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年,那些离婚的人们(纪实离婚案,连载中...)

  五五五 张先生的涅槃(上)

  从前说张先生性格好、为人热情的那波人不见了,张先生“要先顾家的”从星期一到星期七,以前不是这样,真不是这样,张先生永远是乐呵呵的样子,挂在嘴上,“我不去帮你,说得过去?”无论男女,张先生转头望向求助他的人,眼里总有无奈的宠溺。
  这么一个好人,为了公司里的一个原本看不上他的女人,闹到同老婆离婚。好笑的是到现在张先生也搞不懂他老婆为什么一定要离婚,他和那个女人,曾经不是那种关系,当然,后来......后来才成了管着他的女人。
  张先生现在是不快活的,不然不会回思,老婆为什么会离婚?张先生这个人有非常强烈的主观责任意识,即使离婚很久,“前妻”不会从他嘴里说出来,偶尔喝多了对着熟人,仍是“我老婆”、“我老婆”,留下来的为数不多的熟人,都知晓“我老婆”不是现在这个林月丽。
  张先生当初很讨厌林月丽,彼时大家年纪相仿,且都未婚,林月丽长得也并不比旁人漂亮,但是总有些莫名的“优越感”端着,机关单位又是个女的,于是总有人给介绍对象,林月丽慢慢成了单位老妇女口舌中的“势力女”,挑剔,找对象要求高,什么家产、房子、宝马以上的车,罗列起来,有些骇人。毕竟就是镇政府,哪怕整个镇子包围在城市延伸带。
  那时候的张先生还是个二十五六的小生,爸在财政所弄了个副主任科员退休,妈农村妇女没工作,比上比下一时也没找到合适的,又人就想撮合他和林月丽,还没等他反正,林月丽经当面严词拒绝了“热心大姐”,那位大姐做了一辈子妇联工作,什么时候遇上过此等灰头土脸,仿佛好心没好报,气愤之下对着小张子一顿巴拉巴拉......小张先生也觉得郁闷,明明自己也没考虑过林月丽,怎么就成了癞蛤蟆?林月丽家还没有一个办公室主任呢,小张父亲退休前毕竟占着财政所办公室主任的名头,林月丽看不上他家条件——在xx镇,还真是有些不知天高地厚的意思了。
  毕竟小张子爹妈住的房子可是违规扩建又乱建,最后一把拿到土地证!
  不过那时候城区还在很远看不见的地平线那头,等小张子结婚十余年变成xx社区xx科长(股级)张先生,老张家那一大片当初胡乱搭建的“房屋用地”,已经在拆迁中获得了十几倍的收益!拆迁时老张夫妻还在世,拆迁补偿款和安置房都是作为遗产转到了张先生和弟弟手里,老张毕竟人老姜辣,提前写了遗嘱,上千万的资产一分没落儿媳妇手里,至于儿媳为两个老的送终,北方的规矩似乎历来如此,爹妈跟长子,何况张先生家里就一个孙女,老二夫妻两都没有正经职业,一口气生了三个,最后一个是孙子。
  张先生不会和弟弟计较遗产,等到遗嘱下来,老婆光看见三套店面两套房产给老二,她家给公婆送终就两套,气得要找小叔子说理,张先生晓之以情动之以理,老婆仍不解气,跑去出和闺蜜吐槽,闺蜜在司法局,看了那遗嘱——“你生啥气,这房子压根与你无关!”
  “你看到没,以上两处房产,由我的长子张大卡单独继承”!
  单独继承?是单独继承?闺蜜解释半天,他老婆才终于醒悟,原来前后三年伺候两个老的,自己狗屁没有!
  闺蜜劝她不如让张大卡把房子加名,张大卡倒也没不同意,但办理继承就手续繁琐,再房管局,人家说夫妻财产不用假名,老婆心里有疑问,但想想房管局都这么说了,那就是吧,房管局又说,加名还要什么评估费,公证费,一来二去几千都不止,加名这事儿也就不了了之。
  其实房管局前台那些业务员,对婚内房屋产权不同来源并未做详细解释,没有遗嘱的确是共有,有明确指定继承人继承的房产,怎么可能默认婚内共有?!至于公证费,当年确实需要,目前已经取消。就算公证费,也是在继承环节,夫妻之间赠与无需公证费。
  事情像是翻页了,但前妻已经对张家落了阴影。也就在孩子上初中这两年,整个镇子已经被热门地铁楼盘包围,房价火箭上涨,张先生的两套房产加起来有个上千万,就连结婚时两家出钱买的两居室老房也值两百万。
  故事里的大人物又将浮出水面,当初眼睛长在天棚顶的林月丽,早年嫁了个经营连锁超市的小老板,一开始还成,随着超市的没落,男人又欠了很多钱,外出躲债,林月丽人到中年,日子越发艰难,正好机构调整,林月丽成了张先生部门的女下属......

