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生他养他,竟然比不上一个女友?”
2021年,40岁的高某因病去世,生前立下遗嘱将名下巨额遗产全部赠与女友,父母一听就崩溃了。 当时,高某因病去世,年迈的父母忍着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悲痛,刚给他办完了葬礼。
不承想,一个让他们更伤心欲绝的打击就找上门了。 原来高某的女友王某在参加完高某的葬礼后,拿着高某亲笔写下的遗嘱,找上了他的父母。
希望两位老人根据遗嘱的内容,配合她办理相关财产的更名手续。
遗嘱里写明:高某将他名下一套价值400万的房产、100万的存款,还有一辆奔驰轿车全部赠与王某。
因为在高某患病期间,是王某无微不至的照料让他心怀感动。 两位老人看着手中的遗嘱,认出这确实是儿子的字迹。
但他们怎么都不愿相信,儿子竟然要把名下所有财产,都留给仅交往了一年的女友王某,什么都没给自己的父母留! 悲痛过后,两位老人却拒不按遗嘱执行,王某再三交涉无果后,就一纸诉讼将两位老人告上了法庭。 在庭前,调查取证时,王某声泪俱下地诉说着自己与高某的感情,遗嘱是高某亲手写下的,并声称自己这样做并不是为了钱,而是为了完成高某的遗愿。 而两位老人也是痛哭失声地表示,抛开儿子其他财产不说,这套价值400万的房子,可是他们老两口花光了自己半生的积蓄买给儿子的,最后怎么能变成王某的呢?
这可给承办法官出了难题了,真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关键双方都还有理。 因高某生前未婚,所以一般来说,他的父母就是法定的第一顺位继承人,但王某手中有高某在意识清醒的情况下亲笔写下的遗嘱,因而王某就成了遗嘱继承人。 那到底是遗嘱优先于法定,还是法定优先于遗嘱呢? 根据《民法典》中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在法律上遗嘱继承是优先于法定继承的,所以手中有高某亲笔遗嘱的王某,就是遗产的第一继承人,他的父母就没有了继承权。 但高某的遗嘱与传统的社会道德相悖,因为无论从高某的父母是房子的出资人来说,还是老人年事已高出于对他们晚年生活的考虑,这份遗嘱都不符合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观。
但要说让王某放弃自己合法的遗产继承权的话,这显然也不太现实,而且如此一来就完全违背了死者高某的意愿。 那怎样才能让案件完美解决,即不让人感觉审理结果是一份冰冷无情的判决书,又能在遵循法理的同时弘扬传统的思想道德呢?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 《关于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文书释法说理的指导意见》中提到,涉及老人等弱势群体和公序良俗等风俗习惯的,要强化运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释法说理。 虽然目前没有直接的法规能作为判定依据,但这条指导意见,给了承办法官很大的灵活性,结合本案实情,他针对双方争议的房产,就此展开了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调解工作。 法官对王某说,高某将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子,赠与才交往一年的女友。
这件事情别说是高某的父母,就是任何人都难以理解和接受,这是备受争议的一件事情。
因此,希望王某能够顾念与高某之间的感情,在接受高某遗产的同时,能够多考虑这套房子是他的父母出资购买的事实,让他年迈的双亲晚年生活能够有所保障。
而对于两位老人,法官则说,既然你们都承认遗嘱是儿子写的,那也应该尽量尊重他生前的遗愿,而且王某在他生前曾悉心照顾他,他们的感情由此可见,而也是高某写下遗嘱的主因。 经过法官5轮的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
高某名下的奔驰汽车和存款归王某所有,而房产则归高某父母所有,但两位老人需就这套房产向王某支付60万元的补偿金。 这场遗产纠纷早已落下了帷幕,但也有网友说,如此一来,死者的遗嘱不就被改了吗,“自书遗嘱”的效力又如何保障呢?
对此,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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