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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是闭幕式,拉丁天后夏奇拉在演唱,她多次获得了世界音乐最高奖项的格莱美大奖,是法国富二代,也是法国足球队队员皮克的妻子。
音色真如天籁。
来到殷家集,却没有见到驼队。我查看着地上杂乱的脚印,看到他们是向北边走了。地上还有用树枝摆成的标志。他们去北边干什么?嘉峪关在西面,殷家集在沙漠的边缘,我们应该向西面进入腾格里沙漠,穿越腾格里沙漠后,才可以走上通过嘉峪关的路程。
我心怀疑窦地骑在骆驼上,和丽玛继续向北边追赶,到了夜晚,终于赶上了他们。
天上星光满天,地上篝火熊熊,夜风吹过来,风中送来阵阵肉香。
镖师们不知道从哪里找到一口铁锅,铁锅架在篝火上,篝火里煮着狗肉。这些鬼獒给了我们穿越腾格里沙漠的信心。
镖师们把狗肉煮熟后,放在油布上,然后用盐巴反复搓着狗肉,狗肉的颜色就会慢慢变深。最后,这些狗肉被埋在盐沫中,盐沫慢慢逼出了狗肉里的水分,脱水后的狗肉就可以保存很长时间。在那个时代,北方农村就是依靠这种方法来储存肉食的。而在南方,则制作的是腌肉。南方气候潮湿,可以制作腌肉;而北方环境干燥,只能依靠这种方法来储存肉食。
丽玛闻到了这种肉香,看到镖师们把狗肉抬出来,他用手指点着额头和胸脯,面朝西方。后来我才知道,回族人是不吃肉食动物的,支持食草动物。伊斯兰教义中,认为肉食动物的食谱是荤腥的,很脏,不能吃。而牛羊吃的是草,牛羊肉很干净。
这片地区环境恶劣,气候严酷,干旱少雨,但是生活在这里的回族人非常干净,喜爱整洁。
我和丽玛走到了篝火旁,大家看到我们回来了,都起身迎接。火焰辉煌地照亮了丽玛,他们都惊讶地睁大了眼睛,他们实在想不到,站在我身边的,居然是一个美若天仙的女子。
丽玛笑着,她用手指指指自己,然后说:“丽玛,丽玛。”
光头最先反应过来,他惊讶地说:“哦,你是白天我们见到的那个女子?你是丽玛?”
丽玛继续指着自己,笑着说:“丽玛,丽玛。”
小眼睛向前走了两步,却又赶紧停住了脚步,美艳逼人的丽玛让很多天没有洗脸洗澡的小眼睛自惭形秽。小个子看看我,又看看丽玛,他张大的嘴巴半天也没有合拢。
小眼睛终于反应过来,他狠狠地骂道:“呆狗这狗日的,艳福不浅,咋就跟这么漂亮的女人勾搭上了?这不是大变活人吗?”
反正丽玛也听不懂我们说什么,我便回答说:“是你让给我的,师父让你去送丽玛,你说你拉肚子。”
小眼睛说:“他娘的,咱就没这命,捡了块金砖,当成了瓦片。”
小个子说:“我他妈的也一样,命中会有终须有,命中没有莫强求。咱们都没有呆狗这狗日的命好。”
镖师们叽叽喳喳地聚在一起议论“大变活人”的丽玛,豹子把我叫到了一边,他问:“这女人是啥身份,弄清楚了?”
我说:“我也不知道,听不懂她说什么。她家应该很有钱,房子里挂着挂毯,摆设都是银器,她把那具骷髅放在房间里,给房子放了一把火,烧毁了。”
豹子问:“那个骷髅是谁的?”
我说:“不知道。”
豹子又问:“她走的时候是一脸疙瘩,现在怎么变成这样?”
我说:“她去了一条河里洗澡,河水是黄色的,她又把一种白色的花捣碎了涂抹在脸上,就变成了这样。”
豹子问:“这种花是什么样子?叫什么名字?”
我说:“这种花是六片花瓣,白色花蕊,香味很浓。”
豹子说:“我听过这种花,对治愈皮肤病很有用,但是也不知道叫什么名字,听说这种花只会开在幽静的山谷,平常人是很难见到的。”
豹子又对我说:“在没有弄清楚这个女人的背景和身份前,千万不要碰她。这个女人很神秘,也很不简单。你要是碰了她,说不定就会缠住你,想甩都甩不脱。”
我勉勉强强地点点头。豹子和我们年龄不同,想法不同。有这么漂亮的女人在一起,我怎么会甩了她呢?
也许在豹子的心中,我是最优秀的,既有出众的容貌,强健的体魄,又在江湖上博采众长,以后前途无量。而且,在没有文化的江湖豪客中,我有私塾学历。我曾经听豹子对光头夸奖过我,说我文武全才,心眼活络,嫉恶如仇,爱憎分明,以后会有大成就。但是,我一直觉得自己是一个傻傻的乡下小子,是乡村土财主王细鬼的儿子,是哪个一直生活在凌光祖、虎爪、豹子、三师叔等江湖高手的阴影中,他们的成就,我永远也无法超越。
也许在豹子的眼中,只有燕子这样出身江湖名门的侠女才能配得上我,可是,我出身卑贱,遭遇坎坷,我在燕子的面前总有一种强烈的自卑感,我一直在心中仰视着燕子。这种自卑感伴随了我很久,甚至一直到今天。
人的第一印象是最重要的。当我遇到燕子的时候,她穿着夜行衣,身手矫健,翻越屋脊,如履平地。所以,她在我的心中一直是高高在上的。而当我遇到丽玛的时候,她形如枯槁,满身疥疮,生命奄奄一息,所以我感觉到她和我距离很近很近。
燕子太强势了,丽玛太弱势了。男人在强势的女人面前,连自尊都难以保全,更何况做耳鬓厮磨的夫妻,更何况同床共枕。女人是用来保护的,男人是生来保护女人的,所以,我不会仰视丽玛,丽玛和我是平等的,我感觉到丽玛才是我要找的那个可以和我相守终生的女人。
感情是最奇妙的最细微的东西。奇妙到了连自己都难以理解,细微到了任何人都无法察觉。我喜欢丽玛,不是因为她出身名门,恰恰相反,我喜欢此刻的她孤苦伶仃;我喜欢丽玛,不是因为她江湖阅历丰富,恰恰相反,我喜欢此刻的她单纯美丽。
这一切,豹子怎么会懂。
当天夜晚,我们住在一条河边。这条河很浅很浅,站在河边,能够看到河底白色的细沙。这条细小的河流从戈壁滩上流过,就像一根长发飘流在大地上。
骆驼全部躺卧着,围成了一个圆圈,背脊朝里,头脚朝外。骆驼的里面是我们,我们也围成一个圆圈,我们的中间是货物。
我们千里跋涉,受尽磨难,就是为了这些货物。响马们殚精竭虑,步步紧逼,也是为了这些货物。
我的旁边睡着丽玛。
月亮升上来,月亮又躲进了云层里;星光灿烂,星光又黯淡;夜风吹来,夜风又静息。我不知道现在到了什么时辰,只听到四周都是鼾声。
几十天没有洗脸也没有洗澡的镖客们,拉鼾的声音特别大。然而,我睡不着,因为我的旁边躺着丽玛,那个在一天之内让我从地狱到天堂的女人,那个和我不是同一个种族但是更为吸引我的女人。
我蹭着身下的细沙,悄悄地,一寸一寸地挪向丽玛。丽玛侧卧着,我看着黯淡的天光下,丽玛的侧影像山峰一样高低起伏,那是她圆润的肩膀,她纤细的腰身,她高高的臀部,她修长的双脚……世界上没有哪一片景色,比她更美丽。
我的手掌挨着她的头发,她的头发散开了,铺在绸缎头巾上,绸缎头巾铺在地上。
世界杯闭幕式结束了。看到那些跳着奔放桑巴舞的少男少女,突然感到,每个人每天都要快快乐乐的,快乐是一天,痛苦也是一天,我们一定要快乐度过这一天。
我用我几十年的生活经验得住一个结论:这世界上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再大的灾难也会过去,你发愁它会过去,你不发愁它还会过去。别再发愁了,好好珍惜今天,做你最想做的事情。
可怜的我们,为什么总是痛苦多,欢乐少?走在大街上,看到的是一张张绷紧的不会笑的脸,一个个看起来心事重重,郁郁寡欢。
球事不想,球事不管,大声告诉自己:我只要欢乐,不要痛苦。
我的手就像一只蚯蚓,沿着她的发梢,一点一点,一寸一寸地向上爬行,终于爬上了她高高的额头,她没有反应。
我的呼吸渐渐粗重,我挨她越近,呼吸越加重。我慢慢地爬过去,手掌盖在她的肩膀上,她的肩膀浑圆而柔软,盈盈一握。
我感觉到她还是没有反应,我的胆子更大了,我的手掌又从她的肩膀慢慢上移,滑过她温润的脖子,滑向了她的脸颊。
我的手掌刚刚挨上她的脸颊,突然大吃一惊。她的脸上湿湿的凉凉的,那是眼泪。
我像被火烤着了一样,赶紧抽回了手臂。月亮从云层里露出来,我看到她睁着一双圆圆而明亮的眼睛。
她没有睡着,她在想什么。
此后,我变得很气馁,不敢再碰她。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她爬到我的身边,扯扯我的衣服,指指远方。
我刚刚平静的心湖,就像丢了一块石头一样,又开始泛起波澜。不,不是丢了一块石头,而是一块巨石;不是泛起波澜,而是掀起冲天巨浪。
她走在前面,我跟在后面,我想象着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情,但是我又真的害怕会发生什么事情。在那个年代,如果不是夫妻,而做了那种事情 会被认为十恶不赦,是要遭到天谴的。那个年代是先结婚后上床,而现在是上了床也不一定结婚。
她走了几十步,然后示意我站在原地,不能跟着她。她走到了更远的地方,我看到她停下来,蹲下去,黑暗中传来了响亮的水声。
然后,她从黑暗中走出来,坐在了我的身边。我挨着她坐下去。
我们无法交流,我有很多话想给她说,她肯定也有很多话想给我说,但是我们彼此都无法听懂对方的话。
我们就那样肩膀靠着肩膀,坐了很久。我们看着星星,星星很近很大,似乎一伸手就能摘下一颗;我们看银河,密密麻麻的星星就像在赶集。
远处的天边,划过了一颗流星。
骆驼发出了一声粗苯的叫声,她扯着我的衣服,指指圈子,我们又回到圈子里了。
我感到自己很幸福。尽管她没有说,但是我能够感觉到她喜欢我。
天亮后,我们整好行囊,排成一行,一步一步沿着腾格里沙漠边缘行走。光头说,沙漠的边缘有一个地方,是一片枯死的胡杨树,只有沿着胡杨林向西走,就能够用最短的距离穿过沙漠。
胡杨树是沙漠里特有的一种树,它的生命力异常顽强,生长一千年不死,死后一千年不倒,倒后一千年不朽。它在地球上最严酷的环境和土壤里,以最坚韧的意志与大自然抗争,生生不息。它就是人类中最顽强的那种人,即使血流遍体,仍在大呼酣斗;即使万千人众都已倒下,他仍在坚强挺立。
小个子在前面带路,他曾经走过这条道路。我们踩着他的足印跟在后面。
我们走了大约有一个时辰,小个子突然失魂落魄地跑过来,他脸色蜡黄,指着远方,上气不接下气地说:“前方来……来……来军队了。”
光头喝令大家全部停下来。
我不由自主拉着丽玛的手。
豹子和光头低头商量片刻。光头让镖客赶快腾出一只麻袋,将丽玛装了进去。光头对所有人说:“丢了所有货都不要紧,一定要保住这个女娃子。”
丽玛被装在麻袋里,麻袋绑在骆驼鞍鞯上,骆驼不紧不慢地向前走着。远方尘土飞扬,马蹄声杂沓一片,无数穿着军装的人从地平线边涌出来了,像一片乌云。
军队越来越近了,最前面骑着马的人端着枪瞄准我们,我们不敢动了,停下了脚步。马队越来越多,将我们包围在中间。骆驼努力摆着头,想要挣脱束缚逃脱,镖师们用手掌轻轻地拍打着骆驼的脖颈,让骆驼安静下来。
马群里走出了一个满脸胡子的人,他用修长的马刀指着我们问:“干什么的?”
