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能不能给我搭把手啊?”又走了一会,骆川终于忍不住对走在前面的埃伦吼道。
他不想求助于女人,埃伦似乎是他唯一的选择。不是骆川力气不够,而是亚历克似乎越来越重,也越来越软。
就像没了骨头一样。
“饿....”亚历克的喉咙里发出了咕噜一声。
骆川身上实在没吃的了,他低头看了亚历克一眼,却发现他的肚子高高隆起,和他纤瘦的身材有点不搭。
骆川努力回忆着亚历克之前的样子,但他本身对这个人就没什么印象,更记不清他之前是不是有啤酒肚了。
“再坚持一会。”骆川自己也觉得这句话说出来很无力。
埃伦不厌其烦地走到了亚历克的另一边,搭起他的肩膀。然而他们的脚程却并没有变得更快,反而是埃伦被亚历克压着走得更慢了。
“我说过不要带着他。”埃伦嘟囔着:“他会把我们都连累死。”
骆川刚想反驳,亚历克的手却从肩膀上滑了下去。
“哥们?”
一阵剧烈的臭气突然传来,骆川下意识地向亚历克的脸上看去,只见他的眼睛里布满着黑色的血丝,鼻孔里流出了两行黑色的液体——那阵无与伦比的腥臭,就是从这些液体里发出的。
“饿.....”
亚历克突然一个鲤鱼打挺,一侧身就向埃伦脖子处啃了下去!
亚历克重重地压在埃伦身上,埃伦举起手里的枪胡乱扫射着,电光火石间,他发出一声哀嚎,两个人跌进了黑水里。
六发子弹一下就打完了,埃伦的脖子也被亚历克啃穿了,他很快停止了呼吸,只剩下两只眼睛不甘心地怒目圆瞪着。
亚历克抽搐了一下,他的肚子朝下,突然向泄了气的皮球一样塌陷了下去,一些黑色的像无壳蜗牛一样的虫子,从他的鼻孔里,嘴里蜂拥爬了出来,爬过埃伦的尸体,爬进水中,消失在黑色的污水里。
随着虫子的离开,亚历克的身体像掏空了一样干瘪,骆川这才看清了他的后背——红蓝格子衬衫下面,脊背上有两道血肉模糊的伤口——也许是摔下来的时候受的伤。那些黑色的虫子在伤口的皮层里若隐若现地游动着,它们通过伤口感染了亚历克,又在他体内繁殖,幼虫靠吸食他的内脏成熟后,离开他的身体,再次回到黑水里——黑水里的臭气,就来自于这些虫子。
“这.....这是那些环齿形动物、那些大蚂蝗的后代.....它们一直还活在这片水域里,只是体型变小了.....”舒月看向骆川,她的脸刷地一下白了。
骆川刚想说点什么,突然一阵剧痛传来——他向下看去,只见自己的胸口一片鲜红。
那是埃伦射出的流弹,有一发正中他的胸口。
骆川向前一栽,倒在舒悦怀里。
“骆川!骆川.....”骆川的耳朵嗡嗡直响,舒月的声音由大变小,他感觉到她的手压在自己的胸口上。
“我......”
骆川的心脏在费力地泵着血,剧痛之下,他的喉咙一塞,再也说不下去。
舒月迅速撕开他的衣服,并把自己的外套脱下来使劲捂住伤口。
“没有打中心脏,打偏了。”
“打到哪里了?”
“....肺叶。”舒月踌躇了几秒,轻轻地说。
绝望瞬间把骆川淹没了,他残存的理智告诉他,在这种极端情况下,没有水和急救用品,他不可能走出去。子弹击中肺部后能活三四个小时,但痛苦会逐渐递增,最后因为肺出血而呼吸衰竭,窒息而死。
还不如一枪打中心脏呢,他心想。
“你还能挺一段时间,我们能找到出口,你不会有事的。”
骆川知道舒月在自欺欺人。
“你帮我个忙好吗?”他露出一个惨笑:“埃伦还有一把枪,给我个痛快....”
“你不会死的。”舒月拼命摇头,她很坚强,眼泪已经在眼眶里打转,她却忍着没让它们掉下来。
“我活不了多久了,这么死太他妈痛苦了,我很疼.....血腥味会引来你说的那些虫子,听我说,我不想成为谁的负担....太他妈疼了,给我一枪,然后你离开这,努力走出去.....”
“我不会扔下你,我们一起出去!”
舒月边说边把骆川靠在旁边的白骨堆上,她两三下从埃伦身上拔下外套,撕成布条,迅速地做成一长条简易绷带,绕着骆川的胸口捆起来。
“唔.....”压力让骆川痛苦地哼了一声。
“别闭上眼睛,跟我说话。”舒月又撕开衣服扎了一圈。她绑得很紧,手法娴熟,暂时止住了失血。
“土妞,你这招哪学的啊?”骆川吐了一口含着血沫的口水,喘着粗气问:“没想到你还有这么一手。”
“很多人以为我们这一行只会杀死动物,把肚子剖开,却不知道我们还能救活它们,”舒月一边打结一边干笑了一声:“我学过急救。”
“你不害怕吗?”
“怕什么,怕血吗?我切过的动物,比你吃过的还多。”舒月把骆川的手搭在自己的肩膀上:“能站起来吗?我们要快离开这里,血腥味蔓延的很快,我觉得那些虫子要来了。”
“.....去哪?”
“去声音的源头,我觉得它越来越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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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记得研究雅典娜的生物实验室和达尔文兄弟俩在水族馆后巷遇到的八爪鱼人吗?灵感之一则来自蒙特雷港的罐头厂街和水族馆:罐头厂街是普利策奖获奖人约翰·斯坦贝克最魂牵梦萦(和描写得最多)的地方。罐头厂街800号一栋低调的木结构建筑曾经是太平洋生物实验室(Pacific Biological Laboratory)所在地,那里是海洋生物学家和生态学家艾德·里基茨(Ed Ricketts)的工作场所,他是斯坦贝克最令人难忘觉得之一里基茨博士的原型,也激发了我写Dr.cheung的灵感!这一次的蒙特雷之旅我也带了很多小礼物回来给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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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月边说边把骆川靠在旁边的白骨堆上,她两三下从埃伦身上拔下外套,撕成布条,迅速地做成一长条简易绷带,绕着骆川的胸口捆起来。
“唔.....”压力让骆川痛苦地哼了一声。
“别闭上眼睛,跟我说话。”舒月又撕开衣服扎了一圈。她绑得很紧,手法娴熟,暂时止住了失血。
“土妞,你这招哪学的啊?”骆川吐了一口含着血沫的口水,喘着粗气问:“没想到你还有这么一手。”
“很多人以为我们这一行只会杀死动物,把肚子剖开,却不知道我们还能救活它们,”舒月一边打结一边干笑了一声:“我学过急救。”
“你不害怕吗?”
