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夜】(转)已完结

第一次发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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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douban.com/group/topic/31519416/(老公是腹黑大人)
这是一本爱情小白文,算是目前以来我最喜欢的一本,如果各位看侦探型的书看累了,不凡看看这本书轻松轻松~!挺爆笑的~!


这个系列有十一部

1.死亡之兰

2.万灵节之死

3.天方夜谭

4.XYZ谋杀案

5.阴阳路

6.死亡旅程

7.摄魂娃娃

8.杀人舞会

9.至死方休

10.恐怖乐园

11.惊魂嘉年华

十一本全部已发万~!但是有两部我这里是没有的~!

【杀戮邮轮】和【无期之爱】

哪位好心人士可以发上来给我看看呢~!

跪求啊~~!!!!!!!!!!!

01 死亡之兰

前言 楔子

阴与阳的交界
传说与真相的交会
虚拟与现实的交结
黑子的力量开始辐射
蛊惑一颗颗好奇蠢动的心
当图片麻木了神经,当影音不再新鲜,
何妨找一个角落,开盏昏黄的灯,
一包零食,一瓶饮料,
进入书中诡异迷离的世界,
脱离烦人的现实,
为心情找出口!


★人物介绍★

程启思:警察,父母双亡,很有家底也很讨女孩子喜欢。

钟辰轩:程启思的新搭档,本职是心理学家。

文桓:心理医生,钟辰轩的老同学。

林明泉:警察,程启思的同事。

杜山乔:法医,素有「死人脸」之称。

朱锦:法医。

郭永诚:夜总会经理。

唐家华:小提琴手,一心追求施思。

田悦:警察,对林明泉有好感。

苏雅:朱锦的未婚妻,修声乐。

秦颜:日本舞剧演员,程启思的女性友人。

施思:舞蹈演员。

卓嫣:夜总会舞女。

卓紫:卓嫣的妹妹。

纪婉儿:文桓诊所的护士。

卢雪:女大学生。

文若兰:钟辰轩的未婚妻,文桓同父异母的妹妹,几年前在订婚宴上意外死亡
第一幕 巴尔札克

他晃动着手里的那朵兰花,红色的丝线太细,兰花似乎是从午夜的黑暗里,幽幽地浮现出来,在五彩的灯光下折射出一点一点让人目眩的光芒。

这一年的冬天,在下雪,雪不大,H城永远看不到像北方一样的雪。满天细细的雨丝在飘飞─那是南方的一种雨雪,雨丝里夹着一点微雪。
这样的天气,街上自然连行人也是稀稀落落的。七彩的霓虹灯光却还是一刻不歇,地面的雪光映着灯光,亮晶晶的一片灿烂。
程启思揉了揉眼睛,收回视线。看久了,居然觉得眼睛有点刺痛。
他坐在一家酒吧的角落里。虽然在下雨,酒吧这晚的生意还算好,人基本上都坐满了。
程启思无聊地敲着桌子,他不想喝酒,但却受不了家里满屋抖下的寂寞和阴冷,房子太大,家具太少,灰白的色调干净却冷漠,让他想逃避。
程启思大口地喝了一口啤酒,目光有点茫然的在酒吧里掠过,突然地停住了。
靠窗的一张玻璃台面上,放着一只用红丝线穿着的项坠,坠子相当大,是白玉的,雕成一朵兰花的形状。
程启思忍不住多看了两眼,那玉质温润得令人惊叹,雕工也非常精美,绝对是价值不菲的玉坠,他抬起头,想看清楚这枚玉坠的主人。
那个靠窗的位置上,坐着一个年轻的男人。

酒吧的墙面是一整面透明的玻璃,隔着一层雨帘,外面的景色都是朦胧而迷离的,那个男人的影子,淡淡地映在玻璃上,映着一点点的雨光和彩色的灯光,彷佛披上了一层淡彩的外衣,连头发也在闪闪发光。
他突然回过头,双眼正对着程启思看,他的容颜精致如瓷器,浓眉斜飞,鼻梁高而挺直。瞳仁很黑,是程启思从未见过的一种非常深而澄澈的纯黑。
对方微微掀起唇角,是一抹有点嘲弄的笑意。
是在嘲弄自己的失态?程启思有点不好意思地转过头,那个年轻男人却突如其来地开了口。
「如果你愿意,可以跟我一起坐。」
程启思像被催眠了一样,果真坐了过去。他坐下来的时候,目光又不由自主地停留在了那枚玉坠上。
「真好的玉,是古董吧?」
「程先生也对玉有研究?」
一句话把程启思吓了一跳,他怎么知道自己姓程?
对方看着他的表情,微微一笑,说:「我姓钟,钟辰轩。」
程启思有点犹豫地问:「你怎么知道我姓什么?」他把自己从上到下地瞟了一眼,找不出来可以说明身分的东西。
钟辰轩却笑了一下,又说:「你是位警官,是吧?」
程启思警觉地盯着他看,钟辰轩并没有反应,嘴角还是带着那抹淡淡的笑意。「今天又冷又在下雪,有兴致来喝酒的人并不多。」
程启思朝他举起酒瓶。「你不也在酒吧里吗?」
「哦,我在酒吧,那是因为今天是节日。」钟辰轩喝了一口酒,他的睫毛很黑很密,一垂下来的时候,就把眼睛全部遮住了。
「节日?」程启思想了想,一月六号,怎么也想不出来是什么节日。
钟辰轩笑了。「今天是第十二夜,你难道不知道?」
「第十二夜?那是什么?」程启思依稀觉得有点印象,但一时却想不起来。
「第十二夜,就是圣诞节之后十二天假期的最后一夜,今夜是狂欢节最高潮的时候。」钟辰轩拿起那条项坠,轻轻地在面前摇晃。
程启思的视线不由自主地又被吸引了过去,一根很细的红丝线串着那朵白玉的兰花,每一片花瓣和每一丝……都精美绝伦,令人惊叹。
「如果那样,你应该拿一个十字架,而不是一朵兰花。」程启思说,「那是基督教的节日。」
钟辰轩淡淡一笑,不置可否。他晃动着手里的那朵兰花,红色的丝线太细,兰花似乎是从午夜的黑暗里,幽幽地浮现出来,在五彩的灯光下折射出一点一点让人目眩的光芒。
「Twelfth Night,or What You Will。」
「……你在说什么?」
也许是酒喝多了,程启思觉得整个头都在发重,昏昏沉沉的感觉越来越浓。但一些记忆倒是从遥远的学生时代发掘出来了。
第十二夜,那不就是莎士比亚所写的一出轻喜剧的剧名?充满了巧合与戏谑的结局、皆大欢喜的闹剧,彷佛是真实世界之外,另一个世界的嘉年华。
钟辰轩的声音,听起来似乎已经有点远了。程启思用力摇了摇头,感觉脑袋里像是塞了一堆棉花。

「那只是莎士比亚为了主显节前夜庆祝而作的一部喜剧而已,其实『第十二夜』这个名字本身倒是没什么意义的。所以它另外还有一个名字叫做『各遂所愿』,你想要什么,都可以得到……
「怎么,你醉了?需要我送你回家吗?」
程启思最后的记忆就是有人扶着自己,似乎是在电梯里上楼,那种不断上升上升的感觉,彷佛永远也到不了头。
是在电梯里上楼吗?自己住的只是九楼而已……
第二天早上,程启思是被客厅里轻微的响动惊醒的。难道自己家里来了不识相的小偷?他一下就坐了起来,扯得头一阵剧痛。
这时候卧室的门被推开了,出现在他面前的,竟然是昨天晚上在酒吧遇上的钟辰轩。白衬衣,黑色长裤,因为开了暖气,他没有穿大衣。
钟辰轩微笑着,朝他伸出手。他的手指修长而优雅。
「我是你的新同事。昨天晚上,你醉得太快,我还没来得及做完自我介绍。」
程启思盯着他发呆,最后终于伸出手,握住了他的手。程启思猛地打了个寒噤,钟辰轩的手很冷,他刚从热被窝里钻出来,一下子不很适应。
「我醉了?是你送我回来的?」昨天晚上的事,他已经什么都想不起来,脑子也疼得让他无法多做思考。
钟辰轩把手抽了回去。「是的,我知道你家住哪里,钥匙是在你身上找到的。」
程启思犹豫了一下。「昨天晚上……」
忽然,他的手机响起了疯狂刺耳的铃声,程启思呻吟一声,把手机放到了耳边,「嗯?什么?好,我知道了,就过来。给我介绍新同事?不用了……」
他看了钟辰轩一眼,那一眼意味深长,「我已经认识他了……当然,我会跟他好好相处的。」
程启思把手机扔开,开始穿衣服,「有案子了,是一起谋杀案,死者是个年轻女人,她的双手被人割下来了,没有在现场找到。」他用力按着太阳穴,痛得要死。
钟辰轩说:「我冲了咖啡,不好意思,我饿了,所以动了你的厨房。」
程启思耸了耸肩,「我不介意。我的上司说,要你跟我同住,以后多多关照了。」
他朝浴室走去,忽然回过头,说:「案件就发生在昨天我们见面的酒吧,真是巧,不是吗?」
钟辰轩打断了他的话头。「记得昨天是什么节日吗?」
「记得,你说是第十二夜。」
钟辰轩转身走出了卧室,披上大衣。

「对,第十二夜就是各遂所愿的夜晚,你有什么愿望,如果在这天晚上祈祷,也许是会实现的。第十二夜,是狂欢节最高潮的时候……你看,今天一早,不,或者是昨天的零时过后,凶手就开始了他的死亡狂欢。」
他的语气让程启思觉得不舒服。
「不过是一件普通的谋杀案而已。跟你说的第十二夜没有任何关系……」
钟辰轩正在喝咖啡,这时候回过头对他微笑,不着痕迹地打断了他的话:「以后,请你多指教了。」
程启思没有回答。他突然觉得钟辰轩的笑意就像是一个谜题,虽然动人,但却让人不解,甚至有点害怕。
这时候还是清晨,清新的空气吸进鼻子里有点刺痛的感觉。虽然街上的行人很少,但案发地点的门口还是围了不少看热闹的人。
那么巧合的,案发现场居然就是昨天晚上他去的酒吧。
程启思对着酒吧的招牌注视了一会,然后走了进去。里面已经挤满了人,法医也已经赶到了,程启思和钟辰轩大概算是来得最晚的。

酒吧中央有个小小的圆形舞池,一具女尸仰面躺在正中,一头披肩的卷发蓬乱地散在地板上,她的眼睛大大的睁着,玻璃珠子一样的瞳仁,既无生气也无光彩。舞池的灯光还亮着,一束霓虹光直射在她脸上,说不出的诡异。
程启思看着她的脸,突然倒退了一步。
比他先来的警察同事林明泉碰了碰他,问:「你怎么了,启思?」
程启思弯下腰,把几缕覆盖在女尸脸上的头发拂开。他深深吸了一口气,说:「我认识她,她叫秦颜,是个舞蹈演员。」
钟辰轩瞟了一眼女尸的手部。双手都被齐肘砍下,切口十分平整。他开口问:「她是跳什么舞的?日本舞剧?」
林明泉和一名待在他身边的女警田悦都望向了钟辰轩,因为现场一团乱七八糟,大家都在忙着做事,光线又暗,还没有注意到程启思的身旁有一个陌生人。
程启思这时才想起应该介绍一下,把钟辰轩拉了过来,说:「这位是我们的新同事,他姓钟,钟辰轩。」
林明泉朝钟辰轩伸出了手,一脸的笑意,「你好,我是林明泉。前些时间我们上司就已经说了,会有一位新同事来。」
他看着钟辰轩,还想说点什么,身材小巧的田悦就一下子跳过来了。「我叫田悦!以后多多指教!」
钟辰轩却微微退了一步,他微笑说:「对不起,我的手刚才碰过尸体。」
田悦跟林明泉的手都停在空中,两个人都觉得狼狈。
程启思皱着眉头看了钟辰轩一眼,急忙笑着去打圆场:「辰轩,你怎么知道秦颜最擅长的就是日本舞剧?」
钟辰轩朝女尸的方向点了点头,「她的手被很仔细地切了下来,不是砍,也不是割,是切。说明凶手对她这双手很珍惜,不舍得有一点损伤。」
他戴上手套,把那女尸的断肘抬起来检查了一番。
一旁的法医朱锦说:「没错,是用手术刀切下来的,所以伤口才会这么平整光滑。」
朱锦在法医里面算是年轻的,虽然木讷了点,但五官算得上英俊。

钟辰轩的目光从他身上掠了过去,对程启思说:「舞蹈演员的手不一定有多美,但是,日本舞剧演员的手一定是非常美的,因为她们的手需要最强的表现力。会说话的手……」
他忽然望向了程启思,「你说你们认识,那么,她的手美吗?」
「……我是在五年前认识她的。」

程启思沉默了一会,缓缓地说:「我对什么歌舞都没兴趣,只是在一次聚会里认识了秦颜。她在兼职做手部模特儿,因为她想继续深造,但她从小就父母双亡,她穷,但是她不甘心就这么过,她喜欢跳舞。
「你们知道,我有几个亲戚在几所大学有一些办法,于是帮她谋到了一份奖学金,她顺利毕业了,之后我也帮了她一些忙,让她能够进入一些剧团表演。
「秦颜……她是个好女孩,虽然她也染上了那个圈子里的习气,但她本质还是好的。」

钟辰轩说:「日本的民间舞剧也好,古典歌舞剧也好,在演出时都没有表情,有的甚至是戴着面具。技巧,当然主要就集中在手中,演员的手……可以比说话、比形体的语言更让人惊叹,这大概就是凶手要了她这一双手的原因吧。」
林明泉拍了拍程启思的肩头。「启思,我们会尽快抓到凶手的。」
田悦一双大眼睛却盯着程启思看,看得程启思很不自在。
「田悦,妳在看什么?」
「我是在想……」田悦忽然吃吃地笑了起来,「程哥,不会是你把她杀了吧?你说你帮了她很多忙,是不是她有了名气,飞上枝头,就不要你了?」
程启思瞪了田悦一眼,他看到另一位法医杜山乔已经冷着脸在盯着他看了。
杜山乔是冰山脸,说话不留情,人人都怕他。
「胡说什么!这也能开玩笑的?我跟秦颜并没有交往过,而且这一两年她在国外的时间多,联系得很少了,只在我生日或者过节的时候会收到她的礼物而已。」
田悦吐了吐舌头,林明泉在她头上拍了一下,「妳就知道胡说。我前两年也见过秦颜,是有一次吃饭的时候,启思给我介绍的。
「看得出来她跟启思也是比较疏远的样子……不过太久了,都已经记不太清楚她的长相了,刚才见到,只觉得眼熟,却没认出来。」他也弯下了腰,继续检查现场的情况。

秦颜的脸上化过妆,虽然妆已经糊了,眼线也晕开了,但仍然可以看的出化得相当精心,一身价值不菲的露肩晚装,戴了一条钻石项链,而这条项链似乎完全没有引起凶手的注意。

林明泉在秦颜身上检查,除了脖子上的勒痕外,没有别的伤痕。他抬起头,说:「奇怪的是,这么冷的天,昨天还在下雪,却没在酒吧里找到她的外衣。看她这种打扮,应该披毛皮的披肩才对。」
这时候,一个警员带了一个年轻人过来。那个年轻人嗫嚅地说:「我是这里的服务生,听说发生了命案……」
几个人的目光都落在他身上。
程启思问:「你叫什么名字?」
「罗明。」年轻人说,他的目光已经落在了地上的女尸身上,他大大地张开了嘴巴,表情非常惊异和害怕。
程启思盯着他,问:「你认得死者?」
罗明点了点头,他的声音有点发颤:「她是我们酒吧的老板啊。」
这句话一出口,连程启思都吃了一惊。
「你说这家酒吧是秦颜开的?」

罗明继续点头,「她自己不常来,都委托经理打理,已经两年了吧,生意一直很好。昨天晚上……她来得很晚,然后告诉我说,今天不用我值班了,她留在这里,这让我很惊奇,从来没有这种事情。
「但她既然说了,我当然只能听她的,我也很高兴能放一晚上的假……」
林明泉截断了他的话头:「她来的时候,也是穿这一身衣服吗?」
罗明又战战兢兢地看了尸体两眼。

「……是的,就是这一身,不过,她来的时候外面还披了一件黑貂皮的披肩,缀着流苏的……后来,酒吧里开了暖气,她就脱了下来。我没注意到她放在哪里了……也许是在车里?她一般都是自己开车来的。」
「昨天你看到她开车了?」程启思问。
罗明摇了摇头,「没有,昨天酒吧里的生意很忙,我很少注意外面。直到她走到吧台前面我才看到她,这才忙着招呼她。」
程启思问:「你是几点钟离开的?」
「两点,我们都是那时候关门的。」罗明的回答来得很快。

杜山乔站起来,擦了擦手说:「初步估计她死的时间应该是在两点过后,这里应该就是第一现场,没有移尸的痕迹。勒死她的大概是很细的带子之类的东西。没有指纹,凶手很谨慎,也没有看到她的手,和把手切下来的工具。
「不过,现场有个奇怪的东西。」
他举起一个用塑料袋包着的东西,程启思接了过来,钟辰轩也凑过去看。
田悦奇怪地说:「这……这不是手机吗?」
是个精致小巧的女用手机,红色的,还开着机,屏幕正在闪着光。
杜山乔说:「仔细看,别管手机本身,看手机上的背景图片。」
田悦啊了一声:「这是……罗丹的作品『巴尔札克』?」

钟辰轩不经心地说:「就是那尊著名的雕像啊,罗丹为法国文豪巴尔札克所雕的塑像,所有人都认为雕像的手太美,美得压过了别的一切,所以罗丹就忍痛割爱,把雕像的双手砍了下来。
「凶手是为了向我们表示他的目的,就是为了死者那一双美丽的手吧。」
「那为什么他不找一尊仿制品雕像,而要用照片?」林明泉问,这个问题也是程启思想问的。
钟辰轩仔细地看了那张照片,「确实,如果按照凶手的这种心理,他应该把这个暗示做得相当完美才对,不仅要找仿制品,还要找相当精美的,而不能用粗制滥造的。
「我想有两个可能吧,也许这桩命案是突发的,这也能说明为什么秦颜突然选择自己的酒吧,来作为见面地点的原因。还有一个可能……」
程启思看他停住了,问:「是什么?」
钟辰轩笑了,他即使笑的时候也有点冷漠疏离的味道。
「这个可能,也是从命案是偶发的基础上延展开来的。正因为是偶发,凶手没有时间去作更多的布置,去找一尊可以影射『手』的雕像或者是类似的东西。
「于是他就借用了死者的手机,拍下了那一张照片,然后设成手机背景,开着机放在明显的地方……」他望着杜山乔,「这手机原本是放在什么地方?」
林明泉插口说:「就在死者的头的旁边,很显眼。而且手机表面没有新的磨损,不像是摔下去落在地上的,像是有人特意放在那里的。」
杜山乔冷冷地说:「杀了人,然后拿着她的手机,跑出去照一张照片再放回来?大半夜的,凶手怎么会知道哪里有『巴尔札克』像的仿制品?」
朱锦这时候也已经取下手套站了起来,「这是他们的事了。好了,启思,我们先走了,验尸报告会尽快给你们的。」
田悦笑嘻嘻地说:「朱医生,你要加班?不陪你的未婚妻了?」
朱锦做了个苦脸,说:「苏雅都已经出国深造了,我到哪去陪她?我还是去陪我的死尸好了,免得一个人回家独守空房。」
田悦挽着程启思的胳膊,朝他挤了挤眼睛,「现在有像朱医生这么有情有义的不多了,是不是,程哥?」
程启思白了她一眼,「为什么指着我说?这话妳该去跟明泉说。」
他又望了一眼秦颜的尸体,脸色一下子阴沉下来,田悦也放开了他的胳膊,不敢再说笑话了。
朱锦走出去的时候,拍了拍他肩膀,「她的手被切下来的时候,应该有被注射麻醉剂……这女孩子死得很惨,你是她的朋友,好好的查吧。这种凶手……太残忍了。」
程启思的脑子里嗡地一下,说不出话来。
杜山乔也走了出去,走到门口的时候,回过头来说:「凶手用的不止是手术刀,应该还有电锯。骨头不是那么容易锯开的。」
「杜医生!」林明泉叫了一声,他看到程启思的脸色非常难看。

杜山乔没有答腔就走了,程启思找了张椅子坐了下来。
田悦给他倒了杯水,程启思摇摇手说:「没什么。什么都见过了,但是没想到这种事会发生在秦颜身上。早知道……当年就不应该送她去跳舞……」
他振作了一下,问林明泉:「你来得早,那时候现场还有什么值得注意的?」

林明泉摇了一下头,「门是虚掩着的,没有打斗的迹象,事实上,你看到了,那个舞池对于两个人来说很宽敞,就算他们在那上面有打斗,也看不出什么来。何况,我认为死者跟凶手一定是认识的,她对凶手没有什么防范之心。
「秦颜的身材纤细,一个男人可以轻而易举制伏她吧。」
「男人?」钟辰轩突然转向了他,「你为什么这么肯定凶手是个男人?」
这个问题问得几个人都愣了一下。
林明泉摸了摸后脑勺,有点困惑地说:「为什么?这我也说不准。直觉吧?我想没有哪个女人会这么精心打扮,半夜在酒吧里等另一个女人的?田悦,妳会吗?」
田悦想了一会,说:「应该不会……而且,如果对方是女人……」
她突然跑了出去,过了一会,又把那个叫罗明的服务生叫了进来。「昨天晚上,你看见你们老板的时候,她的表情是什么样的?」
罗明立刻回答:「她很高兴,整个人都像是在笑。对我们也很和气,特别好说话。」
田悦摊了一下手,「我看明泉说的是对的,一定是个男人,也许还是她喜欢的男人。」她又问罗明:「你们平时有没有看过她带朋友来?」
「老板在国内的时间很少,到这里来的时间更少,偶尔来过几次,也是一个人来的……我想不起来她有没有带朋友来过。」
罗明回答。
田悦继续追问:「那你还想得起来关于她的比较特别的事吗?」
罗明想了很久,摇了摇头。
程启思说:「你可以走了,谢谢你,如果有什么想问的,我们会再联系你的。」

罗明走了之后,林明泉说:「我问过他昨天晚上到哪里去了,他说离开这里之后,就立刻回家睡觉。他说他回家的时间都是半夜,还要把看门的管理员叫起来替他开大门,而他回家叫门的时间还在秦颜遇害之前。
「我想……他这个不在场证明应该是确切的,我会再去求证一下。」他犹豫了一下又说,「启思,通知家属的事情……」
程启思说:「她从小就父母双亡,亲戚都非常疏远,她是在孤儿院长大的,这些年也没什么固定的男友,我也不知道应该通知谁……她的丧事我来办吧。」
「对了,我想起一件事。」钟辰轩说,「她的遗嘱,你知道内容吗,启思?」
程启思愣了一下,「不,我不知道,我这两年跟她联系得很少,我也不会过问她的财产问题。秦颜不会有多少钱的。」
「但是这个酒吧的生意很好,又在最繁华的地段上,是相当值钱的,我想知道她留给谁了。」钟辰轩说。
程启思沉默了一下,「我听说她有段时间跟了一个有钱的商人,也许是他送给她的。我知道她的律师是谁,我去问一下吧。」
他突然想起什么似的,望向钟辰轩,「对了,你不是说要搬到我那里住?什么时候去,要不要我帮忙?」
钟辰轩眨了一下眼睛。
「当然,我的东西很多。」
钟辰轩的东西果真很多,搬家公司都搬得叫苦连天,因为一箱箱的都是书,沉得不得了。好不容易搬完了,钟辰轩开始整理,程启思也去帮忙。
他倒并不介意有人来合住,以前他也是跟搭档合住的,但对方不久前调走了,一个人还很不习惯。
他的房子本来就大,上下两层还带个花园,一个人住空空荡荡,加上是饭店公寓的装潢,很没有家的感觉。
「启思。」钟辰轩叫了他一声,程启思回过了头。
「什么事?」
钟辰轩的眼睛里含着一缕笑意。「我不相信你跟秦颜没有交往过。你为什么要说谎?」
程启思看了他一眼,并没有什么慌乱的表情,「我确实没跟她交往过,这是事实。但是我跟她有过关系,一直持续到她出国表演的时候。

「不过我们仅仅也只限于此了,我喜欢她,她也喜欢我,而且对我有点报答的意思。我们各取所需,她是个可爱又善解人意的女孩子,她死了,而且死得这么惨,我很难受。」
钟辰轩把衣服挂进衣橱里。他的衣服都是一些颜色朴素干净的白、灰、黑之类的,款式也很简洁大方。
「这个我理解,我来之前上司就告诉过我,你样样都好,就是在私人生活方面比较不检点,所以才一直升不了职。秦颜只能算是你的女友之一吧?」

程启思把另一口箱子拉了进来,「她不算是我的女友,如果是,我不会否认。我不想说,倒不是出于什么自保心理,我没杀她,我没有任何理由杀她,我更不会去杀一个喜欢的人,我是怕我跟她的关系比较深,上头会不让我调查这个案子。
「我是喜欢秦颜的,我也帮过她不少忙,看着她的路走得顺畅我也为她高兴。我没想到她会死得这么惨,害她的人,我要亲自抓到!」
钟辰轩把那口箱子打开,里面满满的都是书。程启思看了两眼,都是些心理学方面的书,有些是外文版的,很专业。
「这样做,你就不怕如果被人发掘出来了这条线,你会很可疑?」
程启思帮着他把那些书一迭迭地抱上书架,「我没做,有什么怕的。何况,我也有完整的不在场证明,那天晚上我喝醉了,是你扶我回来的。我没有出过门吧?」
「没有,」钟辰轩微笑,「你一直睡得很沉,我是睡在客厅里的,你如果出过门,我一定知道。当然,如果你是从十一楼的窗子跳下去杀人再回来的,我自然是不知道了。」
程启思也笑了起来,他把一迭书扔开了,说:「太多了,一下子收拾不完。我们先出去吃饭吧,我请客。」
他叹了一口气,「不过,我有点吃不下。我快一年没见过秦颜了,前段时间她曾给我打过电话,说她会回国演出,到时候给我送票。我……我真没想到会变成这样……」
钟辰轩拍了拍手上的灰,在床边坐了下来。他突然问:「你说,她在你生日的时候会给你寄礼物?」
「对。」程启思说,「你想看吗?」
他走出了房间,过了一会拿了一个盒子回来,递给了钟辰轩。
钟辰轩伸手接了过来,是一个非常精美的盒子,打开一看,里面是一支领夹。他端详了一会,说:「这玩意不便宜啊。」
「她也不是当时的穷女孩了。」程启思说。
「我奇怪的是她明明知道我对这些不感兴趣,为什么还要送给我?我也只会放着,不会用。她送的东西,我自然也不会转送别人。」
钟辰轩突然笑了一下,他的笑容很奇怪。
「你不知道?那我现在就告诉你原因。」他把垫在下面的一块软绸拿了起来,摊开一看,上面绣了一幅很精巧的刺绣。
「那女孩想送给你的,是这个,而不是那只有华丽外表的东西。只可惜,你压根没有注意到。」
刺的竟然是一幅鸳鸯戏水。
程启思捧着那幅刺绣发呆,喃喃地说:「对,她确实会刺绣,是她的母亲教给她的,秦颜的手一直很巧。可是……可是……」
钟辰轩接过了他的话头:「可是她为什么不明白地送给你?当然是不好意思,怕你当面拒绝了。这年头还有这么含蓄的女孩子,真少见。」

程启思抬起头,「含蓄?不,辰轩,我不想说死人的坏话,何况那个女孩是我喜欢的。但是秦颜……唉,她跟任何一个在圈内的女孩没什么两样,她会为了自己的目的而牺牲很多东西,而且并不认为那是一种牺牲,而只是一种交换。
「这也是我跟她没办法发展下去的原因之一,我从不认为这种作法有什么不对,但是我没办法接受一个这样的女友。」
钟辰轩说:「我明白,我并没有指责你,换了大部分人应该都是一样。我想,她不敢明白的向你表示,也是因为这个原因吧。」
程启思把那块刺绣放了回去,他的脸上有哀伤的表情。
「那天晚上……我也在那里。我为什么不多待一会?我如果多待一会,一定会遇上她,那么她就不会独自一人留在酒吧里……」

钟辰轩淡淡地说:「如果她是凶手选定的目标,你能救她一次,但是你未必能救她第二次,凶手是一定要得到她的双手才会罢休的,这一点你应该很清楚。所以,你也用不着自责,找出杀她的凶手,秦颜也许就会瞑目了。」
程启思皱了一下眉头。「她为什么要独自一人留在酒吧里,把值班的服务生都赶走了?」
钟辰轩耸耸肩。「这很明显,她是想找个安全的地方见一个人,而又不希望任何人撞上。」
「那她为什么不在自己家里?」
钟辰轩说:「她住的地方是高级住宅,有保全,有监控录像。一个人去找她,是很容易被人记住的,但是在酒吧,人来人往,就很难被人看到了。
「当然……秦颜不知道这个人约她来,是想杀她。我猜想,凶手一定是看了她的舞蹈演出,迷恋上她美丽的双手,才会接近她,然后……」
「别说了。」程启思打断了他的话头,「我实在是不愿意去想那一幕。她甚至是在活着的时候被切下双手的!我宁可她是在被扼死后……」
「法医已经初步断定,她是被人麻醉后,切下双手,然后再扼死的。」钟辰轩没有表情地说。

「根据血液的凝结程度和尸体僵硬的情况来看,她是死于午夜两点到三点。那时候,酒吧已经关门歇业了,她也早把值班的罗明打发走了,我相信,凶手就在当天晚上的客人里。现在明泉和田悦不是已经开始排查工作了吗?」
程启思挥了挥手,「我不认为那能有多大作用。不是熟客,服务生们是不会过多注意客人的长相的,酒吧的光线很暗,又很混乱。」
「所以我说凶手选择了一个很好的地方作为杀人的场所。」钟辰轩说,「好了,我们还是等进一步的调查结果和验尸报告出来再说吧,我还等着你请我吃饭呢。」
程启思这时候也发现肚子饿了,咧了一下嘴。「当然,我们走吧。」但他犹豫了一下又问:「要不要叫上明泉和田悦?还有朱锦他们?」
「朱锦肯定回去加班了,明泉十有八九拉着田悦去调查去了。你以为人人都有你这么闲?」钟辰轩瞅了他一眼,有点好笑地说。
程启思有点不好意思地笑了,「你才来一天,但什么都看得清清楚楚,我真有点怕你。」

钟辰轩笑着说:「我来之前,上级就给我打过招呼了。说你家世好,有背景,选择这个职业有一大半都是来玩的。你就不怕在执行任务的时候殉职了,这玩也没玩成,还搭上了一条命?」
「哪有这么容易殉职?」程启思大笑了起来,「既然做了这行,就算搭了命,也是自己挑的,有什么好抱怨的?」
钟辰轩朝房间四周瞟了一眼。「这间房间似乎不久前还有人住过。」
「哦,是我以前的搭档,搬走了,」程启思说,「他调到别的地方了,离这里很远,不方便。如果你不喜欢这间房间可以换,反正都是空着的。」
他犹豫了一下,又说:「如果你有女友,你带回来我不会介意的,这房子太空了。」
钟辰轩微笑了一下,「你想得还真周到。」他看了看时间,「走吧,我们出去吃饭,我回来再慢慢收拾。」
程启思去拿大衣。「你想到哪里?」
钟辰轩眨眼。「就到发生命案的那条街,我记得那里有几家不错的餐厅。」
走到那条街上,钟辰轩看到餐厅却不进去,一直在左顾右盼。程启思忍不住问:「你究竟在找什么?我们已经走过好几家餐厅了。」

钟辰轩忽然停下了脚步,程启思顺着他的视线看过去,他也呆了一下。钟辰轩正在看的是一家花店,门口显眼的地方摆着一尊「巴尔札克」像的仿制品,花店是玻璃门,隔着一层透明的玻璃,可以把那尊雕像看得清清楚楚。
程启思走上了一步,他回想着秦颜手机上的那张照片的角度,确实是一模一样的。那张照片拍出来的雕像,有一点反光,看来就是这玻璃的原因。
他回头看着钟辰轩。「你来这里就是在找这个?」
钟辰轩点了点头。

「对,我想既然是突发的案件,凶手应该会在附近寻找一个相关的东西,更有可能的是,凶手原来就知道这里有一间花店,而花店里有一尊这样的雕像。这里是条非常繁华热闹的街,而那雕像,又摆放得太显眼了。

「也许……他想过直接把雕像取来,但是要砸碎玻璃门太冒险了,于是他只能退而求其次……你看,酒吧本来就在这花店的斜对面,如果在酒吧里靠街的位置上坐着,有的角度是能够看到的。
「你知道,那个酒吧的墙面本来就是整块的落地玻璃。」他望了一眼不远处的酒吧,这时候围观的人几乎已经散光了。
「走吧,我们去隔壁的餐厅。」
程启思真的饿了,狼吞虎咽地吃了好一阵,才抬起头来说:「落地窗是玻璃的,又打着灯光,居然没有人看到里面的谋杀案。」

「我问了一下,罗明说,他走的时候只留了吧台上的灯光,舞池里是关了的,那样的话,靠墙的舞池就是一片黑暗,那个舞池是下陷式,外面看不到是正常的,凶手应该是在从从容容地做完了一切之后,再打开舞台的灯光离开。」钟辰轩说。
他把面前的盘子推开,端起一旁的酒杯,「不过,这条街即使是半夜,来来往往的人也不少,也许会有人看到凶手进出。
这就是个运气的问题了,也许会有人看到,也许不会。」
程启思端起酒杯,跟他碰了一下。「那么你能不能告诉我,昨天你为什么在这个酒吧里?」
钟辰轩抬起眉头。「你怀疑我?」
「不。」程启思说,「我只是觉得你昨天突然出现在那里有点奇怪。」
钟辰轩笑了,喝了一口酒。「那你昨天出现在那里不也是很奇怪?」
程启思说:「前两天,我结了一个案子,累惨了,昨天一睡就睡到晚上。我想出来吃点东西,随便一走就走到这里来了。」
「我说过,昨天是节日,所以我想找个地方喝两杯,你难道没注意那个酒吧叫什么名字吗?因为它的名字我才进来的。」
钟辰轩说。
程启思想了想,说:「名字?叫……What You Will?这有什么特别的吗?你想要什么?这什么意思?」
钟辰轩微笑说:「你想不通就算了,没什么重要的。」他正想接着说什么,忽然程启思的手机又响,非常刺耳的铃声,听得钟辰轩皱起了眉。
他看着程启思接电话,程启思的表情在不断变化,最后挂断电话的时候,一脸奇怪的表情。
钟辰轩问:「怎么了?」
程启思慢慢地说:「是秦颜的律师打来的电话。她确实留了遗嘱……她把东西都留给了她的堂弟,我见过那个小伙子一次,很上进的一个孩子。
「如果不是遗嘱里指定的继承人是他,我还真想不起来秦颜有这么个亲戚了……他家里穷,秦颜这两年似乎还常常资助他。」
钟辰轩沉默了一会。「穷,有多穷?」
「穷到如果没有秦颜的话,连学业都无法完成。」程启思说:「秦颜没有什么亲人,把东西留给他我是理解的,但她年纪还这么轻,却已经把遗嘱都留了。」
钟辰轩说:「正因为她年纪轻轻,前程似锦,怎么想得到自己会在这时候死?」他看了一眼程启思,「那这个酒吧也属于秦颜的堂弟了?」
程启思说:「死过人的酒吧,难道还会有生意?我想自己接过来,作个纪念。」
「你还真有钱。」钟辰轩耸了耸肩,他把杯里的酒一饮而尽,「你该记得我说的,在这个酒吧里发生的事情,只是个开始,离结束,还早得很呢。」



第二幕 蒲赛克与贝壳

钟辰轩静静地凝视着眼前的尸体,他的眼神却很温柔,温柔得彷佛是在凝视一个熟睡的情人。

钟辰轩的预言并没有错。一个月以后,发生了第二起类似的案件。
程启思赶过去的时候,面对着地上那具女尸,倒吸了一口凉气。
那是一幢空置的别墅,这一片别墅区因为处在比较荒凉的地区,所以购买的人并不多。保全措施也很不到位,完全没有任何有价值的出入记录。

那个女人仰面躺在地上,眼睛睁得非常大,原来是鼻子的地方,现在已经只剩下一个恐怖的血洞。她跟秦颜不同,显然在临死前经过了相当长时间的痛苦挣扎,地毯上都留下了深深的指甲抠过的痕迹。
她的指甲本来修剪得非常精心,涂上大红色的指甲油,现在几乎十个指甲都在挣扎中折断了。
林明泉跟田悦凑在一起,正在小声说着什么。
田悦一抬头,看到了程启思,做了个苦脸说:「程哥,你来了,这一次这个女人,比上次还要惨。」

杜山乔也跟朱锦在交换意见,这时候抬起头来说:「她的鼻子也是在活着的时候被割下来的。与上一个死者不同的是,这个死者在鼻子被割下来后,直到第二天凌晨才被扼死─凶器应该也是腰带之类的东西,相当细。
「她的鼻子被割的时间,大约是午夜时候。」

田悦插嘴说:「凶器可能就是她的腰带,你们看她的衣服,是今年很流行的式样,一条及膝的裙子,腰上一条同色的细带子。现在那根带子不见了,她不可能穿这种衣服出来而不用腰带的。」
程启思嗯了一声,低下头去检查女尸的衣服,除了挣扎和撕扯的痕迹,并没有别的伤痕。「辰轩呢?通知他没有?」
林明泉说:「他不是跟你住在一起的?」
程启思语塞,随便应了两声不再提了。钟辰轩对案件并不热衷,连到现场也不积极,他总不能说自己出来的时候,钟辰轩还在睡觉。
他戴上手套,开始仔细检查现场,在女尸的身边,放着一尊小小的长着翅膀的爱神像。程启思说:「明泉,你去查查这东西,看能不能找到买主;小悦,妳查查她的身分。」

田悦对着死者的脸看了两眼,「她本来化了很浓的妆,口红的颜色跟她的指甲一样红。我看,这么晚还会一个人跑到这种地方来的女人,也不会是什么好人;你们看,她的妆都被眼泪,汗水和血弄花成这样了,五颜六色的一团,真恐怖。」
杜山乔面无表情地说:「等送回去,我们会把她洗干净的。」
他的「幽默」让所有的人都噤声了。杜山乔的冷笑话往往能造成这样的效果。
女尸的身分查明是在三天后,程启思拖着钟辰轩一起去做一件他最不喜欢的事:通知家属。
钟辰轩却似乎对此很有兴趣,丝毫没推托。
「等等。」钟辰轩正准备下车,程启思突然把他叫住了。
钟辰轩奇怪地坐了回来,「什么事?」
程启思一本正经地看着他,「你究竟有没有看过死者的相关资料?」
钟辰轩翻了翻白眼,「当然有看过。死者唯一的亲属就是她妹妹,死者叫卓嫣,妹妹叫卓紫。对不对?」
程启思摸着后脑勺,狼狈地笑。「我还以为你什么都不知道呢……」
钟辰轩不再理他,仰起头看了看那幢房子。「她日子过得不错嘛,这个地段的房子价格挺贵的。不知道是谁向她进贡的?」
上楼按了门铃,过了好一阵才有人来开门。一个穿黑色长裙的年轻女人,狐疑地望着两人。
两人说明了来意,女子淡淡地说:「我是卓紫,是她的妹妹。请进来说吧。」

程启思心里暗想,这姐妹俩可实在是没一点相像之处。卓嫣即使死得那么惨,依然可以从照片上看出来她生前是个美丽的女人,这女子却像枯萎了的花,好像从未开过,便已没了春天。
「我姐姐?没什么好说的,我自己有家卖小饰品的店,一般晚上才回来,我跟姐姐的生活是颠倒的。我出门时,就是她回来睡觉的时间。」
程启思问道:「妳知道妳姐姐有什么亲近的人吗?」
卓紫站起身,道:「我跟她相差八岁,父母双亡,是姐姐把我养大的,可我们实在没什么共同话题。我对她有什么朋友或者仇人的,确实一无所知。
「前段时间,我又出去旅游了,我没有带手机,回来的时候你们才通知我,说我姐姐遇害了。」
程启思问她:「妳出门了,妳的店谁帮妳看?」
卓紫回答说:「我请了人看店,小半个月我不在,问题不大。」
程启思点了点头。「我们能不能到卓嫣的房间看一下?」
卓紫稍微迟疑了一下。她站起身,推开了一间卧房的门,「这就是我姐姐的房间。」

卧室很大,家具窗帘布置得都很精致协调,但看不出有什么个人的品味,感觉就像是主人把家具搬回来后,就再也没费心整理过似的,除了梳妆台前的一排高档化妆品之外,看不出有住人。
卓紫似乎看出了他们的疑问,就说:「我姐姐只是有时候会回来睡觉,这里对她来说,跟饭店差不多。」
「有时候?」程启思问。
卓紫点了点头,「是的,她回来的时间并不多,大部分时间都是我一个人。她也很少在家里吃饭,我们照面的时间都不多。」
「妳们姐妹感情好吗?」
这个问题很敏感,卓紫却像毫无所觉,平平板板地回答:「还不错,就像一般的姐妹那样。因为我们的个性不同,生活方式也差得很远,所以相互也没有过多的话可说。」
钟辰轩一直在盯着梳妆台上嵌着的一面镜子看,那是一面镶着沉重的金框的镜子,与整个房间的格调是格格不入的。
「卓小姐,这面镜子很漂亮。」
卓紫看了那面镜子一眼,「是的,那是几年前姐姐的一位朋友送给她的。她非常喜欢这面镜子。」
钟辰轩伸出手,去抚摸那面镜子,「妳姐姐的这位朋友,出手可真阔绰。这面镜子的价值不菲,如果肯出手一定可以卖个很不错的价钱。」

卓紫也走了过去,望着镜子,「是吗?我姐姐倒是从没有提过它的价钱。」她突然提高了声音,「你们能不能告诉我,我姐姐究竟是怎么死的?你们只说她被人谋杀了,却不肯告诉我她是怎么死的。」
程启思迟疑了一下。卓紫总是要去认尸的,迟早也会看到。
他摇摇头,想把一直缠绕着自己的那个恐怖画面驱走。
「卓小姐,她是被勒死的。但是……她的鼻子被凶手割了下来。」
卓紫像是触了电似的,紧紧地盯着他。「什么?她的鼻子……鼻子被凶手……为什么?为什么要割掉我姐姐的鼻子?」

钟辰轩的目光,落在墙上一幅放大了的艺术照上,是卓嫣的侧面照,比起在警局看到的那些资料照要清晰得多了,妆很浓也很精致,是一种艳丽的美,而最动人的确实是她的鼻子,鼻梁的弧度极美。
他看了半天,轻声说:「蒲赛克〈Psyche〉。」
程启思感到有点奇怪地看了他一眼,钟辰轩摇了摇头示意等会再说。
程启思对卓紫说:「卓小姐,认尸的时间安排在明天可以吗?只是例行公事而已。」
卓紫点了点头,脸色非常苍白,跟他们来的时候镇定自若的模样大不相同了。程启思心想肯定是提到鼻子的事刺激到她了,也不以为意,和钟辰轩告辞了出来。
「你刚才在说什么?蒲赛克?」程启思一面开车门,一面说。
「我第一次看到卓嫣的照片,就这么想。在罗浮宫里,卡诺瓦〈Antonio Canova〉的著名作品,爱神邱比特所追求的美丽女子的雕像,卓嫣的鼻子就长得跟那雕像一模一样。」
钟辰轩一回到车里,就打开了笔记本,推到了程启思的面前,「看,就是这个。」

程启思仔细看着那张照片,啧啧称赞:「造物主真是神奇,确实一模一样,又直,又美,完美的弧度。所以凶手才在她尸体旁边放一尊爱神小雕像来作为象征,暗示卓嫣就代表着邱比特所爱慕追求的美丽女子蒲赛克?
「蒲赛克的雕像,想找大概也是找不到的。爱神像倒是处处都有卖。」

钟辰轩耸了耸肩,「可是她的妹妹,最难看的便是鼻子,这遗传啊,还真是不好说。卓嫣房中那面镜子是很不错的古董,应该是十七世纪法国洛可可时代的作品吧,而且可能还是皇家的。
「那套房子布置很雅致协调,偏偏这面镜子太过精致华丽,让人感觉实在不搭调。」
程启思道:「你知道我想到了什么吗?」
钟辰轩道:「我倒想知道你看到了什么。当时我们走时,你多看了两眼。」
程启思做了个苦脸,道:「其实也没什么,只是卓紫在照镜子,就对着墙上那面古董镜子,照得特别专心,眼神很专注地盯着镜子,盯得我发寒。」
钟辰轩转着手中的笔,道:「大概她比较自恋,那喀索斯情结〈narcissism〉吧。你有没有发现,她在跟我们谈话时,一直就盯着旁边的玻璃,在看自己的脸?」
程启思道:「女孩子喜欢照镜子不奇怪。」
「我并没说奇怪,那喀索斯情结也很正常。」他又问:「对了,那尊小爱神的雕像,查得怎么样了?」

程启思摇了摇头,一脸苦笑,「说来,去买那种复制品雕像的人,并不会多,可是我们调查之后一无所获。虽然有店主说有印象,但是都是些没什么特征的人,只记得穿什么衣服,留什么头发……这对我们没什么帮助。」
钟辰轩笑了笑说:「穿得比较出奇,人们的注意力就会集中在他的衣着或者发型上,对他的面貌反而会忽略。这也是一个心理上的因素。」
他把笔记本拿了回来,直视着照片上的普西克雕像的鼻子。「……你知道么,启思,我的脑海里突然出现了这样一幅画面……」
女人在黑暗中狂奔。在一座黑暗的屋子里。
那人轻柔地握住她的手,把一管针药注射进她的静脉里。男人的手指轻轻从她鼻梁上滑过。
「真美啊,爱神所追逐的少女的美丽鼻子。怎么会长在这样一张俗艳的脸上?妳不配拥有这样完美无瑕的鼻子,让我替妳保留它,好吗?」
女人已经不能摇头了,麻醉药逐渐蔓延到全身。但是,意识还是清醒的,甚至因为恐怖,而比平时更清醒。
黯淡的灯光下,蒙着脸的男人手中的手术刀在发着银色的光。
「来,把妳身上最美丽的这一部分给我吧。我会让它永保美丽。」
锋利的手术刀从女人面部划过,鲜血溅落在她惨白的脸上,溅在男人白色的手套上。

从鼻子的一侧,慢慢划过,把鼻子慢慢地削了下来,割到鼻梁骨的时候,嘎吱、嘎吱的声音响起。男人叹了一口气,说:「这里的骨头还真硬哪,为了不出现难看的刀口,还是用这个吧。」
一把小小的电锯,插上电源,呜呜的声音响起,把鼻骨慢慢地锯断了。一点点,一点点,很细致很熟练地,鼻子从女人的脸上离开,温柔地滑落在男人的手心里。
脸上只留下一个血洞。
像一张血盆大口。
雨下得很大,视野都有点模糊。程启思开着车,在大街小巷里到处乱窜。
突然,一个人影出现在车前,显然是想要直穿过街道。
程启思吓了一大跳,赶忙踩剎车。车子总算剎住,程启思也吓出了一身冷汗,一边推车门一边嚷:「搞什么!走路不看路的吗……」

他的话说了一半就中断了。车前是一个穿白色长裙的少女,一头长长的黑发被雨淋得透湿,贴在脸上,妆也早已被雨水洗干净了,清清丽丽的一张脸,眼睛大大的,还带着惊恐的表情。
「对不起……我……我急着要赶到剧院去,所以……雨太大,我叫不到出租车……」
程启思的一肚子火已经烟消云散,他拉开了车门。「我送妳吧。」
少女黑白分明的眼睛瞪得更大。「啊?不、不用了……」
「没关系,我现在反正也没事。」程启思看她还在犹豫,微笑说,「怎么,妳觉得我像坏人吗?要不要我给妳看我的证件?」
少女急忙摇手。「不,不是。我只是觉得太麻烦你了……这么大的雨……」
「正因为这么大的雨,妳才应该上来让我送妳的。」程启思笑着说。
少女迟疑了一会,终于上了车,她走动的时候,程启思注意到她走路的模样特别优雅,被雨水淋湿了的长裙贴在腿上,双腿的线条非常优美。
「我叫施思。」少女在副驾驶座上坐了好一阵子,终于想起了应该说句话。
程启思眼睛盯着前方,这次开车不敢再分神了。「妳说妳要到剧院?妳是舞蹈演员?」
施思吓了一跳:「你怎么知道?」
程启思微笑。「妳的脚一看就知道是舞蹈演员。」

施思红着脸点了点头,在湿淋淋的皮包里翻找着。「我给你一张我演出的票,如果你有兴趣的话……」她翻来翻去半天也找不到,脸更红了,低声地说:「我大概……大概把票忘在家里了……」
程启思看着她的模样,忍不住想笑。这个女孩跟秦颜一样是那个圈子的人,但她看起来就清纯干净,很有点不食人间烟火的样子。
「没关系,我买一张票进去好了。」
「可是……可是,普通的票已经卖光了,只剩特别贵的那一种。我只是跳小配角的……」施思嗫嚅地说。
这时候已经到了剧院门口,程启思把车停了下来,「没事的,妳先进去吧。我一会买了票就进去看。」
施思正想说话,程启思的手机忽然响了。
「……什么?又有案子?在哪里?……好,我马上来。」
他挂了机,有点抱歉地看着施思。「对不起,我有点急事,只能下次再来看妳表演了。」
施思点了点头,有一点失望的表情。她下了车,弯下腰对着程启思说:「谢谢你。」
程启思朝她挥了挥手,不敢再耽搁,开车绕着剧院兜了个圈子,向案发现场直驶了过去。
这次的案发地点,跟前两次的都很不一样,是在一所有名的大学里。

死者的尸体被扔在大学里一座僻静的小树林里,是一对学生情侣在晚上散步的时候发现的。两个人坐在一块山石上说悄悄话,突然觉得石头后有什么东西,探过头一看,顿时吓得大叫,急忙打电话报了警。
死者的一对耳朵被割了下来。
程启思对着那个女孩子,默默地注视着。
那是一张平淡的脸,算得上清秀,但却并不吸引人,她穿着一条朴素的格子长裙,几本书散乱地落在草地上。

也许卓嫣的死有一部分会是她自作自受,也许秦颜的死是因为她的舞蹈把她双手的美展现给了所有人。但这个女孩,一看就是一个文静听话的好女孩,她不该成为受害者。长着一对美丽的耳朵,这并不能算是一种错误。
他注意到,有一对小小的浅色贝壳,被放在死者身边。
林明泉正满头大汗地在草地上一寸寸地翻找,田悦把一包纸巾递给了林明泉,「擦擦汗吧。」
林明泉接了过来,朝她感激地笑了笑。
这时杜山乔走了过来,蹲在地上细细察看死者脖子上的伤痕,神色特别难看,一张脸比往日绷得还紧。
一看到他过来,田悦都闭了嘴不敢说话,程启思看见杜山乔在不断地抹汗,忍不住问他:「老杜,你怎么了?身体不舒服吗?」
杜山乔不回答,朱锦站在旁边,一直朝程启思使眼色,但程启思始终没明白他这眼色是什么意思。
杜山乔站了起来,取下手套说:「这个受害者我认识,她叫卢雪,是我亡妻的妹妹。」
林明泉、田悦和程启思面面相觑。
朱锦叹了口气,说:「一年前,老杜妻子的葬礼上,我见过她一次。我说,老杜,这次就让我来好了,你还是先回去休息吧。」
杜山乔平平板板地说:「不用了,这是工作。不用管我,你们都去做你们的事吧。」
大家都知道他的脾气,也不再劝了。
杜山乔看了程启思一眼,说:「快点抓到凶手。卢雪的父母本来就只剩她一个宝贝女儿,现在一个都没有了。」
「我们会尽力的。」程启思回答,却觉得心里沉甸甸的。
「死者叫卢雪,大一的女学生,调查结果是─她很单纯,单纯得都有点不像是这个时代的人了。学文科的,据她同学说,很浪漫,满脑子的诗词曲赋。
「看她照片,不算漂亮,只是有书卷气而已,她也不爱打扮,连耳洞都没穿。」田悦一边看卷宗,一边说。
林明泉说:「那是自然,现在没穿耳洞的女孩子能有几个?除了特别不爱打扮的,谁不是三五个的,十个八个也不稀奇。
凶手就看上了她的耳朵。」
田悦有点惋惜地叹了一口气,卢雪的情况是她负责调查的。
「我们已经调查得相当清楚了,没什么可说的,她的背景很简单,父母都是文科教授,她属于跟这个社会比较脱节的女孩子,没有男朋友,对网络也不太喜好。

「她的遗物里,日记本也只是记了些随笔,平常的琐事。她亲戚朋友都说她是个温柔懂事的女孩子,不会惹事,更不会有什么仇敌,很遗憾,在她身上我们恐怕挖不出更多的线索来。」
钟辰轩坐在一旁听着,这时候忽然问:「杜医生是她的姐夫?杜医生的妻子是怎么死的?」
林明泉叹了一口气。「一年前,杜医生和他妻子,还有他妻子的妹妹─就是这次的死者卢雪─一起出门旅游,是去爬山。
「结果遇上暴风雪,他的妻子失足从山上坠了下来,当场死亡。从那以后,杜医生整个人都变了,以前他不是这样子的,又爱说又爱笑,很开朗的。」
钟辰轩沉吟着,然后问:「你们以前都没有见过卢雪?」

「杜医生是法医,跟我们不是一个部门,也许见过,但都没什么印象了。」林明泉回答:「朱锦就比较熟一些,杜医生妻子的葬礼,我们也去过,但当时人又多又杂,根本没有留意到她。」
程启思心不在焉地听着。他已经对卢雪的情况很清楚了,这只不过是例行报告罢了。
他看到林明泉在不停地看时间,奇怪的问:「明泉,你怎么了?有什么约会吗?」
林明泉啊了一声,忙说:「没有,没有。」
田悦突然格格地笑了起来,程启思瞪了她一眼。「妳笑什么?」
田悦笑着说:「程哥,今天你也一直在看墙上的钟啊。你也有什么约会吗?」
程启思一怔,跟着脸上一热,他确实跟施思约好了,这天晚上去看她的演出。
他咳了一声,把手里的卷宗合上了,掩饰地说:「好了好了,今天先散会吧,该做事的时候就做事,该休息的时候就休息。」
他急急地走了出去,听到后面田悦正缠着林明泉。
「明泉,晚上我们去看电影好不好?」
林明泉却一溜烟地跑了出去。「不行,今天晚上我有事。」
田悦一脸要哭的表情,钟辰轩笑了一笑。
「落花有意流水无情,田悦,妳还是另觅情郎吧,找同事有什么意思?」
钟辰轩一向不干涉别人的事,这时候却冒出了这么一句,程启思听在耳里总觉得怪怪的。但时间已经很紧了,他也没再问,急急地下了楼。

赶到剧院的时候,程启思一抬头,就看到一张巨幅的海报,「莎乐美」。施思告诉他,这是她第一次跳主角,所以非常紧张。
程启思买的是最前排的座位,他刚坐下,就觉得身边也有人坐下了。一看,却是钟辰轩。程启思呆住,嘴也张大成了O形,「你怎么来了?」

「有新舞剧上场,我怎么会不来看。」钟辰轩淡淡地说,见程启思还瞪着自己,朝舞台扬了扬下巴,「开场了,有什么话,看完了再说吧,看舞剧的时候闲聊是很不礼貌的举止。」
「莎乐美」,一个由圣经故事改编而来的戏剧,在王尔德的天才,或者说是变态之下,被演绎成了一个血腥的爱情故事─如果能把那种畸型的感情称之为爱情的话。
少女戴着七重面纱,赤足在血中而舞。银足少女纵情而舞,为的是最后一吻。
得不到爱人的一吻,于是,砍下他的头为代价,碰触那冰冷的嘴唇。
用最恐怖的办法,来占有。用我嘴唇的温度,来保持你的热度。
付出的代价,不止是一舞,也是自己的生命。
施思的妆化得非常浓艳,浓艳得几乎让程启思都认不出她了。她身上裹着七层色彩艳丽的纱,双足晶莹洁白,如同一对飞舞的银色鸽子。
她美艳得真如同从王尔德笔下走出来的莎乐美,用她的舞、她银色鸽子一般的脚,把她的艳光投射给在场的每一个人。
「不错,她很有潜质。」莎乐美是一幕独幕剧,演的时候并不长,落幕的时候,钟辰轩一边鼓掌,一边说。
「她的腿也很美,一般来说,跳芭蕾舞的女孩,腿都不见得好看,可是她从腿一直到脚都很美,既有力量又纤细笔直的那种美丽。这是上天的恩赐啊。」
程启思看着施思退场,站起了身。「我去一下后台。」
钟辰轩微笑了一下。「好,我先回去了。」
程启思看着他的身影消失在人流里,向后台走去。
施思还没有卸妆,只披了一件外衣在那里等他。她脸上发着兴奋的红光,手里抱着很大一束白玫瑰,是程启思给她订的。
「谢谢你,启思。我今天跳得好吗?」
程启思笑着说:「妳听听台下的掌声就知道了。」他又问:「妳还有事吗?如果没事的话,我请妳去吃晚饭。妳应该还没吃饭吧?」
施思点了点头。「你等我一会,我马上就换衣服,一会就好。」
程启思看着她跑进化妆室里,一转身,却看到有个熟悉的背影在不远处一晃而过。他失口叫了出来:「明泉?」
果然是林明泉,一脸尴尬的表情,手里也抱着一束玫瑰花。程启思顿时呆住,过了半天才问:「明泉……你也是来找施思的?」

林明泉脸涨得通红,一个劲摇头。「不……不是,我只是……我只是……」他突然把那束红色的玫瑰花向程启思手里一塞,「我是……我是把这束花带给你的,怕你的花不够!」
程启思看着他像兔子一样跑得飞快,哭笑不得。
这时候施思走了出来,她已经换了身白裙子,脸上的妆也洗净了。「怎么了,启思?你手里怎么又多了一束花?」
程启思把那束玫瑰放在她手里。「妳的一个崇拜者送给妳的。」
施思把那束鲜艳欲滴的红玫瑰接了过来。「谁啊?人呢?」
「走了。」
程启思正想解释两句,忽然看到一个留着长发、背着一把小提琴的男人走了过来。那男人的眼睛恶狠狠地在他脸上游走,然后看向了施思,「施思,走,我们吃饭去。」
「家华,我已经有约了。」施思有点不好意思,她偷眼看了程启思一眼。
程启思揽住她肩头,从那个长发男人身边走了过去。
那男人突然一把拉住了施思的手臂,「施思,妳打算跟我分手了?」
「唐家华,我们从来没有谈过恋爱……」施思嗳哟一声叫了起来,「放开我,你弄痛我了!」
程启思冷眼看着,把唐家华的手从施思手臂上拉了开去。「我们走吧,施思。」
唐家华还想追上去,突然,林明泉又不知从哪个角落冒了出来。
「站住,警察!」
程启思看着一本正经的林明泉,又是好气又是好笑。他拉着施思走了,林明泉还在那里板着脸对唐家华说:「证件呢?拿出来!」
施思一面走,一面担心地回头。「他……家华他犯了什么事了?」
程启思忍住笑说:「没事,别担心,只是例行查问一下而已。晚上想吃什么?」
「什么都好,我跳舞之前没吃东西,饿得不行了。」施思朝他甜甜地笑了笑,笑得程启思心都要醉了。
「好。」程启思替她接过了化妆箱。
施思笑着说:「这次可别吃了一半饭,你又有事跑走了。」
程启思笑了,「怎么会?我现在是在项目组,这种情况还是很少碰到的。那个凶手很有规律,一两个月杀一次人,没那么频繁的。」
大海轻轻地翻动着白色的浪花,拍打着海岸。薄薄金光洒在海面上,那是太阳落山前的最后一抹色彩。
钟辰轩静静地凝视着眼前的尸体,他的眼神却很温柔,温柔得彷佛是在凝视一个熟睡的情人。

他穿一件黑色的长风衣,身材修长而匀称,他行动时有种不经意的、彷佛是生来便有的优雅从容。他的头发被海风吹得微微有些凌乱,在晚霞的余光下,他的侧脸线条极美,如同雕像。

他戴上手套,弯下腰去,轻轻翻动尸体,尸体腐烂得不算厉害,当然这个厉害是相对而言,至少,已经看不清楚面目,尤其可怖的是,头发连同头皮一起被凶手扯了下来拿走,看得到白色的头骨,一堆蛆虫与苍蝇围着尸体,嗡嗡乱转。
一旁已有人开始呕吐,大概是个新来的警察吧。
钟辰轩并没有反应,继续细心检查。最后他站直身子,长长出了一口气,慢慢取下了手上的手套,他的手指白净而修长,但很有力,更像一双弹钢琴的手。
程启思这时候才急急地赶了过来,问道:「怎么样?」
「你又迟到了。」钟辰轩摇摇头说,「没有什么发现,还是等法医鉴定过再说吧。」
林明泉也走了过来,一边走一边脱了下手套,用力吸着鼻子。
程启思干笑着说:「明泉,看来又是你第一个到的。怎么样,有什么发现?」
林明泉做了个苦脸。他的五官本来长得挺端正,这一皱就成了个猴子脸。
「时间不短了,最近连下了几场暴雨,附近……又是海……」
钟辰轩脸上浮起了一个淡淡的笑容:「是啊,我如果是凶手的话,什么东西信手一扔,不就什么线索也不会留下了?」
程启思说道:「已经是第四具女尸了,我们居然还是一点线索也没有,一点办法也没有!」他一脸的愠怒和不满。

钟辰轩回头望着那具尸体,缓缓地说:「第一次是手,第二次是鼻子,第三次是耳朵,这一次,却是头发。下一次,又该是什么?」他扣紧了风衣,对程启思说:「我们走吧。」
林明泉哎了一声,叫道:「你们要到哪去?怎么又扔下我一个人了?每次现场都是我最早来,最晚走……」
程启思嘿嘿地笑,一脸堆满了笑。「能者多劳,明泉,这里就交给你了。辰轩没发现什么,我也没发现什么,你……你再好好找找,啊?」
林明泉无可奈何地哼了一声,挥了挥手。「好,好,反正就像你说的,这是第四具女尸了,破不了案,咱们一起倒霉。」
程启思笑着说:「破了这桩,大概还有下一桩,怕什么?升不了职?不干这一行又不会饿死。」
他转过身正要走,却看到钟辰轩站在那里,很专注地凝视着那具女尸,夕阳的淡淡光影将他的脸映得如同瓷器,眼中却有种很轻柔的茫然。
「辰轩,还没有看够?一具冷冰冰的尸体,还有什么好看的?」
钟辰轩微微掀起了嘴角,「尸体成了这样,验尸报告一时半刻也出来不了吧,我想先找个地方吃饭。真奇怪,我每次见了尸体,居然会觉得饿。」
程启思摇头:「你实在不够敬业啊。」
钟辰轩淡淡道:「我不敬业,你也绝对不是模范。要学,学明泉去。」
程启思转过眼去看,果然林明泉正在现场上东走西看,不由得笑道:「谁敢跟他比了,这半年他不知道是哪根筋出了问题,特别勤快,我看是急着想升职了。」
钟辰轩笑了笑说:「你不是说过了吗?这案子破不了,谁都别想升职。」
他给程启思的感觉一直很奇怪,钟辰轩对任何事都淡淡的,虽然程启思经验丰富,但偶尔也会有些情绪冲动的时候,比如看到了有些很无人性的案件的时候,比如这一桩。

但是钟辰轩一直是淡淡的,并不是冷,既不是岩石也不是冰,他的眼睛特别黑,是一种非常少见的纯黑色,程启思从来没见过这么黑的眼睛,甚至不能说是深邃,因为是纯黑的,黑得在瞳仁里什么都看不到。
两人找到一间小餐厅吃晚饭,程启思一手握着筷子,另一手翻着一本厚厚的彩页插图书。
钟辰轩夹了一片鱼放进嘴里,说:「一边吃饭一边看书的习惯不好。」
程启思道:「我是在查资料。」
钟辰轩略略挑了挑眉头,等着他说下去。
程启思说:「你看到死者身边有两朵花了?」
「当然看到了。」钟辰轩说,「不过是两朵假花。怎么,你在找那两朵花是什么花?」
程启思正在疯狂地翻着那本《花卉大全》。「黑色的花很少,既有白色又有黑色的花更少。」
「这个世界上原本就没有黑色的花,只是很深很深的紫色,近似黑色而已。」钟辰轩说:「不过,因为是假花,死者身旁那朵倒是纯黑的。」
程启思抬起头,看了他一眼。「你的眼睛就像是纯黑色。」
钟辰轩道:「那你认为,挖出来的眼睛─不是眼球,是整个眼睛─像什么?」

不等程启思回答,他似笑非笑地说:「像一片花瓣……晶莹透明的花瓣。你看我的眼睛,想象一下……就像这样……黑的和白的花瓣……有首诗怎么说来着?『在人所有的器官之中,我最爱眼睛之美。眼睛属于光,属于水。』」
程启思拿筷子的手僵住了。

钟辰轩继续说:「而把手砍下来作观赏品的事屡见不鲜……罗丹是因为雕像的手过于美了,破坏了整体均衡而砍掉它,而在中国古代,一个客人说弹琴的女子的手很美,主人就可以把那双美丽的手砍下来,用盘子盛上送到客人面前。
「顺便说一下,如果喜欢的是整个人,那就可以把整个人煮熟了送上去。至于耳朵……听过科克多〈JeanCocteau〉的诗吗?『我的耳呵,是贝的壳,怀念着海的声息。』」
程启思道:「没听过这首诗。不过,看卢雪生前的照片,她的耳朵确实长得很美,像贝壳一样。」

钟辰轩道:「如果不够美,也不会被凶手选为目标了,而在今天发现的这具女尸身边,有一朵白花,一朵黑花。也许,凶手是想告诉我们,他的下一个目标,会是一双美丽的眼睛?」
程启思注视着他的瞳仁。
「你的眼睛,是不是真正的纯黑色?」
钟辰轩笑了。「这世上,有那么多纯粹吗?」他眨了眨眼睛说:「现在的女孩子不是流行戴一种叫角膜变色片的东西么?戴上了,不仅瞳仁乌黑,还晶莹水亮。」
「但我知道你没有,你的眼睛是天然的纯黑色。」程启思道:「你真的认为,凶手是在收集美的东西吗?眼睛,鼻子,耳朵,手……」
钟辰轩微微一笑。「我只想知道,如果他收集的是男人身上的东西,生殖器可以割下来,女人他准备怎么办?我拭目以待。」
程启思刚喝下一口水,险些喷了出来。他盯着钟辰轩,慢慢地说:「辰轩,有时我真觉得你比那个凶手还要变态。

「假如真如你所言,他是在收集各个女人身上最美好的一部分,那么,你却把这变态的一幕形容得如此诗意,甚至……唯美。如果不是我天天跟你在一起,听了你这番话,我真会怀疑……」
钟辰轩道:「怀疑是我做的?」
程启思摇头道:「想想而已,我想,若真是你做的,会更诗意,更唯美。而且……更华丽灿烂一些,你……本来是个招摇的人。」
钟辰轩眼中有种奇怪的光彩,「看别人做,跟自己做是大不相同的。何况我又什么时候招摇了?我一直很低调吧。」
程启思做了个手势,他不知道怎么解释自己的意思。
「不是指你在日常的生活中,是指……可以这么说吧,你面对犯罪的心态?哦,我不知道怎么说才好。」
钟辰轩把盘子推到了一边。「看来你的犯罪心理学还是没白修的,我还以为你上那课的当儿都在睡觉呢。」
这具头发连着头皮一起被扯掉的女尸,因为腐烂情况比较严重,花了相当一段时间才查明她的身分。
死者名字叫纪婉儿,是一家文氏心理诊所的护士。
程启思约钟辰轩一起去,钟辰轩却借故推了,林明泉也出外调查去了,程启思只能带着满脸不情愿的田悦一道过去。
这家诊所并不大,但很整洁,里面刷着淡米色跟浅绿色,放着一些绿色盆栽,很是赏心悦目。
穿着粉红色护士装的女孩子走了上来,微笑着问:「先生,有预约吗?」
凭着证件,程启思见到了文桓博士,那是个跟程启思年纪差不多的男人,长得很英俊,穿着一丝不苟。
一向活泼的田悦,今天却特别沉默,坐在一边拿着纸笔不开口。
「程警官有事找我?」文桓笑了一笑。
程启思把一张照片拿了出来,递给文桓。「纪婉儿,她是你诊所的护士吗?」
「婉儿?」文桓看了一眼,脸色微微变了。「她死了?」
「是的,我们前段时间发现了她的尸体。」他把发现尸体的经过,大致地说了一遍,又说:「她父母都已经过世,孤身一人在这里,所以,我只能找你来探问她的情况。」
文桓沉默了一会。

「一个月前,婉儿向我请假,她说她要去旅游,一个星期就回来,我也没在意,就答应了。但是过了半个月还没看到她,我觉得奇怪,但又联系不上。我以为她是贪玩,她工作一直很卖力,常常加夜班,让她放个长假也是应该的……」
程启思默默地算了一下。纪婉儿遇害的时间,大约就是在一个月以前。也就是说,她自从请假的时候开始,就已经遇害了?
文桓再看了一眼手里的照片。「她的头发……」
程启思说:「被凶手全部剪掉了。你能给我一张她平时的照片吗?」
文桓正想说什么,又突然地闭上了嘴。
程启思觉得他一定是临时地改了口。
「我现在没有,不过,我家里好像有。这样吧,程警官,明天你来拿照片好吗?」
程启思答应着,文桓又叹了口气,「其实,我想想也知道婉儿是为什么遇害的,她有一头非常漂亮的头发,一直长到脚踝。
我也在报上看到过最近的连环凶杀案,大概凶手看上了她那头丰厚黑亮的头发呢。
「婉儿还说过,有不少人愿意花大钱来买她的头发,她舍不得。如果她肯卖了……唉,也不会发生这次的事了。」
「我们一定会尽快破案的。」程启思说:「文医生,你对于纪婉儿还有没有什么有价值的数据?」

那丝平静的微笑又出现在了文桓脸上,「我一向不干涉他人的私生活,婉儿是个很有干劲、做事也很细心的女孩,她天生就是做护士的料,很有爱心。别的……恕我无可奉告了。」
程启思叹了口气,和田悦告辞出去。田悦还是一言不发,程启思奇怪地看着她。
「小悦,妳今天怎么了?」
田悦啊了一声。「不,没什么,昨天没睡好,头有点昏。」
程启思关心地说:「那我陪妳去看看?」
田悦赶忙摇头。「不用了,程哥,你送我回家就可以。你不是说你今天还有约会吗?」
程启思确实跟施思有约。
「好吧,如果有什么事,随时给我或者明泉打电话。」
田悦挤出了一丝笑容。「没事的。」
把田悦送回了家,程启思注视着她上楼的背影沉思。田悦这一整天都心神不宁的,程启思还是第一次见到她这个样子。
他摇摇头,把车开走了。
第三幕 夜莺之歌

钟辰轩似乎一点也没有感到惊奇。「你走进去了,然后呢?你割下了她的双手?」程启思深深吸了一口气。「不,我扼死了她。」

施思正在剧院门口等他,她才排练结束。程启思下了车,还没来得及说话,一个人影就从旁边猛冲了过来。
程启思拉着施思退了一步,一看,却是那个阴魂不散的唐家华。
唐家华的长发油腻腻乱糟糟的,显然已经几天没洗了,没有背他的小提琴,却拿了一把水果刀。
施思吓得脸都白了,程启思又是好气又是好笑,把她拉到了身后。「你这是干什么?」
「施思是我的女朋友,你敢碰她……我就把你杀了!」唐家华大声地嚷,引来了一群人围观。
程启思无可奈何,把证件拿了出来。
「好吧,那我们去警察局谈吧。」
唐家华顿时泄了气,拿着水果刀的手也垂了下来。
听着周围人的讪笑和议论声,他急急地挤出了人群,回头扔下了一句话,「你是警察,我拿你没办法。我就把施思这个水性杨花的女人杀了!」
程启思听着他的威胁,忍不住想笑,一回头看到施思脸色煞白,安慰说:「不用担心,这种类型的人,是最不可能杀人的。」
施思脸上恢复了一点血色,「为什么?」
程启思替她拉开了车门,「因为整天把杀人挂在嘴上的人,是根本没有勇气去杀人的。这就是俗话说的,会叫的狗不咬人。」
施思噗哧一声笑了出来。程启思发动了车,施思说:「你好久没来看我表演了。还在查那个案子?很忙吗?」
程启思说:「还好。」他突然问:「最近有没有人给妳送花?」
施思愣了一下。
「有啊,不就是你吗?」
程启思打了个哈哈,不再提这回事,他心里想的,却是林明泉。他很喜欢施思,是打算认真跟她交往的,施思自己也有这个意思。
程启思对那个唐家华不以为意,但对林明泉却总有点担心,他想,一定得好好找个机会跟林明泉谈谈这事。
「启思,今天晚上去喝酒?」
程启思回头,看到林明泉,就笑着说:「有什么好事?」
林明泉咧了嘴,笑道:「没什么事,就想约着大伙出去开开心。」搭了程启思肩头,道:「走吧,还可以顺便查案呢。」
程启思一直想跟他谈谈施思的事,这时候总算找着了机会。「明泉,我想问你,关于施思……」
林明泉脸顿时涨红了,双手急忙一阵乱摇。
「我也只是偶然看过她的演出,想给她送束花而已……我绝对没有什么意思,真的。她跟你很配,你们在一起很好……」
程启思还想说什么,林明泉已经溜走了。
他无可奈何地走回了自己办公室,一推开门,就看到钟辰轩在对着计算机发呆,握着鼠标的手也凝在那里不动。程启思凑到了屏幕前,也瞪大了眼睛。
是一封电子邮件,标题是:杀人者的赠礼。附件是一个音频档,名字是:「夜莺之歌」〈LeChantduRossignol〉。
虽然是大白天,但一瞬间程启思身上却有种冰渗渗的感觉。

他望了钟辰轩一眼,钟辰轩沉默着,终于缓缓笑了,伸手把音箱的音量调到最大,笑道:「不错,让我们来欣赏一下凶手特别赠送的『夜莺之歌』吧,希望不要让我们失望。」
女子的歌声在空气中回响,深沉圆润,起初很低,渐渐拔高,婉转颤动,像双簧管的悠远。忽然声音猛然间拔高,越来越高,而且在很高的音域时还能千回百转。

钟辰轩喃喃道:「他可以保存人体器官,却无法保存流动的、转瞬即逝的声音。他把这美妙的声音保存了下来,很好的音质,接近完美,有金属振动的质感,是位专业的歌手。」
程启思重重地叹了口气,他对这件案子已经头痛之极了。
秦颜的死让他很难受,急于找到凶手,但过了这么大半年,居然是毫无收获。凶手动手的时间也非常不定,完全捉摸不到他下一步会做什么。
程启思又把那曲子放了一遍,「很静,应该是专门的试音室。什么杂音也没有,一点线索也无。」
钟辰轩笑笑道:「是,不过我发现了一件事。但那只是感觉,不能作为证据。」
「什么?」
钟辰轩十指交叉,微笑道:「告诉我,从这歌声中,你听出了什么?」
程启思略一沉吟,道:「甜蜜的『夜莺之歌』。」

钟辰轩点点头道:「是啊,太过甜蜜了,充盈着甜蜜感与幸福感,连我们听者,都被那种喜悦所感染。即使是录音,也让我们沉浸到那种甜蜜得像发自内心的喜悦之中,音乐是奇妙的东西,它必须发自内心,才有感染力。
「我实在无法想象,如果有人把刀架在我脖子上,我怎么还能表达出那种充盈的甜蜜与幸福感。」
程启思闭上眼睛,细听那曲子,最后道:「就像是唱给恋人的歌。」他皱了皱眉,「这个女孩子的声音,我有似曾相识的感觉。」
钟辰轩振作了一点精神,问:「是谁?」
程启思挥挥手不让他说话,努力在大脑里搜寻了许久,失声道:「苏雅?」
钟辰轩呃了一声,无精打采地道:「不认识。」
程启思嘿了一声:「你一向不理人,独来独往,同事们的聚会你从不参加……」
钟辰轩懒洋洋地道:「我知道,你又要说,我这样的个性,只有你才忍受得了,对不对?是,是,是,我找到你这个搭挡,是我的运气,我的福气,我早该烧香拜佛了。」
程启思被梗得无话可说,拉回话题道:「我说的是朱锦的未婚妻,我听她唱过歌,所以一听就觉得耳熟。她出国了,所以你没见过她。」
钟辰轩道:「她是学歌剧的?听那种唱法,应该是在国外留学的。可惜了,音质确实很完美,缺的只是娴熟的技巧。」
程启思不悦地道:「你能不能不用这种评论商品的口气来说人?」
钟辰轩微微一笑道:「客观冷静是基本的素质要求,这难道还要我教你?」拉回话题,道:「朱锦跟他未婚妻感情好吗?」
程启思道:「很好,半年前朱锦才送苏雅出国了,她在维也纳留学,学声乐。」
钟辰轩笑道:「这几天法医那边都忙,朱锦天天加班,是不太可能跑到国外去。」
程启思道:「我查查出境记录就成,不过,若真是朱锦,我绝不相信他会笨到这样去杀人。何况她是不是苏雅还难说,我先把这声音送去分析吧。」
钟辰轩往躺椅上一靠,笑道:「那就拜托你了!我还是在这里听听这首『夜莺之歌』来得舒服。」
程启思为之气结,钟辰轩却又道:「我相信你的记忆力和判断力,若这个女孩子真是她的话,她应该已经死了。」
程启思沉默,他记得苏雅的模样,不算美人,但温婉秀气,颇有古典气质。朱锦对她是千依百顺,两人已交往了多年,计划苏雅留学完后便结婚,实在难以想象朱锦会杀她。
程启思摇摇头,不再想下去,想总归是自己的主观意识,而且往往还带了个人的感情色彩,现在重要的是证据。
「明泉说晚上一起聚聚,喝两杯,一起去吧。」
钟辰轩蹙了眉,道:「我不喜欢那种场合。你想去自己去就好了,何必拖上我?」
程启思笑道:「那里的老板以前是卓嫣的情人,不排除情杀的可能性。虽然我很难想象会有人为了那样一个女人,而设这样大、这样精致的局。」
钟辰轩提起了几分兴趣,道:「也好,我想看看这个人是不是凶手。」
程启思失笑道:「看?」
钟辰轩笑而不语,最后道:「人是很愚蠢的动物,内心所想往往就突破自己的意志而流露在表情、语言和肢体动作之中。
用你的眼睛,好好观察,用你的头脑,好好思考。」
程启思把一份卷宗丢在了他面前。
「有这个时间,还不如好好研究一下我们现有的资料,验尸报告出来了,我把这几具尸体的报告都汇总了一下,一起看吧。」
他在卷宗上指点着,「身体器官都是用手术刀之类切下的,凶手手法娴熟,干净利落。」
钟辰轩说:「死因都一样,勒死的。」

「不错,很简单,太简单,勒死的,用的都是死者身上的物品,凶手很懂得随手取用。除了勒死秦颜的凶器没被发现之外,卓嫣是被她自己的腰带勒死的,卢雪则是用她的发带,纪婉儿则是被她自己的长发勒杀的,手法很专业,都几乎没有什么挣扎。」
钟辰轩翻着报告,道:「没有别的发现?太少了。」
忽然,他呵了一声:「最近的那一位死者,纪婉儿,她的头发真漂亮,难怪被凶手连同头皮一起揭走了。」
程启思叹道:「是啊,长及脚踝。若非如此,那凶手也不会选上她吧?匹夫无罪,怀璧其罪。」
钟辰轩道:「凶手既自信又好炫耀,他告诉我们,他的犯罪是唯美的。
「我奇怪的只是,为什么在『头发』这个案子的时候,死者身边放的是一朵黑色、一朵白色的花?那明显暗示的是『眼睛』,……
而不是头发,在『耳朵』、『手』、『鼻子』的时候,放的都是与之相关的暗示品。」
程启思往椅子上一靠,头一仰说:「『耳朵』他放了一对贝壳,『手』他放了一张『巴尔札克』像的仿制品照片,『鼻子』……
他放了个小爱神复制品雕像。
「确实,为什么他不放一把头发或者别的什么,而要放两朵花?他不会想暗示白头发跟黑头发吧?」

钟辰轩说:「不会,我一看就觉得暗示的是眼睛,黑花象征瞳仁,而白花是象征眼白。我也不明白他为什么会犯这么一个错误,而且还是有意为之的错误?」他摇摇头,「不说这些抽象的东西了,你从验尸报告有没有得出什么结论?」

程启思用笔敲着桌面,道:「让我们总结一下:第一,这个人应该有一定的外科手术的能力。不一定要医生,护士或者杀猪的都可以,至少也有一定的医学常识,否则他把这些东西弄回去,如何保存?」
钟辰轩道:「那也不一定,或者他是故布疑阵。也许他根本就已经把那些东西丢掉了,一把火不就烧了?」
程启思笑道:「你这就是在说外行话了。他在哪里烧?一点痕迹都会检验出来的。」
钟辰轩道:「我只是举例,再不扔进海也不错?那些东西,要长在人身上才美,割下来不就是死的了,还有什么保存的价值?当然,每个人的想法不一样。」

程启思说:「第二,这个人应该有一定的艺术修养。不,应该是相当的艺术修养,那鼻子的比喻,像普西克就挺冷门的,我可不相信他为了制造相似度,而专门去翻查有关普西克的事,一定是平时就很熟悉的。」
钟辰轩接过了话头:「第三,便是动机。」

程启思道:「第一个可能性,他确实是在收集美丽的东西,他是一个心理变态的杀人狂。第二个可能性,凶手不是一个心理变态的人,他是一个很正常的人,他想杀的,大概只是其中一个女孩子。

「把针藏在哪里不容易被人找到?当然是一堆针里。所以,他不停地杀人……为的是隐藏动机,如果是这个可能性,我们就得加大力度,调查一下这几个女孩子周围的朋友。」

钟辰轩一摊手,道:「无外乎便是那几个动机,金钱,感情,仇恨。如果按照第二个可能性,这是有预谋的精心策划的杀人案,我觉得不太像情杀案,太冷静了,冷静过头了。
「我只能看出藏在后面的凶手的一种沾沾自喜的情绪,以及他那种好炫耀的特点。他喜欢华丽灿烂的事物,时时喜欢玩点小花样来引起警方的注意。」
「我从来没想过凶手是个女人。直觉吧?」

钟辰轩摇摇头,「不,不是直觉,直觉是由很多事实和经验堆积起来的。你想想,好几个案子都是发生在深夜,而且是一些情侣爱去的地方,一个女人半夜约另一个女人去海滩散步吹风,恐怕没几个女人愿意去吧。」
程启思笑了起来。「那这个凶手岂不是个很有魅力的男人,才会约得出来这么多个女人?」
钟辰轩还是摇头,「不,我不这么认为,凶手是不是个有魅力的男人,我不确定,也许是。他没有自卑的心态流露,这也说明他本人应该不会是个糟糕的人。
「但是,你换个角度想想,如果他跟这些女人都有过频繁的接触,我们没有理由调查不到。

「或者,一个两个,凶手会很顺利地逃脱,但是,四个,还是没有线索,就很出奇了。不管凶手是以什么理由去接近这些受害者的,都不应该丝毫没有线索,这本来就是这个案子的关键,也是破绽。」

程启思无精打采地说:「我知道,但是我看不出来破绽在哪里。」
钟辰轩笑道:「你说我懒,你也好不到哪里去,明泉都帮你把事做完了。调查跑腿的事,不都是他在做?」
程启思有点狼狈地咳嗽了一声。
「我手头的案子又不止这一桩。我比较忙啊……」
钟辰轩的笑容更浓,「借口而已,你不就是不想在外面东奔西跑?你总说我不敬业,我看,我们是彼此彼此,谁也别说谁,五十步笑百步而已。」
「我是真想快点找出杀秦颜的凶手,但是……这么久了,我也有点灰心。难道,真的会变成一桩无头悬案?」程启思的表情很沮丧。
钟辰轩安慰说:「只要凶手一直做下去,就一定会露出马脚。你不用担这个心。」
程启思叹着气,「已经第四起了,一年都快过了。如果再破不了这个案子,我看我索性辞职算了。」
「你辞了职也饿不死,你父母给你留的遗产不少吧。」钟辰轩不经意地说:「你放心,凶手不可能一直好运下去的。」
他停顿了一下,又问:「你难道就没想过,凶手为什么会这样一直好运?每次都找不到他的任何线索,任何破绽?」
程启思愣了一下。
钟辰轩说:「也许,这就是破案的关键。」
晚上,钟辰轩却有点后悔来到了这种灯红酒绿的地方。
很久不曾到这么气氛糟糕的地方来了,那种吵闹让他烦躁不安。依稀恍惚地记起了那个夜晚……跟她……的婚宴上……
钟辰轩使劲按住太阳穴,头又开始痛,痛得像针刺一般剧烈,他摸索着抓过桌上的酒杯,仰脖一饮而尽。
有人自身后拍了拍他肩头,钟辰轩回过头去,程启思放大的脸就在半寸远的地方,倒吓了他一跳。
「你来了?」
程启思坐下,道:「明泉这家伙,自己约了人,还不准时。」
看桌上的红酒已经被钟辰轩喝得七七八八了,他奇怪地问:「你不是不喜欢喝酒?怎么今天一个劲地在灌?」
钟辰轩闭了眼睛道:「我头痛。」
程启思盯了他一眼,去吧台要了杯冰水,递给他道:「别喝了,越喝头越痛。怎么,你不喜欢这种地方?难道会让你头晕?」
钟辰轩端过冰水,一口倒了下去。
程启思暗暗摇头,他喝水的模样倒像是在喝酒。
「以前,我也在这样人多的地方,举行过婚宴……」
程启思有些惊奇,他从未听钟辰轩讲过自己的私事。
钟辰轩似乎是醉了,又接着说了下去:「她真美……她是我见过的最美的女孩子……我还记得她穿着一身白纱的模样,美得就像是仙子……」
程启思看到钟辰轩虽然醉了,却依然痴痴迷迷的眼神,有些惊奇,他从来没见过钟辰轩有这种表情。
「那真是你的福气。」
他刚说完,就发现钟辰轩的脸色大变。
「不,她跟我的婚宴,就不是她的福气了。」
程启思问道:「为什么?」
钟辰轩拿起酒瓶,也不用杯子,直接就着瓶口倒进了咽喉。「她死了。」
「……病故的?」
钟辰轩摇摇头。
「就在婚宴上,被人杀死的。」
程启思默默地注视着他,这次没有阻拦他把那瓶酒一饮而尽。看着殷红的酒液自钟辰轩唇角缓缓流下,当他对上钟辰轩的眼睛时,他惊讶地发现钟辰轩眼中竟然有泪光闪动。
钟辰轩又去倒酒,程启思伸手拦他,轻声道:「你酒量不好,别喝得这样急,对身体不好。」
钟辰轩不理他,只是一杯杯地喝,间或夹杂着模糊的低喃:「若兰,若兰。」
程启思环顾了一下身边的灯红酒绿,有点恍惚地想象,当年钟辰轩穿着礼服,挽着一身白纱的新娘。那时候的他,是不是会笑得阳光灿烂,用宠溺的目光看着身旁的新娘?
「抓到凶手了吗?」程启思知道这句话问得不合时宜,但职业习惯还是让他忍不住问了出来。
钟辰轩骤然眼中一寒,肌肉也绷紧了,在接触到程启思温柔而真挚的眼神之后,又慢慢放松了下来。
「凶手死了。」
程启思更是好奇,想问又不好问。
钟辰轩道:「我很想亲手杀了他,但他却比我快了一步。」他冷冷一笑,道,「把他自己连同研究所一起烧了,什么机会也不留给我。」
「研究所?!」
钟辰轩似乎后悔说多了,转过头,不再说下去,正好林明泉伙同一票人说说笑笑地过来,程启思也只能闭嘴不问了。
有时候看钟辰轩,总觉得他眼角有种淡淡的落寞,是为了他那死去的未婚妻吗?程启思用眼角的余光瞟着钟辰轩。
他注意到他刚才过来之前,钟辰轩的手里握着什么东西在看,一看到他就紧紧攥在了手心里。
程启思想了一会,突然恍然大悟。
钟辰轩手里隐隐露出一根红色的丝线,是他第一次遇上钟辰轩的时候,对方拿在手里把玩的那朵玉雕的兰花。
若兰。
刚才钟辰轩轻轻念着的就是这个名字。
那么,这朵兰花就是他送给未婚妻的礼物了?
程启思深思地看着晕乎乎靠在椅背上的钟辰轩,他满腮通红,显然是有点醉了。今天找他一起查案子似乎是不可能了,程启思站起身,去找那个跟卓嫣有关的经理。
郭永诚坐在办公桌前。面对程启思,他很不安。
「我没有杀卓嫣。」
程启思注意到他十指放在桌面上,绞来绞去。面部虽然没有什么表情,但眼角的肌肉在微微牵动。
这个人在害怕?怕什么?
程启思几乎在那一瞬间就可以断定,面前这个人不会是凶手。这几桩案子的凶手好虚荣、好炫耀,甚至是以诱导和戏弄警方为乐,而郭永诚,却为了不知名的原因,在害怕。
「我跟她只是玩玩,她也不会当真,我也不会当真。我犯不着杀她。」
程启思道:「那是你说的。」
停了停,他又道:「在这个案子水落石出之前,你也逃不了嫌疑的,所以请你把你知道的全告诉我们,这样对大家都好。」

郭永诚摊开手,道:「我对她并不了解,如果不是她妹妹来拿她的遗物,办理一些事宜,我根本不知道她还有个妹妹。我说过……我们只是玩玩,大家都不会认真,对对方的情况也不会太关心,更不会刻意去留意。」
犹豫了片刻,他终于道:「这话说出来不太好听,但是在这里的女孩子,有几个是干干净净的?我在这圈子混得太久,什么都看得清楚,绝不会跟这些女人较真的。
「卓嫣也一样,她年纪虽然不大,但是个熟透了的人,跟我也不过是周旋周旋,一旦有了更好的主儿,她会迫不及待靠上去的。」
程启思盯着他,目光并不锋利,只是一直盯着他看,直看得郭永诚头上冒汗。
「那你为什么害怕?」
郭永诚整个人一颤,抬起头来,嘴唇有些哆嗦。程启思探了半个身子到他桌前,直盯着他的眼睛,一字一顿地说:「你知道什么?你看到了凶手?」
郭永诚浑身猛地痉挛了一下,用力摇手,连同头一起摇,摇得汗水都溅到了程启思脸上。「不,不,我什么都没有看见。」
程启思有点不耐烦,道:「你可以说你没看见,不过,凶手是很敏感的,他会怀疑是不是有人看见了。这是个聪明的凶手,他就会顺藤摸瓜,最后找到你,然后……」
郭永诚跳了起来。
「你在吓唬我?」
程启思好笑地瞅了他一眼,这人真是没底气的样子。
「我没心情跟你废话,我告诉你,那凶手还在杀人,鼻子、耳朵、手、头发,一样一样的割,他是不会停下来的,会一直继续下去。」
他心中记挂着醉了的钟辰轩,懒得再说,便朝门外走去。
「是那面镜子!」
程启思回过头:「镜子?」

「你们应该到她家调查过,也应该注意到了那面镜子,那是古董,非常名贵,据说曾经是法国宫廷用的东西。这种东西,卓嫣是买不起的,她也不会花这个闲钱去买,她喜欢的是衣服、珠宝,和金钱。」
「那面镜子很贵?」
「是的,很贵,所以如果有人送给她,她会欣然收下,但是是因为这镜子本身的价值,而不是从个人喜好的观点出发。」
程启思有点玩味地盯着眼前这个人看,道:「你很了解她。」
郭永诚苦笑道:「不是了解她,是了解她们这一类人。」

他向门外做了个手势,道:「这里的女人,大抵如此。卓嫣的学历很高,也出过国,但一样会被金钱迷住了眼睛。即使具有比较高的品味和知识程度,她们也会把这些作为自己吸引男人的工具。」
程启思道:「继续说。」

「我跟她关系最好的那段时间,也常常到她家去,见着这面镜子,我就觉得好奇,于是问她从哪里弄来的。她说是一个朋友送她的,问我漂亮吗?我自然回答漂亮,但我也没有把这镜子的价值告诉她。」
「因为你清楚这面镜子的价值,你也想在有机会的时候,以低价据为己有。」
「我承认我贪心,尤其是面对一个根本不知道它价值的女人。程警官,你不会认为我为了一面镜子而杀了她吧?」
程启思盯着面前的人看。忽然身后有个略微低哑的声音响了起来:「一个如此务实的人,是想不出那么唯美而残酷的杀人方法的。」
程启思回过头,看到是钟辰轩,他的脸色还泛着红,但眼睛已经明亮清澈,只是声音比平日里低沉了些。
「就算你曾经有过想杀死她的欲望,你也没有这样的想象力。除非……有人替你想,而由你来做。」
郭永诚一张脸刷白,叫道:「你是谁?」
程启思道:「我搭档,跟我一同来的。」
「你诬蔑我!」

钟辰轩道:「我说你顶多是有这个欲望,我有诬蔑你吗?郭先生,不用这么紧张,每个人心里都或多或少有些不能对外人告知的愿望,你也不例外。至于你究竟有没有杀她,或者你究竟知道些什么,只有你自己心里清楚。
「为了你的安全,你最好还是告诉我们。这个凶手已经杀了好几个人了,他不在乎再多杀一个,虽然,他或许会觉得,杀你是破坏了他完美的杀人计划。」
他瞟着郭永诚,道:「你不必否认,你有很高的学历,专长就是古董鉴赏。所以,那面镜子的价值,她不清楚,你清楚。」
「我不会为了一面镜子杀人!」
「你是不会,不过,你是适合做帮凶的人。」

郭永诚气得发抖,指着钟辰轩,一句诬蔑却说不出口。程启思也觉得钟辰轩说过分了,这态度实在不像是一个警官该有的,但既然他话已出口,自己再说什么也是不给钟辰轩面子,他说不定还会跟自己翻脸。
钟辰轩看了他一眼,忽然脚下微微地趔趄了一下。郭永诚又气又怒没有注意,却逃不过程启思的眼睛。
难怪这人今天说话这么不留情面,原来是酒还没有醒。

钟辰轩却似乎看出了他心中所想〈程启思觉得自己的心中所想,一向都是瞒不过他的〉,道:「好吧,今天就到此为止。我们也只是顺道来请教一下郭先生,如果是正式传讯,我们会再请郭先生到警局来一趟的。」
一出来,程启思就埋怨说:「根本没有证据,你怎么跟他说那么多。我去跟明泉他们打招呼,然后我们就先回去吧,下次喝了酒,你别来私下查案。」
钟辰轩不置可否。
上了车后,他说:「上次你在卓家,有没有注意到什么异样的情况?」
「……卓紫那女人对着镜子看的样子很诡异我就不说了,我请她去帮我找些卓嫣的遗物,她一边走一边回头,对我很是警惕,目光就在那面镜子上打转。」

钟辰轩笑了笑,道:「这只说明那面镜子跟卓嫣的谋杀有关系,否则卓紫那么紧张做什么?我认为,卓紫至少是在心里有杀死姐姐的欲望。我没有她非常详尽的数据,也无法具体分析,只能简单说一下我的看法,只是一种看法而已。」
「你说。」

「我只见过她一次,但我已经觉得她相当病态,太过于频繁地顾影自怜,而她绝对算不上一个美女。她靠她姐姐养活,以卓嫣的生活环境和教养,也不会对这个妹妹怎么保护和怜爱。
「你应该有注意到,她左脸上有细小伤痕,大概是指甲划伤造成的,卓嫣可能对这个妹妹不好,而且会打会骂。卓紫因为是靠姐姐生活的,所以她无法反抗。」
「卓紫那家小店我调查过,还是在她姐姐名下的,房子也是。她的生活完全依赖她姐姐。你有没有注意到她有什么频繁的小动作?」
程启思道:「有,她一把手臂放在桌面上,就会条件反射地缩回来,还皱起眉,像是嫌脏。而桌面明明是擦得光可鉴人的。」
「这说明她有严重的洁癖,而且是有强迫症的那一型了。这种人就算是不停地洗手,也会觉得自己的手脏,老擦不干净似的。」
「她的房间非常非常干净,干净到一尘不染的地步。」
「她嫌脏,对这房子和房里的一切,因为这些都是她姐姐赚回来的。而她自己又不得不生活在这里面,所以她也觉得自己脏。」
「就为了这个,她就可以杀人?」
「你认为她有能力若无其事地把自己亲生姐姐的鼻子切下来?而且对方还是清醒的,说不定,还瞪着一双眼睛在看着她?」
程启思恶心地皱了一下眉头。
「不太可能。」

「所以呢,要我说,她跟郭永诚应该都是被凶手利用,郭永诚被卓紫利用,而卓紫又被凶手利用,只不过,卓紫是知道某些内情的,郭永诚则是一无所知。我想,郭永诚想要那面镜子,卓紫就用这个作了诱饵。
「郭永诚在卓嫣死后,就开始怀疑和害怕……所以在刚才我们去找他的时候,他的态度是恐惧的,他也提到了那面镜子。
这也是卓紫在我们去的时候,下意识地注意那面镜子的原因。」
「既然如此,她应该把那面镜子藏起来。」程启思说。
钟辰轩却摇了摇头。「你应该有注意到,那面镜子是嵌在墙里的,特意取下来,反正很奇怪,典型的欲盖弥彰啊。」
程启思想了想,又说:「郭永诚认识卓紫是无疑的,虽然他很拙劣地不承认。他说他有段时间常常去卓嫣家,怎么会没见过卓紫?」
钟辰轩点头,「他根本没有隐瞒的必要,却刻意隐瞒,就是心中有鬼的表示。」
这时候车子正好转了个弯,前面是H城的剧院,一座相当有气势的建筑物。
钟辰轩转过头往车窗外看去,一张巨幅海报赫然在目。那是「哈姆雷特」的剧照─死在水中的奥菲丽娅。
白色长裙如婚纱般浮在碧绿的溪水中,少女金色的长发散在水面上。星光照耀在她脸上,白色的睡莲环绕着她。
钟辰轩头中一晕,眼前一黑,坐在副驾驶座上,侧着身体,歪倒下去。
程启思看他突然昏过去,吓得不轻,急忙把车停在一旁,下车绕到他那边,打开车门察看他的情况,用力掐他的人中。
钟辰轩醒过来,眨了几下眼睛,看着他,然后慢慢地说:「我没事,回去吧。」
「真的没事?」程启思有点怀疑地看着他。
钟辰轩说:「真的没事,我们走吧。」
回去后,程启思不言不语的递了一杯咖啡给他,然后继续盯着他看,直看得钟辰轩心中发毛,苦笑道:「不要把我当怪物看好么?」
程启思收回了视线,闷闷地道:「你有没有把我当朋友?」
钟辰轩苦笑道:「你说呢?」见程启思张口想说什么,挥手制止道:「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隐私、自己的心结,不必公诸于众,哪怕是最好的朋友。」
程启思一脸不快,钟辰轩淡淡一笑,「那么,你没有存心瞒着我的事么?记住,是存心、刻意的隐瞒。」
程启思一口道:「没有!」
钟辰轩又是一脸似笑非笑的表情,「是么?」
程启思最见不得他这种笑法,转了头道:「不跟你争了,你自己休息吧,我出去了。」
「等一下。」钟辰轩叫住了他。
程启思回过头,「什么事?」
钟辰轩微笑道:「没什么,我只是想对你证明一件事,那就是,每个人心底都有自己的秘密……启思,你就真的没有秘密吗?」
他的声音,低沉,带着一种奇特的磁力,让程启思听得一阵心悸。
「仔细想想,启思,你有秘密吗?不要急,你可以慢慢地想,对,慢慢地回想……人,总有一些事情,是会埋在心底,不能告诉任何人的……」
咒语般的声音在耳边一遍遍重复,钟辰轩半靠在椅子上,微笑注视着程启思。他两手的指尖交叉在一起,脸藏在阴影里,但一双眼睛却出奇的亮。
程启思终于醒了。他的头痛得彷佛要炸开,只记得最后在他眼前晃动的,是一朵洁白的兰花。
程启思看到钟辰轩正坐在椅子里闭目养神,冲过去把他抓了起来:「你做了什么?!」
钟辰轩道:「我并没有做对你不利的事。」他也不动,只是看着程启思笑。
程启思放了手,一字一顿地道:「钟辰轩,你究竟做了什么?」
钟辰轩脸上又浮现了那种谜一样的笑容:「你应该知道。」
程启思道:「你对我用了催眠术?」

钟辰轩笑道:「我只是让你做了个梦,你放心,我没有问你任何事,不经人允许,去窥视别人内心,是不道德的行为,我不会做这样的事。如果我存心不要你知道我对你催眠过,我也是可以办到的,但我并没有那么做。」
「你究竟是什么人?我受过专业的训练,一般的催眠术,对我是不起作用的。」
钟辰轩道:「我知道,在心理测试中,你是第一名,你的精神力非常强,强到接近无懈可击的地步。当时的催眠师反而几乎被你所控制。」
「但是你竟然轻而易举催眠了我?!」
钟辰轩笑了笑,「那是因为,第一,你对我没有丝毫防备。第二……我找准了突破口。所以,我可以毫不费力地催眠你,而且,比起当时替你催眠的那位,我更是大师。」
程启思瞪着他,梦中的情景再现了,他用力甩甩头,但却挥之不去。「你究竟是谁?以你的能力,不该跟我搭档来做这一行。」
钟辰轩望着窗外,冷冷地道:「你忘了,你的上司交代过,永远不要问我的来历。这是─命令。」
程启思大声说:「你这样做,摆明了是要我去探知你的来历!」
钟辰轩叹了口气,道:「是我的错,我不该这么做。因为对你催眠,我自己也很疲倦,反而一晚上没睡着。」
「你难道不能对自己催眠,让自己睡个好觉,做个好梦?」
钟辰轩道:「我一样有我的心结,我一样有我的噩梦。」
他拿起床头一个药瓶,「看到了吗?我每夜要靠这个才能入睡。」他望了程启思一眼,眼神是莫测高深的,「你做了什么梦?为什么这么气急败坏?」
「你还问我做了什么梦?这一切不都是你搞出来的?钟辰轩!」

钟辰轩在靠椅上转了个身,他的声音很平淡:「我不知道你做了什么梦,我只是引导你,让你回忆一些被你自己埋藏在脑海里的事。至于是什么事,这只有你自己才清楚,你睡着后,我并没有再对你发问,我不知道你梦到了什么。」
程启思凝视着他,慢慢地说:「我梦到了秦颜。」
「秦颜。」钟辰轩重复着这个名字。「有一双美丽的手的女孩子,你梦到她什么了?」
程启思的声音更低。「我梦见她一个人在酒吧里,酒吧里别的人都走光了,只剩她一个人,然后……」
「然后什么?你看到了什么?」
程启思抬起头,直视着他。「我走了进去。」
钟辰轩似乎一点也没有感到惊奇。「你走进去了,然后呢?你割下了她的双手?」
程启思深深吸了一口气。
「不,我扼死了她。」
钟辰轩跟他的眼神碰到了一起。过了很久,钟辰轩缓缓地说:「这只是个梦而已。」
「对我而言却似乎真实到确实发生过。」程启思回答。
钟辰轩叹了口气,望向窗外,天色已经放亮了,一缕晨光洒在房中。
这一刻,彷佛一切都被照亮了,什么都无从掩饰似的。
钟辰轩的语气很平静,「启思,这只是一个梦,那天晚上,你喝醉了,你没有出去杀过人。」
「我只知道,我没有任何杀秦颜的理由,我能确定的只是这一点。」程启思回答,「但那个梦,真实得令我害怕。辰轩,你为什么要这么做?」
「……我说过了,我没什么别的意思。」钟辰轩伸了个懒腰,「在梦里,你有想过你为什么要杀秦颜吗?」
程启思沉默了很久,然后慢慢地回答:「没有。」
钟辰轩站起身,「走吧,应该去上班了。噩梦在阳光下面,就会无所遁形了。」
程启思正想说话,忽然手机响了,钟辰轩看着他的脸色一变再变,问道:「怎么?又出事了?」笑了笑,道:「你别说,我猜猜。是不是发现了苏雅的尸体?」
「不错……而且……」
「而且舌头被割下来了。」
程启思道:「对,但是……」
「但是并没有被带走,而是丢弃在了第一现场,是不是?」
程启思沉重地看了他一眼,道:「你说得完全正确。正确得就像是亲眼看到了一样。」
钟辰轩笑道:「我在听过苏雅的『夜莺之歌』之后,就基本上可以确定这一点了。」
程启思起身,拿起外衣。
「走吧,先去现场。」
第四章 奥菲莉娅

「若兰就躺在水里,她身上的白纱被水浸湿了,浸透了,像一朵纯白的睡莲。她的脸在水下看来,还是那么美,那么恬静,就像是睡着了。」

第一现场是在苏雅自己的家里,自从她出国学习声乐之后,这套房子就没人住了。她的未婚夫朱锦也有自己的住宅,所以一直空置着。
程启思戴上手套,顺着桌面一直滑过去,上面没有灰尘,很干净,他又到厨房去转了一圈,冰箱里甚至还有新鲜的食物水果。
程启思问道:「有没有查过她的出入境记录?」
钟辰轩道:「已经查过了,她是昨天晚上回来的,十点的飞机。想必她回来之后,就打扫房间,今天还出去买了食物,有发票证明。」
门外传来一阵哭声,程启思侧头一听,道:「是朱锦,怎么法医部会叫他来?」
钟辰轩道:「没有叫他,叫的是杜山乔,朱锦是自己来的。这次尸体是在她自己家里,朱锦一听到地址,当场差点没昏过去。」
程启思叹了口气,道:「等他哭够了,再回去问他的口供吧。」
「你怀疑他?」

「你看看,冰箱里有几瓶辣酱,还有红酒。苏雅是学声乐的,为了保护嗓子,这些东西是根本不沾的,但小朱就爱吃辣,红酒也是朱锦喜欢的牌子,她不是为他准备的,还会是谁?」
钟辰轩道:「这并不能说明朱锦就是凶手。」
程启思奇怪地看了他一眼,道:「怎么,我们两个人的观点还调了个过?我记得我们听到那首『夜莺之歌』时,你比我更怀疑朱锦。」
「怀疑是可以怀疑,但现在凶杀案既然发生了,还是得根据事实说话。」
「我难道不是在根据事实说话?」
钟辰轩耸耸肩,道:「我觉得你还是有点先入为主了。」
他一面说,一面戴上手套,四处去看。杜山乔过来,把一个袋子递到他手上。
程启思做了个鬼脸,道:「这可真不好看。」
袋子里是一条女人的舌头,是连根切下来的。
钟辰轩忙递回到杜山乔手中,程启思道:「老杜,别让朱锦看到了,我怕他受不了。这次验尸,不要让他参加了。」
杜山乔一张脸还是板得死死,道:「我怕他连刀都拿不稳了,还验尸?」
程启思道:「老杜,这好歹是他未婚妻。」
杜山乔面无表情地道:「工作是工作,感情是感情,两者是需要分开的。」他拿了那袋子就走开了,又到尸体旁边,蹲下了细看。
钟辰轩道:「看见没有,工作态度就要这样!」
程启思摇头苦笑,耳边还响着朱锦撕心裂肺的哭声。钟辰轩也走到杜山乔身边,弯腰去看苏雅的尸体。
苏雅闭着眼睛,很安静的样子,就像是睡着了,她穿了一身家常的淡红色衣裙,很整齐,甚至连一头披肩的长发都没怎么乱。
「死因是什么?」
脖子上没有痕迹,跟前面的几桩案件不同,不是勒死的。
杜山乔道:「初步推测是酒后服了过量的镇静剂,不过要等我们进一步检验。不过,看她的样子没什么痛苦,应该是安眠药之类的东西。」
「她的舌头是死后割下的,还是死前?」
「死后。这个很明显。」
钟辰轩笑了笑,道:「如果不是收到的那封电子邮件,我真不会觉得这个案子跟前面那几桩案子有关系。手法差得太远。」
「那么心理上呢?」程启思说。
钟辰轩瞟了他一眼,道:「还是有相似之处的,不过,差别的地方也很明显。这个稍后再说吧,你先看看现场还有什么。」
程启思看到他往门外走去,问:「你干什么?」
钟辰轩笑道:「你不是一直说,我跟同事缺乏交流吗?我现在就去安慰一下朱锦。」
程启思的眼睛瞪大了,紧接着就是恍然大悟的表情。
「明白了,你是不安好心。」
「不管他是不是凶手,这种时候都是心情相当激动的时候,我想知道什么,这是最好的时机。不过……」
「不过什么?」

钟辰轩朝他凑近了些,压低了声音道:「如果他真是那个连环杀人案的凶手,那么我就不会有什么收获。因为,如果他是,他就是抱着胜利和嘲弄的心情来的,他自满,又自得,既无紧张也无恐慌,因为他已经习惯了。」
「太过自满,往往也会多说话。」
钟辰轩说:「没错。」
他走到了房门外,田悦在朱锦身旁手足无措,不知道怎么劝慰才好。钟辰轩朝她使了个眼色示意她走开,伸手去扶朱锦,「来,先到这边坐一下。」
朱锦像触了电似地一下子跳了起来,推开他,神经质地叫道:「不!」
钟辰轩道:「不是到房间里,我们到楼下去。」
朱锦又神经质地抖了一下,道:「不,我想留在这里。我想……看看她。」
钟辰轩玩味地盯着他看,看了很久,终于开口道:「朱锦,人死不能复生,节哀吧。」
朱锦两手抓住自己头发,喃喃道:「怎么回事……怎么会这样……」
钟辰轩半靠在墙上,墙的阴影遮住了他的脸,看不清他的表情。他的声音,听起来也有些低哑模糊。
「我知道,你一定很难过。因为,你爱苏雅,苏雅也爱你。」
「是……是……我很爱她,她也一直爱我,一直都是……」
「你不应该怀疑这一点。」
朱锦突然又跳了起来,叫道:「我没怀疑!我没怀疑!我从来都没有怀疑过!她爱我,她当然爱我,她从来没有爱过别人!」

钟辰轩低沉的声音,从阴影里模糊地传过来,「当然,我们都相信,我们都明白。你看,她回来之后,就特意去买了你爱吃的东西,你爱喝的红酒,甚至体贴到了你抽的烟的牌子,她的行李里,还有替你带的礼物,她对你,真的很好。」
「是,她对我很好,很好,非常好……」
「一般而言,强迫自己不断重复某件事,往往说明他内心深处并不相信这件事的真实性。」
朱锦的瞳仁骤然放大了,双手拼命乱摇。「不,不,我没有这样想过!苏雅跟我的关系,谁都是看到的!大家都看着的!」
钟辰轩在阴影里,发出一丝轻微的笑声。「是啊,都看着的,你对她也很好,温柔朱锦声音发抖地道:「不过什么?」
「苏雅悄然回国,也许并不是为了给你一个惊喜,而是……为了跟你分手?」
朱锦发出一声尖锐的叫声,把房里的众人都惊住了。
程启思忙赶过来,见朱锦抱着头缩在一边,瑟瑟发抖,他一把将钟辰轩从墙角拉了出来,道:「你对他做了什么?」
「没有,我只是告诉他,苏雅对他很好,如此而已。」
程启思把他一推,恨恨道:「一会再跟你算帐!」
他去扶朱锦,叫了田悦陪他离开,钟辰轩却进了房,把苏雅的行李打开,仔细翻寻。
他一抬头,程启思已经进来了,压低了声音,道:「你跟朱锦说了什么?他几乎都要发疯了!」
「没说什么,我如果真说了什么,他才真的会发疯了。」
「……究竟你说了什么?」
钟辰轩在床沿坐了下来,道:「朱锦身上问题很多,就你我两个人之间说说,我认为,他有杀苏雅的可能性。苏雅肯定是为了他回来的,他却杀死了苏雅。
「我闻到苏雅身上有酒气,她平时是不沾酒的,为了陪朱锦而喝一点的可能性还是有的。酒后服用大量的安眠药,朱锦身为法医,是完全知道后果的。」
「我还是想先确定一下他有没有作案的时间。」

「如果要确定这个,得把昨天从苏雅购物回来的时候算起,一直算到她死之前。朱锦完全可以陪她喝了酒就离开,然后在电话里叫她服药,苏雅也许根本不知道是安眠药,而是她平时常服用的药。

「她胃不太好,我看到她行李之中有好几种胃药,都是需要天天服用的。朱锦可以把药先取出来,跟水杯一起放在她床头,然后嘱咐她吃下,苏雅只会觉得他体贴,还会高兴。」
程启思打了个冷颤。「你真的认为是这样?」
钟辰轩摇摇头:「声音分析怎么样?」
程启思道:「是专业级的录音,但是我们一直没有苏雅的声源,所以无法比对,现在,我可以正大光明去找她的声源了。」
接着,他声音低了下去,「如果不是我对『夜莺之歌』不够重视,漫不经心,可能,还能够救苏雅一命。」
钟辰轩淡淡地说:「该死的,总是要死的,救得了一次,救不了第二次。只是这样而已,启思,跟秦颜的死,没有什么区别。」
「老杜,报告出来了?」
杜山乔把一份报告放在程启思手里,转身便走。田悦看着他走出去,小声道:「嘿,你看死人脸今天也有疲倦的表情了。」
程启思瞪了她一眼,说道:「朱锦请假,他一个人要做两个人的事,是铁打的人也受不了,妳还在这里说风凉话。」
田悦扁了扁嘴,一脸要哭的表情。
林明泉笑着过来打圆场道:「田悦,启思今天心情不好,妳不要放在心上。」
程启思挥了挥手,做了个「抱歉」的手势,走回自己的办公室。钟辰轩正坐在计算机前听音乐,音响开得老大,如果不是房间隔音,早传出去了。
「又是歌剧!」
钟辰轩笑着说道:「是苏雅唱的。」
程启思哦了一声,道:「你这么快就弄来了?」他看着钟辰轩的计算机前一堆光盘,「这么多?你不至于全部都要听吧?」
「我对歌剧比较感兴趣。」
「为什么?」
「因为,有她的表演,看得到她的脸,她的动作。」钟辰轩修长的手指,缓缓地划过计算机屏幕,停留在上面的苏雅的脸上。「我甚至感觉到,离她很近,非常近……」
程启思凑过去:「这唱的什么?『茶花女』?」
「是啊,第一幕,处在纸醉金迷中的女人。苏雅,她在国外是不是也是这样?光怪陆离的新世界向她敞开大门?」
「你怀疑她想跟朱锦分手,朱锦杀了她?」
「还有,你听这个。杜兰朵公主对追求她的外国王子说,你永远得不到我。
「苏雅唱到这时候的表情,很奇怪。这一句,唱得特别情感充沛,非常投入,她是在说谁呢?谁永远也得不到她?朱锦,还是另有他人?」
程启思说道:「我不相信朱锦是这桩连环杀人案的凶手。绝不相信。」
「我们现在面临的问题是,是否应该把苏雅这桩案子,也归类到连环杀人案里。法医的报告你已经看过了吧?先说说。」
「没什么有新意的东西,镇静剂,一种市面上不好买的,一串英文,很长,你等一下自己看。苏雅死前喝了大量的酒,就是她买的那瓶。
「然后又服用了过量的镇静剂,死亡时间是凌晨一点到三点,无法更精确了。舌头是死后割下的,用的是很精巧的工具,跟以前一样,手术刀之类。」
钟辰轩笑着说道:「你说,朱锦办不办得到最后这一点?」
程启思道:「我想,能。」

钟辰轩沉默了片刻,道:「人往往都有种自我保护意识,而这种意识有时候会存在于潜意识里。如果朱锦是凶手,他很可能就不会选择手术刀之类的工具,而使用水果刀、菜刀这类,当然,不排除他具有逆向思维的能力。」
「如果想尽力模仿,就应该使用手术刀。」

「不过,他犯了最基本的错误。其余受害者,身体器官都是在死前被切割下来的,苏雅却不一样。虽然这不能作为事实依据,但在凶手的心理上,可以指向朱锦,因为他办不到,无法在爱人清醒的时候做出这样的事情。

「毕竟,冷静残忍地收集美丽的人体器官是一回事,因为感情而杀害爱人又是一回事。目的不同,对朱锦而言,割她的舌头只是一种附带行为,而对那个凶手来说,人体器官才是第一位的。
「其实话说回来,我不认为那个凶手会要舌头,这是没用的东西。他要牙齿的可能性,都远远大于舌头。」
程启思道:「这么说,你已经肯定朱锦是凶手了?」
钟辰轩静静地道:「我其实并不希望他是凶手,毕竟是我们的同事。『夜莺之歌』出现的时候,我并不认为他有很大的嫌疑。
「但是到现场看了情况,再跟他对话之后……虽然没有实质性的证据,但一切疑点都指向了他。他的不在场证明有力吗?」
「非常有力,是跟林明泉在一起喝酒,就是郭永诚当经理那地方,郭永诚也作了证,在场的侍应生和几个女孩子都作了证。
他们一直到凌晨三点半左右才一起离开,这是无法突破的不在场证明。」
钟辰轩笑了笑,道:「你忘了我说过,一整夜都要调查。」

「调查了,他在十点到夜总会之前,并没有不在场证明,但是,那什么也不能说明。因为苏雅的死亡时间是半夜,我们只能说,朱锦有可能犯案,但是,我想我们拿不到证据。」
「下班前呢?」
「朱锦这天正好休假,没上班。」
钟辰轩道:「查查出租车,看有没有人在苏雅回国那天晚上,在机场载过她。

「我想,应该是她回来的当晚,就跟朱锦见了面,应该是八九点吧,然后朱锦说有点事要出门─他是法医,半夜加班的事很常见,苏雅也习惯了─这时候,他们已经在一起喝了不少酒了。

「在苏雅家里,朱锦应该就把药换了。你还记得她的镇静剂和胃药吗?都是胶囊,把里面的药粉换了就行,简单得就像小孩子做游戏一样。对了,剩下的药,都没有什么问题吧?」

程启思叹了口气,说:「怎么会有问题,如果是朱锦做的,他怎么可能犯这么低级的错误。我也问了苏雅的左邻右舍以及保全,他们说没见过有陌生人出入她家,我给他们看了朱锦的照片,不少人都认识他,但是都说没在那晚见过。」

钟辰轩说:「苏雅那个小区的保全情况不算太好,总有换班的时候,而且也没有监视器之类。朱锦当然对苏雅家的情况非常熟悉,没人见到他,也是理所当然,戴顶帽子,加个墨镜,就认不出来了。」
程启思点头,却欲言又止。
「怎么了?」
「难道就真的没有其它可能性了?」
「除非你认为有人会从国外追来杀苏雅,或者她是自杀的,事实上……那种镇静剂,苏雅恐怕也很难弄到手吧。」钟辰轩翻着验尸报告,淡淡地说。
「我不相信朱锦这么傻。」
钟辰轩微笑道:「他只是因为还爱着苏雅吧,无法在她活着的时候,对她做那样残忍的事。不过……」
叹了口气,他续道:「还有一个疑点,就是无法解释那首『夜莺之歌』,如果是朱锦干的,他没有理由会送这首歌来事先警告我们。声音分析还没出来?」
程启思道:「我去问问,应该出来了。」
钟辰轩按了按头。「我头痛,我去弄杯咖啡。」
程启思看他脸色确实不好,也有些担心,「怎么了?是不是病了?」
钟辰轩摇摇头,「老毛病,没事。」
程启思看着他冲咖啡,忽然冲口而出:「你的心结究竟是什么?是什么让你长期失眠?」
钟辰轩回头,眼神已经像是结了冰,「我说过,不要问。」
他砰地一声把一杯咖啡扔在程启思面前,咖啡都溅了出来。
程启思只有苦笑,忽然说:「辰轩,我想出国。」
钟辰轩险些把咖啡泼翻在桌上,像看怪物似地把程启思从上到下看了一遍,说道:「你想出国?定居?」
「不不,我只是想去旅游。」
钟辰轩在咖啡里加了一块糖。他很喜欢吃甜的东西,「维也纳?」
程启思笑:「什么都瞒不过你。」
「你认为已经为这个案子快疯了的上司会放你出去?」
程启思笑着,在他的咖啡里又加了一块糖,「所以就要靠你了。」
「我?」
程启思继续往咖啡里加糖,「从当时把你介绍给我来当搭档的那一天起,我就知道你身分不同,所以,你去跟他说,一定行……」
钟辰轩挥开他的手,「够了,不用再加了,再加我就不用喝了。」
「我知道你喜欢吃甜的……」程启思继续笑,笑得阳光灿烂。
钟辰轩侧头。
很难得,程启思在他的脸上看到几分天真。
「好,我帮你去说,不过,我有个条件。」
「一百个也可以……」程启思继续阳光灿烂地笑。
「我要跟你一起去。」
程启思的笑容僵住。
这次轮到钟辰轩笑得阳光灿烂,「怎么样?顺便观光一下。」
程启思苦笑,「当然好。」
维也纳,一座美丽的城市,程启思没有来过,他喜欢旅行,但这个地方一直没到过。在飞机上,钟辰轩睡着了,程启思却深思地看着他。
他不知道钟辰轩是如何说服上司放两个人的假的─现在那桩连环凶手案压力极大,放人简直是件不可思议的事─但他们还是出来了。
你究竟是什么人?为什么会来跟我搭档?你对我隐瞒的过去,究竟发生过什么?

这些问题已经在程启思心里转了千遍万遍了,凭着某种直觉或者敏感,他始终觉得钟辰轩不是干警察这一行的。干这一行的或多或少都有些特征,虽然说不清楚,但总感觉得到。
就像有经验的行家鉴别一幅画的真伪、一件古董的真假,「直觉」往往是由很多细小的东西堆积而成。程启思试图去理清自己的思路,却越想越胡涂。
要下飞机了,程启思把钟辰轩叫醒。
钟辰轩透过机窗,看着越来越清晰的维也纳,脸上却一点表情也没有。程启思很想知道,他这没有表情的表情,意味着什么。
找了饭店住下来,钟辰轩就出去了一趟,回来后,两人在饭店里随便吃了点东西,钟辰轩就回房间换衣服。
程启思见他换了正式的黑色礼服,衬衫雪白笔挺,诧异道:「你这是要干什么?」
钟辰轩把一套衣服丢给他,说道:「快换,不然来不及了。」
程启思捏着那套礼服,又是好笑又是不解,问道:「你总得先告诉我要做什么吧?」
钟辰轩对着镜子打领结,淡淡地道:「看戏。」
「什么戏?」
「『哈姆雷特』。」
程启思立即回想起钟辰轩在奥菲莉娅的巨幅海报前晕倒的一幕,想问,却又不知道如何启齿。
钟辰轩淡淡地道:「这跟案件没什么关系,只是余兴节目。」
「可是……」
「别问了,时间快到了。」
程启思看着钟辰轩的脸,他的脸上还是没有表情,弄不清他在想什么。
张三李四满街走,谁是妳情郎?
毡帽在从杖在手,草鞋穿一双。
姑娘,姑娘,他死了,一去不复来;头上盖着青青草,脚下石生苔。
呵呵!
殓衾遮体白如雪,鲜花红似雨;花上盈盈有泪滴,伴郎坟墓去。
几近完美的歌声在剧院里回响。最后一幕,发疯的奥菲莉娅,像一个从无忧无虑的世界飘荡而来的美丽女神,因为摆脱了人世间的苦恼忧愁而放声歌唱。
「死的不该是她。」钟辰轩突然说道。
程启思本来听得也无精打采,这时候心中一震,转过头紧盯着钟辰轩的脸。「你说什么?」
「你应该还记得上次我晕倒的事。」
「当然记得。」
钟辰轩的脸上,还是止水无波,但声音在微微颤抖。
「因为我未婚妻,就是像奥菲莉娅一样的死法。」
程启思紧盯着他的眼睛。

钟辰轩继续说了下去:「那天,是我跟若兰的婚宴,她穿的是纯白的纱裙,头上戴着白色百合的花冠。你没有见过她,为了不再无时无刻想起她,我没有保留任何她的照片,所以你也没有见到的机会。
「美丽的女孩子,我见多了,但她却有种不食人间烟火的美。微笑起来的时候,就像是洁白的莲花在绽放,她穿着纯白婚纱的模样,就像是天使。
「我那天很高兴,所以喝了很多酒,当我转过头去找她的时候,却发现她已经不在大厅里了。
「我并没有在意,以为她是去补妆或者什么的,但过了半个小时,都还没有看到她的踪影,我有点着急了,于是我们便各处去找,一直找不到。

「我们举办婚宴的饭店顶楼上有一个旋转餐厅,那里有一个生态水池,做得很像是天然的溪流一样,从餐厅中央穿过去,里面还浮着真的莲花。若兰很喜欢那个地方,我们常常去那里吃饭,她喜欢天然而纯粹的东西。
「那时候已经过了午夜,餐厅早就关门了,我们在饭店里到处都找不到她,保全就找了上去,我当然也随着一起过去。在外面,我们看到里面有灯光,灯光集中在水的中央。
「若兰就躺在水里,她身上的白纱被水浸湿了,浸透了,像一朵纯白的睡莲。她的脸在水下看来,还是那么美,那么恬静,就像是睡着了。」
程启思只觉得身上一阵寒意。
钟辰轩目光转向舞台,静静地道:「看,就是那样。就跟奥菲丽娅一模一样。」
舞台上演的,正是奥菲莉娅淹死在水中的一场。
莎士比亚的剧本本身,是将这一场作暗场处理,由王后转述。但这一幕场景凄美煽情,所以往往在舞台演出的时候都会保留。
「在小溪之旁,斜生着一株杨柳,它毵毵的枝叶,倒映在明镜一样的水流之中。

「她编了几个奇异的花环来到那里,用的是毛茛、荨麻、雏菊和长颈兰─正派的姑娘管这种花叫死人指头,说粗话的牧人却给它起了另一个不雅的名字。她爬上一根横垂的树枝,想要把她的花冠挂在上面。

「就在这时候,一根心怀恶意的树枝折断了,她就连人带花一起落下呜咽的溪水里。她的衣服四散展开,使她暂时像人鱼一样漂浮水上;她嘴里还断断续续唱着古老的谣曲,好像一点不感到她处境的险恶,又好像她本来就是生长在水中一般。
「可是没多久,她的衣服给水浸得重起来了,这可怜的人歌儿还没有唱完,就已经沉到泥里去了。
「很像,刻意的模仿。」钟辰轩说道,脸上还是淡淡的。

「甚至连水池边上都还有柳树,真的柳树。若兰的身边,浮着一个花环……正是毛茛、荨麻、雏菊和长颈兰编成的。凶手很细心,做得也很完美,这几种东西,一样都不缺。」
程启思道:「你说过,凶手死了。」

钟辰轩彷佛没听到他的话,继续说道:「在我跟她的订婚前夕,我们曾经出来旅游过一次,经过维也纳的时候,就看了这出剧。若兰说,如果她要死,也希望有像奥菲莉娅这么美丽的死法。
「所以我想,这个凶手应该对我们的情况非常熟悉,或许就是我身边的人。于是我就顺着这条线索找下去,当我想继续追查的时候,他却随着一场大火消失了。
「那场火太大,死的人也很多,所以,我至今都不能确定他是不是真的死了。而如今……我有种强烈的感觉,那个人就在我身边─在黑暗里,看着我微笑。」
程启思挤出一个笑容,却连自己都知道肯定很不好看。「在你身边?不会是我吧?」
钟辰轩面无表情地道:「你的幽默并不好笑,我所谓的在身边,是指这个人有一种存在感,甚至压迫感,却又找不到他。
但我总觉得,他就在我周围。」
「你是指……那个连环杀人案?」
「你很敏锐,是的,若兰的那个案件,凶手的某些心态跟这起连环杀人案确实有相似之处。但不同之处,也很明显。」

巨大的鼓掌声淹没了他们的对话,钟辰轩望了一眼舞台,说道:「落幕了。那时候,若兰就在我身边,她用力的拍手,拍得手心都红了。她笑得很开心,我现在都还记得她的样子,脸上微微发红,眼里闪着兴奋的光亮。」
程启思有些僵硬地道:「你如果一辈子记下去、想下去,你永远都不会开心。」
「从发现她尸体的那时候起,我想我就已经跟快乐绝缘了,本来那天应该是我最高兴的日子,却一下子从天堂被打到了地狱。
「天堂跟地狱的距离太远,摔得我头晕目眩,你应该想象得到,我是花了多少力气才能够振作起来。」
程启思深思地望着他,「你真的振作起来了?」
「怎么?」
「那你不间断的吃镇静剂又是怎么回事?」
钟辰轩本来已经站起身,这时又一下子坐了回去,「你把查案的敏感用到我身上了?」
「我并不想窥视你的生活,我只是关心你。」
钟辰轩笑了笑,又站起来,随着人流往剧院外走去。
「我并不想依赖药物,但我已经很难摆脱了,我跟你一同来维也纳,重温当日的情景,就是想摆脱这个心理阴影。
「能用的方法我都用尽了,但对于若兰的死,我还是很难释怀,毕竟,当时发现她时,那个冲击太大了。」
「那……现在呢?」
钟辰轩微笑:「我不是很平静地看完了这出戏吗?并没有像你以前见过那般,连在海报前面都会昏倒。」
程启思高兴了,忙道:「好,好,太好了。上次真是吓死我了。」
钟辰轩低声笑了笑,说道:「还多谢你呢。」
「谢我?」
「你从一开场就在我旁边插科打诨,胡乱评价,我根本连进入情绪的心情都没有,哪里还会昏倒?都只顾着听你胡说去了。」

程启思讪讪地笑,钟辰轩却敛了笑容,说道:「不过,这也是人的一种自我保护。注意力转移到你那里,下意识地忽略对自己心理有影响的舞台演出,以免触到那根敏感的神经。」
「没问题,下次你如果要再看,我陪你来。」
钟辰轩大笑了起来,「不必了,凡事有一次,就够了。」
程启思犹豫了一下,问:「那朵玉雕的兰花,是你送她的礼物吗?」
钟辰轩嗯了一声。「怎么?有什么不对吗?」
「不,我只是觉得,对你们那么有意义的东西,你不应该用来作催眠的工具。」

钟辰轩笑了,说:「我还不知道你这么古板,什么工具并不要紧,只要能产生那个作用就行。」他取出那朵兰花,放在程启思手心里,「我看你很喜欢这个,我也不要了,送给你了。」
程启思目瞪口呆地看着掌心里的兰花,「我?」
钟辰轩已经返身继续向外走了过去。
「不要就扔了。」

夜深人静,两个人一起来到了苏雅的寓所。是间小巧精致的公寓,在三楼,程启思站在门口,望着钟辰轩说道:「我说啊,我们难道就这样做贼一样的进去?如果被逮着了,那可丢脸丢大了。」
钟辰轩不耐烦地道:「我们是出来旅游的,而且苏雅又不是死在这里,我们要找这里的警方合作很麻烦。开锁吧,动作快点,应该不会有事的。」
程启思推了他一把道:「去那边,帮我把风。」
钟辰轩忍俊不禁,但还是走了过去。
这时候是深夜,楼道里很安静,一个人也没有,只听一声轻响,钟辰轩知道门已经开了,忙转回到同伴身边,程启思一闪身进了屋,朝他嘿嘿一笑道:「这锁,不值一提。」
钟辰轩跟着进去,把门反锁了,笑道:「这家常的门锁当然不值一提。有本事你到博物馆里偷去。」
程启思忙挥手,说道:「敬谢不敏。」他戴上手套,「节约时间,我们开始吧。」
钟辰轩嗯了一声,在房间里转来转去地看。
房间小巧精致,一室一厅,配了个小小的厨房和洗手间,家具显然是配套的,整个色系是米色,看来很是清爽。
程启思已经在苏雅的书桌抽屉里翻了起来,看到一张照片。
「奇怪,这照片被撕掉了一半。」

钟辰轩探过头去看。那显然是在维也纳剧院前拍的,苏雅笑得很是甜蜜,她身边本来应该有个人,但那一半照片却被撕去了,只看得到那个人搭在苏雅肩头上的一只手,那是男人的手,手上戴着一枚戒指,看不太清楚。
程启思说:「这个男人是谁?朱锦是没有戴订婚戒指的。」
钟辰轩说道:「先带走吧。」
程启思摆了个苦脸道:「我们真变成入屋行窃的小偷了。」
钟辰轩道:「这叫收集证据。」
他去翻苏雅的书,都是些音乐方面的,跟她的专业相关,还有大堆大堆的光盘,有些是苏雅自己录的。
她显然是个做事仔细的女孩子,上面都贴了标签。钟辰轩左右一望,找了个纸袋,把这些光盘全部装了进去,一个纸袋装不下,又去拿第二个。
程启思正在苏雅的卧室里检查,这时探头出来问道:「你干什么?」
钟辰轩一边把光盘往里面塞,一面头也不回地答道:「这里没办法一张张看,带回去慢慢研究。」
程启思嘿了一声,又缩回卧室,在苏雅的衣橱里察看,有一些空衣架,应该本来挂着她带回国的衣服。
没收获,他又去翻她的床头柜,不由得啊了一声。
「她这里也有那种镇静剂。」
钟辰轩走了过去,接过药瓶,倒了两粒胶囊出来,说道:「没错,确实是。看来,她一直都在服用?」
程启思道:「我还是很奇怪,如果是想要造成连环杀人案的感觉,为什么又把现场构造成一个酒后过量服用药物的局面?应该直接扼死才对啊。」
钟辰轩不回答,手里拿着那个药瓶,沉默不语,突然间道:「声音检验的结果,确认那个唱『夜莺之歌』的女人就是苏雅?」
「对。」
钟辰轩道:「这最后一个结快要解开了。」他转身出了卧室,提了那堆光盘便往外走。
程启思抱着别的东西跟了上去,压低了声音说:「走了?」
钟辰轩道:「该找的都拿光了,还待在这里干什么。我们回去吧,我还有几件事想要确认一下。」
程启思抢在他前面推开门,伸出头去左右看了看,嘴里说着:「可别被人逮着了。」
钟辰轩一把推开他走了出去,说道:「有那么容易!脚长在你身上,你不会跑?」
第五章 纸醉金迷的女人

那串繁冗的英文,正是苏雅所服用的镇静剂的名称。再回过头去看钟辰轩,他抱着枕头,脸在柔和的床头灯光下,看起来很年轻,年轻得几乎带着些孩子气。

当天晚上他们就飞回了H城。

程启思一回家就倒头大睡,醒过来的时候,是被客厅里一阵很高亢的声音吵醒的。脑中还是昏昏沉沉的,大概是因为才坐了很久的飞机,时差一时还没调整过来,他披上衣服走到客厅,那声音更响了。
电视开着,程启思揉揉眼睛仔细一看,是歌剧。是一个女孩子在唱,苏雅。
钟辰轩正坐在沙发里,身边堆着一大堆光盘,手里拿着遥控器,看到他起来了,说道:「桌上有咖啡。」

程启思早已闻到咖啡的香气,忙倒出一杯来,又拿了块烤面包,一边往嘴里塞,一边把沙发上的光盘往旁边一挪,重重地坐了下来,道:「这么早就起来了,也不多睡一下。」
钟辰轩说道:「睡醒了,就起来了。」一双眼睛还是盯着电视。
程启思问道:「怎么?有新发现?」
「不,是在求证。」

钟辰轩翻着那一堆光盘,说道:「她录得太多,我为了看她表演的部分,花的时间不少。她凡是正式一点的演练,都会录成光盘保存,即使是重复演练,她也会录,这样可以相互比较,看自己是否有了进步,或者是问题出在哪里。
「这里一共有四十五张光盘,其中『茶花女』、『唐璜』、『杜兰朵』占的数量最多,几乎占了一半。当然,她唱这些也是唱得最好的。」
「这说明什么?」
「可以说明她对那种所谓上流生活的渴望和向往,她选择到维也纳学习声乐,又主修歌剧,这本身就是她对华丽辉煌事物的一种追求。
「东方人要想站在维也纳的剧院舞台上,机会是微乎其微,可她还是去了,而且把自己的未婚夫都扔下了,她这一去就会是好几年。
「可想而知,这个外表温婉娴静的女子,心里的渴望是很强烈的。她跟朱锦感情很多年了,能够说走便走,这本身也可以说明问题。
「我记得,朱锦前半年还张罗着要结婚,突然就这样搁下了。男女分隔两地,以后会怎么样,这是说不清楚的。」
程启思笑着说:「你好像很清楚。」
钟辰轩头也不抬地道:「这是人之常情。」然后指着电视,续道:「你看这张光盘的日期,是在她回国前几天,这是她唯一一次唱这个,『卡门』里那段著名的花腔女高音。

「女主角卡门,宁可死,也不要跟已经不爱的男人在一起,这一场淋漓尽致地表现了这个感觉。她以前从来没有唱过『卡门』,或许是因为这段需要的技巧太高,这往往是歌唱家们用来卖弄技巧的一出。
「她现在唱,还是技巧不够,但是,唱得很有感染力。」
程启思说道:「你的意思是说,苏雅之所以回来跟朱锦摊牌,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她在外面有了别的男人?既然如此,为什么我们不留在那里多调查一下?」
「她一个人在国外,有些朋友、派对,都是非常正常的。我们只是以旅游的名义去的,无法要求当地警方协助,调查起来的难度太大。

「何况我也并不十分关心这个起因,不管苏雅是为了什么,或者是男人,或者是外面的世界更让她迷恋,或者二者皆有,我只要得到那个结论就够了。那张被撕掉一半的照片,也能算是一个证据。」

钟辰轩把电视关了,说道:「这个杀人案本身很简单,一个变心的女人,一个外表冷静内心疯狂的男人。朱锦这种男人,平时看着斯文沉静,但只有这类人,才可能会是情杀案的凶手。
「而那类整天把爱不爱挂在嘴边说得天花乱坠的,倒不太可能,当然,不排除暴怒之下的行为。
「总之,朱锦具有这桩案件的凶手的部分特质,当他知道苏雅想离开他的时候,他大概就已经在为谋杀作准备了。

「也许,他在送苏雅走时,就给了她那种镇静剂,有朝一日,苏雅死了,就会被误认为是服用了过量的镇静剂。朱锦可能一直在迟疑,但等到苏雅回来跟他摊牌,朱锦再也忍耐不住,就下手了。」
程启思问:「你认为,那首『夜莺之歌』,也是朱锦寄给我们的?」

钟辰轩的眉头蹙得更深,道:「不,我很怀疑朱锦有没有这样的想象力和创造力。但我认为,一定是朱锦身边的人,很熟悉的人,否则,他怎么可能那么了解朱锦和苏雅的关系?他替朱锦布置好了,但朱锦却犯了一个错误。
「那就是,他没有在死前把苏雅的舌头割下来,而是死后。

「我觉得,这个凶手事实上也是希望朱锦暴露的,他对朱锦应该很了解,以他对人类心理的把握程度,不应该不知道朱锦的个性。我也很奇怪,为什么那张苏雅跟另一个男人的合照,缺了一半。」

程启思说:「的确,苏雅没有理由自己去撕掉。」他喃喃地道:「究竟是谁把那首歌寄给我们的呢?清楚朱锦的事的人很少,朱锦的圈子不大,就在警局之内的可能性较大。」
钟辰轩笑着道:「是啊,应该是你我也认得的人吧。或许,是你?或许,是我?」
程启思浑身一个冷颤,道:「辰轩,你别开这种玩笑!」
钟辰轩不答话,程启思忽然道:「你说,小朱会不会知道我们在怀疑他?」
钟辰轩耸耸肩道:「以他的性格特征,如今一定是在焦虑不安,一遍遍地回想他是否有什么遗留物留在了现场。
「他会一遍遍的回忆、核对,而人一旦重复的去记忆某件事,往往会使得记忆发生偏差,这就是常说的『越想越不对』。

「举个例子,一个很常用的字,我们看着这个字,有时候突然间会觉得不是这样写法的,怎么看都不顺眼,越看越觉得不是这么个写法,但事实上这个字确实是这样写的。我相信,这种经历很多人都有过。」
「这样一直重复,会怎么样?」

「朱锦是冷静自制、小心谨慎的人,这种人有相当强的意志力,并不容易崩溃。但苏雅是他真心所爱的女人,他能策划并杀死她,如果把他的意志比喻成一处堤坝,那么这就已经有一个致命的缺口了。

「我不否认,这是一起心智正常、冷静的犯罪,但很大程度上,这桩案件的成功原因,是因为朱锦不必面对面,亲手去杀死她。因为这是一桩典型的情杀案,感情本来就是造成谋杀的因素,所以,这就是突破口。
「苏雅对她向往的生活的追求,是因为她个性里贪慕虚荣的那一部分,这种追求压过了她对朱锦的感情。
「其实,感情这个东西,应该相信多少,不好说,朱锦杀她,一方面是因为爱她,一方面也是因为男人的一种独占欲。
「平时温文冷静的男人,独占欲尤其强烈,所以这造成了她的死亡;而朱锦的个性,又导致了他这种谋杀行为。只不过,在这个过程中,碰到了异变。」
钟辰轩沉默了一会,又说:「有计划的谋杀不是说想就能想出来的,我始终觉得,『夜莺之歌』太富有想象力,不是朱锦这类型的人会思考到的。」
程启思说道:「我们撇开『夜莺之歌』不谈。朱锦杀苏雅,实际上是用了一种很直接快捷的方法,他让苏雅回来一趟以便谋杀她─苏雅会回来吗?」

钟辰轩笑着道:「苏雅也是想要跟他当面摊牌,一了百了,当然会回来。她是个温婉的女子,不仅买了酒,还买了许多吃的,她对分手,应该是心存歉疚的,而朱锦的态度又那么好,所以她更觉得内疚,更对朱锦言听计从。

「虽然她平时是不沾酒的,朱锦要她喝,她也会喝。那种镇静剂只要在酒后吃了一定份量就会死,那天朱锦有牢不可破的不在场证明,作为一个极有经验的法医,他对我们能够准确估计苏雅死亡时间的那个范围,可以算得很精准。
「他对苏雅的生活习惯也非常清楚,比如几点吃药,几点睡觉,我想,苏雅也已经习惯他的关照,会惯性地照做。」
程启思想了片刻,道:「这倒不错,以前我跟他们出去玩的时候,也常常看到朱锦提醒苏雅吃胃药。朱锦对她一向非常体贴,苏雅也习惯了这种关心。」

「是的,朱锦当然也清楚。至于你说,苏雅会不会吃药过晚,以至于朱锦不在现场的证据失效,我觉得还有一个细节可以注意,那就是苏雅的胃病不轻,坐了飞机过来,胃一定会不舒服,看到朱锦留在房中伪装成胃药的镇静剂,一定会吃下去。」
「接下来,朱锦就来到苏雅家里,割下了她的舌头?加上『夜莺之歌』的提示,就可以把这桩案子纳入到连环凶杀案里,以消除他自己的嫌疑?」

钟辰轩摊开手道:「凶手给朱锦提供的计划,这点是有明显缺陷的。我相信,凶手原本的计划不是这样,但朱锦无法在苏雅活着的时候,做那么残忍的事,于是凶手也将计就计,好吧,你不忍心,那么你就一定会暴露。」
「等等,等等!」程启思突然像想到了什么,跳了起来,「如果朱锦被捕,那么他不是会供出那个指使他的人?那么凶手不就一切都完了?」

钟辰轩皱起眉头,道:「关于这个,我觉得有两种可能性:第一,凶手早已决定杀朱锦灭口;第二,凶手另有计划,他既然引导我们去发现朱锦的疏漏,就必然有他的想法。」
「你是说,凶手想把朱锦当成整个案件的替罪羊?」
钟辰轩托着下巴,说道:「有这种想法,但我怎么也不认为凶手舍得把自己花了那么大力气,辛苦收集的人体器官再无私地拿出来。
「要想让朱锦作替死鬼,必要条件有二:其一,就是朱锦自杀,死无对证。

「其二,就是要在朱锦家里,发现那些人体器官,这才够作为证据。问题是,凶手肯吗?他虽然计划非常周密,但实行这些案件,都是要冒风险的,而且一连数次,风险更大。他舍得把那些他辛苦得到的战利品作为证据拿出来?」
「如果是为了保护自己,他应该舍得。」

钟辰轩说道:「我怀疑,这个凶手太骄傲,太自负,按这种性格特点,是不肯以这种方式来示弱的。他一定会把最后一样『眼睛』收集到,而且这次落幕一定会跟以前的有些不同。」
程启思干笑着道:「有什么不同?」
钟辰轩摇头:「我不知道,只是按他的个性,一定会跟以前的有所不同。应该是他的自负最后膨胀的结果……也可能是他最后的目标……」他拧起了眉头,却不说话了。
程启思等得不耐烦,碰了他一下道:「说呀。」
钟辰轩还是摇头:「我始终觉得朱锦这个事件很奇怪,岔在中间,就像是一件艺术品有了缺陷。按理说,以这个凶手崇尚唯美的作风,不应该容许这个缺陷出现。」

程启思想了一会,「朱锦现在应该还不会有危险。我觉得,凶手比较安全的作法,是在最后一件案子落幕之后,再把朱锦设计成自杀的样子,然后把证据放在他家里,留下一封信什么的─皆大欢喜。
「死人不会开口为自己辩护,再加上铁证如山,这是最安全的作法。我们一直盯着朱锦吧,会有收获的。」
钟辰轩说道:「很有道理,不过,这个凶手也许会觉得这样不够刺激,而且关键是他的战利品无法保存下来。别的证据,似乎不够有力。」
程启思站起身道:「就算是朱锦杀了人,也不能让他被这个凶手作替死鬼。我现在去查一下,看能不能找到他作案的证据。
「比如苏雅录那首歌的具体时间,我记得那里还有个谜团没解开。我宁可把朱锦抓回警局,也不想要他死在凶手手里。」
钟辰轩静静地道:「被凶手杀害,恐怕也比拘押、出庭、判决、死刑那一个漫长的过程来得好。」
程启思看着他。「你真奇怪。」
「凶手也是人。犯罪的人,形形色色的心理,是很有趣的。」
程启思拿起外套,说道:「也许。不过,我更关心的,是如何把凶手绳之以法,不管心理有多少值得研究的地方,杀人就是杀人,犯罪就是犯罪。
「一个人生活在这个社会群体中,就必须接受法律的制约。如果他不接受,或者不适应,那么他去的地方往往只有两个,一是监狱或刑场,一是精神病院。」
钟辰轩淡淡一笑,道:「你说的这两个地方,都是好地方。」
程启思瞪着他看,「你究竟是什么人?你绝不是警察。警察不会说这种话。」
钟辰轩脸上却还是保持着那个笑容,一双眼睛冷冷静静地对着他看,却看不出什么情绪,「为什么这么肯定?」
「算是职业上的本能吧。我知道不该去过问你刻意隐瞒的过去,可是,你有时候让人很不舒服,你知道吗?」
钟辰轩笑了笑,说道:「如果你不满意,你可以要求换搭档,我也会离开这里,不再出现在你面前。这样总行了吧?」
程启思盯着他看,举起双手,道:「我认输,我认输。不提了还不行么?」
钟辰轩笑着道:「你有心情来打听我的事,不如去确认一下案子里的相关问题。」他看着程启思穿外衣,说:「你要出去?」
程启思嗯了一声。
「我约了施思,我买了点礼物给她。」
钟辰轩微笑了一下。
「她是个好女孩,你应该好好照顾她。」
因为最近程启思太忙,跟施思见面也见得少。一在餐厅坐下,施思就叽叽咕咕地给他讲起了自己最近在剧院的事,程启思听得也心不在焉。
施思终于发现他魂不守舍的,就问他:「启思,你是不是还在想那个案子?」
程启思愣了一下,这才回过神来,「抱歉。的确,我这次出国也是为了这事。」
他把一个精致的盒子拿了出来,「送妳的。」
施思打开一看,里面是一条镶钻的手炼,式样非常别致。「你出国的时候买的?以后别为我买这些东西了。」
程启思微笑说:「我还是很少见到女孩子不爱珠宝首饰的。」
施思笑着说:「上台的时候,我们常要戴些闪闪发亮的假珠宝,看着很没意思。而且都要化很浓的舞台妆,所以在平时,我觉得清清爽爽是最好的。」
她忽然发现程启思没有认真听,却在往一个角落看,也回过了头去。角落里坐着一男一女,正在说话。
「你认识的人?」
程启思点了点头,「我同事。」
是林明泉和田悦,两个人坐在一起很亲密的样子。
施思问:「要不要过去打个招呼?」
这时候,田悦已经看见他们了,笑着走了过来。
「程哥,没想到在这里会遇上你。这位……是你的新女朋友?」
程启思微笑。
「她叫施思,是舞蹈演员。」
林明泉也过来跟他们打招呼,施思看了林明泉一眼,突然想起了什么。
「啊,你就是那天晚上要看家华证件的那位警官。」
林明泉有点难堪地摸着后脑勺,不好意思地笑。
「我只是想帮妳跟启思解围而已,妳那个朋友太不知趣了。」他突然想起什么似的,正打算说话,忽然看到程启思的视线向外移了去。
这餐厅对面,正好是以前调查纪婉儿事件来过的文桓的诊所,程启思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走了进去。
钟辰轩。
程启思的笑容渐渐消失了。钟辰轩自己就是心理学家,他还需要到这些地方来?而且,那么巧合地,竟然是文桓的诊所?
田悦回头看了看,说:「那不是钟哥吗?」她忽然笑了一笑,俏丽的小脸上满是诡异的笑容,看得程启思打了个突。
「小悦,妳有什么话就说,怎么笑得这样?」
田悦神秘兮兮地朝他凑过来,说:「程哥,我打听到了你的搭档以前是哪个部门的。」
这次连林明泉都凑过来了,程启思也竖起了耳朵。
田悦压低了声音:「听说,他以前是第七精神研究所的。」
「第七精神研究所?那是什么东西?」林明泉奇怪地问。
田悦一瞪眼睛,说:「我怎么知道?精神研究所,还能是什么?当然是研究……」她停了下来,后面的话没说出来。
程启思接了过来:「那个第七研究所在哪里?」
田悦脸上的表情更神秘,声音低得两个人几乎都听不到了。
「现在已经没有了。听说是出了事,但是出什么事,我就不知道了。」
林明泉狐疑地盯着她看,说:「妳从哪得来的消息?我怎么从来没听说过?」
田悦笑得更神秘,「我自然有我的管道,不告诉你。」
「去妳的。」
林明泉跟程启思同时甩了她一个大大的白眼,田悦却只是笑,不再说话。
施思不知道他们在说什么,也一直好脾气地坐在那里微笑,一张清丽的脸又是温柔又是宁静。
林明泉看着施思,忽然说:「我刚才正想说,就被启思打断了。施思,妳那个朋友,叫唐家华的,他死了。」
施思吓了一跳,瞪大了眼睛。
程启思也吃了一惊:「死了?怎么死的?」
田悦说:「是喝醉了酒,失足落水的。这种案子不归我们管,我也是跟明泉在查案的时候,偶然看到的。」
施思怔怔坐在那里,一串眼泪落了下来。「家华他就是这样,老是喝醉,喝醉了就到处走……以前他常常一个人跑到水边……
但是这次竟然会发生这种事……」
林明泉跟田悦对望了一眼。
田悦说:「那我们先走了,程哥,你好好安慰一下施思,这种事是意外,已经发生了,就没办法的。」
程启思点了点头,拿了几张纸巾替施思擦眼泪,「别哭了,这不是妳的错。」
「他一定是因为我的事才去喝酒的……」施思的眼泪还是止不住,程启思安慰地拍了拍她的手背。
「别这样想,妳也说过,唐家华平时就常常喝醉。」
他看了看时间,「我送妳回家吧,妳好好休息一下。记住,这不关妳任何事,更不是妳的错。」
施思看着他,点了点头。
「你昨天失约了。」程启思不高兴地瞪着刚推开办公室门的钟辰轩,「我们约好一起吃晚饭的,我等了你很久。」
钟辰轩脸上有点抱歉的神色,「对不起,我本来想给你打个电话,可是我的手机没电了。」
「手机没电你可以打公用电话,那不是理由。」

程启思犹豫了一下,终于还是忍不住问他:「从维也纳回来之后,这段时间,你每到周三晚上就不见人影,究竟跑到哪里去了?昨天居然一整晚都没回来,我还以为你发生什么事了……」
钟辰轩在他对面坐了下来,「我已经说过对不起了,昨天是我跟一个老朋友聊天,聊过头了,就没回来。」
程启思瞪着他,惊讶之情溢于言表。
「朋友?我从来没看你有跟朋友接触过。」

钟辰轩耐心地说:「我没有跟朋友接触不等于我没有朋友,启思,别再探索我的事了,那对你对我都没有好处。」他说着,就把手头的一堆数据扔了下来开始看,摆明这次谈话已经到此结束了。
然而程启思却并不是个认输的人。他已经知道了钟辰轩每周三晚上去的地方,就是文桓的诊所。
文桓再次接待了他,他安安稳稳地坐着,含笑等着程启思发问。
程启思开门见山道:「钟辰轩他自己就是心理学家,来找你,也是为了看病?」
文桓眨了眨眼睛,镜片后那双眼睛微笑而敏锐。
「辰轩?我还以为你要来问的是另一件事呢……辰轩自然不是来找我看病的,他如果有病,也会自己想办法。同行如敌国,程警官难道不明白这个道理?」
「那他找你是干什么?」
文桓又笑了,「我们在读书的时候是最好的朋友,几年前,他未婚妻在婚宴上过世的时候,我也在场。从那之后,我就一直失去了他的消息。

「最近跟他偶然相遇,都很怀念以前的时光,所以才会常常在一起谈谈说说,他偶尔也会过来帮我看一些比较有趣的病人。毕竟,他平时接触到的罪犯,很少能是真正有趣的。」
十全十美,无懈可击。程启思心里这么想着,他抓住了文桓话里的一句,「当时若兰被害的时候,你也在?」
文桓又眨了眨眼睛,他慢慢摘下眼镜。

「你知道若兰的名字?看来辰轩是真把你当好朋友了。是的,若兰被害的时候,我在现场。」见到程启思一双眼睛凝视自己,文桓擦了擦眼镜,「程警官,我没有杀若兰的动机,她……是我同父异母的妹妹。」

程启思呆住,文桓摇了摇头,说:「当然,也有过一些病例,兄长恋上自己的妹妹,为了阻止她嫁人,而残忍地杀死她,这不是没有。不过,我很欣赏辰轩,对于这桩婚事,我是赞成的,而且我已经有妻有女,有一个很幸福的家庭。」
「那么说,你们是姻亲。」
文桓又微笑了,「姻亲,中国人特有的一个说法,很准确。是的,我跟辰轩是姻亲,不过,我们两家是世交,也不会因为若兰之死,而断绝关系。」
「文先生,我想问一个问题。」
文桓伸伸手,示意他请讲。
程启思犹豫半天,字斟句酌地问:「若兰的死,究竟是没有抓到凶手,还是大家默许地放任了凶手?」
文桓的十指,又扣在了一起,「程警官,我本来应该回你说,如果你的妹妹被人杀了,你会不会放过凶手?不过,我可以用另外一种方式回答你。」
「什么?」
文桓继续微笑。「这个问题,你应该回去问辰轩。」
程启思不再问下去,他对于今天的结果已经超乎寻常的满意了。
他站起身来,文桓也起身送客。程启思扫过他书柜里满满的书,随口说:「这里的心理学著作还真不少。」
文桓回答:「因为这个世上心理有毛病的人实在太多。」他又微笑着接了一句:「而最有问题的往往是我们心理学家自己。」
他的微笑依然温文,那双在镜片后闪耀的眼睛,却让程启思不寒而栗。他突然想起刚才文桓的话,试探地问:「你说……你本来以为我是来问别的事的?」
文桓微笑,「很有趣,这段时间来打听辰轩的,你不是第一个了。」
程启思吃了一惊,回过头去问:「还有谁?」
文桓微笑着说:「田悦,你应该认识吧?我们是远房的表兄妹。」
程启思怔了一下。他终于明白了,为什么那天他带田悦来问纪婉儿的情况时,田悦表情那么奇怪,来了之后为什么又一言不发。
他问:「那天你没有揭穿,今天你为什么又要说出来?」

文桓的笑容消失了,「因为我感觉到最近小悦很不对劲,她一向是活泼开朗嘻嘻哈哈的,这段时间却是沉默寡言,似乎有很重的心事,我想跟她谈谈,她却坚决不跟我谈。」他的语气有点苦涩。
「她说跟我一谈话,就会把自己的心事都抖出来,而有些事是她自己的秘密。你看,连自己的亲戚都这么说,我简直有点怀疑选择心理医生这个职业是对还是错了。」
程启思第一次发现面前这个男人还满有人情味,也挺有幽默感。
「那结果你问出什么来没有?」

文桓回答:「我旁敲侧击地试探了一下,我认为小悦是在为婉儿的死而困扰。她们关系不错,有时候会约着一起喝茶逛街,小悦在这件事情上的反应却很冷淡,让我觉得不可理解。

「当然,我不认为小悦会是杀害婉儿的凶手,但我觉得她一定跟这件事有所牵连,她知道什么,但却因为某些原因不肯吐露。我想,程警官,如果你能让她说出来,也许可以把她的负担减轻一点。」
「我明白了。」程启思站起了身,「我会跟田悦好好谈谈的。」

文桓叹了一口气,「我也不愿意婉儿死得不明不白,我也希望能够尽早破案,抓住凶手。」他又含笑地望着程启思,「看来,我们也很有缘分,程先生,如果以后你有什么心理上的问题要咨询,请到我这里来。」
程启思说:「一小时多少钱?」
「打五折,怎么样?」
程启思哈哈大笑,说:「如果我心理上真有了问题,一定来请教。」
程启思没有直接回家,而是去酒吧喝了不少酒才回去,反正第二天是假期。他回家的时候,已经过了凌晨一点,钟辰轩一向生活有规律,早就关门睡了。
程启思泡了杯咖啡,把前面的死者资料找出来重新研究了一遍,又跟苏雅的案子比对,不知不觉一夜也过去了。
他走到钟辰轩的房门口,刻意放轻了脚步。

门关着,程启思悄悄推开门,探头进去看,钟辰轩已经睡了,但床头灯还亮着,一本书丢在床上。程启思拿起来看了看,是一本《莎乐美》,他摇摇头,正要把灯关掉,忽然看到床头柜上的水杯都快掉下来了,便伸手去放好。
倏地心中一动,只见床头柜的抽屉没有关严,程启思朝钟辰轩看了一眼,他显然睡得很熟,脸上看来干干净净空空白白的,平时那似嘲弄又似洞悉的表情一点也看不到了。
这就是他卸下平时面具的样子吗?
程启思想着,轻轻地拉开抽屉,里面有几个药瓶,都是同一种药。程启思的目光触到标签时,一瞬间,心跳几乎停了一下。
那串繁冗的英文,正是苏雅所服用的镇静剂的名称。
程启思再回过头去看钟辰轩,他抱着枕头,脸在柔和的床头灯光下,看起来很年轻,年轻得几乎带着些孩子气。
程启思突然觉得一个冷颤从头传到了脚。
「田悦。」
田悦正在搅动着杯子里的咖啡,显然是心不在焉的,咖啡都溅出来她也没发现。听到程启思叫她,她猛地抬起头来,差点把咖啡杯掀翻。
「程哥……什么事?」
程启思在桌子对面坐了下来,他脸上一点笑意都没有,非常严肃。
「我有事要问妳。」
这天晚上,是田悦加班,偌大的办公室里就只有她跟程启思两个人,程启思特意选了这个时间来跟她谈话。
田悦脸色变了,勉强地笑,「什么事?」
程启思盯着她,「妳认识纪婉儿,为什么要隐瞒?」
田悦顿时脸色煞白。她嗫嚅地说:「程哥,你都知道了?你去调查过了?我……」
「妳是警察,应该知道纸是包不住火的,迟早都会被捅出来,这不是什么大事,关键是妳刻意隐瞒,这反而让人觉得可疑了。」程启思有点恼火地说。
田悦低下了头,「我知道,程哥。但我跟婉儿的死真的没有关系……」
程启思厉声地说:「既然没有关系,为什么要一再隐瞒?当时文桓本来想把纪婉儿的照片给我看,后来突然说照片不在诊所,其实就是因为妳把照片拿去了!」
田悦抬起头看着程启思,她的眼神带着哀求,「程哥,你相信我,我确实跟婉儿的死没有任何关系。」
程启思说:「妳要我相信妳,就得拿出一个合理解释来。否则,妳要我怎么相信?」
田悦沉默了很久,然后说:「婉儿在死之前不久,我陪她去过一次医院。她是去做流产手术的。」
程启思注视着她。「这么重要的情况妳都不说?妳知道那个孩子是谁的吗?」

「知道,我想你猜也猜得出来,」田悦的神情非常黯淡,「婉儿想要我表哥离婚,但我表哥不同意。他家世好,又是有名的心理医生,妻子是门当户对的千金小姐,又有个可爱的女儿,所以,他给了婉儿一大笔钱,把她辞退了。」
程启思沉吟着。这是一个屡见不鲜的陈旧故事,只是发生在表面看来温文尔雅甚至无懈可击的文桓身上,让人觉得有点不可思议。
「那纪婉儿愿意吗?」
田悦叹了一口气。「愿意不愿意,都只能这样。她还能做什么?」
「她做了手术之后呢?」程启思问。
田悦回答:「她说她要出国休养一段时间,然后我就再也没有她的消息了。我还以为她只是心情不好,不想见人,没想到……」
她的脸色更加黯然,「发现尸体的时候,因为腐烂得厉害,我并不敢肯定是婉儿,直到鉴定结果正式出来……」
程启思直截了当地问:「妳怀疑妳表哥?」

田悦骤然抬起了头,「不,虽然他有动机,但他不会杀人,他可以用很多办法解决这件事,而事实上也已经解决了。我表哥没有杀婉儿的必要,他也不会去杀人,他说过,杀人是愚蠢的。」
程启思说:「可是纪婉儿确实是被人杀害。」
「那也不会是我表哥!」田悦大声地说,「是那个连环杀人的凶手!」
程启思深思地打量着她,「如果妳真这么想,那妳这段时间为什么这么不安?为什么刻意隐瞒?又为什么要拿走纪婉儿的照片?」
田悦正想说话,突然办公桌上的电话响了。
程启思一边接,一边只管连连应声,田悦见他脸色难看,问道:「怎么了?又出事了?」
「卓紫死了,在自己家里。」程启思平平板板地说,「田悦,妳想清楚,如果妳不肯把妳知道的线索说出来,那么死的人还会越来越多。」
卓家一尘不染。程启思说:「比我上两次来,都要干净。」
实木地板应该是刚打过蜡,几乎在发亮,窗帘也是才洗过的。
杜山乔跟朱锦都在那里埋头检查。卓紫睡在床上,左腕割开,鲜血已经干涸,她左腕半悬在床外,鲜血落在地面上,却没有一滴溅在床上。
钟辰轩站在卧室门外看着,这时轻轻地说了一句:「这个女人的洁癖,实在是很严重。这些年来,跟这么个姐姐生活在一起,她的心态,很值得研究。」
「你是说,她连死都不愿意把床给弄脏了?」朱锦抬起头问了一句,又去看卓紫的手臂。她的手延展成一个不自然的角度,这样放着并不舒服,她却刻意地把手伸到床外。
钟辰轩说道:「床上这一套被单枕套的都很干净,而且是纯白的,她不愿意弄脏了。」
朱锦说道:「割腕自杀还要顾忌到会不会弄脏床单,这种人我还是第一次见到。」

程启思道:「一般想自杀的人,换件衣服把自己收拾一下,甚至把房间也收拾一下,是很正常的,像她这样连床单都不肯弄脏,倒真是少见。」他的目光落在满床散落的碎片上,那面价值不菲的镜子,最后的结局,竟然是如此。
钟辰轩问道:「她是在哪里摔碎这面镜子的?」

杜山乔回答道:「这面镜子镜框相当坚固,不用力在坚硬的地上摔是不行的,这房间里都是实木地板,这样一摔必然会留下痕迹。我四处检查了,都没有,但却在门口的地上发现了白痕,以及极少量的镜子碎渣。」
钟辰轩走到门口,蹲下身。地上果然有几道白痕,却相当干净,凭肉眼几乎看不到碎渣。
程启思拿着一个袋子走了过来,递给他道:「都在这里了。」
钟辰轩接过来,里面的碎渣实在是少得可怜。「就这么点?」
「剩的全部在她床上。」
钟辰轩点点头:「很符合她的性格,这么一件小事,也要做得这么细致,一点点地全部捡起来,然后全部洒在床上。再用其中的一块,割腕自杀。」
「为什么要这么做?」
「这个意思很明显吧。她是因为这面镜子而自杀,可是她临死也不愿意放弃这面镜子,要带着它在自己死去的地方,她摔碎了它,是因为她同时也恨这面镜子吧。」
「镜子是凶手送给卓嫣的,并不是送给她的。」

钟辰轩沉默了片刻,「在别的受害者家里,我们并没有发现什么特别的、可能是凶手送的物品,唯有在卓嫣这里有这面不协调的镜子,而且我们找不到来源。凶手不会平白地送这种东西,肯定是有原因的。」
「你找到原因了吗?说来听听。」
钟辰轩向房里瞟了一眼,笑了笑道:「也不是这时候,对吗?」又问,「你查那面镜子,有没有什么线索?」
程启思道:「哎,你不说,我还真忘了。查到了,这面镜子是有人从国外的拍卖会上买来的,这个人后来也死了。」
钟辰轩问道:「谁?」
程启思用力拍着自己的脑袋,道:「名字,名字我一时间想不起来了……哎哎,瞧我这记性!不过,这人死得出奇,是死在一场大火里,连尸骨都找不到!」
钟辰轩顿时脸色大变,人也趔趄了一下。程启思忙伸手去扶他,口里嚷嚷着:「怎么了?怎么了?」
钟辰轩按了按额头,低声问:「那场大火,是不是烧掉了一个研究所?」
程启思愣了一秒钟。他的脑子在飞快地转,在两分钟后,他再次开口说话,声音却没有再带感情色彩。
「我明白了,就是你那次说的─你的未婚妻被人杀死了,而那个凶手,葬身在一场大火里。」程启思说着。
「可是,资料里说得很含糊,我甚至连那个研究所的名字都不太确定。告诉我,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那桩案子,与这桩案子又有什么关系?」
钟辰轩沉默着,沉默了很久,回答道:「没有关系。」
程启思有种想一拳砸过去的冲动,但他看到钟辰轩的手指紧紧地抠在掌心里,使劲地抠,于是他又把这种冲动给压下去了。
钟辰轩轻声说道:「他是不会杀人的,他只会让别人去杀人,而他,就在黑暗里,微笑着欣赏。」
程启思注视着他,钟辰轩慢悠悠地说道:「而且,我们永远找不到犯罪证据,永远无法定他的罪。」
程启思默然。
过了很久,他缓缓地说:「我不明白,我实在是想不明白。」
「哦?什么事想不明白?」钟辰轩问。

程启思说:「彷佛所有的人都卷了进来:卢雪的案子跟老杜有关,苏雅的案子跟朱锦有关,田悦又和纪婉儿认识,还替她表哥文桓隐瞒情况……而文桓反而说田悦有所隐瞒……」
「秦颜不是跟你有关系吗?」钟辰轩含笑地说。
程启思困惑地说:「对,没错。除了卓嫣两姐妹之外,似乎或多或少地围绕着我们这个小小的圈子……我不明白,我真不明白。」
钟辰轩看了看表,「我们走吧,这里能看的已经看完了。找个地方坐一下,今天,好歹也是个节日。」



第六幕 莎乐美

如同玉石雕成的脚背,花骨朵般的一个个脚趾头,水晶般的指甲。她曾经为她的脚引以为傲,这对鸽子一样的脚可以在舞台上翩翩飞舞。

「辰轩,我发现,我们认识,已经一年了。」
钟辰轩和程启思坐在餐厅靠窗的位置,听到程启思这句突如其来的话,钟辰轩有点愕然地抬起了头。
天色已经黑下来了,他的脸隐在黑暗里,轮廓很美,却看不分明,眼睛很亮,闪着幽幽的光。
程启思觉得他的眼睛这时候有点像豹子的眼睛,而且是发现了猎物的眼神。
钟辰轩的眼神,微微地带着一点回忆。

「是吗?哦……圣诞节刚刚才过,你看,外面到处都有圣诞树,挂着彩色的小灯,还有很多圣诞礼物正在卖,圣诞老人的红帽子……今天晚上,就是我们认识一年的日子,也是第一场谋杀案开始的时间。」
「辰轩,你知道我想说的不是这个。」程启思打断了他的话,「昨天晚上,我做了很多噩梦,突然醒来的时候,我想起了我们最初见面的时候,你说过的一句话。」
「什么话?」钟辰轩给咖啡加了一块糖,用小勺慢慢地搅动着。

程启思说:「你说,第十二夜是各遂所愿的夜晚,是狂欢节最高潮的时候,是不是?」他停顿了一下,「我还记得,我遇见你的时候,正好是零点前的一小时。」
钟辰轩淡淡一笑。「是吗?」他沉默了一会,然后说:「你知道,最安全的杀人方法是什么吗?」
程启思想了片刻,「不在场证明。制造意外。」
「不在场证明,总是一个虚假的证明,只要是假的,总会有被揭穿的一天,制造意外也是一样,两者都不能排除被第三者、甚至更多目击者发现的危险性。
「所以,杀人,并不是安全的,不管你设计得有多完美,在执行的时候,都是有出漏子的可能。而且,世上本来就不会存在十全十美的谋杀。」
程启思注视着他。
钟辰轩脸上带着笑,是那种莫测高深的笑,让他觉得很不舒服。
「那你告诉我,最安全的杀人方法是什么?」

钟辰轩笑了,「自己不杀人,让别人去杀。」停了停,他又道:「其实这种伎俩,也就是这桩连环杀人案的关键,我已经对你说过了。现在卓紫死了,算是给我的想法补上了一笔,我们就来好好地从头理一理。」
程启思喝了一口咖啡,「洗耳恭听。」
「我们以前分析过,这一连串的连环杀人案,动机可能有两种:第一,就是这个凶手喜好收集美丽的事物,这个动机是很明显的,左证也有,我就不多说了。
「第二个动机,树叶藏在森林里,凶手的目的只是其中一个凶案,为了掩藏他的动机,制造一个变态连环杀手是好办法。
但事实上,这个案件却更加复杂,两者都有。」
程启思说:「里面有很多个凶手,是这样吗?」
「是的,我们可以这样说……一个『总』的凶手,他主导着这整个连环杀人案;还有一些『分』的凶手,比如卓紫,郭永诚应该也是帮凶,还有朱锦。
「然而,我现在终于证实了一个我一直不敢确信的一点,那就是,那个『总』的凶手背后,还有一个凶手。」
「你是说,卓紫是凶手?她杀了她姐姐?」

钟辰轩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卓紫也只能算是帮凶,她没有亲手执行,只有朱锦是亲手杀了苏雅的,所以他那桩案子比较特别。如果凶手不给我们寄那首『夜莺之歌』,我们根本不会想到苏雅会是下一个死者。」
程启思反驳说:「如果那样,我们就不会把这个案件跟连环凶杀案想到一起,我们会单独列案侦查,这样,朱锦绝对是第一嫌疑人。」

「没错,但是,你得弄清楚那个『凶手』究竟是指谁,是朱锦,还是在背后策划一切的人?我说过,朱锦不具有这种创造性的思维能力,『夜莺之歌』一定不会是他想出来的。

「从简单的方面去想吧,苏雅遇上了一个人,她移情别恋,就在那时候,她对那个人唱了这首歌。我们不妨假设一下,以苏雅平时的社交范围,也许是个她圈子里的人,也许是个能够给她提供新的机会的人。
「如果这样,对方不管要求她唱出什么样的歌曲,也是可能的。实际上,就是那张照片上的男人。」
程启思说:「你没有证据,你也不知道是谁。」
「不,我知道,我认得那枚戒指。」
钟辰轩的声音非常平静,却让程启思浑身打了个激灵。
他抬起头直直盯着钟辰轩看,钟辰轩静静地说:「虽然没有证据,但是,我知道是谁。让我从卓嫣的案件开始说起吧。」

他的声音,平静而单调,「那面镜子最早是谁的,你已经知道了,也许,在他把那面镜子送给卓嫣的时候,这个计划就已经开始了。卓紫想谋杀她姐姐,是因为她恨她姐姐,动机我们已经分析过了。

「这是一种病态的洁癖,大概只有把她姐姐杀了,她才会觉得安宁。她要郭永诚帮忙,把她姐姐在半夜约出来─说难听点,郭永诚本来就是给她拉皮条的─所以卓嫣一点也没有起疑,到了那幢空着的别墅。

「凶手已经在那里等着她了,麻醉了她……我们在卓嫣的胃里找到了残余的麻醉剂,法医判断应该是通过酒服下去的。然后,在她还活着的时候,凶手割下了她的鼻子,然后勒死了她。」
「卓紫自己没有动手?」

钟辰轩淡淡地说:「她那种女人,还不至于冷血到能够对亲生姐姐那样。郭永诚帮助她,只是因为那面镜子,卓紫只告诉他,帮他把姐姐约出来,不要让任何人知道,她就把那面镜子作报酬给他。
「郭永诚也许最开始并不真正清楚她想干什么,但是卓嫣死后,他害怕了。卓嫣死的时间和地点,他比谁都清楚……但是他也知道,卓紫那时候并不在本地……」
程启思说:「就算是现在,我们也没有办法定郭永诚的罪。卓紫也自杀了,再也没有人证了。卓紫为什么要自杀?」
「她姐姐死了,她也并没有觉得好过一点。她的不洁感已经根深柢固,她悲哀地发现,自己的心理疾病并没有得到消除,而且同时也丧失了唯一的亲人。

「加上郭永诚对她的逼问和威胁─卓紫压根没想过把那面镜子给郭永诚,她倒并不是为了镜子的价值。于是,她索性做了这个选择。卓紫的心态,早已经不正常了,死对她而言,未尝不是个解脱。」

钟辰轩缓缓地说:「卓嫣这个案子,其实是最值得注意的一个案子。第一,秦颜是在被切下双手之后,很快就被掐死了,而卓嫣一直等到凌晨,过了几乎一整夜才被杀死。之后的所有死者,也跟秦颜类似,卓嫣是唯一的例外。

「第二……如你所言,这些死者,或多或少,都跟我们这个小圈子有关系,只有卓嫣没有。但她的案子里出现了一样特别的东西,就是那面镜子,彷佛是在对她的案情做一个补充说明一样。」
「那面镜子以前的拥有人,那个据说是葬身火海的人,他究竟跟你有什么关系?」
程启思看着钟辰轩的沉默,又说:「我一直在想,辰轩,也许一年前的今天,我们并不是偶遇。

「你知道我住的地方,你也知道我常去的酒吧,于是,我们在那里见面了。然后,我喝醉了……不,现在我可以相当确信,我不是喝醉了,那几瓶酒,我是怎么也不可能喝醉的。是你,辰轩,是你把我催眠了。」
钟辰轩端起咖啡,喝了一口,皱起了眉,「太甜了……没错,我是懂得催眠,不过,你为什么那么肯定?」
「我的天,辰轩,你别把我当傻子看!」程启思烦恼地说:「我早该想到了,就是那玉雕的兰花,我很喜欢它,一直盯着看。
「你拿在手里晃动,我就……我就……你放在桌子上,就已经吸引到我的注意力了。在后来被你催眠之后,我就更确定这一点。」
「那又怎么样?」钟辰轩轻轻地说,「我并没有害你,你只是睡着了,如此而已,你只是喝醉了。」
「这是谎言!」
程启思开始抓自己的头发,「辰轩,告诉我为什么?告诉我……」
他突然抬起头,一双发亮的眼睛直直地瞪着钟辰轩,「辰轩,请你告诉我,这一年以来发生的这些案件,究竟有没有你的作用在里面?

「朱锦他……我想朱锦的案子一定跟你脱不了干系,一定!辰轩,我起誓,我并不想让所谓的正义得到伸张,我已经看多了法律在很多东西面前不能代表正义的例子,我也没有带任何录音的东西,我只是想听你一句真话。
「究竟─是不是你,钟辰轩?第七精神研究所的副所长?」
砰地一声,钟辰轩碰翻了咖啡杯,深褐色的液体从桌面上滴了下去,像过深的人血。很快,他恢复了原状,叫来侍应生换了一杯酒。
「不错嘛,启思,数据都是绝密的,你是从哪里得来的?看来,再秘密的事,也大不过人情。只要有人,就难免会透露出去。」
程启思说:「那个精神研究所究竟是研究什么的?」
钟辰轩皱了一下眉,说:「是专门研究罪犯心理的。尤其是重大刑事案件的罪犯。」
「你们用犯人作试验?」
钟辰轩笑了一下,「别说得那么难听,只是研究而已。这类犯人,都是死刑或者无期徒刑,用一般市民的话来说,怎么说的?死有余辜?」
程启思咽了一口口水。
「辰轩,告诉我究竟是怎么一回事。我真的受不了了,朝夕相处的人,我却无法确定他究竟是不是凶手……」


钟辰轩沉默了一会,「其实,我早已断断续续告诉过你了,我信任你,也喜欢你,当时让我挑一个搭档的时候,我看过很多人的数据,最终选中了你。我分析了你的资料,觉得你是很合适的人选……」他看到程启思的眼神,住了口。

程启思沉着声音说:「辰轩,你能不能不要用这种语气?让我感觉自己不是人,而只是一只实验用的白老鼠!你为什么选中我?因为我特别白痴,不会妨碍到你?」
听着他的质问,钟辰轩没有立即回答。
过了很久,他慢慢地说:「我一直在做一个噩梦。」他的声音很沉静,却像是一颗小石子投进了水里,溅开了一圈圈波纹。
「什么样的梦?」程启思问出这个问题的时候,觉得很好笑。他们两个人,彷佛位置全然对调了一般。

「火,很大的火,若兰在火里面,她哭着,挣扎着,穿着新娘洁白的礼服。我站在外面,身边就是一条小溪,我甚至感觉得到水的清凉,我─却没有救她,只是静静地站在那里,看着她─死。」
程启思打了个寒颤,不由自主地安慰他:「梦都是反的。」
钟辰轩嗤地一声笑了出来。
「那只是说笑而已,梦是人愿望的达成。」
程启思猛然站了起来,又坐下。
「你希望若兰死?不,不可能。」
「自然,我可以说,我的梦是我内心负疚的一种反映,是我希望的另一种曲折的反映。人类心理这个问题,本来就是永远也研究不出一个所以然的。

「我可以找千百个理由,来解释我这个谈不上离奇的梦─在我的职业生涯里,再奇怪的都曾见过了─可是,我想,启思,这个梦一点都不复杂,我或者,是真的希望若兰死的。我,不想救她。」
「为什么?」
钟辰轩掠了掠头发,他的头发乌黑发亮,像乌鸦的翅膀。「为什么?我家跟她家是世交,又是在一起念的大学,我们结婚是顺理成章的事。

「我也以为我高兴,不过,我不想跟她结婚。她并不是死在火里的,相反,她死得很美,甚至是种非常高雅的死法─毫不残虐,凶手是优雅的,这跟我们这次的杀人凶手有本质的不同。」
程启思插口道:「什么不同?」
「杀若兰的凶手,重点是杀她,优雅的手法是附带。这次的凶手,重点是满足自己的变态心理,华丽的手法更多是炫耀的意义。」
钟辰轩摊了摊手,「如果不带任何感情色彩地说,当然,我更欣赏杀若兰的凶手。优雅而从容……」他举起了高脚杯,「像在品一杯上好的美酒。」
「你不爱她?」

钟辰轩低下头,「那时候,我并不知道。后来……我也怀疑,我是否会去爱上一个人……启思,我不会杀人,我不会弄脏自己的手,我向你保证,我没有杀人,你不用害怕或者担心。」
钟辰轩的声音非常低,但含着一点祈求的调子。程启思叹了一口气。

「换个人这么对我保证,我也许会相信,可是,辰轩,你杀人,也许是用不着自己动手的。比如苏雅的案子,你已经给我很详细地分析过了,我也同意你的分析,你……你不用自己杀人,你可以让别人杀人。
「我不是想怀疑你,但是,苏雅这个案子,我实在想不出除了你,还有谁能让朱锦杀人。」

钟辰轩苦笑着说:「我向你保证,苏雅的案子我没有插手,信不信,随便你了。你耐心一点听我说,苏雅这个案子很有趣,就跟卓紫的自杀一样,是有人希望能够尽快把整件案子结案,才会做得如此拙劣和不自然。」
他的目光很认真,程启思叹了一口气。
「辰轩,你是不是应该把一切都告诉我?而不是让我在这里猜哑谜?」

钟辰轩再次沉默了,过了很久,他慢慢地说:「我说过,我已经断断续续告诉你了,我一直都在给你提示。几年以前,在我的婚宴上,若兰被人杀害,这件事让我几乎崩溃,其实那时候我就在怀疑凶手是谁。
「是的,是我的同事,研究所的所长。这件事,甚至是连自杀还是谋杀都没有弄清楚,因为在若兰的尸体上,没有看到任何暴力的痕迹。
「她的头发,她的饰物,她的婚纱,一点都没有弄乱,感觉……感觉她就像是奥菲莉娅,撩起纯白的长裙,一步步地走进了水里,然后躺下……」
程启思插口说:「所以,你怀疑是有人催眠了她,让她自己在水里溺死?」

钟辰轩把头埋在了两手之间,压抑而痛楚的声音传了出来,「是的,我一直是这么想的,虽然这件事我没有任何证据,我什么都不能说。你是警察,你当然也知道,这一点只是猜想,完全不能作为法庭上的左证。

「若兰已经死了,这一切都只是我的推测而已。警察认真调查了这个案件,可是他们最后只能判定为一场意外。意外?又不真的是发了疯的奥菲莉娅,若兰是个美丽正常的女孩,她怎么可能在婚宴的当天去自杀?

「若兰一向是温柔而善解人意的,退一万步讲,即使她想自杀,她也绝对不会选在那个时候!意外,真是好笑,那水就那么一点深,如果一个人想在里面自杀是不可能的,在要窒息的时候,会自然而然地把头伸出水面呼吸!」
程启思深思地说:「如果是谋杀,她又没有挣扎过的痕迹,是吧,辰轩?」他的眼睛突然闪过一道光。
钟辰轩这时候已经抬起了头,轻声地说:「你在怀疑我?」
「不,不是。」程启思急忙说,「我只是突然想到,如果若兰并不想反抗,她也许就不会挣扎。」
钟辰轩大声说:「我没有杀她!」
程启思吓了一跳,赶快伸手去捂他的嘴,「别这么大声,我没有说你杀了她。如果是你杀了她,你为什么还要旧事重提?
我相信你,辰轩,虽然你神神秘秘的,但是你不是坏人。你继续说,我不打岔了。」

钟辰轩大口喝了一口酒,「当时在场有这个能力的,除了我、若兰的哥哥,就只有他。只有他,只有他才有这个杀人的动机,而且,若兰长期跟我们在一起,她对这些也有一定的了解,如果有一个陌生人想对她催眠,她一定会起警惕心的。
「我想,一定是个熟人,而且是很熟的人,事实上,不是熟人,也不会知道若兰所说的……那种美丽的死法。」
他把剩的酒一口气灌了下去,招手又要了一杯,「他是研究所的所长,是一位著名的心理学家,在我们这一行里,他很有名。」
「他很擅长催眠术?」程启思好奇地问,钟辰轩却摇了摇头。
「你要知道,我们研究心理学的,催眠只是附带的东西,当然,有些专家对此研究得比较深入吧。至于他……
「说实话,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他究竟在研究什么,我们彼此的研究都是分开的,谁也不会轻易把自己的研究成果公布。」
「他的动机呢?」程启思问。
钟辰轩迅速地抬起眼睛看了他一眼,又别过了头。
「他喜欢若兰?所以无法忍受你跟她结婚,而在你们的婚宴上杀了她?」

钟辰轩笑了笑,他的笑容并不愉快,「他也是文桓的前辈,若兰还是个小女孩时他就认识她了。我从来不知道他会喜欢若兰,如果我看出来了,也许我就会换个方式处理了……我真不明白,他为什么要这么做。
「他从来没有表示过什么。当然,他可以完美掩饰自己的情绪,我不如他。」
「如果你不知道,大概就没人知道了。」程启思拍了拍他的手背,「告诉我吧,你为什么始终不肯相信我?」
钟辰轩的十指交握在一起,这还是程启思第一次看到他这么紧张。
「我们彼此都不会太接近,就像我跟文桓,既是世交又是亲戚,但是我们都始终保持着一定的距离……心理学家跟法医一样,往往是有些怪癖的。

「那个人……他比我大十岁,一直是温文尔雅的模样,如果说不少法医都是冷冰冰的,那么干我们这一行,往往都是很善解人意的,否则怎么可能让病人放宽心胸来跟你交谈。他可以让最危险的罪犯都放松警惕,滔滔不绝……

「当他收到我的结婚请帖时,他的笑容并没有一点变化,我却觉得心惊肉跳。直觉这东西,是由许多细小的、不易觉察的迹象所组成,但是我在他身上,始终找不出可供分析的突破口。
「在若兰死后,我跟他进行过一场谈话,然而我却是一无所获。」
程启思问:「什么谈话?」
钟辰轩说:「我把我关于若兰的梦告诉了他,请他替我分析。」他把笔记型计算机推了过去,「我作了记录,你看吧。」
钟:若兰死后,我一直在做那个梦。
赵:从心理学的角度来看,这个梦产生的可能性很多。最能安慰你的说法,莫过于说你无法拯救若兰,而在潜意识里拒绝去想象她已经死去。
若兰死在水里,而在你的梦里,她死在火里,这根本就是一种完全相反的意象,你无意识地在梦里重构了若兰的死。
钟:那么,最不能安慰我的说法呢?

赵:你想她死,这是对这个梦最直接简单的解释。你并不想跟她结婚,但是你们结婚是一件水到渠成的事,你无法拒绝,甚至你的心理活动也拒绝去想这个「不想」,但是你无法控制你的梦境。
钟:梦境会成真吗?
赵:你是在若兰死后才做那个梦,没有所谓「成真」的前提条件了。
钟:如果是在之前做那个梦反而比较好。这是一个宣泄的口子。
赵:你想得太多了。没有人可以勉强你去做任何事,我们都很清楚,所谓的催眠,并不能让人去做什么事,只能让对方以为发生了什么事而已。
也许,她那时候以为自己是奥菲莉娅,正在进行人生的最后一幕的饰演,所以她很顺理成章地走进了水里,并─躺下。
钟:……
赵:看看我们周围,这里是重刑犯的关押地。我们都是受过高等教育的人,我们不应该相信无法用科学证明的事。
但是,这里始终萦绕着一种气氛,一种阴森惨淡挥之不散的气氛。因为在这里的人,至少也是无期徒刑,他们的一双双眼睛都写着怨愤和绝望……
钟:你想说什么?

赵:你知道我想说什么。长期跟这些并不正常甚至是疯狂的人相处,也许我们本身都已经变得不正常,只是我们不自知罢了。如果不相信,我们像在毕业的时候再对自己作一次测试,你说,结果会怎么样?你敢吗,辰轩?
钟:……
赵:我可以告诉你,我常常跟罪犯谈话,他们在这里非常无聊,无聊到既无希望甚至也没有绝望,就像是他们在那一小片空地里,看到的一片灰沉沉的天空。

他们经常把一些还未付诸实践的犯罪活动讲给我听,有一些真是充满了智能和创造力,令人叹为观止。辰轩,我想你的笔记上,应该也记载了很多这类型的故事吧?有没有什么特别令你注意的?
钟:有,在我们的实验对象里,有不少是具有极高的文学修养的,他们可以畅谈歌剧和哲学。其中有一位据说拥有英国文学学位和汉语言文学学位的博士……
赵:不是据说,是确实是。监狱里的履历不会造假。
钟:你也对他很有兴趣,作了很多次谈话。
赵:跟高学历的人对话比较有趣。
钟:是吗?
赵:你从他那里得到了什么?
钟:剧本。你不也是吗?
赵:对,第十二夜的剧本。我很希望这场戏能上演,如果能的话,我一定会很乐意欣赏的。
程启思看到这里,叫了起来:「第十二夜!」

钟辰轩点了点头,「是的,就是一个杀人剧本,一个收集人体美丽器官的剧本。从第十二夜的零时开始,恶魔的狂欢嘉年华会也接着开始了。」
「所以,你才要求跟我一起调查这起案子?你知道,这起案子就是你的同事干的?」程启思想了一下,「但是,为什么你不认为是那个最初想出来的博士?」

「我说过了,在那所监狱里,至少都是无期徒刑,那个人已经被处以死刑了,所以,现在这个世界上知道这个剧本的,只有我……和他而已。这不仅仅是看我们的记录能得到的,很多细节,只存在于我们的脑子之中。」

程启思突然说:「不,不是这样的,你遇见我的那个时候,谋杀案还没有发生。第一起案子是在一月七日的凌晨,我记得非常清楚。不,你不会有未卜先知的能力的,你怎么会知道这些案件一定会发生?」
钟辰轩沉默了一下,「因为我觉得,他并没有死,他一定会出现的。在他消失前,我们最后一场谈话,就是关于第十二夜的,所以,我想在那天一定会发生什么。」
程启思皱了一下眉头。「你的解释,我觉得并不合理。」

钟辰轩再次把杯里的酒一饮而尽,他已经喝完了一瓶了,脸色泛红,「果然,发生了,一起又一起的谋杀案,我说过,有一个『总』的凶手,他在心理上是相当变态的,所以才会收集这些标本。

「我对这个凶手是谁,并不感兴趣,他只是受了另一个人巧妙的诱导,而干出来的。只不过,我一直认为这个凶手,对警方的一切都很熟知,各种的侦测手段、法医的验尸,他都很懂,所以才能在这样肆无忌惮的残忍谋杀后,一次又一次地逃脱警方的追捕。
「不,不是逃脱,而是他非常巧妙地没留下任何线索,让我们无从查起。这其实在概率上,也是一个很大的盲点。
「按理说,这么多桩案子,没有理由毫无破绽、毫无线索,但偏偏就没有,确实没有。你不觉得这一点本身就很有趣吗,启思?

「还有一件事也很值得思考,你今天也对我提出来了,那就是除了卓嫣之外,别的死者,或多或少都跟我们警局那群人有关系。比如,田悦认识纪婉儿,杜山乔是卢雪的姐夫,秦颜曾是你的女性友人,苏雅更是朱锦的未婚妻。」
程启思注视着他。
「你究竟想说什么?」

「我没有什么想说的,」钟辰轩放下了空酒杯,「我要说的,已经说完了,朱锦是凶手,毫无疑问。而其余案子的凶手,是在那个幕后者的诱导下做的,一定是,因为那一切都太巧合了,不可能也有一个人想出一个一模一样的模式……」
他看了一下表,「你注意到了吗,启思?现在的时间,大概就是我们去年相遇的时间。一年过去了,现在,这场嘉年华会,是不是应该落下帏幕了?」
他的语气,就像是飘在空气里的雨雪,冷冰冰的,程启思猛然打了个寒噤,彷佛是那细细凉凉的雨丝钻进了颈窝一样。
「我想看看那个关于第十二夜的详细计划。」
锺辰轩哦了一声,「没什么可看的,就跟发生的差不多。有一些不同的地方,也没什么奇怪的,毕竟一个想象中的案件,在实施的时候会有不同。」
程启思的手机又响起了疯狂的歌声,锺辰轩皱了一下眉,听着程启思对着手机急急地说了几句,问:「怎么了?」
程启思说:「没什么大事,我得赶回警局一趟,有点事要处理。」他看了一下脸色通红的锺辰轩,有点担心地说:「你一个人回去能行吗?」
「废话。」
程启思离开后,锺辰轩又要了一瓶酒,一口一口地喝着。不知不觉,杯子空了,他正想再倒一杯,他的手机也响了。
「什么?又发生案子了?这次是脚?好的,我马上赶过来。」
程启思才走到半路上,手机又响了。他立刻转了个方向,一路上看到彩色的霓虹在车窗外迅速隐去,又浮现,再隐去,又闪现。
他的目的地是「皇宫」,一座被临时组装起来拍古装戏的宫殿。程启思将车驶近,看到林明泉没有像往常一样四处搜寻,反而呆呆站在那里,看着死去的女人的脸。
程启思推开车门,说:「走到一半就听说出了新案子,果然是在第十二夜的晚上。」他注意到了林明泉的表情,「怎么了,明泉?」
林明泉的声音干涩而僵硬:「她……她被砍掉的,是她的脚。」
程启思瞪着他看,突然冲到了死者身边。

女人的身上盖着七层纱,极薄的绛纱,不对,第一层是绛纱,第二层是紫纱,第三层是粉色的,第四层水蓝色、第五层白色、第六层桔色,第七层朱红色。薄如蝉翼,绣有精细的花纹。
最后一层纱掀开的时候,女人的脸也露了出来。
那是施思的脸。
程启思倒退了两步,脑中一片晕眩,目光混乱,依稀看到施思的脚被砍断的刀口,非常平整。
满地带血的脚印,一个个,都几乎是完整的。程启思模糊地想了起来,这个女孩子,曾经有一双多么纤细多么秀美的脚。
凶手曾经逼着她在这里跳舞吗?踩着血迹舞蹈?
如同玉石雕成的脚背,花骨朵般的一个个脚趾头,水晶般的指甲。
她曾经为她的脚引以为傲,这对鸽子一样的脚可以在舞台上翩翩飞舞。而现在……却成了对魔鬼的诱惑,最后造成了她的死亡。
程启思闭上了眼睛,他不忍心再看施思在薄纱下赤裸的身体
这是第一部,接下来发第二部
02 万灵节之死

文案:
在圣灵将降临世间的十一月一日万圣节前夕,
十月三十一日的夜晚,
害怕的恶鬼们一涌而出,到处窜逃……

员警程启思在旅途中,
结识了撰写恐怖小说的已婚女作家,
并意外加入了一场奇怪的同学会——
他们拥有发电工程技术背景,
却不知为何选择偏僻的小水电站聚会?
接著,
一连串的「职业伤害」让凶手堆砌成「谋杀」:
被高速运转的发动机碾碎、触电成焦炭、
遭机器零件砸死、受到化学物质毒害……
看来,对方准备「一个都不留」!


人物介绍
程启思:警察,休假旅行中。
尹雪与程启思在S省风景区相识,邀他参加同学会。
李嫣:同学会中一员,不起眼的女孩。
吴帆:同学会中一员,开车技术极好。
孟晶:同学会中一员,漂亮虚荣。
徐强:同学会中一员,聚会地点青峰岭水电站的站长。
黄健:同学会中一员,体型肥胖。
林远:同学会中一员,专业技术好。
秦筱虹:同学会中一员,个子娇小。
杨昆:当地警察。
降央:当地藏族人,杨昆的好友。

【序】

我一直很喜欢这种「孤岛式」的连环谋杀。把谋杀的地段设在一个相对小而集中的环境里,对时间、地点甚至于气候等细节,都有相当严格的要求。
金田一的不少案子就具有这种性质,当然,如果要追本溯源,其始祖应该是阿嘉莎.克莉丝蒂〈Agatha Christie〉的《无人生还》〈And Then There Were None〉吧?
只不过,《无人生还》很有特色的一点就是─来到孤岛上的人全部死光了,而一般的凶杀案好歹也得剩下几个……
这篇《万灵节之死》的地点,定在一座深山中一个规模很小的发电站里。一场本来应该是开开心心的同学会,却成了死亡聚会。
其实,最可怕的不是谋杀,而是在谋杀不断的环境之下,相互之间那种猜忌,怀疑……而且会随着死亡人数的上升而不断激化。
而且,这群昔时的同学,也并不是单纯地为了「聚会」,而来到非常荒僻的深山里的,他们都带着不可告人的目的,以及秘而不宣的过去。
《万灵节之死》里,锺辰轩没有出场。程启思是在一次旅游里遇上这桩案子的,没办法,主角总会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任何环境下遇上各式各样的谋杀案,所以有句笑话就是「把金田一和柯南谋杀了就能天下大平了」。
这也是系列书里不得不面对的一个难题,我虽然也觉得这很令人头疼,不过好歹也能自我安慰一下:警察当然会不停地遇上谋杀案了,是不是?
这个故事的灵感,来自于两个朋友给我讲的一个灵异故事,也就是文里所出现的「火车灵异事件」。
我也认真看过网络上流传的影像,但我实在是觉得这个灵异事件里,心理因素的影响更大一些,我还真没看出什么「妹妹背着洋娃娃」型的「多出来的小孩」。但这也并不妨碍我从中得到灵感,而以此为源写出这篇文章。
故事里,不少情节都是真实发生过的。我至今还记得那个建在坟场上的水电站,也记得我们在深夜的时候请出笔仙的事。
我也记得在灯光昏黄的走廊上,所有的声音突然消失的时候,那一瞬间的惊骇。
有时候,我都会有种似真似幻的感觉,不知道我写出来的一切,究竟是不是真真切切地发生过?冥冥中的一切,我们应该以何种态度何种方式来对待?

引用文章开头的一句话吧:
我不是信,我也不是不信,但是,这个世界上,我们不明白的东西,太多太多了。

第一章 竹子

我不知道。我至今都不知道,我的经历,究竟是真的,还是假的。半夜的时候,我一回头,恍惚还听得到雨打在竹叶上的声音。我知道,那一定是幻觉,我家的周围,都没有竹子,绝对绝对没有。
我不是信,我也不是不信。但是,这个世界上,我们不明白的东西,太多太多了。

我的生日是万灵节。万灵节是跟万圣节紧挨在一起的。今年的万灵节,也很快就要到了。
东方也有东方的鬼节,那就是七月七。
都说七月七,鬼门会开,如果做了亏心事,就不要在那天晚上出门。
我没有做过什么亏心事,但是我也不愿意在鬼节的晚上出门。因为我住的地方,虽然是个还不错的住宅区,但是房子四周,都种着竹子。
我从来没有见过有哪个小区种这么多竹子的。
这个小区非常非常安静,有时候晚上,我突然醒过来,总会怀疑这周围的人是不是都死光了,才会安静到这种死寂的地步。
我住的房子很小,只有一室一厅,像个鸽子笼,家具电器都齐备,我也是看中这一点才租的,但是卧室的构造却很奇怪。
因为跟周围的邻居从来都没有交往过,我不知道别人家的是不是也是这样。
怎么形容呢?
我的床是贴着墙放的,但那堵墙在床脚的地方,朝着外面拐了一道弯。也就是说,在卧室门的斜对方向,有一个类似玄关的结构,然后就是一道落地的玻璃门,外面是一个小花园─我住的是一楼。
这样的卧室结构,我从来没有见过。卧室的光都被那堵拐弯的墙挡住了,哪怕是大白天,房间里也是黑黑的一片。
我的生活习惯是半夜四五点睡,一觉会睡到下午才醒,这样遮光的房间倒是很适合我。
只不过,我有风湿的毛病。自从搬到这里之后,更是不停地发作,绝对比天气预报还准确。
一楼太潮,今年的雨水又勤,我半夜里常常关节又酸又痛,不过痛惯了也就无所谓了。

窗外种满了竹子,有风有雨的时候,就一片片地沙沙作响。
只要下雨了,我就是一定睡不好的。我一向最怕雨滴在竹叶上的声音,那会让我失眠。
哦!扯远了。
其实不管是风湿痛还是失眠,习惯了就好,习惯了就是一种自然而然的事了。
但自从住到这里之后,我常常做恶梦,梦见有鬼,而且清晰得就像是真的一样。
一般来说,做梦的时候多少还是知道几分,明白自己是在做梦。
可是在这些有鬼的梦里,我完全不知道。再加上每隔两天来一次的鬼压床,让我烦不胜烦。
我以前住的那套房子里,也有过这种情况,我后来请了串珠子挂在床头,也就没什么了。但,这次似乎不管用。
我一个朋友,还不到三十岁,用的是最新款的手机和配置最好的笔记型计算机,对这些却是信到骨子里。
他每次见了我,就跟我侃神神鬼鬼的,侃得我直打呵欠又不好表示。
一天我回来,看到他跟我丈夫在家里转来转去地忙活。
我很莫名其妙地问:「你们在干什么?」我已经看到我那朋友手里,拿着一束点燃的香,在四处走动。
我丈夫说:「妳不是天天说睡不好觉做恶梦吗,这不是帮妳请了一张符。」
我走到卧室一看,在门框上果然贴了一张黄色的符,我近视但平时从来不肯戴眼镜,看不清楚上面画的是什么。我也懒得看,反正都是看不懂的。
当天晚上,让我郁闷的倒不是会不会做恶梦,而是那掉了一地的烧过香灰,让我打扫了半天。
平时,我如果遇到什么事,常常会去许愿,如果愿成了,也一定会去还愿。
有一次我曾经连跑了一座寺庙三回,那愿成了,不还是不行的。我一直认为,神佛是要敬的,不敬是不行的。
小时候我就不信。
有一次我去一个很有名的,拜佛烧香的地方。我奶奶要我拜,我死活不肯,说我不信,说这些都是假的,回去就大病了一场。
不过,我舅舅是个彻头彻尾的唯物论者。过年过节,我奶奶给我爷爷在门口烧炷香,他看到就会说:「人都死了化成灰了,烧了有什么用?」
去上坟的时候,他会把用来祭祀的东西吃掉,我看他也什么事都没有,活得潇洒自在。

所以鬼神这东西,信则有,不信则无,但敬是一定要的。
那是为你自己好。
符请回来的那天晚上开始,我果然没有做恶梦了。
虽然窗外的竹叶声还是让我很不舒服,不过反正新买的房子也快装修好了,我发誓,这次我绝对不要再种竹子了。
我搬家的时候,也犹豫着要不要把那张符揭下来。
但是很倒霉的,我那个帮我请符的朋友犯了事,现在在外地的拘留所里,我没办法去问他。我自己也不懂要请走符需要什么程序,于是就由那符留在那里了。
记得,我那朋友曾经跟我说:「妳到时候啊,如果把这符请走,这屋子就有得看了。」
不过我心里其实压根就不相信,他每次都跟我滔滔不绝、口若悬河,我总是十分听不进一分的。他以前还常常跟我说,他认得一位大师,可以预测未来什么的。我嘴上附和,心里却不以为然。
搬了家后,我对我的新家很是满意。这里一楼只有两户,不管哪一间房都是光线充足,阳光明媚。
我丈夫就常常笑着说:「这里总不会闹鬼了吧?」
我看了他一眼。
我跟他永远不会讨论「在某地方是不是真的有鬼」的问题,他也从来不会问我做恶梦或者是鬼压床的详情。
真奇怪,一般人如果知道自己的妻子有这些情况,总该有些好奇的吧?
他不会,从来都不会问一句。但他会帮我做请符之类的事,真是奇怪。
他自己倒是从来没有发生过那种情况,至少我认为是。
他身上有一串真的天珠,是在西藏带回来的。我每次问他天珠究竟是什么用的,他会回答我一句「假的,没什么用。」
「不会,我住进来后就没闹过。」我说:「不过,这地方一点气氛都没有了,以前我那些比较诡异的小说,都是在『草堂小筑』写出来的,现在我一个字都写不出来了。」
对了,我忘了说,我们以前暂时租住的那地方,叫「草堂小筑」。
之前,我看到房价涨得很猛,就突发奇想,想把原来的房子卖了。
于是我在楼下找了家房产公司登记,结果在一天之内就卖出去了,而且卖了个我想都不敢想的高价。

结果,为了我的贪心,我不得不租了「草堂小筑」暂时住一年,然后买间新的,慢慢装修。
从什么时候开始,我觉得这所房子的气氛变了呢?我自己也说不清楚。
自从搬进新家之后,我丈夫长期出差在外,一般七八天、十来天回来一次,过个夜或者待上一天就走,所以等于是长期就我一个人。
也许是有一天下午,我在书房看书,突然觉得整个房间阴冷冷的,连射进房间的光都是阴暗的。那时候,我突然觉得浑身发冷。
但我确实不会当一回事,什么事都会变成习惯,我并没什么害怕的。
我选择这所房子的时候,根本没考虑过什么方位,风水之类的问题。就像我租「草堂小筑」的时候,看到满是竹子,心里别扭我还是得租,有什么办法,满意的租不到啊!
这些事情,只能是茶余饭后拿来说说谈谈的话题罢了,我没我那朋友那么信。说到他,现在还在等判刑呢!
他如果真的那么能知吉凶,怎么会搞到这一步。
这天晚上,我丈夫回来了。他坐在沙发上看电视,突然说了一句:「妳看那边那家,阳台上挂了七个红灯笼。」
我没看,我近视,又懒得找眼镜。「是吗?大概前段时间过年挂上的,没有摘吧!」
他说:「哪有在阳台上一挂挂七个的?」
我走到客厅的落地窗前面,往外面看,天已经全黑了,不过因为这里离马路不算远,所以也吵吵闹闹的。
右边一幢房子的七楼,果然挂了一排大红的灯笼,我数了数,真是七个,把整个阳台都挤得满满的。
丈夫跟着走到我身后,说:「是不是七个?这家人真有毛病。」
「人家喜欢呗。」
我说了一句,正想走开,他忽然又说:「那家人才是有毛病,把整间屋都弄得绿绿的,像是闹鬼一样。」
我顺着他的眼光看过去,靠左手边的那幢楼里,也在四楼,有一间房子的灯光确实很诡异。
不是绿,是那种很诡异的青色,那整个屋子看起来就像是一个绿色的洞穴。
「嗜好吧,人家喜欢这种颜色。」
他说:「用这种灯光,不是有毛病是什么?这家人装修的时候,也不动脑筋想想。」

我笑说:「人家喜欢,关你什么事。」突然想起了一点事,又说,「明天我要去『草堂小筑』那边一趟。我的银行卡是在那附近开的户,我得去办点事。」
第二天下午,我就去了「草堂小筑」相邻的银行,很近,跟原来住的房子就是一墙之隔。
银行里人多得我都丧气,等了一个小时才轮到我。把事情办完了,我一走出门,就看到附近围了很多人,还有警车过来。
我有点奇怪,就往一个人堆走了过去,想听听是什么事。
「那里面死人了啊!是哪家啊?」
「就是旁边啊!那『草堂小筑』里面,好像是一楼。靠里面那一间房子。」
「怎么死的?」
「这就不知道了。」
我心里动了一下,就往小区大门的方向走。小区门前乱哄哄的,我越往里面走,心里越沉。
我已经看到,死了人的地方就是我以前住过的那一幢楼,门口的保全认得我,就招呼我。
「大姐,还好妳搬走了,这次死人的,就是妳以前住的那间房子。」
我这次是真的寒了一下。
「怎么死的?」
那个年轻保全神神秘秘地凑了过来。
「听他们说,是自己把自己扼死在床上的。」
这时候,我唯一想知道的,就是当时我没有请走的那张符,是不是还留在卧室那里。
我突然记起我那朋友跟我说过的话,说那张符不是普通的符,是藏符,是可杀恶鬼的,而不仅仅是驱鬼。
但是很明显,警察还在清理现场,我是肯定没办法进去的。
何况,我从来不是个好奇心大的人,对于「好奇心可以杀死猫」这句话,我是举双手赞成的。
想着晚点家里还要来客人,我也就匆匆忙忙地赶回去了。
我的客人是几个女孩,有还在念书的,也有刚开始上班的。

我们出去吃饭,下楼的时候,小蕾说:「雪姐,妳知不知道,浦蓉铁路的鬼故事?」
「不知道。」我确实不知道。
小蕾惊叹一声:「不会吧!妳连这个都不知道。我还以为,妳对这些很感兴趣呢!」
我笑着说:「我对这些从来都是听听罢了,不会真正感兴趣。妳说说看?」
小蕾正要讲,茶茶就拦住了她。
「要讲也等出了电梯再讲,我最怕电梯,每次都不知道在里面会发生什么事。」
「这么多人一起坐电梯,有什么怕的。」我说。
一出了电梯,我就说,「可以讲了吧!」
突然,茶茶发出一声惊天动地的尖叫声。因为她站在我们背后,把我们都吓得不轻。
她说:「我忘记拿我的照相机了!」
我们几个人都松了一口气。
小蕾埋怨地说:「忘记拿东西又不是什么大事,妳叫得那么恐怖做什么!我还以为有鬼出来了呢!」
茶茶于是坐电梯上去拿她的照相机。小蕾就开始给我讲那个所谓的铁路灵异事件。
这已经是几年前的事了,据说是一件真实的事情。
有一条铁路修建好以后,拍了一段广告宣传片。
有一群孩子玩「搭火车」的镜头,这本来没什么出奇的,但是在一个转角的时候,一群孩子里多出了一个。
一个蘑菇头的小男孩,他双手搭着前面一个女孩的肩头,这个镜头只有那么一瞬,要逐步截图才能看到。
而导演,他非常清楚,自己找来的孩子里,根本就没有这么个小男孩,接着,在不久之后,那个被搭肩的小女孩暴毙了。
故事讲完了,茶茶也拿东西下来了。我们就往楼下的门走去,我笑着说:「可以当成恐怖小说的题材了。」
伸手一推门,门却是关着的。我把门打开了,让她们几个先出去,然后把门推了过去。
在太阳下走了几步后,我说:「有点奇怪。」
「什么?」她们看着我。
我说:「刚才,我明明看到门是虚掩着的。」
我回过头,看了那门一眼。
那是一扇玻璃大门,需要密码才能开的,还附有门铃摄影机的那一种。

我刚才明明看到门是虚掩的,可是我们就站在电梯口,既没人进来,也没人出去,门是绝不会自己关上的。
那门关上的声音是很大的,我平时在四楼都可以听到。
我说:「也许是我看错了,我视力不好。」
我们就出去吃饭了。
虽然那个铁路故事让我觉得好奇,但找到的数据都是含糊不清的,我也不再多看了。
我只当它是一个故事,而且就这么结束了。
哦,这只是一段前言,也许这一段是很零碎、很散,啰啰嗦嗦的,可是,请相信我,我讲这些是有原因的。
你不要着急,慢慢听我讲到后面,就明白我为什么要讲这些琐碎的事了。
很多事,在发生的时候,你并不知道是为什么。
但是,到后来,到事情发展到某个程度的时候,你回过头来再细细一想,就能把那些散碎的事联系在一起,而得出一个最终的结论了。
就像用一根线,把一颗颗散落的珠子串起来。

第二章 同学会

程启思来到S省是为了散心。
他跟前前前……前不知道多少任的女友来这里旅游过,因为他的那一任女友喜欢大熊猫。
但那也是好几年前的事了,来得匆匆忙忙的,除了看看那黑白相间的大熊猫,程启思就对那次S省之行没什么印象了。
结束了之前的那桩连环杀人案,程启思除了身心俱疲之外,想不到别的形容词。
那是一桩残忍而冷血的杀人案,凶手以收集受害者身上的器官─耳朵、手、脚、鼻子、头发、眼睛─为乐趣。
那也是在程启思的警察生涯里,遇上最痛苦的一桩案件,不是棘手,而是痛苦。
在那次案件里,他失去了自己的女友,两个凶手都是他的同事。一个在最后关头被他杀死了,而另一个后来服用安眠药自杀了,留下了一封承认罪行的遗书。
最让他无法接受的,则是这案件的幕后操纵者,是他的搭档─锺辰轩。
至于他本人,也无法独善其身─他的前女友,秦颜,是第一个受害者,被凶手残忍地砍下了双手。
程启思在她的哀求之下,扼死了她。
秦颜是个日本舞剧演员。对她而言,手就是生命,她没办法在失去双手后,继续活下去。
为此,程启思无法对锺辰轩提出控诉,他自己也深陷其中,无法脱身。
锺辰轩从他家里悄悄搬走了,但那并不意味着,程启思可以把这一切很快地遗忘。
程启思想辞职。
这次事件,对他的生活造成了足够强烈的影响。
但他的上司却拍着他的肩膀说:「哎,年轻人,做事不能这样半途而废吧!你这次表现很好,正打算升你的职呢!
「不过,紧张了这么久,又出了这么多事,休息休息也好。这样,我放你一个月的假,你出去玩玩,好好歇歇,然后再回来,怎么样?」
看着上司的笑脸和关切的眼神,程启思实在不好意思拒绝。
他出国的次数太多,已经厌烦了,于是这次选了一个所谓「有原始之美」、「未被污染」的地方。
S省九寨沟和黄龙的景色是非常有名的,每年的旅客都络绎不绝。

不过,一般来说,从十一、十二月,一直到次年的三、四月,都会封山。那时候,沟里都是被大雪封住的,要进出很困难。
虽然说前两年已经修了机场,但到了封山的那几个月,机场也只能关闭。
换句话说,从十二月一直到三月,如果天气足够糟糕的话,那么九寨沟与外界就几乎是隔绝了。
盘山公路上全部铺着雪─有人说,冬天的九寨沟是一个童话世界,因为那里是一片纯洁的银白色。
只是,如果要开车进出的话,是必须要冒相当大的风险。
每年,在那条进出九寨沟的公路上,都会出事、翻车─尤其在一个叫做「迭溪海子」的地方。
程启思靠在旅游车的椅子上,半睡半醒地听着导游的讲解。导游是个年轻女孩子,叫饶颖,满脸晒得都是雀斑。
「当年,迭溪本来是一个很大的村庄,住着很多的居民。突然有一天,发生了七点五级的大地震─村庄顿时消失了,只剩下一个碧蓝的海子。」
女孩又跟着解释说:「在九寨沟里,人们把湖泊叫做『海子』。」
「那不是很像庞贝古城吗?」一个游客说道。
饶颖想了一想,回答说:「不,我觉得『迭溪海子』更能让人感觉到大自然的神秘和不可测。
「庞贝古城只是把时间和空间都凝结在那个时候……而『迭溪海子』根本就把那个地方,改变成了另外一个形态。
「现在我们是从绵阳进九寨沟,这条路比较好走,等到我们从九寨沟返回的时候,我们就会经过『迭溪海子』。那一段路……」
她沉默了一下,「是九寨路段上事故最多发的地方之一。」
一个游客笑了起来。「小饶,妳不会是想告诉我们,那里会有某种怨气,才会致使车祸不断地发生吧?」
饶颖似乎也觉得失言了,急急把话题扯开。
程启思朝窗外望了一眼,一路上连绵不绝地都是山,公路像一条蜿蜒的蛇,弯弯曲曲地绕着山爬行。
一旦在拐角的地方,有两辆车相错的时候,就需要特别小心─悬崖往往只有一排不到膝盖高度的、毫无作用的护栏。
程启思可以想象,一辆满载着游客的客车,从崖边翻下去的景象─也许要好一阵,客车才会轰地一声落到崖底,撞得支离破碎……
饶颖的讲解还在继续,那大概是她说了一百一千次的话了。
程启思越发觉得昏昏欲睡,进入九寨沟要足足走一天,他除了睡觉之外,似乎没有别的消遣了。

程启思完全睡醒的时候,很高兴发现已经到了目的地。他把行李拖了下来,这里是九寨沟一家五星级的酒店。
当然,这里的设施不如外面,里面的五星只当外面的四星。
不过,也不错了。
这时候,天色已经全黑了,在客房安置好行李,在餐厅吃过饭,程启思就随便地四处走动走动。
这里很冷,比城市里要冷得多,空气虽然干净清新,却似乎给人一种比较稀薄的感觉。
程启思把衣领拉了拉,突然,他看到有一个人影站在不远处。
那个人影很纤细,应该是个女人,有一头过腰的长发,飘飘荡荡的影子投射在地上,在黯淡的光线下,看起来非常诡异。
他觉得那个女人似乎在那里注视着他,而且注视了他好一阵了。但是,在这里,似乎自己没有遇到熟人的可能性。
程启思往前走了一步,他看清了那个女人的容貌。
她大概也只有二十多岁,长发,清秀,一双眼睛黑白分明,非常清澈。
看到程启思在看她,她也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反应,只是对着他微微一笑,就转过身走开了,消失在酒店大堂里。
程启思站在原地目送着她。
他可以确定,自己并不认识这个女人,但她确实是在暗处注视着他。
他困惑地皱起了眉,摇了摇头。
他决定去酒店里的酒吧喝上两杯。这里的夜风,吹得他整个人都快结冰了。
一进去,程启思就愣了一下。
刚才在楼下遇到的那个女人,也坐在酒吧里。
她坐在一个靠窗的位置上,面前放着一台笔记型计算机,手里端着一杯橙汁。她一抬头,看到程启思,也微微怔了一下,然后对着他做了个手势,请他过来坐。
程启思犹豫了一下,走到她对面坐了下来。
「妳……也是来这里旅游的?」程启思搭讪地说。
他虽然觉得这句话问得很蠢,但也想不出来更好的话了。到九寨沟来,不是来旅游的,还能是来干什么的?
但对方居然摇了摇头。

「不,我不是来旅游的,九寨沟我已经来过好几次了,准确地说,我是来度假的。」她啜了一口橙汁,微笑说,「我叫尹雪,你呢?」
「我姓程,程启思。」程启思笑着问:「度假跟旅游,有区别吗?」
尹雪微笑,「当然有。我是写小说的,写恐怖小说,来这里找找灵感。这里比较安静,而在城市里,很吵很喧哗,不到半夜,我很难集中精神。」
程启思又问:「那妳找到灵感了吗?」
尹雪掠了一下头发。「找到了,而且似乎过头了。」她突然盯着程启思,眼神非常认真,「你相信这个世界上有鬼吗?」
程启思呆了呆。他本来想说「当然不信」,但话到嘴边又停顿了一下。
「不……我不知道。至少,我从来没有见过。」
尹雪静静地说:「我跟你的想法一样。对鬼神,敬而远之。不过,好奇心真的可以杀死猫,如果一件奇怪的事发生在你的身边,你会不会追查下去?」
「会。」程启思回答,「我是个警察,而我选择这一行的原因,就是因为我对追查事物的真相,有着天生的执着。」
尹雪轻轻地啊了一声,「你是警察?」
她沉默了一会,然后说,「你愿意听一听我的故事吗?一个关于鬼─至少是个非常诡异、让人摸不着头脑的故事。我很希望能够有一个人能够听一听,并且给我一点好的建议。」
程启思有点奇怪地问:「为什么是我?」
「一个陌生人也许更没有偏见。」尹雪回答。
「我看得出你是个聪明而有理智的人,而且,你似乎跟别的游客不太一样。普通的游客来到这里,只是为了看看这里的风景,匆匆而来,匆匆而去。你……似乎对风景的兴趣并不大,也许,仅仅是为散心而来的?」
程启思微微觉得有些不悦,他不喜欢被人说穿心事。
尹雪很敏感,立即意识到了这一点,笑着说:「对不起,我只是看游客看得太多,所以直觉地这么认为了。」
「妳是导游?」程启思问。
尹雪的皮肤白净,实在不像是常常在阳光下晒的样子。
果然,尹雪回答:「不,我不是。但我丈夫是导游,所以我对这些也很熟悉。」

程启思叫了一壶咖啡,「好吧!我对妳的故事很有兴趣。因为我也觉得妳很冷静、很理智,不像是会被什么东西吓着的人。」
尹雪淡淡地笑了一下,突然说:「你知道浦蓉铁路事件吗?」
程启思愣了。他不知道,也完全没听说过。
尹雪停顿了一会,慢慢地说:「你小时候,玩过『搭火车』的游戏吗?」
「搭火车?」程启思想了想,「就是把手放在别人肩头上,然后一个搭一个的那种吗?玩过,常常玩。」
尹雪把笔记型计算机朝他推了过来。
程启思看到笔电上有张图片,不是特别清晰,应该是什么影像的截图,图上就是几个小孩子在玩搭火车。他不解地问:「这有什么吗?」
尹雪说:「你看下一张,和再下一张。」
程启思按她的话,仔细比较了几张图片,他很快发现了问题。
第一张上有七个小孩,第三张也是七个小孩,但是第二张,有八个孩子,多出来的一个孩子是个男孩,手搭在前面一个小女孩的肩头上。
「这就是浦蓉铁路建成后,拍的一个广告宣传片的影像。这几张图,都是从里面截下来的。」
尹雪的声音,在酒吧的轻音乐里浮动着。
「你也看到了,突然多出了一个孩子。而这段宣传片,是公映过的。而在公映之后……那个被搭过肩头的女孩就暴毙了。
「然后,这段宣传片就被禁播了。但是,这段影像仍然在网络上流传着,越传越离谱,甚至有了『制作组相关人员全都暴毙』这类的谣传。」
程启思仔细打量着那张照片。
那个多出来的小男孩留着一排黑黑的浏海,八九岁的模样,脸上没有表情,加上截图有些模糊,看起来确实有一点诡异的感觉。
「那么事实上呢?是不是真的有人暴毙?妳又是怎么会关注到,这个纯属谣传的事件?」
他这么一问,就带出了平时「审讯」的味道了。
尹雪淡淡一笑,并没有介意。
「很偶然,我几个朋友对我提到了这件事,这已经在网络上流传好几年了,她们也只是随便地告诉我。我呢,也只是随便地听了听,看了看,如果……如果不是那件事,我也只会一笑置之而已。」
「什么事?」程启思问。
尹雪又沉默了。这次她沉默了很久。
「那就说来话长了。」
我做了一个梦,一个恶梦,当我满身大汗地惊醒的时候,我长长地吁了一口气。还好,只是一个梦,虽然梦中的情景清晰得让人恐惧。
天在下着雨。我正往一座楼上走着,那是木质的楼梯,只有二层,二楼却是露天的。楼上密密麻麻摆满了一盆盆的绿色植物。
我在走动的时候,不时被植物的枝叶绊着、挂着,我还感觉得到积在叶子上的水珠,落到身上冰凉冰凉的感觉,还有凉丝丝的雨丝,落在头发上的感觉─我急急忙忙地推开门,钻进了房间里。
房间里也是木质的地板,木质的家具。
一个小女孩坐在一张小木桌前,好像正在写作业,看到我进去的时候,她还是埋着头在做作业。
我突然想,我进去是干什么的呢?我努力地想,想了好一会,终于想起来了,下雨了,我是去拿伞的。
一把带着小碎花的小孩用伞,躺在小女孩的脚下,我就弯下腰拾了起来。
但我把伞撑开的时候,才发现这把伞有点奇怪─在顶端的地方,有两个圆孔。那圆孔圆得非常规则,连在一起的两个,感觉就像是有人刻意地在那里,剪开了两个圆洞似的。
我失望地把伞放了回去,这样的伞就算撑起来也会漏雨的。
小女孩却抬起头,冲我咧嘴一笑,伸出左手去拿那把伞,我突然发现她的左手,只有两个血淋淋的指头!
那两个指头,正好从伞顶端的那两个圆孔,穿了进去。
我顿时觉得从头凉到了脚。
当然了,她只有两个手指,小小细细的两根手指,怎么能夹住有她手腕那么粗的伞柄,除了把手指从伞顶端的破洞穿过去,还有更好的拿伞方式吗?
我居然很镇定地走了出去,居然还很镇定地在想:她的右手是不是也只有两只手指?如果那样的话,她是怎么握着笔在写作业的?
我不知道我在梦里会如何解答这个问题,但我就在那时候醒了。
醒了之后,我觉得浑身发凉,把睡衣都浸透了,那个小女孩的血手指还历历在目。我擦了擦额头上的汗,奇怪自己为什么会做这么一个梦。
看了一下手机,这时候是午夜两点。我正躺在那里发呆,突然,电话铃声毫无预警地响了起来。
「叮铃……叮铃……」
我整个人都惊跳了一下,在这个时候,谁会打电话来?我拿起床头的分机,迟疑了好一会,才把接听键按了下来。
「喂?」我叫了几声,却没有回应。
难道会是骚扰电话?
我正想挂掉电话,突然一个尖细的声音钻进了耳朵。那似乎是歌声,听起来凄凄切切的,但又模糊不清。
我一瞬间感觉,那像是电影里,老上海留声机所放的那种音乐,彷佛是一个女人,在轻轻地叹息,哀婉而又凄伤。
然后就是忙线音了。我握着分机,呆在那里。
我顺手去开床头的壁灯,一按,却没有亮,我又起来开另一盏灯,还是没亮。半夜停电?我明明记得我睡之前还是有电的。
我正准备倒回床上去,突然,我发现自己的手里还攥着分机。
我家用的是子母机电话。如果停电了,分机是不会响的,只有放在客厅的主机会响。可是,刚才分机确确实实响了,而我也确确实实接了电话。难道就会有那么巧的事情,在我放下电话的一瞬间,就突然停电了?
我不知道我是什么时候睡着的。
第二天早上,我醒来的时候,已经是中午了,拉开窗帘,外面一片阳光灿烂。再试着开了开灯,灯亮了。
我有点茫然地望着床头柜上的分机,昨天半夜发生的事,在白昼里看起来,实在觉得很虚无缥渺。
我开始收拾我丈夫的东西。他是个导游,每次带旅游团回来,都会扔下一堆脏衣服给我洗。
我随意地抖动着那堆衣服,忽然,一张光盘掉下来,我就捡了起来。
没有贴标签的?
我有点奇怪,如果是我拷贝的,我都会贴上标签的。

我把光盘放进了计算机里,过了一会,突然跳出来一个影像的画面。
这个影像看起来像是一个广告。
一条铁路,贯穿在一排排密密的绿林里,然后一直延展到一个黑暗的隧道里,火车从隧道里出来了,在铁道上咆哮。
画面一转,出现了一排孩子,有男孩,也有女孩。
他们每个人的双手都搭在前一个孩子的肩头上,往前沿着铁路跑着,那是我小时候也玩过的「搭火车」的游戏。
我突然坐直了。我想起来了上次小蕾跟茶茶说过的话。
这就是那个浦蓉铁路的宣传片?传说中闹鬼的宣传片?为什么在我丈夫的旅行包里,会有这个?
正在我胡思乱想的时候,影像已经放完了。
我又点了一下让它重新播放,这次,我瞪大了眼睛仔细看。当到了第三分第十秒的时候,我浑身打了一个激灵。
确实,正如传言的那样,在孩子们跑过一个转角的时候,突然多了一个小男孩,这个男孩留着齐刷刷的黑浏海,没有笑容,脸色发青。
他双手直直地搭在前面一个小女孩的肩头上,姿势特别的僵硬,让我不自觉地想起了殭尸。
窗外一阵冷风吹了进来,窗帘哗哗地响。
我打了一个寒噤,把笔电合上了。突然,有人在敲门,我又抖了一下,扬起声音问:「谁?」
「我啊!还问谁。」
是我丈夫。
我慢腾腾地站起身去开门,他一进来,就在旅行包里翻来翻去。
我看着他,说:「是不是找那张光盘?在我计算机里。」
他抬起头,看了我一眼。
「妳看了?」
「我不知道你会对这些感兴趣。」
我把那张光盘取出来递给他。
「你是从哪儿拿到的?我曾经看到过这个影像在网络上的截图,相当模糊不清。可这张光盘里的宣传片非常清晰,我想在电视上播放都是完全没有问题的。」
他接过光盘。

「是上次带一个旅游团,一个客人落下来的,我正打算把东西寄过去,妳帮我寄出去吧!」
我拿起一支笔。
「地址、名字、电话。」
「偏僻,快递到不了,走邮局吧!」他撕了一张便条纸,刷刷地写了几行递给我,「我先走了,今天要去机场接个团。」
我嗯了一声,把门关上,找了个大信封,准备把地址抄上去。才写了几个字,我的手指就猛地僵住了。
那个地址,对我而言并不陌生。
很多年前,在我念书的时候,曾经在那个地方实习过。那是一座坟场改建而成的水电站。
而那个收件人,是一个我认识的人─一个死人!
童雨。
我捏着那张便条纸,感觉自己的手都在发抖。
尹雪望着对面的程启思。
「后来,我还是把那张光盘寄了出去。我用挂号的,留了我家的详细地址,我本来以为那封信一定会被退回来的,但我等了很久,都没有等到。
「于是,过了一个月,我去邮局查─挂号的信是可以查得到的─邮局告诉我,那封信已经寄到了。我很吃惊,因为我非常清楚,童雨早已经死了,她是绝不可能签收那封信的。」
程启思有点狐疑地问:「妳确定?」
尹雪点了点头,「我确定,因为她死的时候,我也在那里。」
她白净的双手神经质地绞扭着,「我怕那个地方,很多年前,那时候我才十六岁,在那里实习,童雨就死在那里。」
程启思怔了一下。
「怎么死的?」
「哦!是意外,调查过后都说是意外,」
尹雪的眼光变得迷离,带着一点回忆的味道,「她是淹死的,在水里。」她的微笑突然像是带了一点诡秘的味道。
「据说,我们都那么说,她是被笔仙上了身,所以就自杀了。」
程启思瞪着她。
他一直觉得尹雪很正常,思路清晰,但这时候他开始怀疑自己坐在这里听她说话,是不是一个错误的决定了。

尹雪显然看出了他的想法,对他笑了笑。
「女孩子们,特别是十多岁还在念书的时候,常常会信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比如什么碟仙啊,笔仙啊,半夜十二点坐在镜子前面削苹果,如果能把一个苹果的皮完完整整地削下来,就会在镜子里看到未来丈夫的脸啊─类似的。」
程启思也笑了。
这类的说法,在小的时候,确实常常会信以为真。
他问:「那妳试过没有?」
尹雪捂着嘴笑,「我手笨,削水果常常会削到自己的手。所以我吃苹果都是不削皮的。」
这么一打趣,气氛轻松了许多。
尹雪又喝了一口咖啡,咖啡已经冷了,她的笑容一下子又消失了。
「也许,说这个十年前的故事有那么一点多余,它跟现在发生的事,没什么关系。不过,我们有句俗话说,下雨天打孩子,闲着也是闲着。
「反正长夜无聊,我们就当作消遣吧。千万……不要当真,也不要……去做类似的尝试,有些事,是真的,不能……不能当成玩笑的。」
那是一个很小很小的水电站,小到什么地步呢?
这么说吧,一个稍微大一点的水电厂,它的拦水大坝,会像涨潮时候的长江一样,波涛汹涌。
如果一个人掉下去,那是绝对无法生还的。
在这里有必要说一下发电厂相关的知识,不管是采用水力,还是火力发电,它发电最核心的环节就是发动机。
而发动机是由两个最主要的部分:定子和转子组成的,类似于风扇中央转动的那一部分。
正常的发电厂,光是发动机就可以占据一整个大型车间。而这个小小的水电站,发动机转子的直径却只有两米左右,而且周围也没有什么保护措施。
我们在那里实习,人不多,只有十几个,男女差不多各一半,都是大城市来的,在这个鸟不生蛋的鬼地方待得发闷,完全就是拿着钱都花不出去的乡下。
这里的特产大概就只有一种大如牛的蚊子,咬了人之后老大的一块包,又红又肿。

那幢宿舍楼,老旧潮湿,我一直怀疑我的风湿就是在那里实习的时候染上的。
灯光昏暗,还挂着泛黄的破旧古董蚊帐─当然抵御不了蚊子的攻击。灯泡也是老式的,一群群的蚊虫绕着飞舞,完全视蚊香为无物。
最要命的是,宿舍楼里没有盥洗室。
我们必须走过一个小篮球场,才能走到一个公用厕所,当然,这个厕所也是最老式的,里面甚至没有灯。篮球场上也没有任何路灯,我们每天晚上要去盥洗室,必须带上手电筒,成群结队地去。
我们实习的具体内容,就是在发电的车间里,每小时做一次仪表记录。其余时间,我们就待在车间里的集控室里,胡天胡地闲聊,有时候打打牌,打发时间。
因为有时候会上晚班,所以我们会整夜待在这里。
于是我们开始玩一件无聊的事:请笔仙。
请相信我,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真实到我在打这些字的时候,身上还在一阵阵的发冷。
真的,我从来不真正相信,这个世界上有鬼神,因为我从来没有见到过。或者说,确实没有什么东西,在我身上产生过比较过分的作用。
但是,在我的身边,的的确确,发生过一些令人不解的事情,至今,还是不解。
我们一人拿着一张白纸,一支笔。
桌子是张非常大的长桌,我们都趴在那里请。办法很简单,具体这个办法是怎么传出来的,我也不知道,总之好像大家都知道似的。
只需要把笔尖轻轻触在白纸上,右手握笔,然后嘴里念着:「笔仙笔仙请出来,出来请你画个圈……笔仙笔仙请出来,出来请你画个圈……」
当笔真的在白纸上画出个圈的时候,就说明笔仙请来了,你就可以问想问的问题了。
我试过很多次,一般那个圈只能画到一半或者是三分之一,偶尔有一两次能够把圈画完,却没办法问出来想问的问题。
事实上,我也并没有什么真的想问的,只是打发时间,玩玩罢了。
那个地方,听水电站里的师傅们说,原本是个坟场─就是我们住的那幢老旧宿舍楼那里。
也许,这就是那个地方特别阴暗和潮湿的原因。

我们自从知道了这件事之后,晚上要不是有一大群人,是根本不敢出房间的。
我至今也想不通,那个圈究竟是怎么画出来的。
我可以担保,我绝对没有刻意在白纸上画下一个圆圈。那么,我难道不得不承认,那属于一种非自然的力量在作用吗?是那种力量在推动着我的手,让我画下了一个圆圈?
十年了,我对此的记忆已经模糊,但我还是固执地认为,那并不是出于我自己的潜意识在起作用。
哦,好吧!这并不是重点,只是我多年以来的一个疑虑。
我的同学之一,一个不起眼的女孩子,叫童雨,她一次又一次地告诉我们,她请出笔仙来了。
是的,我们都看到了,一个个圆圈出现在她笔下的白纸上,写出一个个问题的答案……她对我们说,那个笔仙,不,是那个鬼缠上她了,她甩不掉。
是的,有时候,我们会看到她的手臂不由自主地抽动,她说不是她自己动的─就像不是自己的笔在纸上画出了圆圈一样。
不幸的是,我们谁都没有真正在意。我们只是一群不知轻重的孩子,我们只是在做一个游戏,如此而已。
那天晚上,半夜,我睡不着,我看到窗外的月亮很圆很亮,就披上外衣,朝走廊走去。看看月亮,虽然有点傻,但也比睡在床上发呆的好。
走廊上的灯是宿舍很常用的声控灯,脚步响一点,就会亮。
由于走廊又长又幽深,常常还走不到一半的时候,灯就熄了,然后又得狠狠地跺一脚。
拖鞋啪啪啪地踩在空荡荡的走廊上的声音,实在是令人鸡皮疙瘩落一地。
在这里实习的只有我们这一个班。我们女生住了两个寝室,相隔得有点远。
我走出房门,跺了一脚把灯跺亮了,然后往那边寝室走过去。
人在半夜睡醒的时候,往往都有点迷迷糊糊的。我走了几步,就听到不远处有人说话和笑的声音。
我愣了愣,抬头一看,那边寝室门口的灯也亮着,有好些人在门口,说笑的声音我在这里都能听到。
我视力不太好,我为了漂亮从来不肯戴眼镜。我看不清楚那边的人是哪几个,想想总该是跟我一样睡不着的人吧。
我没在意,也觉得有点冷了,就打算回房间去。
我一脚正踏进房间─就在这一瞬间,我一只脚在屋里,一只脚在屋外的时候─突然一下,外面所有的声音一下子消失了。

我无法形容那一剎那的感觉,十年了,那时候的感觉还留在心里。
突然一下子,耳边的声音就没有了,笑的声音,说话的声音,拉动椅子刮在地板上的声音─一下子,全没了。
只有寂静,空洞冰冷到极点的寂静。
我怔了一下,保持着一脚在门里、一脚在门外的姿势,僵在那里。
我回过头去看─那边的灯光还是亮着的,但是门口已经空空如也。一个人都没有,只有昏黄的小灯,在那里暗淡地发着光。
这时候,我头顶上那盏灯也熄灭了,顿时连投在墙上的影子都消失了,眼前暗了下来。
我又在那里呆了一会,不敢再回头看那边,直接回了寝室,打开手电筒蜷缩在床里看书,直到迷迷糊糊地睡着为止。
第二天,我去问那个寝室的同学,他们半夜有没有出来过。大家都是一致的否认,我起初疑心她们跟我开玩笑,后来一想,我半夜出房间,这是连我自己都料不到的事情,她们何必跟我开这个毫无必要的玩笑?
而且,我还记起了一件事。当时,我听到了拉椅子的声音,也看到了椅子,那是一种比较古董的藤椅,现在已经很难见到了。
而在这座宿舍里,只有硬邦邦、直挺挺的木质椅子,我从来没有见过一把藤椅。
后来,我问了那宿舍的管理员,她说以前这里还是坟场的时候,倒是有那种藤椅。我听得背上的寒毛都直竖了起来,再也不敢问下去。
那天晚上,我们值夜班。我发誓不再去想那事,反正我们的实习期再过两天就要结束了,我们也永远不会再来这里了。
我揉着关节酸痛的手臂,暗暗地咒骂着这里阴湿的天气。
班长翻着点名的签到薄,突然问:「童雨呢?她怎么没来?」
童雨一向不是太爱说话,成绩也是中等,虽然不突出,但也很少有迟到缺席什么的。
一个男生说:「难道在寝室里,请笔仙请得都不来实习了?」
大家一阵哄笑,我却笑不出来。
我说:「还是去看看吧!我们几个一起去。」
童雨跟我并不住在一间寝室,我推开门,她不在里面,被子也理得好好的,行李都在。
班长不太在意,说:「也许跑到附近哪里去了,一会就会回来的。」

是的,这里有山、有水,在哪里看看、逛逛,不是不可能的。
但是,会在半夜吗?
只是,当时我还是孩子,所以虽然有隐隐的感觉,却没有细想下去。否则,也许,只是也许,可以阻止一场悲剧的发生。
不过,有些事情,大约真的是冥冥中注定的。谁知道呢……
童雨是真的失踪了,一天一夜之后,她的尸体在水坝里被发现了。因为只泡了一两天,尸体还没有肿胀得太厉害,很容易就认出来了是她。
那时候,并不是我第一次接触死亡。
我住在长江边上,从小,就在长江里学游泳。
每年夏天,老师总会一再叮咛,不要到江里去游泳,可是,每年,真的是每年,都会有孩子在那里面淹死。
一年级,二年级,三年级。
我们对「水大炮」─就是在水里泡得腐烂了的死人─司空见惯,不以为奇。胆大的孩子,还会用木棍或者别的什么去挑挑看。
那时候,真的,什么都不懂,一无所知。无知者无畏,不是吗?
老人们都说,这样的事情,是水鬼们在找替身。
因为,我那几个溺水而死的小学同学,都是死在同一个水域。你可以说那个地方有漩涡,但是,也可以相信老人们的话。
每年,在同一个季节,同一个地方。
其实,那个地方虽然有漩涡,但并不算强。水性好的人,是完全可以避开的。敢下长江游泳的,都是好手,没人会用自己的性命去赌。
好吧!我应该忘记这些。成年之后,我再不接近那条江,那时候,看着波涛翻滚的江水,我才知道什么是恐惧。
童雨的死,也许仅仅是因为失足,由于是个很小的发电站,很多东西都不完善,她掉下去,又是半夜,呼救也不会有人听到的。
我们面临毕业,都有一份稳定的工作,而童雨更没有什么所谓感情的困扰─她根本不会自杀。
所以,我们只能相信,她的溺死是一个意外。但从那天起,我们再也不敢去请笔仙,我们就坐在一起,互相看着、沉默着。
然后,直到我们可以收拾东西离开的那一天。我们没人愿意再多看那个地方一眼。

尹雪端着咖啡杯,咖啡已经冷透了,她却像没有感觉。
「我真不明白,我丈夫为什么会要我把信寄到那个地方,而且,收信的人是一个已经死去的人。」
程启思盯着她,问:「妳丈夫知道妳这段经历吗?」
尹雪笑了笑,「知道,我跟他本来是同学,只是不同届而已。我曾经对他讲过,当然,也已经是好几年后的事了。」
「那么,他是有意的?他知道妳一定会记得这个地方,和这个死去的童雨。」程启思说。
尹雪苦笑,「也许,可是,那封信确实被人签收了,而且,我也想不通他为什么要用这种方式来吓我。我并不是那么容易被吓着的人,童雨那件事,已经很久了,早在记忆里淡去了,为这个吓我?达不到任何目的的。」
程启思也想不出来。「那么妳到九寨沟来,是为了什么?」
尹雪耸了耸肩头,「散散心,其实他也不在家,我一个人无聊,就出来走走了,一个人待在家里,总是容易胡思乱想。」
她看了看时间,「哎哟!这么晚了,你明天还要出去玩吧!不耽误你了,明天晚上,如果你有空,我们再聊吧!」
程启思坐了一天的车,本来也很疲倦,但是听了尹雪的故事又引起了兴趣,一直撑着在听,这时候也觉得累了,就站了起来,「好,我不客气了,妳住几号房?我送妳回去。」
「六0九。」尹雪说:「本来给我安排的是六0四,我讨厌带『四』的数字,就让他们换房了,好在这时候已经差不多是淡季了,空房间多。」
「我住六0一,」程启思说:「很近,如果有什么事,妳给我打电话。」
尹雪笑了,也站起了身,「我想,在这里未必会出什么事吧!这个地方……怎么说呢?还是太干净了。
「明天进去游玩的时候,你可别随便扔东西,罚款罚死你呢!九寨沟的水,虽然美,但却是只能看,不能动。」
程启思笑着说:
「这里的海拔很高,希望我不会有高原反应。」
尹雪说:
「这里不会有什么的,如果你要去黄龙,倒是可能出现高原反应。」
程启思说:
「这样的地方,很多蔬菜水果都是种不活的吧!但我刚才在餐厅吃饭,还是相当丰盛啊!要什么有什么。」
尹雪吃吃地笑,「五星级嘛!再差也不会差到哪里去的,这里的东西,大部分都是从城市里用货车送来的,它自己是无法自给自足的。当然,再过几天,一下雪,就可能会封山,待在这里可就不是件好玩的事了。」
程启思问:
「那这里电力供应岂不是很困难?」
尹雪说:
「那倒不至于。本来水电站不少都是在偏僻的地方,这里基本上都是民用电,商业用电很少,一个小型水电站就足以支撑这里的用电量了。」
她停顿了一会,突然又问:「其实我跟同学们约好了,过几天,在这附近的一个小水电站开同学会。如果你有时间又对这个感兴趣的话,可以跟我们一起去看看。」
程启思奇怪地说:
「开同学会到这么荒僻的水电站去?」
尹雪微笑说:「那是因为我们学的专业就是发电。我们毕业后,大多数人也是在电力部门工作,我辞职了是因为厌倦了它而已。那个小水电站……」
她的脸色突然变得阴沉了,「就是我刚才对你提到的那个发电站。现在,我的一个同学在那里当站长,所以我们才把它定为聚会的地点。」
程启思的好奇心被激起来了,反正他来这里的目的也并不是为了观光。
「你们同学聚会,我这个陌生人一起去,难道不会很奇怪?」
「有什么奇怪的?」尹雪无所谓地说,「我们也是很久没见了,跟陌生人也没什么两样。」
程启思笑了,「这个理由倒是很稀奇。好吧!我接受妳的邀请。」
尹雪眨眨眼,「不过,那个地方条件很差,可比不上这里的酒店。」
程启思说:
「放心吧!妳都不在乎,我还在乎吗?」
尹雪又笑,她似乎真的很开心。
「那就好,你可不要反悔啊!」
他们是在三天后踏上这段行程的,众人一起坐着小巴前往发电站。
「这次人来得很齐。」林远说。
他是个高个子的男人,身材很壮,也很客气,不时会找两句话跟程启思搭讪,虽然他在看到尹雪是跟程启思一同过来的时候,很是呆了一下子。
不仅是他,其余的人也是觉得吃惊的,虽然他们很快就把这种情绪掩饰住了。尹雪简简单单地替他作了介绍:
「这是我的朋友,程启思,他对发电站有兴趣,所以我就邀他一起来了。」
「你是怎么会想到来看发电站的?」一个头发烫成大波浪的女孩,坐在程启思身旁的位置上,她叫孟晶。

程启思看了她一眼,他发现孟晶长得非常漂亮,虽然是有点俗艳的美。
大眼睛、高鼻梁、嘴唇略厚,是个美人胚子,只是皮肤比较粗糙。
「只是突然觉得有点好奇而已。你们的专业是学这个的,当然不会觉得神秘,对别的人而言,还是相当有趣的。」
「这倒也是。」另一个叫秦筱虹的女孩说。
她的个子很小,脸圆圆的,眼睛笑起来像两个月牙。
「我们当时第一次去实习的时候,也一样的觉得新鲜。」
程启思默默地辨认着这一群人,另一个瘦小的女孩叫李嫣,头发刚刚好齐肩,皮肤黄黑,很不起眼。
开车的男人叫吴帆,长了一双老鼠眼,感觉却很是精明,他一直没说话,但程启思始终觉得,他一直在透过后视镜观察自己。
还有一个特别胖的男人叫黄健,坐下来一个人可以当两个人。
他正压低了声音在跟尹雪说着什么,尹雪蹙着眉头,显然很是不悦的样子,匆匆地结束了谈话,然后转过头来跟程启思聊天。
程启思依稀听到了几个字,什么「我们的事」、「外人」,看来是黄健在对尹雪埋怨,为什么要邀请自己来。
程启思也压低了声音,对尹雪说:「如果不方便,我还是早点回去吧!」
尹雪笑了一下,她心情似乎又好了起来。「当然不会不方便,如果你到时候嫌烦了,我们就一起走吧!我也没兴趣在这里多待。」
她的声音并不小,一车的人都听到了。除了开车的吴帆,所有人都把视线集中在她身上。
程启思咳了一声,他也不知道尹雪怎么会说出这句话来,一时间车里的气氛有点尴尬。
吴帆突然说了一句:「到了。」
车停下来了,一群人慢吞吞地从车里走了出来。坐了太久的车,至少有六七个小时,人都会坐僵的。
程启思四处打量着,这里四周都是树林,长得非常茂密,不远处隐隐看得到有一座灰色的建筑物,应该就是水电站了。他
信口问:
「这个发电站叫什么名字?」
尹雪望了他一眼,却过了好一阵才回答。「青峰岭水电站。」
很普通的名字。程启思想。
这时候,秦筱虹噘着嘴说:「徐强这家伙,也不出来接我们。」

黄健做了个鬼脸。
「他怎么知道我们几点能到?反正又不是找不到路,走吧!我们进厂房里面去找他。」
有条不宽的路通向厂房─就是那幢不算太大的灰色建筑物。
程启思说:
「这一路上,几乎没看见有车进这里来,也没有看到有车出去啊!」
尹雪说:
「现在已经是枯水季节了,水电站不发电的。这里的工人也都走了,回家去了─平时他们是坐班车来回的,现在这里,大概除了徐强,没别的人吧!」
程启思说:
「一个人在这里?」
他自认胆子不小,但要他一个人待在这,估计也是不愿意的。
走到厂房门口,林远有点奇怪地说:「里面机器好像都还在响,怎么,这时候还在发电?」
尹雪从手提包里找出了一根钗子,把一头长发仔细地盘了起来;孟晶也把卷发束成了一束。
程启思看得有点懵,孟晶热心地对他解释了起来,她一路上似乎都对程启思很感兴趣。
「就算是小水电站,还是一样有危险性的,以前,就发生过有人被卷进机器里的事。一个女的,她头发披着,被高速转动的机器扯了进去,于是她努力拉─把头皮全部扯下来了,所以就活下来了。」
程启思想想那血肉模糊的景象,觉得有点发怵。但看起来最秀气的尹雪,也没有什么害怕的表情。
秦筱虹看到他的表情,笑了起来,她笑的时候很甜,「这些事,我们从小就听,有什么稀奇的。上一次,还有一个人掉进了煤堆里,然后就被埋在里面闷死了。」
黄健耸了耸肩,他一身的肥肉都随着抖动了起来,「我们那里,大坝哪年不淹死人了?每年都安规、安检,没用的。上次有个人从高空摔下来,当场死了。」
一边说,一群人一边走进了厂房里。



第三章 推理情节

厂房里的灯并不少,但依然显得很黑暗,巨大的轰鸣声让人说话都得大声吼叫,里面的温度也远远比外面高。
一个个奇形怪状的钢铁机器,布满在厂房的任何一个地方。在楼上,有一处灯光特别集中,是间玻璃的房子,依稀看得到里面有个人。
孟晶叫了一声:「啊!徐强在那里。」

上楼的楼梯是铁制的梯子,角度相当陡。程启思注意到,除了走得非常小心的尹雪之外,几个女孩子穿的都是平底鞋。
尹雪注意到他的视线,微笑了一下,「我忘记换鞋了。通常情况下……我们不会拿自己的性命开玩笑。」
她指了一下,「发动机在那里,掉下去了,后果不堪设想。」
突然,玻璃房里发出巨大的声响,甚至在机器的轰鸣声里也特别刺耳。
所有人都抬起头往上望去,只见玻璃房有一面碎掉了,一个人手里拿着一柄巨大的锤子,正在用尽全力地砸那玻璃墙,玻璃的碎屑四处飞溅。
「是徐强?他疯了!」林远惊叫了起来。
就在这时候,那个人将铁锤一扔,猛地往下跳了下去。
程启思直觉地迈上了一步,尹雪拉住了他。
「……没救了。」
那个人影,直直地往下坠落。坠落到了下层的厂房,程启思依稀听到了一种奇怪的声音,彷佛是什么东西被绞碎了。
「……对于在运转的发电机组,转子和定子的相对速度是高到惊人的。」
林远机械地说着,像是在背诵教科书上的东西,「如果人体进入到这个机组里,那么就会被绞得粉碎。即使只是一把头发被卷了进去,巨大的动力也可能会把整个人都卷进去,很难─从这种力量里脱身。」
秦筱虹在那里发抖,她的苹果脸一点血色都没有。
「这时候,水电站应该已经停运了,这是枯水季节了。为什么这里还在……」
程启思大声地说:
「现在应该打电话报警!」他望着尹雪,「妳知道电话在哪里吗?」
尹雪静静地说:
「这里是深山,没有手机信号。电话嘛─我想上面的集控室应该有一架。我们上去看看吧!」
一群人小心翼翼地上了铁梯,扶手很低,可以看得到下面厂房里,那个刚刚才吞噬了一个人躯体的巨大钢铁机器,依稀看得到暗红色喷洒在四周。

但是,那机器明显地还在继续旋转。
程启思打了个寒噤。「难道不能把那东西停下来吗?」
林远机械地回答:「也许进了集控室我可以试试看。不过……关了也无济于事,只会剩下绞碎的肢体了。」

集控室里亮着柔和的白光,到处是五颜六色的按钮,看得人眼花。
程启思弯下腰,用一块纸巾包着,捡起落在地上的一柄巨大铁锤,他相信,这就是刚才那个人用来砸玻璃的铁锤。他问:「这东西是从哪里来的?」
黄健简单地回答:
「检修设备用的。」
他指了指一旁的一个工具箱,里面有一些大得可怕的钳子之类的东西。吴帆已经拿起桌上的电话,拨了号。
「喂……我这里是青峰岭水电站,有人出了意外……被机器卷了进去……请你们派人来。什么?」他放下电话,眼神里带着隐隐的恐惧。
「他们说,下雪了,封山了。以现在的天气状况,不可能进来的。」
程启思问:「不是有机场吗?」
他的问题让几个女孩都嗤之以鼻。
尹雪解释说:「机场离这里还很远,要到这里,你也看到了,只能开车进来。一旦到了枯水停运期间,班车都是没有的。
「这些小水电站,依赖的是天然条件,水资源─比如河流─需要很大的落差才能达到足够的动力来发电,所以,水电站往往都是依山傍水而建的。」
程启思扫视着这群人。有的人站着,有些人靠着桌子上,而有些人坐了下来。
每个人的脸色都不好看,苍白,或者是铁青。
过了好一会,吴帆开了口,他那双细长的小眼睛里,闪烁的光芒相当锐利。
「这就意味着,我们必须在这里待上一段时间了。我来这里看过徐强,厂房旁边那幢小楼是宿舍,我们可以在那里暂时住下,等封山解除─也就是,我们以前实习的时候住过的地方。」
他眨了眨眼睛,有点困惑不解地说:「我真不明白,这时候已经是枯水期了,虽然因为下了一场大雨,增加了水量,让发动机可以运作,但是,这时候发电根本没有任何意义。电即使发出来,也没有地方可以输送,等于是白白地消耗。

「你们看,这里面除了徐强之外,根本没有任何人,别的人都放假回家了,只有他留在这里守着。」
在深山密林里,一个小小的水电站,一所小小的房屋,一盏闪耀的灯。
当程启思想到这个景象的时候,他无法想象一个人长年累月、这么孤零零地住在这个地方,会是个什么样子。那个人,会不会发疯,然后朝他一直看守的那铁制的机器跳下去?
尹雪似乎看出了他在想什么。她的声音平静而柔和。

「也许你并没有真的意识到,在任何一个遥远和偏僻的地方,都可能有一个小小的发电站,然后有一个人孤独地守在那里。
五年、十年、二十年,或者更久,每天做固定程序的事……只能这样,才能保证任何一个地方都有电可以使用。」
「那么妳也曾经这样?」程启思问。
「我?」尹雪微微一笑,摇头,「不,我学的是火电,而不是水电。火电厂是依靠煤发电的,所以往往在大城市里。」
黄健也淡淡笑了,「我们这一群人,学的都是电力专业各个不同的分支。如果我们像《寻秦记》那样落到了古代,我想我们真的可以发出电来,只要有足够动力和原材料,就能够办到。」
林远正在熟练地扳动一些扳手,按下一些按钮,「已经关了,很快就会停下来了。这种小型的机组,我想完全停止只需要十来分钟。」
程启思走到碎掉的玻璃墙边,往下望去。
白亮的灯光照着那还在高速旋转着的发动机,衣服的碎片和血肉散落在四周。他毫不怀疑,当机器完全停下来的时候,剩下的只有散碎的肉沫了。
他猛地回过头来。
这群人,冷静得让他不解。
尹雪的声音,更温柔,也更遥远,「我们从小耳濡目染,常常听这类似的意外事件。每年都会发生,所以对此我们已经麻木了。
「比如,像他们做输变电的─只要稍微一不注意,就会触电身亡。知道那是什么样的电击吗?呵!跟一般电线杆上写的高压电可不一样,那是绝对的击穿电压,可以把人在顷刻间烧焦,烧成一只蜷缩的大虾。」
她的声音更轻,「我们也曾经非常非常近地接触过死亡─十年以前,就在这个地方。我们眼看着她的尸体浮上水面……」
机器的轰鸣声渐渐减轻,尹雪的声音也越来越轻,最后消失了。

孟晶尖叫了起来:「别说了!那只是个意外,只是个意外!是童雨自己半夜跑到坝上去玩,失足掉下去的!」
吴帆打断了她的话,「不要再自欺欺人了,孟晶。就像尹雪说的那样,我们对于发电站的流程和安全措施,都是再清楚不过的,几乎已经成了生活的一部分,我们当然知道什么是安全的,什么是不安全的。
「童雨怎么可能跑到那么危险的地方去?她一向是个小心的人!」
他对着四周扫视了一遍,「你们不会真以为童雨的事是意外吧?反正我是从来不相信的。」
程启思盯着尹雪,他很想质问她,但尹雪恳求的眼神让他终于忍了下去。
他再次望了望下面,「现在可以去现场看了吗?」
「可以了。」林远说。
他在工具箱里摸出了好几个手电筒。
「谁不愿意下去的,就在这里等。」
最后下去的几个人是林远、黄健、尹雪、吴帆,还有程启思。李嫣、秦筱虹和孟晶留在了上面。
他们站在那个已经停止了轰鸣的发动机之前,一时间谁都没有说话。
发动机上有不少锈斑,显然这台机器工作的年代已经相当久了。程启思的眼光扫过地上的半截小腿,这是死者肢体唯一完整的部分了。
机器上甚至看不到过多的血渍,早已经在极高速的旋转中,被四处弹散了,其余的血迹都已经浸了进去。
「现在怎么办?」
黄健的脸色青灰,林远已经忍不住吐了起来,只有吴帆还算镇定。
「如果想……拿出来,就必须得把机器拆开。拆是没问题,我们都做得到。但是……」
程启思说:「现在甚至不能确定死者是谁,所以有必要把机器拆开。」
吴帆点了点头,问林远:「确定已经全部关掉了?」
林远说:「确定。已经没有动力来源了,不会再出事了。」
吴帆沉默着,然后把工具箱扔在了地上。「动手吧!」
这时候程启思才明白那些巨大的锤子、扳手之类的作用。虽然这个机器很大,但是拆卸的方法跟一般的小东西也没有两样。
三个男人很快把发动机外盖上的螺丝卸了下来─那螺丝有一个男人的手臂那么粗─然后摇了几下,把外盖抬了下来。

虽然已经可以想象到惨状,但几个人还是同时闭上了眼睛。
早已看不出还是一个人,头、手臂、身体、都被绞成了肉末。
程启思只觉得恶心,于是说:「我们还是上去吧!」
除了作DNA鉴定之外,恐怕没有办法能够确认死者的身分了。
程启思的目光又落到那截小腿上,应该是在人的身体接触到机器中心的一瞬间,被锋利的转子切割下来的。
他问:「死者……你们的这个同学,他的脚上有没有什么特征?」
黄健、吴帆和林远三个人对视了一下。
黄健脸色发白地说:「那时候我们是住一个寝室,不过……都这么多年了,想不起来了。」
程启思犹豫着想把那条腿拾起来,但想了想又放弃了。
「我们先上去吧!然后找地方休息一下。」
在厂房旁边,有一座小小的楼房,一共三层。
非常老式的红砖房,光线昏暗,房间几乎都是锁着的,到处都是灰尘。只有二楼中间的一间房,打扫得还算干净,桌子上放着一个电磁炉,摆了一些碗盘和瓶瓶罐罐,还有几把新鲜的蔬菜。
程启思在小楼的后面看到,一片荒草里有几块显然是人工开辟出来的地,种着一些白菜、茄子之类的东西,长得还挺不错。
加上柜子里堆着的那一大堆罐头,可以想象这里的主人,平时就是靠这些东西自给自足的。
这里的水是井水,相当干净,几个女孩子开始烧水,摘了些菜,又开了几瓶罐头,房间里弥漫着一股诱人的香味。
确实,一路上颠了那么多个小时,完全没有吃东西,天又冷,都饿坏了。一群人围着桌子坐了下来,狼吞虎咽。饭菜不算丰盛,但也被吃得精光。
天色已经昏暗下来,女人们在抽屉里找到了其余房间的钥匙。
原本大家都觉得三楼的房间相对不会那么潮湿,但试来试去,只有二楼的门能打开。
秦筱虹刚进一间屋的门,就尖叫着跑了出来─有老鼠。
另一间屋的灯又不亮,最后,只剩一间房间了。
尹雪看着那房间,脸色却有点苍白。
秦筱虹低声说:「那一年……我们就是住在这里的。」

「我不要住以前住过的房间……我还是宁愿住刚才一间。」李嫣说。
秦筱虹却尖叫了起来:「刚才那间有老鼠!我怕老鼠!」
尹雪冷冷地说:「老鼠有什么可怕的?」
她走回徐强的房间,过了一会,居然拿着一个黏鼠板出来了,她把黏鼠板扔在房间地板上。
「好了,我们快打扫吧!好在被子都是放在柜子里的,拿出来就可以过夜了。」
她们早早地就睡了。灯没关,透过门缝,看得到灯光透出来。
几个男人沉默地围坐着,徐强的房间里居然还有个火盆,虽然古董,也能取取暖。
吴帆咳嗽了一声,打破了沉默。
「你究竟是什么人?」他是对着程启思在问。
程启思回答:「我是个警察,来这里旅游的。尹雪邀请我来参观,我就来了。」
他立即感觉到,房间里的气氛变了。
黄健正在点烟,烟一下子掉在了地上,他瞪着程启思,「你是警察?你是怎么认识尹雪的?」
「我们是怎么认识的很重要吗?」尹雪的声音,突然在门口响了起来,把几个男人都吓了一大跳。
她披着件厚厚的大衣,直直地站在门口,长发披散,衬得一张脸特别的白。
吴帆跳了起来。
「妳吓死人了。妳们不是睡了么,妳又起来干什么?」
啪地一声,一样东西被尹雪扔在了地板上。几个人低头一看,是一个黏鼠板,上面黏着了一只老鼠,还正在挣扎。
「抓着老鼠了,我不想吵醒她们,免得她们又惊叫,所以拿出来处理。正好,听到你们在说话。」
几个男人尴尬地笑。
黄健指着那只老鼠说:「怎么办?丢了吧!」他说着就想站起来,尹雪却一脚对着那只老鼠踩了上去,踩得那老鼠吱吱吱地一阵叫,然后就没了声音。
吴帆慢慢地说:「妳还真狠啊!尹雪。」
「谁叫以前念书的时候,寝室里抓到了老鼠,她们都不敢动,都是我来处理。」尹雪淡淡地说,「你们谁把牠扔出去吧!我要回去睡觉了。」

程启思站起了身。
「我想跟妳谈谈,尹雪。」
尹雪迟疑了一下。
「……好吧,我们到外面走走。」
这天晚上有月光,给四周都蒙上了一层朦朦胧胧的薄雾,一阵阵的凉风吹过,尹雪把身上的大衣裹紧了些。
她抬起头,望了望远处,「这个地方,时间像是静止了一样,十年前是这样,十年后,还是这样。」
程启思沉默地对着她看,在月光下,尹雪的脸苍白得像是透明的一样,长发飘飘地被夜风吹拂着。
「尹雪,妳之前说的都只是编的,妳的目的只是想找个机会与我接近,然后引起我的兴趣,再把我带到这里来,对吗?」
尹雪眼神奇怪地看了他一眼。
「当然不是。你觉得我讲的像一个故事吗?」
「如果是妳编的话,那么妳真的是一个天才。」程启思说。
「我看多了罪犯,但我居然没有看出来妳说的是假话。妳说得毫无破绽,天衣无缝,而且─妳的恐惧表现得那么适度,妳很像一个演员,尹雪。」
尹雪微笑。
「我不是演员,但我是个作家。我的目的就是让我的读者,对我写下来的东西信以为真,当然,我自己也得全心投入我所营造的氛围─
「不过,启思,相信我,我说的是真的。童雨的事,是事实,你应该也从吴帆他们的口中得到证实了。」
程启思没有再说话。
尹雪轻轻地说:「我告诉过你,当时,我们在这里,恐惧地互相观望,然后就各奔东西了,这是十年以来,我们的第一次聚会。
「因为这个地方,是我们毕业实习的地方,正好徐强又在这里当站长,所以我们选择这里,是很自然的。本来,同学会,就是一件怀旧的事,不是吗?」
程启思咀嚼着她的话,又问:「妳为什么要邀请我来?」
尹雪回答:「确实没什么不可告人的目的,你是警察,你对一切都太容易怀疑了。我是听到你对这里的发电站有兴趣,所以邀你来看看。
「我看得出来,你也不开心,而且,我也想跟你再谈谈那个铁路事件,因为你工作的城市,就是那铁路附近。如果说我有私心的话,也是为了这个吧!」
她拂了一下额前的头发,「但我实在没想到,一来到这里,就发生了这样的事。我直到现在,还觉得像在做梦似的,完全不敢相信徐强已经死了。」
程启思问:「这个死者……妳的这个同学,妳了解他吗?」
尹雪想了一下,「他很开朗,很爱开玩笑,而且属于那种对生活很随意的人,不会刻意地追求什么,所以,他才会在这里过得下来。」
「没结婚?」
尹雪又笑了,「在这地方工作,要找个合适的对象不容易吧!不过,我想他也不在意的,以前我还嘲笑他,他一定会跟计算机结婚的─他最爱玩游戏。不过,这地方没法上网,他也玩不上网络游戏,大概很郁闷吧!」
程启思又问:「妳觉得,他像是会自杀的人吗?」
尹雪立即回答:「不。他开朗乐观,懂得给自己找乐趣,换句话说,就是很懂得调整自己的心态。你觉得这种人像是会自杀的人吗?」
程启思突然想起了锺辰轩。
如果锺辰轩在这里,他一定能够作出更好的心理分析,这里的每一个人,包括尹雪,都有一点说不出来的不自然。
他总觉得有哪里不对,但又想不清楚究竟是哪里不对了。
尹雪又说:「就算想死,也不会这么死吧!太恐怖的自杀方式了。」
她望着那条坑坑洼洼的路,叹了口气,「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封山才能结束。」
程启思问:「我们有车,不能开出去吗?」
尹雪皱了皱眉,「如果没有必要,我觉得我们不要冒这个险,你来的时候,已经看到这里的路了。如果不是经验丰富又熟悉这里路况的老司机,在这样糟糕的天气里,翻车掉下山崖,是随时有可能发生的。」
程启思知道她说的是实话,但直觉告诉他,留在这里绝不是一个好选择。
尹雪扬起手,指了指已经被他们抛在后面的小楼。
「当年,我们就住在这里,据说,这里曾经是一座坟场,你相信吗,启思?」
程启思望着四周,答非所问,「这里……确实有某种气氛,阴冷、晦涩,久久地缭绕不散。我想,妳大概是对的,这里,曾经死过人。」
他看了看尹雪,尹雪又把大衣拉拢了些,明显地觉得冷。
「我们回去吧!」
尹雪点了点头,她的眼光飘浮不定。
「我们怎么会选择回到这里呢?我真不明白……真不明白……」

第二天一大清早,尹雪就冲了进来,她满脸的惊惶。
「快起来,李嫣不见了!」
几个男人都立即清醒了。
程启思一边披衣服一边问她:「怎么回事?」
尹雪跺脚。

「还能怎么回事,一觉醒来就看到她的床是空的。她最胆小,怎么敢一个人跑出去?现在外面天都还是黑的!」
所有人都起来了,拿着手电筒四处找寻,高声叫喊着李嫣的名字。黑暗的树林里,除了风吹过的声音,什么都没有了。
众人站在那里,面面相觑。
四周都找遍了,李嫣会跑到哪里去?程启思的目光落在了下面的厂房上,黑洞洞的大门,彷佛是一张大嘴。
「我们去那里找找吧!」过了很久,程启思才缓缓地说。
不祥的预感,越来越浓。

几个人沉默地往下走着,那是一些粗糙的石阶梯,走到厂房门口,又不约而同停下了脚步。
由于电源已经全部切断,里面是一片黑暗,那种黑暗,几乎是一种让人不由自主能心生恐惧的黑暗,手电筒的光源,似乎全部被黑暗吸了进去。
程启思带头走了进去,他回过头,对尹雪笑了一下。
「妳请我来,倒是请对了,否则,我看你们敢进去找吗?」说完,他就头也不回地走进了黑暗里。
众人你看我,我看你,终于一个个还是慢慢地跟了进去。
手电筒的光射在厂房四壁上,一圈圈黄色的光圈不断移动闪烁着。
程启思突然问:
「在这里……有没有什么可能置人于死地的东西?」
林远说:
「已经把所有的设备都关掉了。按理说应该不会有了……」
他指了一下四周,「你们看,灯都没有。」
程启思说:
「可是,你们都是懂这一行的。关掉可以,开也可以吧?」
他想起了集控室里那一大排令人眼花的按钮,几乎都没有说明。如果不是非常内行的人,是不可能办到的。
他看到面前的几个人互相望了望。
尹雪说:「我已经说过了,我们各自的专业是不同的,只有林远和徐强是学这个的。而且像我,至少已经不接触这一行六七年了,我根本不敢再操作这些东西了。」
程启思忽然大声问:「那失踪的李嫣呢?她是学什么的?」
他的表情让几个人都吃了一惊。
林远喃喃说:「她……李嫣是学……变电的……就是……电在输送过程中……电流的变化……」
「那个装置在哪里?」程启思揪住他。
林远按照昨天的记忆,指了一下,「应该是那边……」
所有人的视线都投在了下层厂房,一个黑暗的角落里,那里似乎有一排变电箱。
程启思放开了林远,一步一步地朝那边走了过去。他的脚步声回荡在厂房里,自己听着都觉得寒毛直竖。
手电筒的光把每个人的影子都投射在墙上,拉得长长的,不断地摇动着。
高高的变电箱前,有一个黑色的人影蜷缩在地上。
一个小小的人影,非常小,像个小孩子的身体。突然,秦筱虹发出了一声恐怖至极的叫声,转过身就朝厂门的方向直直地冲了出去。
程启思叫了一声:
「快把她追回来!」
可是所有的人都没有动,每个人的视线,都直直投在那个蜷缩成一团的黑影上。每个人的脸上和眼睛里,都写着赤裸裸的恐惧。
程启思不由自主地问:
「你们怎么了?那不会是一个人……」
黄健想说话,但他的喉咙咯咯作响,半天说不出一个字来。
尹雪的声音,也在微微颤抖。

「那就是一个人,只不过……被电打焦了,而且把身上的水分全部吸干了,所以……变成了这样……」
程启思脑子里轰地一声。
他依稀想起了昨天他们讲述的事情,被极强的电流击穿的人,会全身烧焦,缩成一团。
但是他无论如何也想不到,这么快就会应验在眼前!
他终于把手电筒对准了那团黑影,已经什么都看不清楚,只看到一团焦黑的东西。那看上去,怎么也不像是一个正常成年人应该有的身材。
程启思走了过去,用一块纸巾包住手,轻轻地去触摸。顿时,焦黑的皮肉碎片顺着他的手指落了下来。
程启思吃了一惊,急忙收回了手来,他转过头,环视着面前的人。
「我想,我们还是先离开这里吧!厂房的门,有锁吗?」
锁在集控室里找到了一把,是一把生锈的大铁锁。程启思把门锁好,把钥匙放进了自己的衣袋里。
回到小楼里,秦筱虹正缩在床里瑟瑟发抖。
尹雪一言不发地坐在床沿,最后站起了身。
「我看,我去弄点吃的吧!」
除了一些吃的,她还泡了一壶浓浓的热茶,茶叶不好,但喝下去,也提了不少神。众人沉默地坐在那里,默然地啜着茶,最后,孟晶尖利的声音打破了平静。
「怎么回事?李嫣是怎么死的?她怎么可能自己去碰有高压电的变电箱?而且她还得先把那里的电源打开!」
尹雪的手用力捂在茶杯上,似乎想把双手捂热。
「不可能、绝不可能、除非她疯了。」
「如果不是的话……」吴帆有点犹豫地说:「那只能是有人把她弄到那里去的,是有人故意要杀死她。」
他飞快地扫视了一眼坐在周围的人,「如果那样的话,可能杀她的人就在我们中间。」
这句话一出口,房间里顿时安静了下来。
每个人都偷偷从眼角瞟着其余的人的表情,却没有一个人开口说话。
尹雪突然吃吃笑了起来,「哦!这还真像推理小说里写的那样,一群人,被困在一个地方,等待着救援。然后,他们一个又一个离奇地死去─最后,侦探把真凶揪了出来。」
她瞟着程启思,「那么,启思,你能把凶手抓出来吗?」
程启思静静地说:「那得要看,你们是否愿意给我提供相关的数据了。」
吴帆插口说:「一般来说,推理小说里,总得要死好几个人─至少是三个,才能够揭露真相。现在,才死了两个人。你们说,下一个是我们中的谁?」
孟晶又开始尖叫,「这不是推理小说,更不是游戏!你们能不能认真一点?下一个死的,也许就是我!」
吴帆看着她,「徐强和李嫣的死法,都跟他们的专业有关系。徐强是学水力发电的,所以,他死在发动机里;李嫣是学输变电,所以她死在变压器的电流下。
「妳,孟晶,是负责检修仪器的,如果我没猜错,凶手可能采取的手法是……用扳手,或者是铁锤,敲碎妳的头。」
程启思想起了那巨大的铁锤,还有大得要两只手举起来的扳手。
他不得不承认,吴帆的推论是有道理的。
孟晶脸色吓得惨白,拼命地摇头。「别说了,别说了!」
程启思做了个手势,「别再吓她了,我们聚在一起,不要离开,吃喝东西都注意一点,我想不会再有事的。当然,如果谁要离开私自行动,那就是自己找死了。」
吴帆喃喃说:「真奇怪,我们究竟为什么会到这里来?」
他突然瞪着尹雪,「尹雪,最初是妳提议的。」
尹雪并没有什么反应。
「是吗?是我提议的吗?不是吧?这难道不是我们大家选定的地方吗?」

吴帆坚持地说:「这个地方,明显是为谋杀而设计好的舞台,所以,谁提议到这里来,谁就应该是策划者。还有一点,尹雪,我们这里的所有人,都可以找到相对应的死亡方式,只有妳,找不到。」
程启思一怔。
林远解释说:「尹雪跟我们都不同,她学的是火电,火力发电,而这里是水电站,所以,找不到能够跟她对应的东西。」
他停顿了一会,脸上有种很奇怪的表情,似乎想说什么,但又没有说出来。
尹雪安安静静坐在那里,「如果我是策划者,那么我肯定会找一个能够为我开脱的更好的理由。够了,别再玩什么推理游戏了,我又没疯,杀他们干什么?别忘了,徐强死的时候,我们都在一起,亲眼看着他跳下去的。」

这句话堵住了所有的人。
程启思说:「尹雪说的有道理,我们面对的是一个残忍的杀人凶手,不能把这个当成推理游戏来玩。大家都留在这房间里,就算要去厕所,也一起去,这样凶手就不会有可乘之机。
「晚上睡觉,留两个人守夜。吃东西的时候,都去摘新鲜的蔬菜,或者当场开罐头。任何人……都不要一个人离开,否则,我相信,还会发生不好的事。」
吴帆打了个哈哈,「可是,推理小说里,总是有个傻子,要坚持回自己的房间,或者是一个人跑出去,然后,那个人就会被杀死了。」
程启思厉声说:「我说过,这不是一个游戏。如果你重视自己生命的价值,就在走出这个房间之前,多考虑一秒钟。」
房间里再一次安静了下来。
尹雪凝视着面前的茶杯,她的面容,在上升的热气里模糊不清。
「是的,如果重视生命的价值,就应该多考虑一下。那么……为什么徐强不肯多考虑一下呢?他为什么……要在我们的面前,以那样的方式自杀?集控室是透明的玻璃墙,我们都清楚看到了只有他一个人。
「所以,他是自己砸碎玻璃墙,然后跳下去的。他是等着我们来,然后这么做的。为什么……我真不明白,真不明白……」
时间在一分一秒地流逝,看着天空渐渐地明亮起来,也渐渐地把每个人心里的阴影和黑暗扫开─至少是在表面上。
「难道我们就坐在这里发呆吗?」秦筱虹说。
她还躲在被子里发抖。
尹雪端着那杯已经冷透了的茶,一言不发。
孟晶似乎觉得冷,往程启思身边缩了缩,小声地问:「你是警察,你应该知道我们怎么做才对吧?」
程启思回答:「我已经说过了,最好的办法就是我们大家聚在一起,等待可以出去的时候。」
他想给自己倒杯茶,但冷茶实在是不怎么好喝。
尹雪似乎像是从梦里醒了过来。
「我重新烧点水泡一壶茶吧!」
她刚把电磁炉插上,就皱了一下眉头,「没电了,怎么回事?」
程启思问:「这座小楼,是靠什么发电的?」
林远说:「一个很老式的发电机,能够发的电量很有限。当然,就这幢小楼的日常所需,也就是照明和做做饭之类的,完全足够了。」
他站起身,「我看,我去瞧瞧吧!这种老式发电机,常常都会出问题的。」
其它人都没有反应。
程启思心中一动,也站了起来。
「我跟你一起去吧!」
那个铁锈斑斑的发电机就在楼下。林远指着说:「它的燃料是柴油……」
他一边检查,一边说:「柴油还是半满的,怎么会发不了电呢?」
他抓了抓头,「需要工具才能拆开。工具……都在厂房里,这里还没有呢!」
说完这句话,林远不自觉地缩了缩肩头,似乎觉得有点冷。
程启思也觉得好像有一股冷风吹过,一阵寒意袭了过来。他听到一阵脚步声,所有人都从老旧的木制楼梯上走了下来。
他们都看着那像一堆废铁的发电机,好像那是什么宝贝似的。
孟晶走过来,对着那东西摆弄了几下,她的动作非常熟练,程启思吃惊地看着,他实在想不到,这样的女孩子会对机械这么在行。
「也许是里面什么零件松了吧!但是没工具,我也没办法。」孟晶说,她的说法跟林远一样。
秦筱虹说:
「现在是大白天,没电也没关系吧?」
黄健瞪了她一眼,不耐烦地说:「现在是白天,但是总会到晚上。何况,我们吃饭怎么办?生火吗?」
吴帆耸了耸肩,无可奈何地说:「没办法,我们得回厂房里去取工具。」
他朝程启思伸出手,「钥匙。」
程启思摸了摸衣袋。
「你一个人去?」
「我可没那么大的胆子。」吴帆说:「你不是说我们最好聚在一起,不要分开?我看,还是一起去吧!那厂房,哪怕是白天都是黑漆漆的不见光,谁敢在这个时候一个人进去?」
「卡答」一声,锁被打开了。

程启思把钥匙放回口袋里。他本来以为开这把生锈的锁需要花点力气,没想到却这么轻松。
门被推开了,彷佛一张黑漆漆的大嘴,狰狞地对着他们。
一行人沉默地再次行走在里面,上一次,他们把工具放在了发动机的旁边,并没有拿上来。也就是说,这时候,他们必须得再一次走下去,面对那个支离破碎、血肉模糊的尸体。
「我可不下去。」秦筱虹声音发颤地说。
尹雪说:「我的鞋子走那种铁梯不安全,我也不下去了。」
吴帆说:「那妳们留在这里,我们下去吧!」
他犹豫了一下,看了看程启思,「最好留个人在上面。」
程启思看着下一层的厂房,又看了看那两个女孩子。他心中那股不祥的预感,自用钥匙拧开锁的那一瞬间,就再次浮现了出来。
不,也许更早,在小楼的发电机突然停下来的那个时候。
他现在只恨自己分身乏术,无论如何,他只能选择留在上面,或者是到下面去。
林远说:「我留在这里吧!你们下去。」
在这群人中,除了程启思,他算是最结实的一个,皮肤也晒得黑黑的,一看就是会打架的类型。
程启思也没说话。他们一个接一个地,沿着那铁梯鱼贯而下。
暗红色的血迹已经干透了,像深色的锈迹。那截人腿还横在地上,几个人的眼光都刻意避开了去。血腥的味道淡去了许多,但还是闻得出来。
工具箱就放在一旁,几件工具散落在地上。
孟晶拿着手电筒对着那几件散落的工具照了照,说:「锤子、扳手、凿子……钳子呢?」
「应该还在工具箱里吧!」吴帆说,望了望那个角落里的工具箱。
孟晶走了过去,弯下腰,用手电筒照着,察看里面的工具。
程启思也望着她。忽然,他猛地冲了过去,口里大叫着:「快躲开!」
已经太迟了。
一个沉重的像是铁块之类的东西,从上面直直坠落了下来,正好砸在了孟晶的头上,孟晶连叫都来不及叫一声,就倒在了地上。
程启思跪下来扶起了她的头,孟晶的头骨已经被铁块击碎了,连颈椎也被那股大力折断了。
他仰起头,这一层厂房的层高很低,大约只有两米高,铁块就悬在那些密密麻麻的
管道中间。也就是说,与蹲着的孟晶的头相隔只有一米左右。
铁块的重量加上落下来的速度,足以让她立即死亡,甚至连躲避的时间都没有。
程启思轻轻合上了她的眼睛,她有双很美丽的大眼睛,而这时,却满是惊恐地瞪大着。脖子软软地垂在一边,血流得不多,但样子仍然是恐怖的。
他低下头去看那个铁块,这个铁块的形状并不规则,程启思想,应该是从什么机器上拆下的一部分。
这铁块上系着一根绳子,绳子有一部分已经磨损得很严重。而绳子的另一头则是拴在工具箱上,只要有人一触动工具箱,已经差不多磨损掉的绳子就会断掉,然后铁块重重地跌落下来。
黄健一步一步地向后退,直到抵住了墙壁。
吴帆的一双细眼睛也瞪圆了,张着嘴合不拢来。
有人从铁梯上快步地走了下来,然后发出了一声尖叫。秦筱虹从铁梯上跌了下来,也没有叫疼。
尹雪扶着铁梯也走了下来,她穿着高跟鞋不敢走快。她也愣在了那里,脸色变得纸一样的惨白。
「孟晶……她……」
林远推开尹雪,冲了下来。
程启思把孟晶的尸体轻轻地放在一边,站了起来。
「她死了。被重物击中头部─你们都看见了。」
吴帆的声音,传了过来,他彷佛被别人勒住了脖子一样,声音也完全不像平时的了。
「……我明白了,确实是像我说的那样,凶手是在根据我们每个人的专业来设计我们的死亡方式。因为林远没有下来,所以在这里,最了解维修工具的人,就是孟晶。她自然而然地会去找工具……这是为她而设计的圈套……」
程启思严厉地打断了他的话,「不要再说了。」
他指了一下那个铁块,「你们谁对这些最熟悉,检查一下,这是什么机器上拆下来的。」
林远瞟了一眼,说:「发电机。」

他的声音非常僵硬,「就是我们住的楼下那个老式发电机。难怪它会不转了,有人把这个部分拆了下来……」
他的声音突然停下来了。
因为,他发现程启思用一种奇怪的眼神盯着他,看得他浑身发毛,终于忍不住叫了起来:「你这么看着我做什么?你怀疑是我干的!」
吴帆慢吞吞地说:
「这里除了孟晶,最熟悉机械结构的就是你。以前念书的时候,你的金工实习成绩一向是顶尖的。」
程启思摇了摇手,「不要互相怀疑,自乱阵脚,也许林远的实习成绩最好,但那并不意味着实习成绩不好的,就不能把那个东西拆下来。事实上,就算是个外行,也能办到的,最多是不那么熟练而已。」
并没有人开口反驳,但每个人的脸上都带着不同意的表情。
尹雪说话了,但却换了一个问题。「那你这么盯着林远作什么?」
「我只是突然想起了一个问题。」
程启思缓缓地说,「当时,我们都聚在一起,是谁去把那个发电机拆开的?我记得很清楚,妳们房间的灯开了一整夜。后来,妳还烧了水,泡了茶。」
「而那个时候,天已经亮了,我们也不需要开灯了。」尹雪接了下去。
「所以,那之前,发电机一直都是正常的,而在那之后,我们都在一起─直到我再次去烧水准备泡茶,才发现发电机坏掉了。也就是说,不可能是我们之中的任何一个人把那个零件拆下来的,因为那时候,我们都坐在一起。」
吴帆忽然神经质地大笑了起来,他的笑声回荡在厂房里,让人寒毛直竖。
「哈哈哈……确实像推理小说一样,确实非常完美……这样确凿的证据,可以证实那个杀人凶手不在我们之中,可是,这里只有我们几个人……是谁?」
他转过身,恶狠狠地盯着身边的人,黄健和林远都不自觉地退了一步。
「是谁?是我们之中的谁?设计出来一个这样精巧的陷阱,这样完美的布局?」
尹雪挑起了眉头。
「别发疯了,吴帆。」
吴帆突然朝她逼近了两步,眼睛狠狠地瞪着她。
「尹雪!我一直都知道,妳特别喜欢看推理小说,我记得妳还在念书的时候,就收齐了阿嘉莎.克莉丝蒂的小说。一定是妳!一定是妳设计的!」

「阿嘉莎擅长的可不是这无聊的孤岛杀人─这里也算得上是与世隔绝吧?」
尹雪笑了笑,「我看,倒是你看金田一或者柯南看多了,这可不是典型的金田一式案件?在与世隔绝的地方,无法出去,等待着救援,我们互相怀疑……而凶手就在我们中间。」
她突然笑出了声,「阿嘉莎.克莉丝蒂的推理作品里,只有一部是这类型的。那就是─嗯,我还是管它叫十个小黑人吧!虽然我不喜欢这个译名。」
黄健哑着声音问:「那妳喜欢的译名是什么?」
尹雪微微笑着,说道:「无人生还。」
这四个字一说出来,顿时彷佛是一阵恐怖的气氛,把所有人都笼罩了起来。一时间没有人再说话。
过了好一会,黄健才勉强地开了口:「讲的是什么?」
「讲的是有十个人来到了一座孤岛上,然后他们就像一首『十个小黑人』的童谣上唱的那样,一个一个地死去,最后,都死光了。」尹雪静静地说。
秦筱虹颤声地问:「都死光了?那凶手呢?」
程启思回答:「凶手也死了,他是那十个人中间的一个,是一个法官。他得了不治之症,而他的正义感又特别强,所以想用这种方式,来结束那些用法律清算不了的罪犯,他最后也自杀了。」
秦筱虹恐惧至极地嚷了起来:
「那么……我们都会死在这里?」
「当然不会。」尹雪冷冰冰地说,「推理小说,那只是小说,只存在于故事里,和作家的想象里。金田一和柯南的案子,要实际操作起来,未知的因素太多。在现实生活里,要杀一个人,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有太多可能干扰的因素。」
程启思打断了她。
「但是,这个凶手已经成功了三次了。」
尹雪也沉默了一会,她慢慢地说:「也许,这就像是赌博。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凶手都赌赢了,但第四次,未必会赢。」
吴帆一直在看她,这时候突然说:「妳不害怕,尹雪。秦筱虹和孟晶都害怕得不得了,但妳并不害怕。为什么?如果妳不是凶手的话!」
尹雪回答:「我不害怕的原因,你实际上已经说过了。我跟你们的专业不同,在这里,根本找不到与我专业相对应的死法。
所以,我认为,这不会是一个无人生还的案件。」

吴帆嘿了一声,似乎想说什么,但最后还是咽了回去。
程启思一直在盯着那发动机看,并没有理会他们的谈话。
尹雪注意到他的视线,问他:「启思,你在看什么?」
程启思过了好一会才说:「我总觉得这里有点什么不对的地方。」
他从衣袋里摸出相机,不停地按下快门。
「尹雪,妳的笔记型计算机带着的吧?」
尹雪点了点头,她也对着那边扫了一眼,又很快地移开了视线。
「我们上去吧!」
林远迟疑地说:「那个发电机的零件……就是……打死孟晶的……」
他打了个寒噤,勉强地接着说了下去,「如果不带回去,我们是没办法发电的。」
「那是凶器,不能乱动。」程启思说,「没电就将就吧!」
程启思是最后一个上去的。
他抬起头看了一眼集控室,说:「我上去打个电话,问问什么时候能够离开这里。」
「我跟你一起去。」尹雪说。
程启思没有表示反对。

第四章 无人生还

集控室里,还是跟那天离开的时候一个样。
程启思拨了号,很快就接通了。
这倒有点出乎他的意料,他本来想,也许会发生电话线被剪断之类的情况。
他不禁觉得自己有点可笑。
「喂?我们是在青峰岭水电站的……对,我们这里又发生了……」程启思犹豫一下,「意外。一共有三个人死了,请你们尽快派人过来。」
接电话的是个女孩子,她的声音也很震惊。
「什么?怎么会这样?好的,雪已经停了,大约明天中午的样子,我们就可以到了。你们一定要小心。」
尹雪站在他身边,听到了他们的对话。
「明天中午,也就是说,还有整整一天。不知道我们之中,还会有谁死?」
程启思放下话筒,对着她看。
「为什么我总会碰到这种对死亡漠视的人?」
尹雪哦了一声。
「是吗?你以前也遇上过吗?」
「我以前的搭档,就是这样的人,他是个心理学家,把所有的人都当成一个个不同的实验品。他注意他们,并在合适的时候给予他们一定的刺激,以观察他们的反应。」程启思缓缓地说,不愉快的记忆又再次涌上了心头。
「他并不在意人的生命价值,对他而言,人就跟实验用的小白鼠没有区别。」
尹雪凝视着他,「我开始明白你到这里来旅游的原因了。可是,启思,我并不是漠视死亡。只不过,有时候,没办法避免的事,我们也只能够接受,是不是?
「对于医生而言,他们见多了死亡,就会相对的无动于衷。不过,你是警察,你也见惯了死亡,为什么还会为此激动?」
程启思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如果死的是自己的亲人,或者是爱人,没有人可以无动于衷吧!」
他拉了尹雪一把,「走吧!趁现在天色还早,我们回去楼上。今天晚上,我想不会是一个愉快的夜晚。」
天色再次黑了下来,青碧色的远山,被晚霞抹上了一抹绚烂的色彩,山上还隐隐带着积雪。
如果在平时,这会是一幅赏心悦目的图画。只可惜在这时候,没有人有心情欣赏。

程启思扫视了一下坐在房间的人。
尹雪、秦筱虹、黄健、吴帆、林远。
他们围坐在桌子前,桌子上点着一根白蜡烛,除了地上那个火盆里透出的红光外,这就是唯一的光源了。
窗户和门都已经关上了,但烛光仍然被吹得摇晃不定,映在每个人的脸上,透出一种诡异的青灰色。
每个人的呼吸都很沉重,足以把烛火吹得四处摇摆。
桌子上堆着一些罐头,但没有一个人有胃口。水是冰冷的,没有办法烧热,一喝下去,胃就像结了冰似的。

吴帆的声音,打破了沉默,他似乎已经完全平静下来了。
「还有整整一夜,我想我们最好不要睡觉,就待在这里。」
没有人出声。吴帆又接着说了下去:「不如,我们来讨论一下,这件事究竟是怎么回事。」
程启思忍不住讥讽地说:「看来你是真想当侦探了?」
吴帆反驳说:「我知道你是警察,但你就眼睁睁看着三条人命在你眼前消失,你却一点作为都没有?」
程启思沉默了。
过了一阵,他慢慢说:「有一些你们知道的事,而我不知道。所以,我无法作出具体的判断。比如,你们为什么会来到这里,这就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线索。
「这三桩谋杀─我不知道应该定义为意外还是谋杀─都必须是在特定的场所才会发生的,而场所就必须是这个水电站。」
所有人都点头。
程启思接着说:「不仅是地点,连时间都是精心安排过的,听你们说,这里只有枯水期才会停运。如果是在正常运转的期间,即使是一个小水电站,也会有一些人,而且平时这里也不会道路不通。
「所以,时间和地点,都是精心选择过的。我需要你们告诉我,你们为什么会选择这个时间,来到这个地方?」
吴帆瞅了尹雪一眼,「确实是妳提议的,尹雪。妳没办法否认这一点。」
「我们提出了很多意见,很多方案。但最后,当然是我们最后一起决定来这里来的。」尹雪淡淡地说,
「你们能够否认这一点吗?」
所有的人都保持沉默。
尹雪又加了一句:「其实,也是徐强坚持说这里比较好的。」
她抬起眼睛,朝几个人很快地溜了一眼,「他说这里最合适,而我们也都认为是这样,不是吗?」

程启思有点发怔地说:「妳的意思是说……是徐强非要你们来的?」
「算是吧!」林远嘀咕着说:「这里的路,开车很难,还好以前来过,不然准找不着,没办法,只有这个地方……」
他突然又住了口,没说下去了。
「可是……他为什么要在我们来的时候自杀?」秦筱虹呆呆地说:「而且……而且那么可怕……」
她突然捂住脸啜泣了起来。
程启思转向尹雪。
「妳的笔电给我用一下,我想看看先前拍的照片。」
尹雪从包里取出笔电,开了机,递给他。「电不多了,你省着点。」
程启思把记忆卡插进笔电里,他的相机很好,照出来的效果清晰得吓人。
秦筱虹从手指缝里偷偷看了一眼,又赶忙把眼睛捂住了。
照片照了各个角度,有孟晶的尸体,和那个成了凶器的沉重铁质零件;有发动机,和那一部分残肢的特写。
程启思定定地注视着计算机屏幕,他一直觉得有种奇怪的不对劲的感觉,但他始终想不出来自于何处。
尹雪坐到了他身边。「你在看什么?」
「我也不知道。」程启思指了指照片,「妳看看,有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对?」
吴帆也凑了过来,他看了半天,摇头,「没有。」
他拉了拉林远,「你来看看,你对机器比我们都熟悉。」
林远把笔电抱了过去,盯着屏幕看。
程启思心里动了一动,他想到了一件事。
如果当时,林远没有留在上面,那么孟晶就不会去动工具箱。那么,死的人就应该是林远了?因为除了林远之外,最懂得这些的就是孟晶,她自然而然的会去做这件事。
程启思已经注意到了。
这群人对他们的专业都是非常敏感的,如果属于一个人的专业,别的人都不会越限去做的。
例外的,大概就只有尹雪。
虽然程启思知道她的专业是「火电」,但这个范围太大、太含糊,他至今还不清楚她究竟学的是什么。
在他看来,尹雪实在是跟这些东西风马牛不相及的。

林远是主动提出来留在上面的。而他留在上面的理由呢?那就是秦筱虹说害怕,不愿意下去。如果秦筱虹愿意下去呢?那么尹雪就可能提出来她的高跟鞋不方便下去。不过,事实上,她后来上下过铁梯,并没有什么大问题。
程启思看得出来,几个女孩子都很习惯林远这种「护花」的行为,相信他们在同学时期,林远也常常做类似的事。
也就是说,留在上面的任何一个人,都是有可能知道下面那个陷阱的人。因为,这个陷阱是针对孟晶的,所以,林远不能够下去,否则死的就会是林远而不是孟晶。
「发动机盖子的位置,好像有一点不一样。」林远迟疑地说。
他搓着手,有点犹豫地望着面前的几个人,「我不确定……只是感觉,那天,我们把盖子卸下来后,是我重新盖回去的。
我明明记得,我是盖正了的,现在看起来,有一点歪……不知道是照片角度的问题,还是我记错了。」
程启思把笔电拖过来,正想再看看,硬盘一声响,没电了。程启思无奈地摊了摊手,把笔电合上还给了尹雪。
尹雪把记忆卡从计算机里取了出来,递给程启思。
程启思随手把卡放回了衣袋,他还不死心,望着林远说:「你真的可以确定,你没有记错么?发动机的盖子真的位置变过?」
尹雪一蹙眉,说:「启思,你就别在这个问题上继续纠缠了。你不觉得你是在自己吓自己么?」
吴帆发出一声尖锐的笑声。
「自己吓自己?你难道真会认为这三次都是意外吗?」
「不,当然不,」尹雪黯然。
她倏地又说:「其实,在发电站里,这种意外,也是常常发生的,不是吗?我说的『常常』,是在一个比例的范围里。偶尔,会出现这种事情的,我们不都常常听说,甚至……亲眼看到吗?」
秦筱虹捂着脸,声音断断续续地传了出来。
「听说是听说,自己亲眼见到,又完全是另一回事了……太恐怖了,实在是太恐怖了……」
黄健猛地站了起来。「我要去厕所。谁要一起去的?」
没人回答。
吴帆说:「一起去,我们在外面等你都行。」
这是个荒谬可笑的提议,但是却没有一个人笑,大家都慢腾腾地站了起来,往楼下走去。

走过那个小小的操场,就到了厕所前面。
尹雪低低地说:「这里什么都没变,跟十年前一样。」
老式的厕所,就像尹雪描述的一样,没有灯。
黄健拿着手电筒走了进去,其它人就站在附近等他。
几个男人开始抽烟,程启思不太喜欢抽烟,但这时候也接了一支抽了起来。
这时候正是凌晨五点钟的时候,天色黑得什么都看不到。
吴帆又扔下了一个烟头,不耐烦地说:「黄健在里面搞什么鬼,都进去了半天了。」
程启思看了一下表,确实,黄健进去足足十分钟了。
几个女孩子都冷得发抖,秦筱虹小声地说:「不会又出什么事了吧?」
程启思望了望,那卫生间只有一个门,天窗开得很高,又小,连个头都挤不进去。
吴帆已经扬起声音叫了起来:
「黄健!你在里面磨蹭什么?快点!」
没有回应。
程启思的心顿时提了起来,再也顾不得什么,冲了进去。
吴帆和林远也随后跟了进来。
三个人顿时愣住了。
黄健倒在最里面一格,他仰面躺着,头抵着墙壁,眼睛是闭上的。
程启思走过去,摸了一下他的脉搏。
「死了。」
程启思走进来的时候就觉得味道不对,一弯下腰,更觉得眼睛都刺痛起来,连忙站直了。他啊了一声,叫了起来:「快出去!」
三个人都奔了出来。
程启思的眼睛被刺得通红,他问道:「黄健的专业,又是什么?」
「……他是在化学车间工作的。」林远呆呆地说:「他们会长期接触一种叫做『氨』的东西。在低浓度条件下,长年接触氨会染上慢性病。而在高浓度的条件下,氨会造成快速的死亡……」
程启思沉默。

刚才他进去的时候,踩到了地上一个玻璃盒子。
那个盒子拦在路中央,已经被踩破了,看来,氨原本就是密封在那个盒子里的,被黄健踩破了。
刚才他们三个人进去的时候,氨已经从天窗散了大半了,而黄健,他大概是一进去的时候,就闻到了高浓度的氨而迅速死亡了。
秦筱虹恐惧地惊叫了起来:「如果是我去,那么死的就是我?」
尹雪回过头,瞪了她一眼。「谁都可能,不止是妳有可能!」
停顿了一会,她又加上了一句,「但是,这个圈套,一定是针对黄健而设的。只有他,吃得特别多,又喝得特别多,所以急着上厕所。而我们,都没有什么胃口……黄健一直长得很胖,我们以前,不是一直叫他大胃王吗?」
所有人都沉默了。
程启思疲倦地叹了口气,他从未有过这样的挫败感。
他环视着面前的人,他一直觉得,这群人隐瞒了什么。而他们隐瞒的东西,应该就是案件的关键。
他的目光,最后落到了尹雪身上。尹雪,她心里的秘密,大概比别的人都多。
一行人回到了小楼,每个人的脚步都小心翼翼地放轻了,似乎怕踩死了一只蚂蚁。桌子上的蜡烛已经熄了,程启思掏出打火机,把它重新点燃了。
「快了,天马上就要亮了,接我们的车就会来了。」程启思说。
尹雪喃喃说:「以死了四个人的代价吗?」
吴帆突然说:「你们觉得,警察会把这四个人的死定义为什么?谋杀,还是意外?」
程启思笑了起来,讽刺的笑。
「两天在同一个地方发生了四起意外?那这个机率也未免太高了一些,买彩票都肯定会中头奖了。」
「那他们不会怀疑我们吧?」秦筱虹怯生生地问。
程启思又笑,「放心吧!不会怀疑我们的。」
「为什么?」秦筱虹瞪大了圆圆的眼睛。
程启思说:「徐强死的时候,我们都在一起;李嫣死的时候,我们也在一起;黄健死的时候,我们还是在一起。有什么好怀疑我们的?」
吴帆反驳说:「可是,这些陷阱都可能是事先设好的,只等着他们到时候跳进去。」
「没错。」程启思说,「但是,仅凭你说的这个可能性,警察只能怀疑你,顶多只能怀疑你,却绝不可能给你定罪,程序就是这样的。」
尹雪说:「如果发现了别的呢?」
程启思敏感地瞅了她一眼。看尹雪一副若有所思的表情,程启思问:「妳想说什么?或者,妳知道什么而不肯说出来?」
吴帆也帮腔说:「尹雪,要知道,这种知道了什么又不肯说的人,一向都是凶手的下一个目标啊!」
尹雪笑了笑,「我什么都不知道,我只是觉得奇怪─对于动机。我一直都在想,却始终想不出来动机。你们说,杀他们几个作什么呢?」
程启思一直有一个想法,但他不愿意得罪尹雪,所以没有说出来。这时候,终于忍不住提了出来。
「是不是你们以前在这里做过什么事,以至于有人在多年后报复?」
尹雪眨了眨眼睛。
「你指的是─我给你讲过的童雨那件事?」
吴帆盯着他们,忽然恍然大悟地叫了起来:「原来你是这样想的,你以为是我们这群人联合起来害死了童雨,有人想为她报仇?别傻了,我们根本没有做过什么。童雨是自己失足落水的,跟我们一点关系都没有。」
「可是妳对这件事并不能释怀。」程启思还是紧盯着尹雪,「我听妳讲这件事的时候就注意到了,妳对此有很深的疑问。妳并不真的认为童雨的死是一个意外,不是吗?」
尹雪点了点头,「是的,我不认为她的死是一个意外,可是,我们并没有做什么对不起她的事。那时候,我们都只是孩子,正面临毕业─马上就要各奔东西。童雨虽然不是特别爱说话,但也有自己的个性,绝不是那种任人欺侮的人。」
秦筱虹忽然说:「童雨死的时候,手里攥着一张纸。是被撕下来的,只有一个角。」
尹雪啊了一声。
「妳为什么以前没说过?」
秦筱虹说:「我当时也吓傻了,后来想起来的时候,我们已经离开那里了,我没人可说呀!」
程启思追问:「那妳能看得出来那张纸是什么吗?」
秦筱虹摇了摇头。
「当时……我只是瞟到了一眼。只剩一个角的碎片,我怎么能看出来是什么?」
程启思苦笑了一下,不再追问下去,他又找了一根蜡烛点燃,说:「天马上就要亮了。我想─我们不用再担心了。」

警车是在中午的时候来的,领头的是个剪着小平头的年轻警察,自我介绍叫杨昆。
程启思很自然地跟他聊了起来。
杨昆摸着自己剃得平平的头,说:「我在这里干了好几年了,遇上的杀人案子不少了,意外更多,但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的。」
程启思好奇地问:「杀人案和意外都很多?在这里?」
杨昆拍了拍他的肩头,递过去一支烟,「大家都是同行,我也不瞒你。」
大概是在这个地方平时没什么说话的人,杨昆一说起话来就是滔滔不绝、口若悬河的。
「这地方啊!住了很多少数民族的人─藏族、羌族,这两种最多。
「听说过吗?这里可是羌族的发源地。正所谓『羌笛何须怨杨柳,春风不度玉门关』,这种羌笛就是羌族的特产,它吹出来的声音,呜呜咽咽的,更像箫声而不是笛声,所以才说『怨杨柳』。」
他这一扯就不知道扯到哪了,程启思记起在来的路上,导游确实在车上讲过类似的话,不过他当时昏昏欲睡,也没有太在意。他接着杨昆的话头说,「那这些民族的人,又怎么样?」
「哦哟!这些人可不得了。」杨昆眉飞色舞地说。
「动刀子是常有的事,所以我说这里杀人的事情多,至于意外嘛,每年这里不翻车还是怪事了。」他指着自己脖子上,戴着一个用红丝线穿着的小玉佛。
「这是我戴的护身符,没办法,我也只有信这一套了。」
程启思啼笑皆非地看着他,这杨昆长得一脸的憨厚老实,不是很精明的样子,程启思实在不相信他能把这件无头案给破了,只能搭讪着问:
「这有用?」
「走久了夜路,哪有不湿脚的!」杨昆嘿嘿地笑,「虽然这里的路我们闭着眼睛都能走,但碰上土石流,那就只能是天灾了。」
「土石流?」程启思重复了一遍。
杨昆点了点头:「这里如果下过大雨,山体就有可能滑坡,那是非常危险的。」
两个人已经走到了厂房门口,杨昆带了两个警员来,正在处理尸体。
杨昆叹了口气,说:「我们这种小地方,也不可能做得那么严密。我们开来的警车,就只能权充运尸车了,送到县上,再验尸吧!」
程启思犹豫了一下,还是把他的要求提了出来。
「能不能对徐强─也就是第一个死者做一次DNA检验?」
「我们这小县城做不了DNA,我可以让人送到省里去做。这个没问题,不过……」杨昆望着程启思,
「你为什么想要做DNA?难道……你怀疑那个死者不是徐强?」
「我确实有这样的想法。」程启思解释说,「杨警官,你已经详细做过笔录,听过我们的口供了。你应该知道,我们在走进厂房的时候,只看见上面的集控室里有一个人在砸玻璃,然后当着我们的面跳了下去。
「他立即被发动机绞得粉身碎骨,只留下了一截没有什么特征的小腿。所以,我确实有点怀疑他是不是徐强,毕竟我们都没有看到过他的脸。」
杨昆沉思着。「有道理。」
「还有一点。」程启思说,「在我们住的小楼下,发电机出问题的时候─事实上,也就是后来置孟晶于死地、那个铁制零件被拆出来的时候─那段时间,我们这群人都在一起,都围坐在那个房间里。
「我可以百分之百确定,没有人出去过,所以,也许除了我们,这里还有别的人。如果那个人是徐强,还是说得过去的,他长期在这里工作,对这里的环境一定非常熟悉,很容易地就可以找到藏身之处,而不被我们发现。」
杨昆继续搔自己的后脑勺。
「你真认为是徐强做的?他这么做的动机是什么?」
程启思摇了摇头。
「我只是作一个推测而已,DNA结果没有出来之前,什么都不能确定。至于动机……他们这群人聚在这里开所谓的同学会,总是有点原因的,动机也许他们知道,却不愿意说出来。我已经反复地问过他们,却什么都问不出来。
「也有可能,动机是他们没有在意到的事,或者是可能忘记了的事……一切都有可能。还有个原因,就是凶手对这里的环境太了解了,所有的圈套都是基于这个水电站的各种设施,以及每个人的专业而设置的。
「这个凶手,不仅了解他们每一个人,还了解水电站的环境。如果就这个问题深想下去,我甚至觉得,除了徐强本人之外,很难有人能够设计实施这种圈套。」
杨昆的眼睛闪闪发光。
「有道理,就算这群人都互相非常了解,就算他们都了解水电站的运作流程,他们也不知道具体每个水电站的情况。所以,要设置这些圈套,最方便、最可能的,还是站长本人─就是这个徐强!」
程启思表示赞同。
「我也是这么想的,不过,我却有一种感觉。」
杨昆问:「什么感觉?」
程启思缓缓地说:「那个死者─第一个死者,应该还是徐强。虽然他看起来,最像是藏在暗处的凶手。」
杨昆奇怪地问:「为什么?」
程启思叹了一口气,「因为太明显了,徐强的嫌疑过于明显了。」
这时候,杨昆的手下提着几大口黑袋的东西出来了,程启思皱了一下眉,杨昆也皱起了眉头。
「只剩……只找到这么多了?」
两个警员都脸色发青。
「是啊!我们已经仔细清理过了,只不过有一些……有一些钻到发动机零件的缝里去了,取不出来。」
杨昆做了个手势,示意他不要再说了。
另一个警员把手里用塑料袋拎着的铁块递了过来。杨昆一接,重得让他的手都往下沉了一下,「嗳哟!好沉的家伙,难怪是立即死亡,唉!」
程启思想起孟晶,不由得黯然。
「这东西,就是小楼的发电机里的一部分。我们带过去,确认一下吧!」
林远、尹雪、秦筱虹、吴帆都在楼下。
程启思对林远说:
「能把发电机拆开吗?」
林远看了一眼杨昆手里的铁块,没有多说,拿起工具就开始拆发电机。
他接过铁质零件,往发电机里放了放,说:「没错,就是从这里面拆下来的。」他正想把铁块还给杨昆,又多看了两眼。
程启思问:「怎么了?你发现了什么?」
「……这个零件,跟发电机里面缺的是一个型号的没错,不过,好像要稍微新一点。」林远说,「不过,也可能只是我的感觉吧!」
秦筱虹苍白着脸问:「我们可以走了吧?」
杨昆迟疑了一下。正如程启思所言,这群人的不在场证明是明显的,目前这案子,连意外或者是杀人案都无法定义,留他们下来并没有更多的意义。

「好吧!请你们把联络地址和电话留下来,我们还会随时找你们查证的。你们是自己开车来的?」
「对,我们的车就停在外面。」吴帆说,「我们自己开车走就可以了。」
尹雪望着程启思。
「你还是跟我们一起走吧?我想你的旅行还没有结束吧!」
她似乎欲言又止的样子。
程启思点了点头。
「好,我还有些地方想去。」
他转过头,对杨昆说:「等到DNA结果出来了,能通知我吗?」
杨昆笑着说:「当然可以,反正,你从九寨沟出来,最后还是会走到我们那里来的。我就在茂县等你好了,你来了给我打电话,我请你喝酒。」
他眨了眨眼睛,「请你去烤羊晚会,喝青稞酒。」
「烤羊晚会?」在车上,程启思问尹雪。
尹雪笑着说:「哦!就是在藏民家里举行的,有藏族的歌舞节目─当然也有别的民族─会在晚会上烤一只全羊,还有藏族特有的青稞酒,挺有民族风情的,烤羊也很香。不过,那酒我可是完全喝不惯的,还有他们的那种酥油茶,我也吃不惯。」
秦筱虹插口说:「我觉得还不错啦!以前念书的时候,我们学校里也有藏族班,他们就常常吃那个。」
一上了车,离开了青峰岭水电站,似乎也把那里血腥恐怖的景象抛到了脑后,秦筱虹的苹果脸,也开始有点血色了。
林远坐在驾驶副座发呆,吴帆在开车,他听到秦筱虹的话,就说:「那酒劲也很大。」
「你可别说话,我们一车人的命都在你手上呢!」秦筱虹说。
确实,这里都是盘山公路,路非常窄,弯弯曲曲的,看上去很触目惊心。
尹雪回过头看了一眼,说:「杨警官他们也出来了。他们那么简简单单地在现场看一看,能看出什么来?」

「妳当真以为会像电视上演的那一样?」吴帆说:「他们这里设备不够好,本来就是深山老林的。而且妳没听那个警官说吗,这里意外多,大家都很麻木,我看,这次的事情,最后恐怕真的会当成意外归类呢!」
似乎一阵寒意吹进了车厢里,所有人都突然不说话了。
过了一阵,程启思笑了一下,「如果实在找不到谋杀的可能性,倒也只能被定义为意外。」
吴帆从后视镜里看着他。
「程警官,那么,你觉得,这是意外?」
「当然不。」
吴帆又问:「那么,你觉得,凶手是不是就在我们中间?」
程启思又笑了,「这个问题,问得太直接了。不,我不知道,我没有什么头绪,这整件事情,都让人觉得莫名其妙的。」
「为什么?」尹雪问。
程启思说:「动机,目前动机还完全不明朗,而你们,也有意或者无意地隐瞒了什么。所以,再思考下去也没什么意义,我也不愿意再浪费脑子了,我虽然是警察,但我更喜欢动手而不是动脑。」
他停顿了一下,「……所以,跟我搭档的,往往会是一个比较爱思考的人。」
尹雪换了一个话题。「你现在准备到哪里去?」
程启思摊了摊手,「我也不知道。我本来就是随便走走的,现在那一点游玩的兴致也已经被冲得干干净净了。不过,我还是想听听DNA测试的结果。这附近有什么可以住的地方吗?」
尹雪说:「最近的是茂县的酒店,附近也就那里比较好了。杨警官也是回那里的,我看,你就住在那里好了。」
程启思问:
「那妳呢?」
「我吗?」尹雪无所谓地说:「我没什么特别想去的地方,我也在茂县住两天吧!」
她扫了一眼其余几个人,「你们呢?」
几个人都支支吾吾地不想说。
尹雪笑道:「好吧!我们这次同学会开得糟糕透了,我看,各自回家是最好的。」
她看了程启思一眼,「晚上我们去杨警官说的烤羊晚会吧!对了,我们还可以去看一下藏族的民居,很有特色的。」

程启思没有表示反对。小巴穿行在盘山公路上,时而会被坑洼不平的路面绊上一下。
他望着远处那似乎没有尽头、连绵的青绿色山势,和一团团飘浮的云朵,心里浮起一种模模糊糊的茫然感觉。
这次事件,已经随着四个人的死亡,以及存活者的离去,而落幕了吗?
尹雪所说的烤羊晚会,是在一个藏族居民的家里开的。宽大的院子,一只羊架在烧得旺旺的火上,烤得成了油汪汪的金黄色,香气着实令人垂涎欲滴。
程启思这几天都吃得少,就一点青菜和罐头,闻到这味道,口水都快下来了。

尹雪吃吃地笑,「你还客气什么,不快吃的话,一会就分不到多少了。」
她的脸颊映在火光下,泛着红晕,很是娇艳。
羊被切成了一块一块的,分给了各人。
程启思吃了一口,就称赞起来:「味道真是不错。」
「要不怎么叫你来尝尝呢。」尹雪笑着说。
程启思问:「妳的那几位同学……都回去了?」
尹雪瞟了他一眼。「怎么,你还真怀疑他们啊?你不怀疑我吗?」
程启思笑了笑,「我看见妳想把妳的旅行箱,放进车子的后备箱里都要人帮忙。妳能把那个砸死孟晶的大铁块吊上去?我看恐怕会先把妳给砸着吧!」
尹雪眨了眨眼睛。
「这个理由倒是很新奇。」
程启思摇了摇头,说:「不要再谈这个了,再说我还怎么吃得下东西。我现在的胃口可以把这整只羊都吃下去。」
「哈!你真来了!」一个大嗓门响了起来,杨昆用力拍打着程启思的肩头,他似乎很喜欢这样的招呼方式。
「怎么样?这家的羊不错吧?」
程启思嘴里正塞满了一口羊肉,除了点头,说不出话来。
尹雪一笑,对杨昆说:「杨警官,有什么新进展吗?」
杨昆在旁边坐了下来,一面啃一块羊排一面说:「能有什么进展?我在那里找了几件徐强的随身东西,连同他的……」
他咳了一声,「都送去作DNA了。要一个星期才能有结果,没办法,我们这小地方的事儿,不受重视啊!」
「一个星期!」程启思失望地叹了一口气,「难道我还要在这里待上一星期?」
杨昆安慰地说:
「也许要不了一个星期,一个星期是最长的估计了。我催催,也许运气好,一两天就知道结果了。」
程启思无可奈何地说:「好吧!看来我又要在这里多待几天了。」
杨昆羡慕地望着他,「你的假期可真长,像我,要放假太难了,连大年三十,都得值班。还好我是个光棍,如果有老婆有孩子的话,恐怕早跟我吵起来了。」
程启思苦笑了一下。
这次的假期是用什么样的代价换来的,大概也只有他自己才知道。
「我也差不多,这次是很偶然的,我的上司大发慈悲,回去还不知道要怎么压榨我呢!」
杨昆抓着自己的头发,他本来头发就剪得很短,这一抓都快抓到头皮了。
「唉!我也觉得这次的事情真的太惨了,但是我完全没有头绪,我刚才进去看了一下,马上就出来了。
「太惨了,实在太惨了,我不是没见过死人,那种乱刀砍死、血肉模糊的都见多了,可是这样子的……那个凶手,真是个变态。」
程启思心里微微刺痛了一下。他想起了秦颜,想起了施思,还有锺辰轩。
锺辰轩完全就像是消失在空气里一样。
程启思曾经试探地,向他的上级打听过锺辰轩的下落,却被他上司的一个白眼堵了回来。
「心理变态的人……其实,有时候他们的外表看上去是非常正常的,」程启思慢慢地说,「比正常人还正常。所以,最后发现他们是凶手的时候,往往会大吃一惊。」
尹雪含着笑说:「你觉得我们这群人看上去正常吗?」
程启思微笑说:「都挺正常的,除了妳有时候有点怪怪的。」
尹雪转向杨昆说:「杨警官,你在我面前说案情,就不怕我是凶手吗?」
「妳?」杨昆笑了,「妳的力气恐怕把那个大铁块举起来都困难吧?」
他的说法居然跟程启思如出一辙,这个笑得傻乎乎的年轻警官,并不是个笨人。
「哦!这倒没错,」尹雪又笑,「我还记得,我们实习的时候,有一门叫金工实习,就是金属工艺─敲敲打打什么的。我最笨,要我们用一块铁做一个小锤子,我怎么也做不出来,最后是花了钱在外面请人做的。
「我的专业成绩,也是一塌糊涂,我父亲还是电力专业的工程师呢!我就一点没继承到他的头脑,连我的毕业设计都是他帮我做的。」
「听起来挺有趣的。」程启思说,「再讲讲你们念书时候的事情吧!」
尹雪想了想,又说:「我们念书的时候都很贪玩,觉得这些东西学来又没用的,所以都忙着谈恋爱去了,除了那种比较内向的,大约都有吧!常常逃课出去玩。当然,那时候的恋爱,都是小孩子的把戏,一毕业,也就无疾而终了。」
程启思突然问:
「那个童雨,她有男朋友吗?」
尹雪奇怪地看了他一眼。

杨昆问:「童雨是谁?」
「也是她的同学,十年前也在青峰岭水电站实习的女孩子,那时候,她的尸体在水坝里被发现了,被定义为意外。」程启思简单地说。
他注视着尹雪,「回答我。」
尹雪吸了一口气。
「有,就是吴帆。」
「他们感情好吗?」程启思追问。
「这个……」尹雪笑了一下,「我已经说过了,那时候我们都还小,根本不懂什么是爱情。只是觉得有好感,就会在一起了。新鲜?好奇?无聊?可能都有吧!」
「妳还是没回答我,他们感情好不好。」程启思紧追不舍。
尹雪无奈地叹了口气,说:「好吧!我讲。童雨死了的时候,吴帆就像是发疯了,哭得非常伤心。」
「那么他结婚了吗?」杨昆插口问。
尹雪摇了摇头。
杨昆两只手用力地互击了一下,说:「我知道了,一定是这个吴帆,多年一来一直没忘记女友的死,所以在十年后用这种残忍的方法为她报仇!
「当时童雨的死,一定不是一个意外,她一定是被害死的。害死她的,就是这次的几个死者,徐强、孟晶、李嫣、黄健!」
尹雪托着下巴,眼神古怪地对着他看。
「杨警官,没想到你也是金田一和柯南的爱好者。你真相信,一个人会对十年前,还是不成熟阶段的一段感情念念不忘,并为此付出可能很惨烈的代价去复仇?
「反正我是不太相信的,我十年前也谈过恋爱,不过我根本不太记得对方的长相了。你还记得你初恋对象的模样吗?」
杨昆讪讪地笑。
「可是,你们不觉得我的假设很合理吗?」
程启思说:「是很合理,说得通。但是,得有事实作基础啊!尹雪,妳别绕弯子了,妳就老老实实地回答我们一句,当年,童雨的死,究竟是不是一个意外?」
尹雪笑了一声。
「在警察面前,就算不是一个意外,我会说吗?」
她这句话,把两个男人都堵得无言以对。
尹雪又说:「不过,我可以非常明确地告诉你们,不管是不是出于人为的,我都没有参与,而且我也什么都不知道。

「我自己,更倾向于是一个意外,因为─因为,你们已经看到了,青峰岭水电站,是那么小的一个范围。而我们都在一起,几乎没有距离感,如果发生什么事的话,哪怕是很微小的事,也没有理由注意不到的。
「我想不起来当时有什么值得注意的事,所以,我觉得,应该是一个意外。」
「笔仙上身的事,算不算值得注意的事?」程启思突然问。
尹雪愣了,然后勉强地笑了,「真不该对你讲那些。那……我不知道,也许只是我的幻觉罢了。」
「如果是幻觉,妳不会觉得害怕,也不会记得那么深。」程启思注视着她,「我不相信这个世界上有鬼神,十年前的事,一定是有一个解释的。尹雪,妳难道不想弄清楚这一切吗?妳是为什么才会回到那里去的?」
尹雪的脸色更白了。她的嘴唇微微颤动着,也失去了往日的镇静。
杨昆看看尹雪又看看程启思,突然冒出来的「笔仙」让他完全莫名其妙。
突然,杨昆的手机响了。
他摸出手机来放在耳边,才听了两句,脸色马上变了。
「什么?在哪里?好,我知道了……我这就过去。晚了?没关系,我会小心开车的。」
他放下手机,眼神茫然地在尹雪和程启思之间游移。
程启思已经站起了身。
「发生了什么事?」
杨昆慢慢地说话了,他的每个字彷佛都是从喉咙里挤出来似的。
「尹雪,妳的同学……他们出事了。车翻了,就在一个小时前……」
尹雪的手猛地握紧了。
程启思看得到她手背上突出来的青筋。
「他们人呢?」
「……车从崖边掉了下去,没有人生还。」杨昆的声音干涩而僵硬。
这一剎那,程启思却突然想到了,尹雪带着戏谑说出来的那个译名「无人生还」。
除了尹雪,已经无人生还。
尹雪头一偏,整个人往椅子一侧倒了下去。
程启思慌忙扶住她,用力掐了几下她的人中。
杨昆倒了半杯青稞酒递了过来。

程启思一边给尹雪灌了下去,一边回头问杨昆:「在哪里?只是意外?」
杨昆苦涩地说:「在迭溪海子。那个地方,本来就是事故的多发点,几乎每年都会翻车。也许……也许只是个事故吧?」
迭溪海子。导游在车上对它的描述,又再一次浮现在程启思的脑海里。那是一个曾经在一瞬间埋葬过无数生命的地方,也许因此,无数的怨气萦绕不散,才会夺取更多的生命?

