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笑书品】
“小师”之作
——《死亡之殇》读后
【品者】@谈笑书
原文链接:
https://tuoshuiba-image.oss-cn-hangzhou.aliyuncs.com/system/tybbs/post-16-1124449-1.shtml 【作者】@朱小树
在天涯,读的文并不多,开篇最能吸引我的,便是朱小树先生的《死亡之殇》!
且先将开篇复制过来,请君共赏。
我本可以容忍黑暗
如果我不曾见过太阳
然而阳光已使我的荒凉
成为更新的荒凉
——艾米莉.狄金森《如果我不曾见过太阳》
开端
老刘的右手只有4只手指,小指据说是早些年出来混时自己切下来的,断痕已经长得很圆润。每当橡木酒吧人满为患时,他会坐在我的对面,叫上一杯酒,用右手端起酒杯时总是会微微发抖,不知道是不是还受过其他的伤。他是苏妙言在酒吧开始放球赛时出现的,看球的人多了,就会有人想赌,他给大家带来盘口的信息,然后再把下注的信息通报给他的上家,从中间抽取水钱。
此外他还很落魄。
这就是我所知道的老刘,虽然我不赌博,和他没说过几次话,但是我天天在橡木,世界杯和后来的欧冠赛,老刘也是经常来,我对他的印象还是挺深的。
当飞哥拿出他们刑警队在辖区一个荒凉树林里发现的尸体的照片时,我一眼就看出来尸体是他。
十月底的深秋,窗外皆是摇摇欲坠的枯黄树叶。如果不是飞哥的到访,我不会知道在这个悲伤的季节,很多天没来橡木的老刘已经死了。
之所以一再强调开篇,是因为这是一个看脸的时代。而小说的“脸”,就是小说的书名、简介和开头。
这开头,好在哪?一好在“意”,二好在“奇”。
先说“意”,首句即引入名家名诗,不但定下了全文故事和情绪的基调,而且,嗯,很“高大上”的,不是吗?
再说“奇”。
第一段,“老刘的右手只有4只手指”,首句即用奇事来勾起读者阅读的兴趣。
第二段,“此外他还很落魄”,让“老刘”的人物形象生动起来。
第三段,“这就是我所知道的老刘”,引出全文的主角“我”。
第四段,“我一眼就看出来尸体是他”,笔锋一转,写到“老刘”这样一个很有故事的人,死了。
最后一段,更是经典。
“十月底的深秋,窗外皆是摇摇欲坠的枯黄树叶。如果不是飞哥的到访,我不会知道在这个悲伤的季节,很多天没来橡木的老刘已经死了”,这句话,奇峰突起,而又情景交融,可谓精妙!
这样的开头,不单是有意境、有格调,而且能引出后续的剧情,并且能勾起读者的阅读欲望,实在是高!
有了这样一个堪称惊艳的开头,后续正文又怎样?
后面给我印象最深的,是文字。
朱小树先生的文字,很有个性。
个性之一,有味道。
比如:“我和妙言始终没有住在一起,我的理由是晚上没有酒无法无眠,所以我只是偶尔在她那住一晚。妙言拗不过我,在无数次争吵和谈判之后,她认为我晚上可以回家睡,但是饰品工作室必须继续放在她家的阳台上,这是底线。”
再比如:飞哥紧接着又发了一条文字信息给我。
“女孩名叫陆芷韵,接不接?”
我毫不犹豫的回了一个字:“约!”
这样的文字,读来实在是有趣。
个性之二,有生活气息。
比如老刘邀赌的那一段:
“小兄弟,拼一拼粪土变黄金;搏一搏单车变摩托,来下一注吧。”
“跟上潮流赚点外快有什么不好?不赌球连球赛都不好看了。”
说得生动形象,言语如在耳边。
个性之三,有哲理。
如:对于如何营销我还是很佩服写这些书的人——骗人的书还能营销得这么好,真他妈的会营销。
事情发生在别人身上叫故事,发生在自己身上就叫事故了。
像此种美妙的语言,全文比比皆是。
语言是作者的武器。朱小树先生对这门武器的运用,已经形成了自己的风格。可算是,初窥大师的门径!
