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雪映画]一起品味人生百态
很后悔看到这样的一条新闻,心里久久不能平静,像塞了一团棉花一样透不过气来。
根据南方都市报的报道:湖北一男孩杀害邻居家4岁女童,因其未满12周岁,无刑事责任能力,警方已撤案。
女孩父亲曾发文称,2023年8月30日,“肇事男孩哄骗我的女儿说带她到一个好玩的地方,直接手牵手给带到离家庭住址约300米处的一处荒弃杂草丛生的菜园”,之后男孩将其女儿推入粪缸致其死亡。
男孩行凶的原因更是让人无法理解:只因女孩和他的妹妹因为玩具发生了多次争吵,就故意哄骗并将女孩杀害。
1月25日,女童父亲接到了警方提供的《撤案决定书》:因李某某作案时不满12周岁,无刑事责任能力,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之规定,决定撤销此案。目前李某某正在专业机构接受心理矫正。
女童父亲称,他们与男孩一家是邻居,男孩妹妹与被害女童年龄相仿。
不知道女孩生命的最后一刻有多么的痛苦,站在她的视角,是邻居家那个哥哥把我推进了粪缸!可是他明明说要带我出来玩的啊?
地狱空荡荡,恶魔在人间。
网友愤恨地说:他还是一个孩子,千万不要放过他!
是的,我们都希望伤害别人的人受到应有的惩罚,我们都希望再也不要发生这样的事情。
除了那个男孩应该被惩戒,我想他的父母也难逃其责!
都说“人之初,性本善”,他们是如何把一个人性本善的孩子变成了一个害人的魔鬼?这样的父母就不配为人!
少年犯罪的大部分根源都来源于家庭
不知道大家还记不记得80年代那部电影《少年犯》,女记者谢洁心来到少管所,她想探究一下这群孩子为什么会犯错。
电影中有三个主人公:方刚,因持刀伤人,来到少管所后本性不改;萧佛小偷小摸,到处惹是生非;沈金明,犯了奸淫幼女罪。
每个孩子犯罪的背后都是家庭教育的缺失:
方刚的父亲明明是一位受人尊敬的教师,却对儿子的教育不管不顾。
时间久了,方刚误入歧途。
而且当得知儿子走上犯罪的道路,却第一时间选择与儿子断绝父子关系。
萧佛小时候,父母就因感情不合离异,后又被亲生父母抛弃,只能与奶奶相依为命,不幸的是,奶奶早早就离世了。
后来萧佛被一对夫妻收养,但随着养父母的孩子出生,开始对萧佛各种虐待。
萧佛只好流落街头,靠吃饭店里不要的剩饭剩菜活下去。
最后,萧佛遇到了一伙社会上的小混混,因此走上了偷窃的不归路。
而沈金明虽然是在父母的溺爱中长大的,但是当他进入青春期后,因为缺乏正确的引导,却沉溺于黄色书籍。
好奇心使他博览群书,最终误入歧途,堕落成奸淫幼女的罪犯。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当无数个细胞出现问题,我们的社会就会进入病态。
现在各行各业都有从业资格,而为人父母担任着教育下一代的责任,却没有任何门槛。
罗翔说:法律是对人们最低的道德要求,一个标榜自己遵纪守法的人可能是一个彻彻底底的人渣。
当这个最低要求让我们都无法容忍时,是不是应该考虑提高它的标准?
现在未成年人的恶已经让我们不寒而栗,犯罪就应该接受应有的惩罚,让未满刑事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对法律产生敬畏,让他们的父母也能真正承担起为人父母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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