哗,洞天福地,很高大上的样子!她眼中忍不住冒出了银光,是银两的银哦。看来炼药果然钱途光明啊!
他撇下嘴角,努力忍住笑。所谓成也萧何,败也萧何,那道友最后也是因为炼药本事太高,才被抓进神魔狱的。当然,这事儿可不能跟她说。
宁小闲刚炼完一炉渠黄散,长天看书的神色微微一凝,突然道:“营里出了事,你最好出去看看。”
又有妖怪来袭?她神色一凛,迅速出了神魔狱。今日的熊妖让她对妖族的强大有了更直观的认识。想来也是,若一路上遇到的妖怪都是蝠妖这种炮灰级货色,那她的路途不要太轻松才好。
她跳下车时,营内正是一片喧哗,却不是有妖族前来滋扰。
何小九,出事了!
何小九是个男人,当然也不是某人的小九,只是在家中兄弟里排行第九。听说他上头还有八个兄长和姐姐时,宁小闲几乎要晕过去,他的娘亲可真能生!此人年仅二十,但身高七尺有余,长得五大三粗,下巴上满是胡渣,若有一日忘了刮,第二日就长得满脸络腮胡子,显得十分沧桑。大家称他作“小九”,也只是觉得这称呼配上他的外表有十足的违和感而已。
现在他仰面向上倒在火堆旁,正安静地面色发紫、口吐黑沫。他的面庞原本就圆,这下子脸皮又涨成了深紫色,看起来都快赶上锅底大小了。更奇特的是他的皮肤也肿胀起来,尤其五根手指,像注了水的萝卜,一戮就破的感脚。
邓浩闻声也赶来了,沉声问道:“怎么回事?”他一到,人群自动分开一条道儿。
站在高处放哨的哨兵道:“我这里看到,小九刚才好像偷摸儿去扒了埋熊的地方,小半个时辰之后才回营地。结果回来之后就这样了。”
他去扒拉熊尸了?大家伙儿面面相觑,瞬间明白了怎么回事,都暗骂一声“该死”!
何小九做事勤快,不爱计较,平时大伙儿逗他都不常生气,属于很受欢迎的小盆友。但他就有一个毛病:馋!商队每两个月发一次薪饷,他拿到的银钱十有七八都拿来吃喝了,反正他暂时也不想娶老婆,是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快乐单身汉。平时跟着商队走到任何一个驻地,他前脚刚把事情做完,后脚就要溜出去吃东西,犒劳一下被刘一面虐待了好几个月的胃。
商队在这种深山老林里行走,小伙伴们在夜间出去捉点猎物来打打牙祭也是常有的。但邓浩接到消息说,最近这段路上不是很太平,因此已经事先约束了手下人,不许他们夜里外出。何小九这二十多天连丝肉味儿都没闻着,着实郁闷得够呛,结果今日刘一面还在汤里丢了几片咸肉!
他不放这几片肉还好,这一放却彻底勾起了何小九的馋虫。他顿时想起两百丈开外还有一具熊尸,身上可有两三千斤的鲜肉啊!邓老大不让他们外出捕猎,可没说不让他们出去升火烤肉。于是他很欢快地溜到埋熊的地方,偷偷挖了起来。
他的一举一动怎能瞒过树上的哨兵?只是两人相识,哨兵知道他的毛病,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罢了。
何小九切割完之后,又赶紧将熊埋好。他还不敢明目张胆地把肉带回营地,只悄悄去了远处升火准备烤肉。总算他没忘了这熊身上本来中过毒,在小溪里将肉块仔细清洗了一百遍啊一百遍,最后才放到火上烤。
哪知道才回到营地不久,旁人就见到他四肢抽搐、口吐白沫,不久就倒下了。
邓浩听完之后,怒瞪了那哨兵一眼道:“回头再跟你算账。”赶紧查看地上的何小九去了。
他经验丰富,如何不知道这小子是中了毒?拿出随身携带的百解灵丸,就往何小九的口中塞去。百解灵丸是商队常备的药物,对于治疗毒伤和毒虫叮咬十分有效。
不过这次好像不太奏效,因为何小九的毒症不仅没有缓解,脸色反倒在十几息里更加糟糕了。
“都过来,帮忙给他催吐。”邓浩想了想,挥手招人过来帮忙。催吐的办法很简单,只要用筷子挤压舌根位置,多半就能成功催吐了。
