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风扒豪门,818除了霍&何的其他豪门家财争夺案

  对了,前面有人说陈振聪手里的06年的遗嘱是风水遗嘱,我个人是觉得不太可能的,而且法院也不支持这个观点。但是还是应该客观的8一下。

  其实这个论点是一审的时候,华懋慈善基金提出的,当时法院还第一次请了风水先生作证供,一个是大名鼎鼎的是司徒法正,一个就是曾经在世纪争产案里给龚如心“种生基”的余若愚。

  当时,代表华懋慈善基金的风水师司徒法正供称,法科所有法事均须使用奏表,但法师可自行决定奏表内容,毋须在奏表中列齐所请的神灵、面对的困难及请求。他指出,续命法事的奏表即俗称的“风水遗嘱”,奏表内亦必须写有“神明指引”和“帮助”字眼。陈振聪代表律师陈景生问他,续命法事可有要求处理全部财产,司徒法正则回答:“没有。”

  司徒法正表示,进行法事时,法师会要求当事人向神灵坦白,甚至要求当事人做善事。他又指,法事中提及的“化财”,可解作做善事、捐献,法事中所用的祭品或金钱数目更由法师决定,而且没有底线。

  司徒法正又指出,目前已经有外国人学习风水,故法科亦会使用英文,至于何种仪式能用其它语言,则须视乎个别风水师的教授而定。他续称,风水师一般会按“行规”,收取由“3、6、8”等数字组成的吉利银码作为风水费用。

  但陈振聪传召的风水专家余若愚则说,在地底埋下金玉翡翠是“种生基”的常用手法。但“风水遗嘱”甚为荒谬。

  此外,风水大状陳景生在盘问时,直接挑战司徒法正的砖家地位,要求对方解释《周易》和《易经》,随后更是语出惊人的踢爆司徒法正的专家报告内容是抄袭台湾寺庙和其他风水师的个人网站,甚至连错别字也完全照搬,质疑司徒法正的报告没有充分查证,不具有权威性。

  此外,华懋方面的律师张健利又表示,龚如心的秘书区燕玲在龚的遗物中找到一个信封,内里有5张纸,其中4张写有陈振聪名下公司OGHL的名称、金额等,并写了「1389×49」及「1388 8888×49」、「7×7」的算式,按照算式计算出来,是接近龚如心支付予陈振聪的6.88亿元金额,「7×7」、「49」等数字与人死后灵魂有关。他认为这份06年的遗嘱是风水遗嘱,应该是龚如心为了祈求健康要陈振聪烧掉的,但是他为了一己私利,没有这么做。

  陈振聪后来就说华懋基金方面自相矛盾,一会儿说这份遗嘱不是龚如心立的,一会儿又说这份遗嘱是龚如心所立,但却是风水遗嘱。


  反正,一审法院最后没有支持风水遗嘱一说,认定陈振聪伪造遗嘱。

  


  上面那俩人就是司徒法正和余若愚。


  2011年的情人节,2月14日,香港上诉庭3位法官一致驳回商人陈振聪就已故华懋集团主席龚如心的遗嘱认证案的上诉。陈振聪透过公关公司表示,对裁决虽然感到失望,但尊重判决,并已决定上诉至终审法院,陈振聪重申,06年的遗嘱绝对真确。

  这里科普一下,香港是英美法系,不同于中国的二审制,他们是三审制。所以也才有了世纪争产案里,龚如心两次败诉,最终终审逆转的情况出现。

  不甘心的陈振聪向终审法院上诉,并改聘本地资深大律师周家明(他嫌老外不好交流,把他炒了),以遗产总值超过100万元为由,向上诉庭申请上诉至终审法院。但上诉庭法官却质疑终审法院法例中所指的100万元款额,并非指遗产的总额,而是针对上诉人提出上诉申索所得的数额是否超过100万元。另原保持中立的律政司代表亦强调,从06年遗嘱内容所见,陈振聪仅属“信托人",绝非"受益人",就算06年遗嘱确立,陈振聪最终只是“零”收益,故上诉庭不应批出上诉许可。

  个人感觉,这个时候是律政司终于看不过眼,不想让陈振聪再上诉了。

  华懋基金终于赢得了这场官司。

  


