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爱》——那一段有毒的秘恋

  2006年5月12日 星期五 阴

  早上,我是被疼醒的!
  全身上下都很痛,就像整个人被揉碎了,再被拼起来了。
  身体的某个地方尤其的痛,哪怕不动,也会一阵一阵的痛!
  我呆呆地躺着,脑子里空空的。我没哭,眼泪似乎都流干了;也没感觉到心痛,心似乎痛的已经麻木了。我就那么赤裸着,傻傻地看着天花板。
  门开了,弟弟进来了。
  一晚过后,原来躺在地上半死不活的他,现在变得精神奕奕了;而原来精神奕奕的我,现在躺在床上半死不活了。
  不只如此,原来陷入癫狂的他,现在正常了;而原来正常的我,现在陷入癫狂了!
  这个,该千刀万剐的混蛋!
  更该死的是,做出了这种事,这个混蛋的脸上竟然看不到一丝丝的惭愧、后悔和害怕,就好像他做得事,再理所当然不过、再天经地义不过。
  手上端着一碗热气腾腾的蛋汤,他竟然还敢微笑着对我说:“姐,吃早餐了!我煮了蛋汤,你趁热喝。”
  我的回答是:滚!
  这个混蛋还是微笑着,他说:“姐,你已经是我的女人了。你放心,我会负责的。”
  我狠狠地重复了那个字:滚。
  这个混蛋滚了,可在出门前,他说:“姐,昨晚上我失去控制了,太用力了,害姐受了伤。对不起哦,姐。”
  啊!受不了了。我抓起枕头砸了过去。
  世界终于清静了。可,这么剧烈的一动后,我哭了,是痛的。
  这个混蛋,昨晚真是疯了。他怎么能那么用力啊,我真的以为自己会被他活活地折腾死!
  休息了一两个小时,感觉好些了,我起床穿衣服。
  看着床单上那大片大片的血红,我的眼泪又疯狂地涌了出来。
  弟弟进来了,我冷冷地说:“去,把这床单丢到外面,给我烧了。”弟弟点了点头。
  看着他离开,我无力地靠在床头,心里一片茫然。
  发生了这种事,我还怎么和他相处?
  现在的我和他,说是亲人,亲情已经被磨灭了;说是情人,我对他完全的没有爱;说是仇人,但他又是我最亲的亲人。
  再一次,我超级无敌地后悔,昨天晚上真的不该去参加唐子明的生日PARTY。
  可,还没后悔够,我就想到了一个严重的问题:昨晚上那个混蛋没有采取任何措施,就直接在我的身体内爆发了好几次。那样,天,我会不会怀孕?
  “怀孕”这两个可怕的字,彻底地击溃了我。我放弃了刚刚发下的,永远不再和那个混蛋说话的誓言。等他一进来,我就说:“你还不去给我买药。”
  “好。”他转身就跑。
  “等等,你知道要买什么药?”
  “我知道,姐那受伤了。”
  啊?
  “不是吗?那我再买点补血的药。”
  我!
  “回来我再帮姐擦。”
  晕!
  我气得眼前直发黑,强忍住要晕过去的冲动,我挤出几个字:“是毓婷,滚!”
  很快地,弟弟回来了。只是在把药拿给我时,眼尖的我发现,这个天杀的混蛋,竟然还买了足足三盒避孕套。
  该死的,他还想做什么?
  不行了,必须得发泄下了。不然,我真的会被活活气死!
  “过来。”
  弟弟乖乖地过来了,还乖巧地弯下了腰,并且聪明地捂住了脸。
  我啊啊地尖叫着,对他又打又骂、又抓又挠的,直到身体里最后的一丝力气折腾完了,我才叫他“滚”。
  下午,正在休息的我听到开门的声音,妈回来了。
  妈直接就进了我的房间,一看到我,妈的身子猛地一晃,脸色瞬间变得苍白如纸。她无力的倚着门,坐倒在地。
  “妈!”我哭道。
  妈摇摇晃晃地站起,把我抱在怀里。我们母女俩相拥痛泣!
  妈哭着说:“怎么会这样?怎么会?我这样,我的女儿也这样。天!我到底做错了什么,老天爷你要这样地惩罚我!”
  我哭得更厉害了。
  “是小轩吗?”
  我点了点头。
  “呵,”妈惨笑着:“小雨,妈这一生中最恨的,就是那些禽兽不如、只会欺负女人的畜生。妈恨不得,把全天下的这种畜生,一个一个的用手都给掐死!”
