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看电视《经济与法》说到一个案子。
事发地是福建,有户人家的大伯年轻时下南洋去了印尼,并且入了印尼国籍。不过这位大伯一直没有结婚生子,在83年回国一段时间,并且先后分两次在当地银行存入3000万美金准备在国内发展事业。谁知大伯在回印尼处理事务时候突发疾病去世了,他的侄子听到消息很难过,同时也想到存在银行那笔巨款。银行需要他们提供合法继承人证明文件,就可以查询款项余额并提走钱。
但是,由于大伯是印尼国籍,事情需要到印尼办理,80年代中国人出国很困难,结果这一拖就到了2002年,大家筹钱将近20万,去了一个人到当地,找律师帮忙历时3个月,总算拿到了所有文件。
回国后,一家人到了银行把文件拿出来,准备提钱。银行也承认文件合法性,但是金额并不是他们说的3000万美金,而是3000美金。
一家人都傻了,3000万和3000块差太远了,绝对不接受。最后只能走司法程序,法院根据银行提供的原始单据认定是3000元美金,但是这家人还是不接受,当年有个侄子陪着大伯来存钱,他说大伯拿的是美国出的特种货币,一张面值100万,不会错。
可是银行说,美国从来没有出过面值100万的钞票,而且在1983年,整个银行一年个人外汇存款总额折合美金是79万,福建省银行83年一年个人外汇存款总额折合美元是300万,如果当时有人一次存入1000万和2000万,那是不可能的。
但是这家人一直不接受这样结果,虽然最后结论没出来。楼主到觉得这件事情银行应该不会弄错,那家人也许是大伯自己吹嘘,也许是陪同的侄子没听明白瞎说,以讹传讹,3000块美金成了3000万美金,可是为了拿到所谓的3000万美金这家人已经投入了几十万了。
这件事情让楼主想起来大概是2000年前后,有个人在北京开新闻发布会,说美国花旗银行不履行承诺,拒不接受他的银行存单,不兑现。
当时《经济半小时》用了两期节目说这件事情。这个人是一个偶然机会认识了一个年轻人,这个人说,他家里的一位老人若干年前毕业于北平的辅仁大学,是学英文的,后来做了某位官员的机要秘书,这位官员就是国民政府时期贵州的最高行政长官。
到了48年,眼看国民党大势已去,这位官员就委托机要秘书把自己这些年在贵州搜刮的民脂民膏全部存入了美国花旗银行,因为有美金、金条之类,所以花旗银行很重视,不仅开出了存单和保管单,还特意用金子打造了一块据说永远不会毁坏的纯金单据,以次来表示保存这些细软的决心。
但是,后来这些单据并没有被这位官员带到台湾或者美国,一直由这位机要秘书保存,而她留在大陆。眼看自己年事已高,怕以后没人知道这件事情,所以委托自己家人去花旗银行兑现,但是花旗银行不认账,所以开发布会,讨个说法。
媒体当然希望那位老人出面,但是他的家人说,这位老人年事已高,不在过问这些世间俗事。这笔钱即使取出来也不是他们自己用,因为这些钱是属于贵州人民的,要用在贵州的发展建设上。
当时中央台还真是采访了花旗银行的员工,对方说他们并没有查询到有这笔存款,而且花旗银行从来没有给任何储户开出过纯金的存单,而对方手里的存单无论是从纸张的质量和各个方面,都和花旗银行当年的凭单不一致,虽然没有明说,但是话里话外的意思就是对方凭单是伪造的。
那个开新闻发布会的人当然很气愤,一定要跟花旗银行打官司,要去美国打官司,但是手里钱不够,所以又开始筹钱,抵押就是手里的存单,结果如何不太知道。
也就是从这个事情开始,在中国范围内一大波所谓解冻国民党在大陆资产的各种骗局拉开了大幕。上当的人是前赴后继,而且调进这个局里的人特别“执着”,谁劝都不听,即使公安局抓住这个骗子,他自己都承认了,受骗的人还是认为这是政府逼迫的,好像鬼迷心窍了。
当时某地还抓了一个骗子,倒不是说党产,当时一直有传闻说90几岁的张学良要回大陆,有几个骗子就找了个老头冒充张学良行骗。后来是怎么识破的呢?这个扮演张学良的老头实际只有60岁,让他演一个90几岁的确实挺困难。
有一次几个人住在宾馆里,跟宾馆经理先是透露这是张学良先生,而后有很神秘地说:“少帅不希望被打扰,这次来大陆很低调,不要外传。”当时那个经理还纳闷:这都90了,怎么还叫少帅啊!
