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说我身边三十年未破的悬案

  说两个案子,犯罪分子有一个共同点:都很辛苦。虽然这辛苦是自己作的。
  第一个案件曾经被改编成电视剧。
  内蒙古某座城市的一家银行金库,有个职员在金库做出纳。一般这种地方都是两个人一起工作。开门的钥匙也是两个人保管。往下面支行放款的时候也是一人清点、一人复核。但是规定如果没有得到有效的执行和监督,那就是一张废纸。
  金库是两个人开门,但是出纳只有男的一个人。但是他倒也是个老实人,一直没出过错。一次,他的一个亲戚找到他,说是自己在某个地方投资一个项目,问他要不要投点钱,肯定以后是挣钱的。说的男的动心了,但是他本人是没什么钱的,于是就打起了金库的主意。擅自从金库拿走了30万现金给了亲戚。他想的是不错,等挣了钱就把这30万还回去。神不知、鬼不觉的。
  没想到这30万一分都没回来,全赔进去了。这下这个职员是彻底傻眼了。也不知道应该怎么办。就只能自己在金库守着这个秘密。
  为了不被发现,他也不申请调动、也不敢休息,即使生病了也坚持上班,带病工作。这样一干就是几年。期间因为出众的工作态度,还被行里评委了年度优秀员工。
  后来,行里看他人的确不错,就调他去一家支行上班,他一直不肯去,但这次无论如何是躲不开了,但是要走之前是要整个核对金库的金额,做工作交接的。一旦核对,他拿走30万的事情就会被发现。这个人也没办法了,只好跑了。
  内蒙古警方也是行程数万里,找到了他的落脚点,抓到了他。最后,盗窃银行金库,枪毙了。
  第二个案子是天津的。有个国营的首饰厂,丢失了大概5公斤黄金。案子一直没有破。偷黄金的人是厂子里的一个职工,以老实而著称。没人怀疑过他。
  这个人把黄金偷出来也不敢拿到市面上去卖,就藏在家里墙壁的一个夹层里。这个夹层是他自己趁着家里没人的时候自己弄的。
  这样在家里一放就是十几年。他们家的生活一直不是很好,所以,这十几年的日子过的紧巴巴的,有时还得找单位申请困难补助。而且后来换房,他不肯走,说是舍不得周围的邻居,其实是怕再住进来的人发现这个夹层。好不容易,忍到首饰厂倒闭了,工人都下岗了,他觉得现在应该不会有事了,就偷着拿出一小条金条,到市场上去卖,说是家里老人传下来的。
  但是他忘记了一件事情,首饰厂的金条每一块上面是有编码的。当年丢失的时候,所有编码在公安局是有备案的。那个收购的人立刻上报了,警方对照编码,就是十几年前首饰厂丢失的黄金。
  这个人十几年如一日,没吃过好的、没喝过好的、没穿过好的,就连给他换大一点的房子这种好事都找个理由拒绝了。人生唯一的乐趣就是想到墙壁夹层里有黄金这件事。
  结果刚拿出来卖就被抓到了。最后也是枪毙了。
  老实人是不能做贼的。因为太老实了,贼做得都很辛苦。
  @老虎不是猫007 2016-03-30 14:12:49
  说两个案子,犯罪分子有一个共同点:都很辛苦。虽然这辛苦是自己作的。
  第一个案件曾经被改编成电视剧。
  内蒙古某座城市的一家银行金库,有个职员在金库做出纳。一般这种地方都是两个人一起工作。开门的钥匙也是两个人保管。往下面支行放款的时候也是一人清点、一人复核。但是规定如果没有得到有效的执行和监督,那就是一张废纸。
  金库是两个人开门,但是出纳只有男的一个人。但是他倒也是个老实人,一直没出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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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怪王 2016-03-31 09:06:06
  附和lz也讲几个关于银行的案子吧,基本没有悬案。但是里面的内容很值得人深省。
  1、和lz的第一个案子差不多,具讲述人描述应该是上世纪90年代的,东北某市,那个时候的银行跟现在的不太一样,哪不一样呢,感觉那个时代的银行国企更像政府,而现在就是简简单单的企业。这个案子不仅不能说是悬案,简单的不能再简单,银行保卫科小刘晚上值班,值班就是守着大门口,那个时候的银行保卫属于经警,就是经济警察,不似现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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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年以前《经济与法》说过类此的案例。也是某个银行不打招呼进行抢劫银行演练,结果有个银行的女职员为这件事情受刺激了,不敢出门。自然也就不能上班了。结果银行要开除她。最后女职员和银行对薄公堂。银行的意思是,演习如果事先通知还叫演习吗?不就是为了锻炼大家在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反应,别的人都没事,怎么就你有事?觉得这个女的是装的,为了提前混退休。
