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百神通——我要把这个故事写成我的黑暗塔

  2、
  那具尸王脸上仿佛带着笑意。
  它身量不高,已经干枯成三尺长短,穿着一身过分华丽的金盔金甲,更衬得它暴露在外的脸和手,皮肉乌黑如墨。
  那扭曲的脸上,笑容里仿佛带着轻蔑。
  轻蔑那些有血有肉的活人,轻蔑那些两眼放光的活人,轻蔑那些赌得热火朝天的活人。
  它有足够的资格这样做,因为它正是这座赌坊里的“财神”。
  在赌坊的南墙下,摆着一张高高的供桌。供桌上紫帐香烛,供着那金甲的尸王。尸王端坐于神龛内,而脚边两侧,供桌上又各摆着一头金光闪闪的瓷猪。
  “我没看错吧。”
  百里清呻吟了一声,“就这么摆着?这家赌坊的生意好像还真不错?”
  旁边仿佛验证他的话一样,有人摇色子开出了“豹子”,引发了一阵掀开房顶的喊叫。
  “我去把他拿下来,咱们这趟真简单!”小贺兴奋地说。
  “你脑子真简单。”
  百里清毫不客气地打击他,“他现在是财神,这么多赌徒,会让你动它?”
  “我看谁敢拦我!”
  “驱鬼将军啊。”
  蔡紫冠低声说,“我们现在虽然上来了,但是驱鬼将军那里,明显还没有搞定好么。这一次,我们需要不声不响地把它带出去。”
  “有什么计划?”百里清问。
  蔡紫冠环视全场,赌场中人头攒动,不时有人输得眼黑脸青,跑到尸王前面烧香转运。
  烟气萦绕,让人仿佛离周遭的人、物都远了。
  “李兄和小贺,你们两个到四楼去,从房顶上把尸王钓走。”
  他的心里飞快地做好了盘算,“四楼应该是风月场所,你们关起门来,不要声张。我和百里清留在这里,随机应变,吸引赌徒的注意力。”
  李子牙盼了一晚上,终于能自由行动,立时又惊又喜,道:“好!”马上拉着小贺出门而去。
  剩下蔡紫冠和百里清,两个人相对微笑,可是忽然间,却又有点尴尬。
  ——事实上,他们当然早已感觉到了彼此的生疏,甚至敌意。
  李子牙钓走尸王的时候,他俩必须保证没人注意尸王消失。可是在那之前,他俩应该还会有一点时间,不知所措。
  “要不要赌一把?”百里清心中烦躁,忽然道。
  “怎么赌?”
  百里清在腰里一掏,又把那没送出去的碎银子掏出来了,分了分,拣出两块较大的。
  “一人二两银子的本钱,赌赌看,在办事之前,谁赢的钱比较多。”
  “赌什么?”
  百里清窒了一下,在心里下好了赌注。
  “你不需要知道。”他微笑道。
  ——赌你的命。
  蔡紫冠愣了一下,看着他,良久,忽然也笑了:“好,那么我追加一份赌注。”
  “你加了什么?”
  “你也不需要知道。”
  蔡紫冠微笑着,从百里清的手里接过了一锭银子,“开始吧。”

  李子牙和小贺来到四楼。
  楼梯很远,他们兜了一个大大的圈子才走上来。眼前景色忽而一变,三层上亢奋的灯光,忽而变成了这里旖旎的虹影。
  与赌场个个大张门窗不同,妓馆的门窗上,往往挂着令人遐想的幔帘。
  门框边斜倚的浓妆女子,向着每一个走过的游客媚笑着。
  “客官,来玩玩嘛。”
  一个白白胖胖的姑娘如猛虎擒羊,一把拉住小贺。小贺猝不及防,几乎就给她硬拖进房里去,用力一挣,更是差点摔出廊道的护栏。
  四周登时一片大笑,小贺羞得面红耳赤,李子牙审视环肥燕瘦,却两眼放光。
  “李先生,咱们……咱们快点吧。”小贺催促道。
  “哈哈,急什么。”
  李子牙抖了抖钓竿,“还不明白么,咱们这次行动,快不重要,不出声才是必须的。你急急忙忙地,引人注目,就什么都完了。”
  小贺额头冒汗,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李子牙于是带着他,严肃认真地走过一间间妓馆。揽客的姑娘们像藤蔓一样缠着他们,小贺左躲右闪,李子,终于牙大方地将那些玉臂柔荑全揽到自己身上。
  “客官,我们的姑娘多漂亮啊。”
  “还不错。”
  “客官,春宵一刻,别再走啦!”
  “再看看。”
  两个人于万花丛中走过,沾了一身的脂粉之后,终于来到了三楼“如意赌坊”的正上方。而再估量一下尸王的位置,是在一间名为“玲珑小筑”的小馆。
  小筑门前,两个漂亮女子,一个肤白胜雪,身段窈窕,一个巧笑靓兮,长发如瀑,看见两个人驻足,马上一左一右地围了过来。
  “客官,我们姐妹俩一看到你们,就觉得有缘呢。”
  “这么巧吗?”
  李子牙伸手在那爱笑的姑娘下巴上一捏,笑道,“那就你们俩了!”