第五章 天珠

「她不会有事吧?」杨昆说,他全神贯注地盯着车前方,这时候已经是十一点过了,四周黑得完全是不见天日,在这里开车,除了技术,还需要谨慎。
程启思说:「不会,让她休息一下比较好,我看她也到极限了。」他看了一下表,「还有多久?」
「本来只有几十公里。」杨昆回答,「可是,我不敢开快,太危险了,虽然我很熟悉这里的路。」
程启思沉吟地说:「一个小时前发生的,那么那时候也应该是全黑了。他们明知道赶夜路开车的危险,为什么不住一晚上,等到明天再走?」
「我想是觉得越早离开越好吧。」杨昆说,「那个叫吴帆的,就是有一双老鼠眼睛的男人,他就在附近一个发电站工作─不是出事的那个地方,是另外一个─他对这里的路应该很熟,不知道怎么会出事。」

吴帆。

程启思的面前浮现出了那双精明的老鼠眼。确实,一直是吴帆在开车,他对于什么地方该转弯,什么地方有岔路,都非常清楚,在七个多小时的车程中,也居然没有人去替换他开车,说明大家对他的驾驶技术都是相当信任的。
杨昆无奈地说:「真像推理小说里写的一样,当我们开始怀疑谁的时候,那个人就死了。不过,这个吴帆死得更夸张,把所有的人都拖着一起了。你说,会不会他真的就是凶手,现在把所有人一起杀了,自己也跟着一起死了?」
程启思苦笑地说:「哪有这么戏剧化。」
他叹了口气,加了一句,「不过,也许有时候现实会比小说更富有戏剧性吧!」
「如果不管动机,不管过程,只追究结果的话,那么现在只有一个人活着,就是尹雪。」杨昆说:「可是,我不觉得她是凶手,而且,她一直都跟我们在一起。」
程启思说:「如果她真的是凶手,她不需要离开我们,就可以制造这起意外。比如,把车里的什么螺丝弄松之类的,在这种危险的路上,一点失误就可能造成严重的车祸。
「尹雪一直跟我们强调,说她在机械方面一窍不通─刚才已经是我听到的第二次,比第一次听到的说得更明显─可是,是不是这样,只有她自己才知道了。」
他沉吟了一下。

「不过,我觉得,她说的应该是事实,因为,第一次说的时候,她是当着她同学说的,她是不是个机械白痴,她是瞒不过人的。十年前的事,她当时也犯不着作伪吧!而且,尹雪不会开车,她不会摆弄车。」
杨昆说:「就你一个人在这里自说自话,又说她有可能,又说她没可能。究竟是有可能还是没可能?!」
程启思又苦笑,「我希望没可能,可是,只有她一个人还活着,这是不争的事实。而且,尹雪有足够的智力和知识做这些事,她是个城府很深的人,而且只要她愿意,什么情绪都不会外露。」
杨昆盯着后视镜,「还有一个人活着。就是你。」
程启思愣了一下,然后笑了,「对,还有我,我怎么把自己给忘了呢?就像小时候玩的游戏,数来数去,总少了一个,只因为忘了数自己。」
这句话一出口,他的心里就一动,彷佛有什么灵光一闪,但去捕捉的时候,却又抓不到了。
「说真的,你出现在那里,真的很奇怪。」
杨昆握着方向盘,口里说,「只有你一个人是外人,而且,我看到你的时候就觉得怪怪的。你跟他们,完全是格格不入,我说,你是为什么到那里去的?作为警察,你也有足够的专业知识去做这件事情。」
程启思说:「我没有动机。」
「这件事里,好像谁都没有动机,也许真是个心理变态的疯子做的呢!」杨昆说,「你不是说过么,也许一个看起来非常正常的人,心里才是最不正常的。我看,你就很正常,正常得不得了。」
程启思往座位上一靠,笑了起来。「我应该欣赏你的幽默感吗?好吧!为了消除我的嫌疑,我就认认真真地回答你的问题吧!
「第一,我这还是第一次来这里,尹雪是我在酒店里偶然认识的;第二,是她看我无聊,邀我去那个发电站的;第三,这群人,我一个都不认识,我对发电站的一切也是全无所知。」
「得,我只是随口说一句,你解释那么多做什么,难道还真是做贼心虚了?」杨昆啧啧地咂着嘴,正想再说句什么,突然,他的脸色阴沉了下来。
「前面就是事发现场了,因为车是翻在山崖下面的,所以当时就有人开始在做……把尸体找回来的工作,现在,估计应该差不多了。尹雪没来,你一会去帮忙认认尸,确认一下是不是那几个人。」
程启思也不开口了。

过了好一会,他才说:「这一带,意外事故真的很多吗?」
杨昆叹了口气,说:「与其说是意外,不如说是必然。你知道,这一带来往最多的,就是旅游车。旅游车一般是在茂县住宿的,他们白天的景点,通常都是黄龙─你有没有去过?」
他从后视镜里看到程启思摇头,又补了一句,「应该去去,不去可惜了。那是这里最有特色也最美的景点了。尤其是顶上的五彩池,可是被称为王母娘娘的洗脸盆的……」
程启思啼笑皆非地打断了他。
「你究竟是警察还是导游?」
杨昆也嘿嘿地笑,「没办法,平时听别人说多了,自己顺口也就溜出来了。轻松下气氛,轻松下气氛……从黄龙上下来,常常都挺晚的了,尤其是秋冬天,天黑得早,从黄龙到茂县,开车要开四五个小时。
「也就是说,经过迭溪海子那一带的时候,天已经全黑了,路特别危险,天又黑,加上那些司机一开就是几天的车,都是相当疲劳的,出事的机率很大。所以,意外也常常是人为导致的吧,不过……」
他的声音突然放低了。
「说实话,我每次开到这附近的时候,都会觉得有种特别的感觉。我都会叫同行的人坐我旁边,一直跟我说话,不要停。
感觉一停好像人就会睡着,一睡着……车自然就会失控……」
程启思说:「我听导游说,这个地方曾经发生过一次大地震,死了很多人。」
「没错。」杨昆回答,「在这个看起来很美很平静的地方,不知道埋葬了多少条命。
「而且最可怕的地方在于,他们可能甚至还没有意识到,一瞬间就被埋葬了。你记得我对你说的土石流吗?就算知道它随时可能发生,我们还是没有办法避免的,这就是真正可怕的地方。」
他看了一眼挂在自己脖子上的那个玉佛,「我们常常开车在这些地方走,心里都知道,随时,也许就是现在,土石流就可能冲下来。但是我们没得选择,只能避免去想。或者是想……它不会在这时候发生的,一定会在我走之后发生的……」
程启思对着窗外张望,一片漆黑,什么都看不到。
「还没有到吗?」
「就快了。」杨昆说:「好在车子摔下去的时候,并没有起火。不然……辨认尸体又会更有难度了。」
程启思沉默着。
坦白说,这一连串的意外─如果可以称之为意外的话─实在让人有点来不及消化。这群来聚会的人,除了尹雪,现在都已经死了。

既然尸体没有烧毁,这三个人的身分应该是没有疑问的。
徐强,还在等待DNA的结果,才能确定他是不是那第一个死者。一想到这里,程启思突然大声地说:「第二个死者─她的尸体是什么样子的?」
他的声音太大,吓了杨昆一跳。
杨昆埋怨地说:「我在开车,你不要吓我。」
他又问:「你不是亲眼看到她死的吗?怎么会不知道她的尸体是什么样子?」
「我知道,但是那种烧成焦黑色、还缩水了一半的尸体,我怎么能认出来她还是不是原来那个人?」程启思不耐烦地说。
杨昆立即明白了他的意思。「你的意思是说……你怀疑第二个死者……李嫣……并不是她本人?但是,那确实是一具尸体啊!」
程启思说:「这就得好好验验尸,查明身分了。」
杨昆点了点头,「放心,会查得出来的。」
他又问:「如果徐强不是徐强,李嫣也不是李嫣,那你觉得这会是怎么一回事?」
「徐强不是徐强,李嫣不是李嫣,这只是第一种可能性,这种可能性的前提就是他们两个应该是同谋;第二种可能性,徐强是徐强,李嫣不是李嫣;第三种可能性,徐强不是徐强,李嫣是李嫣。
「后面这两种可能性……他们可能是同谋,也可能不是。如果是同谋,那么一个人肯定出卖了另一个人;最后一种可能性,徐强是徐强,李嫣也是李嫣,他们都是受害者,凶手是别人。」
程启思一口气说完,觉得自己的舌头都要打结了。
杨昆过了好一阵才说:「要把你这串话听懂,可还真困难。不过,拿最后一种可能性来说,如果徐强和李嫣都是受害者,凶手是别人,那么这些『别人』已经都死了啊─除了尹雪,如果不算你的话。」
「我真不明白是为什么,真不明白。」程启思喃喃说:「这个案件,那么明目张胆,那么肆无忌惮,也许就是因为动机一直不明确。凶手也知道,我们找不到动机,所以才敢一次又一次那么明目张胆地……」
吱地一声刺耳的长响,杨昆猛地剎住了车。他剎车剎得太快太猛,让程启思也猛地往前撞了过去。
程启思扶住座位,稳住后急忙问:「这是怎么回事?」
杨昆没有说话,他的脸色煞白煞白,一双眼睛直直地盯着前方,像是看到了什么不可置信的东西似的。

程启思顺着他的视线看过去,车前灯照亮了前面一片公路,什么都没有,车子左侧紧贴着山崖,依稀看得到嶙峋的崖壁。
「杨昆?」程启思伸手用力摇了摇他。
杨昆慢慢转过头来对着他,一张脸白得像纸,眼神里又是疑惑、又是惊恐。
程启思看到他的表情,心里一沉,摇着他的肩膀说:「发生什么了?你刚才看到什么了?」
「我……」杨昆艰难地吞了一口口水。
「我……看到了……」
程启思急得要命:
「别吞吞吐吐的,快说啊!」杨昆是个爽快的人,这时候却这副样子,让他觉得很是奇怪。
杨昆抬起手,指了一下公路中央。「刚才……那里……有人。」
程启思再次抬起头,看了一眼。路中间什么都没有,一片空荡荡的,只有车前灯的光冷冰冰地射在上面,映着月光,呈现出一种惨淡的幽蓝色。
他骤然地打了个寒噤。一侧是怪石嶙峋的山壁,另一侧是深不见底的崖底。
「这里?这里怎么会有人?」
「我……我真的看到了。」杨昆结结巴巴地说:「一个女人,穿白衣服的女人,她就站在我车的前面。」
「穿白衣服的女人?」程启思莫名其妙地说:「你是不是看鬼片看多了?这里什么都没有。」
杨昆吸了一口气,「我知道你不相信,可是,我真的看到了。刚才一个很大的转弯,一转过来,我就看到她了。这里弯道很多,我一直都把车前灯开着……」
程启思说:「这附近也应该有住的人吧!偶尔路过也不稀奇,你太惊小怪了。」
他正想再嘲笑杨昆几句,却看到杨昆额头上一颗颗滚落下来的汗珠,也笑不出来了。
杨昆苦笑地说:
「我知道你不会相信的,可是,刚才我的的确确看到了。否则,我为什么突然停车?」
程启思便说:「那我下车看看吧!」他正想拉开车门,杨昆却一把拖住了他。
程启思奇怪地问:「怎么?」
「我还没告诉你……那个女人是什么样子的。」杨昆慢慢地说,他额上的汗水聚得更多了程启思一怔,还没来得及说话,杨昆就接着说了下去。
「那个女人是尹雪。」
程启思猛地瞪大了眼睛,他冲口而出:「不,这不可能。尹雪还留在酒店里。」
「我知道,我们走的时候她还没有醒。」杨昆说:「可是……我刚才看到的,真的是尹雪,只不过,她穿了一身白衣服,加上她那头长发……我,我真的以为是看到鬼了。」
程启思不吭声,推开车门就往下走。他走到车前,借着车灯的光,四处察看。
不要说人,连只老鼠也没看到。他蹲了下来,拿着手电筒,仔细地看,忽然轻轻地噫了一声。
他看到地上有一块小小的白色纱条,像是从衣服上撕下来的。他把纱条捡起来,放进了衣袋里。杨昆在车里叫:「你找到什么了?」
程启思迟疑了一下,回答说:「没什么,我这就上来。」
上了车,杨昆正在拭额角的汗。他用力搓着自己的脸,直到搓出了血色。
「我们还是先到出事地点去吧!我的同事还在那里等着呢!」
出事的车,已经翻到崖底,撞得不成「车」形。几具尸体已经运了上来,并排地放在一边,用白布遮着。
杨昆拉开白布,看了一下,无奈地叹了一口气。
程启思也叹了口气。
「确实是他们。」杨昆说,他又把白布盖了回去,「从这里掉下去,很少能够有生还的。」
程启思望着崖下。
「那辆车,能不能弄上来?」
杨昆说:「可以,不过今天太晚了,是不行的了。我明天会让人去办的,但是,车已经撞成那样子了,都快碎成一堆铁皮了,我想你想调查什么,也是不可能的了。」
程启思苦笑地说:「不到黄河心不死,我始终觉得这时候发生意外也未免太巧合了。我怀疑,是有人在车上做了手脚,你想,他们才从青峰岭水电站出来,经历了那样的事,都是惊魂未定的。
「然后,唉,他们又不肯休息一晚,连夜就要走,在这种状态下开车……我知道,在这种情况下出现意外,是有可能的,也许确实是意外……」
杨昆再次叹了口气,「现在我又得多通知几位家属了,我白天的时候已经通知了四位……前四位死者的家属。他们因为分散在S省的各个地方,所以得要明天才能赶到。」
程启思嗯了一声,忽然,他想起了什么似地问:「他们的家属……这几个人,都有没有结婚?」
杨昆愣了一下,「哦!徐强没有结婚,他一个人住在发电站,父母已经双亡了。李嫣和孟晶我不太清楚,但是接电话的都是她们的母亲,既然她们是住在家里的,就肯定没有结婚。至于黄健,你看他胖成那样,能找到老婆吗?」
程启思点了点头,「你的意思就是说,他们四个人都没有结婚。那么,明天家属来认尸的时候,我能不能在旁边?」
「当然可以。」杨昆说:「你有什么想法吗?」
程启思摇了摇头,「还是一些很模糊的想法。等明天见了,谈过话了,再说吧!」
他又看了一眼用白布遮住的三具尸体,「他们……他们的遗体,是会在当地火化,还是?」
杨昆说:「只能在这里火化了,然后带骨灰回去。」
他又叹气,「我还真不知道怎么把徐强和李嫣的遗体,向他们的家属交代呢!」
程启思拍了拍他的肩头。
「现在怎么办?」
「太晚了,要再开车回去,我有点……」杨昆抽了口冷气,「刚才看到的那情景,我现在还心惊肉跳的。附近有个小镇,我们去那里住吧!怎么样?是个藏族朋友的家。」
程启思有点犹豫。
「大半夜的,不太好吧?」
「嗨,你晚上不是看到藏族人的习惯了吗?他们很热情好客的。没关系,我跟他们关系很好的,走吧!」
杨昆对着几个警官说了几句话,用的是当地的方言,程启思听不太懂。
「我让他们先把尸体运回去,我们就在附近将就一晚上,明天再赶回茂县。」
程启思也已经觉得疲倦,他也没有表示反对的理由。
杨昆口中的藏族朋友住得其实也不近。
杨昆开车开得很慢,很谨慎小心,慢腾腾地开了大概有一个多小时,程启思才看到远处有几点灯光,在一片黑暗里看着非常显眼。他的精神振作了起来。
「到了?」
杨昆把车停了下来。「到了,就是这里。」
天太黑,看不清楚那座房子的模样。杨昆很熟稔的样子,走上前就砰砰地擂门。
「降央!降央!开门了,是我!杨昆!」
程启思在一旁问:「他们听得懂汉话?」
「看来你真是头一次来这里啊!」杨昆笑着说:「这里的藏族人啊!早已经完全汉化,很多甚至根本都不会说藏语了。不过,他们的大多数习惯还是没变的,比如不吃鱼啊什么的,他们住的房子,也非常独特,你一会就知道了。」
「吱呀」一声,门被打开了。
一个黑皮肤的青年出现在门口,眉目轮廓很深,相当英俊,个子也很高。穿的是一件藏族人常见的黑色长袍,腰上束着红色的宽毛带,腰带上还插着一把刀。
那把刀的刀鞘和刀把上都镶着颜色鲜艳的宝石,程启思忍不住多看了两眼。
藏族青年看到杨昆,也愣了一下,然后就拍着他的肩膀笑了起来。
「怎么这时候突然过来?」
他看到杨昆身后的程启思,又笑了,「还带了朋友啊,来来,请进请进。」
程启思一踏进那所屋子,就愣住了。
他曾经在电视上和杂志上见到过藏族的房屋,但亲自进去却还是第一次。那房屋里,颜色鲜亮浓烈得几乎让人感觉会得色盲,用得最多的颜色,就是红和黄,而且是最纯正的大红色,和鲜艳的亮黄色。
所有的装饰图案都是以几何图案居多,方块、圆形、十字,整个房间都遍布着装饰的花纹图案。这种风格,完全跟简约─或者是协调─类似的形容词无关,迎面而来的都是浓艳耀目的颜色。
图案无处不在,哪怕是一个角落都不例外。所有的饰物,哪怕是一个挂件、一块地毯,都绣满了图案。
他还闻到一股幽幽的香气,应该是酒店里和这里的商店都常用的藏香,在这房子里香味更是浓烈了。
杨昆看到程启思惊讶的样子,推了推他说:「看习惯了就好了,他们就喜欢这样的风格,他们的家,都是这样子的。你可不要小看他们这里的装饰啊!很值钱的。」
降央让他们在炕上坐了下来,又给他们倒了茶。
程启思一闻,又是那种奶味很重的酥油茶。他本来就已经冻得浑身发寒了,有这种热呼呼的东西真是求之不得,一口就灌了下去。
杨昆回答降央之前的问话:「别提了,又有车翻了,半夜三更的,冷死我了。」
降央又提了一罐子酒过来,那酒就一直放在火炉前,温温的。
他把酒倒了出来,给杨昆和程启思一人倒了一杯。
「你平时都懒成那样,现在又那么冷,居然肯从热被窝里爬出来,真不容易。」
杨昆嘿嘿地笑。

程启思喝了一口酒,正是在烤羊晚会上喝过的那种,酒劲很大,程启思三杯下肚,就觉得有点晕晕乎乎的了。
杨昆也喝得满脸都发红了,只有降央皮肤黑,完全看不出来有没有喝醉,还在那里一个劲地招呼两个人多喝掉。
「你一个人住这里?」程启思问。
他觉得这房子挺大的,因为颜色太艳,图案太多,房中的饰物家具也多,所以显得这房间比较拥挤狭窄,但这房子实际上一定很大。
降央笑着说:「是啊!我一个人住。」
程启思想起这附近,除了这里没有一点灯光,显然只有这一户人家。他禁不住问:「难道你一个人住在这里不会觉得害怕?」
降央哈哈大笑,他指了指房屋正中墙上供着的一个奇怪的东西。
「有这个,什么都不用怕。」他的汉话说得很流利,但还是听得出来不是汉族人,在有些发音和音调上有点奇怪。
程启思望了一眼,在一片花花绿绿中,那个挂着的东西着实不太显眼。不过,那东西前面供着鲜花,应该是个很小心敬奉着的圣物。
看模样,像是一个天然的玉石之类的东西,上面有着深青色花纹。
「这是?」
杨昆嘲笑地说:「你连这都不知道,难道带你来的导游没有带你们去买这东西吗?」
降央横了他一眼,说:「那里面卖的,不少都是骗人的,能跟我家里的这个比吗?」
杨昆啊了一声,忙打拱作揖地说:「不好意思,不好意思,我不是这个意思。」
他又对程启思说:「这里的导游,都会带游客去买天珠的,难道你没去?」
程启思说:「好像是有停车带游客去店里买东西,不过,我那时候正想睡觉,昏昏沉沉的,就没下车。」
他又问:「天珠?」
天珠,似乎在哪里听过,程启思想了一会,想不起来。
「这是什么?」他知道这应该是藏族尊敬的圣物,所以连「东西」两个字都不敢出口了。
杨昆解释说:「天珠,本来是来自西藏的,也可以说是一种玉吧!有的也含玛瑙。它里面含有一种元素─叫什么来着?对了,好像叫『镱』。世界上只有天珠里,含有这种元素,据说戴上它,可以避邪。
「你看,上面有很多『眼』,根据这些『眼』,以及天珠本身颜色的不同,可以分成各种各样的类型,比如双眼天珠,三眼天珠,双寿天珠……」
他还没说完,程启思就笑了起来。「杨警官,你不去当导游卖天珠真是可惜了。瞧你说得这口若悬河的模样,怎么就不弄一个自己来戴上?」
杨昆的表情却放正经了。
「天珠,据说是活的,这样的……这样的……我还真不敢轻易地戴在身上。」
「活的?」程启思提起了兴趣。
降央也朝他们坐拢了些,兴致勃勃地讲了起来。
「关于天珠,在我们藏族,有三种说法。在很早很早的时候,西藏还不是陆地,是海,天珠就是生活在海里的,像海螺一样,后来,西藏从海变成了陆地,它们也因为缺水就干枯而死,外壳就变成了天珠。」
程启思听得啧啧称奇。
「这是真的?」
降央跟杨昆一起哄笑。
「当然是传说了,你还真信啊!」
程启思被他们取笑得讪讪的,降央又说:「还有一种说法,那就是说天珠是天珠泉化成的。据说高山里有一处天珠泉,泉水凝结成珠子,就是天珠了。」
这个倒是一听就是神话传说。
程启思问:「还有一种说法呢?」
杨昆抢着说:「那也是在西藏最广为流传的一种说法了,据说,天珠是由『虫』变成的,藏族人骑马的时候遇上了这种『虫』,『虫』就会停止移动。这时候,就得马上把地上的砂子抓起来,往『虫』的身上洒。
「如果洒中了,『虫』就会变成天珠了,如果没洒中,那『虫』就会消失不见了。他们藏族人有种说法,天珠出土的时候,都是活的『虫』,要蠕动好一阵子才会静下来变成天珠呢!」
程启思笑着说:「还是第一个听着比较可信,哪有这么奇怪的虫,又是珠子又是虫的?」
杨昆说:「程大警官,这就是你少见多怪了。冬虫夏草,听说过吗?那也是九寨沟盛产的一种非常名贵的药材,冬天是虫,夏天是草,你说怪还是不怪?」
程启思啊了一声。
他终于想起来,之前是听谁提到过天珠了。
是尹雪,尹雪曾经告诉过他,她的丈夫身上就有一串用以避邪的天珠,而她的丈夫,也是一个导游。

这也是尹雪会出现在青峰岭水电站的原因之一。
程启思按着自己的头。他喝得太多了,晕晕乎乎的没法子仔细思考。
这两者,有什么联系吗?对了,尹雪跟她的丈夫,也是同学。那么,她的丈夫也应该认识这一次同学会来的人了?
「喂!启思,你在想什么?」杨昆碰碰他,又把杯子塞到他手里。
程启思摇了摇手,说:「我真的不能喝了……」
「藏族朋友的酒,你可是不能拒绝喝的。」杨昆说:「拒绝了,就是不尊重他们,随时会准备跟你动刀子的。」
程启思一看,降央的手果然都放在腰带上的刀柄上了。他苦笑着说:「我喝,我喝还不行吗?」
他把那一碗酒又喝了下去,头更晕了。他看着降央腰上的刀,说:「能给我看看吗?」
降央很大方地把刀抽出来递给了他,那把刀的刀鞘和刀柄都是纯银的,镶着玛瑙,绿松石,上面雕刻着相当精致的花纹。
程启思一拔出来,就打了个寒噤。
那把刀虽然外表很好看,但绝不仅仅是个摆设,是把开了刃的刀,非常锋利,估计杀人就跟切豆腐没两样。
程启思把刀还给降央,「真是好东西。」
降央说:「我这里多着呢,明天送你一把。」
他又指了指杨昆,「我也送过他一把,不知道他丢到哪里去了,想再要一把,没门了。」
杨昆摸着后脑勺傻笑。
程启思却突然不说话了。
降央奇怪地看着他,问:「怎么?看不上我送你的东西?」
「不不,当然不是。」程启思回过神来,急忙解释,「我只不过是突然想起了一些事情。」
他盯着降央的刀,问,「这些藏刀上的花纹,都是一样的吗?」
「当然不一样。」降央又把刀对着灯给他看,「你瞧,这刀柄上还刻着我的名字呢!」
程启思看着刀柄上刻着一串藏文,看不明白。他又问了句:「如果用藏语说,天珠应该怎么念?」
「我知道,」杨昆忙解释说:「叫『思怡』,意思就是美好啊、威德啊、财富啊……反正就是这类的意思。降央的名字,也是藏族男子很常见的名字,意思就是智慧。」
程启思过了好一会,才又问:「虫草……那个冬虫夏草,这里很多吗?」

杨昆又滔滔不绝地开始了。「当然,这里本来就是虫草的原产地之一啊!这里产的虫草,医用效果特别的好,这可是软黄金啊!一公克就是几百块。
「要想买上一公斤好点的虫草,至少是要几万。但来这里买的人可是络绎不绝,这里山里的住民,靠种这个,发了大财的可多着呢!」
程启思说:「种?不是天然的吗?」
杨昆说:
「当然是天然的最好了,那价格都不一样。虫草珍贵,因为它对生长的环境非常非常挑剔,只有极少数的几个地方能够存活下来。
「所以啊,天然虫草,那价格比黄金铂金什么都要贵多了。」
降央也说:「对啊!这东西对气候啊、土壤啊、温度啊什么的要求都很高,要海拔在四千米以上的地方才可能找到。」
他对着杨昆说:「青峰岭不是就有吗?不过好像也被挖得差不多了,就是你前天说要去的那个地方。」
杨昆哦了一声,「是吗?早知道我也去挖掉来卖了。」
他伸了个懒腰,「酒也喝得差不多了,哎!明天还要开车回茂县,我看还是早点睡吧!」
降央依依不舍地看着那酒。「里面还有剩的呢!」
程启思态度却变了,笑着说:「难得这么喝一次,来来,我们把剩的喝完。」
杨昆新鲜地看着他,说:「你刚才不是不愿意喝么,怎么,喝上瘾了?现在还拉着我们喝了?」
降央高兴地说:「你喜欢,明天我送你一坛,让你带着走,我家里做的青稞酒,比外面的好得多了。」
他抱起酒坛,又把每个人的碗倒满了。
杨昆苦着脸看着酒碗。
程启思说:「可是你说的,藏族朋友敬的酒,不能不喝。不喝,就是不尊重人家啊!」
杨昆一脸的苦相,瞪了他一眼说:「你还真是有仇必报。」
程启思一笑,却转头问降央说:「你刚才说,青峰岭也有虫草?可是,那里是个发电站,会不会影响那里虫草的生长?」
「发电站跟虫草没关系吧!」降央说。
「那个发电站,本来就在深山里,听说,几年前那里发现了一大片的虫草,于是那里的人就一窝蜂拥去了。结果,不少人发了财,就不在那里上班了─那里的人基本上都是那个发电站里的,后来,又不得不另外找了一些人去顶替。」

程启思注意地听着,回过头问杨昆:「徐强是什么时候到那里当站长的?」
杨昆一愣,「这个,他的资料上写着,他是差不多十年前就到那里了。他当上站长的时候……大约,应该是五年前吧。」
降央说:「就是那里的人发疯一样挖虫草的时候。」
杨昆突然笑了,一边笑一边说:「难怪呢!我就说徐强那么年纪轻轻的就当了站长,原来是那里的人都发财跑了,没人愿意留下,他才会升迁得这么快呢!」
程启思也笑,把酒碗里的酒一口气喝完了。
「是啊!不过那地方的站长,估计也没几个人想当。这个徐强,还真是耐得住,那地方要我住上一个月大概都会发疯。」
「是啊……大概这个人是个没有什么追求的人。」杨昆闷着头把剩的酒喝了,把空碗对着程启思和降央,「好了吧?可以睡觉了吧?明天我们还有正事呢!」
降央不得不站了起来。
「好吧好吧,你们睡楼上吧!」
降央给程启思安排的房间,也是一间颜色绚丽得不得了的屋子,跟楼下的风格完全一样。连那床上面铺的被子,都是大红大黄的,程启思真怀疑自己有没有勇气睡上去。
隔壁房间里,杨昆的鼾声已经响了起来。
程启思无可奈何地脱了鞋子和外衣,上了床,拉过了被子把头蒙住。
累了一天,神经紧张了好几天,按理说应该倒上床就睡着的。可也许是喝了过多的酒,程启思反而觉得神经兴奋,睡不着觉。
他在床上翻来覆去,脑子里又尽是那些血淋淋的镜头,闭上眼睛也挥之不去。
程启思索性坐了起来,开了灯,从外衣口袋里摸出了那一截白色的纱条。质地是纱没错,但是,这个天气里,不会有人穿薄纱衣服吧?
他回想了一下尹雪白天的穿著,深色大衣,围了一条围巾,是白底碎花的薄纱,如果说是从她的丝巾上扯下的碎片,倒是挺相像的。
程启思拿出手机看了看,还好,这里有信号。他翻出酒店的电话号码,接通了柜台,让他们转尹雪的房间。
「嘟─嘟─嘟─」一连响了十几声,还是没有人接。程启思挂掉了,坐在床上发起怔来。

这时候是已经半夜三点了,尹雪不在自己的房间,她会到哪里去?程启思跟尹雪接触过几天,早已留意到她有失眠的毛病,睡觉很容易惊醒,没有理由会这么久电话铃声都吵不醒她的。
他又开始拨尹雪的手机,这次是「不在服务区」。
酒店里,手机是有信号的。那么,尹雪就肯定是不在酒店里了。半夜三更的,她会到哪里去?难道,杨昆不是看花眼了,尹雪真的来了?
程启思摇摇头。
尹雪不会开车,而就算她会开车,也没有车让她可开,就算她能找到一辆车送她过来,难道她会站在路中央来吓人?这不可能,绝不可能。
他正想得出神,忽然眼前一黑,灯熄了,程启思又把开关来回按了两下,没有反应,按另外一盏灯,也一样,大概是停电了,在这种地方,停电大概是常有的事。
他叹了一口气,正准备倒下去睡觉,忽然,他觉得周围似乎有什么不对劲。
隔壁杨昆很响的鼾声,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停了。那种突然而来的寂静,让程启思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一阵轻轻的脚步声响了起来,像是有人打着赤脚在房间里走路的声音。程启思一身寒毛都竖了起来,那脚步声,是对着他的门口而来的。
程启思身边并没有带武器,一片漆黑,他也不知道到哪里去找,无可奈何之下他只能把手机抓在手里,打算先看清是怎么回事再说。
对于自己的身手,他还是有点信心的。
脚步声越来越近了,是直直地向床边走过来的。这个人似乎对房间里的陈设很清楚,居然什么都没绊到,就在黑暗里走了过来。
程启思浑身也绷紧了,因为这人已经停在了他的床头。
一时间,那人并没有什么动作。
忽然,程启思看到寒光一闪,他大吃一惊,立即向旁边一闪,噗地一声闷响,程启思已经按亮了手机的屏幕,他顿时失声叫了出来:「杨昆?!」
杨昆穿着衬衫,赤着脚站在床前,他手里握着一把匕首,深深地插进了床里。

他的眼神却是散乱的,完全没有焦距。他似乎没有听到程启思的叫声,用力把匕首从床里拔了出来,又对着他挥了过去。
「杨昆你疯了吗?我是程启思,快住手!」程启思一边叫一边躲闪,那匕首非常锋利,从脸侧划过的时候就感到一阵寒意。
杨昆对着空气一阵乱刺乱划,那疯狂的样子,让程启思一时间还有点手足无措。
忽然,一个人拦腰从后面抱住了杨昆,是降央。
程启思趁势夺下了杨昆手里的刀,杨昆茫然地转着眼睛对着他看,突然整个人就瘫软了下去。
「他又来了。」降央用力地按了几下灯的开关,「真不凑巧,又停电了,我去点支蜡烛。」
程启思指着倒在地上的杨昆,说:「他这是怎么了?」
降央耸了耸肩,他拿出了几根蜡烛点亮了。
「杨昆有梦游的毛病,这不是一次两次了,所以他平时睡觉,都要把门锁好的,然后把钥匙藏好。今天大概是酒喝多了,也忘记了,这不,又出事了。」
他把杨昆拖了起来,「来,帮帮忙,把他送回那边房间去。他睡一觉就没事了,明天保证什么都不记得。」
程启思帮着他把杨昆扶了过去,安顿在床上。
「他……杨昆他每次发作,都会……这样?」梦游不奇怪,但是,梦游到要拿刀杀人的地步,这就是有相当的危险性了。
如果床上的不是程启思而是别人,那一刀插下来,后果可以说是不堪设想。
降央想了想,「很少吧!一般来说,也就是四处走走,有时候自己就走回床上去了,有时候,倒在地上就睡着了。不过,他这几年都很小心,知道怎么防范,我已经好久没看到他发作了。」
程启思抓住他的一句话追问:「很少?那么说,他确实还有过这种举动?」
降央犹豫了一下,「对,确实有过,那一次,刺伤了别人,不过,你知道,因为是在梦游,法律上也没办法承担责任的。赔了医药费就算了,那时候,杨昆还在读书呢!我还帮他去调停了这件事的。」
程启思愣了愣。
「你们是同学?」
降央笑了起来,「对啊,我们是同学。看不出来?我在外面读了书,最后还是觉得回来这里好,所以就回来了。这里生活纯朴,简单,是不是?」
程启思也笑。「当然,这里的空气都比外面的要好,新鲜得多。」
「前些年还要好呢!这几年,来旅游的太多了,车开来开去,污染也严重了,这个地方,也不知道还能维持多少年。」降央叹了一口气,说:「哎,折腾了这么一夜,天都快亮了,你还是快点去睡吧!」
程启思说:「好。」

他回到自己房间,借着烛火,看到了那把落在地上的匕首,那也是一把藏刀,银柄镶嵌的,刻着藏文,但没有看到刀鞘。
刚才送杨昆回房的时候,程启思也没有看到刀鞘的踪影。
他把刀捡了起来,仔细地察看着,这时候,他听到身后有脚步声,是降央走了进来。
「哦!这把也是我的刀,本来放在楼下的,不知道杨昆什么时候拿过来了,真是,以后跟他在一起,晚上还真得注意得了。」
他对着程启思有点抱歉地笑了笑,「还好,你没睡着,而且身手也够好。」
程启思把刀递还给了他。
「这没什么。明天是不是最好不要跟杨昆提这件事?」
降央说:「当然要提,得告诉他,平时多注意一下,如果真的发生什么意外,就算他不需要负责任,心里估计也是很难受的。上次,他梦游的时候捅了人家一刀,后悔得都要死了,我都不知道怎么安慰他才好。」
程启思笑着说:「看来你们感情还真不错。你们是住一个寝室的?」
降央说:「不是,我们不是一个班的。」
他打了个呵欠,「哎,我也去睡了,你把门锁好,我也把这屋里的刀啊什么的藏好,免得出问题。」
「好。」程启思说。他看到降央要走出去,又叫住了他:「那天珠……是只有在西藏买的,才会是真的吗?」
降央似乎想不到他会在这时候,提出这样一个问题,有点奇怪地回过了头,「只有在西藏才会产天珠,这是真的。不过,也有送到别的地方去卖的,所以也不能说别的地方卖的都是假货。
「怎么,你是不是想要?明天让杨昆帮你弄去,不然你可能会买到假货的。」
程启思微笑说:
「不是,这种有法力的东西,我也不敢轻易地去用。我只是有点好奇,想问一下而已。」
他沉默了一下,又问:「有一种红色的天珠,上面像是布满了浅浅的血丝,花纹是白色的,我画给你看─这种天珠是什么天珠?」
他找了一张纸,大致地画了出来。
降央看了看,愣了一下,「如果你形容得没有错的话,这种天珠被称为大鹏金翅鸟,这是一种能力非常强的天珠,是专门驱除恶鬼的,还能镇鬼。用这种天珠拓出来的符,也有镇鬼的作用。」
他迟疑着问:「你在哪里见过这样的天珠?一般来说,请天珠的人,都只会请消灾降福之类作用的,不会有人请这么重的。」

程启思说:「是在一个朋友那里见过的。」
降央哦了一声,说:「那你最好转告你的朋友,这种东西,不能随便请的。有句话说,叫请神容易送神难,最好用点比较普通的,作用比较轻一点的天珠。」
程启思望着他,烛火很暗,看不太清楚降央的表情。
「你虽然是藏族人,但你也是受了高等教育的。你……真的相信这些吗?」
「当然。」降央的回答很快,也很坚定。
「这属于信仰的问题,你们不会清楚的。」
他拿着一支蜡烛,走了出去。
程启思把门关好,从里面闩上了。他没有吹熄蜡烛,拿起手机,再拨了一次尹雪酒店房间的电话,还是没人接。他再拨她的手机,还是无人接听。
程启思看了一下时间。四点过五分。
他是十月二十六号出发往青峰岭,现在,也不过是十月二十九号。短短的两三天,却像是过了很久很久似的。
如果自己没有来到这里,那么,这些惨案还会发生吗?
这个问题突然跳进了程启思脑海里,把他都吓了一跳。
他迅速地理清了思路,结论是,会。
因为,在这整件事情里,他几乎没有起到任何作用,有他或者没他,都是一样的,这几桩命案,一样的都会发生。
那么,如果尹雪真跟这些命案有关,她力邀他的目的是什么?自己毕竟是警察,很可能会起到阻碍命案进行的作用。
程启思摇了摇头。他想不明白,实在是想不明白。

第六章 孟晶的日记

第二天,杨昆在车上不住口地向程启思道歉。
程启思实在听得耳朵都起茧子了,截断了他滔滔不绝的道歉。
「我说,杨警官,你还是把注意力集中在开车上吧。我可不想我们也在这鬼地方翻车做个莫名其妙的鬼!」
杨昆尴尬地笑。
「真是对不住,启思,我没想到昨天喝多了居然还会发作,唉,如果真的伤到了你,我真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程启思不耐烦地说:「我现在不是好好地在这里,一点伤也没有?你也别再啰嗦了,大男人,这么婆婆妈妈的干什么?你有梦游的毛病,以后就把门给锁好,如果碰上个睡熟了的,一刀被你扎死了,我看你怎么办!」
杨昆苦笑。
「我知道,我知道,有了这次的教训,我还敢不锁好门吗?」他又嘿嘿地笑,「以后,我也再不在房间里放刀什么的了。」
程启思把降央送给他那把藏刀拿了出来,翻来覆去地看。
他很喜欢这种藏银的匕首那种粗犷简洁的味道,不像一般的银饰那么细致优雅,但别有一番风味。刀柄上镶了几粒深蓝色的宝石,听降央说,这叫青金石,也是避邪用的。
「听说你也有一把,跟这个一样的吗?」程启思问。
杨昆说:「早被我弄丢了,很像,不过上面镶的宝石是虎眼石。」
程启思哦了一声,没有再问。
杨昆说:「没办法,得开快些了,人家家属已经来了,在警局里等着呢!」
这里的警局很不起眼,小小的一个院子,破破旧旧的一幢小楼房,里面进出的人甚至都没有穿警服。
杨昆领着程启思走进了一间放着一组沙发的房间,里面挤挤挨挨地坐了好些人,把本来不小的房间显得很是拥挤。
一个穿警服的年轻女子坐在一旁,脸上还有几分稚气。
她正在给坐在沙发里的几个人的茶杯里添水,但没人喝上一口。
程启思扫了一眼,都是上了年纪的人,显然都是死者的父母。每个人脸上都是极度的悲痛,还有一个妇女正在拭泪,拭着拭着就啜泣起来了。
杨昆搓着手,站在那里,一时间也不知道从何说起。
最后,他无可奈何地说:「既然都来了,我们还是先去认尸吧!」
几具尸体都停放在旁边的医院里。医院也很小,设备相当落后,这里并没有独立的法医部,验尸也是由县医院的外科医生兼任的。
由于还没有得到家属同意,并没有进行正式验尸,只大致地检查了一下。实际上,除了被碾碎的徐强以及被电焦的李嫣外,需要验尸的大约也只有孟晶和黄健的尸体,从山崖上翻车摔下去的吴帆三人,死因一目了然,没什么好验的。
「奇怪,徐强的家人怎么没来。」杨昆喃喃说。
那个年轻女警察说:「我跟他家人联系过,他父母早几年都过世了,最近的亲戚就是一个姑姑。那姑姑也上了年纪了,大概过来也要花点时间吧!」
「也好。」杨昆说:「真是要命,徐强的遗体,唉!」
从停尸间里发出了一声尖锐的惨叫声,然后就听见咚地一声。杨昆急忙跑了过去,刚才那位在啜泣的妇女已经昏倒在地了。
杨昆忙把她扶了起来,扬起声音叫:「郭佳!郭佳!快来帮忙!」
这个妇女是孟晶的母亲,孟晶长得很漂亮,但她的父母却都非常平凡。郭佳把她在沙发上安顿好,又问孟晶的父亲:「伯母身体不好吗?」
孟父强忍着眼泪,说:「是啊,她一直身体不好,有高血压。唉!晶晶怎么会遇上这样的事?她高高兴兴地出去,兴致勃勃地收拾行李,说有好事情,怎么会变成这样……」
孟晶的母亲已经醒了过来,她流着泪说:「晶晶一向长得好看,她也最爱漂亮,怎么……怎么会变成这样?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程启思咳了一声,撞了一下杨昆,示意有问题想问。
杨昆果然乖乖地让到了一边,小心地说了一声:「悠着点,别说过头了,老人家身体不好。」
程启思轻声地问:「孟晶有说她是为什么出来的吗?」
那位妇人一面拭泪,一面说:「我也不知道,她本来在上班,还特意请了假。我只听见她跟别人打电话,声音听起来兴高采烈的,说什么……说什么有大好事,还没忘了她呢!于是,唉,她就走了。我问她上哪去,她说去跟老同学聚会,我也没多问了……」
「大好事?」程启思跟杨昆对视了一眼。
杨昆试探地问:
「那您知不知道,她说的这事跟什么有关?」
她摇摇头。
孟晶的父亲说:「我们都没听见,不过,我猜,肯定是跟……跟钱有关的事,晶晶很喜欢买衣服,一买就是很贵的,她的薪水老是不够花。有时候,她也会卖些自己做的东西卖,她常常绣一些十字绣,都能卖出高价的。」
程启思回想起孟晶,孟晶的穿著打扮,确实都是价钱很高的东西,她也常常喜欢拿出妆盒来补妆,看得出都是高档的化妆品。
他一直觉得,这个女孩子的眼睛里有欲望,而且是相当肤浅的欲望。
她的父母都这么说,看来自己的判断是不会假的。
另外一对夫妇也回来了,黄父和黄母都被这个打击折腾得有点呆呆的了,郭佳扶着他们坐下来,他们也一直坐在那里,既没动也没开口说话。
杨昆小心翼翼地问了他们好几遍,黄父才反应过来,絮絮叨叨地说了起来。
「我们儿子……一向很听话,虽然他跟我们不住在一起,在别的地方上班,但逢年过节都会来看我们的。我们过生日,就算工作忙回来不了,也会给我们打电话,寄礼物过来的……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
黄母也说:「我还以为他在上班,我还在想,过几天就是他生日了,我托人给他带了一些药,他一向有点咳嗽的毛病,长期在那里上班的原因……可是,可是,现在……」她突然哭了起来,哭得话都说不出来了。
程启思的手机突然响了,程启思一看,却是尹雪。他按下了接听键,「尹雪,妳没事吧?」
「……没有。你现在在哪里?」
程启思不答反问:「妳现在在哪?酒店吗?」
尹雪嗯了一声。
程启思说:
「那妳留在那里,我这就过来,十分钟,很快的。」
他挂了电话,对杨昆说:「尹雪找我,我去看看。」
杨昆说:「我不能跟你一起去了,吴帆他们几个的家属还在路上,我得在这里等着他们。」

程启思笑着说:「当然不用你一起,难道我还会迷路吗?」
杨昆犹豫了一会,说:「你别跟尹雪提昨天晚上的事。」
程启思一笑,说:「你放心好了。我难道要去跟尹雪说,昨天半夜在公路上看到她穿着一身白衣服在那里?大概也会把她吓得半死的。」
杨昆脸上出现了一种怪异的表情,很快就打了个哈哈掩饰了过去。
「是啊!是啊!说出来,谁都不会信的是不是?」
他又像想起什么来似的,说:「对了,徐强的DNA检验结果出来了,确实是他。还有,医生已经看过了李嫣的尸体,他说虽然变这样了,但看骨头,确实是个二十多岁的女孩子,应该是李嫣没错。」
程启思啊了一声。他也不知道自己心里的感觉究竟是失望还是什么。
「我知道了,等会再谈这事吧!我先去找尹雪。」
房门一开,程启思一看到尹雪,就吓了一跳。
尹雪气色很差,虽然化过妆,但双眼下面深深的黑眼圈,却是怎么都遮不住的。
他脱口而出:「妳一晚上没睡?」
尹雪看了他一眼,居然没有否认。「进来再说吧!」
窗帘拉着,只开了一盏小小的床头灯。房间里光线很暗,尹雪的笔电扔在床上,程启思一眼就看到,上面的一张图片正是他当时拍的孟晶死亡现场。这么说,尹雪刚才就一直在看那些照片?
尹雪注意到了他的视线。
「我只是想看看,能不能找到什么问题。你不是说总觉得有什么不协调的感觉?」
她看到程启思的表情,问:「怎么了?」
程启思把那缕白色的纱拿了出来。「这是妳丝巾上的吗?」
尹雪从衣橱里,把挂着的那条白色碎花丝巾拿了过来,翻开一看,果然有一个边被勾破了。程启思把那缕纱条往丝巾上一拼,分毫不差。他望着尹雪:「妳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弄破的?」
尹雪摇了摇头,「这几天发生那么多事,哪里注意得到这些小事。」她有点可惜地看了一眼那条丝巾,「这还是我丈夫从国外带回来送我的礼物呢!」程启思已经注意到了那丝巾的LOGO了,价值不菲。他沉默了一会,提出了一个问题。
「孟晶,她是怎样的一个人?」

「孟晶?」尹雪瞅了他一眼,「你难道看不出她是怎样一个人吗?」
程启思说:「我还是想听妳说。」
尹雪笑了一笑。
「我并不想说死者的坏话。」
「妳说吧!我只是想求证一些事。」
「好吧!」尹雪顿了一顿,慢慢地说:「孟晶是个好女孩子,她很懂得体贴人,心也好,而且手巧,肯帮助人,不过,她有个很大的毛病,那就是虚荣。」
她又停顿了很久,才接着说了下去,「女人虚荣,并不是坏事,我也虚荣,但我觉得,应该有个限度。如果为了虚荣而付出过多的代价,那就不值得了。你说,是不是?」
程启思耐着性子说:「尹雪,妳说得太含蓄了,直接一点行不行?」
尹雪笑了,「好吧!那我就直接一点,她经常跟不同的男人在一起,只是玩玩,但是会磨着别人给她买东西。小到一件衣服,大到一辆车。
「我一向看不惯她这一点,有时候说她两句─因为我觉得,这始终是在玩火─她就会说,是别人愿意买给她的,又不是她逼着买的。」
她忽然带着一丝讥讽地瞟了程启思一眼,「难道你没发现她一直在有意地接近你吗?」
程启思苦笑。
他怎么可能没发现,孟晶是漂亮,但实在不是他喜欢的类型,所以也只是礼貌上的敷衍罢了。
尹雪又损了他一句:「看你这身行头,她哪看不出来你是有钱的主?」
「我说尹雪,妳是在取笑我吗?」程启思忍不住了。
尹雪却嗤了一声笑了。
「我是在恭维你呢!你听不出来?好啦,不说这个了。我只是想告诉你,她就是这样的人,哪怕那个男的很不怎么样─啊!我不是在说你啊!我只是想说明,孟晶她对东西多少不在乎,只要有利可图她就会有兴趣。
「不过,她心很好,对人也很好,而且她手特别巧,我一辈子都只有羡慕的分。」她把一个钥匙扣递了过来,钥匙扣上挂着一个圆形的水晶坠子,里面嵌着一幅小小的十字绣,非常精致。
「我家里还有她帮我绣的抱枕,可爱得不得了。绣一幅要好几个月,她也不嫌麻烦的。」

「她会绣这个来卖钱吗?」程启思问。
尹雪说:「很少,一般都是绣来送给人的。」她又问:「你问这些干什么?你觉得这些跟孟晶的死有关吗?」
程启思回答:「也许,我现在还不确定,我只是有了一些想法,需要妳帮我证实。尹雪,我希望妳对我有问必答,我并不怀疑妳是凶手。这种事,总会有点感觉的,我办过的案子很多。
「虽然我不像我的那位……以前那位搭档那么懂得心理分析,但是,我希望妳不是凶手。可是,尹雪,妳确实知道不少,妳知道的,肯定是事情的关键。」
尹雪迟疑了一会,「好,你问吧!」
程启思注视着她,「我们一听到同学会,总会产生一个错觉,那就是一个班的人聚会。妳也从来没跟我解释过,事实上,你们根本不是一个班的,甚至是不是同一级、同一届的都得打个问号。你们只不过是同一个学校的人!」
尹雪沉默了,「对,你说得没错。」
「同一个班的同学,怎么可能学不同的专业。我早应该发现了,只不过,我对你们这一行,一无所知,我还以为可能会是一个班的人学不同的专业呢!但是仔细想想,这是不可能的。不管是哪个学校,都没有理由。」
尹雪点了点头,「那又怎么样?」
「你们聚在那个地方,是有原因的。」程启思说:「没有谁会选择那样的地方去聚会。如果说是怀旧,那么有一个原因就足以让你们却步了─那里曾经死过人,是你们的同学,而且她又死得那么不明不白。
「正常情况下,谁也不会再想去那里吧!所以,你们一定是有一个迫不得已的原因,才会聚到那里的。」
尹雪注视着他,她的唇角带着一抹隐隐约约的笑意。
「那么,我们是为了什么才一定要去那里的?」
程启思说:「我一直也想不通,但是,其实早已经有人告诉过我了,在我们到达青峰岭水电站的当天,就有人告诉过我了。
只不过,说得越明白的事,反而越不会注意到,这确实是人思维的一个盲点。」
尹雪唇角的笑意加深了。
「哦?谁告诉你的?」
「林远。」程启思说:「他在我们进发电站的时候,说过一句话。」
「什么话?」尹雪问。
「他说,你们这群人如果穿越到了古代去,也可以发出电来,因为你们这群人,掌握了一个发电站的整个流程所需的技术。你们确实可以发出电来─哪怕是在没有设备的古代,你们也有这个能力。
「更何况,你们去的地方,就是一个发电站,你们根本用不着做更多的努力,就可以让发电站正常运转起来!」
尹雪抱着膝,坐在床上,眼睛亮晶晶地望着程启思,「是的,我们可以办到,反正不至于像《寻秦记》里的项少龙,发电发得把机器都给烧掉了。不过,我们就算能够让那个发电站重新运转起来,又有什么作用呢?」
「这就是我要问妳的了。」程启思直视着尹雪,「他们是学什么专业,做什么工作,我都已经清楚了。我唯独不清楚的─就是妳!尹雪,妳究竟是学什么的?不仅妳不说,连别的人也都对此讳莫如深!」
「……好吧,启思。」尹雪按了按额头,她脸上的疲惫之态再也掩饰不住了,「我告诉你,但我希望你能保密。」
程启思迟疑着,最后还是点了点头。尹雪叹了口气,说:「你应该听他们提到过,那个发电站,早期是用煤发电的,后来才改用了水发电,但是,它那里的火力发电设备并没有废弃,还都在那里。
「我们这次去的目的,就是希望能够把这套设备再次运转起来,你也看到了,那里到枯水期就没人了,我们可以放心大胆地在那里做我们想做的事。就算把设备搞出问题了,也没关系,普通的维修我们都能够办得到。」
程启思不解地问:「可是,你们把电发出来做什么?」
尹雪又露出了那种带点神秘意味的笑意。
「这个,当然不是为了用电。电也只能是白白流失,毫无用处。」
程启思望着她。
「我想,一定跟妳所学的专业有关,所以你们才都不肯提。」
「没错,」尹雪说:「我学的其实就是火力发电了,从头到尾的流程我都懂。这个,其实我也早就告诉你了。」
她看到程启思的表情,一笑又说,「你别着急,等我说完。我的父亲,我记得我对你说过,他是个电力工程师,而他有一项专攻的就是─脱硫工程。」
「脱─硫?那是什么东西?」
程启思发呆,觉得自己现在像个傻子。
尹雪说:「那是非常专业的东西了,要解释起来非常复杂,你只需要知道,那是在火力发电的过程中,化学反应产生出来的一种东西。这种东西,只能在这种特定的情况下被生产出来,如果纯度够高,是可以卖到很高的价钱的。
「德国一家有名的公司─名字我就不提了─以前曾经跟我父亲合作过,合作的内容那就是向我们购买这种东西。我在那家德国公司,工作过好几年。」

程启思慢慢地说:「我明白了,你们就是想趁这个发电站每年半年不发电的枯水期,生产出这种东西来,以卖取高价?而妳,就具有卖往国外的这个管道?」
「不错,」尹雪说:「青峰岭水电站,是天时地利人和,什么都占齐了,徐强当站长,他一个人在那里,我们可以做我们想做的任何事。那山里附近有不少小煤矿,都是私自开采的,徐强已经向他们买了足够的煤来做原动力。
「以这个发电站的发电量,耗不了多少煤,徐强在地方上又有办法,花不了几个钱。我们事先已经仔细研究了发电站的详细图纸,并做好了设计图,只需要我们实际操作起来就是了。
「相关的脱硫设备,我已经运了一套进去─以前我父亲主持一项脱硫工程,购买了一套新设备,旧的设备我就运走了。你该知道,只要有一定的关系,做这些都是很简单的。」
她望着程启思,「别告诉人,这毕竟是违法的事情,现在变成这样,这个计划当然也只能搁浅了,我也不可能再去做了。
「其实,我对钱不是太感兴趣,只是他们知道我有这个关系,所以一再在我耳边吹风,而如果成功了,这笔钱来得也确实很容易,不存在什么风险,所以我也就答应了。」
程启思说:「这个我倒是相信妳,妳看起来就是一副漠不关心的样子,如果妳真的对这件事很紧张,就不会来跟我搭讪了.我相信,让妳更在意的事情,反而是妳跟我讲过的那件事情。」
尹雪沉默了一会,「那件事我们一会再说。我其实很不愿意去做这件事,我是个谨慎的人,如果这种事暴露了,再怎么也不好收场。但是……」
程启思打断了她的话。
「但是妳还是做了。为什么?有人逼妳?」
尹雪苦涩地笑了一下,「谈不上。我已经告诉过你了,那封信,寄到那里,却有人签收了,我觉得非常奇怪,所以最后还是决定到那里去了。」
程启思说:「所以妳把我拖上一起了,因为当着我这个外人,你们不可能马上开始做你们想做的事。妳给自己留了一条后路,如果妳那时候确实不想干,妳可以跟我一起离开。是不是,尹雪?」
尹雪点了点头。
程启思叹了口气,「这件事你们还只是在计划,我现在也在休假,我就当不知道好了。可是,发生了这样的事,也是你们始料未及的吧?」
「当然,」尹雪说:「看到徐强从那上面跳下来死得那么凄惨,我们都吓得麻木了。那时候一个个脑子里都是空白的,接下来那几桩命案又是接二连三的发生,我们哪里还有时间去想原本的计划?」
「尹雪,」程启思问:「你们这个计划,有没有告诉别的人?」
尹雪摇了摇头。
「这种事,怎么敢告诉别的人。」
「可是,一定是有别的人知道了,」程启思说:「我想,大概是这个人很巧妙地利用了这件事,然后制造了这一连串的命案。
当然,他的运气也很好,非常好,所有的命案都很顺利地成功了,而且目前还没有露出什么破绽。」
尹雪不解地问:
「问题在于那人的动机是什么?我真的想不通,凶手的动机是什么?」
程启思望着她,「妳仔细回想一下,十年前的事。我再怎么想,也只能想得出一个理由,那就是─童雨。」
尹雪打了个寒噤,「你真的认为是有人要替童雨复仇?可是,当年我们确实没有对她做过什么过分的事。」

程启思说:「妳没做,并没等于别人没做。如果有人做了过分的事,甚至有人把她推进了河里─就算只是不小心─妳说,那个人会告诉别人吗?坦白说,我也不太相信,有人会刻意地去害死她,也许只是一个玩笑,也许只是一个恶作剧。
「但是,产生的后果却是非常严重的。开玩笑的人本身,大约也想不到这个玩笑的后果,所以,那个人肯定不敢告诉任何人,而是偷偷地藏在心里的。」
尹雪苦笑地说:「这么多年了,就算你要我去回想,我也想不起来了。」
程启思说:「我倒是在想一件事,那就是,妳曾经给我讲过一个故事─一个深夜,在走廊上,妳看到的奇怪的事情。我说过,我不信鬼神,所以,我认为,这件事一定会有一个解答。」
「砰砰砰!」
有人敲门,进来的是杨昆,他把一个粉红色的本子递给了尹雪。
尹雪一呆,问:「这是什么?」
杨昆回答:
「孟晶的母亲说给妳的。她说,她在出来的时候,去找家里的户口名薄─因为办孟晶的后事,户口名薄是不可少的─她在那个抽屉里看到了一个大信封,上面写着是给妳的。」
尹雪慢慢地接了过来。程启思奇怪地问:「这是?」
尹雪轻声说:「我想……这应该是她的日记本。十年前的日记本。」
当我翻开那本日记本的时候,我其实已经隐隐约约地想到,我会在里面看到什么了。那个日记本,在现在看来,已经是非常古董了。
我记得,大约是在十年前流行的,粉红的带着小爱心的图案,上面带着一把小锁。锁已经有点生锈了,想把它弄开还是有点吃力。
我取出了我的钥匙扣,我的钥匙扣上面,有一个十字绣的装饰物,用一个水晶的坠子把十字绣嵌在里面。掰开那个,把十字绣取出来,里面有一把很小很小的钥匙。
从杨昆那里接过这本日记本的时候,我非常吃惊。我想,既然她会把日记本给我,那么钥匙也一定在我这里,我突然想到了她送我的十字绣。
事实证明我的猜测并没有错。

日记本里面的笔迹很整齐,秀气,但还没有定形。那是出自一个十六岁的女孩子的手笔,现在,已经很少有人用笔把日记写下来了吧!
童雨老是在那里神神秘秘地说她请出来笔仙了,说笔仙附上她的身不走了。真好玩,哪里有什么笔什么仙的,她就是想引人注意而已,可是她长得那么一般,除了那么丑的吴帆,谁会多看她一眼啊!
我跟李嫣有时候会偷偷地把她的东西藏起来,看到她东找西找找不到之后,我们又会偷偷地把东西放回原处。这样的事情发生的次数多了,童雨也更疑神疑鬼起来了,都是她自己自找的,我们只不过是帮她一把而已。
她还真的越来越神经了,半夜三更地跑到走廊上去请笔仙。她还从储藏室里找到了一把满是灰尘的老藤椅,说什么那个请回来的笔仙是三十年代的鬼,喜欢那时候的东西,笑死我们了。
结果尹雪正好半夜出去,撞上了。童雨的反应那一个快呀,她把藤椅连同自己一起挪到了楼梯口上,反正尹雪视力不好,也没怎么看清楚。
我和李嫣去撺掇徐强写了封情书,徐强长得帅,女生们都喜欢他,结果童雨真的去了。约在河坝上的,半夜两点,那天晚上本来是我们都在值夜班的。
我一看到童雨不在,我就知道她真去了,乐死我们了。
过了一会,我们也溜出去,黄健跑过来,问我们上哪去,那个大胖子,老跟着我,我叫他走,他也不走。他就跟着我们三个一起去了,走到了河坝上。
天哪!童雨掉到水里了!我想是坝上的青苔太滑,她又没带手电筒,一不小心就滑下去了。她在水里挣扎着,叫喊着,我们也吓呆了,徐强是第一个反应过来的,他趴下来把手伸给童雨,叫她把手递过来。
我们几个都是旱鸭子,那里的水我们也根本不敢下去。我们这一群人里,水性好的只有尹雪,如果她在,可能童雨还能得救……这不怪我们,真的不怪我们……尹雪有时候会跟我们讲在水里有多可怕,我们都害怕,不敢靠近……
徐强抓住了一下她的手,但是没握住,却把她手里的那张纸扯了一角下来。李嫣突然叫了起来,说:
「那张纸就是我们叫徐强写给她的情书!如果被人看到,就知道是我们把她约来的!我们都脱不了干系!」
徐强愣住了,我说:「你还愣着干什么啊!快把她手里的那张纸抢过来啊!」
徐强果然去扯那张纸,可是童雨却死抓住不放,我就扑过去帮忙,李嫣也来帮忙,我们一起把她的手扳开,把那封信抢了过来……可是,她抓得太紧,还留了一角在她手里。一扳开她的手,这时候突然一个漩涡,她……她就被水冲走了!
我们都呆在那里了,谁都没有说话。突然,李嫣回过头瞪着黄健说:「你不许告诉别人!谁都不许告诉!因为你也没有救她!我们谁都没有救她!」
黄健虽然个子高,又那么胖,可这时候也是吓得脸如土色,在那里发抖。
他鸡啄米一样的点头,一个劲地重复说他谁都不会说的。徐强把那张纸撕得粉碎,站在那里,望着河发呆。
我现在都还记得,那天晚上的河坝,那么黑,那么冷。我的手碰到了水,好冷,冷得我一直在发抖……
我慢慢地合上了日记本。哦!原来,在我心中萦绕十年不散的阴影,居然是这么一回事,我从来没有想过,童雨的事会是这样,从来没有真的这么想过。
事实居然是如此的简单,却又如此的残酷。
那本陈旧的粉红色日记本,里面的纸页已经泛黄了。孟晶把它留给了我,她是不是有预感,总有一天自己会为此付出代价?
我不明白,我真不明白,他们既然对此还有如此深的负罪感,为什么还会回到这里?
就算是我,我也不情愿回去,更何况是他们?难道,金钱的魔力,真的有如此之大,能让人连恐惧都忘掉?
孟晶,妳还是高抬我了。在那样的情况下,我想,我不会去救她的。
是的,我水性很好,但同时,我也再清楚不过,在那种情况下,如果下水救人会有多危险。那并不只是一条河,而是被大坝断流的水,那种水流的速度,比漩涡还要可怕。
是的,如果换了我,在同样的情况下,我想,我也只会眼睁睁地看着童雨死去,而不去救她的。
我们都是自私的,自私到让自己都齿冷的地步。
我把那本日记一页一页地撕了下来,撕碎了,扔进火里。然后看到纸页慢慢地被烧得翻卷起来,化成了黑色的灰烬。
这不是罪恶,只是意外。
只是一个意外而已。
程启思再一次站在那个发电站前面,灰色的厂房,还是矗立在密林里,在苍茫的天色下,呈现出一片灰蒙蒙的颜色。
尹雪也裹着一袭灰色的大衣,几乎要跟这天色融为一体了,她的脸庞秀丽白皙,但眼睛下淡淡的青色还是遮掩不住。
「你回到这里来做什么?」尹雪轻轻地说:「你这一路上开车开得我心惊胆颤的,几乎都担心我们也要步吴帆他们的后尘了。」
程启思面无表情地说:
「虽然这里的路是很难走,但只要小心开车,不是那么容易出事。吴帆他们,是有人在他们的车上做了手脚,才会翻车的。」
尹雪啊了一声。
「你确定?」
程启思说:「我不敢确定,我来就是找证据的。」
他望着一片灰茫茫的天,和青灰色的连绵的远山。
「我始终觉得,在这里应该还有些什么,就算童雨的死是因为恶作剧的后果,我也觉得,不至于能让一个人十年后,还这么丧心病狂地做出如此惨无人道的事来。我办过很多案子,大多数,绝大多数都是为了金钱而杀人。
「就算是为了感情杀人,往往都是一时冲动犯下的案子。而为了报仇而忍上十年八年杀人的,我还真是很少见过,变态杀人的,都比这类型的要多得多。」
尹雪说:「我说过了,我们的计划还并没有开始。而且,也已经永远不会开始了。」
「我不是指这个。」程启思说,「也许这里还藏着别的什么东西。」
尹雪扭过头看他。
「你是不是有什么想法了?」
程启思望着她,却答非所问。
「妳出来这么久,妳丈夫也不担心妳吗?而且,好像连电话都没听到他给妳打过。」

尹雪笑了起来。
「我们打电话,还会让你听见?他也是长年在外面跑的,我也习惯了─互相都已经习惯对方不在身边了。」
程启思笑着说:「那么,下次有机会的话,介绍我认识一下?」
「好啊!」尹雪回答,「只不过,未必能碰上就是了。我平时在家,也是隔上十天半个月才见一面呢!」
程启思又看了她一眼,这一眼却非常奇怪。
尹雪正好望着别的方向,没有留意到他的眼神。
「走吧!我想到这附近走走,上次,我们也只在小楼和厂房之前来回,根本没有到过别的地方。」
尹雪迟疑地说:「天已经快黑了,这时候去?」
程启思说:「我带了好几个手电筒,没关系。」他看到尹雪还在犹豫,又说:「妳难道还担心我保护不了妳?」
尹雪笑出了声。
「不是常常有电影里那么演吗?最后才会发现,凶手就是自己身边最信任的人。」
程启思也笑。「妳尽管放心好了,就算是那样,凶手也绝对不是我。」
附近的路比程启思想得还要好走。
路还是有的,虽然长了不少乱七八糟的杂草,尹雪走得有点艰难,程启思不得不扶着她慢慢地走。
「你这究竟是要上哪里去?」尹雪停下来,她的鞋跟不算低,走得额头都见汗了。
程启思说:「再走走,一会就好。」
尹雪只得抓着他继续往前走,又拐过一道弯,面前却是一块洼地。那块洼地上,长着很多奇怪的植物。
这时候,天还没有全黑。
尹雪直直地盯着那些植物,她的眼神非常古怪。
程启思说:「妳怎么了?」
尹雪弯下腰,拔起一棵放在眼前仔细地看,她的声音很轻,「我开始明白……你在找什么了。这就是虫草……我从来没有看见过,长得这么密集的虫草。这才是黄金,真真正正的药中黄金,这一片虫草,它们的价值……你知道吗?
「一公克上好虫草大约要上千元,一公斤要几万元,而这里……至少有上百上千公克。为了它们……我想,下一个很大的赌注,是值得的。
「而且,虫草是不愁没有销路的,在这里,采摘虫草就是人们谋生的方式,你有再多,都有人肯买……这里是一块宝地,比黄金还要珍贵……」

「是的,这确实是一个很大的赌注,值得为此去搏命。」程启思的声音冷冰冰的,「所以,妳也不惜为此去赌。」
尹雪猛抬起了头。
「启思,你这是什么意思?」
程启思望着她,他的眼神有痛苦,也有愤怒。
「妳应该明白我的意思。妳看起来,是最文静、最纤弱的,妳也常常在刻意强调这一点。可是,妳是个冷血的人,表面上非常冷静理智,可妳做出来的事情却是那么疯狂。
「我从来没有真正怀疑过妳,尹雪,因为妳是个正常的人,而那个人,那个凶手,我一直认为会是个疯子!可妳,就是妳策划这一切的!」他指着那遍地的虫草,「就为了这些东西,妳就如此丧心病狂?」
「你才疯了,你在胡说些什么?」尹雪脸色苍白,「启思,你误会了,不是我,真的不是我!」
程启思瞪着她,「我已经从附近的人那里打听过了,他们说,这个发电站,本来明年会扩建,这附近也会开发出来。那么,这些虫草就再也瞒不过人了。
「所以,妳在这时候设计这样的事情,徐强也死了,没有人会再对这里感兴趣,妳就可以把这些东西全部带走了。妳只是为了钱,就这样的没人性!」
「你疯了!」尹雪大叫,「我也是今天才第一次看到这些虫草!」
程启思冷笑了一声,「是吗?尹雪,妳真的很有天赋,犯罪的天赋,妳挑上了我作见证人,胆子很大。
「妳给我讲了一连串的鬼故事,像那个浦蓉铁路的灵异事件,和童雨的意外,妳讲得很好,实在非常好,把气氛渲染得是十足十。
「而且妳很聪明,知道要把真话和假话混在一起讲,才容易让人信以为真。总之,我是上了妳的钩,被骗得团团转,我就跟着妳到了这里,当了妳的见证人。」
「……启思,你误会我了。」尹雪已经镇定下来了,虽然脸色还是煞白,「你说的,并不是事实。」
程启思又冷笑,「那么,我问妳一个问题,如果妳能够马上回答,就算是我误会妳了。事实上,我倒真希望我是误会妳了。」
尹雪问:「什么问题?」
程启思一字一顿地问:
「妳的丈夫是谁?」
尹雪张了张嘴,却说不出话来。
程启思冷冷地说:
「答不出来了吧?那我帮妳回答,怎么样?妳的丈夫就是杨昆,杨警官,他是妳的学长,换句话说,也就是跟你们是一个学校的人!杨昆在案发那两天,就一直潜伏在这附近,是他在帮妳完成这个杀人计划!
「而妳,妳就是策划者,凭妳的头脑和妳的知识,作出这个计划并不困难,难的是要怎么去完成!一个警察,又是本地的警察,他有足够的能耐实现你们的计划!而且,事后他要把虫草送出去,也不是一件难事!
「其实,他们都认识杨昆,却装成不认识,这件事早就该引起我的注意了。我当时还以为,因为是小地方,所以杨昆问他们口供的时候,也不是那么正式,现在回想起来,根本就是你们大家本来就认识,才会那么随意。
「也正因为如此,杨昆才能在茂县送他们走的时候,在车上做了手脚,把他们送上了黄泉路。」
尹雪定定地看着他,一直听他说完,也没有反驳。
程启思冷笑说:「怎么?说不出话了?找不到反驳的理由了?」
「你凭什么说杨昆就是我丈夫?」尹雪突然问。
程启思说:「妳的丈夫,就像是个影子,我的这种感觉相当强烈,而会给人造成这样的感觉,一定是有原因的。妳当然不能让人知道杨昆就是妳丈夫,所以妳也回避了这个事实。
「但是,我发现─上次,在杨昆那个藏族朋友降央家过夜的时候,我看到降央家有一颗供着的天珠,我记得妳提过,妳的丈夫也有一颗天珠。
「杨昆脖子上戴着一个玉佛,他曾告诉过我,他请不起天珠这样的东西。可是,在他梦游的那天晚上,我却在他的衣袋里,看到了一颗天珠。
「降央说,他送过杨昆一把镶着虎眼石的藏刀,杨昆却说弄丢了,而我在妳的包里,看到过这样一把藏刀。有这么多的证据,我相信已经完全够了。」
「你说的是这一把?」尹雪将刀从包里拿了出来。
程启思看了一眼,刀柄上镶着虎眼石。他说,「对。」
尹雪把藏刀递给他,「就凭这个?这个东西确实是我丈夫带回来送给我的,不过,这东西在这里成千上万,你就凭这个来当证据,也未免太夸张了。那天珠,假货遍地都是,更是什么都说明不了。」
程启思说:「事实就是事实,这是改变不了的。要证实,总是有办法的。」
尹雪没有说话。她似乎在想着什么,过了好一阵,她突然叫了起来:「你说,你到过那个─降央的家?」
程启思说:「是啊!杨昆还装作梦游想杀我呢!这难道不也是妳的意思吗?」

尹雪跺着脚说:「你这人,真不知道该说你聪明还是说你傻。如果是我想害你,我会单身一人跟你到这里来?我告诉你,程启思,我如果真想害你,你早死了,还会好好地站在这里?
「我能把那些人都害死,对于一个完全不了解这里情况的你,还不容易?我怕你会连尸首都没法被找到呢!」
程启思语塞。
尹雪盯着他,慢慢地说:「启思,你听好。第一,我不是凶手,我知道的,已经全部都告诉你了,你现在产生对我的怀疑,都是凶手误导的,我说过,我不爱钱,至少不会认为金钱的价值胜过人生命的价值。
「第二,杨昆不是我丈夫,这点我不需要隐瞒,因为婚姻情况都是可以查得到的,一查就知道,我说谎没有任何意义,这一点,你比我还要清楚。
「我确实认识杨昆,我们都认识,因为我们私自把设备运进来,没有他的帮助是不行的,徐强跟他关系也很好。但仅此而言,我们确实曾经是同学,但也只是这样了。我们一个学校,好歹也是几千人,哪里记得到那么多?」
程启思迟疑,他的推论,确实有漏洞。从内心深处说,他也绝不愿意相信尹雪是凶手。
「那……那妳的丈夫究竟是谁?」
尹雪白了他一眼。
「你怎么对我丈夫是谁这么感兴趣,怎么,难不成你对我有别的想法?」
程启思苦笑,「我不是这个意思。我只是觉得奇怪,妳的丈夫就像个隐形人似的,真就像完全不存在一样。妳刻意地回避这个问题……」
尹雪打断了他,「如果我想刻意地回避,那么我根本就不会告诉你我结过婚。我压根就不会提这件事,这样的话,你会想到杨昆是我丈夫吗?你顶多─最多也只能想到我们是同谋!」
程启思指着长了一地的虫草,说:「可是,妳敢说妳对这些东西不动心?」
尹雪再次弯下腰,伸手去拨动着那些形状奇怪的草,「这种生物,实在是非常奇特。牠本来是一种动物,一种野蛾,但牠在死去之后,却会有植物从牠的尸体里长出来,而且慢慢地继续生长。
「它只会挑选那些肥壮和发育良好的幼虫,慢慢地从牠们身上吸收养分,作为自己成长的基础,启思,这种虫草有一种特性,你大概不知道。」
她对着虫草指点着,「看到虫草的这一部分没有?这叫菌孢,菌孢开始长的时候,虫就死了。菌孢一天就可以长到虫的长度,这时候的虫草叫做『头草』,是质量最好的虫草,第二天,菌孢长到虫子的两倍以上,叫做『二草』。」
程启思一看,那菌孢岂止四五厘米,十多二十厘米都有了。
「那现在这种……叫什么?」

尹雪随手拔了一棵起来,撕成了几段扔掉了,「三天以上的菌孢就会发疯一样的长,这样的虫草,根本就像废物一样。不要说入药了,一个钱都卖不到。」
她望着目瞪发呆的程启思,「你觉得,我会为了这种毫无作用的东西去杀人吗?」
程启思呆呆地问:「妳说的是真的?」
他觉得自己现在的样子,一定像个傻子。
尹雪说:「你带上几棵,去问问就知道了。这山里卖藏药的地方很多,他们会告诉你的,你不信一家,可以问上三家五家。」
她的声音里微微带着怨气。
程启思这时候也明白,自己确实是错怪了尹雪了。他只得陪着笑,说:「是我太着急了,我错怪妳了……尹雪,妳既然知道,为什么不早说?」
尹雪狠狠瞪了他一眼,说:「我压根就不知道这里有一片虫草,我平白地跟你讲虫草干什么?我又不是杨昆,一开口就吹得口若悬河!」
程启思脸上发热。
尹雪又甩了他一个白眼,回过头望着那片虫草。
「这些东西,如果是在头草的那两天摘了下来,确实可以大大地发上一笔财。现在嘛,只是一堆废物,有什么用?
「虫草又不是那种多年生的植物,今年摘了明年还可以长,过了就啥也没有了。你以为呢?
「哼!你这么远地拖着我一起来这里,结果,就是为了在这里揭露出我是凶手?
「我倒是记得,前些年这里确实发现过虫草,看来这个地方的气候的确非常适合虫草生长。但这只是一种可能性而已,如果来年不长了,我要这个地方来干什么?」
程启思在草地上坐了下来。
他突然觉得有些疲倦,不是因为路上累了,而是因为从前的事又一次浮上了心头。
「是,可是尹雪,我选择这里而不是当着别人,也是希望能够给妳一个机会,妳是我的朋友,我不想看到我的朋友走上绝路。」
尹雪敏感地瞅了他一眼。
「怎么,启思,难道说……你以前遇上过同样的事?」
程启思苦涩地说:「没错,我遇上过,我一直视之为朋友的人,利用我犯下罪行─不是为了钱,是为了复仇。我没有证据,我无法揭发他。

「而且,我深深怀疑,即使有证据,我也未必办得到。也许,我确实不太适合做警察这一行,我的正义感未尝不强,但是……我太心软了。」
尹雪伸出一只手,安慰地放在他的手臂上。
「心软难道是坏事吗?难道真的要心硬得像一块石头才算好?就算干员警这一行,也不能没了人性、没了感情啊!」
程启思感激地对她一笑,但随即笑容又消失了。
「这么说,尹雪,线索又断了?我本来一直以为,是杨昆为了这笔意外之财,才会作出那个计划的。」
尹雪疑虑地看着他,「就算是他想要钱,他是这个地区的警官,他如果要想把这些东西弄走,总会有办法的,犯不着……
犯不着杀人吧?就算要杀人,也用不着杀这么多人吧?这么多条人命,不是开玩笑的啊!」
这么一说,程启思也觉得确实有点牵强。
这时候早已一片暮色,苍苍茫茫,连尹雪的脸看起来都模糊了。
「算了,我们先回去吧!」
「回去?」尹雪叹了口气,「回那座连电都没有的小楼?我们还得在这里待上一晚,明天才能离开呢!」
程启思尴尬地笑。
「没关系,有我在,没人害得了妳的。」
尹雪说:「得了吧!程大警官,不是我怀疑你的能力,现在这时候,我还是草木皆兵的。就在我们的眼皮子底下,死了那么多人,我还敢相信谁?」



第七章 十月三十一日

小楼也被笼在一片黑暗里,尹雪远远地看着,不由得打了个寒噤。
「我们今天真要在那里住一晚?」
程启思无奈地说:
「这么冷的天,难道我们要去睡荒郊野外?」
尹雪埋怨地说:
「都怪你,非要把我拖到这里来,完全是没事找事,如果我死在这里了,我做鬼也不会放过你的。」
这时候正好一阵冷风吹过来,程启思也忍不住打了个寒颤。
「妳胡说什么,尹雪。别开这种玩笑,我说过我会保护妳的。」
尹雪朝他身边靠近了些,显然觉得有点冷。
「不说了,我们快上去吧!这外面真冷,马上就要入冬了。」她又轻轻地笑了一下,这一笑却有点恍惚,「你知道吗?今天就是我的生日了。」
「今天?十月三十一日?」程启思说:「妳早不说,我应该准备一份礼物送妳的。」
尹雪笑了,「得了吧!这深山里面,有什么好送的,我也不计较这些虚礼俗套的。不过,我怎么会没有告诉你?我早就告诉过你了。」
程启思怔了怔。
他想起来了,尹雪跟他初认识,在讲自己经历的时候,的确提过,她的生日是万圣节的前夜─也就是万灵节。
「Halloween─不管叫它万灵节或者万圣节,它其实都根本不是基督教的节日。十月三十一日,它实际上是撒旦─魔鬼的狂欢之夜。
「据说,这一天是英国塞尔特族的新年,是一个代表死亡的节令……传说,在这一晚,塞尔特人的神灵要唤起死亡的恶人的灵魂……他们等待着魔鬼、邪灵、恶魔的侵扰……」
尹雪的声音越来越轻,「我真不希望自己出生在这一天。西方的万灵节,就像是中国的鬼节一样。总让我觉得,自己从一出生开始,就是像是个死人似的。」
程启思打断了她。
「妳在胡说什么!」
他又放柔了声音,说:「大概是这几天发生的事情太多,妳也太过于紧张了。没事的,尹雪,等我们离开这里了,就好了。」
尹雪淡淡一笑。
「我出生在零点的时候,很诡异的一个时间,是不是?」她看了一下自己的手机,「看,马上就要到凌晨了,马上就要零点了。」
她的声音里带着某种奇怪的意味,让程启思觉得有点不寒而栗。
他正想脱下大衣给她,尹雪忽然发出了一声惊骇至极的低呼,一把抓住了程启思的手臂。
「看!看那边……」
程启思一抬头,顿时也吃了一惊。
只见不远处的小楼里,竟然亮起了一点灯火!那灯光并不明亮,但在这一片暮色里看起来,却亮得让人心惊肉跳。
尹雪死死地抓住他的手臂。程启思感到她在微微发抖。
尹雪哪怕是见到有人死在眼前都可以不露声色,而这时候,她也害怕了。
程启思不自觉地压低了声音。
「妳有没有把我们来这里的事,告诉别人?」
尹雪摇了摇头。
「你一再嘱咐我不要告诉别人,我当然不会告诉人。」
她双眼仍然一眨不眨地注视着小楼的那点灯光,「那是二楼……好像就是以前徐强住的那间房间。」
程启思嗯了一声。
「看位置,应该是。」
他沉默了一会,「那个老式的发电机,不是已经坏了吗?而且连那个砸死了孟晶的零件都已经送到警局去了,怎么还能修好?」
尹雪低声地说:「有人就能修,修好了自然就能发电了。」
她这才发现自己一直死抓着程启思的手臂,忙放开了。
程启思缓缓地说:
「妳认为,在这楼上的会是谁?」
尹雪勉强地笑了一下:「我不知道,我想不出来。」
她又打了个寒颤,「难道……难道这个世界上真有鬼?」
一时间,两个人之间的空气都像是凝固了。
程启思这才想起,尹雪虽然跟自己一样,不完全相信这类东西,但却是敬鬼神而远之的人,从第一次见到她开始,她就反复地给自己讲着一些她的经历。

他提高了声音:「不会有这样的事的,妳不要疑神疑鬼,自己吓自己。」
尹雪声音微微发颤。「难道那封信……我寄往这里的那张有关浦蓉铁路的光盘……确实是……确实是有人签收了的?这里……除了徐强之外,还有其它人?」

程启思呆了一下,他早已把这件事抛至九霄云外了,这时候尹雪提起来,倒让他愣了一下子才反应过来。
「妳别胡思乱想,尹雪。那只是个巧合……」
尹雪不再说话。她迟疑了好一阵,又说:「现在我们怎么办?」
程启思说:「去看看。」
尹雪又颤了一下。
程启思说:「妳别害怕,也许在这桩事情里,我确实太无能了,但我不会再让妳成为下一个死者。」
他顿了一下,缓缓地说:「我有一种预感,也许在这里……今天晚上,我们会得到所有的答案。就在万灵节的夜晚─妳生日的时候。」
小楼下空无一人,只有那台老式的发电机,正在轰轰地发着怪声,声音刺耳得让人心烦。程启思抬起头看了一眼,那盏灯还亮着,但是没有看到半个人影。
除了发电机的声音,也没有任何人声。
尹雪低低地说:「好像没人。」
程启思说:「我们进去看看。」他看到尹雪在那里迟疑,拉过她的手,把一样东西放在她手上。
尹雪低头一看,顿时像被火烧着了似的,忙塞还给了他。
「你不是在休假吗?怎么还会带枪?」
程启思笑了笑,「妳也别告诉人,这是我自己的枪,不是公家的。带着也只是为了防身而已。」
尹雪似笑非笑地说:「你的胆子好大,知法犯法,还敢私藏枪械。」
「我只是想让妳放心的。」程启思说,「走,上去吧!」
两个人踩在木楼梯上,虽然已经尽量放轻了脚步,但仍然踩得那木板咯吱咯吱地响,听得人一阵阵的心里发渗。
走到了那间亮着灯的房间门口,门是虚掩着的,一缕黄光从里面透了出来。隐隐地听到,房间里有歌声,似乎还是很欢快的歌声,像是孩子们唱的儿歌。
程启思示意尹雪站到一边,自己一脚把门踹开了。
屋子里一个人也没有,只是正对着的门的柜子上,放着一台老式的电视机,里面正在放着电视节目。一扫之下,他居然觉得放映的电视节目有点眼熟。
他闻到一股淡淡的幽香,只见桌子上点着一炷藏香。这种香,这段时间程启思已经很熟悉了,在这里甚至酒店都喜欢点这样的香。
他走进去,左右看了看,这房间里家具很少,没有可以藏身的地方。
他叫尹雪进来。
尹雪走了进来,正想说什么,却瞪着电视没有说出来。
程启思还以为她发生了什么事,也吓了一大跳,忙摇了摇她:「妳怎么了?」
尹雪指着电视,声音颤抖地说:「你看……你看那上面放的……就是浦蓉铁路的那个宣传片啊!就是我给你看过的那一个!」
程启思大吃一惊。
这时候,电视正放到火车钻出隧道,一群孩子正在「搭火车」,蹦蹦跳跳地向前跑。他怔怔地望着电视屏幕。
突然,尹雪叫了起来:「你看!那个蘑菇头的小男孩!刚才又出现了……他……」
程启思也看到了,虽然只是短短的一两秒钟,但是却确凿无疑的看到了。
他弯下腰,就看到柜子里放着一个影碟机,他按下了停止,电视屏幕上顿时变成了一片空空的蓝色。
「是光盘。」
他按了一下退出键,那张光盘弹了出来。
尹雪抢过去把那张光盘抓在了手里,她又叫了起来:「这张光盘就是我寄出来的那一张!」
程启思一愣。「妳怎么知道?」
尹雪指着碟上贴着的一张标签,「我在家里也常常拷贝光盘,怕弄混了,就在它上面贴了一张标签。这上面的两个字『火车』,还是我写的呢!」
程启思四处扫视着,看到床底下有一堆纸团,便弄了出来,在那里翻找着。他突然递给了尹雪一个撕破的大信封。
「这是妳寄出来的?」
尹雪接过了那个信封。
「对,是我寄的,上面的地址都是我写的。」
程启思看着上面的地址,地址就是青峰岭水电站,因为这个发电站本来就很小,只要写了青峰岭水电站就能收到。然后就是大大的两个字:童雨。

「有人代替童雨签收了这封信,」程启思慢慢地说,「按这么说,让妳寄这封信的人,是知道这里有人会签收这封信的。」
他盯着尹雪,「妳现在还不肯告诉我,妳丈夫究竟是谁?他跟这件事,应该是脱不了关系的。」
尹雪张开了嘴,又合上。她显然很为难。
程启思又加了一句:「都到了这时候了,妳还不肯告诉我?」
尹雪叹了一口气,正想说什么,有个男人的声音,在他们背后响了起来。
「她不愿意告诉你,其实并没有别的原因。只是因为她家里反对,所以,她尽量都瞒着人。」
这个声音有点耳熟,尤其是发音的调子,让程启思立即想到了什么。他一回头,站在门口笑嘻嘻地看着他的,居然是降央。
程启思张着嘴,一时间都合不拢了。
尹雪又叹了一口气,慢吞吞地走到了降央身边,挽住了他的手臂,回过头望着程启思。
「现在你应该明白了吧!为什么我的丈夫像是一个影子?又为什么我一直待在九寨沟里,对附近那么熟悉?」
程启思的脑子里,无数个念头在猛烈地打转,转得他几乎觉得头晕目眩。
他终于明白了,在尹雪包里看到的那把藏刀,并不是杨昆的,而是降央给她的。
降央也曾说过,自己有很多藏刀,他送给尹雪的和给杨昆的都镶着虎眼石,那是不足为奇的。
降央还是一脸的笑,笑得很是淳厚。
「尹雪并没有骗你,我是导游,我们住在这里的藏族人,有不少去当导游的,这可是个赚钱的职业。杨昆嘛!他跟我在一起久了,也学得嘴滑了,一说就会说不少出来。
「这些原因加起来,你才会认为尹雪和杨昆是夫妻。这也难怪,你们心里还是看不起我们这些山里的藏族人,所以你压根就没有那么去想。」
程启思觉得自己的脸部肌肉都僵硬了,笑得都像是在哭一样。「我没有这个意思……只是,像你所说的那样,我从来都没有往那个方面去想而已。」
尹雪吃吃地笑,「为什么不那么想?其实都已经很明了了,就像你说的,人的思维有盲点。
「降央跟你说,他跟杨昆是同学,你就应该想到了,秦筱虹不是也告诉过你,启思,我们学校里有专门的藏族班。只是,你完全没有往这边去想而已。
「你认真想想,我身体并不太好,我一个人长期留在这里,如果你是我丈夫,你会不会放心?当然是因为他一直就在我附近,我们随时都可以见面。」

程启思慢慢地转头,看着电视。
「那么……这是为什么?这个所谓的铁路灵异事件,究竟跟这件事有什么关系?」
尹雪回答说:「没有任何关系,你是对的,你一开始就是对的。我跟你讲那么多,都只是为了把你引过来而已,我创造了一个氛围。
「启思,你说过,我很会讲故事,没错,我从小就很懂得说谎,说谎的原则就是─你自己也要以为,那是真的。我要你来,我想要一个人看到─想要一个人做见证。」
「那么……妳讲的那些,都是假的?」
尹雪微笑,「不,有一些是真的,你不是也说过吗?真话和假话要混在一起说,才会让人有真实的感觉。
「怎么样,启思,我讲的故事还不错吧?挺像个恐怖小说的开头,对不对?也许有一天,我真会把它写出来,作为一个恐怖故事的开场呢!」
程启思觉得一阵阵寒意弥漫了过来,他以前也曾经有过这种感觉。
那就是在发现锺辰轩是幕后策划者的时候。
「为什么?这一切……都是你们策划的?真的是妳做的,尹雪?为什么,尹雪?我一直相信妳……我直到最后都还是相信妳,相信妳真的不是为了金钱杀人的人……」
尹雪打断了他。她的声音,清楚而锋利。
「不是为了钱,我是为了复仇,启思。我记得,你曾经告诉过我,你曾经办过很多很多的案子,但是,能够十年八年的为了复仇而不惜一切代价,你很少遇到,但是,我就是一个例子,活生生的例子。」
程启思定定地望着她。
「妳……妳是为了什么而复仇?」
尹雪的声音,平淡而冷漠。「十年前,他们害死了我的父母。」
哦,我的故事,应该落幕了。就在万灵节的夜晚,凌晨零点的时候。
据说,这是西方的鬼节,所有恐怖的事都会发生在这一刻。那么,发生在我身上、最恐怖的事是什么?
那就是─从我知道真相的那一刻起,我已经死了。
我不再是个活人了。
一个人,如果心里只有仇恨的话,那么他根本就不再是一个活人,再也不是了。

我不知道,我直到现在都还在迷惑,我所做的这一切,究竟是不是确实的发生过。是哪一位哲人说的,人应该向前看,而不能向后看?
我从来都不记得过去发生的事,所以,现在,我听到窗外的沙沙声时,我想,我一定是出现幻觉了。
我早已搬离了那个地方,我的窗外,没有竹子,绝对绝对没有。
我的父亲,是一位电力方面的工程师,他老实而负责,除了在自己的行业里,他是个绝对的行家和绝对敬业之外,他没有什么别的优点。但是,他绝对是个好父亲,最好最好的父亲。
我不是个善于表露感情的人,但是,我爱我的父母。血浓于水,那是无法割裂的亲情,只有父母,才会为你做任何事,为你付出一切,别的任何人,都办不到。
我从来不说,但是,我心里一直希望,我们一家人,能够一直平平安安地在一起。平平淡淡的幸福就够了,不需要大富大贵,只要平平安安就好。
不用在一起,只要一个电话,或者逢年过节在一起,就够了。
这个愿望并不是奢求,是不是?
从小,我并不信佛,但是,那并不妨碍我会向神佛许下自己的心愿。我许的愿都是同一个,让我们一家人平平安安地在一起。可是,神佛是听不到的,他们永远也听不到渺小凡人所许的愿。
十年前,我们毕业前夕,除了到青峰岭水电站之外,还另外到了一个大型电厂实习。因为那个电厂,我父亲是总设计师,所以,理所当然地,他带着我们去参观,充当我们的义务讲师。
呵!其实,我还是继承到了我父亲在这方面的天分,只不过我不喜欢而已,但那并不意味着我不懂。有时候,装傻一点不是坏事,自然有人帮你做事。
谁愿意拎着个大锤子、大扳手去检修机器?女人如果连自己天生的资本都不懂得运用,那也真是活得糟糕。
我常常想,如果那次,我们没有到那里实习,是不是一切都会不同。可是,再怎么想,都是没用的,都没有用了。
我说过,在我们这个行业里,是随时有可能发生意外的。电,是个非常危险的东西,它无形无质,但它是致命的,绝对致命的。
他们─徐强、林远,孟晶、吴帆、黄健、李嫣、秦筱虹─我已经不是恨他们了,我已经不懂得恨的感觉是什么。
我只知道,我要他们付出代价,为我父亲、为我母亲、为我这个家。

那时候,我们是在一个变压电车间实习。那是个非常危险的地方,只要你把某个闸刀一扳下来,而你又正好接触到某个设备,电流就会瞬间通过人的全身。
简单地说,接地的时候,电流都入地了,不会有危险,但是截断了这个安全措施,就会直接穿过人体。
我知道,他们并不了解那么做的后果。
或者说,他们知道后果,却并没有认真去想过这个结果。
他们把那个闸刀拉了下来。所以,我的父亲,在去检查一个平时绝对没有问题的设备时,触电身亡。
他是为了给我们示范一个设备。
我不知道是不是每个人都有这种运气,如果这能够称之为运气的话。亲眼看到自己的父亲,以这种方式在自己面前一瞬间死去。
如果我没有学这个专业、如果我没有来这里实习、如果我父亲没有做这个电厂的设计、如果他不是为了我而来带我们参观、如果他不是为了给我们示范这个设备、更重要的是,如果那群人没有把那个安全闸门关上。
这一切就都不会发生。
这个电厂还在试运行阶段,这个车间实际上是没有启用的。我父亲一向是非常谨慎小心的,在正常情况下他会作足够的检查,可是,这时候,只是一个示范,他并没有想到那么多。
当时我并没有昏过去。
我只是站在那里,看着,呆呆地看着,看着自己的父亲,因为一个「安全事故」,而在自己的眼前死去!
我的母亲,她有心脏病,也由于这个打击,很快去世了。对于她的死,我甚至已经感觉不到悲伤了,甚至觉得她这么快就过世,未尝不是件好事。
我也只是以为,那是一个意外。但是,不久后,偶然地,在他们的寝室外面,我听见了他们的谈话。
「我真的不知道会这样……我以为伯父会检查的……」
「那你当时为什么不提醒他?!」
「因为……我怕伯父骂我们……他叫过我们不许动那些东西的,说有危险……」
那时候,我才十七岁,我们都是差不多的年龄。
未满十八岁,又是这种意外,就算是报案,处理也是很轻很轻的。

从那时候,我就决定了,他们必须死,我不在乎等多少年,五年、十年,更久都无所谓。
是的,我知道他们是无心的,我也知道他们会为此后悔内疚。但是,做了就是做了,该付的代价还是要付。
忏悔,能让一个人避免上断头台吗?
尹雪直直地望着程启思。
「启思,你是警察,告诉我,如果是在这种情况下,会对他们怎么处理?」
程启思望着尹雪。这个故事让他震动,甚至鼓不起勇气来斥责她。
「……应该只会是警告了事。可是,尹雪……」
「那就够了。」尹雪打断了他的话头,「别的,我告诉你的,都是真实的,除了两件事。第一,不是他们找到我,想要利用那套脱硫设备赚钱,而是我提出来的,我知道他们都贪心,用这个理由,足以把他们聚到这里来了。
「然后,这里就是我的舞台了,我可以爱怎么做就怎么做了。我听到了他们的谈话,提议把闸刀拉下来的人是李嫣,而动手的人是徐强,所以我要他们死得最惨。
「第二,杨昆是同谋,他想要的是那一大片虫草,当然,他并不知道,那片虫草现在已经只是一堆没用的垃圾了。很多人都不知道,虫草只有那么几天才是有用的,杨昆也一样,他那些乱七八糟的知识,大部分都是从降央那里得来的。
「至于别的,那些犯罪计划都是很容易办到的,我作了详细的计划,实施的人就是杨昆和降央,他们一直隐藏在这附近,对于不熟悉这里的人,是找不到他们的。当然,为了这个目的,第一个得死的人,必须是徐强,他对于这里,过分的熟悉了。
「记得我们来的那天,钥匙打不开三楼的房间吗?那也是我安排好的,因为他们藏了一些必要的东西在三楼,不能让人看到。比如,那个砸死孟晶的零件,其实并不是从楼下那个发电机里拆出来的,我们不能冒那个险。
「楼上一群人,在楼下偷偷地拆,随时可能被发现。只需要在里面塞一把杂草
03天方夜谭

程启思把眼光移了下来,这人的胸口也被人剖开了,内脏全部被人摘走了,血迹早已乾涸,深深地浸入了石块里,染成了一片深赭色。

文案:
人哪,拿走你们想要的,但不要打扰我的睡眠。
——居鲁士大帝的墓志铭
表弟罗景在伊朗的博物馆工作,却传出失踪,
受表姨妈的托付,程启思前往寻找下落不明的亲人……
一连串的杀人事件随著「寻宝行动」而展开,
死者的胸膛都被剖开,内脏被拿走,
这个行为具有什麽意义?
海市蜃楼的华美宫殿、染血的羊皮纸、
人头鸟身的黄金首饰、巨大的蓝宝石、
装著人体内脏的银盘——
众多线索注定勾勒出一个美丽而残忍的天方夜谭!

人物介绍

程启思:警察,为找寻失踪的表弟罗景来到伊朗。
锺辰轩:程启思的搭档,本职是心理学家,与程启思在伊朗重逢。
罗 景:考古学家,程启思的表弟,在伊朗博物馆工作。
纪 槿:罗景女友,混血儿。
伊齐德:伊朗本地警察。
法德耶:居鲁士大帝的祭司。

【序】
在我小时候,曾经有一次看过一场电影,那部电影的名字叫《海市蜃楼》。我已经记不太清楚电影讲的是什么,印象最深刻的就是,男主角跟属于沙漠民族的女主角决斗时,用刀挑开她的面纱那一幕。
后来,多年以后,我看了倪匡的韦斯利系列中的一个故事《虚像》,我才恍然大悟──我看的电影跟这部小说何其相似?
一个男人,看到了沙漠中的海市蜃楼,映出了一个美丽的少女形象,于是他发疯一般地在无垠的沙漠里寻找这个少女。
而当找到的时候,他却只能大失所望:
这个女人是最凶残的沙漠盗贼的首领,她美丽动人的外表仅仅是海市蜃楼所折射出来的虚影罢了。
于是,又在数年以后,我构思了《天方夜谭》这个故事。
在大沙漠里,考古学家看到了古代波斯的宫殿,以及古代祭祀场景,他循此追寻了下去。
但在追查的过程中,博物馆的老馆长以极端血腥的方式被杀害……
我把故事的背景选在了伊朗──
在古代,那里曾经是富庶的波斯,有着无穷无尽的财富。
寻找宝藏,也是人类永恒的话题。
而对此,我一直抱着一种怀疑的态度,尤其是作为陪葬品的宝藏。
为什么要去打扰死亡的人的睡眠呢?就像图坦卡门墓里所说的那样:对妨碍帝王睡眠的人,展开死亡的翅膀……
如果有希望,如果有可能,我很想去看看波斯的帝王之谷。从照片上看起来,孤零零的石柱立在旷野里,彷佛亘古不变。而在其下长眠的帝王们,他们又在想些什么呢……


第一章 一千零一夜

沙漠永远是个神秘而恐怖的地方,天地之间都是一片无边无际的灰黄色,彷佛隐藏着死亡和杀机。
罗景骑在骆驼上,忍耐着阳光的灼热。他觉得自己的脸已经被烤成了皱巴巴的桔子皮,用力一揭就会揭下来似的。
他摸了一下腰上的水袋,在沙漠里,没有什么比水来得更珍贵。
他并不担心和害怕,离他的目的地已经很近了,哪怕是没有水他也能坚持到那里。想到这里,他打开水袋的塞子,大大喝了一口水。
他突然把水全部喷了出来,虽然他知道在沙漠里这样的浪费是不可原谅的。
他的眼睛瞪得比铜铃还大。
在他的面前,出现了一座宫殿。
罗景在来之前,已经对这一带做了详细的调查,带上了地图和相关的所有资料。这一带,只有些普通的伊朗小镇,绝对不会有宫殿存在。
而且还是一座美丽得出奇的宫殿。

高大的黑色圆柱,柱底是一朵金色的莲花,银色的宫墙如同洒落的月光。宽敞,却给人一种安静到孤寂的感觉,整座宫殿里彷佛弥漫着一层雾气,朦朦胧胧。
在宫殿正中,有一座祭坛。
祭坛上有着各种各样的雕刻,但距离太远,加上整座宫殿都似乎在浓雾里浮动,看不清雕的是什么。
罗景闭上眼睛,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又睁开。那座银色的宫殿还在眼前,只是在祭坛前多了一个人。
那个人背对着他,安安静静地站在那里,一身纯黑的长袍,把脚都盖住了,头发也是纯黑色,披散在肩头上。
他的右手从宽大的长袖里伸出来。罗景见到银光一闪,仔细一看,是一把匕首,黄金的刀柄,镶着硕大的蓝宝石。
匕首上洒着血,鲜红而湿润的。虽然相隔还有一段距离,罗景也能感觉到那是还没干的血。
他不相信自己的眼睛,揉了揉,眼前的景象还在。他如梦初醒,急忙取出摄影机,拍摄起来。
银色宫殿的全景,慢慢推近到祭坛前,身披黑袍的修长的人,手中黄金的匕首……他慢慢调大焦距,在祭坛顶端,放着几个银色刻花的盘子,里面盛着一些东西。当罗景把焦距继续调大的时候,他的摄影机掉在了沙漠上。
里面装的是血淋淋的人的内脏,甚至还有一个盘子里装的是人的眼珠!
罗景觉得一阵恶心,但又实在舍不得不看这奇异的景象。他捡起摄影机,再次抬起头的时候,目瞪口呆。
面前的宫殿一下子消失了。
天地间依旧只有一片漫漫的黄沙,和刺目的阳光。
刚才那座月光一样的银色神殿呢?
身披黑袍在祭坛上持着黄金匕首的人呢?
罗景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在阳光下出现了幻觉,急忙地把刚才拍下的镜头倒回去看。
历历在目。清晰得连圆柱底座的金色莲花都一清二楚。
我不是在做梦。罗素把这段录下来的影像反复了看了三遍,再掐了自己几把,才确定了这一点。
他不是没来过沙漠,也不是没见过海市蜃楼,但如此清晰、有真实感的海市蜃楼,还是第一次见。
一般来说,海市蜃楼常见的是倒影,如果能够见到正影,往往是被折射了两次或者两次以上,属于相当少见的情况。
但是,海市蜃楼一定是现实中存在的景象。不管是近在咫尺,或者是隔了几千几万里,都一定是存在的。
罗景再次把那段带子带回去看。
银色的神殿,血淋淋的内脏和眼球。
这会是现实中存在的东西?他从不知道,这世界上的哪一处,会有保存得如此完好的古代宫殿。看建筑风格,应该是公元前三、四世纪左右的波斯神殿。
但是,那时候根本没有完整的宫殿留存下来。
罗景擦了擦额头上的汗,小心地把摄影机收好,骑上骆驼继续走。
他不知道自己究竟走了多久。远处袅袅升起一股轻烟,他想一定是远处的绿洲里有人在生火做饭。
可是,在沙漠里,就算你能远远地看到一缕烟,如果你想赶到那里,可能都会走上整整一天,甚至更久。
天色已经黑了下来,沙漠里,白天是酷热的炼狱,晚上就像是寒冰地狱。罗景尽量把自己缩在骆驼的驼峰里,沙子打在脸上,生疼生疼,他觉得自己整个人都像是一只风干了的鸡,无精打采地被夹在两个驼峰之间。
突然,他精神一振。
他闻到有香味,是烤肉的香味,还有─清水的味道。
绿洲就在眼前了。骆驼似乎也为此而兴奋,步子迈得大了些。

「罗景!」
一个女孩向他扑了过来,她穿着普通的T恤,牛仔裤,头上却包着一块伊朗妇女常用的彩色头巾,遮挡风沙。精致秀丽的小脸上,一双碧绿的眼睛闪着猫儿一样的光,虽然她的长相和肤色完全是东方人的模样,但这双眼睛却是西方人的眼睛。
她也不顾罗景一身的灰沙,就抱住了他,眼泪也涌了出来。「我在这里等了你好久……我还以为你不来了……我还以为……」
罗景抱住她,安慰地轻轻拍着她的背,「我说了要来,就一定会来的。」他又问,「小槿,我要妳带来的东西,带来了吗?」
小槿点了点头,从背包里摸出了一个用布层层包裹的东西,递给罗景。
罗景小心翼翼接了过来,打开后匆匆瞟了一眼,就急急又包了起来。「我们先去找个地方,休息一下。」
这是一个沙漠中的小镇,也是来往的商旅交换商品和歇脚的地方,因为这里有充足的水源,这在沙漠中是最宝贵的。小镇上有房屋,有旅店,有商店,居然还有酒馆。小槿望着酒馆,满脸是好奇。
「我已经在这里待了几天了,这里的小店都逛遍了,无聊死了。我买了好多当地的特产,卖的人告诉我说,是在帝王墓里出土的文物呢!」
罗景嗤之以鼻。「什么文物,都是假的。」
小槿呆住。「什么?假的?你看都没看,怎么知道是假的?那些人说,那些文物是他们偷偷去挖出来的……」
罗景好笑了看了她一眼。「小槿,妳别忘了我是学考古的,而且就是研究波斯古文物的,我难道还不清楚了?
「设拉子那一带早已是一个空了的帝王谷了,虽然那里有不少的帝王墓,居鲁士和大流士的墓都在那里,不过,那里什么都没有了。」
小槿不服气地嘟哝说:「那你这么大热天一个人跑到设拉子去做什么?空荡荡的墓又有什么可看的?你怎么又跑到沙漠里去了?」
罗景没有回答。他指了指一间简陋的旅店。「妳是在那里住的吧?」
「当然了,这里只有一间旅店啊,而且脏得要死。」小槿噘着嘴说,她的目光还一直停留在那个小酒馆上。
「我们去那里看看好不好?我看酒馆里很热闹,人很多,这几天一直想去看看,可是,那里都是男人,我一个人不敢去。」
罗景说:「我都快累死了,妳还是先让我休息一下吧。」
小槿啊了一声,忙说:「对不起对不起,我光顾着自己了。」
她从身边拿出一个很精致的银水壶递给他,罗景一见到就如获至宝,从她手里一把就抢了过来,咕嘟咕嘟地把水灌了下去。喝光了,他才抹了抹嘴,把水壶还给了小槿,「在沙漠上,应该带个羊皮水袋,妳这个虽然好看,可不好用。」
小槿瞪了他一眼。「你喝的时候怎么不嫌不好用?」
罗景讪讪地笑,两人进了旅店,又朝老板要了一间房。
这里的条件实在是很简陋,几块铺在地上的厚厚地毯,搭起来的木板桌上点着几支蜡烛,就算是客房了。
他也累狠了,一头就栽了上去,把厚厚的被子抱过来搭在了身上。这里的晚上,冷得足以把人冻僵。
还不到三分钟,他就开始打呼噜了。小槿生气地踢了他一脚,嘟哝着走回了自己的房间,上床睡了。
小槿醒来的时候,天色都大亮了,外面一片喧哗,她就去隔壁找罗景。
罗景不在,小槿走下楼,看到罗景正在跟旅店老板说话。他用的是当地的语言,看老板的表情,有点惊讶,又有点害怕,罗景却是两眼灼灼发光,兴奋得不得了。
他一回头,看到小槿,就对她说:「我有很重要的事要去办,妳在这里等我。」
小槿呆了一下,然后就跳了起来,「不!你上次也是那么说,让我等你,害得我等你等得心焦得不得了。这次还要我等你,我不干!你上哪里,我也上哪里,我要跟你一起去!」
罗景无可奈何地说:「好吧好吧,一起去就一起去。不过,妳要答应我,一切都听我的,因为,可能这次会有危险。」
小槿点点头。
罗景说:「妳跟着我走,遇上什么,也不要多问。」
但小槿并没有想到,这个看起来小小的镇,居然有这么一条黑黑的小巷子。小巷子窄得惊人,只能让两个人勉强并肩而行,两侧却有不少的小屋。

屋子都非常破旧简陋,有些仅仅是搭起来的帐篷而已。不管是屋子还是帐篷,都没有丝毫声音发出来,
这条小巷,越走越深。一点一点灯火幽灵般在四周闪动,依稀听得到有歌声、乐声、敲打手鼓的声音、脚环手镯叮叮铃铃作响的声音。
那么轻微的声音都能听到,是因为四周实在是太安静的缘故。小槿越走越觉得害怕,这个时候,本来相当热闹的小镇全然沉睡了,寂静到了可怕的地步。
前面突然出现了一团亮光。亮光猛地闪耀了一下,又暗淡了下去。
亮光前突然出现了一个黑影。
小槿一声尖叫,抓紧了罗景的手臂。
罗景也吓了一跳,但他不愿在一个年轻漂亮的女孩子面前示弱,硬着头皮挺起了胸。
那团红色的亮光又慢慢亮了起来,这次罗景跟小槿都看清楚了,吁了一口气。原来是一个老妇人提着一盏灯,因为风大,才会把灯吹得忽明忽暗的。
那老妇人很矮,很瘦小,几乎只是一个孩子的身高。两个人从来没见着有这么老的人,老得脸上都是纵横交错的皱纹,看不清楚五官。
「为什么要到这里来?」她的声音很含糊,说的是当地的土语。
罗景从口袋里拿出一个层层包裹的东西,递给她。「是有人指点我来的。」
老妇人接过纸包,一层层地打开,当她手里的灯映到手中的东西上时,她发出了一声尖利的叫声,几乎像是一声惨叫。
然后她便以老妇人完全不可能有的敏捷,迅速地奔进了房里,她口里一直在尖叫着,发出一些意义不明的声音。
这已经不是她刚才所说的当地土语,罗景不懂,小槿也不懂。
破旧的平房,里面还是一片漆黑,什么都看不到。
两个人呆呆地在黑暗里站着,彼此只看得到对方的眼睛在发光。
小槿打了个冷颤,往罗景怀里缩了缩,「我们……还是回去吧。」
罗景摇摇头。「不行。」
忽然,一个黑影又出现在他们面前,罗景跟小槿一起退了两步。
这次却不是刚才那老妇人,是一个比那老妇人看起来更老的老头子,他朝罗景招了招手。
「进来。」
罗景迟疑了一下,拉着小槿的手,跟在他身后。
老人说:「你一个人进来。」
小槿死拉着罗景的手,不让他进去。
罗景握住她的手,轻声说:「妳难道不想看看一千零一夜里所描述的东西?」
小槿呆了呆。
罗景更轻地对她说:「想想那些东西,妳小的时候在童话里读到的一切一切。妳曾见过那么美丽的东西吗?妳想想,我们会看到更多,更美,超过我们想象的一切!」
他挣脱小槿的手,义无反顾地走进了那个漆黑的门。
当门打开的一剎那,从里面传出了一种奇特的香气。
一股幽幽的香气,弥漫在小巷里,甜而腻的香味,足以让人的四肢百骸都舒展开来。
小槿一个人站在黑暗里,浓重的夜色淹没了她小小的身影。
伊朗并不是一个旅游胜地,至少在目前不是。不说别的,现在伊朗长期的政局不稳,如果被恐怖分子劫持了怎么办?要度假,要旅游,去希腊去欧洲难道不好?
小槿这么对罗景说了,罗景却坚持要她来。小槿问他为什么,罗景在电话里神秘地对她说:「我们去找宝藏。」
小槿哈哈大笑。她的眉毛很浓,鼻梁很高,美得有点英气,也年轻得根本不需要更多的打扮就靓丽逼人。「琥珀屋?金银岛?还是什么?」
罗景从电话线那端传过来的声音,带着轻视的味道。「那算什么?在宝藏里,金子是最不值钱的!」
小槿问:「那什么才值钱?」
罗景说:「天方夜谭。」

小槿愣了愣,过了一会儿才知道他说的意思。
天方夜谭,一千零一夜的旧译。
罗景说:「我喜欢这个名字,一千零一夜译得太直白,不像这个旧译名那样有韵味。它给人一种神秘和不可置信的感觉,就像这个神秘的阿拉伯世界。」
小槿说:「你觉得这个世界上真的有一千零一夜─好吧,就按你说的,天方夜谭─里面那些珍珠宝贝吗?
「鸽卵一样大的绿宝石,可以一把一把抓起来扔到水里的珍珠,像蛇的眼睛的红宝石,布满在整个海滩上的龙涎香,整个山谷都是的钻石……」
她说着说着,罗景觉得已经快听到她流口水的声音了。珠宝对女人的诱惑,永远都是无以伦比的。
罗景哈哈地笑了起来,「我相信,这一切是确实存在的。妳太不了解东方了,小槿。虽然妳有一半中国人的血统,但妳是个完完全全的美国女孩。
「妳根本不理解,东方曾经是个多么富饶─富饶到多么不可思议的古老而又神秘的世界。天方夜谭里所描述的,离它的全貌还差得远呢。」
「比Cartier和Tiffany还漂亮的珠宝?」
罗景笑得更大声。
「我看妳眼睛都放光了吧,小槿?那些切割过的钻石,在真正的宝石前,是毫无意义的。跟天方夜谭里的宝藏相比,它们不过是些玻璃珠子罢了。」
小槿声音有点颤抖地问:「你说我们真的会找到书里所写的那样的宝藏?」
罗景笑了。
「也许吧。来不来,小槿?」
「来!」小槿坚决地回答。

第二章 失踪

事后,程启思回想起来,一切都是从那一个把他从半夜吵醒的电话开始的。
电话里一个惊天动地的女声,把他的瞌睡全部吓醒了。
歇斯底里的叫声里还夹着哭声,程启思几乎听不清楚她在说些什么,听了至少三分钟,才分辨出几个模糊的音节。
「你弟弟……失踪……伊朗……」
程启思因为还没睡醒而发僵的脑子开始努力运转。
弟弟?
他是独生子,哪来的弟弟?
失踪?
弟弟都没有哪来的失踪?
伊朗?
从来没去过!
他终于在那女人的哭声中找了个间隙,问:「妳是谁?」
那女的惊愕地叫:「我?我是你表姨妈啊!你听了这么久,居然还不知道我是谁?」
表姨妈?
程启思这才想了起来,这在电话里又哭又叫的女人,确实是他的表姨妈。他曾经在表姨妈家住过两年,还常跟他的表弟罗景一起玩。
他跟罗景两个,一会好一会坏的,常常打架,滚在灰堆里,他这位表姨妈就会揪着他们俩的耳朵把他们提出来,扔进浴缸里狠狠地洗涮一通。
他这时候还记得表姨妈双手叉在腰上骂人的样子,真真是记忆犹新。这些年,住得远了,程启思工作又忙,只会在逢年过节寄点礼物过去,但一直没见过面了。
至于罗景,说是出国留学又在国外工作,更是看不见影儿了。

「喂喂?启思?启思?」
表姨妈的大嗓门,差点把程启思的耳朵震聋,他连忙把话筒拿开了些。
「我听着呢,表姨妈。妳说表弟他怎么了?」
在表姨妈连哭带说了一刻钟之后,程启思才算是差不多听懂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大概就是,罗景在伊朗一个博物馆工作〈程启思实在不理解他为什么跑到战火频繁的伊朗去工作,不怕被人肉炸弹炸了吗?〉,结果失踪了。
程启思觉得表姨妈有点小题大做,罗景也二十多岁了,什么场面没见过。
但对于表姨妈的一把鼻涕一把泪,他实在是没有拒绝的勇气。「好好好,表姨妈,我去,我去。我这就去订机票,马上就飞到伊朗去,行了吧?」
好不容易搁下电话,他叹了一口气。本来打算要去个巴黎或者瑞士之类的地方,结果好,却去了一个有所谓的悠久文明,目前还战火纷飞的地方。
他打电话订了机票,无可奈何地从床上爬起来,开始收拾行装。
伊朗每年的七、八月绝不是旅游的好季节。程启思一边抹着额头上的汗,一边瞇着眼睛去看阳光下的国家博物馆。
他还是第一次来到这里─这就是罗景这两年来一直工作的地方。
罗景是个工作狂,他着迷于阿契美尼德王朝和萨珊王朝的一切。伊朗国家博物馆里的上万件石器、象牙、金属和陶器文物,让他从大学的时候就埋首在那里,一年难得回一次国。
程启思每次接到表姨妈的电话,表姨妈都要伤心一番,说罗景这孩子这辈子大约就打算跟这些古董打交道了,一边数落一边艳羡自己那些老姐妹都有孙儿抱了,一直要说到他们以后打算要几个孩子为止。
但是,罗景现在所工作的这个博物馆,在伊朗并不能算是一个特别有名的博物馆。至少,比起伊朗的国家博物馆,它的规模不算大。
这个博物馆,名字叫做「伊朗水晶和陶器博物馆」。

这个博物馆曾经是一座私人住宅,后来被伊朗收归国有。它有一个大厅,六个展厅,就像它的名字一样,主要陈列的是水晶器皿和陶器,从公元前四世纪一直到公元十二世纪的文物,这里都应有尽有。
另外,博物馆里还有一座图书馆,收藏了非常多的波斯图书珍品。程启思听他那位表姨妈哭诉,说罗景「成天都钻在那些发霉的、写着奇奇怪怪的字的书堆里」,估计就是那些价值连城的波斯珍籍了。

博物馆里相当冷清,伊朗这些年战火纷扰,加上这个季节又正是最酷热的时候,干燥而炎热,程启思穿着件很清爽的白色短袖衬衫,还恨不得脱下来,看着路上那些从头到脚裹得严严实实的妇女们,程启思都替她们觉得热。
一位老馆长接待了他,这老馆长留着一把长长的白胡子,慈眉善目,完全像是从电影里走出来的人物。他穿着传统的波斯民族服装,却说着一口非常流利的英语,发音标准得让程启思吃惊。
馆长一脸温和的笑意,告诉他:「我年轻的时候,是在剑桥念书的。现在啊,我还兼当这博物馆的讲解员呢。」
听程启思说明了来意,馆长的笑容变得更和蔼可亲了。「你是罗景的表哥?我听他提过,我们可是无话不谈的好朋友。」看到程启思的表情,老馆长故意瞪了瞪眼睛,「怎么?就算我年纪大了,就不能跟年轻人作朋友了?」
程启思忙解释:「我没有这个意思……」
老馆长呵呵地笑了起来,挥了挥手,「开玩笑,开玩笑。」
他又说:「你是来找罗景的?那小子,前几天向我请假,说要去找座古墓挖宝藏。我说你就把我一个老人家扔在这里?他说这是大事,非去不可。
「瞧他那兴奋劲,我也没办法,不让他去还能怎么样?唉,现在不景气,博物馆没什么收入,所以我把人都给辞退了,除了平时在这里打扫的几个本地人,就只有罗景一个人了。他走了,我这把老骨头怎么办?」
程启思蹙起了眉头。如果仅仅是出去一个古墓考察,实在谈不上「失踪」两字。他问:「罗景是到哪座古墓去了?」
老馆长回答:「他倒没说要去哪里,不过我想,他肯定是去了设拉子那一带,那里有居鲁士大帝的墓。哦,就在波斯波利斯附近。」
「波斯波利斯?」程启思重复了一遍。
他对设拉子不清楚,但对波斯波利斯是有印象的。
波斯波利斯是波斯最著名的历史古城之一,在那里曾经闪烁过高度文明的光辉,也曾经见证过一个大国的覆灭,那是一个具有历史意义的地方,也是波斯著名的景点之一。
他迟疑地问:「那里难道还真会有什么宝藏可挖?」
老馆长又哈哈大笑起来,笑得一把白胡子都在抖动。
「哪有那么多宝藏可挖,早就被那些盗贼偷光啦!何况,波斯波利斯早在几千年前就被亚历山大付之一炬了,剩下的遗迹少得可怜,哪里还见得着当年的荣光?也就骗骗你们这些游客而已。」
他又叹了一口气,「每次看到那些孤伶伶的柱子,我就会觉得很伤感。」
程启思沉默了一会,问:「我能看一看罗景的房间吗?」
老馆长说:「当然可以。」他又说,「要不要参观一下这座博物馆?有很多值得一看的东西哦。」
看他的表情和热切的双眼,简直像个急于给人展示自己收藏的玩具的小孩子,程启思虽然对罗景现在的下落有些忧心,但也不好意思拒绝。

「好,我一向也对波斯的古文明很感兴趣,只是没有机会来见识一下。」
这句话哄得老馆长开心得像个孩子,带着程启思就进了博物馆的正厅。
程启思在来之前,也买了两本相关的旅游资料看了看。这座博物馆相当大,有上下两层,还有一个地下层,据说,它充分体现了凯加王朝时期的建筑风格,还将伊朗传统建筑风格和欧洲十九世纪的建筑风格融为了一体。
程启思对波斯的古文明只有一些相当肤浅的认知,对于这个「凯加王朝」也完全没有概念,只是觉得这博物馆建得相当漂亮,外墙镶着大约五十来种不同颜色不同材质的砖块,镶嵌出了各种花草、树木和几何图案。
而博物馆内的装饰则是以玻璃镶嵌为主,跟这所博物馆里陈列的那些琳琅满目的水晶物品倒是相映成趣。
老馆长兴致勃勃地对他介绍说:「我们这里有一个大厅,六个展厅,主要陈列有水晶器皿,还有各种各样的陶器。我们都做了详细的分类,有公元前两千年的文物,也有公元前两千年到一千年的文物,还有青金石陈列厅,黄金陈列厅……当然,最主要的还是水晶。
「古代波斯,对于水晶和玻璃的工艺技术已经非常高超了。你不会相信那些东西会是几千年前的古代人制作的……」
他指着一个展示柜里的一个金酒杯,那个酒杯精致得惊人,是纯金制成的,雕成了公羊头的形状。
程启思不由得啧啧称赞。
馆长对这里面的东西熟悉得就像是自己身体的一部分,随指随说:「哪,那是公元前的水晶香水瓶,当然香水早就挥发完了。呵呵,女人们对于化妆品的爱好,真是从古到今都不变的。」
他对着程启思挤了挤眼睛,让程启思深刻怀疑这白胡子老爷爷年轻的时候,是不是也跟这样的女孩子谈过恋爱。
「那边还有金制的和水晶的化妆盒,可比那巴黎的什么Chanel、Dior的要好看多了。」
见程启思瞪着他看,老馆长对他甩了一个白眼过来。「干么?我年轻的时候,也是非Hermes不用的,现在,哼,懂什么叫反璞归真吗?」
程启思苦笑,「是,是,我知道错了。」
他赶紧指着左边的一个酒杯说:「这个是什么年代的东西?」
馆长的注意力果然被立刻转移了过来。
「哦,这是阿契美尼德王朝的东西。看,那边那个水晶碗,是安息王朝的产物。」他又不屑地吹了两下胡子,「还有一些欧洲十八、九世纪的水晶装饰品,不过,那些没什么好看的,我们就不看了。」

程启思的注意力,却被一个放在中央的展品吸引了过去。
那似乎是一些用作镶嵌的水晶玻璃条,镂雕着极精致的通透发亮的花纹,从天窗里透下来的点点阳光射在上面,反射着五颜六色的晶莹光芒,美丽得出奇。「那是什么,馆长?」
馆长重重拍了一下程启思的肩头,别看他年纪大,力气还真不小。「年轻人,有眼力,这可是我们这里最贵重的一件文物了,那是切甘泽比勒庙的窗子上镶嵌的水晶玻璃条。美吧?完全想象不到这是几千年前的人制造出来的吧?」
他又解释说:「切甘泽比勒庙是伊朗最古老的祆教庙宇,是公元前两千多年的宝物了。这件文物,堪称价值连城,绝对是国宝级的文物啊。」他朝程启思挤挤眼,「想不想仔细地看看?」
程启思一愣。
老馆长呵呵地笑:「我打开来,给你看看。」
他说着就打算去开那玻璃柜,程启思忙把他拉住了,「我就这样看就可以了。这文物太贵重了,您拿出来,万一有个什么闪失,我可赔不起啊。」
老馆长想想觉得也有道理,但又觉得无趣,狠狠瞪了他一眼。「年轻人,居然这样胆子小!」
程启思苦笑说:「您要我怎么担当?你说这玩意价值连城,又说是无价之宝,如果被我不小心砸碎了,我怎么赔啊?」
老馆长说:「傻子,水晶又不是玻璃,有那么容易碎吗?」
程启思跟着老馆长在博物馆里大致转了一圈,也花了两个多小时。馆长一见着什么宝贝,就会献宝似的给他大肆介绍一番,
程启思坐了一路上的飞机,已经很疲倦了,脚也站得发酸,但老馆长那么热心,他又哪好意思拂逆他的好意。
好不容易,馆长才忆起他的来意。「哦哦,我想起来了,你不是说要去看看罗景的房间吗?来来,他的房间在下面。」
罗景平时住的房间,在地下层,一路上又有无数的文物,老馆长的嘴一路上也没有停过。
最后总算是走到了罗景的房间,馆长推开了门,说:「这里就是了。」
程启思环视着那间屋子,房间很小,除了一张床,一张书桌和一个小柜子之外,就没有别的家具了。地上铺着一张很美丽的波斯地毯,上面绣着很多人物,磨得相当破损,但程启思想来肯定是真货。
书桌上满满堆着羊皮的卷册,还有一些文具,都整理得很好。
馆长走到书桌前,翻着那些卷册,就念叨开了:「啊呀呀,这个罗景,把那么珍贵的古籍都搬到这里来了。真是,万一被老鼠咬了怎么办?」他看到那些卷册都细心地用塑料薄膜包着,才算没话说了。
他突然像是想起了什么,叫了起来:「说了这么久,你下了飞机,大概还没吃饭吧?我这就去准备,一会你过来吃饭。」
程启思一句道谢的话还没出口,老馆长就急急地出去了。程启思便在书桌前坐了下来,拉开了抽屉。
他顿时愣住了。抽屉里空空如也,连一张纸都没有。
罗景长期住在这里,怎么可能抽屉里干净成这个样子?
他本来对于表姨妈的忧虑并不真的当回事,但这时候,他开始隐隐觉得有些不安了。
如果不是罗景自己把抽屉里的东西清理了,那就肯定是有人把这里面的东西全部带走了。
这本来就是罗景长期居住的屋子,他就算要清理,也只会把抽屉里面的东西整理整齐,而绝不应该是这样空空荡荡。
他又在床上翻了两下,只有一床薄薄的被子,什么都藏不了。
床头的柜子里,放着几件衣服,程启思都拿了出来,翻开看了几下。都是些普普通通的衣物,什么奇怪的地方也没有。
整间屋子,都整齐干净得让人吃惊,完全没有任何多余的东西。连日用品,像毛巾,牙刷,香皂之类的都没有,程启思想一定是被罗景随身带走了。
他记忆中的罗景,是个生活相当朴素的人,一心扑在他的考古工作上,对物质的要求非常简单,只需要能够维生就可以了。
程启思的手指,慢慢地拂过书桌上那堆放得整整齐齐的卷册。
都是古波斯文字,程启思对此是一窍不通的。
房间里干净得过分了,现在唯一的线索,也许就是这些古书了,他打算一会再去向老馆长打听罗景的情况,看还能不能问出些线索来,顺便向他请教这堆书里究竟写的什么。
老馆长安排的晚饭相当丰盛,一大盘满满的羊肉,配着一盘蔬菜,居然还有一瓶红酒。
馆长一边开酒,一边唠唠叨叨地说:「这酒还是好多年前,一个朋友送给我的,是三八年的酒,好东西啊。罗景那小子完全不懂喝酒,更不懂品酒了,跟他喝完全是糟蹋东西,来来,我们来喝。」
他走出去,过了好一会,才拿回了两个水晶杯子。
程启思觉得那两个杯子有点眼熟,多看了几眼,突然叫了起来:「这不是外面的展品吗?就是那个什么阿美契德王朝的东西?我们……拿这个来喝酒?!」
老馆长嘿嘿地笑。「没事,没事,喝完了洗干净放回去就行了。这水晶质地可好得很,几千年都放过来了,还怕这喝杯酒?何况,酒杯不就是拿来喝酒的?」
他倒了些酒在水晶酒杯里,推给了程启思。
程启思浅浅地啜了一口,就觉得一股血样的味道从喉咙里溢了出来,接下来就是一股难以形容的甜香。
他赞叹了一声:「好酒。」
馆长高兴得两眼放光,正想再说些什么,忽然他支起了耳朵,似乎在听着什么。「奇怪了,都这个时间了,难道还有人来参观?」
程启思一愣,他并没有听到什么动静。难不成这上了年纪的老人比他的耳朵还好使?
馆长看出了他心里的疑惑,呵呵笑着说:「我在博物馆门口的台阶上,撒上了一些水晶碎片,有人一来就会把它踩得更碎,那声音很响,我听熟了,所以就听得到。你嘛,根本不会在意这样的声音的。」
程启思抬起自己的脚看了看,的确,在鞋底上黏着一些细小的水晶碎片。在这个博物馆里,到处都是水晶制品,还真是不易发现。
老馆长说:「你先吃,我下去看看,是谁来了。」
程启思忙说:「我跟您一起下去吧。」
「不用,不用!」馆长说着就消失在门口了。
程启思也饿了,狼吞虎咽吃了起来。
过了一会,馆长又回来了,笑着说:「今天真有意思,我们这里一向冷落,居然除了你又来了一位游客,而且跟你一样是中国人。」
「中国人?」程启思微微觉得有点诧异,「这还真是巧。」
馆长说:「他可比你内行多了,难得遇到这么懂行的游客。我下去陪他逛逛,你自己吃啊,可别客气!」他又加了一句,「不用给我留,厨房里还多着呢!」
程启思果真把盘子里的东西都吃了个精光,那酒实在是非同凡响,他还舍不得一口喝完,啜了一口慢慢品尝着。
他看了看表,馆长下去也快一个小时了,居然还没上来,这时候,天色都已经漆黑一片了,这馆长还真是废寝忘食。
程启思对那个所谓的某神庙镶嵌的水晶玻璃条印象非常深刻,因为在阳光的照射下,那刻花的水晶条实在是美丽得惊人,让人移不开视线。反正也闲着无事,他倒也想再去欣赏一下那件艺术品。

他们吃饭的地方,是在二楼角落的一间屋子里。
这是三间相连的小屋,一间是卧室,一间是书房,还有一间像是起居室兼小客厅。这显然是馆长平时居住的地方,别看这房间小,但从地上一块小地毯一直到桌子上随便的一个小摆设,都是价值惊人的古董。
程启思随意拿起了一个烛台,烛台很不起眼,是银制品,有些发黑,但雕工非常精细,底座是一个狮子头,蜡烛就插在狮子的嘴里,连牙齿都一颗颗的雕得清晰可见。
程启思对这烛台很是喜欢,拿着看了好一会,决定过一会等馆长上来了,就问他这东西肯不肯卖。
他想,就算买不起那个「价值连城」的「镇馆之宝」,买个银烛台还是绰绰有余吧。
博物馆里除了展品和少量的装饰品之外,相当空旷,一点声音都能听得很清楚。
程启思能听见两个人的脚步声,还听得到老馆长中气十足的讲解声,中间还夹杂着一个男人的低音,似乎时不时地在发表两句意见,每次总能赢得馆长十足十的赞同。
程启思不由得起了几分好奇,是哪里来了个行家,让老馆长都这么赞赏?
他走到二楼的栏杆前,从上往下俯瞰下去。
他下方的展厅,正好是博物馆内最大也最著名的水晶展厅。天花板上的灯并没有开,只有一些较重要的展品的玻璃展示柜
底部亮着灯。
灯光照在无数的水晶展品上,闪烁着五彩晶莹的光芒,在一片暗沉的暮色里,这个巨大的展厅宛如一个美丽的水晶世界。
程启思眨了眨眼睛,那五彩的光芒并不像钻石的光那么夺目,却是柔和动人的。
一瞬间,他竟然觉得有些恍惚,他缓缓转过头去看身边的那些青金色的,黄金的,还有陶瓷的文物,感觉自己像是置身在一个不可思议的梦幻般的世界里。

这跟巴黎的罗浮宫,或者大英博物馆是完全不同的。在罗浮宫,最负盛名的艺术品是油画,或者雕塑。
比如尼斯的胜利女神,尽管她已经在岁月的沧桑里失去了头颅;或者是米洛斯岛的阿佛洛狄忒,她失去的双臂反而成就了她绝世无双的美丽;抑或是蒙娜莉萨唇边的微笑,永远不会因为时间的流逝而失去其独有的神秘。
这一切,都是因为人工的创造而让大理石活起来,拥有了永恒的生命,或者把美永远地留在画布之上。
但这些由大自然孕育出来的神秘的矿物质─人类称之为钻石,翡翠,或者水晶─它们不一样。它们拥有更原始更神秘的一种诱惑力,甚至是诱人发疯的能力。
程启思突然想起了还是孩子的时候,看过的一千零一夜的故事。

一个迷路的旅人,来到了一个秘密的山洞。在那里,满地都是宝石,金砖就像是普通的砖块一样,你可以抓起珍珠,一把一把地扔进水里作为游戏,而树上所有的果子都是红的绿的宝石。

所以从古至今,有那么多人前仆后继,去寻找一些虚无缥渺的宝藏,就连罗景这种受过正统教育,具有专业知识的人也不例外。
「喂,你在那里看什么,下来啊!」老馆长扯起嗓子对着程启思喊,亏他滔滔不绝地讲了这么久,还这么有精神。
程启思哪敢怠慢,顺着楼梯走了下去,就看见馆长正跟一个身材修长的男人站在那「镇馆之宝」的前面。
博物馆的光源集中在那些玻璃展柜里,程启思看不清那个男人的脸。但那个男人悦耳而教养良好的低音,让他立即想起了一个人。
虽然他的声音压得很低,但程启思的心一下子提到了嗓子眼。
「好久不见了,启思。」
那个人走了两步,更靠近了光源。他的脸终于暴露在了光线之下,程启思的脑子里嗡地一声,一片空白。
锺辰轩。
他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一阵最初的惊愕和震荡过去之后,程启思极力压制住了自己的心情。他的感觉非常复杂,甚至说不出自己究竟是高兴还是不高兴。
锺辰轩穿着简单的白衬衫,黑长裤,跟他们初次见面的时候很像。程启思记得,锺辰轩的衣服,几乎都是黑、白、灰,这类颜色。
他脸上带着一个淡淡的笑容,眼睛依然像程启思第一次见到他时那样,眼珠很黑,黑而晶莹,但却黑得什么都看不到。
他唇角的笑意,也唤起了程启思对他的某种记忆─那是种莫测高深的笑容,永远不会惊惶,永远似乎胜券在握。

他朝程启思伸出了手,程启思犹豫了好一阵,才回握住了他的手。锺辰轩的手干燥而稳定,但很冷,冷得程启思没来由得浑身一阵发寒。
锺辰轩是程启思以前的搭档。程启思和他一起追查一起连环杀人案,凶手以收藏受害者的人体器官为目的,作案残忍而冷静。
但是,最后破获这件案子的时候,程启思却惊悸地发现,案子幕后的操纵者竟然是锺辰轩,而自己竟然也脱不了干系。
面对程启思的质问,锺辰轩告诉他,自己是为了寻找杀害未婚妻若兰的凶手,才设计出那样的杀人圈套的。
从那之后,锺辰轩从他身边消失了,而深受打击的程启思则被上司放了个长假,让他好好休息。
但他说什么也没有想到,会在遥远的异国他乡遇上锺辰轩。
锺辰轩望着他,微笑说:「你看起来气色不错。」他朝四周环视了一眼,「我没想到你会对这些东西感兴趣,启思。我一直觉得,你应该对这些过分纤巧精致的东西不那么喜欢的,也许秦朝的青铜器更合你的意?」
「这也是你对我的心理分析的一部分吗?」程启思的语气带着一丝不悦,锺辰轩立即笑了起来。
「算是吧,启思。该说是你的反应越来越快,还是你越来越敏感了?」
他们说的是中文,老馆长听不懂,但也看出来了两个人不仅认识,还很熟悉。「你们是朋友?」
程启思犹豫了一下,回答说:「是,他曾经是我……我的同事。」
锺辰轩带点嘲讽地说:「干么要用过去式?」
程启思瞅了他一眼,没有说话。
馆长很是高兴,说:「既然大家都认识,你们中国有句话,叫……叫什么?罗景那小子说……对了,叫什么有朋友从远方来的……上次他就是这么说的……」
程启思心中一凛,打断了馆长的话。「您说什么?罗景有朋友来?」
「对呀。」馆长说,「他来这里两年多了,一直都是闷着头搞研究,不言不语的,连电话都很少有。可是,最近却接连有人来找他,还都是神神秘秘的样子,真是让人搞不懂。」
他摸了摸那把长长的白胡子,「我还真不明白,他难道还真信了那个传说?」
程启思呆了一下,他压根不知道还有个什么「传说」。
锺辰轩却说:「难道您是指的那个……关于宝藏的传说?」
程启思转头盯住锺辰轩看,而馆长的表情却已经说明锺辰轩猜中了。
看到馆长正想再次打开话匣子,程启思忙截住了他:「您站了这么久,就不腿酸吗?我看,我们还是上楼坐下再说吧。」
馆长啊了一声,说:「是啊是啊,站了这么久,我脚都酸了。」他又望着锺辰轩说:「天这么晚了,这附近也没车可以回市区了,就在这里住一晚吧?刚才我们还没说完呢。」
锺辰轩微笑说:「求之不得,多谢馆长了。」
馆长又从厨房里搬出了一堆吃的。三个人吃饱喝足后,馆长心满意足地啜着他的酒,再次打开了话匣子。
「说到底,传说只是传说。你们听过了,就只当是听过了,可别当真。罗景就当真了,我真不明白,他为什么会当真?」
馆长又啜了口酒,他的语调也变了,低沉而恍惚,讲述着那个遥远的传说:「在古时候的这片土地上,曾经有位著名的大帝,他的名字叫居鲁士。他统一了波斯,建立了一个强大的王国,他一生征战,最后死在一个女王的手里。
「不过,这些都不是我们所关心的,一个帝王的生前事,那已经湮没于历史的长河里,消失在沙漠亘古不变的风沙里。我们关心的,只是他们死之后,留给我们的东西。」
他做了一个手势,「图坦卡门对我们有什么意义?对我们的意义,正如一位考古学家所说的─他死了并被埋葬了,只是这样。」
他停顿了好一会,才缓缓说了下去:「在设拉子附近,有着无数的帝王陵墓,其中最著名的就是居鲁士和大流士的陵墓。
几千年以来,盗墓者无数次潜入这些帝王陵墓里。」他突然笑了一下,笑得有点古怪。
「在我们的国家,没有埃及那些让人厌憎、让人恐惧的诅咒。知道居鲁士的墓志铭吗?」
锺辰轩轻轻说:「『人哪,拿走你们想要的,但不要打扰我的睡眠。』」
程启思掀起了眉头,「好大器的一位帝王,一般的帝王,总是把自己的墓搞得那么机关重重,生怕有人侵入,偷了他的东西。哪怕是有名的君主也不例外,埃及就不说了,像我们中国的秦始皇,现在还拿他的墓没办法呢。」他望着锺辰轩,「你去过?」

锺辰轩摇了摇头,「一直没有这个缘分,这次就是打算去瞻仰一下这位帝王的陵墓的。不过,」他又说:「我看过有关他的墓地的一些资料,是一座很高大的石头砌成的墓,四周非常开阔,很苍凉的感觉,没什么装饰,就是普普通通的石头。大流士的墓,也比他豪华得多了。」
馆长接过了他的话头:「这个传说就是从这里开始的,不管居鲁士大帝有多么不在意他的墓在几千年后会变成怎么样,他始终是一位伟大的君主,在他的墓室里会有多少珍贵的陪葬,那是无法想象的。
「波斯本来就是以富有著称的,而在古老的波斯,再多的黄金再多的宝石对于一位皇帝而言都不足为奇。」
程启思喃喃说:「就像是一千零一夜所描绘的那样?」
他用的是中文,但老馆长居然听懂了,大概平常听罗景提过的次数不少。
「不,我相信,当年的波斯宫殿比那里面所要描述的还要富丽堂皇。阿拉丁的神灯,绝不仅仅是一个幻想。倾国之力所能达到的程度,是超乎我们现代人的想象的。」
锺辰轩说:「可是,盗墓者一定已经盗过居鲁士大帝的墓了。没有任何墓逃得过盗墓者的洗劫。」
「也不一定。」馆长说,「你们刚才不是提到了中国的秦始皇吗?他的墓几千年来依然是一个谜,不是吗?在埃及,真正有价值的墓,比如拉美西斯一世,也是从来没有被发现的。」
「那您的意思是……」程启思依然没弄明白那个「传说」究竟是什么,他只知道肯定是跟这个居鲁士大帝的墓地里的宝藏相关。
馆长说:「传说,居鲁士大帝墓里的宝物一直都是存在的。而且,它并没有被盗墓者洗劫一空,因为,有一位祭司替他镇守着。」
他跟着解释说:「在宗教方面,居鲁士是相当宽容的,他允许他所征服的土地的人们供奉他们自己的神明。而在波斯,他
们奉行的是二元神教,坚持着善与邪的对立─当然,善与邪一直以来也是能够互相转化的。
「据说,他的祭司除了能够使他战无不胜,也能在死后保证他的安宁。」
程启思忍不住嘲讽说:「如果真能保证,那居鲁士也不会授首给一个女人了。」
馆长瞪了他一眼。「我是在讲传说,传说,请不要用现代的观点去衡量。」
程启思急忙赔笑,锺辰轩却在那里偷笑。
馆长又讲了下去:「传说,如果有谁能找到那件宝物,就能穿越时间和死亡,得到所想要的一切。」
锺辰轩重复了一遍。「得到所要的一切?」
馆长沉重地点了点头,「是的,居鲁士大帝所拥有的一切,你都可以得到……至少,传说里是那么说的。无数的财宝,你想都想象不到的财宝,堆满在整个墓室里,可以耀花人的眼睛。所有的传说,所有的歌谣,在这一刻,在你的眼前,都可以成为事实。」
他沉默了很久,又说,「没有人找到过居鲁士墓室里的任何有价值的藏宝,所以,这个传说,也许是真的。传说……很多传说都是事实,你们明白吗?只不过,被时间和人们口头的传诵变了形,而看不出本来的面目了。」
程启思问:「那么那个关键的宝物是什么?」
馆长笑了笑,这一笑却笑得很是神秘,「这个,当然就没有人知道了。不过,据说,是一个黄金打造的东西,上面刻着咒文。」
程启思失望地啊了一声。「黄金打造的文物要多少有多少,光凭这个,根本什么都不能确定。」
馆长点头。「但是,看来,罗景是真的发现什么了。我看到,在他房间里堆着的波斯古本,都是跟居鲁士相关的,他一定是在寻找什么。」
锺辰轩望着程启思。「罗景?」
程启思说:「是我表弟。」他简单把罗景的事解释了一下。
锺辰轩微笑说:「看来,你这位生活朴素的学者弟弟,也禁不住宝物的诱惑,跑去寻宝了。」
程启思懒得回嘴,他问馆长:「你还记得这段时间来找罗景的都是些什么人吗?或者,您有没有听到他们具体都谈过什么?」
馆长摇了摇头,「他们一来,罗景就神神秘秘地把他们带到自己的小屋了,我哪里听得到他们谈些什么。他们都穿着本地
人的衣服,头巾把脸裹得严严实实的,脸都看不到。」
他又补充了一句,「不过,他们说的都是本地话,应该是这里的人。」
他看了一下钟,突然惊叫了起来,「哎呀,都这么晚了。你们一定累了吧?就在旁边那间房间住一晚上吧,那是为偶尔在这里的客人准备的。」
锺辰轩望了程启思一眼,程启思无可奈何,只能点了点头。
「你为什么会到这里来?」一关上门,程启思就直截了当地问锺辰轩。
锺辰轩把他的旅行箱放在屋角,无所谓地回答说:「来旅游的。」
程启思压低了声音说:「你怎么会突然想到这里来旅游?」
锺辰轩看了他一眼,似乎觉得有点好笑。「怎么,难道你以为我是跟着你来的?」
「我只是觉得你出现在这里太巧合了。」程启思沉着脸说,「我不可能不提防你,辰轩,我说过,我害怕你。」
锺辰轩并没对这句话作出回应。「我明天打算去设拉子,看了看居鲁士的墓。你一起去吗?」
程启思讥讽地说:「你也想去挖宝?」
锺辰轩回了一句:「就算你挖出一山洞的宝藏,你又准备怎么运出这里?带两块钻石想过海关?别开玩笑了,人家不当你走私才怪呢。从伊朗带块波斯地毯走,都还要限制大小的。」
程启思恶狠狠地说:「那我就去走私!」
锺辰轩又笑了,说:「那你与其去找那虚无缥渺的宝藏,不如直接把楼下的文物偷走来得比较快。这里的保安措施你也应该注意到了,形同虚设,要偷实在是太容易了。」

程启思冲口而出:「我们以前不是也作过贼吗?虽然是为了查案……」话一出口,他的脸色也立刻变了。锺辰轩脸上的笑容也顿时消失了。
确实,他们一起作过贼,在维也纳,苏雅的家里,为了侦破她的命案。
一想到这里,苏雅、秦颜、施思,这些在那桩命案里惨死的女孩子的脸又浮现了出来。程启思跌坐在床沿,绝望地抓着自己的头发。
「辰轩,锺辰轩,对你而言,那只是一次失败的试验。你还是一样活得这么潇洒,你是不是还在准备着你的下一次计划,寻找你下一次的猎物?
「我知道,我看得出来,你对若兰的事耿耿于怀,如果不查出她的死因,找出那位姓赵的所长,你是绝对不会罢休的……
「我已经见识过了仇恨的可怕,我也真正理解到了仇恨会让一个人变成什么样子,我以前并不真的明白……你为什么还要出现在我面前?
「我想忘记那一切,你难道不明白?我无法面对我自己,尤其是看到你的时候,就会让我一再想起她们,那几个无辜的女孩子!」

锺辰轩望向了他。那双眼睛冷淡而又平静,程启思记得,他常常都会有这种眼神,那是一种估量的眼神,把人当作一个东西一样评估的眼神。
「作为心理学家,我可以告诉你,启思,如果一个人刻意地去回避一件事,那么所引起的后果,有可能是相当严重的。那会导致这个人对某些相关的事情的心理障碍。所以,要解除这种障碍的最佳方式,就是去面对它。」
程启思打了个哈哈,「你的意思是说,你就是来帮我面对我的心理障碍的?」
锺辰轩也笑,「当然不是,我说过,我是来旅游的。对了,你说你的表弟失踪了,现在有线索了么?」
程启思心里还是有几分狐疑。这时候的伊朗,并不是一个旅游的好地方,锺辰轩在这里出现得太巧合,让他始终无法释怀。但他现在也是茫无头绪,也不在意跟锺辰轩探讨一下现在的情况。
事实上,他不得不承认,他突然见到锺辰轩,还是喜多于惊的。在看到锺辰轩的房间空空荡荡的那一刻,他那种强烈的失落感至今都还没有消散。
「没有,一点线索都没有,明天我想请馆长帮忙看看罗景房间里的那堆书,有没有相关的线索。不过,我认为他应该是发现了跟居鲁士墓里的宝藏相关的东西,所以,我也打算去看看。」
锺辰轩耸了耸肩,「好吧,明天我们一起去,起个大早,怎么样?中午不知道那里会有多酷热了,我可不想被烤成人干。」他随手拿起了床头的一个水晶的小玩意,雕成了一只鸟的形状,晶莹剔透,泛着淡淡的晶红色。
「好精致的东西,馆长居然就这样随随便便放在客房里,太不小心了。如果谁信手就拿走了呢?」
程启思盯着那只水晶鸟,「你怎么知道它是真的?」
锺辰轩笑了起来,「如果你对那些专家有足够的了解就会知道,他们的眼里根本容不得次品、赝品的。如果这是个粗制滥
造的假货,他们如果不亲自把它给砸碎还算是客气的呢。」

程启思想起了罗景,也不由得笑了起来。表姨妈每次出门旅行,总会带回些大大小小的纪念品,本来这也是人之常情,但罗景就偏偏最看不惯这些东西,总是会义正辞严,对这些仿制品发表一大通议论。
当然,他的表姨妈对于罗景的长篇大论,从来是左耳进右耳出,仍然照买不误。那些粗制滥造的东西为什么会有销量?就是因为有表姨妈这样的人。
程启思想着想着,觉得眼皮越来越重,这一天他也够累的了,含糊地说了声:「我睡了。」他倒下去,几乎是立即便睡着了。
那天晚上,程启思睡得很不安稳。
他做了很多梦,尽是些奇奇怪怪光陆迷离的梦。他一会梦见自己走进了一座巨大冰冷的石头砌成的房屋里,里面有一个威严的男人在看着他。
那个男人的声音,在空旷的墓室里回响。「你为什么要闯进我的地方?」
他又梦见自己在一个山洞里,里面堆满了红宝石、珍珠和钻石。他抓起一把,冰冷而坚硬的质感在手里那么真实,让他的一颗心都在怦怦怦地跳。
他左看右看,想找个东西来把这些宝石装起来,但东看西看,居然一个袋子都找不到,让他在梦里都在着急。
突然,他手里的触感变了,本来坚硬而有棱角的宝石,似乎一下子就变得柔软了。程启思低头一看,大惊失色地松开了手。
他手里正扼着一个人的脖子!秦颜,是秦颜!她美丽的脸庞被掐得紫涨,眼睛也突了出来!
程启思猛地醒了过来。当他意识到自己只是在做梦的时候,背上全是冷汗。
这并不是他第一次梦见秦颜,但是,这是梦境最真实的一次。
程启思低下头看着自己的手,他的手心里也全部是汗,彷佛还留着刚才掐在人柔软的脖子上的那种触感。他浑身抖动了一下,朝另一张床看了过去。
锺辰轩已经坐了起来,正对着他看。那双眼睛又是玩味又带着几分思索,让程启思浑身都不自在。「你看着我做什么?」
锺辰轩不答反问:「你做梦了?」
「……嗯。」程启思按着自己的头,「我……我又梦见秦颜了,我好长一段时间没有梦到过她了,可是今天又梦见了,而且比以往的任何一次都要清晰。是不是……又遇上了你的缘故?你……你不会又对我催眠了吧?」
「你想得太多了。日有所思,夜有所梦。」锺辰轩淡淡一笑,「在你心里,仍然认为我才是害死秦颜的元凶,是么,启思?」
「……不要再提这件事了。」程启思过了很久才回答,他又看了锺辰轩一眼。「你为什么不睡?」
锺辰轩朝外面扬了扬头,「我听到馆长起来了,下楼去了。我本来就睡得不沉,被他吵醒了,再也睡不着了。」
程启思看了看表,凌晨五点。「半夜下楼去?干什么?」
锺辰轩说:「我怎么知道。」他又补了一句,「我听到他一个人在那里自言自语,说着什么居鲁士,波斯古籍,罗景的,不知道他是不是想到什么跟你表弟有关的事了。」
程启思啊了一声,「我知道了,他一定是去查楼下罗景房间里那些波斯古籍了。这老人家,比我还要心急。」
锺辰轩一笑说:「原来如此。我还以为他在梦游呢。」
程启思已经坐了起来。「我下去看看,也许馆长发现了什么线索呢。」
锺辰轩说:「我跟你一起去。」

第三章 羊皮纸

博物馆里所有的灯都在他们睡的时候关掉了,一片漆黑。
程启思无奈之下,只有把床边那个金制的烛台点燃了,虽然知道是个古董,也顾不得了。
那个烛台的造型跟老馆长床边的一模一样,只不过那个是银的,这个是金的。
两个人小心翼翼在展品间穿行着。锺辰轩望着那些在黑暗里,依然闪闪发光的水晶,说了一句:「真是美丽,我相信,如果月光或者星光照在它们上面,一定是美妙绝伦的景象。」
程启思说:「我倒觉得这么走在这些东西中间,感觉很诡异。」
锺辰轩笑了笑,不再说话。他们一直走到了地底层,看得到一角的罗景的小屋那里有灯光透出来。程启思笑着说:「果然在那里。」
地下层里陈列的多数是陶瓷制品。比起水晶,陶瓷更容易碎,有些甚至是没有放在玻璃展示柜里,直接摆在架子上的。
锺辰轩和程启思都走得战战兢兢的,生怕一不小心碰翻了一个架子,那后果就是─多米诺骨牌连锁反应,一排瓷器全部掉下来,摔个粉碎。
好不容易走到了小屋前面,程启思才长长吁了口气,抹了抹额角的汗。他伸手去敲虚掩的门,敲了两下,却没有回应。
程启思顿时一颗心提了起来。他猛地把门推开,看到眼前的景象的时候,几乎快要呕了出来。
老馆长倒在地毯上。他手脚摊开,成一个「大」字型。
他的眼睛里,满是不可置信的惊恐至极的神色。鲜血浸透了地毯,把本来是浅米色的地毯,染成了猩红的颜色。馆长的胸腔被完全剖开,程启思一瞟之下就看到,他的内脏已经被掏空了,只剩下了空空的胸腔!
锺辰轩脸色也发白,任谁看到这样的景象都不会好过的。他只说了一句:「我想我们必须得报警了。」
程启思的眼光迅速扫过了书桌。虽然有那么多的鲜血,老馆长身上大部分的血都流了出来,但并没有四处飞溅,书桌上是干干净净的,那堆波斯古书还整整齐齐地迭在桌上,连一滴血都没有溅到。
房间很小,东西也少,一览无遗─没有看到被挖出来的内脏的踪影。
程启思冲出了房间,觉得可能凶手还没跑远,准备去楼上看看,地下室很黑,他一头就撞上了一个架子,只听得哗啦啦一阵乱响,在夜里听起来几乎像是爆炸的声音。

程启思敏捷地闪到了一边,绝望地听着这阵声音。刚才的担心不幸成为了事实,程启思根本不敢去看落了一地的瓷器─事实上,这时候那些瓷器大半都摔成碎片了。
他上了一楼,一推大门,大门却是从里面锁着的。
程启思突然觉得有风吹进来,一转头,竟然看到有一扇窗子是开着的。他走到窗前,窗上装着铁护栏,以他自己的身形是绝对钻不出去的。
程启思伸手摇了两下铁栏杆,很牢固。
他从栏杆的间隙向外望了出去,这晚的月光很皎洁,博物馆外是一个相当大的花园,种着一大排很高的胡桃树。
一个人影在树间飞快地跑动,借着月光,他看得到那个人披了一件黑色的斗篷,连头都遮住了,是男是女都看不清楚。但在高大的胡桃树映衬下,显得非常矮小。
「站住!」程启思朝那人大喊,又奔到门前,但面对那又厚又重的大铁门,他根本就是蜻蜓撼柱。
他跺了一下脚,只能又跑到了地下室去。
锺辰轩还在那里,他半跪在地上看着老馆长的尸体,手里却拿着一张染满了鲜血的羊皮纸。
程启思也来不及跟他解释,就在老馆长的身上翻找了起来,很快就在馆长的口袋里找出了一大串钥匙,又顺便拿了罗景房间里的一个手电筒。
他再次上了一楼,用那把最大的老式钥匙打开了锁。
一出大门,就一脚踩在了散在台阶附近的水晶碎片,嚓嚓嚓的一阵脆响。
程启思奔到了花园里,打亮电筒在花园里四处搜寻,连每棵胡桃树后面都搜过了,也没有看到人影。
刚才那个在月光下,胡桃树之间一闪而过的黑衣人就像是夜里一个虚幻的影子,稍纵即逝。程启思甚至有点怀疑,自己刚才是不是产生幻觉了。
他忽然低下了头,感到好像一脚踩到了什么东西。
移开脚,在手电筒的光照射下,他看到地上有一截细细的木头。程启思捡了起来,拿在手里翻来覆去地看了一会。那是一根形似管子的东西,中空的,但却看不出究竟这是个什么玩意。
他只得把这截中空的细木管收到了自己衣袋里,然后回到了地下室。
钟辰轩还蹲在老馆长的尸体面前,正在凝神地看着什么东西。「你在看什么?」程启思问。
他的声音把钟辰轩吓了一跳。「你不声不响地跑过来,真是的……来,看这个。」
锺辰轩伸出手,他的手上放着一张羊皮,浸透了鲜血,正是刚才程启思看到他正在研究的那一张。
程启思奇怪地接了过来。「这是什么?」
羊皮纸上是一幅图画,有着一个奇怪的饰物。画得并不算精细,只能大致看出来是一个人头鸟身的金色饰品,中间镶着一颗很大的蓝宝石。
饰物上写着一行奇形怪状的文字,程启思完全没见过这样的文字。羊皮纸上还另外写着几行字,锺辰轩说:「是古波斯语,不过,我也不认得是什么。」
程启思苦涩地说:「这算什么?这算是留给我们的线索,或者是对我们的警告?还是要告诉我们,这是一种诅咒?」
「老馆长的表情,很惊恐,很不可置信,」锺辰轩说,「这一点,从他的眼神里就可以看出来。可是,我们就在楼上,他也知道这一点,他为什么不呼救?他的嘴并没有被塞住,而且……喉咙也没有被掐过的痕迹。」
程启思沉吟,「是很奇怪,馆长他声音很洪亮,只要他叫一声,我们就会赶下来的。可是,他为什么不呼救?」他突然地打了个寒噤,「难道他看到了非常可怕的事,可怕得让他连呼救的能力都失去了?」

锺辰轩看了他一眼,「你一向都是很镇静很有自制力的,为什么会提出一个这么无聊的假设?也许,他本来是俯在桌子上研究古籍的,他正在全神贯注的时候,凶手就轻手轻脚地进来了。馆长听到了动静,一回头,凶手就对他下了毒手……
「你想再下去看看吗?」
程启思转过了头,「虽然跟这位老人认识还不到一天,但我确实很喜欢他,也很尊重他。我实在想不到他会死得这么惨……」
锺辰轩掀起了嘴角,又露出了程启思熟悉的那种似笑非笑的神情。「启思,我看,你的心真是越来越软了。」
程启思冷冷地说:「难道都要像你这样冷静到冷血─甚至是没有人性才好吗?」
锺辰轩没有回答,过了好一阵,他才说:「我觉得,我们应该报警了。而且,我们最好把说辞准备好。你也不想被这里的警方怀疑我们是凶手吧?」
程启思也已经想到这个问题。
这座博物馆里只有他们三个人,不管怎么说,他们都是难逃嫌疑的。「怎么说?说我们一直在睡觉,没有出过房门?」
锺辰轩不耐烦地说:「你这是在开玩笑吧?我们要怎么解释我们凌晨五点发现了馆长的尸体?」
程启思无奈地说:「可是,我现在没有时间跟警方耗,馆长的死,撇开那些神秘的传说啊、诅咒啊什么的不谈,我只能想到一点,就是他发现了什么重要的东西,所以才会被杀掉灭口。这么算来,罗景的处境应该也是很危险的,我必须尽快去找他。」
锺辰轩问:「那你准备怎么办?」
程启思咬了咬牙。「我们先走吧。」
锺辰轩瞪大了眼睛,「走?悄悄溜走?你不是在开玩笑吧?馆长是个有名望的专家,他的死不会那么轻易就了结的。我们一走,只会有一个结果,就会被认为我们是凶犯。
「我们来到这里,入境记录都是有记载的,都很容易查到,你以为我们能走到哪里去?到时候,浑身是嘴都说不清了。」
「我都知道。」程启思截住了他的话头,「可是,我没时间跟他们耗,你要留在这里给他们解释,你就留下来了。我要立刻去找罗景,我可不想罗景也变成……」他把后面的话咽了下去。
锺辰轩想了一会。「好吧,那我们就走吧。」
他的态度改变得这么快,倒让程启思有点吃惊。「你同意了?」
锺辰轩白了他一眼。「你一个人溜走了,让我来这里顶缸,我才不干呢。」
他看了看表,「事不宜迟,要走就快一点,趁现在天还没亮的时候。再过一阵,来这里打扫的当地人发现了馆长的尸体,我们想走都走不了了。你总不会想在这里表演一场从警察的包围里突围而出的戏码吧?」
程启思没有说话,他蹲了下来,注视着老馆长的脸。「我会查出杀你的凶手的。」
锺辰轩在一旁说:「如果真是由于冥冥中某种不可知的力量,导致他的死亡呢?」
程启思站起了身,面对着他,「我既不信神,也不信鬼,我更不相信那些子虚乌有的诅咒。一切都是人为的,是一双活人的手拿着一把刀杀死了馆长,并剖开了他的胸膛,取出了他的内脏。」

他把那张羊皮纸用薄膜包了起来。「事不宜迟,上楼拿了行李,我们就走吧。」
「到设拉子要多久?」程启思拿着一份地图左看右看,还好地图是英文的。
锺辰轩在开车,那辆又破又旧的车是他们从博物馆的车库里找到的。虽然破烂了一点,但似乎很适合在沙漠上出行。
锺辰轩眼睛盯着前方,漫不经心地说:「我怎么知道,我也是第一次来这里。好难走的路,启思,我不敢开得太快。这样,我们会不会被追上?」
程启思抹了一把额上的汗,车里没有空调,太阳早已升了起来,灼热的阳光透过车窗直直地射了进来。「没办法,开车虽然花的时间长点,总比坐飞机好,坐飞机的话,可能下了飞机就会被拦住了。」
锺辰轩已经用纸巾擦过三次手心里渗出来的汗了,阳光刺眼,让他觉得有些头晕目眩。
「一会换你来开,我怕我这么开下去会出事。」
程启思说:「好。不过,如果看到有加油的地方,我们最好先去加点油。在这种地方抛锚了,可不是件好玩的事。」
锺辰轩不知从哪里摸出了一副墨镜戴上了,这下更看不清楚他的表情了。「大约要开十来个小时,我们赶到那里的时候,也是晚上了。你有没有带手电筒之类的?」
程启思说:「顺手在车库里抓了一个工具箱,扔上来了。里面好像什么都有。」
锺辰轩问:「你有没有带手机?」
「没有,手机在这里也不能用啊。」程启思说,「你想干什么?」
锺辰轩说:「当然是跟国内的上司联系一下,否则,你觉得我们在这里的下场会好?算了,到能打电话的地方,我再打吧。」
程启思望着他,眼神是疑惑不定的。「你究竟是什么人?我想,你打算联系的上司,肯定不会是我的上司吧。他还不够格,对不对?能够跟国际警方直接交流的,会是什么部门、什么职位的大人物?」
「你想太多了。」锺辰轩握着方向盘,望着前方,「我有种预感,总有一天你会知道有关我的一切的。不过,现在重要的是你表弟的下落,还有害死馆长的凶手。你认为,这两件事有关联吗?」
程启思想也不想地回答:「当然有关系。我想,馆长所说的那个有关居鲁士陵墓的宝藏传说,就是罗景失踪的原因,也是馆长死的原因。」
他小心翼翼地把那张用薄膜包着的羊皮纸取了出来,「这是目前唯一的线索。我有点怀疑,这羊皮纸上画的这个东西,是不是就是那个所谓找到宝藏的关键?」
锺辰轩微笑说:「你的思维跳跃得还真是快,但好像有点道理。不过,你觉得我们去设拉子干什么?居鲁士的陵墓现在是个景点,成天不知道有多少人来参观,你认为我们俩去那里能够找到些什么?」
「我又不是去挖墓寻宝的。」程启思不耐烦地说,「我只是想去看看有没有罗景的线索。」
「好吧。」锺辰轩把车停了下来,「你来开。既然来了,我就打算好好欣赏一下这里的风景,据说,设拉子的日落是很有特色的。」
程启思没有说话,他拉开车门下了车,和锺辰轩换了位置。
锺辰轩把座位放下了些,仰躺在上面,悠悠地说:「最好开快一点,我可不想被人抓到。」
正如他所说的,沙漠上的日落美得让人不可置议。鲜血般的落日映在漫漫的黄沙上,一缕缕袅袅的烟雾缓缓上升,像是一幅溅上了血的图画。
程启思信口说:「在这里似乎还有人家。」
「你来之前,就没多看看旅游手册?」锺辰轩懒洋洋地在狭窄的空间里活动着手脚,「这一带虽然算是荒原,但是散布着很多小镇,加上附近有不少景点,情况没你想的那么糟。」
程启思不再说话,全神贯注地开车。
开了好几个小时,天色完全黑了下来,他也感觉疲惫到了极点,突然,看到前面出现了星星点点的灯火,精神一振。「前面那里应该就是设拉子了?」
没一会儿,他们就抵达目的地。
锺辰轩坐直了。「我下车去找个地方打电话,你去加油。」
两人分头行动,过了一会,锺辰轩回到了车上。程启思说:「打了?」
锺辰轩点了点头,「他们会尽快联系这边警方的。走吧,趁着天黑,我们马上赶到居鲁士的陵墓去。半夜去看他的墓的游客,恐怕还没有几个吧?」
居鲁士的陵墓终于到了。程启思吁了一口长气,他们总算没有走错路。但他随即又叹了一口气─那只是一座石头砌成的墓,孤独地屹立在荒原之上。
程启思虽然早已有心理准备,但还是略微地觉得失望。夜晚苍凉的风拂过原野,天边闪烁的星光也带着几分冷冷的孤寂。
这是在一座荒原之上的墓地,锺辰轩下了车,默然望着那座孤独的陵墓,他的手指,轻轻地拂过那些石头。「我有一种感觉。」
程启思问:「什么感觉?」
锺辰轩微微一笑,笑容却有点恍惚。「这样的一位君王……他的年代已经很早很早了,可是,他的思想却相当的现代啊。」
「怎么说?」

锺辰轩的笑容更淡更远,「生不带来,死不带去。有几位著名的帝王能够做到这一点?」他望着那狭窄而黑暗的墓门,「我想,他一定从来没有在乎过他死后的世界,就算他的墓地里有再多的珍宝,也不会是他的意愿。」
程启思摸出了手电筒。「先别说这些了,我们进去看看吧。」
他还真有点怯场,夜探古墓再怎么说都是件犯忌的事,他又不是专业的盗墓者。锺辰轩笑着说:「放心吧,这里早被无数的游客走遍了,不可能会有什么机关,或者什么神秘东西的,我看过相关的数据,就是一座空荡荡的墓而已。」
程启思走了进去,锺辰轩拿着手电筒,光射在墓壁里,暗黄色的光圈黯淡而诡异。
墓室里空空如也,只有大块大块坚固的灰色石块,这座陵墓,也许唯一值得人称许之处,就是它非常坚固,能够在这个荒原里屹立了数千年之久。
但是,这个墓室里却萦绕着一股香气。这是一种神秘而迷人的香气,程启思深深地吸了一口─这香味让他想起了诸如鲜花,祭坛,宫殿,波斯地毯……类似的东西,让人甚至有种眩晕的感觉。
锺辰轩说:「好香。」
程启思忽然咦了一声,指着石地上一大块暗褐色的痕迹说:「这是什么?」
锺辰轩蹲下身,伸手拈了一拈,放在鼻子旁边闻了一下。「是血,还没有干。」
「好大的一片血。」程启思说。
他顺着那片血迹滴落的方向望了过去,那血滴滴答答地一直滴到了墓室的墙壁底部,在那里就消失了。
程启思和锺辰轩都往那个角落走过去,锺辰轩一边走一边笑着说:「难道在那里会有什么机关,这个流血的人走到那里就消失了?」
程启思正想说话,忽然觉得脚底下一空,摔了下去。他直觉地伸手想抓住什么,但身边居然毫无着力的地方。
砰地一声,他结结实实摔在了实地上,整个人都好像要散架了。他挣扎着爬了起来,一面叫:「辰轩,你没事吧?」
「……没事。」锺辰轩慢吞吞站了起来,活动着手脚。
「真不可思议,我只是随口说说而已,没想到真的会有机关、有暗室。几千年的古墓……」锺辰轩用手电筒照着四周。
他们正在一条很窄的小路里,只能容一个成年人进出,四壁都是石块,没有光亮,但空气并不浑浊,反而相当新鲜。
程启思往头上望了一下,刚才他们跌下来的那个洞已经不见了。「我们运气也未免太好了,这里是旅游景点,来的人不计其数,我可从来没听说过有人会跌下来的。」
锺辰轩把手电筒对准了地面,地上也洒着一串血迹。「我看,我们确实是有运气─也许,我们是撞上什么很难得一见的仪式了。」
程启思望着前面,这条路又长又深,手电筒的光远远照不到尽头。「现在怎么办?上不去,只能往前面走了。」
锺辰轩说:「你走前面。」
程启思甩给了他一个白眼,往前走去。
两个人不声不响地在里面走了大约十来分钟,居然还是没有看到头。这条路虽然窄,但很直,没有岔路,连弯都没有拐过,程启思忍不住说:「这路倒好,我们绝不会走错。」
锺辰轩说:「只要不是一条无头路就行。」
突然,前面的通道中间,似乎有一团东西卧在那里。他们两人都停下了脚步,互望了一眼。
「我看像个人。」程启思说,他的心也揪紧了,他看过太多的死人,那个黑影蜷缩的姿态,实在不像是个活着的人。他一步步地走了过去。
手电筒的光照在了那人身上。锺辰轩轻声说:「他已经死了。」
这个人穿着当地人的服装,外貌特征也是当地人的模样,留着一脸黑黑的络腮胡子。他的眼睛里满是恐惧,眼珠几乎都要突出眼眶之外了。
程启思把眼光移了下来,这人的胸口也被人剖开了,内脏全部被人摘走了,血迹早已干涸,深深地浸入了石块里,染成了一片深赭色。程启思左右看了看,没有看到被摘下的内脏的踪影。
他的眼光最后停在了那人的右手上,那只手紧紧攥成了拳头,从指缝里露出了一点什么闪光的东西。他伸出手想去扳开那手,一扳之下竟然还扳不开。
他一用力,只听卡嚓一声清脆的响声,应该是指节被扳断了,在寂静的通道里听起来,简直像是扣动扳机的声音一样,把程启思自己都吓了一跳。
锺辰轩在一旁不耐烦地说:「快点啊,他手里的肯定是线索。」

程启思心一横,又使力去扳,只听又卡嚓卡嚓地响了两声,弄断了两个指节,那人的手总算是松开了。程启思也出了一身的大汗,他慢慢把那人紧攥在手心里的东西拉了出来,一看之下却怔住了。
那是一条被扯断掉的金炼,做工非常精巧,波浪形的,垂着黄金的纤细的流苏,和几个小小的黄金铃铛。
这金炼本来很细,看来是被这个人用力一拉,扯断在手里的。
锺辰轩伸出手,从程启思手里接了过来。他掂了一掂,说:「是纯金的,看长度……我觉得像是条脚炼。你不觉得有点像波斯舞姬脚上常戴的、那种带铃铛的金脚炼吗?」
听他这么一说,程启思觉得确实有些像。他再看了地上的死者一眼,「他是在临死的时候,从凶手的脚踝上扯下来的?」
锺辰轩说:「有可能。」
他拿着那条脚炼反复地看了半天,有点疑惑地说:「我怎么觉得,这条脚炼不太像是现代的工艺。
「我对古董虽然不算太精通,但好歹有点研究,这条金炼很像是古波斯的工艺啊。浇铸雕刻的技术,还有上面的花纹,都跟现在的大不一样。」
程启思望着地上那个死者,「如果我没猜错,这个人应该就是跟罗景见面的人之一。他们究竟发现了什么?」
锺辰轩沉默着,然后问:「我们现在怎么办?」
程启思简单地说:「我越来越担心罗景。」
锺辰轩问:「那你有没有什么打算?我们也不能一直停留在这地道里。」
程启思说:「我们继续往前面走,既然这个人已经出现在了这里,我想罗景也不会离得太远了。我们对于居鲁士墓地的想法看来也没有错,至少是找对了方向。」
锺辰轩也望了一眼那个死人被剖开挖空的胸腔,「如果说是杀人灭口,为什么要把人弄成这样子?看起来,倒挺像是个祭祀仪式什么的。在不少古代宗教的仪式里,都有这种把活人的内脏掏出来的例子。」
程启思听了这句话,却蹲下了身,用手电筒光对着那个人细细察看。「我不是法医,你来看看,他是死前被人剖开胸膛挖出内脏的,还是死后?」
锺辰轩一笑。「你怎么知道?我好像没有在你面前表现过我懂法医这一行吧。」
「心理医生都会修完整的医学课程的,你既然是做的这一行,也不例外。」程启思说,「别废话了,你看看吧。」
锺辰轩蹲下身,他的手指慢慢按过死者胸前那道吓人的口子,说:「僵硬成这样子,至少死了十个小时,我觉得还不止。真奇怪,我觉得按这么算起来,他似乎比馆长死的时间还要早。
「你想想,馆长的死亡时间大约是凌晨四点到五点的样子,也就是在我们下去不久之前。那时候距现在大约也就十个小时……根据出血的程度来看,你看,这里的血管被切断了,但是没有出血,换句话说他的胸口是在死后才被剖开的。他致命的伤口……」
锺辰轩把那人翻了过来,指着他颈部的一道伤口,「是在这里。」
程启思沉思着:「这个凶手还真是悠闲,在杀了人之后,还有心情把他的胸膛剖开,五脏掏出?」
锺辰轩笑了笑,「不仅如此,这个人的手法也很熟练啊。你应该很清楚,人的胸骨可是很坚硬的,要轻轻松松地把胸腔剖开并不是件容易的事。
「唯一的解释就是,这个人是个熟手。要我来做,我也未必做得到这么好,虽然以前是上过解剖课,可也没多少尸体能供我们来做实验。」
程启思说:「我明白你的意思了。」
锺辰轩叹了口气,「这里没有更多的线索可寻了,我们还是继续往前走,碰碰运气吧。」他看了看躺在手心里的那条断掉的金炼。
「不过,凶手还是很适时地给我们留下了线索,就像是馆长尸体下面的那张羊皮纸一样。馆长和这个死者的死法,真像是某种祭祀仪式。这里毕竟是在伊朗─也就是古代的波斯─我想,我们也应该尊重一下古代的文明,是不是?」
他们又继续往前走,走了好一会,锺辰轩忽然停下了脚步,朝程启思做了个手势,示意他注意听。
程启思也停了下来,侧耳一听,果然,在前面的通道里有很轻的脚步声,但刚才被他们自己的脚步声掩盖了。
在这个通道里走动,回声相当大,那个人很明显是有意放轻了脚步声的。
「看来,有这运气的不止我们两个人。」程启思压低了声音说。
他把手电筒关了,锺辰轩也关了手电筒。
两个人摸着黑,尽量轻手轻脚地顺着通道往前面摸了去。
那细碎的脚步声离他们越来越近,程启思屏住了呼吸,突然打开了手电筒。
顿时,他听到了一声女人的尖叫声,回响在甬道里,那叫声尖利得几乎把他的耳膜震破。
手电筒的光照在一个女孩身上。她穿着一条满是灰沙的牛仔裤,头上裹着当地常见的五彩大头巾,一只手遮着脸,似乎一下子不太适应光线照在她的脸上。
「妳是谁?」程启思问,他非常惊讶。
女孩把手放了下来,对着他们两个人看。
她长了一张东方人的面孔,皮肤也是东方人的肤色,但一双眼睛却是碧绿碧绿,像猫儿的眼睛。
「你们……是谁?」女孩对着他们打量了半天,最后眼光停留在了程启思脸上。「你……你认识罗景吗?」
程启思吃了一惊。「妳是罗景的什么人?」

女孩哇地一声就哭了起来,她哭起来的阵势很是吓人。「他失踪了!他失踪了!他在那个鬼地方失踪了……」她的英文里夹着中文,中文反而说得不如英文流利。
程启思手忙脚乱,想找张纸巾给她擦眼泪,可他一路上慌慌张张的过来,身上哪里还揣着纸巾。「别哭了,别哭了,有什么事慢慢说,我叫程启思,是罗景的表哥。」
三个人靠着石壁坐了下来。女孩说:「我叫纪槿,你们叫我小槿好了。」
程启思问:「妳是罗景的女朋友?」
小槿的脸红了一下,「不是……罗景那个人闷闷的,木木的,呆呆的,就知道他那些文物啊什么的,真讨厌。」她又看着程启思笑,「你跟罗景长得真像,不过,你比他帅多了。」
程启思有点发窘,锺辰轩微笑说:「小槿,妳跟罗景是怎么认识的?」
小槿说:「我有一次一个人来伊朗旅游,正好走到罗景那个博物馆里,就认识了。后来,我们一直保持着联系,直到……」她的脸色骤然阴沉了下来,「直到一个月前,有一天晚上,他突然打电话来把我叫醒了。」
美国和伊朗本来就有时差,小槿正睡得香,突然被刺耳的电话铃声吵醒了。她迷迷糊糊地抓过了话筒。「喂……」
「小槿,是妳吗?」
罗景的声音非常兴奋,小槿一时间几乎没听出来是他的声音。她意识到是罗景,猛地从床上坐了起来。
「罗景?怎么了,发生什么事了?你怎么这个时候打电话过来?」
电话那一头的罗景这时候才意识到有时差的问题,忙不迭道歉。小槿一口截断了他的道歉,「醒都醒了,还说这些做什么?有什么事,你会这时候打电话?是不是出什么事了?你还好吧?」
「没事,我没事。小槿,我是有一件事,想请妳帮忙的。」
小槿呆了一下。这还是罗景第一次「请她帮忙」。
当然,对这种事,她肯定是求之不得的。「你说,什么事?」
罗景迟疑了一下,「我……我想要妳把妳那颗宝石带来,就是那颗很大的蓝宝石。」他又急急解释说,「我不是想要妳的宝石,我是发现了一些事情,需要那宝石的帮助。」
小槿问:「你要那颗蓝宝石做什么?虽然那宝石是保过险的,但如果弄丢了,我妈妈会骂死我的。」
罗景一迭连声地说:「妳放心,我只是拿来用一用而已,绝不会把妳的宝石弄丢。小槿,拜托妳了,我有很重要的事情要办。」
「……好吧。」小槿还是答应了,「你现在在哪里?」
罗景对她说了一个地名,「我现在没办法离开那里,小槿,妳过来一趟,要尽快。」他把行程详细地对她说了一遍,小槿一边听,一边记下了。
第二天,她就坐飞机来到了伊朗,然后根据罗景说的路线,来到了一个小镇上。因为她本来就来过伊朗,所以一路上很顺利。
「那个小镇在哪里?」程启思问。
小槿说:「就在离设拉子不是很远的地方─离居鲁士的陵墓很近,在沙漠上的一个小绿洲里。」她又补充了一句,「其实,隔得也不算近,我从设拉子过来,坐车坐了好久呢。」
「但是,妳到了小镇上,并没有看到罗景。」锺辰轩说。
小槿哭丧着脸点了点头,「我在那个又脏又破满是灰的地方住了好几天,一直没看见罗景。」她摸了摸自己的脸,「天哪,我的皮肤都被这大太阳晒成又干又脆的羊皮纸了,回去要怎么才能保养得回来啊……」
程启思问:「然后呢?妳见到了罗景?」
小槿点了点头,「对,我好不容易等到了他,一见到他,我就发现他非常兴奋。他告诉我,他发现了一笔宝藏,他找我要那颗蓝宝石,我就拿了出来,这时候,我才知道他要那颗宝石是做什么用的。」
程启思和锺辰轩同时竖起了耳朵。
小槿接着说:「他非常小心地拿出了一个包裹得很严密的布包,一层层地打开,里面包着的是一个黄金的工艺品,我觉得像是一个颈饰。这个东西很奇怪,我对珠宝也算是有些了解,复古的首饰也见过不少,但从来没有见过这个样子的。」
她停顿了一下,似乎在考虑怎么描述,「那首饰算是比较大的,大概有一个小孩子的手掌那么大,整个的感觉是个圆形。做工相当精细,雕成一个人头鸟身的形状,而中间有一个凹陷的地方,是一个托座。」
小槿又沉默了一会,才说:「看到这个东西,我马上就明白了,为什么罗景会要我把那颗蓝宝石带过去。」
她吸了一口气后说道,「我把蓝宝石放在那个托座上,刚刚好。我当时觉得非常奇怪,问罗景,罗景却拿出他的一套工具,准备把宝石在托座上镶好,我问他他也不搭理,只说等事情告一段落,再慢慢讲给我听。」
锺辰轩把那张羊皮纸取出来递给了她。「那个首饰是不是这个?」
小槿抢过了羊皮纸。「你在哪里找到的?就是这个,跟上面画的一模一样。」她突然蹙起了眉头,「这上面……有血?这是怎么回事?」
程启思简单地回答:「是在罗景工作的博物馆发现的。」他又把那截金炼取出来,「妳见过这东西吗?」
小槿接过来仔细看了几眼,「不,我没见过,不过……我觉得这是条脚炼,你们看,这长度,作手炼,好像长得太多了。
「而且,这种工艺,黄金的色泽,还有上面刻的花纹,跟罗景那个黄金的古物真的非常相似,我想应该是同一批的。」她遗憾地叹了口气,「只可惜断掉了,这条金炼真是美,以后如果有机会,我也想给自己做一条一样的。」
她把金炼放回程启思手上。「下次借给我,我去照着做一条。」
程启思啼笑皆非地看着她。「这时候了,妳还有心情想这个?」

小槿啊了一声,脸又哭丧下来了,「是啊,罗景失踪了……对了,我刚才还没有讲完。他花了一整夜的工夫,才把宝石镶好,然后就说要走,让我留下来等他,我一听就急了,我在这里等他等了好多天,等得急得不得了,他居然又要把我一个人扔下?
「于是,我死活不干,非要跟他一起走。但是……」她深深吸了一口气后说道:「我们走到一间屋子前面,就有个老婆婆来了,她看了罗景手里的东西,又出来了一个老爷爷,最后他们让罗景进去了,可是不让我进去……」
她忽然做了个鬼脸,「就算不让我进去,我还是溜进去了。」鬼脸还没做完,她的脸上又露出了一副哭丧的表情,「可是,我走进来,就只看到这么一条什么都没有的小路。没有老婆婆,老爷爷,没有罗景,也没有宝藏……」
锺辰轩打断了她的话。「小槿,妳说妳是从小镇里的某间屋子下来的?」
「对啊,」小槿猛点头,「我在那里等了好久,都没有动静,我大着胆子去推门,门居然一推就开了。我轻手轻脚走了进去,一看,地面上有个大洞,下面有一排石梯,就走下来了,我已经走了好一阵了,还是什么都没看到。」
程启思跟锺辰轩对视了一眼。程启思说:「看来,这条地道不止一个入口,一个入口在居鲁士大帝的陵墓里,另一个则在小槿说的小镇上。」
小槿叫了起来:「你们是从居鲁士的陵墓进到这里的?!」
锺辰轩点了点头。「小槿,妳还有没有看到什么线索?」
小槿想了一会,「有,我看到了。在有人给罗景开门的一瞬间,我看到了一双手。你们见过海市蜃楼吗?」
她这前后两句话说得牛头不对马嘴,程启思莫名其妙地说:「海市蜃楼?电视上看过。」
「我在小镇上等罗景的时候,看到了海市蜃楼。」
小槿说,「我看到了一座壮观的神殿,里面有一个祭祀仪式─有一个全身黑衣,像是祭司一样的人,手里端着一个银盘,里面盛着血淋淋的内脏。那只手……我后来又看到了─就在有人给罗景开门的时候。」
两个男人都没有作声,等着她讲下去。小槿的绿眼睛像猫儿一样闪着光。
「在黑暗里,有一双很美的手,那双手端着一个雕着花纹的银盘,银盘是空的。那只手……」她轻轻吁了一口气。
「真的很美很美,我从来没有见过那样的手。尤其是在那样的黑暗里……周围都是黑暗的,在朦胧的烛光里,浮现出现了一双美丽的手。我当时都看呆了……」
程启思苦笑地说:「小槿,妳形容了半天,除了知道那只手很美之外,我还是一无所知。那双手有没有什么特征?」
小槿想了一会,「那手上戴着一枚戒指,黄金的戒指,镶着一颗很大的蓝宝石,蓝得就像海水一样。不过,让我觉得奇怪的是,这颗宝石竟然跟我那颗非常相似,但肯定不是同一颗,因为比我那颗要小一些。」
锺辰轩沉思地望着小槿。「妳对宝石很感兴趣,也很精通。」
小槿笑了。「因为我特别喜欢珠宝啊,我家里也有不少。」
「那双手是白种人的手,还是当地人的肤色?」程启思追问。伊朗属于亚洲地区,这里的人肤色普遍都是偏黄的。
小槿又歪过头想了一会,「当时的光线很暗,我不敢肯定。不过,我觉得,应该不是白种人的皮肤,那是一种非常美丽的肤色,晶莹的蜂蜜色,像月光一样。」
「是男人的手,还是女人的手?」锺辰轩又问了一句。
这个问题倒把小槿给问住了。她愣了好一会才说:「这我就说不出来了,手指很修长,我……我看不出来是男人的手,还是女人的手。」
她又补充了一句,「我想,这个人一定浑身都穿着黑衣服,所以,我才只看到他露出来的一双手。他整个人,都像是溶进了黑暗里。」
锺辰轩微笑说:「妳用了英文的『他』,而不是『她』。妳认为那是个男人?为什么,小槿?至少在妳的潜意识里是那么想?」
小槿怔在那里。「这个……也许,是因为……我看到的幻影?他很高,很修长……所以,我才会用『他』……不过,我不敢肯定,真的完全不敢肯定……」
锺辰轩沉思了一会,说:「小槿,妳是从哪个方向来的?」
小槿转身指了一下。「那边。」
程启思说:「正好是跟我们相反的方向,看来,这是一条直线的地道,从居鲁士的墓室一直直通到小镇上的。」
锺辰轩说:「那我们就往那个小镇上走吧。」
小槿叫了起来:「回小镇上?我们不找罗景了?」
「当然要找他。」程启思说,「不过,就算要在这地道里探险,也得把必要的工具带够,妳这么胡闹是不行的。」
第四章 海市蜃楼

他们往回走了没多久,面前却赫然出现了一条岔道。
程启思一呆,回头问小槿:「妳过来的时候,这里有岔路吗?」
小槿转着眼珠想了半天,「我……我想不起来了。」她不好意思地补了一句,「我是路痴,连驾照都考不了的。」
程启思无言,问锺辰轩:「左边,还是右边?」
锺辰轩说:「随便。」
程启思更无言,径直地往右边的岔路走去。
小槿没走两分钟,就气喘吁吁的了,嚷着说:「怎么这条路走起来这么累?」
锺辰轩说:「这条路虽然没有台阶,但却是上坡路,只不过坡度很缓。我们像在爬山一样,一直在往上走,妳当然会觉得比走刚才的平地累多了。」
小槿已经走不动了,整个人都挂在程启思的手臂上。
程启思开玩笑地说:「要不要我背妳走?」
他一句话还没说完,砰地一声,头就撞在了墙壁上。
这一撞,却把墙壁都撞开了,程启思摸着自己的头,喃喃地说:「我的头有这么硬?」
锺辰轩说:「不是你的头硬,是这墙壁本来就是一扇门,你一碰当然就开了。」
他皱了一下眉头,说:「奇怪,外面有光,好像是月光。我们究竟走到哪里来了?」
三个人一出去,顿时都呆住了。
外面是一大片空地,四面都由高高的山崖环绕着,中央却有一个湖泊,月亮倒映在里面,景致十分迷人。
小槿叫了起来:「这是什么地方?我们这是走到哪里来了?我明明是从小镇上走过来的啊!」
程启思缓缓说:「我想,妳是走过了山腹了。小镇就在山崖外面,面对着沙漠。妳是通过山腹里的甬道走过来的……而这块地方,是被山崖与外界所隔开的……」
这时,天上的云层慢慢移开了,奶油色的月亮露出了她的脸。当月光洒在山崖上的时候,小槿发出了惊呼声。
「这……这就是我看到的海市蜃楼的景致啊!」
在山崖上,画着一幅巨大的图画,这幅图画大得惊人,几乎布满了整片崖壁。而崖壁也特别平滑,像是被刀斧削过似的。
这幅图画,画的是一座神殿。
银色的墙,黑色的柱子,每根柱子的底部是一朵金色的莲花。
虽然只是一幅巨型壁画,但确实画得非常精美,连莲花底座上的每一个花瓣都是精雕细绘的。
程启思突然大笑了起来。「这就是所谓的海市蜃楼?这就是所谓的完整的壮观的神殿了?
「哈哈,只是一幅壁画而已!
「海市蜃楼本来就是似真似幻,经过了两次或者更多的折射,当然就会认为是一座立体的神殿了。实际上,只是一幅画而已……」
锺辰轩指了指,「你看,在壁画前面放着的那个燃着火的祭坛,那可不是画的,是真真实实的存在的。」他盯着那个祭坛。
那个祭坛原本应该是金质的,但因为长期烧着火,已经烧得发黑了。火燃得熊熊,一股混杂着怪异的味道的香气,从祭坛里散发了出来。
那种香气就是他们曾在居鲁士墓室里闻到过的香气,但因为掺杂了某种奇怪的难闻味道而让人觉得特别不适。「那上面……我指那个祭坛上……画的……很像是阿胡拉神。」
程启思借着月光,注视着那座祭坛。
祭坛上密密麻麻雕刻着各式各样的花纹与图案,尤其引人注目的是一个一个人头有翼的神祇。
一弯新月,从那带翼的人背后升起,雕刻是精细的,但手法相当稚拙,应该是很古老的文物了。
锺辰轩朝祭坛的方向走了过去(地狱)。
程启思问:「你想干什么?」
「当然是想看看里面烧的是什么。」锺辰轩说,「你不觉得那里面燃着的那股味道闻起来很怪么?祭坛里一般都会放香料,香料总该是香的,怎么会有这么一种怪味?」
其实,其中的原因程启思当然也想到了,只是总觉得有些寒毛直竖而已。
锺辰轩盯了他一眼,说:「有什么可怕的?你又不是没见过要人器官的连环杀手,还用得着怕这个?」
程启思慢慢地说:「这不一样。这种带着神秘而古老的文明的东西……总是具有某种慑人的力量,让人……心生敬畏。」
小槿一个劲地猛点头,锺辰轩低头往那祭坛里望了下去,袅袅的烟雾缓缓自祭坛升起,让人的眼帘有些模糊。
「怎么样?」程启思问。
锺辰轩抬起了头,揉了揉眼睛。「……你自己来看吧。」
程启思走了过来,他一低头,就被那烟熏得想流眼泪。
他强忍着眼部的不适往里面一看,立刻转开了脸。
在祭坛底部的余烬里,还有没有烧尽的内脏器官,看大小和形状,应该是属于人类的。
「看来,我们在甬道里看到的那具尸体的内脏,就在这个祭坛里。」锺辰轩说,「只是不知道,馆长的……是不是也在这里?」
锺辰轩沉默地望着程启思。
程启思实在受不了他那样的眼神,说:「有话你就快说。」
「我是在想……我们究竟到这里是来干什么的?」锺辰轩慢吞吞地说,「找你表弟?找宝藏?找凶手?」
程启思一皱眉。「你这是什么意思?」
锺辰轩环视着四周。「这里真的可能会有宝藏吗?居鲁士大帝的宝藏?」
程启思吃了一惊。「你什么意思?」
锺辰轩扬了扬眉。「藏在沙漠里的古城,这样的传说并不少,不是吗?你别忘了是什么指引我们到这里来的。」
程启思不可置信地说:「你难道以为,居鲁士大帝真正的陵墓就在这里的沙漠中?那座小镇里隐藏了一座存在了几千年的古城,而我们进来的甬道则是入口?」
小槿张大了嘴。「古城?居鲁士?你们在说什么?居鲁士的陵墓应该在帕萨迦代啊,我去那里看过,空空荡荡的,什么都没有。」
程启思简单地说:「罗景就是为了寻找居鲁士陵墓里的宝藏才来到这里的。他找妳要那颗蓝宝石镶的黄金饰物,也许就是能够进入这座陵墓─这座传说中的古城的关键。」
他突然像是想起了什么似的看着小槿,「那颗宝石……妳又是从哪里得来的?」
小槿说:「这我也不知道了,那是我外祖母留给我的,我一直收藏在保险箱里。外祖母叮嘱我,这颗宝石不能拿出去给别人看,所以我也一直没有戴过。
「而且,那颗蓝宝石不是镶嵌过的珠宝,是完整的一大颗,没经过切割,真正完美的宝物。因为罗景是学考古的,所以我给他看过……如果不是他要,我也绝不会带出来。」
程启思疑惑地说:「妳的外祖母……」
锺辰轩的目光一直在小槿脸上打转,这时候问:「小槿,妳的父亲是中国人,还是母亲是中国人?」
小槿说:「我母亲是中国人,我父亲是中国和英国的混血。我身上属于西方人的特征,大概只有这双眼睛。」
「可是,妳的眉毛,妳的鼻梁,还有妳嘴唇的形状,倒比较像是东亚这一带的人。」锺辰轩说,「比如这里……伊朗。」
确实,小槿的五官比中国人要深一些,眼睛虽然是绿的,但那种特有的浓郁深遂的感觉很像当地人。
锺辰轩又问:「妳的外祖母……妳知道她是哪里的人吗?」
小槿呆了呆,说:「这个,我从来没有认真去想过,不过,我有一张她的照片。」
她由脖子上取下了一个项坠,一按,坠子弹开了,她从里面拿出了一张很小的照片,照片的颜色很老旧了,泛着黄色。
锺辰轩把那张照片接了过来,程启思也探过头去看。
是张黑白照片,上面是一个相当美艳的女子头像,高鼻深目,一头浓艳的黑色卷发。
程启思说:「我看,妳外祖母很像这里的人啊。如果按这么说,妳会有那颗蓝宝石,倒是说得通的。」
小槿难得地沉默了好一阵,然后,她说:「你们说什么宝藏,古城……可是,这里除了一幅壁画之外,什么都没有。」她缩了缩,「而且好冷。」
程启思脱了外衣披在她身上,说:「沙漠的夜确实比较冷。」
锺辰轩仰起头看了看天色,说:「天都快亮了,我们还是先出去吧。」
他们沿着刚才的路一路回去,走向了另外一条岔道。程启思问小槿:「这是不是妳刚才来的路?」
两个手电筒的电池都用完了,甬道里一片漆黑,三个人只能摸索着在甬道里走。小槿傻傻地说:「我不知道,我是路痴。」
程启思为之气结,锺辰轩却笑着说:「女孩子是路痴怪可爱的,你生什么气?」
他一语未完,程启思就一脚踢到了什么硬邦邦的东西,哎哟了一声。锺辰轩问:「怎么,踢到铁板了?」
「铁板倒不至于,我看是石块。」
程启思弯下腰去摸了摸,是一大块冰冷的石头,顺着摸上去,又是一块石块。他愣了一下便明白了,「哦,是石阶,我们
大约走到了小槿来的入口了。」
他小心翼翼地往上爬,石阶相当陡,他心里一边数,一边爬。
数到第十五级台阶时,他的头砰地一声又撞上了什么东西,这次倒是块货真价实的铁块了。
他伸出手,顶了顶那块铁板,是活动的。
他摸索着,摸到了一个拉手,使力向上一抬,一束光就射了进来。
小槿在下面尖叫了起来,她声音的分贝着实惊人。「出来了!出来了!」
程启思把铁板推开,爬了出去。
那是一间普通的民居,粗糙简单的木制家具,放着一些粗制滥造的陶器,靠墙的桌子上点着一支蜡烛,已经快要烧完了。
蜡烛旁边却放着一个银盘,程启思借着烛火仔细看了看,那盘子是纯银的,雕刻着相当精细古拙的花纹,跟这个朴素的房间完全格格不入。
银盘底部有一片暗色的污迹,看起来很像是血迹。
「你在看什么?」锺辰轩的声音突然在他身后响了起来,吓了程启思一跳。
他让了一步,锺辰轩后面的小槿就再次尖叫了起来。
「这就是我看到的那个银盘!就是那只手端着的银盘!」
程启思的耳膜险些被她震破,再往边上让了一步。
锺辰轩把银盘拿了起来端详着,说:「工艺真不错,看来也是常擦着的,亮铮铮的,保养得很好。」
程启思环视着房间,里面空空如也。「把这银盘收起来,我们出去吧。」
一出了门,就是一座小镇。
小槿远远望着小镇上一个在晨光下反光的小湖泊,抹了一把汗说:「看到水真是太好了,我要洗个澡,瞧我这一身脏的。」
程启思笑着说:「到了沙漠,才知道所谓满身风尘的感觉。」他忽然咦了一声,说,「我怎么觉得有点不对劲?」
锺辰轩也顺着他的视线望了过去,只见小镇上接近沙漠的地方停着一辆车。这可不是他们开来的那种伊朗常见的、满身疮疤像二战时期的车,而是一辆全新的装备极好的车,专为沙漠行驶用的。
程启思很快就觉得这里的气氛有点不同寻常。镇上的人三五一群地聚在一起,都在盯着远处的沙漠看。
程启思也对着那方向看了半天,问锺辰轩:「你看到什么了吗?」
锺辰轩摇了摇头。「什么都没看到。」
程启思说:「我们先去找点东西吃。」
这地方的饭馆只有一种菜,就是羊肉。程启思已经看到羊肉就想吐了,但没办法,肚子饿了,还是得填。
那个店老板会说英文,程启思就问他:「你们刚才在看什么?」他注意到,店老板就算在招待他们的时候,还在探头探脑地往外面看。
「哎哟,我们今天是有眼福了,看到了百年难得一遇的奇观!」店老板大概是巴不得有个人来说说,话匣子一打开就收不住了。
锺辰轩正在喝水,听了这话就问:「什么奇观?」
店老板神神秘秘地凑近了他们,说:「我们看到了居鲁士大帝的宫殿!」
锺辰轩的一口水差点喷了出来,程启思也险些被羊肉给噎着了。「什么?居鲁士大帝的宫殿?」
本来饭馆四周就围着不少人,这时候都一窝蜂拥了过来,当地土话加着不流利的英文,七嘴八舌地响了起来,争先恐后地向他们讲着原委。本来两个人就听不太懂老板的蹩脚英文,这一来更是什么都听不清了。
程启思提高了声音,好不容易才压下了这群人的声音:「你们一个一个的讲,好不好?我什么都听不到了!」
他朝周围看了一眼,小声地对锺辰轩说:「我一直以为伊斯兰世界的人很排外,现在看来,真不是那么一回事。」
锺辰轩微笑说:「他们大概是看到了什么很奇异的景象,急于对我们这些外人展示一下他们民族的神异之处吧。听听看吧。」
最后推选出来的代表还是店老板,大概他的英语相对来说讲得最好。
「我们这里,是离伟大的居鲁士大帝的墓地最近的一个小镇,历来都有着一个传说……」
说到这里,店老板故意清了清嗓子。
程启思小声对锺辰轩咕哝着:「不会又是那个宝藏的传说吧?」
锺辰轩还没答话,店老板又讲了下去:「传说,在黎明来到的时候,居鲁士大帝的陵墓就会在晨光下熠熠生辉。七彩的阳光会投射在他的陵墓上,也会投射在神圣的湖泊上……」
他朝不远处指了一下,「就是那里。」
程启思跟锺辰轩顺着他的手势望过去,确实有一个小小的湖泊,在晨光下闪烁。在这里的风沙下,湖水依然是清澈的,可以看得到水底的石子。
不过,程启思实在看不出这个小水潭有什么「神圣」之处。
「传说,在那个时候,最动听的音乐会从风中传过来,我们就能看到居鲁士大帝宏观壮丽的宫殿,出现在黎明的阳光之下。」店主的声音,也变得虔诚而庄重,「那是全世界最美丽的宫殿,而他是最伟大的国王。」
锺辰轩顺着他们的眼神望了过去,除了漫漫黄沙之外,他什么都没有看到。除了风刮过沙漠的飒飒的声音,他什么都没有听到。「你们……看到了?」
店主用力地点头,「是的,我们看到了,我们是最幸运的人。就在刚才,我们看到了。」
他做着手势,比划着,「黑色的圆柱,每个底座都是一朵黄金的莲花,宫墙是银色的,彷佛铺洒在沙漠上的月光。有人站在宫殿里……穿着黑色的祭司长袍的人。他正把一个人的心向神奉上……」
程启思和锺辰轩同时震动了一下。
程启思追问:「一个人的心?」
「对,一颗沾满鲜血的心。盘子里还盛着人的内脏。」店主回答,「它们会被装在一个银色的盘子里,献到神的面前……」
锺辰轩和程启思对望了一眼。
锺辰轩问:「你确定是人的心脏,不是动物的?」
店主瞪了他一眼。「在神圣的祭祀里,是绝不会用动物的心的。那是对神的不敬,神会降罪的!」
锺辰轩苦笑。在这块拥有古老文明的土地上,古老甚至原始的信仰依然存在,而且是根深蒂固的,尊重他人的信仰,也是起码的礼貌。他又问:「然后呢?」
店主突然露出了沮丧之极的表情。「然后,整座美丽的宫殿就消失了。像水气一样,消失了,似乎被沙漠的风吹散了……」
小槿小声说:「是这样的,沙漠里的海市蜃楼,都会以这样的形式消失的。」
她说的是英语,店老板把眼睛一瞪,大声地说:「妳是想说我们看到的是海市蜃楼吧!不是,绝对不是!那座宫殿是非常完整的,绝不是那些只剩下了几根柱子的古代遗迹!
「附近的波斯波利斯,就是那样的遗址,还算是保存得完整的,也不过只剩下了一些高大的柱子。我们看到的,绝不是这种东西!我们看到的,是一座美丽无比的宫殿!那是伟大的居鲁士大帝的宫殿!」
程启思和锺辰轩瞠目结舌。
过了好一会,程启思才苦笑着说:「看来,我们低估了这里的人的现代知识普及程度了。
「不过,我开始明白为什么这个小镇会看到海市蜃楼的景象了。这里有山崖,又有水,容易反射,而且小镇上也有一个小湖,可以二次反射,看到的景象,就是正像了,映射的就是我们先前所看到的那幅壁画─可是,上面画的究竟是什么?真的是居鲁士的宫殿吗?」
锺辰轩慢吞吞地说:「既然他们都认为这是居鲁士的宫殿,应该会有一定的原因。他们对这些东西的判断,应该比我们来得更准确。」
他突然想起什么似的,把收好的那根金炼拿了出来,问店老板,「你们这里有没有古董商人?」
店老板说:「有啊,有啊。」一边回头似乎想在人堆里找人。
这时,一个瘦得像是骷髅的人从一旁冒了出来,两眼紧盯着锺辰轩手里的金炼。
店老板一转头看到了他,叫了起来:「我正在到处找你,你怎么在这里,帕罕?」
帕罕并没有回话。他的眼光,仍然牢牢地盯在那条金炼上。「你们是从哪里得到这东西的?」
他一说话,锺辰轩跟程启思就都吃了一惊。这个人说的,竟然是一口非常流利纯正的英语,帕罕的第二句话,让他们更加吃惊。
「你们都是中国人?跟那个中国人是一起的?」
程启思浑身一震。「是的,我是他的表哥。」
帕罕点了点头,他的眼光在程启思的脸上游移着,「我刚才就觉得,你们长得有点像,看来我没有看错。」
他看了看旁边,「我们另外找个地方谈吧。」
小槿留在刚才的饭馆慢慢吃东西,帕罕则把程启思二人带到了自己的店铺里。
这是一间阴暗的小铺面,毫无章法地陈列着各种各样的古董,饰物,地毯,一眼望去琳琅满目,也不知道是真货还是假货。
帕罕注意到了他们的视线,简单地回答:「都是假的,骗人的。」
他这么直接倒叫两个人都有些不好意思。
帕罕关上了门,坐到了他们的对面。「你们是不是来找罗景的?」
程启思说:「对。他已经失踪好些日子了,你有他的消息吗?」
帕罕没有回答,却指了指锺辰轩手里的金炼。「告诉我,你们是在哪里得来的。」
程启思犹豫着,帕罕看了出来,就说:「好吧,我先把我知道的告诉你们,我也是他的朋友。前些时候,他在这里待的时间比较多,有时候会到我铺子上跟我聊天,一来二去的就熟了。
「他对这里感兴趣,是因为这里不知道从多久以前,就流传着一个传说─刚才你们已经听到了,而且,今天也确实大家都看到了。」
锺辰轩说:「真的是海市蜃楼?」
帕罕回答:「就算是,也一定是有一个那样的地方才会投射出来,那种建筑,也确实是居鲁士时代的风格。
「可是,在伊朗,根本就没有这样一座神殿,但我今天亲眼目睹了,看得非常非常的清晰,我也觉得非常奇怪。」
程启思打断了他的话。「对不起,我想先知道罗景的情况。」
帕罕哦了一声,「是这样,我刚才不是说了吗,罗景一直对这里的传说感兴趣。
「上次他来,带了一张很古旧的羊皮纸,上面画着一个人头鸟身镶宝石的黄金饰物,问我有没有见过类似的东西。我觉得,看镶嵌工艺也像是居鲁士时代的东西,不过不敢肯定。」
程启思把那张羊皮纸取了出来,递给了帕罕。「是不是这个?」
帕罕看了一眼,「对,就是它。」
他又摸了羊皮纸一下,把手指放到了鼻子旁边。「这上面……是血?发生什么事了?!」
锺辰轩说:「这是我们在一个人的尸体旁发现的。」
他又把那半截金炼放到桌子上,「而这个,是我们在另一具尸体的手里找到的。两个人的胸腔都被剖开了,内脏都被掏了出来─而且,不见了。」
帕罕看看那被血浸透的羊皮纸,又看看那截金炼。他突然叫了起来:「你们的意思是说……我们刚才看到的那座神殿里面的……就是你们见到的死者的……内脏?!」
程启思苦笑了一下,「不,我不敢确定,这个听起来实在是太玄了,我什么都不敢确定。不过,他刚才说的都是事实,我们在现场找过,没有发现内脏的踪影,所以,一定是凶手带走了。
「他带走这些东西干什么?除了一些古老的祭祀仪式,我还真想不出来它们有什么用处。」
帕罕的脸色很难看,过了好一阵才接着说了下去,「我问罗景这是什么东西,因为这羊皮一看就是古物,而且年代非常久远了。他笑着说,这或许就是那个传说中的东西。」
程启思打断了他:「传说中的东西?」
帕罕点了点头。「对,我们这里还有一个古老的传说,那就是关于居鲁士大帝的宝藏。」
锺辰轩喃喃地说:「拥有那件宝物,你就可以穿越时间和死亡,得到你所想要的一切?」
帕罕看了他一眼,「对,看来你们也都知道了?
「是的,罗景就是指的这个。他还说,他发现了相关的线索,也许他就能找到这个东西呢。
「他要我给他介绍两个走私古董的商人,我就给他介绍了,我不知道他究竟想干什么。不过,我猜他是在找这个东西,但是,我真不知道他怎么能找到?」
程启思说:「那你最后一次见到罗景是什么时候?」
帕罕想了一会,「三天前,他到我这里来了一趟,说要在这里等一个人。然后,他就走了,从那天起我就再没见到他了。」
「你知道他要等的是谁吗?」程启思问。
帕罕摇了摇头,他又把那条金炼拿了起来,反复地细看,「这是跳舞的人脚上戴的脚炼。看,上面还缀着铃铛……咦?」他突然把金炼凑近了眼睛,似乎发现了什么。
程启思问:「你看到了什么?」
帕罕把金炼平放在手心里,说:「你们看上面的铃铛,看铃铛里面。」
两个人一起凑过去看,那铃铛内侧,似乎刻着什么字。
程启思问:「这写的什么?古波斯文?」
「古波斯文我是认得的,」帕罕说,「这不是古波斯文,不过,像是同一个语系的。」他补充了一句,「我专攻的就是波斯古代语。」
两个人都呆住,程启思笑着说:「想不到在这里,还藏龙卧虎。」
帕罕把铃铛对着光,转动着,「我从来没有见过这种文字,不过……」他看了看桌上摊着的羊皮纸,「这文字,跟羊皮纸上画的那个玩意儿上面刻的,是同一种文字。这一点,我可以确定。」
他指着羊皮纸说,「看,这东西上面刻着一行字,纸上又另外写着一行字。刻的我不认得,但另外写的那一行是古波斯文。」
锺辰轩问:「是不是就是写的传说中的那句话?」
帕罕叹了一口气,「对。『拥有我,你就可以超越时间和死亡,得到你想要的一切』,看来,罗景是真的可能找到那个传说中的宝物了。」
他沉默了一会,又说:「可是,触怒一位死去的帝王的尊严,并不是一件好玩的事。」
几个人都同时沉寂下来,房间里顿时安静得可怕。
过了好一阵,帕罕才勉强笑着说:「虽然我受过很好的现代教育,可是,毕竟是出生在这个地方的人,我的身上也流着这个民族的血。某些观念,是深深地扎根于心中的。我总觉得,去打扰一位帝王的睡眠,不是一件有趣的事。
「这么多年了,几千年了啊……居鲁士的陵墓,对于所有的人都开放着,可是,那仅仅只是一座石头砌成的、空空如也的陵墓。他的遗体,以及陪葬的无数珍宝究竟在什么地方,对所有人都是一个谜……」
他望着程启思和锺辰轩,「你们说,已经有人死了,而且不止一个人。」
程启思回答:「我并不知道那是不是跟这个传说有关。」
帕罕看了看桌上的羊皮纸和金炼,「一定有关,这两样东西不会平白出现,所以,死亡也同时出现了。任何帝王的坟墓,都是由祭司的咒语守护着的,居鲁士也不会例外。
「也许,他们是触犯了咒语,才会遭到诅咒,而呈现出如此可怕的死亡?」
他的声音越来越轻,越来越低,加上他那张骷髅般的脸,让程启思和锺辰轩都不禁感到了一阵凉意。
程启思振作了一下,大声地说:「不,我不相信,我从来不相信这些东西。」
帕罕抬起眼睛看他,那双黑色的眼睛深不见底。「可是,已经有死去的人了。」
程启思回答:「他们可以被任何一个人杀死,而不必要是鬼神或者是诅咒。这个谜,我们迟早会揭开。」
锺辰轩微微带着嘲讽地说:「你倒真是个唯物论者。」
程启思冷冷地说:「如果什么都信,我还查什么案?」
帕罕突然开口打断了他的话。「你们打算到哪里去找罗景?」
程启思苦恼地说:「我也不知道,我对附近完全不熟悉,到这里来就是为了找罗景的线索的。」他把那半截断掉的金炼拿在手里,光滑而冰凉的黄金贴在皮肤上,一阵阵的发冷。「帕罕,你以前见过海市蜃楼?」
「见过。你们是不是想找它的来源?」帕罕摇了摇头,「趁早打消这个主意吧。可能就在一公里之外,也可能隔了千山万水。
「海市蜃楼的成因,我们早已经清楚了,可是,它具体的折射,以及周围环境的干扰,这些因素是我们根本没法详细计算。你想找那个虚影的源头,恐怕只能是徒劳无功。」
程启思正想说话,却被锺辰轩很快地打断了。
锺辰轩问:「这里有没有地方可以住的?我们开了一整天的车,累得不行了,想休息一下。」
帕罕说:「旁边就是间旅店,我陪你们一起去吧。」
锺辰轩笑着说:「不用了,这样的小镇,难道我们还会迷路?」
在一家又破又脏的小旅店安顿下来之后,天已经完全放亮了。
虽然窗上挂着一幅破烂的地毯当作窗帘,但地毯上到处都是破洞,光线真是无孔不入。
程启思哪里睡得着,坐下又站起来,站起来又坐下。
锺辰轩看了他一眼,说:「你要睡就睡,要起来就起来,这么起起坐坐的干什么?」
「大天白日的,我怎么睡得着。」程启思不耐地说,「你真是,我还想再跟帕罕谈谈,看有什么有用的线索,你怎么就把我拖走了?」
锺辰轩一笑,说:「你认为那个帕罕真的会对我们说实话?」
程启思怔了怔。「你是说,他在对我们说谎?」
「真话是有,假话也是肯定有的。」锺辰轩说,「所以,我认为我们再在那里待下去并没有意义,可能还会有别的危险。」
程启思的脸色变了。「你这是什么意思?」
锺辰轩又笑了。「你听他的谈吐,他是受过很好的教育的人,为什么甘心作一个卖假货的古董商人,待在这么一个荒凉的
小镇上?你觉得,他是为了什么?」
程启思瞪着他。「你是说……他也对那所谓的居鲁士大帝墓里的宝藏有染指之意?」
锺辰轩透过地毯上的破洞,默默望着窗外。
「这座小镇还算是热闹,虽然不过是个巴掌大的地方,但它有活水水源,来来往往的人绝不会少。有饭馆,有旅店,有酒馆,还有商店,即使是在现在,沙漠上仍然会有骑着骆驼往来的人。
「也有不少的人,散居在这片沙漠上……他们的生活方式也很简单朴素,而这里,大概就是他们买卖货品的一个集市。不过……我觉得这个地方有一个事挺奇怪的……」
程启思问:「什么地方?」
锺辰轩又笑着摇了摇头,「大约是我想得太多了,或者是我太不了解伊朗了,毕竟,我也是第一次来。
「我只是发现,帕罕看到我们那两件东西的时候,虽然竭力掩饰,但眼神仍然是极度贪婪的─像看到了猎物的恶狼。
「我当时就想,他对那笔宝藏─如果真的有宝藏存在的话─一定是有很大的贪欲的。
「所以,如果罗景知道了有关宝藏的线索,帕罕怎么还会眼睁睁地看着?
「我想,如果他跟罗景一起发现了那笔宝藏的话,他一定会把罗景给杀了,自己独占的。」
程启思打了个寒噤。「罗景不会已经……」
锺辰轩摇了摇头,「我想不会,他看到我们手里那两件东西的时候,那份惊异不是装出来的。我倒有点担心,我们俩继续留在那里,他可能真会在我们后脑上敲上一下,然后把东西抢走的。」
程启思忽然做了个手势示意他不要说话,然后一闪身到了门背后,随手拎起了一个很大的陶瓶。
他朝门外指了指,意思是外面有人。
锺辰轩压低了声音,笑着说:「难道那个帕罕真的还会赶到这里来,对我们补上一下子?」
砰地一声响,门被撞开了。
一个男人冲了进来,手里举着一把枪。「不许动!」
程启思和锺辰轩面面相觑。
那个男人双目漆黑,鼻梁高挺,五官英挺,只是左颊上有一道长长的刀疤,给他的脸上平添了几分凌厉。
他穿着一身普通的黑衣,头上也围了一条当地人常用的头巾遮挡阳光。
「启思,辰轩,我找到了……」小槿的声音传了过来,人也随着这声音跳跳蹦蹦地过来了。
她一看到那个拿枪的男人,吓得手里捧着的一个陶壶啪地一声在地上摔碎了。「你……你……你是谁?!」
她瞪着那男人脸上那道刀疤死看,那男人也回瞪了她一眼。那双眼睛就像是鹰的眼睛一样,非常锐利。「妳盯着我做什么?」
小槿小声地说:「你……你脸上这道疤很有型……」
这句话一出口,程启思和锺辰轩都忍不住笑出了声。
那个男人极力想装出严肃的样子,最后还是笑了出来。
这一笑,气氛也就轻松了起来。
男人放下枪朝他们伸出手来,「我叫伊齐德,是本地的警官。我已经接到了上司的通知,要我跟你们合作。」
程启思忙伸手去握他的手。他禁不住瞟了锺辰轩一眼,他实在是不知道锺辰轩是什么身分,一个电话就能轻而易举搞定这种很麻烦的、国际上的警方合作问题。「你好……既然知道我们的身分,为什么还要用枪对着我们?」
伊齐德的脸色又阴沉了下来,「你们怎么偷偷就跑到这里来了?大家都是同行,碰上这种事,你们居然就这样走了,要不是我得到了通知,一定把你们抓起来当嫌疑犯处理。」
程启思苦笑地说:「这件事说来话长。你能不能听我们解释?」
伊齐德的脸色又松了下来。「我就是来听你们解释的。」
几个人在地毯上坐了下来。小槿咕哝着把地上的陶壶碎片收拾了,又捧了一瓶酒过来,程启思喝了几口酒,就把事情的经过大致讲述了一遍。
他的口才很不错,讲得相当生动,而事情本身也实在诡异,实在有趣,伊齐德听得好几次都忘了喝酒,瞪大着一双眼睛听他讲述。
程启思终于停了下来,又喝了几大口酒润嗓子。
伊齐德催促说:「快讲啊?」
程启思一呆:「讲什么?我不都讲完了?接下来,就是我们遇上你了啊,这也要讲?」
伊齐德也呆住了。「讲完了?我还没听够呢,这故事真好听。」
程启思哭笑不得。「我讲的都是真事啊,你以为我在讲故事?」
伊齐德意犹未尽地咂了咂嘴,「听起来比故事还精采啊。你确定你讲的都是真的?海市蜃楼里的神殿、神秘的祭祀仪式、古老的黄金首饰,还有隐藏在这个小镇里面的、通向未知之处的暗道?」
小槿急忙点头。「我去过,我亲自去过的。」
伊齐德说:「我来的时候,就听到这里的人在议论说看到了幻景。
「我真不够运气。我自小在这片沙漠上生活,这一带也常常来,还从来没有看到过海市蜃楼呢。」他叹了口气,「虽说知道这样的幻景是怎么形成的,但如果真正看到还是会感觉不同的。」
小槿又鸡啄米一样的点头,「对,对,对,就像峨嵋山的佛光一样,明知道那只是光线折射的结果,但只有真正身临其境的时候,才会明白那种感觉。我那时候才知道,为什么会有很多人在佛光里从舍身崖上跳下去。」
伊齐德看看小槿,又看看程启思。虽然小槿说的是英文,但他根本听不懂小槿在说些什么。
程启思无可奈何地说:「那是我们国内的一座山上的奇景,跟海市蜃楼原理有点像。小槿,别再打岔了,我们现在在说正事。」
他现在开始慢慢明白,为什么罗景会跟这小槿合得来了。death19.com
罗景属于打都打不出来一句话的人,而这个小槿却是小鸟一样叽叽喳喳,但很少有几句话能说到重点。
伊齐德想了想,说:「那我们现在的当务之急,是把失踪的那个中国人找出来,他才是所有一切的关键。
「可是……这件事实在是太奇怪,我完全没有头绪,这小镇我来过不少次,根本不知道有什么地下古城。」
锺辰轩望着他。「这里真的可能会有宝藏吗?居鲁士大帝的宝藏?」
伊齐德对于这个问题却很认真,思忖了好一阵才回答:「可能,很有可能。
「我不知道你们对他的生平了解多少,如果你们有稍多一点的认识的话,就应该知道,这位大帝是第一位统一波斯的皇帝。
「他一生征战,最后死在一个游牧民族的女王的刀下,被她割下了头颅。换句话说,他入葬的时候,完全有可能是……尸身不全的。甚至有可能在大败之后,根本找不到他的尸首,所以……」
「一座衣冠冢?」程启思打断了他的话。
伊齐德显然听不懂这句中文,程启思解释说:「就是陵墓里只有陪葬品,没有他自己的遗体。」
伊齐德说:「是的,这种情况,他的陪葬品只会更多得惊人。」
锺辰轩突然笑了一下,「问题是,你们觉得,这里真会是他的墓?他的墓,明明就在设拉子旁边。我相信几千年传下来的说法,不会有错,那里肯定就是居鲁士大帝的陵墓,而且是他从生前就开始修建的。
「我觉得,他不是那种会把自己的墓明着放在一个地方,暗地里又放在另一个地方的人。
「也许,我们中国的帝王有这么做的嗜好,或者说这是东方帝王共同的嗜好……但是我认为他不会。」
程启思取笑说:「对一个死了几千年的古人,你都能做心理分析?」
锺辰轩却不笑了,「让我们来看看他一生的轨迹。他统一波斯之后,还在不断地征战,扩充他的领土,他死的时候,大约七十岁了─这些都是历史公认的,对不对?」
伊齐德点点头。「对,因为年代太早,所以他的数据相当少。」
锺辰轩说:「一个已经拥有一切的人,在年近七十的时候,仍然继续征战,打下一些没有什么价值、并不太值得拥有的土地。记住,他已经拥有了巴比伦,他已经是世界之王,他有无数的宝藏─超过任何神话里所描写的。
「我们且不论他对于土地的狂热,与无穷无尽的征服欲和占有欲─这几乎是大多数成功帝王必备的素质─这个人,这个帝王,他更多的想的是生前,而不是身后事。明白么?
「他并不真正满意,或者说是过分在意他所拥有的一切,如果他的墓志铭确实是他自己所写,那么对于他的个性,我们可以做出更深一步的了解。」
「『人哪,拿走你们想要的,但不要打扰我的睡眠。』」程启思低声地重复着。
锺辰轩颔首,「对,我一直认为,这位帝王的思想很超前,超越了那个时代的局限性。在那时候,秦始皇……不,应该是还要再后面一些,还在寻找着长生不老的仙丹;而在埃及,他们把尸体做成木乃伊,等待着一次来世的复活。
「他的墓地很朴素,他需要的只是死后的一个栖身之地,而不是在死后继续享受神仙般的生活。
「他最后的战死沙场,也是因为他的急躁冒进,深入敌军腹地造成的结果。
「但有趣的是,这位帝王并不是有勇无谋的人,可以参考下他是怎么取下巴比伦的─利用了巴比伦内部的倾轧和矛盾,几乎是兵不血刃。
「而他也是相当仁慈的,他的一生相当漫长,却没有留下什么屠杀的恶名。他在宗教上实行极端宽容的政策……」
锺辰轩说到这里,望了伊齐德一眼。
伊齐德点头表示同意。
「是的,说得没错,他容许他所征服的土地上的人,继续信仰他们原来的宗教,而且在各方面都相当宽容。
「他打下米底亚的时候,甚至没有杀那里的国王克洛诺斯,后来还在波斯重用了他。所以,居鲁士大帝,在他的时代,我想,是相当受到尊敬的。」
锺辰轩眉宇间又露出了那股若有所思的表情,「从有限的资料研究的结果,这位帝王的两面性极端严重。不过,这个不是我现在研究的重点,我研究的目的是─他是否有可能留下一大笔宝藏来。」
程启思说:「你的研究结果是,他不可能留下这笔宝藏。」
「对,」锺辰轩说,「从一开始,我就对此表示怀疑。我已经分析过居鲁士的性格特征了,他看重的是现在,而不是死后之事。他对自己身后事的态度,非常强烈地说明了他的性格。
「设拉子的陵墓是他的,这点我认为确无疑问。
「如果他在那里并没有留下任何东西─几千年了,都没人找到什么,我想应该是没有什么。
「那么,他也不可能另外设一座陵墓,来作为自己遗体和陪葬品的收藏地。这从根本上就违背了他的性格。
「怎么说呢……他不够东方化,不太像一位古代专制的东方君主,他的思想倒更近于现代人。」
程启思听得很是专注,「你说得有道理,虽然我不太了解他,但是也知道这位君主是一辈子打仗直到战死沙场,尸骨不全的。如果说他会另设一处来安放自己遗体,这确实不太合乎逻辑。」
「而且,那时候只是公元前三世纪,」锺辰轩说,「还属于相对比较野蛮蛮荒的时代,至少跟之后的大流士时代的礼仪都无法相比。居鲁士陵墓的朴素简单,甚至有一些稚拙,是符合那个时代特征的。
「我也不认为在他死后,那时候的礼仪,完备到会为他再设一座隐秘的陵墓的,这不符合那个时代的具体情况了。」
伊齐德这时候终于插进了口来。「你总结的结果就是─根本不存在居鲁士的宝藏。」
锺辰轩耸了耸肩,「我确实是这么想的。
「当然,我的分析也只是建立在那少量的历史数据上,而且那些数据的真实性本身就值得考证。」
伊齐德忽然兴奋地说:「你们不是找得到那条路吗?今天晚上,我们去探险怎么样?」
小槿立即叫了起来:「我们早上才从那里出来的,又冷风又大,除了那幅壁画之外,什么都没看到!」
伊齐德大声说:「今天早上,这里的人不是看到了有祭祀仪式的海市蜃楼吗?时间大概就在你们从密道出来的时候,所以,你们走后,一定发生了什么!我们晚上去,一直等到第二天早上,我相信我们一定会看到真实的祭祀仪式,而不是虚幻的海市蜃楼!」
「主意倒是不错。」
程启思表示赞成,望着锺辰轩说:「你说呢?」
锺辰轩盯着伊齐德,说:「你也很希望瞻仰下这种传说中的祭祀?」
「那是我们只能在梦里想望的事。」伊齐德认真地回答,他又问,「那个帕罕还在吧?我想见见这个人,问问还有什么线索没有。」
「好,我们一起去。」程启思站起了身,把脱下的外衣穿上了。
伊齐德忽然吸了吸鼻子,「什么味道?非常美妙的香气。」
锺辰轩说:「不就是我们在居鲁士的陵墓里,闻到的那股香味吗?」
小槿忙点头,「是啊,是啊!」
伊齐德盯着程启思,「这香味好像是从你身上传来的。」
程启思一呆,把衣袖抬起来闻了闻。
「果然是。怎么回事?」
小槿说:「是不是在祭坛那里染上的?」
「……也许吧,」程启思把衣服扣上了,「挺香的,我就当是搽了点香水好了,还是名贵配方的呢。我们走吧。」
第五章 马萨格泰族

