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聊斋(小小短篇系列)3月31日更新

索命
  
   一弯冷月静静地照在沙漠上,将方圆十数里都照得一片银白。
  前面便已经是根克忒的边境了,不过,要怎么才能穿越哨所,却着实难坏了刘刚。
   他是因为盗窃而被流放乌鲁木齐的遣犯,因为实在受不了边疆酷热的天气,劳作又异常辛苦,所以才横下一条心伺隙潜逃。这几天白昼潜伏黑夜赶路,渴了就挖几团湿润的沙子含一含,饿了就掘些红柳根充饥,没日没夜地跑了好几天,现在总算看到了一线生机。
   月光下,只见哨所里人影憧憧——早听说根克忒边境的防守特别严密,没想到这样的半夜三更兀自有人严防死守。刘刚伏在一个沙丘后,察看了半天,始终想不出有什么办法可以通行。
   正在暗暗发愁,忽然身后有人拍了拍他的肩膀:“你大概是逃犯吧?”一句话惊得刘刚差点跳起来,回头一看,却是一个白发苍苍的老牧民。见刘刚满脸惊恐之色,那老牧民笑了笑:“莫怕,我不会去报官的,汉人的官,都不是什么好东西。”
   见刘刚仍然满面狐疑之色,那老牧民又道:“你是想穿过根克忒哨所吧?依我看,你不如到我家去躲一会,等天亮了,我们都要到边境上去放牧,那时候你混在人堆里一定可以走脱的。”
   听了老人的这个提议,刘刚也觉得是唯一的办法,便点了点头,随老人回了家。
   说是家,其实只不过是一个破旧的帐蓬,刘刚枯坐在里面,也无心睡觉,眼看着天色一点点变亮。忽然间刘刚只觉一阵心神恍惚,再定睛细看,哪里是什么帐蓬,自己分明是坐在一棵枯树桩上。刘刚心中错愕,忙转头找那个老牧民,只见那老人凑近前来,对着他嘿嘿而笑,面貌也开始渐渐模糊异变。
   “你……你是……”认出了对方的脸,刘刚不由惊叫起来——那是他十七岁那年的事了,因为赌钱输急了眼,他便趁黑在官道上劫杀了一个过路行商之人。此事刘刚一直秘而不宣,从来无人知晓,谁知游魂为厉,事隔几十年,竟然还能追索到这万里之外的戈壁荒漠。
   见刘刚已经认出了自己,那鬼魂诡秘一笑,隐入了初升的朝阳中,刘刚心中茫然无措,耳边只听得阵阵蹄声如雷——原来是巡逻的马队已经追到了。
   按律法,逃犯如果是在十日内自首的,可以免除一死,刘刚恰恰是在第十日天刚亮的时候被官兵擒获。屯官倒是个老好人,看刘刚年轻,本来还想饶他一命,但刘刚自知冤魂缠身,即使今日逃了性命,日后也必不能幸免,情愿伏法就死。最终刘刚被推出去斩首示众,偿了多年前欠下的业债。
  

面首
  
   漆黑的斗室中,伸手不见五指,只觉触手处似乎都是绵软的丝帛,又仿佛有一缕缕异香飘入鼻端沁人心脾。
   “这是什么鬼地方?”见无论自己如何呼喊也无人应答,郭业京不由心里后悔起来:“真不应听那该死的老太婆胡说八道,说什么可以领我到天宫一游……”
   那是今天傍晚的事了,隔壁的新搬来的王嬷嬷到郭家借梯子,闲谈之中便神神秘秘地告诉郭业京,说自己有祖传秘药,和酒服下可以让人梦入仙境。郭业京少年喜事,一时兴起,便向王嬷嬷讨了些许混在酒中喝下,才几口落肚就不省人事。等到醒来,已经置身于这样一个古怪的所在。
   正在焦急万分,忽然黑暗中就听有人“扑哧”一笑:“先生可真性急,我家仙姬总要梳妆一下才能见客呀!”随着话声,无数点烛光亮起,只见几个小鬟在前引路,最后进来的是一个盛妆的女子,烛光下只见她云鬓高耸裙袂飘飘,面貌更是雅丽如仙,看得郭业京意乱神迷目不转睛。
   等那个女子走到跟前,郭业京才留心到这里似乎是一个洞窟,只不过四壁都用丝绸帐幔挂上了,一时难以察觉。而自己处身所在则是一张华丽的绣榻。那女子坐到榻边,凝视着郭业京微笑不语。旁边有婢女道:“这是我家仙姬,因为与先生有缘,所以今日在此相会。愿天上人间,永结同好。”
   说完,那几个婢女侧身慢慢退了出去,郭业京见那仙姬低着头抚弄衣带不胜娇羞的模样,哪里还把持得住?何况他本是京城中出名的美男子,虽然家中早已娶妻,但平日里多受女子青睐,也短不了拈花惹草四处留情,算得上个中老手,当下一把搂住那仙姬倒入了锦帐。
   从此郭业京便在此处长住下来,一日三餐都有婢女送上,那仙姬则每隔两三日便来与他幽会一次。有时郭业京实在闲极无聊,也会追问婢女们那位仙姬的尊姓大名,那些婢女却总是笑而不答。时间久了,郭业京渐渐和几个婢女也有染起来,那仙姬却恍若不觉。
   这一天那仙姬忽然急匆匆地走了进来,握住郭业京的手落泪道:“本来想和先生永结同好,想不到今早起天宫中开始清除异物,先生不能再留了,马上要走。”说着命婢女们递过一个大包袱,里面晶光灿灿满是珠玉之宝:“这些东西赠与先生留念,愿先生以后善自珍重。”
   郭业京还来不及说什么,旁边的婢女已经端上了一杯酒来,说是临别赠饮请他喝下,郭业京刚喝了几口,便眼前发黑,一头栽倒在地。
   这次醒来的时候,郭业京第一眼看到的就是床边哭得眼睛红肿的妻子和父母,原来他已经失踪了三个多月,家里人见他死不见尸活不见人,正急得焦头烂额,这天清晨刚一开门,忽然就在门槛旁看到了瘫软在地的郭业京。
   这一场奇遇成了郭业京生命中最美妙的一场梦魇,起初他还一直秘而不宣,后来实在忍不住才告诉了几个好友。其中一人听了,失笑道:“这哪里是什么女仙,分明是哪家达官贵人的姬妾背着主人偷汉子,大约是行事不秘走漏了风声,所以才急急忙忙把你送走的。”
   这种猜测气得郭业京差点要和对方绝交,直到很久以后,在偶然的一次游湖中,郭业京吃惊地发现,某位达官的花舫里坐着的,正是那位所谓的仙姬,他才不得相信,原来自己的确只是做了一次不能见光的面首而已。
夙冤
  
   嘿——吭哧吭哧——一见到眼前的这个人,李老倌家的猪又开始刨地吼叫,大力地撞着围墙,一付怒不可遏的样子。
   “呸——看你还怎么出来!”往猪圈里吐了一口痰,言楚吾握住了拳头,向那头猪作势挥舞,引逗得那头猪更加叫得惊天动地。
   说起来真是讨厌,自打这头猪落生,不知什么原因,每次只要一看到言楚吾,就总是扑上去又叫又咬,闹个没完。初生的小猪肉圆滚滚,呶着短短的猪喙在言楚吾身上啃咬撕闹,不但样子十分滑稽可爱,根本也伤不到人,所以言楚吾并不在意,只当是一件有趣的玩意儿直逗它。
   可眼睛一眨,这头猪渐渐已经长成了膘肥体圆的成猪,至少也有百来斤的份量。这样一座肉山再压上来,可真让言楚吾吃不消。何况还有两颗长长的猪獠牙拱来拱去的,一不留神,言楚吾的腿上就被拱出了两个血窟窿。
   倒霉的言楚吾在床上整整躺了一个多月才算将养好了伤口,李老倌为此也赔了不少银子和笑脸。因为猪还没到出栏的时候,现在宰杀难免赔本,李老倌便让人加固了猪圈,把这头惹祸的肥猪牢牢地关了起来。
   虽然再也没有机会出去,不过只要一见到言楚吾,那头猪总是怒目凸睛,咆哮不已,似乎和言楚吾有着什么深仇大恨一样。此刻见它被逗得在猪圈里团团乱转,言楚吾不由得意地笑道:“等你出栏的时候,我头一个买了你,吃你的肉……”
   就象是听懂了言楚吾的话一样,那头猪索性用力撞击起猪圈来。虽然加固后的猪圈十分坚固,不过言楚吾也被这头猪的疯狂举动吓了一跳。
   “喔唷,小言,又来逗它啦!”大约是听到了猪圈这边的动静,李老倌走了过来,见到一人一猪正闹得厉害,也不禁咋舌道:“真是见鬼啦,其实这头猪平时老实得很,就是一看到你便象前世有冤一样,也不知是怎么回事!”
   李老倌本是无心之言,听在言楚吾耳里却让他怔忡了半晌才回过神来,胡乱和李老倌闲扯了几句,言楚吾便回家了。
   第二天一早,言楚吾就找到李老倌,提出要赎买这头猪。李老倌起初还以为言楚吾要买它泄愤,后来才知道言楚吾是准备送它到邻近的法安寺作长生猪。虽然奇怪于言楚吾前后态度的转变,不过见言楚吾价钱开得甚高,李老倌也就同意了。
   说也蹊跷,自从那头猪被送到法安寺,再见到言楚吾的时候,总是俯首贴耳,摩在他的腿边十分亲昵的样子,不再是从前那副凶狠狂暴的模样了——所以说世上有什么解不开的冤仇呢?关键还是在于怎么做吧……
多谢大家捧场
刚回家,虽然很累,可是不想挖大坑,只要那边没完我就继续贴
痘疡
  
  
   抱着怀中已经渐渐变凉的小尸体,齐白氏只觉悲如万箭穿心,无声地呜咽了许久,才嚎啕痛哭起来。
   ——自从丈夫死后,齐白氏艰难度日,好不容易才将遗腹子养到十岁光景。谁知一场痘疫,竟然就此夺走了齐家唯一的香火,也夺走了她苦守十年的指靠。此刻一具小小的空棺已经摆在大门外边,齐白氏却抱住独子的尸体无论如何也不肯放手。
   帮忙来料理后事的邻媪们见齐白氏哭得死去活来,也不禁替她难过,围上来反反复复地开导相劝,良久才劝得齐白氏松开手,把儿子放入棺木。
   凄凄凉凉地送完葬,邻媪们又陪齐白氏稍坐了一会,便各自散去。谁也没想到,当夜齐白氏就一索子吊死在了房梁上。
   几天之内连出了两场殡,齐家就此便算绝户。附近的人提起此事都摇头叹息,有说齐白氏可怜的,也有说齐白氏贞烈可风的,不一而足。
   “呸,贞烈什么呀!”听着村人们议论纷纷,王医师的娘子李氏愤愤地吐了口痰,“砰”地一声关起了自家的院门——“哼,她哪里是因为儿子死了才寻死的?分明是觉得没脸见人才上了吊的!”
   别人不知情,她可是知道得清清楚楚。那是齐家独子染病之初,齐白氏来请王医师出诊,谁知王医师早就觊觎她的美色,提出不要诊金,而要齐白氏相陪共枕一夜才肯相治。齐白氏守寡多年,哪里肯坏了自家的名节?自然一口回绝。但眼看着儿子的病渐渐沉重殆危,齐白氏哭了几天,想想无计可施,终于忍气吞声答应了王医师。
   没想到因为拖得太迟,错过了医治的时机,尽管王医师得偿所愿后用药施针也算尽心尽力,却终于没能救得齐家独子的性命。
   虽然李氏从心怀鬼胎的丈夫嘴里知道真相后一直妒恨交加,但她也心知肚明,自家丈夫此举实在是见不得人,只得关起门来和丈夫闹了几场,在人前始终也不敢泄露半点口风。
   “看你做的缺德事吧!当心遭报应!”关起门来,李氏的第一件事自然又是去寻王医师的晦气,王医师不敢回嘴,只是小声嘟哝道:“谁知道事情会这样呢,我也没想到呀!”
   也许王医师确是无心之失吧?不过老天爷可真没饶过他,没过几天,先是他的儿子也染上了痘疫,本来治痘甚是灵验的王医师偏偏却治不好自家的儿子。紧接着家中又莫名其妙地着了一场大火,烧得倾家荡产,王医师在救火时受了伤,不久也下世了。剩下一个李氏,丈夫死后两个月便卷着仅剩的一点家产改嫁再醮。后来听说竟然被好赌的后夫卖入了青楼。
   ——当王医师要挟齐白氏的时候,恐怕绝不会想到会有这样的下场吧?
福报
  
   “哗啦”——还不等挑夫站稳,扁担两边束缚竹箧的麻绳忽然断裂成了几截,整个箧子里的东西顿时都倾泻出来,有一大半索性扑通扑通地滚落到了水里,眨眼间就无影无踪。
   “啊呀呀!这——这可怎生是好?”遭此变故,竹箧的主人李宪举在甲板上团团乱转——两个竹箧之中都是他这大半年在各地收集来的奇石怪岩,虽然并不怎么值钱,却花费了他无数心血,现在眼看着付之东流,只急得李宪举满头大汗,抢身扑倒在船舷边拼命抢捞——却哪里捞得起一块来?
   “呵呵,恭喜先生了!”见李宪举一脸懊丧,船老大却不识时务地走了过来:“恭喜恭喜,先生大福气!”李宪举虽然性子软懦,听了这话也直直地跳了起来,几乎就要和船老大拼命。
   “莫急莫急!”见李宪举脸红脖子粗的气恼模样,船老大连忙解释道:“先生有所不知,刚才你上船的时候,因为这两个竹箧沉重异常,极象是装满了黄金之属,已经有强盗盯了过来,如果不是这样一翻,恐怕不等船到江心他们就会动手。现在他们见箧子里只是一些不值钱的石头,已经各自散去了。”
   “喔……原来如此……”听了船老大的一番话,李宪举如梦初醒:“那倒果然是福非祸了。”
   “是呀,如此好运真是难得,看来先生是有福之人啊……说不定是有什么阴功才能得到上天垂佑吧?”
   “阴功?啊—啊—,难道是指那件事?”被船老大一言提醒,李宪举想起了十多天前的某件事——那是在他落脚的客栈,因为行途孤寂,所以李宪举动念想买一个妾侍同行为伴,便托客店主人替自己留心。果然没几天店老板就领来了一个年青的妇人,说是穷人家的童养媳,身价银子只要一百金。李宪举看她长得端正清秀,颇为满意。两下里刚要交割,没想到那妇人的翁姑丈夫随后寻了过来,四个人哭哭啼啼地抱作一团难舍难分,随后那年轻的丈夫又抱过一个未满月的婴儿来,跪着求李宪举让那妇人再喂最后一次奶。
   李宪举是个心肠极软的人,哪里经得住这样凄惨的场面?不由一拍大腿,咬咬牙道:“罢了,我不买了,这身价银子你们也不用还,拿回去度日吧!”喜得那一家四口不住磕头,直说遇上了大善人。
   “大概就是这件事,还算得上是行善积德吧?”李宪举说完,搔了搔头皮道。
   谁知他话音未落,一旁的船伙却嗤笑起来:“你说的是不是城里的吉安客栈,店主姓王的?”见李宪举点头称是,船伙又道:“那个妇人是不是下巴圆圆的,眉心有一颗红痣,他丈夫是不是高高瘦瘦,十分斯文白净的样子?”李宪举睁大眼,奇道:“你怎么知道?”
   “哈哈哈哈……这件事谁不知道呀,只有你这个傻瓜被蒙在鼓里……”见李宪举一脸懵懂,那船伙笑得几乎直不起腰来,老半天才道:“那是王老板看你人忠厚老实,和自己的女儿女婿串通好了演戏来骗你的,那两个老人和小孩子只不过是花钱请来假扮的,谁知你如此好骗……哈哈……还以为自己做了好事……简直笑死人了……”
   “没见识的东西,有什么好笑的!”打断船伙计狂笑的,是船老大的一声断喝:“虽然这件事情是骗局,但李先生的恻隐之心却是出于挚诚,一样会蒙鬼神鉴察,今日因此而免祸是理所当然的事情,这个道理难道你们不懂么?”
   “区区小事,何足挂齿,莫再提了,莫再提了!”见船伙计被船老大训斥得面红耳赤,李宪举倒不好意思起来:“好啦,开船吧。”
   船老大点点头,一撑竹篙,船慢慢离了码头,向江心驶去……
   ——不知那个狡诈的店老板,又会有什么样的报应呢……
天良
  
   吃过年夜饭,带着一身酒气回到屋里,夏南庵终于忍不住破口大骂起来。
   说来也要怪他自己多事,本来好好的在太尉府当师爷,偏偏今年年初的时候,因为想着可以互相照应,特地写信回老家,把自己最要好的朋友胡某邀来介绍进了太尉府同任师爷一职。没想到那胡某忘恩负义,一在太尉府站住了脚跟,就掉转头在背后造谣中伤起夏南庵来了。
   结果到岁末吃年夜饭的时候,别人都拿到了明年续聘的文书,唯独夏南庵落了空。
   “这个王八蛋,良心被狗吃了,也不想想,如果不是我,哪有他的今日?以前他家里穷得揭不开锅,不是靠我救济早就饿死了,现在分明是小人得志,真正天理何存……”
   和他住在一室的同僚们虽然都十分同情他,却也无力相帮,见夏南庵气得青筋暴起,只好纷纷围上来劝慰他,正你一言我一语地说着,忽然就听窗外有人在呜呜连泣。
   “谁!”听那哭声飘缈阴沉鬼气森森,众人一时都吓得噤住了声,良久才有人大着胆子问了一句。
   “夏南庵——”回答他们的是一个女声,指名道姓地叫出对方的名字,便滔滔不绝地说了起来:
   ——你说别人没有良心,那你自己呢?你明明在老家早有妻子,却骗我父母尚未娶亲入赘我家,这算有良心吗?
   ——我父母死后你从来不到他们坟上祭拜,这算有良心吗?
   ——你原配妻子寻到这里,一入门就揪住我又打又骂,你在旁边视而不见,这算有良心吗?
   ——后来她知道这房子家产都是我的,便占据在此,驱为我妾,平时动不动就虐待我,你不但不劝,反而每次都相帮按住我的手脚让她打个尽兴,这算有良心吗?
   ——几年后我的资财耗尽,再无油水可榨,你便狠心把我卖入妓院,我不肯去,你又痛殴于我,结果害我走投无路只好悬梁自尽,这算有良心吗?
   ——我死后你连棺材也不舍得给我买,裹了一张芦席就把我扔到乱坟岗,这算有良心吗……
   起初还算温柔的女声,渐渐变得高亢激昂起来,夏南庵的脸色也随之越来越白,旁边众人听出了端倪,看夏南庵的眼神也开始充满鄙夷之色,终于只听夏南庵掩耳惨叫一声,倒地不起。
   “这样死,已经是便宜你了!”说完这句话,窗外凄厉的声音消失了。
   有人推窗急望,只见窗外静月如钩,一个人影也没有。再回头看夏南庵,只见他手足抽搐了几下,便自僵硬不动。
牛毒三
  
   一刀两刀三刀……只不过用了六刀,胡大忠就干净利落地放倒了一头体形硕大的黄牛,旁观的众人都止不住喝起彩来:“老胡,你的手艺越来越长进了哟!”
   “嗐,这算啥!小意思!”虽然心中十分受用,不过嘴头上胡大忠还是谦逊了几句:“这是我吃饭的家什嘛,总不能弄得太差劲了。”
   倒在血泊中的黄牛慢慢咽下最后一口气,停止了抽搐,望向天空的眼睛里已经没有丝毫神采。谁也没有注意到,一头小牛犊正战战兢兢地靠拢过来。
   伸舌头在母亲脸上舔了又舔,仿佛是知道母亲再也不会醒过来,那头牛犊开始凄声长鸣起来。
   “咦,怎么还有一头小的?……喂,老王,这头要不要杀!”正准备过来支解黄牛的胡大忠发现了这头小牛犊,扭脸对牛主人王老汉大声问道。
   “莫,莫,这可要留着的!”王老汉吓了一跳,这头小牛刚断奶,现在怎么能杀?就连它的母亲,如果不是因为摔断了腿无法耕田自己也舍不得宰呢。
   “喔——去去!”见无利可图,胡大忠不耐烦地冲着小牛挥了挥手,那牛犊不等他靠近,已经吓得匍匐在地,浑身抖得象筛糠一样,不住地以首叩地,似乎在乞求胡大忠饶命一般。
   “嘿……!”旁观的众人看得有趣,都笑了起来,胡大忠尤其笑得开心。
   以后欺负这头小牛犊简直成了胡大忠生活中的一大乐事,说也怪,那牛只要一看到胡大忠,便立刻四肢伏地叩首无数,只要胡大忠不挪窝,它就绝不敢起身,可以说是百试不爽。直到它长成了比母亲还要健硕的成年黄牛,对胡大忠的敬畏也始终没有丝毫改变。
   这一天胡大忠吃过午饭,照例又逗弄了它半天,笑得出了一身汗,不知不觉便倒在树荫下的长凳上睡了过去,一会功夫鼾声渐起。那牛在凳边踆巡半晌,见四周寂无一人,低下头,把两只锋利的长角刺入了胡大忠的心脏。
  

三世
  
   “啊呀,先生好眼光,这可是我们这儿的头牌红姑!”推一推那满脸浓艳脂粉的妓女,老鸨的脸上笑得连眼睛都难以寻见。
   “嘿嘿……老朱,这种小地方,有这种姿色也算很难得了!”见朱幼诚举棋不定的样子,好友李冉民出来打圆场:“反正我们在此地只住一夜,现在也就是寻寻开心而已,过得去就行了。”
   “这倒也是!”大概也觉得李冉民言之有理,本来甚是挑剔的朱幼诚不再挑三拣四,随意指了一个娼妓:“就是她吧!”
   “呵,这位先生的眼光也真好……”照例又是天花乱坠地夸奖了一番对方的眼光之佳、自家女儿的容貌之美,老鸨留下了两名妓女,高高兴兴地离去了。
   严格地说,这两个妓女如果不是脂粉涂得过于浓厚,倒也还算得上眉清目秀。此刻分别偎倚在朱李二人的身边,斟酒劝饮,等到有了几分酒意后再在烛火下观看她们,倒也确能觉出几分娇媚可人来。李冉民先前挑中的那个叫秀梅,朱幼诚后挑中的那个则叫华莲。酒过三巡,两个人分别搂着身边的女子入了罗帐。
   一夜销魂,直到天色大亮两个人才起了床,坐在客厅里由两个妓女侍候着漱口净面。忽然象是想起了什么,朱幼诚端详了华莲半晌道:“我十多年前曾经来过此地,也是在这个妓院留宿了两晚,当时陪我的那个女子好象也姓华,叫华……华……”
   “是不是华芬?”华莲试探着问。
   “对对,正是叫华芬,你认识她吗?”
   “那是我的姑姑呀,几年前她嫁了人,已经不在这里做了,想不到和先生你这样有缘份呢!”自觉拉近了关系,华莲喜孜孜地道。
   “噢,难怪我总觉得你的容貌好象似曾相识,原来你们是姑侄。”见李冉民笑吟吟地看着自己,朱幼诚解嘲地一笑:“啊呀,那是多少年前的事了,那时候也是行商路经此地,客中寂寞嘛!”
   两人正在说笑,门外忽然转进来一个白发苍苍的老妪,一进门就对着朱幼诚福了福,呢声道:“客官,还记不记得我?”
   朱幼诚看她鹤发鸡皮,头上白发蓬松有如乱草一般,不由打了个冷颤,连连摇头道:“不认识不认识!”
   “我是喜姑呀,你三十多年前因为上京赶考路过此地,曾和我有一宿之缘,当时你还赞我容颜美丽真可人意呢……”
   “咳咳咳……”见那老妇妞捏着作娇羞之态,朱幼诚不由老脸大红,忙乱以它词:“那你现在……”
   “唉,年纪大了,早就不做这个营生了,这不,今天是过来看看我的孙女儿!”指一指华莲,喜姑又道:“听到你的声音,我一下子就认出你来啦,真是风采依旧不减当年……看来你老人家和我们真是有缘,我家三代女人都伺候过你啦!……说起来,我们还是同乡同籍呢,我父亲叫华宜祖,以前也是金华人氏,朱老爷回去问问,也许家乡的老人还有记得他名字的呢……”
   这边喜姑喋喋不休地说个没完,那边李冉民的脸色却越变越难看,好不容易等朱幼诚和她们叙完了旧,李冉民已经满头冷汗,朱幼诚见他脸色苍白,不禁吓了一跳:“怎么啦?”
   “没什么……”李冉民踌躇了一下,还是开了口:“我也是以前听老辈们说起过这件事的。”
   原来朱家祖上曾和仇家打官司,那华宜祖本是朱家门客,却收受对方贿金作了伪证,害得朱家败诉。后来事情败露,朱宜祖便带着一家老小逃窜无踪。
   “谁知事情已经过了数十年,又是海角天涯相隔千里,华家仍然要以三世之妇偿还当年所欠下的业债!”李冉民擦了擦汗:“你说可不可怕?”
狐嬲
  
   闭目在老松下通神默祷了片刻,刘善帖刚睁开双眼,就看见一个窈窕的身影慢慢从松树后转了出来。
   “来了!”刘善帖心中一跳,不禁喜上眉稍——自打年初踏进这山间书院,刚放下行囊,就有同学神神秘秘地告诉他此地多狐,常会化身成绝色美女出来引诱青壮男子。
   刘善帖少年喜事,平日里又一贯风流自赏,听了这个消息自然色心大动。从此每逢晚课后就在松前月下流连徘徊,希望能有所遇,可空等了多日却一无所获。不过愈是这样,刘善帖愈是心痒难搔,索性备了线香夜夜到背人处祷告起来。
   果然精诚所至金石为开,才不过三五日光景,便有狐女现身眼前,喜得刘善帖忙上前紧紧搂住了对方。
   “哎,冒失鬼,怎么如此急色?”略挣了一下,见无法脱身,那狐女抿嘴一笑:“我是替我家小姐来请先生前去相会的。”
   听到对方这样说,刘善帖才讪讪地松开了手,发觉对方尽管只是名婢女,容貌却也十分妖治娇媚——丫鬟都有如此风情,那小姐更是可想而知啦!
   见刘善帖盯着自己看个没完,那狐婢腰肢一扭,嗔道:“快走吧,别让我家小姐等急了……”
   喜孜孜地跟在狐婢身后随行,再联想到稍后的风流快活,刘善帖的每一步都象踏在云朵里般轻飘飘浮荡荡,几乎不知身在何处。朦胧月色下,只觉道路曲折,两旁建筑巍峨森严,迥非简陋的书院所可比拟。
   老半天那狐婢才带着刘善帖在一间绣阁门外定住了脚步,附在刘善帖轻声道:“我家小姐与先生初次相会,甚是害羞,此刻已经在锦帐之中相候。先生进去后切勿点灯,也勿高声喧哗,以免让不相干的人知道了。”
   “我懂我懂!”刘善帖点头如捣蒜,进了房,一步步摸到榻前,急不可耐地脱了衣服扑入床帐。果然被中早有人在,刘善帖纵身搂住就大力痛吻起来。
   “啪——”
   回应他火样热情的,是一记响亮的耳光,直打得刘善帖眼前金星乱冒,老半天才回过神来。却见四周哪里是什么绣阁闺房?朗朗的星光下,自己分明身处学院前庭,二十多个师生正围坐树下纳凉闲谈,而被赤身裸体的刘善帖紧搂在怀中的,则是他的座师陈训导。
   结结实实地领受了一顿竹板之后,刘善帖被赶出了书院,临走的时候,隐约还可以听到高高的松树梢上有人在低声嗤笑——妖魅本无心嬲人,可是遇见这种自己送上门来的,倒也真不舍得轻轻放过呢!
好运
  
