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名字的人——我的名字里藏着一个上古文明的惊天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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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晚点上新哈,先来一张大地缝的概念图(瀑布要靠想象,

  祭坛是城市的位置,图片来自网络,侵删)

  


  ——————————么么哒——————
  时间回到半年前,在从中国飞往亚特兰大的飞机上。

  “…..时轮曼荼罗…..怎么可能……给了她?”

  舒月看到我从口袋里掏出来的那块丝织品,惊讶的捂住了嘴。

  “什么是时轮曼荼罗啊?”我看着这丝织品上的花纹,莫名其妙的说。

  但舒月并没回答我。

  这要是平常,她不想回答的问题,要么就是借尿遁,要么就是用零食分散我的注意力。

  但现在是在飞机上。

  一趟用时将近18小时的长途客机上。

  在我软磨硬泡死气白赖的威逼利诱之下,舒月投降了。

  据她所说,这东西的来历她不知道,但很多年前见过一次。

  和广大无产阶级普通老百姓一样,老徒家和老汪家,每年也总有这么几天,要焚香沐浴整衣敛容,携大量金银倾巢出动——

  嗯,不是年终扫货,是清明祭祖。

  两个家族自从几百年前结盟之后,在清明时都会一起祭拜祖先。

  老汪家,也就是完颜家族,毕竟是游牧名族,历史上的祖先已不可考。所以他们祭拜的还是泾川的九鼎梅花山、芮王完颜亨之墓和家族长老之墓。

  而老徒家,也就是图尔古一族的祭祀习惯,就比较奇怪了。

  首先,老徒家并不是每年都拜,而是十年一次。其次,老徒家的祭祀必须要长男长女都在场。

  舒月十五岁那年,就参加了这么一次祭祀。
  当时舒月还挺纳闷的,因为我爸那会刚去了美国,这长男长女必须在场的规矩也就破了。这件事在城市人眼里看起来没啥,但在山沟沟的老农村里可就是跟老爸死了儿子不回来披麻戴孝一样操行的事。

  一张车票把舒月一家从南方带回了泾川老家,这也是她作为一个南方长大的姑娘第一次回乡。

  据说,我爷爷当时带着那个19岁新娶的汪家媳妇——舒月的姨妈,已经和其他老一辈在等在车站了。新媳妇的怀里还抱着一个刚生没多久的男孩子。

  这次祭祖,我爷爷没少受家族的白眼,毕竟怀里的儿子不是言正名顺的长子,自己的老婆看不住,带着大儿子和外国人跑了,在农村人看来是极其丢脸的事。

  两家人从甘肃出发,坐火车到青海,然后乘车进藏。

  三天之后,两家人到达了一个藏族村子,村子里的一个老喇嘛带着他们进了山。

  一路跋涉,具体的很多细节舒月都忘记了,只记得漫长的脚程后,老喇嘛带着他们到了一座非常破烂的喇嘛庙。

  那是一座雪线之上的喇嘛庙。

  雪线上终年积雪,在海拔4500米以上,极度缺氧,不适合人类生存。许多汪家人都出现了高原反应,包括舒月的姨妈和那个小婴儿。这对一个这么小的孩子来说,简直是太折磨了。

  可徒家人并不愿意就此折返,而是坚持到达了喇嘛庙举行祭祀。

  就在那里,舒月看到了时轮曼荼罗。
  印有时轮曼荼罗的丝织物,作为拜祭的主要物品之一,悬挂在一堆元宝香烛中间。

  舒月的奶奶特意嘱咐她,要好好认清这个图案。

  因为这是“宇宙的中心”。

  是图尔古的故乡,神居住的地方。






  “这张时轮曼陀罗,据说是图尔古一族从九鼎梅花山下来时,就带在身上的。”舒月盯着曼荼罗看了半天说。

  时轮曼荼罗由七个大小不一的环组成,花纹错综复杂。四边有四个看起来像门一样的东西。

  曼荼罗中间,印着一朵金色的莲花。

  “故乡应该是一个具体的地方吧?可我横看竖看,都没看出来这里是个城市还是乡村…”我嘟囔了一句。

  “曼荼罗本身就是个象征,不是物质世界存在的,算是精神的道场,”舒月把丝织品折了折:“我最奇怪的,是这张曼荼罗为什么会出现在你口袋里。即便你说的那个小姑娘没死,她也不可能得到的。”

  “为什么?”

  “徒家的规矩,时轮曼荼罗只传和汪家生下后代的长男。就算是你爸都没资格拿到。”

  “可你不是说,我爷爷当时还生了一个小男孩吗?会不会是那个小男孩….”

  我还没说完,舒月就摇头否定了我的猜测。

  “当年从山上下来的时候,那孩子已经因为高反,错过了最佳的抢救时机….”

  死了?

  就为了祭趟祖就死了?

  “就死在姨妈怀里…”

  舒月叹了口气。
  “爷爷一定很后悔把他带着....”

