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来更新。
诡面金剪——————民间老裁缝的惊悚回忆录
第321章:心不定魂不安
我打开了窗户,深呼吸了一口气,又关上了窗户,理智不允许我飞下去,因为那样会吓坏了路人,他们会以为是见鬼了。
躺在床上,我又打开了手机,又是好几个楚烨的未接电话,还有几条那个陌生电话号码发来的短息,我拿着手机无奈地叹道:“这玩意真是个麻烦,一个人想静一静都不成。”
我首先给楚烨回了一条信息,对他说道:“我睡了,早点睡吧。”
接下来我打开了那个陌生电话号码发来的信息,几条短息的大概意思是:他知道禅昔的下落,还知道我所有的秘密,包括我自己都不知道的一些关于我的事情,以及关于我心脏的秘密,如果我想知道真相,就让我听他的吩咐,让我不要试图找到他,他会经常换手机号,他无处不在……
我忽然觉得这个陌生人不是楚烨,我冷静地回道:“你想多了,我根本没想过要找到你,更不想知道你是谁,你如果有胆量的话,你就直接来找我,我讨厌和躲在阴暗角落里的小人对话。”
对方回道:“哈哈哈,果然霸气,有点你当年的风范。”
我冷笑着回复道:“活了好几十年了,什么人妖魔鬼怪我没见过?什么样的伤痛我没受过?天上地下我也都闯过!也是死过好几次的人了,不对,我已经不是人了,我是妖!虽然我不知道你到底是谁,但是我希望你能站到我面前来,再来和我说话。”
对方很快就回复了,说道:“你连自己是谁都不知道,我又有什么必要站到你面前呢?”
我只觉得头疼,不想再和这个无聊的疯子对话下去了,回道:“我并不想知道自己到底是谁,你真的很聒噪,比我养的那群笨羊还要聒噪,我头疼,要休息了,希望你识趣一点,不要吵我睡觉。”
对方回道:“睡吧,我会去看你的。”
我把手机放在了床头柜上,就躺下休息了,睡得很沉,天亮的时候才醒来,收拾了下,早餐后,就跟小李离开酒店了。
车子快速地驰骋在大马路上,很快就离开了市区,来到了郊外,开在了进山去大峡谷的山路上,我拿出了手机,发现手机竟然没有未接电话和未读短息,忽然松了口气,终于可以回农庄了,一个多月没见落南风了,实在想念。
山路颠簸,午饭是在路边的一家农户开的小餐馆解决的,下午太阳快下山的时候,终于达到了大峡谷的山脚下,路太陡峭,车子开不上去,只能把车停好在路边,徒步上山了。
山坡上的羊和马估计已经全被赶回了农庄了,我边走在山路上,边迫不及待地在山谷里大声喊道:“落南风!我回来了!”
静谧的大峡谷里开始回荡着我的叫喊声,落南风耳朵灵,听见了我的叫声,很快就兴奋地从远处的农庄狂奔下山了,一边奔跑一边欢腾地狂叫着,还没看见他的身影,就已经听见了他兴奋的叫声。
很快,我在半山腰上和落南风相遇了,他冲过来就直接用前腿抱住了我,我蹲了下来,抱着他的脑袋开心地笑了,离开农庄后,我就一直没笑过,一回来,呼吸着大峡谷的空气,抱着我的落南风,我就觉得心情豁然开朗,身后什么烦恼都被抛到了云霄之外。
“你知道吗?一个多月了,羊群里又多了十一只羊,你高兴吗?”落南风兴奋地对我说道。
“高兴啊!太高兴了!我可想你们了!”我开心地笑道。
“您真能听懂狗说话?”站在我身旁,帮我提着行李的小李惊讶地问道。
“哦,不是,他从小跟着我,我能猜到他在说什么。”我站了起来,对小李说道,不敢说自己听得懂所有动物的话语,怕吓着了他,我们朝农庄走去,落南风欢快地跟着我身后。
夕阳洒满了大峡谷,看着满山坡的野花野草,听着灌木丛里虫鸟的叫声,心里感觉格外舒畅,觉得这里才是属于我的世界。回到农庄后,小李和另外两个留守在农庄里帮忙的同事就下山了,说要连夜开车回城里去。
我劝他们不要走夜路,山路上没有路灯,开车危险,他们说是明董吩咐他们下山去的,我差不多就懂了他们的意思,是楚烨不希望我的农庄里留宿几个大男人,特别是他不在的时候。
落南风陪着我看了一遍马厩里面的马和羊圈里面的羊,它们都被照顾得很好,来到农庄里面,我发现农庄里多了好些新的家具,新的床、沙发、衣柜、桌子、凳子,还有一台新式的缝纫机,缝纫机旁边的一个货架上摆满了几个布匹,农庄里通电了,每个房间都安上了又亮又漂亮的大灯。
落南风把我带到了屋后的灶房,我发现那几个大男人竟然在我的午后砌了一个大水池,水池里面蓄满了山泉水,灶房也被他们翻修了,洗衣机、冰箱、烤箱全部都安置在了合适的地方,电线、水管都布置得很人性化,看来这个月来,留在山上的那三个大男人吃了不少苦,既要帮我放羊,还要帮我翻新我的农庄,那么多的大型家具,从山脚扛上农庄里来,不知道要费多少力气。楚烨不亏是大集团的董事长,还真能压榨他的员工……
晚饭后,我坐在敞亮舒适的农庄里面盘弄着新式的缝纫机,心里感叹:楚烨这孩子真细心,知道我喜欢裁缝这一行,怕我在山上寂寞,差点没把以前的章佳裁缝铺给我搬到这农庄里来……
心里才念叨他,他就打来了电话,只是农庄里面信号太差了,我听不清他在说什么,他把电话挂掉了,改发信息给我。
他在短信里写道:“好好过你最想要的生活,保护好自己,照顾好自己。”
我淡然调侃道:“你的员工真是全能型的,能搬能扛还能放羊,这一个月一定累着他们了,记得给他们发奖金。”
峡谷里手机信号差,好久没见楚烨回信息过来,我收拾了下,洗漱完就准备上床睡了,快要睡着的时候,收到了楚烨回的信息,他回道:“你满意就好,等他们回来后,我就每人发一个大红包,早点睡吧,晚安。”
我深呼吸了一口气,只觉得我家的楚烨终于长大了,会照顾姐姐了,以后再也不用我操心了,再也不需要我为他担心了,我回道:“姐姐谢谢你,你有心了,晚安。”
峡谷的夜,风像是在低吟着诡秘而轻柔的歌谣,躺在床榻上,听着风的歌谣,我又沉沉地睡着了,魂飘进了深深的梦境里……
早晨起来后,我还是习惯穿我的棉布短袖衫和棉布长裤,透气又舒适,方便赶羊和骑马,还是习惯背我的那个阴间孟婆婆送我的布袋,来到院子里准备赶羊上山,却发现落南风蹲在羊圈前,情绪低落,我走过去问道:“怎么了,这是?”