   哼着小曲,张老六喜孜孜地走出了牛棚。
   人要交了运,真是挡也挡下住——这不,好端端地在山里放牧,不知从哪来了一头大肥牛,不但毛色油光水滑,而且牙口极佳,看上最多不过五六龄的样子,老老实实地跟在张老六的牛群后面,不踢不咬,让它喝水就喝水,让它吃草就吃草,十分驯服。
   先还以为是哪家的失牛,可牵着这头牛问遍了附近的村落,都说从没见过它——无主之物有缘者得之——凭空得了这样一注大财,怎么不叫张老六喜心翻倒?也看得同村的人十分眼热。
   不过正如俗话所说的那样,福兮祸相倚,张老六才快活了没几天,让他哭断肝肠的事就发生了。
   那是他的独生女儿小芝,今年刚满十三岁,农家的孩子比不得城里人金贵,从小就要帮着大人做这做那。这一天正好逢到端午佳节,张老六便打发小芝到山那边的舅舅家去送些粽子。山路崎岖,张老六家又没有驴马可以代步,小芝看这头牛甚是健壮驯熟,便骑着它上了路。
   没想到这头牛刚走到半山腰处,忽然偏离了山路,象发了疯一般专挑陡崖峭壁无路之处狂奔起来,小芝见一边是如刀的山壁,一边是万丈深涯,吓得动也不敢动,只好紧紧搂住牛脖子狂呼救命。
   在山下农田里劳作的人们都听到了小芝的惨叫声,其中也有她的父亲李老六,一群人扔下手中的锄头撬把就追了过去。可是山路迂回,看来虽近在咫尺,真正相距间隔何止百里?等他们追到山腰,一牛一人已经跑至远峰,渐渐消失于山顶的烟霭之中。
   村民们自发的搜寻持续了六七天,始终也没有寻到人与牛的任何痕迹——小芝的命运可想而知,恐怕最后不是饱了虎狼之吻,就是因为力竭坠入深涧而亡。
   以意外之喜开场,却以如此悲惨的结局告终,看来世上真没有凭空掉下来的馅饼呢,当一个人不劳而获的时候,首先应该感到的也许并不应该是欢喜,而是警惕吧!
鸳鸯错
  
   昏暗的烛火下,韦丰颐面色惨白,赤足站在地上,一只手微微颤抖地向前指着,显然是遇上了什么极其可怕的事情。
   虽然已年近四旬,不过因为保养得当,韦丰颐的外表看起来也不过三十开外,清秀的五官里只有一双眼睛已经有了早衰的现象——眼角微垂,眼下眶黑中带赤,显示出这是一个过度耽于淫乱色欲之中的人。
   而此刻被他指着的,正是陪他度夜的妓女沈韦娘,半裸着身子趺坐在床上,一脸的茫然:“公子,你这是怎么了?”
   “……”
   大约是意识到了自己的过份失态,韦丰颐脸色青红变幻,许久才强自换上了一付平和的表情:“没什么,我刚才只是一时梦魇!”
   沈韦娘睁大了眼——方才两人欢好情浓,正搂在一起喁喁细语,怎么可能梦魇?不过老鸨对此早有教导,无论客人说什么都不可辩驳,这才是作娼妓的本份。所以听韦丰颐这样说,沈韦娘也就煞有介事的点了点头:“怪不得,刚才我怎么叫你也叫不醒……快上床来吧,小心着凉……”
   再度上床后的韦丰颐一反常态,紧缩在床铺边侧动也不动,连沈韦娘的加意温存似乎也没能引起他的丝毫情欲,反而转过身将背脊留给了对方,弄得沈韦娘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早听同院的姐妹们说过,这位韦公子不但出手大方,而且在床上向来骁勇善战精力过人,今天这是怎么啦?纠缠了片刻之后,见仍得不到对方回应,沈韦娘也就自顾沉沉睡去。
   确定身边的女子已经进入梦乡,韦丰颐轻手轻脚地下了床,摸着黑一步步走到了船舱外,才颓然跪倒在地。
   他是咸阳城中的世家子弟,祖父、父亲、两个哥哥都在朝中为官,家中可以称得上有财有势。母亲洛氏直到中年才生下他,所以自幼便被宠得无法无天。
   成年后韦丰颐无意于功名,只是一味风流好色,常常携带着巨资外出游玩。名为访学,实则每到一处都要寻到当地最出名的秦楼妓馆,挑选姿容出众的妓女轮番留宿,等玩腻了便再换一地。他出手阔绰,人又长得潇洒英俊,每到一地均大受鸨儿娼姐的欢迎。十多年下来,可以说是阅遍了大江南北的名花丽色。
   这一次韦丰颐离家已将近半年之久,先是遍游了江南一带,最后才到这姑苏繁华之地。一入城韦丰颐便熟门熟路地找到城中最负盛名的妓院金美楼,一叠银票甩将出来,乐得鸨母不但叫出了全院的妓女供他挑选,看情形简直恨不得自己也能站到那队伍里去。
   连着在金满楼里嫖宿了十多天,这一天韦丰颐别出机杼,包了条花舫到城外游湖,喝酒行令闹到半夜,韦丰颐留下其中一个叫沈韦娘的雏妓过夜,其余都赏了银子打发回去。
   一番云雨过后,韦丰颐抚摸着沈韦娘柔嫩的肌肤,随口问道:“你的名字怪有意思的,是不是取自刘梦得诗意‘春风一曲杜韦娘’啊?”
   “才不是呢,我母亲生前也是苏州名妓,她接的第一个客人就是姓韦,他为我母亲在这里留了三个多月……后来母亲就有了我,父亲还留下一个金鸳鸯给我母亲呢……”从贴身的肚兜里掏出一个精美的吊坠,沈韦娘将它举到了韦丰颐的眼前:“喏,就是这个……因为母亲名叫沈柔,我随母姓,将父姓作名,所以才叫沈韦娘……”
   听沈韦娘讲到末后几句,韦丰颐从床上直直跳了起来,赤着脚站到地上只觉浑身颤抖——自己十多年前确曾来过苏城,犹还记得当时苏城的第一名妓就叫沈柔,那个光灿灿的鸳鸯吊坠也是他惯熟之物——每次外出狎游,韦丰颐都会命人打上百十来个,遇上可心意的妓女便相赠一枚,此刻便有几十只金鸳鸯静躺他的行囊之中。如果不是惊变迭起,那么等明早上岸的时候,少不得也会有一只相赠给这沈韦娘。
   名字、时间、信物都对得起来,哪里还会有错?虽然早已时过境迁,韦丰颐还是一点一滴地记起了与沈柔相交三月的情形——自己如何一掷千金买下了沈柔的初夜;那沈柔容貌如何的雅丽绝伦,令自己为之神魂颠倒,流连多日才尽兴离去;临别时自己如何信誓旦旦说不日就回又留下金鸳鸯为信物……一切原不过是逢场作戏,反正天下之大,美貌多情的妓女有的是,沈柔于他也就是过眼云烟罢了。谁知天意弄人,短短百日恩爱竟会留下一点骨血在对方腹内,更没有想到自己的亲生女儿随着母亲沦落风尘同操贱业。今日原本是父女二人相会,却对面不识直至犯下人伦之乱。
   大错即已铸成万难更改,韦丰颐瘫坐在甲板上发了半天呆,终于下了狠心,用一条丝带勒死了沈韦娘。
   虽然韦丰颐仗着财势雄厚上下打点脱了官非,而且返回咸阳老家之后洗心革面,从此绝迹烟花之地,但没过多久恶报来临——先是独生子染上了急症暴死,紧接着几名妻妾又相继病故,刚办完丧事,韦丰颐自己也全身毒疮遍发,不到一月便溃烂而亡。在临死前数天,日夜都需叫人持烛环守,否则每一交睫便惊悸而醒,片刻不得安宁,仿佛有冤魂前来索命一般。
   ——在阳世欠下的孽债,无论天涯海角,总有一天都要偿还,即使侥幸逃脱了,在阴世还有森罗殿在静候等待。想韦丰颐到了地下不知有何面目与沈柔母女相会,至于那些油锅刀山,大约也正是为他这种人而设的吧!
  
  题外话:
  
  还记得这个电视剧的名字叫《鸳鸯错》,故事情节和原著有点不同——因为沈韦娘不愿接客,所以有一个要好的姐妹冒名代替她陪了韦公子一夜,结果韦公子以为这个是自己女儿,胡里胡涂把她毒死了。死去的那个鬼魂告诉了沈韦娘真相,后来沈韦娘去找父亲算帐,拿了大块银子(汗~~)砸啊砸,把他砸死了,自己跟着心上人跑了。
  
  至于原著,哗,还要混乱,韦公子不但和自己的女儿¥%#¥*,还有儿子儿媳(当然是在事先不知情的情况下),反正感觉上古代那些有钱有势的人生活糜烂地一塌糊涂……
  
天谴
  
   潺潺的鲜血顺着起伏的地面缓缓流淌,一滴滴溅入了山泉,原本明澈洁净的泉水顿时变得通红暗浊,看上去十分可怖。
   “老天爷……”捂住了嘴,隐身在石崖后的周吉木差点惊呼起来,这分明是一族玛哈沁——那是回疆特有的食人部族,剽悍嗜杀,有落单的人遇上从无幸免——不知是谁倒霉撞见了他们,此刻一群玛哈沁正在山泉边涮洗着死尸,旁边几口大锅架上了柴火烧得热气腾腾,就等着肉食下锅呢!
   来不及再多想什么,周吉木呼哨一声,带着身边的军士围了上去。幸亏他们此次本是进山巡猎,随身携带的火药枪弹十分充足,很快就把那群玛哈沁打得伤的伤亡的亡,一声呼啸,丢下那些到嘴的“美食”四散逃窜。
   只可惜经过察点,除一个六七岁的男童无恙外,其余的人都已经被破膛开腹返魂乏术了。细细询问之下,周吉木才知道原来那男童一家就住在附近的山中,男女老少共计十五口,是今天一早被玛哈沁突袭捉住的。
   “你父母兄弟都已死尽,孤身一人怎么活呀?不如随我回军营去吧,等日后慢慢再找户好人家收养你。”周吉木看男童瑟缩可怜的样子,忍不住起了收留之意。
   “不用,我家里有的是银子,我一个人花也花不完!”没想到那男童却摇摇头,说出了这样的话来。周吉木心中大奇,山民贫苦,哪里能攒下大宗的银子?只是见那男童言之凿凿,一行人便跟着他去看个究竟。
   果然,按着男童的指点,军丁们在他家的地窖里挖出了大批的金银细软,还有不少绫罗绸缎和古玩玉器,这可不是普通山民家所能有的东西呀!周吉木不禁起了疑心,尽管因为那男童年纪幼小讲得不甚清楚,但经过再三盘问,周吉木也渐渐听出了端倪。
   原来这家人竟然都是以劫盗为生,每次行劫都挑离家百多里的地方,得手后便将对方全数杀死灭口,然后把尸体和车辆一起投入深涧绝谷之中。至于抢回来的财帛则深藏在地窖中,隔上一两年,再伪装成商贩远赴他处贩卖,所以多年以来虽然杀人越货无数,却从未败露。
   “……”
   知道了内中的情由,周吉木不由打了个冷颤——看来这家人遭玛哈沁灭门可不是无缘无故的,而且偏偏还留下一个活口,让别人知道他们召祸之由,恐怕真是冥冥中自有天谴了。
   虽然后来那个男童因为年纪太小而被赦免了,不过没过多久他就在一次意外中坠崖身亡,尸骨无存。
  
啬报
  
   隔着门缝小心翼翼地看了又看,确定外面真的已经空无一人,梁书宾才松了口气,打开书房门施施然地走了出来。
   本来正在厅堂中低声哭泣的老母亲卫氏一看到儿子,立刻连声骂了起来:“真是狠心短命的东西,那是你自己的亲妹妹啊……”
   “欸,此言差矣!所谓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既然她已经是别家的媳妇了,那和我还有什么干系呢?何况如非我这样勤俭持家,哪来你们丰衣足食的好日子呢?”听到母亲的责骂声,梁书宾并不以为意,反而振振有辞,说得滔滔不绝起来。一番强词夺理,直听得身边的妻子邓氏也皱起了眉头。
   说起来,邓氏与小姑一向不睦,不过眼下丈夫的行为也实在是太过了。大冬天的,妹夫家断了粮,妹妹上门来求哥哥借贷几两银子,说好转过年就用妹夫替人教书的脩金来还。梁书宾却把头摇得象拔浪鼓似的,一味推说自己也是贫穷度日,丝毫没有多余的银钱。
   母亲卫氏心疼女儿,帮着求情,让梁书宾借些柴米也是好的,梁书宾却仍是不肯松口,反而推推搡搡地将妹妹赶出了门。眼看哥哥如此绝情寡义,妹妹坐倒在门边痛哭起来,引了不少邻居过来看热闹,梁书宾见不是路,便打发邓氏在外招呼,自己一溜烟地躲到了书房里。此刻听外面已经静无一人才走了出来。
   “小气鬼,这样的大雪天,你妹妹走得裙子都湿了半截,好歹借她一些也不妨事的!”邓氏小声埋怨道。
   “妇道人家懂什么,凡事有一必有二,有二必有三,这回借了,下回她再来开口怎么回绝?妹夫又是个穷秀才,借出去容易,要讨回来可就难上加难了!”跷起二郎腿,梁书宾冷哼着道。
   尽管推说自己没有钱打发走了妹妹,不过另外一拔人打发起来可就没这么容易了。半夜里,几个强盗摸进了梁府,一番拷打之下,梁书宾乖乖地把家中藏银的地方都如数供了出来。
   虽然衙门里很快就破了这个案子,不过碍于脸面,梁书宾却不敢到衙门去领回失物——刚当着别人的面红口白牙地说过自己家里一贫如洗,若领回来这么多的黄白之物岂不是自己给自己掌嘴?最后还是邓氏舍不下那些钱财,厚着脸皮去衙门领回了失物,消息一经传开,梁书宾在乡里简直成了过街老鼠,人人指骂,到哪都抬不起头来,只好借着游学为名外出躲避,据说后来再也没有回来过。
请客
  
   将几十枚铜钱在手中抛了抛,陈忠得拎起篮意洋洋地子走出了菜市。
   真要好好谢谢姑丈,把这样一个肥差介绍给了自己——诺大的尚书府上下百多口人,全部食物都由自己经手采买,只需每件上头揩下几文钱来,一天所得就已十分可观,才不过做了小半年,陈忠的口袋里便异常丰润起来。
   不过尽管他手法隐秘,做得不显山不露水,但采办一职油水肥厚也是近人皆知的事情,所以免不了常有人在他耳边吹风:“阿四,请请客吧,反正你的钱也来得容易!”
   “胡说什么呀!”每逢听到这种闲话,陈四总是撇得一干二净:“每个月就那么点工钱,我还要养老婆孩子呢!那种揩油的下作事,我可是从来不干的。”
   因为没有真凭实据,那些眼红陈四的仆人们也拿他无可奈何——背靠大树好乘凉,谁让人家命好,有个在尚书府当管家的姑丈呢?
   这天是重阳佳节,尚书大人宴请同僚,所需酒菜数量大增,让陈四又好好地捞了一笔。把酒菜交到厨房,陈四便随着仆从们劳作起来,一直忙碌到了初更时分才算空闲。
   刚三五结群地走进西院的下房,大家便愣住了,只见一大桌热气腾腾的酒菜摆在当院,不但有酒有肉,连粽子瓜果都满满当当地摆在一旁,香气扑鼻分外诱人!
   “……咦,这是哪来的呀?……”
   “……不会是尚书大人看我们辛苦,赏的吧?……”
   “……想得美,什么时候有过这种好事……”
   “……管他呢,吃了再说,总不会吃死人吧……”
   一有人带头,剩下的人便也不甘落后,纷纷抢着落了座大快朵颐起来。
   酒过三巡,才有人发现陈四独自站在旁边,手里拿着一张纸贴,脸色要多难看有多难看。
   “阿四还不来吃,菜要吃光啦!”大家招呼了几声,陈四却恍若不闻,老半天才大叫一声奔进了自己的小屋,很快就有咒骂声从里面传了出来。
   有人好奇,捡起那张纸一看,“扑哧”一声笑了出来,大家也围过来细看,原来那竟是一张清单,上面写着这桌酒席乃是用陈四每日揩油所得银两置办的,其中菜肴价值若干,酒水价值若干,瓜果粽子小食价值若干……在纸的反面则书有陈四某月某日采办何物吞没多少银钱,一项项一行行都列得清清楚楚。
   最为有趣的是,在纸末还特地注明了几个大字——天气炎热,请尽早食用,以免食物腐败。
   “黄大仙,一定是黄大仙干的!”第一个反应过来的是看门的老刘:“听老爷说,这里祖上常闹黄大仙,近两年才消停了一些,你们说除了黄大仙,还有谁能这么干呢!”
   “……嘻嘻,这黄大仙可真有意思!……”
   “……悖入者悖出,天公地道嘛……”
   “……大快人心……”
   听着窗外众人的议论纷纷,屋里的陈四欲哭无泪——衣箱最底下,除了他每月的工钱分文未动外,其余贪污所得的银两,黄大仙都替他花得干干净净,连半个铜板也没剩下。
扶乩
  
   一枝乩笔在沙盘上轻轻划动,很快就在细沙上写下了几行清晰的字来:
   ——汝过去生中,以财诱买他人之妻,又诱其饮博仍取其财,此人今世相遇,诱汝妇者买妻报;窃资者取财报也。此是天道好还,无庸多事追捕,捕亦不能得获。
   “见鬼……”半文半白的字意浅显易懂,让李旭文目瞪口呆愣在了当场。
   “李老弟,原来你老婆跟人跑了是你前世不修作的孽啊,这样说来倒也怪不得她喽!”偏偏扶乩的邱三还不识相,半讥半讽的一番话直说得李旭文脸色铁青。
   那是在半个月前,身为县衙捕役的李旭文奉公出差,没想到妻子艾氏竟然趁机席卷了一批细软消失得无影无踪,据说当时还曾有一个油头粉面的小白脸前来接应。为此事李旭文气得暴跳如雷,率手下兄弟在县里穷搜了几日,却始终找不到艾氏的下落。
   邻居邱三见他每天里长吁短叹,便怂恿他扶一把乩试试,李旭文无可无不可地答应了,没想到乩仙居然批出这样几句话来,老婆下落没问着,反倒碰了一鼻子灰,李旭文只能怏怏而回。
   第二天一早,和李旭文共事的几个衙役照例过来招呼找他前去搜寻艾氏下落,见李旭文一反常态不甚起劲的样子,便好奇地追问起来。听李旭文说了昨天扶乩的经过,好友张志诚先怪叫了起来:“啊呀老李,我看你多半是上当了,听说那个邱三一向好吃懒做,平时常和一帮不三不四的人混在一起,我看他是故意说这种话好让你不再追究此事吧。”
   李旭文豁然开悟,几个人商议了一下,索性暗地里跟踪起邱三来。果然到入夜时分,一群人尾随着邱三到了城外的一处民宅,屋内六七个浪荡子正围着桌子喝酒行令,其中一人搂着的正是李旭文的逃妻艾氏。
   ——看来世上虽然万事都有前因,但也不能皆归诸于夙孽,不然岂不是为坏人作恶推波助澜吗?
  
喜相逢
  
   自打看见了对街花粉摊边的那个少女,江超修的视线就再也舍不得移开半分。手扶书本,呆呆地看着对方买完了花粉和女伴说笑着离开,江超修却依然一动不动地痴痴凝望,直到同学们发现了他的异样打打闹闹地取笑起来,他才如梦初醒。
   “世上竟有这样的绝色佳丽!”——和同学们胡侃一通掩饰了自己的失态,江超修再也无心读书,找借口回到隔壁的卧室,心心念念地盘算开来。
   自己方才看得分明,那美女最后走入的是久已无人居住的隔巷,除了断垣残壁,那巷子里就只剩下丛生的杂草。早闻北地多狐,何况这少女小小年纪却风韵殊绝,其体态之婀娜,面貌之美秀,都迥非人世所有,由此推断她定是狐女无疑!此等良机千载难逢,怎可白白错过?
   拿定了主意,入夜后江超修便怀揣着几枝线香,偷偷溜到那小巷口默祝了一会,私心希冀狐女能垂怜自己的这份多情,准许一亲芳泽。
   果然回房后刚钻入被窝,江超修便听到床前有窸窸索索的声音,不禁心中一喜:自己入睡前紧闭门窗,寻常人如何进得来?那狐女也甚是情热,不等江超修起身相迎,已然纵体入怀和他紧紧纠缠在了一起,两个人也顾不得说话,便自在床上狎昵起来。要说狐狸精果然是不同凡响,冶荡之状层出不穷,江超修虽然老于花柳之道,也不禁飘飘然如登极乐世界。
   一晌贪欢,不知不觉已经天色微亮。正欲小憩一会的江超修见曙光初起,便俯身想好好欣赏一番美人的娇容。可定睛细看之下,江超修不由失声惨叫起来!
   ——身下哪里是白天所见的那个美女?只见枕上枯发如霜,一张老脸黑陋可憎,褶子打得连眼睛都几乎找不出来——竟是一个老得不能再老的妪媪。见江超修目瞪口呆地望着自己,那老妪裂着缺了两颗门牙的嘴嘿嘿笑道:“我家狐娘子嫌我好吃懒作,把我贬到隔巷独居,没想到竟能承蒙君子垂爱,所以我才不惜冒耻自献,愿以后与相公生生世世结为恩爱夫妻……”
   想到自己居然是和如此丑怪的老妖怪狂欢了一夜,江超修恶心得几乎当场便晕了过去,怒吼一声,还没来得及拔出拳头,那狐妪已经化作一缕青烟从窗棂钻了出去。
   遇上这样的倒霉事,江超修的气恼可想而知。本来还暗自庆幸黑夜之中无人知晓,谁知从这天起,那狐妪每到入夜便坐在墙头之上,不是软语相唤就是对着他吃吃发笑,弄得此事无人不晓。江超修无奈,只好托人在远处另找一间书斋搬了过去。
   等车夫扛完行李,江超修刚要上车,忽然就见当初所见的美女又从隔巷走了出来,身后还跟着自己的老师,两人从车边走过,正好有几句对话随风飘入了他的耳中:
   “……甥女,以后别从这边巷子走了,听说里面有不干净的东西……”
   “……这边路近嘛,再说反正大白天的,应该没什么关系吧……”
三生
  
   无聊地盘缩在草堆里,把尾巴在地上有一下没一下地拍了又拍,刘平础只觉烦闷欲死。
   可是,怎么才能死呢?
   ——既要顺其自然,又不能妨害到别人,这可真不是件容易的事,弄得不好,死了比不死更糟糕。在这上面,他可是已经吃过好几次苦头了。
   刘平础至今还记得,自己的前三生是缙绅之子,活着的时候仗着家里有钱,没少做缺德事,话说回来,当时谁会料到人死了还真得去见阎罗王呢?
   从判官手中接过刘平础的功过薄,只不过翻了几页,阎罗王本来就青紫可怖的脸变得更加骇人,刘平础只听他指着自己一阵狂吼,也不知骂了些什么,反正就有鬼卒上来把他从某处高高的门槛一把推了出去,再睁开眼的时候,自己已经软趴趴地卧在了马槽之下。
   ——糟了!刘平础在心中惨叫一声,分明是投作了马胎。
   身为牝马,无法开口说话,垂头丧气地在草堆上卧了一会,刘平础只觉肚子饥饿渐渐饥饿起来,也不得不含着眼泪蹭到母马身边求乳。
   不到四五年功夫,刘平础已经长成了一匹体态修伟的高头大马,主人外出常喜欢挑选他作为座骑。这倒也罢了,偏偏这位主人是个急性子,为了让马儿跑得快一些,鞭子、马刺轮番上阵,每次都弄得刘平础身上痕血淋漓苦不堪言。为此刘平础一发狠,索性绝起食来,三天功夫就断了气。
   本以为就此逃脱苦海,谁知到了森罗殿上却被阎罗王批责他未满罚限私自规避,眼看着阎罗王脸上的五官都拧作了一团,两个眼睛瞪得象铜铃一般,刘平础暗叫“不妙”——果然,这回下场更惨,刘平础被罚做了一条癞狗。
   其它的苦处不提也罢,唯独这狗的天性,一看到屎尿之属便觉得香气扑鼻,只想扑过去大快朵颐,总算刘平础投胎的时候不知是出了什么纰漏,始终能记得自己前世本是人身,才能强忍着不食。其它的狗看他特立独行,都“汪汪汪”地嘲笑个没完。刘平础捱受不住,想到上世因为自尽结果被罪加一等,便另辟蹊径,寻机把主人的孙子狠狠地咬上了几口,果然马上就被一顿棍棒活活打死,遂了他的心愿。
   按刘本础的如意算盘,这次乃命丧他人之手,想来定可从容得脱,没想到阎罗王不但罚他转世为蛇,投胎之前还加赏了他一百皮鞭,让刘平础大呼倒霉——难道自己要把六道之中畜类都做一遍不成?
   蛇生苦短,转眼之间刘平础已经是一条年老的蛇了,每日卧在向阳的草堆里苦渡光阴。这一天正在发懒,忽然听到草堆边车马之声辚峋,刘平础心中一动,直直窜了出去,眨眼间被车轮压为两截。
   谢天谢地,这一次阎罗王大概认为惩罚得他够了,终于开恩让他重投人胎,带着几世的记忆刘平础投生在了一个穷秀才家。这一世正巧也是姓刘,父亲给他起名承祖。刘承祖生而能言,文章过目不忘——本来嘛,那原是他三世之前都学过的东西,十多岁上,刘承祖便轻而易举的考中了秀才,后来官至翰林。
   ——人生在世千万不能作恶,三生的畜牲可真不是好当的,刘承祖并不讳言其事,常常对自己的子孙这样教导。
  

良马
  
   “好马!好马!”绕着飒露来来回回地走了几圈,刘司徒只觉越看越爱,虽然对于相马一道完全是门外汉,不过眼前的这匹马任谁来看也会觉得动心——不但长得身高蹄阔,而且顾盼之间神采昂扬,一身红白相间的毛色如同霞雪般漫天飞动——虽然并非是传说中真正的“昭陵六骏”,但也确实当得起“飒露”之名。
   “就是它罢!”虽然马主开出了五百金的重价,但刘司徒还是毫不犹豫地取出了银票。
   这匹马确实也没有辜负刘司徒的厚爱,不仅奔跑起来稳健异常,性子也特别的温良驯服,直喜得刘司徒把它当成了珍宝一样,特地为它打造了一副嵌宝镶金的马鞍子,更衬得飒露威风凛凛神骏非凡。
   可是这一天却出了乱子——一人一马好好地走在官道上,忽然就听飒露一声嘶鸣,扭转头向斜刺里飞奔起来,任凭刘司徒如何拼命勒紧缰绳也无济于事。偏偏他因为爱惜此马,特地摘去了靴跟上的马刺,此时再无驾驭之策。见飒露象疯了一般狂奔不止,刘司徒只能紧紧拉住缰绳不敢有丝毫放松,心中暗叫“我命休矣”!
   也不知过了多久,飒露总算停足伫立,马背上的刘司徒此时已吓得面无人色,战战兢兢地睁开眼,只见前方远远立了一匹白马正在啃食青草,而飒露则在地上轻轻刨着前蹄低声哀鸣。
   “该死的东西!”好容易爬下马背的刘司徒只觉手足酸软,老半天才算缓过了这口气。高高举起手中的皮鞭,刘司徒却犹疑起来——要惩戒呢实在不舍得,就此饶过吧方才又确实吓得自己不轻——只见飒露睫毛一颤,眼睛里居然流露出哀伤的神情来,看得刘司徒心中一软:“算了,你知道错就好了,下次可别这样啦!”
   但是这样的情形却又接连出现了几次,后来刘司徒渐渐发现,附近只要逢有白马出现,飒露便会象疯了一样追上前去。说它是发情吧又不象,每次总是离着十几步远便眼泪汪汪地裹足不前,弄得刘司徒晕头转向不明所以然。
   再在市场上遇到那个马主的时候,刘司徒便埋怨着提起了飒露的这个怪毛病:“我现在简直都不敢骑它出门,生怕它见了白马又发疯,怎么回事呀?”
   “啊——喔——”马主起初也是满脸惊疑,后来象是想起了什么,揉搓着飒露长长的鬃毛,本来粗犷剽悍的脸上居然显现出一丝温柔来:“大人有所不知,因为是名种,飒露还没断奶便被抱到了我这里驯养,而它的母亲,正是一匹白马啊!”
  
