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完稿,寻出版)《闺密,我的亲我的泪》

  @wangcong0722 2015-03-22 20:46:43
  历代作家给我们给我们留下无数美文,馨香文字,文字馨香。楼主给我们带来的这篇极品可以说是让你馨香满腹,三日不绝!!古人说的好:想要作文章,先要学做人。由作者的文章我们也可以揣测出作者定是成长在一个汗牛充栋,文化氛围浓厚而且精神面貌积极向上的幸福家庭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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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谢鼓励!咱的家庭确算书香之家。
  @伟大的传销员 2015-03-22 21:47:56
  楼主都撒时候更新阿?怕错过了^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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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谢关注!一般早上更新。
  早上好!谢谢朋友们支持,继续更新。
  二
  夜暮已经笼罩大地
  杨晓斌熟练地驾驶着跑车,行驶在车辆行人川流不息的街上。徐子嫣偷眼看他,他线条优美的嘴唇紧闭,神情有几分自尊受损的恼怒,亦有几分夺回猎物的自得。
  车上的音响播放着滨海音乐台的歌曲,那是首老歌《相思河畔》:“自从相思河畔见了你,就象那春风吹进心窝里——”黑鸭子组合的声音愁怅而甜美,晚风从车窗扑进来,子嫣整个人如在梦中。
  她对自己说,她不应该这样顺从他,现在走开还来得及。她怎么能仍是张广耀女友的同时,对这个叫杨晓斌的男生产生这种感觉?
  犹豫间他已将车驶离大路,车流稀少,他趁机将车速提高,疾风拂面,说不出的舒畅暧昧。
  “别紧张,”他平静地说,“带你兜兜风。”
  子嫣看了他一眼。“啊?好吧”,她说。

  最后,他们来到本市著名的高档楼盘水月花苑,道路两旁树木高大,草坪宽阔。杨晓斌把车停在一幢公寓大楼的地下停车场,“带你去我那儿坐坐”他显得很随意地说。
  假如子嫣多一点恋爱经验,多了解点人性,她就会明白:男性是多么喜新厌旧热衷追逐的动物,跟男孩子认识不到三小时就到其住处,前路堪虞。
  然则近墨者黑,苏荻那套恋爱经,让她对母亲严词训戒产生了怀疑。
  最主要是,她相信直觉,她知道身旁这许多女生垂涎的帅哥亦对她一见钟情。
  她也知道,她正在背叛张广耀。广耀这个人虽然自负执拗些,可他对她甚好,她实在不愿伤他的心。可是这个世间好人太多了,机会却往往不青睐好人。他给她安排的生活一眼可以望到底,无非单调清贫的三尺讲台,围转着锅台的贤妻良母,蚂蚁一样辛劳,小草一样卑微。现在天上掉下一个能改变她命运的白马王子,没有哪个灰姑娘能拒绝这份诱惑。
  她顺从地对他说:“好的。”

  杨晓斌住宅是按照男人的趣味来装饰的,装修并不豪华,灯光柔和,家具都很气派。窗台上放着几盆的绿色植物,都长得郁郁葱葱,可见主人待它们甚是细心。
  “见笑,单身汉的窝就这样了,”他领着她各处参观,抱歉地说,“结婚时我会请专业设计师重新装修。”
  子嫣吃惊地打量着周围,每一样摆设都在她眼里显得高端大气上档次,显出梦一样的富足。想起她那间又小又旧、寒伧简陋的小宿舍,她不由感叹:“你真会生活”。
  客厅的茶几的大理石面上,摆着一套功夫茶茶具,一盘花花绿绿的糖果。他请她在真皮沙发上坐下,随意享用糖果点心,自己则斟出红酒。
  酒的汽泡自雕花水晶杯底串珠般升起,子嫣啜了一小口。
  “尝尝这种瑞士巧克力”,主人将糖果盘端到她面前,热情推荐,“我春节去欧洲旅行带回来的。”

