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很长的故事(5)
“哈哈——”一阵诡异而狂妄的笑声从身后传来。
白云道人惊愕地回过头,眼前这个人不是运来客栈的王掌柜又是谁?
白云道人冷冷道:“王掌柜,或者我应该叫你杨大人?”
王掌柜一愣,继而冷哼一声:“你何时发现的?”
白云道人先唱了句“无量寿佛”,道:“你虽装的逼真,在贫道看来却也是破绽百出。”
杨天明扯起嘴角:“哦?你倒是说来听听。”
白云道人道:“这洛州城怨气冲天,死灵遍植于活人,唯独你那运来客栈却一片清明,甚至连衰神都近不了身。起初我以为是你在店里供奉了什么强大的神佛,后来我仔细观察什么也没有。然,能令诸鬼害怕的除了神佛,便只有比它自身更强大的恶鬼了,这就是所谓的‘弱肉强食’”,只因你这店里有比它们强上许多的恶鬼坐镇,才令它们不敢侵犯,此其一。其二,我观你面向,眉毛前清而浓、后松而散,是为扫帚眉;三角眼,眼球外凸,是为马眼;年上与寿上凹陷,鼻梁歪斜,是为偏凹鼻,再加上吹火口、低反耳,无量寿佛,你的面向乃是百年难得一见的大凶之相,克妻克子,清贫多难,断子绝孙,与你所说的妻睦子和、生意兴隆相去岂止八百里?若非有高人替你改命便只有一种可能了,那就是你存心欺骗。再加上你那日同我讲那洛北山之事,口若悬河,仿佛自己亲眼所见一般,若非亲眼所见岂能描述的这般细致?你说你儿子身患重疾,你且不出来寻这可治百病的灵子光这又合乎常理?如此种种,贫道早已猜到你决然不是什么王掌柜。至于我如何得知你是杨天明还是你自己告诉我的。”
杨天明疑惑道:“我何时告诉你了?”
白云道人道:“你当然同我讲了,你说到李二狗死在杨天明的祖坟前我便已怀疑了,之后又说到疫病爆发之时,以杨天明这般性格竟然没有逃走,而是躲在自家做些不未人知的勾当,贫道前思后想了许久,联想到那日我问到杨天明时你脸上露出的张惶之色,便猜了个八九不离十。事已至此,你不妨直接告诉贫道你费劲心思引贫道来这儿究竟有何目的?”
杨天明仰天大笑,继而敛了笑容,阴恻恻地说:“不愧是道家第36代掌门人,心思缜密如发。可惜你猜到了那么多,终究还是猜不透我所做的这一切是为了什么,如果不是我主动告诉你,只怕你想破脑袋也想不到。反正你今日即将寿终于此,我也不妨让你做个明白鬼,将一切都告诉于你。”
杨天明看了一眼那活尸,正散发着五彩斑斓光芒,如同一尊站立羽化的金刚般,一动不动。他道:“世人皆以为此处葬的是我杨家祖坟,道长也是这么认为的吗?”
白云道人一惊:“难道这里葬的竟是别人吗?”
杨天明鼻子中冷哼一声:“哼,你说呢?我祖上世代行医,只不过是普通人而已,以你的修为难道你看不出这活尸生前道行甚高吗?”
白云道人一时无语,自己为何没想到这一层呢?
杨天明道:“你想不出是应该的,谁知道我竟已暗渡陈仓、狸猫换太子了呢?不怕告诉你,站在你面前的这具活尸正是5年前失踪的少林同光大师。”
白云道人大惊:“什么?竟然是同光大师?怎么会如此?他不是……”
“他不是在设道场超度乱世游魂之时,因游魂聚集怨气大胜,而当时主持仪式的地方官又损公肥私、私扣银两,未按他所说布置道场,导致游魂失控,他为了不让这些游魂逃逸出去祸害苍生,拼尽全身修为而化为劫灰对吗?”杨天明抢着说,“那只是那些无知的世人捕风捉影、杜撰出来的而已。谁又知道同光并未死,因为他动用了佛教禁术‘诛佛降魔’术,将那些游魂全部封于自己体内,却也受了重创。当时他找到了与他曾有一面之缘的赤脚郎中杨道全家,岂料杨道全济人一世,却于年前身患重疾无钱买药而离开了人世。当时接待他的便是杨道全的独子,也就是我。我见到他时,他身受重伤,我对医术却又只是略知皮毛,他感慨我祖辈行善积德却落得如此下场,不惜逆天而行替我改命,却也因此耗尽了最后的真气。临死前,他告诉我他的体内封着无数冤魂,他死后必要设道场,斋戒焚香,诵七天七夜金刚金,然后火化尸身,切不可土葬,更不能使尸身落入别有用心之人之手,否则必有无限隐患。他怎么料到,他最后拼尽修为帮助的人便是要使这世人都落入万劫不复之人?哈哈——”说完,他狂笑起来,凄厉的笑声回荡在林间,格外瘆人。
白云道人道:“难怪一具活尸竟有如此这般的背光!同光大师近乎神人了。只是贫道不懂,你这般逆天而行究竟是为什么?”
杨天明的脸陡然变的阴沉:“为什么?你还不明白为什么吗?你之前也说我是百年难得一见的大凶之相!要断子绝孙的!我乃是家中十辈单传,我祖祖辈辈行善积德,悬壶济世,与世无争,清贫一世,死了连块墓碑都置不起,为什么却要落得个断子绝孙的下场!那些杀人放火、无恶不作、沽名钓誉,为了一己私欲不惜残害他人,将自己的利益置于他人生命之上的人却安然无恙、锦衣玉食,这难道就是你们道家所说的天道吗?既然天道无常,不理人事,那我只好与天抗衡了!我在心底默默发誓,立志要除掉天下那些为富不仁、虚有其表、巧取豪夺、自私贪婪之人。”
白云道人喟然长叹道:“你这般夺取他人性命,与这些人又有何分别?”
杨天明道:“夺取他人性命?你以为三年前的瘟疫是我所为?哈哈——那不过是上天惩罚世人降下的罪责,而我,只是顺其自然而已,朝廷腐败,那些人既感染疫病又无法医治,反正也是要死的,我这样做何错之有?”
白云道人:“那么李二狗呢?还有那些上山采药的人?他们也是该死吗?”
杨天明喝道:“他们当然该死!我不过放出一点风声,这些贪婪的人便上钩了,如果不是他们贪婪成性又岂会命丧于此?”
白云道人一时竟不知道怎样辩解。人的劣根性深植于骨髓,只要是人怎会没有恶劣品质呢?但也正因为人具有爱、恨、嗔、痴、贪、恋、狂这许多品德,才称之为人,否则与那林间的树木有何区别呢?只是杨天明此时鬼迷心窍,怕是想不通这个道理了。
杨天明见白云道人神情黯然,没有答话,以为他被自己说服了,鄙视之情更甚。他冷哼一声,继续道:“同光大师果然没有骗我,我将他的尸身葬于此地,在枉死城城结下罡天阵,日夜将怨气输于此地,为了助其生长,特意叫人制造谣言说山上出现了灵药,就是为了骗那些贪婪之人上山,让尸身吸取精魄。不过同光虽已圆寂,但是他的灵性竟然还残存体内,所以它在吸取了那些人的精魄之后竟还将他们摆了个结禅定印的姿势,不过它能做的也就是如此了。为了让其能聚集更强大的怨气,又置了貔貅铁棺封尸,可谓万事俱备只欠东风。”
白云道人一愣:“你指的可是贫道?”
杨天明阴阴一笑:“不然你以为我费尽心机引你来是为了做什么?”
白云道人惊道:“你想要贫道做什么?”
杨天明冷笑一声,说:“刚才的幻境你可还记得?”
白云道人点点头。
杨天明说:“你看到的乃是同光的佛性所设的幻障,我也曾进入其中看到过。他虽身死,但是却怜悯那些病死之人,在心底为他们设置了归处,可惜这并不能改变什么,因为我已经将自己的七魄与它结合了。”
白云道人骇然道:“你疯了!你这么做不怕被他吞噬操控吗?”
杨天明却笃定道:“谁吞噬谁还未为可知?你只知道我面向大凶,你可知我生辰八字?”