何小九中毒昏迷,但本能还在,这下子就哇啦哇啦吐了一地。酸臭味随风飘开,站在外围看热闹的两个行商闻着了,差点没跟着吐出来。
邓浩又令人取来清水灌给何小九喝,然后再行催吐之法,这样反复了两三次之后,何小九吐出来的只剩清水了,面上的紫气也淡了些许。
第十章 灵药驱毒
宁小闲在旁边看着,点了点头。邓浩果然是个经验丰富的领队,居然能想到用洗胃的办法来帮何小九排毒,这比单纯地喂他药丸要提效得多。
待何小九吐净,邓浩又喂了他一粒地骨丹。这药的品级还在前一颗百解灵丸之上,效果自然也更好些。邓浩对手下人可当真不错,若要何小九自掏腰包来买这两颗药丸,只怕两个月的薪酬就去了一小半。
可惜喂下去半晌之后,何小九仍然昏迷,没有醒转的迹象,一身的水肿也未消去。过了一会儿,何小九喉间突然咯咯作响,眼皮也动个不停,看来又有并发症出现了。
这毒,怎的如此厉害?邓浩皱着眉,一时有些束手无策的感觉。
好古怪,这两种药丸不应该无效啊。宁小闲忍着酸臭气味往前走了两步,低头看到何小九的呕物,心下顿时一惊。
这小子,偷吃的何止是熊肉?他还顺手割走了一大块肝脏!妖熊的皮很硬很厚,不过剥掉之后肉却很柔软,毕竟哪个妖怪也没本事把五脏六腑练得像铁桶一样。何小九是个吃货,知道肝脏处理得好,味道其实最鲜美,于是忍不住顺手切了一块。
宁小闲却是清楚,肝脏是生物排毒的器官,但若中了毒,这儿就是首当其中。妖熊中毒已久,又和商队大战了许久,血液带着毒素流遍全身,它的肝脏自然超负荷工作。可以说,除了右腿之外,就数它的肝脏中毒最深了。
何小九将熊肉熊肝都放在溪水里浣洗,原本这样做也没错,能将肉质中的毒素尽量排出,但肝脏里的毒可没这么容易就被洗掉。所以他还是不幸中招了。也幸好他是从口中吃进去的这毒,若是身上有伤口遇到,那不消几刻钟就毙命了,也不用等大家来烦恼。
然而这毒的毒性却很猛烈,还带有惊痹的副作用,一般的解毒丸竟然拿它没有办法。
她正思忖间,长天说话了:“你制的药可以救他一命,还不快去?”
宁小闲心中其实早已跃跃欲试,苦在没有几分把握,可是长天既说能救得,那就肯定能救得。于是她踏前一步道:“邓大哥,可否让我一试?”
邓浩心中正在烦恼,倒不是因为大庭广众下救人失手没了面子,而是怕何小九的毒伤再度恶化。此刻听她毛遂自荐,心中略微犹豫了一下,就道:“好。”此时束手无策,若她有什么办法也不妨拿出来一用。
就见眼前这个姑娘拿出两个药瓶子,倒出来的药面熟得很,却是最基础的丹药“解惊丸”和“渠黄散”。
旁边就有和何小九交好的汉子忍不住了:“宁姑娘,就你这药能管用么?邓老大使的两种好药都不起效果。”吃了无效不是问题,问题是耽误了救治,他这朋友就得去黄泉报到了。
宁小闲不理他,只望向邓浩道:“管不管用,一试便知。”
邓浩却是知道这丫头身上很是有些神秘。从上次出售灵玉到现在,她跟队都十分老实本份。回想起第一次交谈时她的机灵劲儿,他甚至觉得这一路上小姑娘低调得有些过了头。
于是他点了点头,伸手分开了何小九的嘴巴,帮着她把药塞了进去。
随后大家便静静地等着,然而又等上了一刻钟,何小九的脸色仍然没有好转。于是大家也知道她的药依然是无效的。
宁小闲皱着眉,心中波澜四起。
她对自己炼出的药自然是有信心,并且对长天的判断无比信任,可是何小九的毒偏偏就真的没有解开。这却是怎么回事呢?
长天似乎也在凝神思索,两人一时之间都沉默下来。
那与何小九交好的几个汉子叹了口气,转头央求邓浩道:“邓大哥,再喂他一点灵药吧。好歹让他的毒缓一缓,大伙儿再想办法。”其中一人探了探何小九的脉搏,惊道:“他身上都僵硬了!”
邓浩“嗯”了一声,正打算再解囊,宁小闲听闻“僵硬”两字,脑中却有灵光一闪而过!
是了,必然是这个原因!