“羊丢了一只。”落南风无精打采地站了起来,看着羊圈里的羊群对我说道。
“怎么回事啊?我数数看……”我走到了羊圈里开始点数,发现羊确实少了一只。
我发现一只白色的小羊身上还有一点血迹,我朝那只小羊走了过去,以为它受伤了,可是抱起它的时候发现,那血不是它身上的,好像是它从哪儿蹭到的血迹。
“妈妈,妈妈没了。”小羊在我怀里哭着说道,好像是受惊吓过度,身体在发抖。
“谁杀了你的妈妈?”我抱着小羊,一边用手安抚着它,一边轻声问道。
“黑色的妖怪……”小羊发着抖低声啜泣道。
其他的羊也开始恐慌地低声重复着说道:“黑色的妖怪……”
“那你们看清了妖怪的模样没啊?!啊?!”落南风朝着羊群怒声问道,羊群一向畏惧落南风,被他一吼,都吓得哆嗦了起来,不停地摇头。
我打开了窗户,深呼吸了一口气,又关上了窗户,理智不允许我飞下去,因为那样会吓坏了路人,他们会以为是见鬼了。
躺在床上,我又打开了手机,又是好几个楚烨的未接电话,还有几条那个陌生电话号码发来的短息,我拿着手机无奈地叹道:“这玩意真是个麻烦,一个人想静一静都不成。”
我首先给楚烨回了一条信息,对他说道:“我睡了,早点睡吧。”
接下来我打开了那个陌生电话号码发来的信息,几条短息的大概意思是:他知道禅昔的下落,还知道我所有的秘密,包括我自己都不知道的一些关于我的事情,以及关于我心脏的秘密,如果我想知道真相,就让我听他的吩咐,让我不要试图找到他,他会经常换手机号,他无处不在……
我忽然觉得这个陌生人不是楚烨,我冷静地回道:“你想多了,我根本没想过要找到你,更不想知道你是谁,你如果有胆量的话,你就直接来找我,我讨厌和躲在阴暗角落里的小人对话。”
对方回道:“哈哈哈,果然霸气,有点你当年的风范。”
我冷笑着回复道:“活了好几十年了,什么人妖魔鬼怪我没见过?什么样的伤痛我没受过?天上地下我也都闯过!也是死过好几次的人了,不对,我已经不是人了,我是妖!虽然我不知道你到底是谁,但是我希望你能站到我面前来,再来和我说话。”
对方很快就回复了,说道:“你连自己是谁都不知道,我又有什么必要站到你面前呢?”
我只觉得头疼,不想再和这个无聊的疯子对话下去了,回道:“我并不想知道自己到底是谁,你真的很聒噪,比我养的那群笨羊还要聒噪,我头疼,要休息了,希望你识趣一点,不要吵我睡觉。”
对方回道:“睡吧,我会去看你的。”
我把手机放在了床头柜上,就躺下休息了,睡得很沉,天亮的时候才醒来,收拾了下,早餐后,就跟小李离开酒店了。
车子快速地驰骋在大马路上,很快就离开了市区,来到了郊外,开在了进山去大峡谷的山路上,我拿出了手机,发现手机竟然没有未接电话和未读短息,忽然松了口气,终于可以回农庄了,一个多月没见落南风了,实在想念。
山路颠簸,午饭是在路边的一家农户开的小餐馆解决的,下午太阳快下山的时候,终于达到了大峡谷的山脚下,路太陡峭,车子开不上去,只能把车停好在路边,徒步上山了。
山坡上的羊和马估计已经全被赶回了农庄了,我边走在山路上,边迫不及待地在山谷里大声喊道:“落南风!我回来了!”
静谧的大峡谷里开始回荡着我的叫喊声,落南风耳朵灵,听见了我的叫声,很快就兴奋地从远处的农庄狂奔下山了,一边奔跑一边欢腾地狂叫着,还没看见他的身影,就已经听见了他兴奋的叫声。
很快,我在半山腰上和落南风相遇了,他冲过来就直接用前腿抱住了我,我蹲了下来,抱着他的脑袋开心地笑了,离开农庄后,我就一直没笑过,一回来,呼吸着大峡谷的空气,抱着我的落南风,我就觉得心情豁然开朗,身后什么烦恼都被抛到了云霄之外。
“你知道吗?一个多月了,羊群里又多了十一只羊,你高兴吗?”落南风兴奋地对我说道。
“高兴啊!太高兴了!我可想你们了!”我开心地笑道。
“您真能听懂狗说话?”站在我身旁,帮我提着行李的小李惊讶地问道。
“哦,不是,他从小跟着我,我能猜到他在说什么。”我站了起来,对小李说道,不敢说自己听得懂所有动物的话语,怕吓着了他,我们朝农庄走去,落南风欢快地跟着我身后。
夕阳洒满了大峡谷,看着满山坡的野花野草,听着灌木丛里虫鸟的叫声,心里感觉格外舒畅,觉得这里才是属于我的世界。回到农庄后,小李和另外两个留守在农庄里帮忙的同事就下山了,说要连夜开车回城里去。
我劝他们不要走夜路,山路上没有路灯,开车危险,他们说是明董吩咐他们下山去的,我差不多就懂了他们的意思,是楚烨不希望我的农庄里留宿几个大男人,特别是他不在的时候。
落南风陪着我看了一遍马厩里面的马和羊圈里面的羊,它们都被照顾得很好,来到农庄里面,我发现农庄里多了好些新的家具,新的床、沙发、衣柜、桌子、凳子,还有一台新式的缝纫机,缝纫机旁边的一个货架上摆满了几个布匹,农庄里通电了,每个房间都安上了又亮又漂亮的大灯。
落南风把我带到了屋后的灶房,我发现那几个大男人竟然在我的午后砌了一个大水池,水池里面蓄满了山泉水,灶房也被他们翻修了,洗衣机、冰箱、烤箱全部都安置在了合适的地方,电线、水管都布置得很人性化,看来这个月来,留在山上的那三个大男人吃了不少苦,既要帮我放羊,还要帮我翻新我的农庄,那么多的大型家具,从山脚扛上农庄里来,不知道要费多少力气。楚烨不亏是大集团的董事长,还真能压榨他的员工……
晚饭后,我坐在敞亮舒适的农庄里面盘弄着新式的缝纫机,心里感叹:楚烨这孩子真细心,知道我喜欢裁缝这一行,怕我在山上寂寞,差点没把以前的章佳裁缝铺给我搬到这农庄里来……
心里才念叨他,他就打来了电话,只是农庄里面信号太差了,我听不清他在说什么,他把电话挂掉了,改发信息给我。
他在短信里写道:“好好过你最想要的生活,保护好自己,照顾好自己。”
我淡然调侃道:“你的员工真是全能型的,能搬能扛还能放羊,这一个月一定累着他们了,记得给他们发奖金。”
峡谷里手机信号差,好久没见楚烨回信息过来,我收拾了下,洗漱完就准备上床睡了,快要睡着的时候,收到了楚烨回的信息,他回道:“你满意就好,等他们回来后,我就每人发一个大红包,早点睡吧,晚安。”
我深呼吸了一口气,只觉得我家的楚烨终于长大了,会照顾姐姐了,以后再也不用我操心了,再也不需要我为他担心了,我回道:“姐姐谢谢你,你有心了,晚安。”
峡谷的夜,风像是在低吟着诡秘而轻柔的歌谣,躺在床榻上,听着风的歌谣,我又沉沉地睡着了,魂飘进了深深的梦境里……
早晨起来后,我还是习惯穿我的棉布短袖衫和棉布长裤,透气又舒适,方便赶羊和骑马,还是习惯背我的那个阴间孟婆婆送我的布袋,来到院子里准备赶羊上山,却发现落南风蹲在羊圈前,情绪低落,我走过去问道:“怎么了,这是?”