全文再让我印象深刻的是,作者讲起故事来,娓娓动听。能把故事讲得扣人心弦,这就是一项了不起的本事。
更难得是的,此文富有意境。
文如烟海,浩瀚无边,但读后能让人感觉到“意境”的存在的,少之又少。而朱小树先生的文,贯穿始终的,都是让人无法忽视的,那淡淡的黑暗、淡淡的颓废和淡淡的忧伤。
那这文,就没明显的缺点了吗?
有。
最大的问题,就是朱小树先生所说的“非线性发展”。在我看来,这就是把后面发生的事,硬生生的给插到前面;把前面发生的事,硬生生的给挪到后面。这样的结果就是,时间非常的混乱,一会儿说“九月”,一会儿说“十月”;场景变动的频繁,上一秒还在这“这”,下一秒就去了“那”。
我知道作者这样的安排,是想让故事变得更曲折、更有悬念。可试问,我一个认真评书的读者,都被这样频繁的时空切换给搞得混乱了,普通的读者还会有更多的耐心,来细细地梳理这个故事吗?
这样做的后果,不止是会让读者觉得故事“乱”,更重要的是,每每读者进入剧情了,看得爽了,眼看着就要到小高潮了,然后,作者华丽丽地切换了,于是时间变了、场景变了、连剧情都变了,高潮就这样被残忍地打断了。这样一来二去,读者还会看得爽吗?
看到在已更文的最后,朱小树先生还是在用这样的手法,我不得不说一句:如果一个作者,不能把写作技巧运用的纯熟精妙,同时还没有名家到让读者来迁就自己,那么,就请不要用所谓的技巧,来破坏读者的阅读快感。
这种错误,绝对的致命!
第二个大问题是,把女主写死了。
我相信小树先生这样写,必然有这样写的理由。但我个人并不赞同这种写法。宗师如金庸,他笔下的人物,的确是没完美的,可他也没把黄蓉写死、把小龙女写死。就算《天龙八部》里的阿紫死了,但阿紫不是绝对的女主。并且,阿紫的死,前文有铺垫、后文有描述。她的死,也能让整个故事的情节和情绪达到了一个新的高潮。而《死亡之殇》里女主的死,那还真的是突如其来。被人跟踪,然后,莫名地,美丽的女主就死了。
请相信,没多少读者看到这后,还会有耐心来看完这整个的故事,再仔细分析下,女主的死是不是必然的。
第三个感觉不妥的是,全文的意境过于黑暗了点。文中的男主,是有才,并且内心有着不可多得的坚持,可却嗜酒如命,只顾自私地沉浸在自己的颓废之中。而文中的女主,几乎算是唯一的温暖的来源,可,却被写死了。再加上作者写的,又是黑色的故事,这就使全文的基调,太过于沉重、太过于忧伤。
个人觉得,就算你要让读者哭,可在哭前,请先让读者笑。读者看文,没谁是来找虐的。
未了给点小小的建议:
这文既然定义是侦探文,那,看侦探文的读者,他的诉求应是:看主角搜集蛛丝马迹,加以分析,最后揭露坏蛋的真实面目。他想看到的,是一场紧张刺激的斗智游戏。而在本文中,我感觉作者过于注重文字,过于注重写作技巧,相应地,对侦探故事本身的故事性,探究的却稍嫌不够。这方面大可加强。
再一个,我认为,一个作者应该把自己的文,看得很珍贵,甚至说,要看的要很神圣。有些小错误,比如说错别字,最好不要有。而此文中,连副标题“一场寻人与灵魂救赎。”都出现了两个小错误。一则语句不通,再则标题有句号。这样的错误,建议不要犯。
最后回到我此篇读后感的标题:“小师”之作。为什么说是“小师”,因为我感觉,朱小树先生的文字已有了自己个性的风格、故事也能讲得动听、写文也能写出意境,有了这三点,就意味着朱小树先生有资格成长为一个“大师”。但天赋是有了,目前看来,在某些方面却还稍嫌稚嫩,所以暂时名曰“小师”。
愿小树早日长成苍天大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