“等一下。”她开声道,“不是我这药丸没效果,邓大哥,你帮我检查一下他的舌根。”
旁边就有人道:“宁姑娘,你的药已经喂过了,小九没有起色。现在还请邓大哥帮他续一续命吧。”言下之意是你赶紧一边儿自己玩去,别耽误人家救人,只是说得很婉转。
这种亏,她却是不肯吃的。此刻她已胸有成竹,蓦然回头转向那人,笑吟吟道:“常陵,若我九十息内救活了他,你却要如何?”三分钟时间已经足够让药物见效了。
@风锁重楼 819楼 2014-07-01 17:43:27
“等一下。”她开声道,“不是我这药丸没效果,邓大哥,你帮我检查一下他的舌根。”
旁边就有人道:“宁姑娘,你的药已经喂过了,小九没有起色。现在还请邓大哥帮他续一续命吧。”言下之意是你赶紧一边儿自己玩去,别耽误人家救人,只是说得很婉转。
这种亏,她却是不肯吃的。此刻她已胸有成竹,蓦然回头转向那人,笑吟吟道:“常陵,若我九十息内救活了他,你却要如何?”三分钟时间已经足够让药物见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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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小施和小小施 820楼 2014-07-01 19:06:14
楼主不是早就更到温小妖换血成妖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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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那里会快很多,这里只好慢。
她这一路上尽量低调,只不过为了掩盖神魔狱的秘密,却不是她本性如此。现在居然有人质疑她的丹药,质疑长天的判断,这却是她不能容忍的。
她就是个炼丹师罢了,恕她没有医者的父母心,也别怪她喜欢与人斤斤计较!
常陵面上一板,不理边上有人拉他袖角,直道:“你若能救活他,我便把明年一整年的薪饷都给你!”为何不说去年、今年的薪饷呢?他从事的是高危行业,一年的薪饷倒也也不少,可是这种时常刀口上舐血的人,今朝有钱必然今朝就花干净了。
他在商队中已经混迹多年,何小九去年走商时救过他一命。人生有四种关系最铁,就是一起同过窗,一起扛过枪,一起嫖过娼,一起分过赃。他俩扛枪、分赃、喝酒都一起干过,除了没有同过窗之外,最后那一项有没有一起做过也不晓得,关系自然要好。他见何小九快要丧命,心中焦急得很。
她想明白的道理,说穿了也是简单。无论是丸是散,都是固体状的药物,折腾了这么长时间,何小九中毒已久,喉咙间的肌肉慢慢僵硬,已经吞不下药物了。此时如果没有外力帮忙,这药就只能卡在他的喉咙里,谈何起效?
邓浩眉头一掀,大概也想明白了这个道理。他伸手在何小九喉间一拍、一捋、一顺,这小子咕噜一声,果然就作了一个吞咽的动作。
这下子总该有效了吧?宁小闲呼出一口气,安静地等待着。她总算理解了等在手术室外的病人家属的心情,这每一分、每一秒都极难熬啊。
果然六十息后,何小九面上的紫气开始有了消褪的迹象,脸上的肿胀亦在极缓慢地消除之中。这药物终于见效了!
一刻钟后,他虽还未睁眼,但已经能发出微弱的呻吟声了。他这几声蚊子叫般的哼声一出,旁观众人都是一片欢呼。
接下来自然有人将他抬进车厢照顾。宁小闲的药虽然好用,但毕竟不是仙药灵丹,何小九接下去说不定还会头疼欲裂、高烧不断、胡话连篇、如厕偶尔失禁……但至少他身上的毒性正在缓慢解除,康复指日可待。他违令偷吃了熊肉熊肝,这番惩罚却是免不了的。
宁小闲悄悄走到人群外,这才轻吁一口气,感觉到浑身轻松起来。救人一命的感觉,真是很不错。
她这才想起:“长天,你为何要我救他?”神魔狱大总管草菅人命惯了,怎会把区区一个商队伙计的性命放在心上?
“你不是正想试试自己丹药的效用么?”他悠然答道,“再者,今日你救活了他,这场上的人都是见证,你的药还愁卖么?”他已经看穿了银子之于她,好比蜜糖之于小蝇、烛火之于飞蛾,那是发自神魂的无可抗拒的吸引力。
其实真正的原因,是他希望宁小闲通过此事对自己的药物能有些自信。炼丹术炼到后面越发精深不易,失败乃家常便饭,他可不愿这丫头受了点儿挫败就灰心丧气。
她就知道他真正的目的不为救人!不过长天对人情世故的把握越透彻,就越显出他的聪明才智。最开始,她还以为这家伙只是个单凭蛮力办事外加爱摆酷的英俊莽夫呢。毕竟他的真身那么强大,在上古时期不都喜欢直接冲上去干架么?
她正想开口,邓领队却走了过来,看样子已经将何小九的事情都安顿好了。
“宁姑娘,多谢了!”邓浩真心实意地道谢。今日他已经损失了一个兄弟了,若是平白无故再损失一个,叫他如何承受?
“客气!其实我也没有把握,只是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必须试一试。”说客气话她最拿手了,“这一路上邓大哥对我多加照拂,出点力也是应该的。”
浮屠是什么?邓浩一楞,但未细想,他关心的是另一件事:“可否借一步说话?”
