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发几个大山里的奇闻异事(从30页起恢复更新)

  下面更下一个:绝食的怪蛇。
  廿五:绝食的怪蛇
  我们经常会在电影里看到这样的镜头,某个人被敌方抓捕后,进行绝食抗争。从这点来看,绝食貌似是人类特有的行为,是一种斗争手段或策略。媒体上也有一些关于动物绝食的报道,比如某只鸟在配偶死亡后,也绝食而死,甚至还有说某宠物小狗被主人痛骂后绝食而死的。这些动物绝食的报道不知道真假,反正现在假新闻也挺多的。但即便动物绝食是真的,也是极少的现象,带有某种偶然性。比如被骂的小狗正好得了病不吃东西,大家误以为是它因为挨了骂才绝食的。但我们那有一种剧毒蛇,只要被人抓到,它就绝食至死,不是一条两条是这样的,是这种蛇都是这样的,绝无例外。这则故事就是关于这种蛇的。
  呵呵,谢楼上几位童鞋,明天继续。晚安。
  对不起大家,好久没来了,今天继续。
  继续前面那个蛇的故事吧。
  蛇是一种神秘的动物,有很多的传说和禁忌。最流行的一个,可能要算家里发现蛇不能打死,说是先人变的,呵呵。除了这个,每个地方都有各自的一些禁止忌和传说,鬼话里我就看到了不少,比如蛇精,就是说很大的蛇会成精之类的。我们那里是南方湿热山区,蛇很多,而且尤其是毒蛇多,我小时候就见过各种稀奇古怪的蛇。蛇多,自然也有一些关于蛇的禁忌。除了家蛇不能打,大蛇变精之类的,我们那还有一些。比如我们那的小孩上山玩闹或者干活,禁止说蛇字,要说老溜、溜子等隐语。特别是遇到蛇的时候,提醒别人绝不能说“啊,有蛇”,要指着蛇的方向小声说“小心溜子”。据说是说了蛇字,招来的蛇会更多。我有一首词就有两句“竹敲应辟鬼,草响莫言蛇”,前一句是说敲竹鬼的,后一句就是说蛇的这个禁忌。除了这个,还有,比如说看到蛇嘿咻是大凶,要死人的,必须把蛇打死才能免灾。还有,吃蛇的时候,煮蛇肉不能在有屋顶的地方,必须露天煮,等等。因为蛇多,我们那经常有人被蛇咬伤,但当地山民都懂一些治蛇的草药,也有民间专治蛇咬的江湖郎中,所以真正听说被蛇咬死的不多。这个故事,讲的就是一个人被蛇咬伤的故事。
  继续:
  改开初期,大家都在找致富路子。我们矿附近的山村有一人,当年是40多岁的精壮汉子。此人以抓蛇和养蛇为生,当年也算小小地致富了一把。在那个偏僻贫穷的小山村里,也算一号人物了。蛇的价值,一般是越毒的越值钱,越罕见的越值钱,又罕见又剧毒的,当然是最值钱的了,比如有“蛇中熊猫”之称的莽山烙铁头(一种罕见眼镜蛇),一条的价值达百万之巨。因此,养蛇当然要养毒蛇,这是个危险的行当,也是个技术活,一般人肯定是干不来的。此人有些家传,好象是他爹还是他爷爷干过这个,又动手得早(后来大伙一看这是个发财的路子,养蛇专业户也多起来了),于是在我们当地很有些名气,还被领导树为致富典型。领导也去他家视察过,一些好奇的人还专门跑去他家看蛇。这人也比较喜欢炫耀,不但带你看,还给你讲解,所以去看的人一般都能皆大欢喜,满意而归。当然,那些上门者也都知道一个规矩,就是要给他送点礼,否则他脸色就不好看,随便推脱说有事,不让你看就打发你走了,呵呵。
  继续:
  1984年夏的一天,这人背了蛇囊在山上转悠。在一道小溪不远的乱石间,看到一条怪异的蛇。这蛇不大,才一尺多长,懒洋洋地蜷着身子躺在石头边。这人看到这条蛇,心里一惊。因为他从来没见过这种蛇。它有一个白色的三角形脑袋,身子是黑得发红的那种,上面还有一些红色的斑纹,样子很恐怖。怎么形容呢,就跟我们电影里看到的,旧社会老地主穿的那种长袍差不多,红黑色上面绣着一些红色大花的那种。这人虽然没见过这种蛇,但他凭经验就知道,这是一条剧毒蛇,而且很罕见,价值肯定不菲。他心下大喜,小心翼翼地靠近蛇。他跟蛇打了大半辈子交道,这一带的山都跑遍了,早就练就了一手徒手抓蛇的绝技。连又大又凶又剧毒的眼镜王蛇都敢抓,何况这条小小的蛇。他信心满满地向蛇靠近,突然出手。哪知那条看似懒懒的蛇比他还快,返首就给了他手上一口。他不是第一次被蛇咬,以前小时候跟着长辈混的时候就被咬过很多次,包括剧毒的眼镜蛇和银环蛇。呵呵,这里要普及一下毒蛇的知识。陆地上最毒的蛇,一般认为是澳洲的太攀蛇,当然据说有些海蛇比它还毒。对于中国来说,最毒的蛇,一般介绍是眼镜蛇或银环蛇,这两种蛇我们那里都有。说眼镜蛇最毒,是它个头大,性情凶残,咬人后释放的毒量大,因此致死率高,特别是眼镜王蛇,有记载咬人后30秒人就挂了的。要说同样毒量的致死率,那还是银环蛇厉害,1毫克的毒就能让人挂了,而眼镜蛇要15毫克才能让人挂掉。因此中国最毒的蛇应该是银环蛇。但银环蛇性情温顺,甚至让人感到它很害羞,有点象传说中的美女蛇,你就是用棍子挑逗它或欺负它,它一般也只是把头埋起来不咬人。眼镜蛇性情就比较凶了,而且个头大,因此对人的威胁还是眼镜蛇大。至于五步蛇或百步蛇之类的,听名字很恐怖,以为走五步人就挂了。实际上没那么邪乎,当然它们也是剧毒蛇,致死率也很高,但毒性要排在眼镜蛇和银环蛇后面了。当然,这些蛇都是常见的毒蛇,大路货,至于罕见的毒蛇,或变异了的毒蛇,到底毒性有多恐怖,就难说了。柳宗元在《捕蛇者说》里提到的那种“触草木皆死”的异蛇,估计是银环蛇的变异种,因为“黑质白章”很象银环蛇的样子。
  谢谢楼上童鞋
  什么睡在屋里,第二天发现睡在外面,这类传说太多了,有什么意义吗。
  继续:
  话说这人被蛇咬了后,并不很痛,他还是坚持把蛇抓住了,放进了他的蛇袋子里。他虽然被毒蛇咬过很多次,但这次还是有些紧张。因为以前咬他的蛇,虽然很毒,比如银环蛇,但他毕竟认识,知道是什么蛇,这样就可以对症下药,用他家特制的蛇药治疗,一般过几天就好了。可是这次,他不认识这条蛇,看这蛇的样子,他估计是某种变异的怪蛇。蛇是低等动物,可能是因为杂交或环境的原因,是很容易变异的。变异以后毒性可能比原来更强,而且症状也会变化,很难对症下药。曾经有报道,广东某地一个人被一条怪蛇咬了,那蛇既象无毒的乌梢蛇,又象剧毒的银环蛇。结果医院花了很长时间才搞清楚蛇毒的成份。也算那人命大,最终还是从深度昏迷中救回来了。话说这人把蛇抓好了后,马上跑到小溪边,用刀把咬的伤口划开,把里面的毒血放掉,又在伤口上敷了些自带的蛇药。然后赶紧往家走。走到半路上,伤口就开始红肿灼痛,然后就是头晕眼花,胸口发闷,呼吸困难。蛇毒分两种,神经毒和血液毒。神经毒是让人的神经失效,神经控制所有的运行,包括呼吸、吞咽、行走等,因此神经毒会让人深度昏迷,不能动弹,也不能吃东西,最后因为呼吸衰竭而死。血液毒会引起全身大出血,甚至血液凝固。你想想全身血液如果凝固了,人还能不死吗。银环蛇是典型的神经毒,咬了不痛不肿;五步蛇是典型的血液毒,咬了后伤口剧痛、狂肿,眼镜蛇是神经血液混合毒,但致命的还是神经毒。这人的伤口又痛又肿,同时又呼吸困难,符合神经血液混合毒的特征,也就是眼镜蛇咬伤的特征,看来这是一条变异的眼镜蛇。
  继续:
  那人的手开始往上肿,后来整条胳膊都变得像大碗一样粗,肿得红中带黑,黑得发亮,当然也十分地痛。不过这还不是致命的。致命的是,他的呼吸越来越困难,眼睛根本看不见东西,两脚像浮在空中一样,他知道,他马上就要昏迷过去。而一旦昏倒在路上,必死无疑。他已经撑不住几分钟了,不过这时候家也不远了。因此他以超人的毅力,凭着对地形的熟悉,等于是闭着眼睛往家的方向走去。一到家,他就扑通一声晕倒在地上。他的两个儿子赶紧把他抬到床上。抓蛇高手被怪蛇咬伤生命垂危的消息,一下子传遍了小山村,又马上传遍了镇里。领导也很促急。这是他们树的致富典型,一个多月前才摆拍了好多照片,写了好多宣传资料,准备向上面邀功请赏的。那时候改开才开始,上头强调致富,因此领导都挖空心思树典型,没万元户也要弄出几个万元户来,这样才有政绩,才能被提拔。现在领导眼看着刚树的养蛇致富典型,就要被蛇咬死了,领导能不捉急吗。于是领导和好多村民,一下子都涌到了他家里。大家七嘴八舌地议论,都在想办法。这时候他已经深度昏迷,生命垂危了。村里很多人都有蛇伤的经验,他们看了后说,他撑不过四个小时必死无疑。领导已派人电话联系了县城和市里的医院。县医院没有血清,根本不成;市医院有,但他们也没听说过这种蛇,因为不同的蛇对应着不同的血清,因此他们也不知道血清是不是对这种蛇管用。更要命的是,那个小山村当时还不通公路,要把人用担架抬着走一个多小时的山路,才能到公路上。而那时候的公路也是很糙的,可不是现在的高速路,到市里有近二百里地,车得走近四个小时。这样算起来,不折腾个五六个小时,根本到不了市医院。而且到了市医院,还要先化验,查明是什么种类的蛇咬的,才能用相对应的血清。而这人的死亡已经进入倒计时,大伙都认为绝不可能撑住六七个小时。
  尼马没人了啊。不更了。
  再更一段睡觉。
  大家知道,现代医学治蛇咬伤是有特效药的,这种特效药就是血清。针对特定种类的蛇,只有特定种类的血清才有效。因此被咬后搞清楚是什么蛇咬的,这点是十分重要的。除了血清,也还有一些土方子,一些草药,也还是很管用的,虽然普遍性差点,治疗效果时好时坏。我们那一带治蛇最有名的是一个老头,当时已经70好几了。当然,现在被咬的这家人也是有点名气的,平时对那老头还不怎么服气。现在他自己家的药不管用,眼看人快死了,村里其他人的药也救不了,自然就想起那老头来。要么去找老头,要么送市里医院,看来只有这两条路可走了。只有三四个小时的命了,现在找谁都只能是赌一把,谁也没有把握,别人都做不了主,他自己又早已不能说话,那只能他家里人选择了。可是他的两个儿子却意见不一。一个主张去找老头,一个主张送市医院。最后还是他老婆做主,说送市医院怕是来不及了,还是找老头快点,翻过一座山就是。于是只好拉下面子去找老头。他的一个儿子和村里的另一个小伙马上出发。他们最怕的是老头没在家,或者在家不肯来。于是带了很多钱,还把蛇带上了。那意思是不肯来就给钱,再不来就让他看下蛇,如果他认识这种蛇,说不定能告诉一个治疗的方子。这帮山民整天在山上跑,走山路如履平地,比城市里一般的驴友要厉害得多。现在为了救命,自然是脚步如飞。一个小时多一点就翻过了山,到了老头家里。幸运的是正好老头在家。听了他们说的,又看了蛇,老头只说了一句:赶快走或许还有办法,就跟他们出发了。老头毕竟七十多了,因此回来的时候走得慢点,但一来一回,前后也只三个小时不到。老头的到来,让大伙一下子升起了希望。这时候,老头一边用药,一边提出了一个很奇怪的要求。
