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说我身边三十年未破的悬案

  很久以前播过一部英国电视连续剧,说的是军情五处的。当然剧情都是很间谍有关的。年代久远,但是其中有一集还是有些印象的。
  电视剧开头说的是一次抓捕行动,一个来自南美某国的间谍落网。这个人的女儿在英国念书,他是以探望女儿的名义入境的。
  女儿自然是不相信,就跑过来说父亲只是个普通人,不是什么间谍。父亲就安慰女儿,说不会有事情,肯定是哪里误会了。很快他就能出去。最后,父女分别的时候,女儿还帮父亲整理了一下有些凌乱的头发。
  这次会面以后不到半小时,那个落网的间谍突然死了。尸体解剖没有发现任何致死的原因,不明原因的死亡。调查员想了半天也想不出问题出在哪里。于是,就找到一个若干年前叛逃到英国的南美间谍,向他请教。
  这个人仔细听了那个人被抓、和女儿见面、分别到死亡之前的所有细节。最后说,问题出在女儿身上。这个女儿很可能跟死者毫无关系,是个假冒的女儿。他们之间肯定要传递什么情报,只不过还没来得及。在他离开自己的国家之前,就已经听说国家的安全部门正在加紧研究某些有毒制品,毕竟南美那边守着一大堆有毒的植物和动物。其中有一种毒物可以混在指甲油里,在女子替男的整理头发时,悄悄弄些粉末落在头皮上,毒物会在人体温度作用下渗透进去,一定时间内让人毒发身亡。但是尸检什么都查不到。调查人员说:“可那个女的抹着有毒物的指甲油,她是怎么生存下来的呢?”那个人就说:“所有研制出来的毒物,同时必须要研制出与之相配的解药。”
  行动小组制定了周密的抓捕计划,毕竟这个女的要是随便用指甲一划,小命就没了。但是找到这个女的时候,她已经死了。尸检结果证明她身上什么有毒物质也没有,而且也请教了医学专家,对方说那样置人于死地的毒物应该是不存在的。这其中是有医学原理在里面的。这样看来,那个叛逃的间谍也说谎了。
  最后还是抓到了那个叛逃的间谍,这个人是假叛逃。但是,南美那边托人给英国,说他们愿意用两个被抓的英国间谍换这个人。双方最后选定交换的地点在亚洲某国。
  在亚洲某国的边境附近,等待交换之前,英国行动组的人就说:“没想到你还能变出了指甲油带毒的假话来骗我们,不过为什么要把你的同事也杀掉呢,嫌她碍事?”那个间谍就说:“我没杀她,是你们的人动的手。”之后,这个间谍说:“能回到亚洲真好,虽然时间很短。我曾经在东方工作了几年 ,他们这边有个很神奇的东西,人只要吸了一下,就会丧失思维,完全被对方所控制。我一直想找到,可惜时间不够了。”英国那个人就笑了:“你以为我会相信?”那个南美间谍意味深长的看了他一眼:“我就是说个笑话。要分别了,总要留点临别纪念吧。“
  间谍生涯就是真真假假、虚虚实实。有时说的瞎话太多了,自己也记不住哪个真,哪个假了。所以,很多间谍遇到别人和你聊天就特别紧张,不知道自己那句话就把自己给卖了。
  以前看过一篇文章,说的是二战期间日本特务头子土肥原贤二。这个人是个中国通,不仅会说中文,甚至会将一些地方方言。
  他套情报基本上不会刑讯逼供之类的,就是聊天,还是特别亲切的聊天,最后根据你说话的内容基本上情报就到手了,当然,能和他聊天的人也不是一般人。
  我们电视剧里出现的土肥原贤二大多是不出场、或者是个大配角的身份出现。形象也是阴险狡诈、残暴冷酷。这篇文章中提到日本战败以后,东京军事法庭判处他死刑,当时美军去搜查他的家,本来想着他在中国多年,肯定会有不少中国的珍贵古董,结果家里很穷,后来问了他的一个秘书,那个人说确实收了不少东西,一部分用来送给日本内阁成员、一部分变卖换钱给了在战场阵亡的下属家属了,他自己倒是没留东西。
  说这些当然不能改变这个侵华日军的本来属性。历史人物有时受很多因素的影响,如同那些间谍一样,后来人看他们也是虚虚实实、真真假假。为什么当年阎崇年的《正说清朝十二帝》那样火,是因为大家看了太多的戏说,最后,就想知道历史上这个人到底是什么样的!
