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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秘地下的世界,说说关于盗墓的杂七杂八
时间到了汉朝,对农桑的重视更胜之前
景帝三年春天,皇帝便下诏书说
“……令其群国务劝农桑,并种树,可得衣食物。”
汉文帝,景帝在位的三十九年
这种诏书下了九次之多
天下大势,在分分合合中度过似水流年
而无论分合,都没影响古老中国人民的植树环保意识
南北朝时期,北魏孝文帝取消山泽之禁
给百姓们分田植树,并做出了具体的规定
“男夫一人,给田二十亩,课莳余,
种五十树,枣三株,榆三根……限三年种毕。
不毕,夺其不毕之地。”
这个法令,把植树和农业生产提到了同等重要的地位
有正面的典型,自然也有负面的植树典型
这倒霉催的植树爱好者就是隋炀帝
当时的杨广登基后,准备开工大运河
虞世基建议在堤岸种柳,
杨广认为这个建议不错
就下令在新开的大运河两岸种柳
杨广同学还身体力行亲自种了一棵
(这行为是不是很眼熟呢?西西)
并御书赐柳树姓杨,享受与帝王同姓之殊荣,
从此柳树便有了“杨柳”之美称
当然他也不让百姓白干,每种活一棵奖励细绢一匹
本来是一桩美事,不过由于此人劣迹斑斑
因此好事也成了骄奢淫逸的行为(说是他坐船赏玩怕热,才。。。。)
其实他是真爱种树,在京城的道路两旁也种满了树木
运河垂柳

景帝三年春天,皇帝便下诏书说
“……令其群国务劝农桑,并种树,可得衣食物。”
汉文帝,景帝在位的三十九年
这种诏书下了九次之多
天下大势,在分分合合中度过似水流年
而无论分合,都没影响古老中国人民的植树环保意识
南北朝时期,北魏孝文帝取消山泽之禁
给百姓们分田植树,并做出了具体的规定
“男夫一人,给田二十亩,课莳余,
种五十树,枣三株,榆三根……限三年种毕。
不毕,夺其不毕之地。”
这个法令,把植树和农业生产提到了同等重要的地位
有正面的典型,自然也有负面的植树典型
这倒霉催的植树爱好者就是隋炀帝
当时的杨广登基后,准备开工大运河
虞世基建议在堤岸种柳,
杨广认为这个建议不错
就下令在新开的大运河两岸种柳
杨广同学还身体力行亲自种了一棵
(这行为是不是很眼熟呢?西西)
并御书赐柳树姓杨,享受与帝王同姓之殊荣,
从此柳树便有了“杨柳”之美称
当然他也不让百姓白干,每种活一棵奖励细绢一匹
本来是一桩美事,不过由于此人劣迹斑斑
因此好事也成了骄奢淫逸的行为(说是他坐船赏玩怕热,才。。。。)
其实他是真爱种树,在京城的道路两旁也种满了树木
运河垂柳

到了唐朝规定是这样的
凡驿站与驿站之间,都种上道树。
更不用说都城长安的绿化了
那是“街垂千步柳,霞映两重城”的美妙环境
如果没有如是美景,哪来那么多绝句入诗
对于美化环境的热爱,
就算是贬谪偏远地区的官员也身体力行,致力构建美丽家园
柳宗元就是这么个人
远在柳州的他,亲自组织开荒种地
而在不适合耕种的坡地,江岸
就有计划的大规模种植柳树和竹子
百姓看到太守和他们一起种树
就把这些柳树称作“柳江柳”
还编了顺口溜一首
“柳州柳太守,种柳柳江边。
柳馆依然在,千秋柳拂天。”
如今的柳州依然柳树绕堤,
只是不知有几棵是当年的遗存呢?
柳江边的柳树,青翠欲滴

凡驿站与驿站之间,都种上道树。
更不用说都城长安的绿化了
那是“街垂千步柳,霞映两重城”的美妙环境
如果没有如是美景,哪来那么多绝句入诗
对于美化环境的热爱,
就算是贬谪偏远地区的官员也身体力行,致力构建美丽家园
柳宗元就是这么个人
远在柳州的他,亲自组织开荒种地
而在不适合耕种的坡地,江岸
就有计划的大规模种植柳树和竹子
百姓看到太守和他们一起种树
就把这些柳树称作“柳江柳”
还编了顺口溜一首
“柳州柳太守,种柳柳江边。
柳馆依然在,千秋柳拂天。”
如今的柳州依然柳树绕堤,
只是不知有几棵是当年的遗存呢?
柳江边的柳树,青翠欲滴

