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南匪霸”周寿娃


民国有悍匪,名唤周寿娃,于关中一带抢男霸女,横行作恶,为害一方,犯下累累血债,属罪大恶极之匪霸。百姓闻其名而丧胆,畏周寿娃之名如畏虎狼,因此周寿娃得一诨号“周狼”!
民国期间,中华大地四分五裂,军阀割据一方,横征暴敛、混战不断、民不聊生。在这种局势下,“土匪”这一数千年来从未断绝的职业,再次兴盛起来。位于西北的陕西省自然也不例外。
民国时陕西的土匪数量极多,几乎遍布全省,仅陕南地区,土匪就高达10余万人。在这10万土匪“大军”中,尤其以18支土匪势力最强,为祸最重。这18只土匪,被当地民众称为“18路诸侯”。其中一路诸侯,就是有外号“周狼”的周寿娃。
周寿娃,又名周兴文,宣统三年(1911年)生于陕西商县,虽然家境贫寒,但他却绝无一般贫苦人家所拥有的朴实和善良。周寿娃目睹了豪强欺凌民众后,不但没有同仇敌忾之心,反而羡慕起豪强可以随意欺负民众。
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周寿娃几经钻营,进入了国民党联保办公处,给自卫队长当起了护兵。但是,小小的护兵根本无法满足周寿娃的欲望,升官不成,他竟然意图密谋杀害自卫队队长。密谋失败后,周寿娃伙同同伙流窜大荆一带,成了众多土匪中的一支。
周寿娃从未上过学,也没读过书,但却无师自通,带领仅20多人的土匪队伍转战各方,不但未被消灭,反而逐渐壮大。周寿娃甚至黑吃黑,凭着20余人的土匪,竟然敢对人数上千的另一支土匪队伍下黑手,而且让他偷袭成功。这场偷袭战的胜利,不但使周寿娃势力大增,也让他获得了很大的名气,真正成为了大荆地区的土匪“扛把子”。
成为威震一方的土霸王后,周寿娃开始与国民党地方势力勾结,并成功加入了国民党。周寿娃先后担任了国民党陕西省保安队营长、突击大队大队长、警卫团团长等职,甚至由于嫌弃团长官小,还曾自封为司令。
周寿娃的实力在巅峰时,曾有轻重机枪36挺,步枪两千余支,堪称实力雄厚。周寿娃当土匪的目的本身就是为了能够仗势欺人,恣意妄为。有了实力后,自然更加肆无忌惮。
在陕南的十多年间,周寿娃到处奸淫掳掠,无恶不作。周寿娃有六个老婆,除了大老婆是童养媳外,其他的五个老婆都是他奸污霸占而来。兽性发作时,连他的表妹、表嫂、堂妹和部属之妻都不放过,其中包括十四五岁的少女和坐月子的产妇。他曾指使匪徒,将冯村130余名妇女全部蹂躏。但是即使这样,他依然不满足。据当地民众所说,周寿娃奸污的妇女高达上百人,与禽兽无异。
周寿娃在当地敲诈勒索、贩卖毒品、开设大烟馆、放高利贷、开设赌场、草菅人命,几乎所有的恶事、坏事,周寿娃都做了个遍。据解放后统计,周寿娃及其爪牙杀害的无辜群众高达300余人,仅他自己交代的,他杀害的群众就有32人,革命同志更有17人之多。
1951年1月28日,陕西省商洛专区人民法院召开公审大会,将周寿娃当场枪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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