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为上研所,N+1被黑,公司连孙亚芳签发的离职补偿政策都不承认有(版主有回复)

  @曾经789 1368楼 2014-08-09 02:50
  还有这种事
  -----------------------------
  @梅西你好 1369楼 2014-08-09 08:04
  如果不是亲身经历,真不敢相信这是一个世界500强,中国最强的所做所为!让人寒心至极!!!
  ------------------------------
  楼上有图有真相!
  @梅西你好 1508楼 2014-08-23 19:14
  
  ------------------------------
  顶
  前面**太多,情况再发一遍。
  关于华为耍赖,如果原因合理,可以直接拿出来讲的,不用不承认自己董事长签发的文件,对吧。上面庭审中,公司没有给出任何理由而是直接不承认有离职补偿N+1政策文件的。(公司内部给出的理由是曾经通过人才引进办理了上海户口要再工作两年, 否则扣离职补偿。但本人提交申请办理上海户口时是没有办户口签服务期政策的,办理时公司没宣传,我也不知情(递交材料是在上班工作时间,自己当时工作非常繁忙(年度考评B+),而且办的时候排队的人很多,办理此业务的只有一个HR,当时要签一份纸件,想着这是公司正常流程,没有一一仔细看签字件的内容就签了。)直到离职快交接完时HR才说此事。其实我爱人本来就是上海户口,如果知情,按照上海配偶随迁户口政策,我可以通过随迁政策获得上海户口。)
  另外,我后来了解到办户口签服务期是违法的,上海浦东人民法院早有明确的司法结论:取得上海户口与本人的知识结构、学历、毕业院校等相关情况密切相关,不能视为公司的特殊待遇,相关服务期等约束在法律上是无效的。把这些信息和公司相关负责人沟通,他让我去打官司。
  在法庭上公司不承认有离职补偿N+1政策文件,如1508楼附件中的那样,根本没说办户口签服务期的事。
  顶
  顶
  没解决,顶
  上海市:引进人才直接落户不设总量限制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0年12月28日   来源:新华社

  【字体:大 中 小】   【E-mail推荐】

  新华社上海12月28日电(记者黄安琪)28日从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引进人才直接落户上海的受益面将持续扩大。目前上海已对第二批申办常住户口的引进人才名单进行公示。引进人才落户不设总量限制,“上海将对所有符合条件的人才敞开大门”。

  此次第二批申办上海常住户口的引进人才的公示名单已在21世纪人才网上公布。记者看到,共有132名人才入围,约为首批的3倍。其中,以高新技术、金融、贸易、航运等重点发展领域的人才居多。此外,今年12月初公示的首批42名人才及其随迁配偶、子女已陆续进入正式落户手续办理阶段。

  上海市人保局人力资源开发与市场管理处负责人表示,直接落户上海的人才人数预计会逐步提升,只要符合条件的都可申报,并获得批准,没有总量控制。“只要是符合上海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人才,都是可以落户的。”这位负责人说。