  今天继续。
  继续:
  老头问了一件奇怪的事,说你们家是不是跟邻居有土地或房产争议,你们多占了人家的地或房子。这家人一听,觉得很奇怪,怎么老头会问这个事,他又怎么会知道。因为改开初期,首先是在农村搞联产承包制,说白了就是分地单干。当时分地时,他们家确实跟另一户就一块地有争议。那一家势单力薄,他们家是强势。在农村,谁家人口多,家族大,跟领导关系好,谁就强势。因此他们家本来不占理,但恃强凌弱,硬是把那块地给占了。老头这么一问,他们不知如何回答是好,都愣在那里,心想这事特么跟治病有关系吗,用得着你管。但嘴上又不敢说,毕竟还指望老头救命呢。老头一看这家人的眼神架势,心里就明白了,接着又说,如果有这事,你们赶紧把地退还给人家吧,这跟你爹的命有很大关系。看在场的人都困惑不解,老头解释说,这蛇不是一般的蛇,是一条灵异的蛇,它专门咬夺人祖产的恶人。被咬后要想活命,必须把占人家的东西退了,否则任何药都治不了,我也没有办法。你们把地退了后,我还有几成把握能治。一看老头以搁挑子相要挟,这家人吓坏了,要是老头真一走了之,人就死定了。于是赶紧找到邻居,写了一张退地的字据,在上面签了字按了手印,还请领导也签了字作了见证。老头一看,说好了,你爹八成有救了,就继续用药。用完药,在观察的空档,大伙都对这条蛇和老头的话产生了浓厚兴趣,纷纷请老头给说说这蛇的来历。于是老头就说了一件很久以前传说的事。
  继续:
  老头说,还是旧社会的时候,那时他是个刚出道的小伙,跟着师傅当蛇医行走江湖。他师傅以及行内的一些老辈就跟他说过,其他蛇咬了人,都可以用药治,唯独有一种蛇咬了人,不能完全靠药治,因为这种蛇专门咬夺人田地祖业的恶人,在治之前,必须先让被咬的人把东西还给人家,否则根本治不了,必死无疑。这种蛇叫白头仙,异常罕见,他师傅都没见过,但从祖上一直传说这种蛇确实有。今天他一看这条蛇的样子,跟传说中的描述毫无二致,他立即就明白了,这就是白头仙。因此他才会坚持要这家人把地退了。至于为什么白头仙会专门咬这样的人,他的师傅说,源自一个古老的传说。传说在古代,具体什么年代已经不可考了,我们这里来了一伙强盗。强盗为了争夺山林土地,与当地人发生了激烈的战争。强盗的武器很厉害,人数也多,渐渐地占了上风。这时候,强盗假装请当地人的首领去谈判。首领去了后,强盗就把他扣押了,强迫他签署投降书,让所有当地人放下武器,撤出地盘。首领誓死不签,最后绝食而死。因为这位首领是一位白发老者,他死后就化作了白头仙这种蛇,专门咬夺人田地祖业的恶人。最后强盗把当地人征服了,但因为山上有白头仙,强盗不敢在山上住,最后的结果是,山上仍归当地人,山下的平地归了强盗。老头说,他师傅还跟他说,抓到白头仙是不可能养活的,它一定会绝食而死。老头说当年他也对这些说法有怀疑。曾经问过师傅,说白头仙咬人,治之前真的一定要伤者退还别人东西才有救吗。他师傅回答说,祖辈一直是这样传说的,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毕竟是救命的事,老老实实按规矩来,切记千万不要冒险。老头把这话一直记在心上,但一直没有机会印证,今天总算机会来了。大伙都对老头的这番话十分惊异,也庆幸当地有这么一位神医。用药几个小时之后,那人的症状就开始缓解,七八天之后就完全好了。而且诡异的是,那条蛇果然无论喂它什么都不吃,两个多月之后就死了。
  歇一会继续,今天争取更完。
  继续:
  其实,这个事的叙事到这里就结束了。我还想讲的是,本懂对这个事的看法。本懂认为,蛇就是蛇,一种生物而已。咬那人的那条蛇,顶多就是条变异了的怪蛇,但也仍然是蛇。关于蛇的那些传说和禁忌,多半是不靠谱的。这种蛇为什么会绝食,确实是个迷,需要生物学家去研究。不过这蛇这么罕见,抓到了又养不活,估计现在都已经快灭绝了。至于这蛇咬人之后,用药前要先把占别人的土地房屋退还给别人,这种说法确实很神奇。本懂估计有几种可能。一,老头事先知道此事,出于义愤或某种原因,编造了一个故事,假借他师傅之口,要挟对方把吃进去的吐出来。二,确实有这么一种祖传的说法,老头为了不出意外,严格谨遵祖训,也正好趁这机会验证一下祖训是否灵验,同时减轻一下自己万一治不好的心理负担。
  至于那个强盗和当地人争夺土地的传说,应该是真实历史风云的曲折反映。历史上,由于北方的少数民族侵犯中原,曾导致四次中原人口的大规模南迁。这些人口都是先到赣州,再转迁到福建、广东等地。这些南迁者,就是现在客家人的祖先,因此赣州号称客家摇篮。现在的赣州城里,就有一个巨大的“客家摇篮”的标志物。可以想象,大量的人口涌进赣南这样一个贫困山区,必然与当地土著发生尖锐的矛盾,为了生存土地争夺不可避免。这些客家人,主要是中原的官吏和地主,普通农民没有能力逃跑。因此,他们的文化素质和经济实力比较强,属于“先进文化”,而土族山民则属于“落后文化”。先进与落后之争,结果可想而知。结果土著都被赶到山上去了,好地方都被客家占了。前面提到的赣南传说中的木客,住在大山里,有人说是鬼是妖怪,也有说就是当地土著的。现在,赣南百分之八九十都是客家人,经过千年的历史风云,客家人早已是赣南的主人了。这种情况,就好比美帝历史上的欧洲殖民者和土著印第安人。而这个首领变白头蛇的古老传说,应该是当地土著人创造的,用来赞美自己和恶心客家人的,这也是弱者的常用伎俩。不过一千多年以后,早已成为主人的客家人,已经意识不到这点了,因此对这个传说津津乐道。他们可能还以为,传说里的“当地人”指的是他们自己,而“强盗”另有其人。殊不知,“强盗”才是他们自己。这就是历史的吊诡之处。至于那条白脑袋的蛇,属于躺着中枪者,被当地土著无端意淫了一把。
  这个故事就到此为止。
  这则终于更完了。
  楼上童鞋,应该是的。
  晚上更吧。
  没人顶了啊,算了不更了。
  抱歉这几天没更。既然大家愿看,就继续吧。
  廿六:大山里的诡异美女
  前面提到过,本懂曾在帝都的的某个高科技公司做过一段时间销售。公司不算很大,是某名校的校办企业。实际上就是几个教师自己弄的,挂学校的名,生产某种工业计量控制设备。这个故事,就是我在这个公司的同事说的。故事发生在上世纪90年代初,当时他在另一家公司从事相关设备的销售。后来他跳槽到我们公司,我们成了同事和朋友,关系不错,闲聊时谈起这件离奇的事。在发现在这个奇闻异事系列的贴子时,我一直犹豫,是不是要把它写出来。主要原因是,我觉得这个事的真实性不太高。这事不算太恐怖,但比较离奇。我的这位号称亲历者的同事,没准是在意淫外加吹牛逼呢。不过现在也没太多可写的了,基本上我认为有点可信度也比较神奇的事,都写得差不多了。就把这件事写一写,大伙自己判断吧。
  恩,继续。
  开始接着更。
