咀嚼人民币:品尝亦升值亦贬值的中国味道!【已出版】

  人民币既升值又贬值的现象我们就咀嚼到这里,等待着美国人如何出手,等待着我们的杰吉尔海德先生们的反击,货币现象背后一定会有经济的背景。
  在中国,回到国内来观察人民币的泡沫就不得不提那房地产市场了,股市是个妖市,笔者不甚了解,所以不愿意分析它。这楼市笔者可是津津乐道,愿意发泄感慨和宏论与读者分享。
  
  对于在中国城市中生活的几乎每个人都不得不关心房价的问题,即使你不买房,但房价的涨跌最终总要通过方方面面,传递到每一个城市生活中的人的经济中。比如说,楼下食杂店的小老板会天天嘟囔房租又涨了,显然是房价上涨惹的祸,显然最终房价上涨的因素都要分摊到每一个人身上,哈哈,你我都跑不掉啊。
  房地产市场背后的利益博弈是一个非常庞大的战场,里面有许多非常有战斗力的队员,比如说,上至核心利益集团的总代表,下至广大平民百姓中的普通一员。那么从哪说起呢?先从权力和权利说起。
  
  中国的城市土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而使用权却属于法人或自然人,这种天然权力的人工割裂为其中的利益斗争埋下了伏笔。因为所有权属于国家,国家的概念如此之大,不会在具体的小块土地上纠葛,所以,真正的所有权必然要被虚化。另外,土地所有权的主体事实上是混乱的,因为国家的代表是政府,而政府在中国具体又分五个层次,按权力的大小自上而下:中央政府、省政府、市县政府、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村委会。对于一块具体的土地而言,谁来行使这个所有权呢?现在看来,这里的权力是混乱的,没有立法进行分割,但大致的操作是:市县政府有对土地“挂拍招”的权力,乡镇级政府似乎有“流转”的权力,村委会似乎有“转包发包”的权力。这样,国家的土地所有权已经被做“虚”,而在下级地方政府那里,土地的所有权似乎被做“实”。
  但真正的土地使用权又被层层批发,最后到了一个自然人手里,这个自然人就是买了商品房的房主,我们现在的分析就从这个房主开始。
  房主甲在2000年买了一套当时价值20万元人民币的房子,土地使用证上标注的土地划拨面积28平方米,使用年限还残余68年(中国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权为70年)。到了2009年甲的房子已经涨到了70万元人民币,这里面产生了50万元人民币的商业溢价,换句话说,房子增值了涨价了。其实这是个错误的概念,房子只能折旧,不会增值。本质上讲是依托房子的土地增值了,笔者必须强调是土地增值了!是因为城市的扩张、交通的改进、社区服务的完善、商业和市场的发展等等因素促成了土地的增值,使土地产生了商业溢价,但绝大多数人都以为是土地上面的附属物房子升值了。好了,现在房子涨价了,房主甲把房子卖了,赚了50万元,房主甲心平气和的认为他可以独占这50万元的土地商业溢价,虽然他仅仅有土地的使用权,换位思考一下,土地的所有权人却一无所得,这在逻辑上合理吗?土地的所有权人会心安理得的拿到零利润吗?
  