  今年8月,上海市政府发布了《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规定11类人才可申办上海市常住户口,并于9月公布了该试行办法的实施细则。这项政策面向高层次人才、紧缺急需人才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具有特殊才能的人才。
  Mark
  顶
  顶
  随便找的转发的人才引进公司名单中部分公司,大家可以看下:
  ...
  70 上海飞机制造有限公司
  71 上海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72 上海无线电设备研究所
  73 泛亚汽车技术中心有限公司
  74 PFU上海计算机有限公司
  75 上海药明康德新药开发有限公司
  76 上海新先锋药业有限公司
  77 联芯科技有限公司
  78 上海商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上海飞机设计研究院
  79 华亚微电子(上海)有限公司
  80 上海睿智化学研究有限公司
  81 上海机电工程研究所
  82 联合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83 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84 上海航天设备制造总厂
  85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在上海可以能办人才引进的单位多的去了。
  @13916820898 1613楼 2014-09-06 20:58
  我大概懂得楼主在说什么,我是做人力资源的,离职补偿金一般很少有,有也是需要一定的前提,如果在入职公司的时候,那么跟公司签约了敬业协议,那么好了,一旦你离职,你无法再到当前公司的竞争对手公司入职,因为有了敬业协议,好了,只有离开行业,这时候你会得到离职补偿金,如果没有补偿金,好的,你可以去竞争对手公司入职了,但是往往这法律只是维护业主利益,而不是雇用人利益,一旦牵扯到敬业协议的,求职者多是会.......
  ------------------------
  就算如你所说,本人也没有去华为的竞争对手公司工作。
  顶
  顶
  前面**太多,情况再发一遍。
  关于华为耍赖,如果原因合理,可以直接拿出来讲的,不用不承认自己董事长签发的文件,对吧。上面庭审中,公司没有给出任何理由而是直接不承认有离职补偿N+1政策文件的。(公司内部给出的理由是曾经通过人才引进办理了上海户口要再工作两年, 否则扣离职补偿。但本人提交申请办理上海户口时是没有办户口签服务期政策的,办理时公司没宣传,我也不知情(递交材料是在上班工作时间,自己当时工作非常繁忙(年度考评B+),而且办的时候排队的人很多,办理此业务的只有一个HR,当时要签一份纸件,想着这是公司正常流程,没有一一仔细看签字件的内容就签了。)直到离职快交接完时HR才说此事。其实我爱人本来就是上海户口,如果知情,按照上海配偶随迁户口政策,我可以通过随迁政策获得上海户口。)
  另外,我后来了解到办户口签服务期是违法的,上海浦东人民法院早有明确的司法结论:取得上海户口与本人的知识结构、学历、毕业院校等相关情况密切相关,不能视为公司的特殊待遇,相关服务期等约束在法律上是无效的。把这些信息和公司相关负责人沟通,他让我去打官司。
  在法庭上公司不承认有离职补偿N+1政策文件,如1508楼附件中的那样,根本没说办户口签服务期的事。
  顶
  顶
  顶
  《劳动合同法》对服务期的约定进行了严格的限制,只有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才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除此之外的解决户口、提供住房等都不能成为约定服务期的理由。上海这边早有类似案例,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给出的司法结论是:取得上海户口与本人的知识结构、学历、毕业院校等相关情况密切相关,不能视为公司的特殊待遇,相关服务期等约束在法律上是无效的。
  顶
  顶
  顶
  最高人民法院2001年4月16日作出的《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9条规定:“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四条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根据上述规定,如企业的规章制度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不一致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顶
  顶
  顶
  上海市:引进人才直接落户不设总量限制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0年12月28日   来源:新华社

  【字体:大 中 小】   【E-mail推荐】

  新华社上海12月28日电(记者黄安琪)28日从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引进人才直接落户上海的受益面将持续扩大。目前上海已对第二批申办常住户口的引进人才名单进行公示。引进人才落户不设总量限制,“上海将对所有符合条件的人才敞开大门”。

  此次第二批申办上海常住户口的引进人才的公示名单已在21世纪人才网上公布。记者看到,共有132名人才入围,约为首批的3倍。其中,以高新技术、金融、贸易、航运等重点发展领域的人才居多。此外,今年12月初公示的首批42名人才及其随迁配偶、子女已陆续进入正式落户手续办理阶段。

  上海市人保局人力资源开发与市场管理处负责人表示,直接落户上海的人才人数预计会逐步提升,只要符合条件的都可申报,并获得批准,没有总量控制。“只要是符合上海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人才,都是可以落户的。”这位负责人说。

  今年8月,上海市政府发布了《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规定11类人才可申办上海市常住户口,并于9月公布了该试行办法的实施细则。这项政策面向高层次人才、紧缺急需人才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具有特殊才能的人才。
  感觉楼上这话对某当事人更合适。
  《劳动合同法》对服务期的约定进行了严格的限制,只有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才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除此之外的解决户口、提供住房等都不能成为约定服务期的理由。上海这边早有类似案例,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给出的司法结论是:取得上海户口与本人的知识结构、学历、毕业院校等相关情况密切相关,不能视为公司的特殊待遇,相关服务期等约束在法律上是无效的。

