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说我身边三十年未破的悬案

  很久以前看过一个纪实文学,说的是在海外留学人群。其中有一部分是说在日本留学人的生活。
  当时有个人去日本留学,说是留学,其实就是去打工挣钱。这个人在国内是个木匠,到了日本以后,也找到一份木匠的工作,不过收入也不是很高,更何况还有租房等生活费的支出。
  这时,有个同乡找到他,说有份工作,收入很高,但是很辛苦,问他愿不愿意做。这个人就说:“想挣钱还能怕辛苦,说吧,什么工作?”
  不过,同乡说了工作内容以后,这个人真是倒吸一口冷气。
  工作就是:背尸人。
  日本有些住在高层的人,因为各种原因在家中去世以后,殡仪馆的车在楼下等着,去世人的遗体得靠人一层一层楼背下来,电梯当然有,但是不让尸体坐,不吉利。但是,背着一个死人从高层往下走,除了心理上的恐惧,还有对人体力的极大挑战,所以本地人基本没人干,都是外籍劳工做。
  但是工资很高,而且每次还有额外收入。因为你背着尸体下楼,其实在楼梯过道是可以休息的,但是,每层楼的楼梯口都会有居民等着,往你口袋里塞小费,因为有个死人在楼梯间大家觉得晦气,所以,楼层越高就意味着你的收入越高,同时也会更辛苦。
  这个人第一次去只是跟着别的背尸人看个流程,主要人家也要考察你一下,别背到半路一害怕,把尸体扔在楼梯间,自己跑了。
  这个人开始正式做了背尸人,确实太辛苦,当然收入也高,不过有时候也能碰见在楼梯口不愿意给钱的,看见你在那想休息,就不停给你鞠躬,就是不给钱。这个人心软,看见人家鞠躬不好意思,就只得不休息,接着下楼。
  有个也是做背尸人的,也是中国人,说自己没什么技能,只有一身力气,所以在日本就干这个,付出辛苦,也确实挣到了不少钱。不过,有一次,在背尸的过程中,因为楼层太高,这个人体力透支太大,不小心连同尸体一起滚下楼了,送到医院,没能抢救过来,人生最后时光,他还是坐了电梯下来送到救护车里。
  楼主后来曾经把这个事情说给一个同事听,这个人是在楼主单位补差的工程师。他听完给楼主讲了他的一段背尸经历。
  大概是90年代中期,他还在一家国企工作。有一次,单位要引进一台设备,联系好了以后,准备让设备科和技术科各出一个人,去那个厂家一趟。本来这件事情两个人去足够了,可是最后去了7个人。
  这7个人是分乘两辆轿车出发,第一辆车是办公室主任和后勤科一个女的,外加这个女的不到11岁的儿子。另外一辆车是技术科的这位同事,还有设备科一个人。
  为什么去引进设备,需要办公室主任和后勤科的人呢?其实不需要,这个办公室主任和后勤科女的是一对情人,两个人各自都有家庭,双双出轨,在单位是人尽皆知的秘密,神奇的是,双方的配偶都不曾来闹过或者有什么过激行为,也算是“本事”。这次借着引进设备,其实就是公费旅游,因为这个设备生产单位靠海边。到了地方,他们去工作,主任带着情人和情人的儿子就玩海去了。
  为办公室主任开车的是个老司机,50出头,为楼主这个同事开车的是个27岁的新司机,驾龄不过4年。出发前,新司机还说:老司机带带我。老司机答应得也很痛快。
  在市里还算不错,车速也不快,到了高速上,这老司机的车就跟脱缰的野马一样,甩开了速度往前开,不是开车,是要起飞了。新司机一开始还调侃两句,后来就直接开骂了,一边骂还得一边加速度跟着,怕丢了,老司机认路。
  楼主这个同事和设备科的那个人本来想着上车补个觉,眼看着车速一再突破极限,两个人谁也不敢睡了,瞪着眼睛注视前方,生怕出事。
  下了高速,老司机速度不减,终于在一个路口一变灯,他们这辆车停下了,老司机的车开走了。
  于是,几个人只得自己问路,总算遇到一个熟悉路的,很详细告诉他们。等开了不到十分钟,发现前面有车祸,因为那条路很宽,却没有多少车,所以尽管发生车祸,路并没有堵上。有几个人已经在帮忙了。
  走到跟前,设备科的那个人突然大叫:这不是咱们的车吗!这下,他们三个人都有点愣住了。
  几秒钟以后,才反应过来下车救人,老司机和坐在副驾驶的那个10岁孩子已经被甩出车外,人已经完了。有热心人找了块布给盖上了。
  坐在后面的办公室主任和那个后勤科的女的似乎还有气,于是赶紧把这两个人挪到他们车上,当地人告诉他们,前面不到一里地有家医院。
  因为太过紧张,楼主这位同事已经记不大清在车里细节,到了医院,等不得医院的推车,楼主这个同事就背着办公室主任进了医院,喊着:救人,救人。
  当时他记得很清楚,办公室主任的手在他眼前晃着,而且手指一直往前指,似乎让他往前面走。
