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疑《奔月山庄》追捕与逃亡的对决

  “你是说在悬崖上掉下来的那坛酒在这里砸成了碎片?”安静似有所悟。

  阎环道:“正是,你再仔细瞧瞧,这里除了酒坛碎片外,还有什么?”

  几个酒坛碎片,旁边还流淌着水一样的东西,又似已快干涸。风中,隐隐传来若有若无的酒香,安静正想说是酒,又觉得不对。他猛然发觉,这里除了酒外,山石边缘的青苔上,好象还有一片小红点。

  血!安静终于发觉那是血迹!

  阎环沉声道:“现在你应该明白了!”

  安静点头道:“你当时酒坛掉下的位置,就是简随风坠落的地方。既然酒坛摔碎在此处,那么简随风自悬崖坠下后,必然也摔在这块山石上!这么高的山,他从上面摔下肯定必死无疑!”

  山石下面凌空,此处依然是一处悬崖。深渊处,一条湍急的河流自上向下奔流而去。阎环瞧了一眼道:“可惜,现在我们还是没有找到他的尸体。我想他应该是摔在这块大石上后又掉了下去,最后被河水冲走。”

  “应是如此。不过,这事还是有点可疑。”安静俯视着下面的河水怔怔出神。

  阎环笑道:“何疑之有?这里的血迹当然就是他摔在此地时吐出来的,这就是最好的证明。”

  安静道:“照你说来他确实是死了,也许是我多虑了。”

  阎环叹道:“简随风刺杀知府,又杀了我五个人外加振威镖局的闻远行。七个人,他总共杀了七个人!当真是死有余辜!”

  安静似是想起了什么,一时欲言又止。这种神情,没有瞒过阎环的眼睛,他道:“你好象还有话要说?”

  安静摇头道:“你我同为公门,都已维护正义为己任,我还有什么能瞒你的?我们先下去,我一直觉得,上官天这个人很可疑。”

  阎环笑道:“看来是你多心了,上官天绝不可能是魔堡的人。”

  安静道:“他虽然死不承认是他暗算了简随风,但简随风却是清清楚楚地说曾被上官天暗算!其实这也早在我的推断之中。”

  阎环道:“那简随风一开始怎么没死?”

  安静道:“那只不过是因为简随风料敌在先,事先做了防备。”

  阎环皱眉道:“我越来越听不懂你的话了,到底怎么回事?”

  安静长吸了口气,把当时在暗道里面的诡异之事一五一十地说了一遍。直至说完,阎环早已听的目瞪口呆,好久才道:“一环扣一环,最后黄雀在后,这世上竟还会有如此精心的算计?这么说来,上官天和简随风一样,都是阴险狡诈之徒?”

  安静冷哼道:“你去问问他不就知道了?事不宜迟,我们这就下去。”

  阎环沉思半晌道:“上官天说什么也是朝庭命官,你怎么反而相信简随风这个亡命之徒的片面之词?嘴长在他身上他胡乱咬人谁也拦不住,你说是不是?我亲眼瞧见他在转眼间杀了我三个捕快,这种人的话,你也信?”

  安静道:“我并不是相信简随风,我也知道他是刺杀了知府,但我更相信上官天就是魔堡的人!问,总比不问要好。”

  阎环终于点头。片刻间,两人走至屋顶,踏着青瓦,一跃而下。当阎环正要上去问话时,却突然发现,本是站在封天群身旁的上官天竟然不见了!以为此人或被一众捕快遮住身影,但左瞧右看,就是不见上官天的踪影!

  安静的心沉了下去!
  “上官天去哪了?”安静急步上前问封天群。

  封天群站的笔直,如标枪般耸立,他道:“我不回答你的问题。”

  “因为我不是阎环?”

  “是的。”

  安静转身瞧向阎环,阎环干咳了两声,才道:“霓裳飞虹捕当然是自己人,你说。”

  封天群道:“刚才上官天说要去解手,这本是他自己的事。”

  诚如封天群所言,人有三急,这是谁都挡不住的。

  安静道:“于是他就离开了?”

  封天群道:“是的。”

  安静又问:“他去哪里解手了?”

  “那里。”封天群往后一指。

  顺着他手指的方向,安静发现,那曾是他上来的地方,就是上山时的崎岖山路。

  安静纵身掠去,及至到了山道上,却是空无一人。

  阎环和封天群也赶了过来,见没了上官天人影,也是面面相觑。

  安静盯着封天群,沉声道:“你说他来这里解手了,他的人呢?”

  封天群道:“不知道。”

  安静道:“他几时来这里解手的?”

  封天群道:“刚才。”

  安静皱眉道:“你为什么每次只说那么几个字?”

  封天群道:“我从不说废话。”

  封天群一直认为,他说的话虽少,但足以让人听明白。

  安静道:“刚才才来,现在就没人了?”

  封天群冷冷道:“我不知道,可能下山去了。”

  安静道:“你就不看着他?”

  封天群道:“我从不看一个人解手。”

  确实,只要是个正常的人,就绝不会看别人大小便,只因实在无礼。

  安静叹道:“看来上官天是走了。”

  封天群不解:“为什么你一定要找到他?我好象没有看住他的理由。”

  安静沉声道:“他是魔堡的人,我们一定要找到他!”这话还没说完,就掉头沿着山路向下而走。
  魔堡两个字,让封天群的脸色变了!瞧着安静的背影,他忍不住对阎环说道:“我们也追上去?”

  阎环摇头道:“我一直不认可安静的判断,你想想,一个朝廷大员怎么会是魔堡的人?”望着不远处的柳絮,又道:“这是简随风的女人,如果上官天和这个女人之中谁更可疑,当然是这个女人!”

  这么一说,封天群也点头,但他还是说道:“依我看来,还是把上官天找到为妙,一问,不就真相大白?”

  阎环淡然道:“不必了,凭安静的身手,难道还对付不了上官天?”

  封天群沉吟道:“那现在该怎么办?”

  阎环道:“我们也下山。”

  “下山?”封天群道,“还是去找上官天?”

  阎环摇头道:“去找简随风的尸体。我想这个比上官天更重要。”

  两人说话中,封天群已招呼着那一干捕快押上了柳絮,也顺着山道,朝山下奔月山庄的方向而去。

  奔月山庄的大厅、假山、稻田、还有花园庭院都已一一找过,安静找了整整三天,几乎翻遍了整个奔月山庄,就是没能找到上官天。

  与此同时,阎环带着一众捕快穿梭于崖底河滩之间,也是找了三天,还是没见到简随风的尸体。

  奔月山庄大厅内,仍然徒穷四壁,却已灯火通明。阎环、安静、柳絮还有封天群及一干捕快,都已聚集在此。当然,先前在山道岔路上追赶简随风的“一刀开山”武开山,“破刀客”白林亦是归返。

  现在已经是第四天,大厅内一众人等,个个一筹莫展,神情间透着颓废,谁都没说一句话。

  沉默中,一个人的眼睛却始终明亮:既然阎环没有找到简随风尸体,柳絮又燃起了希望。

  许久过后,阎环终于开口打破这片沉默:“很多人都是亲眼看见他从那么高的悬崖上摔下去的。而且,我还看到了血迹。这只能说明一件事,他早已死了!只不过没见到他尸体罢了。我想这件事应该可以结束了。”

  “你想回去?”安静突然问道。

  阎环瞧了他一眼,道:“当然,我还得回平扬府覆命。”

  “上官天还没找到,你怎么说?”安静叹了口气道。

  阎环摇头道:“我从来就没怀疑过他是魔堡的人,他的失踪,根本就不关我的事。我尊重你的固执,你要找,你就一个人去找好了。”

  安静道:“我自己去找也行,但我还是想要你的一个人帮忙。”

  阎环大笑,好半天后,才说道:“你不会要我和你一起去找上官天吧?”

  安静摇头道:“当然不是你,我只要一个人就足够。”

  阎环沉吟道:“一个人?我的手下个个精悍,我答应你又有何妨?你说出来,你要的是谁?”

  安静伸出了他的纤长手指,点向了阎环,却又摇了摇头。他的手指开始缓缓移动,向别处点去。

  阎环忽然有点好奇,他很想知道安静到底要什么人?
  安静的手指还在移动,他点向了封天群,却还是摇头。然后,缓缓移至武开山处,但没停下来……

  白林,还有那一众捕快全被他一一点过,他依然没有停顿。最后,他的手指点在了一个人的身上停了下来,再也不动。

  这是个身着绿衫的娇美女子,虽然她的脸上透着淡淡哀愁,却丝毫未损她身上散发出来的光华。

  虽然这种光华透着浓浓的女人味道,却丝毫未损她双眼散发出来的坚强。

  这个女人,无论怎样看,都是女人中的女人,是一眼看去让男人心动的女人。

  当安静的手指点在柳絮身上后,就再也没有移动分毫。这根空气中的手指,仿似恒古以来就定在了这里。
  “她?”阎环一下皱起了眉头,“你应该知道,她是简随风的女人,我还要带回去审问。”

  安静摇头道:“此女何罪之有?再说,她还没和简随风成亲过,怎么能算他女人?阎总捕头,你就给我个面子,放了柳絮。”

  阎环笑道:“你一定要留下柳絮,你有什么目的?难道你看上了她?”

  安静道:“我敢保证,我绝不是这个理由,我也不会这样做!你不会不知道,看上我的女人很多。”

  阎环沉思了一阵,道:“那你为什么一定要带上她去找上官天?她能给你带来什么帮助?”

  安静道:“找上官天这件事她说不定帮不上什么忙,但她了解简随风的习惯,说不定能找到简随风的尸体。如此一来,也给阎总捕头你了结了此案,岂不是一件好事?”

