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老太路过宠物店,隔着玻璃见一条狗突然站起,吓的摔成伤残,法院判店主赔7.9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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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南京一位83岁的老奶奶晚上散步路过一家宠物店时,被橱窗里一只突然站起来的狗,吓得跌倒在地,这一摔直接摔成了九级伤残。
老奶奶的家人知道后,找宠物店要求赔偿医疗费整整13万元,但宠物店反驳称,事故发生时,狗与老奶奶相隔甚远,拒不负责。
因此双方闹上了法庭。
02
这位老奶奶已过耄耋之年,那天饭后,她打算在附近散步以助消化。
未料,当她路过一家宠物店时,店里的狗狗透过玻璃窗看到她后表现得极为热情,前脚站起。

泰迪犬起身欲扑的架势吓坏了老奶奶,她急忙后退,却未能站稳,意外跌倒。
店员迅速控制住了泰迪犬,看到这一幕后惊愕不已,立即拴好狗并上前查看老奶奶的状况。
只见老奶奶摔倒在地,痛苦呻吟,似乎伤到了筋骨无法动弹。店员无奈,只得紧急拨打120求救。

宠物店店主事后得知情况也感到十分惊慌,但考虑到是老奶奶自己未站稳,便未过多在意。
然而,店主未曾预料到,此事竟会引发后续索赔,给他带来不小的经济损失。
03
经医生诊断,老奶奶右股骨颈骨折,考虑到她的年龄,这种骨折相当严重,被评定为九级伤残。
老奶奶在医院治疗了近一个月,即便回家后也需长期复健,难以恢复到之前的状态。
这段时间的医药费高达六位数,让老奶奶心疼不已。
她坚信,如果不是那只泰迪犬,自己就不会摔倒,也不会有后续的麻烦。因此,她将责任归咎于宠物店店主。

于是,在家人的支持下,老奶奶向宠物店提出了索赔。店主听闻索赔事宜后,觉得这一家子实在难以理解。
店主认为,狗是拴着的,且狗根本没有走出店门,与老奶奶相隔甚远,怎么可能把她扑倒呢?
如果一个老人仅仅因为看到屋内的狗站起来就吓到受伤,那责任也不应该由狗主人承担吧?
显然,宠物店店主不愿做冤大头,坚决拒绝了老奶奶家人的赔偿要求。
但老奶奶一家态度坚决,认为就是这只泰迪犬导致了她摔倒。
最终,老奶奶的家人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宠物店赔偿包括医疗费、护工费等共计13万元。

在初审中,店主主张泰迪犬与老奶奶之间相距5米之远,这样的距离很难对人构成惊吓。
最终,法官裁决,尽管宠物店并无直接过失,但遵循公平责任原则,宠物店不能免除全部责任。因此,一审判决宠物店需赔偿老太太5万元。
04
然而,这一判决并未使双方满意。老太太嫌赔偿金额过低,而店主则坚称自己无需支付任何赔偿。
店主深感困惑,狗与老人相隔甚远,老人的摔倒又怎会与自己有关?
因对判决不满,双方均提起上诉。在此过程中,店主提供了一份新证据——一段监控视频。视频中清晰可见,老人与狗之间的距离相当远。
店主以此视频为证,力证老人的摔倒与泰迪犬无关,纯属老人自身原因。

但老太太坚称,自己确因看到狗而受到过度惊吓摔倒。
事实上,店主提供的监控视频虽能证明人与狗之间的距离,却无法完全割断老太太摔倒与狗之间的联系。
同时,仅凭老太太的陈述,也无法确凿证明她的摔倒是由于狗的扑向所导致。
在缺乏确凿证据的情况下,法院认定双方均负有一定责任。
二审法官推翻了一审的公平责任原则,决定采用动物伤害纠纷来处理此案。
最终,法院判决店主承担60%的责任,赔偿老太太7.9万元。

而老太太在明知狗不会咬到自己的情况下摔倒受伤,被视为重大过失,需承担剩余的40%责任。
因此,部分医疗费用将由老太太自行承担。
05
既然选择饲养宠物,就应了解其习性并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对于店主而言,这次经历或许有些不幸。
但这也为养狗人士敲响了警钟:务必拴好自家的狗,尽量做到防患于未然。
外出遛狗时,也应尽量远离老人,以免发生意外时难以说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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