第十一章 第一笔进账
两人走到僻静处,他才问起:“这两味药不都是最基础的丹药么,怎么会有如此效果?”旋即想起她身后曾经有位神秘的修士,“可是那一位先生闲暇时的意趣之作?”他可不认为堂堂修士会吃饱了撑的,特地去炼什么凡人药。
看来邓大哥对修士们的德性还是很了解的嘛,不过“那一位先生”虽然不是人,却也不屑去练这种小药。宁小闲在心里偷笑,面上却要正色道:“不是。这是我跟随他学习炼丹术时的练手作品。老师说药效可以解多数常见之毒,我这才敢拿出来饴笑大方。这两味药丸看着平常,但都掺入了几味新药材,方才有此奇效。”
邓浩闻言楞住了,第一个反应是不信。修士为何要收一个凡人姑娘为炼丹弟子呢?她这辈子都焙不出本命真火,也炼不出仙家丹药,培养这个姑娘完全是浪费时间啊。可是他看宁小闲的脸色,也不像说谎的模样。
唉,或许那修士也还存有些许怜悯之心,看她一介弱女子竟然要西行数千里去寻亲,就传她一技以傍身吧?
他撇开心中思绪,问出了重点:“这药物你可还有?我想收购一些。”她既说是自己炼制的,那么必定可以源源不绝地造出来。这两味药都是基础药物,普通的药行就有材料出售的。
她等这一句等了好久啊:“自然是有的。您想要多少?我这儿还有极上好的金疮药喔,邓大哥要不要也来一点?”
邓浩不由得苦笑。宁小闲这一路上太老实了,他都差点忘了这丫头讨价还价的本事很高杆,极具奸商潜力!
此时天下凡人还是重农轻商,但宁小闲观念开放,她怎会避讳做生意赚钱?她作势从怀中掏取,其实是从储物袋里拿出一盒金疮药递给了邓浩。
@茶杯里的小喵 837楼 2014-07-03 01:36:29
奴家感觉小闲的眼睛里全都是钱啊钱!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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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能驭鬼神。
他甫一见着装药的匣子就轻“噫”了一声,显得有些惊讶,待这姑娘演示一遍取药方式时,不禁暗自点头。这种外伤药是大路货,销路虽广但价格不贵,炼丹师炼出之后一般随手拿个容器盛了,何曾如此讲究?甚至还有丹师用瓶子来装,可是受了伤的人,要从瓶子里取出膏状药物是何等不便?
他还未试过这药效,只先见到这匣子,就晓得宁小闲做事认真,用心良苦。炼丹师只要有天赋和勤奋,艺业必能日日精深,但“心意”这种东西,却是怎么炼也炼不会的。
他接过匣子打开来看了看、闻了闻,随后招手唤来了哨子,说道:“去捕只动物来,要活的。”
哨子点了点头,隐入了林中很快不见。邓浩转向宁小闲告罪道:“莫见怪,药物的效果还是试了最好。”宁小闲还巴不得他在大庭广众下多给她做点宣传,当下笑着摇了摇头,表示不介意。
哨子的动作很快,不到两刻钟就返回了。他捕回来的乃是一只四个多大月的小野猪,这是纯正的野兽,却不是妖怪,并且活蹦乱跳,全身无伤,哨子只用绳子捆了它的嘴巴和四蹄。
这时营地的人群多半已经各干各的去了,现在见哨子又提了一只活物回来,显然有热闹可看,于是又聚拢了过来。就连言先生也悄无声息地占了一个好位置,准备看看下一场好戏是什么。
邓浩取出长剑,在野猪前腿上划了长长一道口子,这伤口入肉四分,鲜血顿时涌了上来。野猪疼得哼哼直叫唤,可惜嘴巴被捆住,嚎不出声来。他取出宁小闲的金疮药,均匀涂抹在伤口上,以观后效。
在场有许多人鼻子很灵,顿时闻出这药的香气与自己身上揣着的金疮药味道不同,不觉都微微好奇。
邓浩也是个实实在在想看药效的人,他若在野猪咽喉划上一剑,那鲜血可就喷涌而出了,神马金疮药都白使。宁小闲这药敷上伤口几息之后,人们就开始看出不同,首先是这药没有被鲜血冲开。
在场的汉子多半都曾指着身上的伤,对qing楼里的花姑娘说过类似于“伤疤是男子汉的勋章”之类的豪言壮语,对金疮药的药性是很熟悉了,眼看这药牢牢裹住了伤口,就知道它止血的功能很不错。
其次,野猪自从被抹上药物之后,哼声小了许多,显然是觉得伤口没那么疼了。清凉止痛,原本就是这类药物的功效之一。