光头点头哈腰地说:“官爷辛苦了,我们是走镖的。”
满脸胡子问:“走镖的?从哪里来?”
光头恭敬地回答:“张家口。”
满脸胡子又问:“驼背上装的是什么?”
光头回答:“盐巴和布匹。”
满脸胡子说:“爷们要查看一下,最近红匪犯境,我看你们就是红匪。”
我不知道什么叫红匪,光头可能也不知道什么叫红匪,光头说:“官爷,我们是走镖的。”
满脸胡子没有理光头,他一挥手,后面的几个人跳下马来,走向了骆驼,他们开始检查驼背上的包裹。
我看到这里,头发都竖了起来,丽玛就藏在驼背上。我身不由己地走进了丽玛藏身的那个麻袋,用身体护着麻袋里的丽玛。
当兵的拉着我的衣领说:“小子,走开。”
我看着当兵的,一言不发,一步也不走开。
当兵的和我拉拉扯扯,我一步不让,另一个当兵的一刀砍断了驼背鞍鞯的绳子,麻袋掉在了地上,丽玛发出了一声尖叫。
满脸胡子大喊一声:“解开麻袋。”
我冲上去,爬在麻袋上。一个当兵的举起枪托砸向我。豹子飞身过来,用手掌挡住了他的枪托。另外几名当兵的一齐扑向豹子,豹子左挡右击,当兵的倒下了一片。
然而,更多当兵的上来了,他们扑向豹子和我。光头大喊一声:“都不要动,我有话说。”
丽玛从麻袋里钻出来,所有人看到突然出现了这么漂亮的一个女子,全都看着他,全都停止了打斗和喧哗。
丽玛藏在了镖师群里,满脸胡子高声叫道:“爷们要去打红匪,这个女人和骆驼全部征用了。”
光头说:“官爷,这个确实征不得。”
满脸胡子蛮横地说:“什么征不得?天王老子的东西,老子也征得。”
光头说:“官爷,这些骆驼和这个女人,都是我们大门槛的。大门槛的东西,谁敢动它?”
满脸胡子说:“什么大门槛小门槛?全部拉走。”
光头说:“我家大门槛和马主席是拜过帖子的,有割命的交情。”
满脸胡子一下子软了,他的口气温和地问道:“你说的是谁?”
光头说:“我家大门槛是大个子。”
满脸胡子问:“哪个大个子?”
光头说:“我家大门槛姓冯,叫玉祥。”
满脸胡子在马上拱着手说:“既然这样,为何不早说。大家都是一家人,大水冲了龙王庙,你们走吧。”
当兵的闪开一条路,我们慢慢走过去了。
大门槛是一句江湖黑话,意思就是镖局的后台。开镖局的,不能没有后台;就像今天开妓院的,不能没有后台一样。镖局的后台都很硬,比如,清末北京的几家镖局,后台分别是李鸿章、左宗棠等人,到了民国,镖局的后台就换成了段祺瑞、冯国璋、曹锟、冯玉祥、张作霖等人。镖局有着巨大的利润。客人托付镖局走镖,要给镖局最少百分之一的手续费。镖局每次走镖,都要赚一大笔钱。这么好的生意,怎么会轮得上寻常百姓做?
这支军队人数真多,足有上千人,他们都骑着马,挎着刀,看起来非常骄横。
看着这支军队走远了,我悄悄问豹子:“他们说要去打红匪,红匪是什么?”
豹子说:“不知道,可能是土匪响马吧。”
既然是土匪响马,为什么又叫做红匪,而不叫黑匪黄匪?红匪这个名字起得真怪。
我紧跑几步,问光头:“红匪是什么?”
光头走南闯北,在西部这条路上走了二十年,每次都要穿过陕北,他说:“我听说有一股土匪到了陕北,人们都传说他们红头发红舌头,可能红匪指的就是他们。这支土匪人很多,居然都打到宁夏了。”
我问:“你说的冯玉祥是谁?马主席是谁?”
光头说:“冯玉祥是军队里的大官,手下有几十万人,几十杆枪,他在北方跺一脚,地皮都要抖一下。马主席叫马鸿逵,是宁夏省主席。两个人都是大得不得了的官。”
我又好奇地问:“冯玉祥真是镖局的大门槛?”
光头扭着脖子说:“可不是咋的?”
我继续问::“你见到冯玉祥?”
光头说:“我没见过,只知道他是大个子,江湖人都称他大个子,他早些年也是响马出身的。人家那么大的官,我们平头百姓怎么能够见到?”
我小时候见过我们村的保长,向村人征皇粮,征到粮食后,就往自己家搬几麻袋。而冯玉祥这么大的官,插手镖局的生意,他要的不是几麻袋粮食,而是真金白银。可见,官越大,贪污越多,越不干净。
我们继续向前走,地上的石头越来越小,沙子越来越多,戈壁走完了,我们慢慢进入了沙漠。
从张家口出发,我们一路向西,越向西走,越发荒凉,从张家口到定边,一路波澜不惊,没有风险;而从定边到这里,一路风波不断,但都是有惊无险。我想,走镖听起来危险,其实也不过如此。即使遇到危险,只要把大门槛搬出来,连军队都要给面子,更何况那些小毛贼。
我们继续前行,来到了一座小桥边。
小桥是用木头搭成的,小桥下是河床,河床已经干涸,露出了粼粼的砂石。能够在这里搭建一座木头小桥,可以想见当年这里应该有人居住,桥下面就是碧波荡漾的河水。只是后来因为沙漠的侵扰扩张,河水干涸,人群才不得不搬迁。
河床很深,两边的河岸又很陡,可以想到这条已经干枯的河流,当年一定水流很大。
我们来到了小桥边,照例高声喊着:“合吾”,我们的声音在干枯的沙漠中回荡,没有回应。
小个子牵着骆驼,当先走上小桥,后面跟着同样牵着骆驼的小眼睛。他们相距有十几米。
小个子走到小桥中间,突然,脚下发出一声脆响,木板断了。小个子连人带骆驼都掉落下去,他的头重重摔在河床的石头上,一道鲜血喷出了一米多高,然后跌落下来,在他的身边开出一朵朵艳丽的花瓣。
小眼睛发一声喊,急忙牵着骆驼走回来。在他和骆驼的脚下,木板发出嘎嘎的声响。小眼睛刚刚逃回来,身后的木板也掉落在河床。
光头一看,就明白小桥被人做了手脚,骆驼一踏上去,就会陷落。光头环顾四周,高声喊叫:“道上的朋友,请现身。”
光头喊了一声,四周没有动静。
光头又喊了一声:“道上的朋友,请现身。”
四周还是没有动静。
在小桥做手脚,不可能周围没有埋伏,光头再次大喊一声:“道上的朋友,请现身。”
身后传来了一声干瘪的笑声,接着,一个高亢而干燥的声音喊道:“来了。”
我回头一看,看到沙丘后走出了二十几个人,他们拿着大刀长枪,骑着高头大马。而马上乘坐的,还有两个女人。
这些人一出现,花面狸就认出来了,他悄悄告诉光头:“那天冲进盐池院子里,想要劫镖的,就是这伙人,但没有这么多。”
我想,没有这么多,可能这些人中还有盐池耍腥的,可能盐池耍腥的和响马商量好了,劫了镖银,双方对半分。
光头听到花面狸这样说,他立即明白了,在小桥上做手脚的,就是这伙人。他们把小桥拆断,让我们无法通过;他们一路跟踪,准备抢夺镖银;这伙响马居然跟踪了我们这么久,下了这么大的本钱,看来势在必得。
尽管知道他们志在必得,但是按照江湖规则,光头还是先要和他们打招呼。
光头:“当家的辛苦了。”
响马群里走出了一个卷毛,他应声答道:“掌柜的辛苦。”
光头:“当家的不容易。”
卷毛:“哪家的?”
光头:“小字号,张家口的。”
卷毛:“贵姓?”
光头:“姓邓,江湖人送外号光头,草字如来。”
卷毛:“我找的正是你。你穿的谁家的衣?”
光头心中一惊,但还是按照江湖规矩答道:“穿的朋友的衣。“
卷毛:“吃的谁家的饭?”
光头:“吃的朋友的饭。”
卷毛:“既然懂这个道理,就把十万元银票留下,放你一条生路。”
话说到了这个份上,下来自然就是动手了。光头想知道和自己动手的是什么人,就问道:“掌柜的哪家的?”
卷毛说:“告诉你也无妨,爷爷是从北平赶来的,凡是知道爷爷底细的人,都得死。”
光头一下子明白了,十万元银票的货主,在北平当了一辈子大官。大官卸任了,把脏银托付镖局带走,北平的响马就一路跟踪。然而,奇怪的是,这群响马怎么会知道是十万银票,而不是八万,或者二十万。
光头又问:“我身上带着十万镖银,对的,可是你怎么知道的?”