  胡适说:历史就是个小姑娘,打扮成什么样就是什么样。
  走进历史的人物其实已经安息了,之所以被后人拿来说,无非是某些人的情形暗合了现代人当下的心态罢了。
  以前提到张学良与赵四小姐、徐志摩与陆小曼、鲁迅与许广平,都是感动他们的爱情。所有影视作品也是展现他们的追求自由、大胆而炽热的感情。可当时代走到今天,人们开始焦虑于自己的感情,开始对婚姻充满的不安的时候,发现在这些曾经感动我们的人物背后还有于凤至、张幼仪、朱安这样的原配。以前我们对她们要么不屑一顾、要么就是批判的态度,现在回头翻翻资料看,她们其实也是受害者,那些动人的爱情背后是她们孤单、寂寥的背影。
  于是,舆论又开始翻转了。这些原配的隐忍、付出和无奈有了重新的解读。徐志摩从才子变成了一个有文化的渣男。其实,不是洗白、也不是抹黑,所有的信息都是让我们能更公正、客观的看待一个历史上的人物。他的成就不是因为他的道德、感情就能随便抹杀了。
  为什么说学历史危险。吴晗写过一部《海瑞罢官》,往好了说“以史为鉴”;往坏了说“借古讽今”。你要是在家做道哥德巴赫猜想题,就是想给你扣帽子也得琢磨半天,安全系数还高些。
  有句话说得好,距离一个历史人物越遥远,看他的眼光就越理性。那时因为和这个人有关联的利益纷争统统烟消云散了。
  庙堂之高居久的人,都会考虑一个问题“历史会如何评价自己。所以,某些人会尽量找人写一些对自己有利的文章,以期流芳百世;而对自己不利的文章,销毁!所以,不要说三十年的悬案、三百年的悬案也是有的,真想,永远都是相对存在的。
  性骚扰案件99%最后都是悬案。
  以前我们这报纸上登过一个,不是案件,就是匿名当事人给记者打电话,说说自己心里的苦闷吧。
  这个女的30多岁,以前是一家医院的护士,医院规模小,后来就算是倒闭了吧。她还是托了人进了一家房地产公司做个文职。平时办公室就她一个人。公司有个主管人事的副总,不到50岁,看到她的简历,知道她以前做护士,就没事过来和她聊天。一开始还好,问问医学问题。后来就变味道了,总是说自己性能力方面的事情,很多时候,话已经非常露骨了,这个女的本来工作就是托人进来的,对方又是主管人事,不好发作,就说自己原来是骨科护士,对副总说的那些不懂,但没有任何效果,依然时不时过来跟她聊天。没有任何肢体骚扰,但是这些言语让你每天工作非常不高兴,又无可奈何。语言骚扰也是性骚扰的一方面。
  这个女的也没办法去告人家,你可以录音,但人家说我是咨询医学问题。性骚扰最大的问题就是不好取证。除非你录音、录像,即使有证据,你也要考虑清楚后果,三思而行。
  以前北京有个案子,女孩25岁,大学毕业以后在一家很有名的计算机公司工作。后来,她是到法院告自己的上司对她进行性骚扰。也提供了比如手机短信,但是最后法院还是判原告败诉了,因为证据不充分。但是,女的是不能继续在公司工作了,而且,再找工作,除非是圈子外的公司,在计算机行业内部找工作有些困难了。那个上司已经给一些公司打过招呼了。
  性骚扰中,女性是很吃亏的。就如同遭遇家暴的女性跟旁人说:“我丈夫打我了。”别人肯定反问:“为什么打你?”遭遇性骚扰跟别人说,别人不会问也会想:“为什么性骚扰你呢?”
