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头条〗百年红学丑闻,揭秘《红楼梦》中明亡史

  其实《石头记》的原作吴梅村自己却没有做到这一点,这让人实在是大跌眼镜!
  满清在夺取汉人的江山以后,一方面对抗清的起义军大加镇压,另一方面对文人也采取了怀柔政策,对那些威望高的明朝遗民进行笼络,希望能为满清出做官,从而也可以缓解满汉之间的矛盾。所以以吴梅村在明朝遗民中的声望以及文坛宗主的特殊地位,自然就成了满清政府眼中的重点人物。
  据说一开始吴梅村对多次清廷的邀请以及力荐断然拒绝,并表示誓死不出,而且还呈递了辞荐揭,还曾赴南京面辞,从而体现了他确实不仕清的决心,也得到了当时广大文人的称赞。
  然而清廷态度非常坚决,对其施加了重压,最后搞得吴梅村承受不了,他是一个性格懦弱的人,考虑到自己的父母、老婆和子女以及自己挣得的那么大的家产和名望地位,所以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只好乖乖就范,从此晚节不保。他在1653年再次来到北京,不久以后给满清当了“祭酒”,也就是国子学或国子监的主管官,结果被人骂为“贰臣”,后来还上了《贰臣传》,就是分别为两个朝廷卖命的意思,就好象一女侍了二夫一样是失洁之举。
  后来吴梅村认为这是自己一生中最大的污点,只为清廷干了不到三年就找借口回家了,这一经历一直让他痛苦不堪,他在自己的诗中多次表达了这种悔恨之情。他塑造了宝玉这样一个“愚顽怕读文章”的形象,也是为了劝告世人不要读书,不要为满清卖命,而自己心理也能得到一些安慰和解脱,这样看来也是他的一种“意淫”而已,因为这样的呼吁实在是太无力了。其实对于吴梅村是否是被动仕清还是主动仕清,人们一直还有争议,我会在以后的文章中结合书中的线索进行深入地介绍。
  吴梅村仕清回家以后,受到汉人的广泛斥责,让他抬不起头来,其实真正能做到不仕清的人毕竟是少数,大部分文人都是随波逐流,只不过吴梅村的名声太大了,所以很容易成为众矢之的。
  然而这个时候政治环境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在顺治十四年起到顺治十八年间(1656年-1660年),清政府对知识分子进行了镇压,蓄意制造了骇人听闻的几桩大案。“江南奏销案”、“哭庙案”和“通海案”,合称“江南三大案”,再加上顺治十四年发生的“丁酉科场案”和后来的“明史案”,其实都是清人入关实行“异族统治”必然的结果,《研堂见闻杂记》称之为“朝廷有意与世家有力者为难,以威劫江南人也”。
  当时的气氛相当恐怖,吴梅村的很多朋友和弟子都受到牵连而丧命,他本人也差一点卷进去,还因此让他损失了不少财产,使他晚年生活隐入困窘之态。
  很快这些冤案波及到全国,而江南两省情况最为严重,在“科场案”中被判罪的多为江南文人,让当时那些大文人一个个人心惶惶。吴梅村那一段时期不是今天听到这个朋友被抓,明天又是哪个熟人进去了,搞得他自己也担心哪天一天有人上门来“查水表”或“送快递”。他天天提心吊胆,惊心动魄,吃不好睡不着,人也一下子老了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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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初的诗人吴兆骞,号季子,因“科场案”受到牵连被流放到宁古塔劳动改造。宁古塔在黑龙江地区,当时城内外仅三百人家,那里天寒地冻,再加上小冰河期还没过,感觉象是人间地狱,跟到了北极一样,到这里来的人可以说是九死一残,吴兆骞这样的南方人哪受得了这个呀?一个大诗人居然落得个如此下场,实在是可怜之极!吴梅村听说他的遭遇以后悲痛万分,估计也有些兔死狐悲之意,于是写下这样一首名为《悲歌赠吴季子》的诗,其中有这样几句:
  生男聪明慎莫喜,仓颉夜哭良有以。
  受患只从读书始,君不见,吴季子!