  封天群突道:“前三天我们就是带着这个女人一起去找简随风尸体的,却什么也没找到。女人确实能了解男人的习惯,但女人却不能了解死人的习惯。”

  安静沉声道:“你们只找了三天。三天的时间说明不了什么。我也不多说,阎环我只问你,你给不给我这个面子?”

  阎环转过了身,背负双手来回踱了几步,好久才道:“既然霓裳飞虹捕如此言之凿凿,我怎么能够拒绝?只不过,等你找到上官天和简随风尸身后,你还得把这女人送回来,我要审她!”

  安静思索片刻,勉强地点了点头。
  阎环说走就走。没多久,他就带着一众捕快离去。

  当走出大厅大门时,却见空中一群飞鸟盘旋,不久隐入山谷。

  阎环仰目观望中,安静也走了出来。

  “阎捕头好鸟?”安静问道。

  阎环大笑:“我不象你看男人就喜欢男人,看鸟就是好鸟?”

  安静也是大笑:“我说喜欢男人,你就认为我喜欢男人?”

  阎环的笑声继续:“这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我这样认为,又有什么不妥?”

  安静的笑声渐渐平息:“你一定要这么想,我也没办法。”

  天空中,又一群飞鸟自远处飞来,没多时,再次隐入山谷。

  安静仰望天际,突道:“这种季节还有这么多飞鸟,你说奇不奇怪?”

  阎环狂笑道:“男人都能喜欢男人,天空出现飞鸟,还有什么好奇怪的?”

  在安静冷哼声中,阎环等一众捕快,已转身离去,渐渐消失在他视线里。

  安静回到厅内,却见柳絮正瞪着美丽的双眸瞧着他。

  一个漂亮的男人和一个漂亮的女人单独相处到底会发生什么事?

  这让人想到了恒古以来男女之间本就有的那种事。男欢女爱,本是人类的共鸣。

  男人和女人之间,当然不仅仅是那种事。人不吃饭会饿死,但人不是为吃饭而生下来的。

  男女之间,什么事都有可能!

  现在安静凝视着她,只是淡淡地说了一句:“我还要去找上官天,我走了。”
  别人的老婆虽然漂亮,当然可以看,可以欣赏,但不要去碰。君子之交淡如水,男女之情薄如纱,这层纱,最好不要捅破。

  柳絮神情诧异,一时欲言又止。

  “我先走了,你好自为之。我想阎环说不定还会回来,你也该躲下了。”这是安静离去前的最后一句话。

  望着他离去的背影,柳絮一片茫然,这里曾是她的家,她又能躲到哪去?

  风中传来一阵桅子花香,柳絮沉思中,黛眉渐渐紧锁……
  第十四章 风继续吹

  一个穿着泛黄衣领深度褶皱衣袖破口残渍连连还有一种好久未曾洗澡透着能把人熏倒凝珠般汗味衣衫的人,悄然地走在一处黄沙满地杳无人迹的官道上。

  飞上树枝掠过树梢喳喳连叫几声又飞回地面四处张望双脚蹦跳的麻雀用渺小的身躯演奏着明快的冲动,热爱自然让这种赏心悦目毫无保留的叫春声磨练了它的灵魂,抖动着生命的翅膀四处觅食是由来使命,骤然间,又被脚步声惊走,如人生过客般不知去向。

  可爱的飞鸟让他本是忧郁的双眼多了一份欢愉,他走路的节奏,开始变的明快。

  他用手抵着额头防御着刺眼阳光迎面而来的侵犯,向远处极目眺望。

  视觉中,尽收眼底的巍巍群山是荒凉官道终点的自然延伸,他仿似看见了目的地。
  风继续吹。这个人,就是简随风。简随风用冰冷的牙咬了咬自己的舌头,疼。他明白自己还没死。

  死的结果只有一个,死的方法有千万种,坠下悬崖就是其中一种。

  坠崖会死,坠崖不一定死。

  现在他并没有庆幸自己没死,因为早在意料之中。

  这里是官道终点,但简随风很清醒,这里或是另一个起点。有时起点和终点,本就不那么容易分辩。
  望着连绵不断的群山,他清楚一直往里面走的话,需要一段时间,就会到达奔月山庄。几乎要过自己命的地方。

  简随风笑了。他迎着阳光长长地伸了个懒腰,全身活动了片刻后,毅然踏上了去奔月山庄的路。

  说是路,其实没什么路。世上本无路,走的人多了,也就成了路。拔开重重荆棘,攀过无数峭壁,迎着毒蛇瘟虫,尝遍树皮野果,就这样,简随风怀着一个目标,艰难地行进。

  至于身上的破衣服还有叫人恶心的气味,他没有在乎。一个人心里有了目标,是不会在乎穿在身上的身外之物还有那种气味的。

  简随风深信,就算自己裸体,一样能回到奔月山庄,去完成未完成的事。
  迎着旭日,魔堡两个字却在简随风的心头中挥之不去。

  魔堡,是一个神秘的地方,是一个叫天下人闻风丧胆的地方。谁也不知道魔堡在哪,魔堡的主人是谁?

  有人曾说魔堡主人是个大汉,有人说是老头,有人还信誓旦旦地说是一个女人。无论怎么说,谁都没有见过这个人,都只是凭空的猜测。不过,人人都知道魔堡主人有一件十分令他自豪的事。

  就是这么一位魔王,有着一位美丽的妻子——秦梦诗,号称梦里西施。

  于是,有人断定,魔堡主人绝不会是个女人。如果真有这么一位魔王存在,那么剩下的唯一可能:这个人肯定是个男人!

  搜索的范围小了一半,值得庆幸。即便天下男人之多如过江之鲫你我皆有可能,也不用去探另一半的误区。
  后来又有人猜测,这样一位美女她的年纪应该不会大,由此推断,魔王的年龄也差不到哪去。范围似乎又在缩小,但马上引来了别人的反驳,老夫少妻,少妻幼夫等也有可能,还有人说,秦梦诗是被抢去当了压堡夫人,其实并不愿意。

  既然魔王这个话题太过沉重,魔王夫人便成为调侃的对象,一时众说纷纭,街头巷尾酒馆茶肆花边小料层出不穷。

  有人说秦梦诗的容貌已经赛过西施,有人说秦梦诗是天宫仙子,还有人说上回在昆仑山上为了争睹秦梦诗芳容,至少有十多个男人相互践踏掉下山崖。

  其中最为轰动的一件事,却是鲜有人知。那就是半个月前,奔月山庄庄主有飞刀客之称的简随风,当众调戏秦梦诗扒下她衣衫,恰好又被随后赶来的魔堡主人撞见。

  那时,是离阎环来奔月山庄追捕简随风的前十几天。

  惹了惹不起的人的老婆,简随风开始逃亡,见了本不该见到的事,魔王大怒之后全力追捕。还好简随风跑的快,要不,本不该再发生奔月山庄内阎环追捕简随风的那件事。
  小小一个奔月山庄的庄主,同时得罪了黑白两道,同时被人追捕,这不得不说是一件很不愉快的事,只能是找死!

  简随风回庄后,思来想去,也许受不了这两座大山双重压力。能做的事,只有坠崖!

  至于他为什么坠崖未死,直到如今,还是一个谜。

  他曾经与魔堡之间有什么约定有什么勾当为了何事竟敢刺杀知府,也只有他自己知道!

  那位秦梦诗,如同魔王本人一般,很少有人见过这位女子。当然,魔堡主人和魔堡主人的夫人还是有那么一点不同,秦梦诗只是很少有人见过,话外之音,自然还是有人见过。至少简随风见过。

  这种一般人一生都不曾做过的事当然令人难忘,如果“梦里西施”秦梦诗隐匿于茫茫人海之中,简随风相信,他只用一眼就能认出她。这件叫男人为之向往的事,一直让他颇感回味。
  自简随风坠崖后的这段时间内,发生了两件大事,叫叫天下震动的两件大事!

  第一件事,朝廷运往西北边塞的七十万两军饷在关内道上被劫,押送饷银的三百四十七名官兵无一生还,领头大将“一枪封喉”王无双下落不名,一堆尸体旁边,插着一把飞刀,一把刻有简字的飞刀。

  第二件事更离谱,魔堡主人的夫人秦梦诗被简随风调戏后,大胆的简随风竟然再次拦住去山神庙进香的秦梦诗,然后再次调戏。秦梦诗不从,随后被简随风的一记飞刀射杀。她的尸身上,插着一把刻有简字的飞刀。

  至于简随风用飞刀取了知府性命的那件事,早在江湖上传开。一时间酒馆茶楼天下各处都是议论纷纷,最后,几乎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简随风的风头已盖过魔堡。
  偶然在一个小县城中看到悬赏捉拿自己的海捕文书后,简随风只能再顺着官道走回来。一路上,还是有人发现了他想拿他领功受赏。结果,他费了好大周折,以衣袖被人扯断,裤脚被人划开,身上新添三道伤痕的代价怏怏而归。天地之大,已再无他容身之处。

  或许,此时最好的归宿还是回家,回到奔月山庄。他不知道阎环是否还在庄内等着他,他也管不了这许多,只因,无处可去。

  他翻重重人迹罕至的荒山野岭,风餐露宿,只愿能快点回到家。这一路上,却始终觉得好象有什么人在跟着他。每每当他蓦然回首,却是空无一人。

  也许,还是有人想拿下他,到官府领赏。也许,这是幽灵!

  已经在阎环手下做了一回亡命之徒的简随风再次亡命,胆是练上来的,就算随时会射出冰冷的冷箭,他也不在乎。

  他还要去完成的未完成的事。

  俗话说,风继续吹,不忍远离。简随风归心似箭,浪子的心,始终牵挂。这世上,还有什么能比家更温暖呢?