“怕什么,怕血吗?我切过的动物,比你吃过的还多。”舒月把骆川的手搭在自己的肩膀上:“能站起来吗?我们要快离开这里,血腥味蔓延的很快,我觉得那些虫子要来了。”
“.....去哪?”
“去声音的源头,我觉得它越来越近了。”
两个人一瘸一拐地在薄雾里前进,骆川每一次呼吸都要忍着巨疼,他能感觉到自己的肺上穿了一个洞,他甚至能听到自己的呼吸声。眼皮越来越沉,他的意识正在一点点消失。
“别睡着!”舒月晃了晃他:“跟我说话。”
“你....一直.....对谁都这样吗?”
骆川边喘边问,事实上他根本不知道自己在问什么,他不在乎,只是说话能让他分心,让他暂时忘掉疼痛。
“我?”舒月愣了一下:“不,我只是经常接触动物的尸体,所以对血啊肉的,见怪不怪.....”
“不,我是说,你对男人一直都这样吗?”
“啊?”舒月一下没反应过来。
“拒人于千里之外?...性冷淡?”
“你他妈才是性冷淡,你们全家都冷淡。”舒月没好气地说:“你对女人的理解还停留在石器时代吗?年轻雌性的唯一需求就是交配和繁殖后代,她们在头上插着花,穿比基尼,扭着屁股招摇过市,用胸部尽可能吸引健壮雄性,满足彼此肉体的需求。但是,抱歉,我活在20世纪末。”
“不...我并没有诋毁你的意思,我是想说,其实你长得很漂亮.....”骆川咳了一声:“如果稍微打扮一下,温柔一点,会有很多男孩追.....”
“我才不稀罕很多人追....”舒月顿了顿,咬着嘴唇问道:“我真的很老土吗?”
“呃.....somehow......”骆川用上他所有剩余的思考能力:“像你这种,腿那么长,腰部又细的女生,其实很适合穿长裙.....你知道吗,那种黑丝绒长裙....亚洲女生,适合带绿色耳环,显得皮肤更白.....”
“你怎么懂这么多?”
骆川心想,我睡过的女人比你解剖的动物都还多。
“就是.....我擅长在日常生活中观察。”
“你的心思都花在观察女人上了吧?”
“女人....真是种美好的生物,她们散发香气,温暖,光滑,柔软细腻.....”
骆川边说边闭上眼睛,他以为他的脑海中会闪现出他曾经迷恋过的脸和肉体,带有东欧血统的埃米莉,练瑜伽的伊丽莎白.....可他却什么也想不起来她们的模样,哪怕是声音和温度,都虚无缥缈,就像一场大梦,从未发生过。
他看到童年时的那个池塘,冰冷的池水淹没了他,他已经精疲力竭,岸边越来越远。
“我知道他们,私下称呼我'冰山'。”舒月的声音。
“我觉得这个外号跟你还蛮搭的.....他们的形容很客观....”
“其实我只是不知道怎么跟人相处,有些时候,”舒月叹了口气:“我从小生活在一个大家族里,身边都是长辈,后来为了考到大学拼命读书,其实我的成长过程中很同龄人很少交集。”
“怪不得.....”
“怪不得什么?”
骆川本想说,怪不得老子这么帅这么有魅力你竟然无动于衷。但他这会真怕舒月把他扔在这里。
“我是说,怪不得你给人感觉这么高冷....你有男朋友吗?”
骆川感觉舒月明显顿了一下,没说话。
“别告诉我你没有谈过恋爱。”
沉默。
“你认真的吗?你今年多少岁....”
“关你什么事!”
“呃,那你总有喜欢的人吧?我是说,喜欢过谁吧?”
“.....嗯。”沉默了几秒,舒月算是答应了。
“听语气,不像是太好的回忆。”骆川又咳了几声。
“他....很优秀。”舒月的声音很小。
会比我优秀?骆川心想。
“我们很小就认识了,他的家族和我的家族.....我们....”
“青梅竹马,指腹为婚那种?”
“他现在有女朋友了,”舒月低下头,骆川看不见她的表情:“他没喜欢过我,不是那种喜欢。”
“那是他没眼光。”骆川淡淡地说。
“不....我见过那个姑娘,她很美,就像雪地里盛开的红蔷薇,和她一比我就是个丑小鸭.....”舒月自言自语:“他们很相爱。”
“你是那一只会成为天鹅的丑小鸭,你这样的女孩子,值得拥有一段完美的爱情.....我要是没中枪,你会不会考虑我?”
“这时候了你还开玩笑....”
但是我没时间了。
舒月话音未落,骆川眼前一黑向地上栽下去。
今天刚好飞过科罗拉多大峡谷,随手拍了几张,大峡谷总长446公里,平均深度1200公尺,里面有科罗拉多河,在河的两岸可以看到一层层的沉积岩,这里开采过很多化石,从前寒武纪到新生代的各期岩石都有。以前有很多印第安人在崖壁上定居,但现在早就没人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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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醒醒!就到了,就到了,不要睡着....”
舒月拍着骆川的脸,骆川迷迷糊糊看见她脸上的泪。
“那个声音就在前面,我能感觉到,很近了,我看到前面有一个建筑....一些墙,像是迷宫.....”舒月使尽吸了吸鼻子:“睁开眼睛....”
骆川抬起眼皮向前看了看,迷雾中只有一些碎石堆成的墙,大部分已经坍塌了。
算了,反正我也看不见,或许她是骗我的。骆川心想。
他的血已经把前胸后背的衣服都浸湿了。
“我走不动了.....我好害怕....好冷.....”