  舒月竟然摇了摇头。

  “就在那孩子还有一口气的时候,你爷爷只说了一句话:’他不是命定的人选,不救也罢。’——也就是那时候,我理解了你爸不愿意恪守家族祖训的原因,他们的传宗接代,只是没有感情的繁衍。”

  我看着手上的时轮曼陀罗,陷入了沉思。
  如果大家觉得楼楼写的哪里有问题 也是可以留下信息的~欢迎大家跟楼楼讨论~~~
  

  “别发呆了!快走,这里要塌了!”达尔文的声音把我拉回现实。

  “哦哦,马上马上….”我掏出手机随便拍了两张模模糊糊的照片,就跑回去帮达尔文从后面托着M的背。沙耶加在前面开路。

  这片海域成葫芦状,我们最初到达的荧光海是洞穴前厅;现在所处的地缝,是洞穴后厅。

  后厅的地下湖水,已经顺着地缝全部流干,前厅的湖水也开始减少,用不了几个小时,真正的迷失之海将不复存在。

  然而我也没心思矫情了,再不走连我都要得密闭空间恐惧症了。

  从前厅爬过来的时候,我们用了将近半小时。

  可从后厅往回爬,艰难得多。

  达尔文背着M本来就走不快,一路爬过来大家也都精疲力竭。

  爬上拴着绳子的石笋后,我们三个人都懵逼了。

  眼前的路,和来时相比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因为水位降低,水下的岩石和淤泥都露了出来。如果一脚踩进淤泥里,就很难爬上来了。

  进来时鮟鱇鱼群在湖水里发出的荧光,为我们提供了基础照明。只要有光线,找到方向其实不难。

  可现在大部分鮟鱇鱼都跟着水流被冲进地缝里去了,洞穴又回到了几乎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

  探照灯的能源快用完了,光线黯淡了下去。电筒虽然还能撑一小时,但光照范围实在太小了。

  艰难的爬了半小时,我们并没有回到洞穴前厅,还是在葫芦形的洞穴接壤处打着转。

  “我不行了,休息一下。”

  达尔文把M放下来,瘫坐在地上,大家都累坏了。

  沙耶加从书包里拿出一小包巧克力豆,分给我们吃:

  “这是最后一点食物了。”

  每年全球有平均五到十人死在地下洞穴,百分之九十以上都是因为迷路被困,最后耗尽口粮而死。

  “…怎么办?”

  正在大家都一筹莫展的时候,我突然发现,身边的石笋上竟然有一个标记。

  那是一个很淡的箭头符号,如果不把脸贴近看都看不出来。

  我在内心翻着白眼,这他妈谁留的记号啊,这是给人看的吗?

  尤其是在黑咕隆咚的洞穴里面,留这种几号一毛钱作用也没有啊。

  达尔文把脸贴过去,用鼻子闻了闻说:“是磷。这应该是古代人用含有磷光的矿物做的记号。”

  磷?

  含有磷光的矿物大概有二三十种,厕所读物里高频出现的就是夜明珠了。

  这些矿石里的稀土元素经过光照后,在黑暗中还能持续发光。但是稍微有点化学常识的高中生都知道,想让含磷的矿物发光,必须让它先吸取能量(比如暴晒,加热),发光时间是不能永久持续的,通常几天之后有要拿出去晒太阳补充能量了。

  而我们所处的洞穴常年漆黑,哪怕是夜明珠都不会再发光了,别说咱们面前用磷粉做的记号。

  “没有吸热,这些标记也是废的,别浪费时间了,咱们再往前摸吧。”我擦了把汗。

  “我觉得,我们很难出去了。”

  达尔文说出了大家都不愿意承认的事实。
  早在十分钟之前,我们就已经彻底迷失方向了。

  “我们有没有可能用探照灯照到这些标记?”沙耶加还抱着最后一丝希望。

  达尔文摇了摇头:“…..含磷的矿物在普通日光灯下和其他石头没有区别…除非有紫外线灯,否则根本找不到….”

  说了等于白说,谁到洞里来救人还带着紫外线灯啊!又不是去验钞票.....

  紫外线灯!

  我灵机一动,凑到沙耶加隔壁,把她书包里的东西翻出来。

  “沙耶加,你做指甲的UV灯呢?”


  祖先显灵!沙耶加还没回答我,我已经从她的书包里摸出了一个迷你UV灯。

  沙耶加作为一名典型的日本女生,对美甲的日常需求,相当于中国女生对美图秀秀的日常需求。

  所以沙耶加平常也会带着她的那包修甲套装。

  我们从帐篷出发的时候,我无意中看到沙耶加把修甲套装拿了出来,又犹豫着放回书包里了。

  UV灯,也就是紫外线灯,是帮助甲油速干的一种工具。

  幸亏当时我没嘴欠让她不要带。

  谁能想到一盏小小的UV灯,可以救我们的命呢!




  UV灯的照射下,钟乳石上的记号清晰可见,我们跟随记号很快回到了前厅。

  记号消失在岩壁上的一个洞穴前,这个洞穴比我们来时钻的那个大多了。达尔文把手伸进去探了探,里面的气温比外面低。

  “这里应该能回去!”

