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休日,跑完步,开始全天劳动,哈哈
人鱼家族兄弟姐妹们
平安吉祥
@357002388 2014-11-29 08:16:16
不知猫姐在日本有木有坐月子不能洗澡的风俗啊?反正我是不会遵循这样的习俗的···干干净净的自己心情好,宝宝吃的才健康。这样对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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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猫世纪 2014-11-29 20:11:45
牙一定要每天刷,用最软的牙刷,温水,就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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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家买的是一种硅胶的牙刷,淘宝上就有滴,很软,很好用,新的一周小亚和猫姐都加油。
@潇纵 2014-11-29 22:55:42
宝木真是健康生活的典范,还是个模范丈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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潇纵好友过奖,我只是早一些知道了自己平凡一生的事实,于是早一些决定踏踏实实活着和过日子,呵呵
划刻到人间宿命般死亡的一节
等待的干涸
被残酷地割舍
悲伤的天空
太躁动
如此懦弱
怎么承诺
想停止天国中的童年
驻足在阿雨第一次好奇地与我交谈的片刻
回忆仍像挥出去的剑风
无法挽回
将我掷向伤害的深渊
多想你用种种憧憬
告诉我
那人不是我
越回忆
越无力
……
……
就像现在,我被锁在仰止宫王座旁的一个阴暗的角落里,这里没有阳光,拥挤而且味道不好,很多器皿堆在我的周围,而我在那铁链的束傅下却摸不到它们。
你曾委身在小到窒息的角落么?
你曾在阴暗的角落里生活么?
这里看不到广阔的天空
接受不到和熙的阳光
只有容身的狭窄
仅能维持生存的空间
多少年后,在人间,我突然明白为什么很多人一旦成功,爬到很高的位置上,便极度地享乐生活,对衣、食、住、行甚至性,都要求最好的,最奢华的。
也许他们在这样狭小的角落里生存过,忍受世人的冷漠,他们心中的所谓抱负被如弹簧般挤压着,因此他们什么都能忍。
一旦他们从角落中崛起,那被弹簧般挤压多年的抱负便变成了报复,他们要索回他们的梦想,甚至同时要拿回梦想被挤压的利息。
而我,那时却没有什么抱负,我只是努力地回想一些事情,一切都陌生起来,我好像刚刚降生,像草、像动物般活着。
只要有个角落能躺下。
有水能喝。
身上有衣服遮盖我。
我便微笑着发呆。
……
每天大臣们向荼芥和子庄朝拜,他们便向我投来复杂的眼光,无数的眼光仿佛无数双手扒光我的衣服,让我无处躲藏,每到这个时候我都感觉十分别扭。
只感觉周围全是目光,让我感觉被挤到了墙角的最里面,好挤好挤。我宁可在一个很小的角落,但那里只有我,我便觉得拥有整个世界,可如今我感到什么都不是我的。
甚至连虚拟的那个小小空间也不是我的,我不知道会在这个角落待多久,也不知道下一个角落在什么地方,我没有“家”的感觉,只感到自己在不属于自己的地方飘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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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这个帖子的目的是为了在天涯立起一块儿朋友们互相交流的留言板,大家自由自在地一路走去,这里欢迎朋友们分享一切东西(特别是兄弟姐妹们每天的喜怒哀乐)。这个帖子没有主题,唯一的主题就是希望朋友们因为这里而快乐;这个帖子没有时限,唯一的时限就看涯叔什么时候退休了。
天涯不倒,我们不散!
天涯倒了,咱也不散!
因为我们是相亲相爱的人鱼家族!
平安吉祥!
另:平时工作也挺忙,2014年9月小孩儿出生,只有我和老婆两个人带,我写东西挺慢的,没想到改的更慢,呵呵,兄弟姐妹们见谅。不过以后争取只要有时间,每天坚持写一点,也在帖子里转一些自己喜欢的东西,和人鱼家族的兄弟姐妹们分享,呵呵。
坚守本心,岁月静好,聚沙成塔,水滴石穿。
【与人鱼家族兄弟姐妹们分享,特别致敬竹斋兄、小亚、aijia、猫姐等,哈哈,新的一周开始啦】
鲁迅之死——林语堂
民廿五年十月十九日鲁迅死于上海。时我在纽约,第二天见Herald-Tribune电信,惊愕之下,相与告友,友亦惊愕。若说悲悼,恐又不必,盖非所以悼鲁迅也。鲁迅不怕死,何为以死悼之?夫人生在世,所为何事? 碌碌终日,而一旦暝目,所可传者极渺。若投石击水,皱起一池春水,及其波静浪过,复平如镜,了无痕迹。唯圣贤传言,豪杰传事,然究其可传之事之言,亦不过圣贤豪杰所言所为之万一。孔子喋喋千万言,所传亦不过《论语》二三万言而已。始皇并六国,统天下,焚书坑儒,筑长城,造阿房,登泰山,游会稽,问仙求神,立碑刻石,固亦欲创万世之业,流传千古。然帝王之业中堕,长生之乐不到,阿房焚于楚汉,金人毁于董卓,碑石亦已一字不存,所存一长城旧规而已。鲁迅投鞭击长流,而长流之波复兴,其影响所及,翕然有当于人心,鲁迅见而喜,斯亦足矣。宇宙之大,沧海之宽,起伏之机甚微,影响所及,何可较量,复何必较量?鲁迅来,忽然而言,既毕其所言而去,斯亦足矣。鲁迅常谓文人写作,固不在藏诸名山,此语甚当。处今日之世,说今日之言,目所见,耳所闻,心所思,情所动,纵笔书之而罄其胸中,是以使鲁迅复生于后世,目所见后世之人,耳所闻后世之事,亦必不为今日之言。鲁迅既生于今世,既说今世之言,所言有为而发,斯足矣。后世之人好其言,听之;不好其言,亦听之。或今人所好之言在此,后人所好在彼,鲁迅不能知,吾亦不能知。后世或好其言而实厚诬鲁迅,或不好其言而实深为所动,继鲁迅而来,激成大波,是文海之波涛起伏,其机甚微,非鲁迅所能知,亦非吾所能知。但波使涛之前仆后起,循环起伏,不归沉寂,便是生命,便是长生,复奚较此波长波短耶?