  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利益不明确分割,是一定要出乱子的。比如说你拥有一套房子,你有它的所有权,注意是房子的所有权,但你现在把它租给了另外的一个房客乙,租期为三年。房客乙按合同约定交足了房租,于是房客乙就可以享受这三年的房子的使用权,没有任何争议吧。但突然情况变化了,一年后房子突然被拆迁了,被拆掉了不能住了,拆迁者额外拿了一笔10万元的补偿费,哈哈,所有权和使用权面临着挑战了。这10万元怎么分配呢?如果租房者认为他的实际使用权被伤害了,想独吞这10万元那房主接受吗?但如果房主独吞这10万元租房者乙接受吗?哈哈,这就是中国房地产领域所面临的权力的尴尬。
  今天笔者回到自己的思路上来吧。
  美元的购买力实际上存在着二元性,同样是1美元,在美国国内和在中国国内大相径庭。
  人民币的基础货币绝大部分甚至超过76%,是依靠美元来发行的。那么现在人民币的升值或者是升值预期就会给人民币带来很大的麻烦,比如说四五年前,当时,中国人民银行变相强制的购入了1美元,必须支付给某人8元人民币,假如现在升值到6:1,那就意味着中国人民银行手里原有的1美元的储备,现在对应的人民币却只值6元了,那么前面所说的某人手里的8元人民币中就有2元是虚无缥缈的泡沫。
  所以说从2005年至今,人民币的基础货币中有大量的这种泡沫。
  人民币的基础货币中依靠国债发行的那一部分我们权且按24%计算,这里面的泡沫也同样非常可观,当然,这要完全是我们自己的错。
  中国的国债发行本身是通过商业银行来包销的,事实上是强制卖给商业银行的,因为它的回报率太低,除了退休的老头老太太去买点,有谁去买国债升值保值呢?所以中国的国债实际上就是变相的国有大商银行的资产。
  而四大国有银行从来都不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商业银行,所以他们的资产很成问题,实际上这些国有大商业银行也从来没有真正意义上的资产平衡表。所以靠所谓的中国国债来发行的那部分人民币基础货币甚至可以理解为完全是泡沫。完全是空中楼阁。
  读者会不会以为笔者过于偏激呢?那我们就着重就这个问题再来解释一下。从1994年开始,一直到前几天的中国农业银行上市,中国一直致力于将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坏账剥离,由于时间跨度比较大,银行所谓资产在这十几年里膨胀的特别快,而掩盖了这样的一个事实,即中国的大商业银行的呆坏账率超过30%,这在其他任何像样的国家里,这样的商业银行早就破产了,即使是在中国,人人都知道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早已技术上死亡。
  为了挽救这些国有大商业银行就必须注资,钱从哪来呢?到市场去融资?可是我们四大国有商业银行难看的要死,根本嫁不出去!好了,美国高盛公司来了,他来出谋划策,来打扮我们的国有商业银行,他们似乎出了一个阴招,用国家外汇储备来打扮中国银行和建设银行的资产负债表,这一招真灵,马上就把这两个银行推向了市场,可以去所谓的融资圈钱了。但这里出个问题,就是那450亿美元的国家外汇储备,的身份问题,现在这钱到底是国家外汇储备还是这两家银行的商业资产?理论上国家外汇储备本身就是债务,是对中国人民的欠债,有1美元的国家外汇储备在当时就是对中国国民的8.3元人民币的欠条,现在有人拿这个欠条当资本投入到了商业银行里,商业银行在把这个欠条资本又当成自己的资本继续放贷,哈哈,荒谬之极,这里哪来的监管,难道商业信誉就是这样膨胀的吗?难道已经嫁人的女人还可以这样无休止的继续许配给别人?这就是所谓的中国制度创新,最伟大之处在于毫无廉耻!读者读到这里你还认为靠国债那个所谓发行的人民币基础货币还有一点点信誉的影子吗?
  上面谈的是人民币的基础货币,事实上,基础货币要通过商业银行等等金融机构,流入到整个经济体系中,于是就会产生所谓的广义货币,在西方市场经济学里面,用一个M2来表述这个所谓的广义货币。在中国,也有那么一个装模作样的M2,没法子,我们只能拿这个数字作为参考,也只能用市场经济的眼光来审视这个中国的M2,中国的M2是多少呢?2009年底,为65万亿元人民币,而中国官方的的基础货币M1约为19万亿元人民币,那么官方的货币乘数约为3.4。
  现在清楚了,由于人民币缺乏一个法定的发行机制,就不得不依靠美元和国债来发行了,但同样是中国内部的体制问题,靠国债发行那部分人民币实际上是假钱,而靠美元发行的那部分人民币现在出问题了,因为美国人逼人民币升值,换句话说,使更多的裸泳的人民币露馅了。
  人民币既无发行机制,又无可靠的汇率机制,想想看,人民币现在所处在一个什么样的危难的关头啊!人民币的危机正在空前的发酵中。
  一方面美国要通过人民币的汇率升值来转嫁危机,即通过美元向中国传导美元的泡沫;另一方面,中国自己的人民币又通过商业银行在透过荒谬的房地产市场制造了一个更大的、更具有破坏性的泡沫。