  吴梅村将吴兆骞的不幸归因为读书识字,这是对满清统治下发出的一种无耐的控诉,我相信所有这些都是作者让宝玉不喜欢读书的内在因素。我们还可以以此推断出吴梅村《石头记》原搞应该是写在仕清后回乡这一段时间前后完成的,也就是1657年以后,应该可能性是比较大的。也说明他对看到的当时不少文人所遭受的不幸经历深表同情,于是将这样的感觉拐了个大弯写在了宝玉身上,这让我们现代人解读起来可费了大劲了。原来我们以为宝玉懒于读书,荒废学业,只喜欢跟女孩儿鬼混,因为他是个不折不扣的纨绔子弟,一个不求上进的富家公子,现在才知道他不喜欢读书是为了爱国、爱明朝,是为了民族大义!这个逻辑确实很容易让我们找不到北。
  作者在书中对宝玉不喜欢读书事情进行了夸张的描写,在第三十六回里有这样一段文字应该说非常重要,而且我们以前根本不知道这其中的含意:
  那宝玉本就懒与士大夫诸男人接谈,又最厌峨冠礼服贺吊往还等事,今日得了这句话,越发得了意,不但将亲戚朋友一概杜绝了,而且连家庭中晨昏定省亦发都随他的便了,日日只在园中游卧,不过每日一清早到贾母王夫人处走走就回来了,却每每甘心为诸丫鬟充役,竟也得十分闲消日月。或如宝钗辈有时见机导劝,反生起气来,只说:“好好的一个清净洁白女儿,也学的钓名沽誉,入了国贼禄鬼之流。这总是前人无故生事,立言竖辞,原为导后世的须眉浊物。不想我生不幸,亦且琼闺绣阁中亦染此风,真真有负天地钟灵毓秀之德!”〖蒙侧批:宝玉何等心思,作者何等意见,此文何等笔墨!〗因此祸延古人,除四书外,竟将别的书焚了。众人见他如此疯颠,也都不向他说这些正经话了。独有林黛玉自幼不曾劝他去立身扬名等语,所以深敬黛玉。
  我们以前看到这段会感觉宝玉这个人也太不可理喻了,不喜欢读书也就罢了,居然还找出这么多奇奇怪怪的借口来,而且还表现得那么理直气壮,让人感觉很怪异。现在从清初文人拒绝仕清的角度来看,我们就明白这是什么意思了。
  其实我感觉宝玉如此痛骂读书人,甚至说他们是“国贼禄鬼”、“禄蠹”,其中还有一层意思,这也是骂明末“东林党”人这些读书的才子们误国误民。所以这样看来,宝玉不想读书居然也有了双重含义,明、清两朝都适合,但意义完全不同。作者是在告诉我们:无论是明朝还是清朝,读书都不是什么好事,这个想法很怪。也就是说不读书的事如果有宝钗掺合,那肯定与不仕清有关系,否则多半是与骂“东林党”人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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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感觉吴梅村与其号召汉人采用不读书这样的消极态度对付满清,还不如劝大家在读了书去做贪官来祸害清朝才更实在呢!这也算是一种曲线救国,会不会当年吴梅村仕清就是这个思路呢?
  所以我们再仔细体味一下刚才那段里的一条批语:“宝玉何等心思,作者何等意见,此文何等笔墨!”原来作者用如此的笔墨通过宝玉表达出这么深的历史内涵呀,不然批书人何苦在这里大发“司马牛之叹”呢?所以没有了正确的历史背景来分析宝玉这些情思,自然让人感觉莫名其妙,也就更不明白批书人这三句话说的是什么。作者的意见用很高明的笔墨写出来的宝玉的心思,我们却很难看懂,实在是太遗憾了,毕竟那段历史离我们太远了。
  婚后宝钗一味的劝宝玉读书,甚至因此引起了二人激烈的冲突,在前八十回中我们也能看到这样的迹象。在第二十一回里有一第很长的批语提到了这个:
  〖庚辰:按:此回之文固妙,然未见后卅回犹不见此之妙。此曰“娇嗔箴宝玉”、“软语救贾琏”,后曰“薛宝钗借词含讽谏,王熙凤知命强英雄”。今只从二婢说起,后则直指其主。然今日之袭人、之宝玉,亦他日之袭人、他日之宝玉也。今日之平儿、之贾琏,亦他日之平儿、他日之贾琏也。何今日之玉犹可箴,他日之玉已不可箴耶?今日之琏犹可救,他日之琏已不能救耶?箴与谏无异也,而袭人安在哉?宁不悲乎!救与强无别也,甚矣!今回平儿救,此日阿凤英气何如是也,他日之强何身微运蹇,展眼何如彼耶!人世之变迁如此光阴。今日写袭人,后文写宝钗;今日写平儿,后文写阿凤。文是一样情理,景况光阴,事却天壤矣!多少恨泪洒出此两回书。此回袭人三大功,直与宝玉一生三大病映射。〗