宋朝是个人文气息很强的时代
而对于植树的认识,同样上升了一个高度
当时的人们已经意识到植树和水土流失,防涝的作用
民间的有识之士有这样的意识
国家的统治者更是做出了详细的规划
宋赵匡胤在建隆元年即位伊始就下诏令广为植树,
并规定了植树的品种、数量以及考核的方式。
诏令这样写到:
“课民种树,定民籍为五等,
第一等种杂树百,每等减二十为差,
桑枣半之……令、佐春秋巡视,
书其数,秩满,第其课为殿最……野无旷土者,议赏。”
按此规定:
第一等户必须种杂树100棵,桑枣树50棵,共计150棵。
至第五等户,也须植杂树20棵,桑枣树10棵,共计30棵。
而且县令佐要进行考核,
能做到该种树的地方都种上树的,将给予奖赏。
开宝五年正月,宋又下诏重申:
“应缘黄、汴、清、御等河州县,除准旧制种薮桑枣外,
委长吏课民别树榆柳及土地所宜之木。
仍案户籍高下,定为五等:
第一等岁树五十本,第二等以下递减十本。
民欲广树蓺者听,其孤、寡、茕、独者免。”
后来皇帝换成了弟弟,植树的政策却得到延续
宋太宗至道元年同样下诏:
“今诸路州府各据本县所管人户,分为等第,
依原定桑枣株数,依时栽种。
如欲广谋栽种者,亦听。
其无田土及孤老残疾女户无男丁者,不在此限。
如将来增添桑土,所纳税课并依原额,更不增加。”
第二年再次下诏:“耕桑之外,令益种杂木、蔬果。”
由此可见,宋太宗也十分重视植树造林,
连续两年下诏督促植树,并给予增添桑土者不增税的优惠。
不仅如此,赵光义还选拔懂得种树的农师指导种树
他在太平兴国七年下诏书“明树艺之法者一人,县补为农师。”
也就是每县要选拔一名懂得植树技术的人做农艺师
在他的指导下大家一起种树
种树的传统到了神宗时期,具体到了树木的存活率
并不是种了就完成任务,要真正种活树了还可以减租
当然种不活也不罚款,你要补种就是了
这种意识一直延续到南宋
朝廷依然重视植树,
并且提高了官吏和百姓的植树棵树
宋孝宗乾道元年(1165年)都省言:
“淮民复业,宜先劝课农桑。
令、丞植桑三万株至六万株,
守、倅部内植二十万以上,并论赏有差。”
种树在宋朝,固然是行政行为
但也是民间乐事
大家熟悉的苏轼就是个植树爱好者
少年时在家乡种松树
到了杭州种柳树
到了黄州,什么都种,柳、桑、竹、栗样样都有
这样的文人自然不止一个苏轼
于是这才有了
“烟柳画桥,风帘翠幕,参差十万人家。
云树绕堤沙。怒涛卷霜雪,天堑无涯。。。。。。的繁华美景
谁不喜欢漫步花前月下,柳岸画桥
谁喜欢满面风沙尘土
大宋就是这么个调调
以至于把狼招来了。。。。。。。。
苏轼为西湖添美景