帕罕的古董店跟他们离开的时候一样,门紧闭着,一点声音也没有。程启思敲了敲门,叫了两声:「帕罕,帕罕在吗?是我,程……」
里面还是没有反应。
程启思的心中突然一紧,朝锺辰轩和伊齐德看了一眼,用力一推,把门推开了。
小槿叫了一声,扑到了程启思怀里,浑身发抖。「他……他……他死了!死了……」
帕罕倒在木桌上,一双眼睛圆睁着,满身是血。
桌上的蜡烛还剩短短的一截,几滴蜡油滴在他的脸上,混着鲜血,看起来十分诡异。
因为他是趴在桌上的,所以看不清前胸的样子。
伊齐德走了进去,轻轻把帕罕翻了过来,不由得倒吸了一口凉气,「跟馆长尸体,以及你们描述的尸体一样,胸口被剖开了,内脏被取走了。」他看了看自己的手,「血没干,还是热的,看来,他才死没一会。」
小槿依然把头藏在程启思怀里,不敢去看。「刚才……刚才我们来的时候,他还是好好的啊?怎么会……怎么会……」
程启思拍拍她的肩,眼睛却还是望着桌子上帕罕的尸体。「他的身边,或者是他的手里,有没有留下什么东西?」
伊齐德已经开始四处搜寻,锺辰轩也打亮了带出门的手电筒。「没有,除了大滩大滩的血,什么都没看到。」
他用手电筒照着帕罕的脸,帕罕的脸上也满是恐惧,跟死去馆长的表情很相似。「他死的时候也很惊讶,很恐惧,很不可置信。他究竟看到了什么呢?难道杀他的凶手是三头六臂的妖魔鬼怪?」
程启思说:「我去问问外面附近的人,看他们有没有看到什么。」
他放开了小槿,匆匆走出去了。过了一会,他一边拍着满头满身的沙,一边走进来说:「没人看到有谁进来,也没人听到叫喊的声音。」
锺辰轩指着帕罕脖子上一道血痕说:「跟我们在地道里发现的那个人一样,致命的伤口在这里。下手又快又准……」
锺辰轩忽然笑了一下,「从背后无声无息地走过来,然后来这么一下,很难避得过去的。」
他看了看表。「我们回去休息一下吧,晚上还有正事要做呢。」
午夜的时候,他们再次聚集在了那间神秘的屋子前面。
伊齐德指着屋门问:「你们说……那间神秘的屋子,那个神秘的入口,就在这里?」
程启思点了点头,他望着那紧闭的房门,里面一点声音也没有,一点光线也没有,完完全全的一片漆黑。
这只是一间普通的民居,并没有任何特别的地方。
「不会有错的,我们就是从这里出来的。」他转过头问锺辰轩,「小槿呢?」
锺辰轩说:「我偷偷在她的羊奶里放了安眠药,她会一觉睡到天亮。我想可能会有危险性,还是别让她跟着我们去冒险比较好。
「伊齐德,你身上带了枪的吧?」
伊齐德点了点头。他的表情也变得凝重起来。「你真觉得……会有危险?」
锺辰轩耸了耸肩。「已经死了三个人了,你见过他们的尸体吧?」
伊齐德脸色有点发白,「是啊,真是令人吃惊,那种手法,跟原始的祭祀仪式非常相似。」
程启思问:「一般来说,这种仪式,会把挖出来的内脏放到哪里去?」
伊齐德回答:「放在火里烧掉,而且,那火往往是设在祭坛上的圣火,一直不灭的。你们应该对我们的古老宗教有所了解,火,一向是作为神圣象征的。」
他解释说,「在古老的波斯,敬仰的是阿胡拉神,跟祂相对的,则是邪神阿里曼。但是,其间,有一族人对这种信仰给予了致命的打击─他们用祭司之血来熄灭祭坛圣火,然后把人的内脏扔进火里。」
说到这里,他看到程启思和锺辰轩的脸上,都露出了古怪的表情,叹了一口气说,「这是一个悲惨的故事,不过,它是真的。」
他的脸上也露出了同样古怪的表情。「真有意思,那个民族─马萨格泰族─他们就是打败居鲁士大帝,并把他的头颅割下来的一族人。居鲁士大帝一生所向披靡,但最后却死在了这族人的手里……」
程启思跟锺辰轩面面相觑。程启思慢慢地说:「这不会是巧合吧?罗景找的,不就是居鲁士墓里的宝藏吗?」
锺辰轩摇了摇头,「我不认为这是巧合。」他望着伊齐德,「你刚才说,马萨格泰族人在毁灭这个宗教的时候,曾经用祭司之血来熄灭圣火,还把他们的内脏扔进火里焚烧。是这样吗?」
伊齐德点了点头,他的眼睛里,骤然升起了一阵恐惧之意。面对自己民族遥远的过去,那种深植于灵魂里的恐惧感,不是现代文明和知识所能消除的。
「你的意思是……那些在现场找不到的死者内脏,是被他们取走了……派这个用场的?!」
锺辰轩声音低沉地说:「我希望不是这样。如果那些被取走的内脏真是作宗教上的用途,那么,罗景的情况更不容乐观。」
程启思叫了起来:「你是说……他们想要罗景的血?!」
锺辰轩却说:「要我说,他们不应该要罗景的血,而应该要小槿的血。真奇怪,他们反而放过了小槿。」
他不等程启思再次发问,就说,「走吧,我们还是先去看看再说。」
一说完,锺辰轩就把门推开了,他的动作很快,倒让程启思都来不及反应了。
里面还是一片黑暗,三个人一人拿了一支手电筒,一照进去,就看到地上那个黑黝黝的大洞,正好可以容一个人进出。
本来盖在上面的铁板,还保持着被程启思掀开的模样,旁边还扔着一块破旧的波斯地毯,大概原来是遮在上面的。
「这……彷佛是在等我们去似的,根本没有人试图把它给遮住。」程启思苦笑地说。「难道他们还需要祭品,所以大敞着门想把我们引进去?」
伊齐德的皮肤本来是黝黑的,这时候在手电筒的光下也显得苍白。「但我们必须得进去。」
锺辰轩突然问:「伊齐德,你信奉宗教吗?」
伊齐德呆了一下,「当然,不过也不会是这个古老的教派。就算是在伊朗,它也已经从我们的生活里消失了。」
程启思走到了地洞前,用手电筒照了照里面。「我走前面,你们也小心点。」
他踏了进去,伊齐德和锺辰轩也跟着走了下去,一级级陡峭的石头梯级,鞋子踩在上面清脆的啪啪声,听得人心里发毛。好在三个人带的手电筒功率都不小,甬道又很狭窄,所以能够照得黑暗的甬道相当明亮。
程启思这次轻车熟路了,走到岔路的时候向右边一拐,然后走到墙壁之前就及时地停住了,伸手一推,墙壁上的门应声而开。
他向旁边一退,朝后面的伊齐德做了个「请」的手势。
「你会看到非常不可思议的景象,伊齐德。」
伊齐德瞪了他一眼,大踏步地走了出去。他顿时愣在了那里,不可置信地望着那山崖上那幅巨大的壁画。
「这……这……海市蜃楼就是因为它而形成的?!」
锺辰轩说:「这个我想是没有疑问的,虽然我没有亲眼见到,不过,小镇上那些人的描绘跟它一模一样。」
「可是,」伊齐德指着那偌大的壁画,「那发生的一连串奇怪的事件跟这个又有什么关系?」
锺辰轩迟疑了好一会,才缓缓地说:「我本来也不知道,但是,开头,我听你说了一件事,我开始有点明白了。」
伊齐德和程启思齐声问:「什么事?」
锺辰轩说:「伊齐德刚才提到了古代祭祀的仪式,还提到了马萨格泰族人用祭司鲜血熄灭祭坛上的圣火。而这一族人,正好是杀死居鲁士大帝的人。」
程启思不相信地问:「你的意思是说,在这个地方,就有着这一族的人?可是……罗景发现的东西,又是什么?」
锺辰轩指着祭坛上的雕刻说:「你们看,那上面画的是个无头有翼的神祇,像是阿胡拉神。
「可是,你们应该记得,那张羊皮纸上,明明画的是一个人头鸟身─也就是有头有翼的金饰。所以,祭坛上指示的东西,一定不会是阿胡拉神,很有可能是一个与阿胡拉神相对的神祇。」
伊齐德皱起眉头想了一会。「与阿胡拉神相对的是阿里曼神,可是祂的形象是一条蛇,而不是无头鸟身。」
锺辰轩笑了一下,「消失在历史里面的神话和神祇都太多了,我们不知道的也实在是太多了。」他的笑容更浓了,「说不定,我们这次探险,最后还会有一次考古学上的大发现呢。」
程启思忽然说:「难道罗景所说的『宝藏』,仅仅只是一个考古学上的宝藏?而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财宝?」
这句话让锺辰轩也愣了一下,「……这个,有可能。根据你所说的,罗景是个真正热衷于工作的考古者,对他而言,一个公元前的金杯跟一个公元前的石块没有什么两样。
「也许……我们是太偏狭了,听到宝藏就以为是一堆闪闪发光的财宝,才会被自己的思想给禁锢了吧。不过,现在这也无关紧要了,我们已经走到这里来了,不管藏在这背后的是谁,他总会现身,给我们一个说法的。」
他回过头,望了一眼那巨大的崖壁。「真是不可思议,这里风沙很大,而这画的颜色居然如此鲜明。」
程启思说:「一点剥落也没有,你不觉得有点奇怪吗?」
他们两个人对话都是用中文,这时候伊齐德就只能瞪大眼睛,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了。
程启思看到他的表情,对他抱歉地笑了笑,「我们是在说,这画不像是什么几千年的古画,这里的风沙长年不断,怎么可
能还这样颜色鲜亮呢。」
锺辰轩伸出手在壁画上去抠,程启思吓了一跳,问:「你干什么?」
「我想看看用的是什么东西画上去的,古代总不会有现在的颜料吧?再怎么也是有很大区别的。」锺辰轩把手指放到鼻子旁边闻了闻,「我对画也不太精通,不过,我看这就是一般的丙烯,还和了些白乳胶呢。」
「一般画壁画,用这些东西足够了,也许再掺入一些别的颜料吧。」
「呵呵,」锺辰轩突然笑了起来,「几千年前难道还有丙烯?白乳胶?这也不知道是个什么把戏。谁这么无聊?要在这么大一片山崖上画上这么一幅壁画,不是容易的事,加上又是在这种气候恶劣的地方,没点耐心跟恒心是不行的。」
伊齐德表示同意,「这壁画,大概要搭着梯子才能够完成。在那上面画画,不是件轻松活儿。」
「这里至少还是在天光之下。」锺辰轩淡淡一笑,「在敦煌,那无数的洞窟之中,不知道多少画师把眼睛画瞎了呢。」
他又说,「要把这幅画画出来,得有相当专业的水平才行吧。」
程启思正想说什么,忽然皱了皱眉,「祭坛里发出的那股味道越来越浓了。难道真的是又把帕罕的……内脏加进去了作为燃料?我说,我们难道就站在这里傻等?我连我们要等些什么都不知道。」
锺辰轩说:「你着什么急,就算是祭祀,也要等时辰啊。」他指了一下天空,「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一定会是新月升起的时候。」
「为什么?」伊齐德跟程启思一起问。
锺辰轩又笑,说:「说穿了也就不稀奇了,你们看那祭坛上的神祇上方,不就雕着一弯新月。」
他把一块随身带着的毡毯铺在了地上。「我们就按伊齐德的建议,等吧。」
在沙漠里过夜,并不是件有趣的事。
虽然那两堵高高的山壁挡住了大部分的风沙,但温度很低。三个人没有带太多御寒的东西,待在暗道出口与祭坛之间,随着时间一分一秒流逝,程启思不耐烦地在那里直跺脚。
伊齐德突然侧过了头,似乎在倾听着什么。程启思和锺辰轩也竖起耳朵听,除了风的声音,什么都没听到。
「真奇怪,我好像听到了音乐的声音。」
程启思说:「我什么都没有听到。」
伊齐德笑着说:「我长期生活在沙漠上,对于沙漠里的声音比起你们要敏感得多。」
他又认真地听了一会,「声音彷佛是从……我们刚才出来的那条暗道里传来的。竖琴,手鼓,还有……笛子的声音……」
这时候,程启思和锺辰轩也听到了。
确实是很轻柔的音乐声,缥渺而不可捉摸,带着浓郁的异国情调,那音乐声越来越近,最后来到了暗道出口的地方。
这时候,一弯新月正嵌在深蓝的天空上,犹如一块玉石被钉在蓝色的丝绒上。月光明亮,映着那个小小的碧绿湖泊,竟然令人觉得光芒耀眼。
程启思整个人都绷紧了,眼睛死死地盯着暗道口。从那里究竟会出来什么?难道真的是在沙漠上延续了几千年的、某个嗜血而骁勇善战的部落后代,而且他们至今还遵守着古老而残忍的原始仪式?
伊齐德的双眼这时候看起来真的像一双鹰的眼睛,乌黑,锐利而警觉,甚至带着一抹隐隐的残忍和嗜血。
他的手放在腰间,锺辰轩瞟了一眼,伊齐德去握的并不是枪,而是一把在沙漠上常见的弯刀─是一把可以进入任何博物馆收藏的美丽弯刀。
一个全身黑衣的人出现月光之下,那个人披着一袭黑色的斗篷,从头一直盖到了脚,连脸都完全遮住了,甚至看不出来是男是女。只能看出这个人身材修长而匀称,在走动的时候带着一种无法形容的优雅。
「他没穿鞋。」锺辰轩忽然说。
程启思和伊齐德一起把视线往下移去,果然,那人的一双脚是赤着的,轻轻地、温柔地踩在细细的黄沙上,肤色并不白皙,看得出来是黄种人的皮肤,是一种晶莹光洁的琥珀一般的颜色。
在脚踝上,戴着一条金色的细细的脚炼。
虽然还隔着一段距离,但是月光很明亮,程启思觉得他脚上那条金炼,跟自己找到的那条断掉的链子很像,也带着一串小小的金铃,发出非常轻微的悦耳的叮叮声。
这个穿黑衣的人身后,跟着四个同样披斗篷把全身上下都裹住的人,只是比他要矮一些。
这四个人抬着一张软榻,是东方常见的、那种华丽的锦锻织成的软榻,上面躺着一个人。
程启思失声叫了出来:「罗景!」
罗景明显是昏迷着的,完全没有反应,但程启思总算是松了一口气,罗景看来还是活着的。寻寻觅觅了这么大一圈,还好
看到的不是个死人,否则他回去不知道怎么向表姨妈交代了。
锺辰轩轻声说:「别说话,不等到必要的时候不要动手。看看他们想做什么。」
伊齐德却说:「这些人完全把我们当成死人一样,好像完全没注意到我们在这里似的。难道这群人都是又瞎又聋吗?」
的确,这群人没有看过他们一眼,彷佛他们根本不存在似的。
程启思也压低了声音:「看来,这里确实聚集着一些保留着古老习俗的人。不过,他们难道仅仅是为了祭祀的需要而杀人?」
伊齐德说:「看起来似乎是这样的。不过……在附近的陵墓杀人还可以理解,水晶博物馆离这里不算近,为什么偏偏要选中那里?而且还是一位很有声望的老馆长?」
锺辰轩轻轻笑了一下。「想想图坦卡门的诅咒,不是同一个道理吗?」
程启思怔了怔,「你是说,死者都接触过跟……」
他迟疑了一下,不知道怎么形容,「总之就是接触过跟这群人和他们的宗教相关的东西,所以,他们才会被杀死,内脏被取出?
「老馆长也许是发现了什么,在陵墓里的死者肯定是跟罗景一起的。而罗景本人……」
他又望了一眼躺在软榻上的罗景,月光下看得到罗景的面色并不苍白,还微微地泛着红晕,唇边甚至带着一抹笑意,彷佛是在做着什么好梦似的。程启思禁不住咕哝了一句:「这家伙,处境这么危险,还睡得这么香,了不起。」
伊齐德摇了摇头,声音压得更低了,「不是,我看不像,他肯定是喝下了什么,或者闻到了什么,才会这样的。在我们国家的古代皇宫里─还有神庙里,常常都会有一些奇妙的香料或者是药物,能够让人熟睡,还能让人梦到美好的东西。」
锺辰轩微笑说:「好像世界各国的宗教或者宫廷里,都少不了这类东西。除了神话里的大洪水,这恐怕就是各民族最大的共同性了。」
他一眼瞟到程启思的脸色,问:「你怎么了?想到什么了?」
「……没,没什么,跟这个没关系的,我只是想到了以前的一些事。」程启思苦笑了一下,他想起了不久前在深山里的那段经历。
尹雪就那样消失了,程启思一直到离开那里,都再也没有见过她。
他用力摇了摇头,决定不再去想她。本来,那件事已经算是落幕了,既然已经放过了她,就不应该再去想,那样的话或者
会后悔自己的决定。
四个抬着软榻的人把软榻在祭坛的一侧放了下来。为首那个身材修长的黑衣人宽大的衣袖里,露出了一把匕首,在月光下闪着冷冷的光。
这时候,他的手就从宽宽的黑色衣袖里露了出来。程启思一直觉得小槿的形容太过头了,现在才知道小槿的描述绝对还是不够的。
那只手确实非常美,肌肤莹润光洁,手掌饱满而形状优美。只是,握着那样一柄冷冰冰的匕首,让人觉得相当诡异。
锺辰轩撞了他一下。「别傻看了,你表弟马上就要被人把喉咙割开放血了。」
程启思瞪了他一眼。「我知道,我正在考虑怎么办。」
伊齐德的另一只手也揣进了包里,大概是在握枪。「开枪,还是冲上去?」
程启思还没来得及回答,锺辰轩突然说:「我们再看看,也许他并不是想杀你表弟呢。」
「你在开玩笑吧,这刀都拿出来了,不是要杀他还是要干什么?好玩啊?」程启思扯开嗓门嚷了起来,反正那几个人把他们当成透明,大点声小点声应该也不在乎吧。
罗景猛然从软榻上坐了起来。他这个动作完全没有预兆,又急又快,把这边的三个人都吓了一大跳。他的眼神还是迷蒙的,四处茫然地游移着。他的目光在程启思身上停留了好一会,终于彷佛是如梦初醒地大叫了一声:「启思?!」
程启思的一颗心,这时候才落到了实处,也不管那群神秘的黑衣人了,三步两步地冲了上去,把他从软榻上扶起来。「你没事吧?刚才可急死我了,你突然一下子坐了起来,我还以为你诈尸了呢!」
罗景扶着他的手臂慢腾腾地站了起来。「我……」
他才说了一个字,突然看到了身旁的黑衣人,又啊地一声。「我睡了这么久?到时候了?」
程启思转过头,虽然在这么近的距离里,但那黑衣人的面目还是被黑色的斗篷遮住了,完全看不清。「罗景,这个人究竟是谁?」
罗景注视着黑衣人,缓缓地说:「他是马萨格泰族的祭司。」
黑衣人并没有反应,只是静静站在祭坛前,月光把他的影子长长地拖在黄沙地上,安静而神秘。
程启思也并没有什么反应,只是始终冷静地看着对方。
罗景反而觉得吃惊,他本以为程启思会大吃一惊。
「怎么?你知道他是什么人?」
程启思回头对锺辰轩说:「还真让你给说中了。」
锺辰轩微微一笑,并没答话。程启思问罗景:「究竟是什么回事?你究竟是怎么『失踪』的?」
「这就说来话长了。」罗景又在软榻上坐了下来。
那个黑衣人还是没有动静,站在祭坛之前,像是一尊被月光照着的黑色大理石雕像。
「那还得从我在博物馆的时候说起了。
「有一天,我正准备关上博物馆的门,突然看到门外有个人探头探脑的,形迹很是可疑,我就出去想叫他走。你们知道,博物馆里文物太多,我不敢掉以轻心。可那个人却掏出了一样东西递给我,问我要不要。
「我打开一看,就吓了一跳,那是一个金酒壶,壶嘴上镶着一圈绿宝石。这分明是件非常古老的文物,怎么会出现在这个人手里?
「于是我朝那个人打量了几眼。他是个本地人,看起来很普通,完全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我就问他,这东西是从哪里弄来的?
「他支支吾吾的不肯说,我就让他开个价。这件文物非常珍贵,只要是研究古物的人,都绝不会放过的,至于它的来路……那是另外一回事了。
「那人说了个价格,却是低得惊人,我当即同意了,让他留在那里,进去拿钱。
「我出来把钱给了他,他也爽快地把金酒壶给了我,却压低了声音对我说,这东西他是在某个地方找到了,那里有很多很多更漂亮的文物,问我想不想去看看。
「我看这金壶的工艺,很像居鲁士大帝时代的宫廷制品,就问那人,那个地方在哪里?
「他告诉我,就在设拉子附近。我一惊,忙问他,难道是在居鲁士的陵墓里?虽然我自己也觉得非常不可能,居鲁士的陵墓里如果还有一个隐藏的秘密墓室,那也未免太不可思议了。
「那人告诉我,不是的,不过离居鲁士的陵墓也不远,就在附近的一个小镇上。
「他说了那小镇的名字,我也知道那里,我那时候的兴奋难以用言语形容,但小镇离博物馆有一天以上的车程,而且如果
要进古代的陵墓,也得做些准备。我就又给了那人一笔钱,让他过一天再来找我,带我进去。」
程启思问:「你去了?」
罗景点了点头,「遇上这种事,任何干这一行的人,都不可能不动心的。
「我准备好了行装,又去跟老馆长打了声招呼,然后就在房间里坐立不安地走来走去。那人要第二天才会来,于是我去了馆内放古籍的地方,找出一堆有关居鲁士的古书。
「虽然我对居鲁士的数据早已烂熟于心─由于年代久远,他的资料也确实极少─但再熟悉一下总是有好处的。
「我一边看,一边随手做些笔记,也乱七八糟地扔在了桌子上,但凡看到有用的地方,就在里面夹上一片叶子作标签。有些书厚得要两只手才能抱起来,要找到一本书里面的一行字,实在不是件容易的事。
「一夜就不知不觉地过去了,抬头一看,天色已经完全放亮了,我吃了一惊,急忙用冷水洗了一把脸,提起行李就往外走。
「时间还早,我不想去吵醒馆长,反正我觉得很快也会回来的。那个人果然如约在那里等待,我已经准备好了一辆车,加满了油。
「从那人口中,我得知他叫奈吉,是那小镇上的居民。我想问他是怎么发现那金酒壶的,奈吉却含含糊糊地说,到了那里就知道了。
「我本来也不是个善于言辞的人,就不再问了。于是我们一同来到了小镇上。」罗景说,「我对那小镇并不陌生,据说在那里看到海市蜃楼的机率很大,我去过几次想碰碰运气,却始终没有看到……当然,最后,我还是看到了。」
他停顿了一会,又继续讲述了下去:「然后我就在奈吉的家里看到了更多的文物。我越发肯定了那是居鲁士时代的东西,但我不能确定是否是宫廷的产物,照我看来,倒更像是神庙里的东西,几乎都带着明显的宗教标记。
「我从来没有见过有这样特征的宗教用品。在古波斯,消失的原始宗教相当多,难道有可能在我手里被发掘出来吗?我当时兴奋得心都要跳了出来,尤其是在我看到一样东西以后。」
锺辰轩突然打断了他的话头,「是不是这个?」
他把那张被血浸透了的羊皮拿了出来。
罗景接过来一看就说:「是啊,就是它。你怎么会有这个?」他皱起了眉头,「这上面怎么会有血?」
程启思本来想把馆长的事告诉他,却犹豫了一下。「你先把你的故事讲完,我们再给你讲我们的经历吧。」
罗景却笑了起来,这一笑却笑得很是古怪。「我说,启思,你难道就真的对这羊皮上画的东西一点印象都没有?」
程启思呆住。他确实觉得那人头鸟身的饰物有点眼熟,但他只以为是在什么探索节目,或者什么旅游景点看到过类似的,从来没有往别的地方去想。
罗景笑得更诡异了,「你再仔细想想,你应该见过它的。」
看到程启思还是一脸茫然的神情,提示他说,「你想想我们小时候干过的坏事,被我妈给逮到了。」
程启思脑子里轰地一声。「你……你是说,这就是我们在表姨妈的珠宝盒里找到的那个东西?后来,我们还被你妈狠狠地教训了一顿?」
罗景笑着说:「你总算是想起来了,没错,这就是我家的东西。你知道,我妈那个人,她经常到处旅游,每次总要买些莫名其妙的东西回来,这是她年轻时在伊朗旅游,一个当地人卖给她的。
「她的脾气你也清楚,看着什么都买,觉得这东西有趣就买回来了,听她说,只花了二十美元。」
他叹了口气,「她真是捡到宝了,它的价值并不是用金钱的价格可以衡量的。
「她买回来的东西虽然到处乱丢,但这个她拿出去一问,知道是真金的,居然一直好好地放在首饰盒里。我学了考古之后,就知道这东西的价值,于是就问她要了来,带在身边,也算是当个护身符的意思。」
锺辰轩问:「你是说,你一直带在身边?在伊朗工作的这几年,也一直带在身边?」
程启思这时候才想到替他和伊齐德介绍一下,虽然在这个场景作正式介绍感觉非常奇怪。他瞟了一眼那几个人,他们居然在地上放了好几个色彩艳丽的软垫,一人拿着一种乐器坐了下来。
而那手指美丽的黑衣人拿着一把彩饰华丽的竖琴,轻轻地弹拨着,一串叮叮咚咚的音符,流水般泻了出来。
程启思目瞪口呆。「这群人……还真悠闲。」
锺辰轩微笑说:「有人弹琴奏乐,在这样的月光下,也算一种享受。继续讲好吗?」最后这句话他是对罗景说的。
罗景又继续讲了下去:「我一直把那金饰带在身边。那时还真是感激我妈,要不是她有四处收藏旅游纪念品的习惯,我怎么会有这样的好运气?」他说着说着,更是眉飞色舞。
「我问奈吉,这东西究竟是什么?他说,根据他们族里的传说,拥有这黄金之眼的人,就能穿越时间和死亡,得到一切想要的东西。」
程启思打断了他:「黄金之眼?这玩意儿叫黄金之眼?」
罗景说:「是呀,你们没有见过那颗本来应该嵌在上面的蓝宝石。那宝石的颜色和光泽非常独特,镶在上面,就像是眼睛一般,可以把人的灵魂都吸进去。美丽的宝石……」
他吸了一口气后,道:「我一再追问奈吉,他总算是说了实话。
「他们是马萨格泰族,是一个非常残忍凶悍的民族,这也是他们数千年来,能够得以在沙漠上延续的原因。他们是能将统一波斯的居鲁士大帝的头颅割下来,誓言要他渴饮鲜血的一族……」
罗景的眼神变得有些恍惚,「我从来没有想过,我能那么近又那么真实地接触到历史的一角,而那关键的钥匙竟然就在我自己手中。」
「这一族一直生活在沙漠上?」锺辰轩疑惑地问,「可是,我记得历史上他们是游牧民族,应该是在草原上。」
罗景激动地做了个手势,「是的,没错。可是,他们杀死了居鲁士。居鲁士的巨大王国并没有崩溃,他们难道不会为他们的君主复仇吗?这一族虽然足够善战,但仍然被逼得走投无路,最后,他们残余的族人逃进了大沙漠里。
「在沙漠里,只有最强悍和最有韧性的民族,才能生存下来,而马萨格泰族确实具有这种能力。
「几千年来,他们就靠这些特质在沙漠上生存,他们作过盗贼,掠夺来往的商旅,杀死无辜的人……
「但是,来到现代,很多东西都在随风而逝,被大漠的风沙吹得无影无踪……这个奈吉,就是一个例子。他不甘心一辈子留在沙漠,过着穷困而艰辛的生活,毕竟,现代社会的发达已经让他们看到了世界。
「奢华的诱惑实在是太多了……所以,他把族里的宝物偷了出来,他知道这些东西能卖钱。」
程启思的眼神,瞟到了那几个正自顾自弹奏着曲子的人身上。地,狱,录,入
月光流漾在黄沙地上,洒落在碧绿的湖水上,也给那些人纯黑的衣裳镶上了一层闪光的银边。一串串流水般的音符像珠子一样跳动在闪光的琴弦上,那极富异国韵律的调子是令人心醉神迷的。
如果不是耳边飕飕的风声,和刮得脸上微微刺痛的沙粒,程启思会真的以为自己走入了天方夜谭的世界。
祭坛上的烟雾袅袅上升,不管祭坛里燃烧的东西是不是让人恶心,但那烟雾却是如梦如幻,让四周的一切,包括崖壁上巨大的壁画都显得朦朦胧胧,极不真实。
罗景也叹息了一声,「这个地方真像是个幻境,就像是时间和空间都静止了一般。」
他停了好一会儿,才接着讲了下去:「我对奈吉说,我想见他们的族长,他一听就吓得不轻,说那绝对不行。
「他是偷偷把东西偷出来的,因为他们那里类似的东西很多,少了几件也不会有人注意。但是,如果被人知道了,他就会被处死,而且死得很惨。不过……他指着我的黄金之眼说,如果能够把它带去献给族长,那么我就可以得到一切。
「因为,在他们族里的传说里,拥有黄金之眼的人,就可以拥有一切。」
「但你的黄金之眼上缺了一颗宝石。」锺辰轩说,「所以你去找了小槿。」
罗景啊了一声。「小槿她怎么样了?那天我进了这里之后,就再也没有见过她了。」
程启思说:「她很好,你放心好了。」
罗景这才松了一口气,喃喃地说:「如果她有什么三长两短,我真不知道怎么办。」
他脸上的担忧之意是一眼就能看出来的,程启思忍不住取笑他:「你有这么好的女朋友,居然不肯告诉表姨妈,真不知道你是怎么想的。」
罗景尴尬地抓了抓头,「我跟小槿其实认识得也不是太久。那还是我两年前到伊朗博物馆工作之后,她到伊朗来观光旅游,正好走到了博物馆,我们才认识的。不过,我们真的……真的很谈得来,所以一直都有联系。
「她父亲要她学医,她偏跑去学画画,所以也世界各地到处跑,说是『写生』。她曾经给我看过她那颗蓝宝石,我对它印象非常深刻。本来,我也只是抱着试一试的心思,但没想到那颗宝石真是跟黄金之眼严丝合缝的,这只能说是……说是……」
「这只能说是缘分了,是不是?」程启思继续取笑他,罗景脸都红到脖子了,支支吾吾地说不出话来。
伊齐德问:「那现在黄金之眼在哪里?」
罗景在身上摸了摸,居然还真被他掏了出来。
程启思一呆,问:「还在你身上?居然没被人搜走?」
锺辰轩一伸手把黄金之眼接了过来。
确实,跟羊皮纸上画的一样,这黄金之眼是一个人头鸟身的饰物,中央镶着一颗硕大的蓝宝石。那宝石正如罗景所言,光彩十分奇特,蓝得极幽深,看久了真觉得灵魂都会被吸进去。
锺辰轩看了好一会,微微叹了一口气说:「下次,我如果还要对人催眠的话,我会找一块极品宝石来做媒介,我想一定会事半功倍的。因为宝石本身确实具有诱惑人的魔力……并不因为宝石本身的价值。
「每次凝视这种极品的宝石的时候,我都会产生这样的感觉。」
伊齐德说:「在这里……这个地方,本身就像是有魔力一样。我觉得……简直是不真实的,像是传说和神话一样。」
锺辰轩点了点头,把黄金之眼交还给了罗景。「于是你就再次来到了这个地方?是那个奈吉带你来的,还是?」
「我在等小槿的时候,就租了一匹骆驼在附近闲逛,居然在这时候让我看到了海市蜃楼。」罗景长长地吸了一口气,眼神也变得空幻起来。「真是不可思议的景象……
「奈吉不敢自己带我来,他说他的事已经被族人发现了,得躲起来,我就给了他一大笔钱,他答应在临走之前把路给我指出来。」他笑了笑,「他指路的方法也很简单,每隔一段路就在路边的房屋上画个圈,我只要顺着走就可以走到了。
「不过,小槿闹着要跟我来,我拗不过她,只能把她一起带去了。当然,最后进去的还是我一个人,我也巴不得这样,万一遇到什么危险,我是早有心理准备的,捎上她就不好了。」
伊齐德有点入神地盯着他。「于是你就来到了这个地方?」
「我走了没多久,闻到一股香气,就昏睡过去了。」
罗景的眼神也带着深深的迷醉,「我一醒来,就发现自己正躺在一间香气扑鼻的屋子里。地上的地毯都是珍贵的波斯地毯,挂着的壁帷也是非常贵重。
「在伊朗国家地毯博物馆里的文物,还不如那里面的价值高……那屋子里随便一样器具,都是极具价值的文物。虽然小桌上用金盘盛着葡萄,还有用金壶盛着的美酒,不过我一点食欲都没有。
「我就像个傻子一样,在屋子里这里碰碰,那里摸摸……一直到有人进来。」他指了一下祭坛后正在弹拨竖琴的黑衣人,月光映在拨弦的手指上,纤细而柔美。
「就是他。」
锺辰轩问:「你见过他的脸吗?」
罗景摇了摇头,「没有,他一直没有露出过脸来,不过,他跟我说了话,用的是古代波斯语。很少有人会这种语言,我虽然懂,但还真没跟人对过话,实在是一种稀奇的体验。」
他又补充了一句,「是个男人。虽然他没有说他是什么身分,不过,我想他就是族长,也是祭司,在很多部落里,族长往往由祭司担任的,这是很正常的事。」
伊齐德忙问:「那你们说了什么?就连我,也不会说古波斯语。」
「除了研究的学者,我想谁都不会学吧。」
罗景道,「他说,我拥有黄金之眼,我就将拥有属于黄金之眼的力量。他告诉我,要在新月的夜晚,在他们神圣的祭坛之前,大声地诵读出黄金之眼上刻着的文字─那时候,我就可以获得那种神秘的力量了。」
程启思本来还听得很认真,听到最后一句的时候,实在忍不住笑了起来,却被伊齐德一个要杀人的眼神堵了回去。伊齐德黑着脸说:「请不要嘲笑我们民族古老的文明!」
程启思知道犯了忌讳,忙不迭地道歉,伊齐德哼了一声,才闭嘴不说话了。
锺辰轩倒没笑,也没取笑程启思,只是问罗景:「他有没有告诉你是什么样的力量?」
「没有。」罗景摇了摇头,又拿出了一大卷羊皮纸,「他说要我在祭祀的时候,先读出黄金之眼上的文字,然后再读出这上面的文字。」
程启思一看,那卷羊皮纸上密密麻麻地写着普通人完全不认得的古波斯文字,他做了个苦脸说:「这么多,这得读多久?」
「读倒是不怕,」罗景说,「麻烦的是要译。这是一种非常奇特的古波斯文字,跟我常见的有相似处,但也有不同之处。我一直就在研究这种文字,所以还算是有点心得,这几天,我几乎都没怎么睡觉,一直在研究它,大半算是译读出来了。不过……」
他指了指羊皮最前面一块残缺的地方,「前面少了一块,像是不小心被撕掉了,我再怎么样也是没办法推测出来这一段少掉的内容,我为此头疼得不得了。他说……」他又朝坐在祭坛后面的黑衣人望了一眼。
除了从黑色衣袖里露出来的象牙一样的手指,那人整个看起来如同一尊全黑的大理石雕像。
「他说,不用太着急,一个新月过了,还有下一个新月。所以,他给了我一杯酒,说喝了可以让我睡个好觉。我喝了,我也确实做了个美梦……一醒来,就看到你们了。」
程启思问:「那你为什么会被抬到这里来?」
罗景笑了笑说:「我想看看他们的祭祀仪式,应该是他们看着我还在睡,没有吵醒我就把我抬过来了。我还醒得真是时候……」他突然问,「你怎么会来这里找我?出什么事了?」
程启思埋怨地说:「你还说,你在这里过得舒舒服服,表姨妈半夜在电话里又哭又闹,说你失踪了,非要我过来找你。这不,你躺在绫罗绸缎里,一边喝葡萄酒一边听音乐,过的是神仙日子,我大老远跑来沙漠上来喝西北风!」
罗景一呆,「我妈?我根本没有告诉我妈我要干什么啊,是谁告诉她的?」他想了想,「哦,大概是她看我没有打电话回去,所以打电话到博物馆找我……她这人一向大惊小怪的,居然把你都叫来了。」
程启思忍不住一笑。「她在电话里又叫又嚷,说什么你被绑架啦,当人质啦……大概是看新闻看多了。」
罗景也不好意思地笑,「她就是这样子的,没办法。你们去了博物馆?见过馆长了吧?他很有趣,是我见过的最博学的学者之一,也特别有幽默感。」
程启思没有接他的话头。
锺辰轩慢吞吞地说:「你在离开博物馆之前,有没有把你房间里的东西清理干净?比如文件啊,笔记啊之类的?」
罗景又是一怔,「清理东西?当然没有,我那时候急急慌慌的,根本顾不上清理东西啊。我的笔记什么的,也是随便堆在桌子上和塞在抽屉里的。怎么了?」
锺辰轩和程启思对望了一眼,又一起盯着伊齐德看,摆明了是打算把这个包袱塞给他了。
伊齐德无可奈何地清了清嗓子,说:「罗先生……馆长死了,被人杀害了,他的胸口被人剖开,内脏被人取了出来,在现场没有找到。」
罗景张大了嘴,过度的震惊让他一时间说不出话来。
伊齐德又说:「我们还在居鲁士墓里发现了另一具尸体,是当地人。你看看照片,是不是你认得的人?」
他把一张照片递了过去,罗景一见,脸色更难看了。
锺辰轩问:「是那个带你来到这里的人?奈吉?」
罗景沉重地点了点头。
过了很久,他才望着程启思问:「这是怎么一回事?是谁杀了他们的?」
程启思他们三个人的眼神,都有意无意转向了祭坛后弹竖琴的黑衣人。
罗景随着他们的视线望过去,随即一呆,「你们怀疑他?不,不可能,这几天,我一直待在这里,跟他在同一间屋子里。不可能是他去杀人的。」
「刚才他还拿着一柄匕首呢。」程启思哼了一声说。
锺辰轩摇了摇手,「别打岔,他拿着匕首可能也是仪式的一部分什么的吧,未必是要杀罗景,听罗景刚才所说的,他们似
乎很需要罗景,不会伤害他的。馆长,他更不与这件事相干吧。」
「对啊,」罗景的声音放得更低,「就算奈吉是因为背叛了他的族人而被人杀了,馆长……馆长跟这一切毫无关系,为什么要杀他?」
这个问题也是程启思一直疑惑不解的。伊齐德迟迟疑疑地说:「不会……不会馆长也是他们的族人吧?」
锺辰轩摇了摇头,「不太可能,按刚才的逻辑,奈吉因为背叛族人,几乎立即就被处死了。馆长在那个博物馆已经当了二十多年的馆长了,没理由他的族人会容忍他这么久。
「而且,馆长是个相当有名望的人物,又不是隐姓埋名默默无闻的,如果说是最近才被人找到然后被杀,这根本就说不通。」
「那你说馆长的死是为什么?」程启思问。
锺辰轩犹豫了一下,说:「我想,应该是他发现了什么,虽然有人把罗景房间里的文件、笔记数据清理掉了,但罗景很可能还留下了什么相关的东西,被老馆长发现了。所以……就有人把馆长灭口了。」
罗景怔怔地说:「我留下了相关的东西?我……我完全没有印象了。」
锺辰轩说:「本来我也想不到,不过,你开头说的话,倒是提供了一点线索。」
罗景问:「什么话?」
锺辰轩回答:「你说,你找到了一堆相关的波斯古籍,然后在有关的那些页里都夹上了一片树叶。对于知识丰富又对这些古籍了如指掌的馆长而言,要从这样的记号里,找出你离开博物馆的原因,我想并不是一件困难的事。」
罗景的眼睛睁得大大地望着他们,声音微微颤抖:「就算馆长发现了什么,那跟他被杀又有什么关系?」
「那就要问他了。」程启思朝祭坛旁的那黑衣人做了个手势,对伊齐德说:「他即使不是凶手,至少也是疑犯。你难道就不打算去抓他么?还是我们继续在这里等下去?」
伊齐德的脸色相当不好看。「我……我们对于祭司,都是尊敬的……」
锺辰轩微笑地插了一句:「对信仰的尊重,甚至超过对正义的维护?」
伊齐德沉默了很久,终于缓缓点了点头。
罗景说:「这并不奇怪,在他们这一块拥有悠久文明的土地上,很多习俗和信仰都是一直存在的。我们……反而在我们的国家,有着五千年以上的无比辉煌的文明古国,却让太多太多的东西湮灭于时间之中了……」
程启思又好气又好笑地说:「这里不是大学的讲台,罗景,拜托你看看场合,别在那里演讲了!」他又望着伊齐德说,「你可是来抓疑凶的,现在怎么办?」
「急什么急,」锺辰轩却说,「我们就在这里看看吧,看看再说。何况……」他突地笑了一下。
「说真的,我不觉得这些人有杀死老馆长的必要。如果说是要灭口嘛,你,我,还有小槿,都是平平安安地到了这里,也没见着来追杀我们的人,是不是?所以,他们是好人,还是坏人,我看还大大地值得考虑一番。」
「对,对,」罗景忙不迭地说,「我跟他们的祭司─或者说是他们的族长在这里待了好几天,他很少说话,偶尔跟我说话也是谈羊皮纸上写的东西。我实在不觉得他们是凶狠残忍的人。」

第六章 恶神阿里曼

锺辰轩在沙地上坐了下来,「脚都站酸了。罗景,你是专家,能给我们讲讲,有关马萨格泰族的一切吗?」
罗景笑了,「这可说来就话长了。」
他也坐了下来,摆出了一副准备长谈的架式,「他们从公元前六世纪开始,就生活在锡尔河以北─一直到巴尔喀什湖─也就是现在的东伊朗。我们中国有种说法,说他们是『大月氏』,当然,我对这种说法是不认可的。
「他们最大的特点就是骁勇善战,这一族之所以能在历史里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很大程度是因为他们的女王托米丽丝斩杀了居鲁士。
「对于居鲁士,各种传奇和记载已经不少了,而我个人认为,他这一生最传奇的,应该是他竟然丧生在这个蛮族女王的手里。甚至,这一族也是几世纪后,战无不胜的亚历山大大帝的劲敌。」
锺辰轩注意地听着,这时候开口问:「我一直有一个问题,那就是,在那样的激战之后,女王杀了居鲁士,并把他的头颅放在腰间的革囊里,履行了要他『渴饮鲜血』的誓言─
「我非常好奇,在这种情况下,居鲁士是否还可能有完整的尸体,被送回他的陵墓安葬?」
罗景拍了一下手,用一种赞赏的眼光望着锺辰轩。
「问得好,据历史记载,居鲁士的儿子,冈比西斯二世在继位后,打败了马萨格泰人。据说,在那时候,他夺回了居鲁士的遗体,并安葬在了帕萨尔迦,也就是我们后人所见的居鲁士陵墓。」
锺辰轩问:「可是,你对此是存疑的,是么?」
罗景点了点头,「坦白说,我有点无法想象在数年之后,居鲁士的遗体还能完整。
「请注意一点─在你刚才的叙述中有错误的地方。
「并不是女王在一对一,或者是面对面的决战中杀死了居鲁士,并砍下了他的头颅。事实上,更可能的情况是在一场极端激烈的大战后,他们在战场上找到了居鲁士的尸体,然后割下了他的头颅,这样应该比较符合当时战场上的情况。
「居鲁士死在战场上,应该是负伤而亡,头又被砍下,遗体是个什么状况我们也就可想而知了。
「古波斯并不像古埃及那样有保存尸体的习俗,而且,本来马萨格泰族─说白了就是个蛮族,他们也未见得会多么尊重这个仇人的遗体。
「所以,我个人认为,就算冈比西斯二世打败了他们,所谓的遗体也应该是不存在的。」
程启思插口说:「可是我听说过一件事,据说后来亚历山大大帝征战波斯的时候,曾经来到过居鲁士的陵墓,还来瞻仰了这位大帝的遗体,并对他的陵墓加以修缮。」
罗景哈哈笑了起来,「我不是研究亚历山大大帝的专家,但是因为他的一生跟波斯密不可分,所以我也作了不少相关研究。
「亚历山大这个人,一生战无不胜,而且好大喜功,要我说,他就是猴子搬玉米,像蝗虫一样掠过一个地方,吞食了那里所有的东西,然后又像风一样掠到下一个地方。他的遗体不也是一个谜吗?据说是到了埃及,不过,现在也没人找到……
「我扯远了,亚历山大大帝嘛,他说他瞻仰了,那可能是真的。据说居鲁士可是他崇拜的对象─不过,那又怎么样?我们中国不就兴衣冠冢吗?他们还没有我们这么诗意,大概另外找一具尸体来代替就了事了。」
锺辰轩问:「你说,在亚历山大入侵波斯的时候,居鲁士的墓就已经被盗了?」
伊齐德这次回答得却比罗景快,「没错,传说都是那么说的,据说亚历山大大帝下令对居鲁士大帝的墓进行了修缮,严惩了盗墓者。不过……失去的,还是找不回来了,所以,现在的居鲁士陵墓,只是一座空空如也的石头砌成的墓室。」
程启思有点不解地说:「我们讨论这个问题有必要吗?我是来找罗景的,现在罗景安然无恙,我的任务也算告一段落了。
「而馆长和那个叫奈吉的人的死因,显然就要着落在这群人的身上……我们再去探寻几千年前的居鲁士有意义吗?这一扯,都扯到亚历山大身上了,这历史研究,能有定论吗?」
「没有。」罗景叹了一口气,「历史终究是一段消逝的过去,就算找到了有限的数据,也未必是真实的。君王们和他们的臣属留给我们后人的数据,往往都会有粉饰和美化─亚历山大大帝就是典型的一例。
「相对的,居鲁士的数据虽然少,但由于他的年代比较早,或者说是那些礼仪法规还不那么完善,反而真实性更高,矛盾的资料也相对少些。」他抚弄着手里那卷羊皮纸,显然是爱不释手的模样。
「这就是真真实实的史料,任何历史学家和考古学家,都梦寐以求的东西。它记载着一座宏伟的宫殿,里面所形容的……哦,我相信,是我们连想都无法想象的。把天方夜谭里所有的宝物都堆在一起,也不如那座宫殿,天上星星的光芒,都无法与里面的珠宝相比。
「波斯曾经有多么富足……亚历山大攻占波斯后,他就成了世界上最富有的一个人,你们由此就可以想象了。」
伊齐德眼睛有点发直地说:「这卷羊皮纸里记载的是一座宫殿?」
罗景笑了,「是呀,一座无以伦比的宫殿。金子在里面是最不值钱的,金砖只配用来打打地基。
「喷水池是用珊瑚砌成的,里面洒满了浑圆的珍珠,在月光下闪动着柔和的珠光。
「天花板是用无数的宝石镶嵌的,你不用出到外面,就可以看到满天的繁星─因为宝石的光芒跟星辰一样耀眼……
「而天花板是用一块一块巨大的黑色的玉石镶嵌而成的……
「每一根支撑宫殿的圆柱都裹着金叶,纯金打造的花藤缠在上面,每朵花的花蕊都是一颗红宝石或者是一颗黄玉……」
三个人都怔怔地听着他讲。罗景的声音带着三分空幻,三分憧憬,三分赞美,还有一分不可置信。
流水般的异国音乐,银色月光铺洒的黄色沙漠─他的讲述犹如一首优美的赞美诗,虚幻,朦胧,不真实,但却可以把人引入那个近于天方夜谭的境界。
程启思想,一定是因为那从祭坛里升起的不真实的烟雾,还有那在夜风里回荡的空幻的音乐,才会让人产生如此的感觉。
过了很久,伊齐德终于吁了一口长气。「你说的……都是那卷羊皮纸里所写的?」
罗景点了点头,「我的想象力并不足够丰富,所以,在读到的时候,我目瞪口呆。尤其是,在我知道了,这座宫殿可能是真实存在的时候。而且,它可能会是属于我的。」
三个人又全部呆住。程启思愣了好一会,才小心翼翼地试探着说:「你……你这是什么意思?」
罗景伸开手,那人头鸟身的黄金饰物正静静地躺在他的掌心,「羊皮纸上的最后一句说,只要你拥有黄金之眼,你就能够穿越时间与死亡,得到你想要的一切东西。那时候,世界上最美的一切都会展现在你面前……你将成为这个世界上最富有的人。」
程启思不可置信地问:「你的意思是说……你会得到那座宫殿?」
罗景又笑了,「我没有那么贪心,贪心的人,不会有好下场的。
「你忘了,我是个考古学家,我的毕生愿望就是能够看到更多的古物,发掘更多的历史资料。如果有那么一座古代的宫殿在我面前……我想我会欣喜若狂。但是,它们在金钱上的价值对我而言,没有更多的意义。」
伊齐德已经听呆了。「可是,这样一座宫殿,真的会存在吗?」
锺辰轩忽然说:「如果真的存在的话,只可能存在于一个地方。」他朝沙地指了一指,「在地下。」
罗景又拍了拍手,「你跟我想的一样,我也这么认为。倾国之力,要造一座地下宫殿,并不是不可能的事。
「而且,在羊皮纸记载中还有一些特别的地方,比如说这座宫殿的光源完全来自于宝石,和悬挂在天花板上的一颗颗明
珠……还有形容是从『天上』引来的清泉……从这些细节,我想可以断定,这座宫殿存在于地底。
「不过,既然它几千年来都没有被人发现,它一定是藏在极端隐密的地方,如果没有指引和提示,我们可能永远都找不到它。」
伊齐德忙问:「那么在羊皮纸里有提示的地方吗?」
罗景把那卷羊皮纸展开了,「你们看,在羊皮纸最开头,被火烧掉了一块。我很怀疑,就在最开始那一段会有记述宫殿的位置。可是现在……」
他耸了耸肩,「我真是很头疼,明知道那东西可能就在自己的脚下,心急火燎的,却就是没有办法找到它。」
程启思转头望着祭坛后的黑衣人。「他们……也许可能知道。」
锺辰轩突然笑了一笑,压低了声音对程启思说:「有件事,你愿不愿意去做?」
程启思一看他笑得神神秘秘的样子就发毛,忙说:「你要我做的肯定不是好事,我不做。」
「你连听都没听是什么事就拒绝,也未免太不够意思了吧。」锺辰轩凑到他耳边,很轻很轻地说了两句话。
程启思听了就直愣愣地瞪着他,说:「你当真的?」
锺辰轩说:「当然是认真的。这种事最适合你做了,你不是讨厌在这里没目的地讨论来讨论去么?」
程启思又对着他看了半天,慢吞吞地点了点头。
忽然,他猛地跳了起来,向祭坛的方向冲了过去。
在所有人都还没来得及反应,他就把那个正在弹拨竖琴的人身上的黑斗篷扯了下来。
斗篷一落地,程启思就呆住了。
那是个黑色头发的男子,穿着传统的波斯服装,蜜色的肌肤就像是最美丽的琥珀的颜色。他像一缕温柔的月光,美丽得让人不可置信。
他赤裸的左脚脚踝上戴着一串黄金的脚铃,小小的黄金铃铛随着他脚的摇动而发出清脆的响声。
他的一只眼睛是黑色,漆黑得如同最深暗的夜晚;一只眼睛是金色,如同最明亮的阳光。白昼和黑夜在他的双眸里交错。
而他的眼里,似乎并没有程启思的存在。
他望着罗景,朝他伸出了手,然后用一种听不懂的语言说了一句话,声音柔软而悦耳,像古老竖琴发出的美妙调子。
罗景像被催眠一样地站了起来,摇摇晃晃地朝他走了过去,对着他张开了紧握的手掌。
黄金之眼躺在他手心里,黄金的人头鸟身,上面镶着一颗硕大的蓝宝石。黄金和宝石,并没有因为岁月和风沙而失去本来的光彩。
锺辰轩忽然大声地叫了起来:「不要给他,罗景!」
罗景彷佛没有听到他的话,依然张开手掌呆呆地站在原地。
那黑发的男子也伸出了手,手指已经触到了黄金之眼。
他的手上戴着一枚硕大的戒指,蓝得如同最深的海水一般。
「启思,拿走那东西!」锺辰轩的声音更急迫,总算把程启思从那种催眠般的境界里唤了回来。
程启思直觉地伸出手,一把将黄金之眼抓到了自己的手里。
「启思!」罗景也像是突然醒了过来,伸手去抢。「拿给他,这本来就是他们的东西。」
锺辰轩的声音,在不远处冷冷地响了起来,「不,我不这么认为,如果这真的是他们族里的圣物,绝不会落到你的手里。一族的圣物,他们会用生命和鲜血去守护的,尤其是对于这样强悍残忍的一族人。」
程启思用力地握着那黄金之眼,握得手心里都出了汗。「辰轩……你这是什么意思?」
锺辰轩冷冰冰地说:「他们是一伙沙漠上的盗贼,当然,他们也许真的是继承了远古的血统。不过,我不相信他们是什么马萨格泰的族人,虽然我对波斯的历史不是专家,但是我知道一点──
「马萨格泰人最敬仰的是太阳,他们的信仰是太阳崇拜!
「据说托米丽丝女王发誓要居鲁士渴饮鲜血的时候,就是对着太阳发誓的!他们绝不会在祭坛─这种神圣的祭祀用物上刻上月亮,这是绝不可能的事!」
罗景的眼光移到了祭坛之上。那一弯新月,让他瞪大了眼睛。
锺辰轩拿出了那半截断掉的金炼,说:「因为这条金脚炼是断掉的,所以它本来是个什么形状,我们也看不太出来了。可是,刚才启思把他的斗篷拉掉的一瞬间,我就看到了─
「你们看他脚上戴着的金炼!」
伊齐德失声叫了起来:「蛇!」
没错,这黑发男子脚踝上戴着的金炼,正是一条金蛇的形状,尤其是蛇头,雕得栩栩如生,蛇眼是一颗血红的宝石。锺辰轩手上拿着的金炼,因为只有一半,而且正好是缺了带有蛇头的那一半,所以看不出来本来的模样。
锺辰轩说:「我对波斯的原始宗教的概念也比较模糊,但至少一些基本的观念还是知道的。波斯的古宗教讲究二元论,也就是对立的善神与恶神。
「善神是阿胡拉,祂代表光明,与其说波斯是拜火教,不如说所谓的圣火是善神阿胡拉的一种象征,是光明、善之类东西的代表!」他望着罗景,「我说得对吧?」
罗景点了点头。「完全正确。」
锺辰轩接着说了下去:「与阿胡拉相对的就是阿里曼,或者可以说是阿弗拉西亚─」他看了看伊齐德,「这是我听你说的,没错吧?」
伊齐德回答:「对,阿里曼是恶神,也是邪恶力量的代表。阿弗拉西亚是锡西厄人对阿里曼的叫法,实际上在他们的认知里,阿弗拉西亚是……」他的声音突然消失了,张着嘴在那里说不出话来了。
锺辰轩接过了他的话头,「阿弗拉西亚人称这个最高的邪恶之神为蛇灵。在他们的宗教里,这个邪灵是以蛇的形式出现的。崇拜光明,太阳,火─或者就说是善神的民族,绝不可能崇拜这个邪恶之神!
「在祭司的身上,出现了蛇形的金饰,这已经不是大不敬或者是亵渎了,对于有着原始信仰的人而言,这根本就是一件绝不可能发生的事!这就等同于你让回教徒吃猪肉,或者让藏族人吃鱼一样!」
罗景的脸色越来越苍白,他死死地盯着黑发男子脚上的蛇形金炼,喃喃地说:「没错,对于一位祭司而言,这根本是不可能发生的事……他,他绝不是马萨格泰这一族的祭司,也不是这一族的人……」
他突然抬起了头,直视着黑发男子,高声地说了一句发音古怪的话。
锺辰轩一扬眉,说:「不用跟他说我们听不懂的话,我相信,他至少是懂得现在伊朗的语言的。」
罗景又是一呆。
锺辰轩冷笑了一声,说:「你还不明白嘛?这从头到尾,就是一个圈套,这个圈套,就是为你而设的。就连那奇迹一般的海市蜃楼,也是为你而特地造的。」
伊齐德大叫了一声:「什么?这不可能!海市蜃楼是在沙漠上都只能偶尔一见的奇观,怎么可能专为一个人而造?!」
锺辰轩缓缓地说:「可能的。我问你,伊齐德,在这个小镇上,是不是经常都能看到海市蜃楼?」
伊齐德点头,「没错,一般只要是在雨后初晴的清晨,就会看到,而且季节也相当确定,通常在盛夏的时候─也就是现在这个时间。我虽然自己没看过,但听很多人都讲过。」
「那就对了。」锺辰轩说,「我再问你,你以前在小镇上看到过的海市蜃楼的景象,是什么样子的?」
这个问题倒让伊齐德呆了一会。「这个……好像就是一个湖……一些帐篷,小小的绿洲……偶然会有几个人……别的就没什么了。」
锺辰轩说:「看到有宫殿的海市蜃楼,是在最近,是不是?」
罗景说:「没错。在不久以前,我就听说这里出现了海市蜃楼─海市蜃楼并不少见,但是能够看到这样有趣的景象是很稀奇的。」
程启思沉思地说:「我明白了,你是说,这幅巨大的壁画是最近才画上去的。目的就是为了让这个景象在海市蜃楼里出现,由此让人对这里面的所谓神殿发生兴趣?」
「对。」锺辰轩说,「为此,他们在凡是有可能出现海市蜃楼的时段,都做了同一件事─那就是罗景你看到的祭祀仪式。
「他们把祭祀仪式放在壁画之前,因为以前这个地方,已经无数次地被映在了小镇附近,他们对其中的成像过程非常清楚了,所以会挑选合适的角度,让他们的行动都出现在所谓的海市蜃楼里。
「最后,罗景,你终于看到了,当然也引起了你的兴趣。
「因为你知道,这么一座神殿,是必然有其真实基础的。换句话说,它是真实存在的,当然,那时候谁也不会想到,这只是一幅壁画。」
「可是……」罗景喃喃地说,「他们费这么大的力气,要我干什么呢?」
程启思有点不耐烦地说:「你还不明白?他们想要的当然就是你手里的黄金之眼啊!我不知道这东西究竟有什么大用处,但他们费这么大的周折,肯定就是想要这个东西了。」
「这也不对啊。」伊齐德皱眉,「如果他们仅仅是想要黄金之眼,可以直接去抢。以他们杀人的残酷手段,难道还会做不出来?直接抢过来就行了,为什么要这么麻烦?」
锺辰轩笑了,「说得没错,确实这是个问题,但是,你们别忘了一点,罗景手里的黄金之眼,可是缺了颗宝石的。要抢罗
景的东西容易,要抢小槿的东西可不容易。
「那颗宝石那么贵重,小槿肯定不会放在家里,应该是存放在银行的保险箱里吧!那必须要组织相当的人力物力才能够到手。与其那样,还不如让罗景自己带着东西来比较好。
「制造一个海市蜃楼的幻影,或者说是画一幅壁画,总比去抢银行来得容易吧?」
伊齐德恍然大悟。「原来是这样,这就能解释得通了。」
程启思却皱起了眉,他觉得锺辰轩的说法里有什么地方有问题,但一时又想不出来。
锺辰轩又说:「何况,他们需要罗景,黄金之眼估计也不是唯一的原因吧。
「你们别忘了,罗景不仅是个考古学家,还是个天才的语言学家,能够释读这种古老的波斯文字的人,在学术界也并不多,罗景恰恰是其中一个。
「既拥有黄金之眼,又懂得古波斯文,非罗景莫属。
「所以,他们花这么大的力气,把罗景骗来,并且让他心甘情愿地交出黄金之眼─还为此把远在美国的小槿找了过来─还下功夫释读羊皮上的文字,他们虽然花费不菲,但总算也是值了。」
罗景脸色发白地盯着那黑发男子,声音颤抖:「你们真的不是马萨格泰族的人?你也不是祭司?这一切都是骗我的?」
看到那黑发男子仍然坐在那里弹拨着竖琴,罗景大声地叫了起来:「回答我!否则我不会再给你们译一个字的!」
那黑发男子盘膝坐着,一只手抱着竖琴,姿势优雅而美妙。
他的唇角,带着一抹淡淡的笑意,神秘如同暗夜。他终于开了口,说的却是普通的波斯语:「我是祭司,但我确实不是马萨格泰族的人。这一位……」
他盯着锺辰轩,「很厉害,这么快就看从这些细节上看出来了。我本来以为,人人都会像你一样,被这个天方夜谭的环境迷醉,而忽略这些细小的东西的。」
「你究竟是谁?」锺辰轩盯着他。
那男子把琴搁
04 XYZ谋杀案

文案:
重新成为搭档的程启思与锺辰轩,
不知是哪一方带有麻烦体质,
他们的身边又出现了连环杀人案,
对两人来说,「十二」才是不祥的数字吧?
生日宴会上、时装秀之中,分别有人遭到谋杀,
「X」已经出现,Y、Z却乱了顺序!
宾客间错综复杂的人际关系,
构成了一个让人晕头转向的巨大迷魂阵,
被害者与嫌犯的身分逐渐模糊——
扑朔迷离的行凶动机一次比一次狠,
人人都以为自己可以高枕无忧,
孰不知,最毒的便是贪爱、瞋恚和愚痴……

人物介绍

程启思: 警察,休假一段时间后回原职工作。
锺辰轩; 程启思的搭档,本职是心理学家。
郑琪儿: 程启思的新同事之一,美丽活泼。
君 兰: 程启思的新同事之一,清秀文静。
李龙宇: 程启思的新同事之一。
郁 容: 人气正旺的服装设计师。
徐 湄: 当红模特儿。
肖 然: 有名的摄影师。
周 缘: 服装设计师,事业低谷中。
欧阳若兮: 女法医。
文 桓: 心理医生。
田 悦: 程启思前同事,文桓远房表妹。
温 梧: 新秀律师。

第一幕 生日宴会

一束被包装得很精美的花放在桌上。
「哎哟,今天又换了新花样了,这是铃兰吧?」程启思把那束花拿了起来,确实是一束纯白色的铃兰,用花店里惯用的那种漂亮的、带着淡紫色花纹的透明纸和长长的紫色丝带装饰着,还点缀了几枝满天星。「这是送谁的?」
「当然是送琪儿的,这还用问了。」君兰站在他旁边,微笑地说。
身为警察的程启思仍然是在原来的部门,因为上次破获了那件连环杀人案,所以他升了职,只不过,他的手下换了一批新人。
一个二十出头的年轻女孩,郑琪儿,活泼得像只小鸟,漂亮得像个明星,就是不像警察。
另一个女孩跟她正好相反,虽然年龄相仿,但却沉静温柔,每天早上一来就会不声不响地把大家的咖啡都泡上。她的名字也很美,叫君兰,当真是名如其人,温婉如兰。
程启思真不明白她为什么会来干这一行,他们这个部门主管的是刑事案件,而且一般的普通凶杀案还不需要他们出面,能进这个部门的,要么就是有背景的,要么就是名副其实的精英。
程启思看过君兰和郑琪儿的资料,两个人在校的成绩都是一等一的,实在跟她俩那娇滴滴的模样不相配。
自从这两个女孩来了之后,每天他们办公室都热闹了许多,不说别的,送花的几乎是天天不断。
追郑琪儿追得最起劲的,就是他们部门新来的另外一个小伙子,李龙宇,几乎每天都会带一束花来,从红玫瑰到香水百合一直到时下流行的蓝色妖姬,换着法儿地讨郑琪儿开心。
郑琪儿对他不冷不热的,偶尔也会跟他一起吃顿饭,就足够把李龙宇乐得嘴都合不拢了。
程启思笑着说:「琪儿,这又是龙宇送妳的吧?这小子,整天不务正业的,就知道在追女孩子上面花心思。」
郑琪儿一张小脸涨得绯红,正想说什么,李龙宇哼着歌走了进来,他的手里捧着一大捧包装得很好看的黄玫瑰。看到一堆人正围在桌子前,他呆了一下,「你们这是在干什么?有案子?」
程启思指着那束铃兰说:「这不是你送给琪儿的?」
李龙宇看了一眼,说:「不是,不是我送的。」他扬了一下手里的黄玫瑰,「这才是我送给琪儿的。」
「那就是送给君兰的了?」程启思在花里翻动着,奇怪的是却没有卡片。
君兰摇了摇头。「不会吧,我压根不知道是谁送的。」
「砰」地一声,一扇门被重重地关了过来,程启思一回头,正好看到了锺辰轩的背影。他挥了挥手,「你们慢慢研究,我先进去了。」
郑琪儿看着程启思走了,小声地嘀咕了一句。「锺哥真是奇怪的人,也不跟我们怎么说话,还是程哥好。」
君兰把手指放在唇上,朝她作个了「嘘」的表情。
程启思推开门,就看到锺辰轩正坐在椅子上看报纸,一副悠闲的样子。「你又迟到了,拜托你,辰轩,这好歹也是在上班。」
锺辰轩懒洋洋地说:「你知不知道我为什么到这个部门而不是去做心理咨询?就是因为我不想值班,这里事少点,不用!」
程启思被他呛得说不出话来,锺辰轩把报纸放了下来,问:「那些铃兰很漂亮,谁送来的?」
「不知道。」程启思说,「真是个粗心的追求者,连卡片都没有放。」
有人在轻轻地敲门。程启思叫了一声「进来」,推门进来的却是君兰,她手里端着两杯热气腾腾的咖啡。
「啊,谢谢,君兰。」程启思有点尴尬,君兰自从来了之后,几乎是把这活儿主动包揽下来了,倒叫他觉得不好意思。
君兰出去了之后,锺辰轩微笑说:「看来你的桃花运还真不错,我也顺带着沾你的光了。」
程启思更是尴尬,端着咖啡杯,放下又不是,喝又不是。锺辰轩偏偏又添了一句:「你也老大不小的了,看到好的女孩子,也该考虑考虑了。」
「……别说了。」程启思脸色阴沉了下来。
锺辰轩扬起了眉头。「怎么?这段时间,难道你有什么新的感情经历了不成?」
程启思正想说话,又有人敲门了。这个人可没有君兰敲得那么温柔,「砰砰砰」地还夹杂着叫声:「程哥!程哥!」
「这次又是郑琪儿。」锺辰轩似笑非笑地说,「你还说你桃花运不好?」
程启思不理他,走到门口去开门。郑琪儿站在门口,仰着脸对着他看,「程哥,这周末我过生日,我打算在家里开个party,你也来好不好?」
程启思一愣,回头看了看锺辰轩一眼。
郑琪儿很乖巧,忙问:「锺哥,你也来嘛,同事们都会来的,也不光是为了我生日啦,就是大家一起,热闹一下。」
锺辰轩笑了一下,说:「好呀,琪儿,妳几岁了?」
郑琪儿嘟了嘴,说:「二十四了,老啦。」她又望着程启思说,「程哥,你会来吧?」
程启思奇怪的只是锺辰轩为什么会答应,随口答应着,把郑琪儿送了出去,回过头来埋怨说:「你为什么要当着面问她的年龄?哪有女人喜欢人问她的年龄的。你是心理学家,你不会连这点最基本的都不知道吧!」
锺辰轩笑了笑,却不辩驳,只是说:「我看郑琪儿家里肯定是挺有钱的,你这次得破财了。顺便把我的礼物也一起带上啊,我就懒得去跑了。」
程启思实在无语了。「你不至于小气成这样吧?」
锺辰轩笑着说:「花了多少钱,你把账单给我啊。当然,前提是你好意思把账单给我。还要不要我交交房租给你?」
程启思恶狠狠地说:「好,这次我就不要这面子了,我就会把账单给送到你面前的!」
当然,赌咒发誓归赌咒发誓,程启思最终还是拉不下那脸来。他给郑琪儿选了一条手炼和一对耳环作礼物,权当是自己跟锺辰轩送的了。
「她家在哪里?」锺辰轩问。
程启思看了看写在便条纸上的地址,说:「在湖滨区的爱源路。」
「那里是别墅区啊。」锺辰轩说,「而且应该是H市最好的别墅区之一了吧。」
程启思「嗯」了一声,「还真被你说中了。不过,她家里既然有钱,人又长得漂漂亮亮的,为什么会来干这么个危险的行当?」
「你不也有钱么,怎么也来干这一行了?」锺辰轩扔下了一句,让程启思无言以对。
车稳稳地停在了一座别墅前面,这是幢小巧精致的别墅,带着一个小小的花园。花园里只种着一种花,那花是桃红色的,小小的一朵一朵,花蕊是黄色,从花瓣里柔柔地伸了出来。
这花开得一大片一大片的,绿色的花枝里点缀着一点一点的桃红色,整个园子就被它们给淹没了。
程启思拉开车门走了下来。「这是什么花?我好像在哪里见过似的。」
锺辰轩说:「这么难看的花,也只有你才会见过。」
他皱了一下眉,又说:「这花园看起来怪怪的,很不顺眼。花园的平面居然比别墅客厅外的露台还高一些,不知道是谁设计的。」
程启思正想说话,只听一声门响,郑琪儿从里面奔了出来。她穿了一袭橘色的晚装,明艳得足以让人眼前一亮。
「程哥,锺哥,你们来了。」她挽着程启思的手臂就把他拖了进去,一边转过头问锺辰轩,「怎么样,路还好找吧?」
锺辰轩微笑地说:「很好找,就是有一点远。琪儿,妳平时都是从这么远的地方去上班?」
「不,当然不是,」郑琪儿说,「我在市区里有套小公寓,平时都是住那里的,今天是因为要开宴会,地方不大点不行,公寓里也怕吵着人,才会到这里来。」她推开了门,「请进,他们都在楼上,就等你们了,我这就叫他们下来吃饭。」
她像只轻盈的蝴蝶一样,沿着楼梯跑了上去。
程启思环视着四周,客厅里的灯光很暗,几乎都是用蜡烛作为光源的,这里的别墅都是欧式别墅,里面的装修也都是纯欧式装修,镶木地板,壁炉,高高的水晶烛台,一应俱全。
一张长长的桃花心木的餐桌,铺着雪白的桌布,上面已经摆好了刀叉和酒杯。刀叉都擦得发亮,银光闪闪,酒杯都是高脚的杯子,中央放了一瓶还没开的红酒。
锺辰轩扫了一眼擦得铮亮的餐桌,微微露出了有点诧异的表情。
程启思没有忽略他的表情。「怎么了?」
「你看……」锺辰轩指了指餐桌,「上面的餐具是十三副。」
程启思奇怪地问:「十三副又怎样了?」他再一想,便笑了起来,「我们中国人,好像并不太讲究这一套吧?」
锺辰轩耸了耸肩,「也许吧。不过,这别墅是纯西化的装饰,你看,那壁炉可不是个摆设,里面是真燃着火的。既然对这些都如此上心,那没理由会摆出十三副餐具的,十三个人围着桌子坐,在西方可是不吉利的。」
程启思笑着说:「这里不是西方。何况,如果她只请了十三个客人,难道要她硬去再找个人来凑?」
锺辰轩也笑了笑,「好吧,这次算你说得对。」
楼梯上传来了说话的声音,一群人说笑着走了下来。除了李龙宇、君兰、他们这个部门的一名法医陈了之外,居然还有杜山乔。
杜山乔跟陈了一样也是法医,只不过他一向不苟言笑,素有「死人脸」之称,也从来不参加这些社交活动,程启思真不明白郑琪儿是怎么把他约来的。
一男一女出现在楼梯口上的时候,程启思惊诧地睁大了眼睛。他转头看了看锺辰轩,锺辰轩的脸上也有吃惊的表情。
那男人穿了一身黑色西服,戴了一副黑框眼镜。他一看到锺辰轩就微笑了,过来同他打招呼,「辰轩,好一阵子不见了,
没想到会在这里碰上你。」
程启思抢在锺辰轩之前开了口。「文博士,也真是没想到,会在这里遇上你。」
「程警官,你好。」文桓对他伸出了手,程启思也只得跟他握了握。
文桓是位心理医生,他跟文桓是在之前的一桩连环杀人案里有过接触,不知道为什么,虽然文桓在那桩案子里被证实是清白的,但程启思始终对他没有好感。
站在文桓身边的女孩轻声地说:「程哥,好久不见了。」
程启思望着她,眼神却有些复杂。「田悦……妳还好吧?」
田悦是他以前的同事,她是文桓的表妹,也是因为那桩连环杀人案而辞职的。
「我很好。我现在在我表哥的诊所帮忙,过得挺充实的。」
锺辰轩看了一眼田悦,又看了一眼文桓,正想说什么,郑琪儿就蹦了过来,「来来,我给你们介绍。」
她指着身旁的两个女孩子说,「她们都是我以前的同学,郁容是服装设计师,徐湄是模特儿,她们两个是好搭档。」
那叫徐湄的女孩子很高,长腿细腰,容貌不算特别出色,但身段极好,一身黑色的晚装勾勒得身材曲线毕露。脖子上戴着一条钻石项链,闪闪发光,头发全部盘到了头顶,露出了优美而修长的脖子。
郁容也很高,只比徐湄略矮一点,一头浓发盘了一个髻子,穿了一身极合身的旗袍。她的左腕上戴着一个玉镯,通体翠绿晶莹,程启思忍不住多看了两眼。
锺辰轩笑着说:「琪儿,妳为什么不去做模特儿,却来当警察?」
郑琪儿做了个鬼脸,「他们说,就是因为我长得漂亮,漂亮得完全没有特色了,做模特儿也不会有什么出息的。何况,我很喜欢当警察啊!」
徐湄瞪了郑琪儿一眼。「妳的意思是说,我长得丑所以就有特色了?」
郑琪儿叫了起来:「冤枉啊,我什么时候有这个意思了?!」
一个年轻男人在一旁说:「琪儿,还要等多久才能吃到妳的生日大餐?妳真想把人给饿扁吗?」
「就知道你贪吃,肖然,我的客人还没到齐呢!」郑琪儿俏皮地吐了吐舌。
那男人穿一身白西服,配了一条金色的领带,容貌很英俊,戴着一块精致的黑色腕表。
程启思瞅了一眼,压低了声音对锺辰轩说:「嘿,限量版的,这琪儿的朋友还真都不是省油的灯,一般人不敢穿这种衣服
加这种领带的,这人穿起来还不算让人受不了。」
锺辰轩笑了笑。「你是不是也想这样穿穿?」
突然,电话铃声响了起来。
郑琪儿跑去接电话,一边接一边大呼小叫:「什么?你案子有了变化,不能赶回来了……谁稀罕你的礼物了……可恶!我不理你了!」
她「啪」地一声把电话砸了下来,噘着嘴走回了餐桌前,「是最后一位客人,我的律师温梧。他本来说今天回来的,结果他在外地办的案子出了点问题,回不来了。气死我了,不管他,我们吃饭!」
郑琪儿摆出一副驾轻就熟的主人架式,把所有人都安排在餐桌前坐了下来。
徐湄看着自己前面的刀叉,又看了看旁边的肖然的餐盘,「我说琪儿,妳在干什么,人家的刀叉都是分放在盘子两边的,为什么我的是交叉放在盘子正中的?」
程启思正好坐在徐湄的对面,他一看,果然,徐湄的刀叉交叉着摆成了一个X形,放在雪白的盘子当中。
郑琪儿说:「大概是佣人刚才整理桌上时不小心碰到了吧。」
郑琪儿亲自去开摆在桌上的那瓶酒,肖然笑着说:「琪儿,妳尝尝,这酒妳一定会喜欢。这可是上次我去法国的时候,在拍卖会上买下来的,专门留着给妳生日用的。」
郑琪儿绕着餐桌,把红酒倒进每一个人的酒杯里,「我知道,你上次回国给我带来时就说过了,多谢你有心了。菜马上就来,先喝一点酒吧。」
肖然对着郑琪儿举起了杯子。「生日快乐,琪儿。」
所有人都把杯子端了起来。
郑琪儿嫣然一笑,也举起了手里的酒杯,「谢谢……今天晚上,希望你们都在我这里玩得愉快。」
她把杯子里的酒一饮而尽,本来,她也只给每个人倒了小半杯,于是每个人都把酒喝干了。几个佣人从厨房里把菜一道地道端了上来。
程启思笑着说:「琪儿,妳平时就雇了厨师的?」
「哪有,程哥你取笑了,」郑琪儿一面切牛排,一面说,「都是为了今天这顿饭临时请的,我还没那么奢侈,平时在公寓里,我常常是方便面里加两片火腿肠就打发了。」她吐了吐舌头,「我最喜欢吃火锅,和所有所有很辣的东西。」
锺辰轩放下了刀叉,抬起头看了郑琪儿一眼。「H市东西都是偏甜的,妳大概很吃不惯吧?」
肖然插了进来,「到处都有火锅店,也到处都有川菜馆,不怕吃不到。」
下一道汤送上来了,海鲜汤的香味很诱人,郑琪儿正想说什么,突然,徐湄整个人抽搐了起来。
她的脖子以一种很诡异的姿势僵在那里,眼睛圆睁着,美丽的脸也扭曲了,坐在她对面的君兰一抬头正好看到,刀叉一下子落在了地上。
紧接着徐湄连人带椅子一起栽了下去,锺辰轩和肖然一左一右地坐在徐湄身边,反应都很快,立即弯下腰去扶她。徐湄整个人都蜷缩了起来,激烈地抽搐着。
「她的肌肉痉挛,脖子僵直,」文桓说,「应该是中毒了。怎么会这样?!」
陈了跟杜山乔也冲了过去。
陈了回过头大叫:「琪儿,快去端水来!」
郑琪儿啊了一声,赶忙站起来去端水。
杜山乔拿起一把叉子,想掰开徐湄的嘴替她催吐,但徐湄的牙关紧闭,怎么都掰不开。只看到徐湄浑身抽动得越来越厉害,整个人剧烈地痉挛了一阵,然后猛地安静了下来。
锺辰轩摸了摸她的脉搏,慢慢抬起了头。他的眼神和声音,都很古怪,「她……死了。」
郑琪儿正端着水跑了过来,听到这话,手一松,杯子摔了下来。她的手一滑,把空了的红酒瓶从餐桌上碰到了地下,「砰」地一声摔得粉碎。
「什么?你……你说什么?怎么可能?刚才她还好好的啊……」
程启思看了一眼郑琪儿,又把目光投向了地上碎了的红酒瓶。
是郑琪儿自己挨个给客人斟酒的,但是,由于只有她一个人在餐桌间走动,所以几乎所有人的视线都集中在她身上,包括程启思自己。他并没有看到郑琪儿在给徐湄倒酒的时候,有任何小动作。
陈了用一块餐巾包着手,把徐湄的杯子拿了起来。
透明的高脚杯,除了杯底残留的一丁点红色的酒液之外,并没有任何别的东西。
他望了一眼程启思,「报警吧,已经没救了。」他叹了一口气,「我们几个医生在这里,居然也没办法救她,真是失败。」
「看得出来是什么毒药么?」程启思问。
杜山乔正翻开徐湄的眼皮检查,摇了一下头,「需要解剖才能判断正确的死因。」他一向都是最保守的,没有经过确切的检查是不肯下结论的。
文桓说:「看来像是马钱子碱,或者士的宁,番木鳖碱,随便怎么叫。她发作的样子,很像这种毒药的症状。」
郑琪儿一直大大睁着眼睛站在那里,这时候发出了一声尖叫,把头埋在了郁容的肩头。郁容急忙伸手抱住了她。
「不……不……!不是我,我没有下毒,不是我干的!」
肖然忙走过去安抚她。「没人说是妳干的,琪儿,妳别紧张。」
陈了已经走过去打电话叫人来,锺辰轩却对程启思轻轻地说:「郑琪儿很聪明呀,平时看她咋咋呼呼的,还真看不太出来。」
程启思皱了一下眉。「你这是什么意思?」
锺辰轩的声音压得更低,「她已经发觉到了,目前最脱不开嫌疑的就是她,没错,她倒酒的时候我们都有看到,她没有做手脚的机会。那么,毒药就一定是下在徐湄的杯子里了,安排我们入座的是谁?是琪儿。
「所以,能够确保让徐湄喝下这杯酒的只有女主人自己。你想想,如果主人安排你坐这里,你不会执意要坐别的地方吧?」
程启思听他这么一分析,再看看哭成了泪人的郑琪儿,骤然地觉得一阵发寒。「毒药下在酒杯里,这也仅仅是你的猜测罢了。也许,徐湄是有什么急病突然发作了呢?」
锺辰轩嗤之以鼻。「你摸摸自己的良心,你真相信你说的话么?」他又笑了笑,「不过,我也觉得这个推测大有问题。琪儿还没这么蠢,是不是?」
欧阳若兮一走出法医部,就被程启思拦住了。
她吓了一大跳,看清楚是程启思才拍了拍胸口说:「你真是的,躲在这里吓我干什么?」
程启思对着她笑。「晚上有空没有?我请妳吃饭。」
欧阳若兮算是个清秀佳人,瓜子脸,丹凤眼,肤色白皙。她瞟了程启思一眼,似笑非笑地说:「请我吃饭?启思,我看你是别有用心吧,从实招来,否则你什么都别想。」
程启思打了个哈哈。「若兮,我想要什么,妳难道还不知道?」
欧阳若兮自顾自地往前走,也不理他,「我知道你想看徐湄的验尸报告。那可不行,这案子已经交给了别的人去办,你也是在现场的目击者之一,需要避嫌的。这难道还要我教你?或者你想让我知法犯法?」
程启思跟着她走,笑着说:「妳不说,我不说,谁知道?若兮,正因为我是目击者,我才想弄清楚是怎么回事。拜托……」
欧阳若兮无可奈何地叹了口气,「真拿你没办法。这样吧,下了班,我们找个地方谈。总不能在这里说吧?」
她果然按时到了。程启思选了家清静的西餐厅,人很少,很适合谈谈说说。
空气里飘着理查德.克莱德门的钢琴曲,侍者把餐单递了上来。
欧阳若兮点得很少,却要了一大壶咖啡。程启思问:「妳怎么点这么少?不会在节食吧?」
「哪里的话。」欧阳若兮笑了,「我已经连续两天对着那具尸体了,你叫我怎么还会有好胃口啊。」
程启思不在意地说:「毒杀而已,尸体算很好看的了吧。」
欧阳若兮连着喝了好几口咖啡,然后把一个文件袋从包里拿了出来,递给程启思。「不是,我只是累了,因为这桩案子涉及到了一群─」她又笑,「确实是一群警察跟法医,上头也很重视,所以我熬了两天夜了。」
程启思有点歉然,欧阳若兮已经拿起刀叉开始吃她的三文鱼了。「你慢慢看,我先吃了,我今天一天还没吃过东西呢。」
「好。」程启思打开了文件袋,把里面的数据抽了出来,「徐湄中的毒,是马钱子碱的毒?看来文桓的判断没错。」
欧阳若兮放下了刀叉,「马钱子碱中毒的普遍症状是身体抽搐,脖子发硬,十分痛苦。听你们对她临死前的描绘,都是符合的。」
「她可能会是透过什么样的途径中毒的?」
欧阳若兮说:「在她的胃里只发现了少量的食物和红酒。马钱子碱很难溶于水,如果放在酒里是会沉淀的,应该是和着酒里吞下去的。」
程启思想了一想。「可是,在餐桌上的时候,我们都是亲眼看到琪儿斟酒的,酒都是从一个酒瓶里斟出来的。」
欧阳若兮摊了摊手,「那我就不知道了。我只负责把验尸的结果写出来,但是具体下毒的过程,就不是我该操心的了。」
程启思没有说话。他回忆着当时的情形,实在想不出来有什么办法能够把毒药放进徐湄的酒杯里。
「对了,」欧阳若兮突然想起来什么似的说,「在死者的身上,找到了几片铃兰的花瓣。」
「铃兰?」程启思一怔,他觉得似乎想起来了什么,但一时又想不起来。「在徐湄身上?」
「对,在她的手袋里,几片撕碎的铃兰花瓣,所以让我觉得有点奇怪。」欧阳若兮已经站起了身,「谢谢你今天请我吃饭,改天我回请你。」
程启思便招呼结帐,「我送妳回家。多谢妳了,若兮。」
他带了一份验尸报告的复印件回去,欧阳若兮很善解人意地帮他复印了一份。锺辰轩正躺在沙发里看书,看到他带回来的东西也精神一振。
「我就知道你有办法。」
程启思把文件袋朝他扔了过去。「你说得倒轻巧,我可是花了不少力气。」
锺辰轩笑着说:「陪美女法医吃饭,难道还是苦差事?」他一边翻看报告,一边听程启思讲他从欧阳若兮那里得到的消息,突然打断了他,「铃兰?不就是那天送到我们办公室的那束花吗?」
一语惊醒梦中人,程启思猛地拍了一下自己的脑门。「对呀,铃兰!我就觉得这名儿挺熟,原来……原来……」他又说不下去了,望着锺辰轩说,「这个,这两者间有什么关联吗?」
锺辰轩微微一笑,「我一回来,你又不肯动脑筋了。我想,这如果不是巧合的话,至少也应该是个什么暗示吧。我不太相信是巧合,送铃兰花作礼物不奇怪,但是没有卡片也没有人承认是自己送的就有点奇怪了,不是么?」
「对对,」程启思连声地说,「我从来就没有觉得这是个巧合。」
锺辰轩悠悠地说:「铃兰的花语很多……可以说是幸福再来,也可以说是圣母之泪。」
程启思问:「圣母之泪?怎么说?」
锺辰轩说:「那是一个传说。亚当和夏娃听信了蛇的谗言,偷食了禁果,而森林的守护神,圣雷欧纳德则发誓要杀死这条蛇……
「他跟蛇同归于尽,而他的血所流经的地方,开出了朵朵洁白的铃兰。人们说,铃兰就是这位英雄的血液和精魂的化身,是圣母玛利亚哀悼基督的眼泪……」
他做了一个手势,「哦,真是乱七八糟的传说。不过,总体而言还是基督教的传说,我也不知道跟目前这桩案子有没有关联。
「不管怎么说,死者又不是我们的同事,她只是郑琪儿的朋友。如果说铃兰花的到来,是在暗示和象征着某些东西的话,它又是在对谁暗示?」
程启思慢慢地说:「我想,应该是给琪儿看的。送到我们那里的花,一大半都是给琪儿的。我们看到那束铃兰的时候,不
也是直觉地认为是送给琪儿的吗?」
锺辰轩沉吟着,过了一会说:「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这个人实际上想害的人,应该是琪儿吧。」
「怎么说?」程启思问。
「命案是在琪儿的生日宴会上发生的,而且倒酒的又是琪儿自己。」锺辰轩说。
「你我都在现场,以当时的情形而言,不得不承认确实是琪儿的嫌疑最大。毕竟,我们这几个人都是第一次见到徐湄,完全没有杀她的动机。
「也许……也许这个送铃兰来的人,是想要把郑琪儿给送上法庭。」
程启思猛然地打了个冷颤。「有人会恨郑琪儿恨到这种地步?」
锺辰轩说:「我只是提出一种可能性而已。郑琪儿……你不觉得这个女孩子身上也有一些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吗?她并不像她外面看起来那么活泼明朗的,或者说,不像她表面上看起来那么简单。
「这桩案子,就算郑琪儿不是策划者,她至少也对我们隐瞒了些什么。」他望了一眼程启思,「有空的时候,我们再去她家看看她吧。」
程启思从鼻子里发出了一声笑。「黄鼠狼给鸡拜年?」
锺辰轩一笑。「你说得也未免太难听了。」
说归说,第二天程启思还是开车去了郑琪儿家。这桩案子不仅让郑琪儿暂时去「休假」了,连同他们一部门的人还有两个法医都无所事事。
一次生日宴会给一群人放了大假,倒是做梦都想不到的事。
别墅的小花园里,那一片桃红色的花朵依然在风里招展。
程启思远远地望着,说:「等会我一定要记得问问琪儿,这究竟是什么花。我很少见到在自己的花园里只种一种花的人。」
「这你倒是说对了。」锺辰轩说,「一般人总喜欢把自己的花园打扮得花枝招展的,不然怎么叫花园呢?
「花园的格调也许有高有低,人的爱好也会多种多样,不过,普遍来说,如果把自己的花园只种一种单一的花,往往是在心理上有某种……障碍。」
程启思皱起了眉。「不至于吧,你太夸张了。」
锺辰轩笑了笑,上前摁了摁门铃。
过了好一会,郑琪儿才出现在门口,她穿着件深紫色的家居服,头发披散在肩头,没有化妆,一张脸又是苍白又是憔悴,眼下还有黑眼圈。看到程启思跟锺辰轩,她吃了一惊,忙伸手去拢头发。
「程哥,锺哥,你们来怎么不事先告诉我一声?对不起,我才起床,还没有换衣服……」
程启思忙说:「我们只是来看看妳,如果妳不方便的话……」
「不,没有,当然没有。」郑琪儿急忙侧过身让他们进去,房间里还是一片黑黑的,窗帘都放了下来。
她急急地过去拉窗帘,推窗户,嘴里解释着:「因为这里是现场,所以这两天都有同事来拍照啊什么的,我也没有收拾这间屋子。再不,你们还是到楼上的起居室坐坐吧?那里光线好,我去给你们煮杯咖啡……或者你们喜欢茶?」
她这一串话说得很快,几乎没有停过。
看到她这副样子,程启思觉得有点难受,只得说:「不用麻烦,琪儿。我们来看妳,也是想再了解下情况的……」
郑琪儿的脸色本来就不好,这时候更难看了。
「程哥,你也怀疑我?不是我,真的不是我。这几天我被同事们翻来覆去地问同样的问题,我真的觉得受不了了……」说着说着,她竟然掩着脸啜泣了起来。
锺辰轩责备地瞪了程启思一眼,柔声说:「别哭了,琪儿,我们来,只是想看看妳好不好,我们并没有怀疑妳。
「妳也知道,我们按规矩是不能插手这件事的,但我们还是私底下想调查,就是为了尽快帮妳洗脱嫌疑。」
他这番话还真有作用,郑琪儿抹了抹眼睛,点了点头。「我知道,对不起。」
她又扁了扁嘴,「可是,我真的什么都不知道呀。那天倒酒的时候,这么多双眼睛都是看着的,我真的没有做过手脚。」
「但是,琪儿,」锺辰轩说,「妳要知道,正是因为看不出是谁做了手脚,所以一般来说,人们都会认为最有可能做手脚的就是妳这个女主人。因为是妳布置的餐桌,妳安排的座位,所有人都会自然而然地把视线转向妳的。
「所以,如果他们怀疑妳,妳也没有必要生气。换了妳,看到这种情况,妳也会有同样怀疑的。」
郑琪儿走到餐桌前,餐桌还保持着那天的样子,只是桌上的餐具全部都被收走作为证物了。
她怔怔地望着那张桃花心木的长餐桌,慢慢地说:「是呀,那天之后,我也一再地回想过当时的情形。可是,我实在是想不出来,徐湄是怎么中毒的。」
锺辰轩问:「妳还有没有类似的餐具?」
郑琪儿点了点头。「餐具和酒杯,我各买了两套。」她望着锺辰轩,「怎么,你想……你想重现当时的情景?」
她去了厨房,不一会儿,就端着一迭雪白的盘子走了出来,然后把盘子和刀叉摆在餐桌上。锺辰轩看着她的动作,问:「那天,是妳亲自把刀叉盘子摆上的?」
「对。」郑琪儿回答。
程启思走到了那天徐湄的位置上。「是妳把徐湄的刀叉交叉放成一个X形的?」
「不,不是我。」郑琪儿立即否认,「我都是把刀叉放在盘子两边的,就像现在这样,我绝对没有把刀叉放成这样。」
锺辰轩绕着餐桌,慢慢地走着。「妳为什么会设十三个座位?这不是个吉利的数字。」
郑琪儿犹豫了好一会,看得出她有难言之隐,「……这件事,我还没有对别的同事说过。
「说起来,也挺奇怪的,本来,那天来的,只有十一位客人,加上我,就是十二个,正好一打。可是,突然有一个人,她本来说不来了的,却决定要来。临时我又找不到别的客人,但又不能拒绝,所以……就变成了十三个人。
「虽然我觉得有点别扭,但也没办法,只能这样了。不过,最后温梧没来,结果还是十二个人。」
程启思问:「谁本来说不来的?」
郑琪儿回答:「郁容。我早就邀请过她了,她说那天她有一个重要的时装发表会要参加,抽不开身,我也不好勉强,毕竟是人家的工作嘛。但是,就在我生日的前一天,她却打电话给我说要来,我当然也就说好啊。」
郁容。程启思的眼前,顿时浮现出了那个穿旗袍的曲线玲珑的身影。
锺辰轩说:「她头上那只玉钗,和手上那个玉镯,水色都极好。」
郑琪儿点了点头,「郁容的父亲,是个收藏家,专门收藏玉器。现在那些东西都归她的,那只白玉钗据说是宋代的古董,有人出高价向她买,她也没卖。」
她又接着说,「我们三个,我,郁容,还有徐湄,算得上世交,对了,那个肖然也是。因为我们几家的父母一直有往来,所以我们从小也在一起玩,后来,他们三个都出了国,只有我留在这里,这次肖然是为了我的生日才特地回来的。」
锺辰轩问:「肖然是干什么的?」
「哦,他是个摄影师,」郑琪儿说,「他还挺有名气的,很多模特儿都喜欢让他拍。徐湄也是,因为大家是青梅竹马嘛,所以肖然当然也特别照顾徐湄,给她拍了很多,东跑西跑完全不怕麻烦的;郁容设计的服装,只要徐湄喜欢也会让她优先的。」
锺辰轩又问:「徐湄的父母,反对她做模特儿的工作么?(香楼)」
郑琪儿苦笑了一下,「当然反对,徐湄的父亲开着一家大工厂的,很有钱,而且也很保守。徐湄跟伯父为此吵了不知道多少次。
「最后伯父骂她,说妳敢再干这个我就不认妳这个女儿!徐湄一气之下就搬走了,一直没有跟伯父和解……唉,直到伯父死的时候,他们也还是那个样子。」
锺辰轩没有再问,他走到程启思的旁边,把刀叉拿了起来,在盘子上摆成了一个X形。他指了指门口,「启思,你到那边去,往这边看。」
程启思已经明白了他的意思,便走了过去。
从门口的方向,可以看得到餐桌,徐湄当天的位置也能看得清楚,因为别的刀叉都是整齐地放在盘子两侧,所以有一套刀叉放成了X形,实在是非常醒目,在门口都能一眼看到。
「我想,辰轩,我们进来的时候,应该还不会有这个X,否则我们两个人都应该会留意到的。毕竟我们都受过专业训练,对于有些不太对劲的事物,不会不注意的。当时,我记得我还对这张桌子上的那个烛台多看了几眼,没有理由会不看到这么明显的一个X。」
「我也是这么想的。」锺辰轩说。
郑琪儿想了想,「可是,这就怪了,我记得,那时候我们三个人正在这里说话,然后楼上的客人就都下来了。接着,我们就都入座了,谁有机会在那时候把刀叉摆成X形呢?而且,摆成X形,又有什么意义?」
「第二个问题我现在还答不出来。」锺辰轩说,「至于谁有机会,我觉得,谁都有机会。」
程启思极力思索着当时的情形,「那时候……我们三个人在一起说话,然后跟文桓和田悦说了几句话,之后,琪儿给我们介绍了郁容和徐湄。确实,这段时间内,别的人在干什么,我们都没有注意。」
「再接着,就是肖然在餐桌那边叫了,问琪儿怎么还不开饭。」锺辰轩说,「我们可没有一个人注意到他什么时候走到餐桌那边去的。」
郑琪儿本来在一直点头,这时候呆了一呆,说:「你怀疑肖然?不,不会的。肖然跟徐湄关系很好的,他不会杀徐湄的。」
程启思耐着性子说:「琪儿,妳是警察,妳该知道有时候动机不是那么明显的。肖然如果跟徐湄有什么解不开的仇怨,而到了要杀人的地步,他会让妳知道吗?」
郑琪儿不说话了,但看得出来她还是不服气的。
锺辰轩笑着打岔说:「好了好了,我也只是说那个时候肖然在餐桌边上,并不是说他就是凶手,在场的人,谁都可能是凶手,谁都脱不了嫌疑。」他瞟了程启思一眼,「包括你和我。」
他又对郑琪儿说:「琪儿,妳那天让我们坐下的时候,对于我们的座位,妳有没有特定的安排?」
郑琪儿又苦笑,「这个问题我已经被问过很多遍了。
「我对别人说,都说的是没有安排,没有想法,随便坐的,但是事实上,我还是有一些考虑的。
「比如,男宾跟女宾交替着坐,话题可能比较多的人坐在一起─但这都是基于一些很基本的人际关系的道理,我也没特别地去想过,反正就这么安排了。」
锺辰轩慢慢地点了点头,「是这样……确实,很合情合理。」他又说,「琪儿,妳把那天倒酒的情况再给我们做一遍。」
郑琪儿从酒柜里拿出了一瓶红酒。「那天那瓶酒是肖然带来的,我家里没有这么好的酒了,就随便找一瓶替代了。」
她用开瓶器打开了酒,然后从她右边的第一个座位开始斟酒。血红的酒液倒在透明的高脚杯里,微微地荡漾着。
她倒了小半杯,然后又继续给下一个酒杯斟酒,一直斟到了当时徐湄的座位上的那个杯子。
但是,她接下来给坐在徐湄右边的郁容倒酒的时候,却没有用那瓶红酒,而是换了一瓶果汁。
程启思叫了起来:「这是怎么回事?」
郑琪儿解释说:「郁容对什么酒都过敏,所以从来不喝酒。我给她准备了鲜榨的果汁,她喝了酒就会浑身起红疹,很吓人。」
锺辰轩说:「徐湄的左边是肖然,右边是郁容,然后是妳。而妳,妳已经给自己倒了酒了,所以,等于徐湄就是最后一杯了?」
「对,」郑琪儿说,「我倒出来,自己是先尝了一下的,怕万一味道有什么不对。我也是计算着量倒的,到徐湄那里的时候,就是最后一点了,因为在场的人比较多,所以一瓶酒也只够这么分的。」
锺辰轩沉默了一会。「当时,酒瓶摔碎了,那些碎片呢?拿去化验了?」
「当然。」郑琪儿说,「他们都带走了。」
锺辰轩在餐桌边坐了下来,拿起了那个酒杯。程启思看到他举在唇边想喝,直觉地叫了一声:「不要喝!」
锺辰轩怔了一下,奇怪地问:「怎么了?」
程启思这才觉得自己这一声喊得冒昧,有点尴尬。「没,没什么,我只是……唉,是那天眼睁睁看着身旁有人死去,有一点心理阴影吧。」
郑琪儿也端起了酒杯,凝视着酒液。「我也一样,我现在已经不喝红酒了,看到就觉得反胃,想吐。」
她突然把杯子摔在了地上,砸得粉碎。程启思叫道:「琪儿!……」
郑琪儿倒在椅背上,捂着脸哭了起来。「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徐湄怎么会死?怎么会死在我的生日宴会上?我想了又想,这几天一直在拼命地想,想她是怎么被下毒的,我……我怎么也想不出来!
「我也想过动机,也许徐湄会有一些跟她闹过不和的人,毕竟在模特儿的圈子里,这些纠纷和不愉快是很常见的。但是,我真的不认为会有人恨她恨得想杀了她……何况,那天在场的,就只有那些人,可是,我没办法想象他们其中的任何一个人是凶手……」
程启思走到她身旁,轻轻拍了拍她的背,「别这样,琪儿,案子发生了就是发生了,虽然这是我们谁都不愿意看到的。
「我知道妳跟徐湄是好朋友,但妳也得振作起来。虽然这话是俗套了,但我还是得对妳这么说一遍─抓到凶手,就是对徐湄最大的安慰了。」
锺辰轩走到了窗边,客厅的落地窗走出去,就是花园。「琪儿,妳花园里究竟种的是什么花?」
郑琪儿抹了抹眼泪,转过了头。「哦,那叫紫茉莉。」
「紫茉莉?」锺辰轩重复了一遍,「名字不错,但它看起来并不像茉莉,也没有茉莉那种清香。妳为什么独独喜欢这种花?有什么特别的典故么?」
郑琪儿笑了,她脸上还带着泪,看起来特别可爱,「这种花很普通,也很容易种活。我没有时间来照顾这些花,只能种种这种不容易死的花。」

第二幕 时装秀

「她说了等于没说。」两个人出了别墅回到车上的时候,程启思说。「容易活的花多了,为什么偏偏是紫茉莉?」
锺辰轩拉开车门坐了进来,「每个人总有属于他自己的秘密的,琪儿也不例外。先撇开这个不说,我想我可能已经知道凶手是怎么对徐湄下毒的了。」
程启思正准备发动车,听了这话一下子坐直了。「什么?你没开玩笑吧?你是怎么知道的?」
锺辰轩说:「上次吃饭的时候,因为在跟文桓说话,所以当时有些细节也并没有注意到。今天听琪儿一说,我才知道原来郁容是不喝酒的。」
程启思奇怪地问:「那又怎么样?」
「那就意味着,从酒瓶里倒出来的最后一杯酒是给了徐湄的。注意,给徐湄倒完之后,酒瓶就是空的了,这是真实意义上的『最后一杯』。」
锺辰轩说得很慢,眼睛闪闪发亮地望着程启思。「你明白了么?所有的奥妙,也就在这『最后一杯』上。」
「……你的意思是说,那瓶酒有问题?」程启思缓缓地说,「酒的沉淀物,都倒进了最后一杯酒里,所以……徐湄才会死?」他突然叫了起来,「如果那样的话,那瓶酒……那瓶酒就是肖然带来的!那么他才是……」
「别想得那么绝对。」锺辰轩不同意地说,「肖然下毒在里面的可能性很大,但是也不排除别的可能。
「比如,琪儿是绝对有可能的,她收到那瓶酒应该有一段时间了,她完全办得到。再比如,郁容跟琪儿是好朋友,常常到她家去,也有可能在酒里下毒。
「当然……有一个问题我们不应该忽略。那就是─是否选择在生日宴会开这瓶酒,很大程度上是取决于女主人的,那就是琪儿自己。
「不过,也可能别人的话会影响到她吧,比如肖然。这瓶酒是为她的生日而特地带来的,她开这瓶酒的可能性很大。而且……最后一杯倒给谁,这必须得由琪儿自己决定。」
「不!」程启思冲口而出,「你真认为是琪儿?」
锺辰轩看了他一眼,眼神冷漠而平静,「你是警察,启思。最近我发觉你越来越感情用事了,再这么下去,你大概也必须换个职业了。」
他顿了顿,「是不是琪儿,这还要看别的证据。不过,那个X让我很在意。」
程启思一怔。「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X嘛,总是跟Y,跟Z分不开的。」锺辰轩淡淡地说,「有了X,难道就不会有Y,有Z?」
「你的意思是还会有谋杀案?!」
锺辰轩瞟了他一眼,「别那么紧张,我只是那么想想而言,也许只是我多虑了吧。」他笑了笑,「刀叉交叉放在一起,是一个X的形状,Y嘛……我觉得挺像一个树丫的形状。那么,那么Z,它像个什么?你想呢,启思?」
程启思说:「蛇。」
锺辰轩「嗯」了一声,「蛇……我好像想起了什么。」他按了按额头,「唉,头有点疼,昨天忘了吃药了,启思,你先送我回家,我没有带药。」
程启思不悦地说:「你还在吃那些药?辰轩,你自己是医生,你当然知道长期吃这类镇静剂的后果。你为什么明明知道还要服用?」
锺辰轩仰在了靠背上,「好了……启思,我已经尽量在吃一些副作用比较少的药了。但是,时间太长了,我对这些药物有依赖了,你要我突然间戒掉也是不可能的。你不知道我当时的情况……若兰的死,对我打击太大了。」
若兰是锺辰轩的未婚妻,在两个人的婚宴上被杀死,至今都没有找到凶手。这也是锺辰轩多年来的心结,程启思听他详细的讲过这件事,也是打从心里的替他难过。「对不起,辰轩。」
锺辰轩疲倦地笑了一笑,「这有什么对不起的。」他回过头,望着那片桃红色的花,「越看越丑的花,琪儿的品味不算糟,怎么会把自己的花园打理成这样?」
程启思闷闷地说:「为什么我身边的人,总是会卷入这样的事情里?」
这话引得锺辰轩一阵大笑。「你是警察,你如果不卷入这种事情里,那你大概就得失业了。」
程启思的声音更低沉,「可是,就算不是在工作里,哪怕我在休假,也会遇上。在国内旅游遇上了,在国外旅游也遇上了。你说,这究竟算什么?」
锺辰轩听他声音里满是怨气,忍不住又笑了起来,「那只能说明你这人带灾,跟你在一起的人都不会有好下场。我看,你有空还是去烧烧香拜拜佛吧,兴许可以把你身上的戾气除一除。」
「胡说什么。」程启思嘀咕着,发动了车。
他突然想起了什么,转过头问锺辰轩,「奇怪了,如果像你所说那样,酒瓶的沉淀物里有剧毒,那么化验科的人应该早就检查出来了啊?」
锺辰轩锁起了眉头。「对这一点我也觉得奇怪。你再去打听一下?」
程启思说:「我打听过了啊,说是没查到什么。」
锺辰轩的眉头拧得更紧了,「那么……就还有一个可能。坦白说,我对于这次琪儿的生日宴会,一直都觉得有点别扭。」
「别扭?」程启思问,「哪里别扭了?」
锺辰轩说:「她把我们都请来了,造成的结果就是我们都没办法介入这案件。因为我们都是目击者,甚至在某种意义上都是嫌疑人,按惯例是不能调查案件的。
「甚至在这案子结束之前,我们都不能像平常一样的工作,我总觉得这一点有点奇怪……对了,」他望着程启思,「杜山乔杜医生居然也会来,我觉得很意外。」
「对啊,」程启思说,「他平时根本不会参加这些社交活动的,那天看到他,我着实地吃惊了一下,还在想琪儿的手段真高,连他也能约来。」
钟辰思叹了口气。「越想头越痛了,先回去吧。」
这段时间,他们部门里特别的安静,因为郑琪儿放了长假,送来的花也少多了。不过,每天都会有一盆兰草送来,指明是送给君兰的。
每次锺辰轩看到兰草,总会露出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表情,程启思想来他肯定是想起了自己惨死的未婚妻,但不管怎么样,总不能制止别人给君兰送兰草吧?毕竟,人家的名字里也带个兰字,这不是她自己做得了主的。
「在看什么?」程启思抱着一盆兰草走进了办公室,那兰草是君兰硬塞给他的。同事们几乎已经是人手一盆了。
锺辰轩正在翻着一本花花绿绿的杂志。「你没看到吗,我在看书。」
程启思有点好笑地问:「你什么时候对这种时尚杂志感兴趣了?」
「人总得赶上潮流是不?」锺辰轩漫不经心地说,他把杂志摊在了桌面上,「你看,这个月底会有郁容的时装秀。原本徐湄是走主秀的,现在她死了……这场发表会还在用这个做卖点呢。」
程启思皱了皱眉,「媒体嘛,是这样的。」他手臂撑在桌子上,仔细地看了两眼杂志,「唔?以花语为主题的时装?这个倒
挺新鲜的。」
锺辰轩说:「新鲜倒是不新鲜,时装界嘛,谁最会标新立异谁就是大师。穿报纸披被单的都不稀罕,今年LV有款红白格子包不就是一个编织袋模样的么?」
程启思也笑,「我看郁容不会是标新立异的爱好者。」他随手又把杂志翻了几页,突然「咦」了一声,脸上有诧异的表情,「你看这个,辰轩。」
锺辰轩说:「什么?我还没看到后面。」
程启思把杂志向他推了过去,锺辰轩一看之下,居然变了脸色。「这是什么?!」
「我还以为是你干的好事呢。」程启思注意地观察着锺辰轩的表情,锺辰轩的惊讶不像是装出来的。「怎么,你真的不知道?」
杂志上是一幅跨页的摄影作品。色调黯淡,呈灰黑色,左上角是一轮圆月,淡淡的发着光,把照片里的建筑物映出了一个模糊的轮廓。
一个黑衣的女人坐在台阶上,隐隐约约地看得到,在她的身后是一片断垣残壁,在月光下显出模模糊糊的影子。女人的脸苍白而美艳绝伦,睫毛黑而浓长,涂成淡紫色的嘴唇微微张开─那是徐湄的脸。
而在这张照片上,印着四个大字。
第十二夜。
「这是肖然的作品。」程启思说:「是一组作品─三张,这应该是他不久以前拍摄的吧……用徐湄作的模特儿。」
锺辰轩没有说话,他的眼光扫过了照片下方印着的几行小字。「从莎士比亚的《第十二夜》所得来的灵感,由此拍出了这组作品?莎士比亚的《第十二夜》创造了一个脱离现实生活的梦幻国度,创造了一个唯美和梦想的世界……他由此得到的启发?」
程启思笑着说:「我看,是巧合吧。」
锺辰轩没有说话。过了好一阵,他才说:「你觉得是巧合?」
「我不知道说什么好。」程启思慢慢地说,「我总不能说这又是你设计的,又一次第十二夜的狂欢嘉年华的开端?又一次连续杀人案的揭幕?还没到一月六日吧,辰轩。」
锺辰轩盯了他一眼,「你想得太多了。」他把那页翻了过去,「我们就暂且把它当成一场巧合吧。」
在程启思和锺辰轩第一次见面的地方,是一个酒吧,名字就叫「Twelfth Nigh」,或者叫「What You Will」。莎士比亚的《第
十二夜》之所以叫第十二夜,仅仅是因为这是一出在第十二夜上演的喜剧,它的内容跟第十二夜这个节日没有任何关系。
事实上,它更合适的名字应该叫做「各遂所愿」─在这部荒诞不经的喜剧里,每个人都得到了他们想要的:爱情,或者是别的东西。
那个酒吧,叫做第十二夜的酒吧,也是一连串凶杀案发生的开始。
第十二夜那天零时的钟声响起的时候,也就是一场谋杀的盛宴揭幕的时候。虽然,最后这桩凶案被破获,杀人凶手也死了,但是,这件事对程启思造成的影响是无法轻易抹煞的。
锺辰轩才是幕后的操纵者。
程启思突然抬起了头,瞪着锺辰轩。「你向我保证,这次不是你玩的花样?」
锺辰轩正在埋着头看杂志,听了他这话,不悦地皱起了眉。「我说了不是就不是,你如果这么怀疑我,当初何必再找我回来跟你继续搭档?」
程启思也发觉自己的态度有点过火,勉强地笑了笑。「抱歉,我这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啊。」
「那你的意思是说我是那条咬伤你的蛇了?」锺辰轩淡淡地说,他又把杂志推给了程启思。「你看第二张照片,这不是琪儿吗?」
「是啊。」程启思说,「她妆很浓,我第一眼还真没认出是她。」
这张照片的背景是一艘船,隐在茫茫的雾气里,彷佛是传说中漂流在海上的幽灵船。一个女人靠在船的桅杆上,她的头发长垂到地面,像一大片黑沉沉的海草。
一袭闪着银蓝色光泽的贴身鱼尾裙,把她的身材勾勒得如同暗夜里闪亮的美人鱼。苍白的脸,艳红的唇,海草般的黑发,眼神朦胧却似乎燃烧着某种憧憬─是海里的人鱼正在渴望着人间的情爱和欲望么?
「她像琪儿,又不像琪儿。」
程启思的手指,沿着照片里女人的脸缓缓地滑了下来,「看不到她的脚……真觉得她像是海里的人鱼一样。她没有这么长的头发,应该是假发吧。」
锺辰轩嗯了一声。「照片拍得很不错。」
他又翻到了下一页,「呵,居然第三张拍的是郁容。真奇怪,一般服装设计师是不会兼任模特儿的,看来是因为郁容跟肖然的关系不同了?」
第三张照片的背景还是一片黑暗,只是比前两张照片都还要黑还要暗,几乎看不清周围的环境。灰白色的光源都集中在画面中央─一张巨大的闪着银光的网里面,一个女人如同被蜘蛛网黏住了的蝴蝶,双臂柔弱而优美地伸展着。
锺辰轩有点迟疑地说:「她好像是裸体的。」
程启思不以为意地说:「重点部位有遮吧,再说,又是这么密密的一张网,看得到什么?」
「我不是这个意思。」锺辰轩说,「对模特儿很正常,可是郁容是设计师,她应该很注意自己的形象才对,犯不着这么裸露。感觉总是怪怪的……」
程启思警觉地抬头看了他一眼。「你什么意思?」
锺辰轩笑了一下,「我的意思你自然也是明白的,看郁容的着装,还有她的谈吐,不说是保守的类型,至少也不是开放的类型。拍这么张照片不是三五分钟能搞定的事,她肯在肖然面前这样……」
程启思打断了他的话,「别说得像是封建年代似的,现在拍个人写真还喜欢拍裸体的呢,这叫留住青春,留住美丽。你没听琪儿说吗,他们几个人是青梅竹马,有什么关系?」
锺辰轩又瞪了他一眼,「你又在说傻话了,正因为是青梅竹马,大家都熟得不能再熟,这么做反而会很尴尬的。这个道理你难道不懂?兔子不吃窝边草,懂不懂?」
程启思想想也确实是这个道理,摸着头讪讪地笑。突然,他狐疑地问:「你是不是有什么弦外之音啊?」
「什么?」锺辰轩有点吃惊,一转念又笑了起来。
「我没有弦外之音,也没有言下之意。倒是你,是你做贼心虚吧?」他指了指桌上那盆兰草,「没关系,就算你要吃窝边草,人家也是心甘情愿的。」
「你胡说什么。」程启思沉下了脸,锺辰轩又笑了。
「好了,不跟你开玩笑了,我们说正事。我是认真的,虽然跟郁容那天只是稍微接触了一下,但我实在觉得她属于比较保守的那一类型,要说能在从小玩到大的朋友面前脱光了衣服拍照,恐怕是做不出来的。
「不过,看那些八卦消息,这肖然可是个挺出名的花花公子,被他哄上手的女人不在少数。当然,郁容应该是例外,何况,他们就算有关系,也从来没有公开过,肖然现在还是一样的在外面花天酒地。」
程启思说:「那你的解释呢?」
锺辰轩耸了下肩头,「还能有什么解释,唯一的解释就是郁容跟肖然关系不同啊。郁容又不是模特儿,又不靠这个生活,
我看,她大概跟肖然是情侣关系吧,或者至少也有过那种关系,否则不会这么自自然然地让他拍的。」
他把杂志来回地翻看了下,笑着说,「不过,这看起来也确实有够奇怪的。肖然这组照片,拍了徐湄,琪儿和郁容她们三个人,我真不明白这个男人是什么心态?」
程启思笑着说:「这四个人,你都是见过的。那你不妨来分析一下,肖然拍摄这组照片是出于什么心态?」
「这个嘛……」锺辰轩微微一笑,「一种可能就是肖然对这三个女人都是看得很重要的,所以很用心地各自设计了这样的场景把她们拍了下来。
「三张照片的顺序,三个女人的打扮,周围的环境设计,跟第十二夜这出剧的相对应关系和影射……这要分析起来,可得花时间花精力,我又不是要写论文,又不是要面对病人。」
程启思本来摆出了一副认真倾听的架式,听到锺辰轩这么一说差点吐血。「我说,你是在耍我是不是?」
锺辰轩对他眨了眨眼。「如果有必要我会分析的,不过现在没这个必要吧。」
「第十二夜那出剧你难道不是烂熟于心么?这照片里有什么隐喻和暗示你难道还不能一眼看出来?」程启思一急也口不择言,「我看你倒不是想卖关子,你是根本不想告诉我!」
听他这么一说,锺辰轩也沉下了脸,「好吧,你非要听我就说。还有一种可能,如你所言,照片可以把这三个女人最青春美丽的时刻保存下来。保存的原因就是他知道她们会死!你看到没有,照这组照片的时间就在两个月以前?」
程启思一怔,他从锺辰轩的表情上看不出他是在开玩笑还是认真的。「你……你是说徐湄是肖然杀的?他还会杀掉琪儿和郁容?」
锺辰轩已经坐回了他的椅子上。「我只是提出一种可能性而已。」
程启思注视着他,一股隐隐的不安从心底升了起来。「辰轩,如果你有什么发现,或者有什么想法,你最好现在就告诉我。我不想再看到有下一个人死!」
「笃笃。」有人在轻轻敲门。这么文雅的敲门方式,肯定是君兰。
程启思走去开门,门一开,君兰就把一个快递信封递给了他,「你的信,启思,我帮你签收了。」
「哦,谢谢,君兰。」程启思把她送出去后,关了门就开始拆信。
两张精美的请帖从信封里滑了出来,程启思捡起来一看,呆了一呆。
「辰轩,是郁容的服装秀的请帖。她请我们去的。」
锺辰轩坐直了身子,「我就知道,会有这次服装秀的票送给我们的。」他把信封拿了过来,「她何必这么麻烦,让琪儿把票给我们不就行了?还特地寄过来?」他念着上面的地址,「滨江路,源力大厦,七楼……那是她的设计室吗?」
程启思说:「我怎么知道。」他又问,「你去吗?」
锺辰轩望着他。「怎么,难道你不想去?」
程启思无奈地笑了笑,「你别说,我还真不想去。我觉得郁容这场秀肯定会出点什么事,不会那么平平静静的。」
锺辰轩说:「你是不是害怕还会有谋杀案发生,而死者就是郁容?」
他这句话太直接了,让程启思浑身都打了个激灵,却又无法否认。「……我还真是这么想的,当然,我宁可我是在胡思乱想了。」
锺辰轩拿着那两张请帖,慢慢地说:「很遗憾,我想你不是在胡思乱想。我记得我对你说过,所谓的直觉,往往是建立在一系列细小的事实的基础上。那么,启思,你能不能仔细地想一下,你为什么会有这种想法?」
程启思一怔,「为什么……这个,我还真说不上来。是因为这组照片……不,我之所以会认为还会有事情发生,应该是在之前就有这种想法了。
「只不过,我看到杂志上说郁容最近会有一场秀,才会认为在那场秀上会发生不好的事情……我想,应该是从徐湄死的那一天开始,我就有这种想法了。」
「好。」锺辰轩又问,「你的意思就是说,你是在徐湄死的当天,看到了,听到了─总之是注意到了某些东西,才让你觉得这桩案子还没有结束。你究竟注意到了什么?」
程启思又苦笑。「这我可真说不上来了。」
锺辰轩拿了两支笔,在桌面上交叉地放了下来。「我想,让你不安的,有一部分应该是这个吧。」
「X。」程启思望着两支笔组成的一个X的形状,「是的,也许我的不安是来源于此,小时候做过的数学题,留下的印象太深刻了。
「有X,就必然有Y;有Y,就必然有Z。也就是说……如果徐湄是X的话,那么还会有Y,还会有Z……」他的眼光停留在了杂志上,「你是说,郁容和琪儿会是Y和Z?郁容是Y,郑琪儿是Z?」
锺辰轩说:「也许吧,这么想是最合理的。」
程启思问:「你打算去郁容的秀吗?」
锺辰轩点了点头。「当然,我觉得,你最好先跟郁容联系一下,看看她这次活动的保全情况。」
「你想让我负责郁容的安全?」程启思问。
「一般来说,她应该会在后台吧,这种情况下,后台往往是一片混乱,如果要杀她应该是很容易的事。你贴身保护她,总比她完全没有防备地在后台走来走去来得好。」锺辰轩说。
程启思笑了。「不收钱的保镖?」地.狱.香.楼.录.入
锺辰轩白了他一眼,「如果你好意思收郁容或者琪儿的钱,你大可以老着脸皮收去。」他把那本杂志塞到了程启思的手里,「好好看看,省得到时候什么都不知道!」
郁容的时装秀是在一个花圃里举行的,那是个郊区的花圃,大得惊人,远远地一眼望去,一片花海。来的记者和宾客都不少,程启思一向不关心这个圈子,直到这时候才知道郁容也是个有名气的设计师。
郑琪儿也来了,她穿了件紫色的小礼服,化了个很精致的妆,耳边簪着一朵也是淡紫色的花。她看见程启思和锺辰轩,就迎了上来。「锺哥,程哥,你们来了?你们怎么会有空来?」
她这话让程启思和锺辰轩面面相觑。程启思奇怪地问:「不是郁容给我们发的请帖吗?」
郑琪儿一呆。「没有啊,我们根本没想到你们会对这个有兴趣,所以想都没有想到给你们发请帖啊。」
锺辰轩把那两张请帖递给了郑琪儿。「这难道不是郁容的请帖么?」
郑琪儿接过了看了一下,「是倒是,可是,我们确实没有给你们发过请帖啊。上面的字是打印机印出来的,而这场发表会的请帖,名字都是我和郁容亲自写的。」
程启思看着锺辰轩,锺辰轩也回看他。两个人都有点发呆,过了半晌,程启思才说:「不管怎么样,我们也是来了。琪儿,郁容在哪里?」
「在后台呢,」郑琪儿说,「我在这里帮她接待一些重要的客人。肖然也在,他是今天主要的摄影师。」
T型台搭在一座大型花棚里,放着好几排舒适的藤椅,有几个女孩子正在那里倒茶。锺辰轩看着,问了一句:「这次是中式服装展示么?」
「锺哥,你怎么会这么想?」郑琪儿含着笑问。
锺辰轩说:「没什么,我只是看到这场地里面的装饰都很中国化,茶具都全部是紫砂的,看样子还是比较贵重的东西。拿
到这种场合,万一打碎了很可惜啊。」
「好眼力。」
一个女人的声音在他们身后响了起来,几个人一回头,就看见郁容笑盈盈地站在后面。她穿着一件中国红的旗袍,手镯也换成了玛瑙的,头发仍然盘成了一个髻,一点鲜亮透红的钗头从发髻里露了出来。
「不用担心,我父亲留下来的这些东西很多,他根本不在乎多一点少一点的。」
「妳父亲?」程启思问。
郑琪儿插嘴说:「这里就是伯父家的花圃啦,我不是告诉过你们,郁容的父亲是位收藏家?因为这次郁容的主题是『花语』,所以就把地点定在这里了。」
「花语……」锺辰轩重复着,望向了郁容,「我看过有关妳这次发表会的介绍,可是妳很保密,只说了主题是花语,却不愿意说是具体哪种花。现在可以告诉我们了吗?」
郁容笑了起来。「哦,那只是对媒体保密,如果我知道你们感兴趣,我早就告诉你们了。这次的主题本来应该包括三个系列,第一个系列是『铃兰』,第二个系列是……」
她忽然住了口,因为这时候远处有人在叫她。
她回过头应了一声,然后抱歉地对锺辰轩和程启思说:「我有点事,先过去一下,琪儿,那边有客人,妳去帮忙接待一下。对不起,我一会再来跟你们说。」
她和郑琪儿匆匆地走开了。程启思说:「又是铃兰?」
锺辰轩沉默着,然后在旁边找了张藤椅坐了下来,端起了一杯茶。「没办法,我们先看看吧,希望在知道接下来是什么花之前,不要出什么事。」
他揭开茶杯的盖子,轻轻晃动着,「铃兰,铃兰……铃兰跟X有什么关系?铃兰又最可能跟什么花有关系?圣母之泪……天堂之梯……天堂之梯?」
程启思碰了一下他的胳膊。「你一个人在这里自言自语说什么?什么天堂之梯?」
锺辰轩慢慢地说:「铃兰是种很常见的花,它有很多别名。记得我给你讲过的有关于圣母之泪的那个传说么?」
「记得。」程启思说,「天堂之梯又是什么?」
「是它的另外一个别名。」锺辰轩说,「听起来,挺像是一种暗示的,对不对?铃兰出现后,徐湄就被送进了天堂?」
程启思手里的茶杯猛然晃荡了一下。「你真这么想?」
锺辰轩突然大声地说:「我知道郁容的这个主题里,第二种花是什么花了。」
程启思精神一振。「什么花?」
「铃兰还有一个别名,叫做─lily of the valley。」锺辰轩说,「意思就是─谷中百合。下一种,一定是百合。」他再次把那两张请帖拿了出来,「我们都太粗心了,其实,这两张请帖上,已经把谜底都揭示出来了,你看……」
程启思一看之下,也直想敲自己的脑袋。请帖上印着三种花,一种是铃兰,一种是百合,另外一种却是睡莲,三种花都是白色的,因为请帖印制得很精美,排版制作得也很有品味,所以三种花放在一起并不觉得有什么不协调的。
「百合,铃兰,睡莲。白色的三种花……」锺辰轩喃喃地说,「这究竟象征着什么?又究竟在对我们暗示什么?」
程启思忽然说:「琪儿刚才说,并没有对我们发请帖,那这请帖究竟是哪来的?」
锺辰轩问:「那个快递信封,你还留着吗?」
程启思做了个苦脸,「早扔垃圾筒了,现在肯定已经进了垃圾场了。你知道,自从君兰来了之后,她常常帮我收拾办公室,什么都会收拾得井井有条的,垃圾更是帮我天天一换。」
锺辰轩「哦」了一声,他的眼神有点奇怪,好像在看程启思,又好像没看。程启思摇了摇他:「喂,辰轩,你怎么了?」
「……没什么。」锺辰轩过了好一阵才说,「我记得那家快递叫天天快递,明天你去查一下,看能不能查到是谁寄出这封信的,他们的快递都会有计算机数据存盘,应该很容易查到的。」
这时候,只见后台那边的方向起了一阵骚乱,程启思立即站了起来。「好像出什么事了,我过去看看。」
他还没来得及动脚,郁容就已经出现在了T型台上。
她的脸上带着微笑,但眼神里隐隐有愠怒的神色。「对不起,因为有一点突发状况,请各位换个地方好么?」
宾客和记者们都发出了一阵嗡嗡的议论声,但既然郁容发话了,大家也只好挪个地方。
这个新的场地是一个圆形的水池,顶上也搭着一个圆形的天蓬,盘满了蔷薇花藤。只是这时候蔷薇的花期早已经过了,只有绿油油的藤蔓,却一朵花也看不到。
水池里有几朵很大的睡莲,还有一片片极大的睡莲的叶子。这个地方显然也是早已布置好了的,跟花棚里一样,四周摆放着藤椅和茶水。
众人先后在藤椅上坐了下来,程启思注意到肖然也站在一旁,手里拿着照相机。另外还有几组人负责照相和摄影。
音乐从水池附近的音响里响了起来。那是一曲极优美动人的曲子,程启思轻声问锺辰轩:「知道是什么吗?」
锺辰轩说:「莲。」
「什么?」
程启思有点愣神,锺辰轩说:「我不是说了么,曲子的名字就叫莲啊。觉得好听是吧?我有这张CD的。」
程启思正想说话,只见一个穿白色长裙的女孩,赤着脚走上了水池。她竟然一脚踩上了那张巨大的睡莲的叶子!
四周发出了一阵惊叫声,但奇怪的是,莲叶并没有被踩塌。女孩也好好地站在莲叶上,她一转头,乌黑的长发也飘了起来─是郑琪儿。
锺辰轩在她踏上莲叶的时候并没有惊讶的表示,这时候却露出了诧异的神色。「怎么?琪儿怎么会是模特儿?发生了什么事?」
程启思说:「这有什么奇怪的,肖然拍的那组照片,不也用了琪儿当模特儿吗?」
锺辰轩的眉头紧紧地锁了起来。
「不,不对,肯定有什么不对。你没注意到刚才后台的骚动吗?肯定是发生了什么事了,才会让宾客们来到这个地方看走秀。」
「可是这个地方很明显也是事先布置好了的。」
程启思说,「既然一共有三个系列,铃兰,百合,睡莲,大概是铃兰和百合这两个主题出了点问题,郁容才让睡莲先上的。你也太敏感了吧,辰轩。」
「不是我敏感。」锺辰轩说,「你别忘了我们是为什么来到这里的。」
郑琪儿正在莲叶上跳跃和舞动。那袭白纱的长裙实际上是一袭洁白的婚纱,式样高贵雅致,程启思只觉得好看,听到周围人的啧啧称赞声,知道这个设计一定是很不差的。
郑琪儿赤着一双脚,踩在碧绿的莲叶上,那脚白得就像玉石一般,很是动人。
他扭过头,对锺辰轩说:「原来琪儿会跳舞,她从来没有告诉过我们。」
锺辰轩的眼睛也一直随着郑琪儿在转,「她跳的可是芭蕾。我一直就觉得奇怪,琪儿为什么从来不穿比较紧身的长裤和短裙,原来是这个原因。」
程启思问:「怎么说?」
「跳芭蕾的女孩子,因为是用脚尖着力,所以小腿的肌肉普遍都是外翻的,相当难看。琪儿为了漂亮,所以不穿暴露这种缺陷的衣服。」
锺辰轩瞟了程启思一眼,「你不是有过当舞蹈演员的女朋友吗?哦对了,她不是跳芭蕾的,我忘记了。」
程启思顿时脸色沉了下来。「你是有意在刺激我吗?」
他的女友施思,是个初露头角的舞蹈演员,而正因为她有一双美丽的脚,受到了那个狂热着迷于收集人体美丽器官的连环杀人凶手的注意─施思惨死在了他的手中,脚也被切了下来。程启思对此,一直是无法释怀的。
锺辰轩低低地说了句:「抱歉,我不是有意的。」他似乎想转移话题,「你不觉得奇怪么,琪儿相当高,体重也不会太轻,这莲叶怎么能够承受她的重量?」
「为什么?」程启思问。既然锺辰轩已经道了歉,这个场合再呕气也有点过分了。
锺辰轩微微一笑,「那不是普通的睡莲,那是王莲。王莲也是一种睡莲,不过它是生长在热带气候下的,要养活它并不容易,这个花圃的主人一定是很下了一番功夫吧。」
「原来是王莲,」程启思说,「我以前见过,这种睡莲别的没什么出奇的地方,就是特别能承重。一个二、三十公斤的孩子坐在上面,是完全能负荷的。」
「芭蕾本来就是用脚尖着力,」锺辰轩朝郑琪儿指了指,「她舞动得又很迅速,所以莲叶能够承载她的重量而不会沉下去。郁容很会设计,琪儿穿着白色的纱裙在碧绿的莲叶上舞蹈,就像是天使一样。」
他突然左右望了一下:「郁容呢?」
程启思也没有看到郁容的影子,他有点紧张起来了。「我看,我还是去找找她好了,我有点担心会发生什么事。」
锺辰轩说:「我跟你一起去。」
两个人站起了身,锺辰轩回过头看了一眼郑琪儿。「她真美,真像是一朵白色的睡莲。」
第三幕 睡莲

他们在花棚里找到了郁容。
看到活生生的郁容,两个人才算是吁了一口长气。郁容正跪在地上检查什么,听到他们的脚步声抬起了头,「啊,是你们。」
她的气色很不佳,刚才的微笑已经完全看不见了。程启思问:「怎么了,出什么事了?」
郁容站起了身,她手里拿着一袭白色的长裙,已经被剪得支离破碎。「准备上场的衣服被剪成这样了,我只得让琪儿去表演『睡莲』那个主题了。怎么样,我没有过去看,反应还好吧?」
「很好,亏妳想得出。」锺辰轩微笑地说,「非常美,琪儿也真是个多变的女孩,她的气质可以随着服装而转换。」
郁容点了点头,「这是琪儿的特质,她其实很适合模特儿这一行的。只不过……」她突然顿住了,没有说下去,而是恼火地看着自己手里的衣服。
「真不知道是谁这么缺德,看来今天的系列只能剩一个了。」
锺辰轩突然问:「只剩一个?就算『百合』的服装被弄坏了,还应该有『铃兰』吧?」
郁容苦涩地笑了一下,「对,还有铃兰。但是,那身衣服是为徐湄量身订做的,是全手工绣花的,我已经没有时间再重做一件了。
「而且,我也准备用这场秀来缅怀一下徐湄……所以,铃兰这个主题,我并没有打算出场的,只打算展示几幅徐湄当时的试装照。」
锺辰轩看着她手里那件衣服,看了好一阵。「那……睡莲,本来是谁出场担任模特儿的?」
郁容抬起头,奇怪地看着他。「本来就是琪儿啊,她现在不是正在表演么?她很适合……」
锺辰轩没有听她再说下去,只对着程启思说了一句:「快回去!」
程启思也已经明白了,拔腿就跟着他跑。
他一直认为,这场秀针对的是郁容,所以他们一直注意的都是郁容的安全。但是,现在秀场上只剩下了一个主题,一个主秀,那就是─睡莲。
他本来以为,只是因为现场发生了某些事故,才临时让郑琪儿顶替上场的,而事实上,本来郑琪儿就是「睡莲」的主角!
也就是说,如果会发生凶案的话,对象就是郑琪儿,而不是郁容!
他们两人一奔回到水池附近,心里都是一沉。
大多数宾客都已经起身了,闹哄哄地围在水池边上,莲叶上,也已经看不到郑琪儿舞动的白色倩影了。
「让一让,让一让!」程启思推开挡在面前的人,那些在这种情况下还不停地拍照的记者让他厌烦透了。他逮住一个记者厉声地问:「发生什么事了?」
那记者是个年轻男人,戴着一副眼镜,正拍得起劲。他的相机被程启思按住,很是不乐意。「干什么干什么,没看见我在拍照吗?」
程启思把证件亮了出来。「警察!少废话,快说究竟发生什么事了?」
那记者这才蔫了下去,回答说:「那个模特儿……突然摔到水里去了,不过没关系,已经有人跳下去救她了。」
「哗啦啦」一声,有人从水里钻了出来,程启思定睛一看,是肖然。他这天本来也穿着一身白衣,打扮得非常整洁,这时候一身都是污泥,形象全无了。
他挣扎着爬到了水池边上,手里却抱着郑琪儿。
程启思忙把郑琪儿接了过来。
「快帮她做人工呼吸!琪儿不会游泳,肯定是溺水了……」肖然一边喘着气往外面爬,一边说。
程启思转过头。「有谁是医生?快来帮忙!」
一个男人从人群里走上了前来,他身旁还跟着一个娇小的女孩。
程启思一看,不由得直了眼。「文医生,是你?还有妳,田悦?」
文桓已经挽起了衣袖,「我收到了郁容的邀请信。小悦,快过来帮忙,她才掉下去一会,应该没什么大问题的。」
锺辰轩在一旁皱着眉。他问肖然:「这究竟是怎么回事?琪儿怎么会掉下去?」
肖然退到了一边,看着文桓和田悦在帮郑琪儿做人工呼吸。「我也不知道是什么回事,有片莲叶突然一下子就沉了,琪儿就掉进水里了,她不会游泳。」
锺辰轩正想说什么,忽然听到田悦的声音响了起来,带着一点困惑:「表哥,不太对劲啊,她才掉下去一会,怎么这么久还没反应……」
文桓摸了一下郑琪儿的脉搏,又把被水淋湿了、贴在她脸上的黑发拂开。
这一看,旁边的人都吓得不轻。
郑琪儿的脸色,已经呈现出一种发黑的颜色,连嘴唇都是青黑的!
文桓脸色大变,叫了起来:「快,叫救护车!」
程启思已经拿出手机开始拨号,锺辰轩蹲下身,也摸了摸郑琪儿的脉搏,「很微弱了。这是怎么回事?看她的脸色,像是中了什么毒。你有没有带急救箱?」
「没有,我不是出诊,怎么会带急救药品。」文桓的脸色阴沉,「何况,就算带了,也不会管用。一般医生谁会在身上带血清?」
「什么?」肖然叫道,「血清?文医生,你说什么?」
文桓拉起了郑琪儿的手臂,在她的左臂上端,有两个非常细小的齿孔,还在微微地渗着血。「她应该是被蛇咬了。」
「蛇?!」肖然回头望了那个水池一眼,「这不可能!这个水池是郁容为了这次秀特地修出来的,里面的水也是才灌进来不久,怎么可能有蛇?」
文桓冷冷地说:「不仅是蛇,而且还是一条剧毒的蛇。」他望着程启思,「电话打通了吗?」
程启思点了点头。他也弯下腰察看郑琪儿的情况,郑琪儿的面色青黑得越来越严重,呼吸也越来越急促。「她……她能撑到救护车来的时候吗?」
文桓沉默着,没有回答。锺辰轩声音沉重地说:「除非马上给她注射适合的血清,否则……我想是没有希望的。」
「怎么了?发生什么事了?」郁容也跑了过来,她一看到郑琪儿脸色发黑地躺在地上,尖叫了一声就跪在了她身边。「琪儿!琪儿!妳怎么了?琪儿?」
肖然伸手揽住了她的肩头。「琪儿被蛇咬了。」
「蛇?」郁容的眼睛睁大了,满脸的不知所措,「哪里来的蛇?」
肖然指了一下水池,郁容喃喃地说:「不可能呀……这水池里面因为养着王莲,所以一直都有人在专门打理它。从来也没有听说过这里有蛇啊……」她伸手拍了拍郑琪儿的脸,叫着她的名字,「琪儿?琪儿?妳醒醒呀,琪儿!琪儿!」
文桓问锺辰轩:「你有没有带什么药在身上?」
锺辰轩没好气地说:「安眠药,要吗?」
文桓苦笑,看了一眼浑身都在痉挛的郑琪儿。「真是糟糕,我们就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她死,却毫无办法。」
他也望着清澈的水池,「真是奇怪,为什么那里面会有蛇?」
锺辰轩忽然「咦」了一声。「那水面上飘着的是什么?」
程启思一望,果然,在水面上飘着一个树枝一样的东西。他站到了水池的边缘上,伸长手臂去把那树枝捡了过来。「只是一根树枝……」
一语未完,他的脸色就变了。
那确实只是一根普通的树枝,大约有半尺长,褐色的树眼,并没有什么出奇的地方,但是,那是一根中间分叉的树枝。
Y形的树枝!
锺辰轩慢悠悠地说:「这就是所谓的……『Y』了?看来,直觉果然是最准确的。『Y』就是一根分叉的树枝,非常简单,非常形象。」
「琪儿?琪儿,妳醒了?琪儿,妳想说什么?」那边,郁容扶着郑琪儿,正在着急地叫着。
郑琪儿已经睁开了眼睛,竭力地蠕动着嘴唇想说什么,但那毒蛇的毒性让她没办法说出一个完整的字来。
锺辰轩跟程启思立即扑到了她身边。程启思一迭声地说:「琪儿,妳想说什么?快告诉我们,无论什么,都快告诉我们!」
「……她说不出话来了。」锺辰轩脸色阴沉地说,「琪儿,救护车马上就会来了,不用害怕,我们会救妳的。」
郑琪儿的眼睛里,已经迸出了泪花,她努力地想抬起一只手,却怎么也抬不起来。程启思在旁边看得又是心焦又是难受,肖然甚至已经把眼睛捂住了。
文桓压低了声音对锺辰轩说:「她撑不了多久了,恐怕撑不到救护车来的时候。有什么话,现在一定要问出来,否则线索就断了。」
锺辰轩凑到郑琪儿的耳边,轻轻地说:「琪儿,不要急。妳躺着的地方是一块养花的泥地,土质很松很软。
「尽量放松……对,就这样,不要紧的,妳只需要让自己放松……抬起妳的手,不用抬起整条手臂,只需要动一下妳的一根手指……
「对,对,不要急,慢慢来,慢慢来……感觉到了吗?土质很松,妳完全不需要花力气,就可以在泥地上写出想要表达的东西……我们的眼神,我们的手势,都可以表达出我们想要说的话,不一定非得要是语言不可……琪儿,救护车马上就会来。
「妳想一下,现在妳很清醒,我看得出来,妳非常非常清醒,妳知道妳要对我们说什么,妳急切地想告诉我们什么……尽量用最简单的办法,把要说的话写出来,或者,用最简单的符号和图案画出来……我们会知道的,我们会知道妳想告诉我们什么的……
「琪儿,妳的手指是能动的,来,看着我……看着我的眼睛,妳是能慢慢地让妳的手指动起来的……」
他的声音压得很低很低,几乎是催眠一般的调子。
郑琪儿注视着锺辰轩的眼睛,本来涣散的眼神,这时候变得清明起来,她的手指,慢慢地在泥地上动了起来。
程启思屏着呼吸看着她的手指缓慢移动,连大气都不敢出。
郁容和肖然,文桓和田悦,也都停止了动作,呆呆地注视着郑琪儿手指的移动。突然,郑琪儿的手指停顿了,一下子垂了下来,软软地落在了泥地上。
文桓摸了摸郑琪儿的脉搏,黯然地收回了手。「她死了。」
郁容发出了一声惊呼,但立即掩住了嘴。
她把头靠在了肖然的肩头上,程启思看到一滴滴眼泪自她眼角渗了出来。而肖然则握住了她的手,默默地望着郑琪儿的脸。
程启思看了看自己手里还握着的那截Y形的树枝。他真有一种冲动,想把这根树枝一折两断。
郑琪儿留在地上的,是一个小小的Z。
「你要我相信是那根树枝杀了郑琪儿吗?」程启思「啪」地一声把咖啡杯从桌上扔到了地下,滚烫的咖啡溅得一地都是。
「不,这只是一个暗示。」锺辰轩平静地说,「很显然,凶手是在用X,Y,Z来作暗示的,X发生在徐湄身上,Y应验在了琪儿身上……」
「见他妈鬼的XYZ!」程启思一脚把地上那些瓷器的碎片踢得到处乱飞,「你别他妈的用这些来糊弄我了!现在是郑琪儿死了,莫名其妙地被一条不见踪影的毒蛇咬死了!池子里的水已经抽干了,不要说蛇,连只蚂蚁都没发现!那条见鬼的蛇跑哪去了?
「你说徐湄的死,是因为那瓶红酒里的沉淀物,可是,检验出来的结果却什么都没有!瓶子摔碎了,碎片还在,酒瓶的玻璃碎片上还有红酒的附着物,就算有一丁点微量的毒素都不可能检验不出来!
「检验科的人已经被我问烦了,他们说没有就是没有,不能凭我的想象就变出来!你倒告诉我,徐湄酒杯里的毒究竟是怎么下的?!」
锺辰轩沉默不语。
程启思的声音更大了,「那毒是怎么跑进杯子里去的?总不会自己长了脚跑进去的吧?琪儿倒酒的时候,十一双眼睛都在
盯着她,她根本没有做手脚的机会!何况,现在她自己也死了!」
「……你冲着我吼做什么?」锺辰轩终于忍不住开了口。「我又不是凶手。你不就是因为肖然所拍摄的那组照片叫做第十二夜,所以始终觉得我与此有关?我跟郑琪儿和徐湄有什么过节?我有必要要她们的命?」
「秦颜和施思跟你又有什么过节?你一样要她们死!」
程启思一急,也口不择言了,这句话一出口,他就知道说错了话。
果然,锺辰轩盯了他一眼,把门一摔就走出去了,程启思想叫住他,又颓然地坐了下来。
秦颜和施思都是在那次连环凶杀案里的牺牲者,都曾是程启思的女友。
门又轻轻一响,他抬起头,这次进来的却是君兰。
君兰看到一地的杯子碎片,没有说什么,弯下腰就开始捡了起来。
「没事,君兰,妳别管,我自己会收拾。」程启思按着头,烦恼地说。
君兰还是没有说话,自顾自地捡着地上的碎片。
忽然,她「哎哟」了一声,程启思抬头一看,她正把手指放在嘴里吮着,忙站了起来走到她身边。「怎么了?手被划伤了?来,我看看。」
「……没事,启思。」君兰轻轻地说,程启思硬把她手拉了过来。
被碎片割伤的口子很长,还好不算深。
程启思在桌子里找出了一瓶碘酒,替她擦了一下,然后找了OK绷帮她把伤口贴好。
「我就叫妳不要碰了,看吧,这不弄伤了。」
君兰有点羞涩地笑了一下,她这表情让程启思心中微微一动,又微微地刺痛了一下。君兰笑的时候,有一点像施思。
「没事,小伤口而已,我没那么娇气。」她扬起睫毛,默默地看着程启思,说,「琪儿的事,我们都很难受。你不要自责了,这件事……或者真的是个意外?」
她的口气里带着疑虑,显然连自己都不相信自己的话。
程启思苦笑了一下。
「不会是意外。哪有这样的意外?」他恼火地抓了抓自己的头发,「真倒霉,偏偏我自己又掺和进了这事情里,上司不肯让我办这案子。」
君兰正想说什么,锺辰轩推门走了进来。
他看到君兰在里面,略微怔了一下。
君兰识相地退了出去,把门带了过来。
锺辰轩在办公桌前坐了下来。「我跟上头说了,我们可以办这案子了。」
程启思吃了一惊。「什么?」
「我跟上面说了,让我们办这桩案子。」锺辰轩平淡地重复了一遍。
「不要再问我我有什么背景或者是什么身分了,我不是不愿意回答你,是现在不能回答你。总之,现在我们可以着手调查了,亲力亲为,是你希望的吧?」
程启思有点尴尬地搓着手。「辰轩,对不起,我刚才是口不择言了。我并没有那个意思……」
「那就是藏在你心底的想法。」锺辰轩打断了他的话头。
「什么叫口不择言?就是情急之下,来不及用别的谎言来伪装自己,就把真实的想法泄露了出来。不过,没关系,在上次的事情里,确实是我对不起你,你怀疑我也无可厚非。但是,如果我们以后还想继续合作,你最好相信我。」
程启思还想说什么,锺辰轩已经把一大迭卷宗朝他丢了过来。「我把徐湄的案件资料都拿过来了,快看吧。」
程启思看他没有跟自己说话的意思,也只得埋首在那堆数据里。
「郁容。」
郁容抬起了头。她正埋着头在修剪花枝,手上戴了一双大大的塑料手套。
她的头发用一只翠玉钗子挽了个髻,几缕散发落在耳边,皮肤如同白玉一般。「是你啊,肖然,怎么不声不响就走过来了?吓了我一跳。」
「妳在干什么?」肖然走到她面前,看着她手里剪下来的花枝。「这是铃兰?妳把铃兰剪下来做什么?」
郁容手里拿着的,果然是一束白色的铃兰,一个个铃铛一样的小花苞,上面还带着露珠。「剪下来放在屋里插瓶啊。」
肖然微笑了一下。「这花比百合更适合妳。」
郁容笑了一笑,把头靠在了肖然的肩头上。肖然轻轻拔下了她头上的翠玉钗,一头乌云样的头发就流漾了下来。
肖然吻着她的发梢,说:「妳头发上的味道真好闻,就像是花香一样。我就喜欢妳这样没有烫过也没有染过的天然乌黑的
头发……」
郁容从他怀里转过了身,似笑不笑地看着他。她的皮肤很白,在阳光下看起来,如同吹弹得破一般。「你不是常说你喜欢徐湄那头烫得蓬蓬松松的卷发么?」
肖然笑了。「她的发型很适合她,很漂亮,这我不否认。不过,那不代表我就喜欢了,是不是,郁容?」
郁容从他怀里挣脱了出来,继续去剪铃兰,「你的嘴一直这么甜,对徐湄这样,对琪儿也是一样。她们死了,你不伤心么?我们毕竟是一起长大的啊。」
「妳也是跟她们一起长大的,难道就不伤心么?」肖然盯着郁容的脸,在阳光下,郁容的脸光洁而细致,看不出她有流过泪或者忧伤的表情。「妳看起来还真是容光焕发,郁容。」
「你放心,警察来问话的时候,我会给自己画上黑眼圈的。」郁容整理着那束白色的铃兰,「我如果这样子去见他们,那不是等于告诉他们,我对琪儿的死完全不感到难过?警察又不是傻子,他们马上就会怀疑我的。」
肖然微笑着,把她的脸扳向自己,凝视着郁容那双清澈明净的眼睛。
「妳也放心,他们不会找到什么的。他们什么都不会知道……只有妳,我,还有死去的徐湄和琪儿知道。」
郁容笑着,却没有就这个话题继续深谈下去。「关于这次秀上发生的意外,媒体方面怎么说?」
肖然说:「当然是竭尽所能地加以渲染,妳为此也大大地火了一把,郁容。」
郁容一笑。「你不是一样吗?你拍的照片,大概在所有的杂志和报纸上都占有一席之地吧?」她朝肖然伸出了一只手,「给我一支烟。」
肖然打开烟盒给了她一支烟,然后把打火机凑到了她唇边。
郁容把烟点着了,吐出了一串串烟圈,看着它们在空气里消失,半天没有说话。
肖然打破了沉默。「妳为什么一直住在这里?回工作室不好么?」
「我在短短的时间里痛失了两位好友,我这时候怎么可能有心情回去工作?」郁容幽幽地说,「我现在自然是应该待在这个空气很好,环境也很好的大花圃里,等到过一段时间,心情回复了再回去啊。」
肖然正想说话,忽然听到了不远处有汽车喇叭的声音。
他转过头望了一眼,「是警车,大约警察来找妳了。我还是先走的好。」
「你走什么?」郁容把烟掐灭了,「你的车就停在外面,他们如果看到了,岂不更显得你做贼心虚?你来看我,这有什么
大不了的?」
她回身往花棚的方向走去,「走吧,我们就在那里接待他们吧,早也要来,晚也要来,还不如一起来了痛快。哦对了,亏你提醒了,我看我还是上楼去补个妆的好。」
程启思和君兰已经等在了花棚里。锺辰轩没有来,他正埋头在一大堆数据里,其中包括厚厚一迭的时尚杂志。
他只是要求程启思把问话的过程录一次音,程启思同意了。
「启思,你好。」郁容走了进来,肖然跟在她身旁,她看了一眼刚刚佣人送来、放在君兰和程启思面前的杯子,就说:「我去帮你们换成茶吧,这咖啡不好。」
「不不,不用了。」程启思忙说,「我本来就不怎么懂这些,喝来也都是差不多的。」
郁容却坚持说:「好茶跟普通的茶,怎么都是不同的。我最近弄来了一些很不错的茶,我去叫人弄,你们等我一下。」
她走了出去,肖然坐了下来,笑着说:「郁容是个客气的人,她既然要客气,你们就让她客气吧。她的好茶,我平时也不轻易尝到的。」
他拿出烟盒,询问地望着程启思。程启思摇了摇头,肖然就给自己点了一支。「启思……琪儿和徐湄的案子,查得怎么样了?」
程启思轻微地叹了一口气。
「我也是今天才得到通知,允许我来查这个案子的。惯例上我们是必须回避的,不过,我实在是没办法对琪儿的事这么不管不顾的。」
他伸手去端咖啡杯,肖然把糖罐给他递了过来。程启思说:「我不用加糖。」
肖然便给君兰的杯子加了三块糖,君兰朝他笑了笑,说了声「谢谢」。她低下头,用小勺搅动着咖啡。
肖然说:「那天你们都在场啊,我是指─琪儿生日宴会那天……」他的神情更黯然了,「好好的一次生日宴会,怎么会变成那样?」
程启思说:「我正想问你,你那瓶红酒,是什么时候送给琪儿的?」
肖然想了一会,「是在我一个月前回国的时候。那天我不是说过吗,那是我在法国的一次拍卖会上拍下来的,于是就带回来送给琪儿了,她跟郁容不一样。郁容喜欢茶─当然也是因为她对酒精过敏─但琪儿很喜欢红酒。
「她特意留在了生日宴会上开这瓶酒……」他倒在了藤椅上,蒙住了脸,声音从指缝间模糊地传了出来,「我真没想到,会发生那样的事。」
程启思问:「那瓶酒直到宴会的时候,都没有打开过?」他知道这个问题问得有点傻,不过,还是不得不问一下。
果然,肖然奇怪地看了他一眼。「当然,之前肯定是不会开的。琪儿也是当场打开的,大家都看见了啊。」他想了一想,「你是不是怀疑酒里面有毒?这,不可能吧,我们人人喝了那酒,但是只有徐湄她……」
「有一个人没有喝酒。」君兰开了口,她的声音温柔而动人,「就是郁容,她酒精过敏,所以,琪儿给她倒的是果汁。」
肖然一怔,随后脸上微微泛起了怒意。「妳在暗示什么?我说过了,那酒是在餐桌上打开的,而且我们每个人都喝了,郁容有没有喝,那根本说明不了什么。」
程启思心里浮上了一个想法,但这时他并没有时间去过多的思索。
「君兰也没有别的意思。我们职责所在,该问的都必须得问,你也得谅解一下。难道你不想早日抓到杀害徐湄和琪儿的凶手吗?」
肖然低下了头。「……我明白了。对了,我能不能问一下,琪儿究竟是怎么死的?她真的是被毒蛇咬死的?」
程启思和君兰对视了一眼。君兰回答:「对,初步的检验结果是这样。」
她也垂下了长长的睫毛,「是一种很毒的毒蛇,也许是眼镜蛇,或者是竹叶青之类的。否则,毒性不会发作得这么快。」
肖然挥了挥手,有点激动地说:「可是,我们之后把水抽干了,也根本没有看到蛇的影子!」
程启思说:「我也看到了,那水池的水是活水,有通道通到别的地方。蛇大概已经顺着通道溜走了,不会乖乖地待在那里等着我们去捉的。」
他叹了一口气,对君兰说:「等会我们再去案发的现场看一下。」
肖然说:「之前也有警察来看过了,他们说是有一朵王莲的莲叶承重能力比较差,所以一下子就断了,琪儿才会摔下去。」
程启思疑惑地问:「你们既然都知道琪儿不会游泳,为什么还要她来表演这场秀?就不怕对她造成生命威胁吗?」
肖然无奈地笑了一下,「你也看到了,那水池其实并不深,琪儿是吓慌了才会在里面乱扑腾,其实连两米都不到。我们事前当然也排练过好几次,都没有出过问题,我们想都没想到会出这种事。」
这时候,郁容端着一个漆盘走了进来,里面放着四杯茶。肖然勉强地笑:「嗳哟,今天我也是跟着沾光了。」
郁容把茶放在程启思和君兰的面前,又递了一杯给肖然。她啜了一口茶,对程启思说:「你有什么尽管问。」
程启思也喝了一口茶,他对茶懂得不太多,但留在口齿间那股奇特的香味让他不禁在心里暗赞了一下。
打量了几眼郁容,她还是穿了一袭旗袍,只不过是黑色的,披了件白色的披肩,头发披了下来,不像平时那样梳得整整齐齐。眼眶微红,没有化浓妆,只抹了一点淡淡的唇膏。
「两次我都在现场,事情发生的时候我也是都看到了的。所以妳要问我想问什么,我还真想不出来。」程启思说,「我想问妳,有没有注意到什么特别的事?」
「特别的事……」郁容想了半天,说,「我当时一直在忙着督促模特儿换装和化妆,根本没有时间去注意别的事。就连接待客人的事都是琪儿在帮我做……我完全没有留意别的。不过,那件被剪破的衣服算是特别的事吗?」
程启思问:「衣服在哪里?」
郁容说:「还在我这里,上次来问话的警官并不知道这件衣服的事,我也忘了告诉他。事实上,我也不知道这跟琪儿的事有什么联系没有。」
她走到花棚一侧的一个漆工艺的五斗柜旁,把一个透明的塑料袋子拿了出来,「我那天也急急慌慌的,就放在这里了。」
君兰接过了袋子,小心翼翼地把里面的衣服拿了出来。
程启思说:「不用那么小心,那天那个环境,不知道多少个人碰过这件衣服,不可能还有什么证据留下了。」
君兰把那件衣服摊开了。这也是一袭纯白的长裙,只是质地很厚实下坠,程启思还记得那天郑琪儿穿过的白纱裙,是飘逸而清雅的。
而这袭长裙虽然是纯白色,但它的设计给人一种极端华丽繁复的感觉,也许是因为长裙下襬密密地镶着细小的珍珠的缘故。君兰赞叹了一句:「好美的衣服。」紧接着又叹了口气,「真可惜,怎么会被剪成这样?」
郁容也惋惜地叹了口气。「这件衣服还是我亲手做的。」
她的手在柔软厚实的长裙上抚过,「我当时看到的时候,也大吃了一惊,又急又气。主秀的衣服,根本没有备用的。」
程启思问:「妳本来把这衣服放在哪里的?」
郁容说:「你还记得吧,那天在花棚的后面,还另外搭了一个临时的棚子,用布围着,那就是后台,这套衣服跟别的衣服一样,都是挂在架子上的。我亲自去拿,拿到手一看,就发现已经被剪得支离破碎了。」
「把这件衣服给我好吗?我想拿回去再检查一下。」程启思说。
郁容点了点头:「你拿去吧,现在这样子,我留着也没什么用了。」
她沉默了一会,又说:「我真不明白,那天琪儿在地上画出来的那个Z,究竟是什么意思。」
程启思也为此头痛了很久了。郑琪儿最后的眼神是清醒的,她分明是急切地想表达什么,可是,一个Z,实在是让程启思不知所措。
想请教锺辰轩,但锺辰轩对他爱理不理的,程启思也只得把话又吞了回去。
「肖然,你那天有没有注意到什么特别的事?」程启思又转向了肖然。肖然想了好一会,摇了摇头。
「我想没有,我那天一直在忙着拍照,还帮着琪儿去接待客人,应付媒体。我忙得团团转,没有什么东西引起我注意的。」
程启思有点失望,这时候,君兰问了一句:「那天来的客人,有没有跟郁小姐有过节的?」
郁容愣了愣。「什么意思?」
君兰微笑,「我觉得,剪坏那件衣服的人,未必是跟琪儿的死有关。很可能,是有人对郁小姐妳心怀不满,才做出那样的事。」
肖然望了望郁容,郁容蹙起了眉头,「这个……有还是有的吧,妳知道,干我们这一行,还是有很多不太见得人的地方的。」她苦笑了一下,「我也不瞒你们,像这次秀,是有人赞助我的,为此,我的一个同行倒是很恨我。」
「哦?」程启思坐直了,「是谁?」
郁容说:「说了你也不一定认识,而且我想她也不会来做这么无聊的事情吧。何况我也并没有请她来。」
程启思坚持地说:「妳告诉我她是谁,任何一条线索我们都不能放过。」
郁容无奈地叹了口气,「好吧,她叫周缘,也是服装设计师,以前我们关系还过得去,后来因为一件事,弄得水火不容的。
「其实,我也并不太在乎赞助,实在不行,我自己拿钱出来也还可以,徐湄这人太好胜,她非要把这笔赞助从周缘那里抢过来,所以她亲自出马。
「她也真厉害,本来都是跟周缘快拍板了的事,硬是被她给弄了过来。唉,她也是为了帮我……我特意花了大半年做了主秀的那款礼服,就是完全比照她的身材做的。
「她喜欢得不得了,说等秀完了送给她作纪念,我当时还说,本来就是做给妳的,给别人也穿不了啊……」她说到这里,也说不下去了,捂着脸啜泣了起来。
肖然递了两张纸巾给她,郁容一面拭泪,一面说:「徐湄是个很热爱生命的人,她比起我要有活力多了。
「琪儿也是,她一向最爱笑最爱跳的……为什么偏偏是她们两个死了,而我还活着……」
肖然安慰地说:「妳别想那么多了,发生那样的事,谁都不愿意看到的。」他叹气,大概是觉得自己这番话也太苍白无力了。
君兰问:「能不能给我们看看做给徐湄的那款衣服?」
郁容抬起了头,「哦,好的,不过,因为这次的秀我并没有打算让这衣服出场,所以没有带过来,留在工作室了。你们如果愿意,改天约个时间过来看好吗?」她黯然一笑,「这件衣服,本来就是做给徐湄的,我打算留给她作纪念。」
「好。」程启思看她哭成这样,也没什么好问的了,把茶一口喝完,站起了身,「我们先走了,如果妳想起了什么,随时打电话给我。」
他又望向了肖然,「你最好……好好照顾郁容。」
他的声音里含着一股特别的调子,让肖然皱起了眉。肖然对郁容说:「我送他们出去。」
郁容点了点头。
肖然把他们送到花圃的门口,终于忍不住问:「你要我好好照顾郁容,是什么意思?」
「就是我说的意思,」程启思说,「到目前为止,还完全看不出凶手的动机。她们三个人是从小的玩伴,非常亲密,现在已经死了两个,如果可能的话,你尽可能地多陪陪郁容,不要让她遇到危险。」
肖然点头。「我知道。」
程启思环视着偌大的花圃。「要照料这么大个花圃,需要花不少人力物力吧?」他又想起什么似的说,「郁容的父母已经过世了?听说,她的父亲是位收藏家?」
肖然笑了,「是啊,已经过世好几年了,伯父他生前也喜欢一个人待在书房里,品品茶,看看他的古董。他很少出来的,最多也只是在花圃里散散步而已。」
程启思也笑,「真是神仙生活,我们都指望不来的。」他拉开车门,让君兰上车,「我们先走了,你如果有什么发现也马上告诉我。」
「那是一定。」肖然朝他们挥了挥手,望着他们的车子远去,才慢腾腾地走回到了花棚里。
郁容还坐在原处,手里端着那杯茶。「他们走了?」
「走了。」肖然在她身边坐了下来,伸手去搂她的腰,「看来他们也是毫无头绪,没什么好担心的。对了,那件衣服不是在这里吗,妳为什么要说在工作室?」
郁容点了一支烟。「你忘了?那件衣服……」
肖然如梦初醒地「啊」了一声。「对啊,我真是忘了。那妳打算怎么办?」
郁容笑了笑。「我自有办法,你就不用操心了。」她又含着笑瞟了肖然一眼,「你是什么时候把那套礼服给剪碎的?怎么也不告诉我一声?」
肖然一呆。「妳说什么?那套礼服难道不是妳剪碎的?」
郁容正在抖烟灰,听了这话,手一颤。「你又在说什么?我一直以为『百合』那套礼服是你剪碎的啊。」
「我们不是事先已经商量好了么?我也是按照我们商量的方法做的啊。」肖然吃惊地说,「我还在奇怪呢,妳怎么突然想着把衣服给剪碎,而不是按我们事先说好的那么做?」
郁容手里的烟掉到了地上。「我确实是这么打算的,但是,我去拿衣服的时候就发现已经被剪碎了,我还在想你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干的。后来我也没有时间来问你……真的不是你?」
肖然跺了跺脚。「真的不是,我怎么会不跟妳商量就去呢?何况,我那天忙得团团转,哪里有时间跑到后台去?后台那么多人,我怎么下手?」
「说得也是。」郁容沉吟地说,「那就真是奇怪了。不是你,不是我,那还会是谁?」
肖然的眉头也锁了起来。「不会真是周缘吧?」
郁容白了他一眼,「那是我临时编出来转移他们视线的。我又没请周缘。」
「那可不一定。」肖然说,「这花圃这么大,来的人又多,要有人偷偷溜进来了,这么闹腾腾的,又有谁会注意到了?」
郁容疑惑地摇了摇头。「她会用这么愚蠢的方法?如果被人看到了,她的名声就算是毁了。」
「她可以花点钱让别人来做啊,」肖然说,「她根本用不着自己来的。她上次那咬牙切齿的模样,妳又不是没见到。」
郁容拂了拂垂到面前的头发,对着肖然笑了一笑,这一笑却笑得很是妩媚。「算了,我们先不要想这些了。我们到屋子里去吧……我们好久没有单独聚在一起了,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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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幕 兰草

「哗啦啦」一阵响,一迭杂志被掀到了地上。一个女人双手撑在桌面上,盯着那些杂志喘着粗气。

这个女人脸上的妆非常精心,几乎说不清楚她长的什么样子。她从肤色,发型一直到妆容,都是眼下最时尚的模样─本来也许是张很平凡的脸,但经过精心的修饰,也是鲜艳明丽的。

她穿着一件银灰色的晚装,手指甲涂成银色,点着金,这时候她的指甲狠狠地抠在桌面上,简直像是要把指甲都抠断的架式。

门响了一下,又有人走了这个,进来的也是个女人,穿一套黑色的职业套裙,直直的黑发束在脑后。她弯下腰,低头看着那本被掀在地上、摊开了的杂志。

杂志上印着一幅跨页的彩色照片,赫然是在王莲叶子上穿着白纱裙跳舞的郑琪儿。
一行大字写着:花圃秀场,模特儿殒命?

「这次又让她出尽了风头!我周缘哪里比不上她郁容了?」

进来的女人把杂志拾了起来,抬起了头。她竟然是欧阳若兮。

「姐,这种事,谁也算不到的。妳在这里气,又有什么用?」

「若兮,」周缘点了一支烟,狠狠地吸了两口,情绪彷佛镇定多了。「徐湄是怎么死的?还有那个郑琪儿呢?」

欧阳若兮回答说:「中毒,大概是喝下去的酒里有毒,郑琪儿也是中毒,不过是蛇毒。」她伸出手,把周缘嘴里的烟拿了下来按灭了,「姐,别抽那么多烟,对身体不好。」

周缘苦笑了一下。她刚才发作了一场,脸上的粉也剥落了不少,疲态毕现。

「我都老成这样了,还在乎身体好不好?唉……若兮,我还是那句话,妳还是早早辞了那工作吧,当法医当久了,哪个男人还敢要妳?」

欧阳若兮一笑。「姐,妳一说就是这番话。我非要男人不可吗?」

周缘颓然地在沙发里坐了下来。「那是妳还年轻,还漂亮,才会这么说。像我……唉,妳看我都老成什么样了……」

她急急地拿起一面小镜子,对着自己左看右看,「我的天哪,我怎么会变成这样了……不行,我明天要去……」

姐,」欧阳若兮打断了她的喃喃自语,「妳好歹也是事业有成的女强人,为了一个男人就搞成这样,妳不觉得不值吗?」

周缘脸色顿时变得很难看。「妳这话什么意思?」

欧阳若兮指着杂志上那幅照片的署名,赫然是「肖然」两个字。「妳不就是为了这个男人吗?他现在跟郁容在一起,妳是为了这个才对郁容恨成这样的吧?」

「闭嘴!」周缘站了起来,她的表情变得狰狞起来,「我不准妳在我面前胡说!妳是在哪里听来的这种鬼话?是谁乱传的谣言?」

欧阳若兮轻微地叹了一口气,「姐,妳别这样,妳也知道,你们那个圈子就那么大,一点事就会传得沸沸扬扬的。郁容现在风头正旺,任何一点八卦消息都会满天飞,那些八卦的杂志,早就把这事儿给报导出来了。」

「哪本?哪本?」周缘把地上的杂志又全抱了起来,扔在桌上乱翻着。「在哪里?若兮,在哪里?」

「姐……」欧阳若兮按住了她的手,把那些杂志迭了起来,然后扔到了门外去。

「妳别看了,看了也是给自己找气的。」

她还想说什么,周缘不知道从哪里又找出了一本杂志,那杂志上印着大大的郁容的照片。周缘拿起了一把剪刀,对着郁容的脸就是一阵乱剪。「我总有一天要杀了她!总有一天……」

她的表情让欧阳若兮盯着她看了半天,没有再说什么,拿起包正想走,却被周缘拉住了。

周缘的表情又变了,满脸哀求的神色。

「若兮,小妹,妳……妳不会不管我的,是不是?妳不会不帮我的,是不是?从小就是我把妳养大的啊……」

欧阳若兮闭了闭眼睛,「姐,我记得,妳为了我,什么都肯做,我当然会帮妳,不管怎么样,我都是站在妳这边的。我会帮妳,不管发生什么我都会帮妳。」

「那就好,那就好……小妹,我知道还是妳对我最好……」周缘喃喃地说,声音越来越轻,最后几乎听不到了。

欧阳若兮离开周缘家的时候,已经很晚了,她正扬手准备叫住一辆出租车,忽然,一辆车停在了她的面前。

程启思从里面探出了头来。

「若兮,妳怎么在这里?上车吧?」

看到程启思,欧阳若兮明显地怔了一下。「你怎么会在这里?」

「妳能在这里,我为什么不能在这里?」程启思笑着说,拉开了车门,「快上来吧,我送妳回家。」

欧阳若兮犹豫了一下,还是上了车。

程启思发动了车,一边不经意地问:「来看朋友?」

欧阳若兮「嗯」了一声。

程启思扭过头看了看她,问:「怎么了?妳的脸色怎么这么难看?没事吧?」

「是吗?」欧阳若兮摸了摸自己的脸,勉强地笑了一下,「大概是这几天累了着吧。琪儿的案子……唉!」

程启思问:「情况怎么样?我还没拿到正式的验尸报告。」

「明天应该就能出来了。」欧阳若兮说,「她确实是中了蛇毒,那是一种剧毒的蛇,叫细鳞蛇,可以说是世界上最毒的蛇类之一。

「这是一种在南美洲亚马孙河流域生长的的蛇类,在热带环境里才会繁殖的,我真不明白这种蛇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她停了一下,「我查了一下这种蛇的资料,牠体形很小,但毒液很多,毒性大得惊人。」

程启思沉默着,过了一会问:「琪儿除了手臂上那个被蛇咬的伤口,还有没有别的伤口?」

「没有,」欧阳若兮摇了摇头,「还有几个很小的以前的伤口,不过都已经是愈合了的。她是被毒蛇咬死的,这点应该毫无疑问。」

「对了,若兮,徐湄的尸体,还有什么发现没有?」

欧阳若兮想了一想,「没有了,她的情况很简单,我告诉过你了,马钱子碱的毒素
致死的。比较奇怪的一点就是,马钱子碱的毒素发作有一个时间过程,哦,不会太长,但十分钟总会有的。

「不过,据你们说,徐湄是喝下红酒之后立即发作的,我觉得有点奇怪。」

程启思问:「那从医学的角度,妳怎么解释?」

「这……」欧阳若兮犹豫了一下,「也许是因为毒素是掺在酒里的,酒加速了发作的过程;也有可能是徐湄本身的体质对这种毒素非常敏感,所以发作得比一般人要快。按你们的说法,她发作的速度简直像是氢化物发作的速度了。」

程启思回想着当时的情形。确实,他们都觉得徐湄在一喝完红酒之后便发作了,但感觉这个东西,往往是不能作准的。

在喝完酒之后,他们还说了几句话,菜也上了两道,再怎么样,十来分钟还是有的,而这样短的时间段,几乎都被他们忽略了。

「啊,我到了,启思。」欧阳若兮说,程启思一惊,才醒觉自己开过了头,忙停了下来。

「我调个头把妳送过去。」

欧阳若兮已经拉开了车门。「不用了,这么短一点路。」

她下了车,对着程启思挥了挥手。「谢谢你送我回来,明天见。」

「明天见。」程启思说。

他看着欧阳若兮的身影隐进了大楼的门里,把车调了个头。

「君兰。」

君兰吓了一跳,回过了头,看到是李龙宇,她才吁了一口气,继续低下头给一盆兰草浇水。「是你啊,这么轻手轻脚地走进来,吓了我一大跳。」

李龙宇看着她。「妳在干什么?」

「这盆兰草开花了。」君兰幽幽地说,把兰草盆放到了郑琪儿的办公桌上,「琪儿很喜欢花花草草的,放在她桌上,她一定会很高兴。」

她扭过头,看了李龙宇一眼,「以前你不是天天给琪儿送花吗?什么香水百合,蓝色妖姬的都送。琪儿走了,你就再也没送过了。」

李龙宇在桌子边上坐了下来。「人都死了,我再送花还有什么意义?她反正也是看不到了。」

君兰细心地用手指把盆里的泥土压实,口里淡淡地说:「如果琪儿还活着,听到你这番话,不知道会怎么想呢。」

「她活着,我当然不会这么说的;她死了,我这么说也无关紧要了。」李龙宇回答。

君兰没有再搭话。过了好一阵,她才问:「都快十二点了,你回来做什么?今天是我值班,又不是你值班。」

李龙宇慢吞吞地说:「今天启思让我去查一下关于那家快递公司的事。」他瞟了君兰一眼,「就是把请帖送来的那一家。」

君兰的手抖了一下,她正在浇水,水洒到了桌面上。「……你查到什么了?」

李龙宇的声音放得更轻更慢,「这些快递公司,对于几个月内快递的东西,都是有详细的数据纪录的。当然,也会有填好的快递单存盘。」

君兰的声音,过了好一阵才传了过来。「那么,你找到那张可以作为证据的快递单了吗?」

李龙宇没有看她,还在欣赏着那盆兰草。「没有,很倒霉,那家快递公司的管理不怎么样,快递单的存根怎么找都找不到了。

「也许那份快件是有人亲自送到他们公司让他们送的,没有填单子,但是快递公司一天可能有上千份的快件要送,对送快件来的人根本不可能有任何印象了。

「所以……我今天在那里待了一天,还是一无所获。明天我还不知道怎么向启思交代,他对这条线索是寄望很大的。」

「……哦。」君兰又停了很久,才开口说话,「启思也不是不通情理的人,何况快递公司的效率和服务情况我们都知道,存单不见了也是很正常的事情。既然有人签收了,他们就没有责任了,不一定会那么认真地保存的,是么?」

「对,就是这样。」李龙宇说,他伸手拨了拨兰草上那朵含苞待放的小白花,「我真看不出来这兰草开的花有什么好看的?」

君兰轻轻一笑,「兰草的叶,铁线长青。兰草的香,清微幽远,一直都有『国香』之称。你不觉得它看来高洁清雅么?」

「高洁,清雅?」李龙宇重复着,突然笑了起来。「看起来倒似乎是这样,不过,一样是肥料和泥巴养出来的,骨子里又能高雅得到哪里去?」

君兰淡淡地说:「你彷佛别有所指?」

李龙宇又笑,「不,没有,完全没有,我什么都没有说,是妳自己多心了。」他拿起了放在一旁的外套,「我回家了。」

君兰「嗯」了一声。「路上小心,别开车开得太快了。」

李龙宇嘿嘿一笑,「妳只管放心好了,我一定会小心驾驶的,妳自己一个人留在这里,也要小心啊。」他朝四周环视了一眼,「说不定,琪儿现在还徘徊在这附近呢。她以前也常常一个人在这里值夜班,是不是?」

君兰的脸色微微变了。「你什么意思?」

李龙宇摊了摊手,「我没有什么意思。只不过,妳不是特意为琪儿搬来了这盆兰草吗?说不定,琪儿会来看看的,顺便也来看看妳啊?

「白天,这里人多,她大概来不了。现在半夜三更,又只有妳一个人,妳可得小心一点,君兰。琪儿……也许正在这里听着我们说话也说不定呢?」

「是么?」君兰的脸色,已经恢复如常了。「我看,你还是小心一点开车比较好,也许,琪儿更想看看的人,是你呢?」

程启思一回到家,就吃了一惊。除了锺辰轩,客厅里还坐着另外一个人。

田悦。

「田悦,妳怎么这时候来了?」程启思隐隐地觉得有点不安,「发生什么事了?妳大半夜地跑过来……」

田悦面前放着一杯咖啡,已经冷了,但她一口也没有喝。「我一直在等你回来,程哥。」

程启思在她对面的沙发上坐了下来。「辰轩,你为什么不打我的手机叫我回来?」

田悦抢先说:「是我不想打的,我想你在外面一定有事要办。反正我也没什么事,也很久没和锺哥聊天了,在这里谈谈说说,时间也过得很快。」

锺辰轩笑了笑。「田悦呀,跟文桓在一起待久了,说话也越来越滴水不漏了。」

「噢,锺哥,你别笑话我了。」田悦不好意思地笑了一下,「我在表哥的诊所只是帮忙而已,顶多学到一点皮毛,哪里敢在你面前班门弄斧。」

锺辰轩倒了一杯咖啡,推到程启思面前。「田悦非要等到你回来才肯说她来的原因。我也在这里等得无聊,说吧,田悦,究竟什么事?」

田悦的双手放在膝盖上,搓着自己的裙边犹豫着,过了好一会儿才说:「你们难道就没有觉得奇怪,为什么在琪儿的生日宴会上,我和表哥会来?」

程启思一呆。「虽然妳从警局辞职了,但妳跟旧同事还是有来往的,琪儿认识妳,也不是什么奇怪的事吧?」

「对,琪儿认识我不是奇怪的事。」田悦说,「正因为她认识我,我才介绍她到表哥的诊所去的。」

锺辰轩跟程启思对望了望。文桓是心理医生,他的诊所自然也不会看感冒发烧之类的毛病。锺辰轩说:「妳的意思是,琪儿也是文桓的病人?」

田悦点了点头,「她不知从哪儿听说了我表哥是心理医生,就托我介绍,到表哥那里看病。我表哥对她印象很好,还请她吃过两次饭。徐湄和郁容也是透过琪儿在那段时间认识的。」

「难怪呢,我就说怎么文桓会来。」锺辰轩说,「他还真是,以前对自己的女护士出手,现在又跟自己的病人纠缠不清的。

「上次纪婉儿那件事,算他走运,他再这么不检点下去,就算他老婆装不知道,总有一天会出点什么事,对他的业务有影响的。」

纪婉儿就是在变态连环杀人案里,被凶手杀害并割掉了一头长及脚面头发的女孩。她本来是文桓诊所的护士,那时候她正好有了文桓的孩子,因此程启思甚至怀疑过文桓。

当然,最后因为凶手伏法,这件事自然也不了了之。

锺辰轩说得这么直白,让田悦脸上红一阵白一阵的。

程启思瞪了他一眼,打圆场说:「你要批评人,去批评文桓去,你跟田悦说有什么意思?」他转向田悦,「琪儿是为什么要去找文医生看病的?」

田悦说:「我问过表哥,可表哥对此讳莫如深。按理说,我现在也算是他的助手,平时病人的资料都是由我整理的。可是,琪儿的相关资料,表哥放在保险箱里,只有他自己接触得到,我也觉得很奇怪……」

她求助地望向锺辰轩,「琪儿看起来,并不像是有心理问题的,是不是?」

锺辰轩却没有马上回答。

他沉吟了一会,几乎是字斟句酌的说:「很遗憾,我恐怕不能这么说。郑琪儿,她选择的职业跟她表现出来的个性格格不入,这本身就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我每次看到她,就会不由自主地去想,她为什么会选择干员警这一行?

「另外,郑琪儿平时的表现都是活泼、开朗、热情的,几乎从来没有看到她有过沮丧和不快乐的时候─至少在徐湄死之前没有。

「这本来就是一件不太可能的事,我们每个人,都处在这个社会环境里,都会有各种各样的事情发生,开心的或者不开心的,我们都会有自然的情绪反应……人会掩饰一些情绪,但是,不可能做得完美无缺。

「而郑琪儿,她留给我们的印象一直就是那样,我想,没有人看到过她不开心或者不高兴的模样吧?这本来就是一件很奇怪的事情了。」

程启思回想着,确实,直到徐湄死时,郑琪儿都是一副快乐无忧的样子,他还真想不出来她什么时候有别的情绪流露。他犹豫着说:「也许……她只是不愿意把自己不快乐的一面表现出来?」

「我们大部分人都不愿意把自己的不快乐表现出来。」锺辰轩说,「但是,这并不是能由得自己控制的。

「有时候,一个表情,一个眼神,一个肢体动作就能自然而然地流露出来了。琪儿本来就是个新进的警员,她的压力是相当大的,而她居然一直都是那么快快乐乐无忧无虑的样子,我早就觉得奇怪了。」

程启思问:「那么,你认为她的心理问题是什么?严重到她要去找文桓治疗的地步?」

锺辰轩耸了耸肩。「这我怎么知道,我从来没有跟她深谈过。」他转向田悦,「除了这件事,妳还有什么发现?」

田悦从背包里取出了一份杂志,「我不知道你们看到这个没有。」她翻到一页,递了过来。

程启思扫了两眼,说:「我看到过,不过,这是八卦还是真的?」

锺辰轩把杂志拿了起来。「哦,说肖然本来是设计师周缘的男朋友,后来被郁容抢走了?本来郁容跟肖然就是老朋友,从小的交情,这杂志上也说得太难听了吧。」

程启思敲着桌面,说:「这么看来,周缘这个女人的确有忌恨郁容的理由啊。听郁容说,她抢走了本来是要给周缘的赞助,再加上肖然的事……」

锺辰轩说:「忌恨归忌恨,但也不至于要去杀人吧。何况,死的是徐湄和郑琪儿,郁容现在还不是好好的。」

程启思瞪了他一眼,「XYZ,现在有了X,有了Y,还差Z呢。说不定,这个『Z』就是留给郁容的。」

田悦莫名其妙地问:「什么XYZ?」

程启思跟她简单地解释了一遍,田悦一边听,一边点头。

「听起来,还真像是那么回事。不过,我记得那个水池旁边一棵树都没有,怎么会有一根断掉的树枝呢?我那时候一直盯着琪儿在看,我明明记得在水面上除了王莲之外,什么都没有的,根本没有树枝飘着。」

锺辰轩说:「这个容易,当时有人全程摄影,去把录像再找来看看就知道了。」他责备地看了程启思一眼,「这最基本的事,你居然都没做,不知道你干什么去了。」

程启思举起双手做投降状。「你真当我傻的啊,我早看过了,没有发现什么有价值的东西。」

锺辰轩说:「如果田悦记得不错,那么这根树枝,一定就是趁当时一片混乱的时候,有人投进水里去的。这可是很冒险的做法啊,虽然那时候大家的注意力都会在琪儿身上,但也不能保证有谁会偶尔转了一下头,就看到了。

「也许当时那人不知道对方是在干什么,但是过后……仔细回想起来,也许就会觉得奇怪了。没拍到,是他运气罢了,不过,在谋杀里,运气确实也是很重要的。」
田悦拿起背包,站了起来。「那我也回去了。」

程启思一呆。「这么晚了,妳还回去干什么?我这里有空房间,妳就在这里住一晚,明天一早我再送妳回诊所。」

「没事,」田悦说,「我是自己开车来的,很方便。我不回去,表哥会担心的。」
她既然这么说了,程启思也不好再留,把她送到了门口。「路上小心点,有什么事给我打电话。」

他关上了门,看到锺辰轩正坐在那里发呆。「你怎么了?在想什么?你怎么想,关于刚才田悦说的事?」

「……没什么想法。」锺辰轩说,「我会去找文桓谈谈的。」

他一边说,就一边走回了自己的卧室,把程启思一个人搁在客厅里。

这是程启思第三次来到郑琪儿的那幢别墅。让他觉得有点心寒的是,郑琪儿的父亲知道了女儿的死讯,居然连回国都不愿意,只是安排了律师来处理郑琪儿的后事。
程启思在电话里询问了一些关于郑琪儿的情况,她的父亲也是一问三不知,看来平时是从来没有关心过这个女儿。而她的母亲,已经过世好几年了。

那幢别墅是纯欧式的装潢,相当豪华。但很明显,这房子住人的时候非常少。

程启思去向物业公司打听过,都说郑琪儿这五年来,几乎很少回来。

程启思问:「那两年之前呢?」

物业公司的经理姓阮,是个戴眼镜的中年女人,一脸精明干练的模样。

她推了一下眼镜,想了想说:「五年前,她倒差不多是天天回来的,后来,不知道为什么,她就很少回来了。物业费她都是一交一年,让我们找了人替她打扫,种花,她隔上两三个月,会回来看一下。」

程启思又问:「那她有没有告诉过你们,她为什么不住这里了?」

阮经理又想了好一会。「我问过她,她说她一个人住在这里也没意思,而且这里比较偏僻,她出门不方便。」

程启思一愣。「一个人?难道五年前她不是一个人住在这里的?」

这次轮到阮经理吃惊了,「这么大的房子,她一个女孩子住,难道不会害怕?她常常都会邀朋友来,有时候一来就是好几个。不过,她也不怎么开宴会的,也不会弄出什么噪音来,是个很懂得体贴人的女孩子,对谁都很有礼貌。

「她的朋友来来去去的,男女都有,因为都是开车进出的,所以我也记不得是些什么人了。」

这时候,一个六十来岁的老人走了进来,手里提着一把花锄。阮经理一见到他就说:「老齐啊,你昨天怎么没来?生病了?」

老齐「哎」了一声,「是啊,一把老骨头了。没事,我这就去干活。」

程启思问:「老人家,你是这里的花匠?」

阮经理忙说:「是啊,郑小姐花园里的花,都是老齐打理的。」

程启思心里一动。「郑小姐的那种花……叫紫茉莉对吧?一直都是种的那种花吗?」

老齐瞪圆了眼睛看着他。「你是……」

阮经理说:「这位是来调查郑小姐命案的警察,老齐,你知道什么就一定要对他说啊。」

老齐叹了口气,在一旁的椅子上坐了下来,「郑小姐啊,她是个好人。平时对人都很有礼貌,很和气,一看就是好人家出来的闺女。平时她常常给我塞点钱,叫我自己买点东西什么的,唉……这么好的姑娘,怎么会这么年轻就死掉?」

阮经理怕程启思不耐烦,忙说:「老齐,人家程警官在问你话呢。」

程启思笑着说:「没关系,跟郑小姐有关的任何事我都乐意听。」

这话更是大大鼓励了老齐,他的话匣子又打开了。「你说那花?其实,以前郑小姐的花园里根本不是种的那种花。以前,郑小姐的花园里砌了一个水池,里面养着的全部都是水仙,各种各样的都有,红水仙,黄水仙,喇叭水仙……

「郑小姐最喜欢一种叫『玉玲珑』的水仙,这水仙在这里很难养活,花期也特别短。我为这玉玲珑,可花了不少的心血啊……」

老乔的脸上,忽然浮现出了一种疑惑的表情,「我真不明白,郑小姐那么喜欢水仙的,为什么突然有一天会叫我把水仙全部都挖掉?」

「什么?」程启思一怔,「郑小姐叫你把水仙全挖掉?」

阮经理插口说:「没错,她就是这么说的。有些好品种的水仙,旁边邻居找她要,她也就给人了。当时我们都很诧异,不过我想,小姑娘种花大概也是一时兴趣,也许想换点新花样吧?」

老齐叹着气说:「这些年轻女孩子的心思,我们反正是不懂的,我就听她的,把花都挖走了。她又找了工人来,把花园里的水池填平了,然后在上面重新铺了厚厚的一层土。」

程启思这才明白,锺辰轩第一次来的时候,觉得那幢房子有点不对劲的原因,就是花园整个都高了些,比客厅外的露台都还略高了一块出来。原来是因为填厚了的原因,这就能够解释了。

「然后,她就要你全部种上那种紫茉莉?」程启思问。

老齐点了点头,「花都是郑小姐自己找人买来的,这花我们这里没有,不知道她是从哪里运来的。反正,有钱就好办事呗,我就帮她种上了,后来,她不知道怎么想的,又挖了起来,然后又重种,这样挖来种去了好几次……唉,现在想帮她再种种花也不行了……」

程启思之前跟郑琪儿的律师见过一面。律师叫温梧,一副典型的律师样,衣冠楚楚,打扮仪态无可挑剔。

程启思问过他郑琪儿有没有立遗嘱,温梧告诉他,郑琪儿既没立过遗嘱,也没有结婚,所以她的遗产应该是由她最近的亲属,也就是她的父亲来接收。

不过,郑琪儿的父亲已经对他说了,让他代理把郑琪儿在国内的财产全部处理掉,捐给慈善机构。温梧正在接洽出售这幢别墅的事宜,所以程启思想趁卖出去之前,再来看一看还有没有什么发现。

程启思谢过了阮经理跟老齐,走回到了别墅。他站在客厅外的露台上,那种别扭的感觉更明确了。

花园居然比客厅还高出二十公分左右,程启思实在觉得很是不可理解。

就算是不喜欢水仙、不喜欢原来的水池了,可以直接把水池的砖块敲掉,根本没有必要在水池的基础上再加那么厚的土,搞得整个花园不伦不类。

他站在那里看了半天,这时已经是黄昏了,四周渐渐暗了下来。程启思突然感到一阵寒意,他犹豫了片刻,拿出手机来拨了一个号。

过了半个小时,温梧赶过来了。他一下车,就冲着程启思说:「你是什么意思?你知道这房子是要卖的,你这时候想把花园挖开?」

「反正卖掉也是给慈善机构的,少卖了多少我补给你。」程启思说。

「我也不是吃饱了没事在这里玩,我想把花园挖开是有原因的。」他对着温梧招了招手,「你走过来,走到我站的这个地方来。」

温梧狐疑地走上了露台,他也奇怪地「啊」了一声。「这花园……这花园怎么比这地板还要高?」

「听这里的花匠和物业公司说,原本花园是很正常的,但是两年前,琪儿让人把水池填平了,又把泥添高了,就变成了现在这个别扭的样子。」程启思说,「你难道不觉得很奇怪?很不顺眼?」

「……确实。」温梧注视着程启思,他的眼神是精明而锐利的。「你在想什么?你认为……难道你认为这下面埋着什么东西?」

「除此之外,我实在想不出来别的理由。」程启思回答。

温梧在露台的靠背椅上坐了下来。「好吧,我这就打电话叫人来挖。不过,如果什么都挖不出来怎么办?你真愿意赔我损失?」

程启思苦笑了一下。「我倒是宁愿赔你损失,也不希望看到这下面真埋着什么东西。」

工人们彻夜开工挖开花园里的泥土,虽然有点吵,但好在这里是别墅区,别墅之间都隔得相当远,也不会怎么吵着人。物业公司知道是警方的意思,自然也不会干涉。

温梧从酒架里找出了一瓶没开过的酒,给程启思倒了一杯,自己倒了一杯。「大概会挖到天亮,我们只能在这里等着了。」

程启思喝了一口,是一种爱尔兰威士忌,有很浓的奶油香味,不合胃口,但他口渴了,权当作是饮料解渴。「你对郑琪儿了解多少?」

「……很少。」温梧也喝了一口酒,「我是她的律师,但是她很少有什么事务让我办,她母亲留给她一笔很大的遗产,早已拨给她了。

「她过生日或者偶尔有什么社交活动,如果少个伴,我会陪她。

「不过,这一次她生日的时候,我正好在外地办事,没能赶上。我还给她带了礼物……没想到,竟然交不到她手上了。」

「我知道,她生日那天,我听到你给她打电话说你不能来了。」程启思又大大了喝了一口酒。「那么她的过去呢?」

「过去?」温梧仰起头想了一会,「她在四年前,莫名其妙地跑去考了警察学校,还找我托了些关系,把她弄进去。我当时非常惊讶,因为她从来没有表示过她会对当警察有兴趣。

「不过,她既然坚持,我也没有反对的理由。而她表现也很出色……她毕业的时候,我又帮她想了些办法,让她进了你们那个部门。」

程启思没有说话,他在心里过滤着温梧提供的这些信息。「平时送给琪儿的那些花里面,大概也少不了你的了?」

温梧笑了,他的眼睛在镜片后发着光。「如果能跟琪儿结婚,我能够少奋斗很多年了。这又有哪里不好呢?」

「对啊,你可是个年轻有为的名律师啊。」程启思揶揄了一句。他又问,「那你认不认识徐湄和郁容?」

「认识,点头之交,不熟。」温梧回答。

这时,花园那边传来了一阵惊呼声,一个工人跌跌撞撞地跑了过来。

「不好了,不好了!快来看……」
程启思丢开酒杯,奔了过去。

花园的泥土多半都被翻了起来,堆在一边,看得到一个废弃了的水池。水池里的泥土也全部被挖了出来,赫然有一具已经成了白骨的尸体躺在水池底部!

「我的天。」温梧站在程启思身后,喃喃地说,「这具尸体在这里肯定已经有好几年了,不然也不会变成这样。」

程启思蹲下了身,伸手轻轻拂去骨架上的泥土。「这是具女尸,我马上叫人来,把尸体送去检验。」他回头望着温梧,「你知道这具尸体可能是谁吗?」

温梧脸上又是茫然又是迷惑。「琪儿的朋友不太多,也就郁容,徐湄和肖然这几个算是铁杆的朋友。可是,他们都……」

程启思接过了他的话头。「他们都活着,是吗?就算徐湄死了,但也是最近才死的,而这尸体都已经变成这样了,显然是好几年的尸体了。」

「没错。」温梧疑惑地摇着头,「我实在对这具尸体毫无头绪。」

「但是琪儿是知道的,尸体就是被她埋在这里的。」程启思冷冷地说,「遗憾的是,我现在已经没办法问琪儿,这是怎么一回事了。」
第五幕 百合

「死者是女性,年纪大约二十二、三岁左右,骨骼完好,没有骨折或者类似的情况。」欧阳若兮指了指贴在展示板上的片子,「用X光检查过了,很遗憾,没找到任何有价值的东西。」

程启思问:「她的死因呢?」

「重物敲击后脑致死。」欧阳若兮回答,「应该是一个很沉重的,像是石块之类的东西,把颅骨都砸出裂痕了,应该是当场死亡。」

锺辰轩说:「死亡时间有多长了?」

欧阳若兮蹙了蹙眉,「死者的肌肉组织已经完全脱落,只剩下了一副骨架。尸体是埋在土里的,这种情况下,至少需要六七年,才会变成这样。」

「但是妳有别的意见?」锺辰轩敏锐地问。

欧阳若兮为难地笑了笑,「这只是我们私底下说说,我不会写进验尸报告里的。我觉得这具尸体有点奇怪,验尸后我们可以判断,她最多死了五、六年。

「事实上,如果在空气里白骨化,需要的时间跟季节的变化有很大关系,一具成年人的尸体,在夏天白骨化需要半个月到一个月以上。而埋在土里……至少需要七年到十年。」

程启思说:「那妳能提出什么解释吗?」

「一种解释就是她的软组织被动物吃掉了,比如苍蝇,蛆。」

欧阳若兮一面说,一面面不改色地喝了一口她的热茶,「条件适宜的时候,一具成人尸体在一个月内就能被苍蝇吃得只剩一副骨架。而蚂蚁会多花一点时间,至多也不超过两个月吧。」

程启思觉得有点发毛,欧阳若兮却若无其事地说:「但是我仔细检查过了她的尸体,如果是被动物蚕食的,在她的骨骼缝里好歹也会残留一些痕迹的,但我没有找到,她的软组织应该是在泥土里自然腐化的。」

程启思跟锺辰轩对望了一眼。

这时,陈了走了进来,「我听到若兮的话了,这个嘛,偶尔有些不合常理的现象出现,也不足为奇。这女尸成了这样,采指纹都办不到了,只好看你们能不能找到一些可疑的人,我们做个DNA的比对看看。」

欧阳若兮提议说:「不如查查几年前这个年龄段的失踪者?查查琪儿以前来往过的人?」

程启思还没回话,陈了就笑了起来,他脱了手套,一边洗手一边说:「还真看不出来,郑琪儿居然是个杀人凶手。其实,若兮,妳刚才提出的那个时间段的问题,我倒是有个解释,虽然未免有点让人毛骨悚然。」

「噢?」锺辰轩也笑了,「说来听听。」

了擦着手,笑着说:「琪儿是警察,我们懂的,她也不会不懂,我们都知道,要杀一个人很容易,但要毁掉一具尸体是很困难的。琪儿把这尸体埋在自家的花园里,其实是种很聪明的做法。」

锺辰轩表示赞同,「没错,那个住宅区里都是高级别墅,彼此离得很开,谁也不会去关心别人的事。谁会去把人家的花园挖开看看?没有郑琪儿的允许,或者有充分的证据,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

「常常有凶手把尸体埋在某些废弃的或者偏僻的地方,但这种迟早都会被发现的。废弃的地方,总会被开发出来,偏僻的地方,也还是会有人去的。

「所以,被发现只是个时间问题。而琪儿花园里的这具女尸,如果不是因为琪儿死了,我们绝不可能想到去动她的花园。

「她不住在那里,就能把去别墅的人数降到最低;她不卖掉那里,那里就会一直属于她,没有人能动她的房子。」他说到这里,眉宇间却露出了一种若有所思的神色。「真奇怪,琪儿为什么这次会邀我们到她的别墅去过她的生日宴会?她应该极力避免让人到那里去才对呀……」

陈了点点头,「确实挺奇怪,让人想不通啊。我刚才其实是想说,也许是琪儿把那具尸体的软组织全部去掉的,这样,就算有人发现了尸体,也很难查出尸体是谁。」

程启思不自禁地觉得一阵发寒。「怎么去掉?把肌肉一块块地刮掉?」

欧阳若兮说:「放了一两年的尸体,腐烂得会非常厉害,再用点力,把肌肉刮下来并不是难办到的事。或者用药物也可以,最后用点清洁剂冲洗一下,包管干干净净的。」

陈了看了看表。「中午了,我饿了,一起吃饭?」

欧阳若兮说:「好啊。」她回头看了看程启思和锺辰轩,「一起?」

程启思忙摇摇手,「听你们刚才这么一形容,我哪里还有胃口。我还是回办公室吃泡面好了。」

欧阳若兮嗤地一笑。「泡面?那里面有防腐剂,也可以让尸体多保存一段时间不腐烂哦。」

她看到程启思的脸色都变了,对着他一笑,跟陈了走了出去。

锺辰轩看着程启思的表情,笑了笑说:「你这是怎么了?又不是刚出来的警员,还会为了这些吃不下饭?」

程启思继续苦笑,「看来我是越活越回去了。唉,以后找女朋友,可坚决不能找法医,她做的菜我估计是不敢吃的。」

锺辰轩忍不住哈哈大笑。「这种想法很多人都有,没想到你这个经验丰富的老警员也会有。」

程启思尴尬地换了个话题。「你怎么想?」

「对这整件事吗?」锺辰轩说,「先设法把这具女尸的身分弄清楚再说,否则一切都是空谈吧。」

程启思无奈地说:「郑琪儿在上警校之前,生活几乎是一片空白的。她念书的时候没有特别要好的朋友,我已经去走访过几个,都说郑琪儿虽然长得漂亮,但不太搭理人,也不怎么参加学校的活动。

「温梧是她的律师,也是这么说。而她的父亲,你也看到了,对她完全不关心,根本不可能知道她的什么情况。」

「这么说,」锺辰轩沉吟着,「郑琪儿的过去,除了她那几个朋友,肖然,郁容,徐湄,再加上这个温律师,就几乎没有人清楚了。」

「对,」程启思说,「她进了警校后,整个人都变了,又是爱笑又是爱说的,也结交了很多朋友,这个郑琪儿,才是我们熟悉的那个郑琪儿。换句话说,她的变化大概就发生在这次埋尸事件之后。」

他叹了口气,「好吧,没有快捷方式可走了。我这就叫君兰和龙宇把两年前二十来岁的女性失踪案子都找出来,希望能够有点线索吧。」

「砰」地一声,郁容手里的青花瓷杯落在了地上,摔得粉碎。「什么?你说什么?在琪儿的花园里面挖出来了……尸体?」

肖然面色凝重地点了点头,「没错,挖出了一具尸体。这是今天程启思打电话告诉我的,他一再盘问我琪儿有没有什么特别的朋友。」

郁容平时的冷静荡然无存,她站了起来,在房间里来回地踱着步。「这样下去不行,警方迟早都会发现真相的……」

「妳别着急,郁容。」肖然搂住了她的肩,柔声地说,「琪儿─她已经死了,琪儿死了,这条线就完全断掉了,警方想查,也无从查起,不是吗?」

「……你说得也有道理。」郁容轻轻叹了一口气,眉间的焦灼依然抹之不去,「他们怎么想到去挖琪儿家的花园呢?」

肖然想了想。「这我也不太清楚,听说好像是温梧要卖掉琪儿的房子,不知怎么的反而把花园挖开了。」

「温梧……」郁容慢腾腾地说,「我有好一阵没见到他了。听说,他现在是蒸蒸日上,事务所的生意很不错?」

「对啊,」肖然说,「这两年,温梧是越来越好了。他年轻,长得又不错,不少有钱女人还指名要他打官司呢。」

郁容忽然古怪地笑了一笑,一缕暧昧不明的笑意弥漫在她的脸上。「这我也听说了。有钱的女人……」

「嘘。」肖然伸出手捂住了她的嘴,「别说,什么都别说。妳还不知道我了?」

「是么?」郁容说。她眼睛里忽然浮现出一种恶毒的表情,「你嘛,我还真不一定知道呢。」

「反正琪儿已经死了,我们不用再想别的了。」肖然轻轻地在她耳边说,「徐湄也死了,从此以后,我们就可以安安稳稳地在一起了……郁容,我们的日子还长着呢。」

郁容又笑了。「是啊,我们的日子,还很长很长呢……」

忽然,门铃响了起来,郁容惊觉地推开了肖然。「我忘了,程启思说今天要来找我,他说想要来看看那套衣服。」

肖然脸色一变。「妳怎么不早说?我现在走又来不及了。」

「那就不用走了,大大方方地留在这里呀。」郁容把他推到沙发里坐了下来,自己去打门,锺辰轩跟程启思都来了,一旁还站着君兰。

「打搅妳了,郁容。」

程启思对她笑了笑,郁容说:「哪里的话。」

她一侧身,把他们让了进来。「工作室这段时间没有怎么打理过,有点乱,不要介意。」

这是一层楼里的一个套间,是郁容平时用来自己休息的地方,四周都推着各式各样的布料,东一张西一张的稿纸,还有些奇奇怪怪的小饰物。

程启思看到肖然,不由得怔了一下。郁容忙说:「他是过来看我的。」

肖然站了起来。「你们慢慢聊,我先走了。」

程启思想说话,锺辰轩却抢在了他前面。「不用,我们也正好有事想请教你。」

君兰走到了一个塑料模特儿前面。「啊,这就是主秀的那件衣服?真美。」

「对。」

郁容也走到了模特儿面前,她伸出手轻轻地抚摸着那件纯白的礼服。这件礼服上密密刺绣着白色的铃兰,用极细的闪银的丝线绣出来的,要在灯光下才能看得清楚,礼服的裙襬很长,一直拖了好几米。

「为了把它做好,花了我大半年的工夫。我现在还不知道拿这套礼服怎么办……本来是为徐湄量身订做的……」

君兰说:「可以修改一下,下次妳再有秀的时候,让别的模特儿来穿也是一样。」

郁容摇了摇头,「既然是给徐湄的,我就不打算再给别人,按理说,我应该把这套衣服送给徐湄,不管她是不是死了。不过,这始终是我的心血,我还有点舍不得,所以还挂在这里,多看两眼,这是我这几年来,最好的一款设计了。」

锺辰轩随手翻看著书桌上散乱的图纸。「这些都是妳的设计?有几款真是很漂亮啊。」

郁容回头看了一眼,「对啊,有些还没来得及做出来啊,这段时间连接出事,我完全没心思工作。」

她苦笑了一下,「也许,我应该出去散散心,前些日子,我也实在是累得紧了,该放松一下了。」

肖然接过她的话头说:「这是个好主意。郁容,去瑞士怎么样?我在那里有栋房子,我们在那里把冬天过完,再回来如何?」

郁容微微偏头,彷佛在思索。「听起来似乎还真是个好主意。」

程启思心里骤然一阵不安,「……虽然我知道我这么说有点过分,不过……如果可能的话,最近还是希望你们能够留在这里。毕竟,徐湄和琪儿的死,现在还是悬案,你们俩是跟她们最亲密的人,很多事都需要找你们求证的。」

郁容淡淡一笑。「有什么事,你现在就可以问。」

程启思还没来得及说话,君兰就说:「协助警方调查,是应该的。」

她一向不太会抢程启思的话头,程启思微微感到有点奇怪。

肖然忙笑着说:「自然是应该的,我们不都是知无不言吗?」

当他们三个人离开郁容的工作室的时候,君兰说:「他们俩肯定是想溜掉,琪儿和徐湄的事,他们一定脱不了干系的。」

锺辰轩笑着说:「君兰,我还真很少看到妳用这么肯定的语气说话。怎么,妳有什么确实的证据么?」

君兰顿时脸红了。「我……我只是直觉是那样而已。」

「直觉往往是正确的。」程启思一本正经地说。

锺辰轩笑了笑,没说话。

直到走进了电梯里,电梯里只有他们三个人了,他才慢悠悠地说:「对于那具在琪儿花园里发现的女尸,郁容,肖然,甚至徐湄,都应该是知情的。」

君兰说:「难道是他们一起把那个女的杀了的?然后把她埋了?」

锺辰轩沉吟着,然后转向了程启思。

「我觉得,我们不能把调查范围仅限于琪儿一个人身上。我们有必要调查一下,两年前其余三个人都在做什么─徐湄,肖然,还有郁容。」

程启思点头。「好,我会立即开始调查。」

欧阳若兮走进房间的时候,没有看到周缘,她有点奇怪,推开卧室的门,看到周缘手上正夹着一支烟,站在落地窗的前面。她穿着一件日本式的睡衣,没有化妆,脸色憔悴,头发蓬乱地堆在背上,像是几天没有洗过的样子了。

「妳来了。」周缘仍然望着窗外,没有转头。

「姐,妳别抽这么多烟了,对身体不好。」欧阳若兮推开了窗,然后把烟灰缸里的烟头全部倒进了垃圾桶里。

「没吃晚饭吧?我去帮妳做点吃的,妳脸色很难看。」

「不用了,我不想吃。」周缘又深深吸了一口烟,「今天没有人送妳来了?那天晚上来接妳的人呢?」

欧阳若兮怔了一下。「妳在监视我?」

周缘笑了,她笑的时候眼角的皱纹就一览无遗,「小妹,妳多心了。我只不过是无聊,站在这里就看到了。那个男人怎么样?如果不错的话,妳就……」

欧阳若兮打断她的话,「姐,妳别一见我就提这个。那天晚上送我回去的只是我一个同事,碰巧在楼下遇上的。」

周缘失望地「哦」了一声。「唉,我就知道。」

「姐,我今天来,是跟妳谈正事的。」欧阳若兮在床头坐了下来。

周缘看了看她,见欧阳若兮的脸色很凝重,呆了一呆。

「怎么了,若兮?出什么事了?」

欧阳若兮从包里取出了一个透明的塑料袋,递给了她。「妳看看,认不认得这个。」

周缘仔细一看,脸色就变了。「妳怎么会有这个?是从哪里弄来的?」

「……妳别管我是从哪里弄来的。」欧阳若兮的声音低了下去。「姐,妳为什么要做这种傻事?」

周缘无辜地望着她。「妳在说什么?」

欧阳若兮眉头深锁,脸色更沉重,「姐,到了这个时候,妳一定要对我说实话,我才能帮妳。我还没有把这件事告诉任何人,但他们在全面调查,迟早都会发现的。

「那时候,他们就会把目光转向妳了,加上妳跟郁容、徐湄都一直有很深的嫌隙,妳是绝对脱不了嫌疑的。所以,妳现在必须对我说实话。」

周缘瞪着欧阳若兮,瞪了好一阵,突然嚷了起来:「妳怀疑我?妳怀疑是我杀了徐湄?还有郑琪儿?」

「关于郑琪儿的死,我有一个想法,而且相关的证据现在也在这里,但我还没有把这件事告诉启思,因为那个证据会对妳不利。」欧阳若兮说。

「他们如果怀疑了妳,很快就能够查出我们的关系,那时候我就没办法再插手这桩案子了,也没办法再帮妳了。姐,妳得赶快告诉我,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周缘还是死死地盯着她。「妳在说什么?郑琪儿的死妳有什么证据?证明什么?」

欧阳若兮回视她,「我有证据证明,当时郑琪儿的死是一个意外。不,我不是说她的死是自然的非人为的,我的意思是说,那天本来应该死的是郁容,而不是郑琪儿。由于一个意外,才让郑琪儿顶替郁容成了替死鬼!」

「……妳什么意思?」周缘退后了一步,「不管她们谁死,跟我又有什么关系?」

「当然有关系!」欧阳若兮的声音也提高了,「如果死的是郑琪儿,妳当然没有任何动机。如果本来应该死的是郁容呢?妳恨郁容几乎是人尽皆知的事了,这个动机非常明显了!」

周缘叫了起来:「妳胡说什么?这事跟我一点关系都没有!那天……那个郑琪儿死的那天,我在家里睡觉,根本就没有出去!」

欧阳若兮无可奈何地叹了一口气,「姐,妳就别再说谎了,妳连我都骗不过去,又怎么骗得过启思他们?那天我知道妳心情不好,就给妳打电话,想约妳出来吃饭。可是电话没人接,我担心妳就过来了。

「我在房间里找不到妳的人,打妳手机又关机,我更担心了,于是下楼去问保全有没有看到妳出去过,保全说妳开了车,出去了。我怕妳去郁容那里闹事,就赶去了秀场……在那里,我看到了妳停在附近的车子。」

周缘浑身一颤,盯着欧阳若兮不说话了。欧阳若兮继续说了下去:「因为那里来的宾客和记者很多,车也很多,大概没人注意到妳。

「但是我是来找妳的,当然一眼就看到了妳的车子,车子上没人,我也不知道妳到哪里去了。

「我又不敢这样走进去,我突然出现在那里,一定会引起启思的猜疑。还有锺辰轩……他不太喜欢跟我们说话,但他太敏锐了,我有点害怕他。于是我只能在附近等着,一直等到里面出现了很大的骚动,这时候,我却看到妳从里面跑出来了!」

周缘掩着嘴,跌坐在了床沿。「妳……妳全都看到了?还有没有别人看到?若兮,妳没有告诉别人吧?」

「我当然没有告诉别人。」

欧阳若兮冷冷地说:「妳上了车,匆匆地发动车走了。我怕引起人注意,没有叫妳。当我知道那天郑琪儿死了,而我问妳妳有没有出过门的时候,妳却坚决否认,我就更疑心了……姐,妳到那里究竟干了什么?」

「我……我……」周缘还想抵赖,欧阳若兮扬起了眉毛看着她。

「别否认了,姐姐!楼下的保全都看到妳出去了,妳还能否认什么?赶快告诉我,趁现在还来得及!」

周缘崩溃了,她猛地抓住了欧阳若兮的手臂。

「我去那里,只是偷偷地溜进去把郁容那件主秀的衣服剪破了!我只做了这件事而已!然后我就走了……」

「……我就知道是妳干的。」欧阳若兮叹了口气,「姐,妳怎么会做这种傻事?万一被人发现了,妳的脸面往哪里搁?妳怎么会胡涂成这个样子?」

周缘被她骂得呆了,忽然捂着脸哭了起来。「我不甘心啊!我不甘心……郁容把我的东西都抢走了……我不甘心啊!我只是想整整她而已……」

欧阳若兮安慰地搂住她。「姐,别哭了,现在不是哭的时候。妳除了剪碎那件礼服之外,还有没有做别的事?」

周缘愣了愣,她的眼珠转动着,却没有立即回答。

欧阳若兮说:「姐,不要着急,慢慢想。或者,妳没有做什么,妳有没有看到什么?仔细想想,这对洗脱妳的嫌疑很有机会的。」

周缘的嘴唇颤动着。「好,好……我想,我想……」

刺耳的电话铃声「叮铃……叮铃……叮铃……」地响着,把欧阳若兮惊得一下子从床上弹了起来。

她拿起床头的电话的时候,看了一下时间。已经是凌晨三点过了。

「喂?」

从电话的那一头,传来了一个耳熟的男人声音。「请问妳是周缘小姐的什么人?」

欧阳若兮握住话筒的手更用了几分力。「我……我是她妹妹。我姐姐她怎么了?出什么事了?」

对方在电话的那一头,似乎沉默了一下。「妳是……若兮?」

「你是谁?」欧阳若兮握着电话筒的手在发抖,「我姐姐她怎么了?」

「我是程启思,妳连我的声音都听不出来了?」程启思的声音过了好一会才传了过来,「妳姐姐她……出事了。妳马上到市医院来吧。」

「什么?」欧阳若兮声音发颤地问,「她出事了?出什么事了?」

程启思又沉默了一下,「妳还是先过来吧。妳在周缘家里?要我去接妳吗?这时候不太好叫车。」

「好,好……」欧阳若兮一迭声地说,那边程启思已经挂了电话。欧阳若兮还握着电话筒站在那里,只觉得自己整个人都是轻飘飘的。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她听到门铃在响,程启思过来了。她忙去开门。

一迈开步子,才发现自己因为保持同样的姿势坐得太久,脚都是酸麻的,急忙扶住了墙,才没有摔下去。她跌跌撞撞地走到了门边,把门拉开了。

程启思站在门口,只有他一个人。他的脸色并不好看,眼睛里更含着一种欧阳若兮从来没见过的神色。

「启思?启思……我姐姐她出什么事了?怎么样了?」

程启思面无表情地说:「她喝醉了酒,溺水,抢救无效,现在已经死亡。」

「……什么?」欧阳若兮呆呆地看着他,「你……你说什么?」

程启思说:「我说,周缘死了。就在半小时前,抢救无效死亡。」

他伸手扶住了欧阳若兮,「走吧,我送妳去医院,看看妳姐姐。」

欧阳若兮见过无数具尸体,再恐怖再难看的都见过、亲手解剖过,但这时候面对周缘冰冷的尸体,她一头就栽了下来。

「她没事吧?」锺辰轩看着程启思把欧阳若兮安置在旁边的病房问。

程启思说:「没事,我看就是她姐姐的死给她的刺激太大了。」

他非常不悦地哼了一声,「若兮瞒得实在是太紧了,我才查到周缘是她姐姐,居然周缘就失足溺水而死了。」

锺辰轩问:「有可疑之处吗?」

程启思说:「周缘是在一家酒吧里喝酒,喝了很多,然后她出去了,一个半夜路过的人在附近的河里听到有人在叫救命,他就报警了。当然,警察赶到的时候,早已经没救了。」

「是这样……」锺辰轩沉思地说,「那个过路的人在哪里?录口供了吗?」

「录了。」程启思说,「他什么都没看到,只是听到呼救的声音就报了警……我真不明白若兮为什么会一直隐瞒我们。」

锺辰轩说:「她隐瞒我们的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她怀疑她姐姐跟这桩案子有关系。」他补充说,「我不是说徐湄的案子,我是指郑琪儿的案子。

「也许最开始若兮还并没有意识到什么,但后来她发现了某些东西,就怀疑她姐姐……看得出来,她们姐妹感情很深,为了她姐姐,她大概是不惜以身试法的。」

程启思在医院走廊里的长椅上坐了下来,「我真觉得很失败。身边的人,一个个地都欺骗我。」

锺辰轩微笑地说:「你不应该这么想,如果可能的话,人是不会刻意地去欺骗别人的。他们如果要说谎,往往是由于一些不得已的理由……有时候,有些理由是值得原谅的。」

程启思望了一眼周缘被白布遮住的尸体。「你认为这是意外吗?」

「应该不是。」锺辰轩说,「等若兮醒了,问问她就知道了,若兮肯定知道一些事情,她们姐妹也许还就此交换过意见。」

他问程启思,「在现场,有没有发现类似……『Z』的东西?」

程启思苦笑。「黑黑的一片,我到哪去给你找『Z』啊?明天吧,明天天亮了,我让龙宇去现场找找看。」

锺辰轩不置可否。「找不找都无所谓了,如果真有,也应该是在很明显的地方,比如就在周缘的身上。

「如果还需要我们挖地三尺地去找,那找出来一根像Z的树枝也算吗?未免太牵强了……」他说到这里,突然停了下来,困惑地眨了眨眼睛。「我刚才好像一瞬间想到了什么……唉,又抓不住了。」

他走到了周缘的尸体旁。君兰正在整理周缘的衣服和相关物品,忽然,她轻轻地咦了一声。「这是什么?」

锺辰轩和程启思都朝她看了过去。君兰的手指里,捏着一朵小小的花。

那朵花很眼熟,桃红的,细长的黄色花蕊。花瓣略微有一点残,开得极艳之后的一种凋残。

「这花很眼熟啊。」程启思说。他想了一想,吃惊地说,「这……这不就是琪儿花园里的花吗?」

锺辰轩说:「对,紫茉莉。妳是在哪里发现的,君兰?」

君兰说:「在周缘的衣服口袋里抖出来的。」她疑惑地看着手里的花,「这花怎么会在周缘身上?难道……她去过琪儿的家?」

锺辰轩没有回答。程启思对君兰说:「把东西都收好,君兰,送去化验。」

欧阳若兮坐在程启思和锺辰轩的对面。这是对她的第一次正式录口供。

欧阳若兮眼睛红肿,脸上还有泪痕,手里端着一杯咖啡。

她还穿着昨天那套黑色的套装,已经揉得皱皱巴巴的了,上衣的下襬处还染上了一片深色,大概是不小心滴上去的咖啡,跟她平时整洁干练的模样大相径庭。

程启思觉得尴尬,咳了好几声,还是问不出话来。锺辰轩替他解了围。

「我来问吧。」

欧阳若兮这才回过神来。「你们问吧,我都会回答的……我姐姐绝对不会自杀的,绝对不会。」

锺辰轩问:「昨天晚上,周缘是为什么出去的?」

「我姐姐嫉恨郁容,这你们应该已经调查到了,八卦杂志上对此加油添醋,但大致的情况还是准确的。我姐姐也对我承认了,那天,就是琪儿死的那一天,她确实去过秀场,也就是那个花圃。」欧阳若兮说。

「但她只是剪碎了那件主秀的衣服,绝没有做别的事。我了解我姐姐,她既没有胆量,也没有这个能力去做这样的谋杀。」

锺辰轩微微一笑,「这个想法倒跟我不谋而合。既没有胆量,也没有能力……概括得很好。」

他又说:「我有一个问题。当时的礼服不止一套,即使是主秀的礼服,也有两套,她为什么只剪掉一套,而不剪掉另一套?按理说,她既然来了,就不在乎多剪一件两件的,因为她既是为了泄愤,也是为了让郁容的秀办不成。」

欧阳若兮怔了怔。「这个……我没有问她,我想都没有想过这个问题。我姐姐本来就很胆小,大概那时候旁边有人,或者什么的,把她吓走了吧?」

锺辰轩疑惑地摇了摇头。他又提了一个问题:「那她为什么半夜出去?」

欧阳若兮回答:「我也觉得很奇怪,她好像突然想起了什么,然后就很快地换了衣服走了。我觉得,她是发现了什么,才会急急地离开,可能……可能她是想去求证一件事。」

「我想也是。」锺辰轩说,「排除意外落水的可能的话,那么也许,她是去找了她所怀疑的那个人,而那个人则把喝醉酒的她推进了水里。」

程启思提出了异议。「那样的话,她为什么要去喝酒?我已经查到了,她昨天晚上在木缘酒吧里,但却是独自一人。」

「她是几点钟到酒吧的?」锺辰轩问。

程启思回答:「接近两点的时候。」

欧阳若兮一呆。「我姐姐离开家的时候,还不到十二点。这两个小时,她到哪里去了?」

程启思说:「我问了酒吧的人,据说妳姐姐很兴奋,不停地要酒,不停地喝,还一个人在那里笑,引得别的人都来看她。

「最后,三点左右的时候,她结了帐走了,还给了不少小费。普遍的说法都是——妳姐姐很高兴,不止是高兴,是兴奋,彷佛有什么很让她愉快的事一样。」

锺辰轩听他说完,转向欧阳若兮。「妳以为,妳姐姐会为什么这么兴奋?」

「……我想她一定是发现了什么事,而且跟徐湄和郑琪儿的事相关的。」欧阳若兮有点迟疑地说,「我有点怀疑……她发现的是跟郁容有关的事。」

程启思跟锺辰轩对视了一眼。锺辰轩说:「妳为什么会这么想?」

「我姐姐最近这一段时间一直情绪低落,天天把自己关在家里,既不工作,也不出门。我虽然很忙,但还是尽量抽时间来看看她,就是害怕她出事。」欧阳若兮幽幽地说,脸色黯淡。

「她会这么消沉,就是因为郁容,本来这次的秀,别人是赞助她的,却被郁容抢了过去,而她的男友肖然又跟郁容在一起了……

「我有一次看到她用剪刀狠狠地剪一本杂志,杂志上就有郁容的专访。我看到我姐的表情,很害怕……劝她,她又不听。她年纪已经不轻了,这两年事业又不太顺利,好不容易有了一个机会,却变成这样……

「但是,」欧阳若兮抬起了头,急切地说,「我相信,我姐姐顶多只会做些像剪碎衣服的傻事泄愤,但她绝不会去杀人的。她连当面去找郁容吵架的勇气都没有,更不要说杀她了。」

锺辰轩一笑。「若兮,妳别忘了,现在死的是郑琪儿和徐湄,郁容一直活得好好的。」

欧阳若兮蹙了一下眉头,「我总觉得,我姐那么兴奋,大半夜地还跑出去,她一定是发现了跟郁容有关的什么事情,而且一定是对郁容不利的事情。她现在满心里都是想怎么整郁容,别的人,她不太可能会感兴趣。」

「郁容……」程启思沉思着,「她会有什么事情?妳姐姐还对妳说过什么?」

欧阳若兮想了一会,「她走的时候,我问她上哪去。她对着我喊了一句,说她知道XYZ是怎么回事了。」

「什么?」程启思浑身立即绷紧了,「她说她知道XYZ是怎么回事?妳没有再问下去?」

欧阳若兮涩然一笑,「那时候她已经把门带上了。我本来打算等她回来的时候再问她的……可是,我没想到……」她再也忍不住,伏在桌子上哭了起来。

锺辰轩等她哭了一会,才说:「我还有一个问题,若兮。请妳诚实地回答我─我没有录音,这个问题,仅限于我们三个人之间,我不会记入证词里的。若兮,妳在验徐湄尸体的时候,发现了什么没告诉我们的?」

欧阳若兮叹了一口气。她低了头,在包里翻寻着,最后拿出了一个小纸袋。

「徐湄是我验的尸,郑琪儿也是,在验琪儿尸体的时候,我发现了这个。我看到之后,心里有点害怕,有点担心,于是就把它偷偷藏了起来。」

程启思把那个纸袋拿了起来,里面装着一个塑料袋,是常用的收集证物的那一种。袋子里放着一个很小很小的银色东西。他奇怪地问:「这是什么?」

「把它拿出来吧,我放在袋子里只是怕它掉。上面没有有用的指纹。」

欧阳若兮说:「这是一截断掉的拉炼,是被人有意用钳子之类的东西绞断的,要绞断这个铁制的拉炼,并不是件容易的事,干这活儿的人,一定是使了全力去做的。你们看,这拉炼很小,很不好着力,大概还得使用特制的钳子才行。

「连着钳了两次,一次钳断了弄了一半下来,第二次才把剩的一半绞下来。」

她看到程启思和锺辰轩都在对着她看,又解释说:「我在检查证物的时候,发现被剪碎的『百合』礼服的拉炼断掉了。而另外一半……」她咽了一口口水,「却在我姐姐的车上。」

「妳想表达什么?」程启思望着她,「妳是想说妳姐姐把这个拉炼绞断了?」

锺辰轩摇头,「不会,她当时慌慌张张的,剪剪衣服还行,怎么会准备一个钳子来钳掉拉炼?她已经把衣服剪碎了,根本无法上场了,再花时间花力气来做这事,完全是无意义的。」

「是的,」欧阳若兮表示同意,「我也是这么想的,而且我姐姐力气也很小,她应该不能把这么硬的拉炼绞断的。我认为,那个拉炼根本就是在我姐姐去剪碎衣服之前就被绞断了,目的就是让这套衣服不能上台。

「阴差阳错的,我姐姐偏偏也在这时候跑去了,剪碎了衣服,大家的目光就都集中在了那破礼服上,根本没有人注意到那个断掉的拉炼。

「毕竟,一个拉炼被弄坏了,也是很常见的事情。可是,我仔细看过那件衣服,做工很好,配饰都很精致,绝不是什么廉价货,哪有这么容易坏的?」

锺辰轩慢慢地说:「妳姐姐不小心把那个断掉的拉炼弄到身上了?」

欧阳若兮点了点头,「她那天披着一件旧式的毛线织的斗篷,是很容易黏住东西的那种。我想就是这样拉炼才会附在她身上……结果落到了她的车里。

「我在她的车里发现了之后,联想到我验尸时的发现……我很害怕,我相信我姐姐,不等于别人会相信她。所以我隐瞒了这个发现。」

程启思责备地说:「妳知不知道妳隐瞒的是多么重要的一件事?这样的话,我们对案情的整个看法都会有所改变!」

「我知道。」欧阳若兮的声音更低,「我当然知道,我是个法医,我应该尊重事实,但是……她毕竟是我唯一的姐姐。她看起来咄咄逼人,其实她很脆弱……我想保护她,我只是想保护她而已……

「我一直很害怕,很担心,于是我就问她,究竟是怎么回事。她对我承认了,而且她本来想告诉我些什么,但那时候,她突然想起什么似地跑走了……」

锺辰轩说:「我们一直没有把妳跟周缘联想起来,虽然启思有一次甚至路过了妳姐姐的楼下,很巧地把妳送了回去。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妳们姐妹俩不同姓。」

「对,」欧阳若兮的眼泪又涌了出来,「我父亲早亡,我母亲带着我改了嫁,嫁的就是我姐的父亲。所以,她姓周,我姓欧阳。」

「妳们并不是亲生姐妹,也没有血缘关系。」锺辰轩说。

欧阳若兮的眼泪流得更急,「但她是这个世界上对我最好的人。我母亲嫁给了我继父之后,继父很快就破产了,他开枪自杀了,而我母亲也病死了。

「我们很穷,一贫如洗。那时候我姐正在读大学,学服装,她为了供我读医科,什么都肯做……这也是这些年来,虽然她很有才华,而且非常努力,但始终被一些人攻击的原因……她为了我,可以出卖自己。

「她从来没有说过一句埋怨我的话,即使是在她最消沉的时候。但是正因为如此,我才觉得更内疚。这样……你们可以理解,为什么我可以置自己的前途和职业道德于不顾,也要维护我姐姐了?」

程启思沉默着,然后把那个塑料袋推回了欧阳若兮面前。

「把这个写进妳的验尸报告里,然后把这个案子交付给陈了,妳需要放一段时间的假,若兮,办妳姐姐的后事需要时间,妳也应该调整一下心情。我向妳保证,假设真的不是意外,我们会找出那个杀妳姐姐的凶手。」

「你把该说的都说完了?」欧阳若兮把袋子收进了包里,「谢谢你们,我会按你们说的做的,如果有什么事,随时找我。」她站起身,却微微地摇晃了一下。

程启思忙扶住她,「没事吧?妳脸色很差。我送妳回家吧。」

欧阳若兮摇了摇头,「不,不用了,拜托你们,一定要找出杀我姐姐的凶手。她不可能是失足落水的,她不会游泳,就算喝醉了也不会靠近水的。」

她脸色灰白,显然是很疲惫的样子。程启思不放心,把君兰叫了进来,让她送欧阳若兮出去。他关上门,对锺辰轩说:「你怎么看?」

锺辰轩说:「若兮说得没错,阴差阳错的,周缘因为嫉恨做出来的事,完全混淆了我们的视听。加上若兮对此隐瞒,我们完全抓不到重点。

「现在看来就已经很清楚了,有人事先就在那套『百合』礼服上做了手脚,目的自然只有一个,那就是让这套礼服上不了台。这样的话,主秀的礼服就只有一套,也就是琪儿穿的那套『睡莲』。」

「换句话说,凶手的目标,一直就是琪儿。」程启思皱了皱眉,「可是我不明白的是,为什么一定要让『百合』不能上场呢?就算要谋杀琪儿,也可以等到『百合』结束了之后,再谋杀她啊?」

「我想凶手一定有个不得已的原因,才冒着让人发现的风险这么做。」锺辰轩沉吟的说,「我们忽略的东西,确实太多了。

「我在想,既然『睡莲』秀都搞得那么有创意,『百合』自然也不会逊色。但我们从来没有问过郁容,她对于『百合』的舞台设计究竟是什么。」

「这个容易。」程启思说,「找他们的舞台监督问一下就知道了,或者随便找个工作人员就能知道。」

锺辰轩一笑说:「你还算聪明,知道不能去找郁容问。」

「我怎么可能去找郁容?」程启思不屑地说,「现在几乎所有的矛头都指向了郁容,我实在很怀疑她就是凶手。毕竟她是这场秀的主办者,她最有能力去设计一切,还有肖然,他也可能是郁容的帮凶。」

锺辰轩说:「可是动机呢?」

「她们几个从小在一起,之间可能发生些什么,我们谁都不知道。」程启思说,

「我倒想知道动机,可是,现在一切都还在调查。」

他拿起话筒拨号,接通了后,锺辰轩就看到他的表情在不断变化。等到程启思放下话筒,锺辰轩就问:「怎么样?问到没有?」

「……问到了。」程启思摸着后脑勺说,「听起来确实满不错的,那个工作人员说是在一朵很大的人工百合花里,有人慢慢地从里面站起来……而且,他说会是郁容自己亲自出场─穿那套『百合』的礼服。」

他「啪」地一声合上了本子。「我要出去。」

锺辰轩问:「去哪里?」

程启思说:「去再了解一下那种叫紫茉莉的花。」
第七幕 水仙

郁容那个地处郊区的大花圃,一到了晚上就是黑灯瞎火的,除了少数需要灯光的温室,一片漆黑。

锺辰轩下了车,四周看了看说:「这地方,如果要杀人真是再好不过了,连呼救都不会有人听到。」

程启思拿出手机,找到了郁容的电话号码。他拨了好一阵,脸色有点不好地说:「明明通了,却没有人接。大半夜的……她难道不在家里?」

温梧指了指。「那里有灯光,应该在家吧?难道睡着了?」他打了个寒噤,「不会是……我们刚才说的成真了吧?」

程启思没有再说话,他去推花圃的铁门,锁上了。他回车上找了一根细铁丝,三下两下就把锁弄开了。

「走,我们进去。」

温梧迟疑了一下。「这样……不太好吧?」

程启思不耐烦地说:「大律师,现在不是说这些的时候。如果真的被你的乌鸦嘴不幸言中的话,那就是命案,不是这么个非法侵入民居的罪名了。郁容又不是不认得我们,她难道还会告我们不成?」

温梧苦笑。「你的嘴还真会说,你不当律师真是可惜了。」

三个人一路走到那幢花圃深处的中式平房,一个人都没有遇上。小楼里有一间屋子
亮着灯,大约是壁灯之类,光线很暗,窗帘拉着,看不清楚里面的情形。

门关着,应该是里面闩上了。

程启思用力敲门,嘴里大叫:「郁容!郁容!开门!是我,程启思!快开门,我找
妳有事!」

没有回应。按理说程启思这么大的阵势,睡得再熟的人也该吵醒了。

程启思更不迟疑,一脚就把那木门踹开了,硬是把门给踹出了一个洞。

温梧在旁边咋舌。「我终于见识到了什么叫破门而入了。」

程启思白了他一眼,一手握住枪就奔了进去。有灯光的是左边第三个房间,门虚掩着,程启思又是一脚把门踹开了。

他顿时愣在了门口。

这是一间卧室,中式装饰,原木地板,木制家具。床头的灯是羊皮纸的,朦朦胧胧
地照着床上的两个人。

肖然和郁容。

锺辰轩走上前,摸了摸两个人的脉搏,「都死了,不过,尸体还是温的,死了不多一会。」他取了一块手帕包住了手,拿起了床头的酒瓶。

那是一个红酒瓶,软木塞已经拔开了,酒瓶已经空了。两个酒杯放在床头,只在杯底残留着一点鲜红。

「应该是服毒而死的。」锺辰轩检查了一下他们的尸体,说:「打电话叫法医吧。」

程启思走出了房间,把所有的灯都开亮了,四处检查了一遍。「没有别的人。难道是自杀?」

锺辰轩笑出了声,「自杀?按温大律师的推理,现在郑琪儿死了,徐湄死了,有可能把他们的事情揭露出来的周缘也死了,他们应该高枕无忧了,为什么要自杀?他们可不知道我们已经怀疑他们了。」

温梧尴尬地咳了一声。「那你觉得是谋杀?」

锺辰轩说:「我想这是毫无疑问的。」

「凶手是谁?」温梧立即反问。「跟这个事件相关的人,都已经死了!所有的人都已经死了!」

「……你看他们的表情。」锺辰轩站在床边,注视着肖然和郁容的脸。

「他们的表情,明显的有着惊讶和恐惧。我相信,他们的眼睛甚至在死的时候都是睁着的,只不过是被人给合上了。

「那个人……那个凶手,虽然尽量想把他们的脸部表情抚平,但……这明显是徒劳的。然而,又不能不这么做,因为凶手希望让死者看起来像自杀。」

程启思点了点头,「有道理,如果是自己服毒自杀,不会出现这样的表情。何况,他们实在是没有自杀的理由。」

温梧茫然了,习惯性地又推了一下眼镜。「那……那会是谁?我实在是一点头绪也没有……」

程启思忽然笑了起来。「你也有可能啊,温大律师。」

温梧的表情一下子变得很滑稽。「什么?我?」

锺辰轩接着说:「没错,你也有可能,你也有很充分的动机啊。

「琪儿的遗产全部捐给慈善机关,而你是她的事务全权处理人。这笔钱,你完全可以纳入自己手里,而不会有任何人在意,琪儿的养父,根本不会理会,你能够轻轻松松地得到她的遗产而什么都不必担心。

「我还记得你说的,如果琪儿肯跟你结婚,你能少奋斗很多年,说明你也不是没这份心的。」

温梧叫了起来:「琪儿已经死了,我再杀别人没有意义吧?!」

锺辰轩笑着说:「如果连琪儿也是你杀的呢?你岂不是必须得找个替罪羔羊,否则是无法结案的?」

温梧脸色变得很难看。「你们是在开玩笑,还是认真的?」

「当然是开玩笑。」锺辰轩走到柜子前,伸手拨弄着里面放着的一排茶罐,「郁容看来对茶真的很讲究,她的品味也很中国化,跟琪儿正好相反,看这里的陈设,真想不到他们以前过的是什么日子。」

温梧吁了一口气。「还好你是开玩笑,我还以为你是当真的呢。」

他想了一想,「其实,最初见到琪儿的时候,她比较拘谨,说话也很小心。后来就渐渐……我还以为是最开始我跟她不熟,现在看来,她是在适应环境……」

程启思从外面走了进来,说:「一会同事就会来了。温梧,你先回去吧,这件事暂时不要告诉人。」

「放心。」温梧一口答应,「有什么进展一定要告诉我。」

锺辰轩叫住了他。「这样吧……我想想,一周后,我们还是在琪儿的别墅见吧,到时候,我们再谈谈。」

一周后。

「这幢别墅我已经卖出去了。」温梧坐在露台的椅子上,眼神有点茫然地看着花园,花园已经整理干净,所有的紫茉莉都被运走了,「明天,它的新主人就会搬过来了,也就是说,今天晚上是我们还能在这里的最后一天了。」

锺辰轩坐在他对面,沉默地注视着面前的半杯酒。他看了看时间,「启思怎么还没有来?」

「他去拿DNA的结果了?」温梧问。

锺辰轩点了点头。「多谢你,还跑到琪儿养父那里,替我们找来了琪儿的东西,才能够做这个DNA的比对。」

温梧低下了头。「应该的。」

门口有汽车的声响,程启思很快地出现在他们面前,身旁还跟着君兰和李龙宇。他的表情很是奇怪,把一个文件袋扔给了锺辰轩。「你早就知道是这样?」

锺辰轩打开文件袋,扫了两眼。「对,所以我想要证据。」

温梧心痒痒地问:「究竟是什么证据?」

锺辰轩把一张纸递给了他。

温梧从上看到下,又从下看到上,看了好几遍,才抬起头来。「什么?这……这怎么可能?」

「正是因为觉得太巧合,我才一定要有证据了才肯说。」锺辰轩疲倦地说,「现在,我有证据了,DNA是不会骗人的─那具在这里被挖出来的女尸,和郑琪儿─我指的是我们都认识的郑琪儿,DNA几乎是完全一致的。

「而从她养父那里得来的她的东西上的DNA,也是几乎完全一致的。换句话说,这两个女人的DNA完全相同,在医学上,只有一种解释。」

程启思接着说:「同卵双胞胎,真假郑琪儿是双胞胎。这也是我们百思不得其解的问题─为什么琪儿胆子那么大,敢于在H市住下来,而不怕遇上熟人?就因为她们是双胞胎姐妹,长得很像!」

他又拿出一个信封,「这是今天收到的,她的养父寄来的照片。他现在才找到,直接寄到我们那里了。你们看,这不是琪儿又是谁?」

温梧和锺辰轩都凑过去看那些照片,照片上的女孩年纪大概从五岁一直到十八、九岁,跟他们认识的郑琪儿,实在是没什么两样。

程启思说:「假的郑琪儿,脸上有一颗泪痣,她冒充真的郑琪儿之后,就把这颗泪痣去掉了。」

「你是说,她谋杀了自己的双胞胎姐妹?!」李龙宇叫了起来。

锺辰轩缓缓地说:「琪儿对文桓说,她从小到大都在做一个梦,梦见她一直在找一个人,而最后发现那个人是她自己。而后来,她的梦变了,她不再找寻这个人了,反而在梦里逃避着,这两个截然相反的梦,是很能说明问题的。

「双胞胎之间,往往都有些奇特的联系,尤其是她们这种从小分离的姐妹。琪儿─假琪儿在潜意识里,一直在寻找她的孪生姐妹,我不知道她是否真的知道自己有这样一个姐妹……

「也许知道,也许不知道,我倾向是不知道……否则她不会惊讶于梦中自己在追逐的人是自己。我可以确定的是,假琪儿来到这个城市后,无意中遇上了真琪儿,她们一定是很小很小就分开了,真琪儿幸运地被领养了,留下了假琪儿。

「这也能解释为什么真琪儿,对她完全信任毫不设防的原因,也能解释真琪儿多年来一直郁郁不乐的原因─她在想着自己的姐妹。琪儿的花园里,以前一直种着各种水仙花,从心理角度来判断,这也许是她一种追求自我的方式……

「希腊神话中,纳西瑟斯追寻自己的影子,而郑琪儿在寻找自己失落的孪生姐妹,我可以想象她在见到对方时的欣喜……

「但是,假琪儿却嫉妒真琪儿,这也是可以理解的。双胞胎姐妹,一个过着千金大小姐的幸福生活,要什么有什么,一个却在社会的最底层挣扎!

「她不可能甘心,不可能接受!而这时候,琪儿的养母死了,她有一大笔遗产可拿。于是,肖然,郁容,徐湄,假琪儿,这四个人─也许可以称之为死党─就把真琪儿杀死了!」

他沉默了好一会,「杀人的方法,应该很简单,用一块石头或者类似的东西砸在她的后脑上,造成当场死亡。我不知道琪儿─假琪儿有没有参加对她孪生姐妹的谋杀,或者仅仅是默认。

「那已经不重要了……真琪儿对她的双胞胎姐妹,是从来不设防的,什么都告诉她,什么都不瞒她,所以假琪儿对她的一切都非常了解,要扮演她也毫不困难。某种意义上,双胞胎本来就是一体的。」

他看了温梧一眼,「尤其是对一个根本没有见过她的律师。他们成功地获得了这笔遗产,后来的事,我们都已经推断过了。事实上,真正的郑琪儿应该是个并不开朗、甚至有些忧郁自闭的女孩子,这可以从她十几岁的同学那里得到证实。

「而假琪儿取代了她之后,则塑造出了一个极度明快可爱的女孩形象─而实质上,她们姐妹的本质应该是相似的。

「出现在我们面前的琪儿,只是一个她为了保护自己而制造出来的假象。她本能地害怕把自己暴露在阳光之下……所以,她选择了彻头彻尾的伪装。

「她交朋友,学芭蕾……但是,这样的伪装总是有破绽的,那就是她的情绪控制得太完美了,以至于她渐渐地感到需要一种宣泄……」

他做了一个手势,「而事实上,这四个人,随着他们逐渐适应于现在这种生活,过去的阴影却像魔鬼一样纠缠着他们。

「不仅是琪儿,其余几个人,也都想过─如果别的人都死了,只有自己,那就可以高枕无忧了……数年前那种虽然贫穷却快乐的日子一去不复返了,他们曾经是好朋友,是死党,但现在,已经完全不同了……」

他的声音平稳而安静,流淌在黑暗的客厅里,「她一定已经算计和筹划了很久。她念警校,大概也是想学习更多的东西,积累相关的经验。

「她以生日的名义,把肖然从国外叫了回来,徐湄在外地的时间比较多,也是被她用这个理由找来的。其实,回过头来想一想,我们都很愚蠢。

「能够把四个人集中在一起的,只有郑琪儿自己。徐湄死的地方,也是郑琪儿所选择的,只有她才能最方便地利用自己的家。毒并不是下在杯子里的,而是下在酒里的,启思,你还是错了,那个X只是个幌子罢了。

「红酒杯只能用透明的高脚杯,万一被看出来,一切就都完了。琪儿这几年,没有白学,她做得很聪明,很巧妙。

「她大概是用注射器,刺穿了软木塞,往里注射了毒药。事实上,琪儿是可以控制最后一杯酒倒给谁的,她一定已经试验了很多次了。

「这杯酒,她是一定要倒给徐湄的,她要安排徐湄坐在哪里,不一定能成功,但她可以控制自己倒酒的次序。比如,从哪个人开始斟起,每个杯子斟多少……她可以精确地计算分量和顺序,以便使最后一杯酒递到徐湄手中。

「她做到了,徐湄喝下了最后一杯酒,也就是那杯有马钱子碱的毒素沉淀,可以置人于死地的那杯酒,这次谋杀成功了。」

程启思说:「但是还有一个问题,酒瓶的化验结果并没有毒。而且,这样的话,如果坐在摆成X的刀叉前的人不是徐湄呢?」

锺辰轩笑了,「这就是琪儿聪明的地方了,你记得吗,那天她还邀了杜山乔,杜医生来。我不知道她是怎么请动杜医生的,不过,杜医生虽然是个出了名的冷人,但其实心也不是那么冷的,抵不住琪儿的攻势。

「杜山乔,陈了,文桓,再加上我,等于是有四个医生在场,我们看到徐湄中毒,一定会抢到她身边对她急救,这样的话,所有人的视线就会集中在徐湄身上。琪儿就是趁这个机会,把那个有毒的红酒瓶换掉的,那时候,现场相当混乱,以她的身手,是能够办到的。

「然后,她又把换过的酒瓶碰到了地上摔碎了,这样,更不会有人看出来那个酒瓶是不是原来的酒瓶了─她一定早已准备了一个一模一样、已经开封、几乎倒光的酒瓶。

「我想,她是把酒瓶藏在自己脚下的,餐桌的桌布很长一直拖到了地面─这样,就可以在相当程度上消除她的嫌疑了。至于谁坐在X前面,那并不是最重要的,都是在这张桌子上,何况,十三个人的餐桌,本身就带着不吉利的意味。

「这个人数,也是琪儿精心算计的,而她还成功地把我们的注意力,引向了临时说要来的郁容和临时来不了的温梧身上。而君兰,她没有坐那个位置,换到了田悦身边,只是一个巧合而已。」

君兰慢慢地说:「那么,琪儿为什么又会死呢?」

锺辰轩说:「那桩案子,由于周缘突然的干扰而显得有些枝节丛生,她的干涉使得这案子更自然,更顺理成章。不仅是郑琪儿想杀别人,别人也想杀她。毒蛇根本就是不存在的,那时候把郑琪儿救上来的人是谁?

「肖然,他直接把毒针刺进了郑琪儿的手臂里,郑琪儿当场死亡,她临死的时候,竭力画出来的那个『Z』,就是想告诉我们,顺序错了。她已经没有力气写出杀她的人的名字了。」

李龙宇说:「可是,那个伤痕明明是被蛇咬伤的。」

程启思说:「这没什么奇怪,用两根毒针不就行了,找那种比较形似蛇牙的,不是难事。肖然跟郁容在国外的时间都多,搞到蛇毒也不是不可能。」

君兰的脸色微微发白。「我……我真没想到,琪儿会是这样的人……」

锺辰轩叹了一口气,「本来,这场时装秀是琪儿给郁容准备的死亡秀场,但却反而被郁容利用了。郁容和肖然应该猜到了

琪儿会利用『百合』谋杀郁容,所以他们自己破坏了『百合』,好让『睡莲』先上场。

「那件礼服是郁容亲手缝制,就算要破坏,她也舍不得破坏太多,所以只在拉炼上动手脚,没想到被周缘彻底剪坏了。

「琪儿原本是怎么打算的,我不太清楚,也许会是在那朵人工的巨大百合上涂毒药吧?因为郁容会亲自展示那套『百合』礼服……唉,谁也没有得到好结果。

「琪儿送给自己一束铃兰,作为这场杀人计划的开端,因为铃兰代表着『幸福重来』。宴会那天,她还偷偷地在徐湄的手袋里放了一把铃兰的花瓣……

「她认为把别的三个人杀死了,她就可以快乐了……事实上,她永远不会快乐。这是一种变态的宣泄方式,她以后只会杀更多的人,直到被抓住的那一天,谋杀,是会上瘾的。」

程启思说:「那么那根Y形的树枝,自然就是肖然在水底救人的时候扔下来的了。也是他事先把王莲的茎弄到快要断掉,一旦加上琪儿的重量,没过一会就会断掉,琪儿就会落水。」

他指了一下那迭郑琪儿的养父寄过来的照片,「真的琪儿会游泳,有她在海里游泳的照片。而假的琪儿不会,我们如果看到这些照片早就应该想到了。这桩案子,我们好像都忽略了太多太多了的东西……

「我真怀疑我是不是休假太久了,人变得都迟钝了?还是我在潜意识里知道,琪儿是真凶,所以我才不想努力地追查下去?」

锺辰轩苦涩地笑了一笑。「我相信,最初的时候,郁容他们几个人跟她提这个想法的时候,她曾经动摇过,犹豫过,但她最后……她至少是默认了。

「她爱她的姐姐,但是,她也恨她姐姐。在郑琪儿过着幸福生活,有着母亲疼爱的时候,她却在社会的最底层挣扎。

「我同情她,我也相信,为了生存,为了过得更好,她曾经做过些什么。」他望着已经把土铲平整了的花园。

「她找来了很多紫茉莉的种子。这种花,属于她的过去,她的回忆……她把她的双胞胎姐妹埋在这里,在上面种了花……

「我相信,琪儿曾经把这里挖开过,看过她姐妹的尸体……她甚至用某种药物让尸体更快地成了白骨……她忍不住想看,又怕看……一具白骨,会让人看不到它原来的样子……」

君兰猛地打了个寒噤。「为什么?有这个必要吗?」

「这是她的心理问题,」锺辰轩说,「在她的梦里,已经表现得很清楚了,她寻找着双胞胎姐妹,又害怕她,逃避她,想看她,又怕她。可怜的琪儿,她也许会怀念以前的日子,觉得那种贫穷的日子还更快乐一些。」

「你似乎还很同情她?」温梧说。

锺辰轩淡淡一笑,「是的,我同情她。她在心理上承受的压力,远比其它三个人来得严重。」

程启思突然抬起头,盯着君兰。「那妳呢?妳在这其中又扮演了什么角色?」

君兰被他问得怔了一下,过了一会,才从包里取出了一张照片。「好吧,我现在已经没有什么要隐瞒的了。」

那张照片上是两个搂在一起笑得很开心的女孩,大约都是十五、六岁的样子,一个是君兰,另外一个却是郑琪儿。照片的背景是一个湖泊,看来应该是什么风景名胜。

「我以前一次旅游的时候,认识了一个女孩子,我们很谈得来,很快就成了好朋
友,这张照片也是在那时候照的。」君兰缓缓地说。

「过了好些年,我见到了她,后来甚至成了同事。但是她似乎完全不认得我似的,虽然时间过了不久,但是她没有理由把我忘得一乾二净吧?所以,我才会偷偷跑到这里来,想看看有没有相关的资料……结果无巧不巧,我碰到了启思,反而让他怀疑起我来了。」

程启思问:「那么那封快递呢?」

君兰一呆:「什么快递?」

程启思说:「就是请帖的那一封。我去快递公司查过了,那根本不是他们送过来的。」

君兰睁大了眼睛,满脸的诧异。

「我进办公室的时候,就看到那封信放在桌子上,我就顺手给你送进来了啊?怎么了?」

她的表情不像是在作伪,程启思盯着她,一时间也不好再问。

李龙宇打圆场说:「也许是别的部门的人帮忙捎过来的?或者是有快递的业务员正好碰到警卫没在的时候进来了?君兰绝不会跟这案子有关的。」

锺辰轩抬起眼睛看了他一眼,站了起来,「凌晨四点了,我看我们也应该散了。事情算是告一段落,明天也可以写结案报告了。」

温梧张大了口。「就这样?那……肖然和郁容呢?」

锺辰轩对他使了个警告的眼神。「他们当然是自杀的。」

人都走光了,只剩下锺辰轩和程启思。程启思不知从哪里又找出了一朵紫茉莉,拈
在手指间也不知道在发什么呆,直到锺

辰轩推了他一下。「你怎么了?」

「……你真觉得这样就是结果了?」程启思慢吞吞地说。

锺辰轩看了看他。「你怎么了?从刚才,你的脸色就很难看。」

「……我已经明白是怎么一回事了。」程启思的声音,很轻,很慢,似乎不愿意说出口似的。

「我实在觉得很冷,整个人像是被浸在冰窖里一样……我真不敢相信会是这样,真的不敢相信……刚才听你再次提到紫茉莉的时候,我就明白了……」

锺辰轩等了半晌,程启思却没有接着说下去。锺辰轩不耐烦地说:「现在你想干什么?不会是打算在这里等天亮吧?」

程启思过了很久才回答,「我记得,若兮告诉过我,她明天一大早的飞机,飞法国。我想,去看看她。」

锺辰轩敏锐地看了他一眼。「这么晚?」

「晚了,总比不去好。」程启思回答。


终幕

欧阳若兮的家,程启思以前去过,很轻松就找到了。欧阳若兮开了门,看到了程启思和锺辰轩,很是吃惊。「这么晚了,怎么你们来了?」

她穿着睡衣,头发蓬乱,似乎没有让他们进去的意思。程启思说:「我有很重要的事,要跟妳谈谈。我们可以进来么?」

欧阳若兮犹豫了一下,只得让开了。锺辰轩看到地上放着两只大皮箱,便问:「马上就要走了?」

欧阳若兮叹了口气,「是啊,姐的后事办完了,想出去散散心,在这里再待下去,我都会发疯的。对了,你们这时候来找我,究竟有什么事?」

程启思摊开了手,他的手里是一朵已经凋残了的紫茉莉。「我来,是把这个还给妳的。」

欧阳若兮看了一眼,就笑了。「这是什么?这不是我的。何况一朵谢了的花,有什么用处?」

程启思也跟着笑,「可是,这花确实是妳的,若兮。有一天,我从琪儿的别墅回来,衣袋里就有几朵紫茉莉,把衣服都弄脏了,洗都洗不掉。

「而妳……在那天夜里,赶到医院的时候,妳的衣服上,不也脏了一块吗?只不过,妳的衣服是深红的,看起来不那么清楚而已。

「我当时,还以为是咖啡滴在上面的污渍,后来才想起来,一定是妳为了使妳姐姐的案子看起来像前两桩一样,而去找了一朵紫茉莉放在妳姐姐身上。而那朵紫茉莉妳收在自己衣袋里的时候,把妳的衣服弄脏了。」

欧阳若兮脸色大变。「你在说什么?」

程启思没有看她。「我是在说,妳姐姐是妳谋杀的,而郁容和肖然也是。」

「你疯了!」欧阳若兮站了起来,脸色大变,「启思,你在胡说些什么?」

锺辰轩悠悠地说:「妳一直在对我们说谎。从妳姐姐去剪碎那件礼服、妳看在眼里的时候,就开始盘算了。妳觉得,可以利用这次事件,把妳姐姐的死嫁祸在郁容和肖然身上。

「我们都去调查了,周缘死的那天晚上,郁容,肖然,甚至温梧、君兰在什么地方,我们唯独没有想到去调查妳。妳姐姐根本什么都没发现,什么都不知道,是妳约她去等妳的。妳跟我们说的,前面是真的,后面是假的……

「妳说妳姐姐发现了郁容的什么事,半夜匆匆跑了出去。事实上,是妳叫妳姐姐去酒吧,然后又叫她去了河边……我不知
道妳用的什么理由,也许,妳是告诉她肖然要见她?……

「那不重要了,总之妳把她推了下去,再把那朵花扔在了她的衣袋里。只不过,夜色太黑,妳又不敢用手电筒,所以,有一朵花把妳的衣襟染红了一块,而妳并不知道。如果妳愿意的话,若兮,能把那件衣服拿出来给我们看一看吗?」

他的眼光,落在了欧阳若兮的那两只大皮箱上。「我想,妳没有办法解释在我们这里根本没有的一种花,为什么会跑到妳的身上?妳是法医,当然应该很清楚,一点残留的花汁液都是能鉴定出来的。」

欧阳若兮扭过了头,沉默了很久。当她再次注视着面前的两个男人的时候,她的眼睛变得冷酷而残忍。

「没错,我告诉你们的都是假的,我姐姐是我杀的,郁容和肖然也是我杀的。我在他们的酒里用注射器把毒药注了进去,这就跟儿童的游戏一样轻松。他们不死,就没有替罪羊代我担当罪名了,还有什么要问的没有?」

「有,动机。」程启思说。

欧阳若兮在沙发上坐了下来,随手点了一支烟,「我上次告诉你们,她对我很好,其实,那是假的,她在外人面前,装得对我很好,给我买衣服,把我打扮得漂漂亮亮的。结果,有一次,我半夜醒来的时候,有个老头压在我身上。

「那天是我十六岁生日。」她顿了顿又说,「后来,我碰到一个喜欢我的男人,他给了我一笔钱,于是我就离开了,来到这里读医科。可是,我姐姐又找到了我,她知道我的一切,还有我以前的照片,我不得不继续跟她周旋。

「好在她也有名气了,有钱了,她不会再要我做那样的事了。够了吧?还有什么想知道的?」

程启思沉默了很久,站起了身。「明天早上,我会再来,我给妳三个小时,妳要走,或者要怎么样,随便妳。」

欧阳若兮尖锐地笑了起来。

「走?我能走到哪里去?这是你对我的仁慈,还是施舍?多谢了,我不需要。我也不在乎在法庭上把这段事情讲出来,杀一个人,跟杀三个人,没什么区别。」

锺辰轩突然说:「我还有一个问题。」

欧阳若兮看也不看他。「说。」

「那封信,关于请帖的,是妳放到我们部门的桌子上的?」

欧阳若兮明显地愣了一下,过了好一会,才点了点头。「对。」

她看到程启思往门口走去,做了一个手势阻止了他。「不用出去了,你们在客厅等
我吧,我只需要半个小时。」

她朝卧室走了过去,程启思忍不住叫了一声:「若兮……」

欧阳若兮没有回头,「如果你认为我会后悔的话,那你一定会失望。我不会后悔,到死都不会。启思,我不会感激你,只会恨你。如果你不揭穿我,我已经走了,更不必为了这个女人,用我自己的性命作为代价。」

卧室的门关上了。锺辰轩在沙发里坐了下来,说:「她说这话的时候,语气真让我不寒而栗。」

程启思淡淡地说:「你认为我会害怕吗?」他沉默了一下,又问,「你真那么想?你真认为那封快递是欧阳若兮拿过来的?」

锺辰轩说:「当然不。」他又说,「把窗户拉过来吧,吹得我浑身都发冷。」

程启思站在窗前,没有动。「吹吹风也好,让脑子清醒一点……那你认为,那封快递是谁拿过来的?」

「当然是君兰,虽然她不承认。君兰也许是想让我们到现场去看看,她也许一直就知道肖然心中对琪儿是有杀机的,她要弄到请帖并不难,她大概是希望我们怀疑肖然,怀疑郁容,她可能会想要看着肖然死……因为这个男人欺骗了她。」

锺辰轩说,「事实上,杀肖然和郁容的凶手,我也不认为是若兮。

「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一定是君兰带着枪到了郁容的家,胁迫他们喝下了那瓶有毒的红酒的。在徐湄的案子里,君兰只是个旁观者,她并不知情。

「她跟徐湄换了位置,只是因为她不想在那个场合坐在肖然的身边。但是,后来她开始怀疑,也跟欧阳若兮一样,想要利用前面的案件……」

程启思并没有惊讶的表情。他只是问:「可是,为什么?为什么君兰会做这样的事?」

「……你还记得吗,郁容是不喝酒的,她对酒过敏,她喜欢茶,而且我在她家里看到了很多好茶,不仅仅是摆设。加上她跟肖然的表情,我相信,事情不可能像若兮说的,是她偷偷下毒,然后他们自己主动喝下酒……」锺辰轩叹了口气。

「你不是告诉过我,君兰知道紫茉莉在C城叫做粉籽花吗?

「我想,君兰应该是当年到C城旅游的时候遇到琪儿的,当然那个是真正的琪儿,她那张跟琪儿的合影也是在那时候留下来的。因此,君兰知道以前的琪儿是什么出身,来自于什么地方……

「后来,君兰遇上了肖然,她一定对肖然提出了自己对琪儿的疑问,而肖然则花言巧语地让她不要把这件事告诉别人。君兰也很天真,她以为肖然是真心爱她。」

程启思忽然说:「我想起来了,上一次我们去找郁容的时候,君兰也在,肖然直接就在她杯子里加了三块糖,一般人是不会在咖啡里放这么多糖的。看来,他们不仅认识,而且很熟。」他又想了想。

「后来,我碰到君兰在琪儿家里找东西,她也许是想找一些证据来要挟肖然……但后来,她大概发现肖然对她从来没有过真心,绝望之下才会杀人……」

锺辰轩说:「记得每天一盆送给君兰的兰草吗?我想也是肖然的杰作,为了讨君兰欢心的。君兰知道他的过去,又是警察,他不敢得罪她。

「不过,肖然真心喜欢的大概只有郁容一个人。当君兰发现自己一直被欺骗的时候,她会愤怒到疯狂的,一个嫉妒的女人,看到有合适的机会,她会做最可怕的事。尤其是君兰这样看起来温柔沉静的女孩子……」

「……也许吧。」程启思慢慢地说:「这真是一件糟糕透顶的案子,撇开真正的郑琪儿命案不算,四次谋杀,五个凶手。这个世界怎么了?」
锺辰轩说:「谁都可能是凶手,只要是为了某些值得的─只要自己认为是值得的东西

─人就会杀人。可能是金钱,可能是爱情,可能是仇恨,也可能是某些变态的欲望,没办法,人就是这样的。」

「我知道人就是这样的,谁都不例外。」程启思说,「可是,为什么总会发生在我身边的人身上?」

天亮了。

程启思打开卧室的门,欧阳若兮还保持着躺在床上的姿势,只是一只手臂垂落在地上。一支注射器,掉落在地毯上。

锺辰轩捡起了地上空了的注射药瓶。「她很干脆。」

程启思拿起了床头柜上的一张纸,上面简简单单的写着几行字:「周缘、肖然、郁容都是我杀的,与他人无关。欧阳若兮。」

锺辰轩扫了一眼,说:「此地无银三百两。」

程启思一凛。「你这是什么意思?」

「她已经在我们面前承认了,用不着再把自己的罪行写下来。」锺辰轩说,「很明显,她是在庇护别的人,她自己选择了死路,而且她把别的人推上了岸。」

「可是为什么她要保护君兰?」

锺辰轩淡淡地笑了,「为什么?人既将死,其言必善?若兮跟周缘是姐妹,周缘也许会知道君兰跟肖然的关系,连带着若兮也会知道……作为女人,她也许同情君兰吧?」他走到了窗前,这时候天色已经发白。

「算了,我们也不要再追究下去了。就这样吧……」

程启思一怔。「君兰杀了两个人,不能就这样算了。」

锺辰轩回过头来,背着光,看不清楚他的表情。「你真打算将她绳之以法?她会被判死刑的。」

程启思冷冷地说:「我不认为这样的谋杀值得原谅,郁容是杀琪儿的凶手,这没错,但是在这桩三角恋爱里,她没有错,君兰也无权对她进行审判。」

锺辰轩说:「我们并没有证据,而且……」他停顿了一下,「李龙宇大概喜欢的不是琪儿,而是君兰。虽然他追求琪儿,不过,跟温梧一样,也是因为琪儿有钱吧。
他在帮君兰打掩护,你难道没有发觉么?」

「什么?」

「李龙宇应该已经发现了君兰跟肖然的关系,但他还是没有说,甚至还保护她。」锺辰轩淡淡一笑,笑容里却有点茫然的味道,「这个案子里,人人似乎都有自己的秘密,每个人……都不是那么干干净净的。」

程启思慢慢地说:「我想,我真的有必要辞职了。我实在受不了,身边的人,一个一个的都被卷进类似的事件里,一个又一个,一次又一次。」

锺辰轩笑了笑。「有的人,天生就是问题体质的人,你大概就属于这种人。就算你辞职不干,麻烦还是会找上你的,你相信么?」

程启思说:「我倒觉得,我是认识你之后,才那么倒霉的。」

锺辰轩却没有生气,只笑了笑。「是么?」

程启思看了看床上的欧阳若兮。她的面容非常平静,就像是睡着了一样。

「我只是希望……如果她临终前说的话算是诅咒的话……那就让这个诅咒不要成真。我不想爱人,但我也不想去恨人,感情太强烈,不是一件好事,就像……君兰。」

他拿出手机,开始拨号。「喂?龙宇吗?马上到欧阳若兮家里来……对,叫上陈了
和杜山乔,还有君兰……对,她死了。马上过来,唔,好的,我跟辰轩现在在她家里……嗯,好……」

锺辰轩走到了窗前,把窗帘拉开了。明亮的阳光,一下子洒满了整个房间,甚至连欧阳若兮苍白冰冷的脸颊,也被抹上了一层淡淡的红晕。

─《XYZ谋杀案》全文完
05 阴阳路


【序】

今天早上,又被鬼压床了。我只要是睡午觉,就一定会遇上鬼压床,所以我根本不敢睡午觉,那种感觉太痛苦了。

而今天早上鬼压床的感觉与往常不同,感觉就像是有什么东西,把自己拼命地向外面拉扯一样─似乎灵魂都要扯出窍!好不容易挣扎着能动了,急忙抱着被子跑到了书房睡─睡到中午,无恙。

对于鬼压床,有很多科学的解释,但有些东西,亲身经历的感觉可不是用几个科学术语就能打发的。

而我的另一种痛苦,就在于总是要用一个合逻辑的结果,去解释小说里所发生的那些稀奇古怪的事,而不能用一句「有鬼」来打发!

第十二夜这个系列,是个推理系列,是个属于「人」的系列。

面没有鬼,就算案子看起来再奇怪再不可思议,也是人做出来的,只不过,有时候会利用普通人的心态,将案子推至鬼怪身上。阴阳路的灵异色彩,大约是这个系列中最浓的。

中国人对于黄泉、幽冥,自有其一套说法。

中国人也喜欢拍鬼片,已经形成了一套体系。有一个时期的鬼片,看起来都是一片蓝幽幽的,然后一个黑影〈或者是红影),飘飘浮浮地荡出来,再配以诡异的音乐,气氛顿时就出来了。

只可惜,我这人是吓不倒的,看《山村老尸》时,别人抱住我不放,我的反应则是「干么?有什么吓人的?」看鬼片于我,倒更像是去寻找某些感觉,某些氛围,某种历史文化的沉淀吧─即使在现代社会可能被归之于「迷信」。

你相信这个世上有接阴婆么?

信与不信,都请你打开这本书吧。

第一章 接阴婆

程启思走出警局大楼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十点过了。

他在整理一桩刚结案的资料,君兰想帮他的忙,被他谢绝了。而锺辰轩是绝不会主动加班的,一下班就走了。

走到自己的车子不远处,程启思忽然发现有个人影靠在他的车上。借着路灯的光,程启思看清了那个人,不由得一怔。

「田悦?」

田悦是程启思以前在警局的同事,本来是个小鸟一样可爱的年轻女孩子,但在一桩案件之后,整个人都变了,很快地辞了职,到她远房表哥、心理医生文桓那里帮忙。

程启思有时候还能见到她,聚个餐或者一起玩玩什么的,但田悦却再也没有之前活泼开朗的模样了,连笑容都像是带着一抹苦涩的味道。
田悦听到他的叫声,回过了头,吓了程启思一大跳。

田悦的气色非常不好,脸色在黯淡的灯光下呈现出一种青白的颜色,而且脸上也是浮肿的。眼圈发黑,看样子大概是几天没睡好觉了。

她穿着一套简单的运动服、运动鞋,一头清爽的短发,但程启思怎么也无法想象她这副气色会是出来跑跑步、锻炼什么的。

「程哥,终于等到你了。」田悦的声音也有些沙哑,比平时要低沉许多。

程启思忙走到她面前,仔细端详了她几眼,问:「妳怎么了?怎么脸色这么难看?生病了么?妳有事找我,为什么不打电话,要在这里顶着风等?」

「我不想让同事听到。」田悦简单的回答,「我也不想到你家去找你,因为你家里不止你一个人。」

程启思拉开车门,让她上车。「有什么急事?」

田悦并没有坐在他旁边,而是坐在了车后座,把整个人藏在阴影里。

她似乎仍然在犹豫,过了好一会,才开口说:「程哥,我是想请你帮我一个忙,但是……请你不要告诉任何人。」她看到程启思的表情,又补了一句,「等你听我说完,你就知道为什么我要保密了。」

程启思打开了车灯,回头盯着田悦,使劲地看,并没有回答她的话。过了好一阵,程启思才说:「妳……妳是不是怀孕了?」

田悦的脸上泛起了一个苦笑,「我就知道瞒不过人,所以才会这么晚等在这里见你。」她挽起了宽松的运动裤裤腿,程启思看到她的小腿都已经浮肿起来。

「我去过医院了,医生说我的反应比较严重,没办法。」

程启思张了两次嘴,想问什么却问不出口。

田悦看出了他的心思,脸上的笑容更苦涩了。

「别问了,程哥,这事我绝不能告诉别人的。我来找你,是想请你……唉,你知道,我没有什么亲人,就算有,我也不敢告诉他们。

「以前的同事,我只跟你比较亲近,所以我想请你……我想拜托你,如果我有什么事,你能送我去医院……我知道这会让你很尴尬,但是我实在找不到别的人能帮这个忙了……」

程启思打断了她的话,「田悦,这不是什么尴尬不尴尬的问题,妳既然跟我说了就是信任我,我自然会帮忙。

「问题是,应该承担这个责任的人,为什么不承担?就算妳把这个孩子生下来,这没有父亲的孩子又会幸福吗?妳还年轻,田悦,妳犯不着跟自己的一辈子过不去。」

「你说得既有道理,又切中要害。」田悦还在笑,她的眉梢眼角那股表情几乎是凄伤的。

「我说过,有原因的,有很重要的原因。我不能告诉你,也不能告诉任何人。以后的事,我有打算的。程哥,算我求你了,别再问了好么?」

看到田悦这副表情,程启思也实在不忍心再追问,只得叹了口气点了点头。「自从林明泉那件事情之后,我就没再看到妳开心地笑过了……」说到这里,程启思突然惊觉的住了口,紧接着又张大了口,「田悦,妳别告诉我,这孩子是林明泉的……」

「程哥,你在胡说什么!」田悦蹙起了眉头,「林明泉是你杀的,那都是一年前的事了。十月怀胎你没听过么?」

林明泉跟田悦一样,以前也曾是程启思的同事。一年多前,程启思为了一桩连环凶杀案伤透脑筋,凶手十分残忍,把受害者的鼻子、手、脚等部位都割了下来。

程启思的女友、秦颜和施思,也惨死在这个凶手的手里。

他追查了一年之久,竟然发现身旁最亲近的同事居然就是凶手。程启思亲手杀了林明泉─而田悦,一直跟林明泉关系暧昧,她就是因为这桩案子而决定辞职的。

程启思也立即发现自己问了个很愚蠢的问题,看田悦的身形,大概怀孕才五、六个月。他也觉得尴尬,一边发动车子一边问:「那妳现在住在哪里?上次妳来找我的时候,听妳说妳还住在文桓的诊所。」

「我已经搬出来了,」田悦淡淡地说,「我现在这样子也不能在表哥那里帮忙当护士了。我回以前我的屋子去住了,你找得到的,就在海源街,你送我到那里就行。」

「好。」程启思迟疑了一下,又说,「妳一个人住可以吗?」

「没事的,放心好了。」车开得很快,田悦的脸,被两侧五彩的灯光投射出不断变化的阴影。

程启思通过后视镜打量着她,他一直不认为田悦是美女,虽然她的五官也长得秀气匀称,但却不够显眼,不够亮丽。

而这时候他却发现,田悦的眉毛和眼睛都长得很有特色,眉很黑,很长,有力地覆在眼睛上,而眼珠也特别黑亮。眼睛下面深深的黑晕,却给她平添了一种奇怪的凝重的美丽。

那个男人是谁?

田悦不是个不理智的人,是谁能够让她做出这样的决定?

「程哥,你走错路了。」

田悦的声音又从车后座响了起来,程启思吃了一惊,抬头一看,自己的车已经走上了一条小路。他啊了一声,抱歉地说:「对不起,我对这一带不熟。」

这条路又黑又窄,旁边长着一片一片的乱草,跟刚才平整宽阔的公路大不相同。程启思嘀咕着说:「我们是走到
哪里来了?」

田悦突然笑了一笑,程启思从后视镜里看到她唇角那朵微笑,衬着她青白的脸色,竟然让程启思突然间心里窜上来了一股寒意。

她的声音,有些模糊,像是浮在雾气里:「这里啊……这里其实跟我家很近了,是个分岔口,往左走就可以看到我家了。可你走错了,拐到右边来了……」

「这里是什么地方?叫什么路?」

过了一阵,田悦才慢慢地回答:「这条路没名字。」

程启思笑着说:「还会有没名字的路?那如果有邮包要送到这里的住户手里怎么办?」

田悦脸上又出现了一种奇怪的表情。「不会有人住在这里的。」

「哦?难不成这里是坟场?」程启思笑着说了一句。

田悦却立刻回答:「不,比坟场更糟糕。」

程启思愣了一愣。「什么意思?」

「你如果有空的话,找个大白天来看就明白了。」田悦轻描淡写地说,「别再往前开了,程哥,调个头往回走吧,这么走下去,我们不知道会走到哪里去。」

「反正H市的路都是圈圈路,走下去也会走到原处的。」程启思口里这么说着,还是开始调头了。

田悦沉默着,没有说话,直到他们回到了刚才那个分岔口上,才低声地说了一句:「走上这条路,是永远走不回原点的。」

程启思把田悦送到了楼下,看着她上了楼,房间的灯亮了,才调转车头往自己家开去。田悦那句话声音虽然轻,但程启思还是听得清清楚楚。

他没有追问,因为他无法解释自己心底那股寒意。

一推开房门,程启思就看到锺辰轩正坐在沙发里看书,沙发上堆着一大堆书,都是心理学方面的作品。锺辰轩房间里最多的,就是书了。

锺辰轩看到他,笑了笑。「加班加到这么晚?」

「还好,下楼的时候碰到了田悦,送她回家所以耽搁了。她家住在郊区,回来花了点时间。」

锺辰轩正站起身给茶杯添水,听了这话愣了一愣。「田悦?她这么晚来找你做什么?看来应该是件不能让人知道的事喽?」

程启思在沙发里坐了下来,锺辰轩倒了杯水递过去。

「既然知道是不能让人知道的事,你就别问了。」

「我本来就没什么好奇心。」锺辰轩淡淡地说,又坐回去看他的书。

程启思看他真一言不发了,忍不住用胳膊撞了撞他。「哎,你真不想知道?」

「如果你想说,那就说呗。」锺辰轩头也不抬地说。

程启思又撞了他一下,说:「我真的很想不通,所以想让你帮我分析分析。不过,我答应了田悦的,不能告诉别人。」

锺辰轩不耐烦地说:「你如果信不过我,就索性别说了。」

程启思一向拿他的脾气没办法,只得叹了口气,赔着笑把晚上发生的事说了一遍。锺辰轩一边听,一边皱眉。

程启思讲完了,问:「怎么样?有什么想法没有?」

锺辰轩讥嘲地说:「也亏你,居然想得出来她的孩子是林明泉的。人都成了灰了,你的想象力也未免太过于丰富了。」

程启思摸了摸后脑勺,讪讪地笑,「直觉嘛,第一反应嘛。你又不是不知道,田悦一直喜欢林明泉,而明泉虽然是那种人……

虽然是个变态连环杀人案的凶手,但他对田悦的感情还是不同的。」

「虽然说直觉或者第一印象往往可能是正确的,但也得以客观现实为基础。」锺辰轩说,「你完全是在胡诌了,田悦不生气才怪呢。」

程启思叹了一口气,「田悦一直没有从那件事里恢复过来。唉,以前她那么活泼,叽叽喳喳的,脑子灵活,办事效率又高……她要辞职的时候,我劝了好久,但她定了主意,我也拿她没办法。」

锺辰轩说:「她一直在文桓那里做些护士的活,我在文桓那里碰见过她的时候,她的样子看起来还算愉快吧。」

程启思没有答话。

锺辰轩敏感地瞟了他一眼,问:「你在想什么?」

程启思扯起一边嘴角笑了笑。「想你。」

他说的是真话。

在那桩连环凶杀案里,虽然林明泉是凶手,也以这个结论结案了,但程启思心里却很清楚,真相更加残酷。

锺辰轩原本并不是警察,而是一名心理学家,在一家专门研究犯罪心理的研究所任职。但在他订婚当天,未婚妻文若兰失足落水而死,虽然警方因证据不足判定为意外,但锺辰轩却一直认定这件事另有内情。

为了追查凶手,他不惜以身试法,诱导林明泉杀人,想要引出杀害文若兰的凶手。他是程启思的搭档,但却利用了程启思。

程启思在最后得知真情的时候,却始终狠不下心来揭穿他,又因为林明泉已死,程启思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打算让这件事成为永远的秘密。而文桓则是文若兰同父异母的哥哥、锺辰轩的大学同学,也因为这桩案件,跟程启思有过接触。

「那你怎么想?」

锺辰轩耸了耸肩,「现在作人工流产是很小的手术,也很容易,满大街都是医院的广告。田悦居然想把孩子生下来,而孩子的父亲又不出面,我只能怀疑她是另有所图。

「田悦,我跟她同事时间不短,我不认为她是母性特别强烈的人,不会因为不忍心打掉孩子而把孩子留下的。」

程启思说:「我一直觉得她自己都还是个孩子呢。」

「这就对了,这种连自己都没有完全成熟的女孩子,根本领会不到做母亲的感觉,所以我才奇怪她为什么不把孩子打掉。」锺辰轩说,「这么想来,一定是有个必须这么做的理由。」

程启思突然嘿嘿地笑了起来,锺辰轩看了他一眼,说:「你怎么了?笑得这么傻兮兮的?」

程启思一面笑,一面说:「有时候看电视剧里面,不就有那种把孩子生下来,然后抱回去要她应得的权利的吗?」

锺辰轩耸耸肩,「这么做的前提是,对方是有财有势有背景的人。否则,她能图个什么?值得去花这么大的代价?」

他眉宇间有股若有所思的神色,程启思禁不住问:「你是不是想到了什么?」

锺辰轩慢吞吞地说:「算了,没有事实根据,最好还是不要乱说。田悦找你,是因为信任你,而她又没有别的人可以找了,你就帮帮她吧,也算是做做好事。」

「那个自然,还用你说。」程启思忽然又想起了晚上走的那条路,和田悦的怪异表现,就对锺辰轩讲了一遍。
他是当笑话说的,而锺辰轩却听得很是认真。

「你说的这条路,我似乎有过耳闻。好像那里曾经发生过什么事,死过很多人,后来有开发商买下了那块地─因为价格很低,本来以为是个好投资─结果又出了更大的事,就再没有敢接手的人了。

「那块地,现在是荒废了的,据说在很久以前是个坟场。」

程启思大笑了起来,「难道你还对这些当真?」

「中国的风水之说,本来就是一个很玄妙的东西。」

锺辰轩的表情却相当严肃,「其中大概真的有些道理可言,不能用迷信一言以蔽之吧。有些地方,是真的有种叫『气氛』的东西的。」

他沉默了一下,「以前我到过C市,那里有个很有名的地方,以前是长期关押犯人的,后来在解放的时候把所有犯人全部枪杀,在一个暴风雨交加的夜晚……逃生的人寥寥可数。

「按理说,已经过了五、六十年了,什么都不存在了,只有一些经过多次修复的旧建筑,而且游客也众多,再有什么应该都淡了吧?可是没那么简单,我一走进去,就觉得一股非常阴冷森寒的感觉从脚底钻了上来。

「那个地方并不缺乏阳光……而且几乎去的游客都有这样的感觉。我只能归结于那里曾经有太多的血腥、憎恨、恐惧……太多太强烈的感情……留在了那里……至今不散……」

「C市?」程启思说,「我知道你说的是哪里,我也去过,确实,那些牢房明明是向着院落开的,阳光充足,但不知怎么的,就给人一种特别阴森特别冷的感觉,走进去就觉得发寒。」他摇了摇头,「越说我越觉得冷,不说这个了,我去睡了。」

锺辰轩嗯了一声。他又抱起了刚才在看的书,但他的眼神却有些游移,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青田医院」。

程启思望着那块显眼的牌子,这时候天才蒙蒙亮。田悦一个电话把他半夜叫了起来,听到她微弱痛楚的声音,程启思就知道大事不好,忙开车赶了过去,田悦已经昏倒了,好在她在晕过去之前还支撑着把大门打开,否则程启思只能破门而入。

这家医院是事前程启思曾经陪田悦来检查过的,算得上轻车熟路了。田悦说公立医院来来往往人太多,不想遇上熟人,这家是私立医院,虽然价格高,但比较安静。

医院里已经有了田悦的病历,医生护士也认识她,所以很快地就将她送进了产房。

程启思看着她被推了进去,才走到一旁的椅子上坐了下来,打电话让锺辰轩帮他请假。

锺辰轩还在睡,声音里很是没好气。「你还真周到,我看那孩子生下来就跟你姓好了,反正也不会吃亏!」

啪地一声,锺辰轩把电话挂了。程启思握着手机,只有苦笑的分。

他一直等到下午太阳落山的时候,才有个护士来对他说,田悦生了,而且是个男孩。

对于孩子的性别,程启思倒是早就知道,田悦执意要做据说准确率较高但危险性也较高的羊膜穿刺,来检查孩子是男是女,这让程启思心里更有个结。田悦那么在意是男孩还是女孩,究竟是为什么?

他正在那里发呆,跟他来报讯的那个小护士却也在那里发呆。程启思这才注意到,那女孩戴着白色护士帽,皮肤很白净,一双大眼睛,长睫毛扑闪闪的活像洋娃娃,很是可爱,只是她白净娇美的面庞上,这时却带着相当惊惶的表情。

程启思禁不住问:「怎么了?出了什么事了?」他立即想到最糟糕的结果,心里一沉,忙问,「田悦呢?她没事吧?她……」

「没,没事,大人跟小孩很好。」女孩说,她的眼光,不停地往刚才出来的产房一瞟一瞟的,但又不敢盯着看。
产房的门是关着的,里面也很安静,程启思实在不明白她在看什么。

「那……发生了什么了?」

女孩又吞了一口唾沫,迟疑地看着程启思,那双圆圆的眼睛不停地转动着。

程启思安抚地说:「别害怕,有什么事告诉我。」

女孩又瞟了一眼产房的门,声音很轻很轻地说:「我……我可能看到……看到……」

「嗯?」程启思看到她又不说了,用眼神示意她讲下去。

女孩张开嘴又合上,合上又张开,如此这般好几次,终于迸出了三个字,她的声音细得就像蚊子叫一样。

「接阴婆。」

「接阴婆?」程启思重复了一遍,这个词他从来没有听过,也不知道是什么意义。

女孩忙将手指放在了唇上,示意他小声一点。程启思不解地问:「那是什么东西?」

女孩朝他靠近了些,她的声音压得更轻更细了。程启思几乎可以闻到从她身上传来的淡淡少女幽香。

「我们妇产医院里……常常都流传着关于接阴婆的说法。接阴婆就是专门来把才生下来的小孩带走的……孩子和产妇都会死掉!」

程启思瞠目结舌,这听起来也未免太过匪夷所思了。但面前的女孩一副认真的样子,眼睛里的恐惧也不像是假装的。

程启思便问:「妳说妳见到了这个……接阴婆?在哪里见到的?她是什么样子?」

女孩迅速地朝田悦所在的那间产房瞟了一眼。

「就在那里,把产妇一推进去的时候,我就看到了……我以为是她的家人,就请她出去。但是我一转身,就没看到她了。我本来没有当回事,可是后来听说,她的家人只有你一个……我又想起来,她穿着黑衣服,手里还拿着黑伞……」

程启思失笑,这是家规模不小的医院,有那么多病房,那么多病人,有个家属走错了房间也是很常见的事。

「大概是谁走错了,趁妳转身不注意的时候就出去了。」

女孩拼命摇头,但还是不敢提高声音。「不、不、不,不会的,我闻到房间里有很浓重的腥味,我平时见惯了血
,但那股味道还是让我想吐。有个护士都吐了,我们什么没见过,哪有这么容易吐的?」

程启思不由得莞尔,他也算是经验丰富,但遇到太糟糕的现场,还是会觉得想吐的。这是人的生理本能罢了。

女孩显然也看出了他微笑的含意,知道他不相信,咬了咬下唇,说:「反正我明天是一定要换班了。」

程启思问:「我什么时候可以见见她?」

女孩这时候才意识到自己还是个护士,回答说:「她的情形不是太好,得观察一下。你也在这里待了一整天了吧?你明天再来吧,那时候应该可以见她了。」

程启思点了点头,他的目光落在女孩白色护士衣上别着的标牌上,上面写着「杜珊珊」三个字。「谢谢妳,杜小姐。」

杜珊珊有点好奇地看着他,问:「你好像并不怎么高兴?」

程启思笑了一下,他也不能解释。「一个生命降临到这个世上,不一定是件好事。」

至少,对于田悦的这个孩子,未必是幸福。

「怎么有空约我吃宵夜?」程启思在医院门口等了好一阵,才看到锺辰轩从出租车上下来,连忙迎了上去。

锺辰轩一看就是睡眠充足的模样,脸色很好,跟程启思的黑眼圈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今天我值班,下班一看也快十一点了,顺便来看看你在这里忙些什么。」锺辰轩朝医院望了一眼,「田悦怎么样?」

「生了个男孩,不过现在我见不到她。也许吃完宵夜回去可以吧。」程启思向不远处指了一下,「那里有家店不错,去那里吃怎么样?」

「好啊,反正你请客。」锺辰轩说,「不过我也不是为了让你请客来的,我是对田悦的事有点儿想法,想跟你谈谈。」

「好,边吃边谈吧。」

点了菜,闻到香味,程启思才想起自己这一天都没吃东西了。他一口气把面前的东西都扫光了,才抬起头问锺辰轩:「你想到什么了?」

锺辰轩比他吃得慢,头也不抬地说:「等我吃完了再说。」

程启思突然笑了起来,锺辰轩奇怪地问:「你怎么了?」

「哈哈,今天在医院里,有个护士小姐,她跟我说了些很好玩的事。」程启思从桌子上把脸探过去,神秘兮兮地说,「你知道什么叫『接阴婆』么?」

锺辰轩呆了一下,「什么东西?」

程启思又提高声音重复了一遍。锺辰轩摇了摇头,「从来没听过。听起来像是什么封建迷信的玩意?」

程启思把杜珊珊跟他讲的事情复述了一遍,笑着说:「真是无稽之谈,只不过有个老太太误闯进田悦的产房而已,见惯了这些场面的护士居然这么大惊小怪。」

突然,他的手机响了。程启思一接,就有个很甜很动人的女孩子声音,小心翼翼地问:「你……你是程先生吗?」

「我是。请问妳哪位?」

那个女声又细声细气地说:「我姓杜,杜珊珊,就是下午跟你说过话的那个护士啊……我是想跟你说,田小姐已经醒了,她吵着要见你。你能不能过来一趟?田小姐闹得很厉害呀。」

程启思忙说:「好,我马上过来。」

锺辰轩说:「我也想去。」

程启思迟疑地说:「这样不太好吧?田悦大概不想……」

「她既然告诉了你,就该知道瞒不过我。我不进去就是了。」

锺辰轩已经站了起来,「不知道为什么,我总觉得心里有点忐忑不安的。」
第二章 哪来的血?

医院里有电梯,但田悦只在四楼,锺辰轩和程启思也懒得坐电梯,直接从楼梯走了上去。

这时候已经接近午夜十二点,医院里很安静,走廊上一个人影都不见。

走廊里白晃晃地亮着灯,除了他们两个人的脚步声,听不到别的声音。锺辰轩在走廊里停了下来,左右看了两眼,说:「这里阴森森的。」

程启思还没来得及对他这句话作出反应,就看见一间病房的房门开了。那门开得无声无息,一个人很突然地从门里出来了。

那是个老太太,一身黑衣服,是乡下老妇人常穿的那种褂子。

不过,这种褂子如今即使是在乡下也很少见到了,她的一只手还拎着一把黑伞,这副打扮看起来倒像是四零年代的上海老电影,让锺辰轩和程启思都愣在了那里。

她的头埋得很低,一头花白的头发没有梳髻,纷纷地从面颊披了下来,看起来很像是鬼片里的某些形象。

老妇人的另一只手,拎着一口铁桶,那桶锈迹斑斑,里面满满的也不知道装了什么。她脚下穿着一双黑色的平底绣花布鞋,脚特别的小,走起路来一点声音也没有,彷佛是在水上飘似的。

但让程启思和锺辰轩觉得不对劲的是,那老妇人越走近,他们闻到的某种味道就越浓。那是两个人都再熟悉不过的味道─血腥味。

程启思无意的一低头,看到老妇人手里拎的那口桶里装的,竟然满满的是纸钱!

血红的纸钱!彷佛是被鲜血浸透了的冥钱!

锺辰轩也随着他的视线看了过去,整个人也彷佛是被钉在了那里。过了几秒钟,程启思才如梦初醒,猛地转过身去。

整条走廊空空如也,哪里还有那个老妇人的踪影?!

程启思冲到电梯口,电梯显示正从四楼在往下。程启思对着另一部电梯一阵猛按,那电梯慢腾腾地从六楼下来了。程启思回头对着锺辰轩嚷了一句:「你走电梯,我走楼梯!」

他一面说,一面就从楼梯冲了下去。他跑得很快,到了一楼,看到电梯正在往一楼下降,才松了口气。

电梯总算是降到了一楼。程启思站到了电梯门口,直直地盯着,眼睛一眨也不敢眨。

电梯门缓缓打开,程启思的眼睛也瞪成了铜铃。可电梯里空空如也,哪里有什么穿黑衣服的老妇人?