  现在我们站在中国的决策者的角度来看待这两种泡沫,该怎么办,当然顺便说一句这些决策者们就是前面我们所说的杰吉尔海德先生们也就是山头大王们。杰吉尔海德们意图十分清晰:对来自于美元的泡沫用更多的贸易顺差去冲淡,如果这个贸易顺差减少甚至消失,那是最可怕的事;对于来自国内的泡沫用股市和楼市予以围剿,但股市已是惊弓之鸟,不过楼市在这方面还欣欣向荣着那。
  具体的解释是,旧有的1美元国家外汇储备由于升值至少要产生2元人民币的泡沫,但只要在新产生1美元的国家外汇储备,如果按6:1计算,不仅可以掩盖过去的2元的泡沫,还可以产生新的4元人民币的基础货币发行,不错吧。但美国人已经不允许了,欧洲人和日本人恐怕也不愿意容忍了,这种方式到头了,但是由于惯性的原因还不会马上归零,笔者的意思中国还可以混到2012年甚至2015年,但好日子已经没有了。
  对于国内发行的人民币泡沫,已经完全指望房地产去消化他们,来争取时间完成中国经济的所谓转型,哈哈,傻子都会笑了。时间上根本不靠谱,笔者的意思是中国经济真要从出口导向型转化为真正意义上的消费型,恐怕二三十年都不止啊,这还得痛下决心修改我们的政治体制作为前提,这看来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而我们的房地产业还能支撑多久呢?三个月,六个月,一年,两年?
  人民币既升值又贬值的现象我们就咀嚼到这里,等待着美国人如何出手,等待着我们的杰吉尔海德先生们的反击,货币现象背后一定会有经济的背景。
  在中国,回到国内来观察人民币的泡沫就不得不提那房地产市场了,股市是个妖市,笔者不甚了解,所以不愿意分析它。这楼市笔者可是津津乐道,愿意发泄感慨和宏论与读者分享。
  对于在中国城市中生活的几乎每个人都不得不关心房价的问题,即使你不买房,但房价的涨跌最终总要通过方方面面,传递到每一个城市生活中的人的经济中。比如说,楼下食杂店的小老板会天天嘟囔房租又涨了,显然是房价上涨惹的祸,显然最终房价上涨的因素都要分摊到每一个人身上,哈哈,你我都跑不掉啊。
  房地产市场背后的利益博弈是一个非常庞大的战场,里面有许多非常有战斗力的队员,比如说,上至核心利益集团的总代表,下至广大平民百姓中的普通一员。那么从哪说起呢?先从权力和权利说起。
  中国的城市土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而使用权却属于法人或自然人,这种天然权力的人工割裂为其中的利益斗争埋下了伏笔。因为所有权属于国家,国家的概念如此之大,不会在具体的小块土地上纠葛,所以,真正的所有权必然要被虚化。另外,土地所有权的主体事实上是混乱的,因为国家的代表是政府,而政府在中国具体又分五个层次,按权力的大小自上而下:中央政府、省政府、市县政府、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村委会。对于一块具体的土地而言,谁来行使这个所有权呢?现在看来,这里的权力是混乱的,没有立法进行分割,但大致的操作是:市县政府有对土地“挂拍招”的权力,乡镇级政府似乎有“流转”的权力,村委会似乎有“转包发包”的权力。这样,国家的土地所有权已经被做“虚”,而在下级地方政府那里,土地的所有权似乎被做“实”。
  但真正的土地使用权又被层层批发,最后到了一个自然人手里,这个自然人就是买了商品房的房主,我们现在的分析就从这个房主开始。
  房主甲在2000年买了一套当时价值20万元人民币的房子,土地使用证上标注的土地划拨面积28平方米,使用年限还残余68年(中国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权为70年)。到了2009年甲的房子已经涨到了70万元人民币,这里面产生了50万元人民币的商业溢价,换句话说,房子增值了涨价了。其实这是个错误的概念,房子只能折旧,不会增值。本质上讲是依托房子的土地增值了,笔者必须强调是土地增值了!是因为城市的扩张、交通的改进、社区服务的完善、商业和市场的发展等等因素促成了土地的增值,使土地产生了商业溢价,但绝大多数人都以为是土地上面的附属物房子升值了。好了,现在房子涨价了,房主甲把房子卖了,赚了50万元,房主甲心平气和的认为他可以独占这50万元的土地商业溢价,虽然他仅仅有土地的使用权,换位思考一下,土地的所有权人却一无所得,这在逻辑上合理吗?土地的所有权人会心安理得的拿到零利润吗?
  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利益不明确分割,是一定要出乱子的。比如说你拥有一套房子,你有它的所有权,注意是房子的所有权,但你现在把它租给了另外的一个房客乙,租期为三年。房客乙按合同约定交足了房租,于是房客乙就可以享受这三年的房子的使用权,没有任何争议吧。但突然情况变化了,一年后房子突然被拆迁了,被拆掉了不能住了,拆迁者额外拿了一笔10万元的补偿费,哈哈,所有权和使用权面临着挑战了。这10万元怎么分配呢?如果租房者认为他的实际使用权被伤害了,想独吞这10万元那房主干吗?但如果房主独吞这10万元租房者干吗?哈哈,这就是中国房地产领域所面临的权力的尴尬。
  