鲁迅与我相得者二次,疏离者二次,其即其离,皆出自然,非吾与鲁迅有轾轩于其间也。吾始终敬鲁迅;鲁迅顾我,我喜其相知,鲁迅弃我,我亦无悔。大凡以所见相左相同,而为离合之迹,绝无私人意气存焉。我请鲁迅至厦门大学,遭同事摆布追逐,至三易其厨,吾尝见鲁迅开罐头在火酒炉上以火腿煮水度日,是吾失地主之谊,而鲁迅对我绝无怨言是鲁迅之知我。《人世间》出,左派不谅吾之文学见解,吾亦不愿牺牲吾之见解以阿附初闻鸦叫自为得道之左派,鲁迅不乐,我亦无可如何。鲁迅诚老而愈辣,而吾则向慕儒家之明性达理,鲁迅党见愈深,我愈不知党见为何物,宜其刺刺不相入也。然吾私心终以长辈事之,至于小人之捕风捉影挑拨离间,早已置之度外矣。
鲁迅与其称为文人,不如号为战士。战士者何?顶盔披甲,持矛把盾交锋以为乐。不交锋则不乐,不披甲则不乐,即使无锋可交,无矛可持,拾一石子投狗,偶中,亦快然于胸中,此鲁迅之一副活形也。德国诗人海涅语人曰,我死时,棺中放一剑,勿放笔。是足以语鲁迅。
鲁迅所持非丈二长矛,亦非青龙大刀,乃炼钢宝剑,名宇宙锋。是剑也,斩石如棉,其锋不挫,刺人杀狗,骨骼尽解。于是鲁迅把玩不释,以为嬉乐,东砍西刨,情不自已,与绍兴学童得一把洋刀戏刻书案情形,正复相同,故鲁迅有时或类鲁智深。故鲁迅所杀,猛士劲敌有之,僧丐无赖,鸡狗牛蛇亦有之。鲁迅终不以天下英雄死尽,宝剑无用武之地而悲。路见疯犬、癞犬、及守家犬,挥剑一砍,提狗头归,而饮绍兴,名为下酒。此又鲁迅之一副活形也。
然鲁迅亦有一副大心肠。狗头煮熟,饮酒烂醉,鲁迅乃独坐灯下而兴叹。此一叹也,无以名之。无名火发,无名叹兴,乃叹天地,叹圣贤,叹豪杰,叹司阍,叹佣妇,叹书贾,叹果商,叹黠者、狡者、愚者、拙者、直谅者、乡愚者;叹生人、熟人、雅人、俗人、尴尬人、盘缠人、累赘人、无生趣人、死不开交人,叹穷鬼、饿鬼、色鬼、谗鬼、牵钻鬼、串熟鬼、邋遢鬼、白蒙鬼、摸索鬼、豆腐羹饭鬼、青胖大头鬼。于是鲁迅复饮,俄而额筋浮胀,睚眦欲裂,须发尽竖;灵感至,筋更浮,眦更裂,须更竖,乃磨砚濡毫,呵的一声狂笑,复持宝剑,以刺世人。火发不已,叹兴不已,于是鲁迅肠伤,胃伤,肝伤,肺伤,血管伤,而鲁迅不起,呜呼,鲁迅以是不起。
廿六年十一月廿二于纽约
--摘自《林语堂文选》
【与人鱼家族兄弟姐妹们分享,特别致敬竹斋兄、小亚、aijia、猫姐等,呵呵】
把那些不喜欢你的人忘掉
文|马德
这个世界,总有你不喜欢的人,也总有人不喜欢你。这都很正常。而且,无论你有多好,也无论对方有多好,都苛求彼此不得。因为,好不好是一回事,喜欢不喜欢是另一回事。
刻意去讨人喜欢,折损的,只能是自我的尊严。不要用无数次的折腰,去换得一个漠然的低眉。纡尊降贵换来的,只会是对方愈发地居高临下和颐指气使。没有平视,就永无对等。
也不要在喜欢不喜欢上,分出好人和坏人来。带着情绪倾向的眼光,难免会陷入褊狭。咬人的,你不能说它是坏狗。狗总是要咬人的,这是狗的天性和使命。也就是说,在盯着别人的同时,还要看到自我的缺陷和不足。
当然了,极致的喜欢,更像是一个自己与另一个自己在光阴里的隔世重逢。愿为对方毫无道理地盛开,会为对方无可救药地投入,这都是极致的喜欢。这时候,若只说是脾气、情趣和品性相投或相通,那不过是浅喜;最深的喜欢,就是爱,就是生命内里的粘附和吸引,就是灵魂深处的执着相守与深情对望。
这是一场诡秘而又盛大的私人化进程。私人化的意思就是,即使无比错误,也无限正确。有时候,你的无数个回眸,未必能看到一个擦肩而过。有时候,你拿出天使的心,并不一定换来天使的礼遇。如果对方不喜欢,都懒得为你装一次天使。谁也不需要逢场作戏。尽管,一时的虚情假意,也能抚慰人陶醉人,但终会留下搪塞的痛,敷衍的伤。