程启思瞪着打开的电梯门,一时间愣在那里了。

正在这时候,只听叮铃一声响,旁边的电梯也下来了,锺辰轩急急地从里面走了出来。他看到空空如也的电梯,也吃了一惊:「没人?」

程启思摇了摇头,喃喃地说:「奇怪,这电梯是从四楼直达的,我今天坐了好几次,中间是不会在二、三楼停的哪……这人能跑到哪里去?」

他返过身走到一楼咨询台前,叫醒了在那里打盹的值班护士。「小姐,这里的电梯,是不是直达四楼的?」

那护士还是睡眼朦胧的,一边叽咕一边回答:「是啊……直达的,直通到病房。」

程启思又问:「没二楼?没三楼?」

护士点点头,在那里揉眼睛,打呵欠。

程启思自言自语地说:「真是奇怪了,那个穿黑衣服拿纸钱的老太太跑哪去了?」

护士突然站了起来,直瞪着程启思。「你说什么?穿黑衣服拿纸钱的老太太?在哪里?你在哪里看到的?!」

她的声音和神情里都满是恐惧,让程启思和锺辰轩都注意地看着她。

程启思回答说:「在四楼的走廊上看到的,她从电梯下来了。可是电梯里面没有人……」

他的话还没说完,就看到那护士的脸色越来越白。他正想开口,忽然听到了一声非常凄厉的惨叫声。

程启思大吃了一惊,本能地仰起头往上看去。

那叫声应该是从楼上传来的,但叫得太大声太凄惨,竟然如此清晰地传到了他们耳中。

叫声已经变了调,完全听不出是谁的声音,但依稀能分辨出是个女人的声音。

锺辰轩脸色也变了,两个人立即往楼梯的方向跑了过去。一口气跑上了四楼,只见田悦的病房门已经打开了,一个护士正站在门口。

程启思认出那个护士正是白天见过的杜珊珊。只见她脸色如死灰一般,双手掩着口,像是惊骇过度发不出声音的
模样。

「杜小姐?!」

程启思把半掩的门猛地一推开,一股血腥味扑面而来,让他恶心得差点呕出来。他眨了眨眼睛,扭头去看,顿时脑海里一阵眩晕。

田悦仰躺在床上,本来雪白的床单被染得一片血红。

程启思见过太多的死人场面,但他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多的血。不仅整张床都被血浸透,田悦就像是睡在一片血海里,雪白的墙壁上,一尘不染的地板上,现在都溅满了大块小块的血迹。

田悦的双眼睁得很大,程启思想,死不瞑目就是这样吧。

她的脸上带着一种很奇怪的表情,程启思似乎在什么地方见过这样的神情,但这时候,他已经无暇去思考了。

田悦的一只手臂垂在床沿,手上也全部是血,但她的手却握得紧紧,明显地是攥着什么东西。

杜珊珊开始尖叫起来,她的叫声一声比一声高,一声比一声尖锐,直刺着人的耳膜。锺辰轩对着她的脸挥了一巴掌,她才脸色苍白地停了下来。
突然,她又尖声地说:「孩子!她的孩子!她的孩子不见了!不见了……我刚才抱过来给她看的,孩子,孩子不见了!不见了!」

程启思迅速地扫了一眼房内,病房的东西本来就很少,除了田悦之外,没有任何人,更不要说孩子了。

「接阴婆!是接阴婆来过了!是接阴婆把孩子带走了,大人也一起带走了!」

忽然,一个女人声音在他们身后刺耳地响了起来,锺辰轩和程启思一回头,看到走廊上已经挤满了人,而靠在他们身后的就是刚才在楼下见到的那个护士。

她离得最近,把病房里的情形也看得最清楚,这时候正扯着嗓子一阵乱叫。

锺辰轩皱起了眉,程启思反应很快,他向外退了一步,把杜珊珊也推了出去,然后把门反手一关,面对着走廊大声说:「这里发生了凶杀案,不能破坏现场。我是警察,我现在会马上通知同事过来,请大家回自己的房间去,不要拥堵在这里。」

也许是因为他这番话,也许是因为从病房里飘出来的血腥味实在不好闻,众人一边议论著,一边三三两两地散开了。杜珊珊却没走,她扶着那个尖叫的护士,在旁边的椅子上坐了下来,两眼呆呆地望着前方。

一个穿白大褂的医生留了下来。她年纪不轻了,大约有将近六十的样子,眼角和嘴角都是细细的皱纹。

她望着程启思和锺辰轩,说:「我是这里的副院长,于静。我想我有权利知道在这里发生了什么事。」

程启思伸手推开了门,于静只看了一眼,就收回了视线。「这是怎么回事?」

她脸色也变得苍白了,但声音还是镇定的。程启思摇了摇头,掩好了门,走到一边去打电话。

锺辰轩望着她,问:「妳认识这位病人吗,于副院长?」

「……不是每个病人我都会过问的。」于静回答,「不过,这个产妇我确实认识。事实上,从她第一次来检查,就是我负责接待的。」

「哦?」锺辰轩扬起了眉,「一般的产妇,恐怕不至于劳驾到副院长出马吧?」

于静微微点头。

「没错,但是她是有人特别对我关照过的。所以她的情况一直是我在亲自关注的,包括她这次入院待产。」

「是谁?」程启思已经打完了电话,这时候走过来插了一句。

于静脸上出现了为难的神情,似乎不愿意说的样子。

程启思只得换了一个话题:「医院出入口有很多,是吗?」

「是的。」于静好像是松了一口气,立即回答。「前后门都有三个,还不算那些小门了。」

「有监控录像吧?」锺辰轩问。

于静说:「当然有。」

程启思走到了椅子边,轻声问杜珊珊:「妳能把刚才的事讲一遍吗?关于田悦的孩子……现在孩子不见了,我们得找到他。」

杜珊珊点了点头,她已经平静了许多。

「不知道为什么,病人晚上一醒来就情绪很差,非常烦躁,她吵闹着要见你,所以我就给你打了电话……」

她胆怯地抬起睫毛瞅了一眼程启思,程启思鼓励地示意她说下去。

「然后我就回到了病房,看看她还有没有什么需要……她说她想看看孩子,可这时候孩子还在育婴室里……但她闹得太厉害,于是我就去请示于副院长,于副院长说,让我抱去给她看看吧,马上就抱回来,应该没什么。」

于静说:「没错,事情经过就是这样的。孩子很健康,而产妇的情绪也很重要,所以我就同意了。」

程启思问:「然后呢?」

杜珊珊说:「我就把孩子抱了过去。我刚把孩子放到她手里,就听到电话在响,这时候的电话肯定是有什么急事的,我赶忙奔了出去……」

锺辰轩问:「哪里的电话?」

杜珊珊指了指走廊尽头一间亮着灯的房间。「值班室里的电话。」

锺辰轩说:「妳继续说吧。」

「我跑回值班室,把电话拿起来,里面却是忙音。」杜珊珊说,「我觉得奇怪,但想起孩子不能放在产妇那里太久,就把电话放了回去。

「正走出值班室,电话又响了,我又回去接,但一接又断掉了,这样一连折腾了好几次,我耽搁了好几分钟,才回到病房。在我走的时候,门是虚掩着的,我一推……」她捂着脸,说不下去了。

锺辰轩问:「妳从走廊过来的时候,有没有看到什么人?」

杜珊珊摇头。

「这一边的病房是特别病房,是我们这里最好的,这两天只有这位田小姐一个病人在这里。所以这边病房的值班护士也只有我一个。」

于静解释说:「我们这座楼,是分成左右两边的,中间被隔断了,过不来。这边是特殊病房,那边是普通病房。」她叹了一口气,「条件差很远。东西边是互相独立的,都有各自的楼梯和电梯上下。」

锺辰轩问:「那如果我想从这边直接走到那一边呢?」

于静回答:「不行,你必须下到一楼,然后从东边的楼梯或者电梯上来。」

锺辰轩没有再追问,他看到程启思已经在椅子上坐了下来,用手遮住了脸。

他回过头,对于静和杜珊珊说:「我们的同事马上就会到了,这一侧会作为现场暂时隔离开来。请妳们通知医院里面的员工,暂时不要到这里来。」

于静苦笑地说:「你让他们来,他们也是不敢来的了。」她和杜珊珊把那个已经吓得站不起身的护士扶了起来,
一人一边地架着她走开了。

锺辰轩看着她们进了电梯,也在程启思的身边坐下了,轻声地说:「你真的相信吗?」

程启思看了他一眼,眼神是迷茫的。「相信什么?」

锺辰轩说:「相信她们所说的那个接阴婆啊。」

「……我不应该相信。但是刚才我们见到的那个人……」程启思用力按了两下太阳穴,「那只是胡说八道,我不应该相信,绝不应该相信。」

这时候,四楼东侧的走廊里,只有他们两个人了。锺辰轩抬起头,望着空空荡荡的走廊,他的神情带着些微的迷惑,甚至有少许的恐惧。

程启思注视着他,慢慢地问:「你怕?」

锺辰轩勉强地笑了一下。「怪力乱神的东西,为什么要害怕?」

「可是你的脸上写着恐惧,我很少在你脸上看到这种表情。」程启思说。

锺辰轩平淡地说:「我们所看到的那个穿黑衣服的老妇人,她确实给我们造成了相当强烈的印象。诡秘,阴森,让人恐惧。你难道没有相同的感觉吗?」

「……是。」

程启思那一部门的同事,李龙宇、君兰和莫明很快赶了过来,过了不多久,法医陈了和杜山乔也来了。

君兰一进了病房,就调头冲了出来,跑到洗手间里吐去了。李龙宇也好不到哪里去,一张脸都成了青灰色。

倒是新来不久的莫明还很镇静,也许是因为他不认识田悦,所以看到她死状如此凄惨,不如君兰和李龙宇那么无法忍受。

杜山乔一直是他们这个部门的法医,跟田悦也很熟。一向有「死人脸」之称的杜山乔,看到田悦的尸体,竟然也怔在那里,不知所措。

陈了的眼眶已经红了,强捺着转过头问程启思:「这是怎么回事?」

君兰脸色苍白地从洗手间出来了,一只手还掩着嘴。「启思……这里是妇产医院。田悦她为什么要到这里来?」

程启思知道到这时候,已经隐瞒不住了,何况田悦的死因跟她这个孩子肯定是有关系的。

「是我送她来的。」

顿时,旁边的数道眼光刷刷刷地全部落在程启思身上,那眼光怪异之极。程启思知道他们误会了,却倦怠得连把事情讲清楚的力气都没有。

好在锺辰轩这次还算好心,没有落井下石,在旁边解释说:「几个月前,田悦找到启思,告诉他自己怀孕了,但不肯告诉他父亲是谁。

「昨天晚上,田悦打电话过来,听她情形很糟,启思就连夜把她送到了这家医院,然后一直守着。后来我来找他,吃了宵夜,回来的时候……我们就看到……现场了。在楼下,我看了一下钟,那时候是十二点差两分。」

他说得清楚明了,众人也把目光慢腾腾地收了回去。程启思看到几个人都还愣在那里,皱起眉头说:「怎么了?干活啊!」

他的语气不怎么客气,李龙宇压低了声音问:「启思,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什么怎么回事?」

程启思头痛得像要爆开,一直在用力揉着太阳穴。

杜山乔说:「血,太多血了。除非把她身体里的血全部抽干,否则绝不会有这么多血的。」

君兰脱口而出:「『想不到这老头儿居然有这么多血……』」她赶忙掩住了口,歉疚地对着众人看。「我……我不是有意的……」

陈了的脸上有沉思的表情。

「『想不到这老头儿居然有这么多血?』麦克白的台词?有道理……这句话也许可以改成……『想不到这小姑娘居然有这么多血?』……」

他的眼光,慢慢地从病房的墙壁一直扫到地板上,最后停留在已经被鲜血浸透的床上。血红一片的床。

「我们得对这些血检验一下,看是不是人血……」

杜山乔打断了他。「是人血。」

杜山乔一向非常谨慎,很少有这么武断的时候。陈了诧异地对着他看,杜山乔面无表情地说:「人血跟动物血是有不同的,你也应该能分辨出来。当然,我们会回去做显色抗体检测的。」

「那你认为……这些都是田悦的血?」君兰脸上全无血色,喃喃地说。

杜山乔犹豫了一下,小心地从房门走到了床边。他手上已经戴好了手套,轻轻地拉开了田悦盖在身上的被子。

田悦身上穿着一套宽大的条纹病号服,也被血浸透了,还是湿润的。

她的身上到处是血,脸上也溅了几滴。杜山乔很小心地解开她的衣服,检查她的尸身,陈了也走过去帮忙。

过了一会,陈了抬起了头,满脸都是诧异的神色。

君兰忍不住问:「怎么了?发现什么了?」

「我……」陈了吃力地吞了一口口水,过了半晌才挤出了一句,「我没有……在她身上发现明显的伤口。」

「没有伤口?那这些血是从哪里流出来的?」莫明问。「看这些血在墙壁上留下的痕迹,简直像是一大片一大片喷上去的。

「割断颈动脉,都未必能喷得这么高,喷得这么大块。就算砍断一条腿、一只手,也……」

杜山乔也直起了身子。「我也没有找到伤口。虽然她身上到处是血,但是……没有伤口。除了剖腹产留下的那一道很新的伤口之外,但伤口的情况很好,也是包扎好的,连渗血都渗得不多。」

病房里顿时静了下来。

君兰不自觉地向后缩了缩,锺辰轩注意到了她的动作,问:「妳冷吗?君兰。」

君兰轻轻地啊了一声,朝自己身上看了看。她只穿着简单的白衬衫和工装裤,但这时候已经是八月了,只有热没有冷的。

「不知道为什么……一走到这里,我就觉得有点凉凉的感觉。」

「我也是。」李龙宇说,「明明在楼下还觉得热的。」

陈了脱下已经全是血的手套,换了一双。「产妇可能会有大出血的现象,但从……田悦的情况看,她是剖腹产,情况虽然不算是最好,但也还过得去,没有出过多的血。何况,产后大出血也不会造成这种像是……」

他停了停,寻找着合适的措辞,「像是用高压水龙头四处喷射的情况。我看,等到现场检查结束,我们还是把她的遗体送回去,再好好看看吧。」

他看着杜山乔,杜山乔点了点头。程启思一直没有说话,这时候走了进去,把田悦垂在床沿的那只手轻轻地握了起来。

「我刚才也看到了,她手里好像握着什么。」陈了说,「不过她握得很紧,我不敢硬掰。」

程启思弯下腰,仔细地察看。从田悦的指缝里,有很小的一片血红色的纸片露了出来,因为她的手上也沾满了血,所以很不容易看清楚。

陈了也凑过来看,说:「好像是……一张纸?不,不是普通的纸……」

程启思的声音,沉沉地响了起来:「是纸钱。染了血的纸钱。」

莫明、李龙宇和君兰在病房里忙着,程启思却仰躺在走廊的长椅上,一双眼睛呆呆地望着天花板。

锺辰轩走了过来,把一杯不知哪儿弄来的热咖啡递给他。程启思却没有接,也没有说话。

「你已经一天一夜没睡了,提提神吧,田悦这件事,很诡异,你最好打起精神来。她既然拜托了你,你就应该对她负责到最后,不管她是活着,还是死了。」

程启思坐了起来,接过了那杯咖啡。「你是在安慰我,还是在为我打气?」

锺辰轩淡淡地笑了一下。

「人都会死的,自然的老死、病死,或者是死于意外,谁都说不准。你要说是命也好,说是巧合也好,总之,发生过的事无法挽回。

「人对于死去的亲人和朋友悲伤是正常的,我接待过不少因为痛失亲人而心理抑郁的病人,我也尽我所能地开解他们……而事实上,当轮到我自己的时候,我才发现所有的心理治疗法都是废话。

「若兰死了之后,我对自己无能为力。启思,你难过,我也不是全无感觉。

「只不过,人还是要活的,痛苦到某个阶段之后,也就到了一个极限了,再不快乐,还是得活下去。何况,田悦于你,也只是一个感情比较好的同事而已。」

「前面说的还象话,最后一句就不象话了。」程启思喝了一大口咖啡,又热又苦,让他觉得舒服了许多。

「你刚才进去看了?」

「没发现什么,除了血,还是血。」锺辰轩黯然地说,「我也很奇怪君兰所问的问题─为什么会有这么多血?」

程启思沉默。

锺辰轩忽然又像想起什么似地说:「对了,我已经跟文桓说过了,他会尽快来认尸的。」

「文桓?」程启思重复了一遍。「他对自己表妹的死,有什么反应?」

锺辰轩说:「他都完全愣在那里了,我一连说了三遍,他才反应过来,然后我就从电话里听到他啜泣的声音了。我还是第一次见到文桓这样……看来他对田悦还是很有感情的。」

他的声音里微微地带着一种奇怪的调子,程启思发觉到了,却疲惫得懒于去捕捉其中的含意。

「那现在我应该做什么?」

锺辰轩笑了。

「你一向是最有主见的,为什么这时候还要问我应该做什么?你当然应该明白,对于已死的田悦,你有些什么需要做的。」

程启思把咖啡一口气喝完,然后把纸杯捏扁扔进了旁边的垃圾筒里。

「说得对,我应该知道我该做什么。我现在就回去,好好地睡上一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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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纸钱

第二天上午,程启思按时来上班了。他的胡子刮得很干净,穿得也很精神,眼睛很亮,已经没了昨天夜里颓唐沮丧的神情。

「启思,文桓已经来了。」君兰把咖啡送到他面前的时候,轻声地说。

她化了淡妆,好歹把那苍白的脸色遮掩了一些。

「辰轩正在接待他。」

程启思匆匆喝了两口咖啡,就站起了身。「我这就去。」

文桓坐在接待室里。他的眼镜摘下了,程启思清楚地看到,眼镜片上蒙上了一层水雾。文桓的眼睛是湿的,微微发红,他的着装还是像平时那样无懈可击,只是没有刮胡子,程启思还是第一次见他这个样子。

锺辰轩坐在他对面,看到程启思进来,朝他点了点头,说:「文桓已经去看过了。」

文桓抬起头,望着程启思。他的眼神里有悲伤,也有疑惑。「听辰轩说,你在几个月前就知道小悦怀孕的事了?」

程启思想了一下。「大约四个月前。你不知道?」

「半年前,小悦说她累了,不想再在我的诊所里帮忙了。」文桓慢慢地说,一面机械地擦着手里的眼镜。

「小悦是个没有定性的人,我也早知道会这样,所以我就问她打算做什么。她早从你们这里辞了职,而她也是个安静不下来的人。

「她说她先回家住上几个月,休息一下再说。她偶尔也会给我打个电话来,我那段时间又特别忙,也就随她去了,小悦毕竟是个大人了,我对她干涉过多,会让她反感的。」

程启思问:「这半年来,你就没有见过她一次?」

文桓回答:「我叫过她几次,叫她出来吃饭,她都说懒得动。我有一次直接开车到她家,敲门却又没人应,后来她说她在一个养老院做义工,每天回去得很晚。

「我想,她只要有事做,就不至于无聊,加上我自己实在是忙得抽不开身,也就只是每周打两通电话问问她。」

程启思说:「以你们兄妹的关系,半年不见,是不是有点过分了?」

「是。」文桓把眼镜戴上了,习惯性地把双手十指交叉在了一起,「其实,我说我这半年很忙,是确实有原因的。」

他望向锺辰轩,「你知道,我太太身体一直不好,有轻微的心脏病。」

锺辰轩吃了一惊:「采桦的病又有变化?」

采桦姓孟,是文桓的妻子,也是位医生,后来身体不好便辞职了。她的父亲孟华,是位著名的心理学教授,也是文桓和锺辰轩在大学的导师。

文桓微微笑了一笑,却笑得有些凄凉。「我每天忙着采桦的事,对小悦确实……确实关心得少……没想到她……」

程启思问:「田悦没有告诉你她怀孕的事?」

文桓摇头。

锺辰轩瞪了程启思一眼,说:「她如果告诉了文桓,她还用得着告诉你吗?」他又望着文桓,说:「她为什么不告诉你?你认为呢?」

「她如果告诉了我,我会做的事只有两件。第一,就是去找那个男人;第二,就是让她把孩子打掉,她还年轻,不能为了这事情毁了一生。」

文桓沉重地说:「我想,这也是她不肯告诉我的原因吧。」

他颓然地低下了头,程启思还是第一次看这个风度完美的男人这副模样。

「如果我能对她多关心一点,也许就不会发生这样的事了。」

锺辰轩说:「这跟你关心不关心她没有关系吧?田悦不可能是自然死亡,虽然现在她的死因不明,但谁都会觉得她的死非常蹊跷。」

听锺辰轩这样说,程启思问文桓:「你去过现场了?」

「我带他去看过了。」锺辰轩说。

程启思看了一眼文桓。「那你怎么看?对那满屋子的血迹?」

「即使是突然地割断一个人的颈动脉,也不可能喷射到那种地步。」文桓的声音,一下子变得「专业」了,「如果硬要说……辰轩,你还记得么,以前孟教授自杀的时候,他死的方式?」

「怎么可能忘。」

锺辰轩轻喟了一声,「他是割断了自己的股动脉,鲜血喷涌,像是高压水龙头一样,一下子喷到了天花板上。那时候……我才懂了什么叫血如泉涌,不管是交通事故还是什么,都没有那种血的喷发来得惊人。」

「你们的意思是说,有可能是割断股动脉,才会出现田悦的现场那种情况?」程启思问。

锺辰轩却回答说:「可能是可能,但是,田悦身上根本就没有伤口。而且在现场发现的血量,恐怕已经等同于一个人身体里的血量了,这太夸张了。」

文桓的嘴唇微微动了一下,锺辰轩瞅了瞅他,说:「你想说什么?你是不是想说,也许是有人把她的血全部抽了出来,然后四处乱喷的?」

「辰轩!」程启思变了脸色,打断了他。文桓的脸色也更难看了。

锺辰轩偏过了头,过了好一阵才说:「好吧,对不起,我道歉。我也只能想出这个可能性了,下次我会表述得委婉一点的。」

「我没怪你,辰轩。」文桓又把眼镜拿了下来,重新擦了擦。

「不管怎么说,现在首先要做的是办好小悦的后事。你们法医的工作做完,能够下葬的时候,请尽快通知我,案子有什么进展,也请第一时间告诉我。」他站了起来。

程启思也站起了身。

锺辰轩说:「我送你出去吧。」

程启思听着他们的声音渐渐远去,自己也向法医部走了去。

从昨天午夜到达现场开始,陈了和杜山乔就没有休息过,一直在工作。

程启思运气不错,一走过去,就撞上了才从里面出来的杜山乔。

杜山乔只说了句:「报告尽快给你。」就黑着一张脸走开了。

陈了也出来了,一边摘手套一边说:「报告老杜会写,我可以先把情况给你简单的说一下。这只是初步的检查结果,详细情况还要再等两天。」

「你说。」

陈了的脸色阴暗了下来,「启思,田悦身上的血,确实被抽干了,她身体里几乎没有剩余的血液了,这也是她死亡的原因,某种程度上,我们也可以称之为大出血。只不过,我们没有找到伤口,我跟杜山乔找遍了她全身,也没找到可能的伤口。」

程启思不可置信地瞪着他。

陈了阴沉地对着他点了点头,「我没有开玩笑,启思,这是千真万确的事实,我们也觉得很不可思议,但是,我们没有在她身上找到伤口。何况,这种伤口不可能是细小的,必然是个面积相当大的伤口。我们都不明白……」

「那现场的血确实是她的血了?」程启思大声问。

陈了说:「血是人血,是B型血,而田悦的档案上也记载着她是B型血。按出血量来计算,现场里发现的血,大概正好是她体内的血。

「我们会进行DNA比对,确定是否是她的血液。这需要时间,我们会尽快给你回复的。」

他又取出一个袋子,里面有一小块血红的纸片。「这就是她手里握着的……纸钱,我正打算送到化验科去,也许你有兴趣先看看。」

程启思拧亮了桌上的台灯,对着那纸钱细看。

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就是一张纸钱的一角,只不过被血浸透了而已。他把袋子还给陈了,「让他们还原一下纸钱本来的样子,我想找出它的产地。」

陈了说:「恐怕不容易,纸钱这东西,常常都会是些小作坊生产的,没有营业执照。要找到,很困难。」

「我知道,不过现在也没有什么别的线索了。」程启思说。他又问:「田悦是因为出血过多而死?」

「目前没有找到别的可能致死的原因。」陈了回答,「不过,她之前注射过镇静剂,也注射过麻药、止痛剂,但我想那应该是她在医院作剖腹产的时候,医生帮她注射的,你可以去求证一下。」

「我知道了。」程启思不再多说,返身向外走,正好锺辰轩走了回来。

程启思把陈了所说的情况向他复述了一遍,锺辰轩也听得很是诧异。

「根本没有出血的伤口,她却因为大出血而死亡?这不可能。」

程启思说:「但是确实发生了。」他拿起了车钥匙,「我要去医院,你去不去?」

「好。」

「你认为文桓真的不知道吗?」程启思一面开车,一面问。

锺辰轩却没有立刻回答,他的眼神里带着一种困惑的神情。「他说的有理有据,没有理由不相信他。不过……」

「不过什么?」程启思追问。

锺辰轩迟疑了好一阵才说:「他的妻子,孟采桦,也正好住在这家医院里。你难道不觉得太巧了吗?」

「你为什么会把这两者联想到一起?」程启思有点错愕。「这是完全不相干的两件事啊。」

钟辰轩迟疑了好一阵才说:「我总觉得文桓似乎对我们隐瞒了什么似的。」他看了看程启思,又说:「你对那天在病房看到的那个……老妇人,怎么想?」

程启思笑了一声。「辰轩,你想说什么?你不会真相信有那个所谓的接阴婆的存在吧?」

锺辰轩反驳说:「你跟我都亲眼所见,不是吗?」

程启思窒了一下,说:「我们只是见到一个人而已。」

锺辰轩冷笑说:「你还说得真轻松,只是见到一个人而已?那当时你反应那么大,跑那么快,是为了什么?」

程启思猛地一下子剎住车,把车停在了路边。「你是想说,那个接阴婆把田悦和她的儿子都带走了?都带到了阴间?荒唐!」

锺辰轩皱眉说:「我不是这个意思,我只是说,这几件事之间可能有什么关联。」他吁了一口气,望着窗外说:
「开车吧。」

程启思也长长吐了一口气,等到情绪平静些,才再次发动了车。

青田医院看起来还是安安静静的样子,跟昨天并没有什么变化。因为事情发生在深夜,而出事的那栋楼本来住的病人就不多,知道的人非常少。

程启思与锺辰轩直接找到了副院长室,接待他的还是于静。

于静显然也没有睡好,一脸疲倦的样子,一手撑着额头坐在办公桌前,手里端着一杯浓茶。

「我希望妳能给我们提供所有妳知道的情况。」程启思开门见山地说。

「当然。」于静喝了一口茶,慢慢地说:「田悦第一次来,大概是半年前的事了,她的病历档案,我都找出来了,你们可以带去看。

「她是一个人来的,我替她做了检查,她的妊娠反应强烈,吃什么吐什么,但胎儿的情况相当良好。我给她讲了一些注意事项,她就回去了,之后她每个月都会来检查一次。」

程启思虽然听田悦说过,不过为了慎重起见,他还是跟于静再次求证:「她在这里用羊膜穿刺术检查过胎儿的性别?」

于静略微有点尴尬。「是的,虽然原则上是不允许的,但是……有些孕妇会有这个要求,有时候我们也……」

锺辰轩问:「她知道是个男孩的时候,高兴吗?」

于静想了一下,「很高兴,不管怎么说,现在很多人还是更想生男孩的,田悦也是,她听了之后很高兴,谢了我之后就走了。」

她望着程启思,「最后一次,就是你送她来了,不过,当时情形很慌乱,大概你并没有注意到我。」

「我注意到妳了。」程启思回答,「但我只是当妳是位主治医师,没想到是副院长。我想知道,为什么妳会亲自去关注田悦的情况?」

于静脸上又出现了那种为难的神情。「我只能告诉你们,是我一位朋友拜托我关照她的,一位同行。」

程启思脱口而出:「文桓?!」

于静一愣:「文桓?不,不是他,」她顿了一顿,「他跟我不是一辈。不,我早已跟心理学方面的专家没什么往来,我年纪也大了,出席学术会议的时间都很少了。」

程启思又说:「于副院长,妳要知道,妳隐瞒这些关键的事实,对我们破案是很有阻碍的。」

于静突然笑了一笑,「我可以向你们保证,我这个朋友,是绝对跟田悦怀孕的事没有关系的。所以,你们大可以不再从这个方面考虑了。」

她说话虽然柔和,但态度却相当坚决,程启思知道再在这个问题上问下去也是枉然,只得换了一个话题。

「请妳把田悦入院后的情况详细地告诉我们吧。」

于静又停顿了一会才说话,她似乎凡是开口之前,都得考虑一下。

「其实我是建议田悦提前来住院的,因为她是单独一个人在家,怕她会有闪失。但她坚持说没关系,我也没办法。你送她来之后,我们给她作了剖腹产,总体来说,手术很顺利。」

她看着两个男人,又笑了。

「你们大概都还没当过父亲吧?现在的女孩子都吃不住那个罪,宁肯剖腹产也不要自然产。丈夫呢,往往只要妻子觉得能省点力、少吃点苦就好了,其实,我们还是鼓励自然产的。」

程启思禁不住问:「于副院长,妳知道我不是她丈夫?」

「你根本连她男朋友都不是。」于静好像觉得有点好笑,「要当父亲,特别是第一次当父亲的男人我见得太多了,你看起来根本就不是那个样,一眼就知道了。你分明是硬着头皮在那里熬的,难道瞒得过我?」

程启思尴尬得说不出话来,锺辰轩却在旁边笑。

程启思狠狠瞪了锺辰轩一眼,又问:「剖腹产会造成大出血吗?」

「可能会,」于静说,「不管是正常的生产过程,还是剖腹产,都有可能造成大出血。但是,我可以向你担保,绝不可能发生在田悦身上。

「她的手术是顺利的,是我亲自替她主刀,相信伤口也能够愈合得很好很快。在手术结束后,一直有护士在照顾她,她的情况也很稳定。」

她蹙了一下眉,「但她的情绪不太稳定。她一醒过来,就吵着要找你,但这时候她的身体很虚弱,我们只得给她打了一针镇静剂,然后让杜珊珊通知了你。」

锺辰轩说:「妳看到现场的情况了,于副院长。」

于静默然地点了点头,接着说:「就算是她的情况突发,出现了产后大出血的状况,也绝不可能会把血溅到床对面的墙壁上去,这一点,相信你们都能够明白。所以,我认为我们可以完全排除医疗方面的意外情况。」

「我不是有关于医疗方面的怀疑。」锺辰轩说,「我只是觉得奇怪。于副院长,我想换成任何人都会觉得奇怪吧?」

「我也想不通。」于静疑惑地说,「从医学角度上来看,大概只有突然割断股动脉,血才会喷出那么远。」

她这种说法跟锺辰轩如出一辙。

程启思心里一动,问了一句:「难道妳以前遇上过这种情况吗?」

于静的眼睛里露出一种茫然的神色。「那是好些年以前的事了。也是我的一个老朋友……他选择了这种方式自杀。我们看到的时候,都呆住了……」

锺辰轩问:「妳说的是孟华,孟教授?」

于静一呆。「你认识?」

之前都是由程启思和她谈这件案子,所以一开始她并没有特别注意锺辰轩。

锺辰轩点了点头。「他是我大学时的导师,孟教授一向很受学生尊重,在学术界也相当有名气。」

「你是老孟的学生啊……」于静眼中怀念之色更浓了,她的态度也有了微妙的转变。「你叫什么名字?」

锺辰轩回答:「我姓锺,锺辰轩。」

于静脸上露出了一个笑容,那是个温柔甚至带着一丝慈爱的笑意。

「我听老孟提起过你,他说你是他最得意的学生。我在国外待了好些年,连他的得意门生也没见过。」

她长长地叹了一口气,「好吧,既然大家都是同行,我也不瞒你们了,拜托我关照田悦的人是文致越。」

砰地一声,锺辰轩手里端着的茶杯掉在了地上,摔得粉碎。程启思愕然地看看锺辰轩,又看看于静。

「是……他?」锺辰轩喃喃地说,「怎么会是他?」

程启思问:「这个人是谁?」

锺辰轩侧过头,他脸上的笑容是近于哀伤的。他望着程启思。

「文致越就是文若兰的父亲,也差一点就成了我的岳父。」

程启思脱口而出:「你岳父这么不检点?!」

于静马上说:「当然不,致越疼爱妻子是出了名的,绝不会是那种人。他告诉我,田悦是他远房的外甥女,遇上了这种事,所以让她到我在的医院,让我关照关照她。」

她又看了一眼锺辰轩,「你也算是我的晚辈,我也有一句说一句了。你跟文家这种关系,当然该知道老孟的事。」

锺辰轩微微叹气。「启思,孟教授就是孟采桦的父亲,也是文桓的岳父。」

程启思张大了眼睛,这复杂的关系让他一时间还有点回不过神来。

于静也叹了口气,说:「我知道的,也就这么多了。田悦的手术结束后,我又去看了看那孩子,确定没什么问题,就回自己办公室休息了。

「我上了年纪,不像以前那么能熬了。当时安排的值班护士是杜珊珊,你们也知道的,一会你们可以再去问问她。」

锺辰轩突然问:「于副院长,妳听说过接阴婆吗?」

这次轮到于静手中的茶杯跌落到地上了,也摔了个粉碎。她瞪着锺辰轩,提高了声音问:「接阴婆?你说的是接阴婆?你们是从哪里听来的?」

「从杜珊珊那里。」程启思把他从杜珊珊和另一个护士那里听来的话说了一遍,又把他跟锺辰轩在那天晚上见到的黑衣老妇人描述了一番。

他最后说:「我们确实是看到她进电梯了,可我们下楼的时候,电梯里根本一个人都没有。」

于静的面色非常沉重,她一字一顿地问:「你们确定看到了那个穿黑衣的老妇人?」

锺辰轩跟程启思同时点头。

于静摇了摇头,喃喃自语:「这不可能,这不可能啊……」

程启思忍不住打断她,说:「于副院长,如果妳知道什么,请告诉我们好吗?」

于静沉默了一会,缓缓地说:「你们说的接阴婆,我也遇见过。不过,那是在很久以前的事了。」

这样的话,出自于一名具有深厚医学知识和经验的医院副院长口中,实在是匪夷所思。

于静也看出了他们两人的想法,苦笑地说:「这么些年,我也一直在想这件事。但是,从来都没有一个答案。」

「请妳讲一讲好吗,于副院长?」程启思说。

于静点了点头。「那是我年轻时候的事了。」

她的眼神,向窗外瞟了过去。「那时候,正好是知青下放的时候,我们被下放到了一个农村里。

「我们……有我,有老孟,有致越,还有月仪─致越现在的妻子。我们算是运气比较好的了,因为就下放在本地的乡下,离家不算是太远,还可以回去看看,所以我们也并没觉得怎么的,带上行李就去了。」

她的声音很温柔,也很动听,是属于那种典型的有教养的知识女性的声音。光听她的声音,几乎无法想象她已经是一个年近六十的人了。

但这时候,她的声音里,竟然也带着一丝阴恻恻的味道。

「我们那时是住在一座山的山脚下的一个村子里。山上有一座古庙,村民们常常上去烧香,香火还不算冷落。
「我们四个人,就住在一座农家小院,院子里有一口水缸,很古老,上面刻着很多斑驳的花纹,花纹之间都是青苔,后来回想起来,这口水缸大概还是件文物吧,只可惜我们那时候都没有去留意这些。

「那里有一条河,我们都要去河里挑水喝。

「锺……辰轩,我也这么叫你吧,你的孟教授,那时候是最顽皮的,有一天轮到他挑水了,他把水打回来,往水缸里倒的时候,却发出了一声怪叫。他说,那水缸里好像有什么东西,水倒进去的时候有奇怪的声音。

「致越,他一向老成稳重,这时候就叫老孟不要乱动,因为在我们来的时候,村民就警告过我们,不准我们动那个水缸。但我们实在找不到别的盛水的东西,还是拿来用了。

「老孟不听,他蹲下身,把手伸进了水缸。他说水缸底下有个凹槽,就一直往里面掏,果然被他掏了东西出来。

「那是一串圆圆的珠子,珠子很大,大约有婴儿的拳头那么大,很光洁,但完全看不出是什么质地。我们几个都愣在那里,不知道如何是好。

「正在这时候,山上的古庙突然响起了钟声。我们四个人都被那钟声吓了一大跳,面面相觑。

「突然,只听见村东头,有人撕心裂肺地哭喊了起来,依稀听得到喊的是:『我的孩子!还我孩子……』

「我们也顾不得那串珠子了,往村东跑了过去,那户人家是一家姓吴的人家,吴大嫂快要生孩子了,刚才那声音就是她发出来的。老吴像是见了鬼一样地跑了出来,大叫着:『妳要到哪里去?快回来!回来!』

「他看到了我们,抓住我们就问,看到吴大嫂没有。我们什么都没看到。他又问,有没有看到一个穿黑衣服的老太婆?我们还是没有看到。

「进房里一看,吴大嫂已经浑身是血的死在了床上,接生婆缩在一旁瑟瑟发抖。刚出生的孩子,也没了踪影。」

于静讲到这里,停了下来,对着锺辰轩和程启思看了看。「是不是很难以置信,很匪夷所思?」

程启思苦笑地说:「是的,尤其是出自一位医学博士之口。」

锺辰轩问:「既然吴大嫂已经死在了床上,为什么老吴还追着老婆跑了出去?」

「等老吴回过神之后,他哭着给我们讲了事情的经过。他妻子难产,接生婆把他撵出了门,他正六神无主地在门口转悠,突然听到里面哇地一声婴儿的啼哭声,他非常高兴,立即冲了进去,却迎面撞上了一个穿黑衣服的老妇人。

「这个老妇人,就跟你们所叙述的一样,一身黑衣,黑色绣花布鞋,小脚,右手拎黑伞,左手提着一口满装红色纸钱的生锈铁桶。」于静缓缓地说,眼睛里却含着恐惧。

「老吴本来脑子就不是那么灵光,看见那个老妇人对他咧开嘴嘿嘿一笑,像个纸人一样飘了过去,吓得魂不附体,半天才回过神来。

「这时候,他又看到他妻子,满身是血的冲了出来,嘴里狂叫着:『我的孩子!我的孩子……』于是他也跟了出来,但出来后除了我们之外什么都没看见。」

她吁了一口长气,又说:「再进去的时候,就只看见死掉的吴大嫂了。我们后来问那个接生婆,她吓得不轻,在我们的一再追问之下,才说出了她看到的事。

「她看到那个老妇人从门口悄无声息地进来,然后把才出生的孩子放进了提着的铁桶里。吴大嫂上前去揪她,突然就摔了回去,然后就流血不止……接生婆就缩到一边不敢再看了。」

「这就是……所谓的接阴婆?」

锺辰轩过了好久,才问出这句话来。

于静微微点头。

「我们也找很多老人打听过,他们都说得煞有介事,而且跟老吴和接生婆描绘的一模一样。当然,我们还是半信半疑……」

程启思问:「孟教授在水缸里找出来的那串圆珠,又跟接阴婆有什么关系?」

于静蹙了一下眉头。

「后来村子里面的人都责怪我们,说就是我们动了那口水缸,把里面的东西拿了出来,才会把接阴婆引出来。

「他们说那珠子是被接阴婆带走的孩子变的,一动它,钟就会响,接阴婆就会来……我们跟他们解释,也夹缠不清,说不清楚,引得乡亲们都快拿着锄头找我们拼命了。

「吴大嫂死得那么惨,孩子又失踪得不明不白的,也难怪他们那样……那时候我们也是年轻气盛,就跟他们吵了起来,然后连夜地离开了……」

「从此之后,你们就没有回去过?」程启思问。

于静发出了一声苦笑。

「避之唯恐不及,哪里会再回去呢?不过,这些年来,我跟老孟他们谈起的时候,都是当成笑料来谈的。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我当副院长的这家医院居然也传出了这个传言,听值夜的护士说见过,不过,我自己倒是从来没有看到过。

「每次听她们小声议论,我都会虎起脸来责怪她们,要她们不能相信这些话。我们这里是医院,让产妇听见了,成什么话?」

程启思已经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了,锺辰轩却说:「不要说医院里,就连医学院里也是传闻多多,没什么奇怪的。

「死人死得多的地方,尸体多的地方,总会有些奇奇怪怪的说法。副院长不让她们传这些话,是很正确的。」

于静赞许地看了他一眼。「我本来一直都是这么想的,但是从昨天晚上田悦出了事之后,我就翻来覆去地睡不着,唉……我真不明白这是怎么一回事!」

程启思问:「杜珊珊呢?我想见见她。」

「哦,她请假了。」于静在一张纸上匆匆写了几行,递给他。

「你们去她家里找她吧。杜珊珊是真的吓坏了,你们问她的时候别太心急。」

她把两个人送到了门口,又多看了锺辰轩一眼,「致越的女儿的事,我们这些老朋友都很难过。你……唉,逝者已矣,别再想了。」
第三章 纸钱

第二天上午,程启思按时来上班了。他的胡子刮得很干净,穿得也很精神,眼睛很亮,已经没了昨天夜里颓唐沮丧的神情。

「启思,文桓已经来了。」君兰把咖啡送到他面前的时候,轻声地说。

她化了淡妆,好歹把那苍白的脸色遮掩了一些。

「辰轩正在接待他。」

程启思匆匆喝了两口咖啡,就站起了身。「我这就去。」

文桓坐在接待室里。他的眼镜摘下了,程启思清楚地看到,眼镜片上蒙上了一层水雾。文桓的眼睛是湿的,微微发红,他的着装还是像平时那样无懈可击,只是没有刮胡子,程启思还是第一次见他这个样子。

锺辰轩坐在他对面,看到程启思进来,朝他点了点头,说:「文桓已经去看过了。」

文桓抬起头,望着程启思。他的眼神里有悲伤,也有疑惑。「听辰轩说,你在几个月前就知道小悦怀孕的事了?」

程启思想了一下。「大约四个月前。你不知道?」

「半年前,小悦说她累了,不想再在我的诊所里帮忙了。」文桓慢慢地说,一面机械地擦着手里的眼镜。

「小悦是个没有定性的人,我也早知道会这样,所以我就问她打算做什么。她早从你们这里辞了职,而她也是个安静不下来的人。

「她说她先回家住上几个月,休息一下再说。她偶尔也会给我打个电话来,我那段时间又特别忙,也就随她去了,小悦毕竟是个大人了,我对她干涉过多,会让她反感的。」

程启思问:「这半年来,你就没有见过她一次?」

文桓回答:「我叫过她几次,叫她出来吃饭,她都说懒得动。我有一次直接开车到她家,敲门却又没人应,后来她说她在一个养老院做义工,每天回去得很晚。

「我想,她只要有事做,就不至于无聊,加上我自己实在是忙得抽不开身,也就只是每周打两通电话问问她。」

程启思说:「以你们兄妹的关系,半年不见,是不是有点过分了?」

「是。」文桓把眼镜戴上了,习惯性地把双手十指交叉在了一起,「其实,我说我这半年很忙,是确实有原因的。」

他望向锺辰轩,「你知道,我太太身体一直不好,有轻微的心脏病。」

锺辰轩吃了一惊:「采桦的病又有变化?」

采桦姓孟,是文桓的妻子,也是位医生,后来身体不好便辞职了。她的父亲孟华,是位著名的心理学教授,也是文桓和锺辰轩在大学的导师。

文桓微微笑了一笑,却笑得有些凄凉。「我每天忙着采桦的事,对小悦确实……确实关心得少……没想到她……」

程启思问:「田悦没有告诉你她怀孕的事?」

文桓摇头。

锺辰轩瞪了程启思一眼,说:「她如果告诉了文桓,她还用得着告诉你吗?」他又望着文桓,说:「她为什么不告诉你?你认为呢?」

「她如果告诉了我,我会做的事只有两件。第一,就是去找那个男人;第二,就是让她把孩子打掉,她还年轻,不能为了这事情毁了一生。」

文桓沉重地说:「我想,这也是她不肯告诉我的原因吧。」

他颓然地低下了头,程启思还是第一次看这个风度完美的男人这副模样。

「如果我能对她多关心一点,也许就不会发生这样的事了。」

锺辰轩说:「这跟你关心不关心她没有关系吧?田悦不可能是自然死亡,虽然现在她的死因不明,但谁都会觉得她的死非常蹊跷。」

听锺辰轩这样说,程启思问文桓:「你去过现场了?」

「我带他去看过了。」锺辰轩说。

程启思看了一眼文桓。「那你怎么看?对那满屋子的血迹?」

「即使是突然地割断一个人的颈动脉,也不可能喷射到那种地步。」文桓的声音,一下子变得「专业」了,「如果硬要说……辰轩,你还记得么,以前孟教授自杀的时候,他死的方式?」

「怎么可能忘。」

锺辰轩轻喟了一声,「他是割断了自己的股动脉,鲜血喷涌,像是高压水龙头一样,一下子喷到了天花板上。那时候……我才懂了什么叫血如泉涌,不管是交通事故还是什么,都没有那种血的喷发来得惊人。」

「你们的意思是说,有可能是割断股动脉,才会出现田悦的现场那种情况?」程启思问。

锺辰轩却回答说:「可能是可能,但是,田悦身上根本就没有伤口。而且在现场发现的血量,恐怕已经等同于一个人身体里的血量了,这太夸张了。」

文桓的嘴唇微微动了一下,锺辰轩瞅了瞅他,说:「你想说什么?你是不是想说,也许是有人把她的血全部抽了出来,然后四处乱喷的?」

「辰轩!」程启思变了脸色,打断了他。文桓的脸色也更难看了。

锺辰轩偏过了头,过了好一阵才说:「好吧,对不起,我道歉。我也只能想出这个可能性了,下次我会表述得委婉一点的。」

「我没怪你,辰轩。」文桓又把眼镜拿了下来,重新擦了擦。

「不管怎么说,现在首先要做的是办好小悦的后事。你们法医的工作做完,能够下葬的时候,请尽快通知我,案子有什么进展,也请第一时间告诉我。」他站了起来。

程启思也站起了身。

锺辰轩说:「我送你出去吧。」

程启思听着他们的声音渐渐远去,自己也向法医部走了去。

从昨天午夜到达现场开始,陈了和杜山乔就没有休息过,一直在工作。

程启思运气不错,一走过去,就撞上了才从里面出来的杜山乔。

杜山乔只说了句:「报告尽快给你。」就黑着一张脸走开了。

陈了也出来了,一边摘手套一边说:「报告老杜会写,我可以先把情况给你简单的说一下。这只是初步的检查结果,详细情况还要再等两天。」

「你说。」

陈了的脸色阴暗了下来,「启思,田悦身上的血,确实被抽干了,她身体里几乎没有剩余的血液了,这也是她死亡的原因,某种程度上,我们也可以称之为大出血。只不过,我们没有找到伤口,我跟杜山乔找遍了她全身,也没找到可能的伤口。」

程启思不可置信地瞪着他。

陈了阴沉地对着他点了点头,「我没有开玩笑,启思,这是千真万确的事实,我们也觉得很不可思议,但是,我们没有在她身上找到伤口。何况,这种伤口不可能是细小的,必然是个面积相当大的伤口。我们都不明白……」

「那现场的血确实是她的血了?」程启思大声问。

陈了说:「血是人血,是B型血,而田悦的档案上也记载着她是B型血。按出血量来计算,现场里发现的血,大概正好是她体内的血。

「我们会进行DNA比对,确定是否是她的血液。这需要时间,我们会尽快给你回复的。」

他又取出一个袋子,里面有一小块血红的纸片。「这就是她手里握着的……纸钱,我正打算送到化验科去,也许你有兴趣先看看。」

程启思拧亮了桌上的台灯,对着那纸钱细看。

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就是一张纸钱的一角,只不过被血浸透了而已。他把袋子还给陈了,「让他们还原一下纸钱本来的样子,我想找出它的产地。」

陈了说:「恐怕不容易,纸钱这东西,常常都会是些小作坊生产的,没有营业执照。要找到,很困难。」

「我知道,不过现在也没有什么别的线索了。」程启思说。他又问:「田悦是因为出血过多而死?」

「目前没有找到别的可能致死的原因。」陈了回答,「不过,她之前注射过镇静剂,也注射过麻药、止痛剂,但我想那应该是她在医院作剖腹产的时候,医生帮她注射的,你可以去求证一下。」

「我知道了。」程启思不再多说,返身向外走,正好锺辰轩走了回来。

程启思把陈了所说的情况向他复述了一遍,锺辰轩也听得很是诧异。

「根本没有出血的伤口,她却因为大出血而死亡?这不可能。」

程启思说:「但是确实发生了。」他拿起了车钥匙,「我要去医院,你去不去?」

「好。」

「你认为文桓真的不知道吗?」程启思一面开车,一面问。

锺辰轩却没有立刻回答,他的眼神里带着一种困惑的神情。「他说的有理有据,没有理由不相信他。不过……」

「不过什么?」程启思追问。

锺辰轩迟疑了好一阵才说:「他的妻子,孟采桦,也正好住在这家医院里。你难道不觉得太巧了吗?」

「你为什么会把这两者联想到一起?」程启思有点错愕。「这是完全不相干的两件事啊。」

钟辰轩迟疑了好一阵才说:「我总觉得文桓似乎对我们隐瞒了什么似的。」他看了看程启思,又说:「你对那天在病房看到的那个……老妇人,怎么想?」

程启思笑了一声。「辰轩,你想说什么?你不会真相信有那个所谓的接阴婆的存在吧?」

锺辰轩反驳说:「你跟我都亲眼所见,不是吗?」

程启思窒了一下,说:「我们只是见到一个人而已。」

锺辰轩冷笑说:「你还说得真轻松,只是见到一个人而已?那当时你反应那么大,跑那么快,是为了什么?」

程启思猛地一下子剎住车,把车停在了路边。「你是想说,那个接阴婆把田悦和她的儿子都带走了?都带到了阴间?荒唐!」

锺辰轩皱眉说:「我不是这个意思,我只是说,这几件事之间可能有什么关联。」他吁了一口气,望着窗外说:
「开车吧。」

程启思也长长吐了一口气,等到情绪平静些,才再次发动了车。

青田医院看起来还是安安静静的样子,跟昨天并没有什么变化。因为事情发生在深夜,而出事的那栋楼本来住的病人就不多,知道的人非常少。

程启思与锺辰轩直接找到了副院长室,接待他的还是于静。

于静显然也没有睡好,一脸疲倦的样子,一手撑着额头坐在办公桌前,手里端着一杯浓茶。

「我希望妳能给我们提供所有妳知道的情况。」程启思开门见山地说。

「当然。」于静喝了一口茶,慢慢地说:「田悦第一次来,大概是半年前的事了,她的病历档案,我都找出来了,你们可以带去看。

「她是一个人来的,我替她做了检查,她的妊娠反应强烈,吃什么吐什么,但胎儿的情况相当良好。我给她讲了一些注意事项,她就回去了,之后她每个月都会来检查一次。」

程启思虽然听田悦说过,不过为了慎重起见,他还是跟于静再次求证:「她在这里用羊膜穿刺术检查过胎儿的性别?」

于静略微有点尴尬。「是的,虽然原则上是不允许的,但是……有些孕妇会有这个要求,有时候我们也……」

锺辰轩问:「她知道是个男孩的时候,高兴吗?」

于静想了一下,「很高兴,不管怎么说,现在很多人还是更想生男孩的,田悦也是,她听了之后很高兴,谢了我之后就走了。」

她望着程启思,「最后一次,就是你送她来了,不过,当时情形很慌乱,大概你并没有注意到我。」

「我注意到妳了。」程启思回答,「但我只是当妳是位主治医师,没想到是副院长。我想知道,为什么妳会亲自去关注田悦的情况?」

于静脸上又出现了那种为难的神情。「我只能告诉你们,是我一位朋友拜托我关照她的,一位同行。」

程启思脱口而出:「文桓?!」

于静一愣:「文桓?不,不是他,」她顿了一顿,「他跟我不是一辈。不,我早已跟心理学方面的专家没什么往来,我年纪也大了,出席学术会议的时间都很少了。」

程启思又说:「于副院长,妳要知道,妳隐瞒这些关键的事实,对我们破案是很有阻碍的。」

于静突然笑了一笑,「我可以向你们保证,我这个朋友,是绝对跟田悦怀孕的事没有关系的。所以,你们大可以不再从这个方面考虑了。」

她说话虽然柔和,但态度却相当坚决,程启思知道再在这个问题上问下去也是枉然,只得换了一个话题。

「请妳把田悦入院后的情况详细地告诉我们吧。」

于静又停顿了一会才说话,她似乎凡是开口之前,都得考虑一下。

「其实我是建议田悦提前来住院的,因为她是单独一个人在家,怕她会有闪失。但她坚持说没关系,我也没办法。你送她来之后,我们给她作了剖腹产,总体来说,手术很顺利。」

她看着两个男人,又笑了。

「你们大概都还没当过父亲吧?现在的女孩子都吃不住那个罪,宁肯剖腹产也不要自然产。丈夫呢,往往只要妻子觉得能省点力、少吃点苦就好了,其实,我们还是鼓励自然产的。」

程启思禁不住问:「于副院长,妳知道我不是她丈夫?」

「你根本连她男朋友都不是。」于静好像觉得有点好笑,「要当父亲,特别是第一次当父亲的男人我见得太多了,你看起来根本就不是那个样,一眼就知道了。你分明是硬着头皮在那里熬的,难道瞒得过我?」

程启思尴尬得说不出话来,锺辰轩却在旁边笑。

程启思狠狠瞪了锺辰轩一眼,又问:「剖腹产会造成大出血吗?」

「可能会,」于静说,「不管是正常的生产过程,还是剖腹产,都有可能造成大出血。但是,我可以向你担保,绝不可能发生在田悦身上。

「她的手术是顺利的,是我亲自替她主刀,相信伤口也能够愈合得很好很快。在手术结束后,一直有护士在照顾她,她的情况也很稳定。」

她蹙了一下眉,「但她的情绪不太稳定。她一醒过来,就吵着要找你,但这时候她的身体很虚弱,我们只得给她打了一针镇静剂,然后让杜珊珊通知了你。」

锺辰轩说:「妳看到现场的情况了,于副院长。」

于静默然地点了点头,接着说:「就算是她的情况突发,出现了产后大出血的状况,也绝不可能会把血溅到床对面的墙壁上去,这一点,相信你们都能够明白。所以,我认为我们可以完全排除医疗方面的意外情况。」

「我不是有关于医疗方面的怀疑。」锺辰轩说,「我只是觉得奇怪。于副院长,我想换成任何人都会觉得奇怪吧?」

「我也想不通。」于静疑惑地说,「从医学角度上来看,大概只有突然割断股动脉,血才会喷出那么远。」

她这种说法跟锺辰轩如出一辙。

程启思心里一动,问了一句:「难道妳以前遇上过这种情况吗?」

于静的眼睛里露出一种茫然的神色。「那是好些年以前的事了。也是我的一个老朋友……他选择了这种方式自杀。我们看到的时候,都呆住了……」

锺辰轩问:「妳说的是孟华,孟教授?」

于静一呆。「你认识?」

之前都是由程启思和她谈这件案子,所以一开始她并没有特别注意锺辰轩。

锺辰轩点了点头。「他是我大学时的导师,孟教授一向很受学生尊重,在学术界也相当有名气。」

「你是老孟的学生啊……」于静眼中怀念之色更浓了,她的态度也有了微妙的转变。「你叫什么名字?」

锺辰轩回答:「我姓锺,锺辰轩。」

于静脸上露出了一个笑容,那是个温柔甚至带着一丝慈爱的笑意。

「我听老孟提起过你,他说你是他最得意的学生。我在国外待了好些年,连他的得意门生也没见过。」

她长长地叹了一口气,「好吧,既然大家都是同行,我也不瞒你们了,拜托我关照田悦的人是文致越。」

砰地一声,锺辰轩手里端着的茶杯掉在了地上,摔得粉碎。程启思愕然地看看锺辰轩,又看看于静。

「是……他?」锺辰轩喃喃地说,「怎么会是他?」

程启思问:「这个人是谁?」

锺辰轩侧过头,他脸上的笑容是近于哀伤的。他望着程启思。

「文致越就是文若兰的父亲,也差一点就成了我的岳父。」

程启思脱口而出:「你岳父这么不检点?!」

于静马上说:「当然不,致越疼爱妻子是出了名的,绝不会是那种人。他告诉我,田悦是他远房的外甥女,遇上了这种事,所以让她到我在的医院,让我关照关照她。」

她又看了一眼锺辰轩,「你也算是我的晚辈,我也有一句说一句了。你跟文家这种关系,当然该知道老孟的事。」

锺辰轩微微叹气。「启思,孟教授就是孟采桦的父亲,也是文桓的岳父。」

程启思张大了眼睛,这复杂的关系让他一时间还有点回不过神来。

于静也叹了口气,说:「我知道的,也就这么多了。田悦的手术结束后,我又去看了看那孩子,确定没什么问题,就回自己办公室休息了。

「我上了年纪,不像以前那么能熬了。当时安排的值班护士是杜珊珊,你们也知道的,一会你们可以再去问问她。」

锺辰轩突然问:「于副院长,妳听说过接阴婆吗?」

这次轮到于静手中的茶杯跌落到地上了,也摔了个粉碎。她瞪着锺辰轩,提高了声音问:「接阴婆?你说的是接阴婆?你们是从哪里听来的?」

「从杜珊珊那里。」程启思把他从杜珊珊和另一个护士那里听来的话说了一遍,又把他跟锺辰轩在那天晚上见到的黑衣老妇人描述了一番。

他最后说:「我们确实是看到她进电梯了,可我们下楼的时候,电梯里根本一个人都没有。」

于静的面色非常沉重,她一字一顿地问:「你们确定看到了那个穿黑衣的老妇人?」

锺辰轩跟程启思同时点头。

于静摇了摇头,喃喃自语:「这不可能,这不可能啊……」

程启思忍不住打断她,说:「于副院长,如果妳知道什么,请告诉我们好吗?」

于静沉默了一会,缓缓地说:「你们说的接阴婆,我也遇见过。不过,那是在很久以前的事了。」

这样的话,出自于一名具有深厚医学知识和经验的医院副院长口中,实在是匪夷所思。

于静也看出了他们两人的想法,苦笑地说:「这么些年,我也一直在想这件事。但是,从来都没有一个答案。」

「请妳讲一讲好吗,于副院长?」程启思说。

于静点了点头。「那是我年轻时候的事了。」

她的眼神,向窗外瞟了过去。「那时候,正好是知青下放的时候,我们被下放到了一个农村里。

「我们……有我,有老孟,有致越,还有月仪─致越现在的妻子。我们算是运气比较好的了,因为就下放在本地的乡下,离家不算是太远,还可以回去看看,所以我们也并没觉得怎么的,带上行李就去了。」

她的声音很温柔,也很动听,是属于那种典型的有教养的知识女性的声音。光听她的声音,几乎无法想象她已经是一个年近六十的人了。

但这时候,她的声音里,竟然也带着一丝阴恻恻的味道。

「我们那时是住在一座山的山脚下的一个村子里。山上有一座古庙,村民们常常上去烧香,香火还不算冷落。
「我们四个人,就住在一座农家小院,院子里有一口水缸,很古老,上面刻着很多斑驳的花纹,花纹之间都是青苔,后来回想起来,这口水缸大概还是件文物吧,只可惜我们那时候都没有去留意这些。

「那里有一条河,我们都要去河里挑水喝。

「锺……辰轩,我也这么叫你吧,你的孟教授,那时候是最顽皮的,有一天轮到他挑水了,他把水打回来,往水缸里倒的时候,却发出了一声怪叫。他说,那水缸里好像有什么东西,水倒进去的时候有奇怪的声音。

「致越,他一向老成稳重,这时候就叫老孟不要乱动,因为在我们来的时候,村民就警告过我们,不准我们动那个水缸。但我们实在找不到别的盛水的东西,还是拿来用了。

「老孟不听,他蹲下身,把手伸进了水缸。他说水缸底下有个凹槽,就一直往里面掏,果然被他掏了东西出来。

「那是一串圆圆的珠子,珠子很大,大约有婴儿的拳头那么大,很光洁,但完全看不出是什么质地。我们几个都愣在那里,不知道如何是好。

「正在这时候,山上的古庙突然响起了钟声。我们四个人都被那钟声吓了一大跳,面面相觑。

「突然,只听见村东头,有人撕心裂肺地哭喊了起来,依稀听得到喊的是:『我的孩子!还我孩子……』

「我们也顾不得那串珠子了,往村东跑了过去,那户人家是一家姓吴的人家,吴大嫂快要生孩子了,刚才那声音就是她发出来的。老吴像是见了鬼一样地跑了出来,大叫着:『妳要到哪里去?快回来!回来!』

「他看到了我们,抓住我们就问,看到吴大嫂没有。我们什么都没看到。他又问,有没有看到一个穿黑衣服的老太婆?我们还是没有看到。

「进房里一看,吴大嫂已经浑身是血的死在了床上,接生婆缩在一旁瑟瑟发抖。刚出生的孩子,也没了踪影。」

于静讲到这里,停了下来,对着锺辰轩和程启思看了看。「是不是很难以置信,很匪夷所思?」

程启思苦笑地说:「是的,尤其是出自一位医学博士之口。」

锺辰轩问:「既然吴大嫂已经死在了床上,为什么老吴还追着老婆跑了出去?」

「等老吴回过神之后,他哭着给我们讲了事情的经过。他妻子难产,接生婆把他撵出了门,他正六神无主地在门口转悠,突然听到里面哇地一声婴儿的啼哭声,他非常高兴,立即冲了进去,却迎面撞上了一个穿黑衣服的老妇人。

「这个老妇人,就跟你们所叙述的一样,一身黑衣,黑色绣花布鞋,小脚,右手拎黑伞,左手提着一口满装红色纸钱的生锈铁桶。」于静缓缓地说,眼睛里却含着恐惧。

「老吴本来脑子就不是那么灵光,看见那个老妇人对他咧开嘴嘿嘿一笑,像个纸人一样飘了过去,吓得魂不附体,半天才回过神来。

「这时候,他又看到他妻子,满身是血的冲了出来,嘴里狂叫着:『我的孩子!我的孩子……』于是他也跟了出来,但出来后除了我们之外什么都没看见。」

她吁了一口长气,又说:「再进去的时候,就只看见死掉的吴大嫂了。我们后来问那个接生婆,她吓得不轻,在我们的一再追问之下,才说出了她看到的事。

「她看到那个老妇人从门口悄无声息地进来,然后把才出生的孩子放进了提着的铁桶里。吴大嫂上前去揪她,突然就摔了回去,然后就流血不止……接生婆就缩到一边不敢再看了。」

「这就是……所谓的接阴婆?」

锺辰轩过了好久,才问出这句话来。

于静微微点头。

「我们也找很多老人打听过,他们都说得煞有介事,而且跟老吴和接生婆描绘的一模一样。当然,我们还是半信半疑……」

程启思问:「孟教授在水缸里找出来的那串圆珠,又跟接阴婆有什么关系?」

于静蹙了一下眉头。

「后来村子里面的人都责怪我们,说就是我们动了那口水缸,把里面的东西拿了出来,才会把接阴婆引出来。

「他们说那珠子是被接阴婆带走的孩子变的,一动它,钟就会响,接阴婆就会来……我们跟他们解释,也夹缠不清,说不清楚,引得乡亲们都快拿着锄头找我们拼命了。

「吴大嫂死得那么惨,孩子又失踪得不明不白的,也难怪他们那样……那时候我们也是年轻气盛,就跟他们吵了起来,然后连夜地离开了……」

「从此之后,你们就没有回去过?」程启思问。

于静发出了一声苦笑。

「避之唯恐不及,哪里会再回去呢?不过,这些年来,我跟老孟他们谈起的时候,都是当成笑料来谈的。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我当副院长的这家医院居然也传出了这个传言,听值夜的护士说见过,不过,我自己倒是从来没有看到过。

「每次听她们小声议论,我都会虎起脸来责怪她们,要她们不能相信这些话。我们这里是医院,让产妇听见了,成什么话?」

程启思已经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了,锺辰轩却说:「不要说医院里,就连医学院里也是传闻多多,没什么奇怪的。

「死人死得多的地方,尸体多的地方,总会有些奇奇怪怪的说法。副院长不让她们传这些话,是很正确的。」

于静赞许地看了他一眼。「我本来一直都是这么想的,但是从昨天晚上田悦出了事之后,我就翻来覆去地睡不着,唉……我真不明白这是怎么一回事!」

程启思问:「杜珊珊呢?我想见见她。」

「哦,她请假了。」于静在一张纸上匆匆写了几行,递给他。

「你们去她家里找她吧。杜珊珊是真的吓坏了,你们问她的时候别太心急。」

她把两个人送到了门口,又多看了锺辰轩一眼,「致越的女儿的事,我们这些老朋友都很难过。你……唉,逝者已矣,别再想了。」
第四章 消失的婴儿

两个人下了楼,一路上锺辰轩都一言不发。程启思也知道若兰一向是他的死穴,也知趣地不去搭话。

走到大厅的时候,他瞟了一眼咨询台,已经不是昨天晚上那个护士了。他略微有点失望,他本来还想找那个护士问几句话的。

杜珊珊的家在黄沙街上,那是一片比较老旧的住宅区,大概是九零年代初修建的,房子的颜色都已经发灰了。

里面巷道曲曲折折,程启思和锺辰轩都转得发晕,最后程启思在路边抓到了一个小孩子,问他纸片上的地址。

小孩一听是「黄沙街五幢二号」,就说:「你找珊珊姐啊?我带你去!」

他在前面蹦蹦跳跳地带路,锺辰轩问他:「你跟杜珊珊很熟么?」

小孩头也不回地回答说:「珊珊姐心最好,捡了很多流浪猫流浪狗在家里养,有的长得好可爱的,我们常常去看,珊珊姐还给我们做点心吃。她做的东西都好好吃!」

锺辰轩对程启思笑了笑说:「看来这个杜珊珊,还真是个白衣天使呢。」

程启思没有说话。

小孩领他们来到了一座很破旧的灰不溜秋的四层楼房前,一溜烟地就窜进去了,走廊很窄,乱七八糟的堆着各种各样的杂物,光线也很暗。
小孩跑到一扇门前,砰砰砰地敲着门,嘴里嚷着:「珊珊姐!珊珊姐!有人来找妳啦!珊珊姐!」

门很快就开了。杜珊珊站在门口,她穿着一条浅蓝色的长裙,头发束在脑后,脸上没有施一点脂粉。

背着光,她看不清锺辰轩和程启思的面貌,迟疑地问:「是哪位?」

「是我,程启思。」

程启思走近了几步,杜珊珊认出了是他,微微退缩了一下。那男孩已经窜进了门里,抱起了一只大猫猛亲了两口。

「小萌,桌上有草莓,你去拿来吃吧,别给大黄喂太多了,牠已经吃得够多了。」杜珊珊招呼了一句,然后把锺辰轩和程启思引进了房里。

这房间里果然养了不少的猫猫狗狗,但是打理得很干净,几乎闻不到多少异味。锺辰轩瞟了一眼杜珊珊的手,她的手指甲虽然修剪得很干净,但却并不细嫩光洁,相当粗糙,看来她的日子过得也相当辛苦。

对于他们的前来,杜珊珊有点手忙脚乱。一群狗猫围在她脚下团团转,她又弯下腰去把牠们哄开,一面推开另一扇门请他们进去。

「对不住……你们到这边坐好吗?这里是我卧室……」

那是间小小的屋子,只有一张床、一个书柜和一个小小的衣柜,但布置得很雅洁,放着一些可爱的洋娃娃、小狗熊之类的东西,床单也是粉红色的。

程启思有点尴尬,但这地方除了床之外也没有可坐的了,他只得拉了锺辰轩一把,在床沿小心翼翼地坐了下来。
杜珊珊急急地走了出去,程启思听得见杯子叮当响的声音,大概她是在为他们倒水。程启思正想叫她不用麻烦了,一只白色小狗就从虚掩的门旁悄悄地溜了进来,在程启思的腿上一个劲地蹭。

程启思看着自己的裤子被牠揉得皱巴巴的,真不知道是该哭还是该笑,偏偏锺辰轩还在旁边讽刺地来了一句:「这条裤子多少钱啊?又报废了吧?」

杜珊珊端着两杯水进来了,水很烫,她一放下来就不停地吹手,那模样很是可爱。「对不起,我家里没有茶叶了,只能倒杯水解解渴了。」

「谢谢,杜小姐,」程启思虽然不渴,但还是端起了水,「妳应该知道我是警察了?」看到杜珊珊点了点头,他作了个手势,「这是我同事,锺辰轩。关于昨天晚上的事,我们想听妳讲讲。」

「昨天晚上……」杜珊珊的脸一下子变得全无血色。「程警官,我跟你说的是真的!我进产房的时候看到的那个老太太,就是接阴婆!是她把田小姐和她的孩子一起带走了!就是她!」

「妳看到了?」锺辰轩问。

程启思说:「她下午曾经跟我讲过,在田悦被送进产房的时候,她说她看到了那个黑衣老太太在里面。」

「我不是说这个。」锺辰轩说,「我是说,杜小姐之后又看到了?」

杜珊珊点了点头,她向四周看了两眼,好像害怕有什么东西藏在房间里似的。「我跟你讲过,我听到了好几遍电话铃声,但一接又断了。最后,电话终于不再响了,我走到值班室门口,看到一个穿黑衣服的矮小人影正走进田小姐的病房……

「她走得很快,非常快,一下子就没进去了,就像是隐没在了墙里似的……我吓了一跳,鼓起勇气走过去看,可病房里……病房里……」她说不下去了,两眼大大地睁着,睫毛不停闪动,像是又看到了那骇人的一幕。

「当时妳没有提起。」程启思说。

杜珊珊垂下了头,「你本来就已经不信了,我那时候说……谁会听?何况,她……那个老太太真的走得很快,我甚至怀疑我是不是眼花看错了?不过,之前我也看到了一次,两次都眼花,也未免太不可思议了……」

程启思沉默了一会。他又问:「杜小姐,妳知道田悦为什么要闹着见我吗?」

杜珊珊摇头。「不知道,她一醒过来就问你在哪里,我说你去吃饭了,她就嚷着叫我马上把你叫回来。我劝她先休息,她也不听……」

锺辰轩却插进了一个问题:「杜小姐,妳在什么时候、从哪里听到有关接阴婆的传闻的?」

这个问题让杜珊珊愣了一下。她转动着又黑又圆的眼珠,想了好一会才说:「这我可说不清楚了,好像是自从我来到青田医院开始,就听说了……至于谁说的,我实在说不上来……好像人人都这么说……说得活灵活现的……」

「妳来青田医院几年了?」锺辰轩问。

杜珊珊回答说:「快两年了。青田医院的待遇不错,虽然一样要值夜班,但在VIP病房的产妇也不多,工作也算是轻松,所以我就一直待下来了。」

她看了一眼围在程启思脚下撒欢的小白狗,「我养了很多小猫小狗,都是没人要的,要养牠们,也得花不少钱。我得赚钱才行……这套房子也是租来的……」

她的声音越来越轻,声音也越来越低。

程启思禁不住问:「妳的父母呢?」

杜珊珊眼眶一红,低声说:「我父母都早过世啦,我也没兄弟姐妹,只有这些小猫小狗作伴了。」

锺辰轩忽然问:「妳把孩子抱给田悦的时候,她有什么反应?」

杜珊珊怔了怔,「田小姐?我没有注意……我刚把孩子抱给她,值班室的电话铃就响了,我就急急忙忙地出去了。一般产妇都会想见孩子的,这很正常啊。」

程启思问:「那孩子长得可爱吗?像田悦么?」

杜珊珊吃吃地笑了起来。「程警官,才生下来的孩子,皱巴巴的像个小老鼠,哪里看得出来好不好看,像谁哪?」

锺辰轩好笑地看了程启思一眼,程启思虽然没红脸,但也有点不好意思。。

杜珊珊眨了眨大眼睛,又说:「不过田小姐的孩子很健康,个儿挺大,眼睛也很亮,是个可爱的宝宝。」她的脸色突然又黯了下来,「可是,他不见了……」

程启思突然想起于静讲的事情,据说那个「接阴婆」是把初生的婴儿放进装满纸钱的铁桶里带走的。

那么……午夜时分,他们在走廊上碰到的那个黑衣服的老妇人,她拎着的那个生了锈的铁桶里,血红的纸钱下面,是不是就藏着田悦才生下来的孩子?!

这个想法让程启思几乎想吐。那个铁桶不算小,装下一个婴儿是完全可能的。但是,如果孩子哭闹呢?

除非那个接阴婆有法力让孩子不哭也不闹?或者……接阴婆,顾名思义,本来就是把产妇和孩子一同带到阴间的,那个婴儿……是不是已经死了?

他沉思的时候,锺辰轩也没有开口。

杜珊珊也不敢说话,等了好一阵,才说:「警官……你们昨天晚上都看过监控录像了,根本没看到有穿黑衣服的老太太从电梯里下去……」

她指了指锺辰轩,「你下电梯,也是被监控录像记录下来了的。可那时候,旁边一架电梯,却是空的……」

程启思沉默。莫明在第一时间里就去找到于静,于静让警卫处调出了当天晚上四号楼所有的监控录像。

而让众人难以置信的是,在午夜时分,四号楼西侧的两架电梯,一架是锺辰轩乘着下去的,这被监控录像清清楚楚地记录了下来。而另一边的电梯,虽然从四楼降到了一楼,里面却是空无一人的!

莫明当时就把程启思和锺辰轩叫了过来。

程启思只觉得寒飕飕的感觉更强了,他跟锺辰轩都是亲眼见到那个黑衣老妇人走进电梯,电梯徐徐下落的。而监控录像里的电梯,却是空空荡荡。

警卫处的处长姓宋,这天晚上正好是他亲自值班。据于静介绍,这宋处长从医院初建的时候就在这里上班了,是个退伍军人,人很稳重,做事也很有分寸,对医院里的各种保全设备也是熟悉得不得了。

据宋处长回忆,那段时间他正在值班室睡觉,但是监控设备都是一直在运转的,没有任何问题,因为晚上睡觉前,他刚作过一次例行检查。

锺辰轩笑着说了一句:「其实,电梯里没有人,也应该是意料之中的事。」

程启思问:「怎么说?」

锺辰轩说:「如果我们看见的那个老太太真的是接阴婆的话,她自然也不是普通的人类。那么,监控录像拍不到她的影像,不也是顺理成章的事么?」

话虽如此,但难不成真的要相信这些幽冥虚妄之说?程启思想着,然而,这句反驳的话竟然没说出口。这桩案子确实太怪异,怪异得让人确实无法以常理而论之。

他站了起来,把那只一直在他腿上乱抓的小白狗抱给了杜珊珊。

「谢谢妳,杜小姐,不打扰妳了,我们先告辞了。如果妳想起了什么情况,请随时跟我联系。妳有我的电话吧?」

杜珊珊点了点头,打开了房门,把他们送到了门口。

程启思看到领他们来的那个叫「小萌」的男孩,还在不大的客厅里跟那只大黄猫玩,嘴里还咬着一颗大草莓。一盘洗得干干净净的鲜红草莓,搁在客厅的桌子上。

他们走出了这幢低矮阴暗的房子,八月下午的阳光,刺眼得让他们一时都有些睁不开眼睛。

锺辰轩若有所思地说:「杜珊珊。」

「她怎么了?」听到这句话,程启思回过了头,他正努力分辨着那些迷宫般的小路,条条路看起来都差不多似的。

锺辰轩说:「开门的时候,我听见她招呼那个孩子,叫他自己拿水果吃。」

「我也看到了,桌子上有一盘草莓,很新鲜。」程启思笑着说,「怎么,人家没有请你吃,你就不乐意了?」
锺辰轩瞪了他一眼。

「当然不是。我的意思是说,一个家里只有白开水待客的、很不宽裕的女孩,舍得花钱去买草莓?

「草莓早已过季,现在价格挺贵了。一般人不当回事,但你看杜珊珊,不管是她家里的陈设还是她的穿著,都是很拮据的样子,她那条裙子都洗得有点发白了。她是舍得给自己买零食的人吗?估计要照顾也得先照顾到那些猫啊狗的。」

程启思想了一会,「道理是有,但她偶尔买一次草莓,也不是不可能的事。你想得太多了。」

锺辰轩又笑了,「是啊,也许是巧合,不过,我总觉得世上不会有那么多的巧合。你再看房间里堆着不少的宠物粮,都是最贵的牌子。

「但我出来的时候看了一眼垃圾桶,里面宠物粮的空包装是市面上很便宜的一种。难道杜珊珊正好今天发了工资?」

「你什么意思?」程启思拧起了眉头。

锺辰轩说:「我也不知道应该怎么想。也许杜珊珊忽然有了一笔正常收入之外的钱财,所以她除了给自己的猫狗打打牙祭,也给自己买了点算是奢侈的水果。」

他看了程启思一眼,「毕竟,最开始说看到接阴婆的人是她,而最后一个接近田悦的人也是她。田悦临死前的情形,我们都是通过杜珊珊之口知道的。」

「你怀疑她?」

程启思有点不太相信地摇了摇头,「我看得出,她是个很爱护小动物的人。一个对流浪猫狗都这么有爱心的人,不会残忍地去害死别人的。」

锺辰轩打断他说:「我从来都没有说过她会杀人,我只是在想,也许杜珊珊对我们隐瞒了什么,或者对我们说了谎。而让她说谎的人,可能给了她一笔数目不小的钱。」

程启思还是摇头。

「我很难想象杜珊珊会冷血地充当帮凶。是的,一个人可能掩饰自己的真面目,但我看到她对那些流浪猫狗的态度,和那个带我们去的孩子对她的亲热态度……她不可能伪装到这样的程度。

「虽然你说得有道理……不过,你别忘了,我们才是最有力的见证人。你和我,我们都亲眼见到了那个所谓的『接阴婆』─如果她是确实存在的话。」

程启思的记性不错,终于从小路里绕了出来,车子正停在不远处。程启思上了车,锺辰轩也坐了进去。

「当然是确实存在的。」锺辰轩随手拿起程启思放在后座上的、田悦入院以来的档案,翻了起来。

「不管接阴婆这种人─先不管她是不是人─是否确实存在,那个穿黑衣黑鞋,手提装满冥钱的铁桶的老妇人,确实存在。对了,启思,你应该也注意到了,那个老太太是小脚。」

「对。」

程启思一边发动车子,一边说:「现在应该很少见所谓的三寸金莲了,不是么?她穿的鞋子也是黑的,绣花鞋,肯定是自制的,没有那么小的鞋卖。

「不过,都说缠过小脚的女人走不快,我看她倒走得挺快的,像在飘一样。难不成她真的不是人?」

这句话一出口,不知道是因为车里开着空调,温度降了下来还是因为什么,两个人都感到一阵阵寒意。

过了好一会,锺辰轩才勉强笑着说:「这个想法倒很有创意,确实,缠过脚的女人走路都比较困难,有些脚特别小的还需要人搀扶……」

程启思皱着眉,努力回想着那个黑衣老妇人的脚。

宽大的黑色裤管,下面露着两只尖尖的脚尖,黑色绣花的鞋面,不是三寸金莲又是什么?
他侧过头看了锺辰轩一眼,锺辰轩恰好也在看他。锺辰轩的眼神里,也明白无误地写着:他也确实认为没有看错。

「喂,小心!」锺辰轩叫了一声。程启思这才惊觉自己险些撞上了一堵墙,连忙绕开了。

锺辰轩埋怨地说:「好好开车,要想案情等会再想。」

程启思却说:「这里已经离田悦的家不远了。」

锺辰轩问:「你要去看看?」

「反正也是要去看的。」程启思一踩油门,车子窜上了海源街。

程启思跟田悦所住的那个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讲明来意,物管处就派了一个保全陪他们上去。

由于田悦平时请了一个钟点工帮忙打扫,那个钟点工又是物业聘请的,所以物业有田悦家的钥匙。

田悦的房间,还跟程启思前天半夜里来的时候一样。但就在这一天一夜间,田悦却已经死了。

程启思颓然地倒进了沙发里,一言不发。锺辰轩把大门关上了,在房间里四处走动着。

「你以前来过田悦家吗?」

程启思过了好一会才回答:「来是来过,不过都只是在楼下,从来没有上来过。」

田悦这套房子是两居室的,不算大,收拾得干干净净,不过估计也是钟点工的功劳。装修很现代,也很简单。

锺辰轩走到厨房里,打开了冰箱。除了几盒牛奶之外,冰箱里几乎没什么东西,炉灶也没有用过的痕迹,倒是餐桌上扔着几包泡面。

锺辰轩拿着那几包泡面,走回了客厅。

「一个孕妇,就吃这个?」

程启思接了过来,正想说话,他的脚却在沙发下碰着了什么东西。

他拉了出来,一看,居然是一整箱泡面,跟手里拿的是同一个牌子。他喃喃地说:「田悦也未免太不知道保重自己了吧?」

锺辰轩又走进了卧室,床单还是凌乱的,显然是那天程启思匆匆赶来把田悦送去医院之后,无人整理的结果。那天正好是星期天,大概钟点工也放假。

他走进了书房,扫视着书柜里的书。

除了一些文学性的书籍之外,还有不少医学方面的书。外科、药物、心理学方面的都有。

锺辰轩拿出两本,随手翻了几下,又放了回去。

他的眼睛在书桌上停留了一会。他扬起声音,问程启思:「我记得,田悦有一台笔记型计算机对吧?她工作的时候常用的。」

「对。」程启思总算站了起来,也走进了书房,他的目光,也落在了书桌上。

书桌上有纸,有笔,有几本书,但没有看到笔记型计算机。书桌的抽屉很小,书柜又装着透明的玻璃,都没有计算机的影子。

「常用的东西,她没有理由收起来吧。」程启思走到卧室去翻找,锺辰轩则开始搜索客厅。

过了五分钟,程启思回到了客厅。

「没有,没看到她的计算机。跑哪里去了?」

锺辰轩说:「也许是有人拿走了。你那天来的时候,有看到吗?」

程启思蹙起了眉,努力回忆着。他忽然啊了一声。

「有,我看到了。就放在她的床头柜上,还是开着的。」

锺辰轩轻轻地说:「都要临产了,还敢用计算机,她真是不怕影响胎儿?」沉默了一会儿,他又说:「你不是说你一进门就看到她晕倒了,你怎么还有时间去卧室?」

「她只穿着睡衣,我进卧室找了条毯子给她裹上了。」程启思说,眉头蹙得更深了,「你不会还怀疑我吧?」

锺辰轩笑了笑。「也不是没有可能。」

程启思冷冷地说:「你这是什么意思?」

「如果我们抛开这件事里所有奇奇怪怪的线索,归结到结果来,那么结果只有两个。」

锺辰轩伸出了两根手指晃动着,「第一,田悦死了;第二,才生下来的孩子不见了。如果按照这个推论,那只能说明有某个人不希望田悦活着。

「这个人是谁?只能想象是孩子的父亲,田悦的存在妨碍了他,所以要不惜一切除掉她。通过DNA,可以知道孩子是谁的,所以孩子也失踪了。」

程启思的声音更冷。

「我不会做这样的事。如果确实像你所说的─我承认这个可能性非常大,动机也非常强烈─那么这个男人真是禽兽不如。

「不仅连自己应该担负的责任都不肯担负,还要杀死曾经跟自己有过亲密关系的女人,甚至包括自己的儿子。」

锺辰轩耸耸肩。「我知道不是你。如果是你,你不会不负责的。」

程启思走到了窗前。田悦住的是二十三楼,从上往下看,有点头晕目眩的感觉。

「杜珊珊和于副院长都说我没有做父亲的经验,自然也体会不到那种喜悦。」他忽然自嘲地笑了笑,「或许吧。」

锺辰轩看着他映在玻璃窗的脸,正想说什么,程启思忽然说:「今天是什么日子?我走进小区的时候,看到路边插着不少的香,现在从这里看下去,好像到处都是。」

锺辰轩微笑了。「你真是忙得日子都忘记了。是七月半啊,启思。」

程启思骤然回过了头。「七月半?!」

「是呀。」

锺辰轩指了指田悦放在茶几上的精美小桌历,上面既有阳历,也有阴历。「今天是七月十六,昨天晚上……就是七月十五。」

七月半,鬼门开。

两个人都没有马上说话。

良久,程启思才说话,他的声音很冷很硬。「我没有做亏心事,也不怕鬼敲门。」

锺辰轩的手指,在桌历上那个红色的「十五」上慢慢划过。

「我们遇到那个接阴婆的时间……或者说是田悦死的时候……就是七月十五。难道……真的会有传说中的接阴婆,在七月半的时候从阴间出来,把产妇和孩子一起带走……」

他的声音越来越轻,忽然,他又提高声音问了一个现实的问题:「田悦的死亡时间是多久?」

程启思的声音听起来还是机械而僵硬。「晚上十一点到十二点之间。」他忽然恼怒地说:「我们不要再说那些没有任何科学根据的事了,行不行?把我们自己弄得胆战心惊,你觉得有意义吗?」

他一说完,就把门一摔走了出去。锺辰轩也只能跟了上去。

把门关回去的时候,锺辰轩回头环视了房间一眼,他的目光里,带着分明的困惑。
第五章 疯了的接生婆

「启思,你开错路了。」

锺辰轩看到程启思的脸色,一直忍耐着没有说话,但看到程启思的车走得越来越离谱,附近连路灯的微弱光线都看不到,只能开口提醒了。

「我知道。」程启思开亮了车灯,小心地在那条坎坷不平的小路上行驶着。

「我就是想看看这条路究竟能走到哪里。」

他停了一停,又说:「这就是那天晚上我送田悦回家的时候,走错的路。田悦说,这条路没有名字。我问她为什么,她却不肯说,只是告诉我,让我找个白天来看看,就知道了。」

锺辰轩说:「她叫你白天来,没叫你晚上来。」

「白天晚上有什么区别吗?」

程启思回答的声音很没好气,锺辰轩也别过了头去看窗外,不再跟他搭话了。

虽然天色已经很晚,也没有路灯,但这天晚上还有月亮。借着月光,看得到小路两侧,都是乱蓬蓬的草。

因为正是夏天,野草长得特别茂盛,足足有一人多高。风很大,一吹过来,高高的野草就乱飞乱动,发出一阵阵
沙沙的响声。

小路并不直,勉强可以容一辆轿车开过去。两侧连一棵树都没有,只有野草。

锺辰轩看了看车上显示的时间,他们已经在这条路上开了半个小时,回头一望,灯光都已经离他们很远了。

程启思突然猛地一下剎住了车。他看到了前方不远处,有一片星星点点的灯火。而在灯火后面,却是一座不高的丘陵。

H城是平原,但靠近郊区的地方,还是有些大大小小的丘陵,勉强可以算作是「山」。田悦住的这地方,已经算是郊区,加上程启思又一口气开了半小时,大概已经走到偏僻的地方了。

锺辰轩说:「那里应该有住人。」他迟疑地说:「看起来,像是一个……村子?」

程启思忽然笑了起来,他的笑声在寂静的黑夜里回响,吓了锺辰轩一跳。

「很像《聊斋志异》,在小路上走了很久,突然眼前出现了一座村落。只不过,我们不是赶考的书生,交通工具也换成了车。」

锺辰轩说:「乍一看是有点让人吃惊。那只是因为我们刚来的那一块地方很繁华热闹,这里就完全像是乡下了。

「我上次不是说过么,本来有开发商用很低的价钱买下了这一块地,但不知怎么的,他们没有在这里建住宅区,只打了个地基就没有建下去了。后来,这块地转手了几次,但每次都是不了了之,荒废了。」

他望了一眼远处的灯火,「不过,这里原来的村子,还一直在。」

程启思重新发动了车子。

开了没几分钟,那片灯火就近在眼前了。

这么看,也没有什么出奇的,H城郊区的农村房屋大多是这样的,两三层的砖房,一个小院落,旁边是农田或者菜园。院门上贴着门神,偶尔听得见几声狗吠的声音。

两个人下了车,锺辰轩说:「要干什么?去敲门吗?」

这里家家关门闭户的,虽然有灯光,但听不到什么声音。程启思也在犹豫,忽然,他看到一个人从黑暗里窜了出来。

那是个很矮小的人,弓着腰似乎是在地上找着什么,偶尔抬一下头。这人穿得破破烂烂,一张脸脏得都看不清楚本来的面目了,嘴里发着模糊不清的声音,也不知道在说些什么。

程启思和锺辰轩对看了一眼,程启思走上了一步,正想跟那个人打招呼,忽然吱呀一声,一旁一处院子的门打开了。

一个中年女人站在门口,大声地说:「别去管她,她是个疯子。」

程启思走到了院门前,那个女人上下打量着他和锺辰轩,又看了看他停留在旁边的车子。

「你们是谁?又是要来盖房子的?得,都说拆迁说了那么些年了,我们都不打这个主意了,还是让我们在这里安安静静地过吧。」

程启思说:「大姐,我们是警察。」

那女人瞪圆了眼睛。「警察?你们来这里做什么?我们这里又没出什么事!」

她的声音很大,已经把隔壁几个院子的人都引出来了,一时间这一小块地上就围了十来个人。

程启思倒真是说不清楚自己是为什么来的,正在努力动脑子,锺辰轩却开了口:「你们说的这个疯子,本来是什么人?」

女人说:「她啊,她本来是我们这里的接生婆,后来疯啦,疯得谁也不认得啦!她又没老小的,我们看着可怜就给她吃的,她也一直活了这么几十年,厉害啦!」

程启思一震。接生婆?难道这就是于静提到的他们当年下乡的那个村子?他朝后面的山上望了一眼,黑漆漆的。

他问:「这里的山上是不是有座古庙?」

另一个男人说:「是啊,都有好几百年了。」

锺辰轩突然又问:「你们这里有没有个姓吴的男人?他的妻子是难产死的……」他指了一下旁边还弯着腰在地上捡东西的疯子,「也是这个接生婆接生的。」

一群人你看我,我看你,终于,那个女人试探着开口说:「你们……你们不会是来调查老吴的老婆的死的吧?都好几十年了……」

程启思还没闹明白,也顺水推舟地说:「是啊,我们是来调查这件事的。时间是长了点,但是牵涉到了别的案子,所以麻烦你们尽量给我们提供情况,行吗?」

他说得很客气,那女人就说:「好吧,到我家里来坐坐吧。我们讲给你听。」

除了程启思和锺辰轩,其余的人也一窝蜂地拥了进去,还好这家人楼下的屋子够大,除了桌椅之外也没什么家具。

靠墙放着一台电视机,几个小孩正在看电视连续剧。

那女人给他们倒了两杯茶,听她介绍,自己叫陈秀莲,丈夫外出打工了,就她一个人在家。那群邻居也七嘴八舌地介绍自己的名字,程启思和锺辰轩也没能一个个认清。

陈秀莲拖了张椅子坐在他们对面,说:「这事情过了三十多年了,那时候我还是个小孩子呢。」

另一个老人插口说:「都怪那几个娃娃,叫了他们不要去动那个水缸,他们偏要动。那水缸是接阴婆放带走的婴儿的地方……」

陈秀莲不耐烦地说:「都过了几十年,您还说这些干什么!」

程启思想,他们说的肯定就是于静所讲述的,水缸里捞出来的那串大圆珠子。

锺辰轩问:「是不是说,如果动了水缸里的珠子,山上古庙里的钟就会响,接阴婆就会出来,把产妇和才出生的孩子带走?」

陈秀莲惊奇地说:「你怎么知道?对呀,就是这么说的。不过,老吴的老婆,不是接阴婆带走的啦。我们都偷偷的传说,是他自己把老婆害死的!」

她这句话让程启思和锺辰轩目瞪口呆。陈秀莲看到这两个警察都吃惊得说不出话来,很是得意,又继续讲了下去。

「接阴婆是只带孩子,不带大人的!所以接阴婆只把老吴的孩子带走了,老吴的老婆没事的!

「接生婆后来偷偷的跟我们说,明明老吴老婆只是难产,怎么后来过了一阵子,就浑身是血了?而且不是难产的大出血,血是从她脖子上流出来的……他老婆死了不到两个月,他就另外娶了老婆,可要年轻漂亮得多了。

「再过了半年,那个接生婆,哪,就是你们刚才在外面遇到的那个,也疯啦!她是不知道被谁在后脑上砸了一下,才变疯的,以前人可清醒着呢!」

程启思有点发怔地说:「妳是说,接阴婆是有的,也来过了?」

陈秀莲说:「那当然了,老吴的孩子一直没找到,嗨,其实也是根本找不到的。接阴婆一来,就是阴阳路了,走死路还是走生路就全凭运气了!」

程启思心中一动。「阴阳路?」他想起了田悦那句语焉不详的话。

一个老人帮腔说:「没错,接阴婆出现过的地方,就是阴阳路。有时候接阴婆出来了,不一定会死人,因为有些地方阳气重。但是像现在哪,正好七月半的时候,就一定是死路!阴气重啊!」

他伸出手朝周围指了指,「我们这整一块地儿,阴气都重。我们也盼着拆迁啊,搬出去住,可是到这里来盖房子的人老是碰上怪事,砸死人啊什么的……

「后来听说这里的地基很松,不能盖高楼,也没人来买了。原来那个买这块地的人,听说也死了,没人来管啦!」

锺辰轩问:「你们肯定那个老吴杀了自己的老婆?」

陈秀莲忙说:「我们只是想想啦,这种事情谁说得准?不过,他老婆脖子上好大一条伤口,接阴婆带人走是不会见伤口的!老吴跟别的女人有事儿我们都知道,只不过嘴上不说而已,就瞒着他老婆一个人……」

「那老吴现在在哪里?」程启思问。

陈秀莲说:「早已经死啦!病死的!他后来的老婆带着女儿走了,一直都没见着回来!」

程启思苦笑。本来这个线索就可以说是暧昧不明,牵涉了所谓的鬼神之事,加上这个关键人物老吴又已经死了,还真不知道怎么查。他又问:「他后来的老婆叫什么名字?」

陈秀莲想也不想地说:「哦,叫冬梅,我们都叫她梅子。」

锺辰轩说:「姓什么?」

「姓……」这个问题可难倒了陈秀莲,她求助地朝周围的邻居看了两眼,但大家都摇头。

陈秀莲说:「这还真不知道,她不是我们这里的人,外面来的,所以我们都只叫梅子,她姓什么还真不知道!」

锺辰轩又问:「那这个梅子长得怎么样?」

陈秀莲一下子来精神了,说:「哦,梅子长得可漂亮了,皮肤白,眼睛大大的,睫毛长长的,像那些演员呢!不然,老吴怎么会不要自己老婆,偏要跟她好?」

「有照片吗?」程启思知道这个希望很渺茫,但是还是问了一句。

果然陈秀莲一阵摇头,说:「那年头,哪有照片?」

锺辰轩又加上了一个问题:「老吴是干什么的?」

陈秀莲说:「是我们这里的老师。梅子也是。」

看来是个有文化有知识的人了。程启思一面琢磨着,一面看了看锺辰轩。

锺辰轩耸了耸肩,摆出了一个「我没有什么想问了」的架式。程启思谢过了陈秀莲和她的邻居,和锺辰轩一起走了出去。

陈秀莲和邻居们把他们一直送到了外面。锺辰轩左右看了看,已经没有见到那个疯子的踪影了。他忽然问:「这里有没有小脚的女人?」

这个问题问得非常突兀,陈秀莲回答说:「这什么年头了,怎么还会有?老人家是有的……以前多,现在,都死得差不多了!」

程启思的车重新驶回到那条小路上。

锺辰轩沉思地望着窗外,说:「你觉得,我们今天听到的一切,是不是很奇妙?」

程启思说:「乍听起来确实很玄乎,不过细细想来,还是有理的。至少,关于这个老吴的部分是合理的。

「他喜欢上了外来的女老师,但自己的老婆是绝不肯离婚的。于是,他用一种聪明的方法,谋杀了自己的妻子……

「然后他又把可能知道内情的接生婆后脑上砸了一下,也许本来是想砸死她,但接生婆活下来了,疯掉了,也算是达到了目的。如果这是真的,那这真是一桩高明的谋杀案。」

锺辰轩说:「可是,接阴婆的问题,还是没有解决。」

他眨了眨眼睛,「你真相信吗?相信那些玄之又玄的话?水缸里的珠子,古庙里的钟声,打开阴阳路的接阴婆?」

程启思放慢了车速,本来他就开得很慢,这时候几乎是在爬行了。

「那天,我也走错了路,走到这里来了。田悦说,这条路是没有尽头的,是永远都会走回原点的。

「我不明白她的意思,到现在都不明白……她还对我说……叫我以后再来一次,我就会明白了……我现在来了,可是,我明白了什么?」

「我们知道了老吴的事。」锺辰轩立即回答。「难道这就是田悦想要我们知道的事情?你不觉得几十年发生在这个郊区的小村子的这件事,跟我们现在遇上的事,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确实。」程启思缓缓地说。「田悦住进了于静当副院长的医院,而又是文致越拜托于静照顾她的。

「田悦的现场,血液喷溅的方式跟孟教授有相通之处。而孟教授、于静、文致越三个人,年轻的时候又曾经在这个村子里住过,碰到过所谓『接阴婆』的事情。

「孟教授还是文桓的岳父……这一团乱的关系,真是要好好理理才行。我相信,在这里面一定藏着某些线索,但是解开这个事件的关键钥匙在哪里,我还是毫无头绪。」

锺辰轩说:「你还记得我之前说的吗?既然这件事看起来过于复杂,我们就从最简单的方面去想─想结果。」

「我记得。」程启思说,「莫明和龙宇他们正在调查,田悦这一年多……从她辞职开始接触的人。那个男人,不管他隐藏得有多么深,一定会被揪出来的,我发誓。」

锺辰轩笑了笑说:「其实有个人很可疑,不知道你怀疑到他没有。」

「谁?」程启思索性把车停下了。

锺辰轩又一笑,说:「文桓。」

程启思怔住。「他跟田悦是表兄妹。」

「他们是关系很远的表兄妹,这也是我跟文桓同窗多年,却都不认识田悦的原因。」锺辰轩若有所思地说。

「早在以前,我就有点怀疑了。记得上次郑琪儿那桩案子吗?有一天晚上,田悦来跟我们讲一些情况,那时候已经是半夜了,她却要回诊所。当时我就奇怪,明明她回家比较顺路一些,她却要回诊所,而文桓是长期在诊所加班的……」

程启思叫了起来:「你的意思是说,文桓不仅要染指自己诊所的女护士,连自己的表妹也不放过?他还是不是人啊?这简直是禽兽啊!」

锺辰轩有点不耐烦地说:「我说过了,他们的亲戚关系那么远,何况这种事也得你情我愿,文桓难道会对自己的表妹来硬的?」

「不管怎么说,这样的关系也实在别扭。」

锺辰轩说:「他们说是表兄妹,也不知道七弯八扭多少的亲戚关系了,你想太多了。文桓以前就很花,他有钱又有才华,

自己贴上去的女孩子一把把,那个死掉的纪婉儿,估计也是其中一个吧。」

纪婉儿是在林明泉那个案件里的受害者之一,是文桓诊所的护士。因为她的尸体被发现的时候,验尸结果表明她死时还怀着孕,程启思因此很怀疑过文桓一段时间。

程启思慢吞吞地说:「田悦自己的态度也很奇怪。」

「怎么个奇怪法?」

程启思想了好半天,才说:「她好像是不在意,又好像是很在意。而且,她为什么要找我?她大可以一直住在医院里……」

锺辰轩扬起眉看着他。「说不定,田悦是想要你知道什么。」

程启思朝远处指了一指。

「她说过要我来这里,我来了,我也听了他们讲的故事,可是,我还是茫无头绪。是,我确实觉得几十年前那件事似乎跟现在的事有关系,但那种感觉是朦朦胧胧的,我抓不住。」

锺辰轩说:「你想过外出打工的那个梅子和她的女儿么?」

程启思问:「你觉得她们也会跟此有关系?」

「我不知道,」锺辰轩说,「我们只能去追查一切相关的线索。回去吧,希望明天莫明和龙宇那边,能够找到一些跟田悦生前有关的线索。」

他停顿了一下,「我想……我有必要去见一下文致越了,那个本来差一点会成为我岳父的人。」

他的语气有些古怪,程启思敏感地察觉到了。他问:「怎么,难道他曾经反对你跟若兰的婚事?」

「当然不。」锺辰轩微笑了。

「没什么,你想多了,于静说得对,人不能活在过去,该遗忘的还是应该遗忘。若兰死后,我跟他就再也没有见过面了。我很想知道,他对于田悦的事,会怎么解释?」

「他只有文桓跟文若兰两个孩子吗?」

锺辰轩点了点头。「文桓是他跟前妻生的儿子,若兰是小女儿,他非常疼爱她。」

「那……他是不是很想要个孙子?」程启思有点迟疑地问。

锺辰轩又笑了。

「当然,他非常想要孙子,他的妻子,我的……算是岳母吧,也非常想。而采桦……她本来是有心脏病的,不适合生育,生女儿小卉的时候,她就差点出事。」

程启思不再出声了,一双眼睛直直地注视着前方。四周一片黑暗,只听见风吹过草丛的声音。

这一晚上,程启思翻来覆去的睡不着,眼前尽是田悦的音容笑貌。

好不容易睡着了,又噩梦连连。当他从梦中醒来的时候,已经满头是汗。

在梦里,他又回到了林明泉被自己击毙的那个时候。

那天晚上,林明泉想对锺辰轩下手,程启思及时赶到,杀了林明泉。随后,田悦就进来了。

程启思几乎从来没有去回忆过这个时刻。

现实里,那时候,田悦进来的时候,程启思也是过了好一会才回过头去看到她的。而在这个梦里,他却看到了田悦在背后注视着他的眼神。

她的眼神竟然充满了怨毒。

程启思换了衣服,洗了一把脸走到了客厅。咖啡和烤面包的香味弥漫在空气里,锺辰轩正坐在沙发上喝咖啡。

程启思一坐坐到了他旁边,双眼无神地望着前方。

「梦见田悦了?」锺辰轩的声音闲闲地传了过来。

「你能帮我解梦?」程启思转过头看着他。

锺辰轩笑了笑。「说来听听。」

「……你还记得那天么?林明泉暴露了,他胁持你,想要对你不利。而我尾随而来,杀了他。

「这时候,田悦也赶来了,她看到林明泉的死,并没有什么表情,只是说她早就有所察觉了。」

锺辰轩说:「这些我都知道,当时我也在场。那么你梦到了什么?」

程启思的声音越来越低:「她走进来的时候,我并没有注意到她。然后,我一回头,才看到了她。

「可是,在梦里,我看到了她从我的背后注视着我。她─她恨我!她的眼神里全是怨恨!怨毒!彷佛想杀了我似的!」

锺辰轩的眼光,在程启思的脸上流连了一会,「是的,我想是恨你,如果她能面对,她就不会辞职。

「无论如何,不管你是不是在执行任务,履行职责,你也是亲手杀了她所爱的人。纵然那个人是个变态连环杀手,是个十恶不赦的罪犯……感情这东西,没有道理可言。

「而且,你该知道,林明泉对田悦或者也是真心的。因为田悦知道一些关于林明泉的秘密,林明泉也知道,但他始终没有对田悦灭口。

「他明明知道,田悦是他最大的威胁,却还是没有下手。我想,他是下不了手……」

程启思茫然地说:「她既然恨我,为什么在之后还是若无其事?这次她怀孕,还请我帮忙?为什么?这算是恨我的表现吗?」

锺辰轩再次深深地注视了他一眼。

「你的梦里都是她浑身是血的样子,对吗?启思?你对田悦的死无比愧疚,就像对施思和秦颜一样,不是吗?秦颜和施思都曾是你的女友,她们死在林明泉的恶行下,你从来没有真的忘记过。

「而且你会一直歉疚下去,连你自己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是个尽头,不是吗?我最初遇见你的时候,你的笑容比现在更开朗,你现在……」他淡淡一笑,「你的话比原来要少多了,难道是年龄大了,越来越稳重了?」

「你一直都可以看透我。」程启思苦笑。

「我如果能够像你一样,对什么都不那么在乎就好了。」他站起了身,「我去医院了,我想再找于静谈谈。」

锺辰轩嗯了一声。「我不跟你一起了,我要去找文桓。」

程启思开车把锺辰轩送到了文桓的诊所,然后调转车头就开往了青田医院。医院仍然如常,人来人往,完全看不出前天发生过的惨剧。

他径直把车停在了四号楼的门口,一走进大厅,就看到了那天在咨询台见到的那个护士。

程启思三步并作两步地走了过去,敲了敲桌面。那护士一抬起头,看到程启思,愣了一愣,认出了他。

「你是……警察?」

「是的,我姓程。」

程启思扫了一眼她胸前的标牌,上面写着「罗双」两个字。「罗小姐,我是专程来找妳的。」

罗双脸上顿时又出现了那天程启思看到的那种表情,程启思了解那种表情,是纯粹的恐惧。

「不,程警官,我什么都不知道……那天我都是胡说的,真的。我只是听大家都传,所以跟着胡说八道……我什么都不知道……」

她的惊惶之情让程启思觉得有趣,自己可不是凶神恶煞的模样,她怎么会怕成这样?便笑着说:「罗小姐,没有什么可怕的。妳那天不是对我们说了很多吗?关于接阴婆……」

这三个字一出口,罗双的脸色更是大变。

程启思看到她又想矢口否认,抢在她之前便说:「妳听人说过接阴婆,是不是?是一个曾经亲眼见到接阴婆的人告诉妳的,对么?」

他把一个档案袋放在了桌面上。「这是妳的资料,罗小姐。妳的母亲叫罗冬梅,而妳本来应该姓吴。」

罗双低下了头。「你是怎么想到的?」

「因为妳的态度。」

程启思说:「我的同事作过调查,虽然这座医院还有别的人也听过类似的传闻,但他们都只是当作传闻,而妳是确确实实的害怕。我就想,要么妳就是亲眼见过接阴婆,要么就是有人对妳很详细地讲述过。

「当我从于副院长那里拿到妳的资料时,看到妳母亲的那一栏,我就恍然大悟了。这么一想,罗双,应该是霜的谐音,寒梅傲霜,包含了妳母亲与妳的名字,是这样吧?」

罗双点了点头,「我本来叫吴霜,他们都叫我小名,双双。后来我爸死了,我跟我妈出来了,就改名叫罗双了。

「我妈就见过接阴婆,她从小就跟我讲,所以我印象非常深刻。在这个医院里,从我进来开始,就有这样的传闻,但都没有人亲眼见过。直到……直到你那天……」

「妳的母亲还健在吗?」程启思问。

罗双深深叹了口气,「她已经胡涂了,连我有时候都认不出来。我送她到一家养老院里,每周会去看她。」

「请妳把地址告诉我,我想去看看她。」

罗双说:「我说过,她已经连我都认不出来了。你在我妈妈那里是什么都得不到的。」

程启思说:「那是我的事,请妳告诉我吧。」

罗双犹豫了一会,才找了一张纸,把地址写下来,然后不情愿地递给了程启思。程启思看了看,那家养老院的名
字叫「安乐养老院」。
第六章 李代桃僵

文桓的诊所,也还是一如既往。锺辰轩有好长一段时间没来了,但接待的护士小姐对他很熟,微笑着向他打招呼。

「告诉文医生,是我来了。」

很快,文桓走了出来。他的脸上还保持着一贯的文雅笑容,但眼里的疲倦之态是掩饰不住的。

「辰轩,我知道你会来的。」

文桓把锺辰轩让进了他私人的休息室,而不是平时的诊室。锺辰轩朝四面看了看,这是一间布置得很温馨的屋子,有床,有衣柜,有浴室,跟外面诊室的简洁风格截然不同。

「文桓,你平时跟田悦,就是在这里……偷情的?这个词我用得准确吗?」

文桓并没有惊奇的表示,只是慢慢把眼镜摘了下来。「我就知道,瞒不过你的。」

「采桦是个好女人,不过她的问题也在于她太有教养,太要面子了,她对你的事情,一直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要当好文太太,只要有她的小卉就满足了。」锺辰轩慢吞吞地说。

「你呢,你也扮演着好丈夫,好爸爸的角色,而且一直扮演得很好。不管是纪婉儿,还是别的女人,都只是你的消遣,我并不觉得你有多大的错。

「但是,有句话叫兔子不吃窝边草,田悦毕竟是你的表妹。你们当然也明白如果被别人知道了你们的私情会有什么后果,所以也瞒得密不透风的。只不过……」

锺辰轩说到这里,不说下去了。

文桓苦笑着说:「小悦辞职那段时间,天天待在诊所里,晚上也睡在这里。我跟她虽然说是表兄妹,其实真不知道拐了多少道弯,在血缘上没有什么关系的。这种事,你也知道,如果她没意思,我也不会……」

他叹了口气,「小悦我只是在她还小的时候见过几次,早已忘了她是什么样子,后来看到她已经是个大人了,还很是惊奇。你要说我跟她有什么兄妹之情,那真是没有的……我唯一有兄妹之情的,就是……若兰。」

锺辰轩脸色一变。「不要提若兰。」

「好,好,不提若兰。」文桓忙挥了挥手,「我知道你刚才是什么意思。我一直都有很小心……但是后来小悦嫌烦,她说她吃药就可以了……看样子,她并没有吃,她太不小心了……」

锺辰轩慢悠悠地说:「是忘记了吃,还是有意的?」

文桓也变了脸色,说:「你这是什么意思,辰轩?」

锺辰轩挑起眉头看着他,说:「你知不知道,田悦进青田医院,是你父亲向副院长关照的?你不会把这种事告诉你父亲吧?」

文桓浑身一震。「我父亲?怎么可能?」

「是青田医院的副院长亲口告诉我的。她叫于静,你应该对她有印象吧?」

「于静?」文桓喃喃地说,「对,这位于副院长是我爸的老同学,老朋友……可是,他怎么会知道小悦的事?」

锺辰轩追问:「你确定没有对你的家人露过一点口风?」

文桓叹了口气:「你觉得,这种事我敢对家人露任何口风?」

锺辰轩也笑了一下。「不会,肯定不会。」

他起了身,「好吧,既然你对我承认了,说明你还是认我这个朋友的,别的话我也不问了,我了解你,你虽然风流了点,但你对人是不坏的,更不会去害田悦的。我现在打算去见见你父亲,他应该在家吧?还有,你添了个儿子,我也该去恭喜采桦一声。」

「在家是在家。」文桓说,「不过,我真没想到你还会想去见我爸。」

锺辰轩说:「工作归工作,私人感情归私人感情。」

文桓微笑了。「你变了,辰轩。」

锺辰轩走到窗前,有点茫然地望着窗外的一片绿意,「是吗?我想,人总是会遗忘的。那时候,用尽了所有的办法,心理疗法能用的都用了,我还是没办法让自己安心地睡一个晚上,现在……我终于不需要用药物帮助自己入睡了。」

他微微地叹了一口气。「已经过了几年了?若兰过世的时候,我觉得自己都如同行尸走肉。我从来没想过,我还有活过来的那一天……现在,我好像又慢慢地活了……」

文桓说:「工作是最好的调节剂。」

「你是在说你自己吗?」锺辰轩脸上仍然挂着那抹淡淡的微笑,笑得却有些恍惚。「田悦的死,你伤心吗?」

「别来诱导我,辰轩。」文桓把眼镜戴了回去,「我很喜欢小悦,听到她死的消息我非常伤心和震惊。」

「多么标准的答案。」锺辰轩转过了身,正视着文桓,「应该对田悦的死负责任的你,却并不觉得自己应该负责任;不应该为她的死负责的人,反而在遭受良心的谴责。这个世界真奇怪,是不是?」

不等文桓反应过来,锺辰轩就走了出去。他叫了一辆出租车,向文桓的家驶了过去。

文桓的家在郊区的一条河边,一个风景相当美丽的别墅区。文家住的是一幢三层的中式小别墅,有一个不小的花园,里面的花草长势很不错,看来是有人一直在精心打理的。

锺辰轩走到别墅门前,按了按门铃。过了好一会,才有一个上了年纪的男人声音,从门上的喇叭里迟疑地传了出来:「是你?辰轩?」

「是我,伯父。」

门开了,锺辰轩走了进去,他走得很慢,当他走上台阶的时候,一个老人出现在了客厅的门口。这个老人一看就是很有气度、很有知识的学者类型,但鼻子很高,嘴的轮廓非常突出,有种特别的坚毅气质。

文致越深深地望着锺辰轩,看了很久。「你没什么变化,辰轩。」

锺辰轩淡淡一笑。「您身体还好吧,伯父?」

「辰轩,你应该叫我爸的。」文致越说,他的声音里甚至流露出一种乞求的味道。

锺辰轩却转过了头去。「我跟若兰并没有正式结婚,所以,我还是只能叫您伯父。」

文致越有点难过地低下了头。「进来吧,辰轩。」

锺辰轩对着客厅里扫了一眼。「这里的陈设一点变化都没有。」

文致越在一张藤椅里坐了下来,他的脸在阳光下,老态毕现。「若兰走了之后,我活着都已经只剩半条命了……哪里还有心情管这些呢……」

「您有心情的。」锺辰轩的声音很清晰,甚至有点尖锐,「你甚至有心情关照你儿子的情人,也是你的远房亲戚,不是吗?」

文致越的肩膀剧烈地抖动了一下,然后把脸藏到了阴影里。「你……你都知道了。」

「伯父,告诉我这是为什么。」锺辰轩的声音提高了,「我了解您,也尊重您,因为你不仅是若兰的父亲,也是一位有责任心的学者。田悦毕竟是你的亲戚,你为什么要这么做?」

文致越掩住了脸,他的啜泣声间断地传了出来。「我……我只是……」

「您想要个孙子,就想得那么厉害?!」锺辰轩大声地质问。「虽然文桓跟田悦实质上没有血缘关系,但听起来总不好听!伯父,您是有学问的人,怎么也会这样?」

「辰轩……你听我说。」文致越摇动着颤抖的手,正想说什么,忽然楼上传来了一个女人的声音。

「致越,你在跟谁说话,这么大声?当心吵醒了采桦……」

锺辰轩抬头一看,一个头发花白的女人正扶着楼梯站在那里。

文致越连忙走了过去,把她从楼梯上小心翼翼地扶了下来。「月仪,妳腿脚不方便,怎么从楼上下来了?」

胡月仪在藤椅里坐了下来,她的花白头发细心地挽成了一个髻,虽然脸上皱纹丛生,但依稀还能看到她年轻时的风韵。

一双眼睛依然明亮,宛如一泓秋水,她身材依旧纤细,穿了一条灰色的长裙,直拖到地上,如果只看她的背影,绝对想不到她的年龄。

「是你,辰轩。你已经很久没有到我们这里来了,今天为什么……」

她的声音文雅而细致,如同她整个人的气质一般高雅含蓄。胡月仪是位教中国文学的教授,在几年前已经退休了,她是文致越的第二任妻子,也是若兰的生母。

胡月仪长年行动不便,任教的时候都要靠拐杖扶持,但却是个相当坚强的女人,一直很受尊重。

锺辰轩接触到了文致越焦灼的眼神,知道他不愿意让妻子知道田悦的事。「伯母,我是来看看你们的。」

胡月仪的唇角露出了一抹柔和的笑容。虽然因为这一笑,她脸上的皱纹更多了,但依然可以让人有温馨的感觉。

「辰轩,我们毕竟是亲戚,你有空的时候,也该多来走动走动。我们……都很想你,我跟致越。听文桓说,你跟他还常常有来往,为什么却反而不肯来看望我们呢?」

锺辰轩正想答话,胡月仪却温柔地打断了他。

「我们都知道,你为了若兰的事,非常伤心。但是你毕竟还年轻,死者已逝,若兰九泉之下,也不会希望你一直为她悲哀下去的。

「那时候,我跟致越都很悲痛,跟你一样难过,没有多开解开解你,我们这个长辈,确实当得也太不负责了。」
她回头望了文致越一眼,文致越握住了她的手,「小卉很可爱,长得很像若兰,看到她,我虽然会觉得心酸,但也觉得……欣慰。」

文致越插口问:「采桦呢?她睡着了?」

「她正在午睡。」胡月仪微笑着说,「致越,你去把咱们的孙子抱下来,给辰轩看看吧?」

锺辰轩失声道:「孙子?!」

胡月仪微笑,「文桓没有告诉你?看来你真是跟我们生分了。致越,你还不快去?」

文致越咳嗽了一声,又看了一眼锺辰轩,才上楼去了。

锺辰轩问:「什么时候出生的?」

胡月仪笑着说:「就前两天。」

锺辰轩说:「看来采桦和孩子都恢复得不错,这么快就出院了。」

胡月仪点了点头,说:「我们请了护士在家照顾她,不会有什么问题的。采桦以前也是学医的。」

这时候,文致越手里抱着一个婴儿下来了。婴儿穿着粉红色的襁褓,正睡得香。

才出生的婴儿都不见得多好看,皱巴巴的像只小老鼠。

从楼梯上又传来了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一个甜美的声音响了起来:「文教授,太太她醒了,说要给宝宝喂奶了。」

这个声音听在锺辰轩耳里很耳熟,一抬头,发现站在楼梯上的人居然是杜珊珊。杜珊珊也认出了他,眼睛里有惊异的神色。

胡月仪问:「你们认识?」

锺辰轩盯着杜珊珊,慢慢地说:「原来采桦的孩子,便是在青田医院生的。」

胡月仪微笑地说:「于静是副院长,采桦在那也比较舒服。」

文致越把手里的孩子抱给了杜珊珊。杜珊珊问:「胡教授,新鲜牛奶有没有送过来?太太想喝了。」

「哦,在厨房呢,已经送来了,我正热着。」

胡月仪吃力地想从藤椅上起来,杜珊珊忙说:「胡教授,您坐着,我去拿。」

她正好走到锺辰轩的旁边,顺手就把孩子交到了他手里。「帮我抱一下好吗?我去厨房拿了牛奶就回来。」

她的手跟锺辰轩的手接触的一剎那,锺辰轩就发觉有个什么小纸片很迅速地塞进了自己手里。他一愣,随即接住了,捏在手心里。

杜珊珊从厨房倒了一杯热牛奶出来,然后一手把锺辰轩手里的孩子接了过来,上楼去了。

胡月仪微笑说:「我也上去看看采桦,你们慢慢聊。」

胡月仪一走,文致越就近于哀求地看着锺辰轩。「你知道,老孟……孟华,他几年前自杀了。采桦是我的儿媳妇,也是他的女儿……」

锺辰轩说:「我知道,采桦其实是伯母跟孟教授的女儿。伯母跟孟教授离婚之后,便嫁给了你,但采桦一直跟着孟教授。」

文致越垂下头,「月仪跟我结婚的时候,采桦才一两岁,她根本不记得自己生身母亲了。孟华一直告诉她母亲死了,她也一直不知道月仪名义上是她的婆婆,实际上是她的母亲……」

文致越叹了口气,「我想老孟到死也没原谅我,虽然他看在月仪的分上,同意了文桓和采桦的婚事。」

他的神情更是哀伤,「采桦的精神状态并不稳定,你很久没见她了,所以你不知道……采桦自从生了小卉之后,就一直……

「她想要个儿子,想得发疯,文桓并不愿意她再怀孕,因为采桦心脏不好,我们都害怕她再出什么事……但是采桦坚持,怀孕后她乐得快要发疯,我们根本不敢提让她做人工流产的事。后来,她知道了怀的是个儿子,更高兴得不得了……」

锺辰轩狐疑地问:「既然如此,你为什么还要让田悦把她的孩子留下来?采桦有了儿子,那不是皆大欢喜的事吗?」

文致越抬起头看了他一眼,眼里满是泪光。

「于静替采桦做了好几次详细检查,她悄悄告诉我说,采桦的孩子情况很不乐观。胎位不正,而且采桦的子宫较小,孩子有可能会在临产的时候缺氧死亡。

「于静的经验丰富,我问她,孩子能够顺利生产的机率有多少?她坦白地告诉我,只有百分之二十左右。

「而且她说,采桦在治疗心脏病的期间,用了不少药物,这可能也会对孩子的中枢神经造成影响。换句话说,就算孩子生出来了,也可能……智力不健全。我们失望是小事,采桦她……一定会崩溃的……」

锺辰轩沉默了。文致越的声音,越来越悲凉。

「老孟自杀前,找我谈过一次。他说要我好好照顾采桦。我知道,我对不起老孟,我不能再对不起采桦……我不敢想象,如果采桦知道自己的孩子出了事,她会怎么样……」

锺辰轩注视着文致越,慢慢地说:「你是打算,如果采桦生产出了什么问题,你就用田悦的孩子,李代桃僵?反正她们怀的都是男孩?可是,如果采桦顺利地生下了一个正常的孩子呢?」

「小悦的孩子,也是我们家的骨肉,我肯定会好好安排这个孙子的……跟采桦的孩子一样……」

锺辰轩冷冷地说:「伯父,你很自私。你应该知道这对田悦来说意味着什么。」

文致越猛然地坐直了,「不,辰轩,不是这样的。是小悦找到我,想要我帮她联系一家医院,找一个信得过的、医术好的大夫。」

「你是说这是田悦的意思?」锺辰轩吃惊地问。

文致越苦笑道:「我知道你很难相信,但这的确是事实。辰轩,如果不是小悦主动来找我,我怎么可能会知道这件事?文桓是瞒得滴水不漏的,不会告诉任何人。」

锺辰轩注视了他半天,站了起来。「伯父,我走了,有什么事,可以打电话找我,我的手机并没有换。」

文致越说:「我送你。」

按理说晚辈让长辈送出门口是有点失礼的行为,但锺辰轩并没有推辞。

跟文致越出大门的时候,锺辰轩说:「伯父,你要我不告诉伯母,不告诉采桦,今天我做到了。但是,如果田悦的案子继续发展,我们需要更多的证据的话,恐怕我就顾不得那么多了,田悦的死,伯父,您也难辞其咎,您应该知道这一点。」

「我知道。」文致越低下了头,他像是一下子老了好几岁似的。「我都知道,都知道……」

「您回去吧。」锺辰轩说,「有事我会先找您的,尽量不刺激采桦和伯母。」

文致越没有再说话,慢慢地走了回去。他的步履蹒跚,完全是一个老人了。

锺辰轩看着他的背影,心里也有股说不出来的滋味。

等到文致越走进了屋子里,锺辰轩才展开了一直捏在手心里的纸条。纸条上写着一行字,显然是杜珊珊匆匆忙忙写下来的。

「有事告诉你们!来找我!急!」

锺辰轩反复看了两遍,皱着眉收好了纸条,然后摸出手机,打给程启思,叫他来这里接自己。这个地方是郊外的别墅区,住户们都有车,出租车很难走到这里,他还真不知道怎么往回走了。

程启思来得很快,大概只花了二十分钟。

锺辰轩上了车,说:「你开得有多快?没有被交警给拦下来?」

「哪会呢。」程启思朝车窗外张望着,「这就是文桓的家?很漂亮啊,走到这里来好像是回到了古代似的,都是仿古建筑。」

锺辰轩说:「文致越的妻子胡月仪是教古典文学的,她喜欢这样的风格,她虽然不是文桓的生母,但文桓一向非常尊敬她,事事都顺着她的意。文桓自己么,倒是比较喜欢欧式风格。至于采桦,她是典型的贤妻良母,丈夫说什么,就是什么。」

程启思好奇地问:「这位胡教授是什么样子的?」

锺辰轩微笑地说:「我见过她年轻时候的照片,就如同仕女图里走出来的人物,若兰虽然美,但还是比不了她的母亲。虽然她现在年纪大了,但气质仍然很好,她是在一个旧式家庭里出生的,据说父亲是个典型的遗老,古板得不得了。」

「听你这么一形容就活灵活现了,真想见见她。」程启思正说着,看到锺辰轩把一张纸条递给了他。「这是什么?」

锺辰轩说:「我刚才在文桓家里看到了杜珊珊。」

「杜珊珊?」程启思怔了怔,「她怎么会在这里?」

「她是文家请来照顾采桦的护士。采桦才生了个儿子,也在青田医院,就前几天的事。」

程启思脱口而出:「哪有这么巧的事?」

锺辰轩说:「可是事实上就是发生了。其实也没什么不可能,我那天还在说,杜珊珊肯定有了笔额外的收入,看来就是在文家当特别护士照顾采桦得来的了。」

程启思看着手里的纸条,皱着眉说:「她为什么不当场跟你说?就算当着人不方便,她也可以给我打电话。就算她不记得我的电话了,打到警察局总行吧?既然是急事……」

锺辰轩回过头看了一眼那幢深色的建筑。

「不知道,她总有不得已的理由。我叫你来,就是叫你去把杜珊珊带出来,好好问问她,你可以说我们要带她回警局问话,随便你怎么说了。你知道我跟文家的关系,我又是私人性质的拜访,实在不太好意思……」

「得了,你唱白脸,我就得唱红脸是吧?」程启思瞪了他一眼,「好吧,红脸就红脸,只要能得到线索,黑脸我都唱。」

他正要下车,忽然看到从文家的地下车库里,驶出了一辆黑色的轿车。

是文致越开的车,他身旁坐着胡月仪,后座坐着一个杜珊珊和一个女人。那个女人头上裹着厚厚的头巾,在这盛夏的天气里还穿着外套,想来就是孟采桦了。

程启思诧异地对锺辰轩说:「他们这是要去哪里?才生产的女人能到处跑吗?」

「也许是要去医院吧。」锺辰轩说,「大概采桦的身体有什么不妥?要不我们也去青田医院看看?反正杜珊珊看样子也是要去的。」

程启思点了点头,他一边开车往别墅区外驶去,一边把刚才在罗双那里得到的情况说了一遍,最后说:「我们看来还得去趟安乐养老院了。虽然罗双说她妈妈已经胡涂得连她都认不出来了,但我还是想去碰一碰运气。」

锺辰轩微笑了笑。「这个梅子多年来一直反复地给自己的女儿讲接阴婆的事,说明这件事在她的印象中非常深刻。

「这样的话,即使她真是老年痴呆严重到某种程度了,年轻时候发生的一些特别的事还是会深深印在她脑子里的。问得恰当的话,她大概还是能说出一些我们感兴趣的事。」

「好,那明天我们一起去。」程启思又说,「莫明、君兰他们一直在调查田悦生前那一年的情形,但实在是没有什么有价值的东西。

「她几乎一辞职就去了文桓的诊所,接触的无外乎都是那些求诊的病人,后来甚至连住也住在诊所,并没有什么交往的朋友。她怀孕后搬回了自己家,更是深居简出。

「哦、对了,还有,她的笔记型计算机找不到了,君兰又去了一趟田悦的家,翻遍了都没有找到,难道是被人拿走了?」

一面说着,已经到了青田医院。程启思把车停在了医院正楼前面的停车场,说:「我们先去找于静……」

他一言未完,只听见身旁不远处一个女人尖叫了起来:「有人跳楼了!」

程启思大吃一惊,一抬头,只见一个人影从面前那座高楼上直坠下来。还来不及反应,那个人就落到了离他不远的地方,发出了一声巨响。

程启思定了定神,朝那个坠楼的人走了过去。锺辰轩也走了上去,这时候周围已经围了很多人,但都不敢靠近。

那个人是个女人。她摔下来的时候是仰躺着的,头发纷纷地散了下来,遮住了脸。

程启思弯下腰,轻轻地把覆在她脸上的长发拂开了。

杜珊珊。

那是杜珊珊的脸。就在半个小时之前,他们还看到杜珊珊坐在文家的车里出来,转眼间,她已经成了一具冰冷的尸体。

程启思只觉得浑身发冷,转过头看了锺辰轩一眼。

锺辰轩已经拔腿往正楼奔了过去,程启思看到警卫处的那个宋处长也过来了,匆匆地交代了一声:「保护好现场!」也跟了过去。

锺辰轩用力地按着电梯的按钮,那电梯却久久地不下来。程启思哎了一声,说:「我走楼梯!」

程启思抬头的时候,杜珊珊已经从半空中坠了下来。他并不知道杜珊珊是从哪一层坠楼的,只能粗略地判断大概是在十二或者十三层。

他犹豫了一下,先上了十二层,十二层都是病房,因为正是中午,非常安静,几乎听不到什么声响。程启思冲到值班台旁边,把那个在瞌睡的护士叫醒了。

「我是警察,有人坠楼了。妳刚才有没有看到什么特别的事?」

那个护士还在发呆,一个劲地摇头。程启思哎了一声,又向十三楼跑了去。

十三楼却不是病房了,是办公区,每间都关着门,程启思一时间竟不知所措。忽然,一扇门开了,一个女人走了出来,却是于静。

她走出来的那扇门上,挂着「副院长室」的牌子。而这间房间的方向,正好也是杜珊珊坠楼的那一侧。

她看到程启思,显然也很吃惊。「程警官?你怎么到这里来了,有什么急事找我吗?」

程启思盯着她,缓缓地说:「那天我们见妳的时候,是在四号楼妳的办公室。」

「哦,那里只是我的临时办公室,在四号楼有手术的时候我就会在那里。」于静淡淡地说,「这里才是我正式的办公室,大部分的时间我都在这里。」

程启思还在盯着她看。

于静还是像上次见面那样,连头发都梳得一丝不乱。她的态度也非常平静。

「我可以看一看妳的办公室吗?」

于静微微挑起了眉,但还是伸手推开了门。「当然,请进。」

程启思走了进去,这间办公室很大,但跟医院里别的房间一样,简单得不能再简单了。书桌,沙发,靠墙有一个柜子,百叶窗是拉下来的,窗子也关着。

程启思把百叶窗拉了上去,伸手试了试窗子。

窗玻璃很厚,是双层的隔音玻璃,几乎听不到外面的声音。窗子是从里面扣上的,他隔着窗子往下望去,下面围着一大堆人,杜珊珊就躺在这个房间正下方的位置。

「怎么了,程警官?出了什么事吗?」于静在他身后问。

程启思转过了身,正视着她。「杜珊珊坠楼了,就在刚才。」

于静睁大了眼睛。「什么?杜珊珊?她不是到致越家里照顾采桦去了吗?」

「她回来了,」程启思慢慢地说,「我是跟着她来的,想问她一些事情。不,应该是她想告诉我们一些事情,可是,才刚到医院,她就在我的眼前坠楼了。」

于静又对着他看了半晌,急急地走到了窗前。她推开窗往下一看,就倒抽了口凉气。「她为什么要跳楼?」

「我从来没有说她是跳楼的。」程启思的声音拖得更慢,几乎是一字一顿了。

「她也有可能是被人从楼上推下去的。」

「你这是什么意思?」于静的眼神变了,变得警觉起来。

「我才去过杜珊珊家,她虽然日子过得不算富裕,但看得出她是满足的,而且对生活充满了希望。」程启思说,
「跳楼自杀?她为什么要跳楼自杀?」

于静淡淡地说:「就算她有要自杀的理由,也未必会对人说吧?」

门口忽然响起了锺辰轩的声音,锺辰轩显然是坐电梯上来的,不像程启思跑得那么气喘吁吁。

「于副院长,妳知道我是孟教授的学生,也应该知道我是专攻心理学的。我刚见过杜珊珊,仅仅半小时之前,她绝不是想要在短短的一段时间后跳楼自杀的人,绝不是,这一点我可以保证。」

于静看看锺辰轩,又看看程启思。「那么你们在怀疑什么?」

锺辰轩笑了一笑。「没有,什么都没有。于副院长,是妳推荐杜珊珊去照顾采桦的?」

于静摇了摇头,「不是,是月仪提出来的。采桦半个月前就住进来了,杜珊珊照顾过她几个晚班,月仪觉得这女孩子很细心也很体贴,就向我提了出来。

「虽然这是违反医院制度的,但既然是月仪的要求……而且珊珊本来也需要钱,这个兼职她一定会很珍惜。月仪和采桦,也都不是会难为人的人,于是我就答应了,杜珊珊最近上的是晚班,下午就去采桦那里。」

程启思问锺辰轩:「你通知他们没有?」

锺辰轩回答:「很快就到。」

程启思又问于静:「于副院长,妳还能向我们提供什么信息吗?」

于静想了一会,再次摇头。

「没有,我跟杜珊珊的接触也不多,当然,我觉得这女孩做事很认真,也很可爱,别的,我对她一无所知。」她作了个手势,「毕竟,青田医院里,有那么多的护士。」

程启思朝她道了声谢,和锺辰轩走了出来。电梯还停在十三楼,两个人走了进去。程启思问:「你上楼来的时候,什么都没看到?」

锺辰轩说:「没有,这时候正是一天里最闷热的时候,大概这楼里的人都在休息,中午医生也不上班。除了正好在楼下的人,几乎没有什么人注意到这一幕。」

他微微叹了口气,「杜珊珊真是自己跳楼的吗?」

电梯里只有他们两个人。程启思冲口而出:「绝不可能!她肯定是被人推下去的!」

锺辰轩说:「动机呢?」

「当然是为了灭口,」程启思说,「她有重要的事要告诉我们,但还没有来得及,就被人杀害了。她要告诉我们的事,一定非常非常重要,重要到这个凶手甚至来不及作更多的策划和考虑,就从楼上把她推了下去。」

他沉思着,过了一会才说:「至少,我现在可以确定一件事了。杜珊珊的事,跟田悦一定有关系,而杜珊珊肯定是被有血有肉的活人给推下楼的。

「你注意到了吗?她坠地的时候,是仰面摔下来的,她如果是自己跳下楼的,怎么都应该是脸朝下,趴着的。这只能说明,她站在窗边,面对着门的方向……而有人在这时候把她推了下去……」

他突然发觉锺辰轩并没有在听,而是在看着手里的什么东西。「你在看什么?」

锺辰轩摊开了手。

他的掌心里有一根头发,乌黑的,直直的。「刚才在百叶窗的缝隙里发现的。」

「收好,一会儿拿去化验。」程启思仔细看了那根头发,「杜珊珊没烫过发,就是黑色的长直发。这会不会是她的头发?在纠缠的时候被扯下来了?」

「反正不会是于静的头发,她的头发花白了,而且发丝要细一些。」锺辰轩把头发小心地放进了一纸信封里。「按这么说,你认为于静就是推她下去的人了?」

程启思叹了一口气,「那倒不一定,从我们看到杜珊珊坠楼,到我们来到十三楼,至少有五分钟的时间,可能还不止。不管那个推杜珊珊下来的人是谁,男性或女性,都有足够的时间离开。

「于静如果是凶手,她为什么还要留在那里?何况,她上了年纪,杜珊珊才二十来岁,比力气也是杜珊珊比于静大吧?事实上,我们对于杜珊珊究竟是不是从十三楼落下来的,都不敢肯定呢。」

电梯落到了一楼,门一打开,李龙宇就出现在他们面前。

李龙宇一见他们就叫:「这是怎么了?这家医院怎么老出事?先是田悦,然后又是这个女孩子……你们是目击者?」

程启思朝外面看了看,已经拉起了线,把人群隔离在外面了。「在检查现场了?」

李龙宇说:「是啊,我正打算到楼上去看看。问了几个目击证人,都说不清她是从哪一楼掉下来的。这时候正是正午,阳光太刺眼了,一抬头眼睛都花了,根本看不清楚是几楼,更不要说看清楚有没有人推她了。」

锺辰轩低声说:「真是相当高明的谋杀案,时机地点都选择得恰到好处。这个凶手,非常懂得抓准时机,脑子很活。」

程启思问:「怎么说?」

「我们是追着文家的车过来的,也就是说我们离杜珊珊来到这里的时间,不会超过五分钟。而在这五分钟里,凶手就作了案。

「我认为,凶手是有意选择了这个时间这个地点的─你们想,如果杜珊珊是在背光的那一侧落下去的,那么就可能有目击者看到她被推下去,至少能够看清楚那是几楼。」锺辰轩慢腾腾地说。

「中午的时候,医生都在休息,病人估计也在午睡……今年本来就热,谁顶着太阳在外面窜呢?如果不是我们刚好走过来……这就只能说是我们运气好,碰上了。」

程启思挥了挥手。「龙宇,你上去把可能的几楼,挨个房间地问一下,作个笔录,看看有没有人看到或者听到什么有价值的东西。.」

锺辰轩若有所思地说:「好像我们并没有听到杜珊珊叫?按理说,她如果是被推下来的话,肯定会发出叫声的。就算跳楼自杀,有的人都会不由自主地叫出声,何况是被杀了?她至少也应该呼救的……」

程启思想了一会,摇摇头。「我没听见。」

李龙宇进了电梯,电梯门慢慢关上了。

程启思和锺辰轩走到楼下,太阳光正是最毒的时候,站在那里都会让人浑身冒汗。君兰正在向现场的人询问当时的情况,莫明正蹲在陈了旁边,看他检查杜珊珊的尸体。

莫明看到程启思和锺辰轩过来了,直起身子打了个招呼。「这家医院这两起案子,怎么你都在现场?」

程启思瞪了他一眼,「杜珊珊跌下来的时候,就跌在我面前。」他从线下钻了过去,也在陈了旁边蹲了下来。「怎么样?杜医生没来?」

「老杜在忙田悦的事,我一个人来了。我本来想,自杀的案子,你还紧张兮兮地把我们叫过来……自杀不该我们管的。」陈了叹了一口气,「看样子,肯定是被人推下来的,年纪轻轻的,得罪了谁呢,这么狠?」

「你能确定她是被人推下来的?」程启思问。

陈了伸手比划着。「除非她是背朝外地坐在窗台上,然后慢慢的向后仰……直到摔下去。」

「那不可能。」李龙宇不知道什么时候又跑回来了,喘着粗气,「我把从十楼到十四楼的房间全都看了一遍,因为今天太热,所以所有的窗子都是从里面关着的,这座楼开着中央空调,窗子一开,冷气就跑出去了。

「今天这天气,不开冷气怎么过得了?如果死者是自己跳楼的,难道她的魂跑回来把窗子都关上了?」

君兰走了回来,把手里的录音笔关上了。「在场的人,都只说有人从上面跳下来了。大多数人,还是之后跑过来看的。」

李龙宇摊了摊手,「我去问了,上面的人都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呢,大部分都在睡觉。没办法,天太热了,中午都想打盹。」

锺辰轩忽然望着程启思说:「文家的人到哪去了?」

程启思啊了一声,他一进医院就看到杜珊珊坠楼,已经把文家忘到脑后了。这时候才觉得奇怪,文家的人应该先去找于静,怎么于静完全没有提到这回事?

杜珊珊是跟文家的人一起来的,不管杜珊珊是否坠楼而亡,她首先是肯定上了十多层楼的,那文家的三个人呢?他们上哪去了?

程启思想到这里,吸了口气,再次坐电梯上了十三楼,走进了于静的办公室。于静正在跟不知什么人打电话,看到程启思,匆匆说了两句就搁下了电话。

「程警官,还有什么事么?我得跟相关的高层谈一下最近发生在我们医院的这些事,我一个人是扛不住了。」她按了按自己的眉心,「对于一家医院,形象是很重要的,这种打击可以说是致命的。」

程启思单刀直入地问:「文致越他们有没有来找过妳?」

于静愣了一下,「致越?有啊。他打电话说采桦的情况有点变化,想回来看看,我让他们直接把采桦送到原来四号楼的病房去。」

「妳不是说这里才是妳正式的办公室吗?」程启思追问。

于静略微觉得有点好笑的样子。「是啊,可我不会让病人来我办公室看吧?又没设备什么的。何况,一个才生产的产妇,就算坐电梯,坐到五楼也比坐到十三楼好吧?」

她说得有理有据,程启思冷笑了一声。他实在是对这个副院长稳如盘石般的态度很头疼,完全不知道怎么能撬开她紧闭的嘴。他绝不相信,于静是一无所知的。

「那妳的意思是说,我上来撞到妳的时候,妳也是正打算去四号楼看孟采桦的吧?」

「不错,就是这样。」于静止水不波地回答。

程启思狠狠地看了她一眼,连礼貌也懒得维持了,转头就走。

锺辰轩正在一楼的大厅等他,看到程启思下来,锺辰轩笑着说:「怎么,又在于静那里碰了一鼻子灰?姜还是老的辣,你在她那里问不出什么来的。」他拉了程启思一把,「走吧,我去看看采桦。」
第七章 养老院

四号楼的病人几乎都迁出去了,空空荡荡的。

锺辰轩站在五楼的电梯口,沉思地说:「原来那天田悦出事的时候,采桦就住在她楼上的病房?」

程启思怔了一下,还没来得及说话,就听到从一间病房里传出一声女人的惨叫声。

锺辰轩叫了起来:「那是采桦的声音!」

两个人冲到了那间病房,一推开门,只见一个躺在床上的年轻女人,正脸色惨白地半撑起身,死死地盯着门口。

程启思一时间有点愣神。这个女人很美,非常秀丽,眉目如画。

即使是在如此惊惶的时候,她依然美得让人吃惊。

他也明白了,这就是他一直闻其名却未见其人的孟采桦。他不禁在心里骂文桓,有这么美的妻子,居然还在外面拈花惹草?

「辰轩,辰轩……那个穿黑衣服的老婆婆……她抢走了我的孩子!她……」

锺辰轩忙问:「她往哪个方向走了?」

「那……那边……」孟采桦大声地说,她整个人摇摇欲坠,随时像是要摔下床似的。锺辰轩用力摁了摁叫护士的铃,跟着程启思就追了出去。

这是一条「L」型的走廊,因为还是中午,没有开灯,反而显得黑暗。只见在拐角的地方,有个黑色的矮小人影正极快地移动着。

程启思失声叫了出来:「接阴婆!」

看那人的身形,和那人走路的模样,跟他们那天午夜时分所见的那个黑衣老妇人十分相似。

因为拐角处十分黑暗,想再进一步看清楚也是不能了。人影消失在了拐角那里,当程启思和锺辰轩追过去的时候,那里却只有一堵墙挡在面前了,刚才那个黑色人影已经不见踪影了。

程启思想起了于静曾经说过的话,这幢四号楼的东侧和西侧是完全隔开的。看来,就是这堵墙把两边隔开了?右边有两个洗手间,一个是男洗手间,一个是女洗手间,门都是虚掩着的。

程启思进男洗手间晃了一圈,一个人也没有。他又走到女洗手间前面,犹豫了一下,敲了两下门,没有回应。

锺辰轩正站在左边的窗子前,窗子也是从里面关上的。他试了试,推不开。

外面不远处有一幢房子正在修建,站在这里就能听到机器的轰鸣声,挺吵闹,但病房那边还是很安静的。

程启思一推开女洗手间的门,就发出了一声惊呼。锺辰轩一回头,只见一个人正倒在女洗手间的门口。

「伯母?!」

程启思听锺辰轩叫这个昏倒的女人作伯母,也呆了一呆。「她是?」

「她就是若兰的母亲,文致越的妻子,胡月仪。来,帮我把她扶起来。」

锺辰轩一面说,一面把倒在地上的人扶了起来,程启思忙上前去帮忙,把胡月仪送回了孟采桦的病房。

让他们吃惊的是,除了两名护士,于静也在病房里。

孟采桦一看到胡月仪,就叫了起来:「妈!您怎么了?宝宝呢?宝宝在哪里……」

「副院长!副院长!我们在四楼发现了这个……」

一个护士慌慌张张地跑了进来,她的左手拎了一把黑伞,右手却提了一只铁桶。看到这两样东西,几乎在场所有人的神经都紧绷了起来。

程启思一把将这两样东西给抢了过来,往桶里一看,鲜红的都是纸钱。他看了看另一只手的黑伞,这伞倒没什么出奇之处,是一把相当破旧的黑色布伞,像是八零年代的人常用的那一种。

他突然觉得手里提的桶在轻微的摇动,却并不是自己在动,心里一惊,忙把桶上血红的纸钱拂开了。他的手指触到纸钱的时候,只觉得一阵湿湿黏黏的感觉,心里一阵阵的发毛。

纸钱一掀开,就看到桶里有个婴儿,光着身子,正睁着一双乌溜溜的眼睛看着自己。程启思这一惊非同小可,忙把那婴儿抱了出来。

「这个孩子……是不是妳的孩子?」

孟采桦一声尖叫,急忙伸出了手。「宝宝,你跑到哪去了?你的衣服呢?这样会着凉的啊……」

程启思把孩子递到了她手里,孟采桦忙把孩子紧紧抱在怀里,拼命吻着孩子的小脸,眼泪止不住地落了下来。

于静低声说:「她身体很虚弱,刚才又受了刺激,让她休息一下吧。我还是先去看一下月仪。」

刚才于静已经让两个护士把胡月仪扶到隔壁病房的床上躺下。几个人轻手轻脚地走了出去,看到胡月仪已经醒了过来。

胡月仪一见于静,就拉住了她的手。「于静,刚才……刚才我看到接阴婆了。」

于静脸色一变。「月仪,妳也看到了?」

程启思站在旁边打量着胡月仪,她虽然已上了年纪,又是刚从昏迷里醒来,但依然是气质温雅,谈吐细致。他开始相信锺辰轩的话,胡月仪若是年轻的时候,必然是个像画一样的美女。

胡月仪轻声地说:「我正在洗手,忽然从镜子里看到后面有个人在看着我……那是个穿黑衣服、披头散发、年龄跟我差不多的女人……她看着我笑,笑得非常诡异……我想回头,却不敢回头。我想起了致越讲过的那些话……」

她叹了一口气,「我也真不争气,居然就那么昏了过去。」

于静安慰地拍着她的手背,「谁见到这种事不会害怕?妳本来身体就差。放心好了,采桦没事,孩子也没事。」

胡月仪吁了一口气。「那样就好。珊珊正在照顾她吗?」

于静犹豫了一下,程启思开了口:「胡教授,杜珊珊在大约半个小时前,从一号楼的十多层坠下,当场死亡。」

胡月仪怔住,似乎不相信自己的耳朵。「你在说什么?珊珊死了?这不可能,我们是一起来的……」

「我正要向妳请问,来青田医院后你们去了哪里?」程启思问。

胡月仪想了一想,「致越把车停在了四号楼,我和珊珊把采桦扶下了车,珊珊突然像是想起了什么似的,说她有点小事要办,马上就回来。于是我就和致越把采桦送到了五楼的病房里……这时候,致越接了个电话,说有点急事要去学校,就先走了。

「我就在这里陪采桦……采桦抱着宝宝,她精神不太好,我就让她睡觉。我去了一趟洗手间……然后,就遇到了那个……」

锺辰轩问:「杜珊珊没有说她有什么事?」

胡月仪想了一想,「没有,她是在这家医院工作的,有些小事要办也是很正常的,我当然不会追问。」

她声音开始微微颤抖,「刚才这位警官说的是真的?珊珊……她死了?怎么会,她离开的时候完全看不出一点异样,怎么会跳楼自杀?」

程启思面无表情地说:「她不是跳楼自杀的,她是被人推下去的。」

「程警官!」于静大声地打断了他,「在没有证据之前,请你不要这么武断。你这样随意胡说,会影响我们医院的形象的。如果接连发生两件他杀案,别人会认为我们医院里藏了一个杀人犯,青田医院以后该怎么办?」

程启思冷冷地说:「对我而言,揪住凶手才是最重要的。何况,把凶手抓到,对你们医院岂不是更有利吗?难道一个有接阴婆的传闻流传的医院,会让前来待产的产妇感到安心?」

于静还想说话,胡月仪握了握她的手。

「于静,妳的脾气还是不改,遇到事还是那么冲。程警官,我们各自的立场不同,于静是为医院着想,而我得为我的儿媳和我的孙子着想。

「可是,我们能告诉你的事,都已经告诉你了,你为什么还要冷潮热讽和穷追不舍呢?」她朝站在一旁的锺辰轩求助地望了一眼。

锺辰轩朝程启思使了个眼色,程启思叹了口气,走了出去。

锺辰轩朝胡月仪抱歉地笑了笑,也跟了出去,低声埋怨道:「你干么那么咄咄逼人?我知道你急着想破案,但那是我的长辈,你留点情面不行么?」

程启思哎了一声,说:「好吧好吧,都是我错。这两天天气热,我也热得昏头昏脑的,有些话头脑一热就说出来了。」

锺辰轩望着窗外,阳光耀眼到白亮的地步,几乎让人睁不开眼睛。「你把那两样东西带上了?」

程启思左手拿伞右手提桶,那模样很是滑稽。「这就拿回去化验化验。我倒想看看,这些东西是不是真从幽冥而来?」

锺辰轩和程启思坐在一家咖啡厅里,每次有人进来,玻璃门一被推开,便涌进来一股热浪。

程启思不断的在给咖啡杯里加冰,直到加得咖啡都快要溢出来了。

「你真那么热吗?」锺辰轩浅浅地啜了一口咖啡,横了程启思一眼。

程启思有点不耐烦地说:「我们都在这里坐了一下午了,文桓连出都没有出来过。监视他干什么?你真怀疑他?他可是你的老同学啊。」

「你不是一直讨厌他吗,现在怎么帮他说起话来了?」锺辰轩悠悠地说。

程启思笑笑说:「讨厌归讨厌,对这个文桓了解些之后,觉得这个人实在不是杀人的类型。我看他对田悦,也是真心的悲伤。」

他的声音渐渐低沉了下来,「我在梦里,老是看到田悦,看到她脸上那个近于凄伤的笑容。我耳畔老是回荡着她那句像浮在雾气里的话……她叫我去看那条路?为什么?」

「那条路是阴阳路。」锺辰轩淡淡地说。

「田悦也把你拖上了这条阴阳路。你为之痛苦,启思。别告诉我,你对林明泉之死还怀有愧疚之心?就算是同事一场,他杀了那么多人,而且用了那么残忍的手法,你应该杀死他!」

「辰轩!」程启思忍不住打断了他,「你不要忘记,如果没有你,林明泉也未必会做出那些事来。你是始作俑者,一直都是。是你用巧妙的手法在幕后诱导林明泉犯罪……」

锺辰轩冷冷地说:「想不到你还一直记着,还记得如此之牢。」

程启思挥了挥手,似乎想把那些不愉快的记忆一起挥去。「好了好了,是我不该提。我只是觉得迷惑,为什么田悦会说那些奇怪的话?为什么硬把我拖上了……好吧,如你所说的……阴阳路?她难不成是想……」他猛然间打了个寒噤,「报复我?因为我杀了她所爱的人,她想报复我?」

锺辰轩说:「你想得太多了,人是会遗忘的,就算你对田悦内疚,你还是会慢慢淡忘。用自己的性命,为了一个本不值得的男人来报复,实在不是件明智的事。」

程启思正想说什么,忽然瞪大了眼睛,盯着对面文桓的诊所。锺辰轩也回过头去看,只见文桓正亲自送了一个老人出来。

文致越。

「胡月仪不是说文致越有急事去学校了吗?怎么抛下妻子跟儿媳妇,一个人跑到文桓这里来了?」

程启思狐疑地说:「他有事找文桓,难道不应该一通电话把文桓叫过来?这么热的天气……」

他起身就想过去,却被锺辰轩一把拉住了。

「启思,你去找他们,也问不出什么来的。」

程启思看了他一眼,锺辰轩的眼神带着一丝恳求。他吸了一口气,又重重地坐了下来。

「辰轩啊,我知道他们是你亲戚,你另眼相看。可是,这文家明明跟田悦的死脱不了干系,你这样子,叫我怎么查下去?」

他说到这里,忽然又看了锺辰轩一眼,这一眼里却带着些怪异的味道,「难不成,你已经知道了些什么?你有线索了,却为了维护文家,而不肯开口?辰轩……」

锺辰轩为难地皱了皱眉,还没开口,程启思的手机就响了。程启思按下了接听键。

「喂?陈了?不会吧,这么快就有结果了?什么?你再说一遍?」

过了好一阵,程启思才把手机放了下来。他看着锺辰轩,慢吞吞地说:「杜珊珊在跌下去的时候,服用了安眠药。」

锺辰轩一呆。「那就是说,她当时还处于昏迷状态?在跌下去的时候?安眠药是被注射的,还是服用的?」

「听陈了说,应该是和着水服用下去的,那种安眠药可溶于水。」

程启思沉重地盯着他看。

「粗略地估计,她服用安眠药,大约是在半小时到一小时以前。按这个时间来算……她被下药的时间就在文家,或者是文家把她送到医院的车上。

「你说过,你在文家见到了杜珊珊,那时候她还是好好的,也就是说,可能你一走,杜珊珊就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服下了安眠药。医院里,如果有一个病人被人架着送上楼,也是再常见不过的事了。

「昏迷的杜珊珊被人扶进了电梯,送到了较高的楼层,放在了窗台上。然后,凶手站在旁边,小心地把窗子一点点推开,杜珊珊就会落下去。而她的一根头发,被绊在了窗上……

「凶手再把窗户从里面扣上,只不过,我们来得比较急,那人还来不及把现场清理完毕,我们才能找到那根头发。你不是奇怪杜珊珊掉下楼为什么没叫吗?她根本就是昏迷着的!」

锺辰轩反驳说:「那为什么还要制造她是坠楼的假象?那不是多此一举吗?一验尸,就知道杜珊珊跳楼的时候是昏迷的,根本就不可能被误认为自杀!」

程启思忍下了一口气,沉着声音说:「我不跟你争。这个案子的疑点很多,我也不指望你帮我,只要你不妨碍我就行了。」

锺辰轩看了看他,没有说话,站起身就走了。

一般锺辰轩生气的时候,程启思都会赔不是,但今天他也气得不轻,懒得再理对方了。他把自己面前的冰咖啡给喝完,结了帐就开车赶往警局。

办公室里只有君兰一个人,自从上次郑琪儿那件案子之后,程启思总是有意无意地躲着君兰。对于这样一个可能是凶手的女同事,程启思心里总是说不出来的别扭。

虽然那桩案子中的欧阳若兮,在自杀前承认自己是最后的凶手,事情也算是结了。但要程启思若无其事地再对着君兰,实在是不可能。

君兰看到程启思,迎了上来。「启思,怎么样了?」

「没什么发现。」程启思抹着头上的汗,「龙宇和莫明呢?都出去调查了?」

君兰垂下了眉,她的双眉淡淡的像两抹烟雾,有种楚楚动人的韵致。

「是啊,龙宇去青田医院了,莫明说他要再去一趟田悦的家,然后去文桓的诊所,看看田悦这一年来在诊所有没有关系比较好的护士姐妹。」

程启思在心里暗想,哪里会有?田悦这段时间,接触多的除了文桓,也别无他人了。他又问:「陈了在吧?」

「在,他正在等你。」君兰回答。

「他说结果已经出来了,现场的确是田悦的血。」

程启思心里一颤,忙向法医部走了过去。虽然他一直不愿意去想,但君兰在现场说过的那句话,还是一直在他脑子里回响。

田悦身体里流出来的血……

已经到了晚上六点钟,但天上的太阳似乎还完全没有收敛的趋势,一心一意地在放射着刺目的白光。

锺辰轩站在一幢带花园的房子前面,正门前挂着一块不太显眼的牌子:「安乐养老院」。

这儿的绿化很不错,花木茂盛,虽然都不是什么很名贵的花草,但在这样的天气下,看到一片绿意很是舒服。

「你找谁?」一个女人走到门口,冲着锺辰轩问。这女人大约五十来岁年纪,穿一身看起来很凉爽的花绸衣裤,趿拉着一双拖鞋。

锺辰轩忙说:「我找罗冬梅。是她女儿罗双让我替她来的。」

女人看了一眼他手里提着的水果和礼品,指了指说:「往那边,左边数过去第三个房间。」

锺辰轩谢过了她,依着她的指点走到了那个房间前面,敲了敲门。门里没人回应,那女的又远远嚷了起来:「推门进去吧,她听不到的。」

锺辰轩蹙了一下眉,推门走进去了。

这是一间很小的屋子,窗上糊着绿色的窗纱,有一台小风扇在转动,但对于积着的暑气似乎并没起到什么作用。

屋子里的陈设也非常简单,只有一张铺着凉席的木床和一张桌子,两把椅子。一个老妇人端坐在椅子上,正对着风扇。

她的头发已经全白了,脸上满是皱纹。

锺辰轩曾经听陈秀莲说,罗冬梅年轻时候长得很漂亮,但在这个老妇人脸上,不要说美丽了,甚至连生命都几乎看不到。她的眼珠一动不动地注视着前方,锺辰轩进来,她也好像完全没有意识到。

锺辰轩把带来的东西在桌子上放了下来,然后拉过一把椅子,在她对面坐了下来。

然后,他从衣袋里取出了一个带着一条金炼的水晶球,放在了桌上。

程启思赶到安乐养老院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八点了。他打锺辰轩的手机,一直是关机,打到自己家,锺辰轩也不在。

他想起还有一桩事没做,就是去养老院拜访罗双的母亲,那个跟「接阴婆」有关的人,反正闲着也是闲着,就开车过来了。

他一到大门口,就觉得有些不对。虽然天色已晚,养老院里却是连花园都亮着灯,吵吵嚷嚷地围了不少人,还有一辆救护车停在门口。

程启思急匆匆地甩开人群走了进去,迎面碰到两个穿白衣服的人,抬着一副担架出来。担架上的人,是遮住了脸的。

另一个中年男人,看起来应该是医生,正对一个女人说着:「这个老太太的事,我不认为是意外。我看,你们最好是报警。」

那个女人还没来得及说话,程启思就抢了过去,出示了证件。「这里发生什么事了?谁死了?」

那个医生说:「呵,来得真巧,刚才院长打电话来,说有个老人家不行了,我们赶忙过来。已经来晚了,救不了了,不过,这老太太虽然精神状态很不正常,但身体还是不错的。

「我周末的时候,会过来看看这些老人家,给她们义务看看病什么的,她的心脏完全没问题,血压也不高,没有什么疾病。她死得这么猝然,我看,得由警方接手才是。」

女院长一脸愁容,说:「难道还有人会害罗老太不成?」

程启思打断她的话头。

「罗?死者的全名是?」

女院长回答:「罗冬梅。」

程启思只觉得脑子里轰的一声。罗冬梅也死了?继杜珊珊的死亡之后,罗冬梅也「意外」的死亡了?

如果说杜珊珊还跟田悦的死亡有相当接近的关系,那么,罗冬梅呢?

她只是一个半疯癫了的老太婆,如果真是有人谋杀了她,那么也未免太过于残忍,过于谨慎了!

在罗冬梅的尸体被送走之前,程启思看了一眼她的脸。罗冬梅的脸扭曲发蓝,程启思见过这样的死者,往往是由于氢化钾中毒而死的。

那天晚上,程启思的脑子里一直是昏昏然的。

也许是因为天气太热,他这一天又在太阳下跑来跑去,晒得发晕。

当罗冬梅的尸体被送走,围在养老院的人渐渐散去,程启思才走进了罗冬梅的房间。他的视线立即被桌子上的一篮水果和一个看起来价格不菲的礼盒吸引住了。礼盒装的是人参。

水果里有葡萄,有荔枝,有龙眼,包装得很漂亮。

程启思一低头,看到地上有不少的龙眼皮,他蹲下身,仔细地把龙眼皮收集了起来,装在一个塑料袋里。

女院长也跟在他后面走了进来。

程启思问她:「这些东西是谁送来的?」

「哦,是下午六、七点钟的时候,一个年轻人来看她的时候带来的。」女院长想了想说:「这个年轻人以前没有来过,他说是罗双的朋友。」

「年轻人?」

程启思立刻警觉了起来。「他在这里待了多久?」

女院长又想了一会。「大概半个多小时吧。」

「如果再见到他,妳能认出他吗?」

女院长点点头。

「能,那小伙子长得很好看,像明星。」

程启思心里微微动了动,他正想再问什么,忽然,他看到在床角处,有什么东西在闪光。

他走到床边,弯下腰,伸手去摸。

他的手指触到了一个小小的圆滚滚的东西,冰凉的。

程启思心里觉得很诧异,捡起来一看,是一颗透明的水晶球,上面还带着一条长长的金链子。

程启思顿时觉得浑时冰冷,冷得像他触到的水晶球。

他认得这东西。
第八章 恶作剧的背后

程启思发疯一样地开车回了家,也不拿钥匙,乒乒乓乓地在那里一阵乱捶。「开门!锺辰轩,开门!」

过了好一会,门才开了。锺辰轩皱着眉头,一副很不乐意的样子。「你干么?」

程启思一把将他推了进去,然后把门砰地一声推过去,关死了。「你今天晚上去了安乐养老院?」

锺辰轩淡淡地说:「去了又怎么样?干你什么事?」他一边说,一边就想走回自己房间。

程启思用力把他一扯,锺辰轩猝不及防,差点摔倒。

「你疯了?!」

程启思瞪着他。「你去看罗冬梅,是不是?」他一摊手,那颗水晶球就躺在手心上,那截金炼还在微微晃动。

锺辰轩的表情并没有变化。「是。」

「你带这个去,是为了对她催眠?对一个疯子?一个老年痴呆的人?你从她口中得到了什么?」程启思的吼声越
来越大,锺辰轩的眉头皱得更紧了。

「就算我对她催眠了,又怎么样?我也是想尽快破案。」

程启思笑了一笑,眼睛里却是完全没有笑意的。「可是,她现在死了,我还不知道她是怎么死的,但医生说,很可能是中毒,就在─你走之后。」

锺辰轩本来坐在沙发上,这一下猛地站了起来。「什么?」

程启思慢慢地重复了一遍,「我说,她死了,罗冬梅被害了,就在你去看过她之后!」他又从衣袋里拿出了一个塑料袋,里面装着一些散碎的龙眼壳,「她的房间里,没有别的吃的,只有你带去的水果,她拆开了包装,并吃了一些。」

锺辰轩的脸色变了。「你难道怀疑我?我有什么动机杀她?」

程启思冷冷地说:「我从来没想过你会与这个案子有关系,压根都没有那么想过。撇开杜珊珊不说,杀田悦,你是丝毫没有动机的。所以我根本想都不会往那方面去想……但是我错了,你有动机,而且有很强烈的动机!」

「你什么意思?我有动机杀田悦?什么动机?」

程启思大声地说:「动机就是林明泉!林明泉是受你诱导和指使的,没有你,他或许就不会干出那一连串凶杀案。在林明泉死后,对我们来说,可以说是结案,但对于田悦而言,或许没有。

「我还记得,最后是由田悦清点林明泉的遗物的,也许她在林明泉的遗物里,发现了类似日记之类的东西……也许她由此发现了你的存在─在这个事件中你所起到的作用!」

锺辰轩的眼睛,幽幽地盯着他看。他的眼睛就像黑水晶一样发着光。

「……我真没想到,你竟然会对我不信任到这种地步。」

这句话让程启思窒了一下,准备了一肚子的话,一时间竟然说不出来了。

锺辰轩缓缓地接了下去。

「我帮你说吧,启思。田悦发现了我是操纵林明泉的幕后者,于是,我为了杀人灭口,精心设计了这样一个杀人谜局。你自然认为,对于我,利用所谓的『接阴婆』来制造恐怖气氛而达到杀人的目的,并不困难。

「我跟文家和孟教授的关系,让我有机会听到关于接阴婆的传闻。而杜珊珊和罗冬梅,都是杀人计划中的牺牲者,因为她们知道某些东西,所以她们必须被灭口……

「具体我是怎么做的,你还不完全清楚,但是,你有理由怀疑我。是不是,启思?你想说的就是这些?」

程启思哑然。他想说的确实不外如是,但被锺辰轩全部说出来了,他也不知道该说什么。

锺辰轩淡淡一笑,又说:「如果是我杀死了罗冬梅,我会露出这么大的破绽么?竟然会留下我平时用作催眠的水晶珠?而她又是吃了我送去的水果而中毒的?我会如此愚蠢么,启思?」

程启思过了很久,才回答:「也许,你去的目的并不是想杀罗冬梅。但是,你发现,她的痴呆并不像别人所形容的那么严重,她还记得一些东西。所以,你才不得不马上下手,杀了她……」

「好吧……」锺辰轩叹了一口气,「既然你在心里已经认定了我是凶手,我再说什么都是没用的。找证据吧,启思,如果你有足够的证据,你可以抓我。」

程启思听到他这么说,反而不敢确定了。他一口气冲回来找锺辰轩兴师问罪,并没有想那么多,但这时候冷静下来想一想,确实破绽很多。他犹豫着,吞吞吐吐地说:「也许我是太莽撞了……」

锺辰轩立即打断了他的话,「那也是来源于你对我的不信任,启思,你不信任我,从来都不信任。我知道,这种情况也是我自己造成的,我无话可说,但是,这次案子我是真心实意想找到凶手的,你这么怀疑我,确实让我觉得很难受。」

程启思沮丧地在沙发里坐了下来,「对不起。看到杜珊珊坠楼,我已经很震惊了,再看到这个无辜的甚至已经是痴傻了的老太太死掉……我实在是觉得……是谁会做出这么丧尽良心的事?连罗冬梅这样的人都不放过?」

锺辰轩轻轻地说:「一定是个非常谨慎,非常小心,但非常懂得把握机会的人。」

程启思抬了起头。「为什么这么说?」

锺辰轩说:「如你所言,罗冬梅已经是个疯傻的老太太了。她能够说出有价值的话吗?这是个很值得怀疑的问题。而这个人却不肯冒这个险,还是一定要把她灭口,难道这还不能说那人足够谨慎,足够小心么?

「至于懂得把握机会……在验尸报告还没有出来之前,我不能确定凶手是不是有意要嫁祸给我的。但是,凶手一定是尾随我而来。

「凶手看到了我进房间,虽然我关了门,但窗子还是开着的。我当时在对罗冬梅进行催眠,需要全神贯注,并没有留神外界的事。我一离开,凶手就进来下了毒手,然后乘着夜色悄悄离开了。」

「你究竟对罗冬梅作了什么催眠?」

锺辰轩望着他,眼睛里很有些委屈的孩子气的神色,程启思很少见他这副神情。

「我只是想帮你破这桩案子,否则也不会对一个已经没有思考能力的老太太进行催眠了。这本来也是违反我们的职业道德的……」

程启思抓了抓自己的头发,恨不得扯上一把下来。「对不起……」

锺辰轩截断了他的话头,「不过,我还是要告诉你,我对罗冬梅进行催眠是有结果的。虽然她的老年痴呆已经相当严重,连自己的女儿都不认得,但看来我的推测是正确的,『接阴婆』的概念,确实是深入了她的思想深处。

「我在催眠她的过程中,经过反复的诱导,她说出了一句话。」

程启思顿时紧张了起来。「她说了什么?」

锺辰轩说:「她说─『假的,真的』。」

程启思呆住。「这是什么意思?假的,真的?究竟是假的还是真的?」

锺辰轩摇了摇头,「我也不知道,但是这一定是钻在她思想最深处,牢牢占据着她的想法的一句话。她变成这样了,完全胡涂了,还记着这句话。

「你要知道,我跟她交流的主题只有一个,那就是接阴婆。换句话说,把这句话补充完全,那就是『接阴婆是假的,真的』。」


程启思苦笑地说:「你这是要考我的想象力吗?」

锺辰轩沉默了一会,又说:「她还说了两个字,这两个字更让人无法理解。那就是『小脚』。」

「这个我觉得倒是不难解释。」程启思说,「我们不是都看到了吗,那个接阴婆─我还是先这样称呼她吧─就是小脚,还穿着绣花鞋呢。难道罗冬梅当年也看到了接阴婆是小脚?」

锺辰轩想了想,说:「罗冬梅看到她,是好几十年了,那时候,乡下还有缠足的老太太,也不足为奇,现在也不是全没了。她为什么偏偏对这接阴婆的小脚印象深刻,我想一定有原因,只不过还没有想出来罢了。」

他说完这番话,便站起了身,径直朝自己的房间走了去。程启思看着他的背影,忍不住叫了一声。

「辰轩,今天的事,是我莽撞了。你不要放在心上。」

锺辰轩正在推门,听到他的话,略微地停了一停,「我接受你的道歉,不过,我不会原谅的。我会一直记住,启思,我是个记仇的人。」

房门关上了,程启思呆呆地坐在那里,然后把头埋在了手里。

半夜,锺辰轩忽然听到有人在砰砰砰地捶门,还夹着程启思的大叫声:「辰轩,辰轩,快醒醒!我想起了一件很重要的事!」

锺辰轩昏昏沉沉地坐了起来,还没还得及回答,程启思已经等不及地推开门进来了,一把扭亮了床头灯。「辰轩,我知道那个小脚的含意了。」

锺辰轩一时间适应不了灯的亮光,闭了好一会眼睛才睁开。「怎么了?」

程启思一脸的兴奋。「记得吗?那天我们在四号楼的转角处发现了那个接阴婆,是吗?然后我们跟过去,明明是一个死角,她却在我们面前消失了,然后,我们就在女洗手间发现了昏倒的胡月仪。」

锺辰轩已经清醒了,端起放在床头的水杯喝了一口。「没错。」

「然后,是我们把胡月仪扶起来,送回病房的。」程启思继续说,眼睛在发光。

「我们等于是把她抬过去的,你扶她的头,而我扶她的脚,那时候,我就隐隐地觉得有什么不对。我刚才睡觉的时候,翻来覆去地在想罗冬梅所说的话,想着想着就睡着了。但是,我突然惊醒的时候,我知道了我觉得哪里不对!」

锺辰轩睁大了眼睛。「哪里不对?」

程启思看了看他。「你难道真不知道?」

锺辰轩茫然。「知道什么?」

程启思提高了声音。「胡月仪是缠过脚的!她是小脚!」

锺辰轩手里的水杯,啪地一声落了下来,掉在了床前的地毯上。「什么?她……」

程启思肯定地对他点了点头,「我碰到她脚的时候,就觉得有点奇怪。她的鞋子大约是三十五号,是一双普通的黑皮鞋。可是我碰到她脚的时候,却感觉特别软,像是触到一团棉花,而不是人的脚。

「那时候我没有仔细去想,现在我回想起来了……你不是说过吗,她出身很好,是典型的旧式家庭。算一算,胡月仪大约是四零年代出生的,如果那时候的遗老家庭,给自家的女儿缠足,还是可能的,这一点……我想你一定能够调查到的。

「不过,你居然不知道这件事,倒是很奇怪,看来她是真的瞒得很好。也许因为她是个有知识有修养的教授,如果让人知道她缠了脚,觉得有些不好意思,才会一直瞒着吧?」

锺辰轩沉吟地说:「我跟若兰家是世交,我很早便认识胡月仪了。她的风湿很严重,腿脚不灵便,平时走动要么得要人搀扶,要么就是拄着拐杖。

「我们见多了,也见惯了,从来没有往别的方面去想……文致越一定是知道的,这种事瞒不过枕边人。若兰肯定不知道,否则她会对我提起的。」

程启思扬起了手里的一本书。「你看过这本书没有?」

「法国推理小说作家卡斯顿.勒胡〈Gaston Leroux〉写的《黄色小屋的秘密》?」锺辰轩眨了眨眼睛,思维总算开始活跃起来了。「你是说,我们在拐角处遇到接阴婆的情况,跟这本书里所写的一样?」

「对,其实是一个很古老的花招了。」程启思满脸放光地说,「书里的主角,追到拐角处的时候,迎面就撞上了人,然后,他所追赶的凶手就消失了。

「我们也一样,只不过我们是在洗手间里发现胡月仪的。四号楼后面在施工,很吵,洗手间的门又是关上的,我们看到人不在了,肯定会有一瞬间的愣神。

「胡月仪只需要把她的黑色外衣脱下来扔进角落就行了。因为我们本来就只瞟到她的背影,她根本不需要作别的伪装。这也是护士在别的楼层发现铁桶和黑伞的原因,按理说,也应该在五楼发现。

「我绞尽脑汁地去想为什么会在别的地方发现,我假设了很多理由……其实,这只不过是因为胡月仪别无他法而已。

「时间只有那么短,她如果再提个桶,拿把伞,加上她本来也上了年纪,行动总不如我们那么敏捷,所以事先把她的道具放到了别的地方,而没有拿在手中……」

锺辰轩说:「可是,动机呢?」

「辰轩,你不是想不到,你根本就是不愿意去想而已,因为他们是若兰的父母。」程启思在床边坐了下来,捡起了落在地毯上的水杯。

「你说过了,文致越曾经想过,如果孟采桦的孩子死了,就用田悦的孩子去替代。我想,事实上,这个最坏的可能性确实出现了。

「他们,文致越和胡月仪,计划用『接阴婆』来把孩子抱走。而于静肯定也参与了这个阴谋,还有杜珊珊。但是杜珊珊只是听了于静的话,配合行动,她却没想到,田悦会死得那么惨……

「文家让她去当特别护士,也是为了监视她。而当杜珊珊想要把事情经过向你透露的时候,她就被灭口了。」

锺辰轩蹙紧了眉头,「大体上说得过,可是,有很多小地方讲不通。首先,他们根本就没有杀死田悦的必要,而且搞得那么血腥;还有,既然如此,杀罗冬梅,又有什么意义呢?罗冬梅不应该认识胡月仪的。」

程启思突然笑了。「我有一个很简单的办法可以证明我的理论,不过要你帮忙。」

锺辰轩沉默了一会,才说道:「我明白了。」

第二天下午,锺辰轩把一个试管放在程启思的面前。程启思忙问:「这么快?」

那个试管里有一滴血。

「趁采桦不注意的时候,我取了一滴血,才出生的小孩子,疼得哇哇大哭,采桦还以为那孩子跟我犯冲呢。」锺辰轩说。

程启思拿起试管,就往法医部走。「有了这滴血,我们就可以知道这个孩子究竟是田悦的,还是采桦的了。对了,胡月仪没有对你起疑心吧?」

「我只是说看采桦昨天受惊了,来看看她,至于有没有起疑心,这我可就不知道了,胡月仪是典型的淑女,这种女人,感情是不会形于色的,她在想什么,我也很难看出来。」锺辰轩说:「好了,你交代的事,我替你办到了,我想回家休息了。」

程启思看了看时间。「离下班还早呢。」

他看到锺辰轩立即面带不豫之色,苦笑地说:「你真是变脸比翻书还要快。好吧好吧,但你别乱跑,有结果我会马上通知你的。」

锺辰轩朝他挥了挥手,走了出去。

在警局门口,锺辰轩看到一辆眼熟的黑色轿车停在不远处。他犹豫了一下,走过去敲了敲车窗,车窗缓缓地摇了下去,文致越的脸出现了。

他戴着一副很大的墨镜,把大半张脸都遮住了。「辰轩,上车吧,我有事想跟你谈谈。」

锺辰轩迟疑着。「我先跟同事打个电话。」

文致越打开了车门,「连我的面子都不给了?不会耽搁你太多时间的,辰轩。我有很重要的事跟你谈,关于田悦的。」

话已经说到这个分上,锺辰轩不得不上了车。

文致越一路上都没有说话。车速很快,锺辰轩一直记得文致越是个谨慎的人,开车总是求稳不会求快,这时候却颇有些一反常态。看到越走越偏僻,锺辰轩忍不住问:「伯父,你究竟要带我去哪儿?」

「去一个你感兴趣的地方。」

文致越一直没有取下墨镜,他的声音听起来相当虚弱,像是生过一场大病似的。锺辰轩也不好意思再问下去,只得不说话了。

这条路却越走越眼熟,尤其是满地的烂泥,和两边一人多高的野草丛。锺辰轩不自觉地脱口而出:「阴阳路。」

文致越的声音更低,也更虚弱无力:「你也知道?对,我们差不多四十年前,下乡的地方就是这里。那时候,没有车,但是路跟现在差不多,没有什么区别。

「我们带着干粮和水,从城的那一头一直走到那座山前面……那不是山,是丘陵,H城即使是郊外也没有象样的一座山。

「我们穿着胶鞋,我还记得,我们第一次来的时候,正好下过了一场暴雨,这条路上全部都是泥泞,我们的裤子上都溅满了泥,鞋袜都湿透了……」

锺辰轩望着两侧的野草迅速地从视野里退开,但接下来还是一片片的野草。天色已经逐渐暗淡了下来,这一天是阴天,在八月里,这样的天气就是暴风雨来临的前夕。

野草被风吹得四处乱倒,天是灰黄的,但天边却是一线的发亮。据说,天边亮,在盛夏,就会下暴雨。

「伯父,为什么这里要叫阴阳路?接阴婆,真的存在吗?」

文致越侧过头,迅速地看了他一眼。有墨镜的掩盖,看不清楚文致越的眼神。

眼睛一向是最能透露出一个人内心思想的地方。

「以前,几十年前,这附近都不是荒地,在H城,不,应该是在所有的大城市里,拆迁修新住宅区都是很常见的事。以前,这里是农田,到处都是农田,中间散布着一些砖房,还有一些菜园和果园。」

锺辰轩说:「这我听说过。据说这块地是被买下来了,但是地基不适合建高层,建工业区地点又不合适,加上中途出了不少事故,大家以讹传讹,都说这块地不吉利,于是就废弃了。」

「这也难怪,即使现在说是二十一世纪了,但一个楼盘开盘,还得要请风水大师挑日子。」文越越慢慢地说着。

「买地,也得看风水,大概是那时候,那个投资的人看着便宜就买了,结果对这块地的调查不够,买了也不知道用来做什么。倒是那些居民可怜了,没得着几个拆迁的钱。」

锺辰轩笑了笑。「我上次去过对面那个村,虽然跟田悦住的海源街只隔着半个小时的车程,但看起来,真的条件是差得很远了。」

「七月村。」文致越悠悠地说:「那个村子叫七月村。」

「七月村?七月村?」锺辰轩重复地念了两遍。七月村,这个名字不奇怪,但听在耳朵里,总会让人联想起某些东西。七月半?头七?还是什么……突然,从天边传来的一阵轰轰的闷雷声打断了他的思绪。锺辰轩望了望天色,更暗了。

「伯父,快下暴雨了。」

文致越回答:「别着急,我们马上就到了。」停了好一会,他慢慢地问,「辰轩,你现在还想若兰吗?」

锺辰轩的肩头不易觉察地颤动了一下。

他整个人稍稍地往后蜷缩了一下,把脸藏在了阴影里,「我已经不再想了,至少不会主动地去想。只不过,有时候记忆会纠缠你不放,这是没有办法的事。」

「你一直没有放弃追查她的死,是吗?」

锺辰轩回答的声音更低更轻。「你不会也相信她是意外致死,或者是失足落水,对吧,伯父?」

文致越没有回答。

这时候,七月村已经出现在了夜色里,文致越把车停下了,颤巍巍地走了出来,他的身板本来是挺直的,现在看来也已经佝偻了。

锺辰轩看着文致越在小路上费力地穿行,上去扶他,却被文致越推开了。「我自己能走。」

锺辰轩只能跟在他后面,看文致越在满是泥泞的路上走动,真是生怕他会一跤跌下去摔断骨头。风也越来越大,
锺辰轩不时地抬头看一眼天色,天都黑沉沉得快要压下来了,他很担心一旦来了暴雨,两个人都会变落汤鸡。
文致越总算是停了下来。他直起腰,喘了一口气,指着一道院门说:「这就是我们年轻的时候住过的地方。」

村里的灯光不少,但这个院子里却是一点灯光也没有。锺辰轩微微带着一点好奇地注视着这个院子,凭他的直觉,这里面是早已没有住过人的了。

文致越伸手去推门。只听嘎地一声,门开了。

那是一扇木门,颤抖的呻吟的开门声听起来让人毛骨悚然。

「辰轩,进来吧。这里没有人住,早就没有了。」

锺辰轩站在那个不大的院子里,这里面有几间简陋的平房,借着微弱的一线天光可以看得到,平房里还有一些破旧的家具,但都已经残破不堪了。锺辰轩环视着院落,他看到了一口非常古旧的水缸,外侧布满了青苔。

「这就是那口……据说会招来接阴婆的水缸?」

文致越忽然笑了起来。呵呵的笑声,回荡在风里,带着一丝丝嘲讽的味道。

「是呀,我们一住进来,就有村民来叮嘱我们,叫我们千万不要去动它。可是我们都年轻,血气方刚,说难听点就是没事儿找事儿,怎么可能掩藏得住自己的好奇心?

「哈哈哈……何况,我们都是受了正规教育的,我们怎么可能相信这些无稽之谈?哈哈哈……」

锺辰轩看他笑个没完,笑得直到岔了气弯下腰咳嗽,忍不住说:「难道这就不是无稽之谈吗?您不会告诉我,这些都是真的吧!」

「哈哈哈哈……」文致越笑得更大声,似乎真的觉得非常好笑似的。「当然不是真的,当然都是假的。只不过,我们把传闻变成了事实啦,我们把假的变成了真的啦!哈哈哈哈……接阴婆,接阴婆……人们的想象力可真是丰富啊,哈哈哈哈哈……」

锺辰轩瞪着他。他脑海里立刻浮现出了在对罗冬梅作催眠的时候,她一直机械重复着的话。

「假的,真的。假的,真的。假的,真的。」

他忽然说:「是你?是你们干的?你们为什么……」

文致越拣了一块石板,慢慢地坐了下来。他终于摘下了墨镜,但是在黑透了的天色里,他的表情还是看不清楚。

「为什么?我不是说过了吗,为了好玩,我们在这里,非常无聊,无聊得不知道做什么好。这里住的人,都很相信那个接阴婆的事,老跟我们说,那口水缸里面有接阴婆留下的东西,不准去碰,一碰就会召接阴婆出来。

「哈哈哈哈,辰轩,你相信吗?你相信这些吗?哈哈哈……」

锺辰轩忽然觉得有冰冷的东西落在了脸上,微微地觉得疼痛。已经开始下雨了,黄豆大的雨珠子劈里啪啦落了下来。

很快,交织的雨帘就让他连坐在几米之隔的文致越的身影都看不清楚了。

「伯父,你们究竟做了些什么?」

文致越的笑声,隔着重重的雨帘传了过来。「哈哈,你难道想不到吗?接阴婆出来的目的,就是要带走才出生的孩子。正好,村子里有一个孕妇马上就要生产了,这正是我们的好机会……」

锺辰轩打断了他。「于是伯母就装扮成了传闻里的接阴婆,穿着一身黑衣,左手黑伞,右手铁桶地进去了?然后她把才出生的小孩放进装满纸钱的铁桶里,带走了?

「接生婆和老吴都吓得魂不守舍,所以一切很顺利?你们几个人,包括孟教授、于静、你,都藏在窗外或者附近偷看?」

文致越的笑声,渐渐地停了,「对于我们,只是一个玩笑。年少轻狂的玩笑,并没有任何恶意,但是,我们低估了人性。」

锺辰轩抹了一把脸上的水,但很快地,雨水又再一次模糊了视线。「你是指……老吴趁机杀了他的妻子?」

「我们对于这个计划一直很兴奋,我们常常在一起商量。有时候在这个院子里,有时候在河边,有时候在山上。」文致越缓缓地说着,他的声音里带着回忆,和一种无法形容的萧瑟。

「老吴也许就是在我们商量的时候,听到了,月仪进去后,他跟接生婆一起吓得缩到了墙角,只不过,接生婆当时是真的吓慌了,捂住了眼睛。而老吴……他趁机用接生婆用来接生的一把剪刀,划破了妻子的喉咙。」

锺辰轩忽然问:「你怎么知道得这么详细?」

文致越这次停顿了很久才回答。「因为老孟看到了。」

锺辰轩叫了起来:「那你们为什么不报警?这是你们引起的谋杀,就算你们得承担一定的责任,你们也应该报警!你们都是受过高等教育的人,有法律常识,你们怎么会……」

「因为之后发生了一件我们都意想不到的事。」文致越的声音,在雨帘里变得模糊而低沉,还夹杂着一声声的咳嗽。

「窗子很小,只容得下一个人在那里偷看,老孟的视力最好,个子也最高,所以是他站在那里看。于静,一看到月仪出来了,就跟了去。

「而我,我是负责到山上的古庙里去偷偷敲响那口钟的,我敲响之后就一直跑,跑回到了我们住的院子里。你应该知道了,那时候正好是午夜,村子里的人都睡得早,我们没有碰上一个人。」

他又停住了,只听得到他苍老而疲惫的咳嗽声。

锺辰轩忍不住问:「然后呢?」

「然后……我们一边在那里兴奋地谈论着这次成功的恶作剧,夸赞月仪扮演得很完美。月仪的脚,一向是被我们取笑的对象─只有我们四个人知道,她平时都是穿普通的鞋子,然后在里面塞上棉花之类的东西─这次居然派上了这样的用场,她也觉得很有意思。

「我们笑了闹了一会,才想起那个才出生的婴儿还放在铁桶里。于静急忙去把孩子抱出来……」

锺辰轩问:「鲜红的纸钱,肯定不会是用人血染的吧?」

文致越的笑声,夹杂着咳嗽声一起传了过来。「当然不是,我们偷了村里一家人的一只鸡,鸡被我们杀来吃掉了,血被我们派来作这个用场了。」

锺辰轩缓缓地说:「你们的计划,还真周密。」

「我们只是无聊,太无聊……」文致越的声音更低了,「在晚辈们、学生们看来,我们都是不苟言笑、严肃认真的教授。可是,我们也一样的年轻过……在那个时候,枯燥无聊到极点,甚至是疯狂的年代……什么都会发生,一切……」

他又停住了。

锺辰轩这次等了很久,文致越除了一个劲的咳嗽之外,却不说下去了.

「后来呢?」

「后来……」文致越又笑了起来。「我倒是真不愿意提这个『后来』……当于静掀开纸钱,把孩子抱出来的时候,孩子已经窒息而死了。」

「轰隆隆!」一声炸雷响了起来,一道白亮的电光划过了天空。

锺辰轩借着闪电的光,直愣愣地看向佝偻着坐在石板上,浑身湿透,一动不动如同雕像的文致越。

「伯父……我一直尊敬你,还有孟教授,他是我的导师,也是我的恩师。」锺辰轩的声音,在暴雨里听起来,也有些模糊不清。

「我们尽可能地对孩子作了抢救,但是,孩子太小,太羸弱,我们不管做什么都没用了。」文致越似乎并没有听到锺辰轩的话,只是喃喃地继续说着。

「我们站在那里,面色惨白,手足无措。这时候,孟华回来了,他脸色比我们还要难看。

「他告诉了我们刚才看到的事,问我们怎么办。我说,当然是要上报。于静指着那个死掉的婴儿,问,怎么办……

「于是,在一阵激烈的争吵之后,我们决定─埋了他。那是个男婴,本来应该很健康的男婴……在地点上,我们又起了冲突。

「最后月仪说:村子里的人不是害怕那个传闻吗?害怕这个水缸吗?那就把婴儿埋在水缸下面,他们绝不会去挖的。她的提议通过了,于是我们费力地移开了水缸,拿了几把锄头就开始挖了起来……」

锺辰轩只觉得全身一阵一阵地发凉,他也不知道是因为被雨给浸透了,还是因为文致越的话。

「我们正要把那个婴儿尸体放进去的时候,一个人影出现在月光下。我至今还记得那天的月亮……白白的,泛着青色,冰冷而诡异。那个人,居然是老吴,他的嘴脸狰狞,完全看不到平时那个老实温和的乡下教师的面容了……

「他说,他知道孟华看到了,也知道我们干了什么。他说,如果我们要告发他,他也会告发我们。他无所谓,就这一条命,可我们,我们四个的前途就都毁了……」

锺辰轩低下头,看着那口水缸。水缸里已经积满了水,是雨水。

他伸出手,轻轻划过水缸的边缘,滑腻腻的青苔让人不自觉地打了个寒颤。

「我们同意了,我们就这样同意了,我们自私,而软弱。辰轩,我可以拍着自己的胸膛说一句,我这一辈子的从医生涯里,做过无数的大手术,就算是只有百分之一希望的病例,也曾经在我的手术刀下创造过奇迹。

「我敢说,我对我的任何一个病人,都是认真负责的,我的手术刀下,没有冤魂。但是,这个水缸下的冤魂,我永远都不能忘记。

「有时候,半夜我突然从恶梦里醒来的时候,就会看见一个浑身是血的孕妇,怀里抱着一个血淋淋的婴儿,看着我狞笑,找我偿命……孟华也一样。你知道他是为什么自杀的吗,辰轩?」

锺辰轩震动了一下。「难道也是为了这件事?可是……这已经过了很久了。」

文致越又剧烈地咳了一阵,才用颤抖的声音接了下去。

「有一次,我们四个人约着一起吃饭。老孟顺路去接于静,于静说她脚扭伤了,不方便,叫他去四号楼接她,在楼下,老孟遇上了一个人。」

锺辰轩脱口而出:「罗双?!」

文致越一阵大咳,咳得好像心肺都要咳出来似的,「对,罗双其实不是罗冬梅的女儿,她是老吴和他害死的前妻的女儿,

罗双长得跟她母亲非常像。「老吴病死后,罗冬梅继续在抚养她。无巧不巧地,她在于静担任副院长的青田医院当护士,而又正好跟孟华打了个照面……

「于静是调任到青田医院,护士人数不少,她反而没留意过罗双……也许,是因为那天孟华躲在窗后偷看,对死者─也就是罗双的生母印象太深的关系吧……」

锺辰轩的声音,也微微有些发颤。「所以,孟教授就自杀了?为了数十年前的这桩事?」

「老孟的正义感,一向是非常强烈的。你应该很了解他吧?当年,也是他坚持不能这样『私了』……但是,我们三个人一起说服他,终于让他动摇了……

「是的,已经过了几十年了,就算是谋杀,也早已过了追诉时效了。但是在我们的心里,那个死婴不仅是一直埋在小院的水缸下,也一直埋在我们的心底……」

文致越的声音,几乎消失在了雨声和风声里。

「但是我也没想到,孟华会以这种方式自杀……当我到达现场的时候,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我这才知道,当年那一幕血淋淋的场景在孟华心底印得有多深……

「对我们,毕竟未曾亲眼所见,但是对他……老孟有一次喝醉了酒曾说,那个死去的孕妇床上全是血,把被褥都浸透了,脖子上一道长长的伤口,几乎把咽喉都割断了……」

锺辰轩沉默了良久,才说:「孟教授是著名的心理学者,却始终越不过自己心上的这道坎。我们……也都一样……然后呢?」

文致越又是一阵哈哈大笑,这时候雨已经稍小了些,但天边轰轰的雷声,和闪亮的电光依然此起彼伏。惨白的电光掠过文致越的脸,他的脸忽明忽暗,像是一枝将熄未熄的蜡烛。

「然后?哪里还有什么然后?就这样了,辰轩,就是这样了。我知道你的疑惑,也知道你因为若兰,强捺着没有再向我追问。现在我就告诉你……把你想知道的一切都告诉你,这样,够了吗?」

「不够!」锺辰轩高声地说。

「我不相信田悦真是你和伯母害死的!我一直相信自己对人的心理的捕捉能力,如果我连对如此熟悉的人都没有最基本的了解,如果我连对你们都丧失了判断力……那我在我的专业上所学到的一切,就根本没有了任何意义!我不相信是你们,绝不相信!」

「遗憾的是,辰轩,确实是我。」

文致越长长地叹息了一声,尾音拖得很长,无比凄凉。「确实是我……我也很想说不是,但是,你们迟早会追查到的。所以,不如我自己告诉你……」

「你为什么要杀田悦?动机是什么?」锺辰轩问。

文致越回答说:「动机我不是早告诉过你了吗?田悦原本是警察,她很精明,也许当场不会想到,可是,如果她事后想到了……她一定会来找我们要人的。

「只要一作DNA,就马上可以知道那个孩子是谁的,这是根本作不了假,瞒不了人的。所以,我也只能一不作,二不休,直接把她杀了灭口。」

锺辰轩听得浑身一阵阵发寒。「你是怎么办到的?」

他等了很久,都没有等到回答。事实上,他也希望文致越不要回答。

但是,当他看到本来坐在石板上一动不动的文致越,这时候开始左右摇晃了起来,也觉得不对劲,他冲过去扶住了他。「伯父,怎么了?」

他看到文致越的唇角,有一缕血迹慢慢地滑了下来。锺辰轩这一惊非同小可,再仔细一看,文致越的面色已经变成了一种死灰的颜色。「伯父,你……你……」

他已经明白文致越大约在来的时候便服下了毒药,但文致越精确地算好了毒发的时间,能够在自己把想要说的话说完之后再发作。对于一名资深的医学学者而言,这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

文致越伸出一只干枯的手,紧紧地抓住了锺辰轩的手腕。「辰轩,看在若兰的分上,请你……答应我一件事……」他话还没说完,又咳了起来,直到咳得满口是血。

锺辰轩腾出了一只手摸手机,但手机却收不到信号。

「伯父,你别说话。我打电话叫救护车……」

文致越一双眼睛已经黯淡无光,直直地望着漆黑的天幕。

「杀人应该偿命,我愿意偿命……孟华,嘿嘿,这老东西,比我想通得早,也比我走得早……我……辰轩,这件事都是我一个人做的,我……我雇了一个乡下的老太太来假扮接阴婆,我告诉月仪我要去学校,其实我是去把杜珊珊推下了十三楼……

「也是我,跟着你去了养老院,然后毒死了罗冬梅……都是我做的,一切都是我干的。我是为了采桦,也是为了对得住孟华……辰轩,看在若兰的分上,看在你的导师的分上……」

锺辰轩看到文致越的面色,和他痉挛得越来越厉害的身体,知道即使现在能打通电话也没救了。文致越的眼神越来越散乱,但一只手却紧紧地抓住锺辰轩的手腕不放,像是溺水的人抓住一根救命稻草似的。

锺辰轩咬了咬牙,点了点头。文致越脸上露出了一抹微笑,放了心似地松了手。锺辰轩大叫:「伯父!伯父……」

雨还在下。夏天的雷雨,大得彷佛要把世间万物都冲得干干净净似的。

锺辰轩茫然地抬起眼睛,望着无边无际的雨帘。


第九章 杀人真凶

程启思赶到的时候,已经是一个小时以后的事了,救护车和警车的鸣声,把暴雨后的宁静完全撕碎了。他看到锺辰轩正坐在地上发呆,也不管地上被雨淋得湿淋淋的。

「辰轩?快起来。」程启思伸手去拉他,锺辰轩却一摔摔开了他的手。程启思有点诧异地问:「你怎么了?」

他看了看文致越的尸体。陈了检查之后,朝他摇了摇头,表示已经没救了。程启思问:「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锺辰轩过了好一阵才回答:「文致越承认他是凶手,三件案子的凶手。」他简单地把文致越的话复述了一遍,「这里信号不是太好,我好不容易才打通你的手机。」

程启思抱歉地说:「下了雨,路变得太难走,所以耽搁了。」他对着锺辰轩从上看到下,「文致越没有对你不利吧?」

「他是风烛残年的老人,能够怎么样?」锺辰轩疲倦地说,顺手指了一下那个大水缸。「抬开,然后挖开。」

程启思顺手在角落拎起了一把生锈了的锄头,走到了水缸前面。

那水缸很沉,三、四个人弄得一身是汗,才勉强地把水缸移开了。程启思抡起锄头,一下一下地对着底下的土挖着。

旁边李龙宇、莫明、君兰等人看到程启思的举动,都放下了手中的活,莫名其妙地盯着他。但锺辰轩站在旁边,那副冷到骨子里的神情,居然让众人都不敢开口询问。

锺辰轩平时虽不随和,但也很少摆出如此面孔。

程启思挖了一会,突然觉得锄头似乎碰到了什么很硬的东西。这里的土质很松软,他挖开一尺深也没费什么力气。

他心里一凛,急急地弯下腰,拨开泥土,里面躺着一口不大的木箱子。

程启思小心翼翼地把那口箱子抱了起来。

那是一口农村常见的小木箱,木质已朽烂了,上面还有一个小铜锁。程启思用手拨了拨,铜锁并没有锁住,他便把木箱给打开了,顿时呆住了。

箱子里竟然是一具小小的白骨!

锺辰轩也看到了,却仍然面无表情。

程启思望着他说:「看来,文致越对你说的话是真的,他们确实把那个被他们无意间闷死的婴儿埋在这里了。」

杜山乔走过来,对着箱子里的白骨看了看。「这是才出来的婴儿骸骨。是谁下这样的毒手?」

程启思朝一旁文致越的尸体努了努嘴。

杜山乔说:「早已过了追诉期了,这时候来自杀很可笑。」

他扔下这一句话,又回去干活了。

锺辰轩淡淡地说了一句:「如果看到了孟教授死时的惨状,就会知道,真正的追诉期是存在于人的心里的。」

「她来了?」锺辰轩问。他已经换过了衣服,但仍然一副精神不振的样子。

暴雨之后,这时天已经开始亮了,天空格外的清朗,空气也特别清新。

程启思点了点头。「胡月仪正在等着认尸。」

锺辰轩站了起来,向外面走了去。胡月仪正坐在沙发里,拐杖放在旁边。

虽然她竭力想保持镇静,但握在膝上的双手却在不停颤抖。她一看到锺辰轩,便颤巍巍地伸出一只手。「辰轩,告诉我这不是真的。」

锺辰轩木然地回答:「很可惜,伯母,这是真的。」他扶起了胡月仪,「往这边走吧,伯母。」

胡月仪走到门口,却颤抖着不愿意进去了。

锺辰轩平平板板地说:「伯母,这只是一个必要的程序。事实上,没有任何可能性了,因为,是我看着伯父死的。」

「你?!」

胡月仪瞪着他,锺辰轩恍若未见,只是把门推开了,一股冷气扑面而来。

「请进吧,伯母。」

锺辰轩把冰柜拉开,文致越的尸体正躺在里面。胡月仪一见,便凄厉地叫了一声,昏倒了。

程启思跟了进来。「她昏过去了?你还不快扶她出去!」

锺辰轩伸手按了按胡月仪的脉搏,又翻开她的眼皮看了看。「是真的昏过去了,不是作假的。」

「你在怀疑什么?」程启思问。

锺辰轩却没有回答,只是跟程启思一起,把胡月仪扶了出去,安置在会客室的沙发上。

过了一会,胡月仪慢慢地睁开了眼睛。她一时间似乎还不知道身在何处,茫然地眨着眼睛看着周围。当她看到坐在一旁的程启思和锺辰轩时,骤然地坐了起来。「你们……你们……我丈夫他……」

她又低下了头。她本来盘得很精心的发髻,也散了下来,当她再次抬起头的时候,她脸上的老态再也掩饰不住了。「怎么会这样……」

程启思送了一杯水放在她手边,正想把事情的经过讲上一遍,锺辰轩却抢在他前面开了口:「伯母,我有些想法,想听听您的意见。如果妳不反对,就请妳听上一听。」

他也不等胡月仪有所反应,便说:「文致越─请恕我直呼其名了─是怎么死的,我想妳比我更清楚。文致越并没有说清楚他是怎么制造这三桩凶案的,我现在来说一下,如果我有说错的地方,请妳指出来。」

他停了停,又接着说了下去,「孟华跟文致越都爱上了妳,但妳当时选择的是孟华,而不是文致越。后来,妳却后悔妳的选择,跟孟华离婚嫁给了文致越。

「所以,妳和文致越对孟采桦是非常歉疚的,这也是你们无论如何也要保护她、不让她受到任何伤害的原因。」
程启思已经听得怔住,迟疑地问道:「她……她既是孟采桦的婆婆,也是孟采桦的生母?」

「没错,」锺辰轩说,「正因为不好启齿,索性也不说了,只要能够照顾孟采桦就行了。认识他们的人,普遍都尊重他们,像我,也绝不会去多嘴。」

胡月仪还是低着头,只看得见她耳边垂落的银丝。她脸颊的线条,仍然是美丽的。

「你继续说。」

「为了妳的女儿,妳可以无所不用其极,我觉得,妳疼爱她,还远胜于疼爱若兰。而妳的丈夫,为了妳也会不惜一切代价。而正在采桦怀孕了的时候,田悦找到了文致越,向他说明自己也怀孕的事。

「而她的预产期,跟妳女儿的很接近,妳就想到了万一发生什么意外的话,妳可以李代桃僵。妳去找了于静,向她讲了这个计划,你们几个一直都是好朋友,所以于静即使为难,也答应了,而她也需要一个帮手,这个帮手就是杜珊珊。

「妳再一次扮演了接近四十年前的接阴婆的形象。我听若兰说过,妳年轻的时候也曾在学校的话剧社演过戏,伯母,妳的演技,真的很厉害,即使同时面对我跟程启思两个人,妳仍然毫不心慌地扮演着妳的角色。

「杜珊珊给启思打过电话之后,妳就在四楼守候了。在于静的安排下,四楼只有田悦一个病人,妳们可以很轻易地进行妳们的计划,于是,我们遇到了所谓的『接阴婆』。」

程启思插口说:「那么她是怎么在电梯里消失的?」

锺辰轩笑了声,说:「电梯其实是可以在二楼和三楼停的,平时被关闭了而已。录像自然也是有拍到她,只不过录像带被于静换掉了。

「别忘了,于静是这里的副院长,院长出国后,她等于是这里的管理人,她要做什么,没有任何困难的,一切都很简单。」

程启思看了一眼安安静静坐在那里的胡月仪,狐疑地问:「这样做是不是太冒险了?如果……如果被我们阻拦下来了呢?」

锺辰轩说:「她成功利用了人的心理,任何人见到那么一个诡秘的老妇人,又在事前被杜珊珊给灌输了不少『接阴婆』的概念,肯定会有一个短时间的愣神,她就可以顺顺当当地走过去了。至于说到冒险,有谋杀是不冒险的么?」

程启思还是觉得有什么不妥之处,但想想又说不出来。

锺辰轩说:「田悦的手臂上,有一些注射过的针孔,这倒没什么出奇的,因为她本来就住在医院,要输液、要输血,都得扎进去。但是,这就是田悦死亡的根本原因。她是在还活着的时候,被人把血抽干而死的!」

这句话对程启思无异于一个晴天霹雳。「什……么?你说什么?她还活着的时候?不,不可能,不……」

锺辰轩问:「你有没有捐过血?」看到程启思点了头,他又说:「一包血袋是二百五十CC,而一个大约五十公斤的人,会有四千CC左右的血。田悦的体重大约四十五公斤,也就三千五百CC的血,要把她的血大部分抽出来,并不难。

「直接抽动脉血就可以办到,而且动脉血如果没抽好,本来就可以造成喷洒的效果。田悦一定是还在麻醉剂的作用下,处于昏睡,任何一个人都可以置她于死地,然后把血洒得遍地都是……」

程启思打断了他,哑着声音问:「杜珊珊?」

锺辰轩摇了摇头,「我并不认为是杜珊珊。我说过,她是个善良的女孩子,一个对猫狗和小孩都那么有爱心的人,是不会那么残忍地杀死田悦的。」

他看了一眼胡月仪,胡月仪还是没有任何反应。「她这几十年,都跟医生生活在一起,要学习一些普通护士的技术,是完全可能的。」

程启思直接想冲到胡月仪面前,却被锺辰轩挡住了。「启思,听我说完吧。」

程启思看着面前瘦小的胡月仪,握紧的拳头也只能松开了。

锺辰轩吸了一口气,又继续说:「杜珊珊只是听于静的话,要配合把田悦的孩子换掉。她跟我们说的那些话,什么看到接阴婆,什么电话不停地断,都是事先编好的假话,用来蒙骗我们的。

「但是在她看到现场的惨状之后,她吓呆了,她意识到了自己是帮凶。她的反应,胡月仪估计也是在计算之中,所以她以让杜珊珊当孟采桦的特别护士之名,把杜珊珊带到了自己家里,以便监视她。

「胡月仪也看到了杜珊珊给你偷偷递纸条,于是她当机立断,用麻醉药弄晕了杜珊珊,然后让她坐在十三楼的窗台上。窗户一开,杜珊珊就跌了下去,就算下面有人看到,也没关系,因为杜珊珊当时处于昏迷状态,她确实是自己跌下楼的。

「然后,再在里面把窗户关上。有可能这些是胡月仪做的,也有可能是于静做的,毕竟,于静做这些比较方便。同理,于静也对我们讲了关于接阴婆的故事,但她的讲述当然是经过改编的……文致越讲的才是当年真正发生的事。」

胡月仪终于开了口,她的声音仍然细致而温柔。「既然要把她做成自杀坠楼的样子,我为什么要让她仰跌下去?」

「因为她在之前服了麻醉剂,这只要一验尸就会知道,」锺辰轩说,「妳有不在场证据─妳跟孟采桦在一起,四号楼的护士也可以替妳作证,于静虽然没有不在场证据,但是她没有动机。伪装成自杀是没有意义的,只能是他杀。

「时间太紧,如果不马上处理杜珊珊,她一定会把她知道的一切对我们和盘托出,所以妳只有立即杀人,妳没有更多的时间来计划安排了。不过,让我觉得惊奇的是,伯母,妳居然可以在那么短的时间内,再次用『接阴婆』来混淆我们的视线。」

程启思没有表情地说:「她并不需要拐杖,却一直在用拐杖?如果是因为缠过脚走路不稳,但我们见到她装扮成接阴婆的时候,她不是走得很快么?」

「她是缠过脚的,但不至于到三寸金莲的地步,一般缠过又放了的女人都是那样。所以她走路不会有问题。」
锺辰轩说:「我去问过了她的医生,伯母,妳的脚的问题只是严重的风湿,在妳好转的时候,妳是完全可以走路的。前段时间气候一直很热,妳的风湿没有发作,现在,昨天那场暴雨之后……大概妳走路不依靠拐杖就不行了。」

胡月仪说:「你继续说。」

锺辰轩笑了笑,「妳把铁桶和黑伞留在了楼下一个明显的地方,很快就会有人找到。趁孟采桦睡着的时候,妳就把孩子放在了铁桶里,当然妳是小心地把纸钱拂开,留给了孩子呼吸的空隙,妳是不会再犯几十年前的那个错误了。

「后来的一切,自然都在妳的意料之中。但是,有一件事妳做得实在是太过了,那就是对罗冬梅,这么一个可怜的老人,妳都不肯放过。

「在罗冬梅死后,我一直在想,我进养老院的时候,天已经黑了,但似乎里面的人人都注意到我了。那是因为我是生人,又是年轻人,所以他们会很在意,但是,如果是妳,一个老人,养老院里最普通不过的老人,没有人会特别在意妳的。

「罗冬梅根本认不出妳了,妳看到她正在吃我带去的龙眼,就剥开了一颗龙眼,在里面注进了氢化钾,然后把龙眼放在了罗冬梅的手里。而她,也吃了下去……」

他的声音渐渐低了。

程启思早已按捺不住自己的情绪,这时候问道:「那你的那颗水晶球,怎么会落在那里?」

锺辰轩淡淡一笑,「罗冬梅在催眠醒来后,好像觉得那颗水晶球很漂亮很好玩,就伸手找我要,我就给她了,大概是她临死时摔下椅子弄掉了,本来水晶球就是圆的,一滚就滚到了床角。」他看了程启思一眼,「才会引起了你的怀疑。」

程启思无言以对。

锺辰轩又说:「文致越一直是在注视着这一切的。对于抱走田悦的孩子,他是默许的,但他并不知道妻子会做到何种地步,或者他也不想知道。

「但是随着事态的一步步发展,杜珊珊坠楼,罗冬梅暴死,文致越感到越来越害怕。我想,我们在咖啡馆里看到文致越去找文桓,也许这两父子就在讨论这件事……我不知道他们谈了些什么,但是最后的结果,就是文致越决心用他的死来结束这一切。

「他在临死前,强迫要我答应,让他一个人承担所有的罪,为的就是替他的妻子开脱……」

程启思斩钉截铁地说:「没有任何人可以替一个犯了这样三件残忍的谋杀案的人开脱!就算是死也不可以!」

胡月仪扬起了头,她的脸上虽然疲态毕现,很是苍老,但一双眼睛还是明亮而清澈的。「你们没有任何证据可以指证我。你们凭什么说我假扮接阴婆?你们凭什么说我害死田悦,还有杜珊珊和罗冬梅?」

程启思厉声说:「我们已经作了DNA比对,孟采桦现在抱着的孩子,并不是她自己的孩子,而是田悦的孩子!
而在七月村,我们也发现了一具婴儿的白骨,那就是你们当年的杰作!」

胡月仪淡淡地说:「才出生的孩子都放在育婴室,医院抱错了也不是不可能。至于那具白骨……不要说现在你们已经什么都查不出,就算查得出,又怎么样?谋杀案的追诉期,也只有二十年,现在,已经三十年了。」

程启思气得脑子里血都在往上冲,锺辰轩给了他一个眼色,示意他冷静。「现在没有证据,不等于以后会没有,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胡月仪又笑了,她笑得很温婉,但这时候看在两个人眼里,却有点不寒而栗的感觉。「因为我不是文若兰的生母,所以你也并不在意你对致越所作的承诺?我还真是对你看走眼了,辰轩。」

她拿起了拐杖,费力地站了起来。「我现在可以走了吗?致越的遗体,我什么时候可以带走?」

「我们需要先解剖,因为他是非正常死亡。」锺辰轩说,然后又加了一句。

「伯父很爱妳,爱到肯一死为妳承担罪责的地步。而妳,妳对他的感情究竟如何?刚才妳见到他的尸体的时候,妳昏过去了,可现在,妳却那么冷静。这才是妳的真面目吗,伯母?」

胡月仪已经走到了门口,听到这话,她停住了脚步,但并没有回头。

「一死为我承担罪责?你错了,辰轩。致越只不过是在逃避他自己,孟华的自杀,很大程度上也是因为我执意要跟他离婚,和致越在一起。

「孟华一辈子都在帮别人解决心理上的障碍,而他却解决不了自己心理上的障碍。所以,他最终选择了自杀。

「文致越,他一直对此耿耿于怀,一直对此内疚。你以为我们的婚姻就是幸福美满的了?辰轩,你还是太天真了,不要相信你看到的,任何人,任何事。」

看着她的背影慢慢地消失在过道里,程启思说:「你居然一直没有告诉我,胡月仪是孟华的前妻。」

锺辰轩叹了一口气,「在我心里,实在并不愿意他们跟谋杀案有关联。你应该理解我,启思,最后,我还是没有做到答应文致越的事,我想我会为此内疚的。」

「你做了你该做的事。」程启思回答,「我们一定会找到证据的。」

他想了想,又说:「帮忙抱孩子,于静可能会答应。但是,要杀人,她不会那么傻吧?傻到去做同谋?」

锺辰轩摇了摇头,「我不知道。让我歇歇吧,我昨天晚上太累了。」

锺辰轩趴在桌子上睡着了,一夜没睡加上过度的精神紧张,让他实在抵抗不住睡意。直到程启思走进来,把他用力摇醒,「辰轩,醒醒,出事了。」

锺辰轩睁着惺松的睡眼,看着眼前脸色沉重的程启思。「出什么事了?」

程启思回答:「胡月仪死了。」

锺辰轩跳了起来。「死了?怎么死的?」

「跳楼,从四号楼的五楼跳了下来,正在抢救,不过没有什么希望了。」程启思扬了扬手里的一份报告。

「不过,这样对她,未尝不是一件好事。我已经拿到了报告,在那个铁桶上,有胡月仪的指纹,还在文家的别墅,她的房间里发现了一套衣服,一双黑色的绣花鞋,都是接阴婆的行头,她本来会很难解释,这些东西为什么会在她手里。」

锺辰轩问:「采桦呢?」

程启思叹气。

「她亲眼看着胡月仪跳下去,现在都快崩溃了。听说才生产过的女人比较脆弱,容易神经崩溃,我看她也差不多了,你要不要去看看她?我已经通知文桓了。」

锺辰轩说:「好,我这就去。」

锺辰轩赶到青田医院的四号楼,看到文桓的车停在楼下,锺辰轩略微犹豫了一下,还是进了电梯。

孟采桦并没有睡着,孩子睡在她的身边,而文桓正握着她的一只手,在轻轻地说着什么。孟采桦看到锺辰轩出现在门口,愣了一下。

文桓也回过头,勉强地对他笑了一下。「进来吧,辰轩。」

锺辰轩说:「文桓,我想跟采桦单独谈谈。」

孟采桦跟文桓都同时一愣。

文桓说:「我是她的丈夫,你要说什么,就当着我的面说吧。难道还需要有什么隐瞒我的不成?」

锺辰轩沉默了,过了很久,他才说:「好吧,我想确实也没有隐瞒你的必要。」他转向了孟采桦,缓缓地说:「采桦,其实,胡月仪不是自己跳楼的,是不是?」

孟采桦瞪大了眼睛,她这副模样仍然很动人。

文桓变了脸色。「你这是什么意思?」

锺辰轩说:「文桓,你一直都知道是什么意思,其实,在这几起案件里,采桦才是真正的主角。她早已知道你父母的主意,不管是文致越还是胡月仪,都绝没有杀死田悦的打算,而孟采桦,用一个成语来说,她是想『斩草除根』。

「采桦可以从五楼下来,抽干了她的血液,然后到处乱泼……她有足够的时间回去洗澡,换衣服,然后若无其事地躺回床上,手里还能抱着那个不属于自己的孩子!」

文桓高声地说:「采桦才生了孩子,她怎么能到处乱跑?何况还有值班的护士……」

锺辰轩淡淡地说:「产妇二十四小时就可以下床了,而孟采桦,到田悦死的那时候,已经是产后三天了,她完全有力气下楼!而且,有一点我并没有忘记,那就是孟采桦也是学医的,大量抽血对她而言是太小儿科的事了。

「同样,她也可以给护理她的护士下点安眠药,就像对杜珊珊一样。当于静知道这一切的时候,她已经脱不了干系,只能帮着他们做下去。」

他看了一眼缩在文桓怀里发抖的孟采桦,「孟采桦直接在杜珊珊的水里放了安眠药,然后告诉了胡月仪怎么做。杜珊珊上车的时候,安眠药还没有发挥药性,而当她到达医院的时候,她已经处于昏迷状态,任人摆布了。

「更糟糕的是,文致越也默认了妻子的作法─文致越从头到尾都没有怀疑过这是采桦的主意,有些事,女人跟女人之间更明白吧。

「或者,我们应该称之为母女连心?然后,采桦又说那个叫罗双的护士说过一些奇怪的话,于是胡月仪又赶去把罗冬梅灭了口。

「我相信,如果我们还没有发现这些,接下来一个被灭口的就会是罗双。胡月仪几乎已经成了孟采桦的一个杀人机器,孟采桦才生过孩子,不方便走太多的路,所以有些事是由胡月仪代劳的。

「而你,」锺辰轩盯着文桓,「你知道。你父亲告诉你,他认为是胡月仪做的,并说他会去解决,要你好好照顾你继母和妻子。

「但是你心里却明白,是你的妻子干的。所以,你甚至不愿主动告诉我采桦也刚生了孩子,更不愿告诉我采桦和田悦在同一家医院。」

文桓脸如死灰。「采桦为什么要做这种事?」

锺辰轩淡淡地看了孟采桦一眼,「她已经是半个疯子了。她已经精神不正常了。这一点,你比我更清楚!

「你长期在外面拈花惹草,孟采桦为了面子、为了维持教养,一直忍耐,加上你工作太忙,她在生下第一个孩子的那段时间就有过一次神经崩溃了,只不过被你们掩饰得非常好而已!跟一个疯子,有什么动机可谈?」

孟采桦尖叫了起来:「你胡说!我不是疯子!我不是!」她拼命地捂住了耳朵,那模样很像一个小孩子。

文桓带点哀求地看着锺辰轩,「你别再说下去了,辰轩。采桦会受不了的。」

锺辰轩充耳不闻。「采桦,最后,妳还亲手做了最残忍的事。妳想要一个替罪羊,所以,妳把胡月仪骗到窗前,也许是告诉她,妳的什么东西掉下去了,她探头往下去望……而妳就把她推下去了!」

孟采桦哭了起来,她哭的模样也像个孩子。这时候,就算不是心理医生,也能看出她的精神不正常了。

「我是害怕……我的孩子才出生……没人照顾啊……我不是有意的,我不是存心想杀她的……」

锺辰轩冷冷地说:「那是田悦的孩子,并不是妳的孩子!妳的孩子在一生下来的时候,就死了!妳抢了田悦的孩子,还杀死了她!」

「辰轩!」文桓大叫,「你就放过她吧!她已经疯了,就算送她上法庭,也会判她无罪的!」

锺辰轩高声地说:「她杀了自己的母亲!自己的亲生母亲!她已经没有人性了!她的母亲帮她做一切一切的事,不惜杀了三个人,而她─她却亲手把亲生母亲推下了楼!总有一天,她连你也会杀的,因为你不止一次地背叛了她!

「她心底最恨的人,是你!这种精神病人的危险性,你跟我一样清楚!她非常危险,得马上送去精神病院!」

孟采桦一声狂叫,死死地抓住了文桓的衣角。「文桓,不!我不要去精神病院!我没疯,我没疯,我不是疯子!不要送我去精神病院,不要……」

「如果不去精神病院,那妳的归宿就只有一个,那就是死刑台!」

一个男人的声音在门口响起,锺辰轩吃了一惊,竟然是程启思。

看样子,程启思是跟着他来的,一直在门口听他们说话。锺辰轩正想走去门口,程启思已经大踏步地进来了。

「孟采桦,妳是三桩谋杀案的犯罪嫌疑人,我现在正式拘捕妳。」

「启思……」锺辰轩正想说什么,程启思就打断了他。

「没有什么可商量的了,辰轩,你刚才也说过了,她很危险。至于她在行凶的时候是不是精神病发作了,是不是处于无法自控的状态,这个得由法庭来说了算。

「文桓,你可以找最好的律师来替她辩护,也可以找精神医师来给她开精神证明,但是,现在我必须拘捕她。她是害死田悦的元凶,我不会原谅她。

「我说过,她的路只有两条,一条就是因害死四条人命而被处以死刑,一条就是在精神病院终老。绝不会有第三条路。」

锺辰轩看了看文桓,又看了看孟采桦,然后作了个抱歉的手势。

「一个人做了什么,就必须付出代价。文桓,采桦,我帮不了你们了,即使若兰在地下要责怪我,我也无可奈何了。」


终幕

「今天天气很好。」

程启思坐在阳台上,手里端着一杯清茶。

确实,这天的天气晴朗,阳光灿烂但不刺眼。盛夏已经过了,天气已经转入秋了,还微微地带着一丝凉意。

锺辰轩坐在一把摇椅上。他正想说什么,就听见门铃响了。

程启思很不情愿地站了起来,下楼去开门。

是送快递的。

程启思签收了,但觉得有点奇怪,他这段时间似乎没有订过什么东西。

看了看包裹单,里面的物品写着「计算机」。程启思开始隐隐地明白了,这个包裹里面放着什么。

他把包裹抱上了阳台,一层层地拆开。最后,一台笔记型计算机出现在面前。

计算机一角贴着一张紫色小猫的贴纸─那是属于田悦的。

锺辰轩说:「难怪我们找不到她的计算机,原来她是寄给你了。她大概是事先给钟点工打了招呼,让那个钟点工帮忙寄的。」

他看了一看快递单上的日期,「这个钟点工拖了这么些天……不过,也许是田
第一幕 出游计划

「当我走上楼梯,我看到一个不在那里的人。今天他又不在那里。我希望他会永远消失……」

「卡嗒」一声,影碟机里的光盘弹了出来。程启思盯着电视屏幕,大大打了个呵欠。忽然,他觉得有人站在身后,一回头,是锺辰轩。

「好无聊的片子,为什么要我看这个?」

锺辰轩把盘片放了回去。「无聊?哪有无聊?」

程启思说:「开头还不错,我还觉得是部象样的推理剧。结果,到了最后,居然一切都是假的,仅仅是存在于一个具有多重人格的罪犯的脑海里。

「这多重人格的互相残杀,直到最后邪恶的人格尽数被消灭。当然,还留存了一重人格,那就是被隐藏得最深、最邪恶残忍的人格……真无趣,都是假的,胡编的。」

锺辰轩微笑说:「你认为这只是在人的脑海里产生吗?你想一想,如果这些虚幻的东西呈现在现实里,那会发生什么事?」

程启思不假思索地回答:「就是这个具有多重人格的罪犯会杀死很多无辜的人。很多,最后还包括一直帮助他的心理医生。这样的罪犯有活着的必要吗?

「法官居然会相信心理医生为他的辩护而赦免他,判决把他监禁在精神病院,这实在是愚蠢的行为。于是,心理医生为此付出了代价,被这个罪犯在押送去精神病院的警车上给勒死了。」

他一口气说到这里,才抬起头看着锺辰轩说,「你为什么特意留这样一部电影在桌子上让我看?」

锺辰轩在沙发里坐下来。天色已经暗了,窗帘也拉上了,程启思并没有开灯,两个人的脸在暮色里都是模模糊糊的。

「文桓找了几位权威的精神病专家以及精神病研究机构给孟采桦作了鉴定,她应该会被判在行凶的时候精神病发作,无法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所以,她的去处将会是本市的精神病院,而不会被判处死刑。启思,接受吧,我们已经很难推翻这个结论了。」

在刚结束不久的一桩案件里,程启思以前的同事,他一向当成妹妹看的女孩子─田悦,遇害了。

凶手却是一个看起来温柔善良、连只蚂蚁都不会踩死的女人,她为了要抢夺田悦跟自己丈夫文桓的私生子,不惜杀了三个人,甚至连自己的亲生母亲都推下了楼。

而这个叫孟采桦的女人,却是锺辰轩大学导师的女儿,也是他过世的未婚妻的嫂子,这千丝万缕的联系,让锺辰轩一直不太愿意面对现实。

程启思哼了一声。

「我听说了,上诉的这段期间,文桓四处活动,就是为了救孟采桦。没关系,我很乐于看到某一天孟采桦也会谋杀自己的丈夫。到那时候,还有谁会来帮她?」

「你说得可真是一针见血。」锺辰轩唇角的笑容加深了。

「确实,引起孟采桦精神分裂的重要因素就是文桓的花心,以及对她长期的欺骗。女人啊……不断的压抑,以及天性的脆弱,加上她母亲对她毫无原则的溺爱与迁就,才会造成这样的后果。

「田悦说,虽然她看过足够多、各色各样的罪犯,但她却未曾见过这样的女人,一个既有内涵,又有气质的书香门第出身的女人,竟能策划并执行如此冷血的罪行。」

程启思也叹了一口气,不知道说什么好。

锺辰轩忽然说:「不如我们出去旅游,散散心怎么样?我负责请假。」

程启思连忙摇手。

「我可不去。我上次去伊朗,你也在,看到了的,我表弟还在为了他喜欢的那个女孩子伤心,前天我表姨妈还一把鼻涕一把泪地打电话给我,叫我劝劝他。

「我表弟那个死脑筋你也见识过了,八头牛都拉转不来,我能有什么办法?」他沉默了一会,「上上次……我去S省,也碰到了一次谋杀案……」

锺辰轩笑着说:「你还真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哪有这么夸张?我们自己走吧,你找部越野车,定个大致的路线,爱走哪里就走哪里,怎么样?真正好的风景,可都是藏在深山老林里的。」

程启思被他这么一说,倒觉得心里有些痒了。「你是认真的?到哪里?」

锺辰轩走进自己房间,很快就折了回来,把一大迭杂志往沙发上一扔。

程启思一看,都是《国家地理杂志》,忍不住笑了。「我还以为你多有经验呢,弄了半天也是纸上谈兵?」

锺辰轩瞪了他一眼。「我是纸上谈兵,你可不是,对不对?」

程启思打了个哈哈,尴尬地说:「你怎么知道?」

锺辰轩从鼻子里哼了一声。

「以你的本钱和你的品味,你绝不会少出去自助旅行。那堆书还是我在你书柜里翻出来的呢,有些路线还被你作了记号!」他随手翻开一本,果然上面划了不少红线。

「我们选一条,怎么样?再去买些用得着的东西?」

程启思这次是打了个哈欠。「我的那些装备早就卖掉了,越野车以前有一辆,也卖了。」

「卖掉了不会再买么?懂不懂什么叫与时俱进?」锺辰轩又对着他横了一眼。「要不要我出一半钱?」

程启思慢吞吞地说:「看来,你主意已定了?」

锺辰轩说:「对。」

「好吧……反正闲着也是闲着。」程启思说,「你有没有想好走哪里?」

锺辰轩的手指停在了书页上。

程启思看了看,说:「318线?」他笑了。「你选了条最难的路。」

「这是朝圣之路。」锺辰轩说。「何况,你不是想回去么?我知道,对于那个我还不知道名姓的女人,你一直是念念不忘的。」

程启思淡淡地笑了一下。

「你是对我催眠过了,还是仅仅是听到了我说的梦话?你又怎么会知道在这次旅程中我能遇到她?难道你有未卜先知的本事?」

锺辰轩笑了笑,不置可否。「你去找车,我去买路上用的东西,看看能不能三天之内动身。」

看到程启思还有点犹豫,锺辰轩不耐烦地问:「你究竟去不去?难得我想出趟门。」

程启思忙说:「去,为什么不去?难得有个长假……不过,」他小声地嘀咕了一句,「我还真是不明白,你为什么要走那条线?万一车有个什么问题,抛锚在几千米海拔的高原上,我们就等着喝西北风吧。」

他的眼光,停留在锺辰轩放在桌子上的光盘。他轻声地念了一遍:「Identity。」

他刚才看的那部影片,名字就叫Identity。

程启思说:「英文原名很不错,很切题。但是中文就翻译得乱七八糟了,什么致命ID?」

「Identity,个人身分,特性,特征,或者说引申为人格,都讲得通。」锺辰轩说,「十个互相残酷厮杀的人格……其实,启思,你不觉得,我们每个人的内心,也藏着不只一种人格吗?

「人的脸只不过是张面具,我们也不能用生物学上对『心脏』或者『大脑』的阐述来解释人的性格特征。没有什么比人性更复杂了……我们表现出来的,究竟有真实的多少,实在是个很值得研究的课题……」

雨水把路面冲得泥泞不堪,本来路况就差,这一来几乎都是寸步难行了。

雨里还夹着雪,虽然程启思那部越野车够好,但在这样的路况和天气下,开得也非常慢,活像只乌龟吃力地在泥泞里爬。程启思本来觉得九寨沟的路不好走,现在跟318线一比,真觉得是天堂了。

他跟锺辰轩两个人换着开,都开得手心里全部是汗,根本不敢去看右侧一眼。

左边是峭壁,除了一些矮小的灌木之外,寸草不生。右边则是万丈深渊,一旦栽下去,就会应了一句老话:「粉身碎骨」。

「这里是什么地方?」锺辰轩问。论开车,他不如程启思经验多,所以大部分时间都是程启思在开。

「哦?这里……这里我也说不出来名字,反正再走一两天就可以到Q县了。那是我们下一个计划中的目的地,很有看头……我看我们还是期待车不要在这里出什么状况比较好。」

「太晚了,别撑着开。」锺辰轩说,「大不了在车上过一夜吧。」

程启思说:「我记得附近有个旅馆的,你累了就睡一会儿,我再开一阵,放心,我会小心开的。就算要掉下去,你睡着了也不会知道。」

「你这算是安慰吗?」锺辰轩啼笑皆非。

他不太习惯这种盘山路,吃了两颗晕车药,这时候药效发作了,整个人都有点昏昏沉沉的。「好吧,那你小心点,我躺一下。」

他也不知道躺了多久,忽然,程启思的声音响了起来,惊醒了他。

「辰轩,我记的果然没错,看那边。」

锺辰轩睁开眼,随着程启思指的方向望了过去,果然,在不远处有一点跳动的光芒,虽然微弱,但在这一片黑暗里看起来实在是很温暖。「看起来是在半山腰上。难道有人住在这种地方?」

程启思从车上跳了下来,指着路边的一块木牌。「看这个。」

那是一块木制的招牌,挂在一棵树上,上面写着四个大字:「汽车旅馆」。那四个字写得龙飞凤舞,两个人都不由得多看了几眼。

锺辰轩说:「这字可写得真不错。难道这里住的还是个书法名家?」

程启思却说:「叫什么名字不好,那里面连汽车都开不进去,还叫汽车旅馆?」

锺辰轩迟疑地说:「我们要去住那旅馆么?」

「这段路太险了,我实在不敢再继续开下去了,」程启思搓了搓手说:「我都开得浑身冒汗了。有旅馆住哪里不好了?住一晚,休息够了,明天再继续上路。」

锺辰轩却蹙起了眉不言语,程启思问:「怎么了?有什么不对?」

锺辰轩说:「旅馆嘛,怎么也应该开在应该开的地方。这荒山野岭,旅馆开给谁住?」

「我们这不就是来了吗?这些地方的旅馆都是自家的房子弄出来的,就算没客人也不会赔。」

程启思把刚才拿出来扔在地上的旅行袋又拎了起来,「还愣着干什么,走啊。我说了,自助游的线路上这种小旅馆很常见的,你用不着这么疑神疑鬼。你以为演聊斋啊?都什么年代了,这些人会做生意得不得了,你就别……」

「你可别忘了,」锺辰轩打断了他,「我们已经走离了应该走的路线。按理说,这里应该是个没什么人会来的地方。」

程启思「嗨」了一声。

「你想得太多了。就算是荒村野店,我也要去,总不能露宿野地吧?当心来只狼吃了你!」他又指了指停在树林里的两部车,一部是本田,一部是三菱越野车,「看,除了我们,一定还有别人来这家旅馆过夜。」

锺辰轩忽然压低了声音。「你带枪没有?」

「你明知道放假的时候要交枪的。」程启思说。

锺辰轩再次给了他一个白眼。「我是说你自己那把枪。」

程启思尴尬地笑,点了点头。

「反正这次是自驾,不坐飞机,不怕安检,不带白不带啊。」他又望了一眼那块挂歪了的木头招牌,「『汽车旅馆』,我好像在哪里见过呢。」

「Motel Hotel。」锺辰轩笑了笑,「你忘了,我前几天叫你看的那部叫《Identity》的片子,发生命案的地方不就叫『汽车旅馆』?」

「那算什么命案?」程启思拎起了随身的包,「一个精神病患者的臆想罢了。」

锺辰轩淡淡地说:「你实在是太小看心理研究这个领域了。」

程启思耸耸肩,说:「我把车停在公路旁边,明天再来开好了,反正也开不进去。」

那几点光看起来就在不远的半山腰上,但两个人直走了半个小时。路都不像是路,满地都是泥,一不小心就陷下去了。

这里遍地都是一种叫「沙棘」的植物,是318线一带随处可见的。

这沙棘浑身是刺,却结了很多好看的橙黄色小果子,据说还是能吃的。两个人有好几次滑到都跌在了一丛丛的沙棘上,好在穿得多,又戴了手套,并没被刺伤。

程启思咕哝着:「哪来这么多的沙棘,难道要告诉我们此路不通?长得歪歪扭扭,要倒不倒的样子真难看。」

锺辰轩拉长着一张脸,话都没有一句了。

程启思忍不住说:「喂,拜托,是你叫我出来旅游的,现在是天灾,你怪我啊?」

锺辰轩横了他一眼,「少废话,再爬几分钟山路就能走到了。海拔这么高的地方,有这么高这么密的树林,真是难得啊。」

终于,先前那点微弱的光近在眼前了。

那是一盏罩了灯罩的煤油灯,挂在一座当地常见的农家小院门口。煤油灯的光不算明亮,但在这一片漆黑、连绵不绝的大山里,哪怕是一星灯火也能非常清楚地看到。

不知道为什么,程启思在潜意识里总是认为,这条318在线的房屋,里面也会像是他在九寨沟里曾经见过的,满眼都是刺目的大红大黄。

那些颜色不仅刺激了他的眼睛,也刺激了他的神经,经过这么久,还是一样深深镌在记忆里。

可是他进了这家「汽车旅馆」之后,感觉却是啼笑皆非。

旅馆?这根本就只是一家非常普通非常平凡的农家小院。院子很大,有一口水井,井旁还长了一株看起来很有年月的老树。

堂屋那边隐隐有人声传过来,程启思就跟锺辰轩走了过去。堂屋很宽敞,有少数几件木板钉成的简陋家具,角落里还乱七八糟地堆着七八件非常沉重的老式木质家具。

木板桌上点着一根红蜡烛,只剩很短的一截了。靠墙是一堆柴火,烧得很旺,红通通的,墙壁早已熏得发黑,而在火旁边,围坐了好几个人。

「旅馆」的老板是个三十多岁的男人,脸圆圆的,笑呵呵的模样倒是很可亲。鼻梁上有颗显眼的痣,留了一头相当艺术的披肩长发。

他拎了个热水瓶过来,给程启思和锺辰轩倒水,一边连声道歉说:「哎呀,没办法,这里经常停电,这不,只得用上蜡烛了。冻坏了吧?来来,到这边烤烤火。今天这天气,下雨夹雪,路上的车都抛锚啦……」

老板拉过两张小凳子。锺辰轩和程启思早已走得腿软,坐下了。

火旁的人也很自觉地往两边挪了挪,空出来了一块位置。

这时候,程启思才有机会仔细打量跟自己同处在一个屋顶下的人。

除了老板,一共有七个人,一对青年男女,一身装备都是相当专业的户外用品,看来是出来旅游的。离他们稍远处,坐着一个女人,脸藏在阴影里看不清楚。

另一边坐着三个人,显然是一家三口。

程启思略略有点困惑,这个三口之家的父亲一脸老实的模样,戴副眼镜,母亲搂着十来岁的男孩,默不作声地坐在旁边─这一家子怎么看都不像是来旅游的主儿。

还有一个男人,穿一件长风衣,上面溅满了泥点。

那个年轻的男人,朝他们打了个招呼,「也是来旅游的?这天气可真见鬼。」他朝程启思伸出了手,「我叫吴宏,这是我女朋友,云乐。」

程启思跟他握了握手,「程启思。这是我同事,锺辰轩。」

锺辰轩轻轻地说:「云乐,好名字。」

那个女孩子抬起了头,她长得很普通,但眼睛很亮,笑容很甜,还有一头如云如雾的秀发。「谢谢,不只一个人这么说过。」

程启思把眼光移到那一家三口身上,那个父亲推了推眼镜,有点结巴地说:「我……我是去Q县上班的,我是公务员。上头催得急,非要尽快赶过去,结果,赶上了这天气……唉,明知道这段时间暴风雪多的。」

他又像想起了什么似的,补上了一句,「我叫刘建明,这是我妻子,徐玫,那是我儿子……刘愿。」

程启思搭讪着说:「可不是,我们的车也陷在烂泥里了,这雨可下的不小。都深秋了,还又是雷又是雨的……」

「这还算好的,下雨总比下雪好。」老板又过来给他们的杯子添水,一张脸还是笑咪咪的,「只希望不要再有人过来了,不然,我这小旅馆可就住不下了哦!」

锺辰轩望着他,问:「老板,你贵姓?」

「啊?」老板放下了热水瓶,堆着笑说,「我姓巫,巫山云雨的巫。名字啊,单名一个问字。」

程启思说:「姓少见,名也起得有趣。不知道要问什么?」

巫问笑着说:「爹妈起的名字,我哪能知道问什么?我这人可没好奇心,啥都不问的,又不是学屈原写《天问》。」他说的一口很流利的京片子,绝不是当地人。

锺辰轩问:「巫老板,你这旅馆没有房间可住吗?客人怎么都围在这里?」

巫问不好意思地搓着手,满脸抱歉的样子。「我这里几个月恐怕都不会来个客人,哪有准备什么客房啊……最多是有人来烤烤火,取取暖,喝点热水……

「我看,你们就在这里将就一晚上吧,我去弄点吃的。就算今天晚上下雪,明天也可以上路了,路结了冰,比烂泥路还好走些。」

刘建明吃惊地说:「在冰上?这岂不是很危险?」

程启思有点奇怪地看了他一眼。「难道你不是开车过来的?」

能有胆子开这里的路的司机,都是有经验的,不该问出这么傻的话。程启思自己的车,也是配了防滑链的。

刘建明忙说:「不,不是的,我是搭大巴过来的,但是快到下一个镇的时候,被泥石流堵住,只有折返上一个县城了。我赶着走,不想回去,就想在这里等一晚上,搭从别的路过来的车到Q县去。」

程启思说:「我也要到Q县,反正顺路,明天如果能走,搭我的车吧。」

刘建明呆了一下,彷佛对于程启思的热心还不知道怎么反应似的。过了一会,他才道了声谢,又把儿子拉了过来,说:「还不给叔叔说谢谢?」

刘建明跟徐玫,夫妇俩长相都很一般,但这个儿子却长得很漂亮,眼睛黑漆漆的,骨碌碌直转,很是机灵。刘愿大声地说:「谢谢叔叔!」然后又钻到母亲的怀里去了。

程启思正想再说点什么,那个一直把脸藏在阴影里的女人开口了。她的声音有些沙哑,但很动人。

「明天?这个天气上路,不是找死吗?」

她扬起了脸,程启思吃了一惊。他没想到在这种地方,会看到这样明艳照人的美女,几乎都把黑暗的堂屋都照亮了。

只是她一身行头,却极不适合旅行,一件很长的毛皮大衣,耳朵上是一对相当重的钻石耳坠。一个金色的手袋,扔在她身旁的凳子上。

她这副打扮,去参加晚宴很合适,却无论如何不适合出现在这里。

她的一双大眼睛盯着程启思看了半天,突然问:「我好像在过来的路上见到了你的越野车。」

「是吗?」程启思问。

女人从手袋里取出了一盒烟,随手点燃了一根。「很不错的车。」

「好一点的车,就算出事,生还的机率也大一点。」程启思说。

女人吐了一串烟圈,说:「未雨绸缪?想得真周到。」

过了一会,她又添了一句。「我姓古,古婵。」

程启思忍不住一笑说:「也是好姓,好名字。」

「像武侠小说里的人名,是不?」古婵又深吸了一口烟,把烟头给按灭了。「就是跟我不太相配。」

巫问正在一旁收拾桌子,摆上了几道菜。

虽然看来看去都只是香肠腊肉,但程启思闻到白米饭的香味都开始吞馋涎了。他们开了一整天,除了一些饼干面包,就没吃过热饭热菜了。

程启思脱下了满是泥水的大外套,拿出了两张钞票递给巫问。

巫问借着火光一看,呆了一呆。「哪用得了这么多,我也不好意思收的。」

程启思把钱塞进了他手里。

「算我跟我同事的。这样天气里,你这儿可真是救了我们的命了。」

巫问嘿嘿地笑,顺水推舟地把钱收下了,「瞧你说的,哪这么夸张呢。」一面拉凳子,一面招呼说:「来来,都过来吃点东西,这荒村野店的,也没什么好招待的,大家都将就一下。」

这一下,就连最冷冰冰的古婵都站起来了。程启思一看,她脚上穿着一双鞋跟又细又高的金色高跟鞋,不由得叹为观止。

一群人就围着小小的木头方桌坐下,大概人人都饿坏了,也没人客气,几乎是风卷残云地把桌上的饭菜全部吃光了。

巫问又在火里添了些柴,火燃得更旺了,堂屋里居然还有种暖融融的感觉。这地方太冷,虽然人人都穿得厚,但还是扛不住那股子寒意,一吃完饭,大家又都全部围到火前,又是搓手又是顿足。

古婵又点燃了一根烟。她吸了几口,把毛皮大衣拉紧了些,站起了身,向门外走去。

程启思问:「古小姐,妳上哪里去?」

「走走。」古婵头也不回地扔下了一句,就踩着那双高跟鞋一扭一扭地走出去了。

程启思盯着她的背影,小声地说了一句:「老天,穿这么一身,她是怎么来到这里的?」

这时,云乐拉着吴宏的手臂说:「我们也出去走走吧,已经在这里烤了一晚上的火,我都坐得浑身发僵了。」

吴宏显然跟他女友的感情很好,帮云乐把外衣扣好,两个人才手挽着手地走了出去。

锺辰轩看到程启思的目光一直跟着吴宏和云乐转,微笑地说:「怎么,羡慕人家?」

程启思耸了耸肩。「我又没少过女朋友。」

锺辰轩也笑,这时候,刘愿在他母亲的怀里闹了起来。徐玫搂着他,问:「怎么了,小愿,你想要什么?是不是没吃饱?」

「妈妈,妈妈,我也要出去玩。这里好闷,好无聊……」刘愿从徐玫的怀里挣扎着想往地上溜,徐玫面露难色地看了刘建明一眼。

刘建明却是一副好好先生的笑容,摸着刘愿的头说:「好好,我们出去。不过,外面很冷,只走一圈就回来哦!」

这一家三口也出去了。

巫问把桌上的盘盘碗碗收成一迭,说:「我把这些收下去,你们坐坐。」

堂屋的门开了又关,关了又开,如此这般好几次,这回总算是「砰」地一声关严了。程启思缩了缩头,说:「真是,一开门风就灌进来,我都快冷死了。」

锺辰轩左右看了看,说:「又只剩下你跟我了。真不明白,这地方冷成这样,这些人还争先恐后地往外面跑。难道外面有什么好看的东西不成?」

程启思「嘿」了一声,从背包里把一份详细地图找了出来。「让我研究一下,说不定真的有什么好看的地方呢。」

锺辰轩不经意地说:「难道要徒步去?这个天气?再漂亮,我都不去了。」

「你究竟还是不是来旅游的?」程启思说。「你根本就不适合自助旅行,以后再也不跟你一起出来了。」

「谁稀罕?」锺辰轩用火钳拨了拨柴火,扔下了一句。
第二幕 奇异的汽车旅馆

吴宏和云乐,还有刘建明一家三口,一前一后地回来了。巫问又提了一个热水瓶回来给众人添水,程启思叫苦说:「又是水,我喝得嘴里都淡出鸟来了。」

巫问脸上更是一副不好意思的表情。「唉,穷乡僻壤的,没什么好招待的……」

锺辰轩白了程启思一眼,说:「我们车上不是有咖啡和茶叶吗?去拿吧,你说这种话,让热心肠的老板怎么下得来台?」

程启思刚才也只是冲口而出,这时候也觉得尴尬。

巫问说:「没事,没事,本来也是实话嘛。不过,话说回来,古小姐出去这么久,怎么还不回来?她那双鞋子,还有她那裙子,能走远吗?这附近可是有野兽的啊……」

程启思望了锺辰轩一眼。「我去车里拿点东西,顺便看看这位古小姐走到哪去了。」

「你一向对美女比较好心?」锺辰轩也从凳子里起了身,伸了个懒腰,「我也坐得一身发软,都快烤焦了,我们一起出去吧。这一趟,可得要走一会了,我们得把要用的东西带些拿过来。」

巫问提了一盏煤油灯给他们。

「带上这个吧,天黑。快点回来,半夜会冻死人的。」

程启思谢过了巫问,跟锺辰轩走出了门。一出去,冷风就夹着雨雪扑面而来,程启思恨不得把自己整个人都缩进来,几乎是哆嗦地说:「这鬼天气……那个叫古婵的女人穿成那样,还能在外面待那么久?」

锺辰轩笑了笑说:「你没听见巫老板说吗?这附近有野兽。难不成是被狼给叼走了?」

「哪来的狼啊,你别胡说。」程启思不太在意地说,「我倒是对古婵是怎么来到这里的觉得稀奇。」

锺辰轩说:「也许是搭别人的车过来的。在车上有暖气,她也用不着走路,穿成什么样倒不重要。」

程启思皱了皱眉。「我们进树林的时候不是看到了两部车么?一部三菱越野车大概是那对情侣的,他们说话都有本地口音,那车的牌照是川A。另一辆车是本田,我猜是那个一直没开过口的男人的……」

他说到这里的时候,突然怔了一下,「那个男人……一直对着墙。可是,他什么时候出去的?云乐他们两个人,和那一家三口出去后,屋子里就只剩你跟我了。」

锺辰轩回想了一下。「应该是我们围到桌边去吃饭的时候,我记得桌子上没有那个男人的。」

程启思笑了笑。

「一个人来走这条自助游的线,要么就是特别狂热的背包客,要么就真是有点孤僻的。不过我倒是挺佩服他啊,要我的话,不管再孤僻,只要有吃的,我都照样上。」

路上满是泥,已经在结冰了,一脚踩下去,就是冰碴子。

两个人的运动鞋都早已面目全非,一脚踩在冰里,冻得都快失去知觉了。

走了足足快半小时,才走到程启思那部越野车前。程启思哭丧着脸,说:「早知道会冷成这样,我宁可不来了。」

锺辰轩没好气地说:「有个人不是说,嘴里都淡出鸟了吗?要不要磨点咖啡豆来煮?」

程启思苦笑,开了车锁,伸手去拉车门。他回过头,对锺辰轩笑着说:「难道你还带了香水?怎么车里这么一大股香味……」

忽然,他好像意识到什么,把左手提着的灯擎高了。灯光把车里照亮了,程启思和锺辰轩顿时都愣在那里。本来天气便冷,这时候更感觉是冻得入了骨。

车的前座里,坐着一个女人。钻石项链,钻石耳环,精心化妆过的脸─古婵。

她的眼睛直直地瞪着他们,呆滞而暗淡,眼珠一转也不转。

她的首饰很整齐,脸上的妆容也是整整齐齐,连卷发都一丝不乱,显然是梳理过的。不管是唇膏还是眼影,都没有花。

但是,她的身上,却是一丝不挂。她那件贵重的貂皮大衣和一袭黑色的晚礼服被扔在车后座上,但她的脚上,仍穿着那双金色的高跟鞋,手袋也扔在身旁。

车里有一股香味缭绕不散,那是一种昂贵的香水。程启思不喜欢香水,但对这香味不陌生,只是一时间想不起来牌子罢了。

「她……」程启思想说话,又咽了回去。

锺辰轩的脸色也不好看,低声地说:「她……应该已经死了。」

程启思拉开了车门,伸手在古婵的脖子上摸了一下。「确实,她已经死了。不过……她是怎么进到我的车子里来的?」

锺辰轩摸了一下自己的口袋。「我的车钥匙在身上,你的也在手上……窗玻璃并没有破损。她又怎么会死在我们的车里?」

程启思烦恼地抓了抓头发。

「看吧,我就说不要出来,你看看,又死人了。我真怀疑我这几年是触了什么晦气,凡是出门旅游,就会死人!现在怎么办?这鬼地方,手机也没信号,电话也没有,明天还得去最近的县城找警察……当然,前提是明天我们走得出这里。」

锺辰轩说:「难道你明天就打算载着一具尸体去?」

这倒问住了程启思。他看着古婵的尸体,古婵的表情既看不出恐惧,也看不出惊慌,甚至唇膏都没有花。唇膏的颜色是艳丽的金红色,她的眼妆是金色的,在灯照下,闪闪发光,看起来着实诡异。

程启思轻轻拉开她的毛皮大衣,手感很好。他回头对锺辰轩说:「应该是件真货,这古婵挺有钱。」

锺辰轩指了指古婵的耳朵,那两颗梨形的钻石还在摇晃。

「钻石也是真的。居然一路上没有人抢劫她,真是怪事。」

程启思去察看那袭黑色的晚礼服,跟她的手袋和鞋子显然是一套的。他又看了看标牌,说:「Prada。」

「我先帮她简单地验验尸吧。」锺辰轩说,「等到警察来的时候,黄花菜都凉了,能看到的证据都看不到了。」

程启思犹豫着说:「最好不要,这里人生地不熟的,人家以为我们两个是凶手怎么办?毕竟死者是死在我们的车里的,而我们又说不出她是怎么进来的。虽然她身上财物都在,不过,人家也许会以为我们劫色呢。」

锺辰轩不理他,小心翼翼把古婵翻了过来。她的背后插着一把刀,那把刀从她的后背插到了前胸,把椅背都给染红了,只露出了刀柄。

程启思说:「是把藏刀。」他曾经见过不少的藏刀,对造型和花纹都相当熟悉。

「在这里,买把藏刀是再方便不过的事了。一家卖旅游纪念品的商店,每天大概不知道要售出多少,要通过凶器来追查凶手,也是件很难的事。」

锺辰轩轻轻在椅背上拭了一下,「血还是温的,她死没多久。照相机呢?尽量多拍几张。」他抖了抖古婵那个Prada的金色手袋,里面有个小巧的化妆包,放了口红,眼影,眼线笔,粉盒,以及一瓶香水。

程启思「呵」了一声。「Chanel NO.5?我就说怎么这么熟悉呢,只穿Chanel NO.5睡觉?」

「不是穿Chanel NO.5睡觉,而是只喷着这样的香水而死……」锺辰轩哼了一声。「这凶手有够变态的。」

程启思拿出了相机,闪光灯不停地亮,把古婵的脸照得惨白。程启思猛拍了一阵,才放下了相机,「你要说劫财嘛,她身上的珠宝一样没少。你说要劫色嘛……」

锺辰轩接过他的话头说:「没有受过性侵犯,这点很明确。」他用力嗅了一嗅,「好浓的香水味。」

程启思说:「你说这香水是不是凶手洒在这里的?」

锺辰轩从车前座撕了张纸巾,包着那个香水瓶轻轻拿到了自己眼前。

「喷雾状,盖子密封得很好,好香水都是这样的,没有自己洒出来的可能,只能是凶手或者死者本人到处喷的。只需要一点,就可以让整个车里都香喷喷了。」

程启思看着古婵的脸,叹了一口气。「真是桩莫名其妙的案子。」

锺辰轩突然笑了一笑。灯光打在他的脸上,这一笑却是古里古怪的,他彷佛真想到什么特别好笑的事情一样。

程启思埋怨地说:「你还笑?这有什么好笑的?你还嫌我们麻烦不够多?」

「不是。」锺辰轩说,「我只是忽然想起了一件事。你还记不记得,前些日子我让你看过一部电影?」

程启思抬起眉毛。「Identity?在一家汽车旅馆发生的数起凶杀案?」

「你不觉得很像我们现在的状况吗?」锺辰轩掰着手指,说,「哪,你想想,一家三口,一个漂亮富有的女人,一对年轻的情侣,再加上一个警察─呃,不,你跟我就是两个了。还有一个身分不明的店老板……

「然后,最先死掉的就是那个又漂亮又富有的女人。那部电影不知道我有没有拷在NB里,等回了旅馆,我还真想再翻出来看看。」

程启思的记忆力一向很好,虽然对那片子没有兴趣,但里面的情节还是记得清清楚楚的。那部片子讲的是一个曾经当过警察的男人,担当一个女明星的私家司机,在暴风雨里,他不慎撞伤了一个女人─一个一家三口中的妻子。

由于过大的暴风雨,他无法把伤者送到医院,只能暂时在一家汽车旅馆里住下,进行急救。而在这家「Motel Hotel」里,住进了一个年轻女人(曾经是个妓女),一对闹别扭的年轻情侣,以及一个带着罪犯路经此地的警察。

然后,一个又一个人的死亡─离奇死亡。谋杀是常有的事,但是在一个夜黑风高的晚上,被暴雨隔绝成孤岛的旅馆,诡异气氛达到极致的时候,却出现了更恐怖的事。每个死者的尸体都离奇消失了,甚至连血迹都一滴不剩。

程启思笑了笑,却发觉自己的脸都冻得发僵了。「你觉得像吗?那是不是我们面前的这具尸体也会平空消失?」

他话还没说完,一大片雨雪就被风夹着扑到他脸上,冰得他张大了嘴说不出话来。

锺辰轩有点无奈地说:「刚才车门能被人打开,然后再锁上,想再打开也并不难。也许凶手是个开锁的高手?没办法,我们不能擅自移动尸体,只能把死者留在这里。再不……我们留一个人在这里……守着?」

程启思赶忙摆手,「我可没这个牺牲精神,你看看这天气,这风,这雨,警察又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到。等他们来了,我恐怕都会冻成冰棍了!我知道你是肯定不会留在这里吹风的,还不是我还干这种苦差事?」

锺辰轩拍了拍手,说:「那不就结了,我们回去吧。」

程启思说:「回去?我们难道不到附近找找?」

「人生地不熟,我们到哪里去找?」锺辰轩用力搓着双手,「我都快冻僵了,回去吧。如果真的有个凶手藏在这附近,那么也许旅馆里的人都会有危险,还是快点回去给他们提个醒吧。」

「好。」程启思答应一声,就跟锺辰轩一同走开了。

走了十来步,程启思回了一下头,看到一辆孤零零的越野车停在一片荒地里,只有大片大片的雪从漆黑的天空飘下来。

四周一片荒芜,隐隐可见远处高不可攀的群山,手里小小的煤油灯能照到的范围内,只能看到一排同样是孤零零、浑身是刺的沙棘。

屋子里又围着火坐满了一群人,这么些人无声无息坐在一起,却没有一个人说话,只有柴烧得毕毕剥剥响的声音。每个人都被火给映得红光满面,但却怎么看怎么诡异。

程启思在门口站了好一会,他有点恍惚的感觉。锺辰轩在他身后轻声问:「怎么了?」

「……怪怪的,气氛。」程启思半天才迸出了这么一句,「感觉像鬼片似的。我们好像就走进片子里面来了……」

巫问突然从他们背后冒了出来,吓了两个人一跳。

「哎?你们回来了啊?再不回来我就要去外面找了,这里很容易迷路的。」

锺辰轩一边用力跺着脚上的泥,一边问:「你是什么时候看到那位姓古的小姐出去的?」

巫问愣了一下,张大了嘴。「姓古的小姐?那位小姐姓云啊,不是好好地坐在那里的?」

程启思和锺辰轩都往那个方向望了过去,巫问手指指着的是云乐。云乐正靠在吴宏身上,两个人小声地在说着什么。

程启思说:「不,巫老板,我说的是古婵,不是云小姐。」

「古婵?」巫问的嘴张得更大了,「谁呀?今天晚上,到我这里来住店的年轻女孩只有云小姐一个人啊。」

程启思怔住,朝锺辰轩看了看。锺辰轩也看了看他,眼神里分明写满了惊疑。

程启思一个箭步冲到了火堆前,除了吴宏和云乐,刘建明一家三口也在,小孩子已经躺在母亲怀里睡着了。还有就是那个一直没有打过照面的男人,他这时候还是像先前一样把头埋得低低,面向墙壁,仍然看不清楚面貌。

程启思从左到右地看了一圈,突然想笑,古婵明明已经死在自己车里,而且是自己跟锺辰轩亲眼所见,现在手指上都还残留着那种冰冷的触感,他还在这屋子里找来找去做什么?难道还会希望在这间屋子里能看到古婵?

锺辰轩盯着巫问,慢腾腾地说:「一开始那个穿毛皮大衣,高跟鞋的女人,你最后一次看到她是什么时候?」

巫问还保持着嘴巴大张的表情,呆呆地说:「哪来的穿毛皮大衣高跟鞋的女人?打扮成这样,怎么到得了这个地方呢?这里只有两个女人,一个是刘太太,另外一个就是云小姐。可她穿的是运动服,很典型的户外打扮啊……」

程启思耳边听着他们的对话,锺辰轩的声音不算小,坐在火旁的几个人也都听到了。

云乐本来把头埋在吴宏的肩头,这时候也抬起来了,睁大眼睛听着他们的对话。孩子睡着了,但他的父母却没睡着,听到这番话都露出了诧异的表情。

刘建明疑惑地问:「什么?什么女的?就我们这几个人啊?」

锺辰轩又跟程启思互望了一眼。

程启思提高了声音,清晰地说:「刚才,我跟我同事在我们停在不远处的越野车上,发现了古婵小姐的尸体。为了不破坏现场,我们已经把车门锁上了,这里既然没有电话,也没有手机信号,等到天气允许,我们会立即赶到最近的警察局报案的……」

吴宏打断了他。「你在说什么?古婵?谁啊?这里不就我们几个人吗?」

程启思沉住了气,他已经发觉这件事比他本来所想的更为怪异了。「古婵就是我跟我的同事来到这个旅馆的时候,在烤火的火堆旁见到的女人。

「她说自己叫古婵,还说这个名字很古典,但跟她不配。她长得很漂亮,贵重的毛皮大衣,披肩的卷发,金色高跟鞋,金色手袋,戴钻石耳环和钻石项链。大家对她没有一点印象吗?」

吴宏看了看云乐,云乐摇了摇头。徐玫也瞧了一眼刘建明,刘建明犹犹豫豫地说:「没有,完全没有印象。我们在天刚黑的时候就到这里来了,一直坐在这里,从来没有见过像你形容的这样的女人啊……」

「先生,你呢?」程启思走到那个一直低着头不说话的男人身边,问。那个男人居然很快就回答了,但还是没有抬头。

「没有。」

锺辰轩笑了笑。「这么说,启思,就是我们两个见鬼了?」他也在火前坐下了,「如果各位不介意的话,麻烦你们把今天是怎么到这里的,以及到了这里后的情况都详细地说一说。」

吴宏狐疑地盯着他看。「你们两个……是什么人?」

程启思回答:「我们是警察,虽然是在休假,但既然碰上了谋杀案,而当地警方又不能立即赶来,我想我们有这个义务做警察的工作。所以,请各位说一下今天的行踪吧,会对案件有帮助。」

徐玫低声地咕哝了一句:「根本就没有见过你们说的那个女人,根本就没有死人,哪来的案件?」

刘建明赶忙碰了她一下,赔着笑说:「好,好,应该的,我先说。我想想……我们一家人是搭长途客车过来的,但是快到下个镇的时候,前面坍方了。

「长途客车个头太大,开不过去,小车倒还能勉强通过。所以我们坐的客车只能原路返回,等明天公路抢通了再过。

「我们一家就在这里暂住,明天再去搭车,因为我们孩子晕车,又有点发烧,不敢再让他坐那么久的车回去了。我们来到这里后,吃完饭,我儿子刘愿想要出去透气,我们散步了一会,就再也没离开过这间屋子。」

程启思转向了吴宏。「你们两位呢?」

吴宏虽然一脸不情不愿的样子,但还是开了口。「我跟云乐是自己开车过来的,开到这里,天气实在是太糟,我们也不敢再继续往前开了,何况天也黑了,我们正在想是不是得在车上过一夜,结果居然看到这家旅馆,于是就来了。

「再怎么也比露宿好呀……来了之后,冷得不行,我们一直都缩在这里的。」

云乐插了一句:「吃饭的时候吃得很撑,所以出去走了几分钟,散散步。但是外面很冷,我们也很快就回来继续烤火了。」

「这位先生呢?」锺辰轩转向那个一直面壁的男人。「请教一下你的姓名?」

「……齐轩。我的情况跟他们两个人一样。」

这个叫齐轩的男人倒是惜言如金,说了这两句话之后,就一声不吭。锺辰轩注视了他一会,然后扭过头问巫问:「什么时候电会来?」

巫问摇了摇头。「这可就不知道了,有时候,一停电就停一晚上的。」

程启思问:「没有自备的发电机吗?」

巫问搔了搔头,「嘿嘿,我啊,不会摆弄那些玩意儿。点根蜡烛,也将就了。我不看电视,不上网,就看看书,还是能凑合的。」

程启思看了看手里的数位相机。「要命,充不了电。刚才拍的照片,也没办法传到NB里了。」

锺辰轩却没接话,只是蹙起了眉头,显得有些困惑的模样。过了好一阵,他才说:「启思,我觉得,我们最好还是留一个人在越野车那里。」

程启思呆了一呆。「怎么?你宁愿冒这么大的风雪去守尸体?」

「保护现场是应该的。」锺辰轩居然扔出了这么一句冠冕堂皇的话,让程启思哭笑不得。

程启思把身上的羽绒服拉炼一直拉到了领口,说:「好吧,我去。」

锺辰轩没有忽略他声音里的怨气,笑了笑说:「要不我去?」

「得了,」程启思自认倒霉地说,「我去好了。你在这里好好守着,千万小心。」他又压低了声音,「让他们不要出去。」

锺辰轩说:「你还是小心你自己吧,当心被狼给咬走了。对了,如果你怕冷,可以进车里去坐,尸体在前面,你在后面,你小心点不要破坏现场就没问题了。」

程启思一出门,就看到地上已经薄薄地积了一层雪。他叹了口气,无可奈何地一脚踩进雪地里。

走到停车的地方,那辆越野车还好好地停在那里。虽然程启思已经把衣领都拉到了下巴上,但冷风似乎还是无孔不入。程启思还真开始考虑起锺辰轩的建议了,是否自己能坐到尸体后面去,虽然不能开暖气,至少能避避风雪。

他朝车窗里看了一眼。这一看,程启思顿时觉得脑子里「轰」地一声,手里拎着的灯都落在了地上。

车里面,空空如也,哪里还有什么女人的尸体?!

程启思茫然地站在那里,一时间只觉得脑子里空空荡荡,连思考都不能了。

当了这么些年的警察,再离奇的事都见过了,但从来没有一桩像现在这样的。

本来,在这个极度偏僻的地方,风雪交加,等于是被困在这里,就够让人烦心的了。现在,身边所有的人又都否认古婵的存在,而能够证明她存在的尸体又平空消失了。

程启思摸了摸自己的衣袋,车钥匙硬邦邦地还在。他茫然地向四周扫视,看到了脚边有一株沙棘,突然伸手去抓。

沙棘的刺就像是针一样,一戳便戳进了肉里,疼得程启思浑身一激灵。

他看了看手指,已经渗出了血。这一疼,却让他本来一片混乱的头脑开始清醒了。

他在那里呆呆地站了好一会,突然发疯一样地往来路跑了去。

这里的人,口口声声,众口一词,都说根本没有古婵的存在。可是,古婵的的确确是存在的,不仅是自己,锺辰轩也看到了,不管是活着的古婵,还是死了的古婵。换句话说,所有的人都在撒谎,这个地方的每一个人都串通好了,一起在说谎!

最后一次看到古婵就是在她出去的时候,而在那之后,所有的人都进屋子里来了。之后,自己跟锺辰轩就出去了。

从旅馆到越野车,只有一条路,也就是说,古婵一定是在这群人在外面「散步」的时间里遇害的。换句话说,这一群人可能都是凶手,至少都是同谋。

不管古婵的尸体为什么会出现在越野车里,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那就是,这群人在说谎,如果自己没有神经错乱的话。

而他们为什么要说谎?说谎,只能说明他们心虚,他们害怕,他们有需要隐瞒的事情。

事实上,在这个荒郊野外,死一个人,扔在山里,是很难查出来的,尤其是在这么恶劣的天气下。而唯一的见证人,就是自己,还有锺辰轩。

如果把这两个碍事的人除掉,那么就是万事大吉了。

程启思一口气冲到了旅馆门口,他已经做好了迎接最坏打算的准备,就算旅馆变成一堆废墟,或者是一座荒坟,他都不会有丝毫意外。但是,面对他的却是一座可以算得上是「人声鼎沸」的小旅馆,那盏煤油灯依然挂在小院门口。

程启思站在门口,一时间竟然拿不定主意要不要进去。

正在他犹豫的时候,巫问就走了出来,还是笑容可掬的模样。「哎呀,你回来啦?这外面冷吧,快进来,进来烤烤火?」

锺辰轩正坐在桌子旁边,他一只手托着下巴,这时候回过了头来。他没有跟别的人在一起围着火取暖,而是一脸若有所思的表情。

程启思走到他身旁坐了下来,然后凑到锺辰轩耳边,把声音压得非常低:「如你所言,尸体不见了。」

锺辰轩吃了一惊,扬起了头。「什么……」

程启思朝他使了个眼色,示意他不要在这里讨论这件事。「我们到门口走走。」

两个人走出院子,一直走到了树林里。程启思四处看了看,确定没有人在偷听他们说话,才开口说:「古婵的尸体失踪了,车还是原样,但尸体平空消失了。」

锺辰轩倒是不如程启思所想象的那么吃惊。他想了一想便说:「这并不难,既然凶手可以把古婵的尸体搬进车里,那就证明他能够打开车门。

「你应该记得,在我们离开车子回来之后,有一个时间段,我们从越野车停放的地方走回来─然后在旅馆里待了一会─再然后,你又走回去。这一段,至少有半个小时,不,五十分钟以上,但不会超过一个小时,这段时间,凶手足够移尸了。」

「可是,」程启思提出了异议,「我们回来之后,那群人都是你盯着的。其间,没有人出去过吧?」

锺辰轩有点不耐烦地说:「第一,这里未必只有一条路,我们不是本地人,怎么知道小路近路?

「第二,我看你真是孤岛杀人案看多了,凭什么就认为疑凶只有这个旅馆的人?为什么不可能是外面的人?比如当地的住户,或者是别的经过的人?别忘了,古婵这副打扮跑到这里,本来就是件很奇怪的事。」

程启思说:「可是,杀了她,辛辛苦苦把尸体搬过来,然后又搬走,这是为了什么?」

锺辰轩摇了摇头。「在知道古婵究竟是什么样的人,又是为什么来到这里之前,我想我们没办法作出更多的判断。

「我相信,古婵的身分和来这里的原因是她被害的动机,我们现在需要这方面的数据。我们还是进去吧,等明天天亮,然后就去报案。」

程启思冷笑了一声。

「报案?你报什么案?尸体也没有了,这里的人没有一个承认认识古婵的。我们怎么报案?」他停了一下又问,「你待在这里的这段时间,有没有人有异常的举动?」

锺辰轩耸肩,「一个个都像入定了似的,在那里一言不发。巫老板倒是一直在饶舌,但他的饶舌除了让人心烦之外,什么作用都没有。」
第三幕 连续死亡事件

回到屋里后,巫问热心地想给他们沏两杯热茶。程启思婉言谢绝了,这时候他觉得自己需要一杯热咖啡。

一杯咖啡下肚,程启思觉得自己的脑子也开始灵活起来了。他这一天又冷又累,碰到的怪事却接连不断,感觉真是脑子都僵掉似的。他看锺辰轩坐在桌子对面,还是一脸若有所思的样子,忍不住问:「你在想什么?」

锺辰轩懒懒地说:「现在才一点,要在这里坐一个晚上,太无聊了。不如,我们来玩个游戏吧。」

程启思瞅了他一眼,锺辰轩的眼睛亮闪闪的,带着一丝笑意,似乎有点不怀好意。

「你想玩什么游戏?」

锺辰轩说:「讲故事吧。在座的人,一人讲一个,怎么样?」

云乐抬起了头。「讲什么故事?」

锺辰轩眨了眨眼睛。「大半夜的,一群旅人在荒村野店,能讲什么?当然是讲鬼故事了,而且要讲自己亲身经历的。」

程启思皱了皱眉,他实在觉得锺辰轩的这个建议有点荒唐。但是,一个他最想不到的人却开口来支持锺辰轩了─那个一直在面壁、名叫齐轩的男人。

「这个建议不错,打发时间的最佳方法,哈哈。」

他笑了两声,那声音又干又涩,听起来让人难受。「我参加。」

云乐看了身边的吴宏一眼,吴宏伸了个懒腰。「鬼故事?能有什么鬼故事讲?」

锺辰轩微笑地说:「听说这条线容易出车祸,年年都有冤魂。各位都是常常旅游的人,当然都很清楚。讲讲亲身经历,时间比较容易打发,是不?」

刘建明叫了起来:「哎呀,我们来的时候,还真是出了一件怪事。我们在路上的时候,有一段路被泥石流给隔住了,司机就说很奇怪,他来的时候,明明没有这么大一堆的。于是,就开不过来,只有折回去了。」

程启思忍不住一笑。「这也算鬼故事?」

云乐轻声地说:「吴宏,我们来的时候,也遇上了奇怪的事情,不是吗?……真奇怪,明明我们头天晚上都睡得很足的,可那时候,我特别特别想睡觉,感觉就像是有个人在脑子里给我唱催眠曲似的……

「那时候的路又特别难走,吴宏开着开着,差点一下子翻了下去!」

吴宏点了点头。

「这倒是,我当时昏昏沉沉地不觉得什么,清醒过来才一身冷汗。还好云乐把车里的音乐开到了最大,那藏歌本来就闹就吵,把瞌睡吵醒了一半。后来,我想起来,那条路上有一个『危险』的标志,听说是这些年来事故的多发点……」

锺辰轩笑着说:「你开车的技术实在很好呀,在这样昏昏欲睡的状态下,还能顺利地开出来。真佩服你,我跟启思开得全神贯注,还吓得要死。」

吴宏摆摆手。「要不是这条路开过很多次,我怕我早就一头冲下万丈深渊了。当时不害怕,后来才知道后怕呀!」

「你们常常出来旅游吗?」锺辰轩又问。「常常到这一带?」

云乐抢在吴宏之前说:「是啊,我们常常出去旅游,我跟吴宏,都特别喜欢自己开车出来,跟着旅游团像在打仗一样,而且什么好看的都看不到。这一带呀,好风景真是数都数不尽,再怎么看都不会腻的。」

锺辰轩忙问:「那妳能给我们介绍几个地方吗?我看了很多旅游书,但总是纸上谈兵,有时候感觉很不实际的。」

云乐正要说话,这次是吴宏抢过了她的话头。

「说真的,我不赞成你们去这些比较原始的地方,不仅交通不便,还有危险性。我劝你们还是走一些常见的路线吧。」

锺辰轩又笑了笑,道了一声谢,然后转向了齐轩。「齐先生,既然你赞成我讲鬼故事的提议,那你一定是有故事要讲给我们听了。」

齐轩的声音,闷闷地传了出来。「你们真的要听见了鬼的事吗?」

他的声音几乎是阴森的,这时候,「吱呀」一声,堂屋的门被风吹开了。

木门的绞链大概早已生锈,那「嘎吱嘎吱」的声音悠长不绝,听得一群人都寒毛直竖。巫问连忙跑过去把门给重重地掩上,还用了个凳子抵住。

云乐朝吴宏的怀里缩了缩,一直在母亲怀里睡觉的刘愿还没有醒。

程启思略略提起了几分好奇心,问:「见了鬼?见了什么样的鬼?」

「我今天开车在翻山的时候,已经天黑了。」齐轩的声音,又阴恻恻地响了起来,「我仗着自己对这一带的地形熟悉,决定不停下来,连夜开车,一直赶到下一个镇。

「我的车况不错,如果不出意外,应该可以赶到。这里的天,你们都看到了,黑得像锅底,而且今天晚上连一颗星星都没有。」

他停顿了一会。没有人说话打断他,他又继续讲了下去。

「突然,我看到有人在路前面招手,我吓了一跳,赶快停了车。我并不觉得奇怪,在这里,如果车子不幸抛锚,就只能留在原地等待别的车救援。路过的人,都不会吝于帮助的,于是,我下了车。」

锺辰轩注视着他。「拦你车的人,是个女人?」

齐轩慢慢地点了点头。

「一个女人,一个裹着一件厚厚的毛皮大衣的女人。我觉得很奇怪,但看到她冷成那样,还是让她上车了,我知道这里有一家小旅馆,我打算把她送到那里去。」

程启思心里打了个突。他插口问:「是个什么样的女人?」

齐轩放低了声音,却显得更加阴森诡异。「跟你们形容的一模一样。」

程启思觉得有点恼怒,彷佛是被人耍了一道似的。「那在刚才,我们询问古婵的情况的时候,你为什么说谎?你明明见过这个女人的!」

「……是的,我确实见过她。但是,我不认为她是一个『女人』。」

锺辰轩笑了。「你的意思是─那是一个『女鬼』?」

屋子里又一下子安静下来,只听得见柴被火烧得响的声音。过了好久,巫问才迟疑地开口。

「齐先生来的时候……就叫我拿两个杯子。我心里犯嘀咕,他明明一个人,要两个杯子做什么?不过我还是把杯子拿来了,然后我去干我的事了……后来,我就看到齐先生在对着空气,自言自语……」

云乐突然尖叫了起来:「鬼!我知道了,你看到她的地方,就是我们今天觉得特别想睡觉的地方……那里常常发生车祸,到了晚上,鬼就出来了……你……你车上搭着的那个女人是鬼!她跟着你,一路到了这里……」

徐玫脸色也有点发白,拉了一下刘建明的衣角。「建明……这,不会吧?我们进来的时候,什么都没看到啊……」

刘建明嘘了一声。「小声点,别把孩子吵醒了。」

程启思说:「可是,当我和辰轩进来的时候,我确实看到了古婵。我们还跟她说了几句话。」

云乐小声地说:「我还以为是你们两个在跟对方说话呢……我当时听到你们说名字怎么怎么古典的,还觉得奇怪来着……」

吴宏也抖了一下。「你们的意思是说,那个……那个女的就跟我们坐在一起?那个时候?」

程启思没好气地说:「对啊,我记得很清楚,就坐在你的左手边!」

吴宏像触电似地跳了起来。「什么?你是认真的?」

「我当然是认真的。」程启思说,「我坐下的时候,她还往你那边挪了挪,为了给我们让位置呢!」

锺辰轩一转头,看到巫问站在旁边,脸上有种奇怪的表情,便问:「巫老板,你有什么话想说吗?说出来,大家讨论一下也没有坏处吧。」

巫问又迟疑了很久,「好吧……不过我可得先说,这个我也没有亲眼见到,是听以前这里的老板讲的。好像是好几年以前的事了……你们都知道,这里的风景很好,就有一个摄制组到这里来拍电影。

「里面据说有个还有点小名气的女明星,长得很漂亮。车翻了,别人没死,就她一个人死了……听说呀,本来还有得救的,车一撞她就飞出去了,掉在崖边上。但是她穿着一双很细很高的高跟鞋,一扭就摔下山崖去了……」

程启思慢腾腾地说:「你的意思是,这个女明星死了不甘心,她的冤魂还留在这里?在昨天晚上,这个女鬼跑出来搭车,然后一直来到了你的旅馆?我们都在不同的时间,看到过她,而她现在又走了?」

巫问忙把双手一阵乱摇,「我可没这么说。我说的只是我以前听过的一些事,是真是假我可不负责。」

锺辰轩「嗯」了一声,「听起来倒是满合理的。不过,这个女鬼就只是出来转转,耍耍我们而已?那她也未免太无聊了。」

程启思打了个呵欠。「你信?反正我是不信的。」

屋子里一下子沉寂下来,众人都不说话了。过了一阵,云乐轻轻地对吴宏说:「我好倦,想睡一会,这么坐到天亮,我恐怕是不成的。」

吴宏犹豫了一下,向巫问说:「巫老板,有没有可以睡的地方?凑合着能够过一夜就好,我女朋友吃不消了。」

巫问又抓了抓头,说:「这样吧,如果不嫌弃的话,到我屋子里将就一晚上,怎么样?不过,嘿嘿,你们也知道,我是个单身男人,那屋子里,哈哈,不太能见人的……」

云乐已经站了起来,「哎,现在哪怕是一堆稻草,我都能睡着。巫老板,走吧。」

她果然是一副疲倦得不得了的样子,连眼皮都搭拉下来了,整个人都吊在吴宏的手臂上。

吴宏揽住她的肩头,说:「好吧好吧,去吧去吧,难得巫老板人这么好。」

云乐和吴宏跟着巫问走了出去。锺辰轩也把手臂搁在桌子上,脸靠在上面打盹。

程启思推了他一把。「别睡呀,这不是睡觉的时候。」

「我现在想睡啊……」锺辰轩打了一个长长的呵欠,「这凳子硬得要命,我怀念家里的沙发……」

「出来玩,就不要怕苦。」

程启思把另一杯咖啡推在了他面前。「喝两口吧,会提提神。」

过了一会,巫问跟吴宏两个人回来了,一回来就又坐到了火前面。堂屋里又陷进一种令人难熬的静默里,锺辰轩跟程启思两个人面对面地坐着,有点大眼瞪小眼的感觉。

突然间,从不远处响起了一声女人恐怖的尖叫声。在这种偏僻地方的深夜里,这种叫声实在是令人毛骨悚然。

程启思跟锺辰轩同时跳了起来。

吴宏的脸色也变了,只说了一句:「云乐?!」就往门口冲了过去,把门「砰」地一声撞开了。

他跑得比程启思还要快,三步并成两步就冲到院子里的另一间屋子前面。他用力推门,但那门却连晃都不晃一下,跟堂屋那扇风中之烛一样的门大不相同。

「云乐!妳怎么了?快开门,云乐!出什么事了?云乐!」吴宏一边撞门,一边大叫。

程启思也赶过去帮忙,一撞之下他却吃了一惊,那木门又重又厚,活像是什么古装电视剧里面的老古董,他的肩膀都撞痛了,那门居然还是纹然不动。

锺辰轩已经探头往窗子里看了过去。玻璃窗是从里面扣着的,窗帘拉了一半,里面还点着半根蜡烛,勉强可以看得见里面的景象。

屋子里除了一张床和一个很大的柜子之外,没有别的家具,床上铺着被褥,非常朴素的花色。云乐躺在床上,被子盖得齐齐整整,一直盖到她的下巴。

她的眼睛闭着,额头上有一个弹孔,鲜血还正在往外面冒。但她的死状相当安详,很明显是在熟睡的时候被人杀死的。

跟过来看的吴宏发出一声惨叫,捂着眼睛蹲了下来。

程启思正犹豫着要不要砸碎窗户,锺辰轩却贴在他耳边,非常轻地问:「你那把枪呢?」

程启思心里一沉。他的枪是放在随身的包里,但这一晚上在野外跑来跑去,早冻得人都迟钝了,根本没有去注意枪的问题。

锺辰轩看到他的表情,瞇着眼睛再看了一眼云乐的尸体,说:「5.8mm口径的枪。是一样的吗?」

程启思缓慢地点了点头,他只觉得嘴里一阵发苦,什么话都说不出来。因为他已经看到一把枪被扔在床头的角落里,看样子正是自己的那一把。

锺辰轩喃喃地说:「看这枪落下来的位置,倒是很像从云乐手里滑了出去,掉在地上的。可是……」

巫问正站在他们身后,踮着脚从他们肩头上往里张望。当他看清了屋子里的景象,一阵瞠目结舌之后,只急得连连搓手。

「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刚才云小姐睡下的时候还好好的呀……怎么会这样?她怎么……」

压抑的呜咽声传了过来,是吴宏坐在地上,捂着脸在痛哭。

锺辰轩说:「巫老板,麻烦你把他扶回那边去吧。」

巫问「哎」了一声,伸手去扶吴宏。吴宏却是整个人都瘫了似的,巫问连拖了好几次才把他拖起来,连拖带拉地把他往堂屋的方向扶了过去。

锺辰轩望着堂屋那边的亮光,若有所思地说:「真奇怪,这么闹腾一下,居然那一家三口都没人出来看看。」

程启思忽然从地上捡了一块石头,就想往玻璃窗上砸。

锺辰轩慌忙拦住他,问:「你发什么疯?不能破坏现场还要我教你吗?」

程启思压低了声音,「你该知道我们这里对枪枝管理得有多严。我私自有枪,还带出来到处走,暂时不说会不会有人怀疑我是凶手,光凭这一点,搞不好会判刑的。我可不想为了这么无聊的事去折腾!」

锺辰轩瞪了他一眼。「既然知道为什么还要知法犯法?好了,我保证你没事,行了吧?」他没有理会程启思疑惑的眼神,喃喃自语,「是谁把枪从你那里偷出来的?又为什么要杀云乐?」

玻璃窗是从里面扣死的,门也在里面闩住了。这是一扇老式的木门,门闩就是一根沉重的木杠,横在门里。

锺辰轩看了半天,说:「启思,你看,玻璃窗里面还有铁栏,就算是一个小孩子的头都挤不出来。如果要你从铁栏的间隙开枪,你能够打准云乐的额头正中吗?」

「这个容易,床跟窗子刚好是正对着的,她又睡着了,等于是个死靶子。」程启思指了指窗子,「但是,窗玻璃是完好的,我也没有听到有玻璃破碎的声音……」

他突然停住了,回头盯着锺辰轩看。

「确实,没有玻璃破碎的声音,但是,我也没有听到枪声。枪声也许是用了消音器,隔着一个院子,听不到是有可能。问题在于……云乐明明是在睡着的时候被枪杀的,为什么我们还听到了她的叫声?!这根本不可能!」

锺辰轩透过玻璃窗,静静地注视着床上云乐的尸体。

蜡烛的烛焰忽明忽暗,映着云乐死白的脸和一滩鲜红的血,分外诡异。她的头发散在枕头上,烛焰一摇动,发丝彷佛就在动,看得人心惊。

「这是个完全的密室。高水平的谋杀案啊……平时碰到的谋杀案,大多数都是冲动式的犯案,一言不合或者为了一些蝇头小利就杀人了,即使有些小圈套也是很容易被识破的。

「即使是林明泉那桩杀人割取器官的连环案,与其说是高智商犯案,不如说是没有人会想到凶手是他。

「说来,我们合作这么久,倒是孟采桦那个案子最有趣,她具有纯女性的思维。」锺辰轩缓缓地说。

程启思不悦地说:「你还在夸奖凶手了?那你把他逮出来我看看?」

锺辰轩本来一直戴着厚手套,这时候在门上小心地试着推了推。「这种门,甚至可以排除所谓机械密室的可能性了。

「现在那种防盗门,用一些比较专门的工具,一个专业点的小偷都可以搞出个密室来,这种老式木门,直接在里面闩上的,根本就没这个可能性了。窗子也是从里面扣好的,既然这样,凶手是怎么出去的?难道他就真的像空气一样消失了?」

程启思哼了一声,正想说话,只听到堂屋那边又是一声尖锐的惨叫。

这声惨叫甚至连是男是女都听不出来了,人在极度恐惧的时候,所发出来的声音就是如此的。程启思只觉得一股寒意从头直浸到了脚,一时间跟锺辰轩两个人就面面相觑地站在那里。

巫问从堂屋里跌跌撞撞地冲了出来,他的脸色惨白,但却黏上了一些黑灰,又被他用手抹花了,看上去很滑稽。但这时候,程启思跟锺辰轩就算看到卓别麟,估计也笑不起来了。巫问张着嘴,却说不出话来,一只手哆嗦地指着堂屋的方向。

程启思奔到了堂屋前面。锺辰轩跟在他后面,一看到里面的景象,也闭了闭眼睛。

堂屋里的景象是惨不忍睹的。那堆一直在加柴、一直烧得很旺的火上,如今倒着一个人。那个人的脸朝上─但是那已经不能说是一张脸了。

头发被烧光了,那张脸的表面已经被完全烧掉,露出里面的血肉,而肉也被烧得焦黑,扑簌簌的往下掉。

而他的上半身还在火上被烧着,一股焦臭的味道弥漫在空气里,催人作呕。下半身却还在地上,从那条裤子和鞋子上,可以认得出他便是那个总是对着墙壁的男人─齐轩。

过了好一阵,锺辰轩才低声地说:「一直没有看到过他的脸,没想到现在……是真的看不到了。」

程启思心里一动,但屋子里弥漫的焦臭味,实在让他无法集中注意力,去思考锺辰轩话里的含义。

他看了看,堂屋里一个人也没有,只有巫问还抱着头蹲在门口。他拍了拍巫问的肩膀,巫问发出一声惨叫,一下子就跳了起来。看到是程启思,他才按了按心口,说:「吓死我了……」

「救命─救命啊!救……」

突然,从院门对着的树林里,传来了断断续续的呼救声,却听不出来是谁的声音。

巫问浑身一个激灵。「这是谁?」

程启思说:「不管怎么样,先去看看!」

三个人来到了树林里,在里面乱钻。可是,找了好一阵,也没有看到一个人影。

程启思不死心,刚才那呼救声三个人都听到了,绝对不是幻觉。但是不仅没看到呼救的人,连尸体都没有。

「回去吧,启思。」锺辰轩最后说,「凶手的目的,也许就是想把我们引开。」

程启思一震。「你刚才为什么不说?」

「我们避开了一个圈套,还会有下一个圈套,防不胜防。」锺辰轩说,「何况,如果真的是有人在呼救,我们难道就因为害怕是圈套而不来了吗?」

程启思只能默然。

回到堂屋,屋子里除了那具烧焦的尸体,仍然是一个人都没有。程启思问:「那一家子上哪去了?」

巫问好像人都有点木了,嗯嗯啊啊了好一会,才想了起来,说:「啊,那小孩说要上厕所,于是他父母就带他去了。」

程启思又问:「吴宏呢?你不是扶他过来,他人呢?」

「我……」巫问使劲转动着眼睛,转了好一会才说:「是这样的,我扶着吴宏刚走到门口,就碰到那一家子了。他们问我厕所在哪里,我就说在后面,我带他们去……

「我本来想把吴宏扶进去,他却嫌里面闷,说也要出去呼吸一下新鲜空气,不然要昏倒了……于是我们就一起往后院走了……吴宏一个人蹲在那里捂着脸发呆,另外几个人去厕所了。我就回来看看,一进门,就看到……」

巫问说不下去了,使劲捂住鼻子,一副要呕吐的表情。程启思说:「你离开的时候,齐轩在干什么?」

这个问题把巫问问傻了。他想了好一阵,才说:「当时听到一声惨叫,我根本没有去注意别的,就跑出来了……」

程启思瞅了瞅锺辰轩,锺辰轩说:「我出来的时候,他没有动,还是在那里面壁。」说完这句话,他又说,「我们还是去看看那几个人吧。好像,他们也去得太久了一点……」

程启思想,不是去得久了一点,而是过于久了。他对巫问说:「走吧,去找他们。」

所谓的后院还是一片荒地,荒芜得连草都没长几根,有一间小棚子在院子的一角,就是所谓的厕所。在一路上,程启思和锺辰轩早已对这样的厕所见惯不怪了。

但是,后院里,包括那个小棚子,都是一个人也没有,不管是刘建明和他妻子、儿子,还是吴宏。

巫问扯起喉咙叫了几声,除了风的声音,没有半个人回答他。他脸色发白地转过头来,对着锺辰轩和程启思看。「他们……他们……人呢?」

程启思冷冷地说:「这话我也想问你。」他转过头,低声对锺辰轩说:「我看这情况很奇怪,不乐观啊。」

锺辰轩环视着四周。除了这间小棚子,院子里也只有一些矮矮的杂草,实在是没有可以藏得住人的地方。

他问巫问:「只能从堂屋那条路走到这里吗?」他已经注意到,院墙的顶端都插满了大大小小的玻璃碎片,人要想从那上面毫发无伤翻出去是不太可能的。

巫问回答:「是,就是我们刚才过来的这条路。这个院子没有别的出口了。」

锺辰轩指了一下墙上的玻璃片。「这些是为了什么?难道是为了防贼?」

「哦,贼倒没有,贼也不会偷到这个地方来。」巫问苦笑着说,「这里有野兽,为了安全起见……你们看,我睡觉的屋子的门就很结实,就算来只狼也不怕。」

程启思又问:「你确实看到他们到这里来了?」

巫问说:「当然,我是一直把他们送到这里,然后才回去的。一回去就看到……」

他停下来不说了。锺辰轩跟程启思对望了一眼,还真不知道怎么处置这个局面。

没电话,手机不通,又是半夜,等于是被困在了这个地方。要在半夜出去找人帮忙,恐怕连自己也会迷路。

「怎……怎么办?」巫问小心翼翼地问,他一直缩在程启思的旁边,似乎生怕面前的两个人也突然消失一样。

程启思正要说话,锺辰轩忽然指着不远处的一块地面说:「启思……那里好像有点不对劲。」

程启思注意地看了两眼。确实,那块地的土质感觉要比旁边的都松软许多,像是刚被人翻开过似的。

刚才天太黑,除了手里一盏煤油灯,就没有别的光源,没能注意到,而这时候月亮好歹从云层里露出半边脸,总算是有点自然光了。

锺辰轩走到那块地前,用脚去拨弄两下。他又蹲下身看了一会,然后抬起头。「巫老板,有没有锄头之类的东西?」

巫问「啊」了一声,指了指小棚子。「那里,那旁边就靠着一把锄头。」

程启思看了一眼,喃喃地说:「这还真是方便。」他走过去把锄头拿过来,然后开始对着那块地挖了起来。

这个过程比他想象的还要轻松。只挖了三五下,锄头就碰着了什么东西。程启思深深吸一口气,弯下腰,把浮土拂开。

他看到一个人睁着的眼睛。

「咕咚」一声,巫问栽了下去,昏倒了。

锺辰轩也没有扶他,一直盯着被埋在土里的人看。虽然没有戴眼镜,但还是可以认得出,这个人就是刘建明。

他的眼睛睁得很大,嘴也张得很大,里面满满地填着泥土,脸色都成了青紫色,看来是窒息而死的,而且死亡之前非常痛苦。

他被塞在一个木箱里,以箱子的体积要装下一个人实在是很勉强,所以刘建明等于是被硬塞进去的,让程启思想起了马戏团里一种被装在大罐子里的人。

程启思站起身,机械性地拍掉身上的泥土。「我在想,我们接下来,应该继续找的是不是剩下的三具尸体?他妻子的尸体、吴宏的尸体,还有那个小孩?」

锺辰轩勉强地笑了一下,但这笑容却一点笑的意思都没有。「我看……你别停手,再挖挖吧。也许……他妻子和孩子就在他身边也说不定?」

程启思看了他一眼,没有回答,继续又开始挖。

但挖了好一阵,程启思已经挖得满身是汗,也只挖出了一些杂草,破麻袋之类的东西。再往下挖,土质就变得非常硬了,一锄子敲上去像石块。

程启思把锄头扔到了一边,说:「下面应该不会有什么东西了。这么短的时间,除非用机械工具,否则凭这把锄头不可能把这样的土挖开。」

他一边拍打着身上的泥,一边问:「你觉得我们现在应该怎么办?」

锺辰轩瞟了一眼昏倒在地上的巫问。

「死人,就让他们留在这里吧。活人,我们总不能不管。把他扶回房间里去吧。」

程启思皱了皱眉。「你是准备去云乐中枪而死的现场,还是齐轩被烧成了焦炭的现场?」

锺辰轩「唔」了一声。

「可是,除了这两间屋子,听巫问说,别的房间他都是锁着的,而且都堆着杂物,完全没有打扫。」

「这时候还顾得了那些么?」程启思把沉甸甸的巫问拖起来,用力往屋子的房间拉。没拖几步,巫问就醒了,一个挺身站了起来。

「我……我怎么了?」

锺辰轩说:「你昏过去了,所以,现在你最好不要回头。」

巫问眨巴着眼睛,眨巴了好一会,还是乖乖地听了锺辰轩的话,跟着程启思往屋子的方向走。锺辰轩走在最后,他回过头看了一眼这个荒芜的院子,略带困惑地皱起眉头。

借着月光,可以看到墙头上密密麻麻地插着的玻璃片。这是一种很古老却有效的防贼的法子,一个普通人想要爬过墙头,不可能越过这些锋利的玻璃片。既然如此,吴宏、徐玫、刘愿是怎么平空消失的?
第四幕 消失的尸体

这排小平房一共有四个房间,除了一间卧室之外,其余三间都满满地堆放着东西,一直堆到天花板,有两间连房门都快堵住了。

程启思仔细地看了看,都是些看起来很沉重的麻袋,不由得问:「这里面都装的是什么?」

巫问咧开嘴想笑,忽然又觉得这时候笑太不合时宜了,便硬生生地把这个笑容给收住,那副表情看起来特别滑稽。「没什么,都是些玉米,这里海拔太高,谷子种不活,更不要说水稻,只有种种玉米了。」

「玉米……」锺辰轩也看了一眼那些麻袋,似乎想说什么,但却没有说出口。

程启思说:「就算是玉米,你也用不着堆这么多吧。你一个人能吃得完?何况,天天吃玉米,哪能不吃腻?」

巫问似乎真觉得他的问话好笑,勉强按捺着笑意。「程先生,这些玉米不是给人吃的。」

程启思一呆:「那是干什么的?」

锺辰轩没好气地说:「是给你吃的!」他拍了拍那扇东西堆得略微要少些的房门,「我们先在这里安顿半夜吧。」他又瞅了瞅巫问,「巫老板,我看你的精神恢复得也挺快的,现在就没事儿似的了?」

巫问尴尬地抓着自己那头相当艺术的长发。「没有,没有,我事儿多着呢。」

他在衣服口袋里掏了半天,掏出了一串钥匙,然后把房门打开了。

长期闭塞的房间,都有股难闻的气味,加上玉米那种特有的味道混杂在一起,让程启思和锺辰轩都皱起眉头。门一开,灰尘也随着扑面而来,程启思拍了拍自己的头发,简直像在下雪一样。

巫问不好意思地说:「没办法,这里长期都关着,大概都关了半年了。我去井里打盆水来给你们洗洗脸。」

程启思刚说了三个字:「不用了……」巫问已经一溜烟地跑没影了,他也只有苦笑地看了看地上层层迭迭的麻袋,小心翼翼地坐了下来。

锺辰轩却还是站在那里,仰着头看天花板,然后又伸手去把门来来回回地推了几次。他眼睛里的困惑之色更浓了,手指抠在门背上,却不说话。

程启思看了他半天,忍不住问:「你发现什么了?」

「……如果是半年没有开过,这门上怎么没有结蜘蛛网?按理说,这应该是蜘蛛最喜欢的地方啊。」锺辰轩慢慢地说。

程启思说:「你认为巫问在撒谎?可是他有什么必要说这个谎?」

他看了看身边的麻袋,取出一把随身的瑞士军刀,仔细地割开一个小口子。「真的是玉米。」

锺辰轩说:「肯定是玉米,他怎么可能会说那么拙劣、马上会被揭穿的谎?」

程启思突然想起刚才锺辰轩的话,就问他:「那玉米究竟是给谁吃的啊?」

锺辰轩又丢了他一个白眼。「我说过了啊,给你吃的!」

程启思说:「哎,我是说正经的。」

锺辰轩笑了起来。「没错啊,这些玉米本来就是用来喂猪的,不是给你吃的是给谁吃的?」

程启思气得没了语言,过了一会缓过气来才问:「就算真的是这样,这里也没看见一头猪啊?可别再把我算上!」

「谁把你算上了,你何必画蛇添足地加上这一句呢?」锺辰轩轻描淡写地又损了他一道,表情却变得严肃了。「不过,你说的也确实是事实。这里可没有养猪,他放这么多玉米,是干什么的?」

程启思迟疑地说:「是不是……用来卖的?」

锺辰轩奇怪地看了他一眼。「我问你,你是在哪里长大的?」

程启思说:「还能在哪里长大?难道我是外国人么?」

锺辰轩笑着说:「你在有些方面,确实太无知了。这些地方的农家,都会种很多很多玉米的,都是自给自足自家用,哪能卖得出去呢?」

他又说:「巫问给我们倒了好几次水,我看他的手,没有拿过锄头的痕迹。他的手倒是很像艺术家的手,手指细长─你该知道,长时间干体力活,会让手的关节突出,变得难看。

「比如,我们常拿笔的右手,往往会比左手难看一点。当然,左撇子例外,而现在写字的人少,这个规则也不适用了。」

程启思说:「你的意思是,巫问是从别的地方把这些玉米收购过来的,而并不是他自己种的。你说这里的人种玉米是为了养猪,但巫问这里明显没有养猪,他收购这么多玉米来干什么?要运过来,也并不容易吧。」

锺辰轩笑着说:「何况,他放玉米的方法也完全不对。你也应该看过不少农家的摄影照片,你想想,一般来说,玉米是怎么个放法的?很多摄影的人都喜欢拍玉米的。」

程启思想了一会,「我明白了,玉米都是挂起来的,一排排地挂在外面,晒干后就成了金黄色。对,没错,这一带是这样的,我看过一些这样的照片。」

锺辰轩作了个手势,「然后磨成玉米粉……可以用很久,直到第二年再次收割的时候。不过,你看这些玉米,根本没有磨。

「所以说,巫问这几百麻袋的玉米都是摆设,是放着等老鼠来咬、等发霉烂掉的。虽然说玉米不值几个钱,但他这么做,实在是有点让人觉得奇怪。你认为呢?」

程启思抹了一把脸,有点无精打采地说:「今天晚上在这里发生的事,都实在是很匪夷所思。我甚至觉得我是在做一个荒唐不堪的梦。也许到了明天早上,天一亮,梦也就醒了?」

锺辰轩冷冷地说:「别说这种不切实际的话。刚才在地里挖出来的尸体接触到手指的感觉是梦?或者被烧焦的尸体发出的焦臭味也是梦?」

程启思打了个哆嗦,「你说,吴宏和徐玫还有刘愿到哪去了?」

锺辰轩毫无笑意地扬了扬唇角,「如果他们不是凶手,那么他们肯定就已经死了。我想,这个怪异的案件,应该会让所有的人都死掉的。」

「包括你和我?」程启思问,他觉得自己的声音都有点发抖。

锺辰轩却摇了摇头。「不,我不这么认为。」

程启思一呆。「为什么?」

锺辰轩指了指他的鼻尖,又指了指自己。「因为,你跟我是见证人,所以,我们要活下来才行。我们一直像是在看一出很热闹的戏,难道你没有这样的感觉吗?我们并不像是戏中人,却像是旁观者?」

程启思正想说「你也未免说得太玄乎了」,忽然,一声响亮的叫声,尖锐而清晰地划破了夜空。他立即从麻袋上跳了起来,那堆麻袋「扑扑扑」地落下了地,差点砸着他的脚。

「是巫问!」

当他们来到院子的水井边时,已经没有看到巫问的人影了。

角落里有一棵长得挺茂盛的树,正好在水井的上方,井边有一口铁桶,和一个搪瓷的盆子,水洒了一地。一尊用红线串着的小玉佛落在井旁,锺辰轩弯下腰拾了起来。

「是巫问的,我看见过他戴在左腕上。」

那红线断掉了,分明是被大力扯断的。这种红绳虽然细,但很坚韧,真不知道是要怎样的力气才能硬生生地扯断。

程启思四面瞧了瞧,说:「他人呢?不会掉到井里去了吧?」

这句话一出口,他自己就感到一阵森森的凉意。他从口袋里摸出了手电筒,对着井口照了下去。

井很深,大约有六七米的样子。四壁是用石块砌起来的,水面还在猛烈地波动。

从波动里,可以看到一团模糊的黑影。程启思瞇着眼睛辨认了半天,看见了红黄相间的花纹,那正是巫问穿的羽绒服的颜色。

他长长吁了一口气,直起了腰。「看来,他真的是落下去了。」

锺辰轩指着地上的吊桶说:「上面的绳子断了,不过,就算它是好的,我们也没办法下去把他捞上来。」

他在井口上比了比,「刚好能够让一个巫问这种体型的人落进去。换了你,或者我,大概得硬往里面塞了。」

他朝程启思伸过手:「手电筒给我,我看看。」

锺辰轩正打算埋下头往井里看,突然,他觉得有什么湿润的东西滴到了头上,下意识地伸手一摸,只觉得黏糊糊的。他把手拿到面前一看,手上已经沾上了血。

两个人慢慢地抬起头,往上看去。

这棵树很老,但长势依然良好,虽然在深秋,都是绿油油的。从树叶中间,露出了一颗人头。

那是徐玫的脸。

徐玫的脸上全部是血,一头黑发上也沾满了血,在风里飘扬。

她的脖子上还拴着一条黑色的绳子,似乎那颗头都还在树上轻微地摇晃。血还在一滴滴地往下滴,锺辰轩本能地往旁边闪了一下,血就直接落进井里。

他摊开手,血是温的,还没有凝固。「她死了还没有多长时间。凶手是在什么时候下手的?」

程启思又抬头看了一眼树梢。越往上,树枝树叶就越黑越模糊。

也许,在里面还藏着徐玫身体的其它部分?一只手?一只脚?他不想再想下去,对锺辰轩说:「我爬上去看看。」

锺辰轩点了点头。「小心点。」

程启思走到树干旁边,正想往上爬,突然听到「劈劈啪啪」的声音,震耳欲聋。

这个声音听起来非常熟悉,锺辰轩「啊」了一声。「鞭炮?!」

程启思也顿时恍然了。劈啪声也在这时候停止了。

锺辰轩说:「我们过去看看吧。」

程启思说:「你觉得那里会有什么等着我们?」

「其实不用想也知道,」锺辰轩淡淡地笑了一下,「那里应该还有一具尸体在等着我们去看吧?」

而且是一具被火药给炸得血肉模糊、面目全非的尸体。

这句话程启思没有说出口。当他看到地上那具男尸的脸,已经变成了一个还残留着火药碎渣的血洞的时候,他无奈地转过了头。

从男尸身上穿着的深蓝色登山服可以看出来,这个人就是失踪的吴宏。地上也落着一些鞭炮的纸渣,大红的,正是过节时常用的,空气里也弥漫着一股火药味。

锺辰轩在地上抓了一把红色的纸屑,有点疑惑地说:「鞭炮?鞭炮能够把人的脸轰出这么可怕的一个血洞吗?我看,倒比较像是火药枪对着死者的头,然后……而且一定是在非常近的距离之内,才能把脸都给炸得不见了。」

程启思摊了一下手。「到现在为止,这里的人都死光了,只剩你和我了。」

他顿了一顿,「除了那个小孩。」

「我们再好好找找吧,他应该也还在这个屋子里。」锺辰轩说。

「是,他应该还在这里。」

程启思虽然也附和着,但他的脚,却有点抬不起来,直到锺辰轩推了他一把,望着他说:「走吧,反正我们总是要去看的,是吗?」

堂屋里,他们仔细地看了一遍,没有刘愿的影子,便走回到他们刚才待过的那间储藏室,居然有光。

光是掉在地上的一个煤油灯发出来的,煤油灯斜斜地夹在两个麻袋之间,光对着上方斜打过去,把天花板给照亮了。

程启思叫了一声:「刘愿?」

没有人回答。程启思又提高声音叫了一声,这时候,锺辰轩拉了拉他,轻声地说:「你往下看。」

程启思朝他所指的方向看了过去,猛地倒退了一步。一个小小的身子被压在直迭到天花板的麻袋之下,一只露在外面的手臂呈现出了一种奇怪的姿势─显然已经被压断了。

刘愿的大部分身体都被麻袋压住了,包括头,只露出了衣服和一条手臂。一只鞋子掉在不远处,鞋带松开了。

「我的天。」程启思喃喃地说,「怎么会这样?」

「这也是我想问的。」锺辰轩闷闷地说。

「我们从听到巫问的惨叫声冲出去之后,离开这里也只有五六分钟,谁能有这么大的本事,把这些从地板一直堆到天花板的麻袋全部给挪开,把孩子给压进去,然后再迭上?就算是有架吊车在这里,也没有这么高的工作效率。」

程启思发出了一声呻吟,「我真觉得自己要疯了。这根本就是不可能发生的事。这根本就是办不到的凶案!」

锺辰轩却立即反驳说:「凶手正是要你这么想。这个世界上没有鬼,我们遇上的是一系列残酷的谋杀案,是活生生的人干的,但是他─或者她─布下了很巧妙的局,希望我们相信这一切都是不可能发生的,这样我们就根本无法追查下去,也完全不知道从何处追查下去。」

他们走到了云乐死的那间屋子。被褥还好好地放在床上,云乐却消失了。

门窗依然是从外面反锁着,但程启思的那把枪已经不见了。

两个人都保持着沉默,因为实在是无话可说了。程启思过了好一阵才说:「我去井边打盆水,洗洗脸,我需要清醒一下。」

锺辰轩说:「你就不怕那水……」

「有什么好怕的?」程启思平淡地说,「如你所言,都是活人干的。我们没有必要害怕,因为他们正是要我们害怕。」

他们两人一同往井边走了去。程启思说:「我记得你曾经说过,一般发生谋杀案可能会有哪几种动机。」

锺辰轩扬了扬眉。「哦?」

「一是谋财,一是情杀,一是仇杀,还有一种就是心理有某些变态的人了。那么,你能判断现在这桩案子是属于哪一类型的吗?」

锺辰轩微微一笑,「你想考我?好吧,我来试试。首先,可以排除的自然是情杀,理由不辩自明吧,情杀都是针对某个特殊对象的,这群人各自的身分、地位、性别都完全不相同。仇杀……应该也可以排除。」

程启思说:「为什么可以排除仇杀的因素?」

锺辰轩说,「毕竟,如果凶手真有这么一大群仇人的话,好歹也得有点共同点。你看,我们晚上所遇到的这些人,有共同点么?」

程启思表示反对。「就算有共同点,也未必能让我们那么轻易就发现。」

锺辰轩摇头,「不,只要有共同点,那么一定会有相关的暗示。现在人都死光了,我们也早就应该发现那个暗示了,可是,没有。」

看到程启思还是大惑不解的样子,他又补充说:「我们一直是旁观者,凶手没有要害死我们的意愿。我们人生地不熟,想害我们,不是很难的事,既然如此,凶手就是想我们活着,想我们看到。

「如果他是复仇,肯花这么大的精力,布这么多巧妙的机关,他一定会在复仇成功之后极度欢欣,而向我们作出相应的暗示。」

程启思说:「可是,辰轩,他如果作了暗示,也就等于暴露了自己的动机,甚至可能会被我们查出他的身分。」

锺辰轩说:「他既然无意害我们,就根本不怕我们去查。你注意一下这个凶手的行凶方式,我说过,他非常具有想象力,而且他不机械,没有过分的自我强迫。

「我打个比方,一般那种多次作案的凶手,行凶都会有一定的规律可循,他们会在有意无意间作出类似的事情。比如,他们下手的对象有相同点,或者他们下手的地点和时间有相同点,也有可能是手法有相似之处。

「但是这个凶手……怎么形容呢?他的手法几乎是天马行空的,充满了想象力。是想象力,而不是创造力。

「你明白么?这跟林明泉的案子大有不同,即使林明泉没有职务之便,他也可能多次行凶而不被发现,这有一个运气的问题在其中。他在杀人的时候,并没有为自己制造不在场证明,因为他创造出了一个变态连环杀人凶手。

「而我们现在面对的这个凶手,他是给我们制造了一个迷宫,他把凶手有意识地制造得非常诡异,非常复杂,甚至恐怖……我们想不通的事情越多,他就越安全。他就可以藏在迷宫的另一头,笑着看我们的无奈了。」

程启思问道:「你可以推断出这个凶手的性格特征吗?」

锺辰轩想了想,「凶手有很丰富的心理学知识,以及一定的突发事件反应预测能力。心思复杂细腻,善于组织─这桩案件总是让我想起一些很美妙很精细的编织物,用各种各样巧妙而细致的针法编结在一起。

「启思,这绝不是一件突发的案件,每一个细节应该都是经过精心筹划的。而且,其中可能会发生什么变故,也都在凶手的计划之内。

「另外,凶手可能不只一个人,因为要完成这样复杂的多起谋杀案,单凭一人的力量似乎不足。比如,挖一个大坑把人埋下去,或者是把人的头放到树上……」

程启思打断了他。「那个人是谁?在哪里?」

锺辰轩这次是真的笑了。「我如果知道就不会在这里跟你废话了。」

他指了指面前的水井,「我们已经站在这里说了半天了,你要洗脸就快点洗吧。虽然桶的绳子断了,不过这里还有半盆水。」

程启思往井里随意地瞟了一眼,忽然,他的目光定住了,扑到了井栏旁,用手电筒照着,使劲往里面看。他一个人把井口堵完了,锺辰轩也看不到他究竟看到了什么,只能在旁边干著急。

好不容易程启思直起了腰,锺辰轩一看他的脸色,就知道不对了,忙问:「怎么了?」

程启思脸色发青,挤出一句:「巫问的尸体好像不见了。」

他挪开两步,把手电筒直直地对着井口。借着手电筒的光,两个人都看得很清楚,水井很深,但水底下确实是什么东西都没有。

巫问的尸体,就像在水里化掉了一样。他原本穿着一件红黄相间的羽绒服,被水一泡就有点像浮在水面上似的,很是显眼,这时候,井底除了水,还是水。

「他……跟古婵一样,消失了。」程启思机械地说,「被杀之后,尸体就消失了。」

他很突然地抬头往上看,头仰得太快,几乎都快听见自己颈骨扭动的声音了。月光下,树叶浓密,树枝层层迭迭,先前那颗女人的头却消失无踪。那头曾经在风里、鬼一样飘动的沾着血的黑色长发,令他们印象深刻甚至毛骨悚然,同样也无影无踪了。

锺辰轩缓缓地说:「我想,我们最好去看看其它几个人。如果不出意料……他们应该都消失了。」

离井最近的是堂屋。屋子里靠墙的火堆还燃着,焦臭的气味也还在空气里没有散尽,但那具被烧焦的男人尸体也不翼而飞了。

锺辰轩和程启思又来到后院,程启思大力挖出来的那个大坑还是原样,但坑里刘建明的尸体同样也消失在空气里。而那堆被翻出来的新土,还好好地堆在旁边。

鞭炮爆后的大红的碎纸屑,也还在地面上,只是吴宏被炸得没了脸的尸体也不见了。

两个人呆呆地在后院里站了半晌,程启思勉强地笑了笑。「你说,那孩子现在是不是也已经消失了?」

「如果不是,那我才会觉得奇怪了。」锺辰轩也掀了掀唇角。

果然,刘愿小小的身子,从麻袋下面失踪了。

换句话说,到这时候为止,这个「汽车旅馆」里,除了锺辰轩和程启思外,所有的旅客,也包括主人自己,都已经死亡,并神秘失踪了。

锺辰轩和程启思就站在那里,看着一屋子的麻袋。

两人都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或者是做些什么。过了很久,夜风都快把两个人给冻成冰棍了,程启思才苦笑着说:「你是不是真有未卜先知的能力?」

锺辰轩有点无精打采地说:「为什么这么说?你不会又怀疑我吧?」

「我不是这个意思。」程启思苦笑,「我是在想,临走前,你给我看了那部电影。真的就跟发生在我们眼前的事情一样,在一家汽车旅馆里,一个个旅客都神秘地死去。然后,他们的尸体,就彷佛是在空气里蒸发了一样,转眼之间消失无踪……」

锺辰轩说:「是很相似,我早就说过了。这是部挺有名的片子,也许凶手就是从这里面得来了灵感吧,然后才会创造出这样一出充满戏剧化和悬疑感的谋杀大戏。

「血腥,恐怖,悬疑,连环杀人,荒山野店,月黑风高,样样都占齐了,呵,拿去拍电影都绰绰有余,如果我知道这桩案子的最后答案,我一定会编个剧本的。怎么样,你出钱来拍,说不定咱也可以得个奖什么的?」

程启思烦恼地说:「都什么时候了,你还在这里开玩笑。那电影其实就是个假象,几乎大半场的电影都是假的,都是那个精神病患者在做梦,什么十个人格八个人格的,天知道,说不定还是他用来规避法律的手段呢!