  这里明确地提到后回有“薛宝钗借词含讽谏”的情节,也是批语里提到的唯一的一个八十回以后的完整回目,所以非常有名。这个情节应该与第二十一回中袭人“娇嗔箴宝玉”对应,也就是说第二十一回里袭人费尽心思来管教宝玉,是个非常重要的伏笔,对应的是后回有宝钗也会绞尽脑汁来管教宝玉,估计会有她加大力度劝宝玉读书的情节。
  与袭人相比较,宝钗知书达理,非常博学,水平远远在宝玉之上,又比宝玉大几岁,所以“借词含讽谏”的情节肯定是她引经据典、文采飞扬、拐弯抹角、旁敲侧击、变着花样地讽刺宝玉,以此来劝谏,宝钗以为可以象乐羊子妻停下机子不织布来劝勉丈夫求取功名那样很容易就能搞定呢,但结果大大出乎她的预料。而宝玉不学无术,肚子里没有货,一心光想着用不读书这样简单省事的方法来“爱国、爱大明”了,所以面对满腹经纶的宝钗肯定说不过她,干吃哑吧亏,实在够宝玉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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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宝玉受不了天天这样被宝钗的逼迫,精神压力极大,实在是忍无可忍,在“爱国主义”的指引下,最后终于弃宝钗而去,来了个“悬崖撒手”,搞得宝钗“青春已大守空闺”,一天到晚“悔教夫婿觅封侯”,这也是“终身误”这个曲名的正解,宝钗落了“好知运败金无彩”下场,深刻体会到作为一个弃妇的悲凉。在第二十二回里有一条很长的批语,里面有一句说:
  〖庚戚蒙双:宝钗是博识所误。〗
  宝钗的博学多识,本来是她的优势,可不但没有劝服宝玉,反而把他气跑了,自然是指她被自己的学识所误,也象征着满清没有管住汉人中的文人,没有了文人的支持,最后失去了皇权,甚至失去了江山,当然这只不过是作者的一厢愿的梦想而已,感觉想法有点太小儿科了。
  从宝钗的婚姻悲剧告诉我们:娶个有学问的老婆往往让男人倍感压力,其实古今都是如此。在钱钟书的《围城》里有这样一段话说得非常到位:
  大学毕业生才娶中学女生,留学生才娶大学女生。女人留洋得了博士,只有洋人才敢娶她,否则男人至少是双料博士。
  现在看来确实学历越高的女人婚姻越不幸福,宝钗当年就吃了这个亏,她居然不明白在男人面前逞强是愚蠢的表现,男人伤了自尊的后果是很可怕的。
  宝钗为什么非宝玉不嫁呢?除了书中隐写的反面历史以外,我们从表面的故事可以发现:宝钗在贾家一住好几年,她的生活圈子中只有宝玉一个未婚男性,宝钗又比宝玉大几岁,当时也算个大龄未婚女青年了,现在被称为“剩女”,自然应该嗷嗷待嫁、心急如焚。她既然只认识宝玉,也只能朝他使劲了,所以才不择手段地要把他搞到手,把钓到宝玉这个金龟婿当成了自己一生的事业。她不象贾家别的姑娘那样,可以通过官媒找到老公,因为薛家不是做官的,而是商贾之家,高不成,低不就,位置显得比较尴尬。
  有些专家说前八十回里宝钗一直对宝玉没有爱慕之情,可他们也不替宝钗想想:她的生活中除了宝玉以外,还能接触到哪个未婚男人呢?既然作者提到此书“大旨谈情”,所以宝钗的情也要有地放矢才成,而不可能是空中楼阁,宝钗又从没说不嫁,而且书中描述她还长得那么丰满,“银盆大脸”,所以肯定雌性荷尔蒙十足。
  于是经过宝钗的精心策划,费了很大力气,好不容易将宝玉搞手,还没亲热够呢,就因为两个人意见不合,一不留神还让他跑了!看来在婚姻大事方面真的不能一棵树上吊死呀,有机会得多找几棵树。
  宝玉宁可出家为僧,也不愿听宝钗的话天天让他读书,从表面的故事来看非常可笑,现在才知道这是作者有意劝告天下的文人们不仕清的苦口之心。不仕清说起来虽然简单,可实际操作起来就太难了,因为汉人们往往不够心齐,吴梅村自己不就是一个例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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