  中国房地产业不仅面临着土地的所有权向使用权过度的尴尬,也同样面临着所有权内部分割的尴尬,更神奇的是在所有权和使用权之间还夹杂着一个权力,叫做规划权。
  在中国,神奇的土地可以被若干层地方政府层层转卖,或者变相转卖,或者各届政府逐届转卖,在巨大的商业利益面前都睁大了眼睛不甘示弱。可是土地的使用权在住房领域可是70年啊,至少也有50年啊,一旦卖出去理论上是不能马上收回的。但在中国,伟大的制度创新又一次发挥了它神奇的魅力,权力的发源地又创造出了土地的规划权。
  
  比如,暴发户丙在江边风景秀丽的地方买了一块土地,买了200平方米的土地的使用权,作为宅基地,盖了一套别墅,当然整个过程是由村委会牵头开发的,土地是农村集体所有的宅基地,合理合法。当初丙花了100万元购置了这套别墅,现在这套别墅已经增值为500万元了。丙这套别墅附近有很多这样的别墅,不仅占据着风景秀丽的土地,而且占有着令人垂涎三尺的商业溢价。市一级的地方政府红眼了,他们开始挥舞着手中的权力大棒,他们要对土地重新规划,把这一大片土地规划成所谓公共性质的开发区用地,按照新的规划,这片土地上将会有学校、医院、商业中心、公园、当然还有成片的商品房。哈哈,地方政府的规划权是完全合理合法的没有争议,他们的新规划也完全可以得到上一级的省政府的批准,没有法律障碍。但冲突出现了,原来这块土地上的那几百户小别墅就得拆迁了,当然暴发户丙的小别墅也属于这拆迁之列。地方政府是讲理的,它可能给你设置了两个方案,其一,别墅拆掉后补偿你面积相同的商品房,当然,别墅的所有者们就会失去以前的小花园,就会失去田园诗意般的乡村的宁静,当然也会失去“面子”,所以,小别墅的主人们很难接受这个方案。其二,在离现有别墅几公里的地方,仍然是风景秀丽,但显然是更农村的地方补偿你更多的土地,比如说300平方米,甚至在给你点补偿款,让别墅的业主们搬迁走,显然,也很难被人接受。原因就是土地的使用权的贪婪在作怪。
  当别墅由100万元涨到500万元时,土地的使用权甚至是不完全的土地使用权想独吞这400万元的商业溢价,是所有冲突的根源,笔者冷静的认为,这不符合逻辑。当然,拥有所有权的政府利用规划权来抢夺和分享那400万元的商业溢价,也显得很失体统,也为政府内部各个层次、上一届或下一届之间的利益分割留下了冲突的隐患。
  一言以蔽之,从权力的角度看,只要是土地存在着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不完善的分割,中间还夹杂着规划权,那就意味着没有任何人会真正的拥有房子,因为土地都没有,皮之不存毛将焉附,那么回过来,清醒的问自己一句,中国人为什么要买房呢?
  
  好了,我们清楚的看到了在中国,土地的所有权是最大的,规划权紧随其后,而土地的使用权则很狼狈,事实上处在一种被剥削和压迫的状态中。
  当房主甲在2000年时花了20万元人民币买了一套房子,到了2009年他的房子升值到了70万元人民币,这里的50万元的商业溢价被让给了房主甲,那就意味着土地的使用权增值了50万元,而我们清楚的知道,土地的所有权和规划权的增值和在一起是不会少于50万元人民币的。于是从逻辑上讲,在房地产业里,必然有巨大的泡沫,这个泡沫一定隐含在人民币的购买力上,但只要表面不戳穿它,美丽而又辉煌的泡沫就一直在那里闪耀着夺目的光彩。
  
  当我们知道,土地及土地上面的附属物房子在疯狂的涨价,背后的真正操盘手是土地的所有权人时,我们必须知道他们是怎么样操作的,来最终使房子疯狂的涨价,并且无法阻挡房子的涨价步伐的。
  在宏观上,土地的“挂拍招”是使土地增值的商业操作手段,我们先不提它。我们来看看商品房是怎么被操作而价格疯涨的。首先,垄断商品房的建筑权,剥夺住房人的自建房权。其次,将商品房的首付比率降到30%20%,而不是50%或更高。再次,设计了按揭贷款的制度。再其次,设计了所谓的期房预售制度。仅此四项在中国的事实操作上就足已使房价像脱了缰的野马一样,疯狂上涨,只要这四项不做实质上的调整,其他所谓的调整都是“假大空”!
  
  读者是不觉得笔者过于武断了,那我们就细细的品味上述所说的四条,对房价甚至对人民币的影响。
  第一条,如果我们唱红脸的杰吉尔海德先生们真是想降低楼价,那只要规定城市里住房建设商品房占40%,经济适用型住房占30%,廉租房公租房等等保障型住房占另外的30%,并且严令那些想唱白脸的杰吉尔海德先生们遵命从事。否则年终考察时撤掉主管的副市长,撤掉房管局长,撤掉规划局长,撤掉土地局长,撤掉……哈哈,房价会怎么降呢?读者可想而知,但事实上土地的真正的所有权人却不是这样做的。他们首先哼哼哈哈,嘴上说一套又允许下边令做一套,做的戏而已,忽悠你没商量,但捍卫垄断利益时毫不手软。对相当于自建房的那类房子,包括集资建房包括小产权房则采取了几乎于冷酷的打击,其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啊!
  