卷毛说:“少废话,动手吧,啰嗦了半天,现在你想走也走不了了,只怪你要问爷爷的底细。”
光头回过头来,他低声说:“过会儿动起手来,不要留情。万一打散了,到沙漠那边的悦来客栈汇合。先保人,不保货。”
大家都点点头。
光头又对我说:“呆狗,我们动起手来,你就带着女娃子翻过河床,向腾格里沙漠跑。”
我说:“我有功夫,我帮忙打。”
豹子说:“呆狗,这里没你的事,你带着女娃娃先去沙漠那边的悦来客栈等我们。”
我只好点点头。
光头看到我答应了,然后对着大家一点头。所有人都突然抽出弯刀,一刀砍向骆驼背上的鞍鞯,沉重的货物落在地上,镖客们踩着货物,翻身跃上骆驼,抖动缰绳,冲向响马。整个动作一气呵成。
响马们也催着马匹冲过来。沙漠上飞沙走石,一场恶战即将爆发。
帖子被隐藏,感谢莲蓬版主过问,又被解。
今天发八节,以志庆贺。
我拉着丽玛的手,跑向河床。
河床足有几丈高,河床下是密密麻麻的鹅卵石;河床很陡,就像刀砍斧削的一样。我解开衣服,把丽玛的头裹在怀中,然后一骨碌滚了下去。
滚到河床下后,我的身体垫在下面,丽玛落在了我的身上。我的背上火辣辣地疼痛,可能是被石头划伤了。
我顾不上查看伤情,拉着丽玛,踩着河床上的鹅卵石向前奔跑,跑到了对面的河床,却发现这里同样非常陡峭,难以爬上去。河床上边的沙地上,传来了刀刃相撞的铿锵声,马匹和骆驼的悲鸣声,人群的呐喊声、咒骂声,还有被砍伤的惨叫声。
我拉着丽玛,沿着河床下奔跑。那边的河岸上出现了一个骑在马上的响马,他拉动弓箭,向我们发射。箭镞带着强劲的风声落下来,打得石头火星四溅。我用身体阻挡着丽玛,箭镞擦着我的耳朵飞过,耳轮上一阵巨疼。
我不敢再奔跑了,我的奔跑速度再快,也快不过箭镞。我把丽玛挡在身后,看着那个洋洋得意地从背后的箭囊中抽箭的人。
那边河岸上突然出现了一个骑在骆驼上的镖客,他抡起弯刀,一道亮光闪过,射箭人的头颅就滚了下来,他的头颅蹦蹦跳跳,像皮球一样,在河床上滚出了好远。
骑在骆驼上的镖客向我招招手,让我快走,他转身又加入了战团。
我拉着丽玛,终于找到了一处低矮的河床,我让丽玛踩在我的肩膀上,将他托了上去。然后,她爬在河岸上,将我拉上来。
河流的对岸,厮杀仍在继续,尘土滚滚中,传来的是令人心悸的声音。我拉着丽玛,跑进了腾格里沙漠深处。
喊杀声和格斗声渐渐消失了,钢青色的天空和橘黄色的沙漠,吞噬了所有的声响。我们站在沙漠上,四顾茫然,只能看到我们的脚印从远方一直伸展到脚下。
太阳西斜,这是判断方向的唯一参照。四面都是漫漫黄沙,有的像风吹湖面,波光荡漾;有的像大海怒涛,波涌浪卷。四周是巨大的寂静,寂静得就像没有生命的史前世界。
我们朝着太阳的方向,一步一步地走着。炙热的阳光照在我们的额头,我们的脸颊,我们的手臂,我们的腿脚,我们就像走在火炉边一样,身体里的最后一滴水分都要被蒸发了,我们大口大口地喘息着,就像退潮时没有赶上潮汐,而搁浅在沙滩上的两条鱼。
太阳落下去了,一颗明亮的星星出现在天空中,看起来异常硕大,摇摇欲坠。我坐在炙热的沙滩上,就像坐在热鏊上一样,我感觉到屁股被沙粒烫的滋滋作响,但是我再也没有力气站起来。
我知道,今天我们才走出了很小很小的一步,我们需要走很多天,走很多个这样的步,才能够走出天神居住的腾格里沙漠。
然而,我们还能不能走过这很多天,走过这很多步。我死不足惜,但是丽玛不能死。她那么漂亮,那么单纯,那么温柔,那么善良,她应该拥有更美丽的人生,她应该走着很长很长的道路,从满头青丝走到满头白发,她应该拥有尘世的一切幸福:坐在明亮的饭店里,慢慢地享受着美味;穿着漂亮的衣服,走在城市青石板铺就的街道上;她应该活到儿孙绕膝的那个年龄,在一片安宁中享受天伦之乐。每一个女人拥有的,她也一定要拥有。一个女人的欢乐、幸福、满足、愉悦,甚至淡淡的像一阵风一样的多愁善感,她也一定要体验,一定要品尝,因为她美丽,她单纯,她温柔、她善良。尽管我听不懂她说什么,但是我能够从她的眼睛中看到她的思想。我愿意用我的死,换来她所有的幸福,如果能够换取的话。
一天没有吃东西,一天没有喝水,我的肚子变成了干鱼,前心贴着后背,我的嘴巴干裂了,像被太阳烤得卷曲的草叶。可是,因为走得匆忙,我没有带食物和水。
丽玛对我说着什么,脸上带着笑容。她的脸一片赤红,再也没有了先前的白皙了。她一转身,就像变戏法一样,手中多了一个布袋和一个水囊。
我惊异地问他:“你怎么带来的?“
她把水囊和布袋交到一只手上,空出来的一只手拉着裙子,裙子下鼓鼓囊囊,就像灌满风的帆船。她想要告诉我的是,她把布袋和水囊藏在长裙下。
她想得真周到啊,在小桥的那边,在双方一触即发的时候,在电光火石般的一闪间,她居然在我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藏起了一个装着干粮的布袋,和一个灌满水的水囊。
而我当时只顾着观察双方的情势,只顾拉着她跑脱,完全就没有想到,没有干粮和水,是无法走出这片荒芜恐怖的沙漠的。
丽玛把水囊递给我,我推给她,谁也舍不得先喝第一口。
后来,丽玛打开水囊的木塞子,用水浸湿了嘴唇,然后递给我。我想着我也像她一样,只要浸湿嘴唇就行了,然而,我的嘴巴挨上水囊,就像磁铁挨上铁块一样,忍不住喝了一大口。
丽玛打开布袋,我看到里面有几个坨坨馍,还有一块肉。肉块颜色漆黑,我不知道那是狗肉,还是牛肉。
前面的路程还很长很长,我们一人吃了一小块坨坨馍,然后躺倒在沙漠上。
丽玛头枕在我的膝盖上,我坐在地上。我想要给她说话,但是突然想到她听不懂我在说什么,就感到一阵失落。我们近在眼前,却又远在天边。
后来,我躺倒在地上,她的手枕在我的胳膊上,我们一起望着星空。我纵然有千言万语,但是却没有一个字能够说出口。星光下,她的眼睛很亮很亮,就像两颗落在地上的星星。
再后来,我们都睡着了。
第二天,我们继续在沙漠中艰苦跋涉,就像两条搁浅在沙滩上的鱼拼命地追赶退潮一样。天气越来越炎热,每一缕阳光都像刀片一样割着我们的背脊。丽玛来到了一座沙丘下,她用手掌刨挖着沙子,刚开始,沙子在纷纷坠落,然而,随着深度渐渐增加,沙子像泥土一样凝固了。
我们躲在沙洞里,就像两只鼹鼠一样。
此后,我们白天睡觉,夜晚行走。
第三天,我们在挖掘沙洞的时候,挖出了一窝蝎子。我以前有过吃蝎子的经历,知道这种昆虫可以吃。在中药中,蝎子是一种药材,主治风湿关节疼。
我抓起一只蝎子,吞进了嘴巴。然后又抓起一只蝎子,递给了丽玛。
丽玛脸上满是惊恐的神情,她摇摇头。
这天,吃了蝎子的我不再有那种强烈的饥饿感,我没有吃坨坨馍,我要把坨坨馍留给丽玛。
第四天,我们还见到了一只沙鼠。沙鼠突然看到我们,跑得飞快,尾巴在酥松的沙地上拖出了长长的印痕。我从口袋里取出弹弓,想射击它,但是它很快逃到了远处。
沙漠里,看起来一片死寂,草木不生,其实生活着很多种昆虫和动物。
第五天,我们向周围张望,还是无边无际的沙漠。我们依靠着月亮和星星指引方向。此前,我曾经跟着白乞丐学会了观望星空,知道了哪里有北极星,哪里有北斗七星。只要分清楚了北方,就知道西方在哪里。
当天夜晚,刮起了沙尘暴,狂风呼啸,就像几千几万头巨兽在追赶。我们就像两片落叶一样,被吹落在沙丘下。为了避免再被吹走,我们紧紧地抱在一起。
沙尘暴过后,我们继续赶路。
第六天,丽玛突然指着自己说了一句汉语“我”,我非常惊奇,又非常高兴,然后也指着自己说:“我”。
丽玛说:“土司。”
我说:“土司?”
丽玛又指着自己说:“我,土司。”
我明白了,这个聪明的女子在叫我说波斯语。
我赶紧也指着自己说:“我,土司。”
丽玛看到我说了一句波斯语,她高兴得满脸灿烂,她又指着我说:“刀嚷。”
我也指着她说:“刀嚷。”
她高兴得连连点头。
我说:“刀嚷,你。”
丽玛说:“你,刀嚷。”
我明白了,波斯语中,我的读音是土司,你的读音是刀嚷。我学会了两个波斯词语。
丽玛又指着月亮说:“冒喝。”
我指着月亮说:“月亮。”
丽玛说:“月亮,冒喝。”
我说:“冒喝,月亮。”
丽玛兴奋地点点头。
我说:“土司。”然后,双手合十,放在右脸颊,说:“冒喝。”
丽玛一双闪闪发光的眼睛看着我,她不明白我想说什么。
我又说:“土司。”然后双手合十,放在右脸颊,说:“刀嚷。”
丽玛想了想,终于明白了,她红着脸,一字一句地说:“土司、迪埃、刀嚷。”
我也一字一句地说:“我、爱、你。”
丽玛说:“我爱你。”
我说:“土司迪埃刀嚷。”
我把丽玛拥在怀中,丽玛温顺得像一只猫咪。
此后,我们开始学习交流。我们看到任何一种东西,都互相用汉语和波斯语表达。我们学会了很多东西:我、你、爱、月亮、星星、银河、沙漠、沙子、沙尘暴、太阳、头发、耳朵、鼻子、脸颊、嘴巴、牙齿、手臂、手指、腿脚、脚趾、衣服、坨坨馍、肉块、蝎子、蜘蛛、蚂蚁、甲虫、骆驼刺、凤尾草、仙人掌、刀、弹弓……只要是在这片沙漠中出现的东西,我们都学会了。甚至有一次,我们还学会了蛇。当时,有一只蛇从我们眼前爬过。那条蛇应该是响尾蛇。因为只有响尾蛇才会生活在沙漠中,依靠尾巴摩擦沙子的哗哗声,诱骗昆虫爬过来。那种哗哗声极像水流的声音。