所以,这个世界最冒傻气的事,就是跑到不喜欢的人那里去问为什么。不喜欢就是不喜欢了,没有为什么。就像一阵风刮过,你要做的是,拍拍身上的灰尘,一转身沉静走开。然后,把这个不喜欢自己的人寂然忘掉。
一个人,风尘仆仆地活在这个世界上,要为喜欢自己的人而活着。这才是最好的态度。不要在不喜欢你的人那里丢掉了快乐,然后又在喜欢自己的人这里忘记了快乐。
勉强不来的事情,不去追逐。你为此而累的时候,或许对方也最累。你停下来了,你放下了,终会发现,天不会塌,世界始终为所有人祥云缭绕。
谁都在世俗的泥淖里扑腾着。 有的人天生是来爱你的,有的人注定要来给你上课的。你苦心经营的,是对方不以为意的;你刻骨憎恨的,却是对方习以为常的。喜欢与不喜欢之间,不是死磕,便是死拧。然而,这就是生活,有贴心的温暖,也有刺骨的寒冷,不过是想让你的人生,变得更加丰富,更加完整。
在辽阔的生命里,总会有一朵或几朵祥云为你缭绕。与其在你不喜欢或不喜欢你的人那里苦苦挣扎,不如在这几朵祥云下面快乐散步。天底下赏心快事不要那么多,只一朵,就足够足够。
【与人鱼家族兄弟姐妹们分享,特别致敬竹斋兄、小亚、aijia、猫姐等,呵呵】
吃的耻辱
文|莫言
吃人家嘴短的意思很明白,仅仅有这点意思那简直不算意思,我的意思是说吃人一棵胡萝卜所蒙受的耻辱哪怕用一棵老山参也难清洗。
我像傻瓜一样混进首都北京后,恨不得见到动物就要点头哈腰表示友善,但北京动物的
凶猛程度是地球上有名的,哪怕是一条浑身污垢的野狗,也比外省的狗要神气许多。那猖狂的吠声里毫不掩饰地透露出京狗的优越感,狗尚如此,何况人乎?话说那一年,在一家又脏又破的似乎是纯种老北京人开的冷面馆子里,苍蝇横飞,老板娘黏腻,一头眼角生眵的狗伏在所谓的柜台边上,很不友好地看着我,好像我不是来吃饭,而是来抢劫。我诚惶诚恐地把一块我舍不得吃的肉片扔给它,我虽然嘴没说话,但我的心在说:“狗啊,尊敬的狗,不要用这样的仇视的眼光看我,我知道北京是你们的北京,首都也是你们的首都,我知道你们十分讨厌外地人来北京混事,但这也是组织上让我们来的。给你块肉吃,借以表示我的敬意和歉意,希望您能宽容一点,我不过是暂时居留此地,随时都会回去。”狗恼怒地叫了一声,好像我扔到它面前的不是肉片而是一枚炸弹。老板娘怒气冲冲地说:“干什么?干什么?吃饱了撑得难受是不?丫挺的个傻×看你那操行……”我感到满腹冤枉,心中当然也有很多想法。我想,这些北京人为什么这样横?北京这个首善之地我们国家官话的发祥地的人骂起人来怎么这样歹毒呢?北京人尽管受过八国联军的祸害但为什么像八国联军一样不讲道理?我喂他们的狗吃肉是我表示友好啊。这时,从里屋走出来一个典型的北京汉子,那口与裤裆关系十分密切的语言说得如同爆豆一样,他说这条狗是从法国买来的,是纯粹的名种,起码价值十万元。这样的狗是不能随便喂的,这样的狗吃的都是配方饲料,维他命、蛋白质,都是有数的,多一点不行,少一点也不行,你乱给它吃肉,打乱了它的内分泌,该当何罪?!我想这还是条狗吗?封建帝王也没有这般讲究嘛。我感到肚子快要气破了。我看着那条狗,心想看你这个死相也配从法国进口?我们村子里那些在草垛旮旯里玩耍的野狗也比它俊秀三十倍。于是我斗胆说:“不要吓唬外乡人,别的我们没见过,狗我们还是见过的。你们这狗,不过是条土狗,身上还长了一块癞,因此是一条癞皮狗!”哎呀我的个亲娘,我这句话一出口,就像用烧红的炉钩子烫了老虎的屁股,只见那男人目露凶光逼上前来,那个女人拍打着丰厚的屁股大叫:“大头,大头,给这个小子放血!”