  第二条,关于商品房的首付比例问题,我们有笔账可算。我们假设2004年某一套商品房实价20万元人民币,为什么以2004年为例呢?因为是那一年出的楼市新政,搞乱了以后的一切。如果当时的首付比例定为50%即10万元人民币,那么可能一个刚性的买房者手头只有5万元,此时他买不起房子;但他的旁边躲藏着一个投机客,手头有20万元,他有能力买两套房子,但是他在犹豫。不过此时合在一起市场上就有三套房子的需求能力,如果供应能力也是三套,那么此时房价是不会大涨的,甚至不涨。那么那个刚性的买房者完全可以经过几年后积累到10万元而实现自己的购房梦想,由于房价不涨或微涨,投机客也未必敢倾巢而出,所以投机行为不会使房价暴涨。这是个平和的过程,也是个理智的过程,人们实现买房子的梦想都可以实现,只是慢一点,这就是慢的优点。
  可是,我们的政策呢?或者说是唱红脸的杰吉尔海德们的政策呢?他把首付比率降低20%,可怕的现象出现了,还是那套20万的房子,现在首付只要4万元了,那个刚性的买房者马上就产生了一套的需求,楼市火爆了,投机客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动作在手里,他手头的20万对于每套只有4万元的首付马上就可以形成5套的需求,那么合在一起现在的需求总量实际六套房子了,而刚才所说的供应能力还是三套的话,想一想这种供求关系的严重扭曲,会导致房价上涨到什么程度?原来的刚性买房者,他的购买能力在需求中实际是占1/3以上的。而现在他的购买能力,在实际需求能力中要占到1/6以下。因为刚性买房者的购房能力是斗不过红了眼的投资客的,显然,由1/3降到了1/6,刚性买房者自然是越来越没有希望买到房子了。这道理多么简单,基本常识,基本逻辑而已啊。但笔者有个强调刚性买房者手里我们假设有5万元的呀,而购买能力却下降了一半以上,显然是被人注水了。这就是国内人民币泡沫形成的机制。
  第三条,我们再来分析一下伟大的按揭制度。中国一直以来是个发展中国家,换句话说我们很穷没有钱,尤其是1998年的金融风暴实际掏空了人民币的底气,我们不得不改造我们的国有大银行,包括剥离资产融资上市等等。问题出现了,一个没有钱的国家,四大没有钱的银行,却要搞商品房的按揭贷款制度,荒谬之极啊!作为商业银行贷款,除了国家指定的信用贷款外,一般说来应该有质押物或抵押物,笔者觉得按照惯例,质押物的融资比例不会超过80%,而抵押物的贷款融资比例不会超过50%。同样是惯例,抵押物往往是不动产,而不动产必须是所有权非常明确的不动产才可能有贷款的资格。可是在中国这些条件都不存在,却玩了一个猫腻,用现买的东西本身做抵押来买自己,这就是按揭。而当按揭的比例达到了70%甚至80%时,这里所存在的金融风险不知有多大,或者说是干脆就不是金融风险而是金融赌博,或者干脆就说是货币赌博,直说了吧就是拿人民币赌博。这就是媒体或舆论所津津乐道的房地产业绑架了银行业,银行业又绑架了中国经济,其实是故意的,自愿的绑架。
  第四条,期房的预售制度也同样很荒谬。同样是发展中国家,连期货市场都整得人模鬼样,却把房子设计成一个期权交易制度,可笑之至。这是一种急躁的表现,是GDP主义带来的急躁。当然,有人从这里受益,谁呢?空手套白狼的房地产商,唱白脸的地方政府。这个制度不停止就是一个犯错误的人从不承认自己的错误,那么又何从改正错误呢?买房者还是丢掉幻想吧。土地的所有权人并不想让土地的使用权人真正获得使用权,这就是房价上涨暴涨再上涨的真谛。
  回过头来,我们在看看那些所谓的调控措施,什么控制土地供应,什么提高第二套房的首付比例,什么调查房屋的空置率,什么住房公积金贷款,什么加快保障房的建设,什么土地开发闲置一年要无偿收回,什么……不过是在玩打擦边球而已,只是高喊一声,让所有的强势的利益集团暂时停了脚步,回头看看,平静下来后,利益集团们仍会大阔步的向前走。这楼价嘛,读者们看着办了。
  
  抛开以上四条的分析,我们还有另一种分析楼市价格的方法。
  在中国,你必须得承认,我们有100万个核心家庭,他们有权有势,当然也很有钱。他们当然都有房子,不过,他们的房子不会在100平方米以下吧,哈哈,是几百平方米,是高档住房,是别墅,换句话说,他们的房子的价格跟普通老百姓无关,是涨是跌,是值1000万还是一个亿,跟老百姓无关,对吧。换句话说,核心家庭的房子是不影响楼市价格的,当然,这些核心家庭也不在乎在中国国内的房子,因为他们另外一脚早就已经踏到欧美日了。即使将来他们卖了房子,普通百姓也是绝对买不起的。
  