接下来的工作就要交给时间去检验。大家接着各忙各的去了,倒是常陵一脸愧色地找上门来,向宁小闲道歉:“宁姑娘,我居然指责你的药不好,当真对不住。”
宁大小姐此时心情极好,哪里会跟他计较这个:“无妨,你也是心忧朋友伤势而已。”关于赌注,只字不提。
常陵倒是个明白人,知道这世上什么债都好拖,惟有赌债欠不得,自己当时太过莽撞了,现在却得来还债。他低声道:“我欠你一整年的薪饷,一共是三百六十两纹银,我这就去找邓大哥先支来给你。”走商是高风险行业,赚的钱自然也比一般平民多些。邓浩对手下很不错,又知他俩打了赌,这钱肯定会先替他垫上的。
什么,你问常陵如果在走商途中扑街了怎办?那邓浩也要向他的家属赔付恤亡金,这笔钱无论如何总是跑不了的。
宁小闲摇头道:“不忙。常大哥,你胸前这个饰物可否借我一观?”这却是长天突然提出的要求,不然她一个黄花大姑娘,怎好意思盯着男人的胸口猛瞧?话说自家这个妖孽越发变态了,她匆匆一瞥都没看出人家佩了首饰。
“这个?”常陵从胸口拉出一条红线,上面系着一支小小的白色饰物,看起来像是某种动物的犬齿,只是打磨得很光滑。他解下来放在宁小闲手中,“这是前年在中州的一个货摊上买来的,我看中它小巧可爱。宁姑娘如果喜欢,送给你就是。”
又不是情侣,为何摘走男人的项链?她很想说“不用了”,但终于没说出口,因为长天斩钉截铁地说了两个字:“拿下!”
“多谢常大哥了。”她心中暗暗叹了口气,为插翅飞走的银子默哀,“至于那三百多两银子,只是我开的玩笑罢了,你不要当真,这事情就此揭过吧。”能让长天看中的肯定是好东西,身价远远不止这三百两了。她虽然自认不是善良之人,但若再收人家的钱,心底也是过意不去的。
常陵一楞,又坚持了两句,发现宁小闲居然真心不要银子,心中不由得大喜。他沉吟片刻道:“日后若有用得上常某人的地方,但说无妨,必将尽力为之。”
两人又说了一会儿,宁小闲打了个呵欠,常陵就很有眼力价地告辞走了。她确实也困了,今晚先有何小九中毒这起风波,邓浩又要试验药效,长天就没有再喊她进神魔狱炼药,她乐得在车上打了会儿盹。
睡得口水才要流下来时,白洪把她推醒了:“姐姐,一个时辰到了。”
唉,最近怎么睡都睡不够啊。她整理了一下仪容走下车,邓浩已经在着手检查小野猪的伤口了。结果也令他很是满意,伤口上的血早已止住,并且凝成了一层薄薄的渗出液,有经验的人知道,这层黏液一出,伤口就好得很快。并且伤口周围的肌肉也已经收拢,仿佛有新肉芽正在生长。
这愈合速度竟然比普通的金疮药要快上一倍!邓浩心里有些惊喜。他冲着哨子点了点头,后者轻挥匕首割断了小野猪的绳索。这小家伙突然被抓来营地,先是受了惊吓,后来又被割伤,早害怕得簌簌发抖,现在骤然获得自由,立即头也不回地冲了出去,找娘亲诉苦去了。
营地里的汉子们望着它咽了咽口水,却没有阻止。这猪太小,肉还不够大家分的,何况他们行商也有不打动物幼崽的潜|规则。
邓浩却是深呼了一口气,准备和宁小闲来做一场艰苦卓绝的谈判,这丫头可不是一盏省油的灯,哪知结果大出他的意料。
“宁姑娘,这金疮药以每匣二两银子的价格卖给我可好?”他的心理价位是不超过四两银子。这出价已经比普通金疮药贵了一倍,毕竟这药效是明摆着的,好上一倍的效果可不是一加一等于二那么简单。
“好!”她笑眯眯回答。
这丫头突然如此干脆,邓浩顿时很不习惯。他正准备她漫天要价而自己坐地还钱,哪知她居然如此爽快,一肚子应对之词都使不上来,正像一拳打在了棉花上,胸口堵得好不难受。
他想了想,也知道她的考虑了,心里暗赞她聪明:“那么金疮药先来六十盒吧,渠黄散十五瓶。如果有其他好药,你改日再向我推荐吧,现在夜已深了。”
宁小闲佯装上了车厢,回来后提着装药的小布袋。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今晚她赚了五百七十两。
第十二章 人人有肉吃
几百两银子而已,还用不上银钞,所以这回邓浩给的是现银。五百七十两雪花银,装在袋子里也是沉甸甸地,极有质感。
“啊,我的宝贝啊!”宁小闲将这袋银子紧紧抱在胸前,连小白兔也惨被压扁,尽显财迷本色。
这是她在异世凭着自己的能力,赚到的第一桶金!此前出售灵玉虽然得了几千两银子,但那东西却是石季珊的,卖了也没有多少感觉,怎及得上自己双手赚来的钱抱着舒服?