  本来苦逼地觉得,这一集开始时的感觉还不错,也许可以试着边写便发……

  结果第二天马上就觉得前一集错过了巨好的点子,后悔莫及。


  真悲剧啊……
  从去年11月开始,在《武侠版》上连载着一个小长篇《道是无晴》,到今年的3月终于完成了。
  这个故事写于2011年5月,当时用了两个月的时间,玩命一样地搞定,写完胖了十来斤。

  而对我来说,一个故事的真正完结,其实不是我写完,不是发表完,而是真正接受到读者的“巨大”的反馈——越来越好。
  (从这个角度来说,小墓还真特殊。我居然在没写完的时候,就和大家零零碎碎地哈啦起来了)
  昨天,这种反馈终于来了。
  好爽。
  爽得我觉得,再写十年,一百年,也都是很快乐的事。



  (转载)憎·悯·惊:道是无晴的剖心之旅
  作者:寂寞刀客

  好的小说,有招人激赏的,有洗人心境的,有发人深省的,有吸人入局的,有惑人痴恋的,有撼人魂魄的。《道是无晴》,就是这撼人魂魄的。

  它始于一幕幕貌似互不关联却又极有张力的镜头,发展于一个个视角人物剖析入骨的人生历程,而在最后,作者刺出了最超卓最精准也最声势夺人的一剑,将散落的一切狠狠贯穿,尚且威势不减,直要刺进读者的魂魄里。

  无论是故事本身,还是讲故事的方法,都这么绝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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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憎——散落


  在小说开头描述视角人物的可爱很常见,但若从开头就描述视角人物的可憎,那需要相当的实力才能镇住局面,《道是无晴》无疑做到了。在小说最初的情节里,我们看到一张张可憎的面目,却手不释卷。

  这是一群扭曲之人各自的旅途。

  摩柯巴的可憎还潜藏在他追逐地狱坐视屠村的冷漠里,刁毒的可憎已显露在他全身上下散发出的阴暗气息中。

  史天一的可憎在于他全身上下唯有的那一股天真蒙昧的残忍,从自私里生出狂妄的自恋和表现欲,有狂热者的执着,却无狂热者的赤诚。他的“黄金世界”对他来说不是永无止境的武学研究,反而像是吸毒成瘾。

  薛傲的可憎在于他无限膨胀的自我中心和毫无交流的“爱情”。他爱丁绡,可是字里行间能够清晰地看到,他在意的几乎全都是他自己的感情、自己对丁绡的揣测想象、自己一厢情愿的付出,唯独对丁绡其人其心毫无关注,仿佛她只是一个冷冰冰的工具——被用来寄托爱的工具。

  沈纱的可憎,几乎无处不在,让人既不想看见她,又想瞧瞧她究竟能忘恩负义、颠倒黑白到什么程度。妒火吞噬了她,也吞噬了她的逻辑,她原本自命清白可以藐视丁绡,却不知自己才更加下流,不必迫于生计,只为买凶杀人都能出卖自己。

  这些可憎在沈纱被史天一杀死后达到顶峰。原来满口武人道德的史天一却会向毫无防备的旁观女子下手,连刁毒这样阴暗的人都想不到这一点;原来满心追逐黄金世界的史天一在他的世界崩塌后,又变得那么卑微低下,最后一丝执着也没留住,不仅可憎而且可鄙。而沈纱,她死前的回忆让她显得更加卑劣:丁绡被混江龙包养时她接受过丁绡援助的食物,从混江龙那里离开后才突然拒绝帮助,她对丁绡的感情早已并非自命不凡的鄙视,而是嫉妒争胜,她饥饿昏沉之际想的,是宁可卖身也不要再证明一次丁绡的善良。