我很是害怕,按照宰杀牲畜的一般程序,放血之后应该是烧开水屠戮毛羽,然后是卸去头脚,开膛破肚,摘出下货,然后就挂起来,一刀刀零割了卖。也许是明天早晨,也许是明天中午,在酱肉的盘子里,在油炸的丸子里,在串肉的扦子上,就有了我的身体的一部分。想到此,脊梁骨一阵冰凉,哪里还有心吃什么冷面,慌忙站起来,贴着墙边,连声道着歉,一溜烟跑了。
回到宿舍,越想感到越窝囊,于是便有两行狗尿般的泪水从眼里流出来。怨谁?怨自己。谁让你去吃什么冷面呢?躲在屋子里泡一包方便面不是很好吗?为了不让卖方便面的北京服务小姐心烦,你可以一次买上五十袋,把罪攒起来一次受完。正想着呢,一个朋友进来,说你流什么泪呢?莫斯科不相信眼泪,北京更不相信眼泪。北京是缺水的城市,眼泪虽少,但也是自来水变的,因此你随便流泪就是觉悟不高的表现。我一想有理,咱外地人来到北京,事事都要小心着,要哭就回山东哭,在北京哭也可以,不喝北京的自来水你想哭就哭。
朋友把我请去吃饭,吃了一盘胡萝卜丝,吃了一盘粉丝,还吃了一盘像橡皮一样难以嚼烂的肉。吃完了,我心感动,心中暗想,吃人一碗,要报一盆,点滴之恩,应该涌泉相报。
隔了几天,一群朋友聚会,我为了一句什么话把这位曾经请我吃过一次饭的朋友得罪了。他咬牙切齿地说:“你的良心让狗吃了吗?前几天,我去香格里拉饭店买了美国加州的酱小牛肉,去长城饭店买来西班牙产的胡萝卜,去友谊商店用外汇券买了专供外国人的波罗的海鱼子酱,还有高级的奶油,吃得你小子满嘴流油,可是你一转眼就忘记了。那些小牛肉还没消化完吧?”
我感到浑身冰凉,这时悔之莫及。我恨不得把自己这张不争气的嘴巴用胶布封了。你当年吃煤块不也照样活吗?你去吃人家那点胡萝卜丝和粉丝干什么?实在馋了你自己去买一麻袋胡萝卜把自己吃成一只兔子也花不了多少钱,但你吃了人家的东西,就要听人家的,就要承受人家施加到你身上的侮辱。我这人最大的毛病就是没有记性,像狗一样,记吃不记打。当时气得咬牙切齿地发恨,但过不了几天就忘了。又有一个朋友请我去吃饭,上了一只煤球炉子,炉子上放了一口锅,锅里放了十几只虾米,一堆白菜,还有一些什么肉。吃着吃着我的凶相又原形毕露了,那朋友就说:“看看莫言吧,吃的一上桌,又奋不顾身了!”
一句话把我的心彻底地凉透了,因为吃人家的东西所蒙受的耻辱一桩桩一件件涌上心头。我怎么这样下贱?我怎么这样没有出息?你实在想吃,一个人下个馆子不就行了吗?你想怎么吃就怎么吃!你想多么凶恶地吃就多么凶恶地吃。你吃光了肉把盘子也舔了也没人嘲笑你。你自己经常地忘记自己的身份,你忘了自己是一个乡巴佬,人家那些人从根本上就瞧不起你,压根儿就没把你当个人看。人家有时找你玩玩,那是无聊,那是天鹅向水鸭子表示亲近,如果水鸭子竟因此而想入非非,那水鸭子就惨了。想明白了道理后,我发誓宁愿饿死也不再吃人家的东西了,就像朱自清宁愿饿死也不吃美国面粉一样。我还发誓万不得已跟人家在一起吃饭时,一定要奋不顾身地抢先付账,我付账,那么即便我吃得多一点人家也就不会笑话我了吧?