  “就算是我的儿子,做了这种事,妈也绝对不会放过他。”
  “小雨,你告诉妈,小轩那个时候,是清醒的,还是不正常的?”
  看着从来都是温柔、和善的妈,现在脸上显现出来的那种狰狞,我从骨子里感到一阵发凉。我知道,此刻我的回答,真正决定了我们一家三口人的命运!
  那,我该怎么说?
  我很想说,弟弟当时是清醒的,他就是个该死的大混蛋。我就是要让妈残忍地惩罚他,让他为自己犯下的错误,付出最惨重的代价!
  可话到嘴边,莫名地,却变成了:“他当时,不是很好。”
  妈明显地松了一口气。
  我看在眼里,心里更是难受。
  “昨晚上,你去参加生日PARTY了?”
  “是,我去了。”
  “哎,小雨,你是怎么答应我的。那你是几点回的?”
  ……
  我爆发了,我哭着、喊道:“是,我是去了,我还十点半才回。可那又怎样?他当时是发病了,可那又怎样?妈,他现在好好的,现在出事的人是我,是你的女儿。你还要怪我,你还要怪我!”
  “好了,好了,小雨,你别哭。妈没别的意思,妈只是想搞清楚事情的经过。警察就算是要给罪犯定罪,也得先弄明白案情,是不?”
  “那好,我告诉你,小轩强JIAN了我。我还告诉你,昨晚是我的第一次。现在你说,你要怎么惩罚他。”
  “小雨,妈知道,女人最没办法容忍的,就是这种事。这样吧,你说妈要怎么做,妈就怎么做。”
  “你!”我气结地看着妈。说得是很轻巧啊,可我哪知道要怎么做,难道还真能一刀捅死他,再把他烧成灰?
  “好,妈,我要你把他赶出家,从此和他断绝关系。他是生是死,跟你我都无关。”我气极了,说道。
  “好,好,我马上把小轩赶出家,让他露宿街头,让他没得吃、没得穿,就要饿死他、冻死他。这样总行了吧!”
  我气死了。这都说得是什么啊?这根本就是在哄小孩子,一点诚意都没有。我还真就不信,妈能狠的下这个心!
  我不想再说了,甚至都不想看到妈了,我说:“我要睡了,妈你先出去吧!”
  “小雨。”
  “出去!”
  “好吧,妈先出去。小雨,小轩那个混蛋,一看到我就跑了。等他回来,妈先狠狠地教训他一顿。”
  晚饭后,弟弟没回来。十一点多了,他还是没回来。等到凌晨一点,妈明显地开始担心了,这个混蛋才回来。一回来后,他就说:“妈,昨晚上我失去理智了,没办法控制住自己。我做了错事。妈,姐,你们打我吧,骂我吧,狠狠地打我、狠狠地骂我!”
  这个混蛋,我确定,他已经完全地恢复正常了。
  你看看,先是迟迟地不回家,做出一副“犯了错离家出走的样子”,等我和妈为他担心了,他回来了。一回来就先说明,他是“失去理智了”“没办法控制住自己”,随后再摆出一副任打任骂的低姿态。这一连串花招耍下来,谁还会狠狠地打他,狠狠地骂他啊。
  瞧瞧,这得多聪明啊!
  看到妈看向我的眼神,我彻底地心灰意冷了:“你出去,我不想再看到你。妈,你要打要骂,也请到外面去。我只想一个人清静下。”
  很快,我就听到妈和弟弟的争吵声,隐隐约约的传了过来。
  “我做的事,我负责。我要跟姐永远在一起,一辈子在一起。”
  “你,你疯了啊,她是你姐,是你姐啊!你混蛋啊你。”
  “我和姐之间根本就没有任何血缘关系,我和她本来就可以在一起。”
  “是,你俩是没有血缘关系,可别人不知道啊。在别人眼里,你俩就是一对亲姐弟,就是不能在一起。”
  “我不管别人怎么想、怎么看,我只知道,这一生一世,我就是要和姐在一起。”
  “你,你,原来我还以为你是一时失去了理智,才做下了那种错事。原来,你心里真是这么想的。你这个畜生!”
  “啪”的一声脆响,我知道,妈狠狠地给了那个混蛋一个耳光。
  妈哭着跑了进来,搂着我哭道:“天,凌哥那么正义的一个人,怎么就生出了这样的一个儿子,我养了那么多年,怎么就养出了这样的一个东西。这个畜生,他疯的,他真的疯了!”
  看到妈的痛苦,我心里竟然升起了一种难言的快感:“你现在才知道他已经疯了,其实,他早就疯了!”
  【谈笑书品】

