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滴血的青春——三十岁时成为流氓》(长篇连载)


  (十五)

  第二部分

  在一个地方待得太久,渐渐地就将会忘掉时间,有时候我觉得我是昨天才走进这个叫着皖南大学的园子,一面面红旗迎风飘扬,林荫道两旁的白杨沙沙作响,一派欣欣向荣的热闹景象。我的眼前也闪现出那一张张青涩的面孔,既熟悉又陌生。尽管我离开母校整整七年了,但我总是能回忆起那一年我们的相逢,这是一个故事所需要的开头。
  于是,在那一年,我、小胖子、陈颜青和刘伟住进了同一个寝室,开始了我的风华绝代和无知无畏。
  小胖子名叫胡春生,农村人,家境贫寒,第一次见他的时候,我全身上下都生发出一种莫名的优越感,他不像是大学生,倒像是个工地上的农民工,为人憨厚老实。后来我才知道,痴情才是他的最大特征;陈颜青,中产阶级家庭出生,典型的奶油小生,他念大学的最大梦想就是找个心仪的女朋友。一开始我对他一点好感也没有,他对中文也毫无兴趣,我觉得他是那种不学无术的人。但有一件事让我彻底改变了对他的看法,那就是他暗恋一位女子长达八年之久,从小学到初中再到高中。我不知道八年意味着什么,我只知道抗战也打了八年。刘伟,我跟他不熟,因为我觉得他喜欢装逼,我跟他关系一点也不好,我还曾跟他吵过架。他总是欺负小胖子,而我总是看不过去。

  我们学的是中文,不错,这是一个貌似牛逼其实是被很多人鄙视的专业,很多人都不喜欢这个专业,说是被逼无奈。而我不一样,我的第一志愿填得就是中文。我父母当然也不喜欢,他们认为能挣钱的专业才是好专业,我认为牛逼的专业才是好专业。
  很快我就发现,中文系的教授们大多喜欢吹牛。我一直认为我有时说着说着就吹起牛来,那完全是被他们给熏陶的。
  让我感到无比欢快的是中文系有很多女生,且大多都很漂亮。我一度天真的以为,她们会对才子感冒,对诗歌感冒。但事实证明我错了,四年下来,她们大多投向了体院男子的怀抱,引得我们这群中文系男生在背后咬牙切齿。这时候我才明白,林文说的一点也没错,女生大多喜欢不正经的小流氓。因此,我时常告诫自己,我要成为流氓,成为像吴胜刚那样的流氓。
  我很清楚地记得,我们班的班长暗恋一位同班的女生长达两年,最终在一个花好月也圆的夜晚跟她表白了。女生在纠结了一个月之后,最终也鼓起勇气对他说:你是个好人,可我们不合适。我敢说这件事对我的影响很大,因为在此之后我也跟一个同班的女生表白了。当我每次厚着脸皮去找她时,我都会害怕她要说同样的话。最终她很不耐烦地对我说:我不喜欢你,行了吧!我知道,其实她是喜欢我的,这只是在考验我罢了。
  大一大二的时候,体院并没有搬到新校区,可她们显然都在翘首以盼。终于,在大三那年,体院搬来了。女生们集体欢呼,我们则如临大敌。最终的结果是,一位体院帅哥只抛了个媚眼,就将班长苦苦暗恋两年的女神给勾走了。班长失魂落魄之余迷上了游戏。事情发展到了后来愈加严重,眼见更多的女生投入体院的怀抱,气愤之下,我们男生一致决定,跟女生彻底断绝往来。我们总是在背后诋毁她们,可她们无所谓。

  既然内部无法解决性饥渴,我们只好向外求,最终我们将目标锁定在外国语学院。外国语学院僧少粥多这是全校所共知的。
  小胖子暗恋的女神就在外国语学院,她叫罗琳。我有时在想,小胖子之所以考进这所大学,其实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她,可小胖子没有那样的魅力,也成不了流氓。最终,他的女神照例被体院给勾走了。当小胖子独自一人在角落里黯然神伤的时候,恰好被我给撞见了,他便向我和盘托出,说当他看见她跟别的男人手牵手走在一起的时候,那种感觉仿佛原子弹在爆发,就在他的脑海中炸开了。
  其实这个故事很长很长,在小胖子还在念高中的时候,有一次班级举行活动,是男女搭配那种的,结果全班没有一位女生愿意跟小胖子一对,就在这个时候,罗琳站了出来,表示愿意跟小胖子一对。小胖子就在那一刻无可救药地爱上了她。小胖子应该是我见过最痴情的,就这样,他一直在默默地关注着她,甚至为了她放弃考进更好的大学。大三下学期,这位女神被体院男生玩弄后惨遭抛弃,小胖子感到春天来了。那一段时间,小胖子对她的关心无微不至。就在我们都以为小胖子即将成功时,女神又被别人追走了。小胖子继续默默流泪,却依旧固执地当她的备胎。
  大四那年,罗琳被搞大了肚子,男生跑了,小胖子又默默地陪她去堕胎。就这样,女神终于被感动。大学毕业一年后,他们就结婚了,现在孩子估计都能打酱油了。
  这件事情成为刘伟嘲笑并攻击小胖子的重点话题,我同情小胖子。有一次,吴胜刚打电话给我,我冲着电话吼道,你们体院的他妈都是人渣。在一旁的小胖子黯然神伤,不停地叹息着。