  起诉重婚罪后还可以撤诉吗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重婚罪的被害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

  基于重婚罪起诉主体的特殊性而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一)由检察机关提起重婚罪诉讼,则属于公诉案件,作为婚姻受害方的当事人无资格提出撤诉;  (二)由婚姻受害人自己提起重婚罪指控,则属于自诉案件,受害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撤诉。

  1、《刑事诉讼法》第172条规定,“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根据该规定,庭审过程中,如果自诉人对被告人产生恻隐之心或原谅对方,可以撤回对被告人的指控而使被告人免受刑罚之灾。

  2、最高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63条规定:“对第二审自诉案件,必要时可以进行调解,当事人也可以自行和解。调解结案的,应当制作调解书,第一审判决、裁定视为自动撤销;当事人自行和解的,由人民法院裁定准许撤回自诉,并撤销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可见,即使被告人涉嫌重婚罪一审被判罪名成立,被告人不服上诉,二审法院也可以主持诉讼双方进行和解、当事人也可以自行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被告人也一样可免受刑罚。

  重婚罪具有如下构成特征: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制度。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有配偶而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具体而言分为二类人:一是重婚者。所谓“重婚者”,是指有配偶而在其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结婚的人。二是相婚者,是指本人无配偶,但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人。

  4、本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

  具体表现为:第一,有配偶的人明知自己有配偶而与他人结婚。如果行为人认为自己的配偶已死亡而与第三人结婚的,不构成本罪。第二,无配偶的人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其结婚。如果无配偶的人受到有配偶的人的欺骗,误认为对方没有配偶而与其结婚的,无配偶的人可不构成本罪,而由有配偶的人单独构成重婚罪。