  等到把两个人送进了抢救室,楼主这位同事和其他两位才算稍稍回过神来,身上又是汗,又是血,互相看着,都觉得对方挺恐怖的。
  楼主这个同事就跟医院借了电话,给单位报信,让赶紧过来人处理后续事情。
  没多久,新司机跑过来告诉他,办公室主任已经去世了,而且医院的医生说,人送来的时候就已经完了。
  楼主这个同事当时一听就说:“不对,不可能。我背着他进了医院,他那手一直在动,就这么往前指着,我记得很清楚。”不过,也没人听这些话。
  单位陆续来了人,那辆轿车里,除了后勤科女的重伤,但是抢救过来以外,剩下的人都没了。
  设备也别引进了,单位除了这么大的事情,还得成立处置小组。
  因为是打着引进设备名义,所以这几个人都算是因公殉职,单位还得出抚恤金。反正那段时间是很“热闹”。
  后勤科女的虽然保住了命,但其实活下来更惨,首先她带着孩子一起出门,可是孩子死了,她活着,而且车祸中由于撞击,导致大脑颅骨受损,所以她出院以后,几乎是换了一个人,以前虽然算不上厂花级别的,但是在单位也是小有名气的美人,加上有颇有些聪明,一场事故以后,变得有些反应迟缓,和从前判若两人了。夫家觉得孩子也死了,她也变傻了,保持这段婚姻也毫无意义,就和这女的离婚了,而且没给她什么钱,把孩子的死全部归到她的头上。
  后勤科其他女的,原来因为她是办公室主任的情人,给她几分面子。如今主任也死了,她也废了,算是有仇报仇,经常拿话或取笑、或奚落她,看她有些呆傻的表情,很是有一种“大仇得报”的快感。
  后勤科的科长人还不错,私下对这几个女的说:差不多就行了,放在从前,你们敢么?有本事找厉害人欺负去,如今她已经这样了,杀人也不过头点地吧!
  后来,这女的父母找单位领导,给她办了因病的内部退休,回家了。
  楼主这个同事某一年住院做手术,和主治医生说起自己背着办公室主任进医院的经历,就说,主任没有死,那个地方医院小,医生业务水平有限,才会这样胡说。
  不过,主治医生说,人有的时候会有这种情况,人虽然已经死了,但是神经系统并没有完全停止,还会做出一些动作,在外人看来这个人其实还活着,但是他的确是死了,因为符合医学上死亡的几个要素就判定为死亡了。
  不过这种情况大多发生在人刚刚死亡时候,所以,也许那个办公室主任抬上轿车的时候,人确实还有一口气,但是可能这一路上就已经完了,所以楼主这个同事背着他的时候,他已经是一具尸体,但因为神经系统还没有完全停下来,才会看见他的手指一直在动。他们医生在医院里,生死见多了,不新鲜!
  不知道大家发现没有,《今日说法》很长时间已经不说什么命案了,内容几乎都是什么邻里纠纷、拐卖妇女儿童、骗婚等等。看来社会很和谐嘛!
  楼主来说个命案吧,是我们这座城市的,时间大概是2000年前后。
  这个案件是从一则谣言开始的。
  据说有个刚上初一的女生被人贩子拐卖了,孩子的母亲已经疯了。后来,传言有所改变,不是初一的女生被拐卖了,而是一个刚上初一的男生被杀,听说尸体发现的时候,身体器官全部被掏空了,甚是恐怖。
  11月底,公安局通过电视台向社会公开征集线索,大家这才知道事情的原委。失踪的确实是一个刚上初一的男生,不过不是什么器官被拿走,一直就是失踪,因为缺少线索,所以才会向社会公开征询。
  失踪的男生是今年夏天刚刚考入一所市重点中学。11月初,那天是个周三,下午学校刚开始上第一节课,不想外面修路的施工队伍不慎将供电线缆割断,造成那一片大面积停电。通过了解,电一时半会来不了,学校决定让学生放学回家。并且还让班主任告诫学生,尽量直接回家,不要在外面多做停留。而且那天外面温度骤降,还飘起了小雨,很是阴冷,相信也没几个学生愿意待在外面。
  失踪的男生和另外一个同学一起坐公交车回家,下车以后,那个男生就算是到家了,这个男生还要继续走一小段路。所以,这位同学就变成了最后一个看见失踪男生的人。
  从和同学告别,这个男孩就消失在了那天阴冷的小雨中,再没有人看见过他。父母回家以后,发现男生还没有回家,联系同学知道学校提前放学,而联络亲戚,男生也没有到任何人家里去,这下着急了,找了一整天依旧音讯皆无,这才报警。
  警方调查发现男生是个好学生,平时学习好,和同学关系也好,老师对他的评价也不错。而且一个中学生,劫财不太可能,他身上没有多少钱;劫色,更不可能。于是,重点转到男生父母这边,是不是父母在外面惹了什么事情,对方迁怒于孩子。
  男孩的父母都有着很体面的工作,母亲是大学讲师,父亲是外企的中层,单位里同事对他们评价也很好,没有和任何人结仇结怨。
  时间过去这么久,也没有人打电话要求赎金,既不是绑架,也没有发现什么深仇大恨,那么男孩为什么会失踪呢?