昨晚上不了网,没有继续贴,今晚继续
都是在天涯上看的,我经常在那里看鬼故事
灵迹
  
   寂静的深夜,忽然间从西南角上升起灿烂的烟花来,绚丽的火光散射在半空中,将四下里映照得一片光明,不仅是邻近的居民,连十多里外的人们也看得清清楚楚。
   “快看,那是什么呀?”时逢盛夏,不少居民还在屋外纳凉,半睡半梦之间,忽然见到如此耀眼的美丽景象,不由都议论起来——非年非节,哪来的烟火呀?有好事之徒便一路追察着赶了过来。
   异象的源头很容易就确定了,偌大的空地上,只有一幢建筑物——景南寺,本来已经废弃了很久,不过听说最近有个行脚僧人带着两个徒弟住了进去,难道是这几个和尚夏夜无事,燃放烟花作为消遣?见两扇破旧的庙门紧闭着,村人们围上去敲打了老半天,才有一名睡眼惺松的小僧出来应门。
   ——什么?烟火?
   ——不知道。
   ——没看见。
   对于众人七嘴八舌的询问,那僧人满脸懵懂之状,显然与此事并无相干,弄得人们都老大疑团,若非当时看见这奇景的人甚多,简直都要当作是自己梦魇了。
   怪事还在后头,从这天起,伴随着冲天的火光,人们还常常可以看见有一条黑影在景南寺附近出没。有眼尖的人发现那黑影居然跣足高髻,身着五彩佛衣,仿佛和庙中的菩萨罗汉一般无二。
   ——老天爷,莫不是菩萨显灵了?
   无论人们作出何种猜测,师徒三人均把头摇得象拔浪鼓一样:“阿弥佗佛,佛在西天,何必到此处来求!”
   愈是这样,人们愈是觉得其中必有蹊跷,纷纷拥到庙中来探寻究竟。见那几个和尚每日里只知静坐念经,既不外出游方化斋,也不象其它庙里的和尚那样,一见有人进来就捧着功德薄颠颠地追在身后要求布施,倒是不由佩服起他们的精诚来了。加上那些有目共睹的“灵迹”,一传十十传百,这座原本破败的小庙香火渐渐旺盛了起来,成了远近近闻名的“神庙”,吸引了不少善男信女们从老远赶来,捐财捐物,唯恐落于人后。
   说也怪,那几个和尚虽然日进斗金,却并不见他们修缮庙宇,或是重塑佛像金身。从外观来看,景南寺依然是一座破破烂烂的旧庙。不过这反倒给关于这里的种种传说又增添上了几分神秘色彩,更加吸引得人们趋之若骛,唯恐奉献不虔。众口交传,都说此处的菩萨有求必应,最是灵验。
   不过神通广大的佛祖却没能救得了这几个和尚的命,也许是看他们每日里香火盛足又毫无花销,由此推断出和尚们必定积蓄丰厚,一群强盗趁着某个月黑风高之夜摸入了庙门,掠走所有的财物后,乱刀将三个僧人砍死在了庙堂之上。
   官府勘察的时候,虽然没有找到什么有价值的线索,却有了意外的发现——在室内的隐秘之处,寻捡出了了大量的松脂烟花,还有类同佛像身上穿的五彩袈裟——分明以前那些显灵的神迹,竟然都是这些僧侣有意为之。
   “真是奸诈!”围在庙外看热闹的老百姓恍然大悟,纷纷骂了起来:“这种人,死了也活该!”
   ——能想出这种点子来骗信男信女的钱财,倒也真可以算得上是智计无双了,不过有这样的好脑筋又有什么用呢?反而因财诲盗,白白断送了自己的性命!
冤魂
  
  砰!砰!砰!砰!
  连着在青砖上用力磕了几个响头,一条黑影腾空而起,消失在屋脊之上。剩下呆若木鸡的唐知县和随侍的书僮砚心,两个人身子僵硬地杵在那里,如同泥塑木雕一般动弹不得。
  “老……老爷……这……这是不是……就是……鬼……鬼啊……”良久,还是砚心先回过神来,结结巴巴地问道。
  “是……是……快,快请曹师爷过来……快……快……”深吸了一口气,唐知县勉强按捺住狂跳不已的心,下着命令。
  很快,睡眼惺松的曹师爷就被请了过来。看到唐知县铁青的脸色,曹师爷意识到定是发生了什么大事,再听唐知县把前后经过一说,曹师爷不由也吓了一跳。
  事关几天前捕获的杀人重犯张青松,因为人证物证俱全,所以此刻正将他收押在死囚牢里等待刑部的批文。谁知今晚唐知县料理完公事正要进内房休息,忽然就听窗外有人大声哭泣。唐知县推窗观看,只见一条黑影跪在当院叩首无数,声称自己就是那个被杀的死者,又说杀他的人并非张青松,而是同郡的吴某,因怕官府误判,才趁深夜到此表白申诉,希望知县大人能够缉拿真凶,让自己在地下死得安心瞑目。
  “看起来张青松是冤枉的了,应该速速捉拿吴某才对!”唐知县说完经过,下了这样的结论。
  可是将吴某拘捕到案后,不管如何拷问,他却始终不肯承认这杀人重罪,不但如此,吴某还能举出确切的人证与物证,来证明自己的清白。
  曹师爷犯了难,要按证据来看,这杀人凶手定为张青松无疑,可照当夜那冤鬼所述,则又明明该是吴某。无奈曹师爷只好捧着卷宗来见知县大人。将实据、干证、口供全数比述了一遍,唐知县也犹疑起来——那天晚上枉死的冤魂明明白白地指认了凶手是吴某,这可真是咄咄怪事!难道是自己眼花耳背搞错了?
  “砚心,你那天也在,你说说经过情形!”唐知县扭头叫出了身后侍立的书僮砚心。
  “是啊,那个鬼满身是血,直喊杀人凶手是吴某,喊完就跳上屋顶不见了……我听得很清楚,凶手就是吴某人没错……”砚心的话显然是有力佐证,听得唐知县连连点头。
  “是了!”曹师爷一下子听出其中端倪:“如果是鬼,应该奄然隐灭,哪里还用得着翻墙上瓦?看来其中一定有诈!”
  果然,让衙役扶着梯子上屋顶一看,在瓦片上确有两行隐约可见的足迹,一直到后院墙畔才消失。
  “看来一定是张家为了救儿子,买通身手高明的武林中人做的。”老于世故的曹师爷很快就作出了判断。省悟到上了当的唐知县从善如流,立刻将吴某无罪释放,另外加派人手严密看守张青松,直至刑部批文下达将他斩首为止。
  大概是知道了奸计败露,一直到张青松伏法,再也没有出现过鬼魂喊冤的事情来。
治鬼
  
  
  一脚踹开房门,将包袱扔在满是灰尘的床板上,曹司清大马金刀地坐了下来,一边扭头对随侍的小僮道:“你去吧,这里不用你服侍!”
  早已吓得面色惨白的小僮如蒙大赦,一声“谢”字甫出口,人已经远在数十米开外,惹得曹司清又好笑又好气——若非亲眼所见,一定绝难相信,光凭人的两条腿居然能有如此神奇的速度。
  不过这也难怪,自己的好友、此屋的主人杜衡早前已经苦口婆心地劝了老半天,几乎连唾沫都说干了,再三地告诫他说后花园的这间屋子一直闹鬼,已经几年无人敢住。不过曹司清仗着自己有一身武艺,素来胆气雄壮,加上晚饭的时候又喝了几两酒,便硬嬲着住了进来。
  所以别说小僮了,便是杜衡方才看他的眼光也象是在诀别一般,仿佛曹司清今夜必死无疑。
  “等着瞧吧!”啐了一口,曹司清也不解衣,倒在床板上呼呼大睡起来。
  果然睡到半夜,曹司清便听到在悉悉索索的声音从门外传来。睁眼细看,只见一条黑影正从门缝中硬挣着挤了进来,最初仿佛薄如蝉翼,等全部进到室内后便慢慢展开变成了一个女子,看上去倒也可算是中人之姿。曹司清微微一笑,好整以瑕地拍拍身边的床板,示意对方近前。
  见曹司清毫不畏惧自己,那女鬼举袖往脸上一拂,顿时变了一副形容——头发散乱如枯草,一条鲜红的舌头几乎垂到了脐下,瞪着两只白多于黑的眼睛,那女鬼向着曹司清咯咯而笑——这下总该怕了吧?
  没想到曹司清索性长身而起扑了过去,将那女鬼一把摁倒在桌边,大笑着道:“虽然头发乱了一点,不过下身肯定和寻常女子还是一样的吧……”
  伴着啾啾的怒骂声,那女鬼挣扎着腾空而起,从窗棂缝隙中一溜烟地逃窜无踪。第二天曹司清出现在杜衡面前的时候,人们几乎以为他也已经变成了鬼,曹司清费了半天口舌才力证自己确实安然无恙,听他说出了昨夜的遭遇,众人都不由捧腹大笑起来。
  “好了,我要起程了,多谢杜兄款待,等我下个月收帐回来,我可还要来叨挠的哟!”谢过杜衡,曹司清大步上了路。
  一个月后曹司清如约归来,自然还是大模大样地住进了这间屋子。袒腹睡到半夜,门缝处又起了响动,曹司清便支起手肘静观其变。
  只见那鬼刚伸进半边身子,大约是借着月光看清了床上所睡者的面容,便愤愤啐了一口唾沫道:“真晦气,又是你这个败兴的东西!”说着用比来时快了数倍的速度,猛缩回门外再也不曾出现。
  人不怕鬼,鬼便怕人!还真是千古颠扑不破此的至理啊!
扶桑洲
  
  揭开新妇的大红盖头,借着高烧的龙凤花烛烛仔细端祥,罗新初不由在心中暗叫一声“侥幸!”——烛光下,只见新娘子眉目端丽,肤若凝脂,可以称得上是一个绝色佳人。
  可是当新娘子娇羞地抬起头来,罗新初的笑容便凝固在了脸上——新娘子端正小巧的下巴上,竟然长了十多根胡须——虽然早就预料到了这样的情景,可如今真的亲眼所见,罗新初还是忍不住在心底长叹一声,怏怏地坐倒在了床边。
  他本是中原人氏,在福建泉州的来远驿司职,两个月前奉朝廷之命陪送朝鲜使节出海归国,本来想着可以借此一览海国风光,是趟难得的美差。没想到途中风暴骤起打沉了座船,幸亏他牢牢抱住一块船板不放,在海面上整整飘浮了六七个昼夜,才流落到了这个岛上。
  岛上居民称此处为扶桑洲,听罗新初诉说来历后甚是敬重,马上由各级官员层层转奏,将他引见给了岛上的君王。
  虽然在被告知此地潮信往往数十年一至,短时间内恐怕无法回转中原的时候,罗新初也难免有一丝失望,但很快他就发现这里民风淳朴,物产丰盛,王公大臣们与他又十分交好,个个将他奉为上宾,几乎是日日欢宴夜夜笙歌,所以如非念及家乡亲人尚在,罗新初简直大有乐不思蜀之感。
  扶桑洲的居民相貌大都长得十分秀美,奇怪的是无论男女老幼,每个人的颌下或多或少地全有着长短不一的胡须。而且岛上人均以胡须浓密为美,有些胡子长得稀稀拉拉的人往往会用线头海草之类的东西粘在胡须里充数。长了一部大胡子的罗新初简直成了这岛上的第一美男子,不久便有热心人争抢着替他做起媒来。
  先向他介绍的是王族中的第一美女……长了一部又黑又密的大胡子(罗新初:婉言谢绝)
  接着是贵族中的第一美女……胡长过膝(罗新初:欲哭无泪)
  接着是岛上的著名美女……胡子如同杨柳拂面……(罗新初:昏厥在地)
  接着是……
  ……
  最后因为实在无法抵抗扶桑洲居民的巨大热情,罗新初勉强挑选了一位据说因为胡须长得过于稀少而无人问津的著名丑女,在得知女儿竟然被来自天朝大国的贵人挑中之后,她的父母激动地忘了长幼尊卑,反过来向自己的女婿连磕了几个响头(呵……真是太幸福了……本来还担心这个丑丫头嫁不出去呢……)。
  而在进洞房的前一刻,几位大臣还不无惋惜地对罗新初说:“……以罗兄的才貌……可惜呀……如果以后要娶小,可别忘了对我们说啊,我们一定会替你留心一个绝色的……”
  “唉,罢了,大不了以后只看她嘴巴以上的地方……”最后抱着这样的念头,罗新初还是强打精神,完成了他的洞房花烛夜。
  应该说这位新娘子确实不错,不但性情温柔,又有一双巧手,待人接物也落落大方,只可惜在容貌上有所欠缺,当然不同的人看法是不会一样的:
  ——扶桑洲的人觉得她的胡子实在太少了,少得不象话!
  ——罗新初则觉得她没有这点胡子就十全十美啦!
  不过抛开关于胡子的这点烦恼,罗新初的日子还是过得很幸福的,没多久,妻子替他生下了一儿一女,谢天谢地,女儿的下巴十分光洁!尽管妻子为此很是发了一阵愁,罗新初可是高兴地了不得——自己将来总要想办法回中原的,女儿没有胡子,眼下在扶桑洲虽然难免被看成丑八怪,可到了中原就不同啦。
  时光荏苒,转眼罗新初在扶桑洲已经过了十年,这一天清晨吃过早餐刚走出家门,只见门外黑鸦鸦地跪倒了一大片,自君王到宰相到第一大臣第二大臣左将军右将军……从人群的规模上来看,大概扶桑洲里所有的人都跪到了罗新初的家门口。
  “这……这是怎么说的……”罗新初吓了一跳,忙扶起君王,只见本来十分威严的君王哭得眼泪鼻涕满脸都是:“……大难临头了……求先生救命……!”
  听了老半天,罗新初才算明白了一个大概,君王是要自己帮忙到海里去会一会龙王,向他老人家报告东海第三汊第十岛长须国有难。毕竟在岛上生活了这么久,罗新初虽然听得晕头转向——海龙王?——第三汊?——还是拍着义不容辞拍着胸脯应承了下来。
  坐在居说会自动把他带到目的地的小船上,罗新初还在回想刚才的情形:长须国???原来不是说扶桑洲吗?难怪岛上每个人都长胡子了。胡思乱想了一通,船已经停泊在了一处海岸边,沙滩上执戈的武士身材异常高大,听了罗新初谒见龙王的请求,两名武士把他带入了龙宫。
  并不如同传说中青睛暴牙的模样,看上去长得象普通人一样的龙王客客气气地把罗新初迎到了上座。听了他的请求,龙王很快命手下去寻勘查访,可等了老半天,侍从们却摇着头回报说龙宫辖下并无这样的国家。
  “噢……莫不是……”最后还是后厨的大师傅得到消息,抄着大勺跑了出来:“是第三汊第十岛吗?它们是天庭这个月配给大王的食料,我已经下锅了……”说着捏住法诀用手一招,面前凭空出现了十几口架在熊熊火焰上的大铁锅:“喏,本来准备这一锅红烧……这一锅出了水腊干……这一锅最大的,预备月中请客的时候用的……”
  满锅的沸水中,无数虾子都早已由青转红一命呜呼,只有那一锅个头最大的,还在水中不住跳跃挣扎,其中有五六只大如人臂的,见了罗新初近前,更是拼命往外蹦着,似乎在求他救援。
  原来自己竟是和一群虾子做了十年邻居!罗新初恍然大悟,难怪岛上居民虽然近海,却从来不见他们食虾,很显然自己的妻子儿女也已经被龙王的厨师一锅烩了,看着锅里长得一模一样无从分辨的虾子,罗新初不禁悲从中来,滚倒在地哭得泣不成声。
  “先生请节哀!”龙王为难了半晌,才象是下了大决心一般道:“我每个月的肉食可都是定量配给的……这样吧,看在罗先生的面子上,这个月我权当是减餐了……把这些还没熟的都放了吧……”
  随着龙王的大袖挥舞,那些侥幸存活的虾子顺势飞出了宫门,消失在茫茫的海中。罗新初悲伤渐止,新的烦恼又陡然生出——长须国已经没了,自己要到哪里去容身呢?
  象是看出了他的心思,龙王笑了笑:“莫急,我派人送先生回去吧。”龙王再一次挥动了万能的袖子,一条云雾缠绕的巨龙出现在了宫门外……
  在海难中失踪了十年的罗新初终于回家了!人们在替他庆幸之余又不禁惋惜:……可怜哟……大概是在外面吃的苦太多了……脑子好象有点不好使了……说什么自己曾经和一只虾子成亲拜堂……
  也难怪,这样离奇的遭遇谁会信呢?换了是你,你能相信吗?
溺爱一
  
  “都是我的错!”
  喃喃地自语了几遍,张酉从病床上支起身子,向妻子黄氏道:“快替我准备后事吧!”
  “你烧胡涂啦,瞎说什么……”听丈夫说出这样不吉利的话来,黄氏不由嗔怪地啐了一口:“刚才医师不是说了,吃了这几贴药再发一发汗,包你三天病好。快躺下睡吧,不要再着了凉。”
  “你不知道……”虽然重新躺到了床上,张酉却并没有合上双目,望着帐顶怔忡了半天,才开口道:“刚才我在睡梦中看到二哥了!他在怪我呢!说要我偿还他独生子的性命……”
  “……”
  虽然因为丈夫正在患病,所以并不出言反驳,但黄氏的不以为然是显而易见的——别说是她,便是侍立在身后的管家、仆从、婢女……听了老爷的话,一个个都交头接耳地小声议论起来。
  是啊,说起来二老爷张辰有什么可以怪罪兄弟的呢?自打他过世之后,张酉不但将一份祖业打理得有声有色,对哥哥留下的遗腹子更是爱如己出,连重话都不舍得说一句,无论读书、娶妻……可谓事事殚竭心力。往往自家儿子都舍不得的花销,用到侄子身上却眼睛也不眨一下。年前侄子患病不起,张酉为他延医请药,昼夜护视,侄子亡故后自己也伤心得大病一场——这样的好兄弟、好叔叔到哪里去找?一定是三老爷病中昏瞀,才会做了如此不合情理的恶梦吧?
  “他怪我过份溺爱侄儿,任赁他行差踏错为所欲为也不去管束,结果因为纵情声色,侄儿年纪轻轻便染上花柳恶疾一命呜呼。”闭上眼,张酉流下了两行浊泪:“我虽不杀伯仁,伯仁却因我而死,过爱近杀,确实是我的错!”
  果然第二天早上,仆人过来服侍张酉吃早饭的时候,发现他已经停止了呼吸。
溺爱二
  
  日影渐移,眼看着太阳底下竹竿子的黑影越来越小,终于日行中天,午时已到。
  听到远处隐约传来的三声炮响,陈氏连一声“哎哟”都没有叫出来,身子已自从椅上软软滑下,唬得丫鬟和老妈子们慌了手脚,忙不迭得扑上去,掐人中的掐人中,摩挲胸口的摩挲胸口,好半天才救得她悠悠醒转。
  “儿啊……”睁开双眼,大概是想到了已经发生的事情,陈氏嚎啕痛哭起来——她的独生子陈逸霄,正是今天午时三刻在郊外的法场行刑,此时想必已经人头落地不复得生了。
  虽然早已知道事难挽回,但当这最后一刻来临,陈氏仍然伤心得不能自已,也难怪,自从丈夫死后,她对这唯一的儿子便宠得如珍如宝,虽然明知儿子是罪有应得,但一想到他幼时那种娇憨可爱的调皮模样,陈氏只觉心中痛如刀搅。再想起今后漫长岁月,自己无儿无女孑然一身,她的眼泪更是如同断线珍珠般怎么也止不住,连着哀哭了几天,渐渐忧思成疾,卧床不起。
  幸亏忠心耿耿的老管家办事落力,一手经办了少爷的丧事。见主母病得气息奄奄,老管家便动了心思,暗地买通一个游方道士来陈府扶乩。明着说是要卜一卜公子死后的情形,其实预先已嘱咐好道士到时候做做手脚,便说公子死后在地府甚是享福,以此来抚慰陈氏丧子之痛。
  有钱好办事,反正扶乩一道原本就是靠两只人手来写,道士收了银子,自然一口应承,谁知丫鬟们扶着陈氏刚在沙盘边坐下,不等道士动手,那乩笔竟然自己狂写了起来,老半天才收住。
  大家定睛一看,文字大意为自己即是刚去世的陈逸霄,死后到了地府方知,原来前世曾欠负母亲陈氏性命,故今生才因果牵缠互为母子——陈氏宠溺自己养成骄恣之性,终致被明正典刑——此是上天故意以爱之者杀之。如今彼此冤孽已已,互不相欠,来生再无干系云云。
  这一段话看得众人瞠目结舌,平日里常说前生相欠,今世便投胎作逆子来讨债,但偿冤而为慈母,倒是闻所未闻。不过回想起来,这种说法似乎也颇有几分道理——陈府家法本来甚是严厉,陈逸霄幼时本是个老实乖巧的孩子。可自从丧父之后,母亲陈氏便对他宠溺异常,从不舍得有丝毫拂逆,由此陈逸霄渐渐变得奢纵骄横,最后终于因为在妓院中争风吃醋连伤二命而被官府正法。
  慈母的一片怜爱痛惜之心,最终却成了杀子的利器——无论是否真是老天作此安排,闻之言之都令人唏嘘感叹。
  

窃玉
  
  “拜托李妈妈了!”递上银锭,钱琴生郑重其事地又嘱咐了一遍:“全靠您居中调和,事成之后,我另有重谢!”
  “哎唷,和我还客气什么?您就等好吧!”笑咪咪地收起银子,李氏颠颠地跑进了自己的屋子,掩上房门却不由皱起了眉头——要上哪儿去找钱琴生看到的这个“年约三十,容貌秀丽,修饰整洁但衣裳甚是敝旧”的妇人呢?
  “真是,有了几个钱,便整天寻思这些偷鸡摸狗的事!”小声骂了一句,李氏籑着手中的银锭飞速地盘算开了。
  ——那钱琴生本是在京待考的举子,听说家中甚是有钱,此次来京,不但包下了此处高升客栈后院的一溜上房,而且手面异常阔绰。本来已经把客栈生意交给儿子打理的李氏生怕照应不好这位有钱的主儿,便亲自接手,整天在这后院进进出出,照拂得十分殷勤。那钱琴生见了她也十分客气,总是“李妈妈”长“李妈妈”短的。
  这天钱琴生拉着李氏到了房中,嗫嚅半晌才轻轻开言,说自己方才无意间在后墙豁口处看到一个年轻的妇人,长得姿色不俗,颇令自己动心,希望李氏能替自己去试探一下,是否可以有机会与那妇人暗通款曲?
  虽然在听钱琴生描述的时候,李氏的心里已经犯起嘀咕——此处七邻八舍她都再熟不过,哪里有钱琴生所说的那样一位妇人?不过看在银子的份上,李氏自然没口子的答应,谁会嫌钱多呢?好歹先让银钱落袋为安,其它的事慢慢再说不迟。
  隔了两天,等得心焦的钱琴生得了好信——那美妇人因为家贫难活,愿意陪他度夜,每次需给付她二金银两。不过她是良家女子,迫于生计才做此下流之事,所以一定要钱琴生严守秘密——既不可开口交谈,也绝不能有烛火之光,以免让人知晓。每夜二更天来,四更天走,钱琴生不得强加挽留……
  听着李妈妈的一一告诫,钱琴生自然是满口应允,果然当天晚上二更更锣正响着呢,就有女子摸到了钱琴生的床边。两个人都守约不语,摸黑在床上云雨了一番。待四更刚过,那女子便披衣而起独自离开了。
  从这天起,那女子每晚都会准时前来幽会,两人暗中来往了一个多月,因为手段隐秘,倒也始终无人察觉。寂寞孤旅忽然有了这样一番香艳的遇合,钱琴生便如同刘阮入天台般乐不可支,虽然美中不足的是无法再见到那妇人的容颜,但因为觉得每天只需二金就可以一亲芳泽大是划算,所以钱琴生也就不作他想了。
  美梦是被一场无情的大火终结掉的。
  这天晚上,那妇人刚登床入帐,忽然就听到隔壁房中有人大叫:“着火了!”原来是邻室火烛不慎烧着了床帐,时逢秋季物候干燥,很快大火便已经将一层楼烧得象白昼一般。钱琴生的僮仆本来都睡在楼下,听到楼上着火,关心主人,纷纷冲上来扑救。钱琴生此时也顾不得守秘之约了,从床铺上连人带被裹起来便往室外狂奔,谁知缎被柔腻细滑,一个没抱稳从他手中脱落在地,而从被中滚落出来的半裸妇人竟然就是李妈妈!
  现在再到京师去的人,当然已经找不到高升客栈了——出了这样一个大丑,李氏无脸再呆下去,带着儿子变卖了家产,也不知搬到什么地方去了。不过据说象钱琴生这样的事倒也不算稀奇,京城中人最是奸黠,遇上外乡人买妾纳婢什么的,常常便会这样先领着美人让你瞧上一眼,临入洞房再以次充好。李妈妈也只是因循实例,为了银子亲自赤膊上阵罢了。
  倒是钱琴生后来也曾打听过当日所见的那位美妇人,据说四邻八村确实并无此人,估计多半非狐即魅,这样一说倒还真要谢谢李妈妈了,算起来她也仅仅让钱琴生破了点小财而已,那倒是远胜于被狐魅纠缠丢了性命吧!
人熊
  
  见过叶廷贞的人都知道,在他的右耳有一个如绿豆大小的耳洞。身为七尺男儿却带着女子才有的耳环痕迹,为此叶廷贞没少受好奇的朋友们询问:
  “是不是你们家乡风俗,男孩子要戴耳环啊?”
  “叶先生你一表人材如玉树临风,加意装饰也是无可厚非,不过这个耳环未免与男子气概有所不符呀……”
  “……叶兄,莫非你喜好的竟是男风?!……那你看小弟如何……想不到我们竟是同道中人……”
  各种各样的胡乱猜测,简直越说越不象话!也难怪,来自江南繁华之地的叶廷贞外貌白晰文秀,在这北方胡地本就十分显眼,加上他这个在北方人看来十分怪异的耳洞,确实难免要让众人有诸多猜疑了。
  大概是实在被问得烦了,终于在一次聚会上,微醺的叶廷贞主动提起了这件事:“……本来我可不想说的,实在是想起来就怕……不过省得你们胡思乱想,我就告诉你们罢……”
  那是五年前的事了,当时叶廷贞还是一个贩洋的商人,每年里总有八九个月的时间在飘洋过海。这天货船遇上了一场小风暴,偏离航线停泊在了某处风景秀丽的小岛上。乘着船主修检船只的功夫,叶廷贞便和几个同行的商人一起到岛上闲步。
  深入岛中才一里多地,忽然迎面就遇上了一头身高丈余的人熊,双方力量悬殊,叶廷贞等人除了在心中大呼“倒霉”之外,也别无它法,只能乖乖束手就擒。
  本以为就此要成为人熊的口中餐,没想到那头人熊甚是古怪,只是用一根长藤将他们的耳朵逐个穿过串起,牢牢缚系在大树上,然后就蹦蹦跳跳地走了。
  一等人熊的身影消失在视线里,叶廷贞马上掏出身上的小刀割断了滕条。侥幸脱难的几个人还来不及庆幸,耳边只听远处树丛中有纷旮踏来的脚步声传来,吓得众人手脚并用爬上身畔的高树,躲在浓密的树荫里静观其变。
  只见四头人熊抬着一块大石板,板上一只巨大的人熊半卧半躺,而当先领路的正是刚才捕获众人的那头人熊,带着满脸诌媚的笑容将它们引到了跟前——地上当然空空如也,除了几根断藤什么也没剩下。那只倒霉的人熊还来不及申辩,石板上的巨熊已经勃然大怒,一阵咆哮,带着另外四头人熊将它殴毙在了当场,才气咻咻地转身离去。
  叶廷贞等人在树上见了这血腥一幕,吓得不敢动弹,战战兢兢地等了老半晌,见没有动静,才大着胆子溜下了树,一路狂奔着逃到了船上,不等站稳就催着船主开了船,离开了这个可怕的小岛。
  “喏,这个洞就是那一次留下的,到现在想起来我还觉得后背脊发凉呢,如果不是正好随身有一把小刀,难免就成了那畜牲的口中食啦!……所以后来我就改到这北方行商了,大海茫茫广阔无边,谁也不知道下一刻会遇上什么,实在太过凶险,还是呆在这陆地上来得保险……哈哈……”
  “噢——”众人恍然大悟:“早说嘛,我们也就不用瞎猜了。”
  的确,在九洲海外,谁知道藏着什么闻所未闻见所未见的珍奇异兽呢?不过象叶廷贞这样,虽然受了一场不小的惊吓,但也可以算得上是一种难得的际遇啊!
救难
  