白云道人道:“莫非你是……”
杨天明道:“没错,我是极阳之人。”
白云道人无力地瘫软在地,这都是天意,天意。
杨天明不理会白云道人,继续说:“我虽将七魄植入活尸体内,却终差三魂才能操控它,且这三魂必须是修行之人方可。所以当我看到你时我便知道我的机运来了。如今,你该感到高兴才是,一旦成功,你我便可万世不灭了,哦,当然你已没有意识,因为我会将你封在我的七魄中归为己用。”
白云道人眼中精光一闪,聚集了半天的真气一口提了起来,跃身而起,手中的桃木剑对着杨天明就劈了过去。杨天明没料到白云道人会突然发难,不及躲闪,只一闪,那活尸便扑上来生生受了那一刀。这桃木剑劈在活尸身上显然要比劈在活人身上威力更大,活尸的背光顿时便暗了下去。杨天明大怒,他从鞋中抽出一把匕首割破自己的手腕,将血滴在活尸的眼角处,血顺着那符号而下,随即竟然狠狠的将匕首插进了自己的胸口中,三魂被释放出丹田,七魄不受控制终于与活尸融为一体,活尸猛地咆哮一声,下一刻白云道人只觉得一道人影闪过,他低下头,胸口已经生生被挖了一个洞,那活尸拿着他的心正往嘴里喂。白云道人支撑不住倒在地上,只剩下一口气吊着。
已与活尸融为一体的杨天明,嘴角还滴着血,脸上挂着阴恻恻的笑,他慢慢走到白云道人跟前,在白云道人的脸上看到的却不是意料中的恐惧、绝望。白云道人喘息着说:“你以为你就要得逞了吗?得不到修行人的三魂,不消三刻你就会变成一具真正的死尸。”
杨天明冷笑一声:“哼,不用三刻,我现在便取你的三魂。”说完空洞的眼中放出奇异的光芒。
白云道人冷笑道:“别白费力气了,你的摄魂术对我根本不管用,我的本魂早就不在身上,你死了这条心吧。”
杨天明大惊:“你…..你,你竟然敢逼出本魂?你把本魂藏哪里了?快说!”
白云道人唱了句“无量寿佛”,叹息道:“杨天明,你停手吧,莫要继续错下去了,莫要堕入人神共愤的魔道。”
“魔道”二字出口,杨天明恼羞成怒,右手一掌便拍在了白云道人的天灵盖上。白云道人轰然倒地,眼中带着对世人的怜悯溘然长逝。
杨天明见白云道人已死,才惊觉自己刚才怒气太盛将他打死,拿不到他的本魂了。三刻钟内,他的七魄必然也将散去,三魂七魄分离他连普通的鬼都做不了,而他苦苦培养的这具活尸也将真正成为一具尸体。他不甘心,真的不甘心,他绝望地挣扎着,突然眼光落到了不远处一个新葬的坟上,坟头还挂着白色的坟飘,显然下葬不多时,他那干枯的嘴角突然飘上了一抹残忍的笑容。
寅时,睡梦中的张老汉被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惊醒,隐约中似乎有人在叫唤他的名字。他蓦地睁开了眼睛,黑暗中一个人坐在床边低着头把脸贴在他的脸上,看不清楚什么表情,张老汉吓地几乎心胆俱裂。他拼命抑制自己想要叫出声的冲动,以免吓坏正在熟睡的富贵。那人坐在床边一动不动地看着他,就像一具雕像一样。张老汉抖抖索索地摸出火石刮了好几下才点燃床头的蜡烛,借着微弱的烛光,张老汉发现坐在他面前的原来竟是白云道人!张老汉轻轻叫了两声“道长!道长!”没有回应。张老汉心中一惊,将蜡烛移到近前,这才发现白云道人的身体与上次所见不大一样,具体是哪里不一样他也说不清楚。突然他明白过来了,烛光映在墙上,白云道人居然是没有影子的!张老汉想起白云道人走前跟他说的话,从床头的一个盒子里摸出一张黄色的符纸来,借着蜡烛的火焰点着了,符纸立刻燃烧起来。
符纸刚一烧完,白云道人那凝固的身影便动了动,他赶紧叫了声:“道长!”
白云道人幽幽地转过身:“张老汉,你莫要害怕,是我。你听着,我时日无多,在我的魂魄散去之前,我要告诉你一些事情,你可一定要牢牢记住我所说的话。”
张老汉虽然不知道白云道人说时间不多是什么意思,但是看到白云道人那严肃的表情,不敢多问,赶紧应道:“道长,有什么事情您尽管交代,富贵的命是您救回来的,只要我老汉能做到的事情,就算是上刀山下火海我也会去做的。”
白云道人摇摇头:“你且把我给你的那本书收好,上面记载了我平生所学,你将它传于你的后人,切不可落入外人之手。”
张老汉点点头,眼角流出两行浊泪。
白云道人叹息道:“人终有一死,你不必难过。现在我就把事情都告诉与你,你也要代代相传,虽然我不知道这样做是否必要,但是不怕一万就怕万一,终归还是需要有人知道的好。”
白云道人足足用了一个时辰才将今晚发生的事情原原本本的跟张老汉讲了一遍。张老汉也活了60来岁,从来不知道世上竟有如此这般的事情,一时竟震惊地说不出话来。
白云道人讲完之后,才放心地舒了一口气:“该交代的我都交代完了,至于富贵,你莫要担心,贫道观这孩子面向乃是有福之人,你记住,凡是多行善事,必将福泽后人。”说完这些白云道人的魂魄就消失不见了。
张老汉呆呆地愣在那里,直到富贵内急揉着眼睛坐起身来叫他他才回过神来。
故事到这里也就告一段落了。
第六节 阴魅
讲完这个冗长的故事,程乾面前的烟灰缸里已经堆了三四支烟屁股,微黄的尼古丁烟笼着他紧缩的眉头。
叶玄衣一手托着腮帮子,一手有节奏的敲着桌面,凤目微微眯起,眼眸中流光闪烁。半晌他咳嗽了一声,张嘴道:“这个故事很精彩、很生动、很离奇,你可以去出小说了。”
程乾先是一愣,继而冷哼一声:“你以为我是吃饱了没事,临睡前给你讲个故事哄你入睡?”
叶玄衣“嘿嘿”一笑,凤目中闪着贼光:“开个玩笑,这事儿留给我未来老婆做就行了。话说回来,你跟我讲这个故事,不是想告诉我你就是富贵吧?”说完贼兮兮地上下打量了他一番。
程乾有些受不了面前这个男人了:“你脑残吧!富贵要是活着现在该有两千多岁,你是不是穿越小说看多了?”
叶玄衣不以为然地摇摇头:“那可难说,你不是说白云道人给了张老汉一本修行秘籍叫他传给后人吗…..诶?难道你是张老汉的后人?”
程乾给了他一个“白痴,总算明白了”的表情。
叶玄衣“啧啧”了两声,夸张地说:“看不出来,原来你还是个命理高手啊!”
程乾不理他,慢腾腾地说:“高手?我连手都没有,那秘籍生涩难懂,我也就勉强能看懂。说白了我顶多算个理论家,知道的倒是不少,但若说实践起来恐怕只能闹出纸上谈兵的笑话,跟你这个大阴阳师比起来判若云泥。”
叶玄衣“呃”了一声,痛惜之色溢于言表。
程乾继续说:“虽然我懂的法术不多,但是这个故事却从小就被逼着背的滚瓜烂熟。而且,只要黄城有什么异样的动静,我也得留心观察,能出手相助的时候必须得出手,当然打不过就得跑,这也是祖上传下来的规矩,算是对白云道人的一点交代吧!”