  简随风用了十余天,回到了奔月山庄。

  他并没上山间小道从山庄假山那里绕入,而是直接来到了山庄大门。

  奔月山庄一切如旧,大门还是那个大门,还是连一个看门的也没有。当然,如果有看门的,那就奇怪了。赵大王二的那两具尸体也已不见,想必早被阎环清理。简随风环扫了下四周,见确是没人,这才悄悄地向里面走去。

  庭院花园稻田假山,一切还是那么熟悉,熟悉得让他感到一种异样。然后,他来到了大厅门外。

  那种异样的感觉越来越强烈,简随风突然猜想,里面会不会坐着个人,在自己进门时看着自己?
  简随风大踏步跨进大厅。

  大厅里没有人,但眼前的一切,却让他吃惊地睁大了眼睛!

  厅内正中,摆着一张床,床的左边,又摆着一张桌子,桌子的旁边,放着四把竹椅,竹椅的后面,又是一排衣柜,衣柜的左侧,竟然是一个灶台,灶台的上面,当然是一口锅。

  简随风的眼中闪出了奇异的光芒!他清楚地记得,当时他离开这个大厅后,厅内除了一把椅子,是没有任何东西的,现在怎么会凭空生出这么多家具?

  干笑几声后,简随风沉下了脸。

  这个大厅在他搬走所有东西只剩一把椅子之前,他清楚地记得经过他深思熟虑的精心挑选,每一件家具的摆放位置都充满了青春气息,每一件家具都摆放在应该出现的地方。而现在,他几乎不敢再看下去。

  大厅放床简随风忍了,叫他不能容忍的是,竟然还在厅内放入灶台。这就好象身上穿得是华贵的绫罗绸缎,脚下踏的是泥泞堆里拔出来的草鞋。
  思维不协调的人才会摆成这样,简随风很想知道这么没意境的人究竟是谁?不过这不是现在他需要考虑的问题,他知道他还有更重要的事要做。

  他毫不在乎地走到厅正中坐了下来,他并没坐在椅子上。床,同样可以象椅子一样的坐。这是床除了睡以外的另一个作用。

  床面柔软温顺,就象少女多情的心扉。人的三分之一时间都在床上渡过,亲密的伙伴,总会产生一种亲切感。

  简随风也不例外,当他在外面的野山中风餐露宿饱经风霜后,现在看到床,当然会有一种久违的亲切,犹胜夫妻久别重逢时。

  这张床很大,大的可以同时睡下四五个正常的人而不拥挤。望着床他触景生情,一瞬间,简随风想起了柳絮。

  她只是他未过门的妻子,就因为如此,他和她还从来未有共处一床的神圣。有时简随风也会想这种事,心里总是充满了对未来的憧憬。

  如今当然变了,能不能在以后见到生命中另一半的她,还是个遥远的话题。
  雪白的床单,整洁,干净,一尘不染。没有一丝褶皱的平面上,看上去就如刚下过一场雪,掩盖了此处。简随风皱起了眉头。

  厅内杂乱的摆设说明布置这个大厅的人应该不会是个女人,一般的女人,绝不允许这样几近玩笑的随意。但整洁的几乎没有一丝灰尘的床单,又能说明布置的人至少是个很细心的人,这样的人,又会是谁?简随风突然发现这个抢了自己地盘喧宾夺主的新主人很不简单,他也很想见见这个人。

  唯一让他感到兴奋的是,阎环好象没在,进庄后一路上也没看到他。他只有想,或许他真的以为自己死了。

  对于一个死人,大多数人是不会感兴趣的。就算没有见到简随风的尸体,但他从悬崖上坠下却是有目共睹,这种情况下,跟死人还有什么分别?
  简随风这么想着,心中思绪翻滚,现在他很想喝点酒,让自己定定神。

  桌上没酒,这是简随风一进大厅就看见的。他走到了灶台边,灶台上除了那口锅,还是没有酒。锅里面,没有任何东西。

  自从那天在山里面以野果充饥后,简随风已有两天三夜没吃东西了。本来还只是想喝点酒暖暖身体,自从看到那口锅后,他才发现自己饿的实在是不行了。

  忍受着这种只要是人就无法忍受的侵蚀,简随风来回踱了几步,心里思量着是否到稻田附近去摘些瓜果充饥?他家的稻田,除了种水稻外还种了其他瓜果类的作物,如今深秋刚过,在他的思忆中,应该还有未摘下的果实。

  人饿的时候,只要能吃的东西,个个都是美味,此乃恒古不变之真理。
  边写边发不怎么有状态,刚才想出新料冲乱毛稿进程,今后改几天发一回吧
  上来透口气
  [d:饥饿]会员马上没了,留下表情纪念
  没什么人看也写下去[d:饥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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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五章 不速之客

  就在简随风想要出门之时,大厅门外响起了脚步声。

  脚步声很急,却又很轻,凭感觉,简随风知道来了一个高手。他转身,又坐回了床边。

  聪明人在饥饿的时候,会保存体力。能坐,就绝不会站着。

  一个身穿黑绸紧身衣的人,已出现在大厅内。

  他是从大厅大门进来的,进门的瞬间,他又走的很慢,好象生怕踩死地上的蚂蚁。

  他打着倒赶千层浪的绑腿,背后,插着一把刀。

  刀无鞘,或许,刀本不应有鞘。

  当看见坐在床上的简随风后,他停住了脚步。

  如果家里有陌生人进来,做为主人,当然要问你是谁,但简随风没问。两个人,四只眼睛,相互凝视着对方。

  “你就是这里的主人?”进来的那人,突然开口。

  简随风点了点头。就算被人鸠占鹊巢,就算此时一贫如洗,他还是这里的主人。

  那人道:“你不是!叫简随风出来!”

  曾经的奔月山庄庄主,绝不会穿得如此破烂见人,身上,绝不会有这么多污垢臭味。那人已把简随风当成了路过的乞丐。

  简随风盯着他,眼光闪烁。他从来就不认识眼前这个人,他很想知道此人来此的目的。

  他沉默,不语。看着那人目空一切的眼光,却突然想起一个人。

  “一刀送终,宋忠?”简随风忍不住蠕动下了嘴唇。

  那人狂笑:“想不到你也知道大爷名号!我给你一个最后的机会,你叫简随风出来!不然的话,给你一刀送终!”

  简随风不再开口。

  宋忠骤然收住笑声,他拔出了插在背上的刀。

  刀,明亮如水,宛如秋月。这把刀,曾让多少江湖豪杰为之胆寒!
  阳光,灿烂地自大厅门外照射进来。照亮了这把刀,夺目耀眼中,已在地上留下了影子。

  人有人影,刀,当然也有刀影。世上的一切,总会或多或少地印出见证的痕迹。

  在阳光照射的不可磨灭中,刀影旁边,出现了一条粗长的直线,渐渐地,与刀影重合。
  宋忠的脸色变了!额头上,突然冒出了冷汗!

  这根直线不会平白无故地出现,也不会毫无理由地移动!唯一的理由,是宋忠身后出现了一个人!

  这人竟然在宋忠毫无察觉的情形下无声无息地出现在他后方,宋忠的刀,停在了半空。

  直线影子的顶部,依稀可见一拨如浮絮似羽毛一样的东西,宋忠瞧着地上,他笑了笑,但笑容说不出的僵硬。

  羽毛一样的东西是枪缨。这是一杆枪的影子,宋忠没能看清拿枪人是谁,但坐在床上的简随风却看清楚了他身后的人。准确地说,只能看见宋忠身后那人的半个人影,只因被前面的宋忠挡住。

  和宋忠一样,宋忠后面的人,简随风还是不认识。

  这时,后面的人说话了:“阁下号称一刀送终,不知是真是假?”

  宋忠一动都没动,只是冷冷道:“当然是真的。”

  后面那人道:“我有一种病,不知道你能不能治?”

  “你有什么病?”冷汗,已自宋忠的额头上流淌下来。把整个背部都卖给别人,这个破绽也太大了!

  后面那人道:“我不耐烦。”

  宋忠怔了半晌,忍不住道:“你活的不耐烦了?”

  后面那人道:“是的。”

  宋忠冷笑道:“你是想用我的刀来治好你的病?”

  后面那人道:“不错!如果我能被你一刀送终,我的病自然就好了。”

  宋忠冷笑连连:“你这个病真是奇怪!那么就让我来治好你的病!”

  他正要扬刀回砍,却听后面那人道:“等等。”

  宋忠皱眉道:“等什么?”

  后面那人道:“假若你不能一刀治好我的病,那么,我就要你的命!”
  宋忠狂笑!狂笑声中,他突然出手!

  刀,在半空中划了半个圆弧,骤然折转,反身砍向身后那人!

  别人站在背后,当然就看不见那个人,但一个高手只听声音就能辩别位置。

  号称一刀送终的人,武功绝不会差,宋忠无疑是个高手!只是,当他出刀的一刹那,一种空荡的感觉添满了他全身。

  宋忠转身,却见眼睛一花,背后已没了人影。他这志在必得的一刀,也砍了个空。

  简随风还是坐在床上,一动也不动,好似已把这两人当成了空气。他怔怔地瞧着这张床,睹物思人,心里装的,全是柳絮。

  就在此时,在他面前站了一个人。这个人面目消瘦,看起来似乎满脸病容,但他的手里拿着一杆长枪,又显得很是精神。

  简随风还是没去看他。

  这人说:“请问……”

  才说了两个字,就被宋忠一声怒吼打断!宋忠从后面向他一刀砍来!
  宋忠在江湖上也是有名头的人,被他一刀送终的人,不计其数!就算侥幸躲过了第一刀,也绝对没人能躲过他的第二刀!所已,一般的江湖人士都不敢招惹他。

  天下武功,唯快不破!宋忠的刀法简单实用,他杀人的秘决,就是速度!他自信这闪电的一击,能劈下这人的头颅!

  这人皱了皱眉,如鬼魅般侧身掠过。

  宋忠的第二刀再次砍空!

