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研讨]第三次土改正在争执当中,你的命运将随之改变

    温家宝这几日说: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民的合法财产权利。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是法律赋予农民的合法财产权利,无论他们是否还需要以此来作基本保障,也无论他们是留在农村还是进入城镇,任何人都无权剥夺。

  看起来,土地流转后,土地证直接做到农民头上。
  
  另外一种近来公开的土地主流提法是:土地证直接做到乡镇企业头上,农民根据该企业财务收入分红。
  
  所以第三次土改的纠结焦点在此,而不在要不要改,反对土改是非主流的声音。
  
  玄机即在此,将影响所有人的命运。各路达人,你对此二种不同选择,有何看法?

 现在我估计,温的主张“把产证直接做给农民”这个提法应该受到了巨大的阻碍,这是第三次土改目前还没明确的关键原因。

 主流提法“把土地证做给村级经济组织、农民以本来的耕地入股”VS“把土地证做给农民”,制度演化分析如下:
  
  一、把土地证做给村级经济组织,农民按耕地评估价值入股,然后此股可以到交易所自由转让,可以分红。这样做农民将直接丧失掉土地的使用权,剩下收益分红权、股份转让权。根据制度演化分析,将形成的特点有:1、农民以耕地入股,按耕地5-10年产值减扣成本折算成地价,而目前耕地的收益相当低,所以入股价就算再给100%的溢价都是偏低。若这土地以后转变用途收益增长,但农民还是将按当初以耕地价值折算的股份来分红,这样将绝对有利于大股东。2、一旦村里大比例的农户同意入股,剩下的农户将以”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必须以土地入股,一旦入股,就等于自愿放弃土地使用权,只能享受上述股票的分红权和转让权。3,如果分红的数额不够,自己又不再耕种,农民将大量低价抛售股份,大股东则乘机扫货,快速形成区域垄断。4、综上,这个做法能够快速形成大股东的土地集约化经营模式,一旦施行,估计2-3年内就成形。
  
  二、把土地证直接按现在的承包权发给农民,可转让,可自耕,可空置、可出租。这样土地将在市场经济的规律下逐渐形成区域合并,现在的种粮大户将有最多的机会成为新一代农场主。但是特权阶层,官僚阶层,公务员阶层等的参加机会就远远比不上目前的种粮大户。土地集约化成形的时间大概在4-5年,集约化程度依靠市场行情自动形成均衡,在此均衡下,集约化程度没有第一种情况高。

要问我那种对农民好??第二种情况农民的个体收益是第一种的10倍以上。

 问我此番博弈哪方会胜出?我的意见是1年内第三次土改无结果,2年后相机而定。

上述回答,给那些相当期盼第三次土改,并希望以此发财的人指点了迷津:现在时间还没到,你们不要那么兴奋;如果采用第二种方案,你们没有发大财的机会,火候佳,眼光好才能赚点钱;只有当选用第一种方案,你们才有机会抢先从农民手里低价收购他们的股份,然后抬高价格卖给大股东。
  
  另外给反对第三次土地的人提醒:你们是一点话语权都没有的。无论当权的还是官僚层还是农民,没有一方支持你们,所以根本没你们事。

另外粮食安全跟第三次土改有什么关系?我的意见是:
  
  当想要土改时候,他们就说“不土改会影响到粮食安全”;当反对土改时,他们就说“土改会影响到粮食安全”。一张嘴二张皮,正反都可以说。所以拿粮食安全作为理由试图去影响土改进程,除了被当成枪手外没有什么其他功效。
  
  事实上,土改不土改和粮食安全一毛钱都没有。
  
  
  
  
  @恋武水河 2011-12-28 19:40:55
    另外一种近来公开的土地主流提法是:土地证直接做到乡镇企业头上,农民根据该企业财务收入分红
    ====================================================
    这条很难理解!
    在沿海地区还好
    象内陆很多村庄都没有企业的!
  -----------------------------
  没有的话村官和村支书才高兴,一晚上就可以成立起来,他们的亲朋好友都会是大股东。
  现在我估计,温的主张“把产证直接做给农民”这个提法应该受到了巨大的阻碍,这是第三次土改目前还没明确的关键原因。
  主流提法“把土地证做给村级经济组织、农民以本来的耕地入股”VS“把土地证做给农民”,制度演化分析如下:
  