  那时候监控很少,线索不多,对于破案很不利,最后,警方决定向社会征集线索。
  电视台发出协查通报以后,确实有人反映一些情况,不过都证实不是什么有价值的。案件就这样僵着,直到12月底,一个重要的目击证人出现,让案情峰回路转。
  这个目击证人说,男孩失踪当天,他有个高中同学已经办好出国手续,准备第二天就飞往国外,而他也要被单位外派到外地一个项目部工作。两个人约好见一面,于是他开车到了同学家附近,同学说自己家前面正在拆迁,车不好开进来,让他到附近有个新落成的大厦,在那边等他。
  于是,这个人将车停到了大厦后门,那里有个员工专用通道,电话告诉对方自己的位置以后,这个人就坐在车里等着。
  也就在这时候,过来一对“母子”,吸引了这个人的注意。这两个人是迎着车头过来,在离车头几米的地方进入了大厦的员工通道。
  目击证人说,这对“母子”给他印象很深,一来等人本身就有些无聊;二来,当天下小雨,这对“母子”打着一把伞,而那位“母亲”将伞的大部分都给了孩子,自己有一多半身体都被雨淋着。虽然雨并不大,但是这位目击证人看到此情此景,还是颇为感叹母亲的伟大。
  这是男孩失踪以后,出现的最重要的线索。通过证人的描述,男孩既然和这个人同打一把伞,说明关系不远,是熟人。目击证人形容了一下那个女人的身材和衣着,说完以后,男孩的父亲惊讶的说:“这个人好像我大嫂啊!她穿的那件皮夹克是我爱人给她的,因为我爱人发胖穿不了,而我大嫂一直很瘦。”
  警察找到了大嫂,请她来公安局接受调查。而这位大嫂进了公安局大门,没等警察问她,自己就先跪下说男孩是被她害死的。
  为什么这位大嫂要害自己的亲侄子呢?原因两个字:房子。
  这家三代同堂,老父母亲有四个孩子,两男两女,大哥是老大,中间两个女孩,最小的是失踪男孩的父亲。
  四个孩子中,最小的儿子最有出息,大学毕业,在外企工作。虽然孩子手心手背都是肉,但是父母还是偏爱比较有出息的孩子,所以老小得到父母更多的偏爱。
  大哥大嫂结婚比较早,转眼他们的儿子到了谈婚论嫁的年纪,但是一直不顺利,一家三口还住在一个一居室的房子里。因为没房子,大嫂的儿子恋爱一直不成功,好不容易找到一个女孩,但是对方要求不跟父母住在一起,并且要求结婚要买个两居室房子。
  尽管在2000年前后,虽然房价没有如今这么高,但是房子在任何时候对于普通老百姓都不是随随便便就能买的。更可况对于大哥大嫂这样普通工人,平时收入就不高。
  一开始大嫂提议双方出首付的钱,以后月供孩子自己还。但是女方不同意,因为女方家里更穷,而且女方自己没有工作,而大嫂儿子收入也不高,所以房子的首付不仅要男方出,以后月供也得男方还。
  大嫂觉得如果单凭自己一家之力,确实太难了。但是儿子已经快30了,于是琢磨干脆把这个一居室卖了,自己和大哥外面租房住,但是这样一来,他们老两口的工资不仅要租房,还要替儿子还月供,压力太大。
  这时候,大嫂想起来公公和婆婆除了自己住的一居室,另外还有一套一居室出租,每月能收几百块的租金。于是让丈夫去和老父亲商量,把那个一居室卖了,给大孙子结婚买房子用。
  大哥去找了父母,但是这个提议被父亲一口回绝。理由是,他们年纪大了,退休金也不多,这个房子的租金补贴他们平时的药费开销,虽然拒绝了,但是老父母给了大儿子3万元钱,算是帮助买房的钱,而两个妹妹生活也不宽裕,两个人一起出了1万元,并且说明这一万元算是孩子结婚他们随礼。
  于是大嫂把所有希望寄托在了小叔子身上,没想到的是,对于借钱的要求,小叔子一家竟然拒绝了。因为他们刚刚全款买了新房,并且换了汽车,手里已经没有钱了,爱莫能助。