  “你是谁?”宋忠吃惊地睁大了眼睛,在他记忆中,从来没人能躲得过他第二刀。

  这人笑了笑,道:“我刚才说过,你一刀不能治好我的病,我就要你的命。可惜,你已经砍了两刀,还是没能治好我的病。”

  是人,总会有烦恼。有时,活的不耐烦确实比死更加痛苦。人活着若没了意义,无异行尸走肉。要治这种病,最简单最少花钱的办法就是死。

  这话还没说完,他手中的枪,已在地上顿了一下,忽然跳空飞起!手臂一抖间,双手握枪疾刺宋忠!

  宋忠的眼中闪出了亮光!他没有躲,而是挥刀迎上!宋忠确信自己的刀够快,确信枪还没刺到身上就能劈开眼前这人的头颅!
  这杆枪,本是一条明亮的直线,一瞬间,却又幻出无数枪影,满天杀气,已笼罩了宋忠!本想砍这人脑袋,只是这变幻的枪影却遮住了他身体,宋忠想砍,却无从下手!他的脸色变了!咬了咬牙后,他还是按事先的轨迹砍了下去!

  第三刀,再次砍空!

  宋忠的眼睛布满了血丝!他没有再砍第四刀,瞬间,一缕鲜血从他的嘴中喷了出来!长枪,已贯透了他心窝!

  宋忠倒下,但他还是不甘心,费力地问:“你……你究竟是谁?”

  “不倒金枪,你服不服?”这人抽回了他的长枪,眼神说不出的平淡,好象杀一个人,对他来说本是一件平常的事。

  “服。”这是宋忠在这个世上说的最后一个字,然后,他变成了死人。人死之前,总是会把最重要的事情说出来,宋忠也是如此。

  “不倒金枪金锁?”眼前突发的变故,简随风连眉头都没皱一下。一个已经死过一回的人,还有什么事好怕的?

  金锁道:“就是我。”

  简随风道:“你为什么要杀他?”

  金锁叹道:“是他要杀我,我不得不杀他!请问,这里的主人简随风在哪?”

  简随风怔了怔,问道:“你不是这里的主人?”在他印象中,本以为是宋忠和金锁的其中一个占了自己的地盘,现在看来都不象。

  金锁也是奇怪地看着他,然后才道:“难道你也是象我一样前来拜访的?”但打量了他的穿着后,却又摇头:“你只是个要饭的。”

  简随风的目光闪烁:“确实,我是要饭的,谁知到了这里,一点吃的都没有。你到这里来,又是为了什么?”直到现在,他还不清楚金锁宋忠这两人来此的目的。
  金锁的脸上忽然闪过一丝狂热的兴奋,他道:“本来你一个要饭的是不配问我为什么的,只不过现在老子高兴!我来这里,就是为了会一会当今江湖上风头最劲连魔王女人都敢碰的飞刀客简随风!我要割下他的头颅!”

  江湖上风头最劲的人,或多或少总会惹下麻烦,总会引来别人不断的挑战。人在江湖,简随风自然明白身不由己的这个道理,他暗暗叹了口气。

  金锁兴奋不减地道:“听说奔月山庄的简随风也就是这里的主人不但刺杀了平扬知府,还色胆包天调戏了魔王的女人;不但逃过了阎环追捕,还要钱不要命地劫了七十万两军饷。我若能割下这种人的脑袋……”

  “你就能名扬天下?”简随风苦笑地说道。

  金锁骤然收住笑容,冷冷道:“是的。”

  简随风又道:“宋忠也是为了这个目的?”

  金锁冷声道:“是的。只不过他的刀最多只能给他的老婆送送终,实在不自量力!”

  简随风感到了一阵寒意,这倒不是因为眼前的不倒金枪到底有多厉害,而是他清清楚楚地听到金锁刚才提到的“不但逃过了阎环追捕”那一句话。

  不过这对简随风来说并不算什么。自从看到小县城张贴的海捕文书后,他清楚地看清自己“劫了七十万两饷银”。

  所以他没死,死人是不会去劫饷银的。

  简随风有点奇怪,这本是天衣无缝的计划,到底是哪一个关节出了问题,以至于被人看出是诈死?然后再毫无顾忌地冒充自己去犯案?

  他本是亡命之徒,但自从坠崖后的这一段时间内,根本就没去劫什么饷银,也没有机会做这件事!他只是一个人,怎么会有这么大的能耐?但他还是不在乎,本来已是杀头的罪,再多几个罪名,又有何妨?

  床,还是坐在他屁股下,金锁瞧着他笑了笑:“你也配坐在这里?”
  简随风的思绪已被打乱,他不动声色地道:“我为什么不配坐在这里?你应该知道,床也能坐。”

  金锁大笑:“这本是好好的一间屋子,却爬进来一条蛆虫,要不要让我踩死它?”说到这里,他的脸色沉了下来:“我不想知道你是谁,我现在就送你一个字,滚!”

  心高气傲只以简随风为目标的人,绝不容许他看不上眼的人挡着他的路!金锁打算坐在床上,他要在这里等简随风的到来。这世上有四个字叫咫尺天涯,他当然不知道他要等的人,就在眼前。

  简随风头发蓬乱,身上的衣衫早已破裂,脚下的鞋,也破了好几个洞。他的全身,流淌着许多天行走山路所积累的汗液,和泥尘混合在一起,那种气味,足以让人熏倒。无论如何,他都不能和曾经的奔月山庄庄主联想在一起。

  坐着柔软的床面,简随风握紧了拳头!本想让眼前这人尝尝他拳头的厉害,突然间却想起一事。

  “既然你看上了我的床,我就把这张床让你。”简随风笨手笨脚地拍了下身上的泥灰,站了起来,向门外走去。

  他身上拍下的泥灰,洒在雪白的床单上,便如大饼上的芝麻,是那么的夺目。

  及至他走出厅门,金锁才坐到了床上。本想闭目养气,猛然间看到床上的泥污,不觉大为皱眉,想喊简随风回来,简随风早已不知去向。

  若在以前,简随风肯定会象当初收拾八卦刀冯定那样收拾他,但如今他实在太饿了,饿的快没了力气。就算如此,简随风还是自信能战胜这个不倒金枪!他没这么做,只不过因为他不知道后面究竟还有多少敌人!

  如今他要做的事,就是先饱餐一顿,恢复些力气,为以后做打算。
  很快,简随风来到了稻田边上。

  一望无边的田野金色一片,到处都是沉甸甸的稻穗,在风的吹拂下,如滚滚波浪不时起伏。

  本来这个时候,这些水稻早已收割完毕,此时,却只能任其再长下去。触景生情,简随风叹了口气,随后走在了田埂之上。

  绕过几到弯,简随风到达目的地。这里种了许多瓜果,如他先前所料,此处果然还有未曾摘下的果实。

  他摘下几个脆瓜,也不擦洗,对半敲开后,就地坐下狼吞虎咽地大嚼起来。这里只有这么一种食物,但对于一个饥饿的人来说,已经足够。

  连吃了九个这样的脆瓜后,简随风总算有了些精神。他的一双眼睛,渐渐亮了起来。

  他站起身,正欲回大厅去,却见不远处的花园那边走来两个人。

  简随风隐住身形,透过层层稻穗的空隙,偷偷观望。如今他比任何时候都要小心,他明白,只有这样,才有可能完成自己的那件事。
  第16章 地狱天使

  花园的桂花树下,走来一男一女两个人。因为有些距离,简随风还看不清他们是谁。偷窥的人凝神而视,等待着他们自远而近的步伐,期盼着答案。

  哪料就在此时,那两人却在桂花树下停了下来。简随风揉了下眼睛,只能叹气。

  风中,隐隐飘来桂花香,也传来了那两人的声音。

  “天使哥哥,这里的桂花好香。”桂花树下,一个身穿红衫的女子嗅着花香,开口说道。

  “仙女妹妹,也许这里就是仙境。”男子身着长衫,他潇洒地笑了笑。

  要不是这人开口说出声来,那神情,简随风几疑他就是上官天。

  却听红衫女子哼道:“这里是奔月山庄,只是听起来有点象仙境,其实却不是。”

  男子笑道:“你说的极是,这世上,还有什么能比得上你绝情仙子?”

  红衫女子道:“其实,地狱天使这四个字才好听呢!没想到天使你就站在我旁边。”

  地狱天使、绝情仙子这两个名头,简随风隐隐听说过,记得那是一对夫妻,只不过从来就未见过其人。现在这两人来了,简随风当然很想看看他们的相貌,正当他要起身往前打招呼时,却听那地狱天使说道:“仙女,我俩已在奔月山庄住了七天了,怎么还没见着简随风的人影?”

  一想起大厅内的错乱布置,简随风的心沉了下来。难道这两人才是抢了自己地盘的不速之客?这么想着,简随风再次隐下身形。至少,他还不知这两人是敌是友?
  红衫女子嗔道:“一会仙妹一会仙女的,你难道忘了我的名字?”

  男子仰首望天,缓缓道:“我当然知道你叫李若霜,但我一直在想,我绝不能用我这么难听的说话声来亵渎你的名字!”

  绝情仙子李若霜轻笑道:“如果说你的话声难听,那么这世上就没有再比你好听的声音了。”

  甜言蜜语,总是让人心动。男人的甜言蜜语,一般情况下,女人无法拒绝。

  简随风听在耳中,不觉暗叹了口气,他很想把刚才这个男人的话原封不动地说给柳絮听。他知道,柳絮肯定会含情脉脉,肯定会笑而不语,肯定会比眼前这个女人更有意境。

  有时男女之间,无需太多废话,眉目传情远胜夸夸其谈。

  地狱天使闻着桂花香味,长长地吸了口气,道:“我的心里一直装着你的名字,却不忍说出口。以后你一定要我说出你的名字,我只有把心交给你。”

  李若霜白了他一眼,装作生气:“蓝化冰,你再说我可真的生气了哟!”