  准备终诉期间,陈振聪还是在做最后的挣扎。

  他公开发表了一封题为《给父母官的一封信》予特区行政长官、律政司司长及立法会主席,声称“一名资深立法会议员”劝他不要枉费心机上诉至特区终审法院,好好处理警方的刑事审讯更实际,因为公众已对他“公审”,视他为“人民公敌”。(这段看的我真是莫名喜感)

  陈振聪声称,公众的观感已主宰香港司法程序,甚至法院判决也被民意左右:“立法会议员和政府的心态原来是不尊重司法公义的。”


  第4度发招 公开信诉“清白”


  自从上诉庭2月14日驳回陈振聪就争产案的上诉后,陈振聪近月4度发招,第1次是被判败诉当天即发表声明,强调其持有2006年遗嘱“绝对真确”;3天后再度出招,向传媒发出新闻稿,透露已向警方商罪科报案,指称怀疑有人在龚如心遗产案聆讯中作假口供;本月初致函全体立法会议员“求助”;昨日就再次发表公开信“鸣冤”。

  声言被扣帽子碍“伸张正义”


  该封题为《给父母官的一封信》, 公开信上款为致行政长官、律政司司长及立法会主席。陈振聪在信中称,香港社会近日一下子把他“抬举”为“人民公敌”,“‘人民公敌’的帽子太大,太高了,我不配”,并声言该顶“人民公敌”的帽子令立法会议员也拒绝为他“伸张正义”。


  陈振聪声言,“一名资深立法会议员”劝他放弃上诉至终审法院,因为他必输无疑,其它立法会议员亦不会理会他的申诉。


  抱怨“清白无辜”者“蒙冤受苦”


  在信中,他没有透露该名资深议员的身份,但称该名议员相信他所持的2006年遗嘱是“真品”,并引述该名议员指,“人民公敌”的帽子令他难以被普罗市民接受,市民亦不认同将遗产分配给他,议员只为选票而做事,要顺应民意议员才会为他挺身而出,民意更凌驾司法,故要顺民意才可以与政府打官司,否则即使上诉至终审法院也一定输,甚至不批准他上诉终院的申请,律政司亦不会在终审前把2006年遗嘱的警方鉴证报告交给他。


  陈振聪声言,该名议员的一席话令他非常担心香港的司法独立性受损,言之凿凿地称:“真相证实我是清白无辜的,更证实有人作假证供、妨碍司法公正……是否因为我是‘人民公敌’就不顾一切,不管甚么法治精神、司法公义,让犯了法的人逍遥法外,清白无辜的人却要蒙冤受苦呢?”


  陈振聪的意思就是,他是被不公正对待的,大家都用有色眼镜看待他,但其实他是冤枉的。


  


  @八卦没钱途 2139楼
  LZ,龚心如这算是完了么?
  谢谢LZ系统分析啊,
  之前知道都是零零星星的片段,这回总算是串联起来,
  有个完整版了~
  看完这个贴,感觉看了一晚上的TVB台庆豪门风云大戏啊~~~
  继续~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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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差点,因为这比财富的归属还有问题
  陈振聪终审败诉,华懋基金胜诉。
  但关于这笔巨大财富的最终归属却仍未尘埃落定。现在矛盾的焦点在于龚如心的三个弟弟妹妹。

  今年初香港媒体报道,就在春节前,华懋慈善基金的新掌门人,即龚如心的弟弟龚仁心在接受某周刊访问时信誓旦旦地表示,要改变华懋集团遗产授予人即其姐姐龚如心既有的经营管理方法,“加快賣樓”和“走时尚路线”,以求企业更快发展,同时高调说自己在华懋慈善基金每月只拿100元的象征性薪酬。

  然龚仁心的“百元秀”没出几日,媒体就将龚仁心主导龚家5个进入共有7位成员的华懋集团管治委员会及理事会的事捅出来,他们分别是其妹龚仁心、龚中心龚因心及儿子龚飆、龚皓等,而龚家人在华懋慈善管理基金每年拿到的薪酬个个都以百万计,龚仁心的夫人在华懋基金所获薪酬更是高达500万元,也就是说,即使华懋慈善基金的当家人龚仁心真的如他自己所宣讲的每月只拿100港币的月薪,但龚家人每年要从龚如心留下来的这笔已经完全社会化的公益财富里拿出上千万港币。

