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千古诵言含天宪,古来袖里藏乾坤(下)
日光温和普照万物,某楼层顶部怪异老者的身影拖的很长,街道上的行人越来越多,甚至出现手中拿着某种条幅的人员在某角落观望着,条幅并拢着并未展开,没人注意到某楼层顶部一个人影盘坐在天台如雕像般投影在大日之下。
渐渐的街道上的行人有了喧哗声,杂乱无章看着像是菜市场一样,各种喧哗的杂音交错着,似是在宣告或者宣传某些事情,许多人都是议论纷纷,就是这种时刻还是见不到民兵的踪影。
街道上的种种异常对怪异老者没有影响,当大日升到某个角度时,怪异老者的投影变短了一些,豁然间挣开双目,那道遍布疤痕的单目更是神光暴涨,额头上灰白的头发根根扎起,如同触电咬牙说着:“变数在保定,只是还差些什么!”
怪异老者起身俯视着下放街道上越来越多的人群,阴冷的目光有了丝暖意:“西山那里已经发动了,我看这帮家伙能撑多久,只要没有外力插手,没人掀的起太大风浪!”怪异老者自信的说着,纵身一跃跳入某处窗台,上面的玻璃如同纸糊的一样瞬间破碎,怪异老者一个翻滚消失在某房间内。
街道上的行人被从天而降的破碎玻璃吓了一跳,离最近的人只有几米远,这种高空坠落的碎玻璃砸中人可是要出人命的,尤其是手中拿着没有展开条幅的人更是吓了一跳,手一哆嗦差点把条幅甩出去。
要知道他们可是等某种信号下的统一行动,以某钟楼某时刻的钟声为信号,突入其来的碎玻璃差点让他把某计划提前实施了,底下许多人都在叫骂着,谁这么缺德高空坠物,还是碎玻璃,叫骂半天也没人应,只好作罢。
东北地界塔县林海,一个娇小的人影徘徊在林海深处,一身少数民族的装扮,脸上还盖着纱巾模样的东西,似乎对于十月东北的气候难以适应,大口喘着粗气,不时的打个寒战,漏在外面的双眼一脸焦急,似乎迷失的方向。
娇小的人影在原地转来转去,口齿有些不清的说着:“这该死的地方怎么这么冷,那个拿我东西的混蛋躲哪去了,居然能破了蛊术,真该死!”娇小人影一直在林海处兜着圈子,从来没有迷失过方向的她居然在这大兴安岭迷路了。
娇小人影出生的地方,同样林海密布山峰起伏,早就练就了在山岭林海寻路的本事,这在她们那里属于基本功,谁知道来到东北边陲这片苦寒之地,居然迷失的方向,说出去她族老都要笑死,可这东北这片林海真就这么邪门,她的一切寻路的手段都失去的效果,只感觉林海之中种种树木的排列极为古怪,隐隐潜移默化影响这她的某种感官,甚至深深压制住了她族中的种种方位秘法。
她从来没遇到这么邪门的地方,有些东西已经超出了她的认识,她可不知道这片林海的某种布置是为了挡某些野兽的和昆虫的,是为了周鸾日后单独往返林海和塔县而特意布置的,就是为了防止一切危险,也是她倒霉追踪某人直接入了这片区域,要想寻到正确方向那可就难了。
“这该死的地方!”娇小的人影再次咒骂着,她到不怕荒芜人烟的山林之地,她从小长大的环境和这差不多,就是种种野外生存技能也是娴熟,唯独这里的气候她实在无法适应,尤其是清晨太阳升起前的苦寒,尽管只是十月中旬,但气温已经降到零度。
心情极度恶劣的娇小人影还在用自己仅有的耐心,按族老所传各种方法一一尝试着怎样才能找到正确方向,她都不知道她绕了多少圈了,虽然看到景物各不相同,但自小在山林之地经验使她知道她在兜圈子,似乎被某种看不见的规则影响到感官,包括视觉和听觉,这种事情她闻所未闻。
林海之中倒霉的不止她一个,相隔一座山头的之处,另一个少数民族装扮的老者同样迷失了方向,他是追踪某位到此的,进入这片林海后就失去了某娇小人影的踪迹,再也无法感知,某娇小人影留下的种种蛛丝马迹已经越发古怪,就是某些脚印已经完全消失。
老者开始还以为是那位娇小人影的手段,尝试了几次都无法锁定其位置,神情变的惊奇,娇小人影的手段他知道的很清楚,正因如此才能从苗岭一直追踪到东北,当然追踪的并非他一人。
这位少数民族女子身上某件东西太重要,牵扯的事情也太大,族老团派出许多人去追人,甚至还去请示早已不问世事的窦老,只可惜窦老对此没任何表示,至始至终都是一言未发。当所有人都退走后窦老才轻声叹着:“天发杀机落何方啊!”