  顶
  顶
  顶
  前面**太多,情况再发一遍。
  关于华为耍赖,如果原因合理,可以直接拿出来讲的,不用不承认自己董事长签发的文件,对吧。上面庭审中,公司没有给出任何理由而是直接不承认有离职补偿N+1政策文件的。(公司内部给出的理由是曾经通过人才引进办理了上海户口要再工作两年, 否则扣离职补偿。但本人提交申请办理上海户口时是没有办户口签服务期政策的,办理时公司没宣传,我也不知情(递交材料是在上班工作时间,自己当时工作非常繁忙(年度考评B+),而且办的时候排队的人很多,办理此业务的只有一个HR,当时要签一份纸件,想着这是公司正常流程,没有一一仔细看签字件的内容就签了。)直到离职快交接完时HR才说此事。其实我爱人本来就是上海户口,如果知情,按照上海配偶随迁户口政策,我可以通过随迁政策获得上海户口。)
  另外,我后来了解到办户口签服务期是违法的,上海浦东人民法院早有明确的司法结论:取得上海户口与本人的知识结构、学历、毕业院校等相关情况密切相关,不能视为公司的特殊待遇,相关服务期等约束在法律上是无效的。把这些信息和公司相关负责人沟通,他让我去打官司。
  在法庭上公司不承认有离职补偿N+1政策文件,如1508楼附件中的那样,根本没说办户口签服务期的事。
  顶
  顶
  顶
  顶
  顶
  @梅西你好 1508楼 2014-08-23 19:14
  
  ------------------------------
  顶
  @xierxintu 1647楼 2014-09-12 19:03
  楼主,如果华为公司都是如你所说不给补偿,那这个论坛岂不要反了天,早有人说这事了,或者至少有千人大军站出来声援你了。但是现在看并没有出现这种情况。说明什么?
  ------------------------------
  天涯要绑定手机号码,看的人多了,敢说真话的人少了。
  顶
  顶
  《劳动合同法》对服务期的约定进行了严格的限制,只有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才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除此之外的解决户口、提供住房等都不能成为约定服务期的理由。上海这边早有类似案例,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给出的司法结论是:取得上海户口与本人的知识结构、学历、毕业院校等相关情况密切相关,不能视为公司的特殊待遇,相关服务期等约束在法律上是无效的。
  顶
  顶
  顶
  @明月清风201408 1655楼 2014-09-14 08:56
  感觉楼主演了一出戏:
  刚开始,楼主演得很卖力,很新鲜,看的人很多,评论的人也很多
  渐渐地渐渐地,真想慢慢显现,有些东西也只是楼主的一面之词,楼主又太理想化,太过执着,看客渐渐散去,
  现在基本上是独角戏了,偶尔有过客来看下热闹.......
  ------------------------------
  楼上你把你自己说成是看戏的,就认为别人是演戏,这逻辑,呵呵。看看上面本人帖的图片吧,其实看帖的人最烦水军了。
  @梅西你好 1508楼 2014-08-23 19:14
  
  ------------------------------
  顶
  顶
  顶
  《劳动合同法》对服务期的约定进行了严格的限制,只有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才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除此之外的解决户口、提供住房等都不能成为约定服务期的理由。上海这边早有类似案例,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给出的司法结论是:取得上海户口与本人的知识结构、学历、毕业院校等相关情况密切相关,不能视为公司的特殊待遇,相关服务期等约束在法律上是无效的。

  顶
  顶
  顶
  @梅西你好 1631楼 2014-09-10 14:21
  上海市:引进人才直接落户不设总量限制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0年12月28日   来源:新华社
  【字体:大 中 小】   【E-mail推荐】
  新华社上海12月28日电(记者黄安琪)28日从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引进人才直接落户上海的受益面将持续扩大。目前上海已对第二批申办常住户口的引进人才名单进行公示。引进人才落户不设总量限制,“上海将对所有符合条件的人才敞开大门”。
  ........