  由于重婚罪既属于自诉案件,同时有些情况下也可以归为公诉案件,因此在不同主体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时候,关于起诉重婚罪后是否可以撤诉的问题,就需要区分不同的情况进行分析处理。
  @ty_冰心玉 2019-06-21 09:40:01
  可惜了前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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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的,张大卡好歹不分
  张先生的涅槃(中)
  由于靳浩东常年外出躲债,林月丽独自支撑家庭,少不了经常请假,原先不在一个部门,加上从前“伤害过”张先生,在林月丽成为张大卡下属前,张大卡压根不知道林月丽爱请假。张大卡混上副科已经三十过五,毕竟在基层混上个职位不易,不仅要工作勤恳,还必须让上级满意,让下属得小便宜,两脚走路,群众基础太差,没人能叫的动,最终领导也不会对你满意。
  张大卡在综治办,这个部门可以说涵盖所有婆婆妈妈、零零碎碎,上门对应一大堆政府部门,下面又是社区,又是物业,还有五花八马奇奇怪怪的大爷、大妈,临时住户、两劳释放人员、甚至逃犯......
  科里四个人,工作非常忙,从街道妇联划过来的林月丽一周难得露脸,张大卡这才知道林月丽往区妇联努力超过三年,结果人家不要她,不仅区妇联进不去,街道办妇联妇女主任也因为实在hold不住她,硬把她顶了出去。毕竟是街道办正式职工,综治办“部门调整、增强实力”,部门调整来了张大卡,“增强实力”原先基础上加了一个林月丽。
  张大卡摸清情况后,心底苦笑,林月丽常年不正经上班,就这么个“增强实力”,领导这是怕他闲着。
  此时的张先生回家后还习惯和妻子说东说西,他老婆袁文洁在县中教语文,带重点班,一到初三比谁都忙,就这样还是家务、孩子一样不落,一边烧菜一边听老公抱怨。
  “主任的意思我看出来了,我这个综治办主任就别想闲着,一会儿也不行,老邓身体不好,我叫他搞搞内勤,登记文件,周颖年轻,跟我跑跑,这个林月丽,你说我能叫她做什么?她原先在妇联就是老请假,我来综治一个月了,她倒好,上班时间加起来不到七天,bababababalalalalal”......
  袁文洁麻溜弄出两荤一素,“再弄个汤就吃饭!”
  张先生帮着妻子把菜端上桌,“陈主任到区里也是铁板钉,所以,他让我多抗一些事,我也能明白,毕竟综治这一块是街道工作重点,陈主任到区里很可能分管法制,那天酒桌上,领导该说的也说了,我也不是心里没数,反正自己辛苦点儿,也就三两年,快的话,陈主任一上去我可能就,可能就是街道办副职,以后再往上,也还有空间,所以......”
  张先生目光游离向窗外,窗明几净,吊篮在窗台上随着微风轻轻颤动着绿叶和几分雅致的白边,饭菜的香气填满了张先生鼻息、味觉、身心,这样的满足让人从不在意,却实实在在......
  往后的日子原本可以如斯延续,孩子仰着脖子从书房出来,“妈,没做我想吃的鹅颈?!哎呀累死我了,今天作业特别多,我脖子都难受......”
  张先生过来替女儿捏脖子,手机突然响了,在街道工作手机任何时候响都不意外,张大卡皱着眉接了电话,“什么?林月丽被家暴?人在派出所?哪个派出所?!”
  袁文洁母女两已经吃了一半,“我的出去一下,林月丽被家暴,人在派出所。”
  “林月丽?!林月丽不是不上班么?哎,你把饭吃完啊......”
  张先生的工作热情历来如此,又是家暴又是派出所,尽管袁文洁对丈夫放下饭碗出门有些不满,但,谁叫他在街道工作?刚提拔,且说不准还真会当街道主任......
  夫妻之间,历来很有些微妙,从你第一次隐约觉得不对,吞噬你的龙卷风就已经在很远处煽动起翅膀......
  张先生的涅槃(下)
  袁文洁街道派出所电话惊呆了,张大卡在振兴街被人打得进了医院!赶紧找人换课去镇医院,派出所的人也都在,挨着的病床躺了两位,袁文洁一看女的是林月丽就觉得不对。