  “哪个敢罗唣,老子的刀可不是吃素的!”也许是为了证明自己所言不虚,蒙面的大汉边厉言恫吓,边作势挥舞了几下手中明晃晃的大刀。
  其实不用他说,屋子里的人也绝不敢轻举动,现成的榜样在眼前摆着——奶妈沈嬷嬷因为睡在外间,方才强盗进来时最先惊呼出声,结果被一刀劈中当场昏厥在地。所以还有谁敢出声呢?
  见此情形,田霈文不由长叹一声,缩在墙角瞑目待死——他是因为收受贿赂而刚被罢职的县令,在此处驿舍住上这最后一夜,便要回转老家去了。大约是听说了他宦囊丰厚,所以这几个强盗便摸黑闯进来求财了。
  虽然驿舍外本应有几个逻卒在巡夜,大概是也看不惯这种贪官污吏吧?任凭屋里闹翻了天,却始终没有一个人前来解救,外无援兵内无襄助,除了把财物乖乖奉上还能怎么样呢?但求这些强盗只劫财不伤命,便是上上大吉了。
  搜掠了半天,眼看值钱的东西都已经装入了背囊,强盗头子一声呼哨准备撤退。田霈文还没来得及松一口气,便听其中一个强盗道:“大哥,你看这个……”,
  原来是发现了田霈文十五岁的女儿润琼,她本来蒙头藏在被子里面,大约是临走前见那条锦被甚是华美,一个强盗伸手准备将它卷走,却意外发现了被子下的藏着的少女。
  润琼虽然年纪幼小,但容貌姣丽,此刻那强盗头子见了似乎十分垂涎的样子,嘿嘿淫笑着偎了过去。田霈文大惊失色,刚叫了一声:“使不得……”一把钢刀便已自招呼了过来,饶是他躲闪得快,小半块头皮已自被削了下来,血花四溅之中,再也无人敢多出一言,只能闭着眼睛听润琼骇哭的声音不住传来。
  惊人变故就是这时发生的,本来躺在地上已经出气多进气少的沈嬷嬷忽然一跃而起,夺过身边一个强盗的钢刀,势如疯虎般挥舞起来,眨眼功夫就扑到润琼身边,抢起她冲出了房门。
  见到手的羔羊逃脱,强盗头子来不及多想,一挥手便带头追了出去,只听门外“哎哟”连声不断,很快几个强盗就损手折脚地退了回来,互相打个眼色,拿起地上捆载好的财物呼啸而去。
  等了半天不见动静,田霈文和仆从们才战战兢兢地挪到了屋外,见沈媪手扶着润琼持刀而立,见田霈文近前,忽然瞪目大声道:“我是赵铁,生前曾蒙田大人再生之恩,刚才听说大人被劫特地前来探视。因为大人的财物都是贪贿所得,被劫乃是冥罚,所以只能袖手旁观。但大人之罪不当侮及妻女,所以我才附在沈媪身上出手相救。希望大人以后努力向善,日后地下还有相见之日!”说完这一段话,沈媪便软绵绵地瘫倒在地,救醒后再问她方才发生的事,她已全部懵然不忆。
  原来这田霈文平时虽然每逢官司少不了收受贿赂颠倒黑白,只要谁出的钱多谁就能得胜,但遇上原被告双方都是穷人无力行贿的时候,他倒也还能明判是非甚为公正,这赵铁便是其中一例,想不到便是这小小的微不足道的一善,今天救了女儿的大难。
急智
  
  使劲挣了半天,一只脚却z还是牢牢地嵌在水中纹丝不动,山涧特有的凉寒彻骨和惊怕之情,终于让杜春宜的酒彻底地醒了过来。
  借着月光看下去,水里其实并没有什么特别的东西,只有一团若有若无的黑影缠绕在脚踝的周围——落水鬼找替身——杜春宜脑中一激灵,马上就浮起了这个念头,环顾四周,岸边寸草不生,实在找不到半点可以借力的地方。
  “倒霉!”在心中哀呼一声,杜春宜额头的冷汗止不住涔涔落下。
  今天正逢春社,作为本镇唯一的秀才,杜春宜被请到社集上书写了百来幅对联,众人的交口夸赞让他心里十分受用,晚间的酒宴上难免就贪多了几杯。结果回家的路上酒意发作,晕头转向中不知不觉偏离大路,走到了这条人迹罕至的山涧旁。
  眼看着那股黑气一点点地顺着足踝渐渐蔓延上来,杜春宜拼了命地往上耸着身子,一人一鬼僵持了半天,鬼不能得手,人也无法脱身。但此时正是山间积雪溶化的时候,涧水慢慢涨高,长此下去,即使不淹死,杜春宜恐怕也会被冻死在这里。
  “难道我真的要死在这里?”杜春宜暗暗叫苦,忽然灵机一动,假作热不可挡的样子,猛地卷起上身的衣衫,一把脱了下来:“啊呀,太热了,不如让我下去洗个澡凉快凉快吧!”说着又作势脱起裤子来:“嗯,怎么脚拔不出来?那可怎么是好?……总不能穿着裤子到水里去吧,娘子会扒了我的皮的……”
  大约经过权衡,发现与其慢慢等上几个时辰等涧水涨满还不如现在让这个杜春宜自己跳到水里来得省事得多,那个水鬼终于松开了杜春宜的脚踝。
  下一秒,已经脱得光洁溜溜的杜春宜自然远远地跳离了岸边,抱着手中的衣服大笑着逃走了,老远还可以听到水下啾啾的鬼声在怒骂:“……奸诈……坏蛋……坏蛋……”
染坊椎
  
  
  “你……你把孩子怎么了……”
  看着妻子李氏脸上几乎是有些狰狞的表情,施巨嘉虽然明知绝望,却仍然抱着一丝希冀,颤声问道。
  “哼,你问我我问谁去!”面对丈夫的暴跳如雷,李氏却一反往常的泼辣剽悍,漫不经心地在手心里捶着一根粗实的衣椎:“也许是被野狐狸拖走了吧!”
  见妻子无论如何也不肯吐露实情,手里又拿着如此结实的家伙,即使是动起来手来恐怕也难以占到上风,一向畏妻如畏虎的施巨嘉最终不得不以摔门而去的动作结束了这场争吵。
  听着门被剧烈关上的响声,李氏恨恨地往地上吐了一口唾沫——这个该死的家伙,背着自己在外面讨了小老婆不说,居然还敢把那贱人生下的小杂种带回家来,说这是施家的后继香火,过两天要在庄上摆百日酒——真不知是吃错了什么药。
  当然,丈夫有这样的举动其实也不难理解,谁让自己过门十多年始终没有生养呢?可话说回来,自己宁愿让施家断子绝孙,也绝不能容忍那些狐媚子在眼前讨气。施巨嘉大约是想着先接回了儿子,慢慢再顺理成章地把小妾接回来,天下哪有这样的美事!
  所以,趁着施巨嘉外出的时候,李氏便悄悄地抱起小婴儿,丢到了村后的河渠里。
  “除非老娘能生养,否则,想要儿子,下辈子吧!”在心底发出了这样的毒誓,李氏将衣椎抛入了墙角——这是方才她不放心,溜到河边去看那祸根是否已经淹死的时候,正好见到从河里漂来的,因为见这衣椎甚是结实,便顺手捞起来带回了家。
  当然李氏做梦也想不到,自己的性命便会终结在这根衣椎上。这天晚上,因为入屋盗窃被发现,一个小偷顺手抄起这根衣椎狠狠砸在了李氏的天灵盖上。
  官府勘验的时候,首先便注意到了这根染血的衣椎,见上而赫然印有“天生号染坊”几个字,便派人到附近寻访起来,没半天功夫,就在河的另一头找到了这家染坊。
  染坊的老板娘张氏一眼就认出了它——“……是我家的东西,今天晌午我正在河边洗衣服,忽然就看到河里飘来了一个小婴儿,因为急着救人,所以衣椎顺水飘走了也没注意。”
  刚接到妻子被杀噩耗施巨嘉还来不及擦干眼泪,又获知了儿子失而复得的消息,可谓悲喜交集。从张氏手里抱过婴儿,施巨嘉千恩万谢——其实不用多想,也可以猜到这不足月的小婴儿是怎么落到水里去的,不过死者已矣,施巨嘉自然也就不打算再追究什么了。
  害人反害己,如果李氏地下有知,她一定会懊恼得吐血吧?
杀狐报
  
  “气……气死我了!”扒在窗缝里张望了老大一会儿,吕氏只觉怒火中烧再也忍耐不住,一脚踹开房门冲了进去。
  房内,是一个年青的妇人,正对着铜镜梳理发髻,虽然晓妆未竟,仍然掩不住她的清丽妩媚,此刻惊慌失措地看着吕氏冲进来,更是显现出一种楚楚可怜的风姿。
  “妆什么可怜!……给我狠狠地打!”看到对方的狐媚样儿,吕氏更是气不打一处来,高高挥起了手中的门栓,身后跟随着的丫鬟婢女为了奉承主母也不甘落后,棍棒象雨点般地落到了那个美妇人的身上。
  片刻功夫,那个妇人就已经倒在地上,几声哀鸣过后竟然化作了一只白狐,唬得众人后退了几步面面相觑。尤其是吕氏,她本来是听心腹丫鬟来报,说丈夫严秉玠好象在县署东偏屋里金屋藏娇,才气势汹汹地带着娘子军冲杀过来,谁知竟然会是这样一个结果。
  得到消息的严秉玠这时也慌忙赶了过来,见到那只白狐在地上辗转哀鸣,不由连连跺脚:“啊呀,你闯了大祸了!”
  ——原来故老相传,此处县衙的东偏屋里一向有狐仙居住,每位到任官员都要循例致祭,否则就会有不测之祸,轻则罢官,重则杀头。所以初到此地上任的严秉玠也不例外,每日清晨都要到此处打个转上上香。没想到这举动传到吕氏耳中,就成了他金屋藏娇的罪证。
  “哼……我看这狐仙也没多大道行……怕什么……”虽然知道闯了祸,不过向来悍妒异常的吕氏仍然十分嘴硬:“还不是被我一顿棒子打个半死……”
  “罢罢罢!”见事已至此,严秉玠狠了狠心,掏出随身带着的官印,一下子印到了那只白狐的身上:“反正仇已经结下了,与其让它日后报复,不如先下手为强吧!”
  果然,传说中可以劾制一切妖物的天子赐印显了灵效,刚刚盖到对方的皮毛上,那只白狐便惨叫了一声,垂首而死。
  “收拾收拾,把它埋了吧!”虽然解决了狐妖,严秉玠却总觉得心中惶惶不安,似乎要有什么事发生一样。
  “干嘛埋了,这样上好的一张狐狸皮,有银子也买不到的!”吕氏白了他一眼,弯腰掀起了狐狸的死尸:“哎哟,这是什么!”
  白狐的身下,两只小狐狸正紧闭双目静静地躺在那里,身上的胎衣还没有完全干透——大概本应由母亲来为它们舔去的吧?也许它们还没有意识到母亲已经命丧黄泉,还在等着降临人世后母亲的第一次亲吻和爱抚。
  “这、这……”严秉玠心里的懊恼就不用提了,谁能想到这只母狐竟然已经怀胎足月了呢?这个仇可真是结得大了,看着母狐狸仍然睁得大大的双眼,严秉玠叹了口气,用手指蘸取了官印上的朱砂,分别在两只幼狐的额头上点了点,然后挥挥手,命下人将一大两小两只狐狸扔进后厨的灶火中烧掉。
  也许是看到丈夫脸色阴暗凝重,吕氏终于也没再坚持做一件狐皮大衣的打算,悻悻然地带着丫鬟婢女回了房。
  这件事转眼便已经过去了一年多,自从那只白狐死后,县署里倒是一直太平无事,也不见有什么妖物来报复。没隔多久吕氏又怀了身孕,一直为没有子嗣烦恼的严秉玠自然欣喜若狂,料理公事之余便是一心一意地静候吕氏产期,渐渐也就淡忘了这件不愉快的往事。
  很快十月期满,吕氏在产房内挣扎了一天一夜,终于生下了一对可爱的双胞胎,得到消息的严秉玠从衙门匆匆赶来,刚一进门,就有接生婆抱着婴儿迎上来道喜:“恭喜老爷……您看,这一对女娃儿多可爱……”
  虽然因为是弄瓦而非弄璋微微有点失望,但想想总是自己的亲生骨血,严秉玠也就喜孜孜地凑了上去,接过婴儿定睛一看,顿时惨叫起来。
  只见两个玉雪可爱的女婴额头上,各自都有着一点红斑,赫然便宛如朱砂所点,严秉玠伸指用力擦拭,却哪里抹得去半分:“这是谁……谁点的朱砂……”
  “啊呀老爷,这是生下来就有的,你看多漂亮呀!”新进府的接生婆并不知道一年前的那件惨事,丝毫没有注意到屋内的仆妇们脸色都异常难看,严秉玠的发际更是有冷汗涔涔而下——难道自己的女儿竟是那两只刚到人世便枉死的幼狐托生?——严秉玠顿时觉得手中的襁褓如有千钧之重,正在迷离恍惚之际,忽然又听到婢女们的惊叫:“夫人……你怎么了……”
  原来从产后阵痛中醒来的吕氏听到了丈夫的话语,她本是此事的始作俑者,惊吓之下竟然就此一命呜呼。
  埋葬了妻子,严秉玠又是伤心又是惊惧,几天后随之一病身亡,那两个小女婴则在严秉玠死的那天也无声无息地断了气。
十金
  
  “可别忘了,后天要早点来唷……”听到美人娇娇沥沥的娇嗲之声,朱太学只觉浑身的骨头都酥了一半,连连点着头:“一定早来一定早来!”兴高采烈的他并没有注意到对方眼神中闪过的一丝狡诈之意。
  目送着朱太学离去,莺娇终于忍不住掩口轻笑了起来——这个傻瓜,差不多人人都知道自己明天就脱离风尘嫁到柴府为妾了,他却偏偏在这个时候跑上门来,捧着十金说是希望能够一亲芳泽。
  说实话,要摆在以前,这点小银子还真不够和自己打一个茶围的,不过出嫁在即,以后再也没有这种赚钱的机会,银子嘛,多一点傍身总是好的,碰上这种冤大头,如果就此放过那自己就是傻瓜了。
  特地在天生号订做了一套新衣,又把自己收拾得山清水绿的朱太学按约定的日子到达飘香坊的时候,柴家迎亲的花轿刚刚吹吹打打把莺娇接走。看着满地的花炮纸屑,听着旁人指指点点时嘲笑的眼神,以及时不时飘入耳朵的“傻瓜”、“笨蛋”之类的字眼,朱太学才知道自己上了莺娇的大当。
  自认晦气的朱太学垂头丧气地回了家——还能怎么样呢?别说是被逛骗了十金,就是二十金、三十金,也只好自认倒霉,总不能跑到柴家去讨帐吧?
  “咳、咳、就当是送她的嫁妆好了!”这件事传开后,朋友们聚会时常常会提起来取笑他,朱太学起初还有些讪讪然,渐渐地也就安之若素了。
  “嘻嘻,朱兄可还真有怜香惜玉之心啊!柴家那么有钱,她还少得了你这十金吗?”
  “婊子无情,这种烟花女子本来就不是什么好东西……听说柴家老爷被她迷得找不着北,柴大奶奶气得回了娘家……”
  “……你知道吧,据说她最近生了瘵疾,现在连床都下不了呢……”
  因为朱太学的缘故,不管本来是不是认识莺娇,这些朋友们一听到关于她的小道消息,总是第一个来告诉他,弄得朱太学哭笑不得。
  莺娇的死讯也是在一个大雪纷飞的日子里,某位好事之徒特地跑来告诉他的,看着对方在雪地里浸得湿透的靴子和袍服下摆,朱太学在叹息之余也不禁庆幸——这下总不会整天有人来忙着告诉自己莺娇这个莺娇那个了罢。
  不过这天晚上,朱太学倒是做了一个古怪的梦出来:莺娇披着一件黑缧纱衣,轻飘飘地走进了他的家门,低着头轻轻说了句“我来还债”便消失在后院。
  短暂而清晰的梦境让朱太学醒来后怔忡了良久,而天亮后家人来报告“家养牡马生了一头小黑马驹”的消息更让他惊讶不已——难道这就是莺娇说的“还债”?
  果然,看到前来探视的朱太学,那头刚出生不久的小马蹒跚着向他依偎了过来,仿佛与他曾经素识一般。
  深感不安的朱太学最后还是卖掉了这头来历诡异的马驹,后来倒是也不曾再有什么古怪的事情发生,只不过卖马所得正好的十金而已。
黠诈
  
  吁——吁——吁——尽管使出了吃奶的力气想要勒住缰绳,但受惊狂奔的马儿最终却还是撞上了道旁井边一个正在汲水的的老翁。因为势子过猛,那个老翁连救命也没来得及喊出来,便“咕咚”一声坠入了深井。
  眼看自己闯下了大祸,马背上的李黎村吓得手足发软,慌忙圈转马头逃回了家。
  结果当天晚上,李黎村便做起了恶梦,只见那个老翁揎袖攘臂,气势汹汹地揪住了李黎村的衣襟,非说要带他到阎罗王面前评评理!
  李黎村哪里敢去,跪倒在地苦苦哀求,当然免不了将自己说得一向良善本份此次实是无意为之而且上有八十老母下有三岁小儿云云,只说得口水也快干了,那个老翁才勉强松了口:“算了,反正我死也死了,就是让你偿命我也活不过来了。不过从此以后你要把我的牌位当祖宗供在家里,天天好酒好菜供奉,我才能饶了你!”
  李黎村此时但求活命,自然没口子地答应,醒来后虽然懊恼不止——谁让自己没事学着人家纵骑游猎呢——不过想想多供一个祖宗总比送命好吧?从此李黎村便如约将那个老翁的牌位供在了家中,日日鸡鸭鱼肉厚祭,不敢有半分懈怠。不过东城门那条道儿他是不敢走了,谁知那老翁的死尸是不是还泡在井水里,万一打那儿经过,又生出新的麻烦怎么办?
  可偏偏怕什么就来什么。几个月后,巡按大人来此地视察,身为侍郎官的李黎村照例要出东城门迎接,李黎村虽然万般不愿,但也只好瑟瑟缩缩地出了门。
  本来还想着青天白日,身边又带着不少出随从,未必会出什么岔子。迎送完了官长,刚要收队回城,那个老翁便不知从什么地方冒了出来,拦住马头破口大骂:“今天总算找着你了……见死不救……先人板板……”怒骂声中还夹杂着对李黎村上至十八代祖宗下至还没出生的孙辈的无数问候。
  李黎村自知理屈词穷,只好一边打拱作揖一边小声分辩:“……是我的错,是我的错……可我不是已经在家里立了您老人家的牌位,天天好酒好菜供着……您老不是已经宽恕我了吗……”
  “放屁!”听到李黎村这样的话,那个老翁一把将李黎村从马上拉了下来,猛捶了十多拳:“叫你咒我死……叫你咒我死……老子运气好,后来有人把我救出了井,你哪只眼睛看到我死了?”
  李黎村这一吓非同小可,忙拉着那老翁回到家中,将牌位祭品一一指点给他观看,那老翁只扫了一眼,又暴跳如雷起来:“这上面写的是‘张三胜’,老子叫‘王天贤’,根本不是一回事!”
  “可确是您老人家托梦给我的呀!这名字也是您在梦中告诉我的!”
  “呸,我又没死,托什么梦!托什么梦!”
  “……可不敢瞎说……”
  正在拉扯之间,忽然就听到空中有人大笑起来:“别吵了,我不过借你的名头安享几日祭祀罢了,既然已经穿帮,那我就走了……”
  随着笑声,那块木主牌位自己裂成了两半——原来是有黠鬼探悉了李黎村的这件亏心事,冒名顶替前来诈祭……
诡村
  
  “咦,这个地方以前好象没有村落的呀——”苍茫的墓色里,一行人策住马匹,为首的卢焕第一个发现了异样。
  就在半年前,他还曾从此处路经过,分明记得除了漠漠黄土之外并无人烟,怎么才几个月功夫,就居屋连绵,前有田舍后有沟渠,已然成了一个颇具规模的小村落了?
  不过更令人奇怪的是,虽然已经时近入更,但此刻正是盛夏,一般的农家都习惯睡在露天,所以难免会有小孩子的哭闹声或是一两下惊警的狗吠,而这里却有着异乎寻常的安静,让人心里隐隐生出不安来。
  “过去看看吧!”在村口观察了半天,卢焕领头走了进去——他们都是往来于京广两地的商贩,因为赶路错过了宿头,原本已经准备要硬着头皮露宿野地,现在看见有村落,自然大喜过望,均想着好歹也要求村人让自己留宿一夜。
  在村中逡巡了一转,大家惊讶地发现每家每户的房门都只是虚掩,里面却均空无一人,可要说这里是废弃的村落却也不象,有几户人家的锅台里还留着吃食,看上去甚是新鲜。
  那么人呢?人到哪里去了?如果说村中的男子集体外出劳作不在家中的解释勉强还能行得通的话,可那些老人呢?妇女呢?儿童呢?难道他们全部消失在这茫茫的夜色中了吗?
  大家面面相觑,都只觉一股寒气顺着脊梁漫延了开来。有胆小的人已经颤着声音提议出村继续夜行。正在商议不定,忽然就听到村中一声巨响,借着月光,可以看到地面凹陷出了一个大洞,一股水柱冲天而出久久不息,而那个洞也在迅速地扩大,很快就吞噬了大半个村子。
  众人见势不妙,忙翻身上马疾退出了村子,跑出一箭地回头再看,身后的村落已经踪影全无,月光下只见一个水波荡漾的大湖,湖中心还有波浪不断涌出,显是犹在喷水。
  这一场遭遇扑朔迷离,让大家都觉得恍如梦中,如果不是有多人亲历,几乎都要怀疑自己是不是遭了鬼魇。
  很久以后卢焕才偶然从一个积年的老盗贼口中得知,那多半是有盗墓贼发现了地下规模巨大的古冢墓,所以才故意在那里居止,其实整个村庄中的人全是盗墓贼(当然就不会有老人啦小孩啦什么的,而是清一色的壮年男子),这些人白天以务农掩饰,到了晚上就偷偷发掘。
  “呵呵……估计是挖到了那些有禁咒的墓穴吧,其实有不少达官贵勋深知怀壁诲盗的道理,墓中建制虽然宏大,却未必有多少财货瘗葬。就算真有什么奇珍异宝,为了安全起见,也会请厉害的法师设下禁咒,一旦有人盗挖,立刻就触动机关,将墓葬沉入更深的地下。而地水涌出,便会将盗墓的人淹死。”
  对于这番解说,卢焕自然是半信半疑,不过有机会再经过那个大湖,他都会忍不住多看几眼——也许湖下面真有什么贵重的宝物也不一定呢。当然陪伴着它们的,还有那些因为贪婪而断送了性命的盗墓贼们……
诡村
  
  “咦,这个地方以前好象没有村落的呀——”苍茫的墓色里,一行人策住马匹,为首的卢焕第一个发现了异样。
  就在半年前,他还曾从此处路经过,分明记得除了漠漠黄土之外并无人烟,怎么才几个月功夫,就居屋连绵,前有田舍后有沟渠,已然成了一个颇具规模的小村落了?
  不过更令人奇怪的是,虽然已经时近入更,但此刻正是盛夏,一般的农家都习惯睡在露天,所以难免会有小孩子的哭闹声或是一两下惊警的狗吠,而这里却有着异乎寻常的安静,让人心里隐隐生出不安来。
  “过去看看吧!”在村口观察了半天,卢焕领头走了进去——他们都是往来于京广两地的商贩,因为赶路错过了宿头,原本已经准备要硬着头皮露宿野地,现在看见有村落,自然大喜过望,均想着好歹也要求村人让自己留宿一夜。
  在村中逡巡了一转,大家惊讶地发现每家每户的房门都只是虚掩,里面却均空无一人,可要说这里是废弃的村落却也不象,有几户人家的锅台里还留着吃食,看上去甚是新鲜。
  那么人呢?人到哪里去了?如果说村中的男子集体外出劳作不在家中的解释勉强还能行得通的话,可那些老人呢?妇女呢?儿童呢?难道他们全部消失在这茫茫的夜色中了吗?
  大家面面相觑,都只觉一股寒气顺着脊梁漫延了开来。有胆小的人已经颤着声音提议出村继续夜行。正在商议不定,忽然就听到村中一声巨响,借着月光,可以看到地面凹陷出了一个大洞,一股水柱冲天而出久久不息,而那个洞也在迅速地扩大,很快就吞噬了大半个村子。
  众人见势不妙,忙翻身上马疾退出了村子,跑出一箭地回头再看,身后的村落已经踪影全无,月光下只见一个水波荡漾的大湖,湖中心还有波浪不断涌出,显是犹在喷水。
  这一场遭遇扑朔迷离,让大家都觉得恍如梦中,如果不是有多人亲历,几乎都要怀疑自己是不是遭了鬼魇。
  很久以后卢焕才偶然从一个积年的老盗贼口中得知,那多半是有盗墓贼发现了地下规模巨大的古冢墓,所以才故意在那里居止,其实整个村庄中的人全是盗墓贼(当然就不会有老人啦小孩啦什么的,而是清一色的壮年男子),这些人白天以务农掩饰,到了晚上就偷偷发掘。
  “呵呵……估计是挖到了那些有禁咒的墓穴吧,其实有不少达官贵勋深知怀壁诲盗的道理,墓中建制虽然宏大,却未必有多少财货瘗葬。就算真有什么奇珍异宝,为了安全起见,也会请厉害的法师设下禁咒,一旦有人盗挖,立刻就触动机关,将墓葬沉入更深的地下。而地水涌出,便会将盗墓的人淹死。”
  对于这番解说,卢焕自然是半信半疑,不过有机会再经过那个大湖,他都会忍不住多看几眼——也许湖下面真有什么贵重的宝物也不一定呢。当然陪伴着它们的,还有那些因为贪婪而断送了性命的盗墓贼们……
褐道人
  
  隆隆雷声伴随着翻滚的乌云接连炸响,无数道闪电在低空不住盘游穿梭,结成了一张金色的绳网,阵阵的暴雨与呼啸的狂风更是仿佛连房屋都要掀倒一般。
  房厅正中,十几个人团团围坐在一起,脸上全部露出了恐惧的神色,看他们的服饰,分明都是朝中的一二品大员,此刻在这狂暴的天雷面前,却也和寻常百姓没有什么不同。
  “道长……行不行啊……”人群居中的一位,正是礼部侍郎德九,随着雷声一阵响过一阵,德九的心也越来越惴惴不安。
  “不妨事,大人只要安心坐着,一过午时三刻雷就会停的!”回答他的是一位长袍广袖的道士,虽然眉宇间也有几分担忧之色,但较之众人还是要显得气定神闲许多。
  “噢——”看对方言之凿凿,德侍郎的心也似乎安定了几分,抹了抹额头的上冷汗,静等着午时三刻的来临。
  他是土生土长的京城人氏,打从二十多岁上就与这位褐道人相识。褐道人精于六壬之术,曾经为他推算过一生命理——几岁入泮,几时升官,某年得何品级,某年调放外任,娶妻何人,生子若干……桩桩件件,随着时间的流逝都一一得到了印证,让德侍郎从最初的姑妄听之变成了深信不疑。但麻烦也就随之而来,因为在褐道人的推命之中,有一句非常可怕的话,那就是在某年某日,德侍郎将因为前生的罪孽,遭上天雷击而死!
  已经深信褐道人言无不灵的德侍郎自然吓得魂飞魄散,苦苦哀求褐道人为自己设法禳解。经过再三的求恳,褐道人终于勉强讲出了一个法子:“到那天你请上十几位当朝的一二品大员,让他们环坐在你身边,挨过午时三刻就可以了……唉,泄露天机,贫道罪衍不轻啊……”
  “多谢道长!多谢道长!我如若不死,日后一定重重回报!”德侍郎马上让管家厚封了一千金给褐道人,接下来的日子,就是忙着在朝中连络高官阶的要好同仁,让他们到期来家中为自己避劫助阵。
  应该说褐道人的破解之法还是很灵验的,虽然把前厅的地砖打得石屑纷飞,那雷却始终没有落到德侍郎的头上,随着午时三刻的临近,本来战战兢兢的德侍郎脸上也渐渐露出了轻松的笑容。
  可惜他的好心情并没能保持多久,内宅的家人连滚带爬地带来了一个噩耗:“不好了,老太太被雷打到院子里去了!”
  德侍郎是一个孝子,听到母亲有难,吓得站起身来就向内院狂奔,本来与他围坐在一起的一众官员因为想到身负保护之责,也随同起身奔去,一大群人拥拥攘攘地刚奔到门口,就听一声霹雳巨响,震得众人耳边嗡嗡直响,老半天回不过神来。
  再回头看时,刚才众人坐着的地方已经一片狼籍,椅子桌子都被打得焦黑粉碎,散落在各个角落。
  “好险!”看到这样恐怖的情形,大家忍不住念起了阿弥佗佛:“幸亏刚才离开了,不然……”
  而在这声巨雷响过之后,天上居然显露出了一轮红日——午时三刻,劫难已过。德侍郎也来不及高兴,心急火撩地赶到了内宅,所幸母亲大人除了受到一点小惊吓外,倒也没有什么损伤。
  “恭喜恭喜!”在同僚们的一片祝贺声中,德侍郎忽然发现了异常:“咦,褐道长呢?”
  “没看见呀,刚才没有跟着你吗?”
  “好象我们跑出去的时候他还坐在那里……”
  “是不是内急上茅房了?”
  无论是七嘴八舌的猜测还是接下来翻天覆地的寻找,都没能发现褐道士的丝毫影踪,他仿佛就象空气一样在德府消失得无影无踪。
  不过,佣人们在打扫被雷击毁的客厅时,从地上捡到了一只身长将近两尺的蝎子,尾上的弯钩隐隐有金色闪动,大异常蝎。
  也许这就是褐道人的真身吧?与其说是德侍郎将遭雷劫,不如说是它算出自己要遭异物修道过程中必遭的天劫,所以才会在十多年前就和德侍郎刻意交好,骗他布下这个阵局让自己避难。没想到他的心思固然智巧,上天却更胜一筹,一招声东击西便让褐道人的诡计付之东流,枉费他花了十多年的心血,到头来却还是难逃一死。
真伪
  