  顶
  顶
  
  《劳动合同法》对服务期的约定进行了严格的限制,只有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才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除此之外的解决户口、提供住房等都不能成为约定服务期的理由。上海这边早有类似案例,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给出的司法结论是:取得上海户口与本人的知识结构、学历、毕业院校等相关情况密切相关,不能视为公司的特殊待遇,相关服务期等约束在法律上是无效的。
  前面**太多,情况再发一遍。
  关于华为耍赖,如果原因合理,可以直接拿出来讲的,不用不承认自己董事长签发的文件,对吧。上面庭审中,公司没有给出任何理由而是直接不承认有离职补偿N+1政策文件的。(公司内部给出的理由是曾经通过人才引进办理了上海户口要再工作两年, 否则扣离职补偿。但本人提交申请办理上海户口时是没有办户口签服务期政策的,办理时公司没宣传,我也不知情(递交材料是在上班工作时间,自己当时工作非常繁忙(年度考评B+),而且办的时候排队的人很多,办理此业务的只有一个HR,当时要签一份纸件,想着这是公司正常流程,没有一一仔细看签字件的内容就签了。)直到离职快交接完时HR才说此事。其实我爱人本来就是上海户口,如果知情,按照上海配偶随迁户口政策,我可以通过随迁政策获得上海户口。)
  另外,我后来了解到办户口签服务期是违法的,上海浦东人民法院早有明确的司法结论:取得上海户口与本人的知识结构、学历、毕业院校等相关情况密切相关,不能视为公司的特殊待遇,相关服务期等约束在法律上是无效的。把这些信息和公司相关负责人沟通,他让我去打官司。
  在法庭上公司不承认有离职补偿N+1政策文件,如1508楼附件中的那样,根本没说办户口签服务期的事。
  顶
  
  顶
  
  顶
  @梅西你好 1631楼 2014-09-10 14:21
  上海市:引进人才直接落户不设总量限制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0年12月28日   来源:新华社
  【字体:大 中 小】   【E-mail推荐】
  新华社上海12月28日电(记者黄安琪)28日从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引进人才直接落户上海的受益面将持续扩大。目前上海已对第二批申办常住户口的引进人才名单进行公示。引进人才落户不设总量限制,“上海........
  -------
  顶
  顶
  顶
  

  顶
  顶
  顶
  《劳动合同法》对服务期的约定进行了严格的限制,只有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才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除此之外的解决户口、提供住房等都不能成为约定服务期的理由。上海这边早有类似案例,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给出的司法结论是:取得上海户口与本人的知识结构、学历、毕业院校等相关情况密切相关,不能视为公司的特殊待遇,相关服务期等约束在法律上是无效的。

  顶
  顶
  顶
  @梅西你好 1608楼 2014-09-05 19:45
  上海市:引进人才直接落户不设总量限制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0年12月28日   来源:新华社
  【字体:大 中 小】   【E-mail推荐】
  新华社上海12月28日电(记者黄安琪)28日从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引进人才直接落户上海的受益面将持续扩大。目前上海已对第二批申办常住户口的引进人才名单进行公示。引进人才落户不设总量限制,“上海将对所有符合条件的人才敞开大门”。
  ........

  顶
  顶
  顶
  

  顶
  顶
  顶
  《劳动合同法》对服务期的约定进行了严格的限制,只有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才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除此之外的解决户口、提供住房等都不能成为约定服务期的理由。上海这边早有类似案例,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给出的司法结论是:取得上海户口与本人的知识结构、学历、毕业院校等相关情况密切相关,不能视为公司的特殊待遇,相关服务期等约束在法律上是无效的。

  顶
  顶
  @feishanhuok 1695楼 2014-09-20 18:39
  在网上顶顶帖子就能拿回几十万 天下哪有这样的好事........
  ------------------------------
  通过网络都搞掉那么多贪官,那么多罪犯,那么多,,,楼上你太OUT了,你不要告诉我你来自清朝哦
  顶
  顶
  《劳动合同法》对服务期的约定进行了严格的限制,只有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才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除此之外的解决户口、提供住房等都不能成为约定服务期的理由。上海这边早有类似案例,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给出的司法结论是:取得上海户口与本人的知识结构、学历、毕业院校等相关情况密切相关,不能视为公司的特殊待遇,相关服务期等约束在法律上是无效的。

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