舒月把骆川搂在怀里:“你能走过去的,坚持住。”
“我小时候,差点淹死....有个女孩,我后来再也找不到那种温度....冷...或许那时候我已经死了.....”骆川胡乱说着话,他的意识正在一点点丧失。
“我不会扔下你的!不要睡!”
“你走吧.....”
“你刚刚不是问我,要是我们走出去,要不要考虑你吗?!你坚持住,我们活着出去,我就忘记过去,当你的女朋友....恋爱,结婚....”
什么嘛,这土妞,还大义凌然的样子,好像跟我在一起有多大牺牲。
想嫁给我的女人多了去了。
骆川在心里笑了一声,他已经说不出话了。
眼皮在打架,骆川的意识变得很模糊,他感觉到自己的灵魂游离在身体之外,变得愈来愈轻。
周围的景象慢慢消失,他站在一片漆黑当中,前面有一束白光。他情不自禁地朝白光走去。
“骆川——骆川——”
隐隐约约,他听到有人在叫他的名字。
他回过头,看见一个瘦弱的女人,把一个满身是血的男人背在背上,在污水里艰难地行走。
他看不见这个女人的脸,但她的体温透过衣服,温暖着他。
他似乎又回到了童年的那片池塘,包裹着他的冰冷海水逐渐退却,水面的冰悄然融化,他终于看清了岸上呼唤他的人。
是舒月。
时间静止了,很多回忆都变淡褪去,只有这个女人的声音留在了他的脑海里。
他似乎终于听见了那首古老的歌谣,那段原本只有她能听见的吟唱。
“.....一切众生本寂静,迷心不停时轮转,一时顿悟无声法,世现万象转时轮.....”
客厅里的光线变得昏暗下来,太阳已经快下山了。
骆川哼起了一个奇怪的旋律,他的喉咙发出某种古怪的音节。
“这就是你当时听到的歌?”我问。
“这只是一些零星的句子,当时我整个人也在恍惚的状态,并不知道唱的是什么,但我的专业本能让我迅速记下一些发音,”洛川摊摊手:“当时我的第一反应这种语言不是印欧语系,倒有点像某种古埃及两河流域使用的苏美尔语,后来我反复模拟当时听到的音调,请叫了一些行业大牛,才确定这是一种古藏语。幸好古藏语的行文结构和现代藏语十分相似,于是我又用每句话的韵脚做出不同的比对……”
“不要卖弄你的专业知识,说重点。”我翻了翻白眼。
“重点已经说了,就是刚才那几句话。”骆川露出了得意的笑容:“翻译成现代文,就是'一切众生本寂静,迷信不停时轮转,一时顿悟无生法,世现万象转时轮。'其他的老子不记得了。”
“这几句话听起来并没有意义。”达尔文淡淡地说。
“对你而言确实没有什么意义,但对有些人来说却价值连城,”骆川笑了笑:“九十年代我参加了一个研讨会,会上有几个西藏来的上师,机缘巧合之下他们听到我在念这几句话,当场就给我跪下了!你猜这么着,他们说这首诗唱的是藏经最高宝典——《时轮经》里面的内容!”
时轮经!
我的心莫名其妙地颤抖了一下,想起出国时的飞机上,那张莫名其妙出现在我口袋里的丝织品——舒月说它的名字叫《时轮曼荼罗》,是我的家族历代只传长男的宝物。这半年的奇怪经历中,时轮曼荼罗的图案一次又一次地出现——迷失之海的祭坛上,贤者之石地下的西藏老照片上,我突然有一种强烈的预感,时轮曼荼罗和时轮经一定有着强烈的关系。
“《时轮经》……是本什么样的书?”我轻声问道。
“《时轮经》在藏传佛教里的地位,和《圣经》在基督教里的地位差不多。”骆川耸耸肩:“可惜的是,这本书早在一千多年前失传了,现在留下的也只是它的只言片语和传说。作为藏传佛教的经典,多少善男信女活佛达赖那怕散尽千金,也想一窥其内容。哎,可惜我当时已经不省人事了,否则凭着我精湛的记忆,把全部经文背下来也不是什么难事。”
“这也不对啊……按照埃伦教授的理论,困住骆桑和舒月酱的气泡,只有两个时间维度——三叠纪中期和20世纪90年代,”沙耶加掰着手指:“那究竟是谁在吟唱着古藏语呢?为什么会有古藏族人活在三叠纪?”
“使用藏语的可不一定是藏族人——甚至连藏语这门语言也不等于就是藏族人发明的,它有可能是藏族人从别的文明继承而来的,就像埃伦教授说的,三叠纪之前存在着更先进的文明,古藏语就是他们当时使用的语言之一。”
骆川边说边开了一瓶啤酒,意味深长地看着惊呆了的我们。
“想了解在藏族人之前,究竟是什么人在使用古藏语,就要了解《时轮经》本身记录的内容。尽管现在具体经文已经遗失,可是根据一代又一代喇嘛的口口相授,这本书的主要内容讲述的的是一个叫香巴拉的地方——不是香格里拉哦,不是那些英国冒险家杜撰出来的什么世外桃源,而是一个神的国度。”
“神的国度?”
“Correct(正确)。”骆川靠在桌子上,又开了一瓶啤酒:“《时轮经》里记载的香巴拉,不存在于已知世界的任何一块土地之上,也不属于地球上任何一个国家。香巴拉由九亿六千万个城邦组成,这些城邦成八瓣莲花状,花蕊就是它们的主城阿格哈塔。阿格哈塔里面居住的是神明和先知,他们洞悉这个世界的缘起缘灭,曾经创造人类,又把智慧的种子赋予了人类。但这些神明并不属于阿格哈塔,它们守卫着阿格哈塔中心的一道门,谁要是能够穿越那道门,就将会得到和释迦牟尼一样的大智慧。香巴拉的入口遍布世界,其中一个就隐藏在喜马拉雅山脉的某个地方——听起来很扯对不对?但埃伦相信了,我本身不信但现在也相信了,我知道你们觉得难以置信……”
“我们相信!”烂鸡鸡打断他。
我和达尔文交换了一下眼色,我们知道埃伦没有骗人,我们看过拿菲力的照片,还见识过MK-58蓝色小药丸的威力。似乎除了相信这些是真的之外,我们已经没有其他选择了。
骆川有点吃惊,他倒没成想我们这么容易就被说服了,还对自己的口才有点沾沾自喜。
“不如你先告诉我们,舒月把你背起来之后到底有没有进去那个什么迷宫,你们俩看到了啥。”烂鸡鸡舔了舔嘴唇,显得有些焦躁。
“还有你们怎么逃出来的——”沙耶加插嘴道:“毕竟骆桑受了这么重的伤……”
骆川灌完了剩下的啤酒,谈了一口气。
“我不知道。”
“啊?”
