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晓旭:“这个妹妹我们都曾见过的。”


 
今天是陈晓旭逝世15周年。
看到有人说了一句特别美丽的话,“绛珠仙子不想别人来扮演她,所以亲自从仙界下凡,走了一遭。”
 
绛珠仙子来自灵河岸边,三生石畔,是一颗摇曳着晶莹露珠的绛珠仙草。
 
她在中国最伟大的一部小说里,叫做林黛玉。
 
然而她在人间的名字,可能真的叫做陈晓旭。
 
这三个形象的重叠,就像是《红楼梦》外的另一场传奇之梦。陈晓旭塑造的林黛玉,已经不能简单用“经典”两字说明。因为“经典”还像是“外物、外人、客体”一般,透着些距离和打量。
 
而陈晓旭,早就在我们心中,成为林黛玉本身。
 
她不是经典,她就是梦中人,就是从姑苏坐船来的小女生,“这个妹妹我曾见过的”,你看你眉间若蹙,我送妹妹一个妙字,就叫你颦颦如何?
 
宝玉初见黛玉,开心得咭咭呱呱。
 
而我们观众在87版电视剧初见陈晓旭,也是吃惊到拊掌——“这个妹妹我也见过的,我也认识,她就是黛玉嘛。”
 
是啊,除了陈晓旭,谁还能是黛玉呢?
 
更何况,她用生命为代价,圆满了这一段充满迷雾、青春、爱情、性灵、破碎的艺术旅程,回归了太虚幻境,再次成为那株有情有义,却也无影无踪的绛珠仙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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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年,十几岁的陈晓旭给《红楼梦》剧组,寄去自己的照片和发表的诗《我是一朵柳絮》——林妹妹被发现了。
 
1987年,《红楼梦》拍摄完毕。从剧本到配乐到演员,其匠心精益程度,不负曹雪芹“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的毕生心血。
 
然而陈晓旭在一次访谈中说,“我不知道是自己演得太好了,还是太不好了”——之后三年,她在演艺事业上陷入迷茫。
 
也许就像《红楼梦》导演王扶林说的一样,陈晓旭一开始就演了最适合自己,甚至就是她本身的一个角色,再突破,似乎很难。
 
她做过北漂,还短暂地去过德国发展,直到回国之后,几经辗转进入了商界。
 
就像是书中的林妹妹来到了真实人间。
 
你以为林黛玉只会伤春悲秋么?那太小看探花盐课林老爷家的小姐了。黛玉曾经对宝玉说过,“我虽不管事,心里每常闲了,替你们一算计,出的多进的少,如今若不省俭,必致后手不接。”
 
这种财务观察、审计出入、预算思维。一句话,林妹妹管理宅邸,只会是好手。
 
凤姐佩服的人很少,除了探春,就还有“林丫头和宝姑娘”,只是她们“都是亲戚,又不好管咱家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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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林黛玉出了大观园,进入广告界——26岁的陈晓旭先是破釜沉舟,拿出全部积蓄,承包了一个国际广告公司的制作总部。
她从这里起步,赚到第一桶金。
 
“名门之秀,五粮春”这句广告词,就是她的作品——那个总在大观园诗会中夺魁的林妹妹,那个14岁发表《我是一朵柳絮》的陈晓旭,她们的确是一个人。
 
1996年,陈晓旭成立了自己的公司,还被评为“2005-2006年度中国十大最具风采女性广告人”。
王熙凤欣赏的“只是不好管咱家务事”的林丫头,事业成功,有声有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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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正如《红楼梦》第70回,一片悲音弥漫中,林黛玉写的柳絮词,“太作悲了”。
大观园的故事要结束了,绛珠仙子要重新回到仙界,陈晓旭的心境和人生历程,也发生了改变。
 
她皈依佛门,法号“妙真”——竟和才华馥比仙的妙玉有了几分重合。几个月后,她的病情加重,仅仅41岁,陈晓旭逝世。
 
如果在曹雪芹笔下,不知道那天的警幻仙子,是不是要和众仙女们,一起迎接绛珠仙子的归来。
 
陈晓旭刚演完林黛玉的时候,有一个晚会,她温柔而俏皮地说:
“观众总说看到我在电视剧里哭,今天我给大家唱一首歌,《我一见你就笑》”。
这是一首邓丽君的歌。好玩的是,之后几个好朋友重聚,袭人的扮演者“揭发”了陈晓旭,说晓旭喜欢唱歌,但不太擅长,就这一首唱得还挺不错的,所以晓旭经常唱它。
 
我一见你就笑。一见到你,就心有灵犀一点通,就锦瑟无端五十弦,就再也不能忘,世外仙姝寂寞林。
 
“这个妹妹我曾见过的”——我们都曾见过的,晓旭、黛玉、绛珠仙子,你给了我们一场最美丽的梦。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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