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说我身边三十年未破的悬案

  其实很多悬案也好、或者是破获的案件也好,有一部分是被害人的安全防范意识有些薄弱。
  看过一个案子。一个年轻的女孩没来上班,头天也没有和公司请假,打手机一直无人接听。女孩老家是外地的。由于有份资料在女孩那,所以单位就按照地址找到女孩的住处,敲门没人开门,但是仔细听,屋里传来哗哗的水声。又找租房的中介、联系房东。房东来了开门,这才发现女孩死在浴室的地板上,淋浴一直没关,似乎是在洗澡的时候猝死。
  但是,法医的鉴定结果是女孩被人掐死了。警方就从那天女孩下班的监控视频查起,一直查到女孩坐公交车下车,也没发现有人跟踪她,门锁也没有被破坏的痕迹。女孩身边也没丢钱,也没有被性侵。一时间也没了头绪。
  这时,负责查看监控视频的人发现一个蹊跷现象,就是女孩所住地方是没有监控的,但是,在案发当天午夜12点,在附近大街上有个穿着卫衣的人似乎和被害女孩很相像,因为之前看监控时,警方对女孩所穿的卫衣印象深刻,结果在女孩已经死亡以后的时间段,竟然又看见这件衣服,难道是女孩的鬼魂?
  这世界上自然是没有鬼的,仔细看,发现这个人虽然穿着一件类似的衣服,但走路的姿势不太像个女的。女孩的同事看了也说不是。但是这个人的出现很让人心生怀疑。
  观看视频的警察此时又有一个发现,就是女孩坐车到了公交总站下车,在向外走的时候,突然朝着另一个方向看了几眼,而后就走了过去,之前没注意到,似乎被什么东西吸引过去了。但是监控没有拍到那个方向的画面。
  警方又去了公交总站,发现旁边大厦有个探头也对着这里,于是调取视频,发现女孩是和一个男的交谈了几句,然后一起走出了监控视频。女孩同事看了表示不认识这个人,但是女孩一个同学看了却说这个男的也是她们的同学,不过毕业后一直在老家。
  警方找到这个男孩,本来是要了解情况,没想到这个男孩看见警察,自己到先交代了。
  原来这个男孩最近失恋了,心情不好,就从家出来散心。结果在公交总站偶然碰到了这个女孩,虽然做同学时候关系也不是很熟,但毕竟他乡遇到,彼此也很高兴,女孩就邀请男孩到自己家做客。
  吃饭的时候,男孩就说了自己失恋的过程。本以为从女孩这能得到些安慰的话,不想,这个女孩不仅没有安慰,反而说这个男的自己没本事,挣不来钱等等。男孩本来心情就不好,一句宽慰的话没听到,就和女孩吵了起来,进而两个人开始发生肢体冲突,最后男孩失手把女孩掐死了。
  他就把女孩尸体拖到浴室,衣服脱光了放在花洒下面,然后穿上女孩的卫衣跑了。
  无独有偶,《今日说法》说过一个案子。某个小城市的河里发现一具女尸,警方查清尸源是一个家庭妇女,有两个孩子,老公在外地做生意,家境不错,这个女的平时就是接送孩子上下学,操持家务,想不出谁会杀她。但是,这个女的长得很漂亮,所以,有关她被害的谣言就传的满城风雨。
  警方也是根据监控视频查看女的案发时间的活动轨迹。发现在走过某个路口以后,这个女的就失踪了。而后再看监控,发现这个路口左拐有家花店,老板在当天晚上曾经开车去过河边,这趟道走的很是诡异,于是去了那家花店,在二楼的小隔间里发现的属于被害者的头发。
  花店老板承认自己杀了这个女的。事发当天,这个男的因为店里生意不好和妻子大吵了一架,妻子走后,这个被害者进店,男的就一直陪着这个女的楼下、楼上看了一圈,可是女的什么也没买,男的就有些不高兴了。从二楼下来的时候,女的不小心把楼梯边摆的一个玻璃花瓶踢倒了,花瓶也碎了。女的倒是同意赔偿,结果两个人就赔偿金额发生分歧,结果就吵了起来,老板本来生意不好、之前又和媳妇吵架,结果没控制住,把女的掐死了。
  他就把女的尸体放在二楼的小隔间里,晚上觉得外面没人了,用车把女的尸体运到河边,扔河里了。