我们在努力交流着,克服着语言障碍。因为我们能够磕磕绊绊地交谈,这片严酷的沙漠,变得不再那么严酷。
只要能够和她在一起,哪里都是天堂。
有一天夜晚,月色朗润,我们正在行走,突然看到前方走来了一只豹子,我脱口而出:“豹子。”丽玛刚想用波斯语说,突然意识到这是一只凶猛的野兽,她一下子呆住了。
我从身上抽出弯刀,将丽玛拉在我的身后。我紧紧地盯着豹子,看着豹子一步步走近了我们。豹子浑身布满了古钱般的花纹,它每一次走动,身上的花纹都在抖颤。
我浑身都是汗水,手心全是汗水,我挥舞着弯刀,大声叫喊着,丽玛站在我的身后,也拼命挥舞着布袋,也大声叫喊着。豹子在我们前方几丈远的地方停下来。
我们和豹子对峙着,豹子坐在地上。
后来,豹子懒洋洋地站起身来,围绕着我们转圈,它走到哪里,我们也转向哪里。再后来,它终于不转了,发出了一声低吼,我也撕裂了喉咙喊叫着,丽玛也在喊叫着,我们竭尽全力想盖过豹子的声音。
豹子停止了吼叫,它突然像风一样地窜过来,扑向我们,我拉着丽玛闪在一边,然后挥舞弯刀砍向豹子。豹子在空中灵巧地一闪,落地的时候翻了一个跟头,躲了过去。
我大声叫喊着,声嘶力竭;丽玛也在大声叫喊着,声嘶力竭。豹子看着我们,不敢再向前进攻。
豹子继续与我们对峙。
不知道对峙了多久,我的手臂开始酸疼发抖,身体也在发抖。这样长期对峙下去,只会对我们不利。我们的精神高度紧张,而豹子却不紧张。在这场意志的较量中,最先垮下去的是我们。
丽玛也看出了这一点,她从布袋里取出了我们一直舍不得吃的那块肉,抛给了豹子。豹子一跃而起,凌空接住了那块肉,它几乎就没有咀嚼,吞咽了下去。
豹子吃完后,意犹未尽地舔舔嘴巴,望着我们。然而我们已经没有肉再给它了。
黎明来临了。
豹子好像累了,也好像不愿再为难我们,它伸伸懒腰,就一步一步走远了。
我一下子躺倒在地上,再也不想起来。丽玛也坐在了地上。长时间紧张的对峙,都让我们差点虚脱了。
在我以前经历过的很多个黎明来临的时候,鸟雀鸣叫,公鸡啼叫,各种各样的奇形怪状的声音都在迎接着早晨的第一缕阳光。然而,在沙漠中,这里的黎明静悄悄。
我听到过一个故事,是关于公鸡为什么会在太阳出来的时候鸣叫的。故事是这样的:
从前,太阳、月亮、公鸡是三兄弟,都住在天上,他们关系很好,太阳尤其疼爱小弟公鸡。有一天,太阳有事出门,家里只剩下月亮和公鸡,月亮嫉妒太阳对公鸡的爱,就把公鸡丢到了人间。太阳回来后,找不到公鸡,大怒,就对月亮说:“我以后再也不愿和你在一起了。”此后,太阳白天出来,月亮夜晚出来。而在太阳出来的时候,落入人间的公鸡总是大声叫:“大哥,我在这儿。”“大哥,我在这儿。”然而,因为距离太远了,太阳总是听不见。公鸡就每天叫,每天叫,希望太阳能够听见,把它带到天上。
这个故事非常好听,我想讲给丽玛听,可惜她听不懂。
这片沙漠中,只有我们和豹子,再找不到任何人,也再找不到别的动物,除了一些小型昆虫。我们仅有的一片肉——也许是牛肉,也许是狗肉,丢给了豹子,如果豹子再来怎么办?我们该给它什么吃的,如果它没有吃的,那肯定就会吃了我们。
我们用刀子,用手指,在沙丘下挖出一个洞穴。我让丽玛钻进去,我守在洞口,如果豹子再次跑过来,我就和它拼命。然而,即使杀死了豹子,我们也不一定能够走出沙漠。
豹子是可怕的,比豹子更可怕的是沙漠,比沙漠更可怕的是人心。
我手中拿着刀子,眼睛望着洞外,肚中饥肠辘辘,心中怀着恐惧。然而,我的背脊贴着丽玛,我的心和丽玛的心一起跳动,我感觉我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那个人。
一晚上都绷着神经,现在我们就像两只最弱小的蚂蚁,终于找到了可以遮风挡雨的一片树叶,我的神经一下子放松了,很快就睡着了。
在茫茫无边的沙漠中,人就是蚂蚁。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好像只是一眨眼的工夫,我被丽玛推醒了。丽玛惊喜地指着洞外。
我望向洞外,突然看到了一只麻黄色的鸟,在沙地上跳跃着,寻找食物。它很像鸽子,但不是鸽子。鸽子是灰色的或者白色的,而它是麻黄色的,而翅膀上还有几片羽毛是灰黑色。它很像麻雀,但又不是麻雀,它比麻雀要大得多。
丽玛悄悄地向我说着,指着那只鸟,我知道她说的是那只鸟的名字,但是我不认识它,长期生活在内地和草原上的我,不知道它的名字,从来没有见过它。
后来我知道它的名字叫沙鸡。
我惊喜不已,悄悄取出弹弓,夹上石子,瞄准那只沙鸡。就在石子射出的时候,沙鸡向前跳跃了一步,石子落空了。
石子落在沙子上的声音,让沙鸡警觉了。沙鸡振动翅膀,想要飞起来,可是总也飞不起来。它一只翅膀挥舞着,一只翅膀耷拉着。原来它受伤了。
沙鸡受伤了,让失望的我精神大振。我跑出沙洞,追赶沙鸡。沙鸡呱呱叫着,拼命向前奔跑,我在后面拼命追赶。
沙鸡在前奔跑,是为了活命;我在后追赶,也是为了活命。在最严酷的环境中,所有动物的唯一愿望就是能够活着。
这些天里,在沙漠中,我才能深深体会到,能够生活在城市里和村庄里,是一件多么奢侈的事情。
沙鸡跑着跑着,突然消失了。我四顾茫然,满眼黄沙,找不到它的踪影。
丽玛站在远处,她低着头,口中念念有词,应该是在祈祷着什么。我看到远处有一个黑色的洞口,就跑过去,那个洞口在一座沙丘的旁边,黑乎乎的洞口望不到底。
沙鸡应该逃进了这个洞口里。这个深洞,可能就是沙鸡栖身的巢穴。
我用弯刀刨挖着沙子,又用双手掏挖,挖了几尺深后,洞穴越来越大。那只沙鸡缩成一团,用骨碌碌的眼睛看着我,眼睛里充满了惊恐。
我用刀背砸向沙鸡,沙鸡没有来得及叫唤一声,就歪着脖子倒在一边。我万分惊喜,用一只手拎着沙鸡,一只手拎着弯刀,然而我没有想到,还有更大的惊喜在等着我——那只杀鸡的身下,是六颗沙鸡蛋。
一、二、三、四、五、六.我怀着砰砰跳动的一颗异常激动的心情,一遍遍地数着,从左到右数着,又从右到左数着,没错,就是六颗,不多不少,刚好六颗。
我蹲在地上,撩起衣襟,把六颗沙鸡蛋裹在衣襟里。我把刀子扔在地上,一只手抓着衣襟,一只手拎着沙鸡。我像战场上凯旋的英雄一样,内心充满了等待赞赏的渴望。
可是,丽玛没有赞赏我,她跪在地上,低着头,双手放在胸脯,喃喃私语。她的脸上挂满了哀怨,让人望而生悲。
在我的江湖生涯中,个体的生命只是一个代号,我们可以随意抹去这个代号,就像抹去脸上的雨滴。江湖中人,春点叫做吃搁念的,一贯过的是舔刀口的日子,惊惧和血腥充斥在这个日子的分分秒秒,生死威胁随时就会降临,你是你死,就是我活。我们见惯了死亡和鲜血,就像见惯了日出日落花开花谢一样。然而,丽玛就不一样了,他是回族人,是虔诚的伊斯兰教徒,信奉着真主安拉,她认为万物都有灵魂,每个生命都不应该剥夺。
现在我终于想明白了,刚才猛然看到沙鸡的时候,我们虽然都很惊喜,但是惊喜和惊喜不同。我的惊喜,是因为我发现了沙鸡可以做食物;而丽玛的惊喜,是因为她发现了生命的奇迹,沙漠中还有另一种动物。
那天,我把六颗沙鸡蛋埋在了沙子里,不到一锅烟的功夫,沙鸡蛋就被烤熟了,我吃了两个,丽玛吃了一个。另外三个,我们舍不得吃,我们要留给第二天。
那是沙鸡被我放干了血,然后埋在沙子里。滚烫的沙子很快就吸干了杀鸡身体里所有的水分和血渍,将沙鸡烤得半熟。我撕下一块,放在嘴里咀嚼,它居然已经有了鸡肉的香味。我又撕下一块,递给丽玛。丽玛惊慌地摆摆手,赶紧低着头念念有词。
尽管我不知道她说的是什么,但我知道一定是祈求真主宽恕我。
我没有什么值得宽恕的,我连人都杀过,杀一只沙鸡算得了什么。真主是她的真主,又不是我的真主,我心中没有真主,只有活着。
天黑后,我们又上路了。
漫天星光披在我们身上,连绵起伏的山丘从我们脚下一直铺到天边,无边无际的巨大的寂静包裹着我们,我们走在腾格里沙漠上,就像走在史前星球上。
这种景色实在太美了,它只存在在人们的传说中。然而,我们都没有心情来欣赏,我们只想赶快摆脱这里,走到尽头。
我们走着走着,丽玛突然拉住了我的衣服,我向后望去,看到那只豹子又出现了,他懒洋洋地跟着我们。从前面望去,它的肚腹和背脊就像一张纸一样。
和我们一样,它也饿坏了。它可能很多天没有吃东西了,所以它担心没有十足的把握攻击我们,只能不远不近地跟着我们,等待时机下手。它是怎么走进沙漠的?它为什么会走进沙漠?
我让丽玛走在前面,我走在后面,手中握着那把长长的弯刀。弯刀如湖水,在月亮下波光潋滟。豹子之所以敢挑衅我们,是因为它倚仗着它的牙齿和脚爪,而我之所以敢与它输死抗争,是因为我有弯刀和丽玛。我就是拼掉性命,也要让丽玛安全走过沙漠。
豹子一路盘算着,想要吃掉我们;而我也在盘算着,杀死这只豹子,够我们吃几天?