“羊丢了一只。”落南风无精打采地站了起来,看着羊圈里的羊群对我说道。
“怎么回事啊?我数数看……”我走到了羊圈里开始点数,发现羊确实少了一只。
我发现一只白色的小羊身上还有一点血迹,我朝那只小羊走了过去,以为它受伤了,可是抱起它的时候发现,那血不是它身上的,好像是它从哪儿蹭到的血迹。
“妈妈,妈妈没了。”小羊在我怀里哭着说道,好像是受惊吓过度,身体在发抖。
“谁杀了你的妈妈?”我抱着小羊,一边用手安抚着它,一边轻声问道。
“黑色的妖怪……”小羊发着抖低声啜泣道。
其他的羊也开始恐慌地低声重复着说道:“黑色的妖怪……”
“那你们看清了妖怪的模样没啊?!啊?!”落南风朝着羊群怒声问道,羊群一向畏惧落南风,被他一吼,都吓得哆嗦了起来,不停地摇头。
晚点再来一更,让你们久等了。
第322章:你不是鬼见愁
“别凶他们了!本来就笨,被偷羊的贼一吓唬,再被你一吼,就更笨了!一会儿上山该找不到东南西北了!”我抱着小羊,看着落南风训斥道。
“一群笨羊,你还这么稀罕!”落南风看着羊群无奈地叹道。
我打开了羊圈,开始赶羊出去,落南风帮着我赶羊,我又去马厩,把十几匹马陆续牵到了院子外,带了食物和水,把大门和院门锁好后,就跟着落南风赶着羊和马上山了。
刚把羊和马赶到了草坡上,正准备到大树下去歇息,包里的手机就响了,又是那个神秘人发给我的讯息,他对我说:“逃避是没有用的,你应该去查清楚自己到底来自哪里,这样你才能真正摆脱厄运。”
我坐在大树底下,无奈回道:“谢谢你的好意,可是我真的累了,我并不想知道自己到底来自哪里,你以后不要再来打扰我了。”
片刻后,对方回道:“好,我不打扰你,但是,我相信终有一天,你会主动找我。”
我把手机合上了,放进了布包里,爬了一早晨的山坡,一静下来,人又有些乏了,落南风去对面山坳里找野味去了。
我坐在石头上看着羊群和马,风掀起我的长发,这一静坐,岁月悄悄从肩上溜过,一晃就入秋了。
初秋的午后,我穿着自己做的酒红色盘扣棉布中袖上衣和一件褐色的棉质长裤,骑在马背上,赶着羊群换块草地吃草,几个从隔壁山坳村庄跑到山坡上来玩耍的小姑娘嬉戏着,朝我奔跑了过来,站在不远处,笑着看着马背上的我。
“姐姐的衣裳真好看,哪儿买的呀?”扎着一条大马尾辫的小姑娘看着马背上的我甜甜地笑着问道。
峡谷里的村民平时都不敢找我说话的,没想到这几个小姑娘胆子这么大,敢靠近我跟我说话,还笑得那么甜,我看着小姑娘满脸灿烂的笑,轻声答道:“衣服是我自己做的。”
“姐姐可不可以给我做一件衣裳啊?”小姑娘满眼是期待,看着我问道。
我看了看小姑娘身上的陈旧的灰布衫,又看了看她天真稚嫩的笑脸,想想自己农庄里还有很多布匹,闲置着也是浪费,不如满足了这小姑娘的心愿。
“好啊,你过来,我给你量一量尺寸。”我从马背上下来了,看着小姑娘爽快地说道。
小姑娘回头看了看自己的小伙伴,激动地朝我走了过来,我身上没带软尺,随手从地上揪了一根野草,粗的一端当尺头,细的一端当尺尾,拿着野草当尺子,开始给小姑娘量尺寸,把量好的数字记在了手机里……
其他几个小姑娘只敢远远地看着我们,不敢靠近,可能是心里对我还有畏惧,毕竟峡谷里的村民给我取的外号太凶煞,还有那些流传在他们之间的关于我的传说,多半是恐怖惊悚的,这些孩子怕我,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你叫什么名字?为什么她们都不敢靠近我而你却不怕我呢?”我收好了那根野草,把它和手机一齐放进了我的布包里,看着眼前的小姑娘问道。
“我叫鸳歌,鸳鸯的鸳,唱歌的歌,我听说过你的故事,我还喜欢偷偷看你放羊,你对这些羊很好,都不舍得拿鞭子抽打它们,你一定不是坏人。”小姑娘天真地看着我答道。
“鸳歌,这名字真好听,不过,你分辨好人和坏人的方法太单纯了,晚上我回去给你做件衣裳,告诉我,你喜欢什么样的颜色。”我浅笑着看着眼前这个十几岁的小姑娘说道。
“我喜欢白色和蓝色。”鸳歌看着我微笑着答道。
我想起了农庄里有一匹天蓝色的棉布,对鸳歌说道:“天蓝色,你喜欢吗?喜欢的话,我给你做件天蓝色盘扣小外套。”
“好啊,天蓝色,我喜欢啊,谢谢姐姐!”鸳歌浅笑着说道,眼睛里闪着亮光。
“晚上回去以后我给你做好,明天带到这片山坡上来,到时候你来取,好吗?”我看着鸳歌问道。
“晚上我去你的农庄吧,我想学学你的手艺,你介意吗?”鸳歌天真地看着我问道。
“嗯?晚上来?你一个人来?你不怕吗?”我惊讶地看着这个小姑娘问道,感觉她像我小时候,虎胆不小,山里的猎户晚上都不敢来我在的这片峡谷来打猎,她这么一个小姑娘,倒是敢来。
“姐姐这么好看,人又这么好心,我为什么要怕呢?晚上我带我的好姐妹一起来。”鸳歌看着我笑着说道。
“小姑娘嘴巴真甜,不要拍马屁了,我可能比你娘亲还老。”我平静地看着鸳歌说道。
“鸳歌,牛还在背面山坳里呢,我们该回去了,你再不走,我们就不等你了,你小心被你阿爹知道你敢和‘鬼见愁’来往。”其他几个站在远处的小姑娘看着鸳歌喊道,她们看我的眼神像是在看一个妖怪一样。
鸳歌回头看了看她的小伙伴们,皱了皱眉头,又转身看着我说道:“姐姐,你别听她们说的那些话,你怎么会是‘鬼见愁’呢?晚上我来看你啊,我先去背面山坳里赶牛回家了。”
“去吧,晚上早点过来,夜深山路上有狼。”我淡然看着鸳歌说道,打第一眼看见这个小姑娘,心里就有一种莫明的亲切感。
“我妹妹她不怕狼,我带着她一起来,山路上的野狼是不会伤害我们的。姐姐,晚上见。”鸳歌浅笑着说道,说完转身跑向了她的小伙伴们,走向了背面的山坳里。
小姑娘们走后,我就来到了大树下的石头上坐下了,落南风帮我守着羊群和马,天气凉了,我从马背上取下了一张毛毯,一半垫在大石头,一半盖在身上,又倦怠地睡着了。
太阳快下山的时候,落南风喊醒了我,看着我无奈地说道:“你再睡下去,这群笨羊就要陪着你在山上过夜了。”
我连忙爬起来,把毛毯叠好了,放在了马背上,骑上了马挥起了长鞭开始赶着羊群下山,落南风的叫声比我的长鞭有用,他对着羊群和马大声一吼,那些羊和马就纷纷地在我的带领下,往山下农庄的方向奔跑了,我骑着马走在最前面,他走在大队伍的最后面,夕阳的余晖洒满了山坡,羊和马吃圆了肚子,一个个心满意足地跟着队伍奔跑着。
回到农庄安顿好羊和马之后,我开始洗手做晚饭了,晚饭后洗了一个热水澡,吹干了头发,开始坐在灯下的缝纫机前做鸳歌的衣服,好久没给别人做过衣服了,心情忽然有点激动,想象着小姑娘穿着我做的新衣服的时候,脸上露出的灿烂的笑,心底就莫明地感到欢喜。
入夜时分,院子里传来了落南风的叫声,我忙起身来到了院子里,知道鸳歌晚上会来,我没有锁大院门,只是让落南风守在了院门口,只是我没有想到的是,鸳歌带来的姐妹不是人,而是一头母狼,一头很漂亮的灰白色的母狼,我把她们迎进了大院里,锁好了院门,看了看落南风的眼神,他一直在盯着那头母狼看,看来这个小伙子多半是看上了这头美丽年轻的母狼了。
只是,那头母狼好像对狗没什么兴趣,她的眼神里充满了不屑,的确,狼的血统是高贵的,她又怎么会看上一条狗呢?
