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男借给情人30万称“借你一万年”,分手后起诉讨回,法院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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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男子郭某,为向情人表真心拿出30万,借给情人。情人说:“打个借条吧?”郭某却拒绝了,还浪漫地说了一句,如果非要加上期限,那就借你一万年吧。结果,两人感情破灭,男子想把这30万要回来,却被法院驳回了!
01案件回顾:
上海一男子郭强(化名)与何慧(化名)在2017年8月因工作相识,何慧被郭强身上的人格魅力吸引,郭强也谎称自己尚未有家室,二人遂陷入爱河。
热恋中的男女,总有一种可以为彼此付出一切的冲动。一日,何慧家中突发紧急状况,郭强为救爱人于水火,毅然拿出30万元,何慧大受感动,表示愿意打借条,待有钱后便会归还,郭强也充分展现了自身的男子气概,“我对你有一万年的爱,这笔钱就借你一万年吧!”于是大手一挥,在借条上写上了借款期限:一万年。
热恋期总是短暂的,2018年3月二人因生活上的各种问题,最终分手,于是一万年的爱早早结束,那一万年的借款有没有结束呢?
郭强想要结束,但何慧不想。
为了让何慧还钱,郭强反复纠缠何慧,并表示如果何慧愿意继续跟他在一起便可以不还钱。可此时的何慧已经知道郭强有家室,因此不愿意再跟郭强扯上关系,可何慧此时手里又没有这么多钱。
郭强一气之下便将何慧告上了法庭。
那么这笔钱郭强能否要回来呢?
02案件分析
在这个案例中,涉及到了民事纠纷,包括借贷和赠与的法律问题。
首先,我们要了解什么是借贷关系?
在这个案例中,郭强向何慧支付30万元,并且双方通过微信分别作出了意思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96条规定,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要件:真实意思表示;符合法定形式;不违反法律规定的目的和公序良俗。
第98条规定,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在具体到本案中,这意味着郭强作为债权人,有权要求何慧作为债务人履行其借款承诺。
然而,问题在于当初借款时,郭强明确表示“我对你有一万年的爱,这笔钱就借你一万年吧!” 这个表述是否构成了赠与,而非借贷关系。赠与关系的特点是出赠人向受赠人无偿提供财产,但如果法院认定这个表述只是一种浪漫的说辞,而实际上仍构成借贷关系,郭强仍可主张债权。
此外,何慧在分手后表示不愿意还钱,而郭强则以是否继续维持感情关系为条件,可能违反了法律关于恶意条件的规定。如果法院认定这是一种不正当的条件,也有可能影响到郭强主张债权的合法性。
总体而言,在法院的审理中,需要深入分析当初的交往和借款情况,判断双方的真实意图,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来裁定是否支持郭强的债权主张。
最终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何慧以打借条的方式向郭强作出了借条的意思表示,但郭强用“借你一万年”的表述予以了拒绝,应认定为郭强的内心真愿是不要求何慧归还的意思,即为赠与,何慧接受了这笔款项,也是接受了郭强的赠与,双方达成赠与合同。
最终郭强输掉了官司,没有要回这30万元。
小谭在此提醒大家,郭强输掉官司的根本原因是这笔钱被法院定性成了赠与,而不是借款,为什么这样呢?
因为《最高秂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就明确规定了出借人向人慜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若当事人携带的债权凭证,如借条、借据、收据等,未明示债权人身份,但持有此类凭证者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法院应当受理。
如果被告在审理过程中对原告的债权人身份提出确凿的抗辩事实依据,且法院审查后认定原告无债权人资格,法院将裁定驳回起诉。换言之,债权凭证,特别是借条、借据等,对证明真实债权在民间借贷诉讼中具有至关重要的地位。
因此倘若郭强在该案中,有具体的欠条和借款期限,那么判决或许是另一个结果。
但是,郭强在该案件中所强调的1万年,时间太长了,是不可能实现的,也很可能会被认定为赠与关系。
毕竟,一般借条,债主都是希望越早收到钱越好的。
该事件发酵后,网友们各抒己见,纷纷在网络平台发表意见,一部分人支持法院的做法,认为向郭强这样的渣男就应该给他长个教训,让他知道风流的代价。
一部分网友则不支持法院的做法,认为郭强所拿出的30万,实际上是夫妻共同财产,这样做对郭强的妻子太不公平了。
对此,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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