“我醒来的时候我们已经在遗迹外面了,”骆川低头看了看他的胸口:“别说枪伤了,连中弹的痕迹都没有。要不是今天看到你们这块石头,我或者真的会相信你舒月阿姨说的,我只是做了场梦。”
骆川是被太阳的光线晒醒的,他睁开眼睛,活动了一下酸痛的身体坐了起来。
他们两人正坐在峡谷顶上的悬崖旁边,新的一天开始了,舒月坐在他的身边,心事重重地凝视着远方。
骆川下意识地去摸了摸自己的胸口,他惊讶地发现,弹孔消失了,他的皮肤完好无损,连外套和衬衫都没有一丝一毫被打穿地痕迹。
“我们……我们是怎么从那里出来的?!这里,这里是哪里?我是不是死了?”骆川惊讶极了,他费力地组织着语言,企图说出一个完整的句子。
“你在说什么?”舒月皱了皱眉头:“你被石头砸到了脑袋,已经昏睡了一天了。”
“不……不是这样的,”骆川努力回忆道:“我们跟着尼莫穿过了一道石墙,闯进来一个史前世界,我中枪了,埃伦和其他人都死了,只剩下我们俩,这不可能是假的!我明明……”
骆川的手摸到了自己毫发无伤的胸口,他的心脏健康地跳动着,呼吸均匀,但他的大脑一片混乱。
“放松点,你只是做了个噩梦罢了。”
骆川抬起头,他猛然间注意到舒月额头上的伤口,表皮已经结痂,但周围还粘着干涸的血迹——那是他在地下亲手给舒月包扎过的伤口!就在她掉下去不省人事的时候!
“你为什么骗我?你额头上的伤口怎么来的?”
“我们遭遇了余震——山体滑坡导致遗迹坍塌,我们的营地被崖壁上滚落的碎石击中,你被砸晕之后我也受了伤,埃伦教授和其他几个人都被活埋了,我只救出了你一个。”
“你他妈的在说什么?我们明明遇到了一场暴雨,史无前例的暴雨——”
“峡谷地区是沙漠气候,怎么可能下雨呢,你被梦魇住了。”
舒月说着,往峡谷底下一指,火热的太阳烤灼着大地,一丁点雨水的痕迹都没有,有的只是无数坍塌的碎石,和地下露出来的营地帐篷一角。
“我们现在在这里等待救援,我相信用不了多久就会有车队赶来。”舒月淡淡地说。
“这不可能,我经历的一切都历历在目,不可能只是一场梦……”
“你为什么不相信我说的话呢?”舒月脸一沉就生气了:“你说你在梦里快死了,又种了枪,可是你现在不是好好的吗?这样不好吗?还是说你就想死?”
骆川被舒月的话呛住了,他转念一想,舒月说得确实一点也没错,至少他还活着。
而且他的性格也从来不是一个刨根问底的人,尤其是对他不感兴趣的事。
让地底世界见鬼去吧,如果舒月不愿意承认,就由得她去,只要她愿意兑现在地底说过的话就可以了。
“我确实不想死,因为我记得某个人跟我说过,如果我能和她一起逃出来,她就放下过去,接受我做她男朋友,并且……”
骆川突然单膝跪地:“嫁给我。我不知道之前发生了什么,但我觉得她应该不会违背自己许的诺言。”
“你这个人怎么这么无赖!”舒月明显没想到骆川会这样,她的脸明显一红,但立刻恢复了镇定:“你自己做梦梦见的东西还要我给你兑现,看来你还没被石头砸够!”
“我不管,反正你要是不同意,我就一直缠到你承认为止。”
“你!”
舒月话音未落,突然怔怔地看着峡谷下方——三辆黑色的越野车从远处驶了过来,车牌用军绿色的迷彩布蒙住了。
“你记住,你只是做了一个梦!这个梦不应该向任何人提起,答应我,为了你好。”舒月的表情严厉而肃穆,她声音不大,却有着一股不容置疑的语气,说话之间,她轻轻地挣开了骆川的手。
骆川沉默了一会,他有点难受,不明白为什么着刚和他一起经历了生死的女人会这么快出尔反尔,有那么一瞬间,他觉得舒月变得非常陌生,似乎骆川昏过去这短短几小时,舒月像经历了几年甚至十几年一样。
她的眼睛里,多了一层骆川看不透的情感,就像水晶球上蒙上了灰。如果不是那里面仍然保留了一丝稀薄的关切,骆川差点把她当成一个陌生人。
“你究竟经历了什么?”骆川脱口而出。
“记住我说的话。”舒月并没有回答他:“什么都别问了。”
“会不会是她被你恶心到了?”烂鸡鸡皱着眉头,一脸嫌弃:“我觉得一个刚醒来就去抓别人手的人真是超级恶心。”
烂鸡鸡拖长了“超级恶心”四个字,使劲抖了抖手。
“这位同学,你拉过女人的手吗?我就不问你谈没谈过恋爱了,你有跟异性来过电吗?”骆川白了他一眼:“当一个女人在自己都前路未卜时,冒着生命危险也要把另一个男的背出去,那这个男的对与她是什么样的存在?”
