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卷有益 | 《美国秩序的根基》读书笔记



法国思想家西蒙娜·韦伊(Simone Weil)说过:“秩序是人类的第一需要“,除非我们在自己的存在中感知某种和谐秩序,否则人类的生存状况不堪忍受。可见,秩序对于一个由民众组成的国家而言是多么的重要。想要了解美国的底层逻辑,可从美国的秩序着手,顺着秩序去探索美国的灵魂,理解美国的本质。《美国秩序的根基》就是这么一本能为读者梳通脉络、理清思路的书籍。作者拉塞尔•柯克(Russell Kirk)是美国著名的政治理论家、道德家、历史学家和社会文学评论者,他以保守主义思想而闻名美国,他的思想甚至曾影响了尼克松、里根等美国总统的施政方向,1989年,柯克被里根总统授予了“总统公民奖章”。读完本书,你会惊叹于作者的知识面之广,对西方历史和哲学的理解之深;作为一个中国读者,你还会一改以往对美国文化历史浅短的误解,相较中华文明上下五千年的丰厚底蕴,美国建立不过300年不到,但溯源其秩序的根基,本书却可从摩西出埃及记开始说起。



摩西十诫


摩西(Moses)在希伯利亚语的意思是从“水里拉上来”。当摩西还是个婴儿的时候,他被抛弃在篮子中在河流上漂泊,法老的女儿——埃及公主将其从水里救了上来并将其当做亲身骨肉一样抚养长大。摩西长大得知自己真实的身份是犹太奴隶后裔之后,看不惯殴打犹太人奴隶的埃及士兵而错手将其杀死,随后逃到了荒漠中的西奈山上,在西奈山燃烧的荆棘中,摩西第一次见到了上帝并与上帝进行了对话,上帝引领摩西拯救在埃及的犹太人奴隶,并帮助他们穿越红海逃脱了埃及士兵的追击,从此,摩西成为了犹太人的第一位领袖和伟大的先知,上帝还将亲手书写的十诫石板传授给了摩西。《摩西十诫》作为西方最早的宗教戒律之一,不仅深刻影响了JD教和YSL教教义的形成,而且对千年之后西方法律和道德体系的演变,也有着巨大的影响力。美国国父之一约翰•亚当斯(John Adams)在1809年写道:“假如我是无神论者,……我仍旧会认为,命运将教化人类最基本的使命托付给了犹太人。”罗兰德•德•沃克斯(Roland de Vaux)这样说道:“犹太人的世俗统治者是被上帝拣选、认可或容忍的,不过他们一直从属于上帝,而且评判他们的标准是他们忠于耶和华和其子民间牢不可破的盟约的程度。国家机器就是王权,在犹太人的眼中,它不过是一种装饰;实际上,在犹太人大部分历史中,这种王权是缺席的。”这样的认知是以色列对现代社会秩序的最大贡献:即所有真正的法律都来自上帝,而上帝是秩序和正义之源,古希腊人将这一概念发展为独立于实在法而存在的正义体系,也就是自然法学派,而后约翰•洛克(John Locke)将其发展为自然权利理论,为美国宪法哲学框架提供了重要的理论依据。(《独立宣言》中“不证自明的真理”也直接反应了洛克式的政治哲学思想。)