这位少数民族的女子手段太过诡异莫测,许多人途中都追丢了人,唯独这位老者一直没被各种障眼法所迷惑,每次都能确定她的正确方位,从苗岭一直追踪到东北,途中经历了种种,尤其是经过峨眉山脉时暗中飞来一块手表,上海某机械厂生产的,被人以某种手法射出差点打瞎了他的眼睛。
这次来到东北,开始一切还算顺利,只是自从来到这片林海之后,居然无法锁定那位少数民族女子的位置,所有追踪手段全部失效,仿佛那位娇小女子的手段凭空拔高了几个层次,这是不可能的事情。
连续碰壁几次后,这位少数民族的老者也静下心来开始思考,此地遇到事情比在峨眉山脉遇到的天外飞来一手表更加邪门,多次勘察反复确认后这位老者隐隐有所觉,这种邪门的地方竟然能影响人或者动物生灵的种种感官,而且上来就把生灵天生的方向感直接剥夺,这种事情说出去都没人信。
除非信鸽那种生灵天生能识别地脉运转的物种才能不受某种规则的影响,因为地脉法则也就是大地法则的高度凌驾于某种规则之上,但其他生灵可没信鸽那种本事,除非数量多到一定程度才能打乱这种后天规则的运转,从而使某种规则失效,但这种规则有着自我修复性,当人数下降到某临界值时经过一段时间又可自行运转。
少数民族的老者可不懂这么多,同样在尝试着种种手法去寻找方向感,当他发现他迷失了方向之后,首要任务就不是要追人了,而是怎么才能走出这片诡异的林海,山林的野外生存对他来说不难,关键是怎么找到方位,某种规则之下眼睛见到也不一定是真的,比如说某些消失的脚印或者痕迹,只能是视觉被强烈干扰。
说起来也是奇怪,当初黑大汉回归林海的时候走的也是这路径,似乎对他没什么影响,又或者对此地太过熟悉,未知因素之下黑大汉这次往返林海很容易,从来没有迷路的情况发生。
林海之中黑大汉哼着难听的调子,又开始在林海巡逻着,这是他的每日例行的公事,昨天在罗道士那呆了一天没巡林,今天应是有了兴致哼着调子巡视一圈,他这护林员当的,基本都是看心情,心情好了就溜达一圈,没有兴致干脆门都不出,反正也没人管他,日子过的很自在,就是清苦一些。
兴致很高的黑大汉一路走走停停,林海中的低温对黑大汉没什么影响,早晨的朝阳下地面枯叶上的一夜冻霜开始融化着,散发出阵阵白色雾气,黑大汉对此早已习惯,这种景象在东北林海属于平常,十月虽然还没开始下雪,但每夜都有冻霜凝结。
黑大汉摸了摸手中的石珠,开始四下寻找猎物,他这护林员当的,巡视林海纯粹就是为了打些野味祭五脏庙,至于当初罗道士劝说过的某句话‘练此法者,有劫天降’让他不要他传的飞石之法打东西,早被他抛到九霄云外去了。
黑大汉的性子就是那德行,干什么事情都是稀里糊涂,也懒的思考问题,想到什么是什么,这些年被罗道士强行逼着至少学会了有些事情要思考,要是以前才是真正的一根筋,这不这会就思考着要抓什么猎物,这就这种时候他那可怜的大脑才会思考。
朝阳的升起,温度的上升林海有了暖意,林海枯叶上的冻霜在阳光普照之下继续升腾着,渐渐形成东北林海清晨特有的晨雾,氤氲沓沓,阳光穿透进来形成许多光柱,映照着地面的影像,斑驳而美丽,黑大汉还在思考寻找着要打什么猎物,一个亮光出现,地面上某个金光闪闪的东西引起了他的注意。
黑大汉好奇的走上前去观察着,林海之中晨雾翻滚,氤氲沓沓除了斑驳的光柱很难看到其他事物,这种能反光的东西林海之中难得一见,走上前的黑大汉蹲下身子查看着,竟然是一块手表,做工精良,表链处甚至有着镀金。