「哎,最后好了,那个心理医生也被他给杀了,算是好心没好报还是自作自受?早点把那个精神病人给绞死了,就没那么多麻烦事了!」

他停了停,似乎想起了什么,「对了,电影里是那个小孩子是凶手吧?」

锺辰轩似笑非笑地说:「你都说了,一切都是假的,都只是那个精神病患者的一个梦。那又哪来什么凶手?」

「不是。」程启思说,「我实在是觉得这个晚上发生的事跟那部电影里太相似了,相似得让我都觉得不是巧合了。也许正如你所言,凶手也跟我们一样看了那电影,而由其中得到了灵感?既然如此,我们能不能根据电影里的线索,来猜一猜凶手?」

锺辰轩耸了耸肩。「电影里探讨的确实是多重人格的问题,而大部分的情节─就是那场暴雨里发生在汽车旅馆的连环谋杀案─都只是这个多重人格的精神病患者脑海中的产物。

「他所有的人格在互相厮杀,当心理学家以及他本人都以为好的人格,已经将坏的人格杀死的时候,还有一个隐藏得最深的、最邪恶的人格……也就是你说的那个小孩子。

「这么说也许不够科学,不过如果想用最简单的语言来表达就是这样。你要知道,正因为这一切都是虚幻的,只是脑海里臆想的东西,所以,所有的尸体都可以轻而易举地消失掉,因为它们本来就不存在!

「但是我们所看到的尸体,都是真真实实存在的,它们不可能消失无踪。」

「消失无踪?」程启思咀嚼着锺辰轩的话,猛然间感到了一阵寒意。

本来站在这里已经很冷,冷得发僵,但这种寒意却是打从心底蔓延起来的。这时候,他才开始真正体会到这四个字的寒意。

在这里,除了他们这些人之外,并没有看到别的人。四周都没有人烟,只有茫茫的大山。如果凶手潜伏在这间旅馆里,那么他是怎么避开自己跟锺辰轩的视线,一而再,再而三地杀人的?

就在眼皮子底下,杀了一个又一个人,然后又「消失无踪」?而最后,甚至连全部受害者的尸体也都消失无踪了?!

「简直像是在变魔术,不可思议。」程启思最终说出了这句话。

锺辰轩看了看他,却说:「魔术更只是戏法而已,只要掌握了窍门,总是可以戳穿的。只不过,我们现在还没有看出问题出在哪里。」

程启思用力搓了搓手。「我们就准备在这里站到天亮吗?」

锺辰轩说:「我可不想回到那些奇奇怪怪的屋子里去,这旅馆,真有点见鬼,不如我们回车里去吧,明天一早就出发。管他路好还是不好,只要走上正路,总会遇上其它车的,而且也可以找个有手机信号的地方,打电话报警。」

程启思笑了笑。「好吧,不过,也许车里还真有具尸体在等着我们呢,你信不信?」

锺辰轩撇嘴。

「不信。对了,我们还有些行李在堂屋里,你去拿吧,我在这里等你。」

程启思叹了口气,捏着鼻子走进了堂屋,把搁在桌子旁边的行李拎出来。他走到门口的时候,忽然停下了。

锺辰轩看他不动了,扬起声音问:「怎么了?」

「……不管怎么说,这里的的确确是死过人的。」程启思回过头望着那堆要熄灭的火,「那股皮肤被烧焦的臭味,我以前也闻到过,那不会是烧别的东西会有的味道,就算尸体消失了,这股气味也没有散尽,依然可以证明这里死过人。」

锺辰轩说:「你我都亲眼见到,当然不会怀疑。可是,这股气味等到明天也会散得差不多,等到警察来的时候,就会什么都不剩下了。」

程启思说:「别说那么没水平的话。只要有一点痕迹,都是可以检验出来的。」

他忽然看到木门底下有一颗什么东西在闪光,弯下腰捡了起来,放在手心里一看,居然是一颗钻石。

锺辰轩也走过来看。「应该是古婵戴的。」

程启思把那颗钻石拈在两指间转动着,五彩的光芒是晶莹而诱人的。钻石不大,但成色很好。

「我留意过她的首饰,应该是限量版的。拿着这颗钻石去查,应该能够查出她究竟是谁─古婵,这个名字很诗意,也许并不是她本来的名字。」

他小心地把钻石收了起来,「我相信,除了这种过于明显的证据,现场一定还残留了更多的东西。只要有一滴血,或者是一根头发,我们就能够追查下去。」

他的声音,和他的表情,都相当自信。锺辰轩却喃喃地说:「是吗?我并不这么认为……如果这么容易的话,这个案件就不会这样发生了……它就没有理由这样发生了……」
第五幕 消失的汽车旅馆

从汽车旅馆到越野车停放的那段路上,两个人都走得心神不属,踩断了不少路旁的沙棘。越野车里空空的,没有尸体。

程启思松了一口气,说:「还好,我本来已经做好最坏的打算,要跟一具女尸共乘一车。」他打开车门。

两个人坐进去之后,程启思把车窗全部摇上去,说:「还是不要开暖气了,节约一点。后面有毛毯,我们将就几个小时吧,离天亮不远了。」

他把靠背椅放了下来,往后躺去,然后把毛毯拉过来盖在身上。

这时候他才知道自己有多疲倦,整整一夜的神经紧张加上东奔西跑,让他很快地就觉得睁不开眼睛了。他看了一眼锺辰轩,锺辰轩也在打呵欠。

「你那边关好了没有?可别让人跑进来,趁我们睡熟的时候把我们也干掉了。」程启思一边说,一边强忍住一个呵欠。

锺辰轩又试了试门窗。

「放心,关好了。不过,要安全的话,最好我们还是轮流睡觉吧。」

程启思忍了半天的呵欠,终于忍不住打了出来,还紧接着打了一个大大的喷嚏。「我不行了,要来干掉就随他去吧,我可要睡觉了,我真不行了,今天累得太惨了。」

锺辰轩笑着说:「你还真是,为了睡一觉连命都不要了。说不定,我们这一睡,可就真是一睡不醒了。」

程启思把毛毯继续往上拉,把眼睛也盖住了,「哪有这么多一睡不醒的,睡吧睡吧。」说完这句话,他几乎就立刻睡过去了。

他醒来的时候,是被刺目的阳光给弄醒的。

昨天天阴了一天,晚上下了一会雨雪又停了,第二天早上居然放晴了,用「阳光灿烂」来形容,一点也不为过。昨晚地上积的薄薄一层雪,也早化光了。

程启思伸展了一下手臂,因为睡在车里着实不舒服,感觉一身都僵了。他一动,锺辰轩也醒了,掀开毛毯坐了起来,还有点睡眼惺松的模样。

程启思推开车门,一股清新得有点刺鼻的冷空气就立即窜了进来。

他打了个哆嗦。「早知道把外衣脱了再睡。」

锺辰轩揉着眼睛,说:「天晴了?我们可以走了吧?」

程启思抬头望了望天空,过于刺目的阳光让人几乎睁不开眼睛。在这样的白昼下,似乎昨天夜里的一切,真的只是一场光陆迷离的梦。「辰轩……昨天晚上发生的事,是真的吗?」

锺辰轩一下子笑出了声,「当然是真的。放心,不是一场梦,绝对不是。我们两个人怎么会做一样的梦呢?」

程启思这时才有机会看清楚四周的环境。昨夜虽然在树林里来回地走了好几趟,但天太黑,除了勉强能辨认的一条两旁都是沙棘的小路之外,别的什么都看不明白。

这里其实是山间的一块平地─所谓的平地,也只是相对这苍苍茫茫的大山而言─嵌在山间的一个凹陷处。而那家旅馆,就在这个凹陷处尽头的山坡上。

这里的树木都长得相当高,虽然因为是深秋,光秃秃的树干看起来很有些凄凉的味道。昨天夜里,因为那旅馆的门口挂着一盏灯笼,所以他们在公路上都能看到,这时候白天了,隔着高而茂密的树林,反而看不到「汽车旅馆」的所在了。

「我们要不要再回去看看?」

锺辰轩好笑地看着他。「怎么,天一亮,太阳一出,又不害怕了?昨天晚上我们不是像逃难一样跑掉的吗,现在你居然还想要回去?」

程启思狠狠瞪了他一眼,「胡说,我们什么时候像逃难一样跑掉了?明明是你说不想跟尸体睡在一起的。昨天晚上我都不怕,现在有什么好怕的?」

「你还真是死鸭子嘴硬。」锺辰轩笑着说,「好吧,我们过去看看吧,反正天亮了,不用担心遇到什么了。」

「我还怕遇到什么?」程启思嘀咕了一声,又问,「你说,我们过去,能看到什么?」

锺辰轩说:「你想看到什么?」

程启思想了想。「也许,所有的尸体又会跑出来了?」

锺辰轩说:「是啊,都变成殭尸或者吸血鬼了!好好开车,别掉下去了!」

不管他们怎么想象,也想象不到再次所看到的景象。

在程启思的意识里,就算是看到一群殭尸在那里,也不会感到多么惊讶,毕竟他们死得蹊跷又消失得蹊跷。可是,当他站在昨天夜里那个地方,还是完完全全地呆住了。

锺辰轩怔怔地问:「你确定我们没有走错路?」

程启思重重地顿了顿脚。「昨天不是来回走了好几次,怎么会走错?你不是也看着的吗?」他的口气并不好,因为他心中的疑惑和烦躁已经到达最高点了。

他们照着原路返回,眼前本应该是那间农家小院,或者说是所谓的「汽车旅馆」,但在他们面前的,除了半山腰的一片荒地,什么都没有。

「你觉得,能够在一夜之间,把那么一座房子给拆光吗?」锺辰轩说。

程启思说:「不可能,这里偏僻,大型的机械工具就算运进来,也无处可放,何况,就算拆掉了,也会有很多拆下来的东西,而这里,根本就是一块没开发过的地,也没有人来过。我现在真的有点怀疑,我们昨天晚上是见鬼了。」

他摸出了那颗小钻石。在阳光下,钻石闪烁着五彩的光。

「不过,这东西是确确实实存在的。我也应该相信自己的眼睛和耳朵。」

锺辰轩说:「我们找找吧,看这里有没有别的线索。」

程启思同意了,接下来的半小时,他们就在这块地上好好地搜索了一番,其仔细程度,赶得上平时对命案现场的搜查了。在这样强烈的阳光下,什么都无所遁形,但两个人还是一无所获。

程启思拍了拍手上的泥,对锺辰轩说:「我们还是走吧,我看是找不到什么了。我实在是不明白,凶手是怎么完成这样的行动的,几乎像是在变戏法,不可思议。」

锺辰轩问:「走?我们现在走哪去?难道要去报案?」

这个问题倒是问住了程启思。不要说尸体,连犯罪现场都没有,能报什么案?

锺辰轩看他为难的样子,说:「这个好办,我们就说我们的什么贵重物品在这家旅馆里丢失了,希望他们提供准确的地址,我们要回去找。」

程启思说:「你的意思是……」他突然恍然大悟了,「你认为,昨天晚上的现场根本就不在这里?!」

锺辰轩说:「不要被表面上的花样迷惑。既然我们不相信有鬼怪一说,而昨天夜里发生的事又绝非我们的臆想,那么就只能有一个解释。旅馆不在我们现在所站的地方,而在别的一个什么地方。

「别忘了,从旅馆到我们停车的地方,要走半个小时左右,对于完全不熟悉路的我们来说,凶手已经有充分可以做手脚的余地。我还不知道对方究竟是怎么设计这个圈套的,但就目前来看,这是唯一可行的方法了。

「房子不会平空消失,它一定还在附近的什么地方。相信对这一带熟悉的人,是会知道它的存在的。」

「好,我们这就去。」程启思本来已经蔫下去的兴致又起来了,只要不是遇上鬼了就行。

车开到中午,总算是到一座小镇了。

这座小镇,只有一条街,如果划根火柴,大概火柴还没熄,就已经走到街的尽头了。房子倒都是砖房,修得像模象样,跟一路上见到的那些土泥房大是不同。

小镇上只有一个警察,名字叫李永田,是个接近四十岁的男人,皮肤黑里带红,跟当地人没什么区别,说的也是一口当地口音。

李永田对他们很是热情,一边给他们倒茶递烟一边说:「唉,瞧我,被分在这里,一个人都待了这么些年了……」

程启思笑笑说:「清闲嘛。」

「我倒是宁可忙,谁愿意待在这儿啊。」李永田在他们对面一屁股坐了下去,「怎么,丢东西了?在什么地方?」

程启思说:「在一家旅馆,就是那种当地人自己开的小旅馆。我们路不熟,现在找不回去了,所以想来请教一下具体的位置。」

李永田说:「这你可找对人了,这附近我都熟得不得了。那旅馆叫什么名字?」

锺辰轩说:「叫『汽车旅馆』。」

李永田一皱眉。「『汽车旅馆』?老板是什么样子的?」

「哦,老板有个少见的姓,他姓巫。」程启思的话还没说完,就看到李永田的脸都变了,正在点烟的手也一抖,打火机连同烟一起掉在了地上。「李警官,怎么了?有什么问题吗?」

李永田把地上的烟捡起来点燃了,深深地吸了一口,才说:「巫问,叫这个名字是吧?」

程启思和锺辰轩对视了一眼。程启思说:「对,就是这个名字。」

李永田又吸了一口烟。「他已经死了。」

「死了?!」程启思手里端着的茶杯一抖,茶水都溅到了地上。「什么时候死的?怎么死的?」

李永田想了想,「大约是在两年之前,有一天我接到报案,是一个开车经过那里的旅客打的电话。他说他本来想到『汽车旅馆』投宿,但发现里面的老板已经遇害了,而且遇害很久,尸体都腐烂发臭了。

「我赶到之后,看到尸体上都是蛆虫。因为当时是夏天最热的时候,这样也不足为奇……唉,后来验尸后知道,死者已经死了快半个月。如果不是有个旅客正好路过,还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被发现……

「我跟老巫也很熟,我有时候经过那里也会去歇歇脚喝杯茶什么的,怎么想得到他会落得这个下场呢?」

程启思问:「他的死亡原因是什么?」

李永田的脸色本来就泛青,现在都成青灰色了。

「腐烂成那样,验尸的人虽然见惯了,出来都快吐了。他的尸体上有被撕咬过的痕迹,没有中毒的迹象,估计是被山里的野兽给咬死了。」

他在自己脖子上比划了一下,「这里有很大的伤口,但是因为腐烂得太厉害,已经无法对伤口进行具体的检查了。不过,一般来说,野兽,比如狼,都会对着人的咽喉撕咬,这个是说得通的。这山里本来就有野兽,我们晚上经过的时候都会比较小心。」

锺辰轩不解地问:「可是,狼不至于跑到人家家里去袭击吧?老在山里生活的人,也会准备猎枪之类的东西吧?」

李永田苦笑了一声,「是啊,我承认疑点很多。可是,我们连巫问的家人都找不到,尸体也没有更多的线索可循,我追查了一年多,还是只有放弃了。」

他看到程启思和锺辰轩的表情,笑容更酸更苦,「这地方,你们看到了,有几个人?这里还算是比较热闹一点的小镇,有个小集市。在山里,我难道还去查人家身分证么?自然是他说叫巫问就叫巫问了,我从来都没有认真想过是真名还是假名。

「后来,我在户籍系统里查过,叫巫问的人不多,但还是有那么一些,却没一个是我认识的巫问。我甚至连一张巫问的照片也没有,想找出他的身分,都简直是件不可能的事。」

「听起来可真邪门。」程启思附和了一句,「然后呢?那家旅馆怎么样了?」

李永田说:「本来那里就只有巫问一个人,他死了,当然就再也没人了。我后来也去过几次,想找找有没有落下的资料,但都是一无所获。

「那地方早空了,估计现在全都是老鼠在窜来窜去吧?」他说到这里停了下来,望着程启思和锺辰轩说,「你们……你们真的见到他了?」

锺辰轩说:「至少,我们见到了一个自称叫巫问的人,而且我们昨天晚上也就住在那家旅馆里。」

李永田问:「那个……巫问,长得什么样?」

锺辰轩想了想,说:「身材不高,脸圆圆的总是笑呵呵的,留长发。对了,他鼻梁中央有一颗痣。他穿一件红黄相间的羽绒服……」

他没有说下去了,因为他看到李永田的瞳仁已经因为恐惧而放大。

「这……这……你说的就是我认识的巫问啊!」李永田叫了起来,声音在微微发颤。「他确实有一件那样子的羽绒服,他死的时候,那件羽绒服就落在旁边……」

锺辰轩说:「可是,发现他尸体的时候是夏天,他难道还要穿这么厚的羽绒服?」

李永田声音有点发抖地说:「巫问在夏天常把那件羽绒服折起来当坐垫。我想,应该是他死的时候,从椅子上跌了下来,衣服也跟着落了下来……」

锺辰轩端起茶,喝了一口。「我们难道真的是见鬼了?」

李永田问:「那……那你们昨天在旅馆里见到他,又发生了什么事?」

程启思看了看锺辰轩。锺辰轩叹了一口气。

「李警官,我们开头所说,是骗你的,我们没有掉下什么贵重物品,相反,是那家旅馆里发生了让人不可置信的事。我们不希望你把我们当成疯子,所以没有说实话。

「现在,既然你认识巫问,我们也不妨把我们经历的事说出来,也许你能给我们一点启示。不过,我要讲的事情,确实是很匪夷所思,但你一定要相信,因为我们说的都是实话。」

「别叫我什么警官了,叫我名字吧。」

李永田又点了一根烟,狠狠地吸了两口。「好,你说。」

锺辰轩花了大约有半小时的工夫,才把昨晚发生的事情讲完。他讲得详细而生动,程启思一面听,一面望着窗外的阳光,那种不真实的感觉非常强烈。

李永田的表情就随着锺辰轩的讲述而不断变化,最后听到旅馆不见了的时候,他的嘴张成了一个「O」字型。

「……真的很不可置信。」李永田总算合拢了嘴,把手里的烟头掐灭了。

「不过,我相信。我们都是同行,而且你们讲得很清楚明确。」

程启思吁了一口气。「那么,永田,你怎么看?」

李永田想了一会,「首先,我们应该确定,你们看到的这些人,究竟是人还是鬼。原本,我是个唯物论者,不相信这个世界上有鬼。可是,你们形容的巫问实在是跟我认识的巫问是一个人……」

锺辰轩说:「也许,我们碰到的人是巫问,而你见到的那具尸体并不是巫问。我记得你说过,那尸体已经腐烂得不成样了,难道还能辨认出他原来的样子?」

李永田呆了一呆。「尸体的身高体形,都跟巫问一样,也穿着他的衣服,所以我倒是从来没有往这个方面去想过。

「也许……也许你是对的……因为你们见到的是活人,而我见到的是完全腐烂的尸体。这两者,必然有一个是巫问,这是一定的。」

锺辰轩点了点头,「对,就是这个意思。我们跟那个巫问接触了好几个小时,是个很正常的人,我不相信他是鬼。」他又想了想,说,「在你的眼里,永田,巫问是个什么样的人?」

「他知识面很广,」李永田立即回答,「算得上是个学识渊博的人,而且谈吐很不俗。他不是本地人,是三年前搬来的。

「那家旅馆本来住的是当地农家,他们一家搬到我们这里的小县城,所以巫问就给了一笔钱把他们的房子买下,加了一块牌子就成了旅馆。你们没有见过那块牌子,巫问写得一手好字,那招牌就是他亲手写的……」

「我们见过。」程启思打断了他的话头,「我们见到了你所说的那块招牌,当时我们就在想,虽然木牌子很粗糙,但字却写得很漂亮,是一手颜体。」

李永田叹了口气,「没错,巫问最擅长的就是颜体。对了,我这里还有一幅字,是他帮我写的。你们要不要看看?」

锺辰轩很感兴趣。「当然。」

李永田走进了里屋,过了一会,拿了一幅字出来,他把字一摊开,程启思和锺辰轩都瞪大了眼睛。字不多,写的是屈原所著,<九歌>里面的<云中君>。

颜体所长的是沉稳厚重,但这幅字却多了一种飘逸之味,绝对是不可多得的佳作。但有意思的是,这幅字并没有盖印,也没有落款,用的纸也不如何考究,看来是随手所作。

程启思看了半晌,赞赏地说:「这幅字,一定是名家的作品。笔力老成,没有几十年的功力是不行的。」

「名家?」锺辰轩一边看一边说,「那么,巫问本来是个名家?」

程启思正想回答,锺辰轩却笑着看了李永田一眼,眼神有点古怪。「我说,永田,你这幅字恐怕不是巫问送给你的吧?」

李永田打了声哈哈,有点尴尬地说:「果然瞒不过明眼人哪。是啊,我一直很眼馋巫问的字,他是不送人的,有一次我去找他聊天的时候,看见这幅字被他随手扔在一边,我就悄悄捡了起来,带回来给裱好了……」

程启思说:「我就奇怪,怎么又没落款又没印章的,原来是有好字的人给顺手牵羊拿走了。」

他又仔细地看了几眼那幅字,说,「永田,这幅字让我给我的朋友看看,也许他能认出来是谁的手笔。或者,我们可以知道巫问的真实身分,这对破案很有帮助。」

「好。」李永田一口答应,「不过,恐怕需要时间吧?」

锺辰轩说:「扫描一下传过去吧。」

程启思迟疑了一下。「扫描一下可以是可以,不过,总没有看真迹的好。你见过鉴定笔迹用复印件的吗?」

「这个道理我当然知道。」锺辰轩说,「不过,我们现在怎么可能把字带出去给人鉴定呢?」

程启思问李永田:「这里最近的飞机场在哪里?」

李永田吓了一跳。「飞机场?这可远了,得开好几天车才能走到呢。」他摊了摊手,「这里穷乡僻壤的,能指望什么?」

程启思「哎」了一声。「那只能扫描一下,给我朋友看看了。有网络吗?」

李永田忙说:「有有,这还是有的。只要有一根电话线,就能上网。」

程启思已经连说话的力气都没了,把NB拿了出来。

锺辰轩一直随身带着一个很小的打印机,扫描效果也很好。但那幅字,却真是很不好扫描,因为画纸是长方的,大过了能够扫描的范围,只能一半一半地扫。

程启思看着锺辰轩在那里扫描,叹着气说:「不仅不是原件,还搞得这么乱七八糟的,估计我那朋友会骂我了。」

锺辰轩也已经懒得抱怨了,问:「发到哪?」

程启思说了一个电子邮件地址,然后摸出手机打电话。过了好一阵,电话才接通,程启思立即扬起声音大叫:「喂?是我……哎,现在已经下午了,你还在睡?我说,我给你发了一封邮件,你给我看看那幅字。如果你不认得,就多找几个人看看……

「什么?真迹?不是不是,我到哪里去弄真迹啊,是要办案子用的。总之你替我费点心……我知道,我知道要原件才好鉴定,可我现在在318在线啊,你派个直升机来接我么?

「好了好了,不说了,反正,有结果了就马上给我电话。如果电话打不通就给我发个简讯!这是非常重要的事,你一定要马上去办。又怎么了?我家那幅字?你干嘛?你还没死心啊?行了,回来再说!」

程启思挂断了电话,吁了口气。「哎,我这朋友,可真是的。」

锺辰轩微笑地说:「似乎他很眼馋你的一幅字?」

程启思纠正说:「不是我的,我哪里会写。是我家里传下来的一件墨宝,他一直想买,我如果卖了,我家老爷子估计会从地底下钻出来杀了我的。」

锺辰轩又瞅了他一眼,但却没有说什么。李永田看他们没话了,就问:「那我们现在怎么办?」

程启思看了看天色。「永田,如果你有时间,能不能陪我们再到那里走一趟?我不相信一幢房子会在一夜之间无影无踪,这其中一定有什么奥妙。」

李永田想了想,「我们还是明天再去吧。从这里开车到那里要好几个小时,天都要黑了,我们还是什么都做不了。不如等到明天,一大早就出发,你们看怎么样?我看你们也很累了,在这里好好休息一晚吧。」

程启思看看锺辰轩,锺辰轩说:「也好,我一身真快散架了。永田,这里有什么地方可以住么?」

李永田说:「楼上就有家招待所,条件不怎么样,但将就一下也没问题。我带你们上去?」

程启思说:「那好,有劳了。」

那家招待所在他们现在看来,已经是天堂了。至少有床,有热水。

程启思一倒上床,就不想起来了。

锺辰轩拉了拉他,说:「你不想出去走走?」

程启思坐了起来。「你不是嚷累吗?这地方有什么好逛的?」

「累归累,不过我还是一直在想昨天晚上的事。」锺辰轩说,「你还记不记得,我们曾经分析过,这桩案件的动机是什么。」

「记得。」程启思说,「不过好像我们还没说完,就扯到别的话题上去了。」

锺辰轩从热水瓶里倒了一杯水,抓了一把茶叶扔进去。水不够沸,茶叶也泡不开。

「我后来想到一个问题,那就是,这个季节并不是旅游的好季节,为什么这群人却会不约而同地聚集在这里?他们是完全不同类型的人。」

程启思说:「你的意思是,他们是有某种相同点的人?可是,你曾经说过,他们身上并没有相同点,如果有,早应该有提示出来了。」

「对,」锺辰轩说,「但是,他们也许会有共同的目的。他们来到那里,有可能是想要做一件事,但是其中出了意外。

「我们在来之前,看过不少关于这条路线的数据,这个时候这里根本就没有什么游客,但是我们居然能在一个晚上看见那么多,你不觉得很奇怪吗?是的,可能是巧合,不过往往巧合也是由很多必然的因素堆积而成的。」

程启思皱着眉说:「这种深山里?他们为什么不找个好走一点的地方?来这里,实在是不容易哪。」他想了想,又说,「除非,他们有什么逼不得已的理由,一定要来这里。」

「逼不得已的理由?……」锺辰轩慢悠悠地说,「就算是他们曾经联合起来干过什么事,他们也大可以找任何一个地方商量,用不着到这里来吧。

「这个逼不得已的理由,倒还真是很难让人去想象。我问你,启思,如果换了你,你想跟别人秘密地商量什么事,你会怎么办?」

程启思回答:「坐火车,到某个大城市。最好是在假日期间,那时候人流量特别大,根本不会有人注意到你。

「出国,飞机,都是最容易被查到的,即使是坐汽车也很容易被查出来,毕竟,一辆大巴车里也只能坐几十个人,自助旅行也有高速路的关口要过,也要住宿。所以,我觉得火车应该是最安全的。」

锺辰轩用一种新的眼光打量着他。

「不错,说得非常好。那么这些人为什么不这么做呢?你看凶手犯案,可真是步步为营,滴水不漏,没理由想不到这些。我看,他们是不得不到这里来吧,这里应该有某些东西,逼得他们非要来不可。」

程启思「嘿」了一声。「别告诉我是他们在这里放了一批财宝什么的,避了两年风头,现在过来分赃?」

一说完,他自己都笑了起来。锺辰轩却没笑,沉思地说:「这也不是没可能,人为财死,鸟为食亡。

「除了有一大笔油水可捞这个可能性,我实在是想不出他们还有什么理由,会聚集到这里。而如果真是这样,我们也可能找到一个合理的动机,那就是凶手把这些人都杀了,然后独吞……呃,宝藏?」

程启思忍不住哈哈大笑了起来。

「辰轩啊辰轩,你在开什么玩笑?都什么年代了,哪里还有什么宝藏?就算这里有一个金矿,你也是带不走的。政府对金矿和宝石矿都控制得非常严格,私人是不要想从这个方面发财的。何况,这一带从来都没有听说过有珍稀的矿石!」

锺辰轩白了他一眼。「你怎么就这么死脑筋呢?就算这是山,为什么就一定要是珍稀的矿石?是别的不行吗?」

程启思笑得更厉害。「那是什么?抢了银行,把钱藏在深山里,过上几年再来分?哈哈哈,这里倒真是个藏身的好地方。」

「这也不是不可能,只不过我有一种感觉,不会是钞票,而应该是更珍贵的东西。」锺辰轩说。

「像那种山区的屋子里,会有很多老鼠出没,如果真的是钞票,不管怎么小心,估计都会被老鼠咬坏掉了。我想,如果真的有我们所说的『那样东西』的存在的话,一定是坚硬的、不怕老鼠咬的东西。」

程启思说:「不是钱,不是钻石,不是黄金,我还真想不出什么东西来了。古董?这个范围就太大了,真不好猜呢。」

他搔了搔头,「不过,辰轩,坦白说,我真觉得你的想象力太丰富了。」

锺辰轩说:「你如果能想出一个更具有可能性的动机,我当然求之不得。」

他的声音里含着讽刺的味道,程启思听他这种语气早已听惯了,倒也不以为忤,只是笑了一笑。

「辰轩,你还记得我们上次去伊朗的事吗?」

锺辰轩不太感兴趣地说:「当然记得,怎么了?」

程启思微笑。「我当时问过你,你怎么那么凑巧地就出现在那里了。你回答我说,你是去伊朗找宝藏的,不知道你究竟找到没有?」

锺辰轩奇怪地看了他一眼。「你明知道,我是开玩笑的。现在哪里还有什么宝藏?」

程启思笑着说:「那不就得了,既然你也知道没有,为什么又要说这次杀人的动机有可能是为了宝藏?」

「你也未免太钻字眼了。」

锺辰轩说,「宝藏跟宝物是两回事。宝藏是指那种被藏了起来、等着人去挖掘出来的东西;而宝物呢,你放在家里的柜子里摆着它也是宝物,你能管它叫宝藏吗?宝物的定义,要比宝藏宽,虽然它们都是宝!」

程启思苦笑,「你才是在玩文字游戏呢,好了好了,我不跟你争,哎,你说,尸体究竟是怎么平空消失而瞒过我们的眼睛的?我在想,如果把一具尸体拖来拖去,难免不让我们注意到,难不成尸体是自己活了跑走了?」

锺辰轩说:「那也不一定,我们脑袋后面又没长眼睛。而且在突然看到很恐怖的场景的时候,人会有那么几秒钟处于呆滞状态的,对外界的反应不会那么灵敏。一个身手敏捷的人,完全可以做到让我们毫无所觉,其实……」

他若有所思地蹙起了眉头,「真正是在我们眼皮子底下『消失』的尸体,也并不是全部。并不是我们所直接『看到』的那么多……」

「你这是什么意思?」程启思问。

锺辰轩却摇了摇头。

「我们睡一睡吧,昨天晚上窝在那车上,那一个难受劲儿可真是不提了。」

程启思好笑地说:「我可睡不着了,这样吧,你睡你的,我出去给车加加油,然后再在这里转转看。等你醒了,我们出去吃饭。」

「也好。」锺辰轩把床上的被子拉开了,还算干净。

「三个小时之内别回来,吵醒我我踢你出去。」
第六幕 家传宝物

一进这个小镇后,他们就直接到了李永田那里,甚至没有来得及多看一眼这个小镇。程启思这时候慢悠悠地开车行驶在小镇的街道上,午后的阳光洒在身上,居然还晒得人软绵绵的。

虽然带了足够详细的地图,也作了足够充分的准备,但程启思依然对这个地方一无所知。除了一些抽象的地理名词之外,他了解得很少。

一路上,他确实看到了极壮丽的雪山,或者是极宏伟的山脉,以及各式各样的民族风情─但是这一切都被血腥给冲淡了,对这些美景的记忆,大概只能留在数位相机里了。

这一带的房屋,已经接近藏族风格了。程启思一看到这种大红大黄、色彩鲜艳得快让人变色盲的颜色,便会觉得心里一阵阵的刺痛。

他会想起尹雪,不自觉地想起,甚至希望能够在这种地方再碰上她。毕竟,他们认识就在这类型的地方。也许,这就是他潜意识里同意选择这条路线的原因?

在那场深山里的谋杀案里,他认识了尹雪,却最终看着她离开。

程启思也怀疑,就算自己能再见到她,又能怎么样?不要说尹雪是结了婚的人,她还是个杀人凶手。见了面,最好也立即走开,这样恐怕才是最好的。

程启思不愿意再想下去。

他找了一家小饭馆坐了下来,菜很简单,牛肉和酥油茶。程启思对这样的食品并没有特别的好感,但对于已经很久没吃到热饭热菜的他,好像也没有挑挑拣拣的余地了。

老板虽然晒得脸上两块高原红,但很明显是汉族人。他坐到程启思旁边,似乎想跟他搭讪的样子,程启思自然也是求之不得。

「你们是旅游的?这个时候旅游的人很少啊,不过倒是有很多藏民,他们会走这条路去朝圣。哦,就在不远的地方,就是三座神山了,去的人很多。」

老板的当地口音很重,程启思要很费力地支起耳朵去听,才能听得懂他说的话。

他不由得想起了巫问,巫问那一口京片子流利得出奇,抑扬顿挫得有时候像在朗诵,跟当地人的确有天壤之别。

随手写幅字都要写写屈原的<九歌>的人,文化底子一定不会差,他为什么会像个隐士一样住在这里,甘心忍受这里清苦到艰苦的生活?

程启思看了看街上,果然隔一会就有一些藏民三三五五地走过,有的随身带着行李,也有的什么都没带。

他知道朝圣的意义,但却始终无法真正深刻地理解。

「三座神山?你指的是稻城、亚丁的那三座吧?那离这里还很远啊。」

老板笑了。「已经算是很近了,至少比起去拉萨,很近了。你想想,五体投地地走过去,会走多久?」

程启思提出了一个实际的问题。「那如果……没有走到呢?」

他注意到行走的队伍里,有不少都是老得似乎路都走不动了的老人。他有点怀疑,不要说遥远的西藏拉萨了,这藏族老人能再走上一两天都还是疑问。

老板摸着自己油腻腻的头发,说:「路上死掉的多着了,他们的家人会把他们的头发啊,指甲什么的送到朝圣的地方去,也许还有他们带在身上、最珍贵的、准备献上去的礼物。」

「最珍贵的礼物?」程启思的心中怦然一动,「会是什么?」

老板呆了一下,然后哈哈地笑了。

「别真以为是什么珍贵的东西了,每个人心里的标准不一样。对他们而言,也许一束花,一颗不值钱的什么石头就是宝物。重要的是虔诚,是有那个愿心。

「当然,也真有宝物的,我记得有一次,我看见过一个藏民带着一株红珊瑚,啧啧,那个颜色啊,鲜红透亮,天然的三尺高啊。还有一个藏民,他带着一尊檀香木雕的佛像,我看布达拉宫的镇宫之宝也不过如此了。

「哎,你别说,我在这里,还真是看了不少、见了不少,只可惜他们都把这些东西看得很重,不然我就去买下来了。他们根本不注重东西的价值,只是因为是家里传下来的,所以认为是贵重的,最好的东西一定要献上去。

「哦对了,我还见过一本经书,那天也是这样的阳光,那个藏民就坐在我店门口休息,我看见他把经书拿出来,我的天,映在阳光下,每一个字都是熠熠发光,那可是把金子化成金水写出来的啊!」

程启思听得一颗心怦怦跳。「通常来说,这些宝物都是祖传下来的?」

老板叹了一口气。

「当年啊,听我们老一辈的人说,解放藏区的时候,那可真是费了一番功夫的。不要说那些大土司了,就算是个小土司,

或者是稍微有点身分地位的人,家里藏着的宝物拿出来都能吓死人。

「总有些人能够藏一些下来,代代相传……说实话,他们有什么我看到都不会觉得惊讶,这些年什么都见过了。」

程启思小心地问:「那在前两年,你有没有看到过特别贵重的东西?」

老板猛地一拍大腿。

「两年前!有七个藏民经过这里,大概是一家人!我猜他们的祖辈肯定是个贵族,至少也是个中等级别的土司!我刚才说的那金子写成的经书就是他们带的,而且不只一本啊!一个包裹里,都是金子的经书,看得我眼睛都直了。

「我记得,背经书的是一个十五六岁的男孩子,压得他腰都弯了,还有一个年纪最大的老头子,背着一尊佛像。另外几个大概是儿子、媳妇和女儿,个个都带着大包裹,沉甸甸的,我见过的最值钱的东西,估计就是这一家带着的了。」

程启思强捺着心里的激动,问他:「那你有没有看到他们离开?」

老板摇了摇头,「正好那天另外来了客人,我忙着招呼他们去了,就没有注意到他们走了。真可惜,我本来还想跟他们搭搭讪,至少多看两眼啊。

「唉,那东西,真的是一看就想弄到手的宝贝啊,我虽然在这里住了几十年,也还是不理解他们怎么就舍得给送出去呢?」

「客人?」程启思重复着,「也是藏族人吗?」

老板回答:「当然不是,他们一般在路边一坐,吃点干粮就当休息了。是跟你一样,来旅游的人。」

程启思又问:「男的还是女的?」

老板有点奇怪地看了看他,似乎觉得他问得太多。不过看来这老板是个很饶舌的人,稍微犹豫了一下,还是滔滔不绝地说开了。

「一男一女!女的很漂亮,个子很高,像演员!男的还没她高,我都注意去看那个女的去了,男的又戴着帽子和墨镜,我没注意他长什么样。」

漂亮高像演员的女人,这个形容,倒是跟古婵很相似。程启思想着。

他知道如果再问下去,老板肯定会起戒心,于是付了饭钱,站起来准备走。他根本没吃上几口,老板的话弄得他心里七上八下的,连吃饭都没了胃口。

老板把他送到了门口,程启思扭过头问:「哪里有加油的地方?」

老板伸手指了指:「这里就这么一条路,你一直往下走,就看到了。王胖子这时候肯定在睡觉,你大点声叫。」

程启思谢过了他,开着车慢慢地顺着路往下走。果然,没开几步,就看到了一个招牌,用油漆歪歪扭扭地刷着几个字:「补胎,加油。」

程启思下了车,叫了一声:「有人吗?」

没人回答。他想起老板的嘱咐,又提高声音叫了好几声,总算听到一个懒洋洋的男声响了起来。

「来了,来了……」

饭店老板口中的「王胖子」果然是名不虚传,胖得就像个吹足了气的皮球。他看了一眼程启思身后的车。「加油哪?」

程启思点了点头。王胖子说:「马上,很快。」

他去给程启思的车加油,一面加一面说:「今天加油的人可真多,往年里这个天气,几年都碰不到一个。这不,今天你都算不上是最早的了。」

程启思心里又是一动。「那前面的是什么人?」

「我从来只看车,不看人。」王胖子头也不抬,说得也直截了当,「本田,像是从泥里打了滚似的。」

「本田?」程启思喃喃重复道。

在通向「汽车旅馆」的公路附近,他看到的两辆车,其中一辆就是本田。那么,另外一辆三菱越野车到哪去了?

「加好了。」王胖子伸出了一只手。

程启思把钱放到他的手上,还想问点什么,王胖子已经掉转头回去了。

程启思叹了一口气,看了看表,离锺辰轩规定的三小时还差得远。他知道锺辰轩很讨厌别人吵醒他,但刚才发现的事又让他迫不及待地想告诉锺辰轩,于是爬上车,沿着街道开回去。

果然,锺辰轩被他吵醒了,很没好气地说:「干什么?不是叫你过三个小时再回来吗?」

程启思重重地在床沿上坐了下来,兴奋地说:「你刚才不是叫我想一个合理的动机出来吗?我出去逛了一趟,还真找到了!」

锺辰轩抬起了头。「你听到什么了?」

程启思把刚才从老板那里听来的话详细地重述了一遍。

「我想,事情应该是这样的。两年前,有一家藏民去朝圣,路经这里。

「这家人以前应该很有钱,所以家里留下了不少贵重的宝物。他们对于这些东西有多贵重、值多少钱并没有什么概念的,

就算有,他们也不在乎,因为他们的信仰就是要把自己最珍贵最有价值的东西献上去。

「然而,别人并不这么想。有人─据饭馆的老板说,是一男一女,我怀疑那个女人就是古婵─看到了他们所带的东西,起了贪念,然后把这家人全都害死了。

「这可是一大家子人啊,一共有七口人。而且藏族人通常都是带刀的,又有好几个年轻力壮的,要杀死他们没那么容易,我想,也许杀他们的也是一伙人。」

「就是我们那天晚上见到的那几个人?」

程启思点头。

「有可能,我们那天见到的,所有的人都是凶手。古婵、巫问、刘建明、徐玫、云乐、吴宏,还有齐轩……」

锺辰轩说:「你算漏了一个人,就是那个叫刘愿的小孩。」

程启思说:「几年前,那小孩还更小,他能懂得什么?他的父母,也许只是因为不方便照顾他,才把他一起带来的。」

「你说的这个动机,似乎是成立的。」锺辰轩说。

「这个动机能够解释他们为什么会聚集在这个地方。」程启思说。

「他们抢走了那家藏民的宝物,但是不知道为什么,他们没有把这些东西带走。几年后,他们再次来到这里,为的就是分赃。」

「等等。」锺辰轩打断了他。

「这一点说不通。他们为什么不当场把东西带走?来这里的,大部分都是自己驾车的,往车后座或者行李箱一扔,就可以轻轻松松地带走了。

「这些路,根本不会遇到什么检查,何况,也不是人人都识货。

「他们根本没有理由要等上好几年再来分赃,要再进来一次,是件很麻烦的事。就算要避风头,也完全可以把东西藏在家里,等到合适的时候再拿出来卖。

「黑市交易还是有的,不会追问东西来历的收藏家也不会少,他们为什么不按最合理的方式做?」

程启思皱眉。「也许他们有一些迫不得已的苦衷?反正东西都是他们的,又不会贬值,过两年来拿又怎么样?」

锺辰轩摇了摇头。「财迷心窍到会杀那么多人来谋财的凶手,要他等上好几年才能动他谋杀得到的东西,大概是办不到的事。

「而且,也许有一两个人能忍耐,但不是每个人都会忍耐的。我可以这么来分析一下,如果是巫问,他很可能自己具有高度的鉴赏眼光,他是想要把这些东西作为『宝贝』占为己有。

「如果是刘建明和徐玫,他们很可能是为了一笔想都想不到的财富,比如,他们可以送儿子出国,类似的。

「如果是古婵……她一看就是个非常会花钱的女人,再多的钱给她挥霍,估计都不够。我比较相信,像巫问这种人,可能会有耐心等待,换了古婵这种女人,就不太可能。」

「那你的解释是什么?」程启思问。

锺辰轩笑了笑。「这个─我估计还是人的贪婪在起作用了。」

程启思正想说话,忽然听到了「砰砰砰」的敲门声。他去开了门,一看却是笑嘻嘻的李永田。

李永田说:「晚上一起吃饭怎么样?喝两杯?」

他这么热情,加上程启思也确实想再打听点事儿,就点头答应了。

李永田说:「我也是单身,没什么好招待的,就在老胡那家饭馆吃吧,你们别嫌弃才好。」

程启思笑着说:「怎么会?」

李永田说:「那就说好了,六点来吃饭。」

他说完就关上门走了,程启思回过头对锺辰轩说,「正好,我也想找那个饭馆老板再问点儿事。」

锺辰轩耸了耸肩。「是吧,有个当地人,更方便。」

这顿晚饭,老胡也算是竭尽全力了,好歹弄出了一桌子菜,看起来还算丰盛。李永田拿了一瓶白酒,一人倒了一小杯。

来之前,程启思已经跟李永田谈过老胡所讲的事,李永田喝了两口酒,就说:「老胡啊,把你上次见到的那个─就是你下午跟小程说的那事,再说说,说清楚点。」他拍了拍程启思的肩头,
「这两位都是我的同行。」

老胡呆了一呆,跟着就笑了。「原来是这样,你不早说嘛。」

他也端起酒喝了一小口,想了一会说,「好像我知道的,都告诉你了呀,那天我本来是在看他们带着的金字经书,来了一男一女。不过,他们似乎也很注意那家藏民带着的东西,这也不奇怪,在阳光下金光闪闪,瞎子才看不到呢。

「那个男的挺懂的,还在跟那个女的介绍那种经书是怎么回事,哦对了,那男的是北方口音,女的普通话也说得很标准,那女的对吃的挺挑剔的,不过给钱很大方。奇怪的是,菜还没端上来,他们两个就付了钱,开车走了。」

程启思问道:「那时候,外面那家藏民还在吗?」

「不在了。」老胡有点遗憾地说,「他们已经不在外面了。我本来还想去看看他们那些东西呢……」他望着李永田,「怎么,出了什么事?」

李永田表情严肃地说:「就是现在不知道出了什么事,才来问你的。」他问程启思,「还有什么问题没有?尽管问?」

程启思突然想起一件事,就笑着说:「那个王胖子,是不是真的只认车不认人?」

「王胖子?是啊。」老胡也乐了,「他从来不注意看别人的长相,就会注意看车,他对车可精通得很。」

锺辰轩问老胡:「今天有些什么人到你这里来吃过饭吗?」

老胡说:「没有,就只有他。」他指了指程启思。

「不过,上午的时候好像是有车经过,但我也没有注意,我那时候正在忙活呢。」他把菜盘子往中间挪了挪,「快吃菜,都凉了。」

李永田也说:「有什么等会再说吧,这天气,菜凉得快。」

程启思喝了一口酒,他很久没有喝过这种劣质白酒了,一股辛辣味直冲上了脑门。锺辰轩看他端着酒杯在那里发呆,轻声说:「你怎么了?」

「没什么,喝得急了点。」程启思说。

锺辰轩看了一眼他的杯子,笑着说:「还喝得急了点儿,你这一杯都被你一口喝干了。可别喝醉,没人扶你回去。」

程启思说:「没事,你当我酒量这么不行?」

事实上,当他回去的时候,确实有点头重脚轻的感觉。

锺辰轩看着他,一脸好笑。「叫你别喝那么多了。」

程启思本来已经躺下了,突然又坐了起来。

「不行,我这样子睡不着。我一直觉得有什么很重要的事情被我忘记了,但怎么想都想不起来。」

锺辰轩说:「要不要我帮你催眠看看?」

程启思皱了一下眉。「你知道我不喜欢。」

锺辰轩说:「那就算了,我还懒得花功夫呢。」

「辰轩,那个修车的王胖子说,今天上午有一辆本田车在那里加油。我现在在奇怪一件事,为什么那天晚上,我们没有看清楚那两辆停在那里的车的车牌?」

锺辰轩眼皮也不抬地说:「你现在才想到啊?我猜车牌一定是被刻意盖住了,否则我们应该会留意到的。」

程启思问:「如果我们当时很无聊,想走过去看一看怎么办?」

锺辰轩对他这个问题却像是早已胸有成竹,想也没想地回答:「那两辆车选择的停放地点,应该不是随意的。车附近长了很多带刺的沙棘,这会让我们形成一种心理障碍,如果没有什么特殊的原因,是不会想要去接近的。」

程启思喃喃地说:「那个地方的沙棘,真的感觉很奇怪,就像是有人特意种上去的一样,而且种得还歪歪倒倒的。」

锺辰轩忽然说了一句:「也许真的是特意种上去的。」

「什么意思?」

锺辰轩说:「我大概可以猜想得到,为什么那家旅馆会在我们眼皮子下失踪的。如果我猜得没错的话,那是一种相当高明的心理战术。」

看到程启思一脸渴望的样子,他笑了起来,「等明天去了之后,我确定了再告诉你。现在要解释,也很难解释清楚。」

程启思叹气。「好吧,我看我也真是习惯你的卖关子了。」

锺辰轩笑而不语。程启思又拾起了开头的话题。「如果这群人是分赃的,那么他们为什么又一个个地都死掉了?全部死光了,那些东西怎么办?」

锺辰轩说:「我们并不能肯定我们见到的人,就是全部的人呀。也许,我们到那里的时候,他们还在等最后一个人也说不一定。

「人心总是贪婪的,要了很多还想要更多。既然杀过人,也不在乎多杀一个人。把同谋者全杀光了,凶手岂不是就可以独吞所有的东西了?

「不过,」他又说:「不管怎么样,我还是觉得凶手就在那天晚上我们见到的人中间。一个外来者,是很难逃过这么多人的视线,杀了一个又一个人的。」

程启思反驳:「可是他们都死了。」

锺辰轩回答说:「你太过确定了─或者说,你太过于相信自己的眼睛了。

「当时,我们都会因为所见到的景象惊骇不已,而无法作更多的思考。但今天下午,我躺在这里睡不着的时候,昨天夜里的情景就一幕幕在眼前回放,我才发现,亲眼所见的,也未必是真的。」

程启思有点着急地催促:「那你就解释一下给我听啊?」

锺辰轩说:「你别急,到了明天,我们就会离真相更近了。我想,我已经抓到这个案子是如何实施的关键了。」
继续等吧
第七幕 巫问是谁?

第二天清晨,天才蒙蒙亮,李永田就来「砰砰砰」地敲门了。程启思起身披衣服,对也被惊醒了的锺辰轩说:「他真比我们还积极。」

程启思那部车性能很好,于是商量之下还是开这辆车,而不是李永田那部破破烂烂的面包型警车。李永田自告奋勇地来开车,他的技术果然不赖,对这一带的路线也确实熟到不行,比程启思和锺辰轩一路开过来、那小心翼翼的样子好了十倍。

「就在前面了。」开了几个小时后,李永田说。

这天没有太阳,阴沉沉的,天空重得像要压下来似的。

树林就在眼前,进了树林,李永田走在前面带路。他对这里的路相当熟悉,在林子里七弯八拐,转得程启思和锺辰轩头晕。

「喂,永田,你确定没有走错路?」程启思在后面叫。

李永田回过头来,笑着说:「没错,我以前来过的次数不少,不会走错的,放心好了。不过,这片树林很大,很容易迷路的。」

也不知道走了多久,总算是走出树林,一间破旧的小旅馆就赫然出现在面前。程启思张大眼睛,呆住了。

那小旅馆的门口,挂着一块写着「汽车旅馆」四个字的木头招牌,但却绝不是他们昨天晚上见到的那一块。

程启思因为对那上面的字记忆很深,每个字都写得力透「木」背,而且墨迹很新,绝没有剥落的迹象。但他这时候所看到的招牌,很明显是被风雨侵蚀了相当长的时间,字迹都看不太清楚了。

旅馆一副破败的景象,看起来倒真像是长期没住人的样子。

但是程启思前天夜里在这里待了大半夜,完全能够肯定这个地方就是前天他们来的地方。不管是那扇在风里摇来晃去的木门,院子角落的那口水井,还是几间屋子里满满地堆着的麻袋。

李永田说:「是这里吗?」

锺辰轩点了点头。

「没错,只不过,我们看到的是一所……正在营业,或者说至少有人在的旅馆,而我们也在这里面吃饭,烤火,休息。这时候……它只是一座废弃了很久的破屋子。」

程启思喃喃地说:「他们是怎么搞出这副像是很久没住人的样子的?」

锺辰轩突然笑了一笑。「你去看过拍电影吗?如果剧本要求拍出这样一个场景,你说布景师能不能办到?」

「可是……」程启思正想说那也要有专业的水平才行,但他想起了老胡说过的一句话─那个女人像个演员。

如果古婵真是个演员,那么跟她同行的男人,可能是个编剧,导演,摄影师,也可能会是一个布景师。毕竟,前天晚上,真正对他们开放过的房间只有两三间,其余的地方,包括后院都是出奇的荒芜。

要在一天一夜之间,把这里布置得像是破败老旧的模样,不是办不到的事。

「可是,他们为什么要这么做?」程启思问。

锺辰轩没有回答,只是说:「我们进去看看吧。」

堂屋的木门是开着的,但里面既没有火,也没有尸体,桌子椅子倒还是摆在原地。程启思仔细地察看了那晚靠着火的那堵墙,墙上确实有被火长期熏着的痕迹。

李永田问:「你在看什么?」

程启思回答:「晚上我们就是在这里烤火的。」

「哦,那不奇怪。」李永田说,「以前巫问也是把柴火架在这里烤的,所以这里的墙壁变黑了是很正常的事。」

程启思略微有点失望地抬起了头。

这屋子里很干净,桌椅上有灰尘,但是并没有积多厚,光凭这一点,也足以证明这个地方并不是长久地没人居住。他看到锺辰轩转身走了出去,方向是云乐被杀的卧室。

卧室的门这次没有关。本来他们离开的时候,门还是从里面闩着的。

锺辰轩伸手轻轻一推,门就开了,但床上却只有硬硬的木板,没有那套格子的被褥。他的眼光扫向了墙角,却愣了一下。

程启思的那把手枪居然在那里。

锺辰轩透过玻璃窗看到程启思跟李永田还在堂屋,立即弯下腰把手枪捡了起来。他背对着门,检查了一下那把手枪,脸色变得有点难看。

手枪里,曾经有一颗子弹发射过。

锺辰轩在那里呆呆地站了一会,直到程启思在外面叫他。他答应一声,将枪收进随身的包里,走了出来。程启思看到他的面色,问:「你怎么了?发现什么了?」

「不,没什么。」锺辰轩朝他使了个眼色,程启思也很识相,不再问了。

接着,他们走到曾经短时间待过的装满麻袋的屋子里,那堆得像小山一样的麻袋却不知道什么时候垮了下来,现在他们连走进房间都办不到了。

走到后院,程启思想着曾经有鞭炮在这里响过,那些细小的红色碎屑是很难捡尽的,就蹲下了身,细细地找。果然皇天不负苦心人,没过多一会,就被他找着好几片碎片,小心翼翼地捡起来放进一个空信封里。

李永田也在四处走来走去。「啊,这里的土有点松。就是在这里挖出了一个死人?」

锺辰轩看了看,「对,看来是有人在我们走之后,又把土给放回去了。这凶手可还真是不嫌麻烦啊。」

程启思说:「确实如此。他们花了这么大的力气来伪装,到最后还是一样,我们仍然发现了那么多的蛛丝马迹,可以证明他们确实在这里出现过,并且杀过人。既然这样,他们还做这些没意义的事情是为什么呢?」

锺辰轩耸了耸肩,「具体的检验,我们也没办法做。只有在这里检验出了血迹之类的东西,我们才有要求立案的可能。难道我们把这些鞭炮渣送去?」

李永田也苦笑,「是啊,现在这情况,根本立不了案。就算发现了血迹,也不能说明什么,除非……我们能够找到尸体。」

锺辰轩说:「尸体肯定就在这附近。这里能有什么交通工具?凶手总不能用车载上一堆死人走吧!想想看,六七个死人啊!一辆车还塞不下呢!何况,他为什么要带尸体走?肯定是就近扔了。

「不是说这附近有野狼吗?大概隔不了三五天就被啃得只剩下骨头,这里又那么荒凉,就算等到有人发现尸体的时候,估计也是不了了之。」

他话说得难听,程启思听得不住皱眉。但锺辰轩说的也是实情,凶手确实不至于蠢到带上一堆尸体满世界到处跑。「那你觉得尸体在哪里?」

锺辰轩说:「一定是在一个相当明显的地方,既然凶手并没有刻意隐瞒这里曾经发生过命案的现实,他也就不可能特意地去找一个很隐蔽的地方。因为对他而言,似乎没有这个必要。」

他转过脸,目光投向那间堆满了麻袋的屋子,「你应该记得,我们走的时候,那些麻袋还是好好地堆着的。堆得很有技巧,也很牢实,我觉得不会那么容易地垮下来的,除非是有人故意那么做。」

程启思没有再说话,直接就朝那间屋子走过去。麻袋很沉,他想要扛起来还真不觉得轻松。

李永田和锺辰轩也过来帮忙,三个人花了大半个小时的工夫,门外面已经堆满麻袋了,有的袋子破了,玉米也掉了出来,

滚得满地都是。

程启思一不小心踩上几个,险些滑倒,倒让他自己也觉得好笑。

麻袋搬了不少出来,看得到地面了。这地上居然也跟院子里一样,就一层土,铺了两块大大的塑料布。程启思「嘿」了一声说:「这还真是简洁,装修都省了。」

他突然顿住了,直直地盯着地面,盯了半天,才说:「你的意思……辰轩,尸体不是在麻袋下面,而是在……这地下?」

锺辰轩说:「我看我们最好去找把锄头来。」

后院里有锄头,就是他们当天晚上用来挖地的那一把。李永田自告奋勇地拿起锄头就开挖了,程启思顺手把身边的另一些麻袋也拽出去,省得挡路。

李永田一面挖,一面说:「这里的土很松软,可能真的是……」

他猛地停住。程启思正拎着一个麻袋想要提起来,见状手也一松。「挖到什么了?」

「我……我不知道。不过,好像真的是碰到什么东西了……」李永田吃力地说,抡着锄头却犹豫着要不要挖下去。

锺辰轩说:「别用锄头,可能会损伤尸体,影响验尸。」

程启思不说话,蹲下身就用手把泥土大把大把地挖出来。李永田也在旁边帮忙,没过多一会,一片衣角就露了出来。

那片衣角的颜色,让程启思似乎想到了什么。那是一种很鲜艳的颜色─红色。

他过了好一会,才开头说话,声音出奇地干涩。

「我们错了……埋在这里的尸体,根本不是那天晚上出现在这里的人。这里埋着的尸体……应该是……应该是……」

锺辰轩脸色苍白地接过了他的话头。「应该是那一家带着贵重的宝物,想要去朝圣的藏民。」

李永田毫无形象地张大了嘴,合不拢。

「什么?这……他们被人杀死了?埋在这里?怎么会这样?」他低下头看了一眼那片衣角,「这衣服……确实是藏民常用的质地和颜色……我们……我们继续挖?」

程启思没回答,继续开始挖。没过多久,那具尸体就露了出来。

尸体差不多已经腐烂得只剩骨架了,但衣服基本上是完好的,可以看得出是藏族人常穿的服装,颜色非常艳丽,虽然有些褪色,但依然看得出原貌。

头发还稀稀地挂在头上,长头发,藏族男人也是常常留长发的。

三个人都挖到满头大汗,但「收获」却很丰厚。这间屋子里有三具尸体,两具男尸,一具女尸,都是成年人。

锺辰轩抹了一把汗,说:「不是一共有三间锁着的贮藏室吗?另外两间……应该会有其余的几具尸体。」

程启思提起锄头就往隔壁走去,门上有锁,他用力一砸,锁也就掉下来。李永田也跟过去,锺辰轩却蹲下来,望着那三具尸体发呆。

「辰轩,过来!」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锺辰轩听到程启思在那边叫他,才站起身。他蹲得太久,连腿都发麻了。

程启思指着地上的三具尸体说:「一个老人,两个孩子,那间屋子里有一个女人。也就是说,七具尸体我们都已经找到了。

「我们之前的推断,可能是正确的,一群丧心病狂的人为了谋财,杀害了这些无辜的人。几年后,他们再次来到这里预备分赃,而这次,却是他们成为了被害者。」

「你的意思是说,有人把那些人杀掉了,是为了报仇?」李永田问。

锺辰轩蹙了蹙眉,「不,我还真不那么认为,谁会知道他们死了?别忘了他们是去朝圣的,一家人都上路了,不会有特别的人关心他们。谁会为了他们报仇?要我说,动机还是为了利益。

「一个和尚挑水喝,两个和尚抬水喝,三个和尚没水喝。谁不愿意多赚一点?不,那可不是一点两点,应该是一笔相当巨额的珍宝。

「独吞,这个诱惑可不小,值得去赌一把。我还是那句话,杀一个人也是杀,杀十个人也是杀,有不少意志力比较强的人,杀人会上瘾的。」

程启思说:「你说过,你认为杀人的,应该就在那天我们见到的人中间,而不是一个藏在黑暗中、我们连脸都没有见到的人。可是……当时在场的人,我们都是见到了尸体的。」

锺辰轩用一种古怪的眼神盯着他看。

「我说过,不要只用眼睛去看。启思,你仔细回想一下,至少有一个人,我们并没有看到他的尸体。或者,确切地说,我们并没有看到他的整个尸体!」

程启思怔了一会,忽然猛地转过头,看着院子角落的那口井。他的眼神缓缓地上移,一直移到了那棵树上。

锺辰轩说得没错。吴宏的尸体,他们并没有看到他的脸,因为他的脸已经被轰得血肉模糊了。而还有一个人的尸体,他们同样也只看到了一张被烧焦的脸,那就是头落在火里被烧焦了的齐轩。

「你是说……齐轩他死了两次!」程启思叫了起来。

锺辰轩点了点头,「说实话,真的非常巧妙,两个人的死因,都跟火有关。一个是头被按在火里被烧焦,一个是被火药枪之类的东西轰掉了脸。脸都变成那样了,我们怎么认得出来谁是谁?

「所以,齐轩的尸体,第一次是作为他本人呈现在我们面前的,而第二次,却是穿着吴宏的衣服以吴宏的身分出现的。因为火药也会烧焦头发和皮肤,所以吴宏─实际上是齐轩─的尸体上有焦黑的情况出现,是丝毫不足为奇的。」

「可是,他们为什么要这么做?」李永田满脸困惑地插进了话来。

锺辰轩说:「很简单,吴宏是凶手─凶手里的一个。他们约好了要怎么做,在时间上,他们配合得很巧妙,而完成得很顺利。而在之后,另外一个凶手却杀了吴宏……」

「为什么?」程启思打断了他。「就算是为了独吞那些东西,就算是凶手跟吴宏两人合谋,他们又有什么必要来唱这样一出双簧戏呢?」

锺辰轩说:「既然是唱戏,就一定会有听众,你跟我,就是听众啊,我不知道他们为什么要这么做,但我唯一可以肯定的是,凶手从来都没有要杀我们的打算。所以,凶手是要我们作一个见证的。见证什么?我们见到的,就是八个人都死了。」

李永田又插口说:「一定有人没死的,就是那个凶手。」

「对,这就是关键所在。」锺辰轩望着程启思,「其实,只要认真想想,就会发现问题很多了。我们能够确定死了的人,究竟有几个?」

程启思一怔。「确定死了?这是什么意思?」

锺辰轩指着那口井。「我们听到巫问的惨叫声,然后赶过来,只看到他的衣服飘在井底。我们亲眼看到他的尸体了吗?又黑又深的井,我们只看到了一件颜色显眼的羽绒服而已!有没有尸体,我们根本无法肯定!

「还有云乐,她死在屋里,虽然她的额头上有弹痕,但是,在那么昏暗的光线下,照明的只是一根快要熄掉的蜡烛,如果她用一些红颜料画在额头上,再加点红泥什么的伪装一下,你认为我们能看清楚吗?」

李永田叫了起来:「你的意思是说,他们并没有死?」

锺辰轩摇了摇头。「我们现在能够确定的只是─哪些人确实死了,而不能确定哪些人没有死。」

程启思想了一会,「首先,齐轩是一定死了的;然后,刘建明和那个小孩子是我们亲眼看到了尸体的;徐玫……我们看到了她的头。

「这么算下来,可能活着的,就只有巫问、吴宏,还有云乐。

「这么想是合理的,刘建明他们一家三口都死了。古婵,我亲手接触过她的尸体,我完全可以肯定,她那时候是一个死人了。」

「我认为古婵可能是跟齐轩一起来的,她那身衣服,根本不可能是一个人前来的,」锺辰轩说,「齐轩很可能是她的同行,比如说,布景师,摄影师,甚至可能是一个导演,这两个人可以算得上是同伙,然后都死了。刘建明一家子也死了。

「剩下的……吴宏跟云乐是恋人,他们有可能是一起筹谋的。还有就是这个巫问……这个让人觉得莫测高深的巫问。」

李永田声音微颤地说:「巫问真的已经死了几年了。我真不明白……你们遇上的,究竟是谁?」

「等等。」程启思挥了挥手,「我刚才好像突然想到了什么……永田,巫问是死在什么时候的?具体一点,你想想?是不是就在这几个藏族的死者,在你们镇里出现过之后?」

「这个……我想想。」李永田用力地抓着自己的脑门,「老胡倒真是跟我讲过他们带那些宝贝的事……我记得那天晚上我们都喝得有点多,因为是老胡的四十岁生日……对了,是八月七号!发现巫问尸体,就是在半个月之后!」

程启思有些兴奋地说:「那就解释得通了,其实,当时死的并不是巫问。你也说了,永田,你根本分辨不出巫问的尸体了,只是因为他穿着巫问的衣服,所以你就认为那是巫问了。

「你告诉过我,巫问是找当地人买下了这间屋子的,那么他的个人生活是怎么解决的?我是指,他的日用品、食品之类的?」

李永田一愣。「这个啊?哦,有个当地小伙子,每隔上十天半个月,就帮他送些吃的去。」

程启思追问:「那个人,现在到哪去了?」

「王荣啊?他呀,他说是去打工,一去就没消息了。他家里也没亲人了,所以也没人去管他。」

程启思又问:「你是怎么知道他去打工的?」

李永田这次想了好一阵才回答:「有一天,我看见他收拾了一包行李,问他要去哪里。他很高兴的样子,说有熟人介绍他去打工……那天我正好有事,也没跟他多说,之后就没见到他了……」

锺辰轩叹了口气。「看来,可能你看到的所谓巫问的尸体真的是这个王荣了。这个王荣的身材特征,跟巫问像不像?」

李永田一下子沉默了,很不情愿地点了点头。「你如果不说,我是不会那么想的。但是,你这么一说,我,唉……难道真的是巫问把他给杀了?巫问平时看起来那么好脾气,怎么会做出这种事来……」

「因为他需要一个人代替他死。」

锺辰轩冷冷地说,「巫问本来就是个假名,死了后,再也不会有任何人来追查他。然后,过了两年,他又再一次出现了,出现在我们的面前,然后又迅速地消失了。我可以想象,他会以另外一个身分─也就是他原来的真实身分生活下去。

「他可以出国,再也不回来,舒舒服服地享受他的下半辈子。他的书法非常好,可以想象他会有不少这方面的朋友,他想要把一些贵重的东西,透过不那么正当的管道卖出去,应该是件很轻松的事,而我们……甚至连他的名字都不知道。」

李永田提议说:「可以采他的指纹。」他又沮丧地摇了摇头,「只要他不是进过监狱的,就不会有他的指纹纪录。」

锺辰轩说:「光凭我们对他的印象,做张拼图是没问题,但是要在全国那么多人里找出他来,无异于大海捞针。」他说到这里,望了一眼程启思。

「我现在只希望你那位朋友能够找出一些有关巫问身分的线索。还好李永田留下了他的一幅字,也许真可以把他的身分给找出来。」

程启思说:「放心,就算那张扫描件不行,永田,请你把那张原稿给我。我保证会好好地给你带回来的。」

李永田忙说:「这个当然没问题。」他又问,「难道我们现在就没有别的事好做了吗?」

锺辰轩问:「当时被认为是巫问的那具尸体,怎么处理了?」

「哦,火葬了,骨灰还搁在我那里。」

李永田叹了口气,「因为尸体实在是查不出个所以然,我们这里设施又落后,只能先火葬了。现在就算想再找什么证据,也太晚了。」

锺辰轩听了之后,没有说话。程启思若有所思地说:「不知道云乐跟吴宏两个人现在在哪里?剩下的那些尸体……又在哪里?」

锺辰轩做了个手势,「尸体,不出意料的话应该就在这山上,不过,我们要去找也太费力了,最好再申请一下上级协助,带警犭来搜山。至于云乐跟吴宏……我非常怀疑他们是否还活着。

「巫问,是一个极有心计又老谋深算的人,他之所以会要找同谋来进行自己的计划,是因为这个计划复杂而精细,他一个人是无法完成的。而当计划完成了的时候,他唯一会做的,就是杀人灭口。」

李永田打了个寒噤。「你的意思是说,他们可能已经死了?」

锺辰轩点了点头,「我是这么想的。以巫问这种人的个性,是不会留下活口的。如果只剩下他一个人,这个世界上就没有人知道曾经发生过什么了,不是吗?」

「巫问现在会在哪里?」程启思慢慢地说,「我真后悔,昨天听到王胖子说有一辆本田经过的时候,我没有马上追上去。也许还能追上他……

「现在已经太晚了,只要他到了最近的火车站,或者机场,我们就再也无法找到他了。我们现在,根本对他一无所知!」

李永田拍了拍他的肩头,安慰地说:「路上那么多岔道,你又不熟悉路,就算去追,也很难追到。放心,一定会有别的线索的。要不我们回去,你给你朋友打电话,看看有没有结果?」

程启思看看锺辰轩,说道:「你还有没有什么要看的?」

锺辰轩苦笑了一下。

「不用了,现在至少发现了尸体,可以正式立案了。永田,我们会向上级要求,过来协助办案,因为这桩案子,我们毕竟在现场,对情况了解得多一点。」

李永田忙不迭地说:「那是好事,是好事。我还真觉得是无头案,没法子处理呢。」

程启思说:「先回去把巫问的样子拼出来,然后派警力到最近的火车站和飞机场进行搜索,再让所有的高速关口对可疑的本田车进行检查。

「时间已经过去相当一阵子了,我怀疑以巫问的智力,早已经把自己离开的路线都设计好了,不会等着我们亡羊补牢地去抓他的。」

李永田却说:「亡羊补牢。走吧,我们这就回去,这里手机没信号,要回去了才能打电话。」

程启思说:「把尸体遮一下吧。」

他们找了几张塑料布,把尸体盖住,然后把木门给关上了。程启思问李永田:「警力支持要多久才能到?」

李永田想了一下。「最快也要明天了。」

程启思有点泄气地叹了一口气。「好吧,我们上车吧。」

三个人又回到了车上。

李永田发动了车,程启思突然想起了什么似地说:「我记得除了一辆本田之外,还有一辆三菱越野车,据说是云乐跟吴宏开来的。这里并没有那辆车。」

锺辰轩笑着说:「既然我们的车能被人打开,那辆越野车也会。附近的山崖都很高,把车推下去很容易。」

他想了一想,「巫问的想象力很丰富也很独特,很难预测他的行动。这个案子,简直就像是在写一个架构非常非常复杂的字。要充分地了解字形构造,才能够用毛笔把这个字一笔一笔地搭起来,达到最完美的境界。」

他沉思地说:「我一直觉得,这个案件非常精妙,非常复杂,就像是在一个调色盘里调出了很美妙的颜色,而这些颜色彼此融合得也非常好,几乎看不出互相之间的间隙。

「艺术……巫问给我们制造了一起令人叹为观止的案件,从计划到执行,是不是天衣无缝我不好说,但我可以确定的是─你跟我都在现场,居然就任由凶杀案一桩桩发生了,而没有作出任何反应。作为警察,你跟我都确实非常失败。

「不过……我始终觉得,巫问犯案的类型,似乎不应该是这种。不过……也许是我跟他接触太少,了解不够吧……」

程启思无精打采地说:「那种情况,那种气氛,换个普通人恐怕都吓死了,我们还能保持镇定都很不错了。不过,我还是真没太弄清楚整件事的过程。」

锺辰轩说:「好吧,我试着整理一下。细节让我们先忽略,我承认有些事情我确实还没有想通,那天晚上,古婵是最先遇害的,然后凶手把她放在了我们的车里。

「我们发现了她的尸体后,他们众口一词说根本没有古婵这个人存在,有意地把气氛渲染得恐怖起来。这是为了给我们一种心理上的压力,我们在不断看到惊悚的场面出现的时候,就不会像平时观察得那么仔细,凶手才能够比较从容地行事。」

李永田插口说:「为什么要搞得这么麻烦?杀人可以有很多种办法,弄成这样,有必要吗?而且,如果是做给你们看的话,如果当天你们没有来,那岂不是白设计了一通?」

「他们一定是会等到有人来的,」锺辰轩慢慢地说,「今天不行,还有明天。这是这件案子的关键─一定要有目击证人。我不明白为什么……这似乎是毫无意义的……为什么一定要有目击证人?凶手究竟要我们证明什么呢?……」

车里一时间静默了下来。李永田似乎想轻松一下气氛,笑着说:「没事,等把巫问逮到了,问一问他不就清楚了?」

程启思苦笑了一下,「我觉得,最可能的是,他现在已经飞到别的地方,用别的名字开始生活了。他一定早就给那些东西找好买家了,本来嘛,这些地方很多卖旅游纪念品的,佛像就算是上飞机也不是带不走。唉……」

他长长地叹了一口气,「究竟是怎么样的宝贝,才会让这么多人都迷了心窍,不惜杀了这么多人?」

锺辰轩说:「你没有听见老胡的形容吗?用他的话说,就是见了一眼就想占为己有的东西。在阳光下闪着光的黄金的经书啊……」

程启思哼了一声。「再值钱又怎么样?再值钱,也得有命来享受啊。这么多人,十几个人,都把命搭进去,你说这值吗?我说根本就不值!」

「可是,总是有赢家的。」

锺辰轩缓缓地说,「就像是赌博一样,有输家,也有赢家。凶手下了一盘很大的赌注,我看他也是铁了心孤注一掷的,就目前的形势看来,他还处在上风,他杀了人,从容地逃脱了,还带着战利品。

「不过,我想,运气也不会永远在他那一方的。尤其是,他抢走的是带着浓厚的信仰和虔诚的东西,这些东西不会保佑他的。」

程启思干笑了两声。

「你说得真是太玄了。我可不信这些,还是快点联系警力去抓他比较实在。」

李永田却说:「也不是,每个宗教都有它存在的理由吧,小锺说得没错,那些去朝圣的藏民,他们的虔诚是我们想不到的。抢他们的东西,而且用那么残忍的方式……」他突然抖了一下,「我看,凶手也应该去神山朝拜一下,祈祷祈祷才对。」

程启思笑着说:「是不是在你们这里待久了,人人都会这么想?」

李永田也跟着笑。「没办法,耳濡目染,长期处在这种氛围里,不这么想怎么可能呢?尊重别人的信仰,是一件好事啊。」

锺辰轩听着他们的对话,略略扬起了眉,眼睛里露出了一种奇怪的表情。他望着从车两边迅速掠过去的崖壁,眉头蹙得越来越深。
第八幕 迷宫

回到镇上,李永田就开始打电话联系上级。由于尸体数量多,镇上的警察无法处理,希望上级能够派人过来。

李永田打完了电话,锺辰轩却说他也要借用一下电话找个人。

程启思也不知道锺辰轩联系了谁,才搁下电话一会,上级那边的电话就过来了。这回,对方的态度客气得不是一般,连连道歉,说「刚才不知道是谁」,又一再保证明天一定过来,因为这时候已经天黑了,路上有危险云云。

「喂,辰轩,你究竟跟谁打了电话?瞧他们的语气变得多快。」程启思实在按捺不住地试探了一句,虽然他也知道这样的试探对锺辰轩是毫无效用的。

从认识锺辰轩的那天起,他就被自己的顶头上司态度严肃地打了招呼,要他不准过问锺辰轩的身分,不准探究他的过去。

此后,他打听出锺辰轩是个心理学家,曾在一所身分同样暧昧的「第七研究所」任副所长,而他们的工作就是对重刑犯人─至少都是无期徒刑的犯人─进行心理研究。

程启思没有再追查下去。查到这里,他能够隐隐地感觉到,蒙在锺辰轩身分上的那层神秘面纱如果一旦掀开,事实并不见得是能让人接受的。

这个研究所是个十分机密的机构,如果他锲而不舍的追查,那就不是执着而是愚蠢了。按这个逻辑想想,既然他们的研究对象,是以犯人和有高度危险性的精神病人为主,那么跟警察机构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也不足为奇。

锺辰轩有点不快地说:「收起你的好奇心吧,好奇心会害死猫的,为了我们好办案子,打个招呼也是应该的,你就别想那么多了。我说过,如果该你知道的,有一天你一定会知道的。你难道就没有跟我隐瞒一些事情吗?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隐私,是不是?」

程启思干笑了两声。他岔开了话题。

「好像这地方的警察对死了那么多藏民并不惊讶。」

「你没有听那个老胡说吗?」锺辰轩往洗脸盆里倒了半盆热水,正在洗脸。「就算有朝圣的藏民死在路上,他们也不是没见过,不会大惊小怪的。告诉他们要去追的人的长相没有?」

程启思说:「我大概画了一张他的图,扫进去传给他们了。」

锺辰轩微笑,「你会画画?老实说,从来没有看出过你有这方面的细胞,我还真是失败。所谓人不可貌相,难道就是这个
意思?原图呢,给我看看。」

程启思却说:「有什么好看的,巫问长什么样,你难道不知道?」

锺辰轩一摊手:「拿来。你不拿来,明天那边的警察来了,我一样可以看到。」

「真拿你没办法。」程启思苦笑,从枕头下面拿了一张纸出来。

那是他随手撕下的一页笔记本纸,用一枝铅笔草草地画了几笔,但却非常传神。

锺辰轩看了半天,抬起头又盯着程启思死命地看。「你还画得真不错呀。你是什么学校毕业的?」

程启思说:「你在跟我搭档之前,不是看过我的数据吗?」

「你的档案有一段空白,」锺辰轩淡淡地说,「不过没关系,我喜欢有空白的人。有空白,意味着他有更多不为人知的东西可以挖掘。」

他把画还给了程启思。「我相信,有一天我可以挖到你埋在心底的东西。」

程启思看着他,没有说话。锺辰轩问:「他们已经派人手去追了?」

「对,」程启思说,「会联系附近的警局,尽力监控每一个飞机场和火车站,不过总的来说,我不抱多大希望。这一带的情况我们都看得很清楚了,交通不便是一个致命伤,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巫问现在已经大摇大摆地离开了。」

锺辰轩拧干了手里的毛巾。「那也没办法,该做什么,我们还是得做。」

程启思看着他放在桌上的脸盆,说:「巫问是在给我们打水的时候被『杀』的。现在回头想想,他之所以要去井边,就是因为井上那棵树上有徐玫的人头,他必须把我们引过去。」

「对。」锺辰轩说,「他先把水桶的绳子剪断,然后把羽绒服脱下来,用绳子拴好,再把羽绒服扔下去。

「他躲到一个隐僻的地方,发出了一声大叫,引我们过去。时间上是算得很精确的,当我们察看水井的时候,徐玫头上的鲜血就会滴下来,滴到我们身上……

「看到这样诡异阴森的景象,我们的注意力会立刻从井里巫问的『尸体』,转移到徐玫的头上。而这时候,吴宏则在后院布置,他早已经把齐轩的尸体拖了过去,只需要轰上一枪就行了。」

程启思说:「我有个问题。巫问跟吴宏,他们藏在哪里?还有云乐,如果她确实没死,她又躲到哪里去了?时间非常紧,总共算起来,我们经过的地方也就这几处:第一,有水井的前院;第二,堂屋,卧室,储藏室;第三,后院。」

「你应该有注意到这所房屋的结构。」锺辰轩把程启思画画的纸翻了一个面,拿了一枝笔画了起来。

「你看,外面是一堵矮墙,正门开在左侧,挂着煤油灯。而堂屋,是一间独立的屋子,在最右侧,面对的是水井,几乎已经在院子的最角落了。卧室和三间储藏室是在一排的,在院子的最左边,远离堂屋。

「也就是说,如果我们在储藏室─我们停留过的那一间储藏室是最靠近正门的,在那里面,隔着一个院子,我们是完全看不到堂屋和水井那边的情况的。

「巫问可以很从容地把衣服扔下去,然后进到堂屋。从水井到堂屋,不过几步路,几秒钟就可以完成。」

程启思问:「那么吴宏呢?」

锺辰轩继续在纸上画,「从堂屋出来,然后要绕一个大圈,才能走到后院。这个大圈,等于是跟着堂屋所绕的一个圈,走过去要一分钟。

「我想,堂屋里可能有一个夹层之类的结构,可以直接通到后院,吴宏就是通过夹层出来的。在农村,这种夹层不少见。」

「我以前听过一个故事,据说是真的。」

程启思忽然笑了,「有一个老人,他总是把风干了的一种『阴米』,还有腌肉,藏在自己家的夹层里,藏了很多。等到灾荒的时候,他就拿出来吃。

「他嫁出去的女儿听人说,自己父亲家里藏了很多粮食,于是就回家求父亲给她一点。老人却说,没有,就是没有。

「女儿哭着回去了,等到半夜,突然听到『噗』地一声,她起床一看,一袋米和一只腌过的猪腿从窗口扔了进来。原来不是老人狠心,而是怕一旦被人知道自己藏着粮食,会来一抢而空,于是只能半夜里悄悄给女儿送一些去。」

锺辰轩也笑,「是呀,不过那夹层应该不厚,人要藏在里面还是挺难受的。当然,他们只需要等到我们走了,就行了。虽然你跟我胆子都不小,但肯定都会尽快离开那里去寻求援助,绝不会一直待着。

「凶手很巧妙地利用了时间差,只要你跟我一离开,他们就马上行动,布置现场。当我们在火旁烤火的时候,巫问去杀了古婵─因为那时候,吴宏似乎并没有离开过,而巫问一直在进进出出,我还记得,他说的是『要去洗碗,收拾收拾』。

「然后,要布置的是云乐的『死』,吴宏和巫问送她去了卧室,然后她伪装成我们看见的样子,从里面把门扣好。密室杀人,听起来很难办到,但如果死者根本没有死的话,她要把现场做成密室,就完全可以解释了。

「她扣好门窗,把手枪扔到角落,然后躺下,因为风很大,烛光摇动,就算她微微动弹一下,估计也问题不大。也许是因为枪很容易查到来源,于是她偷了你的枪。」

程启思皱着眉说:「我还真不知道她是什么时候偷了我的枪的。」

锺辰轩瞪着他:「拜托,你把枪随便乱塞在旅行袋里,又在里面翻来翻去地找咖啡,我看旁边的人只要不太近视都会看到吧!也许他们本来是准备了一把枪,或者是别的什么凶器,但是既然看到你有,自然会乐意得很了!」

「嘿嘿,我好歹是放在夹层里的……」程启思干笑,又叹了口气,「对了,那把枪也不知道跑到哪去了,我还有点担心呢。」

锺辰轩打开自己的包,把手枪取出来,「啪」地一声放到了桌子上。「收好,别再丢了!」

程启思呆住,忙把枪拿了起来。「怎么……怎么会在你这里?」他一检查,发射过一颗子弹,顿时变了脸色。「谁开过枪?」

锺辰轩说:「我是在云乐的『死亡』现场捡到的,当时就看到少了一颗子弹。不管怎么说,为了不给你添麻烦,我就悄悄收起来了,你跟李永田那时候都在堂屋,没有看到。」

程启思嘿嘿地笑,一脸讨好的样子。「这次真是多谢你了,还好你没有玩大公无私那一套。」

锺辰轩哼了一声。「不过,这颗子弹不是无的放矢的,如果你真不想麻烦,我建议你找条河,然后把这手枪扔进去。」

程启思继续苦笑。「好,我会听你的良好建议的。」

他指着锺辰轩画的那张现场草图说,「吴宏对着齐轩─我们以为是吴宏─的尸体的头部轰了一枪火药枪,然后立即回到了堂屋的夹壁。

「我们姑且先假设确实有这么一个夹壁存在,才能继续我们的推论。他放了一串鞭炮,以此来掩饰火药枪的声音,我们听到鞭炮声响,立刻冲了过去。

「我们从井旁边跑到后院,大约需要一分钟,巫问就趁这个机会出来,把井里的衣服捞了起来,同时也带走了徐玫的头。而当我们来到后院的时候,就看到了被炸得面目全非的、穿着吴宏衣服的尸体。

「等我们再回去寻找的时候,徐玫的头也不见了。这也是凶手只放一颗头而不是整具尸体在树上的原因─头上面系着一根黑带子,一拉就可以下来,用布一包就可以轻松地抱走。如果是一具尸体,就算是个女人的尸体,也不那么容易了。」

锺辰轩沉思地说:「凶手的计划,不仅精密,而且充分考虑了人的心理。我们为什么当时没有想到吴宏的尸体其实不是吴宏,而是齐轩?因为之前,凶手给我们设下了一个心理障碍,那就是失踪的古婵的尸体。

「当我们从越野车走回旅馆的时候,凶手就抄近路赶了过去,把古婵的尸体给带走了。然后,他们又统一口径,说根本没有见到过古婵这个人,甚至还编出了一些鬼话来蒙混我们,制造恐怖的气氛。

「当我们回去之后,看到古婵的尸体不见了,就会产生一个『尸体平空消失』的概念。此后,当我们看到齐轩的尸体也不见了的时候,我们就会认为『尸体又消失了』,而不会在第一时间想到,这具尸体其实再次被当作了另一个人的尸体。

「为了加强这个概念,他们弄走其它几个人的尸体。为什么刘建明的尸体被埋在土里,还需要硬塞在那么小的箱子里?当然就是为了方便带走!这个计划里,时间的配合是最重要的,他们往往只有几十秒到一分钟的行动时间,所以必须分秒必争。

「他们鬼话连篇地吓我们,又有意把死亡场面弄得那么血腥吓人,也是为了给我们造成心理压力,就算我们不害怕,也不会在那里多待,会尽可能地离开。只有我们离开了,他们才能进行下一步。」

程启思喃喃地说:「下一步?这时候,活着的人还剩下几个?」

锺辰轩伸出了三个手指。

「我们离开时,吴宏、云乐和巫问应该都还活着。不过,我们第二天早上回去看的时候─虽然我们当时走错路了,没有找到那屋子,但我认为那时候,云乐和吴宏应该都已经死了。」

「他们究竟是怎么让我们走错路的?」程启思问。

锺辰轩说:「你应该记得很清楚,从正门出来后,就是很大很大一片树林,那片树木长得十分高大,走在里面都快看不见天了,自然也见不到方向。但是,我们来的时候,有一个路标。」

程启思脱口而出:「沙棘?!」

锺辰轩点了点头。

「你不是说那些沙棘长得七歪八扭的,怪模怪样,看上去很是别扭么?其实,那些沙棘就是当时插在土里的,沙棘本来就是落叶灌木,折断可以插枝的。

「我们第一次去到『汽车旅馆』的时候,一面望着远处的灯火,一面也注意到了一路上的沙棘。现在正是沙棘结果的时候,那些橙黄色的果子相当漂亮。

「来回数次,我们已经对这些沙棘印象很深了,在处处一样、没什么区别的树林里,这是我们下意识会去寻找的路标,自然而然地就会跟着它走。

「那么大一片树林,我们凭什么能够走出去?就是因为这个潜意识里的路标,我们跟着沙棘走的次数越多,这个潜意识里的暗示就越强烈。这也就是凶手要把古婵的尸体安置在我们越野车里的原因,因为这样可以让我们来回走的次数增加。

「事实上,就算你不是因为想喝咖啡而回到车上,我们也有可能因为别的理由而回去,巫问会想到办法的。比如,找我们借一点我们车上肯定会有的东西,比如一些工具,我们不可能不去的。」

程启思说:「然后,趁着黑夜,他们就把沙棘拔走,插在树林里的另外一个方向。夜里,我们都睡得很熟,风声又很大,

刮过树林一阵阵地响,我们就算听到有人经过树林弄响了枝叶,也不会觉得奇怪,何况,我们的车窗本来就是隔音的。不过……」

他想了一想,「如果我们晚上就留在那里不走呢?他们的这个计划岂不是要落空?」

「火已经熄了,我们留在那里会很冷,从安全和保暖的角度想,我们都会回到车上,因为车上至少有毯子。」锺辰轩说。

「不管我们是不是警察,是不是见惯了这种场面,我们都不会想留在那里。其实,我心里知道我们走了后,那里一定会发生一些什么,你也知道,但是我们还是走了,因为我们不愿意留在那里,这是人潜意识的一种恐惧,用理智是很难消灭的。」

他耸了耸肩,「事实上,就算我们留在那里,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顶多,凶手省却这一个环节而已。我觉得,有没有这个『找不到夜里投宿的旅馆』的环节,似乎并不那么重要。就像凶手根本没必要,再把屋子布置得像是长久没有人居住一样……

「这个案件,我一直觉得有不协调的地方,让我心里感觉很不对劲。虽然我们的推论似乎完全成立,既有动机,过程也明了了,不过,我总觉得,如果一个凶手有这样的智商,他根本没有理由把这个案件搞得如此复杂,复杂到有些多余的地步。」

程启思笑着说:「你曾经说过,很多凶手都喜欢炫耀,喜欢卖弄。也许他就是为了在我们面前显示一下他这个完美的计划?他既然挑选了我们来作见证者,当然就会尽量在我们面前表演他的艺术?」

「挑选?」锺辰轩重复着。「挑选我们来作见证?而不是随机的……」

他的声音很小,程启思没有听清楚,就问他:「你在说什么?」

锺辰轩摇了摇头。「没什么,我只是突然想起了一件事。」

他不等程启思发问,就说,「别问我什么事了,我现在脑子里全部是疑团。」

程启思见惯不惊地抬了一下眉毛,他在那里思索了一会,有点赞赏地说:「他们确实想得很周到。我记得,看到吴宏─其实是齐轩─被轰掉了脸的尸体时,我摸到了他的血,血还是温的,虽然齐轩已经死了相当一阵子。

「以那天晚上的天气,如果他一直被放在室外的话,血也会变冷,但齐轩是死在火边上的,他死后还一直烤着火。所以,把他的尸体移到后院的时候,血还会保持温度,而不会让我们立即想到,这是一个已经死了好一阵的人。」

「是啊,」锺辰轩说,「谁是怎么样的死法,他们都想到了。徐玫是女人,个子小,才会选择把她放在树上,她飘下来的头发也能造成惊悚的效果。

「然而,关于刘愿那个孩子,我一直觉得挺奇怪的。那么多麻袋,他们怎么能在一瞬间把刘愿压在下面?我们把那些麻袋移开,可是整整用了大半个小时,这还只是搬下来,而不是堆上去呢。」

程启思说:「我也有一个问题想问。他们统一口径,说根本没有见过古婵,这个我们已经想通原因了,不过,他们究竟为什么要杀古蝉?又是谁下的手?」

「古婵一直绷着脸,脸色很不愉快。」锺辰轩说,「也许,我们来之前,他们就在讨论分赃的事,但是谈得不那么好。

「古婵可能提了一些不合理的要求─比如,其中有一样东西她想要,但是别人不肯?我以前说,是巫问杀了她,因为那个时候巫问离开堂屋的时间比较长。不过,现在我开始怀疑,是别的人杀了她。」

程启思只觉得有点冷:「是谁?」

「应该是齐轩吧,他跟古婵的关系最深。古婵的致命伤,是从后背一刀插进前胸的,也许当时齐轩为了哄她,把她搂在怀里,另一只手就举着刀插下去了……」锺辰轩说。

「估计齐轩也是一时愤怒,才会杀死她,他本来也许是跟着她出去,想和她谈谈的,说得生气了,正好手边又有把藏刀……他杀了人后也慌了,于是来找巫问,巫问就策划了接下来的事。他本来要自己杀古婵的,齐轩代劳了,未尝不是件好事。

「于是他们一起欺骗我们,胡说八道。这群人都是演戏的高手。」

程启思问:「他们是什么时候杀齐轩的?」

「我想,应该是在云乐『死』的时候。巫问事先大概给齐轩喝了一杯掺有十分强烈麻醉药的饮料,齐轩一直在那里打盹。

「巫问趁回堂屋的时候,就把齐轩的头硬生生地按进了火里……直到确定他死了为止,然后才大叫,叫我们去看……别忘了,就是巫问第一个发现齐轩尸体的。

「那时候,齐轩因为安眠药的药性已经睡着了,并没有多少反抗。因为他一直坐在火旁边,我们也不好确定他死亡的具体时间。」

锺辰轩说,「而在之后,有人在树林里呼救,成功地把我们引了出去。这时候,吴宏就在后院里杀了刘建明和徐玫,坑应该是早就挖好了的,只需要把人塞进去就可以。

「把头砍下来挂上去,也花不了多少时间。毕竟,我们在树林里找了至少二十分钟,吴宏一个人足够把这些做完了。

「至于那个孩子……那时候正在厕所里,那间小棚屋从里面是看不到外面的,他只需要把门从外面抵住就行了。」

程启思长长地吁了口气。「那现在,巫问就带着他的不义之财逃走了?悠哉悠哉地过他的生活?」

锺辰轩不置可否地耸了耸肩,「那就不清楚了,有时候,也许事情发生的并不是像我们所推测的那样。我说过了,这个案子不协调的地方很多,可能……可能我们还有些什么没想到的。」

「比如说?」程启思问。

「比如,是谁在外面呼救的。」锺辰轩回答,「那时候,似乎并没有人有机会出那个院子,而且,如果我们两个认为是圈套,而要叫一个人留下来看着,岂不是会马上露馅?如果是这样,他们必定也有安排。这个安排又会是什么样的呢?」

程启思回想着当时的情景。

「我们听到呼救声马上就出去了,那之前我们都在堂屋和前院。所以,不管是云乐还是吴宏,应该都没有溜出去的机会,而巫问,一直是跟我们在一起的。」

「也许,还有一个凶手,而他,还藏在我们看不见的地方。」锺辰轩说。

这一夜过得很平静。

隔天中午时分,一部警车开了过来,车上下来了三个警察。一个中年的,两个年轻的,都穿着便服。

年长那个男人过来跟程启思和锺辰轩握手。「我叫赵思翰,是派过来调查这件案子的警察。」

赵思翰似乎是个很干脆爽快的人,并没有客套,而是立刻把一迭数据拿了出来。

「这是我们昨天找到的资料,根据你们提供的线索,这个刘建明我查到了。他确实是个小公务员,在附近的B县政府部门工作,他的妻子叫徐玫,他们结婚很久了,有个儿子叫刘愿。」

他抬起头看了一眼程启思和锺辰轩,「刘建明不久前辞职了,据说是要搬到大城市去,原因不详。也询问过县城里的客车─那车每天只发一班,很好查─司机也跟刘建明很熟,他说,是刘建明自己要求在那里下车的。

「他还问刘建明,说附近不方便住宿,刘建明说他有朋友在这里开旅馆。司机说的话,也找车上的其它乘客求证过,确凿无疑。」

锺辰轩说:「刘建明在对我们说谎。他说他是因为大客车出了问题而不得不在附近住宿,事实上他本来就是要去『汽车旅馆』的。」

赵思翰说:「是的,他的目的地就是那里。还有,叫古婵的女人没有找到合乎你们描述的,但是……」他看了一眼年轻的那个警察,说,「楚远,还是你来说吧。」

楚远有点傻乎乎地笑了一下,「以前我在电视上看到过她,我一看到画像,就认出来了。我不知道她原来的名字叫什么,但她现在用的名字叫丁宜。她没多大名气,不过我很喜欢她在一部电视剧里演的角色,就去查了一下她的资料……

「听说她有个男朋友,是个导演,叫齐轩,我猜就是你们见到的那个。

「据说以前很英俊,但吸毒之后脾气就变得很古怪,长相也变得很难看,得罪了很多人,都没人愿意找他拍戏了。而丁宜─就是古婵,她脾气也很差,也没什么戏接的,我好久都没在电视上看到过她了。」

程启思笑着说:「看来我们确实看电视剧看得太少,否则早就该认出她来了。这下更方便,不用再花时间通过她的首饰去追查她是谁了。」

他望着锺辰轩,「不过,她确实有一点脸熟,但我见过不少那种类型的女人,长得都是那样子。那个齐轩嘛,我第一眼看见他就感觉他有什么病,原来真是吸毒的。他老是埋着头,看来是不愿意人家看到他变得像具骷髅一样了?」

楚远说:「这个丁宜平时演的本来就不是什么大角色,演过的片子也很少,认得出来才奇怪了。那个导演,据说已经完全完了。」

赵思翰咳了一声,说:「巫问这个人,完全查不到线索。我们已经派人去调查最近的火车站和飞机场,不过你们也知道,我们这里交通十分不便……所以现在还没有什么结果。」

锺辰轩问:「那么云乐和吴宏呢?」

「他们的名字是真的,身分也是真的,所以很容易就查到了。」

赵思翰把两份资料推到他们面前,「是同一学校毕业的,然后又在同一间广告公司工作。家境普通,但是两年前突然辞职,而且据他们前同事说,一下子变得阔气起来,买房买车,出国旅游。」

锺辰轩拿起资料,笑着说:「看来,真是两年前得了一笔财了。」

赵思翰点头,「对,目前我们也不知道那笔钱的来源。据他们同事说,在两年前他们辞职之前,正好是他们的年假,年假的时候,他们出去旅游,回来之后就立即辞职了,他们公司还为此很不愉快,所以大家都还记得准确的时间。」

另一个警察正牵着一条警犭在附近转悠,这时候走了回来。「可以走了吧?」

赵思翰说:「好,上车吧。罗江,把狗看好。」

程启思问:「要搜山?恐怕我们人太少吧。那么一座大山……」

赵思翰说:「我们只能希望凶手弃尸很近,按你们的描述,多具尸体,又是在山区,我想应该离得不太远。如果今天没有结果,我会申请调更多的警力来协助的,运尸车晚一点会过来。」

程启思表示赞成。「好,那我们就先去看看吧。」
待审中~!待审几率太多了~!有啥办法可以减少待审次数呢?
第九幕 夹层停尸场

两辆车出发了。赵思翰、罗江和楚远带着警犭坐在警车上,李永田还是跟锺辰轩和程启思开那辆越野车。

锺辰轩靠在椅背上,慢慢地说:「或者,根本不需要警犭。既然凶手已经根本不在乎我们是否发现尸体了,他就完全没有必要花费力气,把尸体弄到更远的地方去。」

李永田说:「可是我们昨天去的时候,并没有发现他们的尸体。」

锺辰轩一笑说:「那是因为我们昨天没有找对地方。」

程启思说:「你是指夹壁?」

锺辰轩说:「如果真的存在的话。」

到了目的地,赵思翰看到三个房间里的尸体,忍不住皱起了眉。

「残忍而冷酷,只是为了谋财,这样的凶手,应该被处以死刑。只可惜,一个人只能死一次,所以有些杀人犯杀了一个人之后,一不做二不休,会杀更多的人。」

警犭一到这小院,就乱跳乱蹦的,叫个不停,罗江都拉不住牠。

锺辰轩说:「牠可能是发现什么了,放开牠吧。」

罗江一松手,警犭就朝堂屋直窜了过去。几个人追了过去,只见警犭正对着那个堆了沉重的老式家具的角落狂叫。

这是一个死角,藏在堂屋最黑暗的角落里,程启思走到这个角落,仔细看了看,发现那些家具有被人移动过的痕迹。他对锺辰轩说:「原来这些家具也在这个角落,但好像没有完全靠近墙壁,也并没有像这样层层迭迭地堆在一起。」

锺辰轩说:「我也觉得是这样,看来凶手是想掩藏某些东西。」

程启思示意罗江过来帮忙,两个人开始小心地把那些大块头的家具,给一件件搬下来。

锺辰轩看程启思搬得满头大汗,忍不住在旁边笑着说:「很重?」

程启思苦笑了一声。「你来试试就知道了,真像是铁打的。」

终于把最后一个大立柜给挪开了,墙上竟出现了一扇锁着的门。罗江找来了锄头,用力敲了半天,才把那个黄铜大锁给敲开了。

程启思一用劲,把那门推开了,门很窄,只能让一个成年人侧着身子进去。一股说不出来的味道立刻涌了出来,程启思捂着鼻子退了两步。

「有点不对头。这么混浊的空气,巫问他们能够在里面藏身好几个小时吗?还不早被闷死在里面了。」

锺辰轩低声地说:「说不定,真是这样。」

程启思摸出手电筒,小心地挤进了半个身子,把手电筒开亮,一只手还掩着鼻子。当手电筒的光把这个只有半米厚的夹层照亮的时候,程启思只觉得一阵头晕。

「怎么了?」锺辰轩看到程启思脸色都变了,就想把他拖出来。程启思摇了摇头,退了出来。

「没什么,是里面的空气……缺氧。里面……」

他没有说下去。赵思翰接过他手里的手电筒,也探头去看,他低声地说了一句:「我的天……」

锺辰轩不耐烦地说:「你们究竟看到什么了?」

赵思翰把手电筒塞给了他。锺辰轩皱着眉,往里面一看,虽然他已经有心理准备,也还是吃了一惊。

里面有两具半蹲着的尸体,从穿着打扮上看,就是他们前两天才见过的云乐和吴宏。两个人的脸都极度扭曲变形,显然在死前经过了痛苦挣扎。

墙上留下一道道被尖利的东西抠过的痕迹,锺辰轩把手电筒往下照了照,看到了他们两个人的手。手指甲都折断了,应该是在墙上用力地抓过。

夹壁的空间虽然很窄,但却很长。在夹壁的另一头,还有一大堆东西堆在那里。锺辰轩把手电筒对准那边看了看,居然重重迭迭地堆着好几具尸体。

「我们把尸体弄出来吧。」赵思翰在他的身后说。

锺辰轩退了出来,赵思翰就挤了进去。

云乐和吴宏的尸体,很快被他送了出来,程启思急忙接住,放在了地上。跟着出来的是一具没有头的女尸,一口装着断肢的木箱,一具被轰得脸上血肉模糊的男尸,一具小孩子的尸体。

最后,赵思翰出来了,他的脸色发青,一手拎着一颗长发的女人头颅,一手拿着一条孩子手臂的断肢。

「这里真像个停尸场。」赵思翰终于挤出了一句话,他的声音都变了。「等会运尸车过来,有得他们忙了。」

锺辰轩走了出去,坐在井栏上。程启思也跟着走了出去,说:「我们想的没错,巫问在离开之前,把云乐跟吴宏也杀了,不过,看他们的样子,像是窒息而死的。刚才我注意到,他们的后脑上都有被敲击过的痕迹,大概被敲晕过。」

锺辰轩站了起来。「我们去后院看看。」

来到后院,锺辰轩走了几步,指着一处墙说:「这里应该就是夹层所对应的大致方位了。你看……」

那墙是用砖砌成的,但有不少砖块的颜色还相当新鲜。

程启思说:「看来,这里原来有一个出口,可以供人进出,但巫问却把出口的地方用砖块塞牢,又糊上了水泥,那两个人醒来的时候,水泥已经干了,只能在里面活活窒息而死。」他打了个寒噤。

「而堂屋里的出口,不仅锁上了,还用沉重的家具给顶上了……吴宏和云乐,就和他们所杀死的人的尸体一起,慢慢地、痛苦地死亡……」

锺辰轩说:「连自己的同谋,他都要用如此残忍的手段杀死。」

程启思厌恶地说:「那孩子也死了,这么小的孩子都不放过,巫问实在是太没有人性了。不过,我还是没有想通,我们看到的刘愿的尸体是怎么消失的。」

「我们看到刘愿尸体的时候,其实只看见了被压在麻袋下面的衣服,一条被砍下来的手臂和扔在旁边的一只鞋子。」锺辰轩说。

「其实孩子的尸体,除开那条手臂之外,早已被扔进了夹层里。把一件塞了泡棉的衣服和一条手臂挤在麻袋里面并不困难,需要让我们看到的时候,只需要把几个麻袋移开,顺便扔一只鞋子在旁边就够了。」

他想了一会儿,又说:「而云乐消失的时候,房间的老式木门和窗子还是从里面反扣上的。当时,其实我们如果能再冷静地思考一下,就会知道是怎么回事了。

「房间里除了一张床,还有一个大柜子,以云乐的身材,她完全可以藏在柜子里,一直等到我们离开这里再出来。第二次,我们跟李永田一起来的时候,发现门就已经开了,那就是云乐自己从里面走出来的最好证明。

「不过,为什么那把枪在云乐『消失』的时候也跟着消失了,我们再去的时候又冒出来了?这倒真是让我想不明白。」

程启思说:「枪发射了一颗子弹。也许,这一颗子弹是打在了某个死者身上?」

「我们最好去看看。」锺辰轩说。

尸体在前院里被摆成了一排,那场面着实骇人,赵思翰站在那里,脸色铁青地打量着。程启思低着头在那里检查,但是并没有看到任何一具尸体上面有枪伤。

突然,楚远冲了进来。他被留在警车上,因为这一带的通讯信号很差,只有警车上才装了能接收通讯信号的无线电台。

「有消息,说有监控录像拍到了那个人!」

楚远上气不接下气地说,「戴着墨镜,穿着一件红黄相间的羽绒服。因为他留着长头发,又戴着一顶奇怪的帽子,相当引人注意!这个人买了到C市的火车票,然后就上车了!但是,在列车上,并没有找到他!」

他喘了几口气,又补充说:「那是一趟慢车,沿途有很多小站,几乎十来分钟就会停一下。嫌疑人在哪里下车,就没有人能说得上来了。」

程启思叹了一口气。他并不想说丧气话,但心里实在是泄气的。

以巫问的智力和对这个案件设计的精巧程度,他一定早已经为自己安排好了退路:开车到最近的火车站─坐人多站多的慢车─到最近的飞机场─转机。

而他的目的地,很可能是国外。这样的话,要想追踪到他,几乎已经是不可能的事情了,巫问的长相,并没有什么特征,要在茫茫人海里寻他,无异于大海捞针。

他想到的,赵思翰自然也想得到。

程启思已经把整件事的来龙去脉,以及他们的推论,向他详详细细地讲了一遍,赵思翰虽然一再表示惊讶和不相信,但在看到了这里满地尸体的惨象之后,也无言以对。而这时候,楚远的这条消息,也等于是宣布了他们的失败。

锺辰轩不知道什么时候站在了程启思身边。他轻轻地说:「这么说,巫问算是完胜了?杀了所有可能泄露真相、想要分赃的人,带着不义之财离开?也许他早已经办妥出国的手续了,只要有钱,申请移民不是难事。」

「似乎是这样。」程启思苦笑了一下,「我们只能看着这个残忍冷静到可怕的地步的杀人凶手逍遥法外了。」

赵思翰铁青着脸,吩咐说:「好好地找!看这里有什么线索!」

李永田、楚远和罗江都跟他一起去搜查了,程启思却提不起兴致来。他看到锺辰轩也一脸无精打采的样子,便说:「难道真的这样就告一段落了?」

锺辰轩耸肩。「不然还能怎么样?我们连他是谁都不知道。」

这一句话提醒了程启思,他的手机一直没有信号,所以他关了机忘记打开。他一开机,就看到有一条简讯,是昨天晚上发过来的,发信人正是那个帮他鉴定巫问书法的朋友。

「看起来很像是许林教授的书法,他是藏文化专家,擅写擅画。许教授单身,丧妻,三年前因一篇论文遭到攻击而辞去C大教授职务,下落不明。」

锺辰轩「啊」了一声。「藏文化专家,很像巫问……三年前……时间刚好……」

程启思死命地摇晃了几下手机,还是没信号。

「不行,我要去打个电话给他。这个许林既然当了那么些年的教授,总有朋友,同事,学生,我就不信找不到他的线索。再怎么样,也会有他的照片吧?」

穿过树林的时候,程启思留意地看了看地面。果然,他发现一些断掉的沙棘。

「辰轩,你的推测没错,凶手透过转移这些沙棘的位置,而把我们带错了方向。我们本来就是在天全黑的时候来到这里的,这地方的黑跟城市里面的黑大不一样,因为四周没有灯光,确实是伸手不见五指。

「我们对于周围的环境几乎一无所知,只是看到这样一间旅馆孤零零地在这里。凶手沿路在这里铺下了沙棘,实在是很高明。」

锺辰轩说:「高明是高明,只是有点多余。这案子画蛇添足的地方太多了,如果换了我,我会找更简单明了的办法来解决。

「这里毕竟是人迹罕至的深山,而巫问,他已经隐藏身分很久了,这里没有人知道他是谁。他是旅馆的主人,如果在饭菜里加上安眠药,等所有人都昏迷了,然后杀了他们,弃尸荒野,再不慌不忙地逃离─

「你说,他这么做,跟实际上他做的,结果是不是一样?既然有这么简单的法子,为什么要用更复杂和麻烦的办法?」

程启思想了想。「也许有些人就是喜欢把简单的事情弄复杂?」

锺辰轩不以为然地说:「这毕竟是谋杀,不是玩游戏。」

接下来,两个人都默默无言了。

走出树林后,就看到他们的车了。

上了车,程启思说:「大概还要开好一段路,才会有信号。」

「让赵思翰和李永田他们在那里忙吧,我想已经没有什么线索了。」锺辰轩说,「把巫问的真实身分找出来,估计会比较有点帮助。」

开了好一阵子,手机终于有微弱的信号。程启思忙开始拨号,过了好一会才有人接听。

「喂?对,是我,为了给你打个电话,我还要跋山涉水呀……跟我详细讲一下这个许林教授的情况。唔……嗯,好吧。

「对了,你有没有他的照片?务必找一张给我,要时间比较近的生活照,人物不怎么走形的。资料一定要尽量详细啊!干什么用?当然是办案了,你以为我是在玩?

「休假?我是在休假,问题是休假时也要碰上杀人的案子,我能有什么办法?什么?喂喂,你大声点,这里信号不好,我听不清楚……

「你问许教授是不是出事了?他?他活得好得很呢,出什么事?好好好,你快点把东西给我发过来,越清楚越详细越好,别忘了照片!喂喂喂……」

程启思沮丧地看着手机。「又没信号了。」

锺辰轩说:「反正你要问的,不也问完了?走吧,回镇上去,好好吃一顿,睡一觉。我看,在这里我们也没什么可做的了,如果数据无误,我们还是回去查查这个许教授吧。」他往靠背上一倒,「好好的旅游,又这么泡汤了,我还没玩够呢。」

程启思也只有叹气。

「谁叫我们运气就这么背呢?不过,发生了这种事,我实在是没什么继续旅行的心情,心上总是悬着挂着什么。不把这桩案件解决了,我不会心安的。」

「看到那么一大院子的尸体,谁还有心情继续看风景,那才真是怪事了。」锺辰轩闭上眼睛养神,嘴里不快地说。

「谁叫我们就那么不巧地走到那『汽车旅馆』去呢……」程启思郁闷地说着,重新发动了车子。锺辰轩听到他这句话,突然睁开了眼睛。

「你说,我们是因为凑巧才走到了『汽车旅馆』去的?隔着那么大一片树林,你怎么会知道那里有一家旅馆?我记得,是你说那里有旅馆的啊!」

程启思「啊」了一声,「是我说的吗?我忘了。我是看到有灯光,才进去的哪。」

「你怎么能看到有灯光?隔着那么大的一片树林,你有火眼金睛吗?」锺辰轩问得更紧了,「启思,你再好好想想。当时我在打盹,正是昏昏欲睡的时候,我是听到你说有旅馆就跟着你下车了。

「你是怎么知道那里有旅馆的?这很重要,你仔细想想。我说过,他们不杀我们,是需要见证人,而你跟我就是见证人。但我不明白,他们为什么那么有信心,知道我们一定会去?他们也不可能一直在那个旅馆等下去,时间是很紧的。

「从古婵那副打扮就能看出来,她根本没有在那里作长时间停留的打算。」

程启思又把车停在了路边。「你真问住我了。我是怎么知道那里有旅馆的?

「我觉得我好像一直就知道……你记得吗,在车上我就跟你说这附近有旅馆来着?但是,我为什么知道?是因为我在临走之前找了很多数据,看了很多杂志,也许在哪里看着了也不一定?你知道,那些旅游杂记,常常会把自己住过的旅馆写下来……」

「你真是胡涂了。」锺辰轩说,「这里已经废了几年了,等于是没人住的鬼屋,谁会来这里住宿,又有哪个旅客会写下来?那才真的是见鬼了呢!何况,你看的杂志都是这一年来的,我也都看了,我绝对没有看过有关这个旅馆的描述。」

程启思苦着脸说:「我是真想不起来了,辰轩。」

锺辰轩哼了一声。「开车吧,也许什么时候你灵光一闪,就想起来了。」

回到镇上,李永田的办公室却是关着的,程启思只得把NB抱了出来,用无线网卡上网。那个速度就真够慢了,传过来的东西又大,看着它一点一点地下载,实在是焦心。

锺辰轩说:「我们带着笔电去吃饭吧,我饿了。反正我看没个把小时,它也下载不下来。」

程启思也无可奈何,抱着NB就跟了出去。好在这个小镇上倒是手机信号很好,不怕网络会中途断掉。

老胡正在把店门前的门板移开。看到他们过来,堆起了笑。

「这么快就回来了?来来,进来,我这就弄菜去。」

程启思和锺辰轩坐了下来。锺辰轩说:「胡老板,昨天晚上本来想到你这里吃饭,你这儿却没开门,害得我们只能泡方便面。」

老胡嘿嘿地笑,「是啊,昨天我病了,在家里窝了一天。有点感冒,怕传染人哪!」他转过身,就进了后面的屋子,跟着就听到了炒菜的声音。

程启思突然想起了什么似的说:「昨天想再去加油没加到,我现在去加。我也不想再在这里耽搁了,如果这个许教授真是巫问,我们就马上去调查一下。」

锺辰轩没有反对,程启思就出了店门。老胡把菜端上来的时候,程启思正好回来了,从车上跳下来说:「我还正好赶上呢。」

锺辰轩问:「油加好了?」

程启思拿了筷子,就开始吃,嘴里含糊不清地说:「那个王胖子太能睡了,放着生意不做,我叫了半天才出来。昨天我那么用力地敲他的门,也没把他敲出来,估计是睡得太熟了。」

「好像特别胖的人都容易睡得死。」锺辰轩夹了一筷子菜,眼睛还在盯着计算机屏幕,「啊,下载好了。」

程启思推开了碗。「我看看。」

传过来的除了一个压缩的数据之外,还有一张图片。锺辰轩点开了那张图片,两个人都发出了「啊」地一声。

照片里的人,虽然打扮不同,也略微年轻了几岁,但毫无疑问就是巫问。

程启思兴奋地拍了一下桌子,「还好李永田留下了他的一幅字,否则,我们怎么也查不到他的。现在有名有姓,我就算追到天边去,也要把这个人给翻出来。」

「数据等会路上再看吧,只要证明是他就行了。」锺辰轩把笔电推到了一边,「先吃饭吧,我看我们吃完了就继续走吧。」

程启思问:「不跟李永田和赵思翰打个招呼?现在他们在深山里,手机也是打不通的。」

「他们要检查现场,要运尸体,今天能不能回来都还不一定。」

锺辰轩扬起了声音,「老胡,麻烦你帮我们告诉李永田,我们找到了巫问的证据,要先走一步。我们会再跟他们联系的。」

「好吶!」老胡又端了一大碗汤过来,「放心,一定给你们带到!」

吃过饭,程启思去招待所里拿了两个人随身的东西,下楼上了车。锺辰轩低声地说:「你开车的时候,开慢一点。」

程启思笑了。「你真那么担心我的开车技术?放心吧,不会有事的。」

「我不是这个意思。」锺辰轩慢慢地说,「总之,你听我的吧,开慢一点。」

程启思奇怪地看了他一眼,没有再问。

开出了镇,还能看到路上有些当地的小孩在砍柴。这里取暖的办法还是相当原始的,因为供电也不好,用高功率的暖炉恐怕整个小镇都会停电。

「停车。」锺辰轩说了一句,车一停他就下了车。

程启思也跟着下了车,他实在纳闷锺辰轩想做什么。

锺辰轩走到一个小孩面前,蹲下身问他:「你认识开饭馆的老胡吗?」

孩子看了他一眼。「认识啊。我昨天还见过他的呢。」

「你在哪里见过他?」锺辰轩又问。孩子伸手朝旁边指了一下。

「就在这里啊。王胖子开车,和老胡一起回来的。」

锺辰轩说:「什么时候?」

「晚上,我那时候都要回家了。」孩子有点不耐烦地答了一句,又埋下头干活去了。

程启思站在后面,听到了他们的对话。锺辰轩走回来的时候,程启思问:「你究竟在想什么?」

「你刚才不也听到了,」锺辰轩上了车,说,「老胡说他昨天感冒,在家里躺了一天。而这孩子说他看到老胡昨晚坐着王胖子的车从外面回来。你不是说,你昨天本来想去王胖子那里加油,结果怎么敲门也没人来吗?」

程启思把手搁在方向盘上,却不发动车。「你究竟在怀疑什么?」

锺辰轩沉默了一会。

「我现在还只是在怀疑。开车吧,再不走我们今天到不了下一个小镇了。」

程启思没有再说话,发动了车子。他的声音,闷闷地传了出来:「你什么时候才可以信任我?把你心里的事跟我分享?」

锺辰轩闭了闭眼睛。「你这顶帽子扣得太大了,我当不起。」

车子往前窜了去,程启思不知道是在发脾气还是怎么的,开得相当快。在这种路上,这样的速度是危险的,锺辰轩却也没有表示意见,更没有开口阻止。

开了大约两个多小时,天已经阴暗了下来。程启思看到路右侧有一个指示牌,上面标着离下一个小镇的距离。

「还好,我们今天不会在路上过夜了……」

他话还没说完,突然程启思一踩剎车,停了下来。这一停让锺辰轩也猛地颠了一下,不满地抱怨说:「你干什么?见鬼了?」

「我想起来我是怎么知道那个『汽车旅馆』的存在了。」程启思盯着他,一字一顿地说,「我也明白你究竟怀疑的是什么了。」

锺辰轩坐直了。「你是怎么知道的?」

「我们出发之前,我想找一份特别详细的地图,但四处找到的,都不合我的意,于是我就去找了部门里一个同事。」程启思说。

「你知道,最详细的地图莫过于相关部门自己规划的,那可比旅游杂志上的要好多了。他说他有个熟人在那一带,也是同行,说找他要……

「然后,我朋友问我,说他的熟人跟他说,最好给一个具体的行程,他才好给我们找详细的路线图。于是,我把我们的行程给了他……」

锺辰轩打断了他。「马上打电话问问你那朋友,他的熟人叫什么名字。」

程启思说:「那得再开一段,到了前面的山头,看看有没有信号。」

那山头看起来很近,但盘山公路弯弯曲曲,足足爬了快一个小时才走到。程启思看了看手机,松了一口气,「总算是有信号了。」

他开始拨号,很快就接通了。「喂?对,是我……我再问一下,你上次跟我说的那个警察的名字……我忘记了……你确定……好的,我明白了。」

他放下手机,脸色凝重地望着锺辰轩。

「你想的是正确的。」

锺辰轩没有说什么,只是作了个手势。「开车,往回走。」



终幕

凶手原来是……

赶回到小镇的时候,已经接近午夜了。程启思把车停在李永田办公室的门口,直接去敲门。

李永田的家跟他的办公室是在一起的,虽然窗帘拉下来了,但还是看得到里面有灯光。过了一会,李永田才走了出来,看到是他们两个,明显地吃了一惊。

「你们……你们不是走了吗?怎么,车坏了?」

程启思说:「不是,我们忘了一些事。可以进来吗?」

李永田显然有些犹豫,但还是让开了。

程启思和锺辰轩走了进去,老胡和王胖子居然也在座,一个人面前放着一杯茶,茶没有冒热气,看样子他们已经在这里坐很久了。

程启思找了张椅子坐下来。「赵思翰他们呢?」

李永田已经镇定了下来,关好门就忙着去给他们倒茶。

「回去了,他们带着尸体,还是尽快赶回去的好。他们路熟,晚点也没关系。」

锺辰轩走到了靠墙的书柜旁边,「永田,看样子你很喜欢看书,也很喜欢看电影,你这里的电影很多。」他的手指,从书柜上缓缓地划了过去,最后停留在了一个碟盒上。「我可以取出来看看吗?」

李永田看着锺辰轩,然后走到书柜边,把那张影碟取了出来。「你对这部电影有兴趣?」

锺辰轩拿着那个碟盒,微笑地说:「我看过它,它的片名叫Identity。就跟在巫问─噢不,他的真实名字应该叫许林,是位知名的教授─他的旅馆里发生的事很相似。一群人聚集在汽车旅馆,然后一个个地死去,一个个的尸体消失……」

李永田笑着说:「也许,巫问也看过,所以他受了影响,设计出这样的计划?」

「也许。」锺辰轩说,「他给自己的旅馆题了个名,叫『汽车旅馆』。但是,这却跟Identity里发生命案的旅馆不谋而合。

「于是,凶手就开始有了一个对杀人命案的基本构想,而灵感确实是来自于─」他举起了手里的碟盒,「这部电影。」

李永田把一杯热气腾腾的茶放到了程启思面前。

「是吗?可能真的是这样吧。来,先喝杯茶。」

程启思淡淡地说:「不用倒茶了,你的茶,我们也不敢喝。」

李永田脸上的笑,顿时僵住了。王胖子和老胡也站了起来。「你……你这是什么意思?」

「他的意思就是,如果喝了你们的茶,我们恐怕就会跟那些人一样,连怎么死的都不知道。」锺辰轩接过了话头,「不用再装了,你们自以为天衣无缝,其实,你们露出的破绽也实在是够多了。」

李永田把杯子挪开了。他脸上的笑突然变了,像是戴上了一个假面具似的。

「噢?我们露出了什么破绽?说来听听。」

「首先,就是老胡说得太多了。」

锺辰轩瞟了一眼脸上已经变了色的老胡,「他形容得太真切了,语气里流露出来的赞赏甚至贪婪也太明显了。当时,我只是想了一想,没有深思,但是我记住了。」

王胖子坐回了沙发上,他的身躯就像座小山,表情倒是很平静。「然后呢?」

「然后么……就是整件事情给我的不协调感了。」锺辰轩说,「明明可以用简单的手法完成的案子,偏要搞得如此复杂,这让我百思不得其解。

「启思说,也许是巫问喜欢炫耀,可我不这么觉得,这跟他的个性不符合,我接触过巫问,跟他交流过,我认为他是个务实的人,不会将简单的事复杂化。我想不通,怎么都想不通,所以我只能把这个问题暂时放一放。」

李永田脸上仍然是那种面具一样的假笑。「那你现在得出结论了吗?」

锺辰轩也笑了。

「当然,如果我再得不出结论,我就是个傻子了。其实,当时对那笔财宝动了心的人,是两批人。你们三个,加上巫问,是一起;而剩下的人,又是一起。

「我不太清楚你们当时是怎么下手的,也许那家藏民被你们花言巧语地哄到了那家旅馆,他们本来就是淳厚朴实的人,又哪里斗得过你们?你们杀了人……而这时候,另外的那几个人也来了。他们可能也杀了藏民一家其中的一两个……」

王胖子嘿嘿一笑,打断了他。

「你说得不错,八九不离十。巫问是研究藏文化的专家,他常常来旅游,经过我们这里几次,也拉上了交情,后来,他不知道为什么就不当教授,跑到这里来,还买下那家店当老板。

「有一次,他喝醉了酒,告诉我们他写的论文被人骂,有好的机会也被人抢走……还不如躲到这里来干净呢!他说,隐居,隐居,古代的隐士都是这样的……」

老胡笑出了声。

「他?隐士?算了吧,比我们谁都贪。那天我们四个都在我馆子里喝酒,这时候,那家子藏民来了。财不露白啊财不露白,古人说的话真是对的,如果他们不那么随便地把那些宝贝拿出来,我们谁会多看他们一眼?好吧,看到了,就舍不得了。

「那些人很好骗,他们向我们问路,王胖子就说他有车,可以带他们一程,于是,就把他们带到巫问的旅馆了。不过,车里不能把他们一家子全部装下,所以,我们第一次带过去的是老头子和小家伙,把这几个先料理了,再办剩下的几个。」

他叹了口气,「我们给他们水喝,给他们东西吃,然后下了安眠药,跟着就用他们的藏刀把他们给杀了。天哪,那些东西啊,我的眼睛都花了。我花十辈子,不,一百辈子都花不完啊!」

李永田的眼睛里,骤然闪出了狠毒的光。「这些人,他们根本不理解那些东西的价值,凭什么他们就配拥有?我们懂,所以我们应该得到!」

锺辰轩扬起了眉头。「不惜以杀这么多人作代价?」

老胡恶狠狠地说:「也不只是我们。谁见了这些东西会不心动?齐轩,古婵,吴宏,云乐,还有姓刘的那一家子,都不是好东西!」

锺辰轩说:「有一点我一直想不通。你们四个要凑起来很合理,他们是怎么凑到一起的?」

王胖子开了口,「他们都是一个什么俱乐部的成员,组织了一次自助旅行,就自然走在一起了。姓刘的那一家,正好搭顺风车而已。」

「于是,在杀了你们带去的老人和孩子之后,你们发现留在镇上等你们接的另外几个不见了。」锺辰轩说。

「你们问了镇上的人,知道是另一辆小型旅游车带走了他们,你们自然就会联想到也坐在饭馆里看到的古婵和齐轩。所以,你们就开车去追,被你们给追到了。

「于是,你们谈妥了条件,决定把尸体全部埋在旅馆的地下,然后让它废弃掉,没有人会去追查死者行踪的。谁又会关心这些人呢?他们一家人,都死在一处了。」

王胖子说:「本来嘛,我们计划得好好的,杀了人后埋起来,然后买很多玉米堆在上面,谁会知道?反正那家旅馆也是巫问的。这群人撞来了,我们当时也急了,只能去追,要在这一带开车,没有比我地形更熟的,我开起来当然快了。

「那个姓刘的,那么胆小,居然还敢杀人,真是让人想不到啊!不过也没办法,撞见了,大家彼此都忌惮,好在东西够多,一人分点也够了。」

「不够,根本不够。」锺辰轩说,「如果够的话,就不会在两年之后,重新在这里碰头了。」

李永田脸上的假笑,让程启思很有一拳打过去的冲动。

「东西又多又重,尤其是黄金和佛像,不好带。我们也得避避风头……于是,我告诉他们,这些东西如果一起流入市场的话,肯定会引起别人的注意。不如先把好拿的分了,剩的藏在夹层里,约定两年之后再来取。

「他们也都同意了……我当时没有来得及细想,只是想着……两年的时间够长,我也许能够想到更好的办法。」

程启思说:「你们想出来的办法,就是把别的人都杀了。」

「没错。」李永田仍然在笑。

「我花了两年的工夫,研究出了这个计划。我需要一个替死鬼,于是我选择了巫问,我先筹划让他『死去』,这个你们已经知道了。他就另外找了个偏僻的地方躲了两年,直到最近要开始计划的时候才回来……

「这时候,我需要合适的见证人,正好,你们要来,于是,我们把你们引来了。你们会认为巫问是一个高智商的罪犯,他不仅布下了这样大一个杀人棋局,把所有要杀的人都杀死了,然后成功地躲过你们的追捕潜逃了。

「你们从此就不会再继续追查,即使追查,一个死人,你们能够追查到什么?那幅字,也是我有意留下来,就是为了让你们看到,以此追查到巫问的真实身分。」

程启思问:「巫问已经死了?」

「当然死了。」王胖子笑得眼睛瞇成了一条缝。

「我跟老胡把他的尸体运走了,装在吴宏那辆越野车里,扔到一条水流湍急的河里去了,我保证,他的尸体永远都不会有人发现的,那条河里的漩涡是有名的。我在他后脑上敲了一下,他就死了,杀人嘛,就这么简单。」

李永田望着程启思和锺辰轩。「你们最后是怎么确定的?」

「你们是很高明,但你们也跟寻常的杀人凶手一样,过于自信。」锺辰轩说。

「其实从最开始,就有个很明显的破绽了。启思想拿一份详细的地图,于是他的朋友找到了你─李永田。你觉得我们会是很好的见证者,你也完全自信我们不会看破你的计划。

「你在地图上,特意地标了一笔,用红笔写上了『汽车旅馆』。启思在走之前仔细研究过地图,印象很深,你们旅馆所在的位置,是我们路线的必经之地。

「而你有我们的行程,只要不出意外,我们应该是会在晚上到达旅馆附近。如果我们没有找到旅馆,那你们也会想方设法地把我们引过去的。」

「就凭这一点?」李永田说,「这根本不足以当作证据。」

「确实不足以当作证据。」锺辰轩回答,「但是,也足以让我们找到事情的关键了,而你们又犯了另一个错误,那就是说了太多的谎。

「老胡跟王胖子,一个扮作巫问,开着齐轩的本田上了火车,又悄悄回来;一个开着吴宏的越野车,把巫问的尸体扔下了河。你们都不在家,于是一个装生病,一个装睡觉,我问了一个在路上捡柴的小孩,他却轻而易举地揭穿了你们的谎言。

「说谎,是一定要有原因的,如果你们没有什么可隐瞒的,为什么要说谎?」

王胖子叹了口气。「我想着你们很快就要走,也没有操心那么多。不过,这也不能算决定性的证据吧?」

「还有一件事。」锺辰轩说。

「当我跟启思听到树林里有人在呼救的时候,云乐,吴宏,还有跟我们一起的巫问,都不可能在树林里。所以,一定还有其它人在现场。

「你们三个人,当时一定都在附近,随时准备应付突发情况。如果我们想停止在树林里的搜索,提前回去,你们会立即制造意外,让我们继续留在树林。

「而齐轩意外地杀了古婵后,巫问立即出来跟你们商量,你们马上制定了一套应付的对策,教给每个人应该说的话……很精彩,只可惜,那些演戏的人不是个个都高明得无懈可击。

「在我提议每个人讲个鬼故事之后,他们就急急地开始想把那些鬼鬼怪怪的故事灌输给我们了,我由此也只能看到他们的欲盖弥彰。至于决定性的证据……这个就太容易了,搜一下你们的家,就会看到那些东西的。」

老胡从鼻子里哼了一声。「你们倒是比我们想的聪明得多。」

锺辰轩微笑地说:「其实你们只是捡了渔人之利而已,典型的螳螂捕蝉,黄雀在后。你们三个人找了巫问作替死鬼,而巫问又按照计划找了吴宏和云乐作同谋……高明的一着,非常高明,从策划到执行,都太高明了。

「不过,你们未免太高估自己了。天下的警察,不是人人都愚蠢的。

「从一开始,我就认为巫问是个学术型的人,这种人是实际的,而设计这个计划的人,明显地喜好错综如同蜘蛛网一样的事物,喜好把简单的事变得复杂。同时,他也喜欢卖弄,而且过于自信,那就是你,李永田。」

程启思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掏出了手枪,对准了李永田。「你是要我开枪打死你们,还是去自首?」

王胖子笑嘻嘻地说:「没关系,你开枪啊,杀了一个,分的人又可以少一个了。就算你不杀,我们可能哪一天也会互相残杀的。」

程启思只觉得一股寒意从心底透上来,他不再犹豫,正准备扣动扳机的时候,锺辰轩却在他耳边轻轻说了一句话。

程启思吃了一惊,侧过头看着他。锺辰轩却对他肯定地点了点头,「相信我。」

程启思只迟疑了一秒钟,突然地把手枪倒转了,让枪口对着自己,扣动了扳机。

子弹射了出来,但是却仍然射中了李永田的胸膛。

李永田倒在地上,眼睛里满是惊疑不定的表情。「怎么会……怎么会……」

锺辰轩说:「既然所有的尸体上都没有枪伤,而手枪又发射过一颗子弹,不是栽赃给启思的话,你们的用意是什么呢?见证人用完,也没有什么用了,死了难道不比活着好?本来反锁着的门打开了,就是要我们进去把枪捡回来。」

李永田捂着右胸,已经说不出话来。程启思扑过去就跟王胖子扭打了起来。

王胖子虽然体形大,但行动却不怎么敏捷,被他用力在颈后一敲,也倒了下来。老胡显然不如另外两个心理素质好,在那里待了一会,脸色发白地竟然想夺门而出。

「别像对林明泉那样,马上就杀了。」锺辰轩找绳子把王胖子结结实实地绑了起来,然后去帮李永田止血,「打昏就行了。」

要制服老胡更容易,程启思在他后脑上补了一下,一边绑他一边问:「为什么?」

「这几个杀人犯都很有意思,」锺辰轩淡淡地说,「非常有意思。从智商到性格都很特别,等他们进了监狱后,我会好好地跟他们谈谈。」

他瞅到了程启思的表情,微微一笑说:「不好意思,我只想着自己的老本行了。快打电话联系吧,让赵思翰尽快过来抓人,把枪扔到一边,就说是他们的枪,我想赵思翰也不会为难你的。」

他弯下腰,捡起了那张落在地上的《Identity》的影碟。

「这几个人,确实很值得研究。因为他们已经完全没有Identity了,身分?性格?特征?什么都没有了,有的只是贪婪,无比膨胀的对财富的欲望,以至于把他们性格里别的侧面,全都掩藏了。人性到这一步,已经是堕落到最低点了。

「某种意义上说,他们跟野兽无异,但遗憾的是,他们都是人。」

「既然他们本来是要把这些东西送到神山寺庙的,那我们还是替他们把这个心愿完成吧。」从飞来寺里走出来的时候,程启思望着积满冰雪的三座神山,缓缓地说。

当从李永田那三个人家里搜出来的东西搬到亮处的时候,程启思和锺辰轩都几乎不相信自己的眼睛。

藏族人所欣赏的东西,往往是灿烂的,宝光四射的。

金子的经书足以把人的眼睛晃花,而那尊檀香木雕成的佛像,足以让人叹为观止。

最后上级作出的决定,是把这些东西送到神山上的飞来寺和白转经堂,那是神山最著名的两座寺庙。程启思和锺辰轩就理所当然地成了「送宝」的人。

三个杀人凶手都没有死。

赵思翰连夜赶了过来,程启思那一枪只打中了李永田的右胸,虽然伤得很重,但如果抢救及时还是能救活的。赵思翰带着三个杀人犯走了,说要立刻赶到医院去。

「不管怎么样,也要救活他们!」

听赵思翰说得咬牙切齿的模样,程启思笑着说:「为什么?救活了还不是要死的。这种人不可能不判死刑。」

「就是要他们活着受罪,活着等死。」赵思翰冷冷地说,「这样冷血的罪犯,让他们这么死了,太轻松了。」

程启思其实在心里也是赞同他的话的。但他还是忍不住问锺辰轩:「你真的要去跟他们谈话,继续你的研究?」

锺辰轩微笑地说:「这是我的私人问题了,你就别再打听。」他望着程启思,「你倒似乎真的不贪心。」

「钱财是身外之物,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程启思说得很淡然。

「何况,这些是他们寄托着浓重虔诚信仰的东西,我不能沾。李永田也知道这个道理,可他还是抗不住宝物的诱惑。我不能再步这个后尘,不是么?」

锺辰轩淡淡一笑,「我很欣赏你这一点。其实,这些东西都没有数,你我拿一点也不会有人知道,只不过,做人应该有自己的原则。」

「我也没有信错你。」程启思说,「你是确定枪里面被塞了铅块,如果我开枪就会杀死自己?」

锺辰轩说:「他们根本没有理由把枪留在那里等我们捡,我发现的时候就觉得奇怪了,但我并没有多想,直到你拔出枪来的时候,电光火石的一瞬间,我记起那把枪我拿到手上的时候似乎重
了不少。所以,我想枪一定是做了手脚。

「不过,当时的情况也很危急,我不敢想象如果自己猜错了会怎么样。」

程启思简单地说:「就算你猜错了,我也不会怪你。何况,我现在不是好好地吗?」

他的眼光,掠过了寺庙前面挂着的巨大的经幡林。无数的朝圣者在经幡林前,点燃采来的侧柏枝叶,在浓烟里绕着经幡行走。

「他们是在祈福吗?」

锺辰轩说:「那么多人一直走,不管走多久也要走来,与其说是为了祈福,不如说是为了自己的信仰。」

程启思也笑了,「有道理。」他的眼光有些茫然。

「辰轩,走到这里,我也许开始理解,那些人为什么要把最珍贵的东西献出来了。我一向什么都不相信……可是现在,我居然也有一种膜拜到几乎是虔诚的感觉。如果在这里许一个心愿,会不会成真?」

突然间,他似乎在那些纷飞的经幡布里看到了一个人影。

那是个纤细的长发女人,因为隐在浓烟里,他看不清楚她的脸。

「尹雪?!」

当浓烟稍稍散去的时候,程启思再去找,就没有看到人影了。

「尹雪?这就是你一直在找的人?」锺辰轩在他身后说,「要找一个人,不是一件难事。你为什么不去做?」

程启思似乎没有听到他的话,只是抬着头,茫然地在经幡林重重的人影里寻找着。

当然,他失望了,这里面根本没有尹雪的影子。刚才所看到的,究竟是一个幻象,还是她确实来过?

「辰轩……这个女人是我在一件案子里认识的,她是个杀人凶手,但是我觉得她情有可原。所以,我放了她……」程启思笑得很苦涩。

「她不会想见我的。我也很矛盾……我不知道我究竟想不想见到她?」

锺辰轩笑了。「那就得问你自己了,我是心理医生,不是感情咨询师。」

程启思的目光,久久地停在寺庙里佛像前供着的长明灯上。

长明灯的火焰,并不明亮,但却正如它的名字那样,缓慢而持久地跳动着。那一星灯火,美丽如盛放的金黄色花朵,优雅而神秘。

远处,三座覆盖着洁白冰雪的神山,如同三尊神祇,亘古不变地俯视着人间。

─《死亡旅程》全文完
07攝魂娃娃

楔子

「你也未免買得太多了。」

「不多吧……我只買了九個而已。」

「……九個還不多?你買這麼多娃娃做什麼?」

「你不覺得它們很可愛,很漂亮嗎?」

「……真是服了你了。晚上見著這麼一排,你不覺得嚇人嗎?」

「怎麼會嚇人?我覺得非常美啊。」

「……我想我永遠也沒辦法喜歡上這些東西。」

修長而白皙的手指,輕輕地從櫃子裡一排或站或坐的娃娃身上掠過。美麗的娃娃,有著或藍或綠或黑的眼睛,躺在金色的羽緞上。小小的炕,小小的桌,小小的琴,
小小的文房四寶─一切都精緻得難以置信。

「你哪去弄了這麼多小東西?還真可愛。」

「買的,到處淘的。衣服有些是買的,有些是我自己做的。」

「我前天看了你推薦的韓國片子了,那部叫《人形師》的。」

「啊,怎麼樣?是不是很感人?」

「感人?我的天,我看了之後只想問你一個問題。」

「什麼?」

「你還敢養娃娃嗎?」

「那裡面的娃娃都是很貴很漂亮的限定版啊……你不覺得裡面的那個娃娃對它的主人那麼忠誠那麼依戀很讓人感動嗎?」

「……果然魯迅說的是對的。」

「你說什麼?」

「一部紅樓夢,道學家能看見淫,戀愛中的男女能看見情……你喜歡這些東西─噢不,我說錯了,喜歡你養的娃娃,所以你覺得那電影感人。

「而我跟那女主角差不多,如果自己養的娃娃變成了活人來纏著不放,我只覺得嚇人……如果我是她,大概也只會覺得害怕。」

「你也養一個吧,養了就會喜歡的。」

「我麼?也好,我去買個好看的來玩玩。不過,我是絕不會迷上的─絕不會像你。」

「不一定的……」

「一定的。相信我。」

櫃子裡,那排娃娃的眼睛在黯淡的光線下,發散出五顏六色的光。那些美麗的眼睛,彷佛是有生命的,光芒流轉。
第一幕 娃娃交易

程啟思坐在酒吧一個角落的位置裡,面前放著半打啤酒。

他並不喜歡一個人來酒吧喝悶酒,今天是鍾辰軒失了約。鍾辰軒說他有個很有趣的病人要看,不來跟他一起喝酒了。

雖然鍾辰軒和程啟思在警局是搭檔,但鍾辰軒似乎還是一直沒有放棄他之前的工作─心理醫生。對於人的心理,鍾辰軒一向是特別感興趣的。

在程啟思不遠處的一張小桌子前,坐著一個女人。孤身的女客,在酒吧裡永遠是惹人注目的。

她背對著程啟思,但程啟思可以留意到她那夾著煙的手─那是一雙非常美的手,手指細而長,形狀極勻稱─一縷輕煙,嫋嫋升起,有種不經意的優雅。

她的頭髮應該本來很長,但因為在頭上挽了好幾圈,用一支發釵別著,所以只剛剛垂在肩頭上。她的肩膀也是裸露的,穿著件不能再短小的兜胸和一條極短的裙子,露出一雙長而勻稱的腿。

程啟思的眼光在她的腳上停留了片刻,她的腳踝上戴了一條很細的金鏈子,綴著一些鮮紅的珠子。珊瑚?還是瑪瑙?他不敢確定。

「再給我一杯。」

那個女人的聲音傳過來的時候,程啟思猛地跳了起來,想都沒想地沖到了她的面前。

正對著他的,是一張濃妝過的臉,睫毛染得又黑又重,嘴唇豔紅─但奇怪的是,這樣濃的妝居然沒有讓她顯出俗豔的味道,依然有種奇特的脫俗的感覺。即使她的打扮,跟酒吧裡的女孩子沒有什麼兩樣。

「尹雪!」程啟思失口叫了出來,他幾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尹雪看到他,卻並沒有多大的反應,只是隨手按滅了煙頭,指了指對面的座位。

「好久不見,啟思。坐下來再說吧。」

程啟思有點木呆呆地坐了下來,一直盯著尹雪傻看。

尹雪淡淡一笑,端起酒杯啜了一口。「怎麼,既然叫得出我的名字,現在反而不認識我了嗎?」

程啟思在一次去S省的旅遊中,認識了尹雪。在一座深山裡的小電站中,本來是一場愉快的同學聚會,卻變成了一次死亡約會。多年不見的同學,一個個以恐怖的方式離奇死去……

程啟思最後知道,一切都是面前這個女人所策劃的。但因為她是為了自己的親人復仇,或者是為了別的什麼難以言傳的情愫,程啟思並沒有繼續追究。

他望著尹雪,終於說出了一句話。

「妳……妳變了。」

尹雪又笑了。

「我有什麼變的?我換了件衣服,妝化得比較濃而已。在這種地方不化濃妝,看起來會蒼白得像死人的。」

她的語調很雲淡風清,但程啟思怎麼看她怎麼都不順眼。

誠然,尹雪的妝化得極精緻,完美的口紅完美的眼影,連眼線都一絲不苟。但留在他印象裡的尹雪,是個長髮、纖細、清秀的女子,而不是現在這副模樣。

「你怎麼了?一直盯著我看。」尹雪似乎覺得有點好笑,「我已經解釋得足夠清楚了,啟思。你還有什麼問題,不妨一起問我。」

程啟思問:「妳為什麼在這裡?」

「我來看一個朋友。」尹雪回答得很快。「一個老朋友。我今天是來做一樁交易的,替她來的。」

「交易?」程啟思立即警覺起來了,在他的意識裡,「交易」十有八九都不是什麼好事。尹雪看到他的表情,忍不住又笑了。

「不是毒品,也不是別的什麼違禁物品。別那麼緊張,啟思。你不信的話,就在旁邊看吧。」

這時候,有一個女孩正朝他們的方向張望。那女孩染了一頭紫紅色的頭髮,耳朵上至少穿了七八個洞,戴了一大串耳釘耳針耳墜。一條松垮垮的褲子,斜挎著一個大包,手裡拿的手機上面吊著的一隻玩具貓咪幾乎是手機的兩倍大。

她有點遲疑地走了過來,問:「妳……妳是不是心怡?」

尹雪嗯了一聲。「我是心怡的朋友。妳就是阿蘇了?東西帶來了嗎?」

阿蘇點了點頭,從大包裡取出了一個紙盒,小心翼翼地放在桌上。「妳看看吧。真的很漂亮,要不是我沒錢買身體了,我是絕不會賣的。」

「身體?」程啟思問了一句。

這話聽起來實在很奇怪。尹雪含著笑瞟了他一眼,把那個紙盒打開了。

程啟思頓時嚇了一跳,那紙盒裡放著一個「頭」。這個「頭」很小,還比不上一個網球大。一雙綠幽幽的眼睛,映著光倒很像是真人的眼睛。

程啟思失聲叫了起來:「這是什麼東西?」

尹雪眼裡的嘲弄更濃了,那個叫阿蘇的小女孩不屑地看了他一眼。「BJD娃娃都不知道?」

「什麼?」程啟思更雲裡霧裡了。

尹雪笑著解釋說:「她不是說過了,就是娃娃啊,球型關節人偶。拿你的話說就是玩具娃娃而已,只不過做得特別精巧,身體關節都會動的。」

她從腳下拿出了一口小箱子,一打開,程啟思又嚇了一跳。

箱子裡鋪著軟綢,上面放著一具「身體」,大概只有一個正常人的三分之一那麼高。但確實製作得很精巧,各個關節都是活動的。

尹雪把那個「身體」跟「頭」比了比,女孩忙說:「放心好了,是一個規格的。妳可以裝上看看,這是限定版的,很漂亮。」

「不用了,我也是幫別人來的。」尹雪打開錢包,抽了一迭鈔票給那個女孩。

女孩點了點,還依依不捨地看了那個「頭」一眼,才慢吞吞地離開了。

程啟思冷眼看著她們這場「交易」,尹雪那迭鈔票怎麼看也有萬把塊,忍不住問:「這個玩意究竟值多少?」

尹雪想了想。「身體一萬,頭也是一萬……加上配件也兩萬多了。限定版,確實貴啊……」

程啟思啼笑皆非地說:「真是錢沒處花了,買這個做什麼?」他又看了一眼放在桌子上的「頭」和「身體」,「這半夜裡突然看見,不嚇破膽才怪!」

「我也是這麼說。」尹雪掰動著那具「身體」的關節,掰得嗒嗒直響。「不過我那朋友喜歡,家裡買了一堆了。她今天有事,我就來幫她買了。」

「一堆……」程啟思想像著一堆這樣的東西陳列在家裡的情景,感覺有點起雞皮疙瘩。

尹雪看出了他的心思,笑了笑說:「當然不是這樣的,都是穿了衣服,化了妝,裝了假髮,一個個打扮得漂漂亮亮的。你不會懂的─其實我也不理解。」

程啟思看著她把「頭」和「身體」都收進了箱子裡,想說話,卻說不出口。

尹雪結了帳,問:「要不要一起走?」

外面的風很大,尹雪披上了一件短短的黑色風衣。風衣很薄,薄得近於半透明。她也把頭發放下來了,一頭烏黑的長髮,在風裡飄飛。

「妳現在住在哪裡?妳那位朋友家?」程啟思問。

尹雪搖了搖頭。「她家裡還有父母在,我不想去麻煩她。我在酒店訂了房間,一個人清淨些。」

程啟思有很多話想說,這時候千言萬語卻是一句都說不出來。「妳一個人住酒店?」

「你想問什麼?」尹雪微微一笑,在月光下看來她的笑容很是動人。喝過酒,她唇上的唇彩已經淡了很多,這時候程啟思看她順眼多了。「對,我是一個人來的。來看看朋友而已。」

程啟思舒了一口氣。「妳知道我在H市。」

「知道。」尹雪把風衣的領口拉攏了些,一瞬間,她臉上的表情有些朦朧,「但是,我難道能去找你嗎?」

她停了下來。

程啟思說:「上我的車吧。」他停頓了一會,「到我家住吧。」

尹雪怔了一下。「為什麼?」

「我怕過了今天,妳又無聲無息地消失了。」程啟思慢吞吞地說。

尹雪看著他,突然吃的一聲笑了出來。

「你這是什麼意思?好吧,啟思,你要我報答你的話不妨直說。要在酒店或者到你家,我無所謂。」

程啟思臉色變得很難看。「我不是那個意思,尹雪。」

尹雪站住了,望著程啟思。她的表情卻很真誠,沒有了玩笑的意味。「我知道你沒有那個意思,我也只是隨口開句玩笑而已。我也知道你是好意,好吧,我接受你的邀請。」

退了房後,程啟思開車回到了自己家。他提著行李,把尹雪讓進了房間。

尹雪站在客廳裡,左右打量了一會,笑著說:「你一個人住這麼大,不覺得空嗎?」

「我還有個同事一起住。」程啟思話還沒說完,鍾辰軒就從臥室裡走了出來。看到尹雪,他明顯地愣了一下。

「啟思,你帶朋友回來了?」

尹雪朝他微笑了笑,鍾辰軒似乎對她印象不錯,倒不是平時那副冷淡的態度,居然過來幫忙提行李,讓程啟思很覺得新鮮。

尹雪的行李也不少,兩口不小的箱子,另外還有兩個很精美的盒子。

鍾辰軒一提那個盒子,覺得比想像裡的沉,就問:「這是什麼?」

「女孩子喜歡的玩意兒。」程啟思打開一個,裡面赫然是一具娃娃的「身體」。這個「身體」的顏色比較深,挺像是曬過了日光浴,小手小腳的栩栩如生。「尹雪,妳帶這麼多做什麼?」

尹雪說:「我才不想帶呢。這是我去日本的時候,我朋友死要活要托我幫她買的。過海關的時候,還費了我一番口舌呢。」

程啟思又去開另一個盒子,一邊說:「這個就是剛才妳在那女孩子手裡花了一萬塊買回來的吧……」

他猛地住了口,呆呆地瞪著盒子,一臉的詫異還帶著幾絲驚疑不定。

尹雪跟鍾辰軒也怔在那裡,只見盒子裡原本放得好好的那個娃娃的「頭」,正從雙眼裡流出血來,把盒子裡墊著的厚厚一層白色的羽紗都浸濕了。

這娃娃的「皮膚」看起來就像真人的肌膚一樣,既細緻又有光澤,從碧綠的眼睛裡流出來的鮮紅的血染在「皮膚」上,流到「嘴唇」上,給人一種相當妖異的感覺。
三個人都愣在那裡。程啟思有點口吃地說:「妳……妳買這個娃娃,呃……有使用說明書嗎?」

尹雪瞪了他一眼。「怎麼會有人有意做出會流血的玩具娃娃?你真是。」

鍾辰軒伸手在娃娃的臉部的鮮血上蘸了一下,拿到鼻子旁聞了聞。「是血,我看是真的人血。是誰在惡作劇?」

尹雪蹙著眉說:「是阿蘇賣給我的。聽我朋友說,那小女孩非常喜歡娃娃,當成是寶貝一樣,我還真不相信她會把自家的娃娃這麼折騰。」她又看了一眼那娃娃,只見鮮血繼續從兩眼裡湧出,觸目驚心。

「這下好了,我拿個流血的娃娃回去,我朋友不罵死我才怪。這玩意又是什麼限定版,我想另外給她買個都不行。」

程啟思啪地一聲把盒子關上了。「看著真怪異,別再看了。妳朋友喜歡,就把這個流血的給她,估計她還會包紮一下。」

他把尹雪的箱子又提了起來,「尹雪,過這邊吧,這間客房一直是空著的,很乾淨。」

看著尹雪進了房間,隨手將門關上了,鍾辰軒在沙發上坐了下來,笑得有點像只狐狸。

「啟思,這就是你一直想見的人了?美人是美人,不過,似乎不是你平時喜歡的那種類型啊。」

「小聲點,別讓尹雪聽到了。」程啟思忙壓低了聲音想要他住口。
鍾辰軒卻撇了撇嘴。

「她既然都願意到你家來了,對你的心思難道還有什麼不知道的?她又不是不懂事的小女孩,你看她那雙眼睛,好像什麼都知道似的,嘴角一直在笑,卻好像在嘲弄什麼。」

「形容得真好。」程啟思歎了一口氣,「她真就是這樣的。她年紀也輕,卻像是什麼都看透了無所謂一樣。」

「當然了。」鍾辰軒說,「一個成功地謀殺了那麼多人的女人,還能若無其事地面對一個知道她底細的員警。嘖嘖,這心理素質可真有夠強的。」

「辰軒!」程啟思變了臉色,聲音壓得更低了,「你怎麼知道?」

「只要知道你上次的行程,然後想要去瞭解在你去過的地方那段時間,發生了什麼重大的案件,是很容易的事情。」鍾辰軒說。

「你放心,你的秘密,也是我的秘密。我會幫你保守的。我又不是沒見過罪犯,不會對著她大驚小怪的,你就儘管放心好了。」

程啟思的手機忽然響了,程啟思喃喃地罵了一句:「這麼晚,估計又有案子了。」

他拿起了手機。「喂?哦,龍宇啊……怎麼?哦……好的,我馬上到。」

他觸到鍾辰軒詢問的目光,攤了攤手。

「走吧,有案子。死者是個年輕女孩子,聽龍宇說還不到十八歲。據說,死狀很奇怪……龍宇在電話裡吞吞吐吐的說不出個所以然。我們還是去看看吧。」

鍾辰軒站在案發現場,注視著那具少女的屍體。

那是個非常年輕的女孩子,連身材都還沒發育完全。很瘦,一頭卷髮染成了紫紅色,一身都叮叮噹當地戴著些廉價的首飾。

她沒有穿衣服,只不過那小小的一具身體,和雖然化了濃妝卻仍然稚氣未脫的臉,實在引不起男人多少興趣。

她的脖子被兇手砍斷了,砍得非常乾淨俐落,連一層皮都沒有連著,硬生生地把身子跟頭斷成了兩截。她的頭滾到了離身體大約一米遠的地方,正面向上,可以看到雙眼也被人用尖利的兇器戳穿了,一張臉上滿是血污,慘不忍睹。

「她一個人住?」鍾辰軒問李龍宇。

李龍宇說:「這房子是租的,聽樓下的保全說,這小女孩常常帶朋友回來,不過,她家也不吵鬧,不知道一群人在這裡面幹什麼。」

這是套很精緻的小戶型,像酒店公寓那種。一共也只有三十來個平方,就一間屋子,但佈置得很可愛,淡粉色的牆,乳白色的小巧的傢俱,帶一間小廚房和一間小浴室,很適合一個單身女孩子居住。

鍾辰軒喃喃地說:「奇怪。」

李龍宇抬起了頭。「奇怪什麼?」

「這種小女孩通常都會很喜歡娃娃之類的東西,可這裡完全沒看到。」鍾辰軒說。

君蘭笑了笑,伸手往上指了指。「你看這裡。」

房間裡的床是那種上下兩層的架子床,下層的粉紅色被子迭得整整齊齊。而上層,卻有一排娃娃。

這排娃娃有金髮的,有棕發的,也有黑髮的。有的穿著中國服裝,也有的穿著西方的衣服。有男,也有女,但總體看來,跟尹雪所帶來的那些娃娃非常相似。鍾辰軒數了一下,一共有六個。

李龍宇說:「小女孩喜歡這些娃娃,很正常吧。」

程啟思正在門口問莫明具體發現屍體的情況,直到這時候才走了進來。他的視線一接觸到地上的女孩屍體,腳步一下子停了。他瞪著地上的屍體,臉上的神情在不斷變化。

鍾辰軒回頭看著他,問:「怎麼,啟思,你認識?」

「……不,只是覺得她……太年輕。」程啟思緩緩地說。

鍾辰軒敏銳地瞟了他一眼,沒有再問。

程啟思走到了床邊,看著床上層的那排娃娃。

床上的娃娃擋著了他的臉,在屍體旁邊忙碌的那群人,看不到他的表情。鍾辰軒走到他身邊,輕輕地說:「你認識她?」

「出去再說。」程啟思拉了鍾辰軒一把,兩個人走出了門。因為天晚,並沒有什麼圍觀的人。

走到一個無人的角落,程啟思低聲地說,「我是見過她,就在晚上,酒吧裡面。她是跟尹雪約好做筆買賣的,尹雪買回來的那個雙眼流血的娃娃,就是她的。我聽尹雪管她叫阿蘇,但尹雪也不認識她,是尹雪幫自己的一個朋友來做這筆交易的。」

鍾辰軒若有所思地說:「這還真是挺巧合的……你剛才為什麼不說?」他瞟著程啟思,「你害怕尹雪跟這件事有關聯?」

「不。」程啟思一口否決。

「從見到那女孩子之後,尹雪一直跟我在一起,從來沒有離開過。她絕不會有機會去殺人。」

鍾辰軒笑了笑。「我看過那樁跟尹雪有關的案件,策劃得很是高妙。我想她也同樣有能力去策劃別的案件……」

「你小點聲。」程啟思皺起了眉頭。他突然聽到君蘭的一聲驚呼,便探過身去問:「怎麼了?」

君蘭一手拿著一個娃娃的身體,另一手卻拿著一個頭。鮮血順著娃娃的「頭」和「身體」一直流到她潔白的手上,還正在往地板上滴。

她秀麗的臉上,帶著驚恐的表情,站在那裡顯然是不知所措,血滴到了她的白襯衫上,她也沒有反應。

李龍宇從她手裡,把「頭」和「身體」輕輕地接了過去。他失聲叫了起來:「這娃娃的眼睛……」

那娃娃的眼睛,被人用力地戳了兩下。

這跟尹雪帶來的那個眼睛處還是空白的娃娃頭不同,這個娃娃原本有雙很美麗的黑色玻璃眼珠,這時候從眼睛裡流出了血,看起來真像是一個活人的眼睛在滴血一樣。

程啟思和鍾辰軒也走了過去。程啟思問:「君蘭,妳在哪裡發現的?」

君蘭臉色微微發白,指了指床下,說:「我剛才一低頭,突然就看到了。黑忽忽地一團看不清楚,我就去拿出來……結果覺得手上黏黏的,是……血……」

鍾辰軒注意地看了看君蘭的臉色。

「妳好像不太舒服,君蘭。妳看到死屍,好像還不如看到這個成了兩半的娃娃來得害怕?」

君蘭勉強地笑了笑。「死屍是見慣了,被弄成這樣的娃娃,還是第一次見。」

莫明也過來看了看李龍宇拿著的娃娃,說:「又是一個變態兇手,把娃娃弄得跟屍體一樣,斷了頭,還挖眼。」

鍾辰軒糾正說:「沒有挖眼,只是在兩隻眼睛裡各戳了一下。如果是挖眼睛,倒是很容易解釋……」

莫明打了個哈哈。「挖眼睛還容易解釋了?」

「不管是刑罰還是為了復仇,從古至今從中到外,挖眼都很常見。」鍾辰軒說,
「但是在眼睛裡戳一下倒是讓人想不通了。」

法醫陳了進來了,一面還在打呵欠。

「真是,大半夜的,硬把我從被窩裡拖了出來……」他一眼看到地上的屍體,後面的話就說不出來了,整個人都怔在了那裡。「阿蘇?!」

他這一聲叫把所有人都給嚇到了。程啟思拍了拍自己的耳朵,說:「嚇死人了。怎麼,陳了,死者你認識?」

陳了長長地歎了一口氣,蹲下了身,盯著那張血污的面孔。「她是我侄女。」

所有人又全部倒抽了一口涼氣。君蘭小心地問:「侄女?你確定……」她沒有說下去了,因為陳了的臉上,只有驚異,卻看不出悲傷。

陳了又歎了口氣。「她是我姐夫跟前妻生的女兒。」

「這是什麼關係?」李龍宇一時間還有點轉不過彎來。

君蘭說:「總之就是沒有血緣關係,見著面叫聲叔叔而已。」

莫明說:「難道這就是所謂的一表三千里?」

君蘭搖搖頭。「一表三千里,好歹也是表親,層層迭迭的隔了多少層也有那麼點血緣關係。陳了跟死者的關係,只能說是姻親,還不是直接的。這個跟表親都還差得遠了。」

她偷眼看了一眼陳了,「所以陳大法醫也並沒有覺得特別傷心。」

陳了黯然地望著那張少女的臉龐。

「逢年過節,偶爾會見上一面。這女孩子父母離異,她跟她父母都不合,父親又跟我姐姐結婚了,好在對她還算大方。她就自己在外面租了這間小公寓,聽我姐說,小姑娘還算聽話,天天抱著她的一堆娃娃玩。」

「娃娃?」鍾辰軒打斷了陳了的話頭,伸手指著床上的一排娃娃。「就是這些?」
陳瞭望了一眼。

「是吧,有一次吃飯的時候,我就看著她還抱著個娃娃。她喜歡那娃娃喜歡得不得了,我看就差給它們喂東西吃了。」

他挽起了衣袖,「這些過會再說吧,我還是先檢查一下她的屍體。」

程啟思看到鍾辰軒又踱回了床架前,凝神地注視著著那排娃娃。他跟了過去,說:
「你似乎對這些東西很感興趣。」

「那個娃娃的死狀跟死者完全一樣,不由得我不感興趣。」鍾辰軒說,「我在想,我是不是也買幾個回去,研究一下。」

程啟思低聲地說:「我覺得這玩意兒滿嚇人的。」

「是呀……」鍾辰軒居然沒有取笑他,而是表示同意。他的手指摸過一個娃娃的金色的瞳仁,喃喃地說,「做得真好,真美。就像是活著的一樣……難怪這些女孩子都把他們當成真人一樣……」

折騰了大半夜,淩晨時分,程啟思和鍾辰軒才下了樓。程啟思發動了車子,說:「我餓了,去找個二十四小時的店兒吃點東西吧。」

鍾辰軒一笑說:「我看你自己想吃是假,想給尹雪帶點宵夜是真吧。」

程啟思沒好氣地說:「你知道就知道,何必要說出來?」

回了家,尹雪果然還沒睡,正靠在沙發上看電視。

她換了件長及腳面的睡衣,一頭烏黑的長發散在腦後,手裡拿著一本書,卻沒有看。看到程啟思和鍾辰軒回來,她站起了身。

「去了這麼久?謀殺案?」

程啟思把買回來的宵夜放在桌上。尹雪笑著說:「我熬了點粥,如果你們不嫌棄的話,我去盛兩碗出來。」

尹雪進了廚房,鍾辰軒悄聲地問:「你真打算就這個案子去問她?你不怕她多心?」

「尹雪不是那種人。」程啟思只說了一句,尹雪就端著兩碗熱騰騰的粥出來了。

她笑吟吟地說:「借用了你們的廚房。還好冰箱裡還有點肉和菜,我剁了點肉末和菜末,找不到別的配料了,你們將就些。」

她一口氣吃了好幾個程啟思買回來的蒸餃,鍾辰軒看她還沒有停下來的意思,忍不住問:「妳不怕長胖?」

尹雪笑著說:「長胖了再減回來就是了。」

鍾辰軒也禁不住笑。

程啟思喝了幾口粥,說:「尹雪啊,今天晚上的案子,我想跟妳談談。」

尹雪睜大了眼睛。「怎麼?跟我有關麼?」

「今天晚上發現的死者,就是在酒吧跟妳交易的那個小女孩。」鍾辰軒搶在程啟思前面說。

「死得很慘,頭跟脖子被斬成了兩斷,眼睛還被人用粗鋼針之類的東西戳過。最讓人奇怪的是,她的一個娃娃,也被人把頭扭了下來,眼睛同樣被用力戳過。」

尹雪放下了筷子。「你說……她的娃娃……跟她的死狀相同?」

她沉默了一會,「聽說,被人類養得久了的娃娃,是有靈魂的。這些娃娃跟主人在一起久了,就會擁有靈魂……像《海的女兒》裡的人魚有點相似。但是,如果要徹底毀滅它們的靈魂,只有一個辦法。」

程啟思問:「什麼辦法?」這話一問出口,他也覺得這個問題問得有點傻,不由得尷尬地笑了笑。

尹雪也微笑了一下。「戳瞎它們的眼睛,然後扭掉它們的頭。於是,娃娃的靈魂就會消失了。換句話說,要殺死一個娃娃,就得這麼做。」

她的語氣很平淡,但卻給寬大的客廳裡平添了一股寒意。鍾辰軒不自覺地看了一眼放在沙發一角的兩個大盒子,問:「這話是誰說的?」

「我也不清楚。」尹雪說,「那些養娃娃的人,都是這麼說的。說多了,大家就知道了。就像一個地方的傳說,誰會知道那些傳說的源頭?」

程啟思沉吟地說:「妳的意思是說,把那個娃娃那麼折騰,是為了殺死娃娃的靈魂?」

尹雪吃的一聲笑了,拿起筷子繼續去夾一個蒸餃。「我可不信這一套。你要信,你自己信去。」

鍾辰軒望著他。「尹雪,妳是無神論者?」

「鬼神,當然是敬而遠之。」尹雪回答,「我有個舅舅,他倒是徹底的唯物論者,就連我奶奶給我爺爺燒兩炷香都要被他嘲笑。」

程啟思不自覺地說:「我聽妳提過妳這個舅舅。妳說他連供在墳上的吃食都會拿來吃掉,真是大膽。」

「我舅舅今年過世了。」尹雪的面色微微地有些黯淡,程啟思和鍾辰軒都愣了一下,也就知趣地不再提這個話題了。

程啟思看了看窗外。「這麼一折騰,天也快亮了。尹雪,妳還是去睡吧,我跟辰軒看來也睡不了了,還得去警局。尹雪,晚上能不能把妳的那位朋友約出來?有些事情想問問她。」

尹雪一口答應。「好,我睡醒了就給她電話。」
第二幕 流血的娃娃

程啟思坐在警局裡,外面陽光燦爛,更讓他昏昏欲睡。鍾辰軒「砰」地一聲把一杯咖啡扔在了他面前,硬把他給嚇醒了,跳了起來。

「幹什麼?端咖啡不能輕點啊?」

程啟思被鍾辰軒的一個白眼把後面的話堵了回來,只能小聲地咕噥:「看人家君蘭送咖啡來有多溫柔……」

鍾辰軒笑了一笑,湊到他耳邊,輕輕地說:「君蘭的咖啡,你現在敢喝麼?你難道就不會覺得她泡的咖啡會比你常喝的要苦那麼一點點?……」

程啟思呆了一下,繼而苦笑。「別說了,過去的事就過去吧。當時也是你勸我放過她的,辰軒,現在再提,就沒有意思了。」

君蘭雖然人如其名,清麗如蘭,但程啟思卻知道她的一個秘密。君蘭曾經殺死了對她負心的一個男人,以及她的情敵。

但有人替君蘭頂罪,而又沒有什麼實質性的證據,在鍾辰軒勸說下,程啟思把這件事藏在了心裡,但他從此以後看君蘭的眼神也就不同了。

鍾辰軒笑而不語,半晌說:「等到證物都檢查完了,我想把那些娃娃帶回去,好好研究一下。」

程啟思問:「為什麼?你真的覺得這些娃娃在這次案子裡至關重要?」

鍾辰軒說:「也許吧。你告訴我,說那天晚上在酒吧裡親眼見到尹雪和死者交易,當天晚上那女孩就死了。

「啟思,我並不懷疑尹雪,她確實有能力策劃高明的謀殺案,但我見過她了,也與她交談過了,我認為她本質上是個相當謹慎的人,這樣的人是不會有意在員警面前賣弄的。

「也許……這只是個巧合,尹雪參與了這件事只是個巧合,她似乎也並沒有對我們隱瞞什麼。我是真希望只是這樣……不過,啟思,如果這件事發展下去,我們就不得不把尹雪請到警局問話。我想,這不是你所想見到吧?」

「那就趕快把這個案子破了,省得夜長夢多,多生是非。」程啟思不耐煩地說,

「你也別在這裡瞌睡了,快點來幫忙。」

「驗屍結果都沒出來,我能幹什麼呀。」鍾辰軒慢悠悠地說,「不過,我覺得,我倒真是有點著魔了,著了那些娃娃的魔。我一閉上眼睛,就是它們在我的眼前晃。」

程啟思嚇了一跳。「著魔?我看你是中邪了吧?」

鍾辰軒揮了揮手。「我也不知道為什麼,那些娃娃總是讓我覺得很不舒服。漂亮嗎?也許,做得是很精美,相當完美,稱得上是藝術品。

「可是,我始終看到它們就不對勁,看久了甚至有點毛骨悚然的感覺……真搞不懂,像死者,她在半夜的時候看著一排排的娃娃,她難道不會覺得害怕嗎?」

程啟思說:「我也忘了把尹雪的那個流血的娃娃再拿出來檢查一下了。真奇怪,那娃娃的眼睛也會流血,跟死者身邊的一樣。」

「這並不奇怪。」鍾辰軒說,「你別忘了,那個流血的娃娃頭,本來就是屬於死者的。」

這句話一出口,程啟思就感到一陣寒意。過了好一陣子,他才說:「這麼說來,屬於死者的眼睛流血的娃娃頭,現在還在我們家裡?就在尹雪帶來的箱子裡……尹雪她……」

「你別胡思亂想了。」鍾辰軒不悅地說,「尹雪是個很冷靜的人,如她所說,她也根本不信這一套。她不喜歡這些娃娃,更不會被他們所迷惑。」

程啟思坐直了。「你似乎對她印象不錯。」

鍾辰軒仰起頭,想了一會。「是吧,這個尹雪比較不一樣。」

「不一樣?你也把她當成了研究物件?」程啟思的聲音裡帶上了些不快之意,鍾辰軒卻搖了搖頭。

「不,我只是很單純地覺得她性格不錯,有心機,但很爽快,而且也大方,沒那麼多裝模作樣的扭扭捏捏。」

程啟思哈哈大笑了起來。「能聽到你這麼誇人,我還真覺得是奇事一件!」

他的手機響了。

程啟思接了電話,對鍾辰軒說:「尹雪告訴我,她的朋友去旁邊W縣的海邊度週末了,有個case要趕。再不,我們也去海邊?那一帶景色也很不錯,我也好久沒去了。」

鍾辰軒說:「我去當電燈泡?虧你也想得出來。」

「什麼電燈泡。」程啟思聽著刺耳,就說,「我們是去辦案子,又不是去玩的。你就別拿這件事開玩笑了。」

「我只是很少看你那麼緊張一個女孩子。」鍾辰軒喝了一口咖啡,笑吟吟地回答。
W縣的海濱一向是遊人雲集的地方,只是這個月來一直陰雨連綿,幾乎沒出過一天太陽,把遊客都趕走了一多半。

當鍾辰軒和程啟思到了海邊的時候,已經是傍晚了,只見海灘上霧氣彌漫,卻沒見著幾個遊人。

很觸目的,有一個女人正坐在海灘上,面前支著一個畫板。天已經下起了小雨,但那女人似乎卻並沒有在意。

「心怡!」尹雪叫了一聲,那個女人回過了頭來。她沒有化妝,但膚質很好,很是細膩,頗有唇不點而紅的味道。

她一頭長髮,沒有燙過也沒有染過,松松地在腦後束了一下。一條淺色質地飄逸的長裙,加上海灘上彌漫的霧氣,讓她看起來很像是畫裡的人。

走到了她面前,尹雪介紹說:「袁心怡,我的朋友。程啟思─這位是鍾辰軒。他們是員警,想問你一點關於阿蘇的事。」

鍾辰軒看著袁心怡的畫板。

他本來以為袁心怡是在畫海景,但走近一看,她畫的卻是些很潦草的速寫。程啟思曾經見過類似的草稿,禁不住問:「你是服裝設計師?」

袁心怡微微一笑。「對,最近接了一個case,主題是跟海有關的。所以,我打算趁著這週末到海邊來找找靈感。怎麼,聽尹雪說,阿蘇出事了?出什麼事了?」

程啟思打量著她。「你跟阿蘇是朋友?」下半句話他沒有說出口─尹雪跟袁心怡算是一類人,但是跟阿蘇那種沒長大的小女孩,根本是兩個世界的人。

袁心怡用畫筆醮了些紅色,隨意地在畫板上點染。「是啊,算是吧。她喜歡養娃娃,我也是。不過,除了談娃娃,我們也沒有別的好談的。她還是小孩子,別的什麼都不懂。」

尹雪拉了拉風衣。「心怡,回酒店吧,有點冷了。雨也下大了。」

袁心怡站起身來收拾畫具,程啟思忙幫著她去拿畫板。「好,我今天的活,也幹得差不多了。這裡的海鮮不錯,我們先去吃點什麼吧,我都在這裡畫了一天了。」

尹雪說:「妳知道我不吃海鮮的,還海鮮呢。」

「就妳事多。」袁心怡拉緊了肩上色彩鮮豔的大披肩,「走吧,我幫你們訂了房間了,臨海的,有可以觀景的露臺,風景很好。」

果然跟袁心怡所說的一樣,訂的房間有個很寬敞的觀景露臺,下面便是大海。此時天色已晚,海上一片蒼茫的顏色,海浪翻卷的聲音如同音樂。

袁心怡訂了晚餐,讓人送到了房間裡,全都是些海鮮之類。

尹雪卻在那裡泡速食麵,程啟思看著好笑,忍不住說:「明明這裡有大餐,妳還在那吃速食麵?」

袁心怡把一盤切好的水果端了過來。「她吃了海鮮會長紅疹,沒辦法,享不了口福的人就是這樣的。」

程啟思正在對付一隻金黃的大螃蟹。他看到鍾辰軒還在臥室裡忙碌,便揚起聲音叫他:「喂,吃飯了。」

「來了。」鍾辰軒快步地走了出來。

程啟思問:「你在幹什麼?還沒有收拾好?」

「不是行李。我把那些……東西帶來了。」鍾辰軒在桌子前坐了下來,小聲地說。程啟思嚇了一跳。

「什麼?你從鑒證科把那些東西給要來了?全部?!」

鍾辰軒點了點頭。程啟思叫了一聲:「天哪!」

尹雪問:「怎麼了?」

程啟思說:「他把在阿蘇的死亡現場找到的那些娃娃給全部帶來了。」

「娃娃?」袁心怡一聽到這「娃娃」兩字便起了興趣,「哪家的娃娃?」

程啟思苦笑。「我哪能認得是哪家的娃娃呢,我看起來都長得一個樣。就在那邊,妳要不要去看看?」

袁心怡立即站了起來,去洗了洗手,就隨著鍾辰軒走了進去。

程啟思看尹雪正把一根火腿腸削成片放進泡面碗裡,問:「妳不去看?」

尹雪頭也不抬地說:「有什麼好看的,心怡家裡有一打呢。」

從程啟思坐的位置,正好能夠看到那排被鍾辰軒放在床上的娃娃。臥室裡開著燈,光線很亮,程啟思的視力也很好,能夠看得清清楚楚。

尹雪坐到了他的身邊。「這些就是在阿蘇的死亡現場發現的?聽心怡說,阿蘇的人生樂趣就是養這些娃娃,有這麼多個也不奇怪。」

她的視線緩緩地自那堆娃娃身上掃過。阿蘇自己打扮得很新潮,她這堆娃娃也是。

一個女娃穿一身牛仔裝,一頂牛仔寬邊帽,一頭直溜溜的黑髮,眼睛卻是深紅色的,看起來像兩顆紅色的琉璃珠子。

一個白頭發的男娃,穿的是淺米色的中式服裝,卻系著一條黑白相間的頸帶,看起來有點不倫不類。

另外有一個穿一件黑色閃光面料繡著大朵大朵白色牡丹的旗袍、頭上挽髻的女娃,坐在一個跟她長相打扮一模一樣、只是旗袍是白底繡黑牡丹的女娃身邊。

還有一個最搶眼的娃娃,全身華麗的中世紀長裙,一頭波浪般的金髮閃閃發光,還插著一簇紅玫瑰。

「一,二,三,四,五,六……」程啟思數了一遍,皺起了眉,又數了一遍。「辰軒,怎麼只有六個?我明明記得有七個的。」

鍾辰軒的聲音從臥室傳了過來。「七個?是啊,沒錯,是有七個啊。床上放著六個,另外一個頭斷掉了的躺在床底呢。」

袁心怡正在很有興味地看那些娃娃,不時地伸手擺弄一下他們的衣服頭髮。聽到鍾辰軒的話,她驟然地抬起了頭。「什麼?頭斷掉了?」

鍾辰軒說:「是的,在阿蘇的死亡現場,就在她身邊不遠處,有一個頭被扭掉了的娃娃。」

袁心怡追問:「娃娃的眼睛是不是被人用力戳過?」

鍾辰軒望了她一眼。「沒錯。」

袁心怡慢慢地在床沿坐了下去。「阿蘇……那孩子死了?怎麼死的?」

鍾辰軒說:「我們就是為了這件事而來的。目前我們還沒有任何線索,在現場,只有阿蘇被人砍成了兩截的屍體。還有就是……那個同樣也成了兩半的娃娃。」

袁心怡沉默了好一會,才說:「尹雪應該跟你們講過關于娃娃靈魂的說法。」

程啟思看了一眼身邊的尹雪。

尹雪說:「講過是講過,不過,那只是個無聊的傳說罷了。我可不信這一套……妳喜歡這些東西,是愛到了骨子裡,我可辦不到。」

她頓了頓,又說:「不過,對案發現場那個娃娃那麼做,肯定是因為這個說法。刺瞎娃娃的眼睛,扭斷它的頭─於是娃娃的靈魂就沒有了,就真正地死了,只剩下一個空殼。」

程啟思忍不住說:「可是,它們本來就只是一個漂亮的空殼,本來就只是供人欣賞的花瓶。沒有生命的東西,又哪來靈魂?

「安徒生筆下的人魚,她們如果得到了人類的愛,就能夠獲得人類的靈魂。那是因為她們本身也是有生命的,只不過是跟人類不同的生命……」

尹雪輕輕一笑。「看過《封神演義》嗎?那玉石琵琶精,就是一塊形如琵琶的美玉化成的。她被薑子牙打回原形後,吸了幾年的所謂的天地日月之精華,終於又修回了人形。」

程啟思說:「玉這個東西,在中國古代擁有的意義是不同的。本來古人就認為玉不僅是有靈氣,甚至是有生命的。」

尹雪咬著下唇,瞟著他笑。「那還有掃帚精,鏡子精,筷子精……這些東西都有生命哪?」

程啟思答不出來,只得一攤手說:「哪有這麼多的妖精!」他掰了一條金黃的螃蟹腿舉在面前,笑著說:「這螃蟹大概也是妖精變的?先讓我吃了再說。」

袁心怡抱著那個打扮得最華麗的金髮娃娃走出來。「你們不信?可是,這些娃娃是會對他們的主人忠心的,即使是死。」

程啟思和鍾辰軒禮貌地保持沉默,尹雪卻笑出了聲。「心怡,妳就別在這裡說這些了,我們都迷不上妳這些娃娃。」

袁心怡把娃娃的金髮理了理,柔聲地說:「阿蘇就很相信。她一直說,她的蘇蘇跟了她好些年了,永遠不會離開她。她最疼愛的那個娃娃我也見過,不是非常令人驚豔的娃娃,但是很溫柔很可愛。」

「溫柔?」程啟思狐疑地問,一個娃娃怎麼溫柔?

尹雪把那個娃娃從袁心怡的手裡拿了過來,扔回了臥室的床上。

袁心怡叫了起來:「喂,尹雪,妳別這麼亂扔啊,摔傷了怎麼辦?」

「就算是個人這麼一摔也摔不死的,妳擔心什麼?」尹雪走了回來,一臉哭笑不得。

「好了好了,快吃飯,你們有什麼要問的也快問。心怡總是給我灌輸這些娃娃的東西,現在連你們都免不了被荼毒。」

程啟思盛了碗熱湯遞給袁心怡,袁心怡道了聲謝,用個小勺在裡面慢慢攪著。

程啟思說:「心怡,能不能問妳幾個問題?」

袁心怡說:「你儘管問。」

「妳是什麼時候認識阿蘇的?」

袁心怡想了一會。

「大概兩年前。我也是那時候迷上養娃娃的,有不少這種網站、論壇、聊天群之類。我在一個論壇裡認識了阿蘇,阿蘇正好跟我一樣都是住在H市的,偶爾有娃娃會─哦,就是把各自的娃娃打扮好抱到一起互相交流……」

尹雪插嘴說:「說白了就是把自己的寶貝拿出來炫耀。」

「一般女人聚會是來炫耀衣服首飾,對我而言沒什麼意義。」袁心怡笑笑說,「我是做這一行的,看在我眼裡都差不多。就算披個破麻袋,氣質好的還是氣質好。」

鍾辰軒也給自己倒了碗湯。「可是,妳跟阿蘇完全不像是有交接的人。」

「哦,只要有共同的興趣,年齡、性格和愛好都不是問題。」袁心怡說。

「何況,平時我們也沒有什麼來往,跟這樣的小女孩在一起久了,我想我也受不了。我這人性子也比較孤僻,大概也只有跟尹雪這種人合得來了。」

程啟思看了一眼尹雪,尹雪還在對付她的泡面,並沒有抬頭。

「尹雪……尹雪又是怎樣的人?」

袁心怡頗有深意地望了他一眼,把程啟思看得有些臉紅。「她不會問人長短,也不會多嘴。人與人之間,有點距離比較好。」

鍾辰軒笑著說:「距離產生美?」

袁心怡說:「如果從美學的角度來說,是的。」

程啟思看了袁心怡一眼。袁心怡跟尹雪一樣,氣質舉止都無懈可擊,但不知道為什麼,程啟思總對她有些說不出來的感覺。

也許因為袁心怡跟他曾經接觸過的一個叫郁容的女人一樣,都是服裝設計師。郁容是個心眼極深的女人,以此類推,程啟思對袁心怡也有點提防。

他咳了一聲,把這些多餘的想法推了開去,問:「心怡,妳知道阿蘇有沒有仇人?」

「仇人?」袁心怡想了想,「我跟阿蘇見面的時間也很少,有時候在網上聊聊天,但都是談娃娃的事。我不知道她的私事,我想,她也沒有什麼仇人吧。這麼個小姑娘……」

尹雪問:「阿蘇她死前有沒有受過……」

她停住口沒說下去了,但她的意思幾個人都已經很明瞭。程啟思回答說:「沒有,她臨死前沒有受到過性侵犯,這一點是很明確的。」

袁心怡笑著說:「阿蘇?還是個沒發育完全的小姑娘呢,我不相信會有強姦犯對她感興趣。何況,阿蘇也不會蠢到半夜放個男人進去吧。」

她話說得非常露骨了,在座的兩個男人都料不到她會說得如此直截了當,反倒有些尷尬。尹雪拉了袁心怡一把,說:「大家都知道的事,妳又何必說出來?」

袁心怡舀了一勺湯,說:「阿蘇的私事,我確實不清楚,所以不是我不想幫你們,我是真的有心無力。」

尹雪一笑,說:「昨天晚上妳在幹什麼,心怡?昨天晚上十點到半夜……嗯,三點左右?」

她看了一眼程啟思,說:「幫你問了,省得你不方便問又吞吞吐吐的。」

袁心怡又想了一會。「昨天晚上?我因為今天要來W縣,所以睡得早。我十一點就上床睡了,一直睡到第二天早上九點過。」

程啟思問:「妳一個人在家?」

「不。」袁心怡說。

「我跟我父母一起住,還有個奶奶。他們都在客廳看電視,一部什麼肥皂劇,借回來的碟子,一直看到很晚……大概兩點過吧?我中途醒了一次,大概兩三點的樣子,他們還在看,又說又笑的。」

程啟思看了鍾辰軒一眼。他並不是懷疑袁心怡,但至少到目前為止,袁心怡是跟這件事有關係的人,阿蘇在臨死前所約的人就是袁心怡。

如果來酒吧交易的人不是尹雪,而是袁心怡,那麼袁心怡的嫌疑一定是最大的。

如今,袁心怡所說的這個不在場證明並不夠有力,由家屬作證,一般不能夠全然相信。但是從某種意義上來說,這種算不上是「鐵證如山」的不在場證明,也許反而不那麼值得懷疑。

至少,在目前為止,他完全看不出來,袁心怡有什麼理由要殺一個跟她毫無利害關係的小女孩。

尹雪看到氣氛有點凝滯,便去取了一瓶酒和幾個酒杯,給每個人倒了半杯。

「說句實話,你們還是往別的方向去查吧。我們跟阿蘇在她臨死前的晚上有約,但我們跟她的死都沒有關係。一個小姑娘,我們又不會圖她的錢,說是情殺麼,她好像還沒出落到那麼迷人。」

她語調雖然平靜,但句句話都說到了點子上,硬是把程啟思和鍾辰軒想說的話都堵死了。鍾辰軒饒有興味地打量著她,說:「不是情殺,不是為錢,也許是仇殺呢?」

尹雪微微一笑。「那就得先把阿蘇的祖宗十八代翻出來看看了。這麼個小女孩,似乎本人不可能得罪什麼人,弄到要殺她洩恨的地步。那又得是什麼樣的仇怨,才會把仇恨都隔代遺傳呢?」

程啟思笑了笑。「尹雪,妳想得太遠了。」他走到了露臺邊上,這時候月亮已經出來了,映得海濱一片深藍的顏色,相當美麗。

他看到有個穿紅衣的女人站在海灘上,月光將她的影子拖得長長,她的衣服在月光下看來又是那種極鮮豔的紅色,很有點詭異的感覺。

程啟思信口說:「這麼晚了,還有遊客在海灘上。」

尹雪走到他身邊,向下望去。她輕輕咦了一聲。「這個女人的衣服看起來有些眼熟呢。」

程啟思笑著說:「這麼遠,妳能看清楚什麼?」

尹雪也笑。「我視力一向不太好,不過是感覺罷了。」

袁心怡把湯碗擱下,拿了一片切好的西瓜咬了一口。「這時候?今天天氣那麼差,一整天除了我,就沒有人在海灘了。」

鍾辰軒看到尹雪一直在看海灘,臉上頗有困惑之色,也走了過去。「我想,大概是她的衣服顏色讓我們覺得不舒服吧……那種顏色太紅,尤其是在月光下,在海邊……這種顏色就像……潑翻了的葡萄酒杯。」

袁心怡「噢」了一聲。「葡萄酒的顏色?也許我可以考慮主秀的服裝用這種顏色……月光?海……」

她來到尹雪的身邊,看了看說:「哪來的人?你們都看花眼了?」

幾個人一起往下看,都呆住了。海灘上這時月光白得耀眼,卻是半個人影都沒有,剛才那個穿紅衣服的女人,已經消失了。

程啟思說:「她走了。」

尹雪輕輕地說:「走得也未免快了些吧。」

程啟思說:「我們也下去散散步吧。」

尹雪看了他一眼,點了點頭。

「我已經很久沒有這樣的心情散步了。」程啟思說。

尹雪望瞭望他,輕聲地說:「為什麼沒有心情?H市的風景一向很好。」

「這一兩年來,我一直很煩。」程啟思說,「身邊不斷地發生事情,而我又只能看著卻無力制止。一個人,一旦沒有什麼想要追求的目標,是不是就會活得很無聊?」

尹雪淡淡一笑。「那是因為你已經擁有很多了,所以一般人追求的你並不在意。看看你的同事們,難道不是個個想著升職麼?」

「那我豈不是已經跳出三界外了?」程啟思笑著說。

「你以為你還能不在五行中?」尹雪吃地一笑,「別開玩笑了,我們人人心裡都有秘密,你也有。」

她忽然啊了一聲,程啟思順著她的目光看過去,只見方才那個穿紅衣服的女人,正站在水裡。海風把她的長發揚了起來,但她的臉半側,剛好逆光看不清楚。

這時候,程啟思能夠看清楚她的服裝了,那是一件十分古典的紅色繡花緞子衣服,很像是電視裡民國時期的服裝。月光照在她的身上,看得見上面金光閃閃的繡花,非常精美。

尹雪的手抓住了他的手臂。「啟思……我想起來了,在哪裡見過她。」

程啟思一怔回頭,只見尹雪的臉龐在月光下很是蒼白。「怎麼了?」

尹雪的聲音壓得很低。「心怡,她曾經有一場中國風的秀,主要就是這樣一件民國時期的繡花紅緞衣服。後來,心怡又做了一件一模一樣的給她的娃娃穿……我曾經見過那娃娃,印象很深……」

程啟思問:「那娃娃現在在哪裡?那件衣服呢?」

尹雪說:「娃娃的頭壞掉了,心怡送回日本去換了。衣服……應該是賣掉了。」

「壞掉了?去換?」程啟思又一呆,再一想,現在也不是追問這些的時候,他一轉頭,這次是真真正正地呆住了。

月光下海浪翻湧,那個紅衣女人再次不見蹤影了。

程啟思四下望去,海灘上空空蕩蕩,只有他跟尹雪兩個人。他再望望尹雪,尹雪臉上也滿是驚疑,抓住他手臂的手更用力了。

「啟思……我們回去吧。」

程啟思忍不住笑了一聲。「妳難道還害怕?尹雪……我可真沒想到。」

尹雪顯然明白他話裡的意思,也冷笑了一下。「看別人殺人,跟自己殺人,是兩回事。」

這句話一說完,她就自顧自地往酒店的方向走了過去。程啟思也知道自己失言了,忙趕上去拉住她。

「對不起,尹雪,我說錯話了。」

「你沒有說錯話。」尹雪表情很淡然,「事實就是事實,我殺過人,而且不止一個。」

程啟思把她拉到自己面前,讓她面對著自己。「尹雪,上次我走到三座神山的時候,彷佛見到過妳。在紛飛的經幡裡……告訴我,是我看錯了嗎?我不相信是我看錯了……妳是在為那些死去的人祈福嗎?」

「祈福?」尹雪又冷笑了一聲。「我巴不得他們在十八層地獄裡,永不超生。我會遠至雪山去為這些人祈福?啟思,我從沒有後悔過,以後也絕不會後悔。

「你認為我會懺悔?我說過,對鬼神,我敬而遠之,但我……不信。這個世界上沒有神也沒有佛,他們不會看到凡人的痛苦!」

程啟思抓住她肩頭。「別說了,尹雪。不要讓別的人聽到。尹雪,我沒有責怪妳,我說錯話了,還不行嗎?我知道失去親人的痛苦……」

尹雪的皮膚本來就白,這時候在月光下看來,更是白得半透明一般。「我們不要再提那件事了,啟思。否則,我只能走了,而且再也不會出現在你面前。」

程啟思摟住她,說:「好,我再也不提了。走,我們上去,我想問問心怡那個娃娃的事。我覺得好像跟我們正在調查的案子,有些什麼莫名的關聯似的。」
第三幕 海灘上的紅衣女

袁心怡正在興致勃勃地跟鍾辰軒指著那一排娃娃說東說西,鍾辰軒也聽得很認真。
程啟思看到了,忍不住說:「辰軒,你也迷上了?」

鍾辰軒頭也不回。「漂亮的東西,人人都喜歡。」

尹雪在椅子上坐了下來,給自己倒了半杯酒。「別玩了,心怡,有點事情想問妳。」

袁心怡問:「什麼事?」

「那件衣服,妳給妳那個叫什麼……弱柳的娃娃做的那件繡花的紅緞子衣服,還在嗎?」尹雪問。

袁心怡回答:「在啊,當然在。不過已經被我賣掉了,還賣了個好價錢呢,不過想想,那個錢也值,我一針一線繡出來的呢!

「這件衣服雖然小,是給三分之一的娃娃做的,但跟我在秀場上展示的那件衣服一樣,都是用金色絲線繡的鳳凰。你們也該知道鳳凰不是那麼好繡的,繡幾朵花要容易得多了。」

「那這件衣服現在在哪裡?」程啟思問。

袁心怡一怔。「衣服?我把壞掉的頭取下來,寄到日本去了。弱柳的衣服啊,跟走秀的那件一樣,賣掉了。」

程啟思只覺得腦子一暈。「賣掉了?!」

袁心怡說:「衣服做出來不就是用來賣的,我做出來的衣服我自己都數不清,全留在家裡一定會堆不下的。

「弱柳的本來不想賣的,可是在秀場,不小心把弱柳的鼻尖都摔裂了,反正我也要送她去修,賣掉就賣掉吧。」

尹雪問:「這一大一小兩件衣服,妳知道賣給誰了嗎?」

袁心怡說:「你知道我的那些事都是交給我的經紀人的,我從來不管,我只管收錢。」

她又說,「這兩件衣服都還賣了高價,小的買去給娃娃穿也罷了,那件正常尺寸的,難道還有人真敢穿上街?」

尹雪打斷了她。「心怡,剛才在海灘上,我看見有人穿著妳的那件衣服。」

見袁心怡一臉不信,她又加了一句,「衣服上的盤花扣子,我印象很深,每一個扣子都是一朵梅花,非常精緻。這件衣服,我不相信這個世界上還有第二件。」

「不可能。」袁心怡說。

「絕不可能有第二件。那個鳳凰的繡花樣子很特別,是我從一個老繡匠那裡買來的,據說是從清宮裡傳出來的。妳見過那衣服,按理不會認錯……也許是那個買了衣服的人,也到這裡來了?」

程啟思說:「現在似乎也只能這麼解釋了。」

袁心怡突然笑了起來。

「我一定要去看看,是誰那麼誇張,敢把那樣的衣服穿出來。哈哈,秀場上的衣服,也只能在秀場上穿穿罷了,那件衣服只能演民國戲!」

她又望著尹雪。「我說了我替妳做婚紗的,妳要什麼時候才結婚啊?」

這話聽在程啟思耳中,彷佛一個晴天霹靂。從認識尹雪開始,尹雪就告訴他自己已經結婚了。他看了看袁心怡,又看了看尹雪,袁心怡見他神色怪異,問:「你怎麼了?」

尹雪朝程啟思使了個眼色,讓程啟思及時地閉住了嘴。程啟思跟著尹雪走到了露臺上,放低了聲音。「尹雪,原來你一直在騙我。妳根本沒結婚……」

尹雪歎了口氣。「那有區別嗎?」

程啟思大聲說:「當然有區別!我……」

突然,袁心怡尖叫了一聲。「尹雪,尹雪,這是怎麼回事?快進來!」

尹雪推開程啟思奔了過去,看到袁心怡正把那個從阿蘇那裡買來的娃娃頭拿在手裡,娃娃頭雖然沒有再流血了,但是乾涸的血跡依然留在上面。袁心怡拿著那娃娃頭,臉色都變了。

「我拿到的時候沒什麼事,但一回去就發現在流血。」尹雪解釋,「因為是妳的東西,我沒有當場把頭拆開,就是打算拿過來再打開看看的。」

袁心怡瞪著她。「妳在說什麼?怎麼會流血?」

鍾辰軒說:「我們也不知道,一拿出來就在流血。我們也想問妳,這娃娃頭的構造究竟是怎麼樣的?」

「是中空的。」袁心怡回答,「其實,只有一層殼,裡面是空的。在眼睛的地方也是空白,可以把眼睛用眼泥黏上去。娃娃的眼睛都是可以換的。」

程啟思說:「既然是中空的,那麼就可以在裡面做文章了。那就沒什麼好害怕的了,拆開看看吧。」

袁心怡還在猶豫,尹雪推了她一把,她才慢吞吞地去拆。

她對這娃娃果然十分熟練,也不知道她是在哪裡擺弄了幾下,那娃娃頭一下子就成了兩半。

果然正如袁心怡所說的那樣,娃娃頭只有表面的一層殼,但質地相當結實,裡面卻是中空的。

本來程啟思想,裡面可能有一個鮮血包之類的東西,在經過一陣搖晃之後便會碎裂,血就從眼睛裡滲了出來。

但是現在看那「頭」裡,卻沒有類似的東西,乾乾淨淨,連一點碎渣都沒有。只是
在眼睛附近,有兩團暗色的血跡。

「怎麼會是空的?」鍾辰軒把程啟思想說的話說了出來。

「好歹也該有個什麼塑膠袋之類的東西裝了些血,才會滲出來。如果就這樣把血倒進娃娃頭裡,早在尹雪從阿蘇手裡接過來的時候,血就會漏掉了。」

程啟思回想著當時的情形,尹雪檢查過娃娃頭之後就放進了盒子,此後直到回了自己家,才把它再次打開。也就是說,尹雪也不會有在裡面做手腳的機會。一時間他心裡更是狐疑,但這懷疑卻也說不出口。

袁心怡瞪了尹雪一眼。「我說,不會是妳不小心把血弄在上面了吧?」

尹雪回瞪她。「如果是我弄上的,我不會擦擦?」

袁心怡找了兩張濕巾,仔細地去擦拭娃娃臉上的血跡。好在娃娃的「臉」很光滑,
血跡很容易就被擦乾淨了。「再不敢讓妳去辦這種事了,下次估計妳會把娃娃都摔成兩半。」

忽然,從門外傳來了一陣嘈雜之聲,程啟思和尹雪回來的時候,並沒有把門關好。程啟思聽到那些聲音裡夾雜著女人的哭聲,心裡沒來由地一動,站了起來說:「我出去看看。」

鍾辰軒隨著他走到了過道上。只見一大群人簇擁在過道的另一邊,有好幾個穿保全制服的人也站在那裡。女人的哭聲,也聽得更分明,程啟思聽到她還在說著什麼
「我丈夫……我丈夫不會死……不會死……」

他頓時一凜,急急地走了過去,把證件亮了出來。

其中一個穿酒店制服的中年男人,一看到他的證件就舒了口氣,把他拉到一邊,低聲說:「警官,不好了,我們酒店裡出命案了。那位太太,她的先生死在了酒店房間裡……

「警官,您也知道,酒店裡最怕發生的就是這種事情,會嚴重地影響生意……可不可以請你們低調處理?」

程啟思一皺眉,正想回答說兇殺案怎麼可能低調處理?鍾辰軒卻碰了他一下,問:「你是酒店經理?」

那男人忙點頭說:「我姓林,林梁。從酒店一開業,我就在這裡的……兩位警官,你們在這裡就再好不過了……」

程啟思回話說:「這又不是我們的轄區。」

鍾辰軒卻又撞了撞他,輕聲說:「我想管這件案子,讓我來處理吧。」

他的態度讓程啟思很覺得奇怪,鍾辰軒不是個愛管閒事的人。

那林梁一臉感激涕零的模樣,還想說什麼,程啟思就打斷了他。「帶我們進去看看,再給我們介紹一下情況吧。」

「請這邊走。」

圍在門口的客人們已經被侍應生和保全們好言好語地勸開了,那個在哭的女人也被扶走了。

林梁指著一間房號是「0514」的房間說:「就是這裡。這個樓層的侍應生是聽到這位董太太的聲音趕過來的,看到房間裡的情況,嚇得不知道如何是好,於是就打電話叫了我來。跟著你們兩位就過來了……」

房門是半掩的,程啟思看了一眼擦得很亮的門把手,皺了一下眉。他看到不遠處有個打掃環境的阿姨在那裡偷看,便朝她走了過去。「借一下妳的手套。」

那個阿姨嚇了一大跳,林梁忙說:「快把妳的手套取下來。」

程啟思接過那雙橡膠手套戴上了,走回了房間門口,輕輕地把房門推開。鍾辰軒也打完電話走了回來,說:「我們可以開始了。」

「你都交代好了?這裡的員警什麼時候來?」程啟思問。

鍾辰軒回答:「這裡漲潮了,等於是座孤島,這時候怎麼可能有人趕來?我們先清理現場吧。」

「漲潮……」程啟思心裡隱隱地浮起一絲不祥的感覺,「你的意思是說,我們現在要出去也出去不了?」

鍾辰軒一笑說:「你最近總疑神疑鬼的。好了,進去吧。」

這是個相當豪華的套間,落地的窗子開著,窗簾在海風裡嘩啦啦作響。

一個男人倒在沙發上,頭垂下來幾乎觸到了地毯。他面前的茶几上放著一個打開了的紅酒瓶,和一個高腳杯,杯底剩了一點酒液。還有一個杯子滾落到了地毯上,卻是空的。

程啟思方才看到了那個哭泣的女人,雖然打扮華貴,化妝得宜,但也完全能看出來是個中年女人了。

他自然想當然地以為,她的丈夫也是個發福的中年男人,所以當他看到死者的時候,一時間有些錯愕。

那是個相貌俊美的青年男人,穿一件華麗的和式浴袍,頭髮還是濕潤的,應該是才洗過了澡。他的面容很寧靜,彷佛是在入睡一般。

鍾辰軒輕輕地說:「應該是被毒死的,而且他並不知道兇手會殺他。」

程啟思說:「我覺得奇怪的倒是,他怎麼會是外面那個女人的老公。」

「靠女人吃飯的小白臉唄。」鍾辰軒說,「這有什麼好奇怪的?」

程啟思慢吞吞地說:「是嗎……」

鍾辰軒半跪在地毯上,把那個男人的浴泡帶子解開,檢查他的屍體。

「死了沒多一會,頂多一兩小時吧。屍體上有紅點出現……應該是中毒,不過現在也沒法判斷是什麼毒,我又不能在這裡解剖。」

「能夠讓他毫無戒心地喝下毒酒,一定是很熟的人。」程啟思說。

鍾辰軒說:「你懷疑他老婆?」

「老妻少夫,不懷疑他老婆懷疑誰?」程啟思從沙發旁撿起了一個黑色的皮夾,裡面除了各種卡和少量現金之外,還有死者的證件。

鍾辰軒正在細細察看死者手上的戒指。那是一枚樣式很簡潔的鉑金指環。他把指環摘了下來,只見在內圈上刻著「D·T」的英文字母。

「看這個,啟思,很像是結婚戒指。」

程啟思接過了那枚指環,套在手指上轉動著。「是吧,否則不會在上面刻英文字母。」他把證件揚了揚,「他的名字是董雋。D應該是指他。不過,他老婆叫什麼?」

鍾辰軒說:「你問我我問誰?這裡只有他本人的證件。出去問問就知道了。」

程啟思忽然咦了一聲,他彎下了腰,在酒櫃前面鋪著的一塊小地毯下撿起了一方手絹。

「奇怪,辰軒,這手絹大半是被壓在這塊地毯下面的。換句話說,這塊地毯曾經被掀起來過。」

鍾辰軒從他手中接過了那方手絹。「要我說,奇怪的不是這手絹在哪裡,而是現在還有人用手絹。」

他盯著那手絹看了片刻,眼中的詫異之色更濃了,「而且,這塊手絹可是手工刺繡的,刺的還是一隻……鳳凰。」

那塊手絹,華美的紅緞為底,上面用金絲線繡了一隻鳳凰。手絹上帶著一股相當濃郁的香氣,像是花香,但卻說不出來是什麼花的香味。

「很眼熟。」程啟思說,「我好像也聞到過這股香味。」

他心中那股隱隱的懷疑,這時候開始清晰了。他並不想把自己的想法說出來,但鍾辰軒的腦子卻也轉得很快。

「你是說,你在露臺上所看到的海灘上的那個紅衣女人?」

「我不只是在露臺上看到了,我跟尹雪也在海灘上看到了。」程啟思說,「我雖然沒有看到她的臉,但卻看到了她的衣服。

「你也聽到了我問袁心怡的話,我實在是覺得那個女人的服裝跟袁心怡形容的非常相似。而且,那個女人身上也有一股非常濃郁的花香,香得我老遠都聞到了。

「最讓人驚訝的是……我一轉頭的工夫,她就消失在海浪裡了。月光映著海灘……只看見翻卷的墨藍色浪花。那一刻,我真的有種恐懼的感覺。」

鍾辰軒說:「按理說,這麼晚會出現在海灘上的,一定是酒店的客人。如果這樣的話,要找到她很容易。只不過……」

他笑了一笑,「我有預感,事實肯定不會如此簡單。不管怎麼說,這方手絹也是重要的物證,我們這就去把那位林經理請來問問吧。」

出了房門,林梁正在門口六神無主地轉悠。一看到他們,就忙迎了上來。程啟思問:「房卡呢?」

林梁忙說:「在董太太那裡。」

程啟思把房門帶了過去。「找兩個保全守在這裡,不要讓人接近。」

「那當然,那當然。」林梁說,他又指了指頭頂的攝影機,「兩位放心,都有監控的。」

程啟思一呆,看了看鍾辰軒。鍾辰軒說:「我知道酒店到處有監控,不過,我還真不認為這攝影鏡頭會拍下兇手的臉。不管怎樣,林經理,把監控錄影找出來吧,我們一會下去看。」

程啟思問:「董太太在哪裡?」

「我把她安置在別的房間了。」林梁說。「我陪兩位過去?」

「不用了。」程啟思說。「我們自己去。」

董太太正坐在沙發上,用紙巾抹眼淚。她的妝已經花了,睫毛膏也糊了,看起來著實有些可笑。妝一掉,就看得出她的年齡了,至少已經是四十出頭的女人,雖然保養得很好,但還是瞞不過人的。

她抬起頭,看著鍾辰軒和程啟思,眼裡流露出狐疑之色。「你們是誰?」

程啟思把證件掏出來給她看。「員警。」他在董太太對面坐了下來。「我可以問妳幾個問題嗎?」

鍾辰軒卻在遠處的沙發裡坐了下來,把自己藏在了陰影裡。

董太太點了點頭。程啟思說:「我能看看妳的證件嗎?」

董太太拉過身旁的一個漆皮大包,從裡面找出了一份證件。程啟思接過來一看,她的名字叫童知琳,四十二歲。

「死者是妳丈夫,董太太?」程啟思問。

董太太用紙巾又擦了擦眼睛。「是,他是我丈夫。」

「你們結婚多久了?」

童知琳說:「一年。」

程啟思又問:「你們是怎麼認識的,董太太?」

童知琳說:「是在一場酒會上。我們……」她的臉上突然出現了兩片紅暈,頗有點少女的嬌羞之態,這跟她的年紀很不相配。

「我們一見鍾情,很快就結婚了。」

程啟思一時間也不知道該如何對她的「一見鍾情」有所反應,他記得在護照上看到董雋的年齡不過二十八歲,說什麼他也不相信董雋是跟這個年逾四十的童知琳「一見鍾情」的,雖然她保養得不錯。

剛才,從林梁的口中他也知道,童知琳和董雋都是這家酒店的常客,童知琳的前夫是個房地產商人,資產相當驚人。

而董雋,林梁雖然沒有明說,但從他的語氣裡,程啟思和鍾辰軒都能夠聽懂他的言外之意:這個董雋,就是一個混跡于富豪太太之中漁利的小白臉,當然,這次他釣著了大魚,就是童知琳。

「妳知道妳先生有仇人嗎?」程啟思又開始繼續他例行公事的問題。

童知琳想了一會。「董雋為人很好,我不記得他有過仇人。」

程啟思問:「那你們夫妻的感情如何?」

童知琳眼裡還滿是淚,這時卻笑了一笑。「當然好。我們感覺很好,董雋也對我非常好。我們……很幸福。」

她看到程啟思眼裡掩飾不住的表情,遲疑了一會又說,「我知道,你們也會認為,董雋是圖我的錢才跟我結婚的。不是這樣,真的不是這樣。

「我們結婚後,我要把我的一部分財產轉到他名下,可他堅決不要。他說他有自己的生活來源,他也不圖個什麼,用不著要我的東西,白落下一個壞名聲。」

這話聽在程啟思耳中,倒是大出意外。

童知琳看他不信,說:「你不信也難怪,旁人都這麼說。我很在意,但董雋卻不在乎。他說只要我們的感情是真的,又何必在乎別人怎麼說。就連立遺囑,他都不肯要,說不吉利。」

她說得如此斬釘截鐵,讓程啟思也不便再就這個問題說下去了,便另換了一個話題。「能把妳跟妳先生今天晚上的情況說一下嗎?」

「今天晚上,我們在房間裡吃晚飯。本來打算去海灘散步,但是看到天氣不好,就算了。」童知琳慢慢地說。

「我打算去做個SPA,董雋說他就在房間裡休息一下,他有點頭昏。我看著他上了床,給他倒了杯熱茶,就出去了。

「因為天氣變了,我有點風濕,覺得關節酸疼,就讓她們給我做了全套,一直弄了兩三個小時……我帶了些新鮮的水果上去,因為董雋晚飯吃得很少。結果,我一開門,就看到……」

她的眼淚又落下來了,急急地撕了一張紙巾去擦。

程啟思等她哭了一會,才問:「董太太,妳知道妳丈夫今天晚上約過人嗎?」

童知琳一呆。「約過人?沒有啊,他頭痛,怎麼會約人呢?」

程啟思想著現場開瓶的紅酒和喝過的兩個酒杯。很明顯,董雋是趁童知琳不在的時候,約了兇手見面,又被兇手下毒殺害的。

董雋很瞭解自己的妻子,像她這個年齡的女人,要做次美容,沒有兩三個小時是肯定做不完的,他有很充足的時間進行這次死亡約會。

「那妳還有沒有別的情況可以向我們提供?哪怕是一點細節也好。比如,妳這段時間有沒有看過妳丈夫有異常的表現?或者是他跟什麼特別的人見過面,聯繫過?」

程啟思不死心地追問。

童知琳茫然地搖了搖頭。「我現在頭很昏……想先休息一下。」

程啟思從沙發上站了起來。「好吧,那就先不打擾妳了。我們需要檢查一下妳跟妳丈夫的行李。等檢查完畢,我會讓經理把妳的東西給妳送到這個房間的。對了,0514號的房卡是在妳那裡嗎?」

「在這裡。」童知琳從包裡摸出了房卡,遞給了他們。

程啟思看到鍾辰軒隨著他走了出來,埋怨地說:「你就躲在那裡,一言不發。我都想不出什麼可問的了。」

鍾辰軒笑笑說:「難道我又忍心去揭破她那『一見鍾情』的幻想嗎?」

程啟思歎了口氣。「可是妳聽她說,董雋什麼都不肯要她的,聽起來……聽起來似乎倒不像是為錢。」

鍾辰軒說:「現在的話都是童知琳在說,她為了自己的面子愛怎麼說都可能。這種老妻少夫,確實如她自己說的一樣,非常敏感,生怕別人說自己丈夫是為了錢才跟她結婚的。我看,董雋也未必真會對她多麼忠誠,在背後跟別的女人有染也可能。」

「你是在暗示董雋另有所愛,那個女人卻又把他毒殺了?」程啟思問。

鍾辰軒說:「從現在的情況來看,似乎這個可能性很高。兩個酒杯,董雋穿著很隨意的浴袍,一塊手工刺繡的手絹,趁自己妻子去做美容的時候約人,對來人的毫無戒心……這些都說明兇手是熟人,是個女人。」

林梁在不遠處等他們,他的臉上有種很怪異的表情。「兩位元……現在要不要去看看監控錄影?」

程啟思看了看他。「有什麼怪事嗎,林經理?」

「監視器……確實拍到了進去的人。不過……不過……沒有拍到臉。」林梁囁嚅地說。

程啟思沒有再問。到了監控室,林梁指著一個監視螢幕,說:「就在這裡。」

監視器是對著過道的,過道上除了偶爾有幾個侍應生和清潔工經過,非常安靜。
過了好一陣,突然,從電梯的方向,走過來了一個人。程啟思頓時想跳起來,又坐了回去。

那是一個穿紅衣的女人。豔麗的紅緞繡金鳳的衣服,每個扣子都是一朵精緻的梅花。她的黑髮又長又亮,披散下來,但是從監視器鏡頭的方向,卻看不到她的臉。

「她知道監視器在哪裡。」鍾辰軒輕聲說。

程啟思嗯了一聲。確實,那個女人行走的時候都有意地避開了監視器,監視器拍到了她的全身,卻一直沒能拍到她的臉。

紅衣女人推開房門,走了進去。她一進房間,門就小心地被關好了。

程啟思耐著性子等了好一會,卻一直沒有看到紅衣女人出來。「直接快轉吧,到她出來的那一段。」

林梁臉色灰白,回答說:「怪就怪在這個地方了。我已經把這段帶子反復地看了好多遍……但是始終沒有看到這個女人出來。」

程啟思和鍾辰軒同時一怔。鍾辰軒繼而笑了笑,說:「我沒說錯吧,這件案子看起來很明顯,結果查下來,就開始出問題了。繼續看吧,啟思。」

「中間什麼都沒有。」林梁說,「這個過程至少有兩個小時……」

鍾辰軒說:「那就快轉,快轉到有什麼的時候。」

螢幕上出現了童知琳。她手裡捧著一個盒子,另一隻手拎著她那只黑色漆皮包,走到了門口。她敲了敲門,然後似乎是發現門並沒關,就走了進去。

幾秒鐘後,她就尖叫著跑了出來,不出片刻,從客人到侍應生都湧了過來,把門口給堵了個水泄不通。一群人都探頭探腦地往裡面望,膽大的還走了進去,直到林梁過來,才把眾人勸了出來。

「我們進去的時候,並沒有看到有人在啊,除了死者。」程啟思低聲地對鍾辰軒說,「我們在各個房間都檢查過了,除非……」

鍾辰軒說:「除非從露臺上跳下去。」

林梁嚇了一跳,說:「那可是五樓啊,跳下去會死人的。下面是海灘,不是海。」

「林經理說得很有道理。」鍾辰軒笑笑。

「何況我們也並沒有發現屍體,不是麼?」他起了身,「走吧,啟思,監控錄影也看完了,我們現在還有事情做呢。」

兩個人又回到了五樓。走到0514房間前,程啟思把手擱在了門把手上。

「讓我覺得奇怪的另一件事是─這門把手特別光亮,一點指紋都沒有。按理說,董雋和童知琳兩個人進進出出,還有侍應生、清潔工,甚至包括那個紅衣女人……從錄影上可以看到,她並沒有戴手套。」

鍾辰軒說:「發生了這種事,清潔工也不會再去擦拭。事情上,從錄影上看,也沒看到有誰去擦過。這確實是件怪事……不過,為什麼呢?如果不想留下指紋,大可以戴上手套,豈不比有意把所有的指紋擦去來得更自然?」

程啟思用房卡開了門。「一會我們再去把錄影看一遍。沒辦法,雖然枯燥,我們恐怕還是得從頭至尾看一遍。不止今天的,估計這幾天的都得看看。」

他站在房間中間,四處看了看。「我們從哪裡開始?」

「你搜臥室跟浴室,我搜客廳。」鍾辰軒歎了口氣,「又是一件苦差事。」

程啟思走進了臥室,打開了衣櫥。董雋和童知琳的衣服都整整齊齊地掛在裡面,他在每個衣袋裡都掏過了,一無所獲。

梳粧檯上放著一大排化妝品,但保險櫃是上了鎖的,估計童知琳的首飾放在裡面。程啟思把床頭櫃和梳粧檯的抽屜都拉開看過了,幾口箱子也查看過了,但都沒有發現什麼特別的東西。

浴室裡也是乾乾淨淨。程啟思有些失望地歎了口氣,回到客廳,卻沒有看到鍾辰軒的影子。「辰軒?」

鍾辰軒的聲音從露臺上傳了過來,因為隔著一層窗簾,程啟思剛才並沒有看到他。他的聲音,聽起來似乎有些異樣。

「啟思,到這邊來。」

程啟思掀開窗簾,從開著的落地窗走到了露臺上。鍾辰軒正站在那裡,注視著露臺一角。程啟思順著他的眼光望了過去,頓時臉色也變了。

一個穿紅衣的娃娃,正「坐」在露臺的角落上。

那是個很美麗的娃娃,尖尖的下巴,大大的烏黑的眼睛,一頭長長的漆黑的長髮。
它穿著一件民國時期式樣的紅衣,旗裝領,寬袖,寬寬的褲管下露出一雙紅色的繡花鞋。紅衣上繡著金色的鳳凰,而每顆盤扣都是一朵梅花。

鍾辰軒的聲音低得近於耳語。「我想,這就是袁心怡所說的那個娃娃。」

「我不相信。」程啟思終於擠出了一句,「我絕不相信……這太荒唐了。」

鍾辰軒說:「可是你已經開始相信了。相信你今天在露臺上和海灘上見到的女人,就是我們現在面前的這個……娃娃。」

程啟思沉默著。他聞到了一股香味,夾在略帶著腥味的海風裡。花香,他曾經在海灘上聞到過的花香,也是那塊紅色刺繡的手絹上染著的香氣。花香是從角落裡的那個娃娃身上散發出來的。

「辰軒,你相信嗎?相信一個沒有生命的娃娃能夠變成人,並且殺人?」

鍾辰軒有點迷惑地搖了搖頭。「很多鬼片和恐怖片裡都愛這麼演。相信?作為員警,我肯定不會相信這種怪力亂神之說。

「不過,我剛才忽然想起了尹雪說的話……她說,一把掃帚都可能會成精,何況是……這種留在人類身邊從而獲得靈魂跟生命的娃娃……它們原本就是仿著人類做的……而且,它們的主人往往在它們身上傾注了真正的感情……像阿蘇,還有袁心
怡。」

程啟思笑了笑。「你說你不信怪力亂神,可你現在說的話,分明就是……反正,我是不信的。」

「等到我們解開兇手是如何離開屋子的謎的時候,我也不會信。」鍾辰軒從露臺上入下俯瞰。

這間酒店房間跟他們所住的0235號剛好是在相反的方向,0235號的露臺面向的是海灘,相當安靜。而0514號房間下面正對的就是酒店大堂,人來人往,進進出出,就算有個人從五樓上跳了下去,也會引起相當大的響動。

程啟思說:「兇手有沒有可能是通過別的房間出去的?」他這話一出口就知道自己說了傻話。

就算兇手能夠從露臺上翻到另外一個房間,但也一定是相當有限的,應該就在鄰近的房間。但是,監視器一樣沒有拍到有人離開的畫面。這兩天酒店裡的客人本來極其有限,想來也不會正好在這層樓徘徊。

他把頭探出露臺看了看。鍾辰軒說:「你這個假設是站不住腳的。」

程啟思沒有說話,但在心裡他也只能同意鍾辰軒的判斷。

五樓這一排房間都是豪華套房,有獨立的大露臺,房間之間相隔有數米之遠,而且沒有可供攀爬的東西。

如果說兇手能夠在這些房間的外牆上行走,那兇手要麼就會輕功,要麼就是雜技演員了。何況,那還得冒著有人向上看的危險。

程啟思喃喃地說:「那她究竟是怎麼出去的?」

他的眼神,不知不覺又落到了那個紅衣娃娃身上。這個娃娃的臉很美,圓潤,下巴略尖,眼珠圓大,黑而晶瑩,居然能夠給人一種「水盈盈」的感覺。

鍾辰軒在一旁說:「這娃娃穿這身衣服很合適。它很……溫婉。」

「我一向不喜歡紅色,因為紅色像血。」程啟思說,「不過它的衣服……那個紅衣女人的衣服,倒是沒有給我這樣的感覺……」
第四幕 紅衣娃娃

「那是很純正的中國紅。」袁心怡說。她跟尹雪兩人坐在沙發上,一人端著半杯酒。「很富貴,很喜氣,嚴格來說,並不俗氣。那是種相當令人舒服喜悅的紅……如果再深一點,就會讓人不那麼愉快了。」

尹雪卻有些心不在焉。袁心怡碰了她一下,說:「妳不是一向對這種事情感興趣,怎麼不說話了?」

尹雪看了一眼程啟思抱過來放在桌上的紅衣娃娃。「我說過了,叫妳不要養這些娃娃的。它們太像人,會帶來很多麻煩。」

她的聲音很冷,袁心怡奇怪地看了她一眼,說:「妳這是怎麼了?這又幹我什麼事了?」

尹雪走到桌子前面,把手放在那個娃娃柔亮的黑髮上。

「心怡,妳不能否認,這娃娃身上穿的衣服,是妳親手做的。妳也不能否認,這個娃娃是屬於妳的。妳覺得,警方不會懷疑妳嗎?」

鍾辰軒說:「尹雪,那時候妳們倆跟我和啟思在一起。沒有理由懷疑妳們。」

尹雪瞟了程啟思一眼。「啟思,你也是這麼想的嗎?」

程啟思悶悶地說:「是沒有理由懷疑,不過我也實話實說,妳如果真想做,妳是做得到的。」

鍾辰軒瞪了程啟思一眼。程啟思攤了一下手。「好吧,我收回我的話。心怡,我問妳,這個娃娃,真的是妳的麼?」

袁心怡歎了一口氣。「我不是說過了麼,確實是我的,但現在這個娃娃一部分不在我的手上。」

程啟思一怔。「一部分?什麼意思?」

袁心怡說:「意思就是,身體在我那裡,但頭不在。我告訴過你們了,我把頭寄回到日本去修了。需要重修灌模、重新化妝,很麻煩。所謂的『官妝』,所謂的『大師級』作品,我們自己是弄不出來的。」

鍾辰軒問:「妳說妳寄到日本了。」

袁心怡說:「沒錯,這娃娃是日本的。我是三個月之前寄過去的,因為前段時間特別忙,所以沒有天天催著問。前些時候一問,他們說已經給我寄回來了,不過我一直沒有收到。國際包裹有延遲是常事,我也並沒有在意。沒想到……今天在這裡見著了。」

程啟思說:「可是,妳好像並不覺得吃驚。」

袁心怡淺淺一笑。她唇角有個小小的梨渦,笑的時候特別動人。

「從你們都說在海灘上見到了那個紅衣女人之後,我就知道會見著弱柳了。你們見著的,本來就是它啊……」她指著那個紅衣娃娃,「娃娃是有靈魂的,它們會化身為人類的樣子出現在你面前。這不是傳說,是真的。」

程啟思驟然覺得有股重重的寒意。尹雪不耐煩地說:「心怡,現在不是說這些話的時候。他們要找的是兇手,不是鬼。就算妳信,別人也不信。就算大家都信,這個結論他們也交不了差。」

袁心怡輕輕地歎了口氣。「連妳也不信。妳也不是什麼無神論者,為什麼就不相信這些本來就存在的東西呢?」

她啜了一口酒,悠悠地說:「不是每個娃娃都會擁有靈魂,要有一定的條件作為基礎。

「就像我說過的海的女兒一樣,她需要人類全心全意愛她並舉行正式的儀式才能擁有人類的靈魂……據說,我只能說是據說,娃娃也需要它的主人全心愛它才會擁有靈魂……」

程啟思跟鍾辰軒都聽得一愣一愣的,再回過頭去看那個娃娃,那雙黑瑩瑩的眼睛卻真像是會說話一般,看得兩個人都猛地一個激靈。

程啟思揮了揮手,說:「再聽妳們說下去,我都真會信了。不過,一個娃娃為什麼要殺人?」

鍾辰軒微笑地說:「不是說娃娃都會對主人忠心嗎?那麼,它就是為了主人而殺人了。心怡,妳認識死者?」

袁心怡臉色微微一變。「董雋?他也算是名流,認識當然是認識了。不過,我跟他沒有什麼來往,沒有仇怨,更不會想要殺他。」

尹雪卻笑了笑。「雖然它的身體是屬於妳的,可是,它的頭卻不屬於妳啊,心怡。」

她這番話說得很是詭異,但在場的幾個人都聽明白了。

鍾辰軒說:「尹雪的意思是,妳那娃娃的那個頭,是從別人手裡收購來的,是一個二手的頭,所以,它是為了它的那一個主人而殺人?」

袁心怡搖了搖頭,說:「不會的。頭損壞了寄回去修,叫做『裡歸』;如果換新頭,叫『有料交換』。

「不管是『裡歸』還是『有料交換』,都是有一個頭模在那裡的,哪怕是限定版也不例外。所以,絕不會從別人手裡去收購一個二手的頭來給顧客的。」

程啟思聽得更是雲裡霧裡,只得聳了聳肩。「那麼,心怡,把日本那個商家的聯繫方式告訴我吧。還有,妳說妳是透過經紀人出售妳設計的服裝?我要知道,妳那件紅色繡鳳的衣服究竟賣給誰了。妳確定,妳只做了一大一小兩件?」

「我當然能確定。」袁心怡說,「這兩件都賣掉了,但是誰買走的我不知道。」

她撕了一張紙,寫了兩個電話號碼。「一個是我經紀人的。一個是日本那家商店的電話,你算好時差再打吧。」

從房間裡出來,鍾辰軒說:「你不會真相信她們的話吧?」

程啟思說:「當然不信。不過,這個娃娃始終是出現在這裡了,而且出現得那麼詭異。我們現在能做的就是調查一切線索,什麼都不能放過。」

他把那張紙片收了起來,「這個週末客人很少,我想,我們還是實際一點,先調查酒店裡的客人吧。」

這座酒店實際上是處在一處半島上。本來,半島上有個淺灘可以通往陸地,但因為這幾天漲潮,通道全部都被淹沒了,只能通過渡船往來。晚上九點之後,渡船就不開了,等於是跟陸地隔開了。

「這樣的話,我們還是很容易確定範圍的。」程啟思在聽完林梁的介紹之後說,

「我要知道今天入住酒店的所有客人的情況。」

林梁說:「因為天氣不好,陰雨濛濛的,所以這個週末遊客很少。除了袁小姐和她的朋友,董先生和他太太之外,來的大部分都是熟客。」

鍾辰軒問:「袁小姐她經常來嗎?」

林梁點點頭說:「是,袁小姐經常到這裡來畫畫找靈感。董先生夫婦倆也是,他們很喜歡這裡。」

鍾辰軒若有所思地嗯了一聲。「你繼續說。」

「還有就是曲鸝小姐,她也是常客。」林梁說,「方曉聲先生,他和他的妻子、兒子,來度週末。另外還有一位陳重先生,這位先生我很眼生。哦,還有來表演節目的紅雨、白雪、綠雲三姊妹。我們請她們來這裡表演已經很久了。」

鍾辰軒問:「她們表演的節目是什麼?歌舞?」

「唱唱歌,跳跳舞,都能。」林梁說,「對了,她們好像是雜技團出身的,還會玩些魔術,耍些雜技,總之是全能,也很會營造氣氛,所以客人對她們都很滿意。」

他又有些尷尬地笑了笑,「兩位,你們也知道,這裡來的都是有錢的人,她們三個都長得漂亮,所以……」

程啟思說:「所以她們也陪客?」

林梁笑得更尷尬。「也談不上……」

程啟思心裡一動。「那死者,他跟這三個女的有關係嗎?」

「有。」林梁雖然不情願,但還是回答了。「有一次,他們四個人,一起在桑拿房,一下午,也不知道幹了些什麼。」他舔了舔嘴角,笑得有些猥瑣。

「不過,猜也猜得到了。紅雨她們三個出來的時候,我看到白雪手裡還拿著一迭錢,看樣子給得不少呢。」

「童知琳不知道嗎?」程啟思問。

「她呀……」林梁又笑,「董太太她年紀也不輕了,非常注意保養,一去做美容,沒有幾個小時是不會出來的。兩位,你們想想,一個女的不會做了一半臉突然沖出來吧?」

所以董雋能夠大膽地在房間裡跟另一個女人私會,正是因為他的妻子有這樣的習慣。程啟思想著。他說:「我想見一見這些人。」

林梁一愣。「現在?」

程啟思看了看時間,馬上就要十二點了。「這是謀殺,希望林經理配合。」

林梁忙說:「當然,當然……」他跟旁邊的幾個人嘀咕了一句,說:「曲鸝小姐在酒吧,紅雨她們三姐妹跟陳重先生也在酒吧。方先生一家應該在房間裡。」

鍾辰軒說:「這可真是方便。走吧,林經理,帶我們過去吧。」

這家酒店的酒吧是臨海的,有個長長的臺階,可以一直走到海灘上。程啟思一走進去,就聽到有女人放肆的笑聲,而且還不止一個女人。

一個中年男人坐在靠窗的位置上,旁邊坐著三個女人。這三個女人長得並不像,但都是相似的打扮,相似的化妝,都算是美女,但那股風塵味卻是一眼就能看出來的。

那個中年男人也是常見的「富商型」,一張臉油光水滑,半禿了頭,還有個鼓出來的小肚子。桌上放了好幾個洋酒瓶,都已經見了底。

程啟思瞅了一眼林梁,說:「她們推銷出去的這些酒,恐怕是有分成的吧?」

「慣例,慣例嘛……」林梁笑著小聲地說,然後指了指另一個角落。「哪,那位是曲鸝小姐。」

從聽到曲鸝這個名字起,程啟思就對這個女人有點好奇。那名字聽起來就給人一種婉約秀麗的感覺。

當他看到一個穿紅色旗袍的女人坐在角落的時候,他吃了一驚。

曲鸝的衣服雖然也是紅色,但是偏棗紅色,跟他在沙灘上見到的那種純正的中國紅還是大有不同的。雖然她是坐著的,但從側面看來,仍然可以看出來她身材極好,曲線玲瓏。程啟思走到她背後,曲鸝似乎聽到了動靜,猛地回過了頭。

程啟思頓時覺得一陣失望。光看她的背影,是個不折不扣的美女,但曲鸝的一張臉卻是平庸之極,屬於走在大街上都不會讓人多看一眼的類型。也不是難看,只是很不起眼,跟她的身段大不相配。

「你是……」曲鸝看到程啟思很明顯地想跟她攀談,開口問。程啟思便在她的對面坐了下來。

「我是員警。曲小姐應該已經知道,酒店裡出了一樁命案,例行公事,我得問酒店裡的客人一些問題。」

曲鸝瞟著他,笑了起來。「我還不知道有員警長得這麼帥。」

程啟思聽到從自己背後傳來一陣沉悶的聲音,像是有人硬把笑聲給壓住了在喉嚨打轉。他在心裡狠狠地咒了那個林梁無數句,裝了一副笑臉對曲鸝說:「曲小姐,妳認識死者麼?或者是死者的妻子?」

「不認識。」曲鸝回答得很爽快,「打過幾次照面,不過不認識。」

「曲小姐是幹哪一行的?」

曲鸝聳了聳肩。「這裡玩玩,那裡逛逛。」

「曲小姐經常到這裡來?」

曲鸝回答:「有時候。我是出生在海邊的,所以喜歡海。」她的眼裡驟然出現了一種奇怪的表情,程啟思覺得,也許是回憶,但又不全是。

她沉默了好一會,又說:「你問我也是白問,我真不認識他們。」

程啟思盯著她。「那麼,今天晚上,妳做了些什麼?」

「我?我吃過晚飯就來這裡坐著了,反正回房間也無聊。」曲鸝說。

程啟思又問:「那妳中途也沒有離開過這裡?」

曲鸝想了一會。「我去過一次洗手間,這也算?哦,我到外面海灘上散了一會步,覺得有點冷,就回房間去拿了件披肩。」她對著自己指了指,「就是這一件。」

那是一件顏色很溫暖,黑色鑲紅邊的披肩。程啟思點了點頭。

「除了這兩次,妳就沒有去過別的地方了?那妳在這裡,等於坐了整一個晚上啊。」

曲鸝又聳了聳肩。「我常常一發呆就是幾個小時,在這裡坐一晚上也很正常。」她打了個呵欠,「問完了吧?我可以回去睡覺了吧?我有點累了。」

程啟思沒有反對。曲鸝站起了身,將披肩攏了攏,一扭一扭地走開了。

程啟思將椅子轉了個角度,對著她的背影看了一會,然後轉過頭對林梁說:「把負責酒吧的工作人員叫來,我有話要問他們。」

一個穿制服的男人過來了。他對程啟思的問題都答得很快,曲鸝確實是在這裡坐了一晚上。他似乎有注意到她去了海灘,但是什麼時候回來的就不知道了。回來之後,她確實披了一件披肩。

至於曲鸝什麼時候去過廁所,他更不清楚了。時間?去海灘的時間,大約在九點到十點的時候吧。

程啟思把他打發走了,又向陳重那一桌走了過去。在他向曲鸝問話的時候,陳重就一直在往這邊看了,這時候看到程啟思過來,陳重並沒有驚訝的表情,反而在臉上堆上了笑。

「問完了那位小姐,就來問我了?呵呵,呵呵,女士優先,紅雨,白雪,妳們先來吧。」

程啟思這時候在近距離裡觀察那三個女人,發現她們其實還相當年輕,不會超過二十歲,只是化妝濃豔,看起來比實際年齡大了許多。

紅雨瞪大了眼睛,問:「我們先來?來什麼?」

程啟思拉了張椅子坐了下來。「我想妳們都已經聽說過今天晚上發生的命案了吧。」

因為童知琳發現屍體的時候已經鬧得幾乎是人盡皆知了,再要求保密也是多此一舉,所以程啟思並沒有對酒店方面提出這樣的要求。果然,紅雨立刻點了點頭。

「知道了,我們都知道了。真是太嚇人了……」

程啟思開門見山地問:「妳們三個跟死者董雋是什麼關係?」

那三個女孩子妳看我,我看妳,都不說話。

反而是陳重呵呵地笑著說:「這有什麼不好意思的?警官,就是你所說的那種關係了,哈哈,哈哈。只不過,那小子年輕,長得又不錯,恐怕跟他比跟我快活多了。妳們幾個說,是不是?」

白雪撒嬌地一扭身,說:「不是,您可比他好多了。」

程啟思不想聽他們打情罵俏,打斷了他們的話頭,問:「今天晚上,你們幾位一直在這裡嗎?」

陳重又笑。「一晚上?唉呀,我哪有這麼能坐得住。我先是跟她們三個在一起吃飯,然後聽她們唱歌,又給我跳了兩個舞……」說到這裡,他伸手在綠雲的臉上擰了一把,「後來才到這裡來的。」

「什麼時候?」程啟思問。

陳重還在想,白雪就搶著說:「我記得,是十點過五分。我進來的時候看了時間的。」

「之後你們就一直沒有出去過了?」程啟思問。

陳重哈哈地笑。「當然沒有。有她們幾個在,我還能到哪裡去?」

程啟思說:「那之前,你們是在哪裡?」

「在我的房間。」陳重說。

「有沒有人出去過?」

陳重一呆。「這個……應該沒有吧?」

他望著三個女孩子,紅雨忙說:「沒有,沒有,我們都在房間裡面,沒有出去過。」

「那你們對這樁命案,還有沒有想跟我說的?」程啟思又補了一句。

三個女孩子互相看了一眼,都搖頭。

陳重說:「我跟他們,啊,點頭之交!點頭之交而已……所以,沒得什麼可說的!哈哈,哈哈……」

他大概是喝多了,滿嘴酒氣。程啟思已經忍了半天了,這時候實在是不想忍下去了,站起來說:「好了,就先到此為止吧。如果有什麼問題,我會再來找你們的。」

他到了二樓自己的房間,看到鍾辰軒正站在門口。門是敞著的,鍾辰軒卻也不進去,就站在那發呆。

「怎麼了?你在看什麼?」程啟思走過去問。

鍾辰軒回頭看到他,笑了笑說:「沒什麼,在想事情。怎麼樣,你去問那幾個問得如何了?」

程啟思聳了聳肩。「沒太大收穫,進去再說吧。」

進了房間,他把門關好了,倒了兩杯酒,給了鍾辰軒一杯,自己一杯,然後把剛才的情況詳細地講了一遍。

「曲鸝,我現在看不出她有什麼動機,但是她至少是有機會的。她在紅衣女人出現的時候,正好不在酒吧裡,沒有人能替她作證。

「陳重和那三個女孩子,雖然他們說來到酒吧前是一直一起在酒店房間的,但我對此持懷疑的態度。他們的態度有些曖昧,讓我覺得奇怪,或許他們在有意隱瞞些什麼。」

「隱瞞?」鍾辰軒說,「那當然了,每個人都是有秘密的。他們如果有所隱瞞,也不一定就是因為這樁案子了。不好出口的事情,可多著呢。我想,他們在房間的時候,大概是在尋歡作樂吧!所以才不好跟你直說。」

程啟思問:「你去見那個方曉聲,有什麼收穫?」

鍾辰軒想了想。「也是個經商的,家底厚實的那種。他妻子雖然也三十多了,但還是挺漂亮,身材也好。有個兒子,才十多歲,長得像他媽媽,挺可愛的。爸爸一張方臉,像張麻將牌。」

程啟思忍不住笑著說:「你形容得可真好玩,什麼麻將牌呀。」

鍾辰軒說:「就是麻將牌,你見了就知道了,那一個方方正正啊,真是合了方這個姓。」他又說,「這一家子說,他們都在酒店房間裡看電視節目,兒子喜歡看足球。沒有人離開過房間。」

「一家子,總是抱成一團的。」程啟思說,「監控錄影怎麼樣?」

鍾辰軒蹙了一下眉頭。

「這個,他們那間房間,正好是在拐角處─那裡是攝影機的死角,拍不到。就算有人進出,也不會有人看到。如果按你說的─一家子總是抱成一團─那麼就算有人離開過,他們也會說沒離開的。」

程啟思笑了。「你覺得呢?你來判斷一下這一家子裡會不會有兇手?」

「你每次都來考我?」鍾辰軒說,「方曉聲看起來方方正正一本正經的樣子,但是我覺得他有點害怕,常常會避開我的視線。

「他的太太叫馮冬,這個女人……我覺得她也在害怕,她說話的時候,有時候會瞟她的丈夫一眼。看得出,他們非常疼愛他們的兒子,不過那孩子確實也很懂事,不像現在很多男孩子那麼討人嫌,文文靜靜的,又聽話,就喜歡看書。」

程啟思說:「怕?他們怕什麼?心裡如果沒有鬼,有什麼好怕的?」

鍾辰軒又想了一會。「方曉聲是那種表面很正經,實際上可能會有外遇的男人。如果你要我判斷,我的判斷就是這樣。而馮冬也相當漂亮,她也可能因為自己丈夫不太能讓自己滿意而會有外遇的那種女人。

「如果說,馮冬跟死者董雋暗地裡有來往,也不是不可能的事。說實話,在這個陰雨連綿的週末,來到這個酒店而又不是為了公事的人,我每一個都懷疑。方曉聲一家,那個叫陳重的男人,丈夫過世了的曲鸝,還有……袁心怡。」

程啟思震動了一下。「你真的懷疑她?」
鍾辰軒的眉頭蹙得更緊。

「我不知道。就像你所說的,袁心怡在案發的那幾個小時裡,都一直跟我們在一起,按理說她是有絕對的不在場證明。可是……我總覺得,袁心怡跟這件案子有著脫不了的干係,就像她跟阿蘇的案子脫不了干係一樣。」

他抬起眼睛望著程啟思,「你別忘了,我們是為了阿蘇的案子才來到這裡的。不要因為尹雪,就忽視了袁心怡。事實上,就連尹雪,也可能是有嫌疑的。雖然我跟你一樣,都不願意去做這方面的設想。」

程啟思長長地歎了一口氣。「是的,你說得有道理。不過,我直覺地認為,這次不會是尹雪幹的。」

「這個我相信。」鍾辰軒說,「但是未必就不是袁心怡幹的了。她的嫌疑,真的很大,因為她跟這兩樁案子都有些莫名的關聯,而兩個案子裡都出現了娃娃。對了,你有沒有打電話到日本?」

程啟思說:「打了。日本的商家回復說,他們確實是幫助袁心怡修補一個娃娃的頭。修這個頭─他們叫什麼灌模什麼的,得花時間,又重新化過妝,才寄了回來。

「我問了地址,他們告訴我的地址正是袁心怡的家。用的是國際快遞,我查詢了一下,簽收時間是在半個月前,但簽收人卻是『本人』。」

「哦?」鍾辰軒來了精神,「心怡不是說她根本沒有收到這個娃娃?」

程啟思說:「我是透過快遞運單號查到的,太晚了,沒辦法聯繫到當時具體送貨的人。明天吧,明天我再去確認一下。這是個國際快件,時間又不長,相信送貨員應該能夠辨認出當時簽收東西的人。」

鍾辰軒笑笑說:「你認為簽收的人就是設這個局的人?」

程啟思苦笑。「這也不是沒有可能。」

鍾辰軒把杯裡的酒喝幹了,沉思地說:「如果把這個案子裡那些怪力亂神的因素全部撇開,還剩下的是些什麼呢?我們走一條快捷方式吧,不管那些娃娃,只說說,事實上發生了些什麼事?」

程啟思不假思索地說:「董雋死了。被一個紅衣女人毒死了。」

鍾辰軒搖搖手。「不,只有一個事實能夠確定,那就是董雋死了。是不是那個紅衣女人毒死他的,我覺得這個大有可疑之處。

「我們看到一瓶開了的、喝過了的紅酒,又看到兩個有殘酒的酒杯,就判斷是死者跟紅衣女人在對飲,其實是個盲點。是的,可能事實就是這樣,但也可能是故布疑陣。」

程啟思提出了異議。「不管怎麼說,監器視拍到了那個女人進房間,這是無可置疑的。」

「但是我們並沒有看到她出來,這本來就是個很奇怪的問題。她既然進去了,總得要出來的吧?」鍾辰軒說。

「其實,她讓監視器把她進房間的情況給拍下來,而完全沒有拍到她的臉,本來就是件值得深思的事。她好像……好像就是有意要我們看到她進去的一樣。」

他思索了一會,又說:「不解開她是怎麼出來的這個謎,我們就沒辦法進行下去。」

程啟思說:「不如我們來做個簡單點也更有趣的遊戲吧。」

他笑了笑,又說,「我親眼見到過那個紅衣女人,雖然沒有看到臉,但她的身高和大致體形我還是能夠判斷出來的。我相信,這個女人就在這家酒店裡,而且就是我們今天晚上見過的女人中的一個。」

鍾辰軒說:「既然你這麼說,你是不是已經有結論了?」

「不,我沒有。」程啟思回答。「這件事比我想的要複雜。因為我仔細地回想了一下,我發現,尹雪、袁心怡、曲鸝,還有那三姐妹,雖然她們是不同類型的女人,但她們的身高都差不多。換句話說,我無法從她們的身高上排除任何一個。」

「那麼體型呢?」鍾辰軒說,「這個不太可能人人都一樣。」

他看到程啟思面露難色,想了一想便說:「我明白了。我見過袁心怡給那個娃娃做的那套紅衣,是民國時候那種寬袍大袖的衣服。所以,穿著這樣寬鬆的衣服,不太能看出體型來。」

「這種衣服的特點就是,胖的人會把衣服撐得滿滿,而纖細苗條的人會更顯得纖弱娉婷。」程啟思說,「我對那個在月光下的海灘上看到的紅衣女人印象很深,風吹過她的衣服有些貼在了身上,我認為她是個相當纖細但卻勻稱有度的女人。」

鍾辰軒笑出了聲。「按這個標準,尹雪,袁心怡,還有馮冬,都是這類型。」

「曲鸝和那三姐妹都是。」程啟思說,「但是,只是大致上都可以歸於這一類,實際上她們的胖瘦程度還是有區別的。換句話說……如果讓我看到她們每個人都穿著同樣的衣服出現,我一定能夠認出來我看到的是哪一個女人。」

鍾辰軒給了他一個白眼。「你以為你在玩唐伯虎點秋香?這可能嗎?你在開玩笑吧?」

程啟思有點沮喪地說:「我知道不可能,不過,這也算是一個快捷方式吧。至少在現在,最有嫌疑的就是那個神秘的紅衣女人了,我也是一心想要把她給揪出來呀。」

鍾辰軒說:「你不是已經揪出來了嗎?」

程啟思一呆。「在哪?」

鍾辰軒微微一笑。「不就在袁心怡的房間裡放著?」

程啟思嗨了一聲。「你真會開玩笑。」

鍾辰軒若有所思地說:「其實……我在想一件事。為什麼一定要讓那個穿紅衣的娃娃出現在凶案現場呢?一定有一個理由,不過,這個理由是什麼呢?」

程啟思說:「你想出來了?」

鍾辰軒聳了聳肩。「也許就是想向我們暗示,殺人的是這個娃娃吧?這也未免太小看我們了。」
第五幕 真話?