结果这个老头要在浴缸里洗澡,有个服务员好心过去帮忙,不知道谁在门口过道里喊:“着火啦,着火啦。”服务员也一惊,想着先得扶起老先生,可那个老头自己“嗖”的一下就从浴缸里窜了出来,然后披上浴巾一溜烟地跑出去了,这时候才知道是一场虚惊。可那个服务员觉得90几岁的人,这身手也太敏捷了吧,就跟经理汇报了,经理也吃不准,干脆报警,警察一来,几个同伙先跑了,把“少帅”一人扔那不管了。
看新闻有个河北的事情,一家姐妹三个,父母也是经商有道,名下有几个商铺。后来家里翻修房子不小心露了富,一个来建房的小工起了歹心,为了钱把这几个姐妹的父母给杀害了。
新闻里并没有说几个姐妹还有什么亲戚,结果有个小妹的同学父亲收养了她们几个。等到三个孩子长大以后,想要回父母的财产时,才发现那些商铺和其他财产已经让这个养父挥霍得差不多了。这个养父还是腿有毛病的残疾人,警察找到他的时候,他的座驾是奔驰,还雇佣了一个司机给他开车。
这个养父后来也承认了侵吞人家财产事实,被判了刑。
以前看美剧的时候,不是羡慕人家美国生活多优越,就是觉得人家社会保障机制很完善。遇到家暴找什么机构、弃婴找什么机构,所有这些,不是依靠媒体、社会,而是国家机制。这一点让人很羡慕。
这姐妹几人,如果有完善的社会保障机智,也不会给别有用心的人机会。
楼主以前有个同事,她家兄弟姐妹4个,大哥大嫂开车出门办事出了车祸,两个人都去世了,留下一个9岁的女儿。
当时双方老人年纪大了,也没精力抚养这个孩子。开了一次家庭会议,最后决定这个孩子给同事抚养。主要原因是当时她的爱人经营药店,经济状况是最好的。她的爱人也是经商多年,就提议大家做个见证,把大哥大嫂的所有财产登记一下,免得将来说不清楚。
当时统计后,现金存款不到7000块,有一套面积不到50平的一居室房子,除此之外,车祸是哥嫂的全责,也没有什么赔偿,那辆车还是找楼主同事借的4万块买的,人都没了,怎么好意思要钱!
楼主同事把侄女领回家,哥嫂的房子出租,租金由孩子奶奶保管,同事经济条件好,也不用租金,就算是存着留给侄女的。
后来她这个侄女高中毕业考大学的时候,同事给她意见让她报考中医中药专业,因为姑父一直做药店,在药批还是有不少人脉的。到了毕业时候,姑父给托人进了一家国有的大型药批企业,工资福利都很好。
这个侄女上大学时有个男朋友,但是同事不太满意,但又不好直说,就委婉地提醒她几句,结果,这个侄女很不高兴,说自己要搬出去,搬回自己家住。还让姑姑把当年她父母车祸赔偿金还给自己。
这下同事气坏了,拉着侄女找父母去了,说你也工作了,今天把事情说清楚,我这些年有没有贪我大哥钱,后来说清楚了,这个侄女就给她跪下认错了。事情算是过去了。
过了两年,这个同事的女儿从英国留学回来,进了一家外资银行,男朋友是在英国认识的,大家经常一起吃饭。这个侄女有一次跟奶奶聊天,说姑姑偏心,当年为什么不送自己出国,如果父母在的话,一定会也送她出国留学的。
她的爷爷听不下去了,就说:“你爸妈活着,你都未必能过上现在的生活。他们当年都下岗,还是找你姑姑借了4万块买的车,人没了,车也报废了。你姑姑让你还钱了吗?房子租金也没要,一直存着等你结婚时候给你,这些年不都是人家花钱白养着你吗?以后很多事情还要靠着姑姑和姑父,闹翻了与您有什么好,怎么没脑子呢?”