黑大汉一把抓起地上的手表一脸欢喜的傻乐着,话说傻人有傻福,这黑大汉运气还不错,这种荒无人烟的林海中竟然能捡到东西,还是手表这种高档次的东西,让他喜不胜收,要知道那个年代手表可属于奢侈品系列,除了某些大员平常人家没人戴的起。
手表表链上雕刻着一朵梅花的图案,下面还有一行微小的字迹“上海某机械上生产”,以黑大汉可怜的文化水平勉强能认得,知道这是上海产的手表,至于为什么会出现在荒无人烟的东北林海中,黑大汉才不考虑那么多,捡到的东西就是他的。
这种东西在那个时代太高档,黑大汉爱不释手的把玩着,嘴里再次哼唱着难听的曲调兴致高昂的,惊的飞鸟扑扇着翅膀起落,听到飞鸟起落的声音,兴致很高的黑大汉想都不想,手中的石珠滑落在手心,朝着飞鸟群一弹,石珠破空而去。
空气中传来一身飞鸟的悲鸣,一只灰色的飞鸟在掉落在地上翻滚着挣扎着,这飞鸟的生命力也是顽强,挨了一下石珠居然还没死,还在剧烈的挣扎着,黑大汉连忙上前一把抓住捏住脖子,片刻后飞鸟停止了挣扎。
黑大汉满意的看着自己的收获,虽说猎物小了点,但吃吃味道还是可以的,随即又像是想到了什么嘀咕了一句:“奇了怪了,这个时候居然还有鸟,以前不是早就南飞了吗?”
黑大汉对于这个季节东北林海出现飞鸟的事情也只是疑惑,他才懒的追根寻底,往年的这个季节飞鸟早已南下,停留在这苦寒之地不被冻死才怪,这种反常的事情仅仅在黑大汉脑海中转了一圈就懒的理会,他才懒的管那么多,那不是吃饱了撑的吗。
黑大汉也不巡林了,满意的看着自己的收获,捡了一块高档的手表,做工精良没有破损的迹象,虽说款式风格很古老,像是建国后五十年代的第一批产品,但这款应是专门定制的,表链处居然有镀金。
黑大汉咧傻乐着,小心的把手表放到自己衣服口袋里,他还知道财不露白的道理,没戴到手腕上,这东西对他这阶层来说太扎眼了,又看了看手中提着的飞鸟,一只鸟勉强够吃了半饱,但林海故居那里还有其他食物,凑一顿饭没什么问题。
一路满载而归的黑大汉哼着歌迈着悠闲的步伐回返林海故居,早晨的阳光下,林海故居同样晨雾弥漫,雾气不大清晰度尚可,点点光柱穿透雾气落入下方,黑大汉习惯的高喊一声:“罗道士,我又回来啊,哈哈,打了一只鸟!”
黑大汉的声音回荡在林海故居处,如同黑大汉所料,罗道士并未回应,屋里还是没人,黑大汉顺着某方向的望去,果然罗道士坐在某棵大树上面向朝阳,一般早上的时刻都会出现林海故居外面的某棵大树。
晨雾之中黑大汉大摇大摆的走进院子,外面气温不高他准备去屋子里仔细看看自己的收获,尤其是那块手表,一想到自己运气不错捡了这么高档的东西他就喜不自禁。
黑大汉把那只鸟丢到厨房,自己坐在暖洋洋的卧室内掏出捡到的手表把玩着,越看越是喜欢,还拿在手腕上比划了半天,期间尝试着戴了几次,可惜这家伙手腕太粗居然戴不上去,他这大体格,比正常人魁梧一圈,手腕自然是粗了一大圈,每次尝试都是卡在手部,就是戴不上。
黑大汉还在不甘心的尝试着,一阵气流激荡,一支大袖闪过,手中把玩的手表瞬间消失不见,罗道士无声无息的出现在卧室内,黑大汉气的哇哇大叫:“罗道士,快还给我,这是我好容易捡来的,你就抢去了!”
罗道士大袖再次一甩,黑大汉顿时感觉天旋地转,身子被一股怪异的力道掀起直接滚落出门,那支手表也一并落入怀里,耳边飘来罗道士铿锵的声音:“送回原地,三日后如果还在才可取!”
