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zsawq126 4123楼 2013-11-19 09:21:00
加油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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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欢迎。
@千川小羽 4127楼 2013-11-19 09:32:00
回复第4122楼(作者:@陌倾颜 于 2013-11-19 09:18)
很好没有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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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看我不到,你看不到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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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羽小羽。
94 诡黑档案之白莲妖术
京山有一富翁许某世居皂市阳桑湖畔。其子弱冠后,夫妻便商议为子娶妇,既然自身富贵,女家当然也不会是穷巷人家,亦是乡宦而富豪者,所谓门当而又户对,女方嫁妆极其丰厚,据说用车拉了一日不歇才完。而女子又乃国色天姿,羡煞了一众乡邻,人们啧啧称奇。
有一小偷,凯觎许家达半年之久,但许家防范非常严密,因而无从动手,今又见许家新添美妇,更是垂涎三尺。
因许某之子进京考试,许亲送子入都,又防备儿子贪玩耽误学业,因此于京城僻一别室,监督其学习。
是夜,夜黑如墨,杨闪身进入许之内室,伏于暗处,等待许家人入睡之后,劫财或劫色而去。
当时新妇正处于妊娠期,腹重,难耐久重,二更时分便已入眠。随伴的只有两名小婢,就着灯火正在绣十字绣。杨等待许久,脚酸眼迷,两婢方才闭户,两婢移灯至屋中茶几上,烛火照得满室亮堂如昼。俄尔传来阵又一阵的鼾声,杨方知三人皆已熟睡,于是揉揉酸麻腿脚,准备行动。
突然。
房门忽地自开,却见一人掀帘而入,此人之眼深陷而鼻高耸,满面黑须,眼光凶狠,身背一黄布囊,此等模样着实让人感到可怖而又恶心。
杨心道奇哉,我入这行数年,未见有长相如此让人作呕,形为如此诡秘之人,此中必有蹊跷。于是屏息而待,观此人有何作为。
此人引颈四顾,俄尔从袖中摸出一支香,于灯中点燃,插于二婢枕边,然后站在新妇榻前,将罗帐挂于金钩,双手握拳然后以手指帐内。此时新妇正面内而卧,睡得正浓。此人闭目,用手指着妇人,口中喃喃有声,似乎在有所诅咒,杨心寒一阵,不敢出声。
怪人又以手指妇背三次,只见妇忽地坐起,身无寸缕,向怪人长跪,目光呆滞,神情恍惚。怪人打开随身布囊,取出一小刀,从乳下开始,剖腹,取出妇母室中之胎儿,取出胎儿之后,又剖胎儿腹,取出胎儿心肝,贮一小罐中,仔细包裹好后,又放于先前之背囊中,背上扬长而去。
妇人坠于床下,满床皆污血。
杨目睹了怪人整个行凶过程,又惊又惧又愤又恨,先前想要盗财兼盗色的念头早已抛于夜郎国了。于是杨出门尾随怪人,想要看看这人到底是何等人物。
走了好几道门,见此怪人均以手拂之,畅行无阻。待走至至村口一旅店,门掩半扉,怪人侧身而入,门随即而合,且闻落锁声,杨便知此处知为妖人寄迹之所。
杨心想我即然跟着来了,妖人伪作行客,不可能入室而不出门,于是他坐于檐下,等待天明。
鸡鸣桑树间。
店门方启,怪人负囊而出,杨急忙上前,捉其臂洪声道:“客人暂请少停,我有密事举白。”
边说边将怪人拖入店中,然后抱持之大呼道:“主人速来,为汝擒得妖人矣!”
怪人脸色大变,极力摆挣,无奈杨抱持益坚。怪人脱之不得,俄尔有客人詈骂不止,言搅人清梦。此时主人亦至,众人围住两人,问其故,怪人露出可怜之状:“我本是四川蜡客,欲赴江南,今日早行趁路,不知此兄何故突来纠缠。”杨道:“诸位勿听其胡言惑众,只便检其布囊,便有证据矣。”
众人觉得有理,于是开囊聚观,却见其中不过是几个小小磁罐而已,有人建议开罐,怪人愈加惶恐,脸色苍白似纸,连忙抱罐而呼:“罐中黄白,为我一生衣食之本,诸位奈何扰攘!欲劫我财耶?”
