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女子两岁遭弃养,寄宿姑姑家,因不给弟弟买房,被父母告上法庭,结局如何?


“给弟弟买房天经地义!”
广州的张女士两岁就被寄养在姑姑家,亲生父母多年不管不问,却在她拒绝给亲弟弟买房后,把她告上法庭。 因为家庭条件不好,张女士两岁的时候就被送到了姑姑家生活。
寄人篱下的生活,让张女士看透了人情冷暖,父母的不管不问也让张女士彻底对那个家心寒。 

所幸,哪怕生活中这么多不幸,张女士也没有自怨自艾,反而变得更加勇敢坚强,凭靠着自己的努力,过上了更好的生活。 事业有成之后,张女士为了报答抚养自己的姑姑一家,给姑姑家的表弟买了一套房子。 本来这也无可厚非,可没想到,这事儿被张女士的亲生父母知道了。
随即,亲生父母一家就闹到了张女士这里。 “你给你姑姑家的弟弟买房子了,也得给你亲弟弟买!” 

面对亲生父母的无理要求,张女士也很震惊。
明明这些年来亲生父母对她一直不管不问,现在见她给表弟买房子,又找上门来了。 只管生不管养,只有遗弃之罪,何来养育之恩? 张女士觉着亲生父母的想法太过荒唐,直接拒绝:“我是不会给亲生弟弟买房子的,我没有这个义务。” 亲生父母丝毫不讲道理,见张女士拒绝,依旧纠缠不休,闹着让张女士给亲弟弟买房。 大概是见张女士态度坚决,认为买房这条路是走不通了,亲生父母干脆把张女士告上了法庭,让张女士支付赡养父母的费用。 

亲生父母认为,张女士是他们的女儿,理应担负起赡养他们的责任,按照张女士的收入来算,张女士应该给他们五十万的赡养费。 张女士没想到父母会为了给弟弟要钱,不惜把自己告上法庭,彻底心寒。 律师认为,张女士的父母一直都有退休金,生活条件并不差,不需要张女士支付赡养费;
而且,张女士从小被寄养在姑姑家,张女士的父母对她一直不管不问,并无养育之恩;
如今父母忽然找上张女士,也只是想让张女士给弟弟买房,并非真的是要赡养费。 

审判长则认为,张女士的父母年事已高,无论如何张女士的确有赡养的义务。
但是基于张女士的律师陈述的事实,张女士具体需要承担多少赡养费,自己和父母协商即可。 显而易见,法院也不认为张女士要支付这五十万。 其实明眼人都能看得出来,张女士的亲生父母虽然是打着赡养费的名义,实际上还是想拿这笔钱给亲生儿子买房。 

不管是真条件困难也好,还是重男轻女也罢,张女士的亲生父母都已经把张女士给抛弃了,而且多年来对张女士不管不问,实在没理由让张女士支付这笔钱。
大家认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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