当然,这些话是以后同事母亲跟她说的,侄女一直闹别扭主要也是有亲戚从中挑事,另一方面也是父母去的突然,作为一个孩子幼年经历这样的事情,心态也一直没调整好。她总是觉得如果我父母在,我会过得比现在好。未知才有想象的空间。但是,她爷爷说得对,即使她父母在,未必过得比现在好。
同事挺伤心的,后来想想觉得心里对得起去世的大哥就行了。不管那么多了。只是这些年的心血都白费了。
许多年前,有一桩官司很引人注目。原告是当年风靡中国的“金嗓子”周旋的小儿子,被告是黄宗英。周旋当年精神状态不好,一直住院,就委托黄宗英照顾自己的小儿子。后来这个小儿子告黄宗英,说她侵吞了母亲周旋的财产。他说在他小时候,黄宗英带他到医院去看望周旋,当时他穿的毛衣是小了还是破了,周旋看见就小声跟他说:“妈妈其实有很多钱的。”
所以,小儿子觉得黄宗英侵吞了母亲的巨额财产。这个官司里,小儿子同母异父的大哥却站在了黄宗英一边,而且他不太喜欢这个弟弟,认为他和他的父亲一样,都是奸诈的小人。最后,法院到底是怎么判的也记不住了,这个小儿子后来是移民加拿大了。
代人抚养,最后或多或少都有说不清楚的地方。也是一个个的悬案,弄不明白。真弄明白了,又伤了感情。
所以,还是象国外那样,有社会机构的监督,这样比较有公信力,也省去了很多的猜忌和疑心。亲兄弟还要明算账,什么事情有金钱搅在里面,最后伤的最深的是感情。
纯属自己歪个楼。
主要是李易峰撞车事情这几天一直是娱乐头条,天涯八卦上也有很多帖子,有挺他的,也有倒他的。热闹的场面让楼主想起以前听过的马志明说的相声小段:有个人很爱看热闹,某一天听说有个地方着火了,立刻撒腿就跑过去看。回来以后,有邻居就问他:怎么样啊?火大不大?怎么着的?伤人没有?火怎么扑灭的?这个人一脸郁闷地说:“嘛呀,连个火苗子都没有,光冒点烟,真没劲!”
一场车祸,围观的众人因为目的不同、利益不同,所以表达的态度也不同。有从法律角度解读的、又从公众人物影响角度解读的、有从绯闻角度解读的,各种各样。当年柯震东吸毒事情一出,一群人分了他的商业资源,现在,如果一旦李易峰出事,也是一群人等着瓜分他留下的商业资源。所谓人红是非多,圈子就这么大,蛋糕就这么多。你多吃自然别人就少吃或者没吃的。无风还能起三尺浪呢!更何况还是你有错在先。所以这当红偶像 一定要谨言慎行,多少双眼睛盯着你呢!
以前楼主家有个亲戚不是唱昆曲的嘛,后来退休做过一段时间的演员,地位比群演高点有限,有一次他进一个剧组,演的是女主的父亲,戏份不多。他后来和我们说,那个戏里女主和女二的关系是一对闺蜜,可是女二很不满意剧组给她提供的服装(现代戏),就私自采购了一批衣服带到戏里,可是这样就抢了女主的风头,女主就找导演去了,导演也要求女二穿剧组的衣服,可是这女二也不知用了什么手段,导演的态度来了个180度大转弯,居然同意了。然后,在一次拍摄完毕之后,大家都在休息,那时还没有带助理说法呢,女二在换衣间发现自己购置的衣服全被划了大口子,气急败坏的报了警,警方也出警了,也做了笔录,然后就没然后了。几件衣服,谁下功夫给你找凶手去。过了几天,这个女二找导演说自己对某一场戏有些建议,就是她误解女主好心,两个人发生争吵,女二觉得自己扮演的角色应该在利令智昏的情况下抽了女主一个嘴巴。女主一听就不同意,但是导演同意,而且还说就是借位拍摄,不是真打。到了实拍的时候,女二攒足了力气实打实地抽了女主一个嘴巴,半张脸都肿了,女二还一个劲地道歉,说自己入戏太深了,又是送药,又是从家带滋补品。剧组其他人就是看着不说话,私底下倒觉得这两个人戏外的表演比戏里的表演要更精彩。
其实历史都是惊人的相似。当年周旋去香港拍摄《清宫秘史》,有一场戏是她扮演的珍妃跪下求慈禧,那个扮演慈禧的演员按照要求抽了她一个嘴巴,这一个嘴巴,当时把周旋戴的耳环都给抽掉了,飞出去好远。后来有人说,这个人是妒忌周旋的片酬高,当年的周旋是中国片酬最高的女演员。
羡慕嫉妒恨,把一个人的心理过程描述的很形象。其实到了嫉妒那一步,就已经希望看见你从高处跌落时的丑态了。