而对于植树的认识,同样上升了一个高度
当时的人们已经意识到植树和水土流失,防涝的作用
民间的有识之士有这样的意识
国家的统治者更是做出了详细的规划
宋赵匡胤在建隆元年即位伊始就下诏令广为植树,
并规定了植树的品种、数量以及考核的方式。
诏令这样写到:
“课民种树,定民籍为五等,
第一等种杂树百,每等减二十为差,
桑枣半之……令、佐春秋巡视,
书其数,秩满,第其课为殿最……野无旷土者,议赏。”
按此规定:
第一等户必须种杂树100棵,桑枣树50棵,共计150棵。
至第五等户,也须植杂树20棵,桑枣树10棵,共计30棵。
而且县令佐要进行考核,
能做到该种树的地方都种上树的,将给予奖赏。
开宝五年正月,宋又下诏重申:
“应缘黄、汴、清、御等河州县,除准旧制种薮桑枣外,
委长吏课民别树榆柳及土地所宜之木。
仍案户籍高下,定为五等:
第一等岁树五十本,第二等以下递减十本。
民欲广树蓺者听,其孤、寡、茕、独者免。”
后来皇帝换成了弟弟,植树的政策却得到延续
宋太宗至道元年同样下诏:
“今诸路州府各据本县所管人户,分为等第,
依原定桑枣株数,依时栽种。
如欲广谋栽种者,亦听。
其无田土及孤老残疾女户无男丁者,不在此限。
如将来增添桑土,所纳税课并依原额,更不增加。”
第二年再次下诏:“耕桑之外,令益种杂木、蔬果。”
由此可见,宋太宗也十分重视植树造林,
连续两年下诏督促植树,并给予增添桑土者不增税的优惠。
不仅如此,赵光义还选拔懂得种树的农师指导种树
他在太平兴国七年下诏书“明树艺之法者一人,县补为农师。”
也就是每县要选拔一名懂得植树技术的人做农艺师
在他的指导下大家一起种树
种树的传统到了神宗时期,具体到了树木的存活率
并不是种了就完成任务,要真正种活树了还可以减租
当然种不活也不罚款,你要补种就是了
这种意识一直延续到南宋
朝廷依然重视植树,
并且提高了官吏和百姓的植树棵树
宋孝宗乾道元年(1165年)都省言:
“淮民复业,宜先劝课农桑。
令、丞植桑三万株至六万株,
守、倅部内植二十万以上,并论赏有差。”
种树在宋朝,固然是行政行为
但也是民间乐事
大家熟悉的苏轼就是个植树爱好者
少年时在家乡种松树
到了杭州种柳树
到了黄州,什么都种,柳、桑、竹、栗样样都有
这样的文人自然不止一个苏轼
于是这才有了
“烟柳画桥,风帘翠幕,参差十万人家。
云树绕堤沙。怒涛卷霜雪,天堑无涯。。。。。。的繁华美景
谁不喜欢漫步花前月下,柳岸画桥
谁喜欢满面风沙尘土
大宋就是这么个调调
以至于把狼招来了。。。。。。。。
苏轼为西湖添美景

蒙古人终于入主中原
开始的他们也不懂什么。
只知道在中原牧马放羊
结果导致黄河以南,长江以北,汉水以东土地大都荒了
这种情况持续到忽必烈上台,他意识到这样是不行的
于是恢复汉法
说服贵族不要以耕地放马
后来颁布了《农桑之制》,倡导百姓植树造林,
明文规定:“每丁岁种桑枣二十株。”
若因土质不宜,可改种其他树木。
种树特多者还可受到奖励。
种树讲究实效,所种之树均以成活计算。
他还提倡种植行道树,原则是“既有裨益,亦重观瞻”。
时任中书左丞、集贤大学士兼国子祭酒、教领太史院事的许衡在判事中书之堂,
立朝仪,定官制,育人才,正历法等繁重的国务活动之余,仍不忘种树。
(如果一直放马,估计元朝连几十年都熬不过了。。。。。。。)
时间到了明朝老朱的手中
绿化工作到了登峰造极的程度
老朱是个苦出身
快饿死的时候,吃过山间的柿子活命
于是当他登基之后
下令家里有五亩地到十亩地的人,必须种柿子,核,桃,枣
而安徽凤阳,滁县等地百姓每户必须种两棵柿子树,不种要罚
(直到他儿子朱棣时期,柿子还是宫中的贡品)
当然这是对他家乡的政策,而对于全国
诏书是这样说的
“令天下广植。凡民户有田者,须种桑麻,栗枣各二百株。”
在此诏令下,当时的帝都金陵,仅仅钟山一带,就植树五十余万株。
在不按照规定种树就要充军云南的情形下
老朱统治下的大明,森林覆盖率,那是相当的喜人
在他登基大力开展植树活动的四年后
仅仅湖南湖北两省,就栽种了8400万株果树
历史学家统计,洪武年间,全国的植树总数达到了10亿株
当时的人口总数不过才六千五百万人
真是一个惊人的数字
到清朝的前期,植树依然是很受重视的命题
雍正二年,清廷命令直省督率有司,
劝督凡不可耕之地,课令种树;
要保护山林,禁止非时采伐和牛羊践踏及盗窃之害。
“严禁非时之斧斤,牛羊之践踏,歹徒之窃盗。”
后期重视植树的还有光绪
曾诏谕发展农林事业,兴办农林教育。
当然国家问题已经多到不行
说了也执行不力了
而我们今天的植树节是三月十二号
这是来自对一位伟人的纪念
他就是孙中山先生
孙先生从小爱种树,在他的故居至今仍然生长着一棵年满百岁的檀香山酸豆树
这是他1883年,十八岁时种的
当然只有自己种是远远不够的
他亲自起草的《上李鸿章书》中写道
中国欲强,必须“急兴农学,讲究树艺。”
那时只是设想,直到辛亥革命之后
孙先生终于找到了实现抱负的时刻
他提出在中国北部和中部大规模植树造林的计划
1915年,7月30日,首次规定,每年的清明为植树节
1924年,孙先生在广州演讲,
还在反复强调防止水灾旱灾的根本方法是植树造林
而且要大规模的植树造林
并且身体力行,亲自植树
第二年孙先生去世,他的逝世日是3月12日
为了纪念他提倡植树造林的功绩
1929年,我们就把他去世的这一天定为植树节
直到今天依然如此
绿化狂人朱元璋

