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我扒个案件。这个案件,就有点儿冷血了。
如果一个罪犯,告诉你他对自己犯过的罪,非常懊悔,希望你能原谅他,我想这样的话,应该是没有任何作用的。因为如果道歉有用,那么也就不会有警察了。
但至少,他有悔过的心理。虽然人不能原谅他,但也许上帝可以稍微宽恕他的罪过。
可是如果一个十恶不赦的罪犯,即使在他被抓之后,等死的时候,他也毫无悔意,反而对你说,那些死者死了就死了,他们活该,那是他们的命运。
那么你会做何感想?我不知道上帝会怎么想,但是作为一个人,我想任何人,哪怕是与这件事无关的人,都会想要亲手杀死他吧。
现在我要讲的这个案子,就是这样一个罪犯做下的。
话说警方接到群众报案,说在一处空房内,发现了一具死尸。
尸体衣衫不整,头部已经被人用钝器砸烂。
尸体遭受过强奸,身上财物已经被抢走。
根据现场的情况来看,凶手是个没有组织能力的罪犯。因为作案现场异常凌乱,留下了大量的线索。
于是,警方推测:
1、这个人极度仇视女性,年幼时曾经遭受过女性虐待。因为他与普通奸杀案不同,没有采用扼死受害者的方法,而是用钝器砸烂了她的头。
2、此人曾经有过前科,敢于对陌生女性下手,显示出了他对事成有着很大的把握。说明他之前已经犯过此类案子,而且很可能已经杀过人了。
3、这个人在现场留下了大量的线索,比如脚印、精液、指纹等等。说明他没有反侦察能力。此人在本地很可能是个人尽皆知的恶霸。
4、这个人白天作案,作案地点荒僻,说明他没有正式工作。
于是警方在周边地区进行大力排查。排查对象主要是有过低收入者,有过盗窃、抢劫前科的人,以及性犯罪者。
但奇怪的是,周边的男性,并没有人符合以上特点。
而有的人虽然符合,却没有作案时间。比对dna,也没有吻合的情况。
这就让人感觉很奇怪了。难道警方的推理错了吗?
案发地点并不是个很大的地方,所有符合特征的男人都排查了个遍,却没有任何结果。
难道警方的推测错了吗?
案件的调查工作彻底陷入了僵局。
然而就在这时,警方突然发现了一条线索。
他们在调查中发现,死者的手机被抢走后,竟然没有关机,甚至还拨出过一个电话。警方急忙联系移动,查找那名接电话的人,并通过他找到了犯罪嫌疑人。
于是警方开始对这名嫌疑人进行围捕,最终将其捉拿归案。
而罪犯对自己犯过的罪,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供述起罪行来,竟然行云流水。
就连警察都纳闷,怎么这个案子这么容易就破了?
虽然有这样的疑问,但警察在对比了dna之后,发现这个人确实就是奸杀案的凶手。
甚至在警察都没有问的时候,他自己就供认了之前的十几起强奸案,其中还包含了6起凶杀。
说实话,当事实摆在警方面前,就连经验最老道的刑警都觉得不可思议,因为这个人看上去只是个流浪汉而已。他蓬头垢面,以窝棚为家,平日里畏畏缩缩,眼神里就透露着无能。
虽然人们一眼就能看出他的低智商,但是却无法看到他的凶狠。
他完全不像是那种穷凶极恶的流窜犯。
而且,假如他真的是那种杀人不眨眼的歹徒,恐怕也不至于混到这种地步吧?好歹周克华家里还有几十万呢。他敢抢劫杀人,还混得那么惨,难道说他只是以杀人为乐吗?