  在中国,你又得必须承认,我们还有1000万个殷实的家庭,他们可能是小官小宦,也可能是官商不分的精明人,也许是弄虚作假的奸商,但管他是谁呢?他们很殷实,他们每个人可能有四套房子,其中自己住一套,给子女留一套,孝敬了父母一套,让岳父母沾光也用了一套,哈哈这样的安排很合理吧。于是,我们想象中的这1000万个殷实的家庭在中国占据了4000万套房子。不少啊,但还是跟平民百姓无关,因为他们的房子不会太小,大概都应该在100平方米以上。这样的房子显然不是平民百姓的追求啊,因为老百姓要求比这简单的多,他们顶多要70、80或100平方米的房子,甚至可以小到60平方米啊。显然,这4000万套殷实人的房子并不应该影响普通平民百姓的房子啊。换句话说,和老百姓需求的房子不是一个档次啊。怎么老百姓想要的房子就暴涨了呢?奇怪吧,哈哈,人民币在作怪,人民币的泡沫在作怪,你不信吗?
  还是在中国,当然是在城市和城镇里,你还得必须承认有大约1亿个小康家庭,他们充斥在大小国企,中小私企里,有时他们自称是白领,有时又是公务员,当然也可能是成功的小商小贩,管他是谁呢?他们是买房的真正大军,但合理的解释是一户一套有1亿套也够了。就算是其中一半的小康家庭买了两套房子,那1.5亿套也够了。可是中国在大小城市里至少建了3、4亿套房子啊,怎么就能造成一房难求的局面呢?而且搞得鸡鸣狗叫的。当然,许多城市居民是买不起房子的,但是他并不是没有住房。同样,入城的农民工们也买不起房子,但也并不是没有房子住啊,只可能是更简陋一些而已,房子呀房子,真怪啊,你到底在哪那?答案是包围在人民币的泡沫中。
  中国房地产业不仅面临着土地的所有权向使用权过度的尴尬,也同样面临着所有权内部分割的尴尬,更神奇的是在所有权和使用权之间还夹杂着一个权力,叫做规划权。
  在中国,神奇的土地可以被若干层地方政府层层转卖,或者变相转卖,或者各届政府逐届转卖,在巨大的商业利益面前都睁大了眼镜不甘示弱。可是土地的使用权在住房领域可是70年啊,至少也有50年啊,一旦卖出去理论上是不能马上收回的。但在中国,伟大的制度创新又一次发挥了它神奇的魅力,权力的发源地又创造出了土地的规划权。
  比如,暴发户丙在江边风景秀丽的地方买了一块土地,买了200平方米的土地的使用权,作为宅基地,盖了一套别墅,当然整个过程是由村委会牵头开发的,土地是农村集体所有的宅基地,合理合法。当初丙花了100万元购置了这套别墅,现在这套别墅已经增值为500万元了。丙这套别墅附近有很多这样的别墅,不仅占据着风景秀丽的土地,而且占有着令人垂涎三尺的商业溢价。市一级的地方政府红眼了,他们开始挥舞着手中的权力大棒,他们要对土地重新规划,把这一大片土地规划成所谓公共性质的开发区用地,按照新的规划,这片土地上将会有学校、医院、商业中心、公园、当然还有成片的商品房。哈哈,地方政府的规划权是完全合理合法的没有争议,他们的新规划也完全可以得到上一级的省政府的批准,没有法律障碍。但冲突出现了,原来这块土地上的那几百户小别墅就得拆迁了,当然暴发户丙的小别墅也属于这拆迁之列。地方政府是讲理的,它可能给你设置了两个方案,其一,别墅拆掉后补偿你面积相同的商品房,当然,别墅的所有者们就会失去以前的小花园,就会失去田园诗意般的乡村的宁静,当然也会失去“面子”,所以,小别墅的主人们很难接受这个方案。其二,在离现有别墅几公里的地方,仍然是风景秀丽,但显然是更农村的地方补偿你更多的土地,比如说300平方米,甚至在给你点补偿款,让别墅的业主们搬迁走,显然,也很难被人接受。原因就是土地的使用权的贪婪在作怪。
  当别墅由100万元涨到500万元时,土地的使用权甚至是不完全的土地使用权想独吞这400万元的商业溢价,是所有冲突的根源,笔者冷静的认为,这不符合逻辑。当然,拥有所有权的政府利用规划权来抢夺和分享那400万元的商业溢价,也显得很失体统,也为政府内部各个层次、上一届或下一届之间的利益分割留下了冲突的隐患。
  一言以蔽之,从权力的角度看,只要是土地存在着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不完善的分割,中间还夹杂着规划权,那就意味着没有任何人会真正的拥有房子,因为土地都没有,皮之不存毛将焉附,那么回过来,清醒的问自己一句,中国人为什么要买房呢?
  好了,我们清楚的看到了在中国,土地的所有权是最大的,规划权紧随其后,而土地的使用权则很狼狈,事实上处在一种被剥削和压迫的状态中。
  当房主甲在2000年时花了20万元人民币买了一套房子,到了2009年他的房子升值到了70万元人民币,这里的50万元的商业溢价被让给了房主甲,那就意味着土地的使用权增值了50万元,而我们清楚的知道,土地的所有权和规划权的增值和在一起是不会少于50万元人民币的。于是从逻辑上讲,在房地产业里,必然有巨大的泡沫,这个泡沫一定隐含在人民币的购买力上,但只要表面不戳穿它,美丽而又辉煌的泡沫就一直在那里闪耀着夺目的光彩。