  沙耶加率先进了洞,接着是背着M的达尔文。

  我帮着达尔文把M推进洞里,UV灯掠过M的手。

  M的右手,竟然发出了和沿途记号一样的磷光。

  我愣住了。

  M手上有磷光矿物的粉末!

  ——难道刚才的标记,并不是古代人留下的?而是M留下的吗?

  M为什么会用磷光矿物留下出洞的记号?
  一个可怕的想法从我脑袋里冒出来。

  这一切都是设计好的。

  M知道我们会来救她。

  而且知道我们会带着紫外线灯来救她。

  我摇摇头,这不可能。
  从刚才湖水流逝的速度来看,地裂并不是存在了很久的地貌——不然水早就流干了。

  地裂应该是突发的。

  M作为连一个手机都没有的人,不可能精准的预测出地裂会在今天发生。

  除了上帝,谁能够精准的预测出,我们进洞之后,地裂会让迷失之海的鮟鱇鱼流失,导致我们失去光源?

  可还是不对。

  太巧了。

  在没人知道的地下溶洞发生地裂的某夜——几个高中生碰巧发现了一个洞穴——他们无意中发现洞穴——又刚好见证了失落之海从地球上消失的瞬间——其中一个还碰巧带了紫外线灯。

  听起来就像是连中六合彩和大乐透接着被雷劈死的巧合。

  亿万万分之一的概率之下才能产生的巧合。

  哪怕是厕所文学,这样编我都觉得假。

  只要这里面有任何一个环节出了一点小纰漏,要不就是我们困在地下洞穴,要么就是营救失败。


  “怎么又发愣?”达尔文不满的吼了一声:“你在后面看什么呢?”

  “哦...哦….”我赶紧关掉UV灯:“没什么….”

  达尔文并没有急着往洞里钻,而是背着M站在洞口,突然正色说道

  “我有一件事希望你们能答应——”

  “——这个洞穴里面发生的事,能成为我们四个人的秘密。”

  “啊?”

  “你们刚才用手机拍下来的照片,不要发到脸书和社交网站上,也不要和别人说,可以吗?”

  “为什么啊?这是本世纪最大的地质学发现耶,要是PO上网我们就火了…”沙耶加完全不能理解:“如果你之前的假设成立,这个洞穴的生态系统真的是人为的,我们就能够把智人的历史至少在往前推几万年….”

  “沙耶加,你相信我吗?”达尔文沉声问。

  沙耶加看向我,无声的征求着我的意见。

  如果换作平常,我一定站着沙耶加这边。

  但祭坛上雕刻的时轮曼陀罗,让我隐约觉得,这里和我的家族有着某些关联。

  如果把这个洞穴贸贸然公之于众,会不会对我和舒月带来什么影响?

  “….我觉得,我相信达尔文,他肯定有他的道理….”我想了半天,支支吾吾地说:“毕竟M用石头把人家景区的玻璃全砸烂了,而且我们还盗用了别人的观光船…..要是真的被深度曝光,被学校处分事小,M的家庭状况估计很难赔出这么大一笔钱….”

  “好吧....既然汪桑也这么说…”沙耶加没有再坚持。

  幸好这个洞穴比之前进来的宽很多,起码不用匍匐前进,否则我们只能把M拖出来了。

  看到观光船上的探照灯时,我真以为我做了个很长的梦。

  “Dick!!!!”我的眼泪几乎掉下来了。

  烂鸡鸡没想到我们会从另一个出口出来,连忙把船开过来。

  “中尉,我以为我们全军覆没了呢,要是再晚十分钟,我就去请求支援了。”烂鸡鸡使劲抱了我一下,我也一把抱住他。

  嗯,有体温,活的,大家都活着。

  “这里真的是太奇怪了,刚才上升的水位又神奇的下降了。我刚刚还没看到这个出口呢。”烂鸡鸡砸吧砸吧嘴指着我们出来的洞口。

  一切都太巧了,时间也刚刚好。

  随着真正迷失之海的消失,景区的水位又下降回原点,这个刚被淹没的洞口才浮出来。

  晚一小时,早一小时,我们都不可能顺利回来。

  可越是巧合,我就觉得越是蹊跷。

  “M究竟去了哪里啊?里面到底是什么?”烂鸡鸡一边开船一边问我们。

  我和沙耶加还没开口,就被达尔文抢白了:

  “里面就是另一个普通的溶洞,没什么特别的。M在里面晕倒了,我们也不知道为什么她会进去,等她醒来再说吧。”

  烂鸡鸡狐疑的看着我们,良久:

  “你说谎。”

  我心里一惊。

  “被你发现了,”达尔文挪揄着说道:“其实我们去了地下世界,里面有荧光海和史前文明,M其实是来自地底的女祭司,我们跟恐龙殊死搏斗了三百回合。”

  “去你的。”胖子哈哈哈的笑了。

  果然有时候说真话比说谎更容易难以置信。


  M在回程的车上睁开了眼睛。

  “水….”

  沙耶加赶紧喂她喝了两口水:“M,你为什么不跟大家打声招呼,就自己跑了?”

  “你为什么要去迷失之海?还要钻到别的洞穴里?”

