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强暴了人生(一些人的悲欢离合,爱恨纠结)

  春. 五


  (1)



  自打结识王娇的那天起,散步成了我最热衷的事,只要天气允许,每天都要在河堤上走一个来回。自己不愿承认,其实就是为了遇见她,说上几句话——起初仅此而已。当然还是源于欲望,源于男人对女人的向往。但一开始并不涉及实际——我要跟她怎么样,发生什么。我对她的感觉起初就像画匠和风景的关系,我看见她,观察她(偷偷的),跟她交谈,是画匠的素描写生——以她为素材在脑子里勾勒一幅幅风花雪月。我们接触得越多,我的梦想家园越完整。从好多年前起,我就有一半活在幻想里了——把梦想的以后编成电影放给现在的自己看,以支撑现在的自己活到那个时候。遇到她的时候正是脑子里的电影公司濒临破产的时候,她是部空前绝后的大片,而且是3D的!

  我是个俗的人。因为有传说中的“柏拉图式的爱情”,而我无论如何都没有办法把男女之爱和肉体分开,况且把肉体之爱的渴望只存在想象中又添了几分不堪,所以我是个低俗的人。我为自己分辨过,我不是只幻想不想做,我是被迫困在幻想里——我不是正常人,但跟太监不是一回事,太监是中人,我算——中上人!

  那天遇见她之后,我进入了不自觉地兴奋状态。哼着歌,干吗都不停,忽然意识到自己怎么唱歌呢——而且已经唱五六首了,忘记好多年的歌居然都唱出来了。话特别多,好像万事万物都跟自己异常亲密,全还都特别有意思,不发表点看法就是对不起这张嘴。旁观者清,晚饭后我回房间上网,听我妈跟我爸议论:“二勃今天这么高兴呢……”
  我如梦方醒,已然变成话题了,还自认为正常呢。小问了自己一句“为什么”,答案现成的,打这才专门回忆王娇。

  长得好像挺好看,眼睛好像挺大,皮肤好像挺白——抹得?不是,胳膊也白。身材好像挺好,仿佛前凸后翘来着。反正除了她扎了个马尾,对她其余的印象全都带“好像”。这可不是我忠厚老实忍着没看,也不是害羞腼腆没敢看,这是我残疾的并发症。很小就觉得自己长得丢人,怕让人看,又贪玩,出去野,于是自学了“掩耳盗铃”,以为不看别人,对方也不会看自己,不用的技能自然退化。长大了,近距离观察人的能力完全忘了,只要是对面说话,散了之后肯定想不起来人长什么样,光有印象,有影子,组一块,怎么也合不成人。不过这个不确定并不恼人,恰恰相反,拿不准才能没完没了地想——乐趣都在这上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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