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1986年的一个冬天夜晚,我爸在下班回来的路上把衣衫褴褛瑟瑟发抖的姐姐捡回了家。听我妈说姐姐刚去家里的时候就像个小乞丐,衣服上的补丁磨得黑亮,头发上长满了虱子,生出冻疮的脚趾从那双薄的布鞋的破洞里探出头来,十分可怜寒酸。
妈妈给姐姐洗了热水澡换上我的厚衣服,稍微有点短,但不影响保暖。又煮出一碗热腾腾的牛肉面给她吃。仔细看这小姑娘还真是个美人坯子,妈妈问她话,问她怎么一个人在大街上,家在哪,父母叫什么。可是五岁的姐姐饥寒交迫了好几日实在是太饿了,只顾着大口吃饭,根本没有回答妈妈的话。等她吃完了,两手抹了抹嘴,看着我妈说,“谢谢阿姨,我吃饱了。我没有家,我的父母前几天都去世了,我不知道这是哪,反正我走了好远好远,走到这,我实在走不动了。”
妈妈吃惊的眨了眨眼睛,看向我爸,“怎么办?”
是啊,在那个年代,爸爸妈妈都只不过是普通的工薪阶级,家里的交通工具都只不过是辆自行车,我又还太小,爸妈挣得只是够日常开销而已。这突然多出个非亲非故的孤儿,养着,怕是养不起;不养,岂非等同见死不救。
爸妈为这个事情纠结了很多天,爸爸坚持要收养这个孩子,理由是家里有了我,缺个女孩,而姐姐正好比我大,可以帮着照顾我。妈妈则想把她送去孤儿院,因为家里根本没有能力再多养一个孩子。他们甚至为此争吵,而当时五岁的姐姐就已经会给三岁的我讲故事哄我睡觉了。当然,我那时候并没有记忆力,这些都是我爸爸告诉我的。我爸爸经常会给我讲起姐姐的故事,显而易见,在收养姐姐的问题上是我爸爸赢了。
只是有一点,姐姐只是留在这,她不能上学念书。我叫项东,爸爸就给姐姐取名叫项南。
刚开始的一两年,妈妈对姐姐还挺好。当然,一直以来也都还说得过去,只是毕竟不是自己的孩子,养着总觉得是在给别人养,姐姐要花掉一部分钱,家里的生活就要处处节俭许多,她心里不痛快,就会在小事上对姐姐苛刻一点。这么多年,这些我都看在眼里,虽有不满,却也理解妈妈,又因为是至亲,每次想要开口又不能说些什么。
其实换做是我,面对这一切都并非能像姐姐那样泰然自若。她就如同太阳下的一缕清风,暖暖地,平和地存在着。
姐姐一直没有念过书,却对学习有着极大的渴望,所以她在家除了帮妈妈做家务,一得空就会看我的教科书。她又聪明,一年下来就自己学完了我两年的课程。等她再大一点,大概十二三岁的时候,就已经出落得十分标志了。妈妈让她每天都接送我上下学,每次我一眼就能看见她,两条长长的粗粗的麻花辫垂在胸前,肤白似雪,看见我出来,就一个劲的冲我招手,笑容明朗。长此以往,我们班的同学都认识了她,常常夸她,甚至还有男同学羞涩地让我帮他给姐姐递情书。
姐姐十七岁的时候有了第一个男朋友。那时我已经念寄宿初中了,不需要姐姐每天都去接我,但姐姐的男朋友就是我们学校的,初中三年级。我想可能是姐姐周末去接我他们认识的吧。那男孩子长得高高瘦瘦的,还挺帅气,跟姐姐站在一起很般配,姐姐每天都很开心,脸上泛着那种,少女的幸福的红晕。姐姐要我帮她保守秘密,她怕妈妈知道了会骂她,更会把她和男朋友分开。
但是后来妈妈还是知道了。我保证,绝对不是我走漏了风声。我想那街坊邻居,七嘴八舌的总不知是哪个看见姐姐跟男朋友在一起又赶紧给妈妈告的黑状。妈妈很生气,觉得姐姐这么小就谈恋爱给家里丢脸,就关上门把姐姐骂了一顿,并打了她一巴掌。姐姐伤心地捂着脸跑出来,我也赶紧跟了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