众人听得这话,顿时有人怒道:“青天白日,朗朗乾坤,众目共睹之时,谁劫汝财?无事出言伤我等,其中必有情弊!”
众人附和,皆道好无道理,好无道理。有人捊起袖子,就欲打人。
店主人此时挺身奋出,说道:“列位列位,大家出门在外,勿伤和气,有事无事,在下一人任之,兄台暂且打开给大伙看看!”
旁有一人,夺罐开之,见鲜血满中,腥气扑鼻,众人呕吐不止,几近将前日食呕出,不少人呕出胆水。此人取器倾视,只见里面全是尽小儿心肝,数之共得七罐,尚空三罐。
一大清早遇此事,众人晦气之余大为惊异,于是都盘问从何处得此物,杨道:"此人必然不承认,在下便替他来讲与大伙。"
因而杨某尽述昨夜所见。众人一听,大怒不已,叱道:“纣以天下之尊,刳剖孕妇,尚且以为有违天理,道之不可;汝何等人,破卵伤胎,不一而足。苟非上天好生之德,假手宵人,则吾乡之孕妇小儿,得全没于汝手。”
越说越气,众人一拥而上,饱以老拳。
主人大惊,恐乡人激愤之余手脚无轻重,正欲上前叱止,怪人忽地闭目大骂,众人拳击之处,如触木石,指节尽骨折,顿时吃痛声一阵一阵。主人惶恐之下,仓卒间急提一罐,自其人头上倾下。
怪人恨恨作声,大骂不止,然后道:“罢了!罢了!莫非数也。”
众人手皆有伤,幸无大碍,休养二三日便可,但实在是气愤填膺,不顾手疼,众人上前又是顿饱揍。主人慌忙大声叱道:"诸位听我一言,听我一言,小不忍则乱大谋,倘若打坏,谁任其咎?倒不如执之送县,自有国法在,听官断可也。”
此时送怪人至县衙,许家人刚刚来报案,女娘家人亦在,娘家人言许氏杀媳,许氏有口难辩。
杨于是又把昨夜之事叙一遍。许妪大哭不止:“凶犯虽已获,吾实不忍复至公庭,致吾宦家闺秀,暴露尸骸。”
亲家母听得其言,感动不已,于是罢讼。相与驱车而返。
县宰一番细讯之后方才得实,知此人为白莲教妖人,所谓取小儿心肝者,亦行持邪术必需之物也。
当时于湘汉一带,胎妇如此被剖者甚多,至此案方得其故,县宰并得其党名姓面貌者数十人,一一捕获。狱成,皆寸磔于市。
至于小偷杨某,杖二十,给银五十两,杖则其为盗,赏则因其"捉奸"。
(完)
(出《夜谭随录》)
@千川小羽 4136楼 2013-11-19 09:56:00
回复第4129楼(作者:@子规引月 于 2013-11-19 09:36)
@千川小羽 4127楼 2013-11-19 09:32:00
回复第4122楼(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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涯叔最近真奇葩,不回帖就看不到别人回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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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觉得最近奇怪,刚才发了一段,服务器异常倒算了,刷新后竟然是该帖子不存在!
画家画古人图像,皆须考其时代,如冠舄、
衣褶、车服之类。一有舛误、杜撰,后人得而指之。诗赋亦然。宋史绳祖《学斋占毕》称杜牧《阿房宫赋》“烟斜雾横,焚椒兰也”二句,尤不可及。谓《六经》止以椒兰为香,《楚辞》言“椒浆兰膏”亦然。若“沈檀龙麝”等字,皆出于西京以后。近世文士作《婕妤怨》、《明妃曲》,而引用“梅妆莲步”,更为可笑。此皆齐、梁间事,汉时宁有之邪?故知作诗赋、作画,皆贵考据典故,乃不贻讥后人(出《《古夫于亭杂录》清·王士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