叶玄衣没有接话,内心变的沉重起来。大凡阴阳师一类的人,对自己的前辈总会怀着一份尊敬之意,更何况还是像白云道人这样为他人而献身的德行高尚之人。
“你想知道那天我为什么会在何常的卧室里?这么跟你说吧,何常出事后,还是我给他做的尸检。你不用吃惊,虽然我不是法医,但是我不是第一次做这个了,跟那些警察都有些交情,法医有事临时来不了的时候都是找我做的。当时我一看到何常的尸体,立刻就明白他的死法不一般,所以我就特意留了个心,一直想着找个机会溜进去瞅瞅。那天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把他家的门给打开了,我跟着直觉就走到了他的卧室。做了这么多年医生,我一眼就看到了地上干涸的血迹,那血迹延伸至床单底下,我正准备掀开床单,一只黑色的猫突然从床底下钻了出来。”
叶玄衣一愣:“猫?不会吧?何常家的门窗都关的死死的,别说是猫了,我看就是耗子也进不去吧?”
程乾看了他一眼,说:“我当时的想法跟你一样,而且那只猫很不一般,它竟然一点都不怵我,我甚至能感觉到它眼神中的轻蔑。它用那绿幽幽的眼睛跟我对视了几秒,就转身钻进了床底。我一急就掀开床单钻了进去。眼前的景象让我大吃一惊,相信你也经历过。那只猫就停在路中央,回头带着挑衅的目光看着我,那样子好像在叫我有本事就追上去。我一向不是冲动的人,但是也明白既然到了这里,不弄个明白以后就没有机会了。于是我一咬牙就跟着追了上去,那猫跑着跑着,停到了一个大宅子门前,然后跳进围墙里不见了。我站稳了脚,清楚地看着那宅子上挂着‘杨府’的牌匾,再看周围的建筑,赫然就是唐末时代的风格,心下就是一惊。正想着怎么进去,大门突然就开了,我赶紧躲在一边,就见一群穿着白衣、面无表情的人从里面走出来,手上还提着什么东西。等他们走远后,我就悄悄地潜了进去。
宅子很大,但是空无一人,到处都是一片死寂。我进去首先看到的就是一个灵堂,但是这个灵堂与我们平时所见的又不一样。上面供奉的不是牌位,而是一具人头!没错,那人头不是别人,正是何常!当时我的震惊你可想而知了。我扫了一眼四周,大厅的中间停放着一具巨大的阴沉木棺材,四周都插着白幡,空无一人,说不出的诡异。就在这时,我听到了关门的声音,料想是那群人回来了,我着急的四下张望,居然没有一处地方可以藏身的,眼见着他们就要走进来,我一着急就掀开棺材盖躲了进去。谁知道进去之后,那棺材密封的紧,不一会儿我就觉得缺氧而头晕,竟然就晕了过去。等我醒来的时候,就被一个小夜叉刺了一剑。”
“小夜叉?”叶玄衣一时没反应过来,等到他明白程乾说的是谁的时候,笑地前仰后合,程乾差点没想在别人把他们当成神经病之前把他掐死。
半晌才叶玄衣揉着发痛的肚子说:“话说回来,听你这么一说,好像还真有点什么关系呢!那个白云道人最后不也没看到杨天明怎么样了吗?这俗话说,百足之虫死而不僵,杨天明费了那么大心机没那么容易死吧?诶……难道两千年后,他又卷土重来了?”
程乾斜了他一眼:“有没有卷土重来我不知道,不过还是小心点的话,总觉得跟他脱不了干系。”
叶玄衣沉默了一会儿说道:“对了,你说何常的头里面那个东西到底是什么啊?怎么那么邪?我看我们上次中的幻术八成也是他弄出来的。”
程乾冷哼一声:“你倒也不是猪脑子,终于问了个人类该问的问题。”
对于程乾的冷嘲热讽,叶玄衣也不以为意,他抬头眼睛望了望天花板上的吊灯,哼起了小曲。
程乾白了他一眼,说:“如果我没有猜错,那个东西应该叫‘阴魅’,是通过邪术培养出的邪物,必须是本身有一定修为的人,长期服用某种药物,再配合一些巫术养出来的东西,而且这东西没有特定的外形,附在什么上面便像什么。不过最终的原型你也看到了,就是一道虚幻的影子而已。”
叶玄衣第一次听说“阴魅”这种东西,眼睛里闪过奇异之色:“阴魅?这东西有什么用啊?”
程乾说道:“阴魅就是用来帮助宿主聚集邪气的。一般是要修行邪术,自己又不方便动手于是便借助这东西去吸取活人身上的阳气和死人身上的阴气。”
叶玄衣惊讶地说:“能同时吸取阳气和阴气?还有这样的好东西啊!”
程乾道:“对于宿主来说是好东西,但是对于被吸取的人来说就是可怕的东西了。只不过培养一个阴魅是极其复杂的事情,没有个十年二十年很难成器,从它制造幻境的真实度和杀人手法来看,上次那个阴魅恐怕至少有三十年的修为了。”
叶玄衣咋舌道:“三十年?那不是比哥还大上几岁?”
程乾白了他一眼:“不要紧,虽然你智商比他小了几旬,但是你样子比他大多了。”
叶玄衣继续装没听见:“那这个阴魅为什么会找上何常?不是张三不是李四?不是程乾?而偏偏是何常?”
程乾掐掉快要烧到手指头的烟屁股,说道:“这就是问题的关键。阴魅这东西虽然凶,但是却也不是个饥不择食的杀人工具,见人就杀。它选择人有极高的要求,换句话说,像叶玄衣你这样的江湖神棍,还没有被杀的资格。”
叶玄衣露出一个惊讶神色:“不会吧?像我这样英明神武、经天纬地、玉树临风的人它都看不上,难道它喜欢你这样的娘娘腔?看不出,这阴魅还挺重口味的啊。”
“咳咳”,程乾差点被自己的口水给呛死:“你说谁娘娘腔?”
叶玄衣“呵呵”笑了笑:“开个玩笑开个玩笑。”说完他正了正脸色,又道:“这阴魅挑人应该是挑阳气极重或者是阴气极重之人吧?”
程乾抬起眉毛,对叶玄衣有些另眼相看了。
叶玄衣接着说:“你查过何常吗?这个人什么来历?”
程乾说:“我查过但是没看出什么不寻常的地方。何常这个人命运还挺坎坷的,堪称当代的杨白劳。6岁的时候父亲就患胃癌去世,他妈妈一个人靠摆摊卖菜把他养大,日子过地甚为清苦。好在他还挺懂事,也挺富正义感,据说小学六年级那年有一次放学回家,看到有一个小流氓调戏他班一女生,他冲上去就给人揍了一顿,把人打的鼻青脸肿的,当然自己也挂了不少彩。结果回家被他妈狠狠地揍了一顿,听说罚他在门口跪了一夜,他愣是没求饶。后来他就立志要当警察,结果还真给他考上了警官大学,好不容易熬完四年出来参加工作,能挣钱孝敬他老妈了,结果他妈在家摆宴席庆祝他毕业分配,去给亲戚送请帖的途中出了车祸。”
叶玄衣叹口气:“确实挺惨的。”
程乾继续说:“要说有什么不寻常的,就是他妈死的挺离奇,你说人被什么车撞死的都有,但你听说过有人被自行车撞死的吗?”
“啥?他妈是被自行车撞死的?”叶玄衣的凤眼瞪的瞬时像牛眼那么大。
程乾被他那双眼睛瞪的又一阵发毛:“没错。可惜那会儿我刚刚大学毕业,虽然知道这事儿,但是却没能看到尸体,不然我还真想知道什么自行车这么有威力能把人给撞死呢!”
叶玄衣说道:“这可能真的就是命吧!老天要你死,出门能被紫外线晒死,吞口水都能被口水给呛死。”
程乾说:“我知道的就这么多了。不过有一点说来也奇怪,这个何常都三十一了,还没谈过恋爱,据说也有人给他介绍过,人家姑娘对他也挺有好感,但是他统统都回绝了。”
叶玄衣说道:“有这事儿?莫非他对姑娘没兴趣,对小伙子有兴趣?”
程乾看也不看他:“这谁知道。”
叶玄衣突然怪笑了两声,阴阳怪气地说:“不错呀,这么私密的事儿都能给你打听出来,我看你别做医生了,去做狗仔队好了。”
程乾冷哼一声:“你以为我这些情报来的容易吗?那些三姑六婆的,我不知道听她们说了多少鸡毛蒜皮的小事儿,才淘出这么点来。不过,何常的死绝对不简单,阴魅会盯上他也是有原因的,我查了他的出生日期,生辰八字也没问题。现在该你上场了。”
叶玄衣一愣:“我?”
