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花钱买的房子,但感觉就像给物业交房租,业主:都是惯出来的


在城镇化的步伐中,大批的人们从乡村涌入城市,开启新的生活。据统计,近20年来,每年约有2000万人加入城市生活的洪流。踏入城市的他们,首要任务便是寻找一处安身立命之所。租房,成为大部分人的初期选择,然而,其中的曲折与困境亦不少。于是,他们辛勤工作,盼望能在这座城市中拥有自己的家。
但随着房价的节节攀升,买房的梦想逐渐变得遥不可及。即便有些人倾尽所有,付了首付,接下来还要承受二三十年的房贷重担。而当终于入住自己的新房时,一些人却发现,这套房子带给他们的安定与归属感并不如预期。原来,这其中的缘由与物业公司的存在息息相关。

 
不同于乡村的自由自在,城市中的住宅被高楼大厦所环绕,小区成为我们的生活单元。而每个小区的日常运作,都离不开物业公司的管理。他们为我们提供各种服务,使我们能更专注于工作与生活。这本应是业主与物业之间的共赢关系,但现实中,许多业主表示,尽管住在自己的房子里,每月向物业公司缴纳费用,却仍感到像是在租房。
业主们为何会有这样的感受呢?其核心问题在于物业行业的定位出现严重偏差。许多物业公司错误地把自己置于小区主人的地位,导致服务态度每况愈下。更令人震惊的是,部分物业公司的行为甚至突破了底线,提供的服务少得可怜,还对业主的生活设置各种限制,甚至用断水、断电和禁止业主车辆进入小区等手段来逼迫业主缴纳物业费。对于这些小区的业主来说,他们几乎感受不到物业公司的实际作用,只觉得他们仅仅是来收取物业费的机构。我坚信,一旦物业公司将自己视为小区的主人,他们对业主的服务质量将不可避免地大幅下降。

 
在当今社会,物业公司和业主之间的矛盾越来越突出,仿佛已成为一种普遍存在的问题。业主们对物业公司的服务感到不满,而物业人员则觉得自己付出了努力,却没有得到应有的认可。如果这样的情况继续下去,双方的关系将越来越紧张。
事实上,小区的业主才是真正的主人,而物业公司是为业主提供服务的。如果业主们能够团结一致,物业公司自然不敢懈怠,更不敢采取断水断粮等手段阻碍业主回家。因为业主有权更换物业公司,特别是在《民法典》的保障下,更换物业公司的程序更加明确。业主委员会只需得到超过2/3的业主同意,就可以投票更换物业公司。
然而,目前仍有许多物业公司的服务水平欠佳。这主要是因为业主们缺乏团结,许多人在面对物业公司的不良服务时选择避让,而不是采取积极的措施。事实上,许多小区的物业服务水平欠佳,确实像一些业主所说,是业主们自己“惯”出来的。如果业主们能够团结一致,对物业公司的服务进行监督,一旦发现其服务水平下降,就积极采取措施,例如投票更换物业公司,那么情况定会得到改善。

 
就比如朋友的小区,那是一个曾因烂尾而停滞不前的小区,然而,业主们并未放弃,他们团结一心,决心让小区重新焕发生机。经过共同努力,小区最终顺利建成并交付使用。
然而,交房时的喜悦很快被开发商指定的物业公司所带来的困扰所冲淡。他们的服务态度极其恶劣,给业主们带来了诸多困扰。但出乎物业公司意料的是,不到一年的时间,业主们迅速团结起来,成立了业主委员会,并投票更换了物业公司。
新的物业公司显然认识到了业主们的团结力量,因此对小区的管理工作尽职尽责,与业主们的关系也相处得十分融洽。这让我们明白,物业公司和业主之间的矛盾并非源于物业费,业主们愿意为优质的服务付出相应的费用。

 
问题的关键在于,许多物业公司的服务水平与其所收取的高额物业费并不匹配,这是导致矛盾的主要原因。值得庆幸的是,国家已出台新的物业规定,旨在规范物业行业。
面对服务水平欠佳的物业公司,业主们应团结起来,共同监督并促使物业公司提升服务质量。否则,他们可能会面临被业主更换的风险。那么,你们小区的物业服务水平又是如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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