  案子里的两个人其实还是缺乏安全防范意识,第一个觉得是自己的同学、第二个觉得大白天、大街上很热闹,但是,她们都忘了,虽然熟人也好、大白天也罢,她们都是在一个相对封闭的空间和男人单独相处,女性毕竟在力气各方面相较于男性吃亏,所以一旦发生争执,除非你大声呼救,否则没人知道这发生了什么。
  我们这座城市前年夏天发生一个案件。有个烟酒商店老板娘被人杀了。那个店是个底商,两边都是商铺,前面是个公交站,每天人来人往,很是热闹。夏天开着空调,所以门窗都是紧闭的,店里的监控视频拍下了歹徒行凶的全过程,这个歹徒杀了人之后就把尸体挪到后面的小仓库里,拿着钱大摇大摆的出门走了。后面有人推门进来买东西,一看屋里没人就都走了,最后还是老板办事回来,才发现出人命了。
  事后,周围几家商铺也是吸取经验教训,大家联合安装了报警装置,只要遇到危险,立刻按铃,别的家就报警,或者哪怕跑过来看一眼都行。
  有些人犯罪是临时起意,比如看见商店里只有一个女的,觉得有机可乘。这时,哪怕门口有个人站在那或者推门说句话,歹徒都有可能放弃罪恶的想法,毕竟做贼心虚。
  作为女性,安全意识是要无处不在的。比如去应聘,如果面试地点太过偏僻或者公司只有一个人男的,都要先三思而后行。安全比工作重要。
  现在社会发展迅速,但是很多人背后复杂的意图很难一眼看穿。所以,只能加强自己的安全意识,特别是女性和一个男的在一个相对封闭空间单独相处,尽量不逞一时口舌之快,也许有人觉得哪有这么多坏人,其实有些人不是坏人,只是时间、空间、情绪都给了他可乘之机。
  还是那句老话:小心驶得万年船。

  写了这么多,也看了很多层主贡献的精彩故事,发现《今日说法》的收视率真的很高,难得朝廷台有个这么长寿的节目。
  楼主记得原来朝廷台有个主持人叫肖晓琳,后来去美国进修了一段时间,回国以后创建了《今日说法》这个节目,她是主持人,也是制片人。后来撒贝宁接受采访的时候说,他来《今日说法》面试,肖晓琳看见他以后,就偷偷跟同事说:“这是哪找来的一个人,怎么长的跟猴似的。”
  后来看见《今日说法》播出后效果非常好,各地电视台就陆续推出自己的法制节目。
  其实很多节目形式都是朝廷台开的先河。综艺类的春晚、正大综艺、综艺大观;妇女类的《半边天》;生活类的《为您服务》、《生活》。但是这些节目陆陆续续就都没了。
  最早综艺节目其实办得还是不错的,可能身为朝廷台,总是这也不能说、那也不能说,顾忌的东西太多了,所以就变得畏首畏尾,地方台要顾虑的方面少,所以放得开。
  当年朝廷台在《新闻》后面有个小知识类的节目叫《历史上的今天》,说一些历史上发生的事情。一开始还挺受欢迎的,后来某一期节目说的是历史上有个海上钻井平台出事故的事情。节目播出以后,据说有个副总理打电话给电视台,说你们这个节目播出伤了几万石油工人的心,结果这个节目就彻底不播了。
  有些节目停播也是因为节目本身没有创意,象《为您服务》,原来还说说什么生活小窍门之类的,后来一点点就从黄金时间挪到下午播出,再后来节目内容变得很是贫乏,两个女主持在那聊天,关键聊得还不好,后来一个退休了,一个去当扮演邓颖超的专业户了,这个节目也看不见了。
  《半边天》现在也看不见了,我都不知道还有没有这个节目了。记得当年一期很励志的节目,讲了三位女性,一个高校教师、一个外企白领、一个全职太太,最后这三个人放弃了原本安静的生活,开始创业,创业做什么呢?做直销。整个节目就是给直销做了一个大大的广告,然后这几个人就非常成功了,房车都有。
  但是特别可笑的是什么呢?这个节目播出没多久,一套的《焦点访谈》就播了打击传销的节目,而要打击的就是《半边天》里那三个女的创业参与的产品。而且《焦点》的记者还问一个讲师,说你在给大家上课时表示达到什么级别就可以有别墅、有汽车等等,那现在你就是这个级别,我想看看你的房车,那个讲师就说,我说的就是一个理想,一个目标,不能具体化。
  当时我就觉得,一个电视台,怎么节目之间也不好好商量一下,这不是自己打自己脸吗?