  “我是金桂姐!”
  “我是金桂姐!”
  “你是妖怪!”
  “你是妖怪!”
  一模一样的声音,一般无二的外貌,两个女子互相的指责、咒骂、甚至连哭泣的动作都象是一个模子里倒出来的,看得围观的众人眼花缭乱无从分辩。
  其中最为焦急的,自然要数金桂姐的父母和她的丈夫黄小郎。今天本是金黄两家结亲的大喜日子,谁知花轿落地,明明喜婆已经搀出了一个新娘子,片刻功夫从轿子里又出来了一个金桂姐,两下里厮打到了一起,都说对方是妖怪,自己才是正牌的新娘子。经过几个回合的打斗,人们也无从分辨哪个是先出轿的,哪个是后出轿的,只好请来了金桂姐的亲生父母。
  可是看着两个女子,两位老人也傻了眼——一样的红绫袄,一样的八幅裙,连笑起来左颊边的酒窝都是一样的俏皮可爱,哪里能分辨得出来?
  “啊呀黄小郎,两个都要了算了,这么好的事哪儿找!”有好事之徒窜缀着黄小郎索性一箭双雕,享享齐人之福。
  “胡说八道!”黄小郎虽然是庄稼汉子,脑子可不笨:“这里面肯定有一个妖怪,如果和她进了洞房,还不把我活吃了!”
  农户人家普通的嫁娶终于演变成了一场诉讼,两户亲家、新郎、新娘加上远近赶来看热闹的闲人,呼呼拉拉拥着一起进了县衙,把这件疑难之事交给了县令大老爷。
  听完事情经过,县令刘方阳拈了拈颏下的几缕清须,倒是很快拿出了破解的方法:“看这两个女子长得如此相似,分明是一母同胎嘛……不过既然黄家小郎不愿意娶两个老婆,这样好了,我今天专设一座鹊桥,谁能上得去,谁就当新娘!”判词宣罢,刘县令唤过书吏低低吩咐了几句。
  县令大人这个奇怪的判决搞得众人满头雾水,眼看着衙役们在庭院里离地一人多高处腾空架起了一长匹白布,又命令二女站到了布前。
  “好了,现在哪个人能从布的这一头走到那一头,就是天赐良缘,可以和黄小郎共结连理……”
  言行举止一直都没有丝毫分别的两个金桂姐这次终于显示出了不同的反应,一个笑盈盈地喜上眉梢,一个却是眼泪汪汪地发起了愁:“这可怎么上的去啊!”
  “把这个领回去做女儿吧!”刘县令叫过金氏老夫妻,把那个愁眉苦脸的金桂姐交给了他们,又转头对另一个金桂姐和颜悦色地道:“现在你就从布上走一遭,只要能走到这一头,本县就为你们作主,完成花烛之礼!……黄小郎,过来,站到这头接着你的新娘子!”
  听到县令的这番话,那个金桂姐再不迟疑,轻轻一跃便立上了白布,随即轻盈地走了起来。耀眼的阳光下,只见她腰肢轻摆,仿佛蜻蜓点水一般很快就走过了悬空的布桥。
  “这……这怎么可能……”围观的老百姓看得目瞪口呆,而更让他们吃惊的是县令大人的举动,就在金桂姐即将走下布桥的瞬间,刘方阳一脚踢开了原本奉命站在布桥这一头的黄小郎(此时他正吓得浑身发抖——这不是妖怪是什么?),举起暗藏在袖中的官印,向飞奔而来的金桂姐当头砸下,两边早已埋伏下的衙役也一拥而上,用一张巨网兜住了惨叫着从布桥上坠落的金桂姐……啊……不……是一只狐狸……
  刘县令最后的判词是——“看在它对你情有独钟的份上,把它也一起抬回黄家去吧!”
  因为只用小半个时辰就解决了这桩疑案,所以金黄两家的婚礼得以如期举行,当然座上多了一位贵客——县令大人刘方阳,被感激得无以加复的两家人轮流劝酒灌得酩酊大醉的刘大人最后几乎是被抬回家的,而且不久后还收到了黄家的一份谢礼——一件上好的狐皮袄子。
假画
  
  将画作举起对着日光再三地看了看,确定没有任何破绽,鲍仁章得意地哼着小曲把画轴卷了起来放入了柜子——虽然是一张烟笼雾锁的山水画作,但在鲍仁章的眼里看出来,似乎和银票也没什么区别了。
  其实鲍家祖传的本是骡马行生意,但作为独子的鲍仁章却对经商毫无兴趣,反倒是对于丹青一道颇有悟性,靠着天生的那一点才气和后天的勤奋钻研,虽然最终也没能成为什么书画大家,不过鲍仁章却发现了一条生财的捷径。
  那就是模仿名家画作。
  顾恺之、张僧繇、展子虔、王维……无论哪朝哪代,只要能卖得出价钱,鲍仁章便会去用心揣摩刻意摩仿。尤其是米元章的画作,因为最受时人追捧,小小一方尺幅便能卖上几百金,更是成了鲍仁章刻苦钻研的对象,经过长时间的练习临摹,加上烘染作旧的秘技,鲍仁章画出来的“米元章作品”除了他自己,基本上已经没有谁能够分辨得出真伪了。
  靠着这一手绝技,鲍仁章很快就积累了不少的财富,就连最初因为他不肯继承家业而斥责他为不孝之子的父亲也放软了态度,人前人后提起这个儿子来,总是笑眯眯地眉开眼笑。
  不过世事两难全,有人高兴,难免就有人生气。正当鲍仁章春风得意的时候,偶然有一天作画疲倦倚窗小憩的时候,却做起了一个怪梦。梦中人唐巾宋服,自称便是前朝的米元章,揪住了鲍仁章的衣襟怒骂不休:“……你学画不过就学了个皮毛……半吊子……竟然冒充我的名头作伪……将来千百年后别人难免要说我米元章的画作不过尔尔……我一世英名都被你糟塌掉了……”大约是越说越气,米元章从袖子里抽出一根短棍狂击起鲍仁章的右臂,巨烈的疼痛一下子让鲍仁章从梦中惊醒过来。
  “还好只是个梦!”醒来后的鲍仁章回想方才的情形,兀自觉得有几分害怕,不过摸摸右臂并无任何不妥,也就不以为然了。
  然而从这天起,鲍仁章只要一执笔作画,右手腕便会疼痛难忍,奇怪的是,放下画笔,无论吃饭、数钱、哪怕是提拎重物,却都无恙无痛。
  鲍仁章无奈之下,也只好放弃了画业,重新跟着父亲卖起了骡马。现在他的一笔好字画,也就只能用在记记帐本,写写春联上面啦。
棺床
  
  暮色四合,远景苍茫,淅淅沥沥的小雨让本来就甚是逼仄的小道变得泥泞湿滑,更加难以行走。
  陆遐龄打了一个趔趄,手舞足蹈挣扎了半天,好容易才平衡住身体,避免了“恶狗扑屎”或是“四脚朝天”的下场。站在雨中举目四顾,看看前无村寨后无客店,陆遐龄心中不由焦急了起来——虽然江南一带的野地里极少猛兽,但总不能在这湿漉漉的泥地上过夜吧。
  总算是已经降临的黑夜帮了他一个忙——本来被雨幕隔断看不甚清的前方隐隐有灯火亮了起来,提示着那里应该有人家居住,本来已经疲惫不堪的陆遐龄提起最后一股劲,深一脚浅一脚地向着灯火处行去,心中不住祈祷但愿遇上一户好说话的人家可以留宿。
  应该说陆遐龄的运气还是不错的,那是一个极小的村落,从中随意挑选了一户人家敲开门,主人沈先生不仅招待了陆遐龄一顿热菜热饭,知道陆遐龄是进京赶考的举子,本身也是一名秀才的沈先生和他言谈之间也更觉投缘。只是对于陆遐龄留宿的要求,沈先生却作了难,再三地托说自己家居狭小无处留客,后来大概是想到这样的雨夜万无把已经进门的客人再推出去的道理,才把陆遐龄带到了东厢的一间空屋里,面带歉意地道:“只有这间屋子还有空地,只好委屈您一夜了!”
  “不妨事不妨事!”接过沈先生递来的被褥烛台,陆遐龄一边连连称谢,一边踏进了房门。点燃蜡烛在四周照了一圈,陆遐龄不由吓了一跳——屋子左角,竟然有一口黑漆的棺材停放在那里。
  虽然心里有些惴惴不安,不过因为舍此之外也别无宿处,陆遐龄很快就打消了顾虑,在屋内的木榻上铺好了被褥。
  当然要伴着一口棺材睡觉的确难免骇怕,陆遐龄虽然在心里安慰自己不要害怕,但仍然有些心悸难眠,索性便剔亮了灯火在灯下读起书来,直到二更天过后才不知不觉和衣而眠。
  把他从睡梦中惊醒的,是一阵悉悉索索的响声,朦朦胧胧地睁开眼,陆遐龄吓得几乎从床上滚下来。只见一个白须朱履的老翁已经掀开了棺盖,正慢条斯理地从里面爬出来,就着烛火点燃了烟袋在吞云吐雾呢。
  陆遐龄想要夺门而逃,门却偏偏被那老翁挡在了身后,无计可施之下陆遐龄只好把头钻到了被子里,从被缝中战战兢兢地往外看。只见那老翁抽完了一袋烟,又顺手翻捡了一下烛台旁的书本,最后竟然走到了榻边打量起来,把陆遐龄吓得缩在被中抖得如同筛糠一般,连带着小小的木榻也随之格格作响。无数被恶鬼吞吃尸骨不全血肉横飞的恐怖场景不受控制地在陆遐龄脑海中一遍遍地自动播放,终于成功地将他吓晕了过去。
  从昏懵中苏醒过来的时候已经天光大亮,陆遐龄喜出望外地发现自己完好无损。再一看榻边的棺材,果然盖子掀在一边,里面空空如也。
  不好!炸尸了——匆匆把主人沈先生拉到房中,陆遐龄结结巴巴地说完昨夜的可怕遭遇,还来不及劝沈先生赶紧想办法驱妖除怪,沈先生已经笑得趴到了地下:“……对不起……对不起……”
  见陆遐龄一脸的迷蒙,沈先生勉强忍住了笑:“那是我家老父,生性达观,常说人生自古谁无死,自从七十岁以后便自制了一具寿棺,每晚以棺为床,以为预作演习之意。因为他平时睡得早,昨天您来时他已经安寝,所以也没和先生明言,让您受惊了!”说完又拉着陆遐龄上前细看,原来棺盖是用黑漆绵纱制成,异常轻巧透气。
  随即走进门来的白须老者,果然正是昨天的“悍鬼”, 日光下有影有形,的确是一个大活人,陆遐龄想起昨天晚上自己的骇怕之情,不由也失笑起来——原来是虚惊一场!
真假龙图
  
  “鬼……鬼啊——”
  远游三年归来的徐四刚走到村口,仅仅是和在道旁农田里劳作的邻人打了声招呼而已,对方却吓得扔下锄头连滚带爬地逃走了,留下莫名其妙的徐四呆在了当场。
  而接下来的遭遇更是让徐四恍如梦中,先是十几个精壮的乡人拿着一张绳网扑过来把他结结实实包裹得如同一个粽子般,接着便有五六桶粪水夹头夹脑地将他淋了个透,里面还掺杂着的不知什么动物的鲜血和内脏,薰天的腥臭味让徐四险些背过气去。眼看着又有人持着锋利的桃木桩子向自己捅来,徐四终于意识到了处境的不妙而狂叫起来:“……我是人……我是人……不是鬼……”
  与其说是徐四的话让村人们住了手,不如说是他眼下这副可怖的模样和凄厉的叫声,让本来就惴惴不安心存恐惧的人们有所顾忌,一时不敢靠近罢了。见众人的眼睛里仍然有着疑惧的神情,徐四连忙点明了关键所在:“看!看!影子!我有影子!”
  果然,正午火辣辣的阳光下,徐四的脚下有一团小小的,但是浓黑异常的影子,和其它人的影子一般无二。再反复检查过他的皮肤、眼睛、手脚……后发现的确肌肤温热形状正常,人们终于相信徐四是一个活生生的人了。
  “呜——我的大黑——”没等徐四开口,一旁村长家的小儿子倒是先哭了起来:“赔我的大黑……”
  “嘿嘿……这个……”看众人一脸尴尬的神情,徐四想起方才淋在自己身上那腥臭莫名的液体来,敢情是杀了村长家那条看门的大黑狗,刨制出来的辟邪法宝。
  “你们这是搞什么呀!”等众人七手八脚解开绳网,徐四很自然地埋怨了起来:“好端端地把我当成鬼。”
  “……”
  见没有任何人回答,心急着回家沐洗更衣的徐四也不及多想便往家中走去。
  “徐四兄弟,慢一点……”这一次是村长拦住了他,陪着笑脸非要让徐四先到自己家去坐一坐。
  预感不妥的徐四很快就证实了自己的猜测——原来他出门三年不回,家中果然出了大事。村人传言他其实早已被妻子陈氏和东村的王监生合谋害死,所谓外出经商只不过是奸夫淫妇放出来的烟雾弹。偏偏后来又从某个废弃的枯井里打捞出一具无名的男子腐尸,这下自然坐实了人们的怀疑,很快便由官府出面,将陈氏和王监生捉到了公堂之上。两个人起初虽然大叫冤枉,但经过严刑拷问也都不得不招认了,经过批文回转,早已将他们处斩在了狱中。那具腐尸则由陈四本家兄弟领回安葬。这也是为什么今天徐四一出现,大家就把他当成了鬼怪的缘故。
  听完村长的话,徐四几乎晕了过去——陈氏和王监生有奸倒是不假,不过此事他早有所知,只因那王监生平日里馈赠陈氏财物甚多,徐四生性贪小,也就睁一眼闭一眼,并不过问。三年前徐四离家外出,也是王监生嫌他在家碍眼,故意让陈氏撺掇他外出经商,又经由陈氏之手给了他丰厚的本钱。徐四银钱落袋,二话不说收拾起行囊便上了路,哪想三年不归,竟然会引发如此惨祸。
  “当时办案的是县令陈清波大人,听说他到井边勘案的时候还有旋风从井里吹出,那王监生上下打点花了无数银子,可陈大人为官清正不畏强势,非要为屈死之人伸冤,一手经办了此案。现在老百姓都称他为包龙图再世,把这件事演成了戏本沿村弹唱呢,谁……谁知道竟是冤案……”
  大恸不止的徐四不久就到省城的臬司府去控告了此案,一直以包龙图自命的陈清波虽然万般委屈,也不得不承认自己先入为主,没有察清事实就以刑讯逼供制告了这起错案,最后以故勘平人致死而抵罪削职。
  据说直到今天那一带还流传着这样的歌谣:
  瞎说奸夫害本夫
  真龙图变假龙图
  寄言人世司民者
  莫恃官清胆气粗
鬼媒
  
  吹吹打打地把一对新人送入洞房,忙碌了大半天的邻居、朋友、亲戚……还来不及坐下喝口水,就听到洞房里鸡飞狗跳地闹了起来。
  这可是怎么说的,新婚双方都是互相见过面的,无论年龄、外貌、性情都十分相衬,彼此对这门婚事也很满意,怎么才入洞房就闹出了这样大的动静?听声音,分明两个人都拔高了嗓子在大喊大叫互相咒骂,人们来不及多想,纷纷赶了过去。
  果然洞房之中两个新人正在怒吼连连,一个猛力地抽着自己的耳刮子,另一个却是以头撞墙,弄得额角鲜血痕漓,十分可怖。
  “……不要脸,好女不从二夫,你竟然改嫁他人……”粗哑的嗓音,出自新娘子张氏之口。
  “……没良心的……薄情汉……呜呜,我饶不了你……”而在一边扭扭捏捏作娇嗲之声的,却是新郎倌陈桥。
  这诡异的一幕看得大家目瞪口呆,老半天才缓过神来,隐约猜到发生了什么。
  原来这张氏和陈桥均是二婚,两个人各自丧偶又恰好都是七年,一个因为家中贫乏日食不周而改嫁,一个因为前妻遗下幼子无人照看而再娶。看眼下这情景,分明是两个人死去的元配阴魂不散,因为愤恨对方不忠而跑来捣乱。
  任凭众人如何劝解,两个鬼魂始终吵闹不休,眼看着张氏的脸被自己打成了肿茄子,而陈桥的头也肿得如同麦斗一般,大家一拥而上拉的拉拽的拽。被鬼魂附体的两个人力大无比,众人使出了吃奶的劲儿,总算是把他们摁到了地上。
  可总不能这样摁着一辈子吧?还是给他们二人牵线的秦媒婆,平时一张嘴说得死人也几乎能重活过来,此刻便开始用她的如簧巧舌开始给两个鬼魂大灌迷汤:“啊呀二位,既然你们一个索妻,一个索夫,依我看不如你们二位互配一对吧,大家阴间阳间都不寂寞……”
  听到秦媒婆的大胆言论,众人以为两个鬼魂一定会齐声怒斥,谁知本来喋喋不休的鬼魂却一下子静了下来,一会就听陈桥嘴里传出了女鬼扭扭捏捏的声音:“……其实我也有这个意思,只是不知道张先生是否看得上我……”
  (众人昏倒!)
   既然一方有意,那么在秦媒婆的手里怎么可能会有保不成功的媒呢?在她的游说鼓动下,本来没有这个念头的张鬼(张氏前夫之鬼)也不由动心了,很快两团黑影就从张氏和陈桥身上抽离出来,渐渐飘到了一处:“虽然我们是鬼,不过也要明媒正娶,聘媒行礼都不能少……”
  这倒是好办,反正现成的锣鼓音乐,合欢酒席都在,无非是另外用红纸剪一套纸人纸马作为舆从送嫁罢了。送走了这对鬼新人(其实是瘟神),张氏和陈桥终于太太平平地入了洞房,嗣后两人也平安到老,再也没有生出事端来。
  不过经此一役,秦媒婆可真是出了大名,现在四乡八邻的人都知道——别说是人,连鬼的媒,她都一样能做呢!
孝道
  
  十多匹上好的江南缂丝,在日光下闪烁着星星点点的光芒,将缂丝那难以描绘的绮丽色泽完全呈现在了人们的眼前。
  “哗——”不等众人充分表示惊讶,随着一只只箱笼的打开,汪以炘从里面陆续取出了精美的银器、润泽的珍珠、甚至还有南方难得一见的狐裘……
  “太花费了……”虽然儿子的这份孝心令汪老太太十分受用,可几十年养成的节俭习惯仍然让她忍不住开口责备:“不过是做个整寿而已……”
  “母亲,还有呢!”面对老母的轻声责备,汪以炘更加快了手上的动作,这一次取出来的是各色的江南名点、还有来自西域的珍稀水果……桩桩件件都看得来宾眼花缭乱赞不绝口:“汪老太太真是好福气,有这样一个孝顺的儿子……”更有不少人暗暗下了决心,回去定要把这一切都形容给家里的小辈,让他们瞧瞧人家儿子是怎么孝敬母亲的——虽然汪以炘的举动在这些同样节俭惯了的老人们看来,某种程度上也几乎无异于是败家子了。
  汪老太太的六十大寿便在人们无比艳羡的眼神中愉快地过去了。
  送走宾客,再服侍母亲上床安歇后,汪以炘刚踏进自己的房门,就有一个软枕迎面飞来,幸亏他早有防备,侧一侧身子躲了过去。
  “要死了!”嗔骂着的是他的妻子宜珍:“孝敬老娘也不是这么个孝敬法,以后的日子还要不要过了?”
  也难怪宜珍生气,今晚的这些寿礼几乎花掉了五百多金,汪家虽然不穷,可这样的花销也难免让人有点吃不消。
  “将来你就会明白的……”对于妻子的唠叨,汪以炘只是淡淡地说了这样一句话:“这才只是开始呢……”
  果然打从这儿起,汪以炘每天花在老母亲身上的钱简直如流水一般,不但一日三餐鸡鸭鱼肉珍馐罗列,四时应季的水果时时更换,又隔三岔五地请来裁缝为老母亲定制新衣,从绸缎到皮草一应俱全。至于各式各样的首饰更是不计其数,甚至还购买了全套的红木家具给老母亲换上……
  对于汪以炘的这种举动,有夸奖他孝顺的,有说他失心疯的,总之汪以炘对此一概听而不闻,不顾母亲的唠叨反对(汪母:孝顺我是喜欢的,可也不能乱花钱啊)和妻子的怒目相向(宜珍:这日子真是没法过了),始终如流水价般在母亲身上花销着重金。
  只是在这样几乎可以称得上是奢靡的供奉中,本来身体甚为健壮的汪母却日益地衰弱下去,很快就卧床不起了。奇怪的是汪以炘却并不曾延医诊视,只是继续着他的挥霍——开始重金准备母亲的后事——金丝楠木的棺材、全套的纸人纸马、一块价值六百多金的向阳吉穴……而在百忙之中他还时不时地穿梭于母亲的病榻之前,神情异常焦虑,却又拒绝了亲戚朋友们请医生的提议……
  终于在所有人都认定汪以炘脑子进水了的情况下,汪母咽下最后一口气,寿终正寝了。而出乎众人的意料之外,汪以炘只是简简单单地操办了母亲的后事。这种前后截然不同的做派,更是让人看得满头雾水。最后还是汪以炘自己在母亲灵前流着泪向妻子说出在心中隐藏了几年的秘密:
  “……是死去的老友林某曾经托梦给我,说他现在职司本县东面的土地神庙,无意中知道我母亲因为前生罪孽,故此今世份当雷击……他说这是命中注定的恶劫,无法儴解,唯一的办法只有让我极尽孝养之道,凡是母亲平日一饮一馔、一帐一衣都要务求加倍浪费,让她命中禄数尽快耗尽,抢在雷击之前得到善终……”
  原来如此!听到汪以炘的这通解释,人们还是半信半疑,也不知道究竟是真是假。不过一年多后,果然在某日大暴雨中,无数的天雷环绕在汪家良久,最后忽然转移了地方,将县东头的土地庙击成了一片废墟。
鬼屋
  
  槐家镇西头的马家闹鬼可不是一天两天了。每到入夜,不是场院空地上瓦石横飞,就是有啾啾的鬼声从四处角落里隐约传来。更为糟糕的是,隔上三五日便会有一场无名火起,尽管烧掉的只是些不值钱的粮仓柴房,但也弄得马家人焦头烂额不得安生。
  马家为此也曾请了不少和尚、道士、法师……设坛祷禳,却丝毫不起作用,最后无奈之下只好卖掉了祖居已有三代的老宅,另迁新居。
  临搬走的那一日,马家老太爷老泪纵横——如果不是考虑到孙辈们年纪幼小经不起惊吓,他自己这把老骨头真是恨不能死在这里。
  马家走了,厄运降临在了这所居宅的新主人头上……鬼火、鬼哭、飞沙走石……很快因为招架不住恶鬼没日没夜的嬲闹,这套宅院便被再一次转卖……只不过短短两年时间,经过数十次转手,这套上佳的青石大屋尽管价钱已经跌到了几乎和白给一样,也无人再敢问津。
  最后还是同镇的一位老儒蒋业生不信邪,硬是不顾家人的反对买下了它。说也怪,自从他住进去以后,这套房子倒是再也没有闹过鬼。镇上的人在羡慕之余也都猜测,大概是他平时积善行德,所以鬼怪才不敢相挠吧。
  鬼没有再来,不过人倒是来了。某天清早,六七个人围在马宅——当然现在应该是蒋宅——门口,撸袖子抡胳膊的,口里嚷嚷个没完:
  “……说好了让我们装鬼,把别人吓跑了,你要给我们二百金的,现在居然敢赖帐……哼,打量我们是好欺负的吗……”
  此时正有不少晨练的人在门口经过,见到这种情形自然而然地围了上来。仅仅一柱香的光景,人们就已经从这几个一望而知绝非善类的人口中探听到了事情的原委:原来蒋业生早就觊觎马家这套房子多日,只是马家三代祖居于此,绝无转卖之理,何况就算是马家肯卖,那一大笔银子蒋业生也力有不逮。所以他就想出了这个恶毒的法子,买通一群无赖装神弄鬼,两年多下来吓跑了几任房主,终于让蒋业生用极低廉的价钱得到了这套房子。
  没想到这群无赖也不是好相与的,见蒋业生捡了这样一个大便宜,便坐地起价,非要将原先谈好的“工钱”翻上两番,蒋业生自然不肯,于是就有了眼下的这一幕。
  在全镇人的责骂声之中,先是蒋家的儿女们和父亲断绝了来往,接着蒋妻也气得跑回了娘家,偷鸡不成蚀把米的蒋业生只好灰溜溜地把房子退还给了马家,自己借游学的名头外出避风头去了。
  重回故宅的那一天,马家放了百多串鞭炮,马家老太爷更是热泪盈眶,当然,这一次是欢喜的眼泪。
  
双妻
  
  先从轿子里踏出来的,是一双精美异常的绣花鞋,鞋头上丝线绣成的花苞里,颤巍巍地垂缀着一颗明珠,似乎在预告着主人的尊贵与娇柔。
  果然,顺着多褶斜裙和红绫短襦打量上去,从轿子里出来的女子果然面貌不俗,虽然谈不上天香国色,但白皙的面庞,清秀的眉目,尤其是举手投足中那种温雅的大家之风,都让人有眼前一亮的感觉。
  “魏老板真是艳福不浅啊……”随着人们的赞叹之声,轿子里竟然又走出了一名女子,双姝并立,看上去直如一株并蒂莲花般亭亭玉植。
  在众人艳羡的眼神里,魏元福挽起两个女子的手臂,微笑着走进了府宅。
  没过几天,挑选了一个黄道吉日,魏元福就正式迎娶了二人,年纪略长的钟氏做了正房,年轻一些的梅氏则是妾室。两个女子虽然共事一夫,感情却似乎十分融洽,从未有过争风吃醋的迹象,无论是在房中静坐聊天,还是外出烧香礼佛,总是同进同出。惹得那些常常因为家里大小老婆争风而搞得焦头烂额的朋友们眼红异常,常常追着问魏元福有什么降妻秘籍。
  “呵呵……”魏元福对此当然是志得意满:“她们是京城里大户人家的丫鬟出身,当然和那些小户人家的女子不一样啦!”
  唯一可惜的是,两位夫人到老也没有给魏家生下一儿半女,还是魏元福在五十岁上另娶了一房侍妾才算得了个儿子,而在孩子刚长大成人后不久,夫妻三人也就随之相继去世了。
  将父亲落葬完后,魏家少爷当天晚上便得了一个怪梦,梦见自己的父亲和两位嫡母在阴司受审,父亲被发落的罪名居然是“趁人之危,污人名节”,两位嫡母则是“畏死忍耻,其罪难逭”。这奇怪的说法让魏少爷一头雾水,自己的父亲一生温良胆小,两位嫡母也是明媒正娶,怎么会有这种说法呢?模糊迷离梦境的亦真亦幻,魏少爷醒来后便忍不住跑去追问母亲,母亲却也只是摇头不知。最后还是随侍在一边的魏家老仆魏光揭开了谜底。
  原来魏元福的两房妻妾竟然并非女子之身,而是皇宫里的宦官!
  那还是前朝皇帝驾崩的时候,宫中离乱,登基的新皇在权臣的授意下杀戮了内宫大批的宫人。其中有两个宦官一名福来,一名双桂,见机得早,趁乱逃出了皇宫。因为二人昔时曾与魏元福有过一面之缘,便大着胆子去投奔了他。魏元福考虑到宦官形貌有异常人,时日久了必然会被搜捕出来,便提议他们索性改扮女装,暂时屈意为自己的妻妾,同时表示愿意在风声过后带他们回老家长居久安。
  福来与双桂虽然不甚情愿,但当时进退无计,舍此之外也别无良策,二人沉思良久,终于首肯。于是魏元福便替他们悄悄置办了女子服饰,又穿起了耳洞,同时用软骨药将二人的脚板缠小。两个人久居宫中,举止本就温文柔雅,两个多月后从外表上果然已经看不出丝毫男子痕迹了。
  见已无破绽,魏元福便如约将他们带回了老家,替其改名换姓,与之共渡了余生。
  “二位夫人感念老爷的再生之恩,起初虽然情有不甘,慢慢也就安心与他一起偕老了。”魏光回想起那个惊心动魄的晚上:福来与双桂仓惶的面容、他们袍袖下摆溅上的其它被斩杀宫人的点点血斑、整个京城彻夜不停的搜捕之声……似乎仍然心有余悸:“其实老爷虽然救了他们的性命,私心里却是因为他喜好男风,大概也想着正好可以捡这个便宜……本来只道此事做得隐密无人知晓,谁知天地间真有鬼神一说,竟是丝毫不可相欺……”
运程
  