丽玛走了一段后,她不走了,从布袋里掏出沙鸡,放在地上。我没有阻止她。她是丽玛,是我此刻最爱的那个女人,她无论做什么,我都不会反对。
我们走远后,豹子前爪抓住沙鸡,一口吞了下去。
一只沙鸡远远不够一头饿得奄奄一息的豹子的食欲,然而,我再也没有了食物让它吃。
豹子逼近了我们,它吼叫着,呲着牙,用凶狠的眼光盯着我们。我又一次在空中虚劈着弯刀,也呲牙咧嘴地叫喊着,紧紧地盯着它的眼睛,竭力想用我的声音盖过豹子的声音。豹子看着我手中亮光闪闪的弯刀,转身走了,它可能胆怯了,可也能觉得我无聊。
然而,接下来它更无聊了。它居然屁股对着我们,激射出了一条长长的尿液。我拉着丽玛躲在一边,才避免了尿液溅到我们身上。
也许豹子体内也缺乏水分,它的尿液只是长长的一条,就戛然而止,像个巨大的感叹号一样落在沙漠上。
那天晚上,吃了一直沙鸡的豹子,没有跟随我们更久。
可能它判断出我们没有更多的东西让它吃,也许它忌惮我手中这把雪亮的弯刀。
我陷入了矛盾中。豹子以后肯定还会跟踪我们,如果我们不让豹子吃我们的食物,豹子就会孤注一掷发起攻击;如果我们让豹子吃了我们的食物,豹子就不会饿死,她就会继续跟踪威胁。
我不知道该怎么办。
有一天,我们断粮了。
我们不敢再在夜晚赶路,担心豹子又会跟踪我们。我们只能冒险在白天行走。这样炎热的天气,腾格里沙漠里除了我们。再没有人敢涉险。
我们搀扶着在沙漠中一步一步地挪动着,背上的衣服早就被汗湿,我们身体虚弱,随时就会倒下去。
突然,我看到远处有一棵树。那是一棵梭梭。
梭梭是沙漠里才有的独特树木,和所有北方的耐旱树木一样,它的叶子很细很小。它蓬头垢面,灰头土脸,然而,它却带给我们极大的惊喜。
这不是我第一次见到梭梭。那一年和杂贼原木追踪解救燕子的时候,见到了两个采药人,也见到了梭梭。梭梭貌不惊人,但是却是采药人眼中的宝物。梭梭树根生长一种叫做肉苁蓉的东西,这种东西对壮阳非常有效。在药材市场上,肉苁蓉可以卖到很高的价钱。
梭梭的树叶不能吃,梭梭的树皮不能吃,但是梭梭根部的肉苁蓉估计能吃。因为男人把肉苁蓉、锁阳、枸杞、红枣泡在酒中喝,既然能喝,那就应该能吃。
我从梭梭树根挖下了一块肉苁蓉,肉苁蓉长得奇形怪状,就像一颗歪瓜裂枣的红薯。我把肉苁蓉咬了两口,丽玛也咬了两口,然后把剩下的小心地放在布包中。
放眼望去,四周都是漫漫黄沙,而这棵梭梭是唯一的一棵树木,我们都没有想到的是,各种昆虫都来到这块唯一有着阴凉的地方安家。蝎子、蜥蜴、跳蛛、蚂蚁、老鼠……在这块方寸之地里,各种动物昆虫展开了生死绝杀,就和人类社会一样,无尽厮杀。它们的厮杀仅仅是为了能够存活,而人类的厮杀是为了无尽的欲望,甚至只是某一个人心血来潮的欲望。
我们正在梭梭树下躲避烈日暴晒的时候,视线里突然出现了一只像猫一样大的动物。它长得非常漂亮,它可能长期认为它是这片沙漠里最大的动物,所以毫无顾忌地向着梭梭走来。
我示意丽玛爬在地上,然后我取出弹弓,夹上石子。沙狐走到距离我们只有几丈远的时候,突然停住了脚步,发现了异常。就在它狐疑不决的时候,我放开了弹弓,石子带着破空的呼啸之声飞向呆头呆脑的沙狐。沙狐被石子撞了一个跟头。
我提着弯刀,拼尽全力追上去。那粒石子打在了沙狐的脸上,沙狐被打得晕头转向,它爬起身后,在愣头愣脑地原地转着圈,我用刀背砍下去,沙狐就躺着不动了。
我拎着沙狐来到梭梭树下,用弯刀在它的脖子上割开了一个口子,然后嘴巴凑上去,吸着沙狐的血。我吸过了几口后,觉得身体没有什么反应,然后把血淋淋的沙狐递给丽玛。
丽玛接过沙狐,放在膝盖上,她双手合十,闭着眼睛,嘴巴里念念有词,突然,两行泪水顺着她的脸颊流下来,她浑然不觉。
过了一会儿,丽玛好像从梦境中醒过来,她的嘴巴也凑近了沙狐脖子上的伤口。
她吸了一口后,又把沙狐放在了膝盖上。她的嘴角流着血,她的脸上流着泪。
后来我才知道,伊斯兰教义中,教徒不能吃食肉动物,更不能喝食肉动物的血。在伊斯兰教义中,血液被认为是最肮脏的东西。可是,丽玛面临绝境,她不得不做出痛苦的抉择,要么遵循教义,活活饿死喝死;要么违背教义,艰难求生。
丽玛选择了后者。
任何一个人,处于这种绝境中,都会选择后者。
在这种绝境中,所有的动物都是食物。我的眼中没有动物,我的眼中只有食物。
所有能够动弹的东西,都是我的食物,除了那只和我们一样饥肠辘辘的豹子。我们有食物的时候,总会分给豹子一些;我们没有食物的时候,豹子也跟着我们饿肚子。
豹子也再没有试图攻击我们,它好像是我们的朋友,是我们的旅伴,它总在不远不近地跟着我们。
喝过沙鸡血后的第三天,丽玛突然发起了高烧。刚开始她还有力气行走,后来,就倒在了沙漠中。
我扶着丽玛,丽玛机械地迈动着双腿。后来,她连迈动双腿的力气也没有了。
我试图把她扛在背上,丽玛推开了我。她一次次推开了我,意思是说让我独自一个人走,她不想拖累我。
然而,我不能没有她,我不能留下她而自己独自偷生。我把她扛在肩膀上,她身材高大,然而却饿得皮包骨头;我身强力壮,然而却也饿得头昏眼花。
我走了几步,就摔倒了。
我爬起来,将她揽在怀里。我的嘴唇挨着她的额头,她的脸颊,她的嘴唇,她全身像火炭一样滚烫,我想要将她的高烧全部吸入我的身体里,让她赶快清醒过来。
她说着我听不懂的话,她忧伤的眼睛看着我,她的眼睛泛着淡淡的蓝色光芒。
她是不是眼前出现了幻觉?
我突然陷入了极大的恐惧之中,如果没有她,我肯定也不会走出沙漠。她是我走出腾格里沙漠的唯一动力,是我求生的力量。如果没有丽玛,我肯定早就倒在了腾格里沙漠中,变成一具埋藏在风沙中的骷髅。
而且,因为长时间没有交流,没有说话,我的头脑已经变得异常迟钝,就像朽木一样。
为了排遣恐惧,我向她讲起了我的故事,不管她是否能够听懂。我不停地说着,只是为了说着,只是为了向她表示我是一个活生生的有力量的男人,能够带着她走出去。
我说起了我的父亲王细鬼,王细鬼为了钱而不要自己的亲生儿子;我说起了翠儿,那个说要个和我结婚,比我打了好几岁的女人,可是却神秘消失了;我说起了师父凌光祖,他是第一个影响我一辈子生活的人;我说起了冰溜子,那个和我同龄,但是却浑身邪气的同伴;我说起了虎爪,他曾经把侄女许配给我;我说起了燕子,那个跟随我颠沛流离却结局极为凄惨的未婚妻:我说起了高树林、菩提、二师叔、三师叔、豹子、师祖、黑白乞丐、光头、小眼睛……
我的眼前挨个出现他们的身影,他们的面容,他们的生活就是我的生活,他们组成了我的生活。他们现在在哪里?
每个人的一生都会遇到很多人,这些人倏尔来临,倏尔消失,当他们来临的时候,我们不知道珍惜;而当他们消失的时候,我们追悔莫及。
人生不如意事十之八九,也许所有人都像我一样,经历很多挫折和磨难,人生总是痛苦多,欢乐少。
我一直在没完没了地说着,尽管丽玛听不懂我在说什么,但是我知道她一定能够感悟到我在说什么,我一会儿眉飞色舞,一会儿悲愤欲绝,一会儿泪流满面。我想,我这一生为什么会这样悲惨,为什么灾难和痛苦总是对我如影随形,难道真的像豹子叔所说的“一入江湖深似海”吗?
然后,我就看到远处出现了一条热闹的街道。街道上熙熙攘攘,行人如梭,街道上走着行人和骆驼,还有蒙着面纱的女人,店铺的房门都大开着,店门口摆着各种各样的货物,有一家店铺正在卖馕,金黄色的馕摞得好高好高,馕的旁边是一口大锅,一个粗壮的男人正拿着锅铲在大锅里搅拌着。
我久已干涸的喉咙,突然涌出了唾液。
我摇晃着丽玛,说:“快看,快看,我们就要走出沙漠了,我们就要走出沙漠了。”
丽玛顺着我的手势,只看了一眼远处的街市,就闭上了眼睛。
我们就要走出沙漠了,我扛着丽玛,奋力向远方那座街市走去,可是,街市却越来越模糊,最后消失不见了,我的视线里只剩下漫漫黄沙,无际无涯。
后来,我才知道,我看到的是海市蜃楼。
海市蜃楼小时候,我的体力透支了。我一跤跌倒在沙地上,我和丽玛顺着沙丘滚了下去,也不知道滚了多久,当我停止了滚动时,却再也爬不起来。
丽玛摔倒在距离我几丈远的地方,她的头上脸上都是沙子。我喉咙干燥,喊不出声,我在心里大声地叫着:“丽玛,丽玛。”她没有回应。
她一动不动。
就在这时候,我看到豹子从远方跑来了,跑到了丽玛的身边,我想抽出压在身下的弯刀,然而,我没有力气了,我抽不出来。
我想,豹子跟踪了我们这么久,它就是为了等待这一刻。
豹子嘴巴上脸上都是鲜血,它用舌头舔着丽玛,丽玛眼睛闭着,浑然不觉。豹子的舌头继续舔着,舔着丽玛的额头、脸颊、嘴巴、脖子、手掌……丽玛裸露在衣服外的皮肤,它一寸一寸地舔着。
然后,豹子消失了。
我拼尽全力,爬向丽玛。我们相隔只有几丈远,但是仿佛相隔万水千山,怎么也爬不到她的身边。我每爬出一步,都似乎用尽了全身的力气,不得不停下来喘息。我像个节肢动物一样,把身体的部位一个一个挪向她。
我爬出了两丈远,却再也爬不动了,我的嘴唇挨着沙子,沙子被我吸到了牙缝里,然而我没有力气吐出嘴里的沙子,也没有力气滚动头颅。我觉得等到体力恢复了,再继续爬向丽玛。
豹子又出现了。
豹子叼来了半块动物,这只动物只有两只后腿,而没有前腿和头颅,显然是它吃剩下的。豹子把半块动物放在了丽玛身边,继续用舌头舔着丽玛。丽玛一动不动。
我攒足了力气,继续爬向丽玛,豹子恶狠狠地盯着我,它黄澄澄的眼睛里充满了愤怒。我不得不停下来。
豹子又在舔着丽玛,丽玛仍旧浑然不觉。
后来,豹子似乎失望了,它慢慢离开了。它离开的时候,一步三回头。
我继续向着丽玛爬去,终于爬到了丽玛身边,也终于爬到了半块动物身边。我摸着丽玛,丽玛的额头滚烫如火,脸色灰暗,眼睛闭着。
我吐出嘴巴里的沙子,然后用尽全力,吸一口动物血,吐在丽玛的嘴唇上;再吸一口动物血,吐在丽玛的嘴唇上。
那只动物是一只盘羊。
盘羊依靠青草生活。有盘羊的地方,一定就有青草。有青草的地方,一定就有水。青草是盘羊的食物,水是青草的食物。莫非不远处有绿洲?