  但是,女的家人说这个女的确实受刺激了。人本来就各有不同,不是所有人都能在紧急情况下机智冷静面对。如果真的遇到抢劫,那也没办法,可是这是事先未通知的演习,所以银行要承担责任。
  最后,法院还是判银行承担责任。
  楼主的舅舅不是在医学院校上学嘛,那个时候也是文革刚结束,人都被斗怕了,不敢学那些跟文字沾边的东西,于是让他学医,这样上保君,下保民,还可以顾着自己身体,觉得也不错。
  不过,舅舅到觉得学医没意思,人家读四年是本科毕业,他得学6年,也是本科毕业。最后,上班工龄还比人家少两年。
  楼主的舅舅说过他们大学里的一个留学生事情。他身上也有桩悬案,不过那时舅舅已经去实习了,细节也是听别人后来和他讲的。
  这个留学生是南斯拉夫人,是个男的,27岁。那时南斯拉夫还没分裂呢。这个人来本身就让人觉得有些不太理解。这所院校是西医院校,留学生都是来自亚非拉,欧洲国家从来没有。因为欧洲社会主义国家一般留学都是去苏联,学中医才来中国。这个南斯拉夫人学西医居然跑到中国来,觉得很奇怪。
  而且,这个人来了以后,也没有具体要学习哪一方面的,课程和老师都没办法安排。负责留学生的老师是个很认真的人,就一直跟在院长后面问,最后,院长说:“你问他想学什么,就行了。”
  这个留学生是个巴尔干大帅哥。会说一口流利的英语。他说主要想学习一下针灸,这还是中医。最后,又联系中医学院的人,定时到这边来给他上课,同时还得安排英文的翻译。之所以这样接待,主要是这个人的父亲是南斯拉夫政府部门的一位部长,算是个“官二代”。
  虽然是个帅哥,但是当时留学生有自己的公寓楼和食堂,跟普通学生还是分开的。而且那时,中国的大学里能说一口流利英语口语的人真是不多,跟他沟通起来也费劲。这个学校里有个来自苏联的女教师,那时中国和苏联关系虽然还没有解冻,但民间交往悄悄开始了。结果,这个南斯拉夫的留学生和这个苏联女教师就勾搭上了。两个人都是已婚状态,这在中国是不能容忍的,不过人家是外来人,只要没触及法律问题,管理者就睁一眼闭一眼。私底下还打趣说:“怎么着也都是社会主义阵营,只要没便宜了帝国主义就行。”那时,东西方冷战,还是华约和北约斗法的年代呢。
  这两个来自社会主义阵营的男女就在中国过起了自己的小日子。隔了有三、四个月,那个苏联女教师的老公来中国看她。三个人还在留学生食堂一起吃饭,最最让中国人大跌眼镜的是,那个女教师的老公居然一直带着一顶绿色的帽子。
  当然,外国人是不知道中国有“绿帽子”的典故,所以,戴个绿色的帽子也没什么。可是,学院里的人都知道他老婆和那个南斯拉夫人的事情,三个人坐在一起本身就有点搞笑,她老公居然还戴个绿帽子坐那一边吃一边谈笑风生,那画面,想想都觉得让人崩溃。
  后来这个女教师回国了。剩下南斯拉夫帅哥一个人,有些形单影只。但是,没多久,有个本学院的女学生和他关系开始亲密起来。
  一开始,大家都没在意。因为那个女的长得实在是难看,觉得就是纯友谊。现在想来可能是东西方审美不同吧。可后来,女的频繁出入留学生公寓,有人就报告学校了。女生的班主任还特意找她谈话,意思就是这个留学生是有家室的,学完就走了,你可别犯傻。这女生还有些委屈,说自己主要是想和留学生交谈,学习英文,将来自己要出国深造。对于某些打小报告的人来说,就是“燕雀安知鸿鹄之志”。
  可是到了10月的时候,这个女生神秘失踪了,宿舍也看不见人,上课也不来,家里也没消息。最后,在学校外面的河里发现她尸体了,是被人掐死后扔进河里的。而留学生公寓和这条小河就隔着一道围墙。
  事关人命,虽然那时还是挺把外国人当回事的。安排翻译,这个南斯拉夫人接受了警方的询问,他承认案发当天女的曾经到过自己的宿舍,但是只是聊天,没有别的。后来女的自己走了。但是女的独自离开也没有人看见。
  没过多久,这个男的就回国了,因为也没什么证据指向他,所以让他走了。送他去机场的时候,有个市政府外事办的工作人员,一同回来的路上就和学校的人聊天,这才知道,这个南斯拉夫人在本国也是惹下点事情,到这来不是为念书,是为了避祸。那个外事办的人最后说:“惹祸精到哪都惹祸。”
  那个女学生的案子一直也没破案。但毕竟是上学时候出的事情,最后,还是学校给了点补偿,具体多少也没人知道。不过,女的有个弟弟安排在学校上班了,算是照顾一下吧。