  一个若霜,一个化冰,惴忖着这两人的名字,简随风突然觉得有点意思。

  蓝化冰淡然道:“那么我们就说说别的事情。”

  夫妻之间的话题,一般离不开一件东西,那就是床!于是,蓝化冰接着说道:“我们这就回大厅去,坐在床上等着简随风回来。”

  李若霜点头,两人再次提步,向奔月山庄的大厅走去。

  直到现在,简随风只知道了一件事,那就是这两人是来找自己的。不但如此,还把自己的家当成了他们夫妻的起居之室。

  简随风还是没弄清他们此行的目的,被人占了地盘后,他实在有点不甘心,略一思索,便站起身来走出稻田,悄无声息地跟了上去。

  夫妻两人,当然不知道要找的人竟然跟在后面。当他们进入大厅大门后,却看见了一个男人坐在了正中的那张床上。他的手里,还握着一杆枪!
  握枪的是左手。

  这人大马金刀地坐在床上,身杆笔挺。他手中握着的枪,未有一丝颤抖!

  只有厅门外吹进来的风,微微吹动了枪缨,偶见飘动。

  夫妻两人怔住,只因他们清楚地记得,在他们出大厅时,是绝没有其他人的,怎么现在多出了这么一个人?

  李若霜随意一瞥,她的脸色变了!

  大厅内,不但床上坐着一个活人,地上,还有一个死人!死人的旁边,还有一把刀。

  刀在人在,刀亡人亡!多少死士的信念,就在今天印证。

  蓝化冰也沉下了脸,他瞧着床上坐着的那人,冷冷道:“你是谁?为什么坐在我的床上!”

  这七天来,这张床,是他与爱妻共度良宵的神圣之地,他绝不容许别人侵占!

  床上坐着的那人没说话,却突然冷笑。

  “你为什么笑得这么难听!”蓝化冰一步步地向他走去,看也没看地上的死人一眼。

  床上那人道:“你看到我这杆不倒的金枪,你就应该知道我是谁!而你,却还问我是谁,这实在是一件很好笑的事!”

  在死人旁边,蓝化冰突然停住了脚步,他盯着床上那人道:“不倒金枪金锁?”

  那人冷哼道:“不错!”
  这人当然就是金锁,自简随风离去后,他就一直坐在床边闭着眼纳气用功,直至地狱天使和绝情仙子进入,他才睁开了眼。

  现在他的这双眼睛似明月如火炬,蓝化冰盯着他,他也盯着蓝化冰,针锋相对,毫不退缩!

  两人的眼中,渐渐冒出杀气。蓝化冰指着地上的死人,道:“这人又是谁?”

  金锁淡然道:“只是一个狂妄之徒,号称一刀送终。”

  蓝化冰动容道:“宋忠?”

  金锁道:“正是。”

  蓝化冰道:“是你杀了他?”

  金锁道:“是的。”

  蓝化冰有点不信,但事实又不能不信。血,已经冷,宋忠的尸体也已僵硬。

  蓝化冰叹了口气,然后,金锁又道:“你刚才说我坐了你的床,你应该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那么,你就是简随风?”

  蓝化冰摇头道:“我不是。”

  “那你是谁?”

  蓝化冰冷笑:“我凭什么告诉你?既然你占了我的床,那么我就送你一个字,滚!”

  这个字,先前金锁曾经送人过,想不到,别人也送他这件礼物。他的脸色变了,他狂笑道:“我的枪下从不添无名之鬼,既然你不愿说出你的名字,那么我就例外一次!”

  这时,一个清脆的声音响起:“告诉你又有何妨?你也是在江湖上混的,你应该听说过地狱天使这四个字!”说话的是李若霜,她已走到了蓝化冰身旁,神色漠然。

  金锁全身一震,不由自主地道:“姑苏幽水逍遥阁的地狱天使?”

  蓝化冰点头:“我就是。”

  金锁又瞧了李若霜一眼,道:“那么你是地狱天使的夫人,绝情夫人李若霜?”

  李若霜哼了一声,算做回答。但她还是忍不住道:“请叫我绝情仙子!”

  女人有时就是这么奇怪,明明嫁了人,还是希望被别人叫的年轻点。
  金锁皱眉道:“逍遥双侠,你们两个本是住在苏州,在江湖上也颇有侠名,怎么会来这里?”

  蓝化冰道:“不是什么颇有侠名,我与绝情仙子,本就是当世大侠。我不愿与叫什么不倒金枪杆的人混在一起。”

  蓝化冰说的倒也不假,他和李若霜,在江湖上的名头可说是如日中天,人称逍遥双侠。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一说起蓝化冰,只要是人,就知道他嫉恶如仇,侠义无双。只要是他的朋友,就知道他挥金如土,爱友如己。

  这样的一个人,又有一位冷艳俏丽的妻子,李若霜。天下间,只要是成了婚了夫妻,每每床头夜话,就没有一个不羡慕这对鸳鸯情侣,没有一个不把蓝李之间的故事当成爱情楷模。

  就算没有成婚的姑娘小伙,一提起心目中的他或她,他们的眼中,也会闪出憧憬的光芒。

  这就是蓝化冰、李若霜,令人神往的地狱天使,绝情仙子!
  但天下之事,好象总有例外,简随风就对他俩不怎么感兴趣,此时他的心里,还是装着他的唯一,柳絮。他就在不远处的一块大石后面,偷偷瞧看着厅内的这三个人。

  江湖上既然有关于天使与仙子这样那样的种种传说,简随风倒很想见见他们的面容。他也很想知道,是否与江湖上的传闻一致。

  大厅内,金锁冷冷地看着眼前的这两个人,突道:“叫不倒金枪的人,有什么不好?这只是说明我的枪够硬!也许我的这杆枪在男人身上硬的并不明显,要不要你的夫人试试?”

  男人对女人说这样的话,当然有暧昧的意思。暧昧之中,还带着猥琐。蓝化冰还没说话,李若霜的脸色早已变了,她怒道:“你也只是一个下九流的货色,怎敢出言不逊!”说话中,她突然抽出了腰上的剑,向金锁疾刺而去!

  金锁持枪挡住,正待出枪,却听李若霜一声冷哼,一剑快过一剑,剑剑不离金锁的要害!

  金锁这才发觉,他实在是低估了这个女人。他本不把这两人放在眼里,至多认为他们的身手和自己差不了多少。然而一交手,他才知道自己错了!现在李若霜的剑法实在太过凌厉,他根本没有还手的机会!不但如此,他深知再这样下去随时都会有性命之忧!

  眼光闪烁中,绝情仙子又一剑刺来!这一剑,刺向他的胸口。金锁纵身闪过,并没有出枪。其实,他也没机会出枪。不倒金枪,偶然还是会妥协,他自知不是李若霜的对手,何况,她的身边,还有一个形影不离的蓝化冰。

  乘着李若霜收剑的间隙,金锁用尽全力,快步掠至厅门处。这让李若霜和蓝化冰两人都有些猝不及防。瞬间,金锁早已在十丈开外。
  “此人就如其名恶迹斑斑,化冰,我们别放过他!”李若霜口中娇叱,身影不停,急步追去。

  既然爱妻都这么说了,蓝化冰哪有不追之理。况且,锄奸惩恶本是他的本分。然而,就在此时,他看到了一件奇怪的事。
  第17章 误打误撞

  金锁飞奔中,已到远处大石之处。哪料大石后面,突然冒出一个人,金锁撞在了那人身上。

  简随风本是躲在大石后面偷看,看到厅内生变,更是提足了精神遥望。正当凝神之际,突见金锁夺门而出,竟向自己藏身之地奔来。

  金锁只是无意的慌不择路,却给简随风带来了麻烦。无奈中,简随风也不想躲藏,在大石后面站了起来,没想到,金锁正好撞在他身上。

  砰的一声,金锁被撞的倒退了五六步,一屁股坐在地上。长枪,也脱手而飞。

  他惘然地看着前面的简随风,一时不知就里。他差点被撞晕,简随风却神色自如,一点意外都没有。

  很快他认出了眼前之人就是先前在大厅中被自己赶走的那人,他实在想不通穿着这么破烂的人为什么有这么大的能耐,能把自己撞倒?

  人,确实不能看衣着而貌相,用身上的衣裳去判断一个人,常常会发生致命的错误。简随风就算穿的再破烂,在曾经的阎环眼中,他还是一个叫人惹不起的人。
  转眼间,李若霜和蓝化冰都赶了上来。金锁捡起长枪,想也不想地撒腿就跑。这一撞,撞得他气急心慌浑身疼痛。不过,和命比起来,这算不上什么。

  李若霜想追,却被蓝化冰拦住。李若霜不解,道:“你拦我做什么?”

  蓝化冰盯着简随风,突然笑道:“我们是为正事而来,你怎能拣了芝麻忘了西瓜?”李若霜转身瞧了一眼简随风,一时若有所思,也就停住了脚步。

  简随风听不懂他在说些什么,转身就走。才没走出几步,蓝化冰已堵在了他面前。

  大厅门外秋风掠过,简随风沉声道:“你为什么挡我的路?”

  蓝化冰还是笑道:“我只想知道你是谁?是谁有这么大的能耐能把不倒金枪撞倒,自己还毫发无损?”

  “不倒金枪?”简随风装作不知道,“你说刚才这个人叫不倒金枪?他明明倒了,他的枪也丢了,怎么还能叫不倒金枪?”

  直到如今,他还是不知这对夫妻此行的目的,他只是避开锋芒而言其他。

  蓝化冰冷声道:“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你是谁?你为什么会躲在大石后面?你是不是一直都跟着我们?”