丽玛体力极度虚弱,她的身上只剩下嶙峋的骨头,我的身上也只剩下骨头。盘羊也是羊,羊肉大补,治愈百病。小时候在我们村庄,有一个人生病了,去看郎中,郎中说她顶多只有活半年,回去后就好好吃点想吃的,然后等死。这个人最想吃羊肉,她买了一只羊,煮熟了,想吃哪一块就吃哪一块,半年后,她居然奇迹地活下来。此后,还活了几十年。在这几十年里,她逢人就说:“羊肉是个好东西,羊肉是个好东西。”
我凑近盘羊,咬住一块羊肉,想要撕下来,可是我没有力气撕下来。我只好咬着那块羊肉,在嘴里咀嚼着,我的脸上、额头上、头发上、睫毛上都是血,黏糊糊的血,像一块块膏药一样糊在我的头颅上。
我的嘴巴里有了一点肉末,我那肉末和羊血一起吐在丽玛的嘴巴里。丽玛的嘴唇下意识地翕动着。
我们一直等到了天黑,丽玛也只吃下了几小口羊肉,我也只吃下了几小口羊肉。
然后,就是这几小口羊肉,让我们的体力恢复了。
羊肉是个好东西,羊血也是个好东西。陕西有一种小吃叫做羊肉泡馍,羊肉泡馍分好多种,有的是纯瘦羊肉泡馍,有的是肥瘦羊肉泡馍,有的是羊杂碎泡馍。羊杂碎泡馍里有羊肝、羊肠、羊尾、羊血等等。羊尾巴是一块大肥肉;羊血凝固后可以切成条状,即使放在开水里煮,也不会融化。
半夜时分,丽玛醒过来了,她用手掌抚摸着我。我把她抱在怀里,脸贴着脸,眼泪在眼眶里打转,可就是流不下来。我们的眼泪都被蒸干了。
丽玛终于活过来了,世界在我的眼前豁然开朗。
月亮升上来,我看到豹子蹲坐在远处的沙丘上,像一幅剪影画。
接下来的几天里,我们仍然行走得异常缓慢,有时候豹子跟着我们一起走,有时候带着我们走,有时候它神秘消失了。而当它再回到我们身边的时候,它的嘴角和髭须上沾着血迹,它显然吃饱了。
它应该找到了更好吃的东西,沙漠中任何动物都比这两个瘦骨嶙峋的人类的生存能力更强,沙漠中任何动物的肉都比这两个瘦骨嶙峋的人类更好吃。
我们走累了,坐在沙漠中,豹子就会跑过来,靠着丽玛。丽玛摸着豹子金黄色的皮毛,依偎着它,豹子眯着眼睛,一副很享受的神情。
然而,我不能靠近豹子,我一靠近豹子,豹子就瞪圆黄色的眼睛,发出威胁的声音。它是怪罪我当初拿着弯刀试图砍翻它,还是嫉妒我和丽玛在一起?
我很知趣地和他们保持一定的距离。
突然有一天夜里,空中电闪雷鸣,电光像长长的树枝,抽打着天空,天空被打疼了,就发出了沉闷的哀嚎。空气中有了一种潮湿的气味。
我像干旱了太久的禾苗,渴望着会有一场甘霖。我张开了嘴巴,朝向天空,等待着第一滴雨丝落下来。我平躺在地上,恨不得浑身都长满嘴巴。
可是,我等候了很久很久,也没有等到一丝雨滴。我翻过身来,沮丧到了极点。
我望着丽玛,看到丽玛毫无沮丧的神情,她的脸上带着喜悦。
我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他在沙漠边缘生活了很久很久,而我对沙漠一无所知,她肯定发现了什么值得期待的东西。我想要问她,可是她又听不懂我的话,直到现在,很多天过去了,我们只能说一些简单的话,比如太阳、月亮、我、你……
豹子好像很通灵性,有月亮的夜晚,它有时候会过来,和我们在一起,准确地说,是和丽玛在一起。它仍然对我心存排斥。
月亮照着海面一样的沙漠,层层叠叠的沙丘一直铺到极远的地方,近处的沙丘影影绰绰,远处的沙丘淹没在黑暗中。四周一片寂静,偶尔会响起沙粒摩擦的声音,那是不知名的昆虫从身边爬过。
只要心惊宁静,就能够听到自然界的声响。
丽玛依偎着豹子,豹子也依偎着丽玛,丽玛有时候会摩挲豹子的额头,豹子会伸出舌头舔舔豹子的手掌,他们相濡以沫,感情笃深,倒好像我是多余的。
丽玛唱起了歌曲,歌声哀怨婉转,千折百回,我虽然听不懂她在唱什么,但是我能够感受到歌声中巨大的忧伤。我看着丽玛,一滴清亮的泪水挂在她的脸颊上。
我睡在沙子上,望着月亮,传说中月亮里有嫦娥和桂花树,还有一直在捣药的小白兔,我能够看到它们,它们能看到我吗?
丽玛依然在动情地唱着,她声音沙哑,然而却有一种说不出的魅力。豹子也在静静地听着,间或眨眨眼睛,或者动动耳朵,它能听懂吗?
丽玛的歌声把我带到了过去的岁月,一种巨大的忧伤随着歌声飘然而至,覆盖了我。我的双眼模糊了。
丽玛的歌声依然在继续,每一句都像冰冷的雨点落在我的心中,让我的心涌起一阵阵柔软的疼痛。我想起了很多人,他们都生活得艰难而凄苦,他们像一株株小草,一粒粒沙子,悄无声息地来到人世,又悄无声息地离开人世,忍受种种无法预知的挫折和失败,痛苦和迷惘,这是他们的宿命,也是我的宿命。
我们来过了,我们离开了,我们在这个世界上不会留下任何痕迹。我们为什么要来这一趟,我们来这一趟的意义在哪里?
我们生如蝼蚁,死如落叶。
我们来到世界上,就是为了受苦受难的。每个人的命运都一样。从我们开始降生的那一刻起,苦难就在等待着我们。无论你是达官贵人,还是贫寒子弟,你都无法挣脱命运的束缚。
更为可怕的是,你完全不知道等待你的,是什么命运,是什么苦难。没有人能够知道。
我们向西走着,感到空气越来越湿润,地上的昆虫也渐渐多了起来,空中也有了飞翔的鸟雀。在沙漠中行走的很多天里,我们只见到过一棵梭梭树,而现在,我们不时会见到低矮的,披着一层风沙的灌木丛。
有一次,我们继续向西走,我们走在前面,豹子走在后面。豹子突然停住了脚步,它站立在风中,鼻孔一张一翕,然后,它折而向南走去。
豹子和我们的距离越来越远,我想,豹子可能要回家了,它可能是追赶猎物,在沙漠中迷路;也可能是寻找同伴,而在沙漠中走失。豹子和我们相伴了很多天,现在它突然离开了,我说不出是悲是喜。
豹子走出了很长一段距离后,突然停住脚步,回头看着我们。丽玛踩着豹子的花瓣蹄印追上去,我情不自禁地喊道:“你干什么?”
丽玛说了一堆话,她的脸上带着期盼的喜悦。我在她的话中只听懂了一句:河流。
丽玛跟着豹子向前走,我跟在丽玛的后面,也向前走。在苍茫无垠的大自然中,动物的直觉和预感,远远超过了人类。人类习惯于勾心斗角,尔虞我诈,将他们有限的智力都用在了同类的残杀和阴谋中,他们的直觉和预感渐渐泯灭了。
我们向前走着,搀扶着,一步步走向希望,一步步走向生机。对生命的眷恋,对求生的渴望,从来也没有这么强烈过。我什么都不想要,我不想要万贯家产,不想要奴仆成群,不想要显赫地位,不想要万人敬仰,我只想要让我和丽玛好好活着。
我只想要我们好好活着,我们活很多年,一直活到了两个人都是满头白发,一直活到儿孙绕膝,一直活到我们再也活不动,我们还要活到最后那一刻。
我们向前走着,走到了一座山丘下。我们看到一群白色的鸟,哗啦啦从沙丘上空飞过,突然看着这群鸟,这么大的一群鸟,我们兴奋不已,我们泪流满面。
豹子爬上沙丘,我们也爬上沙丘。站在沙丘上,我们惊呆了。
一条淡蓝色的河流,像一条细长的带子,从远方流过来,又流到了另一个远方。河流的两边,长满了绿色的草,红色的花,很多种说不出名字的动物和鸟雀,在河边饮水。这一切,宛如梦境。
我拉着丽玛,大声哭喊着,从沙丘上跑下去。我们还没有跑几步,就像核桃一样滚落了。我们一路跌跌撞撞,我们在跌跌撞撞中大喊大叫,等到滚落到沙丘下的时候,才发现这里距离河流还有很长一段距离。
我爬起身,拉着丽玛,一步一步艰难地走向那条河流,我们已经没有了奔跑的力气。顽强的求生的信念支撑着我们,让我们迈动着双脚。
终于来到了河边,我放开丽玛,滚到了河水里。
河水像温柔的手掌,轻轻地托着我。我躺在河水中,看着蓝天中悠悠飘过的白云,泪水止不住地流。
活着真好。
丽玛从小河中站起来,寻找豹子,可是,豹子已经走远了。豹子沿着河流,向上行走,它可能终于想起来了它走过的道路中,有一条这样的小河。
丽玛看着豹子渐离渐远的背影,她跪倒在小河中,掩面痛哭。泪水顺着她的指缝流了下来。
豹子的巢穴在河流的上游,而人类的村庄在河流的下游。沙漠中,所有动物,包括人类,都把他们的巢穴建在靠近河流的地方。
即使大城市也是这样,大江大河流经的地方,一定会有很多大城市,不是大江大河选择了城市,而决定自己的流向;而是城市选择了大江大河,沿着江河而修建城市。
我们沿着河流行走,走到了第二天,终于见到了一座村庄。
我们得救了。
第三天,我们就走到了那座客栈。那座客栈有一个很奇怪的名字,叫做男儿有胆客栈。因为整片腾格里沙漠边缘只有这一家客栈,因为这座客栈独一无二的名字,无论是居住在沙漠里的人,还是穿过沙漠的人,都知道这座客栈。
客栈的店家是一个赤红脸面的中年人,脸上是风沙留下的道道印痕,光头在这条路上走镖二十年,他在这里开了客栈二十年,他们彼此都很熟稔。
店家说:“光头他们在这里一直等候了你们好几天,还派人去沙漠里找你们,但是都没有找到,他就走了。他走的时候留话了,要是你们来,就好好招呼你们。”
店家是一个性格很豪爽的人。能在沙漠中长期生存的人,性格不能不豪爽。店家听说我是光头的朋友,他就搬出酒坛,要和我喝酒。我在沙漠中苦苦煎熬了这么多天,具体多少天我也不知道,本以为酒瘾已经被饿干了,没想到一看到酒,口水立即在喉咙里打转。
店家吩咐小儿切了一大片牛肉,烙了两张饼子,要来两个海碗,他抱起酒坛,倒了满满两大碗,他的面前放着一碗,我的面前放着一碗。
我们开始猜拳行令。北方的猜拳,酒令通用,只要是黄河以北的地区,喝酒的时候都是这样行令的。首先喊 “高升”,这是一句吉祥语,相当于体育比赛时候的“预备”。然后两人一起喊出从一到九共十个数字,这十个数字后面连着的话,也全是吉祥话:一枝梅、哥俩好、三星照、四季财、五魁首、六六顺、七个巧、八匹马、九长久、十满堂。每喊出一句,必须伸出指头,做出表示数字的手势。如果对方喊出的数字,与你喊出的数字相加,等于你手势表示的数字,那么你就赢了,输了的对方就要喝酒。
北方人,尤其是西北人,性格直爽,几句话过后,觉得很投机,就要喝酒。
店家划拳划得好,酒量也很好。我酒量不错,但是拳法很臭,不到半个时辰,我就一个人喝了大约半坛酒。
酒喝多了,我就管不住自己的嘴巴,站起身来,指手画脚,不可一世,我说我这一辈子走南闯北,见过了无数英雄豪杰,但能够将各种江湖技艺融会贯通,博采众长的,只有一个人,这个人就是今晚喝了半坛子烈酒的我。
我的声音很高,吸引了客栈里的所有人,小二也过来了。
小二说:“我们这家客栈开了二十年,来来往往的英雄好汉我见得多了,简直比见到的毛驴还多。那些英雄好汉们都是绝技在身,你有什么绝迹?”
