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篇小说《矮矬穷的爱情》——底层小人物的情感挣扎

  46

  有一回,我做稿子,客户亲自到工作室盯着改,几番折腾下来,总算定稿。客户留长发,蓄山羊胡,看上去是个有些女气的男人。有一阵子,他一直盯着我握鼠标的手,言语交谈中,似乎否定了我的能力,透露出此番定稿,他无疑给了盛总莫大面子。然而盛总对此表示不屑。

  几天后,盛总阴沉着脸,把我叫到他桌旁,一把抓起我的手,眼睛瞪圆,目露凶光,劈头盖脸就骂:
  “哎哟,我操!你看看,手他妈都皴成这样了!啧——啧——指甲旁的裂口,简直就跟小孩嘴似的,里面黑糊糊的,都他妈是什么呀?我……我操!”

  他猛地站起身,揪住我的汗衫领子往前一拽,使劲摇了两摇,吼叫起来。
  “我说——你他妈的,你的手就不能护理一下?就不能洗干净点?就不能少给老子丢点人,现些眼?难怪客户一看你手,就信不过你,暗地责怪老子,怎么找一民工来敷衍他。滚开——你他妈的给老子滚开。”
  他气哄哄地推开我。

  我默默无言,低头离开,脸上的表情,就像冰封的河面一样惨白、僵硬。因为我心里明白,似乎我这双手一伸出来,就证明我底层的身份!就代表我卑微的出身!就意味着我吃过多少苦!受过多少罪!遭过多少难!就注定我要被打入十八层地狱,钉在耻辱柱上!从而永无重新作人,翻身出头之日了!怎么能同别人红润修长、养尊处优、胖乎乎的富贵手相比啊?!
  47

  由于初来乍到,为给大家留下好印象,我显得格外勤快,便向小史要了钥匙,每天早早到单位,先用一块湿布,挨桌擦洗电脑和桌面;接着又给盛总和小史,每人沏上一杯热茶;最后打开电脑,正襟危坐,等候上班。小史来后,扫视一下干净整洁的桌面,眼里露出惊喜神色,说起我懂事、有礼貌。茶水的热气,仿佛一团一团云雾,飘飘摇摇,在她脸上缭绕,又像惺忪的睡意,慢慢消散。她随手将包放在桌上,伸起懒腰,一阵懒洋洋的哈欠过后,她又坐在椅子上不言不动。为让自己打起精神,她于是端起茶杯,用嘴含着杯沿,轻轻呷上一小口茶。她似乎很享受这种感觉,脉脉含情的眼睛,正对着茶杯,突然吐掉口中的茶叶,扬起脸,火辣辣地盯着我,似乎向我保证,她很喜欢自己女性的身份,喃喃道:
  “做女人真好啊,我下辈子还做女……女人。”

  她扑哧地笑了,分明正为自己的话感到洋洋得意。就见她慢条斯理地用嘴对着杯子吹气,看着水里的茶叶慢慢沉落。突然又想到什么事情,她双手捧着杯子,陷入沉思。
  这个时候,我感觉她真正活回了她自己。

  然而不到一分钟,她又开始疯癫了。在我眼角余光中,她弯下腰,撅起圆滚滚的屁股,裙摆就像受惊的鸟儿张开翅膀一样,扑棱棱地打开了。因为身体丰满,裙子又短,以致上身绷的紧,后背上隐现的乳罩带子,就像紧箍圈一样,牢牢箍住胸前汹涌澎湃的欲望。她曲着膝盖,将穿着高跟凉鞋的脚抬的很高,一溜儿小跑到我身边,伸手按住我肩头,把嘴凑到我耳边“噗噗”地吹着。我感觉她吹出来的风,凉飕飕的,如同一团湿漉漉的棉花塞进我耳朵里,感觉奇痒难耐。她娇声道:
  “我告诉你呀,今天我不出去了,盛总带你去一个地方。”
  “什么地方?”
  “你猜。”
  “工地?”
  一道惊恐的光芒,在我眼睛里闪烁着,以致我特别用力地说出这两个字(“我操,活像一个民工,刚从工地上出来。” 盛总嘶哑的声音,震的我脑海“嗡嗡”乱响,我不由得回忆起他跟“马尾辫”通话的情景,同时想象着他傲慢的姿态、粗鲁无礼的样子和鄙夷的目光)。

  “工地?”她扑哧地笑了,“我都好久没去了。”
  “工人们应该想死我了。”她接着喃喃自语道。
  “你经常去工地?”
  “是啊。”
  “是啊,工人们的皮肤都变成黑色,因为内心装满想你的漫漫长夜;一顿两个馒头,就着白菜汤艰难下咽,因为相思成疾,吃不下去啊。”我文艺青年的本性,此刻尽显无疑。

  她将双手握成拳,用力捶打我的后背,眼里光芒闪闪,兴奋地叫道:“真的吗?真的吗?”接着又黯然失落,“反正,今天也不带我去工地。”
  “我向盛总建议,换你去吧。”
  “别!别!不是去工地。你去的地方,我才不稀罕呢。”
  她提高嗓音,带着嘲讽口吻说道。
  48