  果然,又是张大卡替林月丽出头,之大半年前林月丽老公回来,三天两头就是吵死打架,张大卡每每到场,一开始袁文洁没特别在意,毕竟张大卡就在街道工作,又是个热心肠,结婚这么多年从来都是家里的人,家里的事儿没有外边“急迫”。袁文洁骨子里还是很有些传统思想,觉得男的嘛,在外面多投放些精力,混出个好人缘,出门办事容易,只要心里没有外人,做妻子的辛苦点儿没啥,张大卡虽然整天帮着别人忙活,但也没有哪一次相对林月丽这么投入,只是袁文洁也不相信张大卡会真有别的心思,因为这么多年来张大卡就没和哪个女的不明不白过,这林月丽长相一般,整天哭丧着脸,也就皮肤白一点,人缘口碑没一样好,张大卡原先也挺反感她,前头数次张大卡出门劝架,袁文洁虽然觉得丈夫管下属家事管得太宽,两人为此还吵过,后面好像林月丽就没再找过他,等到看了出警记录,问清楚情况,袁文洁丢下一句——“回去离婚!”就离开了医院!
  张大卡觉得袁文洁心思狭隘,小题大做,但袁文洁心意已决,还找了潘区长老婆做他工作,张大卡这次就真生气了,我和林月丽不过是上下次关系,她被打我作为她的领导能不到场?她那个赌博鬼丈夫狗急了跳墙乱打人,我一片好心被打,你作为妻子不仅不关心丈夫,还当着两个警察和一屋子医生护士宣布“离婚”.......我当你一时气话,还低声下气求你为了孩子别闹离婚,你倒好,区委书记老婆也给搬出来了......
  潘书记儿子在袁文洁班上,后面的事儿也都没太大波折,两人婚后的老房子被张大卡悄悄借给了林月丽,袁文洁正是在出警记录上看到事发地址才暴跳离婚,肯定不会要那套小房子就离婚,在潘书记老婆主持下,袁文洁分到了拆迁补偿的一套大房子和家里全部存款。
  林月丽得知张大卡真的离婚了,表现出种种愧疚凄婉,“张科,我真是对不住你,没想到......唉,连累了你。”
  张大卡无奈眼神里带着不自觉的宠溺,“算了,潘书记都知道了。”
  “怎么你把你父母给你的大房子给了袁文洁?!”
  “潘书记老婆出来做工作,再说,袁文洁当初确实照顾了我爸妈,我爸中风那阵我去杭州进修,袁文洁还评上了省级好媳妇,房子原先我也答应过加她名字,没办手续。”
  “那你这个,你这个代价也太大了!”林月丽如同被割肉,但是,区委潘书记都知道了的事儿,林月丽也明白木已成舟,切掉的肉,拿不回来了,好在原先借住的房产成了自己的,并且张大卡还有一套一百三的大房子。
  林月丽火速离婚,赔给前夫二十万,这笔钱也是张大卡帮她借的,没了“妻子”这个栏杆,张大卡和林月丽两个单身,很快喜结良缘。为了给饱受婚姻伤害的林月丽一份“安心”,张大卡将自己名下的两套房产都加了林月丽的名字,工资卡也收进了林月丽口袋。
  不多久,张大卡就领教了“老婆管工资”的酸爽,原先一周至少三天同学朋友在外面high吃high喝,现在林月丽不仅不给他“活动经费”,更安排了忙不完的“家务事”,让张大卡每天除了在单位时间,没得清闲!
  接送林月丽女儿,回家做饭做菜洗衣服,林月丽要么陪女儿做功课,要么去美容院、瑜伽馆,张大卡以前笑话袁文洁不懂生活,到这时候才知道,他欣赏的那些“生活”原来是要牺牲他自己的时间,没办法,既然怜惜林月丽,那就安心做个心疼老婆的男人。
  可惜林月丽的字典里没有“回报”两个字,结婚三年,从春到冬张大卡翻来覆去都是袁文洁给他买的那些衣服,林月丽把钱卡的死死地,毕竟她还有女儿要养,前夫身无分文......
  林月丽自己是利用张大卡的“热心”上位,所以特别忌讳张大卡对别人也“热心”,两人结婚后就不能在一个科室,张大卡原先的领导去了开发区,一年后把张大卡也调去了开发区做行政,离开了熟悉的环境,一天接送孩子都要个把小时,张大卡再也不是那个热心的到处飞奔的张先生,加上站队的领导在开发区郁郁不得志,张大卡能思索的似乎只有一件事儿了,袁文洁当初为什么一定要离婚,不就是把房子借给林月丽住住?那房子原先的租户不省心,袁文洁跟人家吵了几次咬牙切齿说以后再也不租了,自己借给林月丽不也就是替袁文洁省心么?
  张大卡有时会想自己的女儿,小大人,爱学习,成绩特别好,说来也有两年没见了,以前自己总是在外面忙活,忽略了孩子的成长,现在都上初中了,听说成绩特别好......
  林月丽的孩子,平心而论张大卡付出的精力远远多过过去累计用在自己女儿身上的时间,可惜这孩子跟她妈一样,说翻脸就翻脸,并且,张大卡也终于明白了林月丽前夫为什么对她母女不好,那女孩,根本不是林月丽前夫的骨肉......
  至于孩子亲爹是谁,张大卡问过一次,闹得母女两轰他出门,房子改名的时候,林月丽有个小小要求,“这辈子想有一套自己的小房子”,当时的张大卡心疼极了这个软弱的女人,于是拆迁那套干脆登记为林月丽个人,他名下就剩下和袁文洁买的那套就房产,并且产证上还有林月丽的名字,离婚?张大卡想想也不敢。
  张大卡对林月丽母女充满了厌烦,总是想起当初无辜被林月丽羞辱,原先的自己多么明智,唉,如果自己老婆不是那么个性格直白冲动,何至于让林月丽这么个烂人钻了空子......
  五五六 一花一树