又一次去吃烤鸭,吃到一半时我就把账结了。几个贵人都十分高雅地填饱了那些高贵的胃袋后,桌子上还剩下许多,这时,农民的卑贱心理又在我的心中发作了。多么可惜啊,这些大葱,这些大酱,这些洁白的薄饼,这些香酥的鸭片,都是好东西,浪费了不但可惜,还要遭到天谴的。于是我就吃。这时,有人说:“瞧瞧莫言吧,非把他那点钱吃回去不可。”我感到脸上火辣辣的,好像挨了一个响亮的耳光。人家还说:“你们说他的饭量怎么会这样大?他为什么能吃那样多?要是中国人都像他一样能吃,中国早就被他吃成水深火热的旧社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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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相凶恶
在我的脑袋最需要营养的时候,也正是大多数中国人饿得半死的时候。我常对朋友们说,如果不是饥饿,我绝对会比现在聪明,当然也未必。因为生出来就吃不饱,所以最早的记忆都与食物有关。那时候我家有十几口人,每逢开饭,我就要大哭一场。我叔叔的女儿比我大四个月,当时我们都是四五岁的光景,每顿饭奶奶就分给我和这位姐姐每人一片发霉的红薯干,而我总是认为奶奶偏心,将那片大些的给了姐姐。于是就把姐姐手中的那片抢过来,把自己那片扔过去。抢过来后又发现自己那片大,于是再抢回来。这样三抢两抢姐姐就哭了。婶婶的脸也就拉长了。我当然从一上饭桌时就眼泪哗哗地流。母亲无可奈何地叹息着。奶奶自然是站在姐姐的一面,数落着我的不是。婶婶说的话更加难听。母亲向婶婶和奶奶连声赔着不是,抱怨着我的肚子大,说千不该万不该不该生了这样一个大肚子的儿子。
吃完了那片红薯干,就只有野菜团子了。那些黑色的、扎嘴的东西,吃不下去,但又必须吃。于是就边吃边哭,和着泪水往下咽。我们这茬人,到底是依靠着什么营养长大的呢?我不知道。那时想,什么时候能够饱饱地吃上一顿红薯干子就心满意足了。
1960年春天,在人类历史上恐怕也是一个黑暗的春天。能吃的东西都吃光了,草根,树皮,房檐上的草。村子里几乎天天死人。都是饿死的。起初死了人还掩埋,亲人们还要哭哭啼啼地到村头的土地庙去“报庙”,向土地爷爷注销死者的户口,后来就没人掩埋死者,更没人哭嚎着去“报庙”了。但还是有一些人强撑着将村子里的死尸拖到村子外边去,很多吃死人吃红了眼睛的疯狗就在那里等待着,死尸一放下,狗们就扑上去,将死者吞下去。过去我对戏文里将穷人使用的是皮毛棺材的话不太理解,现在就明白了何谓皮毛棺材。后来有些书写过那时人吃人的事情,我觉得只能是十分局部的现象。据说我们村的马四曾经从自己死去的老婆的腿上割肉烧吃,但没有确证,因为他自己也很快就死了。粮食啊,粮食,粮食都哪里去了?粮食都被什么人吃了呢?村子里的人老实无能,饿死也不敢出去闯荡,都在家里死熬着。后来听说南洼里那种白色的土能吃,就去挖来吃。吃了拉不下来,憋死了一些人,于是就不再吃土。那时候我已经上了学,冬天,学校里拉来了一车煤,亮晶晶的,是好煤。有一个生痨病的同学对我们说那煤很香,越嚼越香。于是我们都去拿来吃,果然是越嚼越香。一上课,老师在黑板上写字,我们在下面吃煤,一片咯嘣咯嘣的声响。老师问我们吃什么,大家齐说吃煤。老师说煤怎么能吃呢?我们张开乌黑的嘴巴说,老师,煤好吃,煤是世界上最好吃的东西,香极了,老师吃块尝尝吧。老师是个女的,姓俞,也饿得不轻,脸色蜡黄,似乎连胡子都长出来了,饿成男人了。她狐疑地说,煤怎么能吃呢?煤怎么能吃?一个男生讨好地把一块亮晶晶的煤递给老师,说老师尝尝吧,如果不好吃,您可以吐出来。俞老师试探着咬了一小口,咯嘣咯嘣地嚼着,皱着眉头,似乎是在品尝滋味,然后大口地吃起来了。她惊喜地说:“啊,真的很好吃啊!”这事儿有点魔幻,我现在也觉得不像真事,但毫无疑问是真事。去年我探家时遇到了当年在学校当过门房的王大爷,说起了吃煤的事,王大爷说,这是千真万确的,怎么能假呢?你们的屎拍打拍打就是煤饼,放在炉子里呼呼地着呢。饿到极处时,国家发来了救济粮,豆饼,每人半斤。奶奶分给我杏核大小的一块,放在口里,嚼着,香甜无比,舍不得往下咽就没有了,仿佛在口腔里化掉了。我家西邻的孙家爷爷把分给他家的两斤豆饼在往家走的路上就吃完了,回到家后,就开始口渴,然后就喝凉水,豆饼在肚子里发开,把胃胀破,死了。十几年后痛定思痛,母亲说那时候的人,肠胃像纸一样薄,一点脂肪也没有。大人水肿,我们一般孩子都挺着一个水罐般的大肚子,肚皮都是透明的,青色的肠子在里边蠢蠢欲动。都特别地能吃,五六岁的孩子,一次能喝下去八碗野菜粥,那碗是粗瓷大碗,跟革命先烈赵一曼女士用过的那个差不多。
后来,生活渐渐地好转了,基本上实现了糠菜半年粮。我那位在供销社工作的叔叔走后门买了一麻袋棉籽饼,放在缸里。夜里起来撒尿,我也忘不了去摸一块,放在被窝里,蒙着头吃,香极了。