  七月的阳光,洒满了香樟树,树叶完全笼罩在太阳的光芒中,如同剥了皮的芒果的颜色,随意涂抹在树冠的轮廓上。阳光穿透树叶的缝隙,落在水泥路面上,映照出斑驳光圈。碰到报刊亭的顶部,彩钢变成耀眼的红颜色,阳光照不到的地方,在绿荫掩映下,又成为灰暗的红褐色。穿红裙子的卖报女孩,端坐在亭子里,轻轻摇着一叠报纸,额头的刘海被汗水浸湿。她的目光掠过川流不息的车流,茫然地望向远方,仿佛一尊雕塑,正在她身体内守望着整座城市似的。

  一辆红色小车如同一团火焰,疾驰而来,在胡同口处逐渐减速,向前驶出十几米远,靠马路边缓缓停下。小车的后视镜在正午阳光中闪闪发亮,它们把自身吸入的光线,组合成形象,又重新反射出来,映照出如下画面。

  一个矮胖子迈开两条大象腿,左手夹包,右手甩开膀子,如同一个晃动的“大”字缺去左边半拉,正气喘吁吁地从胡同内赶了上来。就见他撅着肥胖的屁股,用力拉开车门,臃肿的身子向前倾斜,十分费力地钻进车内。一个面黄肌瘦的小个子青年左手护着汗衫下摆,右手掸掸车内座套,紧随其后,也抬腿进车。车门砰地关上,耀眼的阳光被挡在车外,两人汗津津的面庞在车厢内黯淡下来。

  “姐夫早啊。”司机点头哈腰地说道。

  “去门店,某某大街132号。”盛总在车厢内挺挺腰,尽量将身体坐直些,为的是收起他如同一面大鼓似的啤酒肚,避免同前排座椅靠背发生亲密接触,瓮声瓮气地说道。
  司机没有再说话,车辆发动,仿佛离开枪膛的子弹,飞速向前驶去。周围的高楼大厦就像沿街堆放的大盒子,在遥远尽头被人一推,不停地向后倒下一样,一种万物自我毁灭的幻影,便在我眼中一闪即逝。顿时感到车辆行驶的速度越快,我们无法主宰的东西就越多。它们纷纷从远方,从天与地的交接处,从无数未知的领域凶神恶煞般地扑来。而我们却没有丝毫危机意识,只感到高速行驶的愉悦,以及抱着玩赏心态看着迎面而来的“风景”。

  车内空间狭小,盛总先是伸胳膊甩腿,不时调换着坐姿。躁动过后,又摊开双臂,斜着身子半躺在车后座上,不言不动。为了不碰着他,我于是抬起半拉屁股,用肩膀顶住车门,好侧身而坐。由于刚上车,我感到浑身汗涔涔的,异常闷热,便下意识地摇下车窗,为的是通过车辆疾速行驶带来的凉风,吹干身上汗水。

  “我操,车内正开着空调,你他妈开窗干嘛?”盛总诧异地问道。
  “可不是吗。”司机手握方向盘,一双小眼睛向我瞟了瞟,不紧不慢地接口道,“他就是小云?一看就是农村出来的乡巴佬,没坐过城里小车吧?”
  接着他将脸转向盛总,似乎想交换意见。他转过来的半边脸上,分明长着几个大痤疮,有的已经化脓了。
  “这孩子心中,压根儿就没有空调意识啊。”他说。
  “是啊。”盛总点头,“他妈的就跟没开化的土包子似的。”
  “是啊,是啊。”司机连忙点头。

  他们冷嘲热讽的话语,一句接一句,说话时眼睛瞪大,瞳孔发亮,寒森森仿佛射出的道道利箭,纷纷向我而来。我感到皮肤燥热,脸颊发烫,汗水顺着脖颈不住往下淌,整个人就像浑身插满箭的箭靶子一样,以致我坐立不安,心口绞痛,面颊的肌肉不停抽搐着。我赶紧摇上车窗,窗户“吱扭吱扭”地朝我吼叫,似乎也在嘲弄我:“土包子!土包子!”

  “现在农村都没人种田了,壮劳力全进了城,村里只剩下老人和小孩。”
  “可不是,城里好挣钱。”
  “可是姐夫,你说农村人全进了城,他们自身的素质跟不上啊。”司机用一只手握住方向盘,伸出另一只手掰着指头数数。由于长年累月开车,他手上长满老茧,指甲也没时间修理,锋利如刀。
  “姐夫?难道这是盛总小舅子?怪不得如此嚣张!还一只手开车,你压根儿就没有安全行车意识。”我内心回骂一句。真想抓住他的手,用他坚硬的长爪子挖他脸上的痤疮,然后把脓涂抹到他嘴里。“让你说!让你说!”我内心恨恨地想。

  “他们不洗澡、不理发;他们衣着破烂,吃饭就像打呼噜;他们长得贼眉鼠眼,随地吐痰,说脏话;他们的孩子没教养,见到长辈不知道问好,还——他妈的,这是谁家的狗啊……?”急躁的指控者停了下来,不得不张大嘴巴,让未完的控诉哽在喉咙,他刚刚掰到第四个指头。
  一个急刹车,一条小狗惨叫着,一瘸一拐地从车前跑出,跑过马路。
  同时惨叫的还有盛总,因为惯性,他身子往前冲,大肚子正好撞在车前座上。我双手紧紧抓住车门,惊魂未定。

  “哎哟——我操NM小孙,你他妈给老子慢点开啊。”盛总捂着肚子呻吟,破口大骂。
  “还随地大小便!” 司机整个手终于握在一起,脱口而出。
  “都是未开化的土包子!都他妈给我带来晦气,影响我开车的心情!”他挥舞着拳头,继续叫嚣。
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