  “M,你....知不知道这么做很危险的?”我想问她怎么知道我们有UV灯,还用磷光矿物留下记号,可因为答应了达尔文不告诉烂鸡鸡,只好硬生生憋了回去。

  几个人七嘴八舌的问M,但她比我们还迷惘。

  “什么洞穴?”

  “……我们现在在哪里?”

  “我….我想不起来了…..”

  M抱着头,似乎很痛苦。

  “算了,人没事就行。”达尔文暗示我们别再问了。

  无论是她真的忘了,还是有意隐瞒,毕竟我们都没事,再追问下去也没意思。

  回到营地天还没亮。大家连脏衣服都懒得换,精疲力尽的倒在防潮垫上。

  没一会,就传来了此起彼伏的呼声。

  我闭上眼睛,就看到祭坛上雕刻的时轮曼荼罗,翻来翻去,还是睡不着。

  走出营帐,雨还在淅淅沥沥的下着,我揉了揉眼睛,开始翻看手机里的照片。

  照片模糊不清,只能看出个轮廓。

  石刻上的曼荼罗,雕工并不太细,但结构上和丝织物却是一样的,从外延伸至内共有七层圆圈,在圆圈中心,是一扇刻着莲花的大门。

  可我仔细看又有一些不同,石刻在每一层圆圈里,都有一个豁口。

  豁口总共有七个,就像是.....

  七路迷宫!

  我的妈呀,这不就是七路迷宫吗?怎么变了个型我就不认识了?七个豁口不就刚好能放下七个珠子么!

  “喂。”

  一只手搭在我肩膀上,差点没把我吓尿。

  是达尔文。

  “谢谢你今天帮我说服了沙耶加。”他似乎完全没留意我受到了一万点惊吓这件事。

  “你....你怎么不睡觉啊?”

  “睡不着,出来转转。”达尔文从口袋里掏出一袋鸭脖子递给我。

  是昨天他赢走的那一袋。

  算你还有点良心,我心里暗暗地想。




  我叼着鸭脖子,跟他走了一段路。

  “我有一个问题,憋在心里好久了,但不知道该不该问。”终于可以不用说英文了。

  “我喜欢胸大有脑颜值高的女生所以你俩都没戏。”

  “…..我不是要问这个….”

  “那你别问了。”

  “那我回去了。”

  “那你问吧,但我不一定会回答你。”

  “….你为什么总瞒着烂鸡鸡?他不是你的好朋友吗?”

  达尔文停住了脚步。

  “….我们加入社团那天,我们都看见他消失了,录像机也明明录到了,可我看着你把视频删了….”我吞了口口水:“今天也是,那个洞穴里真正的失落之海,为什么不能告诉烂鸡鸡呢?”

  “那你呢?为什么也不想把在洞穴里面的照片传上网?你不想出名吗?时轮曼荼罗是什么?”

  达尔文的问题一下呛得我说不出话来。

  “每个人不都是有私心的吗?难道你没有?”他挑了挑眉毛看着我:“所以永远不要说得自己很无辜。”

  我沉默了。

  我想起我爸躺在医院里,冰冷的尸体。

  我的生活发生翻天覆地的改变,就是从那一天起的。

  包括来美国这个鬼地方,我根本不想来。

  还有我躺在医院里面的妈妈。

  “以后问窥探别人隐私的时候,先想想自己是否能回答同样的问题。”

  “我没想过窥探你的隐私,我把你们都当成朋友才会问的….我没有什么好隐瞒的。”我一下就眼圈红了:“时轮曼荼罗可能跟我爸爸的死有关,你懂个屁!”

  达尔文愣了一下。

  我扭头就走了。

  “喂….”达尔文在后面拽住我:“我很抱歉,真的。”

  “抱歉你麻痹。再拽老子就一巴掌呼死你!”

  “我以前有个弟弟,他死了。”

  达尔文声音里带着哽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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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一个野生的生物学专家,楼楼来介绍一下在洞穴中出现的鱼类。

  鮟鱇魚(Lophiiformes),又称为灯泡鱼,是生活在海洋里的一种深海鱼类。

  作为一种寄生性的鱼类,雌雄安康鱼的体积差异非常大,我们看到的是雌性安康鱼。雄鱼到了繁殖的季节,就会冲到雌性的身体上(安康鱼没有鱼鳞),然后....

  嗯,雄性鱼就会慢慢融合进雌性鱼的身体里。

  消失掉。

  只把自己的精囊留在雌鱼体内。

  安康鱼头顶的灯泡,里面是发光细菌。这个灯泡并不是用来照路的,而是作为饵,吸引小鱼过来。

  所以当文中安康鱼的眼睛退化后,灯泡还在发生作用(这是楼主自己假设的,如果有不对请指正。)(图片来源网站:John-Luc Oceanography)


  


  ——————————么么——————————


  (上面写错了一句话,这里补上。)

  我沉默了。

  突然竟然有些委屈,我想起我爸躺在医院里,冰冷的尸体。

  我的生活发生翻天覆地的改变,就是从那一天起的。

  包括来美国这个鬼地方,我根本不想来。

  还有我躺在医院里面的妈妈。

  “以后问窥探别人隐私的时候,先想想自己是否能回答同样的问题。”

  “我没想过窥探你的隐私,我把你们都当成朋友才会问的….我没有什么好隐瞒的。”我一下就眼圈红了:“时轮曼荼罗可能跟我爸爸的死有关,你懂个屁!”