村子里的牲口都饿死了,在生产队饲养室里架起大锅煮。一群群野孩子嗅着味道跑来,围绕着锅台转。有一个名字叫运输的大孩子,领导着我们高唱歌曲:
骂一声刘彪你好大的头,
你爹十五你娘十六,
一辈子没捞到饱饭吃,
唧唧喀嚓地啃了些牛羊骨头。
手持大棒的大队长把他们轰走,一转眼我们又嗅着气味来了。在大队长的心目中,我们大概比那些苍蝇还要讨厌。
趁着大队长去上茅房,我们像饿狼一样扑上去。我二哥抢了一只马蹄子,捧回家,像宝贝一样。点上火,燎去蹄上的毛,然后剁开,放在锅里煮。煮熟了就喝汤。那汤的味道实在是太精彩了,几十年后还让我难以忘却。
“文革”期间,依然吃不饱,我便到玉米田里去寻找生在秸秆上的菌瘤。掰下来,拿回家煮熟,撒上盐少许,用大蒜泥拌着吃,鲜美无比,在我的心中是人间第一美味。
后来听说,癞蛤蟆的肉味比羊肉的还要鲜美,母亲嫌脏,不许我们去捉。
生活越来越好,红薯干终于可以吃饱了。这时已经是“文革”的后期。有一年,年终结算,我家分了290多元钱,这在当时是个惊人的数字。我记得六婶把她女儿头打破了,因为她赶集时丢了一毛钱。分了那么多钱,村子里屠宰组卖便宜肉,父亲下决心割了五斤,也许更多一点,要犒劳我们。把肉切成大块,煮了,每人一碗,我一口气就把一大碗肥肉吃下去,还觉不够,母亲叹一口气,把她碗里的给了我。吃完了,嘴巴还是馋,但肚子受不了了。一股股的荤油伴着没嚼碎的肉片往上涌,喉咙像被小刀子割着,这就是吃肉的感觉了。
我的馋在村子里是有名的,只要家里有点好吃的,无论藏在什么地方,我总要变着法子偷点吃。有时吃着吃着就控制不住自己,索性将心一横,不顾后果,全部吃完,豁出去挨打挨骂。我的爷爷和奶奶住在婶婶家,要我送饭给他们吃。我总是利用送饭的机会,掀开饭盒偷点吃,为此母亲受了不少冤枉。这件事至今我还感到内疚。我为什么会那样馋呢?这恐怕不完全是因为饥饿,与我的品质有关。一个嘴馋的孩子,往往是意志薄弱、自制力很差的人,我就是。
20世纪70年代中期,去水利工地劳动,生产队用水利粮蒸大馒头,半斤面一个,我一次能吃四个,有的人能吃六个。
1976年,我当了兵,从此和饥饿道了别。从新兵连分到新单位,第一顿饭,端上来一笼雪白的小馒头,我一口气吃了八个。肚子里感到还有空隙,但不好意思吃了。炊事班长对司务长说:“坏了,来了大肚子汉了。”司务长说:“没有关系,吃上一个月就吃不动了。”果然,一个月后,还是那样的馒头,我一次只能吃两个了。而现在,一个就足够了。
尽管这些年不饿了,肚子里也有了油水,但一上宴席,总有些迫不及待,生怕捞不到吃够似的疯抢,也不管别人是怎样看我。吃完后也感到后悔。为什么我就不能慢悠悠地吃呢?为什么我就不能少吃一点呢?让人也觉得我的出身高贵,吃相文雅,因为在文明社会里,吃得多是没有教养的表现。好多人攻击我的食量大,吃起饭来奋不顾身啦,埋头苦干啦,我感到自尊心受到了很大的伤害,便下决心下次吃饭时文雅一点,但下次那些有身份的人还是攻击我吃得多,吃得快,好像狼一样。我的自尊心更加受到了伤害。再一次吃饭时,我牢牢记着,少吃,慢吃,不要到别人的面前去夹东西吃,吃时嘴巴不要响,眼光不要恶,筷子要拿到最上端,夹菜时只夹一根菜梗或是一根豆芽,像小鸟一样,像蝴蝶一样,可人家还是攻击我吃得多吃得快,我可是气坏了。因为我努力地文雅吃相时,观察到了那些攻击我的小姐太太们吃起来就像河马一样,吃饱了后才开始文雅。于是怒火就在我的胸中燃烧,下一次吃那些不花钱的宴席,上来一盘子海参,我就端起盘子,拨一半到自己碗里,好一顿狼吞虎咽,他们说我吃相凶恶,我一怒之下,又把那半盘拨到自己碗里,挑战似的扒了下去。这次,他们却友善地笑了,说:莫言真是可爱啊。
我回想三十多年来吃的经历,感到自己跟一头猪、一条狗没有什么区别,一直哼哼着,转着圈子,找点可吃的东西,填这个无底洞。为了吃我浪费了太多的智慧,现在吃的问题解决了,脑筋也渐渐地不灵光了。
【与人鱼家族兄弟姐妹们分享,特别致敬竹斋兄、小亚、aijia、猫姐等,呵呵】
择一城终老,携一人白首。
文/冯骥才
他俩又吵架了。年近七十岁的老夫老妻,相依为命地生活了四十多年。大大小小的架,谁也记不得吵了多少次。但是不管吵得如何热闹,最多不过两小时就能和好。他俩仿佛倒在一起的两杯水,吵架就像在这水面上划道儿,无论划得多深,转眼连条痕迹也不会留下。
可是今天的架吵得空前厉害,起因却很平常——就像大多数夫妻日常吵架那样,往往是从不值一提的小事上开始的——不过是老婆子把晚饭烧好了,老头儿还趴在桌上通烟嘴,弄得纸片呀,碎布条呀,粘着烟油子的纸捻子呀,满桌子都是。老婆子催他收拾桌子,老头儿偏偏不肯动。老婆子便像一般老太太们那样叨叨起来。老婆子们的唠唠叨叨是通向老头儿们肝脏里的导火线,不一会儿就把老头儿的肝火引着了。两人互相顶嘴,翻起许多陈年老账,话愈说愈狠。老婆儿气得上来一把夺去烟嘴塞在自己的衣兜里,惹得老头儿一怒之下,把烟盒扔在地上,还嫌不解气,手一撩,又将烟灰缸打落在地上。老婆子更不肯罢休,用那嘶哑、干巴巴的声音喊:
“你摔呀!把茶壶也摔了才算有本事呢!”