  子嫣放下酒杯,又去剥巧克力,同时目光为墙上那只金色的萨克斯吸引了, 这是客厅中唯一的墙饰,给全屋带来一种浪漫的文艺风。
  她又惊又喜:“你吹会萨克斯?”
  “大学时选修过,”他故意轻描淡写。
  “水平怎么样?”
  “一般般”,啊哈,他等的就是这句话,得意地笑了:“前阵一班同道想组织东莞第一支交响乐队,再三再四邀我加盟,——我哪有这个空呢?”
  子嫣要他露一手,他说太晚了,别影响邻居,还是听音乐吧。
  高级音响里传出幽怨的蓝调音乐,气氛顿时轻松起来,话题变得很私人,两人从学校说到社会,又从音乐论及灵魂。
  徐子嫣细细聆听他讲述的他的经历:家中兄妹三个,他是老三。幼年时父母忙生意对小儿子一直忽视,大学毕业后坚持不加入家族生意,拼命复习考律师,费心费力终于打赢了第一单官司……她完全给迷住了,不是对他讲的内容感兴趣,而是被他讲话时神采吸引了,他双目闪耀着理想的火花,说话时配以优雅的手式,洋溢着不可抗拒的男性魅力。
  他甚至还坦率地告诉她,他的收入其实并不如外人想象的好。他有点书生意气,不够圆滑精明毒辣,又没有出人头地的热望,故保留了许多诗人的浪漫气质,——这种气质并不适合在黑白两道左右逢源。他说那辆跑车是自老姐处开来玩的,这套房乃拜家里所赠,平时上班他只开部银色雅阁,——那才是他自力更生的成绩。
  他的坦诚,他的低调,让子嫣将他同一些常见的浮华孟浪的年轻人区别开来,觉得他不显摆不世故,十分可贵。

  在女孩崇拜的目光里,他越说越起劲。
  杨晓斌其实没正儿八经地谈过一场恋爱。大学时他一直在暗恋一位“系花”,那个妞是校诗社的副社长,在他眼里是才貌双全的女神。可是身为女神追求者必众多,从已婚未婚的老中青老师到师兄师弟,那妞裙下大把仰慕者,身边的护花使者走马灯似地换。她举起一杯酒,笑吟吟地对众人说:“给你们介绍一下我的新男友XXX。”杨晓斌知道这话是对他说的,她希望他打消绮念另觅佳偶,她没功夫去帮助一个纯情小弟成长。
  可杨家三少是什么人?是得不到最好亦不肯降格以求的人,于是,在最多青春躁动的大学时代,杨晓斌只能品尝着相思相望不相亲之苦,把周围环肥燕瘦当作了风景,自己则是忍对花飞花谢的过客。。
  杨晓斌想不到混迹社会数年后,仍能遇到“系花”那种气质的女生,而且该女生身侧只有他一人,听由他发挥,他决心介入这片风景中,感受一番花开的美丽,燕去的悲伤。

  说罢自己的经历又说到诗歌,他说有首诗他特别喜欢,据说是六世达赖仓央嘉措写给他的情人的。
  他目视窗外,双目微闭,用富有磁性的声音吟道:
  那一天,
  闭目在经殿香雾中,
  蓦然听见,
  你颂经中的真言。
  那一月,
  摇动所有的转经筒,
  不为超度,
  只为触摸你的指尖。

  子嫣调皮地笑了笑,将她柔美的女声一起加了上去:
  那一年,
  磕长头匍匐在山路,
  不为觐见,
  只为贴着你的温暖。
  那一世,
  转山转水转佛塔,
  不为修来生,
  只为途中与你相遇。