  梅雨收尾,暑气上升,室外亮的耀眼阳光,让人没了出门的勇气。小时候在东北却喜欢极了这样的夏天,住平房,有个种得下二三十架豆角、黄瓜的菜地,还有一块院子,架上遮阳伞,凳子上切开西瓜各自抱着挖着吃。
  院子最边上是花,唐菖蒲、波斯菊、家桃花,家桃花小灯笼一样的果子,粉的、紫的、还有粉白多瓣的花,哦,门上少不了牵牛花,路对面邻居门前是紫红酱橙的大理菊,却忘了在东北那时叫什么名字,高高的花丛,大朵大朵气势磅礴,虽然大到给人惊喜,但我从来不怎么喜欢,感觉有些土气。我还是喜欢牵牛,尤其是深紫和宝石蓝。常在清晨牵牛开得最盛时轻轻触摸花瓣,鼻子贴着花筒吸气、呼气,轻柔的花瓣似缎一般波动着......
  过去的几十年搬了十几次家,梦里出现最多的就是我住过三年,小破上路边第一套房子,那不是我住过时间最长的房子,并且不大,冬天墙上的裂缝灌进去寒冷的风,东北漫长的冬天天不亮我就要起来走很长的夜路赶车上学,黎明从黑暗转向墨蓝,在路灯下映照出屋檐上积雪童话般的线条和比宝石更蓝更深邃的天空,那条路就一直蜿蜒在我的记忆中。
  我大约十二三岁吧,一个女孩子走夜路,我不是很害怕藏在幽暗中的那些存在,对于偶然匆匆路过的人,保持警惕,如果身后有人,我会加快步伐,跑上大路就有上班赶车的人群了。
  少年的心纤细敏感,习惯了一个人走那么长的夜路,成长以后,喜欢构思那些诡异传说——你是黑夜的一部分,和那些看不见的一道存在。
  因为心底藏着那样一些东西,对于“现实”就不是那么的介意,如果生死都不是最大问题,谁还会特别在意尘世中一段不那么如意的狗血?
  但我并不会劝粉丝“放下利益”,离异,最后争的不就是“利益”?因为物质不单单是为自己,为生计,你还有子女要养,而让错过方赔钱本身就是种公正。
  正义很重要,不然无法大着胆子在黑暗里行走,受益于那么多惩恶扬善的传统民间传说,生死轮回、善有善报,我不会劝粉丝在遭遇不幸时坚持“做个好人”,但我宁可自己做个恶人背后催促她拿回权益。
  我所有的“恶”,以善为目的。
  最近两年越发性子疏淡,除了粉丝所托,很少为自己焦虑。每每办案中遇上渣男耍极品,必然气愤,必然恨不得即刻出手,但若这不是粉丝和代理案件当事人的遭遇,就当八卦看看,波澜不惊。
  粉丝在无性婚姻多年后离婚,财产、时机都很好,但因为心里还抱着丝许幻想,离婚后终日纠结,患得患失,提不起精神。
  我给了很多建议,但你知道,人性大多时候懒惰,这位粉丝过去没有太多经济压力,工作极清闲,即便离婚了,月钱比从前减半,但因为才得了一笔钱,还是找不到经济压力作为催动,每天夜里总是睡不沉,总是觉得心慌,总是......那个前夫,结婚后生育后,二人就没了夫妻生活,最近两年,男的干脆住“娘家”,本就是个妈妈空,加上对妻子一贯来不满意,粉丝想离婚也有七八年了,这时候三十五上下,说白了出门打拼、找下家都很有五到十年,她可好,怎么都听不进去,昨天说好了,次日又回到老样.....
  说白了,闲得慌.......
  从我养猫之后,开始喜欢上了家务,家务其实最消耗时间,不太动脑,但需要相当时间和体力,等一番擦拭清理、断舍离之后,望着阳台一簇簇新绿,干净的看不到碎发、落叶的瓷砖,明亮宽敞的玻璃,心境一时大开!
  像我这样原本“较忙”的人,都有些时间养花种草、照顾小猫,在这些看似消耗、浪费的光阴里,生养出不急不躁,相对出名啊,赚更多的钱啊,我觉得做做家务,不动脑筋换的窗明几净,就像是在思想上丢弃了很多陈余、压力,其实挺好。
  所以挺羡慕那些只有家务、孩子的勤快全职妇女(全职主妇未必勤快),做家务确实能上瘾,既不操心,也不动脑,但我总归不会那么做,只要年纪不到足够老,就不敢一天到晚一花一树两只猫......
  人总归要时不时和自己别扭,和自己闹难受,要不是更年期,潮热反复发作,最好别揪着自己过不去......
  五五七 中国式妇女的赎救
  唉,未曾开口先嗟叹!
  话说昨天下午,楼主正忙于单位工作事项,有一天涯网友要求微信咨询,称自己全职,无收入,且欠了4万债务,丈夫昨天突然因为“子女教育问题”提出离婚,问我能不能价格优惠?
  我一想你都这没收入还欠了4万,我还能要咨询费么?不过上班比较忙,根据她的情形,劝她不要立马同意离婚,且赶紧找工作,剩下的问题可以到我的免费渠道咨询。
