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0年,中国为何白送2.7万平方公里土地给缅甸,其实一点不吃亏


1960年,我国同缅甸签订了一份条约,条约中我国放弃了对南坎和江心坡的主权。
消息传到国内,很多人以为我们又签订了不平等的割地条约,很多民众愤怒又疑惑。
其实那些舆论都是美国人在背后捣的鬼。
我们与缅甸签署的那份条约,是我国与缅甸友好协商后,双方都比较满意的解决中缅边境问题的方案。
南坎和江心坡加起来,总面积约2.7万平方公里,相当于不到2个北京大小。
我国放弃对南坎和江心坡的主权,只因为它们是2块“飞地”,不便于我国管理。
同时,我们放弃对其主权,并不是免费送给缅甸的。而是与缅甸进行的土地交换,其实我们并不吃亏。

南坎的历史
南坎位于云南瑞丽之南,与瑞丽的弄岛镇仅一江之隔,自古以来是我国的一块“飞地”。
所谓“飞地”,就是不与我国领土相连,它的周边都是缅甸的土地,不太利于我们管理。
南坎形似一个大坝,土地肥沃,主产大米。同时又是交通要道,商贾云集,自古以来都是一座繁华的小都市,有缅北“小香港”之称。
清朝时期,南坎是清朝的领土,后来缅甸被英国人占领后,英国人看见南坎土地肥沃,经济发达,曾向晚清提出要占有南坎,当时英国这一提议直接遭到了李鸿章的拒绝。
到了光绪年间,1897年,英国眼见不能占领南坎,就向清政府提出了租赁的要求。
1897年2月4日,清政府与英国人签订了《中英续议缅甸条约》,条约中约定:英国人承认南坎属于中国领土,但永久租赁给英国人,每隔十年给清政府上供一次。
文献记载,当时的租金非常低廉,英国人每年只需支付1000卢比。以现在的汇率计算,1000卢比只相当于人民币88元左右。
清朝灭亡后,到了民国时期,英国人野心膨胀,开始对南坎进行实际性的控制和管理。甚至直接将南坎和江心坡标注在了缅甸的地图上。
对于此,民国政府并没有放在心上,甚至在民国的地图上,我们都没有标注南坎和江心坡。
言外之意,我们甚至放弃了这两块土地。

江心坡的历史
1934年,英国人直接对班洪和班老两个地方发起战争,当时班洪和班老都属于民国实际管理区域,当地土司一边反抗,一边向民国求助。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民国征服竟然没有回应。
1941年6月18日,英国人和老蒋签订了《中英共同防御滇缅路协定》。
这份协定,英国人要求以佧佤山为新的边境线,其中不仅将班洪和班老划给了缅甸,其中还包括南坎和江心坡。
这就是所谓的“1941年线”。
这一条线,从法理上讲,南坎和江心坡已经不属于中国了。这也给新中国收回这两块土地造成了最大的阻碍。
这还没完,1947年英国撤离缅甸时,还特意将南坎和江心坡移交给了缅甸管理。当时国民政府没有抗议,依旧承认“永租”合约,只是租金由缅甸人来支付。
关于江心坡的历史,与南坎基本相似,所遭遇的命运也一样。
江心坡,面积约2.7万平方公里,地势平坦,土地肥沃。明成祖时期,就属于明朝管辖范围内。到了清朝,依然属于我国领土范围。
江心坡的历史走向,也是从英国人占领缅甸后改变的,与南坎一致,此处不在赘述。

中缅边境线协定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有意解决历史遗留的边境问题,自然就涉及到了南坎和江心坡的归属。
当时南坎和江心坡已完全属于缅甸,在“1941年线”中明确规定,南坎和江心坡属于缅甸。且当时两地已成熟地居住着缅甸人民。
直到1955年,一次发生在黄果园附近的意外事故,引起中缅两国重视,并有意通过签订条约彻底解决边境问题。
经过好几年的协商,最终于1960年10月1日,我国与缅甸正式达成签订了《中缅边界条约》。
条约的内容很多,主要内容涉及以下三个方面:
1、废除南坎、江心坡的永租权关系。
2、中国放弃南坎、江心坡的主权,把这个区域的土地移交给缅甸。
3、缅甸将片马、古浪、岗房,以及“1941年线”以西的部分区域,划分给中国。
中缅边界的敲定,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次以和平的方式签订的条约,对我国来说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

面对中缅达成的协议,在朝鲜战场失败的美国很不服气,开始在我国国内散布各种舆论,让一些老百姓以为那份条约是不平等的条约,我国又割让了一些领土。
其实不然。如果按照条约的具体内容计算,我国拿回的土地面积甚至比缅甸还要多。
除此之外,对当时的我国来说,还有很多国际占位的问题:
1、抗美援朝美国失败后,美国一直鼓吹“中国威胁论”,如果我国一味强行与缅甸对峙,正中美国人圈套。
2、当时我国所处的国际形势较差,与缅甸和平解决,避免了树立敌人。
3、收回的班洪、班老部落辖区和片马、岗房等地区资源更加丰富,对比之下,确实是最合适的,综合来看并没有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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