程乾道:“不是你是谁?你以为我像你这个无业游民一样整天无所事事,大把的时间可以到处荡啊?”
叶玄衣点点头,只好认了:“嗯,好吧,明天我就来个夜探公安局。”
程乾哭笑不得地看着他:“还夜探公安局呢!你以为那是什么地方?刑警队的副队长肖雄跟我很熟,我会把情况跟他说说,到时候我把电话给你,你去找他就行了。不过你要记住,你是何常的亲戚,去替他整理遗物的,可把你的狐狸尾巴藏好了。”
不知不觉,已经接近午夜了,虽是24小时营业的餐厅,现在人也渐渐稀少起来。叶玄衣看看时间,站起身来跟程乾告辞,然后出门打了辆车就奔府城酒店而去。
@Hellojoy11 2012-4-24 21:44:00
今天更的太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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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少吗?今天更了8550个字,不少了吧?
市公安局,刑侦大队。
刑侦队副队长肖雄接到程乾的电话,一早就等在办公室里,10点多的时候,秘书小王终于跑进来告诉他外面有个自称是何常表弟的人来给他整理东西,肖雄手一挥:“让他进来。”就见一个穿着休闲服、牛仔裤的小伙子微笑着走了进来。
两人互相寒暄了一番、又对何常的死表示了一番遗憾之后,肖雄就把何常生前的搭档兼好友李健叫进来带叶玄衣去收拾东西。
李健领着何常走进二楼左转第三间屋子,里面放着两张办公桌,右手边的那张上面还放着一个相框,照片里何常穿着笔挺的警服,颇为英姿飒爽。
李健指了指桌子上的一个装满杂物的纸箱子,低低地说:“他的东西我都帮他收拾好了,你再看看抽屉里面有落下什么东西没有。”
叶玄衣赶紧说了声“谢谢”,但是他并没有打开抽屉,反而起身把门关上然后拉了把椅子坐了下来。
李健一脸诧异地看着他:“你这是做什么?”
叶玄衣“呵呵”一笑,然后表情渐渐凝重起来:“李健,我知道你是我表哥生前的好哥们儿,跟他是同穿一条裤子的交情。不瞒你说,我跟我表哥也好多年没来往了,但我们这血缘关系在那儿,割不断的。我表哥这人你也知道,不容易。李健,你跟我说实话,我表哥出事那天晚上到底发生什么事了?”
李健瞪大眼睛看着叶玄衣,布满血丝的眼睛愈发的红了起来,他抬手抹了一把脸,像被抽干了力气一样一屁股坐到了另一把椅子上,半晌他才把手拿开,说道:“我对不起他,那天如果他不是代我去出勤也许就不会有事儿了。”
叶玄衣说:“代你出勤?怎么回事?”
李健舔了一下干枯的嘴唇,讲起了那天发生的事情。
他清楚地记得那天是腊月23,没几天就到春节了。那天下午,李健接到上头指令到看守所去提审几个重刑犯。谁知道那天他一个大学同学出国回来,拉他去聚会,本来按理说有公务在身,他应该推辞的,但是这个朋友确实是好久没见了,而且待不了多久又要出国。所以他想了想,就给正在轮休的何常打了电话。何常这个人第一跟他关系够铁,碰到这种时候不用他用谁啊?其次用何常他放心,因为何常做事特别认真,这次提审的这几个重刑犯,都是他们一起行动围捕的,他对情况也熟悉。当时他跟何常说完情况后,何常虽然不大愿意但还是去了。谁知道当天去审案的时候,出了事,一个重刑犯突然嘴里说着胡话像发疯一样袭击狱警,那个重刑犯身材魁梧,虽然戴着手铐还是徒手打伤了好几个狱警。何常他们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他制服,后来又把他送到医院去检查,医生说他是突然神经失常,现在还在精神病院里关着。这么一折腾就折腾到了半夜,他家里才遭了贼,出了事。
讲完事情的经过,李健的脸明显苍白了几分,脸上写满了内疚,很显然他对何常的死耿耿于怀。
听完他的话,叶玄衣用手敲着办公台,若有所思。他突然开口问:“那个重刑犯犯的是什么罪?”
李健说道:“好像是杀人抢劫。夜间尾随一个女的,想抢人家的手提包,那女的拼命抵抗,结果他给人捅了三刀,还好那女的命大,送到医院抢救过来了。”
叶玄衣“哦”了一声,不再说话,半晌他才起身跟李健告别。
他走到门口的时候,李健突然叫住他:“你不是来拿东西的吗?怎么空手就走了?”
叶玄衣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赶紧转回来拿着箱子走了,剩下李健在后面嘀咕道:“这是何常什么表弟,怎么阴阳怪气的。”
回到酒店,时间还早,狗蛋全神贯注地看着电视,叶玄衣走到他身后把他吓了一大跳。
他撇着小嘴委屈地问:“师父,你怎么那么快就回来了?”
叶玄衣看了他一眼:“你还嫌我出去的时间短啊?把我支出去,一个人躲在屋子里做什么见不得人的事啊?”
狗蛋的大眼睛骨碌碌的转了一圈,谄笑道:“哪有啊?我是想说师父这么快就回来了,事情办的怎么样了?”
叶玄衣就把李健跟他说的情况又讲了一遍。
狗蛋听完,皱着眉头想了一会儿,问:“师父,我们要到精神病院去看看那个重刑犯吗?”
叶玄衣看了他一眼:“嗯,这个问题我也想过,不必了。你想啊,就算真的有什么东西,也早就跟着何常回去了,不然死的那个人就该是他了。估计那个重刑犯就是倒霉看到了不该看的东西才会发狂。”
狗蛋点点头:“说的也是,那下一步该怎么办呢?”
叶玄衣用手摩挲着他那光溜溜的下巴,缓缓道:“你说我们费尽心思把人家一个奔三的阴魅就这么给除了,人家能善罢甘休吗?”
狗蛋眨巴眨巴眼睛,淡淡地说:“不会,如果是我,不把你先奸后杀,杀了再奸难泄心头之恨。”
叶玄衣震惊地抬起头看着一脸淡然的狗蛋,半晌才说:“不愧是我的徒弟,够变态。话说回来,既然他花这么大心血培养了这么个阴魅,肯定是有用处的,除了阴魅,保不准他还有阳魅、阴阳魅、阴阴魅,阳阳魅一家子养着,既然何常那边现在一点线索都没有,不如我们就来个守株待兔、瓮中捉鳖。”
狗蛋一脸疑惑地问:“怎么捉啊?难道要拿你做饵料?”