  说两个体育的案子,主要是两个案子非常相像。
  第一个案子是一个省的举重队,领导找一个队员谈话,大概的意思是目前他的成绩也就这样,没有往上提高的空间了。现在,运动员退役给的钱是比较高的,看看要不要考虑退役。
  这个运动员表示退役可以,但是如果不要钱,可不可以给他安排在体育训练系统内的工作,但是领导不同意。没办法,这个运动员最后还是同意退役。因为有一些手续要办,所以还得在运动队待上一阵子。
  这个运动员还不错,就说反正我也没事,就帮着给其他队友准备器械、帮忙打水之类的工作。
  没几天,这个对代表省去参加国内的一个比赛,结果在进行尿检时竟然全体都是阳性,这下问题大了,最终确认以后,对所有队员禁赛、全国系统内通报批评、教练也停职检查、领导也停职。但是大家伙都喊冤,说就算我们要用兴奋剂也不会傻到全体都用。最后,决定报警。
  警方来了以后,几乎没费什么力气就找到元凶,就是那个要退役的运动员。他的目的也很简单,发泄让他退役的不满。
  事情虽然调查清楚了,但要想解决对队员和教练的惩罚却很困难,因为毕竟是一个队里的事情,人家怀疑你们是找了个替罪羊给自己开脱,即便不是,也是自身队内管理出现问题。
  关键是,这个给大家投放兴奋剂的运动员并没有受到任何惩罚,因为他给队员喝的水里放的是一种带有违禁成分的营养液。说他投毒?不是毒;说他杀人?谁也没死;法律上不好界定他的行为,只能算作是一种过分的恶作剧,公安局教育一下就给放了。
  这个人拿着退役的补偿金走了,一大堆问题却留给了举重队的队员和领导等待解决。
  另外一个可能很多人都知道,就是大概是2000年,南京全运会,有个孙姓女运动员,先在北京跑马拉松,拿个冠军‘而后坐着飞机到南京跑女子一万米,又拿个冠军。当时,把前来观礼的一个世界级教练都惊着了,找了个懂英文的记者,一定要见一见这个女的教练。这个教练就说,他们有一套自己发明的赛后恢复方法,就问外国人知不知道“五大连池市”,这个地方温泉发达,他们的恢复就是有赖于温泉水的作用。总之,洋洋洒洒说了一大堆,彻底把外国人给说晕了,当时那个外国人跟翻译说:“中国,真的是一个神奇的国家。”
  可没两天,就爆出这个女运动员赛后尿检阳性,服用了兴奋剂。这女的就开新闻发布会,说自己是被人陷害了。
  马上,有个男的到公安机关要投案自首。说是他往女运动员喝的水里放了东西。
  这个男的是女运动员的师弟,据他说,自己一直暗恋师姐,觉得师姐又是马拉松、又是一万米太辛苦了,就想着要帮她补一补,于是在一万米比赛当天给她喝的矿泉水了放了一种营养液。
  而关于这种营养液是什么名字,从哪里取得,师弟说的甚是诡异,营养液的名字记不住了,是他在北京天安门广场一个公共厕所里捡来的。
  这个女运动员还在五大连池市的法院告了他的师弟,最后官司也打赢了,师弟要说明情况、赔礼道歉。女的拿着法院的判决再去向禁赛部门提起申诉,最后,可能还是没成功。
  运动员也好、教练也好,只要成绩好,很多问题就都掩盖了。一旦成绩不行,大家就要找原因,最后,很多管理上的问题就暴露出来。所以,成绩是运动员和教练头上的紧箍咒。
  “马家军”当年是何等风光,到处作报告、演讲。跟厂家合作出什么“中华鳖精”,现在回头看看,简直就是笑话。但是,也是时隔二十年才曝光的。