第三十三章 一朵梅花蜀中来
黑大汉翻滚在门外,耳边还是呼呼的风声,头脑一片空白仿佛置身云端不知归处,直到身子结结实实的摔倒地上,一阵头晕目眩之后就是剧痛加身,身子像是被摔散了架一样,后知后觉的黑大汉这才发出一声杀猪一样的惨嚎“哇呀呀!”
云里雾里的黑大汉剧痛之后才回过神,那支手表躺在他怀里,黑大汉晕呼呼的拿起手表查看着嘴里气的大骂:“罗道士你个神经病把我扔出来干嘛,他奶奶的,疼死我了,还抢我的东西,这块表可是我捡来的差点被你摔坏了!”
黑大汉一边咒骂一边检查着怀中的那块表,至于罗道士说的让他送回原地,三日后还在就可取,瞬间就被他大脑直接过滤了,或者说刚刚被罗道士大袖一甩一下摔懵了没听清罗道士说些什么。
黑大汉这么壮的身体也没什么反抗的能力,甚至都无法反应,被罗道士以大袖甩出七八米远直接出了屋子,其中种种怪异力道加身,除了落地时摔的那一跤,黑大汉没任何损伤,没看坐在地上还能骂人呢。
罗道士对于黑大汉的那张破嘴也不理会,身形一动如影随形的来到门口,诧异的目光看了看坐在地上骂街的黑大汉,像是在看什么稀奇事物一样:“你这家伙,惹麻烦的水平还真不小,每次随便出去一趟总能牵扯不是你本身该应的事情,东西送回原地,三日后如果还在才可取!”
罗道士对黑大汉惹麻烦的本事还真有点刮目相看,每次都能牵扯进某种轨道之外的事情,再次重复了一遍,让他把东西送回原处。
黑大汉听到第二遍才知道罗道士要让他把东西放回去,顿时怪叫一声:“我不,这是我的,这是我好容易捡到的,我又不傻,干嘛要放回去,我不管,捡到的就是我的,谁也抢不走!”
黑大汉把手表紧紧攥在手里,生怕再次被罗道士抢走一样,满脸的不甘心,捡到东西要归还这种事情说说可以,让他去做,他才不干,而且还是在那个年代属于奢侈品的手表。
罗道士对黑大汉的反应早有预料沉声说着:“去不去随你,但你以后永世不得入川,逢不得某林,看不得某书,否则必有杀身之祸。”
黑大汉听的罗道士如此说法,顿时傻眼了,他对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听不懂,也懒的去理解,但他能听懂一句就是有杀身之祸,以他对罗道士种种诡异本事的了解,他可知道罗道士从来没有打诳言的时候,加上之前真的差点被一个疯婆子要了性命,黑大汉顿时坐不住了。
“他奶奶的,老子捡个东西还这么多破事情,这些天到底走了什么运道,都是些乱七八糟的事情,我放回去还不行,反正林海之中也没其他人,罗道士可是你说的啊,三日之后没人来拿就还是我的!”黑大汉慢悠悠的站起身,有些不舍的看着这块手表,做出某种决定,别看黑大汉平时稀里糊涂的,但办事绝不拖泥带水。
罗道士对此没什么表示,人影闪动已经消失在屋子内,眨眼之间又出了院落,不知去往何处,黑大汉对罗道士这种来去无踪的行为早已习惯,拿起手表准备去放回原来的地方,至于原来的位置是否还能找到,他也不确定,虽然对这片林海熟悉的很,但具体到巴掌大小的地方,这可是高难度的问题。
黑大汉连厨房里打来的那只鸟都没顾上处理,刚回林海故居还没等休息,就被罗道士一袖子甩出了门,甚至不问他这手表怎么来的,直接就让他把东西放回原处,对途中黑大汉打猎的行径不闻不问,只让他把手表放回去,而且只放三天,怎么看事情都显的莫名其妙,黑大汉也不考虑这些,决定了某件事情就直接去执行,这算他身上的优点。
对于林海极为熟悉的黑大汉很快来到了他之前大概的那片区域,他要考虑的是怎么确定当初手表那块巴掌大的地方,来回的途中晨雾渐渐散去,气温再次回升,黑大汉拿着手表看下时刻,粗心的黑大汉没注意到表链处的那朵梅花的图案已经不见,当时他在林海故居把玩时还有,似乎是从罗道士袖口出来后拿朵梅花图案才消失的。