叶玄衣“嘿嘿”一笑:“这你就不用担心了,山人自有妙计。”
狗蛋突然觉得一阵恶寒。
第二节 神棍
可能是因为地处改革开放前沿地带的后院,沾染了些开放之气,黄城是一座包容万象的城市,从社会精英到贩夫走卒无一不有,且各得其法,生活倒也十分和谐,奸淫掳虐之事鲜有发生。所以你在街上可以看到五花八门的路边摊,从卖烤香肠、烤地瓜的,到办证刻章的,可谓琳琅满目,令人目不暇接。对这些,城管基本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将“与人方便、自己方便”的原则贯彻地颇为彻底。于是,在那个挂着“火车票、飞机票”的大广告牌下出现一个写着“张天师第88代传人 看相命理”的白底儿黑字儿的横幅,一个画满八卦图及各种奇形怪状符号的摊子也就不足为奇了。真正引起路人侧目的是那个自称张天师第88代传人的人,穿着僵尸片里经常出现的道袍,头戴黄冠,一双波光盈盈的凤目半睁半闭间异常高深,最神奇的是手里还拿着一个拂尘,俗话说“手拿拂尘不是凡人”,眼前这位眼神迷离的道长或许还是位隐士高人,只可惜许是年代久远了,那拂尘隐隐呈现五彩之色,恍如一个毛长长了的鸡毛掸子。
比那个高人更引人侧目的是他旁边坐着的小孩,与他一般毫无二致的装扮,一本正经地坐在那里,眼神也十分的迷离,其实稍微留意点的人就会发现他那迷离的眼神实在是因为困的紧了。
“师父,这就是你的锦囊妙计啊?我们在这里坐了一个上午,连一个客人都没有,你快想想办法啊?”狗蛋打了个哈欠,有气无力地说。
叶玄衣摸了摸贴在下巴上的山羊胡说道:“不想这黄城人如此不识货,居然对我这么个活神仙视而不见,实在是暴殄天物圣所哀呀。”
“现在骗子那么多,大家都上当上怕了,当然要小心了。”狗蛋说。
叶玄衣答道:“嗯,徒儿说的有理,这年头真金都被屎给埋没了,偶尔有金子掉在地上也被人当做是屎,不敢上前去捡。”
两人说话之间,一对情侣扭扭捏捏地走了过来。那男的长的肥头大耳,虽说不上是蜂目豺声,却也是面目可憎,相反那女的长的倒是艳若秋水,眉似山黛,弱风扶柳,颇有几分林黛玉的风范,再一次印证了“好白菜都让猪给拱了”这句话的正确性。
那男的大概是对自己的命相十分自信,拽着林妹妹一屁股就在叶玄衣的算命摊前坐了下来,扯着嗓子说:“喂,道士,给我算算。”
叶玄衣眼也不睁,摸着手里的拂尘,问到:“善人想问什么?平安、事业还是姻缘。”
男的大概没想到还有这么多名堂,愣了一愣,说道:“呃,都要,给我来个全套的。”
叶玄衣冷笑一声,睁开那双微眯的凤眼,道:“全套没有一两个时辰怕是完不了,既然二位一同前来,不如贫道就给你们看看姻缘吧。所谓‘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姻缘’二字实在是玄妙无比,今日本大师就给你们好好看上一看。”
说完,他将拂尘一甩,拂尘划了个完美的弧形然后落进他的臂弯中,颇有气势。做完这个动作后,他让那个男的将椅子又往面前挪了挪。
一旁的狗蛋十分殷勤地搬过一把椅子来放到林妹妹面前,奶声奶气地说:“这位女善人,不如让贫道也给你看看吧,贫道不擅长相面,不过对摸骨倒是有些研究……”
叶玄衣看了一眼狗蛋,露出一个“你小子高明”的神情。
林妹妹面露怯色,问道:“摸骨?怎么摸?难道要把骨头拿出来吗?”
狗蛋赶忙说:“不必不必,善人只需要把玉手伸出来即可。”
林妹妹捂着嘴轻笑两声,真地伸出了白嫩的小手,狗蛋立刻就把爪子伸出去抓过来一顿狂摸……
叶玄衣“咳咳”两声,唤回有些暴怒的男人:“善人,我们开始吧,请把你二人的生辰八字写在纸上。”
男人终因吃他女人豆腐的是个奶娃娃而无法动怒,只得生生地将火给压了回去。他冷哼了一声,扭过头来不满地看了一眼叶玄衣,拿起笔在纸上龙飞凤舞地写下了他的生辰八字,又递给林妹妹,让她也写下。
叶玄衣也不同他计较,接过写有生辰八字的纸看了一眼放在桌上,然后认真地看着男人的脸,一边说道:“天庭还算饱满,阁地也还算方圆,眉毛疏而硬,黄薄之色也,看来善人是含着金钥匙出生的,家中非富即贵。但从善人这双眼睛来看,家中应当是经商的,而且是从事餐饮业的。”
男人没有说话,但是很明显脸上已经露出了惊讶之色。
叶玄衣不动声色,继续说道:“可惜你这鼻子鼻尖小,兰台廷尉突出,鼻孔外露,看经常失信于人,不利于主啊。”
叶玄衣说的颇为直白,惋惜的神色也拿捏地恰到好处,虽然男人不太明白他说的是什么意思,但他那下撇的嘴唇配上最后一句“不利于主”他还是听明白了。
他皱了皱眉头,不悦之色再次浮现:“我是来算姻缘的,你就别给我整那些没用的了。你这双桃花眼到底会不会看啊?”
叶玄衣一听到“桃花眼”瞬间脸上浮上一层黑云:“善人知道什么是桃花眼吗?男女桃花眼不宜,逢人微笑动春思。眼皮如湿贪淫极,媚骨贫穷贱莫疑。湿眼媚态,暗波撩人——下贱之相。只有那些无知的怀春少女才会将男主想象成桃花眼的王爷,这就如同在屎上长出金子一般痴心妄想。贫道这双眼乃是如假包换的凤眼,与桃花眼半毛钱关系都没有,善人不知道就不要瞎说,免得污人清白。”
围观的人渐渐多了起来,男人大概没料到叶玄衣对自己的眼睛这般重视,被他一顿含蓄的教训之后脸上青一阵白一阵,脸上的肉都跟着抖了几抖,却碍于人多不敢发作。
叶玄衣也不理他,继续说道:“从你的八字来看,男命官星旺者,女性缘佳,但定力不足,难免流连于花丛,欠下风流债;命带伤官,应慎重择偶,不要太重虚荣;桃花与正因冲柱,花园无主护,不祥之兆;正官失令于月支日支,定主晚婚,多30岁后结婚;男逢伤官不娶远,定克妻;妻宫为阳刃,妻子性格泼辣凶狠。呃,你有老婆了???……”
叶玄衣滔滔不绝地说着,不仅是那男人,周围的人都听的一愣一愣的,对他的话基本都如同听天书,但是最后一句却是明明白白的大白话,围观的人脸上的神色由迷茫陡然变得惊异,由惊异又渐渐变成鄙夷。男人的神色则是迷茫到惊慌最后变成了恼羞成怒。叶玄衣咽了一下口水,正想着该说点什么来平息山雨来袭前的狂风,一边的林妹妹“唰”地站起来,“啪”就甩过来一个大耳刮子,男人脸上的肉抖的更加厉害了,胸口也跟着剧烈起伏,就在叶玄衣准备出手之前,林妹妹以百米冲刺地速度跑开了,仿佛后面有狼在追她一样,事实上,后面追她的人更接近,一头猪。
叶玄衣不惊感慨,好一个刚烈的女子!
感慨完后,叶玄衣突然想到一个很严重的问题,扯着嗓子就叫开了:“哎,你们还没给钱呢……”
围观的人指手画脚一阵后,三三两两地也就离开了,还有几个持着观望的态度站在不远处,一副欲上前还羞的样子,但是叶玄衣明显感觉到他们看他的眼神不一样了。如果他没感觉错的话,那叫一个崇拜!
他正在自我陶醉之际,狗蛋悄悄扯了扯他的衣角:“师父,你的修为大进了啊,连人家是从事餐饮业的都能算出来。”
叶玄衣依然闭着眼,神色不变地说:“屁,上次在金点子吃饭我听见餐厅经理叫他少东家。”
“………….”
持观望态度的那几个人大概被叶玄衣脸上庄严的神色所折服了,最终好奇的小人还是打败了谨慎的小人,走了过来。这些人无非就是求财、问平安,叶玄衣稍稍动脑给他们算上一算,说了个七七八八,他们便或满心欢喜或满心忧愁的离开了。
打发走这几个人之后,时间已经接近正午,今日卯日星君当值的十分尽责,阳光明媚,暖和宜人。叶玄衣看看时间,觉得上午大概也不会有什么人来了,便嘱咐狗蛋收拾东西准备回家。就在二人躬身忙碌之时,一个低低地声音传来:“道长,命理高明,会治病么?”
叶玄衣闻言一愣,他放下手中收到一半的东西,直起身来一看,面前站着一个男人,四十多岁的样子,中等身材微微发福,红光满面,保养的不错,但是眉头的焦急之色却难掩饰。再加上身上价值不菲的衣服,一看就是个肥羊。叶玄衣上下打量了一番后,心中已经有了数。
叶玄衣朝狗蛋使了个眼色,停下手中的活儿,又指了指面前的椅子,示意他坐下。男人点点头,有些坐立不安。
“这位先生,可是最近遇到了什么烦心事?”叶玄衣问道。
男人没有回话,反而试探性地问:“那大师看我遇到了什么烦心事呢?”
