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离谱了”,湖北武汉,一所工厂竟然因养猪自用,被处以12万元罚款。厂长不服,将市监局告上法庭,法院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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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农村有很多人家里会养猪,但是啊,最近却发生了这样一件离谱的案件,养猪自己吃,结果居然违法了,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咋们一起来看看吧。

事情发生在湖北武汉,这里有一家玩具厂,里面有上百名员工,员工多了,吃饭就是首先要解决的问题。
但是因为这个地方离市区比较远,甚至有一段路是山路,倘若遇见恶劣天气,食物就没法按时送达。
食堂经常不能按时开餐,员工们对此十分不满。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厂长想了一个创新性的方案,决定在附近,种菜,同时利用周边的空地,建立一个养猪的地方。
这样既可以解决吃饭的问题。
厂里的员工餐也是免费的,因此并不存在谋利。
然而,这件事却被市场监管部门发现了,有关人员认为,厂长养殖的猪可能存在安全问题,对厂长处以12万元的罚款。
厂长对此十分不满,“你们凭什么这样做,我养猪自己吃还有错了?我又不是拿去卖钱。”
于是将相关部门告上法庭,结果会怎样呢?
案件回顾:
湖北武汉的一家工厂因为位置很偏僻,交通不便利,经常没有办法及时收到食材,特别是下雨、下雪天,员工们吃饭就成了一个大难题。
很多员工,甚至因为这个原因,提出了辞职。
为了解决这一困扰,厂长经过深思熟虑后,想到了一个两全其美的方法,既可以解决员工吃饭难的问题,还可以废物利用。
原来啊,他是看到工厂周边有很多空地,完全可以用来种菜和养猪。
于是,厂长花了几天的时间,对周边环境进行改造,不仅挖出了地种菜,还迅速搭建起了养猪的棚子。
这样一来,员工们吃的好了,也没有再提出过辞职的想法。
然而,令人意外的是,工厂的这种养猪方式居然遭到了有关人员的举报。
原因在于有人认为这些猪未经过正规检验,可能携带病毒。市场监管部门得知后立即展开调查。
经过调查,市场监管部门确认工厂的猪确实未经过正规检验,因此对工厂开出了12万元的罚单,并没收了工厂库存里的猪肉。
面对这一处罚,厂长急坏了,不断强调“我养猪是自己吃,又不是赚钱,天理何在啊。”
他对市场监管部门提出要求,希望撤销这笔罚款。
然而,市场监管部门坚持认为厂里的养猪方式违反了食品安全相关规定,应受到相应处罚。
面对无法达成一致的局面,厂长决定将市监局告上法庭,希望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争议。
案件分析
这一事件涉及到食品安全和市场监管的法律问题。

 也就是说,不管你是不是自用的,都需要经过正规的检查。

可见,市场监管部门,是有权利对没有经过正规检验的食品进行处罚的。

市场监管部门对厂长的罚款和没收猪肉的行为都是符合相关规定的。
厂长提出要求撤销罚款的理由是养猪的初衷并非为了牟利,而是为了员工健康着想。
然而,食品安全法并未规定养殖者的初衷对于是否进行正规检验有影响,而是强调食品生产者、经营者应当保证食品的安全和符合标准。

那么法院是怎样判的呢?
法院认为市监局的罚款请求是没有过错的,因此驳回了厂长的诉讼请求,最终厂长执行了12万元的罚款。
对于这个结果,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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