袁心怡把那個紅衣娃娃抱到了露臺上,放在一張圓桌上。她拿了把小木梳,輕輕地梳著娃娃黑亮的長髮。

尹雪靠在露臺的欄杆上,靜靜地看著她的舉動。袁心怡梳了大概有十分鐘,那娃娃的頭髮早已順得不能再順了,她還在繼續梳。

「心怡,妳為什麼要到這裡來?」

尹雪的聲音清脆而冷淡,袁心怡卻沒有抬頭看她。「我不是跟妳說過了嗎,我是來這裡工作的。」

尹雪笑了一下。「妳跟我就不要說這些話了。心怡,妳認識董雋,對嗎?」

袁心怡淡淡地說:「妳也懷疑我,尹雪。我什麼時候騙過妳?我跟他只是認識,但是完全不熟。真的,尹雪。」

「妳這段時間根本就沒有接case。」尹雪說,「確實,妳一向都不瞞我什麼,所以妳目前有沒有工作我也很清楚。而且……心怡,我們認識那麼久了,對於妳,我也太瞭解了。

「最近,妳一直有點說不出來的心不在焉……在妳身上,一定發生了什麼事。那是種很模糊很微妙的感覺,但我相信這種感覺是有原因的。妳……心怡,妳跟誰好上了?」

袁心怡望著尹雪,突然笑了。她唇角的笑渦很是醉人。「如果我跟誰好上了,難道還會瞞著妳?」

尹雪說:「如果妳跟一個有婦之夫好上,而那男人又是絕不會跟他妻子離婚的,妳絕不會告訴我。我一向對這種毫無意義又傷心傷神的事情很看不慣,妳當然也知道。」

袁心怡歎了口氣。「妳真是認定了我跟董雋有什麼關係了。尹雪,妳要我怎麼解釋才相信呢?」

「妳連我都說服不了,又怎麼能去說服別人?」尹雪把她手裡的梳子搶了過來,
「別梳了,心怡。我問妳,妳跟阿蘇究竟做過什麼交易?」

袁心怡看了她一眼。

「我跟她做的交易不是妳幫我去的嗎?」

尹雪說:「是,不過,妳們就沒有談過別的事嗎?妳的弱柳從日本寄過來,別人怎麼能代妳簽收?除非是對妳的情況很瞭解的人。」

她的眼光也落在了紅衣娃娃身上,「心怡,究竟妳把那件衣服賣給了誰?妳想清楚,這種事情,警方是一定能調查出來的。」

「妳想得太多了,尹雪。」袁心怡輕聲地說,聲音裡還帶著笑意。

「我真的不知道那件衣服賣給了誰。我跟阿蘇確實常常有談起娃娃的事,好像我也確實告訴過她弱柳已經寄回來了……不過,我都沒有在意。」

尹雪過了好一陣,才歎了一口氣。

「心怡,妳的才能是在妳的專業,絕對不是在策劃謀殺這方面。我再說一次,妳想清楚,如果有什麼事,妳最好告訴我。我會幫妳想辦法……」

袁心怡笑盈盈地說:「就像程啟思對妳一樣?」

「你錯了。」尹雪回答,「他並沒有幫我想辦法,他只是幫我隱瞞。我是感激他的,不管怎麼說……」

她揚起了眉。「但是,妳不一樣,心怡。妳沒有能力作到一件讓警方查不出來的案子,所以,如果妳真的有所隱瞞,妳最好告訴我,讓我幫妳。」

袁心怡沒有回答。她的眼神,落在了月光下的海灘上。一時間,兩個人都沒有開口,只能聽到漲潮的聲音。

「辰軒,起床了。」程啟思象徵性地敲了敲門,走進了鍾辰軒的房間。「我去問過送國際快遞的那個送貨員了。」

鍾辰軒坐起了身。「怎麼樣?究竟是誰簽收的娃娃?」

「阿蘇。」程啟思回答。

「那個送貨員不太負責,他接到了一個女孩子的電話,說了位址和運單號,於是送貨員就在社區的門口把貨給了阿蘇。因為阿蘇能夠說出貨物的位址,和裡面裝的東西,所以送貨員壓根就沒有懷疑過她不是物主。」

他望著鍾辰軒,「是不是覺得這件事有很奇怪?阿蘇跟董雋,看樣子是風馬牛不相及的兩個人,但是總覺得他們的死有關聯似的。」

「他們的關聯就是那個叫弱柳的娃娃。」鍾辰軒說,「看樣子,是阿蘇打電話去日本問到了運單號,或者索性就是問袁心怡。袁心怡工作忙沒有去催問,阿蘇就順利地把這個娃娃簽收了。」

程啟思笑了笑。

「我想也是。這件事應該是這樣的順序吧?心怡在日本買到了那個娃娃,她給娃娃做了套跟秀場上一樣的紅色刺繡的衣服,給它取名叫弱柳。然後,弱柳的頭壞掉了,於是心怡就把弱柳的頭寄回了日本,日本的商家給她修好了,然後寄回給了她。

「而在阿蘇死的當晚,她把自己的另外一個『頭』賣給了心怡,是由尹雪去做的交易。那天夜裡,我們在阿蘇家裡發現了六個娃娃,不,應該是七個。第七個也被『殺』了……」

鍾辰軒問:「法醫來了嗎?」

「馬上就來。」程啟思說,「W縣本來也歸H市管,我已經跟上頭說過了,由我們來調查。上頭問要不要另外調人過來幫忙,我說先不用。」

鍾辰軒敏感地說:「你是怕把尹雪捲進去?」

「我倒不懷疑她是兇手。」程啟思說,「但多一事總不如少一事,我希望今天的例行檢查結束後,就送她先走。」

鍾辰軒說:「我也不認為她是兇手。不過,啟思,如果袁心怡跟這件案子真有什麼關聯,尹雪一定會不遺餘力幫助她逃避罪責的。你最好有這個心理準備……袁心怡的態度一直有點古怪,就算她不是殺人兇手,她也一定隱瞞了我們什麼。」

他起身進了浴室,沒過一會就出來了。「走吧,我們去現場。」

走到0514號房間,一個男人已經在等他們了。他朝他們伸出手握了握。「我姓何,何如鋒。現場沒有別人進出過吧?」

程啟思掏出房卡,把門打開了。

「除了我們兩個人,就沒有人進去過。不過,發現屍體的是死者的妻子,她的叫聲引來了不少人圍觀,有幾個人走進去看過,但應該沒有接近屍體。」

「那就好。」何如鋒走了進去。他戴上手套,簡單地檢查了一下屍體。

「看樣子是中毒。死狀很安詳,應該是在睡眠中死去的。也許毒藥是和著鎮靜劑一起服下去的,他還喝了酒,更會加快毒發。」

「何醫生,我們想知道具體是什麼毒藥,以及下毒和毒發的確切時間。」程啟思說。

何如鋒點了點頭。「我會把屍體帶回去解剖,然後再告訴你們結果。」

程啟思正想再說話,突然看到門外有個人在探頭探腦,卻是林梁。

鍾辰軒跟何如鋒湊在一起低聲說著什麼,程啟思就走了出去,問:「林經理,你有什麼事麼?」

林梁小聲地說:「程警官,昨天晚上發生了一件怪事,我想也許你有興趣知道。」

程啟思反手把門掩上了,走開了幾步,問:「什麼怪事?」

林梁的聲音壓得更輕。「因為昨天夜裡發生了那種事,我不放心,一晚上都沒睡覺。我四點半的時候,在樓上樓下到處巡視,經過二樓的時候……」

他咽了一口口水,「我本來已經走到電梯口了,突然聽到『砰』的一聲,像是有什麼人在用力砸門,我趕忙轉過身去看……」

程啟思取笑了一句:「林經理膽子還真不小,如果是兇手怎麼辦?」

林梁苦笑地說:「當時我哪有想到那麼多?我回過頭一看,正好看到有個穿紅衣服的女人從0235號房間走出來。但她走得很快,我只看到背影……長頭髮,穿的衣服就活像民國時期的電視劇裡面那樣……」

「0235?」程啟思重複了一遍。「那是誰的房間?」

林梁說:「是方曉聲先生他們一家住的套房。」

程啟思吃了一驚。他正想再問,聽到尹雪在背後叫他。他回過頭,尹雪正站在不遠處。

她換了一條淺綠色的薄紗長裙,長髮披散著,很是清麗的模樣。程啟思朝林梁使了個眼色,林梁乖覺地走開了。

「尹雪,妳怎麼來這裡了?」

尹雪朝0514號的房間瞟了一眼。「法醫來了?我看到外面停著運屍車。」

「正在裡面檢查。」程啟思說,「心怡呢?沒跟妳一起?」

「她還在睡。」尹雪說,「我來是有點事想跟你說。」

程啟思又是一呆。「怎麼了?出了什麼事?」

尹雪咬了咬下唇,神色頗有些為難的樣子。

「我……我昨天晚上碰上了一件很詭異的事情。你知道,我一向不信心怡那些胡說八道的。不過……不過……」

程啟思說:「妳只管說,我又不會笑妳。」

尹雪抬起了眼睛。她的眼睛烏黑而明亮。

「我一向睡眠不太好,不像心怡,倒下去就能睡得像死人似的。加上又發生了那種事,我一直睡不著。好不容易迷迷糊糊睡著了……我忽然一下子醒了,我聽到客廳裡隱隱的好像有什麼動靜。於是我就起來了,推開臥室門向外看……」

程啟思聽得也有點緊張。「妳看到什麼了?」

「我看到房門被關上了。」尹雪注視著他,「我睡覺之前,明明是把門從裡面反鎖上了的。我的視力不是太好……我不太能確定……在房門關上那一瞬間,我好像看到了一片大紅色的衣角……」

她的眉頭深深地蹙在了一起。「我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錯覺,我不敢保證我確實看到了。當我趕過去的時候,房門已經沒有被反鎖了。

「我當時還真有點不敢開門,雖然客廳裡的燈一直沒有關,亮堂堂的……過了好一會,我才去開門,外面卻又一個人也沒有。」

程啟思問:「心怡呢?」

尹雪似乎並沒有注意到他這句話的弦外之音。「我關了門,反鎖好,就去她房間裡看她。她還睡著呢。」

「也許是妳睡得迷迷糊糊的,看錯了?」程啟思說。

尹雪慢慢地說:「我還沒說完呢……我進心怡房間的時候,走到她床邊看了看,她睡得很熟。但是,今天早上,我再進她房間的時候,我看到……她的床頭櫃上,坐著那個叫弱柳的紅衣娃娃。半夜我去看的時候,那裡絕對沒有那個娃娃……」

程啟思注視著她。

「尹雪,妳想說什麼?妳想說,妳看到從妳們的房間出去的,就是娃娃?然後,它又在早上回到了原處?」

尹雪眼神茫然。「我不知道應該怎麼想。我……我討厭那個娃娃,不,我一向就討厭這些東西。心怡一直鼓動我也買,但我一直覺得它們很嚇人,我不喜歡……尤其是這一個,雖然它長得很美……」

她搖了搖頭。「我先回房間了。我都不知道我說了些什麼。」

程啟思望著她的背影,困惑地皺起了眉。

董雋的屍體,被運屍車送走了。何如鋒答應儘快給他們驗屍報告,也一起走了。鍾辰軒躺在沙發上,還正躺在董雋陳屍的那個位置,讓程啟思看著很不順眼。

「辰軒,你就不能好好地坐著嗎?」

鍾辰軒笑了笑,不置可否。「剛才那位林經理跟你說了什麼?你的表情真的很古怪。」

程啟思將方才跟林梁和尹雪的對面向他複述了一遍。

「實在是聽得我一頭霧水。是,我也跟尹雪一樣,覺得那個娃娃讓人不舒服,但是……我確實無法接受把這個案件作如此的解釋。怪力亂神?這樣的結論,誰也接受不了。」

鍾辰軒笑吟吟地說:「我覺得,你好像並不太相信的樣子。你是不相信林梁呢,還是不相信尹雪?」

「我問過酒店的一些服務員,他們都說,林梁在這裡已經工作了好些年了。所以,我不太懷疑他。」

程啟思說,「尹雪……我不知道我應不應該相信她。我只知道,她是最會說謊的人,不僅能夠把假的說得跟真的一樣,還能把氣氛渲染個十足。她是真正的說謊行家,這一點,我絕不懷疑。」

「不過,她說的,跟林梁說的,倒是很對得上。」鍾辰軒說,「如果他們不是串通好了,那麼尹雪說的,也有可能。」

程啟思說:「還有一種可能。在0235號房間,淩晨四點半的時候,確實有一個穿紅衣的女人出去過,也就是林梁所看到的人。

「這個女人,可能是尹雪,也可能是袁心怡。為了把我們的視線攪亂,尹雪才編出了這樣一套話來。」

他們正站在酒店的大堂裡,這天的天氣比頭一天還要糟,那雨偏又不肯嘩啦啦地落下來,灰濛濛的一片雨絲,滴滴答答,整座酒店都像是籠在煙霧裡。程啟思朝海灘的方向望了過去,詫異地「咦」了一聲。

這樣的天氣,海灘上本來不該有什麼人的,但透過大堂的透明玻璃望去,海灘上的人還不少。

「我們也去海灘上轉轉?」程啟思提議。

鍾辰軒點了點頭。

海灘上,居然是各路人馬都齊全了。

紅雨三姐妹依然跟陳重坐在一起,咯咯咯的笑聲老遠就能聽到。袁心怡帶著她的畫板,正對著大海畫畫,但她畫的卻依然並不是海,只是一團團看不出是什麼的彩色。

曲鸝一個人躺在一張沙灘椅上,雖然這天並沒有太陽,她仍然戴著一副大墨鏡。才喪夫的童知琳居然也在這裡,她遠遠地坐在海灘上的一把大遮陽傘下,穿了一身純黑的衣服。

程啟思輕聲地問鍾辰軒:「那邊就是方曉聲一家了?」

海灘的另一邊,坐著一個方臉的男人。這時候,程啟思不得不承認鍾辰軒的形容是對的,方曉聲的臉實在是活像一張麻將牌。

一個長得相當漂亮的女人坐在他身邊,正跟一個長得很像她的少年說話,眼睛裡滿是溫柔的表情。那個少年手裡抱著一本厚厚的大部書,臉上架著一副眼鏡,看樣子是個大近視。

鍾辰軒點點頭。

「是。」他左右看了看,「除了尹雪,好像人都在這裡了。」

程啟思喃喃地說:「這情形,我怎麼看都覺得奇怪。」

「你跟他們都交代過了,在得到允許之前,不能離開?」鍾辰軒問。

「對。」程啟思說,「不過,也用不著跑到海灘上來淋雨吧。難道是酒店裡太悶了,都來呼吸下新鮮空氣?」

鍾辰軒笑了。「你跟我不也來了嗎?」

他一轉頭,看到尹雪從露臺上走了過來。她手裡居然抱著那個紅衣娃娃,臉上淡淡的,也沒有什麼表情。她走得很慢,看到程啟思和鍾辰軒在,也沒有出聲招呼。

方曉聲的妻子,那個叫馮冬的女人,一看到尹雪出現,臉色就變了。她的死死地盯在尹雪手裡抱著的娃娃身上,眼光裡滿是驚訝和恐懼。

方曉聲的麻將牌臉,此時板得更緊了,只有他們的孩子還在一直埋著頭看書,沒有注意到父母的神情變化。

陳重一直在跟紅雨姐妹說話,這時候也盯著尹雪在看,那三個女孩子也突然地收住了笑聲。

童知琳坐得遠,曲鸝戴著墨鏡,她們兩個人的表情,反而看不清楚。而袁心怡是對著海坐的,並沒有留意到尹雪來了。

程啟思走近了尹雪,低聲地說:「妳為什麼要把這娃娃帶出來?它也是證物啊。」

尹雪淡淡地說:「正因為是證物,才想帶出來啊。你沒有看到這些人的表情嗎?」

程啟思沉默。尹雪說得完全正確,海灘上的氣氛好像一下子就凝滯了,幾乎所有人的視線都落在了尹雪手裡的娃娃上面。

程啟思不由得也朝那個娃娃看去,那個娃娃大紅的衣服在一片陰暗的天色裡看起來十分鮮亮醒目,黑亮的長髮在海風裡飄動,尤其是一雙黑亮晶瑩的眼睛,看起來真是水汪汪像是在對著人看一樣。

他突然地打了個寒噤,不自覺地側過了頭,不願意再去看娃娃的眼睛。

尹雪把他的一舉一動都看在眼裡。

「這娃娃的眼睛很傳神吧?這是最好最貴的眼睛之一,日本造型村產的,叫『村眼』。越好的眼睛,越美,也越像真人……」

「尹雪!」程啟思打斷了她。「妳別說了,我的寒毛都要豎起來了。」

袁心怡不知什麼時候已經放下了畫筆,走到了他們身邊。「沒錯,這是村眼,就是造型村的玻璃眼。美吧?」她輕輕地在

娃娃的臉上撫摸了一下,「這種村眼,跟那些廉價的眼睛可是完全不一樣的。」

尹雪把那娃娃塞進了袁心怡的手裡。「妳自己抱去吧,愛怎麼玩就怎麼玩。」

她指了一下露臺上的座位,「我們到那裡坐坐吧?大家應該都沒吃早餐吧。」

袁心怡說:「我吃過了。我還要工作,你們自己吃吧。」

程啟思、鍾辰軒和尹雪坐到了露臺的椅子上。尹雪用勺子攪著咖啡,慢悠悠地說:「你們究竟有頭緒了沒有?」

程啟思攤了攤手。鍾辰軒問:「妳有想法嗎,尹雪?」

尹雪說:「有個建議。」

程啟思和鍾辰軒同時盯向她。尹雪說:「我也不相信這個世界上真的有鬼,我更不相信娃娃會化身成人類來殺人。雖然我們見到的有些匪夷所思,但是我覺得應該會找到一個合理的解釋。

「我有一個提議,那就是搜查這裡─找那套衣服。

「不管誰是那個紅衣女人,那套衣服都是一定存在的,且不好銷毀。如果找到了衣服……就證明兇手是個活生生的人,而不是什麼變成人的娃娃。你們問到心怡的衣服是賣給誰的了嗎?」

程啟思說:「問到了等於沒問到。心怡那個經紀人說,是有人打電話找他說要買的,是個女人。那個女人住在酒店裡,讓他派個職員把一大一小兩件衣服送過來,然後付了現金。

「他也不知道那個女人叫什麼……總之錢是拿了,那女的非常爽快,開多少價就付多少錢,那經紀人也沒有想更多了。而且那女的又是帽子又是墨鏡的,還壓低了聲音說話,經紀人說就算再見到她也未必能認出她來。」

他聳了聳肩,「雖然有些讓人失望,不過,我想也確實就只能查到這些了。」

鍾辰軒微笑了一下。

「尹雪說得有道理。只要能夠找到那件紅衣,我們就不會再疑神疑鬼了。而且……啟思,你不是說見到過那個紅衣女人嗎?如果讓這些女人都試穿一下那件衣服,你一定是能夠認出來的,對不對?」

程啟思咕噥著說:「你不是說我是在玩唐伯虎點秋香?」

尹雪笑著說:「這也未嘗不是一個辦法。啟思,弄不好到最後,還是要靠你的眼力呢。」

程啟思苦著臉說:「就算能找到那件紅衣,就算我眼力真有那麼好,這酒店裡的女人看起來個個都不是好相與的,她們就肯了?」

鍾辰軒說:「她們為什麼會不肯?當然,前提是先得把衣服找到。」

程啟思來了勁,跳起來說:「那我們現在就開始。我去找那個林梁。好在這酒店不大,要搜還是容易的。」

尹雪忽然咯咯咯地笑了起來,笑得程啟思和鍾辰軒都對著她看。

她笑了好一陣才說:「其實,我剛才想到一個特別簡單的辦法了。不是說要殺死一個娃娃,就得把眼睛戳瞎,把頭扭下來?如果兇手真的是娃娃,這樣做不就等於給她也判處了死刑了麼?」

她雖然在笑,但程啟思卻感到了一陣涼意。

他向海灘望去,袁心怡手裡那一點紅色,在黯淡的天色裡尤其觸目。
第六幕 梔子花的香味

林梁非常配合,他大概也想這樁命案儘快有個結果,以免影響酒店的生意。

好在客人很少,林梁幾乎把大部分的酒店工作人員都動員起來了,大有一副不把酒店翻個底朝天不甘休的架勢。從餐廳到酒吧到儲藏室,一個都不放過,更不要提所有的酒店房間了。

程啟思對鍾辰軒說:「你認為,哪些地方最可疑?」

鍾辰軒呵了一聲。

「這個可就很難說了。畢竟,我們懷疑的東西有那麼多,要逐個逐個去分析,我還不如把酒店翻一遍來得痛快。」

程啟思固執地說:「我只是想聽聽你的分析。畢竟,在之前的好些案子裡,你的心理分析都相當準確。」

「很多人我連交談都沒有交談過,我怎麼可能分析得出來。」鍾辰軒想了一會,說,「現在有兩個可能,要麼我們會在一處很明顯的地方發現,要麼……我們就會一無所獲。」

他又解釋說:「第一種可能,就是兇手現在需要我們發現。如果我們什麼都找不到,就只能說明兇手還需要這套衣服,所以不會讓我們看到─如果我們在某個意想不到、特別隱秘的地方發現,也應該是後一種可能性。」

程啟思說:「你覺得哪種可能性大一些?」

鍾辰軒又想了好一會。

「說實話,我認為前一種可能性比較大。因為,兇手想殺的人已經死了,這件衣服沒有意義了。」

程啟思笑了。「那我們就來證實一下你的想法是不是正確吧。」

從早上一直翻騰到正午,還是一無所獲。程啟思親自找遍了所有客人的房間,紅衣服是看到不少,但卻沒一件是他想找的那件。他找得又累又餓,出來迎頭卻碰上了優哉遊哉的鍾辰軒。

「啟思,你不吃午飯嗎?」

程啟思看著鍾辰軒那張含笑的臉,一股無名火就冒了上來。「我在這裡累死累活,你在幹什麼?看海景嗎?」

鍾辰軒笑著說:「我可沒忘了你啊,這不,就是來找你去吃飯了?」

程啟思唉聲歎氣地說:「好吧,讓我先去洗個澡。我這一身汗的,自己都覺得難受。」

「那我們在餐廳見。」鍾辰軒說著,就向電梯口走去了。

程啟思回了自己房間,拿了身乾淨衣服,就進浴室去洗澡了。他正對著鏡子刮鬍子,忽然聽到從露臺的方向傳來了一聲尖銳的慘叫聲,然後就聽到「砰」的一聲,彷佛是什麼重物墜地。

程啟思心中一寒,立即沖到了露臺上。他往下一看,只見下面的海灘上有一個人面朝下地趴在那裡,四肢扭曲成一種奇怪的形狀,一動不動,顯然已經當場死亡了。
穿紅衣的女人。

程啟思一時間動彈不得地站在那裡,呆呆地看著海灘上逐漸地聚集了從酒店裡出來的人。

程啟思這層樓只是二樓,他能夠看清楚下面圍攏來的每個人,三三兩兩地圍在屍體旁邊。他看到陳重帶著紅雨姐妹從酒吧過來了,而童知琳本來坐在海灘一邊的沙灘椅上,這時也站了起來。

不出片刻,鍾辰軒也出來了。他很快地朝上望去,看到程啟思正在二樓露臺上,便朝他招了招手,示意他下來。

程啟思到了海灘上,鍾辰軒已經讓林梁去找了條節慶時用的彩線,把屍體周圍攔了起來,不讓看熱鬧的客人和酒店員工靠得太近。他一回頭看到程啟思,便說:「你看到她掉下來的?」

「沒有。」程啟思恨恨地說,「我當時在洗澡,聽到有人慘叫才出來看的。如果我在露臺上……也許抬頭一看,就能看到兇手了。」

鍾辰軒說:「你認為一定是有人把她推下來的?」

程啟思說:「一定是。」

鍾辰軒說:「我覺得,我們似乎應該先看看她是誰吧。」

一句話提醒了程啟思。那個女人因為摔下來的時候肋骨都斷掉了,所以整個人都呈現出怪異而不自然的姿態,又是趴著的,分辨不出她是誰。

她有一頭長長的黑髮,亂七八糟地披散下來,沾上了鮮血。

程啟思走過去,輕輕地把她的臉扳了起來。他失聲叫了出來:「馮冬?!」

死者竟然是方曉聲的妻子馮冬。馮冬一直是盤發,程啟思從來沒有看到她放下來過。她身上穿著那件紅色錦鍛的繡花女裝,露出寬大的褲管,但卻是赤著一雙腳。
鍾辰軒的眼神沉思地掠過馮冬的腳,然後問程啟思:「你見到她的時候,她有沒有穿鞋?」

程啟思想了想。「我第一次看到紅衣女人,是站在袁心怡和尹雪房間的露臺上。那時候,距離遠,沒有注意到。

「而在海灘上的時候,她站在海裡,所以我也沒能看到她的腳。不過,我想沒穿吧,這身衣服能配的只有繡花鞋,她總不會穿著繡花鞋進水裡去踩吧?」

鍾辰軒說:「你確定你當時看到的是她?」

程啟思再次注視了馮冬的屍體一陣。

「這個,我覺得有可能是,但我不能百分之百地肯定。因為我見到她的時候,她是站著的,姿態很優美。而現在……她都摔成這樣了,我實在……實在沒有辦法確定。」

鍾辰軒笑了一聲。

「記得我說過的嗎?這件紅衣服會以某種形式出現在我們面前……這個『形式』,倒是真的讓人刮目相看。」

他看了一眼程啟思。「你就沒擔心過是尹雪嗎?尹雪和袁心怡都是長頭髮,身材也都跟馮冬相仿。」

程啟思四面一望,看到尹雪和袁心怡正站在不遠處。兩個人的臉色都很蒼白,尤其是袁心怡,一張臉更是白得一點血色都無。

程啟思走了過去,尹雪立即問:「發生什麼了?有人掉下來了?」

「是的。」程啟思又對袁心怡說,「心怡,妳過來一下,我想讓妳辨認一下,死者身上的衣服是不是妳所做的那套。」

「好……好的。」袁心怡的聲音有些發抖,她表現出來的明顯恐懼讓程啟思覺得有些疑慮。昨天晚上董雋的死也是謀殺,但袁心怡並沒有特別的表現。

袁心怡跟著他走到了馮冬的屍體旁邊。

她只看了一眼便說:「是我做的那件。」

程啟思問:「你確定?」

袁心怡蒼白著臉點了點頭。「我確定。」

程啟思又問:「只此一件?」

「是的,只此一件。」

尹雪在旁邊說:「啟思,心怡怕見血,有什麼你一會再問吧。我先送她上去休息下。」

程啟思還沒來得及說話,鍾辰軒就問:「尹雪,妳們剛才在哪裡?」

他問得過於直接,袁心怡的臉色更難看。尹雪勉強笑了一下,說:「我們當然是在自己的房間裡。聽到叫聲,就下來看看。」

鍾辰軒說:「可是,妳們來得好像很遲。」

尹雪又笑了笑。「是啊,我跟心怡都怔了好一會,我又正在換衣服,所以耽擱了一陣子才下來。」

她扶著袁心怡走開了,袁心怡看起來確實是很不舒服,半個人幾乎都靠在尹雪身上。鍾辰軒對著她們的背影注視了一會,才蹲下身去繼續去看馮冬的屍體。

程啟思則轉向了方曉聲。

方曉聲是跑過來的,跑得氣喘吁吁。因為鍾辰軒正把馮冬的頭扶起來檢查,方曉聲一眼便看到了妻子的臉,頓時站不住腳,腿一軟便坐倒在了海灘上。

「這……這……這是怎麼回事?!」

程啟思沒有表情地說:「方先生,你的妻子就在剛才從酒店高處摔了下來,當場死亡。現在是失足墜樓、是自殺還是謀殺,我們都沒有辦法確定。例行規定,請你還是過來認認屍吧。」

鍾辰軒挪開了些,方曉聲盯著馮冬的屍體看了一陣,突然發瘋一樣撲到了她的屍體上,抱住她放聲大哭了起來,眼鏡也摔在了一邊。

程啟思和鍾辰軒都沒提防他會來這麼一手,急忙把他架住想拖起來,但方曉聲的力氣大得驚人,仍然死死地拽著馮冬的手臂不肯放手,嘴裡亂叫亂嚷著:「不,不,怎麼會這樣……怎麼會這樣……我妻子……她怎麼會……」

程啟思和鍾辰軒費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他拖開了,林梁也指揮著幾個保全過來幫忙。程啟思皺著眉說:「把他送回房間去,找兩個人看著他。」

林梁答應著,讓保全扶著方曉聲走開了。方曉聲還在哭叫個不停,突然,他的聲音一下子停了。

程啟思和鍾辰軒對這突然而來的寧靜反而奇怪了,一抬頭,只見方初正站在不遠處,呆呆地注視著母親的屍體。

他看了好一會,如夢初醒似地大叫了一聲:「媽媽!」

方初正要往這邊跑,方曉聲眼疾手快,一把他把拉住了,抱在懷裡。「小初,不要過去……不要過去……你媽媽她……她……」

「我要媽媽!放開我,我要媽媽,我要媽媽……」方初又哭又鬧,在方曉聲懷裡亂踢亂打。方曉聲摟著兒子,也泣不成聲了。

「小初,小初,你冷靜點。我們先回去……小初……聽話,小初……」

方曉聲抱著方初,踉踉蹌蹌地走開了。程啟思見鍾辰軒還在望著他們,便問:「你
怎麼了?有什麼不對?」

「……沒什麼。」鍾辰軒仰起了頭,向酒店上方望去。「你覺得,死者是從幾樓掉下來的?」

程啟思說:「這家酒店本來就只有六層。屋頂有個可以喝茶的花園,她可能是從某個房間掉下來的,也可能是從頂上的露天花園裡落下來的。」

他叫過了一個在旁邊看熱鬧的服務員,問:「你們頂上那個花園今天有沒有營業?」

「沒有。」那個服務員說,「今天下雨,又沒有什麼客人,加上林經理把我們大部分都叫來幫助搜查了,所以就沒營業。」

「沒有留人值班?」程啟思又問。

服務員說:「應該沒有,你們再問問林經理吧。」

程啟思點點頭,示意他可以離開了。鍾辰軒說:「這麼看來,從樓頂的花園裡落下來的可能性很大。我們上去看看吧。」

這時候,林梁喘著氣跑回來了。「兩位警官,我已經把方先生和他兒子安頓好了。現在……該怎麼辦?」

他哭喪著臉看了馮冬的屍體一眼。「這下可真完了,酒店的生意……」

程啟思懶得理會他的牢騷,打斷了他說:「林經理,你派幾個人留在這裡守著,不要讓任何人接近。另外,今天你們樓頂的露天花園,有沒有派人留守?」

林梁說:「本來,就算不營業也會派人值班的。不過,我把人都叫來幫忙搜查了,所以今天沒有人……」他渾身抖了一下,「難道……她是從那裡掉下來的?……」

程啟思說:「我們會上去調查。你派人把這裡看著,明白了麼?」

林梁回答:「兩位放心,我親自在這裡守著。」

鍾辰軒一笑,說:「這天看來要下雨了,林經理不用在這裡等了。勞駕你注意一下酒店大堂,如果上午那位何法醫來了,馬上通知我們。」

從六樓到屋頂,沒有電梯,只有一段原木的彎彎的樓梯。程啟思四處看了看,說:「這裡完全沒有監控。」

「所以兇手才會選擇這裡來作案。」鍾辰軒說,他的眼光沉思地掠過了跟扶手相對的鏡面。

樓梯一側是懸空的,安著同樣是原木鏤花的扶手;靠牆的那一側,卻都鑲上了鏡子。

這些鏡子都是一整面一整面的,加上這裡光線昏暗,猛然地從鏡子裡看到了自己,夜裡恐怕會嚇上一跳。

走上屋頂,頓時眼前一亮。整個屋頂都種滿了各色花草,大大小小的花壇和盆栽放得滿滿,香氣沁鼻。

在花壇和盆栽間,放著一組組原木的桌椅,上面撐著幾把淺色的大遮陽傘。四面都有半人高的護欄,鐵制的。

程啟思走過去搖了幾下,說:「很堅固。」

鍾辰軒說:「看看她落下來的那個方位的護欄。」

程啟思走到東邊一側,伸手一搖,說:「一樣的,很結實。」他又不死心地在那排護欄上東敲西敲,最後只得攤了攤手,說:「看樣子,在護欄上做手腳的可能性不成立了。」

鍾辰軒笑了。「你不會想說死者是自殺吧?」

「可是,你看,以你我的身高,這護欄都過了腰。馮冬比你我矮十多公分,又沒有穿高跟鞋,這護欄都快到她胸口了。如果不是她自己翻過護欄跳下去的,就只能是兇手把她拎起來扔下去的……這個技術難度太高了吧。」程啟思說。

「你不是在她墜樓的時候,聽到過她的慘叫嗎?」鍾辰軒問。

「那並不能作為什麼佐證。」程啟思說,「就算是有意要跳樓自殺的人,也有可能會發出一聲叫聲─那有時候是不由自主的。這個我知道,你也清楚。」

他轉過頭,環視著這座屋頂花園。除了花草之外,他什麼都沒看到。突然地,他用力吸了吸鼻子。

「辰軒,你有沒有聞到什麼特別的香味?」

鍾辰軒說:「這裡的花很多,香氣互相混雜,我還真不知道什麼叫作『特別』。」

程啟思從衣袋裡摸出了那塊在董雋的陳屍現場發現的紅色手絹。「跟這個一樣的香味。你沒有聞到嗎?」

「你這麼一說倒好像是聞到了。」鍾辰軒笑著說,「我的鼻子可沒有你的靈。」

程啟思對他的諷刺只當沒聽見,走進了花壇之間,彎下腰東看看,西聞聞。忽然,他叫了一聲:「是這個了。」

鍾辰軒也走了過去。程啟思指著的是一種大朵大朵的純白色的花。他說:「這不是梔子花嗎?」

程啟思不悅地說:「你既然知道,怎麼在發現手絹的時候不說?」

鍾辰軒瞪了他一眼。「我一時沒有想起來而已。而且,那房間的紅酒味道很濃,又混合著童知琳常用的名貴香水的味道,

有點讓鼻子失靈。我又不像你,還能在海灘上聞上一次呢。

「梔子花很常見,也很便宜。因為它特別香,所以在開花的季節常常會有人帶著在街上賣,連進花店的資格都沒有。不過,梔子花真的很香,香得很濃,但卻不膩人。它模樣普通,就占了這個香字了。」

他又問:「你在馮冬的身上聞到了桅子香味嗎?」

程啟思說:「我只聞到了血腥味,和海鹽的味道。」

他停住不說話了。過了很久,他才說,「馮冬真的是自殺嗎?她真的是殺死董雋的兇手嗎……」

「還有阿蘇。」鍾辰軒補充。「阿蘇跟董雋的事,一定有關係。只不過,這層關係我們還不是很明瞭而已。唯一可以確定的是,肯定跟娃娃有關。」

忽然,從樓梯那一側傳來了重重的腳步聲,有人急急忙忙地上樓,而且踏得很重。幾秒鐘後,滿頭是汗的林梁出現在兩人面前。

「不好了,不好了,出事了……」

程啟思的心一下子提到了半空。「這次又出什麼事了?誰死了?」

林梁的表情,又像哭又像笑。「還有人死?天哪,再有人死還得了?不是,不是有人死了,是袁小姐她昏過去了……」

程啟思舒了一口氣。「昏過去了算什麼出事了?」

「不是啊,警官,她是因為她的娃娃才昏過去的。她的那個娃娃……就是那個穿著跟我們要找的紅衣服一樣的娃娃……」林梁再次伸手抹了抹頭上的汗,他的眼睛裡帶著驚恐,「頭被人切下來了!還有很多血,跟人的血一樣!手和腳也都斷了……」

程啟思跟鍾辰軒面面相覷。

鍾辰軒問:「現在誰跟袁小姐在一起?」

「尹小姐陪著她……」林梁急得搓手,「你們兩位快去看看吧!那個娃娃的樣子很可怕,就像,就像……」

鍾辰軒說:「就像什麼?」

林梁張開嘴又合上,如此這般了好幾次,才囁囁嚅嚅地說:「就像方太太摔死的那個樣子!」

程啟思和鍾辰軒回到了二樓,一進0235號房間,就看到尹雪正坐在沙發邊上,低聲地在跟袁心怡說著什麼。袁心怡的臉色非常難看,無力地躺在沙發上。

紅衣的娃娃面朝下地趴在地板上。

正如林梁所形容的那樣,它的身體形成了一個詭異的姿勢,四肢扭曲,脖子折斷,就像是一個人從高樓摔下來那樣。地板是白色的大理石,它的「血」就從身下流出來,染紅了純白的地面。

在她的身側,有一張高高的椅子。

尹雪看到他們的眼神,就說:「本來心怡是把娃娃放在那張椅子上的。剛才,我們一回來,就看到這樣子了……心怡當場就昏過去了。」

鍾辰軒說:「現在沒事了吧?」

袁心怡疲倦地搖了搖頭。

「是誰……是誰把我的娃娃殺死的?」

她用了「殺死」這個詞,讓程啟思覺得很是不舒服。但,看著娃娃身下的「血泊」,他又不得不承認袁心怡形容得很恰當。

尹雪輕聲地說:「娃娃的眼睛,也被人戳過。」她指了指掉在地板上的一邊還帶著血的水果刀,「我想用的就是這個。」

程啟思忍耐不住地大聲說:「血?哪裡來的血?這本來就是些玩具,怎麼會有血?」

鍾辰軒拉了拉他,示意他不要這麼激動。

尹雪輕輕地歎了口氣,說:「這個,我也想知道。」

林梁的臉,又出現在房門處。「兩位警官,那位姓何的法醫到了,現在在海灘上。」

「他來得真快。」鍾辰軒說,「辰軒,這裡的事先放一下,我們先去看看那邊吧。」

他又對尹雪說:「不要動它,一會我會讓何法醫把血液樣本帶回去檢驗一下,看究竟是不是人血。」

尹雪答應了一聲。袁心怡的一張臉還是毫無生氣,只是直直地看著前方。

兩個人出了房門,正好看到方曉聲從他的房間裡出來。方曉聲的眼鏡取下來了,雙眼是紅腫的。

看到兩人,方曉聲問:「我妻子她……我什麼時候可以……」

「現在法醫來驗屍了。」程啟思回答,「過一會我會找你要正式口供。方先生,請先留在房間裡好嗎?」

方曉聲一臉倦怠地點了點頭。鍾辰軒問:「方初呢?」

「他哭累了,睡著了。」方曉聲的眼眶又紅了,「兩位,我要進去守著他,小初他很愛他媽媽,非常傷心。」

程啟思作了個「請便」的手勢。看到方曉聲房間的門關上了,他低聲地說:「你覺得,他是真的為他的妻子悲傷嗎?」

「看樣子倒是真的哭過,傷心也是真的。」鍾辰軒說,「不過,這個人也許有什麼隱瞞我們的東西。」

程啟思沒有再就這個話題談下去。剛才,純白的大理石上,那一片血紅令他有觸目驚心的感覺,現在還餘悸未消。

下到海灘上,何如鋒看到他們招呼了一聲。「怎麼搞的,又出命案了?跟昨天晚上那樁有關嗎?」

「我想是的。」程啟思說,「有什麼發現?」

何如鋒看了看馮冬的屍體。「沒什麼發現。高空墜下,當場死亡。至於是失足還是自殺,或者是謀殺,我更不能判斷了。」

他又補了一句,「不過,昨天晚上那具男屍,我倒是有一些發現。正打算打電話通知你們,這邊的電話就叫我過來了。」

程啟思精神一振:「哦?」

「根據死者胃裡的食物消化情況,可以判斷他死亡時間是在晚上九點半到十一點半左右。我不能再給得更精確了。」何如鋒說。

「他是溴化物中毒。你們應該對這種毒不陌生,溴化物本身是沒毒的,但只要進入人體,與胃酸一中和,就會變成強酸溴化氫。這種毒物,只有口服才會發揮作用。

「我想,溴化物是跟著酒一起進入死者體內的。溴化物的發作時間是五到二十分鐘,死者先是會感到噁心、頭暈,接著就會進入昏迷狀態,很快死亡。而且,他在服用溴化物之前,還服用了鎮靜劑。」

程啟思問:「這種東西好搞嗎?」
「比較容易到手。」何如鋒回答,「很多工業都會用到。這東西還用來美容呢,只要不大量口服,是不會有什麼問題的。」

「美容?!」程啟思衝口問道,「怎麼用?」

何如鋒笑笑。「那我可就真的不知道了。我目前驗屍的情況就這些,如果有新的情況,我會告訴你們的。」

他正在扳動著女屍斷掉的手檢查,忽然有點詫異地說:「她的手腕上,好像原本戴著什麼東西?」

程啟思和鍾辰軒往他所指的方向看了過去。果然,在馮冬的左腕上,有一道明顯的紅痕,像是被什麼堅硬的東西用力摩擦過留下來的。因為紅衣的長袖很寬大,垂下來把手腕蓋住了,所以之前並沒有發現。

鍾辰軒說:「像是有人在她手腕上扯下了什麼。也許是……手煉之類的東西。」
何如鋒贊成地點了點頭。

「我也是這麼想。這道痕跡很新,應該是不久前的事。」

「難道是推她下樓的人?」程啟思說。「她死前跟兇手糾纏過?」

何如鋒說:「這就得看你們了。」

他又上上下下地看了看馮冬的屍體,說,「真是奇怪,為什麼要穿上這麼一身衣服?這衣服只能出現在民國電視劇裡,居然還有人敢穿出來?難道她想死後變成厲鬼,找人算帳?」

程啟思心裡一動。「你的意思是……」

何如鋒有點不好意思地笑了。「哦,我是隨口胡說的。不是說在十二點的時候,穿上一身紅衣自殺,就會變成很有法力的厲鬼嗎?」

程啟思笑著說:「沒想到大家都挺信這些的。她倒不是午夜十二點墜樓的,而是正午十二點。不過,如果按這麼說,那她就是自殺的。」說完這句話,他心裡又怦地跳了一下。

何如鋒信口說的「十二點的紅衣女鬼」,他也聽人說起過。如果照這樣推想,那馮冬就是自殺的了?她在生前殺了董雋還不夠,死後都要化為厲鬼?有什麼仇恨能夠如此強烈?

程啟思搖了搖頭,嘲笑自己這些漫無邊際的思路。鍾辰軒瞪了他一眼,說:「你在這裡傻笑什麼?」

程啟思苦笑地說:「我只是在想剛才何醫生說的話。她真的是因為深到無法化解的仇恨,才會殺了人後自殺嗎?」

「你真這麼認為?」鍾辰軒想了想說,「她丈夫說,馮冬昨天一晚上都在房間裡,陪兒子看電視。」

「你當然也清楚,丈夫肯定是會為妻子開脫的。」程啟思說,「不過,如果真的是這樣,那馮冬是為了什麼要殺死董雋,然後自殺呢?」

「最簡單的無外乎是這一男一女勾搭上了,馮冬想要董雋離婚,而董雋表明自己只不過是玩玩,所以馮冬由愛生恨,把他殺了。」鍾辰軒說。

「于情於理,大方向上還是說得通的。只不過,很多細節問題就無法解釋了。比如,她是怎麼離開董雋的死亡現場的?她跟阿蘇的死有沒有關係?心怡的娃娃,又究竟是怎麼回事?」

「我們應該去問方曉聲的口供了。」程啟思說,「既然他妻子已經死了,他也犯不著再為她隱瞞什麼了。」
第七幕 危險情人

方曉聲坐在酒吧靠窗的位置上,把眼鏡取下來,又戴上。戴上,又取下。

他不願意在酒店房間裡錄口供,那樣兒子就會聽到,於是要求換個地方。程啟思也同意了。

「……是的。現在我也不需要隱瞞了。我太太……她,她確實有外遇。她想跟我離婚,但是她提出要兒子。我當然不會同意……」

程啟思問:「馮冬外遇的物件,就是董雋?」

方曉聲說:「我不知道。我工作很忙,正是這個原因才忽視了她。我本來以為,她有兒子就會很滿足了,沒想到……

「我並不想知道是誰,因為我一直是愛她的,我希望能夠挽回我們的婚姻。我們已經好久沒有到這裡來度假了,這次來,也是為了一家三口多一點時間在一起……」

「到了這裡後,你發現了馮冬跟董雋幽會?」鍾辰軒說。

方曉聲沉重地歎了一口氣。

「我並沒有多想。昨天晚上,她說要去做美容,我在陪兒子看球賽。小初的衣服髒了,我想給他換,但是沒找到小初喜歡的那件,我就打電話給她。但是她的手機是關機的……我有點警覺了,但是我還是沒有打電話去美容中心查問。」

他看到程啟思臉上浮現的表情,說:「我知道你們看不起我,可是,不知道總比知道好。如果我一旦真的查到了,我會很難受,還不如現在這樣好……」

鍾辰軒打斷他說:「馮冬出去了多久?」

方曉聲想了想。「她是大概九點鐘出去的,回來的時間……我就沒太注意了。她回來的時候,神情有點古怪。

「她一回來就去洗澡了,我還沒拿定主意怎麼做,就聽說樓上發生命案了。我看到她臉上緊張又帶點恐懼的表情,我就立刻明白了。但是,她是我的妻子,我想保護她……」

「所以你就說了謊。你說你們一家三口一直在一起看電視。」程啟思說,「所以你不讓我們去問你兒子的口供,你害怕他說漏嘴。」

「是。」方曉聲垂下了頭,「雖然我編了些話告訴我兒子為什麼要說謊,但是我還是擔心他會說出不該說的話來。他,我兒子他,今天剛滿十八歲啊……」

他捂住了臉,哽咽聲斷斷續續地傳了出來,「我本來跟我妻子說好,今天給他過生日的……馮冬還特地給孩子訂了個大蛋糕……」

程啟思看他這樣,也不好急著再問。鍾辰軒卻又露出了那種把人當成標本一樣打量的眼神,冷冷地觀察著方曉聲。

方曉聲終於抹了一把眼淚,抬起了頭。「請問你們還有什麼想問的?」

程啟思說:「今天你跟你妻子都幹了些什麼?」

「從昨天晚上回來開始,馮冬就一直魂不守舍的,常常是我叫她她也沒聽見,也不想吃東西,就一直窩在房間裡。」方曉聲說。

「我就帶著小初到處玩玩,中午快十二點的時候,小初要看他的球賽,我就下樓去問問小初的包裹有沒有到。那是我在國外幫他訂的生日禮物……」

程啟思說:「你的意思是說,當你太太墜樓的時候,你正在酒店前臺?」

「對。」方曉聲說,「不過,因為漲潮,包裹還沒有到。我跟櫃檯小姐說,一到了馬上通知我。我又跟她閒聊了幾句,這時候,就聽到樓下鬧哄哄的……但我說什麼也沒有想到……」

他又開始哽咽,程啟思看了一眼鍾辰軒,鍾辰軒朝他使了個眼色,程啟思便說:
「方先生,你可以走了。」

方曉聲走遠了之後,程啟思說:「為什麼要讓他走?我還想多問出點什麼呢。」

「方曉聲沒有跟我們說實話,你再問也是白問。」鍾辰軒說,「如果有包裹送來,酒店方面會第一時間送去給客人的。就算是工作忙忘記了,方曉聲打個電話問問不也就行了,何必特地跑下去?這做得也未免太過了,簡直就像是有意給自己製造不在場證明似的。而且,他明明知道因為漲潮,包裹之類的東西都送不過來的。」

程啟思說:「有道理。不過,他的不在場證明,我想應該是完全成立的。」

他拿出手機,撥通了櫃檯。

很快,他把電話掛斷了,說:「跟方曉聲說的一樣。方曉聲在問了有沒有自己的包裹後,又跟那女孩子閒聊了一會天氣啊,酒店的生意啊,這樁案件啊之類的……直到墜樓的那邊鬧得很大了,方曉聲才過去看。」

鍾辰軒說:「真是鐵一樣的不在場證明啊。」他眨了眨眼睛,「除非,在事前,他就已經做好了某些策劃,能讓馮冬在他計畫的時間內墜樓而死。」

「這不可能。」程啟思說,「那麼高的護欄,就算是他在場,以他那一米七的身高,要想把馮冬扔下去都不容易。」

鍾辰軒說:「老實說,我覺得就算馮冬是自殺,要爬上那護欄也很神奇。她還不如就在六樓或者五樓跳樓呢,反正也不可能活得了。簡直是……多此一舉,沒事找事。」

程啟思一拍桌子。

「有道理。六樓就有一個向外延伸的公用天臺,在那裡跳是再方便不過的了。她偏要跑上頂樓,還要很艱難地翻過那個鐵護欄……」

鍾辰軒說:「所以說,光憑這一點,我們就足以懷疑她不是自殺的了。同理,我也會懷疑所謂鐵一般的不在場證明。」

程啟思喝了一口水,他只覺得口幹,而且是心理上的焦灼感引起的。「那怎麼辦?不能再拖了,已經又是一天了,天亮後,我們必須得找同事過來了。」

鍾辰軒慢慢地說:「你不過就是擔心尹雪捲入而已。或者是,她為了袁心怡而攪進這淌渾水。」

「是。」程啟思直言不諱地認了,他知道瞞不過鍾辰軒。

「尹雪不是本地人,她捲入這案子純屬巧合。但袁心怡就不一樣了,就算她珍愛的娃娃變成那樣子,她也不應該昏過去。其實,我覺得她從看到馮冬的屍體開始,就很不對勁了。」

腳步聲停在了他們身後,卻是何如鋒。程啟思忙給他讓座,何如鋒說:「太晚了,我也回不去了,我就在這裡住一夜吧。對了,那血跡,我去看過了。是人血,不過如果想知道是誰的血,就不那麼容易了。」

「那明明是個娃娃,怎麼會流血?」程啟思不解地說。

何如鋒回答:「我仔細地檢查過了,看起來像是從身體裡流出來的。那身體也是空心的,事先把血包藏在裡面,然後把身體扳斷,血自然就會流出來了。不過……」

他也皺了皺眉,「那位袁小姐把那個娃娃的身體和頭部都拆開來給我看過了,裡面也沒有像是紙袋、塑膠袋之類的東西。難道兇手是把血直接灌進去的?」

鍾辰軒望瞭望程啟思,說:「根據尹雪的說法,她是跟袁心怡一回到房間,就看到了娃娃在地上變成那樣了。如果這麼說,兇手就算直接把血灌進去,也無所謂。因為我們看到的,只是娃娃最後呈現在我們面前的樣子。這跟尹雪那個流血的娃娃頭,有本質的區別。」

何如鋒叫來服務生,要了一份炒飯,然後有點抱歉地笑了笑。「我一驗過屍,就特別餓。」

「很多法醫都是這樣的。」鍾辰軒也笑。「那何醫生,你慢慢吃,我們先上去了,還有些證人的口供要問。」

何如鋒一口氣喝了半杯白水,說:「好,好,你們忙你們的。」

到了二樓尹雪和袁心怡的房間前面,程啟思面有難色地說:「我們這是要去問什麼?」

鍾辰軒淡淡地說:「問她們實情。」

沒等程啟思回話,他就重重地敲了敲門。尹雪的聲音,從裡面飄了出來。「門沒鎖,進來吧。」

推門進去,只見袁心怡正站在露臺上,對著海灘望。尹雪坐在沙發上,手裡端著高腳杯,一瓶紅酒已經見底了。

「尹雪,妳喝這麼多幹什麼?」程啟思皺了眉把杯子從她手裡奪了下來,尹雪卻只是靜靜地笑了一下。

「你放心,我酒量很不錯。」

袁心怡緩緩地從露臺上走了過來。她略微地化了妝,臉色看起來比剛才好多了。
「這麼晚了,你們來是……」

鍾辰軒搶在程啟思之前開了口。「心怡,妳跟方曉聲是情人嗎?」

程啟思大吃一驚。袁心怡的臉色也頓時變了,她的眼神求助地飄向了尹雪。

尹雪無聲地歎了口氣,說:「告訴他們實情吧,心怡。這種事,瞞不了太久的。這件案子死了兩個人,警方一定會徹查,那時候妳再說出來,會更惹人懷疑的。」

袁心怡沉默了。良久,她開了口。

「我跟方曉聲認識很久了,他的太太馮冬跟我有點交情。但我跟方曉聲在一起,是最近的事情……也就半年左右吧。方曉聲因為他太太有外遇,很是沮喪……」

程啟思忍不住說:「妳為什麼會跟方曉聲……」

方曉聲雖然是個富人,但實在不是個有吸引力的男人,袁心怡自己也算有錢,又是個有氣質有品味的美女,怎麼也無法把她跟方曉聲聯繫在一起。

何況,她還只是方曉聲的情婦,看方曉聲的樣子,也不太可能會離婚。

袁心怡淡淡地說:「他是長得不好看,不過,男人的樣子,一向不是太重要的。他是我喜歡的那一種類型。」

尹雪說:「我就覺得妳這段時間一直有點心神不定,妳還一直不肯承認。」

袁心怡歎了一聲。

「尹雪,我說過了,妳一向看不慣這種事,我怎麼敢讓妳知道?何況,我跟方曉聲也並不是常常見面,他不能離婚,所以,我對他也沒有什麼要求。偶爾吃頓飯,見個面,就可以了。他忙,我也不見得閑。」

她停頓了一會,似乎在回憶著什麼。「本來,這個週末,我是跟方曉聲約好在這裡見面了。不過,他太太非要跟著來,方曉聲也沒辦法。

「我倒也無所謂,就當是來這裡工作了。但是,來的當天晚上董雋就死了,我心裡就有點不安。我聽方曉聲說過,他懷疑馮冬外遇的男人是董雋。難道是方曉聲把董雋殺了?」

她又沉默了一陣,才說:「但是,我很快就知道是個女人殺了董雋的。我也放心了……方曉聲抽了個空跟我見了一面,他說,他懷疑是他妻子幹的。

「我嚇了一跳,告訴他這種事不能亂說。他說,當然,當然,他肯定不會對警方說什麼的……畢竟還是他妻子……」

程啟思忍不住譏諷地說:「他好像還很疼他老婆似的?」

袁心怡再次發出了一聲歎息。

「是的,如果不是因為馮冬有外遇,方曉聲也不至於會和我在一起……今天,我看到馮冬墜樓了,我很害怕……我怕是方曉聲昨天晚上跟她攤了牌,最終忍不住殺了她……」

尹雪敏銳地看了程啟思一眼。「不是他幹的,是嗎?」

程啟思不想回答,但又不能不回答。「是的,他有非常可靠的不在場證明。在他妻子墜樓的時候,他正在酒店大堂跟櫃檯小姐說話。」

尹雪沒有再問,只是對袁心怡說:「妳聽到了,現在妳可以放心了吧?不是他幹的。」

鍾辰軒卻說:「看起來,似乎他確實有不在現場的鐵證。不過,我還是覺得他相當可疑。心怡,妳覺得呢?」

袁心怡明顯地顫抖了一下。尹雪蹙起了眉頭,也不說話。

程啟思看到大理石地板上的血跡已經清除乾淨了,便問:「心怡,妳的娃娃呢?」

「剛才那位法醫來看過了,我就把娃娃擦乾淨,收回到盒子裡去了。」尹雪說。

鍾辰軒忽然問:「尹雪,我能不能再看看妳那個流過血的娃娃頭?」

尹雪淡淡一笑。「那不是我的,是心怡的。」

袁心怡說:「在我房間裡,妳去拿吧。」

過了一會,尹雪把那個娃娃頭拿了出來。她用一個透明的袋子,把娃娃頭裝在裡面,看起來幾乎像是嬰兒頭的頭部標本。

她把袋子遞給了鍾辰軒。「拿去吧,別弄壞了就好。」

鍾辰軒接了過來,拿在手裡打量了一會。程啟思信口說了一句:「這看起來像什麼鬼娃娃似的,挺嚇人。」

袁心怡勉強地一笑。「裸娃是這樣的,等化了妝,皮膚上了色,再裝上眼睛,戴上假髮,就不會了。」

程啟思也笑著說:「不知道這個娃娃打扮起來,會是什麼樣子?」

「什麼樣子都可能啊。」袁心怡說,「一個娃娃可以打扮成無數種樣子,不熟悉的人是根本分辨不出它是同一個娃娃呢。」

聽到這句話,程啟思感覺到鍾辰軒明顯地震動了一下。

回到自己的酒店房間後,鍾辰軒就一直沒有說話,只是拿著那個娃娃頭在翻來覆去地看。
程啟思看他看得聚精會神的樣子,忍不住問:「你究竟有什麼發現?說出來聽聽呀。」

「啟思。」鍾辰軒笑著說,「不如我們來玩個遊戲吧。」

程啟思瞪著他。「這時候你還有心情玩遊戲?」

鍾辰軒走到露臺前,往下看去。屍體已經抬走了,海灘上用彩線圍了一個圈,有個保全在那裡看守。

馮冬的屍體被暫時放置在一個酒店房間裡,準備第二天再送去驗屍。

「我們把她身上穿的紅衣脫下來,啟思。」

程啟思聽到他這句話,頓時怔住,繼而明白了他的意思。「你想……你想讓大家來辨認……可是,這……」

「我相信,這個酒店裡住的女人都會很配合的。」鍾辰軒笑得有點神秘,「就是現在。正好是昨天晚上那個時間,怎麼樣?也許,結果會超出我們的預料。」

程啟思慢慢地說:「衣服上有血。」

「衣服是紅的,血也是紅的。只要衣服是那一套,有沒有染血那並不重要。」鍾辰軒回答。「我們要看的,只是體形和姿態。我相信,你能夠分辨出來。」

「我想可以。但是,」程啟思有點為難,雖然他也覺得鍾辰軒這個主意很是有趣。

「辰軒,你想想,那些女人,她們會願意穿上這樣一件衣服嗎?這是死人的衣服,非常不吉利。」

鍾辰軒揚起了眉。「比起被留在這裡接受盤問,蒙受嫌疑,我想她們都會願意忍受短短的幾分鐘。」

他又眨了眨眼睛,「我們就把地點選在你見到紅衣女人的那個海灘上,你看,今天晚上的月亮也很好。」

程啟思遲疑地說:「可是……這種作法是基於紅衣女人不是馮冬這個設想上面。如果紅衣女人就是馮冬呢……」

鍾辰軒有點不耐煩地說:「你怎麼突然變呆了?如果這幾個女人都不是你所見過的
紅衣女人,那麼就只有一個可能性─馮冬就是紅衣女人!逆向思維都不會?我看你真的是被尹雪給弄昏了頭了。」

程啟思尷尬地笑,又說不出來反駁的話。鍾辰軒伸手,重重地拍了拍他的肩頭。

「啟思,這次就看你的了。我去找袁心怡和尹雪,把那件衣服脫下來,你就去通知其餘的客人。其實也沒幾個人,就是童知琳、曲鸝和那三姊妹。當然,別的客人要過來看熱鬧,我也不反對。」

「就算我能認出來,也未必能作為證據。」程啟思說。

「只要能夠確定是誰,我們就可以去找證據。」鍾辰軒笑得有些狡猾,「你就別問那麼多了,按我的話去做吧。」

程啟思狐疑地說:「你……究竟葫蘆裡賣的什麼藥?你是不是另有打算?」

「你只管去就是了。」鍾辰軒把他往門外推,「記得,把別的男客也叫上,像方曉聲啊,陳重啊,全部都給叫來。」

程啟思在門口站了一會,只能苦惱地去做鍾辰軒交代的事。他讓林梁去給紅雨三姐妹傳話,自己則去找童知琳。他一直覺得童知琳不是個好說話的女人。
但是,童知琳的反應卻是令他意想不到的好。

「哦?想要找出殺我丈夫的兇手?當然,我一定會配合的。我不會介意……懷疑妻子是很正常的事,不過,我保證我沒有殺他。我怎麼會殺他呢……」

她答應換過衣服就下樓,程啟思如釋重負地走了出去。走到門口的時候,他突然想起了一件事。童知琳壓根沒有對馮冬的死問過半句。而馮冬,至少,在目前,還是「紅衣女人」。

她既然願意支持程啟思和鍾辰軒這個異想天開的「找兇手」的舉動,她為什麼就不關心一下馮冬?馮冬跳樓的事,這酒店裡不可能沒有人知道。

林梁跑了過來,對他說:「程警官,都說好了。紅雨她們跟陳重先生在一起,陳重先生也很感興趣,說馬上就來。還有什麼要辦的沒有?」

程啟思猶豫了片刻。本來,鍾辰軒交代過要他把所有人找齊,但他卻更想去看看鍾辰軒在跟尹雪和袁心怡說些什麼。「還有方曉聲先生,麻煩你跑一趟。」

他來到了二樓尹雪和袁心怡的房間,敲了敲門就走了進去。

程啟思頓時愣住了。客廳裡落地窗已經全部推開了,深色的窗簾拉開了一半,被海風吹得嘩啦啦作響。

一個女人,正站在靠海的露臺上,一輪圓月恰好在她的頭頂。那景象,如同一幅畫。

她的身上,穿著那套精緻而華美到了極致的紅衣。

月光下,金色的絲線閃閃發亮,她的一頭黑髮,在風裡飛揚。

程啟思喃喃地說:「尹雪?」

尹雪的聲音,有點飄浮地從露臺上傳了過來。「很美的衣服。我想,古代的女子,都會想要這麼一身。這不是普通人家能穿的衣服,對吧,心怡?」

袁心怡坐在一角的沙發裡,整個人都藏在陰影中。

「沒錯。在古代,能在衣服上繡鳳凰的當然只有皇后,這是常識。這件衣服,是借鑒了某些宮廷命婦所穿的服裝,它的正式名字是……紅色綢平金繡鳳凰雙喜紋錦袍。」

「雙喜紋?」程啟思怔怔地問,「這是……喜服?」

袁心怡走到了尹雪身邊,伸手去抹平衣服上的一道褶皺。

「沒錯,這是喜服。是大婚的時候新娘穿著的衣服。你們難道不覺得這衣服看起來很喜氣麼?」

鍾辰軒一直坐在沙發上沒說話,這時候卻說:「本來應該是很喜氣,不過……現在,它已經被血浸透了。」

「沒錯,血的味道還留在上面,很不好聞。」尹雪說,她走了進來。「我要去換下來了,再聞下去我會吐的。」

她的臉龐雪白,而雙唇描成了鮮紅。程啟思呆呆地看著她,說:「妳的妝……很美。」

「心怡化的。」尹雪說,「我很喜歡。」

她跟袁心怡一起走進了臥室,鍾辰軒看著程啟思,說:「就算她美,你也用不著這樣一直傻呆呆地盯著她看吧。話說回來,你覺得她是嗎?」

程啟思失笑。「當然不是。看到那個紅衣女人的時候,袁心怡和尹雪都跟我們在一起,她們又不可能會分身術。」

只聽到綢緞衣服的沙沙響聲,袁心怡穿著那套紅衣走了出來。她微笑地說:「這身衣服我自己還沒有穿過,很漂亮,對吧?」

她用手愛惜地撫摸著衣襟上繡著的鳳凰。「如果我要舉行婚禮,我會穿這樣的衣服。」

鍾辰軒說:「妳在做這件衣服的時候,是不是心裡就是這樣想的?」

袁心怡回答:「也許吧。」

她攤了攤手。「你們看夠了吧?我得去換下來了。」

鍾辰軒突然問:「難道這件衣服沒有相配的鞋子?」

「當然有。」袁心怡說,「是一雙配套的大紅色繡鞋,當時也跟著這件衣服一起賣掉了。還有一方手絹。」

「沒有頭飾?」鍾辰軒追問。「妳在秀場的時候,不可能也是這樣披著頭髮出來吧?」

「哦,是的。」袁心怡回答,「有很精緻的頭飾,髮型也梳得很別致。我專門找了一個以前是專梳頭的老師傅來梳的,連我都梳不出來那樣的髮型。」

程啟思問:「那那些發飾呢?也一起賣掉了?」

袁心怡說:「我是去一些收藏家那裡借了幾件古董級的釵子、步搖之類的東西。秀一結束,我就還給了人家了,怎麼可能一起賣掉。」

鍾辰軒點點頭,沉默了一會,問:「那麼,在當時的秀場上,妳有沒有見到現在在酒店裡的人?」

袁心怡一怔。

「方曉聲來了,我給他送了票,他帶著妻子兒子都來了。原本他想自己來,但他老婆纏著非要一起來。童知琳也來了的,我還跟她打了招呼。別的人……我就記不太清楚了。」

鍾辰軒笑著轉頭對程啟思說:「這個兇手還是很懂得如何簡化程式的,這不,頭飾不好找,髮型不好弄,就索性簡化了。」

程啟思聳聳肩說:「那也有前提,她得是個長髮女人。如果是一頭短頭髮,穿起這套衣服來還成樣嗎?」

鍾辰軒聽到他這話,若有所思地說:「有道理。」

尹雪這時候從臥室走了出來,她已經換了衣服。白襯衫,黑裙子,脖子上戴了一串珊瑚的細珠項鍊。

「男人的想法有時候真是傻,是短頭髮,她不會戴假髮嗎?這大街上賣的假髮,要什麼式樣有什麼式樣,要什麼顏色有什麼顏色。長頭髮不好偽裝成短頭髮,但短頭髮要弄成長頭髮,實在是太容易不過了。」

鍾辰軒盯了她一眼。

程啟思笑著說:「這也有道理。」

袁心怡手裡捧著迭好的紅色衣服,走了過來。「現在怎麼辦?是不是要去拿給別人試穿?有多少人要穿啊?」

「除了酒店裡現在住著的女客之外,我讓林經理把酒店裡身材跟啟思看到的女人相仿的員工都找來了。」鍾辰軒說,「為了儘量做到周全,還是小心點好。」

尹雪微笑。「辰軒,你覺得這樣子真的可以找到兇手嗎?」

鍾辰軒瞟了一眼程啟思,眼睛裡頗有些取笑的意味。

「那就得看唐伯虎能不能點到秋香了。」
第八幕 兇手是他?

林梁讓人在海灘上放了好些沙灘椅,還準備了些點心和飲料。

陳重依然跟紅雨三姐妹坐在一起嘻嘻哈哈,曲鸝雖然是在晚上卻也戴著那副大墨鏡。程啟思注意到她手腕上戴了一串很顯眼的香珠串子,而她不時地會去撚動香串的珠子。

童知琳還是一個人坐在一邊,全身黑衣,安靜而沉默。在月光下看起來,她出乎人想像的年輕。

方曉聲抱著兒子坐在椅子上,看到袁心怡,他很快地望了她一眼,又移開了視線。

林梁的身後,站著四五個女孩子。鍾辰軒掃了一眼,就對林梁說:「可以讓她們回去了。」

林梁一呆,問:「不是您要她們來的?」

「不用了,我已經看過了。」鍾辰軒說,然後對程啟思放低了聲音。「她們不會是我們要找的人。她們沒有那份氣質,不是人人穿上那紅衣服都能看的。」

袁心怡莞爾一笑。

「沒錯,這種紅色本來就是很難穿得不土氣的顏色。穿旗袍,當然是身材玲瓏有致的好;而穿這種寬大的袍子,最好是身材纖細,才會有那種娉娉婷婷的韻致。過於豐滿的,穿這種衣服不會好看。」

童知琳突然站起身,走了過來,看著袁心怡手裡捧著的衣服。「就是這件?」

她一把把衣服抓了過去,然後把手裡點著的煙扔到地上,頭也不回地走進了酒店。

袁心怡怔在那裡還沒來得反應,童知琳已經走遠了。

程啟思苦笑地說:「她還真是雷厲風行。」

鍾辰軒望著童知琳的背影,慢慢地說:「是啊,跟我之前看到的她,大不相同。」

尹雪拉了一張椅子,坐了下來,端起一杯橙汁喝了一口。「那我們就在這裡等等吧,不知道這位董太太穿起來,是什麼樣?」

當童知琳再次出現在海灘的時候,程啟思對著鍾辰軒搖了搖頭。「不是她。」

袁心怡笑著說:「雖然她保養得很不錯,但她畢竟是過四十的女人了。女人到了這時候,不管怎麼維持身形,都或多或少能夠看出一些歲月痕跡的。她還算苗條,不過,不是最適合穿這衣服的人。」

童知琳穿上這套衣服,雖然說不上土氣,但也絕不好看。程啟思說:「不一樣,我看到的那個女人,比她要瘦。感覺還要纖弱些。」

尹雪說:「比我還瘦些?」

程啟思認真地想了一想,才回答。「是,不過與其說是比妳瘦,是整體感覺還要纖細些。」

袁心怡微微有點詫異。「尹雪雖然實際上不算太瘦,但她給人的感覺已經夠纖弱了,絕對構得上古典飄逸的概念。比她還纖弱?」

童知琳的臉色有點發青,襯著大紅的衣服和蒼白的月光,看起來給人一種詭異的感覺。她轉過頭問程啟思:「行了吧?是我嗎?」

鍾辰軒微微一笑,搶在程啟思之前說了話。「不是。麻煩妳了,董太太,妳可以把衣服換下來了。」

陳重把坐在他膝蓋上的白雪推了一把。「妳去吧,讓我看看妳穿起來好不好看。」

白雪嬌嗔地瞪了他一眼,就跟在董知琳身後去酒店了。過了好一陣,她才換好衣服走了出來。

程啟思皺著眉對著她看,說:「白雪小姐,請妳往海灘的方向走。對……對,往那邊走,走到水裡。」

白雪倒是很聽話,一直走進了淺灘裡,回過頭來嘻嘻地笑著說:「這樣對不對?要我擺什麼姿勢?」

程啟思歎了口氣。

「不用了,白雪小姐,妳可以去把衣服換下來了。」

白雪卻似乎對這件紅衣很是喜歡,摸了又摸。「我從來沒有穿過這麼精緻的衣服,上邊的花紋好漂亮。料子看起來薄薄的,其實很厚實,就像是電影裡面那些女演員穿的……」

袁心怡聽著她的話,似乎也挺受用,笑著說:「是麼?下次如果我再設計類似的衣服,就讓妳去當模特兒。妳的身型,穿這樣的服裝很美。」

白雪張大了眼睛,從水裡蹦了出來,跑到了袁心怡身邊。「袁小姐,是妳設計的?好美的衣服……」

紅雨也跑了過來。「妳還穿,快脫下來,我也要穿穿看。」

她們兩個人也不進酒店,找了個黑暗的角落,就開始換衣服了。

程啟思苦笑地說:「瞧瞧,這都變成了什麼了?一個個還爭著穿來穿去……」

紅雨過了一會就跑了回來。她的皮膚很白,映著大紅的衣服,看起來確實是吹彈得破,很是嬌豔。

程啟思搖了搖手說:「好了好了,妳們妹妹也不用試了。」

紅雨撒嬌地說:「讓我再穿一下嘛,這種衣服只能在電視裡看到啊。」

鍾辰軒一笑說:「這可是死人穿過的衣服,妳們不怕?」

紅雨撇了撇嘴,說:「那個女的啊,我那天見過她的,對著鏡子照啊照的,真是臭美。還以為自己很年輕呢!」

程啟思一凜。他問過紅雨的口供,但紅雨壓根沒有提到這回事。「對著鏡子照?在哪裡?妳怎麼上次沒有告訴我?什麼時候?」

紅雨說:「要不是你提起來,我早忘了。就是她死之前啊,快十二點的時候,我正準備下去吃飯呢。

「我們的房間都在六樓……她就在通向頂樓花園的樓梯上,對著鏡子照來照去。照了好半天。我當時想,這個女人肯定是約了誰,不然怎麼會對著鏡子照那麼久?又不在房間裡打扮好再出來。」

鍾辰軒望著紅雨,眼裡又露出了那種冷漠的審視的表情。

「妳確定是她?」

紅雨顫抖了一下。「她掉下來的時候,我也看到了。就是她沒錯……」

「可是,妳說她在照鏡子,那麼,妳就是在鏡子裡看到她的。那個樓梯我去過,光線即使是在白天都很暗,妳是不可能在鏡子裡看到她的臉的。」鍾辰軒盯著紅雨說。

紅雨說:「是啊,但她這身衣服實在是太顯眼了,所以她一掉下來,我就認出是她了。」

鍾辰軒堅持地說:「可是,妳沒有看到她的臉,對不對?」

紅雨低下了頭,想了好一會,有點無奈地說:「沒有。不過,」她又興奮地抬起了頭,「她在抬起手梳理頭髮的時候,我看到她手腕上戴了一條紅色珊瑚的手煉,顏色很漂亮。」

她的眼光落到了尹雪的脖子上,「哪,就是那種,只不過式樣不同。」

「珊瑚手煉?」程啟思衝口而出,「可是在馮冬的屍體上並沒有……」

他話還沒說完,鍾辰軒就給了他一個眼色,程啟思趕忙閉住了口。

鍾辰軒笑著轉向了紅雨。「紅雨小姐,請妳把衣服換下來,交給曲鸝小姐吧。」

曲鸝還是沒有摘下那副大墨鏡,只是冷冰冰地說:「怎麼,輪到我了?」

鍾辰軒對於她那很不友善的口氣似乎毫無所覺,仍然微笑地說:「是的,曲小姐。」

紅雨把衣服換了下來,遞給她。曲鸝把衣服一下子從她手裡拽走了,然後扭著腰肢走開了。紅雨伸了伸舌頭。「她動作真大,差點把衣服都撕破了。」

「曲小姐似乎心情不太好的樣子。」林梁在旁邊小聲地說了一句,「她這次自從住進酒店來,就一直找岔子。」

鍾辰軒揚起了眉頭。「哦?找什麼岔子?」

林梁苦笑地說:「還不就是那些亂七八糟的事。說有人惹了她,不尊重她什麼的。我們都是做服務行業的,哪裡敢得罪她?真不知道她這次為什麼火氣這麼大……」

程啟思看了看鍾辰軒,鍾辰軒卻只管在那裡發呆,沒有搭理他。程啟思又去看尹雪,只見尹雪正把手放在自己脖子上那條鮮紅的珊瑚項鍊上。

程啟思便坐到了尹雪和袁心怡的身旁。「這條項鍊很漂亮,一開始我就注意到了。」

那是一條細珠的項鍊,用一條細細的紅繩把一顆顆細小的珊瑚珠子串了起來。項鍊很細,但因為尹雪的脖子纖細修長,所以戴起來相當出色。但如果換了一個脖子稍微粗些的人,效果一定就差得多了。

尹雪笑著說:「是嗎?」

袁心怡在旁邊說:「你認出來了嗎?」

她是在問程啟思。程啟思呆了一下,有點難堪地說:「不是,一個都不是。童知琳胖了些,而白雪跟紅雨……我不好形容,感覺不是吧。姿態和感覺都不是。」

袁心怡有點懷疑地看著他發笑。「我們應該相信你的眼力嗎?」

程啟思正想說話,就看到曲鸝走來了。她直直地走到了他面前,說:「要看快看,我可不會再給你們看下一次了。」

程啟思打量著她,打量了片刻,說:「辛苦妳了,曲小姐。」

曲鸝哼了一聲,扭過身便走了。鍾辰軒看到程啟思臉上出現了一種奇特的表情,便說:「啟思,你發現了什麼?」

程啟思湊到他耳邊,輕聲地說了句什麼。鍾辰軒的眼睛一亮。「真的?你能肯定?」

程啟思點了點頭。他臉上又露出了那種古怪的表情。「你相信我,在這方面我絕不會看錯的。」

尹雪插口說:「你們兩個在那裡說什麼悄悄話?也不讓我們聽見?」

程啟思笑了笑,放低聲音也跟她們把剛才的話重複了一遍。袁心怡「呀」地一聲叫了起來。「可是,這裡的女人,你們不是都看過了?」
程啟思說:「是的,但是我也確定我沒有看錯。」

鍾辰軒望著海灘。「尹雪,那天你們在海灘上看到那個女人的時候,你們都沒有看到她是怎麼離開的?」

尹雪想了一想。

「我當時在跟啟思說話,並沒有留意到身旁的情形。那晚正是漲潮,海浪的聲音很大,我們也沒有聽到什麼。除了海浪的聲音……」她忽然停住了,蹙起了眉頭。

「我們幾乎是站在海灘的中心,要回到酒店必須從我們身邊走過。但是,我們一回頭,她就消失了。」

鍾辰軒笑著說:「妳已經想到了,尹雪。」

尹雪點了點頭。

她指著海浪說:「她並沒有走,只是潛到了水下。就在不遠處就有好幾塊礁石,她大可以潛一段水然後藏到礁石背後。浪花的聲音很響,我們沒有聽到她潛下去的聲音,這不足為奇。」

程啟思回想了一下當時的情形。「這很有可能,而且……恐怕真的是唯一的可能了。除非她不是人,否則,怎麼可能從我們的眼前消失?」

他的眼光,慢慢地掠過了月光下的海灘。不知道為什麼,海灘上的人都沒有離開,一個個仍然坐在沙灘椅上。

方曉聲和他的兒子坐在一處,曲鸝依然架著她那副大墨鏡在抽煙,童知琳遠遠地坐
在一邊,背挺得筆直。只有陳重和紅雨三姐妹似乎還是那麼開心,又是喝酒,又是說笑。

他喃喃地說:「不,不可能,他們一個都不是。童知琳胖了些,紅雨她們體態不同,而曲鸝又太有曲線了些……難道那個紅衣女人真的不在這些人中間……這不可能,那天晚上漲潮,沒有人可以上來,也沒有人可以離開的……」

尹雪和袁心怡也保持著沉默。鍾辰軒卻說:「沒錯,沒有人可以離開,所以紅衣女人一定是在這些人中間。我們不妨來用用排除法?」

程啟思愁眉不展地說:「排除?怎麼排除?男人首先可以全部排除,這裡的男人都是方塊型或者肥胖型,根本不可能假扮紅衣女人。女的,我們都已經全部看完了,我可以保證,沒有一個是她。」

他揮揮手,作了個手勢。

「看吧,全部都在這裡了,所有的嫌疑犯。可是,排除也排除不出來,因為把所有不可能的人都給排除光了之後,答案是『零』。」

鍾辰軒似笑非笑地說:「真的嗎?答案真的是零嗎?如你所言,現在所有的人都在我們面前,你再好好地看看?最不濟,我們可以按著人頭數啊,你仔細數數?一,二,三,四,五,六,七……」

尹雪突然坐直了。她的眼光,順著海灘掠過來,又掠過去。「你……你的意思是……」

程啟思已經跳了起來。「辰軒,你是說……不,不,這不可能。這絕不可能。」

鍾辰軒笑著說:「不管看起來多麼不可能的事,在其它一切可能性都被排除了之後,就只有它具有可能性了。

「沒有什麼不可能的,啟思。你不要忘了,你剛才對我們說的那個『不同』之處,這個人,是能夠滿足你說的這個『不同』點的。而且,那個人,一直都沒有確切的不在場證明。」

程啟思沉默著。他朝方曉聲走了過去。方曉聲看到他走到了面前,便問:「警官,你有什麼話要問我嗎?」

「我沒有什麼話要問你。」程啟思說,他的眼光停留在方曉聲身邊的方初身上。

「我是有話想問你的兒子。」

方曉聲渾身顫動了一下,下意識地把兒子攬緊了些。「問他?有什麼好問的?他還是個小孩子,他對這些事一無所知的。」

程啟思毫無笑意地笑了一下。

方初並沒有抬頭,只是把緊緊地靠著父親。他戴著一副厚厚的大眼鏡,鏡片在月光下閃著光。

「方先生,我想請你的兒子,也來做一次剛才的測試。」

方曉聲猛地站起了身,拖著方初連接退後了好幾步。

「你在胡說八道些什麼?我兒子?為什麼要我兒子來測試?我說了,他跟這些事沒有關係,一點關係都沒有。你憑什麼要這麼做?就算是你們員警,也不能亂來……」

程啟思唇角的冷笑更加重了。「沒關係?從剛才曲鸝換上那件紅衣服的時候,我就明白了一件事,一件一直讓我覺得很不協調的事……

「我是從側面的角度看到紅衣女人站在海裡的,但是,她的胸部相當平坦。

「按理說,從這樣的角度看來,再瘦削的女人都會有曲線的。只不過,因為她穿的是寬鬆的袍子,所以我並沒有特別留意到這一點,直到看到身材一流的曲鸝換上那件衣服時,我心裡那種不協調的感覺更加深了。

「紅雨和白雪都不算豐滿,但她們穿上這衣服也都不會是我那夜所看到的那個樣子。所以……我看到的,很可能不是個女人,而是個男人。」

方曉聲臉色煞白,渾身都在發抖。

「你這完全是胡說八道……胡說八道!明明說是個女人,怎麼可能變成男人?而且還要誣衊我這個小兒子……」

程啟思冷笑地說:「正是因為你的兒子年紀小,所以才能扮成一個身材纖細的女人。只需要一頂假髮,就可以完成了。」

鍾辰軒不知道什麼時候已經走到了他的身邊。鍾辰軒的眼光,從方初的手臂上一直看到他的小腿上。

「他已經不小了,也十八歲了。但是他長得要比一般的孩子矮小,也很孩子氣,所以看起來還只像是十五、六歲。

「不過,肌肉倒是挺結實的。我沒猜錯的話,你的兒子一定是個游泳健將吧?所以,在海裡潛上幾分鐘,遊到礁石後面,對他而言應該完全不是一件難事?」

方初突然從他父親的懷裡仰起了頭。在厚厚的鏡片下面,那雙又黑又大的眼睛閃著一種既狠毒又冷酷的光芒,讓程啟思心裡都咯了一下。

那完全不像是一雙小孩子的眼睛,以前程啟思也曾在一些罪大惡極的犯人臉上見過這樣的眼神。

鍾辰軒卻不在意方初那彷佛要吃人的眼神,反而很有興趣地望著方初。他的聲音很溫和。

「方初,你難道不想給我們講一講你是怎麼做的嗎?這樣有趣的事,做得如此邪惡也如此高明,如果不是從你口中說出來,我還真不能相信是一個十八歲的小孩子做的。」

方初把方曉聲推開了。他身材在同齡人中不算高,大概有一米六五的樣子。很瘦,細胳膊細腿的模樣。他長得跟母親馮冬很相似,大眼睛,高鼻樑,還是沒長開的清秀少年的模樣,只是架著的那副過大的眼鏡把那份清秀給掩蓋了。

鍾辰軒注視著他,微笑地說:「我相信,你把眼鏡摘下來,會更好看的。」

方初回視他,突然把自己的眼鏡抓了下來,一摔摔到了地上。方曉聲臉色更慘白,想沖過去抱住兒子,方初卻狠狠地瞪了他一眼。

「滾開!我沒有你這樣的爸爸!」

他聲音並不大,但方曉聲卻渾身一抖,身不由己地倒在了椅子裡,雙手蒙住了臉。
方初惡狠狠地說:「都是你,都是你把我媽媽害死了!都是你……跟那個女人好!」

袁心怡接觸到方初的眼神,不由自主地顫抖了一下。尹雪拍了拍她的手臂,高聲地說:「大人的事,小孩子插什麼嘴?」

方初一聽到她這句話,面上的表情更是猙獰,本來清秀可愛的一張臉,這時候都幾乎扭曲了。

「大人?你們這些不要臉的大人?告訴你們,你們這些所謂『大人』,都是一群蠢貨,蠢得不得了的蠢貨!」

他仰起頭,傲慢地看著程啟思和鍾辰軒。

「怎麼樣?你們能拿我怎麼樣?就憑你的眼力能認出那個紅衣女人是誰?這個能作證據吧?哈哈哈……員警都是沒腦子的東西!」

方初還正在變聲的階段,聽一個少年的喉嚨裡發出這種陰冷的笑聲,簡直是讓人不寒而慄。程啟思又是厭惡又是可憐地看著他,鍾辰軒的眼睛裡卻滿是興趣。

「你認為你很聰明,是嗎,方初?」

方初冷笑了起來。「怎麼,難道我不聰明?你們也只能假定那個紅衣女人是我─你們有什麼證據?何況,你們知道那個紅衣女人是怎麼從房間裡出來的?去看監控錄影啊,去啊!我就等著你們去找證據呢!」

鍾辰軒笑了笑,他並沒有不耐煩的表示。「沒錯,你說得很對,紅衣女人是怎麼從房間裡出來的,確實是一個謎。不過,這個謎,我已經解開了。」
方初的臉色變了一變,又迅速地笑了起來。「是嗎?那你說說看,她是怎麼出來的?」

鍾辰軒說:「當然是從裡面走出來的。她─噢不,是你,方初─你是一個活生生的人,就這樣站在我們面前,你可不是那個穿紅衣服的娃娃。」

「走出來?」方初冷笑,「我是怎麼走出來的?為什麼監視器沒有拍到我?」

鍾辰軒淡淡地說:「確實,監視器一直在工作,可以拍到從裡面出來的所有人。但是,有一次機會,只有那麼一次機會,兇手可以大搖大擺地從裡面走出來。

「兇手成功地利用了這個盲點……我們過於篤信監控錄影的功能了,而沒有更多地去推想。這確實是我們的失誤。」

程啟思茫然地問:「有一次機會?什麼樣的機會?」

鍾辰軒回過了頭,望著坐在遠處,神情冷漠的童知琳。

「當然就是童知琳發現她丈夫屍體的時候。這是唯一的一次機會!」

程啟思的腦子裡迅速地過濾著當時的情景。他猛然間明白了。

「你是說,童知琳在進去的時候,是有意尖叫引來眾人的注意的?然後就有不少人湧過來看,當很多人圍在門口甚至有人進去的時候,方初就悄悄地站在了房間裡貼近門口的地方……」

鍾辰軒替他接了下去。

「方初當然已經把那身紅衣服換了下來,塞進了童知琳的大漆皮包裡。童知琳有兩個一模一樣的包,她在進房間的那幾秒,就迅速地把包替換了。

「我注意到,她在從房裡沖出來的時候,依然緊緊地抓著她的包。而方初穿著一套普通的寬鬆衣服,混在過來觀望的人群裡,看准一個機會就溜了出去。

「方初只要小心一點,抓好時機,是不會被發現的。畢竟,我們想要找的只是一個紅衣女人,而不是一個普通的男孩子。」

方初已經有些笑不出來了。童知琳卻還是一臉冷淡,彷佛沒有聽到他們的話似的。鍾辰軒回頭望著她。

「董太太,我說得對嗎?」

童知琳冷淡地說:「不對。我進去的時候,除了我丈夫的屍體,什麼都沒有看到。你們又有什麼證據來證明你們剛才所說的話呢?」

程啟思看了鍾辰軒一眼。

鍾辰軒說:「現在沒有。但是,妳也是重要的嫌疑人,董太太。請妳回妳的房間,不要離開。明天,我們會請妳到警察局,再錄一份口供。」

他回過頭,看著方初,「還有你。也是一樣。」

方曉聲叫了起來:「你們不能關我的兒子!他還沒有成年……」

鍾辰軒舉起了一隻手,他的手指間夾著一張卡片。

「這是在郵寄給你的包裹裡發現的生日卡片。很遺憾,從今天淩晨零點開始,你的兒子已經滿十八周歲了。即使要判他死刑,法律上也是允許的。」

他轉過頭,對林梁說:「多派幾個保全,看著他跟董太太。」

回到房間後,尹雪說:「辰軒,你是什麼時候想到的?」

鍾辰軒說:「這個很難說。我一直在苦思冥想,究竟兇手是怎麼離開房間的。我甚至考慮過會玩點雜技魔術的紅雨三姐妹,會不會是她們從窗臺上跳到另外的房間的?

「但是,這實在是很冒險,不僅要冒生命危險,還得要冒被別人看到的危險。於是,我把這個想法給否決了。後來,我想,也許兇手是用了一個很簡單的方法走出去的,就在我們眼皮子底下,只是我們沒有注意到而已。

「是的,這個想法我也覺得很不可能,但是既然沒有別的可能性,我也只能這麼去想了。於是,我再次把那段監控錄影調出來,認真地看了一遍。

「我看到童知琳從房裡跑出來,按理說,她如果受了很大的驚嚇,應該遠遠地離開房門。而她反而並不走遠,就逗留在房門的地方,而且直到很多人都過來了,她還站在那裡。我反復看了幾遍,總覺得她似乎是有意地堵在門口似的。

「接下來,就是有人往裡面擠,因為本來監視器拍的就很模糊,我看不清楚進出的人的面貌,但是我細心地看了看,覺得似乎進去看的人只有三個,但擠出來的人有四個。也就是說,多了一個。既然如此,多的那一個─可能就是兇手。」
他停頓了一下。

「而當我聽到啟思說出他對兇手體型的疑問的時候,我就知道是誰了。

「那時候,尹雪跟心怡和我們在一起,童知琳也在,三姊妹跟陳重在酒吧。馮冬已經死了,我們可以排除她。曲鸝確實沒有不在場證明,不過,根據啟思對她身材的判斷,她也不可能。所以,就跟我剛才說的一樣,看看海灘上都有哪些人?一個一個排除,剩下的那個不管多麼不可能,都一定是正確的。

「馮冬和方曉聲自然會幫著自己兒子說話,方初根本沒有任何確切的不在場證明!心怡的那句話也提醒了我,一個娃娃,可以打扮成無數種樣子。那麼,秀氣瘦小的少年,為什麼不可以打扮成一個紅衣女人呢?」

程啟思歎息了一聲。

「這麼小的孩子犯案,讓人確實意想不到。可是,他又是怎麼跟童知琳走到一起的?這麼說來,童知琳也有分?」

尹雪說:「童知琳嘴上雖然說她跟董雋感情很好,不過,這話又能信幾分?動機很容易想,你們不也是懷疑她的嗎?只不過因為她確實沒有作案時間而放棄了。

「其實這個案子非常簡單,就是女人的嫉妒心搞出來的。董雋為了錢跟她結婚,說什麼不要她的錢都是惺惺作態,要的只不過是更多。董雋私下底還跟別的女人有染,童知琳一直裝成什麼都不知道,但卻是在暗暗地策劃謀殺。」

袁心怡打了個寒噤。「就為了這個,就要殺人?」

尹雪冷冷地說:「殺人本來就是一件很容易的事。而且,殺了一個,還會殺二個!」

袁心怡叫了起來:「妳不要說了!」

鍾辰軒作了手勢。「好了,我們從頭說說這件事吧。其實一開始,這就不是一樁突發的案件,而是蓄謀已久的。一切還得從心怡說起。」

袁心怡睜大了眼睛。「我?!」

「是的,妳展出了那套紅色衣服。」鍾辰軒說,「妳說過,妳在秀場上曾經遇到過童知琳,還跟她交談了幾句。也許,從那時候起,她就有了這個主意。就從妳那套衣服上面開始……心怡,因為妳當時還把穿著同樣衣服的娃娃帶到了現場。」

袁心怡的眼睛睜得更大。「是呀,我還把娃娃放在了顯眼的地方。可是這跟案子有什麼關係?」

鍾辰軒說:「如果她沒有看到妳的娃娃,就不會有這樁案子了。我想,她從看了妳的秀和你的娃娃後,就開始策劃了。

「以童知琳的年紀,她未必會對這種娃娃瞭解多少。不過,現在網路發達,她要想有個全面的瞭解,也不是難事。

「妳不是說你們有相關的網站、論壇,和聊天群嗎?我甚至懷疑,在你們常聊天的那些喜歡娃娃的人中,就有童知琳。畢竟,在網路裡面,每個人都是虛擬的,我們只能看到一個個ID,卻看不到隱藏在後面的真實的人。

「心怡,在那次秀之後,有沒有某個ID刻意地接近妳?」

「刻意?……」袁心怡想了一會。「有,有一個叫艾菲的女孩子,她說我的娃娃很漂亮,就天天來跟我聊天。我也很高興,就跟她講了很多娃娃的事……」

程啟思說:「回去後,查查IP,也許可以成為指控她的證據。」

「就算她刻意地找到心怡聊天,頂多也只能說明她可疑。」鍾辰軒說,「這不會是決定性的證據。我們還是繼續說吧。童知琳從心怡口裡知道,她的娃娃因為頭壞了,送到日本去換,於是就買通了阿蘇,把那個娃娃的頭攔截下來。」

程啟思一怔。「你是說……阿蘇是童知琳殺的?!」

鍾辰軒皺著眉搖了搖頭。

「童知琳是個因嫉妒而瘋狂的女人,但從某種意義上來說,她不是一個壞人。她恨的只是自己的丈夫,背叛了她的男人。

從對她的觀察裡,我不認為她是一個如此草菅人命的人。何況,阿蘇實在是對她沒有什麼威脅。

「我想,童知琳僅僅是要阿蘇幫她一個忙,她就給阿蘇一筆錢,或者是別的什麼報酬─也許是一個限定版的娃娃?阿蘇只是個小女孩,她完全不懂得輕重的,於是,她答應了,也做到了。

「她具體是怎麼做的,我們之前已經討論過了。但是,阿蘇壓根就不會想到,這卻把她自己推上了死路。但我卻不明白,就算童知琳買下了那套娃娃穿的紅衣服,又讓阿蘇截下了娃娃的頭,那娃娃的身體她是在哪裡找到的?」

袁心怡說:「這我倒可以解釋,因為即使是限定版的娃娃,也只有頭是限定版的,身體還是跟普通版的一樣。所以阿蘇可以另外找個一樣的身體,來配我的弱柳的頭。」

鍾辰軒說:「那這就能說得通了。」

尹雪把話題扯了回來。「你說過,童知琳不會殺阿蘇。」

鍾辰軒說:「如果說阿蘇對她有威脅,那麼心怡一樣對她有威脅,可是她從來沒有對心怡做過不利的事。所以,我不認為童知琳殺了阿蘇。」

他的表情和語調讓尹雪注意地去看他,然後說:「我明白了,你是說,是方初殺了阿蘇的,對嗎?」

袁心怡叫了起來:「那個小男孩?長得那麼秀氣的小男孩?他……他殺了兩個人?不……不可能……」

鍾辰軒冷冷地說:「說不定,他自己的母親也是他殺的呢。漂亮,確實,是很漂亮。

「但是,心怡,妳可能不知道,有些非常美貌的人卻是白癡,或者是無比殘忍的兇手。有時候,遺傳因數是個奇妙的東西。它藏在妳的DNA裡……妳拿它無能為力!」

尹雪倒了一杯溫水,放在袁心怡的手邊。

「童知琳跟方曉聲都是商人,他們相識不足為奇。方曉聲很疼兒子,童知琳這個年紀還沒有小孩的女人,都是會喜歡漂亮聰明的孩子的。你們可以去問問方曉聲,我相信,童知琳跟方初的關係一定是很好的,好得也許超過我們的想像。」

「但是童知琳是絕不會向方初提出這種事情的。」鍾辰軒說,「本質上,童知琳是個善良的女人。方初應該是早就發現了他父親跟心怡的事……」

袁心怡臉上一紅。

「就算這樣,可是,這兩者間有什麼關係?我跟方曉聲的事,方初嫉恨我可以理解,但是,這跟童知琳和董雋的事毫無幹系啊!」

尹雪歎了一口氣。「這才是這個案件最毒的地方。心怡,童知琳只想要她丈夫死,而方初,他一心希望的是妳死!」

袁心怡「砰」地一聲,把水杯碰翻在了大理石的地面上。「我……為什麼?」

鍾辰軒慢慢地、幾乎是字斟句酌地說:「要知道,在一個少年成長的過程中,他的性格還沒有定型,很容易受到外界事物的干擾。他們容易『學壞』……雖然『學壞』這個詞很籠統,但也是經過很多事實證明的。

「他們沒有充分的自我控制能力,甚至缺乏對善惡的分辨標準,尤其是在現在的網路十分發達的情況下,他們能夠接觸到的東西,太多太多了。好的固然有,但壞的也很多。

「方初,這是一個智商相當高的孩子,我在去他的房間給方曉聲錄口供的時候,隨手翻了一下他看的書。他看的除了一些相當深的物理、數學書之外,居然還看哲學書,而且是西方原版的。

「他的智力發育早,而且道德觀念也比較薄弱,一般被大人無條件溺愛的孩子,就很容易造成自我中心……當他知道自己一向很喜歡很尊重的父親背叛了自己的母親,而原因竟然是母親在外面有了外遇,妳可以想見他的心情。」
袁心怡聲音發顫地說:「可是,僅僅為了這個,他就連我也想殺?!」

程啟思說:「這麼說來,阿蘇死的時候,方初把娃娃弄壞了,然後扔在她的身邊,就是為了給到時候謀殺心怡製造前題。

「阿蘇的死法,跟她心愛的娃娃一樣;而心怡,會像她那個紅衣娃娃一樣的死法。雖然很匪夷所思,但是,把水攪得越渾,我們就越難破案,這個想法是聰明的。」

鍾辰軒說:「沒錯。童知琳並不知道這些,她跟阿蘇從來不在網外聯繫,所以她不知道方初已經殺了阿蘇。我猜,也是她托方初去找阿蘇拿娃娃,兩個年齡相仿的孩子,誰也不會注意,誰也不會懷疑。

「週末,到了酒店─一定是方初藉自己生日的機會,逼著父親和母親一起來這裡的,當然,心怡也要來。」

袁心怡一面想,一面說:「是這樣嗎?本來,方曉聲是說他跟他兒子來這裡過生日,邀我來。結果來的時候我才看到,他妻子也來了。」

「對。」鍾辰軒說,「方曉聲給妳打電話的時候,估計方初就在旁邊偷聽。臨到那時候,他再把他母親一起拖上,不就行了?主角都不齊,戲又能怎麼唱呢?」

程啟思慢慢地說:「童知琳自然是早就等在這裡的。她跟方初早就把一切都策劃好了。其實,在童知琳離開她丈夫的時候,已經給他下了安眠藥。

「方初扮作了紅衣女人,先在海灘上出現,有意引起別人的注意─我跟尹雪就成了目擊者。就算我們不撞上,方初也會找上別的人作目擊證人的。然後,方初就來到了五樓,進了房間。童知琳在走的時候,並沒有關門。

「其實,那時候董雋還在臥室裡,因為怕有人進來撞見,而方初給他灌下了含著溴化物的酒後,又把他拖到了客廳的沙發上,並把紅酒倒在兩個杯子裡,作出有兩個人在對飲的假像。方初還把娃娃放到了露臺上,扔下了那方紅色的手絹。

「娃娃,手絹,衣服,這些自然都是在童知琳的行李裡。她事前告訴了方初東西在哪裡,方初只需要拿出來,一樣一樣地佈置好就行了。

「再之後,方初只需要換下紅衣,塞進童知琳事先放在沙發上的漆皮包裡,再在房間裡等著童知琳回來就行了。方初和童知琳必定約好了一個大概的時間,當然,方初一定會在離開前確定董雋已經死了。」

「至於方初是怎麼離開的,我們也已經說過了。」鍾辰軒說。

「他們兩個人事先一定詳細地計畫過,而且做得也很乾淨。讓人覺得有點不可思議的是,方初這個小孩子,居然做得如此乾淨俐落。童知琳,當然,她也配合得很完美。沒有她的配合,方初是不能順利地逃離0514號房間的。」

尹雪笑了笑。「然後他們就準備來殺心怡了。」

鍾辰軒說:「不錯。我想,童知琳平時一定也很疼愛方初,否則方初也不會幫她殺死董雋。現在,也該是童知琳還方初這個人情的時候了。

「方初直到這時候,大概才把阿蘇已經死了的事情和自己的全部計畫告訴了童知琳,童知琳已經做下了這樁事,已經無法回頭了。她只能繼續做下去……」

袁心怡顫聲說:「可是,他們要殺的是我,為什麼死的卻是馮冬?這不是很奇怪嗎?」

尹雪說:「昨天有人約妳嗎?」

袁心怡點頭。「有,方曉聲有約過我。我收到他的一張字條,讓我在中午十二點的時候去頂樓花園。可是,我跟尹雪在一起,我怕她罵我,也就沒去。」

程啟思說:「這樣才救了妳一條命!否則,從頂樓上摔下來的人就不是馮冬,而是妳了!」

鍾辰軒說:「雖然馮冬跟董雋有染,但我想她還是比較在乎她丈夫的。她看到了一張字條,是方曉聲約一個女人的。當然,這是她的寶貝兒子起草之後忘了銷毀的。兒子要學父親的筆跡,那可是太容易了。

「於是,馮冬在中午的時候偷偷到了樓頂的花園,想看看那個女人究竟是誰……這也無可厚非,我想在發現這種字條後,能夠忍得住不去一探究竟的女人,估計就不是女人了。」

尹雪吃的一聲笑。「你形容得可真是有趣,不過也很貼切。那麼,馮冬又是怎麼掉下去的呢?」

鍾辰軒說:「先找塊石頭把她砸暈,給她換上那套紅衣服,然後把她用力抱上護欄,讓她跨坐在護欄上。

「事前,鐵欄一頭就已經被撬松了,只要再一加上人的重量,就會慢慢地,慢慢地垮掉。但是,有另一頭是結實的,所以鐵欄只會松掉,而不會隨著馮冬一起掉下去。」

程啟思皺著眉頭說:「可是,又要換衣服,又要把人抱上去,要做這麼多事,難道還看不到這個女人是馮冬而不是袁心怡?」

鍾辰軒笑了笑。

「那我就不清楚了,但總之童知琳是肯定沒有看到馮冬的臉的。也許是匆匆忙忙之間,她沒有看到?她在把人架上去之後,就飛也似地往下跑─樓梯上是沒有監控的─然後,她出現在海灘上,為的就是給自己找不在場證明。

「而方初則沖上了樓,把松掉的鐵欄再次上緊。他們的時間配合得非常巧妙,因為童知琳需要不在場證明,而方初還是個瘦弱的孩子,他不需要。」

尹雪說:「交換殺人?」

「有點像,但不全是。」鍾辰軒說。

「比交換殺人更有創意。當然,當方初知道從樓上掉下來的人不是心怡,而是他母親的時候,他的心情可想而知。哦,對了,那個從桌上掉下來流了很多血的娃娃也是方初的傑作。

「他事先在妳們的房門上黏了一小塊木卡,能夠讓門不被關嚴。妳們急急忙忙下樓,也沒有注意看門是不是關死了,方初自然就有機會進去了。

「他把娃娃的頭切掉,並把事先準備好的血倒在大理石地板上,然後跑下來。不過,別人不懷疑他的行蹤,可他的父親方曉聲是一定知道的。但是,沒有一個父親會出賣他的兒子的,不管他的兒子做了些什麼……」

鍾辰軒的聲音漸漸低落了下去。尹雪的眼睛,茫然地望著前方,袁心怡則是把自己蜷縮在沙發裡。

程啟思深深地吸了口氣,站起了身。「好吧,我們現在就去問那兩個人的口供吧。」
第九幕 另一個幕後黑手

童知琳安安靜靜地坐在沙發裡。

她抽著煙,頭髮依然一絲不亂,神態鎮靜。「你們要問什麼?如果還是剛才那些
話,就省了吧。等你們找到實質性的證據,我們再說。」

程啟思說:「妳認識阿蘇,對嗎?」

童知琳說:「阿蘇是誰?」

程啟思笑了笑,說:「我提醒妳,董太太,妳一直用『艾菲』這個名字跟袁心怡進行溝通,我們可以通過妳的IP證實。妳跟阿蘇通過話,也可以通過妳的手機記錄找到。妳想清楚,再回答我。」

童知琳沉默了一會。「是,我認識阿蘇。不過,我並沒有殺她。」

「以妳的身分地位,為什麼要去結交這麼一個小女孩?」程啟思說,「如果不是另有目的,妳有這個必要嗎?」

童知琳淡淡地說:「那是我自己的興趣愛好。怎麼,不行嗎?」

這種對話一直繼續了一個小時。童知琳出奇的冷靜,不管怎麼旁敲側擊,也找不出漏洞來,最後,程啟思只得不甘心地站起了身。

他離開的時候,看了一眼童知琳的手,她並沒有戴結婚戒指。

「董太太,妳沒有戴戒指。」

童知琳似乎震動了一下。「前天在海邊的時候丟了。」

程啟思走出來,正好遇到了從方初那裡出來的鍾辰軒。程啟思問:「你那邊怎麼樣?」

鍾辰軒笑著說:「怎麼,從童知琳那裡一無所獲?」

程啟思苦笑著攤了攤手。「不過,童知琳說,她跟董雋的結婚戒指丟了。」

「人都死了,她當然連戒指都不要了。可想而知,她對這個男人有多恨。」鍾辰軒揚了揚手裡的錄音筆。「走,我們回去聽。這個方初,很有意思,真的很有意思。」

「你又找到新的研究物件了?以前的你研究膩了?」程啟思不樂意地說。

鍾辰軒卻好脾氣地笑。「上次的啊,差不多了,他們也得被槍決了。不過,這個更有意思。」

鍾辰軒指的是他跟程啟思之前遇上的幾名罪犯,都是殺了很多人還無動於衷的冷血類型,為了金錢,可以讓人性徹底墮落。

回到房間,程啟思泡了兩杯茶放下來,然後坐下開始聽錄音。

一段沙沙沙之後,就聽到了方初還顯得尖細但卻陰鬱的聲音。

「你們又來了?」

「當然,我是來問你的口供的。怎麼,不想對我說些什麼嗎?其實,你不說我也知道。你很聰明,也很殘忍,把一個對你毫無防備的女孩子也殺死了,是嗎?你事先找過什麼小貓小狗來做試驗吧,否則怎麼會砍她的脖子砍得這麼乾淨俐落呢?」

「你說我殺了誰?」

「你自己心裡明白。方初,別以為這個世界上有天衣無縫的事情了,你自以為策劃得很巧妙,其實漏洞多著呢。」

「……漏洞?什麼漏洞?」

「你喜歡娃娃嗎?」

「喜歡。」

「非常喜歡?」

「這個跟我們今天的話題有什麼關係?」

「有。只有真正很喜歡娃娃的人,才會相信那些什麼切了頭就會真正死去的鬼話。你還是很幼稚啊,方初。

「你不至於真會認為我們會相信這幾件案子都是什麼娃娃幹出來的吧?想用這麼愚蠢的方法來混淆我們的視聽?你太小看警方了,也太小看我們的智商了。你真以為,聰明的人,只有你一個?」

「……」

「好了,現在你也實話實說吧。我也老實告訴你,你已經滿了十八歲了,就算要判你死罪,也是可以的。誰叫你那麼不走運?如果你的態度好,你年紀又小,也許還能幫你求求情……」

「我要找律師!」

「律師?得了吧,小朋友。我看你真是看電視電影看多了。讓我告訴你一件事,在我們這裡,法律裡有一
條叫做『零口供』。就算你什麼都不認,只要證據確鑿了,我們都一樣能定你的罪!」

「你沒有證據!」

「沒有證據?你扮成紅衣女人進董雋房間的時候戴了手套嗎?你是進去之後才戴的吧!門把上可是留有你的指紋啊,我們之前沒有想到是你,所以沒有來比對。現在,我就是來采指模的。你說得出來你是為什麼去那裡嗎?說不出來了吧?」

「你在詐我!」

「我有必要詐你嗎?把手伸出來,我要采指模。你不是要證據嗎?我很快就可以給你了。既然你那麼喜歡看電視,你當然知道,比對指紋是完全可以成為證據的。」

「你……你……」

「是你殺了阿蘇的,對嗎?是你給董雋服下毒藥的,對嗎?是你偽造你父親的紙條,想把袁心怡騙上屋頂,結果卻誤害了你的母親,是嗎?」

「不,不……我不知道怎麼會是我的母親……我根本沒有留下那麼容易讓人發現的紙條!……我完全不知道我媽媽在上面,我不知道……」

「你也太粗心了。你至少也應該告訴你的同謀,告訴她你要殺的人是誰。不然,你
的母親怎麼會死呢?」

「我說了!我告訴她了!我……我什麼都不會說了!我什麼都不會說了!」

「沒關係,你已經承認了。我不著急,我會有足夠的時間,可以慢慢聊天。」

鍾辰軒按下了停止鍵。「完了。」

「門把手上並沒有指紋。」程啟思說,「把手被人擦過,一點指紋都沒有。你確實是在詐他。」

鍾辰軒淡淡一笑。

「當他以為自己做的事天衣無縫的時候,他就會很自滿,得意地繼續他的謊話。但他發現自己的謊言被攻破的時候,他就慌神了,我就很容易找到他的漏洞了。方初,他還是個沒有經驗的孩子。」

程啟思說:「他在開門的時候,確實沒有戴手套。」

「監視器對著他呢,一個娃娃怎麼會戴手套?」鍾辰軒笑笑。

「其實,童知琳是想到了這一點的。她在準備進房間的時候,握住了門把,而她的手裡拿著一塊在美容院常用的小面巾,很輕易就抹掉了上面的指紋。只不過,方初不知道而已,所以被我一詐就慌了。」

程啟思皺了皺眉。「我想起了一個問題。就算方初沒有告訴童知琳他要殺的人是誰,童知琳也不會傻到去殺方初的母親吧?」

鍾辰軒抬起頭,望著程啟思。

他的眼神很古怪,程啟思有點發寒地說:「你要說什麼就說,這麼看著我做什麼?」

鍾辰軒遲疑著,緩緩地說:「童知琳當然知道馮冬是方初的母親。她當然也不會傻到認為方初會殺害自己的親生母親。方初恨的,只是馮冬的情人董雋,還有方曉聲的情人袁心怡,但是,他是真心愛著自己的父母的。如果沒有愛,又哪裡來的恨?

「而且,男孩子一般對母親更親,他怎麼會去害自己的母親?童知琳是個年紀不小的女人,她對這一點也是看得很透的,不會做這樣的傻事。」
程啟思迷惑不解地問:「那你的意思是……」

鍾辰軒又盯了他一眼。

「童知琳和方初的計畫,被人利用了。我們都知道一點,本來兇手要害的是袁心怡,但是袁心怡卻安然無恙。是誰想要保護袁心怡?」

「你……你的意思是……」程啟思張大了嘴,「你是說,是尹雪?!」

鍾辰軒在自己脖子上比劃了一下。「你也應該看到了,尹雪戴上脖子上的那條紅珊瑚的珠串。」

程啟思說:「看見了,不過那又有什麼關係?」

鍾辰軒歎了一口氣。「當然有關係。你還記得吧,方曉聲發現他妻子的屍體的時候,曾經很奮不顧身地撲上去抱住屍體,還拽住馮冬的手臂不放,我們兩人花了不少力氣才把他拖開。

「當時我就隱隱地覺得,他的表現未免太過強烈了一點,因為他在開頭,已經在他妻子的屍體附近看了好一會,也跟我們對過話,他的心理平衡已經處於比較正常的狀態,不應該如此失態。

「後來,何法醫發現馮冬的左腕上有一道紅色的勒痕,我就大概明白是怎麼回事了。」

「她本來左腕上戴著什麼東西?被方曉聲藉這個機會取走了?」程啟思說。
鍾辰軒點了點頭。「方曉聲對馮冬手腕上戴著的那件東西非常熟悉,所以在極度驚詫下來不及思索,直覺地就去把它偷走了。

「如果馮冬身上戴著丈夫或者兒子送的東西,那是再正常不過的事,方曉聲為什麼要甘冒在我們面前偷東西被發現的危險呢?所以,他一定是為了保護一個人,而那個人就是袁心怡。」

他看著程啟思的表情,苦笑了一下。「事情應該這樣的。尹雪應該是早就有所懷疑,她在袁心怡口裡問出了方曉聲和心怡的事之後,就大概能猜到來龍去脈了。

「袁心怡畢竟是這件事的關鍵人物,很多有價值的線索都出自於她,雖然她自己並不知道這些線索意味著什麼。尹雪把這些線索綴聯起來之後,就開始考慮處理方法。」

程啟思大聲地說:「她為什麼不告訴我?她就這麼不相信我?」

鍾辰軒淡淡一笑。

「你忘了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我們的法律,對未滿十八歲的少年,是不能判死刑的。方初隻會進去少年感化院這類似的地方過上一段時間,只要方曉聲多想點方法,是會很輕易地出來的。像這個年齡的少年,是非常執拗的,他不會放過袁心怡的。

「袁心怡是怎樣的人你也看到了,她是典型的藝術家性格,邏輯思維的能力很缺乏,要謀殺她很容易。她也很容易相信人,從阿蘇和化名『艾菲』的童知琳跟她結交上就能看出來。尹雪跟她感情很好,你我都知道。

「所以,尹雪一定是下了決心,要讓這件事情有個結果。」

「結果?」程啟思聲音低沉地說,「現在這樣子,算是結果嗎?」
鍾辰軒說:「不管怎麼說,尹雪的目的算是達到了。她戴在脖子上的珊瑚項鍊,並不是項鍊,而是把一條雙排細珠的珊瑚手煉給拆開,然後用紅繩重新串起來的。

「所以,我一直覺得尹雪戴著的珊瑚項鍊太細了一點。這條手煉,原本便屬於袁心怡,是方曉聲送給她的。袁心怡按照尹雪的吩咐,先給方曉聲打電話,告訴他中午十二點在頂樓露臺上見。

「她選擇了一個方曉聲妻子兒子都在場的時候,故意說話說得很大聲,也許還發了一個簡訊在方曉聲的手機上。後來,她又把方曉聲找出來,告訴他說今天中午的約會取消。」

「但是這樣的話,童知琳還是能夠看到那個女人並不是袁心怡而是馮冬,她還是不會下手的。」程啟思疑惑地說。

鍾辰軒回答:「只需要改變一點就可以了。由尹雪把馮冬放上鐵護欄,而不是童知琳。童知琳只會以為是方初把馮冬〈她認為是袁心怡〉放上鐵欄的,她的任務就更簡單了。

「她只需要把鐵護欄卸松,然後離開。尹雪把那條紅珊瑚手煉戴上了馮冬的手腕上,馮冬的頭垂著,頭髮披下來,童知琳匆忙之下不會去看她的臉,只會想當然地以為是袁心怡。」

他看到程啟思半信半疑的眼神,又繼續說。

「還有一個佐證,那就是紅雨說的話。她說她在接近十二點的時候,曾經在通往頂樓的樓梯對面的鏡子裡,看到過馮冬。可是,別忘了,馮冬是上了頂樓後被砸暈,然後才被換上衣服的,她根本沒有機會在那裡照鏡子!

「所以,紅雨看到的人,一定是尹雪。她有意讓紅雨看到她的……她的紅衣,和她手腕上的手煉。」

「可是,」程啟思說,「尹雪為什麼要讓人看到她手腕上的手煉?她更沒有機會把手煉從馮冬的屍體上取下來。」

鍾辰軒又歎了一口長氣。

「她本來就是希望能讓所有人都以為要被殺的是袁心怡,只是陰差陽錯,死的才會是馮冬。但她沒料到的是,方曉聲對心怡倒是一往情深,居然冒險把手煉藏了起來,還給了袁心怡。尹雪無奈之下,只得把那條手煉串成了項鍊,戴著它來提醒我們!

「啟思,有一點,你要明白。尹雪並沒有想著能瞞過你我的眼睛,她是拿准了你不會揭穿她,所以才會這麼肆無忌憚地做。就算你現在知道了,就算你手裡也有證據了,你又能怎麼樣?你愛她的,是不是?」
鍾辰軒最後這句話說得太過直接,讓程啟思一時間愣在了那裡,說不出話來,心裡實在是百味雜陳。

「但她利用我……一次又一次。」程啟思喃喃地說。

突然,有人砰砰砰地敲門,而且是很不禮貌的那種敲法。鍾辰軒問:「誰?」

一個女人的聲音響了起來。「我,曲鸝。」

鍾辰軒跟程啟思都愣了一下。然後,程啟思起身去開門。曲鸝戴著她的大墨鏡,站在門口。

「我可以進來嗎?我有點事想跟你們說。」

「當然。」程啟思替她拉了把椅子,走到酒櫃前面說,「要喝點什麼?」
曲鸝冷淡地說:「不用了。」

她伸出手,摘下了臉上的大墨鏡,程啟思頓時吃了一驚。只見曲鸝的雙眼是紅腫的,腫得就像是桃子,很顯然是痛哭過一場。

「曲小姐……妳的眼睛……」

曲鸝靜靜地說:「你們想找的,董雋的情人就是我。我來這裡,就是為了跟他幽會的。」

程啟思跟鍾辰軒都怔住了,曲鸝卻還是面無表情。「不是馮冬,是我。馮冬跟誰是情人,這我不清楚,但是董雋要見的,確實是我。」

程啟思問:「妳是發現了什麼嗎,曲小姐?」

「案子你們都破了,但是現在還沒有證據,對嗎?」曲鸝習慣性地拿出了一支煙,點燃了,但卻沒有吸。她的眼神,痛楚而迷茫,跟平時那副冷漠傲慢的樣子大不相同。

「那天……就是董雋死的那個晚上,本來我是跟董雋說好了見面的,在我的房間。他老婆很注意保養,不去美容幾個小時是絕不會出來的。

「但是,我等了好久董雋也沒有來,我想,是不是他老婆沒有出去,所以他出不來?董雋的手機關機,我又不敢打電話去他房間問。於是我就想了個主意,到美容中心去看看,童知琳在不在那裡……」

程啟思笑了笑,說:「她自然是在那裡的了。」

「對。」曲鸝回答,「但她並沒有躺在那裡做美容,而是在角落裡打電話。看她的樣子很小心翼翼,還在左顧右盼的,似乎是害怕別人看見她。

「因為我也怕被她看見,所以我藏在一堵牆後面,她沒有注意到我。美容院通常是很安靜的,只放著很柔和的輕音樂,雖然她聲音壓得很低,我也聽清楚她在說什麼了。」

程啟思緊張了起來,曲鸝所說的,可能是決定性的證據。

「她在說什麼?」

「她在問對方,怎麼樣了,人情況如何?」曲鸝說。「然後她又說什麼你快換上衣服,佈置好,我在十一點二十分的時候準時上來。她說這個時間的時候聲音提高了一點,我聽得特別清楚。我心裡有些惶恐,一離開那裡,我就回到自己房間去給董雋打電話,但是不管我怎麼打,都沒有人接……」

鍾辰軒搖頭。「如果妳在那時候能夠沖上去看一看,興許董雋還能夠搶救回來。」
曲鸝絕望地閉上了眼睛。

「我那時候,想都沒有想到童知琳打算的是殺人。我跟董雋一直做得很小心……」
鍾辰軒帶著點憐憫地望著她。「妳跟董雋,以前就是情侶嗎?我曾聽妳說過,妳喜歡海,妳原本就生活在海邊。」
曲鸝的眼淚掉了出來。

「是。我跟董雋從小就是鄰居,青梅竹馬……可是,他貪圖童知琳的錢,非要跟她結婚。董雋說,他會把童知琳的錢騙到手,然後跟她離婚,我們就可以結婚了……」

「妳並沒有太過反對?」鍾辰軒問。

看到曲鸝驚異的表情,他笑了笑,又加了一句,「如果妳可以原諒我說得如此直接的話,曲小姐,妳同樣虛榮,同樣想要奢華的生活。在董雋跟童知琳結婚以後,妳的生活水準,也大大提升了,對吧?」

曲鸝手裡的煙已經燒到了手指,她猛地一抖,把煙拋到了地上。

「是的。現在我除了後悔還是後悔。為了物質上的幸福,我眼睜睜地看著我喜歡的男人跟另一個女人結婚,而我只能是他的情人。最後,我還眼睜睜地看著他死。我……只可惜,這個世界上沒有後悔藥。否則,再苦的生活我都願意過,願意重來一次。」

她的聲音,越來越低,眼神也越來越朦朧。

「我們出生在一個貧窮的海邊的小漁村。很多漁村都很富裕,可是我們那裡很窮。但是,那時候,我們很開心,因為我們不知道外面的世界是什麼樣的……

「後來,我們走出來了,我們也努力過……但是,得到了很多,還想要更多……於是,我們就一直一直地繼續下去,直到……」

曲鸝停住不說了。她在說話的時候,一直在撚動著手腕上那串香珠。鍾辰軒說:
「曲小姐,妳信佛?」

曲鸝苦澀了笑了一下。「是的,我希望董雋能走好。」

她走了出去,把門帶上了。她的身影出奇地落寞。

程啟思歎息了一聲,對鍾辰軒說:「我看,她真的是後悔了。」

「她並不多麼值得同情。」鍾辰軒淡淡地說。「不過,對我們總是一件好事,這是
可以指證童知琳的證據。」

程啟思說:「可是,如果她才是董雋的正牌情人的話,那麼馮冬……他難道除了老婆之外,還同時跟兩個女人來往?」

「當然不可能了。」鍾辰軒嗤之以鼻。

「他既沒有那麼大的膽量,也沒有那樣閑的心思。我不是說過了嗎,排除排除再排除,剩下的人不管怎麼不可能,都會變成可能。」
程啟思想了想。「這裡的男人……」他叫了起來,「陳重?可是他跟那三個女孩子……」

鍾辰軒聳了聳肩。「我們去問問他就是了。」

陳重坐在酒吧裡。白雪三姐妹並沒有跟他在一起。陳重也收起了他那嬉皮笑臉的態度,難得地正經起來。

「是,我是來見馮冬的。她說過想離婚,跟我在一起,但是她始終還是放不下方曉聲跟她兒子。這次,她就是找我來跟我攤牌的。我跟紅雨她們玩,也是因為我想告訴馮冬,沒有她,我一樣的活得很好。」
他把杯子裡的酒咕咚咚地灌了下去。

「但我沒有想到會發生這樣的事。我很失望,也傷心,但是,我後來想了一想,只要馮冬自己覺得過得好,那就好了。我雖然長得差點,但好歹有幾個錢,我不怕找不到女人。但是……」

他又拿起酒瓶給自己倒酒。程啟思把酒瓶按住了,他不想跟一個酒鬼交談。

「那麼,按你的說法,馮冬絕沒有一點自殺的傾向嗎?她也跟董雋沒有任何關係?」

「當然。」陳重毫不猶豫地說。

「你願意作證嗎?」程啟思問。

陳重遲疑了一下。「她的兒子……也會判罪?馮冬一向最疼愛她這個兒子。她會希望她的兒子好好的……」

鍾辰軒說:「但你愛的是馮冬。」

陳重這次沉默了很久,終於點了點頭。「她是無辜的。」

程啟思和鍾辰軒離開他的時候,他還在一個勁喝酒。

鍾辰軒看到程啟思的表情,便說:「你心裡在責怪尹雪嗎?」

「我能夠無動於衷嗎?」程啟思說,「就算她要保護袁心怡,也大可以用別的方法,用不著要殺人這樣極端吧?」

鍾辰軒停下了腳步。「也許,你自己去問一下尹雪來得好。你們單獨談談吧,她可能會給你一個好一點的答案。」

他突然又笑了笑。「對了,啟思,你知道那件紅衣在沒有出現在我們面前的時候,是藏在哪裡的嗎?」

程啟思在回答之前,腦子裡已經迅速地過了幾個轉。「你是指……埋在樓頂花園的花壇裡?正因為如此,才染上了很濃的梔子花的香味?」

「最近天氣很差,樓頂一直沒有營業,只是每天有人定時打掃。」鍾辰軒說,「埋在不顯眼的梔子花下,確實是個好主意。其實,我們早就該想到了,應該問一問林梁,這個酒店裡哪裡有梔子花?畢竟,似乎沒有什麼香水是這種香味的,不是嗎?」

這時候已經是半夜了。袁心怡告訴他,尹雪去海灘上散步了,程啟思便也下了樓,去了海灘。

尹雪站在用彩線圈出的馮冬陳屍的地方。她的頭髮在海風裡飄拂,整個人看起來都像是要飄走似的。

「尹雪。」程啟思叫了她一聲。

尹雪回過頭,看到他之後,笑了一笑。

「你來了。」

程啟思看到,她的脖子上還戴著那串鮮豔的珊瑚項鍊。那血滴一樣的珠子,讓他的心裡猛地抽動了一下。「為什麼要那麼做?」
尹雪淡淡地一笑。

「你認為是我殺了馮冬?你錯了,啟思。我沒有殺她。」

程啟思並不相信她的話,但又寧可她說的是真的。「不是妳,那是誰?難道不是妳把馮冬騙上去的……」

「是我把馮冬騙上去的,但是並不是我把她打暈弄上鐵護欄的。」尹雪幽幽地說,

「你看得出,我想把馮冬弄上去,是件很吃力的事。」

「但是並不是辦不到。」程啟思說。

尹雪疲倦地說:「你不要打斷我的話,讓我說完好嗎?我僅僅是扮演了一個穿針引線的角色,讓馮冬在中午十二點,出現在樓頂。」

「不是妳,那是誰幹的?」

尹雪抬起眼睛,瞅了他一眼。「你也未免太遲鈍了。答案不是已經擺在你的面前了麼?為什麼如此簡單明瞭的事實,你還沒有察覺呢?」她看到程啟思疑惑不解的表情,又說,「剛才,我看到了你們在酒吧裡問陳重的話。」
程啟思實在無法掩飾自己的驚異。

「妳是說,是陳重殺了馮冬?!」

「他有動機,也有機會。」尹雪說,「他到馮冬陳屍的現場,時間是相當晚的,只比方初快一點。因為他必須從樓上跑下來,而且不能用電梯。

「動機麼?他自己應該已經跟你說得很明確了吧?馮冬答應了跟他結婚,卻又念著丈夫和兒子不肯離婚。那種自我感覺良好的男人,會感覺是被耍了一般,一怒之下就想殺了她。」

程啟思說:「這件事究竟是怎麼進行的?」

尹雪回答:「其實很簡單,當童知琳按照計畫到達頂樓花園的時候,就看到昏倒的馮冬被放在鐵護欄上。因為她看到馮冬的紅衣,和她腕上戴著的袁心怡的珊瑚手煉,她只會以為是她的同夥─方初─幹的。

「她應該會覺得非常驚奇,因為按照計畫,這一部分是應該由她來實施的。不過,她沒有多餘的時間去想了,因為她必須要立刻下去,以完成她的不在場證明,所以她也不會過去查看,就急急地走了。

「墜樓後,一直在六樓露臺上的方初立即上來,他帶著事先準備好的工具,把鐵欄重新上緊,然後再出現在我們面前。

「童知琳則是一直坐在海灘上,以製造她的不在場證明。而陳重從樓上下來後,則是跟紅雨她們繼續喝酒。他本來一直就跟紅雨三姐妹在一起,只需要用去衛生間的藉口消失十分鐘就夠了。」

程啟思說:「可是,陳重怎麼會知道童知琳和方初的計畫?」

他一接觸到尹雪的眼神,就明白了。「是妳?是妳向陳重透露的?妳就不怕他把妳滅口?」

「我有那麼蠢麼?」尹雪略微有點不屑地說,「我給他打了電話,當然是以童知琳的名義,把聲音放得重濁一點就行了。我把前前後後的經過告訴了他,說需要一個男人幫忙。

「當然,陳重非常警覺,他不會那麼容易就上當。如果他殺人的經過被人看到了,甚至拍下來了,作為勒索,那他豈不是就太不合算了?」

程啟思點了點頭。「沒錯,換了我,我也不會答應的。」

尹雪卻笑了笑。

「這個嘛,還是得要托心怡的福了。心怡她知道很多事,卻從來不知道自己知道的事有多重要。陳重騙了馮冬一大筆錢,這個你可能不知道吧?心怡知道很多這種所謂上流社會裡亂七八糟的事,不過她從來都是當耳邊風。」

「什麼?!」程啟思當即怔住。

尹雪繼續說了下去:「馮冬跟方曉聲屬於門當戶對的類型,都相當富有。陳重也經商,但他最近很不順利,接連出事,於是找馮冬陸陸續續地借了不少錢。

「馮冬要跟他分手,當然也會催他還錢。既然兩人間已經沒什麼情意可言了,如果能把這筆錢昧下來,豈不更好?」尹雪說。

「如果非要他還出這筆錢,那麼陳重一定會破產。為此,他要賭一把,所以,他同意了我的提議。馮冬一死,就沒有人知道他找她借過這筆錢,他的經濟危機就可以輕而易舉地化解了。」

程啟思望著尹雪。「妳可以告訴我的。妳知不知道你這樣做很危險?」

「我不會再殺人的。」尹雪淡淡地說,「以前,那些人,是不得不殺。現在,我不會那麼做。他們不值得髒我的手。啟思,不是我殺他們,是他們自己的欲望─不管是愛是恨是嫉妒─害了他們自己。」

程啟思掀了掀嘴角。

「妳這個論調倒是跟辰軒很像。他常常說,人的欲望都是來自於自己內心的,只不過常常會被外在的某些東西給挑起來,然後一發不可收拾。他也說,最高明的殺人方式是不自己動手,讓別人去殺。尹雪,我該說妳進步了嗎?」
尹雪對他語氣裡的嘲諷並不在意。

「你也看到方初的眼神了。如果放縱他,他不殺了心怡是不會甘休的。現在,方初是主謀之一無可置疑,他沒有那麼容易逃得脫法網的,我也放心了……」

程啟思問:「那個流血的娃娃,究竟是怎麼回事?」

尹雪回答:「那是方初幹的,不關我的事。他把娃娃頭折斷了扔在我跟心怡的房間,然後還潑上了一堆血,真是讓人噁心。」

「我不是指這個。」程啟思說,「我指的是妳從阿蘇手裡買來的那個流血的娃娃頭。」

尹雪噢了一聲。

「我不知道,那不是我幹的。我想這是方初做的吧,他是認識阿蘇的,也有到她家的機會。他知道那個娃娃頭會送到心怡手裡─他並沒有想到是我去拿的,所以就在娃娃頭裡面做了手腳。這也是為了讓心怡感到害怕……一種孩子氣的報復方式吧?」

她又笑了笑,「其實我猜得出他是怎麼做的。他用兩塊厚厚的冰把娃娃的眼睛黏緊,冰裡包著血,只要冰慢慢溶化,就會從眼睛裡流出血來。」

程啟思苦笑。「說穿了,真的很簡單,是吧?」

他的目光落到了尹雪脖子上戴的珊瑚項鍊上。

「妳為什麼還要把這個戴出來?方曉聲為了搶走這條鏈子甘冒危險,就是不願意讓我們有所發現。妳大可以把這條珊瑚項鏈一扔了之……」

「啟思。」尹雪打斷了他的話頭。

「你要相信一點。我並沒有想要隱瞞你什麼,從來都沒有想過。只是,我希望你在事情結束之後再知道。」

程啟思氣極反笑。「妳的意思就是怕我妨礙了妳?」

尹雪笑笑,卻並沒有否認。「現在不是皆大歡喜嗎?陳重恨耍了自己的馮冬,殺了她並昧下了那筆錢。童知琳殺了負心的丈夫。方曉聲死了老婆……」

程啟思打了個冷顫。「妳不會告訴我,心怡真的想嫁給他吧?」

尹雪歎了口氣。「很遺憾,我想是真的。方曉聲對心怡是真心的吧,否則不會為了替她掩飾而去搶珊瑚鏈子。方曉聲也早已有預感,自己的兒子跟這件事有關,但他一直護著他,幫他說話。

「你還記得,那天我抱著紅衣的娃娃出現在海灘上,方曉聲夫妻倆的表情嗎?我聽林梁說,他看到有個紅衣女人在我跟心怡的房間前出現,一定是方初趁他們夫妻都睡著的時候,穿著那套紅衣出來過,想讓人看見。

「然後,他把衣服埋到了樓頂花園的梔子花下面。方曉聲夫妻倆自然也知道兒子在九點過的時候出去玩過,因此他們才會這麼害怕。但是他們夫妻倆都不向對方說明,反而搞得兩個人之間的誤會越來越深,直到馮冬死為止。」

程啟思冷冰冰地說:「而妳聽到林梁講述這件事的時候,就馬上編出了一套故事。那些都是妳編的對嗎?」

尹雪笑了笑,不置可否。「製造點氣氛而已。」

程啟思說:「妳知道那件衣服在哪裡?」

尹雪點了點頭。

「我在海灘上的時候,就已經辨認出是梔子花香了。只不過,我沒有說出來而已。」

程啟思瞪了她一眼。「以我們目前的證據,能夠起訴他們嗎?」

「那就是你們的事了。」尹雪笑了,「這不是我所關心或者是我應該關心的事了。我想,證據還是很好找吧,方初進出阿蘇的家,也許會有人看見。童知琳用她的ID和心怡接觸,這個肯定能查出來。

「你不是說那個叫曲鸝的女人也提供了證據嗎?放心好了,我們不是陪審團制度,只要確實是他們幹的,哪怕他們不認,也無所謂。」

程啟思注視著她秀麗的面龐。「尹雪,妳沒有心嗎?妳就跟辰軒一樣,不把人當人看?別人的喜怒哀樂在妳看來,根本就無所謂?甚至是生與死?」
尹雪笑了一聲。

「你一下子就把問題提升到了這個高度,叫我怎麼回答呢?古人有雲,不以物喜,不以己悲,這個你難道就沒聽說過?」

程啟思頓時泄了氣。「我說不過辰軒,也說不過妳。」

兩個人都沉默了下來。尹雪忽然說:「明天我就要走了。」

程啟思大吃一驚。「走?妳又要走哪去?」

「這樁案子已經算了結了,我沒有再留下來的必要吧。」尹雪靜靜地回答。

「我到H城,本來也只是來看心怡的,卻無巧不巧地捲進了這事兒裡。我本來就應該走了,機票也訂好了。」

程啟思一時之間,竟然不知道說什麼好。

尹雪看著他,悠悠地說:「你知道我的秘密太多了,啟思。跟你在一起,我有種很不安全的感覺。所以,我還是離你遠一點的好。」

程啟思已經相當瞭解尹雪的個性,她看起來溫柔,但如果下定了決心,是沒有人能夠改變她的。「那妳還會回來嗎?」

尹雪笑了一笑,她的笑容裡隱隱地藏著種朦朧的哀傷。

「這裡不是我的家,怎麼稱得上『回來』?如果有機會,我們會再見面的。」

尹雪回到酒店房間,袁心怡正站在露臺上發呆。月光籠在她的身上,像一層輕紗。
看到尹雪,袁心怡問:「妳跟啟思談過了?」

「談過了。」尹雪把披肩扔開了,「妳就按我教妳的說就行了,他們不會為難妳的。我明天就走。」

她把脖子上的珊瑚項鍊取下來,塞在袁心怡手裡。「還給妳。妳的希望,現在已經達成了,不是嗎?」

袁心怡的眼神,驟然地閃亮了一下,又黯淡了下來。
尹雪歎了口氣。「心怡,妳不是適合殺人的類型。所以,以後,想都不要那麼想。」
「我明白。」袁心怡說。
「如果不是妳,我恐怕真的會想把馮冬推下去。這個女人……她跟陳重勾搭,好不容易她想跟曉聲離婚了,最後卻又不肯離。我那天約她,其實,我也是真的想……殺了她。」

尹雪柔聲地說:「想歸想,做歸做。妳沒有做,妳也沒有罪。不過,妳要記得提醒方曉聲,跟他說好。我跟啟思他們說的是─妳約了方曉聲,而馮冬是尾隨而去的。我並沒有告訴他們是妳約馮冬的。

「我已經反復教了妳很多遍了,記得了嗎?只要妳不露破綻,就沒有人再會多想的。妳約馮冬去樓頂的事,妳一定要忘記。穿紅衣出現在那裡的有意讓紅雨看到的也不是妳─那時候,我們正在房間裡。」

袁心怡略有點畏縮地說:「他們……真的不會再懷疑嗎?」

「我想,他們不會的。」尹雪說。

「即使萬一被他們知道了,又能怎麼樣呢?殺人的不是妳,從頭到尾都不幹妳的事。

「妳是無罪的,心怡。記住,想和做,是兩碼事。即使那天,妳真的在頂樓花園裡跟馮冬碰面了,妳也未必有勇氣殺她。不管是在法律上還是在道德上,妳都不需要負任何責任。所以,妳大可以心安理得地面對員警,面對方曉聲,面對任何人。」
袁心怡點了點頭。她有點不舍地望著尹雪。「妳真的要走了?」
尹雪恍惚地笑了笑。「是啊,我得走了。還有人在等著我呢……我到這裡,本來就只是為了看看妳的。」

她看到袁心怡的表情,安慰地說,「妳放心,我有空的時候會來看妳的。」

袁心怡撫摸著手心裡躺著的那串光滑的紅珊瑚珠子。「妳就不打算回來看看啟思嗎?他是個很不錯的男人。」

尹雪吃的一聲笑了。

「心怡,妳還是太天真了。記住,每個人都有秘密,程啟思也不例外。是的,表面看來,他似乎是無懈可擊,可是,他的心裡一定隱藏著什麼東西。我不想跟他太深入地接觸,因為我不想去碰觸他心底的東西。」
袁心怡歎氣。

「妳始終有那麼多道理。好吧,只要妳自己覺得好就是了。」她忽然笑了。「如果妳覺得無聊的話,去多買幾個娃娃來養吧。」

尹雪啼笑皆非。

「經過了這麼一串事兒,妳還有心情養娃娃?看來我真是低估妳的承受力了。」
袁心怡一本正經地說:「這次的事都是人搞出來的,跟娃娃們一點關係都沒有。它們才是最無辜的!」

尹雪把目光投到了桌面上躺著的那個頭斷手折的紅衣娃娃身上。

娃娃本來又黑又亮的眼睛,這時候已經被戳得支離破碎。她輕輕地說了一句:「是的,所以,活著的人是最可怕的。」
─《攝魂娃娃》全文完
08 杀人舞会

可怕的是她的手。她的手像是被硬生生拗断了的树干,只剩下了光秃秃的手肘。手肘的断面全是鲜血,有一束乾枯的树枝绑在手肘上。她用一种绝望的、无助的姿势,挥舞著她的手臂——

封底:

员警程启思邀请搭档锺辰轩,
参加一场以「莎士比亚」笔下人物为主题的化装舞会。
这场别有用意的舞会,目的尚未达成,
装扮成「奥菲莉娅」的演员却死了,离奇的是现场竟没人看到凶手!
两人抽丝剥茧,发现内情错综复杂……
而锺辰轩的未婚妻──文若兰,她的死亡之谜,也将开始揭露!
这场「仲夏夜之梦」的化装舞会,究竟是打开心结的契机,还是……



人物介绍

程启思: 警察,在职工作中。
锺辰轩: 程启思的搭档,本职是心理学家。
文若兰: 锺辰轩的未婚妻,几年前在订婚宴上意外死亡。
孟采桦: 文若兰姐姐,因精神分裂杀人而住进了精神病院。
卫 蒙: 广告公司经理,「仲夏夜之梦」化装舞会策划者。
毕 真: 卫蒙的助理。
何俊雄: 酒店经理。
舒 妮: 演员,在化装舞会上扮演奥菲莉娅的女孩。
颜 茜: 业余演员,在化装舞会上扮演拉维妮娅的女孩。
祝 杰: 在化装舞会上扮演奥赛罗的男人。
朱笑菲: 化装舞会参加者之一,模特儿。
潘彦霖: 化装舞会参加者之一,房地产公司董事长。
施晓雯: 化装舞会参加者之一,潘彦霖的妻子。
方琳娜: 化装舞会参加者之一,某医院特聘心理医师,锺辰 轩的老同学。
安 昕: 化装舞会参加者之一,某医院特聘心理医师,锺辰 轩的老同学。
孙云起: 化装舞会参加者之一,摄影工作室摄影师。
姚安琪: 化装舞会参加者之一,歌手。
韦 旭: 化装舞会四人乐队之一,键盘手。
雷 商: 化装舞会四人乐队之一,吉他手。
贺 鸿: 化装舞会四人乐队之一,贝斯手。
贺 博: 化装舞会四人乐队之一,鼓手。
袁心怡: 时装设计师,程启思和锺辰轩的朋友。
费 西: 青山精神病院院长。
君 兰: 程启思同事之一。
莫 明: 程启思同事之一。
李龙宇: 程启思同事之一。
吴 晴: 程启思同事之一,新来的年轻女孩。
任 羽: 警官,跟程启思同级,暂调来负责案件。
陈 了: 法医。
杜山乔: 法医。



曾经有一种想法,那就是将第十二夜系列的每一个故事,都写成跟莎士比亚的戏剧相关的推理小说。比如第一本《死亡之兰》跟莎士比亚的《第十二夜∣∣各遂所愿》相关,比如文若兰之死就是跟《哈姆雷特》有关的……

但是最后并没有这么写,因为每一个故事都要搭上,确实相当困难,不过也不是做不到。

当时这个想法没有特别成形吧,现在后悔也来不及了。至少我可以很轻易地想出跟《亨利八世》、《麦克白》、《雅典的泰门》、《罗密欧与朱丽叶》、《安东尼与克莉奥佩特拉》相关的案子,如今真是后悔不迭,这个创意挺不错的,我却没有付诸实现。

不过,第十二夜系列写到第八本《杀人舞会》的时候,我总算得到了一点安慰。
《杀人舞会》中描写的「杀人舞会」是一场以「仲夏夜之梦」为主题的化装舞会。

《仲夏夜之梦》是莎士比亚早期的轻喜剧,不过我写的这本小说,却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残酷血腥的杀人故事。

剧透一下也无妨,里面的杀人方式都是采用跟莎士比亚戏剧里相关的形式,这算得上是一种比拟杀人吧!只不过,我一向认为,比拟杀人除了少数的偏执的复仇性质的杀人案件之外,一般都只是对真实案情的某种掩饰罢了。

我也不太喜欢比拟杀人,就像我不太喜欢密室杀人一般,我不喜欢太过于机械太流于形式化的东西,《黄色小屋的秘密》里那种心理性的密室更对我的胃口〈这个心理密室的诡计,被金田一在《歌剧院杀人》中给借用了〉。

人心总归是最可怕的东西。我们可以把发生命案的原因归结于财、情、仇……等等,但归根结柢,总归是人心的贪欲滋生出来的东西。就算是一个心理变态的杀人狂,造成他心理变态的原因,也往往是某些欲望增殖的结果。

有人说莎士比亚的某些剧作是血淋淋的,总能让人胃口大开。这话虽然说得有些奇怪,但某种程度上是事实。

莎士比亚的戏剧总有一种无可比拟的现实性,不管剧作的背景是不是虚幻的─从里面折射出的是人性,赤裸裸的人性。

在我这本《杀人舞会》里,我借鉴莎士比亚戏剧中的好几种死亡方式。

《奥赛罗》里面是情欲和嫉妒爆发呈现出来的死亡;《亨利八世》可以算得上是权力欲膨胀到极致,泯灭了其余人性,迭加而出的死亡;《泰特斯安德洛尼克斯》么,这部剧不好评说,当血腥恐怖以残缺的美的形式表现出来的时候,会予人一种饥渴感以及对自身的恐惧感。

如果这些都太沉重的话,那么看看《罗密欧与朱丽叶》吧,如果死亡也能带来青春和春天的喜悦的话,这部就是代表作了。没有什么比青春的爱情更有力量─嗯,也许我会考虑写一部类似题材的故事吧。

我这本《杀人舞会》,是跟在《死亡之兰》里就提出来、并在之后一直若隐若现,困扰着锺辰轩的文若兰案件。

她的死,在《死亡之兰》里就是一个大大的疑问,在《杀人舞会》里又有了进一步的交代。

她的案子,贯穿第十二夜系列的始终─也一直影响着锺辰轩和程启思,直到最后。就像《蝴蝶梦》里的吕蓓卡,她虽死犹生。

哦,真希望以后能有机会写出一个跟莎士比亚的戏剧相关的系列推理,我如今也只能暂时在《杀人舞会》里,小小地偿一下这个心愿了。
第一章 化装舞会的邀请

锺辰轩「啪」地将一迭文件摔在程启思的面前,程启思本来在打盹,一下子吓得跳了起来。

「你干什么?」

锺辰轩脸色很难看。「我不止一次提醒过你,叫你不要打听我的事。」

程启思的睡意也全消了。锺辰轩的确不止一次地提醒过他,但他又确实拗不过自己的好奇心。

「我没有打听你的事,我只是想调查一下文若兰的案子。你不是一直对这件事心结很重么?就算已经以意外失足落水定案了,我们也可以继续调查,一直到找出真相为止。」

锺辰轩冷冷地说:「若兰的事,是我自己的事,谁要你管了?」

他的声音虽然冷,但表情也并不像从前那样拒人于千里之外。

程启思一看有戏,忙打蛇随棍上,说:「我也没白看,辰轩,我从中发现了一些疑点。你要不要听一听?」

文若兰是锺辰轩的未婚妻,但就在他们的订婚宴当晚,文若兰意外丧生。她就像奥菲莉娅一般,死在了宴会厅中的一条人工小溪里。

程启思看了现场的照片,文若兰脸上丝毫没有恐惧和痛苦之类的表情,就像是睡着了一般,美丽、宁静而安详。

锺辰轩盯了程启思一眼。「什么疑点?那件案子,我想我已经算是研究透了,这几年来也翻来覆去地想了无数遍,也没能再想出点什么来。」

程启思笑着说:「当局者迷,旁观者清。若兰是你的未婚妻,你在处理这案子的时候,未必能够完全客观。」

他指了指若兰的现场照片。「看这里,浮着一个花环。」

锺辰轩说:「没错,根据莎士比亚描写的奥菲莉娅,『她编了几个奇异的花环来到那里,用的是毛茛、荨麻、雏菊和长颈兰』。那个花环正是用毛茛、荨麻、菊花和长颈兰编成的。」

程启思说:「那若兰之前戴着的花冠呢?我记得你告诉过我,文若兰戴了一个百合花冠。」

「没错。」锺辰轩说,「一个纯白的百合花冠。」

程启思笑着说:「那换句话说,也就是凶手把她的百合花冠取下来,然后换上了奥菲莉娅的花环。」

锺辰轩说:「如果要完全遵照莎士比亚的剧作,奥菲莉娅是想要把自己编的花冠放到树枝上的时候,失足落进溪里溺死的。因此,奥菲莉娅的花冠就绝不是戴在头上,而是落在水里的,从这个角度来说,没有错。我还是不明白你说的疑点在什么地方。」

程启思把那张照片举到了锺辰轩的面前。

「你看清楚,若兰的头发里,有雏菊的花瓣。还有荨麻。菊花的花瓣容易掉,但荨麻是相当坚硬的植物,不用力撕扯,怎么拉得下来?我记得我看过一个童话故事,公主用荨麻来做衣服,为了把荨麻抽出来,手上弄得全是血泡呢。」

锺辰轩皱眉。「你的意思是说,那花环原本是戴在若兰头上的,然后才被人扯下了扔在水中?」

程启思说:「我看了文若兰的验尸报告。她的耳侧有一小片皮肤红肿,那是典型的荨麻过敏的现象。你们不见文若兰,大概有多久?」

锺辰轩想了一会,说:「四十分钟左右。」

程启思说:「对了,这段时间,很可能她就戴着这个荨麻花环,才会让她的皮肤红肿过敏。」

锺辰轩眉头蹙得更紧。「这跟案子有关系吗?」

程启思打了个哈哈。「我只是找出一切可能的疑点……」他朝锺辰轩凑近了些,笑着说,「如果你不反对调查这件事,我们可以继续。」

锺辰轩冷笑了一声,说:「最近没什么案子,你大概是闲得过头了?再不就是尹雪走了,你太无聊?」

尹雪是程启思在从前一个案件里结识的女人,程启思对她一直有点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

前些时候,尹雪的好友、一个相当有名的服装设计师袁心怡,卷进了一桩奇怪的案件里,程启思对于能够再见到尹雪非常高兴,但尹雪在案件结束后,又很快离开了,让他很有些失落。

平日里锺辰轩一提到尹雪,程启思就会一脸尴尬,这时程启思却整了整面色,一本正经地说:「我并不是个喜欢旧事重提的人,我想要重新调查文若兰的案子,还不都是因为你一直记挂着?我知道心上有根刺的感觉很不好受,我希望能够把你心里那根刺连根拔出来。」

锺辰轩望着他,说:「你想做什么?」

程启思取出了一张邀请函,暗绿底色,有着淡紫色和白色的暗花,印制得十分精美。「我前几天收到了这个。」

锺辰轩接了过来,邀请函上印着「仲夏夜之梦」几个字,还是华丽的花体英文。再翻过来一看,还有一行不显眼的小字,这倒是中文了。

「特别说明:化装舞会。限莎士比亚剧中人物。」

锺辰轩瞪大了眼睛。「你……你难道童心未泯?」

程启思说:「你看看地址。」

锺辰轩把邀请函翻了个面。地址是在某五星级酒店的顶楼。

他的脸色有了变化。「原来是当年……若兰出事的那家酒店。」

程启思微笑地说:「看来婚礼也不是你打理的。」

锺辰轩轻微地叹了一口气。「当然,这种事我怎么在行?自然是若兰的父母和……她的姐姐打理的。」

程启思也沉默了。若兰的父母,已经不在人世;而她同母异父的姐姐孟采桦,如今还在精神病院里接受治疗。

程启思至今都有些难以想象,外表秀丽娇弱的孟采桦,居然是连自己生母都可以推下楼的冷酷杀人凶手。

孟采桦害死了程启思曾经的同事,田悦,这件事当时让程启思很难接受,但对孟采桦的憎恨与厌恶,随着时间流逝逐渐消退之后,留下来的居然是怜悯。

也许美丽的女人本来就容易让男人心软。

锺辰轩问:「是谁给你寄来的?酒店?」

程启思回答:「我算是那里的贵宾。」

锺辰轩并没有就这一点追问下去,只是笑了笑说:「你不会真想要去参加化装舞会吧。」

「你不喜欢么?」程启思问。

锺辰轩微笑,摇头。

「喜欢,很喜欢。化装舞会比起普通的舞会多了一种乐趣,那就是让你去揣测假面下的面孔。不过……」他又扫了一眼邀请函,「为什么要限定莎翁剧中的人物?」

程启思笑着说:「也许主办人是莎士比亚狂热的爱好者。」

锺辰轩盯着他,单刀直入地问:「主办人是谁?」

程启思一呆,过了一会才说:「你不会认为是我吧?」

锺辰轩笑了笑。「我觉得不排除这个可能。」

程启思摊了摊手,说:「你明知道我是进了剧院就要开始打瞌睡的人,怎么可能来做这么文艺的事呢?」

锺辰轩哼了一声。「你装给谁看呢?」他朝程启思心口处点了一点,说,「别让我把你的心一层层剥出来,那时候你就知道,我是没那么好骗的。」

程启思苦笑。

「我不知道我什么地方又惹着你了。我说了,我等于是那家酒店的贵宾,他们才会寄这邀请函给我。我也觉得有点奇怪,有点别扭,加上又发现这酒店正好是文若兰出事的地方,所以就来找你了。」

「你查阅若兰的资料,是因为你怀疑这次的事跟若兰之死有关?」

程启思把那张邀请函摊开在桌面上。「注意上面印的暗花。」

锺辰轩说:「我看到了,那跟奥菲莉娅没有关系。那种花,属于莎士比亚想象中的一种花,它的名字是─『Love-in-idleness』。」

他又笑了笑说:「通行的译本翻译成『爱懒花』,算是比较适当的。据说这花生长于西方,本来是牛奶般的乳白色,却因为爱情的悲伤而被染成了紫色。

「这种名叫Love-in-idleness的花,就是在《仲夏夜之梦》这部喜剧里出现的。所以邀请函上印着它,是再贴切不过了,策划者很有心。」

程启思说:「据说那是一种奇异的仙花,把花的汁液抹在人的眼皮上,他或者她只要一睁眼,便会爱上见到的第一个人?」

锺辰轩纠正说:「不是人,不只是人。会是见到的任何东西─《仲夏夜之梦》里的仙后提泰妮娅不就爱上了一头驴子么?」

程启思笑了。「那不过是一部带着浪漫色彩的喜剧罢了,在现实生活中不存在的。」

锺辰轩表示首肯,「莎士比亚的早期喜剧,轻松明快,影射少。到了后期的暴风雨,虽然同样是浪漫色彩浓重的喜剧,但却折射了很多现实。」

他又笑笑说,「不知道这个『仲夏夜之梦』化装舞会的主办单位,是否也是在向我们影射什么?」

「你就不能当成是一场普通的舞会来享受么?」程启思说。

锺辰轩扬了扬眉。「好吧,我们权且就当成一场普通的舞会吧。启思,你真打算去弄身服装来穿上?」

程启思说:「既然人家特别提出了要扮成莎翁剧里的角色,我们当然也应该入乡随俗。」

「那你觉得自己适合哪个角色?」

这个问题问得程启思愣了一愣。「我还真没想过。你觉得我适合谁?罗密欧?」

锺辰轩报以一个白眼。「你?对着镜子照照再说吧。」

程启思做了个鬼脸。「我好歹也长得不至于对不起观众吧。」

锺辰轩说:「罗密欧才十五岁,你差不多都翻一倍了。」

他又笑着说,「我知道你适合谁,但我不会说。我会扮成谁,我也不告诉你。」

程启思看了看他。「我看你也一样的是童心未泯吧。」

锺辰轩耸了耸肩。「人本来就有给自己脸上套个面具的潜在欲望,我自然也不例外。」

「我再去弄几张邀请函,也许君兰和龙宇他们会有兴趣。」程启思说。他见着锺辰轩脸上的笑意,心里总觉得不舒服,忍不住冲口而出,「你知道在我眼里,你最适合扮演谁么?」

「谁?」

程启思慢吞吞地说:「哈姆雷特。」

锺辰轩「哦」了一声。「为什么?」

「因为你会是将你未婚妻逼疯的类型。」

程启思这句话一出口便觉得有些后悔,但锺辰轩却并没有发火。

「奥菲莉娅之所以会发疯,大部分都是因为哈姆雷特。哈姆雷特装疯,而且对他所爱的奥菲莉娅一样都胡言乱语,最终才把善良柔弱的奥菲莉娅刺激到发疯的地步,落水而死。我既没疯,也没装疯,这有可比性么?」

「没有女人受得了未婚夫把自己当成一件实验品一样看。我始终觉得你对文若兰也有点这样的态度。」

锺辰轩「哈」地一声笑了起来。「那像你这么说,所有的心理医生都不要娶老婆了。」

程启思说:「孟采桦难道不是被文桓逼疯的么?」

文桓是孟采桦的丈夫,也是文若兰同父异母的哥哥。这一家子错综复杂的关系,总让程启思觉得昏头。

锺辰轩沉默了一会儿,才开口说道:「孟采桦精神分裂,是因为她教养太好,太要面子,对于文桓不断拈花惹草的事一忍再忍。而且女人在怀孕前后,本来就是精神极不稳定的时候,这跟文桓是不是心理医生,没有什么关系。」

「孟采桦和文若兰是姐妹,孟采桦的精神病,究竟是受了刺激,还是她的遗传因子里本身就有不安定的因素?」程启思问。

锺辰轩抬起了眼睛看他。「你倒变成心理学家了?」

程启思尴尬地笑,锺辰轩淡淡地说:「你还是少动脑子,多做事的好。」

所谓仲夏,就是七月。古语有孟、仲、季的说法,孟为一,仲为二,季为三。仲夏就是夏天的第二个月。

七月天气十分炎热,程启思已经把车里的空调开到最大,还架着一副墨镜,否则开车的时候对着那太阳实在难受。

他约了锺辰轩吃晚饭,看时间快迟到了,锺辰轩又是最讨厌等人的。程启思瞪着眼前刚变红的号志灯,看看表,满脸郁闷。

忽然,他看到了君兰,君兰这天请了假,没来上班,而现在,她正慢吞吞地走在人行道上,太阳余威尚在,她也没打把遮阳伞。这倒奇怪了,君兰素来是个爱美的女孩子,即使她当了警察也是一样。

她穿了一袭黑裙,手里却抱着一束花。

一束粉白色的莲花,夏天花店里常卖的。

程启思把车停在了路边,摇下车窗叫她。君兰一回头,见到是程启思,愣了一下。

「启思?你怎么会走到这里来?」

「我约了辰轩吃饭。」程启思说,「上来吧,我送妳。」

君兰犹豫了一下,上了车。程启思看了一眼她抱在怀里的莲花,花上还有水珠,看样子是才买的。「花很漂亮,别人送的?」

「不。」君兰低声地说,「我是打算送到琪儿墓上的。」

程启思的心里一沉。郑琪儿是他们的同事,死于一桩谋杀案中,她自己既是死者,却也扮演着凶手的角色。

程启思叹了口气。「不知不觉都过了这么久了。」他又看了看表,「这么晚了,妳去墓地不太好吧?再不我们一起去,我再送妳回家。」

君兰淡淡一笑。「就算有歹徒,难道我还会怕不成?就算是在墓地,我没有做什么坏事,不用心虚。」

程启思看了她一眼,心里骤然涌起了一股说不出来的滋味,于是也不再坚持。

他开车到了公墓,那公墓是临海的,风景倒是绝佳,里面墓碑林立,有些较大的墓还种了不少花草。君兰下了车,对他笑了一笑。

「你先走吧,你不是说约了人?我在这里走走。」

程启思点了点头,正想说什么,忽然有个男人从树丛后面闪了出来,对着君兰大声地说:「还认不认得我?」

君兰吓了一跳,程启思也吃了一惊。

这是个三十来岁的男人,身材高壮,长相普通,只是两道眉毛倒挂得特别厉害,在面相学里,这算是很不好的眉形了。他穿了件颜色很鲜艳的花衬衫,格外醒目。

程启思推开车门下了车,因为他看到君兰对那个男人,毫无认识的表示。

那男人却对程启思不管不顾,只一个劲地对君兰说:「妳想不起我了吗?哎呀,以前在D大学的戏剧社里,我见过妳的。妳当时是跟妳男朋友一起来的,还请妳扮演了一个角色呢……」

君兰有些尴尬,但显然她也似乎想起了什么。「哦,是吗?我都不太记得了,好多年前的事了。」她朝程启思看了一眼,示意没什么事,她可以自己应付。

程启思听到手机又在响了,知道锺辰轩等得不耐烦在催了,但还是问了一句:「真不要我送妳?」

君兰朝他笑了笑。「真的不用,你自己走你的。」

程启思只得把车开走了,他从后视镜里,看到那个突然窜出来的男人,还跟在君兰身边,对着她喋喋不休。君兰一副淡淡的样子,那男人却还不知趣。

「君兰念的是警校,不是D大学,这在她的履历上写得很明白。看来就是她以前的男友跟那个男人是同在一个戏剧社了?」

程启思到了跟锺辰轩约好的餐馆,把刚才的事说了一遍。「那男人真的很冒失,就那样冲上去缠着她说话,换了是别人,恐怕还以为他性骚扰呢。」

锺辰轩笑着说:「你也不等着君兰,送她回来,太没有风度了。」

「是你催我催得急,你还好意思说。」程启思说,「君兰又不是普通小女生,她叫我走呢,说她自己能应付。」

锺辰轩问:「你不是也约了君兰去那个仲夏夜的化装舞会么?她答应了么?」

程启思说:「答应了,我问她想扮什么,她还不肯说呢。」

「她啊,她肯定是扮考狄利娅〈李尔王的小女儿〉,或者苔丝狄蒙娜。」锺辰轩想了想,说,「我想应该是苔丝狄蒙娜。」

程启思问:「为什么?」

锺辰轩说:「到时候如果说中了,我再告诉你。如果猜错了,就说明我对她的个性理解还有错误。」

程启思「哼」了一声。「我看,她更适合的女人倒是麦克白夫人。」

锺辰轩用叉子在他的盘子边缘敲了几下。「别胡说,这话是不能乱说的。」

程启思还想再说什么,锺辰轩笑了笑说:「作为上次对你找出的疑点的回报,我也告诉你一些事。」

「什么事?」

锺辰轩说:「也是关于那个花环的。你知道所谓的毛茛、荨麻、雏菊和长颈兰究竟是什么吗?」

程启思说:「至少我知道雏菊就是菊花,长颈兰应该是某种兰花吧?」

锺辰轩笑了摇头。

「毛茛其实就是芹菜花,荨麻和菊花就不说了─长颈兰,这个是最有意思的东西。因为在莎士比亚的原作里,多出了一句话:『正派的姑娘管它叫死人指头』。『死人指头』是英文的直译,其实那东西应该被称之为『狼爪子』,就是所谓的地瓜苗。」

程启思呆掉。「地瓜苗?那花环形容得挺美的,结果就是芹菜,地瓜苗,荨麻,再加两朵小菊花?」

「重点不在于它是否是地瓜苗,是在于这个形容,『死人指头』。」锺辰轩笑得有些暧昧,「如果拿佛洛伊德的观点来解释,哈哈,可就有意思了。」

他见程启思盯着他看,便解释说:「从心理学范畴来说,在水里死亡是最具有母性色彩的一种死亡方式。所谓的死人指头,也是带有某些性暗示的。不管奥菲莉娅是真疯还是假疯,她都认为自己失去了哈姆雷特的爱情……」

「所以她去摘些有性暗示的死人指头─就那个长颈兰─来编花环,满足自己的欲望?」程启思翻了个白眼,「如果心理学就是学这些的话,还不如不学。这都胡说些什么呀!」

锺辰轩耸了耸肩,继续吃他的三文鱼。「有点想象力行么?」

程启思忽然笑出了声,又立即咽了回去。

锺辰轩白了他一眼。

「你笑什么?有什么好笑的?」

「辰轩,你跟若兰在订婚前有没有……」程启思终于还是忍不住把这句话给问了出来,锺辰轩倒没生气,他跟程启思在一起搭档久了,已经不像最初那样,一提到若兰便是死穴了。

「没有,我很尊重她,她也是个非常纯洁的女孩子。」

程启思强忍着笑,一本正经地说:「那你们是打算等到结婚之后……」

锺辰轩说:「至少也得等到订婚之后。只不过……」他的脸色骤然黯淡了下去,

「那天晚上我们本来是包了酒店的蜜月套房的,但没想到……会发生那样的事……」

程启思也不敢再开玩笑,低着头吃东西。

锺辰轩发了好一阵呆,才说:「不管怎么说,佛洛伊德的理论,也是很多心理学家毕生研究的东西。他很喜欢从戏剧里面寻找案例,比如著名的伊底帕斯杀父娶母论……」

他突然停住了,因为程启思突然把叉子扔下。

锺辰轩瞪着他,程启思说:「我们在吃饭,你能不能不要提这些变态理论了?」

锺辰轩对着他看了一会,笑了一笑。「好,听你的。」

程启思似乎也觉得自己语气太硬,赶快帮锺辰轩的杯子里添了些酒。
第二章 死亡的演员

到了「仲夏夜之梦」定下的那个日子,程启思并没有跟锺辰轩一道去。

说实在话,凭他们的熟悉程度,不管对方怎么化装,都是能够一眼认出来的。只是两个人都有点童心未泯,既然愿意参加这么一场化装舞会,自然也都愿意遵循游戏规则。

程启思把车停在停车场,停车场里已经有穿着古装的人进进出出了。这本是H城最好的酒店之一,平时也常常有些高雅的聚会,但化装舞会确实是第一次,就连那些训练有素的服务生也不免偷偷地在那里看。

「仲夏夜之梦」的化装舞会设在顶楼,那里平时是咖啡厅,餐厅,也可以作宴会厅使用。

在第一次听锺辰轩讲述文若兰之死时,程启思就对这里起了好奇之心,一个人跑到这里来喝过一次下午茶。

那里的装潢的确如同锺辰轩所言,是刻意营造的一种天然情趣─人工的小溪,从宴会厅中曲曲弯弯地穿过,水里浮着一朵朵白色和粉色的莲花,淡淡的暖色灯光自水下透了出来。

柳树种在小溪旁,那是货真价实的垂柳,飘拂袅娜。四周的桌子都是原木,随处都
有山石花木,宴会厅一角有一个小小的木制圆台。程启思去喝茶的时候是下午,并没有人表演,听服务生说,晚上通常都会有一些有意思的演出。

程启思当时特别选择了一张在「小溪」边的桌子。他不得不承认,所谓的「失足落水」实在非常荒谬可笑。

他看过文若兰的详细资料,她身高一百六十五公分,在东方女孩子里不算矮了,而那小溪不到一米深,就算文若兰一脚踩空了,也只能淹过她的腿,她可以轻而易举地跨出来。

而从验尸报告里可以知道,文若兰的体内没有任何麻醉剂之类的药品,也就是说她的神志是完全清醒的。

程启思并不怀疑锺辰轩的论断─文若兰不是自杀。

抛开文若兰的个性和心态不说,一个人想要在不足一米的水中自杀,是相当困难的。

人在溺水的时候,都会自然而然地向外挣扎,就算是文若兰求死心切,躺在小溪里,把头浸在水中,她也会在无法呼吸的最后一刻挣扎出水面呼吸求生的。那是人的本能反应,就像一个人没有办法勒住自己的脖子自杀一般。

但是与此相悖的一点是:文若兰的死状十分安详平静,丝毫没有抗拒过的痕迹,如果是有人把她按在水里直到溺死,也是说不通的。

根据锺辰轩的推测,文若兰有可能是被人催眠了,然后一步步地走入水中,躺下,然后被溺死。

程启思在查阅当时的所有数据后,对他的这个推测是相当信服的。唯一的问题就是:是谁?

因为职业原因,文若兰的哥哥文桓,未婚夫锺辰轩,甚至文若兰的父亲文致越,都
有相当一部分朋友是研究心理学的。也就是说,这些人都有能力对文若兰进行催眠〈包括文桓和锺辰轩〉。

但是,为什么?在订婚宴上将新娘杀害,这需要多么强烈的动机才能不顾一切地去做?

锺辰轩的态度里,总有那么一些戒备和回避。程启思相信,锺辰轩是一定有些重要的事瞒着他,而这些事,可能就是解开若兰之死的谜团的钥匙。

比如,那个谜一样的「第七研究所」〈锺辰轩跟程启思搭档之前工作的地方〉,以及那个在大火里消失,又似乎无处不在的第七研究所的「赵所长」。但是,只要锺辰轩一天不说,这把钥匙就一天找不到。

程启思叹了口气。

他透过观光电梯的玻璃,俯视着下方。这酒店有二十楼,这么往外看,虽说是满目灯火,但总有种处在真空中的感觉。

玻璃的观景电梯就是个真空的鱼缸,自己是一条被扔在里面的橡皮鱼,浮在空气里。

「叮」地一声,电梯到了顶楼。

程启思呆了一呆,看看电梯上亮着的「十九」熄了,才发现自己已经到了。他跨出电梯,正好这时旁边的电梯门也开了,从里面走出了个也特别打扮过的女人。

程启思一向对美女是没有免疫力的,忍不住多看了两眼。

那女人穿了一件非常漂亮的伊丽莎白时代的礼服,细腰,大裙撑。礼服是艳丽的玫瑰红,她的头上也插了一簇新鲜的玫瑰花。

玫瑰红的面具,露出了鲜艳丰满的嘴唇,和一双黑棕色的大眼睛。

程启思虽然知道她必然是扮莎士比亚某部戏剧里面的角色,但一时之间还真想不出来是谁。毕竟在文艺复兴后期,贵妇们的打扮都差不多。

那穿玫瑰红礼服的美女在走过他身边时,带过了一阵香风,还朝他嫣然一笑。程启思看到她手里捏着一块精致的绣花手绢,顿时恍然大悟。

这美女扮的一定是《奥赛罗》一剧里面的女主角苔丝狄蒙娜。

苔丝狄蒙娜对丈夫奥赛罗一向十分忠诚,但奥赛罗却因为伊阿古的挑唆,怀疑苔丝狄蒙娜跟卡西欧有染,最后更因为一块手绢而认定她是个失贞的荡妇,将她扼死。

程启思不自觉地朝缓缓关闭的电梯门瞟了一眼。有了苔丝狄蒙娜,那奥赛罗呢?
就像朱丽叶没有罗密欧就不是个完整的角色一般,没有奥赛罗的苔丝狄蒙娜难道完整么?

他朝宴会厅的正门走去。这里特别布置过,几乎看不出平时那个餐厅的影子了。

四周都堆着碧绿的花藤,花藤里星星点点地点缀着一种小花。那花有奶白色的,也有淡紫色的,还有一些是紫白相间的。

程启思喃喃地说:「Love-in-idleness?爱懒花……这想象得还真不错。」他伸手去碰那花,触手时发现居然是真花,看来主办这「仲夏夜之梦」的人,确实下了功夫。

整间宴会厅布置得就像是一个夜晚的洞窟,四周都是藤蔓、花朵,照明暗淡而柔和。贯穿宴会厅的那条人工小溪,像往常一样浮动着莲花。

原木的桌椅都移到了四周靠墙处,中间已经有不少人在起舞了。角落圆台上有一个小小的四人乐队,演奏的正是门德尔颂的《仲夏夜之梦》,调子悠扬轻快,厅里的气氛也十分温馨。

程启思找了张椅子坐下,椅子上应时地铺了精致的草编垫子。程启思随手拿起一个杯子,发现杯子上印着小天使的图案。

但那小天使跟平时常见的胖乎乎、有着洁白翅膀的天使不太一样,很纤细,翅膀是半透明的,就像蝴蝶的翅膀一样。

「那是爱丽儿。」

一个迷人的女低音在他身边响了起来。程启思抬起了头,面前站着一个戴冠冕的女人。她的服装华丽得惊人,镶毛的斗篷在地上拖了好几尺,金色镶珍珠的皇冠,全套沉重的珠宝首饰,程启思看她戴着都替她累。

她的脖子上却什么首饰都没戴,只用鲜红的颜色沿着脖颈画了重重一圈。她肤色雪白,半裸的胸脯上都扑着粉,映着那鲜红的一道,很是怪异。

程启思对她注视了半天,说:「我能不能猜一猜妳扮演的角色?」

那女人露在金色蝴蝶形面具下的红唇微微地向上弯了一弯,拉出了一个美好的弧度。程启思可以想象得到在面具下的这张脸会有多美丽动人。

「可以,你猜吧。」

莎士比亚剧作里面的女性角色成百上千,但一般人也不可能选择太冷门的角色,至少也会选个女主角吧。谁会选罗莎琳而不选朱丽叶呢?〈罗莎琳是罗密欧原来的爱人,但他在第一眼看到朱丽叶之后,就把罗莎琳完完全全地抛于脑后了。〉

程启思一眼就看到她脖子上那道鲜红的画痕,就联想到那应该是暗示这个女人的结局是被断头。

莎士比亚最著名的历史剧《亨利八世》里的皇后安.波琳,曾被亨利八世疯狂追求,最后的结局却是被判处死刑,当众砍头。这个女人华丽的英国服饰,和脖子上的一道红印,都暗示了她所扮演的人物。

程启思笑了一笑。「皇后陛下?」

忽然,锺辰轩的声音自他背后传了过来。「只可惜是个被砍了头的皇后。」

那扮作安.波琳的女人,虽然程启思看不见她的脸,也看到她唇角的笑意顿时消失了,下巴绷得紧紧,连嘴角都有些微的颤抖。她没有再说一句话,只见她镶毛的裙裾摆动,竟然急急地走开了。

程启思这才回头看锺辰轩。

锺辰轩的服装虽然制作得也很精致,但却是低调的暗色,在花团锦簇的宴会里很不显眼。他戴了黑色的面具,但一双眼睛仍然特别亮,就像星星一样。

「你认识她?」程启思看着锺辰轩在他身旁坐下,拿了个杯子倒酒,忍不住开口问他。

锺辰轩说:「认识,我老同学。」

程启思顿时来了精神。「你老同学?也是学心理学的?为什么不介绍给我?她好像对你很忌讳,怎么转身就走了?」

虽然有面具遮着,看不见锺辰轩脸上的表情,但锺辰轩的声音里面,明显地含着不快的调子。

「你一下子问我这么多问题,要我回答哪个?琳娜你还是不要打主意的好,有种女人是沾不得的。」

「她叫琳娜?」程启思兴致还是很高,「别这样,说来听听。怎么从来没有听你提过她?」

锺辰轩的语调听起来更不悦了。「我的同学不少,你跟我又不是一个圈子里出来的,我跟你提他们作什么?」

「说说那个琳娜。」程启思还不死心。

锺辰轩狠狠刮了他一眼,说:「戴着面具,你怎么知道她是个美女?」

程启思笑了。「这点眼力我还是有的。」

「琳娜姓方,她那名字也算中文名也算英文名了。」锺辰轩说,「她有八分之一还是十六分之一的英国血统,很美,长相有点像西方人,高鼻子,眼窝有点凹陷,眼睛微微带点绿色。

「当时念书的时候,她是系花,追的人不计其数。不过她很高傲,其实学我们这一行的,学到这个地步的,都不是省油的灯,都算是自负的人,但她的高傲实在是过分了一点。有一次,一个追不到她的同学说:她还真以为她是皇后了。」

「所以她要化装成安.波琳。」程启思说。

锺辰轩「哼」了一声。「她确实美貌,聪明,有才华,所以她骄傲自负,作为男人都可以理解和容忍。

「问题是,她很自恋,非常自恋,以前孟教授就开过玩笑,说她完全可以作为纳西瑟斯情结的典型─纳西瑟斯,无比俊美的少年,看到自己在水中的影子,便投身于其中追逐美丽的倒影……

「像方琳娜这种女人,如果她要自杀,她也会希望在万众嘱目下,用一种华丽灿烂的方式死亡。呵,是的,安.波琳的死法很适合她,所以即使没有限定在莎剧里,她也会选择安.波琳而不是玛丽.安托瓦内特。」

程启思问:「为什么?」

「首先琳娜有英国血统,安.波琳是英国皇后,而玛丽是法国皇后。」锺辰轩回答。

「这是表面的原因,但也算是原因之一。比较深层次的原因是─当安托瓦内特被宣判处以极刑的时候,法国皇室政权已经是风雨飘摇,她得到的是绝大部分法国人民的憎恨。

「而安.波琳……我们可以简单地说,她被处决是因为亨利八世私人的原因,在砍她头的时候,还是给予了她对于一个皇后应得的尊重,而不是像对玛丽一样,坐在一辆粪车上被送到断头台,还在临死前被剪掉了她变成花白的头发。」

程启思笑着说:「说到底,你的意思是说这个方琳娜,就算是死,也要死得辉煌。玛丽已经算是死在断头台上的著名女性之一,她还嫌不够,于是她选择了安.波琳─那时候英国还处于强盛期。」

「对了,就是这个意思。」

锺辰轩冷笑了一声,「按照法国哲学家加斯东.巴什拉的说法,人对死亡的选择方式,往往都不是出于偶然。精神想象的因素非常强烈─尤其是在文学作品里面,更是被无限地放大,甚至刻意美化。」

程启思说:「可是谁也不会想着自己将会怎样怎样死吧?」

「自杀么?」锺辰轩说话的调子微微有些变化。「自杀大概是一种最矫情的死亡了。」

程启思还想再问,这时候乐曲声突然停止了,角落的圆台上一束灯光射下,在那个四人乐队前面,出现了一个穿着像中世纪小丑,并戴着小丑面具的男人,声音十分圆润、洪亮。

「欢迎加入『仲夏夜之梦』。」

锺辰轩低声地在那里笑。「这不,策划者现身了。」

「各位尊贵的客人们,在每张桌子上,都有一份节目表。除了舞会之外,我们也为各位客人提供了一些余兴节目,希望能让各位满意。」

程启思一看,果然在桌子上放着一张绿色暗花的卡片,跟邀请函的质地一样。他拿起来,看到上面写着:

《哈姆雷特》第四幕第七场。

《罗密欧与朱丽叶》第五幕第三场。

《亨利八世》

《奥赛罗》第五幕第二场。

《泰特斯.安德洛尼克斯》第二幕第四场。

锺辰轩借着从茂密的藤蔓里透出的灯光,往他手里看了一看。「大都是有死人的场景,除了最后一个。」

程启思说:「依次应该是……奥菲莉娅在水里淹死?罗密欧自杀,朱丽叶殉情?《亨利八世》为什么没有场次?」

「因为《亨利八世》里只写到原来的凯瑟琳皇后被废,安.波琳封为皇后为止吧。」锺辰轩说,「但不管怎么说,安.波琳的下场也是砍头。」

程启思继续往下看。

「《奥赛罗》,应该是他掐死苔丝狄蒙娜那一场?最后一个又是什么?我没什么印象了。」

锺辰轩慢吞吞地说:「《泰特斯.安德洛尼克斯》相比其它几个,也许不那么出名,但却是一出十分血腥残忍的戏剧,而且要命的是作者的批判态度,也正是从这种血腥中透露出来的,甚至有以暴制暴的意识在其中。

「泰特斯是战功赫赫的罗马将军,但他却不愿自己当皇帝,把皇位让给了大王子。那个王子娶了泰特斯俘虏而来的高卢皇后,高卢皇后因为自己的一个儿子死在泰特斯的手中而非常憎恨他,唆使罗马皇帝杀了泰特斯的儿子,将泰特斯逼到绝境。」

程启思说:「那么第二幕第四场是……」

「高卢皇后有两个儿子,他们爱恋─如果可以用爱这个字眼的话─泰特斯的小女儿拉维妮娅,于是将拉维妮娅的丈夫杀死,在森林里强暴了拉维妮娅。然后,他们割掉了拉维妮娅的舌头,切断了她的双手,用树枝接在她断掉的手肘上……」

锺辰轩说到这里的时候停住了,他看到程启思的脸色变了。

程启思作了一个手势,示意他不要再说下去。「我想起来了。」

锺辰轩盯着他。「你想到了秦颜?那个被迷恋她美丽双手的凶手砍断手的女孩子?」

秦颜是程启思从前的女友,是个舞蹈演员,有一双极其美丽的手。而正是由于这双手,让连环谋杀案的凶手迷恋,竟然把秦颜的手砍了下来。

案子虽然破了,但程启思对此却是一直不能释怀的。

「我怎么可能不想到秦颜?」程启思的声音有些僵硬,「看到奥菲莉娅,你能不想到文若兰吗?」

锺辰轩沉默了片刻,才说:「我不能不想。」

程启思望着那个已经从圆台上走下来,消失在人群里的戴小丑面具的男人。「这是巧合,还是有意的安排?」

「那就要问你了。」锺辰轩回答。

「问我?」

锺辰轩说:「这完全取决于那张邀请函是以何种方式送到你手上的,或者说,酒店邀请你来这里的原因。」

忽然,有一片阴影挡住了光线。

两人一抬头,看到有个穿银丝刺绣雪白撑裙的女人站在他们身边。她的面具是银色的,嘴唇则是闪着珠光的艳丽玫瑰红,她的手里,捏着一块银丝绣的白色手绢。

程启思呆了一下。「君兰?」

君兰发出了一声浅笑,似乎有点满意,又有点失望。「我就知道,不管怎么扮,都骗不了熟悉的人的。」

程启思替她拉开了椅子。「妳是我今天晚上遇上的第二个苔丝狄蒙娜。」

他不自禁地瞟了锺辰轩一眼,锺辰轩曾经预测过君兰会扮成苔丝狄蒙娜,他又说对了。

锺辰轩心情很好地帮君兰倒了一杯酒。「好美的衣服,君兰。我没看错的话,妳这件礼服,是郁容当年的设计吧?」

程启思的脸色又变了一变。他也已经发现,君兰身上的银丝绣花都是铃兰图样。

君兰前段时间,曾经去墓地给郑琪儿送过花。在那个被他们叫做「XYZ谋杀案」的案子里,死去的除了他们的同事郑琪儿,还有服装设计师郁容,和模特儿徐湄。

郁容给徐湄设计并亲手制作了一件叫做「铃兰」的礼服,但徐湄却在郑琪儿的生日宴会上中毒身亡,这件礼服也再也没有人穿过。

程启思慢慢地说:「如果我没记错的话,郁容曾经说过,这件礼服是她为徐湄量身订做的。」

「是用的郁容的设计图,不过是我另找人做的。」君兰回答,「我喜欢那件礼服的设计。」

程启思不得不承认,这件「铃兰」礼服穿在君兰身上非常适合,高贵雅致。

君兰平时从来不穿这种很能突显身材的衣服,今天程启思才发现,君兰的身段不是一般的好。

但是不管怎么说,程启思看着君兰穿郁容设计的礼服,总觉得别扭。在他和锺辰轩心里,都有一个关于君兰的秘密。

锺辰轩却笑着说:「我刚才也看见一位苔丝狄蒙娜,只不过她穿的礼服是玫瑰红色。苔丝狄蒙娜的标志,恐怕就是她那块让她送命的手绢了。」

「我看让她送命的是奥赛罗的嫉妒心。」程启思说,「他无端地嫉妒妻子和卡西欧,而这嫉妒又在伊阿古的怂恿下,生根发芽。」

锺辰轩说:「也许那是因为奥赛罗的心里相当清楚,他的妻子对他是一种少女般浪漫的英雄崇拜,而卡西欧才应该是苔丝狄蒙娜真正适合的伴侣。」

君兰端着酒杯,从杯缘上瞟着锺辰轩。「辰轩,你今天扮的是谁?」

锺辰轩轻描淡写地说:「一个小角色而已。」

君兰又转向了程启思。「那你呢,启思?」

程启思正想回答,锺辰轩忽然推了他一下,说:「看,奥赛罗。」

君兰和程启思都顺着他指的方向望了过去。

那是一个穿着相当华丽的军服的男人,身材又高又壮,佩着武器,裸露出来的手臂是一种醒目的深褐色。

在莎士比亚的笔下,奥赛罗就是这样一个深肤色的摩尔人,某种意义上可以称得上是一个容易被煽动的莽夫。他正在跟一个穿玫瑰红礼服的女人跳舞,那个女人就是程启思之前遇上的「苔丝狄蒙娜」。

这时,戴着小丑面具的男人停在他们面前。面具后,那双眼睛乌黑而聪慧。他的声音,低沉悦耳。「几位,对今晚的安排满意吗?」

锺辰轩拿起了那张暗绿色的节目卡。「一个晚上安排这么多幕,是不是太紧了一些?」

那男人发出了一声笑声。「阁下,请你仔细看上面的那行小字。」

锺辰轩向下一看,真有一行有不显眼的小字─视现场情况而定。

「意思就是说,演不了这么多场了?那还真是让人失望呢。」

戴小丑面具的男人朝他们鞠了一躬。「今天演不了,改天还可以继续。」

程启思怔了一怔。「难道这舞会不止一场么?」

男人又笑了,但他的回答却很含糊。

「也许,那得看参加舞会的人的兴致了。」他走开了,消失在人群里。

程启思对君兰和锺辰轩说:「这种化装舞会,偶尔一次可以,多了就没意思了。难道还想一直开下去?」

君兰没说什么,锺辰轩的回答,也很含糊。「也许,他说的不是我们理解的这个意思。」

他们这一桌似乎很受人注意,又来了一个看起来很绅士的男人,殷勤地请君兰跳舞。君兰朝锺辰轩和程启思笑了笑,就跟着那男人走进舞池了。

程启思看着锺辰轩,锺辰轩也对着他看。「你就不去找人跳舞?」

程启思笑着说:「我这就去。你难道不去?」

锺辰轩摇了摇头。「我觉得看人比跳舞更有趣。」

程启思耸了耸肩。他直接去请那位扮成了安.波琳的方琳娜跳舞,锺辰轩对方琳娜的描述,反而更引起他的好奇心了。

他跟方琳娜跳了两曲,又另外跟一些他自己都分不太清楚扮的是谁的女人跳了几曲,觉得有点口渴了,才回到了桌子边上。

他正想跟锺辰轩说点什么,忽然看到锺辰轩坐直了,整个人似乎都僵硬了。

程启思转头一看,只见有个穿纯白蓬蓬纱裙的女人,正朝那条人工的小溪走去,她的手里拿着一个花环,头上还戴着一个纯白的白合花冠。

「奥菲莉娅。」程启思喃喃地说。节目卡上的第一幕,已经开始了。

锺辰轩却在摇头。「不,不……奥菲莉娅的头上,不应该戴百合花冠的。她的行头只应该有几个……几个毛茛、荨麻、雏菊、长颈兰的花环……」

程启思注意到那女人的头上,确实戴着一个纯白的百合花环。「可是……她戴着。也许是为了好看?」

「不……」锺辰轩的声音有些颤抖,程启思很少见到他失态。

「如果说演员没有准备跟剧里契合的花环,那她戴百合花冠还能说得过去。可是,你看她手里的花环,四种花草都齐全了,她没有任何理由要戴一个百合花冠。」

程启思冲口而出:「不会跟文若兰有关吧?」

「我不知道……」

锺辰轩端起酒杯,程启思看到杯子里的冰块在互相碰撞,因为锺辰轩的手在发抖,便一伸手,把酒杯从他手里抢了下来。

「别喝了,这只是演戏而已,你用不着这么紧张。我一直以为你已经对文若兰的事放开些了,怎么还是这样?」

锺辰轩没有回答。

这时舞曲已经停了,角落圆台上那个四人乐队也静悄悄地从台上走了下来。厅里只听见一个清新甜美的少女声音。

那是程启思已经十分熟悉的奥菲莉娅的歌谣,他上次跟锺辰轩去看《哈姆雷特》时,也曾经听过。声音很迷人,虽然不如他在大剧院里听到的那么完美,但却很清新,充满少女的青春气息,还带着些许诗一样的迷茫。

锺辰轩低声地说:「声音很美,唱得也不错。」

舞池里的客人们渐渐地散开,有的坐下了,有的站在一边观看那个穿白纱裙的少女表演。

那个少女赤着双脚,踏进了水池里。她的纯白长裙很宽松,蓬蓬地拖在水里,吸饱了水就慢慢地膨胀起来,漂浮在水面上,她一面哼唱着,一面摆弄手里的花环。

程启思也压低了声音说:「也许只是找了个演员来弄点余兴节目,我们大概都太敏感了……」

他一句话还没说完,少女身后垂着的黑色天鹅绒帷幕,突然「唰」地一声拉了起来,一组明亮耀眼的灯光直射而下,宾客们发出了一阵惊恐的嗡嗡声。

程启思猛地站了起来。灯光下,一个女人站在一截像是被砍倒了的大树树桩上。

她也穿着白色的衣服,但却跟「奥菲莉娅」穿的精细繁复、近于婚纱的白色纱裙完全不同。

那是一条非常简单的白色长裙,样式接近于罗马贵妇人穿的直身长袍。

她有一头浓艳的黑发,蓬乱地披在肩头上。她的脸上涂了厚厚的白粉,白得像是一张死人的脸,只有嘴唇特别红,红得就像是被抹上了鲜血。

可怕的是她的手。她的手像是被硬生生拗断了的树干,只剩下了光秃秃的手肘。

手肘的断面全是鲜血,有一束干枯的树枝绑在手肘上。她用一种绝望的、无助的姿势,挥舞着她的手臂─那两条绑着树枝的手臂!

锺辰轩喃喃地说:「拉维妮娅。被切掉了双手接上树枝的拉维妮娅。」

宴会厅的一角传来了高亢的声音,像是有人在念台词。

程启思一回头,角落的那个圆台上,赫然出现的是那个打扮成奥赛罗的男人,和穿玫瑰红礼服的「苔丝狄蒙娜」。

「奥赛罗」激动地念着大串大串的台词,因为他们在角落,厅里又有些喧哗,程启思听不太清楚他说的话,只看见「苔丝狄蒙娜」抓着那条玫瑰红的小手绢,跪在奥赛罗的面前,似乎是在申辩着什么,又似乎是在乞求宽恕。

「奥赛罗要扼死苔丝狄蒙娜了。」锺辰轩看了一眼就说,他的目光又回到了「拉维妮娅」的身上,「不知道她的手是怎么弄出来的,效果很好,非常惊骇。」

穿白纱裙的「奥菲莉娅」还是坐在水中,玩着手里的花环,低低地唱着歌。程启思开玩笑地说:「这个奥菲莉娅好像还并不想死。」

锺辰轩说,「就算一定得死,演员也会多演一阵子,充分地表演一下。戏剧表演可比生活夸张多了。」

程启思的眼光投射到「拉维妮娅」的断臂上,又立即避开了。

「她的手……真的很像秦颜的手。我……我那时候看到秦颜被砍断的手的时候,第一个反应就是─像是被硬生生掰断了的树枝……树枝也许还能再长,她的手……再也不会……她一直把她的手看得像是生命一样……」

锺辰轩隔着面具,注视着他。「我理解。」

程启思的嘴唇动了一下,忽然,他听到「奥赛罗」表演的那个方向,传来了一声女人的尖叫。那个声音是从「苔丝狄蒙娜」嘴里发出来的。

程启思大吃一惊,失声叫了起来:「君兰!」

他来不及去想君兰为什么会从白色礼服换成了玫瑰红礼服,又怎么会成了圆台上的「苔丝狄蒙娜」,立即冲了过去。

那个深肤色的「奥赛罗」本来正扼住了「苔丝狄蒙娜」的咽喉,却被君兰用力一摔,撞在了墙上又反弹到地上,一动不动。

君兰的面具已经掉在地上,她脸色苍白,惊魂未定,一只手摸着自己的脖子,正在不停地呛咳。程启思看到她白皙的脖颈上有几个乌青的指印,显然是男人的大手掐出来的。他连忙把君兰扶了起来,君兰抓着他的手臂,还在微微发抖。

「出什么事了,君兰?」

程启思看了一眼地上那个「奥赛罗」,锺辰轩正弯下腰去揭他的面具。别的宾客也被这边的动静惊住了,纷纷围了过来。

君兰喝了两口程启思递过来的酒,声音沙哑地说:「我……我不知道。他突然就把我脖子掐住了,本来只是演戏,但是他狠命……狠命地掐,我拼命挣扎,指甲掐进了他的手背。他稍微一松,我就把他……推开了……」

「他大概没想到妳是警察。妳认识他?」程启思说。

君兰看起来文雅纤细,但不管怎么说也是受过特别训练的人,所以那个男人并没有能掐死她。只不过君兰脖子上的伤痕,看起来很是吓人。

程启思瞟了一眼倒在地上的「奥赛罗」的手─那是一双相当大的男人的手,也难为了君兰能够及时挣脱。否则台下的人都会以为是演戏,而被扼住喉咙的人又不能呼救,恐怕等被掐死了大家才会发觉。

君兰摇头,「不认识。今晚才见到他。」

锺辰轩一直没有开口,只是蹲在那个昏倒的「奥赛罗」身边。这时候,锺辰轩终于说:「启思,马上把这酒店的负责人找到。」

程启思一震。「怎么?出什么事了?」

锺辰轩缓缓地说:「他死了。」

他的声音不算小,靠近的宾客都听见了,顿时全场一片哗然。程启思也吃了一惊,
君兰脸色也变得更白。

「死了?怎么会?我只是把他推开了……」

锺辰轩简短地回答道:「妳用力太猛了,造成了他当场死亡。」他作了个手势,

「今天的舞会,恐怕是开不成了。」

程启思看了一眼君兰,君兰的眼神是相当惊恐和迷茫的。她从程启思的手臂里挣扎出来,说:「我……没事了,你去看看那个死者。」

她在圆台上坐下了,把头埋在了双手里。程启思走到死者身旁,他低头一看,顿时怔住。

「君兰……妳说妳不认识这个人?」

君兰迷惑地看着他。「怎么了?」

程启思的脸色有些僵硬。「妳过来看看。」

君兰慢慢地站起了身。她的目光投注到那个男人脸上的时候,低呼了一声。「是他?」

这男人就是程启思前些日子,在墓地和君兰一起碰上的那个男人,程启思对他那对倒吊眉,印象相当深刻。

只是这时候看来,这男人脸上的皮肤跟他身上的一样,大约是抹了什么深色的油,才能呈现出奥赛罗那种摩尔人的肤色。

他穿着制作相当精美的铠甲,程启思摸了一下,铁片打成,雕刻了不少花纹,应该是专门订做的。

他的脸上露出了一种狰狞的表情,程启思可以想象,一个要扼死女人的男人,脸上也许会呈现出这样恶狠狠的表情。但他似乎并没有意识到,死亡却突如其来地降临到了他身上。

锺辰轩把男人的头轻轻扶了过来,程启思注意到在他的后脑上,确实有一块明显的撞伤。

程启思回头对君兰说:「妳刚才那一甩,可真够厉害的,这人居然当场死亡。」
君兰抬起了头,勉强地笑了一下。

锺辰轩说:「人在生死关头,自然是有潜力可挖掘的,何况君兰本来就不是弱女子。」

程启思提高了声音,大声地说:「发生了意外,请各位都不要离开。我是警察,会立即接管现场。各位最好在宴会厅里找个地方坐下,我们会尽快把事情处理好,让大家离开的。」

宾客们发出了一阵嗡嗡声,这时一个穿黑色西服的男人,急匆匆地从门口跑了进来。「我是酒店经理,发生什么事了?」

程启思指了一下地上的死者。「有人意外死亡。我们几个是警察。你马上把宴会厅的大门关上,不允许任何人进出。」

那经理吃了一惊,正想说话,忽然,一个女人发疯一样地尖叫了起来。「死人了!死人了!淹死人了!淹死人了……」

锺辰轩的反应非常快,一把推开程启思,拨开人群就往那条人工小溪奔去。

只见那个「拉维妮娅」正站在柳树旁边,歇斯底里地尖叫。几乎所有的客人都涌到了宴会厅设有舞台的那个角落,只有她还留在那边。

小溪里,躺着那个穿白纱裙的「奥菲莉娅」。她的整个身体,包括头,都是在水面以下的。

程启思跟在锺辰轩身后跑了过来,看到那个少女的时候,他怔住了。这一幕,跟他从照片上看到的文若兰的死亡现场,几乎一模一样。文若兰也是这样溺死在这条小溪里的,纯白的纱裙蓬蓬地漂在水里,花环也落在水中。

唯一不同的是,文若兰的死状十分宁静美丽,就像是睡着了一般,而这个少女眼睛瞪大,脸色青紫,分明是经过一番极其痛苦的挣扎后才溺死的。

锺辰轩身子一歪便往后倒,程启思吓了一跳,忙把他扶住。「喂喂,你怎么了?」

「……给我一杯酒。」

程启思忙抓了一瓶酒递给他,锺辰轩一连喝了几大口,脸上才算有点血色了。程启思把他扶在椅子上坐下,然后就掏出手机打电话。
第三章 消失的爱丽儿

李龙宇来的时候,居然还穿着化装舞会的服装。程启思的同事里,就他跟君兰两人兴趣最大。但李龙宇这晚值班,来迟了,结果赶上的不是化装舞会,而是杀人案子。

他那套漂亮的服装,这下也没了用武之地,只剩下一脸的沮丧。

他一看到君兰脸色苍白地坐在角落,就赶快走了过去。「妳怎么了?没事吧,君兰?」

君兰摇了摇头,慢吞吞地站了起来。「没事,干活吧。」

水里的那个少女已经被湿淋淋地抬了出来,法医陈了正在替她作一些初步的检查。
酒店经理把宾客们全部领到了宴会厅隔壁的大会议厅,莫明带着新来的吴晴在给他们作笔录。

这时候,宴会厅中就只剩了程启思、锺辰轩和君兰这几个人了。突然空空荡荡的感觉,让每个人都有些感觉不适应。

「她是被人摁在水里,活活溺死的,」陈了取下手套说,「她挣扎过,你们看她的手指甲都折断了。她的脸上和脖子上也有不少擦伤,小溪旁有些天然的植物,估计是在这些植物上擦伤的。但是很显然,对方的力气比她要大得多。」

程启思不可置信地问:「就在我们的眼皮子底下被杀?!她没有叫?」

这话一出口他就知道自己问了傻话。溺水的人,只能发出一些低哑的声音,而大厅里本来就很喧闹,完全能够把她呼救的声音压下去,包括她抗拒时激起的水花声。

锺辰轩的目光停留在那个少女的脸上。那是张年轻的少女脸庞,大概不会超过二十岁,不算特别美丽,但有股清雅的味道。

他轻轻地说:「她很年轻,还是个小女孩子呢。」

陈了叹了口气。「确实。」

程启思见君兰站在一旁,就问:「妳好些了么?」

君兰点了点头。

程启思说:「君兰,把今天晚上发生的事跟我们讲一遍。不是正式笔录,我只是觉得很奇怪,想知道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好。」君兰想了一想,慢慢地说,「我跳完一支曲子后,去洗手间补妆,这时候,一个女人走了进来。我之前就曾经注意过她,因为她跟我扮的是同一个角色。」

程启思说:「妳说的是另一个苔丝狄蒙娜,我在出电梯的时候遇见过她,她正从另一架电梯里出来。她穿的就是妳现在身上穿的这身玫瑰红的礼服。」

君兰点了点头。

「没错。因为她跟我扮的都是苔丝狄蒙娜,所以我早就留意到了。她进来的时候,洗手间只有我跟她两个人。她跟我攀谈上了,然后对我说,她本来是今天晚上跟奥赛罗对戏的人,可她多喝了几口酒,声音有些沙哑,所以希望我能够顶替她。」

「这个要求很奇怪。」陈了插嘴说,「她为什么要找妳?」

君兰低低地叹了口气。「是的,她的要求是很突然。但是我看过节目卡,知道她说的是真的……说实话,我很久没演过什么了,所以心里还是有些渴望的……也许是今天我多喝了酒,也许是今天的气氛……」

锺辰轩说:「这不奇怪,人都有表现的欲望,何况又是在这个场合。妳答应了,然后跟她在洗手间里调换了衣服,妳换上了她的玫瑰红礼服,而她穿上了妳那件白色礼服。妳们为什么要调换衣服?」

「因为红色衣服在舞台那里的灯光下会显得鲜亮一些,白的穿上不仅反光,而且太惨淡了。」君兰回答,「这是惯例。」

程启思说:「然后你们就开始演出那一幕了?妳跟那个『奥赛罗』说过话么?」

「没有。」君兰回答,「我们几乎是立刻就开始演出了。」

程启思又问:「妳没认出他就是那天在墓地遇上的那个人?」

「没有。」君兰还是摇头,「我完全没有把这两个人联想起来。」

锺辰轩插口说:「那天启思走了之后,你们还聊了些什么?」

君兰想了一想。「他说的D大学话剧社的事,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了。我对他当时演的伊阿古,有一点印象,但非常模糊了。他就老是旧话重提,说当年我演的苔丝狄蒙娜怎么怎么样……我只是巴不得他赶紧走开,都没怎么注意听他说话。」

「那他最后是为什么走开的?」锺辰轩问。

君兰说:「他忽然像想起什么似的,说他约了人,得走了,就一溜烟跑了。我当时真觉得这个人有点毛病,不过也没放在心上。」

锺辰轩说:「妳看到了他约的人吗?」

君兰摇摇头。

程启思问:「妳是什么时候进洗手间的?」

「因为穿的是礼服,我既没带手机,也没戴表。」君兰说,「我只记得我是在跳了好几曲舞之后去的,我跟那个女人说话加上换衣服,花了大约二十分钟。」

锺辰轩问:「你们演出那一幕的时候,一切正常?」

君兰淡淡地笑了一下。

「虽然台词我基本上都还记得,毕竟多年没演了,还是有些生涩。但他……他说得非常流利,而且肢体语言都配合得很好。

「他扑过来扼住我脖子的时候,我开始并没有在意,因为有些人入了戏,会忘记是在演戏。但他把我脖子掐得越来越紧,我觉得不对劲了就用力推他,但他还是没有松手,那时候我已经叫不出来了……」

她抚摸着自己的脖子,面有余悸。

「最后我在他手上狠命地乱抓,他稍微松了一下,我就把他摔了出去。唉,没想到在警校练的,反而救了我一命。这时我才叫了出来,我以为我算是很冷静的人了,结果跟一般女人碰到这种事,也没什么两样……」

她闭上了眼睛,过了一会才睁开。「陈了,他是后脑碰到硬物撞击而死的么?」

陈了耸了耸肩,「初步看来是这样,等回去了再详细检查。放心,大家都看到了,是他突然攻击妳,妳是正当防卫,又有这么多人证,不会影响妳的职业生涯的。」

「……我不是在想这个。」君兰幽幽地说,「我是不明白,他……这个人为什么想要掐死我?我根本就不认识他……」

陈了安慰地说:「妳还好了,只是虚惊一场。妳看那个小姑娘,死得才叫惨呢,居然当着这么一屋子的人被按到水里给淹死了。」

君兰苦笑,答不出话来。

锺辰轩拿起桌上放着的一张暗绿色节目卡,看了半天,说:「还是先把酒店经理叫进来问问吧。」

酒店经理姓何名俊雄,一身黑色制服,长得倒是不赖,很有气派。而且面色不变,十分镇定,看样子是个见过大场面的人。

他对程启思似乎相当熟悉,一进来就跟程启思问好,那样子已经不仅是熟悉,甚至是讨好了。程启思咳了一声,问:「这个死掉的女孩子是哪里找来的?是专业演员么?」

何俊雄回答:「这次请来的演员……哦,就是节目单里面写的那些,都是些业余演员,算是票友那类型,所以薪水不高。本来嘛,大家主要都是来参加这个化装舞会的,这些演出只是余兴节目。」

君兰细细的眉头蹙得紧紧。「那你这个名叫仲夏夜之梦的化装舞会,究竟是谁搞出来的?又是谁的创意?谁在组织策划?你么?」

何俊雄吓了一跳,连忙说:「不,当然不是,这是请一家公司负责策划,作具体安排。我只负责协调沟通,这里面的布置,整个舞会的流程,我都是听他们的安排的。哦,不是有一个戴小丑面具的人在上面说话吗?他就是负责人。」

「他人呢?」程启思问。

何俊雄说:「应该也到那边会议室作笔录去了,他姓卫,叫卫蒙。」

锺辰轩问:「这也算是你们酒店的特别活动么?为什么突然想到要搞一个化装舞会?」

何俊雄脸上顿时显出了尴尬的神情,犹豫半天才说:「这个嘛,我们酒店,总要搞一点新花样,是吧,哈哈……」

他离开后,君兰说:「这何经理有点儿奇怪。」

「有什么奇怪的?」陈了说。

锺辰轩笑了笑,说:「因为他一直在偷偷地看启思,好像说什么话都要经过启思同意一样。我说得对不对,启思?」

说到最后一句,锺辰轩的脸都已经沉了下来,恶狠狠地瞪着程启思。

「说,你究竟在干什么?这个舞会是你的主意,对不对?程启思!」

程启思举起双手,苦笑地说:「是,我就知道瞒不过你。但我真的一点恶意都没有……」

他看到陈了和君兰的眼神,连忙说:「你们不要误会,今天发生的事,绝对跟我一点关系都没有。我只是要他们策划一个叫『仲夏夜之梦』的化装舞会,要求一定要有奥菲莉娅那一幕出现,别的……别的我什么都没说!」

陈了狐疑地说:「酒店的人,凭什么要听你的?」

锺辰轩满脸不悦,「哼」了一声说:「凭什么?凭他是董事长!」

「我不是……」程启思看着所有的人都死死地瞪着他,笑得更无奈了。

「我只是股东之一,能说得上话而已。再说我这个要求又没什么大不了的,本来夏天酒店就会搞些节目……」

锺辰轩一字一顿地说:「那请你告诉我,你究竟想要干什么?」

程启思叹了一口气。

「我知道你一直对文若兰的死,有个很大的心结。我在追查这件事,你也是知道的。我也明白,你一定是隐瞒了我什么。」

「所以你想案情重演?」锺辰轩的声音听起来十分不友善,「你重演得好啊,这下把一个活生生的小姑娘给弄死了!」

程启思脸上现出了愧疚之极的神色。「我根本想都没有想过会发生这样的事。我本来只是想,你如果见到了若兰之死重演,也许能够让你解开心结,或者至少是跟我说些什么,让我能够继续查下去……」

锺辰轩不客气地打断了他。

「究竟你是心理医生还是我是心理医生?你不懂就不要胡来,谁说见到类似的情形,我就一定能解开心结?这也要看情况的,如果我是个心理脆弱一点的病人,被你这么一折腾,不疯可能都要疯了!」

程启思面对他的指责,除了赔笑别无他法。「是,是,我知道错了。但我的出发点也是好的……」

陈了打断了他。「那个小姑娘是不是你找的?」

程启思说:「不是,我只是给了一张文若兰的照片,希望他们找一个气质相仿的女孩子。之后我也很忙,没有再管,今天看到的时候,我心里还在嘀咕,他们找到的这个女孩,果然很像……不是长得像,只是气质感觉挺像的,都是秀丽沉静的那类型……」

君兰说:「那个广告公司是你找的?」

程启思摇头。「不,不是,我只是说了基本想法,留下了一张照片,别的都是何俊雄去办的。」

锺辰轩冷笑。

「有钱果然不一样,一句话就让酒店经理跑来跑去,为你的荒唐想法累死累活。这也罢了,最后还折腾出了人命!我倒想看看,你怎么交代,你的报告怎么写!」

陈了摊了摊手,「别吵了,别吵了,现在不是为这个争的时候。启思也是好意,谁也不希望这种事情发生,现在……还是该做什么就做什么吧。」

君兰轻声说:「我看,启思是这家公司股东的事,是不是……先瞒着?否则,恐怕得避嫌,不能参加调查啊。」

程启思犹豫了一下。锺辰轩瞪着他,说:「你保证你没杀人?」

程启思怪叫了起来:「喂,喂,这话可不能随便乱说。我们一直在一起,我哪里有时间去杀人?」

「那我换个说法,你没有参与杀人?」锺辰轩冷着脸说。

程启思举起了一只手。「对天发誓,我绝对没有!」

「好吧。」锺辰轩的脸还是像结了冰似的,「既然大家都愿意帮你瞒,那就先瞒着吧。你不把这案子查清楚,你就别干员警了,当你的董事长去吧!」

宴会厅的门暂时锁上了,程启思对君兰说:「妳去找找那个跟妳换衣服的女人。」
君兰「嗯」了一声,她似乎已经恢复正常了。

一行人站在宴会厅与会议厅间的空旷走廊上,同事莫明迎上来说:「问了简单的口供,也留下了所有人的联系方式。目前看来,似乎没有什么可疑的。」

锺辰轩皱着眉说:「什么叫没有什么可疑的?凶手应该不至于会是从外面溜进来的人吧。一个没有化装的人参加化装舞会,太显眼了。」

莫明翻了一下手里的记录本。「每个人都矢口否认,就目前的情况而言,我们没有办法去拘捕任何一个人。」

锺辰轩没有再说话,程启思说:「今天只是作个简单的笔录,太晚了,我们也不可能把人们无限期地留下来。」

君兰已经在会议厅里转了一圈,这时候神情紧张地走了回来。「所有人都在这里?你们一个都没放走?」

莫明愣了一下。「没有,一个都没有。四十二个人,都在这里。」

君兰脸色发白。「那个跟我换衣服的女人,我没有看见她。」

所有人都愣了一下。程启思说:「她当时戴了面具,现在大家应该都取下了面具,妳能保证认出她来吗?」

「我是警察,眼力不差,又跟她说了那么久的话,怎么可能认不出来。」君兰低声说,「我刚才认真把会议厅里所有的女人都看过了,没有,绝对没有她。」
程启思「哈」地一笑。

「也许是个男人假扮成了女人?上次我遇上的那桩案子不就是么,一个十多岁的少年假扮了一个红衣女人去作案,搞得我们都云里雾里。」

「不可能。」君兰一口否定,「我跟她交换过衣服,当时她只穿着贴身的内衣,那绝对是一个女人的身材,绝不可能是男人假扮的。」

程启思想了想。「也是,我曾经遇见过她,那身材……那可是相当惹火的,我也不太相信是男人扮的。」

莫明却说:「当时我来的时候,宴会厅门口是由酒店的服务生和保全守着的,然后由我跟吴晴两个人,把宾客们领到了这旁边的会议厅。我可以保证,没有一个人离开,绝对没有,一共四十二个人,每一个人我都问过话了。」

君兰声音微微发颤。「可是,我确实没有找到那个女人。她说她叫爱丽儿。」

锺辰轩发出了一声笑。「哦,爱丽儿,莎士比亚笔下的虚无缥渺的精灵。多么贴切的名字,爱丽儿。那么现在她在哪里?」

程启思喃喃地说:「我确实见过她,甚至闻到过从她身上散发出来的香味。」

「一个戴着面具的女人居然令你如此印象深刻?」锺辰轩冷笑,「你鼻子不是一向很灵么,为什么不把她给找出来?」

程启思说:「我只知道,一个大活人是肯定不会不见的。」

莫明说:「君兰已经说过了,那个叫爱丽儿的女人不在这里。难不成还有什么易容术不成?」

程启思把会议厅的门一推推开了。「我不信这个邪,君兰见过,我也见过,我自己去找找看。」

他踏进会议厅一看,不由得呆了一下。

这是间非常宽阔的会议厅,装潢豪华,光线明亮。在幽暗古雅的环境里,穿着各色化装服装的人看起来很不真实,有种虚幻而美丽的意味,彷佛超越了时间与空间。
但在这白亮的灯光直射下,在现代的家具和装潢衬托下,所有穿着化装服装的人都显得有些滑稽可笑。程启思不由得向自己身上看了一眼,估计自己的模样也并不见得能好到哪里去。

宾客们大都把面具取了下来,一张张脸上都或多或少地有惊慌的痕迹。尤其是女人们脸上的妆剥落了,发饰歪斜了,裙子皱了……程启思这时才发现「朦胧美」确实是很有欺骗效果的。

因为他也穿着古装,所以宾客们也没有特别注意到他,仍然三五一团地在那里议论。程启思暗暗地点了一下,男宾有二十个,女宾有二十二个,莫明说的「四十二个」并没有错。

在这群人里面,他并没有见到自己在电梯口遇上的那个美艳无比的「苔丝狄蒙娜」。程启思对那美女的身段印象很深,而在场的女人里面,没有一个有她那样的身段。

程启思走出了会议厅,莫明问:「怎么样?找到没有?」

程启思困惑地摇了摇头。莫明摊摊手:「那怎么办?」

程启思无可奈何地说:「放人。」

锺辰轩插口道:「检查每个人的随身东西,做好记录,最好拍个照。」

莫明做了个「OK」的手势。

君兰在一旁说:「你认为……」

锺辰轩说:「妳脱下来的白色铃兰礼服,那个女人穿上了。如果那女人脱下了那身衣服,化身成了别的身分的人,那套白色礼服就一定还在附近。

「我以前曾经亲手摸过那『铃兰』礼服,印象很深。妳用的也是一样的料子,相当厚实精致的纯白锦缎,裙裾又长,折褶又多,脱了也会是很大一堆,不会像一件薄纱裙一样可以随便乱塞的。」

「好,就按你说的,搜查宾客们的东西。」程启思说,「莫明,吴晴,交给你们,多说两句好话,应该不会有人反对的。」

李龙宇此时匆匆地跑了进来,他的唐吉诃德式的服装,衬着他正经的「警察式」表情,相当滑稽。

「龙宇,你跟何经理一起,去搜这一层楼的洗手间─其余的房间,像员工间,和杂物间,都是锁上的,进不去。能藏东西的,大概只有洗手间了。」

程启思跟着交代他。

李龙宇点点头,又说道:「我去了保全部,查看了电梯间的监控录像,在舞会中途,只有宾客陆陆续续地通过电梯上来,并没有宾客下去。

「消防通道是锁上的,也不可能有人进出,就连服务生和保全都只在这一楼来来往往,没有上下过─一句话,至今还没人离开过。」

程启思伸手在空中画了个圈。「你的意思是说,凶手现在还在这群人中间?就在这间会议厅里?这些穿着化装服装的人里面?」

李龙宇脸上有种滑稽的困惑表情。「好像也只能这么理解了。」

程启思的眼光缓缓地掠过那四十二名宾客。如今他只有一个感觉,那就是头大如斗。
第四章 奥赛罗是谁?

洗手间十分宽敞豪华,玫瑰花纹的洗手台,镀金的水龙头,洁白的湿巾整整齐齐地放在白瓷盘里。还有一个洁白的细颈花瓶,里面插着一枝红色的玫瑰花。

隔间的门都已全部打开,李龙宇正拿着手电筒,蹲在马桶旁边细细地察看地缝角落,敬业的样子令程启思不由得都佩服起来了。

君兰走到了最靠里的地方,说:「我就是在这里跟她─爱丽儿换衣服的。这个地方在洗手台的镜子背后,就算有人进来,不走过来,也是看不到的。」

她忽然「咦」了一声,说:「我好像踩到了什么东西。」

程启思比她快了一步,一伸手捡了起来,说:「是支口红。妳的么?」

君兰打开了随身的白色刺绣的手袋,把东西都倒在了洗手台上。一面小镜子,一个粉盒,一支口红,一包面纸,还有一串钥匙,一瓶香水。

她把口红拧开了。「不是的,虽然牌子相同,色号也差不多,但还是不一样。」

程启思用那支在地上拾起来的口红在手背上轻轻划了一下。「玫瑰红。爱丽儿用的口红颜似乎就是这种?LANCOME?妳也是?」

「区别就在于我用的带了点闪亮的珠光,她的没有。」君兰说。

锺辰轩望了她一眼,微微一笑,说:「这就是两个苔丝狄蒙娜之间的差别?」
君兰的脸微微红了一下。「不过我用的香水倒是跟她一样,都是LANCOME的『奇迹』。」

程启思问:「妳闻到了?」他吸了吸鼻子,君兰身上的香味,果然跟他之前遇到的
「苔丝狄蒙娜」是一样的。

「是的。」君兰回答。

「我来洗手间,本来就是补妆的。她也拿出了粉扑和那支口红,在那里对着镜子补妆。她跟我搭讪的开头,就是问我能不能把自己的香水借给她用用,说我跟她用的
香水一样。」

「可是……她现在哪里去了?」李龙宇从一个隔间探出了头来,「找了半天,什么都没找到。」

程启思有点好笑地说:「你打算找什么?她的衣服?」

李龙宇说:「也许会有些衣服上的珠片,或者线头……类似的东西掉下来。」

锺辰轩却说:「那也只能证明她来过这个洗手间,而这一点君兰已经给我们证明了。这支口红也只能证明这一点─至少目前我还看不出另外有什么意义。」

程启思说:「这里没有窗户,只是安了不少排气扇。这么说来,就算她想跳楼,也跳不了了。」

君兰眼里都是困惑的神色。「她为什么找我代替她上场表演?」

锺辰轩说:「也许是爱丽儿知道『奥赛罗』要杀死她。所以她找了妳─另一个苔丝狄蒙娜来冒充她?在暗淡的光线下,奥赛罗不知道妳不是真正的苔丝狄蒙娜?」

「然后呢?」程启思问。

锺辰轩回答:「君兰误杀了『奥赛罗』,这是谁也想象不到的事。爱丽儿应该也是第一次见到君兰,君兰看起来可绝不是五大三粗的类型,她会认为君兰一定会被奥赛罗掐死。这样的话,奥赛罗就犯下了杀人罪。

「就算是戏剧里面的奥赛罗,一个手握军权的统帅,也不得不举剑自杀,何况是现在?杀了人,就算是误杀─这可不是君兰那种正当防卫的误杀─他也得负上全部责任。」

李龙宇忽然傻笑了起来。

「这么说,那个死了的奥赛罗一定是个白痴,比剧里那个像女人一样善妒的奥赛罗还要白痴!在眼皮子底下杀人!在大家眼皮子底下杀人!然后他打算怎么样?束手就擒么?」

「也许……他就是要大家看着的。」锺辰轩轻声地说,他这一句话却让在场的几个人都感到了一阵凉意。

「如果是一个正常的人,不会用这种法子杀人的。除非他已经不正常了。」
李龙宇坚持地说:「可是他确实这样做了。要是对象不是君兰,他的谋杀罪就已经犯下了。」

锺辰轩笑了。

「有一种人属于偏执狂,喜欢戏剧化的表现,所以当众表演一幕杀人剧,不是不可能。当然,这必须是偏执到了某种程度,而且仇恨到了某种程度,才会有的表现。在不知道这个奥赛罗究竟是谁,具有何种动机之前,我们也没法论断。」

君兰疑惑地说:「当众杀人,这不是把自己往枪口上碰么?除非他自己不想活了。」

锺辰轩却说:「有时候即兴作出来的案子,还可能是最难侦破的呢。尤其是那种─也许是平时看起来并不那么精明的人。

「有个词叫『急中生智』,是很有道理的。李广射虎,也是一种危机下的爆发力,不信你们谁去掐住君兰的脖子,看她能甩开么?」

君兰不自觉地摸了一下自己的脖子。「这个玩笑……可开大了。」

他们回到会议厅,一众宾客都已经离开。

吴晴正在整理一迭笔录,莫明回头看到了他们,就说:「东西都检查过,拍过照了。除了宾客们,还有十个服务生、保全,我让何经理去取他们的档案资料供我们调查了。监控录像带也叫他们拿给我们,带回去研究。」

锺辰轩看到吴晴的计算机上有张图片,仔细一看,问:「吴晴,妳刚才拍的?」
吴晴是个漂亮的女孩,这两年以来,派到他们这一处的女孩子,几乎都是美女。吴晴像个邻家乖乖女似的,大眼睛,翘鼻子,皮肤白嫩,非常可爱。

「对呀,我刚才在会议厅门口偷偷给这群客人拍了几张照片,也许有用。」

锺辰轩笑着说:「想得很周到。」他对着君兰和程启思招了招手,「来,我们三个人来看看。」

程启思莫名其妙地说:「看什么?」

锺辰轩说:「先抛开那个神秘莫测的『爱丽儿』不说,女死者被淹死的时间,就是在我们围在君兰旁边的时候。因为那之前,我们还在观看奥菲莉娅和拉维妮娅的演出,对不对?」

「我明白了。」程启思说,「你是想把我们三个人在那时候看到的人挑出来。」
锺辰轩说:「没错,我记得非常清楚,当你扶起君兰的时候,我还听得到奥菲莉娅的歌声。我刚才就在回想,究竟什么时候她的歌唱完了?」

程启思想了好一会,说:「大概就是……君兰说她没有事,要我去看看那个奥赛罗的时候。」

「对了。」锺辰轩说,「我感觉好像也是那时候。也就是说,从那个时候开始,一直到那个扮演拉维妮娅的女孩在那边尖叫说有人淹死了─凡是这段时间,在我们视线之内的人,就是没有嫌疑的人,他们没有时间和机会去溺死那个女孩。」

吴晴已经把那张照片放大打印了出来,又拿出了一枝红笔。

「你们看到的人,就在他头上画个圈。就算他们取下了面具,看他们的服装也应该认得出谁是谁吧?何况他们都还把面具拿在手里呢。」
君兰先接了过来,她犹豫了片刻,勾了几下,递给了程启思。程启思说:「妳看到的人不少。」

「因为当时我坐在圆台上发呆,直勾勾地就往前面看。」君兰说,「虽然我并没有下意识地去看,但这些人的脸,却深深印在了脑子里。」

锺辰轩接过了照片,拿起了一枝黄笔。

「这可以理解,人往往在受到特别强烈的刺激的时候,还会注意到了一些特别琐碎的细节。」

他勾完了,又把照片转给了程启思。程启思看到有些红黄的圆圈同时出现在同一个人的头上,便说:「似乎有的人,我们都有看到。」

他一边想,一边勾。这次勾完后,照片上已经密密麻麻的都是红黄的圈,几乎比较靠近前面的人,都被勾上了。

程启思数了一数,说:「除开那些服务生不算,这四十二名客人,我们看到的有二十八个。也就是说,还剩下了十四个人,我们三个都没有看到在出事的时候他们在眼前。」

锺辰轩说:「这十四个人就是我们要重点调查的对象了。」

李龙宇吁了一口气,说:「还好还好,十四个人,总比四十几个人,范围缩小得多了。」

吴晴动作很利索,把那十四个人的笔录整理出来,迭成一迭。锺辰轩说:「他们的物品清单呢?给我看看。」

「照片还没整理编号,清单在这里。」吴晴把一张单子递给了他,程启思也凑过去跟他一起看。

潘彦霖。鑫霖房地产公司董事长。皮夹一个,打火机一只,现金数千元,各类信用卡五张。名片夹一个。手机一个。

施晓雯。潘彦霖夫人。绿色皮包一只,只有一些零钞。

方琳娜。白云医院特聘心理医师。金色手袋一只,内有妆盒一个,刺绣手绢一张,零钱包一个。

孙云起。祥云摄影工作室摄影师。随身包一个,内有全套照相设备,镜头布数张。

朱笑菲。模特儿。绿色手袋一只,内有妆盒一个,口红唇彩各一支,铂金镶钻手炼、黄金手炼各一条。镶钻手表一只。

韦旭。键盘手。除乐器外什么都没有。

雷商。吉他手。同上。

贺鸿。贝斯手。同上。

贺博。鼓手。同上。

卫蒙。天新广告策划有限公司经理。公文箱一个,手提电脑一台,资料众多,无私人物品。

毕真。天新广告策划有限公司员工。据称所有东西都在卫蒙处。

安昕。白云医院特聘心理医师。公文包一个,内有数份病人档案,白大褂一件,钥匙一串,皮夹一个,手机一个。

姚安琪。歌手。手袋一个,内装妆盒一个,布绒玩偶小熊一个,迷你旅行化妆品一套。

锺辰轩看完了,说:「不够详细。」

吴晴忙说:「照片绝对详细客观。」

锺辰轩笑了一下,程启思问:「你看出什么门道了没有?」

莫明插话说:「检查的时候我也在,似乎都很正常,没见着什么不对劲的。」

锺辰轩朝「方琳娜」的名字上指了指。

「带手绢?虽然她有够矫揉造作,但现在有几个人用手绢的?何况,白色跟她的衣服也不搭调。」他又把照片举到眼前,对着光仔细地看了一看,皱着眉没有再说话。

吴晴抢着说:「还有还有,那个叫朱笑菲的模特儿啊,她的手袋里装了好些首饰,都是亮晶晶的真货,真不知道她把这么多首饰带到舞会上来做什么?万一掉了怎么办?」

「朱笑菲……」程启思喃喃地重复了一遍,「好像我有点印象,上次……袁心怡给我的时装秀请帖,秀里面的模特儿好像就有朱笑菲。是个新出道不久的模特儿,长得倒还挺不错,听说有好几个有钱人愿意捧她。」

锺辰轩瞟了他一眼,不经意地说:「看来我们应该去找袁心怡打听打听情况,她是那个圈子的人,这些八卦消息比谁都知道得多。不过,吴晴说的很有道理,朱笑菲为什么要把这些贵重首饰带在身上?」

他又在名单上点了点,「这个安昕,他也是我老同学,大概方琳娜就是跟他一起来的。」他沉默了一会,说:「那个卫蒙走了没有?我想见见他。」

莫明说:「没有,他是主办者,所以我让他留下来了。他现在在楼下另外一间会议室里,何俊雄跟他在一起。」

程启思说:「那好,你们留下来善后,一切按规矩办。现场封锁,告诉酒店在我们允许之前,不能让任何人进来。另外……嗯,尽量不要对媒体多说什么,这事涉及到不少名流,我不想节外生枝。」

他又望了一眼君兰,说:「看妳脖子上的伤,妳还是先回去休息,明天再来。妳还得做一份详细的笔录呢,这是规矩。」

君兰点了点头。「我明白,你放心好了。」

卫蒙的小丑面具摘下了,他长相虽然平凡,但却有双很迷人的眼睛,尤其是在微笑的时候,几乎可以电到人。他的声音也极迷人,低沉圆润,富有磁性,程启思有点怀疑这个人是做主持出身的,说话字正腔圆到出奇。

一个戴黑框眼镜的女孩子坐在卫蒙身边,穿了一条普通的粉色公主纱裙,大概是从哪个婚纱店租来的。程启思扫了一眼手上的名单,她大约就是卫蒙手下的员工毕真。

何俊雄一见到程启思进来,赶忙站了起来。程启思说:「何经理,你去帮我的同事处理善后。」

何俊雄连忙答应着,走了出去。锺辰轩在沙发上坐了下来,盯着卫蒙看了半天,说:「我好像对卫先生有点印象。」

卫蒙眨了一下眼睛。「哦,是吗?也许吧,我以前是电视台的节目主持人。」

锺辰轩笑了一下,「难怪呢,听卫先生在台上说话的时候,我就这么想了。主持人说话的腔调,都是跟一般人不同的。」

程启思问:「卫先生,这次舞会是你的公司策划的?」

卫蒙摊了一下手。

「是呀,那位何经理找到我,把大概的意思说了。我也觉得很有意思─比起搞普通商业化的策划,这种有趣又有艺术性的东西我当然更乐意─所以在这场舞会上也花了不少心血。」

锺辰轩忽然问:「里面那爱懒花─Love-in-idleness─究竟是什么花?」

「那是玉簪,紫玉簪和白玉簪,属百合科。」毕真抢着说,「紫玉簪还有个名字叫紫萼,名字很美,花也很美。」

锺辰轩瞅了她一眼,微笑地说:「不错,确实是很美的花。」

卫蒙含蓄地笑了一笑,说:「其实来的人中间,知道这花代表着什么的人并不多。」

他顿了一顿,又说,「大多数的人,只不过是附庸风雅罢了。当然,这是生意,我也没有权力在背后议论雇主。

「除了四人乐队之外,就是那几位业余演员的表演,之外,就只是普通的舞会策划了,无外乎一些灯光、场景的设计,没有什么特别的。需要费心的,反而是前来参加这个『仲夏夜之梦』的宾客们,要做出合心合意的化装服装,可不是那么容易的事。」

程启思咳了一声,锺辰轩好笑地看了看他,说:「你很了解那些演员?」

卫蒙微微地叹了口气。

「我跟祝杰是好朋友,也是老同学。我知道他在大学的时候就热衷于演戏,之后也在一些剧院里当票友。」

程启思这还是第一次知道那个「奥赛罗」的真实姓名。因为祝杰穿着奥赛罗的军装,所以他的身上根本没有任何可以放置

随身物品的地方,自然更找不到任何可以证明他身分的线索。

「他叫祝杰?是做什么工作的?」

「对。」卫蒙说,「他跟我是同行,不过他的公司垮掉了,好在他还有些积蓄,生活不愁。我对他提到这个舞会,建议他来散散心,他非常感兴趣,他说他要找他的女友作搭档。他最近情绪好像很不稳定,常常乱发脾气,我有点担心他。」

程启思问:「苔丝狄蒙娜?」

卫蒙皱了皱眉,「我也不知道她的名字,我只听祝杰管她叫爱丽儿,我觉得与其说是她的英文名,不如说是祝杰对她的爱称。祝杰也没有跟我提她的具体情况,他曾经有不少这种在演业余戏剧里认识的女友,换得很勤。

「不过这个爱丽儿,好像有点不一样……祝杰提到她的时候,有点怪怪的……我建议他们在《安东尼与克莉奥佩脱拉》里面选一场来演,但祝杰坚持要演苔丝狄蒙娜被奥赛罗掐死那一场……」

锺辰轩打断了他的话头。

「这是一场轻松愉快的化装舞会,但你选择的几幕戏都是跟死亡有关的,甚至有相当血腥的场面。这似乎跟仲夏夜之梦的主题不太适合吧?」

「当然。」卫蒙眼中的困惑之色更浓,「但奥菲莉娅在水中溺死那一场是我的雇主指定的,为了与此配合,我才选择了罗密欧与朱丽叶那一场。

「罗密欧与朱丽叶虽然是个悲剧,不过,怎么说来着?『到处都是青春与春天』?所以就算是朱丽叶自杀,罗密欧殉情的一场,也不算太过于悲哀。

「因此当祝杰说他要演奥赛罗扼死苔丝狄蒙娜那一幕时,我灵机一动,不如把几幕剧都弄成跟死亡有关的……我再一想,莎士比亚最有名的历史戏是《亨利八世》,不如就安.波琳了。」

锺辰轩说:「可是你告诉我们,你并没有打算把这几场戏演足。」

「那是因为扮演安.波琳的演员临时退出了。」卫蒙有点无奈地说,「但那时候都差不多到了该上场的时候,我也不想再更改了。」

锺辰轩说:「你找的演员就是方琳娜?」

卫蒙怔了一下。「对,就是琳娜。你们……认识?」

锺辰轩不答反问:「她是为什么突然退出的?」

卫蒙想了一想,「这我就不太清楚了,她是个相当自我的人,她如果说不干,就是肯定不干了。我很了解她,所以也没有再去问她为什么,自讨没趣。」

程启思问:「那么那个扮演奥菲莉娅的女孩呢?」

卫蒙的脸色暗淡了,毕真也垂下了头。

他慢慢地说:「她不是业余演员,她是个一心想上进的姑娘。她叫舒妮,现在常常演点小角色,跑点龙套,我跟她有点交情,就问她愿意不愿意来这里?我虽然给不了她什么酬劳,但是……唉,这毕竟是个名流宴会,也许,会遇上个能够帮助她的人……」

程启思皱着眉说:「这个舒妮多大了?」

卫蒙没有回答,毕真小声地说:「十九岁。」

程启思无言,卫蒙叹着气说:「现在那些女孩子,都是十五六岁就进这个圈子了,能不能混出头,很大程度上是要看运气的。所谓运气,往往也要看自己肯不肯付出。舒妮的嗓音很美,演戏也不错,但是……」

程启思替他接了过来。「但是这都不是能出头的决定因素。」

卫蒙也低下了头。「如果我知道会发生这样的事,我绝不会找舒妮来的。」

程启思问:「她有仇家吗?」

卫蒙看了看毕真,毕真摇摇头说:「她个性挺好的,就算圈子里常常有你倾我轧的事,也不至于非要把她杀死吧?」

程启思又问:「她今天晚上来表演,有没有什么特别的表现?」

毕真说:「我忙得不行,真没注意到她。」她求助地看了卫蒙一眼。

卫蒙说:「她来得很晚,我打她手机也没人接。我正有点担心,她却穿着舞衣来了,说她在路上塞车了。

「我看看到了时间,就叫她直接上场表演了,她也就高高兴兴地去了。我的注意力并没有放在她身上,我一直在看祝杰演的奥赛罗,因为我觉得爱丽儿似乎有点不对。

「我听她跟祝杰对过戏,非常流利,但今天她说话却有点……不那么流畅。直到面具落下来的时候,我才发现那不是爱丽儿,而是另外一个女人……」他看了看程启思,又看了看锺辰轩。「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程启思并不想回答他这个问题。「那时候─就是你在注意奥赛罗和苔丝狄蒙娜的时候,你在哪里?」

「我站在一根原木的圆柱后面。」卫蒙立刻回答,「毕真跟我在一起。」
毕真点头称是,程启思望着她说:「你们都没有注意到舒妮被人按进了水里?她应该会有挣扎的。」

卫蒙摇摇头说:「没有,对于舒妮的表演我是非常放心的,所以我的注意力完全不在她的身上。」他的头垂得更低,「如果当时……我能够回头看一眼……如果……」

锺辰轩瞄着他,说:「能不能给我们解释一下,你为什么想在这个场合用拉维妮娅的创意?你不觉得太过于血腥,过于残忍么?虽然从审美的角度来说,这样的暴虐也具有某种美学意义。」

卫蒙有些惊愕地抬起了头。「拉维妮娅?那也是雇主的意思,否则我怎么会在这种场合用这一幕?」

程启思对他的回答瞠目结舌,好不容易才把一句骂人的话给生生地闷在了嘴里。
锺辰轩却视若无睹,只是点了点头说:「好吧,今天我们就到这里。两位可以先回去了,如果有什么事,还会来找两位的。」
卫蒙说:「好,我们一定会全力配合。」

他跟毕真一走,程启思就跳了起来。「我绝对没有!我……我发誓,我绝对没有说这种话!我只要求了奥菲莉娅,绝对没有……」

锺辰轩白了他一眼。「你这么激动做什么?我又没说是你。」

「可是他说……」程启思大声地说,「他说是雇主的意思……」

锺辰轩不悦地说:「你着什么急?冷静点想想行不行?要么就是卫蒙在说谎,要么就是传话的人─就是那位何经理说了谎,假传了你的意思。

「总之肯定有哪一个环节出了问题,我们迟早都能找出来的。对了,那个扮演拉维妮娅的女孩,怎么样了?」

「吓坏了,送到医院去了。」程启思说,「我们去看看她怎么样?毕竟她是离舒妮最近的人,也许她能看到什么也说不定。」

锺辰轩狐疑地说:「你不会想穿着这身衣服去吧?」

程启思看了看自己身上的服装,尴尬地笑。「那……还是回去吧,明天早上再去……对了,辰轩,你究竟扮的是谁?」

锺辰轩简单地说:「《仲夏夜之梦》里面的雅典公爵忒修斯。」忒修斯在《仲夏夜之梦》里面只是一个配角,但在那个背景里面却是绝对的权威人物。

程启思瞪着他,说:「你年纪好像没那么大吧?」

「谁要学你装嫩了?」锺辰轩不屑地说,「没看见我贴了两撇胡子么?」

程启思险些笑了出来。「贴两撇胡子就是年纪大了?」

锺辰轩冷笑,「总比你装嫩扮罗密欧的好。」想想又加了一句,「而且也没见着你的朱丽叶在哪里。」

程启思叹了口气。「远在天边。」

锺辰轩继续冷笑。「没关系,你现在有正当的理由去找袁心怡,自然可以知道你的朱丽叶在何处了。」

程启思大叫:「我冤啊!我没这个意思啊!……」

锺辰轩已经推了门走了出去,程启思只得一脸郁闷地跟上去。
第五章 齐人之福

「她的情绪还很不稳定,你们最好少问几句。」医生把程启思和锺辰轩领进病房,又叮咛了两句才出去了。

程启思看到病床坐着个女孩,穿着医院的白色病服,一头卷曲的黑发披散在背上。虽然是坐着,也能看出她身材高而丰满,脸却是小小的瓜子脸,很白,还残留着昨晚的浓妆。

她看到程启思和锺辰轩,眼里露出了犹疑的表情,迟迟疑疑地问:「你们……是谁?」

程启思向她出示了证件。「我姓程。昨天晚上的事,我想听妳讲一讲。」

他已经从卫蒙提供的数据里,知道了这个女孩名叫颜茜,也是他找来的一个业余演员。颜茜的本职工作,是一家公司的公关经理。

颜茜往后缩了一下,程启思安慰地说:「不用怕,我们只是想了解情况。妳是第一个发现舒妮溺死的人,我们必须要妳的口供。」

颜茜振作了一下,仰起了头。「好。」

她想了一想,说:「昨天晚上,我扮演的是拉维妮娅。」她把手从被子里伸了出来,她的手相对她的身材,显得要大一些,但也令她这双手显得格外醒目,这大概也是卫蒙挑选她演拉维妮娅的原因吧。

「我很喜欢这个角色,因为跟大多数莎士比亚戏剧里的角色不一样。」

颜茜慢慢地说,「只是拉维妮娅在戏里,双手被砍断了,所以要作些特别处理,才能让人看着像是两只断手。我表演的时候很卖力,可是突然听到一声尖叫,所有人都跑到一边角落去了。我有点奇怪,不知道究竟还该不该演下去。」

锺辰轩说:「当时妳跟舒妮─奥菲莉娅离得有多远?」

颜茜说:「还是挺远的。她在小溪里面,小溪是从宴会厅贯穿而过的。而我在最左边的角落里,我站在一个特意支起来的树桩上。」

这个问题也是程启思想问的。他扫了一眼自己手里的本子,上面简略地画了一个宴会厅的草图。

锺辰轩皱了一下眉。「妳既然站在比较高的地方,如果有人把舒妮按进水里,妳没有理由看不见。」

「我愣了一会,就从树桩上走下来了。」颜茜回答,「没有人看,我也不知道怎么
演下去了。我也朝着人群的方向走去,但没走几步,就被绊了一下。」

「绊了一下?」程启思一呆。

颜茜点了点头。

「对,我被垂下来的幕布给绊了一下。我就伸手想把幕布给拉开,幕布是黑色的天鹅绒,很厚重,但被我一扯,就轻轻松松地扯了过来……」她说到这里的时候,一双眼睛直勾勾地瞪着前面。

「我一直扯,一直扯,那幕布就一直往我这里滑了过来……我当时并没有来得及去想这是怎么回事。昨天晚上,睡在这里的时候,我才想明白,当时幕布已经不是被挂在天花板上的了,而是一整块落在了地上。所以,我才能一拉就拉过来……」

「然后呢?」程启思问。

颜茜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眼神依然是呆滞而茫然的。「然后当幕布再拉过来一部分的时候,就露出了被幕布遮住的小溪。我……我看到了舒妮……她的脸……她的脸是一种可怕的暗紫色……以前,我在海边游泳的时候,曾经见到过……见到过溺死的人……就是那个样子的……」

锺辰轩说:「于是妳就叫了起来。」

颜茜脸上露出了一种茫然的神情。「我根本不知道我自己在叫。之后的事情,我都不怎么记得了,等我发现的时候,我已经躺在医院了。」

锺辰轩微笑地说:「这是人自我保护的本能反应,非常正常。妳最好再在医院休息一下。妳的家人呢?他们怎么不来看妳?」

「我父母都……死了。」颜茜低下了头,「我也没有兄弟姐妹。」

程启思有点同情地看着她。「那妳有没有什么信得过的朋友?」

颜茜摇了摇头。「我有一些朋友,但都不是多深的交情……没人会来照顾我的。」

程启思说:「那妳就在这里多住几天,不用担心钱的事。有特别护士照顾,比妳自己在家来得好。」

颜茜睁大了眼睛,程启思把笔录本递给她。「妳看看,没问题就签个字。」

颜茜看也没看,就签了字。程启思说:「妳就在这里休息,过几天觉得没事了再出院,我们会再来看妳的。」

他撕下一页纸,把自己的手机号留了下来。「有什么事,打我的电话,如果妳想起了什么,也马上告诉我。」

他们出了病房,走在走廊上,锺辰轩低声地说了一句:「你有钱,也不是这么花的。你以为个个女孩都能若无其事接受别人的恩惠?说不定她还以为你对她有意思呢。」

程启思皱了一下眉头。

「我只是乐于助人,而且也是举手之劳。你又不是没钱,干嘛说得一副吃不到葡萄嫌葡萄酸的样子?」他压低了声音,「我看了颜茜的档案,她坐过牢。」

锺辰轩怔了一怔。「为什么?」

「你没听到她说她父母都死了么?」程启思说,「她家本来是很有钱的,做珠宝生意的,后来出了事,她父亲跳楼自杀,母亲也病死了。她伤了人,不过法庭判决的时候,看在她的情况上,判得很轻,好像只判了两年。

「不过,好像有同事说其实不是她干的,是她帮她哥哥顶罪的。她哥真不是人啊,让自己妹妹进监狱。」

锺辰轩说:「她是个女孩子,判得一定会轻得多,她哥哥如果进去,那就不止是判两年的问题了。如果他们兄妹情深,这么做还是可以理解的。」

程启思说:「虽然道理听起来没错,但总觉得她挺不值的。」

锺辰轩问:「现在上哪去?回警局?」

「今天陈了和老杜他们都在对付那两具尸体,我也安排了龙宇和莫明去作一些调查。」程启思说,「我想去找袁心怡。」

出乎他意料,锺辰轩居然没嘲讽他。「你跟心怡通过电话了?」

「她说今天正好有一场秀的排演,朱笑菲也在。」程启思笑着说,「是个好机会,反正我们也得见见朱笑菲。」

袁心怡这次的秀场是个破破烂烂的仓库,因为只是排演,除了T台搭出来之外,别的都没布置,连灯光都没怎么打,看起来很是寒酸。

程启思出示了证件,两个人走了进去。

他一眼就看到袁心怡正坐在一张椅子上,眼光停留在T台上正在表演的模特儿们身上,手里却捏着自己的一缕头发在玩。程启思走到她身后,轻轻咳了一声。

袁心怡回过头来,看到是程启思和锺辰轩,嫣然一笑,指了指身旁的椅子。「坐,没想到你们来得这么快。」

她化了淡妆,穿了条很简洁的白色裙子,但仔细看,所有的盘扣都是非常精致的梅花绣扣。左腕上戴了一个白玉镯子,她只戴了这一件饰物,但程启思不知怎么的,居然有种听得到玉器叮当作响的感觉。

他一直觉得袁心怡跟郁容有相似之处,只是郁容骨子里有种冷静的精明,袁心怡却总是懒懒散散的,那是种疏离的美,能把人排斥在一定的距离之外。

锺辰轩笑着说:「看来妳最近不错。上次启思请妳吃饭,妳也说没空,工作忙?」
「是呀。」袁心怡有点懒懒地说,「我都快被那些设计图给淹掉了。你们呢?怎么有空来找我?是不是有什么事?」

程启思朝她凑近了些,轻声问:「哪一个是朱笑菲?」

袁心怡瞟了他一眼。「怎么,你看上那丫头了?人家可是有人包了的,你有兴趣?」

「不是。」程启思有点尴尬,「是有件案子与她有关。」

袁心怡又盯着他看了一会,确定他说的不是谎话,才朝T台上指了一指。「那个穿紫色衣服的。」

程启思抬头一看,T台上几个女模特儿中,果然有个穿紫色礼服的。

朱笑菲跟一般模特儿一样,又高又瘦,长相算得上很美,只是明显地脸上动过刀,鼻梁和脸形大约都整过。她也有一般模特儿那种冷傲的气质,那身茄紫的衣服,与她很相配。

袁心怡看到程启思脸上有明显的失望神情,打趣地说:「怎么?跟想象的不一样?」

程启思苦笑地说:「我喜欢纯天然的美女,不喜欢整过容的。」

袁心怡无所谓地说:「模特儿是看身材,又不是看脸。就算整容,也是再正常不过了。天然的美女能有几个?不化妆,有几个能见人的?」

她朝台上作了个手势,「现在看她们一个个艳光照人的,一卸了妆,十八岁的姑娘看起来活像三十岁。干这一行,老得实在是很快……」

锺辰轩问:「心怡,她是被谁包了?」

袁心怡想了一想。「是个什么做房地产的老板吧,很有钱。我想想叫什么名字……哦对了,姓潘,叫潘什么霖的。」

程启思失声道:「潘彦霖?」

「对,就叫这名字。」袁心怡说,「他对朱笑菲挺迷的,上次还开车来接她呢。这姓潘的也是有老婆的人,听说他们是各玩各的,谁都不管谁。

「他给朱笑菲买了部车子,把那丫头给乐得不行,天天在姐妹们面前炫耀。」
程启思听袁心怡语气里流露出轻微的不屑之意,忍不住问:「妳不看好?」

「看好?」袁心怡笑了笑,「你什么时候听说过哪个有钱人跟个模特儿结婚的?」
这一问倒真把程启思给问住了,锺辰轩笑了笑说:「心怡,打断妳的排练一下,我们要问朱小姐一些话。」

袁心怡居然连原因都没问,就挥挥手让音乐停止,对着T台上叫道:「笑菲,妳下来一下,有点事问妳。」

朱笑菲急急忙忙地走了下来,一见到程启思和锺辰轩,就呆了一下。

袁心怡说:「这两位是警官,也是我的朋友。他们有事想问问妳……」

朱笑菲浓妆的脸,也变白了。「你们……你们是为昨天的事来的?」

袁心怡知趣地站了起来。「你们谈,我还有事呢。」

她走开了,程启思说:「朱小姐,妳请坐。」

朱笑菲有点僵硬地坐了下来,她明显地很是紧张不安。锺辰轩盯着她那双不停在绞弄着的双手,问:「昨天晚上,朱小姐扮的是谁?」

朱笑菲似乎完全想不到锺辰轩的问题是这样,愣了一会才说:「我扮的是克莉奥脱特拉。」

「埃及艳后?」

程启思回想了一下,昨晚确实曾在舞会里见到一个作埃及艳后装束的女人,一身金光闪闪。她的面具也很特别,眼睛的位置露得很大,眼线也画成了埃及常见的绿色,还戴着绿色的假发。「我记起来了,我见过妳。」

锺辰轩笑着说:「那位潘先生,难道扮的是安东尼?」

朱笑菲的脸色更不好看了,冷冷地说:「这个问题,似乎跟昨晚发生的事没有什么关系吧?」

「有没有关系是由我们判断的,妳只需要回答我们的问题就是了。」锺辰轩的声音更冷。「既然朱小姐希望我们问一下更『有关系』的问题,那我问妳,妳是怎么拿到『仲夏夜之梦』的邀请函的?」

朱笑菲本能地向后退缩了一下,声音变轻了。「我……我不太记得了,好像是有个朋友送我的。」

锺辰轩挑起了眉。「朋友?哪个朋友?」

朱笑菲的声音更轻。「我不记得了。」

锺辰轩望了程启思一眼,笑了笑。「这次的邀请函应该发出的每一份都有记录吧?查一查,就能让朱小姐想起来了。」

朱笑菲过了好一会,才低声地说:「是潘……潘先生给我的。」

锺辰轩穷追不舍地说:「他也应该把邀请函留给他夫人才对,怎么会给妳?」

「他收到了两张,因为每位客人可以带一个舞伴进去,所以,所以他就把另外一张给我了……」

听到朱笑菲这么说,程启思忍不住笑了起来。「这位潘先生还真有趣,哈哈,亏他想得出。」

朱笑菲不说话,程启思反倒觉得自己说得有些过分了,就换了个话题。「昨天妳有没有注意到一个穿玫瑰红礼服的女人?」

「……你这个问题问得真奇怪。」

朱笑菲说,她的态度也平静些了,「我注意过她,因为我是个模特儿,所以我很注意看别人的身材。那个女人的身材特别好,几乎是完美的三围比例,所以我常常就不由自主地对着她看。

「可是……在她从洗手间回来之后……我觉得她的身段怎么变了?变化不是很大,但觉得好像稍微瘦了些?我还没想出个原因,就……出事了。」

程启思一时没有说话。祝杰的事太过巧合,他对君兰也一直是有戒心的,所以君兰说的话,他总有些不能完全相信的感觉。但朱笑菲的话,也间接证实了君兰的说法─她跟那个叫「爱丽儿」的女人,更换了衣服。想到这里,程启思微微地吁了口气。
他实在不愿意君兰再跟这个案子有任何牵扯。

「妳没有去看奥菲莉娅的表演么?」锺辰轩问。

朱笑菲摇了摇头。

「我一直跟潘……先生,和潘太太坐在一起,在角落的一张桌子里。我背对着舞台,加上注意力又都在他们身上,我根本不知道演的些什么。直到有人尖叫起来……」

锺辰轩问:「你们就没过去看看?」

「人太多了,我们又坐得很远,不想挤进去。」

朱笑菲说,「我也没想到真会发生什么事……以为可能就是有人晕倒了。直到听到有人大叫说……淹死人了……我才吓住了。」

程启思望着她。「妳的意思是说,在出事的时候,妳和潘先生夫妇俩一直坐在一起,你们三个都没有离开过?」「没有。」朱笑菲的回答很快,「我们谁都没有离开过。我是第一次见到潘太太……所以我一直在小心地看她,小心地说话……我猜她也是一样……」

程启思越发地觉得奇怪,这潘彦霖难道真打算享齐人之福,居然让太太跟情妇坐在一起,还要摆出一副相谈甚欢的样子?

这时,锺辰轩说道:「朱小姐很喜欢珠宝?」

这个问题又问得朱笑菲一愣。锺辰轩接着说:「听说朱小姐在参加化装舞会的时候,也把贵重的珠宝带在身上。」

朱笑菲「啊」了一声,有点慌张地说:「我……我是昨天下午去买的,然后就来参加舞会了,没回家,就放在手袋里了。」

程启思的眼光,扫过了朱笑菲的手腕。她左腕上戴着一块小巧的表,TIFFANY著名的一款,那是要值几十万的。朱笑菲发现了他的视线,想去遮,却已经来不及了。

程启思笑着说:「朱小姐,看来潘先生对妳实在不吝啬。」

朱笑菲的脸色本来发白,这时候又红了,低下了头不说话。

锺辰轩笑了笑,说:「好了,朱小姐,妳去忙妳的吧。」

朱笑菲如蒙大赦,问:「没事了?」

锺辰轩说:「现在没事,以后有没有事,就不知道了。」

朱笑菲咬了咬下唇,走回了T台。程启思看着她高挑优雅的背影,说:「我们是不是太过分了?这么刺激她?」

「她明显是个不太会说谎的女人。」锺辰轩说,「一提到珠宝,就慌张成那样子。买?那块表,她得赚多久?她不过是个才出头的模特儿罢了。」

程启思说:「就算是姓潘的送给情妇的,她也用不着隐瞒吧?」

锺辰轩说:「我们去问了潘彦霖,不就知道了。」

这时候,袁心怡又悠悠地走了回来。「问完了?」

程启思说:「问完了。」又补了一句,「妳看到朱笑菲手上戴的表没有?」

袁心怡说:「看到了,没品味的东西。才出道的小丫头就喜欢这种东西。」

程启思苦笑。「我现在不是想说它有没有品味,是想问妳,凭朱笑菲的收入,能买得起么?」

「我买都得想想呢,何况她。」

袁心怡说,「这还用说,当然是姓潘的进贡给她的了。他挺迷她的,车都肯送。」

程启思耸了耸肩。「好吧,我们先走了,改天有空,一起吃饭。」
袁心怡瞟着他,笑吟吟地说:「你就没什么问题想问我的?」

程启思只觉得嘴里发苦,偏偏锺辰轩也学着袁心怡,斜着眼睛看他。程启思只得说:「尹雪跟妳联系过么?」

「有啊。」

袁心怡吃吃地笑,「她说要出去旅游,还叫我去。等你们有假期,我们一起去。」

她又朝程启思眨了眨眼睛,「我不会告诉她你要去的。」

「她似乎有意想要撮合你跟尹雪。」走出仓库后,锺辰轩说。
程启思嘴里更苦了,「你们别拿这件事开玩笑行不行?我觉得一点也不好笑。坦白说,尹雪既是我的一个念想,也是我心里的一根刺,我想见她,又怕见她。」

锺辰轩笑笑。「你说得这么直率,倒让我不好意思再开你的玩笑了。」

他看了看表,「走,去春天咖啡厅。」

程启思奇怪地问:「怎么?你饿了?不是才吃过饭吗?」

「去喝下午茶,今天天气挺好的。」锺辰轩轻描淡写地说,「而且,我约了两个人,你会感兴趣的。」

程启思叫了起来:「你约了方琳娜?」

「还有安昕。」锺辰轩说,「我们总是要去再问一次他们两人的口供的,不如选个舒服点的地方。对心理专家而言,警局的压力对他们起不了什么作用。」

程启思忽然做了个手势,示意他不要说话。锺辰轩顺着程启思指的方向看去,只见在仓库外的一个转角处,朱笑菲正在跟一个男人说话,他们似乎谈得很不友好,几乎是在吵架,男人满脸怒容,朱笑菲更是一双眼睛都要喷火了。

程启思小声地说:「这就是那个潘彦霖,我见过他在杂志上的照片。」

锺辰轩盯着看了半天,说:「其貌不扬。」

「有钱就行了。」程启思扔下一句,大踏步地向潘彦霖和朱笑菲走去。

那两人一见他,立即也不吵了,都直愣愣地站在那里。

程启思笑容满面地问:「这位是潘先生?」

潘彦霖呆了一下,朱笑菲说:「是警察。来问昨天晚上的事的。」

「哦哦,哦,我没有什么可说的。」潘彦霖反应很快,「昨天晚上我一直跟我太太在一起。」

程启思笑着说:「听朱小姐说,应该是你,你太太,还有朱小姐,三个人坐在一起?」

潘彦霖哈哈地笑了两声。「是,是这样。」

他看了看表,说:「我还有事,得先走了。」

程启思看着他走,并没说什么。锺辰轩看了看朱笑菲,她仍旧还是气得胸脯一起一伏,笑着说:「朱小姐怎么了,气成这个样子?」

「这个贱男人,喜新厌旧,没好报!」

朱笑菲丢出了这么一句,快步走回仓库。

程启思看看锺辰轩,说:「袁心怡可真说对了,不长久啊不长久。朱笑菲那些首饰,难道是潘彦霖给她的分手费?」

锺辰轩耸了耸肩。「那潘彦霖也真是挺大方的。」
第六章 针对

春天咖啡厅有一个满是葡萄藤的露台,阳光很是明媚。

方琳娜和另一个穿一身休闲服装的年轻男人坐在露台上,一个垂着紫色纱幔的亭子里,见到程启思和锺辰轩过来,方琳娜朝他们招了招手。

她打扮得非常明艳,桃红色裙子,金色大圈圈耳环,金色高跟鞋。按理说这样的装扮很艳俗,但方琳娜看起来却极美,风情万种的模样。

安昕长得不错,打扮也很有品味,只是眉梢眼角都写着一股傲气,让程启思看着挺不顺眼的。

他看了看锺辰轩,说:「辰轩,你回来也几年了,居然都不跟我们联系。连我们这些老同学都忘了?」

方琳娜手指间夹了一根烟,笑吟吟地说:「辰轩本来就不想见我们。」

锺辰轩要了杯咖啡,程启思却要了一瓶伏特加。因为锺辰轩不爱喝酒,所以平时程启思跟锺辰轩一起吃饭的时候,程启思也很少要酒。

方琳娜看着服务生把酒和酒杯端了上来,笑着说:「程先生酒量一定很好?」

锺辰轩还不等程启思说话,就说:「你们喝,我不喝。」

「你也太绝情了,大家好歹同学一场,你连个好脸色都不给我们。」安昕对着程启思举了举杯子,「程先生,你是想问我们昨天晚上的事吧。」

程启思笑了,跟他碰了碰杯子。

「当然,那是我的职责。」他瞟了锺辰轩一眼,又补了一句,「我们的。」

锺辰轩从鼻子里哼了一声,安昕却不笑了,望着锺辰轩说:「我真没想到你会去做这一行。孟教授一向最看好的就是你,甚至还超过他女婿文桓。你现在去当警察,不是大材小用么?完全不对路啊。」

方琳娜把手里那根细长的七星给掐灭了,悠悠然地说:「辰轩去当警察,为的还不是文若兰。现在很难找得到一个像辰轩这么痴心的人了,是不?」

「别用这么文艺的腔调说话。」

安昕不满地皱着眉,「他不是痴心,只不过是因为文若兰死了。人总会把自己喜欢的对象理想化,没想到你锺辰轩也会犯这样的毛病。」

锺辰轩听了他两人的话,居然连眼皮都不抬一下。程启思本来以为锺辰轩会发作,锺辰轩对于文若兰的敏感,他可是一再见识过的。听方琳娜和安昕的语气,似乎都对文若兰并不那么满意,这倒让程启思觉得有点奇怪了。

「『小说家差一点就想让整个天地都参与到他主人公的自杀里去。』」

安昕说这句话的语气倒像是在朗诵一般,程启思不知道这话出自何处,想想应该是跟心理学有关的言论。

「『苍白而快活而漂浮着,溺水者沉思着,往下流淌……』,水土火风里,文若兰选择的是水,不是么?哈哈……」

程启思看了锺辰轩一眼,锺辰轩低着头在用小勺搅他的咖啡,还是没有说话。程启思实在忍不住了,便问:「你们认为文若兰是自杀的?」

这个问题问得方琳娜和安昕同时怔了一怔。方琳娜随即就大笑了起来,笑得一头浓发也在甩动。

「她完全有可能是自杀的。那种文静内向的女孩最喜欢的就是幻想,把自己幻想成某种理想化的人物。她的幻想可能一直到最后以美丽的死亡为终结─其实,很多人,大多数人,在童年或者青少年时期都曾有过自杀的幻想,但是大多数人不会付诸实践。

「同时,大多数人对于自杀也只会局限于普通的观念─跳楼,割腕,撞车─但是有一种追求完美的人,甚至会把自杀的细节都想象得非常完美。」

程启思犹疑地说:「妳的意思是……文若兰就是这种人?」

安昕说:「文若兰擅长绘画。我曾经在她的画室看过她的作品,她的画有两种完全不同的风格。一种接近提香,女性温柔美好的容貌,饱满的肉体,明亮的色调;一种却是完全的印象派,是能让外行人看不出所以然的东西。

「按理说,一个成熟画者的绘画风格,是有极强烈的特征的,就算画手能够画出多数风格的东西,但他也只会最倾向于某一种。文若兰的这两种风格的画,大约各占一半……」

锺辰轩总算是开了口,声调平平,「如果能用心理分析解决她死亡的问题,我愿意洗耳恭听,只可惜,我不能,你们也不能。就算承认你所说的,文若兰个性里有相悖的两部分,有人格分裂的趋势,也不能因此推论出她会有自杀的动机。

「注意,不是欲望,是动机。自杀的欲望,人人都可能有,那是人心理深层次隐密的东西,也是我们研究的东西。

「但是动机,那才是显诸于外的,可以直接推动事情发生的东西。」

安昕又朝程启思举了举杯子。「外在动机不是我们需要解决的问题了。难道警察没有找出文若兰死亡的原因么?」

程启思犹豫了一下,说:「我们没有找到她有任何需要自杀的理由。」

方琳娜笑着说:「这也是,她跟辰轩谈了好几年恋爱,总算是要订婚了。我看她挺开心的,看不出什么异状。除非……」

程启思问:「除非什么?」

锺辰轩冷冷地说:「她是想说,除非文若兰跟她姐姐孟采桦一样,都有精神分裂的表现。正常人是走不进精神分裂患者的世界的,我们不会知道他们在想些什么,他们对于事物的判断,往往是跟正常人不同的。」

程启思咳了一声。「好吧,但我们今天要谈的不是文若兰,是昨天晚上的事。」

安昕却拿了一张卡片出来,居然就是那张暗绿色的节目单。「这上面的节目表我反复看过了,我觉得你们应该从主办者下手。」

他的声音里带着倨傲,很有点居高临下教训人的味道。

程启思听着很不舒服,锺辰轩在旁边冷冰冰地说:「这我还用你教?」

「我没有看不起你们的意思啊,辰轩。」安昕嘴上在道歉,口气里的傲气可一点没少。

「看看,这五幕戏中,重头戏就是奥菲莉娅溺水而亡,和奥赛罗扼死苔丝狄蒙娜。为什么?因为只有这两场死了人,所以这两场是必不可少的。那么其余三场具有什么意义呢?其中,拉维妮娅的一场特别值得注意,因为只有这一幕没有死人。

「实际上,在莎士比亚的戏剧里,杀人的场景很多,血腥的也不少,为什么要选这一出呢?比如,人们最耳熟能详的之一─《麦克白》─麦克白谋杀国王邓肯不就是很好很现成的吗?」

方琳娜说:「因为凶手有女性情结,他选择的牺牲品都是女人,而且他喜欢具有美感和画面感的血腥场景。麦克白杀国王虽然残忍,但充满了内心的黑暗挣扎,凶手可没有任何心理挣扎的。」

「凶手的心态,跟把拉维妮娅的双手砍下来,接上树枝的两个残忍的高卢王子有相似之处。」锺辰轩说,「他根本不觉得自己的作法有任何不对,只是单纯─这个词很奇怪─单纯地迷恋这样血腥美丽的画面。

「那两个高卢王子在莎剧里,他们甚至一再声称自己是爱拉维妮娅的!爱!莎士比亚对爱的诠释果然与众不同。」

程启思听得头昏,挥了挥手说:「你们的意思是─凶手是个男人?」

安昕几乎是不屑地笑了。「你见过女人有女性情结么?当然是个男人。男人才能更客观地欣赏女人的美。」

程启思盯着方琳娜,说:「听说,本来是由方小姐扮演安.波琳这个角色,而妳却在最后拒绝了。」

方琳娜又点了一根烟,吹出了一串烟圈。「对,我跟卫蒙有点交情,而我也喜欢演戏。」

「妳为什么要拒绝?」程启思问。

方琳娜掠了掠头发。「因为现场太混乱,不会有人注意到我的表演的。」

安昕突然地大笑了起来。

「哈哈,不处在聚光灯的中心,妳就不乐意了?哈哈哈,琳娜,妳应该去当演员!」

方琳娜冷笑地说:「演员只是戴着面具演戏,我需要的不是面具。」

程启思对于他们这种形而上学的对话已经很伤脑筋了,打断了方琳娜说:「我想知道昨晚的舞会里,出事的时候你们在哪里?」

方琳娜说:「我跟安昕在一起,在一大簇那什么花下面。挺吵的,我们说话都靠得很近。哦对了,那之前我刚跟卫蒙说过话,他跟那个小助理就站在我们右边不远的地方。」

程启思问:「你们就没去看奥菲莉娅?」

安昕说:「那演员唱得不错,演得很一般,没什么看的必要。再好的表演我也见过了,这么个业余小演员,我难道一直盯着看?不过……」

他仰起头想了一会,「我往她那个方向看过一次,因为我记得当年文若兰也是在那里……但我看的时候,那边已经没有人了。」

程启思一怔。「没在那里了?」

安昕说:「我以为她表演完了,并没有在意。现在想想,她当时应该已经……」

程启思说:「你再想想,还看到什么了?」

安昕又想了一会,说:「除了背后的黑幕,我什么都没有看到。」

程启思震了一震。「黑幕?从天花板上挂下来的黑幕?」

「那里一直都挂着一块黑幕。」安昕说,「从舞会开始的时候就挂着。」

锺辰轩说:「我明白了。颜茜不是说她踩到幕布绊了一下么?肯定是在君兰一叫,大家都转过去的时候,幕布就落下来了,落在地上,把舒妮也给遮住了。躲在黑幕下去杀她,谁能看到?」

程启思说:「那必须得事先设计好才行。」

锺辰轩说:「这个很容易,我们一会回现场看看就知道。」他对着安昕笑了一下,「多亏你当时看了一眼,帮我们解决了这个问题。」

安昕清了清嗓子。「我觉得,如果能就心理方面分析一下的话……」

程启思连忙站了起来,叫人结帐。「不用了,不用了,我们还有别的事要办。」

方琳娜吃吃地笑,笑得花枝乱颤。「安昕,人家不想听呢,你在这里卖弄什么?辰轩又不是外行。」

安昕脸红脖子粗,锺辰轩只当没见,说:「我去洗手间。」

安昕尴尬地说:「今天我请客,我去付帐。」

这边程启思跟方琳娜两人相对,程启思忍不住问道:「昨天舞会上,妳怎么一见到辰轩就走了?」

方琳娜的脸色变了一变,又很快复原。

「因为……好吧,反正你跟辰轩也是同事,我告诉你也没关系。锺辰轩抢了本来是我的东西。」

这句话说得程启思一时完全无法理解。「他……他抢了妳什么?」

方琳娜沉下了脸。「本来第七研究所应该是我去的,他硬抢走了这个机会。」

程启思心里狂跳,终于找到了一个知道什么是「第七研究所」的人。

他对这个「第七研究所」的好奇心,早已膨胀到极致了。「第七研究所究竟是什么?」

方琳娜奇怪地看了他一眼。「你很感兴趣?」

程启思承认。方琳娜一字一顿地说:「第七研究所实际上是一个有财团投资但有政府支持的机构,用外行的话说就是研究犯罪心理学的。

「在里面,研究员可以调配任何想要的资源,说白了,你想研究哪个犯人都可以。在那里可以接触到重犯要犯,这是一般研究办不到的。

「进那里,首要的就是身家清白,这一点我比不过锺辰轩,他是有背景的人。所以,我抢不过他。」

这些程启思都大约地了解到了,但从方琳娜口里说出来,却要清晰得多了。他又问:「那么后来呢?我是说……这个研究所怎样了?」

「怎样了?当然是继续在研究了。」

方琳娜这句话,把程启思吓了一跳。

「妳……妳是说它没有被烧掉?」

方琳娜说:「听说是起了一场火,烧了不少东西,也有人伤亡。这个研究所合并到了别的部门,换了地方,一直没有停止过研究。这些我就不太清楚了,反正我也进不了,就不再关心了。」

她盯着程启思,慢慢地说,「你可要小心一点,你不是他的对手。」

程启思觉得自己的脸都僵硬了,过了半天才勉强地笑了一下。「方小姐……这是什么意思?」

方琳娜的声音更轻,「锺辰轩可是从来没有停止过研究的。对他而言,谁都是被研究的白老鼠,谁都不例外,包括文若兰。」

程启思觉得自己的声音都有些不稳定了。「文若兰究竟是怎么死的?」

方琳娜向椅子上一靠,仰起了头,程启思看不清楚她的表情。

「不知道。没有人知道文若兰是怎么死的,警方也不了了之。」

她的语气里带着一丝古怪的意味,程启思想再问,居然鼓不起勇气。

这时候,锺辰轩和安昕一前一后回来了。程启思便站了起来。

「多谢两位的合作。」

方琳娜笑了笑,笑得很是妩媚动人。

「以后还有什么事,欢迎你随时找我。」

「我一直以为你已经很极品了,现在才知道你很正常!」坐在车上,程启思也不急着开,反而看着锺辰轩,半天才挤出这样一句话来。

锺辰轩好笑地说:「你这又是怎么了?」

程启思「啧啧」地说:「我感觉我是在那里听学术报告呢,一个个自以为是的。卖弄!我现在才明白了什么叫卖弄!」

锺辰轩笑了笑,不以为忤。

程启思觉得他今天真是出奇地好脾气,以前觉得锺辰轩脾气不好,跟那个安昕相比,锺辰轩实在是太平易近人了。

锺辰轩说:「不管怎么说,安昕至少提供了一些对破案有帮助的事实。」

「按安昕的说法,那时候有人有意把黑幕降了下来,遮住了舒妮以杀害她。黑幕不仅有遮挡视线的作用,甚至在一定程度上有消音的作用。」程启思一边想,一边说。

「也就是说,这个案件并不复杂,至少案件的过程并不复杂。我们需要解决的就是─凶手是谁?」

锺辰轩说:「按朱笑菲的说法,当时她和潘彦霖夫妇坐在一起;卫蒙和毕真在一起;方琳娜和安昕在一起。如果他们的说法确实可靠的话,那么他们的嫌疑就都可以排除。」

程启思狐疑地说:「可他们的证词都确实可靠么?」

锺辰轩耸了耸肩,「很难说,至少目前我们没有发现什么漏洞,也没有看到什么动机。」他拍了拍程启思肩头,「开车,我们去找别的证人。」

这次他们找的是那个四人乐队。这四个人是住在一起的,郊区的一所老房子,相当偏僻。

程启思「砰砰砰」地砸了半天门,才有个披头散发的男人满脸怒气地来开门。

「吵什么吵?吵到老子睡觉了!」

程启思面无表情地亮证件。「警察,找你们谈昨晚的事。」

男人呆了一下,揉了两下眼睛,「哦,警察,是警察哦。好,进来吧。」

那房子里面的陈设是典型的「艺术家」风格,除了四件乐器之外,没一样东西是放得端端正正的。

地上扔了几个床垫,到处是香烟头、脏衣服,程启思左看右看,也没见着能坐的地方,只得在床垫上坐了下来。

那男人递上了一根烟,程启思摇摇头谢绝了。「你是乐队里的……」

「哦,我是韦旭。」男人说,「键盘手。」

他又去推睡在床垫上的另外三个人,「起来,都起来,警察来问话了!」

三个赤着上身的男人,都不情不愿地从床上爬了起来。程启思逐一扫过这四个人,舞会的光线下,他并没有看清楚他们。四个男人都留着长发,身上都有不少刺青,一看就是「搞艺术的」。程启思一向很不喜欢这种人,一张脸也板得硬邦邦的。

「说说昨天晚上的事。」

主动先开口的是看起来最年长的一个。

「我是贺博,鼓手。我们跟卫蒙认识很久了,一直也有些合作,昨天就是他付薪水,请我们去的。

「我们的任务很轻松,就是演奏一些轻快的舞曲,尤其点了名要《仲夏夜之梦》的。这都不是问题,化装舞会一向少,我们也找了几套衣服,觉得还挺好玩的。」

另外一个比他年轻几岁,眉眼长得挺像的人,程启思猜就是数据上,贺博的兄弟贺鸿,贝斯手。

「卫蒙事先跟我们说过,等有演员上场表演,我们就可以先到一旁休息。看到舒妮上场,我们就退到角落里去,大家都有点累,就在那里喝酒说话。」

锺辰轩说:「你们都认识舒妮?」

「当然认识。」头发留得最长,却也最脏的吉他手雷商说,「她一心想出名呢,十五岁就出道了,但一直也就这样了。

「昨天我碰到她的时候,她还跟我打招呼,一脸兴奋劲。我还取笑了她一句,当心跳得太起劲把项链上的宝石跳掉了!最近不知道是不是攀上哪个有钱的了,瞧她那乐的!以前跟我们兄弟几个勾勾搭搭,最近叫她过来她也不来了。」

锺辰轩沉吟地说:「这么说,舒妮虽然年纪很轻,却也并不是个单纯的姑娘。」

「这年头有单纯的人么?」

雷商不屑地说,「不是我说死人的坏话,我们四兄弟都跟她睡过呢,别看她长了一副又文静又清纯的脸孔,啧啧,身材可好得不得了,真是天使面孔,魔鬼身材啊。」

程启思皱了皱眉。「关于舒妮,你们还知道些什么?」

贺博回答:「她很少说她的事,我也只知道她是从小地方出来的,没受过多少教育,一心想当演员,却又没有路子。这几年,就是到处跑跑龙套,混一混而已。」

程启思又问:「昨晚来的人中间,有多少是你们认识的?」

四个人你看我,我看你,过了半天,韦旭说:「这个,因为是化装舞会,大家都戴着面具,光线又差,除了卫蒙和他那个女助理,别人我们都不认得。哦,舒妮肯定是认得的,还有那个,就是那个撞死了的男人,我好像见过他跟卫蒙在一起。」

锺辰轩说:「记得他的名字么?」

韦旭想了好一阵。「好像是姓祝。」

「那你有没有见着一个漂亮的女人跟他们在一起?就是你见着姓祝的男人的时候?」锺辰轩问。
韦旭这次想得更久。

「不,我不记得了,我当时是走过他们那一桌,见到卫蒙和毕真,顺便打了个招呼,瞟到了姓祝的。我不记得那一桌还有别的女人。」

锺辰轩把宴会厅的草图拿了出来,递给韦旭。「给我指一下你们当时所在的位置。」

韦旭在草图上指了一指。「我们四个就在这里喝酒。」

锺辰轩没有说话,程启思问:「你们没有注意到任何异样的事?」

贺博突然笑了起来,贺鸿说:「你笑什么?」

「不是问异样的事么?我倒想起一件了。」贺博笑嘻嘻地说,「那个演拉维妮娅的女孩子,她被那幕布给绊了一跤,差点跌倒呢。」

韦旭无聊地说:「这算什么?」

程启思却很严肃,追问道:「然后呢?」

贺博呆了一下。「什么然后?我那时发现我杯子里的酒喝干了,就忙着去倒酒了,没回过头看了。」

锺辰轩盯着这四个人,说:「你们看到一群人围过去,就没有跟着去看吗?」

雷商挥了挥手,说:「我当时都喝得有点七荤八素的了,还去看?」

他们走出来之后,发现四周天色变得非常黑,天边一溜隐隐的光,看样子像是要下暴雨了。

程启思看锺辰轩靠在车上,仰头看天,也不知在想些什么,便说:「你还不上来,夏天的雨可是来得很急的,当心把你淋成个落汤鸡。」

锺辰轩就当是没听见他的话,依然抬着头看天。程启思走到他身边,也去看天,说:「有什么好看的?」

锺辰轩忽然笑了笑,这一笑却笑得很是调皮。「我想起了一个很古老的笑话。」

「那个大家都在看天的笑话?」程启思也笑,「一个人在那里看天,然后另一个人就跟着看。于是看天的人就越来越多,最后聚了一堆……却谁都不知道在看什么?」

锺辰轩点了点头。

「这个笑话似乎跟这个案子有一点相似的地方。你看,案件的过程,就像你说的一样,并没有什么出奇之处,只需要胆大心细,手脚利索就可以了。我们也很幸运,能够从四十二个人中间,筛选出当时不在我们视线里的那些人,作为重点嫌疑对象。

「可是要命的是,他们好像一个个都被排除在犯罪嫌疑人的范围之外!朱笑菲,潘彦霖夫妇互相作证,毕真和卫蒙互相作证,方琳娜和安昕也互相作证。现在,这四个乐手也互相作证。哦,好像所有人都在看天一样!」

程启思审视着他,慢慢地说:「你很着急。你平时都是不紧不慢的,对破案也不过分热心,更不会着急,可是这次,你很慌。虽然你有意做得很平静,甚至比往常还要爱说笑些,但你心里好像很慌张。为什么?」

锺辰轩回视他。「有件事,难道你忘了?」

程启思问:「什么事?」

「拉维妮娅被砍断的双手。」锺辰轩静静地说,「我不认为那是一个巧合。如果奥菲莉娅是针对我,那么拉维妮娅就象征着秦颜─针对你!如果你没有说谎,如果拉维妮娅这一幕不是出自你的意思……」

「绝不是我的意思!」程启思非常认真地举起了一只手,「我可以对天发誓。」

锺辰轩叹了一口气。

「我相信。秦颜的事,是你的心病,就像若兰于我是一个隐痛一般。你是个表面上很开朗乐天,实际上把很多事都藏在心底的人,你不会愿意去触动你的秘密。那是一个秘密……而且对你是致命的秘密!于情于理,你都不会去揭开它。」

程启思说:「没错,就是你说的这样。你说得比我自己想的还要详细。」

「可是问题也来了。」锺辰轩说,「虽然当年林明泉那桩案子算是影响很大,但是想要知道秦颜跟你的关系,那并不是人人都能打听到的。所以我很担心,非常担心,我不知道幕后策划的那个人,究竟是想达到什么目的。」

程启思笑了一声。「不用担心。有什么好担心的?我都不担心,你担心什么?」

他沉吟了一下又说,「不过你说的有道理,那个人,不管他是谁,他是怎么知道的?难道……他知道……秦颜是我杀的?」

这句话一出口,他自己都激灵地打了个冷颤。这时正好一个炸雷在头顶上炸开,豆大的雨点滚落了下来,锺辰轩跟程启思却都没有挪动。

这确实是程启思心底最深的秘密之一。

在那桩曾经轰动一时的连环杀人案中,凶手林明泉最后伏法了,被程启思击毙。但只有程启思和锺辰轩两个人知道,那一串谋杀案中,秦颜的那一桩,杀死她的并不是林明泉,而是程启思。

秦颜被砍下了她视之如生命的双手,哭着哀求程启思杀了她,程启思最终完成了她的心愿。

这必须是个秘密,永远的秘密。

「走,上车。」程启思拉了锺辰轩一把,自己先钻进了车。

锺辰轩呆了一会,才跟着上了车,坐在副驾座旁。

程启思把车窗全部摇了上去,却并没有发动车。「说实话,我都快忘记这件事了。这个人究竟是谁?他是真的知道而布了局,还是仅仅是一个巧合?」

锺辰轩望着车窗外的一片雨雾。「我希望是一个巧合,不过,我认为不是。既然拉维妮娅的出现不是你的要求,卫蒙却说是他的雇主─实际上就是你─提出来的要求,那么就一定是其中什么环节出了问题。」
他伸出手,在车前窗上写字。

程启思─何俊雄─卫蒙。

「除开你的一环,那么就只剩下两环。」锺辰轩说,「不是何俊雄说了谎,就是卫蒙说了谎,两者必居其一,再没有别的可能性。」

程启思说:「何俊雄已经在酒店当了很久的经理。我跟他认识也有相当的时间了,我觉得他不太可能……做这样的事。」

「不太可能不等于没有可能性。」锺辰轩说,「不过,卫蒙的嫌疑确实比较大。其实,启思,你有没有想过,在这个案件里面,嫌疑最大的两个人,其实就是卫蒙和何俊雄─我们先抛开那些不在场证据不管。」

程启思说:「你的意思是,他们是仲夏夜之梦的策划者和主办人,他们有机会来布置和安排这一切。」

「我早就在这么想了,从一开始就这么想。」锺辰轩说,「如果当时我们没有一拥而到君兰身边去呢?如果没有后面那块垂下来的黑幕呢?如果奥菲莉娅不是在那时候出场呢?如果奥赛罗没有想要掐死苔丝狄蒙娜呢?……」

「……别说了。」程启思的脸色很阴沉,「如果按你这么推论下去,还有一个如果就是:如果君兰没有同意换衣服扮演苔丝狄蒙娜呢?」

锺辰轩侧过头注视着他。

「你还是在怀疑君兰。她没有作案的时间。」

「可是她有充当帮凶的嫌疑。」程启思说,「没错,我不信任她,曾经有一段时间,我甚至不敢喝她泡出来的茶或者咖啡。我怎么可能信任她?一个因为感情被背叛就冷血地杀了两个人的女人?」

锺辰轩打断了他,「够了,既然当时你决定放过她,你就不要再耿耿于怀。你不想见到她,可以想办法让她换个部门。」

程启思作了个手势,「抱歉。我并不是想提那件事的。」

「你想得太多了。」锺辰轩又回过了头,去看窗外下得铺天盖地的雨。

程启思的车窗隔音效果很好,几乎不太听得到雨声。

「不管君兰有没有顶替那个爱丽儿去演苔丝狄蒙娜,案件一样会发展。奥赛罗仍然会去掐死苔丝狄蒙娜,我们也一样会拥过去看。我倾向于君兰的顶替是个意外……

「但是至今那个『爱丽儿』依然下落不明。如果不是你亲眼见过她,我真要怀疑她是个虚无缥渺的人物了,只有原本就不存在的人物,才可以那样轻而易举地消失掉。」

程启思很实际地反驳:「就算爱丽儿不存在,那她的衣服呢?衣服总不会消失掉吧!就算从窗里扔下去,也会掉下楼,总不会有个拾垃圾的人给捡走了吧!」

「我们先撇开这个神秘的爱丽儿不谈吧。」锺辰轩说。

「我想你也应该意识到了,除了策划者,似乎没有人可以安排那几幕剧的前后上演的时间顺序。而那个顺序对于凶手行凶是至关紧要的!因此,我们的重点恐怕目前真要放在卫蒙和何俊雄身上。他们未必是凶手,但他们倒真有可能是帮凶。」

他叹了口气,说:「你也别带着有色眼镜去看君兰,这样是不够客观的。人人都有秘密,你我何尝不是?不要太苛责她了。」

程启思没有回答,只是拿起了那份有十四个人姓名地址的名单。「我们现在去找那个摄影师?」他看了一看名单,说,「孙云起,名字不错,反而不像个搞艺术的了。」

锺辰轩有点不乐意地说:「我们两个人就得把这十四个人全部去问完哪?别的人都干什么去了?」

「君兰我让她回家休息了。」程启思说,「莫明在现场,吴晴我叫她盯卫蒙去了。龙宇么,我叫他去查祝杰的事了。」

「祝杰啊……」锺辰轩说,「这个人,也未免太倒霉了。」

程启思说:「谁叫他想掐死君兰呢?」

锺辰轩摇了摇头,「他想掐死的并不是君兰,而是那个爱丽儿吧。」他又说,「这人大概真是有点疯了,大庭广众之下就想杀人。」

程启思说:「不是听卫蒙说他公司生意垮了么,也许真的是个有点毛病的人也不一定。的确,谁会想到在大庭广众之下,掐死跟自己演戏的女人呢?除非是……自己也不想活了!」

锺辰轩却一本正经地说:「这也不是没有可能,也许他想在杀了女友之后,殉情自杀呢?」

程启思忍不住笑了起来。「你以为他是罗密欧?」

锺辰轩脸上现出了一种奇怪的表情。

「他确实不是罗密欧,可他是奥赛罗。奥赛罗不就在掐死了苔丝狄蒙娜之后,自杀了么?」

程启思哑然,半晌才说:「你认为祝杰是有意仿照奥赛罗来杀人的?」

「如果他选择的对象不是君兰,祝杰很有可能在掐死苔丝狄蒙娜之后再自杀。我看过了,他随身携带的剑是把真货,很锋利。」

锺辰轩说,「我说过了,自杀是一种最矫情的死亡,因为人们可以去想象任何形式的死亡方式。但是很显然,中间出了什么差错。」

他的眉头也拧了起来。「目前,我们连『爱丽儿』的真名都不知道,因此也根本无法去调查诸如杀人动机之类的东西。」

程启思发动了车,说:「龙宇不是去调查祝杰了么,不可能没有线索。走,我们先去找那个孙云起。」

「孙云起住在哪里?」

程启思说:「远着呢,开车过去大概也要一个多小时。」他看了看天,「这雨总算小些了,我们走吧。」
第七章 「华丽」的悲剧

孙云起住在一个高档小区的顶楼,跟程启思住的那套房子有点相似,都是跃层带花园的。

程启思说:「看来不是个穷鬼,是个有家底的出来玩的。」

锺辰轩按了按门铃。「你是在说你自己么?」

门铃响了好一阵,也没人来应门。程启思有点疑惑地说:「我打过电话告诉孙云起我们今天晚上要来的,不会出去了吧?」

他推了一下门,发现门居然是虚掩着的。防盗门也并没有锁。

锺辰轩说:「我们进去看看。」

拉开防盗门的声音很响,但里面还是没人出来。

程启思一进门,就发现这个孙云起绝对是个古典派的,房间里都是纯欧式的装潢,相当豪华。顶上一盏水晶灯开着,五彩辉煌,但客厅里却是一个人都没有。

从楼上传来了音乐声,锺辰轩侧耳停了一停,说:「放的是门德尔颂的婚礼进行曲─《仲夏夜之梦》组曲里最有名的一首。」

他忽然笑了笑。「真有趣,我现在才想起来,昨晚的舞会上,放了《仲夏夜之梦》的序曲,夜曲,诙谐曲,间奏曲,偏偏没有放最著名的婚礼进行曲。」

程启思说:「也许婚礼进行曲是快板,不适合跳慢舞。」

「序曲和诙谐曲都是快板,放出来的都是改良过的舞曲,这不是理由。大概是因为还没等到放高潮部分的婚礼进行曲时,就已经出事了。」锺辰轩说,「走,上楼。」

程启思这时心里已经有了不祥的预感,掏出了枪,沿着红木的旋转楼梯,慢慢地走上了楼。

锺辰轩跟在他后面,说:「音乐声好像是从最里面传出来的。」

两个人沿着过道一路走过去,果然,音乐声是从最靠里的一个房间飘出来的。

那房间的门,并没有关。

这是一间卧室,华丽的欧式红木圆床,洁白蕾丝的纱帐,厚实的地毯。角落的圆桌上,居然摆放着一台老式的唱机,婚礼进行曲的音乐就是由这唱机发出来的。

隔着纱帐,看得到有两个人躺在床上。

程启思看了锺辰轩一眼,缓缓地走到了床边,把纱帐掀了起来。

他顿时屏住了呼吸。

床上的一男一女,都穿着睡衣。女的面色发蓝,表情痛苦,那是氢化钾中毒的典型表现。男的脖子上有一道深深的伤口,血还是湿润的。

一把沾血的水果刀落在床沿,还有一个空酒杯掉在了地毯上。

锺辰轩在他身后说:「都死了,死得还不久。」

程启思面无表情地说:「大概就在我们来之前没多久。」

锺辰轩说:「看起来像是自杀。」

程启思的眼光在床头扫过,床头放着一个精美的圆肚花瓶,插着一束带着露珠的玫瑰;还放着一个相框,里面的照片正是姚安琪和孙云起。「看来是,不过,没见到遗书。而且,在这个时候自杀……」

锺辰轩绕着床走了一圈,突然弯下了腰。他直起身来的时候,手里多了一个毛绒绒的小熊布偶。

「这个女人应该是姚安琪,我们还没有走访到的证人之一。昨天拍下来的照片里面,姚安琪的随身物品里,就有这个小熊布偶。」

「这也未免太过巧合了。」程启思说。

锺辰轩摇了摇头。「不,不是巧合,而是必然。」

程启思看着他。「什么意思?」

「你还记得昨天那张节目单么?卫蒙曾经说过,就算昨天晚上不上演的戏,也可能会在别的时间上演。」

锺辰轩说,「你还没想到这一幕像什么吗?」

程启思的脸色变了,「你是说,罗密欧与朱丽叶?罗密欧服毒自杀,朱丽叶随之殉情的那一场?可是……反了,这里分明是姚安琪服毒,罗密欧自杀的……」

锺辰轩指了指还在转动的唱机。「属于《仲夏夜之梦》组曲之一的婚礼进行曲,就是在提醒我们这个联系。」

程启思冷笑。「这算是对我们的挑战吗?」

锺辰轩低声地说:「要我说,这件事一开始就是针对你我的。

「凶手利用了你开办一场化装舞会的想法,才构建了这桩谋杀案。奥菲莉娅是针对我的,拉维妮娅针对你。但是我现在都不知道,他的最终目的是什么?」

程启思狠狠地说:「大概跟林明泉一样,心理变态,杀人为乐还要大肆炫耀一番!」

锺辰轩的声音更低,低到几乎不可闻。

「不……这个凶手的心态,很明显跟林明泉不一样。这不是个变态杀手犯的案……绝不是。」

「为什么?」

锺辰轩说:「我很早以前就说过了,林明泉的数桩犯案,都没有什么特别高明之处,他也从没有给自己刻意地制造不在场证明。

「他所仰仗的两件事就是:一,他的警察身分,而且他是这个项目组的成员,他可以第一时间内到达现场,清理痕迹。第二,就是他具有丰富的经验,知道怎么避免被怀疑。

「因为他有这样的背景和经验,所以他才有恃无恐,一桩桩不停地犯案,而且,他运气也不错,从来都没有人特别注意到他。当然,这也得归功于他的经验,他一定作了很好的伪装。

「而这个案子……我暂且就叫它『仲夏夜之梦』吧,它不一样,很不一样。首先,凶手没有很明确的目的性,连环案件的被害对象,往往都有共通点,可是目前的几个死者,有男有女,毫无共通之处。」
程启思说:「他们的共通处就是─他们要表演的剧目,都在那张节目单上。」

「那么你认为,这些预定要在舞会上演表的人,是否都会成为被害的人?」锺辰轩问,这个问题问得程启思一愣神。

「这个……也许吧。」

锺辰轩说:「我可不这么认为。启思,其实这件事还是你弄出来的,如果你不想到开这个叫仲夏夜之梦的化装舞会,这些事都不会发生。你是为什么突然有这样的想法的?是你自己的意思,还是有别的原因?」

程启思沉默了好一阵。

「原因我已经说过了,你难道还不相信我么?不过,我只是有一个想法而已,实际上实施的,还是那个卫蒙。」

锺辰轩说:「你真的这么认为?」

「流程是他策划的,演员是他请的,甚至演出的顺序、背景音乐放什么都是他定的。我不怀疑他怀疑谁?」程启思说。

锺辰轩缓缓地说:「这么看来,我们应该把他请回去好好问一下了。」

君兰是第一个赶过来的,程启思看到她的时候愣了一下。「不是叫妳在家休息么,是谁叫妳来的?」

「龙宇通知我的。」君兰走到床边,撩起纱帐看了一眼,又放了下来。

「氢化钾中毒?这种死法不太好看。」

锺辰轩说:「但是毒性发作特别快,想抢救都难。」

君兰说:「他们为什么要自杀?有什么想不开的事?」

「这个问题我们如果能回答,我们就都成了神仙了。」程启思说。

他已经把楼上楼下和屋顶花园都找过一遍了,完全没有看见遗书的踪影。

「而且现在他们是不是自杀,还得打个问号呢。自杀的人,尤其是他们还这么……」

他停顿了一下,搜索着措词,「这么郑重其事地自杀,还放着音乐……实在没有理由不留下遗书。」

君兰戴上手套,捡起了扔在床边的一堆女人的衣服,那是一条普通的黑色吊带裙,还有女人的内衣。「这应该是女死者脱下的。」

她扫了一眼床上的姚安琪,「她穿着黑色蕾丝睡衣,男死者也穿着睡袍。看样子,是女死者来到男死者的家里,两个人再自杀的了?」

「我现在比较想知道他们在死前有没有做过爱。」程启思说,「陈了还不来。」

锺辰轩却走到了床头,从花瓶里拈出了一枝玫瑰。玫瑰是鲜红的,还带着露珠。他若有所思地说:「多么贴切……朱丽叶是怎么说的?『玫瑰不叫玫瑰还是玫瑰』……」

程启思说:「我刚才在客厅的垃圾桶里,找到了花店里常用来绑花的丝带和透明纸。看来,这束玫瑰是今天才有人送来的。也许是有人带来的……」

一楼客厅有人在叫他,程启思走到楼梯口,一看是陈了和李龙宇。「上来吧,尸体在楼上。」

陈了一脸疲倦,「昨天我加了一整夜的班,早上才睡了几个小时。这又是怎么了?有人自杀?现在的人都怎么了,想活的人偏要死,这些不想活的人,活了几十年,就这么死了,不觉得很没意思?」

李龙宇笑着说:「人累了,想法都变灰暗了?」伸手拍了拍陈了的肩说,「好了,干活吧,晚上请你喝酒。」

「还喝什么酒,我现在只想睡觉。」陈了疲倦地说,把纱帐整个拉开了。

「血都还没干透,没死多久。你们如果早点到,兴许还能救他一命呢。」

锺辰轩说:「看看他们有没有发生过性关系的痕迹。」

「……看起来没有。」陈了说,「为什么特别关注这一点?」

锺辰轩笑笑,说:「因为罗密欧与朱丽叶在临死前也没有过。我只是想知道凶手对于这个相关性,或者说契合度,究竟有多重视。」

「罗密欧与朱丽叶?」陈了瞠目结舌,「你这是什么意思?」

程启思的手机响了,他一接听,神情就紧张了起来,「……是么?好,你盯住他,一定要盯住,随时给我报告情况,我马上赶过来。具体地点……好,我这就来。」

他挂了电话,对锺辰轩说:「吴晴说,她今天一直盯着卫蒙。卫蒙一个人坐在一家茶楼里,好像在等什么人,不停地看时间。卫蒙刚才接了个电话,似乎很紧张,在叫结帐了。」

锺辰轩说:「他都叫结帐了,我们还赶得上么?」

「那家咖啡馆就在旁边,也许赶得上。」程启思说,「君兰,龙宇,剩下的交给你们。」

「没问题,你们放心去。」李龙宇一口答应。

进电梯的时候,锺辰轩说:「今天人本来就少,你还要走,他们几个忙得过来么?」

程启思却不说话,只盯着锺辰轩「嘿嘿」地笑。锺辰轩被他看得浑身不自在,就说:「你这是干什么?」

「你变了哦,辰轩。」程启思笑嘻嘻地说,「你才来的时候,可是从来不管别人怎么样,也不爱跟别人搭话的,大家都躲着你走。」

锺辰轩眨了一下眼睛。「是么?没这么夸张吧?」

程启思咧着嘴笑。「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跟我在一起久了,你不也平易近人得多了?」

「听你这么一说,你倒是开朗友善的典型了?」锺辰轩翻了个白眼,「把我损了,把你自己夸了,你厉害的。」

程启思说:「说真的,我现在开始懂了,为什么你以前那么古里古怪了。」

锺辰轩扬起了眉。「哦?为什么?」

「因为干你们那一行,都是古里古怪的。就算表面上看起来很和善,其实骨子里也很古怪!」程启思说得很是认真,引得锺辰轩一阵发笑。

「你是跟安昕、方琳娜接触了才会这么说吧?」

程启思叹了口气。

「天哪,那天就只在一起喝了一会酒,我感觉那一个酸的,年纪轻轻的几个人,好像七八十岁的老学究似的。最要命的是─人人都爱卖弄!你们研究别人的心理,干嘛不想想,怎么样才能跟别人相处得好呢?」
锺辰轩笑笑,「这可又上升到某个高度了。走吧,到一楼了。」

那家茶楼果然就在附近。吴晴正站在店门口张望,见了他们的车就急急忙忙地跑了过来,拉开车门上了车。

「他刚才上车了!往右边那条路走的,刚走!」

程启思一脚踩上了油门。没跑几步,就看见前面有辆白色的车子。吴晴忙说:「就是那辆,就是那辆。」

锺辰轩说:「他一直在这里?」

吴晴点了点头,「我看到卫蒙离开他的办公室,去停车场开了车就来这里了。我找了角落坐下来,就他一直在不停地看手机。」

锺辰轩问:「他在这里待了多久?」

「从离开办公室就一直在这里了,我看他喝茶都该喝饱了。」吴晴说,她的脸被太阳晒得一片绯红,很是漂亮。

「卫蒙就一直往外面张望,很着急的样子。他肯定是在等人,而且……他等的一定是跟昨天晚上的案子有关的人!」

程启思正全神贯注地盯着前面那辆白色车子,这时也震动了一下。「为什么这么说?妳看到什么了?」

吴晴说:「我就坐在他斜对面的角落里,能够看得到他在做什么。他手里就拿着一张暗绿色的印花纸,有点失神地对着看,翻来覆去地看!」

程启思失声道:「仲夏夜之梦的邀请函?或者节目单?」

「我看不到上面的字。」吴晴说,「但我可以确定,不是邀请函就是节目单,那暗绿色很特别,我一眼就认出来了。」

锺辰轩说:「看来,问题就是出在这个卫蒙身上了?」

程启思恨恨地说:「他昨晚还说拉维妮娅的戏是我要求加上的,都是骗人的。他是要跟那个幕后主使见面么?」

「很有可能。」锺辰轩说,「你小心点跟,别让他发现了。」

「这路上车那么多,只要他不走到什么偏僻的荒郊野外,就肯定不会发现。」程启思说。

卫蒙似乎也很配合他们,那辆白色轿车一直在大街上穿,而且越走越繁华。吴晴有点犹豫地说:「他都快走到市中心了。他究竟要到哪里去?」

程启思和锺辰轩都没说话,吴晴忽然叫了起来:「这是昨晚那家开化装舞会的酒店!他走回来了!」

「他跟那个幕后主使约的地点是酒店?」程启思喃喃地说,「他究竟约的是谁?」

他把车停在了酒店门口,三个人都下了车。

一进大厅,程启思便去问酒店柜台一个漂亮的女孩。「刚才有没有一个穿紫色衬衫的男人上楼?」

女孩呆了一呆,程启思拿出了证件,她才回答:「是,他坐中间那部电梯上楼了。」

程启思冲过去一看,电梯正在往十九楼上升。他用力拍旁边一架电梯按钮,那电梯却迟迟地不下来。

吴晴看到程启思一个劲地在电梯按钮上猛按,小声地提醒:「程哥,十九楼啊,下来也是要时间的……」
三个人就在这种气氛里等了好几分钟,总算等到右边那架电梯慢吞吞地爬了下来。程启思正在进去,忽然听到有人在叫他:「程先生,你怎么来了?」

程启思一回头,何俊雄正站在他背后。程启思心想来得真是时候,便说:「跟我们一起上去。」

何俊雄答应了几声,几个人都进了电梯。程启思问:「你刚才看见卫蒙了吗?」

「卫蒙?」何俊雄呆了呆,「没有,我今天都没见过他。」

锺辰轩突然问:「十九楼除了那个宴会厅,还有别的什么厅么?」

「还有一个大会议厅,就是昨天录口供的地方。」何俊雄忙回答,「但因为昨天……出了事,所以今天整个十九楼都没有开放。我还派了人在上面守着,不让人进去呢。对了,还有位警官也在上面,他来了好久了,还没离开。」

吴晴奇怪地说:「卫蒙上去干什么?」

程启思「哼」了一声。有何俊雄在场,他不想多说,但心里直觉地认为不会是什么好事。他就看着电梯上的指示灯一层层地闪烁,心里急得像是要涨破了似的。

锺辰轩注意到他的表情,就说:「你别那么紧张,他跑不了的。」

「我知道他跑不了。」程启思说,「我只是有种很不祥的预感。」

吴晴吓了一跳。「程哥,你这是什么意思?」

「我绝不相信孙云起和姚安琪是自杀,他们的死一定跟昨晚的事有关,肯定是『仲夏夜之梦』的环节之一。」

程启思说,「要安排昨晚的谋杀案,只有卫蒙能够办到。就算他不是凶手,至少也是重要的知情人。你们觉得凶手会留着一个知道他底细的人吗?」

吴晴叫了起来。「你的意思是,是凶手约卫蒙来的,然后……要杀了他?!」

程启思正色说:「我想不出别的可能性。」

「叮」地一声,电梯总算到了十九楼。程启思一个箭步冲了出去,电梯门对着的就是十九楼的中庭,供宾客临时休息用的,也跟酒店别的地方一样富丽堂皇。他一看,中庭里一个人都没有,皱了眉头说:「何经理,你不是说派了人守在这里,人呢?」

何俊雄半张着嘴,一脸惊讶的表情。程启思不等他搭话,就大步往宴会厅走去。宴会厅的门是虚掩着的,程启思叫了一声:「莫明!」

没有回应。程启思心里一紧,一脚把门踢开了,就见到莫明倒在地上。

吴晴惊呼了一声,扑了过去。「莫哥!你怎么了……」

宴会厅里很暗,没有开灯。程启思冲着何俊雄就叫:「把灯打开!」

何俊雄「啊」了一声,急急地摸索开关,但是他在开关上一阵乱拍,却没有一盏灯能亮。他望着程启思:「好像……线路出问题了。」

程启思这时连骂的力气都没有了,跟锺辰轩一起把莫明扶了起来。莫明的后脑上有一块湿湿的痕迹,锺辰轩伸手一摸,全是血。

「有人在他后脑上敲了一记。不过,他还有呼吸,赶快叫救护车。」

程启思腾出了一只手,拿出手机拨号。锺辰轩说:「我在这里看着莫明,你跟吴晴两个到处看看。莫明应该是刚挨了这一下,凶手可能还没走远。」

程启思迟疑了一下,对何俊雄说:「马上联络你们酒店的保全,把酒店的所有出口守住,只许进,不许出!」

他拔了枪,带着吴晴就往外走去。吴晴已经紧张得一张小脸煞白,握着枪的手满是汗水。程启思看了她一眼,说:「不要紧张,不会有事的。」

这层楼空荡荡到可怕的地步,除了自己和吴晴的脚步声,程启思听不到任何别的声音。他走到会议厅门口,一推,会议厅依然上着锁。

这层楼因为只有两间较大的厅,所以几乎是一览无遗的。另外能够躲藏的地方,大约就只有一个洗手间,和一个杂物间了。

杂物间也锁着。

吴晴紧张地靠在程启思身边,低声说:「程哥,他一定是藏在洗手间里面。」

程启思压低了声音。「妳在这里等我。」

吴晴还想说什么,程启思已经用手肘撞开了男洗手间的门。

男洗手间没有人,空空荡荡。他再进女洗手间,顿时呆在那里。

卫蒙脸朝下地趴在地上,后脑上也有一大块血迹。他的手里握着一杆高尔夫球杆,垫在身下的竟然是一大块雪白的织锦,上面的银丝刺绣闪闪发光。

程启思立即认了出来,这就是君兰昨夜所穿的那件「铃兰」礼服。这件礼服昨夜搜遍了十九楼都不见踪影,这时候居然又奇迹般地冒了出来。

吴晴也跟了进来,一看到卫蒙,就低呼了一声。「他……」

程启思把卫蒙翻了过来,一摸他的胸口,心跳已经停止了。「死了。」

吴晴叫了起来。「这……这怎么可能?是谁杀了他的?是谁把莫哥打晕的?」

程启思冷冷地说:「这还用问?当然是那个凶手了,他怕卫蒙泄露他的秘密,于是把卫蒙约到这里来,然后把他给一棒敲死了。至于莫明……莫明在这里对于凶手大约是个意外,于是凶手把他打晕了……还好,莫明还有救。」

他看着卫蒙的脸。卫蒙似乎并没有对死亡的到来有所意识,这一棒打在他后脑上,他几乎是立即就丧命了。

吴晴忽然说:「程哥,你看,他左手里好像捏着什么东西。」

程启思蹲下身,看到卫蒙的手里的确紧捏着什么。「是妳下午在咖啡厅里看到他一直在看着的东西。」

从卫蒙的指缝里,露出了暗绿色纸片的一角。程启思小心地去扳卫蒙的手,卫蒙握得非常紧,好不容易扳开,那张纸片就落了下来。

吴晴「啊」了一声。「这张卡片被撕坏了。」

程启思看着那张卡片,没有去拾,怕破坏上面的指纹。吴晴说得没错,那张纸片只剩了一半,被撕得参差不齐。他歪过头,努力地去看上面的字。

这是一张节目卡。本来节目卡上有五个节目,这时却被撕掉了,只剩下了「亨利八世,第四幕第五场」和
「罗密欧和朱丽叶,第四幕第三场」。

吴晴小声地说:「他是不是想告诉我们什么?」

程启思摇了摇头。「他应该是当场毙命的,怎么还可能有力气把纸片撕成两半,对我们暗示什么?」

吴晴说:「也许……也许他在被袭击之前,看到凶手了。」

程启思还是摇头,「妳看他是俯跌下去的,方向是背对着洗手间的门。伤口也在后脑,应该是一进了这间洗手间,就被人从后面袭击了。」

他的眼光落在卫蒙手里握着的高尔夫球杆上,「不知道这球杆是不是被凶手塞到他手里……等验过上面的血迹就知道了。不过他为什么要进女洗手间?」

「莫哥……他……是不是也是被这根球杆打的?」吴晴说。

程启思皱了皱眉,他现在更关心的是莫明的情况。「妳一个人在这里看着能行么?我想过去看看莫明。」

「当然没问题了。」吴晴说,「程哥,你去吧,我在这里守着。」

程启思点了点头,「小心点,不要动里面的东西。我马上就回来。」

他三步并作两步地走回了中庭,这时正好电梯里出来了五六个酒店的保全。何俊雄正在电梯门口焦急不安地等待着,程启思说:「你叫两个人守在电梯口,再叫两个去洗手间,跟着我那个女同事。」

他不太放心吴晴一个人留在那里,毕竟连莫明这样有经验的老警员都出了事。看到两个保全立即跑向了洗手间,他才回到了宴会厅。

锺辰轩已经替莫明简单地包扎过了,看到程启思回来就说:「应该不会有生命危险,他呼吸还算平稳。只不过,有可能这一下打成了脑震荡,得快送到医院去。」

程启思说:「救护车应该马上就到。」

锺辰轩问:「找到卫蒙了吗?」

程启思沉重地说:「找到了,在洗手间里,已经死了。君兰那件礼服也在那里。卫蒙手里还拿着一根带血的高尔夫球杆。」

他把卫蒙的死状描述了一番,锺辰轩听了说:「总不会是他自己敲自己后脑吧?就算想,也办不到。」

程启思说:「也许是凶手把高尔夫球杆放在他手里的。」

锺辰轩说:「那凶手呢?」

程启思语塞。锺辰轩说:「我敢保证,电梯里面的监视器一定不会拍到凶手。对了,为什么酒店的这一层都没有监控装置?」

「这我倒是知道。」程启思说,「因为这里只有一个宴会厅,一个会议厅。能使用这两个地方的人都会讨厌监控的,所以索性就没有设了。」

锺辰轩喃喃地说:「看来,凶手必然也知道这一点了。否则,他的行踪根本就是瞒不过监视器的。」

程启思正想说话,何俊雄就过来了,说:「救护车来了,医院的人已经上来了。」

程启思匆匆地对锺辰轩说:「案子的事等会再说,先把莫明送上救护车。」

他尾随着几个医生下了楼,看着救护车把莫明载走了,才又上了楼。

程启思这一天的感觉就是焦头烂额。平时清闲,觉得这一部门的人还太多了,这时候才发现人手不够得厉害。

君兰和李龙宇在孙云起家的现场,莫明又受伤昏迷,这里就只剩了自己、锺辰轩,和一个才进来不多久的吴晴。

宴会厅里面的灯已经全亮了。程启思一踏进来就说:「怎么,灯好了?」

锺辰轩说:「不知道是谁把这条线路给弄坏了,本来守在这里的保全就是因此才跑去检查的。刚才已经修好了。」

程启思脱口而出:「是凶手?为什么?」

锺辰轩冷冷地看了他一眼。「如果我是凶手,我大概就能回答你的问题了。」

程启思此时此刻已经没有了跟他斗嘴的心情,环视这宴会厅,还保持着昨晚的模样。一丛丛茂密的藤蔓四处垂着,但那些白色和紫色的玉簪花大半都已经凋谢了。

他走到一角,把堆成了老大一堆的黑色幕布拉了起来,说:「还没有干透。」

「安昕说的应该是事实,这黑幕曾经落到水里,还险些把颜茜绊倒。」锺辰轩说。

「你看,本来黑幕应该是挂在这里的,凶手把黑幕扯下,就可以在黑幕的遮盖下,从容地把舒妮杀死。他只需要在掐死舒妮后,若无其事地混进我们中间了就可以了。我们当时的注意力都在君兰那边,又有黑幕的遮挡,很难有人会注意到舒妮这边的。」

程启思说:「凶手究竟是谁?现在大部分人都已经有了不在场证明,孙云起和姚安琪又死了。我们没有问到的人,就只有潘彦霖的老婆了,不过根据潘彦霖和朱笑菲的证词,她也不可能有嫌疑的。」

「哦,不要太过相信证人们的证词了。」锺辰轩说,「你怎么能确定他们说的都是真话?也许互相为对方作证的人是共谋呢?也许他们是为了某种利益而说谎呢?」

程启思无奈地说:「也就是说我们今天一天都是在做无用功了?」

「不,」锺辰轩说,「他们有几个人都曾经说过相当重要的话。你仔细回想一下,一定能想起来的。」

程启思烦恼地说:「这时候我哪有心情去回忆他们说过的话!你看看,接连在不同的三个地方发生命案,我们顾不过来呀。我得叫上头再派两个人过来帮手,我实在是分身乏术了。」

锺辰轩震了一震,说:「你胡涂了么?这话可别说。」

程启思一呆。「怎么?现在缺人真是缺得厉害啊。」

「你别忘了你现在也是不清不白的。」锺辰轩不满地看了他一眼,「说到底,始作俑者就是你!你能够解释得清么?吴晴、莫明这几个,都是熟人,了解你,会帮着你打掩护,换个人会么?何况,这件事本来就是针对你的,你还这么掉以轻心。」

程启思沉默了一会,对站在门口的两名保全说:「你们留在这里,不要进去,也不能让任何人进出。」

两名保全齐声答应,程启思对锺辰轩说:「去卫蒙的现场看看。」

他们走到了女洗手间,吴晴正在那里张望。两个保全也是一脸紧张的样子。

吴晴看到程启思和锺辰轩,吁了一口气。

「你们总算回来了。」

锺辰轩微笑了一下。

「怎么,害怕?妳也不是第一次出来办案了吧。」

「当然不是。」吴晴小声说,「可是,今天连莫哥都……我真弄不明白是怎么回事,莫哥他一向很厉害的,他的格斗老是得第一名的。」

程启思心中一动,看向了锺辰轩。

锺辰轩说:「这倒是事实,不管是谁,要想从正面打倒莫明,都不是件容易的事。莫明很明显也是被人从后面偷袭的,跟卫蒙的情况一样。」

吴晴的声音更低。「不过……莫哥一向是个很警觉的人,又是在才发生凶案的现场……他不应该那么不小心吧?」

锺辰轩没有回答。程启思喃喃地说:「这个,就只有等莫明醒了问他了。」

锺辰轩正在打量卫蒙的尸体,说:「那个高尔夫球杆哪里来的?」

门口一名保全说:「酒店旁边的俱乐部有个高尔夫练习场,也许是从那里来的。这个酒店里的宾客,很多都会在那里打打球。」

锺辰轩这时也看到了那张卡片,程启思说:「是我从他手里取下来的。真奇怪,他明显是当场死亡的,这卡片……」

「这张节目卡肯定是有意义的。」锺辰轩说,「等我们想出来的时候,大概凶手也就呼之欲出了。」

程启思说:「他捏得非常紧,不可能是凶手在他死后硬塞进他手里的。」

「那也许……就是他知道自己要死了?」锺辰轩慢慢地说,他注视着卫蒙的脸。

「可是,从他的脸上,我看不到对死亡的恐惧。他……应该并不知道自己马上就要死了……为什么?他紧紧握着这张节目卡,究竟是什么意思?」

程启思抬起手腕,看了看表。「正好是晚上九点。昨晚的舞会开始,也是这个时间吧?这二十四小时,可过得真够华丽的。」

锺辰轩轻轻地说:「仲夏夜之梦本来就是一出相当华丽的戏剧。不过,原本是喜剧,我们看到的却是悲剧。」
第八章 实验的对象

焦头烂额的二十四小时之后,反倒是出奇的平静。

大半个月了,案件一点进展都无。程启思已经不知道是第几次翻开验尸报告了,里面的结果他都快能背下来了,但还是一无所获。

根据陈了和杜山乔验尸的结果,「奥赛罗」─祝杰之死毫无疑问,是一个意外。

他的运气很背,通常来说,这么撞一下,也就是起个包,痛两天,但偏有运气不好的,会给撞死。这个比例大约是百分之一,然而祝杰就这么撞上了。

卫蒙的验尸报告也很相似,后脑重击而死,当场毙命,毫无反抗及挣扎的痕迹。没有麻醉或者类似的迹象。

比起他们两个,莫明算是运气好的了,因为脑震荡还躺在医院里昏迷不醒。他的妻子是个温柔的小女人,这几天成天哭哭啼啼的,君兰和吴晴一再安慰,她也只是哭。

程启思叹了一口气,把舒妮的报告拿了过来。

舒妮是被溺死的,而且是被人按进水里活活溺死的。关于她的验尸报告,陈了提出了有意思的两点:舒妮虽然年纪很轻,才十九岁,但她的处女膜不但早已破裂,而且她有相当严重的性病。

拿陈了的话来说,这样的毛病出现在一个不到二十岁的女孩身上,只能说明一件事:这个女孩性滥交,而且非常不注意保护自己。

还有一点更让程启思无言:舒妮怀孕已经接近三个月了。

回想起看到舒妮穿着纯白长裙、头戴百合花冠跳舞唱歌的模样,程启思只能认为她的演技实在不俗。再想想那四个乐手对她的说法:「我们四兄弟都跟她……」

程启思再次加深一个印象:人不可貌相。

「你还在看验尸报告?」锺辰轩正好推门进来,看到程启思还埋首在一堆资料里面,笑着问。

程启思没精打采地说:「又没有别的线索,我能怎么办?」

对于卫蒙的调查,毫无进展。

卫蒙那家广告公司算是业内口碑很好的,员工为数不少,对这位老板印象都不错。但一问到关于「仲夏夜之梦」的案子,员工们都一律摇头,包括卫蒙最得力的助理毕真。

因为卫蒙对于这个case是亲力亲为的,除了订花、场地布置这类琐事是交给毕真按通常的流程在做,寻找演员、案子策划,都是由卫蒙自己完成,毕真甚至都没有看过详细的策划案。

程启思仔细地问了毕真关于黑色幕布的事。毕真的回答也很明确:不知道。幕布是卫蒙亲自指挥挂上的,她去的时候就已经挂好了,她只负责把所有的藤蔓和花布置好。

她的回答让程启思直咬牙,恨不得把卫蒙拎出来问个清楚。卫蒙又没老婆没儿女的,几个侄儿侄女对他的情况更是一问三不知。

锺辰轩问:「舒妮的亲属有没有来认尸?」

「来了。」程启思说。因为舒妮住在相当偏远的乡下,光是找到都花了点时间,加上一路辗转,至少过了一星期,她的亲属才来。

「来的是她父亲,很老实的乡下人,只知道哭。他完全不知道女儿在H城里在干些什么,只知道她『出来了』。君兰陪着他去认的尸,你说,这样的父亲,她又怎么可能告诉他,他女儿是个什么样的人?」

锺辰轩把这些感性的东西推到一边不管,直截了当地说:「所以舒妮的家属和卫蒙的家属一样,什么情况什么线索都提供不了。祝杰呢?」

「我去问过几个祝杰以前公司的员工。」程启思说,「难怪他的公司开不下去呢,他的员工都说,老板虽然有才华,但却是个脾气古怪的人,常常骂人,喜怒无常。

「呃……他们用了一个词,说他们老板很『戏剧化』。他们也证实了祝杰很爱演戏,也常常换女友,对于『爱丽儿』,谁都不知道─祝杰的公司垮掉也有好一段时间了。

「祝杰年纪不小了,却没老婆,父亲过世,母亲老年痴呆……又是一个没线索可查的人。他的房间也都全部搜过了,有一些他跟女友的合影,和一些女人的东西,但都没有什么可以证明跟『爱丽儿』有关的。

「哦,祝杰以前倒是跟袁心怡合作过,帮她做过时装秀的案子,我在祝杰以前的公司资料里面,还看到了朱笑菲的照片呢,也有舒妮的。」

锺辰轩把孙云起和姚安琪的验尸报告拿了过去。「他们呢?」

「问过他们的家属,他们的朋友,都没有特别有嫌疑的。这两个人,虽然都不算讨人喜欢,但也没什么足以致命的毛病。」

程启思说,「死亡时间确定得很明确,晚上六点半到七点半,这个时间正好是晚饭时间。所以,稍微有点可疑的人,几乎都有时间证人!真要命,难道真是个变态杀手干的?」

锺辰轩翻动着验尸报告。「变态杀手不会那么清楚你的事,这是重点。」

这话让程启思顿时哑口无言,锺辰轩抬起头瞅了他一眼。「秦颜的事,你没有告诉任何人吧?」

程启思苦笑,「除非我疯了。」他忽然瞪着锺辰轩,「不会是你告诉了人吧?」

锺辰轩在开口之前,似乎迟疑了一下。「你胡说什么。」

程启思没有说话。

锺辰轩便换了个话题,「孙云起和姚安琪的现场,并没有发现第三者的痕迹,好像他们真的是自杀一样。房间的红木地板上滴了些水,但那天正好在下暴雨,姚安琪是坐出租车过来的,淋了雨,她的伞还扔在楼下厨房。

「楼下的保全说,大约六点多的时候看到姚安琪上楼,还看到她抱了一大束玫瑰花,孙云起床头花瓶里的玫瑰花,应该就是姚安琪带去的。看他们的样子,很像是约定自杀,但是没有遗书,没有动机……这两点又不太合情理。

「问保全和楼上楼下住的人,都说没看到什么陌生人,而且有一点很重要─那天下雨,有不少人披着雨衣,这样子确实很难看出谁是陌生人。」

「这个案子可别真变成无头案。」程启思说:「如果说是一般的为金钱、为感情的谋杀,我们现在又没找出什么动机。如果说是哪个变态干的,又找不出什么相似之处。

「别跟我说他们都是莎士比亚戏剧里面的死法,那只是表面的原因,我要真正的动机。现在这些嫌疑人都找不出疑点,当时在场的酒店的员工也没有疑点,我真有点犯愁了。」

「那你就继续愁吧。」锺辰轩站了起来,「晚上我要出去,有什么事明天再说。」

程启思望着他看。这段时间大家都加班加疯了,锺辰轩这时候想上哪去?但他也知道,如果锺辰轩不想说什么,是一定问不出来的,于是也只能看着锺辰轩又推了门走出去。

忽然,他的手机响了。程启思一接,愣了一下。「方琳娜?」

方琳娜的笑声,从电话那端轻快地传了过来。「晚上有没有空?我有点事儿想跟你说,是跟这案子有关的事。」

程启思心里一动,说:「当然有。几点?在哪里?」

方琳娜的笑声更甜美了。「十一点吧,我约了人吃饭,要晚点才能回来。到我家里好吗?」

这个邀请似乎有点出格,程启思也不管了。「好,告诉我地址。」

他把地址记了下来,挂了电话。拿着那张便条纸,看着上面的地址,程启思陷入了沉思。

方琳娜找他做什么?