开始的他们也不懂什么。
只知道在中原牧马放羊
结果导致黄河以南,长江以北,汉水以东土地大都荒了
这种情况持续到忽必烈上台,他意识到这样是不行的
于是恢复汉法
说服贵族不要以耕地放马
后来颁布了《农桑之制》,倡导百姓植树造林,
明文规定:“每丁岁种桑枣二十株。”
若因土质不宜,可改种其他树木。
种树特多者还可受到奖励。
种树讲究实效,所种之树均以成活计算。
他还提倡种植行道树,原则是“既有裨益,亦重观瞻”。
时任中书左丞、集贤大学士兼国子祭酒、教领太史院事的许衡在判事中书之堂,
立朝仪,定官制,育人才,正历法等繁重的国务活动之余,仍不忘种树。
(如果一直放马,估计元朝连几十年都熬不过了。。。。。。。)
时间到了明朝老朱的手中
绿化工作到了登峰造极的程度
老朱是个苦出身
快饿死的时候,吃过山间的柿子活命
于是当他登基之后
下令家里有五亩地到十亩地的人,必须种柿子,核,桃,枣
而安徽凤阳,滁县等地百姓每户必须种两棵柿子树,不种要罚
(直到他儿子朱棣时期,柿子还是宫中的贡品)
当然这是对他家乡的政策,而对于全国
诏书是这样说的
“令天下广植。凡民户有田者,须种桑麻,栗枣各二百株。”
在此诏令下,当时的帝都金陵,仅仅钟山一带,就植树五十余万株。
在不按照规定种树就要充军云南的情形下
老朱统治下的大明,森林覆盖率,那是相当的喜人
在他登基大力开展植树活动的四年后
仅仅湖南湖北两省,就栽种了8400万株果树
历史学家统计,洪武年间,全国的植树总数达到了10亿株
当时的人口总数不过才六千五百万人
真是一个惊人的数字
到清朝的前期,植树依然是很受重视的命题
雍正二年,清廷命令直省督率有司,
劝督凡不可耕之地,课令种树;
要保护山林,禁止非时采伐和牛羊践踏及盗窃之害。
“严禁非时之斧斤,牛羊之践踏,歹徒之窃盗。”
后期重视植树的还有光绪
曾诏谕发展农林事业,兴办农林教育。
当然国家问题已经多到不行
说了也执行不力了
而我们今天的植树节是三月十二号
这是来自对一位伟人的纪念
他就是孙中山先生
孙先生从小爱种树,在他的故居至今仍然生长着一棵年满百岁的檀香山酸豆树
这是他1883年,十八岁时种的
当然只有自己种是远远不够的
他亲自起草的《上李鸿章书》中写道
中国欲强,必须“急兴农学,讲究树艺。”
那时只是设想,直到辛亥革命之后
孙先生终于找到了实现抱负的时刻
他提出在中国北部和中部大规模植树造林的计划
1915年,7月30日,首次规定,每年的清明为植树节
1924年,孙先生在广州演讲,
还在反复强调防止水灾旱灾的根本方法是植树造林
而且要大规模的植树造林
并且身体力行,亲自植树
第二年孙先生去世,他的逝世日是3月12日
为了纪念他提倡植树造林的功绩
1929年,我们就把他去世的这一天定为植树节
直到今天依然如此
绿化狂人朱元璋