叶玄衣眉毛一抬,仔细地观察了他的脸,然后说:“我观你的面向,天庭、地阁都不错,应该是富贵之相,且气色红润,印堂清亮,按理说应该是一帆风顺,扶摇直上之势。只不过…..”
“只不过什么?”
“呵呵,从面向上来看,阁下的命数不错即使不是大富大贵,也是衣食无忧,只不过天苍稍显浑浊,对男主不利,大概是与你亲近且能主命之人最近有遇到麻烦了。恕我直言,是不是先生的老板或者是上司什么的遇到麻烦了?”
男人蓦然睁大眼,表情既惊讶又惊喜:“道长果然高明。这样吧,道长您现在收拾东西,我开车送您回去然后我带您去我家,具体情况我在车上跟您解释,请道长万莫推辞,事成之后必有重谢。”
叶玄衣还想说什么,他已经站起身来把东西往停在不远处的一辆别克上拿了。叶玄衣和狗蛋对视一眼,狗蛋耸耸肩,两人无奈只好也把东西往车上搬。
@挖坑队大队长 2012-4-25 13:55:00
楼主,今天晚上还更吗?呼唤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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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晚上再更吧!
@Hellojoy11 2012-4-25 14:04:00
你的意思是不再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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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更,表急。
一个小时后,车上。
男人一边开车一边介绍他叫陈大壮,今年52岁,祖籍山东,三年自然灾害那会儿一家人随着村里人一起逃难,一路乞讨过来。等到黄城的时候,襁褓中的弟弟因为没有奶水吃活活给饿死了。那会儿连树皮都没得吃,活着的人也好不到哪里去,每天在饥饿中恍恍惚惚度过,一不小心栽倒了可能就再也爬不起来。卖儿卖女的事情时有发生,甚至出现了人吃人的悲剧。陈大壮的一家人在辗转的过程中相继饿死,就剩下他一个人等待着死亡的降临。有一次他晕倒在一座宅子前,被那家宅子的主人给救了回去,宅子的主人叫唐广发,开米店的。从那以后,陈大壮就一直给唐家帮工。几十年过去了,唐广发早已过世,他的儿子唐继权与陈大壮年纪相当,颇有经济头脑,中学没毕业就开始捣腾小生意,从转卖粮食慢慢发展到炒地皮,积累了大量财富,已然成为黄城的亿万富翁,而与他一起长大的陈大壮就成了他的得力助手兼现任管家。
在天时、地利、人和的良好条件下,唐继权的房地产公司有如神助,业绩扶摇直上,万事皆OK,照这个势头发展下去,他很有可能出现在下一次的中国10大富豪榜上。谁料天有不测风云,就在三个月前,情况急转直下,唐继权突然将董事会的一切事务都束之高阁,任由董事会那帮勾心斗角的人瞎折腾,恰好又赶上政府调控房地产行业,这帮人不知变通,整天不是窝里斗就是相互推卸责任,生意是一落千丈,眼看几个后面崛起的小公司都成长的快要能将它吞并了。多少明事理的人都眼巴巴地看着唐继权,可他就是死不露面。不明内情的人都在猜测唐继权这是抽的哪门子的疯,连自己苦心经营的事业都不顾。只有他最亲近的几个人知道唐继权这么做是身不由己,陈大壮便是知情人之一。
陈大壮叹口气,说道:“事情还得从唐继权的儿子说起。唐继权有三个姐姐,所以他算是家里的独子,唐广发还在世时就给他娶了个门当户对的媳妇,他们结婚后三年他老婆才给他生了个儿子。这个含着金汤勺出生的孩子,唐继权找算命先生算过了之后给他取名唐麟,对他可真是含在口里怕化了、捧在手里怕摔了,宝贝的不得了。不过,疼归疼,对他的教育却一点都不敢懈怠,进的是当地最好的学校,请的都是最好的老师,再加上这个唐麟人如其名,天上石麟般聪明懂事,学习成绩十分优异,去年考上了北京一所非常著名的大学。虽然唐家世代经商,也算是高门大户,但是却还没出过一个文人,唐麟算是唐家出的第一个“秀才”,从今以后,唐家就不再是胸无点墨的暴发户了,唐继权自然是觉得祖坟冒青烟,先人睁眼了。当然,对唐麟的宠爱也更甚从前了。眼看唐麟就要满20岁,今年寒假,唐麟带着一帮大学同学到家里玩,这帮年轻人都是北方人,第一次体会到南方的春天,与北方风沙漫天、草木枯萎的景象大相径庭,看什么都觉得新鲜。后来,唐麟提议要带同学去爬山野营,虽然唐继权并不放心自己的宝贝儿子跟着一群年轻人出去胡闹,但是拗不过唐麟的坚持,而且他们去的地方就在黄城内,最终还是同意了。”
“提心吊胆地过了一个星期,唐麟终于回来了,谁知道这一去回来唐麟跟变了个人似的。原本性格开朗的一个男孩整天把自己关在屋子里,偶尔出门裹地跟阿拉伯妇女似的,好在现在是冬天,那要是搁在夏天,还不被人当怪物?变的内向也就算了,更奇怪的是,他居然开始化妆,出门的时候脸上涂的就跟那个什么来着,唱戏的戏子!身上的香水味儿老远就能闻到,也不知道他喷的什么香水,说香又不是平时闻到的香,总之就是很怪。好好的儿子出去回来就变成这样,唐老板都快急死了,找过好几个心理医生来给他看过,都说没问题。可是孩子变了却是铁打的事实,什么能想到的办法都做了,就是没起色,这不,唐麟最近一次出卧室还是半个月以前的事了。儿子都没了的话,还要钱干什么呢?唐老板连生意都不管了,到处找人想办法给他看,可是唐麟放出话来说,如果再找人回来看他,他就离家出走。唉,实在是不知道怎么办好了。今天看到你,我才想到也许您有办法能给看看。”
听完他的话,叶玄衣皱起了眉头,从业以来,他还从来没遇到过什么东西能把直男给掰弯了的……不过也难说,这年头人不像人,妖不像妖的,整个人妖出来也算不得什么天方夜谭的事情。
车子渐渐驶进一片树木林立的马路中,路上的人迹也渐渐稀少。唐继权的豪宅位于黄城东北角的“天水阁”,依山带水,绿山掩映,环境优雅。这个楼盘是黄城有名的别墅区,聚集了黄城众多的知名人士,当然价格也高的令人咋舌,一般小区买一套房的价格在这里估计只能买个厕所,而且还是女厕——不带立式便盆的。
十分钟之后,车子驶进一座独立别墅里面,三个人下车之后走到大厅,陈大壮招呼师徒二人坐定后,起身上了二楼,不一会儿就有人过来端茶倒水。叶玄衣四处张望了一下,这个唐继权还挺有品位,不像有些暴发户,恨不得把金子都贴到脸上。房子装地古香古色,一水的都是上等的红木家具,墙上挂着古典字画,虽然他这个外行看不出什么门道,但是确实觉得挺热闹的。整个屋子显得清雅素净,不像是有钱人的居所,更像是书香门第之家。房间里的家什布局也很得当,东南边一个台子上放置着一个鱼缸,这个位置正好是凶放,鱼缸虽大,但是里面的水深不过1米5的样子,确能起到辟邪镇凶之用。大门远离鬼门线,对角线是财位所在,摆着一个木制的雕饰,形似棺材,在财位摆这么一个艺术品很能提升财运。看来这个唐继权还是个笃信风水之人,否则也不会请人专门来摆设格局了。
狗蛋一边狼吞虎咽地吃着精致的点心,一边转着眼睛到处乱看。叶玄衣轻轻地拍着他的头,心说,我平时也没虐待你啊,别整的跟刚放出来的一样。
不一会儿,陈大壮出来了,后面跟着一个跟他年纪相仿的中年男人,那个男人微微蹙着眉,脸上带着疑惑的表情,正听着陈大壮跟他说什么,不用想,叶玄衣也知道这个人肯定就是唐继权了。
陈大壮客气地向叶玄衣介绍唐继权,又向唐继权引荐了叶玄衣。唐继权同叶玄衣握过手又看一眼旁边正在抹嘴的狗蛋,将信将疑地在对面的沙发上坐了下来。
叶玄衣“咳咳”咳嗽两声,打破尴尬的气氛,然后说道:“唐先生,大致情况陈先生已经跟我们说了。我虽然还没结婚,也知道做父母的不易,况且您一个人把孩子拉扯大也不容易,在下既然来了必当尽心竭力帮您解忧了。”
唐继权眉头一皱,看向一旁的陈大壮,陈大壮收回脸上惊诧的表情,连连摆手道:“我没有跟他提过夫人的事情,这…….”
