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说个窝案,这个窝案不是什么惊天大案,只是觉得企业有各种规章制度,但是没人认真执行,就是一张废纸。
楼主工作关系,有个企业,是做洗涤化料的。他们生产的化料不是针对普通老百姓,而是供给高档酒店洗衣房或者外面洗衣店。
企业老总原来是德国汉高的工程师,技术上没的说,企业经营上也有一套,所以企业发展很快,在市里有200平的办公区,开发区有将近600平的生产区。
工作流程大致是办公区根据客户订货,给厂区发生产计划单,厂长根据计划单填写生产领料单,工人们每天拿着领料单到原材料库领料,生产出成品后再入成品库。
这家企业的主要产品是以液体类的,比如:去渍剂、去污剂、除锈剂、蛋白垢等等,但是客户中也有洗衣工厂,所以洗衣粉类的产品也有,但是量不大,生产洗衣粉的车间只有两个人。
洗衣粉类的东西,比如:漂粉、彩漂粉、中和酸剂、加酶洗衣粉,这些在生产过程中都会最后多出一点,不可能生产50公斤,最后出来正好50公斤,多一点也是合理的,所以,生产流程中也规定,每次生产的产品填写入库单时候,都要把多出的那部分注明,库管和车间都有台账,等到这些零头凑够一个包装,就一次性清零。
这样规定是没问题的,但是车间人工不是很稳定,工人有时候不干了,或者库管不干了,在一次次的工作交接中,有些东西就放弃了,比如车间和库管的台账。
每次车间多出的洗衣粉就扔在一边,也没人管。
有一年快过年时候,老总带着业务员去拜访客户,其中有一家洗衣厂,因为进货量不大,所以老总只是到洗衣车间找到负责的洗衣大工,聊了几句,拿了些礼品过来。在走的时候,不经意看到车间堆放洗衣粉的地方,有自己家的中和酸剂,但是包装是一公斤的,老板对自家的货是了若指掌,知道所有产品规格包装里,中和酸剂没有一公斤的。但是表面上不露声色,回来后,让业务员去找那个洗衣工厂大工私底下了解一下。
业务员反馈回来的信息是,中和酸剂是他们单位送货司机现金卖给工厂的。又去查了交款记录,并没有收到这笔钱。
老板就私下找人盯着这个送货的司机,直到有一天看见他装货的车上有一箱东西,打开一看,是各种小包装的洗衣粉类产品,就问他怎么回事?
司机回答是,他以为这些东西没有用,所以准备拿回家洗衣服使。可是拿回家为什么还要做成像模像样的包装,司机解释是他用不了可以送人,既然送人,总要像个样子。
车间那两位工人和司机的回答是一样的,于是就问他洗衣工厂的事情,这件事司机很痛快承认了,说那天送货,知道工厂没有中和酸剂,正好他有,就给人家了,钱确实自己拿了,可以补交给公司。
之前有没有这样的行为,三个人都矢口否认。因为没有账,人员更迭又很快,也没有证据证明这三个人总共拿了多少产品到外面私卖,最后老板挨个找他们谈话,如果承认一直有这种行为,他可以既往不咎,当什么都没发生;如果只承认这一次,那他就开除他们。最后这三个人都自己主动辞职走了,没等老板开除。
从这件事情以后,老板又加强了监督和核查的力度还有次数,不过,过了两年,又碰到那家单位的人,问了一下,说如今核查的事情不了了之了,原因是财务人员换的也比较频繁,谁也不愿意来开发区查账,能脱就脱,一年也查不了两回账。
企业管理是个大问题,规章制度最后也是要人去执行,私企人员更迭快,出现问题频率高;而国企人员稳定,但是也出问题,以前好像是长春一汽出过一桩窝案,工人把好的汽车零件冒充残次品换出来,然后卖给一些汽车修理商。能成功的原因是大家在一起混久了,不好意思认真核查,好像不把对方当好人。
私企、国企这样,外企呢?楼主在北京的时候,有个亲戚在一家知名的快餐连锁店做店长,是做披萨饼的。她就说,店里的那些负责做卫生、刷碗的工人,经常性到操作区拿吃的,看见了说几句,她们就冲你“嘿嘿”一乐,看不见的时候,什么都拿,不过不能带出去,只能大家吃了。每天打烊以后,集团会有收当天剩下食材车过来,这些人就把披萨饼的面全都烤成饼胚,然后大家一分。其实后厨和清洁区都是有监控的,拍到了,又能怎样?他们招人只要北京本地人,所以不好招人,只能睁一眼闭一眼,大错没有就算了。
谁都不是天使,谁都有私心,或者贪欲之心,所以才要规定这些管理制度,把每个人的贪欲之心关在笼子里,为了他,也为了企业。一旦有漏洞,就只能依靠个人道德和对法律的敬畏之心了。