还有一张孙先生亲手种的酸豆树


每年植树节,都有这样那样的活动
可是凸显出来的问题也是多多的
有的管种不管能不能活
有的干脆形式主义
好像下面这两张图片里的情形
实在叫人哭笑不得
这是一种怎样天才的绿化啊
简单,高效。。。
绿漆刷上大豁口

可是凸显出来的问题也是多多的
有的管种不管能不能活
有的干脆形式主义
好像下面这两张图片里的情形
实在叫人哭笑不得
这是一种怎样天才的绿化啊
简单,高效。。。
绿漆刷上大豁口

植树节特辑到这里告一段落
明天继续
晚安(*^__^*)
明天继续
晚安(*^__^*)
楼主上来请假了,汗
赴港一周
有时间的话争取上来
。。。
只能不定时更新了
请楼里的筒子们见谅见谅
(*^__^*)
赴港一周
有时间的话争取上来
。。。
只能不定时更新了
请楼里的筒子们见谅见谅
(*^__^*)
今天315,贴一篇古人打假的文
与大家分享个
古代官府的打假
有板子没有315
制假、造假、缺斤短两等损害消费者利益的事,
自古有之,黑心商贩也从来不是近现代才出现的。
《太平广记》嘲诮类中,辑录有隋唐五代书籍《启颜录》中的一篇《酒肆》云:
“隋时,数人人酒肆,味酸且淡,乃共嘲此酒。
一人云:‘酒,何处漫行来,腾腾失却酉。’
诸人问云:‘此何义?’答云:‘有水在。’”
说是几个人在酒店喝到假冒伪劣酒,
便一起开逗趣说酒里掺水的事。
唐朝有卖假酒的酒坊,其他各朝各代有没有制假造假的现象呢?
当然有,五代有卖假药的药铺,
北宋还有专门批发假货的集贸市场。
对商贩坑害百姓利益的事情,
官府是否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呢?
唐朝时,颁布过《关市令》,规定:
“诸官私斗尺秤度,每年八月诣金部、太府寺平校,
不在京者诣所在州县平校,并印署,然后听用。”
说的是凡官私度量衡器具,每年八月必须送交有关官府检验校正,
京师地区由尚书省金部司和太府寺主管,
地方由各州县负责。
经检验校正后的度量衡器具,
由有关官府签署封印后方可使用。
所以,如果量布用的木尺,
称重用的铜秤,还是斗、升、合等容器,
不符合法定标准的话,其持有人便将受罚。
到宋元明清时,这项制度更加细化,
比如宋朝,每月都将抽查一次度量衡
(王安石同学变法以后甚至频繁到每月三次),
而在元明清三代,未经官方审验的度量用具,
一律不得在市场上使用。
对于商贩缺斤短两的现象,唐代时是严禁的,
《关市令》规定:
“诸以伪滥之物交易者,没官;短狭不中量者,还主。”
还比如布匹,如果整绢长度不满40尺,或者宽度不满5尺,
严重的话卖布商人是会挨板子的。
在北宋前期,棉布宽度如果达不到一尺八寸的,
“杖六十”,并要求对购买者进行赔偿。
更为先进的是,古代还有退货的法令,
据李开周先生著文说:“唐朝颁布过有条件退货法令。
《唐律疏议》记载,只要消费者在购买时立有合约,
买回后三天内发现问题的,都可以找卖方退货;
卖方不退的,可以向官府举报,由官府强令卖方退换,
并‘笞四十’,也就是抽卖方四十鞭子。”
另外,对贩卖假药劣药的现象,
古代也有比较先进的法律条款加以管理,
比如北宋王安石为相时,颁布了《市易法》,
其中规定药品专卖,也就是说由政府控制药品的贸易,
药品的经营是国家的专利,
当时是不允许任何人私自制作和经营任何药品的。
而且,为防止造假药,冒充官药出售,
宋朝负责制药的惠民局和和剂局各自有
“药局印记”和“和剂局记”四个字的大印。
另外,东、南、西、北四局,也各自加盖上六字公章。
皇帝也曾下诏,若有人制造假药,
伪造处方和官印,要依“伪造条例”法办,
以防止商人制造贩卖假药劣药。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
天下攘攘皆为利往
有人做生意就一定有奸商的存在
只是看管理者的本事了
。。。
在古代,计量工具也是要定期检查的