   “嘻嘻!” 看着邻座的生员黄轩被抬出了考场,吴鹤龄忍不住在心底偷笑了起来,如果不是考虑到周围人多眼杂,他真想现在就放声大笑一场。
  这是朝廷每六年才开放一次的拔贡之试,由各省学政选拔文行兼优的生员送入京城。入选的拔贡生上者将担任七品京官,次者则会外放各地知县,最不济也有官学的教职可以担任,和普通的童生、秀才、举人……层递进阶需要轮番考试相比,这可谓是读书人入仕的一条有效捷径。
  刚才被抬出去的黄轩就是此次考试中最有希望得中的佼佼者,听说学使大人早就在暗地里许诺过他,只要此次考试发挥得当,就立刻把他作为头名贡生荐入京城。
  这样的优待自然难免令旁人又羡又妒,吴鹤龄就是其中一员。虽然他自己的学问也不差,但和黄轩相比显然还是有着不小的距离,现在最有威胁力的竞争对手因为突发疾病而中途退场,名额得以空出,自己眼看着多了一份希望,吴鹤龄怎能不心花怒放呢?美滋滋地在心里哼着小曲,吴鹤龄只觉落笔如有神助,很快三篇文章便已一挥而就。
  在去了黄轩这个有力竞争对手之后,学使大人不得不在余下的仕子里挑录人选,果真吴鹤龄便得偿所愿,成为这一次拔贡试里的佼佼者被荐入了京城。虽然在殿试中因为强手如林,最后只是忝陪末座,领授了一个溧水县的教职,但不管怎么说,从此以后自己也算是国家官员,不仅每月有定额俸禄可领,将来更少不了还有升迁的机会,所以吴鹤龄也就高高兴兴地去上任了。
  可惜福兮祸相倚,在溧水不过两年光景,吴鹤龄便因为伤寒病而不治身亡,终其一生,也仅仅只是一名不得意的贡生而已。
  倒是黄轩,虽然失去了六年才有一次的拔贡良机,而且当时这场病来得极为蹊跷,刚被抬出考场不到半个时辰,便不药而愈,为此黄轩自哀自叹,只觉是因为福薄命浅所以才无缘这次良机,对于功名利禄难免起了灰心之意。可没想到在接下来的三年常科考里,黄轩居然连中连捷,最后在殿试中因为发挥出色,被皇帝钦点为了头名状元——这可是每个读书人都梦寐以求的文魁之位啊,如果不是因为在那次拔贡之试中突发怪病,又岂来今日之荣耀?这样一想,黄轩简直要感谢起那场急病了。而他以后的仕途也是异常地一帆风顺——先是被授以翰林院修撰一职,几年后调放外任,最后在七十岁的时候以二品文臣的荣衔告老还乡。
  状元不能拔贡——也许冥冥中真有定数,每个人甫一降生就已注定此生运程,食粥食饭,得多得少,无法有分毫改变。
  
  
  
  



  
  
  
 
鱼怪
  
  “我不去——不去……”
  如果现在有谁跑到县衙的大堂上,那一定会惊讶得合不拢嘴——向来以清正严明闻名的县令大人秦云林,此刻正牢牢抱着大堂上的红漆立柱不放,而在他的身后,衙役们拉得拉拖得拖,几乎将他身上的官袍也撕成了两截。
  而他从家乡带出来的老仆秦重,此刻则站在秦云林身旁,不住低声下气地劝说着:“……少爷,还是去吧,得罪了天师大人,这可了不得啊……”
  可无论秦重怎么劝说,秦云林始终把头摇得象拔浪鼓一般:“我平生最恨那些装神弄鬼的道士和尚了,说破天我也不去!”
  那些被秦重叫来帮忙的衙役们早已经累得气喘吁吁,既惊诧于知县大人的“神力”,又担心知县大人日后找他们算帐,不由慢慢松开了手,站在旁边看着秦重等待他的示下——谁都知道,秦重在秦家世代为仆,秦大人对他一向十分尊重,看来硬的不行,还是要靠秦重的软功才能奏效了。
  但任凭秦重说得口干舌噪,秦云林怎么也不肯松口去见一见“来自京城、皇家御敕巡视天下”的张天师,最后甚至表示情愿弃官不做,也绝不妥协。
  看着脸红脖子粗的主人,秦重急得团团转,正寻思着究竟要想个什么办法才能说动秦云林,门外已经传来了朗朗的话语声:
  “既然大人不愿与贫道相见,那只好我自己来了……”
  “啊呀……真对不起,请道长稍待,稍待!”见张天师一只脚已经踏进了衙门,秦重急得满头大汗,一边催促着衙役们斟茶递水,一边上前陪着笑脸向张天师行礼。
  但进门后的张天师并不落座,反而大踏步走到了秦云林的面前,冷冷地打量起他来,而在张天师的清冷眼神里,秦云林一反刚才的倔强决绝,低下头一言不发,最后竟然抖抖缩缩地躲到了柱子后面。
  见此情形,张天师微微一笑:“看来你倒还有几分自知之明,知晓大劫来临,妄图避而不见,逃过此难。”随着话声,张天师袍袖轻拂,一道电光过处,散落地面的官服里已经空无一物。
  “这……这是怎么说的……”见到这样诡异的情形,秦重几乎晕了过去:“我家大人呢?”
  “在这儿!”张天师翻开自己宽大的衣袖,一条大黑鱼正静静地卧在里面,两只小眼睛可怜巴巴地眨个不停。
  “不……不可能的,我家少爷是老夫人十月怀胎所生、我从小看着长大的,怎么可能是妖怪!”虽然心中骇异,秦重仍然忍不住出声辩驳。
  “噢——”见秦重急得老泪纵横,张天师倒有些不忍起来,掐指算了算,提示道:“去年三月间,可曾有一个风雨之夜听闻到大力撞门之声,最后是你家主人去开的门?”
  “那倒是有的!”虽然时隔已久,但努力回想之下秦重倒也记了起来,那夜狂风骤雨甚是骇人,半夜自己被撞门之声惊醒,本来已经准备起床,但秦云林体恤他年纪老迈,抢先跑去开了门。片刻之后秦云林回转,只说是风吹门响,秦重也就重新睡下了。
  “便是那一夜,撞门的黑鱼怪吞吃了你家主人,冒名顶替在这归安县作了一县之主。”
  “难怪!”秦重失声惊呼了起来:“好象就是从那天起,我老是闻着少爷身上有一股说不出的腥味,我还以为是自己的错觉,原来是这条黑鱼怪……该死的妖怪啊,害死了少爷,我可怎么和老夫人交待唷……”涕泪滂沱的秦重此时简直恨不能在那条黑鱼身上咬上两口才解恨(如果不是那些衙役拉着,大概这条黑鱼就被他直接生吃了)
  将那条黑鱼倒提在手里,张天师饶有兴味地看着它:“你这个妖怪倒是挺有意思,居然在人间当起官来,而且还把此处治理得不错,可你怆害人命始终是罪过,我该怎么罚你呢?”
  最后,张天师否决了秦重把黑鱼怪煮来吃了消仇解恨的要求,而是把它装入一口大瓮,封以符箓,深埋到了县衙的大堂地里。并且承诺,等他下次再经过归安县的时候,如果黑鱼怪已经有了悔过之意,可以考虑释放它。
  不过,从这天起,张天师再也没有去过归安。
  (黑鱼精T_T:张天师……大坏蛋!)
负妻报
  
  “你可要记着答应过的话呀……”
  在得到丈夫徐松年的郑重发誓之后,乔氏放心地闭上眼睛,随即陷入了昏迷。
  这一次,她再也没能醒来。
  算起来,乔氏今年才只有廿四岁,而且在身后,还遗留下了一双年幼的儿女。
  当然,这一切都是她自己选择的结果,所以尽管芳年早逝,在脸上却看不出任何遗憾和悲伤,相反,有一丝浅浅的微笑挂在了她的唇边。
  也许丈夫在床头对她发下的誓言,让乔氏觉得自己所付出的代价还是非常值得的。
  那是两个月前的事了,本来一向身体健壮的徐松年忽然得了瘵疾,眼看着药石无灵生路渐断,乔氏想到如果丈夫亡故,留下自己孤儿寡母的决难存活,便决定去城隍庙祷神,愿意以身相替,让丈夫得以存活。
  最初乔氏也不过姑妄试之,并没有报太大的希望。没想到三次设祷之后,乔氏的身子渐渐不爽起来,而徐松年却真的一点点瘳愈了。见祷神成功,乔氏便要求丈夫立下誓愿,在自己死后一定要善待两个儿女,同时须等孩子长大成人后才可考虑再娶。
  在乔氏,其实倒并非是吃酸拈醋才嬲着徐松年不娶的,只是考虑到孩子们年纪太过幼小,如果落到后母的手里肯定没有好日子过,不过徐松年感念她以身相代的恩德,倒是很爽快地答应了这一点,并且马上发下了重誓——不到两个孩子成年,绝不再娶。
  应该说在发誓的时候,徐松年确实是真心诚意的,可惜随着时间的流逝,这种混合着对亡妻感激思念的情绪,很快就被孤衾独枕的寂寞给压过了。还没等转过年,徐松年便已经在家人的催促和撮合下,半推半就地答应下了一门婚事。
  反正多看顾着点两个孩子,别让新妻子亏待了他们就是——抱着这样的念头,徐松年心安理得的入了洞房。可钻进被窝里还来不及和新人亲热,徐松年已经觉得有一股冰冷的寒气钻入了心肺,直冻得他牙齿格格作响,新娘子显然也已经觉出了异样,瑟瑟缩缩地挤在床角,满脸惊恐之色……
  可以想见的,违背自己誓言的徐松林很快遭到了恶报——已经痊愈的瘵疾在一夜之间复发,而这一次,他的新婚妻子不肯象乔氏那样替他到神前祷祝,才几十天光景,徐松林便一命呜呼了。
负情报
  
  肃杀的秋风漫卷起道旁的枯叶,在半空中团团打转,而还不等它们落下,淅淅沥沥的秋雨便已经洒了下来。
  “大雨来了,快启程吧。”道口边的马车上,不知是谁吩咐了一声,很快,在车夫的驾驭之下,几匹健马快速奔跑起来。风声、雨声、纷沓的马蹄声,夹杂着车中之人久别重逢的笑语声,热热闹闹地远去了。
  谁也没有再回过头去多看一眼远处孤单伫立的人影。
  那是一个怀抱婴儿的年轻少妇,此刻正怔怔地站在大路中央,看着那两辆马车绝尘而去,似乎仍然难以置信——自己托付终身的良人、女儿的父亲,就这样把她们母女二人抛弃了……
  她是此地富商李员外家的婢女秋红,三年前被主人指配给了同在李家钱庄佣工的小厮郑永安。当时不少女伴们还又羡又妒,眼红她得了一个年貌相当的丈夫。婚后小夫妻两人十分恩爱,不久又生了一个玉雪可爱的女儿,这让打小就是孤儿、被转手卖过数次的秋红只觉心满意足,此生再无它求。
  可有谁想得到,郑永安竟然是省府观察使郑吉元的表侄,自幼父母双亡的他由叔叔抚养长大,郑吉元虽然疼爱这个侄子,但管束得他十分严厉。某次郑永安逃学外出玩耍被老师发现,因为想到叔叔森严的家法,郑永安吓得连家也不敢回,径自逃到了几十里地外的木渎乡,后来辗转被李员外收留下来做了小厮,直到七年后的今天才被叔叔郑吉元重新找回。
  丈夫从厮养奴仆一下子变成了宦门子弟,说起来真算得上是件大喜事了。可还不等秋红从这份惊喜中回味过来,郑吉元却对侄子下了严令:郑家大族,绝不能娶身份下贱的婢女为妻。
  好心的李员外提出愿意认秋红为义女,以使其身份匹配得上郑永安,同时还表示愿意备上一份丰厚的妆奁陪嫁。但原本还有些犹豫不决的郑永安在得知叔叔已经为他订下了一门豪族亲事之后,终于还是写就离书,丢下母女二人独自踏上了归程。
  “永安……”看着马车绝尘而去,秋红仿佛才真的相信,丈夫已经彻底丢弃了自己,便如同他丢弃掉那套下人的青布衣衫一样——因为从此以后,他将有穿之不尽的绫罗绸缎,也有的是如花美眷相伴……
  怀里肥白可爱的婴儿被寒凉的秋雨激醒了过来,牙牙地稚声叫着:“爹爹……爹……”
  “嗯!”用力将女儿搂在怀里,秋红仰了仰脸,仿佛是要让夺眶而出的眼泪倒流回去一样:“我们……去找爹爹……”
  母女二人的尸首是在几天后才被发现的——伤心绝望的秋红抱着女儿自沉而死——尽管在河水中已经泡了好几天,但她们却依然眉目如生,让围看的人都惋惜不已。自然少不了还是李员外出资,为她们在荒郊修建了一座小小坟头。木渎乡的人们把郑永安忘情负义逼死妻女的事沸沸扬扬地说了一阵,也就渐渐淡忘了此事。
  郑家的噩梦却由此开始了。
  先是郑永安的新婚妻子金氏夜夜梦见有披头散发的少妇眼含血泪痛诉怒斥,说将要追讨郑氏满门性命。金氏并不知郑永安曾有那样一段负情薄幸的往事,几次梦魇之后便告知了丈夫。郑永安一问金氏梦中女鬼的形容,不是秋红是谁?直吓得郑永安魂飞魄散,骇怕之下忙去官衙找叔叔商量对策。
  可是还不等郑永安出门,叔叔的死讯已经先行传来——郑吉元无缘无故暴死在了衙中,颈上隐隐可见青紫的女子手印,紧接着郑永安新生的女儿也沉疴渐起。郑永安此时再顾不得向金氏隐瞒实情,忙不迭去请来了玄妙观的道士,求他务必要将家中恶鬼打到魂飞魄散,无力再出来作崇为止。
  谁知道士刚到郑家登坛,就似若有所闻,侧耳倾听了一会,摇摇头对郑永安道:“贫道作法只能驱遣妖物,这是公子的自作的冤孽,无法攘解。而且那鬼魂说她本来还恋念着从前夫妻之情,不忍对你下手,这才先杀了主使之人。现在既然你如此狠心,她也就不必再念什么旧情了。”说罢不顾郑永安的再三挽留,收拾起符彔叹息而去。
  果然当天晚上郑永安便猝死身亡,紧接着死去的是他初生的女儿。而他的再婚妻子金氏却存活了下来,大概秋红觉得此事非她之过才饶了她一命吧。说来说去两个女子都何其不幸,遇上如此无良之人,铸成一生之错,可嗟可叹!
种籽
  
  ——出卖荞种,每升百文——
  天刚蒙蒙亮,许记粮行的货牌底下已经围起了上百号人,一个个手持箕斗布袋,眼巴巴地盼着粮行的两扇柜门快点打开。
  终于在日上三竿的时候,门打开了,本来松松散散的人群立刻排成了整齐划一的队伍,依次向着柜台里的管家递上了铜钱。
  “买荞二百文——”
  管家拖长尾音的报帐声在粮行老板许兰恩的耳朵里听起来,真是如同出谷黄莺一般悦耳动听。随着管家“二百文”、“三百文”的叫声,门外的队伍却丝毫不见缩短,陆陆续续从远处赶来的农人们都很自觉地在队伍尾端排了起来,耐心等候着。
  “哈哈……”许兰恩实在憋不住心里的得意劲儿,小步跑到后院无人之处,立刻狂笑了起来——如果不是自己心思活络,这些在仓库里堆放得几乎发了霉的陈荞种真不知道还要存到哪一年去呢。那还是几年前许兰恩从南方贱价收购回来的,当时没想到本地农家种惯了麦子,荞种毫无销路,便一直压在了手里。现在因为连续几个月大旱,不但田里的麦子悉数枯死,留下的那一点麦种也不得不当口粮送进了肚子,许记粮行及时推出的荞种自然就成了抢手的香饽饽。
  不到十天,许记粮行的荞种便已一售而空,许兰恩借此着实发了一笔大财。只是谁也没有想到,这看上去丰润硕大的荞种,下到地里以后,不管人们怎样辛勤浇灌、锄草施肥,竟然没有一颗能够发出芽来!
  时逢久旱之后,家家户户的那一点存粮都早已吃尽,农人们本是拼着最后一点力气,想趁近日好不容易连下几场暴雨的时机,抢种些易生快长的荞麦,以期先打出一些粮食,来填饱已经被树皮、观音土折磨得苦不堪言的肠胃。现在遇上这样的怪事,先是老人孩子再也撑不下去,一个个痛苦地死去了,紧接着则是那些成年人——一时之间,买了许氏荞种的那些人家,饥饿以死的简直不计其数。
  最后还是许府的管家抵不过良心的折磨,说出了隐情,原来许兰恩嫌这些陈年荞种颗粒干瘪色泽黯淡,卖不出价钱,竟然将它们统统隔上水蒸了一遍,让其变得光润肥大才高价出售。不知情的农人们买回家的,全是永远都不会发芽的熟荞种!
  愤怒的人们冲到了许家,可许兰恩见机不妙,早已带着卖荞得来的不义之财溜之大吉。人们只好把许府夷为平地才算勉强出了一口恶气。
  十多天后,一个大快人心的消息轰传开来——许兰恩被雷打死在了邻县的大街上,死状惨不可言。而在他烧焦的背上,显有八个醒目的金色篆书:蒸荞误人,粉身莫赎。
还我血
  
  雪亮的钢刀高高举起,在半空中映射日照划出了一道耀眼的弧光,飞速地从死囚脖项处斩过,乱发蓬蓬的头颅和着四溅的热血滚落在尘埃,引来了围观民众的齐声惊呼。
  “让开让开——”挤开人群走上行刑台的,是刑部的狱卒杨七,看起来和刽子手是老相识了,两人略略寒喧了几句,杨七便蹲下身子,在地上忙碌开了。
  刚才处斩的,是本省有名的飞贼金不换,因为负案极多,所以在刑部大牢足足关押了将近一年才算审结,在牢里时间久了,金不换自然就和牢头杨七熟谂起来。杨七是个好贪小便宜的人,金不换打从刚入狱的时候,自知必死,为了少受活罪,便漫手使钱,打点得上下狱卒对他都十分看顾,其中自然要数杨七得到的好处最多。可以说金不换在牢里的这一年,杨七到手的钱财几乎可以抵得上他几年的薪俸。
  而金不换在临刑之前的嘱托,则更是让他发了一笔不小的横财——孑然一身的金不换托杨七在自己行刑之后,相帮缝头棺殓,杨七自然没口子的答应了下来,其实他心里早就打好了如意算盘——等金不换一死,谁还替他弄那劳什子?乐得昧下这笔敛尸的钱,反正死人是不会说话的——吞了金不换最后一笔钱财的杨七一不做二不休,索性还揣着两个馒头到刑场替生瘵疾的表弟蘸取人血来了。
  把人血馒头送到表弟家,表弟一家的千恩万谢让杨七别提有多得意了——既得了好处,又送了人情,说到底,还真得谢谢金不换呢。
  不过还没等踏出表弟家的大门,杨七的脸忽然变得青紫恐怖起来,用力扼着自己的喉头厉声狂叫起来:“……还我血……还我银……”
  这突然的变故弄得众人不知所措,眼看着杨七的喉头被他自己扼得格格作响,鲜血已经从七窍里慢慢涌出,眼珠子也鼓凸了出来,而他自己两只青筋迭暴的手却还在拼命使劲收拢,无论旁人如何用力拉扯,也不能掰开分毫。
  虽然人们常说没有人能够自己掐死自己,但杨七却真的被他自己的两只手一分一毫、慢慢的掐死了。死的时候一个头几乎都已经断了下来,就好象刑场上的金不换一样。
狐戏一
  
  “小娘子,你这是去哪里呀?”
  “怎么一个人孤身上路,也没个陪伴的……”
  “可要停下来歇歇脚……”
  “啊呀,瞧你这一脸的汗,真是大辛苦……”
  也许是看对方骑在马上始终不言不恼,李二混的胆子不觉渐渐放大了起来。他本就是一个游手好闲之徒,因为在老家积欠了不少赌债无力偿还,便趁债主不防悄悄潜溜,准备到省城去投奔远房的表哥。这天在路上偶然与这个年青的少妇相遇,李二混见她孤身独行没有旅伴,不由生了邪心,风言风语地撩拔起来。
  见对方默不作声,李二混渐感没趣,正要再转别的念头,那少妇却忽然回过头对他嫣然一笑,轻轻地说了句:“今晚我在宿迁的吉祥客店过夜。”随即抛下了一个包裹策着马抢先走了。
  “嘿嘿,还以为是什么贞节烈妇……”李二混看着那少妇的背影咧开了嘴,本来还以为已经没戏的当口对方却似乎有了垂青之意,怎么不叫他喜出望外?而更让他高兴的事还在后头,打开那个少妇丢下的包裹,里面竟然全数是簪珥金珠,看上去宝光灿烂,显然价值不匪。
  珠玉在抱,美人在望,剩下来的那段路李二混简直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走过来的。轻飘飘地踩着小快步,李二混不仅充分发挥想象,把今晚将要发生的事在脑海里放映了一遍,甚至还考虑了和那个少妇是做露水夫妻还是长相厮守、对方有没有可能再供给他更多的金银……等等之类的问题。尤其李二混觉得若能和这样一个显然十分富有的女子共同生活的话(其实是准备吃软饭),自己大可取消到省城去投奔那一表三千里的亲戚的计划。
  不过,真的站到了吉祥客店门外时,李二混却止住了脚步——自己一路行来迹同逃难,身上衣衫褴褛不说,还有股子酸馊的汗味——万一因此惹得那少妇嫌恶,岂不是随后的美事都要泡汤?少不得该在幽会之前好好地泡上一个热水澡,再换套象样的衣衫才是上策。
  如果放在一天之前,这些事对于囊中羞涩的李二混来说,显然是做不到的,不过现在他手中有了美人亲赠的财物,这可就好办多了。自来熟地找到一家当铺,李二混毫不犹豫地把那包珠宝递进了柜台。
  后面发生的事情就完全逸出了李二混的想象,被当铺掌柜好茶好水招待了半天,李二混等来的并不是想象中的银票,而是一群如狼似虎的公人。
  原来那批簪珥恰是这家当铺上午莫名其妙失窃的,老板正为此急得焦头烂额,李二混自投罗网 “送”赃上门,店家自然第一时间通知了官府。
  被绳捆索绑地带入衙门,李二混少不得要大叫“冤枉”!不过对于他的供述,知县大人完全嗤之以鼻:以阁下这副尊容,会有人看上就已经够希奇的了,还倒贴你金银珠宝,难道是疯子不成?而且到吉祥客店的查勘也证实了知县大人的看法——从来都没有李二混形容的那样一个女子来过。最后在一顿板子之下,李二混不得不承认了自己的“盗行”!
  美人是会不上了,不过李二混去省城的计划倒还是如其所愿取消了,因为接下来有好几年的光阴,李二混都将在宿迁的牢房里渡过——牢里有吃有穿,不必再为衣食啦、赌债啦什么的发愁了……
改命
  
  八月十五,中秋。
  今天恰逢中书令史文清的五十大寿,身为手握实权的朝中重臣,史文清圣眷正隆,那些善于溜须拍马的人自然不会放过这个机会,所以从清晨起就有大小官员络绎不绝地登门贺寿,等到入夜开席,酒宴更是从前厅一直摆到了后花园,各地官员奉送来祝寿的戏班、杂耍团、女优……纷纷在园中各处开演,丝竹清音夹杂着众人的喝彩声,以及时不时燃起的炮竹声,着实热闹非凡。
  没有人注意到,今天的寿星公史文清虽然脸上挂着温和的笑容,但眼神里却有着难掩的焦虑和忧愁,只是碍于礼数,所以他还是勉强打足了精神,一直坚持到送走最后一位客人,才嗒然若失的坐倒在残宴之旁,茫然出起神来。就连管家娘子来请示下,也是说了好几遍之后,史文清才反应过来:“……喔……全收拾了吧,我一个人到后花园静静,都不要跟过来……”
  也许是因为刚刚经过了那样一场热闹的盛宴,白天繁丽荣茂的花园如今在月光中看起来,似乎也显得格外凄幽。每前行一步,史文清的脸色就愈加黯淡起来,不知不觉中他踱到了湖心亭畔,抬起头看着天上又大又圆的明月,良久才深深地吁出了一口长气。
  三十年了……三十年前的那一晚,也是这样清亮的月色……
  
  “真的可行吗?”三十年前的史文清还只是一个不第的秀才,此刻正焦急地看着眼前的汤道士,等待他的答复。
  “先生大可放心,待贫道作法之后,重新为你书写一张庚帖,包你立时平步青云!”掸了掸手中的拂尘,汤道士给出了让史文清激动不已的答案。
  今天正逢中秋佳节,傍晚时分,在京中候考的史文清被朋友们拉着外出观灯赏月,最后逛到了西城门的莫嗔观,便有人提议说让观中有名的铁嘴神算汤道士算一算大家今科功名是否有望。其它人倒还罢了,轮到史文清,刚报出自己的出生年月,汤道士已经击节称奇:“好命!好命!但不知先生的日柱如何?”
  虽然本是抱着无可无不可的态度来算命的,但听到对方这样一说,史文清自然也十分高兴,连忙报上自己出生的时辰:“我是丑时生人。”
  “噢——”汤道士抡指掐算了一下,忽然失声低呼道:“可惜,可惜呀!”
  “怎么说?”史文清的心一下子被吊到了嗓子眼,忙急着追问。
  “按先生的命数来看,天干地支均为上佳,所差者只在时辰而已,如果你是丑时生人,那终身只不过是个秀才而已,若是寅时生人,则今科便可得中,且将官登三品。所以贫道才替先生可惜啊……”
  听到汤道士这样的判词,史文清慢慢抱头蹲到了地上——他父亲早亡,母子二人靠着祖上遗下的几亩薄田勉强为生。此次上京赶考对他来说几乎算得上是背水一战了,如果不能得中,不要说继续攻读,恐怕就连回家的路费也大有问题——尽管他对算命看相一道并不太过深信,但方才汤道士为众人推命都异常精准,由不得人不信。既然对方言之凿凿,那只怕自己真的是福薄命浅,一辈子都无出头之日了。
  同伴们见史文清失魂落魄的样子,也不由后悔不该一时兴起跑来算什么命,胡乱劝慰了几句,便各自讪讪地散去,剩下史文清一人独自发怔,良久才慢慢立起身来,准备先回客栈再作打算。
  “先生不必气馁……”见史文清转身要走,一直默默看着他的汤道士开了口:“这命数虽是先天所定,但后天更改也不是件难事。”
  虽然只是轻轻一句话,但听在史文清的耳朵里,简直如同霹雳般震耳欲聋,史文清马上拉住汤道士的袖子再三追问起来。
  “此事并不算难。”汤道士微微一笑:“贫道可替你将生辰改至寅时,这样先生今科即可发达。不过按你丑时生辰,虽然功名无望,却可达八十三岁长寿,而寅时生人尽管富贵可期,却只有五十三岁寿命。如果先生舍得减去三十年寿算,我愿意为你更改命数,但此事还需请先生自己三思,莫要日后后悔。”
  读书人十年寒窗苦,哪个不想出相入仕?虽然听说需减去三十年寿命有些心怵,但史文清转念一想,活到五十三岁也算不得短寿之人了。又想起家中寡母殷切的眼神、催税衙役的凶蛮霸道、自己到亲戚家借贷时所受的冷言冷语……终于热衷功名之心压倒了一切,史文清从嘴里吐出了三个字:我愿改……
  果然在当天夜里汤道士禹步作法、另书寅时庚帖之后,这年科考史文清便得中了二甲头名。而且在以后的日子里,正象汤道士所预言的那样,史文清的仕途可以称得上是一帆风顺,三十多岁的时候就已经位极人臣,不但昔日的寒酸贫苦之气一扫而光,那些本来已经几乎消失得无影无踪的亲戚们也纷纷重新出现,尤其是当半生贫苦的寡母因为自己而得到朝廷封赠诰命的荣耀时,更让史文清觉得自己的选择是非常正确的。
  不过随着年龄的一点点增大,尤其是当母亲去世之后,自己将寿终于五十三岁的预言难免让史文清有些担心起来——谁不怕死呢?年轻力壮的时候,死亡似乎是一件很遥远的事情,而随着岁月的流逝,曾经觉得恍惚缥缈的死亡界线却越来越清晰地出现在了史文清的脑海之中。
  过完四十六岁生日的时候,史文清就开始派人去寻找汤道士,希望能让他帮忙再更改一下命程。但汤道士十多年前就已云游外出,始终没有回过京城。而随着五十大寿的临近,史文清心中愈加不安起来——如果汤道士所言成真,那自己顶多也就还有三年活头了!什么炙手可热的权力,什么出则舆马入则高堂,什么娇妻美妾……没有一样是可以带到棺材里去的——史文清比任何时候都希望自己能够更长久地活下去!
  “明天,明天我就上表辞官!”年轻时曾经认为功名利禄重于一切的史文清,现在已经有了那些东西都只是过眼云烟、一切都比不上多活几年的认知。既然寿命可以换来荣华富贵,那么现在想必也可以用富贵荣华来换取继续活下去的机会吧?
  可是,不论史文清如何陈情上表,将他倚为肱股之臣的皇帝就是不肯让他告老还乡,甚至还认为史文清之所以三番五次地上书要求因病乞休,只是一种以退为进的做态而已,很快就下旨将他的品秩再提升了一级,弄得史文清哭笑不得。
  在圣旨下达后没几天,史文清便真的卧病不起了。尽管只是偶感风寒,但连换了几位医生却一直不能彻底治愈。这样缠棉病榻将近两年多之后,史文清终于认了命,不再心存幻想,开始安排起自己的后事来。
  子女们抵不过他的执拗,只好照办。不过一边准备着寿衣寿材,一边家人们还是在偷偷地替他筹办马上就要来临的五十三岁寿宴——谁也不相信,身体一向健壮的史文清会因为这一场小小的感冒丧命,在他们看来,老爷子无非是倚老卖老、诈病耍滑地希望得到家人更多的照顾和重视罢了。这不,虽然说是卧病在床,但照样能吃能喝,哪样都不见减少,看起来且有活头呢。
  然而在史文清五十三岁生日的那天早晨,照例每日前来请安的子女们,发现父亲静静地躺在床上,不知什么时候已经停止了呼吸。
山崩
  