  我的这位同事小王,大学毕业后飘在帝都,在一些小公司打工混饭吃。他在来我们公司之前的那家公司,做的东西跟我们有关联,是一种工业自控设备,一套卖10万到100万不等,视规模大小了。小王在那家公司干了一年左右,就估摸出门道来了。原来公司号称生产商,实际上就是把几个部件凑一块组合一下。这些部件,有的就是在中关村大街上买的,有的是有厂子生产的。但那些生产的厂子,跟他们公司实际上没有一毛钱关系。说白了,就是谁都可以去那些厂子买。公司把几个东西一组合,一套高科技自控设备就“生产”出来了,价码立马翻了一番。小王和其他业务员、售后服务人员弄明白这个以后,就在捉摸,心想特么我们自己就能组装,这钱我们自个就可以赚,何必给公司赚。于是几个人就偷偷注册了一个自己的小公司,准备干些私活,把公司的业务拉些过去。小王逮着了一个机会。好象是湘西还是什么地方,反正是挺偏避的一地方,有一个不大的厂子,要买他们这套东西。小王去过几次,跟他们厂长很熟了。临到签合同,小王就呼悠他们,说跟他们自己的公司签就行了。大概许诺了厂长一些回扣,又把价格降了不少,反正不知他怎么呼悠的,山里人可能好蒙一些,总之那家厂子就跟小王他们自己的那个小公司把合同签了。
  继续:
  小王带着合同和预付款,兴冲冲地回到北京。这是他们自那个小公司的第一笔生意,30多万的合同,不算余款,光预付款他们就赚钱了。这一个合同就比小王一年的工资还赚得多,小王能特么不高兴吗。回去后赶紧把东西卖齐了,组装好就给人家发了过去。对方收到后恰逢过年,因此小王一过完年就跟一个搞售后服务的哥们去帮他们调试。可是,事情从这里开始不顺利了。调试了N次都达不到要求,早已经过了合同约定的交付使用的期限了。这时候山沟里那帮人不耐烦了,就跟小王说,你们这调试人员水平不行,得换一高手来,这样吧,你在我们厂待着,打电话回去叫一高手来,什么时候调好了,你什么时候回去。这意思,就是把他给扣在厂里了。人家把话说得明白,说你丫一走不来了,我们这堆东西不就是一堆废铁吗。小王没折,只好让那个调试的人先回去,他自个待在那做人质。还叮嘱回去的人别声张,怕公司知道他们干私活。他心想,这个调试的哥们就是水平最高的了,还特么哪里找高手去,这可怎么办,得想点折。
  继续:
  于是小王就被那个厂里给软禁了,派了两个保安盯着他,走哪跟哪。一转眼半个月过去了,对方见调试的人还没来,开始急了,天天催他。小王只好表面应付,心里在加紧想折。他知道,实际上不会再有人来调试了,也调不好了。对方也把话挑明了,说最后给他一次机会,如果调好了,虽然比合同晚了些,也会把余款付了,如果调不好,就要求退货退钱,还要小王赔偿十几万,说是担误了他们的生产,否则不放人。更恐怖的是,他们已明确说如果小王不赔钱,就是诈骗,要送他进局子。那时30多万相当于现在300多万,这要认定为诈骗,至少得判个十年八年的。小王在心里惦量,自己的小公司也是合法的公司,双方的合同也是合法的合同,顶多是产品质量问题,应该属于经济纠纷,认定诈骗没有理由。不过,在这个天高皇帝远的偏远山区,人生地不熟的,谁特么给你讲法律,都是地方保护主义,公检法都偏向本地人。而且,小王也有理亏的地方,他确实呼悠了人家,用他自己的小公司偷梁换柱了。小王心里那个急啊,无论是赔钱还是坐牢,都是他心理上无法接受的,思来想去,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逃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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