  呤罢,两人相视而笑,那种心有灵犀的感觉多么奇妙,多么有趣。
  子嫣笑着说:“你是玩音乐的,怎么也跟着网友以讹传讹?这首诗其实是歌词,它的真正作者是何训田,写《阿姐鼓》的。”
  杨晓斌扮了个鬼脸。
  当时的场景有趣了,罗曼蒂克极了,子嫣似乎又回到了过去的好日子。心,忽然安定下来,现实的种种不如意一扫而尽,脸上不自觉浮起一个恍惚迷离的笑容,似乎飘在离恨天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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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杨晓斌除下西装外套,雪白的衬衫更衬得他玉树临风。
  他换了了舞曲的碟,黑眼珠盯住她,俏皮地说:“我这里不是比闹轰轰的舞厅好?教我跳舞,好么?”
  这时夜转浓,酒微酣,舞曲悠扬,不由不拨动徐子嫣的心弦。
  她欣然起身,那亭亭玉立的站姿显出舞蹈功底,十足的练家子派头,他觉得这女生甚是新奇。
  她让他将右手放在她的腰上,左手搭住她的肩,嘴里认真地数着拍子,教他如何跟着节拍走花步。
  他们的目光并不对视,双方都感到酥软无力,仿佛心灵里有一种深沉、绵绵不断的絮语,盖过了单调的数拍子的声音。这种微妙的感觉使人既惊又喜,但谁也不想道破它的存在,更不想追究它的来源。
  晚风轻叩及地窗纱,将花木的清香及蛙虫的和鸣传入室内,那看不见的未来,就在风中幸福地荡漾。

  晓斌其实已有基础,学得很快,渐渐就由她带他,变成他带她。他掌握着全局,带着她旋出客厅,旋过书房、运动室,转入了主卧。
  她眼前突然出现一张宽大的双人床,垂着淡黄的纱帐,铺着粉紫的空调被,某种惶惑藏在里头,虎视眈眈地瞅着她,随时可能蹿出来。

  等等,这是什么?
  适才走马观花参观时没留心,床头柜那对亲吻水晶鱼旁,还有一只雕花像框,像框里是个着骑马服少年的半身像,黑头盔,白衬衫,黑色防护背心,戴白手套的手里握根马鞭,俊朗的面孔仰起,对着世界畅笑。
  她如遭雷击,停下舞步,但听得“唿”地一声,是身旁另一副躯壳内的热血奔涌,彷佛一道山火漫上身来。
  “你会骑马?”她叫出声来,她听见自己的声音忽然变得很高亢,“你到过广西凤城的南郊马场?”
  “从小练的,我是到过凤城”,他简洁地说,语气有些生硬,“嘘,别说话。”
  她觉得腰上那只手一紧,她又被他带着随节拍移步了。
  他没认出她。

  这是理所当然的.从小流连马场的贵公子,偶然露一手马术救下马背上狼狈不堪的“菜鸟”,这样的事在他这里再平常不过,在他心中怎会留下痕迹?可怜她巴巴儿地把那包纸巾当作宝贝,收藏了一年零三个月。
  眼下,这流动着古龙香水分子的房间,柔软无声的地毯,柔和暧昧的灯光,甚至那对反射着奇怪光泽的水晶亲吻鱼,一切的一切,似乎专为那旖旎香秾的春情而设。
  所以这里容不下任何叙旧的纯情。
  那一床暧昧的娇黄粉紫分分秒秒在诱惑她,往事潮水般涌来,她的双足在岁月的尘埃中跋涉,舞步开始紊乱。

  然而,此刻她虽然全身燥热,似被无名火灼烧,通体透亮,心灵深处却掀起波涛,理智与情感在不要命地荡漾,忽而升,忽而降,忽而逝去又重来。
  他的意图她无法视而不见,然而,假如今晚她顺从了他,跟他一夜风流,明天又能如何?
  他会爱她么?他会娶她么?他能改变她身为卑微的乡村教师的命运么?
  最最要命的是,她跟张广耀虽然嫌隙渐多,但未正式分手。
  苏荻,你那种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的本事,真是太难学了。