方琳娜一个人住着一套漂亮的公寓,布置得十分时尚。她给程启思开门的时候,身上只穿了一件鲜红色的
睡衣,头发像波浪一样的堆在肩头,妆略略有些残,却有种慵懒而亮丽的妩媚。

「要喝点什么?」方琳娜走到酒柜前,打开了柜门。

程启思扫了一眼酒柜,里面几乎都是洋酒。

「我如果想要杯茶,估计没有吧?」

方琳娜笑了。「不好意思,本来还有点茶叶,刚才用光了。」

程启思也笑。「那就随意吧。」

他看到桌上还剩了半瓶威士忌,说,「就喝这个吧。」

方琳娜拿了两个杯子,给两个杯子各斟上了小半杯,又在杯子里加了点冰块。房间里音响开着,放着的《仲夏夜之梦》的夜曲。程启思信口说:「妳也喜欢这曲子?」

方琳娜在沙发上坐了下来,就坐在程启思的身边。她身上的香水味闻起来很昂贵,却不是程启思喜欢的类型。

「无所谓喜欢不喜欢的,听听而已。」

「方小姐找我有什么事?」程启思问。方琳娜的表现让他有点不自在,毕竟是大半夜里,又是在方琳娜的家里。

方琳娜啜了一口酒。「你不是想知道关于第七研究所和锺辰轩的事么?」

程启思整个人都紧了一紧。「妳……方小姐知道。」

「别那么客气,叫我琳娜。」

方琳娜瞟了他一眼,眼波流转,说有多娇媚就有多娇媚。程启思在这方面不是没经验,方琳娜的意思他也不是不懂,但这时候他更关心的是方琳娜想说的话,煞不煞风景也顾不得了。「请告诉我妳想要告诉我的事,琳娜小姐。」

方琳娜从烟盒里取了一根烟,程启思帮她点燃了。她朝程启思嫣然一笑,算是回礼。

「我上次告诉过你,锺辰轩一直没有停止过研究。就算他跟你在一起工作,估计也不是如何上心吧?」
程启思问:「妳怎么知道他一直没有停止研究?」

「上次见了你们之后,我又去打听了一下。」方琳娜吐了一串烟圈,她夹烟的手指很白嫩,但过分的细,指甲又尖又长又钩,让程启思看着有点不舒服的感觉。

「锺辰轩这几年,一直在第七研究所。别问我究竟合并到了哪个部门,这个属于机密,我也不知道,我只知道,他搜集了不少资料,在进行研究。」

程启思说:「能不能告诉我,那个研究的具体范畴是什么?」

「这个,对外行来说不太好说。你去买本犯罪心理学来看吧。」

方琳娜抖了抖烟灰,「简单点说,就是一门研究究犯人的意志、思想、意图及反应的学科。或者说是研究『是什么导致人犯罪』的学科。」

程启思说:「这个我知道。那辰轩的研究,应该也差不多吧。」

「那差得可多了。」方琳娜又吐了几个烟圈,她的脸在烟雾中显得有些朦胧。

「我说过了,犯罪心理学研究的是『是什么导致人犯罪』,但锺辰轩的研究是反其道而行之。」

程启思皱眉。「什么意思?」

方琳娜说得很慢,很清晰,「意思就是,他研究的范畴是─怎样促使人犯罪,而且可以针对不同的人的人格特征,有意识地引导他犯某种类型的罪。」她说完这段话,看了程启思一眼,「你并不特别惊讶,看来,你是早就知道了喽?」

程启思确实模模糊糊地知道,早在林明泉的案子的时候,他就知道。

但是由一个同样是心理学专家的人口中说出来,还是第一次。他心里又出现了那种又冷又暗的感觉,这跟当年发现锺辰轩是林明泉那桩案子的幕后主使的感觉一模一样。

「那么,那个第七研究所起到的作用是什么?」

方琳娜抽了一口烟,反问他:「锺辰轩是怎么对你说的?」

程启思不想说,但他也知道如果他不回答,方琳娜是不会回答他的。「他说研究所里可以提供各类型的重刑犯、死刑犯供研究。」

「这没错,是真的。」方琳娜说,「其实我们平时也可以接触一些重案犯,只不过不如第七研究所那么方便罢了。

「第七研究所还有一个目的,那就是把接触这些重案犯的研究结果,运用到一些量刑较轻的犯人身上。他们的刑期不长,很快就会放出去,在接受了一定的心理诱导之后,他们……」

程启思打断了她。「妳的意思是说这些犯人出去之后,会根据研究人员的授意而继续犯指定的罪?!」

「这种说法很不专业,不过大致就是这个意思。」方琳娜淡淡地说,眼睛像猫儿一样地在闪光,「事实上,这目前还只是研究。并不一定就能按照研究人员的希望进行的……你见过能一次成功的实验吗?」

程启思打了个寒噤。「他们把被研究的犯人当成白老鼠?」

方琳娜望着他。「你知道我今天为什么要找你来吗?」

程启思勉强地笑了一下。「不太清楚。」

方琳娜忽然笑了,笑得十分娇媚,「你是个很讨人喜欢的男人。我挺喜欢你的,我想提醒你,如果你重视自己的生命的话,最好远离锺辰轩。」

程启思浑身剧烈地抖动了一下。「妳那天也曾经说过这样的话。」

方琳娜往沙发背上一靠。她的睡衣是鲜红的,十分性感,从程启思的角度可以看到她高耸的胸脯。「你知道文若兰,对吧?」

「知道。」

方琳娜声音放低了些。「我一直有些怀疑,文若兰的死是锺辰轩造成的。」

程启思几乎想要跳起来。「为什么这么说?有什么证据?」

「我不是说他有意想害死文若兰。」方琳娜的声音有些犹豫,「你还记得那天安昕对文若兰性格的分析么?他的分析我也认可,我想锺辰轩也是认可的,虽然锺辰轩本人是绝不会承认的。

「他是真心喜欢文若兰,但是,文若兰确实具有让心理专家都会特别感兴趣的人格特征。我怀疑……我怀疑……」

「妳怀疑什么?」

方琳娜深深吸了一口气,「我怀疑锺辰轩也把文若兰当成了实验对象。我不知道他对文若兰的实验方向究竟是什么,实验过程是非常细致复杂的,我也绝不可能知道。

「我也不认为他会要文若兰去杀人去犯罪,但他也许是希望文若兰能够去做件什么事。但是,实验出了差错,文若兰……自杀了。」

程启思的声音很干涩。「这些……都只是妳的猜想。即使如此,文桓也是文若兰的哥哥,他……他不会眼看着这种事发生吧?」

「你要知道,一个心理专家对于异化人格能够投入多大的兴趣。」方琳娜说,「我跟安昕都对文若兰很有兴趣,我甚至怀疑文桓也是一样……」

「你们……都不是正常人。」

方琳娜居然没有否认。

「不错,我们都不够正常。心理专家有几个是很正常的─在普通人眼里?我们只不过是走在一般人前面罢了,你们不理解而已。换我在锺辰轩的位置,也许我也会做一样的事。」

程启思对于这番话无可回答。锺辰轩也有类似的论调,但他不如方琳娜说得那般露骨。

方琳娜话锋一转,又说:「文若兰的事,毕竟是过去式。我只是想提醒你,锺辰轩很可能是把你也当成研究对象的。

「他的研究,还是在实验过程中,并不成熟,也许会对你造成相当恶劣的影响。锺辰轩一向比较孤僻,但却愿意跟你共事这么久,已经违反了他一向的个性。」

程启思慢慢地笑了起来。「那妳觉得,我有什么特别的地方,值得他这么下功夫呢?」

方琳娜笑了,「你在考我?我承认,在专业上,我们都比不过锺辰轩。不过……你嘛……你确实比较不一样。」

「琳娜小姐,这句话可也很不专业啊。」程启思笑着说,方琳娜朝他靠得更紧了些。

「用不着随时随地都不忘记自己是心理专家的身分。这就是我跟他们不同的地方,也许因为我是女人。」

方琳娜不管是眼神还是肢体语言,都已经暗示得很明白,程启思一时间有点犹豫要不要接受这种诱惑。方琳娜是个美女,很有风情的美女,撇开她的个性不谈,是个相当吸引男人的美女。

「其实,关于那天晚上的案子,我也有点线索想提供给你。不过,不用着急……」方琳娜的笑声很悦耳,银铃一样,她端起自己的酒杯,喝了一口,递到了程启思嘴边。

程启思犹豫了一下,便就着她的手把剩下的半杯酒喝了。方琳娜身上的香水味,很名贵,但如果闻久了,会令人觉得乏味。

不过,程启思跟她接触得不多,还不至于会觉得反感。

「叮铃─叮铃─叮铃─」

程启思只觉得头痛,痛到要爆炸似的。他不知道究竟是什么在响,而且好像是打算一直不停地响下去似的。

他慢慢移动着手臂,想找到那个发出声音的来源。但他的手指接触到的地方,感觉很奇怪,湿湿的,黏黏的,好像是草莓酱泼翻了似的。

程启思突然直直地坐了起来。这一起身又让他的头像针扎一样地痛了起来。虽然他还没完全清醒,他心里却升起了某种强烈的不祥的感觉。

程启思把那只像是沾上了草莓酱的手举到了眼前。他的瞳仁瞬间放大了。他的手上全是血!

程启思呆了半晌后,把眼光缓缓地转到了自己身上。他没有穿衣服,身上也沾上了不少血迹。他原本是躺在床上的,身边还睡着一个女人。

方琳娜。

她那件鲜红的睡衣揉成一团,扔在床脚。雪白的皮肤,丰满有致的身材。但她的头却自颈部断掉了,还放在原来头的位置上!

程启思跳了起来,匆忙地抓起了落在床边的衣服。他的脑子里一片混乱,疯狂地整理着昨天晚上的事。他记得跟方琳娜喝酒,喝了很多酒,然后到了她的卧室里……方琳娜甚至还带了好几瓶酒到床上……

床头的闹钟还在响,大概是方琳娜给自己设定的起床时间。

程启思看了看自己身上和手上的血,又看了看床上的方琳娜。几个小时前还活色生香的女人,现在变成了一具没有头的躯体。

程启思狂叫了一声,把头埋在了自己沾了血的手里。足足过了五分钟,他才慢慢地站起了身,走进浴室冲了个澡,穿好了衣服,然后开始打电话。

李龙宇、君兰、吴晴和陈了是一起到的。程启思只告诉他们了地址,并没有说别的,几个人一看到程启思衣服上沾着的血,都吓了一跳。

君兰小心翼翼地问:「这是……怎么回事?」

程启思简单地回答:「昨天晚上我跟方琳娜在一起。我醒来的时候,她就已经死了。」

君兰脸色变白了,吴晴的脸也一阵红一阵白。

陈了咳了一声。「启思……你是说,你昨天晚上跟她……」

「又不是小孩子,这种事没什么见不得人的。」程启思说,「她约我到她家来,说有跟案件相关的事要告诉我,我喝酒喝多了,不记得什么了。」

几个人你看我,我看你,都觉得尴尬。这时候,又一个男人撞了进来,陈了有点吃惊地说:「任警官?你怎么来了?」

吴晴靠在君兰身边,很小声地问:「这是谁?我怎么没见过?」

君兰也低声回答:「他叫任羽,不是我们这里的,不过也负责凶杀案。」

任羽看了程启思一眼。

「上头叫我来负责这桩案子。启思,你也知道我们的规矩,就不用我多说了。」

「我知道。」程启思说,脸上并没有什么表情,「你该怎么办就怎么办吧。」

「正式口供回去再说,你先告诉我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任羽说。

程启思把昨天晚上的事说了一遍,但省略了关于锺辰轩的部分。任羽听完后,狐疑地说:「那她根本什么都没对你说?」

「她说有线索,不过不急着告诉我。」

任羽冷笑了一声。「这么说,她找你来,最大的目的就是想跟你睡觉喽?」

他的语气很不友善,程启思却还是面不改色。「有此可能。」

「你就没有追问?」

程启思看了一眼床头的几个酒瓶。酒瓶全都空了。

「我喝多了,而且我怀疑酒里面加了什么。我不可能睡得这么死。」

任羽讥讽地说:「你跟死者上床的时候,总不会也睡过去了吧?」

「那倒没有。」程启思笑了一笑,「之后我才睡过去的。任警官不会不知道,做了那种事之后,人都比较疲倦吧?」

君兰低低地叫了一声:「启思。」

程启思吁了一口气。「好了,我想我现在最好是先回去吧。我在这里,你们也不方便做事,是不是?」

「吴晴,妳陪启思回去。」任羽说,他的脸色也是铁青。

程启思也没再说什么,转头就往外走,吴晴只得跟了上去。

在电梯里,吴晴怯生生地说:「程哥,你不要生气。我们都知道不是你做的。」

「我没生任羽的气,他是职责所在。」程启思说,「我只是生我自己的气。」

吴晴眨巴了一下眼睛,不敢再问了。

程启思回到自家楼下,把吴晴打发走了,就上了楼。他打开了门,看见锺辰轩的手机扔在桌子上,却是关了机的。再一看,电话线也被扯掉了,看样子锺辰轩还在睡觉。

程启思轻手轻脚地走进了锺辰轩的房间。锺辰轩的笔记型计算机放在床头,并没有关。程启思把笔电抱了起来,带到了客厅里。

他也不知道自己想找什么,但是方琳娜那一席话,如果说没有刺激到他,那是假的。但锺辰轩的计算机里数据太多,分类太多,实在不知道从何找起。

程启思点了「搜索」,在里面输入了自己的名字。

很快就有了结果。以他的名字作文件夹名的数据夹不在少数,都标上了时间。程启思随手点开了一个─这一刻他听得到自己心跳的声音。

「启思……」

锺辰轩从里屋走了出来,还是睡眼惺松的样子。他一眼看到程启思面前放着自己的计算机,顿时清醒了过来。「你拿我的笔电做什么?」

程启思把笔电一推,摔到了地上。「这句话应该我问你吧?你把我当成了什么?实验品?」

锺辰轩看了看摔在地上的笔电,又看了看程启思。「你这是什么意思?」

「别他妈的装不知道了!」程启思叫了起来。「你把我的情况记录得真详细啊,锺辰轩?从我们认识的时候开始,我的一举一动,都记录了下来,还有详尽的心理分析轨迹图?你他妈的究竟想干什么?你说啊!」

「启思!」锺辰轩打断了他几乎是歇斯底里的叫喊,「你今天怎么了?」

程启思指着地上的笔电。「你先解释这个!」

「……是,我是把你的情况都详细记录了下来,并作为一份档案数据送进了研究所。但是我送去的数据也只是作分析用的,我并没有用你的名字。」锺辰轩低声地说。

「我说过不会作害你的事情,我就不会作的。我是用一个代号代表你的名字的,这种数据相当多,仅仅是一个参考,不会对你有任何影响的……我们是朋友,我怎么会害你?」

「文若兰还是你未婚妻呢,你一样把她当实验品!」程启思的声音更大,锺辰轩听到这句话,脸顿时白了,朝后退了一步。

「你……你这是什么意思?」

程启思冷笑。「看来方琳娜说的不是假话了?锺辰轩,你可真是敬业啊,连自己身边最亲近的人都不放过!难怪你的心结永远解不开,原来是你自己把你的未婚妻害死的!你他妈的还是人吗你?」

「你在胡说些什么?」锺辰轩整个人都在微微发抖,「方琳娜跟你说了什么?她在哪里?你昨天晚上跟她在一起?」

「她死了!」程启思更大声地吼了出来,「头跟脖子被切断了,就像《亨利八世》里面的安.波琳一样!她死的时候,我正在她那里,我昨天晚上跟她一起!

「这下我逃不了嫌疑,连『仲夏夜之梦』最初是我的想法也会瞒不住!这下你满意了,锺辰轩?你是要我杀人吗?我现在最想杀的人就是你!」

锺辰轩又退了好几步,终于退到沙发边上,跌坐了下去,「不……不是这样,方琳娜的死我不知情……但是我已经知道拉维妮娅出现在化装舞会里是怎么回事了。我昨天晚上就是去找答案的……启思,若兰的事,也不是你想的那样,你听我解释。」

程启思冷笑,「你果然一直没有跟我说真话,我还真是傻呢,为了替文若兰找出真凶,什么办法都想尽了。你在一旁看笑话是不?」

锺辰轩沉默了很久,才说:「方琳娜跟你说了什么?」

程启思看到桌上有半杯凉水,一口气灌了下去,剧痛的脑子算是清醒了一点。

「她告诉我,说这几年你一直没有断过研究,第七研究所虽然烧掉了,但是又在别的地方重建了。而你的研究方向,我也总算是听明白了。

「一般人研究犯罪心理学,是研究如何生成的,而你却是想要充当一种催化剂,催化犯罪生成,并控制犯罪类型甚至犯罪时间。我说得对吗,辰轩?」

锺辰轩咬了咬牙。「是。」

「林明泉的案子就是你一次相当成功的实验。你向我保证不再进行类似的实验,但只是没有在我身边的圈子中进行罢了。」

程启思说,「你并没有停止过,是不是?你当时跟我闹翻之后,消失的那段时间,就是回了研究所,是不是?你为什么要到伊朗,那不是巧合,是不是?」

锺辰轩再次咬了咬牙,「是,我到伊朗,因为我想跟你不期而遇。但是伊朗发生的事情,也超过了我的想象。」

「为什么?」程启思瞪着他,眼里又是愤怒又是迷惑,「我有什么值得你这样下功夫的?你究竟要研究什么?」

「我……」锺辰轩说了一个字,又不说下去了。

程启思这时突然也觉得一阵疲倦,那是一种从心底升起的疲倦。

他摆了摆手。

「算了,你就算说了,也未必是真话。我只要求你一件事,把我的资料从你的研究所里删掉,我很厌烦像实验室的老鼠一样被人研究─尤其是去窥视我内心的秘密。」

锺辰轩沉默着。终于,他站起了身,走回了自己的房间。

过了五分钟,他出来的时候,已经换好了衣服。

「拿上车钥匙,我们走。」

程启思愕然。「走?上哪里去?」

锺辰轩在门口回过了头。「青山精神病院。」

程启思一皱眉。「那不是孟采桦所在的医院吗?」

锺辰轩静静地说:「给我一点时间,我会给你解释清楚的。我没有骗过你,至少在承诺你不欺骗你之后没有骗过你。」

程启思再次注视了他很久,终于还是拿起了车钥匙,跟了出去。
第九章 即兴杀人

青山精神病院修建在郊区,环境很好,一眼望去都是绿幽幽的树木。里面的颜色是以白色和淡绿为主的,看上去十分安静清爽。

但程启思越往里面走,就越觉得毛骨悚然,从两旁紧闭的房门里,不断地有各种各样的声音发出来。笑声,无意义的叫喊声,奇怪的撞击声……他感觉自己是走进了一个非人类的世界里。

一个穿白大褂的医生走出来接待锺辰轩,看到程启思的时候,明显地愣了一下。

锺辰轩介绍说:「费西,这家医院的院长。程启思,我现在的同事。」

这位费院长出奇的年轻,大约只有三十出头的样子。他拍了拍锺辰轩的肩头,说:「怎么样?好一阵子不见你来了。」

「我想见见孟采桦。」锺辰轩说,「我还想看看她的资料。」

费西点了点头。

「你们自己去,我就不陪了。我今天还有点儿事。」他看见程启思脸上的表情很僵硬,就笑着说,「才来这里,是会觉得不习惯,像我们,习惯了就好,我们觉得他们可怜,其实他们都活在自己的世界里,说不定比我们都快乐。」

他瞟了锺辰轩一眼。「只可惜你不这么想。」

锺辰轩叹息了一声。「放到自己身边,就没办法这么洒脱了。」

这句话说得很是含糊,程启思还没来得及去想,费西就把一份档案交给了锺辰轩。「看完了记得还给我。」

他说完这句话就走开了,锺辰轩说:「走这边。」

他似乎对这家医院很熟悉,程启思不由得问:「你常常来看孟采桦?」

「以前来得比较多。」锺辰轩回答。

程启思还没来得及问他「以前」是什么时候,锺辰轩就沿着过道往前走去了。走到一间病房前,锺辰轩停了下来。「她就在里面。」

门是全封闭的铁门,只在上方开了一个狭长的口子。程启思犹豫了好一会,才把眼睛凑了过去。

他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里面没有任何家具,一个女人蜷缩着坐在屋角,头发剪得很短很短,穿的是一件粗糙得像是麻布一样的衣服。她很瘦,枯瘦如柴,十根手指正在墙上乱抓,手指也瘦得跟细柴棒差不多,脸上瘦得只剩了一对大眼睛,但眼睛却是浑浊的,无神的。

「她……她是孟采桦?!」

锺辰轩低下了头。「是。」

程启思摇头。「不,这不可能。」

「可是这是事实。」锺辰轩说,他的表情也很悲哀。「在她身上,你还看得到以前的孟采桦的一点点影子吗?」

「不……她不是。」程启思几乎是机械地说,「我只见过她几次,可是她,她……确实很美。美得让人不敢去触碰那种美……虽然我知道她是冷酷的杀人凶手,可我还是觉得她很美,非常美……」

锺辰轩打断了他。「你还想看下去么?」

程启思摇头。锺辰轩说:「到那边的会客室坐坐吧。」

两个人坐下后,锺辰轩把会客室的门关了。

那门是隔音的,总算把那些奇怪的声音暂时隔绝在了外面。锺辰轩倒了两杯水,在两人面前各放了一杯,又把孟采桦的那份档案放在程启思面前。

「按理说,病人的档案,是不能给外人看的。今天,我破例一次。」

程启思奇怪地看了他一眼。

他还沉浸在对孟采桦几近恐怖的转变的不可置信中,也不知道锺辰轩葫芦里卖的什么药。但锺辰轩的眼神是坚决的,程启思只能把那份档案拿了起来。

「不用管那些专业术语,就看最开始的一份报告,拣你能看明白的看。」

锺辰轩说完这句话,就走到了窗前。窗外的树木,绿意盎然,但在这所看似平静的医院里,生命本来就是一个笑话。拥有生命,但却对自己的精神和意识都完全没有控制权,这样的生命,究竟有没有存在的必要?

过了很久,锺辰轩转过了身。「看完了吗?」

程启思茫然地点了点头。锺辰轩脸上的悲哀几近到了悲痛的地步。

「若兰的事,你现在应该明白了吗?如果不明白,我可以再给你解释一遍。」

他的声音,沉静却悲凉。「你已经看到了,在这个医院,里面住的人,至少在我们看来,是生不如死的。」

程启思不自觉地点了点头。锺辰轩望着他,静静地说:「如果他们还有选择的余地,我想他们也不愿意活下去的。但是到了那一天,他们早已对自己的生命没有控制的能力,而我们,作为医生,也不能随意地去结束任何人的生命。」

程启思说:「孟采桦的精神病,是有遗传因素的,而且根据你们的诊断,是来自于她母系的那一方。而文若兰跟孟采桦,是同母异父的姐妹。你在文若兰的身上,发现了她也可能是……」

「遗传性的精神病,在没有完全发作之前,还是有一定征兆的,通过一些特定的检查,也能够检查出来。我有段时间常常来这里,费西是这一行的专家,我跟他研讨过很多。」锺辰轩说。

「安昕的分析是正确的,若兰身上有极不安定的因子,我非常害怕她有一天会发作。遗传性的精神病是根本没有办法医治的!到时候我就只能看着她在精神病院待一辈子……你连看到孟采桦那个样子都觉得不忍心,你认为我忍心看到若兰变成那样吗?」

程启思怔怔地注视着他。「你做了什么?」

锺辰轩低下了头。

「我只是想救她。你还记得我跟你提过的那个姓赵的所长么?他是精神科和遗传学科的专家,他有一项还在实验的研究,那就是……把正常的遗传因子注入有先天性遗传缺陷的人体内……」

程启思发呆。「还能这样?」

「我是用最简单的话来解释的,但其实是个非常复杂的过程。我也不是那一行的专家,但是费西也认为理论上是可行的,但是还在实验阶段。」锺辰轩说。

「我一直在记录若兰的情况,并定期给她做检查。她表面上看起来一如既往,但我非常清楚,她的情况越来越不稳定了。

「文桓也知道这一点,于是我们商量,为了她的后半生,宁可赌一把。我们实在没有别的办法了……因此,我们把那种不成熟的药物用在了她身上。但是我们不是为了实验……我跟文桓都只是为了若兰。」
「……我明白。」程启思说,「然后呢?为什么她突然死了?」

锺辰轩摇了摇头,「我真的不知道。我跟她照常举行婚礼,是因为不敢有任何一点刺激到她,她的疗程正在进行,我们不能冒任何风险。但是那一天……没有任何征兆地,若兰像奥菲莉娅一样溺死在水中。」

他抬起眼睛,注视着程启思,「直到今天,我也不知道那是怎么一回事。有时候,我甚至觉得庆幸,她死了,或者比有一天精神分裂,一辈子待在精神病院好。

「尤其是看到孟采桦的时候……孟采桦,她一直表现得很正常,甚至替她检查的时候都没发现什么,但她却突然地发病了。看到她,我真觉得若兰死了更好……」

程启思疑惑地说:「那按这么说,那位赵所长应该是你们的恩人了,为什么你对他那么防备?他为什么又会消失?」

锺辰轩的声音很低,「能够让若兰毫无戒心的人接受催眠的人很少,这一点我很久以前就对你讲过了。我和文桓都不会这么做……」他振作了一下,抬起头来,「先不要管若兰的事,那毕竟是过去了。你现在应该相信我了吧?」

程启思慢慢地点了点头。「但你不应该把我的数据……」

「没有人知道那份数据是属于你程启思的。」锺辰轩说,「我只是作为一个案例放进了数据库中,这就像是一本犯罪学教材,上面写着,某人叫F,他做了某某事,如此而已。你对此太敏感了,或者,你对我太不信任了。」

程启思叹了口气。「确实如此。」

锺辰轩把他面前摊开的档案,仔细地收了起来。

「暂时忘记孟采桦和若兰吧。现在你的问题比较严重。」

程启思的唇角,缓缓浮起了一个笑容。

「听到你这么说,我真高兴。你有什么好的建议么?」

「我现在明白为什么会出现双手折断的拉维妮娅了。」锺辰轩说。

程启思精神一振:「为什么?」

锺辰轩说:「我把你的数据输进了数据库中。换而言之,拥有研究所的数据库登录权限的人,就能够查看到这份数据,也能够看到这份数据是由我输入的。」

程启思狐疑地说:「你的意思是……那个赵所长?他也还在研究所?」

锺辰轩面无表情地说:「那是一定的,只不过他不会出现在我面前罢了。他自然能够推想到那个人是你。我昨晚回研究所,就是想查证是否有人看过这份数据,外面的网络是连不上的。」

「可是……为什么?」

锺辰轩冷笑。「他看我现在日子过得轻松点了,就不想让我好过啊。他不是做得很成功吗?你马上就过来冲着我大吼大叫,就差没把枪掏出来了?」

程启思又是不好意思,又是尴尬。「呃……你们有什么深仇大恨么?你抢了他的研究成果还是怎么的?」

锺辰轩斜了他一眼。「你怎么会这么想?」

程启思说:「因为我实在想不出别的理由来。」他看到锺辰轩的表情,叫了起来,「我不会真猜对了吧?不会吧,我一向觉得你人品不错,你也会做这种事?」

「喂喂,话别说得这么难听。」锺辰轩皱着眉。

「当时他是所长,我是副所长,我们合作完成一个课题,有什么抢不抢的?老实跟你说,你不是一直怀疑我拿犯人作实验的白老鼠么?我就是不太同意他的做法,所以他才对我很不满意的。要不是为了若兰的事求他,我早跟他闹翻了。」

程启思想了一会。「就算他恨你,想报复你,那跟这次的案子又有什么关系?」

「也许他也收到了邀请函,所以他找到了卫蒙。」锺辰轩说,「他用一笔钱或者是什么买通了卫蒙,让他加进了拉维妮娅的一场戏。他是针对我而来的,他戳你的痛处,也是在刺激我。不过你放心,关于秦颜的事,没有任何的证据能指证你什么。」

程启思说:「这么说来,他跟整件案子无关了。」

「当然无关,他怎么会自己去杀人?何况这些人跟他无怨无仇。」锺辰轩说,「我一直以为这是桩精心策划后才实施的案子,现在才知道不是。凶手在现场的时候看到了杀人的机会,于是立即动了手!」

程启思说:「你的意思是这是桩即兴型的案子?」

「这种案子,如果干得干脆利落,那么很难查出来的。」锺辰轩对着自己的头指了指,「人有时候灵机一动产生的想法,往往是很有特点的。

「你说凶手特别聪明吧,那也不一定,他大约就是看着大部分人的注意力都往那边去了,于是把黑幕一扯,遮住了自己,把舒妮扼死了,再若无其事地回到原来他站着的地方。」

程启思说:「凶手的目的是舒妮,而且是突然起意要杀她的。为什么?」

「如果不是突然起意,那么就一定是在现场发生了什么事。」锺辰轩说,「至于什么事,我现在还真不知道。不过……也许……我可以猜一下……」

他的声音渐渐低了下去,程启思却在沉思。「照这么说,那孙云起和姚安琪的死也与此无关了?」

「他们的死法,很明显是跟舒妮相关的。」锺辰轩说,「但是这两起……不,如果加上方琳娜,应该算是三起命案,我把孙云起和姚安琪算作是一起─那么舒妮的死,跟其它两起案子的心态不太一样。但是我认为……凶手确实只有一个。」

他这番话说得很含混,程启思却是听懂了。

「有人在现场看到凶手作案了,那就是姚安琪和孙云起,于是凶手把他们也杀死了,不是为了谋财或者复仇,只是为了保护自己。方琳娜同理……」

「方琳娜太聪明,也太自负。」

锺辰轩说,「我怀疑她并没看到凶手是谁,但她的头脑不是姚安琪和孙云起能比的。我比较奇怪的是……你昨天晚上怎么在方琳娜那里?」

程启思顿时红了脸。「她……她太主动了。」

「就算她主动,你也未必被动。」

锺辰轩冷笑,「这种事难道还能强迫的不成?你也未免太会挑时间了。你怎么会喝得那么醉,醉到连她死了都不知道?你的酒量很好,不可能比方琳娜差。」

程启思正想说话,他的手机就响了。他接了之后,匆匆说了几句就挂了。

「我得回局里去。他们需要我一份正式口供。」

锺辰轩对着他望了一会。「放心,在有证据之前,不见得会拘留你的。」

程启思苦笑:「这算是安慰?」

锺辰轩淡淡地说:「至少可以告诉你一件事─有时候交桃花运也不是一件好事。」

送程启思到了警局,锺辰轩就开着他的车跑掉了,剩下程启思一个人面对神色不善的任羽。吴晴在一旁作笔录,更是大气都不敢出。

任羽瞪着程启思。「死者方琳娜体内有精液,死前跟人发生过性关系。」

程启思对这个问题已经很不耐烦。「我之前就已经说得很明白了,我确实跟她在昨晚做过爱。怎么?不可以么?」

任羽冷冷地说:「这也未免太巧合了。」

程启思往椅背上一靠。「天下的巧合本来就很多,如果我知道会发生这种情况,打死我也不会跟她睡的。」

任羽的眼神更锋利。「是你杀死死者的吗?」

程启思冷笑。「大家都是同行,这么问法,是诱供。你下一步是不是要逼供了?」

他翻了翻白眼,盯着天花板,「现场没有凶器,等你找到有我指纹的凶器,我们再谈下一步吧。该说的我已经说了,我现在不想在这里浪费时间了。」

任羽的脸气得红一阵白一阵的,吴晴小声地说:「程哥,你别这样。」

程启思倒不忍心给她难堪,耸了耸肩。「好吧,还有什么事?」

「你去抽个血,化验一下。」任羽总算挤出了一句话,「你说你喝多了酒,就要看看你体内的酒精浓度是否有那么高。」

「这个不用你说,昨天就应该查查了,现在隔了这么久,我还怕查不出来呢。」

程启思说,「如果不是酒里下了药,我也不可能睡得那么沉。验了血,自然知道我体内有没有麻醉药品。你不会认为我被麻醉了还能杀人吧?」

他站起身就往门边走,走到门口的时候,又转过了身,双手撑在任羽面前的桌子上。「我跟你从来都没有什么实质上的冲突,为什么总要找我的碴?你明知道人不是我杀的,我有那么愚蠢么?」

任羽面无表情地说:「我只是尽我的职责。」

程启思看着他,很想骂一句「冠冕堂皇的借口」,想想还是忍了。

一出去,他就碰上了陈了,程启思一把将陈了扯住,拖到了没人的角落里。「喂,这时候不会不帮我吧?」

陈了把他拍开,「说什么哪,一场兄弟,怎么可能不帮你。死者的死亡时间是在半夜三点到五点之间,是被敲昏了之后切下头的。你小子可睡得真死啊你!旁边睡了个死人都不知道!」

程启思问:「她是在哪里被切下头的?」

陈了说:「问得好,就在浴室里,虽然被彻底冲刷过,但你也知道,只要曾有过一点血迹,就会留下痕迹的。凶器没有找到,不过我猜你肯定也找过了。我想是手术刀之类的东西,工具很专业,只可惜,哈哈,切割得实在太不专业了,像锯子锯过一样。」

程启思却笑不出来,只觉得想吐。「知道她毙命的地方是在哪里吗?」

「在门口发现了她的一大绺头发,她可能是在开门的时候受袭而死的。」陈了拍了拍他的肩头,「放心,都知道不是你啦。不过你也注意点儿吧,风流过头了,会出事的,哈哈,哈哈……」

这次轮到程启思恶狠狠地把他的手拍开。「都什么时候了,你还幸灾乐祸?走,去帮我抽血化验。」
抽血很快,程启思一完事,就给锺辰轩打电话,但锺辰轩的手机不管怎么打都是关机,程启思有点担心。
他先前问锺辰轩开了自己的车要到哪去,但锺辰轩却不肯回答他。程启思相信锺辰轩在这时候也不会有心情出去玩,一定是帮自己找什么线索去了。

他正在继续拨号,突然有个电话进来了。他一看,居然是袁心怡的。

袁心怡的声音,听起来还像是没睡醒。

「喂?启思吗?」

袁心怡为人比较懒散,很少主动打电话。程启思想着她肯定是有什么事,便问:「有什么事么,心怡?」
「没什么大事。不过,有件事也许你会感兴趣呢。」

程启思心里一跳。「什么事?妳快说。」

「我前天去一家常去的当铺,那里常常会有人来当些稀奇古怪的东西,有时候能淘到好货色。」

袁心怡在电话那头不紧不慢地说,「昨天他们拿了一样东西出来,我一看,呵,是个很漂亮的项坠,货真价实的蓝宝石,古董哪。他们看我感兴趣,就拿过来让我仔细看,我看了半天,觉得挺眼熟的。」
她说得又慢又仔细,程启思也只能耐着性子听。「谁?是谁的?」

袁心怡回答:「前几天,朱笑菲来跟我说,她不做了,要出国呢。我觉得有点纳闷,不过也懒得多问。她临走的时候,从包里掏东西的时候,就掉出了那个蓝宝石坠子,不过那时候还是带着一条细链子的。」

程启思重复道:「朱笑菲?」

袁心怡「嗯」了一声。「蓝宝石坠子掉出来的时候,她很惊慌,匆匆忙忙就走了。我看着有点奇怪,想起前几天你们找过她,所以来告诉你一声。」

程启思沉默了一会,然后问:「妳认为朱笑菲是个什么样的人?」

「她?就跟一般的模特儿差不多吧。」袁心怡不经意地说,「外型不错,很虚荣,什么都想要最好的,也想傍个有钱的男人。不过在这个圈子里,不比穿着打扮比什么……」

「心怡,谢谢妳,我忙过了再给妳打电话。」程启思匆匆地挂了电话,然后跑到了君兰那里。「君兰!照片,把照片给我。」

君兰莫名其妙地看着他。「照片?什么照片?」

程启思大声地说:「当天搜查宾客们身上的物品拍下的照片!」

君兰把照片和清单都找了出来,照片有一大迭,程启思在那里猛翻。君兰呆在一旁,不知所措。

程启思终于停了下来,举着一张照片在眼前。他的脸上有掩饰不住的惊愕。

「是她……」

君兰试探地问:「怎么了?出什么事了?」

程启思把照片和清单塞进了自己衣袋便朝外面跑。「走,马上到朱笑菲家里!」他还没走到门口,便撞上了任羽。

任羽板着脸说:「你现在已经不负责这桩案子了……」

程启思早就看他不惯,这时恨不得一拳对着他的脸揍了下去。「再死人,你负责?」

任羽说不出话了。这时,锺辰轩很适时地出现在了门口。

「他不负责,我负责。」

出了警局,程启思开车,锺辰轩坐在副驾驶座上,任羽一个人坐在车后座上,程启思从后视镜里看到,他一脸忿忿不平的表情。程启思也懒得理他,问锺辰轩:「你刚才到哪里去了?」

锺辰轩回答:「我找施晓雯去了。」

「施晓雯?不就是潘彦霖的老婆么?」程启思奇怪地说,「你找她做什么?她的口供不是早就录了么?」

「我今天问的是一些私事。」锺辰轩说,「我还另外查到了一些数据,足以证明我的推测了。」

他取出了一个袋子,里面放了一小块白色的东西。程启思一看,叫了起来:「这是君兰的手绢!」

任羽在车后座上也把头探了过来。「你是在哪里找到的?」

锺辰轩静静地说:「在一家干洗店。」

任羽的反应也不慢。「谁送去的衣服?」

锺辰轩回答:「朱笑菲。」

朱笑菲的小客厅里并不止她一个人,还有一个女人─颜茜。她穿一件黑衣,头发扎成马尾,没有化妆,一张脸十分清爽,跟浓妆过的朱笑菲完全相反。

朱笑菲回答:「昨天我把那个蓝宝石坠子拿到一个比较熟的老板那去卖了。」

颜茜问:「卖了多少?是现金吗?」

朱笑菲拿了一个袋子出来,里面居然一迭迭的都是现金。

「本来可以卖到五十万以上,可是他看出我急用钱,拼命压价,只给了我三十万。哪,这里是十五万,给妳一半,另外几样……我们就按妳说的,一人一半。」

她把袋子递给颜茜,「妳点点。」

颜茜把袋子接了过来,看了一眼便塞进了自己带着的大背包里。「不用了。」

她吸了吸鼻子,「妳在煮咖啡?能不能给我一杯,我头好痛。」

「哦,当然,好。」朱笑菲急急地走到厨房去了,过了一会就端了两杯咖啡出来,一杯递给颜茜,一杯放在自己面前。她看到颜茜喝了一口就皱眉,「啊」了一声说,「不好意思,我自己不喜欢放糖,我这就去拿。」

她拿了糖盒出来,颜茜放了两块。朱笑菲端起咖啡,觉得烫,吹了两口,问:「妳确定……不会有人怀疑?」

颜茜笑了,笑得眉目似乎都舒展了开来。「妳就放心吧,不会有人怀疑的,妳出去一趟,避避风头,过了就不怕了。」

朱笑菲恨恨地说:「姓潘的那死男人,才跟我玩了没几天,就把我甩了。哼,舒妮有什么好的?那女人看起来清纯,其实私生活比谁都放荡,谁跟她没有一腿?潘彦霖真是瞎了眼!」

颜茜说:「舒妮说她怀孕了。」

朱笑菲呸了一声。颜茜说:「咖啡都快被妳泼翻了,还不快喝掉。」

朱笑菲一张漂亮的脸也快扭曲了,满脸厌恶地说:「她?她怀什么孕?那小杂种不知道姓张姓王呢!潘彦霖居然真相信了,还把他老婆都带来了,告诉她自己不是找了情妇,是想要个孩子!天下居然有这么白痴的男人!」

颜茜说:「如果不是潘彦霖的孩子,舒妮以后准备怎么办?现在作个鉴定很简单的。」

「骗一笔钱,跑掉呗。」朱笑菲不屑地说。

「姓潘的老婆不能生育,所以特想要个小孩。他还买了好多东西送给舒妮,又是表又是钻石手炼的,哼,也没见得送我一样,我一部车还不抵一块表呢。」

她看了看自己手腕上戴着的表,颜茜说:「妳这样戴着,也不怕被别人看见。」

「买得起TIFFANY的表的又不止一个人。」朱笑菲说,「何况舒妮也已经死了,谁知道?」

颜茜笑了笑。「别说了,咖啡都快冷了,快喝吧。」

朱笑菲刚把咖啡端到嘴边,就听见「砰砰砰」的敲门声,忙站了起来。「一定是给我送衣服的干洗店了。」

颜茜没有说话。朱笑菲刚一开门,几个持枪的人就冲了进来,吓得她连退了好几步,脸色煞白。「你们……你们……」

她认出了程启思,脸色更难看了。「你们来做什么?」

程启思看到桌上的咖啡,脸色变了,一个箭步冲了过去。「妳喝了?」

颜茜看了看杯子。「对啊,我喝了。」

程启思一把抓住她的手腕,把她拎了起来。「马上叫救护车!」

朱笑菲尖声地叫了起来:「你们这是什么意思?叫救护车?」

锺辰轩打断了朱笑菲的尖叫声。「不用叫救护车,这里不会有人死的。」

程启思指着颜茜手里的那半杯咖啡。「可是她……」

锺辰轩说:「毒药不在颜茜的咖啡里。」他指了指朱笑菲的那一杯,「毒是下在那一杯里面的。」

朱笑菲满脸惶然不知所措,程启思也一样。锺辰轩停了一停,又说:「启思,你弄错了,凶手不是朱笑菲,而是颜茜,或者说,颜茜才是主谋。」

他把朱笑菲的那杯咖啡端了起来。「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这里面一定有致命的毒药,我猜是氢化钾。我说得对吗,颜小姐?」

朱笑菲呆在那里,颜茜却是一脸平静。「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锺辰轩微笑地说:「莫明─就是那位被打晕一直昏迷的警官,已经在医院里清醒过来了。颜小姐,还需要我说更多的话吗?」
.....
终幕

「其实这件事完全是一个突发事件。」那天夜里,回到家后,锺辰轩泡了一杯茶,慢慢地说。

「而由于一些巧合,我们都想当然地认为是一件经过精心策划的谋杀案,而且根据我、安昕和方琳娜的分析,我们的共同意见都是─策划者是一个男人─于是我们理所当然地得出了凶手也是一个男人的结论。

「我们的结论,可以说是对的,也可以说是错的。因为,整个事件的策划者,的确是男人,但是实际上的行动者,却是女人。」

「舒妮之死,在过程上,或者说是实施手段上,实在是没有什么悬念可言。

「拉维妮娅从她站着的树桩上下来,跟我们一样,想过来看一看究竟那边角落的舞台发生了什么事。也正如她所说的,垂下来的黑幕使她险些摔了一跤,但是接下来发生的事,就跟她所说的不一样了。

「幕布落下来,恰好把她罩在了里面,也把扮演奥菲莉娅的舒妮罩在了里面。但还是有余光从幕布的缝隙里面漏了出来……颜茜近距离地看到舒妮戴在脖子上的蓝宝石坠子,认出来了是自己家的东西。她用她的手,掐死了舒妮。

「我们都见过颜茜的手,她的手比一般的女人要大和有力,而且颜茜在那时候一定是处于情绪极端激动的情况下,在这种情况下,力量常常会爆发─就像君兰能够把祝杰甩开一样……但是她的手上绑着树枝,树枝擦伤了舒妮的脸和脖子。

「遗憾的是我们开始并没有对此注意,因为小溪旁边也有一些植物,我们都以为是那些植物弄伤了舒妮。」

程启思说:「后来比对了舒妮皮肤里的残屑,和当晚颜茜用的树枝,确实是同一种植物。这也是指证她的证据。」

锺辰轩点了点头,「颜茜确定舒妮停止呼吸之后─掐死的人是很容易看出来的─就从黑幕里钻了出来。她确定没人注意她之后,就开始大叫,把我们都吸引过去。

「我相信,这些都是她从来没有想过,从来没有计划过的,但她这一连串举动实在是做得太漂亮了,我想她几乎都没有经过大脑进一步的思考,而是本能的行动。

「有时候,一时冲动下做出来的案子,只要时机选得足够好,出击的姿态足够漂亮,那么很有可能就是一桩相当完美的案子。」

程启思说:「这个世界上不存在十全十美的谋杀。」

锺辰轩表示同意,「有人注意到了她,但他们当时并没有在意,那就是倒霉的孙云起和姚安琪,也许他们当时还曾经笑着说,哦,那个拉维妮娅钻进黑幕里了,半天爬不出来。他们都不是那么机灵的人,没有在当时就作出反应。

「可是后来他们想了半天,越想越不对,于是就去找颜茜。颜茜非常紧张,于是答应付钱给他们。孙云起和姚安琪都很高兴,所以那天下午,姚安琪买了一束玫瑰花去找孙云起,两个人想要庆祝一下……」

「我查过他们的经济情况。」

程启思说,「孙云起那套房子虽然是他的,但却是贷款,他现在经济不佳,房子都快被银行收回了,姚安琪也没几个钱,所以能够有一笔钱来补贴,他们都是很高兴的。事实上,他们也没真的看到什么,只是想诈一下颜茜,没想到,真的诈成功了。」

锺辰轩叹了口气,「他们太过于贪婪了。那天下着暴雨,对颜茜也是特别有利的,她披着雨衣,连头都罩着,很难有人能看清楚她。

「她一定是抓了一把水果刀,割开了孙云起的咽喉。我有点怀疑,孙云起也许是想对颜茜动手动脚,占她的便宜,否则孙云起不会那么容易被她杀死。

「而且孙云起家是跃层,卧室在楼上,如果是在床上动手杀人,那实在是再方便不过了。所以,罗密欧本来应该是服毒的,却变成了用刀刺;朱丽叶严格来说是服了毒,又用了刀子,所以还勉强说得过去。没办法,颜茜大概也只能做到这么多了。」

「这时候姚安琪带着玫瑰来了。」程启思说,「颜茜是怎么让姚安琪服下氢化钾的?」

锺辰轩说:「可能是姚安琪口渴了,颜茜帮她倒了一杯酒,顺便把毒药掺了进去。姚安琪也没有戒心,一饮而尽。」

「等到姚安琪毒发,颜茜就把姚安琪拖上楼,从衣柜里找了了睡衣给她换上,又把卧室布置成了我们所看到的『自杀』现场。」程启思说,「她很厉害,如果说她杀舒妮只是临时起意,这一次就是精心策划了。」

锺辰轩摇摇头,「不,这就是这个案子有意思的地方。颜茜只是实施者,但策划者不是她。这就是我、安昕、方琳娜都认为凶手是男人的原因,因为整个案件的思维怎么分析都是男人的思维……」

程启思黯然,「方琳娜……她死得很冤枉。我记得,方琳娜那天说家里的茶原本有的,但是我来的时候就没有了,她还说,在我来之前她约了人,我想她约的就是颜茜。

「颜茜偷走了她的家门钥匙,还在那半瓶威士忌里放了麻醉药。因为她需要方琳娜被断头,所以,她不能用氢化钾。

「要命的是,那天晚上我在那里,不过当半夜的时候,颜茜悄悄开门进来的时候,我由于药物的作用,完全是熟睡着的,她居然大着胆子把她要做的事给做完了。」

「方琳娜是太聪明,自己害了自己。」锺辰轩叹息地说,「她分析能力很强,也很敏锐。五光十色的化装舞会里,我们都没有注意到舒妮脖子上的项链,但方琳娜可能注意到了。最关键的是,她拾到了一张白色的手绢,是从朱笑菲身上掉下来的。

「后来,这张手绢被颜茜从方琳娜手里带走了,她塞在了朱笑菲的衣服里面,原本是想让我们发现的,却又被胡涂的朱笑菲送出去干洗了。」

程启思说:「那就是君兰跟礼服配套的手绢,也就是出现在方琳娜的随身物品里的那一张。」

锺辰轩说:「没错,手绢上的铃兰图样很明显,我当时在照片上看得不是太清楚,但方琳娜一定看到了,也知道是跟君兰的礼服配套的。她一定觉得奇怪,为什么那张手绢会从朱笑菲的身上掉下来?」

「因为那件铃兰礼服是件非常贴身的礼服。」程启思说,「朱笑菲可以把铃兰礼服穿在里面,外面再穿上她那身埃及艳后的服装。她是模特儿,非常瘦,埃及艳后的服装又比较宽大,所以我们都没有看出端倪。可是……为什么?」

锺辰轩说:「你还记得那个消失的爱丽儿吗?」

程启思说:「我至今也不明白她是怎么消失的。」

锺辰轩放下了茶杯,走到了窗前。H城的夜生活这时才算开始,满城灯火辉煌。

「根本就没有这个人存在,爱丽儿,就是莎士比亚杜撰出来的虚无缥渺的精灵。从来没有爱丽儿,当然也就可以从我们的眼皮子底下消失掉了。」

程启思怀疑地说:「可我看到过她,闻到过她身上的香味。爱丽儿是真真实实存在的。在场的所有人,我们都是仔细点了数的……」

「有一个,你漏掉了。」锺辰轩缓缓地说,「那就是死掉的人。」

程启思失声道:「舒妮?!她……」

「你看到过舒妮跟爱丽儿同时出现么?」锺辰轩回过头,望着他,「你仔细地想一想,你看到过这两个女人同时出现么?」

程启思呆在那里,锺辰轩冷冰冰地说:「要我说……这个女人是罪有应得。舒妮本来是祝杰的女友,但她怀了潘彦霖的孩子,就起了大捞一笔的想法,自然要把如今她已经看不上的祝杰蹬掉了,但祝杰不愿意。

「祝杰本来就是个很极端的人,这一点他的朋友和员工都能证实。祝杰把舒妮约到墓地,说不定就是想杀死她。我甚至怀疑,祝杰是想跟舒妮演出一场罗密欧和朱丽叶的殉情记,因为他们也是在墓地死的……

「舒妮并不蠢,她知道了祝杰的心思,于是就换了个态度,打算暂时哄着他,再作打算。」

「舒妮……她究竟想做什么?怎么解决这个烂摊子?」

锺辰轩说:「她为了讨祝杰欢心,答应了跟他演苔丝狄蒙娜,反正演完了奥菲莉娅,也可以再演苔丝狄蒙娜。

「但是要命的是,潘彦霖知道她怀孕后高兴得不得了,居然带着老婆到了舞会,还把朱笑菲叫过来摊牌!祝杰这下子怎么可能不动杀机?舒妮在墓地跟祝杰约会的时候,见过君兰,听到了君兰跟祝杰的对话。

「她一定对君兰印象很深,所以她在舞会上认出君兰的时候,她灵机一动,去找到君兰,要君兰代替她扮演苔丝狄蒙娜。如果祝杰认出了对方不是舒妮,那么就仅仅是一个笑话,谁也不会死。

「但是那时候祝杰已经喝了太多的酒,可能眼睛都开始发花,但他能闻到君兰身上熟悉的香水味。他要扼死她!遗憾的是,对方是君兰,是个身手很好的女警。君兰误杀了祝杰,那仅仅只是一个意外,只不过因为巧合太多,才令得你我怀疑上了君兰。

「确实,她为什么选上了君兰呢?因为君兰跟她用的是同一种香水,同一种口红!而且君兰跟她身材相仿,还演过苔丝狄蒙娜!」

程启思感觉有点发冷,「如果不是君兰,很可能那个女人就会被杀死。那么,不管祝杰是不是误杀,都会负法律责任,他有一百张口也说不清楚。」

锺辰轩说:「没错,舒妮不见得是个多聪明的女人,可是她这个主意虽然很异想天开,却似乎也无懈可击。

「她换了君兰的衣服后,赶快又脱了下来,去换上奥菲莉娅的衣服。注意,没有人知道苔丝狄蒙娜和奥菲莉娅的演员是一个人,除了祝杰,但舒妮一定交代过祝杰不要说。祝杰,当然,也还没有机会说就已经死了。」

程启思疑惑地说:「那君兰的铃兰礼服……」

「舒妮迭好放在了自己带来的大旅行包里,她把这些东西存放在了会议厅。」

锺辰轩说,「然后她就离开了,去了宴会厅。而这时候,朱笑菲来了。」

程启思叹了口气。「我一直以为朱笑菲是凶手,因为蓝宝石在她手上。」

锺辰轩说:「颜茜就是想让别人这么认为的。朱笑菲爱贪小便宜,虚荣,这些袁心怡都早告诉过我们了,只是我们都没有怎么在意。

「颜茜看到了朱笑菲偷偷地在舒妮的化妆箱里面找东西,她找的就是舒妮的那只手表和首饰,那是这晚潘彦霖送给舒妮的。颜茜大概也是过来整装的,朱笑菲看到了颜茜,吓坏了,颜茜却表示她不会告诉别人。

「这也不稀奇,原本就不干颜茜的事,她也不过做个顺水人情罢了。」

程启思也只有叹气的分。「看不出来朱笑菲这样的美女,居然会做这种事。」

「朱笑菲看到了铃兰礼服,她应该认出来了那不是舒妮的东西。模特儿对美丽的礼服,都是非常敏感的。」锺辰轩说。

「她也真是傻得可爱,心想如果把那件衣服偷走,舒妮没有衣服还给君兰,一定会很慌张,就不会太注意丢失的首饰和表了。朱笑菲把铃兰礼服穿在身上,又套上了自己原来的埃及艳后服装。

「但没想到她这一穿,却给我们造成了一个错觉,那就是─爱丽儿整个人连衣服都消失了。后来朱笑菲知道出了事,也慌了,正好颜茜这时来接近她了,她就把衣服塞给了颜茜让她处理。

「其实,舒妮,颜茜,朱笑菲,这些都可以算得上是一个圈子里的人,彼此都是相当熟悉的。」

「那么卫蒙呢?还有莫明?」

「把你的数据输入研究所的数据库,是我的错误。但是如果你不异想天开地叫人安排这样一场化装舞会,那么这一切都没有发生的空间。」锺辰轩叹息地说。

「他……赵所长,他认识何俊雄,这一点我早就应该想到。卫蒙是最无辜的,他什么都没做,既不是主谋,也不是帮凶,甚至连知情者都谈不上。

「他的死给我们造成了一个印象─他了解一些内情,而且想告诉我们,但在这之前就已经被凶手发现,而被杀害了。」

程启思说:「他手里被撕掉一半的节目卡……」

锺辰轩说:「卫蒙也许是在怀疑什么,毕竟他跟何俊雄沟通得很多。舞会那晚卫蒙特地来跟你打招呼,他很可能从何俊雄的口中知道了你是股东。那么他也可能知道别的……

「他那天晚上在茶楼,就是在等何俊雄跟他联系,何俊雄最后却叫他到酒店。他肯定是告诉卫蒙,有警察在宴会厅,叫他到洗手间这个安静的地方,然后在背后就敲了他一棒。他害怕莫明在场会有所防碍,于是把莫明也打昏了。

「卫蒙一直把节目卡握在手里,他怀疑的东西可能就跟节目上演的情况有关。何俊雄想拿走节目卡,却因为卫蒙握得太紧,只能撕下了一部分。他不敢久留,急急地从后备电梯下了楼,正好碰上了我们。」
他长叹了口气。

「爱丽儿可以消失得无影无踪,是因为她原本就不存在。但是袭击卫蒙和莫明的人可不一样,能够用高尔夫球杆把人打死的,一定是一个有血有肉的活人。

「我们到达酒店的时候,在楼下等了好几分钟的电梯,这已经足够何俊雄杀了人再从备用电梯下来了。他接近莫明,莫明也会毫无防备,卫蒙也是一样……也只有何俊雄,能够把线路弄出问题,让保全们离开。」

程启思疑惑地说:「那个赵所长,究竟在其中扮演了什么角色?」

锺辰轩说:「可以说,除了颜茜对舒妮的谋杀是事出突然之外,别的基本上都是他对何俊雄的授意。因为不管是以何俊雄还是颜茜的智商,都根本策划不出这样一系列案件。颜茜杀了人后,第一个找的肯定是何俊雄,跟他商量。

「蓝宝石坠子也一定是颜茜交给何俊雄藏起来的。我虽然一直认为应该是何俊雄杀了卫蒙,却始终想不到理由。我们曾经看过颜茜的档案,知道她坐过牢,但我们却忘了颜茜还有一个哥哥,她当年等于是为她哥哥顶罪了。

「年轻美貌的女孩子,判得要轻得多……直到我想通颜茜可能跟何俊雄是兄妹……」

程启思叹息。「所以何俊雄愿意为颜茜做一切。」

他顿了顿又说,「颜茜究竟为什么要杀死舒妮?」

锺辰轩说:「她迟早会开口的。」

一周后。

颜茜坐在他们的对面。她虽然苍白憔悴,但表情却十分平静,平静到止水不波的地步。

「我坐过牢。」

程启思说:「妳是替妳哥哥顶罪。那也不能成为妳再杀人的理由。」

颜茜的眼睛迷惑地望着远处,缓缓地说:「我在监狱里的时候,曾经有一个人来找我谈话。他来的次数相当多,是个很温文尔雅的男人,他说他是个心理专家。」

锺辰轩问:「他姓赵,对吗?」

颜茜点了点头,「他跟我说了很多,不过有些我都已经记不起来了。我是自愿帮我哥哥顶罪进来的,可是,在监狱里真是度日如年,我一辈子都忘不了。为我哥哥,我心甘情愿,因为我只判了两年,他可能要翻倍。

「我从来不恨我哥哥,但是我恨那些把我父母逼死,把我哥哥逼得想要杀人的那些人。我把这些都告诉那位姓赵的心理专家了,我说我很恨,我应该怎么办?他告诉我,拿回属于我的东西,不要有任何犹豫。「对,那个蓝宝石坠子,是我家的,本来就是我家的,我一定要拿回来。谁偷走了,我都要拿回来。」
锺辰轩的眼睛里,出现了一种淡淡的悲哀,「所以妳根本连想都没想就去杀人了。妳就不能想一想,就算舒妮戴着妳家的东西,她也不是妳的仇人?」

「我当时什么都没想,我只知道不能让那个像妓女一样的女人,把我家的家传之宝戴在脖子上。事后,我才觉得害怕。」

颜茜说。

「所以我杀了人,杀了一个,两个,三个,到后来我已经麻木了,也不觉得恐惧了。杀一个也是杀,杀两个也是杀……不在乎多一个少一个。」

她的语气非常平静,平静到麻木的地步。「可是我并不想要哥哥帮我杀人的。」

程启思试探地说:「妳哥哥那么聪明?」

「我一向不觉得他聪明,可是他这一次特别聪明。」颜茜静静地说,「是他告诉我应该怎么做接下来的事。我问他是不是他想出来的,他说,他有一位朋友,常常给他一些好的建议,包括拉维妮娅,也是那位朋友想的。」

锺辰轩说:「妳能够为了那个蓝宝石坠子杀人,可妳却又让朱笑菲将它卖出去。妳不觉得妳这么做很矛盾么?」

颜茜脸上出现了一种思索的表情,「确实,其实它对我真的不是那么重要,我哥哥说应该忘了它。可是,当我看到它的那一瞬间……我只想把它拿回来。那个贱女人想跟我抢,我就把她闷在水里,直到她再也说不出话来……」

她的声音越来越低。

程启思看了锺辰轩一眼,两个人都起了身,向门外走去。

出了门,程启思轻轻地哼了一声。「催眠?」

「颜茜已经达到了某种执念,很可怕,这就是他不断对颜茜灌输的东西。至于何俊雄,连催眠都不用,引导一下就可以了。」锺辰轩叹息地说,「他……一定一直在注意着颜茜,因为颜茜是他的实验对象。他对颜茜的实验,是不是成功了?」

「她都杀了那么多个人,还不算成功?」

锺辰轩摇头,「不是犯了罪就算是实验成功的。我们要追踪的包括犯案的类型,犯案的过程,甚至犯案的时间……我不知道他的详细实验方案是怎样的,所以我不知道究竟是不是成功了。

「我只知道,他对何俊雄授意,要他打晕莫明,杀死卫蒙,以混淆视听,他也对何俊雄授意了一个可能让颜茜逃脱罪责的方法,那就是杀死朱笑菲……」

程启思说:「你觉得你们这样做,是好事?」

他的声音里充满了怀疑。锺辰轩茫然地说:「不……我不知道。」

「但你仍然在继续实验。」

锺辰轩叹了口气。「那是我的工作。」

程启思从衣袋里掏出了那张暗绿色的邀请函,一点点地撕碎,「是的,我今后会吸取教训,再也不做这些傻事蠢事了。你也一样……忘记文若兰吧,她已经死了。」

锺辰轩说:「忘记不是你说想忘就能忘的。但是至少,已经在我脑子里淡去了。」他忽然说,「你为什么想到用仲夏夜之梦来作化装舞会的名字?」

程启思看着手里剩下的一块碎片,居然还保留着一朵完整的白色和淡紫相间的花的图案。

「《仲夏夜之梦》里的爱懒花,把花的汁液滴在眼皮上,就可以爱上第一眼看见的人。我倒希望,能够有一种东西,让人遗忘。

「秦颜也是我的心结。你因为爱文若兰,而不惜在她身上进行没有完成的实验;我因为爱秦颜,而不忍心看她失去双手继续活下去。但是……我不知道究竟是对了还是错了。」

「每次我去看孟采桦的时候,我就认为我是对了。」锺辰轩低声说,「别的时候,我都觉得我错了。」

程启思说:「我也有个问题。」

「什么问题?」

程启思说:「我适合扮演谁?为什么你能确定君兰是扮苔丝狄蒙娜?你扮的忒修斯又是什么意思?」

锺辰轩笑了,「这不是一个问题,是三个问题了。第一个问题,我不回答你,你适合扮演谁,你心里是最清楚的。君兰嘛,她从来不认为她是一个杀人者,而是一个如同苔丝狄蒙娜一样的永恒的受害者,而且是一个弱者─所以她会选择苔丝狄蒙娜。」

程启思说:「就这样?」

锺辰轩说:「莎翁剧里能选择的范围,其实相当的窄。大家都会去在耳熟能详的角色里选择,范围就更窄了。扮个大家都认不出的,岂不很无趣?」

程启思说:「好吧,那你呢?」

锺辰轩又笑,「忒修斯是《罗密欧与朱丽叶》里很有权势的人,是雅典的公爵。朱丽叶要嫁谁,他可是能说了算的。」

程启思瞪着他看,然后说:「你的控制欲似乎在潜意识里很强烈?」

锺辰轩摆了摆手。「不,不,我用这种方法宣泄出来而已。」

这时他们已经走到了大街上,程启思看到对面有个花店,便说:「你等等。」

锺辰轩莫名其妙地站在那里,过了一会,程启思拿着一束有紫有白的玉簪花回来了。锺辰轩啼笑皆非地说:「你想用这个来COS爱懒花?」

程启思用力去挤花汁。「试试也没什么不行的。」

「如果对面来的是条狗怎么办?」锺辰轩很煞风景地说。

程启思正把花往眼睛上抹。「我希望是个美女。」

他张开眼睛的时候,看到的是袁心怡放大的脸在他面前。虽然袁心怡是个美女,但这样近距离地看,还是吓了程启思一大跳。

袁心怡盯着他,「你在干什么?把花往眼睛上抹?你没看见旁边的人都在看你?」

锺辰轩在一旁笑,程启思尴尬地咳了两声。「心怡,妳怎么来了?」

袁心怡拿了一个小箱子在他面前晃。「我特地到你们局里来找你的,尹雪寄给你的礼物。」

程启思啊了一声,把那束玉簪花塞进了锺辰轩手里,接了过来就开始拆。锺辰轩问:「里面是什么?」

袁心怡吃吃一笑。「那我可不知道了。」她看着玉簪花,说,「这是要送给谁的?」

锺辰轩笑着说:「妳来了,就是妳的了。」

袁心怡把花接了过来,说:「朱笑菲怎么样了?」

锺辰轩说:「她么,没什么大问题,因为她几乎什么都不知道,小偷小摸,还算是可以原谅的。」

这时候,程启思一声大叫:「这是什么?」

袁心怡和锺辰轩都伸过脑袋去看,只见在一个箱子里,有一个更小的箱子,里面还有一个很小的盒子,丝绒垫子上躺着两颗玻璃眼珠。

袁心怡尖叫一声:「唉呀,这是她给我买的娃娃眼珠!我一定是弄错了,快还给我!」她把箱子抢过来一看,上面果然写的收件人是她自己。「对不住了,我把她给我的和给你的弄反了……」

程启思和锺辰轩同时无语。袁心怡突然像想起了什么似的,拉开了自己的领口,说:「你们看。」

她的脖子上戴着一条蓝宝石坠子。细细的镶着碎钻的金炼,深蓝色的坠子水蓝如海。

程启思失声道:「妳……妳买下来了?」

「便宜啊,为什么不买。」袁心怡摸着脖子上的坠子说,「成色真的非常非常好,漂亮得让人移不开眼睛。」

程启思注视着那个项坠,缓缓地说:「妳知不知道,另一个女人脖子上因为戴着这坠子,就被人按在水中溺死了?」

「那关我什么事?」袁心怡说。

锺辰轩笑了,「心怡,妳的眼里,只有妳想要的东西。」他看了看程启思说,「某种程度上,舒妮死得也挺冤枉的,不过,想想祝杰,她也不冤了。」

程启思一字一顿地说:「这就叫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锺辰轩沉默了。袁心怡摸着自己脖子上的蓝宝石,笑盈盈地说:「我不知道你们说的那些,我只知道,现在它是我的了。」

程启思和锺辰轩再度无言。

─《杀人舞会》全文完
09 至死方休

安 瑶: 程启思的表妹,长期生活在国外

安 远: 程启思的舅舅

安 然: 程启思的祖母,已故

安 心: 程启思的母亲,已故

乐行止: 程启思的父亲,画家,曾生活在英国,已故

乐衍之: 程启思的祖父,曾留学英国,晚年定居英国,已故

吴均明: 乐衍之的老同学

吴志新: 吴均明的大儿子

杨 妈: 吴均明家的佣人

杨多福: 吴均明家的佣人、杨妈的丈夫

温 梧: 律师,与程启思、钟辰轩有交情

费 西: 青山精神病院院长,钟辰轩的朋友

余 恩: 青山精神病院的医生,主攻遗传学

况 广: 吴均明一案的负责官

莫 明: 程启思的同事

李龙宇: 程启思的同事

任 羽: 警官,与程启思同级,暂调来负责此案件

陈 了: 法医


第一幕 玫瑰园

程启思并不相信缘份,也不相信命运。但有时候,冥冥之中,似乎总有只手,在悄悄拨弄命运之弦。未必一定是美妙的弦音,造物主也会有疏忽的时候,高了,低了,走调了,破音了……什麽都有可能。生活不是一台晚会,是不允许假唱的,也决没有一场事先的彩排,如果出了差错还可以重来一次。
  
那天下了很大的雨,铺天盖地。程启思开著车,感觉就是在雨雾里穿越。四周一片密密的闪亮的雨丝,从天到地都织成了蜘蛛网。无数的车辆和行人,都被织在这片银丝的蛛网里,像是大大小小五颜六色的蜘蛛,在暴雨里缓慢而艰难地爬行著。
  
远处闪著一片彩色的霓虹,程启思松了一口气,大剧院总算是近在咫尺了。锺辰轩塞给了他一张票,让他来陪著看今天晚上的一场什麽芭蕾舞剧,还说有什麽神秘的客人,程启思一定会喜欢。程启思只得缴械投降,虽然他连是哪部舞剧都没弄清楚。他把车朝停车场的入口开去,这时候手机又响了,大概是锺辰轩在催了。程启思一急,车猛地向前一冲,溅起了很大的水花,全都溅到了正好站在旁边的一个女人的身上,顿时那女人的小腿都被全部溅湿了。
  
程启思心里大叫不好,那女人穿了一袭精致的黑色细吊带长裙,显然跟他一样是去剧院的。这一溅,那身衣服可就全完了。程启思苦笑,也不管还在继续疯响的手机,打开车门下了车。
  
那个女人打了一把阳伞,伞面早已经被淋得湿透了。伞压得很低,遮住了她的大半个脸。这样的天气,她还戴了一副大大的墨镜,只露出尖尖的小小的下巴。她的肤色是一种极美丽的蜜糖色,一头浓豔的黑色卷发也被雨水打得半湿,卷曲在她的肩头上。那种琥珀色唤起了程启思的某种遥远的记忆,但那女人浑身上下散发出的怒气让他没有时间去思索了。他知道理亏,只得陪著笑说:“对不住,对不住,我赶时间……”
  
对方还没等他说完,就打断了他。“你赶时间,就能这麽开车麽?”
  
程启思笑得脸都僵了,继续陪笑说:“我真不是有意的,弄脏了你的衣服。我赔你就是……”
  
那女人毫不留情地再次打断了他的话头。“谁稀罕你赔了?”她瞟了一眼程启思的车,程启思那辆车,就算再外行也看得出来是部价值惊人的跑车,“有钱就了不起了?”
  
这话一出口,程启思实在忍不住,笑了出来。那个女人也笑出了声,大概觉得自己这话太像电视剧里面的台词了。她的笑声像一串串清脆的银铃在互相撞击。但紧接著她又立刻不笑了,说:“你弄脏了我的衣服,我怎麽进去看?”
  
程启思呃了一声,说:“反正……反正又不止今天晚上一场。明天晚上再来看怎麽样?反正又不是买不到票。我送你回去,再不,送你去商场,我赔给你?”
  
那女人又笑了一下,这次这个笑容在唇角多保持了几秒锺。“我是今天刚飞到H市的,酒店都还没订呢。”
  
程启思奇怪地问:“就为了看这场舞剧?”
  
“启思?”突然地,锺辰轩的声音在不远处响了起来。他站在剧院的台阶上,有些惊讶地注视著那个女人。“安琪拉?你已经到了?你……怎麽跟启思在一起?”
  
那女人听到锺辰轩叫她,本来欣喜地答应了一声,听完他後半句话,顿时不说话了。她盯著程启思,死死地盯著他的脸看,看了半天,才慢慢地说道:“表哥,你变了好多。我已经完全认不出来你了。”
  
她缓缓地摘下了墨镜。那是一张极端正极俏丽的鹅蛋脸,下巴很尖,一双眼睛微微地带著点琥珀色。
  
程启思也注视著她,眼神非常复杂。“你没有认出我,我也一样没有认出你。我们已经多久没有见过面了?二十五年,不,二十六年了?安瑶。”
  
安瑶轻轻吸了一口气,咬住了下唇。她的嘴唇是一种极美的茜色,丰润,微微的厚了些,却很性感。“安瑶。我都快忘记自己叫这个名字了。我真的快忘记了……好吧,既然回国了,那我就还是叫安瑶吧。”
  
锺辰轩一直望著他们两人,直到这时,才开口道:“原来你们是认识的。”
  
安瑶点了点头。程启思问:“你认识安瑶?你今天说的神秘的客人,就是安瑶?”
  
“我跟安琪拉是在国外认识的,後来也一直保持著联系。”锺辰轩回答,“她说想回国看看,我就邀请她到H市来。她答应了,我想……我想你也不在乎你家里多住一个人。何况安琪拉更可能会住酒店。”
  
他审视著程启思的脸,说:“你们两个人怎麽了?你们久别重逢,难道不应该高兴吗?你们怎麽都是一副这种表情?”
  
“……辰轩,我的鞋子被溅湿了,我不想看了,我想去换件衣服。”安瑶轻声地说,雨雾里,她看起来很美,美得有一点点不真实的感觉。锺辰轩觉得她跟程启思之间,有种奇怪的疏离的感觉,怎麽看也不像是久别重逢的表兄妹。他看著程启思没有反应,只得答腔道:“好,到启思家麽?我帮你拿行李。”
  
安瑶摇了摇头。“不,我要去玫瑰园。”
  
这次轮到锺辰轩吃惊了。“玫瑰园?那是什麽地方?”
  
安瑶笑了。“就在H市啊,那是表哥的房子。”
  
程启思没有说话,他直接打开了车门。锺辰轩把安瑶的箱子放在了後备箱里,当他上车的时候,他发现安瑶并没有坐在程启思身边,而是选择了後面的座位。於是,锺辰轩只得坐在程启思的身旁。
  
从後视镜里,他看得到安瑶的脸。她的脸,美丽,风情万种,但眼神却是迷茫的,仿佛在看著自己记忆里的什麽东西。

锺辰轩跟程启思认识已经好几年了,但他却从来没有到过程启思的那一个“家”。程启思连提都没有对他提过。
那是一座欧式的别墅,占地很宽,有一个泳池,和一个很大的花园。花园里只有一种花,就是玫瑰。玫瑰只有一种颜色,就是红色。锺辰轩对花的研究并不深,程启思曾淡淡地提过一次,说这种玫瑰叫波旁玫瑰,锺辰轩看他并不愿意对此深谈,当然也不会去讨没趣。
  
他查了一下,这种叫作“波旁玫瑰”的红玫瑰是相当著名的品种。它是红玫瑰(红玫瑰原产於法国,是大部分混种玫瑰的老祖宗)与中国玫瑰的混种,原产地是S省。波旁玫瑰很美,也有很名,但是,一个占地这麽大的花园里,全都是怒放的红玫瑰,一眼望去,白色的别墅就像是被淹在一个鲜血聚成的湖泊里。的确,那是美丽的,某种带著诡异和妖豔的豔丽,但这两种对比鲜明的颜色会极大地刺激著人的神经。
  
你见过有人把自己的卧室装修成鲜红色麽?你愿意睡在血一样的被褥之中麽?注意,那可不是代表著喜庆的中国红,而是血一样的鲜红,凄豔如传说中开在彼岸的曼珠沙华。
  
锺辰轩在某一天驾车到玫瑰园来的时候,远远地看到那幢纯白的别墅静静地矗立在鲜红的玫瑰花海里。他停下车,在那里注视了好几分锺。玫瑰其实并不适合一丛丛地长在花园里,因为会给人一种杂乱无章野性难驯的感觉。见过梵高著名的向日葵麽?在他的笔下,普通的向日葵也有了怪异的灵性,怒放而带著某种仿佛在微微颤动的淫猥的感觉。它是粗野的,甚至带著某种悍然的生命力。
  
这里的玫瑰也是如此。如果将它剪下来,插在花瓶里,摆在房间里,这种野性而生机勃勃的美就会悄悄消失。那是另外一种美──静止的,照片一样端庄的美丽。
  
程启思自己几乎是不来这里的,但他请了一名花匠来打理花园,锺辰轩相信,程启思对於玫瑰,知道的不会比自己更多。他很想知道,程启思对於波旁玫瑰的执念来自於何处。作为一名专业的心理学家,分析一个人的个性,或者说是看透他的内心世界,几乎已经成了锺辰轩的本能。但除了职业性的本能之外,人还是一个社会人。直白地说,你住人家家里,人家非常热情地招待你,你还想一再去探人家的老底,这就违反了基本的社会准则了。
  
锺辰轩叹了口气,把车开进了车库。别墅里没有人,大概安瑶出去玩了。她买了部红色的小跑车,没事就四处闲逛,锺辰轩看到过几次她跟不同的男人在一起。他并不奇怪,安琪拉在国外的时候就是如此,她的美丽总会招蜂引蝶。他偶尔会过来看安瑶,有时候跟程启思一起,有时候一个人。程启思算得上是个热情的人,也是个会做人的人,但他对这个表妹,总有些说不出来的回避。
  
锺辰轩走进别墅之後,惊奇地发现,每个房间里的花瓶里都插上了玫瑰。每个花瓶里,都只有一枝玫瑰。
  
蓝玫瑰。
  
这个世界上,并没有蓝色的玫瑰。所谓的蓝玫瑰,或者是流行的叫法,“蓝色妖姬”,其实只是一种白玫瑰。最早的“蓝色妖姬”来自於荷兰,它是用一种对人体无害的染色剂和助染剂调合成著色剂,等白玫瑰快到成熟期时,把它切下来放进盛有著色剂的容器里,让花像吸水一样,将色剂吸入进行染色。
  
锺辰轩从花瓶里取了一枝蓝玫瑰。他看不出有染色的痕迹,当然,如果能看出来,这蓝玫瑰大约也不用卖了。
    
“你是谁?”
  
一个男人的声音在他身後不远处响了起来,沙哑,并不好听。锺辰轩又吃了一惊,虽说他没有关门,但在别墅外墙,必须要密码和特制的钥匙才能打开大门。回头一看,一个穿了件劣质的花格子外套的中年男人,正站在他後面。锺辰轩依稀觉得,这个男人跟程启思和安瑶,都长得有点相像。
  
那男人对著他咧开嘴笑了一下。他的两颗门牙都缺掉了,只剩下了两个黑洞。他的肤色是暗黄的,黑中带黄,眼珠也带著黄褐色,那是一种不健康的颜色。锺辰轩的眼光落在他手里的钥匙上,他不认为这男人的钥匙是偷来的。
  
“你又是谁?”锺辰轩反问,那个男子脸上的笑容更欢悦了。
  
“我是启思的舅舅,安远。你是启思的朋友吧?”他注视著锺辰轩,看了好一会,落到了锺辰轩手里拿著的蓝玫瑰上。“为什麽是蓝玫瑰?不应该是蓝玫瑰的,应该是红玫瑰,就像花园里那些美丽的波旁玫瑰一样。”
  
“我从来没有听启思提过他还有个舅舅。”锺辰轩说。
  
安远笑了。“如果你有一个我这样的舅舅,你也会不愿意对别人提起的。不过,启思是个好人,很大方的人,我找他借钱,他从来没有说过不字,也根本没想过要我还。他不喜欢玫瑰,可他还是在花园里种满了玫瑰,即使玫瑰也总会一朵朵枯萎。”
  
他说完这句话,就在一张舒适的锦锻面的躺椅里坐了下来,给自己倒了半杯酒。水晶雕花的杯子,透明得像水一样清澈的白兰地。安远几乎是满足地啜了一口。“现在,只有在这个外甥这里,我才能喝到好酒。”他又大大地喝了一口,这一口把杯子里的酒都喝完了。他仰靠在椅背上,低低地哼起了歌。
  
他哼的是《夏日里的最後一朵玫瑰》。令锺辰轩惊讶的是,这个看起来潦倒的男人,却有相当纯正的英文发音。
  
“为什麽?”锺辰轩问。
  
安远又给自己倒了一杯酒,这次是满满地斟上了一杯。“你太好奇了。好奇心太多不是好事情。你一定去过阁楼,是不是?”
  
锺辰轩眼里闪过一丝诧异。他确实曾经在那上了锁的阁楼门前徘徊过,因为他曾在这里住过几晚,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他总是听到从顶楼有奇怪的声音传来。有人在那里不停地踱步,有时快,有时慢。还有人的叹息声,有时候是男人的声音,有时候是女人的声音。有时候会有歌声,女人的歌声,凄婉的,哀伤的。锺辰轩对於中国的戏曲知之甚少,他只知道这个女人唱的是中国传统而古老的戏曲。但他听不出来,究竟是昆曲,京剧,越剧,还是黄梅调。他甚至听不懂她究竟唱的是什麽。
  
这座房子里,只有安瑶和自己两个人,有时候会多出一个程启思。佣人都是锺点工,不会在这里过夜的。锺辰轩对安瑶知之甚深,她也是完全欧化了的女孩,她喜欢歌剧,喜欢芭蕾,喜欢莎士比亚,喜欢拉辛……但她对中国戏曲的了解,几乎是一片空白,连看到川剧的变脸吐火都要大惊小怪。那麽,唱歌的女人是谁?叹息的男人又是谁?
  
“没有。”
  
安远笑了,他一定曾经是个美男子,他的十分端正的五官还依稀能看出年轻时候的模样。但他现在只是一个酒鬼,也许他走进来的时候是清醒的,但这时候他已经开始醉了。伏特加不是啤酒。
  
“不要进去,千万不要进去。那里……”他的声音更低了,脸上的神情也更神秘了,“有鬼。一个女鬼,你没有听到她唱歌麽?她一直在唱,她走到哪里都在唱……她唱得真好听,是不是?”
  
锺辰轩点了点头。“是的,很好听。她唱的究竟是什麽?”
  
安远摸出了一个破旧的皮夹,在里面翻找著什麽。“我给你看,我给你看她的照片……我一直留著,一直留著……”他喝完了大半瓶伏特加,口齿已经有些不灵便了,锺辰轩非常耐心地等待著他的找寻。
  
忽然,他觉得自己的手上湿湿的。低头一看,他的手在流血。蓝玫瑰是没有刺,怎麽会流血?锺辰轩再仔细一看,鲜血竟然是从蓝玫瑰的花蕊里流出来的,逐渐染红了蓝色的花瓣,染红了碧绿的花梗。几滴血落在了他的手上,仿佛是被玫瑰的刺刺伤所流出来的血。
  
锺辰轩怔住,一时不知所措。他对面的安远突然发出了一声狂叫,叫声里满是恐惧,发疯一样地奔了出去。锺辰轩猝不及防,就看著他一直狂奔到了别墅的外墙,从门里直冲了出去。锺辰轩模糊地觉得好笑,人的潜力确实是可怕的,安远刚才的速度,恐怕能够去田径运动场试试身手了。
  
他再看了一眼手里那枝通体都被染得血红的蓝玫瑰,犹豫了一下,把它插回了花瓶里。他正打算出去看看那个安远究竟发生了什麽事,忽然听到了一声“砰”地巨响,中间还夹杂著安远的惨叫声。锺辰轩心里一紧,奔了出去。
  
一辆车撞在了围墙上,把坚硬的磨石围墙都撞出了一个凹洞。安远就被车头抵在墙上,两眼瞪得像要掉出来似的,嘴里发出奇怪的格格的声音。
  
锺辰轩在心里叹了口气。安远是活不了了,这一撞,不仅胸骨肋骨都碎了,内脏估计也都移位了。他跑过去的时候,心里只觉得奇怪,那司机居然还没有下车来,难道是被吓傻了不成?那是一辆掉了不少漆的夏利车,出现在H市差不多最昂贵的别墅区,实在有些不协调。
  
安远一把攥住了锺辰轩的手,他这一下的力气大得惊人。“照……照片……他……他……为什麽……”
  
锺辰轩不明白他在说些什麽,这时候他更关心的是安远的情况。他想把安远拉出来,不管怎麽样,只要有一口气,总得送医院急救。但那辆车上的司机却像是死在那里了,锺辰轩看见那司机就坐在驾驶座上一动不动,本来锺辰轩只觉得恼怒,觉得这人太没人性,这时候心里却隐隐地起了一阵阵的寒意。
  
小孩们会玩一种叫作“木偶人”的游戏。锺辰轩还依稀记得,那游戏的歌谣是这麽唱的:“我们都是木偶人,不能说话不能动。动了就打一百下……”但是一般来说,没有人坚持得了多久。除非那个人是唐三藏,在云梯上打坐还能稳如磐石。锺辰轩自出大门之後,就没有看见过车上的司机动过一下,那是真正的纹丝不动。而且他坐著的姿势也很怪异,很僵硬,像──一具死尸。
  
“辰轩?出什麽事了?”程启思的声音非常及时地响了起来,锺辰轩舒了口气。程启思正从他那部跑车里下来,再一看被车抵在墙上的安远,他的脸色顿时变了。“舅舅?!”
  
他可没锺辰轩那麽斯文,手肘用力对著那车窗玻璃一撞,就把玻璃给撞碎了。那本来是辆早该淘汰的破车,比不得程启思的跑车上用的那种几乎可以跟防弹玻璃媲美的车窗玻璃。玻璃发出相当悦耳的“哗啦啦”的破碎声,程启思另一只手已经伸进了车里,一把揪住了司机。
  
“放手,启思!”锺辰轩叫了起来,他的声音里带著惊恐。锺辰轩不是个胆小的人,但这时候他声音里的恐惧和不可置信是真真切切的。就算他不叫,程启思也已经发现不对了──按理说,他抓到的应该是衣服,或者是人的胳臂,再不就是人的头发──但都不是。他抓到的是像竹节一样的东西,坚硬而冰冷,一节一节。那种触感是熟悉的,他不止一次地触碰过同样的东西。
  
白骨!他抓到的,是一具骷髅!坐在驾驶座上的,是一具白骨!那骷髅的嘴张著,张得大大的,眼睛是两个黑洞,仿佛在对著他笑。
  
程启思松了手。那具骷髅跌回了驾驶座里,但一截手骨已经被程启思拽了下来。程启思抓著那段白骨,一回头,迎上了锺辰轩的眼神。锺辰轩的眼睛里,也明显地写著茫然和不可置信。
  
“……先看看他。”锺辰轩走向了安远。安远已经死了,他的胸骨被撞得完全陷了进去,半个身子都是鲜血,但他的脸上与其说是恐惧,还不如说是带著某种神秘的奇怪的欢愉,一种锺辰轩无法理解的欢愉。锺辰轩看著他的脸,他那双在临死前突然变得清明的眼睛,猛地打了个寒噤。他去掰开安远紧握的右手,他记得安远刚才从他的皮夹里掏出了一张照片,捏在手里想要拿给他看。但是掰开的时候,他却震惊地发现,安远的手里空无一物。
  
“你在找什麽?”程启思在他背後问,锺辰轩震了一震,回过头去,看到程启思手里还拿著那半截人的手骨,忍不住说:“你能不能把这东西放回去?”
  
“哦,我忘了。”程启思说,把那半截白骨放在了车前盖上。“我舅舅什麽时候来的?这是怎麽回事?”
  
“我正在房间里的时候,他突然就来了,像个幽灵一样,我完全没注意到他进来。”锺辰轩回答,“我们本来在一起说话,说得好好的,他突然就向外面冲了出去……他跑得很快,当我赶出来的时候,就已经是……这个样子了。”
  
他留意地看著程启思的表情,程启思的脸上有困惑,有一丝丝的恐惧,担忧,但却丝毫没有悲伤。程启思对这个舅舅,就没有一点一滴情感麽?至少,锺辰轩从来没听他提起过自己还有一个舅舅,就像程启思从来没有提起过安瑶一样。锺辰轩试探地问:“我们……现在是不是应该……”
  
“等一等。”程启思盯著他,问,“我舅舅跟你说了些什麽?”他一低头,突然看到锺辰轩的手上有血,而锺辰轩并没有碰到过安远。这一来,总算把程启思的注意力拉开了。“辰轩,你受伤了。先去包扎吧。”
  
锺辰轩心里微微地觉得好受了一些,程启思那种不近人情的冷漠让他觉得遥远而恐惧。“我没事,那不是我的血。”
  
程启思皱起了眉。“那是谁的血?”
  
“是……”锺辰轩犹豫了一下,他觉得很难把刚才的事情说清楚。“我们还是先报警吧。别的事,我们再慢慢说。这具能够开车的白骨……太让人不寒而栗了。”
第二幕 白骨司机

“你们在开玩笑吧?”李龙宇从警车上下来的第一句话就是这样。“别开玩笑了,那怎麽可能?……”他话还没说完,吴晴就看到那辆破车的驾驶座上那具白骨,吃了一惊,脸色都有些变了。“这……这是怎麽回事?”
  
程启思说:“刚才在电话里,我已经说过了。”
  
任羽也从警车上走了下来,他是个有双鹰一样锐利的眼睛的男人。他本来跟程启思是同级,属於两个不同的警队,但他却要求来到程启思那一组,宁可先不升职。程启思一直对这人很是讨厌,因为在某一桩案件里,任羽曾经对程启思非常怀疑,如果不是真凶被揪了出来,他大概会一直抓住程启思不放的。任羽和程启思合作得并不愉快,程启思曾对锺辰轩说过,如果再让他天天对著任羽,他大概就只有辞职一条路可走了。
  
任羽那双鹰眼立刻投到了那辆破车上。他戴上手套,小心地检查著那具白骨。“上面有泥土,一定是刚从什麽地方挖出来的。”他的眼光向旁边的别墅巡视著,“这是谁的房子?”
  
锺辰轩还没来得及回答,只见一辆红色的跑车,刷地一声停在了身旁。安瑶打开车门,自车上慢吞吞地下来,几乎像是个模特在亮相。一群人就直楞楞地盯著她看,先看到她很细很高的银色鞋跟,然後是一段匀称而完美的蜜色的小腿。她穿了件大领口的白色衬衫,一条五颜六色的大圆裙,头上绑了条彩色的丝巾。她的一头棕褐色的浓发,和裙裾一起在风中飞舞。她美得几乎是令人窒息的。
  
“你们在这里做什麽?”安瑶看著一大群人围在这里,诧异地说。任羽盯著她,问:“你就是这幢别墅的主人?”
  
安瑶掠了掠被风吹得乱七八糟的卷发,说:“我不是,我是在这里暂住的。怎麽了,你们在这里做什麽?表哥,你怎麽不说话?”
  
她对著程启思一句“表哥”,把一群人都吓了一跳。君兰轻声地说:“这是你妹妹?”
  
程启思点了点头。“安瑶刚从国外回来。”他指了一下,说,“安瑶,你还记得我们的舅舅安远麽?他死了。刚才,就在玫瑰园门口出事了。”
  
安瑶脸色顿时变得惨白,手里抱著的一束红玫瑰也落在了地上。她奔了过去,像是一只美丽的蝴蝶在飞舞,就连任羽都直直地看著她发呆,满眼都是不可思议的表情。她飘过的地方,留下了一股芳香,锺辰轩知道那是著名的叫做“红毒”的香水。非常浓郁的一种香水,诱惑而芬芳。
  
安瑶呆呆地看著安远的尸体,突然整个人脚下一软,任羽正好站在她旁边,一把将她扶住了。安瑶低低地说:“我不舒服……我头晕。给我一杯酒。”任羽迟疑了一下,程启思已经把安瑶从他手里接了过来。“现场你们看著办吧,我送我表妹进去休息一下。”
  
他扶著安瑶,从别墅的大门走了进去。莫明望著锺辰轩:“这究竟是怎麽一回事?一具白骨是不可能开著一辆车,撞死一个活生生的人的。”
  
锺辰轩一直在看著程启思,莫明跟他说话,他就像是没听见似的。直到莫明又提高声音重复了一遍,锺辰轩才“啊”了一声。“对不起,莫明,你刚才在说什麽?”
  
任羽皱著眉头,说:“我们都想知道这是怎麽一回事。”
  
锺辰轩把刚才发生的事,详详细细地讲了一遍。当然,他没有提到那朵会流血的蓝玫瑰,以及那张失踪的照片。讲完後,看几个人都听得晕晕的,锺辰轩忙说:“你们先看著,我的手刚才受了伤,我进去包扎一下。”
  
他把几个同事扔在後面,进了别墅。他的视线,迅速地扫过了草坪,和淡褐色石子的小路。并没有照片的踪影,甚至没有看到那个相当惹眼的破旧的皮夹。锺辰轩蹙起了眉,慢吞吞地走进了正对著的客厅里。
  
安瑶躺在沙发上。背著光,她看起来就像尊雕像似的,美丽的雕像。头发像是被阳光镀上了一层金光,一只手里端著一个透明的高脚杯。程启思坐在她身边,低声地对她说著什麽。听到锺辰轩的脚步声,程启思才站起了身。
  
“他们在外面?你把事情的经过讲给他们听了?”
  
锺辰轩点了点头。“对,我讲给他们听了。”他又望著安瑶,问,“你怎麽样了,安琪拉?没事吧?”
  
“……我没事,辰轩。”安瑶的声音,有些疲倦,有些空洞。“我想上楼躺一下。如果他们要问我话,表哥,你先帮我挡挡驾吧,让我睡一睡。我累死了。”
  
程启思说:“好。”拉了锺辰轩一把,说,“我们走吧,让她一个人休息。”
  
锺辰轩有点犹豫,程启思眼光落在他手上,说:“你的手究竟是怎麽回事?”
  
锺辰轩走到那个细颈的金色花瓶前,注视著那枝蓝色的玫瑰。玫瑰是蓝的,妖媚都沈淀在那种澄净的蓝里面。没有血。一点一滴血都没有。花茎是绿的,花是蓝的。花瓶是金色的。锺辰轩突然回头,问:“这蓝玫瑰是谁买来的?”
  
“……我。”安瑶的声音响了起来,“你忘了麽,我最喜欢玫瑰?”
  
“我记得。”锺辰轩淡淡地一笑,“以前在英国,男孩子们追求你的时候,就总是抱著玫瑰来。因为你一直说,你喜欢玫瑰。”
  
安瑶轻轻地说:“我更喜欢那些与众不同的玫瑰。越昂贵,我越喜欢。”
  
程启思把门关上,跟锺辰轩一起走了出来。下台阶的时候,程启思对锺辰轩说:“你脸色很不好,怎麽了?刚才应该让你也喝一杯的。怎麽,看到那会开车的白骨,害怕了?”他似乎又轻松了起来,说话也带著平时调侃的味道。
  
锺辰轩却没有心情跟他开玩笑,低声地说:“我实在是觉得很奇怪。”
  
程启思笑了起来。“好了,我绝对不相信会有那麽诡异的事。我告诉你,我那个舅舅一辈子最喜欢赌,赌得谁都不敢跟他接近。再借他多少,他都会输得精光的。他除了赌,还吸毒,你说,我能让人知道我有这样的舅舅麽?那我恐怕工作都不保了。他结了不少仇,我帮他摆平了几次,这一回,肯定是他的仇家找来了。我舅舅他不仅好赌,吸毒,还好色,这样样都是致命的毛病!”
  
锺辰轩说:“你的意思是,有人开车撞死了他,然後把一具白骨放在了他车上,有意做得这麽吓人?”
  
程启思扬了扬眉,说:“刚才任羽不是说,白骨上还有泥土麽?一定是从哪里挖来的白骨,这还用说?”
    
锺辰轩仍然摇头。“不,我不这麽认为。这里到处都有摄像头监控,如果是有人开车进来,不可能不被摄到的。”他忽然看著程启思,“你是怎麽过来的?我没有看到你开车。这里是郊区,难道你是走路来的?”
  
程启思皱著眉头看著他,忽然大笑了起来。“怎麽,难不成你认为是我开车撞死了我舅舅?拜托,辰轩,那麽破的古董车,你叫我开我还不愿意开呢。那样的车居然能撞死人,真是奇迹,那车我还以为发动都发动不了哪!”
他见锺辰轩还是一脸狐疑地盯著他看,投降地举起双手,说,“我是坐出租车过来的,车出了毛病,送去修了,你又不是不知道!我坐出租车在听潮苑的大门口下的,然後慢慢散步进来的!不信,你去问听潮苑门口的保安,他们看著我进来的!”
  
锺辰轩迟疑地说:“真的?”
  
“当然是真的,不信你自己去问!”程启思说著,又叹了口气。“就算你不问,任羽也肯定会去问的。这下好了,任羽一向对我成见很深,我一直怀疑他硬要跟我调到一组就是为了找我的错处的,他这一次,又不知道会干些什麽。”
  
“你没做,怕什麽。”锺辰轩说,他也已经恢复了平时的神态,“走吧,我们出去。”
  
两人沿著那条褐色的石子小路走出去,锺辰轩看著两侧鲜红一片的玫瑰,问道:“因为安瑶喜欢玫瑰,所以这里才种了这麽多玫瑰?启思,为什麽这麽几年,从来没有听你提到过这幢别墅,也没有听你提到过安琪拉?我真是不明白……”说到这里,锺辰轩脸上微微露出了受伤的表情,“你一直说我对你不够坦白,什麽事都要瞒著你,不肯跟你分享,你……你自己才是什麽都瞒著我。”
  
程启思停下了脚步。“对不起。但是,辰轩,你跟我的隐瞒,我想还是不同的。你最初接近我,就是另有所图,我一直对你心有余悸……不,应该是希望能够解开你的心结,所以才会作那麽多努力,才会希望了解你的一切。但是,我想帮助你,想了解你,是没有任何企图的,只是因为我们是朋友,所以我才会做些可能是并不正确的事。我并不是隐瞒我的事,每个人都有过去,过去都会发生很多事,我们不可能样样事都拿出来说。关键是,并没有说的契机。像这次,安瑶回来了,出现在你我眼前,我就知道,有些事,就已经到了面前了,再也躲不过了。”
 
“躲?”锺辰轩问,“你在躲什麽?你在逃避什麽?”
  
程启思唇角,露出了一丝微笑。“当然是我的过去……不,是我们家族的过去。其实,我不应该姓程,我是跟我叔叔姓的。我叔叔跟我父亲是同母异父的兄弟,所以他才会姓程。我的父亲的姓相当少见,他姓乐。而我的母亲跟安瑶是远亲,不过同姓。”他注视著锺辰轩,“看起来,你似乎想起了什麽?”
  
“……我想起了一桩很久远的案件了,一桩早已盖棺定论的案子。”锺辰轩的眼睛里,闪著光芒,“不过,在业内关於这桩案件的争论还是很多的,这甚至是一个著名的案例。我真的没想到,你会是他们的儿子。”
  
程启思苦笑。“我又看到你那种眼神了,辰轩。你的专业精神,有时候,是不是也专业得太过了?”
  
锺辰轩带点恳求地说:“把那桩案件讲给我听。我想知道究竟是怎麽一回事。这是一个非常典型,非常有趣的案例……”他说了半句,忙缩了回去,知道自己说得过份了。不管怎麽说,那也是程启思的父母,他用这种“专业”的语气说话,不惹恼程启思才是怪事。
  
程启思果然瞪了他一眼,但并没有发作,只是叹了口气,回答说:“有机会,我会告诉你的。你说得对,那并不能算是盖棺定论的案件。我也想知道……究竟是怎麽一回事?……二十多年了,我一直不知道真相究竟是不是我们所看到的那样……”
  
他没有说下去了。两个人走出了别墅的大门,任羽正像一堵山似地堵在外面。看到锺辰轩,任羽就狐疑地看著他,问:“你刚才说的……你确定是你亲眼所见的?你没有看错?你确定?”
  
他一连三个问句,问得锺辰轩怔在那里。“怎麽了?为什麽这麽问?我跟你说的,当然都是我亲眼所见的。虽然一具白骨开车撞死人很匪夷所思,不过,也许是有人先开车把死者狠狠地抵在墙上,然後把白骨放在驾驶座上,再迅速地离开……”
  
任羽大声地打断了他的话。“我刚才检查过了,这辆车是一辆早已报废了的车,它的发动机根本就是坏的,它根本不可能开动,也根本不可能撞死一个人!”
  
锺辰轩和程启思面面相觑,无言以对。过了半天,程启思又问:“那麽,有没有人看到这辆车进来?”
  
任羽说:“至少,别墅区大门的保安,都众口一词地说,绝对没有看到这辆车开进来。他们说,也从来没有在这个别墅区看到这样破旧的一部车。”
  
锺辰轩喃喃地说:“一具化成了白骨的尸体,开著一辆凭空出现的车?……”
  
任羽说:“至少有一件事是真实存在的,那就是──死者。”他鹰一样的眼睛又狠狠地盯在了程启思脸上,程启思无可奈何地说:“他姓安,叫安远。我相信,你可以很轻松地在档案里找到他的记录。他酗酒,赌搏,吸毒,也曾经入过狱。他以前去过英国,後来在那里混不下去,才回来的。”
  
“你有一个这样的舅舅?”任羽的声音有点古怪,程启思的语调里那股无可奈何的味道也更浓了。
  
“我们不能选择自己的父母,与此同时,我们也没有办法选择自己的亲戚。”

那天夜里又下了很大的雨。锺辰轩站在窗前,透过透明的窗玻璃,注视著外面的雨帘。这段时间特别多雨,从安瑶来的那天开始,大概就进入了这一年的黄梅季节,湿润而多雨,连空气里都弥漫著一股霉味。
  
安瑶不太舒服,说要去看医生,程启思就开车送她去了。程启思对锺辰轩说,叫他坐同事的车回市区,但锺辰轩并没有跟著任羽、莫明他们一起回去。
  
他留在了别墅里。一个人。
  
安瑶管这幢别墅叫“玫瑰园”。一个再普通不过的名字,不过倒很符合实际。锺辰轩不喜欢里面种的那些鲜红的玫瑰,它们太豔丽,豔丽到狰狞的地步,锺辰轩知道那是这种类型的玫瑰的特性,她们原本就有这麽红。但是他每次看到这一大片红玫瑰,总觉得像是吸饱了鲜血一样,令他不由自主地怀疑,在玫瑰花根下面,是不是有尸体在提供养分?就像最喜欢从腐烂的垃圾堆里吸取养料就能长得无比娇豔的胭脂花一样?
  
他也不喜欢安瑶买回来的蓝玫瑰。在知道了蓝玫瑰是怎样染成之後,锺辰轩总觉得蓝玫瑰就是一种假花,假得让人难受。那种蓝也不是一种喜庆的颜色,在暗淡的灯光下看来,几乎是一种鬼气森森的颜色。
  
除了楼梯两侧的壁灯,锺辰轩并没有开别的灯。他上了楼。一楼,二楼,三楼。最终,他停在了顶层的阁楼门口。他曾经不止一次地停留在这里,那是一扇雕花的木门,却跟整幢别墅的风格格格不入。这是一扇非常典型的清代杉木门,通体雕著花鸟。这样的门,是可以透过雕花的缝隙看到里面的情形的,但是门里却糊上了一层牛皮纸,凑上去看,也什麽都看不到。
  
门上挂了一把铜锁。
  
锺辰轩曾给这把铜锁拍了一张照片,传给一个收藏古董的朋友看。那个朋友看了之後告诉他,这种锁叫“广锁”,是古代的一种横式锁。这把锁上面通体雕刻著龙凤花纹,被称为“龙凤呈祥广锁”,新婚夫妻的房间是最爱用的。锺辰轩虽然起了好奇心,但还不至於撬开安瑶家里的锁悄悄进去看。
  
但是今天,安远在临死前紧紧抓住他手的时候,塞了一样东西在他手里。这样东西,锺辰轩当时就放进了自己衣袋里,没有给任羽等人看,甚至没有给程启思看。
  
那是一把铜制的钥匙,样式相当古旧。
  
锺辰轩取出那把钥匙,插进了锁孔。果然不出所料,钥匙跟锁是完全相配的。只是因为长年累月没有人用过,锺辰轩轻轻一转,却没有拧开。但他对於这样的情况是早已料到的──事前,他在厨房里找了半瓶油,这时候就派上用场了。锁孔里上了油,他再用力将钥匙一转,只听“嗒”地一声,锁应声而开。
  
锺辰轩的心顿时也提到了嗓子眼。他伸出手,轻轻地把门推开了,门发出了刺耳的“咯吱”一声,敞开了。紧跟著,灰尘也纷纷地从门顶下落了下来,呛得锺辰轩不停咳嗽。看来这扇门,已经不知道多少年没有开启过了,锺辰轩手里拿著一个大功率的电筒,一圈圈的光晕投射在黑暗的楼道里。
  
锺辰轩一时有些恍惚。那些被尘封了不知道多少年的灰尘,被电筒的光照亮了,像金色的雨点一样飘散。空气里除了那种长期闭塞的霉味之外,还充斥著一种奇怪的味道。仿佛是一种香味,锺辰轩脑子里依稀地闪过了一些破碎的记忆,但一时却无法把它们拼成一幅完整的图画。
  
他犹豫了片刻,才慢慢地举进了手电筒,照向了门里的一片黑暗。他顿时怔在那里。
  
这是一间只有在民国的老照片或者是老电影里才会见到的屋子。雕花的木床,高高的脚踏,床上甚至还铺著被子。那是一床大红色的鸳鸯戏水的缎子被面,枕头也是一对大红色的鸳鸯戏水的枕头,早已经褪色了。屋角放著一个雕花妆台,妆台是古老的式样,但妆台上放著的东西,却是不折不扣的“洋货”。
  
他走到了妆台之前。地板是木头的,走上去,嘎嘎地作响。妆台上放著一排大大小小的盒子,罐子,锺辰轩随手拿起了一个,那是一个白搪瓷描金的小圆子,他打开一看,里面还有一些淡红色的、已经变成了胶状的东西。胭脂?他又拿起一个透明的水晶瓶,水晶瓶里的香水早已挥发干了,但空气里依然浮著一丝香气。因为这个房间几乎是完全闭塞的,所以香味也一直跟霉味混在一起,萦绕不散。
  
这是一个女人的房间。而且是一个民国时期的女人的房间。锺辰轩看了一看自己的手指,手指上沾满了灰尘。他的眼光落在地板上,自己踩在地上的脚印也是清晰可见的。他突然地打了个寒噤。
  
地上,和妆台上的灰尘,一眼便能看出来是长年累月积聚而成的。那麽,自己这段时间,天天听到楼上的走动声、呻吟声、叹息声,又是怎麽回事?
  
锺辰轩转动著手电,照射著房间里的每一个角落。忽然,他停住了。在墙上,挂著一幅照片。这样的照片,锺辰轩甚至只在博物馆或者是收藏家那里见过实物。那是一幅老照片。黑白的老照片。
  
照片里是一个穿著旗袍的女人。她以那个年代常见的方式,略有些做作地坐在椅子上,手里拿著一束玫瑰花。她有修长的腿,丰满的胸膛,身材是玲珑有致的。锺辰轩把手电慢慢地向上移去,看到那女人圆圆的发卷,一串串地落在肩头上,那是民国时期的上海非常流行的一种发式。
  
当手电的光射到照片上的女人脸上时,锺辰轩发出了轻微的“啊”的一声,手电“砰”地一声落到了地板上。夜里静得可怕,这“砰”的一声,简直跟爆炸声无异。锺辰轩呆了好几秒锺,才慢慢地俯下身,把手电捡了起来,对准了墙上的照片。
  
那是安瑶的脸。至少,是个跟安瑶一模一样的女人的脸。同样的鹅蛋脸,尖尖的下巴,同样的妩媚的凤眼,同样的丰满的嘴唇。只是照片上的女人的眉毛,修成了又细又弯的形状,而安瑶的眉毛,则是这两年流行的略显杂乱的向两侧斜扫的较粗些的眉形。
  
锺辰轩的目光停留在照片右下方。那里题著一句词。
  
“人面桃花相映红”。还有两个小字,“安然。”盖著一个鲜红的篆字小印,锺辰轩皱著眉头看了半天。後一个字,应该是个“之”字,但前一个蝌蚪字,他却认不出来了。他正想再看看,突然,他的眼光被照片下方一张供桌上放著的东西吸引住了。
  
供桌上放著几个木制的盘子,盘子里有一些早已腐烂得不成样子的果子。还有一个青瓷的花瓶,里面插著一束干花。锺辰轩依稀分辨得出,那束干花原来应该是一束玫瑰。而且,是一束大红色的玫瑰。
  
在花瓶和木盘之间,有一盏油灯。铜制的灯座,因为年代久远,灯座上锈迹斑斑。这盏灯模样有些奇怪,普通的油灯顶部都是平的,这盏油灯却像是一个碗一样。盛油的碗里,自然也早已没有油了,只是有些黑黑的污迹,大概是当年残留下来的油迹。
  
锺辰轩觉得有些奇怪。这间屋子里的东西虽然古旧,但都是相当精美的。只有这盏油灯,就像是那个年代的普通人家里用的一样。这间屋子的主人──如果可以这样说的话──锺辰轩不由得朝那张挂在墙上的照片瞟了一样,一定是个奢华而风雅的女人。那时候流行的,应该是“洋货”,漂亮华丽的水晶灯,而不是这样一盏铜制的油灯。
  
锺辰轩在衣袋里摸了摸,摸出了一个打火机。他不抽烟,平时也不会带打火机,但今天因为算是来“探险”的,所以顺便带上了。他按了一按,火机燃起了小小的一团火苗,他把火机慢慢地凑近了那盏油灯。
  
他的手指接触到油灯上的那个油碗时,突然有种奇怪的发冷的感觉,好像是一股冷风自身後灌了进来。那油碗给他的感觉也很奇怪,冰冷的,坚硬的,但却绝不是铜。这种触感,他在今天白天的时候,似乎也曾经感觉过。他还来不及思索,程启思的声音在他身後不远处,冷冷地响了起来:“你在这里做什麽?”
  
锺辰轩一时间连呼吸都几乎停止了。他手里的火机,“啪”地一声落到了地板上。他有些僵硬地转过头去,看到程启思正站在门口。程启思并没有拿手电,只是用手机屏幕在照亮。锺辰轩记得,程启思用的手机桌面跟“海洋”有关,很漂亮,是一种幽幽的蓝色。但在这时候,那种幽蓝色,在一团漆黑里,却是种近於恐怖的颜色,尤其是把程启思的脸和眼睛也映成了蓝幽幽的颜色。
  
“我……我……”锺辰轩不知道如何解释,他没有想到程启思会放下不舒服的安瑶,冒这麽大的雨赶回来。他也实在无法解释,自己怎麽会站在人家家里上著锁的阁楼里来。这跟一个小偷的行径,并没有两样。
  
“你是怎麽拿到钥匙的?我舅舅给你的?在下午发现那具白骨的时候,你已经拿到了钥匙了,你却瞒著我?”程启思的声音很冷,很清晰,刺著锺辰轩的耳膜。
  
他一说到“白骨”两个字,锺辰轩脑子里顿时像划过了一道闪电。他觉得像是被一盆冷水从头浇到了脚,整个人仿佛都浸在了冰水里。他的目光,不自觉地再次投射到了那盏锈迹斑斑的铜灯上。
  
他终於想起来,那个光滑的“油碗”所带来的奇怪的触感,以及自己那种莫名的不寒而栗的感觉,来自於何处了。
  
锺辰轩不由自主地向後一退,撞上了供桌,青瓷花瓶落在了地上,摔碎了。盛著供品的刻花木盘也掉了下来,但那盏铜灯,却还是牢牢地立在原处。也许,是用什麽东西,比如几颗特制的钉子,将它固定在了那里?锺辰轩想到这一点的时候,脑子里又浮现了一些乱七八糟的景象,这让他更觉得如同置身冰窖一般。
  
“看你的表情,你已经知道那盏灯是怎麽回事了。”程启思朝他走近了一步,眼睛里依然带著那种冷得像结了冰的表情。锺辰轩跟他认识好几年了,程启思并不是没有发脾气的时候,但他从来没有见过程启思这样的表情。锺辰轩几乎觉得,自己已经不认得眼前这个人了。他想再往後退,但背後已经是墙壁。
  
“启……启思,你想干什麽?”
  
“我想干什麽?”程启思慢慢地重复了一遍。他一步一步地向锺辰轩走过来,越走越近,已经走到了锺辰轩的面前。“你说呢?”
  
锺辰轩的手电早已落在了地上。晕黄的一圈灯光,射在墙上,他隐隐地能在程启思的瞳仁里看见自己的脸,那是一张惊恐万分的脸。程启思突然朝他伸出了手,锺辰轩爆发了一声大叫,也不知道哪里来的力气,将程启思一掀掀开了,发疯一样地向楼下跑去。他跑得跌跌撞撞,有好几次都险些从楼梯上摔了下去,但总算是跑到了一楼。
  
客厅的大门没有关,冷风和暴雨正朝客厅里灌进来。锺辰轩冲出门,一直冲到了别墅外面。他一眼就看到安瑶那辆红色的跑车停在门口,车门是半开著的。看来,程启思也是急匆匆地上来的,他甚至忘了关上车门。锺辰轩朝里一看,车钥匙居然都还插在里面。
  
锺辰轩刚坐进车里,就看到程启思的身影出现在了那条玫瑰花间的小径上。锺辰轩心里一慌,手也在开始发抖。他越急,越发动不了车,他用的力气几乎快要把钥匙给拧断了,锺辰轩急得对著车猛踹了几脚。
  
“辰轩,回来!”程启思对著车的方向大叫,他已经看到了锺辰轩上了车。这时候又是打雷又是下雨,甚至还有几道闪电。“你别走,下来!辰轩,你想干什麽?”
  
锺辰轩终於把车发动了,他猛踩了一脚油门,车转了一个一百八十度的大弯,险些把刚跑到车前的程启思撞倒。他不顾一切地开著车,向别墅区的大门冲去,八十码、一百码、一百二十码……安瑶这辆跑车的性能很好,但是这里的道路是曲曲弯弯的,很有点曲径通幽的味道,锺辰轩已经提到了上高速公路的速度,又在暴雨里,不一小心,就会出车祸。他开车的技术,本来就远不如程启思。
  
“辰轩,你疯了!快停下来!停下来!”程启思的叫声,透过雨帘传了过来。锺辰轩充耳不闻,疯狂地开著车,向外冲去。
  
他已经知道了那盏油灯是用什麽做的。没错,油灯的底座,确实是铜制的,但油灯上面盛油的碗,却不是铜的。
  
那是用人的头盖骨做成的!因为职业的关系,锺辰轩接触过足够多的尸体,甚至包括足够多的白骨,他决不会怀疑自己在这个问题上的判断力!那不仅是人的头盖骨,而且还是年代久远的人骨。这盏油灯,一定曾经发挥过它原本的作用:照明。头盖骨上黑色的污迹,可能是灯油,可能是铜锈,可能是人血,甚至可能是……人油!
  
雨越下越大,铺天盖地。锺辰轩机械地打开了车前窗上的挡雨帘,看著挡雨帘扫来晃去,不停地试图把溅在车前窗上的雨迹清除掉,但视线在下一个瞬间又再次模糊了。
  
他已经把车驶出了“听潮苑”。他已经把那个“玫瑰园”远远地抛到了後面。
第三幕 人头铜灯
  
锺辰轩醒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的早上了。他这时才发现,自己昨晚停车的地方,是在海边。雨後初晴的海边的清晨,美丽得出奇,蓝宝石一样的海面,泛著一点一点的金光。锺辰轩用力摇了摇自己的头,他的头还像是灌了铅似的,身上的衣服也是湿的。但是洒落在海滩上的阳光,能够把黑暗最大程度地驱散。锺辰轩回想起昨天夜里的事,几乎怀疑是一场噩梦。
  
他的手机突然响了。锺辰轩伸手把手机摸了出来,一看,上面至少有几十个未接电话,都是程启思打来的。锺辰轩望著手机上跳动的程启思的头像,犹豫了半天,终於按下了“接听”键。
  
程启思的声音立即在电话那头响了起来,焦急无比。“你总算是肯接电话了!昨天晚上我一直给你打,打到现在……你在哪里?没出什麽事吧?”
  
“……我没事,在车上睡了一夜。”锺辰轩推开车门,自车里走了下来。他一直关著车窗,这时呼吸到海边那带著点咸味的新鲜的空气,整个人都觉得精神一振。
  
“你在哪里?”程启思重复地问。听到锺辰轩没有反应,程启思不耐烦了。“究竟是你疯了还是我疯了?你以为我要怎麽样?你以为我要杀人灭口?我真算是服了你了!告诉我,你在哪里。你不相信我,就先打电话,告诉莫明,告诉任羽,你跟我在一起。或者,你开车回警局去,我们到那里见面怎麽样?”
  
“……我在靠近听潮苑的海滩上。你要找我,就过来找吧。”锺辰轩说完这句话,就“啪”地一声把手机扔回到了车里。他在海滩上找了块石头,坐在那里,望著海水发呆。他也不知道在那里坐了多久,直到程启思一脸焦躁地出现在了他身後。
  
锺辰轩回过头,看著程启思。“你来得真快。”
  
“还快?”程启思说,“你只说海滩上,这一带的海滩那麽宽,我都把这一带跑遍了,跑得我现在都还在喘气。”他重重地在锺辰轩对面的一块石头上坐了下来,“你犯什麽病?昨天莫名其妙就跑掉了,我在後面怎麽叫你也不答应。我找了你一晚上,你知道不知道?你把车开得那麽快,很容易出车祸的!”
  
锺辰轩缓缓地说:“我也那麽觉得……现在想起来,昨天没有出车祸真是万幸。”
  
程启思盯著他,问:“究竟是怎麽一回事?”
  
锺辰轩突然地笑了。“在阳光下,你要我害怕,我也未必害怕得起来。可是,昨天夜里,你忽然地出现在我身来,刚好一股阴风灌了进来,那一刻我真的觉得恐惧,於是,我几乎没有思索的余地,就冲出去了。刚好看到安瑶的车子停在门口,我想都没想,就上车了,开走了。”
  
他望著程启思,程启思在清晨的阳光下看起来,脸色很憔悴,眼里有种莫名的焦虑。“好了,我承认,昨天晚上,是我失控了。这真不像是我会做出来的事,是不是?我只能归结於……那阁楼里不可名状的某种气氛,以及……那盏……那盏……”
  
程启思接过了他的话头。“那盏用人的头盖骨作成的铜灯,是吧?我也想著你是认出来了,所以连你都吓得跑掉了。那又怎麽样?你不会以为是我干的吧?”
  
锺辰轩摇了摇头,他的眉宇间又露出了那股思索的神色。“当时我没有想,什麽都没想,只是出自於心底最深处的一处恐惧。刚才我坐在这里等你的时候,我又把那阁楼里的一切连起来想了一遍。那张老照片,看年代,大概是旧上海三四十年代时期的照片了。照房间里的陈设看,是一个女子的闺房,可是,供桌却是为她而设的,没有牌位,只有一张照片……她一定很早以前,就已经死了?她是谁?”
  
程启思换了个方向,面对著大海。他没有回避锺辰轩的问题。“安然。”
  
“安然?……”锺辰轩重复了一遍。“她是安瑶的什麽人?”
  
“具体她们算是什麽亲戚关系,我也说不上来,应该是堂亲吧。但是,安然和安瑶,却长得一模一样,像到可怕。”
  
锺辰轩说:“遗传,有时候确实是可怕的东西。昨天我看到照片的时候,真是吓了一大跳,那活脱脱的就是安瑶。如果让安瑶穿上同样的旗袍,烫同样的头式,描上同样的眉形……没有人能够分辨得出来她们两人的。”
  
程启思望了他一眼,眼光却很古怪。“你不要这麽早就下判断。我话还没有说完呢。这是个很长也很古老的故事,你确定,你要听?而且,这个故事也是个怪力乱神的故事,我一直不知道应该还是不应该相信。”
  
锺辰轩回答:“我从来不知道你相信怪力乱神的事。”
  
程启思耸了耸肩。“听说过在早年的喇嘛教里,有将人皮制成鼓,或者是用人的腿骨或者头盖骨制成法器的事麽?这些事,在以前一直非常普遍,喇嘛们认为用人的身体的一部分制成的法器特别神圣,他们有可能会挑选纯洁的处女,甚至某些……呃,高僧,还会用贡献出自己死後的身体。”
  
他的声音里,明显地带著不满甚至谴责的口气,锺辰轩笑了一下。“听起来,你似乎并不相信。”
  
“我从来不相信,把所谓神圣的宗教建立在愚昧的信仰上,会有什麽意义。”程启思说,“不过我想说的不是这个。这算是一种具有宗教意义的作法,不管我们现在是不是认为它愚昧而毫无意义。我想说的是,其实,在民间,也有人会这麽做。看过一部叫《人皮灯笼》的电影麽?一个女人的灵魂被封存在用她背上的最美的一块人皮做成的灯笼里,她永世不得转世投胎,自然也永世不得超生。这是比死更痛苦和更漫漫无边的惩罚……如果这个世界还有超越死亡的东西的话。”
  
“我看过。”锺辰轩有点诧异地说,“但那是个鬼故事。我……我不相信这会发生在我们活著的这个世界里。难道你相信麽?”
  
程启思不答反问。“你这段时间住在玫瑰园里,听到过什麽奇怪的声音麽?”
  
锺辰轩的心里砰地跳了一下。“听到过。就在阁楼里,半夜时分,不断地传来脚步声,就好像是有人睡不著觉,在房间里来回地、反复地走动一样。一个女人的叹息声,哭泣声,呻吟声……还有女人唱戏的声音。只是,我不懂戏,我不知道她到底唱的是什麽。”
  
“我也听到了。”程启思说,“那幢房子虽然是我的,但我从来没有在那里住过,自然在从前也没有听到类似的声音。昨天,在你离开之後,我又返回去查看了那间阁楼,里面除了你和我的脚印,再也没有别人的脚印,只有积得厚厚的灰尘。”
  
他的唇角,忽然泛起了一个奇怪的笑容。“就跟二十多年前一模一样。”
  
锺辰轩再次发问:“究竟曾经发生过什麽?”
  
程启思把一个陈旧的笔记本,交给了他。“你可以自己去找答案。”
  
锺辰轩迟疑地看了看手里的笔记本。那是一个七八十年代常见的本子,显然是有人不断地在翻阅它,连硬壳都被翻得破损了。他再抬头去看程启思,程启思却已经转过头去看海了。
  
他翻开了那个笔记本。扉页上,盖著一个朱砂的小印。
  
“行止”。


六月十二日

今天天气很热。大概暴风雨快来了。我非常烦躁,极端的烦躁不安,一连画坏了好几张纸,然後又把砚台也摔了。那是一方很漂亮的古砚,是安心送给我的礼物。它摔碎了,我很难过。不过,安心一定不会注意到的,她最近一直心不在焉的,我跟她说话,她老是会注意不到我在说什麽。
  
安心她在干什麽呢?她现在在想什麽呢?她像只美丽的蝴蝶,我总是盲目地在後面追赶著她,她却格格地笑著,把我远远地抛在了後面。
  
我应该怎麽办呢?我应该怎麽做呢?
  
六月十四日
  
我对安心说,我要替她画一幅画。她很惊讶,因为我从来没有给她画过画。我是画国画的,专攻的是山水,而不是人物。就算国画的人物,也是写意为主的。我问她,是不是不愿意?她连忙说不是的,於是很听话地在花园里坐了下来。
  
我画了整整一天。我的身边扔满了纸,但面前的纸还是一片空白。我很焦躁,越来越焦躁。不知道什麽时候开始下雨了,我还在那里发了疯一样的画,画了又撕,撕了又画。安心也一直坐在我对面,坐在玫瑰花丛里。
  
最後她一头栽了下去,昏倒了。
  
六月十六日
  
安心病了。她发了高烧,整张脸都烧得红红的,像熟透的苹果一样,非常美丽。我在她的床前,用力地抓著自己的头发,打自己的耳光,责怪自己不该因为画画而忽略了她在淋雨,而让她生病。
  
安心却对著我甜甜地微笑,病里的她比平时更要娇弱几分,但却更显得楚楚动人。她温柔地对我说,没关系,只要我高兴,画多久都可以。她知道我的灵感来之不易,她会努力配合我的。淋淋雨,没什麽大不了,生个小病,一会就好了。她说,她一好,就继续去花园里坐著摆姿势,让我继续画。
  
对了,她还说,让我照管一下她的玫瑰花,浇浇水,不要让它们死掉了。
  
呵,玫瑰花!玫瑰!那些令人厌恶的波旁玫瑰!那个男人送给她的,也是讨厌的波旁玫瑰!
  
六月二十日
  
安心的病终於好了。她比生病前消瘦了些。那几天我一直在忙著画画,佣人有一天没有来,但却有人送了炖好的鸡汤来,里面还放了当归和人参。那鸡汤炖得很浓,很香,我在花园里都闻到了香味。
  
但我进去的时候,却没有看到鸡汤的影子。她喝了?不,不会喝得这麽快,我明明看到是很大一罐的。那麽就是倒掉了?她连罐子都藏起来了?她为什麽要藏起来?为什麽不让我看到?
  
安心在厨房里。她的长发卷卷的,在脑後束了个马尾,围著一条白色的围裙。她一听到我进去,就回过头来对我笑,说她正在给我做几个我最爱吃的小菜。她说这几天她一直躺在床上,我吃得一直不好,所以今天要好好地补偿我一下。
  
她做的菜一直都很好吃,我一直都很喜欢吃。她很殷勤地给我添饭,倒酒,还陪著我喝了一杯。她满脸红晕,漂
亮得让我简直移不开眼睛。她看著我那样看她,不好意思地跑回了厨房里去,说她的汤还炖在锅上呢。
  
汤!又是汤!
  
六月三十日
  
最近我们过得很愉快。那场暴雨下过之後,天气凉爽了许多。我的那幅画,差不多完工了,画得很满意。我给安心看,她也很喜欢。我决定把这幅画裱好,送给她。
  
她这段时间天天坐在我面前,当我的模特儿,几乎没有出过门。
  
这样很好。
  
七月十八日
  
我喝了很多酒。我一个人坐著火车,来到了乡下的老宅。那是我家的祖宅,是一所古老的宅子。以前,我家是当地出名的大户,也是出名的书香门第。当然,後来,败落了,只是那所老宅还留了下来。
  
老宅里有个老家人看守著。我跟他寒喧了几句,就直接走到了最里面的那间屋子。四面的山,像迷宫一样的走廊,一进又一进的院落……我感觉还是那麽熟悉。
  
那是我母亲的屋子。
  
我从来没有弄清楚过,我的父亲为什麽会娶我的母亲。因为在我的印象的,我父亲是个很严肃也很拘谨的男人,他很在意家族的名声。他为什麽会娶一个戏子?不过,听说我的母亲当年在上海曾经红极一时,有大把阔绰的男人追求她,一掷千金。我的父亲当年是从英国求学回来的,留在上海盘桓,跟朋友去看戏。
  
他只看了一次,就被我母亲给迷住了。彻彻底底地迷住了。
  
据说我母亲当时唱的是《牡丹亭》,她演的杜丽娘。
  
我祖父几乎发了疯,举著他的拐杖大发雷霆。我不知道他如果没死会发生什麽事,但让人哭笑不得的是,我祖父气得脑溢血复发,瘫了,连话都说不出来。我父亲顺理成章地接管了乐家的大权,祖母是个旧式的温顺的女人。於是,没有人能再阻拦我的父亲了,他跟我我母亲结了婚。
  
我的母亲叫安然。她很美,很美,就像旧上海月份牌上的美女。细细的眉,俏俏的凤眼,像画出来的人。她的一举一动,都风情万种。这一切,我都记得那麽清楚,包括她身上那股香气。
  
她用的是“洋货”,香奈儿的香水。
  
有时候我想,我喜欢安心,跟她结婚,也许就因为她跟我母亲长得一模一样。她是我母亲的远房亲戚,算是个表侄女之类,但却跟我母亲出奇的像。我第一次在街上见到穿著旗袍的安心的时候,我几乎以为是我母亲重生了。
  
当然,我揉了揉眼睛再看两眼,便发现了安心和我母亲的不同了。安心没有我母亲那样的风情,那眉梢眼底、一举一动的风情。她纯洁得就像是一张白纸,像一块未经雕琢过的美玉。
  
我喜欢她喜欢得发疯。我怎麽又想到安心了?对了,我是在说我母亲和我父亲。他们结了婚,他们结了婚,对著我祖父磕头的时候,当时祖父就已经因为脑溢血说不出话来了,被这麽一刺激,据说当场就气死了。
  
人们都悄悄地传说,说我母亲是个克夫的女人。
  
可我母亲完全不在乎这些。她对我家的宅子,我家的田地,果园……这一切都很有兴趣。但是她生了我之後,却开始不愿意呆在乡下了。她以前过的都是灯红酒绿的生活,而这里却是一个完完全全的乡下。起初的一两年,她觉得新鲜,像个孩子一样四处发掘有趣的东西,而现在,她不愿意再呆下去了。
  
我父亲并不想再回到上海去。在我的印象中,我的父亲是个安静的男人。他更喜欢乡下这种宁静的生活。但是我母亲坚持要回去,所以,她收拾了行李,跟我父亲大吵一次之後,独自一人回了上海。
  
我母亲并没有一去不复返。她一般两三个月回来一趟,回来的时候总是打扮得珠光宝气的,会给我带很多好吃的,好玩的。她一回来,就缠著父亲,跟他说各种各样有趣的事,我父亲却总是勉强地笑著应付她。她看见父亲不理她,也不生气,就过来抱著我,亲我,跟我讲上海的事,还说要把我也带去。
  
但是她最後还是没有带我去。
  
哦,我越写越罗嗦了。我先写写我今天回了老宅干了些什麽吧。我直接进了那间屋子。那是母亲当年的房间,自她死後,就一直没有变过。她的床,她的衣橱,她的梳妆台,都没有变过。门上锁著一把“龙凤呈祥”的广锁,现在只有我一个人有钥匙了。
  
今天我太累了,明天再写。
  
七月十九日
  
有鬼!有鬼!老宅里有鬼!是我母亲的鬼魂吗?是她吗?是她的鬼魂一直在这里徘徊不散吗?她的房间里一直有女人的叹息声,呻吟声,对了,还有唱戏的声音。唱的就是《牡丹亭》!“原来!紫嫣红开遍,似这般都付与断井颓垣。良辰美景奈何天,便赏心乐事谁家院?……”
  
幽幽的声音,在老宅里浮动,我听得一清二楚!第二天一大早,我就去找著洪叔,问他有没有听到什麽,他诧异地看著我,说他什麽也没听到。
  
不过,这也不奇怪,洪叔老了,耳朵也有点聋。
  
我打算再在这里过一夜。
  
七月二十日
  
昨天晚上,我又听到了那些奇怪的声音。
  
七月二十三日
  
我有两天没有写日记了。不知道从什麽时候开始,我养成了记日记的习惯。以前我从来不写日记呢?为什麽呢?一定有个什麽原因的,不过那不重要。
  
我每天晚上都听到女人的哭声,幽长的叹息声,还有唱戏的声音。她唱得很动听,但是在这里……这所阴森森的老宅里,很可怕,让我一天比一天害怕。
  
我为什麽不进去看看呢?对了,我为什麽不进去看看呢?看看那房间里究竟有什麽?她是我的母亲,她会害任何人,但是一定不会害我的。
  
我是她的亲生儿子啊。
  
七月二十四日
  
昨天晚上,我鼓起了勇气,进去了。我用钥匙开了门,听著雕花的木门“嘎吱吱”的响声,让我觉得心惊肉跳。但我还是鼓著勇气,走进去了。
  
里面有很厚的灰尘。我每走一步,就会在地上留下一个脚印。除了我的脚印,没有别人的脚印。
  
我走到她的妆台前。我突然怔住了。
  
有一个放雪花膏的漂亮的小盒子,是打开的。里面的雪花膏,还被人挖出了一块。空气里还弥漫著一丝香气,那是母亲最常用的香水的味道。
 
镜子上,有人用口红写了一行字。
  
“衍之,我知道是你杀了我。”
  
衍之是我父亲的名字。
  
七月二十五日
  
是的,我一直都知道,是我的父亲杀了我的母亲。为什麽呢?我为什麽知道呢?
  
那时候,我母亲突然失踪了。她跟一个男人私奔了,听说那个男人是我父亲的好朋友,也是他在英国的同学。我父亲非常伤心,一连好多天都把自己关在房间里不出来。後来,他终於出来了,却再也不会笑了。他把母亲的房间封了,不让任何人进去,包括他自己。
  
但是有一次,我偷偷地进去过。我偷了父亲的钥匙,打开了那个“龙凤呈祥”的锁,溜了进去。我看到在墙上母亲的照片下面,有一盏铜做的油灯。
  
很多年之後,当我也长大了之後,我在一个道士的家里见到了类似的东西。他一脸神秘地对我说,这样的油灯,是用人的头盖骨做成的,甚至可以用人油来当作灯油点燃。头盖骨的主人,灵魂就会被永远拘禁在这盏灯里面,永生永世,不得投胎不得转世不得超生……永远永远,都在这里面。
  
我一直以为,死亡就是最後的终结,但是不是。我一直以为,再痛苦再绝望的事情,都可以用死亡来终结。
  
我错了。
  
七月二十八日
  
我失魂落魄地回去了。安心不在!安心居然不在!她到哪里去了?我疯狂一样地找她,到处找她。她不在屋子里,不在花园里,我到处去找她,都没有见到她!安心在哪里?她是不是跟那个男人在一起?
  
那个送给她很多很多的红玫瑰,给她炖鸡汤,给她画画的男人!我离开的这段时间,她是不是一直都跟那个男人在一起?他们在一起作些什麽?
  
我突然神经质地大笑了起来。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在一起,还能做什麽?哈哈哈,哈哈,我在房间里笑,一直笑,笑得像一个疯子。
  
我大概真的要疯了。
  
八月三日
  
今天是个好日子。不宜出行,宜出殡。
  
我把从乡下送来的那些家具,全部都安置好了。安心应该会喜欢这些东西的。我把它们运过来,一点也不容易。可是……可是她仍然不见踪影。
  
我翻遍了床上所有的东西。把枕头,被子,全部都拆掉了,不停地抖来抖去。床上还留著安心的香气,还有她的一缕一缕发丝。可是,为什麽她掉了这麽多头发?她很爱惜她的头发,平时都是把头发绑成辫子才肯睡觉的。怎麽会掉这许多头发呢?难道……难道……她是跟别的男人……在这张床上……
  
不,不,不。我不能这麽想。安心不会做这种事的。
  
安心不会的……
  
八月十五日
  
我心里渐渐地安定了下来。那盏油灯,真的很奇怪,每次点燃的时候,就会有一股非常奇特的香气,既像是母亲身上的香味,也像是安心身上的香味。
  
我觉得很安心。我又开始继续作画。
  
如果安心回来,就更好了。不过她不回来,也没有关系。点著这盏灯,被包围在那股奇妙的香气里,就像是安心在我身边一般。
  
哦,安心,安心。

这本日记的记载,到此为止了。锺辰轩慢慢地把日记本合上,还给了程启思。程启思却没有接,说:“留在你那里吧,我知道你会对它感兴趣的。那也是你的职业,不是麽?在我父亲被捕的时候,警方并没有发现他的日记。而他……一直拒不开口。但是因为证据确凿,他被判死刑。”
  
锺辰轩喃喃地说:“你的父亲,被指控杀死了你的母亲。而这本日记……”
  
程启思打断了他的话头。“这本日记里,我的父亲说,他的父亲──我的祖父,同样也杀害了他的妻子。而且,我的祖母,跟我的母亲,长得一模一样。还有……安瑶也是。现在你可以理解,我在见到安瑶的时候,那麽失态的原因了麽?”
  
锺辰轩沈默了片刻,然後问道:“玫瑰园又是怎麽回事?”
  
“我在很小的时候,就在我叔叔家生活,他等於是我的养父。所以,我姓程是因为跟了我叔叔的姓,其实我应该叫他表叔才对。也因为这样,就算是政治审查的时候,也没有人知道我的父母是谁。我的父母在很早的时候就去了英国,加上文革时期的资料十分混乱,所以,我很轻松地躲过了政审这一关。否则,我想当警察,是肯定不行的。”程启思的声音,带著些淡淡的回忆,“我的叔叔和婶婶没有小孩,非常疼爱我。只可惜,他们两个都多病,先後病故,把财产都留给了我。我父亲也是个相当有钱的人,他在遗嘱里也把遗产留给了我。你还记得麽?我虽然没有系统地学过画,但还能随手画上几笔,那大概就是继承了我父亲的才能吧。”
  
锺辰轩点了点头。“我记得,而且记得非常清楚。”
  
“在我成年的时候,我除了继承父亲的遗产之外,还得到了这本日记本。”程启思看著锺辰轩手中那本黑色封皮的日记本,慢慢地说,“我卖掉了我父亲在英国的房子,但我的父亲要我保留一切关於我母亲──不,应该是我祖母的东西。於是,我在H市买了幢很大的别墅,专门把阁楼的房间留出来放置祖母的所有东西,包括那盏让我心惊胆战的油灯。我连碰都不想碰它。英国那房子的花园里,玫瑰早就枯死了,我也不知道我是本著一种什麽样的心态,在我买下的房子里,再次种上了那麽多的红玫瑰。我偶尔地去看过几次,那时候玫瑰已经开得很盛了,那种鲜血一样的感觉让人几乎觉得眩晕。所以……从此以後,我除了支付那里的日常开支之外,再也不愿意去了。”
  
锺辰轩问:“安琪拉呢?安瑶又是怎麽回事?还有安远?”
  
“安瑶……小的时候,我曾经跟她在一起玩过,我们毕竟是亲戚。她很喜欢玫瑰园里面的波旁玫瑰。当然,对於我们家族的事,她知道得几乎跟我一样清楚。”程启思涩然地笑了一笑,“只不过,男人和女人对於这桩爱情悲剧──我可以这样说麽?──的看法,实在是大不相同的。她一直认为这是一桩很凄美的爱情故事,我却只有毛骨悚然的感觉。所以,这次回来,她想要回玫瑰园去住,大概是想重温一下在英国时的童年的情景。而我……我连想都不曾想过要回去住。但为了照顾她,我也只能硬著头皮上了。至於安远,我确实一点都不知道,他的死,对我而言,也是一个很大的震惊。”
  
锺辰轩再次看了看手里的日记本。“启思,你父亲给你留了信了麽?我对这个案件有过比较细致的研究,凶手……哦,对不起,你的父亲从头到尾都并没有认罪,但是他也并没有否认过自己有罪。一般人在被处於死刑之前,都会留下书信,但他并没有。一句话都没有留下。”
  
“有一封。”程启思回答,“他叮嘱我要把祖母的所有东西保存好,说那是我祖父的遗愿。”
  
锺辰轩皱了皱眉。“没有别的了?”
  
“他要我自己好好照顾自己,说他从来都没有关心过我。”
  
“那他有没有关心过你?”
  
程启思想了一会。“我还有些对母亲的印象,对我父亲,几乎没有了。所以,也许他确实没有怎麽关心过我吧。”
  
“令尊更关心的是令堂,他还一直沈浸在跟安心两个人的情感世界里。”锺辰轩依然穷追不舍。“还有什麽?”
  
程启思苦笑了一下。“你一定要知道麽?好吧,在信的末尾,他确实还有一句话。”他的眼睛骤然地变得迷茫了,声音也低沈了些。“他说……他爱我母亲,正如我祖父爱我祖母一般。他说,世上真的有一种感情,可以炽烈疯狂到如此地步……也许……至死方休。”
  
虽然是在阳光之下,锺辰轩还是感到了一阵寒意。“所以,他杀了你母亲?就像你祖父杀了你祖母一样?”
  
程启思看了他一眼。“你是这麽想的麽?”
  
锺辰轩坦白地说:“说实话,证据确凿,动机什麽的都有了,所以当时陪审团一致判定你父亲有罪。当然了,我不是说陪审团制度有问题,拿到国内来,也是一样,定罪估计还来得更快些,连律师都不用找了。不过……”他将日记本翻得哗哗地响,喃喃地说,“从这本日记看来……也许……”
  
程启思问:“也许什麽?”
  
“也许中间还有点别的隐情。”锺辰轩说,“很明显,你的父亲怀疑你母亲──就是日记里面那个叫安心的女孩跟别的男人有染。他的疑心越来越重……”
  
“所以最後他把我母亲杀了。”程启思僵硬地打断了他。锺辰轩却摇了摇头,说:“我刚才看你父亲的日记,发现了几个有问题的地方。比如,他为什麽要突然回到自家的老宅?他回去干什麽?他说那宅子闹鬼,宅子真的闹鬼麽?而且,你祖母房间里发出的声响,跟我听到的,如出一辙。我们真的应该相信这个世界上有鬼麽?”
  
他停下来想了片刻,问程启思:“日记里提到的那个洪叔,还活著麽?”
  
程启思怔了一怔。“他?我记得我小时候,他常常抱著我玩,带我去果园摘果子。现在……现在就算他活著,他也是八十来岁的老人了吧。”
  
“他全名叫什麽?”
  
程启思说:“这我还真不知道。我爸管他叫洪叔,我大概要叫洪爷吧?哦,好像记得有叫他‘阿才’的。别指望通过警局的内部系统找人了,我实在是不知道他的名字。”
  
锺辰轩说:“那你总该知道你家老宅在什麽地方吧?”
  
程启思又奇怪地看了他一眼。“你别说,我还真不知道。我叔叔他们,从来不跟我提这回事,甚至避免跟我提到我父母的事。这也可以理解,他们不想给孩子造成心理阴影吧!”
  
“事实上,孩子对於某些发生在小时候的事,往往是记得特别牢的。”锺辰轩说,“而且,这些潜在的幼时的记忆,可能影响到他的一生。”
  
“确实。”程启思笑了笑,笑容是说不出的苦涩。“至少我是被很深重地影响到了。要我结婚,我估计都不敢,生怕也会发生类似的事。想想,实在是很可怕,我的祖父和我的父亲娶了不仅有亲戚关系还长得一模一样的女人,而且把她们杀死了!那麽非常残忍的谋杀方式……站在专业的角度,我不得不这麽说……我甚至不让自己去想,因为,实在是……太恐怖,也太残忍……”
  
锺辰轩想了一想。“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令堂是被分尸後再放进壁炉里焚烧成骨灰的。要烧成那样,估计是得被分成很细碎的小块。令尊大概动用了菜刀,锯子……所有可以找到的工具。而且令尊……对不起,是在花园里将令堂杀死并分尸的,据档案记载,虽然已经时隔多日,又下过了几场大雨,仍然在玫瑰花下的土壤里找到了血迹。”
  
“你不觉得你当著我的面说这些很过份?”程启思说。
  
锺辰轩扬起了眉头。“你应该面对。既然你对这件事,一直都有所怀疑,而且现在似乎又出现了更新的发展,我们也许可以把──不仅是你父母的事,也许还能够把你祖父祖母的事都弄明白呢。”
  
他的手指,缓缓地滑过扉页上那个红色的印章。“乐行止。你的父亲叫行止,你的母亲叫安心。你的祖父叫衍之,你的祖母叫安然。嗯,确实像是一家子的名字。你说,安心和安然之间有亲戚关系,你能说得清究竟是什麽样的亲戚关系麽?还有安瑶?”
  
程启思皱著眉说:“你知道我一向对这些复杂的亲戚关系是弄不清楚的。我刚才说了,应该是堂侄女之类的,或者还要更远一些?我真的不知道,我家族里几乎都没什麽人了。叔叔和婶婶是最清楚的,但他们早已经过世了。”
锺辰轩笑了笑,说:“好,那我们去问安瑶。”
  
“安瑶?”程启思的眉头蹙得更紧,“你认为她会知道?她一直在国外长大……”
  
锺辰轩说:“我刚才听你说,安瑶认定她祖上的爱情是一个凄美的爱情故事。这样的女人,是有一颗浪漫的心的。她会对这个所谓的爱情故事很感兴趣,也会乐於知道自己跟故事里面的女主角有怎样的关系。我相信,安瑶自己是很清楚她跟安然、安心有什麽样的亲戚关系的,哪怕是七弯八拐,她也能够说得出来。”他说到这里,才想起来问,“安瑶呢?她在哪里?你昨天晚上把她一个人扔下了?”
  
“我先送她去看了医生,没什麽大病,就是受了点刺激。”程启思说,“然後我送她回了我家里,这时候正好莫明打电话来问我点事,我才知道你没有回来。我怕你遇到什麽危险,才开了安瑶的车,冒著大雨赶回来。没想到……你见到我就像是见到鬼似的。如果你开车撞死了,你才真冤呢!”
  
锺辰轩苦笑。“感谢上帝,我还没有撞车。”
  
程启思从石头上站了起来,活动了两下手脚。“走,我们回市区。呆在这里对著海,我们什麽都不会知道的。”
  
锺辰轩微笑了一下。“你总算开始变得正常了,我应该再次感谢上帝。”他突然说,“对了,安远怎麽也会有那把钥匙呢?”
  
“他曾经说过想进去看看。”程启思说,“我没空陪他,就把钥匙给了他。没想到……哼,他却自己却配了一把,还在临死的时候给了你。”
  
听他这麽说,锺辰轩默默无言。
第四幕 一见钟情
  
安瑶坐在屋顶的花园里,半靠在一张躺椅上。

她穿著件程启思的浴袍,很宽大,半个晒成浅棕色的肩头都露了出来。她的手边放了一个酒瓶,一个酒杯,酒瓶已经半空了。
  
“表哥,你昨天晚上去哪了?”安瑶的声音,轻柔,带著种慵懒的风情。几缕发丝垂落在她面颊上,有种不经意的妩媚。
  
程启思把她的酒瓶拿了过来,对著瓶口,一气喝了好几大口。“我回玫瑰园了。”
  
安瑶突然地从躺椅上坐了起来。

“你回去了?你去干什麽?你……你是不是也听到了?阁楼里……她每天都在哭!她被困在那盏灯里面,几十年了,她一直都出不来,她一直都逃不掉!”
  
程启思瞪著她。“你在胡说什麽?”
  
安瑶大力地摇头。“我没胡说!我没有胡说!她在里面,我知道她在里面的。自从堂姑死了後,我就一直做梦,梦见心姑姑……不,不,不是心姑姑,是她……她在梦里一直对我说,她好冷,好孤独,没有人陪她……她在那里呆了好久好久……”她说到这里,突然换了英文。“Endless。”
  
锺辰轩笑了笑。“很形象,Endless。无止境的梦魇麽?”
  
安瑶看著锺辰轩。“辰轩,你也听到了?你也听到了是不是?我一直听到她在流泪,在叹息,还在唱歌……”
  
锺辰轩再次皱了一下眉。“安琪拉,你能不能从头说起?”
  
“哦……好。”安瑶呆了一呆。过了好一会,她才说,“说什麽?表哥比我清楚吧。我听我堂姑夫说过,心姑姑的堂姑姑跟心姑姑长得一模一样。他说我也长得很像心姑姑,如果长大了一定会更像。

“我听了很高兴,堂姑夫说我长得像心姑姑,那就是说,我长大了也会跟心姑姑一样漂亮的。”
  
锺辰轩听她这一堆“心姑姑”“堂姑夫”“堂姑姑”听得头昏:“你是说,安心是你的堂姑,你是她的堂侄女,而安然也是安心的堂姑姑,对吗?那安远呢?”
  
“安远是我的堂叔。”安瑶回答,“我爸爸是他的堂兄,心姑姑是他的堂姐。”
  
程启思低声嘀咕著:“这麽复杂的关系,亏你弄得清楚。”
  
锺辰轩又问安瑶:“那时候你也在英国?”
  
“是啊,心姑姑把我交给一个老太太照顾,因为堂姑夫怕吵,连表哥都是在寄宿学校里住呢。心姑姑人很好,会给我买漂亮的衣服和玩具。”

安瑶脸上露出了一抹甜甜的微笑,“堂姑夫人也很好很好,他就像……哦,就像是画里面那些人,很温文儒雅,就是常常不太理人,也不跟我们说话。对了,堂姑夫画的画真的很好,画山水,画花鸟都画得很好。”
  
程启思对锺辰轩说:“安瑶也是父母早亡,我母亲本来是她的监护人。”
  
锺辰轩点了点头。“那後来呢,安琪拉?”
  
安琪拉说:“後来我就去法国念书了,学画画。我们不就是在法国认识的麽,辰轩?突然有一天,就有人把我送去法国了,我还以为心姑姑会来送我呢。”

她的脸色骤然变得黯淡了下来,“过了好些年,我才知道……发生了那样的事情。我是在一份过期的杂志上看到的……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她求助地抬头望著程启思。“表哥,我真不明白是怎麽一回事。”
  
程启思正想说两句安慰她的话,忽然就听到楼下门铃响了。程启思皱皱眉头说:“这麽早,谁会来?”
  
安瑶却从摇椅里跳了起来。“是我约的朋友,你们别管,我去开门。”
  
她把浴衣拉紧了些,赤著一双脚就“咚咚咚”地跑下了楼去。程启思狐疑地说:“她约的朋友?她才来几天,哪来的什麽朋友,还这麽早就来?不行,我要下去看看。”
  
程启思一走到楼梯口,就听到了安瑶清脆娇柔的声音,正在跟一个男人叽叽咯咯地说著什麽。那个男的声音,却熟悉得惊人──任羽!程启思顿时楞在了楼梯口上,一时拿不定主意要不要下去。
  
“任羽,你来得好早。”
  
“我是来看看你一个人有没有事的。”
  
“我住在表哥家里,会有什麽事?”
  
“走,安瑶,我们一起出去吃早饭。”
  
“好,你等等,我去换件衣服,再跟我表哥说一声。”
  
安瑶说完这句话,一抬头,见到程启思站在楼梯口,就开心地大声说:“表哥,我出去啦,你不用管我。有任羽照顾我呢。”
  
程启思不知道自己的脸色已经变成了什麽样子,三步并作两步冲下了楼梯,直直地瞪著任羽。任羽也没想到程启思在,一时间脸色变得十分尴尬,眼神也不知道往哪里摆。

过了好一阵,任羽才清了清嗓子,说:“启思,原来你在啊。那个,昨天你一直没有回警局,按规矩你也该去作份笔录。”
  
程启思狠狠地瞪著他。“难得你今天态度如此之好啊?换平时,还不早对我吼过来了?”
  
安瑶忙转到程启思的身边,去拉他的手臂。“表哥,你这是干什麽?任羽人很好的,昨天晚上你走了後,他就打过电话来问候我。听说我不舒服,他大半夜的专程跑来看我,还给我带夜宵呢。”
  
程启思气得想给任羽一个耳光,任羽脸色越发不好看了,浑身都不自在的模样。

正在这时候,锺辰轩的声音从楼梯口响了起来,很好心地给了他下台的机会。“任羽,你来得真是早啊。安琪拉,你要出去吃早点,就快去换衣服吧。我们跟任羽,有点公事要谈。”
  
安瑶笑著说:“好。”她立即脚步轻盈地跑回了房间。她昨天把自己的行李也拖了过来,大概是不打算住玫瑰园的了。

锺辰轩好整以暇地从楼梯上走了下来,微笑地说:“启思,你这样就不对了。本来麽,安瑶也是死者的亲戚,任羽要来问她的口供,是很正常的事。”
  
他看到程启思又想说话,打断了他,笑著说:“安琪拉是个漂亮女孩子,她在国外,一直不乏男人追求。在这一方面,她真是只小花蝴蝶,被她伤透了心的男人不计其数。所以要我说,你一点也用不著为安琪拉担心,倒是任羽啊,我挺担心你的。安琪拉最喜欢新鲜,腻了就会扔掉,到时候你伤心难过,可不要说我没有警告过你。”
  
任羽那双平日里锐利得像鹰的眼睛,此时居然蒙上了一层做梦般的光彩。

“她的英文名字叫安琪拉?哦,好美的名字,简直像是天使一样,跟她的人实在是太相配了。”敢情他把锺辰轩的一番话都没听进去,只听到了安瑶的名字。
  
程启思这次气得险些背过气去,锺辰轩好心地伸出手,替他拍了几下背,顺顺气。

“好了好了,启思,我们就不要在这里当电灯泡了。走,我们去警局。”他见程启思还想说话,朝他使了个眼色,程启思恶狠狠地哼了一声,跟著锺辰轩一道走出了家门,顺手把门重重地摔了过去。
  
“任羽这家夥居然打安瑶的主意!”
  
一进电梯,程启思就骂了起来。

锺辰轩只是笑,笑了半天才说:“每个人都有他的滑铁卢。任羽平时不苟言笑的,也从没听说过他有女朋友,最大的爱好似乎就是揪你的错,这下,他好像一心想要做你的表妹夫了。恭喜恭喜,有了这层姻亲关系,他以後估计也不会揪著你的小辫子不放了。安琪拉撒撒娇,他大概整个人都会化了。”
  
程启思翻了个白眼。“拜托,他是昨天下午才第一次见到安瑶的。”
  
锺辰轩的眼里有种思索的表情。“那又怎麽样?这个世界上,恐怕真的有一见锺情那回事。感情的人,真是说不清楚的。昨天安瑶从车上下来的时候,我就注意到任羽看她的眼神了。那可真是又震惊又痴迷的……算了,启思,安琪拉是个完全没有长性的人,你别管她。她也是二十四五岁的人了,长期一个人生活在国外,难道自己还照顾不了自己?”
  
程启思虽然知道锺辰轩的话有道理,但想想还是想不通,扔下了一句:“我还以为任羽是个GAY呢,也没个女友也没见他跟谁约会的。结果……居然来勾搭我妹妹,我宁可他继续来找我麻烦。”
 
锺辰轩只是笑,程启思横了他一眼。“真的就有这麽好笑麽?”
  
“确实很好笑。”锺辰轩笑著说,“好了,回警局吧,安琪拉的事,你就别操心了,她比你有主意呢。她看上的男人,没一个逃得过她手掌心的,这次,就算任羽不主动,安琪拉也不会放过他的。”
  
电梯到了一楼,门开了。程启思一面往外走,一面不悦地说:“瞧你说的这话!……”他忽然站住了,锺辰轩推了他一下,说,“你挡住电梯门做什麽?走开些,别人要上呢。”
  
程启思这才往旁边挪了两步,他的眼里带著一种怪异的表情。锺辰轩禁不住问他:“你怎麽了?”
  
“我……突然想到了我的祖母。”程启思缓缓地说。

“她也许就是……安瑶这样的女人。你还记得那本日记里所写的麽?我的祖父是个相当冷静自持的男人,却从见到她的第一面起,就疯狂地追求她,而且不顾一切压力,要跟她结婚。在那个年代,包个当红的戏子是常见的事,但是要娶她为妻可就不是容易的事了。”
  
锺辰轩扬起了眉头。“不过,似乎你的母亲并不是你祖母那样的人。”
  
“我对她的记忆很少很少,而且也很模糊。在我那些支离破碎的记忆里,她确实是温柔可爱的。很年轻,很美丽,像画里的女郎。”程启思摇了摇头,似乎不愿意再说下去。“我们走吧。”

回到了警局,一进办公室,就看到一群人围在一起窃窃私语,一见到程启思和锺辰轩进来,居然一窝蜂地就拥了上来,挤得程启思和锺辰轩莫名其妙。

陈了压低声音,神秘兮兮地说:“启思,我们有一个很有趣,很有趣的消息要告诉你。”

一听到这句话,程启思和锺辰轩就明白了这群人在乐些什麽了,两个人对望了一眼,锺辰轩的眼里满是笑意,程启思却是满脸无奈。莫明看他没有反应,用手肘撞了撞他,小声地说:“你不想听吗?”

程启思翻了个白眼,拉长声音,大声地说:“不就是任羽迷上了我表妹,值得你们这样八卦吗!”

吴晴做了个苦脸。“程哥,原来你都知道了。你是怎麽知道的?你表妹告诉你的?”

锺辰轩微笑地说:“你们的消息可过时了,不如让我来告诉你们最新的进展吧。”他眨了眨眼睛,“要不要听?”

一群人都兴奋起来了,七嘴八舌。“要听,当然要听!”

李龙宇讨好地把一笼刚出炉的小笼包子递了过来,“看,这是特地给你们准备的早点。”

程启思一听到“早点”两个字,就立即想到了一大早便跑过来请安瑶出去“吃早点”的任羽,顿时气不打一处来,把众人推开,直直地走进了自己的办公室,把门重重地关了过来,弄得一群人目瞪口呆。

李龙宇小声地说:“怎麽,我拍马屁拍到马脚上了?”

锺辰轩笑著说:“确实。不过没关系,他不吃我吃。你们要听的消息嘛……”看到一众人都竖起了耳光,锺辰轩眨了眨眼睛,才慢吞吞地说,“今天一大早,我们回到启思家的时候,就有一个很意外的客人来拜访。我不说,你们也知道是谁了吧?”

李龙宇一拍大腿:“任羽?”

锺辰轩点头。“就是他。”

陈了啧啧地道:“哎呀呀,我还真一直以为他是个同性恋呢,结果人家不是不喜欢女人,是普通的女人他看不上眼。这不,来了个大美女,任羽眼睛马上就直了。所以说,人不可貌相啊,人不可貌相!”

锺辰轩笑骂道:“瞧你们八卦的!我可告诉你们,启思心情不好,你们别拿这事在他面前开玩笑。”他把那笼小笼包子拿了起来,“我带进去吃。”

“等等,辰轩。”君兰叫住了他,“启思他不高兴什麽?”

锺辰轩说:“你们又不是不知道启思跟任羽一直有矛盾,任羽追求他的美女表妹,他能开心得起来麽?”

说完这话,锺辰轩便拿著那笼包子,进了程启思的办公室。

他把门关好了,把包子放在程启思面前,说:“你在别人摆那副臭脸作什麽?弄得别人莫名其妙的,这可不像你做人的原则。”

程启思抓起一个包子扔起了嘴里,一面大嚼一面含糊不清地说:“那怪谁?有人昨天晚上像发疯一样跑了出去,害得我没睡觉地找了一晚上,现在都还昏头昏脑的,也不知道自己说了些什麽,做了些什麽。”

锺辰轩把一把舒服的靠背椅推到了一边。“你到这边来躺躺吧,我打印一点东西。”

程启思并没有问他要打印什麽,很听话地站起来坐到了椅子里。没到五分锺,就响起了他的鼾声。

锺辰轩也不理会,给自己倒了杯水,一面咬著包子,一面打开了电脑,在MSN的一长串人名里面搜寻。

过了大约半个小时,打印机开始卡卡地响了起来。一页一页打印著满满的英文的纸,从打印机里滑了出来。

锺辰轩把那叠厚厚纸装订在了一起,又把座椅调了个方向,面对著窗口。

这是他向英国的朋友要来的关於程启思父母的资料。程启思的父母都是入了英国藉的,因为程启思的祖父乐衍之在妻子安然“过世”之後就去了英国,是位老华侨,在英国居住了十来年後死了,连葬都是葬在英国的墓地。

乐行止是位知名的画家,也正因为如此,他残忍杀妻的事,才被报纸和媒体渲染得如此充满了神秘色彩。

因为西方人总会对东方的一切抱著某种奇怪的不可知的态度。

整个案件,其实相当简单。据乐行止的邻居说,乐行止夫妻俩,并不能算是一对美满的夫妻。

乐行止是个画家,他的情绪相当不稳定,常常冲著妻子大吼大叫,骂出些难听的话。但他的妻子──安心,这是个美丽而宁静的名字──却是个相当温柔解人的女人,她几乎从不会跟丈夫对骂。

据邻居们的证词,在案件发生前大约一个月,乐行止的情绪越来越不稳定了。

有一天,邻居一位也是华侨的老太太在花园里干活的时候,听到了乐行止叱喝他的妻子坐到玫瑰花旁,给他当模特儿。而那时候,已经开始下雨了,好心的老太太觉得乐行止很是过份。

安心每天会带著她养的狗出门散步,每次经过老太太家门前,都会跟她打招呼,但是这一次,老太太有三天都没有看到安心了。她虽然不喜欢乐行止,却很喜欢安心,於是就到乐家去,想看看安心是不是病了。

老太太的证词十分明确,安心病了,但她的丈夫却对她不管不顾,仍旧一个人在花园里画画。老太太非常看不惯乐行止的所作所为,想过去骂他一顿,但安心却坚持不让她去。

老太太无可奈何,回家给安心炖了一锅鸡汤,让佣人给她送过来,让她补补身子。

过了几天,安心复原了,又开始给乐行止当模特儿。但这一次,却没有当多久,乐行止就回国了。老太太以为安心也是跟他一起回国的,还给她腌了些在国外很难吃到的酱菜,准备等她回来给她。

但是,半个月後,乐行止回来了,却只有一个人。他还是跟以前一样,天天闷在家里画画,根本不出园子。

老太太觉得不对劲了。凑巧的是,她有个儿子就是管出入境事务的,李太太就让儿子帮自己查一下,有没有一个叫安心的女人,跟乐行止一起出境。

儿子很快就给她查到了,乐行止确实回了中国,但从来都没有安心的出入境记录。李太太把事情的经过给儿子讲了一遍,她的儿子立即得出了结论:报警,立刻报警。

乐行止对警察的到来大发雷霆,说自己的太太出去玩了,干警察什麽事?但警察很快地在他的花园里发现了大量的血迹,经检查是B型。而安心的体检报告,显示她的血型也是B型。而且,还在花园里,发现了沾满血迹的刀子。警察也觉得事态严重,立即对乐家进行了搜查。

结果是让人震惊的。在乐家的壁炉里,警察发现了一只女人的断掌,还发现了大量的骨灰。警察推测,乐行止是在花园里将妻子分尸,然後在壁炉里生了火,把被切成碎片的尸体一点一点地放进火里,慢慢烧成骨灰。女人的断掌经辨认,确认是属於安心的。

人证物证俱全,警方立即逮捕了乐行止。乐行止并没有承认自己的罪行,但也没有否认。在审判的过程中,他一直都是一副相当淡然的态度,即使是到了执行死刑的时候。

除了留下遗嘱之外,他一句多余的话都没有说过。警方和媒体都对他杀死自己妻子的动机众说纷耘,比较令人信服的一种就是:乐行止是一个疑心病非常大的男人。他是个画家,是典型的艺术家性格,无比的敏感。

他怀疑自己的妻子对自己不忠,以致於到了神经质的地步,最後残忍地杀害了妻子。

对於乐行止究竟是不是患有精神分裂症这一点,专家们同样也是众说纷纭。某种程度上,这也是乐行止唯一可以逃过法律制裁的途径,律师也向他建议过,要他接受精神测试。

但测试的结果,证明乐行止是一个精神完全正常的人。律师在法庭上替他辨护的时候,提出乐行止的精神分裂是间隙性发作的,他在杀害他的妻子的时候,是属於不能自控的范畴。

当然,这一点也被公诉方轻易地驳回了。首先,没有任何论据可以使辩方律师的这个论点成立。其次,被告杀死妻子并将她分尸、焚烧,这需要好些天的时间,难道他在这个时间段里一直精神分裂,等到警方一来的时候就恢复正常了?

结果,乐行止败诉了,被判处死刑。直到他死之前,还不断地有心理专家去见他,问他是否想要上诉。乐行止只回答了一句:“No,thanks.”

锺辰轩看了一看档案的时间。这桩案件发生在二十六年前的八月,程启思的记忆并没有错。锺辰轩盯著面前厚厚的一叠档案,陷入了沈思,直到程启思的声音打破了房间里的寂静。

“你在看什麽?”

锺辰轩把椅子转回了原来的方向。“你醒了?我找我朋友要来的,你父亲当年的档案资料。因为我不能保证我的记忆全部准确,所以想再详细地再看一遍。”

程启思拿过那叠资料,匆匆地翻了几页,又放了下来。

“说实话,我真的不愿意这件事情再被翻出来。无论如何,我的父亲用如此残忍的方式杀害了我的母亲,我在感情上是接受不了的。何况,根据他们的邻居和朋友的证词,都说我的母亲从来没有背叛过我的父亲,她是全身心地忠於他的。”

锺辰轩轻轻地说:“也许正因为如此,她才不能安息吧?”

程启思皱了一下眉头。“你是想说发生在玫瑰园的阁楼上的怪事?可是,那跟我母亲无关,那里面的一切,都是属於我的祖母的。如果要说有人无法安息,那也应该是我的祖母。我当年看到那本日记的时候,就觉得非常震惊,非常不可置信。我的父亲杀了我的母亲,被判处死刑;我的祖父杀死了我的母亲,却安享了他的晚年……”

“安享?”锺辰轩打断了他,“你怎麽知道你的祖父是安享了晚年呢?也许他终生都活在对你祖母的思念和回忆里,终於都活在那种亲手杀死了自己所爱的人的痛苦中。你的祖父是怎麽死的?”

“病死的。”程启思说,“他是在英国留学的,所以在我祖母死後,也自然而然地去了英国定居。他得的是癌症吧。”

锺辰轩凝视著他。“那麽你想弄清楚这个谜麽?不仅是你父母的,还包括你祖父祖母的。也许为时已晚,一切已经盖棺定论;但是……”

“我愿意。”程启思回答。“从我重逢安瑶的那一刻开始,我就知道,命运是个奇妙的东西,你再怎麽逃避,也逃不过命运铺下的那张大网。我必须弄清楚从前的一切……否则,我怀疑我无法面对我的人生。我的血脉……延续至我的父亲乃至我的祖父的血脉……”

“好。”锺辰轩的声音,清晰而坚定,“我们就从头开始。”

程启思望著他。“从头开始?从哪里开始?”

“从她──安然开始。”
第五幕 老人之死

安然是个美丽的名字,但显然不是程启思的祖母红极一时的时候曾用过的艺名。

锺辰轩把安然的照片复制了几十张,找了一些对戏曲有研究的朋友,请教他们是否认得这个女人。但大家都众口一词地说:在那个时代,唱戏的人太多,沈沈浮浮的也太多,每个人的故事估计都可以写一本精彩无比的小说。
很多戏子,都只是昙花一现,消失在茫茫人海里,再也没人记得她们的名字。安然,估计也是其中的一个。

这个结果,锺辰轩并不奇怪。

他寄望得更多的,反而是程启思。既然当年程启思的祖父是从英国留学回来,受老同学的邀请才在上海逗留,看了安然演的戏并迷上了她,那麽,如果程启思祖父的这个“老同学”还活著的话,他知道的,一定比任何人都多。

锺辰轩催促程启思去找出这个“老同学”的下落,还有那个“洪叔”的下落。

安远的案子,毫无进展。那具白骨,验尸後知道是具三十岁上下的男尸,已经死了好几年。

陈了曾开玩笑地说:“又是一具无人认领的白骨!”程启思和锺辰轩也只能报以苦笑,这种不明身份的尸体和白骨,每年发现的都不少,每次都会给平均破案率大大地打些折扣。

“一具白骨开著一辆发动机坏掉的车撞死了一个大活人”也成了警局里传扬一时的笑话,程启思曾被上司叫去狠狠地教训过一通。

最让程启思无语的是,安瑶居然又一个人搬回了玫瑰园。

锺辰轩听说她一个人搬回去住,都吓了一跳,问她难道就不害怕麽?安瑶却回了他们两个人一副灿烂无比的笑脸,说她不怕,有任羽任警官陪著她呢!程启思听得几乎吐血。

不过也确实如此,任羽以前一直是个工作狂,没事都要来加班的类型。

但现在,只要一到下班时间,任羽就比谁都跑得快──跟安瑶约会去了。程启思每次听到他甜甜蜜蜜地叫“安琪拉”,就觉得一身的寒毛都要竖起来了,偏偏任羽似乎也真把他当成准表兄了,跟安瑶打电话也不避他,那一串串的绵绵情话让程启思深刻地怀疑自己是不是从来没有真正认识过任羽这个人。

“大概是从什麽言情剧里现学现卖的。”锺辰轩有一次听到程启思声情并茂地向他复述了一遍任羽打电话的内容,一边打冷颤一边说。

“不过你放心,安琪拉很喜欢听这些的。我们听著肉麻,安琪拉估计高兴得很呢。你看她现在,电话都懒得给你给我打一个,还不就是有了任羽陪她了。”

“她还说过几天要跟任羽去泰国旅游呢。”程启思一脸不乐意地说,“任羽跟莫明调了假,我看真是要去的了。”

“我都叫你别管他们了。”锺辰轩好笑地说。程启思正想说什麽,手机忽然响了,他一接听,脸上顿时出现了掩饰不住的兴奋之色。

“找到了?知道他的住址麽?嗯……你说。好,我记下来了。谢谢你,改天请你吃饭。”

他一放下手机,锺辰轩便说:“找到谁了?”

“找到我祖父的那位老同学了。”程启思把刚才匆匆写了几笔的便条折了起来,“订机票,明天就走。”

程启思的行动力绝对是一等一的,他在第二天一大早天还没亮的时候就把锺辰轩从床上拽了起来,上了一辆出租车。到了机场,一直到上飞机的时候,锺辰轩都还是迷糊著的。他昨天晚上在那里研究一些资料,一直折腾到半夜三四点,等於只睡了两三个小时。偏偏程启思在飞机上又嫌无聊,一直想跟他聊天,锺辰轩在第三次被他弄醒之後,只得叹了口气,决定不睡了。

“你祖父的那位老同学是干什麽的?”

程启思一看到锺辰轩愿意跟他搭讪了,马上兴致高涨。“是经商的,做药品的,生意做得还不小。我昨天打了电话给他,他还记得我祖父,说他们当时是最好的朋友。我提到了祖母,他立刻就沈默了,过了好一阵,才问我,是不是想知道以前的一些事情?我连忙说是,问能不能去拜访他?”

“不过他也料不到你这麽快就会飞过去吧。”锺辰轩不满地说,“何苦呢,坐这麽早的飞机,你不会想要省那点折扣的机票钱吧?”

“当然不是。”程启思说,“他住的地方很偏僻,在一个乡下地方,据说是他自己家的老宅子。我们就算中午飞到了,再坐车过去,大概也是晚上了。”

锺辰轩点了点头。“你倒是想得挺周到。”

飞机晚点了,落地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一点过了。他们坐上发往那个地方的班车的时候,已经是三点半了。

程启思打了个电话通知那位老先生,对方知道他来得这麽快,又是惊讶又是高兴。锺辰轩听电话里面的声音,是个十分苍老的老人声音了,忍不住问:“这位老先生……多大年纪了?”

“八十了。”程启思说,“不过我听他说话,脑子还是很清楚。他对我的祖父祖母,也记得非常清楚。他还知道我母亲呢,真奇怪,他是怎麽知道我母亲的?”

“你父亲是怎麽遇上你母亲的?”锺辰轩问。

程启思想了好一会。“应该是父亲回国的时候在老家附近遇上了我母亲,一见锺情就结婚了吧。”

锺辰轩说:“也许因为这位老人家是你家的世交,你母亲也是你家的远亲,所以认识也不奇怪。”

一路上那几个小时的车程非常无聊,锺辰轩靠在靠背上睡著了,程启思却一直坐在那里,随著车的上下颠簸,心里也是忐忑不安。

天色越来越暗,破旧的班车在田野间的窄窄的公路上穿行,程启思总算是看到了前面有一个灯都没亮几盏的小村子,赶忙把睡得很香的锺辰轩给推醒了。

“醒醒,醒醒,我们到了。”

走下车,两个人一身都快散架了。在这里下车的只有他们两个,下了车,一时间两个人都还觉得脑子里木木的──坐久了车的後遗症。程启思向前面张望了半天,说:“那里有个大门比较气派,也许就是吴老先生的家了。”

锺辰轩唔了一声,他的瞌睡被程启思吵醒了,还一脸不乐意的表情。“那就走过去看看。”

没走几步,就到了程启思所说的“比较气派的大门”前面。锺辰轩说:“还立了两个石狮子,看来以前这里也是大户人家。”

大门虚掩著,里面隐隐地听得见有喧闹的声音,程启思说:“我们进去?还是敲门?这深宅大院的,我们敲门他们听得见吗?”

锺辰轩一笑,正想说话,只见大门猛地被人拉开了,一个胖女人从里面跑了出来。看到程启思和锺辰轩,她楞了一下,然後又拔腿往前跑。程启思一把将她拽住了,问:“吴老先生是不是住这里?”

“唉呀,人都出事了,住不住在这里还有什麽区别?快放手,我要去找人来看看我家老爷!”女人一叠连声地说。

听了这话,锺辰轩和程启思都吃了一惊。锺辰轩说:“我们是来看吴老先生的,我就是医生,你带我们去。”

女人眨了一下眼睛。“你们就是要来的客人?你真的是医生?”她把锺辰轩和程启思两个人从上看到下,看遍了才说,“那,你们快进来,快进来!”

程启思走进那“吴宅”,感觉自己像是走回了时光隧道一样。这是一所相当古老的宅子,维修保护得也相当好。
深青色的砖墙,一进又一进的厅堂,不显眼的黯淡的回廊,依稀可见当日的气派。宅子里种了不少花木,也修剪得相当精心。

那女人在前面小跑著带路,走到第三进的时候,就看见一间亮著灯、敞著门的房间。女人朝那房间一指:“就在那里!”

程启思大步地走进了那间屋子。这是间普通的房间,有一个书架、一张书桌,还有几把椅子。

一把椅子却被踢翻了,一个穿长衫的老人高高地吊在房梁上,用的是一段红缎子,衣摆被从门口吹进来的风吹得不断飘荡。这个场景,往往只有在电视剧里才能见到,如今却实实在在地出现在了眼前,一时间程启思和锺辰轩都有些回不过神来。

房间里还有一个中年男人,一脸惊惶失措的样子。

“先把他放下来!”程启思搬了一把椅子,踩上去还嫌不够高,直接一脚踏上了桌子。那段红缎子在房梁上打了个死结,程启思伸手去解,一时间哪里解得开。锺辰轩看到书桌上有把菜刀,忙伸手递给了他。

程启思割断了红缎子,老人便一头栽了下来,程启思急忙托住了他,锺辰轩在下面扶住了老人的脚,慢慢地将他放了下来,躺平在地上。

“……没救了。”锺辰轩在试过了所有的急救方法之後,有点沮丧地站了起来,对著程启思摇了摇头。“如果早一点救下来,也许还……”

程启思注视著老人的面孔。他实在无法想像这张因为窒息而扭曲的脸是上吊自杀而死的。程启思回过头,看著那害怕得在发抖的一男一女。“这位就是吴均明吴老先生?你们是谁?”

“是……他就是吴老爷。我们……我们是他家的佣人……”女人抖著嘴唇开了口。这一男一女,看起来都是普通的乡下人模样,穿著打扮都很朴素,女的胖胖的,很是慈祥,男的长了一对小眼睛,看上去有点贼眉鼠眼的样子。

但程启思直觉地认为,这两个人一定是夫妻。老爷?程启思感觉像是时光倒流了几十年。

“有床吗?把这位吴老先生抬过去吧。”锺辰轩说,那胖女人忙说:“有,有……在这边。”她说著说著眼眶就红了,狠狠地抹了一把鼻涕。

她领著程启思和锺辰轩去的是一间卧室,里面也都是些清代家具,床和书桌都像是古董,还有几件挂屏、花瓶之类的东西,程启思虽然是外行,也知道应该是价值不菲的古董。

他知道这个吴均明是做药品生意起家的,西药好歹也算是个高科技玩意,这老人退休之後,居然过得像个古代人一样。

“您怎麽称呼?”锺辰轩问那个胖女人。胖女人一面擦眼泪,一面说:“我姓杨,都叫我杨妈呢。”

锺辰轩问:“杨妈,吴老先生这是怎麽回事?”

杨妈哇地一声哭了起来,她这一哭很是惊天动地,看样子她已经忍了很久了。

程启思跟锺辰轩也只有耐心地等著她哭,好不容易杨妈哭完了,抹了抹眼泪说:“你们两位就是吴老爷等的客人?他今天接了个电话之後,就一直坐不安稳了,一直在院子里转来转去,嘴里还念叨著什麽。”

锺辰轩又问:“你知道他是为什麽……要上吊自杀的?”他说到“上吊自杀”四个字的时候,自己都觉得怪怪的。用一段红缎子上吊,还是个穿著长衫的老人,锺辰轩在看到的那一刹那,真以为自己穿越了。

事实上,这整座小镇,都像是个被遗忘的地方。时光仿佛在这里停止了,不会流动了。从他走进这座小镇的时候,便有这样的感觉。

“我不知道。”杨妈哭著说,“老爷叫我收拾两间客房,预备给你们住。又叫我晚上多准备几个菜,哪,菜我都准备好了,等著你们来就可以下锅了……结果,结果我听见我那男人在那里大叫,像是见了鬼似的,我菜刀都来不及放下就跑了过去,一看……老爷居然上吊了!这,这怎麽可能……那条红缎子……不是我系在书房外的树上讨个吉利的麽……”

难怪书房里会有一把菜刀,也难怪会出现这麽一段如今已经很不好找的红缎子。锺辰轩想。程启思却低声地说了一句:“确实不可能。他既然在等著我们,又怎麽会突然跑去自杀?”

说到这里,他突然肩头颤抖了一下,似乎觉得冷似的。“杨妈,今天有没有别人来拜访过吴老先生?”

杨妈点了点头。“有,有。我去菜园摘了些菜,正要拿到厨房那边去打理,突然就看到我男人领了个人进来。我问是谁呢?我男人说,是老爷的客人。我说,哎,不是说晚上才到吗?我男人说,不是的,是别的客人。”

锺辰轩皱了一下眉。“别的客人?你见到了他的脸了麽?”

“没有呢,他戴了顶帽子,帽沿压得很低。”杨妈说,“应该是个挺年轻的男的啦,挺高的,穿得也很不错,就跟来看老爷的那几位少爷一样。他就跟著我男人去见老爷了,我也就去厨房干我的事了。今天我弄了很多菜,难得有客人来,我好久都没机会显显我的手艺了。老爷吃得很清淡,又是吃素的,我平时都没机会做拿手菜呢。我正在厨房忙得高兴,就听到……”

程启思问:“你记得那个男人是几点锺来的麽?”

杨妈摇摇头。“不记得了,我只记得是我去菜园回来的路上见到的。”

锺辰轩叹了口气。乡下人往往时间观念不强,要杨妈说清楚是几时几刻,确实有点强人所难。他左右一看,没见著杨妈的丈夫,就问:“你丈夫呢?”

“哎呀,我叫他去给你们倒杯茶,怎麽去了这麽久?”杨妈走到房门口,叫了两声,“多福!多福!杨多福!你跑哪里去了?”只听到有人远远地答应了一声,杨妈扯著嗓子叫道,“快把茶端过来!我去厨房把菜热热,你快过来!”

杨妈跑走了,剩下程启思和锺辰轩,面对著床上的老人的尸体。

程启思仔细地察看著老人脖子上的淤痕,说:“也许,他是被人杀害的。用那段红缎子勒死,然後把他吊在房梁上,做成自杀的假象。现在需要的是法医,你可以麽?”

锺辰轩说:“可以,但是如果要作完整的验尸,需要解剖。我没有工具,没有设备,不可能解剖的。明天再说吧,你打电话报警。”

程启思嗯了一声,走到院子里,摸出手机打电话。他把这里的情况简单地作了说明,对方答应第二天一早就来。
走回到屋子里,却见到锺辰轩正把书桌的抽屉拉了出来,一只手在抽屉的底部用力地捣著什麽。

“你在干什麽?”

锺辰轩不理他,还在用力地捣。

忽然他啊了一声,程启思听到轻微的“嗒嗒”两声,恍然大悟。这是张黄梨花木的书桌,样式十分古老,雕著很复杂的花样。程启思看那书桌的抽屉,比起桌子的宽度短了好几寸,很显然书桌里是有暗格的。

锺辰轩又把另一只手伸了进去,小心翼翼地取了一样东西出来。

那是一个长形的木盒。盒子是用上好的檀木雕成的,散发著一股细细的檀香味。木盒并没有上锁,锺辰轩稍稍犹豫了一下,便打开了盒子。程启思的一颗心顿时提到了嗓子眼,一看,盒子里放著一张照片,和一串珍珠。

照片是张泛黄的黑白老照片。上面有三个人,一个是个女人,坐在一张花梨木的靠背椅上,穿著一件银色的缎子旗袍,手里摇著一把团扇。锺辰轩喃喃地说:“安然。”

然的身旁,站著两个男人。一个皮肤晒得黝黑,长方脸,嘴略有些大,笑得很是阳光,穿著一身笔挺的西服。另一个男人却穿了一袭长衫,俊美修长,笑容十分温文,极有书卷气。从他眉宇间,依稀看得到程启思的影子。

程启思叹了一口气。“我总算见到我祖父长什麽样了。我去清点我父亲遗物的时候,发现他什麽都没留下。”

“警察的档案记载,在壁炉里发现了一些纸片的残屑,也许你的父亲把以前的照片、书信都一起烧毁了。”

锺辰轩的手指在照片上的两个男人之间移动著,“要我说,女人还是选这位吴老先生的好,他年轻的时候虽然不如你祖父长得英俊,却看起来要让人舒心得多。”

“他年轻的时候穿西服,老了反而换成了长衫。”程启思说,“复古?”

锺辰轩说:“那时候也有那时候的时尚。”

他又把那串珍珠拿了起来。每颗珍珠都有小指头大小,圆润晶莹,只是因为年月久远,珍珠都微微有些泛黄了。
他又看了一眼照片里的安然,她的脖颈修长优美,如果戴上这串珍珠,一定会大大增辉。

锺辰轩拿著手串在手里玩著,慢吞吞地说:“这位吴老先生,难道也是暗恋你祖母的?”

程启思说:“看他把这些东西放了一辈子,还收藏得如此隐秘,恐怕真是如此。”他的眼里露出了些唏嘘之色,说,“可是,最初还是他把我祖父领去看戏的,因此也见到了我的祖母。如果这位吴老先生知道这一次见面的结果,那麽他可能就不会那麽做了。”

“谁能预知到未来能发生什麽事?”锺辰轩说,他把木盒底部放著的一封信拿了出来。那封信比照片还要泛黄破旧,锺辰轩拿的时候都是轻手轻脚的,生怕一不小心这信就会碎成片片了。他小心翼翼地把信打开,这信还是用毛笔写的。

“君知妾有夫,赠妾双明珠。

感君缠绵意,系在红罗襦。

妾家高楼连苑起,良人执戟明光里。

知君用心如日月,事夫誓拟同生死。

还君明珠双泪垂,恨不相逢未嫁时。”

锺辰轩对著这首诗,怔了半天,眼神又是迷惑又是不解。“这是张籍的诗。他本来是托物言志,向一个想要罗致他为己效命的人表明心意。不过,很明显,写下这封信的人,是用的字面的意思……”他再次看了一眼手里的信,字迹娟秀,显然是出自女人的手笔。更何况,落款处还有两个字。

落款“安然”。

“她是在向吴老先生表明心迹。”程启思缓缓地说,“她对他的一片痴情十分感动,但她却对我的父亲一往情深,不会离开他的。所以,她将这串明珠还给了吴老先生。而吴老先生在失望之余,想必也尊重了她的选择,只是将她的信和明珠,珍藏了一世。”

锺辰轩忽然说:“不对。”

程启思问:“怎麽不对?”

“如果安然最终选择了你的祖父,那麽她就不会跟别人私奔。”锺辰轩说,“既然如此,你的祖父就没有理由要杀死她。”

程启思沈思地说:“我的祖父杀死了我的祖母,本来便是我父亲的猜测。事实上有没有这回事,我们现在完全不知道。这一切已经过去得太久了……”他忽然笑了一下,“说文艺点,真是往事如风,我们到哪里去追寻事实的真相?”

他把一床薄被拉开了,慢慢地给床上的老人盖上,把他的脸也遮住了。“我本来以为,这位吴老先生会是一个知情人。事实上,他的确也是……我相信,没有人比他知道得更多。可是他……”

“可是他就在我们来到的时候,突然上吊死了。”锺辰轩截断话头说,“我不相信这是巧合,决不相信。”

他们听到一阵茶碗响动的声音,那个叫“杨多福”的男人,端著一个茶盘,出现在门口。他一脸谄媚的笑容,小心地走了进来,把茶盘放在了桌上。他正准备退出去的时候,锺辰轩叫住了他:“今天是你把那位在我们之前来的客人领进来的?”

杨多福浑身震了震。“对啊,是我。”

锺辰轩注视著他。“你以前见过这位客人吗?”

“没,没有。”杨多福说,他的老鼠眼睛滴溜溜地转个不停。“平时来看老爷的,只有他的儿子和媳妇。老爷喜欢安静,所以他们也只是逢年过节才来,所以突然来了个客人,我也觉得很奇怪。”

锺辰轩问:“他有没有对你说什麽话?”

杨多福想了一会。“他让我跟老爷说,他是从远地方来的。老爷也觉得奇怪,但还是让他进来了。”

程启思插口问道:“吴老先生看到他的时候,是个什麽反应?”

“老爷好像也不认识他。他跟老爷小声说了几句话,老爷脸色就变了一下。”杨多福说。“老爷立刻把我赶走了,我就什麽都没听见了。”

锺辰轩瞟著杨多福。“是你发现吴老先生上吊自杀的?”

杨多福连忙点头。“老爷每天下午都要我陪著出来走一转,我就在外面转悠,但今天老爷一直没有出来。我看到那个客人走了,就去敲老爷的门……老爷没回答,我怕老爷年纪大了,出什麽事,就大著胆子把门推开了。一看……一看,老爷居然在里面上吊死了!”

他吸了吸鼻子,抹了抹眼睛,眼圈也红了。这时候只听见杨妈带著哭腔的大嗓门,叫著杨多福的名字,杨多福说:“我那口子在叫我了,肯定是菜弄好了,我去端。”

锺辰轩去看那两个茶杯,非常考究,都是青花细瓷。一揭开杯盖,就闻到一股清香。锺辰轩忍不住说:“好茶。”他把茶杯端到嘴边正想喝,就被程启思给推开了。

程启思说:“你也太没有警觉性了。”

锺辰轩望著他。“你怀疑有人在里面……”

“我没怀疑。”程启思说,“只不过,我们在这里人生地不熟的,这麽大个院子里只有我们跟这姓杨的夫妻两口,我们死了估计都会连尸体都找不到。我看,我们还是小心点好。杨妈做的菜,再好吃,也别吃。我们不是带了矿泉水和面包什麽的?将就一晚上吧。饿一点,总比当个糊涂鬼好。”

锺辰轩说:“你真的就觉得这麽严重?……”一句话没说完,一股冷风就自门口灌了进来,他忍不住打了个冷颤,浑身都缩了缩。

程启思走到了门口。这时候天色全黑,这所老宅子里也是一片黑暗,除了他们所在的这间屋子里有盏瓦数很低的灯,宅子里就真是看不到一点灯光。杨妈的厨房,从这里根本看不到。锺辰轩站在他身後,忍不住说:“这里真的很像闹鬼的地方。”

“别忘了我们後面还躺著一具尸体。”程启思说。

锺辰轩却摇了摇头。“不,我不认为这位老先生会害我们。他更多的……恐怕会是希望我们……找出杀害他的凶手吧。”
第六幕 信
  
过了一会,杨妈送过来了几样菜,都弄得色香味俱全。程启思和锺辰轩枉自看得口水直流,却还是一口也不敢动。

等杨妈转身走了,两个人把菜和饭都用一个塑料袋装了起来,塞在自己的旅行箱里,准备找机会扔掉。茶杯里的茶,也泼在了屋角的花盆里。
  
杨多福过来收碗筷,看到饭菜都吃得精光,笑得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缝。“我带你们去休息吧,客房下午就收拾好了。”
  
程启思拖著旅行箱,和锺辰轩两个人都跟著他走。走到後一进院子,果然有一间屋亮著灯。杨多福推开门,里面的陈设简单,不过该有的都有了,床也铺好了。桌上也放了一套茶具,显然是刚沏好茶送过来的。
  
“我就住在前面,你们有事,就叫我。”杨多福轻轻把门关上了,程启思透过窗棂的缝隙,看到他果然往前面走去了,回过头来对锺辰轩说,“你说,我们这一夜,能不能安安稳稳地度过?”
  
锺辰轩从旅行箱里翻出了几瓶矿泉水和面包,无精打采地说:“我都饿得前胸贴後背了,看著刚才那一桌菜,口水都快滴下来了,却一口都不敢吃。哪,现在还得来吃这些干巴巴的点心。”
  
程启思拧开了一瓶矿泉水的瓶子,喝了两口,又撕了半片面包塞进嘴里,说:“饿上一夜,也比不明不白死了的好。你这人真是,一点苦都吃不了。”
  
锺辰轩吃了半块面包,就嫌干不吃了。他把藏在旅行箱里的那个木盒取了出来,放在桌上,把那封信又拿了出来,在灯下反复地看。程启思又吃光了一个蛋糕,看著锺辰轩还在看,就说:“这纸都快被你看出个洞了,再看也就是那麽回事。别看了……”
  
锺辰轩打断了他。“别说话。”他盯著手里的信纸,盯得更专注了,突然对程启思招了招手,说,“启思,你看这里。”
  
程启思顺著他手指的方向看去,只看到一滴不小的墨汁,忍不住“嗨”了一声说:“一滴墨汁有什麽好看的?”
  
那滴墨汁的位置是在“安然”两个字的落款之後,相当的大,相当显眼。

锺辰轩却摇头说:“你难道不知道那时候那些人的习惯?在古代,如果在科举考试里掉了滴墨汁在试卷上,便是‘污卷’,你答得再花团锦簇,成绩也是要被视为无效的。就算是在平时,一封比较正式的书信,也决不会出现类似‘污卷’的情况。你看这封信,写得很漂亮工整,而且是一封具有很重要意义的信,我想……她如果把信弄脏了,应该会重写一封吧。重写又不是什麽麻烦的事,笔墨纸砚都在,几分锺就写好了。”
  
程启思皱眉。“那你对此有什麽解释?”
  
“也许……”锺辰轩慢慢地说,“这不是一滴无意间溅上的墨汁,而是安然抹掉了这里原来写著的字。这滴墨汁真的太大了点,看著很不顺眼……”
  
程启思说:“这个不难。把这信拿去检测一下,是可以透过墨汁看到下面原来写的什麽的。──如果你的推测是正确的话。现在,我建议你还是把信收好,再看下去,这信真快被你看坏了。到时候,我们想检测,也没有东西来检测了。”
  
锺辰轩小心地把信纸收好,放了回去。他又拿起了那张照片,眼光停留在中间的安然身上。“她很美,即使放到现在来看还是很美的。安瑶跟她真是太像了……我可以理解那两个男人为什麽都会对她死心塌地……”
  
程启思叹了一口气。“我确实很想知道,当年究竟发生了什麽。我父亲的日记里说,祖母耐不住乡下的寂寞,跑回了上海。她回来的次数,越来越少,相隔的时间,也越来越少。终於有一天,她带著她的东西,消失了……”
  
“私奔确实是有可能的。”锺辰轩说,“不过,就算是私奔的话,总得要有个人一起私奔吧?”

程启思摊了摊手。“她如果到了国外,或者是到了国内的任何一个地方,换了个名字,我们要找到她,谈何容易?不过……”他的声音忽然低了下去,“说实话,我还是相信,她死了。就像安瑶说的一样,她的灵魂一直被禁锢著,她无法转世轮回。是不是她的这股怨气,也延续到了我母亲的身上?这股怨恨,是不是还要持续下去?……”
  
他的声音越来越轻,带著股说不出来的朦胧神秘的味道。锺辰轩忍不住打了个寒噤。“不要说了。按你这麽说,连安琪拉也逃不过这个宿命了?不,我不相信。”
  
“我也不想相信这麽愚蠢的事。”程启思说,“我对於那些怪力乱神的东西的态度,你一向是最清楚的。可是……这件事不一样。我可以感受到……某种挥之不去的东西……有一种东西,一直笼罩在我们家族的头上,一直没有散去。所以我想要解开这个谜……这个延续了三代的谜团。我不想有任何事发生在安瑶身上……”
  
锺辰轩又震动了一下。“不会的,不会有事发生在她身上的。她既不是安然,也不是安心。”
  
程启思看了他一眼。“你是在骗我,还是在骗你自己?”
  
他这个问题太过於尖锐,让锺辰轩一时无法回答。

过了很久,锺辰轩才缓缓地说:“好吧,既然你这麽说了,那我也就说实话了。我认为,安瑶确实不像安心,安心是个比较传统和温婉的女人。但安瑶跟安然,恐怕是一个模子里铸出来的。轻浮、可人、任性,喜欢新鲜,就像一只蝴蝶,不会长久地停在一朵花上面。如果安然真的是被杀害的,那麽很大程度是她的个性造成的。

“一个男人,为了她付出了所有的情感,甚至气死了自己的父亲,但她却不经意地把这一切都抛到脑後,只顾去寻找下一朵花。我曾经说过,平时看起来沈静温文的人,往往却可能是情杀案的凶手;那些表面看起来冲动的男人,反而未必会为了感情杀人。你的祖父……也许就是这样的人。他杀了安然,并将她永远保留在自己的身边……哦,就目前的有限的情况看来,很符合每个人的性格特征。”
  
程启思静静地听著他说,然後问:“那麽,安心呢?”
  
锺辰轩眉头微微地蹙了一下。“如果就你父亲留下的日记来说,安心本人几乎是没有责任的。她做到了一个妻子能够做到的最好的。是你的父亲,敏感、多疑,充满神经质的艺术家性格,导致了这场悲剧的发生。当时,就有心理学者提出了一个问题,或者说是一个质疑,那就是:乐行止干出了这桩血腥的案件,但安心的所作所为无可挑剔,她几乎没有跟任何别的男人接触!乐行止为什麽会在潜意识里,坚决地认定妻子背叛了自己?是什麽在他的脑海里如此根深蒂固?难道是他儿时的某些记忆?”
  
“你的意思是,就是祖父祖母的事,刺激了我的父亲。”
  
锺辰轩点了点头。“这是目前看来最合理的解释。也许令尊在小的时候曾经看到过、听到过什麽,深深地留在了他的记忆里。他认为他的母亲是这个世界上最美的女人──我们在小的时候或多或少地都会喜爱和依恋自己的母亲──但是令尊居然找了一个跟令祖母一模一样的女人结婚,这就有些不正常了。”他突然地笑了一下,“令尊的案子,可以作为非常典型的弗洛伊德杀父娶母论的典型案例。”
  
说到这里的时候,锺辰轩似乎想起了什麽,笑容加深了。“我记得在以前,我也曾经提到过弗洛伊德的这个理论,却惹恼了你。”
  
程启思苦笑了一下。“现在我已经不会恼了,温水煮青蛙,听多了就习惯了。”
  
“我甚至怀疑令尊目睹了令祖父杀害安然的情形。”锺辰轩说,“只是那时候他还年幼,也许他并不知道父母在做些什麽。这段记忆,或者也被封存在了他的记忆之中。但是,在多年之後,由於某一个契机──这个契机是什麽,我们也许永远都不会知道了──这段记忆被发掘了出来。令尊那时候早已不是一个小孩子了,他恍然大悟:我的父亲杀死了我的母亲,而且是用的这样的方式……”
  
程启思听著他平平淡淡的语气,却觉得寒毛直竖。“他是怎麽杀死安然的?”
  
“这也会成一个永久的谜吧。”锺辰轩说,“我们大概永远也无法找到安然的遗体。时间过去得太久远了……不过,在情杀案里,尤其是因为嫉妒和冲动而犯下的情杀案里,扼杀是占了相当一部分比例的。男人的粗大的手,扼在女人纤细的脖颈上,看著她在自己手里渐渐停止呼吸,那是一种相当……呃,辉煌的感觉?可以让他在嫉妒之下感受到的失败感和无力感都消失……或者令祖父就是用的这种相对常见的方式吧。当然,这只是我的一种猜测罢了。”
  
程启思慢慢地说:“我始终觉得,安然是个独立的,鲜活的个体,而不是作为‘祖母’这样一个符号。”
  
“我也有这样的感觉。”锺辰轩说,“她具有生命力,即使只是出现在你父亲断断续续的叙述里,她也是鲜活的。而你的祖父,就给人一种没有活力和消沈的感觉。所以,我总是习惯用安然来称呼她。”
  
他不自觉地再看了一眼照片上的女人。安然笑得很甜,那微微上翘的嘴唇,就跟安瑶毫无二致。

“你父亲见到了安心,相信第一眼肯定是震动。後来,他跟安心结婚,发现这个女人跟他的母亲虽然长得相像,却完全是两个人。你的父亲觉得心满意足,这样的安心,完全具有他想要的一切:安然的容貌,安心的灵魂。他满意了……他希望他们从此就过著幸福的生活。不过,嫉妒和怀疑,都是魔鬼。

“奥瑟罗为什麽扼死了苔丝狄蒙娜?就是因为嫉妒和怀疑。确实,伊阿古起了很糟糕的作用,但嫉妒和怀疑一直都是存在於奥瑟罗的内心的。而至少目前,在你父亲所有的资料中,我们都并没有发现这样一个‘伊阿古’的存在,也没有发现一个‘卡西欧’的存在。

“你父亲在日记里说有个男人送玫瑰花给安心,但事实上安心只是在自己的园子里剪了玫瑰花来插瓶(这是警察调查的结果)。你父亲说有人炖鸡汤给她,事实上,邻居家的老太太也说得再清楚不过了,鸡汤是她特意炖给安心补身子的。有意思的是,安心为什麽不敢把鸡汤给你父亲看到呢?我猜想,她早已发现你父亲在这方面的不可理喻了,她本能地隐瞒了,却造成了你父亲更大的疑心。”
  
他望著程启思:“如果这样的话,那麽更可悲。你的母亲,安心,她是完全无辜的。你的父亲,他终究会知道,他做错了。他会明白过来,安心对他,一直都是全心全意的。这大概也可以解释他在审判中的态度吧……一个人,做错了事,错得彻头彻尾,错得无法挽回,他唯一能做的就是接受公正的裁决,等待死刑。在他的意识里,也许还会觉得,死了,就能够跟安心相会了吧?”
  
程启思苦涩地说:“那麽安心会原谅他麽?”
  
这个问题问得锺辰轩楞了一楞。“我想会吧,如果这份爱是真诚的话。”
  
程启思说:“那麽那个在玫瑰园里萦绕不去的灵魂,属於谁?安然,还是安心?”
  
锺辰轩再次缩了缩肩头。“启思,别说这样的话。在这里……这个时间都像是停止了的地方,我觉得害怕。安然或者安心,都早已死了。这个世界上没有鬼魂,人死就如灯灭了一般。一切都会有解释的……至少,那个杀了吴老先生的人,就是活生生的。”
  
程启思嗯了一声。“没错,他是活生生的。我想,大概杀他的人,就是他那个访客了。”他扬起头,想了一会。
“我注意到,吴老先生书桌的抽屉,有些乱。我不认为这位吴老先生是个不爱整洁的人。”
  
“我也发现了。”锺辰轩说,“也许,他在杀害了吴老先生之後,就在找寻什麽东西。但是很遗憾,他没有找到。”
  
程启思的眼光落到了桌上的木盒上。“你认为他是在找这个?”
  
“有可能。”锺辰轩说,“房里的东西看起来清清楚楚,没有什麽特别显眼的。这个木盒又是特意地藏在暗格里,凶手找的一定就是它。”
  
他的眼神里,疑惑之色更浓。“这就更奇怪了。就连你对你家的事也不那麽清楚,那麽,清楚这件事的人,还有谁呢?你还有些什麽亲戚?”
  
“近亲是再也没有了。”程启思说,“这一点我非常确定。我们家族到了我祖父那一代,人丁就很单薄了。我叔叔婶婶过世,没有留下孩子。我父亲也只有我一个儿子。再也没有什麽近亲了,远亲,更不可能知道我家里的这些事。”
  
“那就怪了……”锺辰轩慢慢地说,“这个凶手,分明是知道来龙去脉,才会提前一步,赶到这里来,寻找证物,杀人灭口的。他为什麽不能让我们见到吴老先生呢?吴老先生究竟知道些什麽,才非死不可呢?”
  
程启思沈重地说:“一个八十岁的老人都要杀害,凶手实在是丧心病狂。”
  
“所以,我真的很想知道,凶手想保住的秘密究竟是什麽?”锺辰轩说,“不管怎麽说,安然的事也过去好几十年了。就算被掀出来,秘密不保,又怎麽样?追诉期只有二十年,早就过期了。所以我实在有点想不明白,凶手为什麽要这麽做?”
  
“杀人不是一件小事。”程启思说,“他一定有不得不这麽做的理由。”
  
他的眼光,再次落在了那张陈旧的照片上。“我真想知道,她究竟是怎样的一个人。”
  
锺辰轩低下头看照片。安然抿嘴而笑,美目盼兮,虽然是张泛黄的黑白照片,却真是生动无比。“安琪拉跟她很像。只是安琪拉还比她浮躁一些……不过,如果把安琪拉放在那个年代,大约也跟她一样吧。”
  
“遗传……真是个奇怪的东西。”程启思喃喃地说,然後用力挥了挥手。“把东西收起来吧,我们也该睡了。”
  
他朝窗外看了看,外面一片漆黑,连颗星星都见不到。偶尔地,能听到两声狗叫声,提醒他们这周围还是有人住的。
  
锺辰轩开始收拾东西,把木盒和剩下的吃的都装进了箱子里。程启思则走到了门前,把门从里面闩好,然後开始逐个逐个地检查窗户,直到全部闩好为止。锺辰轩脱了鞋子,和衣倒上了一张床,看著他检查,就说:“你还真是小心。”
  
“小心行得万年船。”程启思说,“我始终觉得这个地方怪怪的。我自从一进来,就有种很奇怪的感觉。”
  
他总算是检查完了,也蹬掉了鞋子,倒上了另一张床,顺手把灯也关了。房间里顿时陷进了一片黑暗里,伸手不见五指。程启思摸了摸衣袋里的一个小手电,对锺辰轩说:“别睡得太死了。我总觉得晚上会有什麽事发生似的。”
  
“有个鬼来吃了你呢。”锺辰轩笑著说,似乎有点不屑的样子。
  
“辰轩,你还记得吗?在我父亲的日记里,他说,他回了他家的宅子。”
  
锺辰轩说:“当然记得。这也是我一直百思不得其解的一点。就算他妻子给他戴了绿帽子,他也没必要千里迢迢地跑回祖宅去吧?这两者根本是八竿子扯不到一处啊。他在日记里,对这一点也说得很含糊,我们完全不明白他的动机。”
  
“也许……他那时候已经杀了我母亲了。”程启思的声音,也有点模糊。“他逃回去,想逃避,不敢面对……”
  
锺辰轩问:“那他为什麽要回来?”
  
程启思没有回答。过了很久,他才说:“我又想起了我父亲在信里对我说的话。他说,他终於相信了,世界上会有那样的爱情。抵死缠绵,至死方休。我真想知道……什麽样的爱情,是那样的爱情呢?……”
  
锺辰轩的笑声,微弱地传了出来。“难道你这辈子没爱过人麽?尹雪不算麽?”
  
“我爱她。”程启思说,“但那不一样。我无法想像那是怎样的一种感觉。我曾经看过我父亲的一幅画,画里只有一团火,在水里燃烧。你见过在水里燃烧的火麽?真是奇怪的景象,但是又出奇地抓人的心,让人的心都在为这幅景象颤抖。也许,我父亲说的那种爱情,就是那样吧……”
  
锺辰轩问:“你父亲的画作,你就没有留下些来麽?”
  
“他把画都烧了。”程启思说,“不过,他也卖过一些画,也许会有一些画在收藏家手里。我以前不想提及我父母的事,所以也不想去把这些画买回来,以免触景伤情。现在……我却突然很想把这些画尽可能地搜集回来了。我真想再看那幅画一次。”
  
锺辰轩在黑暗里笑了。“这个我赞成,绝对赞成。令尊的画现在卖得可是够贵的,你要花一大笔钱才能办到吧。而且,还得看对方肯不肯卖。毕竟,令尊流传出来的画是极少数。”
  
“我真想知道,一个画家将自己的画全部烧掉,是什麽样的感受。”程启思低声地说。
  
锺辰轩也沈默了。过了很久,他说:“我可以用一句最简单的话回答你,那就是:他不想活了,也把一切都看得无意义了。否则,他不会把自己的心血付之一炬。”

那个夜晚,过得特别慢。锺辰轩显然已经睡著了,他的呼吸平稳而均匀。程启思一路上虽然累,但就是睡不著。他睁著眼睛,已经逐渐适应了房间的黑暗,家具、天花板、窗棂,隐隐约约地浮现在了他的眼前。偶尔传来两声狗叫,打破了夜晚的寂静。
  
程启思在想著以前的事。

他对自己小时候的事,印象非常模糊,模糊得只剩一些支离破碎的画面。比如,安心带笑的甜美而温柔的脸。他父亲的一抹黯淡的身影,躲在画室之中,仿佛是阳光之後的一抹影子。他记得安心身上的香气,他不知道那究竟是她抹了什麽香水,还是她天生就有那样的味道。
  
他直到现在也不知道那究竟是种什麽样的香味,只不过,如果再让他闻到过一次,他一定能够分辨出来。
  
程启思祖父的母亲姓程,她娘家人丁单薄,有个独苗的孙子无依无靠,程启思的祖父就收养了他。

算起来,程启思的养父跟他的亲生父亲也是表兄弟。
  
那个年头,户籍程度可以说还是相当混乱的,程启思的叔叔和婶婶不仅将他抚养长大,还给了他一个新的姓,新的身份。

程启思自己也几乎把亲生父母都给忘记了,直到多年之後,看到那一份遗嘱,那一封缠绵而绝望的遗书……
  
程启思攥紧了被角,觉得脑子里一阵阵针扎一样的痛。正在这时候,他听到窗外有轻微的动静,他顿时浑身都绷紧了。
  
有人在轻轻地推门。
  
当然,他很快就发现了门是从里面闩著的。过了一会,程启思就听到了推窗户的声音。窗户也闩上了,但那显然难不倒那个人。程启思借著从窗棂外透进来的淡淡的月光,看到有一只手从窗棂间的缝隙里伸了进来,摸索著窗闩的位置。他摸索了好一会,只听到轻微的“嗒”的一声,窗闩被推开了。
  
这一声虽然轻,但锺辰轩也已经被惊醒了。程启思本来就轻手轻脚地坐了起来,这时立即踢了他一下,示意他不要作声,静观其变。

锺辰轩点了点头,程启思便盯著那只伸进来的手看。
  
那是一只很小的手。一只孩子的手。
  
程启思霎那间觉得脑子里一晕。

对,窗棂的缝隙那麽小,成年人的手怎麽可能塞得进来?只有孩子的手……小孩的手……他转过头去看锺辰轩,锺辰轩显然也已经看出来了。一格窗户已经被推开,月光如水,泻了进来,把那只小手照得更清楚。

枯瘦如柴的手指,在月光下呈现出一种诡异的青白色。五根手指似乎是在努力地抓著窗棂,程启思觉得自己的背上已经有冷汗渗了出来,他不知道接下来的一刻,自己会在窗口上见到什麽东西。
  
一张脸出现在了窗口。
  
程启思和锺辰轩不由自主地自床上弹了起来。程启思的掌心里,全是冷汗。他相信,这时候锺辰轩比自己的脸色,不见得会好看到哪里去。
  
那是一张人的脸,可又不像一张人的脸。这张脸就像是用一块泥巴胡乱捏出来的一样、
  
鼻子、嘴、额头,都不在应该在的地方。如果还能称之为一张“脸”的话,那麽在这张“脸”上,嵌著一双眼睛。眼珠却是会转的,似乎在紧紧地盯著程启思和锺辰轩两个人。程启思一向以为自己没有什麽好怕的东西,这时候被这双“眼睛”死死地盯住,感觉竟然一动都不能动。
  
锺辰轩终於叫了出来:“这是什麽东西?!”
  
他的叫声,很显然惊动了那个“人”。他支住窗户的手猛地滑开了,窗户“砰”地一声摔回了原处。那张脸也终於从窗口消失了,程启思咬了咬牙,冲到窗边,再次把窗户推开了。月光明亮,照著整个院子,却没有看到半个人。
  
从窗户滑下,到程启思再次打开窗,最多用了五秒锺。
  
锺辰轩摸索著去开灯。灯光一亮,两个人都舒了口长气。程启思把门闩拨开,打开门,走到了外面。院子里什麽都没有。
  
锺辰轩也跟在他後面走了出来。他的眼睛,死死地盯著程启思的脚下。程启思看到他的眼神很是怪异,竟然有些不敢低头去看。锺辰轩的声音微微有些颤抖,一字一顿地说:“启思,看下面。”
  
程启思慢慢地低下头。

脚印!一行小孩的脚印,一直停留在窗前!

但这脚印却跟寻常人的脚印有不同,每只脚上,都只有四个脚趾!
  
第七幕 余恩医生

他们两个人,都不知道是怎麽捱到天亮的。还好这是夏天,天亮得早,听到公鸡鸣啼报晓的声音,两个人心里都在叫感谢上帝。

程启思把所有的窗户全部推开了,望著东方发白的天空,说:“这所老宅子里有些奇怪的东西。”
  
锺辰轩勉强地笑了一下。“奇怪的东西?那就是不干净的东西了?”他走到窗前,望著窗下那一个个小小的脚印。

“你看,这是千真万确存在的。昨天夜里,有人跑到这里来偷看我们。”
  
这时候,杨多福从前面的院子里走过来了,手里端著一个盘子。看到程启思和锺辰轩,他楞了一下,然後堆上了笑。“这麽早就起来了?”
  
锺辰轩看到他端著的盘子里放著一碗豆浆和几个包子,也笑著说:“给我们这麽点早饭?恐怕不够吃吧。”
  
杨多福被他的话问得一呆,过了一会,才回答说:“哦,哦,这是我自己吃的。别的我那口子还在做呢,我这就去给你们端。”
  
他又端著那个盘子,从原路返回了。

锺辰轩看著他匆匆而去的背影,说:“这个人一定知道些什麽。他也许就是在给昨天晚上我们看到的那个……人送早饭。他没有想到我们起来得这麽早,会撞上他……”

程启思说:“这老宅子里就他跟杨妈两个人。按这麽说,既然杨多福知道,杨妈也一定知道了?”

他想著那个中年女人胖胖的慈祥的脸,皱起了眉头。“看她昨天哭成那样,不太像是演戏。”
  
早上的院子,浮动著一层薄雾。程启思用力地挥了挥手,他确实很想把这层雾驱散。
  
当地的警察是在中午到的。因为是刑事案件,只能从县分局抽调警力,赶过来也花了几个小时。程启思就跟带头的那个叫况广的警官,在一间屋子里嘀嘀咕咕了半天。

最後况广走出来的时候,一脸的半信半疑。程启思朝锺辰轩挤了挤眼睛,小声说:“要说服他相信,还真不容易!”
  
这时候,况广的手下来向他报告说,在吴均明接待客人的书房,除了吴均明、杨妈、杨多福三个人的指纹,以及锺辰轩和程启思的少数指纹,根本没有发现别人的指纹。况广朝程启思看了一眼,说:“看样子那个‘客人’是戴了手套的。”
  
程启思问站在一边的杨多福:“他有没有戴手套?”
  
杨多福想了好一会,摇了摇头。“我没有注意到,他手里拿著帽子,把手给遮住了。”
  
“帽子?”况广问,“他戴著帽子?”现在的男人,戴帽子的很少了。
  
杨多福说:“对啊,所以你们要我说他长成什麽样,我还真不知道!”
  
况广又皱了一下眉头。他对程启思说,“你们如果有事要走,随时都可以离开,反正你们的联系方式我也已经留下了,要找你们,也是再容易不过的。哈哈!”
  
程启思跟著苦笑。况广忽然又说:“不过,吴家的儿子已经在路上了,他们马上就会赶过来。你们要不要见见?”
  
程启思本来觉得再在这里呆下去也没多大意思,况广一行人已经把宅子翻了个底朝天,什麽也没有发现。但听到况广这麽说,改变了主意。“好,我等著。”
  
吴家一行人是在接近晚上的时候到的。吴均明有三个儿子,一个女儿。听说还有个最小的女儿,死了很久了。

况广简单地向程启思介绍了一下吴家的情况,吴均明的药品生意做得很大,在他六十岁退休的时候,他把股权平均地分给了儿女们。而属於他自己的那笔股份,则会在他死後,平分给所有的孙辈们。

锺辰轩听完後就说:“按这麽说,他家里的人,根本没有任何必要去谋杀他了。”
  
况广点点头。“这位吴老先生,连同他的儿子女儿,都给我们地方上捐了不少钱,修路,建学校……我们这里对他的口碑,都好得不得了。”

他叹了一口气,“他一个人,年纪又这麽大,住在这里,他儿女都不放心,所以有时候,我也会过来看看。很热情也很好客的一位老人家……”
  
“他有仇人吗?”锺辰轩问。
  
况广有些茫然地摇了摇头。“至少我从来没有听说过。”
  
吴家的三个儿子,和一个女儿,一起来了。这一家子的长相都不错,老二跟吴均明最像,再年轻些几乎就是那张老照片上的模样。

三兄弟一进了停放尸体的房间,就不顾自己的西装革履,齐刷刷地跪在了老人的床前,大哭不止。那个女儿更糟些,一看到父亲的尸体,已经晕了过去。
  
“好像还是挺孝顺的一家子。”锺辰轩跟程启思小声嘀咕。

程启思说:“看起来好像是这麽回事。”
  
老大吴志新擦了一下眼泪,站起身来,走到了况广那里。他也有五十来岁了,一副成功商人的模样。“况警官,告诉我这是怎麽一回事。我父亲一辈子没结过仇,怎麽会……”
  
况广拍了拍他的肩头。“现在还不知道究竟是怎麽回事,不过你们尽管放心,我们一定会找到凶手的。现在,我有一些问题想问你。”

他看到吴志新在打量程启思和锺辰轩,就说,“这两位也是警察,昨天来拜访令尊的,也是他们发现令尊的遗体的。”
  
吴志新眼里浮现出了疑惑之色。“拜访我父亲?警察来拜访我父亲?发生什麽事了?”
  
“吴先生,我们来拜访令尊,是一些私事。”程启思说,“我们想知道一些关於他的一个老朋友的情况。但是很遗憾,在我们见到令尊之前,他就已经被害了。”
  
“老朋友?”吴志新失声说,“你们说的……不会是那位乐世伯吧?”
  
程启思点了点头。“他是我的祖父。”
  
吴志新啊了一声,惊讶地注视著程启思。“原来都是世交。”他搓了一搓手,“我们……找个地方慢慢谈吧。”
  
杨妈把客厅打扫干净了,又端上了几杯香茶。吴志新看著眼睛红肿的杨妈,安慰地说:“杨妈,没事的,就算爸过世了,我也会安置你们的。你们就住在这里,跟以前一样。反正……唉,反正爸也指定了要葬在这里的。”
  
杨妈抹著眼泪退了出去,锺辰轩抓住了吴志新的最後一句话,问道:“令尊指定了要葬在这里?为什麽?”
  
“我也不知道为什麽。”吴志新说.

“二十年前,父亲便坚持要退休。其实他那时候虽然六十了,却还是精神非常健旺,我们对家族的生意也远远比不上父亲那麽游刃有余。他却坚持,还把股权分给了我们几兄妹,要一个人住到这麽偏僻的地方。”
  
锺辰轩问:“为什麽令尊要住到这里来?这里是吴家的祖宅麽?”
  
“我们吴家确实有祖宅,但是不在这里。”吴志新皱著眉头,看样子这个疑问已经在他脑海里很久了。

“我通过爸的律师知道,爸买了这个宅子。但是温律师也对宅子的来龙去脉并不清楚,只是替我父亲买了这个地方而已。我们都劝父亲不要搬到这里来,我们几个都绝对不是不孝顺的。

"父亲却只是笑笑,说他这一辈子也赚够了,我们几个都孝顺,日子过得好他也满意了,现在他应该为自己活活了。”
  
“为自己活?”锺辰轩重复了一遍。
  
吴志新疑惑地说:“我也不知道我父亲这样说是什麽意思。我们提出四兄妹每人来陪父亲一个月,爸却坚决拒绝了。他说,我们都有自己的家庭,自己的生活,他也想一个人清清净净地在这里。我们拗不过他,只得同意了。
“後来,我们常常来看爸,他在这里确实自得其乐,我们也渐渐放心了。後来我们想,可能是因为我们的小妹妹难产而死,她丈夫不久也出车祸身亡,我爸他一向最疼这个女儿。

“唉!我小妹大概就是怀孕的时候还在爸的工厂里做实验,太过劳累了,才会难产……”
  
锺辰轩又问:“令尊到这里来,也差不多二十年了。在这其间,你们有没有发现什麽奇怪的事?”
  
吴志新想了一会。“这个,我们来的时间很少,从来没有看到什麽奇怪的事。这个地方很小,但却安静,养老是个好地方。”他突然地叹了一口气,“不过,我总觉得,爸他瞒著我们什麽。虽然他对我们一直没有变过,但毕竟是父子连心,有时候我也依稀地觉得,他隐瞒著我们一些东西。对了,你们可以去问温律师,他对我爸的事知道的也很多。”
  
“温律师?”程启思插口。
  
“对,他姓温,叫温梧。”
  
程启思一下子笑了起来。“遇到老熟人了。”


他们回到H城之後,程启思在办公室就跟温梧打了个电话。在另外一桩案子里,程启思和锺辰轩认识了温梧,他是位新秀律师,发展的势头很猛。
  
温梧和程启思他们约在了一家咖啡厅见面。温梧还是跟平时一样,西装革履,头发梳得一丝不乱,手里拿了个价值不菲的公文包。见到程启思和锺辰轩,他也没有多客套,就在他们对面坐了下来,叫了一杯咖啡。
  
“你们怎麽又跟吴老先生牵扯到一起了?”
  
程启思三言两语地把事情讲了一遍,温梧推了推眼镜,沈吟地说:“那你们来找我……是想知道什麽?如果是吴老先生的遗嘱问题的话……”
  
“不是遗嘱。”锺辰轩打断了他的话,“遗嘱不就是分给他的孙辈们麽,这个我不感兴趣。”
  
温梧却摇了摇头。“那是主要的项目,但还有一些次要的项目,也许你们会感兴趣。你们说的没错,大部分都是平分给他的孙辈们,还留了一笔钱给一个姓杨的女人。

“那个女人我也见过,是跟了吴老先生差不多半辈子的佣人,我记得她烧一手好菜呢。这也是她该得的,不过,另外还有一条,总让我觉得有些摸不著头脑。”

他打开一份文件,看了一眼。“他留了一笔基金,给一个叫作‘青山精神病院’的医院。他指定的这笔基金的管理人,是医院里一位叫余恩的医生。”
  
“青山精神病院?”程启思望了一眼锺辰轩,“这不就是……”
  
锺辰轩点了点头。“对,是孟采桦所在的那家医院。”

孟采桦是锺辰轩过世的未婚妻的姐姐,因为精神分裂而杀人,现在正住在青山医院里。他沈思地说,“温梧,你知道吴老先生为什麽要成立这样一笔基金麽?”
  
“我不知道。”温梧说,“客户的要求我只能去做,却不能问为什麽。不过,我也是人,我承认我确实猜疑过。我曾经托了点关系去青山医院打听过,据说那里有不少,呃,比较有背景的病人。我怀疑……”
  
“你怀疑吴老先生有某个亲戚,或者朋友在那里。”程启思说,“所以他才提供了一笔基金,以供那所医院使用。”
  
温梧点了点头。“很有可能,而且那位叫余恩的医生,也许还是吴老先生那位病人的主治医师。但是,我也只能打听到这里了。我跟这位医生完全攀不上交情,而且,医生也决不会透露自己病人的病情的。”
  
他那双聪明锐利的眼睛在镜片下闪著光。“好了,我知道的,我都已经告诉你们了,剩下的就交给你们了。如果有什麽结果,在你们职责范围之内,能不能告诉我?”
  
程启思笑了。“没问题。”
  
温梧收好公文包,站了起来。程启思有点诧异地说:“这麽快就要走了?”
  
温梧耸了耸肩。“没办法,业务繁忙。”
  
程启思笑著说:“温大律师看来真是蒸蒸日上。你请慢走,改天有空,请你喝一杯。”
  
温梧朝他们点了个头,就急匆匆的走了。程启思望著锺辰轩说:“你跟那个青山医院的院长很熟吧?”
  
“我这就打电话去问问。”锺辰轩说。他在手机里翻了一会,把电话接通了。

“喂,费西,是你麽?我有事找你。……你们那里有没有一个叫余恩的医生?有?……嗯,我想要他的联系方式。为什麽?以後再告诉你好了。

“嗯,你等等,我记一下。好,改天我会来的,再见。”
  
锺辰轩挂断了电话,开始拨另外一个号。

程启思一把把他的手机抢了过来。“让我来,让我来。”
  
电话很快就通了,那一头是个很平凡的男人声音。“喂?哪位?”
  
“余医生麽?我姓程,是警察。我们现在有桩案子,需要你提供一些资料。”程启思单刀直入。

对方显然对於他的自报家门有些措手不及,过了好一阵才说,“怎麽了?发生什麽事了?”
  
程启思犹豫了一下,说:“你认识吴均明吴老先生麽?”吴均明的死,警方并没有要求保密,过两天想必报纸都会大肆报道。何况余恩是吴均明所提供的那笔基金的管理人,这件事他迟早都得知道的。
  
余恩又楞了一下。“认识,我跟他女儿以前是同学。他怎麽了?”
  
“他死了。”程启思简洁地说,立即听到了余恩在电话那一头倒吸冷气的声音。程启思又补充了一句,“现在看起来,他应该是被人杀害的。他留下了一笔基金给你所供职的医院,并指定你为管理人,这一件事,你知道吗?”
  
“我……我听他提过。”余恩的声音微微发颤,“为什麽?是谁杀了他的?”
  
“我们就是想请你提供线索。”程启思说,“我们想要知道,为什麽他会提供基金给医院。他是不是寄放了某个特别的人在你所供职的医院?你是否就是这个人的主治医生?”
  
他这两个问题,问得尖锐而直接。余恩迟疑了一会,慢慢地说:“也可以说是,也可以说不是。”
  
“余医生,你要明白,你所知道的一切,对我们破案至关重要。我知道病人的档案是绝密的,但现在涉及到了谋杀,希望你不要隐瞒我们。”程启思有点不耐烦地说,“何况,我也只是想知道这个人究竟是谁,并不想知道他的病情资料。”
  
“……好吧。”余恩沈默了好久,才说,“他是……”
  
他才说了两个字,就又停了下来。“你等等,我马上回来。”
  
程启思听到他把电话放了下来,话筒没放好,立即就有很大的噪音,不得不把手机从耳边挪开了去。

锺辰轩一直在听他说话,这时眼睛都瞪大了,忙问:“怎麽样?”
  
“他说叫我等等。”程启思没好气地说,“难道说话说累了,喝水去了?”
  
他端起面前的咖啡,喝了两口,又把耳朵凑到了手机旁。还是那刺耳的噪音,程启思说:“还没回来,看来是去洗手间了。”
  
隔了半分锺,程启思再一次把手机拿到了耳边,这次里面却全是忙音了。程启思皱了皱眉,重拨了一次余恩的电话号码,这次却怎麽也打不进去了,再怎麽打都是占线。

锺辰轩问他:“怎麽了?”
  
“……一直占线。”程启思的脸色有些不好,他心里有某种不祥的预感。锺辰轩奇怪地问:“一直占线?电话没放好?这是他办公室的座机啊。”
  
程启思已经站了起来,一叠连声地叫买单。他扔下了钱就往外走,锺辰轩只得跟在他後面。
  
一路上,程启思都是闯著红灯走的,开得那叫一个飞快,锺辰轩捏了一把冷汗。这段路却是长得出奇,好不容易到了青山医院门口,程启思下了车,把车门一摔,就冲了进去。

他直闯到院长办公室,费西看到程启思风风火火地闯了进来,吓了一大跳。程启思几乎是揪著他的衣领问:“余恩呢?余恩的办公室在哪里?”
  
“那……那边。”费西被他的阵仗惊住了,指了一指,“二楼最右边。”
  
程启思把他一推,就往二楼跑。费西刚才衣领被程启思揪住,这时候还惊魂未定,拍了拍胸口,问还站在一旁的锺辰轩:“他这是怎麽了?”
  
锺辰轩叹了口气。“你这里大概不得清净了。走吧,我们也下去看看。”
  
他们顺著楼梯走到二楼,却没见到程启思。

两人沿著走廊一直往右走,这里一排都是医生们的办公室,门都漆成深绿色。一排的房门都关著,只有最里面的一间门大大开著,程启思正站在里面。
  
一个男人以一种奇怪的不自然的姿势倒在门的旁边。他的领带缠在脖子上,两手抓向脖子,舌头伸出,脸上呈现出一种可怕的紫色。
  
“余恩!”费西大叫一声,想去扶余恩。锺辰轩拉了他一把。“别,费西,他是被人勒死的,不要破坏现场。”
  
费西呆呆地站在那里,过了良久,才嗯了一声。“这是怎麽回事?谁勒死了他?你们……你们怎麽会知道?”
  
“我们刚才打电话给他。”锺辰轩说,“可是,说到一半的时候,电话就断了,我们怎麽打也打不通。所以,我们就立刻赶过来,没想到……没想到还是晚了一步。”
  
程启思走到墙边的一个文件柜前面。文件柜的锁已经被撬开了,里面的东西被翻得乱七八糟。程启思回过头,对锺辰轩说:“他的目的不仅是余恩,还有‘某个人’的资料。看来,他已经把想要的东西拿走了。”
  
锺辰轩回过头问:“费西,余恩的家在哪里?”
  
费西说:“这我可得去翻翻他的资料。”
  
锺辰轩说:“赶快,这是唯一的希望了。”
  
费西一呆,问:“希望,什麽希望?”
  
锺辰轩皱了皱眉。“别问了,赶快给我找去。我待会再慢慢告诉你,现在时间不等人。”
  
费西急忙跑了出去,没过一会,就拿了一张纸下来。“这里这里,余恩家在这。离这儿挺远的,他开车都要好久呢。”
  
程启思拿过了那地址,打了个电话到办公室。

“喂?你是哪一个?哦,莫明啊。我拜托你个事啊,嗯,也算公事。你帮我个忙,到这里……南江路122号5楼……对,屋主叫余恩。

“你去他家里守著,别让任何人进去。如果有人来,你就抓住他,动刀动枪都没问题。放心,是公事,可能是跟上次那具白骨案有关的。你马上去,不要耽搁,一耽搁就晚了。还有,叫别的人来青山精神病院,有案子。”
  
他放下了手机,对锺辰轩说:“这里离余恩的家太远了,不过离警察局很近。让他们去,比我们赶过去要快得多。”
  
费西手足无措地站在一旁,看看余恩,又看看锺辰轩。“这这这……这究竟是怎麽回事?余恩怎麽会被人杀了?怎麽会这样,怎麽会这样……”
  
“别叫了!”锺辰轩瞪了他一眼,“你这人,读书的时候就浮躁,现在这麽些年了,也有点成就了,还这麽毛毛躁躁的!”
  
费西叫了起来:“我毛毛躁躁!谁遇到这种事能平平静静?”
  
锺辰轩问:“你对这位余医生,了解多少?他业务上的事,你了解麽?”
  
费西回答说:“他是在我之前就来了青山医院的,是个很尽职的医生。为人很好,就是有些木讷。他一直在做什麽项目,不遗余力地在做,也没有什麽娱乐的时间,也没有结婚。

“我们的交往并不多,他也从来没有告诉过别人,他在做什麽。不过,他确实帮医院拉了不少赞助,大家对他都非常客气。”
  
锺辰轩翻动著余恩桌上的一些书籍资料,若有所思地说:“他是研究遗传工程的?”
  
“对。”费西说,“他这些年发表的一些关於遗传学的一些论文,都在业内很有影响力。”
  
锺辰轩说:“那我倒要找来看看了。”


李龙宇等人来了之後,接下来就是一阵熟悉的忙乱,程启思和锺辰轩都非常熟悉,的有条不紊的忙乱。原本,余恩的死应该是一桩独立的案件,但他死的时间实在是太凑巧,不能不让程启思和锺辰轩起疑。

“我想,应该就在余恩跟我们通话的时候,凶手悄悄地来到了他的办公室门口。”

程启思开车往余恩的家驶去,对锺辰轩说,“余恩就去跟他说话,凶手趁机勒死了他,然後撬开了他的文件柜,拿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和余恩的笔记本电脑,从容离开。”

锺辰轩蹙著眉头。“太巧了。凶手怎麽会知道我们找到了余恩呢?”

“你说呢?”

锺辰轩说:“凶手正好在我们跟余恩通话的时候赶到了,大概是巧合。我猜测凶手是在知道我们想要从余恩的口中得到线索的时候,第一时间里赶到青山医院,杀人灭口,带走证物。

“但是,凶手是从什麽途径知道余恩的存在呢?就目前看来,只有两个人的可能性比较大,一个是费西,一个是温梧。”

程启思正开在一条人迹罕至的小路上,索性把车停了下来。“费西不是你的老朋友麽?你怀疑他?”

“没有谁可以不用怀疑的。”锺辰轩说。

“青山医院是精神病院,来往的人很少,跟一般的医院人来人往的情形完全相反。一个可能就是那个凶手进出的方式很巧妙,让人无法注意到他;另外还有一个可能,那就是这个凶手一直都在青山医院里面。

“试想想,凶手是用余恩自己的领带将他勒毙的,一方面连凶器都不用找了,另一方面,要麽就是这个凶手确实很厉害,能让余恩没有反抗的余地,要麽就是……凶手是个熟人。余恩连想都没有想到过,对方要杀害自己。”

程启思说:“动机呢?费西不太可能跟我们在追查的案子有关。”

辰轩表示同意。“他是不太可能。不过,不排除还有一种可能。别忘了,吴老先生那笔基金是提供给青山医院的,如果余恩死了,那麽基金的管理者就会变成了青山医院的院长。费西可以从中得利,而且是很大的一笔利。”

程启思怔住。锺辰轩又说:“吴老先生刚死,余恩就被杀了。如果吴老先生没死,杀了余恩,对於费西来说就没有任何意义。吴老先生一定会另外有所安排的。所以,费西的时机、动机都具备了。至於他是怎麽得知吴老先生的遗嘱,还有怎麽知道吴老先生已死的……恐怕就得往温梧身上想了。温梧不是说过麽,他找了些关系接触青山医院,也许他接触的人,就是费西。温梧的社会人脉非常广,这是无须置疑的。”

程启思喃喃地说:“温梧?……”

“对了,他也有嫌疑。”锺辰轩说,“他也是两个条件都具备,第一,他知道吴老先生的死。第二,他知道遗嘱内容。甚至还有第三──他知道我们正在追查余恩。不排除他在急匆匆离开我们之後,疯狂地开车到青山病院杀人。

“不过,我对於他是怎麽进出的有所保留,毕竟他是一个生面孔。而且,除了他是吴老先生的律师,有可能从中得益之外,我还暂时找不出他其他的动机。”

程启思重新发动了车子。“但是我们最先的推论,是──那个凶手为了怕我们知道吴老先生究竟跟余恩有些什麽秘密,才对余恩痛下杀手的。”

“这当然还是最大的可能。”锺辰轩笑著说。

“我只是顺便提出两种别的可能性而已。任何一个可能性都不能忽略,是不是?我们有必要问一下温梧和费西当时的不在场证明,当然这是之後的事了。现在还是让我们到余恩家里碰碰运气吧。”


余恩住在一幢很现代化的公寓里,他年纪不轻了,却还是单身。

莫明在那里已经等了他们很久了,他接到余恩死亡的通知之後,就把门给撞开了,在里面等著程启思和锺辰轩。他开门看到是程启思两人,紧张的表情也放松了下来。

“是你们,也不出一声,我还以为是那个凶手来了呢,枪都摸出来了。”

程启思刚进去,就看到一脸严肃的任羽也站在那里。“哎呀,你不是跟安瑶去泰国度假了吗?怎麽在这里?”

“你说得那麽吓人,说会有杀人凶手来这里,我当然就跟莫明一起来了。”任羽沈著脸,“上次莫明让人从後脑勺敲了一下,还没好呢。这次如果他再出什麽事,怎麽给他老婆交待?”

莫明摸了一下自己的後脑,嘿嘿地笑,给了任羽一拳。“瞧你小子,真是面恶心善的。”

锺辰轩看到书柜里满满地陈列著书籍,另一个小一些的柜子里,放的都是文件袋。

他匆匆地翻了一下,里面都是病人档案。“把这些带走,我要带回去好好看看。”

莫明说:“我刚才也打开几个文件袋看了看,唉,里面的东西看得我头昏,完全像是天书一样。”

锺辰轩微笑地说:“余恩是个遗传学方面的专家,他会保留下来的病人档案肯定都是与遗传学相关的。对於外行来说,遗传学确实是天书。我辅修的是遗传学,不过,肯定没有余恩修得那麽精深。”他指了一下书柜,“里面有两本还是余恩自己的著作呢。可惜了,他是个大有前途的人,这个凶手……杀害了一个优秀的遗传学者。”

莫明叹了口气,去帮他把文件资料打捆。“听你这麽说,怪不舒服的。”

程启思一边在房间里东看看,西找找,一边装作不经意地对任羽说:“安瑶呢?这段时间没管她,她一个人在玫瑰园怎麽样?还过得惯吗?”

任羽的脸上顿时又浮现出了甜蜜无比的笑容,用令程启思起鸡皮疙瘩的声音说:“安琪拉啊?她很好,好得不得了。我们一起去了泰国,还给你们带了礼物……”

这话很平常,但是从任羽口中以这种语气说出来,不仅程启思寒毛直竖,连一旁的锺辰轩和莫明都打寒颤。

莫明小声地说:“哎,你不是搞心理研究的麽?你说,这人一恋爱了,就会变成这样?一说到他女朋友,就像变了个人似的!”

锺辰轩笑了,笑容里却有些伤感的味道。

“我也跟你说实话。这人的心思,要存心去研究,总得摸透得了七七八八。但是只有一样东西,不管你是什麽专家,都看不透的。”

莫明听他说话的口气有些奇怪,就问:“什麽东西。”

锺辰轩努了努嘴,笑著说:“就是让任羽陷进去还彻底变了个人的东西。”

莫明说:“女人?”

锺辰轩翻了个白眼。“你装傻呢,我说的是感情……”说到这里,他却突然住了口,脸上出现了一种很是古怪的表情。

莫明把一捆东西交给他,他也不接,直到莫明奇怪地问:“你这是怎麽了?”

锺辰轩才醒过神来,一笑把东西接了过来。
第八幕 医生的研究

那天晚上,程启思跟任羽一起回玫瑰园看安瑶,俨然一副亲兄弟哥俩好的模样。任羽还一脸幸福地问锺辰轩要不要去,程启思也叫著锺辰轩一同去,理由是:“虽然我想去看看我表妹,但我一个超级大灯泡,我好意思久呆麽?”

锺辰轩答得也很妙:“你一个人去,是一个灯泡,我们两个人去,是瓦数翻了倍的灯泡。所以我还是不去的好。”

他看到程启思还想说话,就指了指一大堆文件,“我是真有事。我打算今天晚上把这些东西看完,希望能够有所发现。这可是正经事哦。”

程启思这才没有话说,开著车跟任羽两个人走了。锺辰轩从阳台上看到他们离开,才回到书房,拧亮了台灯坐下。想了想,这肯定得熬个大半夜,又给自己泡了杯浓咖啡。

余恩是个细心的人,各类档案资料都整理得清清楚楚,看起来还算轻松。

余恩的研究重点是“遗传变异”。

遗传变异,主要是指基因突变、基因重组与染色体变异。基因突变、基因重组都属於基因工程,早已经普遍应用在各种生物工程、农牧业、食品工业上。

通过人工诱变的方法创造利用更多的生物资源,比如说辐射、激光、病毒、一些化学物质,都可以产生变异。

而染色体变异,指的是染色体的数目结构发生改变时,遗传信息就随之改变,带来的就是生物体的後代性状的改变。

余恩的搜集的不少案例,都是因为受到辐射、化学污染等等,而使人体DNA产生了变异,而这种变异可能会遗传到下一代。这样的案例并不少见,最为人熟知的就是当年美国投放在日本的两颗原子弹所造成的对数代人的极其惨酷的影响。

在国内,由於某些化学污染(最常见的是通过水流),让一整个村子的人都染上无法治愈的怪病,这种事情也并不止是一桩两桩。

让锺辰轩觉得钦佩和惊讶的是,余恩不仅是在搜集各种案例,他甚至提出了通过基因重组或者染色体再次变异的方法,让受害者回复到正常、健康状态的想法。

其实,余恩的这种理论,跟当年锺辰轩用在文若兰身上的属於同类型的理论,只不过实施方式不同罢了。有几份病例报告的病人,就是在青山医院的人。

因为不少的基因变异,也会造成精神分裂的现象,余恩对於这些无法治愈的病人,也在尝试使用他自己的方法。

锺辰轩叹了一口气,呆呆地注视著眼前的台灯。他自然知道作这样的实验是业内禁止的,但是,除了这个方法,没有任何办法可以正确检验余恩所提出的理论。

就像他当年对文若兰一样,因为爱她,所以在发现她随时可能会发病的时候,锺辰轩只能放手一搏。

锺辰轩也不知道,对文若兰的实验,究竟是成功了还是失败了。文若兰死的时候,离最後一次药物注射只有不到一个月,他甚至还观察不出文若兰的结果,她就已经死了,而她的死至今都还是个谜。

他振作了一下,喝了半杯咖啡,又开始继续翻看余恩的资料。

锺辰轩看著余恩列出的那一串串染色体的排列方式,开始觉得头晕。遗传学是他的辅修专业,但不是他擅长的专业,余恩这些东西他看久了也觉得烦躁。

他怀疑,与其说是余恩这些过於专业的计算让他头痛,不如说是余恩记载的那些稀奇古怪的遗传变异的案例让他不舒服。比如,明明是一个人,却长出了一条尾巴;明明是一只鸡,却会像鸭子一样的叫。

锺辰轩瞟了一眼锺,已经是半夜十二点了。程启思还没回来,锺辰轩实在不认为程启思会当个超级灯泡,在那里过夜。

他叹了口气,正准备再给自己泡杯咖啡,就听到有钥匙开门的声音了。

锺辰轩没来由地觉得有些高兴,大概是程启思回来,能够把自己从这些枯燥的资料里暂时解放出来。

他走到客厅,看到程启思正把买回来的夜宵放在茶几上,笑著说:“你还没忘了我。怎麽,难道安瑶那里没吃的吗?”

“她,三明治加火腿肠,煎个蛋就算改善生活。”程启思打开一个纸袋,吃了起来。“也只有任羽,还吃得香喷喷的。你没吃东西吧?快吃快吃,冷了就不好吃了。”

锺辰轩在他旁边坐了下来,拿起一块煎饼,忽然笑了。“说起来,我还挺怀念尹雪的。”

尹雪是程启思在一次旅游里认识的女人,程启思对她很有些特殊的感情,但尹雪却一直装糊涂,说失踪就失踪,让程启思很是无奈。

“怎麽说?”程启思问。

锺辰轩笑。“至少她很会做菜,而且是中国菜。哪怕材料很不怎麽样,她都可以做出味道不错的东西来。也不知道她现在在哪里?”

程启思叹了口气。“在看了安瑶跟任羽一晚上卿卿我我之後,你又来跟我提尹雪,这不是存心要怄死我吗?”他话题一转,“怎麽样,有什麽发现没有?”

“没有。”锺辰轩有些黯然地说,“我现在只能说,凶手杀死了一个可能在遗传学上很有建树的学者。他勒死余恩,倒是很容易……”

“对了。”程启思说,“况广答应我,把他们拍下来的那个四个脚趾的脚印的高清图片传给我们。在我的邮箱里,收收看。”

锺辰轩哦了一声,把笔记本电脑推到了程启思面前。程启思擦了擦满是油的手,去找他的邮件。突然,他啊了一声,“辰轩,传过来了,你快来看。”

锺辰轩一看,那图片可真是“高清”,几乎把整个电脑屏幕都占满了。那确实是人的脚印,而且是小孩的脚印。而且,一般人的脚踩在地上,形成的脚印是个半月形的,中间会有一块缺,只有一种所谓的“平足”,踩出来的脚印才会是一个完整的脚印。他们当时在窗下看到的脚印,就可以称之为四个脚趾的“平足”。

“……那张月光下的脸,真的很恐怖。”程启思慢腾腾地说,“现在回想起来,我还是觉得不寒而栗。那根本就不像是一张正常人的脸,眼睛鼻子嘴都不在正常的部位,简直就像……就像个胡乱捏出来的泥人。

“我现在都不敢确定,那天晚上出现在我们窗外,不,是通过我们窗子往房间里爬的东西是个什麽……”

锺辰轩打了个寒噤。“我当时真是忍不住叫了一声。如果不吓著……那个东西,他估计就会爬进来了。那样的话,我们也许就可以看到它究竟是个什麽了……”

程启思连忙摇手。“现在说说可以,当时你要我眼睁睁地看著它从窗户爬起来,我还真是没有那个胆量!”他说到这里,皱起了眉头。

“你别说,辰轩,我当时是立即冲出去的,但院子里就没看到那个……东西的影子了。他跑得可真是快!”

锺辰轩低声地说:“你自己都说过了,那不知道是个什麽东西。它跑得快,那也不是没可能的,是不是?”

程启思摇了摇头。“第二天,杨多福端著的早点,很有可能就是给他送的。杨多福和杨妈既然知道有‘这个东西’的存在,那麽吴老先生也不可能不知道。

“这毕竟是吴老先生一力要买、要单独一个人住在这里的宅子,如果在这个偏僻的宅子里,藏著一些秘密,也是完全可能的事。”

“而这个秘密,跟余恩有关。”锺辰轩接过话头,“这个秘密也跟余恩的研究有关系。我刚才看了一下余恩的那些资料,他著重研究的就是遗传变异。

“也许……我们在吴家老宅里看到的那个奇怪的‘人’,就是一个因为某种原因而产生了染色体变异,看起来不像人的‘人’。你见过一些生下来就没有脑子,或者是天生就有奇怪的畸形的婴儿麽?我猜想,我们见到的那个‘人’也是类似的情况。”

程启思只觉得有股寒意往上冒。

“余恩的研究是想治好那个‘人’?这不可能,这绝不可能。那根本就不是个人了,那是个畸形的怪胎!如果一个人的身体里有问题,可以治。如果一个人的脑子有问题,也可以治。可是……那是什麽?他再怎麽治,能让四根脚趾变成五根脚趾?”

他说完这句话,便笑了起来,虽然自己也觉得自己的笑声很难听。

锺辰轩却没笑,脸色有些苍白地说:“这有什麽好笑的?没什麽不可能的。如果一个人的基因发生变化──内在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也完全可能影响到他的外在。

“如果余恩的这项研究成功,我们见到的那个畸形的怪物变成一个美男子,也是完全可能的。”

他看到程启思张大了嘴瞪著他,叹了一口气,说:“你对这个领域还是了解得太少了。这只是科学而已,一点怪力乱神的因素都没有。

“如今的基因工程,能够做到的真是太多太多了,只不过,因为我们还有很多属於伦理学的心理因素,所以,很多即使掌握了基因技术的学者,也不敢把自己的成果公诸於世的。你接受得了人跟动物一样一半的基因培养出来的怪物麽?”

“……不。”程启思苦笑,“看来我不适合搞这一行。”

锺辰轩说:“我相信,余恩的研究,是往好的一方面在进行的。他不是想要制造怪物,而是想要拯救一些因为先天的遗传因素而成为残疾、或者是成为精神病的人。这大概也是他留在青山医院的原因。

“我们都知道,後天受到刺激形成的精神分裂可能可以治疗,但是先天的,或者说是遗传的精神分裂几乎是没有治愈的可能的。余恩想要把不可能变成可能,也许,他已经有初步的成果了。”

“我们不要再说这些抽象的东西了。”程启思打断他说,“如果我们的推测是对的,那,这个被吴均明秘密地藏著的‘人’,究竟是谁?”

“这个,我建议我们查查吴均明的家族史,有没有精神病或者遗传性疾病史。这是最快的方式了。”锺辰轩说,“对了,我想起一件事。一直没有人提到过吴均明的妻子,但是他有三个儿子,一个女儿,不会是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吧?”

“早死啦。”程启思说,“你大概没听到况广说的话。吴均明的妻子在很久以前就去世了,好像是因为他们那个最疼爱的小女儿难产,母女都死了,他妻子也悲痛过度,旧病复发……虽然他们有钱,但阎王要你三更走,你再花多少钱,也救不了命的。

“这也是吴家人觉得奇怪的地方,他们的母亲、妹妹都是埋在他们老家的,但吴均明却坚持要葬在那处宅子旁边。真是让人费解,那只是一处吴均明买下来度过晚年的宅子,他为什麽对此如此执著?那里有什麽值得他如此留恋的东西?”

锺辰轩突然瞪大了眼睛。他盯著程启思,说:“其实我们都知道,吴老先生这一辈子,确实有一样非常非常执念的东西。你知道,我也知道,不是吗?”

他的话就像是一记闷棍,把程启思给敲得发晕。程启思喃喃地说:“你的意思是……你的意思是……”

“我的意思是,那处宅子,是你家的祖宅!”锺辰轩大声地说,“是你祖母安然曾经住过的地方,也是──她最後死的地方!”

程启思张大了嘴,怔在那里。

锺辰轩又说:“仔细想想,这真是很有可能的。那处宅子,里面有好几进,旁边是回廊,所有的家具都是清代木制家具。这跟你父亲在日记里形容的,非常相似。他还说那处宅子‘四面环山’,也很符合。

“我们……我们也许真的到了你家的祖宅,启思。否则,我真的想不出有什麽原因,会促使吴老先生买了那个地方,并在那里过了二十年之久,连下葬都要下葬在那里。

“唯一能够解释的原因就是:那里有吴老先生一生里最爱的女人,他希望,如果活著没能在一起的话,死了也要在一起。”

“那麽他是知道安然死在那里了?”程启思问。

这个问题让锺辰轩呆了半晌。

“不,这个我不知道,我也不可能知道。按理说,你的祖父杀了安然——我们暂时就当令尊的推测是事实——这种事怎麽可能让别人知道?尤其是一个同样也深爱安然的男人。这不合逻辑,既不合理智的逻辑,也不合情感的逻辑。”

程启思说:“还有一种可能性。”

锺辰轩望著他:“你是说……”

“杀死安然的人不是我祖母,而是吴均明。他真真切切地知道一点:安然还留在这所老宅里,她的肉体埋在老宅的某一处,别忘了她的尸体从来都没有人找到过。而她的灵魂,也徘徊在老宅里,无法安息。”程启思缓缓地说,“吴均明不是被害。是自杀。他听说了我要来找他,知道这件事再也瞒过不去,於是上吊自杀了。”

锺辰轩评价说:“你的想法有道理,但是破绽太多。”

“对。”程启思并没有否认。“不过,你也不能提出更合理的解释了。至少,吴均明杀死安然,有绝对的动机。他爱她,她却拒绝她……那封信和那串珍珠,是最好的证据。”

“杀了所爱的人,然後留在她死去的地方,留在她的尸体旁边?……”锺辰轩喃喃地说,“从青年时代,一直持续到垂垂老矣?……不都说时间是能够让人遗忘掉伤痛的最好的良药麽?……”

程启思没有说话。客厅的落地窗是开著的,凉凉的风灌了进来,吹得窗帘哗哗作响。一时间,两个人都觉得有些寒意。


第二天下午,程启思正在跟几个同事开个短会,忽然就接到了安瑶的电话。安瑶在电话里尖著嗓子一阵叫:“表哥,表哥,我见到鬼了!表哥,你快来,我见到鬼了!不不,不是鬼,是我自己!表哥……”
  
她这一串莫名其妙的话听得程启思真是莫名其妙,打断了她说:“什麽又是鬼又是你自己的?我现在在开会呢,晚一点我再打给你!”
  
“表哥,你快来,我在春天咖啡馆,你快点过来啦!喂喂,表哥……”
  
程启思啪地一声把电话挂了。任羽去陈了那里取验尸报告了,如果他在这里,恐怕听到了又会跳起来了。

锺辰轩说:“怎麽了?安瑶出什麽事了?”
  
“也不知道她在胡说些什麽。”程启思不经意地说,“昨天我走得早,你们在青山医院有没有什麽发现?”
  
李龙宇说:“问了,医生护士都说没看到陌生人。因为是个精神病院,怕有些病人逃走,所以进出都是很严格的,围墙上还有高压电。”他抓了抓头发,“发生凶杀案的时间,正好是中午午休的时候,医生护士大都在打盹。凶手选择了一个好时机。”
  
锺辰轩却摇摇头说:“不,是他运气好,碰上了一个好时机。就算人来人往,他也得拼著进来,因为他已经没有时间了。凶手必须赶在我们从余恩口中得知那个秘密之前,将他灭口并毁灭证物!”
  
程启思苦恼地说:“如果我们早一点打通电话就好了。”
  
锺辰轩笑著说:“那凶手想要灭口的目标又会多了两个。他不会在乎多杀两个人的!”
  
“对了,”程启思把安然的那封信交给君兰,“你送这个去检验一下。我想知道那滴墨汁之下,有没有别的什麽字。”
  
君兰打开了那张信纸,轻轻地念了起来。“君知妾有夫,赠妾双明珠。这……这不是张藉的诗麽?”她把信纸拿起来,对著光照了一照。

“落款处那滴墨迹,确实很浓,浓得像是有意醮上去的一样。难道是她写完了信之後,又把自己写出来的什麽字给抹去了?”
  
程启思说:“拿去检验下就知道了。”他站起身,“好了,我出去一下。对了,刚才我接电话的事,你们可不要告诉任羽。他最近本来就东跑西跑的,上班都不专心,再告诉他,他也会跟著来了。”
  
一群人听到这话都笑,君兰笑著说:“再这麽下去,任羽迟早被上司骂。这几天啊,他都是该在的时候不在,找人都找不到,一定是跟你的表妹去约会了。”
  
程启思苦笑了一声。君兰又像想起了什麽似的,说:“前天我看到你表妹跟另外一个男人在一起逛街,好像很亲密的样子。她没跟任羽分手吧?”
  
锺辰轩笑著说:“安琪拉就是这样子,她在国外玩惯了。希望她小心一点,别让任羽发现,否则任羽会发疯的。”
  
他跟程启思两人一起离开了。

锺辰轩问:“我们去找安瑶?”他似笑非笑地瞟著程启思说,“嘴上说得凶巴巴的,心里还是不忍心不管她吧。”
  
程启思叹了一口气。“毕竟是我表妹。”
  
他们到了春天咖啡馆,这里的空气里浮动著一丝丝的花香,还有浓郁的咖啡香气。

安瑶正坐在一个角落,一只手撑著下巴。她前些日子跟任羽出去旅游,又晒黑了些,额头的颜色就像是琥珀一样。

她穿了条五颜六色满镶著水晶碎钻的裙子,头发蓬松地披在肩头,戴了两个大得吓人的金耳环。别人穿成这样也许会土气,但她看起来就是漂亮得出奇。

她面前放了一瓶酒,已经被她喝掉了半瓶。

一个打扮得很花花公子的年轻男人正坐在她对面,跟她絮絮地说著什麽,安瑶却是一副爱理不理的样子,半天才会“嗯”上一声。

那年轻男人一回头,看到程启思和锺辰轩。程启思很不给面子地说:“请让开,是我跟她先约好的。”
  
男人看了一看安瑶,安瑶一点反应都没有,只得悻悻地站起来,走开了。程启思坐到了她对面,有点生气地把酒瓶拿开了。

“大白天的,喝这麽多做什麽?有过来搭讪的男人,你不会叫他走开?”
  
“反正我也闲著,他爱说就说呗。”安瑶抬起头,她的眼睛里荡漾著一股醉意,非常妩媚。“表哥,我看到我自己了。我不知道她究竟是我自己,还是一个鬼。”
  
她说得很认真,程启思脸上却露出了不耐烦的表情。“你喝醉了?大白天见鬼的?”
  
锺辰轩拉了他一下。“你让她说。”他招手,叫侍应生送三杯咖啡过来。“安琪拉,说来听听。你见到了什麽?”
  
“今天我醒得很早,想去海边散散步。”安瑶轻轻地说,“我走到客厅门口的时候,忽然有种不自在的感觉,就像是……就像是觉得谁在暗中偷看我一样。我就在门口左右张望,我突然看到……”她吸了一口气。“我看到一个女人站在玫瑰花丛里。她在看我。我觉得她很面熟,非常面熟,但我却一时想不起来她是谁。”
  
锺辰轩问:“是你自己?”他的表情和语调都很严肃,一点也没有开玩笑的意思。
  
安瑶想了好一会,摇了摇头说:“不,也不能说是我自己。我没有那麽老,她比我老,脸上都有一道一道的皱纹了。我感觉自己像是在照镜子一样,一面奇怪的镜子,照出了我几十年後的样子……”
  
她望著程启思。“表哥,是不是很奇怪?”
  
程启思呆呆地看著她。“你没看错?你确定你没看错?”
  
“我当然没看错。”安瑶固执地说,“她就站在玫瑰花丛里,对了,我记得,在堂姑夫的画里我见过同样的动作,甚至连表情都一样。她在笑呢!只不过,画里的我……不不,画里的她很年轻,而她像是突然间老了几十年似的!”
  
程启思手边的咖啡杯被碰翻了,落在了地毯上,褐色的液体流得到处都是。他的眼神,仍然没有离开过安瑶。“你……你真的没看错?”
  
安瑶隔著桌子,一把紧紧抓住了程启思的手背,尖尖的涂成鲜红色的指甲,几乎嵌进了他的肉里。

“表哥,我知道了,她就是藏在阁楼里的那个鬼!表舅舅就是她杀死的,是她把安远给杀死的!她一直被关在那里,她的怨气很大,她恨我们!我每天都听见她在楼上的叹息声,哭泣声,还有她唱戏的声音……

“表哥,表哥,她被关了几十年,她非常怨恨我们,她要杀死我们!”
  
安瑶的声音越来越大,已经有几个客人对她侧目而视了。不过安瑶是个美女,还没有人过来提意见。程启思却是怔怔地任由她在自己的手背上乱抓,一句话也没有。锺辰轩看不过去了,把安瑶的手给拉开了。
  
“既然你怕,你还住在那里,安琪拉?”
  
“我以前一直都没有害怕啊!”安瑶说,“我从来都不觉得害怕,因为她跟我长得一模一样,她怎麽会来害我呢?可是今天,我觉得害怕了……

“表哥,辰轩,我不要再回那里去住了,就算有任羽陪我我也不去了。如果那个鬼把任羽也一起害了呢?我不要回去了……”
 
“那不回去就是了。”锺辰轩说,“你到启思家里住吧,那麽大个园子,住著不害怕才怪呢。”
  
安瑶舒了一口气。“好。”她拿出镜子,照了照自己的脸。“唉呀,妆都花了,我去补补。”

她拿了包,就跑去洗手间了。

锺辰轩推了程启思一把:“你这是怎麽了?话都没有半句,不会是被吓坏了吧?”
  

“我确实是被吓坏了。”程启思慢慢地说,“因为我想到了一件非常可怕的事。”
  

他忽然转过头注视著锺辰轩:“你相信安瑶说的话吗?你相信她见到的真的是一个鬼吗?你相信这些胡言乱语吗?”
  
锺辰轩摇了摇头。“不相信。就算有那个头盖骨做成的铜灯,我也不相信。”
  
“我也不相信。”程启思说,“何况,你听说过有会变老的鬼吗?安瑶可是说得清清楚楚,那个女人跟她一样,却比她老了几十岁。”
  
锺辰轩回视程启思,他的眼神里也明明白白地写著恐惧。“你是说……你的意思是说……”
  
“我的意思是说,安瑶碰上的是一个人,一个女人,一个活生生的人。”程启思脸色发白,“那个女人跟安瑶长得一模一样,但却比她要老得多。辰轩……最合理的解释是什麽?”
  
锺辰轩声音发颤地说:“最合理的解释就是──她遇上的人是安心。”
  
程启思喃喃地说:“对,不会是安然。安然就算还活著,也跟吴均明差不多年纪了,再怎麽会保养的女人,到了八十岁,也绝对看不出原来的模样了。所以,她一定是……只可能是安心……也就是……我母亲。”
  
锺辰轩说道:“安心早已经死了。她是被令尊……”想到这里,那些卷宗所记录的资料,又不断地在他脑海里回现。当警方搜查乐行止家的时候,在壁炉里发现了大量的人类的骨灰,这一点确凿无疑。

但是有一点也是人所共知的:从骨灰里,是不可能检验出DNA的,因为骨灰就是骨骼中的盐类矿物,最後不可燃烧的部分,而矿物是没有可携带DNA的可能性的。

简而言之,没有人可能从一堆骨灰里分辨出是不是安心!唯一能让警方确定的是,就是那一只在壁炉里还没有烧尽的左手!
  
“为什麽?为什麽?……”程启思喃喃的说,他的眼里又是恐惧,又是迷惑。锺辰轩忍不住说:“我们只是在猜测,安瑶看到的也未必全是真的,你……”
  
“不。”程启思突兀地打断了他,“一定是真的。她……终究是我母亲。”
  
锺辰轩沈默了。他听到程启思放在桌上的手机在响,程启思却一点接的意思都没有,只得把他的手机拿过来接听了。
  
“喂?”
  
对方的声音有点耳熟。“程启思麽?”
  
锺辰轩问:“你是……?”
  
“呵呵,这麽快就忘了我了?”对方笑著说,“我是况广啊,你们前几天还跟我见过面的。我有消息告诉你们!”
  
锺辰轩心里一凛。“什麽消息?”
  
“在吴家老宅旁边,有一家姓洪的,听说吴老先生以前常常跟那家最老的一个老头聊天,聊的都是以前的事情什麽的,不过那老头前年已经死了。

“听洪家的人说,原来他们家老头子是在吴宅帮佣的,那时候吴宅还不叫吴宅,是属於一家姓乐的人的,後来被吴老先生给买下来啦!而且洪家的老头子跟吴老先生似乎是很久以前就认识的,这麽看来,吴老先生买下的宅子,也应该是他的故交的家……”
  
况广还在继续往下说,但锺辰轩已经觉得他的声音越来越远了。

锺辰轩终於挤出了一句:“那个……那个姓洪的老头子,你知道叫什麽名字吗?”
  
“名字啊?记得,叫洪有才!听他家人说,吴老先生一直管他叫‘阿才’!”
  
手机从锺辰轩的手里滑了下去,落在了地上。锺辰轩茫然地看著地上的手机,没有去捡。
  
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他跟程启思满世界去找那个“阿才”,没想到那个人就住在吴宅旁边。不,那也不是吴宅,应该是乐家的宅子,程启思祖传的宅子。
  
锺辰轩终於把手机拾了起来,凑到了耳边。他的动作很慢,他的脑子里正在一遍一遍地过滤著这段时间发生的所有事情。

只听到况广在那边嚷:“喂?喂?怎麽了?你为什麽不说话了?”
  
“况警官……这个线索很重要。”锺辰轩慢慢地说,“你能不能多问一下这洪家的人,洪有才和吴老先生究竟都聊了些什麽?”
  
“我问了,当然问了。但他家人说,都聊些很古董的事情,听都听不明白,更没人用力去记。不过……有件事洪家的人特别提过了,说洪有才常常提到一个小孩,念叨著,不知道他如今是什麽样了?”
  
锺辰轩问:“知道那个小孩叫什麽名字麽?”
  
电话那头的况广似乎迟疑了一下。“他们也不能确定,因为他们说洪有才太爱说话了,根本记不住他说过些什麽。他们说,好像叫‘阿玉’什麽的,不过他们也不能确定。”
  
锺辰轩紧握手机的手再次颤抖了一下。“谢谢你,况警官。如果还有什麽消息,请一定通知我。”
  
他把手机放回到程启思的面前,程启思这时已经回过了神来,望著他说:“怎麽了?”
  
锺辰轩正想回答,程启思又皱著眉说:“这个安瑶是怎麽搞的?去补妆去了这麽久!”
  
他突然地跳了起来,叫住了刚经过身旁的一个女侍应生。“麻烦你去洗手间帮我看看,我表妹还在不在里面?就是刚才坐在这里那一位。”
  
那个女孩子去了两分锺就回来,手里拿著一个手机。那手机正是安瑶的。“我在洗手间的面盆台上看到了这个。但是那位小姐不在里面呢。”
  
领班正好听到,走过来说:“那位小姐刚才出去了,走得很快,好像有什麽急事似的。”他们坐在角落里的位置,又是背对著门,安瑶走掉他们也发现不了。
  
锺辰轩一听到这句话,就说:“糟了,安琪拉要出事了。你赶快付帐,我们走!”他用力地按著安瑶的手机,想调出最後一个电话号码。
  
那个电话号码是本市的一个座机,锺辰轩立即拨回过去一问,却是个公用电话。程启思说:“叫他们查去,看看具体位置。”
  
锺辰轩说:“既然是用公用电话打的,就是不想让我们知道他在哪里,又跟安瑶约在哪里。这下……怎麽办?”
  
程启思奇怪地说:“你怎麽了?安瑶会出什麽事,你这麽著急?”忽然,他的手机又响了起来,程启思接了,里面却没有人说话。

程启思一连“喂”了好多声,才听到有个刻意压低了的女人声音,在电话那一头说:“你……是程启思吗?”
  
“我是,你是哪位?”
  
“马上到玫瑰园去。赶快,再迟一点就来不及了。”
  
那个女人说完这句话,就立即挂掉了电话。程启思握著手机在那里发呆,锺辰轩问:“谁?说什麽?”
  
“一个女人。她叫我去玫瑰园。真奇怪,这个女人的声音,我好像很熟悉似的……”
  
锺辰轩啊了一声。“对了,我怎麽会忘了玫瑰园?没错,他们一定是去了玫瑰园。走,启思,赶快走。”
第九幕 母亲

玫瑰园还是跟锺辰轩以前看到的一样,整个花园里都是鲜血一样的红玫瑰,怒放到豔丽夺目的地步。那幢白色的别墅,孤独地矗立在花园中央,如同一颗美丽的白色的珠子。

大门是关著的,程启思掏出钥匙,开了门。
  
锺辰轩急急地冲了进去,程启思跟在後面一面跑一面叫:“怎麽了?你怎麽急成这个样子?你好歹也给我解释一下啊……”
  
他忽然不说话了。他听到了一声微弱的叫声,他几乎以为是自己的错觉。但看到锺辰轩也停了下来四处张望,程启思就知道那不是错觉了。
  
“应该是在阁楼上,我们上楼!”
  
程启思的直觉并没有错。阁楼上那间久久被尘封的、时间都仿佛静止在其中的屋子,如今门却是开著的。那把“龙凤呈祥”的广锁落在地上,却是被人用力撬开的。

程启思朝锺辰轩使了个眼色,放轻了脚步,慢慢地靠拢,手里已经握紧了枪。
  
安瑶被一个男人抱在怀里。她的长发浓豔地散开,铺在地板上。五颜六色的裙子也铺开著,像一只展开翅膀的五光十色的蝴蝶。

她的一只手,苍白而无力地落在地板上,她的眼睛,也是闭著的。程启思的心几乎沈落到了谷底──安瑶的姿态,安瑶的脸色,看起来都已经不像是一个活人。
  
“放开她!……”程启思的後半句话还没说完,那个男人就缓缓回过了头来。
  
程启思只觉得一阵头晕目眩,连枪都几乎掉了下来。
  
任羽。
  
他的脑子里一片混乱,无数的破碎的画面,慢慢地组合到了一起。他一直觉得奇怪,为什麽那个凶手总能够赶在他和锺辰轩之前,先一步来到下一个知情人那里,杀人灭口?现在他总算是明白了。其实真相一直是那麽简单,那麽明白,只是被他忽视了而已。
  
他自然没有把要去见吴均明的事告诉任何人,但他总得给安瑶交待自己的行踪,以免她找不到自己。任羽要从安瑶那里套话,是再轻易不过的事了──安瑶原本就是个有口无心的人。

他去找温梧,也是在办公室里联系的,任羽一定也听到了,於是赶在他们从余恩口中得到答案之前,杀死了余恩。

任羽是个经验丰富的警察,格斗技术也是一流的,余恩又怎麽是他的对手?不要说对他没有防备,就算余恩有了防备,任羽也可以轻而易举地勒死他。任羽很可能是找了一件白大褂,装扮成医生混进青山精神病院的,对他而言,做这样的事,太过容易了。医生护士,都不会注意到他,这就是所谓的一片树叶和一座森林。
  
其实莫明和君兰的话,从一个侧面也证明了任羽有作案时间。在发生余恩的凶案的时候,君兰到处找任羽,却找不到他,手机也有一段时间不能接通。这发生在任羽身上,几乎是不可想象的。

但不久,任羽却出现在了余恩家里,他自然可以说是去帮莫明的,但现在想来,任羽就是去余恩家寻找剩下的证物的。莫明决不会对任羽有任何方面的怀疑,任羽可以轻轻松松地找到想要的东西,并藏在身上,伺机销毁。
  
安瑶跟自己和锺辰轩坐在咖啡厅里,却连个招呼也不打就便偷偷跑掉了。除了她如今热恋的人,还有谁能让她做到这一点。
  
程启思又想到了安远。对了,检查撞死安远的汽车的发动机的人就是任羽。他可以说发动机是坏掉的,然後找机会破坏掉它。

听潮苑并不止一个门可以进出,任羽也许是把一具偷来的或者是不知道从哪里挖来的一副不知名的白骨放在驾驶座上,自己藏身在车座里撞死了安远。然後,他立刻离开,最後若无其事地跟其他同事一起出现在现场。
  
“你对安琪拉做了什麽?”锺辰轩在他身後说。
  
任羽低下头,看了一眼怀中的安瑶。

“我杀了她。”
  
程启思又觉得一阵眩晕,直觉地想要扣动扳机。锺辰轩却叫了起来:“别急著开枪!”
  
“他杀了安瑶!”
  
程启思大声地说,他握枪的手在发抖。锺辰轩转向了任羽:“为什麽,任羽?你为什麽要杀安琪拉?”
  
任羽的手,慢慢地自黑暗里探了出来。他的手上,也握著一把枪。枪口上还在冒著烟,而这时候,锺辰轩也注意到,安瑶的左胸上有一大块鲜红的血迹,那是子弹造成的伤口。
  
“她背叛我。”
  
任羽慢慢地把右手举了起来,对准了自己的太阳穴。“启思,你知道麽?我一直恨你,是打从心底地恨你。”
  
一声枪响,震得锺辰轩的耳膜嗡嗡作响。“啪”地一声,程启思手中的枪也落了下来,掉在了地板上。
  
任羽的额角,被轰出了一个大洞,黑红色的血正在往外不停地流。他紧紧拥住安瑶的手,也松开了。
  
锺辰轩向前走了一步,脚下却突然踩到了什麽东西。他低头一看,是一个带扩音器的微型录音机。现在会用录音机的人已经很少,这个录音机看起来却非常精巧,像是专业的东西。

锺辰轩弯下腰,把那个录音机拣了起来,按下了放音键。
  
他立刻听到了一声悠长的女人的叹息声,伴随著咯吱咯吱的脚步声。
  
“相看俨然,早难道好处相逢无一言。行来春色三分雨,睡去巫山一片云……”

若断若续的唱词也响了起来,那正是锺辰轩曾经听到过的声音。这时候他已经知道了,唱的也是《牡丹亭》里面的曲子。
  
锺辰轩脸上现出了一丝苦笑。世上原本无鬼无神,一切居然都如此简单。这个录音机虽然很小,但却有相当出色的喇叭,在寂静的夜里,一点点的声音都可以被听得清清楚楚。只要把这个录音机藏在阁楼门顶,或是类似的地方,就能达到最好的效果了。
  
任羽用心良苦。由此可见,至少他杀安远是一件早有策划的事,他布置了夜半歌声和白骨驾车,将程启思和锺辰轩都引入歧途,猜不到真相。

流血的蓝玫瑰,流出来的并不是血,只是一种化学反应罢了。蓝玫瑰本来就是由染料染成的,具有化学物质,要制造出“流血”的化学反应,并不困难。

锺辰轩那时候碰到了蓝玫瑰,只是一个巧合。就算他不去碰,客厅里的那朵蓝玫瑰也会“流血”。化学反应结束,“血”也就消失了。

本来麽,客厅里的蓝玫瑰就是最容易被人注意到的,“流血”也会给人造成惊悸的感觉,就如同那夜半歌声一般。
  
但是,为什麽?为什麽?任羽为什麽要这麽做?
  