  这下大嫂非常生气,认为小叔子一家是故意不给钱,他们是高收入人群,不可能手里不留钱。于是,和丈夫商量,还是继续打老公公那套出租的一居室主意。
  夏天时候,小儿子的孩子考上了市重点中学,全家摆酒席庆祝。席间,也不知道老爷子是喝多了,还是故意说给大嫂听的,拉着小孙子的手说:“这些孙子辈里,就数你最有出息,爷爷还有一套房子,以后给你,卖了房子去出国留学。”
  大嫂当时听见了,心里咯噔一下。这时候,儿子跟她说,女朋友怀孕了,说如果房子再没有信,孩子她就打掉。
  大嫂一听孙子要没了,决定还得去求老公公,可是这一次还是失败了,老公公告诉她,房子得留给小孙子以后出国留学用。让她不要再想了。
  回家的路上,大嫂有些失魂落魄。这时候,丈夫就说:“主要咱孩子学习不好,再者,要是小弟生个女孩,估计老爷子也就不会把房子给她了,两个孙子,总会有比较的。”
  这些话,让大嫂脑袋里突然出现一个念头,就是如果小儿子的孩子没了,那房子就肯定会给她的儿子,那么她的孙子就能保住了。
  这个念头一旦进入了她的头脑,就挥之不去了。这天是周三,下午她要去大厦做保洁工作。而那家大厦正好离着小儿子一家不远。也就是在路上,她遇到了自己的侄子,还是这孩子主动上前喊的她。
  也就是在那一刹那,大嫂突然说:“你妈不是胃不好嘛,我给她拿了些中药,你跟我去单位一趟,省的我再跑了。”
  于是她打着伞,和男孩一起进了大厦。一路上,大嫂都是心事重重,其实她根本没在意会不会有人看到他们。
  这座大厦刚落成,内部装修做完,正在做清洁工作。大嫂带着男生到了四层,是走的楼梯。然后对男孩说:“你看见那个房间了吗,药就在一进门的桌子上,你拿走就回家吧,我还得忙呢。”
  其实,在昨天,大嫂清洁工作进行中,大厦的物业工作人员给她一个牌子,说四层有个门,但是推开门,里面可不是房间,而是一个深井,以前施工留下的,那个井直通地下负3层,而且井下面都是钢筋,别有人不知道,一开门脚迈空,这掉下去就没命了。让她清洁时候,把警示牌挂上。
  大嫂就看着男孩一步步走向那个房间,然后开门,再然后一声惊叫,再然后就是死一般的沉寂。
  壮着胆子,大嫂走到门边,看着男孩掉到下面,似乎还在动,大嫂看看四下无人,先是把门关上,警示牌挂好,然后一个人跑到外面,拖来一块大的板子,一个人拖到四楼,从门口扔了下去,彻底把男孩盖住,这样即使有人开门,也不会看到男孩。
  剩下的,就是听到男孩失踪的消息,然后像模像样地跟着众人到处找,安慰心急如焚的弟媳。
  警方在废弃的电梯井里找到了男孩的尸体。大嫂在公安局里,还跟警察说,让他们告诉自己丈夫,她可以一命抵一命,但是房子的事情要抓紧,她未来的儿媳妇肚子不能等。
  警察告诉她,她未来的儿媳妇根本没怀孕,不过是为了催促她赶紧买房使的小伎俩。
  很多案件看多了,就会发现有一类犯罪分子,他们不是那种生性顽劣,作恶多端的人。相反,在生活中,他们几乎都是周围人眼中的老实人,好人。
  其实,这类人犯罪一个很重要的根源,就是某些事情侵犯到或者触及到了自身的利益,为了自己的利益,法律在他们眼里已经可以忽略了。
  说到底,就是自私。现在,有个词使用频率很高,就是:底线。无论做事、做人都是有底线的,法律的底线和道德的底线。
  触及底线,最后害人害己。案件中的大嫂可能觉得自己很伟大,颇有牺牲我一个,幸福全家人的想法,但是,这种她嘴里的“牺牲”,是建立在别人巨大痛苦之上的。
  圣诞快乐!提前祝元旦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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