  当我们知道,土地及土地上面的附属物房子在疯狂的涨价,背后的真正操盘手是土地的所有权人时,我们必须知道他们是怎么样操作的,来最终使房子疯狂的涨价,并且无法阻挡房子的涨价步伐的。
  在宏观上,土地的“挂拍招”是使土地增值的商业操作手段,我们先不提它。我们来看看商品房是怎么被操作而价格疯涨的。首先,垄断商品房的建筑权,剥夺住房人的自建房权。其次,将商品房的首付比率降到30%20%,而不是50%或更高。再次,设计了按揭贷款的制度。再其次,设计了所谓的期房预售制度。仅此四项在中国的事实操作上就足已使房价像脱了缰的野马一样,疯狂上涨,只要这四项不做实质上的调整,其他所谓的调整都是“假大空”!
  读者是不觉得笔者过于武断了,那我们就细细的品味上述所说的四条,对房价甚至对人民币的影响。
  第一条,如果我们唱红脸的杰吉尔海德先生们真是想降低楼价,那只要规定城市里住房建设商品房占40%,经济适用型住房占30%,廉租房公租房等等保障型住房占另外的30%,并且严令那些想唱白脸的杰吉尔海德先生们遵命从事。否则年终考察时撤掉主管的副市长,撤掉房管局长,撤掉规划局长,撤掉土地局长,撤掉……哈哈,房价会怎么降呢?读者可想而知,但事实上土地的真正的所有权人却不是这样做的。他们首先哼哼哈哈,嘴上说一套又允许下边令做一套,做的戏而已,忽悠你没商量,但捍卫垄断利益时毫不手软。对相当于自建房的那类房子,包括集资建房包括小产权房则采取了几乎于冷酷的打击,其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啊!
  第二条,关于商品房的首付比例问题,我们有笔账可算。我们假设2004年某一套商品房实价20万元人民币,为什么以2004年为例呢?因为是那一年出的楼市新政,搞乱了以后的一切。如果当时的首付比例定为50%即10万元人民币,那么可能一个刚性的买房者手头只有5万元,此时他买不起房子;但他的旁边躲藏着一个投机客,手头有20万元,他有能力买两套房子,但是他在犹豫。不过此时合在一起市场上就有三套房子的需求能力,如果供应能力也是三套,那么此时房价是不会大涨的,甚至不涨。那么那个刚性的买房者完全可以经过几年后积累到10万元而实现自己的购房梦想,由于房价不涨或微涨,投机客也未必敢倾巢而出,所以投机行为不会使房价暴涨。这是个平和的过程,也是个理智的过程,人们实现买房子的梦想都可以实现,只是慢一点,这就是慢的优点。
  可是,我们的政策呢?或者说是唱红脸的杰吉尔海德们的政策呢?他把首付比率降低20%,可怕的现象出现了,还是那套20万的房子,现在首付只要4万元了,那个刚性的买房者马上就产生了一套的需求,楼市火爆了,投机客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动作在手里,他手头的20万对于每套只有4万元的首付马上就可以形成5套的需求,那么合在一起现在的需求总量实际六套房子了,而刚才所说的供应能力还是三套的话,想一想这种供求关系的严重扭曲,会导致房价上涨到什么程度?原来的刚性买房者,他的购买能力在需求中实际是占1/3以上的。而现在他的购能力,在实际需求能力中要占到1/6以下。因为刚性买房者的购房能力是斗不过红了眼的投资客的,显然,由1/3降到了1/6,刚性买房者自然是越来越没有希望买到房子了。这道理多么简单,基本常识,基本逻辑而已啊。但笔者有个强调刚性买房者手里我们假设有5万元的呀,而购买能力却下降了一半以上,显然是被人注水了。这就是国内人民币泡沫形成的机制。
  第三条,我们在来分析一下伟大的按揭制度。中国一直以来是个发展中国家,换句话说我们很穷没有钱,尤其是1998年的金融风暴实际掏空了人民币的底气,我们不得不改造我们的国有大银行,包括剥离资产融资上市等等。问题出现了,一个没有钱的国家,四大没有钱的银行,却要搞商品房的按揭贷款制度,荒谬之极啊!作为商业银行贷款,除了国家指定的信用贷款外,一般说来应该有质押物或抵押物,笔者觉得按照惯例,质押物的融资比例不会超过80%,而抵押物的贷款融资比例不会超过50%。同样是惯例,抵押物往往是不动产,而不动产必须是所有权非常明确的不动产才可能有贷款的资格。可是在中国这些条件都不存在,却玩了一个猫腻,用现买的东西本身做抵押来买自己,这就是按揭。而当按揭的比例达到了70%甚至80%时,这里所存在的金融风险不知有多大,或者说是干脆就不是金融风险而是金融赌博,或者干脆就说是货币赌博,直说了吧就是拿人民币赌博。这就是媒体或舆论所津津乐道的房地产业绑架了银行业,银行业又绑架了中国经济,其实是故意的,自愿的绑架。
  第四条,期房的预售制度也同样很荒谬。同样是发展中国家,连期货市场都整得人模鬼样,却把房子设计成一个期权交易制度,可笑之至。这是一种急躁的表现,是GDP主义带来的急躁。当然,有人从这里受益,谁呢?空手套白狼的房地产商,唱白脸的地方政府。这个制度不停止就是一个犯错误的人从不承认自己的错误,那么又何从改正错误呢?买房者还是丢掉幻想吧。土地的所有权人并不想让土地的使用权人真正获得使用权,这就是房价上涨暴涨再上涨的真谛。