  达尔文愣了一下。

  我扭头就走了。

  “喂….”达尔文在后面拽住我:“我很抱歉,真的。”

  “抱歉你麻痹。再拽老子就一巴掌呼死你!”

  “我以前有个哥哥,他死了。”

  达尔文声音里带着哽咽。
  三年前,四月的某一天。

  亚特兰大。

  这里是东岸南部最繁华的城市之一,有世界上最大的水族馆和可口可乐中心。有奥林匹克公园和CNN电视台全球总部。

  但这些跟年仅14岁的达尔文.陈,似乎毫无关系。

  他正坐在中式快餐馆唯一的桌子后面,透过一次性饭盒和塑料刀叉,窥视着对面坐着的人。

  达尔文的父母,典型的第二代福建移民,在市中心拥有三方一亩小店,以美式华人中餐外卖为营生。

  左宗棠鸡饭五块九,陈皮牛饭四块九,炒面两块九。

  妈妈把蘸了淀粉的鸡块滑进滑进油锅里,用滤网熟练的翻了几下晒出来,露出了满意的微笑。

  她没有朋友,也不喜欢社交,除了进货和送餐,总喜欢呆在厨房里。

  就连生下达尔文的几小时前,还在油锅前炸着鸡块。

  有时候达尔文甚至怀疑,妈妈对炸鸡的爱,比对他还要来得多。

  爸爸坐在电话旁边看马报——据说他年轻的时候,在纽约的上海餐馆打过杂,看着大厨每日烧鸡,耳濡目染竟然也出师了。他的经验是西兰花过沸水不要焯熟,因为老外都爱半生不熟。

  此刻坐在达尔文对面的,是他的二哥吉米.陈。

  达尔文上面两个哥哥,下面三个妹妹。

  大哥高中毕业就去了威斯康星州种西洋参,偶尔打电话回来,总吹嘘自己又认识了香港某某来收参的富商。

  三个妹妹一生下来,就送回了福建乡下,父母显然并没有对妹妹们倾注过多的感情。即便偶尔提起,也只是一带而过。

  吉米此刻正津津有味的看着电视上播报的大选,据说克林顿今年有很大可能连任。
  “吉米,把这四个外卖送到六街去。”爸爸从柜台里递出两个塑料袋。

  “哦。”

  吉米从凳子上跳下来,拿过快餐,出门时还恋恋不舍的盯着电视。



  看着吉米走远,达尔文才抑制不住的颤抖起来。

  今天是’吉米’回来的第三天。
  也许只有上帝知道,世世代代都平凡无奇的陈氏一家,为什么会生出像达尔文一样的孩子。

  达尔文的天赋是什么时候出现的已经无法考究,毕竟对于每天工作16小时的父母来说,连睡觉前和孩子聊几句天都太过奢侈。

  二年级的时候,他的老师偶尔发现,这个从小活在闽南语系中的黄皮肤小孩,只学了不到一年的英语,就能熟练的拼出类似“psychobabble(心理呓语)”这样的生僻英文单词。

  三年级,老师推荐他参加了WISC智商测试,无论是思维,逻辑,拼写和常识竞答中,达尔文都远超于同龄儿童。

  在四年级开学前,学校老师找到达尔文的父母,表示愿意推荐他去霍普金斯创建的天才少年班。

  达尔文的父母第一次露出匪夷所思的表情。

  “既然我们的孩子很聪明,为什么还要去接受特殊教育?”

  “陈女士,我希望您能理解,正因为达尔文是智力超群的孩子,才更需要特殊的教育。”

  “…我觉得我的儿子只需要做普通人。”达尔文的妈妈挺着大肚子回到后厨之前,看了看抱着妹妹的达尔文:

  “如果你走了,你的妹妹们怎么办?”



  达尔文看着老师叹着气走出了门,又给另一个妹妹重新塞上了奶嘴。

  “你不一定要去那种学校,都是政府骗钱的东西——报纸上说公立学校也有很多人到头来能考上名牌大学。”父亲在接电话的间隙发表着自己在马报上看见的报道。

  其实达尔文也并没有很想去,他并不喜欢“天才”这个词,比起与众不同,他更喜欢和吉米呆着。




  吉米是所有兄弟姐妹里,和达尔文最亲的一个。

  吉米比达尔文大两岁。他们除了是兄弟之外,还是十分要好的朋友——虽然他的性格和达尔文天差地别。

  吉米没有聪明的脑瓜,却长着一张年少老成的脸,和高年级那些大男生一样叛逆,总是一露出愤世嫉俗的表情。

  “一辈子呆在锅炉边的鸡块,永远不会明白’德克斯特’是如何保护地球的。”吉米鄙夷的哼了一声。

  德克斯特是当年热门动画片里的主角——一个七岁的天才儿童,和实验室的宠物猴子一起打击坏人。达尔文虽然觉得拿鸡块比喻自己的父母有点过分,但吉米的安慰让他心里立刻舒坦了起来。