  连珠串般的山炮声震耳欲聋,每一响都炸起了遮天蔽日的尘烟,聚在峰顶半天也不曾消散。远远看去,仿佛凤凰山又凭空高出了十多丈一般。
  这是朝廷新近下令开凿的驿道山路。凤凰山山势险峭,自汉唐以来就一直人迹罕至,不但山石异常坚硬,就是那些往往几人才能合抱的巨树砍伐起来也十分吃力,因此工程进度异常缓慢,几个月下来,才刚刚将半山腰的树木清理干净而已。
  主持这项工程的制府官员着了急,又增调了几百名民伕,上千人日夜赶工,一分分地艰难前进,总算是凿进了凤凰山的山腹。
  也许是因为山中几百年都杳无人烟的缘故吧,民伕们向山腹深处推进的时候,总会遇上稀奇古怪的东西,有时是大如车轮的虾蟆,有时是形状特异的鲜菌,更为可怕的是土中时不时会渗出道道白烟,当者立仆。民伕们几乎每天都要靠着雄黄熏蒸驱走那些怪物和毒气,才能勉强前行。
  可不管怎么说,山腹中的这条通道还是在缓慢地向前推进着,尽管工期一拖再拖,但耗时将近两年之后,眼看着山路也马上就要凿通了。
  谁也没想到,一场可怕的灾祸就在这天早晨发生了。
  现在已经说不清是谁第一个起的头,反正临近洞口的某个民伕先嚷了一句:快看——只见山麓上轻飘飘地奔下来一个女子,身上竟然只裹着一层薄薄的轻纱,而在日光的映照下,薄纱里若隐若现的曼妙身姿直显得无比诱人。
  那些民伕们在山中劳作经年,久已不近女色,两只眼睛里看出去,便是平日里煮饭烧菜的饭婆子也等同于西施再世了,此刻见到这半裸的艳女,哪里还忍得住?虽然光天化日众目睽睽之下并不能有所“作为”,但跑近些饱饱眼福也是好的——大家的想法空前一致,先是离洞口近的几个人扔下手中的锄头凿子追了过去,紧接着那些在山腹深处的民伕也纷纷跑了出来,大家你争我抢唯恐落于人后,旁边监工的皮鞭呼喝哪里弹压得住?何况便是他们自己一边骂骂咧咧,一边也在忍不住扭过头去——一时之间整座凤凰山可以说是乱作一团。
  通道中的山腹就是在这时候崩裂下来的,虽然绝大多数人都因为贪看美女跑到了旷野之处,但山道之中仍然还留有十多个民伕,都是些生性老成不喜欢凑热闹的人。这成千上万吨的山石塌落下来,瞬间就将整条通道全数压垮,自然也将这几个倒霉的人压为了肉泥,再无活命之机。
  耗时两年的工程就此报废,而且经过专人堪测,崩塌的通道永远也无法再行疏竣,朝廷无奈之下只好放弃了此项工程,喧囂已久的凤凰山又渐渐趋于平静,重新恢复了百多年来一直持有的平静和神秘。
  也许那个艳女就是老天爷惩罚人们为了自身便利,毁山开路恣意妄为才出现的吧?不过……咦,那些好色之徒安然无恙,老成持重的人却反而因此丢了性命……这世上的事,有时候还真是没天理可说呀。
石灰窑雷
  
  啊~~~~~~~~~~~~伴随着一记声嘶力竭的惨叫,产房内的声音忽然静了下来,正在房外急得团团转的翁永康忙扑到门前:“怎么样?是孩子落地了吗?”
  房门开处,李稳婆抱着一个小小的襁褓走了出来,低声道:“是个男孩……”
  “多谢老天,翁家有后了!”翁永康又惊又喜,正要接过襁褓细看,李稳婆却叹了一口气:“……可惜是个死胎……”
  听到这样的噩耗,翁永康脑中一阵眩晕,几乎摔倒在地,勉强在门框上倚住了身子,张了张嘴刚想说什么,一口鲜血已自喷了出来。
  “爹爹!”幸亏身旁的女儿红影扶住了他:“这香火后继之事可以从长计议,来日方长,您可千万别急坏了身子。”
  “唉,总归是我命中注定无子罢……”变故迭生,翁永康仿佛一下子苍老了十多岁:“你去帐房给李稳婆支十两银子,我进去看看你姨娘。”
  “啊呀!多谢翁老爷,多谢翁老爷,您这么好心肠,明年一定还能生个大胖小子!”因为接了个死胎,本来以为最多只能领几串青钱的李稳婆喜出望外,跟在翁永康身后连连称谢,冷不防看到两道冰冷的眼神斜射过来,李稳婆这才想起什么似地住了嘴。看翁永康已经进了房,李稳婆抬手轻轻抽了自己两下巴掌:“嘿嘿……叫你瞎说……大小姐,是再也生不出来了才对,是吧?”
  “哼——”翁红影冷冷一笑,伸出双手做了一个掐握的动作:“就算生得出来也无妨,到时候你再——”
  见翁红影原本秀丽的眼眉此刻看上去竟有着难以描摩的狰狞,李稳婆不禁打了个寒颤,低下头来不敢再多说什么。
  的确,那个刚落地就不幸夭折的婴儿其实并不是什么死胎,而是翁红影买通李稳婆,在他降生的一刹那掐死的。当时产妇还在阵痛中没有苏醒过来,谁也想不到这个看上去慈眉善目的老太婆竟然会下如此毒手。如果刚才翁永康打开襁褓仔细察看的话,便能发现在婴儿的脖项上,隐隐有着一道青紫色的印痕。
  许是看出了李稳婆心里的不安,翁红影淡淡一晒:“怕什么,做都做了,赏你的银子足够你下辈子吃香喝辣的,再也不用做替人接生的腌臜活计,难道不值吗…………”见说得李稳婆连连点头,翁红影才自提高了声音:“爹爹,这个死孩儿怎么办呀?”
  产房内隐隐的女子哭泣声停了下来,良久才听到翁永康有气无力的回答:“你把他好好埋在后园的坟茔中吧,好歹也是我翁家人。”
  “是,女儿这就去——”尽量地将声音放得低沉悲伤,翁红影的脸上忍不住浮起了一个得意的微笑——如果不是自己当机立断,在得知爹爹新娶的如夫人有了身孕之后便立刻着手安排,那么哪来眼下如此干净利落的了断?
  “你去后园刨个坑,把他埋了吧!”吩咐完李稳婆,翁红影飘飘然地回了房。
  
  哇啊——哇啊——哇啊——
  一阵婴儿的啼哭声从远及近,虽然只是短促的一瞬,可在静夜里听来,却仍然不啻于响雷般刺耳,顿时把翁红影从睡梦中惊醒了过来。
  “见鬼!”抚着心口,翁红影老半天才让砰砰直跳的心平稳下来。虽然刚才自己分明是听见了婴儿的哭声,可是看帐外低榻上,值夜的小丫鬟正睡得十分香甜,不象是有过什么怪声挠人的样子。
  难道是“那个”不成?翁红影下意识地摇了摇头,那样弱小的东西,又已经在土里埋了大半天,怎么还会活转来?何况后园离这里隔开十多进院落,即使有什么响动也绝不应该传得到自己的耳朵里。
   “都怪那个死鬼,要躲出去避什么嫌,不然也不用剩下我一个人在这里吓得半死!”想到离家已久的丈夫徐勇,翁红影气就不打一处来——在妻子作出最终决定之后,徐勇便借口外出收帐远远避了开去。
  在帐中静静等了半晌,再也没有听到任何声音,翁红影重又躺了下来——看起来还是自己疑心生暗鬼吧?尽管再重新选择一次的话,她也还是会毫不犹豫地那么做!虽然从名义上来说,这个婴儿算是她的弟弟,但从知道有对方存在的那一天起,翁红影对他就有着说不出的憎恨。作为翁家的独女,父亲百年之后,万贯家产必将由自己全数继承,对于这一点翁红影向来有着十足的把握。可谁会想到老头子年近六十还会起心再娶一房侍妾,而且很快就有了身孕。一想到无端端地要少掉一半甚至更多的家产(如果老头子生出一个儿子来,难保不会把这份家当全给了他),翁红影便坐立不安,在和丈夫多次密议之后,终于决定买通稳婆,在婴儿降生一刻下手,以绝后患。
  大概是自己第一次杀人,所以难免有些紧张吧?带着这样的念头,翁红影慢慢地进入了梦乡。但很快,一阵急促的儿啼又将她惊醒了过来——象是有意捉弄,只要翁红影坐起身,无论等多久都没有任何响动,而当她躺下稍一阖眼,婴儿的哭泣之声便会象利箭般从耳边穿过,搅得翁红影几乎整夜都无法安枕。以至于早晨服侍她梳洗的丫鬟一脸的惊讶之色,不用问为什么,翁红影也从镜子里看到了自己两个大大的黑色眼圈和极度疲倦的神色。
  吃过早饭,翁红影便迫不及待地独自跑到了后园,不过有人却比她更早——李稳婆已经在那里弯着腰直扒土,见了翁红影,李稳婆苦着脸道:“真是见了鬼了,我昨天一晚上都听到有小孩的哭声,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所以……过来看看……”
  “死婆子!这点小事也做不干净!”翁红影也顾不得再多骂,忙踏近几步,伸头去看李稳婆扒出来的土坑。
  土坑里已经露出了襁褓的一角,看情形入土时绑在上面的布条还好好的,没有任何挣动的痕迹。翁红影和李稳婆四目相视,双双松了一口气。很显然,在土里埋了整整一夜,这个婴儿是死得不能再死了,看来昨天晚上两个人听到的哭声无非是错觉罢了。
  “叫你再作怪!” 翁红影心头一块大石头总算落了地,不由又恨恨地在那个襁褓上面连踩踏了几脚:“死了还不让人安生!”
  看到翁红影近若疯狂的举动,李稳婆也不禁咋舌,听远远的仿佛有人声传来,连忙拉了拉翁红影的袖子:“小姐,快收拾好我们走吧,被人看见就……”
  一声巨响打断了李稳婆的后半截话,而且,她永远没有机会再说出来了,当然,同样的,翁红影也永远没有机会去问她了——一个巨雷不偏不倚地打在了她们的头上,顿时把两人打成了焦黑一团。
  听到后园响动的家人们纷纷赶了过来,可怕的现场让几个胆小的婢女连叫都没有叫出来就晕了过去。得到消息后跌跌撞撞跑过来的翁永康扑倒在女儿尸体边,颤抖着双唇半天也没有说出一句话来。下人们围在一边谁也不敢出声,均觉老爷刚死了个儿子,眼下独生女儿又横遭枉死,这遭遇确实太过惨了一些。
  打破现场死寂的是一声清亮的婴儿啼哭,翁永康茫然转动头颅,顺着声音的方向望去,忽然脸色巨变,跳下土坑拼命地挖了起来:“快……快来人手帮忙……”
  在家人们七手八脚地帮助下,翁永康很快就将那个襁褓挖了出来,解开布条,婴儿小小的手脚正在拼命踢蹬挥舞着,呱呱的啼声里仿佛包涵着无比的伤心和不甘,也正正召示着他的生命活力。
  “老天爷……”翁永康抱着婴儿定定地注视半晌,终于把老泪纵横的脸贴到了襁褓上:“……为什么给了我一个儿子,却夺走了我的女儿……”
  地上一团焦黑的东西忽然蠕动了一下,发出继续的声音:“……不怪天爷……是……是小姐自己……”
  有眼尖的人已经看出,那不成人形的物件正是李稳婆,此刻她正勉力伸出一只手,抓住了土坑中翁永康的长袍下摆,继继续续地说出了翁红影如何忌恨这异母弟弟将分去一半家产,如何和丈夫定下毒计,如何买通自己在婴儿降生时下手……今天两人又是如何不放心过来察看,没想到晴天起雷,被当场打中。
  “我……我不该贪图银子坏了良心,自寻取死之道!”说完这一句话,李稳婆的手软软垂下,不再动弹。
  卅天后,当翁家大办满月酒的时候,传来了翁红影丈夫徐勇在他乡落水溺亡的消息。

让产
  
  “啊呀,我的命好苦呀……”
  “你这个短命的死鬼……抛下我们孤儿寡母的,可怎么活呀……”
  “……不如让我们娘俩跟着你一起去吧……”
  喃喃不绝的咒骂,混合着说是悲哭,但脸上丝毫不见一滴泪痕的干嚎声,从陈府的内室一直传到院外,引来了大批的街坊挤在门口看热闹。
  陈家正在析拆家产,连哭带骂的那个少妇,便是陈家二爷的妻子朱氏,因为丈夫死得早,所以陈家的米行生意向来都是大爷陈鹤龄在操持,朱氏只管按月到帐房领钱,几年下来彼此一直相安无事。近日朱氏不知是受了谁人的挑唆,忽然死活闹着要求析分家产。陈鹤龄无奈,只好请来族中长老主持分家之事。朱氏的这一番连哭带骂,明摆着就是为了要先给陈鹤龄一个下马威。
  果然正式析产一开始,朱氏就提出自己子女年幼啦,孤儿寡母的容易受人欺负啦之类的一大堆理由,要求多分家产,陈鹤龄也很爽快地答应了。没想到朱氏立刻打蛇随竿上,又提出在陈家的资产里,有相当一部分都是其它商铺应付未付的积欠货款:“我一个妇道人家,哪里有本事去催讨,少不得还是大哥你……”
  “就依弟妹的吧!”不顾其他人的眼色手势以及自己妻子徐氏越来越难看的脸色,陈鹤龄咬咬牙,也应承了下来——这样一场家产分析下来,陈鹤龄到手的,几乎就是一迭子欠条——米行生意繁浩,你欠我我欠你,资金流转异常缓慢,看上去还算红火的生意,其实真正的现银却并无多少。
  “你呀……真正让我说什么好!”回到内室,妻子徐氏气得眼泪汪汪:“世上哪有你这样傻的人,这往后的日子还怎么过呀!”
  陈鹤龄淡淡一笑——兄弟死得早,自己多吃点亏就多吃点亏吧,说到底,朱氏还有两个孩子要抚养,那总也是陈家的骨血,如果让他们缺吃少穿的,自己良心上也过意不去。反正抱着“公道自在人心,老天不负善人”的念头,陈鹤龄并不曾因为自己一夕之间从富到贫而伤神。
  乡人们对于这件事也褒贬不一,有说陈鹤龄脑水进水的,也有说朱氏耍奸弄滑的,好长一阵子里陈家析产这件事成为人们茶余饭后的绝佳谈资,直过了月余才渐渐被淡忘。
  几个月后天时突变,先是连降了百多天暴雨,紧接着又是数月大旱,当陈鹤龄持着借条去催讨债务的时候,自然无一例外地落空了。再后来不少人家外出逃荒,这叠子借条也就等同于了一堆废纸。
  看着隔壁朱氏一家衣着光鲜,两个孩子肥肥白白,而自家衣食不周的窘境,徐氏少不了又和陈鹤龄生了几场闲气,不过闹归闹,多年夫妻,日子总还是要过下去的。徐氏只好厚着脸皮向家境尚可的兄嫂借贷了一些银两,总算才勉强度过了饥荒。
  “要我看呐,这老天爷早就瞎了眼啦,看不到人心的好坏!”现在徐氏最常挂在嘴边的,就是这句话了。
  也许是徐氏的抱怨真的上达天听。转过年,陈鹤龄的儿子陈三立竟然在乡试中一举得中了头名解元,报喜的花红锣鼓吹吹打打地送信来的时候,整个县城都轰动起来——要知道在这个偏远的县城,可是将近二十多年没出过有功名的人了。
  “看看,人家这产可真没白让!”现在已经没人说陈鹤龄是傻子了:“老天爷总算开了眼!到底还是没有亏待好人唷……”
毒药
  
  “司农大人,您尽管放心,这药绝对不会出纰漏的……”大概是见对方仍然皱着眉头若有所思的样子,刘仁华又凑近了低声献策:“要不,您找个人先试试也不妨……”
  “呵呵,刘先生真是深谋远虑,思维缜密啊!”象是一下子解开了什么心结,郑司农的脸上浮现出了微笑:“看来以后还要多多倚重刘先生了!……来来,我已经吩咐下人们备好了酒席,咱们边吃边谈……”
  “卑职不敢!多谢大人抬爱……”听到这样的褒奖,刘仁华心底简直是乐开了花——郑司农可是皇帝面前的大红人,多少官员想巴结还巴结不上呢,而现在对方竟然对自己说出了“倚重”二字,还邀他同席而食,怎么不令刘仁华心花怒放呢?
  所以说到底,为官之道最大的诀窍,就是要善于揣摩上司心思。好比这次,自己只不过是在上朝的时候看出郑司农和御史李大人嫌隙颇深,几次当着皇帝的面差点吵起来,又在偶然的机会听到郑司农咬牙切齿地说“非要收拾了这个姓刘的”,再加上李御史的妹妹是皇帝宠妃,在朝中一样根节深稳绝难扳倒……几方面加在一起,自己便准确地推断出郑司农必定有暗中使阴手除去李御史的打算,及时地进献上了入腹即死的秘制毒药。
  果然,在刘仁华再三保证这种秘药毒发时的情状与普通腹泄急症没有任何区别,而且即使是世上最高明的蒸骨之法,也不能在死人身上验出任何毒素来之后,郑司农便毫不犹豫地“笑纳”了这份礼物,让刘仁华深幸自己走对了这一步大胆的棋子。
  好日子来喽……酒足饭饱的刘仁华辞出郑府,坐在轿子里美滋滋地盘算开了——巴结上了郑大司农,升官发财还不是指日可待?有了钱,当然得先娶上两房漂亮的小妾,至于家里的母老虎嘛,只要多买些珠宝首饰想必不难哄住她……添了人口,家里现在住的房子似乎就嫌小了一些,需得另外选处好宅子……还有张同知、王平章这几个人,平时常在背后说自己骨气贪鄙,哼哼,现在我这个贪鄙的小人要爬过你们的头了……
  可惜对于未来生活的美好展望,很快就被腹中一阵突如其来的绞痛打断了,让刘仁华忍不住“哎哟”出声,连连跺着轿板:“快!快住轿……啊,不不,不要住轿,快抬我到最近的茅房……”
  但不等轿夫找到茅房,一股恶臭已经从轿子里弥漫了出来,让轿夫们忍不住皱起眉头——这刘大人也真是,跑肚拉稀不挑地方,等会让人怎么打扫这轿子呀——而轿内的刘仁华随着大小便的失禁而出,身子也渐渐软瘫了下去,甚至连一声“救命”也已叫不出来,只有最后残存的一丝意识,让他迷迷糊糊地似乎想到了什么,不过为时已晚……
  不错,正是听了刘仁华的建议,郑司农决定找人先试试这种毒药的效果,而这个最佳人选,当然就是刘仁华自己。
支手
  
  肃杀的寒风卷起了今年冬天的第一场初雪,洋洋洒洒的雪花很快就将天地间渲染得一片霜白。猝不及防的行人们纷纷跑到道路两边的屋檐下躲避,一边抖落身上已经半化的雪花,一边抱怨着突变的天气。商贩们也七手八脚地在摊子上支起了油布蓬帐,希望能抢在天黑之前再做上几笔买卖。
  “咦?那是什么……好象哪家在出殡吧……”有眼尖的人忽然指着远处叫了起来:“可真够倒霉的,快过年了家里还死人。”
  “噢,那是镇东头的徐家,大概是又死了儿子吧。”搭话的是药铺的伙计李定年,落雪天生意清淡,趁掌柜的歇午觉,他便溜到门前来扎堆凑热闹了。
  ——什么叫“又”死了儿子?这句话说得可真够古怪,立刻引起了人们的注意,横竖一时也没有去处,大家便围拢过来打探究竟。见身边已经围上了不少人,李定年咳嗽一声清了清嗓子,拉开了说大书的架势。
  ——徐家是本镇的首富……其实何止本镇,就是在整个咸阳城里,徐家的家势也是数一数二的,名下百多家米行、银楼、当铺、绸缎庄……毫不夸张地说,大街上差不多每三家买卖里,就有一家是徐家的产业。
  可是这二十年来,徐老爷却几乎没有舒心过!
  十多年前,还被人称为“少爷”的徐老爷新婚不久,头胎便得了一个儿子。徐家人丁向来单薄,这个孩子的诞生自然让徐家上上下下着实高兴了一阵。转眼孩子已经六岁,长得聪明灵秀,小小年纪已经读遍了家中的藏书。正当徐老爷准备重金延请名师就塾,要好好栽陪他的时候,孩子却忽然得了无药可医的痞病,徐老爷虽然有万贯家财,也救不了儿子性命,不到三个月,本来白胖可爱的孩子就已经瘦得皮包见骨,一命呜呼了。
  徐老爷的悲痛可想而知,尤其徐家老太爷更是为此伤心得卧床不起。所幸没过多久少奶奶又有了身孕,十月期满,徐家再次喜获麟儿。
  对于这个孩子,徐家上下自然更是爱得如珠如宝,说也怪,这个算起来其实排行第二的孩子和夭折的大儿长得一模一样,让徐老爷几乎有亡儿重生的感觉。就连开始学步的时间、第一句会说的话、饮食喜好……也都分毫不差。
  这倒也罢了,坏就坏在,当他长到和早夭的哥哥一样年纪的时候,身上也出现了同样的病症,同样拖了三个多月,差不多也在同样的时辰咽了气。
  这一次徐家老太爷、徐老爷、少奶奶同时躺倒在了床上,全亏忠心的老管家跑前跑后地张罗完了丧事。给孩子做头七的时候正逢年节,家家户户欢声笑语,徐家却是冷冷清清,过了一个比任何时候都要凄惨的新年。
  隔了几个月,徐家少奶奶再次怀上了身孕,而当她产下婴儿的时候,徐家上下几乎都笑不出来了——活脱脱就是老大老二的翻版,难道旧事又将重演一遍?抱着这样的念头,徐老爷夫妇甚至都不敢和孩子太过亲近,谁知道这孩子哪天是不是也要离他们而去?
  事实证明,他们的这种担心并不是多余的,同样长到六岁多上,相同的病症也降临到了老三头上。
  二十年的光景,接连送走了三个儿子,而且,这一次死神带走的不仅仅是徐家小少爷——徐老太爷再也经受不住这沉重的打击,带着无比的遗憾和不甘一起离世了。
  同时丧父失子的重大打击让徐老爷几乎精神失常,在守灵的时候,竟然不顾大家的阻拦,用斧子劈开棺木,将那具小小的尸体拖了出来。先是一斧头砍断了他的右臂,还不等人们从惊吓之中回过神来,徐老爷又用斧子划开了儿子的腹部,将那个痞块挑出来甩到了树叉上:“……不要再来哄我白欢喜……不要再来哄我白欢喜……”狂暴的怒骂声渐渐转为低泣,扔下斧子,徐老爷抱着孩子残缺的尸体痛哭起来……
  “喔唷唷,好象你老兄亲眼所见一样!”见李定年说得活灵活现,有人忍不住出言讥讽。
  “哎,这可不是我瞎说,不信你去徐家院子瞧瞧,那个痞块到现在还吊在老槐树上!”大约是觉得自己的权威受到挑战,李定年的噪门顿时粗了起来。
  “嘁,徐家的大院是你我走得进去的吗?”反对者嗤之以鼻。
  “你是说我在骗人了喽!”李定年撸起了袖子。
  眼看着一场闲聊就要升级为打斗,几个老成之人过来好说歹说,总算把架劝开了。不过稍后从这群人面前走过的徐家出殡队伍,又让李定年找到了新的依据:“看,徐老爷不在吧?听说他现在天天守在那痞块下面,没事就骂上一两个时辰。那个痞块上还长着口鼻眼耳,能动能听呢!真不知徐家上辈子做了什么孽,会遭这样的怪报应……”
  这一次没有人回应,原来不知什么时候雪已经止住了,见天已放晴,人们也就无心听他闲扯,各自纷纷散去了。
  “嘿……”将手中的抹布甩上肩,李定年也走回了店堂,回头看一眼已经走远的徐家人,不由喃喃道:“不知道还有没有第四次……”
  
  正象李定年猜想的那样,转过年的春天,徐家太太——经过了近二十年岁月,她已经从一个少妇变成了年过四旬的中年妇人——又有了身孕,而已经年近花甲的徐家老爷对此不喜反忧,甚至一度执拗地想要将这个胎儿打落。如果不是同样执拗的徐太太拼命坚持,这第四个孩子恐怕都不会有机会来到人世。
  当产房里传来婴儿第一声啼哭的时候,徐老爷的心几乎提到了嗓子眼:“女儿……女儿……”尽管膝下无子,但连续三个儿子罹患恶疾弃世的可怕现实,让他觉得与其一次次地白发人送黑发人,还不如有个能平平安安活到老的女儿来得比较好些。
  可惜产婆喜颠颠抱出来的,仍然是一个男婴,而且襁褓里露出来的那张红通通的小脸,让徐老爷只看了一眼,就别转了头。
  ——太像了,简直就是前面三个儿子的翻版,那么,当他长到六岁的时候,一定也会步他几个哥哥的后尘离我而去吧?老天爷,到底为什么一次又一次地和我开这样的玩笑啊……
  大概是看出了徐老爷的嫌恶,喜婆把孩子抱到了近前:“老爷,你看这孩子长得多好……虽然有一只手是残废,可生在您这样的人家,也没什么干系吧,反正穿衣吃饭都有人服侍的……”随着喜婆絮叨,散开的襁褓里一只软软的小手露了出来,在手肘处赫然一道红印,让徐老爷陡然之间睁大了双眼……
  这一次,徐家小少爷不但安然地渡过了六岁生日,以后七岁、八岁、九岁……一直到十八岁入泮,都是无病无灾,徐老爷夫妇心里的那块大石终于慢慢地落了地。
  尽管徐少爷的右手从出生时就一直羸软无力形同废弃,但依靠后天努力,他的左手仍然能写出一笔龙飞凤舞的好字,镇上的人们都习惯在背后称他为“徐支手”,徐老爷听了倒也不动气——支手就支手,儿子能健健康康地活着,这才是最重要的!
  也许还真亏了徐老爷那时发疯,挖出了死孩子腹中的痞块,让它不能再重生于下一个轮回之中!所以虽然付出了一条手臂的代价,但还是非常、非常值得的吧?
等那边更新了继续贴
好故事一起分享嘛,呵呵
细九
  