程启思忽然用力地把供桌上的铜灯掀到了地上,一阵用力地乱踩。铜灯被他踩扁了,但人的头盖骨是十分坚硬的,决不会那麽容易就被踩碎了。
  
锺辰轩看不下去了,轻轻地说:“这头盖骨的主人,什麽错都没有。”
  
程启思终於停住了脚。他机械地弯下腰,抱起了安瑶。
  
安瑶的脸上并没有恐惧,只有一丝淡淡的却是心满意足的笑意。


任羽杀了女友然後开枪自杀的事,在警察局引起了轩然大波。程启思和锺辰轩都被数个不同级别的上司叫去问过话,把两个人都问得苦恼不堪。

尤其是程启思,安瑶之死已经让他非常难受了,却还不得不一遍又一遍地对著人讲述来龙去脉。
  

安瑶下葬已经是半个月後的事情了。程启思在墓地买了个墓,匆匆忙忙地将她的骨灰葬下了。他觉得心力交瘁,而安瑶在本地也没什麽朋友,更没什麽亲戚。像安瑶这种人,想来也是不会在意她死後会如何的。
  
“我真不明白,她在死的时候为什麽还会带著笑。”程启思对锺辰轩说。

他们站在安瑶的墓前,这一天下著丝丝的细雨,两个人的头发和衬衫都已经被雨打湿了。锺辰轩把一束蓝玫瑰轻轻放在安瑶的墓前,他记得安瑶对这种颜色的玫瑰似乎情有独锺。
  
“别想那麽多了,我们先回去吧。好好休息一下,别的事,以後再说。”锺辰轩轻声地说。他忽然看到离他们不远处的松树树枝猛地弹动了一下,定睛看去,依稀有个灰色的人影,正背对他们快步走开。虽然只是个背影,锺辰轩仍然觉得很是熟悉。
  
“你在看什麽?”程启思问他。
  
锺辰轩摇了摇头。“我们回去吧。”
  
走出墓地,锺辰轩说:“看你精神这麽不好的样子,还是我来开车吧。”
  
“算了,我来,没事的。”程启思坐上了驾驶座,锺辰轩也拉开车门坐到了他身旁。程启思正要开车,忽然锺辰轩从座位上直跳了起来,险些撞到车顶。程启思奇怪地转头看著他,问:“你这是怎麽了?”
  
“我想起来了!”锺辰轩大声地说,“刚才我在安瑶的墓不远处见到了一个人影,我觉得那个人很眼熟,但一时想不起来。现在我想起来了……她很像安瑶!至少从背影上看起来,几乎是一模一样……”
  
程启思注视著他,慢慢地说:“安瑶已经死了,她的骨灰就放在我们刚才离开的墓地里。你是说你见到了一个鬼魂吗?”
  
“不,我见到的不是鬼魂。”锺辰轩用力摇头,“我见到的不是安瑶,是安心!是你母亲!就跟安瑶那在早上在玫瑰园里见到的是同一个女人!”
  
程启思的脸色顿时变白了。“你确定你没看错?”
  
“没有,我没看错。”锺辰轩的声音非常坚定,“而且,我现在也已经知道了,我们应该到哪里去找她了。以前我一直不知道,我们应该到什麽时候才可以找到她,现在我完全清楚了。”
  
“到哪里?”程启思问,他发现自己的声音都在发抖。
  
锺辰轩轻轻地说:“任羽的家。”
  
程启思怔住。他完完全全地呆了。他望著锺辰轩,有点口吃地问:“你……你这是什麽意思?”
  
锺辰轩说:“你还记得安琪拉被任羽杀死的那天,你接到过一个电话吗?电话里的女人叫我们立刻赶到玫瑰园来救安琪拉,这说明,她是一个知情人。

“她知道任羽要杀死安琪拉,她也知道任羽会在什麽地方下手。但她不想看著安琪拉死,於是她打来了电话通知你去救安琪拉。

“我当时就在奇怪,谁会对任羽的行踪这麽清楚呢?这个供选择的范围很大,也许是任羽别的朋友,亲人,或者是以前的女友?但是,我刚才突然想通了。

“对任羽行踪清楚的可能有很多人,但能够让任羽不顾警察身份,一再杀人灭口的人,恐怕只有一个。那就是──他的母亲。”
  
他回视程启思,眼里有种淡淡的悲哀的味道。“这时候,我也终於明白了任羽开枪自杀前所说的话的含义。他恨你,他为什麽恨你?那是因为他跟你有同一个母亲,但他却没有你拥有的东西。”
  
程启思叫了起来:“他的母亲也是……安心?他为什麽要杀人?”
  
锺辰轩说:“开车,到任羽家去。我相信,在那里我们会有一个答案的。有人能够给我们答案的,比起我的猜测,她的答案一定会更详尽,更真实。”
  
任羽的家在一幢普通的公寓里面,不算太好,也不算太差。任羽的家是顶楼,有个小小的屋顶花园,从楼底下就能看到,花园里种了很多的鲜花,长势很是良好。

任羽的身後事是他父亲来办的,任羽的父亲是个在政府机关干了一辈子退休的老人,很平凡的一个老人。
  
锺辰轩敲了敲门,开门的正是任父。他看到锺辰轩和程启思,吃了一惊。这时候程启思才想起,确实是从来没有听过任羽提到过他的父母。
  
“伯父,我们是任羽的同事,想来看看你和伯母。”
  
任父脸上露出了感激的神色。任羽杀了女友自杀,这并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同事们都陷在一种尴尬的状态里,大概程启思和锺辰轩是头两个来看他们的人。

“谢谢,谢谢……请进来,请进来。”
  
他把程启思和锺辰轩让到客厅的坐下。任羽家里的装饰都是老式的,甚至有些陈旧,但收拾得很是整洁。任父看起来很是苍老,颤巍巍地给他们端上了两杯茶。锺辰轩试探地说:“伯母不在?”
  
任父回头看了一看卧室紧闭的房门。“唉,她身体一向不好,这件事一出来……更是完全垮了。”
  
忽然,从卧室里传出来了一个女人的声音,任父说:“她在叫我,我去一下。”
  
程启思看著他推开了卧室的门进去,过了一会又出来了。“你们两位坐一下,我要去买点药,买了就回来。”
  
按理说,男主人走了,女主人又病卧在床,客人也应该起身告辞了。但程启思和锺辰轩是带著疑问而来的,任父走了,正中下怀。

看到任父急匆匆地离开,程启思看了看锺辰轩,一时间委决不下怎麽办,只觉得自己的心跳得出奇地快。
  
“两位,进来吧。”
  
那个女人的声音,这次提高了一些,锺辰轩和程启思都清晰地听到了。程启思像触了电似地站了起来,一步一步地朝卧室走了过去。

他一连伸了三次手,才缓缓地把卧室的房门给推开了。
  
卧室里弥漫著一股淡淡的香气,那是一种让程启思既熟悉又怀念的香味。窗帘拉开了半扇,一个女人站在窗边,背对著他。在她身边的妆台上,放著一瓶新鲜的白玫瑰,还带著晶莹的露珠。她穿著一件普通的浅灰色滚银边的旗袍,虽然只是一个背影,仍然能够看出她的身段纤细,站姿也十分优美。
  
“从任羽回来跟我提起安瑶的时候,我就知道,你一定会找到这里来的。”
 
她的声音,温柔而悦耳,那是程启思非常熟悉的一个声音。程启思声音颤抖地问:“你……你是谁?”
  
那个女人慢慢地回过了头。那是一张非常美丽的脸,虽然岁月已经在上面划过了无情的痕迹,皱纹已经爬上了她的额头,双鬓也染上了银丝,但她仍然是美丽的。那是一种温婉而恬静的美丽,锺辰轩想。虽然她跟安瑶,还有安然长得一模一样,可她的美跟她们完全不同。
  
她是安心。一个对她而言再适合不过的名字。
  
安心看著程启思,她的眼睛里是掩饰不住的情感。“启思,过来,让我好好看看你。我……妈妈想你想了几十年了。”
  
“……既然你活著,那我的父亲为什麽会因为谋杀你而被处以死刑?”程启思终於说出了话,却是一个再尖锐不过的问题。
  
安心轻轻地蹙起了眉头,眼里是说不清楚的哀伤。

“我就知道你要问我这个问题的。我不会瞒你的,启思。你耐心地听我说,好吗?”

她的眼光落到了站在程启思身後的锺辰轩,微微有些犹豫。
  
程启思留意到了她的眼神,有些生硬地说:“他是我最好的朋友,你不用顾忌什麽。”
  
“那好吧。我们到客厅里坐吧。他……任羽的父亲一时半刻不会回来的,我们可以好好地谈上一谈。”
  
  
程启思和锺辰轩坐在沙发上,面前是两杯冷了的茶。

安心则挑了屋处的一张高高的椅子坐了下来。从锺辰轩坐的位置,看得到她逆著光的侧面,发髻细致地盘在脑後,美丽得像是一尊雕像。
  
“很多年前,我遇上了你的父亲,启思。他对我一见锺情,我对他也是。行止,他不是个坏人,我应该说,他是个很好很好的人。但是,他太神经质了,太敏感了,太多疑了。

“他总是怀疑我跟别的男人私通,他的疑心,最後也把我逼得快要发疯。他常常逼问我,跟哪个男人出去了,其实我早已经根本不敢跟别的男人说话了。”
  
她伸出了自己的左手,之前,她一直把这只手藏在阴影里。这时候,程启思和锺辰轩才惊骇地发现,她的左手是齐腕断掉的。这也难怪了,否则,警方在壁炉里发现的那只经鉴定属於安心的没烧尽的左手又是谁的?
  
安心的声音,温柔而平静,从她的语调里,完全听不出她有情绪上的波动。

“那时候,假肢的技术并不够发达。後来,我手头也不够宽裕,加上已经习惯了,我也不在乎了。启思,这只手,就是你的父亲,在疯狂之下砍断的。”
  
程启思呆呆地望著她。安心轻轻地笑了一声,继续说了下去。

“那一天,我跟往常一样,站在玫瑰花丛里,让行止照著作画。我记得很清楚,那天也是要下雨的天气,阴云密布的。我本来就是刚病好,风又大,吹得我一直打喷嚏,冷得嘴唇都乌青了。

“但行止就像是完全没看见一样,仍然在那里大声吼著让我站好不要动。我忍耐著,後来,我猛地打了一个大喷嚏,行止就火了,把画笔一扔就过来扯著我问:你这是在干什麽?你存心要我画不了是不是?我赶忙说不是,不是的……

“但他一扯,把我的衣领扣子扯开了,他一眼看到我脖子上的一块红斑──那是我晚上睡觉的时候被蚊子咬的──他顿时整个人都变了,卡住我的喉咙就问:你跟哪个男人上过床了?说啊!你说啊!你这个贱货……”
  
她停了一下,似乎有点不愿意说下去。“我被他卡得气都喘不过来了,好不容易推开他,就糊里糊涂地往外跑。行止却抓起了一把锋利的刀朝我追过来了,一刀就朝我劈过来。我被他堵在墙角,一只手撑著墙,他的刀就用力地剁在了我的手腕上。”

她闭上了眼睛,“那一瞬间,我甚至还没有感觉到痛。我只看到很多的血飞溅出来,然後……然後就看到自己的左手落在了地上。”
  
程启思的脸色已经变得惨白,锺辰轩也好不到哪去。安心低下头,似乎是无意识地看了一眼自己断掉的左腕。

“我记不太清楚後来发生的事了。我只记得我在雨里一直跑,一直跑……那天的雨太大,又是晚上,我们住得又很偏僻,路上没有行人。当我醒过来的时候,我已经躺在一家医院里了。”
  
锺辰轩问:“後来呢?後来发生了什麽?你没有回去?”
  
“没有。”安心平淡地说,“我也需要一段时间来疗伤,不管是我的手,还是我的心。半个多月後,我的手好些了。但那时候,警察在我的临床抓到了一个从中国偷渡来的女孩,要把她遣返回国。

“他们找我要身份证明,我自然是有的,但我却不想拿出来。

“我告诉他们,我也跟那个女孩一样,是偷渡过来的。於是,我也被遣返回了国,然後嫁了一个老实的男人,生了一个儿子,很平淡地过了二十多年。”
  
程启思站了起来,碰翻了手边的茶。“我父亲没有杀你,你却看著他被判处死刑,而不救他?你……”
  
“你错了,我并不知道。”安心回答,“你该知道,那时候国内的信息有多闭塞。我根本没有任何途径知道在国外发生的事。等到国内的信息发达了,那桩案件又早已经尘埃落定了。

“如果不是有一天,任羽带著有关的资料回来,被我看到了,我想我永远都不会知道行止的结局。”
  
她的眼睛像是蒙上了一层淡淡的雾气,朦胧而哀伤。

“任羽见到了安瑶。他说他认识了一个跟我长得很像的女孩子,对她一见锺情。我一听到安瑶这个名字,我就知道她是谁了。她也是我在这些年里除了你之外常常惦记著的人。任羽很兴奋,他告诉我安瑶的表兄是你,是他的同事,他一直还很讨厌你,没想到……”她叹了一口气。“任羽後来说了些什麽话,我几乎都没有听见了。安瑶的表兄,那当然就是我的儿子,我另一个二十多年来无时无刻不想著的儿子。”
  
程启思双手猛地撑在了茶几上,他在发抖。他的声音也在发抖。

“无时无刻?你把我一个人扔下了,让我以为我是个无父无母的孤儿。我成年的时候,又知道我的父亲杀了我的母亲被处以死刑,你以为我好过吗?

“好不容易,我有了自己的生活,我开始觉得自己生活得充实和快乐,安瑶又被你儿子杀了!她有什麽错?我父亲对你不好,那是我父亲的错,我可以不责怪你。可安瑶错在哪里了?!”
  
安心垂下了头。“对不起,我应该阻止他的。”
  
锺辰轩听在耳里,觉得很是别扭。安心虽然已经有五十多岁,但她应该是平时保养得益,不仅身段还像二十多岁的女人,她整个人看起来,最多也不过四十出头。她实在是不像程启思的母亲,那种疏离的感觉连他都觉得有些受不了。
  
“任羽那孩子,他其实非常敏感。他一直很依恋我,他大概有某种直觉,知道我的心一直在另一个孩子身上。”安心幽幽地说。

“我跟行止在一起的时候,也学了几笔画,我常常偷偷地画你的素描,画了很多很多,然後藏起来。

“但不知怎麽的,任羽居然把我藏起来的画都给找到了。他甚至把我画的画给烧掉了,从此之後,我也不敢再画了,只能在心里悄悄地想。”
  
锺辰轩皱了一下眉头,问:“他为什麽要杀那麽多的人?”
  
“他怕我去认启思呢。他知道我一直都想著启思,念著启思,他怕我把他扔下……”安心轻声地说。

“其实从我知道他认识了安瑶,我就知道了启思是我儿子了,但我并没有打算去找启思。任羽有一些同事的资料,也有照片,我一眼就从一群人中认出了启思。”她的声音,微微地颤抖。

“我看到你过得好,我也心满意足了。其实,我又怎麽会去打扰你的生活呢?你既然是警察,对於他父母的事情,自然也是再清楚不过了。你既然看起来开心,我又何必……”
  
“我开心?”程启思大声地打断了她,“我开心?不管是谁,知道自己的母亲被父亲用那样残忍的方式杀死,我能开心?”
  
锺辰轩轻声地说:“启思,冷静点。你母亲也有她的想法。”他忽然低声一笑,却笑得有些伤感,“谁叫你平时都装得那麽完美呢?看你都是一副笑嘻嘻的样子,脸上的酒窝都像盛了蜜,谁知道你心里还压著那麽多事?”
  
程启思重重地说:“难道还是我的错了?我总不能成天哭丧著脸,祥林嫂一样见人就说我的苦吧?”他注视著安心,眼里的神色复杂无比。

“你还没告诉我,任羽为什麽要杀吴老先生,要杀余恩,要杀安远,甚至要杀安瑶?”
  
“这都怪我。”安心低低地说,“都怪我,我不该傍敲侧击地向他打探你的事。我真傻,任羽他当警察都多少年了,我这些小伎俩又怎麽瞒得过他呢?他自然知道我起了疑心,他想到的法子,就是……就是把所有的知情者都给杀掉。第一个,就是那位吴老先生。

“启思,你应该已经知道,他跟你家,渊源很深。你的祖母祖父,便是经他介绍相识的。我还是个小女孩的时候,便认识这位吴伯伯了。我在回国的时候,无依无靠,曾经去投靠过他,他帮过了我很多。

“我回国後,连个户籍都没有,也是吴伯伯帮我的……任羽小时候,我还带著他去看过吴伯伯。任羽想得实在是太周到,他知道你们要去找吴伯伯。人老多情,如果吴伯伯知道了你是我的儿子,他一定会告诉你我在哪里的……”
  
锺辰轩说:“你带任羽去吴老先生那里,是不是见过一个叫洪有才的人?”
  
安心诧异地看了他一眼。“你知道?对,洪叔是我小时候就认识的。他很喜欢任羽,阿羽阿羽地叫个不停呢。”
  
程启思的手,抓住了一块茶碗的碎片,用力地捏,捏得自己的掌心也鲜血淋漓。安心没有看他,没有注意到,锺辰轩却看到了,但又不敢劝他,程启思的脾气他是已经领教过了。

程启思又问:“那余恩呢?他又知道些什麽?”
  
“我也不知道他知道什麽。”安心说,“听任羽说,这位余医生是跟吴伯伯来往最密切的人,他们的电话记录非常多。任羽……他恐怕是抱著宁可杀却一千不可错放过一人的想法……在知道了你们要去找余恩的时候,他就起了杀心了。”
  
程启思这一次几乎是在吼了。“那安瑶呢?安瑶是他最喜欢的人啊!”
  
安心微微仰起了头,锺辰轩看到了两颗泪珠自她面颊上滑落了下来,像两颗珍珠。“都怪我,都怪我……启思,自从我知道了你是我儿子,我就常常等在警察局门口附近,想偷偷地看你几眼。我只是想要看到你,就感觉很幸福了,我不想打扰你的生活……老天爷也可怜我,居然让我能够再见到你。

“但是瑶瑶,那孩子,我当年把她扔下了,她又父母双亡,我一直担心著她,不知道她会怎麽样?你毕竟还有父亲,她只是一个可怜的孤女。

“我知道瑶瑶回来了,任羽在跟她交往,我又是高兴,又是害怕。但我实在很想见一见瑶瑶,我就偷偷地去了玫瑰园。任羽常常跟我提那个地方……我进去了,园门没关,我看到有那麽多的红玫瑰,就跟我在英国的家一样,我心里一时非常非常感慨,就走进去了。但我没想到,瑶瑶会在那个时候出来,会看到了我。我急急忙忙地跑走了。”
  
锺辰轩说:“任羽知道安瑶见到了你,所以他也要把安瑶灭口?”
  
安心却摇了摇头。

“他确实有过这样的想法,他当警察当得太久,对所有的可能性都考虑得过於周到。只要有一丝可能性,他就不会放过。他杀死我弟弟安远,也是同样的原因。

“我这个弟弟,一直不务正业,回国後我也再也没见过他,但我实在没想到,中国如此之大,我们却阴差阳错地来到了同一个城市……因为任羽调职,他父亲也退休了,我们就一起过来了。

“我有时候想,如果任羽不调职到H市来,是不是一切都不会发生了?安远在街上见到了我,他吃惊了,他也跟启思一样,以为我早死了。

“他问我,知不知道我的儿子在哪里?我一听,心里便怦怦地跳。安远却说,他要先去见见启思,看看他的意思,再作答复。毕竟,我在法律上,已经是一个死人了……

“但是,我一直没有等到他,後来看报纸,才知道安远死了。我那时候就知道,一定是任羽杀的。因为我把我遇到弟弟的人,告诉了任羽。”
  
听到这里,锺辰轩的心里动了一下。看来,安远临死时,一定是因为他看到了杀他的人就是安心的儿子,才会露出那样奇特的表情。

任羽还拿走了安远的皮夹和照片,那张照片,看来就是安心早年的照片了。弟弟有姐姐的照片,是很常见的事。
  
安心喝了一口茶,润了润嘴唇,又继续说:“不管怎麽说,任羽也是我的儿子,我也只有忍耐。我总不能去告发他吧?所以,我一再忍耐,一再一再地忍耐,直到……直到瑶瑶的事发生。任羽知道我有一天早上出去了,他也猜到了我是去见瑶瑶。

“我一再对他说,千万不要伤害瑶瑶,我就差跪在地上求他了。

“他也哭了,说,妈,瑶瑶是我除了你之外最喜欢的人,我怎麽会伤害她呢?我听到这话後,才算是放了心。但是……他看到了瑶瑶跟别的男人在一起。

“她在跟任羽交往的时候,并没有完全拒绝别的男人。我……我并不觉得奇怪,我的堂姑姑安然就是这样的人。瑶瑶就跟她一样……”
  
程启思不可置信地问:“就因为这样?就因为这样他就杀了她?”
  
安心轻轻地说:“就因为这样。你父亲难道不是因为莫须有的事,就砍掉了我一只手麽?”
  
她又站了起来,走到了窗前,拉开了窗帘的一角。淡淡的阳光,直窗外射了进来。“启思,你知道你祖父和祖母的事麽?”
  
程启思还没说话,锺辰轩就失声叫了起来:“你知道?”
    
“我没有你祖母那麽执著,启思。我害怕你父亲,最终不顾一切地逃走了,抛弃了一切。但她……她却没有。她宁可死在你祖父手里。

“吴伯伯,爱她,同情她,说要带她一起走。你祖母拒绝了。

“吴伯伯说:你不走,你总有一天会死在他手里。我还记得吴伯伯对我说这话时的表情,那真是伤心欲绝,他几十年来都没有忘记过我堂姑姑。

“启思,我想,我是爱你父亲的,虽然我一直不知道我要怎麽去爱他,他才能够满意。但你的祖母爱你的祖父,爱到宁可把自己的性命也葬送到他手里的地步。就跟……瑶瑶一样。她们都有机会逃走的,她们却都没有……”
  
程启思声音在发抖。“安瑶……安瑶她……”
  
“瑶瑶知道任羽对她动了杀机,但她最後还是没有逃走,也没有害怕。”安心的声音,更低了,“她更像你祖母,启思。我比不上她。我是个自私的女人,我因为恐惧你的父亲而逃避,甚至放弃了你……我……我对不起你……”
  
她的声音越来越细,最後已经不可闻了。程启思一步一步地朝後退,摇著头。“不,我不承认你是我母亲。你既然放弃了我,那麽你就不再是我母亲。我以前没有母亲,我以後也不需要!”
  
说完这句话,程启思就发疯一样地奔了出去。锺辰轩想拦,看著茶几上从程启思手上滴下来的鲜血,却没有拦。他看著安心。“伯母,他受的打击很大,给他一点时间。”
  
“我没有时间可以给了。”安心转过了头。“我的癌症已经是晚期了,我也不打算再治了,顺其自然。启思说,你是他最好的朋友,那麽,麻烦你以後多照顾他。我……我要去找行止了,还有……任羽和瑶瑶。”
  
锺辰轩并没有太大的惊奇。他自第一眼看到安心的脸,就看出她是个重病缠身的人了。她的脸色,嘴唇,都苍白得不太正常。“伯母,任羽很爱你?”
  
这个问题,问得安心一阵发楞。“是吧,我想是的。否则,他也不会……”
  
锺辰轩缓缓地说:“他爱你,超过了一个儿子爱一个母亲的爱法。这种爱对於你来说,已经是一种负担,你打从心底害怕他对你的这种爱,以及强烈的占有欲。

“他不希望你把对他的爱,分给启思。这样的爱和占有欲,让你想起了你从前的丈夫,乐行止。作为任羽的同事,我们都知道,他是个严肃而不苟言笑的人,几乎是个工作狂。

“他一直没有女友,因为他眷恋的是你,他的母亲。但幸运的是,安瑶的出现改变了这一切。你其实也了解这些,所以,当他爱上安瑶的时候,你也本能地觉得轻松。而任羽,他跟你的前任丈夫一样多疑,占有欲强。这种多疑,葬送了安瑶,也葬送了他自己。你知道任羽在开枪自杀前说了什麽吗?”
  
安心颤声问道:“他说了什麽?”
  
“他说,他一直憎恨启思。因为启思得到了你的爱,你无时无刻都在思念这个被你遗弃的儿子。你对安瑶的感情,甚至都超过你跟一个不爱的人生下的任羽!

“可是,他却深爱你这个不爱他的母亲!”

锺辰轩大声地说,“这一切,都是你自作孽的!你温柔,善良,但却软弱。你只会默默忍受,可是,这个世界并不会因为你的忍耐而有所改变!死了这麽多人,不仅有任羽的责任,也有你的责任!”
  
安心捂住了脸,眼泪从她的指缝里冒了出来。“对不起……对不起……”
  
锺辰轩吁了一口气,抬头望著天花板。“没有用了,伯母。一切都太迟了。该死的,不该死的,全都已经死了。我们……都已经管不著了。”
  
他沈默了很久,然後问:“还有一件事,我想问问。为什麽在你逃走之後,乐行止会回到他祖传的家宅?为什麽会在他家的壁炉里发现大量的骨灰?”
  
安心淡淡地笑了一下。“在我们老家那里,有一种流行的法术,据说是如果你有一个人身体的一部分,你可以把他或者她的灵魂召唤回来。这种法术需要许多奇奇怪怪的东西,其中之一就是大量的人的骨灰。我想,行止就是想用这种方法,把我唤回来吧。他回去,大概就是想找些用得著的东西。”
  
她停顿了片刻,幽幽地说:“我没有想到……他会用这样的办法……”
  
“他在那盏铜灯的香气包围里,感受你的存在。”锺辰轩说,“就像他的父亲感受安然的存在一样。”
  
安心说:“那是用一种秘制的方子制作出来的香丸,需要很多各种各样的花。那个年代,我们安家的女人,都喜欢用这种香来熏衣服。”她拿出了一个红色的绣花荷包,上面精致的鸳鸯戏水的绣花已经褪了色。
  
“请你把这个转交给启思。”
  
锺辰轩犹豫了一下,还是伸手接了过来。安心静静地说:“任羽的骨灰已经下葬了,我跟任羽的父亲,明天就会离开这里。我不会再出现在启思的面前,知道他过得好,我就满足了。剩下的那段日子,我会安安静静地走完。”
  
锺辰轩看著她,看了半晌,慢慢地说:“伯母,如果你不去打扰启思的生活,对他可能真的要好一些。”
  
他走了出去,轻轻带上了门,把安心一个人留在了黑暗里。


尾声
  
再次来到那所老宅的时候,程启思的感觉跟上次已经完全不一样了。还是一样的黑灯瞎火,只有宅子前面蹲著的两只石狮子,虎视眈眈地瞪著他。程启思喃喃地说:“这里……就是我家的祖宅?”
  
一个人影出现在门口,是杨多福。“你们来了,我们等了你们好久了。”
  
杨妈也出现在了门口,她一脸的眼泪。“你干嘛不早说?你朋友这次打电话告诉我们了,你是谁……你早说了,我们上次……就不会做得那麽神神秘秘的了。瞒谁,也不能瞒你的。”
  
程启思问:“你究竟是谁?”
  
杨妈叹了口气。“我叫阿珠,是你祖母的丫头。那时候,我才不到十岁。她对我很好。後来,她死了,我就在这村子里嫁了人。吴老爷把这里买了下来,我就又过来帮他干活了。”
  
“那……那天晚上我们看到的那个……那个……”锺辰轩问。
  
杨妈又叹了口气。“你们自己来看吧。”
  
他们两个人跟著杨妈,在宅子後面的树林里走了好一会,看到有一间砖砌的小屋。屋子的窗户上有铁栅栏,门上也锁著一把锁。杨妈站在一旁,说:“你们去看吧,不过,小心一点,别吓著你们了。”
  
锺辰轩看了程启思一眼,两个人都还对那天晚上看到的心有余悸。锺辰轩大著胆子凑到窗门的铁栅栏间一看,一声惊呼,往後就退。

他又看到了那张像是用泥巴胡乱捏成的小孩的脸,因为相隔太近,他看到似乎那“人”还向他咧开嘴笑了一笑,露出了一排白森森的牙齿。
  
“你们都别怕,别怕。”杨妈走上了前来,“他虽然长得难看,但很善良,绝对不会伤害人的。这段时间,因为警察一直来来往往,我怕他惹事,才把他锁在这里。平时,他都在我们宅子里,晚上才出来,我们谁都不害怕的。那天,你们来了,他只是好奇,想来看看你们,一点都没有别的意思……”
  
锺辰轩问:“他究竟是谁?”
  
“他是吴老爷的外孙。”杨妈这一句话,差不多等同於一个炸雷了,锺辰轩和程启思都面面相觑,说不出一个字来。

“吴老爷的儿女除了你们那天见过的四个,还有个小女儿。她生下了这个孩子,当天晚上就自杀了。她丈夫也伤心过度,不久就出车祸死了。吴老爷对这个女儿非常内疚,我断断续续地听过一些,是因为这个女儿在给老爷的工厂做什麽试验,才会在怀孕的时候受到什麽……辐射?才会生出这样畸形的孩子。他已经不小了,但是他一直都是小孩子的样子,永远都长不大了……不过,他跑得倒是很快……”
  
锺辰轩的脑子里瞬间浮现出了余恩的研究资料。余恩是吴均明的小女儿的同学,那麽很可能她主攻的项目也是基因工程。看来,吴均明是为了商业利益,才勉强女儿在怀孕的时候仍然在工厂里进行实验,胎儿才会受到了感染。

吴均明痛失爱女,外孙又变成了这样,他才找到了余恩,请他帮忙。余恩也很乐意,这既是他的工作,而且吴均明也能最大程度地支持他的研究。因此,余恩才会有时候来拜访吴均明,他们的交往也很多。余恩是在这次案件里死得最无辜的人,只因为任羽误会他也知道内情,就莫名其妙地送了命。
  
锺辰轩说:“看来,除了吴老先生,他家别的人都不知道还有这个孩子的存在了。”
  
“唉,这样的孩子,自然是越少人知道的越好。”杨妈叹气地说,“所以,吴老先生连他家里人都瞒著呢,也是怕他们接受不了。”
  
“以後他怎麽办?”程启思问。
  
“我们会照顾他一辈子的。”杨妈眼圈又红了,“听那位余医生说过,他活不了很久的。反正,我们死之前,他也会死的。老爷留给了我们很多钱,我们可以在这里住下去。”
  
锺辰轩看了程启思一眼。他不知道程启思是否会想买回这所属於他的祖宅。但程启思只是点了点头,把自己的联系方式留给了杨妈。“如果缺钱,或者需要什麽帮助,打电话给我。我一定会帮忙。”
  
杨妈连忙答应著,程启思迟疑了一下,说:“我想去看看当年我祖母住过的屋子。”
  
杨妈呆了一下,连忙说:“好。”
  
安然当年住过的屋子,在一大丛花木的後面。杨妈轻轻地说:“我一直打扫著呢,不过,里面的东西都已经被搬走了,只剩下了一间空屋子。你们慢慢看吧,我去给你们准备点吃的。”
  
她走开了,锺辰轩问程启思:“你不想把这宅子要回来麽?”
  
“不。”程启思缓缓地说,“有句诗说得很好。昨日之日不可留,如果我一直想著过去,我只会白白添许多烦恼。我现在知道了,我祖母的死,是因为她爱我祖父。我父亲之所以在审判上不发一言,因为他在忏悔,他对於安心的事,用生命作了忏悔。我本来还想过,把父亲的画买一些回来,我现在也没兴趣了。”
  
“你管她叫安心。”锺辰轩说。
  
“对。我不想承认她是我母亲。”程启思说。“我理解她的选择,她选择了自己的生命而不是爱情。但我更尊重我的祖母,或者是安瑶的选择。大概是因为……”
  
他突然淡淡地笑了一下。“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里,已经很难再找到这样纯粹,和这样绝对的爱情了吧。没有要求的爱情。”
  
锺辰轩笑了。“别用这样高的要求去要求你以後的妻子。你会一辈子打光榻的。”
  
程启思耸了耸肩。“我不在乎。”
  
锺辰轩微笑地说:“也许尹雪回来的时候,你就改变了主意了。”
  
程启思笑了笑,并不作答。他突然说:“有一件事,我一直很奇怪。我父亲在日记里说,他在老宅里听到了女人的声音,也看到了有人用口红在镜子上写的字。这是怎麽回事?”
  
锺辰轩说:“如果我们排除鬼神的因素,那最大的可能就是你父亲确实有精神分裂的迹向。那时候,他已经沈浸在自己杀死了安心的幻想中了,所以,他听到的一切都是他的幻觉,看到的一切也是。

“‘臆想’本来就是精神病人一种最常见的表现形式。明明没人送安心玫瑰花,他却硬说有,这不是他臆想出来的又是什麽?当然,臆想也往往有一些基础的表现形式,只是被精神病人给扭曲了而已。

“你父亲在回老宅的时候可能确实看到了一些什麽,但的日记记载里加上了某些自己的想象。当然,”锺辰轩突然笑了一下,“或者,真的是你的祖母魂魄不散,徘徊在那所老宅里也说不准。对了,你把那盏铜灯怎麽处理了?”
  
“我找了一个懂佛学的朋友,让他送到一座有名的寺庙去了,长年香火供奉。”程启思说,“我不信这些,但我也实在想不出更好的做法了。那屋里的家具,我都卖掉了,还被我卖了个好价钱呢。阁楼敞了几天,现在也是透亮的了,一点霉味都没有了。”
  
锺辰轩微笑地说:“卖了个好价钱?你还真会做生意。”他朝四周环视了一圈,“安然……应该还留在这里,这个老宅里的某处地方。”
  
“让她留在这里吧。”程启思说,“那是她的愿望。”
  
锺辰轩取出了安心交给他的那个褪色的红色的荷包,递给了程启思。程启思疑惑地接了过来,打开一看,里面都是一些淡红色的带著香气的笺纸,上面写著密密的字,是他已经熟悉的娟秀的女人的字体。每张纸上写的,大约都是不同的时间里写的,有些工整,有些潦草。
  
“我知道衍之在想什麽。我一向都知道他在想什麽,不是麽?他在暗中窥探著我,观察著我。我每一次去到上海,他都装得若无其事一样,但他那麽多疑,那麽担忧,他怕我跟别的男人好上。

“衍之啊衍之,就算是我在唱戏的时候,我也是清白的。你说你不在乎我的出身,可你还是在意的。你出身世家,有钱有势,而我呢?我从小父母双亡,在一个戏班子里长大,好不容易我能出头了,红了,整个班子都靠我呢,我能扔下他们不管吗?”
  
“是,我是回上海了,但我也只不过是跟班子里的人在一起。我跟均明,都很少见面。我走了,戏班子又快没饭吃了,我只是想帮他们。我找你拿钱,你不是吝啬,却总是要问我个来龙去脉。我告诉你,你又不相信,你以为我是要拿钱倒贴别的男人吗?天哪,我安然只要开句话,後台等著我的男人恐怕要排队吧。我是不愿意,你却一点都不理解。”
  
“我很心烦。你让我烦上加烦。只有行止,行止那孩子真的好可爱好可爱,我最舍不得的就是他了。我知道你现在跟一些神神秘秘的道士来往,你想干什麽,衍之?你想干什麽?如果杀了我,就能让你永远地相信我,我让你杀。”
  
“我累了,衍之,我真的累了。均明再一次向我提出来,要我跟他一起走。我拒绝了,我把他送我的珍珠还给他了,还写了一封信给他。我原来写了‘安然 绝笔’两个字,但我想了想,又把‘绝笔’两个字抹去了。我本来还想重写一封信给他,但是没时间了,你马上就要来了。我只能打发阿珠,把这封信送去寄了。阿珠真是个好丫头,希望以後就算我不在了,她也会对行止好。”
  
“我每天夜里,都在辗转反侧。我在想,我年纪轻轻,就这麽死了,是不是有点不合算?可是,我真的放不下你。我走了,你一定活不下去的。你杀了我吧……这样你就永远用不著再担心了。”
  
“我要怎麽对你说我爱你?我要怎麽说?像杜丽娘那样可以麽?”
  
“死了也无所谓,活著有时候比死了还累。但如果人真有魂魄,就让我的魂魄留在你身边吧。”
  
程启思慢慢地把一张一张的笺纸放了回去。“你看过了。你确实想得没错,君兰把那张信纸送去检验,墨汁之下,确实是‘绝笔’两个字。”
  
锺辰轩默然地点了点头。程启思淡淡地说:“无论如何,她比我的母亲要好得多了。我的母亲……她是个没有主见的人。”
  
“你不应该这样说她。”锺辰轩说,“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性格,也拥有不一样的爱情。安然爱得炽烈,爱得疯狂,而安心……她的爱更柔和平静,像一泓溪水而不像是一场大火。我们都不能决定自己的性格,我们也无法定义自己的感情。”
  
程启思问:“那安瑶呢?”
  
“……也许我现在能够理解,她为什麽喜欢蓝玫瑰了。她的轻浮任性,都只是一层被人为染上的颜色──在她的生活环境里染上的──而她的本质,跟安然没有任何区别。我不应该在她的墓前,放一束蓝玫瑰,那与她不相配。”
  
锺辰轩闭了闭眼睛,一滴眼泪终於落了下来。
  
“我……一直都并不真正相信爱情。”

──全文完──
第十二夜之恐怖乐园

主要人物

陈启思:员警,在职工作中。
钟辰轩:程启思的搭档,本职是心理专家。
罗 景:考古学家,程启思的表弟,在伊朗博物馆工作。
纪 槿:罗景前女友,混血儿。
程如馨:罗景的母亲。
何兴中:伊朗语翻译,程如馨早年的朋友。
李怀云:H市动物园狮虎山饲养员。
王望年:H市动物园的保安。
黄祥林:H市动物园园长,生物学教授。
伊齐德:伊朗警官。
法德耶:居鲁士大帝的祭司。
君 兰:程启思同事之一。
莫 明:程启思同事之一。
李龙宇:程启思同事之一。
吴 晴:程启思同事之一。
陈 了:法医。
冯 平:法医。
杜山乔:法医。



我相信我们绝大多数人都有小时候去动物园的经历。动物园是孩子们的乐园,也是一个美好的回忆。直到我成年后,我仍然会拖着朋友陪我去动物园。

只可惜,动物园永远是一个被人忽视的角落,如果不是儿童节之类的节目,可以说得上是门前冷落车马稀。那时候就会有一个感觉:不是我在看动物,而是动物在看我。

我辗转过数个城市,几乎每个动物园都会给我留下一个糟糕的印象,那就是……十年前动物园是这个样子,十年后也没什么大的改变。

那些破旧的生锈的铁丝笼,估计有二十年以上历史的绿漆垃圾桶(我们这一带的动物园垃圾桶上只会漆一种动物:熊猫!),水磨或者是石板砌的小路……偶尔一两座新馆矗立在这个似乎与时代脱节的动物园里,显得那么的不合时宜。

是的,不合时宜。现在孩子最喜欢的大概是迪士尼吧?动物园已经跟不上时代的步伐了。

前几年,我居住的那座城市的动物园,花了一大笔钱修建了一座新的爬行动物馆,全仿生的温控系统,走进去仿佛走进了亚热带或者是热带的雨林。

你得很用心,很用心,才能在某一簇水草后面发现一只蜥蜴,或是认出一块石头原来是一只懒得动弹的乌龟。

两个月前,当我在绞尽脑汁为下一本小说寻找一个比较有创意的凶杀现场的时候,那个爬行动物馆出现在了我的脑海里。

它是崭新的,也是非常先进的,但是,站在里面的时候,然让有一种说不出的阴森和抑郁的气氛。对了,这整座爬行动物馆里,就像是一个巨大的3D模型,你站在里面,一切都是立体的,逼真的,你仿佛是——对,身临其境。

好吧,我决定了,这就是我第十本小说的凶杀现场了。

如果你曾经在太阳落山后去过动物园,如果你所去的动物园也跟我去过的一样,高大茂密的树木能把大多数的光线都遮盖掉,那么,你一定会认为我的题目没有取错——到了夜里,它就是个恐怖乐园了。

《恐怖乐园》是《天方夜谭》的续篇。《天方夜谭》发生在遥远的伊朗,而《恐怖乐园》的故事开头却是在H城的动物园里。看起来,好像风马牛不相及,不过,没关系,只要你耐心地看下去,就一定会看到结局的。

有始有终是一种美德。挖坑不填我会有罪恶感。
第一幕 豹子杀人

罗景的声音,在电话的那一端,颤抖而激动。
“我看到小槿了,启思。她没死!我见到她了!”

“叮铃铃……叮铃铃……”

电话声不断地响著,好像不把人吵醒誓不罢休一样。

程启思呻吟了一声,伸手去抓床头柜上的电话分机。“啪”地一声,电话分机落到了地上,程启思昏头转向地摸了半天,才摸到了。
  
“喂?谁?”程启思没好气地对著话筒大吼。

他正做了个甜蜜蜜的美梦,居然就这样被电话给吵醒了。睁开一只眼睛一瞟,四周一片漆黑,怎麽著也还是半夜三更吧。谁这麽不识趣?
  
话筒里传出了一个熟悉的男人声音,急促,还带著喘息的声音。“启思,我看到她了!我看到她了!她还活著……她没死!她没死!”
  
程启思呆了一下。“你……你是谁?”
  
对方也明显地怔了怔。“我是罗景啊,你连我的声音都听不出来了?”
  
程启思握著话筒,从床上直弹了起来。“罗景?你终於知道跟我联系了?你现在在哪里?还在伊朗?你知不知道表姨妈想你都想得要疯了?”
  
罗景是程启思的表弟,是个考古工作者,一直在伊朗某家博物馆工作,好几年没回过国了。

罗景一直致力於对居鲁士大帝古墓的研究,有一次就为了这古墓,在伊朗闹起了失踪,程启思不得不亲自跑了一趟。

罗景算是找回来了,但如果一个人真有灵魂的话,罗景的魂魄估计有一半也永远随著沙漠的风消失了。
  
他爱上了一个女人,但那个女人却是个有著极其剽悍的古代游牧民族血统的女人,也同样拥有极残忍极无情的冷酷性格。
  
纪槿。
  
程启思还记得那个名字。槿,是种美丽的花朵的名字,但她却有著跟外表截然相反的灵魂。

为了她对宝藏的贪欲,她最後葬身在流沙之中。那是一片广阔无垠的沙漠,程启思至今还记得那一天──朝阳如血,映得黄沙也是一片血红。
  
他从来不知道纪槿有没有为自己的贪欲後悔过,他只知道,就算知道她是什麽样的人,罗景对她的爱,仍然是……地久天长。

最近经历的那些事,让程启思再也不会轻易地认定时间会抹平爱情了。
  
罗景的声音,在电话的那一端,颤抖而激动。“我见到小槿了,启思。她没死!我见到她了!”
  
程启思震动了一下。“纪槿?可是……可是我们亲眼看到她……”
  
“我真的见到她了,启思。”

罗景大声地、急急地说,“我不会认错她的。她那双眼睛……我决不会认错的!她没有死,她没有死!她还活著!”
  
程启思很想问他是不是因为对纪槿思念过度而产生了幻觉,好歹地把这股冲动给压了下去。“你在哪里见到她的?”
  
罗景立即回答:“机场。”
  
程启思皱了一下眉头。“她上飞机了?”
  
“她消失在入口处了。”罗景说,“我问过了,那一班飞机是飞往B市的。她……她来中国了,启思。你帮我查查,行不行?我去问航空公司的人,他们什麽都不告诉我……启思,这次你一定要帮我!”
  
程启思叹了口气。“我试试吧。你给我一张她的照片,因为我不知道她是否还是用的原来的护照。对了,她护照上的名字是?”
  
罗景忙说:“Iris·woolf。”
  
“爱丽丝(Iris)是希腊神话里的不和女神。她扔下了一个金苹果,让赫拉、雅典娜与阿佛洛狄忒争夺不休,引起了长达十年的特洛伊战争。”

钟辰轩看著玻璃果盘里几个洗得光溜溜亮晶晶的红苹果,慢慢地说。

“如果罗景说的是真的,纪槿没有死,那麽她的再次出现,是否又会引起新的──死亡?”
  
程启思说:“也许是罗景太想念她,产生幻觉了。”
  
钟辰轩拿起了一个苹果,苹果的表皮光滑得发亮,红晶晶的诱人食欲。

“也许,不过,罗景是个相当实在的人,事情又过了这麽久,他不至於会有这麽不靠谱的幻觉。我有时候想,所谓的宝藏,就像是爱丽丝扔下的金苹果。

“金苹果本身拥有某种价值,可是这种价值并没有大到足以让人们争斗不休。可是人们却因为自己的欲望将其神化,而由此产生说不尽的纷争……”
  
程启思笑著说:“似乎在很多神话、传说、童话里,都有金苹果。”
  
钟辰轩嗯了一声。“心理学上,苹果本来就具有其特别的含义。”

他并没有对此多作解释,因为这时候程启思的手机响了。他看到程启思接了电话,脸色就不断地在变化,最後道了声谢,搁下了电话。
  
程启思双眼对上了钟辰轩询问的眼神。他的声音,有些犹疑,有些微微的不可置信。

“查到了,确实有一个持美国护照的女人在昨天晚上十点,飞到B市。她的名字就是──Iris·woolf。这才是她正式的名字,而纪槿,大概是她随便想出来的一个中文名字。”
  
钟辰轩沈默了。

程启思喃喃地说:“她消失的地方是流沙,吞噬一切东西的流沙。她怎麽可能还活著?”
  
“那是一个我们所不熟悉的国度,也是一个神秘的世界。”钟辰轩说,“或许,纪槿真的没有死。我倒是很希望再次见到她,因为,上次在伊朗那个沙漠中的小镇上,我们并没有得到最终的结论。还有很多谜……很多很多谜团没有解开。”
  
程启思闭上了眼睛。有很多色彩鲜明的画面在他脑子里闪过。

一座陈设著无数青铜、水晶、陶器、金银器的博物馆,月光照在黑暗的大厅里;一个白胡须的老人,双眼大睁,躺在一小块古旧的波斯地毯上,鲜血浸透了厚实的织花地毯,老人的心脏却不翼而飞。

一条古老幽暗的地道,一个穿阿拉伯服装的男人倒在角落,五脏也全部被掏了出来,而他的手中紧紧地握著一条被扯断的纯金的脚链。
  
程启思始终觉得当年在伊朗遇上的事像是一场梦境,带著异国神秘而缥渺的香气的梦境。只是这个梦境,并不是那麽美妙动人的,而是充满了血腥和杀戮。
  
罗景工作的那家博物馆博学的老馆长被杀害,他的胸腔被剖开,内脏消失了。程启思和钟辰轩一路追寻下去,一直追到了波斯波利斯。

波斯波利斯在伊朗的设拉子一带,它曾是古波斯最著名的古都之一,著名的居鲁士大帝的墓地,也就是波斯波利斯附近。

他们在那座灰色的古墓里发现了一条密道,而密道里却有一个同样被掏空了五脏的当地人。
  
在密道里,他们遇到了纪槿。

纪槿告诉他们,自己是应罗景的邀请来到这里的,可是罗景却失踪了。

罗景带著一件古波斯的文物,被称为“黄金之眼”的东西,而纪槿拥有那黄金之眼上原本镶著的蓝宝石。按罗景的说法,黄金之眼就是寻找居鲁士大帝真正的墓室的钥匙。
  
可是,一切都不是像他们所想的那样发展。

在这荒漠深处,至今还生活著一个神秘的民族。他们是守护居鲁士大帝的祭司,即使是在数千年後,他们仍然遵守著当年的承诺。

而纪槿,她也决不是她所表现出来的天真纯洁的模样,她是拥有马萨格泰族人血统的女人。

马萨格泰族是一支游牧民族,他们的女王托米丽丝,砍下了在战场上战无不胜的居鲁士大帝的头颅,将它放在自己腰间的革囊中,扬言说要他“渴饮鲜血”。
  
法德耶──祭司一族的首领──想找寻到居鲁士与自己身体分开了数千年的头颅。而纪槿,她是这个世界上唯一知道的人,她想要的则是居鲁士留下来的宝藏。

但是最後,由於黄金之眼的缺失,他们谁都没有得到想要的东西。法德耶再次消失,而纪槿,则在程启思、钟辰轩,以及当地的警官伊齐德的追赶下,陷进了噬人的流沙中。
  
她的死几乎让罗景崩溃。
  
“我仿佛听到了竖琴的声音。”程启思缓缓地说。“法德耶的竖琴。”
  
“法德耶?……”钟辰轩重复了一遍。“在现代社会,真的还存在属於古老的民族和宗教的祭司麽?……”
  
程启思说:“我想是有的。否则,那座小镇上的居民怎麽可能在一夜之间,骤然消失?不,这决不可能。我相信法德耶所说的,他们是远古的一族,一直延续到了今天。他们守护著长眠的国王的陵墓……”
  
“而纪槿则是那个几千年前把这个国王的头颅砍下来的女王的後代。”钟辰轩微笑地说,“听起来玄妙得不可思议,我们仿佛是走进了一个幻想中的世界里。”
  
程启思的手机再次响了起来。他这次一接,就皱起了眉头,脸色也略微地有些变了。放下了手机,程启思对钟辰轩说:“先别管罗景这档子事儿了,我们有正事了。”
  
“怎麽?有案子?”钟辰轩瞟著程启思的面色说,“还是大案子?”
  
程启思说:“大案子我不知道算不算得上,但影响大是肯定的了。平时的案子都可以掩住,这一桩是再怎麽也盖不住的了。”他叹了一口气。

“是上头直接打电话找我的,要我全权负责,限期破案,还要我面对媒体的时候谨慎小心,千万不能出岔子。”
  
钟辰轩问:“什麽案子值得这样?”
  
程启思望著他,说:“动物园里,一头豹子咬死了一个男人。据在场的人说,那个男人扑在铁笼的栅栏上呼救,但铁笼的门是从外面锁上的。换句话说……”
  
钟辰轩接过话头说:“换句话说他是被别人反锁在狮笼里的。”
  
程启思点了点头。“对,这样的话,就有了谋杀的可能了。没有人会跑到狮笼里面去玩的,是不是?”
  

这时候还是清早,但动物园里已经热闹不堪了。

H城的动物园,除了逢年过节会有很多父母带著小孩来玩,平日里都是很冷清的。但今天却不一样,不少的记者带著摄影器材,探头探脑地张望。
  
程启思至少有五六年没有来过动物园了。上一次好像还是陪某个女友来的,那女孩还是个女大学生,还有点天真未凿的模样,程启思於是就委屈自己陪著她逛了一趟动物园。

时隔数年,这动物园的变化不大,有些馆(比如爬行动物馆)就是新修的,挺漂亮挺气派,但有些馆(比如金鱼馆)古旧得跟八十年代没啥区别。
  
现场在狮虎山。狮虎山名字叫山,其实也只是有点小坡度罢了。

最上边是豹子,中间是老虎,下面是狮子,一眼望去都是猛兽。豹子老虎们早对围在外面的人无动於衷了,懒洋洋地躺在笼子里睡大觉,对於摄像机的闪光居然也连眼睛都不眨一下。
  
上面的豹子笼,最靠近左侧角落的一座铁笼附近,拉了一条警戒线。因为不想让媒体拍照,在笼子外面挂了一块黑布,把笼子给严严实实地遮住了。

程启思和钟辰轩走到那里,吴晴小脸煞白地抬起头来说:“你们总算来了。里面……里面……”她话还没说完,就冲到一边去吐去了。君兰走过去,替她拍著背,又递了一瓶水给她。
  
程启思问:“怎麽,很糟糕?”
  
君兰没有化妆,但在清晨看起来,还是十分清新秀丽。她的米色上衣的袖口上沾著大片大片的血迹,触目惊心。

她苦笑了一下,说:“你们进去看看就知道了。那哪里还像人啊,脸都被撕咬烂了。”
  
程启思皱了一下眉,从铁笼侧面的小门走了进去。莫明、李龙宇和杜山乔正在里面忙碌,程启思也没跟他们招呼。

他的注意力,立即被躺在地上的那具尸体给吸引住了。
  
正如君兰所说的那样,这具尸体已经面目全非。还能够看出来是具男尸,但不仅衣服被撕碎了,尸体浑身上下的皮肉也被撕咬得破碎不堪,有些地方甚至露出了森森的白骨。

男尸的脸更是完全辨认不出原来的模样,只见著一片血肉模糊,几乎看不出来眼睛、鼻子、嘴原本的位置了。那股动物的臭气夹著浓烈的血腥味,混合成了一股怪异的中人欲呕的味道。
  
程启思捂著鼻子,问莫明:“这里关著的豹子呢?”
  
莫明也是一副要呕吐的样子。“饲养员把它给拉到另外一个笼子里去了。我可不敢进来跟一头豹子面对面!”

钟辰轩问:“这是怎麽一回事?”
  
“今天早上,动物园报案说豹子咬死人了。”李龙宇说,“我到得早,听到吓了一跳。打电话报警的是这里的饲养员,吓得魂飞魄散,说话都结结巴巴的。

“赶到这里来一看,狮笼的门从外面用一把大铁锁给锁上的。我问饲养员,他说他昨天晚上明明是把门给锁好了的,但是早上来一看,就看到这个男人死在里面了。

“我还问了几个在晨练的老头老太太,他们说看到有个男人在里面呼救,他们也吓坏了,赶快去找到了饲养员。”
  
程启思问:“饲养员是当著这几个老头老太太的面打开锁的?”
  
“对。”李龙宇说,“有两个老太太,当场就昏了过去。还有个老头高血压发作了,送到医院去抢救了呢。老人家,受不了这麽大的刺激。”
  
钟辰轩走出了铁笼,看到一个穿蓝色工作服的中年男人,木呆呆地站在外面。这男人长得一副老实巴交的模样,脸色发灰,双手都在发抖。

钟辰轩问:“你就是这里的饲养员?你叫什麽名字?”
  
“是……我是狮虎山的饲养员。”男人的声音也在颤抖。“我叫李怀云。”
  
钟辰轩看著他额头上的汗,一颗一颗地在往下滴。“那头豹子呢?”
  
李怀云指了一下。“就在这里。”

他指的是右手边相邻的一个铁笼,钟辰轩走过去一看,铁笼里果然关了一头金钱豹。

这是一头有些瘦弱的母豹,体形很惊人,大概是钟辰轩见过的最大的豹子了,但却并没有普通人印象中的豹子那种意气风发的样子,反而有些萎靡不堪地趴在角落里,连几根稀稀的胡须都耷拉了下来。

一双淡蓝色的眼睛,并没有一点凶神恶煞的样子,反倒有些温顺、有些可怜。要不是这头豹子金色和白色相间的皮毛上沾了不少还没干透的血迹,钟辰轩实在很难想象它就在不久之前那麽残忍地咬死了一个活生生的人。
  
“它平时很凶恶吗?”钟辰轩问。
  
李怀云连忙摇头。“不,埃姆一直很温顺,很听话。它……我真不知道它为什麽会咬死人。”他望著钟辰轩,小心翼翼地问,“警官,你们……你们会把埃姆杀了吗?”
  
钟辰轩呆了一下。“现在我们大概还没办法回答你这个问题吧。”
  
“警官,你们别杀埃姆呀。”李怀云说,眼眶红了,“它真的很乖,一定是发生了什麽事,刺激了它。它平时绝对不会咬人的……就算饿坏了,它也不会攻击我的……”
  
钟辰轩说:“它也许不会攻击你,但它会攻击别的人。而且,猛兽总归是猛兽,不管在笼子里关多久,它残暴的本性还是存在的。熊猫都会一巴掌拍死羊,何况是豹。”
  
这时,程启思在笼子里面叫他了。

钟辰轩笑了一笑,说:“不用担心,豹子毕竟是珍稀保护动物,不会那麽轻易就杀掉的。除非是出现了什麽不可控的情况……把你的埃姆关好吧。”
  
他走回到了铁笼里,看著那对於一头成年的豹子可以说是相当狭小的空间,叹了口气说:“把山野里的动物年复一年地关在这里,真是很不人道的一件事。”
  
程启思说:“你可以去野生动物园,那里的动物就是放在外面乱跑的。”
  
他看到钟辰轩瞪起了眼睛,连忙说:“好了好了,我们不说这些。现在的问题是这个死者,他为什麽要跑到笼子里去?他又是怎麽进来的?”
  
莫明把塑胶袋递了过来,里面放著一个沾满了血的棕色皮夹。“有些现金,但是没有证件,也没有银行卡之类的东西。”
  
程启思接了过来。“那就是说没有任何可以证明他身份的东西了?……他一大清早地跑到动物园来干什麽?跑到豹笼子里,这不是找死做什麽?”
  
钟辰轩走到笼门旁,仔细检查那把锁。“锁不是被钥匙打开的,是被撬开的。这是老式的锁,要打开很容易,一个偷自行车的小贼都能做到。一根铁丝,或者一把钳子什麽的,都能把这锁打开。”
  
“没错,锁上有一些很新的划痕。”莫明说,又举起了一个胶袋,“而且在死者身旁不远处发现了一把铁钳。他应该就是用这铁钳撬开锁的。那锁是古董级别的锁,要打开实在是再简单不过了。要我来开,两分锺就够了。”
  
程启思说:“撬开了又怎麽样?走进来,然後再从笼子的缝隙伸出手去,把锁重新锁上。再等著豹子来把自己咬死?这人有神经病吗?”
  
李龙宇抓了抓自己的头发。“他呼救过。他既然会呼救,就说明他没有想到豹子会来咬他。”
  
钟辰轩笑著说:“任何正常人都应该知道豹子会攻击人吧。有句话叫不入虎穴,焉得虎子,这话的意思就是要进虎穴,一定要冒相当大的风险。

“死者既然来了,就肯定知道有可能发生什麽事……他究竟冒险进来是为了什麽?”他的视线,缓缓地扫过整个铁笼。除了一个小水池,一个硕大的食盘,石板地上就再也没有别的东西了。

钟辰轩困惑地皱起了眉头,低声地说了一句:“我真是不明白,这里有什麽能吸引一个人冒死进来呢?”
  
程启思回过头对李龙宇说:“锁上和铁栅栏上的指纹,尽量采集。”
  
李龙宇做了个苦脸。“这是动物园,铁栅栏上不知道有多少游客的指纹。”
  
钟辰轩沈思地望著这个坚固的铁笼,四周除了小孩手臂那麽粗大的铁栅栏之外,还有一层非常结实的特制的玻璃。

这里住的是动物园里最危险的一群猛兽,虽然,也许长久的笼中生活让它们开始退化了,但本性里的野性仍然是不可抹灭的。

钟辰轩想起刚才看到的那只叫“埃姆”的豹子,那双淡蓝透明的眼睛,几乎像是会说话一样,温顺而哀伤。
  
它在伤心什麽?它知道它杀了一个无辜的人麽?
  
他忽然听到外面有个中气十足的老人声音,在大声地叫嚷著什麽。君兰温柔耐心的声音,低低地在老人叫嚷的间隙里响著。

钟辰轩走出去一看,一个手里拿著一把练习用的宝剑的老人,正用力挥舞著那把剑,满脸都是激动不已的神情,连脸都涨红了。

看君兰的表情,很是担心那老人太过於激动而犯了心脏病。那老人虽然红光满面,但看起来也应该是七十多岁的人了。
  “我跟你们说,我跟你们说,那个男的就是自己进去的,我看到的!”老人的大嗓门几乎把君兰的声音都给淹没了。

君兰无奈地叹了口气,示意吴晴把老人扶到一边的石椅上坐上,柔声地说:“是呀,这些我们都知道。老伯,你慢慢说好麽?怎麽称呼您?”
  
老人看到君兰这样的态度,总算是打鼻子里哼了一声,说:“还是你这个小妹子懂事。我姓严,你叫我老严就是啦!”
  
君兰微笑著说:“严伯,您是每天早上都在这里练剑的麽?”

这动物园其实也相当於一个大公园,有山、有绿树、有湖泊,环境挺幽雅的。对於退休老人都是免费开放的,所以每天早晚都有不少老人在这里散步,运动。
  
老严忙说:“对啊,我不但练剑,还打太极呢!看我这身子骨怎麽样?我明年就要八十了!”
  
如果这麽说的话,那这老严的身体确实是保养得不错,身板挺直,硬朗得紧。钟辰轩微微一笑,没有打扰他们,只是站在後面听著。

君兰又问:“严伯,您今天早上来这里的时候,就看到了有一个男人进豹子笼?”
  
老严点了点头。

“我虽然老了,有点远视,但是还是看得清楚的。我跟狮虎山的饲养员挺熟的,小李还不到一米七,可我瞟了一眼,那个进笼子的人,比小李高得多啊,而且觉得很眼生。我也没当一回事,也许是别人来代班呢?

“我就准备往前面走,走到湖边去,突然就听到有人在叫了。唉,那叫得可一个凄惨啊,我以前也听过这种声音……”他吸了一口气,“我以前当过兵,打过仗,战场上那些要死的人……就是这麽个叫法的。”
  
君兰仔细地听著,问:“从您看到那个男人进笼子,到他发出惨叫,中间大约隔了多久?”
  
老严想了一会,说:“你要我说多久我说不上来,但我看到他进去的时候,是站在这里。”他比划了一下,又指著不远处的一棵树说:“他开始叫的时候,我就站在那棵树下。”
  
君兰招呼吴晴说:“小晴,你陪严伯下去,请他按开头走的速度,重新走一次,你计下速度。”
  
吴晴答应了一声,扶著老严下去了。君兰一抬头看到了钟辰轩,就说:“你们觉得怎麽样?”
  
钟辰轩摇了摇头。他仰起头,看著豹子笼上挂著的一块牌子。

每个笼门上都有类似的牌子,上面有里面关著的动物的简介。程启思这时也走了出来,看他看得入神,也跟著去看。

君兰笑著说:“我以前来这里的时候,还没见到过这头豹子,也许是从别的地方送来的。”
  
程启思想了一想。“我上次来的时候,好像也没见到。也许是繁殖出来的?长得很大呀,从来没见过这麽大的豹子。”
  
钟辰轩指了一下那块牌子。“这是波斯豹。上面介绍说,这是全世界范围内最大的一种豹子了,普通成年个体接近91公斤,再大一点的都可以跟美洲虎媲美了。说是这种豹子已经濒临灭绝,野外早难得一见了。”
  
程启思说:“波斯豹?那产地就应该是在伊朗、阿富汗一带了?那当然喽,战火连绵,豹子跑得再快也难保不被一个炸弹炸死啊。”

钟辰轩却注视著那块漆得颜色鲜亮的“简介牌”,双眉蹙起,似乎在想著什麽心事。吴晴这时又回来了,说:“我测过了,严伯走得挺慢,大约要两分锺的样子。我让人陪他回局里录口供去了。”
  
程启思扬了扬眉头。“哦?这麽说来,死者刚走进去的时候,豹子并没有攻击他了?而是在两分锺之後,死者感觉到了危险,扑到玻璃上呼救。可是,这时候已经没有时间让他再去打开锁了。”
  
钟辰轩说:“这不合逻辑。任何一个有常识的人,哪怕是个小孩都知道,豹子是具有很强的攻击性的,它具有无以伦比的速度和力量。

“把自己跟一只豹子反锁在同一间屋子里,这不是找死麽?当然,如果他是想进去自杀──进去找死,那麽他就不应该那麽恐惧地呼救了。所以这一切都是自相矛盾的。”
  
程启思说:“没错,所以这个案子很不合理,有了谋杀的可能性。”
  
吴晴插口说:“可是,严伯明明是看到死者自己进来的。”
  
钟辰轩微笑地说:“严伯毕竟是个八十高龄的老人了,而且看来也是个很固执很自我的老人。他的证词的可信度,我们得打个折扣,再问问当时在场的别的证人吧。不是说还有老人昏倒了,躺在医院麽?而且……就算是亲眼见到的,也不一定可信。”
  
吴晴眨了眨黑白分明的大眼睛。“锺哥,你这是什麽意思?”
  
钟辰轩说:“要我说,如果死者是自愿进来的,他一定有什麽不得已的目的。但是,不管他有什麽样的目的,他都应该了解一头豹子的危险性,他决不应该把锁给锁上。

“如果门还是打开的,就算豹子突然袭击他,他还有可能逃走。一头长年呆在笼子里的豹子,反应未必会像在野外觅食求生的豹子那麽敏锐。”
  
吴晴叫了起来:“你的意思是说可能有人在外面把锁给锁上了,於是死者就逃不出来了,他才会扑在玻璃上大声呼救?”
  
钟辰轩说:“我不排除有这种可能性。只不过,我觉得很好奇,一头豹子能让一个人不顾危险地进来,究竟是为了什麽?”
  
程启思说:“也许是想要豹子皮。”
  
君兰吃地一声,笑了出来。“那也应该去森林里打猎,不应该到动物园里来。他能把一头豹子打晕了扛出去,还是把豹子皮在笼子里就给剥下来?这可是一头体型巨大的豹子啊,跟老虎差不多了,不是那些山猫一样的小型豹。”
  
程启思也笑。“我本来就是开玩笑,你们这麽当真做什麽?”
  
钟辰轩带著思索的眼光,再次掠过了铁笼上挂著的那块介绍牌。“波斯豹”三个显眼的大字,又一次映入了他的眼帘。
第二幕 纪槿重生

程启思和钟辰轩都对这双眼睛印象深刻。
那是纪槿的眼睛。
  
“这是在场的一个摄影师拍下来的。”李龙宇把一张DVD放成了碟机里,打开了电视。

“这个摄影师最近在做一个专题,大意就是什麽‘鸟类在笼子里的生活与户外生活的比较’,所以这个把月来,他一直都逗留在飞禽馆。

“案发当天早上,他经过狮虎山的时候,也在习惯性地继续拍,虽然他没有拍到出事的那个豹笼,但是他拍到了在狮虎山前面走来走去的人。我想可能会有点帮助,就找他要了来,大家看看。”
  
程启思端起手边的咖啡杯,喝了一口。

这显然是随手拍摄的,并没有特别对准什麽对象,镜头也是忽远忽近。几个老头老太太正三三两两地走在绿树遮映的小路上,有的手里拿著剑,有的提著鸟笼子。

偶尔有一个镜头扫到了旁边的狮虎笼子,里面的猛兽似乎都还没睡醒,死了一样地趴在笼子里,一点动弹的迹象都没有。
  
“没有拍到死者?”莫明问。
  
李龙宇说:“没有。那头闯祸的豹子住的笼子,在最靠里的一个角落。除非特意走到那个角落附近去拍摄,否则很难拍到的。”
  
钟辰轩忽然叫了一声:“停!”
  
李龙宇按了“停止”键,询问地望著钟辰轩。

钟辰轩说:“右下角,放大。”
  
李龙宇按他说的做了。在屏幕右下角,有一个模糊的人影,大概是镜头无意间扫到的。

李龙宇将人影一再放大,终於可以看清楚是个女人,因为她的头发是披散在肩头的,似乎背了一个双肩包。
  
钟辰轩说:“放大她的脸,加强清晰度,再定格。”
  
君兰发出了一声轻微的叫声。“她……她有一双绿色的眼睛。”
  
程启思手里的咖啡,已经泼了出来。钟辰轩也死死地盯著屏幕,眼睛一眨都不眨。虽然拍得并不清晰,但众人都可以看到,右下角的是一个身材纤细、皮肤微黑的二十出头的女孩。

她有一双非常美丽的眼睛──碧绿的瞳仁,如同猫眼石一般。
  
程启思和钟辰轩都对这双眼睛印象深刻。
  
那是纪槿的眼睛。
  
程启思猛地站了起来,咖啡杯被他弄翻到了地上,他也没有去管。

众人都吃了一惊,君兰问:“怎麽,你们认识她?”
  
程启思喃喃地说:“她应该已经是个死人了。她不应该还出现在这里。”
  
钟辰轩说:“罗景没有认错人。纪槿确实来了,她一定是先到了B市,然後转机到了H市,因为没有直达的航班。可是,她为什麽要到这里来?”
  
程启思还没说话,手机又响了起来。他一接,就听到了罗景的声音。“启思!你在哪里?”
  
程启思皱著眉看了一下来电,那分明是个本地的电话。“这话该我问你吧?难道你回国了?你在哪里?”
  
“我在机场!”大约是身边嘈杂的原因,罗景说话也像是在吼。“你在哪里?我来找你!我是从B市直接转机过来的,就是来找你的!我有很重要的事找你,你现在在哪里?我有东西要给你看!”
  
程启思看了一眼钟辰轩,钟辰轩说:“让他等著,我们这就去接他。叫他哪里也不要去。”
  
程启思对著手机大声地说:“罗景,你就在机场等我,我这就开车过来。你听著,谁也不要理会,我马上到!”
  
他转身就打算向外走,李龙宇哎了一声说:“你们上哪去?这个女人是谁,你们总得说一说,我们才好查下去吧?”
  
钟辰轩说:“Iris·woolf,中文名纪槿,美国公民,昨天飞抵B市的。你们先查一下她的详细行踪吧,别的我们回来再说。我们现在要去接一个人,也是跟这个女人有关的人,不能耽误。”
  
李龙宇作了个“OK”的手势。“好,保持联络。”
  
“对了,把那张定格放大的图打印一张给我。”钟辰轩说,“我有点用处。”
  
吴晴动作很利索,很快就把打印出来的纪槿的照片给了他。钟辰轩看了一看,收进了随身的包里。
  
程启思没有开自己的车,却开了警车,一路上把警笛拉得呜呜地响,不管红灯绿灯地直往机场冲。

钟辰轩忍不住说:“开慢一点,别还没见到罗景我们就见上帝了。”
  
“就是想快点我才开的警车。”程启思说,“这玩意开起来真不痛快。”
  
钟辰轩不耐烦地说:“这次警局换的这批新车够好了,是你平时开好车开惯了而已。你可别当成百把万的跑车在路上跑!我不想出车祸,瞧瞧你都跑到多少码了!”
  
“是你说不能耽误的呗。”程启思说,他的脸上没有笑容,还有点紧张的表情。
  
钟辰轩叹了口气。“我那麽说,都是因为纪槿。罗景对她迷恋你是知道的,如果纪槿真去找他,很难说会发生什麽事。”
  
“我也是这麽想。”程启思说。

“我不知道他究竟是为什麽爱上纪槿,但我总觉得对罗景而言,纪槿具有某种魔力,让他沈迷。就像……就像法德耶也能让人沈迷一样。

“我还记得那些奇异的香料,那种香味是我从来都没有闻到过的。感觉整个人都像是在云端,有种会长出翅膀飞升的感觉……”
  
钟辰轩叫了一声:“前面有车!”
  
程启思猛地把车的方向盘一打,总算让过了迎头而来的那辆大卡车。两个人都吓出了一身冷汗。

钟辰轩埋怨地说:“你要去冥想,也等到晚上在床上的时候,你再怎麽想都不会死的。现在是在公路上!”
  
程启思作了个手势。“好,好,我先一心一意开车吧。”
  
机场在郊外,程启思闯著红灯一路而来,也只花了半小时不到。机场一如既往地闹哄哄,混乱不堪,比起火车站也好不到哪去。

程启思交代了罗景在机场入口的正门等他,车开到附近,他一眼便看到了罗景提著一个小旅行袋,正在那里左顾右盼地张望,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罗景,这边!”
  
罗景听到程启思的声音,赶快跑了过来,拉开车门上了车。“你们来得好快!”
  
程启思回过头,打量著自己这个表弟。

罗景跟几年前相比,变化不大,还是那副斯斯文文的模样。程启思在伊朗的机场跟他告别的时候,罗景憔悴得不成人样,现在好歹胖了些,不像那时候消瘦苍白得吓人了。

程启思看著他,终於叹了一口气。“罗景,看你这样子,表姨妈总应该放心点了。”
  
罗景傻笑著,跟钟辰轩打了声招呼。

钟辰轩问:“为什麽这麽突然地回国?为了纪槿麽?”
  
罗景脸上的笑容顿时消失了,眼里露出了黯然的神情。

“对。我相信她也来了。”
  
程启思发动了车,注视著前方,缓缓地说:“就算我们不去管她为什麽能够从流沙中生还,罗景,你认为她到这里来是做什麽的?

“你曾经说过,纪槿的存在,只是一个虚影,她之所以存在,为的就是居鲁士大帝那笔庞大的宝藏。如果纪槿再次出现,那麽,她的目的也只有一个……”
  
“我不想知道她为了什麽而出现,我也不想知道她要做什麽。”罗景固执地说,“我只是想要见她。”
  
程启思长长地吐了一口气,没有说话。如果换了往常,他大概是要把罗景狠骂一通的。

但是安瑶的事,让他已经骂不出口。
  
有这个活生生的例子在眼前,又怎麽能再说不相信这个世界上真的存在那样的爱情。
  
钟辰轩笑了笑,说:“我给你看样东西。”
  
他把打印出来的纪槿的照片递了过去,罗景一看,就激动得叫了起来。“是她!真的是她!我就知道我没有看错!启思,这是在哪里拍到的?小槿现在在哪里?你们是怎麽找到她的?”
  
程启思开著车,慢腾腾地说:“我们没有找到她。这是一个摄影师在动物园摄影的时候,偶然拍到的。我们把画面放大定格,发现居然是纪槿。”
  
钟辰轩从後视镜里,分明地看到罗景的脸色变了一下。“动物园?”
  
程启思说:“对,动物园。就在那位摄影师拍到纪槿的当天早上,有一个男人被发现死在豹笼里。他是被豹子咬死的,死状非常凄惨。”
  
罗景握著照片的手,再次颤抖了一下。“一只波斯豹?”
  
程启思猛地刹住了车,转过头去看他。“罗景,你怎麽知道?”
  
罗景沈默了一会儿,才回答说:“因为必须是一只波斯豹,而不是非洲豹、华南豹、西藏豹……一定得是一只波斯豹。”
  
程启思看看钟辰轩。钟辰轩说:“罗景,我们需要你的解释。这件事跟纪槿有关,对麽?”
  
“不是她杀的人。”罗景立刻说。“绝不是她。”
  
“我没有说是她杀的人。”钟辰轩说。

“就算是她,也要将她引渡回美国审判,她有的是机会可以申诉。我只是想知道,她跟这件事,有什麽关系?”
  

罗景的眼光,突然变得遥远了。“你们应该想得到跟什麽有关系。”
  
程启思问:“居鲁士的宝藏?”
  
钟辰轩笑了。“不和女神的金苹果,又出现了。”
  
程启思开车把罗景送到了自己那幢海滨别墅。

不久前,他的表妹安瑶死在这里,但程启思并没有从此把这幢别墅空置,而是常常去那里度周末。

他让请来的园丁把所有的波旁玫瑰全都拔了,一时间又想不出来该在花园里种些什麽花,也就由它空著了。

一大片光秃秃的地儿,看著著实让人不舒服,钟辰轩说过好几次,程启思却还是没想出种什麽花。
  
罗景一直捧著纪槿的那张照片发呆,直到程启思叫他下车,才“喔喔”地进了别墅,还盯著照片舍不得移到眼睛。
  
程启思开了瓶酒,倒了一杯给罗景。罗景也不喝酒,只是把打印出来的照片举在眼前。

程启思实在是看不过去了,把照片从罗景的手上一把抢了过来,扔在了一片,大声地说:“现在麻烦你说正事!”
  
罗景呆了一下,苦笑著端起酒杯喝了一口。“启思,用不著这麽大声吧。”
  
程启思哼了一声。

“罗景,你知道她是什麽样的人。别的不说,老馆长就是死在她手里的。这麽久了,你怎麽还对她念念不忘?她对你,全都是利用而已!”
  
钟辰轩看著罗景一脸沮丧,打断了程启思的话头说:“你就别再数落他了。罗景,告诉我们,你发现了什麽?”
  
罗景大大了喝了一口酒。

“这几年来,我一直在博物馆里面,潜心研究。我找到了一些珍稀的古籍,又去了好几趟波斯波利斯。甚至那个变得空无一人的小镇……

“我努力想把我们曾经见到的那一切,理出个头绪来。我并不想要传说中的居鲁士大帝的宝藏,至少我并不想去发掘它。

“发掘的过程,也是一种破坏。我只是想看看……想看看那宝藏究竟是什麽样的宝藏。

“辰轩曾经说过,他认为居鲁士的宝藏根本就是不存在的。但是,至少会存在一座神殿,一座存放著居鲁士的身体的神殿。我想找到这个地方……我也想知道,居鲁士的头颅,究竟放在哪里?”
  
钟辰轩问:“你有眉目了?”
  
罗景点了点头。“我在一张很古老的残缺不全的羊皮上,译读出了一行文字。”

他从随著的旅行袋里取出了一个木盒,小心翼翼地打开,指著躺在盒子里的一块羊皮说,“这是我从当地人手里买的。你们都知道,在伊朗的民间,还是有著一些流传下来的文物的,只不过需要一双慧眼去发掘罢了。

“我在这两年里,走遍了波斯波利斯附近的地方……尤其是那些商贩、游牧民族的聚居地,我问了不知道多少个人……”
 
他轻轻地吐出了一口气,没有说下去。

程启思看著他,在正午的阳光下,罗景的脸显得有些憔悴,比起两年前确实老了几分。程启思一时间心里也觉得酸酸的,实在不忍心再难为他了。
  
“这张羊皮上写的什麽?”钟辰轩问。
  
罗景的手指,在羊皮上缓缓地抚摸。“残缺得太厉害,有些字迹也是模糊不清,我只能译出断断续续的几句。上面说……如果有朝一日,黄金之眼失落,那麽可以找出波斯的神兽。神兽能够帮助祭司找到居鲁士大帝的墓地……”
  
程启思从沙发上直跳了起来。“你是说那只咬死人的波斯豹就是……传说中的神兽?你不是在讲笑话吧?”

他指著桌上的那羊皮说,“这羊皮都上千年了,那那那只波斯豹才几岁?你可别跟我说那只波斯豹也是传宗接代一代代下来的!那豹子我见过,一副病恹恹要死不活的样子,还波斯神兽呢!”
  
钟辰轩瞪了他一眼,说:“你著什麽急?让罗景讲完啊。”
  
程启思又重新坐了回去,喝了口酒镇定情绪。“说说说,罗景,我看你今天能说出什麽来。”
  
罗景苦笑。“於是我就开始调查所谓的‘神兽’。神兽一定是当时波斯有的动物,我想过很多,最後还是把注意力集中在了豹子上面。

“这些年,因为战火不断,加上保护不力,伊朗和阿富汗的野外如今已经找不到多少野生的波斯豹了。不过,曾经有一只被送到中国H市的动物园来,是跟一只大熊猫交换的……”
  
程启思打断他说:“你不会以为这只波斯豹活了几千年吧?”
  
罗景说:“我当然不会这样想。”他顿了一顿,“这毕竟是一份有了年头的羊皮纸了,我们不要忘记当时是个什麽境况。

“也许那时候,他们认为他们的‘神兽’可以一直活下去。但是这实在是不可能的……我只是认为这是一个线索而已。

“但是,你们说一头波斯豹咬死了一个人,而小槿又出现在这里,我就肯定这个线索,我是找对了。”
  
他再次拿起了被程启思扔在一边的照片,几乎是温柔地摩挲著照片上纪槿的脸。

“她也来了。小槿的存在,就是为了一件事,那就是居鲁士的宝藏。

“她再次出现了……她一定是为了那笔宝藏而来的。你们说她出现在那头波斯豹咬死人的现场,那一定不是偶然的。”
  
程启思重重地拍了一下桌子。“对,你总算是从天方夜谭说到现实情况了。不管那些宝藏什麽的,死了一个人是实实在在的,现在尸体还正在验尸呢。

“那头波斯豹,现在还被隔离关著。而纪槿,她也的的确确出现在了现场。我原本认为是你想她想得都产生幻觉了,但既然摄影师把她给拍下来了,我们也只能承认现实。”
  
罗景茫然地说:“我……我现在只关心她在哪里。”
  
钟辰轩和程启思对视了一眼。

钟辰轩微笑地说:“别著急,我们已经有人在调查她的行踪了。这里不是我们人生地不熟的伊朗,只要她在这里,我们总能把她找出来的。何况,我看她也没有有意躲著人,毕竟在这里,是我们的地盘。我倒是有点怀疑……”

他瞟了罗景一眼,“也许她也想见你。”
  
罗景顿时满脸都浮现出了又惊又喜的神色,看得程启思直想骂他“没出息”。

“真的?真的?她也想见我?她……她不恨我?”
  
程启思忍不可忍,大声地说:“她恨你?她凭什麽恨你?她接近你,利用你,她还恨你?应该是你恨她才对吧?男人一旦爱上个女人,怎麽都变得像傻子像白痴一样?”

他说到这里,脑海里顿时浮现出了死去的安瑶的影子,心里一痛,把酒杯里剩的小半杯酒一口给喝了下去。
  
罗景苦笑地说:“是,你都骂得对。我是自找苦吃,行了吧?”
  
钟辰轩笑了笑,说:“感情的事,我们可没资格对你指手画脚。罗景,你就先留在这里,我猜纪槿总是会出现的。”
  
他看了看表,对程启思说,“我们也应该回局里看看了,已经出来了这麽久了。上头对这事盯得紧,我们日子也不好过。如果找我们找不到,连累一堆人替我们受罪。”
  
程启思说:“你倒是越来越懂得替他人著想了。”
  
钟辰轩瞪了他一眼,冷笑一声说:“你现在是越来越对人指手画脚说三道四了。”
  

回了局里,吴晴正在那里团团转,一看到他们两个就扑了上来。“哎呀呀,你们总算回来了!”
  
程启思问:“有什麽进展没有?”
  
“我去了医院。”君兰说,“跟那几位老爷爷老奶奶谈话可真够累的。他们有的说看到一个男人扑在铁笼的玻璃上呼救,有的说听到了他呼救的声音,还说得加油添醋的。

“但是因为那是特制的玻璃,跟防弹玻璃差不多了,所以也相当隔音,他传出来的声音也很微弱。这几位老人走近一看,看到那具血淋淋的尸体,当场就吓得昏倒了。”
  
程启思仔细咀嚼著君兰的这番话,慢慢地说:“那麽,这几位证人有没有注意到这个男人是怎麽进去的?”
  
“没有。”君兰回答,“我特意在这个问题上多问了几遍,但他们都说是先看到严伯往那边看,才注意到死者的。”
  
钟辰轩说:“也就是说只有那位严伯比较走运,看到了死者进去。”
  
君兰点了点头。“可是我们仍然不知道他为什麽要进去。完全想不出任何合理一点的理由!”
  
她轻轻吁了一口气。“我去看了一下那具尸体,很恐怖。豹子的利爪一点不比老虎逊色,将死者的脸撕得稀烂,头皮都撕下来了不少,身上的皮肤大半也撕得血肉模糊。

“就算我是死者很熟悉的人,我也一定认不出他的。”
  
程启思看了她一眼。“你在暗示什麽?”
  
君兰微笑了一下。“有了DNA鉴别,根本就不会出现混淆死者的情况。我虽然有这样的想法,但我也知道我是想得太多了。”
  
钟辰轩却说:“未必是你想多了。”
  
程启思和君兰都转向了他。钟辰轩说:“DNA鉴别有一个基础,或者说是一个必要条件,那就是有供比较的东西。

“就像现在,我们根本不知道这个死者原来的身份,我们能拿什麽来跟他比较呢?他身上没有证件,也没有任何能证明他身份的东西。我们没有办法作DNA鉴定的。”
  
程启思反驳说:“我们能够查出来的。”
  
钟辰轩有点困惑地皱了皱眉。“如果能够那麽轻易地让我们查出来这个人是谁,恐怕他的脸就不会被撕扯成这样了。”
  
吴晴插口说:“豹子是很凶猛的。虽然它不会攻击天天见著的饲养员,但是它们的领地里突然闯进来了一个陌生人,它也许就会非常凶狠地去攻击他了。因为死者侵入了属於它的地盘!”
  
钟辰轩语焉不详地说了一句:“它并不饿。”
  
君兰想了一想,说:“对,我记得我进去的时候,也看见那个大食盘里面还有吃剩下的肉食。那只豹子……它一点也不饿,所以他并没有吃死者的肉。它只是反复地抓他,撕扯他,用力咬他……”

说到这里的时候,她自己都打了一个寒噤,住了口。
  
李龙宇这时从外面走了进来。“我找到摄影机拍下来的那个女孩子了。”他扬著一张纸。

“这是她在W酒店住过的记录。她昨天晚上到了酒店,登了记入住,今天一大早,就离开了酒店。

“因为她出去的时间非常早,大概四点的样子,门童以为她是要去机场搭早班机,就问要不要帮她叫车,她却说不要。她结了帐,就没有回来过了。”
  
钟辰轩说:“看来她是直接去了动物园。那麽之後呢?”
  
李龙宇摊了一摊手。“我已经查过所有的三星以上的酒店了,她没有再入住过。接下来,就得花点时间查了,因为星级酒店很有限,普通的宾馆却多如牛毛。

“而且,她有没有离开H城,也是一个问题。你们为什麽觉得她跟这件事有关?总得有点原因吧。”
  
程启思迟疑了一会,看了钟辰轩一眼。

钟辰轩简单地说:“她曾经杀过人──在国外。”
  
君兰蹙起了眉。“没有抓到她?”
  
“我们以为她死了。”程启思说,“我们做梦也没有想到她会再活著回来。感觉……感觉就像是一个亡灵又从阴间回来了似的。”
  
君兰勉强地笑了一下。“如果一个亡灵从阴间归来,那麽她一定是有某些必须要做的事,或者有某些迫不得已的原因。”
  
程启思干巴巴地笑了一声。“宝藏对一个死了的人,还有任何意义麽?”
  
“宝藏?”

吴晴瞪大了那对乌溜溜的眼睛,李龙宇也直了眼睛。钟辰轩责怪地看了程启思一眼,似乎在怪他不应该把这件事说出口。
  
程启思却不太在意。纪槿跟这件事有关系,这几乎是一定的。

反正那桩事发生在伊朗,又是件几近於天方夜谭的事,说出来恐怕大家也只会付之一笑。如果藏著掖著,反正会让人心生怀疑。
  
钟辰轩也没有再表示什麽。程启思便问:“你们知道古波斯的居鲁士大帝麽?”
  
君兰说:“历史课上的时候学过一点。”
  
吴晴却摇头,说:“我不知道。”
  
李龙宇哈哈地笑,说:“我上历史课都是摸鱼的,完全没印象了。”
  
程启思翻了个白眼。“那我再怎麽说都是白说了。这样说吧,我去伊朗旅游那一次,住在我表弟罗景工作的一家博物馆里,却发现馆长被人杀害了,而且五脏都被掏空了。

“我跟当地一个警官一路追查下去,发现真凶却是一个女孩子。她为的是一笔传说中的宝藏,才杀人的。”
  
吴晴抖了一下。“把五脏都掏空了?好残忍的手法。她把这些内脏怎麽样了?”
  
钟辰轩简单地说:“用作祭祀了。”
  
吴晴的小脸又白了一下。君兰问:“那最後呢?这个女孩子怎麽样了?”
  
“她被追得无处可逃,陷进了流沙里。”程启思说,“我们看著她陷进去的。我们也认为她一定是死了,但是完全没有想到的是……她居然来了这里。我们是亲眼看著她死的……眼睁睁地看著她死……”
  
吴晴声音发颤地问:“你们为什麽不把她救出来?如果你们有好几个人在场,是肯定可以把她拉出来的啊。”
  
程启思楞了一楞。他从来没有认真地想过这个问题。

没错,当时在场的人,自己,钟辰轩,罗景,还有一个剽悍有力的当地警官伊齐德,和两部性能不错的车子。如果他们真想把纪槿拖出流沙里,并不是没有机会的。可是,他们都没有这样做,只是尽可能地去抱住了想扑上去救人的罗景。这是为什麽?……
  钟辰轩开口了。“因为我们都从来没有见到那样的景象,所以……一时间反应不过来吧。”
第三幕 夜探动物园

在手电筒的光照下,埃姆胸口上的那个血洞就看得清清楚楚了。里卖你是黑红色血肉模湖的一团,依稀可以看到被掏空了,连胸腔附近的毛皮也被割得七零八碎。

“你在说谎。”当程启思和钟辰轩再次下了楼,上了程启思车的时候,程启思说。

“我们并不是反应不过来,我们只是没有想过要去救纪槿。为什麽?”
  
钟辰轩说:“因为她是个残忍冷血的杀人凶手。我们并没有办法指证她杀了人,她只会继续逍遥法外。她的表像,和她的本质,落差太大,我们都没有办法接受。”

他看著程启思握著方向盘在那里发呆,又问,“我们怎麽又出来了?你想到哪里去?找纪槿?”
  
“不。”程启思说,“我想再去现场看一下。”
  
他看了一下表,已经接近七点了。

这时已经是深秋了,天黑得早,暮色浓浓地笼罩了下来。起了风,一些枯黄的树叶被吹得打著转儿在街上飘动,有种秋天特有的萧瑟凄凉的感觉。
  
钟辰轩说:“动物园过了上班时间了。”
  
程启思回答:“没有人更好。我跟罗景说了,让他也去,我们一道吧。”
  

罗景果然已经在动物园门口等他们了。园门处站著一个年纪不小的保安,正狐疑地对著罗景左看右看。但他对程启思有点印象,看到程启思迎上前去跟罗景打招呼,才露出了笑容。

“原来是你们同事,我还以为……嘿嘿,我还以为是跟凶手有关的人。”
  
保安从衣袋里伸出了手,他的手里紧握著一部手机。“我都按下了110了,只要他一有什麽动静就马上报警……”
  
钟辰轩忍俊不禁,看了罗景一眼,说:“好好一个学者,被人当成犯罪嫌疑人了。”
  
罗景苦笑。

“我坐计程车过来的时候,那个司机一听说我是到动物园的,就从後视镜里偷偷看我,一路上一个字也没说过。拉我到了这里,就一溜烟地跑了,敢情真把我当成杀人凶手了。”
  
钟辰轩笑著说:“也难怪,动物园下午五点就闭馆,前两天又出了那样子的事,媒体都报道得不亦乐乎,这两天除了记者,恐怕没人敢来的。你又巴巴地在下班时间跑来,人家不用那种眼光看你才怪呢。”
  
程启思拍了拍那保安的肩膀。“我们进去看看,你可不要走。一会出不了园门,我们就得翻墙了。”
  
保安满口答应。“好,好,我哪能走呢?要不要我陪你们进去?”
  
程启思问:“方便麽?”
  
“方便,当然方便。这里鬼影子都没一个,有什麽走不开的?”

保安打开了镂花的大铁门的锁,把三个人让了进去,自己也跟著进去了,又把锁给锁上了。“我姓王,王望年,你们叫我老王就是了。”
  
他那句“鬼影子都没一个”让程启思和钟辰轩都有些发怵,一时间都没对他的自报姓名作出反应。因为这沈入了暮色中的动物园,到处都种满了高大浓密的树木,被风一吹,树叶哗啦啦作响,很有点鬼影森森的味道。

程启思模糊地回想著自己记忆里的动物园,发现不管是是在春天还是盛夏,动物园总是给人一种凉森森的感觉。

也许是因为大部分的动物园都会种上很多各种各样的树木,又因为那些树木往往都长了许多年(H城的这座动物园,至少修了有二十多年了,从来都没挪过窝儿),还有不少的建筑,自打动物园修建起来,就从来没有改造过的。

H城是座经济繁荣的大城,街道不知道扩建了多少次,房屋也不知道翻修了多少回,一派欣欣向荣的气象,不过这动物园里面,二十来年的老旧建筑,比比皆是。
  
程启思还从来没有在晚上来过这里。踩著地上的落叶走著,沙沙的声音让人有些毛骨悚然。

那些茂密的树枝树叶,在灰沈沈的暮色里摇摆著,形成一个个奇形怪状的黑影。那些黑影,可以把它们想象成任何的东西,比如小孩子半夜里的恶梦中出现的怪物。
  
罗景看到程启思跟钟辰轩都对王望年的话没有反应,就搭话说:“这里晚上挺冷清的。里面都没人了麽?”
  
王望年说:“哪来人呢?我们这里本来就缺钱,靠门票根本赢不了什麽利,每年都得靠拨款解决问题。反正这里面又没什麽可偷的,怕什麽?

“我这个看门的,也只是当个摆设而已,我从来没见著有小偷什麽的。”他正说著,一阵很大的冷风刮了过来,让他打了个寒噤。“特别是出了那件事……哪有还有父母敢带自己孩子来玩呢?”
  
他指了一下,“走这边,这是通往狮虎山的小路。”
  
动物园里有很多类似的小路,是分布在树林里面的,偶尔散落著一些石桌石椅。就算是酷暑,在这里都会觉得遍体荫凉,更不要说现在是深秋时分了。

四个人走在树林之间,看著周围的暮色越来越浓,居然都找不出来话说。王望年在前面领路,也不知道他在想些什麽,也是一言不发。
  
又转过了一个弯,走出了这片树林,狮虎山就在眼前了。王望年忽然说:“怎麽有老虎在叫?”
  
罗景问道:“老虎难道不应该叫吗?”
  
“我们这里的老虎狮子,养得都跟家猫一样,用棍子戳两下都懒得动的。”王望年说,“吃了睡,睡了吃,再多人来逗都不理会。

“前两年啊,经费紧张,它们都吃不太饱的,今年拨的款多一些,老虎狮子们才算能天天吃饱喝足。它们白天都睡,何况现在已经是晚上了……这在叫什麽叫呢?”
  
钟辰轩侧耳去听,除了风声和落叶沙沙的声音,果然听到了低沈的咆哮声。他望了望程启思,程启思的脸藏在阴影里,嘴唇拉成了一个有些僵硬的弧度──他应该是觉得紧张。

钟辰轩说:“你怎麽了?”
  
“不知道。”程启思慢腾腾地说,“有点不祥的感觉吧。”
  
罗景搓著手说:“那头波斯豹在哪里?”
  
王望年说:“就在那边。”他带头往狮虎山最上面的一层走去,嘴里说著,“自从那天出了那件事,原本波斯豹住的笼子就被作为现场保护起来了。所以老李把它挪到了旁边的一个笼子……”
  
他伸手用力拍了拍笼子上的玻璃,大声说:“埃姆,有人来看你了……”话还没说完,他的声音就突然中断了,像是被人猛地掐住了脖子一样。他慢慢地转过了头,脖子的动作僵硬得出奇,程启思很清楚地看到了他的表情。
  
王望年张著嘴,眼睛瞪得圆圆的,却呆滞得连转都不转。
  
程启思一个箭步冲了过去,把王望年推开了。王望年被他推得一个趔趄,撞在了一棵树上,慢慢地滑坐到了地上,还是一句话也没有说。
  
那头叫“埃姆”的波斯豹,确实还在笼子里。它四肢摊开,死在笼里。金色和白色的毛皮,鲜血淋漓。

它的眼睛原本是淡蓝色,非常透明,这时候却像是两颗死气沈沈的玻璃珠子。
  
罗景捂住了嘴,想要呕吐。钟辰轩怔怔地看著死去的波斯豹,喃喃地说:“它……它的胸膛被剖开了。里面的内脏……”
  
罗景听到他这麽一说,也忍住了吐,直起了腰去看。笼子里的光线很暗,只看见波斯豹的胸膛一片血肉模糊,但却看不分明。

他颤抖著声音说:‘我想……我想进去看看。我想看看这是不是跟……”
  
钟辰轩说:“你想看看这是不是跟伊朗那一次一样?”
  
罗景点了点头,眼里却是满是茫然的神色。程启思却阻止说:“别动,玻璃和铁栅上也许都有指纹。”
  
钟辰轩说:“上次一个多余的指纹也没找到。”他转过头,问还靠在树上发楞的王望年说,“有手电麽?”
  
王望年被他的声音吓了一大跳,半天才摸出一个大号的手电递了出来。钟辰轩接过了手电,先把手电照向了铁笼上的门,说:“锁是锁好了的。”
  
“这样的锁谁都可以打开……”程启思一句话没说完,目光就停留在了钟辰轩的脚下。

钟辰轩注意到他的视线,慢慢地把眼光移了下去。
  
狮虎山附近的地,都是石块铺成的。青草从石块间隙里钻了出来,颇有点生机盎然的模样。

可是这时候,青草却被血给濡湿了,石块上也有一团团黑红的污迹,一路沿著石板地滴了下来,一直滴到了中间的大路上。

钟辰轩弯下腰,用指尖触了一下一团污迹。“还没干,还有点温热。”
  
他把手电对准了波斯豹的尸体。在手电的光照下,埃姆胸口上的那个血洞就看得清清楚楚了。

里面是黑红色血肉模糊的一团,依稀可以看到被掏空了,连胸腔附近的毛皮也被割得七零八碎。钟辰轩骤然地觉得一阵恶心,险些呕了出来。
  
王望年呆滞地望著前方,双手用力地抓著自己头顶的头发。“为什麽?为什麽这麽残忍?为什麽要杀埃姆?为什麽?……”
  
钟辰轩低声地问:“怎麽办?这算谋杀麽?”
  
程启思早已在想这个问题了。按理说,动物园的豹子死了,用不著他们来插手。但这只叫埃姆的豹子,却是有“前科”的,就在前两天才刚咬死过一个男人。“我叫莫明和龙宇过来一趟。”
  
他打了电话,看到钟辰轩的眼光,还停留在地上的血迹上。“你在想什麽?”
  
钟辰轩慢慢地说:“我在想……这血会滴到哪里去?”
  
他的声音带著一丝奇怪的味道,让罗景也顺著他的眼光望了过去。

确实,这些还没干透的血迹,沿著石板路从狮虎山上一路滴下,一直滴到了正路上。

但是因为程启思他们是从另一条小路上过来的,并没有经过这条游人常走的大路,加上天色昏暗,所以也并没有留意到地上的血迹。
  
罗景有点面无人色,但还是建议道:“我们……沿著这血迹找找看,怎麽样?”
  
程启思心里也是这麽想的,他看到王望年还呆呆地靠著树坐著,就走过去拍了拍他肩,说:“你在这里等著,我们过去看看。我的同事一会儿就会过来。”
  
王望年依然是满脸呆滞地点了点头。

程启思三人小心地不踩到那些血迹,走了下来,程启思低声地说:“看样子,这个人跟这头豹子很有感情,死了豹子比死了自己家人还难过似的。”
 
钟辰轩没有理会他的话,只是说:“看这血迹,滴到这里还那麽多。”他看著血迹消失在了一片竹林里,问程启思:“这片竹林穿过去,是哪里?”
  
程启思想了一想。“我没记错的话,应该是金鱼馆──不对,应该是爬行动物馆。金鱼馆和爬行动物馆是在一起的。”
  
钟辰轩点了点头,说:“我们去爬行动物馆看看吧。”
  
爬行动物馆是一座相当新的建筑,建成了一个漂亮的流线形状。

钟辰轩可以想见,在白天里这座馆一定是动物园里最新也最漂亮的建筑之一,但在黑夜里看来,它像是一个奇形怪状的怪物,蹲在那里虎视眈眈地看著他们。

爬行动物馆的後面就是金鱼馆,金鱼馆建在一个水池之上。
  
罗景迟疑地说:“这里肯定是会锁门的。”
  
程启思走上两步,试著推了一推那扇厚重的门。门发出了悠长的“吱嘎”一声,缓缓地推开了。

程启思回过头,对罗景笑了一笑。“你说错了,没有锁门。”
  
罗景借著钟辰轩手里的手电的光亮,看著程启思的脸,猛然地打了个寒颤。“启思,你别这样子笑,笑得我浑身上下都毛毛的。”
  
程启思摸了一下自己的脸。“我怎麽了?我笑得怎样了?让你毛毛的?”
  
钟辰轩还在盯著地上看。到了这里,血迹已经越来越少了,但在灰白色的地上看来,仍然十分明显。

“那个人……到这里来了。也许就站在我们现在站的地方。”
  
罗景“啊”地叫了一声,猛地跳开了,动作敏捷得出奇。

程启思又“哈”地笑了一声,说:“罗景,看不出你的反应倒蛮快的。”
  
他从两扇门之间的缝隙闪了进去,钟辰轩跟在後面,用手电对著墙角照,想找到灯的开关。

开关就在门後,一大排,但不管程启思去按哪一个,都没有丝毫反应,馆里仍然是一片漆黑。
  
程启思叹了口气,说:“看来电闸是被关掉了的。”他看了看钟辰轩手里的手电,说,“希望这里面的电池还能多支撑一会。”
  
钟辰轩从来没有尝试过在夜里来到一个动物园,更没有尝试过在爬行动物之间行走。

这个爬行动物馆很宽敞,两边都是厚厚的落地玻璃,玻璃里是相当先进的生态模拟场景。比如,一条来自亚马逊的巨蟒,它所居住的环境就是湿热的热带,不仅空调温控到了热带的温度,也种著热带特有的一些植物。

或者是一只来自撒哈拉的巨蜥,它习惯了沙漠干燥而炎热的环境,於是它的居住环境就是模拟沙漠的。因此,这个馆也是动物园耗费了巨资的一个地方,当然也迎来了不少游客。
  
手电筒暗黄的光扫过两边的玻璃墙,映出了里面那些真假难辨的“树”、“小河”、“池塘”。爬行动物是比狮虎更懒惰的一种生物,巨龟,巨蜥,巨蟒,如果不注意地去看,几乎发现不了它们的存在。

程启思看到一只巨龟卧在一个很大的水池的底部,仿佛是一块灰黑色的大石头。
  
程启思轻声地笑,说:“这里的动物住得可真好,都是私家别墅呢,游泳池什麽的都一应俱全。”
  
他这个不合时宜的玩意显然惹恼了钟辰轩。

钟辰轩硬梆梆地顶了一句:“那改天把你扔到这里面还住几天,怎麽样?”
  
程启思苦笑地说:“干嘛这麽火爆?”

偌大的馆里,只听得见他们三人的脚步声。除了手电能射到的很小的一个范围,馆中的一切都完全沈在一片黑暗里。

程启思始终有种走在刀尖上的感觉,仿佛下一步就会踩到什麽东西似的。
  
罗景抹了一把额头上的汗。程启思看到了他这个动作,说:“你在出汗。难道你还热?”
  
“不是热。”罗景也报以一个苦笑。“是害怕。好像从周围的黑暗里,随时会冒出什麽东西来一样。如果不是跟你们两个一起,我恐怕我早就飞奔出去了。这里的气氛……很奇怪。”
  
“也许……我们是侵入了它们的领地。”钟辰轩轻轻地说,“它们不欢迎我们。”
  
罗景说:“它们一动都不动。”
  
“爬行动物本来就是很懒的。”程启思说,“如果你看著一只乌龟或者一条蛇活蹦乱跳,那才是怪事了。在自然界里,它们还需要觅食,需要想办法生存,而在动物园里,它们不愁吃不愁喝,它们也根本不需要再作任何事了。”
  
钟辰轩笑了笑,说:“只需要活著?这倒真是一种说不出是深奥还是简单的生活。”
  
罗景沈默了一阵,说:“我曾经在伊朗的一家动物园里看见过一头狼,野狼。它在笼子里,不停地踱来踱去,仿佛有无穷的精力用不光一样。它就在那里走来走去,烦躁不安。

“我相信,那是一只野性还没有被动物园的铁笼磨尽的狼,它仍然向往的是大自然,哪怕这笼子里的生活再舒适。可是这里……这里的动物,大概已经……失去了原来的野性……退化了。”
  
“狼?”钟辰轩若有所思地说,“纪槿的姓(woolf),不就是这个麽?呵,确实有点像,残忍冷酷,为了自己想要的东西,决不害怕任何血腥。”
  
罗景声音拔高了几分。“你这是什麽意思?你怀疑那头豹子是小槿杀死的?”
  
程启思和钟辰轩都同时回过头去看他。钟辰轩说:“我压根就没有这麽说过。那头波斯豹能够咬死一个身强力壮的成年人,而纪槿再怎麽样,也只是个身材单薄的女人。

“我甚至没有认真地这麽想过……但你却这样想了,罗景。你认为纪槿跟埃姆的死,也脱不了干系?”
  
罗景的嘴唇蠕动了两下,最後还是迫不得已地回答道:“没错,我认为脱不了干系。挖出祭品的五脏,献祭给神,这是古代世界的祭司常有的作法。

“在伊朗,法德耶那里,你们也已经见识过了。死的是一头波斯豹,我直觉地觉得跟小槿有牵连。”
  
程启思低声地说了一句:“我真不知道怎麽把这个情况跟上司说明。他会给我一顿劈头盖脸的乱骂,说我还有封建迷信思想的残余,怪力乱神的观念。”

罗景相当严肃地纠正他:“不,这不是封建迷信思想的残余,而是奴隶制社会宗教迷信思想的残余。那时候,还是完完全全的奴隶制呢,哪来的封建思想?”
  
钟辰轩忍不住笑了,他正要说话,忽然听到在黑暗里,响起来清晰的水花声,仿佛是有什麽东西在水里急速地扑动一样。罗景本来还有一番长篇大论,听到这声音也住口了,侧著耳朵仔细去听。

“这不是爬行动物馆麽?怎麽会有鱼?”
  
“鳄鱼也是鱼。”程启思说,他看到罗景又要反驳,忙挥了挥手,“别跟我争,我只是说我们也管鳄鱼叫鱼,而且它也分类在爬行动物馆里!”
  
罗景咕哝著说:“这麽说太不准确了……”
  
程启思说:“你是考古学家,又不是生物学家,要这麽准确干什麽?”
  
罗景继续小声地咕哝:“考古的时候也会遇上生物学方面的问题……”
  
钟辰轩打断他们。“别争了,听,在这边。”

他朝右前方走去,刻意地放轻了脚步。

这时候那水花扑动的声音就听得更分明了,仿佛是一条很大很重的鱼在快速地游动。在水声里,还夹杂著小孩的哭声。

这声音让三个人都毛骨悚然,罗景声音发抖地说:“这里怎麽会有孩子的哭声?”
  
钟辰轩把手电对准了发出响声的方向。手电首先射到的,是一块动物园里常见的“简介牌”,用来介绍里面的动物品种的。

钟辰轩念了一遍:“大鲵。”
  
他移开手电,缓缓地扫射著那一面玻璃墙。

墙里是一条半人深的小溪,溪旁种的都是水草,居然长势还很不错,碧油油水汪汪的。一条深黑色的“鱼”,正在溪里拼命地扑腾著游动。

这“鱼”长得很奇怪,接近一米长,又粗又扁的身子,有短短的尾巴,也有四肢,但它却可以在水里游动。
  
看到这东西,罗景首先地舒了一口气。“我还以为是什麽,原来是它。吓死我了,我还以为这里面有鬼呢。”
  
程启思说:“这不是娃娃鱼麽?”
  
似乎是为了回应他的话,那“鱼”突然地发出了叫声。那叫声相当清晰,跟一个小孩的啼哭几乎没有多少区别。

程启思笑出了声,说:“真是的,把我们几个人都吓成这样。大鲵就是娃娃鱼,我刚才怎麽没有想到呢?”
  
钟辰轩却没笑。他转动著手电,却离开了那条娃娃鱼,而是投在了旁边的水草上。

程启思问:“你在找什麽?”
  
钟辰轩说:“水草上好像有血。”
  
程启思一呆,抢过了手电。他几乎扑到了玻璃上,使劲地往里面看。

钟辰轩说的没错,旁边碧绿的半人高的水草上,果然沾著一团团红黑色的稠浓的液体。程启思刚放下来的心,又突然地提了起来。他用手电照了一下他们来的路──地上没有血迹。

引领著他们来到爬行动物馆的血迹,在馆口就消失了。
  
钟辰轩对著玻璃墙里的一个角落指了一下,他的手有点不稳定。“那里……好像有什麽东西。”
  
手电的功率并不高,那个角落如今是没有被照到的。程启思努力去看,确实看到了角落里有一团很大的模糊的黑影,但看起来又不像是山石什麽的。

他吸了一口气,正想举高手电,罗景却一把抓住了他的手。
  
程启思奇怪地回头看了罗景一眼,问:“怎麽了?”
  
罗景的声音抖动得更厉害,脸色也变得惨白。“别……别……不要看。不……不要看……我不能看……”
  
他抓住程启思手腕的手在瑟瑟发抖。程启思更觉得奇怪,问:“你这是怎麽了?”
  
钟辰轩从一进馆,就有意无意地在看罗景。这时候,他开口说:“罗景,你有夜视眼?你能在黑暗里看见东西?”
  
“……没有你说的那麽夸张……”罗景的声音仍然在发抖。

“只不过,去那些墓室什麽的地方多了,比一般人要能看到一些。或者说……是对黑暗的适应能力要强一些。

“我们每个人,只要是长时间地呆在黑暗里,都会慢慢地适应,慢慢地看到一些东西的。我只是……比普通人适应得更快……”
  
钟辰轩又转过头去看那个黑暗的角落。“那麽你看到了什麽了?我只看到一团很大的黑影。”
  
“我……我看到了……”罗景结结巴巴地说,“我看到了……一个人……那是一个人,一动不动的人……不是一块石头……是人……”
  
程启思推开罗景,把手电照向了那个黑暗的角落。角落里,蜷缩著一个人。
  
一个女人,娇小的女人。她的头发微微带著点卷,披散在肩头上,而她的脸,也跟被埃姆咬死的那个男死者一样,血肉模糊,面目全非。

她面部的皮肤都被撕扯得翻卷起来,露出肌肤下红色的血肉,鲜血还在从她的脸上、脖子上不断地往外冒。

她的脖子上有一道非常深的伤口,就像是被利爪狠狠地抓过似的,这一抓几乎抓断了她纤细的脖子。
  
“小槿!小槿……”罗景的叫声回响在漆黑一团的馆内,听起来几乎是撕心裂肺的。

程启思抓住他的肩膀一阵猛摇,大声地说:“你怎麽知道是她?叫什麽?”
  
钟辰轩碰了一下程启思,低声地说:“看她的手上。”
  
程启思的眼光缓缓下移,移到了那具女尸的手上。女尸的左手里,握著一样东西,在手电微弱的光线下闪闪发亮。那是黄金的光泽,明亮而闪耀。

程启思失声叫了出来:“黄金之眼?!”
  
黄金之眼是他们当年在伊朗的时候见到的东西,也是传说中打到居鲁士大帝的墓室的钥匙。

那是一个人头鸟身的黄金打造的饰物,镶嵌著一颗很大的深蓝色的宝石。

然而让人啼笑皆非的是,这黄金之眼实质上应该发挥的作用,却毁在了程启思和罗景的手上。

因为,不知道是出於怎样的命运的安排,黄金之眼流落到了罗景家里。罗景的母亲,也就是程启思的表姨妈,在一次旅游里得到了这黄金之眼(她最大的爱好就是在旅游途中收集各式各样不值钱的纪念品,罗景屡次劝她仍然毫不见效,作为考古学家的罗景,最恨的自然就是仿制品),然後就扔到了自己的首饰盒里。

年幼的程启思和罗景,也根本不会知道这黄金之眼的重要性。
  
他们从黄金之眼上刮掉了薄薄的一层金子,但再也想不到的是,他们刮掉的是一层永远找不回来的东西。
黄金之眼虽然是件贵重的文物,但再贵重也贵重不过上面刻著的古波斯文字。那些文字,才是真正的打开居鲁士大帝之墓的钥匙。
  
罗景是个称职的考古学者,也以自己的职业为荣。他的研究方向,也正是古波斯,他也是学术界少数的几个能够译读某些古波斯文字的学者。

但命运偏偏就是要捉弄人,罗景一直致力於居鲁士大帝的墓地的研究,但关键的钥匙却毁在了自己手里。
  
“黄金之眼不是在你那里吗?!”程启思对著罗景叫。

罗景脸色煞白,摇摇欲坠,就像没听到他的话似的。钟辰轩推开了程启思,责怪地瞪著他。
  
“罗景快昏倒了。你觉得现在是追究这些的时候吗?”
  
程启思用力地在厚厚的玻璃上砸了一拳,拳头被砸得生疼。这玻璃与防弹玻璃无异,怎麽也砸不开的。

钟辰轩说:“门在後面,我们绕过去。”
  
他扶著罗景到了墙边,让他靠在墙上。罗景两眼直直地瞪著前方,嘴里喃喃地重复著两个字。
  
小槿,小槿。
  
程启思突然地觉得心里被刺了一下。他开始理解安瑶,或者安然。她们明知道自己所爱的男人可能会杀死自己,仍然无怨无悔。

罗景难道不是一样麽?明知道自己所爱的女人只是个美丽的幻影,骨子里是冷血残忍的,他也一样爱得义无反顾。
  
钟辰轩在他身後说:“我们走吧。”
  
在爬行动物馆正门进来的左手边,有一个小门,写著“游客止步”四个字。

钟辰轩举著手电,对著那四个字看了看,说:“这里应该就是员工通道了。”
  
他的猜想没错。从这道门进去,就是那些生态模拟玻璃屋的入口了。

因为爬行动物馆中有不少珍稀动物,包括一些国家一级保护动物,而且像蟒蛇、巨蜥、鳄鱼之类的大型爬行动物,都具有相当的危险性,一旦脱逃後果是非常严重的,所以保安措施也十分严密。

玻璃墙近於防弹玻璃这不必说了,门也是厚重的防盗铁门,锁也是特制的锁。每个大型的玻璃温室,都有单独出入的门。
  
程启思试著推了一下门。“锁著的。”他接过手电,看了一下那锁。“这锁跟狮虎山的锁不一样,高科技产品,要打开可不容易了。”
  
钟辰轩说:“锁著的,她……纪槿是怎麽进去的?”
  
程启思问:“你真的认为她是纪槿?”
  
钟辰轩沈默了片刻,说:“罗景说是,应该不会有错。他们毕竟曾经是恋人……”他也推了一下门,说:“找这里的管理员来吧,我们也不能自己把门弄坏。”
  
程启思说:“也不知道莫明他们在干什麽,还不来……”他话还没说完,手机就响了。程启思拿出手机一看,说:“说曹操,曹操就到了。”
  
他一接,就听到莫明在那边提著嗓子叫,声音非常惶急。“启思!这是怎麽回事?你在哪里?你们在哪里?”
  
莫明一向是个稳重的人,很少有这麽一惊一乍的时候。程启思听到他语气不对,也有点著慌,忙问:“出什麽事了?不是叫你去狮虎山看看那头死豹子麽?”
  
“什麽死豹子!”莫明大声地说,“死人了!”
  
程启思脑子里“嗡”地一声。“谁?谁死了?”
  
“那个姓王的保安!”
  
莫明的声音很大,在旁边的钟辰轩也听到了。

程启思还在握著手机发呆,钟辰轩已经叫出了声:“不好,罗景!”
  
程启思的心一下子沈到了谷底,发狂一样地向外跑去。

这条路很窄,又黑黑的一团,他有两次都撞在了墙上,但也管不了了。好容易冲到馆内,程启思扬起声音叫:“罗景!罗景!你……”
  
一道昏黄的光圈射在了对面的墙上。钟辰轩站在他背後不远处,步子却停了下来。

罗景仍然靠墙坐著,但他的头却垂到了左肩上,身体形成了一个奇怪的姿势。
  
“罗景!罗景!”

程启思扑上前去,把罗景的头扶了起来。

他一碰到罗景的头,就觉得手上一片濡湿。

摊手一看,手上全都是鲜血。借著手电光可以看到,罗景的後脑上,有一个相当吓人的伤口,应该是被人狠狠一击造成的。他微微发抖地伸手到了罗景鼻下,去探他的呼吸。
  
“辰轩,叫救护车!他还有呼吸!”
  
钟辰轩已经拿出了手机在拨号。他报了地点,然後对程启思说:“先别管那些,把罗景抬出去,救他要紧。”
  
他扯下罗景的领带,简单地替罗景包扎了一下。程启思帮著他把罗景轻轻地抬到了馆门口,钟辰轩说:“这里救护车开不进来,我们把他送到动物园的正门去。否则,救护车半天找不著方向,耽搁了救他。”
  
程启思心乱如麻,也只能跟钟辰轩一前一後地把罗景抬出去。

这时候天色已黑得伸手不见五指,动物园四周连盏路灯都没有开,两人只能摸著黑,从原先过来的那条小路慢慢地挪出去。那是一片森森的竹林,风声吹过,瑟瑟的竹叶响声,像是一首诡异的曲子。
  
钟辰轩轻声地说了一句:“狮虎山那边有亮光,大约是莫明他们。”
  
程启思没有说话,钟辰轩也不再说什麽。

这时候,他们听到远处隐隐地有救护车的声音,程启思心里微微地松了一下。“太好了,来得够快。”
  
他们走到动物园正门的时候,一辆呼啸而来的救护车正好停在了门口。

钟辰轩说:“你送罗景去医院吧,我留在这里。”
  
程启思帮护士把罗景扶上了救护车,留下了自己的电话,却下了车。

“我去,也只能守在外面,等得心急如焚也帮不上一点忙。我不敢在病房外等待那个结果,我还是……我还是在这里的好。”
.......
第四幕 团长之死

老人的小指,仍然紧紧地抓着程启思的衣角。程启思忽然觉得一股莫名的恐惧,向后一退。墙壁是又冷又硬的,一靠上去,心里的那股寒意更浓了。


过了二十分锺,动物园的园长黄祥林终於出现了。

程启思看过他的档案资料,知道他是个五十岁出头的男人,是个有名的生物学家。但是看到他的时候,程启思却实在觉得他不像是个五十来岁的人。

黄祥林鬓发皆白,怎麽看都是六七十岁的人了,倒是一副慈眉善目的样子,更像个学者而不像园长。
  
黄祥林一看到笼子里面死状凄惨的埃姆,就往後倒。钟辰轩连忙把他扶住,扶到了旁边一张石凳上面坐下。
  
“埃姆……谁把埃姆杀死了?谁杀了埃姆?”
  
他的这个问题,谁也没办法回答。

黄祥林一转头,又看到了死在树下的王望年,又颤声叫了起来:“小王!小王!……这,这……”
  
程启思和钟辰轩在等待黄祥林来的时候,已经回到了狮虎山。

他们原本只叫了李龙宇和莫明过来,但因为事态严重,又把君兰和吴晴也叫来了。君兰和吴晴守在狮虎山,而李龙宇和莫明则去了爬行动物馆。
  
王望年的死状跟罗景受袭的情形很相像,但比罗景要严重得多。他头上受了重重的一击,连颈椎都折断了当场毙命。

现场没有找到凶器,王望年也并没有反抗过的痕迹,显然这一击是他完全没有想到的。
  
吴晴还没有见惯这种场面,看到王望年还好,但看到那头可怜的豹子,眼眶都红了。

君兰略微有点好笑地说:“小晴,你可真是,不可怜人,去可怜动物。”
  
吴晴红著眼睛说:“这只豹子我是看著它长大的,我还跟它合过影呢。”
  
钟辰轩一楞,问道:“看著长大的?”
  
吴晴点了点头,说:“我是H市本市人,小时候爸爸妈妈常常带著我来动物园玩,我好几年前就见到了这头豹子了。那时候它还很小,跟一只猫一样大,我们还可以跟它合影。现在照片都还留在我家呢。”
  
钟辰轩说:“上次来的时候,并没有听你提过。”
  
吴晴抹了抹眼睛,说:“我也想不起来了,今天晚上我跟我爸妈看电视,新闻里就有关於埃姆咬死人的事儿。我爸妈一看就叫了起来,说那不是跟咱家小晴一起拍过照的豹子麽?”
  
君兰疑惑地问:“你爸妈眼力就这麽好?”
  
“不是眼力好。”靠在石椅上喘了半天气的黄祥林,这时慢慢地开口说,“不是他们眼力好,而是这些年来,我们动物园里就只有这一只波斯豹。波斯豹长得本来就跟别的豹种有点不同,所以他们能认出来,一点也不奇怪。”
  
他摘下了眼镜,镜片上已经积起了一层水雾。

“可怜的埃姆。我一直不相信埃姆会咬死人,它一直非常温顺。有段时间,我们园里经费很紧张,猛兽们的食量又是最大的,它们饥一顿饱一顿,养熟了的饲养员都不敢太接近它们。

只有埃姆……只有它,是最听话的。我真不明白埃姆怎麽会咬死人……它并不饿呀,现在的食物配给都是很充足的。”
  
“埃姆只是咬死了那个男人,并没有吃它。”吴晴插口说。

黄祥林肯定地摇了摇头:“它更不会主动攻击人。”
  
钟辰轩问:“真的不会吗?任何情形下都不会吗?”
  
黄祥林迟疑了一会。“有一种可能。”
  
程启思立即问道:“什麽可能?”
  
黄祥林说:“除非有人刻意地去激怒它,刺激它。豹子的本质还是具有野性的,当然这种从小就在动物园里养大的动物,野性已经所剩无几的。

“但是一个再胆怯的人也会有被激怒的时候,更何况是具有杀伤力的猛兽类。”
  
钟辰轩说:“你的意思是说那名死者激怒了埃姆,埃姆才会咬死它。”
  
黄祥林点了点头。“而且不会是一般的激怒。一定是严重到了某种程度的挑衅。就像人也有易怒的和温柔的一样,埃姆是我见过的最温顺听话的豹子了。我不相信它会轻易地攻击人类。”
  
他试图站起来,君兰连忙扶住了他。

黄祥林一瘸一拐地向向王望年走去,程启思招呼说:“黄园长,不要太靠近了,会破坏现场的。”
  
“我知道。”黄祥林注视著王望年,王望年的脸上有惊骇和恐惧的表情。

死亡来临得很快,他张著嘴,但也许连呼救都没有来得及。

“小王不到二十岁就在这里当门卫,已经当了二十多年了。他这一辈子都在这里了……他还跟我说,退休了还是要住在这里,陪著这些老朋友……怎麽会这样?怎麽会变成这样?……怎麽会?……他今天还有帮我去买过药啊,那时候我们还说过话的……”
  
钟辰轩问:“住在这里?”
  
黄祥林隔了一阵,镇定了一下情绪,才解释说:“前些年,大约十来年前,动物园在周围建了些房子,是给园里的员工们住的。房子很老式了,但还算能住人。我住在那里,小王也住在那里。

“唉,他这辈子就想买套新房子,可这几年,房价涨得太快,他老说自己这个梦想是实现不了了……”
  
“所以您这麽快就赶过来了。”君兰说。“您是自己开车的?”
  
黄祥林脸上浮起了一个苦笑。“我哪来什麽车,就一辆破自行车。”

他指了一指,“钱都投到那个爬行动物馆里面去了。那是模拟生态系统的,花了大价钱。而且,别的不说,总得给它们吃饱啊,看著它们饿,我心疼啊。

“前几年,还有被饿死的,小李他们都看著哭啊……吃草的还好,这些要吃肉的……”
  
他说不下去了。

吴晴的小脸涨得通红,高声地说:“怎麽会这样?难道动物园都没有钱的麽?”
  
黄祥林脸上的笑容更苦涩了。

“钱?这本来就是个清水衙门,靠门票能收入多少?每年的补贴,都少得可怜,我们都得算了又算……你们都看到了,这里面的建筑,都是上个世纪的古董了,我们哪有钱翻修?

上次好不容易争取到一笔经费,总算修了个先进的爬行动物馆。别的……唉……算了,我就想著,只要它们能吃饱就行了,住得差一点没关系。反正现在来动物园的人,也越来越少了……”
  
他擦了擦眼镜,把眼镜戴上了。但眼镜一戴上,又迅速地被雾气浸满了,他只得再次把眼镜取了下来,用袖口擦著。

君兰扶著他,一时间劝也不是,不劝也不是。
  
正在这时候,不远处的一排路灯亮了。路灯排列得很稀疏,有些还是坏掉的,但总算有了光亮。
  
钟辰轩问:“这是……”
  
黄祥林回答说:“我来的时候,让园里的总工程师……唉,什麽总工程师,就一个水工电工……我让他去配电房那里看看。

“不是说灯不亮麽?也许是线路出了问题,这里的线路很多都老化得不行了。现在大概修好了……”
  
程启思看到有几个黑影,正急急地往这边走来。走到路灯下,就看清了是陈了和杜山乔。

莫明和李龙宇在发现王望年死亡的时候,立即通知了法医。
  
杜山乔一向是个没表情的人,这时候看到埃姆的死状,也有些吃惊。

陈了怔怔地说:“这是怎麽了?这年头,连豹子都不放过了?”
  
钟辰轩突然地笑了一下,他这一笑,笑得很有些古怪。程启思忍不住问:“你笑什麽?”
  
“我在想……”钟辰轩慢吞吞地说,“也许是那天的死者,死得不甘,来找咬死它的埃姆偿命来了。”
  
吴晴颤抖了一下,君兰的脸也变白了。陈了勉强地笑著说:“你别开这种玩笑。”
  
他走过去,戴了手套,轻轻扶住王望年的头,看了一看他的後脑。

“好家夥,这是用的多沈的东西打的?後脑勺都被打得凹陷了下去。凶器一定是非常沈重的玩意,这凶手力气不小啊。”
  
程启思问:“非常沈重?有多重?”
  
“这个麽,我得验过尸才知道了。”陈了回答,“不过,百八十斤差不多吧。要把百八十斤的东西举起来,再准确地击下去,这凶手臂力很不错。”
  
程启思望向黄祥林,说:“黄园长,请你跟我们到一趟爬行动物馆吧。那里……也有死者。”
  
黄祥林发出了一声惊叫。“什麽?那里也死人了?谁死了?什麽东西杀死的?鳄鱼?还是蟒蛇?”
  
钟辰轩反问道:“在爬行动物馆,具有攻击力的只有鳄鱼和蟒蛇麽?”
  
“这个……”

黄祥林显然被刚才的消息惊呆了,半天才呐呐地回出话来。

“攻击力自然是大多数自然界的动物都具备的了。但是对人类能够造成威胁的……至少在我们这个爬行动物馆里,只有鳄鱼和蛇。鳄鱼的凶残大家都知道,而且它也是聪明的动物。

“馆里的巨蟒也能够轻而易举地缠死人,但是……但是蟒蛇也不会轻易攻击人的,不要说动物园里的,哪怕是在深山里的巨蟒,也未必会随意袭击人。别的……乌龟,蜥蜴,这些……当然,还有些毒蛇……其实蛇并不会随便咬人……”
  
程启思说:“我们发现死者的地方,是在大鲵的玻璃房里。”
  
黄祥林呆住。“大鲵?这不可能。大鲵绝对不可能对人类有危害,它就是平时说的娃娃鱼啊!”
  
钟辰轩说:“我们还是过去看看吧。杜医生,我们过那边,陈了留在这里就够了。”
  
“陈了,不仅要对人的尸体作检查,还有豹子的尸体。”程启思招呼说。
  
陈了点了点头。“我知道,你们去那边忙吧。”
  
黄祥林拿起了他的拐杖,慢慢地走下了狮虎山的石阶。钟辰轩想过去扶他,黄祥林却摇了摇头。
  
“我自己能走。”
  
跟著这个老人,他们自然也不能走那条小路。黄祥林对园里的路,自然也是再熟悉不过,由他领路,程启思、钟辰轩和杜山乔反而落在了後面。

这条路既不是他们先前穿过竹林走的路,也不是游客们通常走的大路,是一条平整的小路,看来也是捷径了。

程启思依稀地记得,自己以前来动物园的时候,也总是弄不清楚这里面错综复杂的道路,虽然他绝对不是路痴。
  
从这条路走过来,面对的就不是爬行动物馆的正门了,而是一道“後门”。门也是锁著的,三个人看著黄祥林拿出了一大串钥匙,颤颤地在里面寻找著,都看得头疼。

好在这时候,爬行馆里也是灯火通明了,黄祥林找了一会,总算找到了钥匙。

黄祥林有点不好意思地说:“我老了,眼力不好,今天出来的时候,也是找钥匙找了半天。记性不好喽……这里进去,就是员工通道了。”
  
程启思抢在他前面,推开了门。这也是一扇特制的防盗门,比起一般家用的,要厚重得多。
 
黄祥林摸到了门口附近的开关,打开了灯。这里的灯都是白色的节能灯,白莹莹的发亮,隐隐地浮著一层幽蓝色。

地板是普通的水磨地,打扫得很干净,但还是有一股无法消除的异味。毕竟,动物园里免不了会有这样的味道。
  
他的拐杖敲击在水磨石的地板上,发出叮叮的清脆声音。三个人跟在他後面,却尽量都放轻了脚步。
  
这时程启思已经注意到,他跟钟辰轩之间是通过正门旁边的员工通道进来的,而现在是通过後门路进来的。正门很宽敞,小门开在一侧,而这个後门,只有这一条路,直接通往玻璃屋後面的温控室。
  
黄祥林走了一扇门前面,停了下来。“这里就是大鲵的温室。”
  
三个人又看著他在一串钥匙里找了半天,好不容易找到了钥匙,又按了一堆密码,门才打开了。程启思问道:“这里除了钥匙,还要密码?这麽严密?”
  
“这里有好几样动物,像那只巨龟,是世界上最大的。”黄祥林说,脸上不自禁地露出了自豪之色。

“所以才肯拨很大一笔款让我们建这个爬行动物馆,也因此,这些措施都做得很好。如果跑掉了,或者出了什麽岔子,我们谁都负不起这个责任。搞个密码锁,成本增加不了多少,这里真正花钱的,是里面的生态模拟系统。”
  
门打开了,程启思看看钟辰轩,钟辰轩也看看他,两个人都犹豫著不肯进去。杜山乔等不及了,就说:“你们这是怎麽回事?现场是越早检查越好,你们活回去了?”
  
程启思实在不想面对纪槿的尸体。某种程度上,他总觉得纪槿会死在这里,跟自己在伊朗做的事有关系。
吴晴的一句话,令他更不愿去深思。如果他们当时把纪槿从流沙拉出来了呢?那麽一切会变成怎样?
  
钟辰轩说:“黄园长,您注意脚下。”他抬起脚走了进去,程启思和杜山乔也随後跟上了。
  
黄祥林在後面说:“你们小心一点,不要吓著那只大鲵了。”
  
程启思苦笑。他左右一看,这间控制室里面除了各种调温的仪器之外,堆著很多乱七八糟的东西,有清洁用具,各种工具,有一些盛了水的盆子,装了些小鱼之类的东西。

黄祥林在一旁解释说:“大鲵是喜欢吃小鱼的,平时都是把鱼放在溪水里,让它自己去捉。”
  
杜山乔拿起一包像是沙粒一样的东西看了看,黄祥林说:“这个是给水草的肥料。”
  
控制室跟玻璃房之间,仍然是隔著一层玻璃墙的,只不过里面这里仍然有一道门,门上也有一道密码锁。
黄祥林再次输了密码,开了锁。杜山乔说:“这里只有一道门?”
  
他的问题,程启思也早已想到了。黄祥林一点头,他的心就更下沈一分。

两道密码锁,加上外面毫无破损的玻璃墙,这可以说是一个加固了再加固的密室。他透过玻璃墙,看到了在那一头的李龙宇和莫明,他们正在检查刚才罗景坐过的地方。
  
“我们进去吧。”钟辰轩说。
  
程启思再次犹豫了一下,终於踏进了玻璃房。钟辰轩低声地笑了一下,说:“你刚才不是说这里的动物住得好麽?这下好了,你也可以来感受一下了。”
  
程启思却笑不出来。他不得不承认,这个仿真的生态屋做得非常逼真。

四周的山石,一条深深的小溪,茂密的水草,低矮的灌木,都十分真实。小溪里甚至还有小鱼在游动,空气也是温暖湿润的。脚踩在山石旁边的泥地上,跟平时踩著的真正的泥地无异。

这里的墙上,贴著特制的防水墙纸,也是诸如山、水、树木之类的图案,望上去一片青碧。
  
他不想去看那个角落,但不得不看。此时玻璃房里面的灯已经是大放光明了,每个角落都一览无遗。
  
那是一具娇小的女性躯体。她的脸和脖颈、胸膛都被抓咬得血肉模糊,但显然脖子上的伤口是最致命的伤。

程启思一脚踩在水草里,忽然觉得踩著了什麽软软的东西,警觉地把脚抬了起来。他弯下腰,在水草里摸索了一会,摸到了一个又圆又软的东西,就拾了起来。
  
他还没来得及去看手里的东西,就看到钟辰轩和杜山乔同时变了脸色。他一低头,看到自己手里拿著的,竟然是一颗人的眼珠。
  
绿色的眼球!
  
程启思手一松,那颗眼珠就落了下去,重新落进了水草里。他怔怔地望著水草丛,又抬头看了看钟辰轩和杜山乔。他知道,自己的脸色一定不会比他们两个人好看。
  
杜山乔早已戴上了手套,这时小心地从水草中穿过,走到了女尸身边。他轻轻扶起了女尸的头,注视著那张脸。

她的脸原本应该是张小小的瓜子脸,但整张脸都被抓咬撕扯得血肉翻起,一颗眼珠也被挖了出来,但另一颗眼珠还松松地嵌在眼眶里。杜山乔动作已经非常轻,但那颗绿色的眼珠仍然随著他手的动作摇摇晃晃,仿佛随时都会掉出来似的。
  
“砰”地一声响,程启思回头一看,黄祥林脸色灰白地滑坐了下来,一只手按著心脏。钟辰轩吃了一惊,说:“糟了,黄园长看来有心脏病。”
  
他奔过去扶住了老人,一只手在他的衣袋里掏著。很幸运,他几乎是立刻就找到了一个小药瓶。

钟辰轩把一颗胶囊塞进了老人嘴里,左右一看,桌上放著几个矿泉水瓶子,都还是半满的,随手抓了一个,把矿泉水瓶凑近老人的嘴。
  
黄祥林一连喝了好几口水,把那颗胶囊吞了下去。他有些被呛住了,钟辰轩便帮他轻轻地拍著背,顺顺气。
  
“我知道了……我知道了……”黄祥林总算能够说出话来,他满眼惊恐地望著玻璃房里,颤抖地说,“我知道了,这是因为……”
  
钟辰轩一时还没理解到他究竟想说什麽,黄祥林忽然双手抓向了自己的喉咙,仿佛是呼吸困难的样子。

钟辰轩以为他的心脏病又犯了,正想招呼杜山乔过来帮忙,替他做点急救,这时,他看到黄祥林的脸色变了,由刚才的灰白色变成了一种可怕的蓝色。
  
杜山乔也跳了起来,一向做事慢条斯理的他此时也快了数倍。“氰化钾!”
  
氰化钾是一种剧毒,发作起来只要几分锺就可以致人死命。黄祥林刚才还是好好的,突然变成这样,而脸色泛蓝,是氰化钾中毒的典型表现。

杜山乔对著钟辰轩大吼:“带药没有?”
  
钟辰轩跺著脚说:“我怎麽会带亚酸纳在身上?”他转向程启思,“救护车!叫救护车!”
  
杜山乔铁青著面孔说:“等救护车来了,恐怕就要叫运尸车了!”
  
钟辰轩冲到控制室的长桌前面,在上面那些瓶瓶罐罐里翻找著。

动物园可能也会有些相关的药物,钟辰轩抓起一个又一个的瓶子,又扔下。

只听得到黄祥林剧烈的挣扎的喘息声,他竭力地瞪大著眼睛,张著嘴,手指痉挛地抓著程启思的衣服,似乎想说些什麽。

程启思忙把耳朵凑到他的嘴边,大声地问:“你想说什麽?想告诉我们什麽?”
  
“药……药……”
  
黄祥林挣扎著,吐著了两个模糊不清的字。他的脸又是一阵猛烈的扭曲,浑身也一阵剧烈的抽动,然後就停止了呼吸。
  
三个人对著这具突然出现的尸体,一时都不知所措,楞在那里。过了好一阵,李龙宇出现在了门口,他是从正门的员工通道绕过来的。
  
他一眼就看到了死在地上、脸色发蓝的黄祥林,惊得倒退了一步。“怎麽又多了一个死人?”
  
老人的手指,仍然紧紧地抓著程启思的衣角。程启思忽然觉得一股莫名的恐惧,向後一退,退到了墙上。墙壁是又冷又硬的,一靠上去,心里的那股寒意更浓了。
  
“这里……不是动物园。”钟辰轩缓缓地说,声音是生涩而痛楚的。“这里是一个恐怖的杀人乐园。有一个人……那就是凶手,今天晚上,从我们进来开始,就一直在跟著我们,一直在窥视我们。他随著我们脚步而行动……在我们的眼皮子底下,杀了一个又一个人……”
  
程启思慢慢地把老人的尸体放平在地上。“我们会把他找出来的。”
  
李龙宇一时还没有弄清楚究竟这里发生了什麽事,迟疑地问:“要不要封园?……”
  
程启思摇了摇头。“这个动物园修了很久了,大路小路太多,门也很多。附近的居民,甚至可以从自己家的後院进来。没有用的,比起我们,凶手太熟悉这个动物园了,我的感觉……他就像是在自己的花园一样,游刃有余,进退自如。”
  
钟辰轩对杜山乔说:“给我一副手套。”
  
杜山乔从随身的手提箱里找了一副手套给他。钟辰轩戴上手套,拿起了刚才慌乱中被他扔在地上的矿泉水瓶子。

瓶子里的水,几乎都流干了,只剩底部一丁点了。他又去看桌上放著的另外两个矿泉水瓶,一试,盖子都是打开过的,只是又被人重新拧上了。
  
程启思问:“你怀疑,氰化钾是下在矿泉水里面的?”
  
钟辰轩说:“好像并没有别的解释。氰化钾是常见的药物里,毒性发作最快的一种,一两分锺就可以起作用。

“黄园长一直跟我们在一起,我们没有看到他吃喝任何东西,而如果是在他来到动物园之前服用了氰化钾,那麽他早就已经死了。所以……”

他握著那个只剩了一点水的矿泉水瓶,脸色很是苍白,“所以他是喝了我刚才给他的水才会死的。”
  
杜山乔说:“这不关你的事。他心脏病发作,要吃药要喝水,这是谁都想不到的事。”
  
“是麽?”钟辰轩语调古怪地说了一句。“是想不到的麽?”
  
程启思一凛,问:“你的意思是……这也是凶手料想得到的?”
  
“也许。”钟辰轩说,“也许凶手知道黄园长会领我们来,也许凶手也知道黄园长有心脏病。一个老人,看到这样的景象,不可能心脏病不发作。心脏病发作了,他就必须得吃药,我们就必须得给他找一瓶水……”
  
他的眼光,投射在桌上的另外两瓶水上。“我们也确实这麽做了。也因此,黄园长……死了。”
...........
第五幕 纪槿的背景

究竟是埃姆死在前面,还是纪槿死在前面?他始终觉得应该是埃姆先死的,但这只不过是一个印象,因为他们先发现了豹子的尸身,然后又发现了纪槿的尸体。


黎明总算是来了。

程启思从来没觉得有哪个夜晚如此漫长,长得他都怀疑天不会亮似的。动物园里的路灯全都打开了,但也是杯水车薪,大半个园子依然笼罩在黑暗里。

程启思临时抽调了一队人来处理现场,他不愿意再叫动物园的相关负责人来了。

夜幕之下,这里正如钟辰轩所说的,就像是一个杀人乐园──或者说是像一个屠宰场。他不希望再发生任何惨剧了。
  
医院里通知他,罗景的性命暂时无碍,但那一击十分沈重,现在还在重症观察室,能不能挺过去,就只有听天由命了。

钟辰轩催促程启思赶去医院一趟,而且这样的事,好歹也要通知罗景的家人。程启思虽然名义上是罗景的表兄,其实他们的亲戚关系相当远了,如果要做什麽手术,程启思还无权帮他签字。
  
程启思不得不打电话通知了罗景的母亲。罗景的母亲是程启思叔父的妹妹,守寡多年,程启思从小管她叫表姨妈,也不知道叫对没有。

他这个表姨妈叫程如馨,是个比较老式的女人,虽然罗嗦些,琐碎些,但心是好得不得了,对程启思也好得没话说。
  
程如馨一听说了这事,就吓得在电话里直哭。

程启思拣著好话安慰了她好一阵,又给她订了机票,让她尽快赶过来。程如馨除了哭,哪里还有什麽主见,只有答应的份。
  
程启思打完电话,回到了重症观察室的外面。钟辰轩正在那里等他。
  
“怎麽样?”
  
“我跟我表姨妈说了,让她赶快过来。”程启思说,“有她在医院看著罗景,我比较放心。虽说现在只有护士医生才能进病房,不过他妈来了,总要好一点。说起来,他们母子也好几年没见过面了,没想到会是在这样的情况下……”
  
他说著说著,不由得黯然。“我应该阻止罗景回来的。我不应该要他跟我们一起去动物园……”
  
钟辰轩静静地说:“罗景跟这桩案子,有著千丝万缕的联系。吸引他回来的,不是你,是纪槿。”
  
程启思摇头,喃喃地说:“不,这不是伊朗。我不相信,我不相信在那里发生的一切,会延续到这里。”
  
钟辰轩说:“你回去躺一躺吧。你脸色很不好。”
  
程启思笑了一下,他觉得牵动嘴角的肌肉的时候,自己的脸都是僵硬的。“不用了,我要回局里。”
  
钟辰轩没有再反对。“手续都办好了?”
  
“办好了。”程启思说,一面跟钟辰轩往楼下走。“你告诉陈了和老杜了麽?让他们赶赶工,我想知道验尸的结果。”
  
“说了。”钟辰轩回答,“另外我找了冯平。”
  
“冯平?”程启思在楼梯上站住了,“你找她是为了……”
  
钟辰轩说:“冯平虽然也是法医,但她却有个特别的专攻项目,那就是复原人脸。这项技术虽说达不到百分之百的准确,法律上能不能作为依据也需要考量,但对於我们破案,还是很有帮助的。

“昨天我就找了她了,让她试著还原那具男尸的脸,现在,她又多了一件事了。我跟她说过了,前天的男尸先放下,目前最重要的是今天的女尸。”
  
他轻轻地吐出了一口气。“我也想知道她究竟是不是纪槿。”
  
程启思闭了闭眼睛。他在回想跟纪槿那几次有限的见面。他对纪槿的容貌记得很清楚,那具女尸,就身材、头发跟肤色看来,都跟纪槿很像,但在没有确凿的证据之前,程启思也无法肯定。
  
钟辰轩又说:“不管怎麽说,她毕竟是拿美国护照的人。她也有父亲,有母亲。我已经让君兰联系她的家人。不过,即使他们知道了,要入境也需要时间。”
  
程启思这时想到了一个以前从来没有认真想过的问题。

纪槿是马萨格泰人的後代,那意味著她的父系和母系之中有一边的血统一定源自这个古老的民族。他记得纪槿曾给自己看过一张照片,那是个有中东血统的混血美女,纪槿说那是她外祖母。这麽说来,纪槿的血统,来源於她母亲这一方。

那颗黄金之眼上的蓝宝石,是纪槿的外祖母留给她的,那麽,她这个家族的其他人──比如纪槿的母亲──对自己家族就一无所知麽?那也未免太不合情理了。
  
程启思把这个想法说了出来。

钟辰轩回答:“对纪槿说的话,我们多少得带点怀疑。她跟我们说了多少真话?我反正是抱怀疑的态度的。”

他沈默了一会,忽然说,“罗景也许也隐瞒了我们什麽。”
  
程启思一震。“怎麽说?”
  
“纪槿是有家的,有父母的。我从她的只言片语里听得出来,她家里相当富有。她对珠宝很有研究,她说‘她家里也有不少类似的珠宝’。”钟辰轩说。

“如果她平白地消失在了伊朗,她家里人决不可能不去找她。纪槿是应罗景之约(至少表面上看来如此)才去伊朗找他的,我不相信她家里人不知道罗景的存在。

“纪槿的死,生不见人,死不见尸,她家里人找不到她,一定会去找罗景要人。罗景不是个善於应付这些的人,他是个书呆子。

“如果他没有办法,一定会找你求援的,可是这两年,他从来没有找过你。”
  
程启思犹豫地说:“也许纪槿家里的人不认识罗景。她可能是瞒著家人来的。”
  
“就算如此,如果要追查纪槿的下落,找出罗景也是轻而易举的事。”钟辰轩说。

“报案,请私家侦探,怎麽著也能查到了。换了我,如果我的亲人失踪了,一定会心如火焚的。你想想你那跳脚的表姨妈就知道了,纪槿的父母怎麽可能不关心呢?罗景决不可能那麽轻易地就能脱身。”
  
程启思思索著,说:“听你这麽一说,我也真觉得挺奇怪的。难道当时纪槿陷进流沙里,真的没死?她如果回了家,她父母自然也不会找她,罗景当然也就不会遇上难题了。”
  
“有这麽简单就好了。”钟辰轩说,“算了,等联系到纪槿的父母再说吧。我们也查不到跟她相关的资料,她毕竟是外国人,虽然……她长了一张东方人的面孔。”
  

开车回到局里,所有的人都顶著一对熊猫眼在干活。君兰从椅子上疲倦地转过身来,对他们说:“我联系不上纪槿的家人。”
  
“联系不上?什麽意思?”程启思皱起了眉头。
  
君兰说:“她的护照是真的,她的身份也是真的。但是,她的母亲早就死了,我想联系她的父亲,却怎麽也联系不上。我又打算找到她除了父母之外最近的亲属,但我很惊奇地发现,居然找不到她什麽亲戚!”
  
钟辰轩说:“一个人不可能完全没有亲戚吧。”
  
“我也是这麽想。”君兰说,“可是,这是事实。她就像是只有一个父亲和一个母亲一样……真让人觉得奇怪。”

她看了一下手里的资料,“她家里开著一个相当有名的珠宝行。”
  
程启思怔了一下。“珠宝?”
  
“对,珠宝。”君兰笑著说,“用我们的话说,她是珠宝商的千金小姐。不过,在她的尸体上,我们半粒珠宝也没看到,一克黄金也没有。你们确定不是认错人了?”
  
正在这时,一个女人走了进来。这个女人大概有三十岁出头,头发乱蓬蓬的,五官还算端正,但却似乎不太懂得怎麽打扮自己。

她一看到钟辰轩,就说:“一具尸体还没折腾好,怎麽又来了一具?”
  
钟辰轩说:“先管後一具。我们急用,冯平,你就帮帮忙吧。”
  
“要不是看你的面子,我才懒得管。”冯平说,“那是个年轻女孩啊,真是惨。听说是被豹子咬的?”
  
程启思说:“现在还说不清楚。”
  
冯平瞪了他一眼。“我知道这桩案子不是由我经手的,法医是陈了跟杜山乔。可你们现在是有求於我,连案情都不肯给我透露,还想我帮你们办事?”
  
程启思苦笑。“我哪有这意思。是真的不敢确定……”他说到这里,忽然心里一动。

冯平的话提醒了他,纪槿身上的伤口,跟之前那个被豹子咬死的男人非常相似,难道说埃姆又一次杀了人,然後埃姆自己也被杀了?究竟是埃姆死在前面,还是纪槿死在前面?

他始终觉得应该是埃姆先死的,但这只不过是一个印象,因为他们先发现了豹子的尸身,然後又发现了纪槿的尸体。
  
这必须等验尸结果。
  
程启思回到了自己的办公室,靠在靠背椅上,闭目养神。钟辰轩拿了一叠照片进来,坐在他的对面。
  
程启思张开眼睛,看了他一眼。“现场照?”
  
“对。”钟辰轩一张一张地翻看著照片,说,“在现场,并没有找到埃姆被挖出来的五脏。纪槿的尸体,虽然脸部被毁损得非常厉害,但身体并没有遭到什麽伤害。换句话说,她的死法跟那具男尸,以及埃姆,都不太相同。”
  
程启思问:“冯平所做的脸部复原,准确率高吗?”
  
钟辰轩说:“相当高。相似度应该有百分之八十以上吧?好在我们是认识纪槿的,只要复原成功,我们决不至於认不出来。”
  
程启思喃喃地说:“我真不知道我是应该希望她是的好,还是希望她不是的好。”
  
钟辰轩说:“我想办理到伊朗的签证。我觉得,我们还是再去一趟的好。你上次也办过吧?帮我也办一次,办加急。”
  
程启思点了点头。“我也正在这麽想。”
  
钟辰轩微笑地说:“不知道那位叫伊齐德的警官还在不在当地。那人挺有意思的。上次看部什麽电影,他倒很像里面那个阿拉伯的演员。”
  
“纪槿不是说他脸上那道刀疤很有型麽……”程启思一句话没说完,就咽了回去,苦笑地说。

“真是的,我居然连这些琐事都记得这麽清楚。说起来,也有几年了?辰轩,你看,再这麽磨下去,我还真得打光棍了。”
  
钟辰轩一呆,说:“你这思维跳跃得也太大了点吧。你要求太高呗,如果你真要结婚,还怕没女孩子抢著来啊。”
  
程启思靠在椅背上,伸展了一下手臂。“说实话,我还真向往那些古代帝王的生活啊,三宫六院……那些波斯皇帝,那日子,啧啧,一天换一个啊。”
  
钟辰轩又好气又好笑地说:“你现在想一天换一个也没问题,有钱还怕找不到女人?”
  
他又瞟了一眼程启思,试探地问道,“你怎麽突然说起这些来了?”
  
程启思笑著说:“这我也不知道,也许是看著罗景,心里有点感触吧。”

他面色又沈了下来,说,“我真不知道我怎麽向表姨妈交待。她就罗景这一个儿子,心疼得要命。如果罗景有个三长两短……我怎麽有脸面见她?”
  
“笃笃”,有人敲门。程启思叫道:“进来。”
  
李龙宇推开门,手里拿了一份报告。他走到程启思面前,把报告递给他。

“这是那几瓶矿泉水的化验报告。里面确实有氰化钾,而且是大量的氰化钾。一般人只要摄入50到100毫克的氰化钾,就会造成死亡。死者摄入的量,大概有200毫克,所以只需要一两分锺就会发作,造成死者极快地死亡。”
  
程启思扫视著那份报告,问道:“三瓶矿泉水里都有氰化钾?”
  
李龙宇说:“不,只有死者喝下的那一瓶──也就是里面只剩了一点的那瓶有毒。别的两瓶都是没毒的。”
  
钟辰轩微微地变了脸色。程启思注意到他的表情,就说:“龙宇,你先去做你的事吧。动物园那边,先闭园,可别给媒体走露了风声。

如果证实了那具女尸是纪槿,那问题就不那麽简单了,她毕竟是美国国籍。”
  
李龙宇叹口气说:“我知道,不过媒体的嘴,要捂住不容易,我看你们最好给上头说一声,让他们那边施压。”
  
“如果确实压不住我会做的。”程启思说。

李龙宇带上门出去之後,程启思对坐在对面的钟辰轩说:“怎麽,你怕了?”
  
“我有什麽好怕的。”钟辰轩说,“我又没杀人。”
  
程启思笑笑说:“辰轩,如果你跟那位黄园长有点什麽关系,你最好先说出来。说实话,让人不奇怪都难。天下哪有这麽巧的事?你想想,三瓶水,只有一瓶有毒,偏偏你就挑著了,三选一的机率……”
  
钟辰轩白了他一眼。

“我不认识他,我也犯不著杀他。我当时只是随手抓了一瓶,根本没想那麽多。我怎麽会知道哪瓶有毒,哪瓶没毒?但是事实上,确实……确实黄园长喝了就死了。”
  
“也许是有人事前把那瓶有毒的水放在那里的。”程启思说。
  
钟辰轩却皱著眉摇了摇头。

“首先,能进到那个地方的人就不多。谁会知道那天晚上我们会到那里?谁会提前预知黄园长会到那里?谁又知道黄园长会心脏病发作,喝下有毒的水?就算这一切能预知到,我也决不可能知道我会拿到哪一瓶水!”
  
“我知道。”程启思笑著说,“所以这麽看起来,你倒是最可疑的人了。因为我们进来之後,只有你一个人接触过那几瓶水。只有你有可能挑出那瓶有毒的水,拿给黄园长喝下去……”
  
钟辰轩绷著脸说:“我没有理由要杀他。这位老人是个好人,我只有尊敬他的份,怎麽会杀他?”
  
程启思把一份资料甩在了他面前。“你认识黄祥林,但你却装作不认识他。光这一点,就足够让我怀疑你了。”
  
钟辰轩把那份资料拿起来,翻了一翻。“你的动作真快。”
  
程启思说:“我正在等著你解释呢。”
  
“业内的学者,互相认识很正常。黄园长是位有名的生物学家,他跟我导师孟华有些交情,所以我很多年前就认得他。”

钟辰轩说,“算起来,他的後辈也不知有多少,我也只见过他一两次,他怎麽会记得我是谁?我们本来就不是同一个行业的。不过,孟教授过世的时候,黄园长确实是来了的。”
  
程启思若有所思地说:“你说他是生物学家。可是,你却没有告诉我,他主攻的是哪一个领域。你为什麽不说?”
  
钟辰轩浑身震动了一下。“你猜到了?”
  
“在一般的事情上,你不会隐瞒我什麽的。”程启思说,“但是有一件事情例外,那就是有关文若兰的事。”
  
钟辰轩点了点头。他的声音有些沈重。

“没错。黄园长──黄教授──他确实也是当年对若兰的实验中的一个人。可是……他不一样。他是个旧式的学者,他坚决反对把不成熟的实验用在若兰身上,即使我们出发的初衷是好的。不管我们怎麽劝他也无济於事……”
  
程启思说:“可是你们确实需要他?”
  
“是的,他是不可或缺的。”钟辰轩回答,“简单点说,就是黄园长在某些领域有自己独到的一门技术,我们必须要这种技术。这种技术,等於是他的专利,我们一定要他帮助才行……”
  
他深深地吸了一口气。“黄园长的脑筋相当执拗。但是,我们最後还是说服了他,让他参与第七研究所。”
  
程启思说:“你们是用什麽说动他的?”
  
钟辰轩抬起了眼睛。“钱,很大的一笔钱。”
  
程启思顿时恍然了。“这就是黄园长所说的那笔经费的来源?你们……就是用这种方式,要胁他替你们做事的?”
  
“不是要胁。”钟辰轩有点艰涩地说。

“只是我们需要他。他实在是个好人……也是个清贫的学者,他绝对不会想到为了自己而得到一笔钱。他会认为那些钱不属於他的。但是……他也有弱点。他的弱点就是他的善良和正直……”
  
程启思说:“他对这个动物园有很深的感情。”
  
钟辰轩无言地点了点头。

“是的,他对那些动物感情很深。他不在乎自己生活清贫,但他会为那些吃不饱的动物难过焦心。在我们找到他的时候,正是动物园最困难的时候,王望年说的是真的,就在那段时间,有好几头猛兽类的动物因为营养不良而死掉。

“因为黄园长是个不擅钻营的人,他也没办法弄到大量的经费,虽然他已经努力地四处奔走了……”

他低下了头,“所以,最後他接受了我们的条件。”
  
程启思问:“你们给了他多少钱?”
  
“很大一笔钱。”钟辰轩说,“大到可以作为那间爬行动物馆预算的一部分。我们也通过某些关系,拨了相当大的一笔经费给动物园。你知道……这只不过是一句话的问题,对某些有权力的人而言……”
  
程启思生硬地说:“可是那位老人,费尽力气也办不到这样的事。”
  
钟辰轩望著他,眼神里微微地带著些哀求的味道。

“这不是我的错。我们并没有恶意。我也尊敬这位老人,像他这样的学者,如今已经很少见很少见了。现在的很多学者……都是以自己的利益为第一目标的,有时候甚至可以抛弃自己的良知……

“不,启思,我不会害他,我尊敬他,非常尊敬他。虽然我跟黄园长接触的时间不长,但是我了解他是个什麽样的人,也因此而尊重他。

“他很善良,很正直,而且很有责任感。虽然他对我们的作法很不满,但是他答应之後,确实是不遗余力地在做他应该做的事。”

程启思回视他,钟辰轩的眼睛清澈得一览无遗。程启思叹了口气,问道:“他认为文若兰的实验成功了麽?”
  
“若兰死了,实验等於中断了。”钟辰轩说,“这件事我也告诉过你。

“黄园长觉得很遗憾,也为若兰难受。他不愿意再提这件事,我们也承诺不再干扰他的生活。你也知道,我更是不愿意去想这些事,所以我也从来没有跟你提到黄园长。”
  
程启思笑了笑。

“在文若兰这件事情上,你就像是挤牙膏似的,总要我一点一点地来挤,你才肯说出一些事实来。我相信,辰轩,你一定还有隐瞒我的事情。我真不明白,文若兰的死究竟藏著什麽玄机?”
  
钟辰轩皱了皱眉。“你认为黄园长的死会跟若兰有关?”
  
“不知道。”程启思沈思地说,“我只是觉得挺巧合的。似乎……跟文若兰有关的所有人,都或多或少地卷进了我们身边的某些案子里。文家一家人,就不必说了。

“文家,几乎可以说是家破人亡,我实在很同情文桓,虽然某种程度上他也是自作自受。文家是文若兰的直系亲属,还可以理解,但这位黄园长……他也是跟文若兰的实验有关的人。辰轩……你们究竟做了些什麽?……”
  
钟辰轩的脸色有点发白,但仍然清清楚楚地说:“不管我们对若兰作什麽,都是为了她好。我们不愿意她变成一个无可救药的疯子,像孟采桦那样。只是这样而已。

“我们都关心她,不管是文桓还是我。”
  
“对了,孟采桦。”程启思大声地说。

“我一直隐隐地觉得有点奇怪,现在我终於知道我为什麽奇怪了。你说文若兰体内有极不安分的因子,就像埋下的炸弹,会在某刻点燃──精神不稳定的因素早已存在在她脑子里,对不对?而且会随著她年龄的增长,继续发展?”
  
钟辰轩说:“说得很不专业,不过大致就是那个意思。”
  
程启思追问道:“文若兰跟孟采桦是姐妹,既然文若兰早已有这个倾向了,你们为什麽只针对文若兰进行治疗,却完全不管孟采桦?应该说,孟采桦的问题比文若兰严重吧!

“文若兰生活幸福,爱情如意,又要跟你订婚了,按理说她不该受到任何刺激。孟采桦,是在一再忍受文桓的出轨之下,才会接近崩溃的,而文若兰并没有这个诱因。你们为什麽却反而关注文若兰?”
  
钟辰轩脸色更白了,张了张嘴,又闭上了。

程启思的声音更大。“别跟我说什麽文若兰的情况比孟采桦更具有潜在的危险性,别用那些专业名词来糊弄我!事实上就是,现在孟采桦在精神病院里,就像你说的一样,成了一个无可救药的疯子,根本没有治愈的可能性!

“你们都是专家,会看不出她也有精神分裂的危险性?你们为什麽不管她,只管文若兰?文家的人,都是非常疼爱孟采桦的!”
  
钟辰轩的脸色一变再变,最後挤出了一句。“若兰和采桦的事,跟我们现在的案子无关。黄园长的死,也跟我无关。”
  
程启思似乎也意识到自己的语气太重,向後一靠,深呼吸了两下,才放慢了语气,说:“我并没有认为你是凶手。我了解你,也相信你。只是我始终不明白,这麽些年了,你还是一直在隐瞒著什麽东西。

“有什麽值得你如此辛苦地去隐藏呢?辰轩……你就不觉得累麽?什麽事,讲出来了,弄清楚了,比搁在心里好得多。”
  
他抬起头,仰望著天花板。

“就像我父亲和母亲那段往事。我一直把安然的东西,按照从前的样子,存放在玫瑰园的阁楼里。

“多年下来,那个阁楼积满了灰尘,永远地、永远地没有阳光射进来,像另一个世纪的东西。我一直觉得在那里,有某种气氛萦绕不散……其实,那也是我自己的心结,自己的心魔。

“最後,某一天,我把阁楼的门打开了,大大地打开了,把里面的东西全部都搬走了,然後再把钉死了的窗户也撬开了。那时候……我看到阳光射了进来。一切都亮堂了……包括我的心。

“过了几天,慢慢的,里面那股奇怪的霉味也散尽了,我闻到的,就是清晨的空气的味道了……所以,辰轩,那时候我明白了,心魔都是自己制造出来的,结都是自己打上的。其实很多事,本来压根就没有什麽大不了的,是我们……作茧自缚而已。”
  
钟辰轩默然地听著,过了很久,才回答:“你用了多久的时间,才能解开这个心结?我也需要时间。不要逼我,启思。你再逼我,我还是只能像以前一样,消失在你眼前。”
  
程启思发出了一声苦笑。他看了看表。“好了,不说这些了。我要去机场接我表姨妈了,如果上头找我,你帮我顶顶。”
  
钟辰轩微笑地说:“这时候知道我有用了?”
  
程启思做了个鬼脸。“你一向都很有用。”
第六幕 表姨妈

程如馨一瞪眼,说:“那可不行!这是一定要说的!要不是我年轻的时候长得漂亮,我又怎么会去伊朗呢?”


程启思站在通道口,不停地看看表,又看看大屏幕。

程如馨坐的那班飞机已经到了,但稀稀落落地出来了不少人,仍然没有看到程如馨的影子。打她的手机,也是关著机的。
  
终於,一个女人出现在了通道口。程启思先是松了一口气,继而又吃了一吓。程如馨比起他记忆里面的样子,可是大大不同了。

原来,她是个普通的、长得还算不错的女人,可是现在,比起前些年,她活像是一个人翻了一倍,如果以前她有八十斤的话,现在她恐怕就有一百六十斤。

程启思瞪著扑到面前的女人,一时间有点脑子发晕。
  
程如馨抓住他的手臂,用力地一阵乱摇。“启思!启思!罗景怎麽样了?他有生命危险没有?他现在在哪里?”

她的声音分贝非常高,用力也非常猛,程启思觉得自己的耳朵快被她给震聋了,手也快被她给摇断了。
但她一连串的问题活像是连珠炮一样,完全没有给他回答的余地。

直到程如馨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准备下一串问题的时候,程启思终於抓住了这个间隙,抢先说:“表姨妈,你小声一点,我耳膜都快破了。还有,你放开我,我这就带你去医院。”
  
程如馨这时才注意到周围的人都在对自己侧目而视,有点讪讪地放开了程启思。“启思,我是著急啊……”
  
“表姨妈,你著急,我又怎麽会不著急。”程启思无可奈何地说,“走吧,我的车停在外面。我们现在就去看罗景。”
  
上了车,程如馨又扬起了嗓门,问:“我家罗景到底怎麽了?伊朗那鬼地方,就是不吉利,上次在那里闹失踪,这次更好,都进医院了!这次我一定要把那死小子关在家里,不准他跨出门口一步!对,我要把他的护照给藏起来!”
  
程启思虽然满心郁结,听到程如馨的话,仍然忍不住笑了出来。

“表姨妈,这些年不见,你精神还是那麽好。不,应该是比以前更好了。”
  
程如馨一瞪眼,说:“那是自然,以前有你们两个小鬼让我教训,现在你们都长大成人了,各走各的了,我没有人可以教训了,那精力该往哪用呢?”

她又看著程启思说,“启思,你跟我说老实话,罗景现在情况很严重麽?我怕得不得了……”
  
“暂时没有生命危险。”程启思说,“您别担心。我想,捱过这几天就好了,你来了,他有人照顾,会好得更快的。”
  
程如馨吸了吸鼻子,又掏出纸巾抹了一把眼泪,说:“是啊,是啊,有我这个妈在身边,他一定会好得更快的。对了,他那个小女朋友呢?没有陪他?”
  
程启思一呆。“小女朋友?你说的是谁?”
  
“就是那个可爱的小鸟一样的小姑娘啊。”程如馨脸上泛起了幸福的笑容,笑得像一朵大花似的。“罗景管她叫‘小雨’什麽的,唉唉,多可爱的名字啊!”
  
程启思无奈地说:“表姨妈,她不叫小雨,是叫小槿。木槿花的槿。”
  
程如馨“哦”了一声。“小槿?我明明记得是叫小雨啊。那就小槿吧,反正听起来都好听。那个小姑娘呢?没有陪著罗景?”
  
这个问题,实在让程启思没办法回答。“表姨妈,你让我安安静静地开车吧。你不会想还没见到罗景,我们就撞车死掉了吧?你……你别一说话就抓著我的手臂,我会撞车的呀……”
  
程如馨不好意思地收回了手。“没办法,没办法,我养成习惯了,一说话就会拉著别人不放。”
  
程启思翻了翻白眼。“表姨妈,你不止是拉著别人不放,你还会追著别人打呢。”
  
程如馨呵了一声,声音的分贝更高了上去。“你们两个小兔崽子还好意思说!把我的首饰刮一层金子下来拿去卖,我现在都还记得!”
  
程启思心里一动。他一直有个问题想问程如馨,但是因为一直没有跟她好好地说上一次话(偶尔电话联系,程启思都因为受不了程如馨的机关枪攻击而匆匆地挂了电话,根本没有机会提出问题),这个问题也一直埋在了心里。

“表姨妈,那件首饰──就是你刚才说的那件──你究竟是在哪里得到的?”
  
程如馨说:“不是早告诉你们了麽?伊朗啊!去那里旅游的时候!”
  
程启思说:“这我知道。你能不能跟我说一下具体的经过?从谁手里买到的?”
  
程如馨“哎哟”了一声。“你这可是为难我了。那麽多年前的事了,我怎麽记得清楚?不过……”她滚动了两下眼珠子,“我还真记得。因为那件事挺奇怪的,我後来一直埋在心里,埋久了,都快忘光了。”
  
程启思说:“你说说看。”
  
程如馨忽然眯起眼睛笑了起来,笑得两眼弯弯,被脸上的肥肉都得眼睛都快看不见了。“启思,你知道,你表姨妈年轻的时候可是像一朵花一样,讨我欢心想追求我的男人一把把抓呢……”
  
程启思几乎昏倒,方向盘一歪,差点撞上了一棵树。“是是是,表姨妈。我知道,您老年轻的时候是貌美如花,人见人爱,倾国倾城,我如果早生了二十年,也会爱上你的!行了吧?您说正事行不行?”
  
程如馨一瞪眼,说:“那可不行!这是一定要说的!要不是我年轻的时候长得漂亮,我又怎麽会去伊朗呢?”
  
程启思怔住。“这……这二者之间,有必然联系麽?”
  
“启思,你还是年轻人,你不知道我们那年头的情况啊。”

程如馨说,“那时候,要出国旅游,哪这麽容易。哪像现在,办个旅游签证轻松得不得了,爱去哪去哪?可是你表姨妈我,偏就在那年头出过很多次国,走过很多很多地方!”
  
程启思知道程如馨说的是真话。程如馨年轻的那个年代,要出国,真是难如登天。“那……你是怎麽出去的?”
  
“我是红光歌舞团的台柱!”程如馨一挺脖子,相当神气地说。“我们那个歌舞团,可是很红很专的。出国巡演,到处走,从没少了我们!我想想,我走过哪些地方……哈萨克斯坦,伊朗,朝鲜,还有……”

她还在回忆自己昔时的“荣光”,程启思听她这麽一说,也隐隐约约地想了起来,程如馨家里,确实有不少的影集,甚至还有些老式的录像带,里面都保存著她少女时代的照片和影像。

年轻时的程如馨,是个不折不扣的美女,圆脸蛋,大眼睛,浓眉毛,高鼻梁,厚嘟嘟的红嘴唇,一身洋溢著青春活力,是那时候那种审美下的典型美人。

程启思记得有一张照片,程如馨梳著两条搭在胸前的麻花辫,笑得真像一朵太阳花似的。

再看看程如馨现在的模样,程启思只能感叹──肥胖真是女人的最大敌人,现在在程如馨的脸上,程启思几乎完全看不到照片上的那个美丽轻盈的少女的影子了。
  
程如馨还在滔滔不绝地唠叨,程启思终於忍不住打断了她。

“表姨妈,我知道你以前很漂亮很会跳舞,现在能不能告诉我关於那件首饰的事?”
  
程如馨的回忆被他打断了,很不乐意。“你表姨妈怀怀旧都不可以?”
  
程启思陪笑地说:“可以,可以。不过现在,你宝贝儿子还躺在医院呢。表姨妈,我跟你说,罗景这次出事,就跟你那件首饰脱离不了干系。所以啊,拜托你别再怀旧了,先把事情告诉我行不行?”
  
他对他这表姨妈再清楚不过了,程如馨只要说什麽说起劲了,那真是如黄河水滔滔不绝,根本让人插不进话去。好在她还是有一个弱点,那就是宝贝儿子罗景。

果然,程如馨一听到他这麽说,立刻换了话题。“什麽?那金首饰跟罗景有关?怎麽会,都这麽几十年的事情了……”
  
程启思说:“您讲,我听著呢。”
  
程如馨仰起头,似乎思索了一会,才开口说:“那一次,我也是跟歌舞团去表演的。我们来到一个地方,就会出去玩玩,看看当地的风景名胜,顺便买些纪念品回去。

“我们来到了一个小镇上,那个小镇有个很热闹的集市,因为小镇的位置在什麽……什麽波斯波什麽斯附近,所以人很多。”
  
程启思心中一动。程如馨说的小镇,难道就是那个一夜之间,所有居民都神秘消失的小镇?

他没有说话,只是探询地望著程如馨,等著她再讲下去。
  
程如馨叹了一口气,她的眼神忽然变了,变得有些疑惑,有些迷茫。“我在那里看到了海市蜃楼。”
  

程如馨那时还是个年轻姑娘,是歌舞团的台柱。年轻人最好的便是新鲜,她在那一代人里,算是有知识的人了,但对於海市蜃楼这样的景象,也是从来没有看过。

按中国人传统的说法,海市蜃楼是一种叫做“蜃”的怪兽吞吐之间呼出来的景象,但是在西方人的思想里,显然没有这种观念。
  
程如馨看到的,有水,有屋子,有骆驼,还有来来往往的人。她在那里惊讶不止,又叫又跳,当地那些赶集的人,却一点也不惊奇。

跟程如馨在一起的有个翻译,於是翻译就跑去问一个在那里摆摊卖些假古玩的老人。
  
“这里常常都有海市蜃楼麽?”
  
“有,常常都有。”
  
那个老人还向他们详细地说了海市蜃楼的现象会在什麽时候出现。清晨,黄昏,雨後──这些都是容易产生海市蜃楼的客观条件。

老人还补上了一句话:“每次出现海市蜃楼後,也就是他们要来的时候了。”
  
程如馨跟翻译对看了一眼。翻译问道:“他们是谁?”
  
老人瞟了他们一眼。“跟你们说也说不清楚的。他们……他们是身份高贵而尊崇的一族,自几千年前就住在这片古老的土地了。他们就像是风一样……”
  
程如馨抓著翻译的衣袖,满脸兴奋地说:“何兴中,我们也在这里看看怎麽样?”
  
那位叫何兴中的翻译是个青年男人,戴了副黑框眼镜,一脸老实木讷的模样。

他常常会偷偷地看程如馨一眼,但程如馨一转过脸来的时候,他就会触了电似地把脸朝开。程如馨一撒娇,他就傻在那里,没了主意。
  
“好不好嘛,何兴中,我们藏在附近,偷偷看看?”
  
何兴中一看,程如馨一双乌黑的大眼睛水汪汪的,红豔豔的嘴唇噘得老高,哪里还说得出半句不愿意的话。

他正想再跟那老人攀谈两句,却看到老人已经站起身来,准备收摊了。再一看,天色还早著呢,何兴中就问道:“怎麽这麽早就不做买卖了?”
  
老人伸手一指,说:“你看,大家这不是都在收摊儿了?”
  
何兴中问:“难道这里的规矩是早早的就不做生意了?”
  
老人望了一眼远处,那朦朦胧胧的海市蜃楼的虚景仍然是若隐若现。

“这是我们这里世代相传的规矩,只要他们来了,我们就得回到自己的屋子,关上门。如果不这麽做的话……就会有祸事到来的。”
  
何兴中把老人的话向程如馨转述了一遍,本来想让她知难而退,却没想到程如馨一听了却更加兴奋了。“唉呀呀,这就像是一千零一夜写的那样啊,就像那个什麽公主出门一样……”
  
何兴中讷讷地说:“公主?什麽公主?一千零一夜是什麽?”
  
程如馨用手指重重地戳了一下他的额头。“书呆子!就知道看你那些莫名其妙的书,连一千零一夜都不知道!那里面写著,有个公主,每次她要出游的时候,就要先让士兵把街道上给清理干净!如果有人胆敢偷看的话,是会被处死的!”
  
何兴中声音更低:“既然这麽说,我们更不应该留在这里偷看……”
  
程如馨瞪了他一眼。“你真傻,我讲的是古代的故事。现在都什麽年代了,怕什麽!我们找个地方藏起来……”

她左右一看,旁边都是些大大小小的房屋,有不少都是铺面,里面的商人一撤走了,就半个人影也没有了。程如馨心里就像有只猫抓似的,拉著何兴中就跑到了一间小屋前面。

小屋上挂了一面又脏又破的波斯门帘,原本应该是件值钱的漂亮货色,可如今早已经变得全是破洞了。
  
何兴中无可奈何地叹了口气,只得跟著她跑。屋子里果然一个人也没有,那些商人显然离开得很是慌乱,还有几件小古董掉在了地上。

程如馨拣起了一只镶珠子的大耳环,用手帕擦了擦,又比在耳朵上试了试。何兴中见她一副小儿女的情态,很是可人,也在旁边看呆了。
  
“我们就躲在这里。”程如馨半蹲在窗前,只要一抬头就能看到窗外的景象。她看见何兴中还楞在那里,瞪了他一眼,朝他招著手说,“站那干什麽,过来,过来呀!你直楞楞地站在那里,外面有人来了,一看就把我们给看到了!”
  
何兴中“哦”了一声,急忙挪到了程如馨身边蹲下。两个人相距极近,何兴中只闻到程如馨身上一阵阵的幽香,脸当即就红了。

程如馨却没有注意到他的异状,只一个劲地往窗外张望。
  
“听,听,何兴中,有人来了!”
  
何兴中也看到外面沙尘弥漫,倒像是有不少人冲了过来一样,隐隐还听得见沙尘里有人的呼喝之声。何兴中因为学的是伊朗的语言,对这个国家的历史也有些了解,脑子里立刻浮现出了一些相关的记载。
  
即使是在二十世纪,在伊朗某些沙漠之上,仍然存在著沙漠盗贼。没有人比这些沙漠上的盗匪更熟悉那块黄沙漫漫的土地,就算是军队想剿灭他们,也是力不从心。

那些沙漠盗贼就像是风一样,他们残忍而冷酷,以掠夺为生存的方式。他们抢夺商旅的东西,而且也会顺带著把商人们也给杀了。

在他们的手里,很少能够有活口留下。
  
如果说这些沙漠盗贼与过去有什麽不同,那麽就是他们的装备也更加现代化了。不再是明晃晃的弯刀,而是最先进的枪支。
  
何兴中想到这些的时候,心里也是七上八下。程如馨只知道跳舞,书也念得不多,她对这些几乎完全没有概念,也不会知道害怕。

但何兴中已经觉得害怕了,如果来的人真是那些传说中的沙漠盗贼,那麽他跟程如馨是没有丝毫生机的。
  
外面暗黄的沙尘逐渐散开,何兴中惊诧地发现窗外竟然是一队骑著骆驼的人。

每个人身上都裹著厚厚的黑色的布料,甚至把头都裹住了,只露出一双眼睛。这在沙漠里并不奇怪,酷日可以把人晒得蜕掉一层皮。

程如馨见到这队人,发出了一声小小的低呼,吓坏了何兴中,急忙一伸手按住了她的嘴。
  
已经太迟了。当中一个骑在骆驼上的人,一双眼睛像刀锋一样锐利地往他们的方向扫了一眼。何兴中立即将头缩了回来,不敢再看,一颗心怦怦乱跳。
  
风声很大,吹得驼铃叮叮当当作响。

何兴中听到有人掀到了门帘,走了进来,心也差不多快沈到谷底了。他早已留意到,这些人身边不仅佩了刀,还带了枪,而他跟程如馨,都是手无寸铁的。
  
“你们是谁?”
  
那个声音很美,有些低,微微地有些沙哑,很奇特,像是某些神话里的乐器奏出来的调子。他说的是当地的土话,何兴中听得懂。
  
“我们……我们是……”他一急,中国话就冒了出来,想了想才转换成了当地语言。“我们是游客,到这里来玩的……我们只是无意……来到……”
  
“抬起头来。”那人的声音提高了些。

其实不用他说,程如馨早已忍不住了,她根本听不懂当地人的话,也并不知道危险就在身边。

她一抬头,就看见一个浑身上下都裹著黑色斗蓬的人,站在面前。他裹得严严实实,只露出一双眼睛,黑而深,就像是天上的星星在闪耀。
  
程如馨望著他的眼睛,有些呆呆地转不过视线了。
  
“你看著我做什麽?”黑衣人问她。程如馨茫然地望了望何兴中,何兴中觉得他的语气里并没有敌意,於是就把他的话向程如馨翻译了一遍。

程如馨喃喃地说:“你的眼睛……就像是天上的星星一样。”
  
那人的眼睛闪了一闪,他似乎在笑。

程如馨的视线这时停留在了黑衣人胸前戴著的一个奇特的饰物上,那是一个黄金的大坠子,用一条金链挂在他脖子上。

鸟头人身的黄金饰物,精细而古拙,上面镶著一颗深蓝色的宝石。那宝石就像是海水一样,深得足以把人心都给吸进去。
  
“你喜欢它?”

裹著黑斗蓬的人问,他的手抚在胸前的那个鸟头人身的黄金饰物上。他的手是琥珀色的,修长而美丽。
  
程如馨怔怔地点了点头。那个人用力一扯,把那个黄金饰物从悬挂在颈间的金链上扯了下来,然後掰下了那颗蓝宝石。他把黄金饰物递给了程如馨,把蓝宝石递给了何兴中。
  
“拿著它们。保存好,永远不要扔掉。总有一天,我会找你们拿回来的。”
  
程如馨呆呆地接了过来,何兴中拿著那颗蓝宝石,不知道如何是好。“我……我不能接这麽贵重的东西。这不是我的东西……”
  
“我并不是送给你们,只是暂时寄放在你们这里。我会拿回来的,也许一年,也许五年,也许十年,也许更久。请你们保管好它们,它们具有无以伦比的意义。”
  
那人把手放在唇间,吹了一声。

“外面有匹骆驼,你们骑上它,一直往北面走,就可以回去了。记住,不要回头。忘了你们在这里看到的一切,全部忘记。明白了麽?”
  
“不……不明白。”何兴中觉得自己好像真的走进了天方夜谭里,他的脑子里就像一团乱麻,怎麽也理不出个头绪来。他感到自己进入了一个光陆迷离的奇怪世界里。“我不明白……这是怎麽一回事……”
  
那个黑衣人的眼睛又突然地闪烁了一下。他侧过头,似乎在倾听著什麽声音。

“你不需要明白这些。你们只要记住我刚才说的话就是了。离开这里!”
  
从外面进来了两个同样披著黑斗蓬、把脸都藏了起来的人,他们把程如馨和何兴中拉了起来,推上了一匹骆驼。

这时候,何兴中听到远处除了风声,还有些别的声音,像是大队的骆驼以相当快的速度冲了过来。

他似乎模模糊糊地意识到了,这个黑衣人为什麽要催促他们离开了。
  
何兴中握紧了手里的蓝宝石,一只手抱紧了坐在身前的程如馨。骆驼直直地向正北方走去,夕阳的金红的光芒洒在广大无垠的黄沙上,让何兴中几乎睁不开眼睛。

  
程启思早已把车停在了路边,呆呆地听著程如馨的讲述。他做梦也没有想到过,黄金之眼居然是以这样的方式落到程如馨的手里的。

程如馨把它当作是一个天方夜谭在对他讲述,可是程启思却知道,她所遇到的一切,都是真真实实存在的。
  
“表姨妈……你以前为什麽不告诉我们?你一直跟我们说是在一个小贩那里买到的呀。”
  
程如馨的脸上,也蒙上了那种奇异而迷茫的神情。

“因为那个穿黑衣的人告诉我们,要我们忘掉这一切,不要对任何人提起。我……我遵守了约定了。所以,我看到你们两个偷那个东西去卖,我很生气。好在你们没有卖掉……”
  
程启思突然觉得惭愧。程如馨不知道的是,虽然黄金之眼还在,但却已经丧失了它原本的作用了──就因为他们小时候的恶作剧。

程如馨慢慢地说:“我等了很多年,等到罗景都长大成人了,我依然没有等到他回来拿。这时候,罗景却去伊朗了,我想,也许这就是命运,注定了的命运。我让他带著那东西,或者会找到它原来的主人……”
  
她的声音越来越轻,程启思攥紧了拳头,依稀地有种说不出来的恐惧之感涌了上来。那是一种对命运的不可知的恐惧。

他以前也曾经有过这种恐惧,但从来没有如今这麽深刻过。

罗景学了考古专业,来到了伊朗;而他的母亲,则是被托付了黄金之眼的人。这一切就像是一个圆圈,命运的圆,无论如何总是要走到它的终点的。
  
如果罗景不是考古学家呢?如果他迷恋的不是伊朗的古文化呢?那麽这黄金之眼,就将永远放在程如馨的首饰盒里,不见天日麽?
  
如果这样,纪槿是不是就不会存在了?
  
程启思越想,越觉得脑子发昏。他问程如馨:“那个叫何兴中的人呢?他到哪里去了?你知道那颗蓝宝石的下落麽?”
  
“不知道。”程如馨答得很快。

“他不是我们歌舞团的人,只是临时找来的一位翻译。那时候,你知道,不像现在通讯这麽方便,我们留了地址,还互相写了几封信。可是,後来他就不回我的信了。我给他一连写了好几封,都没有收到回音。我觉得很奇怪……”

她的脸上,居然出现了一抹少女般的红晕,看得程启思直冒冷汗。“我一直以为他喜欢我的……”
  
这句话如果是十八岁的程如馨说出来的,当然没什麽问题。可是她现在已经快五十了,还现出这种少女娇态,就让程启思有点吃不消了。“那他把那颗蓝宝石收好了麽?”
  
“我们在信里也提到了那颗蓝宝石。”程如馨说,“他说他在找一些相关的资料,说他已经有些眉目了。我一直在等著他的回信,可是他之後再也没有回过信了。我再也没有见过他,再也没有他的消息了……”
  
程启思双手握著方向盘,定定地注视著前方。过了半天,他才重新发动了车子,说:“我们还是先去医院吧。”
  
这一句话,才把程如馨从回忆里拉了出来,方才怀旧的幽怨情绪顿时荡然无存。只听她“啊”地一声发出了一声锐利之极的尖叫。

“天哪!罗景,罗景!我一说起来,就把他也给忘了!启思,开车啊!赶快开车啊!我要去看我的儿子现在怎麽样了啊!”
  
程启思苦笑一声。他这位表姨妈总算是恢复了“正常状态”,看来母爱果然是压倒一切的东西。
  

程如馨一见到还在重症观察室的罗景,就到玻璃前,又哭又嚷。

程启思好不容易劝住了她,程如馨却坚持要留在这里陪著罗景。程启思想想这也是母子天性,也不好多说了。

程如馨哭了一会,倒是反过来劝他说:“启思,没事的,我们罗景一定吉人天相,啥事都不会有的!啊,你赶快回去,把那个打了罗景一棒的人给我揪出来,我要狠狠地揍他一顿出气!”
  
程启思看了看程如馨那当得上自己两个的身板,又听著她那气壮山河的话,心里有点替那个凶手担心,估计还没上法庭就已经被程如馨给揍得半死了。

他也确实挂心著案子,就说:“也好,表姨妈,你就留在这里,晚点我再来接你。”
  
程如馨挥挥手说:“快去,快去,一定要把那个人抓到!我要好好地教训下他!”
  

程启思回了警局,看到一群人还顶著熊猫眼在做事,就说:“别太拼了,还是回家休息一下吧。”
  
吴晴的小脸都有点泛青了,她用力搓著自己的脸,想搓出点血色来。“刚才,上头跑过来骂了一通,说这事影响很不好,叫我们赶快找出线索来。”
  
程启思左右看了看,没看到钟辰轩。“辰轩呢?”
  
“他去跟上头解释了。”吴晴说。
  
她话刚落音,钟辰轩就走了回来。本来一天一夜没睡,他脸色就很不好,这时候看起来更难看了。程启思赔著笑说:“怎麽,连你都挨骂了?”
  
钟辰轩狠狠地说:“替你挨骂的!”
  
程启思继续赔笑。“还好是你,最多小小地说两句。如果是我,还不被骂得狗血淋头呢!辰轩,我知道你是好人……”
  
“我可没说我是好人!”钟辰轩恶狠狠地打断他,“你知道会被骂,就一溜烟地跑得没影了,让我帮你顶缸!程启思,你也太讲义气了点吧?”
  
程启思继续扯著嘴笑,力图让嘴边的两个酒涡更深点。“别气嘛,我有好消息告诉你。”
  
钟辰轩自顾自地推开办公室的门,走了进去,把门用力地摔了过来,险些把程启思的鼻子砸扁。

“好消息?你还能有什麽好消息?你别开玩笑了吧?我们现在还有好消息?我告诉你,程启思,这次天王老子都保不了了,我们不快点破案,谁都落不了好!纪槿是美国人,你懂不?这会上升到外交纠纷的!”
  
“我知道。”

程启思讨好地把一杯水推到钟辰轩手边,“来,喝杯冰水,消消气。我刚才去接我表姨妈,却听到了一桩想都想不到的事。你要不要听?”
  
钟辰轩瞪了他一眼,端起那杯冰水喝了下去。“爱说不说!”
  
程启思开始绘声绘声地讲起了程如馨的那段奇妙的经历,还在其中大大地加油添醋了一番,说得那一个天花乱坠,连自己都几乎觉得自己是在讲天方夜谭里面的故事了。钟辰轩端著杯子的手,也停在了半空,半天都没落下来。
  

“你……你说的是真的?你确定你不是在编故事?”
  
程启思干笑一声。“也许我有点夸大其辞,但我绝对没有胡编乱造。我表姨妈,我也不相信她会有那麽丰富的想象力。”
  
“不会麽?”钟辰轩有点怀疑地说,“你表姨妈是不是看了什麽电影啊,小说啊,才会编出这样一个故事来?”
  
“绝不会。”程启思肯定地说,“你忘了,我表姨妈拿到的黄金之眼,从来都是没有那颗蓝宝石的。

“可是,她却知道黄金之眼上原来是镶著一颗蓝宝石的,这一点,没有任何的电影或者小说能够编造得出来。”
  
钟辰轩点了点头。“这倒是。不过……再怎麽著我听著都像是天方夜谭。”
  
程启思有点古怪地笑了笑。“说实话,我一直都有点觉得,我们当时在伊朗所遇到的事,全都是天方夜谭呢。”
  
钟辰轩沈思了一会。“如果你表姨妈讲的都是真的,那麽……她遇上的……是法德耶?不……不会是……”
  
“不太可能。”程启思说,“法德耶看上去也就二十出头的样子,可表姨妈得到黄金之眼的时候,已经是二十年以前了。除非……”
  
他突然笑了出来,让钟辰轩又给白了一眼。“除非,那个法德耶是不老不死的,永远都是那个模样。”
  
他说完这话,以为钟辰轩会跟著笑的。钟辰轩的脸上,却一点表情都没有,眼里隐隐地还有点恐惧的神色。

“谁知道呢?……说实话,发生在那里的一切,都已经超过我们的想象力了……”
  
他摇了摇头,说:“按你表姨妈的说法,黄金之眼的来龙去脉,现在我们都一清二楚了。可是,那颗镶嵌的蓝宝石,却让人觉得大有疑问。

“罗景是从纪槿手里得到蓝宝石的,可你表姨妈说得非常清楚明确,蓝宝石交给了那个叫何兴中的人。”
  
“何兴中消失了。”程启思说,“他会不会跟纪槿有什麽关系?也许……”
  
钟辰轩说:“你怀疑他到了美国?你怀疑他就是纪槿的父亲?年龄倒是对得上。”
  
“有这个可能性。”程启思说,“至少这个人有个名字在,何兴中。查一查,应该会有记录的。”
  
他把电脑屏幕扳近了一点。


只要有这个名字在,在警察的内部户藉系统里查到是轻而易举的。不过,叫何兴中的人也很不少,程启思看得眼花。

他站起身,走到门外,对吴晴说:“帮我查一个人。”
  
吴晴听了他的吩咐,说:“知道了,他是个翻译,又是小语种的,还有大致的年龄范围,这很好找。半个小时,我一定能找到。”
  
程启思得意洋洋地走了回来,关上了门。钟辰轩微笑地说:“你老是支使人家小女孩。”
  
程启思耸了耸肩。“锻炼锻炼她而已。”
  
果然,不到二十分锺,吴晴就拿著一份打印出来的资料走了进来。

“找到了,这个一定就是你们要找的何兴中。因为他是国家事业编制人员,所以资料也非常齐备,一找就找到了。”
  
程启思一边接资料,一边问:“那这人现在在哪里?他的联系方式有麽?”
  
吴晴奇怪地看了程启思一眼,说:“这个人早就死了。”
  
程启思一震。“死了?”他急急地低下头,去看资料。吴晴说:“死了有二十几年了。根据资料上的记录,他在一次出国任务之後,回来不到半年就死了。据说是失足落水,连尸体都没找到。”
  
“出国任务?……”程启思喃喃地说,他的眼光匆匆地在纸上搜寻著。

果然不出所料,吴晴所谓的“最後一次出国任务”,就是何兴中陪同程如馨那个歌舞园去伊朗的那一次。

也就是说,在从伊朗回来之後,不到六个月,何兴中就淹死了。难怪程如馨写给他的信,都如同石沈大海,一个死人,又怎麽会回复她的信呢?
  
吴晴看著程启思捏著那几页纸,脸上的神色不断地变化,小声地问:“程哥,还有什麽事要我做麽?”
  
钟辰轩问她:“吴晴,别的人呢?”
  
“开头程哥不是交代过麽?莫哥和龙宇两个人一起去了现场,君兰姐去找动物园的一些负责人问话了。”

吴晴说,“我在等法医那边的验尸报告呢。三个法医都在加班,大概也快了。我这就去问问看。”
  
吴晴退出去後,钟辰轩望著程启思说:“他死了。”
  
“……不一定。”程启思慢吞吞地说,“不是说他生不见人死不见尸麽?也许他没有死,而是……”
  
钟辰轩说:“你还是怀疑他是纪槿的父亲。”
  
“也许他偷渡到了国外,然後发达了。”程启思说,“不是没有这个可能性。”
  
钟辰轩思索地说:“如果是这样的话,那这个巧合也未免太恐怖了。你想想,他娶到了纪槿的母亲──有马萨格泰族血统的女人──而他本人又是拥有那颗蓝宝石的人。这样的机率……简直比硬币转动立在桌上不倒的机率还要低!”
  
“确实……这个巧合太不可思议了。”程启思说,“那你认为呢?”
  
钟辰轩说:“要我说,应该是纪槿的父亲娶了一个具有那种血统的女人,而纪槿也受她母亲和祖母的熏陶,一心想要找到居鲁士的宝藏。

“所以,她刻意去找那颗蓝宝石──别忘了她出自一个珠宝世家,她有各种各样的渠道。如果她想全力去找一样东西,她很有可能找得到。”
  
程启思表示异议。“纪槿对我们说,那颗蓝宝石是她祖母留给她的。”
  
“我不相信她的话。”钟辰轩简单地说,“她跟罗景接近,就是一个精心布置的陷阱。纪槿整个人都是完全不真实的,我们应该相信她什麽?

“我们对她,应该一丝一毫都不相信,因为她本来就是个虚像!我们现在找不到她的父亲,她又没有别的亲戚……我有时候都怀疑她这一家人是不是都是海市蜃楼里的人物了!”
  
“笃笃笃”,又有人敲门。吴晴在外面叫:“验尸报告出来了,叫你们过去拿呢。”
  
程启思立即站了起来。“走,去看看。”
第七幕 隔夜茶的提示

第一张照片上,是个年轻的女人。瓜子脸,五官小巧,绿眼睛。虽然程启思和钟辰轩都已有了定论,但看到这照片的时候,都还是觉得一阵寒意涌了上来。


杜山乔正在等著他们,陈了则是已经倒在一张椅子上打呼噜了。冯平在隔壁的房间里,正在全神贯注地对著电脑,他们进来了也没招呼。
  
“先说说那具男尸。他是个三十五岁到五十岁的男人,身体健康,没有什麽明显的生理缺陷。他的死因,是被豹子袭击而死。

“我们平时,在动物世界之类的节目里可以看得到豹子撕咬自己猎物的景象,这个死者的死法与之类似。豹子很显然是发疯一样地咬它,用利爪抓他……不仅是他的脸,他的身上也被抓得很难找到一块完好的皮肤的。

“可以猜想,在你们来之前,那头豹子至少对他抓咬了半个小时,才会造成如此可怕的伤口。而且他数次重重地碰撞在玻璃和墙上,大概是因为被袭击躲避的原因,连头骨都有被撞裂的现象。”
  
杜山乔一口气说到这里,喝了口浓茶,又接著说了下去。

“昨天夜里发现的女尸,她的情况也跟这具男尸类似,只是伤口要比男尸少得多。但是,她的死亡时间是在晚上八点到九点。

“这一点我觉得很奇怪,因为那头叫埃姆的豹子,它的死亡时间可以通过它胃里残存的食物检验出来──埃姆的死亡时间决不会超过八点。所以,在女死者被杀的时候,埃姆已经死了。埃姆可能要对男死者负责,但这个女死者决不是它造成的。”
  
这个结论让程启思和钟辰轩面面相觑。吴晴在一旁听著,这时插嘴说:“可是,那具女尸的身上,很明显是豹子造成的伤口啊,跟男尸很像的。”
  
杜山乔面无表情地说:“这就不是我负责的范畴了,我只能告诉你们我验尸的结论。我比较了一下两具尸体上的伤口,爪子的大小非常相似,看起来好像确实是同一头豹子干的。

“为了确保准确度,我已经从两具尸体上提出了一些动物毛皮纤维,我会把男尸和女尸上的纤维分别跟埃姆的皮毛纤维进行比对。”
  
他看了一下手里的验尸报告,又说:“再说说那个叫王望年的死者。他的死亡时间,是在八点半到九点之间,实际上也就是你们离开他到莫明发现死者那段时间。我们验尸也不可能做到更精确了。

“对於凶器,我们认为是一种非常大、非常沈重、而且表面比较光滑的东西,但是在现场我们没有找到凶器。”
  
钟辰轩问:“袭击罗景的,跟袭击王望年的,是不是同一件凶器?”
  
“非常相似。”杜山乔说,“大小、面积、力度,都极其相似,有理由认为是同一件凶哭。不过……”他似乎犹豫了一下。

“那凶器很重,如果要抱起来,立即砸下去,还有可能,但是要从狮虎山那里,一直抱到爬行动物馆,我看……普通人是办不到的。”
  
程启思说:“凶手也许是举重运动员?”
  
杜山乔完全不欣赏他的幽默,冷冷地接著说了下去。“那头叫埃姆的豹子,我们也作了一些检查。埃姆死的时候,是被麻醉了,麻醉剂大约是和在它的食物里吃下的。

“我们不能确定究竟是哪一种食物,也不能确定是在什麽时候投放的。因为这种大型猛兽对於麻醉剂的抵抗能力,跟人类大不相同,也许吃了好几个小时发作也不一定。

“而且,它在此前还吃过一种药物,那是一种类似於兴奋剂的药物,学名和成份你们可以在验尸报告上看到。埃姆突如其来的狂暴和对男死者的袭击,就是因为这种药物。”
  
吴晴的肩头微微发抖,程启思安慰地揽住了她。“别难过,小晴。埃姆死的时候,什麽都不知道,这样对它是最好的。”
  
吴晴嘴唇颤动,忍了半天,最後还是“哇”地一声,哭了出来。“那个凶手太残忍了!实在是太残忍了……”
  
杜山乔脸上也有微微的不忍的神色。

“确实。凶手趁埃姆昏迷的时候,把它杀死了,然後把它的五脏剖了出来。有理由相信,凶手把埃姆的内脏器官拿在手里,一路走到了爬行动物馆。

“我们提取了滴在路上的血迹,证明确实是属於埃姆的血。”
  
吴晴捂著嘴,一面哭一面跑了出去。

程启思叹了口气,说:“她好像真的很喜欢这只豹子。”
  
杜山乔说:“这些女孩子都是这样的。”说完这句比较“人性化”的话,他立刻又恢复了他的“专业性”。

“还有就是黄祥林。他是氰化钾中毒,这也是我们几个人都亲眼看到的。关於这一点,没什麽好怀疑的,当然我们还是作了检查。

“因为他死在我们面前,所以他的死亡时间,大家都知道,我也不用再重复了。”
  
他“啪”地一声,合上了验尸报告。“目前就这些了。进一步的情况,要等我们再作些实验才能得出结论了。”
  
程启思说:“辛苦了。”他把验尸报告接了过来,“我拿回去再看看,有问题再请教你。”
  
钟辰轩这时却走到了冯平那边。“怎麽样,出来了麽?”
  
冯平正一心一意地对著电脑在摆弄,钟辰轩突然在她身後开口说话,吓得她几乎跳了起来。“吓死我了,你过来也不说一声?”
  
钟辰轩笑著说:“我又不是轻手轻脚走过来的,是你太入神了。”
  
冯平叹了一口气,说:“快了,那具女尸的脸快出来了。她还好,毁损的程度不如那个男人,所以复原起来也容易。今天晚上,我加个班,明天早上上班的时候,我大概就能给你们结果了。”
  
钟辰轩说:“辛苦你了。”
  
程启思走过来,看到冯平面前的一杯茶,一多半都是茶叶。“你这茶可真够浓的。我看喝起来,会苦到不行吧?”
  
“不浓了。”冯平说,“这都是昨天泡的了,隔夜茶了,味道都变了。我也懒得再去泡,将就著喝了。”
  
钟辰轩听了她的话,突然说:“隔夜茶?……”
  
他的声调很奇怪,程启思和冯平都转过头来,对著他看。钟辰轩慢慢地说:“我想到了一个可能性。关於那三瓶矿泉水的可能性。”
  
他看见房间角落里堆了一件矿泉水,就拿了三瓶,放在桌子上。“如果让你们来选,你会拿其中的哪一瓶?”
  
“这个完全是随机的。”陈了的声音在他们背後响了起来,他被他们的声音给吵醒了。他走过来,拿起来最靠近自己的一瓶。“也许我会拿这一瓶,但是不确定。”
  
钟辰轩伸出手,拿起了中间的一瓶。“我大概会拿这一瓶,因为里面那一瓶的瓶身有一点点扁,我看著不顺眼。”
  
冯平说:“现在我没得挑了,所以我只能拿剩下的一瓶了。”她把最後一瓶矿泉水拿在手里,问,“这又怎麽样?”
  
杜山乔说:“验尸报告里说,三瓶水里,只有黄祥林喝下的那一瓶有氰化钾。也就是说,辰轩随手拿的一瓶就有毒。

“这个机率,是三分之一的机率,黄祥林有三分之二的可能喝下没有毒的水,也有三分之一的机会喝下有毒的水。这个机率,我们谁都无法保证。”
  
钟辰轩点了点头。“之後,我也一再考虑过,这个机率产生的可能性。你们都应该知道,有时候,我们会不自觉地受到某些心理暗示,而作出自己的选择。比如说……”

他对著手里的矿泉水瓶子,用力一捏,瓶子被捏出了一个小小的凹陷。“如果我们看到三瓶水之中,有瓶上面有点缺陷,我们也许会下意识地不选择它。再打个比方……”
  
他拿起了冯平的杯子。冯平有一对同样的白瓷杯子,样子一模一样。他把两个杯子分别举在手里,问:“你们会选择哪一个?”
  
陈了指著他右手的杯子说。“这一个。”
  
“对了。”钟辰轩说,“因为冯平不小心将这一个杯子碰掉了一块瓷。

虽然是很小的一块,我们并不真的在意,但我们的潜意识里,或者会注意到,所以,我们挑到那个没有瑕疵的杯子的可能性,相对就要大一些。

“注意,这不是百分之百的,挑选哪一个还要跟当时的特定环境以及个人的性格心态相关,我的意思只是说,在别的机会都均等的情况下,我们更可能选择某一个。”
  
“我明白。”程启思说,“那麽你也受到暗示了?”
  
“我反复地想过这个问题。”钟辰轩说,“结论是──有可能。我自己就是学心理学的,所以对这些东西特别敏感,如果有人给我设圈套,我会有所感觉的。

“但是,当时的情况比较特殊,因为突然地看到黄园长中毒了,我们都很慌张,我也没有时间去考虑这些‘暗示的问题’。”
  
陈了说:“那你接受到的暗示是什麽?”
  
钟辰轩说:“很简单,有一个矿泉水瓶子是没有瓶盖的。而另外两个瓶子,都有瓶盖。我当时著急的情况下,当然会选择那个没有瓶盖的矿泉水瓶子。”
  
程启思说:“可这种偶尔性仍然很大。”
  
“不。”钟辰轩指著冯平那个茶杯说,“刚才冯平一句‘隔夜茶’提醒了我。”
  
几个人都瞪著他,钟辰轩笑了笑,说:“因为黄园长是在我们几个人面前死去的,这样的视觉冲击力太强大了,我们都本能地接受了这一点,再也没有往别的方面去想。他就是在我们面前喝下了有毒的水,然後立即毒发身亡的,是这样麽?”
  
冯平拿起了自己的杯子,若有所思地注视著里面的茶水。“隔夜茶……你的意思是说,死者在之前就中毒了?”
  
钟辰轩微笑地说:“一语中的,就是这个意思。”
  
“这不可能。”杜山乔立即说,“我们都知道,氰化钾的反应时间有多快。这是发作最迅速的毒药之一,以死者服下的剂量,两分锺之内就会发作。如果他在此前服下……”
  
钟辰轩叹了口气。“你忘了一件事。”
  
他看见冯平的电脑前放了一盒药,那是一盒治胃病的胶囊。干法医这一行,常常有加班,得胃病的机率是很大的。

钟辰轩两指间拈著一颗胶囊,微笑地说:“如果他事先服下的氰化钾,是这样的呢?”
  
陈了用力拍了一下桌子。

“对,我怎麽没有想到?胶囊在胃里溶解,需要一定的时间。死者完全有可能是在事前服下了某种胶囊,而这胶囊里就掺进了氰化钾。然後,胶囊逐渐溶解,他正好就在你们面前倒下了……”
  
程启思思索著。“确实有这种可能性。可是……”
  
钟辰轩打断他的话头,说:“肯定是这样的。黄园长有心脏病,药是随身携带的。也许他在听到动物园里的豹子死掉的时候,就发作了一次,於是吞下了一颗药。但是,因为外面的胶囊,并没有立即造成死亡。

“算起来,从他来动物园、直到他死亡,大约也就半个小时的过程。他是位老人,胃肠的消化功能不如年轻人,所以胶囊的溶解相对也比较慢,半个小时是相当正常的时间。”
  
陈了皱著眉说:“可是,这麽说来,是谁把死者救命的药换成了致死的毒药?”
  
钟辰轩摇著头。

“这个嘛,就需要调查了。我认识这位黄园长,他是单身一人,无妻无子,也没什麽财产,所以我看可以排除他家庭方面的动机。

“理论上来说,在工作中能够接近他的人,都有可能接触到他的药。他是用一个小盒把药装在衣袋里的,这个小盒,大概跟他熟悉的人,都能够拿到。”
  
“他熟悉的人?……”程启思喃喃地说,“这个范围有多大?”
  
钟辰轩说:“不会太大,我几乎可以肯定,一定是动物园里的人。而且,一定是最近发生的事。”
  
杜山乔一直在想著什麽,这时候突然说:“但是有一点,完全说不通。”
  
钟辰轩扬起了眉看他,杜山乔说:“在那个矿泉水瓶子里──他喝下水的那个瓶子,确实检验出了氰化钾。”
  
钟辰轩的眉宇间,出现了一种疑惑的表情。“这一点……也许仍然是凶手为了给我们强调黄园长是在我们面前中毒而死的。不过,正如同启思如说的一样,这个偶然性,太大了。”

 
下班後,程启思顺道又去医院看了一下罗景,罗景仍然在昏迷中。程启思给程如馨找了间陪同房,让她在那里过夜,因为程如馨死活不肯离开罗景半步。
  
这一晚,程启思睡得很香。他一天一夜都没合眼,这一眼睡下去,居然连个梦都没有。醒来的时候,正好冯平的电话也来了。
  
“我把两个死者的脸都复原了,你们过来看一下。”
  

一路上,程启思大大地赞叹著冯平的效率,钟辰轩却一直有点木木的。程启思终於注意到他的样子有点怪了,就问:“你怎麽了?”
 
 “昨晚没睡好。”钟辰轩说,“一直睡不沈,老做些奇奇怪怪的梦。”他没好气地白了程启思一眼,“看你容光焕发的样子,一定是睡得很好喽?”
  
程启思笑笑,不答反问:“你在想些什麽,会睡不著?”
  
“……我想了很多。”钟辰轩说。

“想这件动物园的案子,也在想几年前在伊朗发生的事。很多事,好像本来没有关联似的,可我总觉得隐隐地有些联系。纪槿她存在麽?我们眼睁睁地看著她消失在流沙里啊,我们都是亲眼所见……”
  
程启思说:“马上就会知道了。”他拐了一个弯,把车开进了警局里。
  

冯平的办公室里,窗帘全都是放下的。

她坐在椅子里,满脸疲惫,皱纹都多钻出了几根。她的茶还是昨天那杯“隔夜茶”,大概冲得茶味都完全没有了。

看到她疲倦成这样子,程启思很觉得有些过意不去,正想找几句什麽话来表示一下,冯平已经指著放在打印机上的两张照片说:“在那里。”
  
钟辰轩拿起照片之前,略微犹豫了一下。程启思已经凑了过来,他就把照片翻正了。
  
照片上只有一张脸,连脖子都没有,很是突兀。

因为是用某些特别的技术模拟复原出来的,所以这脸也看上去怪怪的,总跟真人有点区别。但是,辨认出一个人的面部特征,这照片完全能够做到了。
  
第一张照片上,是个年轻的女人。瓜子脸,五官小巧,绿眼睛。虽然程启思和钟辰轩心里都早已有了定论,但看到这照片的时候,都还是觉得一阵寒意涌了上来。
  
现在已经可以确认,女死者就是纪槿了。他们都见过纪槿,对她的容貌非常熟悉,虽说这种复原技术不可能百分之百地复原死者的容貌,但他们都能肯定那就是纪槿。
  
冯平注意到他们的表情,就问:“怎麽样?是你们认为的那个人麽?”
  
“……是。”程启思艰难地说。

钟辰轩把纪槿的照片拿开,下面就是那个男死者的脸。
  
这是个接近五十岁的男人。方脸,粗眉,小眼睛,不好看也不难看,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男人,没有什麽特别的特征。照片上的男人留了一部络缌胡,钟辰轩转过头,询问地望著冯平。
  
冯平刷地一声,把窗帘拉开了,顿时阳光洒了进来。“你是想问我那胡子麽?他的脸虽然被毁损得十分糟糕,但上唇和下巴还有少部分皮肤残留。这个人平时就是留著这样的胡子的,我可以肯定。”
  
“我怎麽觉得这个人有点眼熟似的?”程启思对钟辰轩说。“好像在哪里见过。”
  
钟辰轩说:“是麽?”他又看了两眼,“我没有印象。”
  
程启思又对著男死者的照片看了一会。那种似曾相识的感觉,相当浓烈。

他可以肯定,他一定见过这个男人,而且就在这两天。但他在脑子里把这几天见过的人都给过滤了一遍,仍然想不出来他是谁。
  
钟辰轩看到他眉毛都快打结了,就笑著说:“你越著意去想,就越想不出什麽的。别担心,灵感会突然降临的。”
  
程启思耸了耸肩,只得罢了。


回到自己办公室,李龙宇、莫明、君兰和吴晴都在。

莫明见到他们,就说:“昨天你走得真早,想跟你汇报情况都不行。”
  
“我表弟那样子了,我去医院看他了。”程启思无奈地说。

君兰问道:“你表弟现在怎样了?他是我们很重要的证人呢,也许他看到了凶手了。”
  
钟辰轩轻声地说了一句:“我奇怪的反而是凶手怎麽没有把罗景致於死命。”
  
李龙宇说:“也许那凶器太沈重,他举起来的时候有点吃力,所以打下去的时候,力度并没有达到他以为的那样。”

他摊了摊手,“按理说,那麽沈重的凶器,凶手应该不能带走的,可是我们在现场,偏偏就没有发现凶器。”
  
君兰突然格格地笑了一声。“也许人家用的是一块冰,或者冻得硬硬的骨头。冰化了,骨头吃了,就没有了。”
  
李龙宇哀叫一声。“小姐,这是现实,不是侦探小说。你去给我找那麽大一块冰试试?还没等到你杀了人,冰就化光了!”
  
程启思笑了笑,说:“你们有些什麽收获?都说说。”
  
君兰说:“我去跟动物园里的管理人员都问过话了。他们对这件事都非常震惊,也很难过,我觉得没什麽可疑的。

“大家都很尊敬黄园长,因为黄园长是独自生活,所以大家都常常帮他买些东西什麽的。不过……”
  
程启思问:“不过什麽?”
  
李龙宇抢著说:“有一个人没有见到。”
  
程启思说:“谁?”
  
“狮虎山的饲养员。”李龙宇回答,“名字叫李怀云。听他老婆说,他在埃姆死了的当天就出去了,一直没有回来。

她以为他在加班,但是动物园的人说,李怀云在埃姆死後就请假了,他们以为他是为了埃姆难过,所以自然也准假了。”
  
程启思有点紧张了。“那麽至今都还没有找到他?”
  
“对。”李龙宇说,“根据他的同事和他家里人提供的他可能去的地方,我都找过了,仍然没有找到。我在怀疑,他是不是跟动物园里发生的谋杀案有关?

“你们想想,李怀云可是饲养员,豹子会听谁的话?当然是最听他的话了!他要豹子去咬死男死者,豹子是会听话的吧。现在发展到这一步,他害怕了,所以就畏罪潜逃了……”
  
程启思说:“停停停。你那个‘发展到这一步’,也跨越得太快了吧?你说埃姆死了当天他就不见了,那之後呢?”
  
吴晴插口说:“也许他在外面躲了一天,然後又回来杀人了。他把埃姆杀了,又把王望年给杀了。”
  
“他为什麽要杀王望年?”钟辰轩问。
  
“这个……”吴晴想了想,“也许是因为王望年跟李怀云太熟了,对李怀云起了疑心,李怀云怕他说出来对自己不利,就把他杀了。”
  
钟辰轩微笑地说:“这个推论也不错,可是,埃姆不会说话啊,他干嘛要对自己那麽听话的埃姆给杀掉?难道埃姆还能跑出来证明李怀云是杀人凶手?”
  
吴晴张开嘴,呆住了。

君兰说:“小晴说的,也有点道理。如果我们反过来想呢?也许那个不知名的男死者,原本就是李怀云想杀的人。

“他利用埃姆咬死了死者,这就是一个无理数了,我们怎麽都没办法破案了。

“但是,或者王望年知道点什麽,所以李怀云把他杀了?一不作二不休,把另一个‘证人’,或者说是‘凶手’──豹子埃姆也杀了?黄园长,是不是也是一个知情者,才会被毒死?”
  
“有道理。”钟辰轩说,“可是仍然没办法解释纪槿的问题。”
  
他把两张照片放在桌上,说:“现在已经确认她是纪槿了。”
  
一群人都抢著看照片,君兰有点惋惜地说:“是个漂亮的女孩,怎麽会死得这麽惨?”
  
“看来现在,当务之急是要知道男死者的身份。”

程启思说,“他是最先死掉的一个人,也是整个案子的症结所在。知道他是谁,我们才能知道这个案件的动机所在。否则,我们根本没办法去找嫌疑人。”
  
他指了指男死者的照片,“多复印几张,动用一切可能的办法,去查出他是谁。”
第八幕 何兴中

那些狮子老虎却是都感觉十分紧张,一双双眼睛在暮色里闪闪发光,很是警觉,与平时它们那副慵懒无比的神态不大一样。


“签证办下来了。”程启思对钟辰轩说,“我们现在想走,随时都可以走了。”
  
钟辰轩嗯了一声,不太热心的样子。程启思看了看表,说:“中午了,我想去接表姨妈一起吃饭。你要不要一起去?”
  
“好啊。”钟辰轩说,“吃什麽?”
  
程启思说:“看表姨妈吧。”
  

程如馨喜欢吃甜的,淮扬菜系。程启思就找了一家这样的餐馆,不过他不太喜欢太过甜腻的东西。

钟辰轩吃东西一向都是挑的,只看到程如馨在那里大吃大喝,程启思和钟辰轩反而吃得很少。
  
钟辰轩悄悄朝程启思递了个眼色,言下之意就是:“怪不得你这表姨妈身材这样呢。”
  
程启思凑到他耳边,非常小声地说:“你别看她这样,年轻时候可是个美女呢,还是跳舞的。”
  
“你们两个在嘀嘀咕咕什麽?”程如馨一抬头,就看到程启思和钟辰轩在交头接耳,声音响亮地问。

程启思早有先见之明,找了个包间,省得程如馨的声音干扰到其他客人。
  
程启思陪笑地说:“没有,我们在说案情呢。”
  
程如馨满满了舀了一大勺汤。“这汤真不错,等会带点给罗景。”

她也没想到她昏迷不醒的儿子现在是不是能喝这东西,程启思和钟辰轩也保持沈默。

“启思啊,你有没有抓到那个打罗景的坏人啊?”
  
“没有。”程启思有点沮丧地说,“不过,有点头绪了。”
  
钟辰轩说:“伯母,我想再问一下有关黄金之眼的事。哦,就是你在伊朗得到的那个金饰。那段经历,你除了启思,还告诉过其他人麽?”
  
“没有!”程如馨想都没想,一口就否定了。“那个人叫我忘掉,我当然就忘掉了。要不是启思问起,我还真就搁脑子里了。”
  
钟辰轩又问道:“这麽多年,那个人就完全没有出现过麽?你有没有遇到什麽怪事?一些很奇怪的事情?”
  
程如馨皱起了眉头。“怪事?偶尔接到奇怪的电话也算怪事吗?”
  
“奇怪的电话?”钟辰轩问道。“什麽样的电话?”
  
“就是打来了没人说话的电话。”程如馨说。
  
程启思叹了口气。“表姨妈,这是常常都有的恶作剧,这真不算什麽怪事。”
  
“我还没说完呢。”程如馨说,“我前段时间,老是接到奇怪的电话。我接了,那边又不说话……我一直当是什麽有神经病的人在打电话呢。”
  
“大概什麽时候?”钟辰轩问道。
  
“就前两个月吧。”程如馨不经意地说。
  
程启思开始隐隐地觉得这件事有点意思了。“前两个月?你还能记得具体的日子麽?”
  
“这我可记不起来了。”程如馨夹了一大颗汤丸,放在嘴里嚼,程启思和钟辰轩也只有耐著性子等她“回想”。

“肯定是有人打著玩的,你们也太草木皆兵了吧。”
  
“你就没去查过电话号码麽?”程启思问。
  
“我家电话来电显示坏了!”程如馨理直气壮地说,“启思,既然说到这个了,你就帮我查查吧?看是哪个神经病打来的!”
  
“好。”程启思一口答应。

钟辰轩却蹙著眉,若有所思的模样。他的文件夹放在桌上,因为他没怎麽吃东西,就一直在看验尸报告和一些相关的文件。

程如馨看到了纪槿的复原照片,就说:“哎呀,好标致的小姑娘啊,怎麽这麽眼熟呢?这是谁啊!”
  
程启思没好气地说:“是你宝贝儿子的女朋友!”
  
程如馨一听到这话,顿时精神百倍,抢过那张照片细细地看,恨不得扑上去亲一下里面的人似的。

“唉呀呀,我就说这小姑娘怎麽看起来眼熟呢,前些日子罗景给我的信里就有跟她的合影啊!多漂亮啊,多可爱啊,我家罗景找到她真是有福气啊!他怎麽就不带回来给我看看呢?

“启思,这个就是那个叫小雨──哦不,叫小槿的女孩子麽?你也认识是不是?带回来给我见见!唉,这照片照得可真不好,怎麽把好好的孩子照成这麽一副死样?”
  
程启思被她这串连珠炮似的话弄得无可奈何,说又不说,不说又不是。程如馨忽然咦了一声,说:“下面怎麽还有张照片?难道罗景的女朋友还不止一个?”
  
她把那张照片抽到上面,失望了唉了一声,说:“是个男的……”突然,她的眼光定定地停在了男死者的照片上面,脸色也变白了。
  
程启思看她脸色不对,也有点吃惊,问道:“表姨妈,你怎麽了?”
  
“你们……你们怎麽有他的照片?你们认识他?他现在在哪里?”程如馨的手发颤,指著那照片上的男人,高声地问。

程启思心中狂跳,忙问:“表姨妈,你认识他?这个人是谁?”
  
“我当然认识他!我几十年前就认识他了!”程如馨握著那照片,说:“这个人就是我跟你说过的何兴中啊!”
  
这句话简直像是一个炸雷,炸得程启思头晕眼花。“什麽?他就是何兴中?就是你说那个跟你一起去了伊朗的翻译?後来失踪了的那个?”
  
“对,对,对,就是他!”程如馨一叠连声地说著,满脸激动,脸颊都发红了。

“启思,你也认识他?他现在在哪里?原来他没死啊,这死家夥,我给他写了那麽多信,居然也不回信!我还以为他真死了,偷偷哭了好几场呢!”
  
钟辰轩望著程如馨,试探地问:“伯母,你跟他……”
  
程如馨的脸更红了。

“唉呀,都一把年纪了,现在说出来也没什麽。如果他那时候没死……哦,没有消失,我才不会嫁给罗景他爸呢!我们那时候写的信,我都还留著呢……”她越说越不好意思,程启思和钟辰轩却听得面面相觑。
  
“原来是他。”钟辰轩喃喃地说,“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这个人就是何兴中……如果这麽说的话……”
  
他的声音越来越低,显然是在想著自己的心事。

程如馨甜蜜地回味了一阵,又抬起了头,问程启思:“哎,你还没跟我说他在哪里呢?你这家夥,还跟你表姨妈卖关子?”
  
“……表姨妈,我不是卖关子。”程启思沈重地说,“如果你曾经跟这个何兴中是恋人,那麽,我接下来要说的事,你就得作好心理准备。”
  
程如馨望著他。她刚才还在发红的脸,一下子变得惨白了。“你……你这是什麽意思?”
  
“表姨妈,他死了。”程启思无奈地说,“就在几天之前。而且,他的死,跟罗景被袭,可能有相当紧密的关系。”
  
“死了……他死了?他以前没有死,现在才死了……?”程如馨喃喃地说,筷子也落到了地上。
  
程启思这时候已经没有心思来安慰她了。他的心里,可以说得上是翻江倒海。

难怪他觉得看到何兴中的照片觉得很眼熟,原来他曾经在吴晴提供的何兴中早年的资料上见过他的照片。

只是身份证件照跟普通照片往往有些差异,而且何兴中的复原照片又多了部大胡子,所以程启思一时间没有联想到一起。
  
灵感原来真是会在最意想不到的时候降临的。
  
钟辰轩一遍又一遍在纸上写著三个字,然後划掉,然後又写。他还在纸上画著大大的问号,大大的惊叹号。直到把一张纸画得一点空隙也没有,他才把笔扔下。
  
“何兴中”。他一直在写著这个名字。
  
程启思也坐在那里发呆。这个消息来得太重量级了,大家都没有一点心理准备。

也就是说,除了粗心大意、不知轻重的程如馨之外,还有一个人也知道黄金之眼的存在。程如馨把黄金之眼放进了首饰盒,从此就再也不管了。但这个何兴中,从程如馨的叙述中可以得知,他是个有心眼的人,而且因为他的职业关系,他也在努力寻找跟黄金之眼有关的线索。
  
“也许他在这个寻找线索的过程中,被纪槿家族的人发现了。”程启思说,“然後……他被误以为落水而死了,但是他没有死。他用别的身份重新活下来了……”
  
他说得很犹疑,自己都不太相信自己这个推断。

钟辰轩却说:“你先前说过,这个何兴中的突然失踪,或者就是他偷渡离开了,去了美国。我本来不同意你这个推断,现在我却有点相信了。

“姑且认为你说的是对的,这个何兴中,他去了美国之後,娶了一个女人,这个女人就是纪槿的母亲。因此,纪槿拥有了那颗蓝宝石。”
  
“也因此,她能够跟罗景在伊朗的博物馆‘巧遇’?”程启思说。
  
钟辰轩笑了一下。“我一直就觉得很奇怪,纪槿为什麽能找到罗景呢?太巧合,实在是太巧合了。如果说,她从一开始就知道黄金之眼在罗景的母亲手中,而刻意地去跟罗景接近,这样的话就显得不那麽太过於凑巧了。

“这个世界上,大概只有一个人清楚地知道黄金之眼在你表姨妈手里,那就是何兴中。这差不多就是一加一等於二的道理了──你表姨妈不见得把这麽贵重的东西放在外面吧?”
  
“她有个首饰盒,放保险箱里面的。”程启思叹了口气说,“不过,她的密码,钥匙,自然是瞒不过我跟罗景的。”
  
“对了。”钟辰轩回答,“我就是这个意思。你们是程如馨最亲近的人,你们自然知道她有这个东西。
“可是别人怎麽会知道?我看你表姨妈的口气,她对这黄金之眼还是有点敬畏的,决不至於随便拿去给别人看。”
  
“那是肯定的。”程启思笑著说,“我表姨妈小气著呢,什麽珠宝都是藏著的。”
  
钟辰轩说:“那就更不用怀疑了。启思,这麽一想,这个世界上,除了何兴中,知道黄金之眼在你表姨妈手里的,可真是没别人了。

“对,给她的人自然知道,可是,毕竟是在两个国家,法德耶那一族的人,总归是藏在历史的阴影中的。他们不可能轻易地来到我们国家,轻易地知道有关程如馨的一切。

“所以,现在我们有理由相信──何兴中,是他,是他把蓝宝石给纪槿的母亲的,纪槿也是从他那里知道罗景的存在的。那些电话,经证实是从美国打来的,看来他一直没有忘记过你表姨妈。”
  
他轻轻地叹了一口气。“只是,从今以後再不会有那样的电话了。我相信,他是喜欢程如馨的,几十年来都没有变过。”
  
程启思忍不住想笑。“我表姨妈?你也见过她那个样子了……”
  
“何兴中离开她的时候,程如馨还正是青春最盛的年华。”

钟辰轩有些慨叹地说,“程如馨留在他心中的,是最美最灿烂的容颜。你要知道青春是什麽……何兴中从此再也没见到过程如馨,至死都没有见过。

“所以就算他死,他心里的程如馨依然是最美丽的。也因为这是一段没有结果的恋情,所以,会比实际的更美。”
  
程启思也默然不语了。过了好一阵,他说:“但他毕竟娶了别的女人,还有了一个女儿。”
  
“这其中一定发生了某些不能预知的事情。”钟辰轩疑虑地说,“为什麽他会被说成失足落水而死?他又为什麽会出国?

“他跟程如馨一直都有书信来往,我猜他们的书信也就是情书了。没理由他连招呼都不招呼一声,就离开了。所以,我猜想一定是有什麽突发事件……”
  
他叹了口气。

“不过,这不是重点。重点是我们现在可以确定他就是纪槿的父亲,这也解决了一个长久以来都让我想不通的问题。”
  
程启思望著他,钟辰轩笑著说:“你难道就没想过,纪槿说她外祖母是伊朗美女,这一点我们可以相信。因为她给我们看了照片,照片上的美女确实跟她长得有些像。

“但是你有没有想过?纪槿的身上,中国人的特征非常浓,除了她的眼睛,她几乎就是一个中国女人!这只能说明一件事,她的母亲与她的外祖母隔了一代,中东血统已经少了一半,传到纪槿的身上就更少了。

“而她身上大部分的血缘,是来自於她父亲的。她的父亲只可能是一个中国人!”
  
程启思瞠目结舌。他从来没有认真去想过这个问题,但钟辰轩这麽头头是道的一分析,他也真是心悦诚服。

“没错,没错,我怎麽就没想到呢?纪槿的妈妈是中东血统,如果她父亲是白种人,那麽纪槿就肯定该长得像西方女孩了,白肤金发的那种,而决不会是黄种人的相貌!”
  
“所以这也算是给何兴中是她的父亲提供了一个旁证。”钟辰轩说,“我倒不认为何兴中跟纪槿一样,疯狂地想著居鲁士的宝藏。”
  
程启思问:“何兴中为什麽要来国内?为什麽会出现在那个动物园?而且,他是跟纪槿一起的哪。”
  
钟辰轩低声地说:“他到国内,一定会随身携带护照,否则很不方便。但我们在何兴中的尸体上没有找到任何身份证明文件,说明杀他的人是想到了这一点的。

“纪槿的情况,也是同理……我真不明白,为什麽他们会死在动物园里?我真觉得很不解……

“我现在只希望罗景能够快一点醒过来,他心里一定还藏著一些事,没有来得及对我们说。解开这个谜底的钥匙,一定在罗景手里。”
  
程启思茫然地问:“你相信罗景所说的麽?如果黄金之眼有朝一日消失了,那麽可以去寻找祭祀中的神兽,它会指引人们寻找到要找的东西?”
  
“……我不知道。”钟辰轩仰起头,闭上了眼睛。

“但我记得波斯波利斯,在风里,那座古老的灰色石头的建筑,就像是亘古不变一样,安安静静地矗立在那里。那就是传说中居鲁士大帝的墓地,质朴而坚定。

“我相信……我至今仍然坚持我的看法,他不会需要一个华丽而雕琢的死後世界,不会像埃及的法老给自己修建金字塔,也不会像秦始皇给自己一批庞大无比的兵马俑,以期统治他死後的世界。

“如果说他真有什麽遗憾……我认为,那就是不完整的躯体吧。他不会介意马革裹尸的最终命运,但是,谁也不会愿意自己的头和躯干分离的。我想,这也是法德耶那祭司一族,数千年来如此执著的原因吧……”
  
程启思苦笑。

“你说得太虚幻了。简单地说,只有纪槿知道居鲁士的头在哪里,而她提出交换──用居鲁士那座神殿里所藏的宝藏来交换他的头。

“法德耶不得不同意,因为他没有别的选择。”
  
“对。”钟辰轩表示同意,“法德耶那种人,反而不会在乎宝藏的价值。这是他们作为祭司的职责。你也看到了,在那块土地,宗教信仰依然深刻而神秘,占据著相当程度上的统治地位。”
  
程启思说:“可是,毕竟这麽几千年了,那头……难道还没腐坏麽?”
  
“埃及有木乃伊,波斯也未必没有自己的保存方法。”钟辰轩不经意地说,“这就不是我们需要操心的了。”
  
“你还记得我们上次开车出去旅游的时候,遇上的那桩谋杀案麽?”

程启思缓缓地说。“那几个凶手,他们都已经不是人了,是禽兽。他们为了掠夺那些藏民用以朝圣的宝物,杀了那麽多个人。那纪槿……她岂不也是一样?”
  
钟辰轩静静地说:“她已经死了。”
  
“谁杀了她?”
  
这个问题让钟辰轩答不出话来。半天才说:“我不知道。我不知道是谁杀了她,我……我也不想知道。”
  
他後面的半句话让程启思非常诧异地注视著他。钟辰轩转过头,不愿跟他对视。

程启思忽然跳了起来,抓住了他的衣领。“你这是什麽意思?你认为是谁杀了她?你……你以为是谁?你……”
  
“我还什麽都没说呢。”钟辰轩不耐烦地拨开他的手,“要说话就好好说,动手动脚地做什麽。”
  
“你最後那句话是什麽意思?”程启思大声地质问。
  
钟辰轩再次沈默。程启思看到他这种表情就生气,真想揪著他把他脑子里的东西倒出来。好在这时候,君兰进来了。
  
“启思,确实有个美国人入境,到H市来。因为他是拿的美国护照,但却是个中国人,而且会说好几国语言,所以酒店里的人对他印象也很深刻。”

君兰把一份资料递给程启思,“他的名字是Andre·woolf,正是Iris·woolf的父亲。”
  
她微微地蹙起了眉,睫毛给白净的脸颊上投下了一抹淡淡的阴影。

“他是跟他的女儿坐同一班飞机来的。真奇怪,他们既然一起来了,为什麽不住在同一家酒店呢?”
  
“他们父女二人是坐同一班飞机的?”钟辰轩问。
  
“抵达B市的是同一班飞机,座位都是在一起的。”君兰说。

“但是纪槿直接就飞到了H市,而Andre·Wwoolf──何兴中──却先去了F省。我想,他也许是去怀旧的?他的老家就是在F省……他飞抵H市之後,也跟纪槿一样,是在凌晨去动物园的。”
  
程启思说:“他大概是跟什麽人约好的。”
  
君兰疑惑地问:“约在关豹子的笼子里?而且,那时候动物园没有开门吧。”
  
钟辰轩的手猛地一动,险些碰翻了水杯。
  
“启思,我们再去动物园看看。”

  
动物园的大门锁著,却没有人看守。程启思说:“怎麽办?翻进去?”
  
钟辰轩左右看了看。“会不会有人把我们当成小偷?”
  
程启思伸手摇了摇铁门上的锁。“我开始明白你为什麽在刚才突然震动了一下了。当君兰说到‘那时候动物园没有开门吧’的时候……”
  
“对,她提醒了我。”钟辰轩说,“没错,那些老人可以在早晚进去溜达,但是他们都是这附近住的居民,对什麽地方有个小门再熟悉不过了。可是,何兴中不一样。

“他这辈子都没来过H市,更没有来过动物园。他怎麽可能知道哪些小门晚上开著,能够进动物园呢?就算他叫个计程车过来,计程车司机认得路,也只会将他载到动物园的正门。可是,他偏就进去了!”
  
程启思说:“那麽就一定是有人将他领进去的。”
  
“我们可以更进一步设想。”钟辰轩说,“既然有人约他来这里,那麽很可能就是有人在这里等他的。这个人将他放了进去……”
  
程启思缩了一缩肩头。

这时候又是傍晚了,跟他们那天晚上来这里的时间差不多了。夕阳的金光,似乎透不过园里密密层层的树叶,加上飒飒的风声,给人一种阴森森的感觉。

“这个人是……”
  
“王望年。”钟辰轩说,“很可能就是他。我一直想不通,王望年怎麽会死?也许就是因为他也是这件事的参予者,所以他才也会被灭口。

“黄园长也可能是同一个原因,被列入了要灭口的范围之内。而那个姓李的饲养员,如果我没猜错的话,应该早就不在人世了。可能就是在他失踪的时候……”
  
“为什麽?”程启思高声地问,“这一切是为什麽?杀这麽多人,为的是什麽?”
  
“我不知道。”钟辰轩说,“我只知道,一定与纪槿的身份脱不了干系。罗景一定知道……可是他现在还在昏迷中……”
  
程启思从地上拣了一根铁丝,对著铁门上的锁摆弄了没几下,只听“嗒”的一声,锁开了。

钟辰轩笑著说:“你这套本事还真没生疏呢。”
  
程启思左右看了看。“还好,一个人也没有。”
  
“现在哪还有人敢来这里啊。”钟辰轩走了进去,说,“我们也快进快出吧,我一样的不想在这里久呆。”
  
程启思瞪著他。“不想久呆?我还以为你是来这里找气氛的呢!”
  
忽然,他们听到了车喇叭的声音,一回头,开过来的居然是一辆警车。

吴晴从警车上跳了下来,见到他们两个,就甜甜地笑著说:“程哥,你们两个果然在这里呢。”
  
“小晴,你到这里来做什麽?”程启思问。“下班了就回家吧。”
  
吴晴从挎在肩头的花花绿绿的帆布包里,掏出了一叠东西。“这是锺哥急著要的东西,最近的入境记录。”
  
钟辰轩接了过来,翻了一翻。他没有说什麽,但眼神里露出了一种很恐惧的表情。

程启思却没有注意到,只笑著说:“不是特别重要的,明天再给我们也一样。你胆子可真不小,一个人跑到这里来。”
  
吴晴伸了伸舌头。她看著园里树影婆娑,小声地说了一句:“你们要进去?”
  
“去现场再看看。”钟辰轩笑著说,“怎麽,不敢进去?”
  
“白天还好,现在天晚了,好吓人的。”吴晴声音更小。

程启思觉得好笑,就说:“那可不行,既然来了,就一定要进去。你是警察,不好好练练胆量,怎麽行?”
  
“好……好吧。”吴晴嗫嗫嚅嚅地说。
  
於是,两个人变成了三个人。吴晴走在程启思和钟辰轩的中间,一路上都是左顾右盼的,好像生怕旁边的树阴里会突然窜出个人来似的。
  
他们先去的是狮虎山。那些猛兽们又恢复了如常的慵懒无比的生活,不过,见到有生人来了,居然老虎狮子豹子们都对著它们一通狂叫。

程启思摸著头,说:“我们就这麽讨人嫌?”
  
“大概是有同类死掉了,它们也知道,所以反应跟平时有点不同。那天晚上,埃姆死的时候,它们不也有感觉麽?”钟辰轩说。

那些狮子老虎确实都感觉十分紧张,一双双眼睛在暮色里闪闪发光,很是警觉,与平时它们那副慵懒无比的神态大不一样。

“野兽对血都是非常敏感的。”
  
他们沿著石板路走到了埃姆陈尸的笼子。程启思不小心撞上了一个刷了绿漆、漆成一个熊猫模样的大铁皮垃圾筒,那个垃圾筒一个猛摇,程启思慌忙将它扶住了。

“什麽玩意,这垃圾筒我记得我小的时候就有了,好歹也有二十来年了吧?居然还在用!”
  
钟辰轩没好气地说:“你没听见黄园长说吗?经费紧张,没钱!好歹也还是用漆将这些垃圾筒新刷了一遍,你该知足了!”
  
程启思忽然噫了一声,蹲下了身,去看那个垃圾筒的侧面。

吴晴在旁边说:“程哥,你干嘛?你也要掏掏垃圾去卖?”
  
“少胡说。”程启思斥责了她一句,依然歪著头在那里认真地看。吴晴跟钟辰轩也凑了过去,钟辰轩说:“上面好像有血迹,而且还是很新鲜的血迹。”
  
吴晴一拍手,说:“我知道了,这一定是凶器!”
  
程启思说:“你们让开一点。”
  
吴晴和钟辰轩退开了,程启思戴了手套,双手用力去举那个垃圾筒。那垃圾筒是用铁皮做成的,又高又沈,他力气不小,而且也是常常锻炼著的,但还是很费了点力气。

钟辰轩和吴晴在旁边看得哧哧地笑,程启思满头大汗地把垃圾筒给“砰”地一声放回了原处,回头瞪著两个人说:“笑什麽笑?我是在做实验!”
  
吴晴不敢笑了,钟辰轩也强忍住笑,问他:“怎麽样?”
  
“很沈,有百八十斤吧。”程启思说,“跟陈了和杜山乔的估定是差不多的。刚才我举起来的时候,你们有注意到底部麽?”
  
“有。”钟辰轩忍著笑说,“你费那麽大力气举起来,我怎麽能不看呢。这个铁皮熊猫绿皮垃圾筒的底下,有大量的血迹,也是很新鲜的。我看,我们得把这东西作为证物抬回局里去了,那些血迹尽早化验的好。”
  
“我还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凶器。”程启思端详著那个熊猫垃圾筒,“凶手真是……有创意,随手拈来──不,是随手举起。”
  
“那这是不是说明凶手并没有准备凶器,而是临时起意杀人呢?”吴晴问。
  
“不管是不是临时起意,我都得同意启思说的──凶手实在是太有创意了。”钟辰轩淡淡地笑著说,“居然想得到用这样一个垃圾筒来杀人!”
  
程启思说:“也怪这个动物园的设施确实太落後了,垃圾筒按理应该是固定在地上的,这个因为年久失修,一摇晃就会跌下来。我猜,凶手可能也是像我一样,被垃圾桶撞了一下,才发现它是个好凶器……”
  
吴晴说:“那这个凶手,一定是个力气很大的人。”
  
程启思看了看自己的手。“没错,反正我举起来是吃力的,要砸下去也吃力。”
  
“等等!”吴晴忽然叫了起来,“难道这个凶手是从这里把这个熊猫垃圾筒一路举了过去,杀了人,再弄回来的吗?!”
  
钟辰轩笑了,“那自然不可能。这个动物园里的垃圾筒大多都是这一种,他可以在任何一个角落‘随手取用’。我记得在爬行动物馆里面,也有不少类似的垃圾筒。”

他瞟著程启思,“一会得劳烦你把两个垃圾筒都给搬出去了,我们带回去化验一下,就知道了。”
 
吴晴在旁边吃吃地笑,程启思也不理会,只是说:“辰轩,你再往上走走看。”
  
钟辰轩说:“怎麽,想案情重演一次?我可不要进去喂老虎狮子。”
  
“你就去那个空笼子,里面又没老虎又没狮子又没豹子,怕什麽。”程启思推他,钟辰轩叹了口气,“你去,我不喜欢那味道。”
  
程启思无可奈何,只得沿著那条石板小路,慢慢地走上了狮虎山。狮虎山上到处也是浓密的绿树,虽然因为是秋天,落了不少叶子,但大半还是有的。

他踩在那些枯黄的树叶上,那声音让吴晴和钟辰轩听著都寒毛直竖。因为这园子里太静,静得就只有落叶的声音。

钟辰轩对吴晴招了招手,示意她也下来,两个人走到了正路上。
  
“那天那个姓严的老伯,他说他是在哪个方位看到的?”钟辰轩问吴晴。吴晴想了一想,走了几步站定了,说:“这里。”
  
钟辰轩走到她身边,向上望去。程启思已经走到了笼门旁,伸手去推。钟辰轩突然叫了一声:“不要动!”
  
程启思果然不敢动了。钟辰轩说:“从我这里,看不到你。”
  
“什麽?!”程启思冲了下来,说,“吴晴,你上去,到我刚才的位置去!”
  
吴晴还没弄明白为什麽,只得答应了一声,走了上去。程启思走到了钟辰轩的身边,向上仰望,只觉得心里一阵一阵的发凉。

从他这个角度,也就是当时姓严的老人所站著的地方,根本看不见有人“推笼门进去!”
  
“他……那位老人家在说谎?……”程启思喃喃地说。

钟辰轩却摇了摇头,说:“不,他没有说谎。他只是看到了凶手想要他看的东西而已。”
  
吴晴站在上面,有点手足无措的样子,有点怯生生地问道:“我可以下来了麽?”
  
钟辰轩对著她招了一下手,说:“下来吧,我们换个地方去看看。”
  
吴晴一步一步地挪了一下,还不断地回一下头,看著後面,仿佛身後的阴影里会随时钻出些什麽怪物来似的。

好不容易挪到了程启思和钟辰轩面前,吴晴小声地问:“你们怎麽了?出什麽事了?”
  
“……没什麽。我们换个地方走走吧。”钟辰轩慢悠悠地说。“小晴,你对这里最熟,你说这里哪里比较漂亮?”
  
吴晴不假思索地说:“前面那个鱼池里有很多漂亮的金色大鲤鱼,喂得肥得不得了,很多很多。”
  
钟辰轩说:“我们去瞧瞧。”
  
程启思嘟哝著说:“这麽黑沈沈的天色,看什麽鱼?鱼也睡觉了。”
  
钟辰轩却不理会他,说:“走吧,小晴,你带路。”
  
那个鱼池其实离爬行动物馆很近了,就在金鱼馆的前面。金鱼馆其实是一个建在水池上的曲曲弯弯的长廊,而鱼池就是下面的那个水池。

程启思只瞟了一眼,就看到那鱼池里隐隐的有无数红红的东西,应该就是那些吃得很肥的金色大鲤鱼了。
  
钟辰轩正想对吴晴说什麽,吴晴两眼死死地盯著鱼池里,脸色变得惨白。她指著池子,尖叫起来:“你们看……里面有东西!”
  
确实,那些鲤鱼密密麻麻地遍布在池里,但在靠近一个转角的地方,却一条鱼也没有看到。

程启思弯下腰仔细去看,果然隐隐约约地看到里面有个什麽大大的东西。他抬起头来看了钟辰轩一眼,钟辰轩的脸色也很凝重。
  
“启思,我想,我们找到那个失踪的饲养员李怀云了。”
终幕

钟辰轩突然笑了。他这一笑,笑得很神秘。他作了一个类似“请”的手势。“我看,就请她自己来说明吧。”
  

三天後,程启思和钟辰轩辗转飞往了伊朗。跟他们一起的,还有罗景。

他总算是醒了(程如馨坚持是在自己“母爱”的感召之下),却一直脸色苍白,恍恍惚惚,不管程启思和程如馨怎麽问,都问不出半句话来。问得急了,罗景只说:“不记得了。”
  
程如馨又哭又闹,去找医生。医生的说法是罗景挨了一下重击,神经还有些紊乱,慢慢地就会恢复的。

程如馨又缠著要一起去伊朗,好在她的护照过期了,签证一时间办不下来,想去也去不了,只得一把鼻涕一把泪地送到了飞机场,又一再叮嘱程启思一定要好好照顾罗景。
  
一路上,罗景几乎都没有说话,只是怔怔地看著窗外的云层,也不知道在想些什麽。钟辰轩也一直在闭目养神,程启思找不到人搭讪,只得在那里发呆。
  
来接他们的是当地警官伊齐德。

几年以前,他们来伊朗的时候,追查老馆长之死的就是伊齐德。那是个长得相当英俊还带点杀气的男人,程启思一直觉得他与其当警察还不如去拍电影,一定更合适些。
  
伊齐德跟几年前相比没什麽变化,见到程启思就用力拍了拍他肩膀。

“你们怎麽又来了?”

看到一脸苍白的罗景,伊齐德明显地呆了一下,说,“你这是怎麽了?我上次见到你,你脸色还很好,这一回去怎麽变成这样子了?”
  
罗景勉强地苦笑了一下。他这一笑,还真不如不笑,笑得比哭还难看。

钟辰轩问:“你开车来了麽?”
  
“开了。”伊齐德回答,“你们来之前跟我说,是想到波斯波利斯?为什麽?”
  
程启思迟疑了一下。那是钟辰轩交待的话,他并不知道为什麽。

钟辰轩抢在他面前回答了。“因为我们想见法德耶。”
  
伊齐德皱著眉,他的眉毛本来就又黑又粗,这一皱更是浓浓地聚在了一起。“可是,你想见他,未必他就会出现。”
  
“他会出现的。”钟辰轩含著笑说,“他一定会出现,相信我。”
  

到波斯波利斯的路很长。

程启思把头转向车窗外,有些茫然地看著那灰色的荒原,那偶尔出现在路边的帐蓬和白色的羊群,以前少数几个穿著民族服饰的人。

有时候还会看到几个来旅行的背包客,匆匆地走在路上。

他们下飞机的时候,是清晨,而一路开到这里,已经从红日高升变成了暮色低迷。
  
“这里真美。”钟辰轩喃喃地说。“荒凉而苍茫的美,像是从远古到现在都没有变过似的。”
  
罗景一直在发呆,听到这句话,微微地动了一下。

“对,这里有著悠长而古老的文明,而且这种文明跟它们的宗教一起长长久久地保存了下来。不像我们的国家……反正逐渐地忘却了自己五千年的文明……”
  
程启思反驳说:“我们不是忘却了,只是发展了。”
  
钟辰轩却说:“罗景说的没错。我们的文明的光辉,在时间长河里已经被慢慢磨灭了。”
  
伊齐德一边开车,一边支著耳朵听他们说话,只可惜他的中文毫无进展,半个字也听不懂,只能用本地话在那里嘟囔。

程启思虽然也听不懂,但想来也必定不是什麽好话儿。再开了一阵,罗景伤後初愈,精神很差,已经仰在靠背上睡著了。
  
“到了。”
  
伊齐德把车停下了,直直地注视著前面那座石头的高大的建筑物。

钟辰轩也屏住了呼吸,注视著前方。

自从几年前来了这里一次之後,这座居鲁士的石头陵墓,总是会出现在他的梦里。钟辰轩一再地想过,为什麽他会不断地梦见这陵墓?

结论是,一方面源自於伊朗的未解之谜,一方面也是这座孤零零的石墓几乎有种“永恒”的感觉,留给他的印象实在是太过於深刻了。
  
几颗稀稀落落的星星镶在墨蓝色的天幕上。风呼呼地吹过荒原,这样的景致是荒凉而美丽的,让人几乎有种空幻的感觉。
  
“走,我们进去。”钟辰轩说,一边想去扶罗景。

罗景却神经质地将他的手一摔,说:“不,我不进去。”
  
程启思奇怪地看著他,问道:“你这是怎麽了?”
  
罗景忽然像是如梦初醒似的,跳了起来,一撞却撞到了车顶,他也像是不觉得痛似的。

“我们为什麽要到这里来?为什麽?我不想再到这里来!我不想来!回去!都回去!我们都回去!”
  
他喊完这番话,又摇晃著坐在驾驶座的伊齐德,用伊朗的语言高声叫道:“回去!回去!回去!不要进去!不要进去……”
  
伊齐德跟罗景这几年并没少过交情,虽然伊齐德脾气暴躁,罗景这麽一阵乱摇乱晃,他居然也没有生气,吃惊地望著罗景看。

“你这是怎麽回事?你怎麽了?……”
  
钟辰轩冷眼地看著,也不再理会,自顾自地开了车门,便下去了。程启思也只得跟著他下去了,问:“怎麽办?”
  
“伊齐德跟罗景有交情,让他去对付罗景吧。”钟辰轩有点漫不经心地说,“我们进去看看。”
  
程启思对他的态度有些不解,但也并没有多说。因为这时候,他也看到了在墓室里,隐隐地有著光亮。

按理说,这个时辰,墓室里应该是一片黑暗才对。程启思的心也一下子提了下来,竟不由自主地把脚步给放轻了。
  
不管他再怎麽放轻脚步,走在墓室的石板上,仍然有著清脆的声响。

他一进墓室,就闻到了一股香味,这种香味唤起了他某种朦朦胧胧的记忆。那是一种神秘而缥渺、充满了异国情调的香气,他曾经也在这块土地上嗅到过。
  
这个墓室并没有多少曲曲折折的弯路,走进去几步,就一览无遗了。也许是因为已经闻到了那股香气,程启思对於出现在眼前的景象,并没有觉得惊奇。
  
他记得这座灰色石块砌成的墓室里,是空空如也的。但是这时候,墓室里却多了一些东西。

四盏几乎有一个人那麽高的烛台,金色的,镶著葡萄那麽大的绿莹莹的宝石,放在墓室的四个角落。一个金色的香炉,雕成一个不知名的怪兽的形状,从那怪兽的嘴里,慢慢地吐出一缕缕淡淡的、幽幽的烟雾。
  
一个穿黑衣的人坐在一个绣著金色莲花的黑色软垫上。乌黑的卷曲的头发,柔软地散落在肩头上。

墓室里没有月光,而他的肌肤的颜色就像是月光一样皎洁。那双眼睛,一只是金色一只是黑色的眼睛,就像是白昼和黑夜交缠,随著他眼珠的转动而不断地闪耀。
  
他的身旁坐著四个人,有的拿著古老而美丽的乐器,有的捧著盛著酒的杯子。每个人都裹著黑色的斗蓬,连头带脸都一同裹住了,只能从嫋娜的身形上看得出是年轻的女人。
  
罗景跟伊齐德在墓门口的争执声,打破了这迷幻一般的境界。虽然程启思和钟辰轩都听不懂他们两个人在说些什麽,但很显然是罗景不愿意进来,而伊齐德却在劝著他进来。

终於,伊齐德似乎是不耐烦了,一把拽住罗景就拖进来了。罗景哪里是他的对手?只得被跌跌撞撞地拖了进来。
  
罗景一看到法德耶,就怔在那里。

法德耶抬起头,微微一笑,轻轻地说:“你终於来了。我就知道,你会来的。”
  
钟辰轩低声地说:“罗景,他说什麽?他说的每一句话,都翻译给我们听。”
  
罗景说:“他说他知道我们会来的。”
  
钟辰轩的眼神,游移在法德耶和罗景之间。“你得到你想要的东西了麽?”
  
罗景把他的话翻译了一遍。

法德耶脸上淡淡的笑容,更深了,嘴唇也弯成了一个新月一样的弧度。“是的,我得到了。我们都得到我们想要的东西了。”
  
程启思已经注意到了放在法德耶身前的一个黄金的盒子。那个盒子一定是用一整块纯金雕成的,又厚又重,上面雕刻著一些奇形怪状的花纹。

罗景的视线也落在了那个盒子上,他的脸色,突然地变了。
  
“你得到了?!”
  
法德耶只是微笑,没有回答他的话。

钟辰轩却转向了程启思,问道:“你想不想知道,在动物园里发生的那一系列案件是谁干的?”
  
程启思勉强地笑著说:“想,不过在这里说那些,感觉似乎太遥远了。”
  
“没关系。”钟辰轩微笑著说,“在这里,听得懂中文的只有我们三个人,所以,我可以把事情是怎麽发生的好好地讲上一遍。还在国内的时候,我就已经想通了,如今,我是来求证的。”
  
他在墓室的地上坐下了,程启思看他摆出了要长谈的架势,也跟著坐了下来。

伊齐德手臂环抱著胸,靠在石墙上,一双眼睛鹰一般警惕地扫视著墓室里的每一个人。只有罗景还站在原地,脸色苍白地呆在那里。
  
“其实,很多事的发生,都并不是一个开始,而是一个结束。”钟辰轩缓缓地说。他的声音,在石室里回响,让他的声音跟平时听起来也很不相同。

“发生在动物园里的那一系列凶杀案,都是如此。我们从程如馨那里,知道了何兴中的存在,这对於我们是一件非常幸运的事,否则,我们将永远查不出他的身份。”
  
程启思说:“何兴中为什麽要回国?为什麽会出现在动物园?”
  
钟辰轩抬起眼睛,他的眼神相当的古怪。

“为什麽?他回国当然只是因为一个原因,就是想要见一见他以前曾经爱过的女人。那个女人,就是你的表姨妈,程如馨。”
  
程启思张大了嘴,罗景也瞪大了眼睛。钟辰轩说:“这一点也不稀奇。何兴中就是纪槿的父亲,他从纪槿那里知道了罗景的存在。纪槿一定有罗景的详细的资料,於是,何兴中知道了程如馨的下落。

“一个男人,已到中年,走过了大半辈子,他的激情、热情都早已被磨得消失殆尽了,但这份非常纯洁的初恋,却是一直保持在他心里的。所以,他拿到了程如馨的地址,回来了。他想见她。

“并不为了什麽目的,也许只是想见她一面。那是种非常单纯的想念,非常热切的期望……一潭死水,突然地被搅动了。”
  
程启思茫然地望著钟辰轩。钟辰轩低低地叹息了一声,说:“他回来了,但是他在见到程如馨之前就已经死了。有人不愿意他见到程如馨,於是,他杀死了何兴中。”
  
程启思握紧了拳头。“谁?!”
  
钟辰轩没有直接回答他这个问题。“这个人在动物园见到了何兴中。埃姆不会袭击人,这是在平常的情况下。可是,如果给予它足够的刺激,或者是给它吃下某些药物呢?所以,何兴中死了。

“我们知道他头部受过创,但他面目全非,後脑的皮都被扯了下来,而且他的头部和身体别的部位都有撞击造成的伤口,这大大地干扰了我们验尸的准确性。”
  
他的声音更低沈。“谁能喂埃姆吃了掺了药的饲料?只有埃姆的饲养员,李怀云。谁能打开动物园的大门,让何兴中进去?当然就是保安王望年。所以,他们都死了,被杀死了。

“他们不得不死,因为他们是帮凶,帮凶知道凶手是谁,所以帮凶不能活下来。”
  
程启思大声地问:“谁是凶手?究竟谁是凶手?纪槿呢?又为什麽要杀她?就因为她是何兴中的女儿?”
  
钟辰轩突然笑了。他这一笑,笑得很神秘。他作了一个手势,一个类似地“请”的手势。
  
“我看,就请她自己来说明吧。”

  
程启思完完全全地呆住了。坐在法德耶右侧的一个黑衣的女人,将自己的斗蓬扯了下来,露出来的是一张熟悉的面孔。

那双眼睛,绿莹莹的眼睛,像一只猫,也像是最美丽最神秘的绿宝石,让她的整张脸似乎都在发光。
  
纪槿。
  
程启思跳了起来。他几乎不相信自己的眼睛。“你没死?你没有死在流沙里,也没有死在豹子的利下?你没有死?你究竟是人还是鬼?!”
  
纪槿面对他的一连串问题,慢慢地笑了起来。她的笑声清脆,像风里响动的铃铛。她开始说话,她的声音也是程启思记忆里的那个声音,清亮而悦耳。

“我是人,我当然是人。我从来都没有死,既没有死在流沙里,也没有死在豹子的利爪下。这麽回答,你满意了麽?”
  
她说的是英文。程启思记得很清楚,纪槿的中文,远远不如她的英文流利。难怪她家里人──她的父亲没有去找她,因为她本来就没有死。“你……是你杀死你的父亲的?”
  
纪槿的眼神变了一变。她微微地仰起了小巧的下巴,脸上有股倨傲的神色。“如果你愿意这麽想,那就这麽想吧。”
  
钟辰轩望著她,缓缓地说:“我想知道,你是怎麽从流沙里逃离的。”
  
“我以为我会死。”纪槿简单地说,“可是,我没有死。我醒来的时候,是在一个湖泊里面,而且已经离我陷进去的地方很远了。

“我那时候想起来,在沙漠里流传著一个传说,那就是流沙是会移动的,而流沙下面的空间往往是水。也许是在它的移动过程中,我幸运地被挤压出去了。”
  
“是的,流沙下面本来就是水,而流沙本来也是流动的。”钟辰轩说,“可是,你未必太幸运了,一千个人里面未必会有一个。”
  
纪槿脸上露出了一抹笑容。她穿著伊朗本地的服装,戴著镶红宝石的额饰,肤色晒得黝黑,很有点本地女孩的味道,鲜豔而动人。

“也许是因为我是马萨格泰族的後代,沙漠也不会吞噬我。”
  
程启思怒吼道:“你杀了你的父亲,没有人会保佑你的!”
  
纪槿脸上的笑容消失了,脸色也变得有些苍白。她的嘴唇微微一动,似乎想说什麽,但又咽回去了,脸上又恢复了那种冷漠骄傲的态度。

“这不干你们的事。你们为什麽要追到这里来?这里的一切,都与你们无干。这属於这片古老的土地,你们完全是局外人!我跟法德耶所做的交易,那是我们的事,我们各取所需而已。”
  
程启思不自觉地瞟向了法德耶摩挲著的那个黄金的盒子。法德耶的动作很温柔,似乎是在抚摸著情人的头发。他有一种不寒而栗的感觉。
  
钟辰轩说:“这麽几千年,你们一直保存著居鲁士的头颅。”
  
纪槿扬起了脸,她的脸上有种冷豔的美丽。“当然,那是我们这一族最大的荣耀。不过,正如你们所说,时代也变了,我们也不必再执著。现在不是都说要和平麽?

“好吧,我也可以跟法德耶和平共处,他要居鲁士的头颅,让那个皇帝的身体完整。而我,我想要居鲁士留下来的宝藏。”
  
程启思问道:“你得到了?”
  
纪槿的眼睛里,一瞬间迸出了火花,但火花突然间又消逝了。“没错,我得到了。说实话,那不是一个普通人想象中的地方,但是,在某种意义上,它确实是一座宝库。”
  
她这句话说得很是怪异,让程启思和钟辰轩一时都来不及消化。

法德耶说了一句话,但两个人都听不懂。罗景却显然是懂了,因为他的脸上突然地出现了奇怪的表情。
  
“人都是我杀的,你们满意了麽?”纪槿说,“你们拿我没有办法的。我满足了你们的好奇心,你们也可以回去了吧?”
  
“不满意。”钟辰轩说,“人都是你杀的,那麽,那个纪槿呢?我们认为是纪槿的那具尸体呢?她的脸部复原出来,可是跟你一模一样的!”
  
纪槿的脸上现出了惶惑的表情,她第一次似乎不知道如何应对了。

钟辰轩又逼问了一句:“世界上,难道有两个纪槿吗?”
  
“……”纪槿仍然保持著沈默。

法德耶从身边一个披黑斗蓬的女人手里,接过了一把竖琴,轻轻地弹拨了起来。

他弹的是一支优雅而古老的曲子,与四角里一人高的金烛台、与那烟雾嫋嫋的香炉,相配得如此美妙。
  
程启思看了看罗景。

他觉得奇怪,按理说,罗景看到纪槿,早应该扑上前去了,可是罗景却一直站在那里,只是呆呆地注视著纪槿,却一点都没有过度的反应。

程启思只能想,那一下重击把罗景都打得有些糊涂了,至今还没恢复。
  
钟辰轩却转过了头,正视著罗景。“罗景,这个世界上,有两个纪槿吗?”
  
罗景的脸,骤然地扭曲了。程启思跟他从小玩到大,从来没有看到他这样的表情。罗景的五官痉挛著,眼睛也开始充血,手也猛烈地颤抖著。“你……你说什麽?你在胡说什麽?什麽两个纪槿?”
  
“那个不是纪槿。”钟辰轩静静地说,“那个死去的女孩子,不是纪槿。这几乎是一加一等於二的道理了,因为纪槿现在好端端地在我们面前。”
  
程启思有点糊涂地说:“可是,面部复原……”
  
“面部复原不可能达到百分之百的相像,这一点我们都明白。”钟辰轩说,“我们看到复原图很像纪槿,身材肤色都相仿,我们也想当然地以为是纪槿了。

“其实,不是的……那个复原,最多有百分之八十的相像度。但我们能够接受这个相似度……”
  
程启思叫了起来:“那她是谁?”
  
钟辰轩叹了口气。“这就得问罗景了,你要我说出她叫什麽名字,我也不知道。也许,她叫小雨,如果你表姨妈的话可信的话。”
  
这句话如同一个炸雷,震得程启思半天回不过神来。罗景神经质地跳了起来,高声地叫道:“你说什麽?你这是什麽意思?我怎麽会认识她?”
  
“你认识她。”钟辰轩沈静地说,“我非常确定这一点,就跟我能够确定是你杀死了何兴中一样。”
  
程启思的感觉就像是一个又一个炸雷在自己头顶上不停的劈开。“你……你说什麽?……”
  
罗景的脸扭曲得更厉害,程启思几乎认不出他的样子了。纪槿的脸上像是罩了一层霜似的,两眼直直地瞪视著前方,却没有说一个字。
  
“启思,罗景是杀死何兴中的凶手。我在出入境记录里,发现了一件令我非常震惊的事。你还记得我们去机场接罗景吧?我们都以为他是从B市转机到H市的,飞机刚刚落地。可是,根本不是。他大概在给你通了第一次电话之後,就来到H市了。而且,他还带著一个人,就是那个‘小雨’。

“你表姨妈没有说错,不是‘小槿’,而是‘小雨’。罗景认识了一个女孩,她长得跟纪槿非常相似。但罗景在发现了真正的纪槿的时候,他发疯一样地回了国,全然不顾这个‘小雨’了。”

钟辰轩叹了一口气,“不过,我不认为他是刻意要谋杀何兴中,也许是他们两个人在一起谈话,谈著谈著起了争执。於是,罗景推了何兴中一把,或者是用力打了他一下,撞在了何兴中的後脑上,造成了他的死亡。”

钟辰轩说,“但是罗景决不是一个优秀的谋杀者,他非常害怕,根本无法面对这个结果。他转身逃走了,最後出现在了机场,告诉我们他是才下飞机的……”
  
他望著罗景:“这实在是一个非常拙劣的不在场证明,只要稍微调查一下入境记录和航班情况就能知道。我一直都有点怀疑,因为你的反应有点奇怪,所以我才会让吴晴去调查。

“结果,我不仅知道了你到H市的真实时间,我还知道你带了一个女孩到这里来。那个女孩叫雨琳──也就是程如馨口里的‘小雨’。”
  
程启思反驳说:“何兴中的死法,我们都很清楚。他是被豹子撕咬而死的!”
  
钟辰轩转向了纪槿。“纪槿,你来解释吧。”
  
纪槿的声音,冷漠而清脆。“解释什麽?我说过了,是我杀的人,你们为什麽还要继续追究?对真相的追求,就那麽重要麽?罗景毕竟是你的表弟!”

她最後一句话,是对著程启思说的。
  
“我知道,但是,我不能不知道真相。”程启思一字一顿地回答。
  
“……你们知道吗?在自然界,有很多东西是很奇妙的。一种蝴蝶,不管它们怎麽遗传,它们身上的花纹,也注定了是那样的。这种定律,往往适用於很多动物。”

纪槿终於开口了,可她说的却是另外一桩事了。几个人都没有说话,包括一直抱著手臂靠著墙的伊齐德,都在听著她说下去。

“大约十年之前,有一只波斯豹,跟一只大熊猫交换,被送到了H市的动物园。可是,这些年来,因为战火,也因为生态环境的被破坏,因为物竞天择……我们不管有多少原因,我们也必须得接受那个结论,那就是──波斯豹是越来越濒危的动物了,在世界上的数量越来越少了。”
  
听到这里,程启思又想起了罗景第一次来的时候所说的话。他隐隐地觉得自己明白了什麽,又听著纪槿继续说了下去。
  
“据说它的花纹能够给我们启示。因为它曾经是神兽。”纪槿的声音,幽幽地浮在缥渺的香气里。

“我去找了一些波斯豹的图片,很遗憾,没有一张图片特别清晰。但我在那只被送往H市的波斯豹身上,我看到了我想要找的东西。

“所以,我决定亲自去把它找回来。我没有能力带走一只活生生的波斯豹,我只能……”
  
程启思有些发寒地说:“於是你剥下了它的皮!”
  
“我只剥下了它的几块有用的皮。”纪槿的声音,冷得刺骨。“我也不可能带著一整张豹皮出境的。

“事实上,只要拍下照,拓下上面的花纹,就足够了。真是不可思议,传承几千年的血脉,依然能够跟数千年前一模一样。

“就像几千年的花,几千年後,仍然有著一模一样的色泽和脉络。是的,也有不一样的;但那是一种变种,如果血统不够纯正,它就可能变异。

“埃姆一定是一头最纯种的波斯豹。”
  
她瞟了面前几个男人一眼。“不用为埃姆难过。它是属於法德耶那一族的神兽,它应该为他们献出鲜血。”
  
钟辰轩摇头,说:“不,不是每个人都能够像你们这麽想的。”他沈默了一下,又问道,“你买通了王望年和李怀云?”
  
“我原本只是想要埃姆昏迷,让我进去好好地拍照。我编了一套话,告诉他们我是从伊朗来的女记者,又给了他们一笔钱,他们相信了。”

纪槿说,“我并不想杀它。但是,突如其来的状况,让我改变了想法。”
  
钟辰轩说:“你看到罗景误杀了你的父亲。”
  
纪槿闭了一下眼睛。“那并不是我愿意看到的事。我父亲回国,是因为从我那里知道了罗景的事,和罗景母亲的地址。我没有权利阻止他,虽然我的心中,一百万个不情愿。

“不过,他毕竟是我父亲,我的身上也流著他的血。我父亲跟我通过电话,知道我要去面对一头豹子,他不放心,所以就跟来了。

“那个姓王的保安把门打开了,但自己却溜掉了──这样的话,即使发生什麽意外,他最多也只是‘忘了锁门’。我父亲从那道开著的门进来了……他比我到得要早,在我来的时候,我看到罗景匆忙地、满脸慌张地离开。”
  
程启思和钟辰轩都没有说话。纪槿又说:“我了解罗景,他不是能够应付这种事的人。我吩咐李怀云,给埃姆吃下药,让它发狂似地对我父亲的尸体又抓又咬。因为这几乎是发生在同一时间段,所以你们验尸也没有结果。”
  
“你没有能力杀死李怀云和王望年。”钟辰轩说。
  
“我怎麽知道我没有?”纪槿淡淡地说。

“我把他们都杀了,一个扔在鱼池里,另一个因为他一直跟著你们,所以我就偷偷出来把他杀了。埃姆的内脏,也被我扔在了鱼池里。”
  
程启思冷笑了一声。“你把屋角那盏烛台举起来试试?如果你举得起来,我就相信你。”
  
这时候,法德耶低低地说了一句什麽话。纪槿听到了,脸上有些犹豫的神情。

这个时候,只听见伊齐德的声音,在他们背後响了起来。“不用猜了,是我做的。”
  
钟辰轩脸上却没有惊讶的神色。伊齐德望著他,问:“你早已经知道了?”
  
“我原本没有往那方面想。”钟辰轩说,“可是,在我查入境记录的时候,我竟然发现了你的名字。你来这里,不算什麽怪事,但你在见了我们之後,却只字不提,这就让我感到奇怪了。想来想去,你一定是跟这件事有关联的。”
  
伊齐德笑了。他的眼睛像鹰,而他的笑容像狼。“你说我是谁?”
  
“如果说法德耶是祭司一族,纪槿拥有马萨格泰女王的血统,那麽你可能就有居鲁士皇族的血统。”

钟辰轩淡淡地说,“所以,你对法德耶的作法很不了然,而你对纪槿恨之入骨。纪槿最开始并不知道你是谁,但法德耶一直知道。你也拥有你自己的族人……只是你隐藏得更深而已。

“想到这一点,我终於想通了以前一直想不通的几件事。帕罕是谁杀的?当然是你。所以他死的时候,脸色才会那麽惊骇,那麽恐惧。你憎恨背叛者,虽然你也对法德耶一族那麽执著的作法并不认可。你跟居鲁士的想法差不多──人死了,就化尘化土吧,那麽多的讲究作什麽?

“奈吉为什麽倒毙在那里?当然也是你做的。那半截金链,就是你用来转移我们视线的。”
  
伊齐德笑著说:“我既不喜欢法德耶,也不喜欢爱丽丝(Iris)。法德耶做的事,我们并不赞成。人都死了,那麽执著做什麽呢?至於爱丽丝,她原本就是我们永远的仇人。”
  
钟辰轩说:“是你和纪槿把何兴的尸体放进笼子里的。当埃姆终於撕咬完了,疲倦地躺回到笼子角落,这时候,也已经快六点了,陆陆续续地有些老人进来了。你故意在石块上走动,发出声响,引得有老人往你这里看。

“其实,从那个角度,是看不到有人‘进去’的,我们已经做过实验了。你只是在那里做出了开门的姿势,而有意地让人看到罢了。

“而且,笼子里的玻璃非常厚,能够传出来的声音是很微弱的,那些老人都年纪很大了,耳朵也背,居然还能听到清清楚楚的呼救声,这本身就只能说明一件事──你是在笼子外发出的声音,有意诱使他们‘看到’。”
  
伊齐德白了罗景一眼。“但这个傻瓜给自己造的不在场证明,实在是太愚蠢了。这分明是给自己找麻烦,让你们不怀疑都会怀疑!”
  
钟辰轩淡淡地说:“从埃姆的‘撕咬’结束,到老人们‘看见’,最多只有五到十分锺的时间差。否则,血液的凝结程度会有变化的。你跟纪槿真是好搭档啊,配合得天衣无缝。不过,我不理解的是,你以前不是很恨她麽?恨得一定要她死在流沙里?你们最後──你们三方居然又联手了,这是为什麽?”
  
伊齐德耸了耸肩,笑了。“因为我们三方,最後达成了共识。大家继续斗下去,也不是个办法,不如各偿所愿。我恨过爱丽丝,她毕竟是杀了我祖先的人。所以,看著她消失在流沙里,我很解气。

“气消了後,我愿意帮她,其实我也想看看那里是个什麽样。那个放著居鲁士躯体的地方……那毕竟是我的祖先,是不是?”

他仰起头,说,“我的前几辈人跟沙漠盗贼也没什麽两样,他们想找法德耶一族拿回黄金之眼,可法德耶他们却不愿意。最终,那黄金之眼却落到了外人的手里,也算是对我们争斗的一个报应。

“到了我这一代,我看开了,所以,我只想看看最後的结果。”
  
“後来的那一个恐怖的杀人之夜,也是你把埃姆杀死,然後把死了的雨琳搬进去的。因为饲养员李怀云失踪了,埃姆一天没有东西吃,很饿,你扔进一些有麻醉剂的东西,它一定会吃的。”

钟辰轩说,“你还顺便把王望年也杀掉了。我这时才明白,王望年看到埃姆死了,他一直说的是‘为什麽’,‘为什麽这麽残忍’,他却没有说‘是谁杀的’!

“因为他知道凶手是谁,但是他跟凶手也有交易,所以他不敢说。你用钱收买他,他不想失去那笔钱,所以不敢说出来。可是,你为什麽要杀罗景?”

“那不是我的意思。”伊齐德说,“我跟罗景是朋友,我不想杀他。那是爱丽丝叫我做的,但我下手的时候,我是留了情的,否则罗景决不可能现在还活著。”
  
程启思相信他的话。王望年的尸体,连颈椎都是被击断了的,如果伊齐德存心要罗景死,罗景一定会当场毙命。
  
罗景的身体一直在不停地抖动,这时,他对著纪槿,颤抖地问道:“你为什麽要那麽做?为什麽要做那些事?为什麽……”
  
纪槿的眼里,露出了一丝悲伤的神色,但却一闪而逝。“我说过,我对不起你。我愿意帮助你,在我能力所及的范围。”
  
“你帮他毁灭了有关你父亲的罪证,这是你在帮他。但是,你却杀了另外一个女孩子。我不知道你是怎麽把她骗到动物园的,不过,用罗景的名义,就很容易叫她出来了。”钟辰轩说。
  
罗景再也站不住,一跤就跌在了地上。“我……我早知道是你……你在黑暗里走过来,然後有人对著我的头敲了一下。我看到你了,小槿……小槿……我知道是你,我知道你还活著……你为什麽要杀死雨琳?为什麽?……我刚才甚至不敢进来,因为我知道你一定会在这里的……”
  
纪槿冷冷地说:“因为我恨她。你爱的应该是我,而不是她。”
  
钟辰轩几近怜悯地看著罗景。“你还不明白?你曾经说过,你爱上的纪槿,只是一个海市蜃楼一样的幻景,她根本不存在,更不要说爱你了。可是,你错了。纪槿是爱著你的,一直爱著你,只是大约连她自己都不知道罢了。最後,她知道了,你在流沙之前说的那些话,石头人都会被感动的。她残忍,她冷血,可她终究是个女人。她爱你……爱你这个书呆子!”
  
纪槿把两手搭在膝上,她笑了,笑得居然有股很天真很纯净的味道。“没错,我爱你。我出现在伊朗,也是想看看你。可是,你却喜欢上了别的女人,你说,我是不是应该杀她?正好,我已经被他们给盯上了,我就给他们一具尸体,你那个女友真的长得跟我很像,实在是太太太适合不过了。”
  
程启思看著罗景血红的眼睛,实在是忍不住了,大声说:“他喜欢那个女孩子,也是因为她跟你长得很像!”
  
纪槿站了起来,扔开了那袭黑色的斗蓬。一袭红色的长裙裹在她的身上,颜色鲜豔而夺目。“我知道,这些我都知道。可是我还是恨,恨她也恨罗景。所以我杀了她,不可以麽?马萨格泰族的女人,眼里只会有自己想要的东西,抢夺我的东西的人,不管是谁,我都要她死!”
  
她的声音尖利而响亮,听得程启思身上一个寒颤。只听钟辰轩说:“那麽黄园长呢?他是怎麽回事?”
  
“那个园长起了疑心。”纪槿说,“有些钥匙,要他那里才有,我让王望年去偷,又套问密码,却引起了他的怀疑。正好,王望年去帮园长买药,我就把药给更换了。我也不知道他什麽时候会吃药,不过,我猜想他看到动物园里发生了那麽多事,一定会心脏病发的,那就一定会吃下药。事实证明,我似乎料得不错?”
  
钟辰轩说:“可是那矿泉水……”
  
纪槿说:“我身上还剩了一些氰化钾,总不能乱扔吧?我就随手掺在一瓶开了盖的矿泉水里了。如果有人喝到,那更好,谜团又多了一个。”
  
“难怪黄园长临死之前,说著‘药’……他说的是钥匙,而不是药……”程启思瞪著她,说,“你的父亲……你难道就不为他难过吗?他死了,你还那样对他的遗体?你……连普通的人性都没有麽?”
  
“他跟我母亲的结合,是不得已的。”纪槿淡淡地说,“那时候,是个什麽年头,我不清楚,总之他是被人逼得跳水的。没死,於是逃走了,终於辗转到了美国。我母亲是个富有的珠宝商的女儿,他们的婚姻算得上幸福,可是,他从来没有爱过我母亲。他的心,还留在那个十八岁的梳著两条辫子的女孩身上。他的思想也一直停留在那个时候……他以为时间会因为他的希望而停止麽?”
  
程启思把罗景揪了起来。“你为什麽要杀他?”
  
“……他,他打电话给我妈,却打到了我的电话上。”罗景呆滞地说,“我不是想杀他,我只是觉得他很讨厌,就像是还活在过去……他的几十年就像是在白活似的,只是喃喃地念叨著,他以前跟我母亲怎麽样,这几十年他活得有多少辛苦……他要我同意他跟我母亲见面,说他对不起我母亲……我打了他……他死了,我就跑了……我很害怕,很害怕……”
  
他的声音,越来越凄凉。“小槿,小槿,你为什麽要把雨琳杀了?你要杀,来杀我啊,是我对不起你,你为什麽要杀她?你为什麽要杀她?”
  
纪槿秀丽的脸庞,忽然起了一阵狞恶的痉挛。“你就那麽重视她?”
  
程启思一放手,罗景重新跌坐在地上。他的眼神像是一个孩子的眼神,茫然而迷蒙。“我?我不知道,我不知道……小槿,小槿,你为什麽那麽做……”
  
纪槿慢慢地走到了罗景面前。她赤著脚,脚踝著戴著一只金镯,上面坠著铃铛,发出清脆的互击声。她跪在了罗景的身前,伸出一只手,搂住了他的脖子。“罗景,你说过,你爱我,是不是?”
  
罗景茫然地点了点头。纪槿又笑了,她笑得天真而纯净,仿佛是个不解人事的少女一般。“你要记得,罗景,爱这个字不能随便说的。马萨格泰族的女人,你爱上了,就决不能背叛,决不能放弃。你明白麽?罗景。”
  
罗景再次点了点头。程启思自纪槿抱住罗景,就觉得有些不安了,这时听到她最後那句语调古怪的话,心里猛地一沈,几乎沈到了谷底。他正想有所动作的时候,只听到“砰”地一声闷响,墓室里顿时弥漫著一股火药味。
  
罗景依然痴痴地注视著纪槿的脸。他的眼神,突然地清明了起来。“小槿……你终於不再是我脑子里的幻影了……”
  
纪槿放开了搂住他脖子的手。罗景缓缓地往後倒下,他的腹部正在慢慢地流出血来,迅速地染红了灰色的地面。罗景的眼睛,却一直没有离开过她的脸,对於自己小腹上的弹孔,他就像是完全没有感觉似的。他伸出一只手,去摸纪槿的脸。
  
“小槿……对我而言……一切都不是真实的……只有你……才是真实的。如果可以
……我宁可这个世界上的一切都是海市蜃楼……只有你……纪槿,是真真实实存在的……我爱你……超过别的一切。”
  
纪槿怔怔地看著罗景的手猛地垂下,忽然仰起头,狂叫了起来。她的叫声,像是一只豹子的利爪,把波斯波利斯的黑夜都撕裂了。她忽然拔出了腰上一把弯刀,一刀割断了自己的咽喉。
  
鲜红的血,立刻喷溅了出来,喷在了罗景的脸上。
  
钟辰轩看著那些鲜血,依稀地想到,那个叫雨琳的女孩子,她的致命伤也是被人割断了喉管。马萨格泰族的女人,最喜欢的就是这样的杀人方式麽?
  
法德耶也站了起来。他的竖琴落在了地上,发出清脆的“当”的一声。他的眼睛,黑色和金色的瞳仁,交织著白天和黑夜。
  
他低低地说了一句话。他的声音柔软,而低沈,带著某种音乐的韵律。
  
钟辰轩怔怔地问:“他在说什麽?……”
  
伊齐德的声音,低沈而黯然。“他说,我们都不懂爱。”
  
程启思一拳砸在石壁上。他冲了出去。他的声音在夜里回荡。“安瑶和任羽是这样死在我面前的,你们也是!你们究竟是为了什麽?……我真不明白……”
  
钟辰轩几乎是绝望地闭上了眼睛。他从罗景的手里,拿出了那个黄金之眼。黄金之眼也沾上了鲜血,但依然是光芒四射的。是的,黄金之眼为什麽会在死去的假纪槿手里?因为那本来就不是纪槿,而是雨琳。雨琳拿著黄金之眼,而纪槿因此嫉恨得发疯。
  
“告诉我……在居鲁士大帝的墓里,究竟有什麽?”
  
伊齐德面对他这个问题,一时间有些来不及反应。他把这句话对著法德耶重复了一遍,法德耶作了个首肯的表示。伊齐德这才缓缓地回答道:“那只是一间普通的石室,只是藏在特别深的地方。你猜对了,在他的世界里,用不著那些虚伪的浮夸的富丽的金银珠宝。因为他是个强者,他不需要粉饰,他要的只是死後的安宁。”
  
“可是在那些羊皮纸里,记载得非常非常美丽。”钟辰轩说。
  
“史学家总是会夸大其词。”伊齐德耸耸肩,含糊地说。“它确实有些奇妙的地方,会让所有进去的考古学家不失望,但它的价值并不在财宝上面。”
  
“那她失望麽?”钟辰轩问。
  
“我很想看到她失望。”伊齐德说,“但她却没有表现出失望。我忍不住问爱丽丝,问她,你不是不惜一切都要得到麽?”
  
钟辰轩问:“纪槿是怎麽回答的?”
  
“她说……这个世界上还有更宝贵的东西,只是她从来就没有意识到。她曾经以为自己会失望,可是,她发现,她已经不在意了。”
  
钟辰轩扶住了石壁。他的脑子里一阵一阵地眩晕。她一直做著这一件事,因为这是她生命的全部目标,是支持她生命的动力;可是,最後她却发现,自己要的,却不是宝藏能够满足到的了。
  
钟辰轩一直认为,人生到处都是莫名的巧合。命运总是玩弄人於股掌之间。你想要什麽东西麽?你无比执著地想要麽?好吧,给你,但是给了你又如何?你得到的,就是你真正想要的麽?人生究竟是怎样一个解不开的结?……
  
他慢慢地向外走去。伊齐德在後面问:“你上哪去?”
  
“离开这里,回去。”钟辰轩简单地回答。
  
“你不想看看那个墓室麽?”
  
钟辰轩略微停顿了一下,但又再次迈开了步子。“不。”
  
伊齐德的声音里,带著好奇:“为什麽?”
  
“他不希望有人打扰。对於死去的人,我们应该给予足够的尊重,不是麽?”钟辰轩回过头,望著伊齐德,“你喜欢你现在的生活,胜於对自己血统的自豪,是麽?”
  
伊齐德又笑了,这一笑却是发自内心的笑。“对。所以我快乐。”他作了个手势,指向纪槿,然後指向法德耶,“而他们不快乐。”
  
钟辰轩没有再问,走了出去。他把手放在了程启思的肩头上。“走吧。”
  
程启思没回答他。钟辰轩轻轻地说:“这里不是属於我们的地方。他们要去的地方,我们也找不到的。”
  
程启思慢慢地侧过头。法德耶的竖琴的声音,自墓室里悠扬低婉地飘了出来,仿佛是从几个世纪之前传过来的声音,带著难以言说的神秘虚幻的韵味,一如从黄金的香炉里嫋嫋上升的烟雾。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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