小二的话一下子把我问住了。我仔细一想,自己尽管熟悉江湖上各个门派,但每一行都不精通。就说杂耍吧,也只会走个绳索,走绳索在江湖上连末等都算不上,根本就说不出口;打卦算命吧,也学艺不精,依靠它糊口都难;倒卖古董吧,连门槛都没摸到,我在做旧行里只是一个小角色;做过老荣,但后来不做了,手艺都生疏了;想做老千,可惜天资不够……目前只是跟着豹子叔,混在镖局里走镖。确实的,我有什么?我什么都没有,我有什么值得夸耀的?
但是,小二的话已经难住了我,所有人都盯着我,我要拾起这个面子,我丢不起这人。我一看到坐在身边的丽玛,立即有了主意。
我洋洋得意地把丽玛拉起来,让所有人看,我说:“你们还见过比这更漂亮的女人吗?告诉你们,这是我老婆。”
丽玛本来脸上蒙着头巾,喝醉了酒的我一把扯下了她脸上的头巾。丽玛的魅力像阳光一样,辉煌地照亮了每一个人的眼睛。人群发出了一声惊叹。
店小二看到我喝多了,就戏谑地说:“你拐走别人的老婆吧?”
我说:“胡说,我老婆就是我老婆,怎么会是拐走别人的老婆?你们看看,我要抱着亲嘴了。”
我抱着丽玛,嘴唇凑向了丽玛。丽玛看到这么多人看着她,羞得满脸通红。我亲了她一下,她没有反抗,但却不要意思地低下头来。
我洋洋得意地说:“看到了吗?这是我老婆,是我见过最漂亮的女人,也是你们见过最漂亮的女人。我们从沙漠那边过来,穿越了腾格里沙漠。是我带着她穿越了腾格里沙漠,你们说,我是不是男子汉?”
人群轰轰然,有的说是,有的说不是。
二楼的楼梯口,一直站着一个男人,它头上戴着白色的布帽,布帽遮住了他半张脸。所有人都在起哄,唯独他一言不发。
我指着楼梯口说:“楼上的兄弟,下来喝两杯。”
那个人没有说一句话,只是摆摆手,然后走进了房间里。
我继续在楼下吹牛,我说:“我这一生走南闯北,如今厌倦江湖,我这次来你们这里,是走镖的,走完这趟镖,我就拿着十万银票,息影江湖,找一个世外桃源,和我老婆生一堆娃娃。”
丽玛听不懂我在说什么,她看到我豪情满怀,她的眼中充满了钦佩;她看到我满带笑容,她也笑容满面。
我看到刚才楼梯口的那个人,在房间的窗户后向楼下偷看,我就高声叫喊:“楼上的哪位兄弟,下来喝酒,男子汉大丈夫,光明磊落,胸怀坦荡,怎么像个老鼠一样偷偷摸摸?”
楼上的那个人立即离开了窗口。
我觉得那个人很可笑,像个娘们一样偷偷摸摸,我就笑着对楼上喊:“你不是好汉,不是好汉。”
那个人没有回应。
店家说:“呆狗,你喝醉了,赶快睡去吧。”
我还要和店家喝酒,店家不喝我喝,他让两个小儿搀扶着我走进房间。
酒壮怂人胆。那天晚上,喝了酒的我在楼下胡言乱语,自己认为自己无所不能。喝酒后的男人都自我膨胀,认为自己很了不起。
以前听过一个故事:有三只老鼠在一起喝酒,比赛谁的胆量大,第一只老鼠喝醉后,趴在桌子上大哭;第二只老鼠喝醉后,倒在地上呼呼大睡;第三只老鼠喝醉后,拿了一块半截砖,大声问道:“猫在哪里?”
那天晚上,我和丽玛在房间里睡到了午夜,突然被一阵吵杂声惊醒,客栈门外响起了急促的撞门声,还夹杂着叫喊声:“店家,开门,开门。”“不要让喝酒的小子跑了。”
我爬起来,从窗缝向外望去,看到外面密密麻麻全是火把,火把下人头攒动,那些人都戴着白色的小帽子。
丽玛也起床了,她看到那些人,一下子跌坐在地上。
这些人显然是奔着我们来的,然而他们是什么人,他们为什么要为难我们,我一点也不知道。
我拉着丽玛跑出去,在客栈里寻找着能够出去的路径,可是,图墙外都是人,都是火把。人群在闹嚷嚷地叫喊着,火把照耀得墙外如同白昼。现在,即使我冒险带着丽玛翻墙出去,也会被他们抓住。
我拉着丽玛,像一只没头苍蝇一样,到处乱窜,楼上开始有房门打开了,住店的客人拖着迟钝的脚步声走出了房门,我无处遁逃。
突然,身后有人抓住了我,我下意识地翻身抓住他的手腕,可是却无法扳动,他的手劲很大。
他说:“呆狗,快跟我走。”
我一看,是店家。店家带着我们来到了厨房,扒开柴禾堆,里面露出黑乎乎的洞口。店家将我们推进去,我来不及细想,就和丽玛进去了。
身后,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店家又将柴禾堆堆好了。
我拉着丽玛,一步一步向前走,里面黑漆漆的,什么也看不到,甚至连近在咫尺的丽玛也看不到,我只能感觉到她的呼吸,和她的惊悸。我把她抱在怀中,她身体微微颤抖着,就像一只暴风雨中躲在树叶下的小鸟。
她很恐惧。这是我第一次感受到她的恐惧。此前,在沙漠中面临绝境,命悬一线的时候,她也没有这么恐惧过。
门外那些戴着白帽子的人,我一个也不认识。她们应该是奔着丽玛来的。
我拍着丽玛的肩膀说:“别怕,别怕,有我在,你什么都不用怕。我们已经从沙漠里走出来了,我们什么都不怕了。”
丽玛听不懂我在说什么,她的身体依然在颤抖。
本来,我想着这是一个通道,沿着这条通道一直走,就能够见到亮光,找到亮光,就找到了出口。可是,我们摸着洞壁一直向前走,一直没有见到亮光,而且,越向前走,感到空间越发宽阔。
这里到底是什么地方?
我们刚刚从沙漠里走出来,身上没有可以引燃的东西,不但没有火柴,连火石火镰都没有。那时候,火石火镰都是奢侈品,店家是不会把这些东西放在房间里让住店的人使用的。
既然在这里走不出去,我们干脆就坐在地上。
我将丽玛揽在怀里,我们的肌肤碰在一起,我们的嘴唇碰在一起,我浑身的热血渐渐沸腾了起来,汹涌澎湃。丽玛的脸颊发烫,嘴唇也发烫,她在喃喃地说着什么,梦幻一般的声音,像雾像雨又像风。
我颤抖着手指,想要解开她的衣服,然而因为心情慌乱,却总也解不开,她抓住我的手掌,放在自己的胸口,我能够感受到她狂烈的心跳,就像展翅欲飞的鸽子。
我的呼吸很急促,她的呼吸也很急促。
然而,那天却并没有发生我想要的事情,她顽固地拒绝了我。
后来,我想明白了,她可能顾忌两点,第一,她不愿意在黑暗潮湿的洞穴里做那种男女之事,她认为男女之事是非常圣洁的;第二,按照伊斯兰教义,行完男女之事后,必须大净,大净就是用水从头到脚洗一遍,包括嘴巴鼻孔和发梢,但是当时洞穴里连水都没有,根本就不能大净。
我们在洞穴里等候了很久,后来,看到没有什么危险,我们就睡着了。
等到我睡醒的时候,看到洞穴里有了亮光。店家打着火把,站在我的面前。丽玛还在入睡,她可能惊惧过度,太需要休息了。
店家说:“小兄弟,那些人走了。”
我问:“那是些什么人?”
店家说:“他们属于回族的一支,生活在腾格里沙漠西面这一带,一直到甘肃北面。这支回族人势力非常大,连官府和军队都不敢惹他们。”
我问:“他们找我干什么?我又没有得罪他们。”
店家说:“你没有得罪他们,但是你带的这个女人得罪了他们。其实,也不算得罪,这些戴着白帽子的人,就喜欢打架闹事。”
我说:“我老婆?丽玛?丽玛只是一个弱女子,又怎么会和他们作对?”
店家说:“具体的情况我也不了解,我只是听到他们说一定要把这个女人抓回去,给真主安拉一个交代。”
回族人的真主安拉,就是汉族人的玉皇大帝。玉皇大帝存在吗?玉皇大帝不存在。玉皇大帝不存在,真主安拉也不存在。既然真主安拉不存在,那何必又要给他一个交代?
难道丽玛得罪了真主安拉?得罪了一个不存在的人,这种逻辑实在混账。
我问:“他们怎么知道丽玛在这里?”
店家说:“都怪你,你喝了酒,就胡言乱语,把丽玛的头巾解下来,让所有人都看到了丽玛的长相。”
我说:“看到了丽玛的长相又怎么样?难道每个人的容貌不是让别人看的?”
店家说:“你不懂,这是穆斯林的规矩,女人是不能抛头露面的,否则会被认为淫荡,是要遭受处罚的。”
我说:“莫非就因为丽玛的容貌,被客栈里的人都看到了,他们就要找丽玛的麻烦?”
店家沉吟着说:“绝不会仅仅这样的。按照穆斯林教义,见到不戴头巾的女人,他们认为这是不知羞耻,顶多会吐口水,绝不会抓起来带走。你老婆可能有什么隐情没有告诉你。”
我说:“我不会说她的话,他不会说我的话。”
店家说:“这样啊,你们怎么认识的?”
我说了镖师们在沙漠边缘遇到她拉着一具骷髅,我送她去她家,她家豪华漂亮,她一把火烧了房屋,跟着我追赶镖师……
店家说:“你老婆真不简单,她做的那些事情,普通男人都做不到。”
我又问:“那些人怎么知道丽玛在这里?”
店家说:“有人通风报信了。”
我问:“谁?”
店家说:“就是楼上那个不说话的人,你一再叫他喝酒,他不敢喝酒。你进房睡觉,他就出去了,再没有回来。我估摸着,肯定是他出去报信了。”
店家接着又说:“这件事情,都怪我,我要是知道你酒量不行,就不会让你喝酒了。你喝了酒就胡说八道,这个毛病可一定要改,今天就惹祸了,以后还不知道会带来什么灾祸。”
我点点头。
丽玛醒来了,她不知道我们在说什么,睁着一双美丽的大眼睛看着我们。
店家说:“你是光头的朋友,我也是光头的朋友,朋友的朋友还是朋友。在家靠父母,出门靠朋友,对一个朋友多条路,少一个朋友少堵墙。你的老婆是个奇女子,她很不简单。现在外面那些人走了,你们赶紧离开这里,那些人肯定还会回来找你们的。”
我拉着丽玛向洞外走去,店家又在后面说:“树下拴了一匹马,鞍鞯也披好了,你们赶快骑着向贺家岩走。顺利的话,三天内就能够赶到贺家岩,追上他们。他们带着镖,走路慢。”
我说:“太感谢你们了。”
店家说:“不要谢,这些都是光头他们吩咐的。”
我们钻出洞穴,看到天色已经大亮了,客栈房顶上的一只公鸡在踱着方步,可能它刚才叫鸣叫累了。客站中间的地面上,长着一棵高大的枣树,枣树下拴着一匹马。
我和丽玛翻身上马,一走出客栈,就快马加鞭,向前猛跑。当初和燕子在草原额吉家中养伤,学会了骑马,没想到现在派上了用场。艺不压身,这句话很不错,尤其是对于行走江湖的人来说,更是如此。
我们跑出了很远,回头望去,看到后面没有追兵,悬在半空的心终于放下来了。我按辔徐行,感觉到腹中饥饿,丽玛从后面的布袋里取出饼子和水。没想到店主准备得真充分,连干粮和水都给我们准备好了。果然是“出门靠朋友”。
我们走到正午的时候,看到前面有一座集镇。这是我们走出沙漠后看到的第一座集镇。突然看到大家上行走着那么多的人,感觉到活着是一件多么幸福的事情,感觉到他们每个人都很幸福。
集市上行人熙攘,卖东西的摊点一直摆到了街面上,骑着马不能通过,我们就跳下马背,牵着马向前行走。
集市上的女人都蒙着面纱,丽玛也蒙着面纱。我们徐徐地穿过集市,很多人都在好奇地看着我们。我不知道他们为什么会看着我们,是因为一个汉族男子和一个回族那人走在一起,还是因为戴着面纱的丽玛照样魅力四射,风情万种?