  “小师”之作
  ——《死亡之殇》读后

  【品者】@谈笑书

  原文链接:https://tuoshuiba-image.oss-cn-hangzhou.aliyuncs.com/system/tybbs/post-16-1124449-1.shtml
  【作者】@朱小树

  在天涯,读的文并不多,开篇最能吸引我的,便是朱小树先生的《死亡之殇》!
  且先将开篇复制过来,请君共赏。

  我本可以容忍黑暗
  如果我不曾见过太阳
  然而阳光已使我的荒凉
  成为更新的荒凉

  ——艾米莉.狄金森《如果我不曾见过太阳》

  开端

  老刘的右手只有4只手指,小指据说是早些年出来混时自己切下来的,断痕已经长得很圆润。每当橡木酒吧人满为患时,他会坐在我的对面,叫上一杯酒,用右手端起酒杯时总是会微微发抖,不知道是不是还受过其他的伤。他是苏妙言在酒吧开始放球赛时出现的,看球的人多了,就会有人想赌,他给大家带来盘口的信息,然后再把下注的信息通报给他的上家,从中间抽取水钱。
  此外他还很落魄。
  这就是我所知道的老刘,虽然我不赌博,和他没说过几次话,但是我天天在橡木,世界杯和后来的欧冠赛,老刘也是经常来,我对他的印象还是挺深的。
  当飞哥拿出他们刑警队在辖区一个荒凉树林里发现的尸体的照片时,我一眼就看出来尸体是他。
  十月底的深秋,窗外皆是摇摇欲坠的枯黄树叶。如果不是飞哥的到访,我不会知道在这个悲伤的季节,很多天没来橡木的老刘已经死了。