偶像其实是经纪公司的产品,能出一个成熟度和市场认知度很高的产品不容易。一旦翻船,再想培养一个出来,又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而且有些人是怎么捧都不红。
所以,追星可以,但一定要保持理智。偶尔丧失一下也能理解。当年楼主母亲上学的时候,那时最红的男演员是《柳堡的故事》里演二班长的那位。班上有个女生超级喜欢他,在电影院把这部电影看了18遍。虽然那时电影票只有5分钱一张,但对于一个没有收入的学生来说,看第一遍可以找家里要钱,可第2-18遍总不能再找家里要钱了吧。就只能把家里给的早点钱省下来,早点钱一般是2分钱,攒够了看一次二班长去。不过那时同学关系很好,大家也知道她喜欢那个二班长,买早点以后就分给她点,不至于饿坏了。学校有时上半天课,就几个人跑到北影厂门口去等着,希望能看到某个演员。有时候还真能看见那些演员骑着自行车进厂出厂,想起来也是一段青春的记忆。
不过,明星有明星的生活,你有你自己的日子要过。可以脑补一万遍自己和明星的偶像剧情节,但还是要回到真实世界里,生活在一个城市,但永远是两条不会相交的平行线。其实,你的幸福未必比他少。
@baoliangtang 2016-05-28 13:12:39
楼主我也歪一下。今天看了今日说法,又是一个证据不足嫌疑人被释放的案例。嫌疑人的无罪解释自己都说不圆,但最后还是自由了。他是中国法制化进程中的侥幸者,非常同情受害者(此农村男的女友,城市独女,美术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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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楼主也看了。很多案子公安局怀疑某人其实也是要有证据的,有些人可能最后证据证明清白,有些人最后证据证明不了他杀人,所以只能放了。
冤假错案,有些是办案人缺乏专业素养。比如“呼格案”,凭借他指甲里有死者的血迹,而且还有其他一些蛛丝马迹,再加上那时重口供不重证据,之前提过的云南老陈的案子也是最后证据不足,把人放了。
法治进步是好事,但是对那些心理素质极其好的犯罪分子来说,逃脱的机会就更大了。
也是前几天看电视上一个法制节目,说的案子叫《花季少女死亡之谜》。但是没看完,因为实在是太气愤了。
大致内容是有位母亲家在青海西宁附近,她自己说脾气不好,很拧,经常跟家人闹别扭,而自己的女儿在脾气性格上也随了自己。后来这位母亲接触到一个学佛的人,了解了一些中国传统文化,诸如《弟子规》一类的书籍,感觉在脾气性格上有很大改变,而且自己这个女儿也很喜欢这些传统文化,那个学佛的人就向她们介绍一所专门教授这些传统文化的学校,母女两个就做了个很重要的决定,让15岁的女儿辍学去那所传统文化学校学习。
那所学校在江苏徐州,不仅不要学费,而且还管吃管住。费用全部来自社会捐赠。过了几个月,这位母亲来学校开了一次家长会,女儿就闹着要回家,她就教育孩子做事情要坚持,劝慰了几句就回青海了。没多久,学校给她打电话,说她女儿病了,但是从青海到徐州上千里的路程,等这个女的赶到,学校带着她去了一座寺庙,她女儿已经死了,尸体就停放在寺庙里。
那个学校的校长就给她下跪了,说她女儿病的很突然,没有任何征兆。但是,在徐州处理女儿后事的过程中,这个母亲发现事情不是那么简单。那位校长在接受采访说得很轻松,说这个孩子只是有些拉肚子,让义工开车送到校长住的地方调养几天,上车时候还好好的,到了地方人就不行了。可是学校的生活老师却说,那个女孩上车就是别人给抱上去的,已经口吐白沫了,但是校长不让送医院,自己给她灌姜水,一点效果也没有。
家长听了更伤心了,决定做尸检,担心女儿是不是被人害死的。可是因为尸体停放时间太长了,已经开始腐烂,真正死因查不到了,但是法医还是确定是疾病引起的死亡,具体是什么疾病查不出来了。