黑大汉那粗狂的性子才不会去注意什么梅花不梅花的,四处寻觅着当初所在的位置,晨雾变的越来越稀薄,天光洒落,四周的一切都变的清晰,黑大汉抓着头皮四处寻觅着,嘴里还在谩骂着:“他奶奶的,只知道是大概这边区域,那么小的地方怎么能定的了。”
又过了片刻晨雾散尽,温度持续回升着,黑大汉还在愁眉苦脸的寻找着巴掌大的地方,这种精细活显然不适合他这种性子的人,没一会就感觉不耐烦起来,胡乱踢打着树木发泄着自己的情绪。
耳边再次传来阵阵鸟鸣,黑大汉抬起头循声望去,果然这片区域的枝头上停留着许多灰色的飞鸟,和他之前打猎打到的品种相同,他也不知道是什么鸟:“这些鸟还在啊,怎么不南下,这个时候还有鸟。”
黑大汉大声嚷嚷着,这才想起之前一直忽略的问题,这个时节飞鸟早已南下,春天的时候才有飞鸟北归,这个时候已经错过的南下的最好时间,这样在东北林海是熬不过这个冬天的,而且来时途中其他林木处并未有飞鸟的身影,只有这片区域才有。
似乎这些飞鸟只出现在这片固定的区域,这片区域也就是黑大汉捡到手表的区域,途中再无区域可遇到飞鸟,仿佛这片区域可供严寒下的飞鸟栖栖,这种古怪的情形在黑大汉脑海中过滤了一圈就很快又抛之脑后。
飞鸟的鸣叫带有着特有的灵动,让人心旷神怡,黑大汉听到飞鸟的鸣叫脑海一道灵光闪过,上次打鸟的时候站的是某个方位,而那方位的下方就是他发现手表的位置,这些飞鸟似是只活跃在这片区域也不离开,只要找到上次打鸟的方位自然能找到当初手表的位置。
黑大汉心底这一想法生出后就开始行动,寻着飞鸟枝头的方向寻找着上次的位置,这片地域的飞鸟极为古怪,似乎被限制在这片地域又或者是此地有某种事物吸引着,违反了物种南下的天性。
黑大汉转了几圈通过飞鸟的方位确定了当初的位置,地面上的枯叶和泥土有一处缝隙,黑大汉蹲下身后查看下,的确是上次发现手表的地方,大嘴一裂傻笑着:“老子真是太聪明了,这都能找到。”
张志勇不舍的把手表从口袋中拿出,爱抚的打量了片刻,镀金的表链在阳光反照着金光闪闪的光芒,上面那朵梅花的图案已经消失,黑大汉到现在也没注意到,咬牙把手表放下,起身大步的离去,也不回头。
这时的黑大汉绝对有着决断风范,走了十几米时,捡起几个枯枝落叶简单的做了记号,三日后他还要回来的,虽然对这片林海很熟悉,但做个记号也不费事,做完记号后的黑大汉消失在林海。
黑大汉走后,枝头上的飞鸟呼啦啦飞起一片,盘绕着某片区域盘旋着,鸣叫着,而这些飞鸟盘旋的位置正是那块手表的位置,隐隐间呼应着某种独特的韵律和规则。
上海地界随着时间的推移,街道上的行人越来越多,渐渐汇聚成宏大的人流,一条隐蔽的消息在街道的滚滚人流中传播着扩散着,似乎曾经那个真假难辨的消息已经得到确认,越来越多的人群走上街道,渐渐某条横幅也被拉起,上面是打到以某伙人为首的妖魔鬼怪,这时居然光明正大的扯了出来,上海地界迎来规模庞大的游行,奇特的并没有警察民兵做出反应。
上海地界某宾馆处,一直被扣留在这里的某建委以及随行人员,趴在窗前拉开窗帘,见到外面越来越多的行人和盛大的游行,多日紧绷的神经终于松懈,如此情况之下大局已定,就算上海几大巨头回返也无法改变,更何况此刻上海几大巨头还在京师,按某消息,距离回返还有几个小时,就这几个小时的时间差,就可定了乾坤,这就足够了。
河北地界北戴河,相对于上海那里轰轰烈烈的游行这里要显的平静的多,两个身穿船厂工装的人,拿着某份书信去往市委,两人结伴而行,一脸的愁眉苦脸,相视对望着都从对方眼里看出担忧。