母狼跟着鸳歌来到了我屋内,落南风也默默地跟了进来,我和鸳歌聊着天,她对裁缝这行很感兴趣,她告诉我说,母狼是她小时候在山沟里捡到的,那时候还很小,家里人不让她养狼,她就偷偷把母狼养在了村外荒废的石洞里了。
我注意到了我家落南风的眼神,完了,这小伙子恋爱了,闪着柔情的眼睛一直盯着毛色灰白的母狼,只是他有些害羞和自卑,不敢主动去搭理这头高贵美丽的狼,只是默默地凝望着她,平时那个傲慢狂浪的小伙子,这会儿不知道是怎么了,忽然一下子变得安静而忧郁。
夜深的时候,鸳歌的衣服做好了,她试了试,很合身,她也特别喜欢,说她要帮我放一个月的羊,来回报我,我本来想拒绝,可是看着落南风盯着母狼的眼神,我同意了,还要求鸳歌来放羊的时候,一定要带上她的狼。
“别凶他们了!本来就笨,被偷羊的贼一吓唬,再被你一吼,就更笨了!一会儿上山该找不到东南西北了!”我抱着小羊,看着落南风训斥道。
“一群笨羊,你还这么稀罕!”落南风看着羊群无奈地叹道。
我打开了羊圈,开始赶羊出去,落南风帮着我赶羊,我又去马厩,把十几匹马陆续牵到了院子外,带了食物和水,把大门和院门锁好后,就跟着落南风赶着羊和马上山了。
刚把羊和马赶到了草坡上,正准备到大树下去歇息,包里的手机就响了,又是那个神秘人发给我的讯息,他对我说:“逃避是没有用的,你应该去查清楚自己到底来自哪里,这样你才能真正摆脱厄运。”
我坐在大树底下,无奈回道:“谢谢你的好意,可是我真的累了,我并不想知道自己到底来自哪里,你以后不要再来打扰我了。”
片刻后,对方回道:“好,我不打扰你,但是,我相信终有一天,你会主动找我。”
我把手机合上了,放进了布包里,爬了一早晨的山坡,一静下来,人又有些乏了,落南风去对面山坳里找野味去了。
我坐在石头上看着羊群和马,风掀起我的长发,这一静坐,岁月悄悄从肩上溜过,一晃就入秋了。
初秋的午后,我穿着自己做的酒红色盘扣棉布中袖上衣和一件褐色的棉质长裤,骑在马背上,赶着羊群换块草地吃草,几个从隔壁山坳村庄跑到山坡上来玩耍的小姑娘嬉戏着,朝我奔跑了过来,站在不远处,笑着看着马背上的我。
“姐姐的衣裳真好看,哪儿买的呀?”扎着一条大马尾辫的小姑娘看着马背上的我甜甜地笑着问道。
峡谷里的村民平时都不敢找我说话的,没想到这几个小姑娘胆子这么大,敢靠近我跟我说话,还笑得那么甜,我看着小姑娘满脸灿烂的笑,轻声答道:“衣服是我自己做的。”
“姐姐可不可以给我做一件衣裳啊?”小姑娘满眼是期待,看着我问道。
我看了看小姑娘身上的陈旧的灰布衫,又看了看她天真稚嫩的笑脸,想想自己农庄里还有很多布匹,闲置着也是浪费,不如满足了这小姑娘的心愿。
“好啊,你过来,我给你量一量尺寸。”我从马背上下来了,看着小姑娘爽快地说道。
小姑娘回头看了看自己的小伙伴,激动地朝我走了过来,我身上没带软尺,随手从地上揪了一根野草,粗的一端当尺头,细的一端当尺尾,拿着野草当尺子,开始给小姑娘量尺寸,把量好的数字记在了手机里……
其他几个小姑娘只敢远远地看着我们,不敢靠近,可能是心里对我还有畏惧,毕竟峡谷里的村民给我取的外号太凶煞,还有那些流传在他们之间的关于我的传说,多半是恐怖惊悚的,这些孩子怕我,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你叫什么名字?为什么她们都不敢靠近我而你却不怕我呢?”我收好了那根野草,把它和手机一齐放进了我的布包里,看着眼前的小姑娘问道。
“我叫鸳歌,鸳鸯的鸳,唱歌的歌,我听说过你的故事,我还喜欢偷偷看你放羊,你对这些羊很好,都不舍得拿鞭子抽打它们,你一定不是坏人。”小姑娘天真地看着我答道。
“鸳歌,这名字真好听,不过,你分辨好人和坏人的方法太单纯了,晚上我回去给你做件衣裳,告诉我,你喜欢什么样的颜色。”我浅笑着看着眼前这个十几岁的小姑娘说道。
“我喜欢白色和蓝色。”鸳歌看着我微笑着答道。
我想起了农庄里有一匹天蓝色的棉布,对鸳歌说道:“天蓝色,你喜欢吗?喜欢的话,我给你做件天蓝色盘扣小外套。”
“好啊,天蓝色,我喜欢啊,谢谢姐姐!”鸳歌浅笑着说道,眼睛里闪着亮光。
“晚上回去以后我给你做好,明天带到这片山坡上来,到时候你来取,好吗?”我看着鸳歌问道。
“晚上我去你的农庄吧,我想学学你的手艺,你介意吗?”鸳歌天真地看着我问道。
“嗯?晚上来?你一个人来?你不怕吗?”我惊讶地看着这个小姑娘问道,感觉她像我小时候,虎胆不小,山里的猎户晚上都不敢来我在的这片峡谷来打猎,她这么一个小姑娘,倒是敢来。
“姐姐这么好看,人又这么好心,我为什么要怕呢?晚上我带我的好姐妹一起来。”鸳歌看着我笑着说道。
“小姑娘嘴巴真甜,不要拍马屁了,我可能比你娘亲还老。”我平静地看着鸳歌说道。
“鸳歌,牛还在背面山坳里呢,我们该回去了,你再不走,我们就不等你了,你小心被你阿爹知道你敢和‘鬼见愁’来往。”其他几个站在远处的小姑娘看着鸳歌喊道,她们看我的眼神像是在看一个妖怪一样。
鸳歌回头看了看她的小伙伴们,皱了皱眉头,又转身看着我说道:“姐姐,你别听她们说的那些话,你怎么会是‘鬼见愁’呢?晚上我来看你啊,我先去背面山坳里赶牛回家了。”
“去吧,晚上早点过来,夜深山路上有狼。”我淡然看着鸳歌说道,打第一眼看见这个小姑娘,心里就有一种莫明的亲切感。
“我妹妹她不怕狼,我带着她一起来,山路上的野狼是不会伤害我们的。姐姐,晚上见。”鸳歌浅笑着说道,说完转身跑向了她的小伙伴们,走向了背面的山坳里。
小姑娘们走后,我就来到了大树下的石头上坐下了,落南风帮我守着羊群和马,天气凉了,我从马背上取下了一张毛毯,一半垫在大石头,一半盖在身上,又倦怠地睡着了。
太阳快下山的时候,落南风喊醒了我,看着我无奈地说道:“你再睡下去,这群笨羊就要陪着你在山上过夜了。”
我连忙爬起来,把毛毯叠好了,放在了马背上,骑上了马挥起了长鞭开始赶着羊群下山,落南风的叫声比我的长鞭有用,他对着羊群和马大声一吼,那些羊和马就纷纷地在我的带领下,往山下农庄的方向奔跑了,我骑着马走在最前面,他走在大队伍的最后面,夕阳的余晖洒满了山坡,羊和马吃圆了肚子,一个个心满意足地跟着队伍奔跑着。
回到农庄安顿好羊和马之后,我开始洗手做晚饭了,晚饭后洗了一个热水澡,吹干了头发,开始坐在灯下的缝纫机前做鸳歌的衣服,好久没给别人做过衣服了,心情忽然有点激动,想象着小姑娘穿着我做的新衣服的时候,脸上露出的灿烂的笑,心底就莫明地感到欢喜。
入夜时分,院子里传来了落南风的叫声,我忙起身来到了院子里,知道鸳歌晚上会来,我没有锁大院门,只是让落南风守在了院门口,只是我没有想到的是,鸳歌带来的姐妹不是人,而是一头母狼,一头很漂亮的灰白色的母狼,我把她们迎进了大院里,锁好了院门,看了看落南风的眼神,他一直在盯着那头母狼看,看来这个小伙子多半是看上了这头美丽年轻的母狼了。
只是,那头母狼好像对狗没什么兴趣,她的眼神里充满了不屑,的确,狼的血统是高贵的,她又怎么会看上一条狗呢?