  @aa289438162 2015-03-24 22:39:24
  楼主这个帖子写得真是精彩!一看就欲罢不能,一直追到这页,发现楼主刚更完不久。。看来又要每天等更新了啊,呵呵?请问楼主每天一般几时更新呢??加油啊,继续支持,不要太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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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温和的女声在她耳边说:“做女人要有所保留,如果男人没说出关健性的那句话,女孩子不要付出全部。”
  这熟悉的声音不是来自耳边,而是来自心底!——是的,这是母亲生前的对她的告诫。
  她要试探这富少对她究竟有几分真心,是否愿对她负责,否则,她决不把自己赔进去,玩一场耗时耗力的感情游戏。
  毕竟,在这个博弈的世界里,她唯一的赌注,便是她自己。
  她在他耳畔低低地说:“明天……你有什么安排?”
  他左眉梢不动声色地一挑。
  这些女人!为何不肯跟着自己的感觉走,好好享受良宵,总要思前虑后,问些虚无缥缈的未来规划?
  “没什么安排……对了,明天是星期天,我要去跟一位客户喝早茶,谈一单案子。”
  不对!不对!当一个男人喜欢一个女人的时候,他会事事以她为重,甘愿放弃全世界只与她一人相守,她再糊涂也懂得常识,因为她爱过,也被爱过。
  她倒吸了一口凉气,心有不甘地问:“那我呢?”
  “你自己安排吧,你有那么多朋友”,他线条优美的嘴角抿得紧紧的,——是暗示她灰姑娘的故事只存在于童话里吗?他可不是什么白马王子。
  她突然为自己眼下的处境感到难过。
  她为什么要到一个男人的房间里来呢?她知道为什么:她既孤单又绝望,她渴望一间温暖的房屋,她渴望跟人淡心,渴望有男人的手臂搂着她,渴望某双有力的臂膀将力量自他身上传自她身上,告诉她:明天是美好的。
  她可没想过她是穷人,就该成为富少们一夜情的玩伴。
  音乐愈发柔情似水,可她已像坍了架,丢了魂,她的手抖了起来。哦,红尘扰扰,人海茫茫,谁能救她于水火?
  他捏住女孩子的小手,觉得它潮热而颤抖,就像一只被捉住却想展翅飞走的小鸟。她呢,不知是想把手抽回,还是对他那般紧捏不放表示回应,她的手指动了动。
  他一伸手,按熄了卧室里的壁灯,在突如其来的黑暗中,她彻底被吓住了,赶紧说:“别,别,不要,我不要。”
  她的声音纤细,急切,生硬,然而他没听到那冷凝的意志,只当作女孩子欲迎还拒的娇羞,趁势搂搂她的纤腰,低低劝慰:“别怕,别紧张,我们不闭上眼睛,好么?”
  他声音微颤,心内亦在诧异:怎么可能?那么快就跟一个女孩子建立如此亲密的关系?
  她停下了脚步,几乎是带着哭腔,硬梆梆地申明:“不,不是,我不来这个!”
  好似一盆冷水从头浇到脚底,他全身僵直片刻,一语不发地按亮壁灯,走出卧室,在客厅沙发上坐了下来。
  她骤失依傍,不由自主地跟在他身后回到客厅。
  她坐在一角的沙发上,顿时索然无味。她好似一只蝴蝶停在叶片上,展开彩虹般的翅膀,正准备飞翔,骤然间却失去了前进的方向。
  她这才意识到,她和他毕竟是陌生人,她还是回到自己的世界里去好。
  她说:“我累了,这么晚了,我想回去。”
  “明天吧,现在太晚了,”他眼圈潮热,情绪一落千丈,冷淡地说,“我也累了,无法送你,请在客房里住一晚,明天一早你就可以回去。”
  事情变化得太快,她不知道作什么反应才是适当的。她在心中呻吟一声,生怕她会流下泪来或者昏过去。
  可她不得不撑住自己,于是点点头,说:“那就谢谢了。”
  他收拾了一下客房,从柜里给她拿了一条干净的毛巾被,两人生硬地互道了晚安,然后他头也不回地离去。
  她按下房门的暗锁,其实她心里明白,锁没锁其实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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