两人实际上级别也不算低,在大型国企中一个某车间主任,一个某干部,都拿着一份档案袋,里面有他两关于企业生产改制的某倡议书的签字,对于梁老强派给他两的任务,两人不敢不从,莫名其妙卷入这种事情中福祸难料,只能硬着头皮走下去。
那份倡议书是怎么来的,他两不想弄明白也不敢弄明白,上面的字迹和他两本身的字迹完全吻合,一路上的两人也不敢讨论这个话题,低着头一脸沉闷前行着,大有着风萧萧兮易水寒的气势。
两人到达市委时,看着市委阁楼,硬着头皮走了进去,在门卫处登记后,有人去通知领导,某领导听到国企造船厂来人,顿时吓了一跳,自从他们上次在那里吃了此大亏被关在里面,那里已经被他们列为黑名单,再也不想打交道。
这次居然派人来,某市委领导也不知梁广隶打的是什么主意,但那边来人他还真不敢怠慢了,京师那里风云变幻,他们这里同样也是风雨飘摇,而且对那位梁广隶充满的深深的忌惮,想了想还是让人把两人带了进来,他也想看看他们印象中那位妖人一样梁厂长想干什么。
东北地界大兴安岭林海,某块区域,灰色的飞鸟落在枝头鸣叫着,片刻后又成群的飞起来绕着这处地界盘旋,下方那块表链镀金的手表安静的躺在角落中,天光之下依然映照着点点光辉。
一道灰影出现在枝头,罗道士不知何时到了这片区域某棵树枝上,还是那身常年不换的灰色褂子,看着眼前那些盘旋起落的飞鸟,抡起袖子对空甩动,飞鸟群被惊的飞了起来,罗道士向下一跃落到地上,打量了两眼这棵飞鸟栖栖的树木,袖袍鼓荡对着树干就是一抽。
随后罗道士也不看结果,身形闪动已经消失在林海,空中盘旋的飞鸟再次落回树枝,下方树干处罗道士抽过的地方,一圈树皮渐渐脱离松动着碎成尘埃洒落在地面枯叶上,树皮脱落的位置拿捏很精准,完全堵死了树木生长所有生机途径,而且那处位置的内干也似乎变的蓬松,如此下去无法抵御大兴安岭的山风难逃折断的命运。
林海故居,黑大汉摇摇摆摆的已经回返,无聊的坐院落地面的枯草上晒着太阳,罗道士再次没了踪影,黑大汉也懒的寻找,除了早晚罗道士去院落外的树木,其他时间很少有出门的时候,生活严谨而规律,这次已经过了早晨,罗道士去向不明,院落外的树木上也无人,黑大汉摇摇头嘴里嘀咕着:“这个神经病,跑了才好,大爷我在这住的更逍遥。”
塔县地界郊外的偏远山路之中,一阵叮铃铃的声音传来,黑色的土路上一辆二八大梁自行车行驶而来,骑车的是位年轻的姑娘,身穿绿色的军装,挎着一个帆布绿书包,书包上有着几个红色的大字:“中国邮政”正朝着塔县的方向行驶着。
这个年轻的姑娘应是邮局的工作人员,这个时节天气寒冷,就算太阳升起很久,长时间的骑车还是身子发僵,年轻的邮政姑娘辛苦的骑着车,前方出现一个行人走在路上,这种山路很少能见到人的。
行人穿着破破烂烂的衣服,上面布满尘土,一看就是长途跋涉,只是衣服很单薄,在东北这苦寒之地根本不够看,行人看上去年纪不大,满面尘土泥垢,散发着阵阵难问的气味,背后还背着一根造型怪异圆木,或者说是一个树桩。
圆木通体造型怪异,经过后期种种加工而成,应是取才某种树根,仔细分辨才可辨析这是一根梅桩,这种东西可是珍贵的很,不知何种原因被行人背在后背上,上面还有一处雕刻,一朵梅花的图案,惟妙惟肖足可乱真。
骑车的邮局姑娘见到行人这身行头很奇怪,但也没多问,只是看了一眼就准备继续赶路,“嗤”的一声急速的破空声传来,骑车的邮局姑娘刚刚经过这位看着很邋遢的行人,就见这位行人瞬间躺倒在地上,空气中这才传来那身奇怪的尖鸣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