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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奇葩了!浙江,夫妻为得到买房资格竟然假离婚,丈夫给妻子350万购房,没想到妻子买房后,竟然拒绝复婚,网友:“赔了夫人又折兵。”
简直太奇葩了,见过算计的,没见过这么算计的,竟然拿自己的婚姻当儿戏,浙江的万大山和妻子张小梅,竟然为了获得购房优惠而假离婚。
为了用张小梅的名义买到更便宜的房子,万大山也是豁出去了,他先是带着妻子去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还把自己卖掉老房子的350万作为离婚补偿给了张小梅。
希望张小梅能拿这笔钱去买房子,事情办妥后,两人再复婚。然而妻子买房后,却迟迟不肯跟万大山复婚,还称两个人的感情已经淡了,叫万大山不要缠着自己了。万大山不服,将张小梅告上法庭,那么法院会怎么判呢?(文中皆为化名)
01案件回顾
万大山是浙江本地人,大学毕业后就留在本地工作,在浙江开着一家小工厂,25岁那年认识了在浙江打工的外省女孩张小梅,一开始万大山不愿意娶这个外地女孩,可张小梅一直对万大山投怀送抱,万大山越来越喜欢这个女孩。
结婚前万大山在市区有一个60平米的小房子,是他们家留下来的老房子。
两人结婚2年后,万大山想要生个孩子,可张小梅却表示房子太小了,要生孩子的话,最好换个大点的房子。
万大山同意妻子的请求,妻子又表示如果用首套购房资格买价钱上可以便宜不少,可丈夫名下已经有了一套房了。
于是提出假离婚,让自己买房之后再复婚的想法。
万大山觉得可以,便同意,为了筹钱,万大山卖掉了之前房子获得350万。
第二天两人去了民政局,作为补偿万大山给了张小梅350万。
可就在张小梅买完房子后,万大山来找她复婚,张小梅却不同意了,她说她们两早就没有感情了。
万大山不服气,将张小梅告上了法庭,要求退还当初买房子的350万,并且提交了两人的聊天记录作为证据。
那么从法院的角度,会怎样判呢?
02案件分析
这个案例涉及到假离婚买房、婚姻法和财产分割等复杂的法律问题。下面是从法律角度对这个案例的分析:
很多人会为了获得首套房的购房优惠而假离婚,这种做法本身就具有一定的风险性,因此不建议大家使用。
财产分割:关于350万的财产分割问题,如果双方在离婚时已经达成一致并且办理了相应的财产分割,那么这通常被视为最终的。
关于复婚的问题:复婚是双方的自由意志,任何一方都无权强迫对方复婚。张小梅拒绝复婚是她的合法权利。
基于以上几点,我们可以看出,万大山和张小梅两人离婚,虽然是假戏真做,但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即便是假离婚的初衷,也已经构成了离婚的事实,而张小梅的态度,已经表明了其不愿意复婚。
至于购房的400万,如果张大山能够拿出证据证明这笔钱是附有条件的,那么张小梅就需要退还。
法院怎么判呢?
法院经过审判,认为这350万主要是卖掉万大山婚前的房子而获得,属于万大山的婚前财产,即使两个人离婚,张小梅也没有权利分割。最终判定张小梅返还财产。
对此,有网友表示:“法律就是法律,假离婚本来就是冒险行为。万大山的钱是他婚前的财产,按道理张小梅就没权利分这笔钱。假离婚玩火自焚,法院这样判是对的。”
也有网友认为:“虽然法律上万大山是对的,但从人情上讲,张小梅可能真的不想复婚了。感情的事强求不来,万大山也应该体谅。”
对此你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