  看到某人评论的念书念傻了。想起一桩拐卖人口案件,当时也是很轰动的。
  有个女研究生,坐火车是回家还是回学校,具体记不起来了。火车对面坐着一个小女孩,面相很和善,一口一个“姐”叫的甜着呢。这个小女孩看上去年纪也不大,说自己是做生意,一听这女的是研究生,非要她和自己一起去做生意,还说事成以后有很多好处吧,大概情形是这样,具体细节想不起来了。
  反正这个研究生后来下车和女孩一起去了,到了地方,女孩消失了,研究生这才明白,那女孩是个人贩子,把她卖到了某地农村。这下,真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了,学校看她没来上课,就给家里打电话,家里说她走了。最后具体怎么找到她,如何解救的,不太清楚了。但是,那个人贩子抓到了,那女孩小学都没毕业。
  这个案子当时关注度很高,记着还采访买这个女研究生的那户农民,她的“婆婆”一直掉眼泪,说钱都白花了,哪怕生个孩子再走也行啊。
  大家那时就说,这女的是读书太多,是个书呆子。一点社会常识都没有,最基本保护自己的能力都很欠缺。
  借61楼层主的话题多说一点。天涯上的牛人就是多,观点和论点条理清晰,关键是三观正。
  虽然现在女性的地位在中国已经相比较过去提高了很多,但还是有很多人想出很多变相的法子,不能说侮辱女性,但听着不是很舒服。比如什么“反手摸肚脐”、“A4腰”、“iphone腿”等等,这和过去女的裹“三寸金莲”区别就是强迫和不强迫。都是欣赏女性那种变态美。
  真正的美是健康的美、独立的美。
  前几天那段包贝尔结婚所谓“闹”柳岩的视频 ,楼主也看了。不管最后几方当事人如何回应或者干脆不回应,这件事情的确很恶劣。闹也是要讲究一个度的,作为新郎应该在婚礼前和各方沟通好,诸如我这个婚礼的基调什么,怎么样既开心又保证不低俗。都是聪明人,自然会懂。而且你自己把婚礼细节和流程设计的高大上,也是提高你在观众中形象的一个很好手段,大家会觉得包贝尔原来是个很有品味的人。看见那张几个伴娘举着他的照片,包贝尔一只手指勾着柳岩的下巴,极其猥琐,活脱脱的一个流氓无赖形象跃然而出。以后有这样的角色导演倒是可以考虑他。你一个新郎就主动上手这样“闹”,自己把自己的婚礼变得俗不可耐,关键这个婚礼还是孩子都一岁了才办的。
  现在有些明星热衷结婚几年以后开始办婚礼。对外说是以前条件简陋,现在补上。没条件办婚礼不代表两个人的感情不好,有的婚礼奢华无比,最后不还是分道扬镳了。孩子都上学了,办哪门子婚礼?
  大家之所以对这段视频深恶痛绝,一方面是视频里的人都是平时喜欢的明星,看见他们这样让人太过失望、另一方面觉得身为明星都这样不尊重女性,可见根深蒂固的思想想要去除还是任重道远。
  明星其实就是经纪公司的一个产品,如同你花钱买个杯子,卖家只会告诉你杯子的好处,难道还能跟你说这个杯子的坏处,有坏处也是极力隐藏起来的。所以,明星看看就好,别当真。就像别人跟你说这个杯子有磁化、保健、过滤一系列的功能,听听就好,其实他就是个喝水的杯子而已。
  说一个有点黑色幽默风格的案子.
  中国在九十年代某个时期,抢劫杀害出租汽车司机的案件频发。某个地方当年出了几起案件,都是抢车,没伤人,但是案子一直没破。
  这天,有个女的到公安局报案,说自己老公是个出租车司机,目前被劫持了。警方就问她有什么证据,这个女的就说,现在不是经常发生这样劫车案件嘛,她就和老公定了个规定,每天上下午各往家里打两个电话报平安。可是今天已经是下午了,一直没有电话打过来。她就打寻呼台找老公,可还是没音信。她不放心,就跑到出租车公司,发现公司通过车载对讲机也联系不上他,肯定是出事了。
  警方就到出租公司了解情况,对方说一开始能联系上,好像是带着客人出城了,但是出城以后就联系不上了。警方就赶紧按照之前联系上的时候说的线路布控,最后在一个收费站看见这辆出租车了。车上有两个男乘客。也是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拿下犯罪嫌疑人。解救出司机。
  到了公安局,那两个嫌疑人不承认,说他们是某单位的职工,租车去另外一个地方参加会议。警方当然不相信。
  这边也从司机那了解情况,可那司机一脸茫然说:“没人劫持我,谁告诉你们我被劫持了?”警方就说,那你不是和家里人约定好报平安打电话嘛!这个司机就说:“我今天碰到一个肥活,这一路上着急把客人送到地方,我知道她呼我,可我在路上也不能停车找电话呀!那个车载对讲机时好时坏。所以大家觉得找不到我。”
  那边审讯的人联系上了两个乘客的单位,证明没有说谎,这下警察可傻眼了,抓错人了,这可咋办?