  到了晚饭后,女事主再次微信联系,仍要求红包咨询,但我记得她描述日子艰难,想必还是要我妥协了,于是,让她直接留言,反正历来如此,只要诉苦,日之艰难,我大抵要腾出时间和耐心义务解答。
  结果她叨唠了半天,她自己也说语无伦次,但大体情况我明白了,根据其描述,婚后全职,丈夫做工程,去年开始说亏了很多,也不给生活费,她名下债务4万,其中2万用于她和孩子的日常开支,剩下2万是男的“投资”用的,男的目前自称投资欠了8、9万,两人经常争吵、互殴,女事主也曾挥刀砍圆凳......
  男的头一天提的离婚条件抚养费每月2千,2万债务他个人承担,次日变卦,条件减半,抚养费1千,债务只肯出1万.......女事主问我如何维权。
  我帮她分析了情况,认为她并非真想离婚,她说她是“真要离婚”,那么好吧,我建议她查找真相,个人认为她老公已经出轨,让她不要轻易同意离婚,除非对方满足她提出的离婚条件,毕竟对方急着离婚。
  花了大半个钟头,结果她告诉我“不想花太多精力,不想把事情搞大”,就想多拿些利益......并且,她其实担心真的找到“证据”......
  还叫我说什么?纯粹浪费我的时间,这样的人,最需要的是“求神”,只消叨唠出心中不甚明确的欲念,神佛替她摆平一切,并且,由于她没钱,最好优惠......
  这样的性格,这样的遭遇,每每可见,这样的“苦主”几乎有共性、通性。在婚姻中无一例外成了全职主妇,男的要么做生意,要么开修车行、做沙土船运、分包工程,反正家中经济仿佛摸不到边,没钱吧,有房有车小老板,平时经常拍档坐坐,小酒呵呵,当然,房产车子很可能在公婆名下,至于婚前婚后买的,那都不影响“在公婆名下”,女事主从怀孕就在家,一晕傻三年,接着继续不操心,生活中的烦恼无非婆媳不和、丈夫对她不耐烦......
  等到哪天“情海生变”,男的执意离婚,必抱起头来如鸵鸟,却找不到沙子可埋,于是网上到处哭诉,遇热心的丢给她楼主的微信,楼主就被动的成了“救命稻草”,但她们心里最多是个便宜的“救世主”,需随时接待她们的突然出现,需十足耐心聆听诉苦,在纷乱絮叨中帮她看清道路,拿出方案,且能保证她们不费心思不费力,次日到达理想彼岸......那个彼岸,如无更好的高富帅,最好还是她老公,矛盾结束,男人回归,重修于好,她仍可安心做她的全职主妇,抱着孩子跟着男人大排档吃喝......
  她们需要的并非律师的离婚法律指导,她们更多需要心灵抚慰,更多需要一个及有耐心又会鼓舞她们,又能轻而易举点石成金让他们的男人俯首帖耳的“神人”,并且,这样的全能人物陪王伴驾招手即到,还得优惠、免费........
  因为所有的答案都是免费得来的,听或者不听,就完全随心随遇,毕竟半小时花3千到某顺那边吐槽,她们开销不起,虽则,她们内心也更听从花大价钱买来的“心灵药方”。
  不叫神佛作难,内心不会算完。
  她们也大抵要“认命”,从一开始就为父母、为舆论、为婚姻、为子女“妥协”,其实说白了就是从来不想自己坚持一个准注意,当然,她们从来不是没有注意,可以说只要有人肯接待,她们时刻都有新的主意。无非听些她们想听的,有时也会要求“你骂醒我”,明知自己有问题,却赖着别人浪费时间,凭什么骂你?骂你你就真听得进去?别人能出来做个“专家”模样,必定花了很多时间学习、提高自己,人家的时间起码有价值,凭啥就要义务奉献给你?除非他们想要钱,可你,你内心其实无比坚定——我不可能付钱,我只是想找人唠唠嗑........我是个悲情妻子、母亲,是个为家庭无怨无悔的家庭主妇,你怎么就那么现实,都不肯帮帮我......
  要我说,这是“要命”,内心疏懒得紧,凡事最后有别人兜底,什么精力都不想投入,总有理由不去查找真相,获得证据,因为很显然,“离婚非我所欲也”,不得已离婚?那最好你们帮帮我这个无辜又可怜的人,你们帮我吧,我又没办法跟踪,又没办法拿他手机,又没办法找人陪我捉奸......我我我......
  活着就剩一件事儿了,粘人,变成可怕的打着道德大旗的磨人啾啾,神啊,让那个娶了她的男人和她继续纠缠吧,阿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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