  毕竟每天放学和吉米一起玩陀螺,比做数独和门萨测试来得有趣多了。

  然而达尔文平静的生活在14岁那一年,被打碎了。

  今天到现在毛都没写 立刻滚去写了么么
  
  然而达尔文平静的生活在14岁那一年,被打碎了。



  那天是礼拜四,八年级升学考试结束后的一周。

  刚下完一场大雨,天阴沉沉的,达尔文从学校的图书馆出来。

  他和吉米就读的学校,在亚特兰大水族中心后面,离中餐馆不到一公里。吉米一放学就跑回去送外卖了,达尔文却总爱在图书馆坐上一会。

  “嘿,中国佬。”

  一只手搭在了他的肩膀上。不由分说拽着他的脖子拐进了加油站隔壁的巷子里。

  巷子背靠水族中心,里面布满了粗细不一的排污管道,一股夹杂着海腥气的臭味儿涌进达尔文的鼻子里。

  “中国佬,你是他妈的怎么作弊的?”

  达尔文终于看清楚了眼前这个高个子。

  乔治,班上的一个混混,据说和高年级的人干架赢过几次,从此没人招惹他,跟在他后面的还有两个不认识的男生。

  达尔文从来没跟乔治说过话,只隐约记得他这次考的不好,基本上不用指望升九年级了。

  这三个人把达尔文围了起来。

  美国男生进入青春期之后,就像充了气一样长得又高又壮,连他们的影子,都似乎比达尔文重。

  达尔文再怎么样,也就是个孩子,他咽了口口水,极力掩饰着自己的恐惧一步步往后退。

  “我不明白你说什么。”

  “我问你——他妈的——是怎么——考得满分——听懂了么?”

  “我没作弊….”

  “我爸说了,中国佬就是诡计多端的老鼠,”乔治哼了一声:“抓住他。”

  另外两个男孩子把达尔文的手拧到背后,他吓坏了,徒然挣扎着。

  “我听说你们中国佬什么都吃——狗,鸡的脚,蛇和虫子——”

  乔治边说边把其中一个排水管道的地漏网拆开,顿时一股污水夹带着恶臭涌了出来。

  里面除了黑色的淤泥,还浮着一两条从水族馆冲下来的死鱼。

  乔治从垃圾箱里捡了一根棍子,挑出一条死鱼。

  “吃了它。”
  达尔文的心脏剧烈的跳动着,恐惧让他连哭都忘记了。全身瘫软的坐在了雨水还没干透的地上。

  “吃了它,或者脱掉裤子让我看看你有没有作弊。”

  乔治把粘着污垢和屎的棍子拍在达尔文的脸上磨蹭,他的嘴巴被木棍的倒刺磨破了,臭味熏得他头晕眼花。

  “按住他,直到他吃完为止。”

  两个男孩把达尔文的头按在地上,尽管他拼命挣扎,但嘴还是贴到了那条鱼酸腐的尸体上。

  达尔文闭着眼睛,他想着他该早些回家,如果他没去图书馆,现在就会在店里给妹妹们喂奶,会换上最喜欢的毛衣看《时间简史》。

  “他尿了,他尿了哈哈——”



  “你们他妈的在干什么!!”

  吉米的声音。
  达尔文晕过去的之前看到的最后一个画面,是十年级的哥哥吉米冲进小巷,扔掉手里的外卖盒饭,一脚踹在乔治的老二上。

  迷迷糊糊的,达尔文听到下水道发出轰隆轰隆的声音。

  那群坏孩子似乎尖叫着跑开了。

  隐隐约约的流水声,似乎有什么东西从下水管道滑了出来,滑过他的身边。

  碰到了他的手,粘稠的,冷冰冰的。

  然后他听到吉米的喘息声。

  但达尔文已经耗尽了所有的体力,他虚弱得连眼皮都抬不动了。




  “弟弟,醒醒!弟弟!”

  不知道过了多久,达尔文睁开眼睛,看到吉米在身边拍着他的脸。

  “小毅!你肯定不会相信我刚才看到了什么!”吉米的脸上有抑制不住的兴奋。

  陈毅,是达尔文的中文名,他知道只有哥哥在特别激动的情况下才会叫他的中文名。

  吉米把达尔文扶起来,他甚至连达尔文裤子尿湿了都没发现。

  “你他妈的不会相信的!什么上帝,什么进化论,都可以见鬼去了….”

  达尔文环顾四周,乔治和那几个孩子已经不见了,天也黑了下来。

  “….你究竟看到了什么?”

  “我看到了八爪鱼人!”
  达尔文有点摸不透这个哥哥,虽然吉米平常也一惊一乍的,但还不至于这么疯疯癫癫。

  “….你….在哪看到的?”

  “就在那!”吉米指了指被撬开的排污管道:“它是从这里面游出来的!”

  “….乔治他们也看到了吗?”

  “他们看见下水道往外喷屎的时候,就吓得落荒而逃啦!”

  达尔文摇摇头:“哥,没有什么外星人,你看错了….”