  最后,刑警队的队长出面给人家赔礼道歉,同时说明情况,表示今天也是多种因素凑到一起了,才造成这样的误会。他们公安局出面。用警车把两个人送到目的地,并且会相应做出一些经济补偿。
  可是这两个人不同意,也不用道歉,也不用经济补偿,那个会议就开一天,他们现在就是长翅膀飞过去也晚了。最后,两个人说,他们只需要和公安局局长合个影就行。这下,队长就不同意了,又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情,让局长跟人合影?
  但是,这两个人在公安局不走,所谓请神容易送神难。非要和局长合影留念。实在没办法,只好跟局长说了情况,局长当然不同意,说:“这哪行?明天人家要是把照片往报纸上一登,我这脸就算是丢大了,全国都是独一份,不去!”
  可两个人无论怎么说,就是这一个条件,并且表示绝对不会把照片放在报纸上,他们就是想和公安局长合个影,仅此而已。
  局长也是没办法了,只好同意在公安局的大楼前面和这两个人照张相。局长很严肃,两个人站在局长的两边,还说:“局长,您笑一下。”
  这件事情是几年以后才曝光的。当时还是作为一件比较正面的事情宣传,公安局办错案不可怕,但是要勇于纠正,就像这个局长,还主动和错抓的人合影留念。认个错就那么难吗?
  楼主有个亲戚曾经在北京百货大楼工作,很早以前了,当时他在卖鞋的柜组。
  这桩案件是他后来说的,至少在他退休的时候,这个案子是没破案的。
  事发时间是80年代,那时结婚不都流行什么“三转一响”嘛,其中就有手表。当时女方一般都要求是瑞士表。
  百货大楼那时新到了一批进口手表,夜里就有人去排队等着。开门营业以后那一批手表就一抢而空了。但是,到了晚上核账的时候,收的款,柜组和银台对不上。于是,一群人就开始查账对账,最后,柜组有一张销售小票,但是银台没有。而这张柜组手里的小票,柜组组长审核发现问题,它上面盖的收讫章是反的,说明什么?说明有人买了别的东西,交款以后,把印泥未干的收讫章盖到了手表的销售小票上,所以手表的销售小票上的章是反的。这个人以非常小的消费套走了一块进口手表。
  于是报警。警方当然要询问犯罪分子的身高、相貌、体态等一系列问题。但是,那天买手表的人实在是太多了,人声鼎沸的。也正是由于人多,才导致售货员审查收款小票不严,造成了损失。售货员也想不起来具体那个人的相貌,人太多了。
  排除了内外勾结作案的可能性,有一点基本可以肯定,那个买手表的人应该是本市人。那么接下来从哪里入手查找呢?楼主也不知道当时的公安人员是如何工作的,但是这个案子一直没破案。
  那个时候北京的一些国营商店,如果营业面积不是很大,每个销售柜台和收银台之间有一根细铁丝连接,当然铁丝会架得比较高,什么用处呢?售货员开出销售小票,连同顾客交的钱裹好,铁丝上有夹子,用夹子夹上,然后使劲一划,夹子顺着铁丝就到了收银台,收银台收款、找钱,同样也是放在盖好章的小票里,再使劲一划,就到了柜台,一笔销售就做完了。
  楼主小时候很喜欢到商店里看这幅景象,觉得很神奇。总是外公带着我去看。现在,外公不在了,神奇的商店也不在了。突然间很怀念八十年代的北京,生活永远是慢悠悠的。夏天的晚上,外公和我一起抱着一卷凉席,从东单一直走到天安门广场 ,把凉席往广场上一铺,然后坐在那看着满天的星星,凉风吹过来特别舒服。有些人能在广场上呆一整个晚上,等到第二天升旗了才走。那个时候,胡同里有个邻居,每年过年都要回老家,老家是哪里呢?就是大屯,现在奥运会主会场那个地方。现在想来,不就是从二环到四环的距离吗!
  也许是清明节吧,有点伤感。外公一直觉得楼主是他孙子辈里应该最有出息的人。曾经有一段人生很灰暗的时候,我甚至想,他去的早也好,看到我不过是个平庸之辈,不能光耀门楣会很失望的。
  这些年过来,觉得平淡的过一生,没有惊涛骇浪、没有心惊胆战也是种幸福。怀念一个人,其实也不一定要去扫墓,因为回忆里的点点滴滴都有它的影子在,其实,一直他也没有走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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