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选丨理想主义之不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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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社会治理,在理论的建设上成绩斐然,各种体系、机制的结构布局严密,上传下达的规章秩序井然,逻辑上几乎没有什么漏洞。但是在现实中,这样“无懈可击”的体系、机制,却常常被划开一个又一个的大口子。漏洞多了,有些机构无法有效行使自己的职权,虽然在理论上它们是不可或缺的,但实践中它们就是摆设。我这里打个比方,按理说每一间屋子都应该有门有窗,而门和窗其实都是可以用于出入的,只不过在人们的预设里,门是用来出入的,窗不是。可是,人要进出这间屋子是走门还是走窗,并不取决于这个理论上的预设,而仅仅看在现实中的人自己的意愿。一般情况下,人当然是走门,但是如果他非要选择走窗,让门成了摆设,也不是不可以的。我们能以人只愿意走窗而不愿意走门这个事实为据否定设计这道门的合理性吗?显然不能。
我们知道,理想主义(也可叫做完美主义)分为理论上的理想主义和实践上的理想主义。理想主义其实就是形式主义的变体,如果放在个人身上就是强迫症。自律能力极强的人,可以实现理论和实践的统一,但是这样的人很少,即便存在,其行为也会被人们理解为极端主义者的表现。不是吗?人是有七情六欲的,而不是被既定程序严格操控的机器。一个人的一切活动都预先制定了严密的计划,并且这些计划每一个都是有条不紊地实施,不给自己预留任何的临场决策的机会,也不给自己自由散漫放松身心的时间,这样的生活,相当于一场苦行。而苦行是一种主观什么样的主义,我想我不需要点明。而理论和实践并不统一的理想主义,则更是容易被拖延症、计划不如变化、有雨未筹谋等拖垮。
规章制度是给人执行的,但是真的能够全面有效地落实吗?这是不可能的。上面一直强调要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什么什么,就是在通过思想上的胁迫力求实现理想主义的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的统一。如果这种统一不是最完美的状态,人们并不需要为之努力作为。也正是因为如此,如果要确保实效,规章制度的制定,就会充分考虑到理论和实践的差距。现实中这样的考虑并不少。严格计较起来,我们绝大多数的实践其实都是不符合理论的,这个理论说的不是绝对科学的理论,而是人们主观上给自己创立的用于指导行动的理论。
按照理论,我们家的人出门都应该走门,因为在以往的实践中大家都是如此的。但是,在之后的实践中,偏偏有人不走门而走了窗户,这是理论所没照顾到的一个漏洞,因为算是极个别现象,这个漏洞并不需要修复。但是,慢慢地出现了一个奇怪的现象,走窗的人越来越多,直到后面走门反而成了极个别现象了。这个时候,理论还是科学的合理的,但是实践却违背了这个理论,也可以说实践违背了科学违背了情理。错的不是理论,而是实践,所以我们不能指责这个理论。但赤裸裸的现实摆在面前,理论不能再正确反映和指导实践了。我们当初创立这个理论的本意不就是为了反映和指导实践?
看似可以完美的理论其实是不可能完美的,看似可以完美的实践其实也是不可能完美的。理论和实践都需要依靠人发挥主观能动性之后才能联结起来,所以二者能不能统一取决于人,而不取决于它们中的任何一个。我们不能通过修复理论解决实践的问题,也不能通过修复实践解决理论的问题,否则就成了削足适履,本末倒置。走门还是走窗,这是一个习惯问题,不是一个规律问题。习惯可以慢慢变成自然,变成公序良俗,却不能被宣判为规律,宣判为必然。我们给窗安上护栏,让它失去进出口的功能,这样走门的习惯和必然就可以合二为一了。可是,如果这样做只是为了维护门作为唯一出口的身份地位,那就是在形式主义的路上走得太远了。当然,也许还会有别的原因,那就是另一个话题了。
因为在某部主人公姓侯,大反派姓祁的电视剧里看到了不少机构被架空的现象,产生了一些感慨,所以写下这篇文章,反思社会也反思一下自己。又因为话题过于敏感不好直说,所以只得如此行文。
——本文选自《拾字路口》

撰文、编校、排版:谢国超
发布、客服:季司亦
封面图制作于金山海报
配图来自秀米图片素材
音乐由谢国超先生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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