母狼跟着鸳歌来到了我屋内,落南风也默默地跟了进来,我和鸳歌聊着天,她对裁缝这行很感兴趣,她告诉我说,母狼是她小时候在山沟里捡到的,那时候还很小,家里人不让她养狼,她就偷偷把母狼养在了村外荒废的石洞里了。
我注意到了我家落南风的眼神,完了,这小伙子恋爱了,闪着柔情的眼睛一直盯着毛色灰白的母狼,只是他有些害羞和自卑,不敢主动去搭理这头高贵美丽的狼,只是默默地凝望着她,平时那个傲慢狂浪的小伙子,这会儿不知道是怎么了,忽然一下子变得安静而忧郁。
夜深的时候,鸳歌的衣服做好了,她试了试,很合身,她也特别喜欢,说她要帮我放一个月的羊,来回报我,我本来想拒绝,可是看着落南风盯着母狼的眼神,我同意了,还要求鸳歌来放羊的时候,一定要带上她的狼。
晚安,明天见。
第323章:咬死了狼的狗
鸳歌穿着新衣服和她的母狼回去了,落南风主动想要去送他们,却被那头母狼拒绝了,我听见她在院门外对着跟在他们身后的落南风说道:“我不需要一条狗来护送。”
说完,他们离开了,落南风失落地站在院门口,目送着他们,直到他们的身影消失在夜色里。
“爱上她了吧?”我走到落南风身后低声问道。
“可是她并不喜欢我,她嫌弃我是条狗。”落南风低声说道,眼睛里全是无奈和自卑。
“别这样,我会帮你的。明天鸳歌就会带着她来帮我们放羊,到时候你拿出你的雄风出来,让她瞧瞧,你是有狼性的!”我看着失落的落南风安慰道。
“可她是狼,我是狗,这是永远都无法改变的事实。”落南风低下了头,难过地低声说道,五年多了,我从来没见过我的落南风如此失落和自卑过,他连山里的野狼都不怕,却被一头小姑娘收养的母狼打败了。
“哈哈哈,傻瓜,永远都无法改变的事实?你知道永远有多远吗?你知道真正的事实又是什么吗?”我凄然地笑着,看着落南风问道。
“我不管,我就是喜欢她。”落南风倔强地说道,说完就跑进了院子里钻进了他的小木屋里。
我锁好了院门,回到了木屋里,收拾了下就准备睡了。忽然听见院子里落南风在喊我,说是听见了峡谷里的狼嚎声,他担心鸳歌和母狼招惹到了峡谷里的野狼了。
“去吧,去保护你想要保护的人。”我走到院子里,看着落南风淡然说道,我知道他的厉害,他绝不是一条简单的狗,他灵魂里的狼性与当年石峰上的落南风,有过之而无不及。
落南风看见我允许了,都等不及我给他开院门,从院子里一跃而起,从两米多高的院墙跳到了院外,跑远了。
我又栓好了大门,回到了房间里,我一点都不担心落南风会打不过山里的野狼,就算他打败了,也虽败犹荣,我不能去,我一去的话,那些狼认识我,一见我就都吓跑了,落南风就没有机会展示他的雄风了,我要让鸳歌的母狼瞧瞧,我家的落南风比一群狼还要凶悍还要勇猛,让她对这只狼狗刮目相看。
想象着落南风也许是带着一身伤回来,也许是带着那头美丽的母狼回来,不论哪种结果,我想他都是甘心而畅快的,狼注定要为自己所爱的东西付出代价,他就是一头狼,奈何今生投胎做了一条狗,我必须成全他,不能心软,狼也绝不需要同情。
我安然睡下了,天快亮的时候,落南风回来,他独自回来了,站在院子门外高声叫着我,喊我给他开门,我起床后给他打开了院门,看见他满身是伤,然而满脸都是傲气。
“鸳歌和那头母狼,他们没事吧?”我看着落南风问道。
“没事,我已经送他们回去了,我把带头惹事的狼咬死了,那头狼想要霸占鹭池,鹭池不喜欢他,他想带狼群强抢,被我阻止了,我咬死了他。”落南风一边往院子里走,一边对我说道。
“鹭池?你说的是那头漂亮的母狼吗?”我看见落南风身上的伤口还在滴血,看着他的眼睛问道,此时他的眼神里全是骄傲和自豪,之前的自卑和失落早就不见了。
“是啊,她亲口告诉我的,她叫鹭池。”落南风趴在了院子里的草地上,一边回答着我,一边舔舐着自己的伤口,好像伤口一点也不疼,那些被野狼的獠牙撕裂的伤口,与其是他身上的伤口,不如说是他雄风威武的战绩,他与群狼恶斗,最终打败了头狼,驱退了狼群,救了他最渴望救的鹭池。
“恭喜你,赢得了鹭池的芳心。”我淡然笑着,看着还在舔舐着伤口的落南风说道。
“还是要感谢你,那群狼多少有些忌惮我,见我咬死了头狼,吓得跑掉了,他们知道我的主人是你,不敢太张狂,怕你惩罚他们。”落南风看着我的眼睛,低声说道。
“他们真敢伤害你,我一定让他们陪葬。”我蹲在了落南风身旁,冷冷地回道,看了一遍他身上的伤口,还好都是些皮外伤。
“你的心也真大,真能狠下心让我独自去面对峡谷里的狼群,你不怕你连我的尸骨都找不到吗?”落南风看着我的眼睛,认真地问道。
“担心啊,但是我觉得你现在最需要的是一个机会,一个在鹭池面前展现你雄风的机会,我想,你是不希望我出现的,对吧?”我摸着落南风的背部,轻声问道。
落南风看了看我,又开始舔舐他前爪上的伤口,对我说道:“你倒是很了解男人,我这个时候最渴望的就是一个流血的机会,让鹭池看看我的狼性,就算是被那些野狼咬死,我也是甘心的,你如果出现,我就真成了狗了,一条时刻需要主人保护的怂狗。”
“男人?你是男人?你是条公狼狗好吧。”我忍不住笑道。
“在狗界和狼界,我就是男人,在你们人界,我是公狼狗。”落南风高傲地回道。
“好伙子,你满身是伤,今天我就放你一天假,我自己一个人去山坡上放羊牧马就行了。”我看着落南风淡然笑道。
落南风听完我的话,立马从地上站了起来,激动地看着我说道:“我没事!今天鸳歌和鹭池要来山坡上帮你放羊,我必须去。”
“一日不见如隔三秋?你才和她认识几个小时啊?”我无奈地笑道。
“你去忙你的吧,你不是还有衣服要洗吗?还有,你要多做点东西带到草坡上去,人家帮你放羊,你得管饭。你管鸳歌的那份,我管鹭池的那份,我今天要带她去对面峡谷里,给她抓只野猪!”落南风看着我絮絮叨叨地说道。
“你这样子还抓野猪?你是被雄性激素冲昏了头吧?你今天能抓只大野兔给鹭池就不错了!哎……”我无奈地笑着说道,摇了摇头,走进了屋子里,把昨夜洗澡换下的衣物收集了起来,准备趁天还早,拿去了屋后的山涧里洗干净了。
洗完衣服和做好要带上山的食物后,我挎着装满了食物和水的竹篮来到了院子里,发现落南风已经把羊群和马都赶到了院门口,在等着我了,他好像已经等不及了。
斜挎着布袋,锁好了大门和院门后,把要带上山的食物和水都固定在了一匹马的马背上,骑上了另一匹马,我就赶着羊群上山了,来到草坡上后,我数了数羊,发现羊又少了一只,不过我的注意力已经不在丢羊的这件事上面了,而是在替我家的落南风操心他找媳妇儿的事。
来到草坡上的时候,发现鸳歌和鹭池已经在大树下等着我们了,落南风一看见了鹭池,就无心帮我管羊了,一阵风一样跑了过去,我听见鹭池在关心他的伤势,他们说着说着,就离开了草坡,去对面的峡谷里去说悄悄话去了。
“姐姐,这是我阿爹让我带给你的大米,是我们自家种的粮食。”鸳歌提着一大布袋的大米,走到我跟前,对我说道,说完就打开了口袋,我看见了陈旧的布袋里装满了奶白色的大米。
“你阿爹?为什么给我送大米?今年高山里的粮食都是稀罕物,春天的时候大旱,好多秧苗都干死了,这大米一定很珍贵,你们留着吧,我不缺粮食。”我看着鸳歌轻声说道。
“昨天半夜我穿着你给我做的衣服回去,把我在峡谷里遇见的事情告诉了阿爹,说你不但给我做了件新衣裳,还让你的狗咬死了野狼,救了我的命,我阿爹就让我来求你,求你收下我做你的徒弟,他说你是好人,他想让我跟你学裁缝,你就收我做徒弟吧。”鸳歌说完话,忽然就跪在了我跟前。