骆川的话似乎触到烂鸡鸡心里面的小秘密,他瞅了一眼沙耶加,脸涨得通红。
“得嘞,就你是专家。”
“我觉得就算换成其他阿猫阿狗,舒月也会这么做……”我撇了撇嘴。
“我不知道怎么跟你们这些小屁孩解释,总之我们之间的某些感觉,我非常肯定,”骆川耸了耸肩:“但这种感觉在我醒过来之后,消失得无影无踪,她的神情就像……就像卷进了某些非常可怕的事情里,让她做了某个重大决定,没有劫后余生的喜悦,总之一切都不同了。我们获救后,她一直有意避开我,不但换了研究所,没过多久就音讯全无了。我找了她很久,上次我在麦克阿瑟基金会颁奖典礼上,是她这么多年第一次打电话联系我,我还以为她终于回心转意了,但没过多久她把你扔给我又失踪了。”
“如今看来,这一切都是有联系的,”骆川皱着眉头盯着我:“遗迹里发生的事,直到现在都在困扰着她,是我太疏忽了。”
“遗迹里的石墙能过像水一样穿透,进入气泡世界,可是迷失之海的这几块石头似乎失去了这种作用。”达尔文看着石头若有所思。
“我应该能联系到离这最近的检测中心。”骆川一边说一边掏出电话。
“恐怕已经来不及了……”
门铃就响了。
门外的清水已经换回了黑白相间的和服,看起来像是精心打扮过,脸上扑了一层淡淡的粉,花白的头发后面用一只金钗挽了个髻,肩膀上还披了一条貂毛。
“你的运气太好了,”她夸张地用衣袖掩住嘴,眼睛眯成两道缝:“那个大人物,肯同你做这个交易。”
我舒了一口气,这意味着只要我们把这些石头交出去,就会安全。
“有个条件。”清水狡黠地看着我。
“那个大人物指定要你亲自去送——只有你一个人。”
一时间,我也愣在原地没反应过来。
“你要把她带到哪里去?”骆川从屋子里走出来:“我是她的监护人,你是谁?”
清水连眼皮都没抬,完全无视骆川,返身走出院子,带开了车门。
“要去我们一起去……”
达尔文还没说完,我就拦住了他,摇了摇头。
如果对方想要我死,他只要不做这个交易,我们迟早会被军方扫成一堆烂泥。虽然我不知道他让我单独赴约的理由是什么,但他托了清水来传话,就证明他并不想伤害我。
“也许他只是想让我亲口告诉他迷失之海里面发生了什么而已。”我把我的推测告诉达尔文。
“我也能告诉他事情的经过,”达尔文摇摇头:“我们失去了M,不能再失去你。”
“我们没有选择,横竖要死的,去了还有点机会。”
“迟到是一件很失礼的事情。”清水不耐烦地催促着。
我向骆川使了个颜色,示意他不用担心,拿起装着石头的书包上了车。
一路无语,我抱着书包,心里反复想着同一个问题。
为什么对方要见我?
我有一种很奇怪的直觉,我认识这个人。
可我把我出国后接触过的人都想了个遍,似乎除了上校的爸爸爱德华,没有谁有撼动军方的能力——他在埃实利镇的实验基地已经被炸死了。
汽车开下了高速,转进一条盘山公路,天已经完全黑了下来。我们在黑暗的羊肠小道上无声的前进。过了一会,道路的两侧开始出现橘黄色的引路灯,一扇巨大的雕花铁门出现在森林中间。
在这之前,我以为电影里那种庄园只有欧洲才有,美国的豪宅也无非就是自带四五百平米花园的大别墅,没想到在这座黑漆漆的山里竟然隐藏着这么大一个私人庄园,光是从铁门到府邸门口就开了将近十五分钟。
借着窗外昏黄的路灯,汽车驶过了一条斜拉索桥,桥下的湖水里种满了海岸红杉和睡莲。河岸的另一边是一条笔直林荫大道,道路两旁密密麻麻地排列着遮天蔽日的橡树,每一棵的树龄至少有200年,有些甚至比美国的历史还要长。
穿过林荫道和两座花园,汽车终于在一扇棕色实木大门前停住了,大门十分质朴,并没有太多装饰,门前的廊灯用的不是灯泡,而是烧天然气,窜动的火苗被罩在一个又一个雕花水晶灯罩里,折射出繁复的光。
两只半人高的鎏金唐三彩马被随意扔在门廊后面,已经蒙了一层灰,我以前在国内电视节目里见过,就算是假的也是价值连城。
真能造。我心里想,也就是这种富豪才会一掷千金去买几块破石头。
没有想象中的几十个仆人夹道欢迎,一个看似年迈的女管家把我们往里领,清水低眉顺目地迈着碎步跟在后面,穿过前厅,她走向一条悠长古典的走廊。
“这边请。”
我四处打量着,要不是偶尔端着菜穿过走廊的仆人,我真以为自己进了博物馆。
走廊的两排放着不同时期的化石——有动物的,植物的,甚至有人的头盖骨,它们躺在真空密封的展示柜里,被钢化玻璃隔开保存,我粗略数了一下,光是类目就有数十种。
中庭正中有一个巨大的金丝铁笼,大约有四层楼高,里面分为三层,每一层都圈养着不同种类的动物,从下到上分别是猛兽,灵长类和飞禽——通体雪白的狮子,黑脸红毛的猩猩,湛蓝的雀凖,每一种都是教科书里的濒危物种。
忽然,我听到一阵踢踢踏踏的动物脚步声,只见回旋楼梯上跑下来了四五只猎犬,有大有小,在我身前五六米处停了下来。和目瞪口呆的我一样,它们似乎很少见到陌生人,此刻正警惕地盯着我。它们发出呼哧呼哧的喘气声,却没有一只乱叫,非常的训练有素。
“它们很忠心。”一个虚弱的声音从楼梯后面传来。
一个蜷缩在电动轮椅上的老人,他的身体夸张地偏向一侧,一只手操纵着轮椅的控制杆,腿上盖着一条薄毛毯。
我很难估计出他到底几岁,他的头发所剩无几,虽然脸上的皱纹跟干枯的河床一样多,他的双眼却丝毫没有普通老人的浑浊,而是像鹰凖一样锐利。
我认出了跟在他身后的那个黑色西装的女秘书,43从阳台上摔下来那晚,我见过她。
“晚上好,罗德先生。”我身边的女管家向他鞠了一躬。
“是你!你……是不是把舒月带走了?她在哪?还有43呢?”我颠三倒四地说。
是呀!我早就该想到,除了眼前这个隐形大富豪,谁还会有这种翻云覆雨的能力呀!