至于为何不和邓浩讨价还价?她已经跟了商队快一个月了,对这位邓领队的为人不像一开始那般陌生。再说,后面还有大把的合作空间,大家都客气一些,以后岂非更好来往?生意生意,谈得越欢才越有得赚啊。
“知道炼丹术的好处了?”他一定是史上最悲催的神兽,居然要用利诱的方式来哄人学习炼丹。
“知道了,知道了!”她点头如捣蒜。
“那还不赶紧进来。今日的晚课还没有完成。做完之后,明天才能开始练习小培元丹。”
她笑嘻嘻地回了神魔狱,毫无怨言地开始炼起第二炉渠黄散。这药的存货已经基本售给邓浩了,她又得重新炼一些来用。
有银子大爷在前方招手,她的注意力史无前例地集中,无论是用药的精确度,还是成丹的机率都大了很多。长天看得抚额不止,不知神魔狱为何会选了这样一个主人。“多亏我打算让她修行妖炼之术,否则以她比常人丰沛十倍的七情六欲,练起人族的修行之法,恐怕不出两天就要走火入魔了。”
“这到底是什么?”一个时辰之后,丹药全部炼完。她举着常陵赠送的项链问道。
“雾隐鼠的牙齿。而且是被祭炼过的。”他知道她必定满面茫然,因此又开展了长天式的解说,“这是非常奇特的妖怪,长相犹如豚鼠,生性胆小怯懦,从不与其他妖兽争斗。”
妖族里还有这种奇葩?不与其他妖怪相斗,那怎么能活得下来?这个恐怖的世界可不是说你不去招惹别人,别人就会放过你的。
他一眼看穿了她心中所想:“雾隐鼠有一种奇特的天赋——浑身的妖气可以收放自如,如果它愿意,妖气都不会泄露一星半点。”妖气是区分妖怪强弱的标准。哪怕有心相瞒,一般来说妖气是无法完全隐藏的,只是等级越高的妖怪,收敛气息的本事越好,部分巨妖、大妖站在你身边,就和普通人类看起来毫无二致,像长天这样炼出了身外化身的更不必说了。
雾隐鼠和小蝠妖一样是例外,它的天赋即是敛息。只要它愿意,它就能扮作泥沼里的一只普通老鼠,而不引起任何强大存在的注意。
“所以说,这枚牙齿也具有这种功能?能让配戴者不泄露妖气?”她举一反三,“不过,这跟我有什么关系?”
“再有二十多日,你就完成体质蜕变,可以开始吸收神力了。但作为初学者,你不可能做到收发自如的境界,所以必须使用它来隐匿你的气息。”
“带着这东西,别人看我就如同凡人了?”这东西这么好用?可是这些妖怪留下来的器官怎么都是怪异的部位,不是眼睛就是牙齿?
“凡事都有限度,它也不例外。这枚雾隐鼠的牙齿被人祭炼过了,但手法不是太好,所以只能瞒弊炼神期以下妖怪的五感。”相比之下,他更好奇这人是怎么寻到雾隐鼠的,一只妖气不外露的妖鼠。这样的东西虽然算不上昂贵的法器,却也是颇具实用价值的小道具。它既然能流到市面上,那么持有者多半已经不在人世了。
“炼神期?我记得妖怪修行是按照聚气期、化形期、大成期、炼神期、返虚期、渡劫期、合道期来计算的吧?能骗过炼神期以下的妖怪,已经很了不起了。”她还从来没见过炼神期的妖怪呢。
“井底之蛙。”他已经懒得表现出自己的不屑了,“明早你记得在商队出发之前,将那具熊妖的尸体收进神魔狱。它的妖力,比关在四层那只蝙蝠还要丰沛些。每让它在外面多呆上一个时辰,妖力就会减弱一分。”言下深表惋惜。
“呃,被剧毒污染过的,没关系么?”前车之鉴正躺在外头的某个车厢里。
“无妨。神魔狱和息壤都不挑食。”他闭起了眼,“夜深了,你快些休息去吧。”
神马,你问宁小闲为何不趁着夜色去掘尸?真拿守夜的哨兵不当人看啊,尤其今晚何小九已经出事在先,现在无论谁接近那具妖熊尸体,都会受到严密监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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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日清晨,商队照常出发。当然,宁小闲赶在哨兵结束守夜任务后,找机会溜了出去。一个女孩子大清早要走远一点,没有人会说什么的,毕竟女孩儿也需要一点儿隐私时间不是?幸好熊妖并不埋在商队前进的方向,不然大家会愕然看到埋尸之地突然现出一个大坑。
这一路走去,就发现昨夜的雷电和暴雨果然威势十足,许多大树从此倒伏下去,再也无法屹立。并且这一片深林中并不只有他们倒大霉遇上泥石流。当然,商队管这种天灾叫做“岩崩”,每走上两三个时辰,就会看到新一处岩崩造成的破坏,轻者树倒路堵,重者山形易变。
最麻烦的是,原本走惯了的商道也被岩崩破坏了。邓浩不得不下令绕远道而行,这就要比原定计划再多走三天的山路,才能赶到下一个驿站。
惟一的好消息,是葬身于崩岩中的野兽着实不少,商队这一天内经常从岩崩现场找到各式野兔、野鸡、山猪……他们发现的最大野物,是一头至少有八百来斤重的野牛,当时它全身都被埋在泥里,只露出一只尖角来。商队从它身侧走过,还以为地上露出一截木头,多亏白景白洪的嗅觉敏锐,这才没有错过。
这些猎物一被发现,何小九立刻成为众人调侃的对象。他昨晚冒着生命危险去偷吃熊肉,结果搅得整个营地鸡飞狗跳。今日倒好,满地的天赐野味享用不完,那他昨天又是何苦来着?