我们快要走到街头的时候,突然从街对面冒出了一个男子,他留着两撇小括弧一样的胡须,对着我叽里咕噜了一番,我不知道他说的是什么,也不知道该如何应答。丽玛抢前一步,用波斯语和他交谈。那个人边和我说话,便用骨碌碌乱转的眼睛看着我。后来,丽玛拉着我离开了,身后只剩下那个人惊讶的目光。
他是什么人,他和丽玛说什么,我一概不知。
丽玛走得很快,脚步坚定,看起来她好像生气了。
我们骑着马,迎着太阳走,天快要黑的时候,来到了一座村庄。
村庄外有一座清真寺。村道上没有人,人们都去了清真寺做礼拜。丽玛把马缰绳交给我,指着一棵笔直的白杨树,然后转身走向清真寺。
我明白她的意思,她说的是让我在白杨树下等她。
我看着丽玛走到了那座有着白色圆顶的非常气派的房屋里,就牵着马在村道上溜达。我看到家家门扉洞开,却空无一人,房间里的东西随便摆放着,有银器,也有食品。如果老荣来到了这里,简直就像看到天上掉馅饼,直接走进房屋里,就可以洗劫一空。
那一刻,我突然响起了当年我在马戏团的日子,高树林和菩提他们费尽心机,把村庄里的人从房屋里骗出来,目的是为了盗窃。如果在这里,趁着黄昏他们做礼拜的时候,想偷什么就偷什么,想偷多少就偷多少。高树林和菩提他们来到这里,一定乐疯了。
夜幕降临了,村庄做礼拜的人还没有回来,我来到那棵高大的白杨树下面,拴好马,等着丽玛回来。
暮色愈来愈浓,丽玛没有回来,清真寺那边突然传来了歌唱声,是很多人的歌唱声,声音整齐而洪亮,就像很多只蜜蜂在飞舞。
我担心丽玛有什么危险,就走向清真寺。清真寺的外面是石头台阶,台阶下放着很多双鞋。清真寺里灯火通明,墙壁上挂着很多油灯。一个戴着面纱的女人端坐在正中间的椅子上,其余的人匍匐在她的脚前,那个女人身材高挑,坐姿端庄,一动也不动,像一尊塑像。
我想着这个女人是什么人,为什么这么多人对她顶礼膜拜,我还想多看几眼的时候,礼拜结束了,人们有条不紊地走出清真寺。我担心他们发现我在偷看,就赶紧离开了。
我在白杨树下等候不久,丽玛就回来了。丽玛的身后还跟着几个回族老人,他们个个的下巴上都留着花白胡子。黑暗中我看不清他们的容貌,但那部花白胡子很显眼。
丽玛的脸上蒙着面纱,看起来她和任何一个回族女人没有任何区别。
那天晚上,我们住在一个回族老人的家中。老人的家中很整洁,也很富有,有十几间房屋。我想,老人可能就是回族的阿訇吧。阿訇是一句波斯语,意思是身份尊贵的长者,通常指的是在清真寺里主持宗教事务的人,相当于基督教里的教父和佛教寺庙里的方丈。
老人的家人给我们做了拉面,红色的辣油,绿色的蒜苗,黄色的油花,白色的面条,酱色的牛肉,组成了一碗人间美味。
吃完饭后,老人和丽玛谈论了很久,老人看着丽玛的表情很谦恭,而蒙着面纱的丽玛看起来神情很端庄。我听不懂他们在说什么,就早早睡着了。
阿訇对丽玛都这样恭敬,我有点想不通。
第二天早晨,阿訇送给我们很多东西有吃的,有穿的。全村人都来到村口给我们送行。
我们骑着马继续前行,一路上,村庄渐渐多了起来,人群也越来越多,山坡上出现了羊群,也出现了牛群。我们已经被可怕的腾格里沙漠远远地甩在了身后。
心情好了,我就想唱歌,可是想来想去,想不出什么歌曲,只好唱起了秦腔中的《将令》,也只有《将令》,才符合西北这种辽阔的场面。我唱道:
将令一声震山川,
人披衣甲马上鞍,
大小儿郎齐呐喊,
催动人马到阵前。
头戴束发冠,
身穿玉连环,
胸前狮子扣,
腰中挎龙泉,
弯弓似月样,
狼牙囊中穿,
催开青鬃马,
豪杰敢当先。
我的歌声粗犷雄壮,像雷声一样在无人的山间回荡,惊起了一群群鸟雀,扑啦啦地飞到半空中。每次唱起这首《将令》,我就感到热血沸腾,恨不得驰马扬枪,杀入尘烟滚滚的战场。
丽玛听到我在唱歌,她也唱歌了。我不知道她唱的是什么,但是她的歌声婉转动听,让人柔肠百结。
我们坐在一匹马上,有时候我坐在前面,有时候她坐在前面,有时候我从后面抱着她,有时候她从后面抱着我。我们拥抱在一起,感觉世界上只有我们两个人,感觉今生今世都会在一起,永远也不能分开。
尽管我们不能用语言交流,但是我们一个眼神、一个表情、一个动作,都能够感觉到自己在对方心中的地位。
我们继续向前走,远远地看到了一座村庄。之所以判断出有村庄,是因为那里有树木,还有垒砌而成的一两尺高的土围子。
村庄外有一座山岗,山岗上站着一个抱着长鞭的放羊娃,放羊娃的脚前是一群白色的绵羊,他看着我们,突然唱起了宁夏花儿:
头一帮骡子走远了,第二帮骡子撵了;阿哥的身子儿不见了,尕妹的清眼泪淌了。
我听到他这样唱,就知道他是故意捣蛋的,明明看到我们亲密地在一起,他偏偏要唱我们分开。
我略一思忖,就用信天游回敬道:
走头里的那个骡子呀,三盏盏的那个灯,哎呀憨娃子抱着羊鞭呀,哭得哇哇的那个声。
放羊娃听到我回敬他,就立即又唱道:
山丹花来刺玫花黄,马莲花开在了路上;我这里扯心你那里想,热身子挨不到个肉上。
听到他这样唱,我马上回应道:
烧开的水后有下锅的米,马配上了鞍后没了人骑。放羊娃只懂得拿个羊鞭,握上了马鞭他心发虚。
放羊娃不依不饶,他继续唱道:
雨点儿落到个石头上,雪花儿飘到个水上;相思病的给者心扉上,血痂儿粘给者堵上。
这个放羊娃越唱越不像话了,我就故意气他,接着唱道:
村头的河水哗哗地响,哥哥我快活地直喊娘;花瓣瓣落下果子熟,我们生下娃娃遍地走。放羊娃见了,给我娃磕头。
放羊娃听了,怒气冲天,他捡起石头,向我们丢来。
我打着马,从山岗前飞快地穿过了。身后只留下放羊娃气急败坏的叫喊声。我骑在马上,哈哈大笑。
我感到我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不论是现在,还是将来。因为有丽玛陪伴着我,我们永远也不会分开。
那时候,我根本就没有想到,放羊娃一语成谶。
村庄里有上百户人,在西北,这样的村庄已经规模很大了。
村庄里的每户人家,都是挖地穴居。先找到一块地,划成四四方方的一块,向下挖,挖到了两三丈深后,再向侧面挖掘窑洞。窑洞挖好后,人们就住进去。因为窑洞地势低矮,担心下雨的时候,雨水倒灌,就在院子的上方,用黄土垒砌起一两尺高的矮墙,阻挡雨水。
黄土养人,西北最不缺的就是黄土。西北人对黄土的感情,是其余地区的人远远比不上的。黄土可以挖掘窑洞,黄土可以做成砖瓦,黄土可以种植庄稼,黄土为人提供死后的归宿……千百年来,黄土养活了西北世世代代的人们,人们对黄土顶礼膜拜,给它修建了庙宇,黄土在西北人心中的地位,是任何东西都难以比拟的。
村子里有一家客栈,所谓的客栈,其实就是几间窑洞。窑洞里是土炕。这里是中国最简陋的客栈,也是中国最简陋的窑洞。
我们住在一间窑洞里。
月亮透过门缝,照在地面上,让窑洞里的一切都显得影影绰绰。想到再过一天,就应该能够感到贺家岩,就能够见到豹子和光头他们,我非常高兴。
丽玛也没有睡着,朦胧的月光中,我看到她的眼睛有一种淡蓝色的光亮。看得出来,她也很高兴。
我用手掌摸着她的脸,她的脸颊柔软而温润,让人心中悲悯和怜惜。
在这个静静的夜晚,我突然想到了小时候听到的一个笑话,我太想给人讲了,尽管我知道丽玛听不懂,但是我还是要给她讲。这个笑话是家中的大姐夫讲给别人听的,我记住了。大姐夫每天都乐哈哈地,他最喜欢说的一句话是:“人生多风雨,一笑解千愁。”
这个笑话是这样的:
有一个年轻媳妇对孩子说:“你今晚上去跟你爷爷睡觉。”孩子不愿意去。年轻媳妇为了激孩子去,就故意说:“你要不去,我就去了。”爷爷听到儿媳妇这样说,就很不满意地嘟囔道:“教育孩子要讲诚信,不能既哄孩子,又骗老人。”
丽玛听不懂我在说什么,而我说完了把自己笑得上气不接下气。
我正笑着,突然听见外面传来了杂沓的脚步声,接着有人在叩门叫喊:“店家,我要住店。”
睡在隔壁的店家窸窸窣窣起床了,打开了院门。院子里走进了一群人,我从炕上爬起来,透过门缝紧紧地盯着他们。
我听见一个男子的声音在说道:“有没有上好的房间?给我们两间。”
我感到好笑,这里条件简陋得不能再简陋,能有铺炕面睡觉就不错了,还想要上好的房间,来到这里,还摆什么谱?
店家说:“我们这里只有窑洞,没有房屋。”
接着,我听到一个女子的声音说:“窑洞就行,凑合着对付半晚,天亮我们就要走。”
这个声音听起来非常熟悉,我努力搜寻着记忆,突然,眼前豁然开朗,我想起来了。
她是玩嫖客串子的,是那个声音沙哑的玩嫖客串子的,在陕北定远县城,她曾经和一个声音清脆的玩嫖客串子的,一起将我和小眼睛诱骗出去,然后十几个响马趁机翻越院墙劫镖。
帖子又回来了,这比什么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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