叶玄衣不知道唐继权对自己老婆的死很介怀,看到唐继权不悦的表情才知道自己刚才说漏嘴了,赶紧对唐继权说:“唐先生请不要责怪陈先生,他确实没有告诉我令夫人的事情,其实我是观唐先生的面向猜测而已。”
唐继权脸上的神色变了变,猜不出他在想什么。半晌,他才挤出一个勉强的微笑:“既然叶大师肯出手救小儿,我自然感激不尽。只不过在你之前,我心理医生也请过,什么所谓的真人、大师也请过,无一有用。刚才听管家说大师您不同于其他人,确实是有真本事的,我很高兴,如果大师能将小儿治好,要什么报酬尽管开口,唐某人能做到的绝不推辞。”
叶玄衣微微一笑:“好说好说,报酬的事晚些时候再说。先救人要紧,事不宜迟,不如现在就带我去见见贵公子吧。”
唐继权面露难色:“这个,不瞒您说,唐麟这孩子自从上次回来,不仅行为举止古怪,连性格都变得十分古怪。以前都是一家人在一起欢欢喜喜的吃饭,现在都是让人送到门口,他拿进去躲在房间里吃。可就是这样,他也坚持认为自己没问题,非常排斥我找人来看他,前几个他还勉强接受让人家看一下,到后来时间长了,干脆来一个赶一个,上一次那个心理医生还是被他用杯子给砸出来的,头上砸了一个洞,血流了一地,赔了十万块才解决。您要是这么进去的话,我怕也被他给撵出来……”
叶玄衣略一沉思,遂即笑道:“没事,我们不进去,在他房门口看看就行。”
唐继权愣了一下,点点头表示同意,他示意陈大壮去忙别的事情,然后就领着师徒二人上了二楼,一边走一边介绍,唐麟单独住在二楼左侧,他的卧室旁边是一个供着祖宗牌位的零用房间。上楼左转首先进入视线的是一个隔断,隔断里侧摆着一个大屏风,紧走几步是并排的两间房,唐继权在第二扇房门前停了下来。
叶玄衣吃惊地“咦”了一声,唐继权回过头来看了他一眼,询问到:“有什么不妥吗?”
叶玄衣意识到自己的失态,连忙说:“没事没事。”
唐继权敲了敲门,叫了两声:“小麟,小麟?”屋子里传出翻身的悉悉索索声,但是并无人应答。唐继权回头尴尬地笑笑,满脸的无奈。
叶玄衣屏气凝神,仔细地用感官来探查周围的环境,他六门全开,不放过空气中的任何蛛丝马迹,一股奇异的感觉涌上心头。
“阿嚏、阿嚏!”一旁的狗蛋突然打了两个喷嚏,一下子将那种奇异的感觉打断。狗蛋和叶玄衣面面相觑,两人的眼神中满是惊讶之色。
叶玄衣突然开口对唐继权道:“唐先生,你们这房子装修一定很贵吧?”
唐继权不明白他这么问是什么意思,疑惑地说:“这,也不算贵,钱财都是身外之物,房子嘛,就是用来住的。大师这么问有什么问题吗?”
叶玄衣“呵呵”一笑:“哦,没事没事,唐先生说的对,钱财都是身外之物,平安才是最重要的,”他的表情突然变的凝重起来:“不瞒您说,贵公子的情况可能不太妙,我原以为在门口看一下便能探出些门道,但是现在看来,不进去看看是不行了。唐先生,您家有斧子吗?”
唐继权被叶玄衣严肃的表情惊地呆在原地,半晌才回过神来:“斧子?有。”说完就冲着楼下叫人拿工具箱来。
不一会儿的功夫,陈大壮就提着一个工具箱走了过来,叶玄衣翻看着满箱子的工具,拿起一个闪闪发亮的斧头掂了掂,满意的点点头。
他笑着对唐继权说:“唐先生,接下来我要做的事情可能会让您很吃惊,不过您放心,我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治好贵公子的病,所以请唐先生不要干预。”
唐继权“嗯”了一声。
叶玄衣直起身,走到唐麟的房门前,抡起斧头对着门把手就砍了下去。他这突如其来的动作把唐继权和陈大壮都惊呆了,只有狗蛋站在一旁兴高采烈地拍着手给他鼓劲儿。叶玄衣一斧子接着一斧子地砍着,心理骂道:“娘的,这破门还真够结实的。”
不一会儿的功夫叶玄衣的额头上就渗出了细细的汗珠,可见这门的质量确实是很过关。终于在他使劲力气一劈之后,门把手掉了下来,门开了。叶玄衣还没来得及喘息,一个东西“嗖”地就飞了出来。好在有前面那个心理医生的前车之鉴,他头一偏,那东西就贴着他的脸飞过去掉在地上,待他看清楚了,才知道那是一个台灯。
“你们干什么?给我滚出去!”一个暴怒的声音从里面传来。
唐继权脸上震惊的神色还没褪去,他为难地看着叶玄衣,不知道该进去还是呆在门外。叶玄衣看出唐继权内心的想法,轻声说:“你们跟在我们后面,不用担心。”说完拉着狗蛋先走了进去,唐继权和陈大壮对望一眼,无奈地摇摇头,也跟着走进去。
一股猛烈的寒风夹杂着刺鼻的香味立刻扑面而来,强烈的刺激着叶玄衣的神经,他本能的捂住鼻子和嘴,以手做扇状扇了几下,又觉这天寒地冻的环境做这动作似乎不妥,赶紧变捂为捧,对着手心呵出两口气来,心说,这是什么情况啊?又冷又香又臭的。
他抬起头,墙上那个2匹的空调显示着16度,正开足马力往外吹着冷气。一张对着落地窗的大床映入眼帘,叶玄衣看清上面坐着一个人,只见他全身都用床单裹的紧紧的,一床大被子由头往下,将他包的严严实实,脸上居然还戴着口罩,就露着一双眼睛在外面,正死死地盯着来人,里面燃烧着熊熊的怒火,俨然就是变态版的“冬天里的一把火”。
叶玄衣心说,哎呀我的娘哎,这是唱的那出儿啊?这人妖也就算了,居然还是阿拉伯版的,莫非真的是阿拉伯女鬼附体?
他摸了摸被冻的生疼的脸,正在胡思乱想,唐麟冷冷地说:“你做的好事,居然敢劈我的门。”
叶玄衣被那嘶哑的声音给吓了一跳,正想着怎么回答,却发现他说话的时候眼神不是看向他,而是他身后的唐继权。唐继权的脸色十分难看,欲言又止的样子。
叶玄衣见此情景,轻笑一声,说道:“你别怪你爸,是我劈门进来的,他什么都不知道。”
那两道寒光瞬间便转移到他身上,叶玄衣不由地打了个寒战,这怨毒的眼神实在不是一个20岁的男孩该有的。
“你又是哪里来的神棍?哼,怎么?也想骗我爸的钱吗?”唐麟说这话时,又将被子紧了紧,那样子让人很容易联想到一只鸵鸟被人扒光了毛放到南极。
叶玄衣也不生气,说道:“唐麟,你也别动怒,我确实是你爸请来的,不过我对钱没什么兴趣,呃,确切地说,兴趣没那么大。你爸爸担心你才给了那些心存不轨的人以可趁之机。不如你出来让我瞧上一瞧,别管我是不是骗子,只要你没事,我立马走人,你爸以后也不会再找人来烦你,你大可安心整你的幺蛾子。”
唐麟冷哼一声:“我凭什么让你看?我说过了我没事就是没事,信不信由你,反正我是不会出去的。”
“不出来就证明有鬼,有鬼我这个神棍就要来抓鬼。”
“我看你才是鬼吧?我看你分明就是扇阴风点鬼火!”