  一、把土地证做给村级经济组织,农民按耕地评估价值入股,然后此股可以到交易所自由转让,可以分红。这样做农民将直接丧失掉土地的使用权,剩下收益分红权、股份转让权。根据制度演化分析,将形成的特点有:1、农民以耕地入股,按耕地5-10年产值减扣成本折算成地价,而目前耕地的收益相当低,所以入股价就算再给100%的溢价都是偏低。若这土地以后转变用途收益增长,但农民还是将按当初以耕地价值折算的股份来分红,这样将绝对有利于大股东。2、一旦村里大比例的农户同意入股,剩下的农户将以”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必须以土地入股,一旦入股,就等于自愿放弃土地使用权,只能享受上述股票的分红权和转让权。3,如果分红的数额不够,自己又不再耕种,农民将大量低价抛售股份,大股东则乘机扫货,快速形成区域垄断。4、综上,这个做法能够快速形成大股东的土地集约化经营模式,一旦施行,估计2-3年内就成形。
  
  二、把土地证直接按现在的承包权发给农民,可转让,可自耕,可空置、可出租。这样土地将在市场经济的规律下逐渐形成区域合并,现在的种粮大户将有最多的机会成为新一代农场主。但是特权阶层,官僚阶层,公务员阶层等的参加机会就远远比不上目前的种粮大户。土地集约化成形的时间大概在4-5年,集约化程度依靠市场行情自动形成均衡,在此均衡下,集约化程度没有第一种情况高。
  要问我那种对农民好??第二种情况农民的个体收益是第一种的10倍以上。
  问我此番博弈哪方会胜出?我的意见是1年内第三次土改无结果,2年后相机而定。
  上述回答,给那些相当期盼第三次土改,并希望以此发财的人指点了迷津:现在时间还没到,你们不要那么兴奋;如果采用第二种方案,你们没有发大财的机会,火候佳,眼光好才能赚点钱;只有当选用第一种方案,你们才有机会抢先从农民手里低价收购他们的股份,然后抬高价格卖给大股东。
  
  另外给反对第三次土地的人提醒:你们是一点话语权都没有的。无论当权的还是官僚层还是农民,没有一方支持你们,所以根本没你们事。
  另外粮食安全跟第三次土改有什么关系?我的意见是:
  
  当想要土改时候,他们就说“不土改会影响到粮食安全”;当反对土改时,他们就说“土改会影响到粮食安全”。一张嘴二张皮,正反都可以说。所以拿粮食安全作为理由试图去影响土改进程,除了被当成枪手外没有什么其他功效。
  
  事实上,土改不土改和粮食安全一毛钱都没有。
  今日有人劝我,天机不可泄露,故此贴到此为止。
  薄同志在西南大唱红打黑,这些东西我是不关注的。我关注的是西南那边”城乡一体化”、“地票制度”、“地票交易所”,还有“农民卖出地票可换城市户口一个,城市户口可换保障性住房一套”。。。最后一招相当之“干练”,我拜服!
  
  第一种方案已经在“唱红打黑”的地方试验1年多了,乌有之乡那边厢最反对农地私有的人却都在为其叫好。中国的事情真是比好莱坞大戏还要好玩好看。
  
  
  有的事情实在是搞笑无比,以至于我每天都活的很快乐。
  
  睡觉封贴!
  @恋武水河 2011-12-29 00:44:54
     你还真别说真是可以短时间挖出来的。
    那个闲荡与露天煤矿了,而且量还狠大!
    可惜没证,不准挖
  -----------------------------
  小武,我国法律说,地下的矿、古墓、文物古董都属于国家。
  
  所以,如果你真在自己后院挖到煤了,消息传开,马上就会来一帮子人,告诉你这个法律。
  
  他们可以给你定罪,最高刑量跟偷挖古墓一样——死刑。
  食腐秃鹫吃的是尸体,没有食腐秃鹫,尸体还是尸体,所以食腐秃鹫是一种理性动物。
  
  而草原上的牛、羊、马们都有幻觉,它们总觉得自己是狮群的一员,看到狮子扑杀其同类,都会兴高采烈地在旁边叫好喝彩,真是人类历史上绝无仅有之奇观!
  
  食腐秃鹫无奈之下,默默地啃点尸体,闷声不响地与所有其他种群共存。它的这种智慧,就是中国传统智慧、人生哲理之一。
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