1740年,荷兰屠杀1万名华侨,他们带着礼物向大清请罪,乾隆直言活该


1740年10月10日,荷兰殖民当局下达屠杀令:城内华人部分男女老幼,格杀勿论!
当天,荷兰殖民当局派出荷兰东印度公司全部职员及武装力量,强行闯进华人家里,见人就杀,手段十分残忍。
文献记载,有枪杀,斧劈,断肢,火烧,活埋,凌迟,溺毙等各种手段虐杀,暴徒们焚烧房屋,抢掠财物,奸淫妇女,无恶不作。
屠杀前后持续了整整4天,有1万名华侨死于荷兰当局屠杀之下。据悉当时华侨们的鲜血将流经巴达维亚城的一条小溪的溪水染红,故称“红溪惨案”。

“红溪惨案”发生后,其残忍程度震惊世界,遭到了世界各国的强烈谴责。
当时荷兰殖民当局十分害怕,他们自以为没法向大清交待。毕竟当时大清还处于乾隆朝,综合国力在全世界还是有一定影响力。
于是荷兰殖民当局赶紧采取了两项措施加以弥补:
1、让使者带着厚礼,及荷兰国王亲笔致歉信赶赴中国,向乾隆皇帝当面“赔礼请罪”。
2、将“红溪惨案”罪魁祸首殖民当局总督Adriaan Valckenier逮捕下狱,等候发落。
令使者没想到的是,等他们见了乾隆皇帝,乾隆帝并没有斥责荷兰殖民当局,反而说出了令他们意想不到的话,文献记载乾隆帝如是说道:
“自弃王化,系彼地土生,实与番民无异。”
“天朝弃民,不惜背祖宗庐墓,出洋谋利的人,朝廷概不闻问。”
“内陆违旨不听召回,甘心久住之辈,在天朝本应正法之人,其在外洋生事被害,孽由自取。”
意思是说,他们自愿放弃大清王化的土地,甘愿在其他地区生活,与藩属国的臣民没有区别。
这样的人,本就是天朝弃民。自清朝建立后,他们一直自诩为“天朝上国”。这些人宁可背叛祖宗,放弃祖墓,到外地牟利,对于这些人的死活和大清没有关系,大清也不会过问。
朝廷以前下过诏书,这些人连诏令都不听,甘愿久住海外,在大清本应该都是需要伏法的人。他们在海外生事被杀害,也是作孽多端,自取灭亡。

乾隆的态度可以说太过决绝了,这样的王朝,要想得到臣民的拥戴,那是绝不可能的。
后来清朝的灭亡,和他们这种自认为“天朝上国”,对臣民傲慢、无理的态度是分不开的。
在《清高宗实录》中记载,乾隆皇帝对“红溪惨案”的幸存者的态度,也是极为冷漠和狠绝的。
当时有位叫作陈怡老的幸存者,于1749年带着财物和子女潜回到福建伺候老母。结果被当地地方官逮捕,押进了大牢,并上奏朝廷。
乾隆对此事极为重视,最后经由刑部审理,给出的处罚是:
“应照结交外国、互相买卖借贷、诓骗财物,引惹边衅例,发边远充军,番妾子女俭遣,银货追入官。”
不仅没收了幸存者的财产,还将幸存者的家人发配到了边远的边疆用于充军。
话说回来,当时荷兰使者见了乾隆,乾隆的那番言论让他们太过不可思议。他们还以为乾隆是开玩笑的,并非真实态度,是有意侧面鞭策荷兰殖民当局。
由此他们一直没敢释放“红溪惨案”的罪魁祸首Adriaan Valckenier,最后,Adriaan Valckenier惨死于狱中。
今天我们且先不论述荷兰殖民当局为何要屠杀华人,其背后也是一段充满愤慨的历史。
我们且先说说,乾隆皇帝为何会做出这样的言论和判决,其根本原因有四:

一、清朝的“满汉有别”
清朝统一天下后,对汉人极度歧视,尤其是清朝前期(如康熙朝),在康熙眼中,汉人不堪重用,与满人相比,汉人是地位低下的贱民。
当时下南洋的华侨,以福建、广州底层百姓居多,都是穷苦的汉人。这样的人被屠杀,统治者连个怜悯之心都没有。他们更不会大动干戈与荷兰为敌。
试想,如果是满人,屠杀的是一万满人,乾隆皇帝肯定不会善罢甘休。
二、清朝的“闭关锁国”
清朝闭关锁国的历史很长,几乎近百年。尤其是乾隆朝为甚。
当时乾隆皇帝为了避免和杜绝西方文化的入侵,及西方贸易对大清的冲击,切实实施了“闭关锁国”的政策。严禁百姓出海,以防滋事生乱。
而被屠杀的华侨,在严令的“闭关锁国”政策下就是违法的,尤其是他们跑到海外“谋生”,对一直骄傲自满,自诩非凡的乾隆帝来说有损尊严,由此乾隆十分反感。
三、不了解荷兰的底细
乾隆朝,中国与荷兰没有正式外交关系,双方的贸易和文化交流比较少。
一时,乾隆不敢对荷兰轻举妄动。另一方面,乾隆也不太清楚荷兰殖民的具体情况,对其在巴达维亚犯下的屠杀暴行不甚了解,所以反倒先责怪起自己的子民来。

四、大清国力逐渐颓势
1740年,乾隆已经51岁,年岁渐长的乾隆应该最清楚当时大清的国力情况。
在那个时代,对于海外侨民被屠杀的事件,很多国家在没有权衡好额外的风险和成本前,都不会有为侨民复仇的打算。
如,1623年荷兰人以谋反罪在安汶囚禁了21个英国人,最后也将英国杀害,当时英国也没敢出面复仇。
也正是大清的这种态度,让华侨很是寒心。后来荷兰殖民当局对印尼华人屠杀更为常见和肆虐,最终在爪哇中部城市Semarang爆发了华人和荷兰的战争。
不幸的是,最终华人战败,华人被迫向外迁徙,不过这也造就了新加坡的崛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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