  很多时候我都在想,其实人是最善变的动物,在时间面前,所有事物都是不确定的,观点更是如此。上大学之前,包括大一时,我曾暗暗许下誓言,我爱的人,我要占领她整个生命,她没有过去,她的过去是一张白纸。时过境迁,等我到了大四时,才猛然间发现,这个誓言荒谬到不可实现。于是我妥协,只要求她是处女就行了。我一度认为这是我的底线。时至今日,我不再恪守这个底线,我不敢奢望,我只希望她肚子里没死过人就行了,我甚至怀疑我能不能坚守住。所以说,小胖子很伟大,这绝不是讽刺。




  (十六)

  八十年代的大学生是真正的天子骄子,他们上大学是为了读书,其中盛产教授、企业家和高官;90年代的大学生是准精英,他们上大学是为了读书和谈情说爱,其中混得最差的也是中产阶级;21世纪的大学生退化成了普通人,这群普通人进入大学只是为了谈情说爱和混吃混喝,比如说我。
  好多事情只有到后来才看清楚,我相信每一个上过大学的人总是会说这样一句话:如果给我重新来过的话,我的大学一定不会这样度过。我不愿意说这样的话,尽管整整四年时光,大部分我都是在无奈中度过的。
  曾经一段时间我疯狂地迷恋上了王家卫的电影,我记得他说过一句话:无奈才是人生的常态,这让我很感动。其中,第一个让我感到无奈的人就是周丽萍!
  对,还是她,我终究还是忘不了她,可能是我太寂寞了。大一下学期的时候,我忽然得到了吴胜刚的电话,在一次闲聊中,我们再次说到了周丽萍:
  七次郎,你老实告诉我,你以前到底有没有亲过她的脸?我承认我有些偏执,但这个问题实在折磨我太久,我必须知道真想。
  你小子是不是有病?我早忘了。
  对,我有病,你就告诉我吧,这对我很重要。
  哎!想不到你小子还挺痴情,告诉你吧,没有,那天晚上她用手一挥,很生气地跑开了,老子连她的手都没亲到。
  你他娘的怎么以前不告诉我?
  我他妈的为什么要告诉你?怎么,你还想追她啊?
  你他娘的去死吧!我“砰”地挂掉电话。我冲出寝室,以每秒5米的速度一路狂奔,一边奔跑一边在心中咒骂着自己:我他娘的就是一傻逼!
  我一直觉得,爱与不爱并没有那么神圣,它很可能只是一念之间的事情,而当时我几乎疯狂地爱上了周丽萍,可能我觉得很愧疚,也可能是顾影自怜。于是,在那一晚,我又开始为她写诗了:

  你是宏村的云
  乌镇的水
  西塘的月
  你是雨打芭蕉
  日出云海
  风过长廊
  你是一曲晚笛
  一扇枫叶
  一枕梅花
  你是我额间的曲线
  唇边的依恋
  手上的掌纹
  还有,我心中的烙印

  后来,我认识了中文系的一个流氓诗人,他居然说我写的诗是小儿科,我很生气。可当我看到他的诗作时,我才觉得那才是真正的牛逼。在他的影响之下,我的诗风为之一变。在大二下学期的时候,同样是为周丽萍写诗,却变成了这样:

  我读唐诗
  你就在我眼前
  我读诗经
  你就在我怀里
  我读你的信
  你就在我心里
  我读《查莱特夫人的情人》
  你就在我枕边
  我读你的心
  你就是我的

  于是,我成了流氓诗人。吴胜刚曾说过,我有当流氓的潜质,当我写完这首诗时,我觉得他说的很对。
  多年之后,我与这个流氓诗人在北京再次相遇,他还是一样的猥琐,一样的落魄,还是没有女朋友,诗更精进了。他告诉我,写诗就是为了勾引女孩子的,我承认。其实,三流的诗人远比一流的诗人更容易勾引女孩子,一流的诗人把诗看成了生命,而三流诗人把诗看成是泡妞的工具。我承认我不是个好诗人,没有写诗的天分,后来我主动放弃了。流氓诗人则继续写诗,到处勾引女孩子,结果他遇上了无数酒托。每次上当之后,他总是会说,下次不会再上当了。可当女子再次邀请他时,他还是会去,他总认为下一个不是酒托。周而复始,他的工资全交给酒吧老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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