舒月说他费劲心思把43带走,为的就是寻求永恒的生命,按理说他和埃伦教授是一类人,只不过他比后者拥有更多的财富和权力,但在生命面前,他的帝国大业却显得更加讽刺——我仔细地打量着他,看来他之前的如意算盘打得并不成功,金山银山没有帮他挡住时间的镰刀,43永恒的生命力并没有移植到他身上。此刻的罗德先生看起来仍然是那个风烛残年、苟延残喘的老头子。
“我请你来,并不是为了回答你的问题的。”罗德缓缓地说。
我还想继续追问,却极力忍住了——我意识到他并不是一个好相处的人,那怕我说错一句话,他都会立刻取消交易,目前看来最好的办法是顺着他的毛捋。
“你……你要的石头。”我脱下背包往前一递:“我们在迷失之海的地下发现的。”
罗德先生并没有说话,他只淡淡地看了一眼,就扭开头。
靠,不会他突然不想要了吧?!
他这一个细微的动作,把我惊出一身冷汗。
“这些石头是我们在迷失之海带出来的,它们还在其他印第安遗迹出现过……它们很特殊,在某种特定情况下能够联通另一个世界……我相信对此你掌握的资料比我多,它们能帮你达成你的愿望,”我咽了咽口水,像夜市上的小摊贩一样推销着自己的商品,生怕对面的老头反悔:“或许能让你找到永生的秘密。”
“呵。”
半响,老头子露出一个意味深长的笑。
“珍,接过来,”他摆了摆手招呼管家:“看看储藏室还有没有位置,如果没地方放就直接扔掉吧。”
什么?!
我对罗德的冷漠猝不及防,我本以为他把这些石头看得十分重要——
竟然这么轻易就扔掉了?!
“等……等一下,,这是什么意思?!”
“我从没说我感兴趣的是这些石头,我感兴趣的是你。”老头咧开嘴,露出仅剩的几颗牙。
“入席吧,晚餐准备好了。”
说罢,罗德转过轮椅,朝另一侧的走廊驶去,我没有别的办法,只好战战兢兢地跟在后面。
“无论你想要什么,我们最初的交易就只是石头,现在石头给你了,交易不能做废。”我吸了一口气,鼓起勇气说。
罗德似乎疲于说话了,他只向身后的秘书挥了挥手,那个金发美女似乎得到了某种示意,她微笑着转头对我说:“你和你的同伴已经安全了,罗德先生既然答应你,就不会出尔反尔。”
我在心里暗暗舒了一口气,却还是按耐不住内心的好奇:“那些石头这么珍贵,为什么就这样轻易丢掉了呢?”
“第一,那不是石头,而是一种太空金属;第二,它确实曾经非常宝贵,可是现在它已经失去了对我们的价值,和一块普通的废铁没有区别——它失效了。”
“失效?”我重复着。
金发女郎看了一眼老头子,他点了点头,像是默许了她继续讲下去。
“就像是磁铁经过长时间会消磁,核反应堆经历数万年后会耗尽,任何一种能量都有它的极限寿命,只有在某段时间才会发挥作用。很可惜,你们在迷失之海发现的'入口',已经失去了它原有的时效性。这些金属也就成了废铁。”
我没吭声,但从她的话里我能听出来,老头子对这些石头掌握的资料,比我所想的要全面得多。
“这些'入口'都通往同一个地方,”
我正想着,坐在轮椅上的老头子开口了:
“香巴拉。”
轮椅突然停了下来,老头子抬起头,盯着我的眼睛:“你见过拿菲利了,对吗?”
他的眼神有一种无形的压力,让我不寒而栗,我想起在迷失之海里看见的那些像小汽车一样大的头骨,和贤者之石发现的纳粹照片一模一样,不仅点了点头。
“我想我见过它的……遗体。”
罗德收回了目光,轮椅继续向前不紧不慢地开着。
“你觉得它们是什么?”
“我……”我一时语塞:“我不知道,但肯定不是人,也不是目前已知的任何一个物种。如果它们的发现被公之于众,人类的历史将会被改写。”
“哼。”
毫无预兆的,老头子对我的回答并不太满意,他冷冷地从牙缝里挤出几个字:
“为什么你觉得它们不是人?”
我一下被老头儿问得一愣。诚然,拿菲利虽然和人类长得有些许相似,但前者生活在未知的地底世界,体型巨大,通体乌黑,还有着超长待机的生命,以至于那些丧心病狂的科学家利用它的细胞开发了MK-57,还制造了雅典娜和43这样的怪物,无论从哪方面来说,它们也不可能是人呀。
老头子好像猜出了我心中所想,他随手往地下一指——轮椅旁边跟着的是他饲养的猎犬。
“这只是塞尔德,纯种吉娃娃,体重不过5磅,”他一边说,一边从轮椅一侧拿出了两片薄薄的肉片扔向空中,顿时我身后另一只向小马驹一样的狗冲上来,在肉片掉地之前吞进了喉咙。
“而这一只大乔治,是世界上最大的狗种之一,种达120磅——这两种狗的体重差了十多倍,无论从外形,体力还是敏捷度来说,都天差地别,可它们却是同一个物种,拥有有一样的DNA库,甚至能交配。而我们却总是被表象所迷惑。”
老头子捋了捋身上的毛毯,他的声音很小,却在狭窄的走廊里格外清晰:
“我手下有世界顶尖的科学家,他们通过常年的研究和比对得出的结论是,拿菲利就是'人'。它们是一种比我们所知的'智人'更古老的人类——它们比我们进化得更好,生命更长久,也创造过先进的文明,却因为某种原因被遗弃了,在三叠纪之前它们迅速灭亡,就像恐龙一样,只剩下极少数幸存者生活在香巴拉。在这场浩劫之后,人类——也就是我们现在说的'智人'——迅速崛起了。我们继承了拿菲利人的DNA,却缺失了它们最先进的基因链——漫长的寿命和迅速的自愈能力。新一代'智人'的身体脆弱,一场感冒就能要了性命;生命短暂,所谓长寿也不过区区几十年——从任何一个角度来看,我们都不如拿菲利人完美。可讽刺的是,这样的我们却幸存下来,在地面上开枝散叶,直到现在。”
“可是……这说不过去啊,”我歪着头想了想高中生物:“吉娃娃和大乔治虽然是同一个物种,但它们是同时存在的,只是因为地域环境不同而朝着两个方向进化出了不同的体型。可照你所说,拿菲利和人类是属于从属关系,我们从拿菲利人身上'继承'了它们的基因,那我们的基因不是应该变得越来越优秀吗?怎么还会比它们差这么多,反而朝着退化的方向演变呢?”