老头儿听了,竟像海豚那样从座椅上直蹿起来,还真的抓起桌上沏满热茶的大瓷壶,用力“啪”地摔在地上,老婆子吓得一声尖叫,看着满地的碎瓷片和溅在四处的水渍,直气得她冲着老头大叫:
“离婚!马上离婚!”
这是他俩都还年轻时,每次吵架吵到高潮,她必喊出来的一句话。这句话头几次曾把对方的火气压下去,后来由于总不兑现便失效了。六十岁以后她就不再喊这句话了。今天又喊出来,可见她已到了怒不可遏的地步。
同样的怒火也在老头儿的心里翻腾着。只见他一边像火车喷气那样从嘴里不断发出声音,一边急速而无目的地在屋子中间转着圈。他转了两圈,站住,转过身又反方向转了两圈,然后冲到门口,猛地拉开门跑出去,还使劲带上门,好似从此一去就再不回来了。
老婆子火气未消,站在原处,面对空空的屋子,还在不住地出声骂他。骂了一阵子,她累了,歪在床上,一种伤心和委屈爬上心头。她想,要不是自己年轻时得了那场病,她会有孩子的。有了孩子,她可以同孩子住去,何必跟这愈老愈混账的老东西生气?可是现在只得整天和他在一起,待见他,伺候他,还得看着他对自己耍脾气……她想得心里酸不溜秋,几滴老泪从布满细皱纹的眼眶里溢了出来。
过了很长时间,墙上的挂钟当当响起来,已经八点钟了。正好过了两个小时。不知为什么,他们每次吵架过后两小时,她的心情就非常准时地发生变化,好像节气一进“七九”,封冻河面的冰就要化开那样。刚刚掀起大波大澜的心情渐渐平息下来,变成浅浅的水纹。“离婚!马上离婚!”她忽然觉得这话又荒唐又可笑。哪有快七十的老夫老妻还闹离婚的?她不禁“扑哧”一下笑出声来。这一笑,她心里一点皱褶也没了,之前的怒意、埋怨和委屈也都没了。她开始感到屋里空荡荡的,还有一种如同激战过后的战地那样出奇的安静,静得叫人别扭、空虚,没着没落的。于是,悔意便悄悄浸进她的心中。像刚才那么点儿小事还值得吵闹吗?——她每次吵过架冷静下来时都要想到这句话。可是……老头儿也应该回来了。他们以前吵架,他也跑出去过,但总是一个小时左右就悄悄回来了。但现在已经两个小时了仍没回来。外边正下大雪,老头儿没吃晚饭,没戴帽子、没围围巾就跑出去了,地又滑,瞧他临出门时气冲冲的样子,不会一不留神滑倒摔坏了吧?想到这儿,她竟在屋里待不住了,用手背揉揉泪水干后皱巴巴的眼皮,起身穿上外衣,从门后的挂衣钩上摘下老头儿的围巾、棉帽,走出了房子。
雪正下得紧。夜色并不太暗。雪是夜的对比色,好像有人用一支大笔蘸足了白颜色,把所有树枝都复勾了一遍,使婆娑的树影在夜幕上白茸茸、远远近近、重重叠叠地显现出来。于是这普普通通、早已看惯了的世界,顷刻变得雄浑、静穆、高洁,充满鲜活的生气了。
一看到这雪景,她突然想到她和老头儿的一件遥远的往事。
五十年前,他们同在一个学生剧团。她的舞跳得十分出众。每次排戏回家晚些,他都顺路送她回家。他俩一向说得来,却渐渐感到在大庭广众之下有说有笑,在两人回家的路上反而没话可说了。两人默默地走,路显得分外长,只有脚步声,真是一种甜蜜的尴尬呀!
她记得那天也是下着大雪,两人踩着雪走,也是晚上八点来钟,她担心而又期待地预感到他这天要表示些什么了。在河边的那段宁静的路上,他突然仿佛抑制不住地把她拉到怀里。她猛地推开他,气得大把大把抓起地上的雪朝他扔去。他呢?竟然像傻子一样一动不动,任她把雪打在身上,直打得他像一个雪人。她打着打着,忽然停住了,呆呆看了他片刻,忽然扑到他身上。她感到,有种火烫般的激情透过他身上厚厚的雪传到她身上。他们的恋爱就这样开始了——从一场奇特的战斗开始的。
多少年来,这桩事就像一张画儿那样,分外清楚而又分外美丽地收存在她心底。曾经,每逢下雪天,她就不免想起这桩醉心的往事。年轻时,她几乎一见到雪就想到这事;中年之后,她只是偶然想到,并对他提起,他听了总要会意地一笑,随即两人都沉默片刻,好像都在重温旧梦;自从他们步入风烛残年,即使下雪天也很少再想起这桩事了。但为什么今天它却一下子又跑到眼前,分外新鲜而又有力地来撞击她的心?