  几经敏琐却公正的法律途径,这笔千亿港元的财富,终由龚如心从王德辉身后接手,又反哺给社会,但现在看,华懋慈善基金的当家人龚仁心正在按照自己的另一个计划路线将其重新转入由龚家人绝对控制的“龚氏华懋集团”手里,其实是以家族私利鲸吞这笔已然全数被捐给公众的慈善基金;当然,龚如心遗嘱里曾令华人社会期待的“设立中国的类似诺贝尔奖的具有世界性意义的奖金和基金的目的”也将成为泡影。

  在龚仁心先生成为华懋慈善基金新的掌门人后,龚做了一件很令人吃惊的事,可能是因为遗嘱中有“在我离世之后,希望交托由联合国秘书长、中国政府总理和香港特区政府首长组成的管理机构监管”一句,龚于中国人的春节之日前,突然外交手段地发布了一个新闻,说是这笔基金已经获得了国家最高领导层的关注与支持,给人的印象是,遗嘱中的关键一条“监管”已经在国家最高层面的监管中了。为此,接受采访的龚仁心或者是采访龚的杂志还发布了一张国家某领导人的照片。经查,这张照片与龚仁心所提到的事情没有任何关联,且在香港赴京的几次代表团中,并无华懋慈善与国家领导人单独会见的任何安排,甚至连名赴京名单中,都没有过龚氏家族的记录,这样的不诚信发布,很难让人相信其在慈善基金管理方面会有诚信的作为。这一点,我们真诚地提请龚氏家人,“天地有正气”,慈善之事,需要有慈善之人行之,千万不要做出花里胡哨的事来。

  反过来,倒使龚仁心及龚氏家族鲸吞这笔巨额公益基金的野心昭然于天下。

  
  目前华懋基金的主要管理者是龚如心的弟弟龚仁心,华懋基金的董事则现由5人担任,除了龚如心3个弟妹龚中心、龚仁心、龚因心,另外便是集团老臣子梁荣江及陈鉴波。

  香港媒体曾获得一份董事会会议纪录,发现当日6项议案的表决中,龚家3人全都投赞成,两名老臣子投反对或弃权,也就是说现在华懋慈善基金已经完全由龚氏三人主导。(3:2,龚氏兄妹这是赤裸裸的把控住了华懋慈善基金)

  而龚氏家族自从接管了华懋王国后,一改龚如心往日低调作风,这也引起了华懋搞成的微词。在2011年2月上诉庭判陈振聪败诉,基金在华懋总部召开记者会,一字排开的还有龚仁心两名儿子。有华懋中人不满,指官司胜方是华懋慈善基金,“华懋慈善基金”却变成了“龚氏基金”。

  这一现象,也于龚如心的遗嘱不符。
  法庭判定为龚如心“最后遗嘱”的2002年遗嘱中,除了提及龚如心要成立慈善基金的遗愿、指明要供养王家长幼和照顾华懋员工,并无提及有遗产给予龚家中人。也就是说,在龚如心02年的遗嘱中,并未提出要自己的弟弟妹妹接手华懋事业。

  据悉,香港律政司已提出9个管理慈善基金的方案予法庭考虑,全部都会改变目前龚家控制基金的局面,龚家则向法庭争取让他们继续管理慈善基金。

  今年1月18日,华懋基金召开董事会,5人均有出席。其中一项议程,是讨论由谁与香港律政司联系,商讨落实龚如心遗嘱。龚仁心建议,由他本人及他认为合适的基金成员或其它专业人士为代表。但基金董事之一的梁荣江则建议,除龚家成员,应加入梁本人或陈鉴波,再加其它专业人士为代表。龚仁心反对梁的提议,坚持自己的主张,到表决时,龚家3人均赞成龚仁心的提议,梁及陈则反对,3比2之下,龚仁心的建议获通过。
  也就是说,龚仁心会出面与香港律政司协议。

  这是2012年10月份的消息,最近的就是我一开始提的,龚如心的母亲也被卷进遗产案,法院会在下个月作出最终的结果,大家可以拭目以待。

  下图是龚如心与母亲、弟弟龚仁心、妹妹龚中心

  





  话说龚如心的母亲已经百岁高龄,王廷歆逝世时也享年九十七岁,双方父辈都是长寿之人,但王德辉横死,龚如心也得癌去世,可见钱再多却买不来健康,反而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大家也引以为戒吧。

  龚如心生前身后遗产案就到此结束了,明天开八新鸿基三兄弟的爱恨情仇~不过狗血程度和龚如心案比起来就是小巫见大巫了,8的也会尽量快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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