  性骚扰的原因多种多样,有的是占便宜、有的是公司内部矛盾反应到你那、有的是想挤你走人等等。
  我以前公司有个销售总监,他只要和女的说话,如果女的坐着,他站着,一定会说着说着就把手搭在你肩膀上,这个动作让人很不舒服,而且手还不时用力摁你肩膀一下。那些女的也只能开玩笑地把他的手挪到桌子上:“您扶着桌子,桌子比人稳当。”不然你怎么办?骂他?有些人就只能是那种半开玩笑的几句话带过。
  之前有个一个案子是女方打赢官司。也是女方告对方性骚扰。双方都是学校的老师。后来,女方提供了一盒录音带,里面的内容是无意间录下来的,男的是想性骚扰女的,让对方辞职,然后把自己老婆弄进来。结果,证据在那,男的最后自己辞职走人了。
  这样的事情太少太少了,大多数时候都是女的吃哑巴亏。毕竟这个世界还是男人和金钱统治着。
  至于隔壁那个性骚扰全公司男同事的,如果所有内容是真实的,只能说这个女的和公司在沟通上出问题了。没有那个公司会以这样的理由辞退员工的,也给自己找麻烦。
  以前有部电视剧《女人不再沉默》,说的就是性骚扰。沉默和爆发都需要付出代价,孰轻孰重,自己真要想好了。
  隔壁有个帖子是说明星的住宅。
  看到那些豪宅,也就明白为什么那么多人哭着喊着要做明星了。
  当时,有人就评论说,明星一个人住这么大的房子不害怕吗?
  楼主也有同样的疑问,要是我自己住,回家第一件事情就是把所有房间打开检查一遍,也是看多了那些恐怖片。可惜,没这机会。就是下辈子,我都不敢轻易说能住上这样的房子。
  倒是想起来两个案子,说说吧。
  第一个案子就是不久前的北京。郊外有一个别墅楼盘。这个别墅群规模不小,别墅的价格其实也不是贵的离谱。不过,冬天这里住的人很少。因为这里不是集中供暖,而是自采暖,就是家里配个锅炉,烧天然气的。如果采暖期要是把别墅全都烧暖和了,是笔不小的挑费。于是,有的人就是夏天住在这,冬天就搬到城里去了。
  结果,有个贼发现这一点了。夜里翻墙进来,摸到哪一家,撬门进去,或者顺着窗户爬进去,看到桌子上的灰尘就知道长时间没人住。他就住下,白天把人家家里值钱的烟酒之类的拿去卖,晚上回来在别墅里看电视、洗澡、睡觉。日子过得很是惬意。而且,他也不是总在一家住着,东西卖的差不多就换一家。这次他又新到了一家,而且意外发现这家衣柜里男主人的衣服刚好他能穿。穿着男主人的衣服、白天继续卖人家值钱的东西,晚上回来住。
  某天晚上,这家的女主人外出办事,回来走高速堵车,结果就绕道别墅这,因为很晚了,就给家里打电话,说自己在别墅住一夜,明天早晨再回去。这个女的也是进门就直奔卧室,也没洗漱,也没脱衣服,蒙上被子忍了一夜,第二天起来就开车走。出大门时,有个保安认识她,就说:“怎么没和您老公一起走啊,我刚才看见他了。”这女的就很奇怪,说:“你看错了吧,昨天就我一个人住在别墅。”保安很肯定的说:“我刚才巡逻过来,正好看见您老公从别墅出来,没看见正脸,但是那件羽绒服我认识。”女的一听,更觉得奇怪了,就带着保安又去了家里,这才看清楚家里柜橱里的烟酒全都没了,而且衣柜里老公的羽绒服确实不见了。最后,在女的父母住的房间发现有人居住的迹象,于是报警了。
  警方调了监控,女的确认这个人不是他老公。结果晚上回来时抓住他了。这个贼晚上睡得太死了,根本不知道女主人回来了,女的早晨又醒的太晚,和贼也没打上照面,算是阴差阳错的错过了。一审问,才知道这个贼冬天就在小区这样很舒服的过的,赶紧通知业主回来清点损失。
  第二个案子年代久远了,好像是90年代初期。是在东北,哈尔滨吧。有个男的和媳妇因为某些原因被人劫持了,劫持地点就是他自己家里。这个男的父亲曾经做过领导,不过已经退休了。男的和妻子孩子保姆住在一起。是保姆报警的。
  警方和武警一起解救人质,但是,这个男的家面积将近有400平,是在顶层,他自己又花钱做了改造。房间的格局很复杂。保姆是新来的,一时半会说不清楚,警方就找来他们夫妻的亲戚和朋友一同回忆房间的布置,同时派人和劫持者谈判。折腾了一天多的时间,最后还是对方主动放人的。警方进到房间内看了,后来说幸亏主动放人,真强行进入,那屋子弄得跟迷宫似得,等找到,人都凉了。
  这样想,住个一间屋子半间炕的,在被人劫持的情况下,也不是坏事。
  问题是,谁会劫持一个住一间房子半间炕的人呢?