  之所以一再强调开篇,是因为这是一个看脸的时代。而小说的“脸”,就是小说的书名、简介和开头。
  这开头,好在哪?一好在“意”,二好在“奇”。
  先说“意”,首句即引入名家名诗,不但定下了全文故事和情绪的基调,而且,嗯,很“高大上”的,不是吗?
  再说“奇”。
  第一段,“老刘的右手只有4只手指”,首句即用奇事来勾起读者阅读的兴趣。
  第二段,“此外他还很落魄”,让“老刘”的人物形象生动起来。
  第三段,“这就是我所知道的老刘”,引出全文的主角“我”。
  第四段,“我一眼就看出来尸体是他”,笔锋一转,写到“老刘”这样一个很有故事的人,死了。
  最后一段,更是经典。
  “十月底的深秋,窗外皆是摇摇欲坠的枯黄树叶。如果不是飞哥的到访,我不会知道在这个悲伤的季节,很多天没来橡木的老刘已经死了”,这句话,奇峰突起,而又情景交融,可谓精妙!
  这样的开头,不单是有意境、有格调,而且能引出后续的剧情,并且能勾起读者的阅读欲望,实在是高!
  有了这样一个堪称惊艳的开头,后续正文又怎样?
  后面给我印象最深的,是文字。
  朱小树先生的文字,很有个性。
  个性之一,有味道。
  比如:“我和妙言始终没有住在一起,我的理由是晚上没有酒无法无眠,所以我只是偶尔在她那住一晚。妙言拗不过我,在无数次争吵和谈判之后,她认为我晚上可以回家睡,但是饰品工作室必须继续放在她家的阳台上,这是底线。”
  再比如:飞哥紧接着又发了一条文字信息给我。
  “女孩名叫陆芷韵,接不接?”
  我毫不犹豫的回了一个字:“约!”
  这样的文字,读来实在是有趣。
  个性之二,有生活气息。
  比如老刘邀赌的那一段:
  “小兄弟,拼一拼粪土变黄金;搏一搏单车变摩托,来下一注吧。”
  “跟上潮流赚点外快有什么不好?不赌球连球赛都不好看了。”
  说得生动形象,言语如在耳边。
  个性之三,有哲理。
  如:对于如何营销我还是很佩服写这些书的人——骗人的书还能营销得这么好,真他妈的会营销。
  事情发生在别人身上叫故事,发生在自己身上就叫事故了。
  像此种美妙的语言,全文比比皆是。
  语言是作者的武器。朱小树先生对这门武器的运用,已经形成了自己的风格。可算是,初窥大师的门径!
  全文再让我印象深刻的是,作者讲起故事来,娓娓动听。能把故事讲得扣人心弦,这就是一项了不起的本事。
  更难得是的,此文富有意境。
  文如烟海,浩瀚无边,但读后能让人感觉到“意境”的存在的,少之又少。而朱小树先生的文,贯穿始终的,都是让人无法忽视的,那淡淡的黑暗、淡淡的颓废和淡淡的忧伤。
  那这文,就没明显的缺点了吗?
  有。
  最大的问题,就是朱小树先生所说的“非线性发展”。在我看来,这就是把后面发生的事,硬生生的给插到前面;把前面发生的事,硬生生的给挪到后面。这样的结果就是,时间非常的混乱,一会儿说“九月”,一会儿说“十月”;场景变动的频繁,上一秒还在这“这”,下一秒就去了“那”。
  我知道作者这样的安排,是想让故事变得更曲折、更有悬念。可试问,我一个认真评书的读者,都被这样频繁的时空切换给搞得混乱了,普通的读者还会有更多的耐心,来细细地梳理这个故事吗?
  这样做的后果,不止是会让读者觉得故事“乱”,更重要的是,每每读者进入剧情了,看得爽了,眼看着就要到小高潮了,然后,作者华丽丽地切换了,于是时间变了、场景变了、连剧情都变了,高潮就这样被残忍地打断了。这样一来二去,读者还会看得爽吗?
  看到在已更文的最后,朱小树先生还是在用这样的手法,我不得不说一句:如果一个作者,不能把写作技巧运用的纯熟精妙,同时还没有名家到让读者来迁就自己,那么,就请不要用所谓的技巧,来破坏读者的阅读快感。
  这种错误,绝对的致命!
  第二个大问题是,把女主写死了。
  我相信小树先生这样写,必然有这样写的理由。但我个人并不赞同这种写法。宗师如金庸,他笔下的人物,的确是没完美的,可他也没把黄蓉写死、把小龙女写死。就算《天龙八部》里的阿紫死了,但阿紫不是绝对的女主。并且,阿紫的死,前文有铺垫、后文有描述。她的死,也能让整个故事的情节和情绪达到了一个新的高潮。而《死亡之殇》里女主的死,那还真的是突如其来。被人跟踪,然后,莫名地,美丽的女主就死了。
  请相信,没多少读者看到这后,还会有耐心来看完这整个的故事,再仔细分析下,女主的死是不是必然的。
  第三个感觉不妥的是,全文的意境过于黑暗了点。文中的男主,是有才,并且内心有着不可多得的坚持,可却嗜酒如命,只顾自私地沉浸在自己的颓废之中。而文中的女主,几乎算是唯一的温暖的来源,可,却被写死了。再加上作者写的,又是黑色的故事,这就使全文的基调,太过于沉重、太过于忧伤。
  个人觉得,就算你要让读者哭,可在哭前,请先让读者笑。读者看文,没谁是来找虐的。
  未了给点小小的建议:
  这文既然定义是侦探文,那,看侦探文的读者,他的诉求应是:看主角搜集蛛丝马迹,加以分析,最后揭露坏蛋的真实面目。他想看到的,是一场紧张刺激的斗智游戏。而在本文中,我感觉作者过于注重文字,过于注重写作技巧,相应地,对侦探故事本身的故事性,探究的却稍嫌不够。这方面大可加强。
  再一个,我认为,一个作者应该把自己的文,看得很珍贵,甚至说,要看的要很神圣。有些小错误,比如说错别字,最好不要有。而此文中,连副标题“一场寻人与灵魂救赎。”都出现了两个小错误。一则语句不通,再则标题有句号。这样的错误,建议不要犯。
  最后回到我此篇读后感的标题:“小师”之作。为什么说是“小师”,因为我感觉,朱小树先生的文字已有了自己个性的风格、故事也能讲得动听、写文也能写出意境,有了这三点,就意味着朱小树先生有资格成长为一个“大师”。但天赋是有了,目前看来,在某些方面却还稍嫌稚嫩,所以暂时名曰“小师”。
  愿小树早日长成苍天大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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