现在她老了。她那一双曾经蹦蹦跳跳、分外有劲的腿,如今僵硬而无力。常年的风湿病使她的膝总往前屈着,雨雪天气里就隐隐作痛;此刻在雪地里,她每一步踩下去都是颤巍巍的,每一步抬起来都十分费力。一不小心,她滑倒了,多亏地上是又厚又软的雪。她把手插进雪里,撑住地面,艰难地爬起来,就在这一瞬间,她又想起另一桩往事——啊!那时他俩刚刚结婚,一天晚上去平安影院看卓别林的《摩登时代》。散场出来时外面一片白,雪正下着。那时他们正陶醉在新婚的快乐里。瞧那风里飞舞的雪花,也好像在给他们助兴,满地的白雪如同他们的心境那样纯净明快。他们走着,又说又笑,接着高兴地跑起来。但她脚下一滑,跌倒在雪地里。他跑过来伸给她一只手,要拉她起来。她却一打他的手:
“去,谁要你来拉!”
可现在她多么希望身边有一只手,希望老头儿在她身边!虽然老头儿也老而无力了,一只手拉不动她,要用一双手才能把她拉起来。那也好!总比孤孤单单一个人好。她想到楼上邻居李老头,文化大革命初期老伴被折磨死了。尽管有个女儿婚后还同他住在一起,但平时女儿、女婿都上班,家里只剩李老头一人。星期天女儿、女婿带着孩子出去玩,家里依旧剩李老头一人——年轻人和老年人总是有距离的。年轻人应该和年轻人在一起玩,老人得有老人伴。
真幸运呢!她这么老,还有个老伴。四十多年两人如同形影紧紧相随。尽管老头儿性子急躁,又固执,不大讲卫生,心也不细,却不失为一个正派人,一辈子没做过亏心的事。在那道德沦丧的岁月里,他也没丢弃自己奉行的做人原则。她还喜欢老头儿的性格——真正的男子气派,一副直肠子,不懂得与人记仇记恨。粗线条使他更富有男子气……她愈想,老头儿似乎就愈可爱了。如果她的生活里真丢了老头儿,会变成什么样子?多少年来,尽管老头儿夜里如雷一般的鼾声常常把她吵醒,但只要老头儿出差在外,身边没有鼾声,她反而睡不着觉,仿佛世界空了一大半……
她在雪地里走了一个多小时,大概快十点钟了,街上已经没什么人了,老头儿仍不见,雪却稀稀落落下小了。她的两脚在雪地里冻得生疼,膝盖更疼,步子都迈不动了,只有先回去,看看老头儿是否已经回家了。
她往家里走。快到家时,她远远看见自己家的灯亮着,有两块橘黄色的窗形的光投在屋外的雪地上。她的心怦地一跳:
“ 是不是老头儿回来了?”
她又想,是她刚才临出家门时慌慌张张忘记关灯了,还是老头儿回家后打开的灯?
走到家门口,她发现有一串清晰的脚印从西边而来,一直拐向她家楼前的台阶前。这是老头儿的吧?
她走到这脚印前弯下腰仔细地看,却怎么也辨认不出那是不是老头儿的脚印。
“天呀!”她想,“我真糊涂,跟他生活一辈子,怎么连他的脚印都认不出来呢?”
她摇摇头,走上台阶打开楼门。当将要推开屋门时,她心里默默地念叨着:“愿我的老头儿就在屋里!”这心情只有在他们五十年前约会时才有过。
屋门推开了,啊!老头儿正坐在桌前抽烟。地上的瓷片都被扫净了。炉火显然给老头儿捅过,呼呼烧得正旺。顿时有股甜美而温暖的气息,把她冻得发僵的身子一下子紧紧地攫住。她还看见,桌上放着两杯茶,一杯放在老头儿跟前,一杯放在桌子另一边,自然是斟给她的……老头儿见她进来,抬起眼看她一下,跟着又温顺地垂下眼皮。
在这眼皮一抬一垂之间,闪出一种羞涩、发窘、歉意的目光。这目光给她一种说不出的安慰。
她站着,好像忽然想到什么,伸手从衣兜里摸出之前夺走的烟嘴,走过去,放在老头儿跟前。什么话也没说,赶紧去给空着肚子的老头儿热菜热饭,再煎上两个鸡蛋……
@舞妩筱柒 2014-12-01 23:44:51
宝哥哥 一直默默的支持筱柒 太 感动 了 最近年底实在是忙疯掉了 一直出差 疏于问候 还请见谅 下周筱柒又要出差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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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小七客气了,我支持天涯里的兄弟姐妹,我自己也很开心,无他,祝大家平安吉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