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魂罐----我在古玩界的那些事。

  “不说苍生的事儿了,就说你那两位朋友的事儿。”他从怀里掏出个纸袋,递给我,说道,“你看看这个。”
  我接过来,打开一看,里面竟是有几张照片。我看了一眼就倒吸一口冷气。
  
  照片上照的是几具乌青的尸体,浑身烂乎乎的,像是被某种食肉动物啃咬过一般。肚肠都流在肚皮外面,尸体的肠子眼珠之类掺杂纠结在一起,甚至都很难分辨照片上的尸体到底是几个人的。还有一张照的更清晰,上面是一块乌青的碎肉,上面密密麻麻的布满了小眼儿。我强忍着头皮发炸胃里泛酸等一切不适应看完。我拧着眉头问他,“这,这是?”
  “你想必也知道,闵王台先前死了人。”老道在一边叹了一口气,“这个照片是我亲自照的。你看了照片就受不了了?”他神色有些戚戚,“那真实的阵仗比这更惨的多,若不是我恰好游历到那里,怕是死伤还会更多,不出三日,那方圆几十里恐怕就都没有活人了。”
  “这,这都是那虫子所为?”我下意识的后退了几步,躲着他尽量远点,这个不是玩的,他从我身上挖下来那些长了虫子的烂肉还都在他兜里揣着呢。心想你要是真有这么大能耐你还来忽悠我干啥?
  “那虫子虽然厉害,却也还不过是助纣为虐罢了。”他叹了一口气,“你不是见过那个罐子么?你就没发现别的什么问题?”
   我听他这意思是还有比这虫子更可怕的东西?我耳边突然响起那罐子里的声音。那个臆想中的爪子就像在我心里挠来挠去一样。
   他伸手从我手中抽走一张照片,指着上面说道,“你看看这个。”
   我瞪大眼睛,往那张照片看去。上面血淋淋的一堆残肢断臂,旁边放着一个东西,先前我被照片的血腥一下子镇住了,没敢往细里看。我这才注意到那堆烂肉里的东西,刺刺楞楞的一个罐子,我一下子就愣了。我指着照片说不出话来,“这这……”
   这时候忽然门口听到车喇叭声音,一会儿王富贵,老九,还有先前那个小杂毛刚子从门口走了进来。老九一进门就抽着鼻子问我,“鱼爷,你这屋里杀鸡了?”然后一抬眼看见正在放拖把的桃子了,跟我问道,“这位是?”
  
  外一篇:
  