女孩的父母就将学校告上法庭。这个校长解释说,她觉得女孩病得并不严重,而且学佛的人生病不需要上医院;人死后不报警是因为学佛的人从来没跟警察打过交道,不知道;最后还说女孩父母告她真是没道理,因为女孩想回家,但是母亲不让,所以女孩就觉得既然你们不让我回家,那我就死给你们看,所以是她自己有这个要死的欲望,不能怪自己和学校。
法庭一调查,这个学校根本没有任何办学资质,里面的老师也没有教师资格证,校长只有初中文化,就是个假学校。
最后,怎么判决没看,因为太生气,恨不得钻进屏幕里把那个家长和校长暴打一顿。
现在流行一句话:不要站在道德的制高点去评价别人。
因为一家有一家的难事,不在你身上,你也体会不到。所以最好不要对别人的行为品头论足。但是,这位母亲也真是放心,18岁考大学,有的家长都不让孩子去远地,就是担心一旦有什么事情赶不过去。
楼主也是猜测,这位母亲的女儿可能学习不是很好,不然怎么连义务教育都放弃去学传统文化,可能也是希望提起女儿对学习的热情,曲线救国吧。但是去那么远的一个地方,也没有好好考察一下学校的资质,把女儿一个人让在千里之外的地方,真想得开。
信仰这个东西,包括学佛也好、信教也罢,一定要掌握好一个度。过了就是走火入魔。而且有些人打着这些名义,其实行的是敛财之实。
以前有一阵气功治病红遍中国,没事就在体育馆开大会,什么发功治病,甚至大师根本不用到场,在中国或者世界某个地方发功,弟子在现场接功再传给大家就行。真有人信,楼主当时一个同学的母亲就深信不疑。还没事作为服务人员给大师的弟子联系接送车辆什么的,后来,有个大师弟子私底下找到她,说是让她再找几个人当托,就是发功现场那些收到气功一会哭一会笑的。这时,同学母亲才明白原来这是一群骗子,算是醒悟的。其实那些弟子最早也是被大师骗了的,后来跟着一起行骗分钱。记得当时有个大师还出了一本书,说是他一发功能影响太阳黑子的出现频率,吹牛都说的没边了,可是居然有人信。所以这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其实这些大师还是修行不到位的,有的大师跟官员走到一起,提供一个官商交际的平台,打着修行的幌子不仅敛财还能认识不少领导,有了更大、更稳妥的保护伞,只要自己不作,还是可以享一世荣华富贵的。
说回这个案子本身,做父母是个辛苦活。遇到一个省心的孩子,那是福气;遇到不省心的孩子,还是得自己亲力亲为。有的人总是恨不得找个人替自己管教孩子,以前是推给老师,后来是推给培训机构,孩子网瘾戒不了就找那些什么所谓的学校,最后孩子被人打死了还得和学校打官司。世界上没有什么事情有捷径可以走,你自己的孩子你都没办法管好,难道指望别人帮你教育成才,人家有时间还管自己孩子去呢!
前面说过一个关于结婚太早或太晚都不太好的案子。后面有位评论的人说,也许那个男的回家了,但是可能被媳妇给轰出来了,所以睡车里出了意外。
正好这几天在微博上看到一个事情,那位男士的经历和案子里的男的很相似。
这个男的大学毕业以后做过一阵北漂,认识了一个同样是北漂的女孩子,两个人感情很好。有一次男的因为应酬喝醉了,回来以后吐的哪都是,女的一夜没睡,又是照顾她,又是收拾屋子,洗单子。过了两年,男的父母让他回老家,好像他是独子。女的虽然和他不是一个省的,但是也跟男的回去了。
可是男的父母不喜欢这个女的,一来嫌弃她是外省的,二是女的学历只是大专,最后就是男的考上当地公务员,可女的只是在一家私企工作。最后女的还是放弃回了自己的老家。
这个男的后来结婚了,是男女双方父母撮合的,也谈不上感情,几乎就是父母在后面推着走进婚姻殿堂。这个男的觉得他和这个妻子都不算是个人,就是为了繁衍后代而存在的牲口。一次,男的单位聚会,喝多了。回家就在卫生间吐,他妻子过来很不耐烦地说:“你到外面去吐吧,声音这么大,吵到孩子了。”男的一听站起来就出门,关门的一瞬间看见他妻子拿着空气清新剂正在卫生间喷着。
坐在车里,男的就想起来以前那个女朋友,不仅照顾自己,还会给他熬汤暖胃。一个大男人,深夜坐在车里失声痛哭。
后来他跟父亲聊天时候说了这件事情,可父亲说:“我们是为你好。”男的就说:“可我过得不快乐。”父亲就说:“谁都是这么过来的,习惯了就好!”