“你问到点子上了,孩子,”老头子微微点头:“按照自然演化的规律,人类的退化确实无法说通——但你可曾想过,这一切并不是物竞天择,而是有另一只更巨大的手在背后刻意操纵呢?”
“更巨大的手……是什么?”
“它是一切生命的造物主,是我们所说的'神'——虽然我本人并不喜欢这个称呼。”
罗德说着,停住了轮椅,他指向走廊一侧的玻璃柜,一颗看起来十分残破的人类头骨躺在里面。
“1991年,我在伦敦富苏比拍卖行用四百万英镑竞得,目前已知最早的'智人'头骨,距离现在20万年。而另一颗——”
我顺着他指的方向看去,只见在人类头骨的不远处有另一颗头盖骨化石,看起来不但比前者小了不少,还更扁更窄。
“这一颗,则是100万年前的南方古猿头盖骨化石,我们现在常说的,人类的祖先。”
我有点迷惑,不知道他究竟想要说什么。
“我是一个凡事只相信证据的人,任何一个听起来合乎逻辑的推论,只要中间的一个细小环节出现差错,就能被轻易全盘推翻。从我三十多岁起,就开始在考古界收集南方古猿和早期人类的头盖骨碎片。我唯一的目的,是找到这两者之间的联系——那怕是一片能证明南方古猿在逐渐变成人类的头骨证据。”
说着,老头子自嘲地笑了两声。
“但很可惜,我收集几千个样本,得到的结论是,在这几百万年间,南方古猿没有任何朝着人类进化的痕迹,直到现在,它们的后代还和倭黑星星和长臂猿一样,在森林里上蹿下跳,没有出现一丝复杂的思维和情感。”
我不禁回头朝来时路看去,在那个大金丝笼的第二层,那只一身红毛的黑猩猩还抓着铁丝网,一脸挑衅地看着我。
“我不禁问自己,如果自然演化论是正确的,为什么这些灵长类直到今天还被关在动物园里,而不是都进化成人类?这个推论听起来非常完美,却缺少了证据链上最重要的一环,而真相却恰恰相反——人类这种生物,是突然间出现在世界上的,无论是缺失的基因链,还是幸运的繁衍不息,都是有预谋的,我们是'被创造'的。”
老头子说完,操纵着轮椅向前驶去。
餐厅的风格沿袭了前厅,并没有什么花稍繁复的装修,墙上唯一的挂饰是几张印象派早期的风景画。巨大的实木桌子上放着三组银质烛台,和餐具交相呼应。
我的第一道菜是黑松露烩小牛肝,而罗德只能喝一种看起来事蔬菜打的绿色糊糊,配餐碗里放着不下六七种药丸。他用手指掐起来其中一颗塞进嘴里,又喝了一口糊糊,随即开始猛烈的咳嗽,一口浓痰吐了出来,秘书忙在旁边小心地帮他顺气。
我顿时食欲全无。
这样活着很痛苦吧。我心想,即使拥有全世界的财富,也不过和世界上任何一个上了年纪的老人没有区别,换成是我,也许也会倾其所有寻找永生。
“不合胃口?”老头子漱完口,清了清嗓子问我。
“呃,我不是很饿。”
“吓到你了吧?”他擦了擦嘴:“有时候情况会更糟。”
“你有没有想过,如果你得到了永生,却要像现在这样活着,难道不也是一种痛苦吗?”
我还没说完就意识到自己说错话了,真是脑子被驴踢了,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顿时我毁得肠子都青了。
可没想到,罗德愣了一秒,突然爆发出一阵像朽木一样的笑声,他沙哑的嗓音顿时充斥着整个餐厅。
“你觉得我做的这些,只是为了能活得更长一点?哈哈……”
他一边说着,露出一丝狡黠:“对我来说,永生早就唾手可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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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永生?”
沉静的客厅里,回荡着罗德干巴巴的声音。
“呵呵,我知道无论你还是你的阿姨,看到我这具残破的躯壳和丑陋的样貌,都会笃定我所做的一切皆因我不想死。永生对于大部分平凡人而言,是遥不可及的梦,”罗德拖长了最后一句话的尾音,饶有意味地顿了顿:
“但对我而言,永生是什么,就要看死亡怎么定义了。”
怎么定义死亡?
我的脑海里浮现出一句中国的古话:阎王让你三更死,你就活不到五更。
命运无常,半点不由人——生和死,这两个词无论在中西方的历史里,都蒙上了一层浓浓的宿命感。西方的死神是一个骑着白马,手持镰刀的斗篷骷髅,它的工作绝不因为活人的喜怒而被左右,无论如何祈祷,如何哀求,它都会在时间来临时一刀戳破你的咽喉,猝不及防,不可避免。
生命短暂,唯有死亡永恒。
罗德向身后的秘书招了招手,她走到我身边,拿起水晶酒壶。
“谢谢,我不喝酒。”
“你可以叫我莎莎。”她露出职业性的微笑:
“罗德先生在1999年收购了罗森斯研究中心,并雇佣了维伦生物团队的所有科学家。如今他们已经为贤者之石工作了第5个年头了。”
“什么……什么研究中心?”我有点疑惑。
“罗森斯研究中心,”莎莎掩嘴一笑,绰约多姿,一瞬间美得连我都觉得晃眼睛:“或许我这样说您会更熟悉——1996年全世界第一只成功的克隆羊多利就是罗森斯研究中心克隆的。而维纶生物则是全世界最顶尖的器官移植团队。虽然现在克隆生物还属于法律的灰色地带,但我们的人体克隆和大脑移植技术已经十分成熟了。”
我盯着眼前银质磁盘上的肉块,暗红色的生血从表面煎熟的牛肝内部流出来,粘在叉子上,和脂肪凝成一团,顿时一阵恶心。
人体克隆和大脑移植——怪不得罗德问我怎么定义死亡!