  简随风道:“你又是谁?凭什么要我告诉你我的名字?这里是奔月山庄,你能来,我为什么就不能来?”
  蓬乱的头发,泥污的身体,即便如此,简随风的双眼还是闪着亮光,全身上下透着一股精神。现在他也在打量着眼前的这对夫妇。

  男的潇洒,女的漂亮。这是简随风的第一感觉。

  再次瞧看后,打量已变为欣赏。简随风只觉得蓝化冰举手投足之间,都透着一股男人的风度,这种风度,男人中很少有,即便有人想模仿,最多也只是只得其形,不得其神。也就是说,最多只能装一下,这种浑然天成的感觉,不是一般男人一直都能装下去的。

  难怪天下女人会为地狱天使而倾倒,就算来自地狱,在女人面前还是天使。现在,地狱天使刀刻般的五官散发着一种立体的美感,他对简随风的话不屑一顾,只是对着身旁的绝情仙子笑了笑。

  适当的时候,适当的气氛,适当的微笑。这一笑,足以令女人报以回笑,以期再盼他一笑。

  李若霜当然是女人,但她没笑。

  绝代有佳人,幽居逍遥阁。从绝情仙子这四个字来看,就知道李若霜绝不是庸脂俗粉。如果她此时报以回笑,她就不是绝情仙子!绝情仙子绝不会这么没有气质。

  李若霜肌肤赛雪,更胜冰霜,她的一双美眸透着冷艳的骄傲,绝丽不可方物。当蓝化冰传来感性的微笑后,玉颈轻动处,她只是轻轻点了点头。

  两人没说一句话,但微笑与点头,都是毫无做作,充满了令人向往的浪漫情调,无声,当是更胜有声。
  这笑声虽美,这点头更佳,但在简随风看来,这只是对自己的一种嘲笑。果然,蓝化冰已开口说道:“你不配让我回答你的问题!”

  简随风道:“要怎样才配?”

  蓝化冰摇头,突然出手!他白净修长的手,已向简随风抓来!

  这么脏的一个人,若在平时,蓝化冰是绝不会出手,只因生怕脏了自己的手。只是一个能把金锁撞倒的人,他还是有理由出手。他已经在怀疑简随风。

  “停!”简随风面色不变,伫立原地。

  蓝化冰的手并没有停下来,天下间,很少有人能改变他的主意。

  简随风的心中思绪乱舞,当蓝化冰快要抓到他手臂时,他双足急点,向后闪开。这一抓,自然也抓了个空。

  蓝化冰的眼睛亮了起来,他道:“你的武功和你的穿着不符,我很想知道你是什么人?”

  简随风略一沉吟,沉声道:“我也很想知道你来这里的目的!”

  蓝化冰道:“难道你也象金锁一样,是来杀简随风扬名立万的,我还是送你三个字,你不配!”

  这句话已叫简随风听出了话外之音,不由暗暗叫苦!

  本来他已经被黑白两道追杀,现在又多出了一股追杀他的势力,那就是想把他杀了,然后扬名威震天下的!

  江湖上,从来都不缺亡命之徒,也从来都不缺热血!如今简随风的风头己经盖过了魔堡,谁不想把他宰了成为江湖第一人?
  简随风已经知道了这对夫妇的来意:他们也是来追杀自己的!也许,这两人就如金锁与宋忠一样,并不是象阎环那样抓了他只是为了覆命。杀他,只是为了让名头更加响亮!

  蓝化冰没有再出手,他只是盯着简随风看。然后,他的脸上兴奋起来!

  “破烂的衣裳,身上的伤痕,长久未洗澡的身体,还有你一身的武功。若霜,你说说看,这样的人,会是谁?要发生怎样的变故后,才会把好好的一个人变成这样?”蓝化冰瞧了一眼李若霜,明亮的眼睛兴奋不减。

  李若霜怔了怔,道:“你是说,这人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才会把他自己变成这般模样?”

  蓝化冰点了点头,道:“这人到底碰到了什么不得已的情况才会把他变成这样?”

  李若霜沉思片刻,猛然道:“你是不是想说,这人被别人一路追杀,自顾不暇后,才会如此模样?”

  蓝化冰笑道:“被别人追杀以致于落魄如斯,只是其中的一种情况之一。但现在看来,却是最真实的可能!”

  简随风的心凉了下来,但他还是说道:“你们在说些什么,我听不懂。”

  蓝化冰笑声不断,却渐渐变成冷笑!他道:“我不在乎你听不听得懂,我只想说,这样的人,除了简随风还会有谁?”

  简随风道:“我不是简随风。”直到现在,他还是不想惹上无谓的麻烦。他要做的事,还有很多。至少,要等到柳絮回来,或找到她。他怎么能没有她?
  蓝化冰仔细地瞧着他容貌,终于醒悟:“外面到处都是你的海捕文书,就算你蓬着头发让人快认不出你了,我还是看清楚了,你就是简随风!”

  “你想怎样?”据说这对夫妻的武功深不了测,简随风说话中,暗做了决定。

  他已被全天下通缉,这种滋味,任谁都不好受。

  蓝化冰笑道:“你终于承认了。”

  既然已被人识出真容,这种情况,不认也不行。于是,简随风道:“是又怎样?”

  蓝化冰肃然道:“要不是不倒金枪一头撞在你身上,我还真找你不到。你应该知道,我已经在这里等了你七天。七天,我本有许多事情好做,却被你耽搁。如果有人敢耽搁我的事,那么我就会让这人付出代价!你这样的人,人人得以诛之,纳命来!”

  这种代价一般人付不起,在地狱天使说到最后一个字时,简随风已向远处的假山方向飞掠而去。

  此处是大厅,如果要出奔月山庄,必须得经过假山。

  没有人比简随风更熟悉这里的地形,不一时,他离后面的两人,已有十余丈距离。
  “追!”蓝化冰一声低喝,他与李若霜两人,急步赶去!

  简随风没有在假山那里停下来,没多久,他又回到了一望无边的稻田处。而他身后的那两人,始终和他保持十几丈的距离。

  简随风暗暗吃惊,这至少让他明白,蓝李两人轻身功夫和自己不相上下。若不是他提早起步,只怕早已被他们赶上。

  在假山那时,他本想再走小路上山回到半山亭中,然后再进暗道。只不过,他又怕在那里找不到柳絮。在他惴忖中,柳絮是绝不敢一个人进暗道的。

  所以,现在他来到了稻田边上。他还是没停下来!

  他还是往奔月山庄的大门方向奔跑!

  “简随风,你好歹也是在江湖上有头有面的人,你停下,就让我和你斗一斗!”

  后面传来地狱天使仿似来自地狱的喊声,简随风毫不在意。只因他认为,就算要斗,也要先找到柳絮再说。

  她,是他生命中的最爱,是心灵深处的唯一。假如找不到她,简随风是没有心思去做任何事情的。
  无数的稻田已经掠过,这里是尽头。秋风中,沉甸的稻穗随风飘摇,似在向他招手,简随风却无心留恋。

  美景虽美,一直欣赏下去却感悟不了什么。有时把这种片段放在记忆中,才是值得回味。

  简随风继续奔跑,这次,他来到了稻田前面的花园。
  第18章 花园惊魂

  满园秋色关不住,一朵菊花出墙来。

  春,虽美,却不如秋之艳丽。

  深秋的季节,桂菊吐艳,风中,到处都是芬芳的气味。这里花团锦簇,绿草如茵,青藤盘旋,鸟语动人。此处不止这么一个花园,而是有好几个。

  花园中,偶有凉亭几许,虽不是那么多,却已极为别致。简随风跑到其中一个六角凉亭处,突然一个翻身,跃上了亭子的顶部。身在高处,下面景色一览无遗。当然,他跃上来,绝不是为了欣赏这里的景色的,只是为了更好地看清蓝李两人的举动。

  不但如此,此时他还有居高临下的优势。

  果然,蓝化冰与李若霜追到凉亭边上后,不敢上来。这倒不是说他们跃不上来,而是怕起身之时,简随风突下杀手!

  两人在江湖上也是久经风霜,自然明白这个道理,沉吟中,只是抬头观望。

  “简随风,有种你就下来。”等了一会后,蓝化冰终于忍不住开口,“你这样躲着我,有损奔月山庄的名头!”

  迎着微风,闻着不时传来的花香,简随风悠然道:“两个对一个,你还好意思说出口?有种你上来!”

  蓝化冰突然笑道:“你在上面,难道一辈子都不下来了?你吃什么?冬季马上来临,你又穿什么?到时,我还是能抓到你。”

  简随风晒笑道:“你比当初的阎环更可恶,你不是想抓我,而是要杀我。从此以后,地狱天使和绝情仙子就能扬名天下,不但受官府封赏,黑道上的朋友也要敬你们三分。”

  蓝化冰大笑:“你真是个聪明人,可惜聪明人往往短命!这样的机会,我怎会错过?”这话一说完,他的脸就沉下来了,只听他又道:“原来你早已知道我们是谁了,在大厅门外偷听,这绝不是一个好习惯。”

  简随风淡然道:“你强行闯进别人的家,再把主人赶出来,难道就是好习惯?你在江湖上也颇有侠名,怎么能做出这种事情来?”

  蓝化冰冷哼不答,李若霜却道:“我们刚才都已经说过,象你这样的人,天下人人得已诛之。你不但刺杀了平扬知府,还劫了七十万两军饷。不止如此,你的胆子还不是一般的大,连魔王的女人都敢招惹!”

  简随风道:“道听途说的事,自然做不了准。”

  李若霜冷冷道:“直到现在,你还在狡辩!不拿下你的人头,你是不会罢休的!”

  简随风苦笑了几声,也不愿再争辩,他只是说:“刚才你们说我在大厅外偷听,那就错了。”

  蓝化冰皱眉道:“怎么错了?”

  简随风道:“你们早在花园的桂花树下哥哥妹妹时,我就知道你们是谁了。”

  两人世界,最恨第三人打扰。两人世界的秘密,最恨第三人听到。
  无论是蓝化冰还是李若霜,脸色都变的很难看。蓝化冰忍不住喝道:“你最好下来!”