  “我就知道你会这么说!”吉米从口袋里翻出手机:“我拍下来了!”





  吉米的手机是上两个月买的,为了方便送餐的时候联系客户。

  为了这只最新款的夏普,他求了妈妈两个月——11万像素的CCD摄像头拍照功能,在那时候看来,是和今天的VR游戏一样酷炫的东西。

  第一张有点模糊,或许是吉米吓坏了。照片里一个男人正从污水管道里爬出来。他没有头发,全身赤裸,两只手用一种诡异的姿势撑着地面。

  “这或许...是某个活在下水道的疯子….”

  达尔文还没说完,吉米就翻到了下一张。

  男人已经从管道里钻了出来,站在昏倒的达尔文身边,朝镜头的方向看过来。

  “他”没有嘴。
  有眼睛,有耳朵,唯独鼻子以下连着接近透明的皮肤。

  他的腹腔上,有一道竖着的细长疤痕,疤痕附近长出很多肉芽,却没有缝合痕迹。

  他的四肢,长满了吸盘。像章鱼一样。

  后面的几张都因为晃动模糊不清。唯一能看的一张,那东西贴着墙上的排污管往远处爬去。

  “他身上的吸盘贴在墙上,速度非常快,我还没反应过来,他已经不见了。”吉米遗憾的说。

  达尔文倒吸了一口气。

  “但这….这是什么?”

  “无论是什么。都是本世纪最重大的发现!这绝对是另一个物种!兄弟,我们要出名了!”

  吉米使劲拍了达尔文一下。
  吉米在网上发布的照片,几天的点击量就过了十万。在新世纪之初,十万意味着起码十分之一的美国人对此产生了兴趣。

  评论里说什么的都有,怀疑论者对照片的真实长篇大论,科学爱好者对物种的归类争来抢去,但更多的人都表现出了恐慌。

  这照片让吉米在学校一时风头无两,女孩子们在饭堂里将他团团围住,一遍又一遍的听着这个十六岁男孩吹嘘着当天的经历。

  “乔治他们一听见声音,跑得比兔子还快,估计把当年冲破卵子壁的力气都使上了——”

  每次说到这,吉米就会报复性的把声音提高八度。

  随着大家哄堂大笑,那三个男孩又羞又气,坐在一边抬不起头来。




  很快,就连当地媒体都找上门要采访吉米,甚至愿意付他报酬。

  某一天放学,达尔文和吉米正准备回中餐馆,校长带着几个西装革履的人迎面走来。

  “吉米,这是亚特兰大生物监测局的威廉姆斯和他的同事们,他们有几个问题想问你。”校长笑着说。

  几个人把两兄弟带到了一间没人的课室,威廉姆斯详细的询问了吉米当天的经过。

  达尔文默默站在旁边,他发现这些人似乎并没有对吉米的回答做任何记录。

  “很好,孩子,也许你立了大功。”威廉姆斯在询问结束时对吉米笑了笑:“最后一个问题,除了你,还有别人看到吗?”

  “没有了,”吉米不假思索的说,这件事他早就说了不下百次。

  “只有我和我弟弟在现场,可是他当时晕过去了,什么都没看到。”

  “我没有问题了,很感谢你,小伙子。”威廉姆斯站起来和吉米握手。

  兄弟俩一进门,爸爸就从后厨拿出来四袋塑料饭盒。

  “吉米,送去三街的写字楼——别再沉迷于那些神神鬼鬼的东西。”

  吉米的出名在父母看来不值一提,他们更关心这个月的收入税后还能剩多少钱。

  可吉米已经快十七岁了,他想在放学后跟女孩子去电影院看《搏击俱乐部》,而不是提着左宗棠鸡和炒面穿梭在写字楼之间。

  “该死!我就是你们生下来送外卖的机器,”吉米啐了一口,一脸不情愿的说:“我总有一天要离开这的!”

  达尔文拍了拍吉米的肩膀,他骂骂咧咧的出了门。

  半小时,一小时,两小时过去了。

  吉米没有回来。



  达尔文一家所住的华垺屋邨,是一间不到四十平方米的“雅房”。

  “雅房”不过是好听点的叫法,其实就是一间大公寓被隔成七八个单间分租,几家共用一个厨房两个厕所。

  和他们一家住在一起的,还有大陆来的孕妇、留学生、骨妹和底层华工。

  不是达尔文的父母没有钱,而是他们舍不得那张政府颁发的的“白卡”。

  买房子,就意味着要放弃这份政府给穷人优厚的医疗福利。

  他们更不敢跟美国人住在一起,法律规定十四岁以下的小孩不能单独在家——他们必须花几千美金请保姆看着达尔文和他的妹妹们,才能避免白人邻居报警投诉。

  只有和中国人住在一起,把现金放在床底下,才是最安全的。



  一个简易衣柜和一张双人床已经占据了雅房将近一半的空间。房间另一边用挂帘隔开,里面是两张桌子和一个铁架床,吉米睡上铺,达尔文睡下铺。

  饭都凉了,吉米还没回来。

  达尔文的父母到并没有表现出过度的担忧。父亲在合计着冷冻肉类的库存,母亲则在给两个妹妹洗澡。

  “我他妈的要离开这个该死的鬼地方”,是吉米这几年的口头禅,他确实也做到了。

  吉米经常离家出走,直到花光外卖挣的小费之后,才会灰头土脸的滚回来。
  十七岁在国外已经不是父母能够管束的年龄了,和什么样的女孩约会,去哪间酒吧打撞球都是他的事情,他能为自己负责,父母插不上嘴。