  前面提到过两个硫酸毁容案,都是天津的。一个是“黄志红毁容案”、一个是“刘金凤毁容案”,这两个女的最后都是死刑。
  但是,在她们两个案子之前还有一个硫酸毁容案,事发地在上海。当年这个案子是轰动全国的,我记得那时《南方周末》是整版报道这件案子。
  受害者姓潘,是个很漂亮的上海女孩,中专毕业。也是别人给介绍了一个男朋友,这个人是大学毕业。一开始,好像是女的追男的,女的性格是开朗活泼的,男的比较稳重内向,一开始大家都很看好,后来女的觉得两个人性格可能有些合不来,就提出分手了,但是男的不同意,最后让女的到自己单位再谈一次。
  这个男的大学专业是化学,在实验室里,男的把硫酸整个泼女的脸上了,毁容是很厉害的。最后男的判了死刑。现在之所以不判死刑,可能是有民事赔偿部分。那时候,大概是90年代初,好像也没有民事赔偿说法。这个女的后来是民间资助去美国做了整容。我记得后来记者在机场还采访过她,那时,她从美国整容回来。心态恢复不错,她说本来要整个包着脸,后来觉得自己迟早有一天要面对世人的眼光,干脆,就这样走出来吧。还是挺有勇气的女孩,以前照片真的很漂亮。
  想起以前看过一个案子,一个女的和男友领证结婚了。两个人一起去驾校学车,结果出了意外,男的没事,女的成了植物人。驾校也赔偿了,因为男的是女的合法丈夫,赔偿款就全部让男的领走了。
  可是,这个男的也不在医院守着媳妇,因为知道也没希望了。只有女孩的父母天天在医院看着她。而且,很快,他们就听说那个女婿已经开始相亲了。女孩的父母也明白,女儿这样也好不了了,早晚也是要离婚的,干脆还是离吧。但是,要求男的把女儿的赔偿款全部拿出来。
  但是男的找各种借口不给,最后虽然离婚了,但女方父母只拿到赔偿款的一半,于是又开始为另一半继续找男的要,最后找到法院,法院也判男的败诉,可是男的就是不给钱。这时候医院发现,那个已经是植物人的女孩竟然是已经有身孕了,但是因为之前已经用了很多药,这个孩子是不能要了。但是,女方父母就找到男的,说如果还不给另外一半钱,他们就让女儿把孩子生下来,无论呆傻都给这个男的。这时,男的已经准备要再次结婚了,最后双方达成协议,女的把孩子打掉,他给另外一半钱。
  只不过,在协商的时候,男的就说要扣除两万块,这钱是他在医院伺候女的时候发生的费用。男的是在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的,每笔费用都详细记录在一个本子上。从他从家出来做公交车车费、在医院的饭费、买矿泉水的水费、复印女的病例复印费、一笔笔记得非常清楚。
  女的父母是在不愿意再和这个女婿纠缠了,于是同意扣除两万,剩下的全部打过来,他们再让医院安排给女儿做堕胎的手术。
  这个世界上,自私也不是什么不好的事情。爱自己的基础上才能去爱别人。但是,这两个案子中都是不仅没爱情、也没感情,剩下的都是自私,极端的自私。
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