何小九今天已经清醒过来了,也知是宁小闲的药救了自己一命,感激得不知如何言语才好。他也是穷光蛋一枚,嗫嚅了半天也只好像常陵一般说道:“但凡今后有用得着我的地方,赴汤蹈火。”宁小闲听后一笑置之,这世上真的肯为朋友两肋插刀的又有几个?关键时刻不要插朋友两刀就好了,此话只能姑妄听之。
她自己也未意识到,和长天相处的时间越长,她对人类的防范之心也就越重。
野牛一从地上被挖出来,邓浩即下令原地休息。此时已到未时末(下午3点),眼看着还要多走三天的山路,邓浩也没那么迫切想赶到驿站去。去了驿站所为何事?还不就是补给么,现在老天送来这么大一头野牛,正是所谓的“天与不取,反受其咎”,老天想给你,结果你还矫情不收,那老天爷反而会怪罪你嘛。
这一日,营地最欢快的一件事就是“人人有肉吃”,这生活水准瞬间就超越了华夏的某个小邻国。刘一面吩咐商队的伙计一起动手,将野牛洗剥了一番,削下前后腿肉,又做起了拿手的汤菜。
野牛肉十分筋道,他将肉剁成小拇指大小的块粒,丢进深锅中炖了一个半时辰才勉强煮烂了,于是又削了些山上找来的山药、萝卜和大枣与牛肉同炖。因此这一日吃上晚饭的时间,倒比平时更迟了一些。
不过大家没有怨言,因为他这回倒是超水平发挥了。其实牛肉这种东西,无论怎么做都很香,好久不曾大快朵颐的众人吃得眉开眼笑。宁小闲却不一样了,她打了一碗汤才喝了半口,就发现这汤水有些腥臊味儿。她略思忖就明白了,必然是刘一面洗净了牛肉就直接下锅炖煮了,没有事先淖水。这样一来,血沫子和腥味儿就都留在锅里了。并且漫山遍野的芫荽其实都可以入汤,这东西和牛肉的味道简直是绝配。
不过野牛肉对她来说也是大补之物,这一碗无论如何不可浪费了。
说来有趣,自从昨日与大家一同遇险之后,几位男客都喜欢坐在营地上吃饭了,大概对男人来说,一同出生入死的交情最牢靠。
她本想回车上去,结果昨天所救的那个胖行商拉住她,一边道谢一边东拉西扯地聊家常,最后才道出了自己的目的:原来渠黄散和金疮药,他也打算买一点,并预订她接下来将要炼制的小培元丹。这种丹药虽然在修仙门派中用处较大,但因其特效,民间富贵人家也趋之若鹜。据说他最后将回到北部的刑州去,那里草原部族兴旺,民风剽悍,但炼丹师稀缺,药物极是好卖。
宁小闲心中一动,这个圆头圆脑、其貌不扬的小商人居然也拥有储物袋或储物戒,真是令她略感惊讶。他这回却是贪心了一点,订下的药物数量光凭双手无论如何也是拿不走的。此去刑州么,又是路途遥远,他若无这种宝贝,哪敢再负重物?