如果原始肉体的腐朽相当于死亡的话,所有人都难逃一死,但控制我们整个身体包括思考的器官只有一个,不是脾胃,不是手脚,而是大脑——只要罗德的大脑不死,那么他在一次又一次替换新肉体的过程中,就相当于永生了!
“可是.....大脑移植应该风险很大吧?”我结结巴巴地问到。
莎莎并没有回答我,她微笑着放下酒壶,缓缓解开她脖子上围绕着的那一条淡蓝色丝巾,我看到她的颈部有一圈深红色的缝合痕迹——尽管已经盖了厚厚的一层遮瑕霜,却仍然触目惊心。
“你……的头……”我惊讶地合不拢嘴。
“我曾经是一名情报员,在沙特战场上遭遇了自杀式袭击,颈部以下的身体严重烧伤,四肢完全钙化——而我现在这具身体,来自一名罹患脑血栓的芭蕾舞演员。”
我终于明白罗德为什么把她留在身边了。她就是这项技术成功的铁证。
“你无须怀疑我们的技术,连汪舒月都不曾怀疑过——在你母亲罹难之时,汪舒月第一个想到的就是联系我们,她知道这个世界上除了贤者之石的医疗技术,没人能救她。”
我颓然跌坐在凳子上。
“既然你已经拥有了永生的科技,为什么还要寻找香巴拉的入口?”
砰地一声!老头子的拳头砸在桌子上,银质餐具噼里啪啦地掉在地上,我倒吸一口冷气。
“因为我不喜欢当一个被操纵的木偶,我要拿到主导权。”
“罗德先生刚刚已经提到过了,人类的基因很大可能来自于拿菲利人,但相较于它们,我们的基因有着严重缺失。”莎莎拿起围巾,优雅地在脖子上绑出一只蝴蝶结。
“不完整的基因链让我们的寿命和身体机能都不如我们的祖先——随着研究的深入,我们发现包括人类和拿菲利人在内,地球上至少存在过三种以上的有过类人文明的物种。它们的出现和消失都十分突然,并不是自然演化的结果,反而像是在实验室里通过强大的科技培养改造的——我们姑且把实验室的主人称为神吧。罗德先生希望能够解决的问题是,神的目的是什么?它为什么要摧毁拿菲利人,又创造了人类?”
莎莎顿了顿,站直了身体,一字一顿地说。
“如果有一天神再次出现,它会不会毁灭人类,再创造另一个物种?”
“我明白了……你害怕的是,即使现在获得了永生,一旦某天'神'再次出现,它会不分青红皂白地把人类毁灭,把你拥有的一切全部剥夺……你之所以要寻找香巴拉……”我喉咙一阵发紧,有点说不下去:“是为了摧毁它……”
“我相信香巴拉就是神和人类乃至这颗星球建立连接的地方,”罗德接过我的话:“我要摧毁旧神,才能成为新神。”
我看着桌子对面这个蜷缩在轮椅里的人,他大胆到近乎疯狂的想法让我不寒而栗。
“你凭什么有这种自信……”我喃喃地问:“你凭什么觉得你能够战胜神?”
“你养过狗吗?”
罗德抬起他枯竭得跟朽木一样的手,摸了摸身边的大乔治犬。那只比小牛还要大的狗乖巧的坐在地上,比餐桌还要高出大半节。
“服从是我们从狗儿小时候开始的教育,但不是它们的天性。换句话说,你养育它们,它们敬畏你,但不代表它们不能一口咬断你的咽喉。”
尽管后面又上了几盘菜,我已经没有胃口再吃下去。
“你为什么要救我?”离席的时候我仍然忍不住问。
既然罗德的目的不是石头,我想不出他还能从我身上得到什么。
在这个世界顶级大富豪的眼中,我们都不过是只蝼蚁而已,罗德完全没必要救我甚至告诉我这么多。
“因为我欠你的,这次就当我还了一个人情。”他顿了顿,像想起来什么似的:“但我能救你一次,却不是每次都能救你。”
我的心颤了一下,我想起来M对我说的话。我的生命只剩下不到两个月了。
“给你一个提示。”罗德从轮椅里抬起头,指了指自己的脑袋。
“答案在你的回忆里。”
“我的回忆里?什么意思?”
“我能说的就这么多了。你走吧。”
说完,他向耗尽力气一样,打了个手势让莎莎送客,就虚弱地缩回了他的王座。
我在莎莎的带领下走了几步,仍然忍不住回过头问:
“你专程让我来见你,就是要告诉我这些?”
“是你让我告诉你的。”
我怀疑自己的耳朵出了什么问题,我肯定听错了。
“我从来没见过你,也不认识你……”
“是的,你从来没见过我,我认识你的时候你已经长大了。”
罗德认识我的时候,我已经长大了?我反复把这句话在心里读了几次,这是一个逻辑错误的病句,他如果以前认识我,那我必然应该年纪很小才对,怎么可能是大人?我疑惑地看着罗德,但我看不清他的表情,烛影摇曳,他和他的轮椅已经退进了黑暗中,只剩下声音回荡在我的耳边。
我唯一能想到的解释,就是他太老了,和所有老人一样糊涂,说话前言不搭后语。
“这边请。”
莎莎领着我向来时的路走去。
我们一路穿过前厅,清水的车已经候在门口。
“希望你没有被老板吓到。”莎莎打开车门。
我发现她并没有像早前一样称呼他为“罗德先生”。而只是简单粗暴的叫做“老板”。
“有时候连我也不太理解他的话。”莎莎又露出了那个标志性的礼貌微笑,倒让我感觉到她在刻意地讨好我一样。
“我……还好。”一时之间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回应,只好请声嘟囔着。
“汪舒月还活着,她很好,你不需要担心。”
莎莎不紧不慢的一句话,像是平地惊雷,我抬起头惊讶地看着她。
“这条情报,是见面礼。”一边说着,她把一张黑色的名片迅速塞进我的手里,同时用只有我们两个人才能听见的声音说:“你会需要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