楼主工作关系,有个企业,是做洗涤化料的。他们生产的化料不是针对普通老百姓,而是供给高档酒店洗衣房或者外面洗衣店。
企业老总原来是德国汉高的工程师,技术上没的说,企业经营上也有一套,所以企业发展很快,在市里有200平的办公区,开发区有将近600平的生产区。
工作流程大致是办公区根据客户订货,给厂区发生产计划单,厂长根据计划单填写生产领料单,工人们每天拿着领料单到原材料库领料,生产出成品后再入成品库。
这家企业的主要产品是以液体类的,比如:去渍剂、去污剂、除锈剂、蛋白垢等等,但是客户中也有洗衣工厂,所以洗衣粉类的产品也有,但是量不大,生产洗衣粉的车间只有两个人。
洗衣粉类的东西,比如:漂粉、彩漂粉、中和酸剂、加酶洗衣粉,这些在生产过程中都会最后多出一点,不可能生产50公斤,最后出来正好50公斤,多一点也是合理的,所以,生产流程中也规定,每次生产的产品填写入库单时候,都要把多出的那部分注明,库管和车间都有台账,等到这些零头凑够一个包装,就一次性清零。
这样规定是没问题的,但是车间人工不是很稳定,工人有时候不干了,或者库管不干了,在一次次的工作交接中,有些东西就放弃了,比如车间和库管的台账。
每次车间多出的洗衣粉就扔在一边,也没人管。
有一年快过年时候,老总带着业务员去拜访客户,其中有一家洗衣厂,因为进货量不大,所以老总只是到洗衣车间找到负责的洗衣大工,聊了几句,拿了些礼品过来。在走的时候,不经意看到车间堆放洗衣粉的地方,有自己家的中和酸剂,但是包装是一公斤的,老板对自家的货是了若指掌,知道所有产品规格包装里,中和酸剂没有一公斤的。但是表面上不露声色,回来后,让业务员去找那个洗衣工厂大工私底下了解一下。
业务员反馈回来的信息是,中和酸剂是他们单位送货司机现金卖给工厂的。又去查了交款记录,并没有收到这笔钱。
老板就私下找人盯着这个送货的司机,直到有一天看见他装货的车上有一箱东西,打开一看,是各种小包装的洗衣粉类产品,就问他怎么回事?
司机回答是,他以为这些东西没有用,所以准备拿回家洗衣服使。可是拿回家为什么还要做成像模像样的包装,司机解释是他用不了可以送人,既然送人,总要像个样子。
车间那两位工人和司机的回答是一样的,于是就问他洗衣工厂的事情,这件事司机很痛快承认了,说那天送货,知道工厂没有中和酸剂,正好他有,就给人家了,钱确实自己拿了,可以补交给公司。
之前有没有这样的行为,三个人都矢口否认。因为没有账,人员更迭又很快,也没有证据证明这三个人总共拿了多少产品到外面私卖,最后老板挨个找他们谈话,如果承认一直有这种行为,他可以既往不咎,当什么都没发生;如果只承认这一次,那他就开除他们。最后这三个人都自己主动辞职走了,没等老板开除。
从这件事情以后,老板又加强了监督和核查的力度还有次数,不过,过了两年,又碰到那家单位的人,问了一下,说如今核查的事情不了了之了,原因是财务人员换的也比较频繁,谁也不愿意来开发区查账,能脱就脱,一年也查不了两回账。
企业管理是个大问题,规章制度最后也是要人去执行,私企人员更迭快,出现问题频率高;而国企人员稳定,但是也出问题,以前好像是长春一汽出过一桩窝案,工人把好的汽车零件冒充残次品换出来,然后卖给一些汽车修理商。能成功的原因是大家在一起混久了,不好意思认真核查,好像不把对方当好人。
私企、国企这样,外企呢?楼主在北京的时候,有个亲戚在一家知名的快餐连锁店做店长,是做披萨饼的。她就说,店里的那些负责做卫生、刷碗的工人,经常性到操作区拿吃的,看见了说几句,她们就冲你“嘿嘿”一乐,看不见的时候,什么都拿,不过不能带出去,只能大家吃了。每天打烊以后,集团会有收当天剩下食材车过来,这些人就把披萨饼的面全都烤成饼胚,然后大家一分。其实后厨和清洁区都是有监控的,拍到了,又能怎样?他们招人只要北京本地人,所以不好招人,只能睁一眼闭一眼,大错没有就算了。
谁都不是天使,谁都有私心,或者贪欲之心,所以才要规定这些管理制度,把每个人的贪欲之心关在笼子里,为了他,也为了企业。一旦有漏洞,就只能依靠个人道德和对法律的敬畏之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