  当年前苏联解体,有个体操教练出了本书。前苏联的体操曾经非常好,她在书里说,苏联的研究机构发现女性在刚刚怀孕的时候,体能比平时提高10%左右,于是,就监测所有女体操运动员的生理期,临近国际大赛时让男性教练和她们发生关系,这样怀孕以后体能提高非常快,比赛结束再去堕胎。
  当时看完觉得太耸人听闻了,可后来想想,体操又蹦又跳、又翻跟头的,难道不会流产么?
  我们说个奸夫淫妇的案子吧,这是楼主上学时,学校组织学习看到的,别的都忘了,只有这个印象深刻。
  女孩和男孩从大学入校没多久开始谈恋爱,毕业时,一个分到电视台;一个分到广播电台。前面有个案子提到过,我们这座城市电视台和广播电台是在一起办公的,不过是两个办公楼。
  大学四年的恋情、加上又是在一个广播大院里办公。两个人就打算结婚了。可是,男方的父母不同意,原因是女方家里太穷,他们觉得自己儿子长得好、有学历、工作也不错,可以找到更好的,没必要被穷人拖累。男的坚持了一段时间,最后还是放弃了。
  女的很伤心,觉得在一个院子里办公,偶尔也会碰到,有些受不了,最后调走了。但是,女的说,我这辈子要么不嫁人,要嫁也得找一个比你条件好几倍的人。
  后来,这个女的真的嫁了一个局长的儿子。确实条件比之前那个男的好。
  一晃十年过去了,这样各安天涯也很好,可是,女的所在单位组织活动到电视台录像,两个人又碰到了,男的已经是电视台的编导。结果旧情复燃。
  女的觉得自己现在条件已经很好了,家里拆迁分了房子,弟妹也都成家走了。想和男的各自离婚,重续前缘。
  前面层主也说了,感情上,男人是理性动物、女人是感性动物。最后,这个女的排除一切阻力离婚了,孩子也给了男方,就等着男的离婚,可是一等好几年过去了,男的一直找各种理由推脱。
  这个女的有一天约男的到自己家里做客,说也不再想和男的结婚这件事情了。准备出国。临行前和男的吃顿饭,算是告别。
  其实女的在喝的酒里下了毒,男的最后死了。这女的抱着死尸睡了一整夜,第二天去投案自首了。
  为什么印象深刻,因为这个案子各种言情小说的因素都有了:初恋、分离、重逢、怨恨、爱而不得、因爱生恨等等,那时和同学还一直讨论这个女的这样做对不对。
  有的说女的勇敢、有的说这女的下贱、也有说男的不对,死有余辜。
  现在想想,感情这件事情错过就是错过了,若干年以后的人不是当年的那个人、感情也不可能是当年的感情了。还是看不开。
  作家程小青先生在《霍桑探案集》里,某一个故事结尾,霍桑说:“情场上最煞风景的一句话就是-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
  有一年,楼主城市的报纸发起一个活动,就是大家投稿说一说自己名字的由来,比如名字是谁给起的、有什么讲法、有什么意义之类的。参加者很踊跃。印象深的有两个,一个人的名字叫“常江”,和“长江”同音。他说给他打电话的人上来就说:“长江、长江,我是黄河,我是黄河。”他就深吸一口气说:“常江在此,黄河请说。”第二个是一位曾经在部队工作过的人提供的,他说当时部队有两个宣传干事,一个叫“李竺夫”,另一个叫'李月福“。两个人都是说话带家乡口音的,他们打电话自报家门时最有意思,
  一个说:“喂,我是李竺夫啊(你祖父啊),”
  一个在电话那头说:“啊,我是李月福啊(你岳父啊)。
  当时和同事看这个的时候,大家不免也说说自己名字的由来。楼主一个同事,姓就不说了,名是两个字,叫“大过”,大家就问他:“你这有什么讲法吗?”