去年有部电影《剩者为王》,里面女主父亲一段话说得很好。如果大多数父母都能有这个父亲的心态,那些什么相亲角就可以消失了。
结婚是为了让自己的快乐加上另一个人的快乐,而不是陪葬自己的快乐只是为了孝顺父母。只是,在中国,能够让大多数父母认同这个观念任重道远。很多时候,在被舆论、被亲人、被环境裹挟着,特别能深刻体会一个词“身不由己”。
@老虎不是猫007 2016-05-28 08:32:44
纯属自己歪个楼。
主要是 李易峰 撞车事情这几天一直是娱乐头条,天涯八卦上也有很多帖子,有挺他的,也有倒他的。热闹的场面让楼主想起以前听过的马志明说的相声小段:有个人很爱看热闹,某一天听说有个地方着火了,立刻撒腿就跑过去看。回来以后,有邻居就问他:怎么样啊?火大不大?怎么着的?伤人没有?火怎么扑灭的?这个人一脸郁闷地说:“嘛呀,连个火苗子都没有,光冒点烟,真没劲!”
一场车祸,围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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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敌小马甲MT 2016-05-29 09:37:03
同意楼主的观点,我也追星,谁年轻的时候没有喜欢过一两个明星,这些是人之常情。我喜欢的最久的就是周杰伦,到现在也一直喜欢。以前每天都是听他的歌。但是我最多就是上网看他的新闻,买一两张专辑,现在出来工作了,有钱了,我才去买演唱会的门票,我以前一直都没有问父母拿钱买明星的东西,即使是Jay的专辑,也是我自己省生活费买的。
现在有很多十几岁的孩子去追星,动不动就租大屏幕庆祝生日,买各种名牌等等送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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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层主说得在理。追星也得理性,不能没了自我,为了追星而追星。其实谁年少时候都喜欢明星,追星也是量力而行,有钱捧个钱场,没钱捧个人场。人家出专辑,有钱就买,演电影就去贡献票房;没钱就上网帮人家聚点人气,力所能及。
有次在电视上看娱乐新闻,说是有个韩国明星来中国开见面会。粉丝就集资给人家买水果,不仅买,还得给削皮,装好包装。那个记者采访时候,有个粉丝就说他们是几点起来,去批发市场买,所有水果削好还要用温水冲一遍,然后她说:“我们买的水果质量特别好特别甜,”说完怕记者误会她偷吃,就说:“我是切的时候掉下一小条尝了一下。”那个记者就问:“你这家也没给你爸妈削过水果吧?”那女生就有点不好意思了。其实偶尔一次,如果刚好明星来你所在城市,翘课去一次也没什么,青春嘛,能理解。千万别变成那种疯狂粉丝,人家走哪她跟哪,还花钱雇黄牛车跟着人家。其实这样的人也不是粉丝,不过是在追星过程中自我的一种满足,就她知道明星第一手资料,觉得很酷。而且现在衍生出所谓的“粉丝经济”,什么见面会的手牌、拉环之类,还集资给偶像买什么礼物、上剧组探班给媒体也买礼物,让人家不要委屈了自家偶像。
有时候看那些追星的粉丝样子,一方面觉得年轻真好,做多傻的事情都会被原谅;另一方面觉得年轻也不好,上当受骗最多的就是他们。
换成楼主这样的,明星就坏了。别说花钱抢什么见面会门票,白给我我都不去。大晚上在家待着不好么,去见面会场,吵吵闹闹的,远远就看见个小人脑袋,看也看不清楚,真人也又不能上手摸,有钱自己买点好吃的、买点穿的、出去旅行比什么不强。看他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