鸳歌穿着新衣服和她的母狼回去了,落南风主动想要去送他们,却被那头母狼拒绝了,我听见她在院门外对着跟在他们身后的落南风说道:“我不需要一条狗来护送。”
说完,他们离开了,落南风失落地站在院门口,目送着他们,直到他们的身影消失在夜色里。
“爱上她了吧?”我走到落南风身后低声问道。
“可是她并不喜欢我,她嫌弃我是条狗。”落南风低声说道,眼睛里全是无奈和自卑。
“别这样,我会帮你的。明天鸳歌就会带着她来帮我们放羊,到时候你拿出你的雄风出来,让她瞧瞧,你是有狼性的!”我看着失落的落南风安慰道。
“可她是狼,我是狗,这是永远都无法改变的事实。”落南风低下了头,难过地低声说道,五年多了,我从来没见过我的落南风如此失落和自卑过,他连山里的野狼都不怕,却被一头小姑娘收养的母狼打败了。
“哈哈哈,傻瓜,永远都无法改变的事实?你知道永远有多远吗?你知道真正的事实又是什么吗?”我凄然地笑着,看着落南风问道。
“我不管,我就是喜欢她。”落南风倔强地说道,说完就跑进了院子里钻进了他的小木屋里。
我锁好了院门,回到了木屋里,收拾了下就准备睡了。忽然听见院子里落南风在喊我,说是听见了峡谷里的狼嚎声,他担心鸳歌和母狼招惹到了峡谷里的野狼了。
“去吧,去保护你想要保护的人。”我走到院子里,看着落南风淡然说道,我知道他的厉害,他绝不是一条简单的狗,他灵魂里的狼性与当年石峰上的落南风,有过之而无不及。
落南风看见我允许了,都等不及我给他开院门,从院子里一跃而起,从两米多高的院墙跳到了院外,跑远了。
我又栓好了大门,回到了房间里,我一点都不担心落南风会打不过山里的野狼,就算他打败了,也虽败犹荣,我不能去,我一去的话,那些狼认识我,一见我就都吓跑了,落南风就没有机会展示他的雄风了,我要让鸳歌的母狼瞧瞧,我家的落南风比一群狼还要凶悍还要勇猛,让她对这只狼狗刮目相看。
想象着落南风也许是带着一身伤回来,也许是带着那头美丽的母狼回来,不论哪种结果,我想他都是甘心而畅快的,狼注定要为自己所爱的东西付出代价,他就是一头狼,奈何今生投胎做了一条狗,我必须成全他,不能心软,狼也绝不需要同情。
我安然睡下了,天快亮的时候,落南风回来,他独自回来了,站在院子门外高声叫着我,喊我给他开门,我起床后给他打开了院门,看见他满身是伤,然而满脸都是傲气。
“鸳歌和那头母狼,他们没事吧?”我看着落南风问道。
“没事,我已经送他们回去了,我把带头惹事的狼咬死了,那头狼想要霸占鹭池,鹭池不喜欢他,他想带狼群强抢,被我阻止了,我咬死了他。”落南风一边往院子里走,一边对我说道。
“鹭池?你说的是那头漂亮的母狼吗?”我看见落南风身上的伤口还在滴血,看着他的眼睛问道,此时他的眼神里全是骄傲和自豪,之前的自卑和失落早就不见了。
“是啊,她亲口告诉我的,她叫鹭池。”落南风趴在了院子里的草地上,一边回答着我,一边舔舐着自己的伤口,好像伤口一点也不疼,那些被野狼的獠牙撕裂的伤口,与其是他身上的伤口,不如说是他雄风威武的战绩,他与群狼恶斗,最终打败了头狼,驱退了狼群,救了他最渴望救的鹭池。
“恭喜你,赢得了鹭池的芳心。”我淡然笑着,看着还在舔舐着伤口的落南风说道。
“还是要感谢你,那群狼多少有些忌惮我,见我咬死了头狼,吓得跑掉了,他们知道我的主人是你,不敢太张狂,怕你惩罚他们。”落南风看着我的眼睛,低声说道。
“他们真敢伤害你,我一定让他们陪葬。”我蹲在了落南风身旁,冷冷地回道,看了一遍他身上的伤口,还好都是些皮外伤。
“你的心也真大,真能狠下心让我独自去面对峡谷里的狼群,你不怕你连我的尸骨都找不到吗?”落南风看着我的眼睛,认真地问道。
“担心啊,但是我觉得你现在最需要的是一个机会,一个在鹭池面前展现你雄风的机会,我想,你是不希望我出现的,对吧?”我摸着落南风的背部,轻声问道。
落南风看了看我,又开始舔舐他前爪上的伤口,对我说道:“你倒是很了解男人,我这个时候最渴望的就是一个流血的机会,让鹭池看看我的狼性,就算是被那些野狼咬死,我也是甘心的,你如果出现,我就真成了狗了,一条时刻需要主人保护的怂狗。”
“男人?你是男人?你是条公狼狗好吧。”我忍不住笑道。
“在狗界和狼界,我就是男人,在你们人界,我是公狼狗。”落南风高傲地回道。
“好伙子,你满身是伤,今天我就放你一天假,我自己一个人去山坡上放羊牧马就行了。”我看着落南风淡然笑道。
落南风听完我的话,立马从地上站了起来,激动地看着我说道:“我没事!今天鸳歌和鹭池要来山坡上帮你放羊,我必须去。”
“一日不见如隔三秋?你才和她认识几个小时啊?”我无奈地笑道。
“你去忙你的吧,你不是还有衣服要洗吗?还有,你要多做点东西带到草坡上去,人家帮你放羊,你得管饭。你管鸳歌的那份,我管鹭池的那份,我今天要带她去对面峡谷里,给她抓只野猪!”落南风看着我絮絮叨叨地说道。
“你这样子还抓野猪?你是被雄性激素冲昏了头吧?你今天能抓只大野兔给鹭池就不错了!哎……”我无奈地笑着说道,摇了摇头,走进了屋子里,把昨夜洗澡换下的衣物收集了起来,准备趁天还早,拿去了屋后的山涧里洗干净了。
洗完衣服和做好要带上山的食物后,我挎着装满了食物和水的竹篮来到了院子里,发现落南风已经把羊群和马都赶到了院门口,在等着我了,他好像已经等不及了。
斜挎着布袋,锁好了大门和院门后,把要带上山的食物和水都固定在了一匹马的马背上,骑上了另一匹马,我就赶着羊群上山了,来到草坡上后,我数了数羊,发现羊又少了一只,不过我的注意力已经不在丢羊的这件事上面了,而是在替我家的落南风操心他找媳妇儿的事。
来到草坡上的时候,发现鸳歌和鹭池已经在大树下等着我们了,落南风一看见了鹭池,就无心帮我管羊了,一阵风一样跑了过去,我听见鹭池在关心他的伤势,他们说着说着,就离开了草坡,去对面的峡谷里去说悄悄话去了。
“姐姐,这是我阿爹让我带给你的大米,是我们自家种的粮食。”鸳歌提着一大布袋的大米,走到我跟前,对我说道,说完就打开了口袋,我看见了陈旧的布袋里装满了奶白色的大米。
“你阿爹?为什么给我送大米?今年高山里的粮食都是稀罕物,春天的时候大旱,好多秧苗都干死了,这大米一定很珍贵,你们留着吧,我不缺粮食。”我看着鸳歌轻声说道。
“昨天半夜我穿着你给我做的衣服回去,把我在峡谷里遇见的事情告诉了阿爹,说你不但给我做了件新衣裳,还让你的狗咬死了野狼,救了我的命,我阿爹就让我来求你,求你收下我做你的徒弟,他说你是好人,他想让我跟你学裁缝,你就收我做徒弟吧。”鸳歌说完话,忽然就跪在了我跟前。
南方的阳光很灿烂,天空很蓝,我与你们同在,午安。
晚上见。
第324章:赌命拜师的鬼
“起来吧,你多大了?”我把鸳歌从地上拉了起来,平静地看着她问道。
“十四岁了,你就收下我做徒弟吧,以后每个月,我都给你送一袋大米来,我们是穷苦人家,家里没有值钱的东西,就剩下这些粮食了,还有一头牛,不过牛要留下来耕地。”鸳歌看着我哀求道。
“拜师是一件很严肃的事,我想亲自见见你的阿爹。”我冷静地看着眼前这个小姑娘说道。
“见,见我阿爹?他生病了,是肺痨,你最好不要去见他。”鸳歌紧张地看着我说道。
我看着这个小姑娘的眼睛,觉得事情越来越蹊跷,故意问道:“患了肺痨还能下田耕地?还能种出这么好的大米?”