  “我就是不下来……”,这话还没说完,简随风突然自高而下地看见另一个花园的桅子树旁,一个人抬头仰望天际,呆呆出神。

  由于距离较远,简随风一时看不清那人是谁。

  桅子花是白的,那人的衣裳是绿的,相互映衬,一时竟十分夺目。

  难道是刚才逃遁的不倒金枪?他不逃走,跑到那边去做什么?简随风思索中,只是遥望着那人身上的绿衫。凝视了片刻后,骤然间,简随风的脑门一热,血液为之奔流!

  这件绿衫,他曾经在假山那处见过,曾经在奔月山庄的大厅见过,绿衫的主人,又曾经陪伴他爬上山腰来到半山亭,又曾经陪伴他进入山腹间的暗道……

  简随风没有再想下去,他已知道了那人是谁!
  突见简随风双目呆板如痴如狂,蓝化冰诧然道:“你是不是怕了?就算怕了也不能怕成这种样子啊!”

  简随风漫不经心地道:“我是不是就只差流口水了?”

  “也许。”蓝化冰耸了耸肩,眼神间,全是讥笑。

  此刻简随风的心情骤然开朗,他道:“我在上,你在下,如果我流下口水,那么肯定被你吃掉。你想不想尝尝这种滋味?”

  蓝化冰被说的有点烦躁,他瞧着身旁的李若霜一眼。李若霜点了点头。

  两人已经相处这么多年,对方每一个举动,每一个神情,彼此之间都了解的一清二楚。蓝化冰刚才询问的眼神,便是说跃上亭子顶部杀上去。耗着浪费时间,李若霜完全赞同。

  就在这时,顶上的简随风突然跃起,瞬间轻轻着地,向着桅子树那边掠去。

  蓝化冰哪里肯让他逃走,招呼着李若霜一路急追。
  满园秋色是一道比春还艳丽的风景,树枝在风中飘摇,姹紫嫣红,繁花似锦,挡不住的醇烈花香弥漫了整个空气。这样的画境,又有谁能想到这里的处处杀机?

  简随风已经看见了前面的圆形园门,他知道只要跨过这个门就能到另一个花园,也就是穿绿衫那人所处的那个花园。他已经认定,刚才他在凉亭顶上看见的那人就是柳絮。久别重逢,又怎能不叫他激动?

  旁边大树下,是团团花丛,有的已经结出果实。秋林花多艳,硕果满蓓蕾。

  简随风还是无心欣赏,花儿虽美,怎比得上丽人更佳?

  当他快要跨入园门时,花丛中,突然刺来一杆枪,一杆快如闪电的枪!

  这一枪,无声无息,刺向简随风的腰。这么近的距离,从来都没有象现在这样叫简随风陷入生死一发之中!

  @小月亮上的星辰 2016-05-06 21:31:00
  催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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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催也更,当然催催更快
  简随风只是瞧着前方,最多偶然回望一眼,看看后面的逍遥双侠追上来了没有。他根本就没注意花丛里面还有埋伏!

  看来,有时就算在家里,也不安全。简随风就在他的家里,哪料会有这么多的陷阱!

  枪尖,在阳光中闪着寒光,与这里的气氛是那么的丝丝不入。当枪尖快要触到简随风身上时,简随风的腰忽然一缩,他的身体,也平空地向旁移开尺许,这本是致命的一枪,骤然落空。

  当枪尖的光芒反射到简随风的脸上后,他就觉得有点不对劲。这一时三刻之中,他自然不知是哪里不对劲,但还是本能地向旁闪避。

  人在江湖,处处都是陷阱,简随风也是在江湖上混的,他当然更加防备。若不如此,他只怕已经死过好多回。

  一枪不中,这杆长枪马上收回,隐没于花丛中。

  收枪的速度虽快,但还是被简随风瞥见。他笑了笑,也没去花丛中探个究竟,他的身体,早已跨过了花园大门。

  在只有简随风还能在这种情况下笑得出来,人活着,总要多些欢笑,这个世界才会变的温暖。
  今天发的很多了,等会还有一更
  当后面的逍遥双侠追到此处时,这杆枪早已隐匿无踪。大树还是大树,花丛还是花丛,花香飘过,这里好象根本就没发生过什么事似的。

  蓝李两人自是不知刚才曾有人要抢自己追赶的目标,他们想都不想地穿过园门,继续追击简随风。

  简随风脚步不停地向桅子树那边跑去,他看到了穿绿衫的那人还是站在树的盘边,抬头仰望天际。

  是什么事能叫一个人久久地抬首望天沉默不语?芳心一束浑难展,清泪里,隔年愁聚。也许,相思才是叫人愁。

  看来,柳絮是想叫蓝天白云来托付她的深情!简随风这么想着,火一般地向前掠去!

  柳絮背对着他,还是抬头看天。虽然还看不到她的脸,但她的背影,就足以让简随风激动!

  掠到她身后五丈时,简随风仍是凝视着她的背影。

  衣随风舞,柳絮绿衫飘飘。极瞬间,简随风泛起了一种奇怪的感觉!
  几天写好的已发完
  下面还有,暂时接不上,已在修改前面暗道那一段,有点累,几天后再见
  上些天思路受阻了,瓶颈也是一种痛啊,发出我写好的
  桅子花香,不似玫瑰浓郁,却已是沁人心脾。白色的花树旁,柳絮的绿衫在风中飞舞。
  她身后的五丈外,简随风双眼闪着异色,突然停住了脚步。
  是什么能叫相思的人儿停住了魂牵梦萦的脚步?是什么消退了这种叫人茶饭不思的爱情力量?
  花香中,简随风没有陶醉,他的心突然抽紧!
  只有见到不是心中期盼的人才会叫人停步。只有见到出乎自己意料的男人,才会叫一个想念心中女人的男人想不起什么叫爱情!
  绿衫还是绿衫,只不过,柳絮却不是柳絮。
  穿绿衫的人肩宽腰粗,这绝不是一个苗条女人应有的身材!
  就象当初上官天说的那样,柳絮不但长的漂亮,而且身材苗条。其实这不用上官天说出来,简随风闭着眼睛就能想到。毕竟,一对青梅竹马的朋友如果连对方的身材都不清楚,那只能是瞎子。
  简随风不是瞎子,他的眼睛一直很亮!现在,他凝视着绿衫人的背影,心中若有所思。
  他的身后,已经出现了两个人。
  这两人,当然就是追上来的地狱天使和绝情仙子。
  既然简随风好象没有再逃走的意思,夫妻俩也在他身后的不远处停了下来。现在他们也在打量着最前面的那个绿衣人。
  鸟语花香,伊人何处?此等胜景,却叫简随风感到了一丝烦躁。终于,他开口发问:“你是什么人?”

  绿衫人没有回答。

  “你是什么人?为什么会在这里?”简随风捏紧了拳头,再次发问。

  过了许久,绿衫人才缓缓道:“你是在问你前面的人,还是问你后面的人?”

  这人没有回头,竟能知晓简随风的身后还有人,看来,这绝对是一个高手。

  这当然是一个男人的声音,简随风不熟悉。不但不熟悉,而且感到陌生。他明白在此之前从来都没有见过这个人。沉吟了片刻后,他终于说道:“站在我后面的是要杀我的人,我很想知道,站在我前面的人,到底对我有什么企图?”

  绿衫人道:“你还没有回答我的问题,你在问谁?”

  简随风道:“问你。”

  花香中,绿衫人还是没有回头,只是淡然道:“一个用尽全力使上轻功的人急匆匆地掠到我背后,竟然还问我对他有什么企图?笑话也不是这么说的。”

  这话绝对有理。简随风怔了怔,才道:“那你为什么会站在这里?”

  绿衫人道:“这里为什么不能站?”

  简随风沉声道:“这里是我的家,我不认得你,你本不该站在我的家里。”

  绿衫人道:“我本来也不想来的,却是你叫我来的。”
  “我叫你来的?”简随风再次怔住,“我什么时候叫你来过?”

  他身后的绝情仙子李若霜有些按捺不住想要动手,却被蓝化冰的眼神止住。

  绿衫人突然大笑,声音如同夜枭:“你说这里是你的家,那么你肯定就是简随风。你既然是简随风,那么我肯定是来找你的!”

  “找我什么事?”简随风道,“是好事还是坏事?”

  绿衫人已收住笑声,冷冷道:“对我来说当然是好事。”

  简随风面色不变地道:“那么对我来说呢?”

  “坏事!”蓦然间,绿衫人转过了身子!他冷冷的双眼,如火炬般地盯着简随风!

  这张面容阴鹫、冷酷,是简随风在这世上见过后叫他最不愉快的人。

  他,从来都没见过这个人。

  难看的脸上表情,往往会影响另一个人的心情,很少有人在别人阴沉以对的情况下还能笑得出来。
  简随风本来也笑不出来,但他还是勉强地笑了笑。

  绿衫人道:“我送你一件坏事,你还能笑得出来?是什么原因让你发出傻痴般的笑声?”

  蓝化冰也忍不住道:“前面有人送你坏事,后面有人要杀你,你为什么还笑?”

  风,已微微吹散了简随风的头发。缕缕黑丝,在他眼前飘舞,他静静地道:“是人,就会笑,绝不需要什么理由。穿绿衫的家伙,你为什么会来找我?”