   快过年了?果然,真的快过年了。
   我挠挠头,或许,我该准备过年了!我跟自己说。
   去年也是过年。记得满世界拥挤的人群,我在那些夹缝中与那个我以为要欺负我一辈子的女人钻来钻去,在各个林立的商店里寻找着过年的衣物。
   我的脚很大,应该是45码的,其实有时候,44码的也能穿得上。只不过,那样这双鞋子的寿命只会有一周,我的脚趾头就会很暴力的把它的鞋帮子挤裂开,所以,我能够买一双合脚有看起来比较顺眼的鞋子就成了一个老大犯愁的事情。
   所以,我就懒得去逛街买鞋子。因为我不喜欢去思考一些让人感到不快的事情,虽然大多时候都在思考这类的事情。所以,在这个女人出现之前,我的鞋子都是张开大嘴,华丽的在脚上喘气。也没有任何不适的感觉,或许,因为这类的事情让我麻木了。当一些浓郁的气味在办公室里飘来飘去的时候,我就会再去买一双换上,所以,我长年累月的只有一双鞋子在我的脚下喘息,陪我走来走去,有时候还要跑,或者踢球,打球什么的。
   后来,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我的鞋从一双变成了两双,继而三双,后来五双。而且都很合脚。所以我就感到很满足,因为我不必要再去穿小鞋了。虽然这些鞋子都看起来怪模怪样。但是不得不赞叹,的确是很舒服。我最喜欢的一双大头鞋子。至今有时候我还会穿它,它跟别的鞋子不一样,因为我有种修补它的欲望。或许因为它暖和,而且穿上它的时候,会让自己感觉像是踩在了一对咪咪上面,柔软的让人感到惊心动魄。这些鞋子我至今都在穿。一直到现在。我好像去年一年除了在海滩上买了一双拖鞋之外,就再也没买过其他的鞋子。
   或许,真的是合脚的鞋子才会让人穿得更久一些。
   我得去买双鞋子。我得自己去找一双合脚的鞋子。不止是因为快过年了。
   我束手无策的看着眼前的熙熙攘攘的人流,不知道应该去哪里寻找一双可以让我感觉舒服的鞋子。
   终于在我的脚从第46双鞋字当中艰难的拔出来的时候,我一眼看到了一双象是落了许多灰尘的一双鞋子,不漂亮,可是看起来然人觉得踏实。我走过去,拿下来穿上一只。嗯~很舒服。很合脚,很强,不暴力。在穿上另一只。。。。。嗯。站起来。。蓦然发现,两只鞋子是一顺边的。旁边娇滴滴的卖鞋小姐,娇滴滴的说:先生,对不起,这双鞋不卖。我惊……莫非她看出来我是个傻瓜了么?我悻悻然的说:我的脚感到很舒服,我想买一双同样的鞋子,当然,它要看起来不是现在这样这么有个性。
   娇滴滴的小姐一皱眉头,因为我在这个鞋柜已经试穿了10几双鞋子了。甚至我身体最坚硬的脚后跟都因此磨得通红。我从她的眼神中看到了她的不耐烦甚至还有鄙视。毕竟,像我这么帅气这么年龄的人来讲,自己来买鞋子总是一件让人觉得羞耻的事情。
   我落荒而逃,不是因为别的。是因为那双一顺边的皮鞋。
   甚至我在逃跑的时候,那双旧的鞋子的鞋带我都没有系利落,就深一脚浅一脚的往前跑了。
   直到到了下一个鞋店。等到我出来的时候,我分明感觉到我的脚后跟开始变得疼了。
   我坐在路边的花坛上。抽一根烟,看着这个马路上走来走去的人们,大家都穿着不同的鞋子,有些花里胡哨,有些规规矩矩,短的,长的,尖的,圆的,方的。我赧然发现,大家都有一双合脚的鞋子,无论是什么颜色,什么样式的,甚至,我刚才给了两块钱的乞丐,脚上都蹬了一双已经看不出颜色但是能够看到标志的耐克。他也满世界的走来走去,因为,他的鞋子很合脚。看起来貌似也很舒坦。即使脏一些,旧一些。但是跟他的打扮来讲,显得很专业,很和谐,很流畅,跑起来追着自行车要钱的时候,看得出他很欢快。
   我把烟屁股狠狠地摁死在花坛里的泥土里。狠狠心,今天一定要找到一双合脚的鞋子。我静下心来,开始寻找以前买到过合脚鞋子的老店,那些店,却藏起来,再也没有让我找到。
  甚至,我在想他们是不是躲到蚂蚁洞里面去了。
   我记起来,我最后送给那个女人的那双鞋子,很洁白。很漂亮。她说她不舍得穿。以后再见到她的时候,她果然没有舍得穿。从那一次以后,我就再也没有见过她。
   我在熟悉的路上走来走去,路过一个又一个的鞋店,却再也没找到一双让我觉得合脚的鞋子。
   我记得哪个哲人说过,或许就是我自己。
   也许只有旧的鞋子才是最合脚的。
  
   我跑回来那家店。买了那双一顺边的鞋子。毕竟,这双新鞋子,能够让我穿上,即使是一顺边,我可以老是把它穿在左脚上。
   我回来家,把那些合脚的旧鞋子,一双双的摆开来,好好的擦了一些油。仔细的放在盒子里。搁置起来。
   也许,明天我会穿着这双一顺边的鞋子去走来走去,去跑,去踢球,去打球,去约会新的女人…….
   也许,明天会有一双合脚的鞋子呢。 我穿着这双一顺边的鞋子,满足的睡着了。
  
  我没空搭理他,赶忙把富贵喊过来。富贵也是抽着鼻子朝我走过来,问我,“你这屋怎么有股子血味儿?”我说你先别管这个了,我来给你介绍个人。我指着老道给他介绍道,“这位是寻机道长,今天可是救了我一命。”
   王富贵这才看到坐在那里黑乎乎的那老道,突然咦了一声,愣了一下,才朝他抱抱拳,有些不自然的打了个哈哈,“久仰久仰。后生王富贵见过这位道爷了。”
   “施主慈悲。”老道掐了个道决,朝他点点头,笑着说,“你不应该是姓孙的么?怎么姓了王了?”
   王富贵楞了一下,扭头看看我,我也有些惊讶的朝他摇摇头,意思是不是我告诉他的。寻机道人朗声笑道,“无量天尊,你们不用惊讶,当年87201考古队的后人,有伊李两家已经到了海边,张家无后,只剩了个孙家与此事有关,你不是孙家的人,难道还真是王家的人么?”
   王富贵面色阴晴不定的看着老道,沉声道,“你到底是什么人?你是怎么知道87201的事儿的?”
   我现在也是一肚子疑问,先前是因为他救了我的命我也不好意思刨根问底儿,刚才正想斟酌着问一下,却又被老九他们打断了。富贵这话虽然问的唐突,可我想了想还是没有阻拦,就算是借富贵的嘴巴替我问了吧,且看看他如何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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