“如果我告诉你,我阿爹昨天晚上死了,你还会愿意收我做徒弟吗?我们家根本就没有这么好的大米,我是把牛卖了,换的大米,剩下的钱要给我阿爹买口薄棺材。”鸳歌哭着看着我说道。
“死了?你阿爹昨天死了?怎么死的?”我越来越觉得眼前这个小姑娘不简单,小小年纪不但胆子大,还敢对我撒谎。
“昨天我回去的晚,他担心我,就出来寻我,在山路上被野兽咬死了,我带着鹭池找到他的时候,他已经不行了……”鸳歌哭着答道。
我沉默地看着眼前这个只有十四岁的小姑娘,看着她那身我给她做的干净的天蓝色新衣裳,已经不相信她给我说的话了,如果昨天晚上她回去的路上找到了被野兽咬伤的阿爹,她的新衣服上应该会粘上阿爹的血迹……
阿爹刚死,大清早的,她不去守孝,却带着她的狼来找我拜师,简直荒谬,然而我并不想拆穿这个孩子的谎言。
“你回去吧,把这袋米也带回去,你阿爹刚死,你该回去守孝,拜师的事情不着急。”我平静地看着鸳歌说道。
“你不相信我对吗?我阿爹是我这世上唯一的亲人,他临死之前叫我务必要拜你为师,我昨夜就葬了他,天刚亮就来找你拜师,只有拜你为师,他老人家才会安息。你不信我的话,我现在就看你去看我阿爹的坟头,还是刚培土好的新坟,你再不信我,我可以把坟挖开,把棺材盖撬开,让你看看我死去的阿爹。我只求你收下我这个徒弟,能让死去的阿爹安心地上黄泉路。”鸳歌哭着说道,眼泪大颗大颗地落下。
我无奈地看着这个小姑娘,直觉告诉我,她的来历一定不简单,如此这般费劲心思靠近我,只有两种可能:第一,故友来报恩;第二,故人来寻仇。
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不管是敌还是友,我都想会会她。
“别哭了,死了的人,又何必再去叨扰他呢。不过做我的徒弟很辛苦的,白天要放养要牧马,晚上才有时间跟我学裁缝手艺。”我看着鸳歌平静地说道。
鸳歌见我同意收她为徒了,扑通一下跪在了我跟前,含泪感激地说道:“谢谢师父愿意收我,以后师父就是我怨歌的再生父母。”
“好了,起来吧,别哭了。”我看着眼前的这个孩子,将她从地上拉了起来,只觉得这孩子可怜,如果是来报恩的故友,那太用心良苦了,如果是来寻仇的故人,那这孩子多半是被人利用了,不管是哪种可能,让一个十四岁的小姑娘来接近我这个老妖怪,都是残忍的。这么好的年纪,这么天真的脸庞,不应该把年华错付在这寂寞深山的荒芜岁月里。
鸳歌跟着我放着羊,我并没有和她聊自己的往事,傍晚的时候,落南风才和母狼鹭池一起回到草坡上来,看着他们甜蜜地走在一起,肚子都撑得圆圆的,看来他们在对面峡谷里猎到了大的猎物,不但填饱了肚子,彼此的感情也增进了不少。
不过,看着落南风醉意朦胧的双眼,我猜他多半是跟鹭池在草坡上“打过滚”了,我也没问,看他跟鹭池如胶似漆的,心思已经完全放在了那头母狼身上了,坠入爱河的人也多半这样,坠入爱河的狗,更是变形得露骨而直接。
赶着“队伍”回农庄后,鸳歌帮着我做好了晚饭,晚饭后,我给她收拾好了一间房间,让她早点休息,明天晚上开始学裁缝手艺,她也乖巧地点头同意了。
夜里,我刚关灯睡下,没多久,就听见了院子里落南风和母狼鹭池做爱的声音,旁人听来无非是狗吠狼嚎,奈何我听得懂动物的言语,无奈地躺在床上,听了一夜的“娇嗔”,到后半夜,好不容易才睡着。
天亮后,我疲倦地起床了,来到院子里,发现鸳歌已经做好了饭了,而落南风和鹭池还抱在一起,睡在了他们的小木屋里。
不知为何,心里忽然有些失落,跟了我五年多的落南风,从来都是围着我转,每天睡得比我晚,起得比我早,现在有了媳妇儿了,就不管我了,太阳都爬上山头了,还不知道起来帮忙。
鸳歌走到他们的小木屋前,想要喊醒他们,让他们帮忙赶羊上山,被我阻止了,我轻声说道:“让他们睡会儿吧,今天我们俩上山放羊就行了。”
就这样,鸳歌陪着我在山上放了一天的羊,傍晚我们回来后,发现落南风和鹭池已经不在院子里了,估计是跑出去找猎物去了,晚饭后,天都黑了,他们才回来。
我站在屋前,看着院子里的落南风和鹭池耳鬓摩斯地在说着什么,声音很小,我根本听不清,白天在草坡上,我根本没敢松懈去休息,因为我担心鸳歌一个人看不好那么多的羊和马,加上昨夜没落南风和鹭池的嗔叫扰了睡眠,此时日暮,我已经倦怠不堪了。
“落南风,你过来一下。”我无奈地看着此时眼里只有鹭池的落南风喊道。
落南风朝我走了过来,满脸春风得意,看着我问道:“怎么了?”
“今天晚上,你们,你们可不可以去远一点的地方……不要在院子里,声音太大了,吵得我睡不好,我在房间里听得到你们的叫声,还有你们打滚的时候喊的每一句话……”我无奈而尴尬地看着落南风说道。
“好吧,今天晚上我带她出去睡。”落南风看着我轻声回道,眼神里却带着委屈,好像是我要赶他走一样。
忽然觉得好累,可是昨天晚上已经答应鸳歌了,今天晚上要给她“上课”,教她剪纸样。这孩子好学,缠着我问了一晚上,直到深夜十二点,我困得都快睁不开眼睛,她才肯识趣地去睡觉。
等我一觉睡醒,发现天下雨了,看了看时间,已经上午十点了,我起床来到了大厅,发现鸳歌还在练习剪纸,下大雨了,不能赶羊群和马儿上山了,鸳歌告诉我,她已经给羊和马喂过干草了。
“落南风呢?”我看着安静的院子,轻声问着鸳歌。
“不知道呢,大清早就没见他们俩了,也许是去对面大峡谷里玩去了吧。”鸳歌一边剪着纸样,一边轻声回道。
我撑着伞走过院子,来到了羊圈边,数了数羊,这两天一共又丢了两只羊!