  这个人就说:“别提了。”他出生的年代是中国计划生育执行最严格的时候。父母在一家工厂上班。那时,工厂里有负责计划生育的人。不是你想生就生,必须在她那排队。后来,同事出生以后,这个负责计划生育的一算他出生日子和在她那登记日子,知道同事的父母是未婚先孕,于是给反映到了厂党委。因为他父母都是党员。党委开生活会对两个人提出严厉批评,还给他父亲党内记大过一次,他父亲做检查的时候,最后说:"为了牢记这次教训,我给我儿子起名字就叫大过,警示我一辈子。“
  然后从这说起来父母单位那个负责计划生育的女的,此人在单位得罪人无数。因为想生孩子得在她那排队,所以不少人还得给她送礼,但是有时她收礼也还是不办事。还特别喜欢传小道消息。无中生有的事情最拿手。
  某一天她没来上班,那时家里也都没有电话,第二天还是没来上班,可是警察找来了。他们单位后面围墙外,是一条臭水沟,旁边是一片小树林,平时很少有人去那,因为太过偏僻了。一天早上有位带着两条大狗的农民从那过,看见一具女尸躺在臭水沟里,报了警。
  单位人一看,就是那个女的。是被人用钝器击打头部,而后脸朝下推进水沟里的。最后是溺毙的。那条臭水沟不是很深,最多就到成年人的膝盖。
  公安局就到厂里了解情况,不是劫财、更不是劫色,那女的都50了。肯定是报复杀人。
  结果公安一了解情况,单位里恨她的人不要太多。当时,她死了第二天,单位食堂就包饺子,虽然谁都没明说,但心里都知道是庆祝她终于死了。这些年人缘能混成这样,也是不容易。
  我同事的父亲当年也是被警方怀疑对象,但是最后排除了,因为他父亲身材瘦小,而那个女的虽然个子不高,但人很胖,没点力气的人弄不动她。而且在案发现场提取到了脚印,显示凶手应该是个个子很高的人。
  调查了一圈也没什么进展,警方后来私底下对厂里人说,就看这些调查材料,这女的真是该死。虽然这样说话有些欠妥当。
  后来同事父母一起调离了那家单位,案子破没破也就不知道了,不过,至少在他的父母和单位同事还能联系上的三、四年里,案子是没破的。
  和颐酒店事情恐怖的不是这女的呼救无人理睬、也不是事后各方的态度冷漠,而是这是在北京,天子脚下。都可以这样明目张胆。联想起去年《新京报》记者报道的地铁5号线天通苑北站的黑恶势力,那里距离天安门的距离才多远,黑社会,听着都觉得像在说梦话。但是,这些都是的的确确发生的事情。
  司法腐败才是最大的腐败。因为本应该受保护的弱势群体反而成为了被侵害最严重的。一个没有法制的社会,从江湖之远到庙堂之高全都没有安全感。
  楼主约了几个朋友出门玩一趟,大概要一周时间就不更新啦,跟涯友们告个假。旅途中也和几个老友再聊聊,看看他们还有什么干货可以和大家分享的。
  层主们努力啊!
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