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职级并行制度本来是为了解决基层干部的晋升问题,但现在似乎出现了一些问题。
1、什么是公务员的职级
根据公务员法第十九条规定,公务员职级在厅局级以下设置。
职级是公务员的等级序列,是与领导职务并行的晋升通道,体现公务员政治素质、业务能力、资历贡献,是确定工资、住房、医疗等待遇的重要依据,不具有领导职责。
根据规定,公务员的职级由低到高依次为二十七级至一级,具体如下图:
2、关于职务和职级的晋升
首先,公务员的晋升既包括职务晋升又包括职级提升。
职务上,公务员通常从科员一级开始,接着是副科级、正科级,最高是副处级。
职级上,他们也从二级科员起步,逐渐晋升至一级主任科员、四级调研员,然后有望晋升到高一级。但这不是一帆风顺的过程,晋升过程之间存在着艰巨的障碍。
其次,职级与职务的晋升之间存在一种隐形的台阶,这个台阶就是时间,也就是我们通常称之为“站股级”岗位。
对于基层公务员来说,需要这样的岗位工作五到六年,才有机会向副科级迈进。
同样,从副科级到正科级又是更长的一段时间,以此类推。
很多基层公务员兜兜转转地干了一辈子科员,直至熬到了退休。
与之相对的是,有实际职务的领导人员更容易在职务和职级上双双获得升迁机会,因为他们在工作中具有更多的话语权和影响力,更容易获得提拔。
3、公务员职级并行的现实问题
公务员职级并行制度最初的设想是为了激励广大基层干部,给予他们更好的晋升机会,以提高工作积极性,同时解决干部晋升竞争过于激烈的问题。
然而,经过几年的实施,这一政策并没有让绝大多数干部职工充分享受到政策的红利。
首先,职级晋升的方式对于普通干部来说过于复杂。
这个过程需要组织部门的酝酿、考察和考核,最后需要常委会通过,这和普通干部的日常工作有较大的脱节。
尤其是那些只是默默工作,没有太多资源关系的干部,他们要提升职级几乎是不可能的任务。
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一些领导干部由于具有实质的职务,可以轻松地达到高级职级,这可能会引发不公平的感受。
此外,这种制度还可能滋生一些问题。
某些干部为了追求职级晋升,可能会采取不正当手段,如寻找内部关系、广泛收买人心等。
这不仅令广大基层干部感到沮丧,还可能为不良行为提供了土壤。
总结
公务员职级并行政策的出发点是好的,只是在具体落实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
因此,政策制定者和管理部门需要认真审视现实问题,确保制度更加公平,让更多的基层干部有机会获得晋升,并避免不正当手段的使用。
只有这样,才能确保政策真正惠及到广大基层干部,激发他们更好地为国家和人民服务。
改革是一个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我们应该不断寻找最适合中国国情的政策,以促进国家和社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