她再次提醒自己,日后绝不可以貌取人。随后两人议定了价格和数量。
这碗汤,她一边吃,一边还得防止自己皱起眉头,忍得好不辛苦。
第十三章 祸主儿上门
和前一日比起来,今日全天太平得很,只是路途难走了些。走商的人哪会里计较这个?何况又有送上门来的肉食,因此晚上营地里的欢声笑语未免声音就大了些。
何小九的体质很好,这才休养了一天就已经能下地走动了。他脾气好,商队的兄弟们就拿他开涮了好一会儿,笑闹之声不绝。
可才过了一会儿,邓浩就重重了“嘘”了一声,下令众人:“都噤声!”凭他在队内的威信,几息之后,整个营地就都安静下来,再无一人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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耳力好的,这时就听到了细碎的脚步声从林间传来,伴着树叶被踩踏的沙沙声。野兽和妖怪可不会发出这么大的动静。
“有人来了。”大家交换了一个眼色。这是大荒深山,不是供人闲庭信步的后花园,入夜之后出现的访客,十有八九不带善意。大家都是鸡食放光草——心知肚明,某些商队平日里走商,到了幽僻处脱下伪装摇身一变就是盗匪了。
从林中走出来的这一行人,总数不过三十余人,确实也很有些匪气。今晚月华明亮,他们居然步行而来,看来据点就在不远处。然而再看他们身上所穿的衣物,显然是另一家商队的服饰,不像一般劫匪蒙面黑衣,生怕被人认出来。
这帮人什么来意?大家都沉默着,等待领队的指示。这营地上有两百多号人,对方只来了三十多个还一副有恃无恐的样子,若说没有凭仗谁信?
@zhouhui6961 887楼 2014-07-08 19:45:32
@风锁重楼 886楼 2014-07-08 19: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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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哼,我们要饭的从来就不嫌汤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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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哼,你赢了。
邓浩也站了起来。他一正容就自然带上了忠厚诚恳之色,很具有欺骗性。“来者何人?”他很干脆地说道,这个点钟寻上门来的,也不必太客气对待了。
这林间小小空地上的气氛,一时有些紧张。
对方为首那人双目精光闪动,双臂及膝,面貌十分阴沉。宁小闲原本不信“相由心生”的说法,不过见了这人之后,总觉得他若不是心计阴沉型的人物,简直愧对这张脸了。
“敝姓罗,乃是狼行商行庆州分行的副领队罗佑。”他开口道,“昨日我家公子捕猎,结果那猎物狡猾,居然逃走了。我们商队一路追踪,哪知猎物不见了,却找到贵号的行踪。”
每个商行都有自己的名称和旗号。像邓浩的商队,领头的马车就插着一面旗子,上头绘着一只长翅膀的老虎,因此这支商队的名称就叫云虎商队。
走商的队伍自然有大有小,邓浩手里上下两百来号人,只能算是一支规模中等偏下的团队,因此只能称为商队。而较大的商行则能派出大型商队,频繁出没在西北、中北地区,动辄是上千人的阵容,非常可观。
邓浩心里一沉。他听过狼行商行的名号,这家商行因为有着仙门背景,因此做起生意来不太讲究,也不太爱讲规矩。若按行里人的观点来说,这家商行极不专业,偏偏它的规模也不算小,在南瞻部洲中部地区拥有四家分号。这庆州分行,就是其中之一。
他皱眉道:“贵号的猎物走丢了,与我等何关?”
“我家公子,乃是狼行商行总行执事的第三子。昨日狩猎的对象是一只熊妖,可惜那畜生被划伤了一剑,居然不战而逃。公子叮嘱我等一定要寻回猎物。于是——”他耸了耸肩,“我们就追到了这里。”
邓浩淡淡道:“如你所见,这里只有人,没有熊。你们追错地方了,夜已深,请回吧。”对方看来不欲善罢甘休,但他仍需努力一番。
罗佑却是充耳未闻,走到火堆上的大锅旁看了看,笑道:“贵商队的伙食不错啊。这么香的味道,我们在几里外都闻到了。”
这么矫情的装X范儿,立刻就让邓浩的手下怒容满面,但见他这么有恃无恐,不懂得这孙子手里还有什么底牌。在场的人在这一行都混迹多年,轻易不愿撕破脸、动刀子。
哨子目光闪动,突然道:“你家公子独自一人打伤了熊妖?他人呢,为何不来?”他惜墨如金,但一问就问到了点子上,还特地强调了“独自”二字。
罗佑的笑容果然凝住,微微一顿才答道:“区区一只逃跑的熊妖,也能劳动我家公子大驾?我等应付足矣!”云虎商队的人相觑一眼,都觉得他口中的“公子”多半在打伤熊妖之后自己也负了点儿伤,没有余力来追,这才派手下搜索熊踪。
事实上,他们还把人家想得太高大上了。这位“公子”是总行执事的小儿子,相当于华夏某集团公司的理事会成员,他儿子也就相当于“商二代”,自小生长在繁华之地,无论是武艺还是修行,都不曾涉猎。眼看他年龄足够,他爹想给他在商行里讨个位置,可是没有好看的履历哪行?这时候的天桥下还没有代办假|证的服务,于是老头就找庆州分队带他一起走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