与大家分享个
古代官府的打假
有板子没有315
制假、造假、缺斤短两等损害消费者利益的事,
自古有之,黑心商贩也从来不是近现代才出现的。
《太平广记》嘲诮类中,辑录有隋唐五代书籍《启颜录》中的一篇《酒肆》云:
“隋时,数人人酒肆,味酸且淡,乃共嘲此酒。
一人云:‘酒,何处漫行来,腾腾失却酉。’
诸人问云:‘此何义?’答云:‘有水在。’”
说是几个人在酒店喝到假冒伪劣酒,
便一起开逗趣说酒里掺水的事。
唐朝有卖假酒的酒坊,其他各朝各代有没有制假造假的现象呢?
当然有,五代有卖假药的药铺,
北宋还有专门批发假货的集贸市场。
对商贩坑害百姓利益的事情,
官府是否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呢?
唐朝时,颁布过《关市令》,规定:
“诸官私斗尺秤度,每年八月诣金部、太府寺平校,
不在京者诣所在州县平校,并印署,然后听用。”
说的是凡官私度量衡器具,每年八月必须送交有关官府检验校正,
京师地区由尚书省金部司和太府寺主管,
地方由各州县负责。
经检验校正后的度量衡器具,
由有关官府签署封印后方可使用。
所以,如果量布用的木尺,
称重用的铜秤,还是斗、升、合等容器,
不符合法定标准的话,其持有人便将受罚。
到宋元明清时,这项制度更加细化,
比如宋朝,每月都将抽查一次度量衡
(王安石同学变法以后甚至频繁到每月三次),
而在元明清三代,未经官方审验的度量用具,
一律不得在市场上使用。
对于商贩缺斤短两的现象,唐代时是严禁的,
《关市令》规定:
“诸以伪滥之物交易者,没官;短狭不中量者,还主。”
还比如布匹,如果整绢长度不满40尺,或者宽度不满5尺,
严重的话卖布商人是会挨板子的。
在北宋前期,棉布宽度如果达不到一尺八寸的,
“杖六十”,并要求对购买者进行赔偿。
更为先进的是,古代还有退货的法令,
据李开周先生著文说:“唐朝颁布过有条件退货法令。
《唐律疏议》记载,只要消费者在购买时立有合约,
买回后三天内发现问题的,都可以找卖方退货;
卖方不退的,可以向官府举报,由官府强令卖方退换,
并‘笞四十’,也就是抽卖方四十鞭子。”
另外,对贩卖假药劣药的现象,
古代也有比较先进的法律条款加以管理,
比如北宋王安石为相时,颁布了《市易法》,
其中规定药品专卖,也就是说由政府控制药品的贸易,
药品的经营是国家的专利,
当时是不允许任何人私自制作和经营任何药品的。
而且,为防止造假药,冒充官药出售,
宋朝负责制药的惠民局和和剂局各自有
“药局印记”和“和剂局记”四个字的大印。
另外,东、南、西、北四局,也各自加盖上六字公章。
皇帝也曾下诏,若有人制造假药,
伪造处方和官印,要依“伪造条例”法办,
以防止商人制造贩卖假药劣药。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
天下攘攘皆为利往
有人做生意就一定有奸商的存在
只是看管理者的本事了
。。。
在古代,计量工具也是要定期检查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