  私奔男女中,龙啸压抑矛盾,秦真真狠辣无情,可他们的感情确实真挚,在前期的剧情中悄悄释放出软化气氛的功效来。而他们途中遇到的张老实、孟镖头二人,更是这时候最温暖的色调——刁毒对沈纱仿佛无意又仿佛有意的细致关心,却潜藏在沈纱当时的一丝疑惑里,隐隐约约看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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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悯——聚拢


  情节急转,道是有情的无情了,道是无情的又有了那么一点点情。

  巧妙之一:沈纱死后,刁毒视角的戏份愈重,这个只知信任却不懂分辨善恶的人,影响得整个视角多了一份基于悲悯的宽容。他的回忆像是增加了一层渲染,把沈纱的固执变得像倔强,混乱变得像纯真,连史天一的尸体在他眼里也变得有了一点可怜。

  巧妙之二:容易被误解为丁绡的秦真真一日比一日更狰狞的面目,尤其是孟老镖头的死,捣毁了那条线原本残存的一丝温馨,却让人开始看到其他线路里的无奈和悲哀。

  也许刁毒最初的悲剧不该由他一人负责,是别人把所有责任加在他一人身上。他的盲目轻信确实愚蠢,但当年被害的太真道长同样是轻信者中的一员,而太真道长最终的被害终究也和对囚犯的看管不力有关。在刁毒已追杀谢香君赎罪后,那些惩罚是否太过严重,才将他推进了罪恶的深渊?

  刁毒仍是阴暗,若非明知沈纱将死,他根本不会爱上这个女孩;何况他已经杀了那么多人。究竟是什么让他完全分不清善恶,甚至一直都只能被本性险恶的人打动,对无辜受害者却完全无动于衷?他明知谢香君曾在伪装悔过后再次强暴杀害他的同门,明知沈纱要他杀的是她自己的救命恩人,明知秦真真谋杀他的时候对整整一船人的性命毫不顾惜。可是毕竟,刁毒最后死了,而且是被秦真真为夫报仇的深情感动,甘愿赴火而死。他不懂善恶,但他用自己的死亡证明,那些愚蠢的感动本身毕竟是真挚的。就是这样,尽管可恨,却也可悲,他在矛盾中显得可悯。

  既然他是可悯的,那么沈纱又何尝不是值得原谅的,她只有十六岁,还在叛逆冲动、自我意识旺盛的年龄。而且她其实没有真正做过什么坏事,丁绡毕竟没有被她害死,那些杀手毕竟是出于贪欲自相残杀;连薛傲也曾记得想要保护她,这个疯疯癫癫的小妹妹。

  而薛傲,他的鲁莽冲动在他永不放弃的战斗中化为执着勇猛,原本可笑的自卑自怜在生命的重量面前也变得可悯起来。即将死去的时候,他奇迹般地通过一个炽热的眼神感受到了丁绡的感情,那是真真切切属于丁绡的感情而不再是他一厢情愿的揣测。他爱的是忧郁的丁绡,不是那个崭新的炽热的丁绡,但他宁愿看到丁绡的改变,宁愿自己从此和她毫无可能,也希望她能做令她快乐的事。直到悲剧已经注定,他终于放下自私的一厢情愿,找到了迟来的救赎。

  重华公子的锦绣山庄,和秦真真描绘的战场渐渐重合,确实在某种程度上像个地狱。这个地狱的主人,自己亲手创造了它。正是重华公子太过明显的高高在上,才使鲁莽的薛傲始终自卑,使创痛太深的丁绡永远忧郁自闭,使无知嫉妒的沈纱一直解不开她少女的痴迷。但他的冷漠实在怪不得他,对这个和一心求死的母亲斗争了整整七年,终于在十四岁生日的第二天看到母亲尸体的人来说,他只是从此冷漠不再信任别人,已经算得上难得。没有人来温暖他,他如何能有再去温暖别人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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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惊——归一


  情节再次急转,女鬼鬼使神差地摸上了六识舍利,之前是叹惋,之后才是惊心。那是人性在闪光。

  原来鬼王岛上的女鬼,也有这样一段不堪回首的过去,而她母性的渴望,却在这么多年以后映射在幻境中的重华公子身上。是从七岁到十四岁的李重华持续温暖着她,才让她左右了幻境中的黎妙卿,也是她封存多年的淳朴感情,让她实现了李重华的梦想。她对少年李重华的每一点关心,每一丝感动,和现实世界里的真相对比起来,都那么感人肺腑;李重华醒来时的惊讶和惊喜,以及随后获得的幸福,直令人泪流满面。