“鸳歌,我们的羊又丢了两只,你发现没?”我回到了屋内,边吃着鸳歌做的烙饼喝着茶边轻声问道。
“师父,我的狼不偷羊。”鸳歌敏感地看着我,辩解道。
“我没有那个意思,我只是想问你夜里有没有听到什么动静,我睡得沉,不知道你有没有看见什么,或者听见什么。”我平静地看着鸳歌说道。
鸳歌放下了手里的剪刀,神秘兮兮地朝我走了过来,看着我的脸,阴阴地低声说道:“师父,说实话,这两天晚上,我听见了羊叫,跑到了院子里,看见一个黑影出现在羊圈里,不过很快就没了,像鬼一样……”
“起来吧,你多大了?”我把鸳歌从地上拉了起来,平静地看着她问道。
“十四岁了,你就收下我做徒弟吧,以后每个月,我都给你送一袋大米来,我们是穷苦人家,家里没有值钱的东西,就剩下这些粮食了,还有一头牛,不过牛要留下来耕地。”鸳歌看着我哀求道。
“拜师是一件很严肃的事,我想亲自见见你的阿爹。”我冷静地看着眼前这个小姑娘说道。
“见,见我阿爹?他生病了,是肺痨,你最好不要去见他。”鸳歌紧张地看着我说道。
我看着这个小姑娘的眼睛,觉得事情越来越蹊跷,故意问道:“患了肺痨还能下田耕地?还能种出这么好的大米?”
“如果我告诉你,我阿爹昨天晚上死了,你还会愿意收我做徒弟吗?我们家根本就没有这么好的大米,我是把牛卖了,换的大米,剩下的钱要给我阿爹买口薄棺材。”鸳歌哭着看着我说道。
“死了?你阿爹昨天死了?怎么死的?”我越来越觉得眼前这个小姑娘不简单,小小年纪不但胆子大,还敢对我撒谎。
“昨天我回去的晚,他担心我,就出来寻我,在山路上被野兽咬死了,我带着鹭池找到他的时候,他已经不行了……”鸳歌哭着答道。
我沉默地看着眼前这个只有十四岁的小姑娘,看着她那身我给她做的干净的天蓝色新衣裳,已经不相信她给我说的话了,如果昨天晚上她回去的路上找到了被野兽咬伤的阿爹,她的新衣服上应该会粘上阿爹的血迹……
阿爹刚死,大清早的,她不去守孝,却带着她的狼来找我拜师,简直荒谬,然而我并不想拆穿这个孩子的谎言。
“你回去吧,把这袋米也带回去,你阿爹刚死,你该回去守孝,拜师的事情不着急。”我平静地看着鸳歌说道。
“你不相信我对吗?我阿爹是我这世上唯一的亲人,他临死之前叫我务必要拜你为师,我昨夜就葬了他,天刚亮就来找你拜师,只有拜你为师,他老人家才会安息。你不信我的话,我现在就看你去看我阿爹的坟头,还是刚培土好的新坟,你再不信我,我可以把坟挖开,把棺材盖撬开,让你看看我死去的阿爹。我只求你收下我这个徒弟,能让死去的阿爹安心地上黄泉路。”鸳歌哭着说道,眼泪大颗大颗地落下。
我无奈地看着这个小姑娘,直觉告诉我,她的来历一定不简单,如此这般费劲心思靠近我,只有两种可能:第一,故友来报恩;第二,故人来寻仇。
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不管是敌还是友,我都想会会她。
“别哭了,死了的人,又何必再去叨扰他呢。不过做我的徒弟很辛苦的,白天要放养要牧马,晚上才有时间跟我学裁缝手艺。”我看着鸳歌平静地说道。
鸳歌见我同意收她为徒了,扑通一下跪在了我跟前,含泪感激地说道:“谢谢师父愿意收我,以后师父就是我怨歌的再生父母。”
“好了,起来吧,别哭了。”我看着眼前的这个孩子,将她从地上拉了起来,只觉得这孩子可怜,如果是来报恩的故友,那太用心良苦了,如果是来寻仇的故人,那这孩子多半是被人利用了,不管是哪种可能,让一个十四岁的小姑娘来接近我这个老妖怪,都是残忍的。这么好的年纪,这么天真的脸庞,不应该把年华错付在这寂寞深山的荒芜岁月里。
鸳歌跟着我放着羊,我并没有和她聊自己的往事,傍晚的时候,落南风才和母狼鹭池一起回到草坡上来,看着他们甜蜜地走在一起,肚子都撑得圆圆的,看来他们在对面峡谷里猎到了大的猎物,不但填饱了肚子,彼此的感情也增进了不少。
不过,看着落南风醉意朦胧的双眼,我猜他多半是跟鹭池在草坡上“打过滚”了,我也没问,看他跟鹭池如胶似漆的,心思已经完全放在了那头母狼身上了,坠入爱河的人也多半这样,坠入爱河的狗,更是变形得露骨而直接。
赶着“队伍”回农庄后,鸳歌帮着我做好了晚饭,晚饭后,我给她收拾好了一间房间,让她早点休息,明天晚上开始学裁缝手艺,她也乖巧地点头同意了。
夜里,我刚关灯睡下,没多久,就听见了院子里落南风和母狼鹭池做爱的声音,旁人听来无非是狗吠狼嚎,奈何我听得懂动物的言语,无奈地躺在床上,听了一夜的“娇嗔”,到后半夜,好不容易才睡着。
天亮后,我疲倦地起床了,来到院子里,发现鸳歌已经做好了饭了,而落南风和鹭池还抱在一起,睡在了他们的小木屋里。
不知为何,心里忽然有些失落,跟了我五年多的落南风,从来都是围着我转,每天睡得比我晚,起得比我早,现在有了媳妇儿了,就不管我了,太阳都爬上山头了,还不知道起来帮忙。
鸳歌走到他们的小木屋前,想要喊醒他们,让他们帮忙赶羊上山,被我阻止了,我轻声说道:“让他们睡会儿吧,今天我们俩上山放羊就行了。”
就这样,鸳歌陪着我在山上放了一天的羊,傍晚我们回来后,发现落南风和鹭池已经不在院子里了,估计是跑出去找猎物去了,晚饭后,天都黑了,他们才回来。
我站在屋前,看着院子里的落南风和鹭池耳鬓摩斯地在说着什么,声音很小,我根本听不清,白天在草坡上,我根本没敢松懈去休息,因为我担心鸳歌一个人看不好那么多的羊和马,加上昨夜没落南风和鹭池的嗔叫扰了睡眠,此时日暮,我已经倦怠不堪了。
“落南风,你过来一下。”我无奈地看着此时眼里只有鹭池的落南风喊道。
落南风朝我走了过来,满脸春风得意,看着我问道:“怎么了?”
“今天晚上,你们,你们可不可以去远一点的地方……不要在院子里,声音太大了,吵得我睡不好,我在房间里听得到你们的叫声,还有你们打滚的时候喊的每一句话……”我无奈而尴尬地看着落南风说道。
“好吧,今天晚上我带她出去睡。”落南风看着我轻声回道,眼神里却带着委屈,好像是我要赶他走一样。
忽然觉得好累,可是昨天晚上已经答应鸳歌了,今天晚上要给她“上课”,教她剪纸样。这孩子好学,缠着我问了一晚上,直到深夜十二点,我困得都快睁不开眼睛,她才肯识趣地去睡觉。
等我一觉睡醒,发现天下雨了,看了看时间,已经上午十点了,我起床来到了大厅,发现鸳歌还在练习剪纸,下大雨了,不能赶羊群和马儿上山了,鸳歌告诉我,她已经给羊和马喂过干草了。
“落南风呢?”我看着安静的院子,轻声问着鸳歌。
“不知道呢,大清早就没见他们俩了,也许是去对面大峡谷里玩去了吧。”鸳歌一边剪着纸样,一边轻声回道。
我撑着伞走过院子,来到了羊圈边,数了数羊,这两天一共又丢了两只羊!
“鸳歌,我们的羊又丢了两只,你发现没?”我回到了屋内,边吃着鸳歌做的烙饼喝着茶边轻声问道。
“师父,我的狼不偷羊。”鸳歌敏感地看着我,辩解道。
“我没有那个意思,我只是想问你夜里有没有听到什么动静,我睡得沉,不知道你有没有看见什么,或者听见什么。”我平静地看着鸳歌说道。
鸳歌放下了手里的剪刀,神秘兮兮地朝我走了过来,看着我的脸,阴阴地低声说道:“师父,说实话,这两天晚上,我听见了羊叫,跑到了院子里,看见一个黑影出现在羊圈里,不过很快就没了,像鬼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