古希腊城邦


古希腊的国家并非当今意义上真正的国家,由于爱情海地域的限制,这里没有广袤的平原,肥沃的河流,有的只是密布的岛屿和曲折的海岸,因此古希腊缺乏建立地区性帝国的基础,它是由一个个小小的城邦组成的政治共同体,其中最有名的当属雅典城邦和斯巴达,正是由于这种松散的政治结构,以及古希腊人傲慢自负且诡计多端的性格,导致了各个城邦之间冲突不断,最终使得古希腊文明走向了衰落。对大部分美国宪法的起草者来说,古希腊城邦国家没有什么值得遵循的先例,有的只是希腊失败的政治经验提供的某些负面教训。美国的建国者很多都认为希腊城邦国家所属面积小、人口少,不可能成为广袤的美利坚合众国有效的模仿对象。除了公元前5世纪的梭伦改革,这是古希腊历史上唯一值得借鉴并影响至今的事件,它不仅为雅典城邦的振兴与富强开辟了道路,奠定了城邦民主政治的基础,也为近代欧美分权体制提供了依据。
在哲学和艺术方面,古希腊有很多值得学习的地方,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是西方哲学的奠基人,被并称为“古希腊三贤”。美国的建国者们发现,虽然亚里士多德很多著作的首要价值属于历史学领域,但他的政体观对建国者仍具有特别的价值。新兴的美国只有勉强不到半打可以称为城市的乡镇,远不是城邦国家的领地;新英格兰地区的镇区和弗吉尼亚县政府也不太像城邦;美国也没有血缘贵族,也没有任何贵族头衔赐给殖民地人士。尽管如此,亚里士多德提倡的“友爱共同体”是美国的理想,协调各利益群体和各阶级也是美国人有意识的目标,美国的趋势是快速扩张,成就更完美的联合体,并不向往城邦的地方性忠诚。因此,美国人在亚里士多德的著作中找到的希腊人有关政治和社会均衡的观念被直接纳入美国宪法之中,不过,其他一些希腊观念没有被新美国认同。在美国政党开始组建时,希腊政治经验的灾难和希腊哲学的成就启示着各政党的领导人,他们自己的新政体成为了梭伦的混合政府的放大版。



罗马文明


《独立宣言》与爱德华•吉本的《罗马帝国衰亡史》第一卷发表在同一年,罗马的伟大在此书的字里行间极大刺激了美国建国者们的想象力。约翰•亨利•纽曼(John Henry Newman)认为,通过罗马文明对现代国家的影响,罗马帝国直到今日还有鲜活的生命。罗马的力量是圣保罗所谓的那种“阻遏性力量”——阻碍完全失序的状态或JD教所谓的敌JD统治的无政府状态。罗马人对法治的理解在现代世界束缚着破话性的冲动,罗马人的法律和义务经由波利比乌斯、李维、维吉尔、西塞罗和斯多葛派人士的阐释,进入美国的政治思想和法理学体系,并被永久的纳入美国宪法之中。罗马人在半个多世纪征服了世界很多地区,它互相制衡的政治体制为其征服世界提供了有力的保障。罗马的宪法制度既不是完全的君主制,也不是贵族制或民主制,它包含了三种模式的各种特点,使得其能够在战争时期将所有公民团结起来,开展艰难的公共事业。千年之后,罗马宪制的名声依然如此响亮,以至于美国宪法的制定者们尽可能地想要模仿它。
西塞罗是古罗马著名的政治家、哲人,他是“有秩序自由”理论的代言人,曾经反对武装革命,失败后付出了生命的代价。革命时代和制宪时代的美国人都敬重这位带头抵制暴力变革的人。西塞罗在《国家篇》中写道:“真正的法律是自然相和谐的不偏不倚的理性,它具有普遍的适用性,永远存续,不会改变”,“罗马和雅典不会有不同的法律,今天和明天也不会有不同的法律,这一永恒不变的法律对所有国家和时代都适用。”在《法律篇》中,他写道,最高法来自上帝,它的渊源比“成文法或国家的出现”更早。普通民众将法律定义为成文的规章,命令人做什么或不做什么,不过,大众是错误的。法律是内置于自然中的最高理性,它规定什么该做,什么该被禁止。一旦在人的思想中获得稳固的位置和充分的发展,这种理性就是法律。虽然西塞罗和罗马共同消亡了,但他给后世留下了混合了希腊理论与罗马实践的自然法遗产。

本书最早出版于20世纪70年代,当时美国正处于危机之中,在大多数人对美国未来感到沮丧之时,柯克却满怀希望的期盼美国复兴。他在本书中不无洞见的指出,美国秩序的根基牢牢的锚定在《旧约》的先知时代,从古希腊罗马到基督教的中世纪和宗教改革,西方历史的演变过程无时无刻不在酝酿着美国秩序的种子。
在柯克看来,宗教信念派生出有秩序的自由观,有秩序的自由观派生出自由市场和有限政府的制度安排,而自由市场和有限政府的制度安排则为美国经济、社会和个人的发挥提供了尽可能多的保障。这种秩序的使命就是:协调权威和自由,在维护国家的同时不对个人自由造成伤害,同样的在主张个人自由的同时不对国家造成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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