  回过头来,我们在看看那些所谓的调控措施,什么控制土地供应,什么提高第二套房的首付比例,什么调查房屋的空置率,什么住房公积金贷款,什么加快保障房的建设,什么土地开发闲置一年要无偿收回,什么……不过是在玩打擦边球而已,只是高喊一声,让所有的强势的利益集团暂时停了脚步,回头看看,平静下来后,利益集团们仍会大阔步的向前走。这楼价嘛,读者们看着办了。
  抛开以上四条的分析,我们还有另一种分析楼市价格的方法。
  在中国,你必须得承认,我们有100万个核心家庭,他们有权有势,当然也很有钱。他们当然都有房子,不过,他们的房子不会在100平方米以下吧,哈哈,是几百平方米,是高档住房,是别墅,换句话说,他们的房子的价格跟普通老百姓无关,是涨是跌,是值1000万还是一个亿,跟老百姓无关,对吧。换句话说,核心家庭的房子是不影响楼市价格的,当然,这些核心家庭也不在乎在中国国内的房子,因为他们另外一角早就已经踏到欧美日了。即使将来他们卖了房子,普通百姓也是绝对买不起的。
  在中国,你又得必须承认,我们还有1000万个殷实的家庭,他们可能是小官小宦,也可能是官商不分的精明人,也许是弄虚作假的奸商,但管他是谁呢?他们很殷实,他们每个人可能有四套房子,其中自己住一套,给子女留一套,孝敬了父母一套,让岳父母沾光也用了一套,哈哈这样的安排很合理吧。于是,我们想象中的这1000万个殷实的家庭在中国占据了4000万套房子。不少啊,但还是跟平民百姓无关,因为他们的房子不会太小,大概都应该在100平方米以上。这样的房子显然不是平民百姓的追求啊,因为老百姓要求比这简单的多,他们顶多要70、80或100平方米的房子,甚至可以小到60平方米啊。显然,这4000万套殷实人的房子并不应该影响普通平民百姓的房子啊。换句话说,和老百姓需求的房子不是一个档次啊。怎么老百姓想要的房子就暴涨了呢?奇怪吧,哈哈,人民币在作怪,人民币的泡沫在作怪,你不信吗?
  还是在中国,当然是在城市和城镇里,你还得必须承认有大约1亿个小康家庭,他们充斥在大小国企,中小私企里,有时他们自称是白领,有时又是公务员,当然也可能是成功的小商小贩,管他是谁呢?他们是买房的真正大军,但合理的解释是一户一套有1亿套也够了。就算是其中一半的小康家庭买了两套房子,那1.5亿套也够了。可是中国在大小城市里至少建了3、4亿套房子啊,怎么就能造成一房难求的局面呢?而且搞得鸡鸣狗叫的。当然,许多城市居民是买不起房子的,但是他并不是没有住房。同样,入城的农民工们也买不起房子,但也并不是没有房子住啊,只可能是更简陋一些而已,房子呀房子,真怪啊,你到底在哪那?答案是包围在人民币的泡沫中。
  
  作者:Armor_Bear 回复日期:2010-09-28 22:49:45 
  
    人民币的基础货币中依靠国债发行的那一部分我们权且按24%计算,这里面的泡沫也同样非常可观,当然,这要完全是我们自己的错。
      中国的国债发行本身是通过商业银行来包销的,事实上是强制卖给商业银行的,因为它的回报率太低,除了退休的老头老太太去买点,有谁去买国债升值保值呢?所以中国的国债实际上就是变相的国有大商银行的资产。
    
    商业银行包销怎么是基础货币发行呢?央行印钞买国债才是啊。
    请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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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问题让笔者脸红,但我所知道的事实就是如此,中国人民银行往往不回购国债,却摊派给商业银行,笔者小的时候记得还要摊派给每个职工呢,这里面的机制笔者也不懂,不好意思。
  回作者:有一说一0112 回复日期:2010-09-29 11: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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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有一说一0112和你那卢什么玩意的东西滚出我的帖子,你TM有新意,你自己写东西,别TM东贴西贴,那个卢什么的左粪,不要拿来在我的帖子里臭烘烘的熏人,我现在的建议是,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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