他还真的就是以杀人为乐。
当警察听说他之前做下的几个案子后,都震惊了。
他第一次杀人,竟然只是为了强奸而已。抢劫反而是附带性的掠夺。就好像战争中,杀人是第一目的,掠夺战利品才是附带性的活动一样。
2004年,他被释放出狱后,好逸恶劳的他,开始靠乞讨为生。
在一片空地上,他搭建了个窝棚,就作为了他的基地。在那里他过着混吃等死的日子。有一天他看到一个女人从窝棚旁边经过,就临时起意,将那女子按到在窝棚旁边的水洼里,将她呛晕后,把她拖到了自己的窝棚里强奸。
强奸之后,他先是掐死了受害者,又将其身上的财务搜刮一空。最后在窝棚旁边刨了个坑,将尸体掩埋掉了。
半年后,又在同一片空地上,他将两个在此玩耍的两个女孩,同时打晕,拖进窝棚里强奸杀害。埋掉被害人后,他竟然还经常蹲在埋尸体的地方,抽烟回味当时的情景。
可见他对被害人一点儿悔意都没有。也没有任何常人应该有的恐惧心理。
由于受害者都是外地人,而且有都是单身女性,所以等家属发现联系不上的时候,也无法赶到当地报案。
当她们能够报案的时候,他也早已经流窜到了其他的地方。
他经常在不同的省份中到处流窜作案。强奸杀人才是他真正的目的,而抢劫的所得往往只有几十块而已。
从云南,到湖南,从湖南,又到广西。无论是幼女,还是年轻女孩,无论是中年妇女,还是老年妇女,都是他下手的对象。
他甚至敢在白天作案,作案时也全无顾忌,甚至到了后来几起案子的时候,他竟然敢仅仅相隔两天就连续作案。而且还是在同一地点。后来,他甚至都懒得杀人,直接将人打晕后就强奸抢劫。
他从未想过隐藏自己的行踪,也没有毁灭任何证据。
因为杀的人多了,而警察又没有抓他,他就明白了:
由于受害者都是外地人,所以可能那些受害者家属甚至都没有报案。而且就算报案,由于他是流窜作案,警察也很难抓到他。
退一千步讲,就算警察对流窜作案人员有追踪,警察也想不到是个流浪汉。
再退一万步讲,就算能想到是流浪汉,警察也不会怀疑他,因为他乍看上去就是个白痴。
而且他之前有过案底,在监狱里呆过很久,他的心理素质很好,因而警察就算怀疑到他,只要他沉着应对,警察也不会看穿他。
至少他自己是这样想的。
他觉得,只要不被现场抓个正着,他就永远不会被抓到。
于是在这个思维的指导下,他竟然不再杀人了。
从心理学的角度讲,这倒是个很奇怪的现象。因为一般的连环杀手,在杀人之后,手段都会越来越凶残,杀人的数量会越来越多。
他反而倒无所谓了。
这变相说明,他此时已经对之前的事情,抱有无所谓的态度了。一旦杀手有了这样的态度,就说明,在其潜意识当中,他已经不想活了。
他后来供认,他当时只想着一件事:在被追捕的过程中,与警察激烈搏斗,同归于尽。
但最后一位受害者的意外死亡,打破了他的这个变态的表现欲望。
那个女人被她打晕后,在他实施强奸的过程中,突然惊醒。
他怕女人呼救,因为这次作案的场所,不是那么荒僻。
于是他抡起铁棍,砸烂了那个女人的头。
他抢走手机后,用手机打了个电话。
一般的凶手都不会这样做。他做出这样看似大意的行为,与他之前不再杀人的举动,是同一个原因。那就是:他不想活了。
于是警察就顺利地抓到了他。但在抓捕过程中,由于警方动作迅速,所以没有给他所谓的搏斗机会。
后来有人问他,你后悔吗?
他回答的话很让人窝火:
那些人死跟我没什么关系,那是她们的命不好。我一点儿也不后悔。唯一遗憾的是没有跟警察正面交锋一下。。。
那么这样一个扭曲的灵魂,到底是怎么产生的?如果说他的变态心理是凭空得来的,那是连鬼都不相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