  纵然女鬼被摩柯巴杀害,她付出的感情却有了实实在在的收获。李重华的改变并非局限于对母亲的原谅和理解,侵入摩柯巴的幻境之后,他整个人都豁然开朗,常常大笑,不复从前的阴郁孤高,而是有了正常人外露的喜怒哀乐。一股自信注入到他的灵魂里,令他进入了新的境界,虽然不知他的命运如何,但相信如果他能够摆脱这幻境,他此后的生活必定和以前不同。

  情节再转,终于到了真正的左长笛和丁绡身上,在读者最为感动揪心的时刻,骤然开阔,化为惊心动魄。狭隘的关口,两个人与万人大军的对峙,面有病容的名侠,窈窕美丽的女子,挺天剑与流云刀,这场景注定深深刻进读者心头。

  丁绡,作者没有正面描写过丁绡,可是重华公子、薛傲、沈纱的回忆,已经拼凑出她的形、她的神。

  十四岁那年,她的家乡被匈奴摧毁,人被匈奴糟蹋,一路随着流民流落,辗转在生死边缘,甚至不得不屡次出卖自己。

  她收留了同样流落的沈纱,或许是想好好保护她,弥补自己一生的创痛。但她也常常是不说话,默默把食物放到沈纱面前。

  她被重华公子收留,传授武功,收为宠姬。

  她的身材窈窕,眼中总是含着一抹水色,仿佛忧郁堪怜,又让人完全看不清楚。

  命运来时,她总是默默顺应,因为她对自己的人生早已没有什么奢望。重华公子收了她却不娶她,她依然默默无言;薛傲酒后强吻她,她并不反抗只是理智地劝阻;沈纱敌视她,她并不为自己辩护一句;她自认重华公子和薛傲眼中的“玩物”,没人试过理解她,可她也不曾试过争取什么。

  她的身世如此凄凉,但能够改变她的东西,和众人却完全不同。刁毒想要一个有情人,女鬼想要一个爱她的儿子,李重华想要一个疼他的母亲,可左长笛“不自量力”的计划,不是送给她一份温暖,而是给她一个迎击匈奴的机会。

  尽管边疆的百姓胆小怕事,尽管那些流民也曾欺侮她,尽管被她照料保护的沈纱几乎是恩将仇报,尽管真该承担责任的守将软弱逃走,尽管朝廷效率低下至今没能弥补,可她还是和左长笛一起站出来,为万千汉人守关。

  她落入过地狱,可是要愈合她的创痛很简单,只要给她一个奋战却敌的机会,她水色氤氲的眼睛里就重新绽放出炽热的光芒。

  “我等了这么多年,原来就在等这一天,就在等左大侠带我去……”

  ——去拯救更多可能像她一样落入地狱的人。

  她的遭遇比谁都坎坷,她的选择比谁都可敬。丁绡和左长笛二人灵魂中璀璨的光芒,就这样照射进读者正为其他人同情叹惋而格外柔软的心上。

  如此,惊心动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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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死了的人,死得其所。】

  史天一失去了他的黄金世界,找回一点点人性本身的贪生。

  沈纱死前最后一击,仍旧是为了她痴恋的重华公子;龙啸在愧疚与矛盾中遗憾自己并未死于战场,然后倒在秦真真怀中;刁毒自行步入烈火深处,焚尽了自己的罪恶,也最后一次印证了他对真诚情谊的感动向往;薛傲悟出丁绡已经找到了真正能让她活过来的道路,尽管那路上没有他,他也该为她感到圆满;女鬼真正体会到了母子天伦之乐,死后的表情依然幸福。

  【生死未卜的人,无论如何,也找到了命运的答案。】

  摩柯巴坠入了他自己的地狱。

  秦真真夫仇已报,被刁毒的选择震撼,终究落入法网;重华公子心结解开,原谅母亲,与幻境中的恶魔搏斗。

  丁绡的血重新燃烧着,迎上致使她和沈纱、和那么多人一起流离失所的匈奴军队。

  【还有一个人,一直守候在他该在的轨道上,一直了解他生命的意义。】

  左长笛——像是这个故事里的奇点,没有人剖开过他的心。

  也许他的心底只有一片坦荡赤诚,无须剖析,所以他才能成为故事的钥匙。

  【顺着作者布下的线索一步步收集,一次次感悟,才让我们垂下目光,怜悯了所有值得怜悯的,然后仰起头,去惊佩所有值得惊佩的。】



  我在写……我在写……

  今天从早上九点写到下午五点……

  重写二稿中。我希望把它彻底重写好之后,再发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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