  绿衫人来回走动了几步,上上下下很仔细地打量着简随风,良久,却又摇了摇头。站在简随风身后的蓝化冰李若霜两人,他好象根本就没看见,他的目光,全在简随风的身上。

  逍遥双侠说什么也是有头有脸的人,只要一提起幽水逍遥阁,江湖上很少有人敢不敬仰。就算心里不服,表面上,也会装出客套的模样。

  现在这个绿衫人明明看见,竟然视而不见。李若霜哪里忍得下这口气,她手持剑柄待要发作,却被蓝化冰的手按住。
  绿衫人的脸色仍然阴沉,却自有一种气势。这种仿似阳光永远无法照耀的酷冷,如冰山般不可逼视。

  蓝化冰被这种气势所摄,于是他再次劝住了李若霜。

  夕阳快要消失在可见的瞬间,天色渐渐暗了下来,夜,即将来临。

  夜是日的延伸,没有黑夜,哪有白昼?

  多少缠绵多少梦,都在黑夜之中。

  就算夜还没真正的来临,忘记黑暗的浪漫,已叫人留恋。

  夜,并不孤寂。

  至少简随风觉得是,因为他的前面,还有找他麻烦的人。他的身后,还有敌人。
  短暂的沉默,有时总是叫人觉得漫长。沉默过后,绿衫人终于开口:“我到此处后,你还是第一个发现我的人。之前,谁也不知道我在这里。”

  简随风淡然道:“你说的是废话,这是我的家,家里进贼,做主人的当然能发现。”

  绿衫人傲然道:“你看我象贼吗?”

  简随风很仔细地打量了他一遍,然后摇头道:“我老婆是一个很有风姿的女人,你穿着和我老婆一样颜色的衣裳,说明你并不是一个俗气的人。看来,你不是贼。”

  绿衫人不屑道:“你老婆又是什么人,你怎么敢拿我和你老婆相提并论!”

  确实,男人就是男人,女人就是女人,拿一个女人去对比男人,好象有点不妥。

  简随风道:“你不是贼,为什么要闯进我的家?难道你也和跟在我身后的跟屁虫一样,是来要我的命的?”

  绿衫人道:“我当然不是贼,我是强盗。”

  简随风道:“我快一贫如洗,我还有什么值得你抢的?”

  夜幕已至,绿衫人的眼中却闪出了亮光,他盯着简随风,道:“看你破破烂烂的样子,确实没什么好抢的。你不用怕,我只抢你的人。”

  简随风怔住,然后大笑:“你是男人,我却不是女人。我这个人,有什么值得你抢的?”

  绿衫人阴声道:“有一个人,叫我把调戏他女人的人带回去。”

  “你是魔堡的人!”简随风的拳头再次捏紧。

  绿衫人道:“你说的没错。既能逃过阎环的追捕,那么你就是一个很有本事的人。你这样一个很有本事的活人,绝不可能乖乖地让我带回去,我只有抢!”

  对着这种阴森的目光,简随风毫不退让,他沉声道:“你凭什么抢!”

  “凭老子手中之爪!”不知何时,绿衫人的手中已多了一只银光闪闪的铁爪。

  这只铁爪掌缘厚实,五根爪手,闪着异样的寒光,个个锐锋异常!可以想象,谁的身上中了这么一爪,必定会多出五个窟窿!
  江湖上使爪的人并不怎么多,简随风思索着,突然说道:“阴魂爪韩取?”

  “想不到简随风你也知道我名字!”绿衫人狂笑道,“不错,我就是韩取!”

  简随风道:“据说你手中的铁爪纵横江湖十余年,从未败过,这是不是真的?”

  阴魂抓韩取冷声道:“不是据说。爷手中的铁爪,已是传说。”

  简随风道:“你一会老子一会爷,听起来好象很吓人的样子,不知道你有没有真材实料?”

  韩取道:“你要试试?”

  简随风点头道:“我总不能平白无故地被一个欺世盗名的家伙抢走。当然要试!”

  “否则,奔月山庄庄主就是一个笑话。”这回说话的是蓝化冰。
  简随风头也不回,冷声道:“蓝化冰,你想坐收渔利?”

  蓝化冰笑道:“既然是魔堡的人想要你的人,我不妨等等。”

  韩取淡然道:“站在后面的,原来是幽水逍遥阁的逍遥双侠,你们找简随风有什么事?”

  “要我的命。”简随风长长地吁了口气,“然后,这对狗男女就能扬名天下。”

  韩取怔了一怔,道:“那我也等等。”

  那边李若霜的脸色却是变了!她大喝道:“狗贼,让你见识一下本仙子的手段!”

  有时女人的脾气往往比男人还要大,狗男女三个字,就算李若霜再有如兰气质,也忍不下这口气!说话中,她纵身一跃,手中之剑,已向简随风后背疾刺而去!
  这回蓝化冰没有拦,只因,他想拦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李若霜的人,就象离弦之箭,一去不回头。

  她看起来冷若冰霜,不过这种神情绝对值得男人欣赏。她出剑时,又带上了丝丝怒意,更添娇艳。

  就是这样一个女人,她的出手却是不凡,这一剑,夹带强劲的风声,将要把简随风洞穿!

  剑尖,逼近简随风后背两尺处。这么快的剑,这么短的距离,很难想象有人能躲得过!
  一轮明月,弯如钩。就象多情害羞的新娘用手遮住了脸,只露出一小半。

  天色已完全暗了下来,群星璀璨中,夜,悄悄来临。

  夜,是一道风景。人生的风景,又该以怎样的语句去描绘?

  破衫飘飘,一剑来袭!

  破衫里面,时时露出简随风历经风霜久经考验的肌肤。那古铜色,闪着青春。

  生命或是一场战争,这一剑,是不是要结束这场战争,让青春永远的消逝?

  死人不会再有青春。如果想再次拥有,只有转世投胎下回重新来过。

  剑未至,剑气已快将简随风撕裂!
  就在剑尖快要刺到简随风的身上时,李若霜突觉眼前一花,她的身前,已没了简随风的人影。李若霜怔住,骤然间,又觉手中的剑,好象刺到了什么东西?

  一声清脆的金石之声响起,她的剑,刺在一个黑乎乎又闪着亮光的东西上。

  这件东西,五指挺拔,峰峦如尖,这,竟是韩取的阴魂抓!

  阴魂爪这三个字,不但是韩取的名号,亦是他手中兵器的名称。这只铁爪,不知叫多少好汉魂飞天外。

  李若霜一时醒觉,连忙收剑,娇叱道:“魔堡的小贼,竟也成了简随风的帮凶!”

  韩取道:“曾经的奔月山庄庄主,如今已是落水之狗,他也配我来帮他?”

  两人说话间,简随风早已在三丈开外。夜风,不时吹动他的破衫,月光照射着他脸庞,却瞧不出一丝颓废。

  是的,有的人就算穿的破破烂烂,那种精神,却已使破烂闪出光芒!

  乞丐也有帝王相,人,绝不能只看穿着。

  两个人的两句话,让彼此间了解了对方的意图。她与他,都想抢先下手!

  一个要扬名,一个要覆命,他们两个,谁都不愿让对方先得手。
  “我好象听你刚才说过,你要等等的。”李若霜的脸色沉了下来。

  现在她并没有去追杀简随风,她,并不把这个落魄之人放在眼里。她的一双美眸,死死地盯着韩取不放,她绝不能忍受有人来抢她的猎物。

  韩取收回了他的阴魂爪,冷冷道:“我已经等过了。”

  李若霜道:“你等过了?我几时看见你等过了?在我出剑的时候你也出招了!做人要讲信誉。”

  蓝化冰已走了上来,亦道:“韩取,你怎能把你自己说过的话当放屁?”

  听着他们的话,简随风一声不响,只是冷笑。

  韩取道:“等个十年八年是等,等一瞬间,也是等。我就是等了一瞬间。瞬间过后,你们没出手,那我只好先出手了。”

  “我的剑,绝对比你的铁爪要快!韩取,你撒谎!”李若霜冰冷的脸上闪着傲气。

  韩取冷哼道:“我的铁爪已抓到那小子身上的肉了,你的剑碰到过没有?”

  简随风只有冷笑,他突然发现,这个韩取,就象当时的宋忠一样爱吹牛。他怎会让铁爪碰到他的身子?
  李若霜板着脸道:“我的剑快要将他刺穿,是你坏了我大事。”

  韩取皱眉道:“你我前后夹攻,我坏你什么事?”

  李若霜道:“你不出手,他不会躲,本来早已死在我剑下!”

  简随风不再冷笑,他实在听不下去了,骤然大喝道:“就算前后夹攻,狗男女又能把老子怎样!”

  狗男女还是狗男女,只是对象变了,但李若霜还是其中之一。绝情仙子脸色再变,怒叱声中,持剑向简随风掠去!

  生怕爱妻有失,蓝化冰连忙跟上。

  那阴魂爪韩取愣了一愣后,也是尾随而去。

  只可惜,等他们三个赶到简随风刚才站着的地方,简随风早已在十丈开外。知道会引起众怒,刚才他话还没说完,就已急步向前疾奔。

  距离再次拉开,只不过这一回,又多了一个来自魔堡的敌人。先前话虽是这么说,简随风心里却是暗暗叫苦。他明白,如果他们联手,以一敌三,自己绝对不会是对手。
  沿着花园小径,简随风施展轻功急步狂奔。逍遥双侠,还有那阴魂爪韩取,在后面紧追不舍。

  没有人比简随风更熟悉这里的路径,穿过一个园门后,他已到了另外一个花园。

  自奔月山庄大门穿过庭院后,就进入了花园。这里的花园一共有四个,分别为梅、兰、竹、菊。

  先前简随风从稻田的方向进入的那个花园,便是菊园。

  他从菊园穿到梅园,发现绿衫人不是柳絮后,现在已进入竹园。

  竹叶青嫩,竹杆挺拔,竹林茂密,竹海起舞。

  竹园名副其实,园内密密麻麻地种满了各式各样的竹子。简随风一跨入,就身形一转,向左隐入竹林之中。

  这里的种的竹子实在是多,丝毫不比稻田的水稻数量少。当后面追来的三人一到此处,就不见了简随风的人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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