  更何况达尔文的父母呢,他们已经被生活压得喘不过气来。

  达尔文最初并没有在意,饭后和往常一样,看了会书就睡了。

  迷迷糊糊,他看见吉米站在他们经常玩耍的运河堤坝旁边,把枪炮玫瑰的《Don't Cry》送了给他。这张签名摇滚唱片,是吉米的宝贝。

  “小毅,Don't cry。”

  吉米朝达尔文笑了笑,转身走进运河里。湍流的河水没过吉米的胸部。他朝远方游去。

  达尔文沿着岸边追着他,大声叫喊着,跑得筋疲力尽,直到冷风把他从床上吹醒。


  达尔文心里突然涌起不详的预感。

  他的胸口剧烈起伏着,所有的焦虑和恐惧在黑暗中伸出爪子,扼住他的咽喉。

  他偷偷爬上吉米的床,把手伸进床垫的缝隙里仔细摸索了一会,掏出了一叠钱。

  那是吉米存下的小费,他没带走。
  第二天是周末,清早达尔文就离开了家,先去了梦中的运河。

  夏季即将来临,河水已经被抽干了,露出光秃秃的河床和绿色的淤泥。下游的桥洞里有一个隐蔽的帐篷,那是只有他和吉米知道的秘密基地。

  吉米不在这里,帐篷下面蓄藏的罐头都没有动过。

  达尔文又去了轮胎厂和电影院,也没有吉米的身影。

  酒吧和台球厅都没开门,他甚至去找了吉米暗恋的那个啦啦队女孩。

  “没有,我从昨天到现在都没见过他。”

  无论是啦啦队女孩,还是吉米同年级的朋友,答案都大同小异。



  达尔文的不安越来越强烈,他本能的觉得吉米出事了。

  “他是我儿子,他会回来的——”周末的订单并不多,爸爸靠在凳子上一边看马报一边说:“——你忘了他上次是搭车去了佛罗里达吗?”

  确实,这一切都无法证明吉米出事了,哪怕去报警,也要48小时后才能立案。

  “与其担心他,你为什么不照顾好你的妹妹们呢?——小妹吃什么都吐,从早上哭到现在了。”妈妈也认为达尔文的担忧是多余的。

  “但他连衣服和钱都没带走——”

  “——那就更加证明他很快就会回来了。”爸爸不耐烦的打断了达尔文的话。
  虽然达尔文才14岁,但他的智商一直在线。

  冷静下来后他想起了吉米的手机。

  1997年之后,美国政府决定停止对民用GPS信号的干扰,汽车GPS导航将在未来逐渐普及,也许通过民用卫星信号能定位吉米的手机。

  幸好学校的图书馆没有关门,达尔文忙活了一下午,终于把吉米的手机讯号和美国三点定位导航系统连接在一起。

  敲下回车,就能知道吉米在哪里了。想到这达尔文的心快从嗓子眼里跳出来。



  【搜索结果被屏蔽//原因://没有权限//代码FUGNDOXXXX09SATL/】


  What the FxxK!达尔文的心情就像坐过山车一样大起大落。

  不甘心的他又换了几组号码,从国务院的官方号码到班主任的手机,都可以轻易的通过这套程序定位。

  唯独吉米的手机,因为查找权限不予以显示。

  达尔文能想到美国本土会被屏蔽的地区,只有战略要地、军事基地和政府。

  为什么?

  突然,那个自称威廉姆斯的政府官员,在达尔文脑海里一闪而过。

  他们专门长途跋涉来学校找到吉米,却一个字笔记也没做。他们的兴趣似乎根本不在吉米看到了什么。

  达尔文想起他们告别的时候,一再问吉米,是否是当时唯一的目击者。

  难道这才是他们真正关心的?!

  他一边想着,一边用颤抖的双手,在键盘上键入【亚特兰大生物监测局 BCSA】。

  根本没有这个什么狗屁机构。

  威廉姆斯也是假的。

  达尔文的脑子轰的一声。

  必须报警!吉米的失踪九成和这几个人有关!

  他连书包也忘了背,用百米冲刺的速度跑回家。

  一路上,达尔文就像完全忘记了交通法则,灵活的在红绿灯和行人之间穿梭。有几次他几乎喘不上气来,他知道哪怕晚一分钟,吉米出事的概率就会成倍增加。

  他的脑海里充斥着可怕的幻想——他只能拼命晃动脑袋,似乎他的速度是为了摆脱这些消极的想法。

  他甚至不敢去想'死'这个字——直到看到那栋熟悉的房子之前,他都以为自己再也没办法跑出地狱。

  达尔文撞开了家门。

  吉米正坐在客厅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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