“嘿嘿,扇阴风点鬼火的未必是鬼,也可能是抓鬼的人使出伎俩来抓鬼,就好比开屏的未必是孔雀,也有可能是人利用孔雀开屏这一特征吸引雌孔雀一样。当然也有可能被吸引过来的是雄孔雀,因为在这基情四射的年代,不仅仅是人会对同性产生好感,动物也一样。”
“哼,雄孔雀通过开屏来吸引其他雄孔雀,但若是雌孔雀想要吸引雌孔雀又该怎么办呢?”
…….
眼看着两个人的对话从鬼神转移到了生物遗传这么高深的问题上,一旁的人又是着急又是好奇。
就在两人就生物拉拉吸引方式进行学术探讨之间,狗蛋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冲上去一把扯掉了唐麟罩在头上的被子,在他大脑处于短暂短路之际,又奋力拉开了他裹在身上的床单,由于他用力过猛,扯的唐麟一歪,差点掉到床下。
叶玄衣用手托住差点掉下来的下巴,此刻他只想拍着唐麟的肩膀说:兄弟,我服了你,被子下裹着床单,床单下面居然穿戴的整整齐齐,可以直接去给人当伴郎了!
唐麟的第一反应就是伸出手拉起被子将自己整个埋在里面。就是那么电光火石的瞬间,叶玄衣清楚地看到他的手上布满了大大小小的褐斑。叶玄衣心下就是一惊,一股凉气爬上脊梁。这斑分明就不是应该出现在人身上的,因为这是尸斑!是死亡超过一定时间的尸体身上才会长出的斑,也是肉体腐烂的前兆。
这个唐麟难道已经不是一个人了?这个想法让叶玄衣的心剧烈的跳动起来,他突然有点明白过来空气中飘着的那浓烈刺鼻的香味是用来干什么的了。他强忍着剧烈的心跳,不敢表现出半点惊慌,更不能让唐继权和陈大壮知道现在的情况,这超越了人类理解常识范围的事实很可能让他们瞬间崩溃。一时间,叶玄衣的脑子里竟然没了主意,不过有一件事情他很清楚,在没有弄清来龙去脉以前,决不能出手打草惊蛇。
想到这里,他咳嗽一声,对傻站在一边的狗蛋训斥到:“狗蛋,你也太不懂事了,虽然你才5岁,还可以调皮捣蛋,即使上房揭瓦、下河捞鱼,唐麟叔叔也不会跟你计较,但是这样做毕竟是很没有礼貌的,万一叔叔没有穿衣服怎么办?以后不要再这样做了。”
狗蛋的大眼里跟变魔法般,瞬间就涌出了泪花子,小嘴撇了几撇,那委屈的样子就像是被狠心的后妈暴打了一顿。一旁的唐继权咳嗽了一声,说道:“没事,小孩子不懂事,唐麟不会跟他计较的。”说完也望向那隆起的被子。
“你们走吧,我要休息了”唐麟那嘶哑的声音从被子里闷闷地传来。
叶玄衣点点头,示意他们都出去,然后转身走了出去。
拉开房门,一个女人正站在门口定定地望向里面,与叶玄衣的眼神对了个正着。叶玄衣被吓了一跳,他暗暗的想,今天一天受的刺激太多了,晚上得好好的做个春梦缓解一下。
陈大壮正好走出来,他看了一下面前的女人,说道:“秦嫂,你把这儿的地扫完了,今天就可以回去了。”
那个叫秦嫂的女人应了一声,低下头清理叶玄衣劈掉的那些木屑,还不时地抬头朝卧室里面张望,十分可疑。
下楼走到客厅后,叶玄衣一抱手对唐继权说道:“唐先生,贵公子的情况我心中已经有分寸了,不过我今天没有准备好,所以只能暂时告辞了。”他本想在后面加几句“贵公子没事,你放心吧”之类的客套话来安慰一下唐继权,但是想到人家儿子现在的情况实在岂止是有事,而且还是驾鹤西归的大事,这话就给他生生憋了回去。
唐继权见叶玄衣把自家门儿给劈了,就这么拍拍手要走人,心下虽有不满,但人家也说了家伙没带全,也不好说什么,客套了几句就叫陈大壮送客。
叶玄衣和狗蛋走到门口,回头说道:“唐先生莫急,过一两天我还回再来的。”唐继权在客厅中间点点头,说了声谢谢便没有下文了。
陈大壮开车把叶玄衣和狗蛋送到了他们住的府城酒店楼下才离开,临走前塞给叶玄衣一个信封。叶玄衣回到房间,打开一看,里面满满当当的装的都是红红的毛爷爷,好几十张呢。
放下东西,叶玄衣打电话叫了外卖,便一屁股坐在沙发上,拿起遥控打开电视就是一通乱按,狗蛋也拖了一把软椅过来坐下,用手托着下巴说道:“师父,你的脸色怎么那么难看啊?”
叶玄衣摸摸自己的脸,看了狗蛋一眼,说:“难看吗?你师父一向都不是美男,哪天要是好看了,你就该拿张符出来试试了。”
狗蛋不理他,继续说:“嘿嘿,我看出来了,你是被吓的。”
叶玄衣脸上一热,故作夸张地说:“我被吓?这世上除了没钱以外还有什么事情能吓到你师父我啊?”
狗蛋摇头晃脑的想了一会儿说:“当然有,比如今天那个死人叔叔。”
叶玄衣一惊,他停下手中的遥控器,转过头来,认真地看着狗蛋说:“你也看出来了?”
狗蛋点点头:“嗯,一进门我就感觉到了。那屋子里虽然有很多奇怪的味道,又香又甜的,但是我鼻子很好的,里面有很浓的尸臭味,对吧师父?”
叶玄衣也点了点头:“没错,现在想来,唐麟喷那么多香水应该就是用来掩盖尸臭的。如果唐麟是一个死人的话,他那些奇怪的举动也就能解释通了。这个时候开着空调,应该是为了减缓尸体腐烂的速度,而穿那么多出门、化浓妆则是为了掩盖已经日益腐烂的肉体。难怪你一到那儿,就打了几个喷嚏,看来这几个喷嚏打的相当有前瞻性。”叶玄衣这么想的时候,觉得唐麟这么做就像人要吃饭、狗要拉屎一样自然合理,但是他却忽略了最基本的一个事实:死人怎么会化妆、喷香水、吃饭呢?当然还有一个更基本的问题就是死人怎么还活着。
叶玄衣仔细地跟狗蛋分析起形势来。陈大壮说过唐麟发生变化是在和同学出去越野回来之后,也就是说很有可能就是在他们出去的那一个星期内发生了什么事情,让他由一个活生生的人变成了一个活生生的鬼,而且又回到了家里。“变成活生生的鬼”这句话看似简单,但其实暗藏玄机。懂得阴阳法术的人都知道,这句话其实有两层意思,一是唐麟已经死了,只不过他的魂魄被人用某种法术困在体内不能离开,当然这个可能的前提是唐麟是自愿留下的;二是唐麟已经死了,现在他的肉体正被一个未知的魂魄所占据着。想到这里,叶玄衣不仅叹了一口气,因为不管是哪一种可能,对于唐继权来说,实在都算不得好消息,因为无论如何他的儿子都死定了、死透了。
现在摆在眼前的问题就是弄清楚唐麟身体里的魂魄究竟是他自己的还是被人鸠占鹊巢。不过,很明显,不管是哪一种很都棘手。看来要弄清楚这个问题,就只有一个办法了,请灵。难就难在唐麟死了这么久,如果身体里住的是他自己的魂魄还好,倘若不是,那招来的就不知道是从哪里游荡过来的孤魂野鬼,散仙游魂了。到时候不仅查不出那个不速之客是谁,万一点背招来什么邪灵,那可真的是“请神容易送神难”了。
一大一小师徒二人抱着头想来想去,除了请灵这招还真想不到别的。正在头痛之际,门铃响了,叶玄衣拿起手机看了一眼时间,站起来拍拍屁股,说道:“别想了,还是先祭一祭五脏庙吧,万事食为先,今天师父请你吃必胜客披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