  “母亲大人——”
  “祖母啊——”
  “太奶奶——”
  某天清晨,向来身体康健的郑家老太太,以七十五岁的高龄在睡梦中谢世了。打从十九岁嫁到郑家,她一共诞育了五子四女,使郑家变成了一个人丁兴旺的大家族。现在这些自己也已白发苍苍做了爷爷奶奶的子女们,得到母亲去世的噩耗,都带着儿孙辈赶了过来,围在红木雕花大床边哭成了一片,本来十分宽敞的卧室顿时被挤得满满当当,那些旁支的亲戚甚至只能跪到门外的长廊里,遥相叩拜以示哀悼。
  在这样悲痛哀伤的气氛里,却有“嘻……”的一声嗤笑响了起来,起初被呼天抢地的哭声掩过了没人发觉,但随着嗤笑声越来越响亮,跪在地上的人们纷纷开始四下张望,满面怒色地寻找起这个不识相的家伙来。
  “是太姥姥!”第一个找到笑声源头的,是郑老太太生前最疼爱的曾孙郑宝儿,小孩子的耳朵特别灵敏,一下子就捕捉到了笑声的出处,指着床上嚷了起来。
  郑宝儿这句话才脱口而出,那些成年人已被唬得从地上跳了起来,有连滚带爬地叫着“炸尸了炸尸体了”逃出屋子的,也有含泪带笑扑到床前喊“母亲大人,您能活过来真是太好了”的,刹时间整个屋子喧嚣地有如一锅沸粥,本来在外面侍侯的丫鬟仆妇们也忍不住好奇挤到门口探看究竟。
  果然,床上的郑老太太此刻已经睁开了双眼,嘴里还在喃喃不绝地说着什么。而在最初的惊怕过去之后,儿女们心中的喜悦之情很快压过了一切,纷纷围拢过来庆贺,又有几个比较细心的晚辈,想到老人死后新生,必定腹中饥渴,吩咐下人到厨房取了一碗清鸡汤,又稍氽了些嫩菜叶在里面,服侍着老太太慢慢喝下。
  才喝了几口菜汤,郑老太太忽然忍不住地笑骂了起来:“……真正天大的笑话……刚才我死后,两个押解的鬼卒居然说要带我去细九家投胎,我想想哪有做主人的投生到奴才家里的,所以趁其不备给了他们两记老拳,逃了回来……”
  听了郑老太太的话,儿女们不由面面相觑,郑家倒是确有一名奴才叫作细九的,但不知老太太所说是确有其事呢,还是死后离魂昏聩胡言乱语?此事一时也无从追究,只好顺着她的话好言相慰:“现在您已经回来了,不用再去细九家了。”
  “嗯,反正我死活也不去的……笑死人了,总不能管细九叫爹吧……”喝完菜汤,郑老太太嘟嘟囔囔地重又躺下了:“让我睡一会,刚才急着逃跑,可把我累坏了……”
  不过这回躺下郑老太太再也没能醒转,短暂的复活之后,她重新断了气。乍喜还悲的儿辈们免不了又是一场痛哭,这时有人忽然想起了郑老太太的话,忙叫来细九询问,果然他的妻子刚才临盆,生了一个男婴。
  “老爷太太,你们听——”众人静下来侧耳凝神,果然从后院下人们的居所里隐约传来了一阵阵儿啼之声:“接生的产婆说孩子打从降生就哭得十分厉害,怎么也哄不住。而且他嘴巴里还含着一片菜叶子呢,古怪得紧……”
  后院离这儿可有老大一段距离呢,这个小婴儿的哭声居然可以传到上房,可想而知声音有多洪亮了。顺着哭声一群人走到了细九家的门前,果然一阵阵包含着无奈、伤心、不甘、愤怒……种种情愫的儿啼声正从房里不停地传出,几乎要把细九家的房顶也掀翻了……
  这个小婴儿长大以后,倒也没有什么出奇之处,不过郑家上上下下始终不敢把他当成家生奴才看待,而是打小就将他放在书房里使唤,名义上虽然是下人,其实和几位小少爷同住同食,一起上学读书,和主人们几乎也没有什么分别了。
  谁知道呢?也许他未必真是郑家老太太转世投胎,可世上的事有时候也难说得很,正所谓不可全信,也不可全不信!善待于他,就算是郑家子女追念亡母,给自己心灵上的一种慰籍吧。
是呀,如果是投胎到细九家的猪或者牛羊那岂不是没法孝敬了,哈哈
夜星
  
  仲夏夜,温热的晚风从庭院中吹过,几串紫藤花叶在半空中舞了几下,顺着风势扑簌簌地落了下来。
  就是这样轻微的一下响动,却惊起了卧房内的儿啼之声,无论奶娘怎么哄骗,也无法止住小婴儿一下高过一下的啼哭。
  这样凄厉的哭声自然很快就惊动了隔室的顾侍郎夫妇,顾侍郎首先从床上直直地跳了起来:“坏了,恐怕是‘那个’,快去看看!”
  手忙脚乱地披上罩衣,夫妇二人急急地奔到了儿子的卧房里,此时小小的婴儿已经抽泣得青筋凸暴呼吸困难,却象是被魇住了一般仍然哭闹不休,只是手脚的挥舞开始渐渐显得柔弱无力起来。
  见一旁的奶妈吓得手足无措,顾侍郎跺起了脚:“快,不是早就预备下东西了吗?怎么事到临头不记得用!”一句话提醒了奶娘,连忙抖索索地从床下拉出一串炮竹,凑近烛火点燃后甩了出去。
  震耳欲聋的花炮声在静夜里听起来简直惊心动魄,可是小婴儿的哭声却随之渐渐停了下来,当一串炮竹燃放完后,已经精疲力竭的婴儿便沉沉地进入了梦乡。
  “这可不是办法啊!”被炮竹声惊醒的家人们此刻都已经围了过来,最先赶来的老管家忧心忡忡:“今天晚上没有得手,夜星子一定还会再来的,防得了一时,防不了一世,万一奶娘有个瞌睡懈怠的,小少爷可就悬了。”
  不错,刚才让顾家小少爷惊哭得几乎断了气的,其实并不是那几下轻不可闻的落叶声,而是京城中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每到夜晚就会出现的妖物夜星子。虽然并不知道它究竟是为了采补还是出于别的什么目的,但只要是被它光顾过的人家,家中的幼婴就会莫名奇妙地惊风而死。才几年光景,整个京城里也不知被它魇死了多少婴孩,年轻的父母们一提起“夜星子”这三个字来,不是恨得咬牙切齿就是哭得伤心欲绝,夜星子简直就成了那些有初生婴儿人家挥之不去的噩梦。
  幸好天生万物,一物可降一物,既然有 “夜星子”, 自然也就衍生出了专以驱赶夜星子为业的巫师。听到老管家的提醒,顾侍郎马上派人去请来了一名夜星子巫,坐镇内宅通宵看守。
  应该说这名巫师还是很能派得上用场,两天里夜星子来袭了三次,都被他用桑弧桃矢吓退,期间甚至还有一箭差点就射中了夜星子。可说到底这也不是长策,瞧这夜星子的意思,似乎是不得手绝不肯罢休,看来如果不能彻底地除去它,顾侍郎家恐怕是永无宁日了。可这夜星子来去都是一团浓黑的雾影,只能隐隐约约地看出仿佛是一个身形高大手持长矛的骑马妇人,和巫师争斗的时候稍落下风便腾空逃匿得无影无踪,要怎么样才能把它除去呢?
  还是老管家出的主意,在巫师的桃矢箭尾缚上了数丈长的素丝,当晚等到三更天,一俟夜星子出现,巫师立刻弯弓搭箭,这次不偏不倚正好射中了对方,夜星子见形势不妙,立刻往院外逸去。
  “成了!”巫师一拉素丝,贴了符咒的丝线果然入手有感,仿佛被什么东西牢牢牵着一般。众人再不怠慢,忙顺着丝线追蹑了下去。
  不过愈走大家愈是感到奇怪——丝线曲折缠绕,却始终只在顾府里面打转,最后竟然是夹入了某间上房的门缝里——难道那夜星子竟然是逃入了这间屋子?
  巫师不知情倒还罢了,顾家人可就傻了眼,这房里住着的是一个年近九旬的老太太,据说是顾侍郎曾祖父当年在云贵一带出征时带回来的苗女,后来被收了房,所以论起辈份来还算是顾侍郎的曾祖母。曾祖父去世以后顾家就一直奉养她至今,上下家人都称之为“老姨”。老姨无儿无女,整天窝在屋里只与一只狸猫为伴,顾侍郎为此还专门派了两个伶俐的丫鬟照看她的饮食起居,难道夜星子竟逃窜到了这里?若万一伤到老姨,这可怎么得了?
  容不得再多想,顾侍郎高举烛把一脚踢开了房门,高声呼喝着冲了进去,身后紧随着巫师、管家、仆佣……所有准备抢救老姨的人在看清屋内情形后,都愣在了当场。
  ——烛火之下,只见老姨脸色苍白,一只狸猫在她胯下兀自喵喵地叫着。地上散落着几枝小竹签(大概就是夜星子的长矛吧),而在她的肩头,正直直地钉着一枝桃木箭矢,鲜血顺着箭杆潺潺流下……
  剿灭夜星子的行动最后演变成了如何处置老姨的讨论大会,考虑到她毕竟是祖辈留下来的人,顾侍郎在仆人们打死那只狸猫后拦住了他们的棍棒,只是下令将屋子门窗封死,断绝老姨的饮食,将她活活饿死在了屋内。
  从那以后,京城里的小孩子便再也没有在晚上惊风而死的了,只是顾侍郎到底也没弄明白,这个老姨是本来就属于巫盅一族的邪人,还是在年老之后因为寂寞无聊才慢慢变成了夜星子这种人憎鬼厌的东西……
是呀,最近更新的慢了,我也只能有多少贴多少了
那边作者还不更新,急死我了
乡村奇案
  “娘亲娘亲——”进门甩下书袋,阿宝和阿添两个人就拱到了灶间:“肚子饿了,有什么好吃的……”
  这是一对孪生子,刚刚七岁的年纪,两个人都长得一样的虎头虎脑,看在母亲罗氏眼里,自然是说不出的讨喜可爱。见两个孩子从私塾回来跑得满身大汗,罗氏一边从灶锅里取出两个咸菜团子,一边嗔着:“今天第一天上学堂,娘给你们备了好吃的……吃了先去后院洗个澡,看你们全身臭哄哄的……”
  “洗澡去喽……”农家贫寒,虽然只是两个咸菜团子,对阿宝他们来说也不啻于无上美食。喜孜孜地啃食着团子,两个孩子打打闹闹地往后院去了。
  发现不对劲的时候,已经是将近黄昏,做完晚饭,罗氏忽然想起老半天都没有看到两个小家伙了。侧耳细听——后院、楼上、前庭……都静悄悄的——这可是从来没有过的事,家里只要有这两个孩子在,哪一刻不是吵吵嚷嚷没有安生的?
  心中起了异样感觉的罗氏唤着两个孩子的小名,前前后后找了一圈、两圈、三圈……哪儿也没有孩子们的踪影,看看院门也拴得好好的,并没有开动过的痕迹,难道两个淘气包是翻墙溜出去的?罗氏忙走出家门,在村里来回地呼唤了起来:“……阿宝……阿添……”
  十多遍叫下来,乡邻们也被惊动了,得知阿宝阿添失踪,大家也就自发地帮着找了起来。尚在农田里耕种的罗氏丈夫根生也被人叫了回来,一群人在村里村外搜了个遍,甚至连路边的几个溷团都翻掘了一通,仍然没有发现两个孩子。
  最着急的自然是根生,一把拉住老婆罗氏,追问起孩子失踪前的情形来,罗氏此时早已哭得泪流满面:“……我给阿宝阿添吃了点心,叫他们上后院冲凉……后来就没见过他俩……”
  “那咱们再上后院找找!”听了罗氏的叙述,有人便提出去孩子最先失踪的地方重新找一遍,也许能找出什么线索来。
  农家的后院总是堆满了许多杂物,稻草堆啦、柴禾啦、彻墙余下的砖块啦、种籽袋啦……又是快入夜的时分,光线甚差,整个院子看上去黑影憧憧,似乎倒真有几分鬼邪的味道。
  在院墙的角落,一个大木桶静静地躺在那里。
  “喏,刚才阿宝他们就是在这里洗的澡,我算好他们放晚学的时间,一早放下的热水。”罗氏哭哭啼啼地指着木桶:“谁知等我忙完了来看,他们已经不在了。”
  “是这样……难道木桶会吃人?”有几个人一边嘀咕一边近前打量,可怎么看,这也是个极其普通的木澡桶罢了,这里乡村差不多每家每户都会有这样一个大木桶,多半是用宅前屋后的松木制成,刷上两道清漆,便成了全家老少共用的澡桶子。
  其中一个人不经意间地探头往澡桶子里一看,立刻象被魇住了般僵在那里动弹不得,身边的同伴发现了他的异样,伸手推了一把:“老三,怎么啦?”
  “啊~~~~~~~~~~~~~~”从老三口中传出了一声可怕的嗥叫,几个胆小的人顿时被吓得跳了起来。
  “搞什么鬼?”另外几个人也纷纷围拢过来,伸头往澡桶子里看去:“没有什么东西嘛?老三,你吃错药啦?”
  “往……往这边看……”那个老三这时已经回过神来,拽住身边最近的两个人退后一步,示意他们将视线稍稍放低一些,斜斜地看过去。
  如出一辙的惨叫声也从那两个倒霉的人口中发出,现在,所有在场的人都知道澡桶子里恐怕是真有什么古怪的东西了,根生和罗氏爱子心切,头一个冲了过来,在看清桶内情形之后,罗氏脚一软昏死在地,而根生也随之摇晃了几下,瘫软在妻子身边。
  木桶内其实并没有什么青面獠牙的鬼怪,或是小孩子惨不忍睹的尸块之类的东西,有的,只是两簇随水波浮载浮沉的头发,而那水……确切地说,其实是一大桶浓浓的血水,正在初升的月光下泛着可怕的、暗红的光芒!
  整整两个月后,这桩失子奇案才在官衙审结,起初罗氏被作为嫌疑人犯关押了起来,虽然人们很难相信一个母亲会舍得害死自己的亲生儿子,但作为最后接触死者的人,她还是有着难以洗脱的嫌疑。最后还是从省里请来了早已退休的老仵作,才算验出两个孩童的真正死因——竟然就是因为那两个咸菜团子。
  原来乡里人家,咸菜本是家常主菜,所以腌菜的石瓮往往常年不盖,而乡间又最多虫蚁,大约无巧不巧的,正有两条交配中的壁虎从石瓮上爬过,它们的精涎又恰恰滴落在了咸菜瓮里。
  “我也是听师傅说过,人若食了被壁虎精涎沾染过的东西其实倒也无防,只是两个时辰内不得沾水,不然沾水之处必定骨肉销化,想来那两个孩子入浴之时因为年幼淘气,多半是一跃而入,所以肯定连叫都没有叫出来,顿时就被化作了血水,唉,真可怜……”
  经过这样一场惨酷的打击,罗氏仿佛一下子老了二十岁,甚至有些痴痴呆呆起来,直到几年后生下一个女儿,罗氏的脸上才重新出现了笑容,当然,现在的她照看孩子饮食起居异常小心,无论什么吃食,一定都会用布纱严严实实地罩上——两个儿子的惨死,想来永远都会是她心头磨之不灭的阴影吧……
喜钱
  
  一大清早,睢宁县的县丞钱知泉便得到衙役莫大禀报,说是治下的黄水村出了人命案子,现在地保正侯在门外等县丞老爷前去勘验。
  “听说是一个饿殍,大概昨天晚上西北风刮得紧了些,就冻死在路边了。”莫大的脸上有掩饰不住的喜色,凑在钱知泉的耳边小声禀报着。
  “噢——”看到对方那一脸笑容,钱知泉忍不住皱了皱眉头,当然他也知道莫大并不是因为死了人兴灾乐祸,而是按照惯例,但凡遇上路倒,不论倒在哪家哪户,那户倒霉的人家就要出八千钱送官方可算作结案。这也不知是哪朝哪代传下来的规矩,钱虽然不多,但却是额外的油水,所以各级官吏们一直严格执行相传了下来,有时候逢到寒冬腊月,每天都少不了有几个流民冻死在路边,衙役们差不多人人都可以靠此过上一个肥年。
  不过,只要一想到那钱的来路,钱知泉的心里就会不痛快,他倒不是不爱财——谁会嫌钱多呢?巴结打点上司,家里老老少少的食用开销,同僚之间人情往来……哪样不要花钱?可再怎么样,把这视为一条生财之道总让人觉得颇有些难受。不过此乃官府积年惯例,绝非他区区一个县丞所能更改得的就是。
  果然,勘验完死尸,地保恭送县丞大人到地保府歇息喝茶,同时就有一个小小的油纸包递了过来,衙役们簇拥着县丞大人落了座,一个个都笑嘻嘻地看着他。
  “这几个钱,也把你们急成这样!”钱知泉摇摇头,打开了地保递上的那个油纸包——按惯例,这八千钱,县丞可得六成,剩下四成便归跟着来“出工”的衙役们了,地保少不了在其中也要抽上半成,大家均有银钱落袋,人人实惠。
  “老爷,眼下年节,哪里不等着使钱呀?”莫大嘿嘿一笑:“靠那一点俸禄,您也知道……”
  衙役每月俸银三两,说少其实也不算少,不过如果象莫大那样要养老娘和三个儿女,的确就有些紧绷绷了。而那些打光棍的衙役们,则难免好个饮酒赌钱的,手头自然也不宽裕。
  油纸包打开后,钱知泉却是一愣——八千齐整整的青钱里,穿着的居然是一根鲜红的丝线。这可少见得很,一般乡下人串钱,用的都是乌渍麻黑的线绳,倒是没见过这么考究的。
  大概是看出了钱知泉的疑惑,地保陪着笑道:“那路倒也不长眼,哪里不好去死,偏偏死在了周阿狗家,他是村里有名的穷户,拿不出八千钱结案……所以把一个女儿卖给了邻村的张大户为妾,因为算是嫁女儿的喜钱,才用红绳系的。”
  “这样——”钱知泉的手没来由地抖了一下,八十千对他来说,只不过是置办几桌酒席,或是替妻子打几副簪珥首饰罢了,可是对于穷人来说,竟然需要卖儿鬻女才能凑齐此数。这样的钱,让自己怎么拿得下手?略一沉吟,钱知泉立刻命地保叫来了周阿狗和张大户,作主让两家人相互退钱还女,县丞大人发话,张大户哪敢不依?很快就将那个看上去不过十五六岁的女孩儿交了回来。在周阿狗一家的千恩万谢声中,钱知泉上了轿子,起程回衙……
  
  “现在记起来了吗?”
  “是……原来是这件事,时间太久,我倒是全忘了。”
  “此事全人骨肉,功德甚大,所以按例得延寿一纪,官至五品,你且记下,回去好自为之吧。”
  霍然从床上坐起,那个威严的声音仿佛还在耳边回响,钱知泉正在努力回想刚才梦中的情景,身边的人已经乱作了一团。
  ……炸尸了炸尸了……刚才我摸着就觉得还有气,你们偏不信……我行医几十年,明明病人脉象已绝……打醮的和尚还要不要去请呀……室内的人声仿佛开了锅的沸水,嗡嗡蝇蝇地闹成一片,老半天钱知泉才省悟过来,自己因为背疽溃烂卧床不起已经将近一月,看来刚才大概是有过那么一瞬间的呼吸断绝,所以家里人才会以为自己已经下世吧。
  “莫怕莫怕!”摸摸背上,那个病疽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由此钱知泉确定了方才并不是在做梦,而是真的有所遇合:“阎罗王放我还阳啦……”
  从这天起,钱知泉更是一心向善,无论赈饥埋棺还是修路铺桥,总是尽力为之,而他的官衔也果真一升再升,直至五品同知。不知不觉十二年光阴转眼已过,这天早晨起来,钱知泉只觉背上有些异样,叫老妻一看,一个拳头大小的病疽又已长了出来。
  对于钱知泉预备后事的关照,家里人都不以为然——从前只不过做了那么一桩好事,就得以延寿一纪,现在您日日行善,那还不延个三纪四纪的?
  不过钱知泉自有想头:“那次行善是无心为之,所以阴司才重赏我延寿一纪,现在行善则是有意为之,虽然一样是积德,但恐怕未必会再得那样的重彩啦,不过多行善事多积阴德,将来福报在子孙头上也未可知呢。”
  果然,没过几天,钱知泉便疽溃而卒。
我每天都要去天涯看有没有更新,比工作还认真,无奈人家那边几天没动静
烂桃
  
  剥扯下人犯的紫绫裤子之后,露出来的,是如同初雪般柔嫩洁白的肌肤,令围观众人都不禁倒吸了一口凉气:这样娇滴滴的女子,怎么能禁受得住衙门里大板子的击打?就连正准备行刑的衙役们也不禁为之手软心颤,可是偷眼相觑,一边的县太爷陈慎业铁青着面孔,丝毫没有动容的神色。两个衙役无奈,只好高高地举起了板子……
  今天当庭刑责的,是符县城外开茶肆的金全姑,因为容貌生得娇丽,所以常有一些少年人围在茶肆里流连不去,说是喝茶,其实只为了和全姑调笑几句,逗个乐子。全姑自幼父母双亡,年前抚养她长大的祖母也已去世,家中无人管束,一来二去的,便有人传言说全姑明着是开茶肆,其实在做暗门子生意。
  偏偏那些少年里有一个陈秀才,家里已经有了妻子,却三天两头地往全姑的茶肆跑,陈妻一时醋意大发,便到县衙里递了状子,告全姑不守名节,勾引有妇之夫。县令陈慎业是理学名家,向来最厌恶这种男女风化之事,接了状子,立刻出签把全姑拘到县衙,三两句判审完结,发落全姑当庭责打四十大板,然后择期官卖。陈秀才刚要讨情,也被罚掌嘴二十,当下正鼻青眼肿地跪在一边,眼巴巴地看着全姑行刑。
  四十大板打下来,全姑早已昏厥在地不省人事,被血淋淋地抬下了大堂。陈县令命衙役贴出告示:三日后官卖全姑,身价银子上充国库。
  当然,陈县令没有料到的是,看到陈秀才遭受池鱼之殃,他的妻子后悔不已,为了向陈秀才表示歉意,同时也是看到陈秀才因为全姑即将被官卖的事茶饭不思,她暗地里出资叫自己娘家兄弟出面买下全姑,当夜一顶小轿就偷偷地把全姑抬回了陈家。
  直到一个月多后,这件事才泄露开来,在陈家是想着反正米已成炊,县令老爷也未必会怎么样,何况全姑的身价银子他们也没有少付一分。谁知陈县令得报后勃然大怒,重又将两人拘到县衙,判决全姑重新官卖,又各自赏了他们五十大板。
  “可惜可惜……”不到百天里两次看到美女受刑,人们已经从对全姑最先的好奇、不屑变为了同情——说她做暗娼,其实并无实据,至于和陈生私通,现在人家妻子也认了,这样一点风流小过,县老爷又何必小题大做、牢牢揪住不放呢?
  “老爷,不知您为何对这全姑如此耿耿于怀?”陈慎业的妻子覃氏在后堂也向他提出了相同的问题:“如此美人,要换了别人爱也爱不过来了,您可真下得了狠手,我刚才躲到屏风后张望了一眼,那全姑的屁股都打成烂桃子了,真真可怜。”
  “妇人之仁,你懂什么?”陈慎业白了一眼妻子:“正为全姑长得貌美,所以才更要严加处置,否则岂非要被人说我是因为贪图美色才放她一马?”
  听丈夫说得似乎颇有道理,覃氏不由点了点头:“这倒是……不过那陈秀才老爷为什么也要重责呢?”
  “一样的道理嘛,陈家有钱,如果不狠狠整治他,别人定然想我受了陈家的贿赂……”重重地放下盖碗,陈慎业似乎也是直到这一刻,才省悟出自己的满腔无名火是从哪儿来的——这个不长眼的陈秀才,行刑的衙役、负责官卖的师爷……差不多都打点过银子,唯独漏了自己,哼,这样也不错,正好用他们的皮肉来博取自己清正严明的好声名,这笔买卖倒也做得不亏。
  正因为抱着这样的念头,当十多天后,陈秀才因为连伤带气不治身亡的消息传到县衙的时候,陈慎业自然没有丝毫心悸之感,而这件案子出了以后,符县本来松散的民风似乎一下子好了许多,很快,陈慎业便因为“政绩卓异”升了官。
  不过官职虽然高了两阶,倒霉的事却随之而来,迁入新的官衙不过数日,某天陈慎业午后小憩的时候,朦朦胧胧地梦见一个少年在他的背上连击了几掌。惊醒之后陈慎业只觉背上渐渐有些疼痛,脱下衣服让覃氏一看,只见以脊椎为界,背部两边的皮肉都已高高肿起,而且痛感也越来越甚,最后只要轻轻一触就痛不可挡。
  “怎么肿得形状象个屁股一样。”被召来的医生皱着眉头看了半天(这是什么怪病?非疽非痈,看来我的招牌要被砸了),最后搓着手期期艾艾地道:“看这颜色已经象烂桃子一样了,恐怕……”
  将这个“庸医”赶跑之后,覃氏又另请了几位医生,可是他们的说辞也都空前一致。心烦意乱的陈慎业趴在床上,耳边忽然回响起了医生的话:“……烂桃子……”咦,这个说法好象在哪里听过一样,是在什么时候呢……
  不知道陈慎业最后是否想起了这个“烂桃”的出典,反正当天还没有过晚,他就已经在床上断了气
便宜
  
  俗话说得好:六月天,孩儿面。这不,蒋心文一行人下午出门的时候,分明还是晴空如洗万里无云的艳阳天,可才眨眼功夫,天色就已经昏黑得如同锅底一般了。
  看着越压越低的乌云,蒋心文等人不由叫苦不迭起来——原本是想趁着午后闲时到邻县去会文访友,因为途中贪看风景,间或又有人诗兴大发,走走停停地寻词觅句,结果十多里的路程,却走了两个多时辰还没有到,眼看着就要被这场大雨堵在旷野里了。
  正急得团团转,忽然有眼尖的人指着远处喊了起来:“快看,那里好象有一间房子!”
  众人极目远眺,果然影绰绰地象是有一间茅屋,这可真是救命皇天菩萨,大家忙连奔带跑地赶了过去。
  小小的茅屋内只有一张简陋的床榻,几个破锅烂瓢堆在墙角,灰尘盈寸,看情形象是废弃已久的旧屋子。不过众人也顾不得许多了,因为他们前脚刚踏进屋子,伴随着隆隆巨响,倾盆的暴雨就已直泻了下来,天地间顿时只剩余一片茫茫白雾。看到如此骇人的雨势,每个人都暗暗道一声“侥幸”,若非有这样一座茅屋可供躲避,被雨淋成落汤鸡还是小事,只怕旷野之中难免会遭到雷击之厄呢!
  可惜他们的高兴并没能持续多久,不知是因为雨势过大,还是这座茅屋本已年久失修,没过一会儿屋顶便开始漏起雨来,不少人的衣服都渐渐被淋得湿漉漉的,贴在身上十分难受。
  当然屋子里也不是没有干燥的地方,靠北墙的破床榻那里就一滴水也没有,可是小小一张窄榻,最多也只能勉强容下两人罢了,谁也不好意思抛撇下别人独自躲到那边,
  “啊唷啊唷……”忽然有人大声哀叫了起来,大家循声一看,原来是是同行的董令钦,此刻正抱着肚子满面痛苦之色:“我肚子疼得不行……”见到这种情状,大家不由甚是担心——荒郊野外无药无医,如何对付这急症?
  好在这个难题马上就由董令钦自己解决了:“看来是受了风寒,只要发发汗想必就行了……呵,这里正好有床有被,我自己捂一会应该会好的吧……”嘴里不停说着,董令钦便在众人错愕的眼神里自行上了床,慢慢地钻进被子,甚至很快便传出了沉沉的鼾声。
  什么嘛——回过神来的众人都不由都握紧了拳头——这个奸诈的小人,分明是看到北墙这边干燥无雨,所以诈病抢占了这样一块地方。不过碍于同学之情,也没有人好意思过去揭穿董令钦,大家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只是无声地用眼神交流着:
  ——早就说不要带他来了,每次都要占别人便宜。
  ——我又没有说带他,是他自己硬要跟着来的。
  ——算了算了,反正身上也已经湿了,就把那个干的地方给他好了。
  ——讨厌讨厌讨厌真讨厌……
  不过他们的气恼正如方才的高兴一样,同样没有持续得太久,伴随着一声巨响,北边墙壁在瞬间倾圮下来,乱砖如雨,顿时将董令钦压在了底下。
  到邻县访友的计划成了泡影,这场出行最终以大家被淋成落汤鸡收场,当然最惨的要数董令钦——他的双腿双臂都被颓墙压断,大概起码要在床上躺个一年半载了。
  其实在我们身边,也真有不少这样惹厌的人存在,论起来他们其实也算不上是大奸大恶,只不过是万事不肯吃亏,有便宜一定要占足罢了,也许老天爷也十分讨厌这种人吧?所以才给了董令钦这样不多不少、恰到好处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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